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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周边环境监测相关的资讯

  • 天津爆炸事故周边环境监测:6项常规指标无异常
    p   -今日4:00环氧乙烷浓度值在正常范围内 /p p   -今日5:30甲苯和VOCs浓度值超标 /p p   -截至11时,周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数据表明6项常规指标无异常 /p p   -目前入海排水口已经关闭,正在组织开展水质应急监测 /p p & nbsp /p p   天津北方网讯:化学危险品爆炸后,群众最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空气环境质量。据悉,在滨海新区危险品仓库12日晚发生爆炸事故后,市环境监测中心第一时间在事故现场周边设置了12个空气质量应急监测点。以下为即时监测情况: /p p   13日4:00,在受事故污染最严重的下风向(新港八号路)应急采样监测数据显示,环氧乙烷浓度范围为1-2毫克/立方米,根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环氧乙烷在空气中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为5毫克/立方米。 /p p   5:30应急监测采样监测数据显示,甲苯浓度为3.7毫克/立方米,超过了《国家大气污染浓度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的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2.4毫克/立方米) 三氯甲烷浓度为1.72毫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未作规定(低于车间空气中三氯甲烷卫生标准(GB16219-1996)规定的车间最高允许浓度20毫克/立方米限值) VOCs为5.7毫克/立方米,超过了《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2/524-2014)》规定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2.0毫克/立方米)。 /p p   事故点以东为近岸海域。目前,事故区域风向为西南风,下风向约7公里是渤海。其他环境空气监测数据正在分析中。截至上午11点周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数据表明6项常规指标无异常。 /p p   目前入海排水口已经关闭,正在组织开展水质应急监测。 /p p br/ /p p br/ /p p br/ /p
  • 环保部拟要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周边环境质量
    近日,环保部再次发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 总则》征求意见稿,与第一版相比,此次规定的适用范围有所调整增加了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的自行监测。  第一版征求意见稿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工作的基本要求。  本指南适用于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水、气污染物及噪声污染的自行监测 接受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业务委托的检测机构也可参照执行。  第二版征求意见稿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工作的基本要求。  本指南适用于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其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的自行监测 接受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业务委托的检(监)测机构也可参照执行。  全文如下:  关于征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 总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办公厅,各国有企事业单位: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行为,为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活动提供指导,我部组织编制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 总则》(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现印送给你们征求意见,请于2016年3月22日前将意见或建议反馈我部,同时发送电子版至联系邮箱。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监测司 董明丽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王军霞  电话:(010)66556811、84943175  传真:(010)66556825、84943136  邮箱:wry@cnemc.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附件:1.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 总则(征求意见稿).pdf  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 总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 盐城爆炸事故环境最新检测:学校周边环境多项指标低于限值
    p   江苏盐城市响水县天嘉宜公司“3· 21”特大爆炸事故中受损的10所学校在25日全部复课。当日晚,江苏省生态环境厅通报环境应急最新进展时表示,截至目前,学校周边空气质量多项指标低于限制。 /p p   通报称,24日起,现场环境监测人员已增至200余人,对新民河、新丰河、新农河上中下游(闸内)各断面开展了加密监测,监测指标为苯胺类、硝基苯、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性有机物。 /p p   根据生态环境部工作组要求,在目前监测方案的基础上,增加对事故区域地面残存污水、地下水、土壤监测布点,制定了布点、取样和监测方案。 /p p   在学校复课次日,环境部门对爆炸地周边陈家港王商小学、义新小学、六港小学、海安集实验小学和灌南堆沟港小学等复课学校开展了环境空气质量专项监测,共计投入15辆监测车、20余名监测人员、30余台监测设备。 /p p   监测结果显示:小学周边二氧化硫浓度范围为0.010~0.021毫克/立方米之间,低于标准限值0.5毫克/立方米 氮氧化物浓度范围为0.033~0.101毫克/立方米,低于标准限值0.25毫克/立方米 挥发性有机物苯的浓度范围在未检出~0.003毫克/立方米,低于标准限值0.11毫克/立方米 甲苯浓度范围在未检出~0.070毫克/立方米,低于标准限值0.2毫克/立方米 二甲苯浓度范围在未检出~0.038毫克/立方米,低于标准限值0.2毫克/立方米。 /p p   下一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将继续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组织专人和物资驻守闸坝现场,扎实开展巡查,力保污水不外泄,同步做好受污染水体应急处置工作。 /p p   同时,将针对周边学校、社区、村庄等环境敏感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展大气、土壤采样监测 继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p
  • 京津冀及周边环境空气监测网建设方案将公布
    &ldquo 区域性复合型大气污染面前,任何一个地区不可能独善其身。&rdquo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23日透露,为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近期将在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制修订法律法规、增强科技支撑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着力。   23日,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等六省区市主要负责人及环境保护部等国家部委在京举行会议,共同商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逐步建立协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深化区域联防联控。   周生贤指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在全国大气污染最为突出、灰霾污染最为严重,城市之间污染相互影响显著,大气污染变化呈现明显同步性,重污染天气一般在一天内先后出现。   &ldquo 以国庆期间雾霾为例,2日污染高值区首先在河南中北部和河北南部,继而向东、向北蔓延至石家庄、济南、沧州等地区,4日高值区迅速覆盖北京、天津及河北北部。&rdquo 他说。   周生贤表示,将尽快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建设方案》,着力构建统一布局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 加快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预警系统建设,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的趋势分析,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信息。   周生贤指出,在环境执法监管方面,依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若干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中,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提高环境执法监管的震慑力。   &ldquo 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耗煤项目煤炭减量替代管理办法、考核办法等&lsquo 大气十条&rsquo 的配套政策,力争在2013年底前发布实施。&rdquo 周生贤说。   据了解,环保部正研究起草《大气污染防治法》,重点解决环保&ldquo 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rdquo 等症结,开展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和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的研究论证 启动清洁空气研究计划,重点解决污染物动态排放清单、预警应急、达标策略等关键技术。
  • 官方:内蒙古爆燃事故周边环境指标无明显异常 论实验室安全重要性!
    p strong ——内蒙古爆燃事故周边环境指标无明显异常 论实验室安全重要性!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针对4月24日内蒙古东兴化工爆燃事故,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官网于4月28日17:37发布公告公示“关于内蒙古伊东集团东兴化工有限公司爆燃事故处置情况通报”。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4/uepic/cc353cd2-e626-4aa2-aec0-d91ed1efc681.jpg" title=" 通告.png" alt=" 通告.png" width=" 507" height=" 338" style=" width: 507px height: 338px "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官网截图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公告表示,4月28日下午16时38分,管道燃料全部燃尽, strong 现场明火全部熄灭,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圆满完成。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受伤人员中已有10人出院,20名伤者继续接受医疗专家组“一对一”规范治疗,5人留观。目前, strong 所有伤者病情稳定。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经检测,事故周边大气、土壤、水等各项环境指标均无明显异常,居民饮用水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strong i (欢迎点击查看环境检测解决方案: /i /strong /span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SampleFilter-S02004-T000-1-1-1.html" target=" _blank"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color: rgb(192, 0, 0) " span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color: rgb(192, 0, 0) " strong i 空气检测方案专场 /i /strong /span /a span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color: rgb(192, 0, 0) " strong i 、 /i /strong strong i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SampleFilter-S02006-T000-1-1-1.html" target=" _blank" 土壤检测方案专场 /a 、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SampleFilter-S02001-T000-1-1-1.html" target=" _blank" 环境水检测方案专场。 /a /i /strong /span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strong i ) /i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安全生产无小事,实验室亦如此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实验室中潜伏着许多危险因素,稍有疏忽,极易出现安全事故,影响我们的身体健康,甚至危害人身安全。实验室、化工厂安全事故频生,给高校与企业带来很大的财产损失和不少的人员伤亡,分析安全事故原因,我们不难发现, strong 目前实验室安全管理主要存在的隐患可以分为两类: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一、主观隐患: /strong 对于危险化学品使用可能造成的危害认识不足 人身防护不足,操作规范掌握不到位,缺少必要的应急预案。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trong 二、设备、物品隐患: /strong 压力气瓶未安装固定装置或放置区域存在隐患 危险化学品、生物危害物及废弃物保管、处理措施不及时、不规范 部分重点部位未安装自动监测报警装置 部分警示标语、装置使用说明未能较好放置 实验室存在电路隐患和通风隐患等。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实验室事故触目惊心,安全警示不容小视。为加强学校实验室管理,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从多方入手,加强管理所以,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重于“泰山”。 strong 更多实验室安全与防护的信息可点击 /strong strong 图片 /strong strong 了解: /strong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zt/anquan" target=" _blank" textvalue=" 实验室安全与防护专题"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实验室安全与防护专题 /strong /span /a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zt/anquan" target=" _blank"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4/uepic/f0bf246f-d057-4ce7-b2a9-df51006347cf.jpg" title=" 企业微信截图_20190429101558.png" alt=" 企业微信截图_20190429101558.png" width=" 524" height=" 205" style=" width: 524px height: 205px " / /a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span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color: rgb(192, 0, 0) "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span /strong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仪器信息网“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3i生仪社 /span ”上线啦!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扫码解锁更多生命科学资讯干货!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4/uepic/3de7b644-d7a9-4950-a68a-1c36f0743861.jpg" title=" 小icon.jpg" alt=" 小icon.jpg" / /p
  • 京津冀及周边大气污染攻坚行动方案:进一步完善环境监测监控网络
    p   日前,生态环境部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攻坚行动方案》)。。 /p p   《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在巩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果的基础上,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2018 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2018 年10 月1 日至2019 年3 月31 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3%左右。实施范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含河北省定州市、辛集市,河南省济源市)。 /p p   在基础能力建设方面,给出了多项措施,比如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 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 强化科技支撑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等。 /p p   《攻坚行动方案》要求,2018 年9 月底前,各省(市)要在国控监测网基础上,进一步将省控、市控和县控空气质量监测点位统一联网。全面推进国家级新区、高新区、重点工业园区及港口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各城市至少建成一套环境空气VOCs监测站点。继续加快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颗粒物组分和光化学网能力建设。 /p p   2018 年10 月底前,生态环境部出台VOCs 在线监测技术规范。各地要严格落实排气口高度超过45 米的高架源安装自动监控设施、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90%的监控要求,未达到的予以停产整治。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 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加快安装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企业在正常生产以及限产、停产、检修等非正常工况下,均应保证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并联网传输数据。各地对出现数据缺失、长时间掉线等异常情况,要及时进行核实和调查处理。2018 年12 月底前,钢铁等重点企业厂区内布设空气质量监测微站点,监控颗粒物等管控情况。建设机动车“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系统。2018 年12 月底前,各城市完成10 套左右固定垂直式、2 套左右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建设工作,各省(市)完成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形成国家、省、市遥感监测、定期排放检验数据三级联网体系,实现监控数据实时、稳定传输。 /p p   此外,还要加强区县级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将烟气自动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严肃查处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控设施及逃避监管等违法行为。加强市场整顿,对治理效果差、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的治理单位,公布名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公开,实行联合惩戒。 /p p   比如《北京市2018-2019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对能力建设给出了如下详细需求: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QQ截图20180928093746.jpg" alt=" QQ截图20180928093746.jp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9/uepic/d8d14364-c73a-424b-841e-6ce471817780.jpg" / /p p   更多详细内容请见附件: img style=" margin-right: 2px vertical-align: middle "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title="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pdf" style=" color: rgb(0, 102, 204) font-size: 16px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9/attachment/8d296b9f-2c8a-4670-99b6-94765988d52a.pdf" span style=" font-size: 16px "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pdf /span /a /p
