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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基础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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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基础性工作相关的资讯

  • 科技部对48个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进行验收
    科技部基础研究司 科研条件与财务司关于开展对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工作计划安排,科技部基础研究司、科研条件与财务司将对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2007年度重点项目、2008年度所有项目、2009年度一般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包括2007年立项的11个重点项目、2008年立项的27个项目、2009年立项的10个一般项目,共计48个项目(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有关要求   (一)项目验收程序   项目验收工作包括:财务审计、财务验收、科学数据汇交、项目结题验收四个环节。须先进行财务审计和财务验收,同步进行项目科学数据汇交工作。上述工作完成后,才能进行项目结题验收。   (二)项目财务审计   1. 一般项目的财务审计由项目承担单位组织开展,应在科技部认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范围内选择一家进行结题财务审计。受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独立项目审计报告,并及时反馈项目承担单位,同时将审计报告上传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审计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须将审计报告、整改报告(如果有)、财务验收申请报告等相关材料(10份)报项目依托部门进行财务验收。   2. 重点项目的财务审计工作由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组织开展。请各项目依托部门于6月20日之前将财务验收申请函(1份)、财务验收申请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0份)报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   具体财务审计要求及格式请参照附件2。   (三)项目财务验收   1. 一般项目的财务验收工作由项目依托部门组织开展,可与结题验收合并进行。合并验收的应指定财务专家(不少于2人)参加项目验收专家组,研究提出独立的财务验收意见 独立验收的财务验收专家组由5-7人组成,应包括财务专家、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由财务专家担任验收组组长,形成独立财务验收意见。   2. 重点项目的财务验收工作由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组织开展。   3. 请于7月底前完成项目财务审计和财务验收工作。一般项目的财务审计和财务验收材料(2份)报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备案。具体财务验收要求及格式请参照附件2。   (四)项目科学数据汇交   1. 项目数据汇交由科技部基础研究司组织开展。汇交内容包括:项目基本信息表和元数据表(格式见附件4)、《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科学数据汇交方案》(格式见附件5)、具体的科学数据及其辅助的数据说明文档、软件工具等(详见附件3)。   2.请登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进行网络在线汇交,系统将于6月15日正式上线运行。   3. 涉密数据不进行汇交,由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国家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保管。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汇交非涉密数据。   4. 请于7月底前完成所有数据汇交工作。对于不汇交的样本、样品、标准物质等实物,具备保存条件的单位请妥善保管,基础研究司将随时进行抽查 不具备保存条件的单位,请向基础研究司提出保存申请,基础研究司将协调有关单位予以保存。   (五)项目结题验收   1. 一般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由项目依托部门组织开展 重点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由科技部基础研究司组织开展。   2.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提前做好验收材料的准备和审核工作,登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进行在线填报,并在线打印申请表1份、结题报告及相关附件15份,加盖公章后于8月20日前统一报送项目结题验收组织部门(项目依托部门或科技部)。   3. 验收工作须在2014年11月底前完成。对逾期不能验收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执行期内提出延期验收的理由,并提出明确的调整验收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经项目依托部门同意后,报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审批。   4. 各项目依托部门及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验收工作,按要求准备验收材料,确保验收工作顺利进行。验收时要注重对样本、标本、样品的现场考察与核查,数据库的测试等验收,避免走形式、走过场。   5. 项目结题验收材料(2份)报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备案。具体结题验收要求及格式参照附件6。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项目结题验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祝学衍,陈文君(科技部基础研究司综合计划处)   电 话:010-58881556,58881559(Fax)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5号   邮 编:100862。   2. 项目财务审计及财务验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 娟(国家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   电 话:010-88301007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号机械科学研究院二层   邮 编:100044。   3. 科技部网络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   咨询邮箱:program@most.cn   附件:   1.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财务验收规范.doc   2.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基本信息和元数据表(格式).doc   3.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结题验收规范.doc   4.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科学数据汇交方案(格式).doc   5.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科学数据汇交管理办法(试行).doc   6.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验收清单.doc   科技部基础研究司 科研条件与财务司   2014年5月
  •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2013项目开始申报
    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2013年度项目的通知 国科发基【2012】748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科训局:   根据《国家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部署,科技部将在2013年继续组织实施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现将201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予以公布,请你们根据有关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采取网络申报和文本申报相结合的方式,项目申请需要进行网络申报并寄送纸质项目申请书。具体网络申报流程和有关事项将于6月底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上(http://program.most.gov.cn)另行通知。   2. 请各部门按照科技基础性工作的定位和2013年度指南方向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项目申报要求见附件2。   3. 中国科学院报送不超过15项,教育部、农业部分别不超过10项,其他部门分别不超过5项。所有项目须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统一报送科技部,不受理个人申报。   4. 要科学合理地做好项目经费预算工作,各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和把关。严格按照项目实际经费需求如实编制预算,且申报经费不得超过项目支持额度 按照预算科目逐一编制详细的预算说明,测算依据和标准要科学合理、详实充分,符合相关规定。   科技部将组织财务专家对项目经费预算进行专项评审,对预算经费额度不符合实际需求、测算标准不合理或预算说明不详细导致无法进行经费评审的项目将不予以资助。   5. 纸质申请材料一式15份,须加盖牵头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并进行无线胶订。请于2012年7月20日前寄送至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同时以光盘形式报送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6. 联 系 人:张鹏,张军,陈文君   联系电话:010-58881462,58881556,58881517   传 真:010-58881109。   附件:1.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201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方向 2.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申报要求 3.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申请书(格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2014年度项目开始申报
    2013年5月9日,科技部发布关于组织申报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2014年度项目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   根据《国家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部署,科技部将在2014年继续组织实施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现将201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方向(附件1)印发你们,请根据有关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请按照科技基础性工作的定位和2014年度指南方向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项目申报要求见附件2。   2. 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报送分别不超过15项,农业部不超过5项,其他部门分别不超过3项。所有项目须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统一报送科技部,不受理个人申报。   3. 要科学合理地做好项目经费预算工作,各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和把关。严格按照项目实际经费需求如实编制预算,且申报经费不得超过各类项目的最高资助额度 按照预算科目逐一编制详细的预算说明,测算依据和标准要科学合理、详实充分,符合相关规定。   科技部将组织财务专家对项目经费预算进行专项评审,预算经费额度不符合实际需求、测算标准不合理或预算说明不详细导致无法进行经费评审的项目将不予以资助。   4.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采取网络申报和文本申报相结合的方式,项目申请需要进行网络申报并寄送纸质项目申请书。具体网络申报流程和有关事项将于5月中旬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上(http://program.most.gov.cn)另行通知。   5. 纸质申请材料一式15份,须加盖项目牵头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并进行无线胶订。请于2013年6月10日前寄送至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同时以光盘形式报送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6. 联 系 人:张鹏,杨旭东,陈文君   联系电话:010-58881462,58881541   传 真:010-58881109。   附件:1.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201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方向     2.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申报要求     3.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申请书(格式)   科 技 部   2013年5月9日
  •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2012年度项目开始申报
