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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抽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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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抽检招标相关的资讯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报化妆品抽检结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日通报了2013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结果。在505批产品中,雅芳(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雅芳玫瑰亮白洁容霜等6批产品被检出不合格。其中,4批产品检出禁用物质,2批产品检出限用物质超标。   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要求,河北、吉林、福建、山东、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行政区域内宣称美白、祛斑类和染发类化妆品开展了监督抽检。   抽检结果显示,广州市伊维娜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伊维娜染发膏(黑色)、佛山市南海区黄岐神采美化妆品厂生产的黛尼美源养发黑油、广州市白云区伊贝诗精细化妆品厂生产的清水一抹黑生态黑亮染发膏,被检出禁用物质间苯二胺 雅芳(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雅芳玫瑰亮白洁容霜,被检出禁用物质苯酚 佛山市南海丰婷美容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慕兰护手霜、深圳市绿馨颜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雪妃美白保湿霜,检出限用物质丙烯酰胺超标。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督促行政区域内化妆品生产经营者立即开展自查工作,对通报的不合格产品一律下架并停止销售。要进一步加强对有关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有关产品的抽检频次,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并一律从严从重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切实规范生产经营秩序。
  •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能力建设项目(B)招标公告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关于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能力建设项目(B)招标公告 /strong /p p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受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能力建设项目(B)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p p   一、采购项目名称: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能力建设项目(B) /p p   二、采购项目编号:SZT2016-HW-SC-183 /p p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p p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六路56号 联系方式:029-62288080 /p p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p p   地址:西安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1室 联系方式:029-88364981 /p p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p p   1、项目用途:检验设备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1包: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进口产品)采购预算:人民币120万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2包:原子荧光光度计(配价态分析仪)、超纯水系统、电子天平(部分为进口产品,详见采购要求)采购预算:人民币232万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3包:气相色谱仪(进口产品)采购预算:人民币224万 /span /p p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p p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p p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 /p p   只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p p   2、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 /p p   3、代理商需提供产品授权书 /p p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p p   七、招标文件发售: /p p   1、发售时间:2016年5月26日至2016年6月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 /p p   2、发售地点:西安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1室 /p p   3、文件售价:每包叁佰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文件不邮购。 /p p   报名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 /p p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p p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6月17日下午2:30 /p p   2、开标时间:2016年6月17日下午2:30 /p p   3、投标开标地点:西安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二楼第一会议室 /p p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p p   采购项目联系人:肖懿刘媛 /p p   联系电话:029-88364979-806/812 /p p   传真:02988364979-888 /p p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p p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西安高新四路支行 /p p   账号:102846245822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年5月26日 /p
  • 陕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能力建设招标公告
    p   陕西开源招标有限公司受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能力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的单位参加投标。 /p p   一、采购项目名称: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能力建设项目 /p p   二、采购项目编号:KYZBZC2016/4-ZB-240 /p p   三、采购单位名称: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p p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开源招标有限公司 /p p   地址:西安市长安路南稍门十字中贸广场15号楼B座1701室 /p p   联系方式:029-85233002、85233003、85233658-815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能力建设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项目用途:食品药品检测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项目预算: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C1标段 汉中 100万元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C2标段 商洛 100万元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C3标段 杨陵 100万元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C4标段 西安 100万元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C5标段 安康 100万元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六、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C1标段: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2、税务登记证副本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备注: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5、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6、针对本次项目所有国产设备的厂家授权书,所有进口设备的厂家授权书或总代理商授权书及生产厂家资格声明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7、提供主要设备(实时荧光定量PCR仪)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其附件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C2标段: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2、税务登记证副本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备注: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5、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6、针对本次项目主要国产设备(基本型分析研磨机、控温摇床、自动微生物快速检测分析系统、拍击式均质器、高压灭菌锅、PCR仪、超纯水系统)的厂家授权书或代理商授权书,进口设备(高效液相色谱仪)的厂家授权书或总代理商授权书及生产厂家资格声明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C3、C4、C5标段: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2、税务登记证副本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备注: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5、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6、针对本次项目所有国产设备的厂家授权书,所有进口设备的厂家授权书或总代理商授权书及生产厂家资格声明 /span /p p   七、招标文件发售: /p p   1、发售时间:2016年5月26日至6月2日9:00―11:30, /p p   14:00--17:00时止(工作时间) /p p   2、发售地点:西安市长安路南稍门十字中贸广场15号楼B座1701室 /p p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谢绝邮寄) /p p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p p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6月20日9:30前 /p p   2、开标时间:2016年6月20日9:30整 /p p   3、开标地点:西安市长安路南稍门十字中贸广场15号楼B座1702室 /p p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曹婷 /p p   电话:029-85233002、85233003、85233658-815 /p p   传真:029-85233002-800 /p p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开源招标有限公司 /p p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西安甜水井支行 /p p   账 号:61001913600052501396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陕西开源招标有限公司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年5月26日 /p
  • 海口筹建食品药品检测中心
    2月1日,从日前召开的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当前,我市食品安全形势总体良好,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水平不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秩序逐步规范,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多发势头基本得到遏制。   会议与各区政府签订了《2010年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据介绍,我市今年将设立区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在各镇(街)、村(居)配备1至2名工作人员作为食品安全协管员,在区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组织协调下做好食品安全工作,逐步形成覆盖市、区、镇(街)、村(居)四级层面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同时,将科学整合分散的食品检测检验资源,筹建海口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 95万!岱岳区食药局食品安全抽检检测承检备选机构入库采购招标
    p 泰安市财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泰安市岱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岱岳区食药局食品安全抽检检测承检备选机构入库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p p 1、项目编号:SDTADY2018-0129-00 /p p 2、项目名称:岱 /p p 泰安市财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泰安市岱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岱岳区食药局食品安全抽检检测承检备选机构入库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p p 1、项目编号:SDTADY2018-0129-00 /p p 2、项目名称:岱岳区食药局食品安全抽检检测承检备选机构入库采购项目 /p p 3、项目内容:泰安市岱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建食品安全抽检检测承检机构备选库,选择6家满足采购条件的食品安全抽检检测承检机构入选备选库。 /p p 4、预算控制价 /p p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95万元。 /p p 5、供应商资格要求 /p p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p p 5.2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包含相关检测项目,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p p 5.3供应商须具备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效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CMAF )及检验检测能力项目表, 通过的检验检测能力符合拟承担的项目要求; /p p 5.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p p & nbsp & nbsp & nbsp 5.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p p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p p 6、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p p 7、磋商文件的获取 /p p 7.1时间:自2018年3月27日起至2018年4月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p p 7.2地点:泰安市财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p p 7.3地址:泰安市环山路77号老营房院内; /p p 7.4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即可)、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CMAF )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泰安市财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审核成功后方视为报名有效。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p p 7.5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p p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p p 8.1递交时间:2018年4月12日8时30分起至9时30分止; /p p 8.2截止时间:2018年4月12日9时30分; /p p 8.3递交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岱岳分中心; /p p 8.4地址:泰安市岱岳区政务服务中心七楼。 /p p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p p 9、联系方式 /p p 9.1 采购人:泰安市岱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p p 地址:泰安市岱岳区拥军路 /p p 电话/传真:0538-8567577 /p p 联系人:王振宁 /p p 9.2 采购代理机构:泰安市财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p p 项目经理:张忠顺 /p p 地址:泰安市环山路77号老营房院内 /p p E-mail:caiyuanjianshe2017@163.com /p p 电话/传真:0538-6633638 /p p 10、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www.tazfcg.gov.cn)、岱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p p 11、附件:采购文件电子版 /p p 7、磋商文件的获取 /p p 7.1时间:自2018年3月27日起至2018年4月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p p 7.2地点:泰安市财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p p 7.3地址:泰安市环山路77号老营房院内; /p p 7.4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即可)、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CMAF )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泰安市财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审核成功后方视为报名有效。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p p 7.5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p p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p p 8.1递交时间:2018年4月12日8时30分起至9时30分止; /p p 8.2截止时间:2018年4月12日9时30分; /p p 8.3递交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岱岳分中心; /p p 8.4地址:泰安市岱岳区政务服务中心七楼。 /p p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p p 9、联系方式 /p p 9.1 采购人:泰安市岱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p p 地址:泰安市岱岳区拥军路 /p p 电话/传真:0538-8567577 /p p 联系人:王振宁 /p p 9.2 采购代理机构:泰安市财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p p 项目经理:张忠顺 /p p 地址:泰安市环山路77号老营房院内 /p p E-mail:caiyuanjianshe2017@163.com /p p 电话/传真:0538-6633638 /p p 10、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www.tazfcg.gov.cn)、岱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p p 11、附件:采购文件电子版 /p p !--vF_detail_content_container-- /p
  • 预算1000万,长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招标采购一批仪器
