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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专家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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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专家委员会相关的资讯

  • 新一届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名单公布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发挥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作用,依据《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作如下调整:  一、因身体原因以及其他原因王越、钟群鹏、李国杰、方智远、李正邦、过增元、李鹤林、蔡睿贤、钱易、高金吉、陈君石、陈宗懋、刘人怀、徐建国、刘敏、喻子达以及周国泰、张宇春不再担任专家委员会委员。  二、聘请王越、刘平均、纪正昆、陈钢、李国杰、郎志正、钟群鹏、袁隆平、魏礼群、托尔森?巴赫(Torsten Bahke)、斯科特?斯蒂德曼(Scott Steedman)、奥利沃?皮亚特(Olivier Peyrat)、乔?巴提亚(S.Joe Bhatia)、约翰?戈登?沃尔特(John Gordon Walter)为专家委员会顾问。  三、增补丁荣军、邓中翰、卢秉恒、孙宝国、刘 旭、陈学东、范维澄、郭剑波、侯保荣、高 文、黄璐琦、龚健雅、曹湘洪、谢剑平、詹启敏及马林聪、孔祥智、王 晔、王兴国、白殿一、吕 薇、朱玉华、刘三江、李怀林、李彦庆、杨玉英、张卫明、张 勇、俞可平、荆林波、姜 英、柳经纬、武津生、徐永模、钱 恒、舒印彪、董克用、蒋顺祥、裴长洪、薛 澜为专家委员会委员。  四、于欣丽任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方向不再兼任秘书长。  调整后的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由82名专家组成(名单见附件),其中顾问14名,委员68名,邬贺铨任主任委员,尹伟伦、张纲任副主任委员,于欣丽任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汤万金、房庆任副秘书长。  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  2016年7月13日  附件: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docx
  • 标准化战略国际研讨会暨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学术会议在京召开
    p   为制定实施标准化战略,推进“中国标准2035”项目研究,2018年11月28日,标准化战略国际研讨会暨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学术会议在北京会议中心召开。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专家、科研院所和高校的知名学者、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企业代表,以及来自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标准组织的负责人近300人参加会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任田世宏,中国工程院副院长邓秀新院士出席会议并致辞。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邬贺铨院士主持了上午的研讨会。 /p p   田世宏强调,中国推进实施标准化战略,一方面是践行新发展理念,以高标准推进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另一方面,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推进中国与国际国外标准体系兼容,以标准互联互通促进产能合作和经济贸易便利化。制定实施中国标准化战略,要聚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用最严谨的标准筑牢质量安全底线,用最适用的标准满足消费结构升级需求,用最有效的标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用最科学的标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要聚焦助力创新驱动发展,积极对接第四次工业革命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标准化体制机制改革,打通新技术向新产业转化的标准通道,推进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标准体系的建设,服务支撑创新型国家建设 要聚焦开放合作共享发展,积极融入国际标准化活动,学习借鉴国际国外标准化战略成功经验,促进中国与各国标准化战略、政策、体系的相互兼容,推进标准的互认,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促进经济社会繁荣发展作出中国贡献。 /p p   邓秀新表示,中国工程院将鼓励和支持更多的院士、专家积极参与到国际、国内相关标准化工作中,支持他们参与或主持国际标准以及重要国家标准的研制,努力为提升我国标准国际化水平贡献力量。 /p p   会议还围绕“标准与专利”“标准便利国际贸易”“标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议题进行了分组研讨。会前,为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新聘任的顾问中国工程院赵宪庚院士、朱高峰院士、干勇院士和奥地利标准化协会伊丽莎白?斯坦福布拉哈女士,以及新聘任的委员中国计量大学宋明顺校长颁发了聘书。 /p p span id=" _baidu_bookmark_start_6" style=" line-height: 0px display: none " ? /span /p
  • 农业部农产品营养标准专家委员会在京成立 陈萌山任专委会主任委员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2月27日,农业部农产品营养标准工作专家座谈会在北京召开,来自农业、食品、营养卫生等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应邀参加了座谈会。会议宣读了《农业部关于成立农业部农产品营养标准专家委员会的通知》,中国农业科学院党组书记陈萌山任专委会主任委员,农业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为秘书处承担单位。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2/insimg/a949b786-67ff-40ea-bcec-e7559b92bd9d.jpg" title=" u=2455770916,4122501517& amp fm=173& amp s=AB30508544413B4D0E098CF303005012& amp w=500& amp h=332& amp img.JPEG" /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专委会由58名专家委员和14名单位委员组成,参照《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按照农业部标准化工作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主要负责农产品营养标准的研究、拟定、审定、宣贯、咨询、国际合作交流等工作。专委会的正式运行,表明我国农产品营养标准工作全面启动,支撑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战略。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局长广德福介绍了专委会成立的背景,并就专委会承担的工作任务提出了要求。他指出,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正在从吃饱、吃得安全向吃得营养、吃出健康转变,更加关注农产品营养品质和饮食健康,居民膳食结构转型升级的需求十分迫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农产品营养标准工作提供了新机遇、提出了新要求。农业部门将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把营养品质和质量安全统筹起来,在确保公众吃得安全的基础上,积极向吃得营养、吃出健康推进。同时,农产品营养标准研究是一项前瞻性、创新性研究命题,要按照总体设计、顺应需求的原则,统筹规划,做好顶层设计,分年度、分品种制定标准,标准要落地实用,要“能用、管用、好用”。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专委会主任委员、中国农业科学院党组书记陈萌山强调,2018年是我国“农业质量年”,专委会的成立,有望从源头食物供给角度提供营养标杆,为提高居民健康水平提供抓手,有助于推进“营养指导消费、消费引导生产”的加速实现,从而实现农产品的优质优价,打破农产品价格天花板,提高农产品国内外市场竞争力。农产品营养标准体系的研究与建立,涉及范围广、部门多,既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又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在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的统一指导下,统筹安排、协同推进。要尽快研究提出农产品营养标准体系科学研究与标准编制规划,科学论证农产品营养标准研究与制订的技术方案,在借鉴国内外食品或农产品营养品质相关标准成果的基础上,加快农产品营养示范性标准制订,全面启动我国农产品营养标准研究与制订工作。 /p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会议重点讨论了2018年专委会的工作要点。一是尽快梳理国内外农产品品质营养相关的标准现状及管理模式,确定农产品营养标准在我国现有标准体系中的定位;二是做好农产品营养标准体系的顶层设计和总体安排,研究形成农产品营养标准科学研究与体系建设规划;三是根据农业转型发展和居民膳食结构优化的需要,分批分次启动,研究制定一批示范性农产品营养标准,开展营养标准宣贯和试行示范。 /p
  • 方华当选全国气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
    全国气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四届二次联合会议于2011年8月25日-8月28日在青海省西宁市顺利召开,会议选举了全国气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组成员,华爱色谱代表方华获此殊荣,并同时当选气标委委员
  • 关于印发《首届国家生态环境基准专家委员会委员名单》和《国家生态环境基准专家委员会章程(试行)》的通知
    p   各有关单位: /p 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环境基准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生态环境部组织遴选并确定了首届国家生态环境基准专家委员会委员名单,专家委员会章程于2019年10月29日在国家生态环境基准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上审议通过。 /p p   现将《首届国家生态环境基准专家委员会委员名单》(见附件1)及《国家生态环境基准专家委员会章程(试行)》(见附件2)印送给你们,请对国家生态环境基准专家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支持,保障专家委员会活动的正常开展。 /p p   附件: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12/attachment/49137e35-2812-42b4-aa91-2c21a855d9f1.pdf" target=" _self" title=" W020191216375496062097.pdf" textvalue=" 1.首届国家生态环境基准专家委员会委员名单.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1.首届国家生态环境基准专家委员会委员名单.pdf /span /a /p p   2.国家生态环境基准专家委员会章程(试行)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9年12月9日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此件社会公开) /p p   附件2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国家生态环境基准专家委员会章程(试行) /strong /p p   第一章 总  则 /p p   第一条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依据《国家环境基准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组建国家生态环境基准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 /p p   第二条 专家委负责国家生态环境基准科学评估和专业咨询,包括: /p p   (一)研究国家生态环境基准发展方向,拟订国家生态环境基准规划计划 /p p   (二)指导国家生态环境基准科学研究和评估工作,拟订国家生态环境基准技术指南、规范和导则 /p p   (三)评估和审议生态环境基准技术文件 /p p   (四)为国家制修订生态环境标准、评价生态环境质量、评估生态环境风险等工作提供咨询 /p p   (五)促进生态环境基准成果共享,开展生态环境基准普及与宣传。 /p p   第三条 专家委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p p   (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p p   (二)本着科学、公正、客观的态度开展工作,对生态环境基准科学评估结论负责 /p p   (三)坚持开放共享、与时俱进,充分考虑国内外生态环境基准研究进展,汇集相关研究成果 /p p   (四)面向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形势和需求,实事求是推进生态环境基准研究。 /p p   第二章 专家委成员 /p p   第四条 生态环境部聘任学风严谨、责任心强、生态环境基准研究造诣较高的专家为专家委成员,每届聘期五年,可连选连聘 根据生态环境基准研究进展和管理需求,必要时可对专家委成员名单进行增补或调整。具体工作由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负责。 /p p   第五条 专家委成员可以出席专家委会议,对技术文件发表意见、投票表决 对基准研究发展方向、规划计划、研究报告等提出咨询意见 对专家委及其秘书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p p   第六条 专家委成员应遵守本章程,按照专家委工作安排出席会议、参加活动,不得泄露专家委尚未公开的文件资料和研究成果,不以专家委及其成员的名义从事商业性活动。 /p p   第三章 组织机构 /p p   第七条 专家委由顾问组和专业组组成。 /p p   (一)顾问组由长期从事生态环境基准相关研究,在水生态、大气、土壤生态环境基准及其他生态环境相关研究领域中拥有较高学术地位和威望的院士及知名专家组成,按研究领域全面参与、指导专家委工作。 /p p   (二)专业组由在职专家组成,按水生态、大气、土壤生态三个研究领域全面参与、相互协作完成专家委工作。专业组由具备以下条件的专家组成: /p p   1.从事水生态、大气或土壤生态环境基准相关研究工作十年以上,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相关研究报告、内参文件,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过相关学术论文 /p p   2.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熟悉生态环境基准理论和方法,掌握相关生态环境基准领域的国内外发展现状和前沿进展 /p p   3.健康状况良好,可以参加有关科学评估工作。 /p p   第八条 专家委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3名,由长期从事生态环境基准研究的顾问组成员兼任,负责主持和协调专业组工作,组织召开重大、敏感基准问题论证会,领导专家委秘书处工作。 /p p   第九条 专家委秘书处挂靠在环境基准与风险评估国家重点实验室,组成人员由长期专职从事基准研究的专业组成员兼任,承担专家委日常工作,对专家委主任委员负责。 /p p   第四章 工作内容 /p p   第十条 专家委追踪国内外生态环境基准研究进展,汇总分析研究成果,结合我国环境形势和管理需求,编制生态环境基准规划计划,明确推进生态环境基准工作的重点任务和技术路线。 /p p   第十一条 对规划计划确定的重点任务,专家委视相关研究进展分类推进: /p p   (一)对于研究基础扎实、研究成果较成熟的,组织开展科学评估,提出基准文件发布意见 /p p   (二)对于具有一定研究基础、有望近年内形成研究成果的,通过国家生态环境基准管理项目推进研究 /p p   (三)对于管理需求迫切,但研究基础薄弱的,协助生态环境部向相关部委提出立项建议。 /p p   第十二条 生态环境基准文件评估包括形式审查、专家委技术审查和科学评估会议审定。 /p p   (一)科学评估会议由相关领域的权威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不少于9人,其中专家委成员不少于评审专家的二分之一,参与编制生态环境基准文件或研究报告的基准专家委成员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会。 /p p   (二)技术审查和科学评估的要点包括: /p p   1.生态环境基准文件编制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p p   2.生态环境基准文件中使用数据的充分性、代表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p p   3.生态环境基准与我国环境特征的适配性 /p p   4.生态环境基准研究及基准文件的其他重要问题。 /p p   (三)生态环境基准科学评估结果由评审专家无记名投票表决,表决结果记作“通过”“不通过”和“弃权”,三分之二及以上的专家表决“通过”方为通过科学评估。 /p p   第十三条 专家委日常工作由秘书处负责,主要包括: /p p   (一)协助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完成专家委成员征集、遴选和换届等筹备工作 /p p   (二)负责专家委成员日常联系、信息通报和相关活动安排 /p p   (三)负责生态环境基准文件草案、征求意见稿、送审稿和发布稿的形式审查 /p p   (四)组织召开专业组会议,协助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召开国家生态环境基准科学评估会议和重大问题研讨会 /p p   (五)协助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完成生态环境基准文件归档,开具生态环境基准工作证明和应用证明 /p p   (六)协调专家委成员开展生态环境基准科普、宣传、答疑等工作。 /p p   第十四条 专家委根据需要召开工作会议,其中,国家生态环境基准文件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的科学评估会议由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召开,其他工作会议由专家委秘书处按照主任委员的部署组织召开。专家委成员无故不参加有关会议和相关活动3次以上,视为放弃专家委成员资格。 /p p   第五章 附  则 /p p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生态环境部负责解释。 /p p   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p
