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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食品法典委相关的资讯

  •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发布2011年“食品添加剂通用法典标准”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简称CAC)是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共同创建的协调各国食品法规、技术标准的唯一政府间国际机构。   2005年7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第28届会议批准设立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其前身是CCFAC,主要职责为:制定或认可各项食品添加剂允许的最高量 准备优先考虑的食品添加剂名单 指定各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 推荐食品添加剂特性和纯度技术规格 审议对确定食品中存在添加剂的分析方法等。   2011年7月底,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发布2011年“食品添加剂通用法典标准”,替代2010年版本的“食品添加剂通用法典标准”。    欲了解更多法规标准,请查看“我要测资讯中心”
  •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修订营养标签指引
    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于近期采纳了国际膳食补充剂联盟IADSA所倡导营养素参考值(NRVs),将11种营养素加入营养标签准则。   这11种营养素及其参考值分别为:维生素K(60微克) 维生素B6(1.3毫克) 维生素B12(2.4微克) 生物素(30微克) 叶酸(400微克) 烟酸(15毫克) 泛酸酯(5毫克) 维生素B2(1.2毫克) 维生素B1(1.2毫克) 钙(1000毫克) 碘(150微克)。   该营养标签指引准则要求,对于声称含有营养素的食品需要在标签上注明。   另外15种营养素将于今年晚些时候在国际食品法典营养与特殊用途食品委员会(CCNFSDU)会议上进行讨论。
  •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修订多项食品安全标准
    据联合国粮农组织消息,7月14日至18日负责制定国际食品标准的&ldquo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rdquo (CAC)2014年度大会在日内瓦举行,来自170个成员国的约700名代表出席。   据媒体报道,中国此次派出20余人的代表团出席会议,成员来自国家卫生计生委、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工信部等。   本次会议讨论通过一系列新的食品安全标准,这包括重金属、农残等限量标准以及部分操作规范。   新通过的食品安全标准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农残限量   CAC提议将香蕉中敌草快的最大残留限量修订为0.02mg/kg,将丙环唑在李子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修订为0.6mg/kg。   2.玉米与玉米产品当中伏马菌素的最大限量   CAC将玉米当中伏马菌素的限量定为4mg/kg,将玉米粉与玉米制品当中的限量定为2mg/kg。   3.无机砷在大米当中的残留限量   CAC建议将无机砷在大米当中的残留限量定为0.2mg/kg。   4.婴儿配方食品当中的铅含量   CAC将婴儿配方食品当中铅残留限量定为0.01mg/kg。   5.部分食品添加剂的最大残留限量   CAC提议修订一系列食品添加剂在意大利面、鱼、蔬菜、婴儿奶粉等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6、 百香果、榴莲、秋葵标准   CAC制定了百香果、榴莲、秋葵的卫生、成熟度、贮藏方式等最新质量标准。   7、新鲜与速冻扇贝产品标准   CAC建议扇贝肉当中的磷酸盐含量应不超过2200mg/kg。   8、兽药   CAC建议禁止部分药物用于产肉动物,同时还建议部分药物在肉、乳、蛋、蜂蜜当中的残留限量。   9、香料与干制草本香料植物的卫生操作规范   CAC采纳了一系列操作规范,用于各个生产环节降低污染,确保消费者健康。这包括生产选址、人员健康与卫生状况、设备、贮藏与运输等方面。   &ldquo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rdquo 由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共同建立,主要任务是负责国际食品安全标准、准则和操作规范的制定,保障消费者的健康,确保食品贸易公平。中国于1985年加入该组织。   FAO官网报道见:http://www.fao.org/news/story/en/item/238558/icode/
  • 我国首次当选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亚洲区域执委
    我国提高参与制定国际食品标准能力   近日,记者从卫生部获悉,今年7月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的第34届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会议上,我国当选下届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亚洲区域执委。这是我国首次当选该职。   卫生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卫生部将认真做好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亚洲区域执委各项工作,会同各相关部门全面提高我国参与国际食品法典事务的能力,并以此为契机提高国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水平。   中国工程院院士、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主席陈君石认为,我国通过承担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更多工作,可以提高参与制定国际食品标准的能力,也有利于代表发展中国家发挥在制定国际食品标准中的作用。
  • 第42届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会议在京举行
    2010年3月15日—19日,第42届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简称CCFA)会议在北京举行。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陈啸宏指出,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一直致力于保护各国消费者健康并积极维护国际间公平的食品贸易,对各国制定食品安全管理措施产生重要影响。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会议对做好食品添加剂法典标准,完善食品添加剂安全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他表示,中国愿意积极参与国际食品安全事务,愿意和世界各国一道,在推进国际食品贸易和技术合作方面发挥作用,为维护全球食品安全做出努力。   陈啸宏介绍了中国食品安全工作进展情况,包括清理和完善《食品安全法》配套法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食品安全标准清理工作、食品安全国际合作等方面。   这次会议是我国担任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主持国以来,主办的第四次会议。来自66个成员国和1个成员组织、27个国际组织观察员的200余名代表参加了本届会议。本次会议将重点研究食品添加剂法典通用标准(GSFA)、加工助剂、食品添加剂国际编码系统(INS)、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等相关内容。
