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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美澳婴幼儿市场相关的资讯

  • 婴幼儿辅食市场超过400亿元预计
    辅食喂养观念在不断更新和升级,消费者对婴幼儿辅食产品的安全要求和功能需求随之不断提高。3月12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观念的改变以及改善居民营养水平政策的出台等,我国婴幼儿辅食行业逐步进入快速发展期。2012年,我国婴幼儿辅食市场规模约为100亿元,2019年其市场规模已经超过400亿元,年复合增长率高达23%。有行业分析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婴幼儿辅食市场产量将达到25.03万吨。数据显示,2020年婴幼儿辅食企业自查率已经达到100%,自查风险报告率达到了100%,2020年上半年特殊膳食食品监督抽查合格率是98.79%,合格率同比增长0.11个百分点,并且未发现铬含量婴辅限量值的问题。未来婴幼儿辅食行业市场如何? 近两年来辅食品类在线上开始保持两位数的高速增长,情报通数据显示,作为在婴儿食品中规模仅次于婴儿奶粉的婴儿辅食,2018年线上销售额约21.2亿,且增长率达47%。 2018年国家开始重视与关注辅食,先颁布了《婴幼儿辅食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后又发布了镉限量值标准,两大政策开始助推产业升级,推动辅食行业进入快速洗牌期,未取得婴幼儿辅助食品类别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和品牌淘汰,但巨大的消费需求仍推动产业规模继续保持快速增长。2017-2022年中国婴幼儿食品行业产量预测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改变,目前我国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婴幼儿奶粉市场。数据显示,中国婴幼儿人口数量为5000万人,消费人群数量庞大。不过,国内婴幼儿辅食渗透率仅为25%左右,与欧美国家80%的渗透率相差甚远。另外,欧美日等发达国家辅食和婴儿奶粉消费额为1:1,中国港澳台为1:4,内地为1:7。 截止2016年底,我国婴幼儿奶粉行业产量是97万吨左右。预计到2022年,我国婴幼儿奶粉行业产量将会突破170万吨。 需求方面,婴幼儿奶粉行业需求将朝向更加品质化、国际化方向发展,这也是未来行业最主要的发展方向。截止2016年底,我国婴幼儿奶粉行业需求规模是1200亿元左右。预计到2022年,我国婴幼儿奶粉行业需求规模将会突破1800亿元。 对于婴儿食品这个特殊的品类,以及婴幼儿这个特殊的消费人群,消费持续升级仍然明显。近两年来,婴幼儿辅食高端化、有机化趋势明显。事实上,有机早已不再是婴幼儿食品里的鲜概念,安全、天然的有机食品概念会继续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新生代父母更青睐于有机辅食带来的品质体验。《中国食品消费及创新趋势白皮书(婴幼儿部分)》显示,婴幼儿食品中有机比例逐年攀升,2013—2018年,婴幼儿奶粉和婴幼儿辅食品类中有机产品的比例逐年攀升,2017—2018年比2013—2014年同期增长了122%,在婴儿辅食领域,有机升级更为明显。
  • 婴幼儿谷类辅食2020版国标新变化(附各国婴幼儿辅食法规汇总)
    p   2020年7月10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发布关于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该标准将代替GB 10769-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p p   本标准适用于6-36月龄较大婴儿和幼儿食用的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从内容层面而言,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范围、术语、定义和产品分类的描述;增加了部分营养成分的最大值;增加了基本营养成分和可选择营养成分指标;修改了添加糖限量的规定;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致病菌限量引用通用标准;更新了检验方法;增加了包装要求。 /p p   其中,考虑我国婴幼儿人群贫血率状况,以及植物性食物中铁吸收率较低、维生素C有助于提高铁的吸收率等因素,将维生素C作为基本营养成分指标。根据婴幼儿对镁的营养需求量及谷类食物中镁的本地含量,将镁作为可选择添加营养成分。对于罐装即食谷物辅助食品类别,单独规定了其能量值要求,为≥335(80)kJ(kcal)/100g。修改了碳水化合物计算方式的描述 将膳食纤维的能量系数修改为8kJ/g。 /p p   针对,糖摄入过量会导致婴幼儿龋齿、肥胖、不利于后期喂养、成年期对甜食产生偏好等风险,根据婴幼儿喂养原则,结合产品实际需求,将添加的蔗糖、果糖、葡萄糖、葡萄糖浆限量值进行下调,添加其中的一种或多种,添加的总量≤0.6g/100kJ(2.5g/100kcal)。 /p p   另外,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建设原则》要求,对污染物、真菌毒素、微生物致病菌限量引用通用标准。罐装即食谷类辅助食品应符合商业无菌要求 为保证产品在保质期内的品质,增加了包装要求,“可以使用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二氧化碳和/或氮气作为包装介质。”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530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164a8e2d-dfab-45da-868e-17a3fba8acd7.jpg" title=" 001.png" alt=" 001.png" width=" 600" height=" 530"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407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18ccda21-5282-4d0f-a2a9-a68b3eeee21d.jpg" title=" 002.png" alt=" 002.png" width=" 600" height=" 407"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105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f94353e1-4211-4942-b365-30cf90fe5796.jpg" title=" 003.png" alt=" 003.png" width=" 600" height=" 105"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224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b9a21db7-94a4-46c0-872f-f5bb5a9f3de7.jpg" title=" 004.png" alt=" 004.png" width=" 600" height=" 224"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89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7558ac15-6a9e-4255-81a8-75dd0be5660c.jpg" title=" 005.png" alt=" 005.png" width=" 600" height=" 89" border=" 0" vspace=" 0" / /p p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欧盟、澳新、美国、日本和我国对婴幼儿辅助食品均制定了相关法规标准。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部分指标的修订也参考了国际和各国相关法规: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了婴幼儿加工谷类辅助食品标准《Standard for Processed Cereal-Based Foods for Infants and Young Children》(CODEX STAN 74-1981);欧盟制定了加工谷类食品和婴幼儿食品指令《Processed Cereal-Based Foods And Baby Foods For Infants And Young Children》(2006/125/EC);澳新食品标准局制定了婴儿食品标准《Food for infant》(STANDARD 2.9.2);美国在《美国联邦法规》第21卷中未专门对婴幼儿辅助食品作出明确规定,但美国农业部2005年制定了主要用于贸易协议使用的Cereal for Babies, Instant A-A-20022D;日本婴幼儿食品协会制定了《婴幼儿食品》推荐性标准;我国制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10769-2010)。详见表1和表2。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166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25509733-558a-4d5e-913d-7f1115b6fb36.jpg" title=" 01.png" alt=" 01.png" width=" 600" height=" 166"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258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34191443-3da3-4705-904e-057ace14ac2c.jpg" title=" 02.png" alt=" 02.png" width=" 600" height=" 258"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541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7/uepic/f81cc357-323e-4908-bbfd-ca599b5adf5d.jpg" title=" 微信图片_20200713105347.png" alt=" 微信图片_20200713105347.png" width=" 600" height=" 541" border=" 0" vspace=" 0" / /p p   附件: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53596.shtml" target=" _self" title="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草案).pdf"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草案).pdf /a /p p strong    /strong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2007/attachment/be429965-45dd-46ce-b3f3-335900124d8a.pdf" title=" 编制说明.pdf" style=" font-size: 12px color: rgb(0, 102, 204) " 编制说明.pdf /a /p
  • 婴幼儿洋奶粉7成不合格 原产地以澳洲居多
    婴幼儿洋奶粉7成不合格 原产地以澳洲居多   我国半年查获670余吨不合格进口乳品   11月23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我国今年8月份进境不合格食品、化妆品的信息。从3月到8月,我国进口乳品被检出有670余吨不合格,相当于每个月查出不合格洋乳品110多吨。不合格洋乳品中,婴幼儿奶粉不合格量占了近7成,总量超过450吨,原产地以澳洲最多。菌类、重金属超标是不合格主要原因。   不合格洋乳品数量   婴幼儿奶粉占了近7成   今年3-8月,进境不合格乳品总量共670余吨,其中奶粉(包括全脂奶粉、婴幼儿奶粉、妈妈奶粉等)数量最多,总量628.785吨,占不合格进境食品的93.8%。在这些进入黑名单的洋奶粉中,又以婴幼儿类奶粉居多,不合格总量达453.55吨,占进境不合格乳品的67.68%。   今年3月,湖南华一经贸有限公司从法国进口的“Nutribio公司”制造的43.7吨婴儿配方奶粉(1段)、45.725吨较大婴儿配方奶粉(2段)、41.975吨幼儿配方奶粉(3段),经感官检测不合格,被我国海关退货,这次就达130余吨。   ●专家解析并非外国产的就是好奶粉   “被检不合格婴幼儿类奶粉数量最多。”中国质量协会用户部部长、主导2010年中国乳制品用户满意度调查的樊天顺说,调查显示,在“三聚氰胺”奶粉和“激素奶粉”事件后,跨国品牌奶粉在中国市场的占有率已达53.3%,目前国际排名前20位的乳企已全部进入中国。   目前我国市场上主要销售的奶粉类是婴幼儿类奶粉和老年人奶粉,婴幼儿奶粉销量占70%-80%。巨大的需求量自然需要大量进口,因而进口乳品中婴幼儿奶粉数量最多,被检出问题的婴幼儿类奶粉数量自然也不会少。   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理事长、国际乳联中国国家委员会副主席宋崑岡表示,不要一味相信进口乳制品有多好,其实国外乳制品也是鱼龙混杂,有些国家标准不高,这就导致进口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问题。   不合格洋乳品原因   菌类和重金属超标是不合格主因   统计分析得出,进口婴幼儿奶粉被检不合格的原因,分别是菌类超标(包括霉菌和酵母菌超标、大肠菌群超标、酵母菌超标等)、检出阪崎肠杆菌、检验出亚硝酸盐超标,还有锌、磷等检出不符合规定。在这些不合格产品中,经过感官检测不合格的最多,共有4个批次,其次为重金属超标,共3个批次。   宋崑岡说,锌超标或过量会抑制机体对铁和铜的吸收,并引起缺铁性贫血 误食亚硝酸盐会引起中毒,摄入量达3克就可致死。虽然阪崎肠杆菌在一般情况下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但藏在乳品中,对于新生儿可能致病,严重者可引起坏死性小肠结肠炎、败血症、脑膜炎等。   ●专家解析生态恶化导致重金属污染   樊天顺称,在不合格乳品的列表中,特别是在婴幼儿奶粉中,可以看到很多是因为锌等重金属超标,再有便是菌类超标。“这与目前地球上的生态变化有很大的关系。”随着人类工业文明发展,世界很多地方都有不同程度的重金属污染,世界上菌类的数量、种类也在不断增加。当它们通过环境进入食品的各个生产环节,再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并不断积累后,对人类的伤害就不光是当代人了,极有可能波及到人类未来的幸福。   不合格洋乳品地域   问题婴幼儿奶粉澳洲产的最多   从3-8月不合格进口乳品列表中可以看到,进口乳品的原产地主要来自11个国家,包括法国、澳大利亚、西班牙、美国、意大利、荷兰、丹麦、新西兰、新加坡、德国、英国。其中不合格批次产品最多的是法国,主要涉及类别为奶粉、奶酪和干酪 其次是澳大利亚,种类涉及奶粉、酸奶等。   被检不合格的婴幼儿奶粉,多数来自澳大利亚。主要不合格产品为婴幼儿类奶粉,批次虽然不多,但是数量超过200吨。此外,统计发现,7月检测出的问题乳品批次最多。   ●专家解析进口数量多出问题几率大   樊天顺表示,环境和季节的变化对乳品有极大的影响,之所以大量的被检问题乳品出在澳洲和法国,这是因为澳洲和中北欧是我国进口乳品的主要来源地,婴幼儿奶粉自然也不例外。这两个洲的荷兰、法国、澳大利亚均是乳制品的大产国。进口的批次多,数量大,出问题的几率以及数量也会随之增大。   从3-8月不合格进口乳品列表中可以看到,进口乳品的原产地主要来自11个国家,包括法国、澳大利亚、西班牙、美国、意大利、荷兰、丹麦、新西兰、新加坡、德国、英国。其中不合格批次产品最多的是法国,主要涉及类别为奶粉、奶酪和干酪 其次是澳大利亚,种类涉及奶粉、酸奶等。   被检不合格的婴幼儿奶粉,多数来自澳大利亚。主要不合格产品为婴幼儿类奶粉,批次虽然不多,但是数量超过200吨。此外,统计发现,7月检测出的问题乳品批次最多。   ●专家解析进口数量多出问题几率大   樊天顺表示,环境和季节的变化对乳品有极大的影响,之所以大量的被检问题乳品出在澳洲和法国,这是因为澳洲和中北欧是我国进口乳品的主要来源地,婴幼儿奶粉自然也不例外。这两个洲的荷兰、法国、澳大利亚均是乳制品的大产国。进口的批次多,数量大,出问题的几率以及数量也会随之增大。
  • 婴幼儿配方奶粉新国标亮相,中小乳企成本提高淘汰赛加速