  • 名单公布!国家制造强国建设战略咨询委员会智能制造专家委员会成立
    1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制造强国建设战略咨询委员会智能制造专家委员会的通知》。国家制造强国建设战略咨询委员会智能制造专家委员会的成立主要是为落实《“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加强智能制造前瞻性和战略性问题研究,提升研究水平和支撑能力。通知还公布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和人员名单。《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成立智能制造专家咨询委员会的通知》(工信厅装函〔2017〕267号)同时废止。 主要职责和人员组成名单如下:国家制造强国建设战略咨询委员会智能制造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责及组成人员名单一、主要职责为国家制定智能制造相关的战略、规划、政策等提供支撑,为各地方推动智能制造发展提供咨询服务,开展智能制造理念普及、成效宣传、经验推广等活动,推动构建完善的智能制造发展生态。二、组成人员(1) 荣誉主任朱森第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专家委名誉主任、教授级高工柳百成 清华大学材料学院及机械工程学院教授、工程院院士李伯虎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科技委高级顾问、工程院院士屈贤明 中国工程院战略咨询中心研究员级高工(2) 主任李培根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理事长、工程院院士(3) 副主任杨华勇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院长、工程院院士钱 锋 华东理工大学副校长、工程院院士单忠德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长、工程院院士张相木 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联盟专家委主任欧阳劲松 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所长(4) 委员1. 战略与政策组(1) 召集人单忠德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长、工程院院士(2) 组员丁 汉 华中科技大学教授、科学院院士陈学东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工程院院士郑志明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科学院院士林忠钦 上海交通大学校长、工程院院士柴天佑 东北大学教授、工程院院士黄庆学 太原理工大学原校长、工程院院士谭建荣浙江大学教授、工程院院士瞿金平 华南理工大学教授、工程院院士毛光烈 浙江省智能制造专家委员会主任石 勇 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副院长朱 敏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研究所所长朱明皓 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乔 标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刘九如 电子工业出版社副社长兼总编辑杨建军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党委书记张彦敏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张荣瀚 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基金投资部总经理陈 明 同济大学工业 4.0 智能工厂实验室主任徐洪海 上海智能制造产业协会会长黄 培 e-works 数字化企业网 CEO瞿国春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主任2. 装备、软件与解决方案组(1) 召集人杨华勇 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院长、工程院院士张相木 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联盟专家委主任(2) 组员卢秉恒 西安交通大学教授、工程院院士于海斌 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所长王建民 清华大学软件学院院长丛力群 上海宝信软件公司 CTO曲道奎 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公司总裁朱毅明 和利时科技集团技术总监刘 强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教授刘志峰 合肥工业大学副校长刘爱军 北京数码大方科技公司技术总监刘检华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纪学成 国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李 芳 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首席技术专家邱 城 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党委书记宋晓刚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执行副会长张建锋 西安航天自动化公司副总经理张保全 北京精雕科技集团执行总裁陈树君 北京工业大学机械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学院院长赵 杰 哈尔滨工业大学机器人研究所所长胡长明 中国电科第十四研究所首席专家娄延春 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副总经理陶 飞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副院长谢兵兵 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总工程师褚 健 中控科技集团创始人戴新宇 南京大学人工智能学院副院长鞠恩民 机械工业信息化研究院副总工程师3. 行业应用组(1) 召集人钱 锋 华东理工大学副校长、工程院院士(2) 组员刘永才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科技委顾问、工程院院士陈文兴 浙江理工大学校长、工程院院士俞建勇 东华大学校长、工程院院士桂卫华 中南大学教授、工程院院士马 勇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学恭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副会长王勇智 中国中车股份公司总信息师古 群 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秘书长江 源 中国建材工业规划研究院副院长李志强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制造技术研究院院长杨国荣 航空工业西飞民机公司副总工程师杨祖一 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张宗列 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副会长张维新 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林 融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副总工程师金征宇 江南大学食品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赵鹏飞 中国印刷科学技术研究院院长祝宪民 中国纺织机械协会高级顾问顾浩 中船重工第七一六研究所所长恩云飞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总工程师钱建平 中国船舶集团装备保障中心主任徐 鸿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总工程师郭和生 中国轻工业企业管理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郭振岩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隋少春 航空工业成都飞机工业公司副总经理储双杰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科学家4. 标准、网络与安全组(1) 召集人欧阳劲松 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所长(2) 组员尤 政 华中科技大学校长、工程院院士邬贺铨 中国工程院原副院长、工程院院士车海平 华为公司高级副总裁、数字转型首席战略官王麟琨 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朱恺真 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副总经理李 强 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科技委主任何小龙 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吴小东 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轮值院长肖承翔 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主任邱月明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余晓晖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院长张龙强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院长苗建军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副总工程师周园春 中科院计算机网络信息中心主任助理郝玉成 国机智能技术研究院院长赵新华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院长蒋白桦 石化盈科信息技术公司高级副总裁董景辰 中国工程院战略咨询中心教授韩 俊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原巡视员戴 红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质量监督司原巡视员(五)秘书处(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1. 秘书长瞿国春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主任2. 执行副秘书长刘法旺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总工程师3. 副秘书长尹 峰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智能装备处副处长臧冀原 中国工程院战略咨询中心制造业研究室副主任郭 楠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物联网研究中心主任刘 丹 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副总工程师李 铮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研究所主任
  • 第一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名单公布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成立第一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卫办监督函〔2009〕1019号 中宣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办公厅,法制办秘书行政司,新闻办秘书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卫生部组建了第一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第一届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第一届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是在有关部门、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推荐的专家中,按照多学科组成、代表性和独立评估等原则产生的,并向社会进行了公示。   第一届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由42名专家组成(名单附后)。主要职责是:承担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参与制订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相关的监测和评估计划,拟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技术规则,解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交流,并承担卫生部委托的其他风险评估相关任务。   附件:第一届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名单(42名) 序号 姓名 年龄 性别 专业 目前从事工作 学位 职称/职务 工作单位 简历 拟任职务 1. 陈君石 74 男 医学 食品毒理和风险评估 硕士 院士/研究员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中国工程院院士,博士生导师,我国食品毒理学学科的创始人之一,国内外享有盛誉的营养和食品安全专家。从事营养和食品卫生工作四十余年来,在硒与克山病、膳食/营养与慢性病、中国总膳食研究、茶叶防癌等研究中均取得突出成绩,曾多次获国家和卫生部科技进步奖。曾任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FAO/WHO)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主席、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主席,牵头起草黄曲霉毒素、氯丙醇等多项国际食品安全标准。现任卫生部食品卫生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卫生部食品卫生标准委员会主任、世界卫生组织食品安全专家团成员、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污染物监测合作中心(中国)主任、美国康奈尔大学营养科学系和香港中文大学兼任教授、中国毒理学会名誉理事长、“十五”和“十一五”国家科技攻关和重大科技专项《食品安全关键技术》项目专家组组长等。 主任委员 2. 陈宗懋 76 男 农业 食品安全 学士 院士/研究员 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 中国工程院院士,博士生导师。开创并一直从事茶叶中农药残留和降解研究。2007年开始担任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CCPR)主席。曾获国家科技进步奖4项。共发表论文150余篇,其中在国外刊物发表文章40余篇。 副主任委员 3. 庞国芳 66 男 食品 食品安全检测与标准 学士 院士/研究员 秦皇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中国工程院院士,食品科学检测技术学科专家,现任国家质检总局食品检测首席研究员,美国分析化学家协会(AOAC)资深专家。长期致力于食品科学检测技术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在农药及兽药残留微量分析技术领域进行了开拓性的研究工作。 副主任委员 4. 严卫星 52 男 医学 食品毒理和风险评估 硕士 研究员/常务副所长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长期从事食品毒理学研究和安全性评价工作,主持和参与“十五”、“十一五”国家科技攻关、公益性食品安全科技专项、科技部转基因专项、973、863等多项国家级科研项目。主持制修定《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版)》、《转基因植物及其产品食用安全性评价导则》、《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和方法(GB15193-2003)》。现为卫生部食品法典专家组副组长、农业转基因生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食品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中华预防医学会食品卫生分会常务委员、中国环境诱变剂学会理事、中国毒理学会食品毒理分委会理事。 秘书长 5. 李宁 44 女 医学 食品毒理和风险评估 博士 研究员/副所长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研究方向为食品污染物对健康的影响评价和天然食品及成份对健康的促进作用。先后参与国家科技部、卫生部、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合作项目等课题,为国家科技部十一五攻关“食品安全关键技术”中“食品新资源与功能食品安全性评价及检测技术”研究课题的项目负责人,并为十五攻关重大项目“食品安全关键技术-食品污染物对健康的影响评价”、科技部973项目“转基因农业的生物安全性”、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转基因食品营养质量与食用性评价与监控方法的研究”的主要参加者。参与政府多项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政策法规的制定,针对三鹿牌婴幼儿奶粉、苏丹红、丙烯酰胺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开展风险评估和风险交流。先后获部级二等奖一项、三等奖三项,并在国内外相关刊物上发表论文和综述60余篇。参加《食品毒理学》、《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操作规程指南》、《功能性食品的科学》、《肿瘤化学预防》、《现代食品卫生学》等多本专著的编写。 副秘书长 6. 吴永宁 47 男 医学 食品化学和风险评估 博士 研究员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FAO/WHO)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专家,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专家。