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食品安全化法案

仪器信息网食品安全化法案专题为您整合食品安全化法案相关的最新文章,在食品安全化法案专题,您不仅可以免费浏览食品安全化法案的资讯, 同时您还可以浏览食品安全化法案的相关资料、解决方案,参与社区食品安全化法案话题讨论。

食品安全化法案相关的资讯

  • 美参议院通过《FDA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
    日前,美国参议院终于通过了期待已久的食品安全改革法案,该法案将提高FDA禁止问题产品流入市场的权限并针对膳食补充剂生产商免除了一些繁杂的规定。   参议院以73:25票通过了《FDA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S.510)。目前这项法案已经提交至众议院,众议院曾在2009年也通过了一项类似的食品安全法案,但在一些主要内容上有所区别。   参议院议长表示,众议院议长决定将直接对S.510进行投票表决,而不需要召开委员会议对这项法案进行审议。   S.510针对膳食补充剂生产商免除了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的要求,这部分内容与现行的膳食补充剂法规相重复,也是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监管的关键内容。   参议院制定的这项法案规定只收取专项受理费,即只对需要进行二次审查的企业收费 而众议院制定的法案则要求除专项收费外,对联邦食品安全法管辖范围内的所有企业都收取受理费。   S.510还规定FDA必须在6个月内公布新膳食配料(NDI)通告指南,并且一旦发现任何含有合成类固醇的NDI,均应上报药品强制管理局。   敦促众议院尽快表决   参议院的决议得到了曾为通过这项法案而游说的倡导组织和贸易团体的广泛赞誉。   可靠营养品协会(CRN)主席兼CEO Steve Mister在一项声明中表示,CRN希望众议院“不要再拖延”,立即将这项法案提交至白宫。   Mister补充道,膳食补充剂行业“支持有助于确保消费者获得安全优质膳食补充产品的一切行动。FDA理应手握必要的工具来保障包括膳食补充剂在内的全国食品供应。这项法案的意义非同小可。”   公众利益科学中心称,所有消费者都将成为这项法案的受益者。执行主任Michael Jacobson在一项声明中说:“要降低不安全食品致人生病所产生的医疗和经济成本,重中之重就是要杜绝食品污染。”   消费者联盟也敦促众议院和奥巴马政府尽快采取行动。政策顾问Ami Gadhia说:“奥巴马总统如能在圣诞节前签署这项法案,这将是送给全美人民的一份了不起的圣诞礼物。”
  • 美国参议院通过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
    美国参议院医疗、教育、劳工及退休金委员会近期通过《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S.510)》。   该法案包括下列内容:进口商须审核外国供应商和进口食品是否安全可靠,没有实行该审核程序的进口商不得进口食品 增加FDA检查所有食品厂的次数,包括每年检查高风险厂房及其他厂房至少每4年检查1次,允许FDA与外国政府达成协议,以便检查相应的食品厂,增加现行的注册要求,要求所有食品厂必须注册且每两年需重新注册。若有理由表明某食品厂的产品可能导致严重的健康问题甚至死亡,FDA有权吊销该食品厂的注册 授权FDA要求高风险食品进口商提供安全认证或其他保证安全的文件,并拒绝让没有认证或来自不允许美国人员检查的外国食品厂或国家的食品进入美国境内,允许FDA根据《美国联邦食品、药品及化妆品法》扣留标签错误或掺杂的食品,进口食品的预先通报文件须列出曾拒绝该食品入境的国家名称。   若某公司没有自发回收掺杂食品或是含有可导致人畜严重健康问题甚至死亡的未申报致敏物质的食品,FDA有权命令强制回收。建立自愿合格进口计划,允许FDA承认认可机构认可的第三方进行认证的符合美国食品安全标准的外国食品设施,并允许使用第三方认证参与自愿合格进口计划或用以符合FDA制定的进口认证要求。允许FDA估算处理违规案例涉及的费用,例如回收产品及重新检查的费用。为FDA监管目的而进行的各种检测实验,须由FDA的实验室或由FDA承认的认可机构认可的实验室进行。若FDA有合理理由认为某种相关食品掺杂或可能导致人畜严重健康问题甚至死亡,FDA有权检查食品厂的更多记录,要求FDA制订试点项目以测试及评估快速追溯蔬果和加工食品来源的新方法。授权FDA制订新鲜农产品(15.81,0.31,2.00%)安全的具体标准,确保新鲜农产品安全 允许FDA在至少5个外国国家设立办事处 为FDA的食品安全工作增加拨款,并允许FDA在2014年前逐渐增聘实地考查的人员。
  • 输美食品如何应对食品安全加强法案
    美国现行的《联邦食品、药品、化妆品法》做出70年来最为重大的修正,形成了美国《2009年食品安全加强法案》,现正履行立法程序,预计新法案将在近期正式实施。目前美国已成为我国食品出口的第二大市场,我国每年对美食品出口达52亿美元,加上食品包装等关联产品,出口总货值每年高达百亿美元,输美食品生产企业多达数千家。因此,美国《2009年食品安全加强法案》一旦实施,将对我国输美食品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我国政府职能部门和输美食品行业应及早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以确保我国输美食品贸易的持续健康发展。 解 读 2009年1月,美国花生公司布莱克利工厂生产的花生酱被沙门氏菌污染,导致9人死亡,引发震惊全美的“花生酱事件”,2000多种产品因花生酱污染而被召回。当时FDA(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虽已确认污染来源于厂商,但碍于法规限制,必须征得涉嫌厂商的同意后,才能向社会大众宣布全面召回受污染食品,因而在第一时间告知消费者上出现延误。“花生酱事件”发生后,公众对美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以及FDA保障食品安全的能力提出严重质疑。美国总统奥巴马事后评论说,美国的食品安全体系不但过时,而且严重危害公共健康,必须彻底进行改革。他批评FDA等机构对含有沙门氏菌的花生酱等问题食品监管不力,并表示要对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运作状况作全面评估。 在上述背景之下,美国加快了食品安全立法进程,大幅提高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的权限,以强化美国政府在食品安全管理的职能,最终实现增进全球市场食品安全等目的。2009年6月8日,美国首次将《2009年食品安全加强法案》引入并提交议会辩论,6月17日,众议院能源和商务委员会通过该新法案,8月3日,修改后的法案提交参议院审议,现正履行立法程序,预计新法案将在近期正式实施。 美国《2009年食品安全加强法案》共分“食品安全”和“附则”两卷、39节,变更内容达12个方面的若干条细则。新法案对食品监管的全过程都进行了修正和加强,其涉及进出口食品领域主要有六个方面:一是强化企业登记,要求企业缴纳数额不等的规费;二是强化企业检查,凡拖延、限制、拒绝FDA检查的企业产品将被视为“掺杂食品”;三是强化第三方检验和认证,FDA有权对实验室认证机构和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检查;四是强化风险控制,所有登记的食品企业必须制定实施食品防护计划;五是强化食品召回,授权FDA无须提供任何证据即可对进口食品实施单方面扣检;六是强化原产地标注,加工食品未标注最后加工地、非加工食品未标注原产地均被视为“错误标签”食品。 影 响 美国《2009年食品安全加强法案》立法之严是前所未有,其涉及领域广,波及层次深,对我国输美食品等贸易的潜在影响大,一旦通过,将对我国除肉类、加工蛋制品和部分酒类外的食品、饲料、宠物食品、食品包装材料和陶瓷餐、厨具的输美贸易产生较大影响,它不仅将使我输美食品面临更多的美方进口检查,还会造成出口食品成本增加,货物流通时间拖长,出口风险也进一步增大。据专家估计,美国《2009年食品安全加强法案》一旦实施,如果我国政府部门和食品出口行业不及早采取有效的应对举措,2010年我国对美食品出口可能会减少20%~30%。美国《2009年食品安全加强法案》的实施,其对我国食品出口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食品出口成本增加 根据新法案规定,境外向美国出口食品的企业,包括宠物食品生产、包装、仓储企业都必须每年向FDA登记,并缴纳500美元的登记费,2010年后,收费标准将根据通胀因素进行调整。对于国外企业在美国注册时,还需要提供美国代理人的相关信息。而未登记企业的产品,将被视为“错误标签”,并禁止生产、销售和经营。此外,新法案的其他环节在实施过程中也会增加企业的运营出口成本。 出口食品召回增加 新法案授权FDA无须提供任何证据即可对进口食品实施单方面扣检。FDA如果有理由相信该食品是掺杂、错误标签或违反法规的,可以要求企业自愿召回产品;如果FDA有确切的证据表明某种食品对人和动物的健康造成即时和严重的危害,可以发布紧急召回令。因此,我输美食品出现需要召回产品的情况会有所增加。 风险控制管理严格 法案新增了“危害分析和基于风险的预防控制”章节,它对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尤其是风险控制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主要内容包括食品防护计划及安全计划等。而是否建立并实施这些计划,以及是否保存有开展这些计划的记录,也将决定企业有没有向美国供应食品的资格。同时,强制性建立和实施食品防护计划,使企业在记录、追溯、召回上将投入更多的成本。此外,对于高风险企业,法案还要求其向FDA通报最终产品的检验结果。 官方检查频繁严苛 新法案对于进口到美国的食品,也要求达到与美国国内食品生产者相同的标准,且进口商与每个境外食品企业必须经过认证与定期检查。法案要求官方机构或授权机构加强对食品企业的检查:首先按照风险等级加大检查频度,其中对于主要从事食品生产和加工的Ⅰ类企业即高风险企业,规定至少每6-12个月检查1次;而对于主要从事包装、贴标签的Ⅱ类企业即低风险企业,以及主要从事食品储存的Ⅲ类企业,检查的频度则较低。其次是检查内容更加严苛,FDA或授权机构的检查人员将有权查看和复制企业所有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记录。最后是检查方式更为强势,凡涉及拖延、限制、拒绝FDA检查的企业产品将被视为“掺杂食品”。同时,法案也规定美国政府可以在国外专设检查机构和人员,对国外输美食品企业进行检查。频繁的官方检查,不仅使我出口食品流通时间拖长,通关手续繁杂,而且企业将面临因检查不合格而失去输美登记资格的风险,如果首次检查不通过,复查时企业还要支付FDA的费用。 认证认可程序严紧 法案规定,当有证据表明某种食品存在风险时,FDA就可以要求相关企业必须提供由认可机构出具的证书,方能出口美国。FDA有权对认可机构以及由认可机构出具证书的企业进行实地检查。在更关键的实验室检测认证问题上,法案规定,只有经FDA认可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实验室才能进行被承认的检测。同时,FDA将公布实验室认证机构的名单,并对经他们认证的实验室进行实地检测。上述规定都将使企业在出口产品检测和认证上,面临更少的选择,实际上增加了我输美食品的贸易阻碍。 企业违法受罚严厉 法案加重了对违规企业的处罚,规定任何人如果故意违反《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第301条有关“掺杂”和“错误标签”食品的规定,将处10年以下监禁,或并处罚款。而民事处罚方面,罚金最多则可达到750万美元。另外,企业产品在出现违反美国标准及其他规定时,企业还需要承担FDA的跟踪复查费用,以及实施命令召回所产生的费用。同时,法案也给予FDA新的权力,只要FDA有理由相信某种食品是掺杂、错误标签的,就可以对食品进行行政扣留,扣留最长期限从30天增加到60天。这也使得企业产品被召回或扣留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从而使潜在的费用显著上升。 除上述六个方面外,法案包含的原产地标注规定、信息通报制度、食品追溯制度、食品农产品标准制定等,以及提出的双酚A再评估令和含铅釉陶瓷餐厨具新声明规定,也都将逐步向输美食品企业冲击,从而影响我输美食品的出口。 对 策 针对美国《2009年食品安全加强法案》,我国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和食品出口企业绝不可掉以轻心,应针对美国法案的标准和要求,采取及时高度关注、提前应对的策略,化被动为先机,最大限度减少法案实施后可能对我食品出口造成的冲击和影响,确保我国输美食品贸易的持续健康发展。 密切关注和研究新法案 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出口企业等应加强相互间的沟通合作,深入研究新法案的内容和要求,密切关注新法案的最新发展动态,同时也要关注FDA配合新法案实施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和指引。充分发挥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新闻媒体以及美国客户的作用,通过培训、研讨会等各种有效途径向相关出口企业进行全面的宣传指导,引起有关各方对美国新法案的高度重视,出口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对法案内容及其出台后可能带来影响进行研究分析,提前按新法案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做到有的放矢,及早应对,主动规避和防范风险。 不断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出口企业要严格按美国新法案要求组织生产管理,制定和完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建立一个包括食品种植养殖、养殖饲料、加工、包装、运输、仓储、贸易、卫生安全检测及管理等科学、规范、完整的全过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对食品质量安全进行严格的要求和控制,保证输美食品卫生质量管理体系和HACCP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确保食品全过程的卫生控制与管理符合美方新法案的要求。 进行科学有效的危害分析 输美食品企业应定期对食品可能对人和动物健康产生严重危害的相关信息和数据进行科学的分析评估,并建立一整套从危害分析,到制定针对性的风险预防性措施,再到召回和追溯等纠正措施的安全管理计划和食品防护计划,进行包括食品的加工过程、网络安全、物料(原辅料、成品、包装材料等)安全、仓储安全、发货和接收安全、设施安全、人员安全等食品防护评估。此外,还应制定防范可能发生故意性危害的制度,包括恐怖袭击等。 建立完善的追溯体系 出口企业应加强追溯技术和方法的研发,强化源头管理,将食品的质量安全管理从种植养殖延伸到销售的全过程,建立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运输、分销、接收、储存、进口企业等相关记录以及文件记录检查的相关制度,使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运输、储藏、分销等环节能够前后承接,各个环节都符合FDA有关食品安全、防护指引的要求,确保产品可追溯到问题发生的环节。同时,应推行科学生态的生产模式,依托先进的技术手段检测产品原料来源的合法性,控制生产过程中添加物的技术安全性,严禁在输美水产品中使用CO作为发色剂,确保原料的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等食品安全指标符合美方的有关要求。此外,在原产地标注方面,出口企业对加工食品应标注最后加工地(国家),对非加工食品应标注其来源地(国家)。 及时登记和认可 输美食品企业在每年规定期限之前,应及时向FDA如实、准确地登记、更新企业信息,并按时交纳年费;及早做好迎接FDA检查的准备工作;密切关注FDA即将制定的快速通关指引,争取获得快速通关资格。同时,国内部分输美食品检测机构还应争取获得FDA认可,检测实验室应保持独立性,否则将失去出口食品检测市场。此外,企业应严格守法经营,规避美国严格的处罚风险。 积极应对贸易纠纷 在美国新法案实施后,我国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应对新法案实施过程中所造成的贸易保护主义和可能出现的贸易纠纷做好应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贸易纠纷,应充分利用WTO TBT/SPS委员会以及各相关平台进行交涉,积极维护和争取我国的合法利益,根据WTO原则对新法案中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不合理内容提出异议,为企业出口争取主动便利条件,将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 出口食品企业应坚持走市场多元化道路,改变以往出口过分依靠美国市场的格局,积极开拓非洲、中东、中亚、东欧、俄罗斯等新兴市场,尽可能减少和分散贸易风险。
  • 美国FDA根据《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提议两项规则