  • 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第50届年会海南召开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4/insimg/273f6360-9005-450e-b310-2000b0224c62.jpg" title=" 1122656269_15232646268451n.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4月9日,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第50届年会在海口举行,图为会议现场。 /p p   4月9日,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简称CCPR)第50届年会在海口举行,农业农村部总农艺师马爱国,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驻华副代表张忠军参加开幕并致辞,CCPR主席乔雄梧主持会议。 /p p   马爱国介绍,2017年我国通过完善法规制度、健全标准体系、推进减量增效、强化监督管理、推广绿色农药等措施,持续提高农药残留管控水平。2018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国“农业质量年”。我们将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切实加强农药残留监控,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进一步履行好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主席国职责,共同推进国际标准制定工作。 /p p   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是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共同组建的食品安全国际标准机构——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下属专业委员会,一直致力于保护消费者健康,积极推动构建国际间安全、开放、公平的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和食品贸易机制。本次会议是我国主办的第十二次会议,也是CCPR第50届年会。会议设13项议题,将审议吡虫啉等38种农药在食品和饲料中420余项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期间还将召开国家及区域双边多边磋商会议和各种工作组会议。 /p p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大会主席科斯塔(Guilherme Costa)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他强调了CCPR在制定国际食品法典标准中发挥的重要作用,50年来,委员会先后制定了近5000项农药残留国际标准,成为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中制定标准最多的综合主题委员会。 /p p   来自51个成员国、1个成员组织(欧盟)和13个国际组织等的300多名代表参加了会议。中国代表团由来自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等部门以及香港、澳门的专家组成。(陈政利) /p
  • 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第55届年会在成都召开
    6月初,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CCPR)第55届年会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张兴旺、四川省副省长胡云、联合国粮农组织(FAO)驻华临时代办张忠军、世界卫生组织(WHO)官员马德森、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主席韦恩出席会议开幕式并致辞,农业农村部总农艺师潘文博出席会议并于会前会见部分参会代表。CCPR是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下属的综合主题委员会之一,主要负责制定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法典标准,为世界各国制定标准提供重要参考。2006年,我国当选CCPR主席国,秘书处设在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并开始主办一年一次的年会。这是我国主办的第17次会议,大会共设置13项议题,会期6天,将审议30多种农药在农产品中400多项最大残留限量草案。来自56个成员国和1个成员组织(欧盟),以及10个国际组织的300多名代表参加会议。
  • 第43届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年会在京召开
    2011年4月4日-9日第43届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年会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是2006年我国成为主席国后组织召开的第5次会议。 会议现场   农业部陈晓华副部长出席开幕式并致辞。陈晓华对来自57个国家、1个成员组织(欧盟)及9个非政府组织的300多名代表表示热烈欢迎。他指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工作。近年来,通过大力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强化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推进农产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法规体系,农产品安全管理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他表示,中国作为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主席国,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工作,积极加强与各国的交流与合作,与各方一道共同努力,为促进全球农业稳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本届会议共有15个议题,会议将重点审议百菌清等33种农药在农产品中605项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优先制定标准农药名单和由中国提交的三唑磷在水稻中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讨论农药在小范围种植作物上残留限量标准制定导则、农药残留风险分析原则和农产品分类原则等相关议题。   中国代表团由来自农业部、卫生部、商务部、国家粮食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及香港食环署组成。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主席乔雄梧博士主持了会议。农业部办公厅、国际合作司、种植业管理司、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和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的相关领导出席了开幕式。
