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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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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开始推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落实人才强国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把各方面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中来。根据《“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教人〔2011〕1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就深入实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及做好2016年度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要求  1. 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项目  (1)特聘教授项目面向全国高校实施,讲座教授项目面向中西部及东北地区高校实施。  (2)特聘教授、讲座教授人选应具备《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此次特聘教授人选年龄要求为:截至2016年1月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不超过55周岁(1960年1月1日后出生)。西部(含赣南、湘西、恩施等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地区)、东北地区高校从东部地区或海外招聘的高层次人才(近3年连续在东部地区或海外工作),年龄放宽2岁,即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不超过47周岁(1968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不超过57周岁(1958年1月1日后出生)。  (3)国防科技组人选应长期从事国防科学技术研究,承担国防重大科研项目,取得重大成果,做出重大贡献。  (4)高校现职校领导和聘期内的青年学者项目入选者不得推荐 国家“千人计划”(“青年千人计划”除外)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5)特聘教授要牵头组建创新团队,高校应提供必要条件,给予重点支持。  2. 青年学者项目  (1)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国内应聘者一般应担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高校现职校领导不得推荐 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4)根据科研工作实际需要,学校要支持、鼓励青年学者项目入选者组建创新团队,并提供必要条件,给予重点扶持。  二、推荐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按照隶属关系,组织指导本地区、本系统所属高校人选推荐工作,归口向我司推荐。教育部直属高校直接向我司推荐。  三、工作要求  1. 合理设置岗位。高校应按照《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从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出发,与国家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结合,与创新平台和创新基地建设结合,与特色优势学科、新兴交叉学科建设结合,合理设置招聘岗位。每个申报学科只能设置1个岗位,同一岗位只能推荐1名人选,从东部地区到西部、东北地区应聘的人选和直接从海外引进的人选不在限制之列。同时,各高校要加强推荐人选的统筹协调,避免与其他相应重大人才计划的重复支持。  2. 严格审核把关。各有关部门和高校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招聘遴选程序,严把人选质量条件,切实做到好中选优、宁缺毋滥。高校应组织相关专家或校学术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遴选,择优推荐,并对推荐材料、学术道德和政治倾向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人选推荐材料需在校内公示一周,对公示期间反映的异议,高校要认真组织调查,有关异议材料及调查结论随推荐材料一并报送。高校党委应严格掌握人选的政治标准,对所有推荐人选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对于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不能认真履行推荐职责的高校,停止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  3. 鼓励人才合理流动。高校要坚持育引并举,积极采取措施,通过直接招聘、师生传承、学术交流、专家推荐、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等多种渠道,从校外(海外)招聘长江学者。各高校推荐的特聘教授人选中,直接从校外(海外)招聘及近三年回国的人选应不少于20%。鼓励东部地区优秀人才到中西部及东北地区高校应聘,东部地区高校不得到中西部及东北地区高校招聘人选。  四、材料报送  1. 推荐材料分为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书面材料包括推荐函、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和候选人申报材料(包括候选人推荐表、附件、高校党委对推荐人选政治表现的书面意见及其他相关材料等) 电子材料请登陆长江学者申报管理系统填写(www.shenbao2016.changjiang.edu.cn),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国防科技组人选的推荐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不得上传附件材料。  2. 各有关部门、部直属高校于2016年7月15日前,将候选人电子材料上传至长江学者申报管理系统 于2016年7月22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送至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号803室,邮编:100080)  3. 报送相关材料时,若涉及保密信息,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有关规定,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在推荐函中说明。  4. 《实施办法》、学科分组、推荐材料要求等相关材料请通过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下载、查询。  5. 联系方式:  (1)教育部人事司人才与专家处  联 系 人:高颉  联系电话:010-66096829,66096830(传真)  电子邮箱:changjiang@moe.edu.cn  (2)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联 系 人:刘昕民  联系电话:010-62514684  电子邮箱:changjiang@cutech.edu.cn  附件:1、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     2、2016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学科分组     3、2016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书面申报材料要求  教育部人事司  2016年5月25日
  • 2011年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申报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人〔2011〕10号)精神,现就做好2011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人选应符合《“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考虑到计划实施的连续性等因素,本次特聘教授人选的年龄要求为:截至2010年1月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不超过45周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不超过55周岁(1954年1月1日后出生)。   已获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短期项目支持的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二、申报程序   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按照隶属关系,组织指导本地区、本系统所属高校人选推荐工作,归口向教育部报送相关材料 部直属高校直接向教育部申报。   2.各有关部门、直属高校于2012年2月20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附件材料等电子材料通过申报系统上传 于2012年2月25日前,将推荐公文、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附件材料、有关异议材料及调查结论等书面材料报送教育部人事司,其中,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须由申报系统生成并统一打印。申报软件、推荐材料格式等相关信息由“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网站(www.changjiang.edu.cn)下载、查询。   三、工作要求   1. 本次申报不限定名额,高校要严格人选条件,切实做到优中选优、宁缺毋滥,认真负责地推荐候选人 各有关部门要对所属高校推荐人选做好审核把关工作,可以通过组织专家评审等方式研究提出推荐名单。   2. 高校要注重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通过直接招聘、师生传承、学术交流、专家推荐等多种渠道遴选优秀人才。   3. 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要密切关注长江学者招聘信息,积极向国内高校推荐人选。   4. 国内高校之间招聘长江学者,申报学校需经候选人所在高校同意,有关材料抄送教育部人事司。   5.申报人要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空项、漏项。   6. 高校报送相关材料时,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在学校报送公文中说明。   7. 国防科技组候选人电子材料请刻盘报送,不得通过网络上传。   联 系 人:夏大飞、张 旭   电 话:010-66097659、66096573(传真)   电子邮件:changjiang@mo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人事司   邮政编码:100816
  • 中央每年将拨款2亿支持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根据教育部3月9日发布的新“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国将以财政专项支持、规模待遇提升、培育引进并举等多种方式,打造高层次人才“金字塔”。从今年开始,中央财政将每年拨出2亿资金专项支持“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用于扩大规模、增加待遇。   据教育部人事司司长管培俊介绍,新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将特聘教授名额从每年100人增加到150人,讲座教授规模适当缩小为50人左右。同时将特聘教授奖金由每年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支持年限由3年延长为5年 讲座教授奖金由每月1.5万元提高到3万元,支持年限仍为3年。   此外,为更大范围培养和吸引学术新锐,“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今后将面向全国高校,取消申报名额限制,鼓励通过个人自荐、专家推荐、驻外使(领)馆举荐等多种形式应聘。   据介绍,新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将把特聘教授人选增量向中西部高校和人文社科领域倾斜,同时,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也将优先支持中西部高校长江学者组建创新团队。   同时,新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将适当放宽人文社科人选年龄要求,将申报年龄上限由50周岁调整为55周岁,同时将人文社科评审学科组由4个增加到6个,分别为哲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与历史、教育学。   自1998年实施以来,“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经过海内外公开招聘和严格遴选,共聘任长江学者1801人,其中特聘教授1190人、讲座教授611人。先后有85名长江学者当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特别是在今年两院院士增选中,共有32名长江学者当选为两院院士,占全国当选总数的30%,占高校当选总数的近60%。
  •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建立退出机制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9/uepic/f8be0f32-aa07-4c36-97a6-d18d93d32d89.jpg" title=" 1.jpg" alt=" 1.jpg"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 重点支持在国家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国家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基地、特色优势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等设立岗位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 每年聘任特聘教授150名左右,聘期为5年;讲座教授50名左右,聘期为3年;青年学者300名左右,聘期为3年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 特聘教授奖金标准为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讲座教授奖金标准为每人每月3万元人民币,按实际工作时间支付;青年学者奖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 建立“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退出机制 /p p br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教党〔2018〕51号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党委,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部署,进一步深入实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加强新时代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我部制定了《“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校实际,认真做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中共教育部党组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018年9月21日 /p p br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管理办法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一章 总 则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建设新时代高素质教师队伍,形成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建设人才强国,根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等中央文件,制定本办法。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二条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是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引领性工程,是吸引集聚德才兼备、矢志爱国奉献、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学科领军人才和青年学术英才的重要举措,是国家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协同推进,统筹实施。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三条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遵循强化政治引领、突出立德树人、服务国家战略、坚持创新导向、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向改革倾斜、向一流倾斜、向西部和东北地区倾斜、向青年倾斜、向哲学社会科学倾斜,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发挥育才引才用才标杆作用,为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建设教育强国提供坚强人才保障。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四条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行岗位聘任制,支持高等学校(简称高校,下同)设置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青年学者岗位,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特聘教授、青年学者项目面向全国高校实施;讲座教授项目面向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实施,中西部、东北地区的范围参照《中西部高等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执行。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五条 教育部组织专家,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突出“高精尖缺”需求,强化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编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岗位指南,作为岗位设置、选才用才的重要指引和依据。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六条 长江学者岗位设置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导向,与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相结合,重点支持在国家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国家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基地、特色优势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等设立岗位。加大向西部和东北地区倾斜力度,支持结合国家重大战略、区域经济发展与资源禀赋、特色优势学科等设立岗位。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七条 每年聘任特聘教授150名左右,聘期为5年;讲座教授50名左右,聘期为3年;青年学者300名左右,聘期为3年。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八条 教育部授予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长江学者”称号,授予青年学者“青年长江学者”称号,在聘期内享受奖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支持。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二章 基本条件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九条 特聘教授基本条件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具有爱国奉献精神,做“四有”好老师。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二)具有高尚道德情操,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学术道德规范等职业道德规范。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三)具有扎实学识,胜任本科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四)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担任教授或相应职务,海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特别优秀的副教授或相应职务者也可申报。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五)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领域、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推荐的人选年龄放宽2岁。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六)聘期内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应当在签订聘任合同后6个月内全职到岗工作。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担任现职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者和聘任不满两年的青年学者不具备申报资格。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十条 讲座教授基本条件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一)诚实守信、学风严谨、乐于奉献、崇尚科学,在国际上享有良好声誉。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二)在海外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一般应当担任高水平大学教授或相应职务。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三)学术造诣高深,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取得国际公认的重大成就。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四)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领域、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55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65周岁。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五)每年在国内受聘高校工作累计2个月以上。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十一条 青年学者基本条件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具有爱国奉献精神,做“四有”好老师。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二)具有高尚道德情操,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学术道德规范等职业道德规范;锐意创新,敢为人先,开拓进取。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三)胜任本科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创新发展潜力大,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学术成果,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协助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四)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国内应聘者一般应当担任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其他相应职务。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五)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领域、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38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六)聘期内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应当在签订聘任合同后6个月内全职到岗工作。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担任现职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者不具备申报资格。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三章 岗位职责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十二条 特聘教授岗位职责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在教育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上下功夫,肩负起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要充分发挥教学示范、科研模范和师德师风典范作用,做“四有”好老师的示范标杆。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二)以扎实学识和前沿研究支撑高水平教学,开设学科前沿课程,每学年至少高质量地讲授一门本科生课程,主持课程体系建设和教材编写,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在人才培养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三)带领本学科发展,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发展思路,推动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根据学科特点和发展需要,组建学术创新团队,着力培养优秀青年人才,带领团队开展高水平教学科研工作。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四)积极承担或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加强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的攻关创新;深入研究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课题,积极探索关系人类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在大科学计划、大科学工程、大科学中心、国际科技创新基地、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国家高端智库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五)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与公共决策、制度设计、新型智库建设等深度融合。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六)积极组织各类国际学术交流活动,主持国际合作项目,担任国际性学术组织和国际一流期刊重要核心职务,积极牵头或参与创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学术组织和高水平学术会议,提升本学科在国际学术领域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十三条 讲座教授岗位职责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一)自觉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应聘高校的相关规定,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学术道德规范等职业道德规范。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二)开设国际前沿领域的课程或讲座,指导或协助指导青年教师和研究生。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三)对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和研究重点提供建议,促进本学科进入国际学术前沿。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四)积极参与组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学术团队。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五)积极推动国内高校与海外高水平大学等学术机构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向国内高校推荐海外优秀人才,向海外著名高校和国际组织推荐国内优秀人才。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十四条 青年学者岗位职责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在教育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上下功夫,肩负起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要充分发挥教学示范、科研模范和师德师风典范作用,做“四有”好老师,在青年教师中起到示范表率作用。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二)每学年至少讲授一门本科生课程,积极参与教材编写和课程体系建设,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在人才培养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三)积极探索学科前沿问题,对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和发展思路提供重要建议,协助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参与本学科学术梯队建设,指导或协助指导青年教师。根据学科特点和发展需要组建创新团队。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四)积极承担或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在大科学计划、大科学工程、大科学中心、国际科技创新基地、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国家高端智库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五)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与公共决策、制度设计、新型智库建设等深度融合。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六)积极组织和参与各类国际学术交流活动,承担国际合作项目,担任国际性学术组织和期刊职务,提升本学科在国际学术领域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四章 遴选聘任程序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十五条 教育部统一部署遴选聘任工作,一般每年一次。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坚持立德树人,突出品德评价和教育教学业绩评价,强化分类评价,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优化改进评审办法和评审程序,确保过程公正、结果公信。统筹人才选拔培养,避免与其他同层次人才项目重复支持。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十六条 高校是人选推荐、聘任和管理工作的主体。高校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统筹做好队伍建设规划和人选推荐工作,把好推荐人选的政治关、师德关、育人关和质量关。高校组织人事部门要对推荐人选档案和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推荐工作进行监督,对推荐人选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审核。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十七条 高校合理设置招聘岗位,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加大海外招聘力度。