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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微生物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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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微生物组计划相关的论坛

  •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生物质低能耗固体成型燃料装备研发与应用”在京启动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生物质低能耗固体成型燃料装备研发与应用”在京启动 “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生物质低能耗固体成型燃料装备研发与应用”在京启动 7月10日,“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生物质低能耗固体成型燃料装备研发与应用”在北京正式启动实施,该项目由国家林业局科技司组织实施。项目咨询专家组专家、课题承担和参加相关单位等40余人参加了会议。国家林业局科技司领导出席并就项目的组织实施提出了要求,要重点突出,讲求实效,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同时就课题管理和经费使用过程存在的问题、注意事项进行了现场培训。项目负责人以及各课题负责人分别就课题目标、预期成果、研究内容、技术方案、年度计划、年度目标、经费预算与使用等方面内容分别进行了汇报。项目咨询专家组专家听取了汇报,针对各课题执行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宝贵建议。 当前,战略性新兴产业已成为世界主要国家抢占新一轮经济和科技发展制高点的重大战略方向,是引导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成型燃料是生物质能源产业发展的主要方向,培育并加快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产业的发展,对于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节能减排、实现低碳经济、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清洁能源均具有重大意义。

  • 国家卫计委关于印发《2013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

    卫办监督函〔2013〕359号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我委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2013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填报项目委托协议书,及时落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  2013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填写《2013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委托协议书》(可从卫生计生委网站http://www.moh.gov.cn下载),打印后由承担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五份),于2013年5月20日前报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逾期未提交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资格。秘书处对协议书进行审核后,于2013年5月31日前报送我委。  二、加强日常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及相关经费按时保质执行  (一)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的管理,保证项目质量和进度,请于2013年12月30日前向秘书处提交工作中期进展报告和经费使用情况报告,于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任务,向秘书处提交送审材料和经费决算报告。经费决算报告由财务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未按期完成任务提交送审材料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当提交说明,并附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秘书处。我委将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并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对已拨付的项目经费采取追回等必要的处理措施。  (三)相关省(区、市)卫生厅(局、卫生计生委)、有关单位要支持并督促下属单位承担的项目工作,秘书处要督促检查项目执行情况,确保项 目计划整体进度。2013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序号项目名称制定/修订建议承担单位食品产品1藻类制品修订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微生物检验方法2食品微生物检验采样与检样处理规程修订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理化检验方法3食品中B族和G族黄曲霉毒素的测定修订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食品中M族黄曲霉毒素的测定修订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5食品添加剂 4-己基间苯二酚制定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院6食品添加剂 冰结构蛋白制定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7食品添加剂 刺梧桐胶制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8食品添加剂 甲基纤维素制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9食品添加剂 偏酒石酸制定天津科技大学10食品添加剂 植酸钠制定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1食品添加剂 羟基硬脂精制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上海市食品添加剂行业协会12食品添加剂 海藻酸钠修订黄海水产研究所中国海藻工业协会13食品添加剂 36项香料标准包括:橙苷(柚皮甙提取物)、橙皮素、丁香花蕾油、根皮素、黄芥末提取物、可可酊、葡萄籽提取物、大蒜油、白兰花油、白兰叶油、红茶酊、玫瑰净油、杭白菊油、罗汉果酊、小花茉莉净油、树兰油、桂花净油、绿茶酊、椒样薄荷油、茶树油、香茅醛(合成)、香茅(精)油、麦芽酚、覆盆子酮(悬钩子酮)、丙酸苄酯、丁酸丁酯、异戊酸乙酯、苯甲酸乙酯、苯甲酸苄酯、2-甲基吡嗪、2,3-二甲基吡嗪、2,3,5-三甲基吡嗪、5-羟乙基-4-甲基噻唑、2-乙酰基噻唑、2,3,5,6-四甲基吡嗪、乙基香兰素制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上海香料研究所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14维生素E琥珀酸钙制定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15硝酸硫胺素制定景德镇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6维生素C磷酸酯镁制定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17生物素制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18氯化胆碱制定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19葡萄糖酸亚铁制定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焦磷酸铁制定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21柠檬酸亚铁制定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22柠檬酸铁铵制定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23柠檬酸苹果酸钙制定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24骨粉(超细鲜骨粉)制定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科技大学25乳酸锌制定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6碳酸锌制定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27亚硒酸钠制定张家港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28硒蛋白制定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9富硒食用菌粉制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30[/

  • 微生物控制验证计划

    微生物控制验证计划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微生物控制要求以及验证计划。本标准适用于公司食品生产过程中对微生物控制的验证活动。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均适用于本标准。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 15980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卫生标准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Q/QL G06.034-2011 卫生标准操作程序(SSOP)3 职责工厂品管部对车间卫生状况进行监控,定期开展微生物验证,并根据检验结果对车间卫生进行管控,必要时,委托化验室抽样检测。4 术语与定义4.1食品接触面 指生产过程中与所生产食品直接接触的设备、工器具、人、水、空气、包材等;或间接接触的门把手、电源开关等。

  • 【分享】我国启动“兰花基因组计划”

    7月20日,我国科学家宣布“兰花基因组计划”正式启动。两岸科学家将联手对被喻为“植物界大熊猫”的兰科植物进行全基因组测序和生物信息分析,同时对10种最具代表性的兰科植物进行基因表达的转录组测序和分析。 国家兰科植物种质资源保护中心刘仲键教授介绍,对兰科植物的科学研究历史悠久,其成果为达尔文进化论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兰花研究为进化生物学乃至整个生命科学的发展贡献巨大,至今仍是研究生命与进化的理想模式,占有特殊地位。同时,兰花也是世界性濒危物种,是国际公约保护物种的重中之重。兜兰与国宝大熊猫同列为一级保护,其余兰花全部被列入二级以上保护。 清华大学黄来强教授称,兰花全基因组及转录组测序分析,将为人类提供用现代生物学的新技术和理念从分子生物学的层面审视达尔文的研究,为进化生物学和进化论注入新鲜血液。在基因组和转录组的研究基础上进一步结合生物信息、分子生物、蛋白质组、代谢组、生化、生物物理等多学科和研究手段的融合,对加深其基因组结构及功能的了解,揭示兰科的进化,对生命科学研究具有普遍的重要意义。“兰花基因组计划”涉及的不仅是植物学,还将为世界上相关研究提供全新的起点和平台,是对全球基因组科学的又一重大贡献。 “兰花基因组计划”项目,由深圳兰科植物保护研究中心(国家兰科植物种质资源保护中心)、清华大学、深圳华大基因研究院、中国科学院植物所、台湾成功大学等单位科学家共同承担。

  • 【转帖】Science:人类微生物组计划启动

    据5月21日的《科学》杂志报道说,为了进一步了解我们与在我们的身体上或身体内生活的多种细菌之间的关系,美国的国立卫生院正在对所有这些微生物的基因组进行测序。 他们研发了对在其自然环境中的微生物进行大规模基因组测序的标准化方法,他们的目标之一是为至少900种将人体称为住所的细菌制作出参照基因组序列。现在,由Karen Nelson领导的Human Microbiome Jumpstart Reference Strains Consortium已经公布了他们对头178个与人类宿主有关的细菌基因组序列的最初的分析。 到目前为止,这些结果给未来的分析工作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基线,尽管这些研究人员说,他们只是刚刚触及了人类“微生物组”的表面而已。人类微生物组指的是在人身上发现的所有不同的微生物的总和。这些研究人员将与其他人共享他们的数据,这样,其他的遗传学家如果试图从自然环境中对大量的微生物基因组做直接采样的话,他们可以参考这些数据。 这一对我们身体上的微生物的更好的理解会在将来对了解某些人类的疾病提供线索。(生物谷Bioon.com)

