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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和饲料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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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和饲料委员会相关的论坛

  • 【分享】欧盟委员会修订动植物质食品饲料内/表杀虫剂最大残留标准

    2011年4月12日,欧盟委员会卫生与消费者总司发布委员会法规草案附件,修改欧洲议会和理事会2005年2月23日第(EC) 396/2005号法规附件III——关于动植物质食品饲料内/表杀虫剂最大残留标准及修改理事会91/414/EEC号指令。该草案修改了(EC)396/2005号法规附件中某些商品的最大残留限量(MRL) ,啶虫脒(Acetamiprid)、伐虫脒(Formetanate )及碘苯腈(Ioxynil)的限量有提高有降低。对欧盟新用农药放宽了MRL,而对更新限量和/或欧盟撤销注册的或无充分数据支持的旧用途则加严了MRL。拟批准日期2011年6月,拟生效日期2011年9月。

  • 【转帖】舒惠国:饲料安全和食品安全息息相关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舒惠国 人们对饲料的感受往往不那么直接,但饲料却实实在在地影响着我们的生活。近日,我和农委的几位同志到广东省调研饲料工作,对饲料有了进一步的了解,突出的感受是饲料和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目前,饲料的普及程度已相当高,顺德一个饲料厂生产的饲料品种就有200多个,甚至连养牛蛙都有专门的饲料,可以这样说,现在我们食用的动物性食品中用饲料喂养出来的已占相当大的部分了。而我们绝大多数人的饮食结构中,动物性食品又是必不可少,因此,可以说饲料已直接影响着我们的生活。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食品的要求已由数量上的满足向数量与质量并重的方向转变,绿色食品越来越受青睐。饲料作为生产动物性食品的主要投入品和安全监管的源头,已成为动物性食品安全的前提和关键。因而,要想吃上绿色肉、蛋、奶、鱼,首先必须有符合要求的安全饲料,否则动物性绿色食品就无从谈起。

  •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在京成立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在京成立 2014年04月18日 发布   为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工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推动形成社会共治格局,4月15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在北京成立并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会上,宣读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成立专家委员会的通知,举行了委员聘任仪式,审议通过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章程》。  委员们就如何发挥好专家委员会作用、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研究与探讨。大家认为,成立专家委员会,有利于充分发挥专家学者“资政启民”积极作用,这是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益尝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食品行业链条长、业态复杂,涉及多学科、多领域,风险隐患点多面广,迫切需要社会各方协同共治。大家表示,要利用好专家委员会这个平台,围绕食品安全领域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为国家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重大政策措施提供咨询意见。要发挥专家专业技术优势,坚持科学、求真、务实的精神,在风险交流、科普宣传、引导公众理性认知方面积极传递正能量。会议还就风险管理、科普宣传、标准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企业监管等方面的工作,以及专家委员会自身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完善专家库等有关事项进行了讨论,提出了建议。  据了解,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依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设立,作为国务院食安委的决策咨询机构,主要承担食品安全技术咨询、政策建议、科普宣传等工作,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管理。第一届专家委员会由51名委员组成,委员经多方推荐和严格遴选产生,既有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检验检测技术研究、公共政策、危机应对以及犯罪侦查等方面卓有建树的权威专家,也有多年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风险管理、标准制定、应急处置等方面积累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士,具有广泛代表性、权威性和独立性。

  • 【转帖】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简介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简介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是由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共同建立,以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确保食品贸易公平为宗旨的一个制定国际食品标准的政府间组织。自1961年第11届粮农组织大会和1963年第16届世界卫生大会分别通过了创建CAC的决议以来,已有173个成员国和1个成员国组织(欧盟)加入该组织,覆盖全球99%的人口。CAC下设秘书处、执行委员会、6个地区协调委员会,21个专业委员会(包括10个综合主题委员会、11个商品委员会)和1个政府间特别工作组。 [co

