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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宣传教育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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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2023年六五环境日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2022年6月5日,总书记在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的贺信中强调,全社会行动起来,做生态文明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总书记的贺信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坚决学习贯彻落实贺信精神,办好今年及以后的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共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一年。现就贯彻落实总书记贺信精神、做好2023年六五环境日相关宣传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b]一、聚焦宣传主题[/b]  2023年六五环境日主题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各地区各单位要结合当地实际,紧扣宣传主题,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相关宣传工作。各地不另设六五环境日主题。  各地区各单位要准确把握“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深刻内涵,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的贺信精神,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广泛传播生态文明思想为核心任务,以展示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突出成就、讲述全社会参与美丽中国建设生动故事为重要内容,弘扬生态文化、培育生态道德,促进全社会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积极投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伟大实践。  [b]二、举办主场活动[/b]  2023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将由生态环境部、中央文明办、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活动现场展示2023年“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系列活动成果,启动生态环境志愿服务主题活动,宣布2024年国家主场活动举办地,并围绕宣传生态文明思想、讲好新时代中国生态环境保护故事、弘扬生态文化、推动公众参与等内容开展一系列配套活动。  各地区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和及时转发国家主场活动相关信息,积极响应我部组织的系列网络宣传活动,参与六五环境日相关话题互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扩大国家主场活动影响力。同时,要与国家主场活动呼应,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活动,上下联动、同频共振,将六五环境日打造成持久而响亮的重要品牌。  [b]三、突出主体内容[/b]  (一)积极培育生态道德  各地区各单位要创新形式、拓宽渠道、丰富内容,加强《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的宣传推广。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利用海报、短视频、动漫、公益广告等形式组织开展线上宣传,用好各方面社会资源,从绿色消费、绿色出行、垃圾分类等多个方面组织线下活动,引导公众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先进事迹、先进人物的学习宣传,发挥榜样示范和价值引领作用,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生活的生动局面。  (二)大力弘扬生态文化  六五环境日期间,我部将陆续推出2023年六五环境日主题海报、主题宣传片等,供社会各界免费下载使用。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主题歌曲传唱、主题新媒体海报大联展、生态文学作品征文、摄影作品征集、儿童环保绘画作品征集等系列活动。各地区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参与,并做好宣传推广,统一用好用活六五环境日主题标识、“小山小水”生态环保吉祥物、《让中国更美丽》(六五环境日主题歌曲)、《环保人之歌》等标志性元素,结合地域特色和传统文化,创作推出形式新颖、群众喜爱的生态文化宣传产品,优秀作品可推荐“生态环境部”政务新媒体平台转发。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和单位,组织开展生态文学征文、生态文化艺术节,以及摄影、书法和绘画大赛等活动,积极推进生态文化传播行动。  (三)广泛动员社会参与  我部将继续联合中央文明办组织开展百名最美生态环境志愿者、十佳公众参与案例、十佳环保设施开放单位等先进典型宣传推选活动,鼓励激励社会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实践。各地区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参与,以六五环境日为契机,组织动员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走进社区,开展理论宣讲、政策宣传、法律服务、科学普及、实践体验等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志愿服务。组织环保设施单位集中开放活动,鼓励厅局长带领社会公众走进环保设施开放单位,推动建设体验式、互动式环境教育平台和志愿服务平台。  [b]四、强化工作要求[/b]  (一)加强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2023年六五环境日宣传,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宣传主题,扎实做好“规定动作”,创新开展“自选动作”,加强氛围营造和舆论引导,做好各类风险防范与管控,确保取得预期效果。  (二)强化协同联动  积极联合文明办、宣传、教育、共青团、妇联等部门,搭建合作平台,整合优质资源,广泛动员企业、学校、社区等各界力量,充分发挥环保社会组织和生态环境志愿者作用,努力扩大宣传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三)坚持务求实效  倡导简约务实高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避免自娱自乐,拒绝铺张浪费。带头践行绿色低碳理念,厉行节约,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积极倡导低碳出行,按照有关要求,力争实现重大活动碳中和。  (四)及时总结经验  及时整理汇总活动成效,总结工作经验,提炼特色和亮点,查找差距和不足,加强机制性建设,不断提升宣传工作水平。请于2023年6月15日前将六五环境日宣传工作总结报送我部宣传教育司(邮箱:xuanjiaochu@mee.gov.cn),我部将适时组织开展成效评估和总结交流活动。[align=right]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align][align=right]  2023年3月1日[/align]

  • 【投稿】环保,2011主旋律——【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其方法和手段有工程技术的、行政管理的,也有法律的、经济的、宣传教育的等。

  • 关于印发《“美丽海南我行动”提升公民 生态文明意识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的通知