    p   婴配粉配方注册制还未完成,新一轮政策调整已经在路上。 /p p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下称“卫健委”)公布了婴配粉新的国家标准并公开征求意见,在业内看来,国家对奶粉品类调控态度坚决,新标准提高了婴配粉产品的门槛,中小乳企成本将面临提升,奶粉淘汰赛进程不断加速。 /p p   记者对比卫健委公布的新国标征求意见稿和2010年的老国标发现,变化主要集中在2个方面,一方面新国标增加了对部分营养素的规定,将胆碱等营养素从可选项改为必选项,增加了乳清蛋白和乳糖的比例要求 另一方面,新国标对于维生素、烟酸、叶酸,以及钠、钾、铜等营养素的用量的上下限,进行了严格规定。 /p p   其中最明显的改动,是对过去行业中诟病较多的,以价格较低的蔗糖和果糖代替乳糖的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在过去的旧标准中,只有1段奶粉的标准中对碳水化合物有明确的规定,而新国标中,1、2段婴儿配方奶粉应首选乳糖,同时乳糖要占碳水化合物总量的90%及以上,不应使用果糖和蔗糖。而在三段奶粉上,对于乳基幼儿配方食品(无乳糖和低乳糖产品除外),乳糖占碳水化合物总量应大于或等于50%。 /p p   三元股份总经理助理吴松航告诉第一财经记者,此前行业里添加白砂糖,有成本也有口感的考虑,添加白砂糖的奶粉口感更甜更容易被孩子接受,但使用白砂糖容易诱发龋齿,如果改成乳糖,每吨奶粉会增加1000元的成本。 /p p   江西美庐乳业总裁周晓法也表示,新标准中,麦芽糊精的应用也会受到限制,因为其也属于碳水化合物,相比之下乳糖可以分解成半乳糖和葡萄糖,为婴儿成长提供营养,而麦芽糊精只是提供能量,但一般中小企业会考虑成本问题而添加麦芽糊精。 /p p   在上述人士看来,假如新国标落地,调整的项目虽多,但对大型奶粉企业的成本影响并不是很大,因为本身国内外大型企业的主力产品大多都使用乳糖,而且微量元素调整产生的成本变化有限,但对中小品牌的成本带来压力。 /p p   在业内看来,新国标标准的变化本身就是意在进一步提高婴幼儿配方奶粉标准,抬高行业门槛推动优胜劣汰。 /p p   独立乳业分析师宋亮告诉记者,如果按照新公布的标准,国内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国标将比欧美标准更加严格,欧美标准中有那么多规定项目,而且用量标准大多只有下限没有上限,新国标征求意见稿显然更苛刻。 /p p   此外,由于从2018年1月1日起,国内生产和销售的婴幼儿配方奶粉需要经过配方注册,截至8月公布的最新一批,国内共有1177个配方通过注册,尚有数百个品牌等待审批,而新国标一旦执行,奶粉企业将面临修改配方的问题。 /p p   在业内看来,未来的配方修改将是系统性的调整,而非简单的增减营养素,这对于在配方注册中买到配方或注册资格,而侥幸过关的中小企业来说无疑是个难题。比如根据新国标征求意见稿,乳糖要占到碳水化合物的90%及以上,就要减少麦芽糊精的用量,以前中小企业利用麦芽糊精提升奶粉的溶解性,一旦减少就需要对配方进行整体调整。 /p p   值得注意的是,尚未通过配方注册的奶粉品牌也面临尴尬。 /p p   宋亮告诉第一财经记者,从目前情况来看,新国标最终确定生效时间可能会在年底,因此对于已经获得配方注册的产品有更多的时间进行调整,但目前还没有获得注册的品牌可能要根据新的标准重新修订再做准备,影响会更大一些。 /p p   从年初奶粉新政落地之后,随着库存耗尽,大量的中小品牌和贴牌产品被迫出局,奶粉行业整体出现了强者恒强,集中度提升的趋势,今年上半年奶粉市场主要国内外品牌,包括惠氏、达能、雅培、健合集团、伊利、蒙牛、澳优等大型的奶粉业务都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中小品牌则在渠道竞争和不断适应政策变化中举步维艰。 /p p   中牧集团旗下纽瑞滋CEO刘宁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目前新国标的征求意见稿更多还是在技术层面的征询,到真正实施还会有一个过渡期,但不难看出国家有关部门对于婴幼儿奶粉品类的要求愈加严格,看的出国家监管的决心的趋势。行业发展趋势来看,具备技术和研发能力和全产业链,从源头到配方都掌握在自己手里的大品牌和大企业则更有竞争力。 /p p /p
  • 韩国加严婴幼儿纺织品准入标准
    近日,韩国技术标准局发布针对婴幼儿纺织产品的《纺织品安全和质量标志标准修正草案通告》和《婴幼儿纺织产品安全标准修正草案通告》,并拟于2011年5月份实施。新标准要求在婴幼儿和家用纺织品上标示制造日期、批号、条形码或款式号,同时要求对婴幼儿和儿童纺织品的小部件进行粘附强度测试,并且在产品上标示警示语,以防止对婴幼儿和儿童造成伤害。   婴童类纺织服装作为高风险和高敏感度的产品,其安全问题尤其是小部件安全问题历来是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关注的焦点。此次韩国发布新标准进一步加强对婴童服装小部件的安全控制,表明婴童类纺织服装的安全问题逐步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重视。   为了确保出口婴童服装质量安全,促进我国服装扩大出口,检验检疫部门建议:相关生产企业和贸易公司在新法规实施过渡期间要注意规避风险,尤其在与韩国客户签订新加工合同时,要对产品设计的符合性及其责任归属作出明确规定,避免造成贸易纠纷 加强对客户来样设计的安全项目审查,改变对客户提供设计方案的片面依赖心理,如发现客户设计缺陷易造成安全隐患,应及时沟通并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确保符合进口国法规要求 出口企业要加强自检自控体系建设,提高实验室检测能力,确保对出口产品小部件能进行有效的拉力测试。
  • 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问答
    一、制定修订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的目的是什么?母乳是婴儿最理想的食物,但当少数乳母因患有疾病、乳汁分泌不足或无乳汁分泌等原因不能进行母乳喂养时,需要通过配方食品提供婴幼儿生长发育所需营养物质。婴幼儿配方食品是无法实现母乳喂养婴幼儿的重要的,甚至是唯一的营养物质来源。制定修订并实施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是保障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性、营养充足性的重要手段,是指导和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科学生产的技术要求,也是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执法的重要依据。目前,我国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包括《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21,以下简称GB10765)、《较大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6-2021,以下简称GB10766)、《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21,以下简称GB10767)和《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 25596-2010,以下简称GB25596)。本问答内容仅适用于GB 10765、GB 10766和GB 10767,不涉及GB 25596。二、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的修订背景是什么?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婴幼儿配方食品的安全,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等文件中均明确提出要加强标准引领和创新驱动,加快修订完善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2010版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自发布以来,在规范引导我国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保障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各国对母乳成分、婴幼儿营养素需要量以及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研究不断深入,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欧盟、澳新等国际组织和国家(地区)陆续开展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的修订工作。为了更好地适应中国婴幼儿的营养健康需求,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对现行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进一步修订完善。三、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的修订原则是什么?标准修订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立法宗旨,充分保证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保障婴幼儿营养和健康;二是全面贯彻落实“最严谨的标准”要求,充分考虑标准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三是吸取国内外婴幼儿营养学最新研究成果,充分考虑我国婴幼儿生长发育特点和营养素需要量;四是科学借鉴国际组织和主要发达国家标准管理经验,综合考虑我国国情、生产企业工艺现状及市售产品营养素含量分布情况;五是坚持公开透明,深入调研,广泛收集行业、科研院所、监管部门、消费者等多方意见建议。四、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修订的主要变化有哪些?一是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修订趋势一致,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10)分为2个标准,即GB 10766和GB 10767;二是为充分保证婴幼儿配方食品营养有效性,修订或增加了产品中营养素含量的最小值;三是为充分保障婴幼儿营养的安全性,修订或增加了产品中营养素含量的最大值;四是将2010版标准中部分可选择成分调整为必需成分;五是污染物、真菌毒素和致病菌限量要求统一引用相关基础标准,体现标准间协调性。五、如何界定婴幼儿配方食品?本次标准修订明确了婴儿、较大婴儿的乳基和豆基配方食品概念。两种不同基质的产品应分别以乳类及乳蛋白制品(乳基),或大豆及大豆蛋白制品(豆基)为主要蛋白来源,两者不可混合使用。对于幼儿配方食品,则可以单独或同时使用;当单独使用时,分别为乳基幼儿配方食品或豆基幼儿配方食品。无论乳基还是豆基产品,均指产品中蛋白质的主要来源应为乳类及乳蛋白制品,或大豆及大豆蛋白。此外,随着食品生产加工工艺的不断改进和消费者对产品多样化的需求,本次修订取消了2010版标准中对产品形态的要求。六、宏量营养素(即:蛋白质、碳水化合物和脂肪)指标的修订有哪些?根据最新的科学证据,参考国际标准的修订趋势,结合我国婴幼儿的营养素需要量,对宏量营养素进行修订:一是调整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蛋白质含量要求,并增加了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乳清蛋白含量要求;二是调整了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碳水化合物含量要求,与婴儿配方食品要求一致;三是增加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乳糖含量要求,并明确限制蔗糖在婴儿和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添加。通过修订进一步提高对产品中宏量营养素含量和质量要求。七、GB 10765和GB 10766中果糖和蔗糖的要求是什么?GB 10765和GB 10766中修订了对果糖和蔗糖的要求。新标准中规定,婴儿和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不应使用果糖、蔗糖,以及果葡糖浆等含有果糖和/或蔗糖的原料作为主要碳水化合物来源。八、维生素和矿物质的修订有哪些?标准中维生素和矿物质含量值的修订主要包括:一是设定了部分指标的最小值,以保证营养素摄入的充足性;二是设定了部分指标的最大值,以保证营养素摄入的安全性;三是考虑豆基婴幼儿配方食品对铁、锌和磷吸收利用率的影响,增加了豆基产品中对铁、锌、磷含量的单独规定。九、由可选择成分调整为必需成分的修订有哪些? 胆碱、硒和锰对婴幼儿生长发育具有重要作用,结合当前我国市场产品中上述营养素的实际添加情况,将婴儿和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的胆碱从可选择成分调整为必需成分,将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的锰和硒从可选择成分调整为必需成分。十、婴幼儿配方食品可用菌种的要求是什么? 如果生产企业在婴幼儿配方食品中添加菌种,产品中的活菌数应≥106 CFU/g(mL),菌种(菌株号)应符合原卫生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允许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十一、污染物、真菌毒素和致病菌限量要求是什么?新修订的标准中删除了其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基础标准中已涵盖的相关内容,如污染物、真菌毒素、致病菌限量指标等,相关技术要求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以及《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的规定。《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目前正在修订过程中,新版标准尚未发布前,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中涉及的致病菌限量要求应符合《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和《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10)的要求;待新版标准发布后则遵照执行。十二、在婴幼儿配方食品中使用既属于营养强化剂又属于新食品原料物质的要求是什么?婴幼儿配方食品中允许添加低聚半乳糖等既属于营养强化剂又属于新食品原料的物质。如果以营养强化为目的,其使用应符合《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要求;如果作为食品原料,应符合新食品原料相关公告的规定。十三、标准的实施要求有哪些?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实施过渡期设置参考了以往版本标准的规定,兼顾婴幼儿配方食品监管注册的实际需求,综合各方因素设为2年。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属于强制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在该系列标准实施日期前,允许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本标准执行。在该系列标准实施日期之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检验机构应按照本标准执行。在实施日期前已生产的食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 我国婴幼儿奶粉将试行药店销售 禁贴牌委托生产
