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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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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境监测技术服务市场逐步社会化

    环境监测技术服务市场逐步社会化

    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2/12/201212241427_414933_1632583_3.jpg 环境保护部于2012年2月发布了《环境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优先发展污染治理设施的社会化专业化运营服务、重点发展综合环境服务、大力推进环境咨询服务、加快发展环境技术服务、逐步发展其他环境服务、加快建设环境服务支撑体系六项主要任务。为环境服务行业今后几年的市场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巨大的推动力。 所谓环境服务业是指与环境相关的服务贸易活动,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分支,不仅在生产性服务业中占有很大比例,同时在消费性服务业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也是我国“十二五”期间战略性新兴产业重要的组成部分。目前,我国环境服务业主要包括环境工程设计、施工与运营,环境评价、规划、决策、管理等咨询,环境技术研究与开发,环境监测与检测,环境贸易、金融服务,环境信息、教育与培训及其它与环境相关的服务活动。 “十一五”期间,我国环境服务业年收入总额年均增长率约为30%,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社会化运营服务比例约为50%,工业污染治理设施社会化运营比例约5%左右。据测算,到“十一五”末,我国环境服务业年收入总额约1500亿元,环境服务业在环保产业中的比重约为15%,从业单位约1.2万家,从业人数约270万人,在有效期内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持证单位约2100家。 2008年全省节能环保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约50多万,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50亿元,其中环境服务收入65亿元。具有甲级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的单位11家、环境工程专业施工承包一级资质单位5家、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单位2家、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单位130多家、甲级环评资质单位9家。2009年环境服务业年产值44.31亿元,占环保产业收入总额的29.9%。截至2010年,广东省持有环保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单位共206家,约占全国持证企业总数的八分之一。 环境监测服务虽然未被列入优先发展的对象,但却被列入逐步社会化的行列。也就是说今后环境监测将逐步摆脱政府垄断的局面,为此各地环保厅(局)纷纷出台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市场准入的规定:《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资格认定规程(晋环发[font='Times new roman','serif

  • 《辐射环境监测能力评估方案》简要解读

    《辐射环境监测能力评估方案》简要解读

    2011年01月,环境保护部核安全管理司编制了《辐射环境监测能力评估方案(暂行)》(以下简称《评估方案》),并于2011年02月24日发布实施。 其实早在2010年,环保部就对江苏、浙江、北京、四川、广东五省(直辖市)开展省级辐射环境监测机构能力评估试点。发布实施《评估方案》的目的是为了接下来进行全国性的评估,进一步健全我国核与辐射环境监测体系,在对辐射环境监测实验室的资质认定做到有据可以,从而建立属于环保系统自身的技术壁垒。 环保部在2012年2月发布的《环境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优先发展污染治理设施的社会化专业化运营服务、重点发展综合环境服务、大力推进环境咨询服务、加快发展环境技术服务、逐步发展其他环境服务、加快建设环境服务支撑体系六项主要任务。其中关于“逐步发展其他环境服务”就提到:“逐步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的社会化。制定社会化环境监测的管理制度与收费标准,明确社会化环境监测经营主体与监测的重点领域和范围,鼓励社会检测机构提供面向政府、企业及个人的环境监测与检测服务……”,在关于“加快建设环境服务支撑体系”提到:“建立健全培育和规范环境服务市场的监管制度。健全设施运营、环境综合服务、环境监测等领域的市场准入和监管等制度。开展咨询、设计、运营、监测等单位资质认可,健全和完善环境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工程设计、咨询、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清洁生产审核、环境规划、环保核查等职业资格制度……”。 《环境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更清晰明确了《评估方案》的必要性以及环保部预自建技术壁垒等目的。同时,《评估方案》也为其他环境服务业(特别是环境监测服务)建立全国性的管理办法和资质认可充当探路者的角色。1. 使用范围 关于辐射,广义上的辐射包括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等,而电离辐射又包括核辐射与非核辐射,由于《评估方案》是由环保部核安全司编制,其应该为规范环保部下属核辐射监测机构所用。所以个人认为电磁辐射和非核辐射应该不在其规定范围之中。 对于民营和其他非环保系统的核辐射监测机构,目前《评估方案》没有明确提出,但可以参考实施。根据《环境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的要求,这些民营和非环保系统的核辐射监测机构肯定也将纳入《评估方案》的管辖范围。2. 评估管理和流程2.1 组织体系 辐射监测机构能力评估组织体系如下图: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2/12/201212241409_414918_1632583_3.png注:委托评估组织一般可能为省(市)级环保厅;评估组由环境保护部核安全管理司、评估专家组和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等有关单位的人员组成。2.2 评估流程 评估流程基本参考实验室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的评审流程,具体如下: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2/12/201212241410_414919_1632583_3.png3. 人员、场地和仪器要求《评估方案》没有关于辐射监测机构人员的具体要求,但可以参考《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建设标准》的要求,如下: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2/12/201212241410_414920_1632583_3.png[size=10.5000p

  • 计量校准检定不能跟检验检测相提并论!因为饼不是一样大的!计量校准(服务业公益类)今年完成如何?检验检测(上市,盈利性)完成如何!欢迎大家讨论!

    计量校准行业为生产性服务业、高技术服务业和科技服务业,行业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支持。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中国制造2025》等一系列产业政策,均把计量校准纳入重点发展领域之一,为我国计量校准行业指明了未来发展的战略方向及目标。  目前,我国计量行业主要服务于工业产品,工业发展的过程中,从设计到产品试验,从生产到产品检验,都离不开测量,都需要测量的数据做支撑。工业企业的计量检测能力对产品质量、物料能源结算、环境监测、安全防护、经营管理和企业效率起重要基础作用。

  • 环保部发布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

    环境保护部文件环发〔2015〕20号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  为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根据《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精神,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环境监测,规范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行为,促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良性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重要意义  (一)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是环保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由政府有关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为主开展监测活动的单一管理体制。在环境保护领域日益扩大、环境监测任务快速增加和环境管理要求不断提高的情况下,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已迫在眉睫。一些地方已经开展了实践探索,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许多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已经进入环境监测服务市场。环境监测服务的社会化既是加快政府环境保护职能转变、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的必然要求,也是理顺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探索环境保护新路的现实需要。引导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进入环境监测的主战场,提升政府购买社会环境监测服务水平,有利于整合社会环境监测资源,激发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活力,形成环保系统环境监测机构和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二)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强化政府环境监测公共服务职能,加快转变环境监测职能,推进政事分开和政社分开,鼓励引导社会环境监测力量广泛参与,创新环境监测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强化环境监测事中事后监管,形成以环保系统环境监测机构为骨干、社会环境监测力量共同参与的环境监测管理新体制。  (三)基本原则  ——积极引导。坚持从实际出发,放宽准入条件,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励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提供监测服务供给。  ——加快培育。积极培育环境监测服务市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序放开环境监测服务业务领域,推动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工作稳步开展。  ——规范管理。建立完善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管理规章制度,约束环境监测服务行为,促进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不断提高环境监测质量和管理水平。  ——依法监督。强化环境监测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及其监测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建立正常的退出机制,维护环境监测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  三、开放环境监测服务市场  (四)全面放开服务性监测市场。凡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性环境监测业务,要创造条件,全面放开。鼓励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参与排污单位污染源自行监测、环境损害评估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清洁生产审核、企事业单位自主调查等环境监测活动,推进环境监测服务主体多元化和服务方式多样化。  (五)有序放开公益性、监督性监测领域。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应认真做好所承担的政府监测职能,包括环境质量监测、预报预警、跨境水体监测、履约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以及环境执法、环境质量目标责任考核、排污费征收、总量核算等环境监管中的监测工作。同时,可以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和工商总局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总体要求,将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能够承担,又不影响公平公正原则的相关业务,积极稳妥、因地制宜地向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有序放开,包括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和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鉴别等监(检)测业务。  四、扶持和规范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发展  (六)转变管理方式。凡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均可依据本行政区实际,选择采取委托、承包、采购、名录管理等方式交由社会力量承担。同时,要加强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事中和事后监管,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出台相关管理政策和办法,推动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工作的制度化、体系化、规范化。  (七)扶持行业发展。要充分发挥环境监测行业协会或第三方机构的作用,强化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行业管理,签订质量保证承诺,推动行业自律。组织开展社会环境监测技术人员业务培训、业务比武,评估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业务水平,促进环境监测服务行业水平的不断提升。  (八)加强诚信建设。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应对所提供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建立健全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规范环境监测行为。加强技术人员培训,鼓励监测技术人员积极参加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业务培训。主动公开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环保部门监督,提高诚信意识和服务水平。  五、依法监督环境监测服务行为  (九)完善监管机制。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完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加强过程监管和信息公开,定期和不定期地检查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质量,公布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概况和环境监测服务行为监督检查结果,建立公示制度和退出机制。完善社会环境监测服务机构信用记录,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在环境监测服务活动中存在不规范监测行为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将相应机构、法人、监测技术人员的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十)强化责任追究。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对不符合监测规范、监测结果有误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或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列入黑名单,抄送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环境保护部   2015年2月5日   抄送:国务院办公厅,环境保护部机关各部门、相关直属单位。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2月5日印发