    关于印发《“美丽海南我行动”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委外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发改委、省旅文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住建厅、省水务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省文联、省社科联、省科协、省作协、省工商联,有关媒体、高校、科研院所:为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依据省“十四五”时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部署,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林业局、共青团海南省委、海南省妇女联合会七部门联合编制了《“美丽海南我行动”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职责任务,主动作为,相互协调配合,认真贯彻落实。???海南省生态环境厅???????????????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林业局??????????????????共青团海南省委海南省妇女联合会???????????????????????????2023年8月7日(此件社会公开)?“美丽海南我行动”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为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营造美丽海南良好社会氛围,依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根据生态环境部、中宣部等六部委《关于印发〈“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环宣教〔2021〕19号)和我省“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制定《“美丽海南我行动”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不断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局面,全力服务支撑海南自贸港建设大局,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美丽海南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和坚实社会基础。(二)基本原则政治坚定,导向鲜明。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两个大局”,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与任务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多方参与,统筹推进。结合海南实际,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主动牵头和参与,搭建合作平台,整合优质宣传资源,广泛凝聚生态文明共识,形成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大格局。改革创新,精准宣传。全面把握媒体融合发展的趋势和规律,创新宣传手段,提升宣传品质,使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更加适应差异化、分众化的传播趋势,不断提高宣传效果。(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我省更加深入人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并广泛实践,“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共识基本形成。公民生态文明意识普遍提高,自觉践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力戒奢侈浪费,把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进一步转化为行动自觉,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导向鲜明、职责清晰、共建共享、创新高效、保障有力的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基本建立。二、主要任务(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美丽海南建设。在全社会广泛传播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其实践成果,深入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研究,集中推进生态文明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推动和指导各地方形成各具特色的生态文明宣传品牌,引导和带动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积极主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着力选树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中优秀典型,加强先进经验和模式推广。1.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级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典型实践案例宣传,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资规厅、省林业局、各市县)2.扎实做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研究。充分调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各界力量,统筹利用现有经费渠道,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系统研究,紧密结合我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实践,加强生态文化理论研究,形成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研究成果,推动全省全社会不断加深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的理解和掌握。(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资规厅、省林业局、省财政厅、各市县)3.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宣讲”行动。从党政机关、高校、党校等单位抽调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和专家学者组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讲团,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百姓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有机结合,找准情感共鸣点,提高话语感染力,增强思想说服力,通过线上和线下多种形式,面向党政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农村举办“大宣讲”活动。(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教育厅、省资规厅、省林业局、各市县等)4.组织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讨交流活动。结合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及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等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讨,讲好海南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色低碳发展之路的故事,利用国际交流契机,向世界展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论和实践成果。各地级市主动每年举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专题研习会、学术交流会不少于1场。(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外办、省资规厅、省林业局、各市县等)(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宣传,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坚持正面新闻宣传,加大对生态文明建设政策举措、进展成效的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优化新闻发布工作,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主动发布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进展和成效。主动曝光负面典型,有效运用媒体监督手段,形成舆论监督合力。加强舆情监测和分析,及时准确把脉公众关切热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新闻热点回应。5.召开新闻发布会。省结合工作主动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媒体见面会(新闻通气会),海口、三亚、儋州地级市平均每季度召开1次新闻发布会或媒体见面会(新闻通气会),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市县每年召开1至2次新闻发布会或媒体见面会(新闻通气会)。(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资规厅、省林业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旅文厅、各市县等)6.策划主题新闻采访。每年组织主流媒体策划1次主题新闻采访活动,报道海南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践成效。海口、三亚、儋州地级市每年主动组织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深度报道和大型主题采访活动1次以上,鼓励各地媒体行动起来,共同讲好海南自贸港生态文明故事。(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资规厅、省林业局、省农业农村厅、省旅文厅、各市县等)7.组织“媒体走基层”活动。组织媒体走进生态环境保护先进典型和取得成效现场、走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一线单位和场景、走进企业治污现场等,发掘一批先进人物和集体的典型事迹,做好做实宣传报道,每年集中组织1次“媒体走基层”体验式采访活动。(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省资规厅、省林业局、各市县等)8.开展媒体舆论监督。通过主流媒体,主动曝光阻碍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负面典型案例,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形成公众监督与舆论监督合力。(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资规厅、省林业局、省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市县等)9.强化舆情分析。加强对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全局性、综合性或敏感热点舆情分析,及时准确把脉公众关切热点。省、市县每年各举办1次媒体座谈会或舆情分析会。(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相关媒体、各市县)10.充分利用大型会展论坛开展宣传。指导会展场馆运营单位在展会、论坛举办期间,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公益宣传片等形式大力传播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念实践成果和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商务厅、省委外办、省生态环境厅、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琼海市,责任单位:其他市县等)(三)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社会动员,广泛传播生态价值理念。繁荣生态文化,充分发挥生态文化引领风尚、凝聚共识、精神支撑的重要作用。培育生态道德,积极围绕《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开展宣传,广泛动员社会,积极动员广大青年、妇女参与,引导公众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11.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文化传播。引导鼓励广大文艺工作者积极参与生态文化建设,挖掘海南本土生态文化资源,推出一批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的电影、电视剧、电视专题片、广播剧、琼剧、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等文艺作品,展示海南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打造具有鲜明海南特色的生态文化品牌,推进海南文化产品“走出去”。各市、县每年制作至少1件作品。(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省旅文厅、省文联、省作协、省广播电视总台、省教育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资规厅、省林业局、各市县等)12.建设“海南新时代生态文学创作基地”。在现有海南新时代生态文学创作基地的基础上,依托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三沙等资源,持续推动“海南新时代生态文学创作基地”建设。加强与海南省海洋文学创作与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合作,加强生态文学理论评论研究,举办新时代海南自贸港生态文学论坛,推出新时代生态文学创作扶持计划,鼓励推出优秀生态题材的网络文学,同时通过文学衍生产品(有声读物、广播剧、影视剧等),促进生态文学作品创造性转化,推动新时代生态文学的有效传播。(牵头单位:省作协,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林业局、海南师范大学、省社科联、各市县等)13.建立生态文化宣传小分队。鼓励和引导地方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题材开展艺术创作和演出。2025年年底前,各市县牵头组建生态文化宣传小分队,推动优秀作品开展省内巡演,群众反响良好的作品可推荐全国巡演。(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旅文厅,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教育厅、省资规厅、省林业局、各市县等)14.开展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调查。对标《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各市县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各市县文明办适时组织开展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调查,掌握公众生态环境意识和行为基本情况及其变化趋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各市县)15.开展生态文化体验宣传。在海南生态旅游示范区、自然保护地和公园等场所设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念和生态环保科普知识牌,挖掘海南本土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生态特色。各市县至少开发1条基于海洋、森林、湿地、农田等景观的自然体验路线,广泛开展公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生态文化体验活动。(牵头单位:省旅文厅、省林业局,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资规厅、省委宣传部、各市县等)16.巩固提升六五环境日、世界地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世界湿地日、全国土地日等品牌活动。省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各市县人民政府每年共同举办六五环境日、世界地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世界湿地日、全国土地日海南主场活动,开展“助力双碳目标,保护热带雨林”等主题科普教育系列活动。各级相关部门做好组织动员,鼓励支持学校、企业、社区、环保社会组织、志愿服务队伍等社会各界开展六五环境日、世界地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世界湿地日、全国土地日等生态环境品牌宣传。(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资规厅、省林业局,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团省委、省发改委、各市县等)17.深入推进“美丽海南我行动”主题实践活动。面向学校、企业、社区、农村、农贸市场、环保社会组织,有针对性地策划组织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实践活动,提高活动参与性、互动性、体验性和实践性,将主题实践活动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省资规厅、省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市县等)18.开展先进典型推广。表扬激励志愿服务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人物、优秀项目,并进行广泛宣传推广。开展优秀生态环保志愿者推选和优秀公众参与案例征集活动,择优推荐参加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100”等先进典型推送活动。(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团省委、省妇联、各市县等)(四)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夯实美丽海南建设基础。推进生态文明学校教育,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安排,培养青少年生态文明行为习惯。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场馆和实践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其社会教育实践作用,引导公众增强环保意识,提高环保素养。19.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活动。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入学校、进课堂,依托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地和海洋、湿地、热带雨林等各类生态景观开展自然教育活动,建设一批绿色节能、自然和谐的生态教育示范学校,评选一批自然教育精品课程,中小学每年开展自然教育活动不少于1次,逐步推动自然教育活动常态化开展。(牵头单位:省教育厅,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资规厅、省林业局、团省委、各市县)20.建设生态文明教育场馆。积极引导基础好、有条件、有意愿的单位,因地制宜建设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教育场馆,面向公众开放,发挥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和社会服务功能。2025年年底前,海口、三亚、儋州地级市主动建成至少1个生态文明教育场馆。积极推动海南省自然博物馆建设。(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省资规厅、省林业局、省教育厅、省妇联、各市县等)21.积极开展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建设与推荐工作。各市县积极培育发展生态环境科普基地建设,推选一批国家级生态环境科普基地。(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旅文厅、省资规厅、省林业局、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科协、各市县等)(五)构建全民行动体系,推动社会各界广泛参加。推动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引导党政机关干部职工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与生活方式。发挥企业作用,行业主管部门动员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生态价值理念和生态文化传播,不断探索创新绿色发展商业模式。发挥人民团体作用,在美丽海南建设中积极发挥青年力量,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及行业协会和商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将先进绿色生产理念和管理模式引入到企业。22.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各级党政机关继续开展好节约型机关创建,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推行绿色办公,加大绿色采购力度,巩固创建成果,每年按10%比例开展节约型机关复检。(牵头单位: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市县)23.开展绿色社区建设活动。培育社区绿色文化,加强绿色社区建设,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促进源头减量、推动可回收物循环利用,开展绿化美化、整治污染等社区治理行动。(牵头单位: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县等)24.强化企业环境责任。组织开展企业环境社会责任宣传教育,提高企业管理人员依法履行环保义务能力,发挥企业环境主体责任意识,发挥企业在社会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排污企业应依法向社会公开污染物排放相关信息、环境年报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强化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围绕信息公开、绿色供应链、清洁生产等主题发起企业绿色发展倡议,提高企业管理人员依法履行环保义务能力,推动企业落实环境社会责任。(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资规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水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工商联、各市县等)25.鼓励排污企业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通过深化环保设施开放、设立企业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开设环保课堂与宣教基地、开展生态文明公益活动等形式,参与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向公众提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服务。(牵头单位: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省资规厅、省水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各市县等)26.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公益活动。建立以共青团为主导,以团员、少先队员和青年环保社会组织成员、青少年志愿者为主体的力量,组织开展保护母亲河、塑料污染治理、垃圾分类公益活动,助力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各市县每年组织“青年讲师团”“生态文明大讲堂”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景区等活动3次以上,讲好中国生态文明海南故事。(牵头单位:团省委,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妇联、省林业局、各市县等)27.开展“绿色生活最美家庭”“美丽家园”建设活动。发挥妇女作用,提升家庭生态文明素养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围绕公众衣食住行游的日常生活引导公众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常态化寻找“最美家庭”。各级妇联每年组织开展3次以上生态环境保护、垃圾分类、塑料污染治理、杜绝餐饮浪费等生态文明建设活动。(牵头单位:省妇联,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团省委、各市县等)28.培育环保社会组织。引导和培育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伍,建立美丽海南我行动环保组织联盟,在志愿服务项目开展、活动合作及活动场地、资金等方面有针对性地给予政策支持,加强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和培训。引导具有对外交往能力的环保社会组织积极“走出去”,通过民间交往讲好美丽海南生态故事。积极推动本地区环保社会组织与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合作,各市县每年组织举办社团组织座谈交流会或专题培训等1次以上,组织相关社团组织每年开展环境公益宣传不少于2次。(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资规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各市县)29.开展生态文明志愿者服务活动。依托各市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推动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延伸至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地区。各市县利用互联网信息化平台,对志愿服务队伍和志愿者登记注册、活动和项目发布、志愿者招募、志愿者记录、交流培训、效果评价等线上管理。各级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每年组织5次以上生态文明志愿者服务活动,重点突出海洋保护、热带雨林、塑料污染治理、双碳等方面志愿服务内容,结合当地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开展理论宣讲、政策解读、科学普及、法律服务、实践体验等志愿服务活动和项目。(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妇联、团省委、省民政厅、省资规厅、省林业局、各市县等)30.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继续推动环保设施向社会开放,进一步拓展石化、电力、钢铁、建材等领域,提高开放频次,丰富开放方式,提升开放效果。各市县通过各自不同的工作渠道每年组织不同职业、不同年龄、不同界别公众走进开放的环保设施企业,了解企业生产工艺流程、运行状况,污染物排放控制情况,以及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等,保障公众知情、参与和监督权。(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省水务厅、省工信厅、各市县等)(六)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创新生态文明宣传方式方法。改进政务新媒体宣传,加强生态环境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创新线上宣传载体和内容,开发并积极推介生态文化与流行文化有机结合的优秀作品,打造线下宣教新媒介,整合宣传力量,构建生态文明大宣传格局,推进生态文明宣传。31.改进政务新媒体宣传。加强省内生态环境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各市县生态环境部门集中力量做优做强政务新媒体主账号,加强议题设置,做好法规政策解读。增强发布信息的形式多样性、内容可读性、公众阅读量、网络传播度和社会影响力,实现上下联动,重大信息传播同频共振。各市县生态环境政务新媒体账号每年至少开展1次重大网络主题宣传,发布原创稿件不少于10篇,原创宣传作品不少于1件。(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各市县)32.创新线上宣传载体和内容,聚焦生态文明、美丽中国建设主题,创新方法手段,适应分众化、差异化传播趋势,积极运用微博微信、社交媒体、视频网站、手机客户端等传播平台开展线上宣传,根据公众需求和行为特征进行内容定制和精准推送。(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旅文厅、省教育厅、省资规厅、省林业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各市县)33.积极推介网络宣传作品。探索将生态文化与流行文化有机结合,开发并积极推介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的网络文学、动漫、有声读物、游戏、短视频等,让公众在潜移默化、精神愉悦中浸润生态文化、培养生态道德。(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旅文厅、省教育厅、省资规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各市县)34.打造线下宣教新媒介。用好书籍、报刊、广播、影视等传统大众传媒,制作刊播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在户外、交通工具等张贴悬挂展示标语口号、宣传挂图,生动形象地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宣传。(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旅文厅、省教育厅、省资规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各市县)35.开展环保主题展览活动。在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等公共文化设施举办环保主题展览,宣传塑料污染治理、生物多样性、海洋保护、碳达峰碳中和等方面的成效和知识。各市县每年主动举办环保主题展览1次以上。(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省旅文厅、省教育厅、省资规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各市县)36.构建生态文明大宣传格局。整合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宣传机构力量,形成大宣传格局,并将生态文明纳入大宣传内容,做到各地、各部门、各社会宣传机构形成生态文明宣传集力发声、共频同振的局面。(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旅文厅、省教育厅、省资规厅、省林业局、省工信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各市县)三、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大宣传”工作机制下设置生态文明宣传专项小组,成员包括省委宣传部相关处室及省生态环境厅、省资规厅和省林业局,加强日常沟通协作。各市县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建立相应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督促指导有关方面切实推进行动计划工作落实。各有关单位主动承担起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和推动落实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按职责分解任务,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进行动计划建设工作。(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资规厅、省林业局、省教育厅、省旅文厅、团省委、省妇联、各市县等)(二)做好经费保障。各市县、各有关单位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将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和推动工作纳入常规工作安排,落实资金需求。各级财政部门应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原则,统筹安排资金做好相关经费支持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生态文明全民行动,形成多渠道筹资机制。(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市县等)(三)强化能力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充实专业力量,对宣教干部、新媒体人员等开展培训,组织经验交流活动,拓展外脑力量,完善工作网络。(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旅文厅、省教育厅、省资规厅、省林业局、团省委、省妇联、省总工会、省科协、各市县)(四)加强督导推广。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总结典型经验,推广成熟模式,为社会各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榜样示范和价值引领。(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委宣传部、省资规厅、省林业局,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旅文厅、省住建厅、省水务厅、团省委、省妇联、各市县等)