    教育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卫生部、质检总局、林业局、中科院、海洋局、测绘局、中医药局科技司(局),总后勤部卫生部科训局:   根据《国家科技基础性工作“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部署,科技部将在2012年继续组织实施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现将201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你们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采取网络申报和文本申报相结合的方式。项目申请需要进行网络申报(网络申报流程和有关事项将于9月下旬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上另行通知),并寄送纸质项目申请书。   2. 纸质申请材料一式15份,须加盖牵头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并进行无线胶订。请于2011年10月10日前寄送至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3. 请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查询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2012年度申报指南、申报要求和项目申请书(格式)。   网址:http://program.most.gov.cn   4. 联 系 人:张鹏、卢凡、陈文君   联系电话:010-58881462,58881460,58881556   传 真:010-58881109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2012年度申报指南.doc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申报要求.doc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申请书(格式).doc   科学技术部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2012年项目启动
    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关于做好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2012年度项目启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科训局: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2012年度项目立项和任务书签订工作已顺利完成。为做好项目的启动工作和组织实施,提高项目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 认真做好项目启动和管理工作。   各主管部门和承担单位要充分认识科技基础性工作的重要性和基础性地位,对相关项目的组织实施要给予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要按照有关管理规定的要求,加强项目的过程管理,对项目的工作进度、重大事项调整变更、经费使用、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等环节加强监督检查,保障项目的规范化实施。   同时,要督促2012年度新立项目尽快启动实施。各项目组要按照相关规定成立专家组,并及时组织召开项目启动会暨专家组会议,按照工作进度安排抓紧实施。   2. 实行项目专家组制度。   重点项目须按照要求(附件1)成立专家组。各承担单位和项目组要高度重视专家组的学术咨询指导作用,充分听取同行专家对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有关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调整的意见和建议。专家组会议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   3. 实行项目年度汇报和中期检查制度。   为加强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管理,督促并掌握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各项目要在每年1月底前向科技部和主管部门提交项目上年度的工作进展总结报告。   同时,我司将对实施周期为5年的重点项目采取3+2的资助和管理模式,在项目执行的第3年开展中期检查工作,并根据检查结果决定是否继续执行任务、中止执行或者调整任务。各承担单位和项目组要认真按照项目计划任务书中规定的总体目标和年度计划如期开展工作。   4. 项目任务重大事项调整要依程序报批。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出现项目计划任务调整、项目负责人或参与人员变更调整、项目承担单位变更、项目延期验收等重大事项,项目承担单位会同项目负责人须在征求专家组及相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报主管部门同意,并由主管部门报科技部基础研究司批准。未经批准自行调整的,须在事项发生后的一个月内按程序如实汇报并报批。在项目执行期结束后,不再受理上述重大事项调整的申请,项目负责人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5. 严格控制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各承担单位和项目组要严格按照《中央级科研院所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财字〔2000〕176号)(见附件2)等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参照《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的要求,严肃财经纪律,加强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在项目实施中,要严格按照项目预算书确定的经费支出预算执行。确需调整的,应当严格依据434号文件中规定的预算调整程序,在发生调整事项时,及时办理预算调整申请 项目执行期结束后,不再受理有关申请。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调整项目经费支出预算,特别是违规增加不得调增的科目支出或违规向非项目合作单位(以项目预算书中“承担单位研究经费支出预算明细表”中明确的合作单位为准)拨付项目经费。对于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等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6. 加强宣传和科普工作。   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成果的宣传和科普工作,认真总结项目阶段性成果并进行广泛宣传,扩大项目影响,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请各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以及所有新立项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项目执行和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监督,提高项目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联 系 人:张 军 陈文君   联系电话:010-58881556   附件1: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重点项目成立专家组有关要求  2:中央级科研院所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基础研究司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2012年项目立项结果公布
    国家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2012年度立项评审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重大需求以及专家评审结果,经研究,决定批准“我国优势产区落叶果树农家品种资源调查与收集”等40个项目立项(项目清单见附件)。   请有关单位按照《中央级科研院所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财字〔2000〕176号)以及国家科技计划管理和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实施的相关工作。   附件: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2012年度立项项目清单
  •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2015年度项目初评专家名单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2015年度项目初评专家名单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2015年度项目初评会将于2014年8月21日在北京召开,现将评审专家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科技部基础研究司   2014年8月18日   附件: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2015年度项目初评专家名单 序号 姓 名 职称 单 位 备注 1 陈宜瑜 研究员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顾问组成员 2 许志琴 研究员 中国地质科学院 顾问组成员 3 蒋有绪 研究员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与保护研究所 顾问组成员 4 王 浩 研究员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顾问组成员 5 孙九林 研究员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顾问组成员 6 尹 岭 研究员 解放军总医院 顾问组成员 7 黄大卫 研究员 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 顾问组成员 8 孙 松 研究员 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 顾问组成员 9 宫辉力 教 授首都师范大学 顾问组成员 10 黄铁青 研究员 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 顾问组成员 11 薛建辉 教 授 南京林业大学 12 孙 航 研究员 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 13 王英典 教 授 北京师范大学 14 王纪华 研究员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 15 白林泉 教 授 上海交通大学 16 程远平 教 授 中国矿业大学 17 琚宜文 教 授 中国科学院大学 18 张奠湘 研究员 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 19 张英鸽 研究员 军事医学科学院毒物药物研究所 20 刘金华 教 授 中国农业大学 21 张 建 教 授 山东大学 22 曹务春 研究员 军事医学科学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 23 李 勇 教 授 北京大学 24 金征宇 教 授 江南大学 25 李 忠 教 授 华东理工大学 26 袁增强 研究员 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 27 蒋跃明 研究员 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 28 杨桂山 研究员 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 29 范欣生 教 授 南京中医药大学 30 王新宴 研究员 空军总医院 31 蔡庆华 研究员 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 32 柴团耀 教 授 中国科学院大学 33 李跃华 主任医师 西苑医院 34 黎 健 研究员 北京医院 35 万必文 研究员 人民教育出版社 36 李增元 研究员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资源信息研究所 37 罗志福 研究员级高工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38 过常宝 教 授 北京师范大学 39 毕少兰 教 授 北京师范大学 40 付碧宏 研究员 中国科学院遥感与数字地球研究所 41 肖 杭 教 授 南京医科大学 42 张 勤 教 授 长安大学 43 江大勇 教 授 北京大学
  • 科技部公布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专家顾问组名单
    2013年7月30日,科技部网站上发布了&ldquo 科技部关于成立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第一届专家顾问组的通知&rdquo ,详情如下: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总后勤部卫生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的科学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专家的学术指导作用,经研究,科技部决定成立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第一届专家顾问组。   专家顾问组由18位专家组成(详见附件1),由陈宜瑜同志担任组长,孙九林同志、刘旭同志任副组长。专家顾问组职责及工作机制见附件2。   请有关单位积极支持专家顾问组工作,为专家顾问组的相关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特此通知。   附件:1.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第一届专家顾问组名单   组 长:陈宜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研究员   副组长:孙九林,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   刘 旭,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员   成 员:许志琴,中国地质科学院,研究员   陈焕春,华中农业大学,教授   蒋有绪,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王 浩,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方精云,北京大学,教授   孟 伟,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孙 松,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研究员   高思华,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   黄鼎成,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员   尹 岭,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教授   黄大卫,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研究员   胡志红,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研究员   刘碧松,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研究员   宫辉力,首都师范大学,教授   黄铁青,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研究员   2.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专家顾问组职责及工作机制
  • 教育部征集2015年度科技基础性工作重大需求