    2013年1月4日消息,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近日提议了一项关于《人类食品预防性控制》的规则和一项有关《生产安全标准》的规则,并公开征求公众评议。这两项拟议规则都是2011年FDA《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Food Safety Modernization Act,FSMA)建立的食品安全预防方法的一部分。拟议规则建立在现有制造商、种植者和其他有关方目前所遵循的自愿性食品安全行业指南之上。   《人类食品预防性控制规则》为加工、包装或储存食品的企业制定了安全要求。规则将要求食品企业执行预防控制措施,要求食品企业制定一份书面计划,作用如下:   评估可能在食品中出现的风险,如病原体(致病生物)和过敏原   详细描述用以减少或避免这些风险的程序   详细描述如何监控这些控制措施   保存日常监测记录   详细描述在纠正出现的问题时将采取哪些行动。   《生产安全标准规则》涵盖了所有水果和蔬菜,但不包括极少生吃、供个人消费或用于可减少公众健康相关微生物的商业加工的水果和蔬菜。规则要求以科学为基础制定水果和蔬菜的生产和收割标准,关注的风险领域包括农业用水、生物土壤改良剂、健康和卫生、家养和野生动物以及设备、工具和建筑等。   其他规则还包括《进口商的国外供应商验证》、《认可的第三方认证》、和《动物食品预防性控制》。   拟议规则将公布在1月16日的联邦公报上,评议时间为120天。
  • 美国通过食品安全新法案 进口食品关卡更严
    “您知道众议院昨天通过了食品安全新法案吗?”本报记者日前在洛杉矶近郊一座大型超市连续向5个前来购买食品的家庭主妇询问,想不到有4个做出了肯定回答。正在挑选冷冻牛肉的费林太太告诉记者:“别的法案可以不关心,但食品安全涉及全家人的健康,我已经关注很久了。”   作为两个孩子的母亲,费林太太一提起食品安全好像有一肚子话要说。她告诉记者,这些年美国一会儿发生“毒菠菜事件”,一会儿又宣布召回酸奶,“购物时总是提心吊胆,担心碰上‘问题食品’呀!”   今年美国的食品安全问题频出,其中花生、鸡蛋等一系列食品污染事件引起了美国乃至全球媒体的普遍关注。美国媒体也不断呼吁,政府应当加强食品监管体系,厂家也应当严格遵循生产程序,帮助消费者重拾食品安全信心。   美国众议院21日通过的法案全名为《食品和药物管理局食品安全现代化法》。如果这项法案最终成为法律,将是美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70多年来最大一次的改革。法案最关键的内容,是在食品安全方面授予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更大的监管权利,以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而不是像从前那样在出了问题之后再加以应对。   此前,即使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掌握了食品污染证据,也只能要求生产厂家召回,而无权直接下达召回指令。虽然生产商一般都会尊重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的召回意见,但其间的谈判过程往往会耽误不少时间。而根据新法案,食品和药物管理局不仅可以直接下令召回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还有权检查食品加工厂,以及对进口食品制定更为严格的标准。   法案还规定,大型农场和食品制造商必须制定详细的食品安全计划,并就食品生产各个环节的安全措施向食品和药物管理局详加报告。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局长马格丽特汉伯格女士表示,新法案让食品和药物管理局获得了“改善食品安全的工具”,“使食品供应链每一个环节的所有人都必须承担责任”。根据新法案,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等监管部门将获得14亿美元的拨款。   虽然这一法案广受欢迎,但审议和通过的过程可谓一波三折。去年7月,美国众议院已通过了一个食品安全新法案,但由于部分参议员抱怨法案的实施费用过高,许多小农场主也反对政府加强监管,法案在参议院被搁置了一年多。经过有关利益方的妥协,参议院在今年11月通过了法案,但由于法案附带了税收内容,违反了美国宪法中有关税务条款必须由众议院首先提出的规定。12月19日,参议院以口头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单独的食品安全新法案,并送交众议院表决。众议院21日以215票赞成、144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这项食品安全改革法案。
  • 积极应对美国食品安全新法案
    新法案的变革及影响   美国《FDA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的核心宗旨是强调食品安全应以预防为主。该法案扩大了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的监管权力和职责,并要求食品企业承担更多责任。美国国家食品安全法这次变革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FDA首次拥有强制召回权,该项新法案促使FDA扩大对食品安全的管理领域至80%(不包括由USDA管理的肉类和家禽产品),同时给予该部门在强制性召回和扩大食品使用记录方面的权利,FDA可以直接下令召回而无需要求生产厂家自愿召回。二是强化对食品生产者的监管,新法案要求FDA将食品设备检查的频率提高至每年一次。原料种植者和制造商也被要求执行食品安全计划,国外零售商进口至美国的食品也必须面临同样严格的标准。根据新法案的要求,FDA可在一年内对至少600家外国公司的食品生产设施进行检查 在未来5年中,该局可每年将接受检查的外国公司数量增加一倍。此外,FDA需每3年对该局认为存在较高受污染风险的美国食品生产和加工厂进行检查,每5年对所有其他本国食品生产设施进行检查,当国外企业或政府拒绝检查时,可禁止批准其食品的进口。三是严格进口食品监管,输美食品企业需要事先向FDA备案。四是食品供应链每一个环节的所有人都必须承担责任。   美国是我国食品出口的第二大市场,我国每年对美食品出口约50多亿美元,加上食品包装等关联产品,出口总货值每年高达百亿美元,输美食品生产企业多达数千家。美国《FDA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立法之严前所未有,其涉及领域广,波及层次深,必将对我国输美食品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据有关专家估计,美国新法案一旦实施,如果我国政府部门和食品出口行业不及早采取有效的应对举措,我国对美食品的年出口量可能会减少20~30%。   因此,我国政府和外企绝不可掉以轻心,应及早应对,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最大限度减少法案实施后可能对我食品出口造成的冲击和影响,确保我国出口食品贸易的持续健康发展。   政企联手应对新法案   如何及时有效应对美国食品安全整改新法案?如何保障我国输美食品的安全性?笔者建议政府和企业从以下七个方面给力:   密切关注研究新法案。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出口企业等应加强相互间的沟通合作,深入研究新法案的内容和要求,密切关注新法案的最新发展动态,同时也要关注FDA配合新法案实施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和指引。充分发挥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新闻媒体以及美国客户的作用,通过宣传培训、研讨会等各种有效途径向相关出口企业进行全面的指导,引起有关各方对美国新法案的高度重视。出口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对法案内容及其出台后可能带来影响进行研究分析,提前按新法案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做到有的放矢,及早应对,主动规避和防范风险。   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政府相关部门要根据美国新法案的要求,尽快健全和完善对国内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管标准,以严格的标准加速出口企业的改造和升级换代。出口企业要严格按美国新法案要求组织生产管理,不断完善生产设施和卫生等方面条件,并制定和完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建立一个包括食品种植养殖、养殖饲料、加工、包装、运输、仓储、贸易、卫生安全检测及管理等科学、规范、完整的全过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对食品质量安全进行严格的要求和控制,保证输美食品卫生质量管理体系和HACCP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确保食品全过程的卫生控制与管理符合美方新法案的要求。   制定食品防护评估制度。输美食品企业应定期对食品可能对人和动物健康产生严重危害的相关信息和数据进行科学的分析评估,并建立一整套从危害分析,到制定针对性的风险预防性措施,再到召回和追溯等纠正措施的安全管理计划和食品防护计划,进行包括食品的加工过程、网络安全、物料(原辅料、成品、包装材料等)安全、仓储安全、发货和接收安全、设施安全、人员安全等食品防护评估。此外,还应制定防范可能发生故意性危害的制度,包括恐怖袭击等。   建立完善的追溯体系。出口企业应加强追溯技术和方法的研发,强化源头管理,将食品的质量安全管理从种植养殖延伸到销售的全过程,建立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运输、分销、接收、储存、进口企业等相关记录以及文件记录检查的相关制度,使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运输、储藏、分销等环节能够前后承接,各个环节都符合FDA有关食品安全、防护指引的要求,确保产品可追溯到问题发生的环节。同时,应推行科学生态的生产模式,依托先进的技术手段检测产品原料来源的合法性,控制生产过程中添加物的技术安全性,严禁在输美水产品中使用CO(一氧化碳)作为发色剂,确保原料的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等食品安全指标符合美方的有关要求。此外,在原产地标注方面,出口企业对加工食品应标注最后加工地(国家),对非加工食品应标注其来源地(国家)。   建立登记和认可制度。输美食品企业在每年规定期限之前,应及时向FDA如实、准确地登记、更新企业信息,并按时交纳年费 及早做好迎接FDA检查的准备工作 密切关注FDA即将制定的快速通关指引,争取获得快速通关资格。同时,国内部分输美食品检测机构还应争取获得FDA认可,检测实验室应保持独立性,否则将失去出口食品检测市场。此外,企业应严格守法经营,规避美国严格的处罚风险。   防范贸易保护主义。在美国新法案实施后,我国政府应加强与美国进行食品安全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共同促进全球食品安全。与此同时,我国政府应防范美方借新法案的实施滥用贸易保护主义,对新法案实施过程中可能造成的贸易保护主义和可能出现的贸易纠纷做好应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贸易纠纷,应充分利用WTO TBT/SPS委员会以及各相关平台进行交涉,积极维护和争取我国的合法利益,根据WTO原则对新法案中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不合理内容提出异议,为企业出口争取主动便利条件,将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出口食品企业应走市场多元化发展道路,改变以往出口食品过分依靠美国市场的格局,积极开拓非洲、中东、中亚、东欧、俄罗斯、东盟等新兴出口市场,尽可能减少和分散贸易风险。   检验检疫部门应对策略   检验检疫部门作为国家涉外重要的行政执法部门,应积极应对新的挑战,充分发挥检验检疫技术执法优势,针对美国新法案的标准和要求,在严把产品质量安全关、加强生产源头的监管和对企业的技术帮扶等多方面给力,切实保证我国输美食品的安全快捷出口,促进我国输美食品贸易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活动。检验检疫部门应建立风险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积极了解美国新法案的内容,准确掌握其最新要求,同时注重后续研判和跟踪分析 发挥技术和信息优势,积极加强对新法案的宣传,及时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 提醒企业及早对照法案要求,制定符合自身要求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和食品防护计划,熟悉认证认可等程序和要求 要求企业加强与国外客户的沟通,及时了解进口方新的要求,做到有的放矢,同时提醒企业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责任,主动规避和防范风险,将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二是强化企业食品安全意识。检验检疫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的食品安全引导、管理和资金投入,强化企业的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机制。注重帮助企业不断提高自身的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自控能力,进一步完善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保证HACCP体系持续有效运行,使生产加工过程规范化,产品质量标准化,确保输美食品生产加工全过程符合美国新法案的要求。   三是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检验检疫部门应实施出口食品企业巡查制度,按照美方要求检查企业的相关程序,督促食品企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出口食品及包装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建立完善的出口食品及包装质量安全的可追溯体系,并要求企业迅速按新法案要求进行分析和自查整改,提升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保证输美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四是推进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检验检疫部门应根据新法案的要求,围绕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三道防线尽快健全和完善对国内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管标准,加大对企业的指导和帮扶力度,引导出口企业要按美国新法案要求组织生产管理,不断完善生产设施。尤其要强化源头管理,指导出口企业建立更为完善、有效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严格把好输美食品的原料关,确保食品原料的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等食品安全指标符合美方的有关要求。积极推广从农田到餐桌的有效监管,推行“公司+基地+标准化”的“安全链条”运行模式,加快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切实提高出口食品的安全卫生质量。   五是督促企业主动应对新法案。检验检疫部门应督促输美食品企业定期对食品可能对人和动物健康产生严重危害的相关信息和数据进行科学的分析评估,并建立一套安全管理计划和食品防护计划 在每年规定期限之前,及时向FDA如实、准确地登记、更新企业信息 及早做好迎接FDA检查的准备工作。   六是主动加强与美国FDA协商。检验检疫部门通过加强与FDA的沟通和协商,积极争取实验室认证机构获得FDA认可。各相关检测机构应尽快争取得到FDA认可,争取我对出口食品检测市场的主动权。   相关链接  美国《FDA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Food Safety Modernization Act)于今年初已成为正式法律。该法案被称为从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以来对美国食品法案最全面的一次更新,是70多年来对美国国家食品安全法律的一次改革。新法案的正式生效和实施,必将给我国输美食品带来新的挑战。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和输美食品企业应给予高度关注,并尽快采取措施给予积极应对。
  • 美食品安全新法案将实施 对我国影响重大