  • 国家认监委关于下达2014年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的通知

    国家认监委关于下达2014年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的通知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资质认定行业评审组,各项目承担单位,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依据全国认证认可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国家认监委决定2014年在社会重点关注的检验检测领域组织开展能力验证工作,以提升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的有效性和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水平。国家认监委经过对有关单位申报的230余项能力验证项目的认真研究,并在充分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业内专家进行严格论证,最终确定了食品安全、动植卫检疫、建工建材、轻工纺织等检验检测领域的35个项目作为国家认监委2014年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其中A类项目16项(见附件1)、B类项目19项(见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一)已经获得本《通知》所列A类能力验证项目中相关检验检测项目资质认定的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实验室)、各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所)、各相关部委或行业产品质检中心、各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必须参加相关A类能力验证项目;因故不能参加的,必须向项目承担单位提交书面说明。  其他检验检测机构可根据需要自愿报名参加A类能力验证项目。  (二)各检验检测机构可根据需要自愿报名参加B类能力验证项目。  二、工作要求  (一)对地方质检两局、行业评审组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的要求  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有关资质认定行业评审组应当及时组织辖区(行业)内的相关实验室积极报名参加国家认监委2014年能力验证计划。  国家认监委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已经与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CNAS)进行了前期协调和沟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将为国家认监委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提供技术支持。  (二)对项目承担单位的工作要求  1.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高度重视所承担的能力验证工作,配备足够的资源,保证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项目顺利、按时、可靠实施;  2.认真做好能力验证方案设计工作,填写方案设计表(见附件3),并于4月30日前上报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备案,相关方案需经能力验证专家审核后方可实施;  3.初次承担认监委能力验证项目的单位在方案设计、样品制备、样品均匀性和稳定性检测、结果统计和评价等重要技术环节应积极寻求具有该领域能力验证组织经验或该检验检测领域高水平技术机构的协助;  4.认真通知和邀请相关实验室报名参加,并注意跟踪落实;对于必须参加国家认监委A类能力验证项目但无故不参加的实验室,应汇总后及时向认监委报告;  5.在样品设计环节应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实验室间串通的情况,样品设计不能单一化、简单化;能力验证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实验室的串通和比对行为,应及时向认监委反映;  6.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将样品的制备情况、样品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结果上报国家认监委备案后,方可向参试实验室发送测试样品;项目的初测、补测统计结果应当及时上报国家认监委备案后,方可向参试实验室发放结果报告;项目最终通过国家认监委组织的专家总结验收后,方可向参加实验室发放技术报告;  7.总体时间和进度要求:4月底前完成能力验证方案设计,并向有关实验室发放邀请参加的通知;6月底之前完成样品的制备和均匀性、稳定性检测;7月底之前完成初次测试样品发放和检测结果收集、统计、判定;8月底之前完成补测品发放和检测结果收集、统计、判定;9月底之前完成最后技术总结并上报。提前完成进度的项目单位可及时向国家认监委提交验收申请。  (三)对参加实验室的要求  实验室应当正确认识和理解能力验证活动的本质,按照能力验证项目承担单位的要求如实报送检验检测结果,不得串通或私下比对数据。初测结果可疑或离群的实验室可在采取整改后报名参加补测;补测后结果仍可疑或离群的实验室,应当主动采取整改和验证措施。  三、能力验证费用  本《通知》中要求必须参加A类能力验证项目的实验室可以免交初测费用(如需参加补测,需向项目承担单位交纳补测费用)。  自愿参加本《通知》中A类或B类能力验证项目的实验室应向项目承担单位交纳能力验证成本费用。  四、能力验证结果的公布和使用  国家认监委将在所有项目验收完毕后公布参加2014年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结果满意的实验室名单,并通过项目承担单位向取得满意结果的实验室颁发能力验证满意结果证书。  取得满意结果的实验室2015年度接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验收、授权)和实验室认可评审时,可根据情况免于该项目的现场考核。对于首次申请实验室资质认定和认可的,计入实验室参加能力验证记录。相关部门在相关检验检测领域布置任务时,应优先选择获得满意结果的实验室。  各有关单位在能力验证计划实施当中遇到问题,可随时与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联系。  联系人:郭栋  联系电话:010-82262733  电子邮箱:guod@cnca.gov.cn  准备报名参加相关能力验证项目的实验室可直接与具体承担能  力验证项目的单位联系报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附件:1.国家认监委2014年能力验证计划A类项目.doc   2.国家认监委2014年能力验证计划B类项目.doc   3.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项目方案设计表.doc

  • 先河环保承担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通过验收

    近日,由先河环保牵头承担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专项《液体检测微流控传感器与系统》项目顺利通过综合绩效评价。[align=center][img=640.jpg]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3/uepic/3b37581e-e5d1-456c-891a-b8e29e293841.jpg[/img][/align]本项目于2020年12月在科技部正式立项,聚合重庆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清华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等优势资源,与企业构建了典型的产学研合作模式,组建了一支具有战斗力和凝聚力的科研队伍。本次项目综合绩效评价会议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组织专家组在石家庄召开,专家组依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及任务书要求,听取了项目承担单位情况汇报,察看了项目成果展示,查阅了项目综合绩效评价资料,验收专家组对该项目给予肯定,一致同意通过综合绩效评价。[align=center][img]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3/uepic/1e91373c-04f7-476f-baaf-8e4d8119e443.jpg[/img][/align][align=center][img]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3/uepic/aa851a0c-4d1c-4c8b-8fcb-d71567ce80f3.jpg[/img][/align]本项目面向国家水环境监测、重大疾病检测等领域对液体检测传感器与系统的重大需求,开展了液体微流控传感检测机理与技术研究。经过刻苦攻关,本项目提出了新理论1项、新技术新方法16项,研制出20种核心关键部件和2套监测装备。通过本项目开展,项目组共计发表/录用SCI/EI论文25篇,申请发明专利31件,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30名,培养高级/中级工程技术人员20名,完成科学数据汇交数据集25个(约1.26GB数据)。项目成果在液体样本采集预处理微流体控制技术、微流控芯片高速加工及表面功能化处理、水质目标物灵敏检测、基于适配体的高灵敏生物标志物检测和便携式集成检测系统研发与应用验证等方面具有突出创新性,提升了我国环境监测和重大疾病检测领域设备整体技术水平。[align=center][img=640 (2).jpg]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3/uepic/b790c510-d43d-4fb9-a74c-3076152f386a.jpg[/img][/align]本次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顺利通过验收,进一步彰显了先河环保在环境监测领域的科技创新、产业融合和成果转化的能力与水平。未来,公司将继续专注环境监测以及环境大数据领域的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深化与产业链上下游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我国环保行业发展迈上新高度。[来源:先河环保][align=right][/align]