鼓励东部地区优秀人才到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应聘,东部地区高校不得招聘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人选。从国内其他高校招聘候选人的,需由候选人工作单位出具同意函。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十八条 高校学术委员会或其授权的学术组织对本校候选人进行学术水平评价,报学校审定后推荐。学术评价要坚持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帽子等倾向。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十九条 拟推荐人选申报材料应当在校内公示至少一周。正式推荐人选中存在被实名举报的,高校党委经调查核实,不存在所举报问题的,应将有关举报材料及调查结论随推荐材料一并报送教育部。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二十条 教育部对高校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候选人进行评审后提出建议人选。评审程序为:同行专家通讯评审、同行专家会议评审、公示、评审委员会评审等。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二十一条 在公示期间,建议人选被实名举报的,由推荐高校党委组织调查,调查工作要发挥校内外同行专家作用,确保公平公正。调查结果报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评审委员会审议。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二十二条 高校与拟聘任人选签订聘任合同,聘任起始时间以实际到岗时间为准,并报教育部备案。聘任合同应根据本办法明确聘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受聘专家的岗位目标及工作任务、违约情形及责任等内容。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二十三条 教育部根据高校与受聘者签订合同的情况,公布年度聘任结果、颁发证书。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五章 关心支持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二十四条 特聘教授奖金标准为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讲座教授奖金标准为每人每月3万元人民币,按实际工作时间支付;青年学者奖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高校每年将受聘专家实际在岗和履职情况报教育部,教育部检查评估后按标准颁发奖金。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二十五条 教育部和高校党委要加强对受聘专家的思想引领和团结服务,将受聘专家纳入党委重点联系专家范围,定期组织国情研修,开展座谈、咨询、慰问等活动。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二十六条 高校要完善支持政策,按照聘任合同,落实研究生招生指标、科研经费、办公实验用房等具体配套支持措施,为受聘专家提供良好的教学科研条件。要积极搭建干事创业平台,支持受聘专家组建创新团队,充分发挥受聘专家的示范引领作用。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二十七条 教育部支持高校举办长江学者论坛或研讨会,推动长江学者间的交流与合作。各地方、各高校要鼓励和支持受聘专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志愿服务,充分发挥长江学者群体作为专家智囊团的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二十八条 高校要关心受聘专家身心健康,定期组织体检,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医疗保健服务。要及时了解受聘专家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注重人文关怀、强化服务保障,为他们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营造舒心的发展环境。要加大力度,广泛宣传表彰爱国报国、为党和人民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受聘专家,在广大教师中大力弘扬爱国奉献精神。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六章 管理考核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二十九条 高校要切实履行用人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管理和聘期考核,对涉及长江学者的重要事项须及时报告教育部。聘任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高校要切实落实支持条件,受聘专家要重诺守信,履职尽责。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三十条 特聘教授实行中期履职报告和聘期考核制度,讲座教授、青年学者实行聘期考核制度。高校依据聘任合同对受聘专家实行聘期管理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教育部。教育部对考核情况进行抽查,督促高校严格规范实施考核。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三十一条 聘期内受聘专家(讲座教授除外)人事关系应在聘任高校。从东部地区应聘到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的,人事关系原则上转入聘任高校。情况特殊、确实无法调入的,由专家本人提出申请,经原单位与聘任高校协商一致,报教育部审核同意后,人事关系可保留在原单位,但聘期内必须全职在聘任高校工作。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三十二条 受聘专家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高校终止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并报教育部停发奖金: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一)因组织需要等特殊情况调离受聘岗位的;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二)因工作需要担任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的。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三十三条 建立“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退出机制,依据不同情形分别处理。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一)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聘任合同,本人提出退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可以主动退出。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二)有下列违约情形的,应当解约退出: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1.聘期内违规离岗的;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聘期内未按合同约定如期到岗工作或到岗时间不足、经督促提醒仍不履约的;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3. 聘期考核不合格,且本人不主动退出的。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三)有下列违法违规情形的,应当强制退出: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3.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的;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4.违反师德师风、学术道德规范,情节严重的;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三十四条 主动退出的,由受聘者本人向聘任高校提出书面申请,高校同意后报教育部备案实施;解约和强制退出的,由高校向受聘者发出通知书,受聘者可在1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出复核申请,学校复核后提出最终意见报教育部批准。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三十五条 退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由教育部撤销称号。聘期尚未结束的,聘任高校应解除与其签订的长江学者聘任合同。主动退出和解约退出的,停发奖金并视合同履行情况追回部分或全部已发放奖金;强制退出的,取消入选资格,停发奖金并追回全部已发放奖金。解约退出的,自退出之日起2年内不得再申报国家、各部委高层次人才计划和荣誉称号;强制退出的,不得再申报各类人才计划和荣誉称号。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三十六条 高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部将对高校进行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停止下一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推荐资格: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一)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或出具虚假材料,不能认真履行推荐职责的;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二)对严重违规行为失察或对违规违纪行为处置不力的;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三)违规引进人才,片面依赖高薪酬、高待遇竞价抢挖人才,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四)其他应取消推荐资格的。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三十七条 “长江学者”“青年长江学者”是学术性、荣誉性称号,避免与物质利益简单、直接挂钩。入选者应珍惜荣誉、严格自律。聘期结束后,不得再使用称号。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七章 附 则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2011年12月15日印发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教人〔2011〕10号)同时废止。 /p p br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 /p
  • 教育部发布全新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管理办法
    p   9月21日,教育部正式发布了《“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管理办法》,同时废止了2011年12月15日印发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 /p p   相比2011年发布的版本,本次新发布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管理办法》更加细化,明确了提出了长江学者向改革倾斜、向一流倾斜、向西部和东北地区倾斜、向青年倾斜、向哲学社会科学倾斜等方向。此外,鼓励东部地区优秀人才到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应聘,东部地区高校不得招聘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人选。从国内其他高校招聘候选人的,需由候选人工作单位出具同意函。 /p p   同时明确提出,每年聘任特聘教授150名左右,聘期为5年 讲座教授50名左右,聘期为3年 青年学者300名左右,聘期为3年。由于前两年评选的长江学者青年学者数量基本都在200人左右,这意味着未来长江学者青年学者数量将大幅提高。 /p p   同时还明确,教育部统一部署长江学者遴选聘任工作,一般每年一次。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坚持立德树人,突出品德评价和教育教学业绩评价,强化分类评价,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优化改进评审办法和评审程序,确保过程公正、结果公信。统筹人才选拔培养,避免与其他同层次人才项目重复支持。 /p p   针对长江学者的考核,本办法明确规定, 特聘教授实行中期履职报告和聘期考核制度,讲座教授、青年学者实行聘期考核制度。高校依据聘任合同对受聘专家实行聘期管理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教育部。教育部对考核情况进行抽查,督促高校严格规范实施考核。 /p p   本次教育部还明确建立“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退出机制,除了教育部撤销“长江学者”称号外,长江学者还可以主动提出申请退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下面一起来看看份重磅文件: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9/uepic/5f8d12d5-1839-4496-a7f6-040b82aef409.jpg" title=" 2018-09-24_220322.jpg" alt=" 2018-09-24_22032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管理办法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一章 总 则 /strong /p p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建设新时代高素质教师队伍,形成高等学校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建设人才强国,根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等中央文件,制定本办法。 /p p   第二条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是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引领性工程,是吸引集聚德才兼备、矢志爱国奉献、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学科领军人才和青年学术英才的重要举措,是国家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协同推进,统筹实施。 /p p   第三条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遵循强化政治引领、突出立德树人、服务国家战略、坚持创新导向、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向改革倾斜、向一流倾斜、向西部和东北地区倾斜、向青年倾斜、向哲学社会科学倾斜,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发挥育才引才用才标杆作用,为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建设教育强国提供坚强人才保障。 /p p   第四条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行岗位聘任制,支持高等学校(简称高校,下同)设置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青年学者岗位,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特聘教授、青年学者项目面向全国高校实施 讲座教授项目面向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实施,中西部、东北地区的范围参照《中西部高等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执行。 /p p   第五条 教育部组织专家,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突出“高精尖缺”需求,强化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编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岗位指南,作为岗位设置、选才用才的重要指引和依据。 /p p   第六条 长江学者岗位设置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导向,与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相结合,重点支持在国家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国家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基地、特色优势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等设立岗位。加大向西部和东北地区倾斜力度,支持结合国家重大战略、区域经济发展与资源禀赋、特色优势学科等设立岗位。 /p p   第七条 每年聘任特聘教授150名左右,聘期为5年 讲座教授50名左右,聘期为3年 青年学者300名左右,聘期为3年。 /p p   第八条 教育部授予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长江学者”称号,授予青年学者“青年长江学者”称号,在聘期内享受奖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支持。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二章 基本条件 /strong /p p   第九条 特聘教授基本条件 /p p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具有爱国奉献精神,做“四有”好老师。 /p p   (二)具有高尚道德情操,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学术道德规范等职业道德规范。 /p p   (三)具有扎实学识,胜任本科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具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 /p p   (四)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担任教授或相应职务,海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特别优秀的副教授或相应职务者也可申报。 /p p   (五)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领域、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推荐的人选年龄放宽2岁。 /p p   (六)聘期内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应当在签订聘任合同后6个月内全职到岗工作。 /p p   担任现职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者和聘任不满两年的青年学者不具备申报资格。 /p p   第十条 讲座教授基本条件 /p p   (一)诚实守信、学风严谨、乐于奉献、崇尚科学,在国际上享有良好声誉。 /p p   (二)在海外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一般应当担任高水平大学教授或相应职务。 /p p   (三)学术造诣高深,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取得国际公认的重大成就。 /p p   (四)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领域、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55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65周岁。 /p p   (五)每年在国内受聘高校工作累计2个月以上。 /p p   第十一条 青年学者基本条件 /p p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具有爱国奉献精神,做“四有”好老师。 /p p   (二)具有高尚道德情操,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学术道德规范等职业道德规范 锐意创新,敢为人先,开拓进取。 /p p   (三)胜任本科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创新发展潜力大,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学术成果,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协助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p p   (四)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国内应聘者一般应当担任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其他相应职务。 /p p   (五)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领域、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38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 /p p   (六)聘期内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应当在签订聘任合同后6个月内全职到岗工作。 /p p   担任现职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者不具备申报资格。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三章 岗位职责 /strong /p p   第十二条 特聘教授岗位职责 /p p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在教育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上下功夫,肩负起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要充分发挥教学示范、科研模范和师德师风典范作用,做“四有”好老师的示范标杆。 /p p   (二)以扎实学识和前沿研究支撑高水平教学,开设学科前沿课程,每学年至少高质量地讲授一门本科生课程,主持课程体系建设和教材编写,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在人才培养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 /p p   (三)带领本学科发展,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发展思路,推动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根据学科特点和发展需要,组建学术创新团队,着力培养优秀青年人才,带领团队开展高水平教学科研工作。 /p p   (四)积极承担或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加强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的攻关创新 深入研究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课题,积极探索关系人类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在大科学计划、大科学工程、大科学中心、国际科技创新基地、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国家高端智库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p p   (五)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与公共决策、制度设计、新型智库建设等深度融合。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p p   (六)积极组织各类国际学术交流活动,主持国际合作项目,担任国际性学术组织和国际一流期刊重要核心职务,积极牵头或参与创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学术组织和高水平学术会议,提升本学科在国际学术领域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p p   第十三条 讲座教授岗位职责 /p p   (一)自觉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应聘高校的相关规定,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学术道德规范等职业道德规范。 /p p   (二)开设国际前沿领域的课程或讲座,指导或协助指导青年教师和研究生。 /p p   (三)对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和研究重点提供建议,促进本学科进入国际学术前沿。 /p p   (四)积极参与组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学术团队。 /p p   (五)积极推动国内高校与海外高水平大学等学术机构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向国内高校推荐海外优秀人才,向海外著名高校和国际组织推荐国内优秀人才。 /p p   第十四条 青年学者岗位职责 /p p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在教育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上下功夫,肩负起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要充分发挥教学示范、科研模范和师德师风典范作用,做“四有”好老师,在青年教师中起到示范表率作用。 /p p   (二)每学年至少讲授一门本科生课程,积极参与教材编写和课程体系建设,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在人才培养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p p   (三)积极探索学科前沿问题,对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和发展思路提供重要建议,协助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参与本学科学术梯队建设,指导或协助指导青年教师。根据学科特点和发展需要组建创新团队。 /p p   (四)积极承担或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在大科学计划、大科学工程、大科学中心、国际科技创新基地、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国家高端智库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p p   (五)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与公共决策、制度设计、新型智库建设等深度融合。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p p   (六)积极组织和参与各类国际学术交流活动,承担国际合作项目,担任国际性学术组织和期刊职务,提升本学科在国际学术领域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四章 遴选聘任程序 /strong /p p   第十五条 教育部统一部署遴选聘任工作,一般每年一次。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坚持立德树人,突出品德评价和教育教学业绩评价,强化分类评价,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优化改进评审办法和评审程序,确保过程公正、结果公信。统筹人才选拔培养,避免与其他同层次人才项目重复支持。 /p p   第十六条 高校是人选推荐、聘任和管理工作的主体。高校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统筹做好队伍建设规划和人选推荐工作,把好推荐人选的政治关、师德关、育人关和质量关。高校组织人事部门要对推荐人选档案和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推荐工作进行监督,对推荐人选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审核。 /p p   第十七条 高校合理设置招聘岗位,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加大海外招聘力度。鼓励东部地区优秀人才到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应聘,东部地区高校不得招聘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人选。从国内其他高校招聘候选人的,需由候选人工作单位出具同意函。 /p p   第十八条 高校学术委员会或其授权的学术组织对本校候选人进行学术水平评价,报学校审定后推荐。学术评价要坚持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帽子等倾向。 /p p   第十九条 拟推荐人选申报材料应当在校内公示至少一周。正式推荐人选中存在被实名举报的,高校党委经调查核实,不存在所举报问题的,应将有关举报材料及调查结论随推荐材料一并报送教育部。 /p p   第二十条 教育部对高校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候选人进行评审后提出建议人选。评审程序为:同行专家通讯评审、同行专家会议评审、公示、评审委员会评审等。 /p p   第二十一条 在公示期间,建议人选被实名举报的,由推荐高校党委组织调查,调查工作要发挥校内外同行专家作用,确保公平公正。调查结果报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评审委员会审议。 /p p   第二十二条 高校与拟聘任人选签订聘任合同,聘任起始时间以实际到岗时间为准,并报教育部备案。聘任合同应根据本办法明确聘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受聘专家的岗位目标及工作任务、违约情形及责任等内容。 /p p   第二十三条 教育部根据高校与受聘者签订合同的情况,公布年度聘任结果、颁发证书。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五章 关心支持 /strong /p p   第二十四条 特聘教授奖金标准为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 讲座教授奖金标准为每人每月3万元人民币,按实际工作时间支付 青年学者奖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 /p p   高校每年将受聘专家实际在岗和履职情况报教育部,教育部检查评估后按标准颁发奖金。 /p p   第二十五条 教育部和高校党委要加强对受聘专家的思想引领和团结服务,将受聘专家纳入党委重点联系专家范围,定期组织国情研修,开展座谈、咨询、慰问等活动。 /p p   第二十六条 高校要完善支持政策,按照聘任合同,落实研究生招生指标、科研经费、办公实验用房等具体配套支持措施,为受聘专家提供良好的教学科研条件。要积极搭建干事创业平台,支持受聘专家组建创新团队,充分发挥受聘专家的示范引领作用。 /p p   第二十七条 教育部支持高校举办长江学者论坛或研讨会,推动长江学者间的交流与合作。各地方、各高校要鼓励和支持受聘专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志愿服务,充分发挥长江学者群体作为专家智囊团的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p p   第二十八条 高校要关心受聘专家身心健康,定期组织体检,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医疗保健服务。要及时了解受聘专家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注重人文关怀、强化服务保障,为他们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营造舒心的发展环境。要加大力度,广泛宣传表彰爱国报国、为党和人民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受聘专家,在广大教师中大力弘扬爱国奉献精神。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第六章 管理考核 /strong /p p   第二十九条 高校要切实履行用人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管理和聘期考核,对涉及长江学者的重要事项须及时报告教育部。聘任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高校要切实落实支持条件,受聘专家要重诺守信,履职尽责。 /p p   第三十条 特聘教授实行中期履职报告和聘期考核制度,讲座教授、青年学者实行聘期考核制度。高校依据聘任合同对受聘专家实行聘期管理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教育部。教育部对考核情况进行抽查,督促高校严格规范实施考核。 /p p   第三十一条 聘期内受聘专家(讲座教授除外)人事关系应在聘任高校。从东部地区应聘到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的,人事关系原则上转入聘任高校。情况特殊、确实无法调入的,由专家本人提出申请,经原单位与聘任高校协商一致,报教育部审核同意后,人事关系可保留在原单位,但聘期内必须全职在聘任高校工作。 /p p   第三十二条 受聘专家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高校终止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并报教育部停发奖金: /p p   (一)因组织需要等特殊情况调离受聘岗位的 /p p   (二)因工作需要担任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的。 /p p   第三十三条 建立“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退出机制,依据不同情形分别处理。 /p p   (一)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聘任合同,本人提出退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可以主动退出。 /p p   (二)有下列违约情形的,应当解约退出: /p p   1.聘期内违规离岗的 /p p   2.聘期内未按合同约定如期到岗工作或到岗时间不足、经督促提醒仍不履约的 /p p   3. 聘期考核不合格,且本人不主动退出的。 /p p   (三)有下列违法违规情形的,应当强制退出: /p p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p p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p p   3.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的 /p p   4.违反师德师风、学术道德规范,情节严重的 /p p   第三十四条 主动退出的,由受聘者本人向聘任高校提出书面申请,高校同意后报教育部备案实施 解约和强制退出的,由高校向受聘者发出通知书,受聘者可在1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出复核申请,学校复核后提出最终意见报教育部批准。 /p p   第三十五条 退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由教育部撤销称号。聘期尚未结束的,聘任高校应解除与其签订的长江学者聘任合同。主动退出和解约退出的,停发奖金并视合同履行情况追回部分或全部已发放奖金 强制退出的,取消入选资格,停发奖金并追回全部已发放奖金。解约退出的,自退出之日起2年内不得再申报国家、各部委高层次人才计划和荣誉称号 强制退出的,不得再申报各类人才计划和荣誉称号。 /p p   第三十六条 高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部将对高校进行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停止下一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推荐资格: /p p   (一)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或出具虚假材料,不能认真履行推荐职责的 /p p   (二)对严重违规行为失察或对违规违纪行为处置不力的 /p p   (三)违规引进人才,片面依赖高薪酬、高待遇竞价抢挖人才,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p p   (四)其他应取消推荐资格的。 /p p   第三十七条 “长江学者”“青年长江学者”是学术性、荣誉性称号,避免与物质利益简单、直接挂钩。入选者应珍惜荣誉、严格自律。聘期结束后,不得再使用称号。 /p p   第七章 附 则 /p p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2011年12月15日印发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教人〔2011〕10号)同时废止。 /p
