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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服务业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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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服务业试点相关的论坛

  • 2012年材料测试服务业发展高峰论坛召开

    仪器信息网讯 2012年12月19日,由北京材料分析测试服务联盟主办的“2012年材料测试服务业发展高峰论坛”在北京召开。国家工信部原材料司副司长潘爱华、国家科技部工业发展处调研员李治农、国家认监委实验室与检测管理部副主任沈军、国家标准委工业标准一部副处长袁晓鹏、北京市质监局总工程师喻红、北京市科委处长许心超出席了会议。本届论坛紧密围绕测试服务业发展在政策需求、产业发展和服务业发展、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技术创新、标准建设、产业链合作和协同、公共平台等方面的主题进行了深入研讨。110多位来自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生产企业等单位的专家出席了此次会议。 国家科技部高新司工业发展处调研员李志农说:“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服务业,相继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布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十二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等文件,来促进服务业的发展。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指出,经济发展更多依靠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基础产业的带动,加强技术创新、技术集成和商业模式的创新,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  李志农强调说:“科技部高度重视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十一五期间,科技部发布了《现代服务业科技发展行动纲要》,启动了现代服务业科技行动,在国家周计划中部署了一批现代服务业科技项目,累计投入国防经费10多亿元。为促进十二五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科技部采取了多项措施,一是组织编制了现代服务业科技发展十二五多项规划,着力推动生产型服务业、新兴服务业、科技服务业三个重点方向发展,共建现代服务业技术支撑、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针对测试服务业、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指出:推进测试服务业市场化的进程,积极支持第三方测试服务机构发展,培育一批综合性的测试服务机构。二是开展近代服务业的推进和示范,初步形成以示范城市、试点园区、产业化基地和示范企业为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格局。三是把服务业作为一个单独领域,加大现代服务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据统计,从去年到今年科技部一共批复科技服务业项目19项,共计3亿元。”更多内容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21221/087510.shtml

