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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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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讨论】您知道“生物毒性监测技术”的潜力么?——访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王子健研究员

    为什么要用生物来监测水质安全?这种生物毒性监测技术的特点体现在哪里?我国生物毒性监测技术的发展现状如何?未来发展前景怎样?带着这些问题,仪器信息网的编辑近日采访了水质生物毒性监测技术研究领域我国著名的专家——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王子健研究员。让我们一起了解生物毒性检测技术在未来的潜力: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10329/058848.shtml前段时间的一则新闻报道中提到,在北京密云水库安装了一套“水质安全生物预警系统”,该系统中装有20多条活蹦乱跳的小鱼。这些小鱼监测着整个水库内水质安全,时时守护着京城的水源。“水质安全生物预警系统”以及其中的小鱼皆是由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王子健研究员成功研制及培养的。王子健研究员称这些小鱼为“24小时不下岗的水质监测员”。

  • 高校科研院所招聘联盟刚刚发布了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实验室工程师职位,坐标北京,速来围观!

    [b]职位名称:[/b]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实验室工程师[b]职位描述/要求:[/b]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高浓度难降解有机废水处理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以下简称“国工室”)是面向当前国家在典型高浓度难降解废水治理领域的战略需求,立足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难点与瓶颈问题,通过整合行业研发资源,构建高水平创新平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建立专业研究团队,逐步发展高效低耗、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新技术,创建废水达标减排、毒性减排与资源循环利用相协调的高浓度难降解有机废水处理集成技术体系,推进技术的工程化应用。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国内外诚聘国工室工程师1名。    一、岗位职责     负责国工室盐城基地膜平台的建设与现场管理,进行功能膜与水处理创新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     二、任职条件     1、身体健康,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    2、具有环境工程/化工工艺/高分子等专业博士学位;    3、具有助研/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任助理工程师等初级职称满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或博士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人员;  4、 具有纳滤及高盐废水处理领域研究与技术工程转化经历和海外留学经历者优先考虑;  5、精通工业微滤、超滤、纳滤、反渗透膜的最新连续生产与管理,具有生产设备再开发和改造的能力;具备工业废水近零排放处理工程设计与实施能力。    三、岗位待遇     聘为工程师,薪酬待遇按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b]公司介绍:[/b] 仪器信息网仪器直聘栏目针对高校科研院所的免费职位发布平台,汇集了全国数十所高校科研院所的招聘信息。发布信息请联系010-51654077...[url=https://www.instrument.com.cn/job/user/job/position/59847]查看全部[/url]

  • 【十七届全国色谱学术报告】江桂斌:新型化学污染物的色谱分离与质谱鉴定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十七届全国色谱学术报告】江桂斌:新型化学污染物的色谱分离与质谱鉴定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新型化学污染物的色谱分离与测定 江桂斌环境化学与生态毒理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过去10年间,随着仪器分析技术特别是色谱与质谱技术的进步,若干环境中的新型污染物(Emerging Chemical Contaminants)被分离和鉴定出来。这些污染物所导致的环境污染与健康问题已经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从物理化学性质上看,大部分新POPs物质的LogKow均大于或等于5。它们不仅可以在环境中长期存在,而且可以通过大气、水体或其它途径传播到各个区域。同时,由于这些污染物均具有较强的亲脂性,容易在食物链中逐级放大,产生强烈的累积效应。除此之外, 这些POPs物质具有类似的毒性终点, 不仅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性,而且还具有内分泌干扰作用。[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09/04/200904202310_145550_1603372_3.jpg[/img]

  • 关于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境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总纲(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指导和规范生态环境规划编制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生态环境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总纲》。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1月18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我部,意见的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综合司张信  电话:(010)65645227  邮箱:guihua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熊善高  电话:13718093839  邮箱:xiongsg@caep.org.cn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15号  邮编:100043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212/W020221219403374793805.pdf]生态环境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总纲[/url]  3.[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212/W020221219403378081844.pdf]《生态环境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总纲(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url][align=right]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align][align=right]  2022年12月14日[/align]  (此件社会公开)  [b]附件1[/b][align=center]  [b]征求意见单位名单[/b][/align]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副省级城市生态环境局  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松辽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  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生态环境部信息中心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  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中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科学(规划)研究院(所)  (部内征求办公厅、法规司、人事司、科财司、生态司、水司、海洋司、大气司、气候司、土壤司、固体司、核一司、核二司、核三司、环评司、监测司、执法局、国际司、宣教司、应急中心意见)

  • 关于印发《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徐州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  为规范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工作,依据生态环境标准管理有关规定,我司制定了[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sthjbsh/202310/W020231018595947726417.pdf]《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工作细则(试行)》[/url]。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align=right]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align][align=right]  2023年10月13日[/align]  (此件社会公开)

  • 生态环境部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公路建设项目(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导则体系,规范和指导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部正在制定《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公路建设项目》,并于2019年10月第一次公开征求意见。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导则更新情况对标准文稿进行了修订,形成《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公路建设项目(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环评司周杨电话:(010)86602001传真:(010)65646186邮箱:hpssthpc@mee.gov.cn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邮编:100006)联系人:中路高科交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赵琴电话:(010)61585010传真:(010)62079692邮箱:q.zhao@rioh.cn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邮编:100088)附件:1.征求单位意见名单2.[url=http://file2.foodmate.net/wenku2023/wn202306010801.pdf]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公路建设项目(第二次征求意见稿)[/url]3.[url=http://file2.foodmate.net/wenku2023/wn202306010802.pdf]《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公路建设项目(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url][align=right]生态环境部办公厅[/align][align=right]2023年5月30日[/align](此件社会公开)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5.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6.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7.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8.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9.中国环境监测总站10.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11.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12.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13.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14.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15.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16.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17.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18.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19.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中心20.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21.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查设计院有限公司22.长安大学23.复旦大学24.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路分会25.山西交通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26.贵州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7.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28.中海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9.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30.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31.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32.北京国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33.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34.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 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实施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全面推进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全力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美丽中国建设,我部研究制定了[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3/202403/W020240315362169138081.pdf]《关于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实施意见》[/url],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align=right]  生态环境部[/align][align=right]  2024年3月4日[/align]  (此件删减后公开)  抄送: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环境发展中心)、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环境规划院、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4年3月13日印发