  • 环保部门携应急监测设备迅速展开环境监测工作
    应急监测人员腰系绳索准备采样   4月20日8时2分,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发生7.0级强震,造成雅安、成都、眉山、自贡、德阳、绵阳、乐山、宜宾、内江、资阳、甘孜、阿坝和凉山13个市(州)69个县150余万人受灾。   地震发生后,四川省环保厅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环境应急监测组开展应急监测,组织环境监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污染排查,同时组建危险废物和化学品应急小分队、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应急小分队,赶赴灾区,协助雅安市环保局排查放射源安全隐患并开展必要的辐射环境监测工作,避免发生次生环境灾害。   截至4月21日16时,雅安地震灾区暂无污染信息,雅安、乐山、眉山、成都市饮用水监测结果达标,核与辐射安全有保障。   迅即反应: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   环境保护部、四川省政府以及省环保厅领导在获悉地震灾害情况后,立即部署落实环境应急工作。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立即主持召开部长专题会,就灾区环境应急工作作出部署。   环境保护部西南环保督查中心、西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共同组成现场工作组,赴灾区指导抗震救灾工作。   四川省副省长陈文华指示,四川省环保厅要尽快部署并组织开展应急工作。   四川省环保厅党组书记、厅长姜晓亭要求,省环保厅和雅安及周边市(州)环保局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加密开展水质监测,确保灾区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川省环保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李合意随即组织协调相关环节应急工作,并指派省环境应急中心主任张攀俊、省环境监测总站站长杜明率队赴灾区指导环境应急工作。   4月20日8时30分,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启动了环境应急监测,制定了《雅安地震应急监测方案》,明确由雅安市环境监测站负责开展雅安市区饮用水断面、全境其他主要饮用水断面、工业区所在地地表水径流主要控制断面水质监测,视工业企业受灾情况开展大气监测。乐山市、眉山市、成都市环境监测站立即启动应急监测,并对辖区内有关饮用水水源地、地表水监测断面实施监测。   四川省环保厅监测处向除雅安、成都、眉山、乐山外受地震影响的9个市(州)发出《关于开展&ldquo 4· 20&rdquo 芦山地震涉及地区应急监测的紧急通知》,要求立即组织情况调查,统一按省环境监测总站制定的应急监测方案要求,对市(州)所在地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河流水质重点断面开展水质监测,视受灾情况对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并按时向省环境监测总站上报监测数据。   4月21日上午,姜晓亭再次组织省环境应急与事故中心专题研究应急应对工作,提出4点要求:一是全省各地环保部门,特别是雅安市地震重灾区及成都市、自贡市、德阳市、内江市、乐山市、宜宾市、眉山市、资阳市、阿坝州等震感明显地区的环保部门,务必继续组织力量对辖区内重点污染企业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有效识别风险点,立即对危化品、危险废物等进行转移 二是如果无法转移,立即做好应急预案,完善风险防范相关措施,严防地震及余震引发次生环境污染 三是对辖区内饮用水水源地和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开展加密监测,务必确保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 四是务必保障信息畅通,按时上报信息。   四川省环保厅还下发了《关于做好地震灾区环境应急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地环保部门务必采取切实措施,防范因地震引发的次生突发环境事件。   挺进震源地:迅速展开环境监测工作   4月20日9时30分,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组织两个环境应急监测小分队,赶往地震灾区及灾区下游,开展排查监测。其中,应急一组由站长杜明带队,负责赶往雅安,根据灾区情况,会同雅安环境监测站在芦山县及其周边等重点区域开展水质、大气应急监测。应急二组由副站长罗彬带队,负责赶往眉山,从青衣江下游往上排查监测。   当日11时44分,雅安市环保局应急人员平安抵达芦山县,随即组织力量对企业展开隐患排查。15时20分,应急小组抵达雅安市雨城区,与环境保护部西南环保督查中心会合,对抗震救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4月20日下午14时许,环境保护部西南环保督查中心处长柏伦章、四川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总队长张攀俊一行先后抵达雅安,指导抗震救灾工作和污染排查。   在听取雅安市环保局一线指挥应急抢险工作有关情况介绍后,柏伦章转达了周生贤部长对雅安地震灾区的慰问和关心。   张攀俊就抗震救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 二要摸清环保部门人员安全状况和财产损失 三要开展企业排查,严防发生次生环境灾害,确保环境安全 四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做好基础信息数据收集和报送工作 五要实行24小时值班,合理调配人员,做好连续作战的工作安排 六是省环保厅在人员、资金、车辆、技术等方面全力支持雅安抗震救灾工作。   当日17时,省环境监测总站应急一组一行7辆监测车共19人顺利抵达震源地&mdash &mdash 芦山县城,与先前抵达的雅安市环境监测队伍会合,迅速展开监测工作。   据了解,地震发生后,雅安市环保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局长陈伟第一时间深入震中一线芦山县龙门乡开展应急抢险,副局长陈心愚、王颀,总工程师凌云扬率环境监察、监测应急救援队伍到达震中芦山龙门乡,开展灾区应急环境监察和灾区饮用水水源应急监测。   地震当天,芦山县环保局迅速组织人员对辖区内8家重点企业开展了排查。   为确保灾区不发生次生环境灾害,四川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迅速调度雅安芦山地震灾区及周边自贡、乐山、眉山、阿坝、凉山等5市(州)有关情况。根据周边5市(州)环保局报告,环保系统内均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地震当天,周边5市(州)环保部门均积极组织开展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自贡市环保系统共出动359人(次),排查企业114家 乐山市共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5个、重点风险源企业80家、城市污水处理厂14家、加油站18家 眉山市排查重点风险源企业27家。经排查,各地饮用水水源水质无异常,暂未发现因地震造成的环境安全隐患。   4月21日上午,四川省环保厅又紧急调集遂宁、南充、广安、资阳、德阳等地环保部门应急监测人员共20余人,携带应急监测设备赶往灾区,协助开展应急监测。
  • 甘肃平凉监测中心积极发挥生态环境监测服务保障作用
    近年来,甘肃省平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紧紧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心任务,优化完善监测网络,加快提升监测能力,着力强化监测质量,推动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取得了新进展。监测网络不断完善截至目前,平凉市已建成由10个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组成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由22个地表水、9个地下水、5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断面(点位)及2个水质自动站组成的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由60个国家、省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组成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由179个手工监测点位、10个自动监测站组成的声环境质量监测网,基本建立了覆盖“天地空”一体化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监测能力持续提升2018年建成标准化实验室2500平方米,相继实施了土壤、饮用水等能力建设项目,拥有各类仪器设备195台(套),固定资产总价值5004.41万元,监测能力涵盖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土壤和水系沉积物、噪声与振动共四大类328项,实现了地表水109项、地下水93项、土壤85项全分析。质量管理更加严格持续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每年培训市、县监测人员6000多人次。在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中,平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荣获团体二等奖,2名参赛队员分别获得个人一等奖和二等奖。先后有6人获得全国生态环境监测“三五”人才称号。服务保障全面有力积极服务地方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主动开展葫芦河加密监测12次,每年对平凉市40台20蒸吨以上在用燃煤锅炉开展2次监督性监测,每周对平凉中心城区5个国、省控空气站点周边环境进行巡查。举办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13次,邀请3000多人进行参观,发放各类宣传物品1.2万余份。2020年被团省委等5部门命名为“甘肃省青少年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2022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作为全省唯一的环境监测机构获得全国“十佳环保设施开放单位”评选提名。
  • 环境监测总站798万建全国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公开系统
    p   日前,仪器信息网从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获悉,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通过招标方式即将建设全国重点 a title=" " target=" _self"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SampleFilter-S02003-T000-1-1-1.html" strong 污染源监测 /strong /a 数据管理与信息公开系统,预计将于2016年底完工。 /p p   此系统主要包括电脑端和移动端两个版本,包括如下功能:污染源监测数据采集、污染源监测业务管理、污染源监测数据查询分析、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等。正式上线后,将为公众提供重点污染源企业自行监测详细信息,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监测方案、监测结果(包括废水、废气、周边环境质量和噪声等)、未开展自行监测原因、污染源监测年度报告等信息。 /p p   主要中标内容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width: 500px height: 307px "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1/insimg/ba927ce7-5c44-4ea8-a3e4-08785a94c209.jpg" title=" QQ截图20160113141829.jpg" height=" 307" hspace=" 0" border=" 0" vspace=" 0" width=" 500" / /p
  •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收集道路积尘 探PM2.5来源
    p   为应对PM2.5,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刚刚启用了一套新科研装备。和那些摆放在恒温实验室里、随随便便就贵过法拉利的精密仪器不同,新装备相当朴素——扫把、簸箕、吸尘器。几天前,带着这些工具,研究人员走上街头,一寸一寸地清扫马路,吸尽尘埃。 /p p   这是国内首次开展的“道路积尘负荷现场调查”。据今年发布的上海PM2.5排放源解析报告,扬尘等“其他类”大气污染源的贡献率约为13%,但缺少更细分的数据。为此,监测中心设计了一个独特的方案——在上海全市选出一批典型道路断面,用规范的方法收集所有尘土,用特制容器带回实验室。研究后,上海就能准确回答道路扬尘对PM2.5的影响值,进而提出更有力的治理措施。 /p p   从二三十块钱的扫把,到两三百万元的天平,上海正想方设法完善感知城市环境的“神经网络”,进而支撑起一个大数据的梦想。 /p p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主任魏化军告诉记者,该中心目前的年数据采集量相当于五年前的4倍。其中,增长最快的环节就包括上海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如今,仅六类主要污染物的小时浓度数据,每年就达到1000万条,是五年前的10倍 而事实上,这张网络每分每秒都在从大气中嗅探、报告数据。 /p p   堪称海量的数据集,一方面服务于民生,另一方面也用于监管。今年上半年,基于对环境空气质量的监测分析结果,上海预见到未来几个月PM2.5浓度可能较上年反弹,为此果断出台了有力的减排措施。 /p p   从专业的角度来看,环境监测的任务是三个“说得清”:说得清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变化趋势、说得清污染源状况、说得清潜在的环境风险。基于这个角度,可以理解上海过去几年在环境监测上大力投入的价值。 /p p   魏化军告诉记者,“十二五”期间,围绕水、气、生态、噪声等,上海的环境感知末梢越来越发达。目前,在152家重点监管企业,本市共安装了500多套能实时、动态回传污染物浓度指标的设备,数量比五年前显著增长 在全市八个大型产业园区和两个附属园区的腹地和周边,分布着50多个自动监测站点,全都是近几年所建 在它们的管控之下,企业排放、周边环境有什么风吹草动,环保部门马上可以掌握。 /p p   上海“十二五”期间快速提升的数据获取能力,除了借助硬件扩容,更需要依靠技术创新,提升洞察污染物的能力。近一两年,上海环保部门能辨识、检测的污染物名单越来越长,新入选的物质集中在挥发性有机物、抗生素、环境激素等非常规领域。这份名单的每一次扩容,不仅意味着环保监管的盲区越来越小,监管视野越来越广,也意味着上海又开发出一套污染物特征图谱。 /p
  • 广元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与珀金埃尔默公司共建合作示范实验室
    为更好地说清广元市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说清污染源排放状况、说清潜在的环境风险,从而为环境保护及污染治理行动提供技术支撑,2014年1月10日,广元市环境监测站-美国珀金埃尔默仪器(上海)有限公司合作示范实验室正式揭牌,建成全市首个环境监测合作实验室。双方将就广元市水、气、土壤等监测任务展开长期合作,并将就行业方法、监测方案等基础性、前瞻性及示范性等相关项目展开研究探讨。广元市环境监测站作为广元市环保系统的中坚力量,近年来抢抓机遇,不断发展壮大,目前已是全省环境监测系统处于第一梯队的监测站之一。监测实验室现有仪器设备价值近3000万元,中高级技术人员30余人,承担着广元市水、气、土壤、固体废气物、噪声、辐射等要素的监测任务以及川陕甘周边环境应急方面的监测。珀金埃尔默仪器有限公司作为全球最主要的分析仪器供应商,专注于改善人类和环境的健康,致力于在此领域不断推出新的技术和方法,提升环保系统在这方面的技术与检测能力,其也先后与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多家国家级单位展开相关合作。通过示范实验室建设,将提升广元市环境监测的“软实力”,为分析技术、方案、方法等资源的共享提供便利。今年,广元市将实现具有饮用水源109项全分析能力,并将借助珀金埃尔默公司在空气、土壤方面的技术经验,适时开展目前群众普遍比较关心的空气PM2.5中有毒有害物质及其来源调查项目,土壤重金属污染等相关监测项目。同时,广元市环境监测站将在行业培训活动、人才培养及仪器维护等方面与珀金埃尔默公司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合作。对推动广元市环境监测技术进步,提高监测能力具有重要意义。除此之外,广元市环境监测站还将协助疾控、药监等单位进行监测工作,更好的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 服务性环境监测市场 重点面向污染型企业
    2月10日,环保部网站发布《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全面放开服务性监测市场。鼓励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参与排污单位污染源自行监测、环境损害评估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清洁生产审核、企事业单位自主调查等环境监测活动,那么这些监测活动面向的主体有哪些特点呢?   排污单位污染源自行监测   企业自行监测,是指企业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为掌握本单位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等情况,组织开展的环境监测活动。相关法律规定,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以及纳入各地年度减排计划且向水体集中直接排放污水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需开展自行监测。   环境损害评估监测   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是指因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行为(包括突发环境事件)导致人身、财产、生态环境损害、应急处置费用和其他事务性费用的鉴定评估。在鉴定评估中需要详细介绍环境损害确认过程所依据的基础信息、现场勘察、监测分析、实验模拟、数值模拟等过程和结果。面向的主要是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需对此事件进行评定的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的基础就是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水、气、土壤、噪声等环境要素的现状。面向的主要是需要进行项目建设的各公司。   清洁生产审核   清洁生产审核分为自愿性审核和强制性审核。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的企业,可以自愿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企业 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进行清洁审查审核的企业应当在所在地主要媒体上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企事业单位自主调查   大型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分散在全国各地,为了解不同生产基地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企事业内部需要对各生产基地进行检查。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服务性监测市场主要面对是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包括工厂开工建设、工厂运行以及超排或发生意外后的处理等过程中的环境监测需求。
  • 河北分档征收环保税:环北京和雄安周边税额最高
    p   近日,河北省财政厅消息称,河北省环保税税额标准将实施区域间差异化政策,主要污染物税额标准将按地域分为三档,环绕北京和雄安新区周边的25个县区税额标准最高,将按最低规定税额的8倍征收。 /p p   河北区位特殊,当前京津冀环境污染形势依然严峻。为更好服务于以首都为核心的京津冀周边环境生态治理,保障以首都为核心的京津冀生态环境,河北省环保税税额方案规定,与北京相邻的涞水县、涿鹿县等13个县和雄安新区及相邻的永清县、文安县等12个县执行一档税额标准,将按最低规定税额的8倍征收:大气中的主要污染物执行9.6元/当量,水中的主要污染物执行11.2元/当量。石家庄等5市不含执行一档税额的区域执行二档税额标准。唐山等8市不含执行一档、二档税额的区域执行三档税额标准。 /p p   河北省财政厅税政处副处长李同训表示,河北制定的环保税税额标准将为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提供更好的生态保障,同时将调控河北区域协调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集聚发展。 /p
  • 3项国家监测标准正式发布!均由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参与制定
