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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废物管理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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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相关的论坛

  • 国家环保部8月起实施《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

    国家环境保护部8月1日起实施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2号)。为了规范固体废物进口环境管理,防止进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液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本办法所称固体废物进口,是指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运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活动。  本办法适用于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的活动。  通过赠送、出口退运进境、提供样品等方式将固体废物运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进境修理产生的未复运出境固体废物以及出境修理或者出料加工中产生的复运进境固体废物的,除另有规定外,也适用本办法。  禁止转让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  禁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  禁止固体废物转口贸易。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固体废物进口环境管理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海关总署和国务院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进口相关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进口环境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固体废物进口实施相关监督管理。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海关总署、国务院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建立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实行固体废物进口管理信息共享,协调处理固体废物进口及经营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事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海关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检举违反固体废物进口监管程序和进口固体废物造成污染的行为。

  • 【转帖】2008年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综述

    【转帖】2008年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综述

    [B]状 况[/B]  2008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90127万吨,比上年增加8.3%;排放量为782万吨,比上年减少34.7%;综合利用量(含利用往年贮存量)、贮存量、处置量分别为123482万吨、21883万吨、48291万吨,分别占产生量的64.9%、11.5%、25.4%。危险废物产生量为1357万吨,综合利用量(含利用往年贮存量)、贮存量、处置量分别为819万吨、196万吨、389万吨。[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09/09/200909221536_172425_1607912_3.jpg[/img][B]措施与行动[/B]  [B]【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发布情况】 [/B] 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导则》(原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33号),2008年206个城市发布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  [B]【进口废物审批情况】[/B] 2008年,环境保护部会同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发布了《2008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2008年第11号公告);会同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发布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机构名单及鉴别程序的通知》(环发[2008]18号),明确了进口废物鉴别机构和程序,依法暂停了 17家进口固体废物单位的申请,向2868家进口废物加工利用单位签发了10397份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

  • 【分享】《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复习题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复习题 一、单选题 1.《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将医疗废物分几类?(C) A 3类;B 4类;C 5类;D 6类。 2.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属于哪一类废物?(B) A 病理性废物;B感染性废物;C 损伤性废物;D 化学性废物。 3.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属于什么废物?(D) A 病理性废物;B严重污染性废物;C 生活垃圾;D感染性废物。 4.以下哪种物品不属于病理性废物?(B) A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 B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C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 D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 5.以下哪类物品不属于药物性废物?(C) A废弃的一般性药品 B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 C菌种、毒种保存液 D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 6.废弃的化学消毒剂属于哪类医疗废物?(D) A 病理性废物;B药物性废物;C 损伤性废物;D 化学性废物。 7.以下物品中不属于感染性废物的有哪种?(A) A 过期的乙肝疫苗;B印模托盘;C压舌板;D皮肤清洁巾。 8.以下物品中属于感染性废物的有哪种?(B) A 变质的免疫球蛋白;B臀垫; C过期的84消毒液;D用过的戊二醛消毒剂。 9.病人使用过的吸氧面罩属于哪种医疗废物?(A) A感染性废物;B 病理性废物;C损伤性废物;D一次性废物。 二、多选题 1.《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是由以下哪些部门制定发布的?(BE) A国家工商局;B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C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D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E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将医疗废物分为以下哪几类?(ABCDE) A感染性废物;B 病理性废物;C损伤性废物;D药物性废物;E化学性废物。 3.以下哪些物品属于感染性废物?(ABCE) A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 B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 C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D采血针;E废弃的被服。 4. 以下哪些物品属于感染性废物?(ABCDE) A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 B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C废弃的血液、血清; D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E一次性医疗器械。 5.以下哪些物品属于损伤性废物?(ABCDE) A载玻片; B玻璃安瓿;C医用针头、缝合针;D备皮刀;E玻璃试管。 6.以下物品属于药物性废物有哪些?(ABCDE) A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B废弃的免疫抑制剂;C废弃的可疑致癌性药物; D废弃的致癌性药物;E废弃的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 7. 以下哪些物品属于化学性废物?(ABCDE) A医学影像室废弃的化学试剂;B废弃的过氧乙酸; C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D废弃的戊二醛消毒剂; E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 三、判断题(A为正确,B为不正确) 1.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属于感染性废物。(A) 2.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属于病理性废物。(A) 3.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属于损伤性废物。(A) 4.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属于药物性废物。(A) 5.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属于化学性废物。(A) 6.《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所指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是指临床用于病人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的各类一次性使用医疗、护理用品。(A) 7.《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有关规定,也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B)