  • 【分享】关于下达国家认监委2009年能力验证计划的通知

    http://www.cnca.gov.cn/cnca/zwxx/xwdt/zxtz/134152.shtml关于下达国家认监委2009年能力验证计划的通知 时间:2009-03-12   作者:国家认监委  来源:国家认监委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落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出的整改任务分工,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积极配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和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及质检总局2009年的工作要点,国家认监委决定2009年适当扩大实验室能力验证覆盖面,继续在一些社会热点和重点关注的领域组织开展实验室能力验证工作,验证并提升实验室的检测水平。为提高能力验证工作的科学性和代表性,国家认监委曾下发了国认实函[2008]221号文件,向社会广泛征集2009年能力验证项目,并组织专家对申报的140余项能力验证项目的认真论证研究,最终确定29个项目作为2009年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其中A类项目13个,B类项目16个(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一)已获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并具有本通知所列A类项目检测能力的各省级(含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所)、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实验室)、各相关部委或行业产品质检中心必须参加相关A类项目的能力验证,因故不能参加的,要向国家认监委书面报告;  (二)欢迎其他社会实验室自愿参加A类项目;  (三)各实验室可根据需要自愿报名参加B类项目。  二、工作要求  (一)对地方两局、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和行业评审组的要求  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有关国家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应及时组织相关实验室报名参加国家认监委2009年的能力验证项目。  国家认监委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与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CNAS)实施的能力验证计划事先进行了协调和沟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为国家认监委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提供技术支持。  (二)对项目承担单位的工作要求  1.各项目承担单位应高度重视所承担的能力验证工作,配备足够的人力资源,认真做好能力验证方案的设计工作,并召开项目方案专家认证会。方案设计和执行人员必须参加过国家认监委组织的相关培训。能力验证设计方案(纸版和电子版)需在4月15日前上报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审核。  2.方案设计、样品制备、样品均匀性和稳定性协同实验等环节应积极寻求协助单位的协助。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可实施性,确保样品的可靠性,确保样品的传递可靠。  3.广泛通知所有应参加的实验室,并注意跟踪落实,对于必须参加A类项目但无故不参加的实验室,汇总后及时向国家认监委报告;邀请社会其他实验室参加可以通过网站发布消息。  4.在样品设计环节应考虑可能出现的实验室间互对结果的情况,样品设计不能单一化、简单化,尽量做到防止串通。项目进行中,如发现实验室的串通行为,应及时向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反映。  5.各项目承担单位将样品均匀性、稳定性检验结果上报国家认监委审核后,方可向参加实验室发送测试样品;项目最终通过国家认监委验收后,方可向参加实验室发最终报告(包括技术总结)。  6.时间进度要求: 各单位应在 5月底之前完成能力验证方案,并发出第一轮通知; 7月底之前完成样品制备和均匀性、稳定性检测; 8月底之前完成第一次检测结果收集; 9月底之前完成补测实验室结果的收集; 10月底之前完成最后技术总结并上报。国家认监委将在年底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  三、费用  本通知要求必须参加的实验室免交能力验证费用。检测结果离群或可疑的实验室可有一次补测机会,但需交纳补测费用。自愿参加的实验室应向项目承担单位交纳能力验证成本费。  四、能力验证的结果公布和使用  国家认监委将在所有项目验收完毕后公布参加2009年认监委能力验证活动结果满意的实验室名单,并通过项目承担单位向取得满意结果的实验室颁发能力验证满意结果证书。  取得满意结果(含补测满意)的实验室2010年接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验收、授权)和实验室认可评审时,可以免于该项目的现场考核。对于首次申请实验室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的,计入其参加能力验证记录。相关部门在相关检测领域布置任务时,应优先选择这些满意结果的实验室。  各有关单位在能力验证计划实施当中遇到问题,请随时与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联系。联系人:  李文龙 010-82262769 liwl@cnca.gov.cn  周 刚 010- 82262770 zhoug@cnca.gov.cn  郭 栋 010- 82262733 guod@cnca.gov.cn  准备参加能力验证的实验室请直接与具体承担能力验证的单位联系报名,联系方式见附件。  附件:1.国家认监委2009年能力验证计划A类项目  2.国家认监委2009年能力验证计划B类项目  二○○九年三月十一日

  • 【分享】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国家认监委2010年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的通知

    【分享】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国家认监委2010年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的通知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国家认监委2010年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的通知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积极配合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提升”活动和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持续加强实验室能力水平建设,国家认监委决定2010年在社会重点关注的检测领域组织开展实验室能力验证工作。经过对110余个相关实验室申报的200余项能力验证项目的认真研究,认监委最终在食品、动植检、轻工、建材等领域确定了39个项目作为2010年国家认监委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其中A类项目11项、食品安全检测专项8项(见附件1)、B类项目20个(见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一)已获得本《通知》所列A类项目中相关检测项目资质(计量认证)的各省级(含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所)、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实验室)、各相关部委或行业产品质检中心必须参加相关A类能力验证项目,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向国家认监委提交书面报告;  (二)已获得食品安全检测专项项目中相关检测项目资质(计量认证)的各省级(含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所)、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实验室)、各相关部委或行业产品质检中心必须参加相关食品安全检测专项;  (三)其他实验室可自愿参加A类能力验证项目;  (四)实验室可根据需要自愿报名参加B类能力验证项目;  二、工作要求  (一)对地方两局、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和行业评审组的要求  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有关资质认定行业评审组应当及时组织辖区内的相关实验室报名参加国家认监委2010年能力验证项目。  国家认监委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与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CNAS)实施的能力验证计划事先已进行了协调和沟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将为国家认监委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提供技术支持。  (二)对项目承担单位的工作要求  1.各项目承担单位应高度重视所承担的能力验证工作,配备足够的资源,认真做好能力验证方案的设计工作,并参加项目方案专家论证会(能力验证设计方案(纸版和电子版)需在3月31日前上报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审核);方案设计和执行人员须参加国家认监委组织的相关培训。  2.在方案设计、样品制备、样品均匀性和稳定性实验等环节应积极寻求相关单位的协助,以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确保样品的可靠性,确保样品的传递可靠。  3.认真通知和邀请相关实验室报名参加,并注意跟踪落实;对于必须参加A类项目但无故不参加的实验室,应汇总后及时向国家认监委报告。  4.在样品设计环节应考虑可能出现的实验室间串通的情况,样品设计不能单一化、简单化。项目进行中,如发现实验室的串通行为,应及时向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反映。  5.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将样品制备情况、样品的均匀性、稳定性检验结果上报国家认监委审核后,方可向参试实验室发送测试样品;项目最终通过国家认监委的验收后,方可向参加实验室发送报告。  6.总体时间和进度要求: 4月底前完成能力验证方案设计和论证,并向实验室发出邀请参加的通知;6月底之前完成样品的制备和均匀性、稳定性检测;7月底之前完成第一次检测结果收集;8月底之前完成补测实验室结果的收集;9月底之前完成最后技术总结并上报。食品检测能力验证项目的实施时间由认监委适当调节。提前完成进度的项目单位可向认监委提交验收申请。  三、费用  本《通知》中要求必须参加A类项目和食品安全检测专项项目的实验室可免交相关能力验证项目初测费用;初测结果离群或可疑的实验室可有一次补测机会,但需向项目承担单位交纳补测费用。  自愿参加本《通知》中A类或B类项目的实验室应向项目承担单位交纳能力验证成本费。  四、实验室能力验证结果的公布和使用  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的目的在于通过考核和比对,帮助和促进实验室发现管理和技术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相关实验室提高能力水平,参加实验室应正确的认识和理解实验室能力验证活动。  国家认监委将在所有项目验收完毕后公布参加2010年认监委能力验证活动结果满意的实验室名单,并通过项目承担单位,向取得满意结果的实验室颁发能力验证满意结果证书。  取得满意结果(含补测)的实验室2011年接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验收、授权)和实验室认可评审时,可以免于该项目的现场考核。对于首次申请实验室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的,计入其参加能力验证记录。相关部门在相关检测领域布置任务时,应优先选择这些满意结果的实验室。  各有关单位在能力验证计划实施当中遇到问题,请随时与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联系。联系人:    准备报名参加相关能力验证的实验室请直接与具体承担能力验证的单位联系报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附件:1.国家认监委2010年能力验证计划A类项目  2.国家认监委2010年能力验证计划B类项目  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1:  国家认监委2010年能力验证计划(A类项目、食品安全检测专项)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0/11/201011151515_259497_1759541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0/11/201011151515_259498_1759541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0/11/201011151516_259499_1759541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0/11/201011151516_259500_1759541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0/11/201011151517_259502_1759541_3.jpg发布部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年03月11日 实施日期:2010年03月11日 (中央法规)