    4月25日,长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发布招标公告,总预算1000万元,采购高效液相色谱仪、电子天平、旋转蒸发仪、超声波清洗器、刀式研磨仪、显微镜等一批实验仪器设备。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M-2021-03-13915(TC219503A)项目名称:长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预算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包号采购内容预算金额是否允许进口一包高效液相色谱仪1台、高效液相色谱仪1台、高效液相色谱仪5台、气相色谱仪1台、顶空进样器1台、ECD检测器1台333.00万元允许二包高效液相色谱仪2台、高效液相色谱仪1台、高效液相色谱仪1台、高效液相色谱1台151.40万元允许三包超高效液相色谱仪1台、比例阀4个、电子天平 (百万分之一)1台、电子天平 (十万分之一、万分之一变挡)7台、电子天平(千分之一)2台、酸度计1个、熔点仪1台、密度计1个、电导率仪2台176.34万元允许四包形态分析系统、旋转蒸发仪3台、超声波清洗器1台、刀式研磨仪2台、高温炉2台、纯水仪1台、显微镜1个、恒温干燥箱1个、组织捣碎机1个、恒温池架1个、高能混合冷冻研磨仪1台、175.92万元允许五包电子天平(千分之一)3台、固相萃取仪1台、固相萃取仪3台、薄层色谱成像装置2台、超声波清洗器5台、超声波清洗器1台、UPS3台、UPS1台、粉碎机2台、恒温空气震荡摇床2台、纯水仪1台、融变时限检测仪1台、全自动溶出仪清洗机1台、恒温干燥箱2台、光散射法可见异物分析仪1台、全自动均质器1台、全自动平行浓缩仪1台、超离心粉碎机1台、折光率仪1台、离子计1台、冻力仪1台、中药二氧化硫测定仪1台、石英楔检糖计1个、减压干燥箱1个、医用冷藏箱1个、普通冷藏柜2个163.34万元不允许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4月25日至2021年4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7栋21层)。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包,售后不退。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5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长春市凯利中心13楼开标室4(二道区洋浦大街与大连路交汇)。四、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长春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3191号联系人:李鹏电话:0431-80762627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时代7栋21层联系人:韩姗姗、孙岩电话:0431-81127627、81127626电子信箱:hanshanshan@cntcitc.com.cn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韩姗姗、孙岩电话:0431-81127627、811276264.监管部门信息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电话:0431-89865657
  • 金山食品药品检验所103万元采购色谱柱等仪器配套设备公开招标
    2016年度上海市金山食品药品检验所专用仪器配套设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6年07月14日 12:5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显示公告概要】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景成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16年度上海市金山食品药品检验所专用仪器配套设备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须按要求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6年度上海市金山食品药品检验所专用仪器配套设备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60707-492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JC-16117)  3、预算编号:16-16-15344001,16-16-15345001,16-16-15346001,16-16-15347001,16-16-1534800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第一包:电位滴定仪 1台套 预算金额:14万元整 第二包:色谱柱 10台套 预算金额:5万元整 DAD检测器 1台套 预算金额:20万元整 第三包:原子吸收仪 1台套 预算金额:29万元整 第四包:溶出度仪 1台套 预算金额:35万元整  5、交付地址:上海市亭升路588号  6、交付日期:合同签定后三个月内  7、采购预算金额:1030000(国库资金:1030000 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07-1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7-22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制造厂商(含进口品牌)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4.营业执照 5.税务登记证 6.组织机构代码证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08-05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08-05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1457号1801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1457号1801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投标人法人授权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提供投标文件五份(纸质文件)并盖章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文件以网上投标电子版为准,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接受现场报名并购买标书时间:2016年7月15日起至2016年7月22日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0:30 下午13:30——15:00 地点:上海市四川北路1457号虹口商城18楼1801会议室。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700元整(售后不退)。 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在现场报名并购买标书时,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彩色扫描件(彩色扫描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金山食品药品检验所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景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亭升路588号地址:四川北路1457号1801室  邮编:201505邮编:200080  联系人:潘蕊联系人:汪仰  电话:67231678电话:63074375  传真:67231680传真:63645276
  • 北京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小龙虾、清江鱼检出禁用药品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6日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公告显示,本次抽检4类食品450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7批次。其中北京味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老城京味斋洋桥餐饮有限公司、北京非抠不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食品样品被检出禁用药品。不合格样品情况如下:北京天合源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北京徐文军艳荣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北京味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经营的清江鱼,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北京老城京味斋洋桥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胖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称保定永兴庄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瑞宝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的羊肉,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北京非抠不可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小龙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称蜀海(北京)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四季优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清河中街店经营的7FRESH主厨沙拉,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据了解,五氯酚酸钠属于有机氯农药,可用作除草剂和杀菌剂,易溶于水,容易进入水和土壤中,经环境累积,进入饲料用植物中,通过食物链进入动物内。《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五氯酚酸钠。6-苄基腺嘌呤(6-BA)是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用于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并能调节植物株内激素的平衡。但由于其对人体有一定积累毒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规定豆芽生产经营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硝基呋喃类药物属抗生素,曾广泛应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治疗由大肠杆菌或沙门氏菌所引起的肠炎、疥疮、赤鳍病、溃疡病等。由于硝基呋喃类代谢产物对人体有较大危害,《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560号)规定呋喃西林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在农业农村部2020年1月6日发布的第250号公告中,也将呋喃西林列为禁止使用的药品。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已依法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来源:中国经济网推荐阅读【分析】2020年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兽药残留维德维康洛美沙星、氧氟沙星等7种产品 顺利通过2020年水产品中药物残留快检产品现场验证
  • 中山市市级食品药品检测机构将统一办公
    全市市级食品药品检测机构将进行统一办公,实现检测资源的共享。昨日,南都记者从中山市多个与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相关的部门获悉,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方案目前已编制完成,交由市委进行讨论审议。市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到时候就不是分农检、药检等等了,而是分成化学检验、物理检验、生物检验等等部门,建立一个纯粹的检验机构”,优化资源配置,强化监管责任,形成一体化、广覆盖、专业化、权威性、高效率的食品药品检验监管体系。   问题:多个检测机构重复投资   上月底召开的中山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市政府组成人员就保障食品安全进行的专题座谈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建新表示,中山食品安全检测资源主要分布在卫生、农业、质监、食品药品监管、渔业、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检验机构重复建设、资源分散浪费,制约着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的提升。建议将农产品检验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疾控中心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检验检测的机构、编制、装备等合并,建立市食品药品安全检测中心,集中投资、集中建设、集中检验,重点解决“检不出、检得慢”的问题,力争达到食品安全项目的全检。   在近日的采访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分散的检测机构最大的问题在于重复投资,“比如一套价值不菲的精密检测仪器,这个部门下属的检测机构购入一台,另一个部门的检验机构隔没多久又购入一台。但事实上,这些设备一年可能就用过一两回,最后导致抽检等资金全部浪费在重复购买设备上,导致抽检的数量及覆盖率不能得到提高”。   改革:将建立中山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市食药监局该位负责人表示,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方案目前已编制完成,交由市委进行讨论审议。其中涉及建立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检测机构方案已上交两个方案,目前仍在讨论阶段,“两个方案最后的结果都是建立统一和独立的中山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不同的地方:一个是覆盖面更广的检验中心,包括全市所有的市级检验机构,一个则不包含农业及渔业部门现有的检验机构。”   该负责人表示,“就算两个部门下属的检验机构,不隶属于即将成立的中山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他们也会搬过来跟检验中心一起办公,这样相关检验设备也能实现资源共享。”据介绍,“到时候就不是分农检、药检等等了,而是分成化学检验、物理检验、生物检验等等部门,建立一个纯粹的检验机构”,优化资源配置,强化监管责任,形成一体化、广覆盖、专业化、权威性、高效率的食品药品检验监管体系。整合以后,假如有多余的人力,还可以调整到执法一线去,如可以加强日常监管、巡查、抽检等。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由于是国家级部门,将不会并入市级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内。   进展:新址选在火炬开发区一处旧厂房   该负责人介绍,目前,中山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的选址工作已经完成,“就在火炬开发区内省医药检验中心旁的一处旧厂房里,目前正在做整修,面积有6000多平方米。人员配置则将由食药监原下辖的食品药品检验所原来的100人扩大到150人。”该负责人表示,由于将实现资源共享,节省出来的经费将主要用于食品在种植、生产、流通、餐饮各个环节的抽检工作,“提高餐饮单位的抽检覆盖率及数量,预计覆盖率将从现在的40%上升到60%-70%,将大大增加食品的安全性”。   除了检验机构统一,食品药品监管改革下一步将会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科学设计,加强制度、体系、机制、标准的建设,将工作重心从以事前审批为主转变为以事中、事后监管为主。同时,将启动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平台的搭建工作,在全市建立统一的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现市内跨部门信息共享。另外,还将建立完善食品行业的信用体系,由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团体组织,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建立健全行业信用信息征集体系 制定行业信用标准,开展诚信评价,实行信用分类管理 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让社会各界都能便捷地查到每个企业的信用状况。   声音   目前有两套方案,一个是大整合,一个是小整合。市里更倾向于后者,“这主要是因为农业部门下辖的检验机构———中山市农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内还包括了对水和土壤的检测,而渔业部门正在规划的检测单位则包括了海水、饲料等的检测。同时两个部门的上级单位,国家农业及渔业部门每年均会下拨资金用于该两个部门进行抽检,如果合并到一起,相关资金将融入到统一的抽检经费中,无法保证这两个部门本身的检测任务。   ——— 市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
  • 大连将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大连市召开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部署今年重点工作,据会议消息,今年大连市将开展10余项专项整治行动,打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违法行为,包括非药品冒充药品、中药饮片、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利用互联网非法销售药品、借义诊和讲座名义兜售药品等,副市长卢林出席会议。   5项重点任务确保食药安全   食品和药品安全,近年来成为社会热点,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徐立新表示,公众对食品药品已不仅仅满足于“有”,而且要“好”,食品药品安全已不是单一的技术问题,有道德、社会和政治的因素,需要解决的问题更为复杂,比如网络等新媒体宣传销售产品的趋势日益扩大,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不确定因素增多,安全风险加大。   今年,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重点在五方面加强监管,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落实“地方政府、监管部门、企业”的“三方责任”,上半年,国家局将在全国范围内试行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大连也将推进这项工作   全力做好“十二运”、“达沃斯”等重大活动食品药品的安全保障,包括加强对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药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专项检查   强化日常监管,在餐饮、保健品、化妆品方面,强化风险监测,加大高风险类产品监督抽检力度,定期公布安全信息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基础建设,进一步提高技术支撑能力,将建立中药饮片伪劣产品图片数据库等。   拟建设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在打击违法行为方面,记者了解到,今年大连市将完善与公安机关、知名企业协作打假机制,并开展专项整治,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在药械生产流通使用环节   将开展非法渠道购销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中药饮片、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利用互联网非法销售药品、借义诊和讲座名义兜售药品、电话销售药品、制售假劣药品侵犯知识产权、定制式义齿等9个专项行动。   在餐饮服务环节   重点开展学校供餐单位等5个专项整治,包括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学校旅游景区和建筑工地食堂、餐饮具。   在保健食品生产流通环节   开展假冒保健食品、部分美白祛斑化妆品等专项检查,有效遏制制售假劣违法行为。在药品批发行业,严厉打击“挂靠”、“走票”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今年计划争取立项并启动建设“大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推动区市县食品药品快检能力建设。建立中药饮片伪劣产品图片数据库。完善不良反应监测体系 启用辽宁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监管信用信息电子档案。
  • 食药监局:加大对环境污染引发食品安全问题抽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郭文奇1月16日表示,2017年总局将继续组织全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全面推进抽检工作,特别是加大对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及环境污染等因素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和与人民群众紧密相关的餐饮食品的抽检力度和频次。  1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6年食品安全抽检情况及2017年抽检计划,同时介绍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抽检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郭文奇介绍,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的重要指示精神,2017年总局将继续组织全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全面推进抽检工作。  一是坚持靶向性原则,以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项目和大型企业为核心目标,国家、省、市、县四级靶向重点各有侧重,特别是加大对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及环境污染等因素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和与人民群众紧密相关的餐饮食品的抽检力度和频次。  二是坚持全覆盖原则,点面兼顾,逐步实现区域、企业、品种、项目、环节及业态的全覆盖。  三是坚持计划性抽检与专项抽检相结合原则,根据社会反映较为突出、节令性和突发性等需要,及时有效组织专项抽检。  四是坚持抽检效能与质量并重原则,针对抽检工作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和区域食品安全状况等,探索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工作。同时,加强经营环节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通过建立集中交易市场档案,明确辖区风险品种和风险项目清单,及时通报、公布抽检结果,追溯不合格产品的来源和流向等举措,进一步促进食用农产品安全。