  • 生态环境部印发《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指南》

    近日,生态环境部相继印发《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指南》(以下简称《指南》)。[align=center][img=,600,208]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4/uepic/9d6c09c8-bc44-442a-916c-561493686506.jpg[/img][/align]《目录》的印发,标志着我国首次对固体废物的种类进行细化,并对代码进行统一。《目录》按照“五大种类、三级分类”的框架,将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其他固体废物等五大类固体废物细分为35类200余种,基本实现了固体废物种类全覆盖,为后续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奠定了基础。[align=center][img=,600,184]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4/uepic/97f5e9d2-6297-488f-85ea-b77a967ddef6.jpg[/img][/align]《指南》旨在用于指导地方依法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开发布工作,提高公众和社会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认识,增强公众参与能力。《指南》明确了信息发布的周期、时间、形式等要求和主要种类固体废物信息发布的具体内容,将有利于地方更好地做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工作。《目录》《指南》的发布实施,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制度规定的具体举措,有助于推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数字化,有助于提升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附件:[img]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101/pic/80056faa-b411-482e-9e52-14210fe10051.gif[/img][url=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2404/attachment/6ad517f8-b216-4dca-9b20-cd704cc500f3.pdf]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pdf[/url][img]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101/pic/80056faa-b411-482e-9e52-14210fe10051.gif[/img][url=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2404/attachment/3cbec006-7976-4e7f-9dfa-b52582e3fc17.pdf]《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指南》.pdf[/url][来源:仪器信息网]