  • 【转帖】关于下达国家认监委2008年能力验证计划的通知 国认实函2008[58]号

    关于下达国家认监委2008年能力验证计划的通知 国认实函2008[58]号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并配合质检总局对玩具、服装等十项重点产品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国家认监委决定2008年继续在一些社会热点和重点关注的领域组织开展实验室能力验证工作,验证并提升实验室的检测水平。经过对有关实验室申报项目的认真研究,最终确定22个项目作为2008年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其中A、B类项目各11个(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一)已获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并具有本通知所列A类项目检测能力的各省级(含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所)、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实验室)、各相关部委或行业产品质检中心必须参加相关A类项目的能力验证,因故不能参加的,要向国家认监委书面报告;  (二)欢迎其他社会实验室自愿参加A类项目;  (三)各实验室可根据需要自愿报名参加B类项目。  二、工作要求  (一)对地方两局、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和行业评审组的要求   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有关资质认定行业评审组应及时组织相关实验室报名参加国家认监委2008年的能力验证项目。  国家认监委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与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CNAS)实施的能力验证计划事先进行了协调和沟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为国家认监委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提供技术支持。  (二)对项目承担单位的工作要求   1.各项目承担单位应高度重视所承担的能力验证工作,配备足够的人力资源,认真做好能力验证方案的设计工作。方案设计和执行人员必须参加过国家认监委组织的相关培训。能力验证设计方案需在一个月之内上报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审核;  2.方案设计、样品制备、样品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等环节应积极寻求协助单位的协助。确保样品的可靠性,确保样品的可靠传递;  3.认真通知所有应参加的实验室,并注意跟踪落实,邀请社会其他实验室参加可以通过网站发布消息;  4.在样品设计环节应考虑可能出现的实验室间串通的情况,样品设计尽量做到防止串通。在项目进行中,如发现实验室的串通行为,应及时向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反映;  5.各项目承担单位在最终统计结果上报国家认监委审核批准后,方可向参试实验室发出中期结果报告。项目最终通过国家认监委验收后,可向参加实验室发最终报告(包括技术总结);  6.时间进度要求: 各单位应在 5月底之前完成能力验证方案,并发出第一轮通知; 7月底之前完成样品制备; 8月底之前完成第一次检测结果收集; 9月底之前完成补测实验室结果的收集; 10月底之前完成最后技术总结并上报。国家认监委将在年底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  三、费用  本通知要求必须参加的实验室免交能力验证费用。检测结果离群或可疑的实验室可有一次补测机会,但需交纳补测费用。自愿参加的实验室应向项目承担单位交纳能力验证成本费。   四、能力验证的结果公布和使用  国家认监委将在所有项目验收完毕后公布参加2008年认监委能力验证活动结果满意的实验室名单,并通过项目承担单位,向取得满意结果的实验室颁发能力验证满意结果证书。  取得满意结果(含补测)的实验室2009年接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验收、授权)和实验室认可评审时,可以免于该项目的现场考核。对于首次申请实验室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的,计入其参加能力验证记录。相关部门在相关检测领域布置任务时,应优先选择这些满意结果的实验室。  各有关单位在能力验证计划实施当中遇到问题,请随时与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联系。联系人:  李文龙010-82262769 liwl@cnca.gov.cn  周 刚010- 82262770 zhoug@cnca.gov.cn  准备参加能力验证的实验室请直接与具体承担能力验证的单位联系报名,联系方式见附件。  附件:1.国家认监委2008年能力验证计划A类项目   2.国家认监委2008年能力验证计划B类项目  二○○八年四月十八日

  • 【简讯】“863计划”在主要动植物功能基因组研究方面进展顺利

    国家“863计划”现代农业技术领域在主要动植物功能基因组研究方面,利用“十五”建立的水稻功能基因组的技术平台,系统开展水稻产量、品质、抗病抗逆、营养高效性状的功能基因组研究,克隆验证新基因和调控因子,应用芯片技术建立水稻重要农艺性状的全基因组表达谱,并开展比较基因组学研究和第3、4染色体功能基因的系统鉴定。 利用水稻、拟南芥等模式植物功能基因组的技术平台,开展小麦、玉米、棉花、油菜、大豆、花生、番茄等作物的功能基因组研究,克隆验证重要农艺性状基因;建立家蚕和家鸡的功能基因组研究技术平台,分离克隆与家蚕丝蛋白质合成、性别决定、发育变态、分子免疫和对微生物抵抗性、鸡的生长、品质、抗性、繁殖等重要经济性状相关的重要功能基因和调控因子。