  • 国家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近日,国家发改委 市场监管总局等13部门出台《[b]关于加快推进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b]》。其中明确要加快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集约化、规范化改革和发展,提高服务水平和公信力,推进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提升制造业产品和服务质量。以下为意见全文:[align=center][b][size=16px]关于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size][/b][/align][align=center]发改产业〔2021〕372号[/align]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制造服务业是面向制造业的生产性服务业,是提升制造业产品竞争力和综合实力、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当前,我国制造服务业供给质量不高,专业化、社会化程度不够,引领制造业价值链攀升的作用不明显,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为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b]一、总体要求[/b](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培育壮大服务主体,加快提升面向制造业的专业化、社会化、综合性服务能力,提高制造业产业链整体质量和水平,以高质量供给适应引领创造新需求,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二)发展目标。力争到2025年,制造服务业在提升制造业质量效益、创新能力、资源配置效率等方面的作用显著增强,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更加突出。重点领域制造服务业专业化、标准化、品牌化、数字化、国际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形成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制造服务业集聚区和示范企业。[b]二、制造服务业发展方向[/b] 聚焦重点环节和领域,从6个方面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发展,以高质量的服务供给引领制造业转型升级和品质提升。(三)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发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业,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夯实产学研协同创新基础,推动产业链与创新链精准对接、深度融合,提升制造业技术创新能力,提高制造业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提升商务咨询专业化、数字化水平,助力制造业企业树立战略思维、创新管理模式、优化治理结构,推动提高经营效益。加快工业设计创新发展,提升制造业设计能力和水平,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b](四)优化制造业供给质量。支持企业和专业机构提供质量管理、控制、评价等服务,扩大制造业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提升供给体系对需求的适配性[/b]。[b]加快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集约化、规范化改革和发展,提高服务水平和公信力,推进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提升制造业产品和服务质量。加强国家计量基准标准和标准物质建设,提升计量测试能力水平,优化计量测试服务业市场供给。发展面向制造业的研发、制造、交付、维护等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实现制造业链条延伸和价值增值。鼓励专业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制造业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加强品牌和营销管理服务,提升制造业品牌效应和市场竞争力。(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b](五)提高制造业生产效率。利用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实现供需精准高效匹配,促进制造业发展模式和企业形态根本性变革。加快发展工业软件、工业互联网,培育共享制造、共享设计和共享数据平台,推动制造业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和价值共享。发展现代物流服务体系,促进信息资源融合共享,推动实现采购、生产、流通等上下游环节信息实时采集、互联互通,提高生产制造和物流一体化运作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六)支撑制造业绿色发展。强化节能环保服务对制造业绿色发展的支撑作用,推进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诊断、节能评估、节能技术改造咨询服务、节能环保融资、第三方监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等模式,推动节能环保服务由单一、短时效的技术服务,向咨询、管理、投融资等多领域、全周期的综合服务延伸拓展。发展回收与利用服务,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畅通汽车、纺织、家电等产品生产、消费、回收、处理、再利用全链条,实现产品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最大化。(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增强制造业发展活力。更好发挥资本市场的作用,充分利用多元化金融工具,不断创新服务模式,为制造业发展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金融服务。发展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提升人才管理能力和水平,优化人才激励机制,推动稳定制造业就业,助力实现共同富裕。加大数据资源开发、开放和共享力度,促进知识、信息、数据等新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有效集聚和利用,促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证监会、银保监会、人民银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信办、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八)推动制造业供应链创新应用。健全制造业供应链服务体系,稳步推进制造业智慧供应链体系,创新网络和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制造业供应链向产业服务供应链转型。支持制造业企业发挥自身供应链优势赋能上下游企业,促进各环节高效衔接和全流程协同。巩固制造业供应链核心环节竞争力,补足制造业供应链短板。推动感知技术在制造业供应链关键节点的应用,推进重点行业供应链体系智能化,逐步实现供应链可视化。建立制造业供应链评价体系,逐步形成重要资源和产品全球供应链风险预警系统,完善全球供应链风险预警机制,提升我国制造业供应链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b]三、加快制造服务业发展专项行动[/b] 以专项行动和重点工程为抓手,统筹谋划、重点突破,实现制造业与制造服务业耦合共生、相融相长。(九)制造服务业主体培育行动。围绕制造业共性服务需求,加快培育一批集战略咨询、管理优化、解决方案创新、数字能力建设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支持制造业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剥离非核心服务,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研发设计、创业孵化、计量测试、检验检测等社会化、专业化服务。鼓励制造服务业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并购重组,实现集约化和品牌化发展。培育一批制造服务业新型产业服务平台或社会组织,鼓励其开展协同研发、资源共享和成果推广应用等活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十)融合发展试点示范行动。深入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培育服务衍生制造、供应链管理、总集成总承包等新业态新模式,探索原材料、消费品、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领域与服务业融合发展新路径。进一步健全要素配置、市场监管、统计监测等方面工作机制,打造一批深度融合型企业和平台。遴选培育一批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和城市,推动服务型制造理念得到普遍认可、服务型制造主要模式深入发展。(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中国制造品牌培育行动。完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加强标准、计量、专利等体系和能力建设,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充分调动企业作为品牌建设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建立以质量为基础的品牌发展战略,不断优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促进制造业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持续办好中国品牌日活动,讲好中国品牌故事,宣传推介国货精品,在全社会进一步传播品牌发展理念,增强品牌发展意识,凝聚品牌发展共识。(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二)制造业智能转型行动。制定重点行业领域数字化转型路线图。抓紧研制两化融合成熟度、供应链数字化等亟需标准,加快工业设备和企业上云用云步伐。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集聚一批面向制造业中小企业的数字化服务商。推进“5G+工业互联网”512工程,打造5个内网建设改造公共服务平台,遴选10个重点行业,挖掘20个典型应用场景。在冶金、石化、汽车、家电等重点领域遴选一批实施成效突出、复制推广价值大的智能制造标杆工厂,加快制定分行业智能制造实施路线图,修订完善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开展联网制造企业网络安全能力贯标行动,遴选一批贯标示范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制造业研发设计能力提升行动。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支持科技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建立技术研发中心、产业研究院、中试基地等新型研发机构,盘活并整合创新资源,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大力推进系统设计、绿色设计和创意设计的理念与方法普及,开展高端装备制造业及传统优势产业等领域重点设计突破工程,培育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工业设计研究平台,突出设计创新创意园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拉动效应,探索建立以创新为核心的设计赋能机制,推动制造业设计能力全面提升。(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四)制造业绿色化改造行动。开展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搭建绿色发展促进平台,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专业化服务能力的市场主体,推动提高钢铁、石化、化工、有色、建材、纺织、造纸、皮革等行业绿色化水平。积极打造家电销售和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产业链,探索实施家电企业生产者责任延伸目标制度,研究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资源环境绩效评价,促进家电更新消费。(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五)制造业供应链创新发展行动。探索实施制造业供应链竞争力提升工程,逐步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供应链关键配套体系,巩固制造业供应链核心环节竞争力。开展制造业供应链协同性、安全性、稳定性、竞争力等综合评估,研究绘制基于国内国际产业循环的制造业重点行业供应链全景图。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全球供应链网络,建立重要资源和产品全球供应链风险预警系统。研究国家制造业供应链安全计划,建立全球供应链风险预警评价指标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六)制造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行动。深入开展信息技术、科创服务、金融服务、服务外包、售后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现代物流、现代供应链、设施管理等服务领域标准化建设行动,推动制造服务业标准体系逐步完善。持续完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网络互联、边缘计算、数据规范体系和工业APP等共性标准,支持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的技术要求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b](十七)制造业计量能力提升行动。构建国家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加快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和联盟建设,培育计量测试等高技术制造服务业,聚焦制造业“测不了、测不准”难题,加强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应用,加大专用计量测试装备研发和仪器仪表研制,提升制造业整体测量能力和水平,赋能制造业产业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按职责分工负责)[/b]四、保障措施(十八)强化组织保障。充分发挥服务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形成合力,细化实化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高效协同的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制造服务业发展取得实效。(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十九)优化发展环境。持续放宽市场准入,进一步破除隐性壁垒。支持从制造企业剥离的制造服务业企业按规定申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鼓励制造服务业企业积极承接离岸和在岸服务外包业务。(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扩大开放合作。推动服务业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引进全球优质服务资源,鼓励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环境服务等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进口。积极推动我国技术质量标准和规范走出去,持续完善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国际合作交流体系,加快推进与重点出口市场认证证书和检验结果互认。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鼓励供应链管理、咨询、法律、会计等专业服务与制造业协同走出去,增强全球服务市场资源配置能力。(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司法部、财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一)加强用地保障。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先存量、后增量”的原则,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用地结构和产业用地指标。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鼓励各地探索创新产业用地模式,适应制造服务业发展。(自然资源部牵头负责)(二十二)强化人才支撑。加快制造服务领域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培训,充实壮大高水平制造服务业人才队伍。紧跟制造服务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深化新工科建设,调整优化院校专业结构,加强校企合作,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推动产教深度融合。总结推广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证书)制度试点经验。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推动人才评价与使用紧密结合,打破身份、学历等限制,贯通制造服务业人才职业发展通道。进一步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加大引进海外制造服务业高层次人才、领军型创业创新团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三)拓宽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制造服务业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制造服务业企业开展债券融资,有效扩大知识产权、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融资规模,创新发展供应链金融,逐步发展大型设备、公用设施、生产线等领域的设备租赁和融资租赁服务,开发适合制造服务业特点的金融产品,鼓励创投机构加大对制造服务业的资本投入。支持符合条件的制造服务业企业到主板、创业板及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展改革委、证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四)构建协同发展生态。加强区域协作,增强产业布局协同性,实现功能互补、错位发展,形成一体化发展的制造服务业生态圈。支持制造服务业集聚发展,完善配套功能,优化集聚生态。依托龙头企业构建产业链增值服务的生态系统,推动上下游企业开展协同采购、协同制造、协同物流,促进大中小企业专业化分工协作,构建创新协同、产能共享、供应链互通的生态链。(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 然 资 源 部生 态 环 境 部交 通 运 输 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2021年3月16日

