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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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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探访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2011年10月,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组建,媒体评论认为,该机构的出现填补了我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领域长期缺乏专业技术机构造成的空白。至今已运行近十个月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究竟对哪些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评估?如再遇到类似“三聚氰胺”等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如何及时提供评估报告?能否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并发出预警?日前,本刊记者探访了位于潘家园南里七号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有关负责人透露,中心成立以来,正试图实现各种层面的期待,不仅要成为独立的食品安全权威技术支持机构,也要作为中央编办批准的第一家理事会管理模式下的法人治理结构事业单位迈出突破性的一步。   确定优先评估项目   评估无疑是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首要任务。所谓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主要是针对食品中的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所进行的科学评估。“评估是复杂的系统,不是短时间内能赶出来的。鉴于这种复杂性,评估报告的完成不是一次性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君石告诉记者。   中心对复杂性带来的挑战还是有底气的。中心研究员严卫星告诉记者,食品风险评估中心目前的主力人员中,约150人都是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直接划拨过来,是有经验的专业人员。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是国内最早从事食品安全研究的科研机构。从“苏丹红事件”开始,该所自发做了第一份较为系统的评估报告,积攒了科研实力。   2010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成立后,中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开始有计划地展开。因为委员都是兼职,一年最多开两次会,评估的具体任务包括收集数据、撰写报告全都落在了秘书处头上,而秘书处就设在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庞杂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任务,让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的这支队伍得到锻炼,2011年10月,这支队伍全部移入食品风险评估中心,拓展力量的同时,也迎来超出以往的任务量。   “中心在每年年初都会确定本年度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优先项目。这些项目由涉及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部门以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委员提出。中心随后针对每一个评估任务成立专门工作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主任助理李宁告诉记者。食品风险评估中心成立后,优先评估项目共有12项,其中已完成的有4项,有8项正在进行中。这些都是常规的、需要长时间系统去研究的评估任务。目前,食品风险评估中心正在实施的优先评估项目包括:铝、反式脂肪酸、重金属铅、镉的膳食暴露评估。这些评估结果,将为修订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标准以及食品安全监管提供重要的科学依据。   “灭火”也需要时间   常规之外,更多的则是应急评估。有时因为突发事件出现,中心就需要立刻着手评估来回应社会关切。“这种评估往往没有可依据的数据,必须现做,而且要在很短时间内完成,有点类似灭火。”李宁说。   中心最近一次大型“灭火”行动当属“苏泊尔锅锰超标事件”。2012年2月16日晚,央视《焦点访谈》播出苏泊尔品牌一些不锈钢锅的锰含量比国家标准高出近4倍,可能引发人体锰中毒。事件刚曝光,李宁就接到弟媳妇打来的电话:“苏泊尔锅还能用吗?”李宁去医院看牙,遇到熟悉的主治医生,第一句话也是同样的问题。   2月24日,李宁所在的食品风险评估中心给出了评估结果。不少公众在网络上留言抱怨评估结果等了一周多,速度太慢。而李宁说,其实背后的评估过程已经是以惊人的速度推进了。   央视报道次日,中心理化部的实验人员鲁杰接到不锈钢炊具锰迁移量的检测任务。2月19日一早,她与其他11位实验人员兵分三路赶赴北京各大超市和农贸市场,搜寻各种高端、低端的不锈钢炊具,半天时间,将40种品牌的炊具带回了实验室。   应急评估要求“结果出来越快越好”。当天下午,针对不锈钢炊具锰迁移量的浸泡实验有序展开。在极端条件下,加入4%的冰醋酸将炊具煮至100摄氏度,之后再浸泡过夜并进行测定。鲁杰告诉记者,因整个评估时间紧而任务重大,需要实验员24小时连轴转。   日夜不停地实验了4天后,2月22日,40种样品全部检测完毕,得出第一批用于评估的数据。鲁杰说,应急评估的特点是“数据出一批就立即上报一批”,这次应急评估前后共有三批数据,市场上主要品牌的不锈钢炊具锰迁移量基本摸清。   鲁杰说自己非常理解公众的焦急心情,但即使是灭火般的应急评估,也需要相应的时间来获得数据。“消费者到底通过不锈钢炊具吃了多少锰,必须用实验数据说话。”   从闭门研究到主动解释   让食品风险评估中心颇为头疼的一件事就是评估结果如何与社会沟通。作为权威的专业机构,发布的结果是有说服力的,但食品安全领域复杂而专业的知识构成,如果不能准确、有效地传递,很容易造成社会误解。   2012年7月6日,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牛奶中三聚氰胺含量发布新标准:今后液态婴儿牛奶中三聚氰胺含量不得超过0.15mg/kg。《法制晚报》等媒体经对比指出,中国的(三聚氰胺)标准比这一国际标准宽松6倍。3天后,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表示,首先报道的媒体对于世界卫生组织提供稿件出现了翻译上的错误,导致了社会误读。实际上,三聚氰胺新的国际标准,并非对原有标准数值的改变,而是明确了液态婴儿配方食品中的规定。我国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与上述国际标准是一致的。   虽然解释及时公布,但有关标准宽松的争议仍然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此次三聚氰胺国际标准的发布本来没有任何问题,国内已参照这个在做,国际法典只是用了另一种表达方式。”严卫星说,之所以发生误读,不能全怪媒体,也得怪专业机构没有主动、积极地与媒体和公众交流,没有将科学的食品安全知识传播给大众。   曾埋首于实验室的食品安全研究人员,进入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后,逐步意识到“风险交流”在食品安全领域的重要性。“过去,一瓶矿泉水合不合格,对我们来说,只是一个专业问题,现在才发现它是一个社会属性很强的问题。尤其在传媒发达的年代,食品安全问题能迅速发酵为社会事件,中心必须学会团结社会的力量来应对食品安全舆论事件。”严卫星说。   应对食品安全舆论事件的过程中,中心试着通过对事件科学的解读,把有关的食品安全知识传递给公众。“虽然在现有框架下有关食品安全信息的传递还有所限制,但中心正力图使其‘独立的专业技术机构’的定位更加清晰。”李宁说。   目前,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已准备将“风险交流”作为一个学科来建设,以保证“对外沟通能力”能够跟上需要,中心为此专门建立了舆情研判工作小组会议制度。   严卫星介绍说,食品风险评估中心现已形成定期收集、跟踪、分析食品安全信息的机制。根据这些信息,中心一方面会向政府部门提交相关报告,同时针对社会层面了解不足的信息组织专题活动,与媒体、公众保持沟通,这就是“风险交流会”。   200人的编制下人手不足   中心目前的编制架构是200人,在成立之初,这样的编制人数曾被不少舆论评价认为是中央编办在编制基本冻结下给出的破例待遇。但是在严卫星看来,“从专业角度说,200人的编制相对中心的实际运作还是给少了。写中心建设方案报告的时候,保守地写了500人的编制。要知道,德国8000万人口,德国风险评估研究所却有700人的编制,而且这700人只做风险评估,如此,它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就非常深入。”   在中央编办印发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组建方案”中,记者发现,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并不仅仅负责评估,它的职责还包括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交流等职能。除了上述职责,食品风险评估中心还承担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的工作。按照200人的架构,食品风险评估中心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有30人左右,而这30人承担的是5000多个食品安全标准的清理、整合。   2012年7月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的决定,再次强调要加快速度,将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卫生、食品质量标准和食品行业标准,变成一套具有强制性的食品安全标准。“单是标准清理、整合就是一个庞大的工作体系。当初设计组建方案的时候,曾建议食品安全标准单独设立一个机构,编制在100人左右。”严卫星说,这100人还不是负责制定标准的人,只是参与标准的技术管理。简而言之,就是标准发布以后,做跟踪评价。   过去,国内针对食品安全标准五年回顾一次,修订一次,社会舆论基本没有太多评价。现在的形势要求更系统地跟踪、总结已经发布的食品安全标准:能否适应健康需求?可行性如何?还要研究与国际标准间的关系。   “如果总是没有精力系统地跟踪一些事情,科学评估的发展就会带来一些问题。”严卫星说,作为提供科学依据的机构,食品风险评估中心除了完成各种应急任务,也要致力于长远的食品安全科学研究,否则就不能掌握最新动态,不能为合理的政策提供依据。“现实是,应急任务已经让中心忙得晕头转向。”李宁也认为,评估中心确实需要花费更多精力放在系统研究上,积累相当多的数据,特别是现在有很多新的资源、新的技术需要去掌握、去评估。   我国的食品安全系统研究基础比较薄弱,这已经成为摆在桌面上的问题。李宁坦言,目前,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的基础数据缺乏,家底不清,居民膳食消费的数据远远不够。   严卫星说,关于营养调查的数据,国内现在掌握的是大米、面粉等初级农产品大宗的消费量,但是,普通公众吃得更多的是加工食品,比如汉堡,如果汉堡里加了某种物质,得先了解汉堡的消费量,才能知道给健康带来的影响,“而我们对加工食品的消费量并不掌握”。   即使是初级农产品大宗的消费量,也没有及时更新,目前能够使用的还是2002年的数据,也就是十年前的数据。值得欣慰的是,相关数据的新一轮调查已开始,结果还没出来。   作为一线实验人员,鲁杰深知,评估工作到目前为止还只是粗线条的,并没有区分那么细致。“评估里面有那么多污染物,有细菌的、有病毒的,化学里面分有机的、无机的。现在区分不了那么细,没那么多人手,负责评估的人目前还不足20人。”   “资源共享”不是技术难题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在成立之初还有一个特别身份:中央编办批准的第一家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并以理事会的模式运作。   “2011年,中央编办主动提出要建评估中心,各部门报告都没有上去,中央编办就编制出了组建方案,要求卫生部来牵头组建评估中心,这是少有的。”严卫星透露。   中国的食品安全领域一直是多部门管理的体制,按照以往的做法,每个相关部门下面都会成立一个食品安全机构,但是,在中央编办的食品风险评估中心组建方案中,记者看到这样的一条:“其他相关部门不得再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构。”中央编办的思路是,长期以来在食品安全评估领域内的资源相当有限,且有限的资源没有形成合力,新成立的这个机构应为所有部门服务,体现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整体性。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主任刘金峰告诉记者,理事会的体制目标主要是保持评估中心的公益性和资源的广泛性,“资源整合”是此番改革试点的关键目标。   资源整合的首要对象就是理事单位。在理事会名单中,卫生部作为食品风险评估中心的理事长单位,食品安全办、农业部为副理事长单位,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作为理事单位。“评估中心需要把广泛的食品安全相关信息汇集起来,其中并不仅仅是卫生口的信息,农业也有相关检测,比如农药残留,质检也有,工商也有。”刘金峰说。   中心试图实现理事会成员单位的信息共享,发布不久的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里也明确指出,将依托食品风险评估中心构建国家食品安全信息平台。“但是,信息系统的共享目前还在纸上谈兵的阶段。”严卫星说,因为部门的数据不一定符合评估的需要,很多数据标准的技术问题还有待沟通。在刘金峰看来,资源共享目前实现起来有一定难度,问题主要出于各部门对部门利益的考虑及其他一些顾虑,“这都属于体制性的干扰,不是技术上的难题”。   食品风险评估中心章程明确规定,理事成员单位有义务共享资源。但章程并不具有强制性约束力,执行起来仍有难度。“这种义务毕竟和部门利益没有关系,可能需要国务院食安办这样的机构出面协调,行政干预或规定成法定职责。”刘金峰说。 纠结于“资源共享”难题的同时,中心还面临着更大的困扰:在理事会的体制下,事业单位改革成法人治理结构到底怎么改?在法人治理结构的探索上,中心目前并没有新的进展。   早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成立之初,有关人士就曾有过担心,也曾向中央编办提出:食品安全任务这么重,能否不把这个机构作为体制改革试点。中央编办的答复是:任务再重,还是要去探索经验。因而,这个机构也就被赋予了双重意义。
  •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成立
    2011年10月13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在北京举办成立仪式。卫生部部长陈竺出席仪式并讲话。卫生部党组书记张茅,国务院副秘书长、食品安全办主任张勇,食品安全办副主任、评估中心副理事长刘佩智,中央编办副主任张崇和,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朱宏任,工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边振甲、粮食局副局长任正晓出席仪式。卫生部副部长、评估中心理事长陈啸宏主持仪式。   陈竺在讲话中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自2010年起全面实施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初步建立了覆盖全国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成立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制定实施了风险监测评估相关制度,完成了一系列应急和常规风险评估任务。这些工作在科学评价食品安全形势、妥善处置食品安全事件,以及发布预警信息、制定清理标准、公众宣传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陈竺强调,成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是实现食品安全“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当前国务院事业单位改革跨出的关键一步。评估中心要按照中央编办《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组建方案》和章程的规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切实发挥好食品安全核心技术支撑作用。   一是全面履行职责,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要认真做好风险评估数据信息收集、处理和分析等工作,积极参与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制定、监测过程质量控制、信息分析等监测相关技术工作。主动研究分析食品安全风险趋势和规律,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相关科学研究和培训工作。   二是加强机构建设,不断提升工作能力。要注重评估中心内部科学管理,提高协调配合能力,注重人才队伍和基础设施的建设。抓住“十二五”规划契机,在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工作环境和技术条件。   三是勇于进取,大胆创新。要充分调动和发挥专家的作用,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科学决策,努力提高政府食品安全科学管理水平。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充分吸收、借鉴国内外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提高中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陈竺、张茅、张勇、张崇和共同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揭牌。刘佩智为评估中心主任刘金峰颁发了聘书。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部门有关负责同志,评估中心理事会全体理事,以及评估中心筹建工作组的同志参加仪式。
  • 中国拟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约有500人的编制,是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将根据各地监测数据分析食品及添加剂当中物质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食品安全法》实施将近一年,有关部门正在筹备组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在4月22日于北京召开的“2010年国际食品安全论坛”上,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局长苏志表示,《食品安全法》用专门的一章来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的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   这意味着,中国的食品安全管理,“将从传统的行政管理,走向依靠科学技术、在风险管理的基础上进行管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的建设也是这个体系的重要一环。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有助于准确界定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的成分对人体健康的不良影响。如果缺乏这个环节,例如发现了食品当中出现一种可能有害的新物质之后,又不能准确了解其危害大小,就很难制定出准确科学的食品安全政策。   苏志称,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约有500人的编制。“我们正在争取。”他也表示,希望有能力的省份可以建设分中心。   2009年11月,中国已成立了由42位有关领域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会秘书处暂时挂靠在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实际上是上述委员会的具体执行部门。因为风险评估本身,需要依靠专门机构专门进行数据的收集和分析。而数据的来源,主要是各地的监测。苏志表示,目前风险监测的主要对象有三类,分别是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   苏志称,针对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2010年将监测29类食品的132个检测项目,其中包括农药43种、食品添加剂12种 针对食源性致病菌,主要安排了八大类13种食品中的八个主要致病菌的监测 同时,在31个省区市及新疆建设兵团选择312个县区进行食源性疾病的监测,每个县区市选择十家县级及以上医院。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刘秀梅表示,由于缺乏有足够能力的评估团队,可获得的资料也十分有限,因此目前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目前开展的评估主要是为了应对危机进行的小评估,评估体系的建设“任重道远”。   苏志亦表示,委员会本应是受政府委托或者独立决策开展评估工作,但目前主要是接受政府委托开展项目。■