  • 《国外食品接触材料法律法规汇编——欧洲委员会食品接触材料政策综述和指南》

    《国外食品接触材料法律法规汇编——欧洲委员会食品接触材料政策综述和指南》

    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04/201304242301_436921_1623050_3.jpg国外食品接触材料法律法规汇编欧洲委员会食品接触材料政策综述和指南征订回执前言食品安全是一个永恒的话题。随着人类科技的不断进步,食品的生产、加工、储运、烹制技术水平日益提高,方式和手段也日益多样。这不仅大幅改善了人类的膳食结构、丰富了饮食文化,而且也不断提升着人类的生活品质,促进了全球食品贸易的发展。在此过程中,一系列与食品相关的加工设备、承载设施、包装容器、烹饪工具、盛放器皿等食品接触材料涉及塑料、橡胶、金属、纸和纸板、玻璃、陶瓷、竹木等多种材料,也涉及用于这些产品和材料的涂层、印刷油墨、黏结剂等辅助原材料。食品接触材料中所含化学危害物质的迁移风险的始终存在,是食品安全领域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问题。同时,在新兴技术的催生下,大量新材料、新工艺在食品接触材料中的应用,客观上也加剧了这种风险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因此,加强食品接触材料安全监管,更好地保护全球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已经成为各国政府监管部门和有良知的食品从业者的普遍共识和共同挑战。食品接触材料门类复杂、品种繁多、功能各异、材质多样,除了其自身材质的安全性应该受到高度关注以外,其安全性也随着与食品的接触程度不同、接触周期长短、周边环境差异等外在因素的变化而呈现不同的风险特征,因此属于一个非常复杂而系统的监管领域,也是长期以来备受世界各国政府监管部门和食品安全科技工作者关注的一个重要领域。各国都在该领域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致力于完善监管法规、细化监管措施、强化标准体系、提高检测能力。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欧美等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陆续发布了多项法律法规和市场准入制度,并且利用其科技和经济上的优势地位,不断提出日益严格复杂的技术规范和合格评定要求,成为阻碍其他经济体对其出口的重要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之一。因此,加强对国外食品接触材料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了解和研究,对于加强我国食品接触材料的安全监管,改进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和控制,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扩大对外贸易,都具有重要意义。我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包括食品接触材料在内的一切食品安全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扎实推进食品接触材料安全水平的提升,切实加强了食品接触材料的安全监管工作。国家质检总局作为我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重要主管部门,在不断加强食品接触材料检验监管工作的同时,积极利用自身职责优势,不断学习欧美国家的监管和应对经验,为加快提升我国食品接触材料监管能力做出了巨大的努力,并积累了大量可资借鉴的文献和研究素材。为进一步开发利用好上述资源,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在国家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的大力促进和直接指导下,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广泛联合检验检疫系统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开展了对国外食品接触材料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专项研究工作,翻译编纂汇辑成《国外食品接触材料法律法规汇编》并得以最终付梓,丛书共分为《欧洲委员会食品接触材料政策综述和指南》、《欧盟及其成员国食品接触材料法律法规》、《美国、日本等七国食品接触材料法律法规》等部分,本书系该套丛书的第一分册。本书是在2009年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出版的《欧盟食品接触材料法规与指南》基础上,根据欧洲委员会最新修订文件重新编译整理而成。全书收录了欧洲委员会“社会和公共健康领域的部分协议”发布的有关食品接触材料的一系列政策综述和指南文件,涵盖了多种食品接触材料的技术规范和使用指南。这些文件虽然目前仍没有成为正式的法律法规,但由于其涉及欧盟至今尚未立法的纸和纸板、橡胶、涂料、包装油墨等材料,事实上构成了欧盟今后立法的基础,是对欧盟现有食品接触材料法律法规的补充,对于跟踪研判欧盟在该领域的立法动向及重点关注问题,探索完善我国政府监管措施和相关行业应对举措具有非常关键的借鉴意义。本书由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和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同编译纂辑完成。本书可以为广大食品接触材料生产企业的原材料选择和使用、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产品检验提供技术指导;为各级质检、卫生、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供参考技术规范和合格判定依据;为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开展本领域的科研、教学提供参考资料。同时,由于书中内容涉及多个行业和学科,受时间和水平所限,不可避免存在诸多错漏之处,恳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 CNAS第二届实验室技术委员会食品专业委员会组成名单

    CNAS第二届实验室技术委员会食品专业委员会组成名单发布时间:2011-05-24 09:34:22序号委员会职务姓名委员单位单位职务备注1主任孙颖杰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新调整主任2副主任王竹天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3副主任昃向君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主任/研究员新调整副主任4副主任胡清源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常务副主任/研究员新调整副主任5副主任周卫龙 国家茶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高工 新调整副主任6副主任张志强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食品标准处处长新增委员单位7副主任张庆生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处长新增委员单位8副主任曹志军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处长新调整副主任9秘书郭兰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科长/工程师10秘书李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处 项目主管11委员尹建军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副主任/高工12委员徐锐锋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化学计量所副主任/副研究员13委员鲍晓霞 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认证认可协会秘书长/高工14委员王晶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生物能源与环境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15委员卢行安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高工16委员焦红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食品实验室 主任/研究员17委员陈金东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理化所所长/主任技师18委员俞秋蓉上海检验检疫局动植与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副主任/高工19委员乔建淮常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高工20委员[td=1,1,

  • 【简讯】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第40届年会在杭州召开

    4月14日,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CCPR)第40届年会在杭州召开,这是中国第二次作为主持国承办CCPR会议。会议将重点审议食品和饲料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MRLs)的标准草案、41种农药在蔬菜、水果、粮食、肉类、禽类等动植物产品中约500项MRLs值,制定MRLs优先审议的农药名单。  农业部副部长危朝安、联合国粮农组织驻华代表赛奇托莱克女士出席开幕式并致辞。CCPR会议主席、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宗懋主持了会议。  危朝安指出,中国高度赞赏和支持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工作,积极参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活动,遵守国际食品法典规则,履行应尽国际义务,推进国际食品法典的发展。作为CCPR主持国,中国政府将一如既往地重视并支持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工作,为CCPR及其秘书处的工作提供人力、物力和经费方面的支持。  危朝安强调,中国政府十分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在农药残留标准的制定过程中,中国政府参照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已制订发布涉及农产品及食品安全的国家标准1800余项,行业标准2900余项,其中强制性国家标准634项。目前,通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GAP)生产,不断加强产地检测和市场检验,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逐步完善我国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今年8月份,第29届奥运会和第13届残奥会都将在北京召开,中国农产品及食品的供应与质量安全完全可以满足各国运动员、裁判员和观众的需要。  赛奇托莱克女士在致辞中表示,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特别赞赏中国政府近期在保障农产品数量和质量安全方面所采取的一系列举措,向世界证明了中国的粮食储备是充裕的,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依靠自己解决吃饭问题,就是对世界人民的最大贡献。

  • 【资料】欧盟委员会发布与食品接触塑料法规

    据chemicalwatch网站1月17日消息,欧盟委员会发布了与食品接触塑料法规的官方公报。该法规制定了塑料材料和物品安全应用于食品中的具体条例,同时废除了2002年的欧盟委员会指令。该法规将于2011年5月1日生效,该法规包括了885种被批准用于制造食品接触塑料的物质。 原文见:。