  • 标准和标准化

    [font=&]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这句古语很好地解释了秩序的重要性。我们都知道,缺乏明确的规章、制度、流程,工作就非常容易产生混乱,如果有令不行、有章不循,按个人意愿行事,就会造成的无序、浪费,甚至产生更加糟糕的事。规矩是人类生存与活动的前提与基础,人们总是要在规与矩所成形的范围内活动。人们要遵守规矩,只有这样才能让社会、个人更好地发展与进步。那如何来衡量规和矩到底是否符合当前面对的情况呢,就需要一个评判准则,那这个评判准则就是标准,那到底什么是标准呢?我们就来共同了解下什么是标准和标准的实现过程-标准化。[/font][font=&]什么是标准呢?[/font][font=&] 唐代人吕延济在《三国名臣序赞》中“器范自然,标准无假”的题注中“器量法度出於自然,为人标望准的,无所假借也” ,这应该是我国有证可查关于“标准”的最早记录了。而“标准”一词最早出现在同是唐代人的杨倞在《荀子?儒效》中“行有防表”的题注“行有防表,谓有标准也”中。[/font][font=&] 随着工业革命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领域开始制定和使用标准,而近代我国从改革开放后,敞开大门,与世界接轨,各种新的理论和思想开始涌入,“标准管理”理念也是在此时进入我国,而我国关于标准的定义是在1983年颁布的国家标准(GB 3935.1)中,其涵义为:“标准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实践经验和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1983年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的ISO第二号指南(第四版)对“标准”的重新定义是:“由有关各方根据科学技术成就与先进经验,共同合作起草,一致或基本上同意的技术规范或其它公开文件,其目的在于促进最佳的公众利益,并由标准化团体批准。”[/font][font=&] 1996年颁布的GB/T 3935.1中对标准的定义是;“为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活动或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导则或特性的文件。该文件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经一个公认机构的批准。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社会效益为目的。”[/font][font=&] 在2014年的GB/T 20000.1中将标准定义修改为:“通过标准化活动,按照规定的程序经协商一致制定,为各种活动或其结果提供规则、指南或特性,供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文件。” 附录A中对标准的定义是:“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为各种活动或其结果提供规则、指南或特性,供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一种文件。”[/font][font=&]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这从法律层面对标准进行了定义。[/font][font=&] 目前,我国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等。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font][font=&] 标准宜以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的共同效益为目的。[/font][font=&] 根据WTO的有关规定和国际惯例,标准是自愿性的,而法规或合同是强制性的,标准的内容只有通过法规或合同的引用才能强制执行。[/font][font=&]那什么又是标准化?[/font][font=&] 标准是一个准则,而标准化则是标准实现的过程,在GB/T 20000.1中,标准化被定义为“为了在既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促进共同效益,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确立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以及编制、发布和应用文件的活动。”[/font][font=&]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制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以及对标准的制定、实施进行监督。[/font][font=&] 所以简单来说,标准化就是一项制定条款、制度或细则的活动;所制定的条款、制度或细则应具备的特点是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内容是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目的是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这些条款、制度或细则将构成规范性文件,也就是标准化的结果是形成条款、制度或细则,一组相关的条款、制度或细则就形成规范性文件。如果这些规范性文件符合制定标准的程序,经过公认机构发布,就成为标准。所以标准是标准化活动的结果之一。[/font][font=&]标准化的对象是什么?[/font][font=&] 在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中,凡具有多次重复使用和需要制定标准的具体产品,包括产品、过程、服务等,以及各种诸如材料、元件、设备、系统、接口、协议、程序、功能、方法或活动等,都可成为标准化对象。[/font][font=&] 标准化对象一般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标准化的具体对象,即需要制定标准的具体事物;另一类是标准化总体对象,即各种具体对象的总和所构成的整体,通过它可以研究各种具体对象的共同属性、本质和普遍规律。[/font][font=&] 总之,标准和标准化是一个统一整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要形成标准,就要有标准化的过程;而如果有标准化的流程,就会形成标准这一最终结果。[/font]

  • 标准化管理的重要性知道总比不知道好

    [align=center][size=21px]标准化管理[/size][size=21px]的重要性知道总比不知道好[/size][/align] 现在制造业有一种说法,三流企业做产品,二流企业做品牌,一流企业做标准。谁把住了标准,往往就把握住了产业,把握住了市场,把握住了竞争主动权。其中像生产工艺规范、7S管理标准、国标、地标、行标、团标、企标、文件标准化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企业生产全流程管理等都是标准化管理内容。 下面列举几个标准。 第1, 生产工艺规范。生产就会有生产工艺,生产工艺是制造业企业非常重要的标准,甚至和核心或绝密的标准。这个标准虽然重要,但却不一定会体现在纸面上,有的企业可能是有1个或几个核心员工掌握的,并没有形成文件或书面化的东西,这不能代表他没有,只是在生产流程文件里不够透明,没有形成标准化文件。 生产规模大的、管理科学的、先进的、合理的企业,他一定会有很多标准及标准化管理,而且这些标准也会很科学、合理,并且有纸质或电子版文件,作为生产或生产管理的依据,供员工参照、学习等。这些文件的编写、管理、使用等环节会有严格的把控或管理,这个文件一定不会缺失。 第二,7S管理标准。7S 管理包括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节约,包括了生产环境和人员素养。这个管理标准最早出现在日本,给日本制造业带来很多好处,使日本经济得到了迅猛的发展。这个标准看起来很不起眼,说的就是一些细小的事项,平时注意些就行,实际上并不是这样,没有标准规定,大家认识就不会深刻,最终效果就会有限。这7项内容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既相互联系、互相制约,又相互指导、相互促进。 现在7S管理方法生产、研发、检测、管理、销售、服务等行业企业或部门都在应用或推广,已经成为多类现代化企业管理方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也有企业根据自身特点衍生出了“绿色”、“节能”、“再利用”、“形象”、“合作”、“共赢”等管理理念及方法并逐步应用推广。 第三,标准化管理。企业不管是生产、还是管理方面都离不开标准化管理,制造业需要标准化,服务业、管理行业同样也需要标准化。 就拿食品、药品、化学品、环境等这些企业、检测实验室等标准化做的也必须非常到位,环节中的每一步都要严格的规定或要求。比如采样、收样、样品存放、样品前处理、样品检测、废液(实验废弃物)、检测报告、存档、上报、留样等环节都需要标准化,大多环节都得有非常具体标准化文件规范指导。 标准对于企业发展意义非凡,企业发展离不开各种标准的束缚、规范、指导。所以企业发展的过程也是标准的编写、完善、执行、履行的过程。一流的企业做标准,一流的标准成就一流的企业。

  • 【转帖】国家标准委敲定明年标准化工作重点

    12月19日在京召开的全国采用国际标准工作会议确定了2008年我国标准化工作的八项重点。  我国2008年标准化重点包括:一是按时完成1万项标准的制定任务,健全国家标准体系,解决标准缺失问题。二是加快完成1.1万项标龄超期的国家标准的修订任务,建立和完善标准的定期复审制度,解决标准老化问题。三是抓好国家科技支撑重点专项“关键技术标准推进工程”和列入国家计划的176项标准科研专项的研究工作,确保这些研究成果如期转化为国家标准,实现标准制定与科研同步,解决标准滞后问题。四是深化改革,强化以企业为主体的标准化工作机制,鼓励企业将自主创新技术与标准相结合,提高标准中自主知识产权的含量。五是围绕国家经济发展重点工作,加快农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传统产业、公共安全、高新技术、服务业等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六是加快《标准化法》的修订,确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标准化工作法律地位。七是加快国家技术标准资源服务平台建设,整合国内外标准信息资源,形成全方位的互联互通的大平台,为社会各界提供及时、准确的标准信息服务。八是加强地方标准化工作,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发展,要加大经费投入和标准化示范区建设,要在经费支持、科技评选、人才培养、国际标准化规则指导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全方面多层次的支持与服务。