  • 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遥感调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规范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工作,我部组织起草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遥感调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规则》要求,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3月30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我部,意见的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执法局吴强  电话:(010)65646334  传真:(010)65646335  邮箱:hjjqyc@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姚延娟  电话:(010)58311561  传真:(010)58311501  邮箱:yaoyj@secmep.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永丰产业基地丰德东路4号 (邮编:100094)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302/W020230227583668867292.pdf]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遥感调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url]  3.[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302/W020230227583669765388.pdf]《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遥感调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url][align=right]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align][align=right]  2023年2月23日[/align]  (此件社会公开)  [b]附件1[/b][align=center]  [b]征求意见单位名单[/b][/align]  1.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2.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3.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4.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5.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6.松辽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7.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8.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9.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10. 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  11. 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  12.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13.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14.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15.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16.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17.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18. 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  19.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20.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1.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  22. 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  23. 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部  24.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25. 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  26. 中国遥感应用协会  27. 中国地理学会环境遥感分会  28. 航天数维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部内征求法规司、水司、海洋司、监测司、应急中心意见)

  • 生态环境部公开征求《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征求意见稿)》等2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等2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9月26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监测司 滕曼   电话:(010)65646263   传真:(010)65646236   邮箱:zhiguan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408/W020240827586365521571.pdf]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征求意见稿)[/url]   3.[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408/W020240827586366234057.pdf]《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url]   4.[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408/W020240827586367306114.pdf]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url]   5.[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408/W020240827586367909185.pdf]《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url] [align=right]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align][align=right]  2024年8月26日[/align]   (此件社会公开)   [b]附件1[/b] [align=center][b]征求意见单位名单[/b][/align]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中心)   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第一监测站   5.各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中心)   6.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7.生态环境部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8.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9.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10.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   11.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12.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13.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14.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   15.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部内征求法规司、大气司、环评司、执法局意见)