  •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概览”直播讲座来袭,快来了解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概览”直播讲座来袭,快来了解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b]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概述[/b]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是由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于1961年建立的政府间协调食品标准的国际组织,它是通过建立国际协调一致的食品标准体系来促进公平的食品贸易,保护消费者的健康。CAC成为WTO缔约国在食品贸易中必须遵守的食品法典。CAC有一整套完整的食品国际标准体系,并以食品法典形式向所有成员国发布食品的产品标准、技术规范、准则、限量标准、食品的抽样与分析方法及农药、食品添加剂、兽药评估、污染物准则。[b][color=#ff0000]直播时间:[/color][/b]12月11日 9:30[b][color=#ff0000]报名链接:[url]https://www.instrument.com.cn/ykt/Course/Live/Index?sId=131[/url][/color][color=#ff0000]授课专家:[/color][/b]朱坚,上海海关(原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研究员。任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委员和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委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委员;全国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SAC/TC118)、全国食品进出口检验及认证体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44)和全国进出口食品安全检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45)委员,任《食品安全质量检测学报》杂志编委会委员。参与完成直属局以上科研7项,参与完成国家标准2项、行业标准35项、地方标准2项,公开发表论文38篇,主编和参与编写著作12部。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共三项、二等奖二项、三等奖共三项。[color=#ff0000][b]内容介绍:[/b][/color]本讲座将从国际食品法典的由来及背景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概况;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组织结构;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工作程序和规则;科学原则在法典标准制定过程中的应用;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网络资源等方面对国际食品法典的总体情况进行介绍。[b][color=#ff0000]温馨提示:[/color][/b]直播结束后可回放,有效期两年,购买后不支持退款、转让;如需开票,请在购买支付页面填写发票信息;更多课程咨询及购买课程时遇到任何问题请联系客服人员微信[img=,512,512]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12/201812051144426184_4043_3224499_3.jpg!w512x512.jpg[/img]

  • 【分享】欧洲议会环境委员会拟制定更清晰的食品标签法规

    近日,欧洲议会环境委员会称,食品标签应该包含强制性的营养信息,尤其是人工反式脂肪酸和原产地。此次对欧盟委员会立法草案进行修订,旨在确保食品标签更易读,无歧义,为消费者在做出购买选择时提供更多的信息。该立法草案在此前由环境、公共健康和食品安全委员会进行了二读投票,目的是为了使欧盟食品标签更为清晰、简化以及现代化。这也将改变所有现有标签上的强制性信息,包括名称、成分列表、最佳食用(使用)日期、特定食用条件,并要求增加主要营养信息的列表。欧洲议会还希望能对冷冻未加工肉类、家禽和鱼类注明“首次冷冻日期”的指示信息。

  • 【转帖】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29次年会会议纪要

    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29次年会会议纪要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29次年会于2007年12月24日至25日在北京召开,参加会议的委员22名(缺席8人),秘书处工作人员3名,卫生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单位委员、企业代表及其他代表45名。会议由徐金垒副主任委员、王竹天秘书长、齐庆中委员、孔震宇副主任委员分别主持。主任委员、卫生部卫生监督局赵同刚局长对大家能够参加本次年会表示欢迎和感谢,他通报了2007年卫生部在食品添加剂管理方面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并就如何进一步开展食品添加剂标准化工作做了重要指示。来自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田昭莹对本次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添加剂标委会在卫生部的领导下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并希望在食品添加剂的质量规格标准、检验方法标准和标签标识方面继续加强工作力度,同时希望本标委会做好正在进行的换届工作,保持标委会的活力。在接下来的专题报告中,陈君石委员介绍了中国主持39届CCFA会议情况及会议的主要进展,他指出中国首次主持的39届CCFA会议取得了圆满的成功,得到了各界的一致好评,在与会代表的共同努力下,会议的各项议程都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并在2007年召开的30届CAC大会上获得通过,齐庆中委员介绍了2007年我国食品添加剂生产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应用工业协会在添加剂标准化工作中所做的工作。2007年我国大多数添加剂品种经济运行良好,出现了产销两旺的局面,在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方面,协会正在组织制定行业自主规格标准,目前正在和日本的相关行业共同组织桅子黄和红曲红两种天然着色剂申报JECFA评价的工作,卫生部卫生监督局食化一处张玲萍处长介绍了我国食品添加剂审批制度的法律法规依据、食品添加剂的申报要求以及卫生行政许可的相关程序,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所樊永祥博士代表《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起草组介绍了新颁布标准的修订过程、新标准与标准和主要差异、新版标准的主要内容及后续需要开展的工作。会议通过了标委会秘书处2007年工作总结,审查了卫生组19个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及化工组、轻工组、香精香料组食品添加剂质量标准预审情况,会议就以下内容达成一致意见:(一)卫生组食品添加剂标准预审情况审查结果大会审查了卫生组对19个食品添加剂新产品的评价意见(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具体评审意见附表1)(二)化工组制定的食品添加剂质量标准审查情况大会审查了化工组提交的碳酸钠、碳酸氢铵、氢氧化钠、过氧化氢、焦亚硫酸钠、连二亚硫酸钠、氯化钙、盐酸、DL-酒石酸、L-苹果酸、冰乙酸、诱惑红铝色淀、环己基氨基磺酸钠、诱惑红、山梨酸钾等15个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国家标准,具体审查意见见附表2。(三)轻工组制修订的食品添加剂质量标准审查情况大会审查了轻工组提交的阿斯巴甜、辣椒红、可可壳色素、赤藓糖醇等4个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具体审查意见附件2。本次会议还对轻工组提交的GB8276-2006《食品添加剂糖化酶制剂》、QB/T2845-2007《呈味核苷酸二钠》、QB/T 2846-2007《5,-鸟苷酸二钠》,QB2395-2007《食品添加剂特丁基对苯二酚》等四个标准的修改单进行了审查,针对发酵酒用糖化酶制剂不适用GB8276-2006中的5.2卫生指标的问题,建议制定发酵酒专用糖化酶制剂标准。鉴于其他三个标准修改单的内容都是对原标准不规则表述的编辑性修改,委员会讨论后通过了这三个标准修改单。(四)香精香料组食品工业用香料新品种及制修订的食品添加剂质量标准审查情况大会审查通过了香精香料组提交的80种食品工业用香料新品种(郝煜委员对将丁香、肉桂列入食品香料名单保留反对意见),审查了己酸乙酯、香兰素、桉叶素含量80%桉叶油、桂花浸膏、冷磨柠檬油、留兰香油、茉莉浸膏等7个香料质量规格标准。质量规格标准的审查意见见附件2,香料新品种名单见附件3。(五)其他质量规格标准会议讨论了黄海水产品研究所和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提交的食品添加剂 褐藻酸钠、食品添加剂 乙二胺四乙酸铁钠两个质量规格标准,具体审查意见见附件2。(六)会议讨论1、面粉中过氧化苯甲酰使用问题大会就面粉中过氧化苯甲酰使用问题进行了讨论,来自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的谢华民高工和来自小麦粉协会的专家介绍了该局主张禁止在面粉中使用过氧化苯甲酰的理由,食品添加剂标委会秘书处介绍了过氧化苯甲酰的安全性评价结果、CAC及其他国家的使用情况,卫生部卫生监督局张玲萍处长介绍了来自其他国家的意见。专家结合上述汇报情况对该问题进行了讨论,大家一致认为综合该添加剂的JECFA评价结果、CAC及其他国家允许使用情况、目前收集到的各方意见表明,GB2760中规定的该食品添加剂在面粉中具有促进面粉后熟等作用,因此禁用该添加剂的科学依据不足。主任委员、卫生部卫生监督局赵同刚局长在讨论总结发言中指出保证消费者和食品安全是各界的共识,但是目前并没有科学依据表明该添加剂的使用会带来安全问题,国家粮食局及小麦粉行业协会作为主管部门可以在行业提倡不使用过氧化苯甲酰,加强行业监管,避免滥用问题的发生,同时,中国作为WTO的成员,应该尊重JECFA、CAC对食品添加剂的评价结果和标准规定,尊重其他国家提出的评议意见。因此,委员会讨论认为取消过氧化苯甲酰使用的依据不足。2、关于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制修订过程中引用CAC 、JECFA质量规格标准问题会议讨论后一致同意如果引用的是CAC认可的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则标明引用CAC的标准,如果JECFA制定未经CAC认可,则引用时标明是引用JECFA标准,并表明JECFA讨论通过的年代、通过该标准的会议届次、标准的出处等。表示形式分别为:引用CAC标准:本标准等同(修改、非等效)采用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食品添加剂名称(英文版)-JECFA第X届(xxxxx年)引用JECFA标准:本标准等同(修改、非等效)采用FAO/WHO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JECFA)食品添加剂名称(英文版)[JECFA第X届(xxxxx年)]3、关于加强标准立项、标准体系建设问题会议讨论后建议标委会加强食品添加剂的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标委会在标准立项中的作用,通过标委会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建议食品添加剂相关标准项目的立项过程中应充分征求标委会的意见,建议标委会各部门在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上报等过程中与秘书处加强沟通。会议在完成所有议程后圆满结束,全体代表对全国食品添加剂生产应用工业协会对本次会议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附件1: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29次年会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审查意见附件2: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29次年会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审查意见附件3: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29次年会审查通过的香料新品种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二00八年一月四日