主要开展食品污染与人体健康关系的风险评估研究,特别是利用暴露评估研究建立食品污染物限量标准;目前的研究重点为食品污染监控技术,以分子流行病学为手段,研究有毒污染物在机体中代谢与机体负荷的关系。主持一系列国家科技攻关、科技重大专项、863和973等研究课题。作为主要完成者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省部级二等奖等多项。起草多个重要污染物的检测方法和允许限量国家标准,主编专著5部,发表文章150余篇(其中SCI近50篇。)。 7. 白雪涛 52 男 医学 环境毒理评价 博士 研究员/副所长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所 主持/参加973、86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资助课题多项。现任卫生部卫生标准委员会委员、卫生部环境健康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环保部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健康损害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及《卫生研究》、《环境与健康杂志》等专业核心期刊杂志编委。环境卫生学博士生导师,发表40余篇专业论文。 8. 张立实 53 男 医学 食品毒理 硕士 教授 四川大学华西公共卫生学院 长期从事营养与食品卫生学、食品毒理学领域的教学、科研、食品安全毒理学评价、功能学评价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现任亚洲环境诱变剂学会联合会委员、中国环境诱变剂学会常务理事;中华预防医学会理事、食品卫生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毒理学会理事;中国营养学会理事;卫生部食品卫生标准委员会委员、农药残留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农业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 9. 杨杏芬 47 女医学 食品毒理 博士 教授/中心副主任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科研项目近20项,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论著论文150多篇,先后获卫生部科技三等奖等近10项科技成果奖。2008年被授予“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目前兼任中国科协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华预防医学会委员及其卫生毒理分会委员、卫生部卫生标准委员会委员(食品卫生-农药残留)、中国毒理学会理事兼副秘书长及其食品毒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保健食品审评委员会委员、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审评委员会委员、广东省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科协常委、广东省环境诱变剂学会副理事长、广东省预防医学会卫生检验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卫生毒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青年科学家协会委员等。近年从事食品污染物监测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技术研究,开展食品有害物质暴露风险评估等研究。 10. 刘兆平 38 男 医学 食品毒理和风险评估 博士 研究员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一直从事食品安全评价、毒理学机制和方法学研究以及危害因素的风险评估工作。负责或参与“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973”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6项国家级科研项目。熟悉毒理学研究方法和安全性评价程序以及危害识别、特征描述和暴露评估等风险评估程序和基本方法,执笔撰写多份风险评估报告;作为“国家处理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组成员参与三聚氰胺的风险评估和限量值制定等工作;起草《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组建方案》(草案)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草案)等相关文件。 11. 郝卫东 47 男 医学 卫生毒理 博士 教授/副院长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从事毒理学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近年来,主持或参加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1999年获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优秀科技工作者奖。现任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学术委员会及教学委员会副主任,国际及亚洲环境诱变剂学会执委,中国环境诱变剂学会常务理事、秘书长(法人代表)、致突变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华预防医学会理事,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理事、环境与健康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毒理学会理事、生化与分子毒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环境保护部新化学品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 12. 刘沛 53 男 医学 卫生统计 博士 教授/院长 东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目前主要从事卫生统计、暴露评估模型研究。参与研究的“江苏省城乡居民膳食结构与健康状况调查及调整对策”获江苏省政府科技进步三等奖、“膳食结构和期望膳食模式的技术评估”获江苏省医学新技术引进一等奖。参加“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膳食暴露评估模型构建及软件开发研究课题及其他省部级、国家级课题多项。 13. 张建中 50 男 医学 微生物 博士 研究员/副所长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所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华医学会卫生学分会候任主任委员,中国生态学会人类生态与生态健康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微生物学会常务理事;主要承担传染病诊断新技术(863项目、国家科技部专项基金、科技部重大社会公益项目、国家支撑计划等)、蛋白质组分析和芯片技术研究等多项科研工作。近五年多次参加指导各地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解决疑难技术问题;2004年10月~2005年4月作为技术专家参加《国际卫生条例》修订的日内瓦谈判。为“首批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14. 孙承业 47 男 医学 中毒控制 博士 研究员/副所长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 从事中毒控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病因研究等领域工作,主持或参与近百起各类中毒事件的调查和处置,承担国家级科研课题10余项。为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委员会委员(中毒组副组长)、国家处置化学恐怖事件专家咨询组专家。获卫生部全国应急先进个人(2009)、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发展贡献奖(2009)、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三等奖(2007)。 15. 仲伟鉴 50 男 医学 卫生毒理 博士 主任医师/中心副主任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长期从事外源性化学物毒理学研究,专攻食品安全毒理学和生物功能学评价。在长期的工作中积累了大量科研和实践工作经验。在食品安全和保健功能评价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现为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评审委员会委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市卫生局高评委委员。 16. 钱家鸣 51 女 医学 消化内科 博士 主任医师 北京协和医院 消化内科专家。2008年《胰腺癌流行病学、筛查方案及内镜治疗的基础和临床研究》获中华医学科技二等奖,2005《肠易激综合征的研究》获中华医学科技二等奖;已发表文章120余篇,完成7本书籍编译,其中作为副主编编写的《胃肠肽类激素基础与临床》获卫生部科技进步三等奖。作为副主译翻译的《急症胃肠学》获2001年新闻总署的第十届全国优秀科技图书三等奖。 17. 徐樨巍 45 女 医学 儿科消化 硕士 主任医师 北京儿童医院 临床儿科学专家,在感染性疾病和消化系统疾病及症候群诊断治疗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曾五次作为卫生部组织的专家组成员赴海城、西藏、阜阳、泗县和内蒙古会诊并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合作承担十五攻关课题、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项目。2007年7月获得北京市“十百千”百人才培养经费资助。任中华医学会儿科学分会消化学组学术委员、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国家级应急专家。 18. 蒋跃明 46 男 农业 农产品质量安全 博士 研究员 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 现任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农业及食品质量安全与植物化学资源领域首席科学家, 国际科学基金(International Foundation for Science)科学顾问、第11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科学部专家评审组成员、广东植物生理学会理事长、广东省、广州市政府突发事件应急专家。2002年获国际科学基金杰出研究成就奖,2004年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入选首批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并获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荣誉称号, 2005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05、2007年分别获全国商业科技进步一等奖和2007年中国科学院院地合作贡献奖先进个人二等奖。 19. 马贵平 48 男 农业 动物和食品检疫 博士 研究员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从事动物、食品、化妆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其中负责组建了全国第一个疯牛病检测实验室;作为中方专家,主持完成了卫生部和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的“化妆品传播疯牛病的风险评估报告”,主持起草了中国进口牛肉传入疯牛病的风险分析报告;多次参加了中欧、中美、中加化妆品、疯牛病、禽流感、牛油脂等谈判和技术交流活动。现任国家质检总局首席研究员、全国疯牛病风险防范专家委员、中国合格评定认可委技术委员会动植物检疫分委员会委员、中国认证认可协会理事。曾作为卫生部专家组成员赴山西会诊克雅氏病例。 20. 徐士新 46 男 农业 兽药评审 博士 研究员/处长 农业部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先后四次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参加国际食品中兽药残留法典委员会会议和食品法典委员会会议,2005年参加第28届食品法典委员会会议。2003年起至今被选为联合国FAO/WHO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JECFA)委员。主持过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组织制订了《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兽药休药期规定》等,主持编译了《欧盟动物源食品安全法规》和《食品法典工作法规》。现为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 21. 魏益民 52 男 农业 食品科学与工程 博士 教授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从事农产品质量与安全及谷物化学方面的应用基础研究,在食品质量与安全学科建设及农产品溯源技术研究方面有一定的经验和影响。曾获陕西省科技进步三等奖一项(主持人),陕西省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一项(第二名),陕西省农业技术推广成果二等奖一项。 22. 叶纪明 46 男 农业 农药管理 硕士 副所长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现从事农药质量检测、农药残留分析、农药登记管理和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CCPR)秘书处等工作;是农药登记评审、农药质量标准制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药环境安全评价等领域的专家;先后主持完成了《主要害鼠灾变规律及监控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的子课题《杀鼠剂安全性评价及害鼠抗药性监测技术研究》、《农药创制工程》项目下《农药安全性评价GLP体系建设》课题、《中国-荷兰除草剂最少使用剂量(CMHD)引进合作项目》和《中国-德国合作农药废弃物管理项目》等课题或项目;获农业部科技进步二等奖和三等奖;现兼任全国农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农药发展与应用协会副会长。 23. 林洪 47 男 农业 水产品安全质量控制 博士 教授/院长 中国海洋大学 从事水产品加工科研与教学工作。研究方向为水产品安全与质量控制。在海产品渔药残留快速检测、水产品质量管理与控制、水产品标准与法规、水产品过敏原纯化与检测等方面具有很好的工作基础。山东省高等学校学科带头人。农业部鲆鲽鱼类现代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主要社会兼职包括: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水产品加工分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专家;中国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农业专家工作组成员;中国水产品流通与加工协会理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食品科学与工程成员;山东省海洋经济技术研究会常务理事。 24. 李建中 46 男 农业 环境科学 博士 研究员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自2003年至今任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农药残留实验室负责人。完成20余种农药及其代谢物的残留研究,制定20多个农药化合物的安全使用准则。近10年间多次考察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欧盟环境风险管理评估机构,熟悉发达国家农药环境风险评估的法规及其执行程序。熟悉FAO/WHO农药残留联席会议农药残留风险评估程序及最大限量制定原则。2004-2008年任国家发改委农药生产核准专家委员会委员。 25. 王竹天 48 男 食品 食品化学和风险评估 硕士 研究员/副所长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长期食品污染物及食品添加剂的危险性评估与理化检验方法应用基础性研究及食品安全管理研究。承担多项卫生部、科技攻关、社会公益重点等项目,在食品污染物监测技术、食品添加剂风险评估、食源性疾病研究与预防控制、食品安全标准的研究与制订等领域有一定贡献。主持起草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卫生理化检验方法》(GB5009-2003),建立和完善我国食品理化检验方法体系。获中华医学科技二等奖等多项科技奖项,获“全国卫生监督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称号。 26. 刘秀梅 60 女 食品 食品微生物和风险评估 学士 研究员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主要从事微生物与天然毒素的应用基础性研究,食物病原菌及其毒素的检验技术及安全限量标准的研究、致病机制与控制措施等研究;食源性微生物的风险评估;转基因食品致敏安全性评价等。承担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卫生部、国家科技部“十五”、“十一五”重大项目、国家社会公益重点项目及“863”基础研究,如细菌性食源性疾病溯源及预警技术的研究(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技术研究(国家“十一五”)、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究—食源性疾病监控技术的研究(国家“十五”攻关)、微生物危险性评估在食源性疾病中的应用研究、食品安全监测体系的研究与建立等(社会公益重点)。 27. 徐海滨 47 男 食品 食品毒理和风险评估 博士 研究员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近年承担十五攻关计划、科技部转基因专项、973项目、863项目、十一五支撑计划、国家转基因产品食用和饲用安全性重大专项等研究项目。现任国家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估委员会委员、第二届国家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委员、第八届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委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专家、卫生部食品评审委员会委员、国家农业转基因技术标准委员会委员、中国毒理学会理事、中国毒理学会食品毒理分委会常务委员、中华预防医学会卫生毒理分委会理事、卫生部食品法典专家组成员。