    我国食品出口美国将再次遭遇严格的贸易壁垒。记者昨日从广东检验检疫局食品监管处获悉,近期美国“联邦食品、药品、化妆品法”做出70年来最为重大的修正,形成“美国2009食品安全加强法案”,并预计将在年内正式实施。专家指出,该法案一旦付诸实施将对我国输美食品造成巨大影响。   美国新法案预计年内实施   据了解,目前美国是我国食品出口的第二大市场。2008年,我国对美食品出口的金额多达52亿美元,再加上食品包装、容器等关联产品,出口的总货值过百亿美元,生产企业多达数千家。同时,美国也是广东食品出口的第二大市场,根据广东检验检疫局统计,今年1—7月,广东对美国出口食品3.9亿美元,快速增长21.4%。   然而,这一良好势头可能将因美国实施“2009食品安全加强法案”而受阻。据介绍,导致美国修改法案的缘由是:今年1月,美国花生公司布莱克利工厂生产的花生酱被沙门氏菌污染,导致9人死亡,引发震惊全美的“花生酱事件”。该事件发生后,美国总统奥巴马表示,美国的食品安全体系不但过时,而且严重危害公共健康,必须彻底进行改革。在这样的背景之下,美国加快了食品安全立法进程。   今年6月8日,美国首次将“美国2009食品安全加强法案”引入并提交议会辩论。8月3日,修改后的法案提交参议院审议,预计将在年内正式实施。   “加强法案”将大幅增加企业成本   据悉,“加强法案”将对美国“联邦食品、药品、化妆品法”做出70年来最为重大的修正,其变更内容多达12个方面的若干条细则,其立法之严也是前所未有。   据专家介绍,根据新法案规定,境外向美国出口食品的企业,包括宠物食品生产、包装、仓储企业都必须每年向FDA(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登记,并缴纳500美元的登记费。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还必须单独登记并交纳年费,收费标准将根据通胀因素进行调整。此外,该法案的其他环节在实施过程中也会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   新法案还规定,FDA将以更高的频率对企业进行检查,企业面临因检查不合格而失去输美登记资格的风险 如果首次检查不通过,复查时企业还要支付FDA的费用。FDA在有理由相信食品不合格时,不需要提出确切的证据即可要求企业自愿召回或下达强制召回令,所产生的费用由企业承担。因此,出现需要召回产品的情况会有所增加。同时,企业违反法案受到的处罚更加严厉,“只要FDA有理由相信某种食品是掺杂、错误标签的,就可以对食品进行行政扣留,扣留最长期限从30天增加到60天”。   专家建议及早做好应对之策   专家担心,“加强法案”的实施无疑将对我国食品产业带来巨大影响,若我国政府部门和食品出口行业不及早应对“加强法案”的实施,确保输美食品的市场份额,我国食品出口将因“不符合项”而导致重大损失。   广东检验检疫局专家建议,针对新法案,相关企业要密切关注该法案的新要求,关注FDA配合“加强法案”实施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和指引,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同时在每年规定期限之前,向FDA如实、准确地登记、更新企业信息,并按时交纳年费 并密切关注FDA即将制定的快速通关指引,争取获得快速通关资格。此外,出口企业还要完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立食品防护计划,做好迎接FDA检查的准备。专家认为,国内部分食品出口检测机构还应争取获得FDA认可,否则将失去出口食品检测市场。
  • 加拿大农业和农业食品部通过食品安全法案
    渥太华2012年11月6日消息,加拿大农业和农业食品部常务委员会已经完成对加拿大食品安全法案的审议,并将其转至下议院进入报告阶段和三读阶段。这使加拿大政府向食品安全体系的强化与现代化进程更进了一步,确保其能继续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食品。   农业部长Gerry Ritz称,这项重要的法案将为食品安全风险的管控提供新的权威,并将在食品安全体系中建立从加工商到进口商再到消费者的额外的安全保障。   新法案将整合多个食品法规的权威,尤其是考虑:   • 对给加拿大人民的健康和安全带来风险的行为给予更严厉的惩罚   • 对所有的食物类商品建立更统一的检验制度   • 对进出口食品进行更好的管控   • 强化食品的可追溯性。   Gerry Ritz还称,将所有权威法规整合成一部法案将保证当局对所有食物类商品的检验及法规执行的一致性,令加拿大食品检验局(Canadian Food Inspection Agency ,CFIA)把重点放在高风险领域,从而使检查人员更有效率。因此,加拿大消费者将享受更安全的食品供应。”   公众若需了解更多关于加拿大食品安全法案的信息,请电话1-800-442-2342联系CFIA。
  • 奥巴马将签署食品安全法案 资金问题惹争议
    北京时间1月5日凌晨消息,美国总统巴拉克-奥巴马(Barack Obama)将在今天把总额14亿美元的食品安全法案签署为正式立法,这标志着美国政府将对食品行业监管体系实施自1938年以来规模最大的改革,同时还意味着奥巴马政府将与即将接管众议院的共和党在资金问题上展开斗争。   佐治亚州共和党众议员杰克-金斯顿(Jack Kingston)称,众议院下属负责监控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预算的委员会可能不愿将那么多资金用于这项法案。   奥巴马在上个月通过了这项法案,其内容是赋予食品与药物管理局更多权力,使其能对本国和国际食品生产程序进行监管。根据这项法案的规定,食品与药物管理局有权进行更多的检查活动,有权要求大多数食品公司制定风险预防计划,同时还有权强迫公司回收被污染产品。   根据无党派的国会预算办公室(Congressional Budget Office)的估测,实施这项法案将在未来5年时间里给美国政府带来大约14亿美元的支出。   金斯顿在昨天接受电话采访时称:“这项法案的规模很有可能会被削减。该法案是一种很好的再竞选工具,它让人们觉得食品不安全和不卫生并为此感到害怕,同时还让人们觉得,如果不是因为那些保姆式的政治家们,我们每吃一顿饭都会生病。但在实际上,我们所拥有的食品安全体系已经不错。”   金斯顿在上个月进行的投票程序中对这项法案投了反对票,他去年担任众议院监控食品与药物管理局预算委员会的高级委员,当时民主党在众议院中占有多数席位。由共和党控制多数席位的众议院将在明天开始议事,届时金斯顿将成为这家委员会的主席。   每年4800万人因食物问题患病   美国白宫昨天发表电子邮件声明称,奥巴马计划在今天将食品安全法案签署为正式立法。食品与药物管理局局长玛格丽特-汉堡(Margaret Hamburg)表示,该局将在实施这项法案的问题上与国会展开密切的合作。   汉堡在昨天召开的一次电话会议上称:“我对这项法案将可实施感到非常乐观。”她表示,虽然美国是全球各国中食品安全性最高的国家之一,但“每一天我们都会看到本可避免的疾病,看到原本没有必要的住院治疗,以及太多人死于经由食物传播的疾病”。她进一步指出,“不实施这项法案”以全面整改食品安全体系的后果“是令人无法接受的”。   据总部位于亚特兰大的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上个月公布的报告显示,食物传播细菌每年都导致将近4800万美国人患病,其中12.8万人需接受住院治疗,3000人会因此死亡。   这份报告是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自1999年以来公布的第一份全面的食物中毒估测报告,当时该中心估测每年有7600万美国人因食品传播细菌而染上疾病,其中32.5万人需住院治疗,5000人因此死亡。报告指出,食物中毒人数下降的原因是数据得到改良,不应被视为全美范围内的食物中毒案例有所减少。   医疗成本   华盛顿皮尤健康组织(Pew Health Group)食品项目主任埃里克-奥尔森(Erik Olson)称,如果美国政府不采取措施对食品安全体系进行全面的整改,则医疗成本最终将会超出奥巴马食品安全法案的实施成本。奥尔森援引乔治敦大学农产品安全项目在去年3月份公布的一份报告称,经由食物传播的疾病已经导致美国经济付出了1520亿美元医疗保健和相关支出的惨重代价。   奥尔森在昨天召开的食品与药物管理局电话会议上指出:“我们将设法让国会明白,这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支出,它对公共卫生来说十分重要,而且从长期来看,这项法案将可起到节省支出的作用。”   美国食品加工产业协会(Grocery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等行业组织均对这项法案表示支持,该协会拥有300多家会员公司,其中包括总部位于瑞士的雀巢(NSRGY)和总部位于伊利诺斯州的卡夫食品(KFT),这是全球最大的两家食品公司。   食品加工产业协会主席帕米拉-贝里(Pamela Bailey)称:“归根到底,食品安全性应由食品行业资金来负责。但是,我们早就已经认识到,强有力的政府监管是美国食品安全网络至关重要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 菲律宾政府颁布食品安全法案
    2013年9月2日,据菲律宾《星报》消息,菲律宾国会8月28日颁布了菲律宾首部《食品安全法》(10611号法案)。   该法分8章共42个条目,对菲律宾食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进行了严格规范,以确保“食物和食品安全的高标准”。   菲农业部和卫生部等相关部门将依据该法制订相应的政策和规范。
  • 美国2009年食品安全加强法案(草案)翻译稿出炉
    日前,质检总局已经把《美国2009年食品安全加强法案》全文翻译成中文,点击下载: HR2749_RFS_美国2009年食品安全加强法案(草案)(中文翻译稿).pdf 法案背景资料:   2009年1月,美国花生公司布莱克利工厂生产的花生酱被沙门氏菌污染,导致9人死亡 ,引发震惊全美的“花生酱事件” ,2000多种产品因花生酱污染而被召回。当时FDA虽已确认污染来源之厂商,但碍于法规限制,必须征得涉嫌厂商的同意后,才能向社会大众宣布全面召回受污染食品,因而在第一时间告知消费者上出现延误。 “花生酱事件”发生后,公众对美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以及FDA保障食品安全的能力提出严重质疑。美国总统奥巴马事后评论说,美国的食品安全体系不但过时,而且严重危害公共健康,必须彻底进行改革。他批评FDA等机构对含有沙门氏菌的花生酱等问题食品监管不力,并表示要对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运作状况作全面评估。   2009年1月28日,众议员丁格尔于提出H.R.759议案,该议案拟向美国食品进口商和外国食品出口商征收年度登记费,收紧外国食品生产商的安全规定,制订原产地标签规定,以及加重对违规者的处罚   2009年3月,参议员德宾和众议员帕特南及科斯塔提出S.510和H.R.1332议案,两项议案均拟加强对国外和本土食品厂商的监督,并规定美国进口商必须证明外国供应商及进口食品符合安全规定   2009年5月29日,据美国消费者事务部消息,美国国会众议院能源和商业委员会发表了一项2009食品安全加强法草案,该立法响应了过去几年高调的食品召回问题,如果正式成为法律,将赋予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更多的对食品生产商开展调查、跟踪和召回不安全食品的执法权力   2009年6月8日,众议员Dingell, John D. 首次将“美国2009食品安全加强法案(HR2749)”提交议会辩论   2009年6月17日,众议院能源和商务委员会通过《2009年食品安全加强法》   经过3次修改之后,2009年7月30日,众议院投票表决,以283票对142票的大多数通过该法案   2009年8月3日,修改后的法案提交参议院审议,预计将在年内正式实施。
  • 美参院批准70年来规模最大食品安全改革法案
    北京时间12月1日凌晨消息,美国国会参议院周二批准了70多年以来规模最大的一项食品安全全面整改法案,原因是国会议员正试图控制食品引起的疾病,此类疾病每年给美国带来的支出总额预计高达1520亿美元。   在今天的投票程序中,参议院以73票赞成、25票反对的投票结果通过了这项法案。根据这项法案,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将获得更多权力来对食品公司进行监管,该法案得到了食品行业、公共卫生团体和消费者倡导组织的支持。   这项法案增加了对食品安全的检查措施,允许食品与药物管理局强迫食品公司进行召回活动,而不是依靠食品公司主动从商店货架上清理受污染的食品。自一年前被参议院下属卫生、教育、劳工和退休金委员会(Health, Education, Labor and Pensions Committee)通过以来,这项法案一直都在等待参议院进行全员投票。   这项食品安全改革法案之所以能够获批,其部分原因是食品公司在2008年和2009年对曲奇饼、菠菜、辣椒和被沙门氏菌污染的花生等食品进行了召回活动,这些被污染的食品至少导致9人死亡,并导致700多人染上疾病。   根据这项法案的要求,食品与药物管理局可在一年内对至少600家外国公司的食品生产设施进行检查 在未来5年中,该局可每年将接受检查的外国公司数量增加一倍。此外,食品与药物管理局需每3年对该局认为存在较高受污染风险的美国食品生产和加工厂进行检查,每5年对所有其他本国食品生产设施进行检查。   无党派的国会预算办公室(Congressional Budget Office)称,基于这一时间进度的安排,到2015年为止将有5万家外国和本国食品生产设施将受到食品与药物管理局或代表该局的联邦、州级、地方或外国政府官员的检查。根据国会预算办公室的估测,这项法案在未来5年时间里所需要的支出将为14亿美元左右。   联邦调查官员在4月份公布的一份报告中称,在截至2008年为止的5年时间里,在本应受到食品与药物管理局检查的51229家美国食品生产设施中,仅有不到一半在实际上接受了检查。报告指出,食品与药物管理局的食品安全体系中存在着“重大的薄弱环节”。
  • 美国将实施食品安全新法案 我国企业须积极应对
    记者从厦门检验检疫局获悉,美国预计将在今年内开始实施食品安全新法案,有关专家估计,如果没有有效的应对举措,明年我国对美食品出口可能会减少20?30%。   目前美国是我国食品出口的第二大市场。据统计,2008年我国对美食品出口的金额达52亿美元,再加上食品包装等关联产品,出口总值每年达百亿美元。2009年7月30日,美众院通过了《2009年食品安全加强法案》(H.R.2749 RFS),现正履行立法程序,预计将在年内正式实施。近几年我国对美出口良好势头可能因该法案的实施而受阻。   该法案涉及领域广,波及层次深,要求企业缴纳数额不等的规费,并强化第三方检验认证、风险控制、食品召回、原产地标注等措施,对我潜在影响大,一旦通过,将对我除肉类、加工蛋制品和部分酒类外的食品、饲料、宠物食品、食品包装材料和陶瓷餐、厨具输美贸易产生较大影响。   为提前做好研判,最大限度减少法案出台后可能对我造成的冲击,保障输美食品贸易的顺利发展,厦门杏林检验检疫局呼吁出口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对法案内容及其出台后可能带来影响进行研究分析,与检验检疫机构加强沟通,有关情况应及时报告地方政府。关注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部门配合“加强法案”实施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和指引。检验检疫部门也将及时把有关信息通知企业早做准备,以免不必要损失。
  • 加拿大推出食品安全加强计划
    加拿大政府近日宣布一项行动旨在提升国产、进口食品和药品的安全性。   加拿大食品检验局(CFIA)于5月17日推出一项行动计划,目的是通过加强食品安全法规提升加拿大食品安全系统,增加食品检验的有效性,向消费者提供更多信息。所谓的“加拿大食品安全行动计划(Safe Food for Canadians Action Plan)”包含一系列重大食品安全措施,包括未来两年内CFIA将开展与消费者团体和行业的合作,以发展新法规来更好地实施加拿大食品安全法案(SFCA),该法案于2012年11月制订成为法律,将从2015年初正式生效。CFIA表示,SFCA将把目前加拿大施行的四项不同的食品检验法规整合成一个统一的法律。这个新的法律架构将使CFIA对所有受规管的食品使用一致的监管要求和检验方法。   CFIA称,法律将同时允许该机构(一)创建一个更强大的系统通过生产链追踪产品,以保证不安全产品能更快被识别,并尽快从供应链中移除 和(二)加强行业有关记录保存和文档的要求。机构补充道,根据行动计划,将要求食品进口商建立清晰的控制措施以确保其销售的食品与加拿大法规一致,同时建立新规则以减少病原体带来的风险,如大肠杆菌。例如,2013年7月2日之前,使用机械软化的牛肉切肉,如牛排和烤肉等的联邦注册工厂,将要求对这些产品标记为“软化过的”和并附上烹饪说明。   在检验方面,CFIA打算设计一个新的食品检验模式以提高行业对食品安全法规的符合率,给检验员提供更好的培训,改进招聘策略,提升科学能力。CFIA的检验员将在一些领域增加权利,包括可根据法律有权要求个人开始或终止一项活动,以及预防阻碍和干扰的权利。
  • 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办就目前的食品安全形势等答问