  • 【转帖】国务院设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

    【转帖】国务院设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

    [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0/02/201002241648_202289_1626592_3.jpg[/img]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近日决定设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2月9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李克强在会上讲话时强调,食品安全是重要的民生问题,要下更大的决心,采取更有力的措施,依法加强治理整顿 视频:李克强强调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依法加大监管力度,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回良玉、王岐山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克强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总体比较稳定。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食品安全的基础还较薄弱,形势依然严峻。必须充分认识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监管,标本兼治,从根本上改善食品安全状况,使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全。  李克强指出,各级政府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把保障食品安全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健全机制,常抓不懈。一是落实企业和政府责任。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者负有保证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的责任。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认真履行职责,搞好监督指导。要进一步完善和强化责任制度与问责制度,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二是加强基础工作。要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健全食品安全检测检验体系,健全风险评估、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快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三是强化行政执法。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食品安全领域各种违法生产经营的行为,严肃查处并追究监管不力的行为,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 【原创】2007年7月2日联合国食品标准委员会举行会议

    议题包括更安全的婴儿配方食品、卫生的蛋制品生产2007年7月2日,罗马/日内瓦 – 食品法典委员会于今日起开始为期六天的会议,与会代表来自100多个国家,会议将讨论有关确保更安全的婴儿配方食品和卫生的蛋制品生产新措施。食品法典委员会正在考虑在此届年会上通过若干食品安全和质量标准,使各国能够据此来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提高食品质量并确保公平的食品贸易做法。食品法典委员会是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联合组建的一个机构。更加富有营养的婴儿配方食品食品法典将重新审议以上世纪70年代的科学知识为基础的1981年婴儿配方食品标准。经修订的婴儿配方食品和特殊医用婴儿配方食品的标准以对母乳成分的最新科学认识为依据。“重要的是支持母乳喂养和促进婴幼儿从中受益,”世卫组织食品安全、人畜共患疾病和食源性疾病司司长Jorgen Schlundt博士说。“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母乳喂养要么不可能,要么不适宜。应对这种情况的一个可选方法是使用配方奶粉。”“婴儿配方奶粉并非无菌产品,它有可能受到致命细菌的污染”Schlundt博士说。“确保这类配方奶粉的安全并加贴适当的标签极为重要。拟议的标准将有助于挽救世界各国众多婴儿的生命。”蛋和蛋制品食品法典委员会还将审查一份有关蛋和蛋制品卫生规范的修订文本。在所有国家,蛋及其制品是人们的主要食物来源,其国际贸易量很大。尽管如此,蛋和蛋制品是引起沙门氏菌病这一全世界主要食源性疾病的重要因素。卫生规范修订版的通过将能够提高各国在生产更安全产品方面的能力。让葡萄酒更安全另外一份准备通过的规范草案将防止或减少葡萄酒中赭曲霉素A污染。赭曲霉素A是一种毒枝菌素,据知对肾脏有毒性作用。该规范将涉及所有被证明能够防止或减少整个葡萄酒生产链中赭曲霉素A污染的措施。区域食品法典标准食品法典会议还将对中东地区三种区域性食品的最新质量标准进行审议。如果规范草案获得通过,它将为该区域流行的罐装tehina(一种芝麻酱)和hummus加tehina(一种芝麻和鹰嘴豆的混合食品)确定标准。技术援助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法典信托基金为34个发展中国家出席食典委的会议提供资助。粮农组织食品质量及标准处处长Ezzeddine Boutrif 说:“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支持发展中国家在加强其国家食品安全系统以保护当地消费者和利用国际食品贸易机遇方面所付出的努力。它们还使发展中国家更有效地参与食品法典的工作。”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将发布一个关于提供科学建议的框架,而且还将在会议期间提交一项“食品相关科学建议全球计划”。食品法典委员会第三十届会议于7月2日至7日举行。