  • 2009年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将在中国召开二次会议
    FAO/WHO 联合食品标准计划,国际食品法典食品添加剂委员会第41 届会议,将于2009年3月16日(周一)至2009年3月20日(周五)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召开。   FAO/WHO 联合食品标准计划,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第41 届会议,将于2009年4月20日(周一)至2009年4月25日(周六)在北京市友谊宾馆召开。
  •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对乳制品中黄曲霉毒素的限量要求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发布的CODEX STAN 193-1995 CODEX GENERAL STANDARD FOR CONTAMINANTS AND TOXINS IN FOOD AND FEED(2010年修订),对食品中污染物和毒素的限量做了规定。该标准规定乳(Milk)中黄曲霉毒素M1的限量要求是0.5μg /kg。   食品中生物毒素及其他化学污染物限量要求可登录下述网址查询:http://www.tbt-sps.gov.cn/foodsafe/xlbz/Pages/metal.aspx
  •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发布2013年年度报告
    8月7日,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公布了第36届会议2013年年度报告,并通过了修订后的食品添加剂及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详情可登陆以下网址查询:   http://www.codexalimentarius.org/download/report/801/REP13_CACe.pdf
  • 联合国粮农组织食品法典委员会会议5月在加拿大召开
    联合国粮农组织(FAO)食品法典委员会食品标示委员会(CCFL)将定于5月3日至7日在加拿大魁北克市召开会议,讨论与现行(转基因)规定相关的(转基因标注)草案,即允许各国在转基因标注方面(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政策。作为解决国际贸易争端的国际性组织,食品法典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及食品标识标准制定工作。   由美国食品药品管理 联合国粮农组织(FAO)食品法典委员会食品标示委员会(CCFL)将定于5月3日至7日在加拿大魁北克市召开会议,讨论与现行(转基因)规定相关的(转基因标注)草案,即允许各国在转基因标注方面(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政策。作为解决国际贸易争端的国际性组织,食品法典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及食品标识标准制定工作。   由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和美国农业部负责搜集的美国观点反对食品法典委员会提出的“允许各国家选择强制性标注”提法,因为(美国方面认为这种做法)会(给消费者)暗示或造成“转基因食品在各方面都与其他食品存在差异”。美方的这种观点将在下个月在中国召开的另一次食品法典食品标示委员会会议上提出。   已有超过80家食品企业、农场、消费者组织(包括:消费者联盟、有机贸易协会、科学家关注联盟、及食品安全中心和其他机构)呼吁美国相关官员调整美国食品法典中有关食品标示规定草案内容,声称“标注不含转基因”将带来系列问题。这些机构在给食品药品管理局副局长迈克-泰勒(Michael Taylor)、美国农业部副部长凯瑟琳-玛丽甘(Kathleen Merrigan)的致信中还强调,“(食品法典委员会的建议)存在严重的问题”。信中提到“在产品中标注不含转基因成分的话,我们非常担心美国政府目前的态度可能给美国食品生产商带来非常大的麻烦 因为包括有机食品本身已经规定不允许使用转基因方法”。同时,信中进一步强调:“我们呼吁美国政府:不要允许以贸易目的来干扰或歪曲科学及现行政策的行为 美国政府不应当在各国消费者对转基因食品进行抵制后再想办法解决问题 例如,(将来)再通过食品法典委员会发布‘转基因食品与其他食品没有区别的观点’,来改变消费者抵制转基因食品的被动局面。”另外,信中还提到:“(食品法典委员会新建议)与科学事实相违背、与美国农业部有机管理规定相违背、与FDA的现行转基因自愿标注政策相违背。”尽管美国目前采取的政策是(转基因)自愿标注,这种标注情况没有被认为存在误导现象 相关机构也声称他们不认为‘强制标注就是误导’。   此外,美国观点中还针对“任何国家允许对食品配料中转基因标注”提出质疑,认为将产生“错误、误导、欺骗”效果,因为(这种标注)将暗示他们不同于其他食品配料。
  • 食品法典委员会为袋装沙拉设立新标准
    食品法典委员会(The 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周二对袋装沙拉生产过程设立了新标准,并称婴儿配方奶粉和食品中仅允许有微量的三聚氰胺存在。   路透日内瓦7月6日电(记者 Laura MacInnis)---一家国际食品安全机构周二对袋装沙拉生产过程设立了新标准,并称婴儿配方奶粉和食品中仅允许有微量的三聚氰胺存在。   食品法典委员会(The 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在日内瓦召开的会议上做出决定,那就是不应该用动物肥料给“生吃型”新鲜蔬菜产品施肥,以避免食用者患病。   该委员会还规定,未经加热处理的“生吃”袋装农产品不应与受过污染的水接触。这些新规定可能会改变全世界的蔬菜生产标准。   世界卫生组织食品安全、人畜共患病和食源性疾病司司长Jorgen Schlundt说:“这个问题是全球性的。”他把用动物肥料给农作物施肥的做法与美国等地的疾病疫情联系起来。   食品法典委员会由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粮农组织共同建立,职责是为进口商和出口商设立食品安全规则。
  • 第七版《美国食品化学法典》发布