    2010年12月10日,奶牛在内蒙古蒙牛集团转盘式自动挤奶生产线上等待挤奶。新华社记者 张领 摄   目前,全国共有持证奶站1.3万个,比2008年减少6890个,减幅达34% 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127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企业54.5万家。2012年,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约60万吨,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约9万吨,包括网购乳粉。   新京报讯 我国将禁止婴幼儿奶粉以贴牌、委托生产、分装等方式生产。此前,美素丽儿品牌从国外进口大包装奶粉在国内分装销售的状况,将被禁绝。   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以来,让很多中国消费者对国产婴幼儿奶粉信心丧失。5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按照严格的药品管理办法监管婴幼儿奶粉质量”。昨日,国家九部委联合发布婴幼儿配方奶粉新政(《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   奶粉企业须有自建自控奶源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提出,今后,我国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企业,必须拥有自建自控奶源 在具体生产环节,增设“五不准”:不准委托加工,不准贴牌生产,不准分装生产,不准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准使用牛、羊乳(粉)以外的原料乳(粉)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   我国现有127家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企业。滕佳材坦言,将按照重新修订的许可条件和要求,对婴幼儿奶粉生产企业开展再审核再清理工作 对奶源质量无保障和生产技术、设备设施、检验检测条件落后的企业,坚决予以淘汰。   官网将实时更新合格乳粉企业信息   国家食药监总局还将把重新审批许可的合格婴幼儿乳粉生产企业信息、产品包装样式、颜色,标签标示、说明书配方等信息,在官方网站上实时公布更新,便于社会各界特别是消费者辨识真假。今后,食药监管部门还要求经营单位须进购、销售列入政府监管部门公示目录的合格产品,实行专柜专区销售,试行药店专柜销售。   此外,婴幼儿奶粉新政要求,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营单位和进口商必须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先行赔偿和追偿制度,按照“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赔偿。   未明确禁止婴幼儿奶粉“海外贴牌”   国家食药监总局食监一司副司长马纯良说,此次新政禁止贴牌生产,委托加工婴幼儿奶粉,主要是针对国内一些有生产许可,却无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条件和能力的小企业,对“海外贴牌”的情况,文件中并没有明确禁止。   但现状是,已经有企业绕道海外注册“洋品牌”,并在海外委托生产婴幼儿配方奶粉,再以“洋奶粉”出口的形式,回到中国市场。对上述情况,马纯良说,我国将对向我国出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境外生产企业进行注册管理。如果产品质量不符合我国标准,就不能进口。   乳业高级研究员宋亮建议,产量小无明确奶源地的海外贴牌应禁止。   ■ 链接   八项规定参照药品管奶粉   ●严格生产许可。修订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从企业生产设备设施、原辅料把关等方面提出更加严格的条件。   ●参照药品生产企业GMP认证模式,要求生产企业全面实施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完善审核工作。   ●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和原辅料使用备案制度。   ●企业申请生产婴幼儿奶粉许可或调整产品品种时,必须申报产品包装的式样、颜色及标签。   ●对奶源质量无保障和生产技术、设备设施、检验检测条件落后的企业,坚决予以淘汰。   ●推行婴幼儿配方奶粉电子信息化管理,努力实现产品全程可查询、可追溯。   ●向社会及时公布并实时更新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进口商和产品名录,包括产品包装式样和标签,便于消费者和社会各界辨识产品真伪。   ●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也将全面实施许可管理。   ■ 焦点   1 婴幼儿奶粉将建“黑名单”   滕佳材介绍,我国将参照药品生产企业GMP认证模式,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再审核再清理工作 国家食药监总局将公示依法经过审批的婴幼儿乳粉生产企业、进口商和产品名录,方便消费者辨识真伪 同时,建立并实施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风险监测和定期抽验制度,除及时公布抽检标准、程序、结果公布,提振消费者信心外,还将及时公布违法违规企业的“黑名单”,严惩在婴幼儿食品领域的假冒伪劣行为。   同时,滕佳材称,国家将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信息发布,未经国家专门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复核,任何单位不得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检验检测结果和信息。   2 禁止进口大包装婴儿奶粉   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管理局副局长林伟介绍,2014年5月1日前,向我国出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境外生产企业须向我国监管部门申请注册管理。国家质检总局将实施婴幼儿配方乳粉进口商备案,在进口报检时提交与进口产品生产日期、批次严格对应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监测报告。保质期不足3个月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允许进口 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为直接向消费者出售的最小零售包装,大包装的不允许进口。   加强进口检验,严格要求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中文标签必须在入境前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国内加贴 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不允许进口。   3 借鉴香港经验探索药店卖奶粉   网络销售奶粉的行为将被规范,并加强监管。滕佳材表示,正在研究制订网络销售婴幼儿配方奶粉的管理制度,规范销售行为 同时将重点加强对母婴用品专营店销售婴幼儿配方奶粉的监管。国家食药监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三司副巡视员张晋京介绍,根据前期的市场摸查情况,婴幼儿奶粉的销售环节问题较多,一些网店、小型超市,母婴用品店缺乏确保婴幼儿奶粉质量状态恒定的储存环境。因此,滕佳材说,借鉴香港经验,国内食药监部门也将探索药店销售奶粉的模式。   此次奶粉新政要求,对距保质期不足1个月的婴幼儿配方奶粉,须采取醒目提示或提前下架处理。   4 鼓励奶粉企业“大鱼吃小鱼”   九部委奶粉新政昨天释放出明确信号,国家不再轻易批准新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企业(项目),同时鼓励现有的127家企业兼并重组,提高我国婴幼儿奶粉产业的集中度。   有消费者担心,奶粉价格会不会随企业门槛提高而上涨?昨天,马纯良说,九部委意见的目的,是确保婴幼儿配方奶粉的质量安全,至于奶粉价格,应由市场来决定。   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说,我国现存婴幼儿配方奶粉企业,由于规模和水平参差不齐,对国家标准的执行力度也不尽相同。中小企业在执行标准中或多或少有些漏洞。 新京报记者 魏铭言   ■ 业内说法   专家预计150家奶企退市   乳业高级研究员宋亮告诉记者,经过此次一番整改,国内奶粉企业和进口奶粉应该会在3到5年内大约有三分之二被淘汰。到明年,预计有150家奶粉企业退市,而进口奶粉新进入国内市场的也会减少。   由此会带来整个奶粉供应量下降,而短期内国内消费者向进口奶粉一边倒的偏好不会改变,加上国际奶源的成本价格也在上涨,企业运作成本增加,因而他预测未来奶粉的价格还会有所上涨。   但也有国产奶粉业内人士表示,此次国家加大奶粉监管,可以帮助进一步规范奶粉市场,国内奶粉企业得到规范管理和政策财税扶持,渠道规范化,过度营销成本受限压缩后,应该有助于奶粉价格回归一个更理性、正常的价格区间。   国产奶粉品牌飞鹤乳业相关负责人昨天向记者表示,先行赔偿和追偿制度,对保护消费者利益有好处,企业肯定会配合执行。不过,这位负责人同时也认为,先行赔偿最好制定一个明确规范,比如符合什么条件、够什么样的标准,就启动对消费者的先行赔偿,“不能无原则”。她认为这种先行赔付最好是由监管部门牵头统一执行。 新京报记者 廖爱玲 李静   ■ 释疑   一段时期以来,国产乳制品负面新闻不断,而从境外购买进口奶粉,也成为一些妈妈的“必修课”,国产奶粉,尤其是婴幼儿配方奶粉质量到底如何?与国外奶粉是否有差距?昨日,发布会上的官员与专家给予了解答。   国产婴幼儿配方奶粉可以放心吃吗?   国产质量与进口无明显差异   滕佳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2011年至2012年,质检总局组织对全国所有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及全部品种的产品进行了风险监测,累计监测国内生产(含国外品牌国内加工)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样品12082个,发现问题样品93个,问题检出率为0.77%。2012年,质检总局共检出进口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43批,占全部进口婴幼儿乳粉总批次的1.13%。   2012年,按照婴幼儿配方乳粉7大类58个指标,质检总局组织对110个国内企业品牌(包括外资在华企业品牌)和140个进口的原装品牌产品进行了比较监测。从风险监测和国内外婴幼儿配方乳粉比较监测的数据分析,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总体水平稳定向好,在质量安全指标和婴幼儿配方乳粉没有明显差异,质量安全整体水平好于其他类食品。   陈君石(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首席专家):国产婴幼儿奶粉在质量安全指标和营养指标上与进口乳粉没有明显差异,是完全可以吃的。   至于偶然发生的产品安全问题,一些国家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也时有发生,如美国美赞臣等奶粉的阪崎氏肠杆菌污染、森永奶粉砒霜污染、欧盟奶粉二恶英事件等。   国产婴幼儿奶粉在安全方面是有保障的,与国外同类产品相比,营养价值相当、价格低廉,尤其是大企业的产品。当然,作为消费者,如果不在乎价格贵贱,选择国外产品也无可厚非。但现在由于对国内产品丧失信心,而到境外采购国外产品没有必要。   中国婴幼儿配方奶粉标准是否低于国外?   国标部分指标比国外更严   陈锐(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标准司副司长):我国标准部分指标要求比国际更严格。如乳糖,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对婴儿配方食品中的乳糖含量没有要求,我国标准要求乳基婴儿配方食品中乳糖含量必须占碳水化合物含量90%以上,以保证原料是以乳为基础,不允许在0-6个月婴儿配方奶粉中过多添加蔗糖和淀粉等物质。   陈君石:我国婴幼儿配方奶粉的标准不低于国际和国外标准。原卫生部于2010年已经颁布了新的国家乳品标准,共66个,作为强制性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一部分。其中覆盖了适用于0-36个月婴幼儿的产品。按照标准,无论宏量营养素(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还是微量营养素(维生素、矿物质)的含量规定都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标准或美国、欧盟、澳新标准基本相同。   同时,对于微生物、黄曲霉毒素、重金属等安全指标也有严格规定。我国标准同时考虑了中国母乳中的营养成分以及我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力求符合中国婴幼儿的营养需求。应该说,与国际乳品标准基本接轨。   中国婴幼儿奶粉铅残留限量是否比欧盟宽松?   质疑铅残留标准是公众误解   韩军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标准三处研究员):之前公众一直有些误解,我国婴幼儿配方奶粉标准中规定,铅限量不得超过0.15毫克/千克,而欧盟的限量标准是不能超过0.02毫克/千克,因此,中国的标准比欧盟标准宽松八倍,引发了很多质疑。其实不是这样,中国的0.15限量值标准,是针对粉状的婴幼儿配方奶,而欧盟的0.02,是针对液态奶的限量。按照一般情况下,婴幼儿配方乳粉1:8的冲调比例,0.15除以8,也接近0.02。所以,我国婴幼儿奶粉中污染物铅的限量标准与欧盟标准是基本持平的。
  • 多款进口婴幼儿产品质检不合格 强生、乐天“上榜”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公布2013年10月进境食品化妆品不合格信息,其中有多款婴幼儿食品、婴幼儿洗护用品被通报不合格,强生、乐天等在中国妈妈中认知度较高的品牌也赫然名列其中。中经亲子提醒广大家长,给孩子选购商品时勿盲目迷信“进口”、“洋品牌”。   4品牌进口奶粉质检不合格   根据质检总局通报信息,今年10月,约19吨自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进口的奶粉抽检不合格。   澳大利亚BELLMAY'S ORGANIC PTY LTD生产的2款“贝拉米”有机奶粉,被检验出违规使用化学物质L-胱氨酸。具体为:3915千克的“贝拉米有机较大婴儿奶粉(阶段二)”和5940千克的“贝拉米有机幼儿奶粉(阶段三)”,进口商为南京茂生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西兰NEW ZEALAND FOOD PACKING LIMITED生产的3款“育婴宝”奶粉,被检验出违规使用化学物单磷酸鸟苷。具体为:25.2千克的“育婴宝初生婴儿配方奶粉”、27千克的“育婴宝较大婴儿配方奶粉”和27千克的“育婴宝幼儿婴儿配方奶粉”,进口商为上海东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韩国乐天食品(株)帕斯特工厂生产的“韩羊”、“美恩智”两品牌奶粉,被检验出能量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具体为:2727千克的“韩羊婴儿配方山羊奶粉”、5274千克的“美恩智婴儿配方奶粉”,进口商为威海市民史乳业有限公司。   强生3款进口护肤品“上榜”   强生(中国)有限公司从新加坡进口的一款爽身粉、一款润肤油和一款婴儿润肤霜,在进境口岸检验不合格,实施销毁处理。问题产品的制造商为SYMRISE ASIAPACIFIC PTELTS。   质检总局对于不合格原因的描述是:货证不符。   我国对进口产品实施严格的检验检疫程序,报检单证上要标明产品的品类、数量、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等信息,实际进口货物须与单证资料一致。如发现货证稍有不符,按规定就视为不合格。   问题产品未进入国内市场   此次公示不合格的进口产品中,与婴幼儿相关的产品还有:美国“自然牙医”牌儿童用防龋齿啫喱牙膏-浆果味,不合格原因为PH超标 荷兰Joannusmolen B.V.生产的3款“瑞贝恩”米粉,钙、水分和维生素B1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台湾“鲜大王”昆布儿童酱油,氨基酸态氮不合格。   质检总局表示,问题产品是在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时发现的,都已依法做退货、销毁或改作他用处理。这些不合格批次的食品、化妆品未在国内市场销售。
  • 奥林巴斯Vanta分析仪助力保障婴幼儿服饰安全
    很多婴幼儿服饰企业为了吸引幼儿家长,会对纺织材料和辅料进行各种印染和整理,并在衣服上加一些金属装饰物,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几乎每一步都会产生金属的残留。①那么幼儿服装及饰品中的金属来源与危害有哪些呢?  幼儿服装常用染料和化学助剂来进行印染,饰品中常用金属材质的装饰物。如果这些金属过量的话,被人体吸收,就容易在肝、骨骼、肾、心脏及脑中积累,这对消化系统、泌尿系统、脏器、皮肤、骨骼、神经系统等都会造成危害,尤其是对于还在成长期的婴幼儿来说,这种危害更是严重。②对服装饰品中的有害金属含量是怎样规定的呢?  针对服装、玩具、电子产品等有害物质会对婴幼儿造成很大危害的问题,各个国家都相应出台了RoHS认证,对这些产品中含有的铅、汞、镉、溴、六价铬等有害物质的进行控制,循序渐进地推进禁止或限制其使用。③服装饰品中的有害金属含量要怎么检测呢?  服装是复合产品,印染的布料、辅料,零件等包罗万象,如何进行准确检测是关键。奥林巴斯VANTA手持式XRF分析仪就是准确检测有害金属元素的利器  奥林巴斯XRF分析仪VANTA可以在现场对玩具,服装,鞋类以及电子产品进行化学成分分析,并迅速判断产品中铅(Pb),镉(Cd),汞(Hg),铬(Cr),溴(Br)等有毒元素的含量是否符合法规要求。拥有Axon信号处理专利技术的VANTA分析仪具有非常高的灵敏度和重复性,能提供更低的检出限,迅速给出精确的结果,以使工作人员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措施。  同时,XRF分析仪也可以对多种材料进行检测,包括:漆层、涂层、基底、主体材料、所有可接触的部件等。尤其是对于婴幼儿的常用物品,几乎做到了无所不包。VANTA分析仪可以对消费产品进行筛查,以判断产品是否符合RoHS的要求,涵盖产品范围如下 :  ▷ 玩具、首饰、小饰品、蜡笔、粉笔、塑料、餐盒及背包  ▷ 服装和服饰:衣服、拉链、纽扣、贴花、莱茵假钻、镶边、袋子和钱夹  ▷ 运动商品、成套秋千、野餐桌、平台及围栏  ▷ 装饰性餐具、彩陶器具及镀银凹形器皿  ▷ 糖果包装纸、婴儿食品、补给品及食品  ▷ 窗帘布料、家具和地毯  生命安全是生命美丽的前提,为生命保驾护航是奥林巴斯对守护美丽生命的责任和决心。先进的技术实现准确的测量,排查安全隐患守护美丽生命,奥林巴斯科学事业领域致力于为中国无损检测事业,提供更多专业、可靠的产品,承光之力,用先进的技术规避安全风险,为生命筑起安全的壁垒,践行以科技捍卫生命美丽的企业承诺。