  • 关于做强做大检验检测服务业的思考

    检测是指通过专业技术方式方法对各种产品及其他需要鉴定的物品进行检验、鉴定的活动。近年来,检测行业先后被国家列为高技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检验检测服务业在推进质量强国、制造强国建设,促进产业升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国际国内检验检测行业概况  (一)国际知名检验检测机构概况  国际检验检测行业的四大巨头为瑞士SGS、法国BV、英国天祥Intertek、欧陆科技集团EUR,四巨头都是全球布局。SGS在全球有2600个实验室,全球员工约9.7万人,全球业务收入折合人民币381亿元 在中国有78个分支机构,员工1.5万名。BV在全球有1600个实验室、78000名员工,全球收入折合人民币319亿元等。  (二)国内检验检测行业发展概况  截至2022年底,我国共有检验检测机构52769家,同比增长1.58%。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275.84亿元,同比增长4.54%。从业人员154.16万人,同比增长2.07%。检验检测行业呈现集约趋势。营业收入前10名的省市收入总额占全国营业收入比重达到67.96%。规模以上(年收入1000万元以上)检验检测机构达到7088家,占比13.43% 营业收入3364.31亿元 占比78.68%。年收入在5亿元以上机构62家,1亿元以上机构609家。  上海检验检测行业现状  (一)检验检测行业概况和行业地位  截至2022年底,上海市共有检验检测机构1305家,实现行业收入325.6亿元,利润37.37亿元。以全国2.5%的机构数量,创造了全国7.6%的行业收入。上海的检验检测机构数量持续增长,2022年机构数量增幅6.4%,高于全国1.58%的平均增幅。  在北上广深四大中心城市对比中(2022年数据),广州市具有明显优势。北京有机构1159家,行业收入336.4亿元。广州有机构1039家,行业收入355.14亿元。深圳有机构896家,行业收入153.5亿元。广州市的收入总额、行业收入占GDP的比重均居第一位。这与广州很早就重视检验检测行业有关。2013年,广州率先启动建设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广州拥有35个国家质检中心,21家国家重点实验室。深圳市培育了业内首家上市公司华测检测,2022年营收51.31亿元,遥遥领先于国内同行。北京有国检集团、谱尼测试两家综合型检测机构。  (二)检验检测行业的优势和不足  检验检测服务业是技术密集、资金密集型行业。上海发展检验检测服务业有其区位优势。一是人才供给优势。上海的众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可以提供大量的高技术人才。二是资金优势。开展实验室建设、购置科学仪器,需要大量投入。上海是金融中心,大量资本在上海寻找投资机会。三是有良好的产业支撑。检验检测伴生于大工业,上海有良好的工业基础,周边长三角地区是“世界工厂”之一。四是有良好的技术底蕴。上海市拥有51个国家级质检中心。上海市质检院、上海市计量院都具有良好的业务能力。上海市一些龙头企业也具备很强的检验检测能力。  但是上海市检验检测行业同时也存在很多不足。一是缺乏本土知名品牌。上海目前还没有一家在本土诞生的国内知名的检测机构总部,更谈不上国际知名。二是外资机构抢占市场的态势明显。上海目前有外资检验检测机构91家,比2021年43家同比增长112%,高于全国同期增幅(9.09%)。外资机构加速进入上海(或华东)市场。三是高端供给不足,与新兴产业发展结合不够紧密。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多集中在机动车、环境、食品、建设工程等传统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检测能力滞后于产业发展需求。例如车规级芯片检测还缺乏统一的标准规范,高端检测仪器被国外品牌垄断等。  做强做大检验检测服务业的建议  发展壮大上海市检验检测性服务业,既要政府重视,也要企业主体积极进取,共同谋划行业发展。  (一)充分认识发展检验检测行业的必要性  壮大检验检测行业对产业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就业都有很大裨益。一是建设国际贸易中心、航运中心的需要。上海是国际贸易重要港口。2019~2020年,很多防疫物资出口到欧美,有不少物资出口合同因未能完成对方要求的检验检测手续而搁浅。打造一批高质量的检测服务机构,对于贸易便利化、提高港口周转率都有很大促进作用。二是服务科创中心建设需要。优质的检测公司可以参与企业的研发过程,提供研发、设计过程中的计量、测试服务,帮助企业建立质量控制装备和体系 参与高科技产品的技术标准制定、检验检测方法的制定,帮助创新企业取得行业话语权。三是吸纳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需要。检验检测行业吸纳就业的能力较强。实验室检测需要各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实施集聚发展策略,提高资源共享和集约利用能力  检验检测服务具有规模效应。同一个实验室,随着检测业务量的增长,单位检测成本呈明显下降趋势。为提高品牌效应和资源利用效率,宜采取集聚化、共享化、平台化的发展方式。目前,我国已有广州等九个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本市检测机构集中地主要在浦东、徐汇、静安、闵行等区,也可以考虑进一步实施集聚发展。将大型实验室作为共享资源,由大型检测机构统一管理、统筹布局,专心致志做好资产管理和检测质量控制。  (三)实施高端发展策略,提高标准引领能力  在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上海检验检测行业要打出自己的品牌,必须勇于进入高精尖技术领域的无人区。尤其是在国家战略先导产业如生物医药、人工智能、先进材料、集成电路等领域。一是要紧跟科技创新步伐,研究制定新兴领域的检测技术和方法。如汽车芯片产业需求旺盛,上海也是集成电路产业的聚集地。2024年1月,上海汽车芯片检测认证公共实验室揭牌启用,这也是国内率先开展建设车规级芯片检测认证的公共实验室。二是要积极参与战略先导产业技术标准、检测标准的制定。产品标准既是产品质量的保障,也是抵制恶性竞争的屏障。检测机构可以根据实践经验,协同送检企业一起制定行业标准。三是要积极研发高端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目前,我国很多精密检测仪器需要从国外进口,进入高端产业检测服务的“无人区”,也要同时开展精密检测仪器设备的研发,为行业向高端发展提供物资基础。  (四)实施外向发展策略,提升国际影响力  商品检测是国际贸易流程中的重要一环。作为国际贸易中心的上海,理应诞生一批国际性的检验检测机构。很多境外采购商要求我国出口商须持有SGS等具有国际公信力机构出具的报告,这使得我国约73.6%的与贸易相关的检验检测市场长期被外资占领。广州已经有一批检测机构与境外机构建立了实验室检测结果采信合作关系。如赛宝实验室认证中心与白俄罗斯认证机构Bellis签署备忘录,其电子产品测试报告获Bellis直接采信,便利产品出口到俄罗斯和中亚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搭建了中国与东盟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与信息衔接枢纽,收集10个东盟国家标准题录3万多条,与8个东盟国家建立了标准、认证、计量合作机制。上海建设国际贸易中心、航运中心,为检验检测行业走向国际化提供了宽广舞台。上海的本土检测机构要大胆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强与国外检测机构、合格评定机构合作,取得实验室结果互认协议,更好服务国内进出口商,积极拓展国际检测服务市场。[size=14px][color=#707d8a][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color][/size][size=14px][color=#707d8a][i]编辑:张圣斌[/i][/color][/size][size=14px]关键词:[/size] [size=14px][url=https://www.woyaoce.cn/searchv2/news?keywords=%e6%a3%80%e9%aa%8c%e6%a3%80%e6%b5%8b]检验检测[/url][/size]

  • “十二五”期间国家将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的社会化

    [size=4]“十二五”期间国家将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的社会化,国家今年将出台《环境监测管理办法》,为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准入提供法制依据,制定社会化环境监测的管理制度与收费标准,明确社会化环境监测经营主体与监测的重点领域和范围,鼓励社会检测机构提供面向政府、企业及个人的环境监测与检测服务。规范社会化环境监测市场,制定社会化环境监测的准入制度与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度,建立监测服务质量监督机制,不定期对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进行考核。以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环境工程建设运营委托监测、环保产品性能质量检验测试、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机动车检测等为重点,优先在广东、江苏、浙江、山东、安徽、河北等监测点位与污染源数量多、环境监测任务量重的区域开展社会化监测试点。逐步将污染源监测等向市场放开,拓宽社会化监测机构服务市场。[/size]

  • 重庆市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以及环保部《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重庆市环保局日前出台了《重庆市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已通过市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备案,自2016年4月15日起施行。市环保局表示,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是环保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环境监测,规范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运行管理,有利于形成环保系统环境监测机构和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共同发展新格局。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可开展5类环境监测服务《办法》共17条内容,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按照国家和重庆市规定接受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委托提供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的活动。《办法》明确,由市环保局对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实行名录管理。申请进入名录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须向市环保局提交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基本情况表、资质认定证书及项目附表复印件等8项材料,并接受市环保局组织的环境监测能力评价。在收到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申报材料后,市环保局将于30个工作日内,通过资料查阅、操作演示、盲样考核等方式,组织开展监测能力现场核实评价,重点核实其实际监测能力与其申请监测服务范围的符合性。对于能力评价合格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将纳入名录数据库并进行动态管理。全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名录将在市环保局公众信息网对外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办法》明确了列入名录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可以承接企事业单位或环保部门委托的以下5类环境监测服务:一是排污单位污染源自行监测;二是企事业单位排污状况自主调查监测;三是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生态类项目竣工验收调查监测;四是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监测、清洁生产审核监测、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监测;五是市和区县(自治县)环保局采取政府购买方式委托或指定的其他监测。未列入名录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结果,市和区县(自治县)环保部门在相关监督管理活动中不予运用。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不得逾越6条“红线”《办法》要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每月通过名录数据库,向市环保局报送承接监测服务的情况。市环保局将组织开展监测质量不定期检查,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结果;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加强对其在本辖区开展监测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市环保局。为规范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运行管理,《办法》为其划定了6条“红线”:一是超范围、超有效期开展监测;二是违规挂靠监测人员;三是在监测活动中弄虚作假;四是与委托方串通故意影响监测客观性;五是不如实提供申请材料、不按规定报告变更情况和承接监测服务情况,或拒不接受环保部门监督管理;六是其他影响监测活动客观性、公正性的行为。市环保局表示,对于存在上述行为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及其人员,除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还将把相应机构、法定代表人、监测技术人员的违法信息纳入不良记录和“黑名单”,向社会公布。禁止其参与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或政府委托项目,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此外,《办法》还规定,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在有关环境监测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将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委托方与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串通作假将被惩处《办法》提出,委托开展污染源自行监测的排污单位,以及向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购买环境监测服务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应在签订服务合同后,及时通过名录数据库将委托服务内容和项目向市环保局报备。市和区县(自治县)环保部门在购买服务、环境管理、环境执法过程中,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报告予以严格审查。针对委托方强迫、指使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或在监测过程中人为干扰、破坏等情况,《办法》明确,委托方不得强令、胁迫、授意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及有关人员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不得有采取不正当方式干扰采样口或周围局部环境,人为操纵、干预或者破坏排污单位生产状况、污染源净化设施,以及无正当理由进行多家或多次监测委托,挑选其中“合格”监测报告等弄虚作假行为。市环保局表示,对于存在上述行为的委托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视情况纳入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公示及考核、暂停各类环保专项资金补助、纳入银行征信系统信息报送、暂停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暂停发放排污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对于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违法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尚不构成犯罪的,按照《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办法》还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委托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及其人员的弄虚作假行为,接受举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能提供基本事实线索或相关证明材料的举报,应当予以受理。

  • 政府应该向社会购买哪些环境监测服务?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10月24日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环境监测服务。下一步在落实这项要求时,政府应该向社会购买哪些环境监测服务?

  • 【转帖】环境监测怎么服务于民服务于环保大局?

    做到能力强测得准说得清   为环境管理提供依据为环境执法提供证据   作者:中国环境报记者 邹静昭 通讯员 陈传忠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近日在广州组织召开了全国省级环境监测站站长座谈会,环境保护部总工程师万本太、环境保护部监测司、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主要负责人,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监测站站长参加了会议。与会代表就如何深化环境质量监测、加强监测站能力建设和加大监测工作力度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调整环境监测网功能与布局,拓展监测指标  近年来,我国珠三角、长三角和京津冀地区灰霾天气有所增加,有的城市灰霾天气占到全年天数的一半,有的则超过一半。  根据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数据和有关专家的分析,机动车排放的PM2.5细颗粒是造成灰霾天气的主要原因。有些群众打电话到环境监测机构,说我们感受到的并不是蓝天白云,天空雾蒙蒙的,怎么还是优良天气?专家指出,我国现在的空气污染指数评价体系是10年前制定的,当时根据我国城市的空气污染状况,只考虑了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这3项指标,而与灰霾天气密切相关的PM2.5细颗粒和臭氧等指标没有包含在内,这就导致了监测部门公布的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状况和老百姓感觉到不一致。  随着环境形势变化和污染物种类不断增加,一些环境质量评价指标已不足以说清环境质量的现状和未来的发展趋势。因此,调整国家和地方环境监测网的功能、布局,拓展环境监测指标,深化环境质量监测迫在眉睫。  广东省环境监测站负责人在座谈会上介绍,目前,广东省已采取新的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评价体系,能见度、臭氧、PM2.5细颗粒等指标均被纳入新的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评价体系,解决了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日报与灰霾天气不一致的矛盾,获得了群众的认可。  目前,环境保护部正在开展相关研究,准备采用新的环境质量评价体系,污染源在线监测将增加氮氧化物、氨氮等指标,并将在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京津冀地区启动大气环境联动监测,在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黄河流域和珠江流域启动地表水环境联动监测。通过拓展监测指标,采取区域环境质量联动监测等措施,不断深化环境质量监测,提高说清环境质量现状及其变化趋势的能力。  增加能力建设投入,提高监测与预警能力  去年,环境保护部要求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监测和重点城市饮用水源地监测要做好109项全分析。座谈会上,一些环境监测站站长反映,由于目前大部分省级和地市级站还不具备监测饮用水中109项指标的能力,在开展工作时遭遇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尴尬境况。这个情况暴露了我国基层监测能力与预警能力不足的问题。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人在会上表示,目前,环境监测总站正在配合环境保护部规划司、监测司制订饮用水有机物分析能力建设规划,力争在2~3年内,为每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装备1~3个具备全分析能力的监测站,保证109项指标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此外,在当前环境事故特别是水污染事故频发的形势下,各级监测站要不断完善环境应急监测技术体系和工作程序,配齐应急监测设备,时刻准备应付突发情况。同时,各级监测站还要加强预测预警工作,确定环境监测各要素的风险评价指标,制订环境风险级别的划分标准,开展空气、地表水环境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和预警模型研究,开发预警发布平台,实现预测预警模拟分析的可视化。  会上,各地环境监测站站长一致认为,当前中央对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投入力度较大,要抓住这一机遇,积极争取配套资金,把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水平推上一个新的台阶,提高基层监测与预警能力。  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保障  监测数据质量是监测站的生命,只有确保数据的真实与可靠,才能真正发挥环境监测为环境管理提供技术保障的作用。  2008年,通过质量控制考核、实验室间比对、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和监测技术培训等措施,我国环境监测质量控制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一些监测站的数据不能够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环境质量,暴露出我国水质监测在数据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例如,2008年6月,云南阳宗海被发现砷浓度严重超标,而且污染已经发生数月,但监测数据却没有反映出来。  记者在座谈会上了解到,为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今年,环境保护部准备启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将在完成自身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和空气自动监测站的现场对比监测、近岸海域水质监测分析能力验证和生态监测与评价质量检查、在线监测系统的认证检测等工作,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监督能力。  按照会议部署,各省环境监测站要对本省10%的国控企业开展两次质量控制抽测工作,并对辖区内各市污染源监测质量控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环保部门验收的自动监测设备,要按照技术规范要求,每季度对其进行比对监测。各地环境监测站还要按照当地环保局的部署,做好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和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的技术支持工作。  座谈会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相关负责人安排和细化了今年环境监测的重点工作及环境卫星业务应用工作。  万本太在会上说,今年是环境监测从管理向技术转型的开局之年,各级环境监测站要处理好环境监测与环境管理的关系,各级监测站和监测管理部门的关系,环境监测与环境科研的关系,以及监测水平与人才、设备、管理的关系。提高各级环境监测站的综合实力与水平,做到测得准、说得清,使环境监测真正服务于人民,服务于环保大局。