研究领域涉及预防医学的多个主要方面,近10年来,主要在食品毒理学、食品的健康效应、保健食品、转基因食品、新资源食品的法规、标准及有关技术规范的制修定等方面开展工作,负责或参与了多项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的起草。 28. 李凤琴 46 女 食品 食品微生物和风险评估 博士 研究员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长期从事食品中有害微生物和生物毒素的检测、评价与控制研究,特别是对生物毒素在农产品和食品中的污染状况、产毒菌株生物多态性、真菌毒素生物利用率与膳食暴露评估等进行了系统地研究,目前重点从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近五年主持国家科技攻关、863、国家自然基金等课题10项,参加欧盟第六个框架计划食品安全项目1项。获全国留学回国先进个人成就奖;获得省部级二等奖或三等奖共7项。近十年在国内外重要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其中SCI文章9篇,出版著书8部。 29. 张志强 49 男 食品 食品标准和风险评估 硕士 研究员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长期从事食品卫生监督、食品卫生标准研制与管理等工作。主持完成了科技部 “国际食品安全法规标准对我国的影响与对策研究”、“ ‘危险性评估’在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研究制定中的应用原则”等多项课题。参与我国《食品安全法》的制定及多部卫生部食品安全管理规章的起草。曾获卫生部“全国卫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中华预防医学会“全国预防医学优秀科技工作者”等多项荣誉。目前兼任卫生部全国食品卫生标准专家委员、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委员、农业部食品危险性评估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 30. 焦新安 45 男 食品 人兽共患病防控与食品安全 博士 教授/副校长 扬州大学 主要从事人兽共患病与食品安全、预防兽医学、免疫学等方面的科研和教学工作,先后主持承担国家863、97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支撑、国际合作及部省级各类课题40余项,获部省级科技进步奖11项。2009年应邀作为专家参加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召开的鸡肉中沙门菌和弯曲菌控制的技术会议。1997年入选国家人事部“百千万人才工程”首批第一、二层次培养人选,1998年获得法国Pasteur- Weizmann基金,1998年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00年获得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2003年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2004年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2007年入选江苏省“333工程”科技领军人才。 31. 曹红 58 女 食品 食品质量安全 学士 高级工程师/总工 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现任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总工程师,北京色谱学会理事、北京市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农业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第一届专家委员会”委员,全国米面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食品工业标委会食品检测技术分委会等多个标委会委员。多年来致力于食品质量安全领域中风险预警分析以及检验检测技术研究工作,负责国家质检总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工作。 32. 潘迎捷 58 男 食品 食品安全 硕士 教授/校长 上海海洋大学 主要从事食用真菌遗传育种和农业生物技术研究,在国际上首次提出并建立了以单核和同核原生质体为材料的食用菌杂交育种新方法和育种技术程序;在国际上首次发现ssRNA香菇病毒颗粒,并提出了香菇病毒病的预防与控制方法; 1996年获上海市第二届自然科学牡丹奖,1998年入选首届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999年获第六届上海市科技精英奖,是我国真菌学界的优秀科学家和应用真菌遗传育种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兼任农业部第五、六、七届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农学会副会长、食用菌分会主任委员,中国菌物学会副理事长,上海农学会副理事长,上海市生物工程学会副理事长等职务。 33. 杨瑞馥 45 男 食品 微生物学 博士 教授 军事医学科学院 主要研究领域包括细菌基因组学、微生物法医学基础数据库和微生物检验鉴定新技术(生物芯片和生物传感器等)。近5年来获得的基金包括国家973、86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国家传染病重大专项、科技部攻关项目和支撑计划、军队专项和指令项目等。近
  • 国家智能制造专家委员会正式成立
    12月8日,国家智能制造专家委员会成立仪式在2021世界智能制造大会开幕式上顺利举行。国家制造强国建设战略咨询委员会主任周济院士,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辛国斌共同为专家委揭牌,并向委员代表颁发聘书。国家智能制造专家委员会由国家制造强国建设战略咨询委员会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部支持和同意设立。作为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的专业性、战略性决策参谋机构,专家委将为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决策提供咨询建议。专家委由100位来自相关高校院所、行业组织和企业的院士、专家组成,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培根担任主任委员,分设战略与政策组、装备软件与解决方案组,行业应用组和标准网络与安全组。专家委秘书处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下一步,专家委将围绕智能制造装备、工业数字孪生、工业人工智能、先进工业网络等重点方向,充分发挥智力资源优势和高层影响力,积极汇聚社会资源,组织开展研究咨询、交流推广等工作,努力推动构建完善的智能制造发展生态。
  • 863计划专家委员会和主题专家组专家名单公布
    3月27日,“十二五”863计划专家委员会和主题专家组成立大会暨专家培训会在北京隆重召开。全国政协副主席、科技部部长万钢,科技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王志刚,副部长张来武、曹健林、王伟中出席了会议。“十二五”863计划专家委员会、主题专家组全体成员以及来自国务院有关部门、总装备部和行业协会代表共40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王志刚副书记主持,曹健林副部长宣布了“十二五”863计划专家委员会和主题专家组名单。万钢部长等领导向给专家委员会和主题专家组专家颁发了聘书。 关于聘任“十二五”863计划专家委员会和主题专家组专家的通知 国科发计〔2012〕15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做好“十二五”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各项工作,根据《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办法》,科技部研究决定,聘任马颂德等44名同志为“十二五”863计划专家委员会专家,聘期为四年(名单见附件1) 聘任吴建平等273位同志为“十二五”863计划主题专家组专家,聘期为三年(名单见附件2)。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和支持863计划专家委员会和主题专家组的工作。   附件:   1.“十二五”863计划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   2.“十二五”863计划主题专家组成员名单   科学技术部   二O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1: “十二五”863计划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马颂德   副主任:干勇、卢锡城   成 员*:马克、方滨兴、王天然、冯飞、甘中学、石定寰、宁滨、任茂东、旭日干、曲久辉、江雷、何鸣鸿、吴一戎、吴启迪、张守攻、张晓鲁、怀进鹏、李国安、李俊峰、李培根、杜铭华、陈志、陈晓亚、欧阳平凯、欧阳明高、郑南宁、贺福初、赵福全、唐启升、袁士义、徐坚、郭华东、陶平、黄伯云、强伯勤、曾恒一、蒋开喜、褚健、赖明、黎懋明、薛澜   *说明: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附件2: “十二五”863计划主题专家组成员名单   一、信息技术领域   1. 网络与通信技术主题   吴建平(召集人)、余少华、张平、卜智勇、季新生、汪春霆、吴春明   2. 先进计算技术主题   梅宏(召集人)、王恩东、谭铁牛、谢向辉、金海、左德承、黄河燕   3. 信息安全技术主题   荆继武(召集人)、杨义先、贾焰、胡传平、云晓春   4. 虚拟现实与数字媒体技术主题   王涌天(召集人)、杨红雨、李波、王兆其   5. 微电子与光电子技术主题   魏少军(召集人)、徐炜遐、黄如、时龙兴、祝宁华   二、生物和医药技术领域   1. 前沿生物技术主题   金力(召集人)、程京、高福、陈超、陆祖宏   2. 医药生物技术主题   詹启敏(召集人)、魏于全、夏宁邵、陈志南、王军志   3. 现代医学技术主题   曹雪涛(召集人)、王红阳、付小兵、沈中阳、田卫东   4. 工业生物技术主题   马延和(召集人)、黄和、元英进、杨立荣、庄英萍   5. 生物资源与安全技术主题   陈薇(召集人)、张润志、王健伟、钟扬   三、新材料技术领域   1. 新型功能与智能材料技术主题   周少雄(召集人)、张劲松、王军、柳清菊、黄云辉、刘若鹏   2. 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技术主题   张国庆(召集人)、周科朝、刘庆、周光远、胡文彬、程新   3. 纳米材料与器件技术主题   陈建峰(召集人)、李玉宝、暴宁钟、杨辉、徐科   4. 新型电子材料与器件技术主题   潘峰(召集人)、陈弘达、林文雄、樊仲维、杨中民   5. 材料设计制备与安全服役技术主题   谢建新(召集人)、秦高梧、聂祚仁、黄政仁、王笃金   四、先进制造技术领域   1. 重大装备与工艺技术主题   邵新宇(召集人)、刘强、王立平、黄明辉、黄田、邓宗全、王继生   2. 制造服务技术主题   杨海成(召集人)、孙林夫、王建民、王时龙、黄涛   3. 系统控制技术主题   杨志家(召集人)、梅雪松、阳春华、苏宏业、仲崇权、李迪   4. 微纳制造技术主题   黄庆安(召集人)、孙立宁、刘胜、陈大鹏、姜澜   5. 智能机器人技术主题   赵杰(召集人)、黄强、韩建达、刘成良、王耀南   五、先进能源技术领域   1. 可再生能源技术主题   王志峰(召集人)、王伟胜、雷廷宙、姜培学、夏登文、季杰   2. 洁净煤技术主题   任相坤(召集人)、吕清刚、许光文、徐明厚、孙绍增、曲思建、李金来   3. 先进核能及安全技术主题   周培德(召集人)、王建龙、张志俭、欧阳晓平、舒睿   4. 节能与储能技术主题   马云翔(召集人)、张欣欣、张世超、赵金保、李泓   5. 新型电力电子关键技术主题   盛况(召集人)、李崇坚、徐殿国、袁小明、于坤山   6. 氢能燃料电池与分布式供能技术主题   马建新(召集人)、丁水汀、郑津洋、杨辉、潘牧   六、资源环境技术领域   1. 固体矿产资源勘探开发技术主题   刘炯天(召集人)、黄大年、吴爱祥、胡岳华、周爱民   2. 油气资源勘探开发技术主题   庞雄奇(召集人)、李阳、宋岩、方朝亮、于兴河   3. 资源综合利用技术主题   张一敏(召集人)、柴立元、于建国、彭金辉、冯安生   4. 污染控制技术主题   戴晓虎(召集人)、高翔、陈运法、朱永官、俞汉青   5. 环境监测预警技术主题   毕军(召集人)、刘建国、邵敏、蒋新、施汉昌   6. 环境与健康保障技术主题   郑明辉(召集人)、高志贤、吴永宁、王利兵、陈景文   七、海洋技术领域   1. 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技术主题   朱伟林(召集人)、沈琛、李志刚、杨胜雄、孙宝江、王进全   2. 海洋环境监测技术主题   徐文(召集人)、潘锋、侯一筠、陈戈、汪东平、张杰   3. 深海探测与作业技术主题   任平(召集人)、陶春辉、张艾群、万步炎、韩端锋、周利生   4. 海洋生物资源开发利用技术主题   焦炳华(召集人)、于广利、朱蓓薇、宋林生、张玉忠、金显仕   八、现代农业技术领域   1. 植物分子设计与品种创制技术主题   朱祯(召集人)、万建民、李付广、张启翔、吴平   2. 动物分子与细胞工程育种技术主题   李宁(召集人)、桂建芳、文杰、李光鹏、康相涛   3. 食品制造与安全技术主题   孙宝国(召集人)、王硕、陈昆松、胡小松、陈卫   4. 农林生物质高效转化技术主题   储富祥(召集人)、马隆龙、应汉杰、陈国强、蒋剑春   5. 数字农业技术与装备技术主题   罗锡文(召集人)、赵春江、何勇、许世卫、方宪法   6. 农业生物环境控制与修复技术主题   吴普特(召集人)、康绍忠、梅旭荣、刘凤权、武志杰   7. 农业生物制剂创制技术主题   陈焕春(召集人)、张改平、邓子新、沈其荣、王笑梅   九、现代交通技术领域   1. 先进载运技术主题   吴光辉(召集人)、李开国、方攸同、项昌乐、刘宝波、孙培廷   2. 高效运输服务技术主题   张军(召集人)、唐涛、孙立军、李建华、马林、关积珍   3. 交通安全技术主题   王勇(召集人)、王长君、田红旗、王云鹏、杨志杰   4. 交通基础设施技术主题   李惠(召集人)、刘辉、何川、李术才、王复明   十、地球观测与导航技术领域   1. 先进遥感技术主题   李传荣(召集人)、江凯、周国清、江碧涛、卢乃锰、唐新明   2. 地理信息系统技术主题   周成虎(召集人)、刘耀林、景宁、贺日兴、郭理桥   3. 导航定位技术主题   房建成(召集人)、周建华、吴海涛、杨强文、刘建、蔚保国   4. 空间探测技术主题   王赤(召集人)、尤政、王劲松、邹永廖、李得天
  • 关于举办2021 AOAC食品安全技术与标准研讨会 暨AOAC中国分部专家委员会成立会议的通知
    食品安全是全球消费者关心的问题,为进一步交流国内外最新食品安全检测技术与标准;跟踪AOAC标准项目进展;了解AOAC/ISO/IDF国际乳品标准项目的进展;搭建中国检测方法与国际检测标准沟通与合作的桥梁,中国认证认可协会、AOAC中国分部将联合举办“2021年AOAC食品安全技术与标准研讨会”;届时,同时召开“AOAC中国分部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一、会议时间2021年5月26日- 28日,26日注册报到,27-28日会议。二、会议及报到地点 北京新青海喜来登酒店(地址:中国北京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电话:010-63398888,13223344828)三、会议内容 1、食品安全检测技术进展、热点及解决方案研讨: 包括化学污染物、食品营养物质、特殊医学用途食品、食品中过敏原、食品接触材料、食品真伪鉴定及溯源研究、微生物、可替代检测方法、快速测试方法、功能性食品及膳食补充剂等最新检测技术进展,标准物质和质量控制。2、AOAC标准项目进展:包括AOAC SPIFAN乳品国际标准项目、AOAC ISPAM关于可替代快速检测方法评估项目、AOAC SPSFAM关于社会急需的食品检测方法项目。3、AOAC/ISO/IDF国际合作乳品标准项目的进展;4、检验方法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进展;5、AOAC能力验证(PT)项目可行性研讨;6、上合及一带一路国家食品农产品标准研讨;7、AOAC中国区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四、参会嘉宾(包括演讲专家)主要来自于:1. AOAC INTERNATIONAL主席、ISO/IDF技术工作组成员、AOAC 技术工作组成员、AOAC 标准起草人及国际食品检测领域专家;2. 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专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组成员、国家标准起草人、高校及政府实验室专家;3. 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领域的专家、企业专家代表(乳品企业、食品企业、第三方检测实验室、试剂耗材仪器设备、物流企业等)。五、其他1、会议不统一安排住宿,食宿、交通费用自理。2、会议注册费:2021年5月10日前报名并缴费,会议费1500元;2021年5月10日后报名并缴费,会议费1800元。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会员注册报名费1300元。3、会议报名具体事宜请联系: AOAC中国分部: 梁军舰 电话:18615951165 E-mail: section@aoacchina.org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张承銘 电话:15210097467 E-mail:zhangcn@ccaa.org.cn
  • 科技部公布国家实验动物专家委员会委员