  • 【分享】关于下达国家认监委2011年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的通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了加强实验室基础能力水平建设,国家认监委决定2011年在社会重点关注的检验检测领域组织开展实验室能力验证工作。经过对有关单位申报的190余个能力验证项目的认真研究和筛选,认监委最终在食品、动植检、轻工、建材等领域确定了31个项目作为国家认监委2011年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其中A类项目12项(见附件1)、B类项目19项(见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一)已经获得本《通知》所列A类项目中相关检验检测项目资质认定(计量认证)的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实验室)、各省级(含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所)、各相关部委或行业产品质检中心必须参加相关A类能力验证项目,因故不能参加的,必须向国家认监委提交书面申请;  其他实验室可根据实际需要自愿参加A类能力验证项目;  (二)实验室可根据需要自愿报名参加B类能力验证项目;  二、工作要求  (一)对地方两局、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和行业评审组的要求  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有关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应当及时组织辖区(行业)内的相关实验室积极报名参加国家认监委2011年能力验证项目。  认监委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已经与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CNAS)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进行了前期协调和沟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将为认监委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提供技术支持。  (二)对项目承担单位的工作要求  1.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高度重视所承担的能力验证工作,配备足够的资源,保证认监委能力验证项目顺利、按时、可靠实施;  2.认真做好能力验证方案设计工作,填写方案设计书(见附件3),经认监委能力验证专家审核后,于4月30日前上报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备案;方案设计和执行人员须参加认监委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初次承担认监委能力验证项目的单位应当在方案设计、样品制备、样品均匀性和稳定性检测等环节寻求具有该领域能力验证组织经验或在该领域检测实力较强的单位协助,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可实施性,确保样品均匀、稳定,确保样品的传递可靠;  4.认真通知和邀请相关实验室报名参加,并注意跟踪落实;对于必须参加A类能力验证项目但无故不参加的实验室,应汇总后及时向认监委报告;  5.在样品设计环节应考虑可能出现的实验室间串通的情况,样品设计不能单一化、简单化;项目进行中,如发现实验室的串通比对行为,应及时向认监委反映;  6.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将样品制备情况、样品的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结果上报认监委备案后,方可向参试实验室发送测试样品;项目的初测、补测等统计结果应当及时上报认监委备案后,方可向参试实验室发放结果报告;项目最终通过认监委的总结验收后,方可向参试实验室发放技术报告;  7.总体时间和进度要求:4月底前完成能力验证方案设计,并向实验室发出邀请参加的通知;6月底之前完成样品的制备和均匀性、稳定性检测;7月底之前完成第一次检测结果收集;8月底之前完成补测实验室结果的收集;9月底之前完成最后技术总结并上报。提前完成进度的项目单位可及时向认监委提交验收申请。  三、费用  本《通知》中要求必须参加A类项目的实验室可以免交相关A类能力验证项目的初测费用;初测结果离群或可疑的实验室可有一次补测机会,但需向项目承担单位交纳补测费用。  自愿参加本《通知》中A类或B类项目的实验室应向项目承担单位交纳能力验证成本费。  四、实验室能力验证结果的公布和使用  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的目的在于通过考核和比对,帮助和促进实验室发现管理和技术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相关实验室提高能力水平,参加实验室应正确的认识和理解实验室能力验证活动。  国家认监委将在所有项目验收完毕后公布参加2011年认监委能力验证活动结果满意的实验室名单,并通过项目承担单位向取得满意结果的实验室颁发能力验证满意结果证书。  取得满意结果的实验室2012年度接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验收、授权)和实验室认可评审时,可以免于该项目的现场考核。对于首次申请实验室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的,计入其参加能力验证记录。相关部门在相关检测领域布置任务时,应优先选择获得满意结果的实验室。  各有关单位在能力验证计划实施当中遇到问题,请随时与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联系。联系人:  李文龙 010-82262769 liwl@cnca.gov.cn  郭 栋 010-82262733 guod@cnca.gov.cn  准备报名参加相关能力验证的实验室请直接与具体承担能力验证的单位联系报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附件:  1.国家认监委2011年能力验证计划A类项目  2.国家认监委2011年能力验证计划B类项目  3.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项目方案设计表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 【分享】长效缓控释和靶向制剂及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通过建设计划论证

    2010年9月26日,科技部基础研究司组织专家在烟台对依托山东绿叶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长效缓控释和靶向制剂及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计划进行可行性论证。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山东省科技厅、烟台市科技局有关负责同志以及依托单位的领导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专家组在听取了实验室的建设计划报告并考察了实验室之后,经过质疑和讨论,认为该实验室以微球、脂质体等长效和靶向给药系统及释药技术为主要研究方向,以注射用长效缓控释微球给药系统、注射用脂质体给药系统等靶向制剂及相关关键技术、相关功能材料为重点研究内容,建设计划目标明确、措施可行,同意通过该实验室的建设计划。专家组对实验室名称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建议实验室要进一步凝练实验室目标和重点研究内容,突出研究特色及优势。 该实验室的建设将为解决我国长效注射微球、注射用脂质体、功能性生物材料等方面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加强我国相关新型制剂行业高层次人才培养、促进研究成果向生产力的顺利转化和行业技术进步提供有力支撑。

  •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征求《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方法标准清理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征求《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方法标准清理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3-09-27 国卫办食品函〔2013〕253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办公厅,粮食局、标准委、认监委办公室,各有关单位: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要求,我委制定公布了《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方案》,成立食品标准清理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对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进行清理。目前,专家组已经对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方法标准进行清理,形成了清理建议(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3年11月1日前将意见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传  真:010-52165414电子信箱:spbz@cfsa.net.cn附件:1.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方法标准的清理建议(征求意见稿).doc2.关于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方法标准清理情况.doc3.食品标准清理工作征求意见反馈表.doc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2013年9月23日

  • 【资料】国家认监委2010年能力验证计划下达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积极配合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提升”活动和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持续加强实验室能力水平建设,国家认监委决定2010年在社会重点关注的检测领域组织开展实验室能力验证工作。经过对110余个相关实验室申报的200余项能力验证项目的认真研究,认监委最终在食品、动植检、轻工、建材等领域确定了39个项目作为2010年国家认监委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其中A类项目11项、食品安全检测专项8项(见附件1)、B类项目20个(见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以下略)文章链接和具体项目名称:[url]http://www.cnca.gov.cn/cnca/zwxx/xwdt/zxtz/248055.shtml[/url]

  • 【转帖】】“863”计划生物和医药领域支持项目陆续启动

    “863”计划生物和医药领域支持项目陆续启动“目前只有‘体外诊断技术产品开发’和‘重大化工产品的先进生物制造’两个重大项目和其他两个主题项目启动。”国家“863”计划生物与医药领域专家组的一位专家向《科学时报》记者透露了“863”计划生物和医药领域支持项目的最新进展。 科技部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官方网站发布的《“863”计划生物和医药技术领域项目申报指南》显示,干细胞治疗技术临床转化及应用研究、数字化医疗工程技术开发作为主题项目获得资助,而体外诊断技术产品开发、重大化工产品的先进生物制造则作为重大项目获得资助。 未来五年,这4个项目将获得总额达7.87亿元人民币的研究经费。 体外诊断 “863”计划将对体外诊断技术产品开发重大项目投入1.67亿元的经费。主要研究重大临床检验仪器与设备,新型检测技术及重点体外诊断试剂,关键原辅料,体外诊断产品质量评价体系等内容。 体外诊断产品被认为在疾病诊断和治疗、疾病早期发现和预防以及国民健康促进中发挥重要作用,被广泛应用于医疗卫生、食品、环保、司法、口岸防疫等领域。 “2006年,我国体外诊断市场规模约为44亿元人民币,2008年为60亿元人民币,预计2012年将达到129亿元人民币。”在10月举办的第四届中国体外诊断产业高峰论坛上,我国医学实验室与体外诊断标准委员会主任委员丛玉隆教授说。他同时表示,我国体外诊断产业发展得还不够快,与国外有一定差距。 该项目的总体目标是要突破一批体外诊断仪器设备与试剂的重大关键技术,研制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产品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质产品,在一体化化学发光免疫诊断系统等高端产品方面实现重点突破,在临床检验设备、试剂、原辅料、检测、推广方面提升行业竞争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提高体外诊断产品在高端市场上的国产化率,加速体外诊断产业的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干细胞研究与应用 “干细胞技术作为细胞治疗技术中最具***性的技术,已经成为开发治疗多种疑难疾病的新疗法的重要手段,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国家干细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学研究所研究员韩忠朝此前在接受《科学时报》记者采访时表达了干细胞治疗技术的重大意义。 未来五年,干细胞治疗技术临床转化及应用研究主题项目将获得1.3亿元的研究经费。将重点研究缺血性心脏病再生修复治疗、终末期肝病的再生修复治疗、恶性血液病放化疗后造血损伤的再生修复治疗、帕金森氏症等神经退行性疾病及中枢神经系统损伤再生修复治疗等内容。力争在关键技术研究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加速干细胞研究的进程,开发出相关产品,推动干细胞临床应用与产业化。 数字化医疗 数字化医疗被认为是大规模降低医疗成本和患者负担、改变医疗资源分布不均的有效途径,是提高医疗服务整体水平的重要手段,是医疗体制改革的重要支柱。 未来五年,数字化医疗工程技术开发作为主题项目将获得1.9亿元的经费支持,主要对“以建立医疗信息标准体系为基础,重点突破医疗信息集成与融合、个人健康信息获取与分析、医学知识库与临床决策支持、区域医疗信息共享等一批关键与核心技术”等内容展开研究。 该项目总体目标包括突破覆盖个人、家庭、社区、医院与区域的医疗数据获取、集成、融合、分析、挖掘系统整合等20~30项数字化医疗关键与核心技术等等。 重大化工产品的先进生物制造 重大化工产品的先进生物制造重大项目在未来五年将获得3亿元经费的支持。 “随着我国环境污染日益加剧,将迫使我国化学工业不得不面临技术革新。有鉴于此,我国应借助生物制造技术大力开展化学工业革新。”中国工程院院士、南京工业大学校长欧阳平凯此前在接受《科学时报》采访时阐述了重大化工产品的先进生物制造的重要性。 “一方面提升我国化学工业的制造水平,提升企业的技术和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通过开发基于生物制造技术的绿色化工过程,极大地实现化学工业的节能减排。”欧阳平凯说。 “十二五”期间,该项目重点研究化工产品生物合成途径构建与优化、原料综合利用与生物炼制、工业生物催化与转化等等。形成有机酸、化工醇、生物基材料等产品制造的平台技术体系,形成手性醇、手性酸、淄体等高附加值手性中间体生产的创新生物制造路线。 该项目的总体目标包括获得一批重大化工产品的先进生物制造核心技术,建立15个以上万吨级生物基大宗化学品与生物基材料及其单体、10个以上吨级至百吨级手性中间体的工业化生产示范线;项目完成后,实现新增工业值80亿元/年以上,综合社会经济效益达500亿元/年以上…… “863”计划生物和医药技术领域‘十二五’重点支持方向目前还没有全部确定。”上述国家“863”计划生物与医药领域专家组专家说,“其余均还需要论证”。