  • 生态环境部关于公开征求《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和氯化氢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征求意见稿)》等3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和氯化氢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等3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6月16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监测司陈春榕、滕曼电话:(010)65646262传真:(010)65646236邮箱:zhiguanchu@mee.gov.cn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邮编:100006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2. [img=,16,16,absmiddle]http://down.foodmate.net/member/fckeditor/editor/images/ext/pdf.gif[/img] [url=http://down.foodmate.net/api/attach.php?url=http://down.foodmate.net/file/upload/202305/29/08-27-59-91-2464840.pdf&name=%E5%9B%BA%E5%AE%9A%E6%B1%A1%E6%9F%93%E6%BA%90%E5%BA%9F%E6%B0%94%20%E6%B0%A8%E5%92%8C%E6%B0%AF%E5%8C%96%E6%B0%A2%E7%9A%84%E6%B5%8B%E5%AE%9A%20%E4%BE%BF%E6%90%BA%E5%BC%8F%E5%82%85%E7%AB%8B%E5%8F%B6%E5%8F%98%E6%8D%A2%E7%BA%A2%E5%A4%96%E5%85%89%E8%B0%B1%E6%B3%95%EF%BC%88%E5%BE%81%E6%B1%82%E6%84%8F%E8%A7%81%E7%A8%BF%EF%BC%89.pdf]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和氯化氢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征求意见稿).pdf[/url]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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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16,16,absmiddle]http://down.foodmate.net/member/fckeditor/editor/images/ext/pdf.gif[/img] [url=http://down.foodmate.net/api/attach.php?url=http://down.foodmate.net/file/upload/202305/29/08-28-50-50-2464840.pdf&name=%E5%9B%BA%E5%AE%9A%E6%B1%A1%E6%9F%93%E6%BA%90%E5%BA%9F%E6%B0%94%20%E6%80%BB%E7%83%83%E3%80%81%E7%94%B2%E7%83%B7%E5%92%8C%E9%9D%9E%E7%94%B2%E7%83%B7%E6%80%BB%E7%83%83%E7%9A%84%E6%B5%8B%E5%AE%9A%20%E4%BE%BF%E6%90%BA%E5%BC%8F%E5%82%AC%E5%8C%96%E6%B0%A7%E5%8C%96-%E6%B0%A2%E7%81%AB%E7%84%B0%E7%A6%BB%E5%AD%90%E5%8C%96%E6%A3%80%E6%B5%8B%E5%99%A8%E6%B3%95%EF%BC%88%E5%BE%81%E6%B1%82%E6%84%8F%E8%A7%81%E7%A8%BF%EF%BC%89.pdf]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征求意见稿).pdf[/url]5. [img=,16,16,absmiddle]http://down.foodmate.net/member/fckeditor/editor/images/ext/pdf.gif[/img] [url=http://down.foodmate.net/api/attach.php?url=http://down.foodmate.net/file/upload/202305/29/08-29-00-75-2464840.pdf&name=%E3%80%8A%E5%9B%BA%E5%AE%9A%E6%B1%A1%E6%9F%93%E6%BA%90%E5%BA%9F%E6%B0%94%20%E6%80%BB%E7%83%83%E3%80%81%E7%94%B2%E7%83%B7%E5%92%8C%E9%9D%9E%E7%94%B2%E7%83%B7%E6%80%BB%E7%83%83%E7%9A%84%E6%B5%8B%E5%AE%9A%20%E4%BE%BF%E6%90%BA%E5%BC%8F%E5%82%AC%E5%8C%96%E6%B0%A7%E5%8C%96-%E6%B0%A2%E7%81%AB%E7%84%B0%E7%A6%BB%E5%AD%90%E5%8C%96%E6%A3%80%E6%B5%8B%E5%99%A8%E6%B3%95%EF%BC%88%E5%BE%81%E6%B1%82%E6%84%8F%E8%A7%81%E7%A8%BF%EF%BC%89%E3%80%8B%E7%BC%96%E5%88%B6%E8%AF%B4%E6%98%8E.pdf]《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url]6. [img=,16,16,absmiddle]http://down.foodmate.net/member/fckeditor/editor/images/ext/pdf.gif[/img] [url=http://down.foodmate.net/api/attach.php?url=http://down.foodmate.net/file/upload/202305/29/08-29-11-70-2464840.pdf&name=%E5%9B%BA%E5%AE%9A%E6%B1%A1%E6%9F%93%E6%BA%90%E5%BA%9F%E6%B0%94%20%E6%80%BB%E7%83%83%E3%80%81%E7%94%B2%E7%83%B7%E5%92%8C%E9%9D%9E%E7%94%B2%E7%83%B7%E6%80%BB%E7%83%83%E7%9A%84%E6%B5%8B%E5%AE%9A%20%E4%BE%BF%E6%90%BA%E5%BC%8F%E6%B0%94%E7%9B%B8%E8%89%B2%E8%B0%B1-%E6%B0%A2%E7%81%AB%E7%84%B0%E7%A6%BB%E5%AD%90%E5%8C%96%E6%A3%80%E6%B5%8B%E5%99%A8%E6%B3%95%EF%BC%88%E5%BE%81%E6%B1%82%E6%84%8F%E8%A7%81%E7%A8%BF%EF%BC%89.pdf]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color=#3333ff]气相色谱[/color][/url]-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征求意见稿).pdf[/url]7. [img=,16,16,absmiddle]http://down.foodmate.net/member/fckeditor/editor/images/ext/pdf.gif[/img] [url=http://down.foodmate.net/api/attach.php?url=http://down.foodmate.net/file/upload/202305/29/08-29-20-73-2464840.pdf&name=%E3%80%8A%E5%9B%BA%E5%AE%9A%E6%B1%A1%E6%9F%93%E6%BA%90%E5%BA%9F%E6%B0%94%20%E6%80%BB%E7%83%83%E3%80%81%E7%94%B2%E7%83%B7%E5%92%8C%E9%9D%9E%E7%94%B2%E7%83%B7%E6%80%BB%E7%83%83%E7%9A%84%E6%B5%8B%E5%AE%9A%20%E4%BE%BF%E6%90%BA%E5%BC%8F%E6%B0%94%E7%9B%B8%E8%89%B2%E8%B0%B1-%E6%B0%A2%E7%81%AB%E7%84%B0%E7%A6%BB%E5%AD%90%E5%8C%96%E6%A3%80%E6%B5%8B%E5%99%A8%E6%B3%95%EF%BC%88%E5%BE%81%E6%B1%82%E6%84%8F%E8%A7%81%E7%A8%BF%EF%BC%89%E3%80%8B%E7%BC%96%E5%88%B6%E8%AF%B4%E6%98%8E.pdf]《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color=#3333ff]气相色谱[/color][/url]-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url][align=right]生态环境部办公厅[/align][align=right]2023年5月15日[/align](此件社会公开)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松辽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松辽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第一监测站各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中心)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河北环境工程学院(部内征求法规司、大气司、气候司、环评司、执法局意见)