    科技基础性工作是基础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支撑国家科学研究和宏观决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根据《科技部基础司关于征集2015年度科技基础性工作重大需求的函》(国科基函〔2014〕3号)要求,为做好直属高校2015年度科技基础性工作重大需求征集推荐工作,日前,教育部发布了征集2015年度科技基础性工作重大需求的通知。   通知内容如下:   1.符合定位。所推荐的科技基础性工作重大需求要紧密结合和支撑国家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要,符合科技基础性工作的定位和特点,不与具体单位挂钩。   2.落实规划。请根据《国家基础研究发展&ldquo 十二五&rdquo 专项规划》和《国家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ldquo 十二五&rdquo 专项规划》总体要求和任务部署,结合已立项资助情况,重点推荐对科学研究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与规划部署任务相关的重大需求。   3.主要内容。重大需求主要包括科学考察与调查、科技资料整编与科学典籍志书图集编研、标准物质与科学规范研制,以及对公益性行业部门重要工作、有关重点领域和学科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科技基础性工作。已经立项支持的和已有其他支持渠道的工作不在此次征集之列。   4.具体要求。每个需求方向须包括现状分析(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对科技发展的重要意义、拟开展的主要工作内容、经费需求和预期成果等。其中对拟开展的主要工作内容需进行高度凝炼。   5.限项推荐。此次需求征集工作仍采用部门限项推荐模式,教育部推荐名额为15项。请各校结合本校科技基础性工作的优势和基础,认真做好需求策划、队伍整合等组织遴选工作,择优推荐符合基础性专项定位、条件成熟的重大需求建议,减少各方无谓劳动。每校限推1项。   请于2014年2月16日前将重大需求建议正式报送到我司基础处,同时提交电子版。我司将在各校推荐基础上按名额择优予以推荐。   联系人:王人可,邰忠智   联系电话:66096301,66096532   电子邮件:kjsjcc@moe.edu.cn ,zhongzhi@moe.edu.cn   教育部科技司   2014年1月27日 国家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重大需求建议书   需求名称:(20字以内)   需求类别:□科学考察与调查   □科技资料整编与科学典籍志书图集编研   □标准物质与科学规范研制   □对公益性行业部门重要工作、有关重点领域和学科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科技基础性工作   经费需求:       万元   推荐部门:教育部   申报单位:   负责人:   联系电话(手机):   电子邮箱:
  • 教育部征集2012年科技基础性工作重大需求
    关于征集2012年科技基础性工作重大需求的通知   教技司便[2011]155号   各有关直属高校:   为做好2012年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的培育与组织工作,按照科技部《关于征集2012年科技基础性工作重大需求的函》(国科基函[2011]14号)要求,现向各有关高校征集2012年科技基础性工作重大战略需求。具体要求如下:   1.科技基础性工作重大需求主要集中在科学考察调查、科技文献典籍的编研、标准物质和科学规范研究等三个方面   2.每个需求方向须包括现状分析(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对科技工作发展的重要意义、拟开展的主要工作内容、经费需求和预期成果等(不超过1500字)   3.已经立项支持和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已有支持渠道的工作不在此次征集之列。   请你校认真做好遴选和组织工作,结合本校科技基础性工作的优势和基础提出重大需求建议,每校限报1项。请于2011年7月10日前将需求建议电子版发送至jcc413@126.com。   联系人:赵倩 邹晖   电 话:010-66096301   教育部科技司   2011年6月24日
  • 国家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十二五规划发布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进一步推进我国科技基础性工作,科技部组织编制了《国家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十二五”专项规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国家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十二五”专项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 2013年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经费预算开始编报
    关于编报2013年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经费预算的通知 国科财便字【2012】15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结合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工作整体部署,现将2013年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经费预算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预算编报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十二五”科技计划经费管理改革精神。   根据“十二五”科技计划经费管理改革精神,参照《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改革要求开展相关工作,例如按照新的比例核定间接费用,包括绩效支出 科学合理编制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各科目支出,不得简单按比例编列 鼓励共享、试制、租赁专用仪器设备以及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等。   (二)高度重视,做好预算编报的准备工作。项目承担单位是编制项目预算的责任主体,对项目经费预算的真实性负责。项目负责人应该会同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共同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在编制经费预算前,应完成以下两方面工作:首先明确项目研究目标、内容、技术路线、研究周期、参加单位、参加人员及任务分解等内容 其次认真阅读了解相关国家有关政策、制度的要求与规定。   (三)确保预算编报的真实性、全面性和客观性。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是科技部审批项目经费的重要依据,应当根据项目研究的合理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认真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预算编制过程中应注意:有多个单位共同参与承担一个项目的,应当同时编列各单位承担的主要任务、经费预算等 各项支出预算应紧密围绕项目目标、任务及技术路线等内容进行测算 各项支出标准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 各项支出内容应该根据本研究领域的规律和项目研究的特点实事求是地编报 在预算说明中应该详细说明每一项支出预算的依据,尤其是因研究任务的特殊需要而预算强度较大的支出,必须进行重点说明。   二、编报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认真填报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根据要求签章并装订,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签章后,按一式7份正式报送科技部。   (二)报送时间:2012年10月12日前报送。   (三)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海淀区首体南路2号机械科学研究院二层国家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 邮 编:100044   申报咨询: 李天一/宋俊(风险中心) 010-88301007   附件:   1.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   2.项目预算申报书编写说明   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   2012年9月19日
  • 王江平:新材料产业是战略性、基础性产业,是高科技竞争的关键领域
    2021年12月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江平主持召开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总结新材料产业发展近年来的工作成效和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研究进一步完善新材料创新发展生态体系的工作思路。王江平指出,新材料产业是战略性、基础性产业,是高科技竞争的关键领域,事关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大局。加快壮大新材料产业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保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现实需要,形成经济增长新引擎新动能的重要抓手。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国新材料产业取得了长足进步,要进一步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加快壮大新材料产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王江平强调,要进一步正视问题,清醒认识新材料产业发展面临的瓶颈制约。一是机制政策统筹协调仍显不够;二是面临材料先行、成果转化、产用衔接“三难”;三是高端人才及团队供给不足;四是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有待提升。要坚持问题导向,抓紧工作,争取早日突破。王江平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协同,切实推动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取得新进展和新成效。一是加强资源要素汇聚,更好落实新材料创新发展各项举措。二是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加大统筹组织协调。三是发挥骨干企业和科研院校引领带动作用,实现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四是发挥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重要作用,加大决策的咨询论证把关。会上,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代表,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等7家材料生产和用户企业,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赛迪研究院等单位聚焦会议主题作了发言,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汇报了有关工作情况。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等有关司局负责人参加会议。
  • 国家核电、中国商飞成立基础性研究机构
    为实施大型先进压水堆核电站重大专项和大型飞机重大专项专门成立的国家核电技术公司、中国商飞公司日前分别成立国核科技研究院和中国商飞北京民用飞机技术研究中心,旨在加强基础性、前沿性技术研究和领军优秀人才培养。   11月2日揭牌的国核科技研究院总体定位是,建设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科学研究机构,打造核电技术领域基础性、前沿性的研究平台和领军优秀人才培养平台。国家核电所属的国核研发中心、国核软件中心、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先进材料研究中心、程旭工作室等研究机构将陆续纳入研究院,在先进压水堆安全技术、严重事故缓解技术、核电设计软件、燃料与材料、技术标准、技术经济、先进核能系统等领域展开研究。按照国家核电技术公司的构想,国核科技研究院将按照国际通行的企业科研管理模式去运作,用“大师”、“大家”管科研、管人才。被聘为首任院长的程旭教授即为国家“千人计划”专家。   11月18日揭牌的中国商飞北京民用飞机技术研究中心是中国商飞公司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和引领中国民机技术发展的重要平台,是中编办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是首批落户北京“未来科技城”的15家高新技术科研机构之一。揭牌当日,北研中心101号科研办公楼也宣告正式落成。自组建以来,中国商飞北研中心边规划、边建设、边引才、边科研,确定发展战略、推进能力建设、创新体制机制、聚集一流人才、打造科技平台、开展科研项目,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下一步,北研中心将着力提升民机发展战略研究和总体论证研究能力,攻克一批重要关键技术,形成一批先进技术储备,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努力满足当前和长远发展的科研需要,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将努力打造群贤毕至、才智涌动、活力迸发的人才创新创业高地。
  • “加强分析测试基础性研究战略研讨会”在京召开
    由中国分析测试协会主办,清华大学和厦门大学承办的“加强分析测试基础性研究战略研讨会”于2008年6月17日在北京西郊宾馆召开。此次会议就分析测试中心开展基础性研究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分析测试中心如何发挥大型仪器平台的优势和人才优势,适应建设创新性国家的需要,为国家科技发展做出更大贡献等方面的议题进行了研讨。   陈洪渊(院士,中国分析测试协会副理事长,南京大学)、吴波尔(中国分析测试协会副理事长,科技部条财司巡视员)、张渝英(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秘书长,科技部平台中心副主任)、庄乾坤(中国分析测试协会副秘书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化学部分析化学学科主任)、方向(中国分析测试协会常务理事,国家标准委员会总工程师)以及来自全国二十几所高校、科研院所的分析测试中心主任和活跃在分析化学学科的各单位主要学术带头人共60余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研讨会由中国分析测试协会学术交流部主任邓玉林教授(北京理工大学)主持。   在上午的报告中,陈洪渊院士就科学仪器研究的重要性以及其在基础性研究中的作用作了重要报告。陈院士强调了科学仪器在科学研究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国内外科学研究的发展现状和面临的挑战,明确指出了分析仪器和装置的研究是分析测试基础研究的重要方面,是今后应该大力推进的研究重点。张渝英副主任作了关于“与时俱进,推动中国分析测试事业发展”的报告。报告结合国内外科技发展动向,以及在汶川大地震中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发挥的作用、国家级分析测试中心临危受命在10天内就完成了生物胺检测国家标准方法的制定等成就,强调了分析测试基础性工作的重要性和发展思路,展望了分析测试发展的前景。吴波尔巡视员结合汶川大地中的经验,重点强调了在国家重大事件中,要充分重视科学家和分析测试技术储备的重要作用。方向总工介绍了标准化的概念和我国标准化工作的现状,同时,强调了标准化与科学仪器的结合开展分析测试工作。庄乾坤教授介绍了国际分析测试技术的发展趋势以及科学家在重大科学发展和应急事件中所发挥的作用,分析了80年代全国分析测试中心建立之初分析化学专家所发挥的作用,以及分析测试中心的发展历程。   在下午的自由发言和讨论中,与会代表就加强分析测试基础性研究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以及分析测试中心如何加强分析测试基础性研究的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经过认真分析和讨论,与会专家对于加强分析测试基础性研究的必要性以及新时期分析测试中心的发展战略达成如下共识:   1、 分析测试中心的发展离不开科学的发展,学科的发展将会带动分析测试水平的提高   2、 分析测试中心不能仅满足于提供测试服务,一定要加强分析测试基础性研究工作   3、 加强科学仪器和装置的基础性研究是分析测试基础性研究的重要战略内容。   此次会议是我国分析测试行业的一次高层次会议,是对分析测试中心发展的一次科学总结、讨论与展望,将对分析测试行业的未来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 张希良:碳市场是我国实现“双碳”目标的一个基础性政策工具