  • 【简讯】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会议于北京召开

    第40届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会议4月21日在北京召开。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他强调,更加广泛地参与食品安全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是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重要途径,承担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主持国工作,有利于我国参与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对促进中国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届会议是中国作为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主持国第二次组织召开的法典会议。会议将重点研究食品添加剂法典通用标准,商品标准中食品添加剂规定纳入食品添加剂法典通用标准,香料使用准则(草案),加工助剂、食品添加剂国际编码系统,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等问题。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秘书处官员及来自66个成员国和组织、30个国际非政府组织的260余名代表参加会议。  陈啸宏说,中国经过两年努力,采用危险性评估手段,参考国际标准修订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与国际《食品添加剂通用标准》基本接轨,今年付诸实施。同时,中国还加大食品添加剂危险性评估力度,对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监测,采取了专项整治等执法监督手段,联合行业部门,推动食品添加剂质量标准制定工作,规范行业发展。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是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于1962年共同创建的协调各成员国食品法规、技术标准的唯一政府间国际机构,其制定的标准是世界贸易组织中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规定的解决国际食品贸易争端、协调各国食品卫生标准的重要依据。1984年,我国正式加入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并成立由卫生部任组长的中国食品法典委员会。

  • 【转帖】2008年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SFF)新变化

    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SFF)的法律依据是规定了食品法律总原则和要求建立欧洲食品安全局,并规定食品安全程序的(EC)178/2002号欧盟法规(见2002年2月1日的L31号官方日志)。 建立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SFF)的目的是为当局在采取措施确保食品安全方面的交换信息提供一个有效的工具。 为帮助成员国,信息分成三类: 警告通报 警告信息是当市场上销售的食品或饲料存在危害或要求立即采取行动时发出的。警告信息是成员国检查出问题并已经采取相关措施(如退回/召回)后发出的。通报旨在给所有的成员国提供信息,检查是否这些产品出现在他们的市场上,以便他们采取必要的措施。 必须要向消费者保证警告通报里涉及的产品已经撤回或者正在撤回中。成员国自行采取措施实现上述行为,包括向媒体提供详细信息(如果有必要的话) 信息通报 信息通报是指市场上销售的食品或饲料的危害已经确定但是其他成员国还没有立即采取措施,因为产品尚未到达他们的市场或已不在市场上出售或产品存在的危害程度不需要立即采取措施。 禁止入境产品通报 禁止入境通报主要是关于对人体健康存在危害、在欧盟(和欧洲经济区)边境外已经检测并被拒绝入境的食品或饲料。通报被派发给所有欧洲经济区的边境站,以便加强控制,确保这些禁止入境的产品不会通过其他边境站重复进入欧盟。 委员会每周公布一次警告和信息通报。由于有必要达到公开商业信息和保护商业信息的平衡,因此贸易名称和各个公司的名称都没有公布。这对消费者来说并没有坏处,作为一个RASFF通报只要表达出已经采取了措施或是正在采取措施。 公众应该了解委员会除了公布这些信息外无须透露更多信息。但是在保护人的健康要求更高透明度的特殊情况下,委员会将通过惯例的联系渠道采取措施。 近期该系统最新变化有: 一、自2008年第1周起,“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除保留原有的“警告通报”和“信息通报”外,新增加了“禁止入境产品通报”。 二、自2007年第15周起,“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发布的警告及信息通报”新增加了两个栏目分别是:“监控类型(Type of Control)”和“情况(Status)”。 1.“监控类型”主要分以下几类: (1)“边境监控-拒绝入境(Border Control-Import Rejected)”,即当进口货物被拒绝入境时,将其控制在欧盟(及欧洲经济区)外的边防站; (2)“边境监控-筛选抽样(Border Control-Screening Sample)”,即通过对边防站样品的分析而发出通报,但该类产品已经进入欧盟市场; (3)“市场监控(Market Control)”,即在欧盟(及欧洲经济区)内部市场上的官方控制; (4)“企业自检(Company Own-check)”,即根据某一企业向主管当局通报的自检结果而发出通报; (5)“消费者投诉(Consumer Complaint)”,即根据消费者向主管当局提出的控诉及被归入该类的食品中毒事件报告而发出通报。 2.“情况”一栏包含两层含义,即“销售情况(Distribution Status)”和“采取的措施(Action Taken)”。 (1)“销售情况”,即在通报发布时,市场上产品的可能的销售情况。此处的“市场”是指地理学意义上的“欧盟内部市场”,即并不意味着该产品已经上市销售,而通常情况下该产品尚未上市; (2)“采取的措施”,即在通报发布时,通报国已经采取的措施;如果在预警通报中没有采取措施,则通常表示该产品尚未在通报国的市场上出现,但可能已经在欧盟其他成员国的市场上出现。