  • 澳新食品标准局征集对婴幼儿配方奶粉中新成分的意见
    2012年12月17日消息,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当日发布通知,就一份在婴幼儿及儿童奶粉中使用一种新成分的申请征集意见。   FSANZ首席执行官McCutcheon称,FSANZ正在考虑关于提炼自蔗糖的短链低聚果糖(fructo-oligosaccharides,FOS)的使用申请,申请的使用限量水平与从菊粉(inulin)中提炼的物质,包括菊粉中提炼的短链低聚果糖一样。   短链FOS是不易消化的碳水化合物。制造商希望在婴幼儿配方奶粉中添加这些物质,以更好地让奶粉喂养的婴儿具有与母乳喂养孩子同样性状的更软的大便。   该申请要求允许将源自蔗糖的短链FOS添加到婴儿配方奶粉和食品,以及一到三岁儿童的辅食中。   申请方同时要求允许将一种源自转化酶的新微生物用作在蔗糖中提炼短链FOS的加工助剂,该转化酶从黑曲霉(Aspergillus niger)真菌某个菌株中获得。   对于这份申请,FSANZ还未发现任何对公共健康和安全有影响的问题。   意见提交截止日期为2013年2月11日。
  • 欧洲议会通过婴幼儿和特定医疗用途食品新规定
    欧洲议会6月11日通过一系列关于保护特定人群消费者(如婴幼儿)的食品新规定,主要是在“特殊”食品的内容和营销方面保护消费者,同时为企业和规定实施提供更好的环境。欧盟市场上越来越多的食品针对特定人群,而欧盟的现行有关规定复杂、分散,不同系列的规定和概念之间互相交叉,给企业和执法管理部门造成了混乱。   新的特定人群食品法规将包括:婴幼儿食品、特定医疗用途食品、以及用于替代所有日常饮食的体重控制食品。其他人群的食品将通过不同的法规来规范。该规定将在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并于2016年实施,以给企业留出调整时间。该规定实施不会导致现有产品的召回。
  • 饮用水污染事件频发 婴幼儿饮用水标准受关注
    p   2016年4月3日下午5点左右,发源于江西武功山向东奔流的袁河,在途经分宜县(新余下辖县)的水域发现了少量死鱼。这条河流的下游是新余市仙女湖,该水域是新余第三水厂的水源地。 4月14日,环保部初步认定江西新余仙女湖水质镉超标导致水厂停水事件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并已启动事件调查程序。因停水和水污染,不少婴儿家长表现出担忧,甚至将孩子送往外地亲戚家暂住。 /p p   婴幼儿各项生理机能还未成熟,大多数家长都会格外注意其饮食和饮水健康。随着国内市场上婴幼儿饮用水的大量出现,公众对婴幼儿饮用水的水质要求和标准也越来越关注。目前,我国还没有相关的国家标准,但是世卫组织和多个国家都发布了对婴幼儿饮用水的要求或者标准。 /p p    strong 婴儿饮用水矿物质含量不能过高 /strong /p p   婴幼儿肾脏浓缩能力尚未发育完全,高矿物盐摄入会加重婴幼儿脏器的负担。尤其是钙、镁、钠离子含量过高会增加婴儿的肾脏和代谢系统负担,对婴儿生长不利。因此,很多国家都对婴幼儿饮用水的矿物盐含量有严格的要求。2003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公开发表《饮用水中的营养矿物质对婴幼儿营养的影响》,提出了适合婴幼儿的饮用水中钠≤20mg/L硫酸盐≤200mg/L3。无独有偶,法国食品卫生安全署、瑞士儿科学会、奥地利联邦法律公报、英国卫生局等机构也都对适合婴幼儿的饮用水中的矿物盐含量提出了要求。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4/insimg/3b8464e1-a690-45ed-b4a1-936ad3b640f4.jpg" title=" mp28235658_1439958871699_2_th.png" / /p p    strong 婴儿饮用水不能完全没有矿物质 /strong /p p   另外,研究还发现,没有添加矿物质的淡化水,或低矿物质水,由于没有或缺乏基本矿物质不能作为理想的饮用水,因为,经常饮用这种水并不能使某些营养物质达到充足水平。世界卫生组织在《饮用水中的营养》论文集文章中明确提到人们发现使用纯净水烹饪时,会造成食物(蔬菜、肉类、谷物)中各种必需元素大量流失。捷克共和国国家公共卫生研究院专门就饮用低矿物质水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发表结论,认为饮用低矿物质水几乎或只能摄入少量钙、镁,其它必需元素和微量元素的摄入量也非常低。而且由于低矿物质水不稳定,因此对与其接触的材料有较高腐蚀性,可能会增加摄入有毒金属的风险等等。 /p p   大量研究结论指出低矿物质水不应作为长期主导饮用水。而婴幼儿相比成人,纯净水中几乎没有任何矿物质,并不适合作为婴幼儿饮用水。 /p p    strong 婴儿饮用水,有害物质限量指标应更严格 /strong /p p   除了矿物质含量,婴幼儿胃肠道敏感脆弱,饮食卫生要求也相对较高。国内外权威部门对于提供给婴幼儿的饮用水或液体食品均有较为严格的微生物要求。例如,法国食品卫生安全署以不危害婴幼儿和低龄儿童的健康作为天然矿泉水和瓶装矿泉水的固定标准。法国食品卫生安全署对标明婴幼儿可饮用水专门做了详细的水质规定:1.不含有致病微生物特别是隐孢子虫菌和贾第鞭毛虫 2.不冒泡(CO2 含量小于250 毫克/ 升) 3. 如有医疗补充的话氟含量小于或等于0.3 毫克/升,没有该补充氟含量为0.5 毫克/升 4. 硫酸根含量小于或等于140 毫克/升 5.钙含量小于或等于100 毫克/升 6.镁含量小于或等于50 毫克/升 7.就放射性物质而言,总α活性小于或等于0.1 贝可/升,β总活性小于或等于1 贝可/升, 水所致的年有效剂量小于或等于0.1 mSv/an, 氚含量的小于或等于100 贝克/升。 /p p   根据上面的资料可以看出,真正适合婴幼儿饮用的水必须满足无菌、适宜的矿物质含量以及更加严格的有害物质限量要求。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10770—2010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对于6 月龄以上婴儿和幼儿食用的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要求商业无菌标准,并对微生物、污染物及原料都有相应的规定。而我国在瓶装饮用水标准上,未考虑婴儿饮用问题。 /p
  • SFDA通报强生婴幼儿卫浴产品核实情况
    近日,美国安全化妆品运动组织(CSC)发布了一份关于美国市场上常见的48种婴幼儿卫浴产品的检测报告,引起了我国公众对强生等公司婴幼儿卫浴产品的广泛关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此高度重视,并迅速组织力量对CSC公布的48种婴幼儿卫浴产品是否在中国上市的情况进行了核实。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CSC报告中产品所涉及的几个生产厂商进行了了解,只有联合利华和美国强生在中国设有生产厂家。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不生产婴幼儿卫浴产品。美国强生在中国设有上海强生(中国)有限公司和强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强生(中国)有限公司共有3个婴幼儿用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和30个婴幼儿用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其中在30个婴幼儿用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中,婴幼儿卫浴产品有14个)。强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不生产婴幼儿用化妆品。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和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实,未发现上海强生(中国)有限公司的3个婴幼儿用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和30个婴幼儿用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配方中添加甲醛和1、4-二氧杂环己烷原料。CSC报告中所提到美国强生公司的婴幼儿卫浴产品没有进口到中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及时做好相关检测工作,并继续跟踪化妆品中关于甲醛和1、4-二氧杂环己烷的毒理学和人体安全方面的文献资料和研究动态。   小帖士:   我国现有化妆品法规对甲醛和1、4-二氧杂环己烷物质的规定   根据2007年卫生部颁发的《化妆品卫生规范》要求,化妆品中甲醛的最大允许使用量为0.2%(口腔产品除外)(以游离甲醛计),甲醛禁止用于喷雾产品,指甲硬化剂中甲醛的最大允许使用浓度为5%(产品中释放的甲醛浓度超过0.05%时,需标注含甲醛)。除此要求外,对于婴幼儿用产品,在甲醛含量上并未作其他特殊规定。1、4-二氧杂环己烷属于化妆品中禁止使用物质。   2007年2月,卫生部就现行化妆品法规中禁用物质的概念专门作出了解释,我国《化妆品卫生标准》和《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的禁用物质是指不能作为化妆品生产原料即组分添加到化妆品的物质,如果技术上无法避免禁用物质作为杂质带入化妆品时,则化妆品必须符合《化妆品卫生标准》和《化妆品卫生规范》对化妆品的要求,在正常、合理、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不得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国外对日常用品中1、4-二氧杂环己烷含量的看法   化合物是否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取决于其使用量以及使用条件。早在上世纪70年代末,美国FDA就开始了对化妆品中的1、4-二氧杂环己烷含量进行监测。从1992年至1997年,美国FDA监测到一些化妆品中1、4-二氧杂环己烷含量达79ppm,但美国FDA认为,这种含量水平不会对消费者健康产生危害。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OSHA)《职业安全与卫生条例》中规定:按每天平均工作8小时计算,工作环境中空气里的1,4-二氧杂环己烷含量应不能超过100ppm的浓度。澳大利亚卫生局的官方网站对1,4-二氧杂环己烷的评估技术文件及推荐标准认为,日常消费品中(食品和药品除外),1,4-二氧杂环己烷的理想限值是30ppm,含量不超过100ppm时,在毒理学上是可以接受的。
  • 我国婴幼儿奶瓶安全有了“企业联盟标准”
    由中国玩具和婴童用品协会联合海内外奶瓶骨干企业及专业检测机构编制起草的《婴幼儿奶瓶安全要求》企业联盟标准(简称“联盟标准”),15日在此间举行的第十二届中国玩具展上发布,长期以来奶瓶产品安全标准缺失状况得到弥补。   据中国玩具和婴童用品协会常务副会长梁梅介绍,作为奶瓶产品生产和出口大国,我国迄今尚未制定相关的国家安全标准和行业安全标准,市场销售的相关产品,有的只标注国外标准,有的只标注国家材料和卫生标准,有的标准错误,还有很大一部分未标注任何标准,违反了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有一部分产品标注了企业标准,但企业间的标准不统一,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奶瓶产品安全标准的缺失,直接导致企业执行产品标准存在漏洞,造成政府监管缺乏依据,产品质量安全无法保障。   “奶瓶的使用对象是婴幼儿,是最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的群体之一。关注奶瓶产品质量安全,推动标准化建设刻不容缓。”梁梅说。   据了解,在中国玩具和婴童用品协会联合海内外奶瓶骨干企业及专业检测机构编制起草“联盟标准”过程中,重点参考了欧盟、美国、日本以及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婴幼儿奶瓶安全标准。主要内容包括:奶瓶安全要求、标识、机械物理和化学性能试验方法、判定准则以及包装贮存运输等。其中,奶瓶的机械物理、化学性能等重点指标紧跟国际标准要求。   按照计划,这一“联盟标准”拟于明年3月正式出台并实施。国内相关检测机构依照“联盟标准”检验测试联盟成员企业的送检产品。   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负责人谷世峰认为,标准是一把尺子,在没有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安全标准的情况下,“联盟标准”将成为相关成员企业生产奶瓶的执行标准,也应成为企业自觉遵守的“最低门槛”。
  • 婴幼儿辅食品国产、进口均有问题 行业标准亟待推出
    相关专家指出,在宝宝六个月大的时候就可以喂食一些含有微量元素的食物,可以促进宝宝身体发育健康成长,这一科学概念也催生了婴幼儿辅食市场。然而,当前婴幼儿辅食问题屡现,其中,网售婴幼儿辅食问题更为严重,这些不合格产品极易通过海淘、代购等网络渠道进入国内市场,造成消费者维权困难,且目前国家针对婴幼儿辅食“配方”尚无明确标准。专家建议,家长在网购时切勿盲目购买,可在经过医学检查后有针对性地为宝宝补充营养素。  婴幼儿辅食品市场过百亿大关  根据第三方数据,2006年至2013年,国内婴幼儿辅食市场规模从11亿元增长至60亿元,在2015年迈过了100亿元的交易大关。  与国内高增速市场相对应的,是“洋品牌”辅食品的走热。据了解,不少消费者认为,“洋品牌”辅食,比国产辅食中盐、糖等添加剂的管理严格,口味清淡,更加适合宝宝食用。不仅方便快捷,量也很好掌握,热一下就可以直接喂食,一次一小罐。虽然价格偏高,但不少年轻妈妈觉得物有所值。  不过现实中购买品类繁多的“洋辅食”也非易事,本刊笔者走访城区大宗型超市发现,“洋辅食”品种非常有限。其中婴儿营养米粉只有我国台湾地区品牌的胚芽米粉和西班牙进口婴幼儿米粉,果蔬泥、肉泥和果汁只有韩国某品牌产品。价格却要比本土辅食贵将近一半。实体店购买不易,不少妈妈转而将目光投向电商代购。  在近期几轮电商活动中,婴幼儿辅食品再次引发了购买热潮。其中,海购作为当下的热门渠道再次成为中国妈妈血拼的“主战场”。就目前来看,在各平台搜索“婴幼儿辅食”,其类别主要为米粉、面条、饼干三大品类,几乎所有商家都在搜索关键字中打上了“婴儿”、“辅食”、“宝宝”等字样。  国产、进口产品均有问题  与庞大的需求相反的是,网络进口婴幼儿辅食品成为重灾区。梳理发现,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公布的进境不合格食品、化妆品信息,2016年1月至9月间,共有18批次进口婴幼儿辅食被检出不合格,主要品类包括鸡肉泥、米粉、蛋白饮料等,分别来自澳大利亚、韩国、中国台湾地区等不同产地,在检出不合格后被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予以退货、销毁处理。其中,标签不合格、维生素及钙含量不达标、菌落总数超标成为主要原因。在进出口婴幼儿辅食的“问题名单”上,一些知名品牌也赫然在列。  如2015年11月,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一批进境食品、化妆品不合格信息中,美国著名婴幼儿营养食品生产商嘉宝旗下嘉宝混合蔬菜泥、嘉宝苹果蓝莓泥,因被检测出超范围使用营养强化剂维生素C被销毁。  今年10月26日,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发布食物警报称,全球最大的有机食品加工商德国喜宝旗下的4批次婴幼儿谷类早点,怀疑含有金属线。  此外,进口商品缺乏中文标签的情况也大量存在,根据新《食品安全法》第97条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如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据悉,某电商平台搜索引擎输入“进口辅食”,出现4520个在售店铺,在售“宝贝”达3.2万多件。更有许多打着“海外代购”的名号,声称店主在境外可以按照顾客的需求代购,但真假很难保证。  一位从事跨境食品贸易的人士称,目前国家规定对于一般贸易进口的食品需要加贴中文标签,但对于跨境直邮、个人海淘形式入关的食品,海关、国检并未要求加贴中文标签,“现在对于进口配方奶粉的中文标签有严格规定,但对于辅食所在的婴幼儿配方食品仍处于模糊状态。”  