    “最近生态环境部正在公开征集CCER交易产品方法学,表明我国自愿碳市场重启已经开始。”近日,在平安银行联合平安证券举办的绿色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白皮书(2023)研讨暨发布会上,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所长张希良围绕“双碳”实现路径以及碳市场顶层设计发表讲话时表示。张希良表示,在碳中和情景下,我国能源排放将逐步下降,可再生能源2060年占比将达65%,未来随着实施越来越严格的总量控制,碳减排的边际成本呈不断上升的态势,从政策干预的视角看,要求有不断升高的碳价促进能源经济低碳转型。通过碳市场总量设定碳市场可以直接控制国家碳排放总量走势,碳市场形成的碳价在经济体内传播具有溢出效应,为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转变提供有效的激励。今后,我国将夯实碳市场运行和监管的法律基础和数据质量基础,分步骤扩大行业覆盖和市场交易主体,优化配额分配方法和交易产品创新,构建全球样板碳市场。碳定价应成为实现“双碳”目标的基础性政策我国提出“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张希良表示,能源经济转型要依靠两类政策。一是指出转型方向的大政策,比如《节能法》、《可再生能源法》,也包括我国对外承诺、五年规划中的碳减排目标、碳达峰1+N政策体系等。二是和企业、消费者紧密关联,具有直接激励作用的政策工具,既包括能效标准这样命令控制性政策工具,也包括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补贴电价、税收等基于市场的政策工具。在张希良看来,碳市场将成为实现“双碳”目标的基础性政策。“将来国家要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总量进行控制,控制需要什么样的抓手?我觉得碳市场就是很好的抓手。”他认为,碳市场不仅会有效控制排放量总量,所形成的碳价可以在经济体里传播,改变广大企业和消费者的行为。“实现‘双碳’目标必须要有大量的低碳、零碳、负碳的技术,这些技术要创新,要投资,需要有明确的碳价格加以引导。”张希良说。现阶段全国碳市场市是基于强度的,未来向总量控制型转变“中国碳市场建设一定要与自身国情相结合。”张希良表示,在覆盖范围整合、总量设定和配置分配等顶层设计方面,中国借鉴欧美等地区市场同时,更要结合排放集中行业、自身经济增长速度和市场化程度等条件,才能设计出有效公平的碳市场,让电力供应侧和消费侧都承担减排责任。张希良提到,总量设定有两种选择,一个是实现基于总量的减少,即绝对下降。但是这目前在中国很难做到,因为我国碳排放总量还未达峰。另一种是基于强度,允许总量增长,但要通过排放强度来控制总量。因此,目前来看,后者更加适合中国。“排放总量设定也要灵活。总量是和企业、行业的增长,和未来是相挂钩的。这样既可以避免对企业、行业产生比较大的冲击,又会起到鼓励先进,惩戒落后的作用。”张希良表示。据张希良介绍,中国碳市场建设更注重实践。虽然在设计中也充分借鉴了欧盟、加州的一些经验,但最后主要还是来源于碳市场试点的探索。他还提到了制定中国碳市场行业碳排放基准的“二十四字方针”,“奖励先进,惩戒落后;循序渐进,先宽后严;目标导向,综合平衡”。2021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启动上线交易。张希良认为,作为起步运行阶段,碳价水平、排放履约率等市场运行表现都超出了预期。分阶段建设全国碳市场张希良对全国碳市场的发展进行了展望,他认为近期碳市场建设的主要任务,一是夯实碳市场运行和监管相关的法律机制,其中《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已经广泛征求意见并经过多次修改,应该尽快出台。二是扩大全国碳市场行业的覆盖范围,包括电解铝、水泥、钢铁等行业。三是积极探索增加碳市场交易主要类型,扩大市场参与度。“非常重要的一块是重启自愿减排市场。最近生态环境部正在公开征集方法学,也表明自愿减排市场重启已经开始。”张希良说。四是探索碳市场与绿电市场协作。“我国碳市场将来既有直接排放也有间接排放,与绿电交易协作也是重要课题。”张希良认为全国碳市场发展到中期,将会对重点控排行业进行全部覆盖;有一定比例的配额分配会采用有偿分配方式。其次,也有望引入配额的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交易。从长远看,“中国碳市场目前主要是基于强度,远期会基于总量型转变,以后会和欧美等地区碳市场更加兼容。未来中国碳市场和其他国家碳市场将会有更多合作机会,为全球碳交易机制建设做出重要贡献。”张希良表示。
  • 科华生物创始人唐伟国先生因新冠伴发基础性疾病逝世
    12月25日,体外诊断上市公司科华生物通过官网发布讣告:公司创始人、原董事长,原上海市生物医药行业协会副会长唐伟国,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伴发基础性疾病,于2022年12月25日在上海不幸逝世,享年66岁。讣告原文:我国首批体外诊断上市公司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原董事长,原上海市生物医药行业协会副会长唐伟国先生,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伴发基础性疾病,于2022年12月25日在上海不幸逝世,享年66岁!唐伟国先生,是我国体外诊断国产化的开拓者和践行者,他带领科华生物自创立之初以创新技术为基石,开创了国产酶免试剂和生化试剂产品的先河,带领许许多多科华人共同铸就了中国体外诊断的行业龙头,也引领行业发展几十年。中国体外诊断的发展离不开唐先生的付出,唐先生为中国医疗行业体外诊断领域的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也将永远被铭记唐伟国先生向来为人处事谦和低调,其家人亦秉承唐先生的遗愿,一切从简,不准备过甚操办,我们尊重唐先生及家人的意愿,默默在心里缅怀唐先生,不打扰唐先生家庭的正常生活。我们对唐伟国先生的逝世表示深切哀悼,对唐先生家属致以诚垫慰问!老唐总,一路走好!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2月25日
  • 科技部公布科技基础专项2013年度立项项目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各有关单位:   国家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2013年度立项评审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重大需求以及专家评审结果,经研究,决定批准“农产品中高风险农药助剂残留调查、危害分析及助剂分类”等48个项目立项(项目清单见附件)。   请按照《中央级科研院所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财字〔2000〕176号)以及国家科技计划管理和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实施的相关工作。   附件: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2013年度立项项目清单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第一承担单位 项目负责人 项目依托部门 2013FY110100 农产品中高风险农药助剂残留调查、危害分析及助剂分类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王 静 农业部 2013FY110200 中国成年人工效学基础参数调查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邱月明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3FY110300 阿勒泰中俄哈蒙边境地区特有动物与生物地理区系科学考察 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 蒋志刚 中国科学院 2013FY110400 中国孢子植物志的编研 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 庄文颖 中国科学院 2013FY110500 中国男性和女性生殖生理常数及基础数据的补充调查 国家人口计生委科学技术研究所 张树成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3FY110600 传统中兽医药资源抢救和整理 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 杨志强 农业部 2013FY110700 我国重要渔业生物DNA条形码信息采集及其数据库构建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 庄志猛 农业部 2013FY110800 南方丘陵山区矿山生态环境科学考察 中南大学 柳建新 教育部 2013FY110900 科技基础性工作数据资料集成与规范化整编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诸云强 中国科学院 2013FY111000 中国古生代区域综合地层及标准化石图集 中国科学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 王向东 中国科学院 2013FY111100 黄渤海滨海带环境污染与生态系统状况综合调查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吕永龙 中国科学院 2013FY111200 热带岛屿和海岸带特有生物资源调查 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 张奠湘 中国科学院 2013FY111300 西太平洋暖池区域水文气象综合科学考察 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 尹宝树 中国科学院 2013FY111400 中国西部主要冰川作用中心冰量变化调查 中国科学院寒区旱区环境与工程研究所 刘时银 中国科学院 2013FY111500 罗霄山脉地区生物多样性综合科学考察 中山大学 廖文波 教育部 2013FY111600 中国森林植被调查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陈永富 国家林业局 2013FY111700 华北山区经济树种种质资源收集和保存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裴 东 国家林业局 2013FY111800 中国沼泽湿地资源及其主要生态环境效益综合调查 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 姜 明 中国科学院 2013FY111900 全国丹霞地貌基础数据调查 中山大学 彭 华 教育部 2013FY112000 中国典型河口动力沉积地貌本底数据调查 华东师范大学 张卫国 教育部 2013FY112100 泛喜马拉雅地区植物综合考察与植物志编研 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 洪德元 中国科学院 2013FY112200 典型中小入海河流河口动力沉积地貌与环境本底数据调查 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 印 萍 国土资源部 2013FY112300 中国水生植物标本采集、生物多样性编目和植被资源普查 武汉大学 于 丹 教育部 2013FY112400 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的高影响气象参数设计规范研制 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 宋丽莉 中国气象局 2013FY112500 典型城市人居环境质量综合调查与城市气候环境图集编制 西安交通大学 周 典 教育部 2013FY112600 《中国植物志》的数字化和DNA条形码 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 张宪春,王红 中国科学院 2013FY112700 我国PM2.5主要排放源谱的编研 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 曹军骥 中国科学院 2013FY112800 新世纪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大地图集》编研 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刘 毅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2013FY112900 中国海海洋地质系列图编研 国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 吴自银 国家海洋局2013FY113000 古生物《志书》编研及门类系统总结 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 邓 涛 中国科学院 2013FY113100 动物源性食品中全氟烷基物质的残留水平调查 深圳市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岳振峰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3FY113200 主要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其天敌资源调查 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张朝贤 农业部 2013FY113300 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标准物质研制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王传彬 农业部 2013FY113400 全国农产品加工原料真菌毒素及其产毒菌污染调查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王凤忠 农业部 2013FY113500 我国重要自然宿主及媒介昆虫的病毒病原调查 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 袁志明 中国科学院 2013FY113600 东北地区重要自然宿主及媒介昆虫携带病毒病原本底调查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 涂长春 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 2013FY113700 中国医学真菌标准菌株的研建及保藏管理中心平台建设 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 刘维达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3FY113800 临床检验重要和常用项目标准物质研制 卫生部北京医院 彭明婷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3FY113900 我国丙型肝炎系列参比品的研制 北京大学 魏 来 教育部 2013FY114000 17-23岁中国健康男性外周血压和中心动脉血压常数调查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总医院 王新宴 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 2013FY114100 中国国民健康状况和基本生理参数本底调查(二期) 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 王 恒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3FY114200 母婴健康与生理常数调查 华中科技大学 杨年红 教育部 2013FY114300 藏彝走廊世居群体遗传多样性调查 西安交通大学 李生斌 教育部 2013FY114400 不同体质人群中医正常脉诊生理参数系统调查 中国中医科学院医学实验中心 于友华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3FY114500 中药资源及相关基础数据的空间网格化融合及共享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 黄璐琦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3FY114600 中国自然疫源性疾病流行病学图集编研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 曹务春 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 2013FY114700 中国人运动能量消耗标准研究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 洪 平 国家体育总局 2013FY114800 中国传统乐器声学测量及频谱分析 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 李 松 文化部