  • 2017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通知发布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教育部发布“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0, 0, 0) " strong 关于做好2017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教人司〔2017〕228号 /span /p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p p   为深入落实人才强国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把各方面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中来。根据《“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教人〔2011〕1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就深入实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及做好2017年度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p p    strong 一、项目及要求 /strong /p p   1. 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项目 /p p   (1)特聘教授项目面向全国高校实施,讲座教授项目面向中西部及东北地区高校实施。 /p p   (2)特聘教授、讲座教授人选应具备《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此次特聘教授人选年龄要求为:截至2017年1月1日,东部地区高校推荐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1年1月1日后出生) 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推荐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47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57周岁(1959年1月1日后出生)。 /p p   (3)国防科技组人选应长期从事国防科学技术研究,承担国防重大科研项目,取得重大成果,做出重大贡献。 /p p   (4)高校现职校领导和聘期内的青年学者项目入选者不得推荐 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青年项目入选者除外)不在支持之列。 /p p   (5)特聘教授要牵头组建创新团队,高校应提供必要条件,给予重点支持。 /p p   2. 青年学者项目 /p p   (1)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 /p p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国内应聘者一般应担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p p   (3)高校现职校领导不得推荐 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p p   (4)根据科研工作实际需要,学校要支持、鼓励青年学者项目入选者组建创新团队,并提供必要条件,给予重点扶持。 /p p   strong  二、推荐办法 /strong /p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按照隶属关系,组织指导本地区、本系统所属高校人选推荐工作,归口向我司推荐。教育部直属高校直接向我司推荐。 /p p   strong  三、工作要求 /strong /p p   1. 合理设置岗位。高校应按照《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从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出发,与国家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结合,与创新平台和创新基地建设结合,与特色优势学科、新兴交叉学科建设结合,合理设置招聘岗位。每个申报学科只能设置1个岗位,同一岗位只能推荐1名人选,从东部地区到西部、东北地区应聘的人选和直接从海外引进的人选不在限制之列。同时,各高校要加强推荐人选的统筹协调,避免与其他相应重大人才计划的重复支持。 /p p   2. 严格审核把关。各有关部门和高校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招聘遴选程序,严把人选质量条件,切实做到好中选优、宁缺毋滥。高校应组织相关专家或校学术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遴选,择优推荐,并对推荐材料、学术道德和政治倾向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人选推荐材料需在校内公示一周,对公示期间反映的异议,高校要认真组织调查,有关异议材料及调查结论随推荐材料一并报送。高校党委应严格掌握人选的政治标准和师德表现,对所有推荐人选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对于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或出具虚假材料,不能认真履行推荐职责的高校,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停止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 对于违规引进人才,片面依赖高薪酬高待遇竞价抢挖人才的高校,停止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 /p p   3. 鼓励人才合理流动。高校要坚持育引并举,积极采取措施,通过直接招聘、师生传承、学术交流、专家推荐、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等多种渠道,从校外(海外)招聘长江学者。各高校推荐的特聘教授人选中,直接从校外(海外)招聘及近三年回国的人选应不少于20%。鼓励东部地区优秀人才到中西部及东北地区高校应聘,东部地区高校不得到中西部及东北地区高校招聘人选。 /p p strong   四、材料报送 /strong /p p   1. 推荐材料分为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书面材料包括推荐函、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和候选人申报材料(包括候选人推荐表、附件、高校党委对推荐人选政治表现的书面意见及其他相关材料等) 电子材料请登陆长江学者申报管理系统(www.shenbao2017.changjiang.edu.cn)填写,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国防科技组人选的推荐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不得上传附件材料。 /p p   2. 各有关部门、部直属高校于2017年7月14日前,将候选人电子材料上传至长江学者申报管理系统 于2017年7月21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送至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号803室,邮编:100080) /p p   3. 报送相关材料时,若涉及保密信息,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有关规定,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在推荐函中说明。 /p p   4. 《实施办法》、学科分组、推荐材料要求等相关材料请通过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下载、查询。 /p p   5. 联系方式: /p p   (1)教育部人事司人才与专家处 /p p   联 系 人:高颉 /p p   联系电话:010-66096829,66096830(传真) /p p   电子邮箱:changjiang@moe.edu.cn /p p   (2)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p p   联 系 人:刘昕民 /p p   联系电话:010-62514684 /p p   电子邮箱:changjiang@cutech.edu.cn /p p 附件:1、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line-height: 16px " /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5/ueattachment/ff6ea610-4fe8-4b65-951e-2483d53d76e0.pdf" style=" line-height: 16px "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pdf /a /p p   2、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line-height: 16px "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5/ueattachment/79e124f4-6e2a-4fa9-9e04-efb2734b3ed4.pdf" style=" line-height: 16px " 2017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学科分组.pdf /a /p p   3、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line-height: 16px "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5/ueattachment/eb30f64b-b262-44ea-989a-c73eea8da8c0.pdf" style=" line-height: 16px " 2017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书面申报材料要求.pdf /a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教育部人事司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7年5月22日 /p p br/ /p
  • 各类人才计划迎大调整:院士开始分批退休,千人不能评选长江学者!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上周末,教育部正式发布了全新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管理办法》。相比2011年公布的版本,新一版的长江学者管理办法有诸多亮点,包括明确退出机制、学术性荣誉性称号使用必须注明入选年度等。这份管理办法一经发布就引发了热议。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值得关注的是,除了长江学者外,两院院士、万人计划、千人计划等重要人才计划在今年都迎来了政策方面的重大调整,包括院士开始实施退休、同一类高层次人才不再重复入选、人才计划向中西部地区倾斜等。上述政策的实施,将对广大科技人员产生重要影响。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院士正式开始退休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院士是我国科技界的“最高学术称号”,当选者基本上都在各自领域取得公认的标志性成果,在业界有着非常大的影响力。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不过,很多人不知道的是,“院士”从诞生之日起,就没有退休机制,有的院士即便自己想退,所在单位也难批准。不过,院士不退休的现象在今年将得到改变。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018年5月28日,中科院院长、党组书记、学部主席团执行主席白春礼在中国科学院第十九次院士大会的工作报告中透露,国办已印发的《关于做好院士退休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稳妥有序推进院士退休工作。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自两院院士大会后,各校院士退休工作得到积极推进。浙江大学在今年7月26日发布了一份《关于2018年7月退休人员名单的通知》,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韩祯祥和陈子元出现在退休名单中。此外,在8月份公布的退休人员名单中,中国科学院院士曹楚南和中国工程院院士汪槱生也出现在退休人员名单中。据悉,上述四位院士均已经在80岁以上,达到了院士的退休年龄。 br/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9/uepic/f8f3fa8a-10c8-4936-a955-4bdd68971345.jpg" title=" 1.jpeg" alt=" 1.jpeg"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除了浙大外,贵州大学同样了发布了院士退休的消息。2018年7月30日,贵州大学发布《关于马克俭同志退休的通知》,中国工程院院士马克俭达退休条件,经研究同意退休。 br/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9/uepic/6556f251-3d9c-4257-9081-74d5413defad.jpg" title=" 2.jpeg" alt=" 2.jpeg"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此外,北大、华东理工大学等校也传出本校院士开始办理退休手续的消息,这也意味着两院院士退休制度今年开始逐步落实。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研究员李依依在接受记者采访,曾表示“分批办理退休手续”是指根据年龄层次,以5岁为间隔,即先80岁,再75岁,最后70岁,分批依次办理院士退休手续。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印发的相关文件,院士年满70周岁退休。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李依依院士说,等当下这些年届80岁、75岁、70岁的院士都办理完退休手续,以后院士年满70岁即可直接办理退休,“当然,如果还有能力,可以继续做,按相关规定申请延长退休年龄”。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千人、万人和长江学者政策大调整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随着双一流建设的启动,近几年高校人才争夺越来越激烈,各大高校的竞争已然日趋白热化,其中竞争最为激烈的是千人计划入选者、万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国家杰青等高层次人才。近几年,这几类人才计划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今年比较特殊的是,这几类重要人才计划也都迎来了政策方面的重大调整。根据中组部发布的《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和最新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管理办法》,具体的政策调整主要主要集中在几方面: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突出政治和师德要求。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政治和师德要求是高校教师和科技人员的基本要求。不过,近几年高校教师中已经连续出现多例违反政治标准和师德师风的案例,政治和师德要求也将成为重要人才计划的首要条件。特别是长江学者,明确违反政治标准和师德师风,将予以强制退出。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同层次人才计划将不再重复入选。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高层次人才计划种类繁多、相互重复的现象是最近几类人才计划调整的重点。比如《“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管理办法》中规定千人计划入选者将不能申报长江学者;2018年万人计划申报通知中,规定获得青年长江、国家优青,资助期内不得申请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项目。此外,也有消息称,青年千人在2019年也将不能申报国家优青。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从上述几类人才计划申报新规来看,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千人计划创新人才、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等几类重复性较高的人才将只能其中一种,四青人才(青年千人、青年拔尖、国家优青、青年长江)也同样如此。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人才计划向中西部高校和东北高校倾斜。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不同地区高校人才差距过大的现象一直存在,而且近几年还有逐步扩大的趋势,这对中西部高校和东北高校未来发展非常不利。为了扭转这种局面,近几年几类人才计划也加大了对中西部高校和东北高校的支持,今后这种支持力度肯定会越来越大。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具体包括长江学者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倾斜申报条件放宽;千人计划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原则上只允许西部和东北地区用人单位申报。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人才计划向人文社科领域倾斜。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相比于自然科学领域,人文社科领域人才计划较少,获得支持的人数也少得多,因此增加人文社科领域人才计划数量也成为几大人才计划调整的一大趋势。本次千人计划项目中将“新闻传播学”纳入人文社科项目支持专业范围,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中增加专门名额,长江学者中明确向哲学社会科学倾斜也体现了这点。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青年人才项目将获得更大支持。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相对已经成名的高端人才,青年人才数量多、潜力大,将是我国科技发展的中坚力量,他们更需要获得支持。从几类人才计划来看,国家将会加大对青年人才的支持,包括青年长江学者名额由前几年的200名左右增加到300名,万人计划也将适当扩大遴选规模。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明确人才计划的荣誉性质,避免与物质挂钩。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近几年,随着人才争夺战的打响,各类人才计划获得者的待遇也越来越高,而且出现了无序竞争,对科技发展不利。避免人才称号与物质利益直接挂钩也将是几大人才计划调整的重点。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9/uepic/e816aabe-94af-45cb-bad1-b3f0072c4406.jpg" title=" 3.jpeg" alt=" 3.jpeg" / /p
  • 2012年“长江学者”人选开始申报
    根据《“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教人〔2011〕1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2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申报条件   (一)特聘教授人选条件   1.截至2012年1月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6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6年1月1日后出生)。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海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其他相应职位。   3.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具有创新性、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具有较强的领导和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   4.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拼搏奉献精神。   5.聘期内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应在签订聘任合同后一年内全职到岗工作。   (二)讲座教授人选条件   1.在海外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教授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2.学术造诣高深,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取得国际公认的重大成就。   3.诚实守信、学风严谨、乐于奉献、崇尚科学精神。   4.聘期内每年在受聘高校工作2个月以上。应在签订聘任合同后一年内到岗工作。   (三)国防科技组人选,应长期从事国防科学技术研究,承担国防重大科研项目,取得重要成果,为国防建设做出重大贡献。   (四)已获国家“千人计划”支持的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除外。   二、申报工作要求   1.合理设置招聘岗位。高校应按照《实施办法》有关要求,从学校发展规划、学科建设规划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实际出发,合理设置长江学者招聘岗位,并明确每个岗位重点突破的研究方向和研究任务。岗位设置要适应国家发展战略的要求,配合“2011计划”的实施,加强协同创新,与实施国家教育、科技和人才规划结合,与国家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结合,与创新平台和创新基地建设结合,与重点学科、新兴交叉学科建设结合,避免同一岗位多人同时申报。   2.严格审核把关。本次申报不限名额。高校要按照《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明确招聘遴选程序,严把人选质量条件,切实做到好中选优、宁缺毋滥。高校应组织相关专家或校学术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遴选,择优推荐。高校应对推荐人选申报材料、学术道德和政治倾向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学校党委应对所有推荐人选研究提出意见,严格掌握人选的政治标准。高校应将候选人申报材料在校内公示一周,对公示期间反映的异议,学校要认真组织调查,有关异议材料及调查结论随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3.鼓励人才合理流动。高校要着眼于优秀人才总量的增长,积极采取措施,通过直接招聘、师生传承、学术交流、专家推荐、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等多种渠道,从校外(海外)招聘长江学者。各高校推荐的特聘教授人选中,直接从校外(海外)招聘或近三年回国的人选应不少于20%。为支持中西部地区高校人才队伍建设,东部地区高校不得到中西部地区高校招聘特聘教授,支持东部地区高校优秀人才到中西部地区高校应聘特聘教授 支持高校招聘特聘教授与援疆、援藏以及对口支援西部高校等工作相结合。   4.关于保密要求。高校报送相关材料时,若涉及保密信息,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的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在学校报送公文中说明。   三、申报程序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按照隶属关系,组织指导本地区、本系统所属高校人选推荐工作,归口向教育部科技司申报。   2.部直属高校直接向教育部科技司申报。   四、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分为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书面材料包括正式公文、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附件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等 电子材料包括候选人推荐表和附件材料。(具体内容见附件2)   2.各有关部门、部直属高校于2013年1月18日前,将候选人电子材料上传至长江学者申报管理系统 于2013年1月25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刻盘)报送至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号803室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基金处,邮编:100080)   3.长江学者申报软件及相关信息请通过“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网站(www.changjiang.edu.cn)下载、查询。   详情请见:关于做好2012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   1.2012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学科分组.doc   2.2012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申报材料要求.doc
  • 含金量如此高的“长江学者”称号,是否应该取消呢?
    p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是中国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引领性工程,“长江学者”、“青年长江学者”是学术性、荣誉性称号。 /p p   从2017年的“沈阳事件”不难看出“长江学者”称号的含金量非同一般,如果成功评选上,不仅意味着在某个学术领域站到了金字塔顶端,还意味着巨大的学术支持和资源倾斜。含金量如此高的学术荣誉,自然成为学术圈内的香饽饽,如若能拿到“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这样的头衔,就意味着在激烈的学术竞争中迈上了巅峰。但这个评选导向作用十分巨大,各地纷纷模仿出台“某某学者计划”,以至于国内出现“黄河学者”“三峡学者”等多达50余种的学术头衔, 引导各地学者开展激烈的“头衔争夺战”。 /p p   本来,这些学术头衔是为了评判某个领域内学术研究者的贡献。但学者们在称号争夺中、项目林立中忙于申请、报批,如何能够心无旁骛,专注于学术研究工作?甚至出现了抄袭论文,伪造学术成果,追求论文发表数量,跳槽等获得申报机会的行动。 /p p   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台湾籍全国人大代表、同济大学教授张雄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取消长江学者之类学者称号评选的建议。建议认为,名目繁多的学者称号已失去其学术品味,更诱导学术界成了名利场。 /p p   去年上半年,还发生了两起“长江学者”称号被取消事件。1月针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师陈小武性骚扰女学生一事,教育部决定撤销其“长江学者”称号,停发并追回已发放奖金,并责成学校解除与其签订的“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聘任合同。7月中山大学教师张鹏因有违师德师风被停止教学,取消硕士生/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并终止与其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工作合同,取消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称号。 /p p   为此,教育部在9月21日公布《“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管理办法》,其中有六条新规定: /p p   第一新:“长江学者”须讲授一门本科生课程 /p p   第二新:聘期结束不得再使用学术性、荣誉性称号 /p p   第三新:突出政治和师德要求,建立退出机制 /p p   第四新:聘任“长江学者”,高校把关不严须担责 /p p   第五新: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倾斜申报条件放宽 /p p   第六新:避免与其他同层次人才项目重复支持 /p p   新规出台后得到了一部分人的认可和支持,但仍有人认为在如此高荣誉称号评选下定会导致不法现象出现,再此小编想做个小调查,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frame height=" 400" width=" 600" src=" https://wj.qq.com/s2/3048048/ca10/" frameborder=" 0" allowfullscreen=" " /iframe /p
  • 教育部:高校现职领导不得推荐为“长江学者”
    p   教育部人事司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做好2016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根据通知,高校现职校领导不得推荐。 /p p   记者了解到,除高校现职校领导不得推荐外,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项目还规定青年学者项目入选者不得推荐,国家“千人计划”(“青年千人计划”除外)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青年学者项目规定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p p   2016 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学科分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分成数学力学组、物理学组、化学科学组等16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分哲学组、法学组等7组。 /p p   《通知》要求严格审核把关。各有关部门和高校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招聘遴选程序,严把人选质量条件,切实做到好中选优、宁缺毋滥。 /p p   《通知》还要求,各高校推荐的特聘教授人选中,直接从校外(海外)招聘及近三年回国的人选应不少于20%。鼓励东部地区优秀人才到中西部及东北地区高校应聘,东部地区高校不得到中西部及东北地区高校招聘人选。 /p p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是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等共同构成国家高层次人士才培养支持体系。 /p
  • 历年全部长江学者,各大高校排名如何?