  • 【转帖】浅谈化学教育中的环保教育

    摘要 本文阐述了在化学教育中进行环保教育的重要性,环保教育应从小抓起,从我做起,人人爱护环境,保护环境,防止环境污染,才能拥有一个充满生机的地球。在教学过程中,要发挥教师在环境教育中的主导作用,可以结合教师渗透环境教育,通过实验使学生掌握一定的环保知识。理论联系实际、开辟第二课堂,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参与作用,通过学生向社会宣传环保知识,促进全民环保意识的提高。 关键词 化学教育 环境保护教育 重要性 充满生机的地球 主导作用 主体参与作用 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已受到越来越多的国家和人民的关注。一个国家、民族的环境意识是衡量社会发展进步和民族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化学为人类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地贡献,但化学品造成的环境污染最为严重,治理已发生的污染固然重要,而根本大计还在防患于未然,要使人们在建设的同时考虑到环境的影响,树立环境意识。可见,在中学向学生介绍有关环境保护与防止污染的知识是非常必要的,是我们中学化学教学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加强中学环境保护教育的重要性。 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在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的同时,也给我国广大农村这块净土带来了新的环境污染问题。据报道,我国每年的排尘量为2300万吨,每年SO2 排放量达14610万吨,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式,若不加强环境管理,让不断增加的“工业三废”继续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平衡,就会给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经济发展造成严重的后果,所以对全民族进行环境、生态知识的宣传教育是不可缺少的,务必从小抓起,从我做起,人人爱护环境,保护环境,防止环境污染,才能创造一个美好的生存环境,才能拥有一个充满生机的地球。 二、结合化学教育对学生开展环境保护教育。环境保护,教育为本,只有通过教育,才能唤起人们保护环境的意识,才能提高全民族的环保水平,现行化学教材中蕴藏着丰富的环境教育内容,教师可抓住教材中的潜在因素,寓环境教育于化学教学中去,教师应引导学生认识自身内部教育与外部环境相互影响的密切关系,进而使学生明白人的发展与外界环境存在必然的联系,外部环境的破坏与受损直接影响内部环境的存活与发展。 1.结合教材,渗透环境教育。 环境保护重要内容之一,是研究化学污染物在环境中的变化规律,即在原子、分子的水平上用物理化学等方法去研究环境中化学污染物的来源、迁移、转化过程中的化学行为,以及反应机制、积累和归宿等。要提高全民的环境意识,使环境保护成为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首先要从学生做起,从课堂做起,以养成保护环境的良好习惯。 2.通过实验开展环境化学知识教育。 中学教学目的之一,就是为社会造就合格的后备劳动者,中学化学教育对环境科学的学习将起着启蒙作用,应很好地利用这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通过实验使学生掌握一定的环保知识。在实验之前,我们可以向学生提出一个要求,怎样改进实验及仪器装置。在实验过程中,化学药品尽量采用微量,设计尾气吸收装置,实验完毕还应将废液集中倒入废液缸中。可回收的尽量回收,以减少化学实验所造成的环境污染。 3.发挥教师在环境教育中的主导作用。 在中学的各学科中,化学可以说与环境保护最为密切,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应紧扣教学大纲,认真钻研教材,深入探讨课本中环境教育的因素,详细列出中学化学各章节可进行环境教育的内容,有计划、有目的地施以环境教育。 4.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参与作用。 环保教育从学生切身问题入手,抓住时机灌输环境意识,能给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比如:针对许多学生家庭住房条件得到很大改善,正在进行室内装修的实际情况,我们可以组织学生开展“室内装修会遇到哪些环境污染问题”的专题调查活动,由学生自由组合编成小组,自编调查问卷,自己跑市场了解家居装修材料性质,到图书馆查找文献资料,撰写调查报告,通过活动的开展,学生了解到许多环境知识,大大提高了学生的环保意识。 三、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学习环保知识的认识。 新的《化学教学大纲》明确指出:“在教学过程中要十分注意联系实际;以使学生更好地掌握所学的知识和技能,以及这些知识和技能在工农业生产、第三产业、科学技术和日常生活的应用。” 1. 开辟第二课堂,丰富环保知识面。 环境保护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活动,进行环境保护教育不能只停留在宣传教育上,而应落实在行动中。我们也不能局限于课堂教学上,而且要打破封闭的教学体系,积极投入到工矿、农村大自然中去考察,让他们以家庭住处为中心进行采访、考察,并提出具体要求。 2. 结合现有法律法规的宣传加深学生对环保意义的能力。 组织学生参加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3月12日植树节,5月31日世界无烟日,6月5日世界环境日等纪念日,取得当地环保等部门的支持,让学生们在宣传中梁了解我国有关这方面的规定和常识。以提高学生在环境管理、环境文化方面的认识。 四、培养可持续发展的意识。 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现在的学生是跨世纪的一代,有必要掌握这一对人类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指导思想。我们在教学z2可以紧密结合教材内容对学生进行可持续发展观的教育,培养其“可持续发展”的价值观,且对学生相应的学习态度、行为、习惯的养成也起到积极的作用。 五、通过学生向社会宣传环保知识。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据报道,1993年全国生产和使用化学农药达25万吨,每年全国因农药中毒伤亡人数超过10万人,由于缺乏生态,环境意识与农药常识,环境保护教育又未跟上,因而全国各地滥用剧毒化学农药的现象相当普遍,这不仅危及亿万农民的生命安全,也祸及全社会几亿个普通家庭。通过学生向亲人、朋友及社会各界宣传环保知识,不仅可促进当地环保工作的开展,提高公民的环保意识,而且还可推动无公害农药的研究和使用。 总之,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加强环境教育是贯彻执行基本国策的基础工程,是一项长期的全民的重要任务。为了孩子,为了地球,为了未来,我们呼吁每一位教师主动担负起环境教育这一神圣使命。

  • 关于“新时代中国生态环境保护故事”征集活动入选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新时代中国生态环境保护故事”征集活动的通知》(环办宣教函〔2022〕451号)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过组织初评、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等程序,生态环境部选出“新时代中国生态环境保护故事”征集活动入选名单。现对以上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5月8-10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方式向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司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司 唐崇俊  电 话:(010)65645855   传 真:(010)65645857  附件:[url=https://www.mee.gov.cn/ywgz/xcjy/gzcy_27007/202305/W020230508569729161119.pdf]“新时代中国生态环境保护故事”征集活动入选名单[/url][align=right]宣教司[/align][align=right]  2023年5月6日[/align]

  • 【转帖】什么是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其方法和手段有工程技术的、行政管理的,也有法律的、经济的、宣传教育的等。其内容主要有:  (1)防治由生产和生活活动引起的环境污染,包括防治工业生产排放的“三废”(废水、废气、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产生的噪声、振动、恶臭和电磁微波辐射,交通运输活动产生的有害气体、废液、噪声,海上船舶运输排出的污染物,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使用的有毒有害化学品,城镇生活排放的烟尘、污水和垃圾等造成的污染;  (2)防止由建设和开发活动引起的环境破坏,包括防止由大型水利工程、铁路、公路干线、大型港口码头、机场和大型工业项目等工程建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农垦和围湖造田活动、海上油田、海岸带和沼泽地的开发、森林和矿产资源的开发对环境的破坏和影响,新工业区、新城镇的设置和建设等对环境 的破坏、污染和影响;  (3)保护有特殊价值的自然环境,包括对珍稀物种及其生活环境、特殊的自然发展史遗迹、地质现象、地貌景观等提供有效 的保护。  另外,城乡规划,控制水土流失和沙漠化、植树造林、控制人口 的增长和分布、合理配置生产力等,也都属于环境保护的内容。环境保护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的共同行动和主要任务之一。我国则把环境保护宣布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并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以保证这一基本国策的贯彻执行。

  • 【原创】新年新气象,环境保护再学习(有关保护环境的句子)

    1、环境保护,人人有责。   2、保护环境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   3、实施科教兴国与可持续发展战略。   4、1998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主题是:"为了地球上的生命-拯救我们的海洋"。   5、保护蓝天碧水。   6、建设美丽的边疆,爱护我们的家园。   7、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境意识。   8、保护环境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   9、环境保护从我身边做起。   10、保护环境,造福人民。   11、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12、破坏环境,就是破坏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   13、土壤不能再生,防止土壤污染和沙化,减少水土流失。   14、环境与人类共存,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   15、保护水环境,节约水资源。   16、保护戈壁植被,防止沙尘污染,保护大气环境。  17、环保不分民族,生态没有国界 不要旁观,请加入行动者的行列 今天节约一滴水,留给后人一滴血。  18、没有地球的健康就没有人类的健康 与自然重建和谐,与地球重修旧好 垃圾混置是垃圾,垃圾分类是资源。  19、用行动护卫家园,用热血浇灌地球。  20、把消费限制在生态圈可以承受的范围内 破坏环境,祸及千古,保护环境,功盖千秋。  21、垃圾回收,保护地球,举手之劳,参与环保。  22、拣回垃圾分类老传统,倡导绿色文明新时尚。  23、人类若不能与其他物种共存,便不能与这个星球共存。  24、人类只有一个可生息的村庄——地球。保护环境是每个地球村民的责任。  25、你的星球需要你,联合起来应对气候变化!(2009年世界环境日主题)

  • 网上军史馆作为部队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网上军史馆作为部队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网上军史馆-部队的精神家园 近年来,全国和驻地省市大部分部队及军区都建设了网上军史馆作为部队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通过网上军史馆、部队荣誉室、网上展厅展示了一支支富有战斗精神的部队。在对官兵进行宣传教育的同时,也努力把网上军史馆打造成更富思想性、更有文化品位、更具感染力的精神家园。部队通过网上军史馆把实体史馆及其馆藏信息化、数据化、图形化,以青年官兵便于接受的方式出现在政工网上,丰富了军营网络文化育人阵地,为凝聚官兵忠诚使命、推进部队科学建设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4/11/201411211522_523897_2360507_3.jpg

  • 【分享】了解“世界水日”

    水是世界上最宝贵的资源之一。为了让全世界的人们关注水问题,1993年1月18日,第47届联合国大会根据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制订的《21世纪行动议程》中所提建议,通过了第193号决议,确定自1993年起将每年的3月22日定为世界水日,以推动对水资源进行综合性统筹规划和管理,加强水资源保护,解决日益严峻的缺水问题;同时,通过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对开发和保护水资源的意识。详情http://www.chinawater.net/report/2007water/index.htm

  • 【原创】日本核泄漏, 带来的不仅是环境污染

    想不到日本地震引发的核泄漏污染,并没有对我国的生态环境造成污染,而是造成了 “社会污染”。一时“洛阳纸贵”变“盐贵”,一股食盐的抢购风潮席卷全国,抢完了食盐抢酱油。在大灾大难面前,大和民族没有乱,倒是国人道听途说、惊慌失措和以讹传讹,其素质和形象在国际上大打折扣。愚昧啊!愚昧!1kg食盐仅含碘20mg,到补碘的时刻了吗?补得了吗?况且多吃食盐对身体危害更大。真是无知! 天灾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祸”。为了我们社会的稳定、祥和,政府和媒体在做好环境污染信息公开的同时,还要应加大有关辐射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

  • 国务院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

    4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要求各部门按照“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强化法治、落实责任、加强教育,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面对新形势,针对当前突出的质量问题,《计划》把落实长远规划和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相结合,制定了8大项25条行动计划。 关于强化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求开展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综合整治,加强重大设备监理工作,制定国家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加大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力度,开展产品伤害监测试点。 关于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要求建立企业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社会责任。 关于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实施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关于完善质量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工作,要求推动地方政府实施质量安全绩效考核,完善国家和地方质量奖励制度,开展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开展产品质量统计调查与分析。 关于大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工作,要求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工作,开展全国知名品牌创建工作,建设卓越绩效孵化基地。 关于强化质量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加大质量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力度,建立重点质量案件挂牌督办制度。 关于加强质量基础工作,要求加强重点领域标准化工作,开展民生领域计量器具全面整治,加强认证认可管理,加快检验检测技术保障体系建设。 关于加强组织保障、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工作,要求建立质量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质量教育,开展全国“质量月”主题活动。 对于以上各项工作,《计划》列出了具体的责任单位,明确了工作职责,为2012年《纲要》的落实奠定了基础。