  • 生态环境部:建设生态环境领域大科学装置和重点实验室等

    3月27日,生态环境部举行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司长王志斌出席发布会,介绍生态环境科技工作最新进展。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并共同回答了记者提问。[align=center][img=e7e6c2cfcbdf16eb225e7722cc56ab8d_W020240327691778147786.jpg,490,333]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3/uepic/75c25876-de6d-4961-9183-23ba27eec9e3.jpg[/img][/align]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司长王志斌介绍生态环境科技各项工作取得的积极进展,其中,推动实施生态环境科技创新重大行动,推进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部署,研究制定重点专项管理工作方案、实施细则等。承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气与土壤、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典型脆弱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3个重点专项,并正式启动2024年指南编制工作。组织开展核与辐射安全、减污降碳、新污染物治理等方向重大科技需求征集凝练。2023年以来,建成环境感官应激与健康等部级重点实验室3个,物联网技术研究应用(无锡)等工程技术中心3个,呼伦贝尔森林草原交错区等部级科学观测研究站7个。[b][color=#000000]王志斌在会上回答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提问时表示,从4个方面对以高水平生态环境科技赋能美丽中国建设作出系统安排,分别为:[/color][/b]一是加强美丽中国建设基础科学研究。围绕破解美丽中国建设面临的现实问题和实践难题,在理论方法、成因机理、过程路径等方面解决一批基础性重大问题。比如,[color=#c00000]在新污染物治理方面,开展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全生命周期阻控等理论方法研究。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进一步阐明气候变化影响下的生态系统安全、重大风险识别与人类活动适应机制等。[/color]二是强化美丽中国建设关键技术攻关。[color=#c00000]重点围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扩绿增汇、风险防范等方面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开展跨区域、多尺度、多介质的复合型环境污染问题的溯源、调控和协同治理等技术攻关,[/color]强化美丽中国数字化治理科技支撑,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比如,[color=#c00000]在蓝天保卫战方面,聚焦PM2.5和O3协同防控,加强精细化模拟及多污染物近零排放治理技术等研究,支撑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持续改善。[/color]三是推动美丽中国建设重大项目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应用驱动,开展美丽中国建设重大科技需求凝练,并向中央科技办报送相关科技需求建议书。推动实施生态环境科技创新重大行动,推进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科技重大专项部署,加快制定重点专项管理工作方案、管理实施细则,以及2024年度项目指南编制工作方案,做好重点专项承接工作,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四是打造美丽中国建设科技支撑力量。推进实施高层次生态环境科技人才工程,培养打造高水平生态环境人才队伍。协调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评估,[b][color=#c00000]建设生态环境领域大科学装置和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科学观测研究站等创新平台,推动国家级科研院所建设,支持高校和科研单位加强环境学科建设,打造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战略科技力量。[/color]王志斌在会上回答新华社记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有哪些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的提问时表示,生态环境部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从四个方面抓好《意见》的实施:[/b]一是开展宣传培训。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针对不同群体需求和特点,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把中央的决策部署说清楚、讲明白。同时,我们还将在环境影响评价咨询平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开设咨询窗口,及时答疑解惑,推动各地加强信息共享,分享做法和经验。二是出台配套政策。主要有三个层面,在法律方面,积极推动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纳入正在编纂的生态环境法典,强化法律支撑。在规范性文件方面,[color=#c00000]研究制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细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制定发布、实施应用、调整更新、数字化建设、跟踪评估、监督管理等重点环节的管理要求。[/color]在技术标准方面,围绕建设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持续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同时,结合美丽中国先行区和示范样板建设等,谋划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理论、技术与应用研究。三是完善实施机制。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政策,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本领域工作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协调联动。同时,我们将指导地方因地制宜出台《意见》配套措施,落实工作任务,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建设,及时总结推广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四是加强监督管理。指导地方跟踪评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制定和实施、调整更新和备案、三类单元环境质量变化等情况,做好监督管理。对生态功能明显降低的生态环境保护单元、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重点管控单元以及环境质量明显下降的其他区域,加强监管执法。将制度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纳入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实施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提问期间,通过王志斌的回答,我们了解到,[color=#c00000]目前已建成生态工业园区73家,据2022年度统计,73家生态工业园区创造了全国7.6%的工业增加值,而COD、氨氮、SO2和氮氧化物排放量仅占全国工业排放的4.6%、2.9%、0.9%和1.4%,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比全国低81%,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90.81%,优于全国工业园区平均水平。[/color]以全过程污染预防为核心,积极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强制性审核,开展重点行业、工业园区整体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筛选推广先进清洁生产技术,推动重点行业、园区和区域节能、节水、节材、减污和降碳,实现源头减量、过程减排、末端治理和综合利用。人民网记者提问道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取得了哪些成效,王志斌回答道,2018年生态环境部成立国家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中心,重点以支撑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为目标,以集成应用为导向,聚焦以磷为核心的流域水质目标管理、水生态完整性评估等六大专题,开展关键技术协同攻关和驻点城市“一市一策”科技帮扶,取得一系列科研成果,成效显著。一是构建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知识库”和“工具箱”。系统诊断长江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揭示问题成因及机理;研究建立全时空“诊”、全过程“控”、全方位“治”、全要素“保”的长江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技术体系,重点构建了水环境精准溯源和系统治理、水生态调查—评估—修复等技术模式,形成覆盖全链条的科技供给。[color=#c00000]建立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智慧决策平台,服务推动沿江省市科学数据共享。[/color]二是科技支撑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国家科学决策。围绕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试点等攻坚战重要任务,[color=#c00000]开展关键指标内涵判定、期望值确定、监测关键技术和质控关键技术联合攻关[/color],支撑出台长江流域水生态考核指标评分细则。坚持需求导向,开展“风险防范—污染管控—排口管理—水源保障”管理技术研发,[b][color=#c00000]全力支撑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黑臭水体整治、化工园区水污染治理、历史遗留矿山和尾矿库污染防控等攻坚战专项行动。[/color][/b]组织专家团队赴杭州亚运会、成都大运会现场进行问题研判,圆满完成国家重大活动的水环境质量保障任务。三是科技助力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地方精准施策。以联合研究成果为基础,“前店后厂”,送科技、解难题。[b][color=#c00000]分两批派驻66个驻点专家团队开展水环境形势分析、磷污染来源解析,以及122个水体水生态调查评估等[/color][/b],形成源清单、问题解决方案等700余份,帮扶地方解决治理难题。与2018年相比,驻点城市总磷浓度平均下降约30%,“一江碧水向东流”的美景重现,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显著提升。[img=e7e6c2cfcbdf16eb225e7722cc56ab8d_W020240327691778147786.jpg]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3/uepic/c2ea31be-199c-473f-a68f-ea3eade01885.jpg[/img][来源:仪器信息网]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align=right][/align]