    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   就近期工作相关情况答记者问   近日,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召开视频会议,部署了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全国整顿办相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形势如何?   答: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尤其是2008年处置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后,出台了《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建立食品安全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及时清查食品安全隐患,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总体上看,我国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是好的。据了解,近期地方通报的上海熊猫炼乳、陕西金桥乳粉等违法犯罪案件,是通过地方有关监管部门日常监管和食品监测发现违法线索,及时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了食品安全危害。可以说,这些案件得到及时查处,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工作取得了初步效果,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正在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推进,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的能力得到加强。   问:食品安全存在哪些薄弱环节,对违法案件有无具体的处罚措施?   答:当前,各地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发现,有的食品企业食品安全问题突出,如有的企业未按照规定彻底销毁2008年问题乳粉并私自藏匿和继续使用问题乳粉,这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有的地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前一段时间地方查处的山东“绿赛尔”纯牛奶、辽宁“五洲大冰棍”雪糕、河北“香蕉果园棒冰”等多起乳品三聚氰胺超标案件,性质恶劣,但同时也暴露出有的地方对2008年三聚氰胺问题奶粉的销毁工作还不彻底,非法流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全国整顿办高度重视发现的这些问题,严肃督办,坚决查处违法犯罪案件及其背后的监管失职渎职问题。目前,各相关部门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依法采取果断措施,对违法企业一律下令停止生产,封存所有的问题成品和原料,查清问题成品流向、对流向市场的问题产品全力组织召回,对涉案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进行立案侦察,从而及时防止问题食品对人民健康造成危害。应当说,《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对食品违法行为的措施是严厉的、有效的,一经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将受到严厉的查处。   问:整顿办落实视频会议有何具体措施?   答:全国整顿办今年1月30日召开了2010年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各地依法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将清查食品安全突出隐患列入当前的重点工作,避免食品安全隐患演变成为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事故。近期,全国整顿办已派出8个督查组,分赴16个省份,重点督促检查各地清查食品安全突出隐患工作进展情况,落实各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任务,严厉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查清违法事实,尤其要查清案件背后有无失职、渎职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问:食品安全工作还面临哪些挑战?   答:食品安全是全球性问题, 不仅在发展中国家存在,在发达国家同样存在。近几年日本发生的大米污染案件、欧洲发生的 “疯牛病”事件以及美国“毒菠菜”事件和“花生酱沙门氏菌污染”等违法事件,均说明控制食品安全问题的艰巨性。我国食品安全状况是由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所决定的,特别是我国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转型时期,地区发展不平衡,企业诚信参差不齐,许多食品企业规模偏小,集约化程度不高,制约了国家食品安全总体水平。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仍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工作任务。
  • 世界各国食品安全法规
    美国:食品安全法支持新技术应用 美国是一个十分重视食品安全的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在美国非常繁多,如《联邦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食品质量保护法》和《公共卫生服务法》等综合性法规。这些法律法规覆盖了所有食品,为食品安全制定了非常具体的标准以及监管程序。另外,美国消费者热爱科技创新,美国食品安全法支持新技术运用。 在美国,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的机构有三个: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美国农业部(USDA)和美国国家环境保护机构(EPA)。如果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就不允许其上市销售。另外,美国从事食品生产、加工与销售的企业,不存在无照企业或者家庭作坊式企业,因此掺假现象极少。 英国:较早重视食品安全并制定相关法律的国家之一 英国从1984年开始分别制定了《食品法》、《食品安全法》、《食品标准法》和《食品卫生法》等,同时还出台许多专门规定,如《甜品规定》、《食品标签规定》、《肉类制品规定》、《饲料卫生规定》和《食品添加剂规定》等。英国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主要包括三个层次,即企业监督、社会监督和执法监督。 其管理的严格可以体现在三大方面:法律法规涵盖整个食品产业链;严格的追溯召回制度;完备的信用体系。 追溯、召回和信用体系已经大大提高了违法成本,而英国从严从重惩治违法犯罪的司法制度,更是让犯罪分子畏而怯步。 澳大利亚:食品安全管理领域的范例 澳大利亚食品安全标准由&ldquo 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管理局&rdquo 负责制定,由两国负责食品管理的部长联合领导的委员会对该局进行政策引导和评估。 在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前,澳大利亚有关部门进行的预测研究发现,实施标准后,食源性疾病发生率将下降20%,实施成本将比实施原有法规的费用降低35%,这促成了澳大利亚政府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实施。目前,澳大利亚已通过四个食品安全标准,其中三个为强制标准,涉及食品安全、可接受的食品安全操作以及食品加工场所与设备的规定。另一个为自愿标准,建议食品企业制定明确的食品安全计划,并确定食品加工操作中的有害物。 德国:食品管理历史悠久 德国是世界上四大食品出口国之一,饮食业出口约占制成品出口总额的13%,同时德国又是食品进口大国。在德国,无论是国产还是进口食品,在包装的标签上都注明商标、食品成分和有效期,还有有关商检机构质量认可的显著标志。 早在1879年,德国就制定了《食品法》,目前实行的《食品法》包罗万象,所列条款多达几十万个。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德国对食品生产和流通的每一个环节都进行严格的检查和监督。无论是屠宰场还是食品加工厂,无论是商店还是食品在转运过程中,食品必须处在冷冻状态,不新鲜的肉绝对不允许上市出售。为了保证国家制定的《食品法》得到实施,国家设立了覆盖全国的食品检查机构,联邦政府、每个州和各地方政府都设有负责检查食品质量的卫生部门。 加拿大:食品检查严格,百姓放心购买 加拿大商场内几乎所有的食品都标有出厂日期或有效期,过期食品不允许出售给消费者。比如面包,商店会在有效期到达的前一两天,捐赠给慈善机构,到期仍未售出的,就撤下货架销毁。2012年,加拿大政府出台了《加拿大食品安全法案》,最新法案整合了现有的4部食品安全法案,包括《水产品检验法案》、《加拿大农产品检验法案》、《肉品检验法案》以及《消费者包装与标识法案》,将食品违规的最高罚款额度提高至500万加元,以强化食品安全。  不论在加拿大的什么地方,只要看到屠宰场、肉类加工厂或商店内的标牌上写有&ldquo 政府检验过的肉类&rdquo 字样,百姓就尽管放心买,大胆吃,因为在食品卫生监控方面,检疫部门从不马虎。 日本:标准覆盖点、线、面的《食品卫生法》 日本人青睐国产食品。日本食品安全相关的标准数量很多,并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标准体系。不仅在生鲜食品、加工食品、有机食品、转基因食品等方面制定了详细的标准和标识制度,而且在标准制定、修订、废除、产品认证、监督管理等方面也建立了完善的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并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日本的食品标准数量很多,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标准体系。总体而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标准种类齐全:二是标准科学、先进、实用 三是标准与法律法规结合紧密,执行有力;四是制定标准的目的明确。 日本国家标准有90%以上采用国际标准,而我国国家标准只有40%左右等同采用或等效采用了国际标准,食品行业国家标准的采标率只有14.63%。
  • 美国食品安全新法耗资数十亿美元
    美史上最严立法耗资数十亿美元   12月21日下午,美国国会众议院以215票对144票,终于通过了悬隔一年有余的食品安全新法。新法名为《食品与药物管理局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奥巴马总统已表示支持该法案并予以签署。这是美国对1938年相关食品安全立法的首次重大修订。   “这是消费者的重大胜利,他们终于迎来了21世纪的食品安全法案。”美国消费者联盟主席简哈洛伦说。为了推动国会修订立法,美国各地民众不断向国会山游说,痛陈有毒食品带来的危害。哈洛伦说:“胜利属于呼吁改革的民众,也属于全体美国人民。”   最终通过的法案是众议院的版本,参议院于12月19日先期通过。法案赋予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召回不安全食品的权力,要求该机构加强对食品生产商的检查,改进对水果和蔬菜装运环节的监管,同时为食品制造商设定更严格的安全标准。   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美国的食品安全由食品与药物管理局和农业部分管。农业部负责肉类和禽肉类,食品与药物管理局负责其他食品,蛋类则由两个机构共同管理。对出现问题的多数食品,现有规定依靠食品生产商的“自愿召回”,而非新法要求的由执法部门“强制召回”。   依据现代化法案,食品与药物管理局的职权将进一步扩大,任务也更为繁重。未来4年,联邦政府为实施新法需要耗资14亿美元,其中包括新招2000名食品安全检查官员的费用。   悲剧促使法律修订却一波三折   过去4年来,美国频发食品安全事件,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土豆、辣椒、菠菜和鸡蛋等都上了有毒食品的“黑名单”。2006年和2007年,加州相继出现“毒生菜”和“毒菠菜”事件。2008年,加州一家肉食品公司大量牛肉因安全问题被召回。2009年,佐治亚州爆出“花生酱事件”。   今年8月,爱荷华州一家农场出产的鸡蛋因存在沙门氏菌污染,致使22个州的1200名消费者患病。舆论一时哗然,人们在选购鸡蛋时也小心翼翼。在强大的社会压力下,该农场不得不主动召回配送各州的大量鸡蛋。   数据显示,美国每年有六分之一的人因有毒食品患病,其中3000人最终丧命。食品产业界为食品安全引发的召回、诉讼和赔付,每年要耗费数十亿美元。美国政府在相关的疾病治疗和医疗保障方面,每年的支出更高达1500亿美元。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的日益突出,引发民众的强烈不满。有舆论指出,美国在食品安全问题上沿用的是72年前的法律,这既不能反映当代社会的生活状况,也无法保障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需求。国会也认识到了该问题的严重性,开始着手修订相关立法,但过程却异常曲折艰难。   去年7月,众议院就以283票对142票通过了《2009年食品安全强化法案》,但随后在参议院“搁浅”。今年11月30日,参议院通过了自身修订的版本,但其中涉及税收的修正内容却违反了宪法的“溯源条款”。根据美国宪法,税收方面的立法必须由众议院发起,参议院在修订食品安全法案时出现程序性错误。   由于“跛鸭国会”会期将尽,人们一度认为食品安全新法无望通过,但本届国会在最后时刻仍未放弃努力,参众两院最终采纳了众议院的法案版本。几番波折下来,众议院为了这个新法共投了三次票,参议院也表决了两回。   争议犹存或引发贸易摩擦   食品安全新法虽获国会通过,但众议院144票的反对结果表明各界对法案仍存在较大争议。共和党众议员卢卡斯认为,美国的确应该在加强食品安全立法和执法方面做出更大努力,但《食品与药物管理局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存在很多问题。卢卡斯指出:“这项法案制定和通过的程序就存在缺陷。法案将加重农场主和牧场主的负担,提高食品生产和供应的成本,法案本身对加强食品安全没有多大的帮助。”   美国各界对食品安全新法的争议集中针对两大问题。一是新法扩大了食品与药物管理局的权力,但该机构没有直接承担权力扩充所涵盖的责任。在现行法律体系下,追查有害食品的责任由联邦机构承担。而新法为了建立一套更为完备的食品追踪和监管体系,要求农场主和食品生产商承担更大责任,确保供应食品的安全。换言之,主要依靠食品供应者的“自愿行为”无法从根本上杜绝食品安全问题,赋予食品与药物管理局召回权力只是“治标”而非“治本”。   二是新法中的“豁免条款”引起一定反弹。出于保护地方农产品生产的目的,规模较小的农场主和小型食品供应商在新法规定的监管体系中享受“豁免待遇”。支持这一条款的国会议员认为,生产规模较小、供应范围有限的食品生产商根本无法进行食品安全检验和对供应环节追踪立档。但此举招致大型农产品生产商的强烈不满,他们认为要加强食品安全就应该在执法领域做到一视同仁。代表主要蔬菜和水果生产商的利益的美国“新鲜产品联合会”的罗伯特冈瑟说:“豁免条款将使食品与药物管理局的权威受到质疑,它将无法使人们确信从超市、餐馆和农场购买的食品是绝对安全的。”   此外,食品安全新法不仅对美国生产的食品在安全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对输入美国的外国食品也采取同样的安全标准,这可能促发美国和其他国家的贸易摩擦。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前助理局长威廉哈柏德说:“食品安全新法对向美国出口食品的外国厂商也会造成影响。一旦新法获得奥巴马总统签署实施,欧洲、中国以及其他地区的外国食品制造商在向美国出口食品之前,也必须采取更为严格的安全措施。”
  • 2012美国食品安全事件 中国宠物食品蒙冤
    据美国食品安全新闻网报道,12月27日该家网站公布了2012年美国十大食品安全事件,这包括"粉红肉渣"、牛肉引发的大肠杆菌疫情、中国宠物食品致狗患病等重大事件。具体如下:   1.美国农业部微生物监测计划(MDP)终止   美国农业部微生物监测计划(MDP)历经11年,涵盖80%的新鲜蔬果微生物联邦检测。由于奥巴马政府在2013年财政预算中未给予微生物监测计划(MDP)经费支持,而且美国立法人员也赞同终止该项目,另外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以及美国农业部也未出台相应的替代方案,因此美国农业部微生物监测计划(MDP)最终终止,这为2013年美国的食品安全状况埋下了隐患。   2.美国FDA运用《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终止一家企业的注册资格   11月26日,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局长汉伯格(Margaret Hamburg),通过运用《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终止了新墨西哥州一家企业的注册资格,这在历史上属于首次,充分体现了该法案的效力。   3.美国农业部削减对境外肉制品企业的检查次数   2012年美国农业部针对境外肉制品企业推出了"信任无需过多核实"的新政策,减少了对境外肉制品企业的检查次数。据调查,新政策推行后,美国农业部对境外肉制品企业的检查次数减少了60%.   4.美国农业部开始检测6种非O-157大肠杆菌   2012年美国农业部已开始对牛肉产品中的六种非O157大肠杆菌:O26、O45、O103、O111、O121、O145进行检测,含有这6种大肠杆菌的牛肉产品将被认定为掺假。   5."粉红肉渣"风暴   "粉红肉渣"是一种低成本的食品添加物,用牛肉加工的余料经脂肪分离后做成肉泥,含菌较多,必须经氢氧化铵气体消毒处理,其气体消毒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受到质疑。麦当劳、汉堡王等快餐巨头和食品杂货连锁店被爆均大量使用粉红肉渣,这在美国引起轩然大波。   6. XL Foods公司千余种牛肉产品召回事件   2012年9月份,加拿大XL Foods公司的牛肉产品被检出大肠杆菌,可能含有大肠杆菌的牛肉包括在阿尔伯塔省XL Foods进行加工的2000多种产品,被分销至加拿大全国各省各区,以及美国41个州。本次大肠杆菌疫情导致几十人染病。   7.有机花生酱引发大范围沙门氏菌疫情   美国桑兰(Sunland)公司位于新墨西哥州,是美国最大的有机花生酱加工商,今年以来连续出现大量食用该公司制造的花生酱后染病的报告。为保护消费者健康,美国FDA对该公司采取了暂停注册资格的措施。   8.宠物食品致人染病事件   2012年"钻石宠物食品"公司生产的狗粮受到沙门氏菌污染,据美国卫生部门统计,由该家公司宠物食品引起的沙门氏菌疫情至少导致美国20人,加拿大2人染病。   9.中国宠物食品致狗死伤事件   据报道,2012年美国大量的养狗者投诉中国生产的鸡肉干狗粮可能导致其狗患病或者死亡,要求FDA对此展开调查,美国FDA派出检查组赴中国展开了调查,并进行了取样检测,然而最终未能找出狗粮中的有害物。   10.克罗格公司放弃芽菜销售业务   在过去的几年里,由于芽菜易引发食源性疫情,而且目前的杀菌技术无法彻底杀灭芽菜种子中的病菌,鉴于此美国沃尔玛等公司已暂停销售新鲜芽菜。出于食品安全的考虑,美国克罗格公司(Kroger)也宣布放弃芽菜业务。