  • 【分享】共生体基因组计划启动

    近日,深圳华大基因研究院和美国科学家共同发起“共生体基因组计划”。该计划将对海蛤蝓(又称绿叶海蜗牛)及藻类饵料进行基因组测序。有科学家认为,海蛤蝓可能是“生命之树”中动植物界的交叉点。海蛤蝓的细胞能够从藻类获取叶绿素,进行光合作用,从而为其所有生命活动提供足够的能量,包括繁殖。迄今为止,科学家在海蛤蝓基因组里发现了大约十多种藻类基因,这些基因使这种生物在叶绿素合成通道和碳固定循环中具有集光蛋白质和酶类的功能。随着研究的深入,不断有新的藻类基因在海蛤蝓基因组中被发现。海蛤蝓通过自身内被转移的藻类基因合成叶绿素,进行光合作用。这种神奇的共生现象第一次证明了一套完整的生物合成途径可以从一种多细胞生物传递到另一种多细胞生物。华大基因有关专家表示,通过对藻类和海蛤蝓的基因组进行比较,不仅将在宿主细胞中发现一组能够进行持续光合作用的基因,而且能够找到转移的特性,包括转移基因片段的大小、数量;更重要的是了解这种转移的运行机制。这些发现将对基因组的人工调控和基因治疗新技术的开发产生重大现实意义。此外,这两类生物的基因组测序将有利于比较基因组研究、进化规则、发展生物学及分类学的发展。据悉,这次联合研究是华大基因“千种动植物参考基因组计划”的一部分。该计划将在未来两年内建立1000种动植物的参考基因组序列。在“共生体基因组计划”中,华大基因主要负责测序和生物信息分析工作。《科学时报》 (2010-3-23 A1 要闻)

  • 2013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征求意见稿)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根据卫生部《关于社会公开征集2013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项目的公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单位,以下简称食品风险评估中心)采用网络平台收集了全国提交的标准立项建议书。截止2013年1月11日,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共收到标准立项建议书644份,其中560份制定标准建议,84份修订标准建议。2012年12月12日,食品风险评估中心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工作会议。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和食品标准清理工作安排,结合目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初步筛选立项建议并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评委员会)各专业分委员会意见。2013年1月28日,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再次对初步立项建议进行研究,拟定了《2013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征求意见稿)》。二、确立项目的具体情况及说明2013年拟开展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共18项,包括食品产品1项、检验方法3项(微生物1项、理化2项)、食品添加剂9项、营养强化剂1项、营养和特殊膳食食品2项、生产经营规范2项。 (一)食品产品。共收到食品产品标准92项立项建议。按照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情况以及食品产品标准体系框架构建原则,经征求审评委员会食品产品分委员会意见,确定《藻类制品》作为2013年食品产品标准立项计划。(二)检验方法。 1.微生物方法:2013年拟修订《食品微生物检验采样与检样处理规程》,为微生物检验方法的整体修订以及微生物指标的配套检验奠定基础。2.理化方法:在现行理化检验方法标准清理工作完成前,暂不开展新标准立项。征求审评委员会检验方法与规程分委会意见后,优先立项修订两个黄曲霉毒素检测方法标准。(三)食品添加剂。共收到食品添加剂立项建议项目282份,整理合并229项(53项重复),其中营养强化剂项目43项。根据监管工作需要,优先制修订已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中但无产品标准的食品添加剂标准项目9项(其中大蒜油等36项香料的质量规格标准合成1项)。(四)营养强化剂。建议对已列入《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和《食用盐碘含量》(GB26878)中,但尚无标准的营养素化合物统一制定质量规格标准。(五)营养和特殊膳食食品。共收到立项建议8项(不包括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标准)。根据营养和特殊膳食食品标准框架体系,结合食品标准清理情况,经征求审评委员会营养和特殊膳食食品分委员会部分委员意见,建议立项《运动营养食品》和《孕产妇及乳母用营养补充品通用标准》。(六)生产经营规范。共收到24项立项建议申请书。鉴于《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已经在报批过程中,2013年仅对行业急需的《食品用菌种生产卫生规范》和《航空食品生产卫生规范》予以立项。

  •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征集2016年度国家认监委认证认可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的通知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关于征集2016年度国家认监委认证认可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的通知时间:2015-11-17  作者:国家认监委  来源:国家认监委认办科〔2015〕17号各有关单位,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加大检验检测认证从业机构及社会相关各方在认证认可科技方面的投入力度,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专项经费的导向激励作用,2012年认监委设立了“国家认监委认证认可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支撑项目),用于开展认证认可行业应急性、培育性、基础性科研工作,重点资助对认证认可行业发展有重要引领与支撑作用但未列入国家科技计划的科研项目开展研究。现启动2016年度支撑项目的征集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理机制 支撑项目由国家认监委批准下达,委托认证认可专业技术委员会开展立项评审和验收,并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 质检系统内外的检验检测、认证认可从业机构及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相关机构均可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应吸纳产学研等国内优势单位参加。鼓励青年科技骨干担任项目负责人。 2.项目经费 项目经费以申报单位自筹为主,国家认监委补助为辅,原则上自筹经费与补助经费的比例应不低于5:1。根据项目研究内容,每个项目认监委补助2-4万元。 3.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单位填写《国家认监委认证认可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建议书》(格式见附件)一式十份并签字、盖章后(一份原件,其他可复印),于2015年12月15日前(逾期将不予受理)提交至指定地址,同时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三、联系方式 资料联系人:梁丽娟、梁吉娜 联系电话:010-83886164、010-83886592 电子邮箱:lianglijuan@cqc.com.cn 邮寄地址:北京市南四环西路188号9区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质量技术部 认监委联系人:娄丹 联系电话:010-82262812 附件:国家认监委认证认可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建议书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 2015年11月13日(此件公开发布)