  • 2021年度中国生态环境十大科技进展发布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生态环境产学联合体组织发布了2021年度中国生态环境十大科技进展——卫星遥感碳核算、大气污染会如何影响人类健康、纳米材料在环境保护中能发挥什么作用、我国的生物多样性观测有什么新进展、如何高效控制农畜牧业氨排放污染、污泥全链条处理处置与资源化、中国旱区生态系统等热点研究入选。这些进展是由两院院士、联合体成员单位、高校和科研院所推荐,由15位院士组成评委会评议投票产生。它们都破解了哪些生态环境难题?记者一一解析。  [b]一、国产超光谱卫星痕量气体遥感及应用[/b]  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组成的项目团队围绕“痕量气体时空分布表征”关键科学问题,研制了我国分辨率最高的紫外-可见超光谱卫星载荷,研发了从超光谱卫星发射前定标、在轨定标到多组分痕量气体反演的完整遥感算法。数据结果被广泛应用于我国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并成为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大气环境遥感监测和分析的业务化标准产品。  ●突破之处:在载荷关键部件遭到国际禁运的不利客观条件下,实现国产卫星多组分痕量气体反演精度达到国际同类最先进卫星的同等水平。 [b] 二、空气污染全组分暴露表征及健康效应机制[/b]  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针对科学、精准治理空气污染,聚焦从污染源到健康效应的证据链及因果关系,开发暴露组学技术识别关键危害组分,量化生物质燃烧源颗粒物的全球健康风险,揭示臭氧非均相氧化对室内污染的影响。  ●突破之处:揭示空气污染显著影响脂质代谢,提出臭氧造成氨基酸代谢紊乱的原理,发现空气污染导致的新型健康结局;建立以“准实验”评价大气污染治理健康效益的新范式。 [b] 三、新型功能性工程纳米材料研发关键技术与环境应用[/b]  水污染治理关键新材料和技术创新突破是打好碧水保卫战的重要科技保障。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广东省科学院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组成的研究团队以“纳米材料可控制备—原理与关键技术突破—工程示范应用”为主线,在可控制备和高效利用技术方面取得了突破,在制备原理、高效水处理技术应用和工程示范、推广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  ●突破之处:实现了新型功能性工程纳米材料的自主研发、环境应用和工程示范的有机融合,为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提供科技支撑。 [b] 四、大气污染时空变化驱动力研究[/b]  清华大学地球系统科学系、清华大学环境学院研究研制了高分辨率大气污染时空变化近实时追踪数据集。定量了社会经济发展、能源环境政策、气象条件变化和人群脆弱性等4个方面共8项因素对PM2.5污染和健康风险的影响,揭示了近年来污染治理和能源结构转型措施对推动PM2.5浓度下降的决定性作用。  ●突破之处:突破了大气污染多驱动因素解耦技术,解析了我国PM2.5污染长期变化趋势及主要驱动因素,成果支撑了国家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实施效果评估和冬奥会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保障工作。 [b] 五、中国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的关键技术与标准体系[/b]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成都生物研究所、北京大学组成的团队建立了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设计的理论和方法以及观测技术、标准体系和信息管理平台。2021年,《自然》杂志对中国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进行专题报道,《中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白皮书将该网络作为重要成果进行重点推介。项目成果已应用于《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  ●突破之处:累计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749个观测样区、1.1万余条样线,涵盖森林、草地、荒漠、湿地、农田和城市等代表性生态系统。 [b] 六、农畜牧业氨排放污染高效控制技术[/b]  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农业资源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等多个单位组成的科研团队,针对农畜牧业氨减排的技术与模式瓶颈,提出了氨减排理论框架;实现了密闭堆肥反应器等设备的产业化;创建了以目标为导向的分步式氨减排模式。集成了全国可复制的县域畜牧业全链条氨减排“射阳模式”和农牧双循环氨减排“南小吾模式”。  ●突破之处:编制了我国高精度动态氨排放清单,建立了氨排放评估与预警平台;为我国氨减排提供了创新的技术路径、可落地的技术方案和可复制的运行模式。  [b]七、卫星遥感碳核算系统和中国碳卫星全球高精度碳产品[/b]  中国碳卫星TanSat,是我国首颗、国际第三颗温室气体监测卫星。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团队,自主研发了碳反演数据分析系统IAPCAS。反演获取了TanSat全球XCO2数据,精度达国际先进水平,被列入欧空局第三方卫星计划;研究我国碳通量时空格局,揭示了我国陆地生态系统碳汇的巨大潜力;计算获得了首个通量产品,降低不确定性30%~50%。  ●突破之处:为基于我国碳卫星研究碳排放、碳汇等碳中和重大科学问题奠定基础,利用该系统设计论证我国下一代碳卫星。  [b]八、大气重污染硫酸盐快速形成的化学原理[/b]  硫酸盐是颗粒物的重要组分,对我国北方冬季重污染形成起到重要作用。中科院化学所与北京大学等国内多家单位合作,首次揭示二氧化硫气溶胶表界面锰催化反应主导重污染硫酸盐的快速生成,北方冬季低温、高湿、高离子强度等会使表界面化学生成速率相比传统反应高2至3个量级。结合外场观测和区域数值模式,发现新机制可解释超过九成的硫酸盐生成。  ●突破之处:首次揭示北方冬季大气重污染硫酸盐快速形成的化学原理,为我国推进清洁能源使用和区域联防联控等提供科学依据,也为其他国家空气污染控制提供借鉴。[b]  九、污泥全链条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关键技术及工程应用[/b]  围绕我国污泥处理处置难题,同济大学等单位组成的项目团队突破了适合我国泥质特征的污泥处理关键技术和装备;编制了覆盖我国污泥处理处置主流技术路线的工艺包,发布了污泥处理处置与资源化系列标准、指南、规程。  ●突破之处:建成了北京、上海两大全链条综合示范区,初步构建了我国污泥处理处置与资源化技术标准体系,为我国污泥处理处置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b]十、中国旱区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随环境梯度的变化规律及其调控机制[/b]  兰州大学团队建立了调控植物生物量分配规律的一般性理论模型;揭示了不同环境下植物根茎叶生物量与元素含量等功能性状的变化规律。解析了我国旱区不同生活型植物多样性的时空动态格局及其形成机制;提出并验证了环境胁迫—植物与微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功能关系互作原理及其转变机制的理论假说。  ●突破之处:在对我国旱区生态系统进行8年大规模野外调查基础上,揭示了中国旱区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随环境梯度的变化规律及调控机制。