  • 喜讯 | 雪迪龙入选北京市第一批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试点企业

    [align=center][img=,500,290]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1/uepic/11710550-5128-4960-b47d-16154f498090.jpg[/img][/align]2023年12月20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了《北京市第一批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示范园区和试点企业拟认定名单》,旨在积极推进形成一批引领带动作用强的融合型载体,集中发力探索具有北京特色的两业融合新机制、新模式。凭借出色表现,[b][color=#c0504d]雪迪龙入选领跑型试点企业。[/color][/b][align=center][img=,500,114]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1/uepic/1e1c82aa-3479-4723-8269-71a34c10ae69.jpg[/img][/align][color=#76923c][b][i][size=18px]领跑型试点企业[/size][/i][/b][/color]领跑型试点企业指行业优势地位突出、在产业链融合中发挥引领带动作用的企业。需满足以下2方面条件:√企业规模—企业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或在细分行业市场占有率全国前10名;√服务投入—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数字化运营管理、品牌建设等服务投入占总投入比重不低于20%。作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雪迪龙长期深耕于生态环境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凭自身优秀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能力,构建了以“端+云+服务”为核心的生态环境监测业务体系,涉及环境监测、环境大数据、污染治理与节能、环境综合服务、工业过程分析等五大业务版块。成立至今二十余载,雪迪龙不忘初心,始终秉持“致力生态技术,守护绿色家园”的使命,通过不断创新技术、产品、业务和管理模式,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为成就卓越的生态环境企业品牌而努力。此次入选是对雪迪龙多年来不懈努力的肯定。雪迪龙将继续提升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为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和“双碳”目标的实现做出更大贡献。同时,雪迪龙也将继续与合作伙伴紧密合作,共同推动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助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align=center][img=,500,333]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401/uepic/8a73e498-affd-4723-ad10-6544c6711fa5.jpg[/img][/align][来源:雪迪龙SDL][align=right][/align]

  • 新《标准化法》 解读

    [align=left]文/孙琪(华测检测 食药农化事业部)[/align][color=#444444]2017年[/color][color=#444444]11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color][color=#444444]《[/color][color=#444444]标准化法[/color][color=#444444]》[/color][color=#444444]。新《标准化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标准化法》是我国标准化工作的基本法,新修订的《标准化法》发布引发了各界强烈关注,[/color][color=#444444]这部法律的修订对促进标准化改革创新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color][color=#444444]1. [/color][b][color=#444444]《标准化法》修订的背景与意义[/color][/b][color=#444444]《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颁布于1988年,已施行近30年[/color][color=#444444],[/color][color=#444444]对国家经济社会生活贡献巨大。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1989年施行的《标准化法》确立的标准体系和管理措施已不能完全适应实际需要。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11月4日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标准化法。新的标准化法将于2018年1月1日开始施行,对于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意义[/color][color=#444444]重大。[/color][color=#444444]2. [/color][b][color=#444444]《标准化法》修订的指导思想[/color][/b][color=#444444]此次标准化法的修订,主要以解决活力与秩序的关系问题为核心,以下[/color][color=#444444]3[/color][color=#444444]点为修订的主要指导思想:[/color][color=#444444]1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不断拓展标准范围,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2.促进技术进步与创新,适应建设质量强国、创新大国的需求,发挥市场主体活力。3.鼓励参与国际标准化竞争活动,适应我国参与全球治理的需要,争取话语空间。[/color][color=#444444]3. [/color][b][color=#444444]《标准化法》修订前后的区别[/color][/b][color=#444444]标准化[/color][color=#444444]法的修订[/color][color=#444444]以“在既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和“促进共同效益”为目的,[/color][color=#444444]进一步明确了标准分类,建立了政府标准化工作协调机制,及时淘汰落后标准,切实解决标准老化滞后问题。修订前后的主要区别见表[/color][color=#444444]1.[/color][color=#444444]4. [/color][b][color=#444444]结束语[/color][/b][color=#444444]新《标准化法》是我国标准化工作的基本法,这部法律的修订对促进标准化改革创新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该法的修订,[/color][color=#444444]有利于更好的规范行业标准化,有利于企业提高标准化水平和能力,有利于提高群众[/color][color=#444444]参与标准化活动的积极性[/color][color=#444444]。[/color][color=#444444] [/color][color=#444444] [/color][color=#444444][/color][color=#444444]表1 新旧《标准化法》对比表[/color][table][tr][td][align=center][color=#444444]项目[/color][/align][/td][td][align=center][color=#444444]旧《标准化法》[/color][/align][/td][td][align=center][color=#444444]新《标准化法》[/color][/align][/td][td][align=center][color=#444444]区别[/color][/align][/td][/tr][tr][td][color=#444444]标准范围[/color][/td][td][color=#444444]第二条 对下列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标准:[/color][color=#444444](一)工业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或者安全、卫生要求。[/color][color=#444444](二)工业产品的设计、生产、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使用的方法或者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卫生要求。[/color][color=#444444](三)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color][color=#444444](四)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方法和安全要求。[/color][color=#444444](五)有关工业生产、工程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和制图方法。[/color][color=#444444]重要农产品和其它需要制定标准的项目,由国务院规定。[/color][/td][td][color=#444444]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color][/td][td][color=#444444]标准制定范围从工业领域扩大到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并明确标准样品属于实物标准,属于标准体系的组成部分。[/color][/td][/tr][tr][td][color=#444444]标准分类[/color][/td][td][color=#444444]第七条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color][color=#444444]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的地方标准,在本行政区域内是强制性标准。[/color][/td][td][color=#444444]第二条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color][/td][td][color=#444444]现行法从制定主体角度将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从标准效力又将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color][/td][/tr][tr][td][color=#444444]标准化协调机制[/color][/td][td][color=#444444]/[/color][/td][td][color=#444444]第六条 国务院建立标准化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标准化重大改革,研究标准化重大政策,对跨部门跨领域、存在重大争议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进行协调。