  • 关于印发山东省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工作方案》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市生态环境局、市委社会工作部、市文明办、市委网信办、市团委、市妇联、市作协、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现将《山东省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工作方案〉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align=right]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 ? ? ? 中共山东省委社会工作部[/align][align=right]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中共山东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align][align=right]共青团山东省委? ? ? ? ? ? ? ? ? ?山东省妇女联合会[/align][align=right]山东省作家协会? ? ? ? ? ? ? ?山东省教育厅? ? ? ? ? ??[/align][align=right]山东省民政厅? ? ? ? ? ? ?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align][align=right]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align][align=right]2024年8月27日[/align] [align=center]山东省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工作方案》的若干措施?[/align][align=center] [/align]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生态环境部、中央社会工作部、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系列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宣教〔2024〕28号),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落实措施如下。 一、开展减污降碳企业宣传教育活动 (一)引导产业园区管理机构树牢生态文明宣教主体责任意识。各级生态环境等部门要支持、指导园区管理机构结合实际,制定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围绕低碳环保、“无废园区”建设、循环经济、新污染物治理等内容,组织开展政策法规宣讲培训、技术交流、志愿服务等活动,为园区内企业搭建互动平台,激发推动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2025年底前,各市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培育不少于1个生态文明宣教特色园区典型案例。 (二)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生态环境社会责任。省生态环境厅每年组织开展全省企业环境社会责任培训,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环保履职能力,引导企业聚焦绿色低碳发展、主要污染物排放、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信息,主动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牵头,联合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水务(水利)、民政等部门,在确保安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前提下,组织不同行业协会商会和公众群体走进环保设施,了解环保工艺;持续拓宽开放领域,通过推动企业设立环保开放日、打造环境教育体验场所和科普课堂、招募环境监督员等形式,提升环保设施开放水平。2025年底前,各市生态环境部门牵头打造不少于3个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开放活动特色案例。 (三)加强宣传平台建设。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引导园区、企业加强展馆展厅、电子屏幕、宣传栏等平台的生态环保内容建设;鼓励运用新媒体传播方式,如拍摄vlog、开设数字报纸、制作电子海报等,宣贯企业落实环保责任的有效途径和做法。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牵头,联合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水务(水利)等部门,加大环保设施讲解员培育力度,使其成为园区、企业生态环保故事的精彩讲述者、生动传播者。2025年底前,各市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培育不少于3名优秀环保设施讲解员。 二、开展生态环境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四)强化阵地链接。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牵头,联合社会工作、文明办、团委等部门,指导环保社会组织积极联系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社工站、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等基层阵地和群团组织,围绕与百姓息息相关的低碳环保内容,以党员干部为核心、社区居民为主体,合力开展生态环境志愿服务。2025年底前,各市生态环境部门牵头指导建设不少于1支社区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伍。 (五)培育志愿项目。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牵头,联合社会工作、团委等部门,探索、实践“社工+志愿者”工作模式,建立良性互动合作的长效机制。围绕社区居民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2025年底前,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联合打造一批省级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项目,挖掘一批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各市生态环境部门牵头,联合培育不少于1个特色项目、1个示范组织、2名突出个人。 (六)组织交流培训。采用“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提升生态环境志愿服务从业水平,扩大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影响力。2025年底前,省、市、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牵头,联合社会工作、团委等部门,围绕生态环境志愿服务工作分别开展不少于1次业务培训交流活动。 三、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学校实践活动 (七)推动生态文明进校园。各级教育部门牵头,联合生态环境、团委等部门,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安排;持续推动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学渗透、主题宣传和研学实践活动。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牵头,联合教育等部门聚焦生态环保纪念日以及寒暑假等重要时间节点,依托科普宣讲、课外实践、成果展示等形式,组织开展青少年环境教育特色活动,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做好宣传展示,引导中小学生深入践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 (八)开展“美丽中国青春行动”。各级团委牵头,联合生态环境、教育等部门,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共青团、少先队团课队课体系,实施青少年建功绿色科技创新行动;鼓励高校组建环保社团,打造特色项目,立足专业优势开展生态文明社会调查、绿色科技创新、生态环保科考等社会实践和研究;深化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发现表扬一批在生态环保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项目和集体,讲好践行黄河国家战略的青春故事。2025年底前,各市团委牵头培育不少于1支高校环保社团,打造不少于1个高校生态环保青年志愿服务项目。 (九)推广生态研学活动。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牵头,联合文化和旅游、教育等部门,统筹各类场馆、环保科普基地、环保设施开放单位、城市公园等场所资源,面向广大中小学生,因地制宜设计生态研学路线,助力打造“行走”的环保课堂。省生态环境厅牵头优化省级青少年生态环境网上学习平台,用好绿色课堂“云研学”路线;鼓励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开发本地网络环境教育平台,提供优质环境科普内容,打造足不出户的环保课堂。 四、开展绿色生活方式家庭倡导活动 (十)开展“最美家庭”寻找、美丽庭院建设活动。省妇联牵头,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省文明办、团省委等部门,结合“最美家庭”寻找活动推选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参与生态环境志愿服务等绿色家庭典型;持续推进美丽庭院建设提档升级,带动农村家庭积极参与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垃圾分类等,助力建设美丽乡村。各市妇联依托妇女儿童之家、儿童活动中心等阵地,每年组织开展绿色家庭创建、美丽庭院建设、垃圾分类、爱粮节粮等方面的主题活动不少于3次。 (十一)统筹社会资源探索建立低碳激励机制。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牵头,联合团委、妇联等部门探索建立“碳普惠”等公众参与机制,促进公民低碳行为养成。鼓励各市探索建立“碳普惠”机制试点,挖掘、培育低碳达人。 五、开展生态文明风尚多阵地传播活动 (十二)强化社会化宣传。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聚焦六五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联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参与广泛的线上线下宣传活动,拓展活动新意,增强活动实效,唱响生态文明主旋律。省生态环境厅统筹资源、持续打造生态文明宣传月暨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品牌,各市生态环境部门每年牵头开展不少于1次大型社会化宣传活动。 (十三)用好全媒体传播平台。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联合省委网信办等部门,依托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利用移动交通、户外大屏等公共平台,发挥生态环境政务新媒体矩阵传播优势,用好“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话题,广泛开展环保公益宣传,倡导生态文明之风,培树典型、推广经验,引导公众积极践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 (十四)加强生态文化传播。发展绿色旅游,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联合省生态环境厅开展生态旅游区培育提升工作,推出生态旅游体验产品。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联合省作协等部门合力推动生态文学创作基地建设,组织优秀作家开展“深扎”创作实践,推出一批具有齐鲁文化底蕴的生态文学作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大宣传产品制作力度,通过微视频、漫画、 MV等多种形式,设计推出一批富有创意的宣传产品。2025年底前,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持续培育一批省级生态旅游区,省生态环境厅牵头打造不少于3个省级文学创作基地、开展不少于2次文学“深扎”活动、制作不少于5件宣传产品;各市生态环境部门制作不少于2件宣传产品。 六、保障措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级生态环境、社会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团委、妇联、作协、教育、民政、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要结合各自分工,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各市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注意做好总结评估和资料留存,注重提炼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及时推广成熟模式和示范样板,为社会各界参与美丽山东建设提供榜样示范和价值引领。

  • 【分享】抗震救灾,有两句口号很土很感人

    四川省汶川县5月12日下午14时27分发生7.8级地震,造成了巨大灾害。10多个省份都有震感。据当日午夜发布的消息,地震已造成8533人死亡。获悉地震消息,胡锦涛总书记立即指示尽快抢救伤员,保证灾区人民生命安全;温家宝总理当即赶赴灾区指导救灾工作;中国地震局、国家减灾委、民政部、解放军总参谋部、四川省委省政府、成都军区等紧急行动,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央视《中华情》栏目召开紧急会议,准备随时为灾区赈灾义演;排着长队的成都市民,缓缓向林荫街上的武侯爱心献血屋移动…   这次地震,损失之大、波及之广,实属罕见。我们感到万分痛心。然而,看到党和国家领导人、各级领导干部、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官兵、普通市民以及传媒和文艺工作者等在地震发生后的所言所行,又倍感振奋。  巨大的震灾不仅考验着震区人民,也考验着全国人民。从现在起,每一个中国人都应以不同的方式参与到支援震区抗震救灾的行动中来。刚才在网上看到有人发布了两句口号,一句是:“有什么能耐使什么能耐”;另一句是,“有一分能耐使一分能耐。”这两句口号虽然很土,但是很感人。我举双手赞成这样的口号。是的,人的能力不一样,支援灾区,应该有什么能力使什么能力。人的能力有大小,震灾救灾,应该有一分能力使一分能力。能出力的出力,能捐款的捐款,能捐物的捐物,能义演的义演,能献血的献血 总之,在灾害面前不能有一个看客。  支援抗震救灾,人人各显其能,力量汇聚到一起,众志成城。好一个中国大舞台,一出惊天地、泣鬼神的雄壮大戏演起来!地震使我们损失了一时无法估量的物质财富,但是我们将收获永远无法估量的精神财富!  此时此刻,在全国特别是在震区,尤其要开展革命英雄主义宣传教育,开展革命人道主义宣传教育。让英雄主义、人道主义的主旋律响彻云霄。让全世界看到,中国人民壮志凌云!中国心

  • 环境保护部发布中国人群环境暴露行为模式研究成果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今日向媒体公布中国人群环境暴露行为模式研究工作情况,这是我国在该领域首次开展的全国性、大规模研究。   这位负责人说,环境暴露行为模式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人体生理特征,如身高、体重、呼吸量等;二是人接触空气、水等环境介质中污染物的时间、频率、途径和方式;三是人居环境中污染源分布情况;四是人对暴露风险的防范行为。环境污染对健康影响不仅与环境污染物的浓度和毒性相关,还与人的环境暴露行为模式密切相关,了解我国人群环境暴露行为模式特点,对于提高环境健康风险评价准确性,引导社会各界关注、防范环境健康风险具有重要意义。环境保护部定于“十二五”期间组织开展中国人群环境暴露行为模式研究,并于2011-2012年完成了对18岁及以上人群的研究,编制了《中国人群环境暴露行为模式研究报告(成人卷)》和《中国人群暴露参数手册(成人卷)》。  这位负责人介绍,本次研究发现我国居民环境暴露行为模式有以下特点:一是与国外居民存在较大差异,在环境健康风险评价中应优先使用我国居民暴露参数,避免使用国外居民暴露参数所致偏差。以经水暴露为例,我国居民平均每人每天单位体重的白水饮用量为31毫升、每人每天洗澡时间为7分钟,美国居民分别为13毫升和17分钟。在水中污染物浓度相同的情形下,我国居民经口饮水暴露的健康风险是美国的2.4倍,经皮肤暴露水的健康风险是美国的40%。二是地区、城乡、性别和年龄差异明显。以城乡差异为例,我国城市居民平均每天室外活动时间为3小时、每日每公斤体重呼吸量为250升,农村居民分别为4.3小时和260升。在大气污染物浓度相同的情形下,我国城市居民暴露于大气污染健康风险是农村居民的70%。三是现代型和传统型环境健康风险并存,传统型风险仍占主导地位。由于规划和产业布局原因,我国有1.1亿居民住宅周边1公里范围内有石化、炼焦、火力发电等重点关注的排污企业,1.4亿居民住宅周边50米范围内有交通干道, 应尽快建立高风险地区的环境健康风险监测哨点,开展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受经济发展水平制约,我国有5.9亿居民在室内直接使用固体燃料做饭,4.7亿居民在室内直接使用固体燃料取暖,2.8亿居民使用不安全饮用水, 应加速实现生活用能清洁化和优质化,加快饮用水安全改造。四是具有环境暴露防护意识并采取防护行为的人数比例偏低。加强环境健康宣传教育,对于提高公众对环境健康风险的认识和防护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这位负责人指出,本次研究从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随机抽取了18岁及以上常住居民91527人,样本人口性别、年龄结构与2010 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无统计学差异,具有较好的全国代表性。为保证质量,本次研究制定了统一的质量控制方案,建立了国家、省和县/区三级质量控制网络,对各关键环节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调查问卷的应答率为95%,问卷有效率为99.6%,对3%调查问卷进行了抽检复测,复测结果的一致率为99%。  这位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环境保护部将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努力做好针对婴幼儿和儿童的环境暴露行为模式研究,力争于“十二五”末发布相关成果。与此同时,环境保护部将继续加强环境与健康工作,从调查、研究、信息共享、宣传教育、能力建设各个方面增强技术储备,不断提高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能力,以实际行动探索环保新道路,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 【分享】国务院食品安委会要求,食品监管人员年专业集训不少于40小时

    国务院要求食品从业人员将集训行业道德伦理国务院食品安委会要求,食品监管人员年专业集训不少于40小时食品从业人员将集训行业道德伦理  据新华社电 (记者周婷玉)记者从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为宣传教育食品安全,该办近日印发《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年)》(下称《纲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和行业道德伦理等方面的集中培训不得少于40小时。  公众食安基本知识知晓率5年超80%  《纲要》明确,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和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和行业道德伦理等方面的集中培训不得少于40小时,每名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每年也要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集中专业培训。  《纲要》要求,建立起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组织、专家、消费者和媒体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在2015年年底前将公众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提到80%以上,将中小学学生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提高到85%以上。  食品安全要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  为实现上述目标,《纲要》强调:  1.要抓住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社会舆论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等活动;  2.编辑出版相关的科普读物和音像制品,在有关媒体刊播食品安全公益广告,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办好相关网站,抓好监督执法信息公开;  3.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强化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动员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各方积极参与,发挥好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