  • 我国环境服务业产值超千亿

    污染治理可以催生环境服务业,国内这一产业的产值已逾千亿,但是市场仍需培育。这又将是一个很大的市场!未来应该由企业更多地购买,比如工厂污水处理,除了买设备,还要运营。

  • 2.7亿!史上最大的环境监测技术服务公开招标

    为落实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进一步提高水质监测数据质量,2017年10月起,2050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将由原有的“属地监测”模式改为“采测分离”模式。所谓“采测分离”,即为国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社会监测机构采样,并对样品实施加密流转,选取能力较强的地方监测站对密码水样进行分析。监测频次为每月一次,满足“水十条”考核排名需要。 目前,“采测分离”采样部分招标公告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项目名称: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网手工监测断面监测技术服务采购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预算金额:26625.6万元招标内容:除新疆、西藏、青海和海南外的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网1854个手工监测断面(点位) 2017年10月至2020年9月 每月样品采集、保存、运输以及部分现场监测项目测试等任务分包情况:此次采购划分了13个包,同一投标人及与其存在直接控股或直接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可以参加本项目不同包的投标,但按包号顺序最多只能中2包。

  • 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广州)获批建设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和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函,同意广州建设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要求按照“立足广州、辐射华南、服务全国、走向世界”的定位要求,在番禺、南沙、萝岗分别建设主要面向传统优势产业、粤港澳合作、现代高端制造业的检验检测与认证服务集聚区。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广州)成为第一个获批建设的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  建设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58号)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检验检测领域改革创新具有重要的试点示范作用,有利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培育壮大高技术服务业。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将协助研究集聚区建设中的矛盾和问题,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在政策试点、能力提升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 福建省环境监测行业协会立项《环境检测服务合同管理规范》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按照《福建省环境监测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闽环监协办〔2022〕12)规定,经协会团体标准工作组审议,由福建中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牵头制定的《环境检测服务合同管理规范》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予批准立项。请牵头单位严格标准制定程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保证标准质量,近期完成标准制定任务。 福建省环境监测行业协会2023年6月20日

  •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 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和监测的通知 市监检测发〔2022〕96号

    [font=仿宋_GB231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font][font=仿宋_GB2312]和[/font][font=仿宋_GB231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font][font=仿宋_GB2312],各国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font][font=仿宋_GB2312]认可中心,[/font][font=仿宋_GB2312]各国家质检中心及检验检测机构:[/font][font=仿宋_GB2312]根据[/font][font=仿宋_GB2312]《中华人民共和国[/font][font=仿宋_GB2312]统计法》、[/font][font=仿宋_GB231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font][font='Times New Roman']2011[/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font='Times New Roman']42[/font][font=仿宋_GB2312]号)及[/font][font='Times New Roman']2013[/font][font=仿宋_GB2312]年[/font][font=仿宋_GB2312]国家统计局批准[/font][font=仿宋_GB2312]实施的[/font][font=仿宋_GB2312]《检验检测统计调查制度》,[/font][font=仿宋_GB2312]市场监管总局已[/font][font=仿宋_GB2312]连续[/font][font=Times New Roman]9[/font][font=仿宋_GB2312]年[/font][font=仿宋_GB2312]组织开展[/font][font=仿宋_GB2312]检验检测[/font][font=仿宋_GB2312]服务业[/font][font=仿宋_GB2312]统计[/font][font=仿宋_GB2312]工作,建立了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的统计资料库。为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尤其是基于统计数据开展检验检测行业监测[/font][font=仿宋_GB2312]分析[/font][font=仿宋_GB2312],不断完善统计监测体系,持续提升统计数据[/font][font=仿宋_GB2312]和监测分析[/font][font=仿宋_GB2312]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font][font=黑体]一[/font][font=黑体]、进一步明确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范畴[/font][font=仿宋_GB2312]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检验检测行业统一管理的要求,适应检验检测行业快速发展和[/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font=仿宋_GB2312]放管服[/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font=仿宋_GB2312]改革深入推进的新形势,不断提升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数据的[/font][font=仿宋_GB2312]完整性和[/font][font=仿宋_GB2312]权威性,依法取得[/font][font=仿宋_GB2312]检验检测机构[/font][font=仿宋_GB2312]资质认定[/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CMA[font=仿宋_GB2312])和[/font][font=仿宋_GB2312]其他[/font][font=仿宋_GB2312]专业领域[/font][font=仿宋_GB2312]法定[/font][font=仿宋_GB2312]资格、[/font][font=仿宋_GB2312]资质[/font][font=仿宋_GB2312](建筑工程、[/font][font=仿宋_GB2312]交通运输[/font][font=仿宋_GB2312]、特种设备、[/font][font=仿宋_GB2312]安全生产[/font][font=仿宋_GB2312]、雷电防护、[/font][font=仿宋_GB2312]水利[/font][font=仿宋_GB2312]、海关等)[/font][font=仿宋_GB2312]的检验检测机构[/font][font=仿宋_GB2312]均应当[/font][font=仿宋_GB2312]填报统计数据[/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font=仿宋_GB2312]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font][font=仿宋_GB2312]应当与相关领域主管部门共同推进检验检测统计工作,[/font][font=仿宋_GB2312]将[/font][font=仿宋_GB2312]以上要求[/font][font=仿宋_GB2312]宣贯培训到位,[/font][font=仿宋_GB2312]及时[/font][font=仿宋_GB2312]为[/font][font=仿宋_GB2312]相关领域的[/font][font=仿宋_GB2312]检验检测机构[/font][font=仿宋_GB2312]分配[/font][font=仿宋_GB2312]账号,为[/font]2022[font=仿宋_GB2312]年度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顺利开展做好准备。[/font][font=黑体]二、进一步提升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font][font=黑体]数据[/font][font=黑体]质量[/font][font=仿宋_GB2312]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资质认定[/font][font=仿宋_GB2312]行业评审组[/font][font=仿宋_GB2312]和认可中心应[/font][font=仿宋_GB2312]当[/font][font=仿宋_GB2312]建立完善[/font][font=仿宋_GB2312]检验检测[/font][font=仿宋_GB2312]统计工作制度,[/font][font=仿宋_GB2312]确保数据填报及时[/font][font=仿宋_GB2312]、完整、[/font][font=仿宋_GB2312]准确[/font][font=仿宋_GB2312],加强[/font][font=仿宋_GB2312]数据质量审核[/font][font=仿宋_GB2312]。对未[/font][font=仿宋_GB2312]按时[/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font=仿宋_GB2312]按要求上报统计数据的[/font][font=仿宋_GB2312]检验检测机构加强提醒和监督检查。对数据上报不准确、不完整、不及时的检验检测机构,应[/font][font=仿宋_GB2312]当[/font][font=仿宋_GB2312]查明原因并及时提醒修改。[/font][font=仿宋_GB2312] [/font][font=仿宋_GB2312]各国家质检中心、检验检测机构应[/font][font=仿宋_GB2312]当[/font][font=仿宋_GB2312]按要求及时完成本单位统计数据整理和上报工作,自觉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询问和核查。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将统计工作要求固化到质量管理体系中规范管理,持续提升统计工作质量。[/font][font=仿宋_GB2312]同时,[/font][font=仿宋_GB2312]应[/font][font=仿宋_GB2312]当[/font][font=仿宋_GB2312]继续按照相关要求,定期通过市场监管总局网站上传对社会出具的各类检验检测报告编号,并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和监督。检验检测报告编号上传系统为市场监管总局网站[/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www.samr.gov.cn[font=仿宋_GB2312][font=仿宋_GB2312])首页[/font]—[font=仿宋_GB2312]服务[/font][font=等线]—[/font][font=仿宋_GB2312]集成服务[/font][font=等线]—[/font][font=仿宋_GB2312]检验检测机构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font][/font][font=仿宋_GB2312]。未按要求上传检验检测报告编号,或者拒不接受报告编号查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市场监管部门应[/font][font=仿宋_GB2312]当[/font][font=仿宋_GB2312]予以提醒和纠正。对经提醒无理由仍不上报、不修改[/font][font=仿宋_GB2312]统计数据或不上传报告编号[/font][font=仿宋_GB2312]的机构,在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理的同时,将[/font][font=仿宋_GB2312]列入异常名单[/font][font=仿宋_GB2312]对社会公布[/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font=仿宋_GB2312]并作为监管重点加强监督检查。[/font][font=黑体]三、进一步开展检验检测行业监测预警工作[/font][font=仿宋_GB2312]开展[/font][font=仿宋_GB2312]检验检测[/font][font=仿宋_GB2312]行业监测预警,预判可能存在或者出现的系统性风险,及时采取干预措施降低风险、减少损失,是实施行业治理的重要工作方法。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资质认定行业评审组和认可中心应[/font][font=仿宋_GB2312]当[/font][font=仿宋_GB2312]高度重视监测预警手段对检验检测行业的宏观支撑作用,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因地制宜,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检验检测行业监测预警工作,并及时将有关风险和趋势信息报送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font][font=仿宋_GB2312]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将继续利用检验检测行业监测简讯、景气指数跟踪测评、年度统计简报等方式开展检验检测行业监测预警,并及时向业内发布相关监测预警信息。[/font][font=黑体]四[/font][font=黑体]、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font][font=黑体]和[/font][font=黑体]监测队伍建设[/font][font=仿宋_GB2312]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资质认定[/font][font=仿宋_GB2312]行业评审组[/font][font=仿宋_GB2312]、认可中心、[/font][font=仿宋_GB2312]国家质检中心[/font][font=仿宋_GB2312]应[/font][font=仿宋_GB2312]当[/font][font=仿宋_GB2312]建立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监测员制度,指定专人作为统计监测员,承担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及行业监测相关工作。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的要求,统计监测员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统计工作布置、数据采集审核、进度核查催报、信息汇总报送等工作。统计监测员发生变动的,应[/font][font=仿宋_GB2312]当[/font][font=仿宋_GB2312]及时指定新的统计监测员,并将变动信息向[/font][font=仿宋_GB2312]市场监管总局[/font][font=仿宋_GB2312]认可检测司报告。鼓励检验检测机构指定专人承担本单位的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并将相关人员信息向资质认定部门报备。[/font][font=仿宋_GB2312]市场监管总局定期组织各省[/font][font=仿宋_GB2312]级[/font][font=仿宋_GB2312]市场监管[/font][font=仿宋_GB2312]部门[/font][font=仿宋_GB2312]、资质认定行业评审组、认可中心及国家质检中心等单位的统计监测员进行业务培训。各省[/font][font=仿宋_GB2312]级[/font][font=仿宋_GB2312]市场监管[/font][font=仿宋_GB2312]部门[/font][font=仿宋_GB2312]、资质认定行业评审组、认可中心负责对本辖区[/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font=仿宋_GB2312]本行业[/font][font=仿宋_GB2312]和[/font][font=仿宋_GB2312]获认可检验检测机构的统计监测员培训宣贯相关统计监测要求。[/font][font=仿宋_GB2312]联系人:[/font][font=仿宋_GB2312]认可检测司[/font][font=仿宋_GB2312] [/font][font=仿宋_GB2312]高楠[/font][font=仿宋_GB2312] [/font]010[font=仿宋_GB2312]-[/font]82260842[font=仿宋_GB2312] [/font][align=right][font=仿宋_GB2312] [/font][/align][align=right]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align][align=right][font=Times New Roman]2022[/font][font=仿宋_GB2312]年[/font][font=Times New Roman]10[/font][font=仿宋_GB2312]月[/font][font=Times New Roman]25[/font][font=仿宋_GB2312]日 [/font][/align][font=仿宋_GB2312]([/font][font=仿宋_GB2312]此件[/font][font=仿宋_GB2312]公开发布[/font][font=仿宋_GB2312])[/font]