  • 危险废物认定方法

    [color=#333333] [b] 危险废物认定方法[/b][/color][color=#333333] 根据所处生产环节不同、所处企业不同,某一物品既可以被认定为危险废物也可以被认定工业产品,或者可以被豁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因此,危险废物本质上是一个法律意义上的物,是一个被法律所定义的物。[/color][color=#333333] 某种物品、物质被认定为危险废物,不但会导致企业巨额的管理和处置成本;在某些环境污染事件中,还会直接涉及刑事案件罪与非罪的界定。[/color][color=#333333]  在实务中,如何依据我国现行危险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来鉴别、认定危险废物,一直是一个执法、司法难题。[/color][color=#333333]  为便于实务中更清晰地辨别危险废物,就某一物品、物质是否应纳入危险废物管理,整理出如下危险废物管理三步认定法。[/color][b][color=#333333]第一步:鉴别对象是否应依法纳入固废管理[/color][/b][color=#3333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表明危险废物首先应满足是固体废物的属性。[/color][color=#333333]  鉴别某一物质是否应纳入固体废物管理,首先应根据《固废法》中的定义进行判断。[/color][color=#333333]  《固废法》规定,“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同时,《固废法》规定,“液态废物的污染防治,适用本法”。[/color][color=#333333]  就产生过程而言,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物质。[/color][color=#333333]  如此可推演出两点:第一,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用于后续生产的中间品,或者可以用于销售作为其他行业原材料的主要产品、副产品,因未丧失原有利用价值而不应直接被认定为固体废物。对无法用于企业自身生产,且在其他行业也无利用价值的物品、物质应被认为固体废物。[/color][color=#333333]  第二,对虽有利用价值,不管是主要产品、中间产品或者副产品,只要是被企业抛弃、放弃,不再用于生产或者销售的,则应视为固体废物。在实务中,存在企业以极低价格销售所谓具有危险废物其他属性的“副产品”,甚至倒贴运输费的。由于该产品对企业来说是负价值的,其销售行为的主要就是为了掩盖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目的,因此,此类“副产品”应被认定为是危险废物。[/color][color=#333333]  就物理形态而言,不仅是固态的物品、物质,也包括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此外,液态废物的污染防治也适用固体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color][color=#333333]其次,可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所列固体废物范围、废物的作业方式、废物必须进行综合利用或贮存和处置的原因,以及物质的特点和影响评估因素做综合判断(见下图)。[/color][img=,465,447]file:///C:\Users\清大国华\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1B00.tmp.jpg[/img][color=#333333] [/color][color=#333333]《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还对危险废物鉴别提出了法律救济:对物质、物品或材料是否属于固体废物或非固体废物的判别结果存在争议的,由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召开专家会议进行鉴别和裁定。在进口环节,进口者对海关将其所进口的货物纳入固体废物管理范围不服的,依照《固废法》第二[/color][color=#333333]十六条的规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color][img=,32,32]file:///C:\Users\清大国华\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1B20.tmp.png[/img][b][color=#333333]第二步:鉴别固体废物是否具有危险特性[/color][/b][color=#333333]  经鉴别属于固体废物的,应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对其危险特性进一步鉴别。[/color][color=#333333]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修订)规定,列入名录的是:[/color][color=#333333](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color][color=#333333](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color][color=#333333]  同时,《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明确医疗废物和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化学品废弃后属于危险废物。因此,实务中,相关物品、物质被认定为固体废物后,应进一步复核该物品、物质是否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和《危险化学品目录》管理范畴。[/color][color=#333333]  那么,对于未列入上述名录和目录、不明确是否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如何进行判断?[/color][color=#333333]  对此,《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对不明确是否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对于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的混合物,以及危险废物处理后的废物,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进行属性判定。经鉴别具有危险特性的,应属于危险废物。[/color][color=#333333]  目前适用危险废物的有如下8个鉴别标准和技术规范:[/color][color=#33333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5085.7—2007);[/color][color=#333333]《[/color][color=#333333]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color][color=#333333]》[/color][url=http://kjs.mep.gov.cn/hjbhbz/bzwb/gthw/wxfwjbffbz/201709/W020170906521003416419.pdf][color=#333333](GB 34330—2017)[/color][/url][color=#333333];[/color][color=#333333]《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298-2007);[/color][color=#33333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GB 5085.1—2007);[/color][color=#33333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GB 5085.2—2007);[/color][color=#33333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2007);[/color][color=#33333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GB 5085.4—2007);[/color][color=#33333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GB 5085.5—2007);[/color][color=#33333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 5085.6—2007)。[/color][b][color=#333333]第三步:是否在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之列[/color][/b][color=#333333]  即使某类物品、物质被认定为属于危险废物,如果该危险废物列入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附录中的《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那么,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包括收集、利用、处置、运输、转移),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还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color]

  • 【转帖】进口废钢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完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工作,促进冶金行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和《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8号)等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进口废钢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试行)》。现予以公布,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口废钢铁审批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函〔2005〕158号)同时废止。进口废钢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试行)一、进口废钢铁的定义  本规定所称的进口废钢铁,是指列入《自动许可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的“铸铁废碎料”、“其他合金钢废碎料”、“镀锡钢铁废碎料”、“机械加工中产生的钢铁废料(机械加工指车、刨、铣、磨、锯、锉、剪、冲加工)”、“未列明钢铁废碎料”和“供再熔的碎料钢铁锭”。  二、加工利用企业类型  以下类型之一的企业可以申请进口废钢铁加工利用:  (一)钢铁冶炼企业;  (二)进口废钢铁加工配送中心;  (三)进口废五金定点单位,即环境保护部核定的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单位;  (四)外籍设备修理企业,即承担外籍船舶或者其他外籍机械设备修理业务,并产生无法退运出境废钢铁的企业;  (五)特钢铸件出口回收企业,即从事出口特殊成分钢铁铸造件的生产、加工业务,并对已出口产品的报废件、破碎件、边角余料等进行回收利用的企业。  三、一般规定  进口废钢铁加工利用企业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属于依法成立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  (二)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有关规定;  (三)建立了固体废物加工利用经营情况记录簿、日常环境监测等环境管理制度;  (四)有相关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五)申请进口数量与加工利用能力相适应,进口口岸符合就近原则和国家有关口岸管理规定;  (六)委托其他企业代理进口的,所选择的进口企业必须具有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资格,且加工利用企业必须在进口企业所持《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登记证书》已登记的“国内加工利用企业”范围内;  (七)加工利用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所委托的进口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两年内没有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或者买卖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或者将所进口固体废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提供或者委托给许可证载明的加工利用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八)近一年内没有以下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1.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  2.对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后的残余物未进行无害化处置;  3.环境监测记录或者进口固体废物经营情况弄虚作假,或者不如实申报。四、钢铁冶炼企业的特殊规定  钢铁冶炼企业进口废钢铁,除应符合本规定第三条所述的一般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符合国家钢铁产业政策;  (二)具有加工利用进口废钢铁的设施、设备、场地及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并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相关标准、规范或者政策的要求。