  • 习近平:加强基础研究,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基础研究处于从研究到应用、再到生产的科研链条起始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加强基础研究,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迫切要求,是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必由之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加强基础研究的重大意义。作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要始终胸怀“国之大者”,坚持把加强基础研究作为重大使命,强化创新策源功能,努力攀登世界科技高峰,为夯实科技自立自强根基贡献高校力量。加强高水平有组织科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世界已经进入大科学时代,基础研究组织化程度越来越高,制度保障和政策引导对基础研究产出的影响越来越大。”我国高校要充分发挥优势,加快科研组织模式和范式变革,全面加强创新体系建设,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提升高水平自主创新能力。一是坚持目标导向和自由探索相结合。凝练关键科学问题是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的前提。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因为提出新的问题就意味着新的可能性。高校既要鼓励支持科研人员立足科学前沿、发现新的重大问题,也要鼓励支持他们把科技前沿与重大需求前景结合起来,从重大应用研究中凝练高水平基础科学问题,完善问题聚焦、任务耦合、路径协同、成果集成的联合攻关机制,持续提升基础研究整体效能。二是优化基础学科建设布局。基础学科是所有学科的基石,是高校发挥基础研究主力军作用的基础载体。既要给予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等基础学科更多支持,深耕细作、倾心浇灌,激活传统学科潜能,孵化新兴前沿学科,也要推动基础学科与应用学科协调发展,鼓励跨学科研究,促进学科交叉融合,不断开辟新领域新赛道,构筑学科发展新优势。三是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代表国家科技创新的最高水平,是国家创新体系的中坚力量,对于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建设世界科技强国至关重要。高校要积极参与国家实验室建设,推进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工作,建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基础科学中心。聚焦科研范式变革超前部署,大力推进工具软件迭代、方法算法革新、模型标准建构和高端仪器装备研制等基础性研究,加大大科学装置、大数据平台、检测分析平台等设施布局建设力度。营造良好创新生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大力培育创新文化,健全科技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为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尽展才华创造良好环境。”推动基础研究实现高质量发展,离不开良好创新生态的孕育滋养。要不遗余力打造引领、原创、开放、包容的学术生态和制度环境,打通创新链条、集聚创新要素,让科学家心无旁骛做研究、大胆创新攻难关。一是弘扬科学家精神。科学家精神是科技工作者在长期科学实践中积累的宝贵精神财富,科学成就的取得离不开科学家精神的支撑。我们要传承弘扬老一辈科学家以身许国、心系人民的光荣传统,大力宣传新涌现的先进典型,引导科技工作者涵养卓越自主的胆气、寂寞深究的静气、团结协作的大气,追求真理、勇攀高峰,弘扬优良学风,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二是健全科技评价体系。有什么样的评价体系,就会有什么样的科研活动。要着力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制度,摒弃简单量化的评价模式,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不断完善评价方法。完善长周期评价制度,加强对长期研究项目、重点团队和研究基地的稳定支持,形成鼓励潜心创新的良好氛围。三是优化创新制度环境。基础研究往往面临着方法不确定、失败率比较高的问题,营造宽容宽松的研究环境显得更为重要。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对基础研究的多元投入和风险分担机制,发挥好科技领军企业“出题人”“答题人”“阅卷人”作用。通过设立校企联合实验室、打通人才旋转门、成立科创母基金等,实现难题共答、平台共建、资源共聚、风险共担、成果共享。培养造就基础研究拔尖人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基础研究,归根结底要靠高水平人才。”拔尖人才是基础研究最关键的战略资源、最核心的基础支撑、最强劲的驱动力量。高校在培育人才、集聚英才方面承担着重要责任,要为国家为社会源源不断培养造就拔尖人才,让更多基础研究拔尖人才竞相涌现。一是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能力。基础研究人才培养周期长,须花大气力完善招生培养联动、本硕博贯通的全周期全链条培养体系。近年来,复旦大学厚植基础学科人才培养沃土,高质量推进“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强基计划”等,构建“高精尖缺”研究生教育格局,有效提升了自主培养拔尖人才的能力。今后,要进一步探索超常规、长链条的基础研究未来顶尖人才培养模式,对有潜质学生早发现早培育,推动教育链与创新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二是努力汇聚天下英才。坚持引育并举,广泛延揽战略人才和青年英才,围绕顶尖人才建设创新平台和团队。抓住国际人才转移“窗口期”,提高精准荐才引才能力,千方百计引进全球优秀人才。同时,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和科研活动规律,根据人才发展不同阶段需要和个性化需要,全周期、全方位培育人才,落实资源跟着人才走,让人才引得进、长得快、干得好。
  • 开展地方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的通知
    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关于开展地方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 国科发计[2009]1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财务局:   为了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科技基础能力建设,提高科技资源管理和利用水平,支撑科技创新和管理决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科技部、财政部于2008年3月启动了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以下简称“资源调查”)工作,并率先在中央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开展了试点调查。经过一年努力,基本上摸清了有关中央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资源情况,取得了积极成效。   地方科技基础条件资源是国家科技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总体部署、分步实施、试点带动、长远发展”的原则,科技部、财政部决定在2008年工作基础上,启动地方资源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的主要目的   基本摸清地方所属科研院所和高校主要科技基础条件资源现状及利用情况,建立地方科技基础条件资源数据库,形成中央和地方资源调查工作联动机制,构建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管理信息和决策支持系统,推动地方科技资源的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促进地区科技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提高科技资源的使用效益。   二、调查的范围和内容   调查的主要对象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副省级城市所属科研院所和高校(涉密单位及相关信息除外)。调查内容是:   (一)单台(件、套)原值在5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学仪器(各地可根据需要适当下调设备原值下限)基本信息及利用情况。   (二)研究实验基地及其科技基础条件的基本信息(本次调查所涉及研究实验基地专指经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批准或认定并依托法人单位建立或设立的从事各类科技活动的机构,包括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分析测试中心、大型科研设施、生物安全实验室、野外台站等)。   (三)植物、动物、微生物种质资源及其保存机构(设施)的基本信息和利用情况。   地市级科研院所和高校是否纳入调查范围由各地自主确定。   调查的标准时点是200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   三、调查的组织和实施   资源调查涉及范围广,技术要求高,工作任务重。各地区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各地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各地科技厅(委、局)和财政厅(局)要加强组织和领导,明确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保障工作经费,将资源调查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予以扎实推进,确保在今年调查的基础上,以后逐年实现数据更新。   为了统一技术标准规范,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提高工作效率,本次调查通过“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管理信息系统” (以下简称“资源调查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审核和数据汇交。资源调查系统由各地区资源调查工作机构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制定的技术规范和要求自行部署。   科技部、财政部委托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以下简称“平台中心”)承担业务联络、技术支持和资源调查数据库建设等任务,向各地统一提供资源调查系统。平台中心将于4月下旬就数据采集、填报和审核等事项对各省级技术支撑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具体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厅(委、局)请于2009年8月15日前将调查数据通过信息管理系统汇交至平台中心。   联系单位: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   联 系 人:鞠维刚 高鲁鹏   联系电话:010-58881161 58881465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5号   邮政编码:100862   电子邮箱:juwg@most.cn,gaolp@most.cn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二〇〇九年四月八日 相关链接: 上海市科委、财政局:将于近期开展上海市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 根据国家科技部、财政部于2009年4月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地方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计[2009]151号),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进一步掌握我市科技基础条件资源状况,为我市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提供决策参考,市科委、市财政局将于近期组织开展本市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以下简称“资源调查”)工作,本次工作的调查范围、内容、方式以及组织分工、实施进度等书面通知将于近日正式发送至有关单位。 联系单位: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管理中心 联 系 人:刘慧伟 王小林 联系电话:021-54065073 54065250 通讯地址:上海市钦州路100号 邮政编码:200235 电子邮箱:hwliu@sgst.cn;xlwang@sgst.cn 相关附件: 附件1:上海市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人员及工作单位名单 附件2:上海市重点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表 附件3:上海市生物种质资源调查表
  • 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项目开展验收工作