高级乳业分析师宋亮认为,目前国内辅食的进口种类接近上万种,并且在以每年30%-40%的幅度增长,如此庞大的市场规模也必然存在问题,如营养元素含量低于中国国家标准、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政府监管部门对进口婴幼儿食品要慎之又慎,加强科学监管手段、建立跨国追溯体系以保障食品安全。”  “配方”杂乱有效成分少  与近年来备受诟病的配方奶粉无二,辅食品也面临着各类“配方”的乱象。根据国标《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10769-2010)的定义,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是以一种或多种谷物为主要原料,添加适当的营养强化剂或其他辅料,经加工制成的适于6月龄以上婴儿和幼儿食用的辅助食品。  据报道上述国标除对谷类辅食中的能量、蛋白质、脂肪、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B1及钙、铁、锌、钠成分有强制要求外,对于烟酸、维生素C等营养物质均表述为“可选择”,在营养素的种类要求上较婴幼儿配方奶粉“宽松”许多,且无年龄分段要求。  尽管如此,不少网售婴幼儿米粉品牌均模仿婴幼儿配方奶粉推出了“1段、2段、3段”及“全段”产品,而不同品牌的“配方”可谓五花八门。  英吉利在某电商旗舰店所售450g罐装小米粉在包装外形上酷似婴幼儿奶粉,分为1-3段及全段,营养成分多达27种。不过仔细对比可以发现,其各段产品仅在钙、水苏糖、DHA等成分上有少量差异,其余营养物质含量几乎相同。  而同样分段的“泸州肥儿粉”,其1-3段罐装婴幼儿谷物辅食仅含有14种营养素 英氏天猫官方旗舰店则显示其钙铁锌米粉有18种营养素̷̷各家辅食几乎均以添加各种营养素或食材为卖点,部分消费者表示难以鉴别。  食药监部门称,企业生产标称“婴幼儿辅食”的产品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生产许可。不过市场情况显示,一些普通米粉、面条常蒙混在婴幼儿辅食中销售,由于网售平台往往不能展示全部产品包装细节,消费者难以判断,使得“冒充”现象更为严重。  此外,将“高糖”零食推荐给婴幼儿的情况也普遍存在,在电商平台搜索“婴幼儿辅食”时发现,饼干、小馒头、雪饼等零食也会混入其中,其产品单位糖含量、钠含量均不低。  而这些产品通常标榜“易消化、易分解”等功能。据调查发现,部分产品存在着碳水化合物和钠含量超标的情况。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范志红表示,2岁以内婴幼儿食物中不应该额外添加糖、香精等,否则容易培养其对香甜味道的喜好,进而影响对其他食物的摄取。此外,6个月到1岁的婴幼儿每天钠摄入量只需350毫克,而蔬菜、肉里的天然钠完全可以满足需求,不需要额外添加盐。  行业标准亟待推出  针对婴幼儿辅食品乱象丛生的状况,不少专家呼吁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或标准加以约束。据了解,食药监执法中查的是其必备营养元素是否达标,菌落等指标参数是否超标,以及是否存在外包装标签问题等,而夸大宣传、冒充婴幼儿辅食的现象不在其执法范围。笔者从工商部门也未查到关于“普通食品冒充辅食产品”的执法信息。  不过,令人欣慰的是,目前该行业细则已经有了眉目。今年4月,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6版)(征求意见稿)》。不过此后一直未见此份意见稿“转正”的消息。  中国食品商务研究院研究员朱丹蓬表示,辅食行业目前没有执行准入标准,也没有强制性的法律法规加以约束,是一个监管盲区。辅食行业利润高、门槛低,整个辅食市场还处在良莠不齐的初期阶段,行业亟待洗牌走向正规。  食药监部门公开披露的婴幼儿辅食问题中,进口产品占了多数。据统计,2016年1月至9月,共有18批次进口婴幼儿辅食被检出不合格,标签不合格、维生素及钙含量不达标、菌落总数超标成为主要原因,甚至还有汞、镉超标现象,不乏知名品牌。业内人士看来,未来对跨境商品的市场监管应加强海关、检验检疫、质检、工商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进口商品从国外到国内流通不同环节的监管责任要落实到各部门主体,做到市场监管全程无断点。
  • 贝因美等品牌婴幼儿罐装食品被曝汞含量超标
    新华网北京4月30日电(记者 朱立毅)记者30日从有关部门获悉,按照2013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有关部门对婴幼儿食品开展了重点风险监测。在最近对830份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的监测中发现,807份样品检测合格,标称“贝因美”“亨氏”“旭贝尔”品牌的23份以深海鱼类为主要原料的样品有汞含量超标情况。当地食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涉事企业召回问题产品。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GB10770-2010)规定,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中总汞含量不得超过0.02mg/kg,此次监测发现的问题样品平均监测值为0.03mg/kg,经科学评估,不会对婴幼儿造成健康影响。   据了解,当地食品监管部门立即依法对相关企业开展了监督检查,要求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亨氏(青岛)食品有限公司和江苏盐城富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召回问题产品,并依法进行查处。   经初步调查,鱼泥、鱼酥罐装食品汞超标的原因是企业使用的深海旗鱼和金枪鱼原料带入。各地食品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对婴幼儿食品的风险监测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产品及其企业严格依法查处。   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规定,适用于普通人群的肉食性鱼类及其制品甲基汞限量为1mg/kg。经风险监测,未发现相关食品汞含量超标情况。
  • 雀巢否认旗下婴幼儿产品含有毒重金属
    针对雀巢多款婴儿食品被曝在欧被发现含有毒重金属的消息,4月11日晚间,雀巢方面向北京晨报记者发来邮件,予以否认。   雀巢方面表示,对于近期媒体报道的瑞典卡罗林斯卡研究院于2011年1月发表的一份关于婴幼儿产品中含有微量锰、镉和砷的研究报告,雀巢公司确认报道中所涉及的雀巢产品是完全安全的,并符合所有北欧和欧洲的相关标准。报道中所涉及的产品未在中国生产和销售,雀巢在中国的婴幼儿食品完全符合中国法规及标准的要求,消费者可放心食用。   此前,国外媒体报道称,瑞典研究人员发现,欧洲市场上出售的多种婴儿食品含有砷、铅和镉等有毒重金属,其中不乏知名品牌,包括Organix、喜宝、雀巢和Holle等。研究称,婴儿食品中有毒元素都以微克测量,其含量远比母乳要高,以喜宝为例,其有机桃和香蕉早餐麦片含有1.7微克砷、0.13微克镉和0.33微克铅。如果每天向婴儿喂食两次诸如米糊等婴儿食品,相较喂哺母乳,砷的吸入量会高50倍,镉高150倍,铅则高8倍。   此前有研究显示,少量砷亦会增加患癌风险,镉则可导致神经及肾脏受损。而我国食品重金属残留限量国家标准规定,粮食中砷含量最高限量为0.7毫克/千克,鲜乳为0.2毫克/千克,生活饮用水为0.01毫克/升。
  • 利益的背后,谁来保证婴幼儿奶粉安全?
    在两家公司同时停牌5天后,蒙牛昨天(6月18日)下午不出意料地宣布了收购雅士利的消息。   但在这场中国乳业并购第一案后,远不只是两家企业一个愿买一个愿卖那么简单。“大家长”工信部正在依国务院意图,大刀阔斧地整合国内婴幼儿奶粉市场。在政府的引导下,婴幼儿奶粉领域的大鱼吃小鱼的游戏才刚刚开始。   不管愿意与否,规模较小的企业将不得不出局。即便雅士利的婴幼儿奶粉年营收在2012年已达到37亿元,但也只相当于蒙牛总营收的十分之一。   这场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婴幼儿奶粉行业整合的方法之一,是将在严苛而昂贵的技术改造中,优先给予兼并重组企业资金支持。这意味着,蒙牛这样得到政府认可的乳业巨头,将会成为婴幼儿奶粉市场的霸主。   婴幼儿奶粉行业被诟病已久,企业和政府花费数年才平复了三聚氰胺丑闻。今年3月,香港奶粉限购令引发连锁反应,也让国内奶粉业者尴尬不已。5月底国务院常务会议后,工信部决定让整合提速——在蒙牛宣布收购雅士利当天,120余家婴幼儿企业代表来到北京,聆听工信部对最新政策的解读之余,被要求效仿蒙牛、雅士利现场“相亲”。   工信部的目的是改变中国婴幼儿奶粉市场竞争混乱、潜在食品安全风险难以把控的局面。但就蒙牛收购雅士利的个案,担忧已现:一家食品质量安全声誉劣迹斑斑的公司,将主导一家比它声誉更好的婴幼儿奶粉品牌的未来。   小公司出局:婴幼儿奶粉引入制药标准   6月18日,蒙牛乳业与雅士利联合宣布,蒙牛乳业向雅士利所有股东发出要约收购,并获得控股股东张氏国际和第二大股东凯雷接受要约的不可撤销承诺,承诺出售合计约75.3%的股权。此次交易有可能涉及的最大现金量将超过110亿港元,这是迄今为止,中国乳业最大规模的一次并购。   这次交易背后,是由工信部“看得见的手”对行业进行的洗牌,“扶大弃小”为整体思路的政策调控呼之欲出。   5月31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提出按照药品管理办法监管婴幼儿奶粉质量,即GMP改造。工信部也发布《提高乳粉质量水平 提振社会消费信心行动方案》,这份被简称为“双提”的行动方案,第一步行动就是从6月到8月,针对婴幼儿乳粉企业进行质量安全检查。   这些“前奏”,拉开了自上而下的整合大幕。而资金支持,构成了官方促成整合的“杀手锏”。   GMP是国际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通用准则,是专用性、强制性的标准,多数国家或地区的GMP都具有法律效力,其所规定内容不得增删。这和目前企业实施的ISO9000认证系统不同,后者的实施是建立在企业自愿基础上的。   更重要的是,这是一项昂贵的改造。   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司长王黎明核算了技术改造成本:“初步测算,GMP规范改造大概盈亏界点是1000吨。1000吨以下的乳粉生产企业,就基本不赚钱了,或者还要亏一点。”在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全行业实施GMP过程中,政策和资金支持将被优先给予兼并重组企业。   18日,消费品工业司副巡视员高伏明确表示:“在政策规定和资金方面的支持,优先支持兼并重组企业和转产企业开展GMP改造 重点支持加强奶源源头控制,发展自有基地及延伸产业链的企业。计划利用两年时间,使清理整顿后的行业生产企业,全部完成GMP改造并通过认证。”   不过,GMP改造资金支持如何计算及支付,未被公布。18日下午,工信部单独组织了企业代表座谈会。   工信部提议:127婴幼儿奶粉企业现场谈并购   目前,全国有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127家,年产量约60万吨。其中,年产量在3万吨以上的企业仅有3家,分别是伊利、完达山和飞鹤。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品牌仅占高端产品份额的20%到25%。按照工信部的要求,将两年时间培育形成10家年销售收入超过20亿集团,将行业集中度提高到70%以上。   目前,由工信部牵头制订的兼并重组工作实施方案,正在研究中。这不是政府部门第一次提升行业集中度——2011年,质检总局曾对乳制品生产许可证进行重新审核,全国1176家乳制品企业4成遭淘汰。   昨日,在公布完蒙牛收购雅士利消息后,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司长王黎明直接对台下企业说:“全国120多家婴幼儿乳制品生产企业负责人都到场了,我提议今天作为相亲日。你们或是优势企业互补联合,或是跨区域联合,先恋爱。今天你们都见面认识了,能结亲的赶快结亲。”   蒙牛膨胀的野心:将继续并购   在收购雅士利后,蒙牛的奶粉业务将并入到雅士利的奶粉业务,奶粉业务将由雅士利的平台来统一操作。蒙牛总裁孙伊萍承诺,让雅士利向“更加国际化”的奶粉企业晋级。   这是继将酸奶业务后,蒙牛交出的第二大业务板块。   5月20日,蒙牛刚刚宣布和达能成立合资公司,整合双方酸奶业务。交易中更值得关注的是:执掌这部分最具潜力业务的,不是双方现有管理层,合资公司管理者将从开放市场上甄选。   近年来,蒙牛质量问题不断,学生奶事件、黄曲霉毒素事件、冰激凌厂卫生条件恶劣……品牌不断地被透支。除了食品安全方面问题,让蒙牛高管不省心的还有业绩。去年,因食品安全事件影响消费者信心等因素,蒙牛营业收入下滑3.5%至360亿,这是蒙牛多年来业绩首度出现下滑,同期它的竞争对手伊利营收上升12%,达到419亿。   一直让蒙牛引以为傲的液态奶(包括常温奶、乳饮料和酸奶)市场,竞争优势也在悄然丧失。2012年,伊利、蒙牛液奶营收分别为322.7亿和323.4 亿,蒙牛略胜一筹,但背后应该很心酸,要知道2011年时蒙牛领先优势还高达70亿元。截至2012年年底,蒙牛液奶市场份额下降至27.4%,伊利仍旧虎视眈眈,如果不谋变,2013年伊利液奶收入超越蒙牛指日可期。   现在,中粮董事长宁高宁和蒙牛总裁孙伊萍敞开了大门,一方面拆解出酸奶业务,迎接“外来的和尚”达能 一方面收购雅士利,弥补奶粉这一高利润产品的不足。   去年蒙牛利润只有12亿元,且刚刚花费25亿收购现代牧业27%股权,此次合作涉及资金巨大,蒙牛何处筹资?   蒙牛方面表示,很多银行都希望与蒙牛合作,看好蒙牛与雅士利联姻的发展前景,愿意提供贷款业务。并购将采用银团贷款的方式,蒙牛称贷款获得了“非常优惠”的贷款利率,但不便于披露 因为考虑不摊薄股东利益,故只考虑了银团贷款,不考虑增发。   除了收购现代牧业和雅士利,蒙牛还表示:“不排除围绕全产业链继续进行并购与合作的可能性”。   尽管蒙牛称将保留雅士利品牌独立运作,但在中国消费者对食品安全质量问题日益敏感的背景下,蒙牛这两个字对其控股的婴幼儿奶粉品牌只有减分作用。   【原标题:蒙牛通吃危险:本土婴幼儿奶粉安全引担忧】
  • 有机奶粉:欲做婴幼儿食品安全隐患终结者
    在历经“禁香令”和“激素门”风波之后,如何选购奶粉则成为大家最为关心、也最让人头疼的公众话题之一。   据记者调查,尽管禁香令尚未实施,激素门亦真相大白,然而公众消费理念已发生微妙的变化,从过去单纯对品牌的追求转变为品类的追求,而且处于食品金字塔之上的、针对婴幼儿的有机奶粉也大卖特卖。而其不添加香精香料,不含激素这两大优势促使消费者走上“有机之路”.   香料、激素影响健康   中山大学食品营养专家蒋卓勤对婴幼儿奶粉中添加香料表示“坚决反对”.他说,香精香料没有营养作用,不是必需的营养素,同时婴儿消化系统、解毒能力发育不全,长期食用会加重其新陈代谢负担。他主张所有婴幼儿食品中都不应该添加香精香料等各类食品添加剂。   对于性早熟的危害,济南市中心医院儿科的副主任医师彭惠介绍,“性早熟”的孩子成年后普遍要比同龄人矮 另一方面,“性早熟”儿童在成长中产生的自卑、怀疑心理也会影响孩子的心智成长 同时,由于心理与生理发育的不同步,甚至被坏人所利用。   选购有机奶粉看产地   近年来,“有机”作为一种代表时尚、健康、环保的生活形态理念,在生活中越来越受推崇。因为有机食品不仅在生产和加工过程中绝对禁止使用农药、化肥、激素等人工合成物质,而且最大化的保持产品的天然成分,富含较多铁、镁、钙等微量元素及维生素C,因此专家建议,怀孕时妈妈就要尽量吃有机食品,对于味觉比较敏感的宝宝来说,有机食品更有吸引力。   专家们建议消费者,选购有机奶粉要仔细研究产品的产地和标识,比如少数国家禁止在乳制品中添加人工合成激素,这些产地的奶粉相对安全。如近期受消费者欢迎的澳优能力多有机奶粉。据悉,澳优奶粉的产地澳大利亚是世界上少数严禁在乳制品行业使用人工合成激素的国家之一,而能力多有机奶粉所获得的中国农业部中绿华夏有机认证中心和澳大利亚NASAA双重有机认证,也成为消费者选购的理由。   针对近期引发的有机奶粉热潮,业内人士指出,这一方面说明了中国消费者日趋理智,不再盲目追崇品牌,同时也昭示了行业发展趋势,既安全又营养的有机奶粉或将成为婴幼儿奶粉行业的中流砥柱。   相关链接   何谓有机奶粉?   据欧盟和国际有机运动联盟标准规定:出产有机奶粉的牧场必须经过至少3年净化期(转换期),而且未使用过农药、化肥等 牧草在生长过程中只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培养,不采用基因工程技术,不使用人工合成物料 有机牧场的奶牛从未使用基因胚胎移殖技术,不使用生长激素、催奶药、抗生素等化学药剂 产品最后还需获得该国权威有机认证机构的有机认证。
  • 雀巢否认其婴幼儿食品含砷 在华标准“宽”几百倍遭疑