  • 【讨论】卫生部关于对第一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备选委员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我部筹备组建了第一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备选委员名单。为广泛听取意见,现将备选委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09年11月5日至11月15日。  对备选委员组成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传真(01068792608)或邮件(food2@moh.gov.cn )向我部反映,反映者应署实名并留联系电话。  附件:第一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42名备选委员信息表.doc[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82622]doc6464.doc[/url]

  • 【转帖】欧盟食品及饲料产品安全案例通报数量创新高

    欧盟委员会7月23日发布的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SFF)年度运行报告显示,2007年度通过RASFF通报的会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及饲料产品安全案例数量创下了历史新高,达到了7354例。 根据RASFF年度运行报告,在这7354例会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的产品安全案例中,42%的案例中的产品来自于非欧盟国家市场。与2006年一样,会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的渔业产品安全案例比例最高,达到了21%。欧盟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实施RASFF通报以来,案例通报数每年都在增加,2005年创造了历史最高纪录,达到7170例,2006年减少到6840例,2007年又达到了7354例,再次创出了历史新高。 欧盟委员会认为,RASFF自设立以来,一直运转良好,案例通报数不断创新高,正说明该系统不断得到加强和完善。欧盟负责健康事务的委员安德鲁拉瓦西利乌指出:“RASFF在确保欧盟居民食品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一系统可以帮我们防止食品安全危机,也可以在危机出现时找到解决办法,从而尽量减少潜在的健康威胁。”

  • 【资料】天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拟定《监管计划》

    天津市为了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拟定的《2011年天津市食品安全监管计划》下发全市有关部门,要求:全面加强本市食品安全各项监管措施,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增强公众食品消费安全感,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实现科学监管、严格监管,各大"关口"各司其职。 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 对蔬菜、食用菌和水果中农药残留进行监测。对畜产品中瘦肉精等违禁品和兽药残留进行监督监测。对全市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食用菌基质等农业投入品开展质量监督检测。对水产品中违禁药物进行监测。对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开展有毒有害物质监督监测,抽样覆盖到所有获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的生鲜乳收购站和获生鲜乳运输准运证的运输车。对获得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标志使用权的产品进行抽样监督监测。 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监管 监督抽检重点:对实施生产许可的28大类食品和10大类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监督抽查,每个产品单元平均抽检2次;风险监测,每家企业平均抽检2次。以乳制品及含乳食品、肉制品、桶装饮用水、酒类、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等为重点监管产品,以存在不良监管记录的企业和质量管理相对薄弱的中小规模企业为重点监管对象,以生产聚集区域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监管区域。 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监管 以批发市场、总代理等源头经营者为监管重点,以农村、城乡结合部为监测重点区域,以婴幼儿配方乳粉、米面、食用油、副食调料、糕点、膨化食品等为监测重点品种,兼顾各类品牌和档次食品,兼顾批发商、超市、食杂店等受检主体,加大检测频次,增加检测品种,扩大整体覆盖面,着力解决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乳制品及含乳食品、散装食品、节日市场等专项执法活动。 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负责餐饮服务监管 增加对合格率偏低食品的监测数量和频次,并适当扩大风险食品监测范围。每月对从业人员手部、熟食刀、熟菜板、熟食冰箱、餐饮具等共抽检500件样品。每月抽检餐饮具400件。强化餐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防范各类集体食物中毒的发生。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企业、"农家乐"旅游景点和重大活动场所的餐饮点等作为重点监管单位。重点监控食品及餐具包括:乳及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植物油、畜禽及其制品、一次性塑料餐具和一次性筷子。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 负责进出口食品监管 建立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状况实时通报机制。 商务部门:负责生猪屠宰监管 开展专项整治,特别是对私屠滥宰、猪肉注水等问题的高发地区进行重点监控、重点查处。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肉品抽检,确保肉品质量安全。审核外埠进津生猪定点企业资质,未达到标准的外埠生猪产品要全部退出,净化我市猪肉市场。

  •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修订多项食品安全标准

    据联合国粮农组织消息,7月14日至18日负责制定国际食品标准的“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2014年度大会在日内瓦举行,来自170个成员国的约700名代表出席。 据媒体报道,中国此次派出20余人的代表团出席会议,成员来自国家卫生计生委、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工信部等。 本次会议讨论通过一系列新的食品安全标准,这包括重金属、农残等限量标准以及部分操作规范。 新通过的食品安全标准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农残限量:CAC提议将香蕉中敌草快的最大残留限量修订为0.02mg/kg,将丙环唑在李子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修订为0.6mg/kg。2.玉米与玉米产品当中伏马菌素的最大限量:CAC将玉米当中伏马菌素的限量定为4mg/kg,将玉米粉与玉米制品当中的限量定为2mg/kg。3.无机砷在大米当中的残留限量:CAC建议将无机砷在大米当中的残留限量定为0.2mg/kg。4.婴儿配方食品当中的铅含量:CAC将婴儿配方食品当中铅残留限量定为0.01mg/kg。 5.部分食品添加剂的最大残留限量:CAC提议修订一系列食品添加剂在意大利面、鱼、蔬菜、婴儿奶粉等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6、 百香果、榴莲、秋葵标准: CAC制定了百香果、榴莲、秋葵的卫生、成熟度、贮藏方式等最新质量标准。7、新鲜与速冻扇贝产品标准: CAC建议扇贝肉当中的磷酸盐含量应不超过2200mg/kg。 8、兽药:CAC建议禁止部分药物用于产肉动物,同时还建议部分药物在肉、乳、蛋、蜂蜜当中的残留限量。 9、香料与干制草本香料植物的卫生操作规范:CAC采纳了一系列操作规范,用于各个生产环节降低污染,确保消费者健康。这包括生产选址、人员健康与卫生状况、设备、贮藏与运输等方面。[si