  •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3年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比武活动成绩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分局),各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总工会 共青团浙江省委 浙江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浙江省第六届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比武活动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23〕154号),2023年8月1日—4日,省生态环境厅等4部门联合开展了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比武活动,全省86支生态环境系统参赛队和20支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参赛队共530名选手参加。现将比武成绩公布如下:[b]一、团体奖(一)省级参赛队一等奖[/b]浙江省宁波生态环境监测中心[b]二等奖[/b]浙江省湖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杭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b]三等奖[/b]浙江省台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金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绍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注: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成绩优秀,但不参与团体评奖。[b](二)县级参赛队一等奖[/b]慈溪市环境保护监测站[b]二等奖[/b]宁波市北仑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宁海县环境保护监测站[b]三等奖[/b]宁波市镇海区生态环境监测站临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温州市鹿城区环境监测站[b](三)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参赛队一等奖[/b]浙江中环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b]二等奖[/b]浙江甬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b]三等奖[/b]浙江中一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b]二、个人奖(一)省级参赛队一等奖[/b]冯加永 浙江省宁波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曾青青(女) 浙江省杭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杨利航(女)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b]二等奖[/b]孙琴琴(女)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王 瑶(女) 浙江省宁波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朱晶晶(女) 浙江省湖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周菁清(女)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高莉红(女) 浙江省湖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汪凌佳(女) 浙江省杭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b]三等奖[/b]傅晓旭(女) 浙江省湖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沈碧君(女) 浙江省宁波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薛令楠 浙江省宁波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谢益东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寿 婕(女) 浙江省绍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王 晖 浙江省台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周 顺 浙江省湖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何 平(女) 浙江省杭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张 明 浙江省杭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b](二)县级参赛队一等奖[/b]章 杰 慈溪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岑科达 慈溪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祝旭初 宁波市北仑区环境保护监测站[b]二等奖[/b]周剑锋 慈溪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许海婴(女) 宁波市北仑区环境保护监测站程月明(女) 临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任柳芬(女) 宁波市镇海区生态环境监测站杨琳玲(女) 长兴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张 爽(女) 宁波市北仑区环境保护监测站[b]三等奖[/b]徐艳武 嘉兴市海盐生态环境监测站徐凌霄 临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王 成 宁波市镇海区生态环境监测站王绿芽(女) 慈溪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陈耀明 宁海县环境保护监测站汪 涛 宁海县环境保护监测站竺 斌 宁波市镇海区生态环境监测站金琼瑶(女) 温州市鹿城区环境监测站施玲丽(女) 余姚市环境保护监测站[b](三)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参赛队一等奖[/b]朱可嘉 浙江华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b]二等奖[/b]陈荣威 浙江中环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秀芬 浙江甬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b]三等奖[/b]疏仁宗 浙江交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施超宇 浙江中一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徐海曼 浙江甬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于此次技术比武活动中成绩优异的个人将按照《浙江省第六届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比武活动方案》和相关规定,向省总工会、团省委和省妇联申报“浙江金蓝领”“浙江省青年岗位能手”和“浙江省巾帼建功能手”等称号。希望获奖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生态环境监测岗位上创造新的业绩。希望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人员以获奖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扎实学习专业知识,刻苦钻研监测技术,努力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监测“顶梁柱”作用,为加快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和美丽中国省域标杆作出更大贡献。[align=right]浙江省生态环境厅[/align][align=right]2023年8月10日[/align](此件公开发布)

  • 【我们不一YOUNG】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机制建设的研究

    [font=&][color=#666666]针对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机制建设进行了深入研究,突出了生态环境监测的重要性,并指出了当前国内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机制存在的问题。在探讨构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机制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以后,提出了一系列建设路径和实施策略,包括建立独立的国控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加强构建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体系、培养专业人才支撑机制建设,以及创新政府监管方式和手段,这些措施将有助于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的精准性和效率,从而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color][/font]

  • 关于公开征求《水质 锶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等两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

    [b]关于公开征求《水质 锶的测定 火焰[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Wp][color=#3333ff]原子吸收[/color][/url]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等两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意见的通知[/b]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水质 锶的测定 火焰[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Wp][color=#3333ff]原子吸收[/color][/url]分光光度法》等两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11月10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部,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监测司 杜祯宇、滕曼  电话:(010)65646262  传真:(010)65646236  邮箱:zhiguan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210/W020221025575011670882.pdf]水质 锶的测定 火焰[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Wp][color=#3333ff]原子吸收[/color][/url]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url]  3.[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210/W020221025575012204242.pdf]《水质 锶的测定 火焰[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Wp][color=#3333ff]原子吸收[/color][/url]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url]  4.[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210/W020221025575013336427.pdf]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编码规则(征求意见稿)[/url]  5.[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210/W020221025575013818737.pdf]《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编码规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url][align=right]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align][align=right]  2022年10月9日[/align]  (此件社会公开)  [b]附件1[/b] [align=center][b]征求意见单位名单[/b][/align]  水利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监测与科研中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中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第一监测站  各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中心)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国家区域性特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近期,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危险废物重大工程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见附件)。根据《方案》和相关会议要求,现就我省推荐申报国家区域性特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b]一、申报时间[/b]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20日。[b]二、申报条件[/b]除满足《方案》明确的申报要求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一)在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中连续三年为“达标”等次;(二)在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督导检查中,近三年未发现较严重环境违法问题。[b]三、申报程序[/b]申报企业将相关材料报所在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审核;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要求的,由设区市生态环境局择优推荐1家,于8月20日前将推荐材料(推荐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证明材料等)报送省生态环境厅。联 系 人:省生态环境厅固废处 王耀唯、邵 磊联系电话:0531-51798270联系邮箱:hbtwxfw@shandong.cn[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3/202305/t20230509_1029446.html]附件: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url][align=right]山东省生态环境厅[/align][align=right]2023年7月31日[/align]