  • 《四川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政策解读

    今年5月,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联合15个噪声污染防治主要职能部门和单位印发了《四川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对《实施方案》解读如下。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美丽四川建设的有序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显著,但噪声污染问题越来越突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噪声法》)和《“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改善声环境质量,生态环境厅会同省精神文明办、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安厅、民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印发了《实施方案》。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实施方案》坚持统筹规划、源头防控、分类管理、社会共治、损害担责的原则,以“1+7+4”为总体工作思路,分阶段、有步骤地推动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一是锚定一个目标。《实施方案》旨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的噪声污染问题,推进声环境质量改善,提升噪声污染防治能力。到2025年,基本摸清全省重点噪声源污染状况,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逐步完善,噪声污染治理水平明显提升,声环境质量逐步改善,全省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逐步形成宁静和谐的文明意识和社会氛围。二是聚焦七大任务。《实施方案》围绕健全制度体系、优化规划布局、加强重点工业企业监管、加强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提升监测监督能力7个方面重点任务,提出32项具体行动措施。三是强化四个保障。《实施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核奖惩、加强科技支撑、加大宣传力度4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三、《实施方案》突出特点《实施方案》经生态环境厅、省精神文明办、省发展改革委等16个噪声污染防治主要职能部门及相关技术支撑单位多次对接交流,多次正式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充分吸纳了各方积极有效的意见建议,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强调夯实基础。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基础薄弱,系统性治理能力不足。因此《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完善,首要体现的就是要夯实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基础,通过摸清底数、优化规划布局、完善法律法规、健全标准体系、提升监测监督能力等,逐步建立和健全噪声污染防治系统化治理体系,为持续深入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强化科学施策。噪声污染防治涉及源类众多,管控难度较大,《实施方案》聚焦人民群众重点关注的问题,强化源头、过程、末端管控,强调“打基础、补短板、强弱项、抓落实”工作思路,通过树立噪声污染治理标杆、施工工地分级分类、建设宁静小区等方式强化正面引导,共建和谐生活氛围。明确重点噪声源的管控措施,针对重点工业企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细化要求,针对交通运输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特点优化举措,逐步提升噪声污染治理水平。三是突出依法治噪。《噪声法》是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保障,《实施方案》是贯彻落实《噪声法》的重要省级配套文件,在准确把握法律新规定新制度新任务的基础上,要求创新监管手段和机制,依法查处噪声违法行为。开展噪声污染防治联合执法,加强协同配合、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四是推动社会共治。《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企业、公众四方责任,通过深化自治管理、优化纠纷解决方式、实施全民行动,强调保障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噪声污染防治的权利,调动与发挥社会力量共同治理噪声污染,推动形成宁静和谐的文明意识和社会氛围。四、抓好《实施方案》实施落地生态环境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噪声法》,以《实施方案》为抓手,共同推进《实施方案》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声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声环境质量。各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严格履行行业主管部门噪声监管责任,制定本领域噪声管理工作方案,推动实施一批噪声污染治理工程;协同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噪声污染防治合力。二是严格考核奖惩。将噪声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纳入相关考核评价内容,制定考核要求。对未完成考核目标、声环境质量改善规划目标的地区,以及噪声污染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实施约谈,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约谈和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鼓励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表扬。三是加强科技支撑。加大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及监测领域科研资金投入,支持噪声与振动控制科学研究。探索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噪声溯源、设施设备研究,提高噪声投诉处理效率。开展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研究。大力培养噪声与振动领域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才,提升从业人员技术水平和能力,加强前瞻性研究。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成效评估。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噪声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科普知识及居民日常行为准则等宣传,加大噪声违法曝光力度。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工厂、进工地,引导群众在公共场所、邻里之间保持安静生活习惯。倡导公众参与监督,合力推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社会共管共治氛围。

  • 【转帖】十四部门通知9月开展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十四部门通知9月开展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 发布来源: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时间:2008-08-08 商务部 中宣部 发展改革委 卫生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广电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局 外汇局 贸促会 企业联合会 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商信用发〔2008〕28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整规办、商务主管部门、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卫生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广电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外汇局,海关总署广东分属、各直属海关,贸促会、企业联合会、消费者协会(委员会): 为深入推动诚信宣传教育工作,商务部、中宣部、发展改革委、卫生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外汇局、贸促会、企业联合会、消费者协会决定,自2008年9月1日至9月30日继续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以下简称宣传月活动)。 现将《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地实际,认真组织落实,将宣传月活动办出特色、办出声势、办出成效。 附件:1、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 2、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统计表(略) 商务部 中宣部 发展改革委 卫生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广电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局 外汇局 贸促会 企业联合会 消费者协会 二00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1: 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活动宗旨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的精神,按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总体要求,在经济领域大力倡导“诚信兴商”的经营理念,增强全社会诚实守信意识,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活动主题 诚信兴商,和谐共赢 三、宣传重点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方针政策;有关市场监管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信用基本知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改革开放30年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历程;我国商务、价格、卫生、海关、税务、工商、质检、广电、食品药品监管、外汇等部门以及贸促会、企业联合会和消费者协会开展诚信建设的进展、成果和有益经验;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知识;在诚信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企业和先进个人;重大违法违规、商业欺诈典型案例等。 四、组织协调 宣传月活动由商务部、中宣部、发展改革委、卫生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外汇局以及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消费者协会共同组织,并在各自工作系统布置和开展相关工作。有关统筹和协调工作由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承担。 五、时间安排及活动内容 (一)全国统筹安排的活动。 1、召开新闻发布会 9月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由商务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介绍“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新特点和主要安排;发布重点行业警示信息。 2、制作专题节目 9月底,与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栏目共同制作、播出专题节目。各地方和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提供案例或线索。 3、开展“诚信兴商”巡展、巡演活动 由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牵头统一编写诚信宣传展览脚本,设计张贴画,供各地在城市广场、步行街、商场、社区、道路周边等流动人员多的地方或人口聚居地自行布置展览和张贴。有条件的地方要举办“诚信兴商”巡回路演活动,内容包括诚信建设主题展览、文艺节目演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相关部门现场咨询、典型企业信用实践情况介绍、公众现场互动等。 4、召开“商业信用销售发展论坛” 9月中旬,由商务部牵头,举办“商业信用销售发展论坛”,组织有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保险公司、银行等,共同研究推动商业信用销售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企业资金融通,提高流通效率,扩大国内需求。 5、召开“第五届中国国际信用和风险管理大会” 9月24-26日,贸促会与美国国际金融、信用及商业协会(FCIB)在厦门市联合举办“第五届中国国际信用和风险管理大会”,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和企业代表,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议题,探讨企业在国际化环境下信用风险管理的具体措施、制度和流程,研究应对方案和风险规避手段。