  • 【转帖】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确定今年食品安全监管八重点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确定今年食品安全监管八重点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18日召开的第三次全体会议明确,2011年将从八个方面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继续深化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强化监管执法,加大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有关负责人指出,今年八项重点分别是:  ——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深化乳制品、食用油、肉制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酒类等重点行业领域综合治理,切实保障食品重点品种的安全。  ——严格规范食品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监督企业落实保障食品安全的管理措施。  ——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及时有效应对食品安全事件。  ——大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全程监管机制。  ——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  ——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努力解决食品安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  ——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教,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消费意识和能力。

  •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发布2011年“食品添加剂通用法典标准”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简称CAC)是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共同创建的协调各国食品法规、技术标准的唯一政府间国际机构。 2005年7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第28届会议批准设立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其前身是CCFAC,主要职责为:制定或认可各项食品添加剂允许的最高量;准备优先考虑的食品添加剂名单;指定各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推荐食品添加剂特性和纯度技术规格;审议对确定食品中存在添加剂的分析方法等。 2011年7月底,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发布2011年食品添加剂通用法典标准,替代2010年版本的《食品添加剂通用法典标准》。

  • 【转帖】TBT/SPS通报 [G/TBT/N/KWT/21]科威特关于发布《食品和饲料三聚氰胺最大限量》的官方通报

    [G/TBT/N/KWT/21]科威特关于发布《食品和饲料三聚氰胺最大限量》的官方通报   2009年6月4日,世界贸易组织发布编号为[G/TBT/N/KWT/21]的官方通报,现将通报内容说明如下,请广大饲料企业和科研、管理人员将意见于7月10日前反馈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一、TBT官方通报(中文)世界贸易组织                G/TBT/N/KWT/21                     分发日期:2009年6月4日                      (09-2682)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              原文:英文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 条分发 1. 通报成员:科威特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3.2条和7.2 条): 2. 负责机构:科威特标准计量局(KOWSMD) 3. 通报依据的条款 2.9.2 [ X ], 2.10.1 [ ], 5.6.2 [ ], 5.7.1 [ ], 其他: 4. 覆盖的产品(如可能,提供产品的HS 或 CCCN编码, 否则提供国家减让表中所列关税税目号。如可能,可另提供国际标准分类ICS号):食品和饲料三聚氰胺最大含量 ICS: 67.;65.120          HS: 16;17;18;19;20;21;22;2309 5. 通报文件的标题,页数和使用语言:食品和饲料三聚氰胺最大含量(5页英语,5页阿拉伯语) 6. 内容简述:本技术法规规定海湾标准GSO “食品和饲料三聚氰胺最大含量” 第4条的要求(三聚氰胺最大含量)为强制要求。标准规定了婴儿食品和其它食品及饲料三聚氰胺最大含量。 7. 目标和理由,如是紧急措施,说明紧急问题的性质:坚持消费者保护 8. 相关文件:- 9. 拟批准日期: 待定 拟生效日期: 正式公布之后6个月生效 10. 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国家咨询点 [X] 或其他机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e-mail 地址和网址: 二、TBT官方通报(英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G/TBT/N/KWT/21                            4 June 2009                           (09-2682)Committee on 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      Original:English NOTIFICATIONThe following notification is being circulated in accordance with Article 10.6 1. Member to Agreement notifying:Kuwait If applicable, name of local government involved (Article 3.2 and 7.2): 2. Agency responsible:Standards and Metrology Department (KOWSMD)Name and address (including telephone and fax numbers, email and website addresses, if available) of agency or authority designated to handle comments regarding the notification shall be indicated if different from above:Public Authority for IndustryP.O.Box 4690, Safat13047 KuwaitTel: (+965) 25302630Fax: (+965) 25302625E-mail: Enquiry_point@pai.gov.kwWebsite: https://www.pai.gov.kw/ 3. Notified under Article 2.9.2 [ X ], 2.10.1 [ ], 5.6.2 [ ], 5.7.1 [ ], other: 4. Products covered (HS or CCCN where applicable, otherwise national tariff heading. ICS numbers may be provided in addition, where applicable):Maximum levels of Melamine in Food and Feeds 5. Title, number of pages and language(s) of the notified document:Maximum levels of Melamine in Food and Feeds (5 pages in English & 5 pages in Arabic) 6. Description of content:This technical regulation specifies the requirements stated in the Gulf Standard GSO:" Maximum levels of Melamine in Food and Feeds" under clause 4 (The maximum levels of melamine) as mandatory requirements. It describes the levels of melamine in infants' foods, other foods and feeds. 7. Objective and rationale, including the nature of urgent problems where applicable:To maintain consumer protection. 8. Relevant documents:- 9. Proposed date of adoption:Proposed date of entry into force: To be determinedShall be entered into force 6 months after its official publication 10. Final date for comments:60 days from the date of circulation. 11. Text available from: National enquiry point [ X], or address, telephone and fax numbers, e-mail and web-site addresses, if available of the other body:here in English and here in Arabic. 三、通报简介 海湾合作委员会标准化组织(GCC Standardization Organization ,GSO) 是个区域性的组织,它由GCC各成员国的国家标准团体组成。GSO的一个主要职能是通过专门的技术委员会(TCs)发行海湾标准和技术规范。 近期,GSO通过技术项目委员会——食品和农产品标准技术委员会发布了2009海湾标准《食品和饲料中三聚氰胺最大限量》(草案),该标准草案由科威特标准计量局提出,并于2009年6月4日向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委员会(CTBT)进行了通报,要求世贸成员国在60天内提交意见。 该标准草案是在几个国际标准的基础上制定的,例如欧盟、美国、加拿大、新西兰等国家。它对婴儿配方奶粉、其它食品和饲料中三聚氰胺的最大限量作了具体规定,为强制性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产品 三聚氰胺最高限量1 备注 婴儿配方奶粉(1-12个月婴儿) 0.5 ppm (mg/l) 直接食用的(液体)产品 婴儿配方奶粉(1-12个月婴儿) 1 ppm (mg/kg) 用于粉末形式的产品 其它食品 2.5 ppm (mg/kg) 饲料 116.2-410 ppm (mg/kg) [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56130]科威特关于发布《食品和饲料三聚氰胺最大限量》的官方通报[/url]