    “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之一。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十四五”起步之年开局良好,在环境法治的保障下,美丽湖南建设迈出坚实步伐。生态环境标准是行政监管和技术理性的结合。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长期以来始终致力于环境监测技术标准体系及相关制度研究、标准化技术研究、宣贯及示范推广应用等工作。多年来,先后承担国家监测标准制修订项目9项,湖南省地方标准制订6项。近半年是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编制标准硕果丰收的半年,3项主编、参编生态环境标准相继发布实施。可点击名称下载标准原文。01 《固体废物 水分和干物质含量的测定 重量法》(HJ 1222—2021)由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湖南大学主编的环境标准《固体废物 水分和干物质含量的测定 重量法》(HJ 1222—2021)于2021年12月16日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正式发布。标准发布能为固废的分析、处理处置管理提供更为科学的、统一的水分和干物质测定方法依据。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废中水分和干物质含量的重量法,适用于常见固废中水分和干物质含量的测定,不适用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高、易燃易爆的固废样品中水分和干物质含量的测定。标准包含烘箱干燥法、微波干燥法和红外干燥法。其中烘箱干燥法是国际公认的最经典、最准确的水分测定方法,其缺点是测定时间较长。微波干燥法和红外干燥法是目前较新、较为便捷的2种水分测定技术,作为烘箱干燥法的补充,在保证准确度的前提下,大大缩短了测定时间,是未来发展趋势。02 《固体废物 无机元素的测定 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HJ 1211—2021)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湖南大学联合主编的环境标准《固体废物 无机元素的测定 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HJ 1211-2021)于2021年12月16日在生态环境部官方网站正式发布。标准填补了国内固体废物无机元素固体直接测定标准方法空白。标准适用于污泥、污染土壤、粉煤灰、烟尘、尾矿废石和冶炼炉渣等固体废物中16种无机元素和7种氧化物的测定。03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畜禽养殖行业》(HJ 1252—2022)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湖南农业大学联合主编的环境标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畜禽养殖行业》(HJ 1252—2022)于2022年4月27日发布,标准规定了畜禽养殖行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及要求。标准适用于畜禽养殖行业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自行监测。标准不适用于全部采用资源化利用模式处理畜禽养殖废弃物的养殖企业。标准的发布实施有利于国家排污许可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行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行为,为畜禽养殖行业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活动提供切实可行的指导依据。三项标准接连发布实施,充分展示了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在环境标准制修订方面的实力水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对于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规范生态环境监测行为,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服务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保障人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 重点企业自行监测办法出台 环境监测仪器需求增大
    环保部近日印发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规定,今后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不但要接受来自环保部门的监督性监测,还要自己监测自己并将相关数据强制公开。对于企业拒不开展自行监测、不发布监测信息和报告或数据弄虚作假,将面临不予通过上市环保核查、停贷等一系列严厉手段。在政策驱动下,第三方独立监测机构和监测设备机构,将在越来越广阔的环境监测市场中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强制公开明年实施   &ldquo 到2014年,国控重点企业的主要污染物和特殊污染物,要实现企业自行监测并将结果强制公开。&rdquo 环保部环境监测司副司长吴季友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透露,环保部正在和证监部门沟通,看能否将上市企业自行监测数据,通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体系披露出来。   根据环保部印发的办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纳入各地年度减排计划且向水体集中直接排放污水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从2014年开始自行监测环境信息,并通过各种方式对外公开。自行监测内容包括:水污染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厂界噪声等。其中,企业环评报告中如有明确要求,也要对企业周边环境质量进行监测。   办法要求,企业应将自行监测结果向公众公开,公开内容应包括企业的基础信息、自行监测方案及监测结果。具体包括:全部监测点位、监测时间、污染物种类及浓度、标准限值、达标情况、超标倍数、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等。此外,企业还要同上市公司一样公布污染源监测年度报告。企业在通过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的同时,应在省级或地市级环保部门建立的公布平台上公开,相关信息并至少保存一年。   对于企业拒不开展自行监测、不发布监测信息和报告,以及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环保部门在向社会公布的同时,可以不予环保上市核查、暂停环评文件审批和停发排污许可证等。同时,还可建议金融、保险部门不予信贷支持或提高环境责任保险费率,以及建议取消政府采购资格等。   对于上述惩罚措施,有业内人士认为看似手段繁多,但实际缺少威慑力度。&ldquo 建议不予信贷等措施,由于实际权力在地方政府,而地方政府恰恰是一些高污染企业的支持者,所以能否落实还有待观察。&rdquo 该人士建议,应借鉴国外经验,给予环保部门更大处罚权,一旦企业环境信息造假,可将企业罚得倾家荡产,相关负责人要负刑事责任。多次违法者,则可将企业关停。   对此,吴季友表示,目前环保部正在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环境信用体系建设,通过信用体系与金融机构的联网,与金融有关的惩罚手段将落到实处。   仍面临一定困难   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谢剑锋表示,办法出台意味着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不再是政府对企业的单方监管,企业今后也要参与其中,从而形成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的双重监测格局。   据环保部环境监测司司长罗毅介绍,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美国、欧盟、日本等一些发达国家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环保部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13352家国控企业中,有10285家企业开展了自行监测,占67%。其中,20%企业采用手工监测,25%企业采用自动监测,55%的企业采用手工和相结合的方式。   &ldquo 可以说企业的自行监测及信息发布工作已有一定的基础。但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企业不愿主动公开 二是监测和公开内容不规范 三是公开的方式不便公众查询、监督。&rdquo 罗毅说。   目前,虽然开展自行监测的企业数量不少,但是距离&ldquo 十二五&rdquo 提出的自行监测公布率达到80%以上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且企业自行监测的水平普遍不高,监测指标不全,特别是对特征污染物未开展监测,监测手段单一。   企业环境监测信息的公开,也面临着缺乏公开平台的问题。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数量庞大,企业的环境监测信息,如果利用企业自身的公共平台,信息过于分散,不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目前各地均缺乏统一的平台供企业发布监测信息。   而对于企业自行监测和环保部门监测数据不统一时怎么办的疑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污染源监测室副主任唐贵刚解释,企业自行监测和环保部门监督性监测是两家来做,监测方法、采集样本和工况都不一样,因此监测结果肯定会不一样,但监督性监测将会对自行监测的整体情况有一个评估。   利好相关监测企业   罗毅介绍,上述办法的主要内容已被纳入&ldquo 十二五&rdquo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工作中。国务院印发的《&ldquo 十二五&rdquo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提出了两项约束性指标,既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80%,环保部门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95%。业内人士认为,对于第三方专业监测机构和监测设备厂商而言,上述目标实际上是未来业绩增长的一个重要保障。   根据办法,企业可依托自有人员、场所、设备开展自行监测,也可委托其他检(监)测机构代其开展自行监测。江苏省环保厅监测处副出长黄卫认为,这将对环保部门的监测业务起到很好的转型作用。目前,环保监测部门人手有限,但需要监测的企业却成千上万。引入第三方专业监测机构,环保监测部门只需要监管好第三方监测机构,由监测机构来对企业进行监测,这将极大提高监测效率。为避免环保部门所属监测机构&ldquo 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rdquo 的嫌疑,办法特别规定企业可委托环保部门所属监测机构开展自行监测,但不得委托承担对其监督性监测的监测机构。   办法还规定,自行监测可采用手工、自动或二者相结合的技术手段,环保部门对监测指标有自动监测要求的,企业应当安装相应自动监测设备。业内人士分析,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污染物排放量占到我国总排放量的80%,而距&ldquo 十二五&rdquo 末还有不到两年半时间,上述企业距离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80%的目标还有一定距离。随着办法的实施,未来两年相关企业为达到标准,必然要大量采购环境监测设备,这对从事环境监测设备的有关公司,将是相当大的政策利好。
  • 各市、县加快配备这些环境监测仪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
    日前,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通知,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行动方案要求:2023 年底前,各城市确保完成上级人民政府下达的 2023 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秋冬季期间(2023 年 10 月 1 日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各城市完成 PM2.5浓度控制目标和重度及以上污染天 数控制目标。实施范围涵盖: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秦皇岛、 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定州、辛集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晋中、运城、临汾、吕梁 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济宁、泰安、日照、 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洛阳、平 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商 丘、周口市以及济源市,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 (含韩城市)以及杨凌示范区。行动方案中特别强调要加强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具体来说:加强大气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持续推进环境空气 PM2.5组分、VOCs 监测站点及路边交通、工业园区、产业集群环境空气监测站点建设, 并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网。完善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加快推进六参数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基本实现乡镇全覆盖, 并与国家、省、市三级联网。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日常运维 和质量管理,充分运用各类站点监测数据进行综合研判,快速识别污染高值区域等,为精准施策提供依据。强化城市空气质量预报体系,提高预报准确率。提升污染源监测监控能力。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并按规范要求稳定运行。推动企业安装工况监控、用能用电监控、视频监控等设备。各市、县根据大气环境管理和执法监管需求,加快配备红外热成像气体泄漏检测仪、手持式氢火焰离子检测仪、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便携式紫外烟气分析仪、便携式烟尘分析仪、便携式氨气分析仪、便携式不透光烟度计、林格曼烟度仪、便携式油品和尿素检测仪、油气回收 三项检测仪、OBD 诊断仪等装备。提高自行监测和执法监测数据质量。2024 年3月底前,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和社会化检测机构承担的执法监测开展部门联合监督抽查,加强对监测点位设置、仪器设备功能参数、原始监测记录、 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的检查力度,推动委托单位保存原始监测记录,更换性能不满足标准规范要求的自动监测仪器设备,强化手工监测报告和过程数据的平台化管理,严厉打击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以及出具虚假检测、对比报告等行为,依法公开一批人为干预、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机构、单位和人员名单。为了进一步探索当前我国大气监测技术与应用研究进展,仪器信息网将于2023年10月11日-13日组织召开“第四届大气监测技术及应用”网络会议,将汇集多位来自科研院校、检测单位的出色专家,共同探讨大气监测技术及仪器设备的研发应用等。同时,会议旨在搭建互动平台,为同行提供在线学习机会,点击报名》》》附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 630万!连云港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计划采购VOCs在线监测仪等仪器及运维服务
    连云港市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防控-交通污染源专项监测能力建设及运行维护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分别为:一标段VOCs在线监测仪等仪器设备能力建设及运行维护;二标段颗粒物(PM2.5)等仪器设备采购;投标人两个标段皆可投,但只中一个标段。开标、评标、中标规则如下:开标、评标的顺序以一、二标段依次进行,中标顺序以评标顺序确定。如投标人一标段被确定为中标人,二标段将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一、项目基本情况标段编号:320701-J-2022052001127-1标段名称:一标段VOCs在线监测仪等仪器设备能力建设及运行维护预算金额:630万元。采购需求: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十四五”江苏省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实施方案》(苏环办﹝2021﹞259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十四五”连云港市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要求,以港口码头、公路、机场、铁路货场等交通污染监测为目标,开展环境空气PM2.5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协同监测。本监测项目主要配置NO-NO2-NOx分析仪、CO分析仪、在线非甲烷总烃分析仪、气象五参数在线分析仪、黑碳仪、VOCs在线监测仪(PAMS 57种)、汽车流量监测仪等设备、监测站房建设及提供专业的售后服务、运维服务支持,通过监测交通周边环境空气中多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明确交通大气污染防治的方向,为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提供技术支持,实现多污染物协同管控,全面提升监测在大气污染溯源及预警的技术保障能力。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时间):一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2020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7月26日至2022年8月2日18:00:00止(北京时间)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与地点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8月19日9:00:00(北京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地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2.开标时间与地点开标时间:2022年8月19日9:0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大厅网址:http://218.92.36.85:8186/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公开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连云港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4号联系方式:0518-8550311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2号楼419室联系方式:丁彦翔 0518-85871535日
  • 朝阳冬奥场馆周边增设4个方舱实验室 日检测能力达4万管
    作为冬奥主承载区,目前,朝阳区1200人的医、护、防团队已陆续进驻80余点位,包括场馆、交通场站、涉奥酒店等,服务保障任务量居全市之首。此外,场馆周边新增的4个方舱实验室也已就位,赛时检测能力将达到每天4万管样本。全区开设140处核酸采样点,50支应急小分队24小时待命。10人以上医、护、防团队进驻酒店,疾控专家定向跟进据介绍,朝阳区卫健委将承担国家速滑馆、国家游泳中心、国家体育馆等3个竞赛场馆和8个非竞赛场馆,5个交通场站,70余家服务保障酒店以及火炬接力、奥体中心、观众指挥部相关疫情防控保障。朝阳区将保障点位划分为“核心区”“涉奥区”“社会面”三个层面、四个等级,分区分层分级管理,精准防控、全力以赴做好场馆、驻地及社会面的疫情防控和医疗保障。为统筹做好赛时医疗防疫服务保障,朝阳区参照奥运场馆“团队管理”模式,为每家酒店组建医、护、防团队,成员不少于10人,包括领队、疾控、卫生监督、核酸采样、医生、护士等。“我们将冬奥服务保障酒店划为5个片区,组织开展了多轮次、全覆盖现场督导,督促酒店工作专班开展防疫工作培训、桌面推演及应急演练。按照‘一店一策’标准,分类管理,细化各类应对预案。”朝阳区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有10名经验丰富的疾控专家定向跟进,对酒店防疫设施设置和管理进行对接指导,为驻点团队提供技术支持,确保发现问题整改到位。该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已率先启用的44个点位共派驻421人驻点保障。奥运场馆周边增设4个方舱实验室冬奥会、冬残奥会期间,朝阳区继续扩容核酸检测能力。朝阳区卫生健康委负责人介绍,此前,朝阳已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3家第三方检测机构及1家备选机构,储备冬奥采样人员480人。前期已派驻现场保障124人,累计完成核酸检测9.3万人次、环境2.7万件次。奥运场馆周边增设4个方舱实验室,赛时检测能力达到每天4万管样本。此外,为更好地方便朝阳群众及时就近开展核酸采样,确保重点人员“应检尽检”、有需求人群“愿检尽检”。全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采样点增至140家。有检测需求的市民,可通过公布的预约方式提前预约后前往。一体推进冬奥保障和城市防疫朝阳区成立医疗防疫保障专班,下设一办十三组,建立“统一指挥调度、专家会商决策、处置联动快捷”的公共卫生保障指挥调度中心,24小时应急值守,推进冬奥保障和城市防疫。同时,朝阳区整合区域医疗和公共卫生资源,组建了50支应急小分队,负责流调、消毒、检查等应急保障值守。为缓解涉奥工作人员由于长时间处于闭环管理,可能造成的情绪压力,朝阳区第三医院专门设立了心理热线电话,安排心理专家免费为工作人员提供情绪疏导和心理支持服务。对重点点位,安排心理医生入驻,全面加强心理疏导。朝阳区核酸检测点位增至140家1月23日,记者从北京朝阳区获悉,全区又新增25个新冠病毒核酸采样点,点位数量增至140家。提醒市民朋友,因核酸采样点及混检服务将根据区域检测人员情况动态调整,请有检测需求的市民朋友通过公布的预约方式提前预约后前往。
  •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怎样开展?