[/color][color=#444444]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建立标准化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标准化工作重大事项。[/color][/td][td][color=#444444]增设了标准化协调机制,对跨部门跨领域、存在重大争议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进行协调[/color][/td][/tr][tr][td][color=#444444]标准化奖励[/color][/td][td][color=#444444]/[/color][/td][td][color=#444444]第九条 对在标准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color][/td][td][color=#444444]增设了对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的规定[/color][/td][/tr][tr][td][color=#444444]强制性标准管理[/color][/td][td][color=#444444]第七条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它标准是推荐性标准。[/color][color=#444444]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的地方标准,在本行政区域内是强制性标准。[/color][color=#444444] [/color][/td][td][color=#444444]第十条 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color][color=#444444]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对外通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拟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是否符合前款规定进行立项审查,对符合前款规定的予以立项。[/color][color=#444444]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决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立项的,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决定。[/color][color=#444444]  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批准发布或者授权批准发布。[/color][color=#444444]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强制性标准的制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color][color=#444444] [/color][/td][td][color=#444444]新标准化法取消了强制性行业标准和强制性地方标准,仅保留强制性国家标准一级,限定了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范围,并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进行了职责分工。[/color][/td][/tr][tr][td][color=#444444]推荐性标准的管理[/color][/td][td][color=#444444]/[/color][/td][td][color=#444444]第十一条 对满足基础通用、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对各有关行业起引领作用等需要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color][color=#444444]  推荐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color][color=#444444] [/color][/td][td][color=#444444]新标准化法增加了对推荐性国家标准范围的规定。[/color][/td][/tr][tr][td][color=#444444]地方标准的管理[/color][/td][td][color=#444444]第十二条 制定标准应当发挥行业协会、科学研究机构和学术团体的作用。[/color][color=#444444]制定标准的部门应当组织由专家组成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标准的草拟,参加标准草案的审查工作。[/color][color=#444444] [/color][/td][td][color=#444444]第十三条 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color][color=#444444]  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特殊需要,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color][/td][td][color=#444444]新标准化法将地方标准的制定权下放到设区的市[/color][/td][/tr][tr][td][color=#444444]团体标准的管理[/color][/td][td][color=#444444]/[/color][/td][td][color=#444444]第十八条 国家鼓励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color][/td][td][color=#444444]新标准化法赋予了团体标准法律地位[/color][/td][/tr][tr][td][color=#444444]企业标准的管理[/color][/td][td][color=#444444]第六条 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的产品标准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已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color][/td][td][color=#444444]第二十七条 国家实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企业应当公开其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企业执行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的,还应当公开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国家鼓励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color][/td][td][color=#444444]新标准化法取消了企业标准备案制度,建立了企业产品或者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并对公开的方式、内容等做了规定。[/color][/td][/tr][tr][td][color=#444444]标准公开[/color][/td][td][color=#444444]/[/color][/td][td][color=#444444]第十七条 强制性标准文本应当免费向社会公开。国家推动免费向社会公开推荐性标准文本。[/color][/td][td][color=#444444]新标准化法对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的公开的规定[/color][/td][/tr][tr][td][color=#444444]技术委员会[/color][/td][td][color=#444444]第六条 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公布国家标准之后,该项行业标准即行废止。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公布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之后,该项地方标准即行废止。[/color][/td][td][color=#444444]第十六条 制定推荐性标准,应当组织由相关方组成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制定强制性标准,可以委托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未组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应当成立专家组承担相关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专家组的组成应当具有广泛代表性。[/color][/td][td][color=#444444]现行法规定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都应当由技术委员会承担草拟和审查工作。新标准化法对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进行了区分处理。[/color][/td][/tr][tr][td][color=#444444]标准实施监督[/color][/td][td][color=#444444]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color][/td][td][color=#444444]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color][/td][td][color=#444444]增加了实施监督部门,新标准化法在保留现行法“县级以上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基础上,新增“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作为监督检查部门[/color][/td][/tr][tr][td][color=#444444]标准实施后评估[/color][/td][td][color=#444444]第十三条标准实施后,制定标准的部门应当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适时进行复审,以确认现行标准继续有效或者予以修订、废止。[/color][/td][td][color=#444444]第二十九条 国家建立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color][color=#444444]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根据反馈和评估情况对其制定的标准进行复审。标准的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经过复审,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技术进步的应当及时修订或者废止。[/color][/td][td][color=#444444]新标准化法增加了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的内容,并规定标准的复审周期。[/color][/td][/tr][/table][color=#444444] [/color]