    为切实履行国务院赋予我部的实验动物管理工作的职责,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充分发挥专家在实验动物科研、管理等工作上的咨询作用,进一步推进我国实验动物工作法制化管理、资源平台、质量保障体系和人才队伍等方面的建设,全面支撑我国生命科学领域、生物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现决定成立国家实验动物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我国实验动物管理、科研和生产等工作提供科学技术咨询。   经征求有关部门、地方和业内专家的意见,初步确定了专家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人选(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7天。   如对上述公示委员人选有异议,可通过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反映情况。反映情况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凡以部门或单位名义书面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 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求署真实姓名和所在单位。   联 系 人:刘春晓   联系电话:010-58881695,010-58881698(传真)   电子邮件:tcs_tjc@most.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5号条件处,100862     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国家实验动物专家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人选公示名单 序号 姓 名 职务/职称 工 作 单 位 1 孟安明 院士 中科院动物研究所 2 李 宁 院士 中国农业大学生物学院 3 季维智 研究员 中科院昆明动物研究所 4 徐国良 研究员 上海生命科学研究所 5 周 琪 研究员 中科院动物研究所 6 李 蓬 研究员 清华大学生命科学院 7 岳秉飞 研究员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8 贺争鸣 研究员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9 田克恭 研究员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0 赵德明 教授 中国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 11 高 诚 研究员 上海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 12 高 翔 研究员 南京大学模式动物研究所 13 张 伟 教授 东北林业大学 14 李红良 教授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 15 黄 韧 研究员 广东省实验动物监测所 16 顾为望 研究员 南方医科实验动物中心 17 吴淑勤 研究员 中国水产科学院珠江水产研究所 18 刘福英 研究员 河北医科大学实验动物中心 19 王 凡 教授 北京大学医学部 20 李根平 研究员 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 21 陈 华 研究员 解放军总医院实验动物中心 22 曾 林 研究员 军事医学科学院实验动物中心 23 秦 川 教授 中国医学科学院实验动物研究所 24 张道茹 高级工程师 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 25 卢胜明 研究员 北京实验动物研究中心 26 荣瑞章 研究员 原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 27 陈丙波 研究员 第三军医大学实验动物中心 28 曲连东 研究员 中国农科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 29 宁 磊 研究员 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 30 王洪军 高级工程师 依科曼有限公司 31 蒋玉文 研究员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32 李琦涵 教授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
  • 孙宝国等五人增补为第一届国家食药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成员
    关于增补第一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国食药监许[2011]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增补孙宝国同志为第一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成员顾问,宋坪、白桦、王佑春、王钢力、曹光群同志为委员。   附件:第一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增补成员名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附件: 委员会任职 姓 名 职 称 工作单位 顾问 孙宝国 中国工程院院士 北京工商大学 委员 宋 坪 副主任医师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委员 白 桦 研究员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委员 王佑春 研究员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委员 王钢力 研究员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委员 曹光群 高级工程师 江南大学
  • 四川设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 55名专家当选
    22日下午2点半,四川省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在成都召开第一届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宣布“四川省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正式建立。省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新聘任的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委员共120余人出席会议。   据了解,这次入选四川省第一届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共有55名,均通过层层遴选,综合各方意见建议,报经省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审定。55名专家分别来自省内食品安全、法学、医药、公共卫生、食品标准、食品工艺、食品营养、检验检测、农业和部分重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等领域。   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委员的主要职责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工作发展规划,参与全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参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了解掌握国内外食品安全领域最新动态,参与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针对食品安全重大问题提供专业意见,为公众释疑解惑等。
  • 成都成立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 12位专家受聘把关
    近日,成都市质监局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正式成立。12位来自川内医学、食品工程、食品检测、检验检疫、标准、计量等领域的专家,将为成都生产加工领域的食品安全出谋划策,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价和食品安全预警。   成都市质监局食品处处长韩吉玲表示,成立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是为了进一步强化我市食品生产加工领域的监管,充分发挥食品科技人才和行业专家的重要作用,促进政府决策、安全监管、应急处置及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等。食品生产监管专家委员会实行聘任制,聘期两年。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急诊医学科主任、博士导师何庆教授担纲。   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主要承担以下工作:为成都市质监局食品生产监管决策提供技术咨询,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食品生产日常监管、检查指导、专家巡诊、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防控体系、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食品安全风险评价和预警、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食品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承担质监局组织安排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相关专业培训、专题讲座、业务辅导、提供技术服务等工作。   成都市质监局局长周道富表示,将努力为专家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在重大决策时充分听取专家的意见建议,成都市质监局将携手各位专家共同做好成都市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 “十二五”863计划成立专家委员会和主题专家组
    3月27日,“十二五”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专家委员会和主题专家组在京成立,马颂德等44名同志受聘为专家委员会专家,吴建平等273名同志受聘为主题专家组专家。   全国政协副主席、科技部部长万钢,科技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王志刚,科技部副部长张来武、曹健林、王伟中,以及来自国务院有关部门、总装备部和行业协会代表,“十二五”863计划专家委员会、主题专家组全体成员出席成立大会。   坚持和完善专家机制,是863计划成功实施的宝贵经验。结合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根据新修订的《863计划管理办法》,“十二五”863计划设立专家委员会,各领域设立主题专家组。863计划专家委主要负责对计划发展战略和目标、战略任务和部署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咨询,并对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督。863计划专家委共聘任44位专家,包括技术、管理、经济等方面专家,特别是国内知名企业的代表,聘期为四年。863计划主题专家组主要负责对本领域各主题方向的发展战略和组织实施提供咨询与技术指导,参与项目管理。主题专家组成员在各部门、地方、行业协会及军队系统推荐的基础上,经过初选、答辩、公示等环节遴选产生,共聘任273位专家,聘期为三年。   万钢代表科技部向选聘为“十二五”863计划专家委和主题专家组的各位专家表示祝贺。他指出,当前国际经济科技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国内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环境更加复杂,党中央、国务院对科技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社会各界对科技创新更加关注和期待,科技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十二五”期间,863计划要继续坚持“战略性、前沿性和前瞻性”的定位 要不断加强协同与集成,优化资源配置,形成合力 要注重人才、基地和项目统筹 要扩大开放和国际合作 为加快科技进步和创新步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建设和科技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863计划于1986年启动实施,20多年来,863计划始终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加强前瞻部署,使我国高技术发展实现了从跟踪研究到自主创新的重大转变,取得了“天河一号”高效能计算机、“蛟龙号”载人深潜器、超级杂交水稻等一批重大成果,为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促进民生改善,维护国家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863计划已经成为我国高技术领域的一面旗帜。
  •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一届专家委员会成立
    为适应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充分发挥专家智库在食品安全领域的重要作用,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决定成立专家委员会,对食品安全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政策建议、解疑释惑和科普宣传。4月15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一届专家委员会成立暨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主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勇,农业部副部长于康震,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陈啸宏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副主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刘佩智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成立专家委员会的文件通知,公布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一届专家委员会委员名单,审议通过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一届专家委员会章程》,研究讨论了2014年专家委员会重点工作安排。   专家委员会作为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决策咨询机构,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办负责组建和管理。专家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以及秘书处组成。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聘任,聘期5年。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负责全面工作。副主任委员由权威专家和富有经验的相关部门领导同志担任,根据主任委员的指定,分工负责联系相关工作。   专家委员会委员由食品安全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及管理部门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士组成,受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委托,承担以下主要任务:一是分析研判国内外食品安全形势,承担重大问题调研,为国家食品安全工作提供决策建议 二是参与食品安全相关政策法规、重大项目、重点规划、科研课题、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的咨询论证和研究评审 三是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研判,提出食品安全重点领域监管措施咨询意见,为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问题提供技术支持,参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与研判 四是参与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培训、学术交流等工作,就公众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解疑释惑,对重大舆情事件进行客观真实的科学评判 五是承担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委托的其他工作。   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综合司,挂靠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秘书处秘书长由综合司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常务副秘书长由评估中心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第一届专家委员会的全体51名委员、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有关单位的联络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的同志参加会议。
  • 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组织申报2021年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任务
    各有关单位: 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行业(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部署,2021年兽药残留、耐药性标准制修订工作已全面启动,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一)申报单位须符合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资质,一类事业单位不能单独申报项目。 (二)申报单位(包括联合申报单位)应具备承担标准制修订工作的专业背景、能力和科研基础,对拟申报的项目应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确保并督促项目承担人按经费预算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标准起草并提交研究结果。 (三)如联合申报,应符合优势互补的原则,并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首席专家、主要起草人员等,各申报单位均需在申报书中盖章。 (四)实行黑名单制度,对于近年来承担项目较多但未按期完成或完成质量差的单位将予以限制。 二、项目首席专家应具有副高级或以上职称,熟悉GB/T1.1-2020等标准制修订相关要求和标准制修订工作经验,并对项目的完成、进度、质量等负责。 三、各申报单位要围绕本通知标准制修订任务(见附件1)及其主要技术要点认真编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四、请务必于2021年3月10日前将申报书扫描件发送至我办,以便组织集中审查、上报,过时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玉洁 电话:010—62103930 邮箱:syclyny@163.com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3月2日(来源: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 北京成立食品药品安全专家委员会