    孩子是校园的花朵,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使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问题成为社会反映强烈的社会问题。加强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管理,让每个孩子健康成长,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那么我们应该从哪着手,怎么来监管学校周边的食品安全问题呢?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重点:重点区域: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重点场所:超市、便利店、小商店、食品摊贩;重点品种:乳制品、豆制品、膨化食品、饮料、冷冻饮品、“五毛食品”、辣条、散装食品等,以及现场制售食品。市场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内容:一查内部管理。是否持证经营,是否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严格规范经营行为,是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是否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及隐患。二查食品质量。是否销售“三无”食品、无中文标识食品,是否销售超过保质期限、*败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食品,是否存在常温存放冷藏冷冻食品等问题。三查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是否严格把控食品采购关口,是否索取进货发票,是否建立进货台账。四查标签标识。食品包装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销售的食品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和侵权等行为。 五查食品安全指标。是否有不良超标添加或者有毒有害物者等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深圳市芬析仪器制造有限公司生产食品安全检测仪,食品中有农药残留、有毒有害物质、添加剂、非法添加剂、水质安全、重金属残留、等多种含量进行快速定量测定确保食品安全,并提供多种食品安全检测仪解决方案。同时深芬仪器本着秉承“重合同、守信用、优质服务、互利双赢”的经营理念为核心,以产品技术创新为依托、保障食品、药品、环境、水质安全为己任 ,为食药监系统、农业系统、畜牧系统、渔业系统、食品企业等提供专业的检测仪器、先进的技术支持和高效的整体解决方案。
  • 涉及18大类约180种新污染物 江苏完成新污染物环境本底调查监测
    为掌握全省新污染物赋存浓度水平,支撑新污染物治理管控和国家新污染物试点调查监测工作,今年年初,江苏省编制了2024年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实施方案,由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带领13家驻市环境监测中心,围绕省内重要水域新污染物环境本底调查监测、省内重点行业企业及其周边环境水体新污染物试点监测、省内重点行业企业新污染物筛查研究等方面协作开展工作。截至目前,江苏省已顺利完成全省新污染物环境本底调查监测、第一期工业园区新污染物试点监测和筛查监测的采样工作。据了解,江苏省作为新污染物治理先试先行地区之一,已连续3年承担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的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试点。今年,江苏省在完成国家试点监测任务基础上进一步拓宽监测范围,针对长江流域、淮河流域、太湖、京杭大运河及沿海区域,在国、省控断面、饮用水水源地及省界断面设置143个点位。针对重点行业企业及其周边环境水体,在苏州市、常州市、泰州市、无锡市和南通市5个典型园区共布设地表水、地下水、废水和环境空气等近150个点位。监测任务主要围绕紫外吸收剂、有机磷酸酯、抗生素、全氟化合物、邻苯二甲酸酯类、内分泌干扰物等18大类约180种新污染物,开展环境本底监测及工业区试点调查监测。
  •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办(征求意见稿)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建立全省生态环境监测质量保障责任体系,有效防范和依法惩治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确保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可追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定义及适用范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态环境监测活动,适用于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办法所称生态环境监测,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环境质量、生态状况、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变化趋势的采样观测、遥感解译、分析测试、综合评价等活动。包括环境质量监测、生态状况监测、污染源执法监测、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涉环境税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辐射工作单位相关场所辐射监测、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监测、污染场地评估调查监测、清洁生产审核监测、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监测等。本办法所称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系指故意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以及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等行为。对弄虚作假行为的调查范围界定及情形认定,按照《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断及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 【质量管理工作范围】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是指在生态环境监测的全过程中为保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和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所实施的全部活动和措施,包括质量策划、质量保证、质量控制、质量改进和质量监督等内容。第四条【工作目标】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是构建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标准规范体系、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体系,通过行政、执法和技术手段,保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可追溯,为生态环境管理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保障。第五条【主管部门职责】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监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第六条 【社会监督】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发生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生态环境监测质量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受理举报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为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保密。第七条【行业自律】鼓励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制定自律公约、服务标准等自律规范,组织开展能力评估、业务培训、技术比武、能力验证等活动。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生态环境行业协会的指导帮助,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第二章 监测单位与人员基本要求第八条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本办法所称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是指依法成立,能够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及报告,并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包括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所属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相关部门所属从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机构,以及从事生态环境检验检测、生态环境监测设备运营维护等活动的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本办法所称的监测单位,是指上述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和依法开展自行监测的排污单位。第九条【监测单位的基本要求】监测单位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具备与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相匹配的监测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二)使用有证标准物质(样品)或具有计量溯源性的标准物质(样品)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活动。不适用标准物质(样品)的生态环境监测活动应当采取其他有效方式确保生态环境监测结果的可靠性;(三)使用的生态环境监测设备符合国家有关生态环境监测标准规范要求;定期开展设备检定、校准、比对等量值溯源与传递工作,保证其量值准确可靠;(四)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标准,使用能满足监测工作需求和质量要求的方法和程序实施生态环境监测活动;(五)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相适应,覆盖全场所、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 (六)按规定保存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监测全过程原始记录、报告审核记录以及监测任务合同等档案资料,保证监测数据、结果及报告可追溯;(七)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八)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要求。依法纳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范围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当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第十条 【质量管理部门的基本要求】监测单位应设立质量管理部门或岗位,配备质量管理人员及必要的实验条件,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监督管理本单位各类生态环境监测活动,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使质量管理工作程序化、文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切实保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质量;(二)组织和开展质控考核、能力验证、比对、方法验证(确认)、质量监督、量值溯源及量值传递等质量管理工作,并对其结果进行评价;(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所属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本机构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的申报与日常管理;其他监测单位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监测人员能力确认与日常质量管理;(四)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标准、技术规范和规定、质量管理工作的动态信息库,确保相关标准、规范现行有效;(五)组织或参加生态环境监测技术及质量管理的技术培训和交流;(六)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监督与检查;(七)负责编制质量管理总结及计划。第十一条 【监测人员的基本要求】从事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掌握与岗位相适应的生态环境保护基础知识、法律法规、评价标准、监测标准或技术规范、质量控制要求,以及有关化学、生物、辐射等安全防护知识;(二)经过必要的培训和能力确认,能力确认应包括基础理论、基本技能、样品分析的培训和考核等;(三)监测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监测单位从业;(四)遵行职业操守,规范日常行为,坚持做到依法遵规、公平公正、诚实守信、保守秘密、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第十二条 【持证上岗】监测人员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持证上岗。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对下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所属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人员的持证上岗考核工作,其他监测单位监测人员可采取监测单位自行组织、自愿参加行业组织或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持证上岗考核。未参加或未通过考核的人员,应当在持证人员的指导下开展相应的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由持证人员负责。第十三条 【诚信公示】凡在本省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的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需将机构名称、地址、法人性质、关键岗位人员(法人、单位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服务类别、技术能力范围等诚信信息在海南省社会环境服务机构管理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对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诚信信息包括:(一)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基本情况;(二)监测仪器设备资产台账及仪器设备清单;(三)机构人员基础信息及监测能力;(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五)监测业务活动情况及监测报告清单。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名称、法人性质、营业执照、资质范围、关键岗位人员、机构地址、实验室地址等发生变化,应在变更后30日内在海南省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平台更新公示信息。第三章 质量管理要求第十四条 【监测标准规范】从事生态环境监测活动,应按照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标准、规范开展监测,监测人员、仪器设备、装备和实验室环境设施等应满足监测工作及质量管理的要求。第十五条 【质量体系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建立并有效运行与所开展的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应当覆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的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点位布设、样品采集、现场测试、样品运输和保存、样品交接、样品制备、分析测试、数据处理、记录、报告编制和档案管理等过程。第十六条 【全过程质量控制要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根据相关监测标准和技术规范,在生态环境监测活动全过程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出具的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追溯。(一)监测点位的设置应根据监测对象、污染物性质和具体条件,按统一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技术规范和规定进行,保证监测信息的代表性、完整性、可比性;(二)采样频次、时间和方法应根据监测对象和分析方法的要求,按统一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技术规范和规定执行;(三)样品在采集、运输、保存、交接、制备、分析测试及留样等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应的生态环境监测标准、规范,确保样品质量;(四)现场测试和样品的分析测试,应优先采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方法;需要采用国际标准、其他国家的标准或自定标准时,应进行等效性或适用性检验,并书面征得服务对象同意,监测结果应在本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存档保存;(五)监测数据在传输过程中均应保证所有信息的一致性和复现性,不得伪造、篡改监测数据;(六)对外出具报告或数据时,应根据服务对象要求,提供有关样品采集、运输、分析、质控等方面的原始记录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第十七条 【原始记录保存要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及时记录样品采集、现场测试、样品运输和保存、样品制备、分析测试等监测全过程的技术活动,保证记录信息的充分性、原始性和规范性,能够再现监测全过程。所有对记录的更改(包括电子记录)实现全程留痕。监测活动中由仪器设备直接输出的数据和谱图,应以纸质或电子介质的形式完整保存,电子介质存储的记录应采取适当措施备份保存,保证可追溯和可读取,以防记录丢失、失效或篡改。当输出数据打印在热敏纸或光敏纸等保存时间较短的介质上时,应同时保存记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第十八条 【排污单位质量控制要求】自行开展监测工作的排污单位,应当参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至第十五条开展质量管理工作,并依法公开相关监测数据和信息。