    新闻背景  瑞典查出雀巢米粉含砷  婴儿米糊就是家长常给宝宝吃的婴儿辅食米粉,主要是以大米、小麦、黑米等为原料。记者前天从瑞典国家食品局了解到,一些畅销的婴儿食品中含有有毒物质砷。  瑞典国家食品局称,瑞典卡罗林斯卡研究院化验雀巢、喜宝在内的知名婴儿食品时发现,里面可能含大量有毒元素如砷、镉、铅、铀,像喜宝的有机桃和香蕉早餐麦片含1.7微克砷、0.13微克镉和0.33微克铅(单位均为每公斤)。这些主要来源于以稻米为基础的原材料食品,这些稻米含高浓度的砷。  研究称,婴儿每日进食2次米糊等食品,砷的吸入量会较单独喂母乳高50倍,镉高150倍,铅则高8倍。  雀巢称中国产品安全  前晚,雀巢中国对婴幼儿食品含砷的说法回应称:“我们确认报道中所涉及的雀巢产品是完全安全的,并符合所有北欧和欧洲的相关标准。”  雀巢中国表示,研究中提及的雀巢产品未在中国生产和销售。  雀巢中国还称,雀巢在中国生产和销售的婴幼儿食品完全符合中国法规及标准的要求,消费者可放心食用。  记者超市探访  很多家长都买雀巢米粉喂宝宝  有人想退货,但因为没有权威认证目前还不能退  雀巢没有重金属含量标识  记者昨天在超市采访发现,目前南京雀巢产品销售正常,一些产品也正在做着促销活动。记者在南京几大超市看到,婴幼儿米粉主要是亨氏、雀巢等品牌。记者接连拿起几个品牌的米粉,在外包装盒看到标出来的主要是各种营养成分,根本没有砷、铅等重金属的含量。  雀巢大牌又便宜,销量不错  一位正在购买亨氏米粉的妈妈告诉记者,一般来说宝宝长到4到6个月都需要添加辅食,家长选择的大多是米粉,或者水果泥、蔬菜泥等。“以前都是自己把蔬菜水果熬成泥,现在一方面是"懒",另一方面也不会熬,给孩子吃得最多的还是米粉。”  据悉,目前南京超市里销量比较好、比较受家长欢迎的米粉要属亨氏雀巢,此外像国产的贝因美等的销量也还可以。  至于为什么选择米粉,一位消费者说得很明白:“都标明了含钙铁锌强化配方,总比自己做的好吧?而且一盒米粉也不贵,比奶粉便宜多了,小包装的200多克一盒才一二十元,便宜。我们都是买回家给宝宝掺奶粉吃。”  南京有消费者想退货  昨天,南京市工商部门已经接到不少消费者的咨询电话。  一位女士在电话中表示,她本月初在南京的一家超市买了6盒雀巢二段米粉,还没来得及吃,她想退货,不过超市并不接受退货要求。对此,工商部门人士表示尚没有接到权威部门的确认通知,因此雀巢还是可以正常销售的,也暂时不能要求超市退货。不过消费者可以在检验证书出来之前保留好票据。陈郁 阿杜  家长网上质疑  雀巢在我国和国外难道有两套“标准”?  昨天晚上,网上有细心的家长惊讶地发现,关于米粉含砷在多少微克范围内算正常,我国标准和瑞典公布的“含毒”标准相差几百倍!记者就此采访了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专家,对此消息得到证实。  对于雀巢中国称婴幼儿食品完全符合中国法规及标准,甚至有家长怀疑:雀巢在我国和国外是否实行两套“标准”?  瑞典:1.7微克就算超标  4月11日,瑞典在化验雀巢、喜宝在内的知名婴儿食品时发现,里面可能含大量有毒元素如砷、镉、铅、铀,像喜宝的有机桃和香蕉早餐麦片含1.7微克砷、0.13微克镉和0.33微克铅(单位均为每公斤),而婴儿每天只要吃两次这样的米粉,砷的吸入量较母乳就多50倍,因此被视为“含致癌重金属”。  我国:两三百微克算正常  记者查询了国家卫生部官方网站。发现卫生部在2010年3月发布了《生乳等6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婴幼儿谷类辅助食物》一项中规定在添加藻类的婴幼儿谷类辅助食物中无机砷不超过0.3毫克/公斤,其他婴儿辅食中无机砷的限量为0.2毫克/公斤。  根据1毫克=1000微克计算,在我国婴幼儿食品中每公斤含有200—300微克的无机砷属于安全范围,而瑞典研究机构公布的相关产品含砷量为1.7微克这个标准已经被视为“含致癌重金属”。  而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陈君石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表示,我国正在修改《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但不涉及大米、婴幼儿食品含砷的限量调整,“没有什么理由要调整”。  事实上,早在今年1月初,卫生部监督局即发布了关于做好2011年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重点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要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标准管理体系,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能力建设。如今,雀巢米粉事件再一次提醒我们: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亟待与国际接轨。  海带虾蟹中含砷更高  专家表示,在含砷的食品上,其实最吸引研究人员注意的不是米面等食品,而是海产品。我们日常食用的一些海产品,如海产鱼类、牡蛎、扇贝、虾蟹和紫菜、海带等,也有含量较高的砷。  那么,吃海带也能毒害我们自身?对记者这个问题,专家表示,事实上人类食用这些海产品已有数千年,并未发现对身体有多大的影响。奥秘在于海产品尽管含砷量高,但所含的大都是毒性较小的有机砷化合物,其影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这两条新闻也让人震惊 1  超市接到工商“提醒函”  专家:黄得鲜艳吃着细腻的可能有嫌疑  上海“染色馒头”被曝光后,南京市工商部门昨天表示,他们已经向市内各超市、卖场发出通知,严禁添加违规食品添加剂,并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各种原料来源必须清楚规范。  记者昨天在南京市城北的一家超市内看到,熟食柜台上正在蒸着热气腾腾的馒头,这里的生意很不错。不过记者注意到,这些现做的馒头没有任何包装,自然也看不到添加成分。记者对此询问工作人员,对方表示,他们的馒头都是现做的,质量肯定没有问题。对于卖得好的玉米馒头,工作人员从柜台内拿出了一大袋玉米粉说,他们可都是货真价实添加的。不过他也坦言,他们也会在和面时加入些南瓜,主要为提色,同时也改善了口感。  对于染色馒头的事件,南京市工商局相关人士昨天向记者表示,他们向所管辖的超市卖场下发了提醒函,要求卖场企业一定要诚信经营,严禁添加违规食品添加剂。  对于染色馒头的鉴别,有关专家提醒,首先是看,是否能在黄色的面粉里看见颗粒。如果整个馒头黄得很干净、很鲜艳,那多半是添加了色素的,而这种色素多以柠檬黄为主。其次是尝。由于玉米是粗粮,玉米粉制作的食品吃在嘴里,有些糙。如果吃起来非常细腻,则说明玉米粉加得不多。  这两条新闻也让人震惊 2  芒果大多也是催熟的  专家:剥了皮再吃没多大影响  那么,南京市面上的芒果是不是也是催熟的呢?昨天,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目前南京市面上的芒果也多半是催熟的,主要原因是芒果多产自热带,如果是熟了后采摘再运输过来,容易烂掉,为保证食用,都是提前采摘,到当地以后再用各种方法催熟。  南京农副产品物流中心的芒果批发商钱叶和告诉记者,早些年是使用石灰催熟,后来因为生石灰接触芒果不卫生,加工时灰尘也多,因此这些年大多改用袋装乙烯利药剂放入盛了芒果的纸箱里,然后用取暖器等进行加热,芒果于是会变色成熟。据了解,这种催熟剂价格一般在10多元一袋,里面有20小袋,可以催熟20箱芒果。不过也不排除一些小商贩使用石灰催熟。  那到底这些被催熟的芒果食用起来对人体有没有害处呢?南京农业大学食品工程学院的郁志芳教授解释说:“一般来说,只要不过量,催熟芒果是没问题的。”因为对果肉没有不良影响,在吃的时候把外皮去除就可以了。至于一些市民吃到芒果感觉苦涩或者过敏,一个原因可能是芒果本身没有成熟,另一个原因可能是果品上残留的碳酸钙没有洗净。
  • 我国婴幼儿餐具安全标准拟明年4月发布实施
    长期以来无国家标准遵循的婴幼儿餐具安全问题终于&ldquo 破题&rdquo 。   婴幼儿使用的餐具是否带尖角?有害物质是否释放超标?中国玩具和婴童用品协会日前发布了《婴幼儿餐具安全要求》企业联盟标准大纲,长期以来无国家标准遵循的婴幼儿餐具安全问题终于&ldquo 破题&rdquo 。   婴幼儿餐具存隐患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婴幼儿餐具使用量逐渐加大,在天猫、京东等电商搜索&ldquo 婴幼儿餐具&rdquo ,显示的品牌均超过百个,产品包括用于食用的器具,如刀、叉、匙、勺、筷子等以及用于喂养儿童的器具,如碗、盘子、餐杯等,材质涉及不锈钢、PP、硅胶、陶瓷、玻璃等数十种。   中国玩具和婴童用品协会常务副会长梁梅指出,目前我国尚未制定婴幼儿餐具国家标准,只有极少数骨干企业制定了企业标准,大部分没有标注产品执行标准,部分标注的是成人餐具标准,许多产品只是按照成人餐具的规格简单地缩小,其材质、功能、设计、标识等并未考虑婴幼儿身体发育的特点,&ldquo 无标生产、监管缺失&rdquo 导致产品的购买与使用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ldquo 一些大企业使用的是自己的企业标准,而小企业的产品则缺乏安全保证。&rdquo 据梁梅介绍,很多婴幼儿餐具产品物理性能不合格,例如,拉力、扭力或抗扯强度不够,易脱落产成小零件使孩子摄入导致窒息,断裂造成锐利边缘或尖端刺伤孩子的皮肤 孔洞大小不合适,易夹伤孩子的手指 容积不合适,过大孩子不易掌控,过小的话汤容易溢出烫伤孩子。   还有一些产品则有化学元素超标的现象存在,婴幼儿餐具毒性伤害不断累积,将给儿童带来潜在的、长期的、不可逆的伤害。   明年4月拟发布实施   据介绍,《婴幼儿餐具安全要求》企业联盟标准大纲起点较高,参考了欧盟、美国、日本以及中国台湾等国际婴幼儿餐具安全标准和联盟成员企业标准等,其中,产品的机械物理、化学性能等重点指标要求紧跟国际最新标准要求。这体现了行业对产品安全标准的迫切需求,将有力地促进我国婴童用品的质量提升,创造一个更加健康、安全的生活环境。   据其透露,企业联盟标准拟于2015年4月发布实施,主要内容包括:婴幼儿餐具原材料、添加剂等的卫生要求,锐利边缘尖端、小零件、孔洞、印刷饰物、耐沸水性能等基本要求,拉力、扭力、抗扯强度、刚度与硬度、跌落强度等机械物理性能,以及使用说明、安全警示、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标识。   此外,协会在&ldquo 品牌自律中国行&rdquo 产品质量市场摸底调查时,对不符合联盟标准、存在产品安全隐患但重视产品质量的生产企业,将帮助其整改提高。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并拒不整改的企业将上报政府部门执法监管,并通知主要零售场所停止销售不安全的产品。
  • 国内婴幼儿奶粉将全面“体检”
    孩子们吃的婴幼儿奶粉,营养成分、微量元素、污染物等主要指标究竟有多大差别,质量安全如何?昨日下午,中消协在食品安全周发布会上呼吁,食品安全消费要让消费者获得知情权,将启动对国内市场婴幼儿配方奶粉的比较试验,为家长们提供真实参考。   今年以来婴幼儿奶粉受到很高的关注度,国家相继出台奶粉监管新政。中消协秘书长姜天波昨日特别指出,只有“实现知情权,行使选择权,才能确保安全权”,中消协将启动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比较试验,对国内市场上销售的主要奶粉进行检测,为消费者提供真实信息。“婴幼儿配方乳粉比较试验是今年一个重点工作,希望全面、客观公示奶粉的真实质量状况,家长们买奶粉可参考”。   同时将编发婴幼儿配方乳粉科学安全消费知识,帮助辨别消费信息真伪,指导科学合理选择。还会把消协在受理投诉、消费调查、比较试验等发现的乳品质量安全问题向食药监总局、工商、质检部门反馈查处。   此次的婴幼儿奶粉比较试验马上就要启动,会选择市场上的主要品牌,研究确定样品、检测项目,诸如奶粉营养成分、微量元素、污染物等主要指标都会涉及。   姜天波表示,在正在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中消协也提出修改意见,建议构建食品安全救济制、控制食品添加剂总量、餐饮企业应强化披露信息、增加预包装食品包装材质安全性规定、完善食品召回、严格食品广告管理、提高惩罚性赔偿力度等。
  • 样品砷含量超母乳2~3倍 婴幼儿米糊陷重金属污染疑云
    婴幼儿米糊陷重金属污染疑云 雀巢(中国)公司昨发表声明强调其产品安全   据英国《星期日电讯报》的最新报道称,瑞典研究人员发表论文称,包括雀巢在内的9种欧洲知名品牌的婴儿食品含有毒重金属砷、铅与镉,其含量虽未达世界卫生组织(WHO)规范的上限,但婴儿长期食用,仍会导致智力受损,甚至出现行为异常。据悉,欧盟委员会官员已决定召开紧急会议,商讨重新制定新的婴儿食品安全标准。   这份研究的检验样本包括雀巢、喜宝(Hipp)、活乐(Holle)、欧格妮(Organix)等9种知名品牌生产的供4个月以上婴儿食用的辅食,以及9种婴儿配方奶粉。   据了解,发表研究论文的这所瑞典研究机构是世界顶级的医学院瑞典卡罗琳学院Miljomedicin研究所(卡罗琳学院有一个委员会专门负责颁发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而论文是发表在今年1月的国际权威学术期刊《食品化学》中。   针对瑞典研究机构发布关于婴幼儿食品中含有微量锰、镉和砷研究报告的报道,昨日雀巢(中国)有限公司发表声明,强调"所涉及的雀巢产品未在中国生产和销售",并称这些产品是完全安全的,并符合所有北欧和欧洲的相关标准。   国内食品安全专家指出,国际和国内的食品安全标准都有对婴儿配方食品中砷含量作出限量规定,在限量范围内食用可以说是安全的。记者了解到,国内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标准只对砷、铅两类重金属元素提出限量要求。至于镉等元素限量,则在农业部的标准《粮食(含谷物、豆类、薯类)及制品中铅、镉、铬、汞、硒、砷、铜、锌等八种元素限量》有要求。   研究:样品砷含量超母乳2~3倍   本报记者昨日从中山大学一位医学专家处拿到这份备受关注的论文英文原文(《婴儿配方食品和幼儿食品中高含量的必需元素和有毒元素--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细读后发现,该论文重点研究评估的是6个月龄婴儿食品中有毒与必需元素的含量和摄入。在大部分的配方食品,必须元素钙、铁、锌、锰、钼的含量都明显高于母乳。和母乳喂养比,婴儿食品日常摄入的锰含量高出十倍到几百倍,这一摄入水平可能损害健康。   据本报记者了解,论文的研究人员从瑞典市面购买了9种婴儿配方食品(从出生起可以食用)和9种幼儿食品(4岁龄以上食用)作为样本,并指出这些食品均为大型食品商生产,能在全球范围都能买到。检验样本包括雀巢、喜宝(Hipp)、活乐(Holle)、欧格妮(Organix)等。   从实验结果看,在婴儿配方食品一组,除了一款样品外都含有比母乳高的镉(1.3~20倍)、铅(1.6~3倍)和铀(1.7~46倍),其中3款样本的砷含量超过母乳2~3倍。   对比:谷物食品砷含量高于牛奶食品   至于幼儿食品的一组,基于谷物生产的儿童食品样本镁、锰、钼、砷、镉、锑的含量都高于基于牛奶生产的食品。基于大米的样本砷的含量更是特别高,达到17~33微克/千克,而其他食品只有0.2~3微克/千克。两款基于大米的食品还含有其他有毒元素。   记者注意到在分析砷危害一节,论文指,在实验样本中3个纯粹基于大米的样本的砷含量大约是30微克/千克,2个在大米外还添加进水果成分的样本其砷含量就轻微下降到18微克/千克。其中,一个样本的含量相当于人体每公斤摄入1微克的水平,如果每天喂食2次就已经接近欧洲标准的上限(2.1微克/千克),这个含量已经超过了健康安全水平。   论文称,多个研究已经发现大米和基于大米生产的婴幼儿食品时常含有较高含量的砷,当中大部分是以毒性最大的无机砷的形态而存在。砷除了能致癌外还能引发多种毒性反应,儿童对此尤其敏感。如果儿童在成长早期就从饮用水中摄入低剂量的砷,将会致病和致死,或者损害早期发育。   论文最后指,随着给婴幼儿辅食的流行,日常摄入的必需元素特别是锰、铁和钼在增加。值得警惕的是,这些食品同时也可能带来高剂量的有毒元素如砷、镉、铅、铀,它们主要来自于食品的原料。   调查:未找到论文提及的产品   有关报道引起了广泛关注,特别是诸如"婴儿食品混入砷"等字眼,令不少妈妈恐慌。妈妈网上出现长达8页的讨论,不少妈妈表示迷茫,网友"wanghaomm"说,"如果水稻也有毒,那么,自己打豆浆米糊吃也是有害身体的呀!抓狂!还能吃什么?"   针对有关报道,昨日雀巢(中国)有限公司特意发表声明,强调报道中所涉及的雀巢产品是完全安全的,并符合所有北欧和欧洲的相关标准,报道中所及雀巢产品未在中国生产和销售。雀巢在中国生产和销售的婴幼儿食品完全符合中国法规及标准的要求,消费者可放心食用。   雀巢在华联系人对本报记者表示,实验用的产品根本不是中国生产,所以马上就排除中国产品不受事件影响。但被问到外国米糊产品大米来源是哪里时,该联系人表示"不清楚".   记者随后走访人民路上多家婴幼儿用品店,均没有找到论文提及的雀巢、喜宝(Hipp)、活乐(Holle)、欧格妮(Organix)品牌的米糊。米糊品牌都是亨氏、味奇、贝因美。后来记者在中山路上一家超市找到雀巢品牌的牛肉蔬菜配方米糊、胡萝卜配方米糊、鸡肉蔬菜配方米糊等11种婴幼儿食品,产地均为黑龙江。   不过记者在大型购物网站上,就找到论文提及的其他品牌米糊产品,而且都是宣称欧洲生产,诸如"HIPP喜宝香蕉晚餐有机燕麦米粉米糊"(43.5元)、"(瑞士品牌)德国产HOLLE天然有机大米米粉米糊250克4个月"(55元)、"Organix有机全麦米糊米粉"(62元)等等。   专家:大米对砷的吸收能力较强   到底为何米糊等大米配方食品会有砷?论文指出,婴儿配方食品中可能含有的毒元素是来自天然存在的原材料,或者来自遭食品加工过程中的污染。例如,基于大米生产的婴幼儿食品在2008年时就曾报告含有高于安全标准的砷。   业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由于自然的因素或人为污染,重金属在土壤中微量存在。当谷物生长时,就会从土壤中吸收这些重金属,其中又以大米对砷的吸收能力较强。国际研究已经表明,就算是微量的砷都有可能导致婴儿脑部损伤。欧洲食品安全管理局对食品中砷的规定是每公斤体重摄入约2微克,不过最近该局已经表示需重新进行风险评估。世界卫生组织也暂时停止了对砷摄入量的建议,因为近期的研究显示就算微量的砷都可能致癌。   专家:标准限量以下食用安全   中山大学毒理学教授、广东省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杨杏芬表示,国际上和国家都有对婴幼儿配方食品中的砷含量作出限量规定,只要含量在标准限量之下可以说是安全的。   对于婴幼儿米糊等谷类食品,国家有强制标准,质监部门监督抽查时也会按照强制标准检测。不过,国内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标准只对砷、铅两类重金属元素提出限量要求。根据国家标准《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铅、砷等污染物有限量控制,其中添加鱼类、肝类、蔬菜类的谷类辅助食品限量为0.3毫克/千克,其他产品铅限量0.2毫克/千克。添加藻类的产品无机砷限量0.3毫克/千克,其他产品限量0.2毫克/千克。   有NY 861-2004《粮食及制品中铅、镉、铬、汞、硒、砷、铜、锌等八种元素限量》的标准要求,其中大米制品镉(以Cd计)限量在0.2毫克/千克。   砷 (arsenic)是一个知名的化学元素,元素符号As,原子序 33.砷的硫化物矿自古以来被用作颜料和杀虫剂、灭鼠药。硫化合物具有强烈毒性,今天砷的拉丁名称 arsenium和元素符号As正是由这一词演变而来。三氧化二砷在我国古代文献中称为砒石或砒霜。小剂量砒霜作为药用在我国医药书籍中最早出现在公元973年宋朝人编辑的《开宝本草》中。   每天吃两次问题米糊   砷可能破坏神经系统   研究发现,如果每天向婴儿喂食两次上述品牌的米糊等辅食,婴儿接触到致癌物"砷"的数量,比母乳喂养高出50倍 接触可破坏神经系统和肾脏功能的重金属"镉",数量比母乳喂养增150倍 接触可致永久性的智力受损伤或行为异常的重金属"铅",数量也要增8倍。