  • 关于征求《固体废物分类目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更好支撑固体废物的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我部组织编制了《固体废物分类目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0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李燚佩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电话:(010)65645746  传真:(010)65645745  邮箱:swmd@mee.gov.cn  附件:[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206/W020220624639657531929.pdf]1.固体废物分类目录(征求意见稿)[/url]     [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206/W020220624639658080196.pdf]2.《固体废物分类目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url][align=right]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align][align=right]  2022年6月23日[/align]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办公厅,邮政局办公室。

  • 【转帖】固体废物环境标准目录 ( 2009-04-01实施)

    一、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6889-2008 2008-4-2 2008-7-1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骨废料 GB 16487.1-2005 2005-12-14 2006-2-1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冶炼渣 GB 16487.2-2005 2005-12-14 2006-2-1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木、木制品废料 GB 16487.3-2005 2005-12-14 2006-2-1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纸或纸板 GB 16487.4-2005 2005-12-14 2006-2-1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纤维 GB 16487.5-2005 2005-12-14 2006-2-1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钢铁 GB 16487.6-2005 2005-12-14 2006-2-1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有色金属 GB 16487.7-2005 2005-12-14 2006-2-1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电机 GB 16487.8-2005 2005-12-14 2006-2-1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电线电缆 GB 16487.9-2005 2005-12-14 2006-2-1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五金电器 GB 16487.10-2005 2005-12-14 2006-2-1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供拆卸的船舶及其他浮动结构体 GB 16487.11-2005 2005-12-14 2006-2-1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塑料 GB 16487.12-2005 2005-12-14 2006-2-1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汽车压件 GB 16487.13-2005 2005-12-14 2006-2-1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 环发[2003]206号 2003-12-26 2003-12-26 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 GB 19217-2003  2003-6-30 2003-6-30 医疗废物焚烧炉技术要求(试行) GB 19218-2003  2003-6-30 2003-6-30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484-2001 2001-11-12 2002-1-1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485-2001 2001-11-12 2002-1-1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01   2001-12-28 2002-7-1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8-2001   2001-12-28 2002-7-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2001   2001-12-28 2002-7-1 含多氯联苯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GB 13015-91  1991-6-27 1992-3-1 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 GB 8172-87  1987-10-5 1988-2-1 农用粉煤灰中污染物控制标准 GB 8173-87  1987-10-5 1988-2-1 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 GB 4284-84   1984-5-18 1985-3-1

  • 【分享】固体废物环境标准目录 ( 2009-10-19实施)