  • 中国30省份70%的市成立独立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毕井泉今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对中国的食品安全要有信心。他透露,全国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70%的市和30%的县整合了食品和药品监管职能,成立了独立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  对食品安全的状况,毕井泉说,我们要讲两句话:第一,对中国的食品安全要有信心。第二,我们的工作还要继续努力。对中国的食品安全有信心,有以下几方面理由:  一是从市场抽样检验的结果来看,近几年抽样检验的数量逐年在增加,抽样检验产品的合格率也在稳步提高。2015年总局共抽检了17万批次的食品,比2014年增加了21%,比2013年增加了2倍多,2015年的抽检食品合格率是96.8%,比上年提高了2.1个百分点。  二是从监管的工作看,我们向社会公开不合格的食品6552个批次,食药部门查处涉及食品、保健食品违法案件24万件,公安机关侦破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案件1.5万件,配合卫生计生委发布了新的食品安全标准157项,在40万家餐饮企业推行“明厨亮灶”的工程。  三是从法制建设看,去年全国人大修订了《食品安全法》,新的《食品安全法》从10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行。食药总局已经制定了和正在制定一些配套的规章,切实把法律规定的内容执行到位。这些都为我们构建最严格的监管制度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四是从监管体制看,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统一权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决定,全国有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70%的市和30%的县整合了食品和药品监管职能,成立了独立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这也为食品药品的监管提供了重要的体制保障。  另一句话是我们还要继续努力。毕井泉说,一方面现在食品安全的形势依然严峻,现在的食品安全仍然处在问题多发期,因为现在是我们所处的历史阶段所决定的。农业投入品使用多。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这都给食品安全构成了比较大的威胁。我国目前发放许可证的食品经营、生产企业有1180万家,这些都是我们监管的对象。还有为数众多没有领许可证的一些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产业“小散乱”的问题还是相当突出的。食品生产中掺假造假的案件还是屡有发生,特别是抽检中还有3个百分点的不合格食品,这个不合格食品如果落在哪一个消费者头上都是百分之百。  另一个方面,食品安全工作有进步,但是距离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距离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我们的食品安全标准还有一些缺失,我们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还不足以对违法者形成震慑。我们的监管力量薄弱,数量不足,能力不强,检验设备落后。全国现在还有70%的县和30%的市还没有完成食品药品体制的改革。所以,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现在面临的挑战还是比较多的,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进一步做好食品监管工作,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加强复配食品添加剂监管
    复配食品添加剂是食品添加剂的重要类别,且品种多样,发展很快,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广泛。为切实保障复配食品添加剂产品质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去年年底部署了全国复配食品添加剂获证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此次专项监督检查的重点是检查复配食品添加剂获证生产企业实际生产产品是否与许可范围一致 产品配方是否与许可一致 是否存在添加非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行为 企业原辅料进货验收记录、生产过程控制记录、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和产品销售记录等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产品标签是否规范等。   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总局统一部署,认真落实,主要采取实地检查和监督抽检等方式开展工作。检查结果显示:全国复配食品添加剂获证生产企业共计745家,通过专项监督检查,尚未发现企业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个别企业产品标签不规范,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或生产管理记录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出厂检验和销售记录不全等问题。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督促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主体责任。同时,进一步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抽检,对于抽检查明存在产品不合格的企业,依法从严查处。下一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结合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研究制定加强复配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督促指导各地严格依法监管,构建长效机制。
  • 餐饮服务食品抽检将实行抽、检分离制度
    食品检验机构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转包抽检任务   中新网8月26日电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近日,该局印发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于发布之日起施行。《规范》指出,食品检验机构未经委托检验部门同意,不得分包、转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   《规范》规定,承检机构应当具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食品检验机构接收样品时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采样记录是否相符,对检验样品和备份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检验方法应当采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方法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检验方法。   《规范》指出,承检的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按照相应标准建立本实验室的标准操作程序,并经食品检验机构技术负责人审核发布。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可以采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快速检测方法进行初步筛查。对初步筛查结果表明不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的,可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第三款的规定进行检验。   《规范》明确指出,食品检验机构未经委托检验部门同意,不得分包、转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检验过程中遇有样品失效或者其他致使检验无法进行的情况时,必须如实记录,经食品检验机构的质量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具有相应的证明材料。   《规范》进一步明确,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将检验结果及时报送委托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检验结果不合格的,还应当附具检验报告。 附: 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的通知 国食药监食[2010]3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福建省卫生厅(局):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规范监督抽检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餐饮服务提供者所使用的食品(含原料、半成品和成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餐饮服务场所和环境等依法进行抽样和检验的活动。   第三条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应当坚持依法、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本规范。   第四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应当按成本价购买所抽取的样品,不得收取被抽检单位的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第二章 计划和方案   第五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重点是:   (一)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的主要食品原、辅料   (二)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   (三)餐饮服务食品加工经营的重点环节   (四)食物中毒事件报告较多的业态和场所   (五)对人体有潜在危害、对其安全性必须严格控制的物质。   第六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安全风险通报、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结果以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制定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   第七条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和本区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区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方案,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区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方案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八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方案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承担抽样任务的监管机构、负责人及其负责的抽样区域等   (二)承担检验任务的技术机构、负责人及其负责的检验任务等   (三)抽检样品的种类、来源、批次、频次和检验项目等   (四)采样方法、抽样量、样品封装、传递和储运条件等   (五)检验方法标准和检验依据或其他判定标准等   (六)结果汇总和报送机构   (七)完成时间和结果报送日期。   第九条 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调查评价与监督抽检联动机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将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通报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根据通报,确定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产品和重点危害因素,及时开展监督抽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结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可适时调整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的区域、环节、品种、项目和频率等。   第十条 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与执法联动机制。对经确认不合格的样品或按程序进行复检后仍不合格的样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查处。   第三章 抽 样   第十一条 监督抽检实行抽、检分离制度。抽样任务主要由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其执法机构负责。检验任务主要由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负责。根据需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要求检验机构协助进行抽样和样品预处理等工作。   第十二条 抽样人员不得少于2名。抽样人员在抽样前应当向被抽检单位出示证件和监督抽检通知书,并告知监督抽检的性质和抽样内容等。   抽样人员应当准确、客观、完整填写《产品样品采样记录》或《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并分别加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被抽检单位公章,且由抽样人员和被抽检单位在场人员签字。被抽检单位无公章或无法现场盖章的,由被抽检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人员签字确认。   现场无法抽取到样品的,应当由被抽检单位出具抽样未果证明。   第十三条 抽取样品时,抽样量应当不少于检验需要量的3倍。对于均匀性较好的样品,应当现场分为三份,一份检验,两份留样 对于均匀性不好的样品,抽样量应当满足实验室处理分样的需要,检验前将抽取的样本分为三份,一份检验,两份留样,并做好分样操作记录。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抽样量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四条 被抽检单位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拒绝接受抽样:   (一)抽样人员少于2人   (二)抽样人员应当携带的监督抽检通知书和证件等材料不齐全   (三)被抽检单位或抽检品种等与监督抽检通知书不一致   (四)抽样日期超过监督抽检通知书有效期限。   第十五条 被抽检单位无正当理由而拒绝抽样,抽样人员应当向被抽检单位告知拒绝抽样的后果和处理措施。如果被抽检单位仍拒绝抽样,抽样人员应当现场填写拒绝抽样说明书并签字,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由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抽检不合格处理。   第十六条 抽取的样品应当严格按照样品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等特性,或其标签标识上注明的储运条件储藏运输,以确保样品在检测前的完整性和原始性。在样品储运过程中,应当配备温、湿度测量仪表,建立温、湿度测量记录。   第四章 检 验   第十七条 承检机构应当具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并由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方案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遴选和公告。   第十八条 食品检验机构接收样品时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采样记录是否相符,对检验样品和备份样品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必要时,在不影响样品检验结果的情况下,可以将样品进行分装或者重新包装编号。   第十九条 样品的前处理应当严格按照检验方法标准的要求进行,样品处理量应当能满足方法检测限的要求。   第二十条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遵循检验规程,按照监督抽检方案中规定的方法和依据进行检验和判定。检验方法应当采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方法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检验方法。   第二十一条 承检的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对检测方法进行方法学验证,按照相应标准建立本实验室的标准操作程序,并经食品检验机构技术负责人审核发布。   第二十二条 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可以采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快速检测方法进行初步筛查。   对初步筛查结果表明不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的,可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第三款的规定进行检验。   快速检测方法的认定办法另行规定。经认定的快速检测方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   第二十三条 食品检验机构未经委托检验部门同意,不得分包、转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   第二十四条 检验过程中遇有样品失效或者其他致使检验无法进行的情况时,必须如实记录,经食品检验机构的质量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具有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五条 检验数据处理应当遵循测量误差与数据处理技术规程。   第二十六条 检验结果接近限量标准的临界值时,承检的食品检验机构应当重新选择实验室备份样品安排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第二十七条 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将检验结果及时报送委托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检验结果不合格的,还应当附具检验报告。   第二十八条 被抽检单位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检验结果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向委托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则视为认同结果。   复检依照《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的监督抽检任务,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样品登记汇总表、抽检结果汇总表、不合格样品汇总表和不合格被抽检单位名录等材料,并编制监督抽检年度总结报告。   第三十条 监督抽检的结果公开应当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关于食品安全信息管理的规定,并按照本规范规定的程序,对不合格样品进行确认后方可发布。   抽检不合格产品涉及其他监管环节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将抽检结果通报有关监管部门。   第三十一条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根据相关要求,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自评,并在项目总结时,将自评报告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项目完成3个月内,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与考核。   第三十二条 参与监督抽检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秉公执法,廉洁公正,不得弄虚作假。检验人员应当独立按时完成任务,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的检验报告。   第三十三条 承担监督抽检任务的单位和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保密规定。监督抽检结果未经管理部门许可,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   第三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有权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接受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的情况告知举报人。   第三十五条 对违反抽样工作规定的,由抽样单位做出相应的处理,并报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如抽样单位明知有违纪行为而不做处理的,由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责成其做出处理并给予通报批评。   对违反检验工作规定,伪造检验结果,或因出具检验结果不实而造成损失的,依照《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出处理。   第三十六条 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无正当理由未按时间要求上报数据结果的,由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责令整改。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规范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其他相关监督抽检工作,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食品分析方法学验证     2.监督抽检文书要求     3.项目绩效自评要求