  • 谱尼测试携手国际持久性有毒物质联合研究中心科研共建,共商质量

    7月29 日,国际持久性有毒物质联合研究中心首席科学家:哈工大教授李一凡携中心专家一行莅临谱尼测试集团总部,科研共建,共商质量,共话发展。谱尼测试集团与国际持久性有毒物质联合研究中心达成战略合作并共同签署框架协议。双方将基于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国家战略的大背景下,充分整合各自在环境领域的技术和资源优势,在成功合作的基础上,就科研项目合作、人才共建、“研发中心”联建、产学研项目合作等多领域发挥环保科研互补优势,进一步提升环保研发创新实力,更好地为蓝天碧水净土贡献力量。李一凡主任高度肯定了谱尼测试集团作为中国检测行业持续领跑者,多年来高速发展,专注于技术研发所具备的强大技术实力。同时介绍了国际持久性有毒物质联合研究中心(IJRC-PTS),由国内和国外几所大学共同组建。积极从国外引进先进的分析技术、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系统(QA/QC),使研究中心实验室的技术与管理体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双方将秉承优势互补、人才共享、研发共建的前提下,通过深度战略合作,实现科研项目技术共享,产学研项目合作,参加国际实验室比对,提升质量水平;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建立博士后工作站;针对国内外环境专项检测技术,联合科研团队进行专项研发;开发(优化)环境中新兴污染物及食品、药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分析方法;利用技术优势,订制高端客户的检测服务。谱尼测试将科研创新和技术质量提升视为长远发展的战略重点,2018年成立谱尼测试研究院、迄今已获得国家授权专利300余项、软件著作权100余项,承担了国家863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科研课题;参与了50余项国际、国内及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荣获中组部授予第三批国家“万人计划”,国家科技部“人才计划”,北京市“百名领军人才”等荣誉。谱尼测试在科技研发方面已与多个科研院所、国际性科研机构达成了深度合作。谱尼测试将持续增强科研和技术质量优势,强化企业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能够共同助推科技发展,形成持续发展的科研交流平台,为我国环境污染防治贡献力量。

  • 南方排废水北方排烟尘,生态环境污染仍然相当严重!

    北京工商大学世界经济研究中心在北京发布了《中国300个省市绿色经济与绿色GDP指数》。报告指出,目前,中国资源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仍然相当严重,出现东西南北全面扩散的趋势。中国工业废水排放最多的杭州、苏州、漳州、来宾、重庆、常州、上海、无锡、南京、绍兴等10个城市全部来自南方,随着西部大开发,工业污染已经从沿海转向重庆等西部内地。工业烟尘污染则由北向南扩散。数据显示,工业烟尘排放主要集中在中国北方,重庆、唐山、鄂尔多斯、长春、洛阳、大同、石嘴山、长治、吕梁、沈阳等城市名列工业烟尘排放量的前10名,重庆成为中国工业废水和工业烟尘排放的双料能手。

  • 关于发布2023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项目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立项的前期研究和技术储备,提高标准编制质量和效率,监测司组织开展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工作试点。现将《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碳自动监测技术规范》等20个项目纳入2023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项目清单(第一批)(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规则》《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制修订工作细则(试行)》《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 168-2020)》《环境保护标准编制出版技术指南(HJ 565-2010)》等要求开展预研究工作,编制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  二、项目周期为18个月,项目承担单位须在18个月内开展文献调研、条件试验、实验室间验证等工作,完成标准制修订过程全部实验研究和材料编制工作,于2025年1月31日前提交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  三、监测司将对完成预研究的项目组织开展专家论证,对达到立项要求的项目按程序申请立项。立项后的标准制修订项目由预研究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承担。  四、监测司对预研究项目清单进行动态管理,视情持续征集项目纳入清单,并将未按时完成或未达到立项要求的项目从清单中删除。  请各单位认真开展专家研讨,广泛听取多方意见,严谨科学、扎实高效地推进标准预研究工作,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预研究任务。  联系人: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陈春榕  电话:(010)65646262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吴萌萌  电话:(010)84943253  邮箱:bz@cnemc.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乙)  附件:[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sthjbsh/202307/W020230728607713881905.pdf]2023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预研究项目清单(第一批)[/url][align=right]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align][align=right]  2023年7月28日[/align]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 关于印发《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2024年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为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加强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顶层设计,积极推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我部组织编制了[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409/W020240905591155070635.pdf]《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2024年版)》[/url],由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框架图和体系项目表构成。现印发给你们,供开展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监督管理等工作参考。可转发给有关技术单位,开展标准预研究工作。 [align=right]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align][align=right]  2024年9月3日[/align]   (此件社会公开)

  • 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驻各市监测站人员有参公和事业两种身份

    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驻各市监测站人员有参公和事业两种身份

    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驻各市监测站人员有参公和事业两种身份,这个混编问题可以说是最奇葩的存在了,以前广东各市环境监测站是市环保局下属单位,除了东莞清远珠海惠州湛江几个市参公外,其余都是事业编,环保实行垂管后,各市监测站上收成为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分支机构,上收后原参公的市级站不愿改回事业编,结果是保持参公,而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目前是公益一类事业编制,招人方式则是参公的驻市站走公务员招考路径,省中心和其他市站走事业单位招考路径。[img=,690,501]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3/07/202307071102391119_3201_1137738_3.jpg!w690x501.jpg[/img][img=,690,748]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3/07/202307071102479300_2816_1137738_3.jpg!w690x748.jpg[/img][img=,690,158]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3/07/202307071102561325_9396_1137738_3.jpg!w690x158.jpg[/img]