    一、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6889-2008 2008-4-2 2008-7-1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骨废料 GB 16487.1-2005 2005-12-14 2006-2-1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冶炼渣 GB 16487.2-2005 2005-12-14 2006-2-1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木、木制品废料 GB 16487.3-2005 2005-12-14 2006-2-1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纸或纸板 GB 16487.4-2005 2005-12-14 2006-2-1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纤维 GB 16487.5-2005 2005-12-14 2006-2-1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钢铁 GB 16487.6-2005 2005-12-14 2006-2-1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有色金属 GB 16487.7-2005 2005-12-14 2006-2-1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电机 GB 16487.8-2005 2005-12-14 2006-2-1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电线电缆 GB 16487.9-2005 2005-12-14 2006-2-1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五金电器 GB 16487.10-2005 2005-12-14 2006-2-1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供拆卸的船舶及其他浮动结构体 GB 16487.11-2005 2005-12-14 2006-2-1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塑料 GB 16487.12-2005 2005-12-14 2006-2-1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汽车压件 GB 16487.13-2005 2005-12-14 2006-2-1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 环发[2003]206号 2003-12-26 2003-12-26 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 GB 19217-2003  2003-6-30 2003-6-30 医疗废物焚烧炉技术要求(试行) GB 19218-2003  2003-6-30 2003-6-30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484-2001 2001-11-12 2002-1-1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485-2001 2001-11-12 2002-1-1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01   2001-12-28 2002-7-1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8-2001   2001-12-28 2002-7-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2001   2001-12-28 2002-7-1 含多氯联苯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GB 13015-91  1991-6-27 1992-3-1 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 GB 8172-87  1987-10-5 1988-2-1 农用粉煤灰中污染物控制标准 GB 8173-87  1987-10-5 1988-2-1 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 GB 4284-84   1984-5-18 1985-3-1 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 GB 5085.1-2007 2007-4-25 2007-10-1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 GB 5085.2-2007 2007-4-25 2007-10-1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GB 5085.3-2007 2007-4-25 2007-10-1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 GB 5085.4-2007 2007-4-25 2007-10-1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 GB 5085.5-2007 2007-4-25 2007-10-1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 GB 5085.6-2007 2007-4-25 2007-10-1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GB 5085.7-2007 2007-4-25 2007-10-1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HJ/T 298-2007 2007-5-21 2007-7-1 三、固体废物鉴别方法标准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固体废物 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色谱[/url]-高分辨质谱法 HJ 77.3-2008 2008-12-31 2009-4-1 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硫酸硝酸法 HJ/T 299-2007 2007-4-13 2007-5-1 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醋酸缓冲溶液法 HJ/T 300-2007 2007-4-13 2007-5-1 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翻转法 GB 5086.1-1997 1997-12-22 1998-7-1 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水平振荡法 GB 5086.2-1997 1997-12-22 1998-7-1 固体废物 总汞的测定 冷[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Wp][color=#3333ff]原子吸收[/color][/url]分光光度法 GB/T 15555.1-1995 1995-3-28 1996-1-1 固体废物 铜、锌、铅、镉的测定 [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Wp][color=#3333ff]原子吸收[/color][/url]分光光度法 GB/T 15555.2-1995 1995-3-28 1996-1-1 固体废物 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 15555.3-1995 1995-3-28 1996-1-1 固体废物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15555.4-1995 1995-3-28 1996-1-1 固体废物 总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 15555.5-1995 1995-3-28 1996-1-1 固体废物 总铬的测定 直接吸入火焰[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Wp][color=#3333ff]原子吸收[/color][/url]分光光度法 GB/T 15555.6-1995 1995-3-28 1996-1-1 固体废物 六价铬的测定 硫酸亚铁铵滴定法 GB/T 15555.7-1995 1995-3-28 1996-1-1 固体废物 总铬的测定 硫酸亚铁铵滴定法 GB/T 15555.8-1995 1995-3-28 1996-1-1 固体废物 镍的测定 直接吸入火焰[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Wp][color=#3333ff]原子吸收[/color][/url]分光光度法 GB/T 15555.9-1995 1995-3-28 1996-1-1 固体废物 镍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15555.10-1995 1995-3-28 1996-1-1 固体废物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性电极法 GB/T 15555.11-1995 1995-3-28 1996-1-1 固体废物 腐蚀性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15555.12-1995 1995-3-28 1996-1-1

  • 【资料】国家危险废物目录下载版

    希望对大家有用![color=#00008B]国家危险废物目录[/color][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68520]1[/url]