  • 全产业链合力管理 成就美国食品安全
    这是一次受到美国媒体关注的,以“食品安全”为主题的“专业之旅”。10月23—30日,由美国农业部和国际食品安全协会主办,布瑞克环球(北京)农业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承办的食品安全考察团,沿着从“源头到餐桌”整个食品产业链的足迹,遍访美国的奶牛养殖场、生产加工企业、流通企业、研发机构以及政府监管部门,深入了解美国如何以《食品安全现代法案》为准则,通过不断完善的科学化生产和管理体系为食品安全筑起“防护墙”的。该考察团集中了来自国家质检总局、商务部、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乳业杂志社、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中国食品报社等国内农业、食品、生产、流通多个领域的多位专业人士。   通过多年的不断积累和努力,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完善的食品安全体系,组织执行机构配套、默契。   ● 养殖---“合作社模式”让奶农受益匪浅   如何维护奶农的权益和保障牛奶的质量与安全?美国通过采用一种科学的经营模式,将这些问题解决。明尼苏达州是美国主要的畜牧业基地。考察团参观的位于该州的乔治奶牛场是一家家庭式奶牛养殖场,已有百年历史。在美国,这种经营模式很普遍。该奶牛场牧场面积900 多亩,奶牛400多头,全年可挤奶9 个月,日挤奶奶牛可达到150 多头。这一牧场管理人手很少,淡季时仅全家6 人,旺季时约10 人左右。奶牛养殖和管理方式十分先进,草饲料的种植、存放、喂养及粪便的清除都实现了机械化和自动化,从而避免了奶牛的“病从口入” 从挤奶到牛奶入罐,全程采用现代化封闭生产方式,有效防止了牛奶从挤出至存储过程中可能被环境再次污染的可能性。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美国每个州都有专门的兽医机构,有兽医会自动巡视各养殖牧场的情况,确保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美国乳制品深加工经营管理采取“奶农合作社”的模式,由多个家庭式养殖场联合组成“奶农合作社”,原料乳被送到该区域内不同奶农联合组成的乳制品厂进行统一深加工。奶牛养殖者这种“加工企业董事+奶农”的双重身份,从源头上保障了加工奶制品的质量,在牛奶价格和加工奶制品价格的利益分享上也易于达成共识,同时还使奶牛养殖者的市场地位得到提升和保障。这给解决我国目前一些奶农生产和养殖涣散的问题以启示。   目前在我国,奶农与奶产品生产企业之间仅是买卖关系而非利益共同体,生产企业想要好奶,却拼命压低奶价 奶农则不顾质量,只想让奶价和奶量提高。当奶制品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往往会归罪于奶农,使产品质量追溯无法进行。   考察团成员们在观摩中还品尝到了口味多样的奶酪产品。来自国内专业媒体中国食品报的考察团团长表示,我国要提高牛奶的附加值,除传统酸奶外,还应开发极具潜力的奶酪等产品,让奶农有机会获得奶产品深加工所蕴含的高附加值。   ● 生产---产品真正实现可追溯   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系统是指运用规模化养殖技术、计算机技术等,完成对食品从生产源头到销售终端安全控制与追溯体系的建立。美国、欧盟和日本是较早开展食品追溯标准化工作的地区和国家。   考察团参观了致力于美国高档酒店牛肉供应服务的美国食品经销通路服务集团(PFG)。该集团有4 个子公司,产值达115 亿美元,其产品遍布全美。据该集团负责人介绍,其牛肉等产品深受全美餐饮业青睐,是因公司十分重视产品品质和安全,其生产的系列食品在质量和安全保障上都实现了可追溯性。例如,公司目前应用了操作性强的先进的DNA 溯源技术,能对其提供的产品进行基因标签标注。如果销售到一家餐馆的经基因溯源技术标注的牛肉、牛排或肉馅的质量出现了问题,使用DNA 扫描仪就能快速准确地追溯到该产品来自于哪头牛,必要时甚至可追溯至其2—3 代母体。除具备良好的质量追溯系统外,该公司还从源头做起,对牛的养殖和品种进行优选。DNA 技术本来不是食品安全技术,但应用于食品安全检测是解决问题的好工具,能够让问题具体化,例如可以量化到对某一头出了问题的牛进行召回,以免影响到整个工厂的生产。为保障食品安全,美国在把控饲料安全方面也十分花力气。在参观全球著名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诺伟斯公司时,该公司负责人介绍了传统的饲料生产和其绿色能源开发方面的情况。公司根据美国新出台的《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从多个层面进行改革:提倡可持续发展,积极开拓绿色能源领域,如其新建的办公大楼就借助太阳能供给楼内30%的能源 产品研发方面,产品从原先的饲料添加剂拓展至食品营养强化剂,并做好产品溯源体系建设,以便在鸡蛋中沙门氏菌、花生酱中沙门氏菌超标引发了食源性疾病后能够做出快速反应。   ● 研发---高科技成为食品安全支撑点   美国在食品安全的基础和应用两方面的研究均走在了世界前列。贝兹维尔人类营养研究中心是从事基因检测等技术的,目前正在研究糖尿病发病机理与硒元素间的相关性,其世界顶级实验室———丹弗斯中心实验室专门从事转基因植物研究。这里的高端技术并不是被“束之高阁”,研究成果往往能够较快地被购买使用。在该实验中心对面的孟山都公司,就资助了该研究中心不少科研项目。   位于明尼苏达州的赛默飞世尔公司专注于食品安全检测设备的开发与生产。产品一类应用于食品加工生产线,另一类应用于食品安全检测实验室。用于检测食品中是否存在金属杂质的检测设备———金属探测仪,就是该公司的主打产品之一,在全球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食源性致病菌是危及食品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是美国研究机构关注的一个研究重点。美国农业部微生物环境与食品安全实验室对原料乳中常会出现的食源性致病菌,如李斯特菌等方面的研究较多,其中一些研究处于全美领先地位。     美国食品安全和应用营养联合研究所主管向考察团成员介绍该所先进的苹果、肉禽等农畜产品的农残及重金属检测设备   此外,食品安全认证及相关的培训为相关机构、企业等防范食品安全隐患起到了积极作用。在位于马里兰大学园区内的美国食品安全和应用营养联合研究生所研发出了先进的用于苹果、肉禽等农畜产品的农残、重金属检测设备。该研究所由美国FDA 与马里兰大学共同组建,汇集了来自政府、企业和学术机构的力量,为受训者提供最新的有关食品安全、营养卫生方面的培训,如食品安全风险分析、食品安全实验室能力培训等。其主要优势是开发专业的食品安全分析培训项目,可通过现场或网络进行培训,在国际上具有较高知名度,包括我国在内的一些国家可以派高层技术管理人员来这里接受美国FDA最新有关食品安全领域的食品检测标准培训。   在美国安全质量食品程序认证机构(SQFI)的相关人士与考察团进行的座谈会上,该机构负责人介绍说,机构专门致力于食品质量与安全的认证事务。SQF 认证采用的认证标准同样是HACCP,但对初级农产品和加工食品分别采用SQF1000 和SQF2000 认证标准,该标准的认证范围已覆盖到全球50 多个国家。   风险交流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条件,而风险交流依靠的是科学。目前全球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 如2008 年发生的中国三聚氰胺奶粉事件、2009 年美国花生酱被沙门氏菌感染事件、2011 年美国香瓜被李斯特菌感染疫情等,大多是由一些涉及食品及毒物研究的科研机构首先发现,然后向政府监管部门发出预警的,这表明建立食品安全预警机制十分重要。   美国微生物环境与食品安全实验室专家介绍,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传导机制,把有效信息作为食品安全公共管理的重要手段, 定期发布食品生产、流通全过程的市场检测结果及不安全食品的风险预警等信息,能够为消费者和生产者服务,使消费者了解关于食品安全性的真实情况,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出现的食品不安全因素,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食品生产供应者和政府监管部门则可以及时改进生产、服务和管理,提高其社会责任感和应变能力。   ● 监管---实现以预防为主的全产业链“无缝”监管   美国是世界上对食品安全监控最严格的国家之一。尽管如此,近年来美国仍在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控力度。美国今年实施的指导核心———《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让其食品安全再上一个台阶。   新法案促行业更加诚信、自律要对食品安全隐患进行“预防”,仅靠有限的政府监管资源无法实现,因此新法案强调了“行业自身监管”。美国明尼苏达州农业厅厅长介绍说,明尼苏达州是美国的农业大省,农业厅下设农业厅政策处、乳及食品监管处等。乳及食品监管处肩负着本州涉及到的乳及乳制品、加工食品、肉、蛋、禽及禽肉制品的监管,并与卫生厅合作开展当地爆发的食源性疾病的调查。美国农业部在全美境内设立了三个食品安全与防范中心,其中之一就设在明尼苏达州农业厅。该中心在监控全国生菜中残存的O157:H7 技术方面居于全国领先地位,从菌株分离鉴定、保藏、溯源到食品安全危机预警方面均形成了完善的体系。     美国农业部负责人正在向考察团成员介绍美国食品安全体系中各部门的监管状况   新《食品安全现代法案》中严格的处罚力度,促使企业在管理、技术方面下大力气来保障食品安全。从100 年前立法成立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开始,美国国会通过很多法案,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的企业进行严惩,尤其对那些“知法犯法”的企业追究严厉的刑事责任,极大地提高了企业违法风险和成本,甚至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事实上,美国一些知名的食品生产大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自己制定的食品安全标准甚至要比国家标准严格。   来自中国食品报的考察团团长表示,该法案在强调政府监管机构的职能之外,还要求食品生产行业自身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这减轻了政府监管的难度和压力,也提升了食品安全。行业诚信、自律已成为保障美国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   全程管理模式成就安全   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与我国目前实施的多部门分段管理模式不同,美国实施的是全程管理模式,并且以新《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为指导核心。美国对食品安全进行监管的政府部门主要有3 个:即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农业部以及环保署。   美国农业部动植物卫生检验局监管范围为红肉、禽肉及蛋制品,主要是对这些产品中的微生物进行检测,关注重点是其中微生物的污染情况。监管重点是生鲜食品中的沙门氏菌、O157:H7型大肠杆菌等。对一些制品中危害较大的微生物实施的是“零容忍”检测标准,同时,对风险较高的企业和产品加大采样频率。除了常规监管重点外,该机构还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了新的监管重点,如近期加大了对生禽肉中弯曲菌的检测力度。   《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是美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70 多年来的最大变革,也是经过多年不断完善才最终“落地”的。2002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生物性恐怖主义法案》,将食品安全提高到国家安全战略高度,提出“实行从农场到餐桌的风险管理”。在该法案的指导下,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制定了《记录建立和保持的规定》等法规,为企业和执法者提供了实施食品追溯的技术和执法依据。2004 年,FDA 又公布了《食品安全跟踪条例》,要求所有与食品生产有关的企业2006 年底前都必须建立食品质量可追溯制度。   在以上法案基础上,今年1月4日,美国通过了《FDA 食品安全现代化法》,其中强调了食品安全追溯系统。该法案中强调了源头的可追溯性,核心是强调食品安全应以预防为主,这一点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十分重要,值得我国相关部门学习借鉴。有专家表示,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公布不到两年,而美国的《食品药品法》已有105 年的历史,其间不断修订和完善。所以我们既要面对基础差的现实,又要与全球食品安全的高水平对接,同时,政府分段管理的矛盾日益突出,因此整个食品安全框架体系的建设仍待改进。   国际食品安全协会的联合创建公司美国GIC 集团总裁兼首席执行官瑞克吉尔摩指出,当初创建由美国农业部出资支持的国际食品安全协会这一国际非盈利机构,是以推进全球食品供应链质量安全建设,减少由食品安全引起的贸易摩擦和危机处理为目标的。该机构将工作重点放在中国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作为全球流通产品原料的供应国,是全球食品生产供应链中的重要一环,对许多国家生产商的品牌都会产生影响。中国是美国重要的战略和贸易合作伙伴。通过这样的考察活动,能确切地对全球的食品供应链倡导食品安全标准和实践。   国际食品安全协会的联合创建公司布瑞克环球(北京)农业咨询有限公司(BRIC)负责人孙彤则表示,此次考察团之行,主要是要多增加中美双方在食品安全方面的沟通,同时为在中国等多个国家从事食品安全教育做铺垫。从贸易和商业的角度来看,中美双方交流后,会让双方贸易往来更顺畅 在食品安全方面,中美双方同样需要沟通,以达成共识。   在整个考察与交流过程中,令考察团成员难忘的是,所有的美国同行,无论是奶农还是政府管理人员始终强调一点的是:安全质量信用关系自己的生存!安全质量信用关系人们的信心!谁都不能马虎,谁都不敢马虎! 美国的食品安全是所有利益攸关者坚守出来的, 是美国式商业信用的一个结晶。
  • “食品安全标准与法规”研讨会举行