    京6月10日,北京食品药品安全专家委员会正式成立,多位中国工程院院士受邀担任成员,今后将承担开展首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参与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处置等工作。   主题为&ldquo 尚德守法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rdquo 的北京市2014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于今日正式启动,从即日起至本月22日,全市31个部门、16个区县和322个街乡将同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和食品消费知识普及活动,包括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地、进农村、进军营面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教活动,强化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意识等。   宣传周启动仪式后,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举行了成立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专家委员会由专家委员和顾问单位组成,下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和顾问单位。根据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专业领域和专家个人特长,设立了食品(含保健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医疗器械、化妆品四个专家组,另由熟悉掌握国际食品药品理论前沿技术、管理经验的大学、科研院所、有关机构组成顾问单位。   首届专家委员会共有专家委员51人,顾问单位7个。专家队伍由陈君石、孙宝国、王辰等多位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主持国家973、948、863等重大科研项目和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的专家组成。   当天,专家们就首都食品药品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讨,并提出了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院长罗云波认为,首都食品安全值得一赞,但依旧面临诸多挑战,因此建议北京建立首都食品安全行业体系,利用首都的优质科技资源,用一定的投入,在各顾问单位设置北京亟待解决的食品安全科学问题的研究项目,专门为北京的食品安全提供科技支撑,更有效率更有针对性地稳固现有科研力量,也有益于培养一批后继人才。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叶志华表示,北京市的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而言主要有两大来源:一是本地生产,二是外地调入,因此,要对这两个食品来源分别进行有效的治理。其中,对本地产品,治理的重点是有效控制农产品的种养殖过程 对外源产品,工作的重点是强化监管,包括完善农产品及食品质量安全监测技术平台建设、完善农产品及食品质量安全追溯技术体系、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真实性确证技术平台等。   原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院长、主任医师吕厚山提出,在医疗器械方面,由于医疗器械品种多、技术含量大、涉及学科多,成员们要不断学习、搜集,把这份工作做好。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主任助理,研究员王竹天也表示,作为委员会的成员,将收集和追踪有关食品安全信息及发展动态主动追踪国际国内食品安全最新动态和总体形势,关注社会热点和食品安全难点问题,发挥技术专长,同时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为北京食品安全监管提出合理化咨询建议,当好政府的智库和参谋。(完)
  • 国家标准委发布《关于加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近日,国家标准委发布《关于加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从优化技术委员会体系、强化技术委员会职责、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强化秘书处承担单位支撑保障、规范技术委员会管理等五个方面,提出了15条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措施,强调各相关单位要持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措施,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力量共同建设、共同治理、多方支持的良好环境,确保技术委员会健康发展,为标准化工作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国家标准委发布《关于加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pdf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管局(厅、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市场监管总局有关直属单位,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技术委员会在开展标准研制、推动标准实施等工作中积极作用。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现提出以下意见。一、优化技术委员会体系(一)统筹规划布局。优化技术委员会专业领域布局,重点对第二产业技术委员会存量结构、新增数量进行优化调整,根据需求加快第一产业、第三产业和社会事业领域技术委员会建设,适度提升其技术委员会总量占比。注重调控技术委员会规模,在满足标准化工作需要和技术委员会正常运行的基础上,做到均衡发展。(二)实施分类建设。根据标准化工作需要分类组建。推动组建标准化总体组(AG),强化标准体系的统筹协调,满足交叉学科、跨领域融合发展需求。加快组建与国际标准组织已有技术机构相对应的技术委员会(TC/SC),着重支持国内国际同步建设技术组织,统筹开展国内国际标准化工作。国际暂无对应技术机构的,根据新业态新技术新产业标准化需求,组建标准化工作组(SWG),运行三年后符合条件的建成为TC。针对前沿技术领域发展,探索建设标准化项目研究组(RG),适当超前布局,开展前沿技术的标准化研究,促进科技成果快速转化为标准。(三)促进动态优化。根据国际对应关系变化、产业结构调整、产业链上下游关系的发展和社会治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等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对相应技术委员会进行动态调整,不断优化技术委员会职责边界。推动相关联技术委员会建立联络机制,技术委员会之间通过互派联络员、联合开展标准起草、联合推动标准宣贯实施等工作,加强横向沟通合作。二、强化技术委员会职责(四)加强标准体系协同推进。准确把握各层级标准特点和定位,强化标准体系兼容性、协同性,根据国家重大战略、政策规划实施和产业发展需求,及时完善标准体系,依体系推进标准制修订工作。积极开展产业链标准体系的构建,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标准衔接,构建结构合理、先进适用、国际兼容的国家标准体系。协同推进本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发展,对团体标准和地方标准制定予以指导和协助,推动符合国家标准范围、实施效果良好的团体标准采信为国家标准。(五)着力提升标准质量水平。落实预研、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复审等标准全生命周期各环节质量管理和进度要求,进一步突出立项工作的实施效果导向。加快推动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产出标准研究成果,提升标准科学性。推荐性国家标准制定周期控制在18个月以内,适度缩短修订项目及采用国际标准项目的研制周期,提升标准时效性。标准研制过程广泛征集各利益相关方意见,兼顾标准实施各方需求,提升标准公开性、透明度和适用性。把好标准技术审查关,严格审查程序,审慎提出标准实施过渡安排,提升标准严谨性和规范性。(六)强化标准的宣贯培训力度。持续开展主流媒体、传统媒介标准宣传,综合运用小视频、网络平台、一图读懂等新媒体传播形式,及时组织开展国家标准宣贯培训。充分运用“标准云课”平台,深入开展重要标准解读。广泛开展标准化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系列活动。对各地方、各行业开展标准宣贯提供技术支持,形成学标准、懂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七)推动标准贯彻实施。畅通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渠道,注重收集分析处理相关国家标准实施信息,及时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反馈。积极主动对接行业部门、产业集聚区和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加大标准应用推广和实施指导。对标准实施过程中需要明确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准确答复,并支撑做好标准解释工作。收集分析相关法规政策引用实施标准信息,及时总结反馈重大标准实施成效。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和标准实施情况,按要求及时开展标准复审,动态完善标准内容。(八)加强国际标准化能力。提升技术委员会与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对应比例,支持技术委员会与国内对口单位建立联络机制,积极开展国际国内标准比对,及时分析本领域国际标准适用性,在符合相关版权政策前提下,加速采用先进适用的国际标准,提高国际国内标准一致性程度,推进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体系兼容。跟踪国际标准发展方向,依托我国技术和标准基础,积极申报国际标准提案,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不断提高我国标准国际化比例。在国际商贸往来、产能合作等领域,鼓励同步开展国家标准和外文版制修订。在标准化双边国际合作机制框架下,支持技术委员会与国外标准化机构对应领域互派联络员,加强联络沟通,开展技术交流活动。三、加强人员队伍建设(九)优化委员组成结构。畅通委员参与工作渠道,提升技术委员会委员的广泛性代表性,广泛吸收创新能力强的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代表参与工作,形成多方参与、开放合作的工作格局。鼓励吸收更多科技领军人才、两院院士等高端人才参与技术委员会工作,提升技术委员会科研能力。支持技术委员会委员担任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主席、召集人,不断提高国际标准注册专家在委员中的比例。鼓励地方、行业推荐本地区、本行业领军企业代表或专业人才加入技术委员会,注重吸收东北、中西部地区技术专家及组织通过担任委员、联合承担秘书处等多种方式参与技术委员会活动,促进标准化工作区域协调发展。(十)加强标准化人才培养。发现和培养一批技术精、规则通、外语好的高水平专家队伍。完善委员和专家参加技术委员会工作的激励和保障措施。要运用“委员课堂”平台开展标准化政策法规、基本原理、工作流程等基本能力培训,提升技术委员会委员和专家标准化工作能力。鼓励技术委员会积极参与高校标准化课程体系建设、技术委员会实训基地建设,加强标准化理论教育和实践活动,做好高水平标准化人才的培养和储备。四、强化秘书处承担单位支撑保障(十一)充分发挥支撑作用。建立技术委员会秘书处选拔机制,通过主动申报、公开征集、竞争遴选等多方式选拔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优先选择技术实力、国际能力、行业影响力较强且标准化基础坚实的单位。发挥秘书处承担单位技术优势和行业带动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资源支持标准化工作,激发各方参与技术委员会建设积极性。(十二)落实必要保障。秘书处承担单位要采取切实措施,保障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秘书处应配备专职标准化工作人员,确保秘书处工作队伍稳定、工作条件完备、工作经费充足。秘书处承担单位应当建立标准化工作激励措施,提升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履职能力,激发秘书处工作人员积极性,增强工作活力。五、规范技术委员会管理(十三)规范日常运行。各技术委员会要建立完善技术委员会章程、秘书处工作细则、委员管理、标准化工作经费管理、标准档案管理、印章使用管理等内部制度机制,加强年报和统计工作,保障技术委员会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十四)加强考核评估。持续推进技术委员会考核评估,进一步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强化秘书处承担单位保障等要素,健全完善考核评估方案。强化技术委员会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等次为一级的给予通报表扬,并在标准立项、评奖提名、宣传激励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对考核不合格的技术委员会,限期督促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予以撤销或调整。(十五)严肃工作纪律。技术委员会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强化纪律约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技术委员会筹建单位、业务指导单位、秘书处承担单位协助做好技术委员会监督管理工作。技术委员会应当规范使用印章,不得将业务专用章用于标准化工作以外业务。不得开展国家标准有偿署名、竞价排名。不得以技术委员会名义举办展会、论坛、评比达标、等级评定等活动。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必将严肃处理。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技术委员会建设的重大意义,持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措施,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力量共同建设、共同治理、多方支持的良好环境,确保技术委员会健康发展,努力为标准化工作提供有力技术支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3年4月3日(此件公开发布)
  • 海尔加入全国生物样本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参与制定国家标准
    2015年10月24日,全国生物样本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大会在上海隆重召开,海尔生物医疗做为唯一生物样本库自主设备品牌,加入该技术标准委员会,与各领域专家共同制定中国自己的生物样本库国家标准。早前,国家标准化委员会于6月10日就已批复成立全国生物样本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并确定了包括海尔在内的委员会57名委员。而此次生物样本库标委会举行成立大会标志着我国生物样本标准化建设迈出了实质性一步,同时为我国积极参与国际生物技术和转化医学标准化活动奠定了基础,具有里程碑意义。  接下来,全国生物样本库标委会将按逐步开展各项工作,包括运转管理规范性文件,举办委员会年会,召开标准起草、审查等会议,组织相关人员业务培训,进行行业分析调研以及协助业内样本库管理建设等:  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编制和推进  首先标委会将提出标准制修订计划,并号召、审核筛选、协调落实制修订项目承担单位,协助标准化制修订项目开展,并组建分技术标委会,分别制定不同领域的标准。  标准推广实施工作  在标准制定前后,委员会将对发布的标准进行宣贯、培训和推广工作,跟踪调查工作执行状况,并分析标准的作用效果,以提出改进措施,支持标准制修订工作进一步开展。  标准制修订、审查、复审管理工作  委员会将对标准制修订项目进行规范、监督、管理和引导,指导具体项目的编写工作,汇总处理征求意见稿并修改完善 然后对标准送审稿组织审查并给予审查意见,并对通过审查的送审稿指导完成申报直至报批复核的整个流程 委员会还需要对已经执行的标准在一定时间之后进行评估和复审,以确立标准的持续执行或修订废止,并进行后续修订和报批的工作。  推进相关标准化研究工作  委员会还将负责通过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支持,组织或参与本研究领域相关的标准化研究项目,鼓励引导有价值的研究项目的开展,同时鼓励申报各类科技项目等,为生物样本领域相关标准的研制提供技术积累和基础。  国际、国内标准化交流活动  委员会需收集、整理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内外标准资料,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标准化工作动态和发展趋势,并积极与国内外的标准化活动交流互动,引进和应用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经验。另外秘书处对外还要组织委员参加业内国际组织的重要会议活动,鼓励委员单位参加国际标准化对口活动 对内组织主持全国范围的标准化学术活动,加强标准化的推广与认知,培养专业人才,提升行业水准。  标准化人才培养工作  委员会将会建立领域内专家库,吸收来自企业、机构等不同方面的相关专家,并组织企业从业人员进行生物样本库相关的技术培训和标准化培训,提升专业水平,培养生物样本标准化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专项工作小组成立与管理  最后,为优化提升委员会自身的效率和组成结构,委员会还围绕专业领域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并以组为单位进行具体工作的展开和管理,引导各小组开展前述各项工作,以使整个编制工作目的清晰,分工明确,充分发挥各小组的作用共同做好委员会标准化工作。  标准化是国际生物技术领域的重要竞争点,生物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迅猛。海尔生物医疗是中国低温冷链行业第一品牌和中国生物样本库建设积极推进者,海尔通过超低温自主技术突破,以全系列节能芯超低温冰箱切入,扩展到BIMS灵珑系统,冷链6.0信息化系统、2D自动化样本处理、液氮自动化存储等产品,共同构建目前国内领先的BIMS生物样本库解决方案,相继应用到UK-Biobank、国家基因库、国家蛋白质库、病毒库、儿科样本库、血清样本库、内分泌样本库等科研基础平台,为全球用户提供建库和管理的专业服务。  这次海尔作为业内重要企业入选国标会,将以此为契机,与各领域专家一道,全力协同建立起中国自己的生物样本标准,并与国际接轨。提升中国生物医学研究质量,参与全球生物科学研究,最终为改善人类健康谋福祉。
  • 高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专家委员会名单公布