  • 18部门联合印发《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关系集成电路、半导体材料等领域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部委联合印发《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2024—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纲要锚定2025年发展目标,明确未来两年重点工作,共涉及八大方面,三十五项要求。其中在强化关键技术领域标准攻关中提到[color=#0070c0][b]“在集成电路、半导体材料、生物技术、种质资源、特种橡胶,以及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汽车、北斗规模应用等关键领域集中攻关,加快研制一批重要技术标准……”[/b][/color]在健全产业基础标准体系中提到[color=#0070c0][b]“制修订精密减速器、高端轴承、车规级汽车芯片等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共性技术标准,推动解决产品高性能、高可靠性、长寿命等关键问题。强化粉末床熔融等增材制造工艺标准研制,健全元器件封装及固化、新型显示薄膜封装等电子加工基础工艺标准。推动高端金属材料、新型高分子材料和电子专用材料标准制定……”[/b][/color]在加快产业创新标准引领中提到[color=#0070c0][b]“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民用航空、城市轨道交通、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安全应急装备等产业领域,紧盯产业发展趋势,适度超前研制相关标准,以标准引领产业创新发展……”[/b][/color][b]全文如下:[/b][color=#0070c0][b][/b][/color][align=center][b]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2024—2025年)[/b][/align]为扎实推动《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深入实施,锚定2025年发展目标,明确未来两年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全域标准化深度发展,着力提升标准化发展水平,稳步扩大标准制度型开放,不断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使标准化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制定本行动计划。一、加强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一)强化关键技术领域标准攻关。在集成电路、半导体材料、生物技术、种质资源、特种橡胶,以及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汽车、北斗规模应用等关键领域集中攻关,加快研制一批重要技术标准。强化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应用软件标准体系建设,尽快出台产业急需标准。建立健全数据跨境传输和安全等标准。实施信息化标准建设行动,瞄准下一代互联网技术演进路线等新场景升级,强化区块链和分布式记账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开展6G、IPv6、区块链、分布式数字身份分发等核心标准研究。〔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数据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负责,不再列出〕(二)完善科技成果标准转化机制。出台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的指导意见。完善重大科技项目与标准化工作的联动机制,在科技计划项目中统筹设置标准研究任务和考核目标,推动项目立项与标准研制同步部署、同步进行、同步完成。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评价指标体系和服务机制,以标准引领科技成果转化成生产力。推动将标准纳入科技奖励范畴。完善标准与专利协同政策。制定实施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管理办法,加快前沿技术成果标准化进程。强化标准研制融入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共性技术平台建设,缩短标准研制周期。强化下一代互联网、元宇宙、合成生物等新兴领域标准化预研究,加快建设标准化项目研究组。建立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产出国家标准立项预评审绿色通道,推动形成标准研究成果的比率达到50%以上。〔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中央网信办、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提升现代化产业标准化水平(三)健全产业基础标准体系。制修订精密减速器、高端轴承、车规级汽车芯片等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共性技术标准,推动解决产品高性能、高可靠性、长寿命等关键问题。强化粉末床熔融等增材制造工艺标准研制,健全元器件封装及固化、新型显示薄膜封装等电子加工基础工艺标准。推动高端金属材料、新型高分子材料和电子专用材料标准制定。加快补齐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等工业软件标准短板。制修订一批工业基础标准,助推产业基础高级化。〔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强化产业融合标准制定。围绕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研制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相关标准,健全标准体系,推动传统制造业标准提档升级,完善企业技术改造标准。实施高端装备制造标准化强基工程,持续完善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标准体系,围绕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大中小企业融通、绿色降碳等关键领域,加快技术应用、模式创新、分级分类、测试评价、互联互通等数字化转型关键急需标准制修订,有序推进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标准。深化智能制造等标准应用试点,推动矿山、冶金、石化、机械、纺织等传统产业智能化转型升级。围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健全服务型制造标准体系,强化个性化定制共享制造、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等服务型制造标准制定。围绕金融和实体经济融合,重点研制普惠金融、跨境金融服务、数字金融、风险防控等标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数据局、国家矿山安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推动产品和服务消费标准升级。实施加强消费品标准化建设行动,加快大宗消费品标准升级迭代,建立健全消费品质量分级标准体系,推动产品和服务消费体验标准研制,以提高技术、能耗、排放等标准为牵引,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制定支持协调统一的智能家居标准,完善智能家电、电动家具家居用品标准体系。健全消费类电子产品标准体系,促进多品种、多品牌智能电子产品、移动通信终端产品、可穿戴设备等产品的互联互通。持续强化纺织服装、鞋类箱包、家居装饰装修产品强制性国家标准与配套推荐性标准制修订。重点完善“适老宜小”产品安全和质量标准,加大智能产品、功能性产品等新兴消费品标准供给。完善充电桩、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等标准,加快大功率直流充电系列标准实施应用,研究制定充电桩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加大现代服务业标准制修订,加快现代物流、跨境电子商务、共享经济、联程联运等领域的标准研制。研制基于平台经济的大宗物资和散装商品编码等商贸、交通出行、物流等相关标准,促进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服务标准制修订,促进服务消费。健全体育标准,制定并完善群众健身、冰雪运动、体育赛事、体育场所、体育用品等标准。〔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体育总局、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加快产业创新标准引领。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民用航空、城市轨道交通、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安全应急装备等产业领域,紧盯产业发展趋势,适度超前研制相关标准,以标准引领产业创新发展。聚焦脑机接口、量子信息、生成式人工智能、元宇宙等领域,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标准研究。持续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强化产业创新发展标准化示范引领。〔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中央网信办、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中国民航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完善产业链配套标准链。实施标准化助力重点产业稳链工程,健全工业母机、新型显示等重要产业链标准体系,组建工业母机等重点产业链标准化联合工作组,同步推动技术攻关和标准研制。发挥龙头企业作用,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产学研用相关方面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聚焦产业链供应链急需,加快研制配套标准。加强产业链上下游标准化技术组织联络联动,推动上下游各环节各领域标准体系有效衔接,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建成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50个,引领制造业重点产业链优化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加强新型基础设施标准建设。实施新型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行动,在移动通信网、固定宽带网、空间信息、新型数据中心等信息基础设施重点领域,持续推进基础标准和应用标准研制,加快健全标准体系,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安全提供技术保障。充分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快速迭代优势,聚焦工业互联网、车联网、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等融合基础设施重点领域,加快标准研制,释放新型基础设施效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九)持续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加快健全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和报告标准,加快研制产品碳足迹核算基础通用国家标准,制修订碳排放核查程序、人员和机构标准,推动钢铁、铝、塑料、动力电池等重点产品碳排放强度、碳足迹等基础共性标准研制。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碳足迹核算相关国际标准制定。稳步提升重点行业能耗和用能产品能效标准指标,加快新兴领域节能标准制修订,重点完善能耗计算、能效检测、节能评估等配套标准。强化清洁能源利用,加快氢能全产业链标准供给,完善新型储能标准体系。超前布局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标准研究制定,促进关键技术标准与科技研发、示范推广协同推进。制定陆地和海洋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省级温室气体清单标准,健全农业农村减排固碳标准体系,制定水土保持碳汇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标准研制。加快推进美丽中国建设重点领域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进一步完善大气、水、土壤、噪声、海洋、化学品、新污染物等污染防治标准,制定饮用水水源环境质量标准,健全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标准体系,研制20项家用电器、车辆、船舶、通用机械等产品噪声相关标准。完善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与监测标准体系,加快制定外来入侵物种防控与管理标准,开展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保护与修复等标准研制。进一步完善地下水保护、利用、治理标准体系。开展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等技术规范编制。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冰多生态系统质量监测评价标准化建设,研制一体化保护、修复、成效评估等相关指南,加快红树林、滨海湿地等生态修复相关标准制修订。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技术标准体系,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标准体系。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标准制定和应用,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研究制定生态环境规划与管理标准。完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标准体系。加强气候变化监测、预估、气候风险评估、气候变化适应等相关标准研究制定和应用。加强射电天文台、气象雷达站、卫星测控(导航站)、机场等重点领域电磁环境保护要求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中国气象局、国家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标准建设。加快推动国土空间规划基础通用类标准制定,研究制定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评估标准,逐步建设覆盖规划编制管理全流程的相关标准。健全完善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标准体系,开展耕地(土壤)资源质量调查评价与监测、质量抽检等标准研制。