  • 《江苏省生态文明教育促进办法》政策解读

    《江苏省生态文明教育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2年6月24日经省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2年9月1日正式施行。《办法》的出台,是我省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是普及和加强全省生态文明教育工作的制度举措,对推动构建生态环境社会行动体系、更好推进美丽江苏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立法背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文明教育工作高度重视。2017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强化公民环境意识,推动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风尚。2020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推进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工厂、进机关。2021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强调要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要强化宣传引导,创新生态环境宣传方式方法,广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当前,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压力依然较大、矛盾依然突出、形势依然严峻。要推动生态环境质量发生根本性改变,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广泛传播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和政策措施,切实提高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在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我省生态文明教育长期位于全国前列。通过大力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创建,积极推动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为生态文明教育规范化法治化打下了良好基础。2019年3月,省政府与生态环境部共同签署《共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试点省合作框架协议》,明确提出“推动生态文明教育立法”。制定出台我省生态文明教育促进办法,对于发挥我省生态文明教育既有优势,推动构建生态环境社会行动体系,加快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步伐,具有很强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二、基本内容《办法》包括总则、学校生态文明教育、家庭生态文明教育、社会生态文明教育、保障激励措施、附则,共六章四十条。(一)明确生态文明教育是全社会责任。《办法》规定,普及和加强生态文明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组织、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保障公民接受生态文明教育的权利。为落实这一共同责任,《办法》规定了生态文明教育促进工作应当坚持统筹规划、分类实施、突出重点、全民参与的原则。(二)规定政府生态文明教育职责。生态文明教育作为一项涉及全体公民的事业,需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态文明教育的领导,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生态环境相关专项规划,健全完善生态环境协调机制,协调解决生态文明教育重大问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态文明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将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鼓励和支持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生态文明教育;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群团组织等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行动。(三)细化社会各方面生态文明教育责任。《办法》从江苏实际情况出发,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特别是学校、家庭的生态文明教育活动作出规定。同时提出了行业协会、商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新闻媒体等在生态文明教育中发挥作用的具体途径。此外,对生态文明教育志愿服务活动进行专门明确。(四)推进生态文明教育载体多元化。《办法》规定推进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明确建立生态文明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发生态文明教育网络学习课程;鼓励和支持动植物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公共文化设施等向公众优惠或者免费开放。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环境保护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免费向社会开放。《办法》还把每年6月5日环境日所在的周,确定为江苏生态文明教育宣传周。三、主要特点(一)基本确立了组织实施体系。《办法》在明确政府生态文明教育职责基础上,具体规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指导、规范、推动本行政区域内生态文明教育工作,对精神文明建设、网信以及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民政、司法行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广电、林业、地震、气象、邮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等的生态文明教育职责作出规定,对行业协会、商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生态文明教育中的作用进行明确。(二)初步构筑了支撑保障机制。《办法》明确将生态文明教育情况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和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等推选活动的评价标准,使生态文明教育工作有了很好的抓手。《办法》还明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所需经费在本单位预算经费内列支。企业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所需的经费由本单位承担,生态文明教育中涉及清洁生产培训的费用可以依法列入企业经营成本。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推动生态文明教育工作应当建立激励评价机制,采取典型示范、基地建设、警示教育、资源共享、交流合作、检查评估等措施,从资金投入、平台建设、社会行动等方面搭建了促进生态文明教育的支撑保障体系。(三)体现了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办法》注重与时俱进,根据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吸收了法规政策的最新成果,如长江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以及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和《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等。(四)提出了具有引领性的创新举措。《办法》在借鉴部分地方早期立法的基础上,对我省生态文明教育实践进行了总结与提炼,结合生态文明建设需求和时代要求创新提出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引领性的制度措施。比如,专章明确家庭生态文明教育的内容与责任,提出并明确“将青少年作为生态文明教育的重点对象”“公职人员、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管理人员应当带头履行生态文明教育责任”“教育督导机构应当将学校生态文明教育工作情况纳入教育督导指标体系”“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应当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组织、指导、支持会员开展生态文明教育”“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生态文明教育责任的落实情况纳入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范围,依法实施信用激励等措施”等等。[align=center][b]江苏省人民政府令[/b][/align][align=center][b]第 157 号[/b][/align]《江苏省生态文明教育促进办法》已于2022年6月24日经省人民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align=center]省长:许昆林[/align][align=center]2022年6月28日[/align][align=center][b]江苏省生态文明教育促进办法[/b][/align][b]第一章 总 则[/b]第一条 为了普及和加强生态文明教育,促进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推动构建生态环境社会行动体系,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江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促进生态文明教育工作,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生态文明教育,是指通过开展资源环境国情教育、生态文明科普教育,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和法律知识,以及传承优秀传统生态文化等方式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培养生态环境保护技能和行为习惯的教育活动。第三条 生态文明教育应当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统筹规划、分类实施、突出重点、全民参与的原则。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态文明教育的领导,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生态环境相关专项规划,健全完善生态环境协调机制,协调解决生态文明教育重大问题。第五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指导、规范、推动本行政区域内生态文明教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网信以及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民政、司法行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广电、林业、地震、气象、邮政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生态文明教育相关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态文明教育。第六条 普及和加强生态文明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组织、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保障公民接受生态文明教育的权利,将青少年作为生态文明教育的重点对象,为生态文明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公职人员、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管理人员应当带头履行生态文明教育责任。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应当将生态文明教育情况作为重要内容。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志愿者依法开展、参与生态文明教育。第七条 每年6月5日环境日所在的周为本省生态文明教育宣传周,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应当集中开展生态文明教育主题活动。第八条 对在生态文明教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b]第二章 学校生态文明教育[/b]第九条 学校应当加强生态文明教育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按照规定组织落实学校生态文明教育教学要求,充实、培养生态文明教育师资力量和课外辅导员,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教师业务培训内容。鼓励学校依托少先队、共青团、学生党支部、学生会、学生社团等组织,融合开展生态文明教育。第十条 幼儿园应当结合幼儿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启蒙幼儿认识自然环境,培养珍惜自然资源、关心和爱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和生活习惯。第十一条 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应当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组织学生参加生态文明教育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态文明行为习惯。第十二条 鼓励高等院校开设生态文明教育相关课程,培养生态环境保护专业人才,开展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发挥学生社团等组织的作用,培育、提高学生生态文明素养和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技能。第十三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指导、督促学校将相关内容和要求纳入教学活动安排,保障生态文明教育师资和课时,激励生态文明教育教学创新。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统筹推进生态文明教育师资力量建设,指导做好授课教师和课外辅导员的选拔、培训和管理工作。第十四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应当为学校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提供便利和支持。[b]第三章 家庭生态文明教育[/b]第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生态文明教育的主体责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培育、引导和影响未成年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与未成年人共同生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应当协助和配合。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结合未成年人不同年龄段的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将生态文明理念转化为良好的行为习惯。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增强生态文明意识,自觉学习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和技能,掌握科学的家庭生态文明教育方法,提高家庭生态文明教育的能力。第十八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与学校、社区等密切配合,积极参加其提供的公益性生态文明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共同促进未成年人生态文明意识和技能培育。第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群团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应当为家庭生态文明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开展公益性家庭生态文明教育服务活动。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等推选活动,应当将家庭生态文明教育情况纳入评价标准。[b]第四章 社会生态文明教育[/b]第二十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应当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单位文化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并支持职工参加生态文明教育。第二十一条 本省建立国家机关主要负责人生态文明教育培训制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应当接受生态文明教育培训。第二十二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内容。行政学院、公务员培训机构和其他职业培训机构应当结合实际,将生态文明教育相关内容和要求纳入教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第二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并结合实际以管理人员、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操作维护人员等为重点对象开展生态文明教育。第二十四条 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应当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组织、指导、支持会员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行业、本领域生态文明教育工作。第二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群团组织等应当利用公共场所和公共服务设施,面向公众开展公益性生态文明教育。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纳入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第二十六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可以依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面向村(居)民开展生态文明教育。鼓励通过制定村(居)民生态文明公约、推广垃圾分类、促进节能减排、厉行节约用水、杜绝餐饮浪费、举办生态文明讲座等形式,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第二十七条 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开展、参与公益性生态文明教育。鼓励和支持动植物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公共文化设施等向公众优惠或者免费开放,在生态文明教育宣传周免费开放,提供生态文明教育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环境保护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免费向社会开放,接受公众参观。国家和本省对免费或者优惠开放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鼓励和支持有关组织和个人依法参与生态文明教育志愿服务活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生态文明教育志愿服务活动提供指导服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面向志愿者的生态文明教育培训。第二十九条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应当加大生态文明教育节目的制作和传播力度,刊播生态文明公益广告,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和实践,对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舆论监督。[b]第五章 保障激励措施[/b]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态文明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将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鼓励和支持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生态文明教育。鼓励、引导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基金参与生态文明教育。第三十一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所需经费在本单位预算经费内列支。企业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所需的经费由本单位承担,生态文明教育中涉及清洁生产培训的费用可以依法列入企业经营成本。鼓励有关组织和个人加大生态文明教育投入。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群团组织等应当推动建立生态文明教育激励评价机制,采取典型示范、基地建设、警示教育、资源共享、交流合作、检查评估等措施促进生态文明教育工作。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群团组织等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行动,广泛宣传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推动绿色消费,促进绿色发展。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和支持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实现每个县(市、区)建成一个以上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并推动建设一批国家级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鼓励和支持具备场馆设施等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建设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免费向公众开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开放清单。第三十五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生态文明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发生态文明教育网络学习课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写面向不同群体的生态文明教育读本,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提供资源、指导和服务。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会同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整合社会资源,指导支持学校建设生态文明教育资源库,完善校本课程,提升生态文明教育质量。鼓励有条件的生态文明教育机构和人员通过课堂授课、讲座、现场体验、网络课程等方式向公众提供生态文明教育资源。第三十六条 教育督导机构应当将学校生态文明教育工作情况纳入教育督导指标体系,按照规定实施督导评估。第三十七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指导、督促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落实生态文明教育责任,并将落实情况纳入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范围,依法实施信用激励等措施。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每年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负责人、环境保护管理人员以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管理部门的责任人组织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培训,将重点排污单位、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排污单位和新建项目单位的上述人员等列为重点培训对象。具体培训对象、内容和学时由设区的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指导确定。第三十八条 有关组织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未依法履行生态文明教育责任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可以给予通报批评。第三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群团组织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生态文明教育工作职责的,由有权机关依法追究责任。[b]第六章 附 则[/b]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 【转帖】龙泉市加强土壤实验室安全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土壤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今年以来,龙泉市土肥站根据农业部、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土壤检测实验室安全治理行动,多措并举,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切实解决实验室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土壤检测实验室安全管理。一是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二是建立健全实验室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实验操作和实验室应急处置。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重点对实验室人员进行《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知识的培训和学习,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管。 2007年,龙泉市农业局土肥站投入80万元建设土壤检测实验室,目前已建成了基础设施、仪器设备、检测功能比较齐全的检测中心。几年来,该实验室不断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实验操作,在测土配方施肥等项目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市粮食作物的稳产高产作出了重要贡献。

  • 《山东省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发布

    《山东省生活[url=http://www.solidwaste.com.cn/news/field?fid=78]垃圾分类[/url]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并正式发布,《计划》提出,到2025年年底,山东省各市建立完善的[url=http://www.solidwaste.com.cn/news/field?fid=18]生活垃圾[/url]分类政策制度体系,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居民普遍形成垃圾分类习惯。各县(市、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城乡生活[url=http://www.solidwaste.com.cn/news/field?fid=26]垃圾焚烧[/url]处理率达98%,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7%,全省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公共机构300个,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县(市、区)30个、示范街道(乡镇)100个、示范社区(村庄)1000个。[align=center][b]山东省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计划[/b][/align][align=center][b](2023-2025年)[/b][/align]为深入落实习近平[url=http://www.chndaqi.com/news/field?fid=32]生态文明[/url]思想,进一步推动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有关要求,坚持“党政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示范引领、全面推进,制度保障、长效管理”,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全过程系统治理水平,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贡献力量。到2025年年底,各市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制度体系,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居民普遍形成垃圾分类习惯。各县(市、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98%,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7%,全省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公共机构300个,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县(市、区)30个、示范街道(乡镇)100个、示范社区(村庄)1000个。二、重点任务(一)实施源头减量。倡导“绿色办公”,加快推动无纸化办公,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办公场所使用再生纸制品。强化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开展快递包装绿色治理行动。积极推行大型商超、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净菜上市工作,广泛开展“光盘行动”,有效减少厨余垃圾产生量。督促指导商品零售、电子商务、餐饮、住宿等领域经营者落实国家有关规定,推进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减量。到2025年年底,全省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机关事务局、省邮政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规范前端投放。1.科学合理设置投放点。加强源头分类管控,在居民区等各类场所设置与收集范围内各类生活垃圾产生量相匹配的投放点和收集容器,并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有条件的居民区可设置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的集中投放点,鼓励相邻区域共建共享,或采用电话预约、移动回收等方式上门收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局牵头,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因地制宜创新投放模式。以居民区为重点,推广“撤桶并点(撤桶建站)+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定点监督指导”“点站(房)联动+物业运行”或“定时上门收集”等分类投放模式,鼓励共建共享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精细分类设施。新建居民小区、老旧小区改造同步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省[url=http://www.h2o-china.com/news/field?fid=83]生态环境[/url]厅、省商务厅、省机关事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优化中端收运。1.加强分类运输车辆管理。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网络,稳妥推进环卫车辆新能源化。配足配齐密封性好、节能环保的专用运输车辆,统一车辆标识。加强与物业单位、生活[url=http://www.solidwaste.com.cn/news/field?fid=62]垃圾清运[/url]单位之间的有序衔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2025年年底前,全省新增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分类运输车辆1000辆以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提升分类转运设施建设管理水平。鼓励统筹规划、建设兼具垃圾分类、可回收物分拣、有害垃圾收集、大件垃圾拆解等功能的综合转运站。对具备条件的既有转运站实施升级改造,完善综合转运、分类计量、车辆信息化管理等功能。2025年年底前,全省大中型中转站或转运站全部完成提升改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3.健全可回收物资源化回收利用体系。整合优化可回收物收运体系,逐步实现规模化经营。统筹规划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分拣处理中心和集散场地等,推动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处理和利用。2025年年底前,全省基本建成可回收物资源化回收利用体系,实现“两网融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供销社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4.推进有害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建立健全有害垃圾分类投放、集中收集、规范贮存和安全运输处置体系。居民区、公共机构应当合理设置有害垃圾投放点,引导群众精准投放,确保安全收集。补齐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设施短板,属于[url=http://www.solidwaste.com.cn/news/field?fid=20]危险废物[/url]的,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有关要求进行管理,确保安全规范处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机关事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完善末端处置。1.统筹规划建设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基地。推广静脉产业园建设模式,鼓励各市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基础,将厨余垃圾、[url=http://www.solidwaste.com.cn/news/field?fid=61]建筑垃圾[/url]、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废弃物、市政[url=http://www.h2o-china.com/news/field?fid=5]污泥[/url]、农业生产废弃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利用处置项目纳入综合处置基地。发挥部门协同作用,促进各类处理设施工艺设备共用、资源能源共享、环境污染共治、责任风险共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加快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坚持科学评估、适度超前,以集中处理为主、分散处理为辅,科学选择适宜技术路线和处理方式,逐步扩大厨余垃圾收集范围,提高厨余垃圾处理能力。有序推进县(市)[url=http://www.solidwaste.com.cn/news/field?fid=19]餐厨垃圾[/url]集中收运、规范处置。着力解决好堆肥、沼液、沼渣等产品在农业、林业生产中的推广应用问题。到2025年年底,全省新增厨余垃圾处理能力1000吨/日以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3.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各市系统谋划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鼓励跨区域共建共享。加强设施监管,实现全流程管控。强化焚烧企业治污主体责任意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合理解决飞灰处置问题,加强飞灰填埋场日常管理,确保规范运行。积极推进焚烧炉渣和飞灰资源循环利用。(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4.开展生活[url=http://www.solidwaste.com.cn/news/field?fid=79]垃圾填埋[/url]设施整治或封场。鼓励采取库容腾退、[url=http://www.chndaqi.com/news/field?fid=42]生态修复[/url]、景观营造等措施推动生活垃圾填埋场、飞灰填埋场整治或封场。持续加大对现有开挖筛分、治理改造、中间封场或已封场的垃圾填埋场监管力度,聚焦[url=http://www.solidwaste.com.cn/news/field?fid=25]渗滤液[/url]收集处理、填埋气体利用、恶臭控制、扬尘污染等重点环节,消除环境污染隐患。2025年年底前,全省16个生活垃圾填埋场完成整治或封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配合)(五)深化宣传教育。1.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市场、进乡村等宣传活动,推进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向社会公众开放,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全民知晓率、参与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强化学校教育。加强校园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学内容,融入校园生活和社会实践活动。支持有条件的学校成立生活垃圾分类青少年志愿服务队,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宣教中心。通过开展建设文明校园、绿色学校和“小手拉大手”“美丽中国青春行动”等活动,推动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意识。(省教育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3.开展志愿服务。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分级组建垃圾分类全程志愿者服务队伍,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志愿服务品牌,带动更多居民养成垃圾分类习惯。(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4.凝聚社会力量。把垃圾分类工作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基层治理创新、城市更新等领域,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科研院所、专家队伍等社会服务主体作用,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服务供给,不断提高垃圾分类工作服务水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强化示范引领。在全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和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指导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泰安、威海等市在城区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发挥重点带动作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机关事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发挥各级城乡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将垃圾分类融入基层治理,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及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志愿者、垃圾分类作业单位等多方共同参与的推进合力。统筹做好综合协调、宣传引导、技术指导、监督评估等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完善政策体系。省政府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市加快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政策措施,细化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2025年年底前,各市形成符合本地实际、具有地方特色的制度体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推动科技赋能。充分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丰富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化、智能化应用场景。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智慧化管理平台建设,推动“一网统管”。加大科技研发力度,在低值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利用等方面集中攻关突破,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大数据局、省科技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加强资金保障。加大各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发动、设施建设、运行作业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公共财政投入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市建立完善垃圾分类奖励(激励)政策。按照垃圾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积极探索计量化、差别化收费方式。选择基础条件好、条件成熟的建设项目进行打包,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相关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五)严格监督评价。综合采用专业指导、第三方评价和社会监督等工作手段,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工作成效评估机制,提高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力度,全面提升垃圾分类工作水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山东省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发布