  • 我国将设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
    近日,卫生部公布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指出,我国将设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并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是指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所进行的科学评估,包括危害识别、危害特征描述、暴露评估、风险特征描述等。   规定指出,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将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组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下达风险评估任务,并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依法采取相应的监测、检测、通报和监督措施。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应独立开展风险评估,保证风险评估结果的科学、客观和公正。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发现某一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存在安全性隐患的 或因科学技术发展,需要对某一食品或食品危害因素进行重新评估的可以提出风险评估建议。
  •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分中心成立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授牌仪式   央广网北京12月30日消息 为深入贯彻军民融合战略,12月30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在军事医学科学院举行理事会2013年第二次全体会议暨分中心授牌仪式。国家卫计委副主任、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理事长陈啸宏,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副主任、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理事长刘佩智为军事医学科学院、中国科学院两个分中心授牌。农业部副部长、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理事长陈晓华主持分中心授牌仪式。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科技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20多家相关机构代表参加会议,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等专家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成立于2012年10月,是经中央编办批准成立的我国唯一的国家级食品安全专门技术支撑机构,采用理事会监督决策模式,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交流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修订等工作。为在应对热点难点食品安全技术问题方面实现资源互补、信息共享、协同研发,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与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毒物药物研究所、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经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2013年第一次理事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设为第一批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分中心。两家合作机构将承担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交流和标准制修订等任务,为保障国家和军队食品安全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   军事医学科学院暨解放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全军最高军事医学科研机构,也是全军食品卫生安全检测监督的龙头力量,圆满完成了历年&ldquo 两会&rdquo 、北戴河夏休以及党的十七大、十八大等重大活动卫生防疫保障任务。该院联合国内外团队,通过军地协同方式,统筹开展食品、饮用水、放射卫生监督监测和安全监管,在国际率先完成&ldquo 德国毒黄瓜&rdquo 事件病原体欧洲肠出血性大肠杆菌全基因组序列测定,及时处理了北京&ldquo 山吧中毒&rdquo 等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牵头开展了覆盖全军各战区部队驻地的4700余处水源水质检测,为军地食品卫生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授牌仪式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授牌仪式
  •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将建分中心
    2013年6月18日-19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以下简称食品风险评估中心)理事会2013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食品风险评估中心理事长陈啸宏,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副主任、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副理事长刘佩智出席并主持会议。   其中,会议审议了食品风险评估中心理事会成员调整事宜,同意增补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和财政部为理事单位,并通过了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国科学院、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推选的新理事代表人选。   同时,本次会议还听取了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分中心建设情况汇报,原则同意设立分中心,并建议在实践中探索完善&ldquo 中心&rdquo 与&ldquo 分中心&rdquo 运行机制。全体与会理事还对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基本建设、能力提升、完善理事会监督决策机制和今后事业发展进行了充分讨论,提出了建议。   此前在2013年5月29日,《三秦都市报》刊载了一篇题为&ldquo 陕西省将成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陕西分中心&rdquo 的文章,其中写道:陕西省将成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陕西分中心,确保到2020年,实现城市供水在线监测、建立饮用水卫生安全信息化平台,所有县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100%。
  • 广西成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中心
    本报南宁讯 10月25日,广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中心在自治区疾控中心揭牌成立。有了专业技术人员和先进的检验设备,广西将在食品添加剂、污染物、微生物、放射性污染等多方面开展全面、专业的监测。   据了解,新成立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中心,拥有涉及理化、微生物、分子生物学、食品毒理等多学科的专业人员70多名,取得认证认可的检验项目达941种,其中与食品餐饮消费环节、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食物中毒等相关的检验项目达582种。   今后,该中心将组织全区各市县疾控中心建立全区食品化学性污染物、病源微生物及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建立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数据库,进行动态分析和风险评估,以及独立开展食品安全危险因素监测和检验。   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除了按照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进行抽检,广西还会根据本地饮食特点,增加米粉、粽子等检验项目。抽检的样品也来自多个渠道,有的采自农户的菜地,有的来自农贸市场,还有从餐饮机构采集的样本。   据悉,对食品安全风险的监测,广西近年来一直在进行,所监测结果都上报至政府部门,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技术依据。
  •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全面推动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发展
    仪器信息网讯 2013年4月1日,由北京食品学会、北京食品协会主办,太平洋国际展览(北京)有限公司承办的“第六届中国北京国际食品安全高峰论坛”在国家会议中心召开。会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李宁研究员作了“我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研究与发展”的报告。 食品安全高峰论坛现场   据其介绍,目前,食品安全已受到全球广泛关注,它不仅会危害消费者的健康,还会阻碍食品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我国当前食品安全主要问题包括:微生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化学性污染,包括重金属、真菌毒素污染;农药和兽药滥用;食品生产经营和加工过程中非法添加物和添加剂滥用。   基于上述状况,我国在2009年公布的《食品安全法》中,以法律的形式确定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这是我食品安全监管全面迈向科学监管的重要一步。   建立科学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不仅为制定食品标准提供科学依据,对未确定食品安全风险检测和管理优先内容提供科学依据,还可用于评价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是否成功,是风险交流工作的重要信息来源。   据悉,食品安全评估涉及到多个学科的综合应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技术是由检测技术、信息技术、毒理学研究技术等多个领域的相关技术组成的技术体系,风险评估的发展离不开技术体系的支持,这将有力的促进相关技术的发展,提升我国食品安全研究的总体水平。   全面推动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的发展   食品安全检测技术是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必不可少的技术手段,大量样本的快速筛选和对于痕量物质的精确检测对食品安全检测技术提出了很大挑战,也推动着快速检测技术和仪器分析技术的发展。现代分析化学的发展已经为食品安全检测技术提供很好的方法基础,近年来我国在食品检测方面也取得了许多重大进展,很多检测技术已经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但是在总体水平上与国际先进水平还有差距,特别是风险评估中大量样本检测急需的快速检测技术方面。WHO、FAO、OECD、IEO和WTO等有关国际组织及世界各国政府十分重视食品安全与检测技术的发展,各国都把食品安全先进检测方法作为国家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的重点,检测技术日益趋向于高技术化、系列化(多残留)、速测化、便携化。因此在今后风险评估的发展中,检测技术仍将是最重要的技术支撑,食品安全检测技术也将会因为风险评估的广泛开展而受到更多的重视,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促进我国毒理学基础研究的发展   食品毒理学是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基础,我国在食品毒理学研究方面起步晚,研究基础薄弱。由于缺乏全面系统的食品毒理学研究资料,我国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只能借用国外的毒理数据,很多食品安全限量标准的制定只能参考国外的毒理学资料,增加了评估的不确定性,对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造成了很大影响。风险评估制度的确立和推广实施,必定会对促进相关学科协同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全面推进食品毒力研究的发展,从而提升我国食品安全基础研究水平。   可以进一步加快我国暴露评估技术的发展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暴露评估最关键的技术环节。暴露评估需要大量的食物污染物残留量数据和膳食消费量数据。为了更加准确科学的开展膳食暴露评估,加快我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技术的发展,加强我国暴露评估数据网络的建设势在必行。   有利于我国食品污染物数据库体系的建立和发展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是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基础。我国虽然经过多年的努力,对食品中主要污染物的情况有了初步的了解,但是食品中的许多污染情况仍然“摸不清”,在源头污染资料方面缺乏产地环境安全性资料和数据库,食品中农药和兽药残留、生物毒素及其他持久性化学物的污染状况缺乏长期、系统的监测资料,由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推动,我国与风险评估相关的检测网络数据的建立也势必将走上快车道。(编辑:萧然)
  •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试行)发布
    关于印发《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卫监督发〔201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农业(农牧、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局、委、办),商务主管部门,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卫生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试行).doc
  •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国际顾问委员会成立
    9月26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以下简称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在京召开国际顾问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会议由食品风险评估中心主任刘金峰主持,卫生部陈啸宏副部长出席会议并致开幕词,参加会议的还有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各理事单位成员及中心中层管理人员。   陈啸宏指出,食品风险评估中心自成立以来,通过边组建、边工作,已逐步在中国食品安全领域发挥核心作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风险监测评估能力、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检验检测技术、人才队伍结构、相关基础研究等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这也正是成立国际顾问专家委员会的原因。   国际顾问专家委员会的主要任务,一是将食品安全工作的有益经验带入中国,并从国际视角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是将充分发挥技术指导作用,积极参与我国食品安全工作,为中国食品安全水平的提升和食品风险评估中心的发展当好参谋与智库 三是帮助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培养一批高水平专业人才 四是架起对外合作交流的桥梁和纽带。陈啸宏副部长同时要求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建立有效的工作模式,为国际专家顾问委员会提供充分保障。   本次受聘7位专家分别是:(按专家姓氏字母排序):   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安全标准局首席科学家,产品安全标准部主管,保罗.布伦特博士(Paul Brent)。   欧洲食品安全局执行主任,凯瑟琳. 卡特琳娜女士(Catherine Geslain-Lanéelle)。   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法典委员会副主席,加拿大卫生部食品局局长,赛缪尔.戈弗雷博士(Samuel Godefroy)。   美国食品安全和应用营养研究中心主任,美国马里兰大学营养和食品科学系教授,孟江洪博士。   国际食品安全顾问,原世界卫生组织食品安全和人畜共患病资深科学家及全球环境监测/食品项目负责人,吉罗德.莫亚博士(Gerald Moy)。   爱尔兰都柏林大学公共卫生及人口学系副教授, 都柏林大学行为和健康研究中心主任,帕里克.华尔博士(Patrick Wall)。   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农药残留组成员,日本农林水产省技术总干事/首席科学家,山田友纪子(Yukiko Yamada)博士。   由于工作原因,欧洲食品安全局的凯瑟琳. 卡特琳娜女士此次未能来华参加大会,但她特别发来一段视频发言,以示祝贺。   陈啸宏副部长为他们颁发了聘书。   会议还听取了食品风险评估中心的工作汇报,讨论、审议了委员会章程以及2013年委员会工作计划。下一步,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将与国际专家顾问委员会密切合作,积极争取国际资源,学习国际先进经验,为提高中国食品安全水平,保护消费者健康继续努力奋斗。 陈啸宏副部长致辞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领导与6位顾问专家合影