完善基础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资源调查标准。开展海洋地质调查评价、海洋渔业资源调查标准制修订,完善海域使用、海岛开发利用等海洋资源资产监测标准,重点推进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海洋生物资源等标准研制。完善集蓄雨水、矿坑(井)水、微咸水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二)推动生产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建立健全农业绿色发展标准,加强绿色投入品、农业节水标准制修订,不断加强秸秆、畜禽粪污、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标准研制。制修订高耗水工业用水定额标准。加强工业企业减污降碳、节能节水节材、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产品绿色设计等标准研制,探索研究数字赋能工业绿色低碳转型标准,研制尾矿、煤矸石、冶炼渣、磷石膏等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标准。实施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通则,健全清洁生产标准体系,开展60项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制修订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标准。加快完善绿色采购、绿色流通、绿色评定等绿色供应链评价标准。完善绿色金融标准,引领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强化生活方式绿色低碳引领。持续扩大绿色产品评价标准覆盖范围,修订绿色产品评价通则。完善食品化妆品、快递物流等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深入实施制止餐饮浪费等国家标准。制修订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相关标准。研究制定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定额标准。建立学校、绿色场馆等评价标准,推广应用绿色医院建筑评价标准,推动公共机构绿色转型。〔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推进城乡建设和社会建设标准化发展(十四)实施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夯实保障粮食安全标准基础,建立健全种业振兴、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建设保护、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防控、农田水利管护、农资质量和基础设施标准。优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加强智慧农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全过程质量控制、农产品质量分等分级标准制修订。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制定农产品品牌评价、主要粮油作物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减损增效及乡村旅游标准。制修订农业领域标准700项,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强化数字乡村、乡村房屋和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和无障碍设施标准制定。加快农村改厕、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庄绿化保洁照明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建设。创建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00个、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300个。〔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中央网信办、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国家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五)推进新型城镇化标准化发展。开展城市标准化行动,研究制定城市体检评估标准,完善城市更新相关标准,推进城市设计、城市生态修复、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风貌塑造、老旧小区改造等领域标准化建设。推动建立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标准体系,加强城市基础设施运行与监测、城市综合管理与监督、城市公共服务系统建设与评价等领域标准制定实施。加强城市交通标准体系建设,提升规划建设运营协同衔接水平。健全海绵城市、宜居城市、公园城市等城镇人居环境领域标准。持续深化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创建,开展30个城市标准化创新综合试点。〔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国家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六)提升行政管理标准化效能。完善行政管理和政务服务标准体系框架,健全行政许可、政务服务中心、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便民热线运行等领域标准,加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机关事务管理等领域标准实施应用。研究制定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评估评价标准。〔中央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公平竞争、执法监管、知识产权等领域标准化建设,推进经营主体信用监管标准体系建设,健全全国统一的信用监管规则和标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持续推进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七)强化社会治理标准化工作力度。实施社会治理标准化行动,制定实施社会治安防控、乡村治理、网络空间治理等领域相关标准。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100项以上,推动社会治理标准实施应用。加强机构治理领域标准化前瞻研究和统筹协调,推动组织治理、合规管理等领域国内国际标准同步研制和转化。开展网络安全应急能力评估、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数据交易服务安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评估、个人信息安全合规审计、人工智能安全治理、网络身份认证基础设施等标准研制,推动建设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领域国家标准验证点,提升网络与数据安全治理效能。〔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八)实施公共安全标准化筑底工程。加快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石油天然气开采、粉尘防爆、危险作业、特种设备、个体防护装备以及事故调查统计等安全领域强制性标准制修订,建立紧急状态下公共安全标准快速转化和发布机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应急管理部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应急预案管理、风险监测预警、灾害应急响应、应急避难场所、灭火和应急救援作战训练与装备、森林草原消防装备、救灾和应急物资保障等领域标准研制。〔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中国气象局、国家矿山安监局、国家消防救援局、中国地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健全大型活动安全、爆炸物品管理等标准,完善法庭科学、道路交通管理和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标准体系,推动建设法庭科学领域国家标准验证点。〔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安全防范视频监控系统要求、视频编解码技术、视频图像分析、边界安全交互等标准研制,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提供技术支撑。推动建立生物安全标准体系。〔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九)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程。健全基础教育、就业创业、基本养老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领域标准。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经验共享,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重点区域树立一批示范标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体育总局、中国残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医疗器械风险管理、质量管理等基础标准研制,健全高端医疗器械标准体系,推进医用机器人、新型生物医用材料、分子诊断技术等新兴领域医疗器械标准研制,完善高风险传染性疾病诊断、防护医疗器械标准体系。推动公共卫生标准体系升级改造,加快公共场所卫生、公共环境健康调查监测等标准制定实施。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标准体系,推进中医病证诊断、临床疗效评价等标准制修订。推动建立医疗保障标准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推进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升级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体系,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老年助餐、认知障碍照护、婴幼儿照护等托育服务、家政电商标准制修订。建设养老和家政服务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80个,强化养老、家政服务标准实施应用。〔民政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制修订50项适老化改造国家标准,推动家居环境、交通出行、社区服务、康复辅助器具等标准适老化升级,为老年人创造更加舒适便利的环境。〔交通运输部、民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实施标准国际化跃升工程(二十一)拓展国际标准化合作伙伴关系。积极践行开放包容、共同合作的国际标准化理念,发展互利共赢的标准化合作伙伴关系。持续完善多双边合作机制,加强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标准合作,不断深化东北亚、亚太、欧洲、东盟等区域标准化合作,进一步拓展与非洲、泛美、海湾阿拉伯国家、大洋洲等区域和国家的标准化合作关系,加强金砖国家、亚太经合组织、上合组织、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框架下的标准化交流与合作。〔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中央网信办、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全国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二)深化共建“一带一路”标准联通。推动共建“一带一路”标准应用示范项目建设,与共建国家开展人员交流培训,以标准化合作促进产业和经贸合作。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标准化战略对接和重点领域标准互认,进一步完善“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标准信息平台,开展标准化信息交流,为共建国家提供标准信息服务。鼓励国内企事业单位在国际贸易、海外工程建设、技术交流合作过程中,加强与共建国家在技术层面的标准合作。〔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三)深度参与国际标准组织治理。充分发挥我国担任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常任理事国和国际电信联盟(ITU)理事国的作用,积极履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理事国和成员国责任义务,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组织重要政策规则制定,做好本地化实施应用,参加各技术领域国际标准化技术路线图、白皮书、标准化效益评估报告等研究编制工作,凝练实践经验,提出中国建议。按照国际标准组织需求选派工作人员,支持国际标准组织来华举办各类会议活动。支持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来华落驻。〔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四)积极推动国际标准研制。积极参加ISO、IEC、ITU等国际标准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WP29)等行业性国际组织活动,国际物品编码组织(GS1)等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活动。鼓励国内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组织、行业性国际组织和各类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活动,贡献中国智慧。深入参与碳达峰碳中和、数字技术、热带特色农业等重点领域国际标准化工作,推动在温室气体减排、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新型电力系统、绿色可持续金融、矿山安全、航运贸易数字化、信息通信、物品编码与自动识别等领域制定一批国际标准。打造一批重点领域国际标准化创新团队。〔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五)健全稳步扩大标准制度型开放机制。制定实施稳步扩大标准制度型开放指导意见,加快我国标准化对外开放步伐。