    新近发布的《美国食品化学法典》(Food ChemicaLS CodEX,简称 FCC)第七版囊括了新的食品成分质量标准更新,这些食品成分都用于功能食品与日常生产、销售和消费的其他多种食物产品。由 U.S. Pharmacopeial Convention (USP) 发布的《美国食品化学法典》是国际公认的质量概要,它能有助于确保食品成分的特性、质量、纯度和一致性。   《美国药典》食品、食品添加剂和赋形剂标准部副总裁 JaMEs GriffitHS 博士表示:“食品行业的创新性很强,竞争也很激烈,经常引进新的食品成分。当新的食品成分出现,保持食品低价的压力继续存在和该行业持续全球化的时候,确保质量就变得非常困难了。《美国食品化学法典》的目的在于作为食品行业的资源进行服务,提供独立开发出来的基于科学的标准,这些标准对食品成分的真实性和质量做出详细的规定,供应商和食品制造商会发现这非常有用。这些标准为供应商提供展示质量的方法,让制造商对他们购买的食品成分的真实性抱有信心,而不用担心买到受污染、掺假和稀释或其他次品。当然,最终的受益人是消费者,他们理应吃到质量合格的食物产品。”   最新 FCC 版本中的标准覆盖了1100种食品成分的质量和纯度。这些标准包括食品成分的化学式、结构和重量 功能和定义 杂质限制 以及包装、储存和标签信息。除此以外,第七版 FCC 还包括11个附录中的验证方法以及逐步指导,以分析食品成分和展示其真实性、质量和纯度。这些附录包括酶测定、精油和香料、脂肪及相关物质、碳水化合物和调味化学品,等等。   第七版新增加了一个综合性部分,这个部分提供诸如食品化学品一般动态药品生产管理规范 (cGMP) 指导方针之类的其他信息和行业指导 食品和药品 cGMP 要素对比以及 AOAC International(美国分析化学家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 国际理论和应用化学联合会 (IupAC) 对方法验证的指导方针。   这份 FCC 是全球独有的食品概要,它的质量标准涵盖了可能食品成分的整个领域,这当中包括色彩、调味、营养、防腐剂和加工辅助品。
  • 土耳其拟修订关于盐的食品法典公报
    2013年2月19日土耳其发布通报,土耳其食品农业和畜牧业部公布关于盐的土耳奇食品法典公报(公报No: 2007/53官方公报:23/1/2008/26765)的修订公报已经制定,以扩大上述法规的范围,克服目前存在的问题,使其能够符合国际法规。   该法规创建了一个食用盐生产和销售的新法律框架,通过命令规定了相关的法规,无偏见的遵守关于食品卫生、添加剂、标签、运输和储存、污染物、包装和卫生的一般规则。为了能生产、配制、加工、保鲜、储存、处理和销售这些产品,本草案中的规定旨在确定食品级盐和地下泉水盐的细目。同样,通过本草案已经修改了盐的颜色 "应当是白色(颜色)"的义务,允许为自然色盐。
  • 澳新食品标准局拟修改食品标准法典
    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对外公布了拟议的澳新食品标准法典(Food Standards Code)修改草案详情,并征求有关团体和个人的评议意见。   新的澳新食品标准法典的修改包括批准一种转基因玉米、用作高强度甜味剂的Steviol(甜菊)以及特殊医疗用食品等。FSANz将会仔细考虑来自各方的评论,任何人都可以申请修改食品标准法典,澳新食品标准局对食品、物质以及食品生产技术进行评估,并进行管理效果分析,确保修改结果有益于社会。   特殊医疗用食品 Proposal P242,初步评定为最后的评估结果。特殊医疗用食品(FSMP)指的是在医生或其他健康专业人士(如营养师,护士)监督下使用的,治疗慢性病患者、残疾人、急性病患者或受伤者的食品。目前,澳新食品标准法典中并没有明确关于FSMP的标准。FSANZ拟议制定一个关于FSMP的标准,并欢迎来自公众的意见。   而对于由转基因抗除草剂玉米DAS-40278-9制成的食品 Application A1042,属于第一次评估。陶氏益农澳大利亚公司正寻求批准由转基因抗除草剂玉米DAS-40278-9制成的食品。FSANZ对该转基因玉米进行了充分的科学评估,以保证人类使用的安全性,目前该评估正在进行中。   对于甜菊糖甙的允许含量 Application 1037的评估:嘉吉公司正在寻求批准提高甜菊糖甙在冰淇淋,水基饮料,酿造软饮料,配方饮料和调味酱油中的最大允许含量。甜菊醇甙是食品产业用作糖替代品的高强度甜味剂。嘉吉公司声称需要提高最大允许含量,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口感。   木质素磺酸钙(40-65)作为食品添加剂 Application A1030的评估:帝斯曼营养产品澳大利亚公司已要求批准将木质素磺酸钙(40-65)用作脂溶性维生素(A,D,E和K)和类胡萝卜素的载体制成食品添加剂和营养物质,以帮助这些营养物质融入水基食品。木质素磺酸钙(40-65)帮助不溶于水的维他命和类胡萝卜素均匀分布在水基食品和饮料中。FSANZ正在寻求评议意见,特别是来自食品行业的意见。   对澳新食品标准法典的维护 Proposal P1013的评估:FSANZ还将定期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以维护其通用性和透明度。这些修订旨在解决澳新食品标准法典中不一致的地方,拼写错误,语法和印刷错误,遗漏以及需要更新或澄清的项目。
  • 美国FDA发布最新版《食品法典》
    11月14日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消息,美国食品安全保障重要法规之一《食品法典》正式发布。新版《食品法典》主要有以下内容变化:   ● 食品商场及餐厅必须对外张贴《食品法典》要求的&ldquo 食品安全检查信息&rdquo ,供消费者了解食品安全信息   ● 首次将&ldquo 非伤寒沙门氏菌&rdquo 列入致病菌名单,带有致病菌人员禁止接触食品   ● 对&ldquo 低含氧充气&rdquo 包装等新工艺提出管理要求   ● 调整某些非连续加工过程最低加工温度要求,以及手工操作即食食品的管理要求   ● 加强对含过敏源食品加工设备的清洗和消毒要求。   此外,在2013版《食品法典》更新过程中,还采纳了美国农业部、卫生部疾控中心、企业、院校等单位意见。   《食品法典》主要用于食品商场、餐饮业中的食品安全管理。目前,全美50个州中的49个州采用《食品法典》,6个领地中的3个领地采用《食品法典》。《食品法典》保障食品安全人口占美国人口96%比例。   美国《食品法典》借鉴   《食品法典》是美国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行政法规之一,经过长达80年的不断完善,已发展成为比较完善的保障零售行业食品安全的法规标准,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2013年最新版本《食品法典》文字内容多达768页之多。   《食品法典》在注重规范零售领域食品安全同时,将食品安全、食品卫生、正确标注食品标签内容有机地结合一起,实现了保障食品安全的基本目标。《食品法典》共分8章、7个附录内容,其中第1章涉及《法典》目的和解释,第2至第7章涵盖食品、零售食品设施、零售食品操作条件/设备、供应商、食品操作人员、有毒有害物质管理内容,第8章为《食品法典》执法内容 在7个附录中分别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从业人员提供了执法标准和需要遵循的食品安全规定和要求。   《食品法典》的几个最大特点分别是:可操作性,无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还是食品从业人员,都可以依照《食品法典》完成各自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中承担的责任 有效性,尽管零售行业的食品安全问题是食品供应链中经常出现问题的环节,但美国零售行业的食品安全整体形势得到了充分保障 食品安全标准一致性,有了《食品法典》的长期贯彻实施,美国各地零售过程中的食品安全水平能够始终保持一致,充分保障了美国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 澳新食品标准局修订食品标准法典
    澳新食品标准局2013年8月1日发布公告,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第1.1.1条(基本规定-申请,阐述及常规禁律)、第1.3.3条(加工助剂)、第2.9.1条(婴儿配方产品)、第2.9.2条(婴儿食品)、第2.9.3条(配方膳食替代品及配方辅助食品)。   此次修订的依据是A1055号提案《短链低聚果糖》,该提案申请批准短链低聚果糖可作为菊源果糖的替代品用于婴儿配方产品、婴儿食品和幼儿辅助食品。
  • 新西兰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