  • 蒋士强:中国急需严密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近日,在中国农业科学研究院教授蒋士强那里,《科学时报》记者看到了一份“日本食品健康影响评估计划”简介。这是蒋士强从熟识的日本同行手中获得的。   该计划从2008年开始,以5年为期,将对758种农药等化学品进行风险评估。在计划简介的最后,有一句意味深长的话——“因为没有时间进行食品健康影响评估,所以先制定肯定列表制,事后进行风险评估”。   国外的标准完全可信吗?   肯定列表制是日本为加强食品中有害的化学性污染(农药、兽药等残留)管理而制定的一项制度,涉及蔬菜、禽肉、水海产品等200多种农产品,部分标准与要求异常严格。该制度2006年公布实施时被认为是“史上最苛刻的标准”。而且,在此前后,欧美也不断修订和公布实施一系列食品安全标准,曾把我国的食品出口业打击得晕头转向。   日本为什么先制定肯定列表制,事后进行风险评估?“这充分说明肯定列表制其实缺乏风险评估的基础。欧美公布的食品安全标准也同样缺乏严密的评估,因为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对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有着严密、复杂而科学的程序与步骤。”蒋士强说。   可尽管如此,我国至今还很难争取到相关话语权维护自己的利益,因为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关键技术手段——食品毒理学研究方面,我国起步晚,研究基础薄弱。据蒋士强介绍,我国1975年才首次开办食品毒理学培训班 《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国家标准到2003年才修订发布,2004年才实施 连食品毒理学方面的书籍出版都是近3年的事。   今年6月1日,我国的第一部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蒋士强认为,这部法律比任何其他国家的食品安全法更进步,概念更新。因为它是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为基础,以食品安全标准为核心,进而以法律条文明确食品安全的相关环节,直至法律责任。“而且对于近年来突出的添加剂问题,甚至用了多达10条法律条款予以规范。这是很难得的。”   但是,一个始终无法回避的问题就是,由于缺乏食品安全毒理学的深入研究,目前我国很多食品安全限量标准只能跟着国外走。蒋士强认为国内很多人口头上常说“风险性评估”,以为只要测出有害物质、搞清楚结构和含量就行了。至于毒理学数据,觉得从文献上查到的结果就是天经地义的依据。“我们有一个误区,觉得国外搞安全限量研究很科学,实际上不见得,他们也缺乏严密的食品毒理学应用基础研究。这一点,外国的科学家也认同。”   严密的食品风险评估难而繁   其实,食品的风险评估确实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程序手册中,对风险评估的步骤和过程有明确描述:首先是有害物的确定,接着是有害物的定性和定量分析,然后是对可能摄入的有害物进行毒理学、生物学的影响评估,最后依据上述过程对产生不良健康影响的严重性作出定性和定量估计,包括相关的不确定性。   蒋士强认为,真正进行严密的有害物风险性评估,包括化学性污染(农药兽药残留、有毒有害的元素及添加剂等)和生物性污染(病原性微生物及毒素)及物理性因素的安全性评估确实非常重要,这是食品安全管理的科学基础。但是食品毒理学研究至今仍存在诸多难点和不足。   目前,人们一般根据药物毒理学和流行病学调查来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可药物学和食品学出发角度不一样。药是有病才吃,食品则是每天都吃。”蒋士强说,有害物质经食品进入人体后的分布、降解、代谢、转化、复合、排泄、蓄集等过程远比药物毒理学复杂。食品中有害物的人群流行病学调查也因地域、人种、年龄、性别、习惯及个体不同,而存在许多差异和不确定性。   另外,食品中有害物的毒性、致癌性、致畸性、致敏性本身就很复杂。蒋士强以云南的毒蘑菇为例,当地有的毒蘑菇在烹调前是绝对不能吃的,但如果放入火锅中煮一段时间,加之佐料的作用,毒素等就会降解,变为美味,可以安心享用 在我国使用广泛的味精,对于不少西方人来说,却可能产生过敏反应。   而且,伦理道德不允许用人来做毒理学、生物学试验,只能用动物做体内和体外试验,不仅费时,而且由于种属不同,反应差异和不确定性必然存在。蒋士强介绍说,在现行的残留标准值和每日容许摄入量(ADI)的确定程序中,由动物毒性试验结果推论到人时,考虑到动物和人的生物学差异,一般采用值为100的安全系数。“安全系数如此之大,一方面是为了确保安全,另一方面也说明食品毒理学的许多关键问题和实验技术方法还没有研究透彻,不确定性很大”。   蒋士强还指出,我们过去制定饲料和添加剂标准、土肥和环境标准,都是从促进动物与作物生长的角度出发,而有害物在生物体内和自然环境中的降解、代谢、转移、富集的过程也如同有害残留物在动物和人体内的毒性反应那样复杂,许多问题有待深入实验、研究和探讨。   虽然难但必须做   “虽然难做,我们还是要做,而且要加强力度做,这样才能取得国际上的相关话语权,也才能对得起生产者和消费者,减少食品安全问题上的盲区和误区。”蒋士强强调。   我国因缺乏国际上的相关话语权而“吃亏”的案例不少。“往往是国外公布一个安全限量标准,我们就跟进。再推出相应的检测标准、投入品标准等。然后大量购买仪器,建设检测系统,并大力追求检测方法和检测仪器的高精确。”蒋士强认为这是治标不治本的对策。而且,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标准体系不仅滞后,还有些混乱。应该花更多力气,以食品毒理学研究这个根本性问题为核心,构建完善的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标准体系。   “首先应根据食品毒理学和微生物学及营养学,制定出安全质量标准。”蒋士强认为这一点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已有明确规定,但很多人理解不全面。此外,不仅从药效,更应从农药兽药的降解、代谢以及生物富集等高度来确定农药兽药安全使用标准 应从动物对饲料及添加剂的吸收、代谢和残留等高度制定饲料及添加剂的标准 应从作物对养分和有害物的吸收、代谢、降解、转移、富集等高度来制定土肥、农药和生态环境标准。   食品安全与风险评估研究   亟待深入和创新   我国近几年已开始相关研究。蒋士强介绍说:“有的内容已经接近于深层次的食品毒理研究。比如研究常用兽药在动物体内以及蔬菜地中有毒有害物的代谢、富集、降解及转移的过程。这些可算开始进入应用基础研究阶段了。”   但蒋士强觉得目前我国还缺乏足够支持来研究更多深层次的问题。另外,近年来,国外除了研究传统的毒理学实验技术,分子生物学等新技术也得到越来越多的应用,如基因表达、克隆、核酸杂交、PCR、DNA测序和突变检测、荧光原位杂交、DNA芯片技术、流式细胞检测技术、核磁共振技术、转基因动物技术等。“我查了一下,国内发表的相关论文不仅不多,影响力也不太高,且以综述为主。而分子生物学应用于食品毒理学研究是技术创新的大趋势,我们应该充分重视。”
  • 我国将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
    就在地沟油、洗虾粉和时下热议的“化学火锅底料”等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频出时,食品安全监管也成为众矢之的,对此,卫生部部长陈竺强调,“十二五”期间,将重点建设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解决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能力不足、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   日前,陈竺表示,各地要及时制定2011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或风险,要立即通报相关监管部门并及时上报,同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事故应急处置体系,组织制定实施本地区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全面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的收集和利用,充分利用监测结果开展预警工作。不过,在食品安全方面,目前仅有大约1/3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够承担2010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全部监测项目。   相关专家指出,开展风险监测与评估,预控食品质量,预防食品安全事故,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在这方面,需要开展食源性疾病哨点监测,对重点食品或重点食品污染物及社会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开展调查并进行危险度评估,提出防止策略,这样才能逐步完善各地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体系。
  •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首次指向食盐加碘
    卫生部日前发布《中国食盐加碘和居民碘营养状况的风险评估》报告。据悉,这是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于去年12月成立后,首次就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潜在风险作出评估。   这份长达54页、逾2万字的报告用翔实的数据说明:从人群尿碘水平和膳食碘摄入量两方面评价,我国除高水碘地区外,绝大多数地区居民的碘营养状况处于适宜和安全水平,沿海地区也不例外 食盐加碘并未造成我国居民的碘摄入过量 我国居民碘缺乏的健康风险大于碘过量的健康风险。继续实施食盐加碘策略,对于提高包括沿海地区在内的大部分地区居民的碘营养状况十分必要。   少数人面临碘过量健康风险   受卫生部委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等的评价标准,系统评估了我国不同地区居民碘营养状况的潜在风险。该评估基于1995年~2009年全国碘缺乏病监测或碘缺乏高危地区监测、2002年中国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2007年全国12省总膳食研究碘摄入量调查和2009年沿海地区居民碘营养状况和膳食摄入量调查等数据。   世界卫生组织提出,普通人群碘营养水平适宜标准为,尿碘中位数在100微克/升~200微克/升之间,孕妇人群的碘营养不足标准为小于150微克/升。2009年我国碘缺乏高危地区监测结果显示,8岁~10岁儿童的尿碘中位数为192.3微克/升。以上述标准评价,这类地区人群的碘营养状况总体上是适宜和安全的。2009年沿海地区调查显示,上海、辽宁、浙江、福建等沿海地区成人、乳母和儿童的尿碘中位数都在100微克/升~250微克/升之间,说明这些地区人群碘营养状况总体上也是适宜和安全的 但上海、浙江沿海城市和福建沿海农村孕妇尿碘中位数低于150微克/升。2005年高水碘地区监测结果表明,我国高水碘地区人群的尿碘中位数大于300微克/升,说明在未完全停用加碘食盐前,这类地区人群的碘营养过量。   从尿碘水平的频数分布看,2009年沿海地区的调查表明,虽然沿海地区人群的碘营养状况总体适宜和安全,但尿碘水平偏低个体比例较高,值得关注。尤其是孕妇,尿碘水平低于150微克/升的人群比例为46%,明显高于尿碘水平不低于500微克/升的比例(4%),说明沿海地区孕妇碘缺乏风险较高,需要给予特别关注。在高水碘地区,尿碘水平超过300微克/升的人群高达74%,其中不低于1000微克/升的比例为16.3%,在这部分人群中,易感个体和已有甲状腺疾病的患者因碘过量发生健康损害的风险较大。   不同水碘含量导致不同健康风险   评估报告指出,在水碘含量低于150微克/升的地区,总膳食研究和全国营养调查均表明,居民膳食碘的平均摄入量达到推荐摄入量。但个体资料分析显示,碘摄入量低于推荐量的比例明显高于摄入量超过推荐量的比例,说明在这类地区即使食用加碘食盐,碘摄入量不足的风险仍远大于碘摄入过量的风险。   在水碘含量高于150微克/升的地区,如果食用加碘盐,居民的平均碘摄入量和所有个体的碘摄入量均超过推荐量,且随水碘含量升高而增加。如果不食用加碘盐,居民的平均碘摄入量和所有个体的碘摄入量均可达到推荐量,而且介于推荐量和每日最高可耐受量之间的人群比例高达98%,碘摄入量超过最高耐受量的比例不到2%,说明即使食用不加碘食盐,这类地区居民的碘摄入量也处于适宜和安全摄入范围,如果食用加碘盐反而增加碘摄入过量的风险。   科学补碘是根本之策   评估报告认为,由于我国多数地区都存在程度不同的碘缺乏,而且加碘盐是这类地区碘的重要膳食来源,应该认为食盐加碘的健康益处远大于食盐加碘的可能健康风险。   我国自1995年实施全民食盐加碘以来,在水碘含量低于150微克/升的地区,居民的碘营养状况总体适宜,进一步分析表明碘缺乏的健康风险大于碘过量的风险,尤其是不食用加碘盐,发生碘缺乏的风险很高。在这类地区,继续实施食盐加碘策略仍十分必要。   在水碘含量高于150微克/升的地区,如果停供加碘盐,可以降低因碘过量可能造成的健康风险。但在少数水碘含量极高的地区,即使停供加碘盐,可能仍有较大比例居民碘摄入过量,存在较大健康风险,建议对这类地区开展相关研究,采取降低碘过量风险的有效措施。
  • 如何看待阿斯巴甜评估结果?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回应
    2023年7月14日,世界卫生组织的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公布将阿斯巴甜列为“可能对人类致癌的物质”。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公布“维持阿斯巴甜原风险评估结论,按照目前剂量和范围使用,不会对消费者产生健康危害”。阿斯巴甜是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及中国、美国、欧盟、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等批准合法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致癌物质的致癌风险通常由两个因素决定。其一是致癌能力,IARC主要依据人类流行病学调查和病例报告、动物试验和生物学机制研究等,将致癌证据强度分为1类,2A、2B类和3类(其中1类具有人类致癌性,2A类对人类很可能致癌、2B类对人类可能致癌但缺乏充分科学证据,3类为尚无法分类);另一因素是暴露水平,指人体实际摄入或接触该有害物质量的多少。IARC将阿斯巴甜列为2B类可能致癌物,说明其对人类致癌性的科学证据尚不充分,需进一步研究考证。通过对其用量进行控制管理,能够保障其使用的安全性。CAC批准阿斯巴甜可用于冷冻饮品、口香糖、糖果、焙烤食品、水产品、调味品、碳酸饮料等,规定最大使用量为0.3g/kg~10.0g/kg。我国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阿斯巴甜的使用范围、最大使用量等进行严格规范管理。CAC和欧盟、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和日本等国家和地区也采用了相同或相近标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联合国家癌症中心结合JECFA最新评估结果和我国居民消费情况进行安全性评估,阿斯巴甜按照我国现行标准规范使用可以保障安全。我们将继续关注IARC和JECFA等组织机构的风险评估动态及各国反应和举措,通过最严谨的标准和最严格的监管,确保食品安全的底线。 6月29日,路透社消息称,据两位知情人士透露,世界上最常见的人造甜味剂之一阿斯巴甜将于今年7月14日被世界卫生组织(WHO)下属癌症研究机构(IARC)宣布为可能致癌物。同时世界卫生组织添加剂委员会JECFA也在今年审查阿斯巴甜的使用情况,并将与IARC在同一天(7月14日)宣布其调查结果。7月14日,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世界卫生组织(WHO)和粮食及农业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联合发布了“阿斯巴甜危害及风险评估结果”。IARC援引对人类致癌的“有限证据”,将阿斯巴甜归为可能对人类致癌(IARC 2B组)(国际癌症研究机构第2B组),JECFA则重申其每日允许摄入量为40mg/kg。同时,IARC高级官员Mary Schubauer-Berigan博士特别声明:人类和动物致癌性的证据有限,致癌性如何发生的机理证据也有限,这一发现强调了需要开展更多研究来完善我们对食用阿斯巴甜是否构成致癌危害的理解。
  •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权威发布:锰无害
    苏泊尔锅锰传言真相大白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的权威发布,让争论数日的“不锈钢锅含锰是否会对人体造成危害”一事真相大白。   日前,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召开媒体风险交流会,并发布权威评估结果,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锈钢制品》(GB9684-2011)标准的不锈钢制品,锰的迁移水平不会造成健康损害,更不会引起帕金森病。《中国企业报》记者获悉,目前,包括欧盟、美国、日本在内的绝大多数国际组织和相关国家未对锰的迁移量做出规定。   这意味着,此前媒体报道的“苏泊尔旗下的多个型号不锈钢锅在哈尔滨工商部门的市场抽查中被查出不合格,主因是锰含量超出标准上限2%的4倍达8%。锰超标会对人体造成伤害,甚至引发帕金森氏病”一事已水落石出:不锈钢锅含锰并不代表锅在使用中会造成锰迁移,也不代表锰析出会对人体造成伤害,人体对锰的吸收主要途径是呼吸道而非消化道。更为重要的是,由于锰属于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我国及全球众多国家并未对于不锈钢炊具中的锰含量、锰迁移做出规定。   安徽工业大学李德俊教授指出,“在国家未对不锈钢炊具锰含量和锰析出做出任何规定背景下,就得出不锈钢锅锰超标和锰会对人体造成伤害的结论,会引发社会公众的恐慌情绪,影响企业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不利于我国不锈钢炊具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苏泊尔锅质量合格   此前,哈尔滨工商部门曾认定苏泊尔旗下的多款不锈钢锅存在不合格情况,原因正是锰超标。对此,国内一不锈钢板材生产企业知情人士向《中国企业报》记者透露,“目前,我国现行的国家标准中,无论是强性制标准还是推荐性标准,均没有对不锈钢锅具的锰含量和锰迁移做出任何规定。”   随后,《中国企业报》记者从国家标准化委员会获悉,2011年12月21日前,我国不锈钢锅炊具应当执行的国家标准为《不锈钢食具容器卫生标准》GB9684-1988。该标准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只要求不锈钢锅具应该使用奥氏体不锈钢材质,并未对锅以及锅所使用材质中包括锰在内的化学成分比例做出要求。此后,卫生部颁布GB9684-2011,这一标准是在原GB9684-1988标准基础上,借鉴国外相关法规和标准新修订。同样,这一标准也未对不锈钢锅及所使用材质的锰含量做出规定,只要求锅所使用材质应使用符合国家不锈钢材质相关标准的奥氏体、奥氏体铁素体或铁素铁不锈钢。   既然国家标准未对不锈钢锅的锰含量和锰移迁做出任何规定,此前媒体报道所称“苏泊尔不锈钢锅锰含量达8%,超出国家标准上限2%要求,又是如何得出结论”?上述知情人士向《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国家没有对锅等成品的锰含量做出规定,但对不锈钢材的锰含量有相应的规定,不过相关标准不属于国家强制性标准而是推荐性标准,企业可以采用国家推荐标准,也可以采用行业标准。”   在国家标准化委员会,《中国企业报》记者查到,目前对于不锈钢材质中锰含量的标准主要包括两个:《不锈钢和耐热钢牌号及化学成分》(GB/T20878)和《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GB/T3280)。不过,这两个标准中对于不锈钢材质锰含量的上限标准并非为2%,前一标准的锰含量上限为16%、后一标准的锰含量上限为7%。   在李德俊看来,“在不锈钢锅涉锰事件中,公众被技术概念欺骗了。首先,没有标准何来产品超标?国家对于不锈钢锅没有规定锰含量,也没有锰迁移的测定方法,任何部门和机构都不能判定不锈钢锅存在锰超标。其次,标准需严谨不能遭套用。当前,国家对于不锈钢材质的标准,并不能简单拿来判断不锈钢锅,正如自来水和矿泉水,两者的标准根本不同,如果拿矿泉水标准来判断自来水不合格,就是误导。”   锰析出对人体无害   “目前还未在临床上发现过普通居民因饮食摄入锰引起不良反应的病例,也未见因使用不锈钢制品导致锰过量、锰中毒的案例。”日前,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在《关于“锰与健康的相关知识”的介绍》中,首度公开回应社会上“对于不锈钢锰超标容易致病”的说法。   对于不锈钢锅锰含量超标造成的后果,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还指出,“不锈钢材质中锰含量过高可能造成耐腐蚀性和其他性能下降,缩短安全使用寿命。但材料中的锰含量与锰的析出量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两者之间亦不存在简单的正比关系。只有在长期、大量暴露的职业人群才会出现锰中毒,人的消化道对锰的吸收率非常低,本身还具有双向调节控制。”   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副所长马冠生指出,“和其他微量元素相比,锰的毒性较小,锰中毒大多是由于吸进锰含量超标的空气,关于口服锰中毒的报道很少。”   对于马冠生的说法,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朝阳医院职业病与中毒医学科郝凤桐主任也认为,“并不是说锰超标即中毒,消化道有一个屏蔽系统,人体的消化道对金属元素的吸收率很低,临床上并未发现因为使用金属厨具中毒的病例。”   这也就意味着,对于锰超标并不同等于锰析出,不锈钢材质的锰超标更不等同于不锈钢锅的锰超标,两者之间不能画等号。相反,由于锰摄入量不足,可能导致人体的骨质疏松、动脉粥样硬化、癫痫等症状。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同时提醒消费者,应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合理选购不锈钢产品。   产经评论员洪仕斌指出,不锈钢锅涉锰事件当给整个产业敲响警钟,不只是作为不锈钢炊具龙头企业的苏泊尔应当利用自身的“技术实力和资本力量”提升行业进入门槛、避免小企业“浑水摸鱼”搅乱市场竞争秩序,维护消费者切身利益。更重要的是,处在整个产业链上游的不锈钢板材生产企业以及国家市场监管部门都应该“以身作则”,共同维持行业经营秩序,让消费者“安全消费”。