  • 东莞1.5亿元拟建食品药品检测中心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陈锡江称目前正编写项目建议书   今日上线接受“问政”的镇街和单位:东莞市委政研室、石碣镇、东莞广播电视台、东莞报业传媒集团   东莞现有涉餐饮、药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单位有7万多家,让上千万人口吃上放心饭,用上安全药是一项艰巨任务。   昨日,在迎接党代会媒体集中采访会上,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陈锡江提到,抽检是监管的一个重要手段,东莞现在正在编写建设食品药品检测中心的项目建议书,拟投入1.5亿元。   而且,今年市政府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列入了“十件实事”,这一工作目前已顺利完成。   【网友问政】   食品药品检测中心 启用未有时间表   市民潘先生: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具体何时能启用?   陈锡江:食品药品检测中心规划占地25亩,投资1.5亿元,市政府已经基本同意,目前还在编制项目建议书,还没有到具体的实施阶段,所以还不能确定何时启用。   关键词   检测中心 规划面积25亩投资1.5亿元   技术监督一直是食品、药品监管的有力手段。陈锡江说,东莞不断拓宽检测领域,新增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项目170项。在2006年与省医械所合作共建了生物性能实验室,合作范围逐年扩大。   但是,东莞技术监督目前却面临着场地问题。“东莞药品检验所在建立之初是全省最好的,但是,现在随着监管检测的新发展,面积已远远不够。”陈锡江说,建立东莞食品药品检测中心有着迫切的需求,“现在市政府已同意我们开始编写该项目建议书,其中规划面积为25亩,投资为1.5亿元。”   根据统计,东莞现有涉餐饮、药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单位7万多家,这也是保证上千万人口饮食用药安全的关键场所。   关键词   中毒事故 今年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仅7起   今年年初,东莞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工作列入了“十件实事”,在全国率先开展创建工作。根据要求,要在今年年底全市至少有5条市级示范街创建完成并通过考核验收,力争不少于1条示范街达到省级标准并通过省的考核认定。   陈锡江说,目前,东莞已有15条创建街道全部通过示范创建考评,其中,2条街获得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称号。“可以说,‘十件实事’工作已经顺利完成,甚至超额完成了。”   而且,东莞示范街创建工作得到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充分肯定,本月28~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商务部将在东莞召开“全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现场会”,总结推广东莞创建做法、经验。   截至目前,东莞发生食物中毒事故7起,比去年同期有明显下降,以细菌性食物中毒为主,主要发生场所为集体食堂。
  • 食药总局:就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答记者问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01.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2/insimg/1e1d657b-213d-4c06-b593-9673a7b251cb.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国务院新闻办我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发布会现场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7年2月27日(星期一)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务院食安办主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毕井泉介绍我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并答记者问。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02.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2/insimg/092abfa5-b642-4088-86dc-751edf83095c.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袭艳春主持发布会 /strong /p p   【主持人 袭艳春】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最近国务院新闻办邀请一系列部长出席我们的发布会。今天非常高兴邀请到国务院食安办主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毕井泉先生,请他向大家介绍我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p p   下面,就请毕井泉先生作介绍。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03.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2/insimg/fb021054-aef9-4643-be86-1c094ef05ba9.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国务院食安办主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毕井泉 /strong /p p   【国务院食安办主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 毕井泉】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很高兴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我要感谢记者朋友们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视、关心。食品药品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全面做好食品药品的监管工作,要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p p   过去一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重点整治食品中违禁超限使用农兽药和食品添加剂问题,重拳打击药品医疗器械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改革创新审评审批制度机制,稳步实施仿制药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全面公开监管执法信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努力营造饮食用药安全的良好环境。但食品药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少,监管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不小的差距,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依然复杂严峻。 /p p   前不久,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部署 国务院印发了 strong “十三五”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两个规划 /strong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通知,国务院食安委召开全体会议研究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去年,全国人大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全国政协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讨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社会各界特别是媒体朋友们给予了很多的支持,这些都是我们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有力保证。 /p p   新的一年,我们要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严字当头、重典治乱,严防、严管、严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要牵住“牛鼻子”,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切,开展突出问题大整治、质量安全大抽检,着力防范食品安全领域的系统性风险,严厉打击药品安全领域的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要打好“攻坚战”,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大力推进仿制药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鼓励新药研发,加快建设职业化检查员队伍,以监管创新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我们真诚希望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与监管部门一起努力,共治共享食品药品安全。 /p p   下面,我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04.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2/insimg/91e11bbf-a3b8-4fb0-8a91-337e09c122b5.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国务院新闻办我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发布会 /strong /p p    strong 【主持人 袭艳春】 /strong 谢谢毕井泉先生非常简短的介绍。下面我们就进入答问环节,按照惯例,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p p    strong 【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记者】 /strong 请问毕局长一个问题。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但农药兽药残留以及假冒伪劣和黑心食品等问题仍然让老百姓纠结。请问毕局长怎样才能守护好“舌尖上的安全”,让老百姓吃得更加安全、放心呢? /p p    strong 【毕井泉】 /strong 对中国的食品安全既要有信心,也要看到差距和存在的问题。我们之所以说要有信心,一个是从市场抽检的结果来看,食品安全是有保证的。 strong 2016年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抽检了25.7万批次食品的样品,合格率96.8% /strong ,与2015年持平,比2014年提高了2.1个百分点。我们对1300余家大型生产经营企业抽样检验,合格率分别为99%和98.1%,近几年没有发生重大的系统性食品安全事件。 /p p   从工作上看,各方面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 strong 2016年新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530项,涉及到食品安全指标近2万项,新增农药残留的限量指标490项,食品抽样检验的数量比上一年增加了49%, /strong 上一年是17万批次,2016年是25.7万批次 strong 。 /strong 我们每周公开食品抽检的结果,对不合格的产品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消除风险隐患。食药监管部门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7万件,公安机关查办1.1万件,有力地震慑了违法分子。我们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严肃处理监管不力的失职渎职人员。此外,新食品安全法的实施,统一权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建立,各级党委和政府对食品监管投入的增加,这些都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体制保障和经费保障。 /p p   同时,我们要看到工作的差距和存在的问题。由于我国人多地少的特殊国情和所处的历史发展阶段,现在食品安全的形势依然复杂严峻,食品安全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盼仍然有很大的差距。比如 strong 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的风险,环境污染造成食品中重金属超标的风险,粮食收购储存运输中霉菌污染的风险,还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添加剂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的风险 /strong 。另外,制假、掺假、售假违法案件仍然时有发生。 /p p   在监管工作中,我们在食品安全的标准、监管、处罚、问责等方面也有很多差距,基层监管力量薄弱,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有些设施设备落后。这些都与监管工作的需要不适应。存在的差距就是我们努力的方向,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但是对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必须“零容忍”。我们有决心、有信心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严”字当头的要求,严管、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下大力气整治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地方属地管理责任,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确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谢谢。 /p p    strong 【凤凰卫视记者】 /strong 婴幼儿乳制品奶粉一直是牵动大家神经的关键部分。目前内地的婴幼儿奶粉从备案制转成注册制,有很多评论认为,这会对行业有一次大的洗牌,不知道毕局长如何看这个问题?另外,下一步食药监局在婴幼儿奶粉方面如何监管?谢谢。 /p p    strong 【毕井泉】 /strong 婴幼儿配方乳粉是婴幼儿在由于种种原因缺乏母乳喂养的情况下的替代品,所以它直接关系到婴幼儿的发育和健康。历史上曾经有过惨痛的教训。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的安全问题始终是食品监管的重中之重,从源头、生产、出厂到销售实行全过程的严格监管。 /p p   第一,源头严控。我们鼓励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生产企业自建奶源基地,不能自建奶源基地的要有稳定而且定期审核的原料供应渠道。落实原辅料进厂批批检验的责任,从源头上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 /p p   第二,过程严管。企业要严格生产环境、设备运行状态和设备运行过程的管理,企业要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进行全项目的批批检验,企业要建立生产经营全过程的追溯体系和产品跟踪评价规范。2014年到现在,食药总局开展了60次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对发现的缺陷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p p   第三,产品严检。我们在企业出厂全项目批批检验的基础上,监管部门也开展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专项监督抽样检验,坚持“月月抽检、月月公开”,实现了生产企业和检验项目两个全覆盖。 /p p   第四,违法严惩。对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监管部门立即采取措施下架召回、停产整改,严肃查处婴幼儿配方乳粉假冒品牌的违法犯罪行为。 /p p   总体上看,我们国家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水平是在稳步提升的,2016年婴幼儿配方乳粉共抽检2532批次,检出不合格的样品32批次,占1.3%,这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存在安全风险的不合格样品有22个批次,占0.9% 不符合包装制、包装标签明示值,但不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不合格样品有10个批次,占0.4%。检出问题的基本上都是中小企业,所以这些婴幼儿配方乳粉大型生产企业基本上没有检出不合格的样品。 /p p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食药总局启动了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注册工作,这是针对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食品和状况采取的特殊监管措施,重点是整治品牌和配方过多,标签不当标注和广告不当宣传的问题。婴幼儿配方乳粉功能声称必须要经过科学实验的证实,禁止明示或者暗示诸如益智、增强免疫力等虚假宣传。谢谢。 /p p    strong 【人民日报人民网记者】 /strong 目前,餐桌食品安全越来越受到网友的关注,外卖食品安全事件也被屡屡曝光,请问毕局长在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有关部门将会采取哪些措施?谢谢。 /p p    strong 【毕井泉】 /strong 现在居民外出就餐确实越来越普遍,促进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提升关系到千家万户。 /p p   提升餐饮业的质量安全水平,这里面要分为企业的主体责任和基层地方政府的监管责任。就企业来说,要落实四个责任: /p p   第一,原料购进质量安全的责任。规模化的餐饮企业都应该建立稳定的原料供应渠道,保证购进原料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实行风险自查制度。比如采购了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超标的原料,餐饮企业自己要负责。 /p p   第二,认真执行餐饮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责任。原料的清洗加工过程,餐具、厨具、饮具以及相关工具的清洗消毒要符合餐饮操作的规范,要确保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p p   第三,要落实& quot 明厨亮灶& quot 的责任,要让消费者能够看得到后厨的制作过程和卫生状况,可以采取玻璃墙的办法,也可以采取摄像机监控的办法,在外面设几个屏幕。 /p p   第四,要落实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责任,严防“地沟油”“泔水油”流向餐桌。上述责任的第一责任人是餐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要在大型的餐饮企业明确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部门,门店要有食品安全管理员,餐饮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培训和考试,身体健康状况要符合相关规定,这就是企业应当承担起来的主体责任。 /p p   从基层地方政府来说,要落实好监管的责任,要加强对餐饮业原料进货情况的检查检验,要严肃查处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违反餐饮操作规范的行为。同时,要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堂、农村集体聚餐、旅游景点、铁路餐饮等食品安全监督,严防群体性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p p   这里我想专门就网络订餐的问题作一个回应。2016年食药总局发布了 strong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strong 重点是:第一,只有取得许可证的实体餐饮店才能在网上接受订餐,没有实体店的不能在网上销售餐饮产品,餐饮企业必须保证在网上销售的餐饮产品与在实体店销售的餐饮产品质量是一致的。 /p p   第二,要严格落实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责任,第三方平台要做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在平台上展示的餐饮企业的许可证是真实的,这样才能保证线下的经营者必须是实体店而不是黑作坊。二是要确保在送餐的过程中食物不被污染,因为送餐的物流公司是第三方平台选择和指定的,所以应该对这方面承担起监管责任。三是要确保消费者提出的投诉得到及时处理,因为消费者是在第三方平台订餐和交费的,第三方平台负责结算。所以平台的开办者要做到这三个确保。 /p p   第三,要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的监督。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第三方平台和线下餐饮企业的监督,及时查处违反上述规定的违法行为。