    关于开展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国科发计[2009]267号   为贯彻落实《2004-2010年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和《“十一五”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实施意见》,科技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于2005年底启动了首批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项目。经过3年实施,首批平台项目基本完成了预期建设任务,初步实现了开放共享,有效支撑了各类创新活动的开展。   为全面掌握平台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平台建设的成效、经验和问题,按照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定于近期组织开展首批平台项目的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验收对象为2005年以来启动的有关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项目及子项目(附件1)。   二、验收依据   验收依据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项目(年度)任务书(包括相关补充协议)以及项目经费批复文件。   三、验收内容   验收内容为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及考核指标实现情况,包括项目的组织管理及其制度建设情况、部门和单位间的协作情况、资源整合的数量和质量、资源信息化及汇交情况、标准规范制定和落实情况、人才队伍培养情况、平台开放共享和运行服务情况、平台对创新活动的实际支撑服务效果、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   四、验收程序   本次验收工作由我部具体签订项目任务书的有关司组织开展。依据子项目设立情况,采取分层验收。   1. 对于不设子项目的平台项目,项目承担单位汇总验收所需材料后,通过牵头部门向我部有关司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函及相关材料,由我部有关司直接组织开展验收。   2. 对于下设子项目的平台项目,先由总项目牵头部门会同子项目承担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子项目的验收工作。3/4以上的子项目验收通过后,总项目牵头部门方可向我部有关司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函及相关材料,由我部有关司组织开展总项目验收。   项目(子项目)验收前,承担单位须先行选择经科技部认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子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五、验收方式   验收工作原则上采取会议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验收专家组由我部相关司聘请熟悉平台建设工作和具体平台项目的科技、经济、管理和财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成员一般为9—11人,其中平台专家顾问组成员和财务专家均不得少于3人。专家组组长原则上由平台专家顾问组成员担任。专家在审阅资料、听取汇报、现场质询、实地考查的基础上独立提出意见,经充分讨论后形成专家组验收意见。验收意见中应包括独立的财务验收意见以及经认定的净结余情况。   子项目验收可参照总项目验收方式进行。   六、验收材料   牵头部门向我部有关司提出项目验收申请的同时,须提供如下书面材料及相应电子版光盘:   1. 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2)。   2.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项目验收总结报告(附件3)。   3. 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审计报告。   除以上材料外,验收会现场还应适量提供以下材料以方便专家查阅: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年度)任务书(包括相关补充协议)以及项目经费批复文件。   2.已制定的组织管理规章制度、章程等文本。   3.已制定的平台资源信息化标准规范文本。   4.能够证明平台开放共享活动及成效的相关资料(如对外提供开放共享服务的书面承诺、服务原始记录、用户使用报告、用户反馈意见等)。   5.已取得的相关成果的证明材料。   6.其他相关材料。   子项目验收所需材料及格式可参照项目验收要求。   七、验收结果的确定   依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项目(年度)任务书以及相关补充协议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考核指标,按期保质完成、经费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项目,为通过验收。   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为不通过验收。   1. 未达到规定的任务目标和考核指标的。   2. 所提供的验收文件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   3. 对项目和子项目的建设内容、任务目标和经费等进行较大调整且未经批准的。   4. 项目实施过程及结果中出现重大问题或重大纠纷尚未解决的。   5. 项目和子项目经费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对于未通过验收的平台项目,项目牵头部门和承担单位应针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在半年之内向我部有关司再次提出验收申请。   八、验收时间安排   子项目验收工作应于2009年7月3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应于2009年9月20日前完成。   附件: 1.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项目表 2.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项目验收申请表 3.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项目验收总结报告(参考格式)   科学技术部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日
  • 科技部开展2011年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
    近日,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11年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计〔2011〕211号,详见科技部网站),为做好此项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调查对象和内容   (一)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的主要对象是2008年以来已参加科技资源调查的中央部门与地方所属科研院所和高校。各有关部门和地方可根据实际,适度扩大调查对象和范围,在全面摸清科研院所和高校相关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所属其它相关单位科学仪器设备和研究试验基地的调查。   (二)调查内容。   各单位仪器设备概况以及原值50万元以上大型科学仪器基本信息及利用情况 中央有关部门及省级地方政府批准建立的研究实验基地基本情况 生物种质保藏机构及其保藏的种质资源基本情况 各单位人力资源配置情况、总体财务情况(重点是科技活动财务情况)。   调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0年度。   二、工作分工   科技部、财政部委托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以下简称“平台中心”)承担科技资源调查的具体组织工作。   中央各部门属科研院所、高校等单位通过“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nstic.gov.cn/res_inv.jsp或http://www.escience.gov.cn)进行调查数据的填报、审核和汇交。已参加调查的单位继续沿用已有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系统并按照流程进行数据更新 新纳入调查范围的单位登录用户名和口令另发。   地方属科研院所、高校等单位按照本地资源调查组织机构规定的时间安排和工作程序,通过本地资源调查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填报、审核和汇交。   三、工作时间安排和要求   (一)数据填报与审核阶段(6月10日-8月30日):各单位组织人员开展数据采集与填报,各部门、地方对所属单位调查数据进行审查。   (二)调查数据汇总阶段(9月1日-9月30日):各部门、各地方对所属单位填报数据审查完毕后,向平台中心汇交数据。   (三)数据核查与整理分析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平台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所有调查数据进行整理、校正、分析、总结,并通过一定方式共享调查成果。
  • 湖北省: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湖北省科技厅按照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功能定位和深化科技改革要求,进一步聚焦重点、择优择需、创新机制,部署新建和优化整合一批高水平科技创新基地平台,为战略性、前瞻性、基础性、应用性等不同类型科技创新活动提供体系化保障。一是加快培育战略科技力量。找准国家和湖北省重大需求战略结合点,分类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脉冲强磁场、精密重力测量等重大设施提升功能、开放运行;稳妥推进新建武汉光源、生物医学成像等重大设施;聚焦优势领域,加快推进光谷实验室、珞伽实验室、江夏实验室、洪山实验室等6个湖北实验室建设,积极争创国家实验室。二是优化提升基础研究创新体系。围绕区域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需求,在优势领域争创国家重点实验室。布局建设湖北省重点实验室,优化整合湖北省重点实验室体系。加强基础研究,统筹基础研究创新平台、人才团队和重大项目一体化布局。推进自然科技资源库和野外观测研究站等条件平台建设,加强实验动物管理,优化完善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和科研条件保障机制。三是加快构建技术创新体系。积极争建国家智能设计与数控技术创新中心、国家数字建造与安全技术创新中心,麻醉、血液、呼吸、泌尿等领域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新建一批省级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凝练储备一批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培育对象。四是大力发展新型研发机构。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调动社会各方参与,强化产学研深度合作,推进组建3-5家平台型、网络型、高水平产业创新联合体,通过重大科技任务带动,构建跨领域、跨区域、多主体协作的创新合作机制,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转化。推进校地合作、校企协同,促进在事高校与县(市、区)科技合作全覆盖。
  • 科技部基础司调研广西重点实验室工作
    7月14日至15日,科技部基础司张先恩司长一行赴广西壮族自治区调研重点实验室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陈大克厅长等有关同志参加了调研。   张先恩司长一行考察了广西大学的广西亚热带生物资源保护利用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广西师范大学的药用资源化学与药物分子工程重点实验室,以及广西大学和桂林理工大学共建的新材料及其制备新技术重点实验室。在重点实验室情况汇报会上,重点实验室的负责人汇报了实验室的建设情况、发展机遇、面临的挑战、存在的问题以及有关建议。张先恩司长对广西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今后实验室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他指出,在西部地区发展基础研究和基地建设要投入更大的力量,希望广西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要参照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要求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   广西地处华南经济圈、西南经济圈和东盟经济圈的结合部,是我国西部大开发地区唯一的沿海区域,区位优势明显,特色产业突出。广西位于岭南有色金属带,拥有丰富的铝、铟、锡、锌、锑等有色金属资源。广西生物资源十分丰富,蔗糖产量占全国的三分之二,木薯淀粉占全国的四分之三,拥有全国数量最多的水牛,拥有丰富的中草药资源。近几年,广西加强了重点实验室工作,2009年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开展了对19个重点实验室的评估工作,并设立了重点实验室建设和创新能力提升专项经费,集中支持和培育高层次的实验室。
  • 科技工作今年聚焦重大基础和前沿科学任务
    1月12日讯 科技部网站今天发布了《关于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加快科技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2015年科技工作的总体思路,强调要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培育发现新增长点。   《意见》提出,今年将着重部署若干重大基础和前沿科学任务,抢占未来战略制高点,将重点加强脑科学、量子通信与量子计算等战略部署以及纳米、蛋白质、发育与生殖、全球气候变化、&ldquo 深空&rdquo &ldquo 深海&rdquo &ldquo 深地&rdquo &ldquo 深蓝&rdquo 等重大科学研究前瞻性布局。《意见》强调,在重大科技专项实施方面,着力攻克一批核心关键技术,研制一批重大战略产品,建设一批重大示范工程。 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突出问题方面,加强清洁能源、新能源汽车、信息网络、遥感与导航、生物等领域的部署和研发,实现关键部件技术突破,提高系统集成能力。   围绕现代制造企业管控、智能车间、高端成套工艺装备、制造基础共性技术、智能机器人、3D打印等内容进行重点部署,推动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发展。重点部署生物育种、农机装备、信息技术等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大力实施粮食丰产、渤海粮仓等科技示范工程。   为了促进上述目标的完成,《意见》强调了进一步完善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的市场导向实施机制,优化整合基地和人才专项,加强区域创新分类指导,推动区域协同发展,同时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拓展创新发展国际空间。
  • 计量现状与展望:夯实计量科技基础 实现高质量发展