  • 我国首部婴幼儿服装标准10月1日正式执行
    套头衫领围大于等于52cm   外露绳带长小于等于14cm   本报讯(实习记者 杨渝)婴幼儿服装不可干洗、套头衫最大领围不小于52厘米……记者昨日从市质监局获悉,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婴幼儿(年龄在24个月及以内)服装服饰安全制定的行业标准——《婴幼儿服装》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准中明确规定凡涉及服装安全方面的条款均为强制性,届时,重金属残留量超标、安全设计等方面不合格的婴儿服装将不能出厂销售。   甲醛不得超20毫克每千克   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标准中对于可萃取重金属含量的量化指标进行了明确规定:甲醛含量不得超过20毫克每千克,砷含量不得超过0.2毫克每千克。   解读:甲醛溶液就是福尔马林。生产企业在面料生产的过程中,加入大量含甲醛的染色助剂和树脂整理剂,目的是为了使衣服不起皱、不缩水、不褪色。但如果给孩子穿上这样的衣服,甲醛会慢慢地释放出来,孩子吸入后,最明显的症状是疲倦、失眠、头疼、咳嗽等,皮肤长期接触甲醛还会引起皮疹,这对婴幼儿的生长发育会产生严重的影响,并可诱发癌症。   禁用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标准明确要求,婴幼儿服装中禁止添加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并不得存在异味。   解读:分解芳香胺染料又叫偶氮染料,即由可致癌芳香胺合成的染料,是一种价格低廉、着色力强的染料。该种染料无色无味,目前已知的23种芳香胺可合成染料几百种。其中以2-萘胺和联苯胺致癌毒性最强。联苯胺可以导致多种癌症,癌症的发病率是正常人群的20倍,并且潜伏期长达20年。   pH值须在4.0至7.5之间   为了保证衣服不刺激婴幼儿的肌肤,服装的pH值必须限定在4.0至7.5之间。   解读:人体皮肤的pH值在5.5~7.0之间不等,略呈酸性,可以抑制某些致病菌的生长繁殖,具有保护人体免遭感染的作用。标准要求PH值应在4.0~7.5之间,这时孩子穿着最舒服。   给宝宝选服装有窍门   一看二闻三洗   一看   首先应看产品标签上有无符合国家标准的说明,婴幼儿服装产品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被分为A类,在选购时应注意服装上是否标有“GB18401A类”或“安全类别A类”等字样。   二闻   闻一闻上面有没有霉味、汽油味、煤油味、鱼腥味、香味或其他怪味。买儿童服装时,以选择用染料、涂料少的素色、印花图案小的产品为好,尽量不要买印花鲜艳、面料挺、硬的产品。   三洗   甲醛易溶于水,购买的服装水洗后再穿能减少其含量,新童装应放置一两个星期再穿。
  • 所有半岁内婴幼儿配方食品禁用香料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谷类食品中香料使用规定》日前由卫生部发布并施行,从2009年9月1日起,除特别规定外,市场上销售的所有半岁内婴幼儿配方食品不得添加任何香料。   该规定指出,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可以使用香兰素、乙基香兰素和香荚兰豆浸膏,最大使用量分别为5mg/100ml、5mg/100ml和按照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其中100ml以即食食品计,生产企业应按照冲调比例折算成配方食品中的使用量。婴幼儿谷类食品(婴幼儿配方谷粉除外)中可以使用香兰素,最大使用量为每7mg/100g,其中100g以即食食品计,生产企业应按照冲调比例折算成谷类食品中的使用量。
  • 日立高效液相色谱仪-婴幼儿配方乳粉检测应用汇总
    2014年5月2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公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及产品名录的公告,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和再审核工作截至发布公告之日,全国共有82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并公布了82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和产品名录。  婴幼儿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婴幼儿的成长发育,因此对于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检测是生产中至关重要的环节。  天美公司高度关注婴幼儿食品安全,根据此次审查细则的要求,参照国家标准,为您提供了日立高效液相色谱仪在婴幼儿配方乳粉检测中的检测解决方案。http://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0322/s327108.htm公司介绍:   天美(中国)科学仪器有限公司(“天美(中国)”)是天美(控股)有限公司(“天美(控股)”)的全资子公司,从事表面科学、分析仪器、生命科学设备及实验室仪器的设计、开发和制造及分销 为科研、教育、检测及生产提供完整可靠的解决方案。天美(中国)在北京、上海、等全国15个城市均设立办事处,为各地的客户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   天美(控股)是一家从事设计、研发、生产和分销的科学仪器综合解决方案的供应商。继2004年於新加坡SGX主板上市后,2011年12月21日天美(控股)又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香港股票代码1298),成为中国分析仪器行业第一家在国际主要市场主板上市的公司。近年来天美(控股)积极拓展国际市场,先后在新加坡、印度、澳门、印尼、泰国、越南、美国、英国、法国、德国、瑞士等多个国家设立分支机构。公司亦先后收购了法国Froilabo公司、瑞士Precisa公司、美国IXRF公司和英国Edinburgh等多家海外知名生产企业,加强了公司产品的多样化。 更多详情欢迎访问天美(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techcomp.cn
  • 台湾禁止婴幼儿奶瓶含双酚A
    4月9日,台湾地区行政院卫生署发布署授食字第1021300776号令,对“食品器具容器包装卫生标准”中的部分条文进行了修订。新标准中规定不得使用含有双酚A的塑料材质来制造婴幼儿奶瓶。该新标准将于2013年9月1日起施行,但对市面流通产品的管制,延缓至2014年3月1日。   双酚A,也称BPA,是世界上使用最广泛的工业化合物之一,常被用来合成聚碳酸酯(PC)和环氧树脂等高分子材料。由于在塑料制品的制造过程中,添加双酚A可以使其具有无色透明、耐用、轻巧和突出的防冲击性等特性。自上个世纪60年代开始,双酚A被用于制造塑料奶瓶、幼儿用的吸口杯、食品和饮料(奶粉)罐内侧涂层。近年来,双酚A被医学证明能导致人体内分泌失调,并且会威胁胎儿和儿童的健康。   据了解,欧盟从2011年3月2日起禁止生产含有双酚A的婴儿奶瓶,去年也有不少国家相继出台了针对双酚A的禁令。对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一是尽快组织人员仔细研读台湾地区的新标准,及时作出应对安排 二是加强新技术和新材料的开发,使用性能相近的PP等绿色环保材料用于生产婴幼儿奶瓶等儿童用品 三是加强与检验检疫部门联系,在了解进口国最新的有关双酚A标准的同时,加强针对婴幼儿奶瓶等高风险产品的检测,确保产品符合要求,避免因召回等造成损失 四是加大新兴市场的开发力度,规避风险。
  •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解读
    为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保证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颁布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现就《办法》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制定《办法》?  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关系婴幼儿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中华民族未来。为确保婴幼儿配方乳粉能够满足正常婴幼儿生长发育的营养需要,针对目前我国市场存在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过多、过滥,配方制定缺乏充分的研究论证,配方之间的区分缺少科学证实,品牌与配方的混乱以及夸大宣传造成消费者选择困难,生产过程中频繁更换配方造成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等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四条、第八十一条规定,对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一步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管,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我国国情,借鉴药品管理和国外监管经验,经征求各方意见,反复讨论完善,制定发布《办法》。  《办法》的起草制定工作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研发能力、生产能力、检验能力提出要求,督促企业科学研制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倡导配方设计按照科学的人类健康依据进行,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和均衡营养需求。《办法》对与产品配方有关的声称作出详细规定,禁止利用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配方进行夸大宣传和声称,误导消费者。  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市场与国外有所不同,一方面婴幼儿配方乳粉市场需求大,行业快速发展 另一方面市场还存在着一些乱象,需要进行整治以使行业健康发展。《办法》将进一步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销售行为,促进婴幼儿配方乳粉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办法》中婴幼儿配方乳粉及产品配方的定义  《办法》中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是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以乳类及乳蛋白制品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或)其他成分,仅用物理方法生产加工制成的粉状产品,适用于正常婴幼儿食用。  《办法》所称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是指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其使用量,以及产品中营养成分含量。  三、《办法》的适用范围  《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产品配方需经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注册批准。  四、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的职责分工  《办法》规定,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工作。  总局行政受理机构(总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负责注册申请的受理工作。  总局食品审评机构(总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负责注册申请的审评工作。  总局审核查验机构(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负责注册的现场核查工作。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配合开展本行政区域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的现场核查等工作。  五、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的申请人有哪些资质要求?  申请人应当为具备相应研发能力、生产能力和检验能力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包括拟在我国境内生产并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生产企业或者拟向我国出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境外生产企业。  申请人还要符合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对出厂产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项目实施逐批检验。  六、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程序及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办法》规定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工作的程序及其时限,主要有:  (一)行政受理及其时限。受理机构按照《办法》规定接收申请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二)技术审评及其时限。审评机构自收到受理材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评工作。根据审评工作的实际需要,可以组织现场核查、抽样检验与专家论证等工作,综合作出审评结论。  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审评时间的,经审评机构负责人同意,可延长30个工作日。现场核查、抽样检验、补正材料、复审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审评和注册决定时限内。  (三)现场核查及其时限。核查机构根据审评机构的通知,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生产企业的现场核查,出具现场核查报告。  (四)抽样检验及其时限。审评机构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抽样检验,出具产品检验报告。  (五)行政审批及其时限。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根据审评结论作出注册决定。  (六)发出决定及其时限。受理机构自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注册证书或者不予注册决定。  (七)境外注册时限。对于申请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的,审评机构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境外现场核查和抽样检验时限。  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申报资料及要求主要有哪些?  申请注册产品配方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能够满足正常婴幼儿生长发育的营养需要。申请注册时,应当提交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书、申请人主体资质证明文件、原辅料的质量安全标准、产品配方研发报告、生产工艺说明、产品检验报告、研发能力、生产能力、检验能力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  理论上来说,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尽可能模拟母乳,配方数量不应过多。按照国内实际情况和产品配方研制原则,兼顾鼓励企业开展产品配方研制创新,《办法》要求同一企业申请注册两个以上同年龄段产品配方时,产品配方之间应当经科学证实并具有明显差异。每个企业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配方系列共9种产品配方。  八、同一集团公司的企业能否共同使用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  为优化企业产能、满足市场需求,《办法》规定,同一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已经注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可以由集团公司内的其他全资子公司使用生产,但其他全资子公司应取得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具备生产该产品配方的相关条件。  集团公司应当在组织生产前,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提交书面报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九、对标签、说明书有哪些规定?  《办法》明确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人应当提交标签、说明书样稿以及标签、说明书中声称的说明、证明材料。《办法》对标签和说明书涉及产品配方的声称提出了严格要求:一是应当与获得注册的产品配方的内容一致,并标注注册号。二是进一步规范了产品名称、配料表、营养成分表、原料来源、适用月龄等事项的标识标注。三是规定了标签、说明书禁止声称的内容,如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以“不添加”“不含有”“零添加”等字样强调未使用或不含有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不应当在产品配方中含有或使用的物质,虚假、夸大、违反科学原则或者绝对化的内容,与产品配方注册的内容不一致的声称等。  十、如何变更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  申请人需要变更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及其附件载明事项的,应当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提出变更注册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对于产品配方变更等可能影响产品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审评机构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开展审评,作出审评结论。企业名称变更、生产地址名称变更等不影响产品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审评机构进行核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根据审评结论作出决定。  准予变更注册的,注册证书发证日期以变更批准日期为准,原注册号不变,证书有效期保持不变。  十一、如何延续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  申请人需要延续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的,应当在注册证书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提出延续注册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审评机构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开展审评,作出审评结论。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根据审评结论作出决定。  准予延续注册的,注册证书原注册号不变,证书有效期自批准之日起重新计算。  十二、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人的责任和义务主要有哪些?  申请人的责任和义务主要有:  (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二)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与注册有关的工作。  (三)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样品申请注册 不得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注册。  (四)不得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证书。  (五)不得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六)不得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要求组织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 不得擅自变更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事项。  (七)标签、说明书涉及产品配方的声称要与产品配方注册内容一致。  (八)同一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十三、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如何衔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和《办法》规定,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后,再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依法取得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方可组织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  十四、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是否给一定过渡期?  《办法》将从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为保障企业的生产销售连续性以及婴幼儿配方乳粉市场供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将发布相关文件,给一定过渡期。  十五、《办法》有哪些配套文件?  为确保《办法》顺利施行,方便申请人申请注册,指导相关机构开展注册工作,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还组织起草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材料项目要求》《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现场核查规定》等配套文件,发布后与《办法》一起实施。
  • 《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发布
    《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发布   核心提示:国家食药监局日前发布了《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征求意见稿),儿童化妆品“准入门槛”有望出台。   据《南方日报》报道,记者近日获悉,国家食药监局日前发布了《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征求意见稿),儿童化妆品“准入门槛”有望出台。   记者从征求意见稿中看到,对儿童化妆品的配方提出了特殊要求,拟规定,儿童化妆品配方所用原料的品种须最大限度地减少 选择香精、着色剂、防腐剂及表面活性剂时,应坚持有效基础上的少用、不用原则 配方中,不宜含有美白、祛斑、去痘、脱毛、止汗、除臭、育发、染发、健美等功效成分。此外,不鼓励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比如基因技术、纳米材料等。   据了解,到现在为止,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的日化用品检测标准,对于孩童类化妆品中铅、汞、砷等化学物质的限量要求则是与大人无异。   一位日化企业负责人向记者透露,正是由于相关条规的缺乏,目前婴幼儿化妆品的技术、配方都主要还是沿用成人化妆品的技术、配方等,多数厂家都不是专注于婴幼儿日化品的生产,而是生产成人日化产品,兼带婴幼儿产品。   广东省日化协会专家杜达安介绍,目前我国的《化妆品卫生规范》等化妆品法规和美国、欧盟一样,没有强制要求企业对其产品进行毒理试验等安全性评价,主要依靠企业自律自觉按照法规规范去做,企业是第一直接责任人。   近年来日化产品“含毒门”频现,从强生婴儿沐浴露“含毒门”开始,有关制定婴幼儿及儿童日化产品专门标准的呼声越来越高,业内人士表示,上述指南如果正式发布,将对儿童化妆品的配方、有害物质控制等方面设立更高的技术门槛。   相关报道:《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即将正式实施   从2012年4月1日起,我国的食品药品监督局开始正式实施关于儿童化妆品的新规定《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在这个新规定中,明确的要求儿童和婴幼儿的化妆品配方中应该使用尽量少的原料。并且要尽量少用,或者不用香精以及防腐剂。   记者在昨日来到重庆市的多家儿童医院,经过观察发现,有很多前来医院就诊的儿童和婴幼儿,都是因为使用不当化妆品,或者滥用化妆品而引起了皮肤疾病。一些儿童不但发生了皮肤红肿的现象,甚至还引发了哮喘等各种既定。因此,儿科专家建议各位家长,给幼儿选择护肤品一定要小心谨慎,要尽量少用或者谨慎使用化妆品。   新规定发布之后,意味着我国幼儿护肤品的生产标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从而减少了幼儿因为使用不当化妆品而给健康带来的损害。   新规定中明确规定,幼儿化妆品中应该不含有美白,除臭等功效。对已这一条要求,儿童医院皮肤科的医生向大家解释,一般美白除斑的化妆品都会含有一定的重金属,比如汞,铅,锌等等。幼儿的皮肤娇弱,这些重金属会造成各种皮肤干燥,过敏。如果长期使用这种化妆品,重金属被人体吸收,到了脏器中,还会对幼儿的神经带来损伤。   据市食药监局有关人士介绍,国家食药监局4月1日即将实施的《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新规中,对儿童化妆品的原料配方、添加成分等,作了各种禁限规定。
  • 专家:婴幼儿乳粉检测国标有不足之处
    我要测讯 近日,恒天然奶粉肉毒杆菌事件沸沸扬扬,多家乳品企业受到影响,此次事件主因肉毒杆菌检测为非常规检测项目,并且肉毒杆菌检测在全球范围内均无检测标准,因此在监管过程中出现了漏洞。   细数历年来婴幼儿奶粉不合格事件,从三聚氰胺到南山奶粉黄曲霉毒素超标、日本明治奶粉碘含量不足致脑损、雅培奶粉乳清蛋白营养成分不达标,再到美素丽儿事件,以及近期发生的新西兰奶粉亚硝酸盐超标等,婴幼儿乳品暴露的安全问题越来越多,同时反映出我国目前政策监管和检测标准有一定的不足之处。   2013年,国家政府部门加强了婴幼儿奶粉质量的监督监管工作力度,今年5月3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要求按照严格的药品管理办法监管婴幼儿奶粉质量,采用电子监管码等手段,做到全程可追溯。另有媒体报道,国家质检总局正在修订我国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预计9月完成,该细则完成后,婴幼儿奶粉从生产到上市需经过66道检测关卡。   从第五届中国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发展论坛乳品检测专场获悉,目前我国制定的婴幼儿乳品检测标准中有部分标准方法在实际应用中存在一定的问题,还有部分待发布的标准制定过程中也遇到部分技术问题。   此次论坛邀请了农业部乳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副主任姜金斗、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实验室副部长林海丹、中国检科院综合测试中心食品营养和添加剂检测部部长张凤霞等多位专业人就我国现有婴幼儿检测标准及日常检测方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报告人:农业部乳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副主任姜金斗 报告题目:GB 5413-2010婴幼儿食品和乳品检测方法标准探讨   姜金斗在报告中指出,GB 5413-2010标准是婴幼儿配方乳粉标准检测标准的骨干标准,涵盖了30多项检测,包括营养成分、理化成分以及部分安全指标,是一个较全面且比较复杂的标准体系。经过多年实践应用,多家乳品企业也给予相应的问题反馈,发现GB 5413-2010标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报告以乳糖、蔗糖、维生素A、D、E、β-胡萝卜素、脂肪酸、叶酸、生物素、黄曲霉毒素等为例,详解了GB 5413-2010标准中的方法在样品前处理、制备、上机检测过程中对流动相、色谱柱等的要求方面存在的问题或不足,建议相关从业人员在选择国标方法时要根据自身实验室条件和技术能力选择。此外,姜金斗认为LC-MS-MS技术、生物技术以及蛋白质(抗原抗体)生物芯片技术在乳品检验中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报告人: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实验室副部长 林海丹 报告题目:婴幼儿配方乳粉中维生素的检测方法 报告人:中国检科院综合测试中心食品营养和添加剂检测部部长 张凤霞 报告题目:乳粉中营养素检测方法的问题讨论   林海丹和张凤霞两位报告人针对乳粉中营养素检测国标和检测方法的现状做了详细分析。目前我国乳粉中营养元素的检测方法相关国家标准主要有五个:GB 10765-2010《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10《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9-2010《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70-2010《婴幼儿灌装辅助食品》、GB 25596-2010《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主要依据GB 5413-2010中的检测方法对婴幼儿乳粉中主要营养元素进行检测。   婴幼儿乳粉的检验在有关细则中要求的是企业必须全程检验,来自多美滋婴幼儿食品有限公司的朱亚仙在论坛上报告了多美滋企业实验室对特殊配方奶粉-深度水解蛋白奶粉中牛磺酸含量的检测国标方法探讨。此外,论坛还邀请德国CLF实验室微生物/生物化学数据分析经理Matthias Fischer讲解阻抗技术在婴幼儿配方奶粉中控制微生物的技术。 报告人:多美滋婴幼儿食品有限公司 朱亚仙 报告题目:国标法检测深度水解蛋白奶粉中牛磺酸含量的探讨 报告人:德国CLF实验室微生物/生物化学数据分析经理 Matthias Fischer 报告题目:在婴幼儿配方奶粉中使用阻抗技术来控制微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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