  • 检验检测产业再添新引擎!华盛检测入驻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重庆)

    日,重庆华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检测)总部搬迁至位于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核心区的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重庆),并正式对外开展检验检测业务。[size=18px][color=#ff0000]检验检测产业再添新引擎[/color][/size]据了解,华盛检测是一家具有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资质、建筑工程质量专项检测资质、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资质和桥梁隧道专项检测资质的高新技术企业。[align=center][img=1科学城总部.jpg]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2/wycimg/296c0ed2-6d42-45a2-a521-e2fdfbea0edb.jpg[/img][/align][align=center][size=14px]重庆华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科学城总部。华盛检测供图[/size][/align]华盛检测主要从事土木工程检测和交通工程检测等领域。华盛检测总经理张雪松表示,企业在大中型桥梁、隧道相关的检测,钢结构、道路检测等相关领域具有行业优势,在企业资质、仪器设备、实操项目经验等方面,华盛检测处于行业领先地位。[align=center][img=2总经理张雪松.jpg]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2/wycimg/4dd95f46-75e8-47a1-8011-eb19956863d3.jpg[/img][/align][align=center]重庆华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张雪松。华盛检测供图[/align]据悉,重庆市仅有6家企业拥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综合甲级资质,华盛检测便是其中之一。2022年至2023年,华盛检测连续两届获得“全国建筑类AAA企业”。企业拥有包括机器人全自动混凝土压力试验机、微机控制电液伺服万能试验机、微机控制电子环刚度试验机、26m工作平台桥梁检测车等多项先进智能检测设备,总投入超过千万元。目前,企业经营项目1000余个,其中包含桥梁及相关类103个、隧道及相关类28个。据悉,郭家沱长江大桥建筑材料的交工验收、白沙长江大桥健康监测及成桥荷载试验、白沙长江大桥健康监测、同茂隧道定期检查等项目检测工作均由华盛检测承担。搬迁至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后,华盛检测科学城总部办公场地和检测区域达9000平方米,在重庆市同类检测企业中集中面积最大。[size=18px][color=#ff0000]检验检测产业加快集聚[/color][/size]按照《重庆市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规划》,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正在加快建设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重庆),做大做强国家质检基地,加快培育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产业集群,助力新质生产力加快形成。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重庆)地处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核心区,以国家质检基地为核心,集聚了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国家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演练基地,国家电梯、升降机质检中心,国家城市能源计量检测中心,国家笔记本电脑质检中心,国家客车、摩托车、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汽车质检中心,国家消防及阻燃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等16个国家级质量基础服务平台,技术能力覆盖相应产业90%以上的产品或参数,汽摩整车及零部件、电磁兼容、车路协同及自动驾驶、能效测试等多个项目检测能力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在全国率先实现了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四大质量技术基础的内涵集成,有效助推了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和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据重庆科学城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重庆)集聚了国际国内众多知名检验检测、认证认可机构和检验检测龙头企业、行业领军企业,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产业集群正在加快形成。据悉,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专门出台了加快发展检验检测服务业的政策措施,对落户集聚区的检验检测机构,在支持企业购置和租用重大设备、支持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检验检测企业集聚发展等方面给予一系列优惠政策扶持。“按照重庆市检测检验千亿级产业集群的规划,接下来我们也会朝着横向和纵向进行发展,横向包括开拓水利、铁路、环保、新能源等领域的检测;纵向包括参与检测仪器设备、软件的研发等。”说到企业下一步的发展规划,张雪松满怀信心。[size=14px][color=#707d8a][ 来源:人民网 ][/color][/size][size=14px][color=#707d8a][i]编辑:涂润林[/i][/color][/size]

  • 【分享】农业环境监测与环境标淮

    所谓环境监测,就是利用多种科学方法和手段,监测和检测代表环境质量现状及发展变化趋势的各种数据,并用它解释环境现象,为环境管理和科研提供科学依据的全部过程。此过程应包括:资料研究和现场调查、优化布点、样品采集、运送保存、分析测试 (含质量保证和质量认证)、数据处理、综合评价等一系列活动。  农业环境监测是环境监测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借用环境监测的理论和方法,对农业生产环境的质量现状及变化规律和趋势进行监测活动。农业环境监测是政府行为。  农业生态监测,主要是对生态破坏和环境治理效果进行监测。  我国目前的环境监测方针为 “环境管理必须依靠环境监测,环境监测必须为环境管理服务”。从中可见,农业环境监测的目的同样是通过环境监测的“耳目”、“哨兵”和 “尺子”直接为农业环境管理服务,提供制定和执行有关法规标准的科学依据和技术监督,为政府的环境决策提供依据和技术支持。  农业环境监测,与环境监测一样,按管理目的分为常规监测、科研性监测和特种目的监测三种。  监测方案的内容包括:明确监测目标;有关资料的调研;设计方案框架;现场勘察;修订监测方案;方案论证与审批;拟订监测实施计划。  决定布点质量的三要素为:区域、点数和点位。  大气污染采样点的设置  是由污染源类型、主导风向和下垫面而定。对点污染源 (包括较集中的工业区),用同心圆布点法布点;当主导风向 (监测期间)基本不变,则用扇形布点法布点。面源污染,因污染物分布均匀,下垫面较平坦,可用网格布点法布点;线源污染,如交通车辆污染,用成对布点法布点。  样品的采集、保管、运输及有关的记录都要按监测规范进行。  采样周期是指在环境监测报告中要求的取值时段,其取值的统计量如:年均值、季均值、月均值、日均值、时均值、瞬时均值等;采样时段是指采完一个样品所经历的时间;采样频率是指一个采样周期所采样的次数。采样时间对所采样品要赋予时间代表性。  按国家环境保护局公布的 (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规定,凡饮用水源、湖、库,每月采样一次,每年12次;江河在丰、平、枯三水期采样,每期采2次,每年6次;(农业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规定,农用水质采样,一般要求在各灌期至少采样一次。如农用水被污染,或水质随时间变化大,则要增加采样次数。畜、禽饮水分丰、平、枯三水期采样,每期只采一次,全年共采三次。  水样的采集法,分瞬时采样法、混合采样法、综合采样法三种:  瞬时采样  适于均匀水样的采集,如地面水的控制断面的采集,就是利用河床对河水的扰动、污水经一定距离的流动,即与河水混匀,从而利用瞬时样品代表一个时段的平均样品。此外,如果需要捕捉瞬时浓度,也可以采用瞬时采样法。  混合采样  适合于不均匀水样的采集。是通过把不同时刻的瞬时样品混合起来,以代表该采样时段的水流量和浓度平均的情况。  综合采样  是指一个采样单元的多点位样品的混合水样。在农业环境监测申,综合采样法可用于多污水源汇入同一灌区的污水负荷监测。  土壤样品的采集。土壤样品一般采用多点混合样或单点剖面样。  多点混合采样  适合采集作物根层土壤。  剖面采样法  为监测污染物在土壤中的纵向分布或土壤母质与土壤背景值的垂直分布关系,可按土壤自然发生层A,B,C层采样,每层分别收集样品,分别作为一个采样单元。  样品消化的目的,是借用化学、物理方法,破坏样品基体结构,把被测元素释放出来,转变成分析方法可测形态和达到最低检出限。  样品消化的原则  不污染样品,包含不引入被测元素,所引入的试剂不对分析结果产生正干扰;不损失被分析元素,包含样品中被测元素全部溶出,并成为可直接测定的形态;与后续测定方法匹配。  样品消化方法  湿消化法  目前使用最多的是在敞开体系中的浓酸消煮法。常用的酸有盐酸、硫酸、磷酸、高氟酸和氢氟酸及其中二三种混酸。硝酸、高氯酸和氢氟酸三混酸常被用于消化土壤,测试重金属元素  湿法的优点是可以通过调节混酸的比例控制温度,避免元素的挥发和固化损失;湿法的最大缺点是因引入酸量大,带入杂质太多,从而全程空白值高,不适合作超痕量分析的样品消化。  增压溶样法  在增压溶样的器皿中进行样品消化,属湿法的一种。它与上述湿法的不同之处是在密闭条件下,压力高,温度低,溶样效果好,无元素损失,节省劳力和试剂。但因器皿小,容纳样品量有限,比较适合称样量较少的土壤样品消化。  干灰化法  是利用含氧高温环境灰化有机材料的方法,如用马弗炉、氧瓶、氧弹灰化。  环境标准  是为了保护人群健康,防治环境污染,促进生态良性循环,合理利用资源,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依照环境基准、环境保护法律和有关政策,对环境中有害成分、排放源的污染物的限量阀值和配套措施所作的技术规定。  我国现有环境标准按用途分类共六类: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 (或名污染物控制标准)、环境基础标准、环境方法标准、环境标准物质标准和环保设备、仪器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是衡量环境质量的依据,是环境保护的政策目标,也是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环境质量标准包含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水环境质量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和生物环境质量标准四类。环境质量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制定环境质量标准的技术依据是环境基准。  污染物排放标准  为了保护环境,实现环境质量目标,对排入环境中的有害物质或有害因素所作的控制规定,二是控制污染物排放浓度,二是控制排放总量。目前已颁布的排放标准是浓度控制标准,包含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固体废弃物排放标准、辐射控制标准、物理因素控制标准。  环境基础标准  在环境标准化活动中,对有指导意义的符号、代号、指南、程序、规范等所作的统一规定。它是制定一切环境标准的基础。  环境方法标准  在环境保护工作中,以试验、分析测试、抽样与统计运算为对象所制定的方法标准。  按环境要素分类的环境标准是:水质标准、空气环境质量标准、生物环境标准 (含食品卫生标准)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标准分级  1.按环境管理分级为:国家级、地方级;  2.按标准适用范围分级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  农业标准中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三类。  制定和修订农业环境标准的原则  1.制定农业环境标准以农业环境质量基准为依据。  2.制定标准,既要考虑环境、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又要考虑促进农业生产的持续发展。  农业环境标准体系是我国环境标准体系中的一个子系统。它是在总结和吸收国内外有关农业环境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而制定的。目前,我国农业环境标准体系初步确定为两级四类。  两级为:国家级和地方级或行业级。四类标准为:农业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农业环境基础标准和方法标准。  环境标准除按用途分类标准外,目前还有一些新名称。如环境标签、环境行为标准和超前标准等。他们是环境标准化的方向。  环境标签  是在某同类产品中,对资源、能源消耗最省,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最小的产品所给予的一种环境标志。  环境行为标准  目前的环境行为标准仅有一些相关的政策和条例,是对产品生产、使用和废弃的全过程使用资源和影响环境进行的规定。  超前标准又称限时标准  如国家对污染源提出的限时控制标准,或对区域环境质量的限时目标等。