    p   4月1日下午,教育部公布了2016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名单,共有440名2016年度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和青年学者入选。 /p p   作为重量级高层次人才,国家“长江学者”入选者基本都是各大高校主打学科的中坚骨干,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更是目前国内仅次于两院院士的重量级荣誉。在国家双一流全面启动的背景下,各高校针对长江学者等高层次人才的竞争越来越激烈。本期青塔利用高等教育发展指标数据HDI对1999—2016年全部3487名长江学者的推荐单位进行了统计,一起来看看各高校入选数。 /p p    strong 长江学者与国家杰青等人才计划有何区别? /strong /p p   目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包括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和青年学者。2015年开始,讲座教授只面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高校。2015年首次设立了青年学者,每年遴选200名左右。目前特聘教授聘期为5年,奖金为每人每年20万元 讲座教授聘期为3年,奖金为每人每月3万元,按实际工作时间支付 青年学者聘期为3年,奖金为每人每年10万元。 /p p   与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杰青、国家优青等其他人才计划相比,长江学者入选者学科最全面,理工农医管理艺术人文社科都有覆盖。另外,长江学者入选者直接获得奖金,而不是获得科研经费。 /p p   从近几年长江学者的入选情况上看,尽管中西部高校名额有一定程度的增加,不过中西部高校和东部高校差距还是越来越大。在教育部明确长江学者增量向中西部高校倾斜的背景下,未来中西部高校长江学者入选数有望增加,东部地区高校长江学者入选名额的竞争将更加激烈。 /p p    strong 历年共有208所高校入选3487名长江学者 /strong /p p   本期青塔利用高等教育发展指标数据HDI对1999—2016年全部3487名长江学者入选者的推荐单位进行了统计,共有208所高校入选。 /p p   从统计数据来看,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毫无悬念地领先其他高校,有意思的是,历年全部长江学者入选数据两校仅差一人,北大共有255人,清华共有254人。值得注意的是,含金量最高的特聘教授方面,两校入选数占历年全部名额比例达到15.1%,远远超过了其他高校。 /p p   此外,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和华中科技大学五所高校入选数超过100名,武汉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和中山大学入选数位居前十位。值得关注的是,人文社科领域较强的中国人民大学入选数也位居14位,超过大多数理工科名校。 /p p   总体来看,长江学者名额基本上还是集中在各大部属高校,包括教育部直属高校、工信部直属高校等。比较例外的是,在两院院士、国家杰青、国家千人计划等其他重要人才计划中表现非常突出的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在长江学者入选数上却一直不太理想,历年入选数也仅位居第20。 /p p   下面来看看1999—2016年各高校长江学者入选情况(入选数为教育部正式公布数据,以入选的推荐单位为准 存在合并的纳入合并后高校进行统计 不考虑高校长江学者调入调出的情况):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1.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45d32b0c-bc96-41f4-9711-c8a938290433.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2.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afa57f6b-8634-48bb-ac79-189fb1e8f2bd.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3.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4d1afe76-e32d-46f8-a444-b7464b5f6d05.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4.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033150c6-b0ac-498b-8119-6c0f68a48c4b.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5.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bdfa4cac-a92c-410d-9860-30fe8aa1563c.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6.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9162b63f-d913-4fd2-beb0-f109e516bba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7.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0e237652-fdad-4443-8b1c-90588b7dd2db.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8.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791ea919-2df5-4838-be01-5b29d316df17.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9.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388b9810-5c33-4b15-909d-b97313d059f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10.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a23c0816-ff43-47d7-b32c-0d70a51e46dc.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11.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0cb7f061-a6ed-4616-8a33-30509e3aa97e.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12.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073f0303-4a43-4ef6-85f0-2db91ac714fe.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13.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a311e735-af28-451b-a9e3-fc62d20ebd73.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14.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5d6cb450-8cab-4c95-aeb4-cf80e900470b.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15.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952ea795-4a26-4127-8ca5-ea307baa6cdd.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16.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08452267-ed67-4216-8b22-a79809100af3.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17.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788bb699-d1c6-45a9-aa18-be7941a63de5.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18.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c564d087-36f9-4533-a3fb-adf85f074035.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19.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2c342905-e0d2-4f88-b238-27d1b0436f0e.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20.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bbf899f0-ef09-4ec3-92d4-418106ab97ff.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21.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62af12e0-3bf7-4341-93e2-b8998dd60900.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22.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2a2851e9-647b-492c-b66a-1aab73156745.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23.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7d782558-b703-4c06-8ba6-24526234deb3.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24.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57e07d5e-e54c-41f9-9006-ca238c8e4df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25.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ee55e1d6-17cf-4fe7-bf20-b984995b8160.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26.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11da822c-4ade-4ef5-9bce-1982ecf08dad.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27.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916b2213-0cd1-4e7e-b03a-760d8fe5c30e.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28.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5d688873-3e80-4468-8240-a81bb4a94616.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29.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77bcecb0-b069-479e-99c1-64841ffe810e.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30.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c411c4ba-c647-4400-b6f7-81f0b528b57e.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31.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8050aa25-76fc-4761-9b64-87d7f5dcae5e.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32.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4/insimg/ff9a63d2-d8ae-495e-9f82-dede750b219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 nbsp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 nbsp /p p /p
  • 哈尔滨工业大学15人入选2018年“龙江学者奖励计划”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近日,黑龙江省教育厅公布2018年“龙江学者”评聘人选名单。哈尔滨工业大学15人入选,其中王玉银、刘国栋、李雪、张宏莉、洪长青、徐平等6人聘为“龙江学者”特聘教授,王宏志、边伟、刘冰峰、齐宏、岳洪浩、周共健、姜波、黄陆军、董永康等9人聘为“龙江学者”青年学者。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按照《“龙江学者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度龙江学者评聘工作的通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哈尔滨工业大学加快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意见》有关要求,经各高校认真遴选和推荐,省教育厅组织外省(市)专家通讯评审、外省(市)专家会议评审、网上公示,本年度全省共有16人被聘为“龙江学者”特聘教授,29人被聘为“龙江学者”青年学者。 /p
  • 山东大学一长江学者被50万元“绊倒” 本人称是体制问题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W5sf-fyeyqem3533595.jpg" style=" HEIGHT: 338px WIDTH: 450px" border=" 0" hspace=" 0"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5/noimg/70aa3ead-a431-43e9-b486-41207b916438.jpg" width=" 450" height=" 338"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陈哲宇被抓后,实验室陷入瘫痪。 /p p   拥有长江学者、山东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山大医学院神经生物学系主任等多个头衔,陈哲宇却被50万元“绊倒”了。2016年年底,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他及3名同事犯贪污罪,陈获刑4年、被处罚金25万元。 /p p   按照陈哲宇的说法,为了报销一些程序繁琐而又合理必要的费用,以及在经费未分期到账时维持实验室运转,他和同事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陆续套出400万元的课题经费设立“小金库”,后来,根据科研贡献多少分掉了“小金库”中的50万元,这成为他们被指控贪污的源头。 /p p   50万元全部来自科研经费,还是有部分是被混用的员工个人存款、原公司盈利?陈哲宇及其辩护人主张后者。并且,在他们看来,学校还有数百万元陈哲宇应得的收入、为实验室建设先行垫付的资金未支付给他,这部分金额抵扣之后,贪污事实上无从谈起。 /p p   被以贪污罪名起诉1年多,陈哲宇始终认为自己的行为违规但没有犯罪,“这是体制问题”。在他看来,国家支持科研工作的经费不够匹配,作为科研工作者,自己及团队的待遇也未得到保障。值得注意的是,在一审判决的前几个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从经费预算、开支范围、劳务费用、横向课题经费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改革 再之前,山东大学的相关管理规定也经历了变更。陈哲宇的二审辩护律师、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认为,对陈的判决应该充分考虑政策走向。 /p p   日前,陈哲宇已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他的一审、二审辩护律师也坚持为其做无罪辩护,递交了新的辩护意见。这桩备受关注的长江学者贪污案,也是一次对我国科研体制的问诊。 /p p strong   被分的50万元是否全是科研经费? /strong /p p   济南湖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星公司”)的成立,是这起事件的导火索。 /p p   为什么要成立公司?按照几名涉案研究人员的说法,实验室常年需要使用多种试剂,由于进口限制,2012年,他们从山东经销商处购买的价格上涨数倍,远高于全国总代理商,甚至有时会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可总代理商又拒绝向终端用户直接供货。 /p p   研究人员称,为了以更低价格拿到试剂,同时赚取一点儿利润,陈哲宇决定与另3名实验室的同事——时任山大医学院神经生物学系副主任的张述、神经生物学系副教授刘立梅以及实验师李琳——也是这个学系最初的研究力量,共同成立了湖星公司。陈哲宇实际控股52%,另外3人各持股16%。 /p p   按照李琳当时的调研,通过这家注册资本50万元的公司,试剂购买的价格比进价高出百分之三十左右。2015年2月,湖星公司注销。研究人员解释,因为该试剂2014年年底价格下降,他们无需再以公司的名义购买,负责打理公司的李琳也提出“无暇照看”。 /p p   这家公司引起了麻烦。2015年10月,因涉嫌贪污罪,陈哲宇被刑拘。2016年12月8日,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陈哲宇等4人套取科研经费用于个人注册成立湖星公司,后又将50万元注册资金私分并占为己有。其中,陈哲宇拿走了30万元。 /p p   判决书认定,依照银行走账的流水,50万元注册资金来自陈哲宇2011年长江学者学科建设经费及另两个科研课题。基于被分的50万元系科研经费的定性,陈哲宇等4人被判贪污罪。 /p p   事实上,注册公司的50万元资本金,来自实验室的“小金库”——2010年至2014年的5年间,陈哲宇安排李琳多次虚开发票,从他自己和实验室的项目中套取科研经费,共计400多万元,这些钱一直由李琳保管。陈哲宇曾对公诉机关表示,这笔钱作为实验室公用报销经费,用以报销某些因程序繁琐而难以报销的合理科研支出,或者在经费未分期到账的时候维持实验室正常运转。 /p p   周泽律师认为,从涉案科研项目完成的情况看,这些科研项目均已结题,并以优秀的等级完成,显然,这种情况与没有进行研究而套取科研经费有着本质区别。陈哲宇则认为,这确实“违反了科研管理规定,但违规不等于违法(犯罪)”。 /p p   验资完成后,50万元返回了“小金库”。2015年夏天,公司注销的几个月后,陈哲宇和3名同事将“小金库”的一笔钱分掉,数额同样为50万元,他们称,这是根据每人对实验室科研贡献大小而分的奖励。 /p p   按照一审判决的认定,被分掉的50万元全部来自被套取的课题经费 而陈哲宇的一审辩护律师认为,在李琳保管的套用经费中,这笔钱与李的个人财务、实验室和其他公司正常业务往来都混在一起,并且,湖星公司在运转的两年多,还有大约20万元盈利,这些钱存在“交叉使用”,客观上无法区分分掉的50万元是否全是注册资金,也就是课题经费。 /p p   不过,一审判决载明的李琳、张述和刘立梅的供述显示,陈哲宇曾告知他们,因公司利润尚未计算,4人先分50万元“注册资金”。 /p p   陈哲宇对此的说法也有变化。在到案的第一时间,他曾称几人分掉的是“注册资金”,后期则改口“说不清楚”:“湖星公司的注册资本是50万元,我们后来分的总数就是50万元,所以我曾说分的就是‘注册资金’,但钱都是现金,分不清是资本还是盈利。” /p p   关于说辞的改变,陈哲宇解释:“原来(接受)审讯的时候觉得很累,很多情况很突然,一时没有想清楚。” /p p strong   未兑现的收入远多于“赃款”? /strong /p p   陈哲宇及其辩护人强调,认定贪污罪的50万元涉案数额,实际应该扣除陈应得的正当收入——项目组成员加班费、劳务费、科研绩效、相关荣誉奖励、医学院教学维持费等,合计数百万元,远远超过被指贪污的50万元。 /p p   在他们看来,这意味着,国有财产并没有受到损失,也就是说,陈哲宇并无贪污行为。 /p p   陈哲宇称,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他和团队成员长期加班加点进行科研,经常“五加二”“白加黑”,一年四季几乎天天加班,每天工作12小时以上,例会也都定在周日召开,他们却从未领取过加班费。 /p p   事实上,一些陈哲宇原本应拿到的绩效经费,在山大工作期间并未得到。“这些费用应该从科研经费中支出,而奖励他一直没领取过。”周泽律师说。 /p p   例如,2008年发布的《山东大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显示,纵向科研经费的支出范围之一为人工费,包括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以及其他人员的费用,人工费的开支可以按照20%的比例执行。对于不上缴的纵向科研结余经费,可按照项目负责人专设科研发展基金,科研发展基金可适当用于劳务费、专家费和本课题组人员的加班费、保健津贴、业务招待费等开支。 /p p   对此,根据山大财务部专项资金科工作人员和山大科研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栾维东解释,文件中的劳务费是为没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设立的。 /p p   陈哲宇的一审、二审辩护律师均表示,在山大就职期间,陈哲宇的科研项目实际上还有很多,除去一些国家明确禁止编列人员经费支出预算的项目,其他均可支出人员经费。同时,劳务费仅为人员费之下的分支项,还可以支出其他人员费用即项目组成员的加班费。 /p p   此外,课题的结余经费也有渠道进入项目负责人的专门账户。2013年12月,山大发布的《山东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及结余分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结余经费可分配不超过55%进入项目负责人科研绩效费账户。 /p p   “这些文件表明,在2014年1月1日以前,陈哲宇可以领取结余经费支出课题组成员加班费、保健津贴等 在此之后可以提取55%的科研绩效。”陈哲宇的一审辩护人说。据他初步计算,两类金额合计超过140万元。 /p p   2015年12月8日,山大科学技术研究院曾做统计:截至2015年11月,陈哲宇到期结题的科研项目共计9项,全部为纵向科研项目。其中有4项的结余经费为0,1项未办理结题结账手续,有1项在新管理办法施行后办理手续,剩下3项共余76万元左右。 /p p   山大财务部副部长何维兴认为,这个办法明确规定了项目结余经费的分配流程,结余经费的分配必须经过一系列的学校程序:对科研人员的绩效奖金发放的前提是,领取该账户里的资金必须经过学校财务部门的批准审核,缴纳正常的个人所得税后领取。“陈哲宇负责的项目中,没有任何一个履行过上述程序,陈哲宇个人也没有通过正常程序办理过绩效费的领取”。 /p p   陈哲宇有“长江学者”“泰山学者”两个称号。按最初的规定,这两个称号每年各有奖金或岗位津贴10万元。而据他称,长期以来,山东大学并未支付他“长江学者”的奖金。 /p p   被逮捕后,2015年12月11日,山大人才工作办公室出具了《关于陈哲宇“长江学者”、“泰山学者”岗位津贴发放情况的说明》,称2011年,“泰山学者”规定,当年进入二期管理的专家岗位津贴提高至每年30万元,而陈哲宇在“泰山学者”的聘期内又入选了“长江学者”,按照学校对于高层次人才的支持原则,同时入选两个及以上人才项目的专家,只能就高享受一个项目的支持待遇。 /p p   “这份说明是山大在案发后应办案单位要求出具的,不是一开始就有的学校文件,也不是会议纪要,没有普遍的约束力,对之前的行为也没有溯及力。即使山大之前有文件规定,也不能单方面违反和陈哲宇签订的长江学者合同,这等于违反了法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陈哲宇的一审辩护人质疑。 /p p   中国青年报· 中青在线记者就此联系了山大人才办公室主任曲明军,他表示,办公室配合司法机关调查时曾代表学校出具了这份说明,但他对具体案情不了解,未予回应。 /p p strong   个人为实验室垫资未完全报销? /strong /p p   另一个被认为应从50万元里扣除的款项,是陈哲宇为实验室购买仪器和试剂的垫资。 /p p   据了解,山大医学院神经生物学系2005年年底筹建。被作为专家引进回国之前,陈哲宇在美国康奈尔大学医学院留学。因为与国外的实验室熟,为了保证科研的时效性,尤其在实验室建设的初期,陈哲宇经常“人肉搬运”买好的仪器和试剂回国。 /p p   “不管几点,他回国下飞机的第一件事一定是把试剂运回实验室。”陈哲宇的妻子徐路说。 /p p   在张述的印象里,陈哲宇差不多每年要出国两次,参加一些学术交流活动。临行前,陈哲宇总会询问实验室人员需要从国外买什么仪器、试剂或者耗材。“记忆最深的一次是他回国带了3个行李箱的实验用品,都是给实验室的小仪器或者抗体。为了保证试剂能一直处在低温环境,他还用自己的衣服一层层包住装着干冰的小保温箱。” /p p   陈哲宇认为,自己为实验室投入了大量的试剂、设备、细胞株以及转基因小鼠。但由于物品是由个人从国外买进,国外无法提供发票,垫付的钱始终无法通过正规途径从学校报销。 /p p   据实验室的几位老师不完全统计,陈哲宇垫资购置仪器、试剂超过100万元。在实验室组建的最初,这笔费用多数靠陈哲宇在国外的补贴支持。 /p p   对此,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称,虽然陈哲宇提供的证据表明他曾经从国外购买试剂等,但购买时间、资金来源、是否报销均无证据证实。而且根据李琳的手写账目,她为陈哲宇报销了购买国外试剂的费用。 /p p   李琳表示,从她开始套取并保管实验室的科研经费以来,一直有记账的习惯。“陈哲宇也会时常查账,从国外回来也找她报销。”但她说不清这些年陈哲宇在试剂和仪器上投入的钱到底有多少,只是“找到我的我都报了。” /p p   陈哲宇的一审辩护律师统计,按照李琳提供的证据《报销明细表》,李琳为陈哲宇国外试剂换购发票仅有2次,合计7万元左右。此外,中国青年报· 中青在线记者发现,李琳的记账簿提供了从2007年到2014年间的花费记录:陈哲宇曾向其报销过几次交通费等费用,购买国外试剂共2笔,合计7万元左右。 /p p   但实验室建立初期的账目是缺失的。中国青年报· 中青在线记者试图联系李琳,一直没有得到回应。 /p p   在二审辩护律师周泽看来,陈哲宇领导的实验室要正常运行,每年需要100万元至200万元的经费支撑。而实验室的经费,主要靠课题组的课题经费维持,科研课题需要通过申报、竞争获取,并不能确保每年都获得,课题经费存在“大小年儿”的现象。 /p p   “科学研究是个持续的过程,需要稳定的资金支持和保障。”周泽律师认为,陈哲宇和实验室的相关课题人员,通过虚开发票,将课题节余经费中的部分资金套现后转入实验室的“小金库”,并由专人保管供实验室使用,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在课题经费不足时实验室也能运转。 /p p   中国青年报· 中青在线记者联系到山大科研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栾维东,他表示,科研项目的认定需要评估教师的能力及精力,比较公平。但他同时承认,国家发放的科研经费实际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很多项目经费发放都比课题下来晚。比如正常应该年初下发,最后九十月才到位,按照管理要求,这些钱年底又必须花完,否则就收回。 /p p   陈哲宇的一审、二审辩护律师均认为,不能割裂地看待陈哲宇垫资和分配科研经费两个事件。 /p p   “神经生物学实验室是山大的,陈哲宇本来没有义务去垫支,但由于科研需要,他垫支是事实。在实验室发展起来后,科研经费充足的情况下,虽然方式不当,但实际上是拿回自己的投入,没有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也没有给公共财产造成损失。”他们表示。 /p p strong   导师被抓后学生被迫转专业 /strong /p p   出事后,山东大学神经生物学系的官网撤掉了陈哲宇、李琳的名字,即使他们是系里最初的科研力量。 /p p   该系官网显示,现代神经科学是20世纪中叶才形成的一门新兴科学,近10年来,神经科学已受到科学界的高度重视,得到迅速发展。 /p p   1999年开始,山东大学医学院正式开设神经生物学课程。2006年10月,神经生物学的教学任务开始由神经生物学研究所承担,“这是目前山东省内高校开设的唯一一门神经生物学课程”。后来,系里一度有包括陈哲宇在内的10名教师和博士后工作人员。 /p p   据陈哲宇的二审辩护律师和家属透露,出事之前,陈除了拥有“长江学者”“泰山学者”的称号,还是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p p   他也曾在各种科研大赛中获奖。据律师和家属提供的资料,陈哲宇曾荣获第十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美国NARSAD Young Investigator Award、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获得者、山东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等称号。 /p p   事发前的3年间,神经生物学系共在《Science》《Journal of Neuroscience》等国际知名SCI期刊上发表了科研论文近30篇,合计影响因子100余分。 /p p   “山大神经生物学学科在陈哲宇的带领下,经过10多年努力,已进入ESI(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全球排名前1%,研究成果在《科学》等国际著名期刊发表,同时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周泽说。 /p p   此外,陈哲宇也作为国内著名的神经科学专家,承担着国家97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多项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 /p p   2015年11月,被采取强制措施后,陈哲宇承担的科研项目中断。作为山大神经生物学科仅有的一名博导,事发后,陈哲宇所有的博士生、硕士生被迫转了导师和专业,重修缺少的课时。 /p p   实验室每年招收的研究生也从之前的8至10名降到了1至2名。处在上诉阶段,目前张述和刘立梅还暂时在系所里承担之前的教学和科研任务。曾有近30名学生的神经生物学系,现在只剩下7人,其中5人今年6月毕业。 /p p   山东大学基础医学院网站显示,神经生物学系现已被细胞生物学系兼并。据系内教师透露,这个拥有先进的实验仪器,建立了成熟的分子以及细胞生物学与动物行为学研究技术平台的实验室,内部的仪器设备和实验空间在不久的未来将被重新分配。 /p p   (文中张述、刘立梅、李琳及徐路均为化名) /p p /p