  •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酱油、醋等食品质量安全
    近日,针对互联网上关于“酱油醋等调味品塑化剂问题”的传言,记者从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获悉,该中心随机采购了市场上销售的部分酱油、醋等食品,进行了应急检测,检测结果未发现异常,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有关部门将继续跟踪监测,同时提醒,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及时直接向监管部门举报。
  •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成立
    由42名专家组成的第一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昨天成立。成立大会上,卫生部部长陈竺透露,将利用2年时间,建立起覆盖全国的食品污染物、食源性疾病监测和总膳食调查体系,组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昨天组建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将承担五项职责,包括起草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规划,拟定优先监测、评估项目 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负责解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 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 承担卫生部委托的其他相关任务。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仍然突出,处于食品安全事故风险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能力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陈竺表示,我国将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能力,力争用2年时间,在全国建立起覆盖食品生产经营各个环节,覆盖各省、市、县并逐步延伸到农村的食品污染物、食源性疾病监测和总膳食调查体系。此外,还将筹备组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在有能力的省份成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分中心。
  • 山东首个地方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中心揭牌
    山东省对食品安全的监测力度将进一步提高。9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中心”在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揭牌,中心将对化学污染物、食物中的致病菌、食源性疾病进行检测,备受关注的三聚氰胺、瘦肉精、苏丹红等均在可监测之列。   这将客观准确地掌握市场上各种食品的质量,评估、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各种危险因素和致病因素,快速地发现食源性疾病并调查处理和诊治。据悉,这是山东省首个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中心。   9日上午,在济南市疾控中心实验室内,摆放着气相色谱串联质谱联用仪、等离子电感耦合光谱仪、超高效液相色谱仪、流动注射分析仪等仪器,一位身穿工作服的技术人员正在进行操作。   据悉,当前济南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检验工作还存在着多头管理、资源分散、投入不足、技术标准不一、信息发布不规范等问题,为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检验体系与技术能力,济南市成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中心。   “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根据国家食品风险评估和监测检验计划以及省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组织指导全市各县(市)区建立食品化学污染物、病原微生物及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工作,建立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数据库,进行动态分析。”济南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主任孙法星说,中心将独立开展食品安全危险因素监测与检验 组织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与食物中毒流行病学调查及食品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理 承担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危害因素信息管理与分析 承担市政府食品安全办交办的其他监测检验任务。   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张济也表示,中心将长期动态地对各类食品进行采样、检测,对得出的数据进行分析,包括对化学污染物、食物里的致病菌、食源性疾病进行检测。以准确地掌握市场上各种食品的质量,评估、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各种危险因素和致病因素,进行快速地调查处理和诊治。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后,也将进行相应检测。   据介绍,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检验工作将纳入食品安全考核评价,并通报考核结果,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检验结果将作为各县(市)区、各监管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 四川食品安全监测与风险评估重点实验室揭牌
    海椒面霉菌污染是否超标?牛奶黄曲霉素含量是否已危害健康?……昨日,依托川大华西公共卫生学院的“食品安全监测与风险评估四川省重点实验室”正式揭牌,是全国首个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省级实验室,将针对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开展研究。   如今老百姓越发重视食品安全,甚至有些“谈添加剂色变”,食品添加剂一定会危害健康吗?该实验室主任张立实教授表示,“只能说存在危害人体安全的风险”。张立实说,该中心的研究重点,便是通过一系列毒理学评价、动物实验等,对食品中的各类风险进行准确评估,“总而言之,就是吃得安全与否”!   川大华西公卫副院长兼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成员裴晓方介绍,四川人家里往往常备海椒面等各种香辛料。香料中霉菌滋生由于难以目测,“等真正看出"长霉",已经晚了”!如今,实验室正针对香辛料霉菌污染快速筛查方式进行研究。不久的将来,一种百姓也能方便运用的快速检查方式将运用于生活中。
  • 用技术支撑构筑食品安全防火墙——访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 林立
    p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 SimKai font-size: 18px " 引言: /span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 SimKai font-size: 18px "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 SimKai font-size: 16px "   近年来,关于食品安全的话题屡见不鲜,例如孔雀石绿事件、苏丹红鸭蛋、三聚氰胺奶粉、地沟油和塑化剂等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迫使政府实施更加严格的食品监管。据统计,2016年国内食品安全检测领域市场规模达到600多亿元。随着全国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大家越来越重视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及农产品的安全,政府也相继颁布更为严格的食品安全规定,为食品安全检测带来了发展空间。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 SimKai font-size: 16px "   在食品安全检测中,有关微量元素的分析是分析中最常规的领域。食品中的微量元素种类很多,不同元素及其含量会带来不同的生理效果。目前,虽然有大量关于食品中微量元素的分析方法,但其分析方法的确认和验证规则并未受到相应的重视。国际上的食品分析方法验证一般侧重于有机成分,如毒素、农兽药残留、加工副产物等,对元素分析的要求也有提及,但不详尽。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 SimKai font-size: 16px "   近日,仪器信息网编辑采访了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光谱室主任,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林立,就食品中元素总量测定的难点、关键点和检测技术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strong “魔高一尺则必须道高一丈” /strong /span /p p   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光谱室主要负责大批量的国家抽查、市局监督抽查以及委托样品的检测,此外还负责光谱研究的方法开发及应用等,例如一些产地溯源和真假鉴别,此外还需要做一些食药总局的补充方法。目前光谱实验室配备了ICP-MS、ICP光谱、原子荧光、原子吸收、测汞仪、分子荧光、离子色谱、电镜、同位素质谱和XRD等。 /p p   林立于2003年加入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迄今为止已有14年,在此过程中,一直从事食品中元素检测的工作。林立谈到,刚加入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时,单位还还没有搭建无机平台。凭借扎实的业务基本功、开拓进取的工作作风、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和无私奉献的工作精神,在同事们和行业内专家的帮助下,林立组建了食品中元素分析实验室,一做就是十几年。 /p p   谈到多年来从事该项工作的感受,林立认为食品安全检测工作是保障人们生命健康的最后一道防线,该项工作需要无私奉献、勇于探索和坚韧不拔的工作精神。食品检测的岗位虽然看起来比较平凡,每天的工作也比较繁琐,然而一旦你喜欢上这项工作以后,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也可以取得不平凡的成绩。 /p p   目前林立实验室从事的研究工作主要包括《食品中元素总量测定的难点、关键点的研究》、《食品中元素的形态分析以及富集机理的研究》等。面对近年来食品安全方面的严峻形势,林立最大的感受是责任重大,在对新知识方面始终坚持学无止境。“魔高一尺则必须道高一丈”,在学习中进步,才能在保障首都食品安全方面做出自己必须的贡献。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ffc46908-1b05-444a-9439-4d6d2b12f562.jpg" title=" DSC043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光谱室主任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林立 /strong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strong 食品安全保驾护航者——完善的标准体系和仪器性能 /strong /span /p p   2017年政府公布的中央一号文件强调了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明确了加快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据了解,截止2016 年底,国家卫生计生委清理食品标准5000项,整合400项,发布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926 项、合计指标1.4万余项。农业部新发布农药残留限量指标2800 项,清理413 项农药残留检验方法。同时,2017年2月发布的“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指出,“十三五”期间要制修订不少于300 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评估转化农药残留限量指标6600余项、兽药残留限量指标270 余项。这些标准和政策的制修订为食品药品的监管提供了重要的体制保障。 /p p   “目前国内整体的食品安全整体状况是可控的,监督抽查和监管的力度都很大。在日常工作中,一些标准方法的缺失、标准方法的适用范围窄等都对监管造成了一定的难度。同时现有方法也存在一些问题,有些国家标准中没有涉及到的难点、关键点都需要进一步明确,才能提供准确的数据,监管更加科学”。 /p p   同时,“作为检测机构,检测数据就是我们的生命。进口设备历史比较悠久,精度等已得到前人的验证,是可信的。国产设备起步晚,国内的零配件加工精度还是与国外存在一定的差距。一般我们国产设备要自己亲自试用以后才能做出相应的判断。在选择购买国产和进口设备时考虑的因素主要还是仪器的性能是否能满足要求”。 /p p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是常规国家标准检验方法的一种补充。效率高,携带方便,利于快速执法。但是其检测数据必须得到相关国家标准方法的确认才更加有说服力。应该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加快快检设备的进一步发展”。“快速前处理设备如果能达到检验的要求,我是非常支持的。提高了工作效率,就可以更好的监管食品安全。但是快速前处理设备如果一味的追求速度快,而在检测性能方法下降了,也是不可取的。实际上这样的快速前处理设备是无法真正投入使用的”。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strong 微波消解成为样品检测前处理“利器” /strong /span /p p   目前食品中元素测量的方法大多采用光谱法,也有用质谱法。由于检测要求通常为元素总量,检测前处理也比较类似,一般采用高温灰化法、湿法消解法和微波消解法等。其目的均为通过灰化或消解,去除有机物,将待测元素定量溶于溶液中,以便于仪器分析检测。微波消解技术兴起于20世纪末,其加快了固体样品溶于溶剂中的速度,使得ICP-MS这样的成分分析仪器如虎添翼。由于微波具有较强的穿透能力,频率高,可使被加热物料内部分子间产生剧烈振动和碰撞,导致加热物体内部的温度快速升高,即所谓的“内加热”,优于传统的先加热物体表面,然后热能由表及里,即所谓的“外加热”技术。 /p p   与常规的高温灰化及湿法消化比较,微波消解技术具有省时、省酸、安全、污染小以及损失少、空白值低、易实现自动监控等独特优点,受到了普遍的重视。“现在针对于样品的前处理,大家普遍都喜欢用微波消解技术。如果遇到微波消解确实解决不了问题的情况下,才会考虑其他消解方式,例如湿法消解。常规的湿法消解过程中需要人看守,目前已有厂家研发出了全自动石墨消解产品,可以自动加酸和定容,但对同批次和多样品的消解效果方面不是很令人满意”。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2/insimg/619ee875-1017-48e4-9ef6-3687af3fcca8.jpg" title=" DSC04303meitu.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屹尧科技TOPEX微波消解仪 /strong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strong 国产微波消解仪助力食品安全检测 /strong /span /p p   在对微波消解仪性能评价过程中,温度、压力、降温速度和样品通量等是其关键性指标。“温控分为两种:一种是直接控温,将探头直接伸入罐子中去测样品温度,此类情况采用的光纤和铂电阻探头比较多,适用于高压和超高压的体系。另一种是间接控温,主要采用红外测温,一般高通量微波消解仪都采用间接红外控温”。同时,通过对比国产和进口微波消解仪使用发现,部分国产仪器在性能和质量上并不输于进口产品,包括在稳定性和数据可靠性方面相对于之前也有了非常大的提升。“例如我们目前正在使用的国产品牌屹尧科技,在与其他进口品牌对比时发现,屹尧科技微波消解仪的压力参数较高,这样使得实验过程中对于一些难消化的物质,如油和乳粉等的消化效果比较好。所以这种情况下我们就尽量选择用国产的,而且它的耗材比较便宜,进口仪器的耗材实在太贵了!” /p p   此外,随着技术的发展,实验人员对仪器的自动化程度要求越来越高。据了解,目前,全自动微波消解仪研发厂家较少。“部分仪器生产厂商增加了微波消解仪的自动化,但是加盖和加样的过程没有办法解决,有的把加样和加盖的过程解决了以后,批量上又有所损失。不过,值得一提的是近来市场上出现了一款 PREPS全自动微波样品前处理平台,可完成加酸、静置、进样、密闭加热、冷却、出样等常规实验室样品前处理过程,实现无人值守。此外,该产品的微波聚焦设计和能量化设计既可以实现快速的加热、冷却还能保证微波的单一性和均匀性,在遇到紧急检测的情况下有望成为样品前处理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利器”。 /p p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 SimKai "   后记: /span /strong /p p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 SimKai "   此次的拜访之行给编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通过此次拜访不仅看到了一线检测人员多年来在凭借扎实的业务基本功、开拓进取的工作作风、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无私奉献的工作精神,勇于探索、坚韧不拔,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同时,也欣喜地看到像屹尧科技这样的国产仪器设备近年来在研发和创新上的不懈努力和追求。 /span /strong /p p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 SimKai "   以往国人对于进口仪器一直依赖,国产仪器自主研发的脚步也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徘徊再徘徊。的确,国产仪器的创新过程也许是漫长的,每一项不足都需要我们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完成。即便如此,我们期待国产仪器创新的脚步就这样一直前进,因为创新之花广结硕果的那一天即将到来。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font-size: 18px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采访编辑:郭晓东 /span /strong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黑体, SimHei "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隶书, SimLi " /span /strong /span /p p    strong 附:个人简历 /strong /p p   林立: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食品元素分析。现为全国质量监管重点产品检验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食品检验方法委员、国家食品安全注册审查员、全国食用淀粉及淀粉衍生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和全国离子色谱专业委员会委员。参与完成直属局以上科研十余项 作为第一起草人主持制定了三项国家检验方法标准,参与完成地方标准2项,公开发表论文三十余篇。获得国家局科技兴检奖二等奖一项、三等奖一项。 /p