    ——2011第四届中国北京国际食品安全高峰论坛主论坛   仪器信息网讯 2011年4月21-22日,2011第四届中国北京国际食品安全高峰论坛在北京九华国际会展中心举行。本次高峰论坛设有主论坛——“食品安全标准与法规”研讨会。 研讨会现场   在此主论坛上,AOAC(国家官定分析检测协会)中国分部主席鲍蕾、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标准处处长高小蔷、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驻华办公室助理主任irene chan(詹怡和)、美国凯赫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科学顾问冯文熙、新西兰恒天然集团高级法律事务经理王涛、北京食品学会理事长金宗濂等6位嘉宾,分别就AOAC标准、中国食品安全标准、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中国食品出口与欧美食品法规、牛初乳的国内外法规现状、我国保健(功能)食品的安全与对策等主题作了详细报告。 AOAC(国家官定分析检测协会)中国分部主席 鲍蕾博士报告题目:AOAC标准与食品安全检测   鲍蕾博士在报告中介绍了AOAC的历史沿革、主要出版物、职能、作用、工作程序等。鲍蕾博士重点介绍了AOAC与我国食品安全检测关系:通过AOAC,中国可以获得可信的检测标准、提高分析检测结果的可信性、减少贸易摩擦、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及时跟踪国际食品安全检测信息和技术、加强国际实验室间技术交流与合作。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标准处处长 高小蔷女士报告题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与标准   高小蔷处长首先强调了目前许多人对于食品安全标准认识的误区,即中国食品安全标准缺失、中国食品安全标准与国外不一致、食品添加剂与非食用物质混为一谈。然后,高小蔷处长也谈到了中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监管体制、风险监测制度、风险评估制度,着重介绍了我国食品安全标准: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现包括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与企业标准,目前共发布了17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乳品安全标准68项,食品添加剂标准102项,农药残留限量标准2项(包括66种农药残留限值)。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驻华办公室助理主任 Irene Chan(詹怡和)女士报告题目:FDA Food Safety Modernization Act (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   Irene Chan女士介绍了美国食品现代化法案制定的背景、意义、条款规定、实施的时间表和计划:美国食品现代化法案是在广泛合作的基础上制定的,它创建了新的食品安全体系,规定了范围广泛的预防措施、强制要求,建立了新的进口监管体系,强调“从农田到餐桌”的责任。该法案也规定了执行方式,其强调合作与协助,重视透明度,侧重公众健康保护,与利益相关各方交流以确定执法的合理性。   除此之外,作报告的还有: 报告人 单位、职位 报告题目 王涛 新西兰恒天然集团高级法律事务经理 牛初乳的国内外法规现状 金宗濂 北京食品学会理事长 我国保健(功能)食品的安全与对策 冯文熙 美国凯赫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科学顾问 中国食品出口与欧美食品法规   附录:第四届中国北京国际食品安全高峰论坛  www.food2011.com
  • 沃特世助美国及全世界加强食品安全保障
    沃特世助美国及全世界加强食品安全保障   ——沃特世就“国际食品安全培训实验室成立”召开媒体见面会   仪器信息网讯 2010年7月16日,沃特世公司在北京威斯汀酒店召开媒体见面会,就新近成立的国际食品安全培训实验室(IFSTL)的情况、沃特世公司在IFSTL中的作用、IFSTL成立对中国的影响和意义等问题进行介绍并回答与会媒体的提问。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赵增连处长、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陈彦长主任与刘汉霞博士、沃特世公司化学分析运营部业务发展总监Paul Young博士及沃特世公司中国区的薄美萍女士、马延平女士、王则含先生、蔡麒先生及张立猛先生等参加了媒体见面会。仪器信息网作为特邀媒体也参加了此次见面会。 媒体见面会现场   IFSTL位于马里兰大学在华盛顿校区,定于明年正式开放。IFSTL将由马里兰大学和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合作的食品安全和应用营养联合研究所(JIFSAN)运营,是全球首个为外国政府和企业科学家培训当前标准分析方法的机构。 沃特世公司化学分析运营部业务发展总监Paul Young博士 IFSTL帮助实现食品安全法规及检测方法的统一性   Paul Young博士在致辞中介绍到:“食品安全是一项全世界共同的责任,食品在进入人们餐桌之前都会有很多的人和过程参与其中,并且在国际贸易中食品原料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因此没有一个国家能够独立控制食品生产的全过程。而食品安全法规在全球范围内面临的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统一性问题,当法规遇到重要应用时,就会出现认知差异,从而造成食品贸易中的一些问题。IFSTL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成立的,我们希望搭建一个平台,使各国可以公开地享有关于食品安全法规的信息、最先进和最实用的检测方法等。通过IFSTL的培训,使得参与培训者可以以相对统一的方法、遵循法规的步骤进行相关的食品安全工作,从而有助于实现食品安全法规及检测方法的统一性。” 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赵增连处长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陈彦长主任 IFSTL有助于增强中美食品安全的有效互动   赵增连处长对于沃特世公司在食品安全领域所作的贡献表示赞赏并说到,“我非常认同Paul Young博士的看法,各国在食品安全问题上都不可能置身事外。就中美双方而言,更需加强合作,共同推进食品安全的良性发展。IFSTL的成立将对中美食品安全问题交流提供更多的互动机会,有助于中国食品更好地满足进口国要求。”   “IFSTL从培训食品安全法规及检测标准、方法入手,解决食品安全法规的统一性问题,是一种开创性的行为。”陈彦长主任说到,“我们对IFSTL有浓厚的兴趣,希望检验系统人员有更多机会参与IFSTL培训,提升我们的水平,同时把中国所涉及的食品安全问题通过一个良性互动加以反馈,减少障碍,将食品安全工作做得更好。”   在媒体提问环节,赵增连处长、陈彦长主任及Paul Yang博士就相关问题回答了媒体的提问。   Instrument:IFSTL涉及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马里兰大学、沃特世公司,请问三者在此机构中各扮演怎样的角色?   Paul Young博士:IFSTL日常运营是由马里兰大学和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合作的食品安全及应用营养联合研究所(JIFSAN)承担,同时IFSTL还专门成立了一个由沃特世、FDA、马里兰大学人员组成的专家委员会,沃特世公司在其中承担确定IFSTL战略发展方向的职责。此外,沃特世公司还为实验室的建设和一段时期内的运营提供支持,包括提供分析仪器设备,为培训提供技术支持等等。   Instrument:请问各国的官员、科学家及企业家如何获得去IFSTL培训的机会?培训的费用如何?与其他相关培训机构相比有何独特之处?   Paul Young博士:目前,JIFSAN与沃特世公司正致力于培训课程细节的设置,即针对每个地区的需求进行培训项目设定。一旦培训项目制定完成后,会在IFSTL官方网站上发布,各国各地区的相关人员,可以根据需求报读相应的培训项目课程。   关于培训费用,IFSTL虽然是一家非盈利性的机构,但是培训还需收取一定的费用来保证IFSTL的运营。当然,我们正在努力寻找方法减少开支,以保证更多国家、地区的相关人员可以参与其中。   目前,欧洲有一些关于食品安全培训的免费课程,但不是长期性的,通常一年只有一次,而IFSTL将是一个专门的、永久性的食品安全培训机构,每天都会有相关的培训课程供大家选择。   Instrument:作为中国质检总局的技术支持单位代表,您对IFSTL有什么期望?   陈彦长主任:在目前WTO的大原则下,每个国家和地区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有合理的差异性,但主要要服从于进口国的要求,因此我希望IFSTL培训的面更宽些,各国和各地区参与度更高些,使消除法规差异的目标能够早日实现。   此外,在其他媒体问及美国食品安全法规的最新进展及中国企业如何应对时,赵增连处长回答到,“2009年美国草拟了5个强化食品安全的相关方案,其中跟中国关系比较密切的是‘2009年美国食品安全加强法案’、‘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及‘食品产地标注法案’,这一系列法案反映了美国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对中国企业而言,需要做以下四点工作,(1)重视加强对进口国法规、标准的研究 (2)完善与提高食品生产工艺,更好满足市场需求,提升竞争力 (3)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的质量管理体系 (4)强化意识,积极参与到法规、标准制修订中,提出中国的评议意见。” 合影   关于沃特世公司   50年来,沃特世公司(NYSE:WAT)通过提供实用且可持续的创新,实现了全球医疗保健、环境管控、食品安全、水质监测等领域的显著进步,为基于实验室的许多机构创造了商业价值。   沃特世的技术突破和实验室解决方案开创了分离科学、实验室信息管理、质谱技术和热分析的相互组合,为客户提供了一个持久成功的平台。   沃特世公司2009年的总收入达15亿美元拥有5,200名员工 公司正在帮助全球客户推进科研进程,并为其提供绝佳的操作体验。   更多信息,请浏览网站:www.waters.com或waters.instrument.com.cn
  • 天津食品安全监管报告:全年查处食品案795件
    春节前夕,节日市场食品安全备受关注。日前,《2013年天津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报告》出炉,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查处食品安全案件795件,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20.19吨,食品抽检方面,已出具检测结果的1768批次中,226个批次的食品不合格。   儿童类食品抽检合格率下降   2013年,按照年度监管计划的安排,本市流通环节对70个品种2248个批次食品开展了抽样检验,目前从已出具检测结果的1768个批次情况显示,226个批次的食品不合格。   按抽检食品种类划分,抽检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辅助食品等儿童类食品312个批次,合格率为97.76%,比去年同期下降2.24%,主要是婴幼儿辅助食品合格率较低 抽检膨化食品、运动、功能性饮料等休闲类食品577个批次,合格率为94.45%,比去年同期下降1.54% 抽检粽子、月饼等节日类食品387个批次,合格率为95.09%,比去年同期提高1.1% 抽检食用油、食盐、酱油等副食调料类食品452个批次,合格率为97.79%,比去年提高11.53% 抽检包子、饺子、栗羊羹等本地特色类食品40个批次,合格率为95%.   20.19吨不合格食品被查处   据介绍,2013年,全市累计查处食品安全案件795件,罚没款为576.47万元,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20.19吨。   其中,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案件、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案件以及无证照或证照不齐全的主体违法案件分别位于第一、二、三位。这表明:工商部门通过扩大抽检区域和场所范围,增加检测批次和项目等方式,切实加大了质量抽检力度,更加严厉打击了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 工商部门多次开展"三无"、过期变质等假冒伪劣食品的专项治理行动,更加严厉打击了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 按照"十查十看"的巡查要求,对于主观故意不申请取得许可证的经营者,加大了打击力度,同时对于法律法规和其他因素造成的无法取得前置许可的经营者,强化了规范引导。   全年建成372家食品安全示范店   建设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点是本市2013年20项民心工程之一,市工商局全力推进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经过近一年的发展、培养、检查、认定等具体工作,对全市首批372家区县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进行了授牌。   截至目前,本市食品流通经营主体实有54697户,同比增长12.59%.其中,食品流通经营企业实有13079户,占23.91%,同比增长21%,个体食品流通经营者实有41618户,占76.09%,同比增长10.19% 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有52293户,占95.6%,持原卫生许可证的有2404户,占4.4% 区县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实有372户,占0.68%. 文章转载自:北方网
  • 美公布新食品安全条例 生产商将承担更多责任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4日就两项食品安全条例发布草案,把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起点放到源头和生产厂商,堪称几十年来最为全面,分别防范正在种植或已经收获、包装和储存的农产品受到污染和食品诱发传染疾病。   两项条例草案分别为《食品通用制作规程、危险性分析与风险防范控制》和《人食用农产品种植、收获、包装和储存标准》,旨在落实先期由美国国会参议院和众议院通过、继而由总统贝拉克奥巴马2011年1月4日签署的《食品和药物管理局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   受药管局监管范围内80%的食品供应适用这一法案,包括农产品、乳制品和海产品。牛肉、家禽和一些蛋制品受农业部监管。法案主旨是赋予药管局防范疾病暴发的必要手段,而不仅仅在消费者食用受污染食品后作出反应。   法案增加对药管局的授权,包括可以强制企业召回产品、有权检查农场和食品工厂内部记录。法案要求药管局增加2000名检查人员,尤其针对易受污染的“高危”设施。   根据规定,无论是美国本土还是国外食品公司,只要在美国销售食品,都必须向监管部门提交正式报告,保证销售到美国市场的食品不会有损健康或导致食源性疾病,同时报告还需要包括一份出现问题后的应对计划。   4日发布的两项条例一旦生效,美国将首次施行一套强制标准,用以防范农场正在种植或已经收获的农产品受到污染 另外,美国食品制造商须制定规划,用以防范产品诱发传染疾病。“这两项条例是《食品和药物管理局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的核心和灵魂,”皮尤慈善基金会食品安全活动主管桑德拉叶斯金说,“这些是优先事项。其他一切事情由这两项条例延伸而来。”
  • 盘点2011年食品安全新政