  • 环境部发布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

    [size=16px]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 (2020-2035年)。全文如下:[/size][size=16px][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b]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纲要(2020-2035年)[/b][/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将生态环境监测纳入生态文明改革大局统筹推进,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显著成效。科学谋划生态环境监测事业发展,切实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能力水平,有力支撑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按照立足“十四五”、面向2035年的总体考虑,制定本纲要。[/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b] 一、规划背景[/b][/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一)主要进展[/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2015—2017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连续三年分别审议通过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等文件,基本搭建形成了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和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生态环境监测的认识高度、推进力度前所未有,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基础能力明显提高。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生态环境监测组织架构,共有监测管理与技术机构3500余个、监测人员约6万人,另有各行业及社会机构监测人员约24万人,全社会监测力量累计达30万人左右。全力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国家和地方已建成城市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自动监测站点5000余个、地表水监测断面约1.1万个、土壤环境监测点位约8万个、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点位1500余个,总体覆盖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和大部分区县。推动落实排污单位污染源自行监测主体责任,2.3万家重点排污单位与国家平台联网。建成63个生态监测地面站,环境一号A/B/C卫星组网运行,高分五号卫星成功发射,初步形成天地一体的生态状况监测网络。[/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运转效能明显提高。深化生态环境监测改革,按照“谁考核、谁监测”的原则,全面上收国家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通过省以下垂直管理改革将地方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至省级,从体制机制上有效预防不当干预,保证了环境监测与评价的独立、客观、公正。积极推进政府购买监测服务,鼓励社会监测机构参与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手工监测采样测试、质量控制抽测抽查等工作,形成多元化监测服务供给格局。[/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数据质量明显提高。坚持“保真”与“打假”两手抓,已形成覆盖主要领域的监测类标准1141项,构建了国家-区域-机构三级质控体系并有效运转,确保监测活动有章可循。配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两高司法解释”,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入刑;与公安部建立了案件移送机制,从严从重打击环境监测违法行为。不断强化外部质量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了西安和临汾两起环境数据造假案,对地方不当干预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形成有力震慑,监测数据质量得到有效保证。[/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支撑能力明显提高。深入开展空气、水、土壤、生态状况、辐射、噪声等要素环境质量综合分析,及时编制各类监测报告和信息产品,不断深化对考核排名、污染解析、预警应急、监督执法、辐射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撑。定期开展城市空气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及达标情况分析,督促地方党委政府落实改善环境质量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重点地区颗粒物组分、挥发性有机物和降尘监测,逐步说清污染来源;初步建成国家-区域-省级-城市四级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预报体系,区域和省级基本具备7—10天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预报能力;完善污染源监测体系,组织开展重点行业自行监测质量专项检查及抽测,为环保督察和环境执法提供依据。[/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每年发布《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定期发布环境质量报告书,实时公开空气、地表水自动监测数据,支持网站、手机APP、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便捷查询,为公众提供健康指引和出行参考。推进国家和地方监测数据联网与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支持管理部门、地方政府以及相关科研单位共享应用。全面放开服务性监测市场,满足公众和企事业单位对监测服务的个性化需求,带动监测装备制造业和监测技术服务业蓬勃发展。[/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二)形势需求[/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需全面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新一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明确了生态环境部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要求重点强化生态环境监测评估职能,统筹实施地下水、水功能区、入河(海)排污口、海洋、农业面源和温室气体监测,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同时,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的逐步健全、绿色发展政策的深入实施和科技创新实力的不断增强,为持续深化生态环境监测改革创新释放了法治红利、政策红利和技术红利。[/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需精准支撑污染防治攻坚。生态环境监测是客观评价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治理成效、实施生态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当前正处于污染防治“三期叠加”的重要阶段,要实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的目标,需要加大力度破解重污染天气、黑臭水体、垃圾围城、生态破坏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系统防范区域性、布局性、结构性环境风险,对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业务拓展、技术研发、指标核算、标准规范制定、信息集成与数据分析,进一步提升监测与技术支撑的及时性、前瞻性、精准性提出了更高要求。[/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公众对健康环境和优美生态的迫切需求与日俱增,对进一步扩大和丰富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宣传引导、公众监督的内容、渠道、形式等提出更高、更精细的要求;对进一步加强细颗粒物、超细颗粒物、有毒有害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环境激素、放射性物质等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指标的监测与评估提出更多诉求;对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响应时效提出更高期待。[/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需深度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履行温室气体、消耗臭氧层物质、生物多样性、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汞、危险废物和化学品等领域的国际环境公约,参与全球微塑料、海洋低氧、西北太平洋放射性污染、极地冰川大洋等新兴环境问题治理,是彰显我国负责任大国形象的重要途径,也是提升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国际话语权的重要基础,需要加快形成相关领域监测支撑能力,补齐短板、跟踪发展并超前布局。[/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需紧跟国际发展趋势。生态环境监测管理与运行体系、网络体系和方法标准体系的发展与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紧密相关。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环境部门牵头、分级管理、政府监督、社会参与的模式,以完整且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基础,以统一的行业监管为保障,以信息化平台为支撑,强化监测机构、人员及监测活动的全过程质量管理,确保监测数据质量。监测网络已普遍覆盖大气、水、海洋、土壤、声、辐射、生态等各类环境要素,点多面广但监测频次较低,根据环境质量达标情况动态调整。监测方法标准体系较为完善,监测指标涵盖物理、化学、生物、生态以及有关功能分类特征项目,与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相配套。注重强化标准方法的法律地位和国家本级标准研发能力,实行研发储备、检验替代、适用评估等动态管理,保持标准体系先进性。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不断深入,分析测试手段向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方向发展,监测精度向痕量、超痕量分析方向发展。[/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三)问题挑战[/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当前,我国生态环境监测存在的问题集中表现在服务供给总体不足、支撑水平有待提高两大方面,具体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尚未形成。海洋环境保护、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等职责划转我部,但相关监测支撑能力较为薄弱。部门间沟通协商壁垒尚未完全打通,监测信息共享不充分。省以下生态环境监测垂直管理改革中,各地模式和进展差异较大,辐射环境监测工作有被削弱的倾向。[/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精细化支撑不足。现有监测网络的覆盖范围、指标项目等尚不能完全满足生态环境质量评估、考核、预警的需求。地表水、地下水、海洋等监测网络布局需整合优化,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协同监测能力不足,生态状况监测网络亟待加强,农业面源、农村水源地等监测工作刚刚起步,大数据平台建设和污染溯源解析等监测数据深度应用水平有待提升。[/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法规标准有待加快完善。现行法律法规对生态环境监测的性质、地位、作用及管理体制的规定有待完善,监测数据的法律效力不明确,尚无专门的生态环境监测行政法规。生态环境监测方法标准体系有待健全,海洋、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和辐射自动监测等领域标准规范亟待整合统一,生态、固体废物、农业面源、核设施流出物及伴生矿等标准规范需要更新补充,自动监测、卫星遥感监测、应急监测等标准规范缺口较大。[/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数据质量需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监测机构门槛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相当一部分社会监测机构成立时间短、规模小、质量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数据质量堪忧。生态环境部门尚无监管社会监测机构的法律依据和主体资格,缺乏相关调查取证程序和处罚标准。自动监测质控体系不完善,量值溯源业务体系与基础能力尚未形成,标准样品配套不足,物联网、遥感监测等高新技术在质量监管中应用不充分。[/color][/font][font=宋体, Tahoma, Arial, &][color=#333333]  基础能力保障依然不足。国家本级监测机构的人员编制、业务用房严重短缺,质量控制和技术创新引领能力不足。各地监测机构能力水平的地区差异、层级差异较大,西部地区和县级监测机构能力滞后。生态环境监测任务安排、网络建设与运行保障有脱节现象。环境监测装备现代化、国产化水平不高。部分省份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偏弱,部分地市尚未建立专门的辐射环境监测队伍,核与辐射应急监测未形成海陆空多维保障能力,核设施监督性监测系统建设和运维、国控自动监测网升级改造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安排。[/color][/font][/size]

  • 全国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报告中的具体机构名录查询,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您好,我想要获取每年全国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报告中所有被统计的检测检测机构具体名录,请问在哪里查询呢?谢谢[align=center][img]https://xgzlyhd.samr.gov.cn/gjjly/img/fd-a-avator.png[/img][/align][b]回复部门: 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b][color=#999999][back=transparent]时间:2023-04-26[/back][/color]无查询路径,按照统计法第二十五条 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 环境服务业主要是做什么的?

    就我所了解的。。1:城市绿化 2:给企业做节能减排的工程策划 合同能源管理。。城市绿化我懂 就是种树。。园林什么的。。。。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减排工程策划。。。不知道具体是做什么的。。还其他的服务业吗?欢迎补充 、不知道大家对这些新型行业怎么看。。

  • “十三五”期间环境监测将有那些科技发展进步?

    根据环保部与科技部最近发布《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十三五”期间环境监测将有如下方面的科技发展: 1、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技术。针对水质及水生生态系统监测 及预警技术开发的重大需求,开展自动分析流路、定量检测等关键技术研究。研发常规水质分析仪器的小型化设计、快速移动式在线 检测集成装置和以质谱仪为中心的在线水质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器 等。发展以梯度扩散薄膜(DGT)技术为基础的新型原位水环境监测 方法以及新型生态风险评估模型和流程。开展水环境监测技术和设备集成研究,综合集成我国水生态环境监测技术体系。研究海洋生态系统监测关键技术和方法。 2、大气污染物监测技术。根据大气细颗粒物变化特征、形成机理, 研发大气细颗粒物多参数和便携式在线分析系统,实现大气细颗粒物质量浓度、粒径谱、化学成份的一体化快速测量。开发大气细颗粒物气态前体物的立体分布监测技术,形成前体物立体分布监测成 套技术与装备,研发烟气中低浓度气态污染物及颗粒物采样监测技术和设备。针对气体中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的监测和预警,研制适用于空气和废气的具有多元素同步监测能力、灵敏度高、性能稳定的新型重金属在线监测仪器和配套设备,研发工业废气样品采集及前处理新装置、大气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设备、恶臭气体预处理技术和在线监测设备和多组分气体在线及便携式分析仪器等。针对我国风沙以及施工和道路扬尘污染严重的问题,开发不同类型扬尘污染监测与防治关键技术和设备。针对我国餐饮服务业的特点,开发餐饮油烟污染监测与防治关键技术和设备。 3、针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问题,研发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高精度、多功能样品采集和专用监测仪器,建立基于传感器、遥感技术和生物标志物的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监测方法,强化卫星遥感技术应用。研发小型化土壤重金属现场监测设备。开展污染场地修复后长期监测方法研究。 4、生态系统监测技术。针对生态监测技术不完善等问题,建立国家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综合监测与评估的方法、标准和规范体系,研发天地一体化的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监测技术和外来物种监测技术,构建大气、水文、土壤和生物多圈层生态环境综合监测体系。研制基于生态要素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数据采集器和无线传感器等设备,构建生态安全监测支撑平台。 5、核与辐射安全监测技术。加强放射性核素监测分析的研究,突破放射性惰性气体采样及测量技术,建立铀、钍等核素的监测分析方法,研究各介质中钚-239、钚-238、浓缩铀、铅-210、钋-210 等 监测分析方法以及极低本底辐射监测方法,研究辐射环境监测技术标准体系、核与辐射突发事件应急预警监测及响应、航空应急监测、 机器人搜寻和应急监测方法体系。建立直流输电工程电磁环境控制 限值及监测方法。 6、天地一体化环境监测与预警技术。针对及时监控水和大气环境质量的需求,研究基于高光谱的水体污染物的识别与提取技术,研发拦河工程自动化生态监测技术与设备,研究城市黑臭水体、流域水生态及面源污染、饮用水水源地水安全等水环境遥感监测与预警技术。攻克基于高光谱的大气气溶胶和痕量气体定量遥感反演技术,开展区域灰霾、污染气体、温室气体等大气环境遥感监测与预警技术研究。 环境应急及风险管理的天地一体化监控技术。针对环境应急及 环境风险监控的技术需求,突破新型赤潮监测预警技术,开展自然灾害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建设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等环境监管遥感应用技术研究。攻克多源数据协同的数据预处理和环境指标反演技术,开展无人机环境监管和星空地协同环境监测预警关键技 术研究。研发用于企业环境风险源的集物联网、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终端于一体的连接管理部门、企业与公众的环境风险源管理技术及设备。 7、噪声污染源的识别、防治技术及设备噪声污染源监测技术。针对噪声污染源较难识别、难以连续监测,以及因噪声不可复现导致的数据质控难的问题,研发噪声监测的一体化手持监测设备。通过对噪声污染源时域频域信息及算法优化的研究,突破噪声污染源自动识别关键技术,研发可自动识别目标噪声源、背景噪声和其他噪声源的连续在线监管设备。