我们欢迎广大消费者和媒体对网上订餐进行监督。谢谢。 /p p    strong 【彭博社新闻社记者】 /strong 2017年药品审评有哪些新政策,会对跨国药企在中国市场准入带来什么重大影响?谢谢。 /p p    strong 【毕井泉】 /strong 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这是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改革任务。2015年8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的意见》,标志着改革的全面启动。这个改革主要围绕着提高质量、解决积压、优化服务三个目标展开。 /p p   一年多来,仿制药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全面展开,一批新药优先获准上市,临床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的核查也取得了初步的成效,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在十个省市开展试点,科学高效的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体系初步形成,适应症团队审评、审评员与审评人会议沟通、专家咨询委员会公开论证解决重大分歧等制度均已建立,药品审评审批结果公开已经开始实施。 /p p   药品审评人员的工作人数从两年前的120人到去年年底增加到600人,今后还会进一步增加。注册申请积压的件数已经由2015年高峰时的22000件降到现在8000件左右。 /p p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继续深化药品器械医疗审评审批的制度改革,全面解决积压的矛盾,进一步激发医药产业的活力,有七方面的重点工作。 /p p   第一,加快推进药品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因为,在中国的市场上仿制药还是临床用药的主体,我们要扩大临床试验的资源,探索注射剂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方法,要启动中药注射剂药品安全性、有效性的再评价工作。 /p p   第二,鼓励药品的创新。我们要研究鼓励药品创新的政策,完善药品专业链接和数据保护制度,并且实现境内外临床数据的国际互认,降低企业的研发成本。 /p p   第三,要建立审评主导的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技术体系,要继续增加药品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人员和检查人员,逐步形成以技术审评为核心,现场检查和产品检验为技术支撑的审评审批机制。 /p p   第四,落实现场检查的责任。要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现场检查和生产过程的现场检查,加强申报资料真实性的核查,明确检查员的法律责任以及派驻检查单位的监督责任。 /p p   第五,建立药品品种档案。我们要为每一个上市的药品建立包括药品处方、原辅料包材、质量标准、说明书、上市后安全性信息、生产工艺变化等信息的数据库。因为历史上批准的药品,不同年代的要求不一样,所以这些档案有些是欠缺的,而且有些企业工艺修改调整没有及时报批或者备案。 /p p   第六,要建立药品电子通用技术文档系统(eCTD系统),争取今年年底能够实现按新系统实行电子申报和审评,这样就可以减轻企业,特别是在境外申报的企业到中国来申报基本上技术要求是一样的,格式是一样的,减轻大家的负担。 /p p   第七,要加快推进工艺核对。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批准的工艺进行生产,有关工艺核对的意见,我们正在根据各方面的建议进行修改完善,争取尽快印发。谢谢。 /p p    strong 【新京报记者】 /strong 2015年,我国开始了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对于这项工作老百姓可能还是不够了解,想请毕局长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个工作给百姓带来的实惠,以及它的目标和现在的进程。因为现在很多人担心,任务如此繁重,能不能如期完成?最后有很多人质疑,开展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是不是意味着药品质量出现了问题,请您回应一下。谢谢。 /p p    strong 【毕井泉】 /strong 对已经批准上市的仿制药进行质量和疗效的一致性评价,这是2012年1月份国务院印发“十二五”药品规划中提出的任务,在201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中重申了这一要求,所以这个工作不是新提出来的。过去我们批准上市的药品没有与原研药质量疗效一致性的要求,不是强制性的要求,所以有些药品在疗效上与原研药存在差距。开展仿制药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的目的,就是要使我们生产的仿制药能够在临床上与原研药相互替代。好处是可以减轻社会的医药费负担,可以提高中国药品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这也是促进医药产业供给侧结构性的改革。 /p p   对我国药品的质量要历史地看、发展地看,按照今天的标准来看待十几年前、几十年前批准上市的药品,我们会感到有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这很正常。我国曾经经历过缺医少药的年代,如果说过去我们的主要矛盾是解决“短缺”的问题、“有无”的问题,那么现在我们的主要矛盾就是要解决好坏的问题,要解决“好”的问题。 /p p   所以我们提出创新药要“新”,不新怎么叫创新呢,改良型新药要“优”,要改良人家的产品一定要从临床上比原来人家的新药更有优势,否则你为什么要改良呢?仿制药要”同“,那就是在质量和疗效上,既然仿人家的东西,那你要能够跟人家一致,就是在活性成份、剂型、剂量、规格、用药方式都要相同,在临床上治疗的效果要相同,能够相互替代,这才叫仿制药。所以,我们这个改革就是要使我们的制药企业、制药行业能够走向创新型发展的轨道。现在企业对参与一致性评价的热情很高,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办公室已经接到参比制剂备案申请4000多件,备案品种700多个。 /p p   我们监管部门要努力解决企业所反映的临床试验资源不足、参比制剂选择比较困难的问题,要做好翻译和发布各品种一致性评价指南的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优先采购、医保报销等政策,为企业推进一致性评价的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谢谢。 /p p    strong 【路透社记者】 /strong 我有两个问题,上个星期中国政府发布了一个国家关于可报销药物的清单。我想问一下那些药物的价格将会在多大程度上有所下降,以及具体下降的程度是多少?另外一个问题,我想求证一下是否中国政府已经禁止在面粉中使用偶氮甲酰胺添加剂? /p p    strong 【毕井泉】 /strong 前一个问题你应该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来提问比较合适,因为药品的医疗保险报销工作是社保部管,但是您刚才关心的是进入医疗保险目录哪些药品价格会下降。我想,新进入报销目录的药品价格如果从生产上来说,我愿意价格下调,这只是我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从制药商的角度来看。我认为在价格政策上确实应当根据是否进入报销目录做个选择。 /p p   第二个问题,您刚才讲到的偶氮甲酰胺添加剂,说句老实话,这个事技术性太强。据我了解,在食品安全标准里面,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里,现在是可以使用的,小麦粉里添加剂规定了限量值。你如果感兴趣,和我们新闻司联系,让他们回答你的问题。 /p p    strong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 /strong 请问毕局长,为什么要开展食品安全城市的创建活动?“十二五”期间创建活动有哪些亮点?“十三五”期间如何把创建活动的开展与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进一步对接?谢谢。 /p p    strong 【毕井泉】 /strong 开展食品安全城市的创建活动,是推动地方政府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一个重要抓手或者工作手段,也是以点带面提高安全监管水平的一个措施。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已经连续三年召开现场会,国务院领导同志亲自出席并讲话来推动这项工作。现在,参加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的活动已经有67个城市,参加创建城市的党委和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与以前相比更重视了,因为这是政府性的行动。监管投入更多了,监管制度更完善了,群众的满意度也提高了。与创建前相比,试点城市食品安全监管现场检查的数量增加了28%,食品检验的样本量增加了21%,群众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到95%。所以,老百姓是普遍支持的,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也有了大幅度的提升。 /p p   这里我想给大家说一下,2017年,我们将在参加创建的城市中开展“创建放心肉、放心菜超市”活动。现在大家最不踏实的就是蔬菜、水果中的农药残留、肉禽蛋奶,水产品中的兽药残留,说句老实话,我给我们的同事也经常讲,说食品安全满不满意,回家问自己家里人,问问你身边人,问问我们的亲戚朋友,现在买的肉、买的菜放心不放心。我前面说,总体上大家应该放心,但是大家说不放心是有理由的,现在的微信圈里面经常流传段子,买了菜回家用什么东西洗,用水怎么泡,能够去除农药残留。所以,我们想在这些创建城市里面,大家自愿参加,卖放心菜,卖放心肉。 /p p   在国务院刚刚通过的“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中指出,食品安全的标准与发达国家国际食品法典尚有差距,我们标准上也有差距,部分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相关标准缺失,检验方法不配套。为了解决群众这个最不放心的问题,我们鼓励这些大型超市主动参加创建,按照严于现有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来检验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涉及专柜销售的绿色食品、有机食品都要名实相符。当时进行绿色食品认证的时候是什么标准,进行有机食品认证的时候是什么标准,现在设置专柜销售,这是好事,我们应当鼓励大家创建品牌,但是我们也应该按照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标准来对它进行检验,要名实相符,否则就是欺诈。所以,监管部门也将对参加创建的这些超市进行严格的监督、检验,这样就可以倒逼这些参加创建的超市严把进货关,加强供应链管理,促进订单农业的发展,让老百姓能够实实在在地买到“放心肉”“放心菜”。谢谢。 /p p    strong 【南方周末记者】 /strong 最近总局进行了中成药通用名命名的技术守则的发布,正在征求意见。请问发布这项意见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阻力大吗?因为我们在社会上看到一些企业反映,比如云南白药公开说,如果大量中医药更名,会影响他们百年树立起的品牌和声誉,预计损失会超过百亿元。您怎么看这个问题?还有征求意见结束后,下一步我们将如何实施这项规定? /p p   strong  【毕井泉】 /strong 药品名称是药品标准的一部分,由于历史原因,我们有些中成药名称存在着夸大和暗示疗效、误导消费者的问题。比如有一个药名叫“消癌平”,那么你消的是什么癌症呢?如果吃了这个药都能够把肿瘤消掉了,那外科医生也不用做手术了,科学家也不用研究抗癌的药物了,回家吃消癌平能治得了癌症吗?还有些药名存在类似的问题。这种名称,你们说不改行吗?不是每一个人都具备辨别的能力,不是所有的医生都能够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介绍药品知识,特别是基层。 /p p   2014年食药总局成立科技组,专门研究中药古代方剂命名的特点和规律,起草了中成药命名的技术指导原则,前几个月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现在征求意见已经结束。我们听到了有些不同的意见,因为是公开表达的,有些意见也是有道理的。我们将会认真研究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规范中成药的命名,重点是整顿夸大疗效、暗示疗效以及用语低俗的命名,这样做是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的。对于命名不规范的情形,我们将结合标准提高再注册等工作逐步规范,对确需修改的名称,也会给予一定的期限来逐步过渡。谢谢。 /p p    strong 【北京电视台记者】 /strong 请问,近日网上盛传的紫菜是用塑料制成的,随后北京食药监部门进行了辟谣。我的问题是在监管过程中如何让这些肆意的食品谣言歇歇脚?谢谢。 /p p    strong 【毕井泉】 /strong 历史上曾经有过“纸馅包子”的虚假新闻报道。但是我要说的是,像“塑料蔬菜”这种谣言,我看这是个脑筋急转弯的问题。你们说,你吃了第一口发现是塑料,还会吃第二口吗? /p p   举个例子,十多年前我曾经在北京一家外国著名超市里面买过包子,那个时候还是比较新兴的,卖成品。回家吃的时候,咬了第一口我发现里面可能有土,用东北话叫牙碜,又吃一口,我就把这东西扔了。说句老实话,我也没有想到,在我们这种跨国公司开的大型超市里面,卖的包子居然菜没洗净,说白了,就是根上带的土一起剁成馅包在包子里。 /p p   你们说用塑料做紫菜这样的谣言却还能有市场,好像说是还有视频。第一,对这种造谣者,食品安全法里面是有明确规定的,要给予治安拘留的处罚,要严厉打击,这是造谣惑众。第二,我们食药总局的新闻司曾经组织媒体建立了一个辟谣联盟,记者朋友们发挥你们的作用,找专家及时分析,看看这种案例有没有可能。第三,也要提醒消费者增强判断意识,不要盲目传播这类谣言消息。 /p p   当然,我们也鼓励受到谣言损害的利益相关者提出索赔。食品安全法规定,媒体造谣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所以我们希望媒体朋友们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共治,最重要是要监督这些不实的传言,同时你们也要揭露这些制假售假的行为。新闻媒体报道食品安全一定要客观、公正,建议大家尽量不要使用“毒食品”“致癌”这样渲染性的字眼,平实一点好。因为,食品安全的报道既要考虑食品安全的本身,更要考虑这种报道所产生的社会影响。 /p p   比如“毒疫苗”“假疫苗”,山东济南疫苗案是非法经营案,是经济犯罪。再比如说“假奶粉”“毒奶粉”,上海查处的乳粉案件是用了这个企业简易低价包装的奶粉罐装到该企业精装高价奶罐中赚取差价。再比如说“僵尸肉”如何蹦上餐桌的,什么叫“僵尸肉”?哪块肉不是尸体上的,哪个尸体不是僵的呢?我们哪位女士先生能够从活猪、活牛身上咬块肉吃呢?不能这么形容我们所要吃的食物。所以谣言大家要揭露,制假售假要揭露、批评,要严惩。但是有关的报道一定要客观、公正、平实,不要怎么吸引眼球就怎么起标题。说句难听一点的,不要哗众取宠,因为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也要考虑你们在进行这些批评性报道的时候所肩负的社会责任。感谢大家。 /p p    strong 【主持人 袭艳春】 /strong 非常感谢毕井泉先生专业详尽、非常鲜活的回答,也感谢大家出席今天的发布会。再次提醒一下,今天下午3点钟交通运输部的部长李小鹏先生还要出席国新办的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也欢迎大家出席。 /p p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毕井泉先生。谢谢。 /p
  • CFDA召开2015年度食品药品案情联合分析会
    p   2016年2月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召开2015年度食品药品案情联合分析会。会议通报了2015年食品药品案件查处总体情况,总结了一年来食品药品稽查工作,重点分析了食品违法案件特点,研究制订了进一步加强食品日常监管和稽查执法的意见和建议。总局相关司局及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p p   会议认为,2015年全国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四个最严”的要求,不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积极从抽检监测、飞行检查、投诉举报、舆情监测等工作中深挖案件线索,强化稽查部门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机关协作配合,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稽查执法队伍建设、能力建设和制度建设,组织查办了一大批重大案件,有力打击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规范了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2015年,全国共立案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353951件,其中,食品、保健食品案件247826件,药品案件89226件,医疗器械案件10760件,化妆品案件6139件。全年共责令停产停业13460户,取缔无证经营32791户。 /p p   会议着重分析了食品案件的特点和违法行为变化趋势,指出当前食品违法犯罪形势依然严峻,制假售假“黑窝点”屡打不绝 有的持证企业利欲熏心、铤而走险,违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屡禁不止。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造假手段的更新升级,一些重大案件呈现跨区域、链条化、网络化等新特点,违法性质恶劣,违法手段隐蔽,社会危害严重。同时,各地稽查队伍和能力建设仍存在差异,执法装备不足、检验检测手段落后等问题还比较突出。 /p p   会议强调,2016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案件查处方面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继续以查处重大案件为核心,针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问题突出的重点领域和重点产品,拓宽案件来源渠道,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行业“潜规则” 二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日常监管的衔接机制,坚持处罚打击和监督整改并举,形成稽查办案与日常监管合力,发挥最大效能 三是与司法机关密切配合,认真落实《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建立健全联席会议、重大案件联合督办、案件信息联合发布等机制,细化案件线索通报、案件移送、协助检验认定等程序和内容,增强联合打击食品违法犯罪合力 四是通过督查指导、考核激励等多种措施强力推进案件信息公开,不断健全公开机制、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有力震慑违法行为,保护消费合法权益 五是加强稽查执法业务培训和办案实战经验交流,继续开展优秀案例评选示范工作,不断提高全系统稽查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着力打造一支能力强、作风硬,拉得出、打得赢的稽查执法队伍。六是加强稽查办案信息化建设,实现稽查办案信息的共享、共用和快速传输,缩短办案时间,提升执法效率和水平。 /p p br/ /p
  • 阎祖强: 将追查食品药品检验所未报之责
    本报记者(21世纪经济报道,仪器信息网注) 陈承 上海报道   原标题:专访上海市食安办主任阎祖强: 将追查食品药品检验所未报之责   《21世纪》:百胜集团相关负责人在19日接受媒体采访时声称,每年投入数百万经费,委托官方部门对所有进货原材料进行了把关检测。我们知道这家食品药品检验所是上海市药监局的下属机构。请问这个委托是否属实?   阎祖强:我们在第一时间就得知了百胜集团的这一说法,并立即介入进行了详细调查。现已查明,上海食品药品检测所是受百胜集团委托进行检测的单位。该所作为公共服务检测机构,除了接受政府委托的日常执法监督中的检测样品外,也承担很多不具备自检条件的社会企业购买服务,委托该所进行检测。需要指出的是,上海食品药品检测所承担的社会企业委托检测服务,其费用是按照国家标准收取的,对于百胜集团没有额外收取任何其它费用。   《21世纪》:协议内容是什么?总共涉及多少费用?   阎祖强:根据协议,百胜集团每2个月送检样品一次,样品数、检测项目均由百胜确定。另据调查,2010年及2011年,百胜集团共送检了来自六和集团19个批次的样品,其中8个批次存在不合格的情况。   食安办已经掌握了百胜集团与上海食品药品检测所之间签订的委托协议。协议载明,百胜方面提出了详细的检测需求,而检测所则根据需求进行检测。另外根据我办调查,按照协议,检测所今年本应向百胜集团收取125.9万余元的检测费用,至今百胜实际只支付了93.7万余元。   《21世纪》:既是药监局下属机构,为何在测出百胜集团8批产品抗生素残留不合格(详见本报同日报道《11页检测单据独家曝光 上海食安办证实:百胜隐瞒8批产品不合格》)后,没有向相关部门进行汇报?   阎祖强:对于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未将不合格报告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导致监管失察,将进一步追查,并实施最严厉的问责。   《21世纪》:发现不合格样品后,肯德基需要采取哪些措施?   阎祖强: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百胜集团在发现送检样本不合格后,应该及时采取停止使用、召回等措施以减少、阻止不安全食品流入市场。对此,食安办将与有关职能部门一起进行深入调查,掌握证据,如发现违法行为,将予以严惩。   18日,上海有关检测部门又对百胜集团上海物流中心进行了扩大抽检,结果将于21日对外公布。根据检测结果,上海各监管部门会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对百胜集团采取进一步监督检查和执法行动。   《21世纪》:百胜集团的有关负责人在19日还对媒体表示,他们能够出具用以证明来自六和集团的原料是全部合格的单据。对此,食安办有何评论?   阎祖强:我们认为,百胜集团应该基于事实,负责任地发表有关信息。现在可以明确的是,我们已经掌握了上述8份不合格检测报告的正本,所有不合格的检测报告也在第一时间就由检测所送达至百胜集团,对于这些事实,百胜应该承认。   专访上海市食安办主任阎祖强: 将追查食品药品检验所未报之责   此外,百胜也应该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当发现不合格样本后,应当及时进行召回、销毁和下架措施,而不应使不安全食品流入市场。   当然,这其中也存在百胜集团内部已经采取了相应措施的可能,但即便在这种情况下,百胜也应当向消费者和执法部门进行通报。今后,我们会进一步加强落实食品企业的主体责任,完善有关制度,加强执法力度。   《21世纪》:食安办会采取哪些具体措施加强检测和执法力度?   阎祖强:事实上,上海有关部门对于禽类的检测一直高度重视,此前已将其列入一类抽检食品,下一步,我们会对一类食品进一步加大抽检力度。   “速生鸡”的事件也给了我们一个警示,我们各监管部门在各环节要不断扩大覆盖面,加大抽检频次,进一步杜绝类似的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另外,在检测的项目上,要针对此次事件进行调整。比如,过去我们对激素主要进行性激素项目检测,而在此次事件中,我们发现鸡饲养场使用了类固醇激素,今后,我们会将这些新发现的不法激素添加项目,全部列入抽检项目,防止问题产品流入市场。   “速生鸡”事件发生后,针对同样使用鸡肉原料的食品,上海相关职能部门已经采取联合行动,对生产企业的门店和物流中心全面加强了抽检。   对于这个领域的类似问题,我们会全面进行检查,并及时向社会发布信息。