第十九条【运维机构要求】从事生态环境监测设备运营维护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在样品采集与分析、仪器设备运行、数据交换与传输等方面实施质量管理,确保各类数据在仪器分析及信息传输、发布等过程中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一)从事生态环境监测设备运营维护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与委托单位就运行维护、设备维修、定期巡检等工作签订有关合同的,机构及其负责人应保证自动监测数据质量并承担法律责任;与委托单位不签订运维合同,但形成事实合同关系的,同样承担自动监测数据质量法律责任;(二)监测站房及所属采样、分析、数据传输等方面的运维工作原则上只能由同一家运维机构负责。除运维人员、负责监管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人员外,未经允许,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站房、不得接触设备、不得通过网络等方式连接设备、不得干扰样品采集部位及样品传输管路的周边环境;(三)从事生态环境监测设备运营维护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负责站房及所属样品采集及传输设备、仪器分析及数据传递等系统按规范运行;自动监测仪器设备应当定期检定或校准,并做好相关记录;使用的标准物质应当是有证标准物质或具有溯源性的标准物质;传输的数据应是准确、不被外界干扰的数字量模式;按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等要求,定期开展校准校验等质量管理工作,需要定期开展手工比对监测的应由有资质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手工比对监测并提供比对监测报告;(四)从事生态环境监测设备运营维护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须确保自动监测数据在分析仪、现场工控机、中控平台、数采仪及各级环保监控平台等所有设备上传数据的一致性,不受量程设置、传送距离、传输介质等干扰;(五)从事生态环境监测设备运营维护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不得擅自移动、改变或干扰监测站房、采样点位及管路,擅自更换样品分析、数据传输等设备及其它影响计量的部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排污单位或其它单位对生态环境质量或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自行运营维护的,按本条规定开展工作。第二十条【监测质量责任】监测单位应当建立“谁出数据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责任追溯制度。监测单位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采样与分析人员、审核与授权签字人分别对原始监测数据、监测报告的真实性终身负责。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对委托人送检的样品进行检测的,监测报告对样品所检测的符合性情况负责,送检样品的代表性和真实性由委托人负责。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和标准规范,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对所排放的污染物及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实施自行监测,保存完整的原始记录;不具备自行监测能力的,应当委托其他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自行监测,并对外公开委托信息,核实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相关资质能否满足本单位自行监测指标要求,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数据质量保证措施提出明确要求。排污单位对其自行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从事生态环境监测设备运营维护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按照运营维护责任对监测数据承担责任。第二十一条 【干预留痕机制】监测单位及其人员应当独立于其出具的监测数据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的因素影响,保证出具的监测报告全面、准确、客观、真实。监测单位及人员对相关利益方不当干预监测活动,应当采取全程留痕、依法提取、介质存储、归档备查等方式如实、完整记录,并及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有关上级部门举报;对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应当拒绝。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二条 【监管部门职责】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建立生态环境监测质量检查专家库,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对本地没有实验室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以加强监测现场核查为主,若有必要赴异地开展实验室核查,应与该机构实验室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建立协查机制。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与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部门合作和信息沟通,及时共享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和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罚结果等监督管理信息。第二十三条 【监督检查内容】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权对在本行政区域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的监测单位的下列事项实施监督检查:(一)监测点位、仪器设备、试剂材料、标准物质(样品)、场所环境与人员情况;(二)样品采集制备、分析测试、数据传输、评价等原始记录和监测报告情况;(三)运维规程、计划和记录;(四)监测方法和监测技术规范的使用情况;(五)质量管理体系及运行情况;(六)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定期、不定期开展盲样考核、比对监测等能力验证。第二十四条【监管职权】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进入生态环境监测活动场所进行现场检查;(二)调查、询问监测单位、委托人等有关单位和人员;(三)查阅、复制生态环境监测活动有关档案、合同、发票、账簿及其他相关资料;(四)开展其他必要的调查、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绝、阻挠和隐瞒。第二十五条【开展执法检查情形】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监测单位存在以下行为的,视为涉嫌弄虚作假,需开展执法检查:(一)被实名举报且举报人身份得到核实的,能提供基本事实线索或相关证明材料的、被“12369”、“12345”举报平台反馈且有相应线索的、被举报且明确指出监测报告中弄虚作假线索的;(二)相关行政部门开展检查,发现监测报告或数据存在弄虚作假嫌疑而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反馈或转交的;(三)威胁检查人员或无正当理由抗拒检查的;阻挠、拖延不配合检查的;拒绝提供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四)监测单位拥有的人员、设备、资质等条件明显不能满足正在开展的监测活动的。第二十六条【弄虚作假行为界定】除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情形外,监测单位存在以下行为并被查实的,视为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一)侵占、损毁或擅自移动、改变自动监测点位、设备或其它计量部件的;(二)因人为干扰造成自动监测仪器分析仪、数采仪、各级环保监控平台等方面的自动监测数据明显不一致的;(三)故意断开流量计、分析仪、数采仪等设备的电源、网络,导致自动监测数据为零、不变或缺失的。(四)监测仪器设备有电子原始记录和谱图,故意不保存、删改、销毁原始电子记录的。第五章 调查与处理第二十七条【执法部门职责】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调查和处理。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发现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应依法立案查处,并向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关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调查和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调查程序】对发现涉嫌存在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应按以下程序开展调查。(一)现场检查和立案1.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对生态环境监测活动采用随机抽查和飞行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发现涉嫌存在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应依法立案查处;2.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各类审批、评审、备案、督察、检查等工作中,发现有监测单位涉嫌存在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应依法立案查处;3.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排污单位开展日常现场检查,发现涉嫌存在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应依法立案查处;4.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所属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在日常监测、检查等工作中发现监测单位涉嫌存在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应将问题线索和证据及时移交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立案查处;5.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接到有关涉嫌存在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投诉或举报,或接到其他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应及时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相关程序决定是否移交。受理过程中相关人员应严格保守秘密。(二)调查取证1.对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的调查取证可按照《行政处罚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必要时可以组织所属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或其他专家,为调查取证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2.调查过程中需要采样取证的,应由具备相关采样资质的人员,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实施现场采样,并采取拍照、录像或其他方式记录采样过程。调查和采样过程中须有当事人在场,并要求其在现场检查(勘察)笔录或采样记录单上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当事人不在场的,调查人员应当注明情况,并请其他见证人签名;3.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的证据,除现场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察)笔录,以及照片、音像、监控视频等电子证据外,按照不同环节或不同情形,可补充收集下列证据:(1)现场监测或采样环节弄虚作假:现场监测或采样原始记录(含仪器存储文件或打印记录)、质控措施记录、排污单位现场工况记录、样品保存和交接记录、环境条件记录、仪器使用记录、现场封存样品等书证物证,以及有关照片、音像、监控视频等资料;(2)实验室分析环节弄虚作假:分析原始记录(含仪器谱图和自动存储记录)、质控措施记录、量值溯源记录、环境条件记录、仪器使用记录、留存样品等书证物证,以及有关监控视频等资料;(3)报告编制环节弄虚作假:监测报告(正本和副本)及所有监测原始记录、审核记录,以及其他存档资料等书证;(4)机动车排放检测环节弄虚作假:检测记录、环境条件记录、仪器使用记录、已上传的电子检测报告和本地打印报告、车辆基础数据等资料;(5)自动监测及运维环节弄虚作假:生产记录、排污记录、环保治理设施和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记录,自行监测报告、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报告,自动监测仪器中存储的数据,以及从仪器设备或数据传输设备上复制备份的数据和依法提取的环境样品等资料。第二十九条【违规惩戒】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监测单位存在下列情形的,由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采取函告整改、约见谈话等形式,予以警示。(一)采样、分析等专业技术人员未经上岗培训,未持有相关监测项目合格证书或未经机构内部考核合格;关键岗位人员变更没有按相关规定办理;违规挂靠监测人员的;(二)监测或运维过程不规范,出具的监测报告和原始记录(运维记录)未能严格执行或错误使用生态环境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信息不完整,直接或间接影响最终监测数据(结果)的有效性和准确的;(三)监测或运维能力不满足,技术人员工作经历、监测能力不匹配,仪器设备存在不足或缺陷,环境设施条件不符合要求,不能满足或有效维持所开展的监测和运维活动的;(四)质量控制活动不匹配,质量管理体系未建立或不能覆盖监测和运维的全部场所,未能有效执行体系文件要求,质量控制措施不满足相关监测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监测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涉事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严格按照相应程序予以处罚。第三十条【案件移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查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中,发现涉及其他相关部门职责的,应当依法向相关部门通报或移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涉嫌违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应当向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移送;对于省外注册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因弄虚作假被依法查处的,还应当向机构注册地所属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报有关情况。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查实的篡改伪造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案件,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予以拘留;对于涉嫌犯罪的,应当制作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调查报告、现场勘察笔录、涉案物品清单,以及监测、鉴定、检验报告等证据材料,及时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并将案件移送书抄送同级检察机关。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监测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因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被处罚的,可依法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第三十二条【结果公开】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信息公开的规定,在政府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公开对监测单位的监督检查结果,并将查处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相关责任主体行政处罚结果报送海南省自由贸易港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对外公示。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三条 【解释权】本办法由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负责解释。第三十四条【实施时间】本办法自2021年 月 日起实施。原《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起草背景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是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生命线。2018年5月11日,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海南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办法》,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规范管理秩序,加大对不当干预行为和弄虚作假行为的惩处力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第三十二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健全生态环境评价和监测制度,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防止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促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明确指出,要健全生态环境评价和监测制度。为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规范生态环境监测行为、有效防范和依法惩治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全面。按照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要求,我厅对原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形成了《海南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39号);
  • “双碳”纳入环保督察,石化环境监测技术如何变?