  • 【分享】哪些废物属于危险废物

    从废物的危害性来讲,包括有害废物或危险废物及非有害废物或危险废物两类。 我国对进口废物的管理规定主要有:根据《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国家环境保护局和海关总署联合制定有《关于严格控制境外有害废物转移到我国的通知》,禁止将国外的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到我国内进行处置。如果需要进口该公约附件一所列名的危险废物作原料、能源或者再利用的,必须报经环境保护部门审批。 列入该公约的危险废物共有23类,主要包括:含氰废物;含多氯联苯废物;废杀虫剂、除草剂、杀菌剂;含有铍、六价铬、砷、硒、镉、锑、碲、汞、铊、铅及其化合物的废物,含钼、锌化合物的废物;石棉废物;废酚和酚化合物;醚类废物;废有机卤代化合物;废无机氟化合物;废金属羰基化合物;含有环芳烃废物;废有机溶剂;废卤代溶剂;废油和乳代液;从精炼、蒸馏、热解处理中产生的废焦油状残留物;从油墨、染料、颜料、油漆的生产、配制和使用中产生的废物;从树脂、胶乳、增塑剂、胶膈剂的生产,配制和使用中产生的废物;废药物、废药品和临床废物;从住家收集的废物;从焚烧住家废物产生的残余物;工业垃圾(如建筑施工垃圾等)污泥。

  • 【分享】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8月1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联合发布了新修订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医疗废物被纳入危险废物范畴。新《名录》自8月1日起施行,1998年1月4日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安部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同时废止。  据了解,该《名录》除了进一步明确危险废物的基本方法,建立危险废物的列入标准和原则,还特别提到了医疗废物的分类,以及当危险废物与非危险废物混合时形成的混合危险废物的管理方法。与旧《名录》相比,危险废物类别由旧《名录》的47种扩大到49种,增加了有色金属冶炼废物和其他废物;在新《名录》中增加了行业来源、废物代码、危险特性条目,使《名录》更具科学性;新《名录》把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以及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均列入名录。《名录》还特别强调,医疗废物由于具有感染性,属于危险废物的范畴;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及电子类危险废物等,可以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但是将上述家庭生活中产生废弃物从生活垃圾中分类收集后,其运输、贮存、利用或者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据了解,目前化工、有色冶金,电子、高科技行业产生的危险废物数量最多。这些危险废物一旦流通,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性极大。如含有氯化氢的废物投入水中,会立刻发生化学反应产生盐酸气体,“很短的时间就可以把周围的植物熏成枯黄色”。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进口企业,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原料属于禁止进口范围。对此,企业须及时了解《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管理目录的调整内容,避免进口废物原料时因夹带违禁物影响口岸通关。

  • 关于发布进口货物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程序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一步加强进口货物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工作,现发布《进口货物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程序》(见附件)。  该程序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关于发布进口货物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程序的公告》(生态环境部 海关总署公告 2018年第70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301/W020230117602004592536.pdf]进口货物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程序[/url][align=right]  生态环境部[/align][align=right]海关总署[/align][align=right]  2023年1月13日[/align]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1月16日印发

  • .问:如何管理实验室废物?

    答:各实验室废物产生单位要按照《实验室废弃化学品收集技术规范》(GB/T31190-2014)、《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8597-2001)有关要求做好分类收集工作,建设规范且满足防渗防漏需求的贮存设施,并按普通有机类、普通无机类、含重金属类、含汞等高危物质(除剧毒品外)类、剧毒废试剂类、易燃易爆类、实验室产生的医疗废物等七分法进行分类存放,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备案、转移联单等管理制度,做到分类收集贮存、依法委托处置。

  • 问:如何管理实验室废物?