    食品安全问题正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俗话说:“早起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然而近几年来,食品安全一直成为困扰民生的一个头疼问题。无论是三年前震惊中外的三聚氰胺奶粉案件,还是最近公安部破获的特大地沟油案件,都深刻地牵动着老百姓的心。食品安全问题已不再是一个道德问题,而渐渐演化成社会问题和法律问题:由食品安全隐患引发的社会忧虑情绪正在蔓延,这对政府的执政能力提出了严峻的考验 相关法律法规的空白或不完善,似乎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可趁之机。   因此,对于食品安全问题,必须要从两方面抓起:一、必须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让每一起食品安全问题都能有法可依 二、对于政府相关部门来说,必须要全面、严厉地做好监管措施,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决不姑息。“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邓小平同志的话放在食品安全监管上,照样适用。   国办印发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安排   国办印发的《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强调,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把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等消费群体大、影响范围广、关系到老百姓每日每餐饮食的重点品种突出出来,优先保障重点品种的质量安全。要深入排查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及在畜禽饲养、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行为,加强乳制品、鲜肉和肉制品等的综合治理。要加大行政执法和责任追究力度,严禁以罚代刑。并对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做了五个方面的安排: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突出抓好重点品种综合治理 着力提升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提高食品安全应急能力 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社会和媒体监督作用。   九部门要求严打食品非法添加   国务院食安办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公告,要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九部门要求,食品(含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必须诚信经营,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禁使用各类非法添加物,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及时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九部门强调,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食品生产经营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严禁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相关证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对造成的危害进行赔偿,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卫生部公布四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卫生部公布《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蜂蜜》等4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副局长陈锐介绍说,《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用加工助剂、胶母糖基础剂和食品用香料等2314个品种,涉及16大类食品、23个功能类别。新标准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对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进行严格审查。其中,删除了不再使用的、没有生产工艺必要性的食品添加剂和加工助剂,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甲醛等品种 明确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掩盖食品腐败变质、不得掩盖食品本身或者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不得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等 增加了食品用香料香精和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使用原则 调整食品用香料分类、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名单等。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对现行涉及食品标签管理的法规、标准进行了清理整合。修订后的标准强调了食品标签中食品添加剂的标示方式,要求所有食品添加剂必须在食品标签上明显标注。同时,食品标签应当真实、准确、通俗易懂、有科学依据,不得标示违背营养科学常识的内容等。《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增加了赭曲霉毒素A和玉米赤霉烯酮等指标,调整了其他真菌毒素指标覆盖的食品范围。《蜂蜜》明确了蜜源要求,设置了果糖和葡萄糖、蔗糖等限量,增加了嗜渗酵母计数等规定,蜂蜜中的污染物、兽药残留等直接引用相关食品安全基础标准规定。   卫生部发布新修订的《食用盐碘含量》标准   新修订的《食用盐碘含量》标准,指导各省(区、市)在标准规定范围内,根据当地人群实际碘营养水平,选择适合本地情况的食用盐碘含量平均水平。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副局长王斌介绍,2010年卫生部委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从尿碘水平和膳食碘摄入量两个方面,系统评估了我国全民食盐加碘在预防控制碘缺乏危害方面的健康效益以及我国不同地区居民碘营养状况的潜在风险。评估结果显示:从历年人群尿碘水平和膳食碘摄入量两方面评价,我国除高水碘地区外,绝大多数地区包括沿海地区居民的碘营养状况处于适宜和安全水平。她表示,2010年监测结果显示,全国碘盐覆盖率为98.6%,碘盐合格率为98.0%,居民户合格碘盐食用率为96.6% 96.8%的县居民户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90%以上,达到了《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的指标要求。   2011年新增10个肉菜追溯体系试点城市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表示,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2010年开始商务部在国内十个城市启动了猪肉和蔬菜质量追溯体系试点,在此基础上,2011年将再新增10个试点城市,进一步完善这一体系。姚坚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应对“瘦肉精”事件中,商务部建立的猪肉和蔬菜质量追溯体系已经开始发挥作用,在河南和南京迅速找到了发源地。2011年商务部将在20个试点城市建立肉菜追溯体系,借助科技手段实现从田间地头到城市菜市场、餐桌整个食品链条的逆向追溯。   面粉增白剂5月起禁产禁用   自5月1日起,禁止在面粉中添加过氧化苯甲酰(面粉增白剂)、过氧化钙,这两种物质。据悉,很多面粉加工企业已不再使用过氧化苯甲酰作为“面粉增白剂”。2010年全国共查办食品添加违法案件5305起,依法逮捕23人。   6月起禁止生产含双酚A婴幼儿奶瓶   自6月1日起,卫生部等6部门已禁止生产聚碳酸酯婴幼儿奶瓶和其他含双酚A的婴幼儿奶瓶。自2011年9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聚碳酸酯婴幼儿奶瓶和其他含双酚A的婴幼儿奶瓶,由生产企业或进口商负责召回。   全国工商严查地沟油   2011年,全国工商部门对重点食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商家的添加剂问题进行集中专项整治 以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经营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 针对牛奶等乳制品尤其是婴幼儿乳制品,工商部门将严格市场准入,将对问题乳粉进行彻底清查、清缴、销毁等。
  • 美国消费者最不放心中国食品安全
    路透洛杉矶1月19日电---美国已推出新法案以加强食品监管,而美国消费者对进口自中国、墨西哥和非洲的食品安全感到担忧。   据消费者服务网站SupermarketGuru.com为路透进行的网上调查,美国消费者对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的看法最为负面。此项调查涵盖571人。   被要求选择两个食品安全监管最差的国家时,81%的受访者选择了中国,51%选择了墨西哥,48%的人选择非洲,27%的人选择南美,有11%的人选择了美国。   当被问及出于安全考虑会回避来自哪两个地区的食品时,四分之三的受访者选择中国,分别有42%、41%和24%的人选择非洲、墨西哥和南美。   SupermarketGuru.com编辑兰柏特(Phil Lempert)表示,虽然食品价格上涨,但消费者也不会因此就青睐来自安全监管不力国家的食品。   消费者认为,安全性最差的食品是鸡肉、其他家禽和生菜。   79%的受访者认为,美国应该加强政府监管和政策力度,以加强食品安全。   美国总统奥巴马本月稍早签署新的食品安全法案,其中允许食品药物管理局(FDA)加强对食品生产商的监管,并予以该机构更大执法权。
  • 北京将建3000个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
    北京市食品安全办7月28日公布《北京市食品安全行动计划(2011-2015年)》,首次提出“首都安全食品”品牌,在这一目标框架内,未来五年,北京市市将建立3000个食品风险监测点,婴幼儿配方奶粉和桶装水实现全程追溯,只有取得省级无公害认证的蔬菜才能进入北京市场。   一家超市的工作人员正检测蔬菜是否有农药残留物。   目标 食品安全抽检 合格率超97.5%   根据该行动计划,到“十二五”末期,本市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将达到97.5%以上 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蔬菜、猪肉、豆制品等重点食品的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8.5%以上,不合格食品全部予以下架并退出首都市场。北京将形成食品“产地要准出、销地要准入、产品有标识、质量可溯源、风险可控制”的全程监控链条。   行动计划还首次提出“安全食品”和“食品安全保障”的概念,提出要打造首都安全食品的品牌,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婴幼儿配方乳粉全程追溯   “十二五”期间,本市将建立统一的追溯信息平台,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流向可跟踪、伪劣食品可召回、储运信息可查询。本市将利用物联网信息记录、识别、追踪和数据交换技术,实现婴幼儿配方乳粉、原料乳粉和畜禽、水产品等高风险食品从养殖、收购、加工、储运到销售的全程追溯。通过标签、条码和电子台账实现酒类、桶装水等重点预包装食品流通和溯源管理。在19家大型食品批发市场、500家商场、超市和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建立追溯信息查询验证系统。   “以肉制品为例,动物在出生时就被打上耳标,记录成长过程中的用药、饲养、检验检疫情况,身份信息将负载至屠宰和深加工环节,直到成品包装上的二维码标签。由此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控。”唐云华介绍说。近年来,婴幼儿配方奶粉问题频发,不少妈妈选择进口奶粉,目前追溯系统也覆盖到洋奶粉,从商品条码可倒追至奶场。   设立3000风险监测点   全市设立3000个风险监测点,制定并实施市、区两级食品安全统一监测计划,年监测抽检样本10万个以上。   据唐云华介绍,“十一五”末期全市风险监测点数量在1000个左右,未来五年要达到3倍。食品办根据地域特征、生产经营主体数量、食品案件特点和抽检情况确定监测点。比如北京市场上四分之一的肉制品来自鹏程食品,这就构成生猪风险监测点。   扩大举报奖励覆盖面   本市将修订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扩大奖励覆盖面。鼓励基层组织、行业协会、媒体、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督员、信息员、志愿者和消费者提供食品安全隐患和违法线索。对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发生重大、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区域性食品违法生产经营现象长期不能解决的地方,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办法拟将发现食品安全隐患作为奖励对象纳入其中,换言之,市民提供线索使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活动消灭在萌芽阶段,也可获得政府奖励。
  • 大卖场将配齐食品安全检测仪
    大超市查出农药超标蔬菜,豆制品苯甲酸超标,记者1月29日从无锡工商部门获悉,开展节前检查一个月以来,共处理12起经销不合格食品的违法案件。大卖场节前配齐多功能食品安全检测仪。节日期间,消费者权益受侵害时,24小时可拨打12315。   近一个月以来,工商部门累计出动5032人次,巡查集贸市场,检查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8431户 基层分局利用统一配备的快速检测箱,检测食品2085批次,其中查处了城区某大型超市经销农药残留超标蔬菜、个体户赵某经销苯甲酸超标豆制品等12起经销不合格食品的违法案件。96家纳入食品安全网络监控的农贸市场,近一个月来共检测上市农副产品19099批次,其中不合格437批次,合格率97.71%,退市销毁不合格农副产品807公斤。工商部门将督促全市经销生鲜食品的大卖场尽快配备多功能食品安全检测仪,节前统一纳入食品安全网络监控系统,实现食品安全实时监管。消费权益受侵害,24小时可以拨打 12315。据了解,节日期间12315申诉举报指挥网络和遍布全市的1700余个12315联络站,将24小时保持有人值守的开通状态,及时受理和处理“两节”期间消费者咨询、申诉和举报,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中国食品安全问题集中在保健品婴幼儿食品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 集中在保健品婴幼儿食品等领域   10月28日,食博会举行的IFA国际食品联盟发起大会暨食品安全高峰论坛上,演讲嘉宾、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副会长张志祥透露说,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仍存在许多问题,主要集中在保健品、婴幼儿食品以及农村食品三大领域。   张志祥说,目前我国各种食品工业企业多达45万家,但具备一定规模,纳入有关部门统计的只有4万家,不少小企业还停留在作坊式的生产方式中,使得政府的执法监管非常困难。食品行业相关约束机制也不健全,从业者违规成本太低,不足以引起他们对违反食品安全规定所导致后果的畏惧。   对于我国对加强食品安全的管理计划,张志祥透露,以前我国共有2万多个关于食品安全的标准,都是由各个部门制定的。今后,将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的建设,统一由国家卫生部来管理。   张志祥说,国家目前对跟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安全非常重视,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还对相关办法及法规进行了讨论,“对在该领域的违规者,我们法律法规今后将从严从重处理,同时要罚得他们倾家荡产,让他再也不能从事这个行业”.   张志祥还透露,在未来中国食品行业,保健品的前景非常看好。目前,中国保健品的利润率在30%-50%,这也使得保健酒、营养牛奶等诸多保健品层出不穷。不过他强调,保健类食品并不是什么人吃了都好。比如婴幼儿,现在不少大人食用的保健食品小孩也照样跟着吃。其实,长期盲目地食用这类食品利少弊多   食品安全召回制度 企业呼吁完善   论坛间隙,食博会参展企业代表山西汾酒集团宣读了“食品安全---我们的责任”IFA国际食品联盟倡议书,并借此呼吁我国完善食品安全召回制度。   《倡议书》呼吁成立跨地区的食品安全体系组织,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召回制度体系,更加有效地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据悉,已审议的《食品安全法》(草案)明确了食品召回制度,并规定: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安全,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经营该食品、消费者停止使用该食品,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召回的食品应当采取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防止该食品再次流入市场。   尽管如此,业内人士仍然认为,该法案在谁来发现不安全食品、发现后谁来召回、召回是否有强制性等重要问题上,仍有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地方。
  • 2010食品安全高层论坛在京举行