    近日,生态环境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徐必久指出,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将碳达峰、碳中和落实情况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部坚决贯彻落实,已经及时将相关的任务纳入到督察之中。碳达峰、碳中和受到各行各业、各个部门的重视,尤其对于重点行业如钢铁、电力、化工、建材、有色金属、石化、煤化工,实现碳中和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日前,生态环境部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计划在明年6月底前基本摸清重点行业碳排放水平和减排潜力,探索形成建设项目污染物和碳排放协同管控评价技术方法,从源头实现减污降碳协同作用。具体试点地区和行业名单如下表所示:试点地区和行业名单试点地区试点行业河北省钢铁吉林省电力、化工浙江省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山东省钢铁、化工广东省石化重庆市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陕西省煤化工对以上试点地区布置的工作任务包括建立方法体系、测算碳排放水平、提出碳减排措施、完善环评管理要求。同时发布了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技术指南(试行)。对于企业来说,碳核算、环境监测与污染物溯源、碳减排都是需要更加重视的方面。碳核算Q 碳核算是什么?A 碳核算是一种测量工业活动向地球生物圈直接和间接排放二氧化碳及其当量气体的措施。Q 其当量气体是什么?A 其当量气体是将7种温室气体折算成CO2,这里涉及到全球变暖潜能值:温室气体全球变暖潜能值(GWP)二氧化碳(CO2)1甲烷(CH4)25氧化亚氮(N2O)298氢氟碳化物(HFCs)12-14800全氟化碳(PFCs)7390-12200六氟化硫(SF6)22800三氟化氮(NF3)17200关于温室气体的测量标准,涉及光谱、色谱等多种检测方法,详细内容可点击此处查看。Q 碳核算的方法有什么?A 排放因子法、质量平衡法以及实测法。目前,发改委公布的指南中只包含排放因子法、质量平衡法这两种计算方法,但是2020年12月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指出,重点排放单位应当优先开展化石燃料低位热值和含碳量实测。实测法将是未来进行碳核算最具权威的方法,但是目前仍受监测仪器、监测人员及方法的约束。综合来看,排放因子法是现在使用最为广泛、应用最为普遍的碳核算方法。碳核算体系是非常庞大和复杂的。在今年“石油化工分析技术与应用”主题网络研讨会上,北京化工大学刘学之教授带来了“碳核算概念、方法与体系与石化行业碳中和”的专家报告。其中,她还介绍了化工生产企业核算温室气体排放的基本步骤:详细内容可点击此处观看回放视频。环境监测、预警及溯源我国目前已经初步建立了以常规监测、自动监测为基础的环境监测体系,形成了国家、省、市三级监测网络。环境监测愈发重要,在污染减排、污染源溯源、土壤调查、宏观战略研究及水专项等重点环保工作中,分析技术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对于石化企业来说,环境监测主要针对水、气、土壤和噪声四个方面。水对外排水、地下水、含油污水、循环水、装置中含硫废水等气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厂界四周大气检测、各装置加热炉烟气分析、各装置VOC监测土壤有毒有害物质的重点场所或设施设备噪声各装置及厂界四周噪声分析对于石化企业水质分析及仪器发展应用,在“石油化工分析技术与应用”主题网络研讨会上,中国石油华北石化公司张晓彤进行了详细的讲解(点击可观看完整视频)。石化行业水质分析主要项目包含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生物需氧量BOD5、挥发酚、硫化物、电导率、悬浮物、浊度等,常用的分析仪器有可见分光光度计、紫外分光光度计、红外测油仪、浊度计、电导率仪、ICP等。同样也是在此次网络会上,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龚杰晖结合多年工作经验,详细介绍了以大气自动站为中心,结合多种检测设备和检测力量为一体的环境预警及溯源管理系统。自动站浓度主要受周边及远距离传输污染物产生波动,当出现设备泄露、循环水污染、工艺有组织排放、间歇无组织或应急排放、储罐呼吸及海陆风物质叠加效应等会造成数据的波动情况,在积累一定量的数据样本后可以反向推断源头的变化趋势,再结合区域介质布局、高值风向和因子对应性分析判断可能来源装置,进而马上进行现场排查,选择直接检测或采样检测的方式进行验证。目前是采用网格化监测体系并对厂区进行布点,网格化监测进展及使用思路如下图所示:然而,网格化监测仍存在一些问题,石化企业因其长期形成的源头多、因子丰富、同源程度高的复杂环境,在小范围情况下,溯源难度是比较大的。上海石化通过数据分析和多种VOCs监测设备协同使用开展精准化溯源,有效提高VOCs的溯源效率。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的相关工作仍遵循环境保护部办公厅于2015年发布的《石化行业VOCs污染源排查工作指南》及《石化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指南》。石化企业精准化溯源的更多内容,请点击此处观看完整视频。日前,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生态环境部对部分标准进行了修订,将加油站在卸油、储存、加油过程,油品运输过程以及储油库储存、收发油品过程中油气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进行了单独的规定,相应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已于2021年4月1日正式实施。为促进农药制造工业、铸造工业以及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的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也出台了相应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同时对温室气体甲烷的排放提出了协同控制要求,相应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已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上标准可点击此处查看。碳减排日前,人文清华讲坛上,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贺克斌发表名为《碳中和,未来之变》的演讲,表示未来碳减排路径选择将是“五碳并举”,即资源增效减碳、能源结构降碳、地质空间存碳、生态系统固碳、市场机制融碳。碳减排的方式有很多,需要企业针对自身特性进行选择,实现碳中和需要制定详细的“减碳计划”和具体措施,既不能盲目,也不能过于激进,需要具备科学性与合理性。生态环境部将对重点企业环境保护情况进行督察,这将意味着相关企业必须有所行动。中国工程院院士、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院长王金南,在今年六五环境日论坛上提出,要建立低碳技术、零碳技术和负碳技术体系,根据不同技术在不同时期来制定不同的政策。属于技术萌芽期的技术,国家需出钱去扶持和示范 处于产业成熟期的技术,比如风能、光伏发电已很成熟了,其补贴政策应逐步退出,让其在市场中健康竞争和发展。对于碳捕集工程利用技术,比如碳捕获、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需建立碳中和工程技术创新体系,实现工业零碳技术工艺的开发等。石化企业在环境监测方面将有哪些动作?环境监测仪器市场是否将迎来一波新高潮?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 辽宁河北交界处拟建环境监测站
    记者7月6日从辽宁省环保厅获悉,辽宁省最终选定绥中大风口水库建设国家区域环境空气监测站,龙屯水库及大台山为备选点位。   由于该选点处在辽冀两省交界处,并位于辽西走廊环境空气输送通道上,可以说清京、津、冀及其周边环境空气质量与变化趋势对我省的影响,因此该站建成后,将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和区域空气质量预警监测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 京津冀首个交通节能减排实验室建成 监测交通环境污染
    p   随着城市化、机动化进程的加快,能源和环境形势日益严峻,大气污染治理及节能减排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根据环保部门测算数据北京本地PM2.5污染中,机动车排放占比达31.1%,成为首要污染源。交通领域已成为三大重点能耗与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领域之一。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11/insimg/46f15c1b-b891-4992-bcd0-7e445c4f684b.jpg" title=" 11.png" / /p p   如何构建绿色可持续的现代交通体系成为未来发展中亟需解决的问题。那么,车流量与空气中PM2.5到底有什么关系?轨道周边噪声振动有多大?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染状况如何? 今天,由北京市交通行业节能减排中心、北京工业大学城市交通学院、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共同建设的:北京市交通节能减排实验室,在北京工业大学正式成立了。今后,这些交通与环境的关系,将拥有更多数据支撑,为北京构建绿色可持续现代交通体系奠定基础。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11/insimg/eeb1012f-add2-445b-8fce-8bdd159b8a2c.jpg" title=" 22.png" / /p p   实验室的工程师李晓祎介绍,实验室通过对交通与环境关系的研究,旨在建立“实测+模拟仿真+评价”的交通环境综合评价体系。北京交通节能减排实验室的建成,将大大提升北京交通环境监测和污染源监测水平,通过科学的量化手段获取准确的数据,反映交通行业污染的真实现状,支撑交通污染规律的研究及环保治理措施的制定,为京津冀区域层面的交通污染联防联控提供支持。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11/insimg/d32a876e-db26-4cc1-a052-c14eaf0efe72.jpg" title=" 33.png" / /p p   同时李晓祎介绍,作为技术先进、覆盖全面的综合性实验平台,北京交通领域节能减排实验室共有移动源排放检测室、生态环境检测室、噪声和振动检测室、交通水环境检测室、交通大气环境检测室、生态驾驶实验室、绿色道路材料实验室等七大实验室及一台移动环境监测车,拥有车载尾气检测设备、气象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模拟驾驶舱等实验设备近100套,可以全面实现对“人、车、路、环境”交通全要素的检测、评价、相关规律研究,以及污染防控措施研究等工作。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11/insimg/fa565746-79aa-4ac3-8e45-fdff8534dd0f.jpg" title=" 44.png" / /p p   采访中,记者在生态驾驶实验室发现,一个模拟真实场景的驾驶舱里,驾驶员刹车、油门、方向盘转角等高精度、多维度的驾驶行为数据,通过传感器传输都会被显示在评价展示系统上。通过驾驶模拟舱系统,可以提取出车辆动力、行驶轨迹、驾驶员操作行为等参数,生态驾驶实验室形成了集“监测-诊断-矫正-评估”为一体的生态驾驶行为关键技术。通过测试,驾驶员可以清楚的了解到自己平时驾驶行为,从而对不良的驾驶习惯进行纠正、改进。比如在这里,你不但可以知道自己平时的油耗是多少,更能分析出,为什么自己的油耗是这样的一种水平,从而进行改进。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11/insimg/3ee93bb3-a6be-488b-9809-4cfe13cb25f5.jpg" title=" 55.png" / /p p   现场,记者还看到了印有“交通环境监测车”字样的“移动综合实验室”。车内配大气测定仪、噪声测定仪等监测设备,可以监测一定环境条件下尾气、烟尘烟气、水中油质、微生物监测、施工振动、噪音等30个指标数据。对于机动车尾气排放的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污染物,交通环境监测车6秒就可得出数据,而 PM2.5、PM10浓度含量也可在1个小时内得到结果。已开展的监测结果显示,货运场站内部污染物浓度超过周边环境监测点高达3-19倍。主要货运通道 PM2.5浓度高于周边环境1.33倍,且污染物浓度与断面车流量直接相关。未来,通过对货运场站及通道的环境监测,将为货运行业污染治理措施研究制定提供支持。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511/insimg/a38c7e65-9bf3-4920-9626-8de3f0422022.jpg" title=" 66.png" / /p p   实验室的设置和分工是十分专业而且全面的,实验室通过未来的工作,能够为交通领域污染治理措施的制定提供更多的技术支持。让我们的环境更加清洁美好。 /p p   附:生态驾驶技巧 /p p   1.轻点油门平缓起步,将最初5秒的时速保持在20公里/小时左右 /p p   2.尽量减少加速和制动的次数,保持充分的车间距离 /p p   3.停止不必要的空转,倡导“停车熄火” /p p   4.提前松开油门,利用发动机制动器减速 /p p   5.尽量少用空调 /p p   6.恰当暖机,避免不必要的预热 /p p   7.充分利用道路交通信息,预知交通状况 /p p   8.及时检查胎压 /p p   9.尽量减轻车载 /p p   10.注意停车场所,避免引起交通拥堵 /p
  • ACCSI2018之环境监测仪器及技术发展论坛
    p    strong 仪器信息网讯 /strong 2018年4月15-16日,由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中国仪器仪表学会、仪器信息网主办的2018第十二届中国科学仪器发展年会(简称ACCSI2018)在常州香格里拉大酒店举行。其中特设的“环境监测仪器及技术发展论坛”受到了广大听众的热烈欢迎!此论坛由江苏省分析测试协会秘书长赵厚民主持。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4/insimg/4647d014-6287-4648-a896-718252a658b5.jpg" title=" IMG_5604.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会议现场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4/insimg/86532bba-e192-4957-bc2e-209e640808fa.jpg" title=" IMG_5544.jpg" /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报告题目:我国大气环境标准现状及发展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报告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标准研究所大气(噪声)排放标准研究室主任 张国宁 /strong /p p   张老师从我国大气环境标准的体系、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监测标准几方面介绍了目前我国大气标准的现状以及未来发展趋势。在谈到我国监测标准体系时,张老师介绍到,目前我国的监测分为监督性监测和自我监测。监督性监测包括常规(例行)监测和不定期检查。自我监测包括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周边环境质量开展自行监测,并公布监测结果,还包括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以及满足《排污许可证》的管理要求。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4/insimg/a8cd4bd8-c3ee-4d76-96db-a08b7f20170c.jpg" title=" IMG_5550.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报告题目:定制分析系统助力气味检测-气味分析系统及其应用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报告人: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分析测试仪器市场部产品经理 赵彤 /strong /p p   根据不同检测需求,岛津发布了多项GC-MS/MS定制分析系统,系统包括主机、数据库和耗材。此次报告赵经理主要介绍了GC-MS/MS Off-Flavor气味分析系统,主要包括前处理装置、专用耗材、专业数据库、灵活的分析系统和分析指导手册。针对薰衣草香气、食品香气、袜子样品、人的体味等不同的气体样品,岛津可针对性的推荐前处理方法、色谱柱、质谱检测器等设备,并以异味水样品为例进行了介绍。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4/insimg/d2e8da4d-4d06-4d30-b0bb-f771be4b5342.jpg" title=" IMG_5558_副本.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报告题目:土壤无机元素检测技术及成果在土地质量评估中的应用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报告人: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测试所副总工 蔡玉曼 /strong /p p   蔡老师从土壤样品分析项目、样品加工、样品分析配套方案、质量控制方法、土地质量评估方法、成果应用几方面全面介绍了土壤无机元素分析方法和质控方法,其中重点介绍了成果应用。如通过对一些土地有益元素的调查,利用此优势特点开发特色农产品,科学合理施肥,提供土地利用价值。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4/insimg/dc647de1-f52e-4982-ad70-589d3fa3344a.jpg" title=" IMG_5560.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报告题目:物联网时代水质在线仪器设计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报告人:深圳市朗石科学仪器有限公司总经理 严百平博士 /strong /p p   严总从我国水质在线监测政策变化讲起,说明了水质监测设备的技术发展新需求,如平台技术、检测技术、样本处理技术、质量评价技术和客户服务技术等。以进样技术为例,严总介绍说,加样与定量是完全不同的,定量准确并不意味着加样准确,还需要消除气泡等。而对于仪器成本,不仅仅需要考虑采购费用,还需要考虑物流、人工、药剂、废液处理、备品备件更换、故障费用等。最后严总介绍了朗石科技的水质云平台以及此平台对运维工作的价值。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4/insimg/0d2eba61-3cc9-4bc3-a3f6-bceea48ad3ab.jpg" title=" IMG_5563.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报告题目:水质指纹预警溯源技术进展和展望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报告人:清华大学 吴静 /strong /p p   吴老师从原理、技术系统框架、应用情况等介绍了水污染预警与溯源技术,大量案例给现场观众直观的感受。如在深圳某工业园区,利用在线式预警溯源仪,成功地从园区内22家企业中锁定了7家易超标排放企业 在某污水干管溯源过程中,成功找到某企业的偷排暗管,处罚1239万元,成为深圳首笔千万元环保罚单。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4/insimg/7caa8679-9c79-4bc6-ba43-bd3db404009e.jpg" title=" IMG_5586.jpg" / /strong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报告题目:新政策环境下水质在线仪器技术需求变化分析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报告人:哈希公司APP部门应用专家 郝祺 /strong /p p   郝经理从现状、政策环境、新性能、新参数、新应用等方面介绍了对我国水质在线仪器技术的理解。从河长制、污染源监控、生态系统性、湾长制、入海污染源普查、加强海洋生态保护等政策的发布,未来仪器需要一些新性能,如一机多能、微型化、微试剂或无试剂测量、3D全方位测量、智能诊断、新材料、新控制方式等,还将会有一些新参数和新应用的需求。未来仪器发展将结合大数据与水质模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4/insimg/9043a1df-a388-44b9-959a-670b3e3691a4.jpg" title=" IMG_5588.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报告题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行业发展现状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报告人:中国环保产业协会 高晓晶 /strong /p p   高老师从发展背景、行业总体发展状况、环境监测行业形势分析等介绍了包括在线仪器、运维服务以及社会化检测等在内的我国环境监测行业的整体发展情况。对于仪器市场,行业发展总体平稳,正逐渐向“产品+服务”转型 对于运维市场,环境质量监测仪器运维行业运维质量和利润率较高,污染源监测仪器运维单位以中小企业为主,行业结构仍在调整过程中 对于社会化检测市场,民营检测机构占比为96%,规模普遍偏小,监测服务半径主要在机构所在的省或市。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4/insimg/efee95ab-8530-4215-8b28-38e400d5ae94.jpg" title=" IMG_562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报告题目:环境中VOC分析与标准物质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报告人:北京坛墨质检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洪涛 /strong /p p   洪工主要介绍了目前环境VOCs的基本情况,包括定义、来源、危害、控制技术、监测技术和标准等,而在标准中很重要的一环是标准物质。洪工从标准物质的定义、特性、相关机构等方面介绍了如何初步选择标准物质,最后介绍了坛墨质检可提供的VOCs方面的多种标准物质。 /p