    近日,新西兰食品安全局(NZFSA)发布了对《新西兰(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食品标准2002》的第31号修订案。   该修订案对《食品标准法典》作了第117号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1、允许在糖霜和糖粉中使用食用色素3号赤藓红   2、允许使用由转基因玉米(耐除草剂)LineDP-098140-6加工的食品   3、允许使用β-半乳糖苷酶作为加工助剂(酶)   4、允许使用麦芽四糖淀粉酶作为加工助剂(酶)。   该修订案将于2010年9月2日生效。
  • 阿根廷发布修订阿根廷食品法典决议草案
    阿根廷2009年12月15日发布G/TBT/N/ARG/257号通报,标题为:修订阿根廷食品法典(CAA)第III章“食品”关于反式脂肪酸含量的决议草案。主要内容有:通报的决议草案提出阿根廷食品法典(CAA)第155条文本被以下部分代替:“食品中工业反式脂肪酸含量不得超过直接消费植物油和人造黄油总脂肪含量的2%,或其它食物总脂肪含量的5%。这些限制不适用于包括牛奶脂肪在内的反刍动物源脂肪”。决议草案还提出将第155条tris(Article 155 tris)-包含被取代的现行第155条文本-合并到阿根廷食品法典(CAA)中。自官方公报公布之日起,直接消费植物油和人造黄油有2年时间适应修订提案,其它食物有4年时间。   拟批准日期:在官方公报上公布之日,拟生效日期:批准之后8天。提意见截止日期:通报之后60天。
  • 韩国发布《食品法典》部分修改单,修改农兽药的适用标准
    4月11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3-28号告示,修改《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修改农兽药的适用标准:将畜产品、水产品的残留标准中的规定整合至农产品的农药残留标准中。明确规定加工食品在适用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时,水分含量发生变化时的补正方法。   2. 修改春雷霉素等上百种农药在各类农产品中的残留限量,调整兽药残留限量的顺序。   3. 修改一般试验方法等。
  •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国际顾问委员会成立
    9月26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以下简称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在京召开国际顾问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会议由食品风险评估中心主任刘金峰主持,卫生部陈啸宏副部长出席会议并致开幕词,参加会议的还有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各理事单位成员及中心中层管理人员。   陈啸宏指出,食品风险评估中心自成立以来,通过边组建、边工作,已逐步在中国食品安全领域发挥核心作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风险监测评估能力、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检验检测技术、人才队伍结构、相关基础研究等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这也正是成立国际顾问专家委员会的原因。   国际顾问专家委员会的主要任务,一是将食品安全工作的有益经验带入中国,并从国际视角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是将充分发挥技术指导作用,积极参与我国食品安全工作,为中国食品安全水平的提升和食品风险评估中心的发展当好参谋与智库 三是帮助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培养一批高水平专业人才 四是架起对外合作交流的桥梁和纽带。陈啸宏副部长同时要求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建立有效的工作模式,为国际专家顾问委员会提供充分保障。   本次受聘7位专家分别是:(按专家姓氏字母排序):   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安全标准局首席科学家,产品安全标准部主管,保罗.布伦特博士(Paul Brent)。   欧洲食品安全局执行主任,凯瑟琳. 卡特琳娜女士(Catherine Geslain-Lanéelle)。   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法典委员会副主席,加拿大卫生部食品局局长,赛缪尔.戈弗雷博士(Samuel Godefroy)。   美国食品安全和应用营养研究中心主任,美国马里兰大学营养和食品科学系教授,孟江洪博士。   国际食品安全顾问,原世界卫生组织食品安全和人畜共患病资深科学家及全球环境监测/食品项目负责人,吉罗德.莫亚博士(Gerald Moy)。   爱尔兰都柏林大学公共卫生及人口学系副教授, 都柏林大学行为和健康研究中心主任,帕里克.华尔博士(Patrick Wall)。   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农药残留组成员,日本农林水产省技术总干事/首席科学家,山田友纪子(Yukiko Yamada)博士。   由于工作原因,欧洲食品安全局的凯瑟琳. 卡特琳娜女士此次未能来华参加大会,但她特别发来一段视频发言,以示祝贺。   陈啸宏副部长为他们颁发了聘书。   会议还听取了食品风险评估中心的工作汇报,讨论、审议了委员会章程以及2013年委员会工作计划。下一步,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将与国际专家顾问委员会密切合作,积极争取国际资源,学习国际先进经验,为提高中国食品安全水平,保护消费者健康继续努力奋斗。 陈啸宏副部长致辞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领导与6位顾问专家合影
  • 我国提高参与制定国际食品标准能力
    记者4日从卫生部获悉,今年7月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的第34届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会议上,我国当选下届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亚洲区域执委。这是我国首次当选该职。   卫生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卫生部将认真做好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亚洲区域执委各项工作,会同各相关部门全面提高我国参与国际食品法典事务的能力,并以此为契机提高国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水平。   中国工程院院士、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主席陈君石认为,我国通过承担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更多工作,可以提高参与制定国际食品标准的能力,也有利于代表发展中国家发挥在制定国际食品标准中的作用。
  • 卫生部在全国布下1196个食品安全监测点