    《山东省生活[url=http://www.solidwaste.com.cn/news/field?fid=78]垃圾分类[/url]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并正式发布,《计划》提出,到2025年年底,山东省各市建立完善的[url=http://www.solidwaste.com.cn/news/field?fid=18]生活垃圾[/url]分类政策制度体系,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居民普遍形成垃圾分类习惯。各县(市、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城乡生活[url=http://www.solidwaste.com.cn/news/field?fid=26]垃圾焚烧[/url]处理率达98%,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7%,全省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公共机构300个,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县(市、区)30个、示范街道(乡镇)100个、示范社区(村庄)1000个。[align=center][b]山东省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计划[/b][/align][align=center][b](2023-2025年)[/b][/align]为深入落实习近平[url=http://www.chndaqi.com/news/field?fid=32]生态文明[/url]思想,进一步推动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有关要求,坚持“党政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示范引领、全面推进,制度保障、长效管理”,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全过程系统治理水平,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贡献力量。到2025年年底,各市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制度体系,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居民普遍形成垃圾分类习惯。各县(市、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98%,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7%,全省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公共机构300个,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县(市、区)30个、示范街道(乡镇)100个、示范社区(村庄)1000个。二、重点任务(一)实施源头减量。倡导“绿色办公”,加快推动无纸化办公,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办公场所使用再生纸制品。强化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开展快递包装绿色治理行动。积极推行大型商超、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净菜上市工作,广泛开展“光盘行动”,有效减少厨余垃圾产生量。督促指导商品零售、电子商务、餐饮、住宿等领域经营者落实国家有关规定,推进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减量。到2025年年底,全省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机关事务局、省邮政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规范前端投放。1.科学合理设置投放点。加强源头分类管控,在居民区等各类场所设置与收集范围内各类生活垃圾产生量相匹配的投放点和收集容器,并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有条件的居民区可设置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的集中投放点,鼓励相邻区域共建共享,或采用电话预约、移动回收等方式上门收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局牵头,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因地制宜创新投放模式。以居民区为重点,推广“撤桶并点(撤桶建站)+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定点监督指导”“点站(房)联动+物业运行”或“定时上门收集”等分类投放模式,鼓励共建共享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精细分类设施。新建居民小区、老旧小区改造同步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省[url=http://www.h2o-china.com/news/field?fid=83]生态环境[/url]厅、省商务厅、省机关事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优化中端收运。1.加强分类运输车辆管理。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网络,稳妥推进环卫车辆新能源化。配足配齐密封性好、节能环保的专用运输车辆,统一车辆标识。加强与物业单位、生活[url=http://www.solidwaste.com.cn/news/field?fid=62]垃圾清运[/url]单位之间的有序衔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2025年年底前,全省新增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分类运输车辆1000辆以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提升分类转运设施建设管理水平。鼓励统筹规划、建设兼具垃圾分类、可回收物分拣、有害垃圾收集、大件垃圾拆解等功能的综合转运站。对具备条件的既有转运站实施升级改造,完善综合转运、分类计量、车辆信息化管理等功能。2025年年底前,全省大中型中转站或转运站全部完成提升改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3.健全可回收物资源化回收利用体系。整合优化可回收物收运体系,逐步实现规模化经营。统筹规划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分拣处理中心和集散场地等,推动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处理和利用。2025年年底前,全省基本建成可回收物资源化回收利用体系,实现“两网融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供销社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4.推进有害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建立健全有害垃圾分类投放、集中收集、规范贮存和安全运输处置体系。居民区、公共机构应当合理设置有害垃圾投放点,引导群众精准投放,确保安全收集。补齐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设施短板,属于[url=http://www.solidwaste.com.cn/news/field?fid=20]危险废物[/url]的,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有关要求进行管理,确保安全规范处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机关事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完善末端处置。1.统筹规划建设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基地。推广静脉产业园建设模式,鼓励各市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基础,将厨余垃圾、[url=http://www.solidwaste.com.cn/news/field?fid=61]建筑垃圾[/url]、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废弃物、市政[url=http://www.h2o-china.com/news/field?fid=5]污泥[/url]、农业生产废弃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利用处置项目纳入综合处置基地。发挥部门协同作用,促进各类处理设施工艺设备共用、资源能源共享、环境污染共治、责任风险共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加快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坚持科学评估、适度超前,以集中处理为主、分散处理为辅,科学选择适宜技术路线和处理方式,逐步扩大厨余垃圾收集范围,提高厨余垃圾处理能力。有序推进县(市)[url=http://www.solidwaste.com.cn/news/field?fid=19]餐厨垃圾[/url]集中收运、规范处置。着力解决好堆肥、沼液、沼渣等产品在农业、林业生产中的推广应用问题。到2025年年底,全省新增厨余垃圾处理能力1000吨/日以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3.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各市系统谋划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鼓励跨区域共建共享。加强设施监管,实现全流程管控。强化焚烧企业治污主体责任意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合理解决飞灰处置问题,加强飞灰填埋场日常管理,确保规范运行。积极推进焚烧炉渣和飞灰资源循环利用。(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4.开展生活[url=http://www.solidwaste.com.cn/news/field?fid=79]垃圾填埋[/url]设施整治或封场。鼓励采取库容腾退、[url=http://www.chndaqi.com/news/field?fid=42]生态修复[/url]、景观营造等措施推动生活垃圾填埋场、飞灰填埋场整治或封场。持续加大对现有开挖筛分、治理改造、中间封场或已封场的垃圾填埋场监管力度,聚焦[url=http://www.solidwaste.com.cn/news/field?fid=25]渗滤液[/url]收集处理、填埋气体利用、恶臭控制、扬尘污染等重点环节,消除环境污染隐患。2025年年底前,全省16个生活垃圾填埋场完成整治或封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配合)(五)深化宣传教育。1.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市场、进乡村等宣传活动,推进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向社会公众开放,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全民知晓率、参与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强化学校教育。加强校园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学内容,融入校园生活和社会实践活动。支持有条件的学校成立生活垃圾分类青少年志愿服务队,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宣教中心。通过开展建设文明校园、绿色学校和“小手拉大手”“美丽中国青春行动”等活动,推动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意识。(省教育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3.开展志愿服务。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分级组建垃圾分类全程志愿者服务队伍,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志愿服务品牌,带动更多居民养成垃圾分类习惯。(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4.凝聚社会力量。把垃圾分类工作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基层治理创新、城市更新等领域,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科研院所、专家队伍等社会服务主体作用,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垃圾分类服务供给,不断提高垃圾分类工作服务水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强化示范引领。在全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和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指导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泰安、威海等市在城区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发挥重点带动作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机关事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发挥各级城乡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将垃圾分类融入基层治理,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及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志愿者、垃圾分类作业单位等多方共同参与的推进合力。统筹做好综合协调、宣传引导、技术指导、监督评估等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完善政策体系。省政府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市加快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政策措施,细化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2025年年底前,各市形成符合本地实际、具有地方特色的制度体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推动科技赋能。充分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丰富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化、智能化应用场景。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智慧化管理平台建设,推动“一网统管”。加大科技研发力度,在低值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利用等方面集中攻关突破,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大数据局、省科技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加强资金保障。加大各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发动、设施建设、运行作业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公共财政投入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市建立完善垃圾分类奖励(激励)政策。按照垃圾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积极探索计量化、差别化收费方式。选择基础条件好、条件成熟的建设项目进行打包,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相关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五)严格监督评价。综合采用专业指导、第三方评价和社会监督等工作手段,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工作成效评估机制,提高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力度,全面提升垃圾分类工作水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转帖】唐山松下环保奖励基金开始申报 10年奖励163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0日09:53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齐欣)记者昨日从唐山市环境保护局了解到,2007年度唐山松下环境保护奖励基金即日起开始申报。 具体申报条件为:热爱环保事业,在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环保研究与开发、环境监测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为唐山城乡环境建设做出突出贡献者;热心支持和参与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成绩优秀者。有意申报者可到所辖区域的环保部门领取申报表格,申报截止时限为2008年5月10日。届时唐山松下环境保护奖励基金管理委员会将从中评出奖励对象,并于“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对获奖者予以表彰。  唐山松下环境保护奖励基金设立已有10年,10年间,唐山市政府对全市163位在新闻、环境教育、企业治污、城市建设及科学研究等方面为唐山的环境保护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了奖励,共使用奖励基金22.6万元。

  • 【分享】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 》

    环境保护部文件 环发〔2008〕48号 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良好人居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和部署,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在开展土壤基础调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强化污染源监管、提升土壤污染防治科技支撑能力、组织污染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试点示范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有益实践,取得了初步成效。  (二)土壤环境面临严峻形势。目前,我国土壤污染的总体形势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严重,在重污染企业或工业密集区、工矿开采区及周边地区、城市和城郊地区出现了土壤重污染区和高风险区;土壤污染类型多样,呈现出新老污染物并存、无机有机复合污染的局面;土壤污染途径多,原因复杂,控制难度大;土壤环境监督管理体系不健全,土壤污染防治投入不足,全社会土壤污染防治的意识不强;由土壤污染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和群体性事件逐年增多,成为影响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三)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意义重大。土壤是构成生态系统的基本环境要素,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国家生态安全体系的重要部分,是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是新时期环保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环保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摆上更加重要和突出的位置,统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切实解决突出的土壤环境问题。  二、明确土壤污染防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四)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建设良好人居环境为总体目标,以农用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场地环境保护监管为重点,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机构和人员,增强科技支撑能力,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夯实工作基础,提升管理水平,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土壤环境问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环境保障。  (五)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土壤污染治理难度大、成本高、周期长,因此,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要认真总结国内外土壤污染防治经验教训,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实行防治结合。  统筹规划,重点突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法律法规、监管能力、科技支撑、资金投入和宣传教育等各个方面,要统筹规划,全面部署,分步实施。重点开展农用土壤和污染场地土壤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各地实际,按照土壤环境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采取不同的土壤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农村地区要以基本农田、重要农产品产地特别是“菜篮子”基地为监管重点;城市地区要根据城镇建设和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以规划调整为非工业用途的工业遗留遗弃污染场地土壤为监管重点。  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土壤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公共资源,关系到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群众健康。防治土壤污染是各级政府的责任。各级环保部门要在同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综合管理和监督执法职责,积极协调国土、规划、建设、农业和财政等部门,共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土壤污染防治。  (六)主要目标。  到2010年,全面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摸清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初步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网络;编制完成国家和地方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初步构建土壤污染防治的政策法律法规等管理体系框架;编制完成土壤环境安全教育行动计划并开始实施,公众土壤污染防治意识有所提高。  到2015年,基本建立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体系,出台一批有关土壤污染防治的政策法律法规,土壤污染防治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建立土壤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土壤环境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土壤环境保护监管能力明显增强,公众土壤污染防治意识显著提高;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科学研究深入开展,污染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示范项目取得明显成效。  三、突出土壤污染防治的重点领域  (七)农用土壤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以基本农田、重要农产品产地特别是“菜篮子”基地为监管重点,开展农用土壤环境监测、评估与安全性划分。加强影响土壤环境的重点污染源监管,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强化对农药、化肥及其废弃包装物,以及农膜使用的环境管理。对污染严重难以修复的耕地提出调整用途的意见,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积极引导和推动生态农业、有机农业,规范有机食品发展,组织开展有机食品生产示范县建设,预防和控制农业生产活动对土壤环境的污染。