  • 《苏州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规划》发布
    近日,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苏州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规划的通知,表示《苏州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要求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 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以下为“规划全文”:苏州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规划  ??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对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全面加强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依据《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  ??“十二五”是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好转的时期。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断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着力解决影响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突出问题,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完善。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市一级重新组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原属于市工商、质监部门的食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监管职能及人员划转至新成立的市食药监局,全面履行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监管职责。加快推进市级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单位改革,建立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协助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各市(县)、区相继组建了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各乡镇按区域设立监管分局(分所),在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配备食品药品协管员,基本建成盖边沉底的监管网络。各市(县)、区相继成立综合性检验检测中心,将食品检验检测职能整合到检验检测中心。  ??(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不断深入。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天安行动”、“食品药品安全放心行动”、药品“两打两建”、保健食品“打四非”、医疗器械 “五整治”等专项整治,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品种的检查,深入推进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市公安局在市食药监局设立警务室,始终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严惩重处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累计查处违法案件7236件,罚没款6200万元,处理投诉举报 17800余件。移送工商部门查处违法广告3274条,取缔无证经营户1692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16个,停业整顿生产经营户662家,移送司法机关查办涉嫌犯罪案件739件,追究刑事责任1083人。公安部挂牌督办7件。  ??(三)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推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全面梳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完善行政审批流程,探索并联审批模式,建立审批事项电子档案。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凡是依法可以下放的,均下放到位。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断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机制日益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日渐完善,部门协作联动顺畅有序,食品安全监测预警能力不断提升,在全省率先建成覆盖城乡的食品安全监测预警网络体系。建成乳制品、白酒、食品添加剂三类食品生产企业电子追溯系统,其中全市乳制品生产企业已实现追溯系统全覆盖,同时在60家食品流通企业和10家餐饮单位开展追溯试点。持续推行餐饮安全“五常法”、“六T法”等先进管理方法,推进远程监控技防设施应用,全市大多数A级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近一半学校和幼托机构食堂实施了“五常法”管理并安装监控设施。完成第四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第53届世界乒乓球锦标赛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1323余次,实现食品安全零差错零事故。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管理,实现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工作常态化。79家在产药品生产企业100%通过新版GMP认证,通过认证企业数量居全省第一。加强基本药物生产监管,对在产基本药物品种按品规全面开展质量风险评估。药品批发企业新版GSP认证率100%,零售连锁企业认证率90%,单体零售药店认证率80%,均居全省前列。深入推进医疗器械 GMP认证,企业认证通过率位居全省前列。加强对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监管,检查覆盖率100%。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网格化”监管和分级分类监管,深入实施“双随机”工作机制,推行食品药品安全约谈制度。  ??(四)食品药品技术支撑体系日益健全。药品进口口岸功能建设取得积极成果,2013年10月,国家食药监总局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允许苏州工业园区口岸进口药品,增加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至“十二五”末,苏州口岸办共核发《进口药品通关单》189单,进口药品498批次,共计119万公斤,货值12015万美元。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以创建口岸药品检验所为目标,持续提升检验检测能力,2012年实现整体搬迁,新所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人员编制从40人增加到68人,在编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比例超过75%,配置货值近亿元的仪器设备560多台(套),检测能力包括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保健食品、化妆品、洁净室性能检测六大类共378个参数,药品检测能力基本覆盖了《中国药典》2010年版和国际通用药典的检测项目,基本达到口岸药品检验所的标准。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苏州分所于2012年正式设立,运行以来,每年检测业务受理量以25%以上的速度增长,检测业务辐射上海、浙江、无锡、南通等省市。全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覆盖面进一步扩大,2015年全市食品每千人抽检率达5.05,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不断健全,全市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每百万人口报告率逐年上升。  ??(五)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逐步形成。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活动。重点围绕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面向执法人员、企业和群众开展法律法规宣贯。加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公示力度,每月在市主流媒体公布食品抽检信息,切实按照国家总局和省局部署推进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动态,建立官方微博、微信发布食品药品安全消费提示,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积极发挥12331投诉举报平台功能,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建立有奖举报机制,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明显提高,形成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人人关注、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社会氛围。这些成绩的取得,为做好“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在新的起点上推进监管事业发展积累了有益经验。  ??二、“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是我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关键时期,是率先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健康需求的不断提高,全社会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越来越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期望值越来越高,这给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带来了巨大压力,也为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提供了重要契机和强大动力。随着食品药品产业的快速发展,更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得到广泛应用,这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面临许多新的课题、新的挑战。当前食品药品安全总体上仍处于风险高发期,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因素呈现出多样性、复杂性 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有待完善,各监管环节之间尚未真正实现无缝衔接 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力量薄弱,仅靠现有的人员编制和专业能力难以完成面广量大责任重的日常监管工作 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冒伪劣药品等违法行为尚未彻底根治,城乡结合部及广大农村地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基础仍较薄弱 食品检测职能及机构还分散在多部门,尚未形成统一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主动顺应全面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把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和保障改善民生的重点领域,切实加强和改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提高全民健康素质、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作出应有贡献。  ??三、“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四个最严”总体要求和“两个率先”光荣使命,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贯彻落实党政同责和“四有两责”,加快食品药品安全治理法治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进程,不断提升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全程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健全完善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大力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切实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把苏州建设成为全国食品药品最安全、消费最放心的城市之一。  ??(二)工作目标。通过5年努力,力争到2020年末,基本建成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初步形成 监管队伍能力素质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适应监管工作任务需求,监管基础设施和执法装备不断改善,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全程监管水平显著提升 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餐桌污染”源头治理取得突破性进展 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向好,食品药品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覆盖所有食品供应渠道、食品品种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重点项目。食品检验量达到6份/千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食品抽检信息公示率达到100%。  ??——食品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原则上,对高风险食品药品生产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3次。食品生产监管违法问题发现率达到5%,问题处置率达到100%。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评价性抽验总体合格率达到95%以上。  ??——药品质量抽验生产企业覆盖率达到100%。  ??——化妆品质量抽验生产企业覆盖率达到100%。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00%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无菌、植入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率达到100%。  ??——对高风险品种经营企业、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短缺药品定点储备单位日常监管做到100%全覆盖。  ??——食品药品生产企业量化等级评定率达到100%。  ??——食品生产企业电子追溯系统覆盖率达到80%。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处置率100%。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公开率100%。  ??四、主要任务  ??(一)着力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1.构建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继续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推动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进一步向专业化、系统化、独立化方向发展,进一步完善市、县、镇三级监管网络,确保监管无盲点、无空白。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内部整合,理顺监管职能和运行机制。加快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完成食品检验检测职能的调整和机构的整合,分别建立市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和市药品检验检测机构。  ??2.全面落实“四有两责”。深化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重要性和特殊性的认识,强化对食品药品监管资源的投入,确保食品药品监管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落实日常检查责任和监督抽检责任,着力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落实到位,配足日常监督检查、市场抽检执法、产品技术检验三类岗位,配齐具有专业知识、法律知识和工作技能的监管执法人员和专职检查员,配备日常检查、市场抽验、样品检验必需的设备。  ??3.强化食品药品综合协调机制。推动完善市、县、镇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建设,强化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职责,推进综合协调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打通“最后一公里”。逐步完善基层食品安全责任机制、隐患排查机制、问题发现报告机制、群防群控机制等相关制度规范,夯实基层监管工作基础。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考核评价体系,将食品药品安全全面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的作用。  ??4.进一步明晰食品药品监管事权。按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的要求,对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审批、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食品药品监管事权进行合理划分,明晰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责任,规范权力行使,充分调动各级监管部门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统一规范、权责明确、上下协调的事权体系。按照属地管理要求,通过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考核考评等途径,层层传递压力,健全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二)加强食品药品依法行政建设。  ??1.深入实施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法规。着力做好新修订《食品安全法》《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落实。制定出台苏州市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自动售货设备销售食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文件。根据机构改革后的监管新形势和新要求,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制度规范的建设。依法做好全系统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发布及后评估和定期清理工作。  ??2.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规范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投诉举报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等行政行为,完善执法程序,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推行网格化监管、“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推动行政执法公开公示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等。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重大案件查处及执法案卷评查为切入点,推动落实法制工作例会制度,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与检查,做好行政执法培训、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等相关工作,完善行政执法监督长效机制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主体责任。  ??(三)严格食品药品安全全程监管。  ??1.强化食品生产监管。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和“三分监管”有关要求,有效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根据划定的企业监管频次和检查计划,开展双随机监督检查,实现监管对象全覆盖,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建立完善监管信息内部通报、案件线索及时移送等工作机制,加大日常监管与执法事中事后衔接力度。