  • 《环境监测》课件

    [color=red]《环境监测》全书下载[/color]http://www.water800.com/jcff/6/hjjc051207.pdf第一章、绪论 1.1 环境监测的目的与分类 1.1.1 环境监测的目的 ( 1 )掌握污染物的来源、扩撒、迁移、反应、转化,了解污染物对环境质量的影响程度,并在此基础上,对环境污染作出预测、预报和预防。 ( 2 )了解和评价环境质量的过去、现在和将来,掌握其变化规律。 ( 3 )收集环境背景数据、积累长期监测资料,为制订和修订各类环境标准、实施总量控制、目标管理提供依据。 ( 4 )实施准确可靠的污染监测,为环境执法部门提供执法依据。 ( 5 )不断改革和更新监测方法与手段,为实现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 1.1.2 环境监测的分类 一 . 按监测介质分类 : 大气污染监测、水质污染监测、土壤和固废监测、生物污染监测、生态监测、物理污染监测; 二 . 按监测目的分类: 1. 监视性监测 (例行监测、常规监测) 是指按照预先布置好的网点对指定的有关项目进行定期的、长时间的监测,包括对污染源的监督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以确定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状况,评价控制措施的效果、衡量环境标准实施情况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进展。 这是监测工作中量最大面最广的工作,是纵向指令性任务,是监测站第一位的工作,其工作质量是环境监测水平的主要标志。 2. 特定目的监测(特例监测、应急监测) ( 1 ) 污染事故监测 :在发生污染事故时及时深入事故地点进行应急监测,确定污染物的种类、扩散方向、速度和污染程度及危害范围,查找污染发生的原因,为控制污染事故提供科学依据。这类监测常采用流动监测(车、船等)、简易监测、低空航测、遥感等手段。 ( 2 ) 纠纷仲裁监测 :主要针对污染事故纠纷、环境执法过程中所产生的矛盾进行监测,提供公证数据。 ( 3 ) 考核验证监测 :包括人员考核、方法验证、新建项目的环境考核评价、排污许可证制度考核监测、 “ 三同时 ” 项目验收监测、污染治理项目竣工时的验收监测。 ( 4 ) 咨询服务监测 :为政府部门、科研机构、生产单位所提供的服务性监测。为国家政府部门制订环境保护法规、标准、规划提供基础数据和手段。如建设新企业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需要按评价要求进行监测。 3. 研究性监测(科研监测) 是针对特定目的科学研究而进行的高层次监测,是通过监测了解污染机理、弄清污染物的迁移变化规律、研究环境受到污染的程度,例如环境本底的监测及研究、有毒有害物质对从业人员的影响研究、为监测工作本身服务的科研工作的监测(如统一方法和标准分析方法的研究、标准物质研制、预防监测)等。这类研究往往要求多学科合作进行。 1.2 环境监测的对象 1.2.1 环境监测对象的特点 1.2.2 监测对象的选择

  • 【分享】环境监测基础知识-环境监测的目的和分类

    一、目的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环境质量现状及发展趋势,为环境管理、污染源控制、环境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具体归纳为:1、根据环境质量标准,通过监测来检验和判别工业排放物浓度或排放量是否超标,检验和评价环境质量;2、根据污染分布情况,追踪寻找污染源,为实现监督管理、控制污染提供依据;3、收集本底数据,积累长期监测资料,为研究环境容量、实施总量控制和目标管理、预测预报环境质量提供数据;4、为保护人类健康、保护环境,合理使用自然资源,制订环境法规、标准、规划等服务。5、通过监测确定环保设施运行效果,以便采取措施和管理对策,达到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的目的。6、为环境科学研究提供科学依据。二、环境监测的分类 (一)按监测目的或监测任务划分可分为政府授权的公益型环境监测和非政府组织的公共事务环境监测。其中,政府授权的公益型环境监测是目前环境保护系统各级监测站主要职责,具体可分为监视性监测、特定目的性监测以及研究性监测。非政府组织的公共事务环境监测主要包括咨询性监测,为科研机构、生产单位等提供服务性监测,例如室内环境空气监测、生产性研究监测等。1、监视性监测(例行监测、常规监测)是指按照预先布置好的网点对指定的有关项目进行定期的、长时间的监测,包括对污染源的监督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以确定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状况,评价控制措施的效果、衡量环境标准实施情况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进展。这是监测工作中量最大面最广的工作,是纵向指令性任务,是监测站第一位的工作,其工作质量是环境监测水平的主要标志。2、特定目的监测(特例监测、应急监测)(1)污染事故监测:在发生污染事故时及时深入事故地点进行应急监测,确定污染物的种类、扩散方向、速度和污染程度及危害范围,查找污染发生的原因,为控制污染事故提供科学依据。这类监测常采用流动监测(车、船等)、简易监测、低空航测、遥感等手段。(2)纠纷仲裁监测:主要针对污染事故纠纷、环境执法过程中所产生的矛盾进行监测,提供公证数据。(3)考核验证监测:包括人员考核、方法验证、新建项目的环境考核评价、排污许可证制度考核监测、“三同时”项目验收监测、污染治理项目竣工时的验收监测。(4)咨询服务监测:为政府部门、科研机构、生产单位所提供的服务性监测。为国家政府部门制订环境保护法规、标准、规划提供基础数据和手段。如建设新企业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需要按评价要求进行监测。3、研究性监测(科研监测)是针对特定目的科学研究而进行的高层次监测,是通过监测了解污染机理、弄清污染物的迁移变化规律、研究环境受到污染的程度,例如环境本底的监测及研究、有毒有害物质对从业人员的影响研究、为监测工作本身服务的科研工作的监测(如统一方法和标准分析方法的研究、标准物质研制、预防监测)等。这类研究往往要求多学科合作进行。(二)按监测介质或对象分类可分为水质监测、空气监测、土壤监测、固体废物监测、生物监测、噪声和振动监测、电磁辐射监测、放射性监测、热监测、光监测、卫生(病原体、病毒、寄生虫等)监测等。(三)按专业部门分类可分为:气象监测、卫生监测、资源监测等。此外,又可分为:化学监测、物理监测、生物监测等。(四)按监测区域分类可分为:厂区监测和区域监测。厂区监测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对本单位内部污染源及总排放口的监测,各单位自设的监测站主要从事这部分工作。区域监测指全国或某地区环保部门对水体、大气、海域、流域、风景区、游览区环境的监测。

  • 【讨论】环境监测体制改革的探讨

    在网上看到的。作者好像是部标准司的副司长,不知道现在还是不是胥树凡(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北京 100035)  摘 要:文章阐述了我国环境监测体制改革的背景及现实意义,研究探讨了环境监测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及实施步骤。  关键词:环境监测;体制;改革1 环境监测体制改革的背景  我国环境监督执法不力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环境监测不能适应环境监督执法的需求。而环境监测不适应环境监督执法又表现在环境监测的技术手段和机制体制的不适应。具体表现为以下几方面:1)在技术手段方面,基层环保部门监测仪器设备配置不足,满足不了环境监督执法的需要;2)自动连续监测系统由于技术和经济方面的原因,以及还没有作为法定的环境监测方法而受到制约;3)由于自动连续监测系统的管理制度不完善等原因,使其不能在环境监测中被广泛应用;4)在机制体制方面,政府及企业的责任混淆,监督性监测和服务性监测未能区别对待,社会性的监测资源未能充分运用发挥作用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了环保部门监测能力有限,减少了污染源的监测覆盖面和监测频次,面对量大面广的被监测对象,处于疲于奔命的被动境地,不能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从而影响了环境监督执法的效力。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近几年我国从环境监测的硬件建设方面已经做了许多努力,并在环境监测的实际工作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在环境监测机制体制改革方面做的工作比较少,受到旧的环境监测体制的制约,环境监测硬件建设方面的努力又被体制方面的缺陷所消化,使其作用并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因此,虽然环境监测工作有了较大进步,但是从总体上看,环境监测受体制的制约不适应环境监督执法需要的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而且日趋突出。  为了实现国家“十一五”节能减排的目标,国家把建立先进的环境监测体系作为重要的措施之一。如何建立先进的环境监体系,是一个值得认真研究探讨的问题。笔者认为,建立先进的环境监测体系首先应该从环境监测机制体制的改革人手,因为体制障碍对环境监测造成的影响远比技术障碍的影响大得多。多年来的实践已经证明,体制不顺,技术设备再好,也不能够很好地发挥作用。为此,本文将对环境监测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进行探讨研究。2 环境监测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  我国环境监测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可以按照分清各方职责、准确选择定位、利用社会力量、强化监测职能、实现社会化产业化发展的目标来设计。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分清监督性监测与服务性监测、环境质量监测与污染源监测的地位和性质。在现行的环境监测体制中,把对污染源的监测定位为监督性监测由环保部门的环境监测站承担,属于服务性质的环境质量监测也由环保部门的环境监测站承担。这种体制把环保部门直接推到了环境监测的第一线,大包大揽。新的环境监测体制可以考虑把环境质量监测和对污染源的监测定位为服务性监测,转由社会化的环境监测专业公司承担,由排污企业购买环境监测专业公司的污染源监测服务,由政府的环保部门购买环境监测专业公司的环境质量监测服务。将原来环保部门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转变为对那些提供社会化服务的环境监测专业化公司的监督,主要是监督他们提供的环境监测的服务质量。  (2)明确企业和环保部门各自在污染源环境监测方面的职责。通过环境监测条例立法,明确向政府环保部门及时准确地提供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及监测数据是排污企业的法定责任和义务,这样就把污染源监测的责任落实给了排污企业,从而也就确定了污染源监测设备、运行费用的责任主体,也解脱了环保部门在这一方面的沉重负担。  企业在履行提供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状况和环境监测数据时,可以是直接操作,也可以是间接地通过购买环境监测专业公司的污染源监测服务,或将与环境保护设施配套的自动连续监测设备委托给环境监测专业服务公司运行管理。这样,污染源的监测、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行管理、向环保部门传输监测数据等具体事务都由环境监测专业化公司来完成。可以避免排污企业直接提供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  环保部门的环境监测站同时也应实行职能转变,一是将对污染源的直接监测转变为对环境监测专业服务公司的质量控制,如设备的验收、标定、数据准确性的对比、方法的可靠性验证等技术管理工作;二是转变为各种环境监测数据的收集、处理、储存、发布、信息服务的技术管理中心,作为环保管理部门公布企业排污情况、预测环境污染发展趋势、采取环境对策措施、发布环境质量状况、处罚违法排污企业的技术支持单位。  通过上述的职能调整,排污企业、环境监测专业服务公司、环境监测站、政府环保部门,都可以明确在污染源环境监测方面各自的职责,相互间还可形成一定的制约关系,从而能够保证污染源监测数据的准确性,提高环境监测的效率和质量。  (3)环境质量监测是环保部门掌握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因此,作好这项工作应该是政府环保部门的职责。环保部门履行环境质量监测的职责并不意味着直接由环保部门去操作,而是委托给环境监测专业服务公司去做,政府环保部门负责买单即可。具体操作可分为两种方式:一是国家负责建设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地方负责建设地方环境质量监测网,然后委托给环境监测专业化服务公司运行管理,环保部门购买他们的环境质量监测服务;二是由环境监测专业服务公司按环保部门的要求建设环境质量监测网并运行管理,环保部门购买他们的环境质量监测服务。当然,这两种服务方式的价格是不一样的。这样就可以避免现行体制下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受行政干预的问题。  (4)环保部门在污染源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方面的职能应由过去的直接操作转变为监督管理,主要职能应该是制定环境监测专业服务公司的管理办法;进行环境监测专业服务公司的资质认定;制定环境监测设备的安装、验收、运行管理、监测数据报告和传输的技术规范;处罚违规的排污企业和环境监测的专业服务公司等管理职能。3 环境监测体制改革的实施步骤  对环境监测体制进行改革,必然会对现行的环境监测体制形成较大的冲击,并且在新老体制的过渡期里,也将会对环境监测工作本身产生暂时性的不利影响。但这是同其他任何改革一样必须付出的成本和代价。为了缓冲改革对环境监测工作的不利影响,可以按照总体设计、试点先行、立法跟进、分段推进的原则进行。  (1)总体设计  总体设计就是要按照上述改革的基本思路,进行环境监测体制改革框架的总体设计,制定环境监测体制改革的总体实施方案。方案必须体现排污企业、环境监测专业服务公司、环境监测站、政府环保部门在环境监测中不同的地位、职能、作用和义务;必须把环境监测由环保部门直接操作转变成间接的监督管理;把环境监测由政府职能转变成社会服务职能;把环境监测站的环境监测职能转变为对环境监测的技术管理职能;把环境监测由依靠环保部门独家做转变为依靠多家社会化专业服务公司来做。由此形成排污企业承担责任,环境监测专业服务公司提供服务,环境监测站提供技术支撑和质量控制,环保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环境监测总体格局。  (2)试点先行  试点先行就是要按照环境监测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设计,选择有条件的地方进行环境监测体制改革的试点,通过试点对环境监测体制改革方案进行验证、改进和完善,使环境监测的体制框架、运行机制、组织形式、管理方式和手段等更加柔性化,使各个要素相互之间协调和谐,更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符合实际工作的需要,为全国环境监测体制改革的全面实施积累经验。  (3)立法跟进  立法跟进就是在试点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环境监测方面的有关法律,如环境监测条例、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办法、环境监测质量控制以及检测数据采集处理传递发布等方面的技术规范,将改革的成果以法律和技术法规的形式确认下来,使环境监测体制的改革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同时为改革的成功提供法律保障,也使我国今后的环境监测在法律的规范和制约下进行。  (4)分段推进  分段推进就是要根据全国各地的具体情况,分阶段、分地域、分进度推进环境监测体制改革。有条件的地方可先行一步,探索经验,条件不具备的地方可待条件成熟后再进行。待条件具备时,逐步在全国全面推广,建立起适应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和政府职能转变要求的环境监测体制,实现环境监测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4环境监测体制改革的现实意义