  • 【转帖】国家973计划2010年申报指南发布

    [font=黑体][color=#DC143C][size=4]国家973计划2010年申报指南发布[/size][/color][/font]来源:科技部 科技部基础研究司日前发布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201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是以国家重大需求为导向,对我国未来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全局性和带动性的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是《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部署的、引领未来发展、对科学和技术发展有很强带动作用的基础研究发展计划。 科技部2010年将继续部署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和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流程和有关事项将于2010年2月下旬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上另行通知)。2010年度项目受理日期为3月8日8:00至3月22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按照工作安排,2010年遴选立项的项目将于2011年启动。2010年拟结题项目的承担人员可以参加2010年项目申报。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 咨询电话:010-58881072 58881073 58881557 58881076 受理部门:科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 传 真:010-58881077 电子邮件:jcc973@vip.sina.com 附件: 1.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2010年度重要支持方向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2010年重要支持方向

  • 【资料】2007年度国家标准化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007年度国家标准化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一、征集原则(一)坚持市场导向原则,提高标准的适用性,以科技为手段,全面提高标准的市场适用性;(二)坚持国际化原则,提升我国的综合竞争力,努力实现从“国际标准本地化”到“国家标准国际化”的转变,全面提升我国的综合竞争力;(三)坚持重点保障原则,促进经济平稳快速发展。重点加强社会急需领域的标准化工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技术保障;(四)坚持自主创新原则,提高我国的标准水平,加强标准化工作与科技创新活动的紧密结合,促进我国自主创新技术通过标准快速形成生产力,增强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为进一步提升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技术支撑。二、重点项目(一)国际先进标准跟踪研究制造技术国际先进基础标准、计算机网络标准、音视频标准、信息安全标准、新型元器件标准、射频识别技术标准、数字版权及数字内容标准、新一代高速宽带信息网络标准、深亚微米集成电路、软件、广播电视直播卫星、生物技术产业化、转基因生物风险评估和精准检测等关键国际先进标准;(二)具有自主核心技术标准的重点创新研究纳米技术、航空航天、现代中药、信息安全、音视频、射频识别技术、中文信息处理、地理标志、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核电等领域的关键技术标准研究;(三)应对技术贸易壁垒的检测标准研究动植物检验检疫方法、先进的在线检测技术、精密检测技术、快速统计抽样检验方法等标准研究;(四)公共安全技术标准研究国土安全、矿山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消费品安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及其安全材料、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信息安全和突发事件应急等标准研究;(五)基础公益标准研究公共服务、现代信用、社会责任等基础公益类标准以及金融、保险、物流、信息、教育、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医疗和法律、现代服务业等标准研究。

  • 关于邀请参加国家认监委2017年度C类 能力验证计划的通知

    关于邀请参加国家认监委2017年度C类 能力验证计划的通知

    关于邀请参加国家认监委2017年度C类 能力验证计划的通知通知及国家认监委C类能力验证计划列表 请点击链接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4/201704141112_01_2985283_3.pn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4/201704141113_01_2985283_3.png附件1 国家认监委C类能力验证计划列表

  • 【转帖】“人与生物圈计划”是什么?

    人与生物圈计划,简称MAB,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科学部门于1971年发起的一项政府间跨学科的大型综合性研究计划。生物圈保护区是MAB的核心部分,具有保护、可持续发展、提供科研教学、培训、监测基地等多种功能。  生物圈保护区有哪些特点?  生物圈保护区是按照地球上不同生物地理省建立的全球性的自然保护网。世界人与生物圈委员会把全世界分成193个生物地理省(分布在我国范围内的有14 个),在这些生物地理省中,选出各种类型的生态系统作为生物圈保护区。它不仅要具有网络的特征,还要把自然保护区与科学研究、环境监测、人才培训、示范作用和当地人民的参与结合起来,其目的是通过保护各种类型生态系统来保存生物遗传的多样性。  生物圈保护区具有3个特点:首先,它是受保护的典型环境地区,其保护价值需被国内、国际承认,它可以提供科学知识、技能及人类对维持它持续发展的价值。其次,各保护区组成一个全球性网络,共享生态系统保护和管理的研究资料。再次,保护区既包括一些受到严格保护的“核心区”,还包括其外围可供研究、环境教育、人才培训等的“缓冲区”,以及最外层面积较大的“过渡区”或“开放区”。开放区可供研究者、经营者和当地人之间密切合作,以确保此区域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  “人与生物圈计划”的目标是什么?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其他组织的配合下,从1971年起实施“人与生物圈”综合研究计划。它是一项国际性的、政府间合作研究和培训的计划,其宗旨是通过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结合,基础理论和应用技术的结合,科学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政治决策者和广大人民的结合,对生物圈不同区域的结构和功能进行系统研究,并预测人类活动引起的生物圈及其资源的变化,以及这种变化对人类本身的影响。为合理利用和保护生物圈的资源、保存遗传基因的多样性、改善人类同环境的关系提供科学依据和理论基础,以寻找有效地解决人口、资源、环境等问题的途径。  通过全球范围的合作,达到如下目标:  ——用生态学的方法研究人与环境之间的关系;  ——通过多学科、综合性的研究,为有关资源和生态系统的保护及其合理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通过长期的系统监测,研究人类对生物圈的影响;  ——为提供对生物圈自然资源的有效管理而开展人员培训和信息交流。  人与生物圈计划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已有100多个国家参加。中国于1972年参加这一计划并当选为理事国,1978年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与生物圈国家委员会。  目前,我国有28个自然保护区加入了世界生物圈保护区,其中包括鼎湖山、长白山、梵净山、武夷山、神农架、锡林郭勒、博格达峰和盐城等。我国还将建立中国生物区保护网络,以吸引更多的自然保护区加入,并逐渐向国际网络输送。(作者:张黎)

  • 【新闻】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2008年行业标准计划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工业[2008]1242号关于印发2008年行业标准计划的通知  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XD中国石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电监会,有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现将2008年行业标准计划印发你们,请尽快转发到有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标准起草单位,抓紧落实,按时完成计划。今年如有新的急需制定的标准,将另行补充通知。  附件: 2008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二○○八年六月四日