    答:各实验室废物产生单位要按照《实验室废弃化学品收集技术规范》(GB/T31190-2014)、《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8597-2001)有关要求做好分类收集工作,建设规范且满足防渗防漏需求的贮存设施,并按普通有机类、普通无机类、含重金属类、含汞等高危物质(除剧毒品外)类、剧毒废试剂类、易燃易爆类、实验室产生的医疗废物等七分法进行分类存放,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备案、转移联单等管理制度,做到分类收集贮存、依法委托处置。

  • 【我们不一YOUNG】关于活泼金属的危险废物代码

    问题:请问关于实验室残余活泼金属(钾、纳)需要处理,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如属于危险废物应该用哪一个代码?谢谢回复:《危险化学品目录》明确,钠,又称金属钠,属于危险化学品,CAS号7440-23-5。《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被所有者申报废弃的,或未申报废弃但被非法排放、倾倒、利用、处置的,以及有关部门依法收缴或接收且需要销毁的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不含该目录中仅具有“加压气体”物理危险性的危险化学品),属于危险废物,代码900-999-49。请依法规范管理。

  • 如何管理实验室废物?

    [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color=#6b6b6b]各实验室废物产生单位要按照《实验室废弃化学品收集技术规范》([/color][/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color=#6b6b6b]GB/T 31190-2014)、《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8597-2001)有关要求做好分类收集工作,建设规范且满足防渗防漏需求的贮存设施,并按普通有机类、普通无机类、含重金属类、含汞等高危物质(除剧毒品外)类、剧毒废试剂类、易燃易爆类、实验室产生的医疗废物等七分法进行分类存放,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备案、转移联单等管理制度,做到分类收集贮存、依法委托处置。[/color][/size][/font]

  • 问:如何管理实验室废物?

    答:各实验室废物产生单位要按照《实验室废弃化学品收集技术规范》(GB/T31190-2014)、《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8597-2001)有关要求做好分类收集工作,建设规范且满足防渗防漏需求的贮存设施,并按普通有机类、普通无机类、含重金属类、含汞等高危物质(除剧毒品外)类、剧毒废试剂类、易燃易爆类、实验室产生的医疗废物等七分法进行分类存放,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备案、转移联单等管理制度,做到分类收集贮存、依法委托处置。

  • 问:如何管理实验室废物?

    答:各实验室废物产生单位要按照《实验室废弃化学品收集技术规范》(GB/T31190-2014)、《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8597-2001)有关要求做好分类收集工作,建设规范且满足防渗防漏需求的贮存设施,并按普通有机类、普通无机类、含重金属类、含汞等高危物质(除剧毒品外)类、剧毒废试剂类、易燃易爆类、实验室产生的医疗废物等七分法进行分类存放,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备案、转移联单等管理制度,做到分类收集贮存、依法委托处置。

  • 确定某种废物是否符合豁免管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color=#6b6b6b]确定某种废物是否符合豁免管理的流程为:确定该废物属于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危险废物(核对废物类别/代码和名称);确定该废物的豁免环节是否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一致;核对是否具备《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列明的豁免条件。[/color][/size][/font]

  • 问:确定某种废物是否符合豁免管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答:确定某种废物是否符合豁免管理的流程为:确定该废物属于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危险废物(核对废物类别/代码和名称);确定该废物的豁免环节是否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一致;核对是否具备《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列明的豁免条件。

  • 确定某种废物是否符合豁免管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color=#6b6b6b]答:确定某种废物是否符合豁免管理的流程为:确定该废物属于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危险废物(核对废物类别/代码和名称);确定该废物的豁免环节是否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一致;核对是否具备《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列明的豁免条件。[/color][/size][/font]

  • 如何管理实验室废物?

    [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color=#6b6b6b]各实验室废物产生单位要按照《实验室废弃化学品收集技术规范》([/color][/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color=#6b6b6b]GB/T 31190-2014)、《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8597-2001)有关要求做好分类收集工作,建设规范且满足防渗防漏需求的贮存设施,并按普通有机类、普通无机类、含重金属类、含汞等高危物质(除剧毒品外)类、剧毒废试剂类、易燃易爆类、实验室产生的医疗废物等七分法进行分类存放,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备案、转移联单等管理制度,做到分类收集贮存、依法委托处置。[/color][/size][/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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