    南方日报讯 (记者/欧志葵)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卫生部正在全国建立食品添加剂、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等6个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参比实验室和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网络。卫生部昨天举办例行新闻发布会,并在会上通报称,目前卫生部深入推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预警工作,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体系建设,成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据透露,目前已在全国共设置化学污染物和食品中非法添加物以及食源性致病微生物监测点1196个,覆盖了100%的省份、73%的市和25%的县,在416个医疗机构主动监测食源性异常病例或健康事件。   据介绍,为梳理和做好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卫生部目前已建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备案等法规,组建由食品污染物、微生物、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10个专业分委员会,共350余名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权威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   去年卫生部新公布21项食品安全标准,包括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复配食品添加剂、预包装食品标签和营养标签等基础标准,针对6种真菌毒素的28个限量标准、54种农药的118个限量标准等安全使用做出严格规定。同时公布《速冻面米制品》、《不锈钢制品》等重点产品标准,制定、指定216项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修订公布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明确规定了23类,2314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依法撤销了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等39种食品添加剂。对行业提交的3000余种食品包装材料进行系统清理,公布107项包装材料用树脂名单,公告禁止双酚A用于婴幼儿奶瓶生产。   据悉,我国已连续5年担任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主持国,2011年我国还成功当选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亚洲地区执行委员。卫生部将充分利用上述有利条件,加强国际食品标准的跟踪研究,促进我国食品标准与国际标准同步发展。
  • 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基本一致
    近日,有媒体报道"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内外有别,比国外标准松".这种说法是不全面、不科学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国际上各国的食品标准确实存在差异   食品安全是国际上普遍关注问题。为保护消费者健康,各国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食品消费及膳食结构的不同和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食品安全标准。因此,各国食品安全标准限值不同是客观存在的并有其科学的依据,企业根据市场竞争或为了有助于树立企业形象需要,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和管理制度,国家鼓励企业这方面的行动。不同国家之间、国家标准与企业标准之间存在差异,都是客观情况,并将长期存在。   二、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基本一致   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1962年成立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协调建立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加入WTO后,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工作逐步与国际接轨。以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为例,我国标准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项目和指标值的符合率超过70%.需要说明的是,对不同国家标准的比较,应当全面、客观,不应仅以个别标准或个别指标进行比较。例如在国外允许使用的莱克多巴胺、过氧化苯甲酰等物质,在我国属于禁止使用品种。总体上讲,我国正在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逐步清理完善形成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基本符合或接近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三、加快清理完善食品安全标准   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食品安全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有的食品标准间还存在交叉、重复、缺失、标龄长等问题。《食品安全法》发布后,卫生部会同相关部门加快食品安全标准清理完善工作,一是完善相应法规,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等法规,组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部署开展200余项(类)食品卫生标准清理工作,并加快食品中污染物、真菌毒素限量、食品添加剂、致病微生物等基础标准制修订工作。目前,已经发布172项新的国家标准,包括乳品安全标准68项、食品添加剂标准102项,农药残留限量标准2项(包括66种农药残留限值),还废止了食品中锌、铜、铁限量标准。   四、加强食品标准工作的公开透明   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坚持公开透明原则。为此,卫生部制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程序, 在标准立项、制定、征求意见、对外通报和审查等程序上,严格执行公开、透明要求。为避免企业利益对标准的影响,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标准起草单位主要是研究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和行业协会 二是标准草案严格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包括企业、消费者在内的社会各方均可提出修改意见 三是严格遴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委员,特别规定委员不得在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担任职务。严格遴选委员候选人,并将拟任委员上网公示,听取各方面意见,请各方监督。