  • 关于邀请参加2013年国家认监委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谷斑皮蠹成虫形态学鉴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保障资质认定工作的有效性,有效提升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水平,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决定2013年在一些社会重点关注的领域组织开展实验室能力验证工作。受国家认监委委托,我实验室承担“谷斑皮蠹成虫形态学鉴定”(CNCA-13-B03)能力验证项目的实施和协调工作。  根据国家认监委通知(国认实12号)的要求,为使此次能力验证工作有序、顺利的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隶属国家认监委组织开展的B类能力验证计划项目,各有关单位可根据自身检测能力和需求,自愿参加能力验证活动。  二、取得满意结果的实验室,国家认监委将建议有关部门在相应领域指定、授权、委托检验任务时,优先选用;并计入实验室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的记录。  三、请各参加单位于2013年5月30日前,将《能力验证计划报名表》以邮寄(以邮戳为准)或传真方式发至我实验室。  四、参加本能力验证项目的单位,需向项目协调单位支付能力验证费用1000元,请汇至下列帐户,并注明“谷斑皮蠹能力验证费”。  户名:苏州市外来有害生物防控技术中心  帐号:325605000018010113609  开户行:苏州交行园区支行  (汇款后,请及时告知我实验室联系人,以便核对)  五、对于初测结果不满意或可疑的参试实验室在有效整改后可申请一次补测机会,参加补测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各单位在参加能力验证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实验室或认监委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联系。  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外来有害生物防控实验室  联系人:高渊、黄洁芳,传真:0512-62825381,邮编:215126  电话:0512-62825382、13862232916、15995894046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胜浦路288号国检实验室  电子邮箱:gaoy@jsciq.gov.cn  附件:报名表(谷斑皮蠹).doc》

  • 【分享】关于下达2010年化工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2010年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87号),现将2010年化工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此次下达的化工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共计181项,其中:制定58项,修订123项(见附件)。请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落实,按照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合理安排工作进度。  在标准制修订过程中,要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广泛听取意见,按照GB/T 1.1-2009和GB/T 20001.4-2001等有关要求进行编写,保证标准质量和水平,按时完成制修订任务。  附件:  1、2010年化工国家标准制定计划项目汇总表  2、2010年化工国家标准修订计划项目汇总表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转帖】国家学生奶计划亟须有力政策扶持

    实施10年覆盖率仅1.7%  今年是我国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的第10个年头。10年来,学生奶计划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同时在推广和实施中也存在着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有的地方甚至把学生饮奶收费视为“乱收费”,将学生奶拒之于校门之外。在国际学生奶日来临之际,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专家委员会主任蒋建平呼吁,中央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学生奶计划的政策性扶持,以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有关扩大实施国家学生奶计划的要求。  学生奶计划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现代奶业发展的多个领域,因此其扶持政策应当是多元化、多方面和多渠道的,而不是仅仅局限在某一个方面。实施学生奶计划的扶持政策要发挥中央和地方政府“两个积极性”,以地方政府为主,但绝不能因此忽视中央政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的重要性。  目前饮用学生奶的中小学生仅占全国在校学生总数的1.7%。蒋建平强调,目前的当务之急,首先是要妥善解决学生饮奶收费问题,为定点企业进校供奶开“绿灯”。据了解,有些地方允许企业配送学生午餐进入学校并收费,却把学生饮奶收费视为“乱收费”,取消学生奶,将其拒之于校门之外,不仅严重阻碍了学生奶的推广,也与国务院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相违背。有些学生奶定点企业负责人强烈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定点企业供奶开“绿灯”,允许学生奶进校,这是最起码的要求。作为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学生奶计划,为了确保“安全、营养、方便、价廉”,规定由定点企业直接将学生奶配送给在校学生,不允许这种特殊的乳制品进市场,更不宜全面“市场化”,如果连合理进校也被“否决”,就等于封杀这项利国利民、造福后代的民生工程。这一问题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一些地方的领导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政府的协调组织工作未到位,需要有关方面及时给予高度重视。应该说明的是,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规范收费是必要的,学生奶贮存、发放费用问题也是可以解决的。例如,江苏省高邮市纪检委、监察局、农林局、教育局、物价局联合发文,要求“在学校储藏、保管、发送学生奶中产生的费用,经物价行政部门核定后由企业承担,此项费用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与供应商结算后返还至学校”。这就有效地规范了学生奶的收费。  要抓紧落实国务院颁发的(国发【2007】31号)文件提出的“完善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扶持政策”。作为第一步,建议对学生奶“调味产品”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即减少4个百分点,和纯牛奶产品同一税率。以2008年全国日均饮奶学生351万人计,全年合计减税约4200万元,虽然减税额有限,但这一政策所产生的示范作用将是巨大的。  在我国中西部农村,贫困是造成学生奶计划难以实施的重要因素之一。为解决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生饮奶问题,蒋建平建议,在国家扶贫计划中列一专项,分阶段扩大实施。据估算,中西部农村贫困生约3000万人,其营养不良与健康问题令人担忧,更加需要饮用牛奶。一头后备母牛由政府补贴500元,所产牛奶大都供城市居民饮用,农村贫困生却喝不上牛奶。因此,建议国务院在今后6年中每年安排专项学生奶补贴专款5亿元,列入扶贫计划,分批、分步骤地实施,并划拨教育部门专款专用。为做好此项工作,建议教育部安排相应的贫困生学生奶管理机构,并由专人负责学生奶入校后的管理。  推行学生奶计划,应从源头抓起,这是保障学生饮奶安全的重要举措。2003年以来,我国启动了“学生饮用奶奶源升级计划”,已取得明显成效,共认定了26个奶源基地。但总体来看仍然是规模较小、进展较慢,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确保牛奶安全、扩大学生奶推广范围和覆盖面的要求。为此,蒋建平建议,大力加强对国家“学生饮用奶奶源升级计划”的扶持力度,加快建设步伐。将学生饮用奶奶源升级计划单列,在后备母牛补贴、奶牛政策性保险、养殖小区建设补助和奶农信贷支持等政策方面给予优先扶持,并加大支持力度,同时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和定点生产企业的作用。  蒋建平还表示,随着形势的发展,有关法规依据、协调体制、运行机制、监督管理、生产企业认定、乳品标准、质量管理等方面均发生了较大变化,原有的国家学生奶暂行管理办法已难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建议有关部门抓紧对主要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加以完善,及早发布,为扩大实施学生奶计划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

  • 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50W垂直火焰试验

    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有“50W垂直火焰试验”,依据标准GB/T 5169.16-2008、GB/T 2408-2008、IEC 60695-11-10:2013、GB/T 4706.1-2005、GB/T 4943.1-2011、GB 8898-2011等涉及50W垂直火焰试验标准,有需要的实验室就去了解一下吧。具体通知信息可到认监委或者威凯网站了解。 “关于邀请参加2014年国家认监委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50W垂直火焰试验”的通知”见威凯官网:http://www.cvc.org.cn/news/182_6993.html或国家认监委实验室能力验证专栏:http://www.cnca.gov.cn/ywzl/sysyjc/sysnlyzzl/

  • 国家认监委B类能力验证计划

    国家认监委2012年能力验证计划(B类项目)序号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检测参数联系方式1乳制品中黄曲霉毒素M1的检测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黄曲霉毒素M1联系人:韩奕奕联系电话:021-363221082食用菌中残杀威、镉、汞的检测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食品实验室残杀威;镉;汞联系人:杨玲春、李云飞联系电话:0871-46311123饮料中富马酸含量的测定沈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富马酸联系人:蒋施、金雁联系电话:024-248126634纺织品纤维含量分析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纤维成分及含量联系人:朱林平、王静联系电话:010-58619217、586487375电子电气产品限用物质——电器插头XRF筛查北京中实国金国际实验室能力验证研究中心Pb[font=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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