  • 京津冀及周边将建多个国家直管PM2.5监测点
    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环保部日前按照国务院要求印发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以下简称&ldquo 实施细则&rdquo ),实施细则中提出,要强化基础能力,健全监测预警和应急体系,计划到2013年底,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和山东省完成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监测能力全覆盖 到2015年底,北京市、天津市各建设3个国家直管监测点,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济南、青岛等城市各建设2个国家直管监测点,其他地级城市各建设1个国家直管监测点,逐步建成统一的国家空气质量监测网。   实施细则提出,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体系建设,建成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将监测能力建设及其运行和监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实施细则还提出,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环保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抓紧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到2013年底,初步建成京津冀区域以及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省级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 到2014年底,完成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省级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地级及以上城市建设任务。
  • 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出炉,释放大量仪器需求
    近日,四川生态环境厅公布《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为加快构建新时期四川生态环境监测体系,进一步提升本省生态环境监测的公共服务能力,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为环境管理提供更加科学、全面、精准、及时的决策支撑,《规划》从逐步开展碳监测评估,深化大气环境监测,拓展水生态环境监测,完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推进声、辐射和新污染物监测,完善生态质量监测,强化污染源和应急监测,拓展监测数据成果运用,打造产学研用创新优势,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十个方面部署了36条具体措施。环境监测离不开分析仪器的助力,《规划》多处提及新增或更换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开展多项分析技术研究,完善环境监测网络,建立省级特色专业实验室与专项实验室等,释放大量仪器需求。本文根据《规划》全文摘录如下:一、支撑低碳发展,逐步开展碳监测评估逐步提升温室气体监测能力,充分发挥成都市碳监测评估试点引领示范作用,逐步推进并落实《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方案》,构建省级温室气体监测网络,构建温室气体背景本底监测能力。在9个城市开展N2O、CH4、CO2、ODS及含氟温室气体试点监测。重建九寨沟省级背景站,并升级改造为大气和温室气体综合背景站。二、聚焦协同控制,深化大气环境监测巩固城市空气质量监测,升级改造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分批完成327个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和10个省控区域(农村)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老旧设备更换。优化降水监测网络,在川南地区试点安装酸雨自动监测装备,逐步实现自动采集大气降水样品,实现酸度、电导率等指标自动化测量。构建重点区域大气复合污染自动感知网络,21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非甲烷总烃(NMHC)自动监测,分批在全省15个地级城市建设大气复合污染自动监测站,在PM2.5超标城市开展颗粒物组分监测,在O3超标和其他VOCs排放量较高城市开展VOCs组分监测。拓展大气污染溯源监测,提升四川省臭氧前体物走航感知能力,构建全省质量保障体系,省级新增19套组分在线分析设备和质控设备,新增1辆移动式方舱监测车和1辆光化学走航监测车,完善VOCs走航、单颗粒飞行时间质谱、颗粒物激光雷达等自动监测能力,分批新增18台便携式VOCs监测仪(LDAR)。强化重点工业园区污染物监测监控,工业园区设立园区站、边界站、传输站,开展空气、水等特征污染物监测,开展重点工业园区红外遥测、走航监测和视频监控。在全省20个重点工业园区(集中区)新建空气质量常规六参数自动监测站,在全省10个涉重金属重点工业园区(集中区)建设空气质量常规六参数和重金属指标的自动监测站,在化工园区建设大气复合站,在重点化工园区下游监控断面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三、推动三水统筹,拓展水生态环境监测组建统一的四川省地表水环境监测网络,拓展自动监测覆盖范围,在沱江、岷江等重点治理流域,嘉陵江、黄河等重点保护流域新建37个左右水质自动站,在省界、重点流域交界增加重金属、有机物、营养化指标等水质自动监测指标,在涉铊、涉锑行业企业密集区域下游,依托水质自动监测站逐步加装铊、锑等特征重金属污染物自动监测系统。定期升级改造国、省考水质自动监测站,分批完成37个原有地表水水站(省控及国家上收站)老旧设备更新、升级改造。建设重点湖库“水华”预警体系,通过试点构建12套湖库富营养化自动监测体系,实时反应水域内藻类生长状态,遏制水体富营养化趋势。构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预警体系,开展水质预警监控,在市级或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新建和升级改造水质自动监测站200个左右,补充部分水质监测站的重金属自动监测能力。拓展水污染溯源监测,建设入河排污口自动监测监控网络,流域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试点建设自动监测设备和视频监控系统,覆盖主要污染物监测指标。四、聚焦风险防范,完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能力建设。开展国家网54个背景点和1123个基础点监测(点位数还需国家最后落实),每5-10年完成一轮次,说清全省土壤环境状况及变化趋势。将491个国家网风险监控点位纳入省控网,每1-3年完成一轮监测,其中95个高风险监控点每年监测一次,其余396个一般风险监控点位每2-3年监测一次,及时跟踪发现土壤环境污染问题。完善四川省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设置83个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并根据需要适时增补完善,覆盖地级及以上城市、重点风险源和饮用水水源地,配合国家开展相关监测工作;布设地下水质监测省控网络点位,开展重点污染企业(区域)和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源保护区地下水质试点监测工作;在地下水敏感区域增补约50个地下水在线监测站点,实现地下水自动监测预警功能。加强农村环境监测。“十四五”期间,逐步实现全省所有的县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涵盖各种类型的特色村庄,监测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空气、土壤等环境要素,整体反应农村环境质量现状和变化趋势。五、强化人居健康,推进声、辐射和新污染物监测完善声环境质量感知网建设。在21个市(州)政府所在城市的192个省控声环境功能区建设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在10个城市的主要交通干道两侧,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子站共60个站点; 完善工业园区边界噪声感知网络建设,建设噪声自动监测子站系统共40个站点。完善全省辐射环境监测网络。优化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和监测项目,加强城市集中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完善电磁辐射监测手段,提升电磁辐射监测能力,加强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建设以及现有老旧自动监测站的升级换代。开展调查性与研究性监测。加强重要饮用水源地抗生素、重点流域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微塑料等有毒有害新型污染物等监测技术研究和应用,加强基于高分辨率质谱的非靶标化合物筛查技术、污染成因与溯源监测技术研究和应用。六、深化测管协同,强化污染源和应急监测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重点强化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VOCs在线监测和无组织排放监测,加强农药、化工、化学合成类制药、电子等行业和化工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特征有机物监测,优化电镀、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重金属排放监测,完善涉重、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行业厂区和危险废物填埋处置场土壤、地下水监测。鼓励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制药、橡胶等涉恶臭重点行业实施电子鼻监测,铅锌冶炼企业对排放口和周边环境进行定期监测。推进环境应急监测体系建设。差异化配置应急监测设备,结合区域流域特征,为21市(州)配置便携式分光光度计、便携式测油仪、便携式有毒气体检测仪、便携式水质多参数仪、发光细菌毒性分析仪、可见紫外分光光度计、红外测油仪、紫外烟气分析仪、便携式气相色谱等应急监测设备,提升应急监测快速响应能力。针对大渡河流域存在的危险化学品、重金属等潜在风险,建设雅安市环境应急监测中心,提升大渡河流域的环境应急处置能力。七、筑牢质量底线,拓展监测数据成果运用做好生态环境智慧监测创新应用试点工作。按照试点工作方案要求,规范监测基础能力,开展传感器、量子点等新型监测技术、仪器、装备探索应用。八、增强科技公关,打造产学研用创新优势强化外部协作科研水平。以省级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为主导,汇集全省优质监测实验室(包括第三方社会机构)、科研院所、国内重要仪器设备厂商等单位通过合作、协作或参与等形式,以生态环境质量、污染源监测技术、分析测试技术、质控技术、高新监测技术装备研究、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技术、大气遥感监测技术、碳监测试点研究为重点,组织专家团队合力攻关,全面加强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研发引领能力。健全监测技术规范体系。加强四川省特定行业或企业特征污染物和新型污染物的监测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逐步扩大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先进适用团体和企业标准供给。九、坚持深化改革,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建立健全新时期的环境管理制度体系,规范驻市(州)监测机构工作程序、仪器设备配置和管理。加强监测能力建设。依托省级站、科研院所现有的基础,补充部分硬件设备和软件条件,建立省级特色专业实验室。建立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控分析、环境健康、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控与修复、环境司法鉴定、水生态监测、辐射环境应急处置专业实验室,逐步扩大生态环境监测领域。其中,四川省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控与修复重点实验室增加配备先进的土壤前处理及分析仪器设备,四川省水生态监测重点实验室配置浮游生物自动鉴定系统、研究级显微镜、无人机等设备,辐射环境应急处置实验室,配备移动核物理测量车等24台(套、辆)仪器设备(车辆)。持续提升驻市(州)站专项业务能力。根据驻市(州)站现有条件,拟划分一类站和二类站。在划分的一类站中选建2家生态生物监测实验室、3家土壤监测专项实验室、3家重金属分析实验分中心、2家地下水监测专项实验室、1家新污染物监测专项实验室等专项实验室。其中,重金属分析实验分中心配备重金属项目测定需要的仪器设备、样品前处理装置,新污染物监测专项实验室配备新污染物筛查与分析设备,环境保护核与辐射安全重点实验室增加配备现代化的核与辐射实验室分析设备共计60余(台/套)。提升辐射监测能力。全面推进省级、市(州)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重点提升成都、绵阳、宜宾、广元、乐山、南充等6个区域站监测能力。为绵阳市、广元市、乐山市、宜宾市辐射环境监测站配备电离辐射监测与实验室分析设备共计40余(台/套),各配备1~2套选频式电磁辐射监测设备、1套电磁环境快速测量分析系统。为驻成都市、南充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配备电离辐射监测与实验室分析设备共计40余台/套。建设、升级改造广元等重点涉核市州辐射环境监测站实验室,为全省其他驻市(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配备电离辐射监测设备共计60余(台/套),各配置1套选频式电磁辐射监测设备,提升我省辐射环境机构辐射环境监测及应急处置能力。
  • 扬子石化环境应急监测车“上岗” 配备GC-MS等仪器
    p   11月11日,扬子石化举行的公众开放日上获悉,扬子石化环境应急监测车正式“上岗”,可以对周边环境进行实时监测。 /p p   据悉,这台环境应急监测车属于高性能流动监测车,车上配备了车载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可以进行现场VOCs(挥发性有机物)监测 设有便携式气象五参数仪等,能够进行大气污染流动监测。同时配备了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分析仪、个人毒气报警仪、水质COD快速测定仪、红外分光油分测定仪等,能够进行日常环境监测工作,并建立应急环境监测体系。车上还配置了数据采集器无线通讯设备,实现了与扬子石化应急数据中心信息系统的无线数据通讯。 /p p   扬子石化能环部相关负责人介绍,长期以来,扬子公司装置区范围内没有环境应急监测系统,无法对区域内的环境空气质量进行有效监测,无法掌控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的变化情况和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尤其是当发生事故时,不能有针对性地快速对环境空气质量及废水进行监测,为事故处置提供必要的、科学的环境质量监测数据。今年公司开展的蓝天碧水项目,投入资金购买了环境应急监测车,并对车辆进行改装,量身定制监测设施。 /p p   据了解,除了公司使用外,扬子石化还将面向社会和公众提供有效的数据,便于环保部门解决污染纠纷。 /p p br/ /p
  • 首批大气网格化监测地方标准发布——访标准主要起草者河北省石家庄环境监测中心副站长张灵芝和先河环保马景金