    “十四五”时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也是全面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和《“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全面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科技发展,《“十四五”市场监管科技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发布实施。《规划》对于“十四五”时期乃至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市场监管工作的全面、有序、健康、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下面我着重对《规划》中计量领域的内容谈一下现状与展望。   一、计量是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基础   计量是测量的科学及其应用,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水平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是构建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的重要支撑,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地位。计量是创造质量和控制质量的重要物质手段,是保证国民经济正常运行和公平贸易的基础。计量准确度的每一次提升,对科技进步、民生改善、产业发展和国家安全均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毫无疑问,计量支撑发展,质量成就未来。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日益深化的大背景下,计量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保障,将在市场监督管理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规划》充分体现了市场监管总局对计量科技发展的高度重视,从计量发展现状、面临形势和挑战出发,明确了发展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对推动计量科技进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保障民生福祉、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提升经济全球化竞争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十三五”计量科技取得跨越式的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计量科技事业得到快速发展,计量科研成果大量涌现。建成国家计量基准185项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6.2万余项。获得国际承认的校准测量能力从“十三五”开始时的1266项,增长到目前的1805项,增幅43%,进入世界先进行列,并成为全球有能力参与驾驭国际原子时的八个国家之一。拥有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2个,建成一批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在亚太计量规划组织(APMP)下设12个技术委员会中,担任主席和候任主席数量居首位。“温度单位重大变革关键技术研究”和“新一代国家时间频率基准的关键技术与应用”两个项目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计量科技创新能力和测量水平的提升,有力地支撑了高铁、大飞机和海洋装备等重点产业的研发与生产,促进了电子、生物和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三、“十四五”计量科技面临新机遇和挑战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为计量科技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2019年5月20日,新的国际单位制(SI)正式生效。这是计量史上的重要变革和里程碑式事件,正如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比尔菲利普斯所说:“这是自法国大革命以来测量科学最伟大的革命”。计量迈入量子化新时代,国际计量格局面临历史性重构。我们应该迎头赶上,抓住机遇成为世界多极计量格局中的重要一极。前期,我国在计量领域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在满足科技强国、质量强国、制造强国、健康中国、数字中国等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上,仍存在科技创新能力不足、计量支撑能力缺失、服务深度和广度不够等问题。与发达国家计量技术机构相比,在发挥计量作用、提升计量地位、优化科技发展布局等方面也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基础前沿研究整体上仍处于跟跑阶段、重点领域关键计量测试技术有待突破、新型量传技术和计量仪器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十四五”时期,我们将面对更为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应把握全球科技创新的前沿趋势,进一步推进计量科技发展的自立自强,积极应对国际单位制重新定义重大变革,跻身世界计量科技前沿。   四、“十四五”计量科技重要攻关方向   在当今世界正经历的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无论是新冠疫情还是国际形势,最主要的特点就是一个“变”字。为此,应当主动求变,积极应变。《规划》准确分析市场监管科技发展新生态,明确市场监管科技发展新要求,提出“加强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研究,助力提升质量竞争优势”,部署“量子计量基标准和新型量传关键技术攻关”,重点开展量子计量基标准、量子传感、芯片尺度计量等前沿技术研究,加强生命科学与健康、绿色低碳、新型信息化、先进制造、新材料、空天海洋等重点领域的计量关键技术研究,研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精度、高可靠性计量仪器和标准器,提升计量支撑国家战略和重点领域发展的核心技术能力。   这里我主要选两个方面展开说一下:第一个是绿色低碳领域研究。2020年,习近平主席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十四五”时期,将开展碳计量关键技术攻关,研究生态环境监测、应对气候变化、清洁能源发电、储能及并网领域的计量测试技术,建立覆盖碳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的溯源体系,提升碳排放计量监测能力,加速推动由宏观“碳核算”向精准“碳计量”转变,支撑相关行业的 绿色低碳发展。第二个是生命健康领域研究。健康是促进人类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生命健康与民生幸福、社会和谐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全球新冠疫情的肆虐,进一步强化了提升生命健康计量能力的迫切性。“十四五”时期,将加快特征生物分子多维度智能识别与表征精密计量技术,新兴生物功能性物质结构、分子诊断与细胞诊疗等的质量控制技术,重大疾病体外诊断试剂及性能评价量值溯源技术,医学诊疗设备计量技术等研究,持续提升生命健康领域的计量支撑能力。
  • 全国政协常委、中科院院士袁亚湘:建设科技强国 必须真正重视基础研究
    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家之间的竞争归根结底是科技与人才的竞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自主创新是我们攀登世界科技高峰的必由之路。”我国要成为科技强国,就必须勇于探索、敢于突破、锐意进取,最关键的是始终坚持独立自主、自主创新。基础研究是自主创新之基,放眼全球,世界科技强国无一不是基础研究强国,我国要建成科技强国,要持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从根本上解决“卡脖子”问题,就必须真正重视、稳定支持、有效推进基础研究工作,切实提升基础研究的地位。重视基础研究,要“正其名”。当前,亟须对基础研究的内涵作清晰界定,使其“名实相符”。根据国际通行的定义,基础研究不以“实际应用”为指挥棒,而是追求新知识、构建新体系、提出新概念、建立新理论、给出新方法、揭示新规律。长期以来,我国通常将实际应用科技领域或有应用背景的科技领域中提炼出来的基础性问题称为基础研究,而对当下看似“无应用价值”的科学研究称为纯基础研究。因此,许多部门反复强调要高度重视“基础研究”,所重视的是“应用基础研究”而不是“纯基础研究”。作为发展中国家,强调科学技术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是完全正确的,但看似“无用”的纯基础研究是技术创新的源泉,它为技术创新指明方向、提供路径与方法。把应用基础研究等同于基础研究的观点与做法使纯基础研究居于边缘,被长期忽视甚至遗忘,这非常不利于我国科学研究的长足进步,更影响我国科学技术水平的持续提高与健康发展。重视基础研究,要“给其养”。基础研究需要长期稳定的支持。基础研究主要是由科学家的好奇心和探知欲所驱动,重大的基础研究成果通常需要科学家坚持数年乃至数十年专注某一课题才能获得。由于这一特点,基础研究特别需要科学家具有“十年磨一剑”的精神。因为基础研究的成果大多不能马上得到应用,我国除了华为等屈指可数的几个企业之外,很少有企业热衷于资助基础研究。现阶段我国基础研究经费还只能主要依靠公共财政。为了让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家能真正安心、潜心、痴迷于其所研究的课题,有必要给予他们长期稳定的支持。重视基础研究,要“宽其境”。基础研究需要宽松的环境。重大的基础研究成果不少是出自奇思妙想,而不是靠布置任务、设定目标所得到的。基础研究依靠的是科学家的自由探索,需要有勇气异想天开、大胆走前人没有走过的路。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家应该具有不迷信权威、勇于质疑、追求真理的科学精神。基础研究需要的是良好的环境、肥沃的土壤、浓郁的学术氛围。所以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家在思想上和学术上应该有充分的自由。基础研究的评价考核也应该和应用性研究和技术研究不同。当前,迫切需要解决青年科研人员中长期学术积累的体制机制,尤其要制定符合基础研究学科特点的评价考核制度,使从事基础研究的科研人员不必整日忙于立项、评估、总结、汇报,忙于说服领导和评委;使他们不必夜以继日地追评奖、争“帽子”,谋名誉,以此提升社会地位、改善生活条件;使他们不必在科研没开始前,就要为几年后烦琐复杂的交账报销流程而烦躁操心。可以说,什么时候广大科技工作者,特别是青年科研人员对科研环境满意了,中国就有望成为基础研究的世界强国了。重视基础研究,要“育其才”。创新型人才是建设科技强国的力量源泉。基础研究最重要的是人才,没有优秀人才,一切都是空谈。当前,一些科研单位在引进人才方面下足功夫,但在培养和使用人才方面缺乏诚意与作为。培养与使用是人才问题的根本,用人单位关键要培养好、使用好现有人才。首先,培养人才必须依靠现有人才,一个单位只有极大发挥了现有人才的聪明才智,使其有英雄用武之地,才能吸引更多外来人才良禽择木、凤凰来仪。其次,用好现有人才,要立足对青年人才的培养使用。重视基础研究,要“殊其制”。长期以来,相关部门以工程、技术等应用研究领域的立项模式、管理模式、考核模式为标准进行基础研究经费的拨款与管理考核,比如组建国家实验室、设立重大专项、重大项目等。但现实情况是,一些基础研究,例如数学、理论物理等领域,往往不适合建立大型团队,不宜写出明确的研究目标和技术路线,不适合组建国家实验室。因此,应针对基础学科自身的特殊性,在拨发经费、日常管理、评判考核等方面形成与应用型学科不一样的支持模式。要以求实精神总结基础研究出成果的规律,使科学家在良好的科研环境与浓郁的学术氛围中释放想象、绽放激情、捕捉灵感、勇于创新、采撷硕果。
  • 科技部财政部开展2018年度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center " 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center " 国科发基〔2018〕226号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财务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财务主管司局: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为持续摸清我国科技基础条件资源家底,深入推动科技资源优化配置与开放共享,按照《2018年国家创新调查工作要点》部署,经研究,科技部、财政部决定开展2018年度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以下简称科技资源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一、调查目的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科技资源调查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科学数据管理办法》(国办发〔2018〕17号)和《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18〕48号)的重要举措。科技资源调查将为科技资源建设及共享政策研究制定、科技资源能力与共享水平监测评价、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布局、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测算等提供重要支撑。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二、调查对象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018年度科技资源调查的主要对象是拥有财政投入形成科技资源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法人单位和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本次调查的标准时点是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三、调查内容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1.法人单位科技资源调查。主要包括法人单位资源概况、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以及单台(套)原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存量及运行服务情况、科学数据库及科技资源库(馆)建设运行情况。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调查。主要包括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中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建设和利用情况。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3.国家规定的涉密内容不参加调查。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四、填报渠道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1.科研设施与仪器信息填报渠道。已参加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中央级法人单位,无需填报科研设施与仪器信息。其他中央级法人单位以及未建立省级网络管理平台的地方通过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http:// nrii.org.cn)填报科研设施与仪器信息。已建立省级科研设施与仪器网络管理平台的地方,所属法人单位可通过省级网络管理平台填报信息,并将填报数据汇交到国家网络管理平台。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其他资源信息填报渠道。法人单位科技资源概况、科学数据库、科技资源库(馆)信息以及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信息,通过中国科技资源共享网(http://www.escience.org.cn)科技资源调查信息管理系统填报。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五、有关要求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1.各有关部门和地方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所属法人单位和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资源调查相关的部署培训、信息填报、审核汇总、数据报送、分析利用及数据公开等工作,确保年度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填报单位要按要求组织完成年度调查信息填报、数据核查、提交上级主管部门等工作,确保本单位科技资源调查填报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3.各部门、地方要加强所属法人单位和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上报信息的审核,汇总所属法人单位和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填报信息,生成并打印资源信息汇总表,加盖公章后以公函形式一并报送,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5日。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4.本次调查将采取系统核查、现场抽查和专项复核等方式核查相关数据,对重点科技资源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原值较高的大型科研仪器信息等进行重点核查。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报信息以及存在严重瞒报或漏报情况的单位将给予公开通报,并根据相关规定记入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5.本次资源调查具体工作由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承担。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业务咨询联系人:杨丽,岳琦,范治成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电话:010-68719871,58881465,58881117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信息系统咨询:王鑫,王喆(科研设施与仪器)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电话:010-84261739,82311519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乙15号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邮编:100862 /p