  • 默克密理博关注环境监测, 共创安全环境

    默克密理博关注环境监测, 共创安全环境 IE EXPO 2014 中国环博会在沪成功落幕。本次展示国内外在水和污水处理, 固体废弃物处理,资源回收,污水处理、给水排水、大气污染治理、室内空气污染治理、场地修复、环境监测、环境服务业等环境污染治理领域的前沿技术与最新解决方案。在此次中国环博会上,默克密理博(展位号N5112)给参观的客户带来了水环境基础检测,大气检测和土壤检测和纯水解决方案等一系列主题活动。除了展览会,默克密理博还在此次的专题报告会上做了精彩的演讲,标题为“属于您的创新水质分析方案”,使得客户对污水检测,膜过滤,纯水机等产品引发的不小的兴趣。相比去年的会议,本次默克密理博展台的展览面积比去年增加了一倍,来访客户数达到了217人,为客户带来了更多默克密理博实效的解决方案。在客户体验部分,我们推出的最新款手持式多参数测试仪Move 100是环境应急监测的最佳选择,它可以提供最为简单、快速、精准的水质测试结果,可以测试COD,氨氮,总磷,总氮等100多项常见水质分析项目。还有Pharo300多功能水质分析系统,内置170多条标准水质分析曲线,独特的条形码自动识别功能和AQA分析质量保证功能,使得水质分析如此简单,方便,精准,仪器同时还支持全波长扫描,多波长测试,动力学测试等功能。对于许多专业观众而言,我们在展台内所设的客户体验区给他们带来了最新的水质分析体验。http://blog.milliporechina.com/editor/upload/image/5F94F70A_7619B5C3.JPG关于默克密理博默克密理博是德国默克集团生命科学相关事业部,提供各种创新高效的产品,服务及商业协作,让客户能够在生物科技和制药领域的研发和生产中取得事半功倍的效 果。作为全球生命科学工具领域研发投入前三强的公司,默克密理博一直潜心吸收科学和工程领域新发现,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协助客户推进生命科学进入新的篇章。默克密理博事业部总部位于美国马萨诸塞州比尔里卡(Billerica)市,在全球66个国家拥有大约1万名员工,在2012年全年营收26亿欧元。在美国和加拿大,默克密理博以公司名 EMD Millipore运营。

  • 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谁之责?

    环境监测数据造假 谁之责?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李良 陈伟 吴诚 环境保护部在今年发布了《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环境监测领域改革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然而,目前在企业环境监测市场却存在数据造假、低价竞争等乱象。 如果排污企业或环评机构签署的合同中明确要求,环境检测机构必须保证其提供的数据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或项目通过后才向检测机构付款,就可认定为企业或环评机构要求造假,建议由省级环境监测中心站加强对本地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日常监管,并定期公布抽查结果,对采样和数据造假的机构进行停业整改的处罚,通过诚信考核,形成公开透明的市场机制。 业内人士表示,作为环境管理基础的环境监测,特别是已经崭露头角的第三方监测,需要明确各方权责以及监测数据的归属等问题,以此作为规范市场、防止数据造假的重要基础条件。 记者近日走访了福建省几家较具代表性的民营检测企业,企业负责人都希望能够通过加强监管、行业自律、检测企业自身建立良好的质量体系等手段规范整个行业,防止数据造假。明确权责是前提 检测机构主动造假的可能性并不大,通常是排污企业或环评机构要求造假,或以最低价形式导致第三方检测机构主动造假以降低成本、增加利润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多数检测机构认为监测数据造假的“动力”更多来源于排污企业。对此,厘清政府、排污企业和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关系,明确各方权责十分重要。 福建力普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总经理严松表示,第三方检测机构应该是完全独立的,不受任何排污企业、环评机构、清洁生产审核等单位干扰。 福建环安检测评价有限公司总经理庄洁则表示,虽然排污企业和第三方检测机构是合同关系,但是由于行业的特殊性,第三方检测机构肩负了一定的社会责任,除了负有接受环保部门检查监督的责任外,还需要恪守职业操守,坚持公正客观的服务宗旨才能走得更远。 “现实中,一些环境服务第三方机构与排污单位恶意串通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或者篡改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屡见不鲜。”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环境部负责人林俊伟表示,新环保法第六十五条对此明确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的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中明确对负有连带责任的环境服务第三方机构追责,一方面将会严厉打击环境服务第三方机构的违法行为,杜绝环境服务第三方机构成为排污单位的帮凶,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培育健康的环境服务市场。同时,企业监测设施的质量公开透明也是树立公信力、避免数据造假的方式之一。”他说。 发生监测数据造假后,参与各方如排污企业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分别承担什么责任一直是国家和业界关注的重点。 庄洁表示,“数据造假的第一责任人是第三方检测机构,排污企业则应承担污染环境的法律责任。如果造成环境污染后果的,构成刑事犯罪,则双方应负连带责任。”行业内的问题远不是明确责任那么简单,不少数据造假是由于检测机构为争取市场、获取经济利益而主动配合排污企业进行的。严松表示,检测机构主动造假的可能性并不大,通常是排污企业或环评机构要求造假,或以最低价形式导致第三方检测机构主动造假以降低监测成本、增加利润。他指出,检测机构本应主动保证数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不答应排污企业或环评机构的违法要求。“但是,现在造假不但没人监管还可以抢到业务,这对于小型检测机构来讲就值得冒险。” 对此,严松表示:“如果排污企业或环评机构签署的合同中明确要求,检测机构必须保证其提供的数据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或项目通过后才向检测机构付款,就可认定为企业或环评机构要求造假。这样应该由委托方负全责,否则应由检测机构负全责。不管谁的责任都可以通过降低资质、行业通报、责令停业甚至取消资质或罚款来进行处罚。”质优不能低价买 低价仍成选择监测企业头号因素,应评价检测机构的综合实力,制定准入门槛。要选择管理规范、独立公正的检测机构,应该综合评分,重点是实力和诚信记者了解到,在目前的招投标中,排污企业的自行监测都是由企业来选择检测机构。通常小型排污企业和环评机构直接找几家检测机构进行商务谈判,往往以最低价和保证数据合格作为要素确定检测机构。大型排污企业通常用招投标的形式,但也是以最低价和保证数据合格来确定监测单位,难以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因此加强监管,确定行业准入门槛很重要。 庄洁认为,应评价检测机构的综合实力,制定准入门槛。“只有CMA认证资质是不够的,招标的项目如果是常规的检测项目,大大小小的实验室都有资质可以投标。但是要选择管理规范、独立公正的检测机构,不能以低价来评判,应该综合评分,重点是实力和诚信。”行政手段、市场机制要配合 由省级环境监测中心站加强对本地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日常监管,定期公布抽查结果,对采样和数据造假的机构进行停业整改的处罚;建立行业协会,促使检测机构进行自律。对于企业购买服务中的数据造假情况,如何运用行政手段和市场手段让企业更加自律、避免数据造假?有业内人士表示,市场机制目前可以起到的作用还较小,规范第三方检测机构主要还应以行政手段为主。 严松表示,由于现在监测市场还处于发展初期,很多企业不规范,行业乱象频发。“之所以会出现低质低价的恶性竞争,是因为企业把监测数据和检测报告作为应付检查之用,而不关心数据的真实性,甚至要求数据造假。” 他认为,目前规范行业最有效的是行政手段。“建议由省级环境监测中心站加强对本地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日常监管,并定期公布抽查结果,对采样和数据造假的机构进行停业整改的处罚,通过诚信考核,形成公开透明的市场机制。”他说。同时,企业代表们认为,建立行业协会,以市场手段促使检测机构进行自律、规范,提高全行业的服务质量也是一种选择。“规范监测市场、杜绝数据造假,必须由社会化检测机构的自律来解决,建议成立检测行业协会来管理,建立诚信公开制度。”严松说。 “此外,检测机构还要树立自己的公信力。比如华测检测在全国建立有60多个实验室,实验室都是向所有客户开放的,以保证质量的公开。在福建,华测检测与奔驰、联合石化等一大批客户都有多年的合作,企业也经常接受例如奔驰等大客户对我们的公开评审。”林俊伟说。 庄洁建议,按照环保行业建站标准及其他行业的类似标准来进行管理,分一级、二级、三级检测机构。“一级站由国家相关部门审批可承接全国项目或国控企业,二、三级站由当地环保厅审批,二级站可承接地市一级管理的企业或省控企业,三级站只能承接县市一级管理的企业或市控企业。各级检测机构的审批实行总量控制、日常管理,跟计量认证时间同步进行再核准。” 林俊伟强调,对于排污企业要求检测机构造假,作为检测机构的华测检测一直进行回绝,并对企业进行劝导。“随着监管的加强,监测市场在未来1~2年间必定会出现整合。”监测数据谁所有?谁公开? 排污企业自行考核归企业所有,重点企业应公开。 本报记者李良陈伟吴诚报道排污企业的监测数据所有权者是谁?这一问题也是行业内不断热议而无法形成共识的重要问题。 对此,福建力普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总经理严松表示,监测数据所有权应当归属排污企业。因为监测数据是排污企业出资购买服务所得到的成果,但也需要接受监管和公示要求。 “企业向政府移交监测数据的同时就意味着同意向政府、环保主管部门或社会公开这个信息,由于环境监测的特殊性及其外部影响性,政府应当有权对企业监测的数据进行公开,但政府要不要公开、什么时候公开可以根据情况而定。”他说。 福建环安检测评价有限公司总经理庄洁则表示,视检测目的和委托方式不同而定,如果排污企业自行考核排污情况或设施运行情况的委托监测,这部分监测数据所有权归排污企业。 “若是排污企业进行定期监测或常规检测,这部分数据应向主