通过以上公开、透明制度的实施,既保障了食品安全标准的科学合理、安全可靠,又确保了包括企业在内的社会各方参与食品安全标准的畅通渠道和积极性,促进了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开展。   卫生部将继续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加大对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和发达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追踪和研究,借鉴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标准,鼓励社会各界对标准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广泛听取各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生产经营单位和消费者的意见,坚持标准制定工作的公开、透明,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
  • 食品安全添国际新标准 婴儿奶粉要求严
    据新华社电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2014年度大会于7月14日至18日在日内瓦举行,有多项全球食品安全新标准在此期间被制定并通过,包括婴儿配方奶粉中铅残留限量、大米砷含量以及规范兽药使用等。   铅中毒可影响婴幼儿大脑和神经系统发育,对婴幼儿健康造成长期严重伤害。根据委员会制定的最新标准,每千克婴儿配方奶粉中的铅残留含量不应超过0.01毫克,而此前的标准是不超过0.02毫克。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规定每千克大米中砷含量不应超过0.2毫克。该委员会称,长期暴露于砷污染之下可导致癌症等疾病,全球部分地区地下水和土壤中砷含量较高,受灌溉水源中存在的富砷沉积物影响,大米受砷污染的情况在某些亚洲国家中尤其值得关切。   为避免肉蛋奶等畜牧产品中兽药残余超标,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规定氯霉素、卡巴多司等八种兽药应限制使用。   此外,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还规定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最大残留限量,及某些生鲜制品、水果等食品应遵守的安全质量标准。
  • 50项食品安全国际标准即将出台
    p   由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在1963年创建的“食品法典委员会”于17日至22日在日内瓦举行第四十届会议,与会成员考虑通过一系列新的国际食品标准,以保护消费者健康并促进开展公平的食品贸易。 /p p   粮农组织与世卫组织发表媒体通报称,来自120多个国家的600多名代表此次齐聚日内瓦,参加“食品法典委员会”第四十届会议,将对50项国际食品安全标准以及30多项新的工作建议进行讨论,并对现行法典的文本进行更新。 /p p   据介绍,大会当天首先通过了有关“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的最新标准,分别对牛肉中的伊维菌素、鸡肉等禽类食品中的拉沙洛西钠以及三文鱼中的氟苯脲的残留量进行了明确设定。同时,各国代表同意对《新鲜水果和蔬菜卫生操作规范》进行修订,强调所有食品的生产、处理和准备过程都涉及各种风险,但可以通过遵循良好的农业和卫生措施来减少,以帮助控制微生物、化学和物理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食源性疾病影响消费者或对公共卫生造成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p p   “食品法典委员会”还通过了有关《营养标签准则》的编辑修改,其中包括维生素D和E的营养参考值修订,并批准了有关“预防和减少大米砷污染操作规范”的拟议草案。此外,依据《2014—2019年战略计划》,食典委将对一系列新工作提案进行审议,其中包括鱼类中甲基汞最高含量、修订《最大限度减少和控制抗菌素耐药性操作规范》、食品中不经意出现的低水平化学物风险分析准则、减少精炼油及相关产品中化学污染物的操作规范,并修订《特定植物油标准》,其中将涉及核桃油、杏仁油、榛子油、阿月浑子油、亚麻籽油和鳄梨油等。 /p p   自1963年以来,在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卫组织的推动下,《食品法典》已经成为消费者、食品生产者和加工者、各国食品管理机构和国际食品贸易的全球参照标准。 /p
  • 新的食品添加剂国际标准将出台
    20种食品添加剂和111种香料的新标准或修订标准将于7月在国际食品法典大会上审议,核准后即成为新的国际食品添加剂标准   2009年3月16日-20日,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Codex Committee on Food Additives,缩写为CCFA)第41届会议在上海举行。本次会议共审议了20种食品添加剂的新标准或修订标准,以及111种香料的新标准。一旦7月得到国际食品法典大会的审核批准,即成为新的国际食品添加剂标准。   本次会议共有56个成员国、1个成员组织和25个国际组织的代表出席,中国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陈君石院士连续第三次主持会议。   中国卫生部部长陈竺在开幕式上表示,中国在2月28日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颁布了新的《食品安全法》。根据此法,卫生部将对中国现行食品安全相关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强制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并将继续在危险性评估的基础上完善食品添加剂标准。   FAO的代表在本届会议上通报了去年两次特设工作组会议的最新科学建议,一个是食品加工用含氯消毒剂的使用利弊,一个是食品中三聚氰胺的危险性评估。   关于后者的通报显示,2008年12月初,FAO和WHO联合在加拿大召开了专家会议,除评估三聚氰胺的化学特性、分析方法、产生和暴露原因,还确定了三聚氰胺的日耐受量(TDI)为0.2mg/kg bw(毫克每公斤体重)。根据这一耐受量,许多国际机构确定的食品中三聚氰胺的现行限量(婴儿配方奶粉1ppm,其他奶粉2.5ppm,ppm为百万分之一)是安全的。“但这是针对食品包装渗透进食品中的三聚氰胺含量,而不是针对有目的人为添加。”WHO参会代表崔明慎女士说,中国去年发生的情况比较特殊。   关于三聚氰胺的报告还强调了动物饲料中发现三聚氰胺的问题,因为三聚氰胺可以由此转移到鸡蛋、牛奶、肉等人类食品中。此外,JECFA指出,天然存在于食品和精油中的六种香料对人体健康有潜在风险,包括芹菜醛(Apiole)、榄香素(elemicin)、八角茴香油(Estragole)、甲基丁香酚(methyl eugenol)、肉豆蔻油(Myristicin)和黄樟油精(Safrole)。   在上届会议上,中国代表提出了应针对铝化合物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进行评估的意见,因为油条等食品中普遍含有铝化合物添加剂。这次会议上明确了日本将在2009年年底提供含铝化合物(硫酸铵铝、乳酸铝和硫酸铝)的生物利用度和两代生殖毒性研究。   对于另一种中国消耗比较大的食品——面粉添加剂的使用规定,这次会议上认为以往的二氧化氯2500mg/kg的限值过宽,其可接受的水平应为普通面粉0-40 mg/kg,特殊面粉为40 mg/kg -75 mg/kg。对于面粉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这次会议认为原有的规定是合适的,其限值为普通面粉0-40 mg/kg,特殊面粉为40 mg/kg -75 mg/kg。   陈君石院士表示,CCFA所制定的食品安全方面的标准,将作为各个国家制定本国食品安全标准的参照,而且这一标准也将是国际贸易领域仲裁的标准,因此积极参与这一标准的制定,对于中国的食品安全与国际接轨有积极意义。   而参加会议的中国专家表示,制定严格的标准是前提,但重在执行,实现发达国家的食品大规模统一生产和监管,摆脱现有的分散式、作坊式的生产模式,才是保证中国食品安全的长久之计。 附:CCFA是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缩写为CAC)的十个综合委员会之一,具体负责规定食品添加剂的最大使用量、功能分类、规格和纯度、食品添加剂分析方法,以及向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JECFA)提出优先评价名单等相关内容。CCFA会议每年一届,明年3月将在北京召开第42届会议。