  • 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认定指标与绩效考核工作启动
    2005年以来,科技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落实《2004-2010年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和《“十一五”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实施意见》精神,启动实施了一批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以下简称“国家科技平台”)建设项目,目前这些国家科技平台已进入运行服务阶段。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国科技平台建设的指导,深化科技资源共享,推进科技平台运行服务,规范科技平台运行管理,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认定和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并向社会公布了《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认定指标》和《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运行服务绩效考核指标》。其中,“认定指标”共分为4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4个一级指标包括“资源整合”、“组织管理”、“运行服务”、“持续发展能力”四个方面。“认定指标”从科技平台“整合、共享、完善、提高”的理念出发,重点考察科技平台资源整合状况以及运行、管理机制和长效发展能力。 “绩效考核指标”共分为4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4个一级指标包括“服务数量”、“服务成效”、“运行管理”、“资源整合”四个方面。“绩效考核指标”以“认定指标”为基础,突出科技平台的共享作用,重点考察科技平台的服务数量与服务成效,重视用户评价的反馈。   科技部、财政部决定近期对经国家科技平台建设专项支持并通过开放共享评议的科技平台试点开展认定和绩效考核工作。对于部门、地方科技平台,按照分层建设、分级管理的原则,在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也将陆续开展相关工作。经过认定评价后,部门、地方科技平台也可以纳入国家科技平台体系。对于通过认定的国家科技平台,两部门将定期组织进行绩效考核,并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对平台运行服务进行补贴,以推动全国科技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促进国家科技平台服务于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   国家科技平台认定和绩效考核工作是规范平台运行管理,深化平台共享服务的有力抓手,是引导科技平台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是促进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力支撑。今后,将进一步健全国家科技平台认定和绩效考核的长效工作机制,全力推动国家科技平台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附录:   关于召开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认定和绩效考核评审会的通知 各有关科技平台主管部门、牵头单位,各有关专家: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国科技平台建设的指导,深化科技资源共享,推进科技平台运行服务,规范科技平台运行管理,日前,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认定和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公开发布了《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认定指标》和《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运行服务绩效考核指标》,并对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认定和绩效考核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根据《通知》精神的有关要求,科技部发展计划司、财政部教科文司经研究决定于2011年8月11日至14日在中国职工之家饭店召开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认定和绩效考核评审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面向经国家科技平台建设专项支持并通过开放共享评议的科技平台(具体名单与日程安排见附件1),开展认定和绩效考核评审。   二、会议地点   中国职工之家饭店C座六层十三会议室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真武庙路1号   电话:010-68576699(总机)   三、会议议程   此次国家科技平台认定与绩效考核评审同时进行, 采取“会议集中评审、平台汇报答辩、专家评议”的方式,每个科技平台汇报45分钟,专家质询评议15分钟,汇报内容包括建设运行总结和绩效报告的有关内容。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会务工作委托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负责。   (二)请各科技平台主管部门组织各科技平台充分做好总结材料和答辩准备工作。   (三)请各科技平台牵头单位根据国家科技平台认定和绩效考核指标的有关要求,认真准备《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运行总结》和《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运行服务绩效报告》,并于2011年8月9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25份,报告封面加盖平台牵头单位公章)与电子版材料报送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   (四)请各科技平台按照会议日程安排,依次到场汇报答辩,会议室备有投影仪,笔记本电脑请自备。   (五)会议期间评审专家的食宿、交通费用由会议统一报销 会议代表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评审专家请于2011年8月10日报到。   五、联系方式   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   联 系 人:黄珍东 袁伟   联系电话:010-58881120 58881115   传 真:010-58881116   电子邮箱: huangzd@most.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5号,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运行监督处   邮政编码:100862   附件:   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认定和绩效考核评审会日程 时间 内容 2011年8月11日(星期四) 一、专家预备会 13:30—14:00 1.科技部计划司领导讲话 2.财政部教科文司领导讲话 3.平台中心领导讲话 4.解读平台认定和绩效考核指标 二、平台评审会(专家组长主持) 14:00—15:00 国家生态系统观测研究网络 15:00—16:00 国家材料环境腐蚀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平台 16:00—16:10 茶歇 16:10—17:10 国家计量基标准(物理部分)资源共享基地 17:10—18:10 国家计量基标准(化学部分)资源共享基地 2011年8月12日(星期五) 8:30—9:30 国家大型科学仪器中心 9:30—10:30 中国应急分析测试平台 10:30—10:40 茶歇 10:40—11:40 中国检测资源平台 11:40—13:30 午餐,午休 13:30—14:30 北京离子探针中心 14:30—15:30 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平台 15:30—15:40 茶歇 15:40—16:40 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平台 16:40—17:40 家养动物种质资源平台 2011年8月13日(星期六) 8:30—9:30 水产种质资源平台 9:30—10:30 国家微生物资源平台 10:30—10:40 茶歇 10:40—11:40 国家标准物质资源共享平台 11:40—13:30 午餐,午休 13:30—14:30 国家实验细胞资源共享平台 14:30—15:30 标本资源共享平台 15:30—15:40 茶歇 15:40—16:40 人口与健康科学数据共享平台 16:40—17:40 地球系统科学数据共享平台 2011年8月14日(星期日) 8:30—9:30 气象科学数据共享中心 9:30—10:30 农业科学数据共享中心 10:30—10:40 茶歇 10:40—11:40 地震科学数据共享中心 11:40—13:30 午餐,午休 13:30—14:30 林业科学数据平台 14:30—15:30 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 15:30—15:40 茶歇 15:40—16:40 国家标准文献共享服务平台 16:40—17:40 中国数字科技馆
  • 关于进一步推动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开放共享工作的通知
    国科发计〔2008〕722号 各平台建设项目牵头部门、主管部门,各承担单位:   2005年以来,科技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2004-2010年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和《“十一五”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实施意见》精神,启动实施了一批平台建设项目/子项目。几年来,科技基础条件资源(以下简称“科技资源”)整合和共享初显成效,公共科技资源开放服务的社会氛围日渐浓厚,对国家自主创新的支撑作用日益凸显。为了更好地发挥平台建设项目/子项目的作用,充分提高科技资源的使用效益,现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按照“整合为主线,共享为核心,边建设边运行”的原则,各平台建设项目/子项目承担单位应在充分整合相关资源的基础上,尽快开展运行服务,全面实现平台建设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和支撑科技创新发展的根本宗旨。   二、各平台建设项目/子项目承担单位应尽快向社会公布科技资源状况、开放运行模式、共享使用制度等相关信息,采取多种方式扩大服务范围和领域,拓展开放共享服务功能。   三、各平台建设项目/子项目承担单位应结合科技资源运行服务和科技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科技资源整合共享机制,提高科技资源整合的广度和深度,扩大科技资源覆盖面,进一步增强平台的物质基础。   四、各平台建设项目/子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科技资源信息汇交机制,尽快将相关科技资源信息统一汇交到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门户系统(以下简称“平台门户”),并接受平台门户对平台建设项目/子项目共享服务的监控和评估。   五、各平台建设项目/子项目牵头部门和主管部门、承担单位应加强统筹协调、分工负责,明确平台建设参与各方的责、权、利,建立一支高水平的、稳定的、专业化的技术支撑队伍,切实改善基础设施和服务条件,以确保平台长期、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各平台建设项目/子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上述要求先进行自查,逐条对照落实后,对前3年项目建设和运行服务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开放共享工作总结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项目/子项目牵头部门对《报告》进行审核后,报送科技部、财政部。已经具备条件并按上述要求开放共享的平台,进入运行服务阶段。不具备条件的,平台建设项目/子项目牵头部门和主管部门组织承担单位按照上述要求,尽快整改落实。   科技部、财政部委托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以下简称“平台中心”)具体负责受理《报告》、组织审查、开展平台门户监控和评估等工作。   请各有关单位于2009年1月16日前将纸质版《报告》一式5份报送平台中心,同时报送电子版光盘。本通知及附件电子版可登陆科技部网站(www.most.gov.cn)“通知通告”栏下载。   联 系 人:黄珍东 胡永健   联系电话:010-58881120,58881115   传 真:010-58881116   E-mail: huangzd@most.cn   地 址:北京市复兴路乙15号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   邮 编:100862   附件: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开放共享工作总结报告(参考格式)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二OO八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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