  • 涉论文抄袭、一稿多投,青年长江学者梁莹多篇论文“消失”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社会学教授梁莹的很多论文都凭空消失了。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在南京大学社会学院网站上,这位教授的个人成果页面目前只张贴着英文论著目录,没有任何中文论文。这对一位本土的人文社科学者来说,是非常少见的情形。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但梁莹事实上著述颇丰,仅中国青年报记者所能查到的,以她为第一或第二作者的中文文献就超过了120篇。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不过在过去几年里,她的这些学术成果陆续被从网上删除了:包括中国知网、万方、维普在内的主要学术期刊数据库中,现在都已检索不到任何她的中文论文;在那些期刊官网上,对应页码处也已无法查看。一家学术平台上仍能检索到论文条目,但页面已显示“404”(无法查看)。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从学术头衔来看,39岁的梁莹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她是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计划等多个人才支持计划的入选者。从南京化工大学毕业后,她先后在苏州大学和南京大学获得硕士、博士学位,在北京大学和美国芝加哥大学做过博士后研究,并于2009年起在南京大学社会学院任教。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论著是一位学者成长路上的重要垫脚石。那些如今无法检索的论文,曾帮助梁莹申请学位、获得研究经费、入选各项人才计划。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用她一位同事的话说,她“几乎拿到了所有她那个年龄文科教授能够拿到的头衔”。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但对梁莹的声誉来说,这些“垫脚石”存在着潜在的威胁。记者比对论文时发现,其中至少有15篇存在抄袭或一稿多投等学术不端问题。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例如,梁莹2002年发表的论文《转变中的国家公务员制度——中西方公务员制度改革与发展趋势及其比较》,是厦门大学陈振明2001年的论文《转变中的国家公务员制度——中西方公务员制度改革与发展的趋势及其比较》的缩减版,只有极少数句子有说法上的差别。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这些学术上的污点,随着那些论文的删除,都被从数据库里暂时抹掉了。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这个是很不正常的事情”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一位同意接受采访但要求匿名的学术期刊负责人向中国青年报记者回忆,2014年前后,这份期刊收到了梁莹从知网撤下其已经刊发的文章的要求。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这位负责人对此事印象很深,主要是因为作者主动要求下撤文章的情况极其少见。自创刊以来,这“可能是唯一一次”。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梁莹希望这份期刊从知网上撤掉的两篇论文发表于十几年前,均是她在苏州大学行政管理学院读硕士时期发表的。她告知的撤稿理由有两条,一是发表论文时研究水平很低,文章很粗浅,二是现在自己只发英文论文了。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这个是很不正常的事情。”这位负责人说,“我不认可这个原因。学问都是逐步精深的,难道现在成熟了,成了教授了,就不承认当时学术的粗浅了吗?”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因此,这家期刊没有答应梁莹的要求,之后也与她再无联系。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但那两篇论文还是从数据库中消失了。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中国知网负责期刊采编业务的工作人员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他们也不清楚文章下线的原因,但按照撤稿流程,需要期刊社出具撤稿函。数据库是与期刊社合作,论文作者个人没有资格撤稿。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万方数据库资源合作中心工作人员赵书杰则称,撤下文章“原则上要编辑部同意”,但梁莹这次的情况是作者要求的,“有特殊原因”却“不便透露”,但确实是符合撤稿流程的。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上述期刊负责人则告诉记者,他们从来没有向数据库出具过撤稿函。主动下撤文章一般是发现文章在重复率检测中不合格,或存在数据造假、一稿多投等问题。数据库不可以未经编辑部允许就撤稿。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两家数据库方面均表示,会对新收入的论文进行重复率检测,以鉴定是否存在抄袭等问题,但很早以前的文章都是直接收入。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前述期刊负责人告诉记者,早年的论文查重技术还不普及,审稿专家无法保证阅尽相关学科、相关专业方向上的所有刊发论文,出现学术不端的情况难以避免。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社会学教授梁莹的很多论文都凭空消失了。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连硕士博士学位论文都删除了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截至发稿时,记者在“百度学术”检索南京大学社会学院梁莹,得到125条检索结果,每一篇都给出了引向中国知网、万方、维普等数据库的链接,但点击后,均显示文章不存在。引向百度文库、豆丁网、道客巴巴等国内文档分享平台的链接,对应网页也无法查看。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这些消失的文献甚至包括梁莹的硕士学位论文《善治视野中我国公民的行政参与——现状、制约因素与路径选择》和博士学位论文《当代公民文化培育中的社会资本因素研究——以南京市调查为例》。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即使是提供电子版的相应期刊官网上,绝大多数也无法检索到文章,对应页码有图片预览,但无法查看具体内容。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记者到图书馆期刊室里逐一对比后发现,120多篇文章都确实在期刊上白纸黑字发表过的。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南京大学社会学院一位教授说,2016年和2017年,该院多名教师从不同渠道获悉了梁莹撤稿之事,但没有料到会有100多篇。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这位教授说,梁莹2009年进入南京大学任教时,学院内部曾有不同意见。不同意见主要是认为她才30岁,就发表了30多篇论文,以文科的标准来看,担心她不太严谨,而且这些论文中并无有分量的研究成果。但是她仍然凭借论文数量上的优势通过了投票。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时任社会学院院长周晓虹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梁莹参加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系选聘时,虽有不同意见,但考虑到当时社工系的总体科研能力弱,而梁莹的科研能力比较强,所以顺利通过了。从程序上说,梁莹的入职没有什么问题。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记者查询到,梁莹2009年之前发表的论文远多于30篇。仅2003、2004、2005年,她就分别发表论文22、11、17篇,2006年至2008年共发表16篇,且绝大多数都是独立署名。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她2003年发表的论文《治理:面对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的新选择》与《走出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困境的一种新思维——来自治理理论的启示》属一稿多投,且全文约三分之二的篇幅与厦门大学和中国地质大学的两篇论文存在雷同。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在数据库中,记者还发现数十篇其他作者的论文与梁莹的论文内容十分接近,但发表时间要晚于梁莹。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009年到南京大学任教后,梁莹每年发表的论文数都高于4篇,其中2011年~2013年各发表中文论文12篇、14篇、10篇。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从2014年起,梁莹开始发表英文论文,鲜少发中文论文。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南京大学社会学院网站介绍,梁莹近几年以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在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和SCI(科学引文索引)收录期刊发表英文论文50余篇。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011年,梁莹入选了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15年度入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计划,2017年又成为“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周晓虹回忆,梁莹进入学院后对工作“十分投入”,怀孕时都挺着大肚子、手上托着电脑边走边看,比较刻苦,发表的中英文论文数量较多。因此,她申请各种人才计划,院里都给予了支持。她通过了包括“青年长江”在内的多项人才评审,这些评审都是由国家各部委组织专家进行的,能够选上说明其具备了相应的研究能力。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得知梁莹撤稿的情况后,周晓虹曾与她交流过。他向记者回忆,几年前,梁莹能连续发英文论文后,对发表中文文章就有些不屑。所以面对周晓虹的询问,她回答称自己以前的文章“都是垃圾”“不能代表我的水平”,所以拿掉了。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南京大学社会学院另一位要求匿名的教授则说,关于此事,现在没有什么“客观的证据”,都是传闻。他强调,该院的学风整体上是非常好的,也产出了很多具有内涵和思想的学术作品。但如果按照国外某些学术期刊模块化的方式来做论文,那就会影响文章的内涵,对学术本身是一种伤害。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我这条路有多难你知道吗”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据梁莹的同事介绍,社会学院6位教授曾向学校领导反映过关于梁莹的传闻,建议校方调查核实,否则“可能迟早要出事”,影响南大和社会学院的声誉。当时接待的一位校党委副书记表示会认真对待,但迄今没有反馈结果。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此外,2017年3月,社会学院社工系2014级全体学生曾联名举报梁莹的教学态度极不端正,南京大学的学风督导员曾在课堂督察中发现她有这方面的问题。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梁莹开设过社工系大三年级的专业课《社会工作行政》以及大一年级通选课《社会工作概论》。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社工系2014级本科生张云开(化名)告诉记者,梁莹常常早退1节课的时间,每节课都会长时间安排学生发言,自己玩手机或打电话,课堂上会出现10分钟里她自己玩手机而全班鸦雀无声的状况。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张云开回忆,梁莹还在课堂中炫耀过自己的学术能力和荣誉,表达对教学的不屑,“我已经混到头了,没什么好怕的了”“我已经评上教授了,学校说必须每年上三门课我才来给你们上课的”。她还会将期末考试的题目提前透露给学生,给绝大多数人打出高分。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015级本科生刘明萱(化名)告诉记者,梁莹上课就是坐着念课件,还时常在课堂讨论时吃零食。上《社会工作行政》课时,18周的课时,老师有五六次没有到堂,前3次安排了研究生讲课,后面只是安排助教盯着学生,让学生自习。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他们还反映,梁莹经常利用这门课让学生帮自己做私活儿,例如课程作业是帮她录入问卷,或安排学生去做与课程主题毫不相关的课题的回访工作。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社工系要求本科生在大三结束时完成一篇学术论文,2015级学生没有一个人选择梁莹当导师。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上述情况,周晓虹对记者表示基本属实。为此,去年周晓虹根据学生的反映,专门组织了学院的5位领导去轮番听课,并根据听课的情况对梁莹提出过相应的批评,也组织梁莹与学生作过交流。梁莹表示愿意改正。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社会学院现任院长成伯清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学院已经注意到相关情况,学术委员会和伦理委员会已经启动调查工作。如果梁莹教授学术不端的情况属实,一定会公正处理。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10月23日,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梁莹承认自己的一些论文存在学术不端问题。她表示,上述情况只在自己学术生涯最早期,即2005年以前出现。当时她刚读研究生,学术刚入门,不懂规范,所以存在这样的情况。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关于一稿多投,梁莹解释说,当时期刊即使不接收论文也不会给回复,所以等一段时间还没有下文,她会将论文修改后另外投稿。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梁莹说,强调学术规范是2005年开始的,“你这样查,全中国所有的人,很多教授、博导都有问题。”“如果你这样追究下去,所有中国的学者,那么多,人人都有问题了。”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她说,没有人会追究早年的事情,不希望早年的错误影响自己的前途。自己从最开始什么都不懂到现在能在顶级英文刊物发表论文,“我这条路有多难你知道吗?”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如果现在的英文论文有问题,我认。”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她还告诉记者,自己撤稿的一个原因是,很多学生告诉她,她以前的中文论文水平比较低。她通过联系数据库公司的法务部门撤了稿,理由是这些数据库刊载她的论文没有经过作者允许,也未支付报酬。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在数据库里,那些论文的痕迹一点点被消除了。但这种删除有点像是掩耳盗铃——它们已经被保存在众多图书馆的书架上,白纸黑字,并将继续存在下去。 /p
  • 辽宁:引进或培养1名院士 奖励单位1亿元
    如果引进或培养出1名院士,辽宁省政府将对该单位奖励1亿元。根据辽宁省近日出台的《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辽宁将大力培育和引进高端人才,统筹重大人才工程,实施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   今后5年,辽宁要新增院士达到10名以上,选拔培养院士后备人选40名,新增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0名以上。每所省属大学都要力争拥有1名院士或者长江学者。新从外省引进或者本省培养出1名院士,辽宁省政府对引进或者培养单位给予1亿元的奖励。对引进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的单位,给予500万元的奖励。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聘任专业技术职称不占单位职数限额,同时给予住房、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的优惠待遇。   辽宁省科技厅政策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引进1名院士的奖励是2000万元,1亿元的力度在全国也比较少见。但奖励1亿元的前提是引进的院士必须真正在辽宁工作,是辽宁省某家单位的职工,包括工作关系和生活关系都必须在辽宁,而非简单的挂职或聘用。目前辽宁省两院院士总数达51人,居全国第7位,这一数字和排位基本与辽宁省的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但与辽宁省未来的科技发展要求仍有一段距离。
  • 艾杰尔公司“卓越用户论文奖励计划”
    自2008年初推出“卓越用户论文奖励计划”以来,我们得到了广大客户的热情支持,我们也欣喜地看到越来越多的文章在发表,“您的成功是我们热切的期盼!”“卓越用户文章奖励计划”,今年扩大了奖励范围,不仅限于优秀论文,还包括各种标准方法、具有重要意义的应用文章等。 1、评定标准 期刊论文类: 期刊等级 影响因子(IF) 奖励金额(RMB) 会议论文、中文核心期刊、EI(工程索引)收录期刊 200 SCI(科学引文索引)收录期刊 <3 500 3~6 500-1000 6~10 1000-2000 ≥10 ≥3000.00 Nature / Science / Cell ≥20 ≥6000.00 标准类: 类型 奖励金额(RMB) 企业标准、地方标准 600 行业标准、国家标准 1200 国际标准 5000 应用文章 100-1000 2、奖励条件: 1) 成果产生过程中,需使用博纳艾杰尔产品,且仅包括液相色谱柱(分析柱、制备柱、手性柱等)、气相色谱柱、固相萃取填料和萃取柱、SPE-01自动工作站、Flash柱和Flash快速制备色谱系统。 2) 文章中需标明所用博纳艾杰尔公司名称或产品品牌名称。 3) 此奖金仅授予论文第一作者,或遵循“一篇文章只奖励一次”的原则。 4) 作者需提供电子版论文、标准,纸版论文、标准复印件,并同意用于博纳艾杰尔公司的宣传。 3、联系方式: 用户可随时将论文、标准或应用方法提交给博纳艾杰尔公司市场部,请发邮件至wenzhang@agela.com.cn,或者拨打客户服务中心热线:400-606-8099 真诚合作,共创未来! 天津博纳艾杰尔科技有限公司 市场部 2009.6 用户文章奖励计划——公布稿.pdf
  • 艾杰尔科技:卓越用户论文奖励计划
    为了鼓励用户使用艾杰尔科技的产品,我公司特设立专项奖金,启动“卓越用户论文奖励计划”,以奖励使用艾杰尔产品发表论文的优秀用户。具体实施标准如下表: 期刊等级 影响因子(IF) 奖励金额(RMB) 中文核心期刊 — 200.00 EI — 200.00 SCI <3 300.00 3~6 600.00 6~10 1000.00 >10 2000.00 Nature/Science/Cell >20 5000.00 备注: 1) 艾杰尔产品仅包括液相色谱柱(分析柱、制备柱、手性柱等)、固相萃取柱、Flash柱。 2) 文章中需标明艾杰尔公司名称和产品品牌。 3) 此奖金仅授予论文第一作者, 艾杰尔代扣个人所得税。 4) 作者需向本公司提供电子版论文,纸版论文复印件,并同意用于艾杰尔的宣传。 5) 本计划从2008年1月1日起实行。 6) 最终解释权归北京艾杰尔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市场部 北京艾杰尔科技 2008.1.1
  • HHitech和泰优秀论文奖励计划
    作为国内知名的实验室纯水系统制造商,HHitech和泰致力于为实验室、医疗、工业客户提供专业而全面的纯水系统解决方案。为了回馈您对“HHitech和泰”和“泽拉布The Lab”品牌产品的信任与支持,助力您的科学研究工作,我们将对使用上述2个品牌产品发表的学术论文及专里给予奖励,现启动优秀论文奖励计划,具体如下:申请条件1、论文已在国内外著名学术期刊上正式发表(已有页码)2、在已发表的论文中,论文内容有注明所使用的纯水来自于“HHitech和泰”和“泽拉布The Lab”品牌的纯水机3、申请者需为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奖励将发给文章发表团队,一篇文章仅能参加一次评选4、作者需向本公司提供电子版论文,并同意用于和泰仪器的宣传5、奖励有效期为文章发表后的12个月内活动时间2019年7月8日-2020年12月31日 奖励金额 RMB奖励标准备注1、和泰仪器代扣个人所得税2、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和泰仪器有限公司所有。申请方式HHitech和泰优秀论文奖励申请表下载
  • 2012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启动
    为有效结合内地与香港的人才资源和研究资源优势,共同促进国家科技和社会经济发展,自2011年起,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香港学者协会共同实施内地与香港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一批博士后研究人员赴港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现就做好2012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香江学者计划”主要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两年。2012年度拟选派50人(视港方遴选情况可适当增加),资助经费为每年15万元人民币和15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科研补助、医疗保险及往返旅费。   “香江学者计划”人员视为内地派出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需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登记备案。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为教育部“985”高校、“211”高校、中国科学院、2010年博士后流动站综合评估被评为优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教学、科研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   (二)获得博士学位(或通过校级博士学位答辩),身体健康。   (三)具备良好的英语能力。   (四)拥有下列学术或科研经历之一: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   3.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以及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   4.单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的重点培养对象。   三、遴选原则   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   四、申报程序   (一)岗位需求   港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招聘职位将于2012年2月上旬公布,请有关人员关注中国博士后网站chinapostdoctor.org.cn,每人限报一个项目。   (二)递交申报材料   申请人按照“香江学者计划”申报项目信息向博士学位在读高校和科研院所,所在的博士后设站单位,或在职单位递交申报材料。   1.申请人材料   《“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简称《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5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申报表》须制成电子版,并刻制在1张光盘上,随纸介材料一同上报。   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科研学术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等。   申报材料要简明,介绍性文字要准确、属实、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 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2.申请单位材料   (1)《“香江学者计划”单位人选推荐表》(简称《推荐表》),每位申请人一份。   (2)《“香江学者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简称《汇总表》),每个单位一份。《汇总表》须制成电子版,并刻制在1张光盘上,随纸介材料一同上报。   (三)审核申报材料   受理申请的单位需认真审核材料(申报材料如涉密,请做好脱密处理)并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汇总审核后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部队院校和科研院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由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科技干部局汇总审核后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在京的高等院校审核并汇总材料后直接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中国科学院的科研院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由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审核并汇总材料后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四)确定人选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按照候选人数和入选人数不少于2:1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并提供给港方。港方对候选人进行第二次遴选,最终确定人选,并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通知“香江学者计划”赴港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   五、有关要求   1.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3月15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单位需认真审核申报材料,若存在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报人获选资格,并暂停该单位“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资格一年。   3.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博士后评估与服务处   邮 编:100083   电 话:010-62335012、010-62335024   传 真:010-62335012   联系人:柴 颖   附件1:“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doc   附件2:“香江学者计划”推荐表.doc   附件3:“香江学者计划”汇总表.xls