  • 【分享】中国进出口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成立

    2009年12月28日,中国进出口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国家质检总局召开。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出席,并向清华大学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范维澄等20位专家颁发了聘书。大会讨论通过了专家委员会章程。  蒲长城指出,当前国内、国际公众对食品安全高度重视,进出口食品安全涉及的点多、线长、面广,做好出口食品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因此,国家质检总局决定成立中国进出口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作为国家进出口食品安全领域的咨询机构,通过形成一套科学机制,及时通报沟通情况,提高我国进出口食品安全决策的科学性和应对进出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有效性,促进我国进出口食品安全水平的提高。他希望专家委员会以科学态度,积极研究探索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的最新进展,为我国进出口食品安全决策和有效应对进出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提供科学依据,推动我国进出口食品安全事业的发展,保障进出口食品安全。  目前,中国每年向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出口食品,从140多个国家和地区进口食品,检验检疫部门对300万批进出口食品实施检验检疫。此次成立的中国进出口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将致力于对国家进出口食品安全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重要法律法规的制定及重大措施的实施提出决策咨询意见;对应对进出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采取有效措施提出咨询意见;对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风险分析工作进行指导,对重要风险分析报告进行审议,提出咨询意见;对制定和实施进出口食品安全重大科技项目提出咨询意见等。  来自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中国疾控中心、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清华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国家质检总局标准法规中心等科研院所,以及农业部、商务部、食药监局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及质检系统专家参加了会议。不知道专家委员会的成立能不能对中国的食品安全起来巨大的推动作用?

  • 【分享】欧盟委员会允许使用的新食品添加剂和加工助剂

    近日,欧盟委员会批准了一批在食品中可以使用的新的添加剂和加工助剂;这些新的添加剂和加工助剂也可用于有机食品的加工之中。 专业从事有机食品研究和认证的国家环保部有机食品发展中心的王邢平先生认为,了解欧盟新的食品添加剂和加工助剂方面的法规,有助于我国有机食品加工企业的生产和经营,从而使我国的有机加工食品能更顺利地进入欧盟市场。 在欧盟新批准的食品添加剂和加工助剂名单中,包括胭脂树红、胭脂嗜、降红木素、胭脂素橙等天然色素,其中的一些天然色素可以用于有色干酪的生产之中,这些有色干酪包括红莱斯特干酪、双格洛斯特硬干酪、切达奶酪和硬干酪。 现在,在欧盟地区,碳酸钠的应用已获准扩展到酸乳酪的生产。碳酸钠在Dulchedeleche牛奶糖中的使用,也已获准推广到将甜浓牛奶制作柔滑、甜美、褐色乳酪—Confituredelait牛奶酱的生产中。目前,乳酸可以作为一种加工助剂,用于调节奶酪生产中盐水浴的PH值;而柠檬酸也已获准应用到同样的生产中(柠檬酸已被批准可以用于食用油生产和淀粉水解之中)。

  • 【资料】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全部食品标准pdf整理

    下载地址: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160290.shtml20110210-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全部食品标准pdf整理资料简介20110210-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全部食品标准pdf 313个标准,pdf格式,中英文标题对照。 Title 中文标题翻译 Title中文标题翻译Standard for Fresh Fungus "Chanterelle"关于蘑菇"Chanterelle"的标准Regional Standard for Canned Humus with Tehena关于罐装“Humus with Tehena”的区域标准Regional Standard for Canned Foul Medames关于罐装污染“Medames”的区域标准Regional Standard for Tehena关于“Tehena”的区域标准Regional Standard for Fermented Soybean Paste豆鼓酱的区域标准Regional Standard for Ginseng Products人参产品的区域标准Regional Standard for Gochujang关于“ Gochujang”的区域标准General Standard for the Labelling of Prepackaged Foods包装食品标签的一般标准Standard for Canned Salmon罐头中沙门氏菌的标准Standard for Honey蜂蜜标准Standard for Preserved Tomatoes西红柿的贮藏标准Standard for Canned Applesauce罐头器具的标准Standard for Edible Fats and Oils not Covered by Individual Standards关于非个体可食用油脂的标准Standard for Olive Oils and Olive Pomace Oils橄榄油和橄榄油渣的标准Standard for Quick Frozen Finfish, Eviscerated or Uneviscerated速冻长须鲸、“Eviscerated”或“Uneviscerated”的标准Standard for Canned Shrimps or Prawns罐装虾仁或虾的标准Standard for Edible Fungi and Fungus Products可食用菌类的标准Standard for Dried Edible Fungi可食用菌类干制品的标准Standard for Quick Frozen Peas速冻豆类的标准Standard for Canned Pineapple罐头菠萝的标准Standard for Quick Frozen Strawberries速冻草莓的标准Standard for Special Dietary Foods with Low-Sodium Content特殊食物中最低钠含量的标准Standard for Canned Mushrooms罐装蘑菇的标准Standard for Processed Tomato Concentrates浓缩番茄酱加工过程的标准Standard for Canned Raspberries罐装覆盆子的标准Standard for Canned Pears罐装梨的标准Standard for Canned Strawberries罐装草莓的标准Standard for Table Olives橄榄油药丸的标准Standard for Raisins葡糖干的标准Standard for Quick Frozen Raspberries速冻覆盆子的标准Standard for Canned Tuna and Bonito罐装金枪鱼和鲣的标准Standard for Infant Formula and Formulas for Special Medical Purposes Intended for Infants婴儿配方特殊药品的标准Standard for Canned Baby Foods罐装婴儿食品的标准Standard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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