    关于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专家委员会换届暨成立第二届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教技司[2012]66号   各有关高校:   2005年,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教育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共同启动实施了“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简称“111计划”),并成立了第一届专家委员会。“十一五”期间,第一届专家委员会对推进实施“111计划”、提升引智基地创新能力和人才培养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达到了预期效果。   目前,第一届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专家委员会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并已到届。为进一步推进“111计划”“十二五”的顺利实施,教育部和国家外专局组织进行了专家委员会换届。经研究,并征求相关专家意见,共聘请生命、化学、工材、信息、地球等领域26位专家为“111计划”第二届专家委员会委员(名单附后)。第二届专家委员会主要负责“十二五”期间对“111计划”的规划和实施提供咨询意见,参与引智基地的评审和检查等工作,对引智基地的建设进行指导并提出建议。   请各高校支持专家委员会的工作。同时,请有专家的高校将通知转发至专家本人。   教育部科技司联系人:张进、李渝红   联 系 电 话:010-66096298   电 子 邮 箱:jihuachu@moe.edu.cn   国家外专局教科文卫专家司联系人:胡晨、王嵩   联 系 电 话:010-68944761   电 子 邮 箱:dp@safea.gov.cn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第二届专家委员会委员名单 序号 职务 姓名 职称 工作单位 学科领域 1 主任 钟 掘 院士 中南大学 机械制造 2 副主任 张礼和 院士 北京大学 有机药物化学 3 副主任 史培军 教授 北京师范大学 资源环境 4 委员 岑可法 院士 浙江大学 洁净煤 5 委员 程耿东 院士 大连理工大学 工程力学 6 委员 高 松 院士 北京大学 配位化学 7 委员 管华诗 院士 中国海洋大学 海洋生物 8 委员 过增元 院士 清华大学 工程热物理学 9 委员 怀进鹏 院士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计算机软件 10 委员 金国藩 院士 清华大学 仪器科学 11 委员 柯 杨 教授 北京大学 细胞生物学 12 委员 李德仁 院士 武汉大学 测绘遥感 13 委员 梅良模 教授 山东大学 磁学材料 14 委员 孙优贤 院士 浙江大学 自动化 15 委员 王静康 院士 天津大学 化工结晶 16 委员 王 越 院士 北京理工大学 信息与通讯 17 委员 吴常信 院士 中国农业大学 动物遗传育种 18 委员 谢和平 院士 四川大学 矿山工程力学 19 委员 杨雄里 院士 复旦大学 神经生物学 20 委员 张恭庆 院士 北京大学 基础数学 21 委员 张兴栋 院士 四川大学 生物材料 22 委员 周炳琨 院士 清华大学 光电子信息 23 委员 周绪红 院士 兰州大学 土木结构工程 24委员 朱 静 院士 清华大学 结构材料 25 委员 朱英国 院士 武汉大学 植物育种 26 委员 朱有勇 院士 云南农业大学 植物病理   教育部科技司 国家外专局教科文卫专家司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 新一届农产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名单公布
    2012年12月21日,农业部在其网站发布通知,“农业部关于成立第二届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的通知”,通知公布了新一届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名单,详情如下: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我部于2007年组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承担对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潜在危害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的任务。按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章程》规定,第一届专家委员会委员聘期5年已满。根据工作需要,我部决定组建第二届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特聘请翟虎渠等76名专家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名单见附件),聘期5年。专家委员会职责任务和工作规则,按照新修订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章程》执行。   请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专家所在单位积极指导各专家委员会委员依法、科学开展工作。专家委员会的组织联络和业务推进等方面工作请与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或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联系。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联系电话:010-59193235 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10-82106539。   附件:第二届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名单   (委员排名不分先后) 拟任职位 建议人选 单位 职务、职称 主任委员 翟虎渠 中国农业科学院 原院长、研究员 副主任 委员 刘旭 中国农业科学院 工程院院士、副院长、研究员 陈宗懋 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 工程院院士、研究员 陈君石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工程院院士、研究员 章力建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原巡视员、研究员副主任 委员兼 秘书长 叶志华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主任(所长)、研究员 委员兼 副秘书长 钱永忠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副主任(副所长)、研究员 委 员 委 员 委 员 委 员 委 员 王振江 国务院法制办农林城建资源环保法制司 司长、研究员 张志强 卫生部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局 副局长、研究员 石阶平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司 处长、教授 单正军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院 研究员 王竹天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研究员 吴永宁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研究员 徐海滨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研究员 杨晓光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研究员 陈永红 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 研究员 罗 祎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研究员 隋鹏飞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所长、研究员 冯忠武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所长、研究员 宋洪远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主任、研究员 高 山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研究员 王运浩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主任、研究员 刘新录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主任、研究员 陈生斗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主任、研究员 何新天 全国畜牧总站 副站长、书记、研究员 魏宝振 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站长、研究员 才学鹏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任、研究员 司徒建通 中国水产学会 秘书长、研究员 周云龙 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 副主任、研究员 王小虎 农业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 所长、研究员 秦玉昌 农业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 副所长、研究员 张显良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院长、研究员 雷茂良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 书记、研究员 王 敏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 研究员 王 静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研究员 杨曙明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研究员 鲁成银 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 副所长、研究员 宋 怿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质量与标准研究中心 主任、研究员 沈建忠 中国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 院长、教授 吴文良 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 院长、教授 周光宏 南京农业大学 校长、教授 袁宗辉 华中农业大学 教授 胡秋辉 南京财经大学 院长、教授 王锡昌 上海海洋大学 院长、教授 欧阳喜辉 北京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办公室 研究员 贾 丽 北京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站长、研究员 潘立刚 北京农产品质量安全学会 秘书长、研究员 王 南 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主任、研究员 柏 凡 四川省饲料工作总站 站长、研究员 米自由 重庆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任、研究员 李培武 农业部油料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武汉) 风评实验室主任、研究员 朱智伟 农业部稻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杭州) 风评实验室主任、研究员 罗林广 农业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南昌) 风评实验室主任、研究员 王加启 农业部乳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 风评实验室主任、研究员 刘 肃 农业部蔬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 风评实验室主任、研究员 方金豹 农业部果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郑州) 风评实验室主任、研究员 焦必宁 农业部柑桔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重庆) 风评实验室主任、研究员 刘 新 农业部茶叶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杭州) 风评实验室主任、研究员 周 玮 农业部蜂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 风评实验室主任、研究员 李月茹 农业部参茸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长春) 风评实验室主任、研究员 刘潇威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风险评估实验室(天津) 风评实验室主任、研究员 王凤忠 农业部农产品加工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 风评实验室主任、研究员 罗金辉 农业部热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海口) 风评实验室主任、研究员 罗云波 农业部农产品贮藏保鲜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 风评实验室主任、研究员 叶兴乾 农业部农产品贮藏保鲜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杭州) 风评实验室主任、研究员 翟毓秀 农业部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青岛) 风评实验室主任、研究员 王纪华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 风评实验室主任、研究员 乔雄梧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太原) 风评实验室主任、研究员 王乐凯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哈尔滨) 风评实验室主任、研究员 赵志辉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上海) 风评实验室主任、研究员 胡定金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武汉) 风评实验室主任、研究员 刘贤金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南京) 风评实验室主任、研究员 王 强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杭州) 风评实验室主任、研究员 文喜贤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南昌) 风评实验室主任、研究员 张 玲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郑州) 风评实验室主任、研究员 王富华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广州) 风评实验室主任、研究员   农业部   2012年12月11 日
  • 9个项目通过重大科研仪器专项专家委员会评审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以下简称&ldquo 重大仪器专项&rdquo )第一届专家委员会第五次会议6月19-20日在北京西郊宾馆召开。基金委主任杨卫出席会议并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他阐述了重大仪器专项的资助定位和评审要求。计划局副局长郑永和在会上作了有关评审工作说明的报告。重大仪器专项专家委员会23位成员及14位特邀专家出席会议,会议对2013年度各科学部专家咨询委员会推荐的重大仪器专项项目申请进行了评审。   2013年度,经工信部、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限额推荐,我委相关科学部专家咨询委员会认真遴选,50个推荐项目中共有21个项目申请进入重大仪器专项专家委员会会议评审环节。本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21项重大仪器专项项目的申请报告,经认真审议、讨论和无记名投票,9个项目获得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通过评审。这些项目还需经过现场考察、预算评审及专家委员会终评,并报委务会审议通过才能最终获准立项。   评审会议结束后,杨卫主任主持了专家研讨会,与会专家就重大仪器专项资助布局、项目评审、经费管理等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技术委员会在开展标准颜值、推动标准实施等工作中积极作用。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现提出以下意见。
  •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调整公示
    根据工作需要,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对委员进行调整。为进一步听取各方意见,现将委员调整信息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2年2月26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将意见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电子版请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标明: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调整公示反馈)。联系电话:010-68205261公示时间:2022年1月26日-2022年2月26日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邮编:100804附件: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调整信息汇总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2022年1月26日 附件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调整信息汇总表序号本会职务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调整信息备注1主任委员王卫明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司长更换取代原主任委员罗俊杰2副主任委员刘宇鹏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更换取代原副主任委员王强3委员兼秘书长王兆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所长更换取代原委员兼秘书长冯屹4委员芦勇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正高级工程师/常务副主任更换取代原委员徐平5委员康国旺吉利汽车研究院(宁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集团副总/中央研究院院长更换取代原委员冯擎峰6委员王新神龙汽车有限公司工程师/部门经理更换取代原委员肖利萍7委员习纲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首席专家更换取代原委员陈宇清8委员张龙汉阳专用汽车研究所高级工程师/总工更换取代原委员高国有9主任委员罗俊杰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原司长不再担任/10副主任委员王强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原副局长不再担任/11委员兼秘书长冯屹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原标准化研究所所长不再担任/12委员徐平上海汽车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原副主任不再担任/13委员冯擎峰吉利汽车研究院(宁波)有限公司原副总裁不再担任/14委员肖利萍神龙汽车有限公司原主任不再担任/15委员陈宇清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原动力系统开发高级经理不再担任/16委员高国有汉阳专用汽车研究所原所长不再担任/