  • 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印发《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1/uepic/024eb7e3-9ea2-4a75-9df1-968823c499c7.jpg" title=" changjiang.jpg" alt=" changjiang.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 /strong /p p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也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深入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制定本行动计划。 /p p   一、总体要求 /p p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改善长江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及重点湖库为突破口,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两手发力”,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突出工业、农业、生活、航运污染“四源齐控”,深化和谐长江、健康长江、清洁长江、安全长江、优美长江“五江共建”,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监督执法,落实各方责任,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确保长江生态功能逐步恢复,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奠定坚实基础。 /p p   (二)基本原则。 /p p   ——生态优先、统筹兼顾。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以长江保护修复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文化理念、产业结构、生产和生活方式,以高质量发展成果提升长江保护修复水平,努力实现长江发展与保护和谐共赢。 /p p   ——空间管控、严守红线。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强化“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硬约束,健全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体系,划定河湖生态缓冲带,实施流域控制单元精细化管理,分解落实各级责任,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坚决遏止沿河环湖各类无序开发活动。 /p p   ——突出重点、带动全局。以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及重点湖库为重点,加快入河(湖、库)排污口(以下简称排污口)排查整治,强化工业、农业、生活、航运污染治理,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大保护工作,为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形成示范带动作用。 /p p   ——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地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通过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激发和保障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完善“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构建齐抓共管大格局,着力解决长江大保护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p p   (三)工作目标。通过攻坚,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及重点湖库的湿地生态功能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用水需求得到基本保障,生态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到2020年年底,长江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的国控断面比例达到85%以上,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国控断面比例低于2% 长江经济带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9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高于97%。 /p p   (四)重点区域范围。在长江经济带覆盖的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11省市(以下称沿江11省市)范围内,以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及重点湖库为重点开展保护修复行动。长江干流主要指四川省宜宾市至入海口江段 主要支流包含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清江、湘江、汉江、赣江等河流 重点湖库包含洞庭湖、鄱阳湖、巢湖、太湖、滇池、丹江口、洱海等湖库。 /p p   二、主要任务 /p p   (一)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p p   完善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体系。编制实施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规划,划定管制范围,严格管控空间开发利用。根据流域生态环境功能需要,明确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加快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原则上在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及重点湖库周边一定范围划定生态缓冲带,依法严厉打击侵占河湖水域岸线、围垦湖泊、填湖造地等行为,各地可根据河湖周边实际情况对范围进行合理调整。开展生态缓冲带综合整治,严格控制与长江生态保护无关的开发活动,积极腾退受侵占的高价值生态区域,大力保护修复沿河环湖湿地生态系统,提高水环境承载能力。2019年年底前,基本建成长江经济带“三线一单”信息共享系统。2020年年底前,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按职责分工牵头,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林草局等参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p p   实施流域控制单元精细化管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按流域整体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强化水功能区水质目标管理,细化控制单元,明确考核断面,将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层层分解到各级行政区域,结合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构建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流域控制单元管理体系。2020年年底前,沿江11省市完成控制单元划分,确定控制单元考核断面和生态环境管控目标。(生态环境部牵头,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等参与) /p p   整治劣Ⅴ类水体。以湖北省十堰市神定河口、泗河口断面,荆门市马良龚家湾、拖市、运粮湖同心队断面 四川省成都市二江寺断面,自贡市碳研所断面,内江市球溪河口断面 云南省昆明市通仙桥、富民大桥断面,楚雄州西观桥断面 贵州省黔南州凤山桥边断面等12个国控断面为重点,综合施策,力争2020年年底前长江流域国控断面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生态环境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 /p p   (二)排查整治排污口,推进水陆统一监管。 /p p   按照水陆统筹、以水定岸的原则,有效管控各类入河排污口。统筹衔接前期长江入河排污口专项检查和整改提升工作安排,对于已查明的问题,加快推进整改工作。及时总结整改提升经验,为进一步深入排查奠定基础。选择有代表性的地级城市深入开展各类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综合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无人船和智能机器人探测等先进技术,全面查清各类排污口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实施分类管理,落实整治措施。通过试点工作,探索出排污口排查和整治经验,建立健全一整套排污口排查整治标准规范体系。2019年完成试点工作,之后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全面开展排污口排查整治,并持续推进。(生态环境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 /p p   (三)加强工业污染治理,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 /p p   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加快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严禁污染产业、企业向长江中上游地区转移。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不准新增化工园区,依法淘汰取缔违法违规工业园区。以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及重点湖库为重点,全面开展“散乱污”涉水企业综合整治,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提升改造等措施,依法淘汰涉及污染的落后产能。加强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确保腾退土地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2020年年底前,沿江11省市有序开展“散乱污”涉水企业排查,积极推进清理和综合整治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等参与) /p p   规范工业园区环境管理。新建工业企业原则上都应在工业园区内建设并符合相关规划和园区定位,现有重污染行业企业要限期搬入产业对口园区。工业园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稳定达标运行,禁止偷排漏排。加大现有工业园区整治力度,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实施雨污分流改造。组织评估依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园区工业废水对出水的影响,导致出水不能稳定达标的,要限期退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并另行专门处理。依法整治园区内不符合产业政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2020年年底前,国家级开发区中的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完成集中整治和达标改造。(生态环境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等参与) /p p   强化工业企业达标排放。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方案,推动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深入推进排污许可证制度,2020年年底前,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推进“三磷”综合整治。组织湖北、四川、贵州、云南、湖南、重庆等省市开展“三磷”(即磷矿、磷肥和含磷农药制造等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库)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磷矿重点排查矿井水等污水处理回用和监测监管,磷化工重点排查企业和园区的初期雨水、含磷农药母液收集处理以及磷酸生产环节磷回收,磷石膏库重点排查规范化建设管理和综合利用等情况。2019年上半年,相关省市完成排查,制定限期整改方案,并实施整改。2020年年底前,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生态环境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 /p p   加强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实施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持续深入推动长江沿岸固体废物大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地方政府限期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全面公开问题清单和整改进展情况。建立部门和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健全环保有奖举报制度,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等活动。2020年年底前,有效遏制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案件高发态势。深入落实《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生态环境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等参与) /p p   严格环境风险源头防控。开展长江生态隐患和环境风险调查评估,从严实施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深化沿江石化、化工、医药、纺织、印染、化纤、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评估,限期治理风险隐患。在主要支流组织调查,摸清尾矿库底数,按照“一库一策”开展整治工作。(生态环境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部、自然资源部等参与) /p p   (四)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遏制农业面源污染。 /p p   加快推进美丽宜居村庄建设。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探索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处置体系,有条件的地区可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试点,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农村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和保护区(保护范围)划定。2020年年底前,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农业农村部牵头,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卫生健康委等参与) /p p   实施化肥、农药施用量负增长行动。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利用和替代利用,加大测土配方施肥推广力度,引导科学合理施肥施药。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和废弃农膜回收,完善废旧地膜和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制度。2020年年底前,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3%以上,鄱阳湖和洞庭湖周边地区化肥、农药使用量比2015年减少10%以上。(农业农村部牵头,生态环境部等参与) /p p   着力解决养殖业污染。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第三方处理企业开展畜禽粪污专业化集中处理,因地制宜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等技术模式。着力提升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2020年年底前,所有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生猪等畜牧大县整县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持续推进渔业绿色发展,发布实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依法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禁止超规划养殖。积极引导渔民退捕转产,加快禁捕区域划定,实施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严厉打击“电毒炸”和违反禁渔期禁渔区规定等非法捕捞行为,全面清理取缔“绝户网”等严重破坏水生生态系统的禁用渔具和涉渔“三无”船舶。2020年年底前,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现常年禁捕 重点湖库非法围网养殖完成全面整治。(农业农村部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林草局等参与) /p p   (五)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保障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 /p p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推动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保护区标志及交通警示标志设置,建设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全面推进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重点排查和整治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问题。2020年年底前,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比例达到60%以上,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基本完成。(生态环境部牵头,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交通运输部、林草局等参与) /p p   推动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加快推进沿江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以黑臭水体整治为契机,加快补齐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推进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和破损修复,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水平。对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2020年年底前,沿江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显著提高,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参与) /p p   全力推进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理处置。建立健全城镇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理处置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统筹布局生活垃圾转运站,淘汰敞开式收运设施,在城市建成区推广密闭压缩式收运方式,加快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对于无渗滤液处理设施、渗滤液处理不达标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加快完成改造。2020年年底前,完成城市水体蓝线范围内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实现沿江城镇垃圾全收集全处理。(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参与) /p p   (六)加强航运污染防治,防范船舶港口环境风险。 /p p   深入推进非法码头整治。巩固长江干线非法码头整治成果,研究建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反弹和死灰复燃。按照长江干线非法码头治理标准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等要求,开展长江主要支流非法码头整治,推进砂石集散中心建设,促进沿江港口码头科学布局。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长江主要支流非法码头清理取缔。(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 交通运输部牵头推进相关工作,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等参与) /p p   完善港口码头环境基础设施。优化沿江码头布局,严格危险化学品港口码头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推进生活污水、垃圾、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接收设施建设。加快港口码头岸电设施建设,逐步提高三峡、葛洲坝过闸船舶待闸期间岸电使用率。港口、船舶修造厂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要求,统筹规划建设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2020年年底前,完成港口、船舶修造厂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做好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施的衔接 主要港口和排放控制区港口50%以上已建的集装箱、客滚、邮轮、3千吨级以上客运和5万吨级以上干散货专业化泊位,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交通运输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电网、三峡集团等参与) /p p   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及风险管控。积极治理船舶污染,严格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加快淘汰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高污染、高能耗、老旧落后船舶,推进现有不达标船舶升级改造。2020年年底前,完成现有船舶改造,经改造仍不能达到标准要求的,加快淘汰。尽快制定化学品运输船舶强制洗舱规定,促进化学品洗舱水达标处理。强化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环境风险防范,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水上运输及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非法转运处置等行为。2020年年底前,严禁单壳化学品船和600载重吨以上的单壳油船进入长江干线、京杭运河、长江三角洲等高等级航道网以及乌江、湘江、沅水、赣江、信江、合裕航道、江汉运河。(交通运输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参与) /p p   (七)优化水资源配置,有效保障生态用水需求。 /p p   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用水总量指标管理,健全覆盖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加快完成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严格取用水管控。严格用水强度指标管理,建立重点用水单位监控名录,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2020年年底前,长江经济带用水总量控制在2922亿立方米以内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25%以上。(水利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参与) /p p   严格控制小水电开发。严格控制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小水电、引水式水电开发。沿江11省市组织开展摸底排查,科学评估,建立台账,实施分类清理整顿,依法退出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必要的生态修复。全面整改审批手续不全、影响生态环境的小水电项目。对保留的小水电项目加强监管,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小水电清理整顿工作。(水利部牵头,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能源局、农业农村部等参与) /p p   切实保障生态流量。加强流域水量统一调度,切实保障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和重点湖库基本生态用水需求。深化河湖水系连通运行管理,实施长江上中游水库群联合调度,增加枯水期下泄流量,确保生态用水比例只增不减。2020年年底前,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主要控制节点生态基流占多年平均流量比例在15%左右。(水利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统计局、国家电网、三峡集团等参与) /p p   (八)强化生态系统管护,严厉打击生态破坏行为。 /p p   严格岸线保护修复。实施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统筹规划长江岸线资源,严格分区管理与用途管制。落实河长制湖长制,编制“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方案,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筑坝围堰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长江干流两岸城市规划范围内滨水绿地等生态缓冲带建设。落实岸线规划分区管控要求,组织开展长江干流岸线保护和利用专项检查行动。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岸线修复工作,恢复岸线生态功能。(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按职责分工牵头,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林草局等参与) /p p   严禁非法采砂。沿江11省市严格落实禁采区、可采区、保留区和禁采期管理措施,加强对非法采砂行为的监督执法。2019年年底前,组织跨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和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2020年年底前,建立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非法采砂跨区域联动执法机制。(水利部牵头,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等参与) /p p   实施生态保护修复。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长江流域系统性出发,开展长江生态环境大普查,摸清资源环境本底情况,系统梳理和掌握各类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生态环境部会同自然资源部、水利部、林草局等部门负责)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天然林资源保护、河湖与湿地保护恢复、矿山生态修复、水土流失和石漠化综合治理、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因地制宜实施排污口下游、主要入河(湖)口等区域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强化以中华鲟、长江鲟、长江江豚为代表的珍稀濒危物种拯救工作,加大长江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保护力度,实施水生生物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等关键生境保护修复工程,开展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及重点湖库水生生物保护区监督检查。2020年年底前,以国际重要湿地和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为重点,完成10处左右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林草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p p   强化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监管。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重点排查自然保护区内采矿(石)、采砂、设立码头、开办工矿企业、挤占河(湖)岸、侵占湿地以及核心区缓冲区内旅游开发、水电开发等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活动,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2019年6月底前,沿江11省市完成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和重点湖库各级自然保护区自查,制定限期整改方案。对自查和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生态环境部牵头,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林草局等参与) /p p   三、保障措施 /p p   (一)加强党的领导。 /p p   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地方政府要把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放在突出位置,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第一责任人,组织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部门分工,落实各级河长湖长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完成。