  • 食品中三聚氰胺含量国际新标准出台
    新华网日内瓦7月6日电 联合国负责食品安全标准的机构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6日表示,该委员会已就食品中三聚氰胺的允许含量设立了新标准。新标准规定,每公斤婴儿配方奶粉中的三聚氰胺含量不能超过1毫克,而每公斤其他食品或动物饲料中的三聚氰胺含量不能超过2.5毫克。   世界卫生组织食品安全专家安格莉卡特里斯谢尔在当日的媒体吹风会上强调,所谓的三聚氰胺含量标准指的是食品中三聚氰胺自然的或者不可避免的含量,而非人为添加的含量。任何为了商业利益而故意在食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的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   世卫组织食品安全、人畜共患病和食源性疾病部门负责人约恩施伦特则表示,食品卫生与安全问题是一个全球性问题,制定以科学为依据且所有国家都能遵守的共同标准非常重要。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由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卫组织共同建立,是一个以保障消费者健康和确保食品贸易公平为宗旨的制定国际食品标准的机构。该委员会本周在日内瓦召开第33届例会,主要讨论婴儿配方奶粉和其他食品中的三聚氰胺含量标准、猪肉中的瘦肉精残留以及蔬菜沙拉和海产品的卫生问题。
  • 促食品安全,筑健康未来——第十七届中国国际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大会于北京隆重开幕!
    仪器信息网讯2023年11月2日,由国际食品保护协会(IAFP)主办,各大研究中心及企业联合赞助的第十七届中国国际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CIFSQ)大会在北京隆重开幕。此次会议主题是“促食品安全,筑健康未来”,并以其交流的国际性、知识的专业性为特点,汇聚世界多个地区和国家的监管机构、科学家、行业高管、技术专家和学者,就当前食品安全面临的核心问题、挑战展开讨论,探索解决方案,并交流食品安全在科学研究层面、包括智能技术在内的各种技术最新进展以及卓有成效的最佳实践,以期在提升食品安全的行动中发挥作用。多名业界知名专家、学者和企业高管登台分享他们对食品安全最新进展的见解,其真知灼见必将引起全球人民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和关注,对于解决目前食品安全问题、推动社会可持续性发展、社会稳定具有深远的意义,对于我国提高食品安全工作能力和水平,尽快实现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对接也将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会议现场会议伊始,国际食品保护协会执行总监Lisa Hovey、CIFSQ大会名誉主席葛志荣、国际食品保护协会主席Tim Jackson、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为大会致辞。国际食品标准专家、食品法典委员会前秘书长Tom Heilandt主持致辞。国际食品标准专家、食品法典委员会前秘书长Tom Heilandt主持致辞国际食品保护协会执行总监Lisa Hovey致辞CIFSQ大会名誉主席、原国务院参事、原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葛志荣致辞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食品安全与应用营养中心(CFSAN)食品安全高级科学顾问Tim Jackson致辞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总顾问陈君石致辞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主任刘兆平、德国联邦风险评估研究所(BfR)主席 Andreas Hensel、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副部长 José Emilio Esteban、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食品安全与应用营养中心(CFSAN)代理主任 Donald A.Prater等多位国内外专家参加了此次大会,并做了食品安全前沿报告。大会报告由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主持。报告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主任 刘兆平报告题目:改进中国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框架的学习与实践报告人:德国联邦风险评估研究所(BfR)主席 Andreas Hensel 报告题目:数字化前沿:食品和饲料安全 报告人: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副部长 José Emilio Esteban 报告题目:借助科学创新和增加透明度提升全球食品安全和公众健康 报告人: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食品安全与应用营养中心(CFSAN)代理主任 Donald A.Prater报告题目:展望未来:美国 FDA 的最新动态 报告人:JBS集团全球食品安全和质量保证主管 Alfred Almanza(线上)报告题目:利用品牌重建提升和改进食品公司食品文化报告人:Romer Labs亚太区总经理 Yong Wee Liau 报告题目:创新发展的罗玛实验室 报告人:玛氏公司首席食品安全科学家及全球食品安全中心负责人 Boris Bolshchikov报告题目:以主动型策略保障食品安全 - 玛氏实践大会报告结束后,分别开展了食源性疾病、可替代蛋白质革命:推进新兴食品行业的食品安全、食品安全领导力与创新三个主题论坛并举行圆桌讨论。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健康,这是民生问题,亦是社会问题。本次会议的顺利开展,给相关部门提高了更有针对性、更管用、更务实的方式去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有效缓解食品安全问题在社会上引起的恐慌,让广大人民群众安心、放心,甚至参与到粮食生产、流通和消费各个阶段的监督中,促进食品安全发展。更多会议信息敬请关注仪器信息网后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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