加强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动态管理,建立基于风险管理的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名单,针对性地制定监管措施。推进食品生产企业安全信息公示制度,覆盖全市所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  ??2.强化食品流通监管。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建立食用农产品全程溯源管理机制,建立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重点的食用农产品快检筛查体系。完善食用农产品监管部门协同机制,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保障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加强食品销售、仓储、运输和食品销售摊贩的监管,加大法定抽样检测力度,切实增强对食品销售、仓储、运输的全程监控,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加大农村市场治理力度,鼓励农村市场规模化经营,实施农村市场“百千万”计划。  ??3.强化餐饮安全监管。制定、修订《苏州市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意见》《苏州市农村集体聚餐管理操作手册》等制度规范,提升对基层监管工作的指导效率。继续倡导实施先进管理方法,继续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和分级管理。加强对高风险品种、高风险场所和高风险危害因素的抽检,主动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和分析研判力度,提高数据利用效率。深入开展餐饮环节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业态监管和专项整治力度,重点加大对学校和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力度。规范网络订餐经营行为,加强对上线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提前介入重大活动的筹办,确保重大活动期间供餐单位和辖区内均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4.强化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基本监管数据库,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档案。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分类分级动态监管,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行为。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建立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机制。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示范企业、保健食品化妆品示范经营企业等创建活动。探索建立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信息可追溯制度。加强互联网经营保健食品、化妆品的长效监管机制,规范互联网销售行为。  ??5.强化药品生产安全监管。强化基本药物生产监管,继续开展年度基药质量风险评估及每年2次监督检查。继续做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实施工作,不断提高药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确保注射剂类药品认证下放省局后我市企业新版GMP实施水平不下降。建立分类分级监管制度,强化对高风险对象的监管,突出对生产行为和产品上市后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药品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建设,提高不良反应监测报告的数量和质量。强化特殊药品、特药复方制剂日常监管,严防麻黄碱复方制剂流弊事件的发生。加强药包材生产企业监管,全面完成医院制剂质量标准提高工作。  ??6.强化药品流通环节安全监管。严格药品经营许可管理。严格市场准入,优化存量资源,推动药品流通市场持续向集约化、规模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严格监督实施药品GSP。强化GSP认证通过后跟踪(飞行)检查。运用飞行检查、通报、曝光、约谈等监管举措,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加快完善药品追溯体系,督促企业加强药品购销渠道和安全风险管控。确保药品流通环节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规范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行为,督促网售药品配送严格执行药品GSP要求。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监管。贯彻实施新颁布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切实加强疫苗流通监管。  ??7.强化医疗器械安全监管。继续修订、完善全市医疗器械监管各项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工作要求,确保全市医疗器械依法监管,协调统一。深入推进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依据《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按照“属地分级监管”的原则,做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工作,完善日常监管档案和电子信息档案。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建设,提升不良事件监测报告的数量和质量。  ??(四)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切实按照“四个最严”的工作要求,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丰富执法措施和手段,提高案件查办效能。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证据互认、证据转换、涉案产品检验认定、处置以及办案经费保障等工作机制,提高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行为的合力。抓住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问题,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科学制定食品药品监督抽验计划,抓住问题较集中的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地区、重点问题,发挥监督检验在稽查打假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建立稽查与投诉举报工作互通机制,形成从投诉举报中善于发现案源、通过投诉举报情况分析发现案件动向的良好格局。鼓励各地区、部门之间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协作机制,签订相关的协作协议与协作章程,制定具体的实施标准与细则,形成稽查“大协作”格局。  ??(五)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业化能力建设。  ??1.加强全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理顺培训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党组统一领导、责任处室牵头、有关处室齐抓共管的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坚持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管理制度。实施教育培训学分制,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档案和师资库,编写具有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配套性教材。开展网络教育,实施联合办学,鼓励干部在职自学。选派干部下基层挂职锻炼、进企业跟班学习和赴境外参加培训。  ??2.完善人才选拔、培养和使用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符合市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实际的竞争性干部选拔机制和交流轮岗制度,提高选人用人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健全考核考评机制,加大考核在干部提拔使用中的权重。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竞聘上岗和绩效考核等工作,配优配强有关事业单位领导班子。  ??3.建立食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和检验员。根据食品药品监管专业性强的特点,积极探索开展食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通过职业化培训教育、专业化考核考评,加快建立与专业化监管任务相适应的检查员队伍,提升监管的专业化水平,有效防控食品药品安全系统化风险。突出抓好技术监督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要按照专家型、国际化的标准,科学规划、严格选拔、精心培养,努力造就一支与履行技术监督职能需要相匹配的专业人才队伍,做好检验员队伍的业务知识更新培训,注重优秀人才的吸收引进,在提升科研能力上取得新的突破。  ??(六)建立科学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技术支撑体系。  ??1.进一步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加强进口药品口岸药检所功能建设,创成口岸药品检验所。深化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苏州分所建设,探索在分所建立江苏省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和监管企业培训基地。建设江苏省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检验检测基地,建成全省保健食品化妆品检测技术中心。推进食品检验检测机构专业化、系统化建设,不断拓展检验检测项目,持续延伸检验检测覆盖范围,着力突出食品安全快检能力建设,在县(区)、乡镇建立快检室,实现基层食品快检能力全覆盖。鼓励督导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高风险主体,积极开展快检工作。充分发挥市级、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机构和社会第三方检验机构各自的技术优势,建立优势互补的食品安全法检体系。  ??2.着力强化信息化监管能力建设。科学编制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规划,全面统筹信息化监管建设项目,建立基于大数据处理和云平台运行的监管基础数据库,努力构建涵盖“四品一械”行政许可审批、日常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信用体系建设、信息公开公示、举报投诉管理、风险监测预警、应急管理等监管事项的信息化监管系统,通过信息化建设,实现上下对接通畅、信息及时共享、移动执法便捷、数据分析精准的监管目标,切实将监管效能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3.积极参与药品医疗器械审批审评机制改革。支持苏州高新区筹划建设国家食药监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分中心项目,推进江苏省食药监局认证审评中心在苏州高新区建设医疗器械审评分中心。支持苏州工业园区在省内率先实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规定,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开展先行先试,积累经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机制,为江苏的试点工作多做贡献。  ??4.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完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管理系统,有效联通和共享各级食品监管部门的食品抽检监测信息,完善全市统一的抽检结果处理程序。加强市、县两级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评价和预警能力建设,加快设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  ??5.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市、县两级监管部门,上下贯通、高效运转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按照协调有序、职责明确、运转高效的要求,建立完善监测预警、应急保障、社会动员和总结评估等机制,推进跨区域跨部门应急协作、信息通报等机制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
  • 中检院食品药品安全评价研究所揭牌
    中检院食品药品安全评价研究所揭牌暨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中关村开放实验室授牌仪式在京举行   2012年1月12日,“中检院食品药品安全评价研究所举行揭牌暨中关村开放实验室、北京市重点实验室授牌仪式”在中检院安评所多功能厅隆重举行。中检院党委书记、院长李云龙,副院长邹健,北京市技术交易促进中心副主任孙颖,北京市民营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朱希铎,国家北京药物安评中心主任丁日高,国家上海新药安评中心副主任徐景宏,上海第二军医大学安评中心主任陆国才,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总裁左丛林,医科院新药安评中心主任王爱平,北京市民营企业家协会办公室主任徐霞,赛诺菲公司北美研发总裁马克博纳富瓦先生发来贺电并派公司北京办事处威廉庞博士,以及安评所全体在职员工共70余人参加了仪式。   王佑春副院长主持揭牌及授牌仪式,李云龙院长和汪巨峰所长共同为“中检院食品药品安全评价研究所”揭牌,北京市技术交易促进中心和北京市民营企业家协会领导分别向汪巨峰所长授“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和“中关村开放实验室”牌。   李云龙院长做了重要讲话,对食品药品安全评价研究所(原国家药物安全评价监测中心)奠基以来的工作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在这次安评所作为我院二级管理的试点机构的过程中,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新的挑战:第一、作为二级试点机构,中检院给予充分的财权、人权 第二、职能全面扩增,机构名称中增加食品二字,实际工作面扩展为药品、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领域。李院长希望安评所的领导班子依托本次改革,精诚团结,抓住机遇,突破传统束缚,勇面严峻挑战,带领全所员工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水平与效率。   1999年国家药物安全评价监测中心在亦庄开发区正式奠基,2011年正式更名为食品药品安全评价研究所。从筹建到更名以来,经历了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依托中日JICA科技合作项目,在国内从无到有建立了首家符合国际标准的GLP研究机构,先后通过国家GLP认证、日本JICA认证、国际AAALAC认证、美国CAP认证、美国FDA GLP检查等。并按照OECD、美国FDA标准完成了100余项国外委托及国内一类药物的安全性研究,通过对全国245家5000余人次技术骨干的培训,为我国推行GLP标准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和辐射作用,也为我国自主创新药物走向世界打下了基础。   新的形势,新的起点,新的机遇,新的挑战。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食品药品安全评价研究所全体员工,将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全面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强化业务建设和业务管理,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打造学科齐全,技术能力一流的安全评价研究机构,为我国药品监管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 “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印发 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日前,国务院印发了“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划),明确到2020年,我国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人均预期寿命在2015年基础上提高1岁。  《规划》指出,为强化我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将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完善食品安全法规制度。健全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完善标准管理制度,加快制定重金属、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重点食品安全标准,完成不少于300项标准的制定、修订。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工作网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推进食物消费量调查和总膳食研究,系统完成25项食品化学污染物等物质的风险评估。  同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机制,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网络覆盖县乡村。实施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健全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技术支撑体系,提高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对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评价和风险预警水平。加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建设。健全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加大农村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力度,完善对网络销售食品药品的监管。加强食品药品进口监管。专栏7 综合监督与食品安全项目国家重点监督抽检网络建设:国家重点监督抽检,医疗机构医疗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监督抽检;公共场所、学校和供水单位公共卫生监督抽检;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采供血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检。(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整合现有资源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网络和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网络与溯源平台建设,食源性疾病管理和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建设。(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  此外,还将大力发展创新发展药品、医疗器械等产业。鼓励创新药和临床急需品种上市。在加强行业规范的基础上,推动基因检测、细胞治疗等新技术的发展。引导企业提高创新质量,培育重大产品。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强强联合,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提高产业集中度。大力发展智能健康医疗装备。支持提升医疗设备的产业化能力和质量水平,推进发展应用。开发可穿戴生理信息监测设备、便携式诊断设备等移动医疗产品和可实现远程监护、诊断、治疗指导的远程医疗系统。  附件:“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docx
  • 安徽阜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持续提升技术服务能力