  • 欧盟食品安全局评估蜜蜂害虫进入欧盟的风险
    2013年3月,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发布了关于小蜂甲(small hive beetle)和小蜂螨(Tropilaelaps mite)进入欧盟的风险评估。小蜂甲和小蜂螨在欧盟是外来的蜜蜂害虫。小蜂甲是鞘翅目昆虫,可以被蜜蜂和蜜蜂产品的气味吸引。小蜂甲可以在多种成熟水果上生存和繁殖。小蜂螨是一种体外寄生虫,离开蜂巢不能长期生存,并且自身不能飞行。   小蜂甲和小蜂螨目前在欧盟还没有发现,但是如果它们在这一地区建立种群,可能会影响蜜蜂健康,养蜂业和蜂蜜生产。根据欧盟委员会的要求。欧洲食品安全局专家组鉴定了欧盟引进这些害虫的风险。   多个欧洲国家报道,害虫攻击是蜂群下降的因素之一。其他可能的原因包括农业和农药的使用、饥饿及低营养、病毒、转基因植物和环境变化。   根据欧盟食品安全局下属的动物健康和福利小组(AHAW)的科学意见,进口蜜蜂、用于养蜂活动的蜜蜂产品、及意外进口的蜜蜂是带来这些害虫风险最高的途径。这些养蜂业中进口活蜂后和蜜蜂产品存在的风险,已经被现有的欧盟立法纳入考虑。非蜜蜂货物中意外进口的蜜蜂是唯一保护措施无法确定的途径。   通过进口的蜜蜂入境。这种风险主要涉及小蜂甲,因为这种害虫可以被蜜蜂吸引,而小蜂螨是一种蜂巢寄生虫。保护措施包括:颁发证书以标记无虫货物。立法禁止进口的蜂群,进一步降低风险。   通过进口用于养蜂活动的蜜蜂产品入境。通过进口蜜蜂产品入境的风险很高,特别是小蜂甲,这种害虫可以被蜜蜂以及蜜蜂接触的产品(如花粉)吸引到。为无虫货物颁发证书也有助于降低风险。   非蜜蜂货物中意外进口的蜜蜂。由于很难被检测到,两种害虫通过这种途径入境的风险都很高。这种情况下,该小组没有发现任何保护措施。   动物健康和福利小组进行风险评估的目标并不在于量化风险,而是探索两种害虫进入欧盟的所有可能途径。   欧盟食品安全局还提出其他的可能途径,如进口水果、蔬菜、用于养蜂的设备、土壤、蜜蜂和这些害虫的自然移动。然而,专家们认为这些可能性较小。   在建议中,小组认为快速检测方法是必要的。对养蜂业、贸易或运输相关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可以提高他们的认识及专业知识,有助于防止这些害虫进入欧盟。   欧洲食品安全局的专家正在从不同的角度探讨蜜蜂健康,包括动物健康和福利方面、使用杀虫剂可能的影响、转基因生物以及数据采集要求。这种广泛的、综合的风险评估会为风险管理人员提供全面的科学意见。
  •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1020万元设备采购结果公布
    招标编号:0722-1261FE680WWH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2012年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人名称: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7号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606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4234101   项目联系人:戴冉   招标公告日期:2012年9月10日   定标日期:2012年10月10日   第一包:   中标商名称:中国科学器材公司   中标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75号   中标金额:¥ 2,624,300.00   第二包:   中标商名称:中国科学器材公司   中标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75号   中标金额:¥ 2,132,000.00   第三包: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废标   第四包:   中标商名称:中国医药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光明中街18号   中标金额:¥ 2,879,000.00   第五包:   中标商名称:中国医药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光明中街18号   中标金额:¥ 3,998,000.00   第六包:   中标商名称:北京普立泰科仪器有限公司   中标商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回南路9号院   中标金额:¥ 698,000.00   评标专家名单:   第一包:汤宁、刘世亮、赵晓光、李淑娟、郭云昌   第二包:汤宁、刘世亮、赵晓光、李淑娟、张晓鹏   第三、四、五、六包:汤宁、刘世亮、赵晓光、李淑娟、赵云峥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2012年10月10日
  • 欧洲食品安全局发布农药对水生生物影响风险评估指南文件
    近日,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发布了修订后的关于农药水生生物风险评估的指南。这些水生生物包括生活在田地边池塘,沟渠和溪流里的鱼类,两栖类,无脊椎动物和植物。该指南文件由EFSA的植物保护产品及残留(PPR)专家小组制定,概述了评估水生生物种群(包括水生植物和藻类)对农药暴露影响程度的评估方法。该风险评估计划将帮助各国和欧盟的风险评估者和决策者,确保在农药上市销售时水生生物能受到相应保护。   该农药风险评估指南制定前接受了广泛的公众咨询,并考虑了各关键相关方提交的数以百计的意见。指南针对如何确定田边地表水中农药的浓度是否会对水生生物造成短期或长期威胁,提供了分析建议。该文件针对如何评估农药对水生生物的影响以及如何将其与暴露评估相结合,提供了详细的指南。指导的主要目的是保护水生生物的种群水平。此外,PPR小组还为水生脊椎动物(如鱼类和两栖类动物)制定了增强保护措施。   为实现这些目标,该指导提供了两种方案以评估农药对水生生物的可能影响,具体是:   1.生态阈值选项(ETO)—只允许对水生生物可忽略不计的影响   2.生态恢复选项(ERO)—允许对水生生物种群的某些不利影响,前提是在一个可接受的时间内能恢复。   最新的指南针对如何应用分层评估方式为欧盟内所有风险评估者提供统一的框架,给出了详细的建议。指导文件还针对如何使用两种建议评估方案得出水生生物保护的水中农药容许水平—即法规允许浓度(RAC),给出了详细的建议。
  • 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十三五”规划发布 风险监测覆盖县乡村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关于《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规划》指出到“十三五”末,将完成30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根据标准分类重点建设7个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标准研制核心实验室。发展基于全基因组测序的食源性致病微生物鉴定、耐药和环境抗性预测技术,食源性病毒高通量检测分型技术。  《规划》还强调,风险监测覆盖所有县级行政区域并延伸到乡镇农村 省、地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达到相应监测能力建设标准要求。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监测队伍得到充实,监测能力显著提升。  以下为“规划”全文:  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  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为贯彻《食品安全法》,落实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和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整体要求,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有关任务和党中央、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工作成效。  近年来,卫生计生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加强能力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全面完成标准清理整合,初步构建一整套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框架体系。建立完善标准管理制度,清理整合近5000项食品标准,解决长期以来食品标准之间交叉、重复、矛盾等问题。制定公布926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涵盖1万余项参数指标,基本覆盖所有食品类别和主要危害因素。担任国际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法典委员会主持国,牵头研制多项国际标准,协调解决涉外贸易食品安全标准问题。二是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全面推进,为保障食品安全提供有力技术支持。设立风险监测点2656个,覆盖所有省、地市和92%的县级行政区域,建立起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为技术核心,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机构为主体,相关部门技术机构参与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监测品种涉及30大类食品,囊括300余项指标,累积获得1500余万个监测数据,基本建立了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库。三是风险评估工作不断深入,为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和风险管理提供重要依据。制定一系列风险评估相关规定和技术指南,开展食物消费量调查、总膳食研究、食品毒理学研究等风险评估基础性工作,逐步构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基础数据库。累计开展近百项风险评估项目。四是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网络覆盖所有县级行政区域,初步掌握了我国食源性疾病分布及流行趋势。在全国设置主动监测哨点医院3883家,建成覆盖全部县级行政区域的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五是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履职能力不断提升。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监测和评估等管理办法,规范工作程序,制定疾病预防控制、监督机构食品安全工作规范,明确职责任务。组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成立由8个部门、10余个领域400余名专家组成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和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中央投资23亿元,支持建立8个国家级参比实验室、32个省级风险监测中心,加强400余个地市级技术机构建设,提升基层履职能力。  (二)形势与挑战。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把食品安全摆在突出重要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食品安全是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要求食品安全落实最严谨的标准等“四个最严”的要求。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  “十三五”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党中央、国务院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彰显了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坚定信心和坚强决心,为我们加强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提供了新的机遇。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为我们从大健康、大卫生的角度做好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指明了方向。当前,我国居民消费结构正在转型升级,食品消费从全面温饱型向营养健康型转变,居民对食品营养安全的需求越来越高。一方面,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市场化的快速发展,食品生产经营量大、面广,我国仍处于食品安全矛盾凸显期和问题高发期。另一方面,食品新技术、新工艺的不断开发应用,以及各种新的食品化学污染物和致病微生物不断出现,给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同时,在食品产业供给侧改革的新形势下,如何促进食品安全标准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释放产业活力,以及改革和加强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等“三新食品”管理,也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当前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与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保障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各地监测评估能力发展不均衡,基层监测能力总体较弱。我国食品安全标准数量与指标仍有缺失,食品安全标准研制和跟踪评价能力不足。二是 “互联网+”和大数据分析等信息化新技术对食品营养安全惠民措施的支撑作用有待充分发挥。食物消费量、食品毒理学和营养监测等风险评估基础数据库不够系统全面,食品安全未知风险识别技术研发力量薄弱。三是相关行业和社会机构有序参与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的协作共享机制尚不完善。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实现百姓“吃的安全、吃的健康”目标,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必须做到“四个最严”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国情民情、跟踪国际前沿,坚持以健康为中心,促进食品安全与健康融合,坚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深化改革创新,坚持以基层为重点,补齐短板,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在“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基本原则。  1.依法履职,强基固本。  围绕法定职责,针对履职中的薄弱环节,找准建设重点,合理配置资源,加强履职能力建设,筑牢工作基础。通过规划建设,提高国家级食品安全机构技术能力,强化地方,特别是市县工作基础,全面提高食品安全工作能力和保障水平。  2. 改革创新,科学实用。  坚持科学实用、以用为本,科学规划制定相关发展目标和能力建设标准,发挥优势、补齐短板。加快推进“互联网+”发展,全面深化食品安全大数据运用,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标准研制能力、风险隐患发现和系统性风险识别能力。  3.统筹规划,分级负责。  适应现状和发展需要,统筹国家和地方不同层级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体系发展规划和能力建设,加强顶层设计,合理确定各级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食品安全技术机构的建设任务。各地按照规划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各司其职、分级负责,有序推进任务落实。  4.开放共享,协同共治。  秉持开放共享理念,整合优势资源,发挥行业组织、科研院所、第三方机构等社会力量的作用,鼓励多方参与,推动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在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中构建政府管理、行业自律、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  (三)发展目标。  以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国家食品安全战略为契机,全面构建“标准严谨实用、监测准确高效、评估科学权威、履职保障有力”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体系。到“十三五”末,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体系和能力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制度创新和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的突破,国家、省、地市、县并延伸至乡镇和农村的四级工作网络基本完善,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信息化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和信息惠民的能力显著提高,为公众健康和饮食安全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1. 食品安全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围绕建立最严谨的标准,不断构建和完善以国家标准为框架、地方标准为补充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完成30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修订 根据标准分类重点建设7个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标准研制核心实验室 加强标准宣传、培训和跟踪评价,提升标准服务,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食品安全标准的咨询等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2.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明显提升。风险监测覆盖所有县级行政区域并延伸到乡镇农村 省、地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达到相应监测能力建设标准要求。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监测队伍得到充实,监测能力显著提升。  3.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全面推进。形成相对完善的风险评估管理规范和技术指南体系 完成第6次全国总膳食研究,构建覆盖24大类食品的食物消费量和毒理学数据库 完成食品中25种危害因素的风险评估,阶段性开展食品安全限量标准中重点物质的再评估。  4. 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不断加强。国家食源性疾病报告覆盖县乡村,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系统覆盖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国家食源性疾病分子分型溯源网络逐步延伸到地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得到提升。  5. 人才培养和信息化建设得到加强。到2020年,在全国卫生计生系统打造一支100人左右的食品安全技术领军人才队伍,为省级培训食品安全专业人才1000人,为地市级培训4000人,为区县级培训10000人,人才队伍结构基本满足工作需要 建成国家和省级两级信息化平台,并实现与地市级、区县级的互联互通。  三、“十三五”时期主要任务  (一)依法履职,统筹做好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  1.不断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提升标准实用性。  一是制定、修订30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针对监管需要和产业现状与发展趋势,制定修订亟需的基础标准、生产经营卫生规范、配套检验方法和农兽药残留等标准。