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主动对表、积极作为、分工协作、共同发力,构建长江保护修复齐抓共管大格局。(生态环境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 /p p   严格考核问责。将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年度和终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做好考核结果应用。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地区,考核结果认定为不合格,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环境污染严重、问题突出的地区,由生态环境部公开约谈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奖励。(生态环境部牵头,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参与) /p p   (二)完善政策法规标准。 /p p   强化长江保护法律保障。推动制定出台长江保护法,为长江经济带实现绿色发展,全面系统解决空间管控、防洪减灾、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航运管理、产业布局等重大问题提供法律保障。(司法部、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水利部、自然资源部、林草局等部门参与) /p p   推动制定地方性环境标准。根据流域生态环境功能目标,明确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有针对性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岷江、沱江、乌江等总磷污染重点区域应研究制定针对总磷控制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 /p p   (三)健全投资与补偿机制。 /p p   拓宽投融资渠道。各级财政支出要向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倾斜,增加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投入。采取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引导和吸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参与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完善资源环境价格收费政策,探索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经济运行成本,逐步建立完善污水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应补偿到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正常运营并合理盈利。扩大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执行的行业范围,拉大峰谷电价价差,探索建立基于单位产值能耗、污染物排放的差别化电价政策。完善高耗水行业用水价格机制,提高火电、钢铁、纺织、造纸、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用水价格,鼓励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全面清理取消对高污染排放行业的各种不合理价格优惠政策,研究完善有机肥生产销售运输使用等环节的支持政策和长江港口、水上服务区、待闸锚地岸电电价扶持政策。(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按职责分工牵头,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参与) /p p   完善流域生态补偿。健全长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政策,进一步加大中央财政支持长江经济带及源头地区生态补偿资金投入,推进沿江11省市实施市场化、多元化的横向生态补偿。实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与补偿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绩效挂钩。沿江11省市加快建立行政区域内与水生态环境质量挂钩的财政资金奖惩机制。(财政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林草局等参与) /p p   (四)强化科技支撑。 /p p   加强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加快开展长江生态保护修复技术研发,系统推进区域污染源头控制、过程削减、末端治理等技术集成创新与风险管理创新,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区域生态环境治理技术模式。加强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及其关键生境修复技术攻关。整合各方科技资源,创新科技服务模式,促进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研发等科研项目成果转化。(科技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按职责分工牵头,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林草局等参与) /p p   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积极发展节能环保技术、装备、服务等产业,完善支持政策。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创新环境治理服务模式,拓展环境服务托管、第三方监测治理等服务市场。培育农业农村环境治理市场主体,推动建立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农户参与的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三级网络体系。(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等参与) /p p   (五)严格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p p   建立完善长江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和预警应急体系,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和执法协作机制,加强长江流域环境违法违规企业信息共享,构建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互认互用机制。(生态环境部牵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林草局等参与) /p p   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加快组建长江流域环境监管执法机构,增强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合力。统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从严处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长江流域环境违法、生态破坏、风险隐患突出等问题。坚持铁腕治污,对非法排污、违法处置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等行为,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强化排污者责任,对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未按证排污的排污单位,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加强涉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力量建设,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行政检察衔接机制,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生态环境部、中央编办按职责分工牵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等参与) /p p   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其“回头看”范畴,对污染治理不力、保护修复进展缓慢、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达不到进度要求甚至恶化的地区,视情组织专项督察,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责任,杜绝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全面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现对地市督察全覆盖。建立完善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监管机制。(生态环境部负责) /p p   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开展天地一体化长江水生态环境监测调查评估,完善水生态监测指标体系,开展水生生物多样性监测试点,逐步完善水生态环境监测评估方法。制定实施长江经济带排污口监测体系建设方案。落实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办法,对水环境质量达标滞后地区开展预警工作。完成长江干流岸线生态环境无人机遥感调查,摸清长江干流岸线排污口、固体废物堆放、岸线开发利用、生态本底、企业空间分布等情况。(生态环境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 /p p   (六)促进公众参与。 /p p   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定期公开国控断面水质状况、水环境质量达标滞后地区等信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时公开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三线一单”划定及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水质、黑臭水体整治等攻坚战相关任务完成情况等信息。重点企业定期公开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各地要建立宣传引导和群众投诉反馈机制,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生态环境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 /p p   构建全民行动格局。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聚焦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引导群众建言献策,鼓励群众通过多种渠道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接受群众监督,群策群力,群防群治,让全社会参与到保护母亲河行动中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选择环境监测、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设施向公众开放,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新闻媒体充分发挥监督引导作用,全面阐释长江保护修复的重要意义,积极宣传各地生态环境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生态环境部牵头,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等参与) /p
  • 2023年瑞士万通论文奖励计划正式开启
    2023年,瑞士万通论文奖励计划如期而至,感谢新老客户的一路支持和陪伴,持续使用我们的分析仪器完成高水平科研论文。值得注意的是,Autolab产品线的用户今年也可以投稿参与我们的活动。期待您将今年发表或即将见刊的论文发给我们申请奖励。 一、2023年度瑞士万通论文奖励计划启动时间:2023年10月30日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1日邮箱:marketing@metrohm.com.cn 二、申请材料1. 申请人基本信息:姓名、邮箱、手机号码、工作单位、联系地址。2. 发表的论文题目、期刊信息、使用仪器。3. 发表论文/专利的原件或清样(PDF版)。 三、奖励规则1. 征集的论文发表见刊日期在2022年12月01日至2023年11月30日之间。2. 征集的专利公开日期在2022年12月01日至2023年11月30日之间。3. 在论文/专利中明确提到瑞士万通公司名称、仪器型号和仪器名称。4. 瑞士万通公司的仪器承担整个论文的主要工作。5. 在论文/专利中对瑞士万通公司仪器的相关参数、使用条件或专利技术有详细描述。6. 在论文/专利中不含有与瑞士万通公司有竞争关系厂商的产品。7. 奖励对象为论文/专利的第一作者。8. 论文/专利的奖励标准参见下表。9. 本奖励计划的投稿期为即日起至2023年12月01日。以上条件均需满足。A级:500元B级:1000元当申请人有多篇文章满足奖励规则时,奖励影响因子最高的一篇文章,其他文章按照相对应奖励标准的20%进行奖励。注: 中文核心期刊包括: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 论文/专利投稿指定产品线包括:自动电位滴定仪、卡尔费休水分测定仪、离子色谱仪、伏安极谱仪、氧化稳定性测定仪、近红外光谱仪、拉曼光谱仪以及在线成分分析仪 此次奖励以现金形式发放,根据国家税务局相关规定,个人奖金有义务进行个税缴纳 奖励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由瑞士万通中国有限公司所有四、申请流程1. 论文/专利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至瑞士万通当地办事处人员或直接提交至市场部邮箱marketing@metrohm.com.cn。2. 瑞士万通当地办事处人员将符合奖励条件的论文/专利提交给市场部,申请奖励。3. 瑞士万通中国市场部根据奖励规则确定申请论文/专利的奖励标准,安排奖金发放。4. 奖金发放时间根据实际审核时间确定。五、领奖步骤1.瑞士万通发送电子邮件通知获奖人,并同时发送论文/专利授权书(该授权书将用于,许可瑞士万通中国有限公司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该论文/专利用作市场宣传用途)。2.瑞士万通收到获奖人签署的论文/专利授权书后将奖金发送给获奖人。
  • 福立仪器2022科研论文奖励计划正式启动
    科研事业作为强化我国战略科技的中坚力量,也是福立仪器大力支持的重要领域。长期以来,福立的产品不断被科研工作者们用于光催化等各个领域的研究,并相继进行期刊发表,为回馈科研工作者对福立仪器的支持与信任,推进科研事业的发展,福立仪器现正式启动【科研论文奖励计划】,为各位科研工作者的研究成果提供丰厚的现金奖励,活动具体内容如下:执行标准(1)文章中必须写清产品名称及型号,并包含公司名称“ZHE JIANG FULI ANALYTICAL INSTRUMENTS INC”或“FULI INSTRUMENTS”。请务必写清产品型号和正确的公司名称;(2)参与者需为参与奖励文章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每篇文章只能参与一次,同一篇文章通讯作者与第一作者同时参与时,以通讯作者的申请为准;(3)所有参与申请合格的文章均需授权福立仪器引用撰写推广文章于“福立仪器”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小程序等其他媒体平台;(4)务必无任何同行业其他公司的相关产品信息,奖励列表中同类型产品均包含在内;(5)所含图片要求:可明确看出是福立仪器产品的图片,示意图和无法明确看出的图片无法通过审核;(6)申请文章需为见刊日期2022年1月1日后的文章奖励标准奖励产品及型号列表产品名称型号气相色谱仪GC9720Plus气相色谱仪GC9790Plus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S900 GC-MSD高效液相色谱仪HPLC 5090全自动顶空进样器HS 950全自动顶空进样器HS 930申请方式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申请,在审核时间(提交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等待复审邮件通知,注意扫码时信息填写的准确性,以所填写的信息为初审条件。扫描二维码,参与奖励申请*本计划最终解释权,归浙江福立分析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付出皆有收获,欢迎各位科研工作者参加此次计划,带走您的专属科研奖励!也期待更多的科研工作者通过福立的仪器产品,发表出优秀的科研成果!
  • 2019年度瑞士万通论文奖励计划再次来袭
    瑞士万通自进入中国市场以来,已度过了十九年的时光。每年这个时候,令人激动的论文奖励活动为每位客户一年以来的辛勤工作增添了许多色彩。为感谢新老客户的一路陪伴,瑞士万通今年继续推出“论文奖励计划”,只要将您在瑞士万通的陪伴下于今年发表或即将见刊的论文发给我们,就可以申请奖励了。在收获成果的同时,瑞士万通为您奉上一份额外的礼物!论文征集启动时间:2019年11月01日论文征集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1日论文征集邮箱:marketing@metrohm.com.cn 申请材料1.申请人基本信息:姓名、邮箱、手机号码、工作单位、联系地址。2.发表的论文题目、期刊信息、使用仪器。3.发表论文/专利的原件或清样(PDF版)。 奖励规则1. 征集的论文发表见刊日期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2. 征集的专利公开日期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3. 在论文/专利中明确提到瑞士万通公司名称、仪器型号和仪器名称。4. 瑞士万通公司的仪器承担整个论文/专利的主要工作。5. 在论文/专利中对瑞士万通公司仪器的相关参数、使用条件或专利技术有详细描述。6. 在论文/专利中不含有与瑞士万通公司有竞争关系厂商的产品。7. 奖励对象为论文/专利的第一作者。8. 论文/专利的奖励标准参见下表。9. 本奖励计划的投稿期为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10.以上条件均需满足。 奖励标准本次投稿Autolab产品线不参与A级:500元等值购物卡。B级:1000元等值购物卡。* 奖品形式由瑞士万通中国有限公司确定。当申请人有多篇文章满足奖励规则时,奖励影响因子最高的一篇文章,其他文章按照相对应奖励标准的20%进行奖励。* 奖励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瑞士万通中国有限公司所有。 申请流程1. 论文/专利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至瑞士万通当地办事处人员或直接提交至市场部邮箱marketing@metrohm.com.cn。2. 瑞士万通当地办事处人员将符合奖励条件的论文/专利提交给市场部,申请奖励。3. 瑞士万通中国市场部根据奖励规则确定申请论文/专利的奖励标准,安排奖品发放。4. 奖品发放时间一般在春节前后,根据实际审核时间确定。 领奖步骤1.瑞士万通发送电子邮件通知获奖人,并同时发送论文/专利授权书(该授权书将用于,许可瑞士万通中国有限公司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该论文/专利用作市场宣传用途)。2.瑞士万通收到获奖人签署的论文/专利授权书后将奖品发送给获奖人。 欢迎参与~~
  • 2020年度瑞士万通论文奖励计划正式开始
    2020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但它仍会善待每一个认真生活的人,鼓励我们更努力地去奋斗。瑞士万通为感谢新老客户的一路陪伴,今年继续推出“论文奖励计划”,只要将您在瑞士万通的陪伴下于今年发表或即将见刊的论文发给我们,就可以申请奖励了。在收获成果的同时,瑞士万通也将为您奉上一份额外的礼物!论文征集启动时间:2020年10月15日论文征集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0日论文征集邮箱:marketing@metrohm.com.cn 申请材料1.申请人基本信息:姓名、邮箱、手机号码、工作单位、联系地址。2.发表的论文题目、期刊信息、使用仪器。3.发表论文/专利的原件或清样(PDF版)。 奖励规则1. 征集的论文发表见刊日期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之间。2. 征集的专利公开日期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之间。3. 在论文/专利中明确提到瑞士万通公司名称、仪器型号和仪器名称。4. 瑞士万通公司的仪器承担整个论文/专利的主要工作。5. 在论文/专利中对瑞士万通公司仪器的相关参数、使用条件或专利技术有详细描述。6. 在论文/专利中不含有与瑞士万通公司有竞争关系厂商的产品。7. 奖励对象为论文/专利的第一作者。8. 论文/专利的奖励标准参见下表。9. 本奖励计划的投稿期为即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10.以上条件均需满足。 奖励标准本次投稿不包括Autolab产品线A级:500元等值购物卡。B级:1000元等值购物卡。* 奖品形式由瑞士万通中国有限公司确定。当申请人有多篇文章满足奖励规则时,奖励影响因子最高的一篇文章,其他文章按照相对应奖励标准的20%进行奖励。* 奖励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瑞士万通中国有限公司所有。 活动流程1. 论文/专利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至瑞士万通当地办事处人员或直接提交至市场部邮箱marketing@metrohm.com.cn。2. 瑞士万通当地办事处人员将符合奖励条件的论文/专利提交给市场部,申请奖励。3. 瑞士万通中国市场部根据奖励规则确定申请论文/专利的奖励标准,安排奖品发放。4. 奖品发放时间将根据实际审核时间确定。 领奖步骤1.瑞士万通发送电子邮件通知获奖人,并同时发送论文/专利授权书(该授权书将用于,许可瑞士万通中国有限公司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该论文/专利用作市场宣传用途)。2.瑞士万通收到获奖人签署的论文/专利授权书后将奖品发送给获奖人。
  • 围观“学者”江湖:中国“学者”有几般?哪些省份最会争?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018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同济大学教授张雄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取消“长江学者”之类学者称号评选的建议,在学术界引起热议。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建议提出,自“长江学者”设立后,以名山大川、江河湖海等命名的学者称号已达五十余种,认为“名目繁多的学者称号已失去其学术品位,更诱导学术界成了名利场”。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据《2016年中国统计年鉴》,高等学校从事研究与试验发展的总人员数为85.2万人。而“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每年支持高校聘任150名特聘教授、50名讲座教授。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一方面是令人眼花缭乱的学者头衔,而另一方面依然是“僧多粥少”式的激烈学者竞争。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无数教授、讲师、青年教师奔波在成为“学者”的这条路上,向着“杰青”“长江学者”等耀眼光环迈进,其中酸甜苦辣,局外人难以管窥。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中国“学者”有几般?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中国各类学者称号,从河流湖海到名山大川,再到名人轶事,构建起了学术界的江湖。然而,如今风靡大江南北的学者奖励评选只有不到20年的发酵时间。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上世纪90年代,为改良中国经济产业结构和实现现代化转型,国家提出了“科教兴国”战略,“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也应运而生。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1998年,教育部和李嘉诚基金会共同启动了高校学者奖励评选计划的龙头——“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切实吸引和培养了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领军人才,也引发了全国高校对高等人才的引进热潮。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一般而言,计划引进的学者包括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和青年学者三类人才,部分高校又进一步细分领军人才、卓越人才、学科带头人等多个等级。通过查询政府和高校官网学者计划选拔相关文件,共收集112个学者计划数据。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统计发现,全国学者计划总体呈现中东部多、西部少的特点,陕西全省设立学者计划个数最多,共有9个学者计划。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1/uepic/711a8dec-1529-42c9-bc0a-bdf343688e21.jpg" title=" 1.jpg" alt=" 1.jpg"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center " 全国各省份学者计划数量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为“争”人才,哪些省份和学校最“拼命”?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知识经济时代,高水平人才即高含金量。各省市与高校提出优厚待遇,除了“学者”称号外,更通过津贴、科研经费、安家费等招揽人才。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由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待遇条件呈现出较为明显的地域分布特征。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在待遇指数地域化的热力图中,安徽省以2.58分排在首位,安徽、湖南、吉林、重庆、广西等地也位居前列。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这些并非传统意义上科教强省(区、市)的地区,以知识创新驱动经济发展,通过优厚待遇吸引高等人才,以弥补地理区位的不足。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从校级学者计划评选来看,对可查证的77所校级学者评选计划的所属高校进行类别划分,即“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和除985/211之外的“双一流”建设高校,以及其他普通重点高校。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根据统计结果,细分之下以普通重点高校为主,占比42.86%。普通重点高校通过吸纳人才来强化师资团队,提升学校水平。但若分成“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与非“双一流”高校两档,则会发现约58%的高校都是“双一流”大学。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而在普通重点高校中,多数为省属高水平大学与省部共建高校。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总体上,进行学者计划选拔的高校属于全国前列高校。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1/uepic/5e78468e-cd1b-49c3-9abc-06b271bb6a35.jpg" title=" 2.jpg" alt=" 2.jpg"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center " 各省份学者评选的待遇指数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 nbsp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1/uepic/e73273c4-6aa4-4009-81f5-488d271b312c.jpg" title=" 3.jpg" alt=" 3.jpg"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center " 校级学者计划学校类型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海归、高学历、Paper大神……就够了吗?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除去“长江学者”为国家级教育部直属外,其他学者计划分为省级、市级、校级和基金会管理四个层次。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由于基金会管理属于个别情况(如仲英基金会管理的仲英青年选拔),本文主要围绕校级、市级和省级三个层次讨论。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然而,不同学者计划虽然有明确的等级划分,但不同等级间的评选条件并非呈差序分布。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首先,学科差异影响了学者申报的年龄门槛。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自然理工学科有明确年龄限制的92个学者评选中,要求年龄≤45岁的有49个(约占53%)。