    p   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精准监控系统,2015年才有地区正式开始建设,2017年就已有大量应用,该系统为全国各地管理部门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然而,快速发展的市场需要多种方式来规范,而标准就是其中重要的一项措施。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a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70817/226914.shtml" target=" _blank" title="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8/insimg/d4c05e74-186e-4223-b60d-5551d422321f.jpg" title=" 11_副本.jpg" / /a /p p   目前,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发起,先河环保牵头主笔起草,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石家庄市环境监测中心等相关专家共同参与完成的我国首批大气网格化监测地方标准正式发布。此批标准共包括三个文件:《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测系统安装验收与运行技术规范》。 /p p   针对此标准的情况,仪器信息网采访了标准主要起草者河北省石家庄环境监测中心副站长张灵芝和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研究员马景金。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8/insimg/86333741-16f4-4b52-984d-e68a943f5591.jpg" title=" 2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河北省石家庄环境监测中心副站长张灵芝(左)和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研究员马景金(右) /strong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strong 快速发展的市场急需标准的规范 /strong /span /p p   张灵芝站长为我们介绍了这个标准的起源:“环保部自2013年开始发布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河北省每次排名都有四至七个城市位于后十名,政府的环境治理压力非常大。石家庄作为省会,排名更是徘徊在全国倒一倒二的位置,环境改善的紧迫性更大,所以就想通过科技手段来精准找到直接影响排名靠后的污染源头,并因情施策和源头整治。” /p p   “石家庄自2015年开始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和数据的方式,由先河环保出资在主城区内建设了空气质量网格化监控系统。第一期网格化建设覆盖了石家庄所有的建筑工地扬尘。石家庄市政府能与先河达成合作也有多方原因:一是先河公司位于石家庄,对政府需求反应快、服务跟得上 二是先河公司是上市公司,技术力量雄厚,产品研发速度很快 三是开展网格化监控需要大量的资金,在政府预算资金尚没有到位情况下,先河公司敢于担当,主动提出先垫资建设。目前,石家庄建设的微型站不仅能监测六参数,还针对当地需求,专门研发了TVOC微型站。大量非国标设备的使用需要标准的规范,才能更好的发挥作用,于是我们制定了这一系列标准。” /p p   马景金补充道:“区域布点完善的大气网格化监控系统能帮助政府更精准的找到污染源,从而可以针对源头分类施策、科学治污,进而在治污过程中寻求GDP与环境的平衡。管理部门的需求促进了技术创新的快速发展,以先河环保为例,公司2015年初首家推出该系统,下半年就在石家庄市区和井陉矿区做了示范应用,后来不断有客户到公司来了解网格化监控系统。据不完全统计,网格化自推向市场以来,先河共接待网格化考察及调研人员2千余人次,平均每年在200批次。” /p p   “先河推出网格化监控系统后,相关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市场上的相关产品技术也免不了龙蛇混杂,也给各地政府对真正意义“网格化”的理解和应用,带来诸多偏差和误区。为保证市场的健康发展,保证客户在产品选择中有一个基本的参考,标准规范是必须的。”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strong 精雕细琢 平衡标准可操作性和适用性 /strong /span /p p   “真正意义的网格化系统需有效保障产品质量、数据准确性,其技术标准、布点规范、运营维护等都是关键因素。只有这样,才能切实发挥网格化的作用。为充分体现关键因素,本批标准对很对内容都进行了详细描述。”马景金介绍到。 /p p   对于监测单元的性能指标,此标准不仅规定了监测单元的实验室性能指标,还规定了室外应用性能指标,包括室外比对测量误差、室外比对测量相关系数和仪器平行性。马景金介绍说:传感器技术凭借费用低、安装方便快捷及可持续动态监测等特点,可实现对监测区域的全面布点、全面覆盖,消灭监测盲区。但是在实际应用过程中,若单纯采用传感器进行网格化建设时,存在监测布点不合理、参数不全面以及传感器固有的零漂、温漂、时漂等缺陷,会造成网格化监控系统的数据不准。因此,在布点方法上,需采用可露天使用的小型国标监测方法设备与传感器技术的微型站组合使用,以国标法设备为基础,运用大数据管理平台进行数据的监控,实时甄别异常数据。”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8/insimg/15a4dfcd-8231-4e28-9941-b6653d8f7c6a.jpg" title=" 33_副本.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图为国标法小型化设备与传感器技术设备组合布点,形成重点污染源监控网格 /strong /p p   为达到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的目的,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规定了城市主城区、道路交通、工地扬尘、涉气企业、工业园区、生活源、梯度站等的布设原则,详细的规定与网格化数据和管理部门职能的对接分不开。张灵芝在采访中提到:“石家庄当时建设网格化监控系统的目的是‘谁的责任谁负责’,如一期建设的建筑工地周边颗粒物浓度监控数据主要给建设部门提供扬尘控制管理参考,而道路污染监控数据主要给交通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提供参考,多部门联合、各负其责才能更好完成大气污染治理工作。” /p p   详细的规定增加了标准的可操作性,但是现实情况往往更复杂,有时候也需要合理的范围来协调。马景金以质控点位为例做了介绍:“标准中质控点位的范围规定为3-5公里,如果周边环境整体分布比较一致,那么质控设备可对方圆五公里的网格监测点位进行质控 如果周边建筑比较密集或者局部污染水平差异较大,那么就需要缩小质控范围。”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8/insimg/6f3827c3-d808-4990-9f0b-82f1bb044813.jpg" title=" 44_副本.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图为用于监测现场的传感器技术设备及国标法小型化设备 /strong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strong 规范河北省网格化建设 促进技术推广 /strong /span /p p   国外虽然也有用传感器监测空气质量的技术,但是由于空气污染治理的需求没有我国这么迫切,大多数产品还处于试点阶段,没有成熟的产品体系,更别说规范的标准了。 /p p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也已经开始制定国家级的网格化监控系统标准,收集了全国多个企业和单位的信息,也包括先河环保的意见,目前初稿已经基本成形。可以说,河北省此次发布的三个网格化监控系统的标准是首批网格化监控标准,对河北省和乃至全国的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建设都规范和促进作用。 /p p   张灵芝评价说:“目前这三个标准的主要使用单位为政府管理部门和环境监测部门,有了这批标准,各部门建设网格化系统时就有据可依了,使用时对数据质量的把控更有底气了。作为非强制标准,这批标准不一定会促进网格化系统的推广,但河北省要求,被列入‘2+26’通道的城市应建设网格化监控系统。” /p p   马景金评价说:“标准的出台肯定会促进网格化监控系统的规范化建设和运行。除此之外,目前网格化监控系统的主要用户为政府管理部门和环保局,标准的出台可以给管理者更多信心,相信这套系统可以促进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控系统的推广,协助各地更好地进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8/insimg/50f9c5c0-18fb-4b9c-b037-df482bf30b38.jpg" title=" 77_副本.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测系统相关标准专家评审现场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strong (采访编辑:李学雷) br/ /strong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SimKai " strong 采访后记: /strong 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控系统的理念才刚刚兴起,2017年的CIEPEC展会上,能提供此系统的大大小小厂商已不胜枚举。不同厂商提供的产品各有优势,有的在监测仪器上下功夫,努力提高其准确度 有的在数据传输上下功夫,实现监测数据和多角度监测视频的同步传输 有的在质控硬件上下功夫,多种质控仪器组合保证数据质量 有的在质控软件上下功夫,大数据分析加仪器校准促进数据有效性 有的在数据挖掘上下功夫,多种数据模型和参数校正以实现污染源的预测。不同厂商也有各自的优势应用领域,有的针对城市空气,有的针对工业园区。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楷体_GB2312,SimKai "   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控系统的设立初衷是帮助政府部门更高效的完成大气环境管理工作,多种技术的争奇斗艳可以给用户提供更多的选择,地方标准乃至将来国家标准的发布有助于此市场的规范,多方的努力肯定能早日换来我们的蓝天白云。 /span /p p   附录: /p p   张灵芝:石家庄市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正高级工程师,自1985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环境监测、环境质量评价及环境科研等工作,负责筹建了石家庄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和大气梯度监测站。 /p p   马景金:女,博士,中级工程师,毕业于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2012年加入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数据分析与应用项目负责人,主要从事环境大数据分析与应用研究。 /p
  •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负责人就《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镀工业》等五项标准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p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镀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农副食品加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平板玻璃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农药制造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有色金属工业》等五项环境保护标准。生态环境监测司有关负责人就《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镀工业》等五项标准的意义、制定思路以及主要内容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p p   问:标准的定位与意义是什么? /p p   答: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要求排污单位对自身排污状况开展监测,排污单位开展排污状况自行监测是法定的责任和义务。自行监测作为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任务,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 第48号)第十一条,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是排污许可管理的重要技术支撑文件之一。 /p p   电镀工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平板玻璃工业、农药制造工业、有色金属工业等行业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已发布实施,而作为自行监测的全面要求,应以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的规定为准。 /p p   问:标准制定有什么主要思路? /p p   答:五项标准在制定过程中,系统梳理行业排放标准、相关管理制度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等对行业排放监管的要求,规定了相应行业企业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适用于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其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监测,同时对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信息记录提出要求。 /p p   问:电镀工业技术指南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p p   答:污染物监测点位和指标,主要依据《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进行确定。 /p p   电镀工业排污单位的废水排放监测,流量应采取自动监测,pH值、化学需氧量、总氰化物、总铜、总锌、7种第一类废水污染物,其余指标按月监测。 /p p   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废水流量、pH值、化学需氧量应采取自动监测,氨氮、总氮、总磷、总氰化物、总铜、总锌及7种第一类废水污染物按日监测,其余指标按月监测。 /p p   废气排放监测,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均按半年监测,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均按年监测。 /p p   问:农副食品加工业技术指南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p p   答:污染物监测点位和指标,主要依据《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9)、《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1)以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进行确定。 /p p   废水排放是该行业的主要污染排放类型,综合考虑排污单位的控制级别、废水排放去向、自行监测经济成本以及对环境的影响风险,在监测指标、监测频次上做差别性要求。对于重点排污单位,废水总排放口的流量、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实施自动监测,直接排放企业废水总排放口的其他污染物按月监测,间接排放企业废水总排放口的其他污染物按季度监测。非重点排污单位则按季度或半年的频次开展监测。本标准还对雨水排放口和直接排放的生活污水排放口监测频次进行了规定。 /p p   有组织废气监测点位主要包括锅炉排放口及其他15种废气排放口,各类排放口的污染物指标有所差异。本标准中多数排放口的监测频次为1次/半年,颗粒粕系统1次/两周,浸出与精炼车间、腥臭废气排放口监测频次为1次/季度。无组织废气监测频次为1次/半年。 /p p   问:平板玻璃工业技术指南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p p   答:污染物监测点位和指标,主要依据《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进行确定。 /p p   废气有组织监测中,玻璃熔窑对应排放口是主要排放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需采用自动监测 氯化氢、氟化物、氨每半年监测1次,其中氨为使用含氨物质作为还原剂的排污单位的选测指标 另外,使用重油、煤焦油、石油焦作为燃料的排污单位还要根据燃料成分检测结果,针对性监测重金属指标,监测频次为半年 在线镀膜工序对应排放口为非连续生产排放,设置监测指标颗粒物、氯化氢、氟化物、锡及其化合物等4项指标,监测频次为半年 此外,原料破碎、储存、配料、煤制气系统等6类工艺对应的排放筒,主要污染物均为颗粒物,监测频次要求为每半年到一年1次。 /p p   废气无组织监测中,根据排污单位所包含的不同工艺及设施,规定颗粒物、氨、硫化氢、非甲烷总烃等4项监测指标,监测频次为每半年到一年1次。 /p p   废水监测中,针对废水总排放口、循环冷却水排放口、脱硫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口、发生炉灰盘水封水和洗涤煤气的洗涤水排放口、雨水排放口分别提出了监测要求。 /p p   问:农药制造工业技术指南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p p   答:本标准立足当前实施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且与正在修订的《杂环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有效衔接,兼顾《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农药制造工业》(HJ 862)对农药原药活性成分或农药中间体等特征污染物的管控要求,确定监测指标和监测点位。 /p p   对于农药制造工业直接排放的废水排放监测指标,在废水总排口规定对流量、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进行自动监测,规定对悬浮物、石油类、色度最低监测频次仍为日。总磷的最低监测频次定为月。其中,含磷化学农药制造排污单位总磷须采取自动监测。五日生化需氧量、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监测项目以及11项有毒有害或优先控制污染物指标和12项农药行业特征污染物最低监测频次定为月。间接排放企业废水总排放口的污染物指标监测频次适当降低。 /p p   对于有组织废气主要排放口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要求实施自动监测 臭气浓度、特征污染物最低监测频次定为半年 二噁英监测频次定为年 危险废物焚烧炉中一氧化碳、氯化氢等及其他项目最低监测频次定为月。 /p p   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指标包括颗粒物、臭气浓度、挥发性有机物、特征污染物最低监测频次定为半年。 /p p   问:有色金属工业技术指南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p p   答:本标准依据《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排准》(GB 25465)及修改单、《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排准》(GB 25466)及修改单、《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排准》(GB 25467)及修改单、《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排准》(GB 25468)修改单、《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排准》(GB 30770)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并紧密对接《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有色金属工业—铝冶炼》等11个行业的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结合环境管理要求对各冶炼行业监测指标进行了明确。指标选取时充分体现不同生产工序污染特征,突出重点。 /p p   废水总排放口监测,流量、化学需氧量、氨氮、pH值实施自动监测。其他污染物均采取手工监测,总铅、总砷、总镉、总汞按日监测,总锌、总铜、总锡、总锑、总钴、总镍按月监测,悬浮物、硫化物、氟化物、石油类等常规污染物按季度监测。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重金属一类污染物监测频次同总排口保持一致。 /p p   对于有组织废气排放监测指标,金属冶炼行业烟气制酸系统、环境集烟系统、炼前处理系统及冶炼过程中主要冶炼炉窑为主要排放源,规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实行自动监测,行业特征重金属污染物按月监测,硫酸雾、氟化物等制酸废气污染物按季度监测。电解铝、铜、镍、钛冶炼均涉及到电解工艺,根据电解系统污染程度,规定电解铝电解系统排放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实行自动监测,氟化物按月监测,铜、镍、钛冶炼行业电解系统排放口可每季度监测一次或者半年监测一次。冶炼与电解工序之外的其他工序排放口均为一般排放口,监测频次可按季度或半年监测一次开展。 /p p   对于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指标,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监测。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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