    今年以来,安徽省阜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聚焦检验检测主责主业,通过“精、优、细、严”多向发力,不断提升检验检测服务能力,助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6月,该中心顺利通过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复评审”等3项评审验收,检验检测体系进一步完善。在“精”字上作文章。首先是精细管理。阜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修订出台第8版体系文件,完善30余项作业指导书和管理制度,新增《实验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标准品对照品管理程序》。其次是锻造精品。该中心积极向安徽省科技厅申报动物实验项目并顺利通过验收,“基于流通池装置的新溶出方法测定阿司匹林肠溶片的溶出度”项目获批立项。再次是精准服务。该中心派出一名副主任,常驻太和医药产业园区开展招商引资和医药产业项目对接等服务工作,派出技术骨干无偿进行生物安全柜和生产车间等区域洁净度检测,在实验方案、标准制定等环节全程指导。在“优”字上下功夫。首先是优环境。阜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开辟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绿色通道”,帮助公安部门检验涉案食品23批,检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5批,检验涉案药品7批,检出不合格药品6批,为市场监管和公安部门联合查办食品药品违法案件提供技术支撑,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其次是优作风。该中心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改进工作作风,通过“流动诊所”为企业“把脉问诊”,对重大产业建设、重大创新产品及重点项目实行全程跟进服务,帮助企业申报科技项目、参与科研攻关,提升企业对新技术、新成果的转化能力。在“强”字上见真功。一是强投入。该中心实验室整体搬迁至阜阳市环保食药检测大楼,原址实验室大楼改建为实验动物中心。加大实验室改造建设,购置气相质谱仪、等离子发射光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形态分析仪、溶出度检测仪等一批先进仪器设备,改善检验检测硬件条件。二是强队伍。该中心坚持党建引领,通过集体学习、交流研讨、教育培训、评选学习标兵等,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着力打造政治过硬、能力过硬的高素质队伍。目前该中心拥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3名、副高级8名、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7名。在“严”字上求实效。首先是严抽检。阜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组织开展食品药品检验检测,2022年共完成药品检验检测914批;完成监督抽验607批,检出不合格药品4批;完成省级中药材专项抽验11批。同时,完成省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488批,检出不合格食品两批;完成市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347批,检出不合格食品13批。其次是严核查。该中心充分发挥技术优势,提供药品核查、GSP、GMP认证等基础性技术服务。上半年共抽派检查人员和GMP、GSP技术人员163人次,核查药械生产企业86家,帮助有问题的36家企业整改;专项监督检查药械企业31家,日常监督检查药械企业65家。
  • 286万!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2022年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0900000202202000172 项目名称: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泰安市纤维检验所)2022年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86.1万元 最高限价:286.1万元 采购需求: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A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设备1 1 详见招标文件 82.500000 B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设备2 1 详见招标文件 125.000000 C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设备3 1 详见招标文件 78.6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进口设备签订合同后90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国产设备签订合同后60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全运会进行时: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已就绪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9月14日,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组委会食品药品安全保障部部长,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小宁带队,对十四运会定点接待酒店食品安全进行专项督导检查。这是十四运会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人员全力以赴确保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食品药品的一个缩影。办一届精彩圆满的体育盛会, 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是重中之重。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组委会食品药品安全保障部(简称保障部)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强化顶层设计、开展督导检查,构建起了严密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网络系统,凝聚成全省一体的保障力量。保障部由陕西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农业农村厅等九家省级部门为成员单位,部长、驻会副部长分别由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小宁,副局长姜敏担任。他们统筹规划、实地察看、科学研判、督导检查,提出了从食材养殖、生产、仓储、运输,到接待酒店设施准备、关键点监管的全方位、全链条、全系统的保障措施,并作出了周密部署。强化顶层设计,形成保障合力建机制。加强与省民宗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等九个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通过联席会议,确保筹办工作与组委会安排部署同频共振;印发《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食品安全保障部及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协调推进各项保障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积极争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监管、检测、培训、应急演练等方面的指导和支持。定制度。形成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总体方案》《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案》《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指导意见》《接待酒店、集体用餐食品安全基本要求》等10多项工作方案和指导意见,为各市区执委会和各项目竞委会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提供行动指南;指导各市区执委会、各项目竞委会分别制定分类保障措施和工作细则,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立模式。确定“省运动员食品总仓+各市其他食材属地保障”分类分级保障模式。分类保障:对运动员实施“食品安全+食源性兴奋剂防控”双重保障;对残特奥会参赛运动员,由宝鸡实施属地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对赛会所有重要宾客、裁判员、技术官员、媒体记者、志愿者等实施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分级保障:设立运动员食品总仓,对进行食源性兴奋剂检测的猪牛羊、禽类、蛋奶、水产品、香料调料及其制品等五类专供运动员食材,实行五统一闭环管理。各地设立专用库房,由各执(竞)委会确立保障模式,守住其他食材安全底线。以点带面,统筹全区域、全流程监管高标准建设运动员食品总仓,明确运动员食品总仓运营团队,制定总仓保障方案,优化总仓运管流程,把住食材检验检测关口,实施运输全程监管。制定《运动员食品总仓保障方案》《运动员食品总仓设立要求》《运动员食品总仓安全闭合管理流程》《总仓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等规范;先后开展桌面推演和实战演练20次、培训13次、召开各类会议75次;实现了品种和批次检测两个100%全覆盖,落实食源性兴奋剂“头头检测”“批批检测”要求;实现了总仓至全运村、各接待酒店“点对点”直接配送。发挥信息化监管作用,开发了全运食安APP,对五类食材从生产到加工,实现食品安全保障从养殖基地到餐桌的全过程、全链条、可视化实时监管。严格把控食品安全关口,对确定的14家养殖企业(基地)、加工企业作为运动员食材供应商,实行严格监管。对养殖基地,实施24小时全程驻场监管、周质量控制检查和随机督查。对加工企业,按照《加强专供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运动员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实施驻厂监管,规范企业食材采购、贮存、生产和配送过程。对配餐企业,按照《集体用餐食品安全基本要求的通知》《接待酒店食品安全基本要求的通知》,规范用餐保障。强化含兴奋剂药品管控,统一印制的含兴奋剂药品专柜标识、宣传海报,在零售药店、涉药单位张贴宣传;与药品经营企业签订《十四运会期间规范经营承诺书》,通过“陕药通”系统,实名登记含兴奋剂药品购买人员信息;规范零售药店含兴奋剂药品销售行为,督促药店建立含兴奋剂药品目录、设置专柜、加贴标识、安装摄像头等。开展药品安全风险排查。强化督导检查,稳步推进筹备工作保障部坚持挂图作战,截至目前,挂图作战系统中的5项一级指标,17项二级指标、51项三级指标、38项四级指标已全部完成。开展业务培训,录制时长500余分钟视频课件9辑,累计培训监管和从业人员2.7万余人次。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制定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在接待酒店、全运村、比赛场馆分别开展十四运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省级应急演练3次,各市级单位结合实际也都组织了应急演练,检验处置能力,提升保障水平。抽调各成员单位骨干力量,由保障部领导带队对13个市区执(竞)委会测试赛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张小宁表示,十四运会开幕在即,保障部全体人员和数千名食品药品保障人员坚守岗位,持续推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统筹协调总仓运管工作,做好应急问题处理工作,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大力度,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防线,为“办一届精彩圆满的体育盛会”护航。(供稿:陕西省市场监管局)
  • 福建食品(药品)检测今后将向社会购买服务
    今后福建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将向社会检验机构购买服务。昨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购买服务招标管理规定》,意味着今后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将更常态化,更加规范。   本次出台的规定明确说明,食品安全检验由具备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承担,采用向系统内食品(药品)检验机构下达指导性计划安排和向社会检验机构购买服务两种方式。向社会检验机构购买服务的,采取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等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参与竞标的供应商,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遴选的有食品安全检验资质认定的(CMAF)检验机构,遴选的检验机构不少于5家。   根据规定,各食品检验承检机构,应依据食品委托检验合同和实施方案进行抽检,在规定的时限内出具检验结果报告,并对检验结果真实性负责。检验报告所有权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对外提供。
  • 食药总局征求《食品监督抽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强化和规范食品监督抽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起草了《食品监督抽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凝聚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按照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的原则,现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可于2013年11月24日前,通过以下四种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和建议。   2.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rendp@cfda.gov.cn。   3.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邮编10005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并在信封上注明“《食品监督抽检管理办法》反馈意见”字样。   4.将意见和建议传真至:010-63098722。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3年10月25日   附件:食品监督抽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 三次招标!甘肃食药监750套食品快检设备中标结果再公示
    p   8月30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基层食品快检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中标公告(招标文件编号:TC17933KL),此项目采购包括750套便携式食品综合分析仪等,广州达元食品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1797万元拔得头筹,首次中标公告日期2017年8月30日。 /p p   span style=" COLOR: #e36c09"   /span a title=" "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COLOR: #e36c09"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70904/228180.shtml" target=" _blank" span style=" COLOR: #e36c09" strong 1797万!甘肃食药监750套食品快检设备采购“尘埃落定” /strong /span /a /p p   不过,9月14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基层食品快检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第一次更正中标公示,公示内容显示,评标结果于2017年9月14日经本项目评标专家复议,按废标处理。 /p p    a title=" "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COLOR: #e36c09"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70915/229149.shtml" target=" _blank" span style=" COLOR: #e36c09" strong 经评标专家复议 甘肃食药监750套食品快检设备采购按废标处理 /strong /span /a /p p   10月24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基层食品快检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中标公示结果,中标供应商为北京智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金额952.5万元。 /p p   详细情况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QQ截图20171027112908.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0/insimg/a23693af-4e4f-43e5-8b18-183ef5fd9818.jpg" / /p p & nbsp /p
  • 7400万 唐山食品药品综合检测中心开建
    启动食品药品综合检测检验中心建设,是唐山市委、市政府2013年为群众办的10件实事好事之一。2013年12月23日,唐山市发改委对该项目进行了立项批复,标志着项目的正式启动。目前,正在编制可研报告和办理规划、用地等手续。   针对唐山市食品药品和农产品检测机构普遍存在条件简陋、基础设施条件差、检测检验技术手段弱以及地域分散等严重影响服务能力发挥的问题,唐山市委、市政府决定整合农牧、质监、食品药品、粮食、林业等部门的粮油、蔬菜、畜产品、水产品、饲料、肥料等检测设施,新建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等检测设施,实现对全市各类食品及食品原料、药品检测的全覆盖,并明确唐山市政府食安办、市农牧局、质监局、食药监局、林业局、粮食局为责任单位 食安办负责组织协调,农牧局为项目承建单位。食安办和农牧局抽调专人组成了项目工作组,负责项目建设的具体工作。   项目选址位于唐山市北原农产品批发市场二期项目规划用地区域内,西外环路东侧。估算总投资7449.1万元,主要建设&ldquo 食品药品综合检测检验楼&rdquo 一栋,计划总建筑面积14985平方米,包括地上13层、地下1层,主要设置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畜产品、水产品、林果、花卉、农作物种子、土壤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农业环境、动物(包括水生动物)疫病防控等与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检测有关的功能性实验室。计划工期16个月,到2016年5月底建成并投入使用。   该项目建成后,将粮油、畜产品、水产品、林果及动植物疫病监测以及农业投入品检测等整合到一起,涵盖食品、药品、农产品生产全过程,这对加强全市食品药品检验实验室能力建设,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技术支撑水平,实现全市药品、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检测检验技术资源共享,从源头上保证全市食品、药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都具有重要作用。 相关新闻:获批1200万 河南家具产品质检中心筹建
  • 投资3千万 国际食品药品检测中心成立
    记者日前获悉,经过一年时间的筹建,落户城阳区的国际食品药品检测机构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开始对设备进行模拟运行。有需求的食品加工企业,现在就可以取样送检,该项目的设立既填补了我国在国际食品药品检测高端服务方面的空白,也能提高我国政府应对出口技术壁垒的能力,促进企业出口增长。   据城阳区贸促会工作人员介绍,国际食品药品检测中心项目是由润德(山东)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青岛农业大学和青岛海都集团有限公司三方共同建设,注册资本3000万元,不过,目前由于是模拟运行,检测既不收取费用,也不能出具有效力的证明,企业只是能做到“心中有数”而已。   当然,模拟运行时间也不会太久,预计到6月份该公司就可正式营业,到时候就可以出具有效力的证明了。据了解,该检测机构是我国第一家按照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标准筹建的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以后中国企业出口食品到欧美,将不必再花费巨资、千里迢迢地送到北美或欧盟进行检测认证,产品在城阳新设立的国际食品药品检测中心进行检测合格后,即可在欧美国家畅通无阻。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1日发布了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1日发布了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6年第100号,以下简称通告)。通告称,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粮食及粮食制品、肉及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乳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等7类食品67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10批次,海南昌之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昌茂公干鱼(淡干),因违规添加苯甲酸不合格。 通告显示: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上海闵行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海南昌之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昌茂公干鱼(淡干),苯甲酸检出值为2.7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据了解,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小知识:苯甲酸是什么?有什么危害性? 苯甲酸为具有苯或甲醛的气味的鳞片状或针状结晶。熔点122.13℃,沸点249℃,相对密度1.2659(15/4℃)。在100℃时迅速升华,它的蒸气有很强的刺激性,吸入后易引起咳嗽。微溶于水,易溶于乙醇、乙醚等有机溶剂。 吸收 口服摄入苯甲酸和苯甲酸钠后,胃肠道的实验动物或人类,可以假定100%吸收。在人类中,达到血浆浓度峰值在1 - 2小时。[5] 毒性表现 皮肤危害:发红,燃烧的感觉,瘙痒。 吸入危害:咳嗽,喉咙痛。 眼睛危害:发红,疼痛。 误吞危险:腹痛,恶心,呕吐。[5] 健康危害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 健康危害:对皮肤有轻度刺激性。蒸气对上呼吸道、眼和皮肤产生刺激。该品在一般情况下接触无明显的危害性。 急性毒性 502530mg/kg(大鼠经口);2370mg/kg(小鼠经口);500mg/kg(人经口);人经口6mg/kg最低中毒量,可有皮肤损害。 危险特性:遇高热、明火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的危险。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呼吸困难时给输氮。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误服者漱口,饮牛奶或蛋清,就医。天津市兰博实验仪器设备有限公司时刻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天津兰博期待您的来电与加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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