重点加强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特殊人群营养型食品标准,以及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重点人群集中供餐食品安全与营养操作规范类标准的研制。不断提升标准实用性,加强标准制定与监管的衔接。二是完善标准管理制度。制定公布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实现食品安全标准与“三新食品”衔接,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衔接,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与进口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指定标准衔接。三是提升标准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各级卫生计生部门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平台,完善地方标准,使地方标准成为国家标准的有效补充。组织开展标准培训、咨询、跟踪评价工作,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服务监管部门、行业和企业。四是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基础研究。加强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物及其他有害因素的监测和抽检等数据在标准制定中的应用。整理完善国家层面技术法规与标准等方面基础数据,为标准制定修订、行政监管、产业发展、风险交流等提供技术基础。根据监测和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完善标准。加强标准相关基础研究,推动促进相关科技成果向标准转化。  2.提高风险监测工作质量,提升监测科学性。  一是科学布局监测网络。以点带面、规范发展,将监测网络覆盖至全国所有县级行政区域,并向乡镇农村延伸,逐步消除监测的“死角”和“盲点”,综合运用统计学原理、地理定位和信息技术,科学设置监测点,结合地域特点和重点污染地区、婴幼儿和学生等重点人群需求,分类监测,强化监测工作的针对性和代表性。二是科学设置监测项目。根据食品安全形势研判和治理需要,每年适当调整或增加可能存在隐患风险的监测项目,提高风险隐患发现能力。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风险监测计划和地域特点,制定本省(区、市)风险监测方案。三是强化监测质量管理。建立健全监测工作管理办法和采样、检验、信息报告等技术规范,在各级监测技术机构建立和应用风险监测实验室质量流程管理系统,制定监测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强监测工作的督导,强化监测全程质量控制,保障数据的准确可靠。四是做好风险监测数据的科学分析和利用。不断充实完善我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相关基础数据,系统绘制重点食品污染谱系图,掌握重点污染地区特异性污染状况。加强风险监测结果分析和通报会商,发挥监测数据在风险预警和健康宣教中的作用。  3. 夯实风险评估工作基础,保障风险评估权威性。  一是逐步完善评估相关基础数据。开展食物消费量调查、总膳食研究和人群生物样本监测,实施毒理学计划。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组织开展食物消费量调查等风险评估基础性工作。二是着力研发新的评估技术方法。借鉴国际经验,建立基于疾病负担和预期寿命的定量综合评估模型,探索研究生态环境-食品安全-食品营养-人群健康的内在联系和共性指标。结合《国民营养计划》开展健康影响的风险-受益评估等技术研究。三是提高未知风险识别能力。建立未知风险的识别和排查关键技术,开展新型风险隐患评估研究。依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和32个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标准研制实验室。四是扎实有序开展评估工作。系统开展食品中25种危害因素的风险评估,逐步开展食品安全限量标准中重点物质的再评估,提出标准制定修订、风险控制和食品安全治理咨询建议。  4.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提高通报及时性。  一是国家食源性疾病报告覆盖县乡村,加强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能力和国家食源性疾病分子分型溯源网络建设。建立主要有毒动植物DNA条形码、国家食源性致病微生物全基因组序列等数据库。二是地方各级食源性疾病监测溯源实现互联互通,开展食源性疾病信息与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关联性分析,建立与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通报食品安全隐患信息。三是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卫生处理专业技术队伍,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四是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相关技术研究。发展基于全基因组测序的食源性致病微生物鉴定、耐药和环境抗性预测技术,食源性病毒高通量检测分型技术。  5.加强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防控食品安全引发的营养健康问题。  全面部署并实施以保障食品安全为基础的《国民营养计划》。一是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纠正不洁饮食习惯和行为,减少贫困地区居民由食源性疾病引发的营养缺乏和健康损害。二是研究编写中小学食育课外读物,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指导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内外食育教育活动。三是因地制宜制定膳食营养指导方案,编制立足于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适合于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的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宣传资料。四是拓展传播渠道,采用多种传播方式和渠道,定向、精准地将科普信息传播到目标人群,注重发挥媒体的正向引导作用。五是推动将公众营养、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纳入“健康城市”考核指标。加强营养、食品安全科普队伍建设。  (二)共建共享,强化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体系。  1.分级负责,建立完善工作网络。  围绕“完善体系、夯实基础、提升能力”,建立健全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公众健康需求相适应,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为主导,以专业评估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支撑,以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和医疗机构为辅助的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和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的工作网络,科学、全面履行卫生计生系统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和评估职责。  一是重点加强国家级食品安全技术支撑机构建设。积极推进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能力建设和新址建设,将其建设成为国家食品安全科学技术资源中心。依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建立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研究中心,提升标准工作能力。建立国家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病因学实验室应急检测技术平台,提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能力。二是加强地方食品安全技术支撑机构建设,建设以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32个风险监测参比实验室为核心,以地市级技术机构为骨干,县级技术机构为基础的“横向贯通、上下联动”的工作网络。三是加强卫生计生系统基层食品安全工作规范管理,构建县、乡、村一体化的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格局,畅通食品安全服务百姓“最后一公里”。  2.分层分类,培养开发人才队伍。  围绕“学科全面、技术领先、作用关键”,大力加强卫生计生食品安全人才队伍建设与培养,加大人力资源投入,优化人才配置结构。适度增加高层次专家型人才和基层一线紧缺人才,充实风险评估、检验分析、信息统计学、流行病学、食品营养等领域的专业人才。  一是完善人才结构。在省、地市、县各级卫生计生技术机构编制框架内明确适当比例专(兼)职人员从事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均衡配置高中低研究人才与实用人才,发挥最大团队人才效益。二是实施卫生计生食品安全人才培育“1-1-4-1”工程。到2020年,在全国卫生计生系统打造一支100人左右的食品安全技术领军人才队伍 为省级培训食品安全专业人才1000人 为地市级培训4000人 为区县级培训10000人。开展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食源性疾病报告人员培训。三是进一步创新培训形式,提高培训效率。根据人才培养需求,有重点地开展分级、分类培训,采取集中式、分散式、互动式、模拟式等形式多样的现场教学,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增强培训的实战性。加强培训考核管理,促进食品安全人才队伍业务水平的整体提升。四是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523”人才计划,打造一流的国家级食品安全专家智库,落实食品安全首席专家制度。  3.互联互通,提升信息化支撑水平。  加快推动互联网与食品安全业务的深入融合和创新发展,构建“覆盖全国、资源共享、互联互通”的信息网络系统。  一是编制卫生食品安全大数据应用指导方案,明确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的信息化建设要求和具体路径。按照“标准统一、业务协同、信息共享、安全可靠”的原则构建互联互通的国家、省、地市、县四级网络体系。建立覆盖全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目录检索系统,推进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食源性疾病等系统的整合升级和一体化应用。二是深入融合新技术,建设国家和省两级食品标准与安全大数据应用平台,注重数据的目录统一、分级管理、创新应用、安全可信。整合食品技术法规和标准、风险监测、食源性疾病、舆情监测、风险评估、消费量、总膳食、毒理学和营养健康等相关数据,构建基础数据库。融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和食用农产品监测抽检等数据资源,深化可视化数据挖掘技术和风险预测模型的应用研究,形成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开展实时分析和跨界关联应用。建立覆盖县乡村医疗机构的国家食源性疾病网络直报系统,进一步完善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系统和国家食源性疾病分子分型溯源网络。构建互联互通的地方各级食源性疾病监测溯源平台。三是创新数据应用,优先推动便民惠民服务类数据向社会开放共享,促进业务创新发展。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做好标准在线查询及意见反馈等服务工作。开发个性化、差异化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移动应用产品,如营养膳食计算器、患者营养支持、运动健康指导等,方便基层群众获得信息,提高信息服务覆盖面和精准度,提升公共信息服务水平,切实提高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的支撑能力。  (三)改革创新,加强国际国内合作,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制度机制。  1.健全工作制度。  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等配套制度,规范履职管理,优化工作流程,提高行政效能。制定卫生计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食品安全工作指南,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相关工作。  2.加强国际国内合作。  加强国际食品安全标准交流,开展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对比研究,加快研究转化适合我国国情的国际标准。做好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法典委员会主持国工作,牵头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提高我国在国际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中的话语权。吸纳国际知名专家参与编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增强我国标准的国际公信力。  加强部门协作,建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协作组,在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发布、风险监测与评估的数据共享和会商通报、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等方面,建立健全与食药、农业、国标委等部门协调配合、良性互动、顺畅高效的合作机制,形成合力。畅通高校、相关行业组织和专业机构有序参与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的渠道,充分借助国内外专家智库和外脑资源,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3.创新管理方式。  适应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和相关产业发展需要,推动改革和加强“三新食品”管理。落实企业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主体责任,鼓励企业加大在标准研制方面的投入,参与标准研制,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协调发展,形成社会共治格局。推进将标准制定、风险监测与评估工作作为科研项目的重要考核指标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依据,建立完善本领域专业与管理人才创新激励机制。强化大数据分析等信息化新技术手段对食品安全和营养惠民措施的支撑作用,针对特定目标人群,开展专项行动,创新膳食指导个性化、差异化和推广健康烹饪模式等,不断满足公众对改善食品安全和营养信息指导的需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领导责任。要健全责任制度,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规划任务,明确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督促落实重点工作任务,抓紧抓好实施工作。  (二)保障经费投入。 建立与职责和任务相匹配的财政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地方各级政府要依法将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中央财政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地方要落实工作经费预算,形成国家、地方共同投入,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有效保障的经费保障机制。  (三)营造有利环境。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专业机构开放日、社区讲座、制作和散发各种形式的科普载体等活动,加强正面宣传和工作成果普及应用,做好相关政策措施和标准等的解读。全程引导,增强社会对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和评估等工作的认知和理解,争取社会支持,营造有利于食品安全协同共治的社会环境。  (四)加强督查评估。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将规划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对相关单位和地方食品安全工作督查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开展考核。建立中期和末期评估制度,对规划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开展全面精细化评估,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对策,确保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 第一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名单公布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成立第一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卫办监督函〔2009〕1019号 中宣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办公厅,法制办秘书行政司,新闻办秘书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卫生部组建了第一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第一届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第一届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是在有关部门、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推荐的专家中,按照多学科组成、代表性和独立评估等原则产生的,并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第一届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由42名专家组成(名单附后)。主要职责是:承担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参与制订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相关的监测和评估计划,拟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技术规则,解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交流,并承担卫生部委托的其他风险评估相关任务。   附件:第一届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名单(42名) 序号 姓名 年龄 性别 专业 目前从事工作 学位 职称/职务 工作单位 简历 拟任职务 1. 陈君石 74 男 医学 食品毒理和风险评估 硕士 院士/研究员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中国工程院院士,博士生导师,我国食品毒理学学科的创始人之一,国内外享有盛誉的营养和食品安全专家。从事营养和食品卫生工作四十余年来,在硒与克山病、膳食/营养与慢性病、中国总膳食研究、茶叶防癌等研究中均取得突出成绩,曾多次获国家和卫生部科技进步奖。曾任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FAO/WHO)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主席、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主席,牵头起草黄曲霉毒素、氯丙醇等多项国际食品安全标准。