相比之下,≤45岁的人文社科类有34个(约占37%),65%的学者评选要求50岁以下。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青年教师们需要和年龄赛跑,尽可能早地多做项目、发表论文、出版专著来取得成果,跻身“学者”之列。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此外,不仅是论文和专著,奖项与科研项目也是证明学术能力的重要指标。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杏林”“金山”等少部分学者要求有获得国家级奖项和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的经历,大部分评选对于竞选人的“奖项”和“科研”经历则没有明确说明。但这种文字上的“沉默”并不代表实际学者评选对奖项与科研不重视。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如图所示,学者计划评选条件的个体差异化比较明显,众多校级学者对科研与奖项作出了较为明晰的要求,等级高低并不影响标准的升降。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现有中国高等教育资源分布与经济发展状况高度重合,而经济发达地区又是否会提高学者评选的门槛呢?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将各学者计划的评选条件(等级、年龄、学历、奖项和科研)量化后发现,重庆以4.03的高条件指数领先。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从全国来看,学者计划的评选条件与地理位置和经济发展并无显著关系,多呈交叉嵌入分布,总体上,东部评选条件高于西部。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1/uepic/9d899617-105c-493c-968d-32697c6b05cd.jpg" title=" 4.jpg" alt=" 4.jpg"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center " 各等级学者计划评选的奖项与科研要求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 nbsp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1/uepic/07871bbf-67e4-42de-a170-aaf813175306.jpg" title=" 5.jpg" alt=" 5.jpg"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center " 各省份学者评选的条件指数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科研经费VS住房补贴,“人才大战”还有哪些招?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为吸引人才,各省市、高校可谓亮出了“十八般武艺”。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科研经费的高低是吸引科研人才前往的重要因素。据统计,学者计划中,自然理工科的平均科研经费(80万元)为人文社科经费(30万元)的近3倍。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省、市、校三级对于同一学科科研经费虽没有明显差异,但省级拨付经费仍略占优势。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不同级别的津贴与科研经费分配特点不同。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校级学者计划呈两极化分布,一方面由于是学校所属的地方财政支持,优惠力度有限,津贴集中于0~20万元,科研经费集中于0~50万元;另一方面也有学校开出“天价报酬”吸引人才,如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树人学者”计划为领军人才每年提供40万~50万元津贴,沈阳化工大学“腾飞”学者计划为学科带头人提供每年80万元以上的岗位津贴,为学术带头人每年提供50万元以上的岗位津贴;河北工业大学“元光学者”为卓越岗学者提供每年100万元津贴。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相比之下,省级学者计划在津贴上比较平均,集中于10万~30万元间。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对于多数中国人来说,有房才好安家,安家才好立业。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约30%的学者计划都提及了一定程度的住房供给或补贴,其中超过80%都是校级学者计划。值得一提的是,部分学者计划根据学者个体情况提供住房或住房补贴两种形式,最大化满足学者需求。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在地域分布上,吉林、新疆、重庆、安徽和湖南等五省份的住房优惠最大。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在自由申报、公开竞争的学者评选机制中,机会的大门似乎对所有高校教师敞开。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而事实上,由于目前高校三六九等划分的先天结构性优势,评选中这种结构也被惯性考虑,各级学者的评选实则是从各高水平大学进行人才抢夺——提高人才门槛,也相应提供更优渥的待遇。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相对弱势的学校凭借出众的学者待遇条件,仍有机会吸引一部分优秀科研人才入驻。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然而,一些高水平大学的学者评选更加偏好本校人才,注定高水平大学的科研人员更倾向留在本校。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如此,“马太效应”愈发明显,学术劳动力难以在市场供需调节下进行有效流动。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1/uepic/613ad8ad-5789-4bbc-ae6a-30df27930313.jpg" title=" 6.jpg" alt=" 6.jpg"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center " 各等级学者计划的津贴与科研经费分布& nbsp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1/uepic/68f52e95-9012-4e06-8cbc-282cd16fc148.jpg" title=" 7.jpg" alt=" 7.jpg"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center " 各等级学者计划文理学科大类科研经费对比& nbsp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1/uepic/48614329-5727-4de7-ad7f-7dfbfe105b31.jpg" title=" 8.jpg" alt=" 8.jpg"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center " 学者计划住房补贴情况& nbsp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刚刚过去的2018年是“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行的20周年,也是众多学者计划在实践中不断成熟的一年。中国学者名称囊括山川湖海、天地人物,本是寄望学术界百花齐放的繁荣,却被指称为“华而不实”的“学术泡沫”。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热议之余,学者们除了以“外行人看热闹”自我安慰外,更应当“心无旁骛,专注于追求真实、真知、真理的研究工作”。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让学术的归学术,荣誉的归荣誉。沉心科研,等到瓜熟蒂落、水到渠成之时,学者奖励也就如期而至。 /p
  • 天美(控股)实施股份奖励计划以挽留和吸引优秀人才
    p   2017年1月11日,天美(控股)发布公告,宣布已批准采纳股份奖励计划。 /p p   该股份奖励计划的目的为: /p p   (i)表彰若干入选承授人的贡献并给予其奖励,为集团持续经营及发展挽留该等入选承授人 /p p   (ii)为本集团进一步发展吸引合适人员。 /p p   就该股份奖励计划,天美(控股)及受托人(独立第三方)於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一日签订信托契约,以管理股份奖励计划。 /p p   持续期:该股份奖励计划自采纳日期起计十年期限内有效,惟可由董事会可决定提早终止,并於采纳日起计十周年日内或之后不再颁发进一步的奖励。 /p p   管理:根据计划规则,该股份奖励计划由董事会管理。 /p p   受托人将根据计划规则及信托契约条款持有股份及其产生之收入。 /p p   计划限额:倘股份奖励计划项下授出之股份总数将超过公司不时更新的已发行股本的10%,则董事会不得根据计划进一步授出股份奖励。於采纳日期及本公告日期,该公司之已发行股本为275,437,000股股份。 /p p & nbsp /p
  • 致敬爱的通心粉书——瑞士万通论文奖励计划开启!
    时光飞逝,白驹过隙,瑞士万通今年75岁了!75年间,瑞士万通始终坚持“People you can trust”的本心,为遍布世界各地的分析化学工作者提供更先进的分析仪器和更完善的售后服务;立志解决用户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使人们的生活更健康、更安全、更美好。正是因为有了广大通心粉75年来的一路陪伴、理解、支持与帮助,瑞士万通才能不断迭代,快速成长。再多的“谢谢”也不足以表达我们对通心粉们的感谢之意。瑞士万通坚信唯有不断推出创新的产品与服务,才是真正对用户们的感恩和回馈。作为回馈广大通心粉的方式之一,《瑞士万通论文奖励计划》已来到第5个年头。4年间总共收到全国数百位科研工作者的近千篇见刊发表的论文或专利。许多精彩瞬间让人流连忘返。镜头一:他们配得上高产量通心粉的称号,仪器使用频率极高,连续4年都有论文输出,每年少则一篇,多则N篇,大吉大利,年年吃鸡,这么忠诚又高产的用户我们称之为接二连三型通心粉。镜头二:有这样一群通心粉,他们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仪器使用效率极高,发表论文的期刊平均影响因子值为7.977!zui高值达到了30.067,真是出手必暴击!不愧为瑞士万通论文大杀器Autolab产品线zi深簇拥,可以称之为sha手锏型通心粉。镜头三:在科技飞速发展,实验室仪器更新换代的今天,还有一部分忠诚的通心粉,坚定的使用上古时代的瑞士万通仪器来充当着实验室守望者的角色。这些老旧的仪器虽可能不会让你飞的更高,可能不会让你飞的更远。但他会在黑暗的夜晚,静静地守候,不畏孤独的为使用者照亮前路,这些仪器的使用者,可以称之为念念不忘型通心粉。不管您是以上哪种通心粉,瑞士万通都感谢一路以来有您陪伴,感谢您让瑞士万通的各类仪器发挥它的价值!我们将为使用瑞士万通分析仪器的广大用户提供一如既往的支持,做你们的坚强后盾!愿你们在瑞士万通仪器的陪伴下,继续多多撰写和发表高水平科研论文! 2018年度论文奖励计划奖励规则1. 征集的论文发表见刊日期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之间。2. 征集的专利公开日期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之间。3. 在论文/专利中明确提到瑞士万通公司名称、仪器型号和仪器名称。4. 瑞士万通公司的仪器承担整个论文的主要工作。5. 在论文/专利中对瑞士万通公司仪器的相关参数、使用条件或专利技术有详细描述。6. 在论文/专利中不含有与瑞士万通公司有竞争关系厂商的产品。7. 奖励对象为论文/专利的di一作者。8. 论文/专利的奖励参见以下标准。9. 本奖励计划的投稿截止日为2019年01月15日。 奖励标准论文/专利奖励标准中文核心期刊SCI期刊(影响因子=10)论文(Autolab产品线)A级B级论文(其他产品线)A级A级B级B级专利(所有产品线)A级A级:500元现金或等值奖品。B级:1000元现金或等值奖品。当申请人有多篇文章满足奖励规则时,奖励影响因子zui高的一篇文章,其他文章按照相对应奖励标准的20%进行奖励。奖品形式由瑞士万通中国有限公司确定。 申请流程论文/专利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至瑞士万通当地办事处人员或直接提交至市场部邮箱marketing@metrohm.com.cn。瑞士万通当地办事处人员将符合奖励条件的论文/专利提交给市场部,申请奖励。瑞士万通中国市场部根据奖励规则确定申请论文/专利的奖励标准,安排奖品发放。奖品发放时间一般在春节前夕,根据实际审核时间确定。申请材料1.申请人基本信息:姓名、邮箱、手机号码、工作单位、联系地址。2.发表的论文题目、期刊信息、使用仪器。3.发表论文/专利的原件或清样(PDF版)。 领奖步骤瑞士万通发送电子邮件通知获奖人,并同时发送论文/专利授权书(该授权书将用于,许可瑞士万通中国有限公司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该论文/专利用作市场宣传用途。)瑞士万通收到获奖人签署的论文/专利授权书后将奖品发送给获奖人。 了解瑞士万通更多信息,请查看瑞士万通官网。
  • “analytica China积分奖励计划”首轮观众纪念品送出
    作为第六届慕尼黑上海分析生化展(简称“analytica China 2012”)十周年庆的活动之一——“Points & Gains积分奖励计划”已于今年3月顺利展开,并得到了行业各界人士的积极参与和支持。为答谢第一阶段的参与者,主办方将免费送出《商业评论》杂志一本(《商业评论》杂志中的所有译文均由《哈佛商业评论》独家授权,是现代管理者或想要成为管理者的相关人士的首先读物),作为对月度参与者的纪念与奖励。   “Points & Gains积分奖励计划”旨在通过各项由参展商及主办单位发起的活动,搭建起沟通用户需求与企业产品之间的桥梁。主办方将通过媒体、合作伙伴、行业网站、参展企业、新浪微博等多方渠道进行推广,实现展商与观众之间的供需互动,寻找最新产品与最佳解决方案。目前,业内知名企业Life Technologies、安捷伦、艾本德已率先加入了合作企业专场的积分活动中,使积分奖励计划更为丰富多彩。   此外,主办方于近期推出了一系列新活动,欢迎大家积极参与!   参与“I Report:2012年德国慕尼黑国际实验室、分析、诊断及生物技术专业博览会暨研讨会”活动,赢取德国精美小礼品!   成功邀请好友,得积分奖励。   观看Life Technologies 新推出的“QuantStudio™ 12K Flex”教学视频,赢取精美计时器!   Eppendorf “nexus有奖问答”。   《色谱产品专刊》征订月!   更多精彩活动,请浏览活动网站:pg.a-c.cn
  • 2017年度瑞士万通用户论文奖励计划正在进行
    瑞士万通一年一度的用户论文奖励计划已经开始,本活动旨在奖励使用瑞士万通的分析仪器撰写高水平论文的用户,并鼓励广大用户不断开发新的应用领域。 论文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01月15日论文征集邮箱:marketing@metrohm.com.cn 一、奖励规则:征集的论文发表见刊日期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之间。征集的专利公开日期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之间。在论文/专利中明确提到瑞士万通公司名称、仪器型号和仪器名称。瑞士万通公司的仪器承担整个论文的主要工作。在论文/专利中对瑞士万通公司仪器的相关参数、使用条件或专利技术有详细描述。在论文/专利中不含有与瑞士万通公司有竞争关系厂商的产品。奖励对象为论文/专利的第一作者。论文/专利的奖励标准参见下表。本奖励计划投稿截止时间为2018年01月15日。以上条件均需满足。 注:a级:500元现金或等值奖品。b级:1000元现金或等值奖品。奖品形式由瑞士万通中国有限公司确定。 奖励标准的计算方法: n:符合奖励规则的论文数量 :论文/专利的奖励价值(a级或b级):影响因子最高的一篇文章的奖励价值(a级或b级):第n篇论文/专利的奖励价值(a级或b级)当申请人有多篇文章满足奖励规则时,奖励影响因子最高的一篇文章,其他文章按照相对应奖励标准的20%进行奖励。计算公式为: * 奖励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瑞士万通中国有限公司所有. 二、申请流程论文/专利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至瑞士万通当地办事处人员或直接提交至市场部邮箱marketing@metrohm.com.cn。瑞士万通当地办事处人员将符合奖励条件的论文/专利提交给市场部,申请奖励。瑞士万通中国市场部根据奖励规则确定申请论文/专利的奖励标准,安排奖品发放。奖品发放时间一般在春节前后,根据实际审核时间确定。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下列电子版文件:申请人基本信息:姓名、邮箱、手机号码、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发表的论文题目、期刊信息、使用仪器。发表论文/专利的原件或清样(pdf版)。 四、领奖步骤瑞士万通发送电子邮件通知获奖人,并同时发送论文/专利授权书(该授权书将用于,许可瑞士万通中国有限公司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该论文/专利用作市场宣传用途。)瑞士万通收到获奖人签署的论文/专利授权书后将奖品发送给获奖人。 瑞士万通中国有限公司
  • 2016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正式启动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国科学院人事局,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各博士后设站单位: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为有效结合内地与香港的人才资源和研究资源优势,共同促进国家科技和社会经济发展,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香港学者协会决定共同实施内地与香港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即“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一批博士后研究人员赴港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现就做好2016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一、“香江学者计划”主要内容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两年。2016年度拟选派60人,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和30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科研补助、社会保险及往返旅费。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香江学者计划”人员视为内地派出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需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登记备案。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二、申报条件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申请人须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站的2016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或教学、科研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一)应届或新近(一般三年以内)博士毕业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二)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三)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拥有下列学术或科研经历之一: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1.参与“863”、“973”等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2.获得省部级以上基金资助;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学术荣誉称号,提名或获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4.单位学术技术人才重点培养对象。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四)具备良好的英语能力。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五)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六)此前未获得过此项计划以及“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计划资助。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七)在站博士后人员须经所在申报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在职人员(含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还须征得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三、遴选原则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四、申报程序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一)岗位需求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港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将于1月25日在中国博士后网& nbsp & nbsp & nbsp & nbsp (www.chinapostdoctor.org.cn)上公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二)提交申报材料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申请人按照申报要求向所在或拟进站的博士后设站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应届博士毕业生通过拟进站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申报港方提供的岗位时,申报单位一般应在该岗位所属一级学科已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1.申请人材料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申请人于2月15日—3月18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进入“业务工作办理--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评审系统填写相关信息,上传《“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附件1)(电子版)及主要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向所在或拟进站的博士后设站单位提交《“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盖章原件)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2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复印件、科研学术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等。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请时,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之后再由推荐单位统一提交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申报材料要简明扼要,介绍性文字要真实、准确、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2.申报单位材料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各申报单位须提交一份《“香江学者计划”汇总审核表》(附件2),同时按要求在《“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中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三)报送申报材料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申报单位需认真审核申请人员资格及申报材料,按照如下办法报送: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系统除外)的设站单位报送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2.军队系统的设站单位报送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3.在京中央单位所属设站单位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4.中国科学院所属科研院所报送中国科学院人事局;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5.中国社会科学院所属科研院所报送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上述有关部门须于3月18日前在中国博士后网“业务工作办理—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评审系统中完成电子材料的审核,并汇总、填写《“香江学者计划”汇总审核表》,与所有纸质材料一并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四)确定人选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按照候选人数和入选人数不少于2:1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并提供给港方。港方对候选人进行第二次遴选,最终确定资助人选,并由全国博士 后管委会办公室通知“香江学者计划”赴港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五、有关要求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一)纸质材料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18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二)各设站单位要认真核查申请材料,保证材料的真实、准确,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对存在伪造内容等情况的单位将暂停其“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资格一年。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三)申报材料如涉密,请做好脱密处理。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四)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联系方式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5号世宁大厦706室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博士后评估与服务处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邮编:100191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电话:010-82327870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传真:010-82327880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联系人:王若阳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br/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附件: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附件1: img src=" /admincms/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601/ueattachment/714faa14-6687-45ee-baea-7f02c6451e36.doc" se_prerender_url=" loading" 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doc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附件2: img src=" /admincms/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rar.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601/ueattachment/cf0c2329-c5da-4d05-a9b0-34cf9432b977.zip" 香江学者计划汇总审核表.zip /a /p p br/ /p p br/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LINE-HEIGHT: 1.5em"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LINE-HEIGHT: 1.5em" 2016年1月15日 /p p br/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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