  • 【讨论】世界水日关注水质安全

    [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0/03/201003221740_207472_1622715_3.gif[/img]今天(3月22号)是第18个世界水日,也是第23届中国水周的第一天。今年世界水日的主题定为“保障清洁水源,创造健康世界”。  世界水日,实际上是在上世纪90年代世界淡水资源日渐短缺的这样一个大的背景下提出的。当时除了水资源的供需矛盾外,各国还面临着水污染日益严重,水灾旱灾愈演愈烈的情况,严重威胁地球生态系统平衡,当然更直接威胁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在这种背景下,在1993年1月18号这一天,第47届联合国大会就通过了193号决议,决定从当年,也就是1993年开始,将每年的3月22号定为“世界水日”。一来通过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各国公民对开发和保护水资源的意识,二来也提请各国政府根据自身的国情,建立更为全面的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体制和相应的运行机制,以保障和加强水资源的保护。今年,就将主题定为[color=#d40a00]“保障清洁水源,创造健康世界”,[/color]实际上是关注水质安全这样的一个问题。 我国在保护水资源方面行动是较早的。水利部其实从1989年开始,就将每年的7月1号至7号定为“水法宣传周”,也就是“中国水周”。1993年世界水日诞生后,我国就决定从94年起,将中国水周的开始改为每年的3月22号这一天,一直到3月28号为止。所以今天,不但是世界水日,也是中国水周的第一天。各位可以在水日里,谈谈你对当地水质资源利用、保护的看法

  • 【我们不一YOUNG】实验室环境保护管理程序

    [align=center][/align][b][size=16px][font=微软雅黑]1目的[/font][/size][/b][size=16px][font=微软雅黑]中心各检测部门须配置相应的设施和设备,确保检测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液、粉尘、噪声、固体废弃物得到合理的处置。[/font][/size][b][size=16px][font=微软雅黑]2范围[/font][/size][/b][size=16px][font=微软雅黑]适用于本中心所有内业和外业实验室。[/font][/size][b][size=16px][font=微软雅黑]3职责[/font][/size][/b][size=16px][font=微软雅黑]3.1检测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实验室环境环保工作 3.2检测人员负责具体落实实验室环境保护管理程序。[/font][/size][b][size=16px][font=微软雅黑]4工作程序[/font][/size][/b][size=16px][font=微软雅黑]4.1 各检测部门要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教育及提高环保意识,认真学习环境保护法,人人重视执行环保管理制度,把保护环境作为己任。[/font][/size][size=16px][font=微软雅黑]4.2对于新进实验室的人员,必须进行环境保护方面的宣传教育。[/font][/size][size=16px][font=微软雅黑]4.3严格控制污染源。各部门在完成检测任务的同时,必须考虑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积极防治各种污染源(如废气、废液、废渣、粉尘、垃圾、放射性物质、噪声、震动、恶臭等),积极提倡采用无污染或少污染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方法。[/font][/size][size=16px][font=微软雅黑]4.4凡对环境有污染的科研项目,都必须在环保方面有相应的措施,以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环境标准和排放标准》,否则不能实施。[/font][/size][size=16px][font=微软雅黑]4.5对于实验和生产中所产生的废弃物,提倡综合利用,化废为宝。无法利用的废液严禁倒入水池或下水道,废气严禁排入室内,废渣严禁随意乱扔。对于有机废液定期收集,由检测部门统一处理。对于废酸、废碱液[i][/i]需经中和后再排入下水道。[/font][/size][size=16px][font=微软雅黑]4.6检测活动中产生的少量有毒、有害、有味气体一定要达到国家允许的排放标准后,再利用通风设施排入高空。对于废渣,根据其性质,适当地深埋地下。产生粉尘的地方要采用除尘装置。[/font][/size][size=16px][font=微软雅黑]4.7对于有放射源或产生电离辐射[i][/i]的仪器设备,要专人负责,加强管理及保护,不得丢失,不得随意转让,不得超剂量操作 对于射线泄露较严重的仪器设备,必须设有相应的保护设备及措施,以减少对操作人员的照射,否则不能使用。凡新购入或者要作重大变更的带护设备及措施,以减少对操作人员的照射,否则不能使用。凡新购入或者要作重大变更的带放射源或产生电离辐射的仪器设备,都要对射线泄漏性进行严格检查,制定安全操作规程。[/font][/size][size=16px][font=微软雅黑]4.8 凡违反国家环保法或违反上述条款,造成环境严重污染或事故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济或行政处理,造成重大事故者要负法律责任。对环境保护工作做得好的实验室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font][/size][b][size=16px][font=微软雅黑]5相关/支持文件[/font][/size][/b][size=16px][font=微软雅黑]《设施和环境控制程序》[/font][/size][b][size=16px][font=微软雅黑]6质量记录[/font][/size][/b][size=16px][font=微软雅黑]《实验室环境保护检查记录》[/font][/size]

  • 【世界环境日】如何强化市政供水监管和应急预案?

    强化监管和应急预案是确保市政供水水质安全的关键措施,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 完善法规和标准:制定和修订相关的水质标准和监测法规,明确监测指标、方法和频率等,确保监管有法可依。2. 加强监测网络建设:优化监测站点布局,增加监测频率和覆盖范围,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如物联网、大数据等实现实时监测和远程传输。3. 提高监测技术水平:引进和开发先进的水质监测技术,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包括快速检测技术和在线监测设备。4. 强化数据分析与信息共享:建立统一的水质监测数据平台,提高数据处理和分析能力,实现监测数据的共享和应用。5. 加强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水质监测结果的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确保法规的有效实施。6. 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预警、应急处理、信息发布等环节,进行定期演练,提高相关部门的协同作战能力。7. 公众参与与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水质安全意识,鼓励公众参与水质监督,通过媒体和教育途径提高公众对水质问题的认识。8. 国际合作与交流: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分享水质监测和管理经验,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和管理模式。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提升市政供水水质的监管水平和应急响应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 请问一下大家有做安全生产八大档案吗

    能分享指导下分别做了哪些工作吗1、政府的安全生产文件:所有下达的通知及政策、法律法规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设立的各项安全制度及安全责任制及安全操作规程3、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台账:安全巡查、奖惩、会议记录、事故分析、总结大会4、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资料:培训计划、培训记录、人员安全教育确认、安全上岗岗位技能、培训内容、演练记录及总结、宣传栏内容5、风险辨识与管控相关:不懂6、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排查整改资料:不懂7、职业病防治资料:职业病专项制度、人员年度体检记录、其它不知道8、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工作记录:不懂

  • 深圳十大噪音扰民路段曝光

    每年夏季来临之际,深圳市民对噪声污染的投诉量就会上升,这主要是由于一些工地、经营单位夏季施工、经营的特点以及市民夏季生活习惯有关。但无论是经营、娱乐、施工,还是日常生活,其所发出的声响都不能超出《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所规定的范畴,否则就是违法。那么,深圳噪音最严重的路段是哪里?因为噪音问题,屡遭投诉的小区又有哪些?根据市人居环境委提供的深圳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数据,我们可以从中看到深圳的“十大噪音路段”是哪些。数据显示,2012年和2013年3至5月间,文锦北路、红岭北路、沿河北路、北环路(福田段)、建设路以及布心路等均榜上有名。“十大噪音”路段的噪音值均超过白天70分贝、夜间55分贝的标准值。深圳市环保局和深圳市城管办呼吁广大施工、经营单位和市民,严格遵守《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不要违法。在加强宣传教育的同时,深圳市环保局和深圳市城管办近期还将围绕着噪声污染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整治行动。5月28日,执法人员去深圳晚报接听市民投诉电话,就是今夏整治噪声污染专项行动内容之一。相关部门降噪措施:a、实施中午和夜间施工噪声排放许可,加大对投诉较为激烈地铁工地施工噪声日常检查的力度和频次,建立夜间环保投诉电话值班制度查处施工噪声扰民违法行为。各区环保执法部门夜间22时30分至次日凌晨3时安排人员负责受理投诉电话和现场查处。b、对地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开展约谈和培训等守法引导;督促地铁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依法设立群众来访接待室,公开环境噪声等投诉受理电话,畅通联络渠道收集周边居民反映的问题。充分利用环境信访回复机制做好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c、加强与住建部门的信息沟通,每月定期报送施工单位违法信息,纳入住建部门建筑企业诚信管理系统。提醒:不同性质的噪声属于不同的部门管理。首先,由工业、饮食娱乐、建筑等方面形成的噪声属于环保部门管理;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如商业促销产生的噪声,由公安部门管理;大型车辆产生的噪声则由交警部门管理。市民在遇到不同形式的噪声侵扰时,可以分别投诉到这些部门。

  • 【分享】质量漫画大荟萃!

    非常不错的质量漫画,可用于质量宣传教育、培训等用途,直观明了。特此与大家分享,希望板油们喜欢![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49448]质量漫画锦集[/url]

  • 生态环境部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办公厅(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三)综合司(四)法规与标准司(五)行政体制与人事司(六)科技与财务司(七)自然生态保护司(生物多样性保护办公室、国家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八)水生态环境司(九)海洋生态环境司(十)大气环境司(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环境管理局)(十一)应对气候变化司。(十二)土壤生态环境司(十三)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十四)核设施安全监管司(十五)核电安全监管司(十六)辐射源安全监管司(十七)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十八)生态环境监测司(十九)生态环境执法局(二十)国际合作司(二十一)宣传教育司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在京派出机构、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离退休干部办公室。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生态环境部机关行政编制478名(含两委人员编制4名、援派机动编制2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10名)。设部长1名,副部长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78名(含总工程师1名、核安全总工程师1名、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8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办公室领导职数1名)。核设施安全监管司、核电安全监管司、辐射源安全监管司既是生态环境部的内设机构,也是国家核安全局的内设机构。核安全总工程师和核设施安全监管司、核电安全监管司、辐射源安全监管司的司长对外可使用“国家核安全局副局长”的名称。生态环境部派出机构:(一)生态环境部所属华北、华东、华南、西北、西南、东北区域督察局,承担所辖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6个督察局行政编制240名,在部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外单列。各督察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1名,共2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二)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辽、太湖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作为生态环境部设在七大流域的派出机构,主要负责流域生态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实行生态环境部和水利部双重领导、以生态环境部为主的管理体制,具体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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