现任卫生部食品卫生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卫生部食品卫生标准委员会主任、世界卫生组织食品安全专家团成员、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污染物监测合作中心(中国)主任、美国康奈尔大学营养科学系和香港中文大学兼任教授、中国毒理学会名誉理事长、“十五”和“十一五”国家科技攻关和重大科技专项《食品安全关键技术》项目专家组组长等。 主任委员 2. 陈宗懋 76 男 农业 食品安全 学士 院士/研究员 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 中国工程院院士,博士生导师。开创并一直从事茶叶中农药残留和降解研究。2007年开始担任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CCPR)主席。曾获国家科技进步奖4项。共发表论文150余篇,其中在国外刊物发表文章40余篇。 副主任委员 3. 庞国芳 66 男 食品 食品安全检测与标准 学士 院士/研究员 秦皇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中国工程院院士,食品科学检测技术学科专家,现任国家质检总局食品检测首席研究员,美国分析化学家协会(AOAC)资深专家。长期致力于食品科学检测技术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在农药及兽药残留微量分析技术领域进行了开拓性的研究工作。 副主任委员 4. 严卫星 52 男 医学 食品毒理和风险评估 硕士 研究员/常务副所长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长期从事食品毒理学研究和安全性评价工作,主持和参与“十五”、“十一五”国家科技攻关、公益性食品安全科技专项、科技部转基因专项、973、863等多项国家级科研项目。主持制修定《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版)》、《转基因植物及其产品食用安全性评价导则》、《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和方法(GB15193-2003)》。现为卫生部食品法典专家组副组长、农业转基因生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食品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中华预防医学会食品卫生分会常务委员、中国环境诱变剂学会理事、中国毒理学会食品毒理分委会理事。 秘书长 5. 李宁 44 女 医学 食品毒理和风险评估 博士 研究员/副所长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研究方向为食品污染物对健康的影响评价和天然食品及成份对健康的促进作用。先后参与国家科技部、卫生部、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合作项目等课题,为国家科技部十一五攻关“食品安全关键技术”中“食品新资源与功能食品安全性评价及检测技术”研究课题的项目负责人,并为十五攻关重大项目“食品安全关键技术-食品污染物对健康的影响评价”、科技部973项目“转基因农业的生物安全性”、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转基因食品营养质量与食用性评价与监控方法的研究”的主要参加者。参与政府多项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政策法规的制定,针对三鹿牌婴幼儿奶粉、苏丹红、丙烯酰胺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开展风险评估和风险交流。先后获部级二等奖一项、三等奖三项,并在国内外相关刊物上发表论文和综述60余篇。参加《食品毒理学》、《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操作规程指南》、《功能性食品的科学》、《肿瘤化学预防》、《现代食品卫生学》等多本专著的编写。 副秘书长 6. 吴永宁 47 男 医学 食品化学和风险评估 博士 研究员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FAO/WHO)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专家,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专家。主要开展食品污染与人体健康关系的风险评估研究,特别是利用暴露评估研究建立食品污染物限量标准;目前的研究重点为食品污染监控技术,以分子流行病学为手段,研究有毒污染物在机体中代谢与机体负荷的关系。主持一系列国家科技攻关、科技重大专项、863和973等研究课题。作为主要完成者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省部级二等奖等多项。起草多个重要污染物的检测方法和允许限量国家标准,主编专著5部,发表文章150余篇(其中SCI近50篇。)。 7. 白雪涛 52 男 医学 环境毒理评价 博士 研究员/副所长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所 主持/参加973、86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资助课题多项。现任卫生部卫生标准委员会委员、卫生部环境健康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环保部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健康损害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及《卫生研究》、《环境与健康杂志》等专业核心期刊杂志编委。环境卫生学博士生导师,发表40余篇专业论文。 8. 张立实 53 男 医学 食品毒理 硕士 教授 四川大学华西公共卫生学院 长期从事营养与食品卫生学、食品毒理学领域的教学、科研、食品安全毒理学评价、功能学评价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现任亚洲环境诱变剂学会联合会委员、中国环境诱变剂学会常务理事;中华预防医学会理事、食品卫生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毒理学会理事;中国营养学会理事;卫生部食品卫生标准委员会委员、农药残留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农业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 9. 杨杏芬 47 女医学 食品毒理 博士 教授/中心副主任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科研项目近20项,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论著论文150多篇,先后获卫生部科技三等奖等近10项科技成果奖。2008年被授予“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目前兼任中国科协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华预防医学会委员及其卫生毒理分会委员、卫生部卫生标准委员会委员(食品卫生-农药残留)、中国毒理学会理事兼副秘书长及其食品毒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保健食品审评委员会委员、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审评委员会委员、广东省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科协常委、广东省环境诱变剂学会副理事长、广东省预防医学会卫生检验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卫生毒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青年科学家协会委员等。近年从事食品污染物监测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技术研究,开展食品有害物质暴露风险评估等研究。 10. 刘兆平 38 男 医学 食品毒理和风险评估 博士 研究员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一直从事食品安全评价、毒理学机制和方法学研究以及危害因素的风险评估工作。负责或参与“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973”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6项国家级科研项目。熟悉毒理学研究方法和安全性评价程序以及危害识别、特征描述和暴露评估等风险评估程序和基本方法,执笔撰写多份风险评估报告;作为“国家处理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组成员参与三聚氰胺的风险评估和限量值制定等工作;起草《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组建方案》(草案)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草案)等相关文件。 11. 郝卫东 47 男 医学 卫生毒理 博士 教授/副院长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从事毒理学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近年来,主持或参加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1999年获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优秀科技工作者奖。现任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学术委员会及教学委员会副主任,国际及亚洲环境诱变剂学会执委,中国环境诱变剂学会常务理事、秘书长(法人代表)、致突变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华预防医学会理事,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理事、环境与健康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毒理学会理事、生化与分子毒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环境保护部新化学品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 12. 刘沛 53 男 医学 卫生统计 博士 教授/院长 东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目前主要从事卫生统计、暴露评估模型研究。参与研究的“江苏省城乡居民膳食结构与健康状况调查及调整对策”获江苏省政府科技进步三等奖、“膳食结构和期望膳食模式的技术评估”获江苏省医学新技术引进一等奖。参加“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膳食暴露评估模型构建及软件开发研究课题及其他省部级、国家级课题多项。 13. 张建中 50 男 医学 微生物 博士 研究员/副所长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所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华医学会卫生学分会候任主任委员,中国生态学会人类生态与生态健康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微生物学会常务理事;主要承担传染病诊断新技术(863项目、国家科技部专项基金、科技部重大社会公益项目、国家支撑计划等)、蛋白质组分析和芯片技术研究等多项科研工作。近五年多次参加指导各地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解决疑难技术问题;2004年10月~2005年4月作为技术专家参加《国际卫生条例》修订的日内瓦谈判。为“首批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14. 孙承业 47 男 医学 中毒控制 博士 研究员/副所长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 从事中毒控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病因研究等领域工作,主持或参与近百起各类中毒事件的调查和处置,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10余项。为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委员会委员(中毒组副组长)、国家处置化学恐怖事件专家咨询组专家。获卫生部全国应急先进个人(2009)、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发展贡献奖(2009)、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三等奖(2007)。 15. 仲伟鉴 50 男 医学 卫生毒理 博士 主任医师/中心副主任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长期从事外源性化学物毒理学研究,专攻食品安全毒理学和生物功能学评价。在长期的工作中积累了大量科研和实践工作经验。在食品安全和保健功能评价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现为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评审委员会委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市卫生局高评委委员。 16. 钱家鸣 51 女 医学 消化内科 博士 主任医师 北京协和医院 消化内科专家。2008年《胰腺癌流行病学、筛查方案及内镜治疗的基础和临床研究》获中华医学科技二等奖,2005《肠易激综合征的研究》获中华医学科技二等奖;已发表文章120余篇,完成7本书籍编译,其中作为副主编编写的《胃肠肽类激素基础与临床》获卫生部科技进步三等奖。作为副主译翻译的《急症胃肠学》获2001年新闻总署的第十届全国优秀科技图书三等奖。 17. 徐樨巍 45 女 医学 儿科消化 硕士 主任医师 北京儿童医院 临床儿科学专家,在感染性疾病和消化系统疾病及症候群诊断治疗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曾五次作为卫生部组织的专家组成员赴海城、西藏、阜阳、泗县和内蒙古会诊并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合作承担十五攻关课题、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项目。2007年7月获得北京市“十百千”百人才培养经费资助。任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消化学组学术委员、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国家级应急专家。 18. 蒋跃明 46 男 农业 农产品质量安全 博士 研究员 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 现任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农业及食品质量安全与植物化学资源领域首席科学家, 国际科学基金(International Foundation for Science)科学顾问、第11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科学部专家评审组成员、广东植物生理学会理事长、广东省、广州市政府突发事件应急专家。2002年获国际科学基金杰出研究成就奖,2004年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入选首批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并获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荣誉称号, 2005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05、2007年分别获全国商业科技进步一等奖和2007年中国科学院院地合作贡献奖先进个人二等奖。 19. 马贵平 48 男 农业 动物和食品检疫 博士 研究员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从事动物、食品、化妆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其中负责组建了全国第一个疯牛病检测实验室;作为中方专家,主持完成了卫生部和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的“化妆品传播疯牛病的风险评估报告”,主持起草了中国进口牛肉传入疯牛病的风险分析报告;多次参加了中欧、中美、中加化妆品、疯牛病、禽流感、牛油脂等谈判和技术交流活动。现任国家质检总局首席研究员、全国疯牛病风险防范专家委员、中国合格评定认可委技术委员会动植物检疫分委员会委员、中国认证认可协会理事。曾作为卫生部专家组成员赴山西会诊克雅氏病例。 20. 徐士新 46 男 农业 兽药评审 博士 研究员/处长 农业部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先后四次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参加国际食品中兽药残留法典委员会会议和食品法典委员会会议,2005年参加第28届食品法典委员会会议。2003年起至今被选为联合国FAO/WHO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JECFA)委员。主持过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组织制订了《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兽药休药期规定》等,主持编译了《欧盟动物源食品安全法规》和《食品法典工作法规》。现为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 21. 魏益民 52 男 农业 食品科学与工程 博士 教授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从事农产品质量与安全及谷物化学方面的应用基础研究,在食品质量与安全学科建设及农产品溯源技术研究方面有一定的经验和影响。曾获陕西省科技进步三等奖一项(主持人),陕西省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一项(第二名),陕西省农业技术推广成果二等奖一项。 22. 叶纪明 46 男 农业 农药管理 硕士 副所长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现从事农药质量检测、农药残留分析、农药登记管理和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CCPR)秘书处等工作;是农药登记评审、农药质量标准制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药环境安全评价等领域的专家;先后主持完成了《主要害鼠灾变规律及监控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的子课题《杀鼠剂安全性评价及害鼠抗药性监测技术研究》、《农药创制工程》项目下《农药安全性评价GLP体系建设》课题、《中国-荷兰除草剂最少使用剂量(CMHD)引进合作项目》和《中国-德国合作农药废弃物管理项目》等课题或项目;获农业部科技进步二等奖和三等奖;现兼任全国农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副会长。 23. 林洪 47 男 农业 水产品安全质量控制 博士 教授/院长 中国海洋大学 从事水产品加工科研与教学工作。研究方向为水产品安全与质量控制。在海产品渔药残留快速检测、水产品质量管理与控制、水产品标准与法规、水产品过敏原纯化与检测等方面具有很好的工作基础。山东省高等学校学科带头人。农业部鲆鲽鱼类现代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主要社会兼职包括: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水产品加工分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专家;中国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农业专家工作组成员;中国水产品流通与加工协会理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食品科学与工程成员;山东省海洋经济技术研究会常务理事。 24. 李建中 46 男 农业 环境科学 博士 研究员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自2003年至今任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农药残留实验室负责人。完成20余种农药及其代谢物的残留研究,制定20多个农药化合物的安全使用准则。