    6月11日,2010食品安全高层论坛在京举行。卫生部副部长尹力出席论坛并讲话。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商务部、国资委、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国家质检管理中举、工信部、农业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负责人也出席了本次论坛。   会上,尹力代表卫生部回顾了我国《食品安全法》实施一年来,卫生部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是积极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制定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相关制度,建立了部门会商、联合发文、应急集中办公等协调工作机制,以及各地食品安全信息联络员机制,构建部门间食品安全信息沟通平台。 二是抓紧制订、完善《食品安全法》配套法规。清理、废止23件原有部门规章,起草并发布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办法》、《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暂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暂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食品检验工作规范》。 三是成立了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完成了乳品安全标准清理整合工作,发布了66项标准文本 启动了食品中农兽药残留、有毒有害污染物、致病微生物、真菌毒素限量标准以及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基础标准整合工作。 四是成立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承担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参与制定评估计划,拟定评估技术规则,开展风险评估交流 建立健全全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力争在2010年底建立起覆盖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和各省、市、县并逐步延伸到农村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 五是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成立了卫生部牵头、由15个部门组成的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顿合力。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行动,公布了4批43种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19种易被滥用的食品添加剂“黑名单”,并对清查出的250余种涉嫌不符合法规标准的食品添加物进行分类处理。查处了一批食品安全重大违法案件。   尹力说,下一步卫生部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新出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宣传贯彻力度,重点做好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宣传贯彻工作 督促食品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快食品安全标准清理修订工作,认真组织实施2010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同时加强食品安全监测能力建设。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0部门联合发布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卫生部将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加快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工业诚信管理制度,规范企业诚信经营行为,提高企业诚信意识,营造行业诚信环境,完善诚信社会监督机制,努力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
  • 卫生部专家称食品安全问题主要出在执行环节
    加了三聚氰胺的毒奶粉、加了盐酸克伦特罗的瘦肉火腿、加了多样氨基酸的牛肉膏……近期,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食品安全事件引发了各方的高度关注,这些原本陌生的化学名词因为与人们熟知的食品联系在一起而变得家喻户晓。食品添加剂已经逐渐成为牟利、违法、伤害、甚至是毒品的代名词。   4月21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下称《通知》),表示将严打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并对非法食品添加剂开展全面布控,今年年底前,卫生部门将制定并公布食品复配添加剂通用安全标准和食品添加剂标识标准。   食品添加剂,将遭遇一场史无前例的全面围剿。   食品添加剂是替罪羊?   食品添加剂真的是洪水猛兽,是造成食品安全事件的罪魁祸首吗?   “不,食品添加剂正在被‘妖魔化’。”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工商大学副校长孙宝国对《中国经济周刊》解释说,首先,应该为食品添加剂正名。“这些导致毒祸的添加物并非是食品添加剂,人们把违法添加物与食品添加剂的概念混淆了,食品添加剂成了食品安全问题的替罪羊。”   4月23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了151种食品和饲料中非法添加物名单,其中包括47种可能在食品中“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22种“易滥用食品添加剂”和82种“禁止在饲料、动物饮用水和畜禽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的药物和物质”。   那么,什么才是食品添加剂呢?   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联合食品法规委员会对食品添加剂定义为:食品添加剂是有意识地少量添加于食品,以改善食品的外观、风味和组织结构或贮存性质的非营养物质。   目前,我国食品添加剂有23个类别,2000多个品种,其中香料、香精类的最多,达到1800多种。其中,最为常见的是漂白剂、膨松剂、着色剂、增味剂、防腐剂、香料等。   “几乎所有食品中都含有食品添加剂。”孙宝国认为,食品添加剂不但对身体没有坏处,反而是确保食品安全的物质。“没有食品添加剂就没有食品安全。”   食品添加剂不仅能够改善食品的“品相”和口感,还有利于食品加工,能更适应生产机械化和自动化,最重要的是,食品添加剂方便食品保存,能够防止变质。“比如,以前的零打酱油放置时间久了会长毛,很不卫生,但加入防腐剂以后这一问题就不存在了。”   对于有特殊需要的人群来说,食品添加剂甚至是“救星”。“糖尿病人不能吃糖,就需要无营养甜味剂或低热能甜味剂,这些食品添加剂实现了无糖食品供应。”孙宝国说。   其实,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理与药物一样,关键在于衡量剂量与效应的对应关系。孙宝国表示,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需具备三个条件:第一,必要性。食品加工如果可以不用食品添加剂就不能加。例如,卫生部于今年3月1日正式发布公告,撤销面粉增白剂。第二,安全性。除了科学实验之外,至少有两个发达国家使用后证明安全可靠的食品添加剂,我国才会给予批准(少数例外,如桂皮等)。第三,合法性。食品企业只有使用国家批准的食品添加剂才是合法的行为。   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太宽松?   前不久,康师傅方便面因含有“牛肉膏”成分备受质疑,更加掀起轩然大波的是,广州市工商局作出了“合法”无处罚的判定。   “牛肉膏”之所以“合法”是因为“牛肉膏”、“一滴香”、“漂白面”等都是由多种食品添加剂复合调配组成的添加成分,这些“前所未闻”的复配添加剂没有被收录进“明令禁止使用”的法规范围,关于剂量和合法性在法规上都是空白。   “拿法规和标准说事儿已经数不清有多少次了。”卫生部的一位专家对记者说,每当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时,对食品添加物的争议最终都会落点在法规和标准上,“这已经是惯性。”   但毋庸置疑的是,我国部分食品的行业检测标准低于国际公认标准早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例如,在前不久的雀巢婴幼儿产品中可能存在重金属过量的问题上,按照我国现行标准,确实“在法定范围内”,但我国的最高限额是美国的百倍。   根据公开报道,多年以来我国食品出口合格率均保持在99.8%以上,内销食品合格率在90%以上,虽然差距只有九个百分点,却暴露出食品安全标准“内外有别”的尴尬,这种“双重标准”的现实催生了“一流产品出口、二流产品内销”的说法,“我国食品安全标准是否比国外标准松”一直以来都是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困惑之一。   4月21日,卫生部发布了《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基本一致》的公告,公告称国际上各国的食品标准确实存在差异,但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基本一致,此外,鼓励企业根据国际竞争需要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   公告显示,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项目和指标值的符合率超过70%,甚至我国的一些标准是高于国际通行标准的。例如在国外允许使用的莱克多巴胺、过氧化苯甲酰等物质,在我国属于禁止使用品种。因此,《通知》特别说明:“对不同国家标准的比较,应当全面、客观,不应仅以个别标准或个别指标进行比较。”   最大的好消息是,我国食品添加剂标准的出台终于有了明确的日程表:“2011年年底前卫生部要制定并公布复配食品添加剂通用安全标准和食品添加剂标识标准。”届时,“牛肉膏”、“一滴香”、“漂白面”等复配食品添加剂将不再“无法可依”。   在标准出台之前,“对暂无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有关企业或行业组织可以依据有关规定提出参照国际组织或相关国家标准指定产品标准的申请。”   “卫生部已经公布了第一批违法添加物和易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名单,以此为起点,到了年末,一定会有更加完善和严谨的标准出台,到时候,所有食品都会经历一次甚至多次的大清查。”这位专家说道。   重典治乱与“吹哨法案”   “我国在食品安全上的法律法规是非常多的,甚至是超乎国际水准的严厉。”卫生部的一位专家说,我国涉及食品安全的法律共有20多部,近40部行政法规,150多部部门规章。据其介绍,2001年和2008年,我国两次重申禁止使用“瘦肉精”,但至今,美国都是允许使用指定成分的“瘦肉精”的。此外,2007年,我国就率先建立了食品召回制度,2011年1月,美国才确立该制度。   “我们的问题出在执行环节。”这位专家认为,在前不久的双汇“瘦肉精”事件中,央视“315”晚会通过暗访短片揭示了形同虚设的十八道检验程序。“每一个环节都可以被买通,监而不管,是病症所在。”   4月21日,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李克强出席全国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他强调,要以《食品安全法》为准绳,重典治乱,加大惩处力度,切实改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让不法分子付出高昂代价,真正起到震慑作用。一旦发现非法添加,要快查快处,第一时间查封问题产品,责令停产停业,并给予严厉经济处罚。对故意添加的,一律吊销证照、罚没设备,企业负责人不得再从事相关食品行业。   这次讲话被业内人士评价为“史上最严厉的食品安全重典治乱”。“之前的处罚多以工商部门的罚款为主,一般情况下上限不足5万元,这对于违法犯罪分子来说,违法成本太低,而侥幸之下的不法利润太高,所以造成屡禁不止,甚至边罚边犯。”   除了严管企业,还要加强监管力量。“监管不力主要体现在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有六大部门,部门间分工不明,责权不清,很容易出现模糊地带。”专家说。   在电视电话会议上,李克强要求,对涉案政府工作人员,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开除公职。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并依据新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从重从快予以严惩。   最新公布的《通知》中也再次明确了质检、工商、卫生等部门的职责,强调将加大食品添加剂的行政问责力度,并提出,2011年年底前,各监管部门按系统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这个档案不仅会对生产企业起到自律和约束的作用,也会更加细化各部门的负责范围和问责机制,避免部门间相互推诿,逃避责任。”专家评价说。   经济学家郎咸平曾建议,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可以借鉴美国的“吹哨法案”,用“放权于民”的方式实现合理监管,改变目前政府部门既是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又是执行者的矛盾。   “吹哨法案”是一部告密者保护法案,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实现内部监督,即每个人本着为社会公众利益的考虑都可以站出来通过告密的手段揭露贪腐、密谋、不公等内幕,以维持社会公正,告密者将受到法律的保护。   “每个知晓内情的人都可以站出来揭露、诉讼和检举,他们将因此受到保护、免责和奖励,这样的话,‘双汇瘦肉精’一案早就水落石出了。”郎咸平说道。   目前,在《通知》中已经可以看到“吹哨法案”的精神体现——设专项资金奖励举报人。《通知》明确提出,地方各级政府要设立专项奖励资金,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切实落实对举报人的奖励,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举报。   失控的化工系统   记者走访了多家火锅店、麻辣烫摊位和餐饮店,发现非法添加行为并非是有意为之,而是推销诱导的结果。   一位火锅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家火锅店经营了七八年,一直是“以秘方取胜”,直到2009年,有推销人员主动上门介绍“一滴香”和“夜夜想”(以罂粟壳为主要成分的非法添加物,能够完善口感,并使食用者有轻微上瘾的表现)。推销人员声称,很多知名火锅店都是他们的大客户,这两种“产品”不仅能够节约原材料成本,还可以招揽不少回头客。   据介绍,一锅本应该用食用油、多种大料、党参和枸杞做加香材料的锅底用三分之一勺“一滴香”就可以达到几乎同等口感的效果,每个锅底节省的原材料成本在20元以上,以该店的经营规模来算,一天就能节省500元以上。“夜夜想”更是能起到非常明显的招揽回头客的作用,很多客人每月、甚至每个星期都要吃一次。   “之前谁都不知道还有这个东西,都是推销员说别的店都在用,才觉得自己不用是不是就吃亏了。”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火锅底料由于都是以自制调料为主,所以很容易有“猫腻”,监管部门也难以查处取证。“一个锅底就有上百种调料,不好查。”   让人意外的是,这位工作人员透露说,很多违法添加物的原材料都是从化工厂流出来的,一些小作坊根据简单的化学原理做粗加工后就可以对外销售了。“他们利润很高的,这些东西在化工厂里也不值钱,加工设备都很简单,查处了换个地方再生产。”   其实,在双汇“瘦肉精”事件中就可以发现,盐酸克伦特罗作为刺激肾上腺素的兴奋剂被国家严格管制,在原材料环节和成品环节都有成熟的控制办法,一般人很难接触到。但是,在加工环节产生的“盐酸克伦特罗原粉”则可以轻易从化工厂流出,成为制作“瘦肉精”的主要原料,通过简单的工艺、简陋的化学反应设备,大量“瘦肉精”就被“生产”出来,流向社会。   捣毁制造和储存非法添加物的“黑窝点”成为切断非法利益链条的重要步骤。《通知》中要求对农村、城乡接合部,县域接合部等重点区域,企业外租的厂房、车间、仓库以及城镇临时建筑、出租民房等重点部位组织经常性排查,坚决捣毁地下销售渠道。   可是,追根溯源,如果不堵住化工系统的漏洞,任由非法添加物的原材料源源不断地从各个被忽视的途径流出,成为不法分子唾手可得的“财富”,而只是着力于排查和捣毁负责加工及储存的“黑窝点”,怕是治标不治本的。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