  • 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生态环境成效评估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监管工作的意见》(环生态〔2020〕73号)、《“十四五”生态保护监管规划》(环生态〔2022〕15号)等有关要求,指导和推动生态保护修复监管规范化和制度化,我部组织编制了《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生态环境成效评估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 仇洁  电话:(010)65645421  传真:(010)65645411  邮箱:hongxianchu@mee.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206/W020220615660058794420.pdf]2.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生态环境成效评估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url]     [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206/W020220615660059278693.pdf]3.《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生态环境成效评估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url]     [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206/W020220615660059769559.doc]4.反馈意见建议格式[/url][align=right]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align][align=right]  2022年6月10日[/align]  (此件社会公开)  [b]附件1[/b][align=center][b]征求意见单位名单[/b][/align]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 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海排污口设置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防治海洋环境污染,进一步规范入海排污口设置论证,我部组织编制了《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海排污口设置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7月19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我部。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赵庄明  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16-18号  邮政编码:510530  电话:18122329667  电子邮箱:zhaozhuangming@scies.org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张金勇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电话:(010)65645536  传真:(010)65645500  电子邮箱:hysjgec@mee.gov.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206/W020220616636995888102.pdf]2.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海排污口设置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url]     [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206/W020220616636996780124.pdf]3.《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海排污口设置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url][align=right]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align][align=right]  2022年6月14日[/align]  (此件社会公开)  [b]附件1[/b][align=center][b]征求意见单位名单[/b][/align]  1.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4.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5.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6.水利部办公厅  7.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8.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9.华北督察局  10.华东督察局  11.华南督察局  12.东北督察局  13.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14.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15.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16.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17.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18.松辽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19.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20.自然资源部北海局  21.自然资源部东海局  22.自然资源部南海局  23.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24.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5.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  26.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  27.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28.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29.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30.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31.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  32.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33.生态环境部信息中心  34.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35.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  36.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37.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38.沿海各省市生态环境部门  (部内征求办公厅、督察办、综合司、法规司、科财司、生态司、水司、土壤司、固体司、环评司、监测司、执法局、应急中心意见)

  • 关于发布《生态环境档案分类表》等两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规范生态环境档案管理工作,现批准《生态环境档案分类表》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url=http://www.mee.gov.cn/ywgz/fgbz/bz/bzwb/other/qt/202208/t20220830_992735.shtml]《生态环境档案分类表》(HJ 7-2022)[/url]  二、[url=http://www.mee.gov.cn/ywgz/fgbz/bz/bzwb/other/qt/202208/t20220830_992738.shtml]《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 科学研究》(HJ 8.1-2022)[/url]  以上标准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中国档案分类法 环境保护档案分类表》(HJ/T 7-94)、《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范 科学研究》(HJ/T 8.1-94)废止。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align=right]  生态环境部[/align][align=right]  2022年8月21日[/align]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2年8月22日印发

  • 96万!吉林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购置试剂、实验药品及材料采购项目

    [quote][b]项目概况[/b]吉林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购置试剂、实验药品及材料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ggzy.jlcit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15日 09点1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quote][font=inherit]一、项目基本情况[/font]项目编号:JSZFCG—J2022ZX088项目名称:吉林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购置试剂、实验药品及材料项目预算金额:96.0000000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购置试剂、实验药品及材料(具体内容请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报价明细表)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履行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仪”起享奥运】生态环境监测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研究

    [font=&][color=#666666]本文旨在研究生态环境监测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策略,通过对生态环境监测的重要价值进行论述,引出了一系列质量控制策略。在强化样品采集与保存方面,应加强采样点选择、采样时间与方法的科学性,以保证样品在采集过程中的真实可靠。在仪器校准与维护方面,应注意选择合适的校准方法和维护措施,以确保仪器的准确和稳定。在数据处理与分析方面,要注重数据清洗和校验,正确选择统计方法和分析指标,以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可信度。此外,还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并完善监督审查体系,以提高监测工作质量和数据的可靠性,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提供科学依据。[/color][/font]

  • 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海洋环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和指导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部对《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GB/T 19485-2014)进行了修订,形成《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海洋环境(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日。  联系人:海洋生态环境司郑彤  (010)65645527  (010)65645500  邮箱:hysjgyc@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邮编:100006)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戴永立  (010)84757151  (010)84757120  邮箱:daiyl@acee.org.cn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15号院(邮编:100041)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212/W020221230534019168921.pdf]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海洋环境(征求意见稿)[/url]  3.[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212/W020221230534019815362.pdf]《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海洋环境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url][align=right]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align][align=right]  2022年12月28日[/align]  (此件社会公开)  [b]附件1[/b][align=center]  [b]征求意见单位名单[/b][/align]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  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  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  广西海洋研究所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中心  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部内征求法规司、科财司、生态司、水司、大气司、固体司、环评司、监测司、执法局、核二司意见)

  • 生态环境部关于执行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问题的复函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你厅《关于执行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问题的请示》(湘环报〔2023〕88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根据《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HJ 1237-2021)7.5条规定,检验过程中车辆排放出现目视可见黑烟或蓝烟,按GB 18285和GB 3847判定外观检验不合格。其中检验过程中范围应包括“联网核查、外观检验、OBD检查、排气污染物检测”的全过程。  特此函复。[align=right]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align][align=right]  2023年7月13日[/align]  (此件社会公开)

  • 生态环境部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研究堆》意见的通知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进一步规范研究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部组织修订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研究堆》,以代替《核设施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研究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格式与内容》(HJ/T 5.1-93),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5日。   联系人:核电安全监管司朱堃   电话:(010)65646117   邮箱:fanyingdui@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附件:1.[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408/W020240816593825395488.pdf]征求意见单位名单[/url]      2.[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408/W020240816593825610596.pdf]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研究堆(征求意见稿)[/url]      3.[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408/W020240816593827226883.pdf]《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研究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url] [align=right]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align][align=right]  2024年8月13日[/align]   (此件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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