  • 【资料】环境监测概述

    环境监测概述  环境监测(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指通过对影响环境质量因素的代表值的测定,确定环境质量(或污染程度)及其变化趋势。  环境检测的过程一般为接受任务,现场调查和收集资料,监测计划设计,优化布点,样品采集,样品运输和保存,样品的预处理,分析测试,数据处理,综合评价等。  环境监测的对象: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污染组分。  环境监测包括:化学监测,物理监测,生物监测,生态监测。[编辑本段]环境监测的发展  (一)环境监测发展的三个阶段   1、典型污染事故调查监测发展阶段或被动监测阶段  2、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发展阶段或主动监测、目的监测阶段  3、以环境质量监测为主的发展阶段或自动监测阶段  (二)发展趋势  1、由经典的化学分析向仪器分析发展;  2、由手工操作向连续自动化迈进;  3、微量分析(0.01%~1%)向痕量(<0.01%)、超痕量发展;  4、由污染物成分分析发展到化学形态分析;  5、仪器的联合使用和电子计算机化。[编辑本段]环境监测的目的  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环境质量现状及发展趋势,为环境管理、污染源控制、环境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具体归纳为:  1、根据环境质量标准评价环境质量;  2、根据污染分布情况,追踪寻找污染源,为实现监督管理、控制污染提供依据;  3、收集本底数据,积累长期监测资料,为研究环境容量、实施总量控制和目标管理、预测预报环境质量提供数据;  4、为保护人类健康、保护环境,合理使用自然资源,制订环境法规、标准、规划等服务。[编辑本段]环境监测的特点  (一)环境监测的综合性  1、监测手段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物理化学、生物化学及生物物理等一切可以表征环境质量的方法。  2、监测对象包括空气、水体、土壤、固废、生物等客体。  3、对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处理、综合分析时,涉及该地区的自然和社会各个方面的情况,必须综合考虑。  (二)环境监测的连续性  由于环境污染具有时空性等特点,只有坚持长期测定,才能从大量的数据中揭示其变化规律。  (三)环境监测的追踪性  为保证监测结果具有一定的准确性、可比性、代表性和完整性,需要有一个量值追踪体系予以监督。[编辑本段]环境监测的类别  (一)按监测目的或监测任务划分  1、监视性监测(例行监测、常规监测)  包括对污染源的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以确定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状况,评价控制措施的效果、衡量环境标准实施情况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进展。这是监测工作中量最大面最广的工作。  2、特定目的监测(特例监测、应急监测)  (1)污染事故监测  在发生污染事故时及时深入事故地点进 行应急监测,确定污染物的种类、扩散方向、速度和污染程度及危害范围,查找污染发生的原因,为控制污染事故提供科学依据。这类监测常采用流动监测(车、船等)、简易监测、低空航测、遥感等手段。  (2)纠纷仲裁监测  主要针对污染事故纠纷、环境执法过程中所产生的矛盾进行监测,提供公证数据。  (3)考核验证监测  包括人员考核、方法验证、新建项目的环境考核评价、排污许可证制度考核监测、“三同时”项目验收监测、污染治理项目竣工时的验收监测。  (4)咨询服务监测  为政府部门、科研机构、生产单位所提供的服务性监测。为国家政府部门制订环境保护法规、标准、规划提供基础数据和手段。如建设新企业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需要按评价要求进行监测。  3、研究性监测(科研监测)  针对特定目的科学研究而进行的高层次监测,是通过监测了解污染机理、弄清污染物的迁移变化规律、研究环境受到污染的程度,例如环境本底的监测及研究、有毒有害物质对从业人员的影响研究、为监测工作本身服务的科研工作的监测(如统一方法和标准分析方法的研究、标准物质研制、预防监测)等。这类研究往往要求多学科合作进行。   (二)按监测介质或对象分类  可分为水质监测、空气监测、土壤监测、固体废物监测、生物监测、噪声和振动监测、电磁辐射监测、放射性监测、热监测、光监测、卫生监测(病原体、病毒、寄生虫等)等。  (三)按专业部门分类  可分为:气象监测、卫生监测、资源监测等。  此外,又可分为:化学监测、物理监测、生物监测等。  (四)按监测区域分类  可分为:厂区监测和区域监测。

  • 【转帖】环境监测工作转型关键何在?

    环境保护部成立了环境监测司,监测管理体制发生了重大改变,国家层面率先实施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分离。环境监测系统如何应对“政事分开”的新形势,推进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强监测业务技术工作是一个紧迫而现实的问题。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经过大量调研,分析了环境监测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认为应该尽快推动环境监测系统工作的转型,建立“公益性”环境监测业务技术体系。  推进环境监测工作尽快转型  环境监测司的成立,对监测工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环境监测工作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其最大的特点就是监测工作开始“政事分开”,也就是从国家层面上首先实现监测管理和技术分离。我们认为,依靠行政管理系统强化监测管理,可以解决纵向横向、上下左右之间的关系问题,逐级将监测管理网络延伸到县级环保局。  可以理顺下列3个关系,而这3个关系长期困扰环保部门。一是理顺环保系统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实施对环境监测的统一监督管理。通过统一环境信息发布,促进不同部门在监测工作中的协作,协调环保与水利、卫生、农业、建设、林业、气象等部门从事相关领域监测工作的关系;从监测行政管理角度明确企业自测申报的职责;从行政许可角度规范其他行业和社会力量参与环境监测工作的行为,严格单位和个人监测资质的管理。二是理顺环保系统内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归口管理环境监测。监测司将各类环境监测任务按计划科学合理下达至环境监测总站和地方环保局,改变目前同类任务多头下达、多类任务同时下达给监测站的局面。三是理顺环保系统上下级关系,加强对本系统监测工作的行政管理。从环保行政管理层面下达监测任务并建立相应的考核约束机制,更利于推动环境监测工作。上级环保部门下达监测任务给下级环保部门,同级环保局组织完成各项监测任务,并接受上级环保局的检查考核,改变以往从监测系统的技术指导层面下达监测任务,没有相应的行政考核约束力、任务难以推动的局面。  环境监测管理和技术是环境监测工作相互依存的两个方面,其关系是互相促进、互为补充的,将共同促进监测事业的科学发展。没有管理,技术可能迷失方向;没有技术,管理将会失去支撑。监测行政管理部门一方面对环境监测站的工作下达任务提出要求,另一方面又对监测系统进行宏观的业务技术指导,为监测系统解决更多的实际困难,为各级监测站的科学发展提供保障。  面对“政事分开”的新形势,监测站将由过去的管理与技术不分到现在的定位于环境监测技术单位。摆在环境监测系统面前的是两条出路,一条是“公益性”道路,从事于公益性的监测事业,另一条是“市场性”的道路,服务于市场。无论选择哪种道路,都需要提高自身的水平与能力,都必须有发展的紧迫感和危机感。目前最紧迫的问题是要统一思想、找准定位、理清思路、确定目标,笔者认为环保系统监测站的应该将工作定位于为“公益性”事业提供技术支撑服务。监测工作的理念要紧紧围绕服务于环境管理中心工作,达到“两提高、两发展”的目标,即提高服务环境管理的能力与水平,提高自身的能力与水平;促进环保事业的科学发展,促进监测系统自身的科学发展。  构建“公益性”监测业务技术体系  为适应监测工作管理体制的改变,适应监测系统为“公益性”事业提供技术支撑服务的定位,自身的科学发展,笔者认为要逐步推进“三个转变”,即从个体向整体转变、从创收向创业转变、从体力向智力转变。  (一)逐步推进从个体向整体转变  市场化监测的特征是自由竞争,监测总站和省站、省站和市站、市站和县站有可能争饭碗、争收入。而定位于公益性监测技术队伍则不同,非常强调整个团队的分工协作,各展所长,各尽所能。环境监测系统的最大优势是有一个遍布全国的由国家、省、市、县四级监测站组成的较完整的网络,可以实施集团化、网络化、专业化的作战,能够完成任何检测公司或单个测试机构所不能完成的重大任务。  要用“全国监测工作一盘棋”、“全国监测队伍一盘棋”的理念,将具体监测工作下移,构建“具体监测工作上小下大,技术创新上大下小”的格局。由市县级监测站承担大量基础性、常规性的环境质量、污染源监测工作,监测总站和省站不承担或很少承担具体监测任务,重在监测科研,进行监测技术路线、监测标准规范体系、分析方法体系、环境质量综合分析评价技术体系、质量控制技术体系的深入研究,拿出系统、全面指导基层实际工作的规范方法标准,基层监测站则按照这些规范方法标准从事监测工作,并承担方法验证。

  •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网手工监测断面监测技术服务(包1至包13)公开招标公告

    [table][tr][td=4,1]公告信息:[/td][/tr][tr][td]采购项目名称[/td][td=3,1]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网手工监测断面监测技术服务[/td][/tr][tr][td]品目[/td][td=3,1]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td][/tr][tr][td]采购单位[/td][td=3,1]中国环境监测总站[/td][/tr][tr][td]行政区域[/td][td]北京市[/td][td]公告时间[/td][td]2017年08月15日 20:15[/td][/tr][tr][td]获取招标文件时间[/td][td=3,1]2017年08月15日 08:30至2017年08月23日 16:30[/td][/tr][tr][td]招标文件售价[/td][td=3,1]¥500[/td][/tr][tr][td]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td][td=3,1]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大堂西侧售标书处[/td][/tr][tr][td]开标时间[/td][td=3,1]2017年09月06日 09:30[/td][/tr][tr][td]开标地点[/td][td=3,1]北京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19层第七会议室[/td][/tr][tr][td]预算金额[/td][td=3,1]¥26625.6万元(人民币)[/td][/tr][tr][td=4,1]联系人及联系方式:[/td][/tr][tr][td]项目联系人[/td][td=3,1]黄凡[/td][/tr][tr][td]项目联系电话[/td][td=3,1]010-59368935[/td][/tr][tr][td]采购单位[/td][td=3,1]中国环境监测总站[/td][/tr][tr][td]采购单位地址[/td][td=3,1]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院乙[/td][/tr][tr][td]采购单位联系方式[/td][td=3,1]010-84943062[/td][/tr][tr][td]代理机构名称[/td][td=3,1]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td][/tr][tr][td]代理机构地址[/td][td=3,1]北京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邮编:100045)[/td][/tr][tr][td]代理机构联系方式[/td][td=3,1]黄凡,010-59368935[/td][/tr][tr][td=4,1]附件:[/td][/tr][tr][td]附件1[/td][td=3,1]A154 1-13包 招标公告 170815.docx[/td][/tr][/table]超级大标,看哪几个第三方的实力了。静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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