近10年间多次考察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欧盟环境风险管理评估机构,熟悉发达国家农药环境风险评估的法规及其执行程序。熟悉FAO/WHO农药残留联席会议农药残留风险评估程序及最大限量制定原则。2004-2008年任国家发改委农药生产核准专家委员会委员。 25. 王竹天 48 男 食品 食品化学和风险评估 硕士 研究员/副所长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长期食品污染物及食品添加剂的危险性评估与理化检验方法应用基础性研究及食品安全管理研究。承担多项卫生部、科技攻关、社会公益重点等项目,在食品污染物监测技术、食品添加剂风险评估、食源性疾病研究与预防控制、食品安全标准的研究与制订等领域有一定贡献。主持起草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卫生理化检验方法》(GB5009-2003),建立和完善我国食品理化检验方法体系。获中华医学科技二等奖等多项科技奖项,获“全国卫生监督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称号。 26. 刘秀梅 60 女 食品 食品微生物和风险评估 学士 研究员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主要从事微生物与天然毒素的应用基础性研究,食物病原菌及其毒素的检验技术及安全限量标准的研究、致病机制与控制措施等研究;食源性微生物的风险评估;转基因食品致敏安全性评价等。承担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卫生部、国家科技部“十五”、“十一五”重大项目、国家社会公益重点项目及“863”基础研究,如细菌性食源性疾病溯源及预警技术的研究(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技术研究(国家“十一五”)、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究—食源性疾病监控技术的研究(国家“十五”攻关)、微生物危险性评估在食源性疾病中的应用研究、食品安全监测体系的研究与建立等(社会公益重点)。 27. 徐海滨 47 男 食品 食品毒理和风险评估 博士 研究员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近年承担十五攻关计划、科技部转基因专项、973项目、863项目、十一五支撑计划、国家转基因产品食用和饲用安全性重大专项等研究项目。现任国家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估委员会委员、第二届国家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委员、第八届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委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专家、卫生部食品评审委员会委员、国家农业转基因技术标准委员会委员、中国毒理学会理事、中国毒理学会食品毒理分委会常务委员、中华预防医学会卫生毒理分委会理事、卫生部食品法典专家组成员。研究领域涉及预防医学的多个主要方面,近10年来,主要在食品毒理学、食品的健康效应、保健食品、转基因食品、新资源食品的法规、标准及有关技术规范的制修定等方面开展工作,负责或参与了多项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的起草。 28. 李凤琴 46 女 食品 食品微生物和风险评估 博士 研究员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长期从事食品中有害微生物和生物毒素的检测、评价与控制研究,特别是对生物毒素在农产品和食品中的污染状况、产毒菌株生物多态性、真菌毒素生物利用率与膳食暴露评估等进行了系统地研究,目前重点从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近五年主持国家科技攻关、863、国家自然基金等课题10项,参加欧盟第六个框架计划食品安全项目1项。获全国留学回国先进个人成就奖;获得省部级二等奖或三等奖共7项。近十年在国内外重要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其中SCI文章9篇,出版著书8部。 29. 张志强 49 男 食品 食品标准和风险评估 硕士 研究员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长期从事食品卫生监督、食品卫生标准研制与管理等工作。主持完成了科技部 “国际食品安全法规标准对我国的影响与对策研究”、“ ‘危险性评估’在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研究制定中的应用原则”等多项课题。参与我国《食品安全法》的制定及多部卫生部食品安全管理规章的起草。曾获卫生部“全国卫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中华预防医学会“全国预防医学优秀科技工作者”等多项荣誉。目前兼任卫生部全国食品卫生标准专家委员、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委员、农业部食品危险性评估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 30. 焦新安 45 男 食品 人兽共患病防控与食品安全 博士 教授/副校长 扬州大学 主要从事人兽共患病与食品安全、预防兽医学、免疫学等方面的科研和教学工作,先后主持承担国家863、97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支撑、国际合作及部省级各类课题40余项,获部省级科技进步奖11项。2009年应邀作为专家参加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召开的鸡肉中沙门菌和弯曲菌控制的技术会议。1997年入选国家人事部“百千万人才工程”首批第一、二层次培养人选,1998年获得法国Pasteur- Weizmann基金,1998年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00年获得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2003年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2004年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2007年入选江苏省“333工程”科技领军人才。 31. 曹红 58 女 食品 食品质量安全 学士 高级工程师/总工 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现任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总工程师,北京色谱学会理事、北京市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农业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第一届专家委员会”委员,全国米面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食品工业标委会食品检测技术分委会等多个标委会委员。多年来致力于食品质量安全领域中风险预警分析以及检验检测技术研究工作,负责国家质检总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工作。 32. 潘迎捷 58 男 食品 食品安全 硕士 教授/校长 上海海洋大学 主要从事食用真菌遗传育种和农业生物技术研究,在国际上首次提出并建立了以单核和同核原生质体为材料的食用菌杂交育种新方法和育种技术程序;在国际上首次发现ssRNA香菇病毒颗粒,并提出了香菇病毒病的预防与控制方法; 1996年获上海市第二届自然科学牡丹奖,1998年入选首届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999年获第六届上海市科技精英奖,是我国真菌学界的优秀科学家和应用真菌遗传育种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兼任农业部第五、六、七届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农学会副会长、食用菌分会主任委员,中国菌物学会副理事长,上海农学会副理事长,上海市生物工程学会副理事长等职务。 33. 杨瑞馥 45 男 食品 微生物学 博士 教授 军事医学科学院 主要研究领域包括细菌基因组学、微生物法医学基础数据库和微生物检验鉴定新技术(生物芯片和生物传感器等)。近5年来获得的基金包括国家973、86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国家传染病重大专项、科技部攻关项目和支撑计划、军队专项和指令项目等。近
  •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关于征求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1) 意见的函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21〕434号)的要求,我中心牵头承担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1-2016)的修订工作,现对标准草案进行行业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5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附件2)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中心。 联系人:张 泓,李倩云 电 话:010-52165471,52165405 邮 箱:biaozhun@cfsa.net.cn 附件: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标准草案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征求意见反馈表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2023年4月16日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标准草案.pdf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
  •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关于再次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6〕956号),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承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修订工作。现已完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草案)修订工作,该草案已于2023 年 1 月 19 日进行了行业征求意见,根据行业意见建议,标准起草组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完善,按照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程序要求,现再次征求行业意见。   请将附件3《征求意见表》于2023年8月10日前以电子版形式返回至lihuzhong@cfsa.net.cn。各行业、企业请以单位形式统一反馈意见至上述邮箱。   联系人:李湖中   电 话:010-52165470   邮 箱:lihuzhong@cfsa.net.cn   附件: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草案)-再次征求行业意见.pdf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草案)编制说明-再次征求行业意见.pdf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草案)征求意见表.xlsx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2023年7月31日
  •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吴永宁研究员应邀参观吉天仪器
    近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技术总师吴永宁研究员应邀到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吉天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天仪器”)参观指导。在吉天仪器董事长彭华女士、常务副总经理何源先生以及研发中心副总经理裴晓华先生等多位领导的陪同下,吴永宁研究员先后参观了吉天仪器展厅及原子荧光、流动注射、快速溶剂萃取仪等重点产品线,并就国产分析仪器的发展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回首吉天仪器的发展历程,我们满载而归。在参观吉天仪器展厅时,看着吉天仪器近年来的研究成果,以及取得的各种荣誉,吴永宁研究员充分肯定了吉天仪器为国产仪器做出的贡献。产品线参观过程中,在听取了吉天仪器各研发端产品经理对产品的讲解后,吴永宁研究员对吉天仪器产品研发给予肯定的同时,也就产品经理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吴永宁研究员参观吉天仪器展厅吴永宁研究员参观吉天仪器产品线  随后的交流会中,吴永宁研究员对国产分析仪器的发展方向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他强调国产仪器的发展任重而道远,而在此发展过程中少不了吉天仪器这样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仪器公司。他对吉天仪器的产品发展问题给出了自己的指导意见,希望吉天仪器可以继续在国产仪器发展的道路上发光发热,继续为国产仪器发展做贡献。 吉天仪器领导与吴永宁研究员深入交流合影留念吴永宁研究员简介:  吴永宁博士,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2007)、楚天学者(2009)、国际食品科学院院士(2018)。现任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技术总师、卫生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重点实验室主任和WHO食品污染监测合作中心(中国)主任,兼任肉品安全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和食品科学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环境与健康研究中心副主任,英国女王大学(贝尔法斯特)全球食品安全中心教授,香港理工大学荣誉教授,中国农业大学、四川大学、武汉轻工大学兼职教授。FAO/WHO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暴露评估专家组成员和食品添加剂、污染物与真菌毒素评估专家;美国药典委员会食品原料专家委员会委员兼食品化学法典(USP Food Chemical Codex)重金属分委员会主席;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委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污染物委员会主任,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委员和国家农产品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863计划十二五环境与健康保障主题专家,国家“十二五”、“十一五”、“十五”科技项目的首席科学家、专家组组长或总体专家组成员。近年主持一系列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研究和支撑(攻关)、863、973三大计划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
  • 国家食品风险评估中心通过两项风险评估技术报告
    近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铅和邻苯二甲酸乙酯类物质的风险评估技术报告,听取9个评估项目汇报,讨论2014年优先评估项目建议、全国风险评估工作体系等事项。 全文如下:   2014 年2月20-21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ldquo 专家委员会&rdquo )第八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陈啸宏出席会议并讲话。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君石院士、副主任委员陈宗懋院士、秘书长严卫星研究员主持会议。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司长苏志、国家食品风险评估中心主任刘金峰、卫生计生 委食品司相关处领导、专家委员会委员和秘书处人员参加了会议。   陈 啸宏副主任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专家委员会和秘书处(国家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在我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以及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修订、风险交流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陈啸宏副主任指出,专家委员会和秘书处要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加强宣传交流,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对食品安全 风险管理和风险交流等工作的支撑作用。   会 议总结了专家委员会2013年开展的各项工作,审议通过铅和邻苯二甲酸乙酯类物质的风险评估技术报告,听取了&ldquo 酒类氨基甲酸乙酯风险评估&rdquo 等9个优先评估 项目进展汇报,讨论了2014年优先评估项目建议、委员会建设、全国风险评估工作体系。本次会议还专门邀请苏志司长、江桂斌委员和吴永宁委员分别就食品安 全标准和监测评估工作进展、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最新进展作了专题报告。   最后,刘金峰主任对各位委员对秘书处工作的指导和帮助表示诚挚感谢,并希望与专家委员们同心同德、同舟共济,协力推进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国家卫生计生委陈啸宏副主任讲话
  • 国家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应用技术中心揭牌
    2014年6月25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以下简称食品风险评估中心)与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在浙江嘉兴举行&ldquo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应用技术合作中心&rdquo 签约仪式。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食品风险评估中心理事长陈啸宏,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副主任、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副理事长刘佩智,食品风险评估中心理事和管理层成员,以及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有关负责人等出席签约仪式。   在签约仪式上,食品风险评估中心主任刘金峰与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院长王涛签署合作协议。随后,陈啸宏理事长与刘佩智副理事长为&ldquo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应用技术合作中心&rdquo 揭牌。   陈啸宏理事长表示,食品风险评估中心与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签约共建应用技术合作中心,这是探索创新工作模式、构建资源共享机制的有益尝试。他同时指出,今后双方要以应用技术合作中心为载体,聚集清华大学等知名高校、国内科研机构、政府部门、企业等在食品安全相关技术领域的技术优势和创新要素,培养创新性、实用型、科研型的高层次食品安全专业人才,积极推动资源共享,共同建设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数据库,使应用技术合作中心成为食品风险评估中心与地方、高校开展合作共建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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