  • 质检总局成立食品质量安全专家委员会
    近期,国家质检总局成立了食品质量安全专家委员会。10月20日,质检总局在京召开食品质量安全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出席会议,为专委会委员颁发聘书并讲话。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等质检系统内外的40余位专家委员和质检总局办公厅、食品生产监管司、进出口食品安全局、科技司、人事司和计划财务司等有关司局负责人参加会议。   质检总局食品质量安全专家委员会涵盖了食品监管、食品检验、食品科学研究、食品生产加工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为制定食品生产监管相关法规、政策提供技术支持 关注食品质量安全动态,跟踪、分析食品安全热点舆情和突发事件,提供应对措施或建议 开展食品安全问题专题研究以及参与食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活动、提供公共咨询服务等。
  • 环保部印发核安全与环境专家委员会名单
    近日,环保部发布了印发第二届核安全与环境专家委员会名单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各有关单位:   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第一届核安全与环境专家委员会已届满,根据专家委员会制度,我部组织进行了专家委员会换届工作,并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第二届专家委员会名单。现将《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第二届核安全与环境专家委员会名单》印发你单位,请对我部核安全与环境专家委员会委员的工作给予支持,保障专家委员会活动的正常开展。   附件: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第二届核安全与环境专家委员会名单   环境保护部   2013年8月12日
  • 中检院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成立
    2012年4月16日,中检院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暨中检院第八届学术委员会成立大会在京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桑国卫院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局)局长尹力出席会议并讲话,中检院院长李云龙分别为战略咨询专家、学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外籍委员及委员代表颁发证书。 中检院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暨第八届学术委员会成立   中检院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聘请了中国工程院相关领域17位院士,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桑国卫院士担任主任委员,赵铠院士、丁健院士担任副主任委员,14位院士担任委员。其主要职责是对建设国际一流中检院发展的长远性、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决策建议;对中检院学科发展、研究方向,以及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的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提供指导性意见;对中检院重大研究项目立项、评估提供咨询意见等。   会议期间,桑国卫院士主持进行了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的讨论。他在讨论中表示:国家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已不仅仅是公众和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已经成为关系到社会稳定、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问题。另一方面,世界经济的波动、金融震荡,许多重磅药物专利将逐渐到期,无论化药、生物药、还是中药,都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如BIOSIMILAR、联合疫苗、复合疫苗、人源化抗体、干细胞、组织工程等等新制品的质量监控,都对中检院的技术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要看到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把中检院建成国际一流的药品检验机构,要靠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靠中检院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也要靠关心和支持中检院发展的专家们的指导和帮助,咨询专家委员会将会加强顶层设计、瞄准国际前沿,中检院也要将工作落到实处,踏踏实实去做。与会院士在座谈中,对中检院如何在医药领域高技术日新月异的当下,厘清办院方针、发挥核心作用、加强政策研究,促进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等方面畅所欲言提出意见。   国家局局长尹力在致辞中说:中检院承担的食品药品检验检定工作是国家行政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年初,国务院正式印发了《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健全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加大对各级检验检测部门尤其是国家级检定机构的投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检验检定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殷切关怀。可以预见,“十二五”期间,食品药品检验检定工作将会得到不断加强,为食品药品监管发挥更大、更坚实的技术支撑作用。中检院成立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适时调整学术委员会,是适应当前食品药品监管形势的有力举措。工作思路是立足长远和立足全局的。一是在学术委员会中增加外籍委员,可以拓宽视野、开阔眼界,提高检验检定工作的国际化水平。二是战略咨询委员会规格之高,集聚了工程院相关领域17位院士。这不仅仅是检验工作的宝贵资源,更是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宝贵财富。   尹力局长要求中检院以此为契机,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四点要求:第一,中检院要以更宽阔的视野看待社会的发展,跟上国际的发展趋势,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 第二,要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 第三,集中优势力量,提高创新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关键技术领域有所突破 第四,要建设好一支队伍,尊重人才,招揽人才,注重培养、使用人才,紧跟国内外先进技术步伐 加大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力度。   卫生部科教司司长何维出席会议并表示将进一步支持中检院的技术能力建设,在卫生科技体制改革中,将充分考虑中检院的科研编制问题。   中检院院长李云龙在讲话中说:中检院的检验工作涉及多个领域,多个学科,需要在薄弱环节突破一些关键技术,带动整体能力提升,需要借助各位专家、院士在专业领域拥有的技术能力,在各位专家的帮助下尽快占领前沿科技领域的制高点,为监管提供更全面、更权威的技术支撑。我们成立战略咨询专家委员旨在做到六个字,一是“把关”,请专家为我们在顶层设计层面出谋划策 二是“加速”,在确保公众饮食用药、用械安全,加快新药研发进程,保证公众用药的安全性、可及性方面切实提高能力有所作为 三是“走出”,在标准的制定、在国家准入实验室的能力建设、在国际相关领域中争得话语权,为人类健康事业做出我们的贡献。   中检院副院长、生物制品检定首席专家王军志向与会者介绍了中检院能力建设情况及未来的发展规划。桑国卫院士主持了战略咨询专家及学术委员会座谈。会上宣读了战略咨询专家组及其职责及中检院第八届学术委员会委员名单。会上,中检院第八届学术委员会进行了适时调整,特别聘请了来自欧盟、日本、英国、美国等国家的5名外籍委员,这将有助于中检院拓宽视野、开阔眼界,提高检验检定工作的国际化水平。   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赵铠、丁健、陈志南、程京、侯惠民、李连达、刘耀、刘昌孝、肖培根、姚新生、于德泉、曾溢滔、张兴栋、周宏灏院士到会座谈,中检院第八届学术委员全体委员,卫生部、国家局有关领导,中检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及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 “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动态疲劳专家委员会专题会议”圆满落幕
    2016年3月30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动态疲劳专家委员会专题会议”在深圳三思纵横公司会议室召开,由国内多个行业的知名专家学者组成的动态疲劳专家委会委员共聚深圳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三思纵横董事长黄志方主持。 我们的许多重要仪器设备仍然大量地依赖进口。黄志方董事长在开场讲话中引用了全国人大代表,南开大学化学学院院长、中科院院士周其林的一段讲话:“美国、日本和欧盟都制订了庞大的研发计划,支持科学,以争夺全球科技领先地位。近年来,我国逐步加大了对科学仪器产业的重视和支持,建立起门类较为齐全、体系较为完整的仪器仪表工业体系,但总体上与世界先进水平还有较大差距,各种监测、质量控制、新药研发等领域的仪器大量依赖进口。” 三思纵横决心要扭转在尖端的动态疲劳试验机领域被国外品牌垄断的局面。黄志方董事长在讲话中表达了作为民营企业的三思纵横,有决心、有能力在科技部的支持下打破国外品牌在最尖端的材料检测设备领域对我国的垄断和制约。在此之前国内的动态疲劳试验机处于档次较低的地步,不能获得国内用户的认可,连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模式都不能达到。如果没有企业愿意投入大量的精力和资金去创新去研发,大多数的用户仍然会选择进口产品,我们国家每年不仅要花费大量的外汇,而且在航空航天、兵器工业等多个重要领域仍然要受制于人,动态疲劳试验机是材料领域的大国重器,它严重影响着航空、航天、兵器、核电等许多重要领域。 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和中肯的意见。参加会议的专家们对三思纵横历时3年研发成功的动态疲劳试验机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认为项目仪器不管是外观设计还是内部设计,加上一些独特的专利技术,在行业内相比都到达了顶级水平,可以与国际先进技术水平相媲美,专家们进一步在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动态响应频率的考虑要符合实际需求、试验软件的操作习惯要靠拢国际现行的业内标准、项目产品应当尽快进行比对试验、部分指标参数需要规范和准确、尽快开展长时间的可靠性试验等。 黄志方董事长代表三思纵横对各位专家的意见表示衷心的感谢!参加会议的专家纷纷表达了愿与三思纵横一道,在项目产品上出谋献策,添砖加瓦,一同呼吁和努力,共同提升国产动态疲劳试验机的整体水平,打破几十年来进口设备一家独大垄断市场的局面。 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动态疲劳专家委员会专题会议圆满地完成了各项议程,当天下午6时结束。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开展2024年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
    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体育总局、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国家能源局、国家国防科工局、国家林草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疾控局、国家矿山安监局、国家药监局、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办公室、综合司),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商业联合会:常态化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是推动标准更新迭代、持续提升标准水平的重要手段。为加快推动强制性国家标准升级,持续提升标准的适用性、规范性、时效性和协调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开展2024年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复审标准范围截至2024年底,实施满5年或距上次复审满5年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纳入本次复审范围,已下达修订计划或已提出修订项目的除外,拟开展复审的标准清单见附件1。未列入附件1中的标准也可根据需要纳入复审范围。二、标准复审内容(一)标准的适用性。标准涉及的产品、过程或服务是否已被淘汰,已被淘汰的,应给出“废止”的结论。标准的适用范围是否详细具体,是否能够覆盖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或新服务,适用范围不够具体或不能覆盖新情况的,应给出“修订”的结论。(二)标准的规范性。标准技术内容是否可验证、可操作,若技术内容存在不可验证、不可操作的情况,或者标准中未规定证实方法,应给出“修订”的结论。标准是否为全部技术要求强制,若标准为条文强制,应给出“修订”的结论。(三)标准的时效性。与产业发展实际水平和健康、安全、环保最新需求相比,标准技术指标及要求是否需要提升,若因标准的指标缺失或要求过低可能导致安全事故或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应给出“修订”的结论。与国际国外最新技术法规或标准相比,是否与国际标准或法规主要技术指标一致,若不一致,原则上应给出“修订”的结论。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是否现行有效,若引用的标准已废止或注日期引用的标准已更新,应给出“修订”的结论。对于实施超过10年的标准,原则上应给出“修订”的结论。(四)标准的协调性。如出现标准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强制性国家标准或国家产业政策不协调、不一致的情况,应给出“修订”的结论。三、标准复审工作安排(一)第一阶段:标准复审阶段。组织起草部门可委托有关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针对附件1中的具体标准,依据标准复审内容,通过问卷调查、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企业调研、专家论证等方式开展标准复审,形成《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报告》(附件2)。对于复审结论为“修订”的,应同时形成项目申报书和标准草案;如组织起草部门于2024年10月31日前将修订项目立项申请报送到国家标准委,则无需提交复审报告,该标准复审结论默认为“修订”。对于复审结论为“废止”的,应明确废止过渡期和充分合理的废止理由。(二)第二阶段:专家论证阶段。组织起草部门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复审工作组形成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报告》进行论证,给出最终的复审结论。(三)第三阶段:材料报送阶段。组织起草部门应于2024年11月30日前,将《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结论汇总表》(附件3)和各项标准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报告》报送国家标准委。同时,在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子系统中填报各项标准的复审信息、复审结论报送公文和复审报告,同步填报修订项目信息、项目申报书和标准草案。四、复审结论的处理国家标准委对组织起草部门报送的复审结论审核后,按照复审结论类别进行分类处理,具体如下:1. 复审结论为“废止”的标准,将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征求该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监督管理部门意见。无重大分歧意见或者经协调一致的,国家标准委将以公告形式废止该强制性国家标准。2. 复审结论为“修订”的标准,根据组织起草部门同步报送的项目申报书和标准草案,国家标准委将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程序进行立项。3. 复审结论为“继续有效”的标准,将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告知标准的复审时间,并在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中标准文本的封皮上标示复审时间和结论。五、有关工作要求请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标准复审工作,按时提交标准复审结论,同步提交复审结论为“修订”的项目立项申请,应及时开展标准修订工作。联系人:庞晖、付允联系方式:010-82262843/2616邮箱:pangh@ncse.ac.cn附件: 1. 2024年待复审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清单.docx 2. 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报告.docx 3. 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结论汇总表.docx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4年7月2日(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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