进一步提高我国标准化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我国标准化工作,支持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参与标准制修订,支持民营企业牵头设立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促进国内标准组织与国际标准组织的国内对口单位协同发展,推动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与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一致性程度达到90%以上。持续开展国际标准跟踪研究,加快转化先进适用国际标准,实现国际标准转化率达到85%以上。大力推进国家标准外文版编译工作,鼓励行业和地方根据需要制定标准外文版。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根据运行实践提出标准需求。〔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全国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深化标准化改革创新(二十六)提升标准供给质量。健全统一协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强化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工业产品、安全生产、特种设备、社会治安等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进一步提高强制性国家标准覆盖面、权威性。系统优化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体系。强化推荐性标准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协调配套。开展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工作。加快国家标准样品研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入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培育一批优秀的团体标准组织,推进团体标准应用示范,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制定一批填补空白、引领发展的高水平团体标准。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增强企业标准“领跑者”有效性、影响力,形成以企业标准“领跑”带动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格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民政部牵头,中国科协、全国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七)提高标准管理水平。持续优化政府颁布标准制定流程、平台和工具,强化标准制修订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标准维护更新、升级迭代。进一步提高国家标准制修订效率,实现新立项国家标准平均制定周期缩短至18个月以内。加强标准统计分析。加强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备案管理。建立国家统筹的区域标准化工作机制。加强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引导与监督。制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健全团体标准良好行为评价机制,规范团体标准发展。推动落实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实施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培育一批标准创新型标杆企业。完善标准版权制度,加大标准版权保护力度。〔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八)加强标准推广应用。积极开展标准宣贯培训,丰富宣传形式、渠道和载体,广泛传播标准化理念、知识和方法。加强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统筹协调,改进试点示范项目管理,提高试点示范质量和效益,凝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和典型模式,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标准化服务机构入驻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等,鼓励集群促进机构参与标准化研究与标准制修订,鼓励标准化机构入驻集群促进机构,鼓励集群促进机构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培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等,形成集聚式发展效应。持续推进标准化服务业统计分析报告试点,开展标准化服务业统计评价。健全对标达标工作机制,引导企业瞄准先进标准提高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统计局、全国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九)强化标准实施监督。制定实施关于加强标准实施与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宏观调控、产业推进、行业管理、市场准入、金融信贷、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中积极应用先进标准,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监管活动中严格依据标准。建立健全法规和政策文件引用标准机制,鼓励相关单位开展标准和法律衔接信息服务。健全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和标准实施数据调查统计制度,加快建设一批标准实施监测站点和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点,常态化开展重点强制性标准的实施情况统计分析。建立健全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机制,推进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团体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估范例征集推广工作。建立标准制定投诉举报和监督检查机制,搭建全国标准制定投诉举报平台,接受社会各界对各类标准制定活动、技术委员会工作和标准审评工作的监督。开展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监督抽查,加强标准编号、复审和备案监督。持续推动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实施,强化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数据归集和分析,推动将企业产品和服务符合标准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三十)深化标准化基础理论研究。持续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标准化研究机构加强标准化共性理论探索和实践应用研究。持续推进标准制度型开放,深入开展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高标准经贸规则对我国标准化工作需求研究,加强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措施协定(WTO/TBT)和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WTO/SPS)标准工作研究。开展合规管理、环境社会治理(ESG)、边境后规则等重点领域标准化研究。积极推进标准数字化研究,构建标准体系框架,开展标准数字化试点。充分发挥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智库作用,强化国际国内重要标准化事项专家论证及决策咨询。〔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科技部、商务部、中国工程院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十一)加强标准试验验证。制定国家标准验证点建设与管理办法,对标准验证点建设运行和标准验证项目实施一体化管理。设立不少于50个国家标准验证点。推动检验测试方法、检验设备、标准样品等自主创新、协同配套。围绕新兴领域和优势领域,参与国际标准验证,为中外标准体系兼容和互认提供有力支撑。推动标准与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设施要素一体化发展。〔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十二)强化标准化技术机构支撑。推动建成一批国际一流的综合性、专业性标准化科研机构。进一步完善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体系,围绕前沿技术和新兴领域前瞻布局,加快培育新型标准化技术组织。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标准化需求,规划新建一批标准化技术组织。发挥标准化总体组作用,研究建立新材料标准化统筹机制,推进跨行业、跨领域标准化协同发展。推进技术组织联络机制实施,畅通技术组织体系微循环。深化推进考核评估,试点开展委员履职能力评估工作。推进技术委员会分类管理、动态管理,实现“能进能出”。〔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十三)加强多层次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标准化普通高等教育,推进标准化技术职业教育,推进标准化领域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融合发展。开展全国标准化人才分类统计,建设全国标准化人才分类培养数据库,建设一批国家级标准化人才教育实习实训基地。推广“科研团队+标准研制团队”融通发展模式,培养选拔一批标准化领军人才。培育一批企业标准化总监。鼓励技术委员会参与高校标准化课程体系、技术委员会实训基地建设,协同推进标准化专业建设和师资培养。进一步丰富标准云课、委员网络讲堂课程资源,广泛开展标准化教育培训。依托行业、地方、科研机构和高校,建设一批国际标准化人才培训基地,持续开展国际标准青年英才选培活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八、组织实施(三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标准化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国务院有关标准化协调机制作用,研究制定标准化重大政策,协调标准化重大事项。不断健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标准化工作协同推进领导机制,更好发挥政府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的“指挥棒”作用,统筹提升标准化工作效能。全面开展纲要实施效果评估,把评估结果作为制定“十五五”标准化事业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标准化工作与本地区本部门发展规划有效衔接、同步推进。〔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十五)加强政策支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对照纲要及本轮行动计划要求,细化责任分工,抓紧工作部署,加强协同配合,确保任务落实落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开展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工作,支持地方和行业部门按规定开展标准化表彰奖励。推动标准化学科体系建设,打通标准化科技工作者上升通道。完善标准化统计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标准化统计工作程序,加强统计结果应用,开展标准化发展状况总体分析,发布标准化发展年度报告。〔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来源:仪器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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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2007年度国家标准化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007年度国家标准化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一、征集原则(一)坚持市场导向原则,提高标准的适用性,以科技为手段,全面提高标准的市场适用性;(二)坚持国际化原则,提升我国的综合竞争力,努力实现从“国际标准本地化”到“国家标准国际化”的转变,全面提升我国的综合竞争力;(三)坚持重点保障原则,促进经济平稳快速发展。重点加强社会急需领域的标准化工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技术保障;(四)坚持自主创新原则,提高我国的标准水平,加强标准化工作与科技创新活动的紧密结合,促进我国自主创新技术通过标准快速形成生产力,增强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为进一步提升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技术支撑。二、重点项目(一)国际先进标准跟踪研究制造技术国际先进基础标准、计算机网络标准、音视频标准、信息安全标准、新型元器件标准、射频识别技术标准、数字版权及数字内容标准、新一代高速宽带信息网络标准、深亚微米集成电路、软件、广播电视直播卫星、生物技术产业化、转基因生物风险评估和精准检测等关键国际先进标准;(二)具有自主核心技术标准的重点创新研究纳米技术、航空航天、现代中药、信息安全、音视频、射频识别技术、中文信息处理、地理标志、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核电等领域的关键技术标准研究;(三)应对技术贸易壁垒的检测标准研究动植物检验检疫方法、先进的在线检测技术、精密检测技术、快速统计抽样检验方法等标准研究;(四)公共安全技术标准研究国土安全、矿山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消费品安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及其安全材料、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信息安全和突发事件应急等标准研究;(五)基础公益标准研究公共服务、现代信用、社会责任等基础公益类标准以及金融、保险、物流、信息、教育、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医疗和法律、现代服务业等标准研究。

  • 转转二手以服务标准化的信念获得大量用户的支持

    随着闲置物品交易逐渐成为备受关注的蓝海市场,在电商时代的发展下,转转秉承“让世界因流转而美好”的愿景迅速抢占了二手电商市场的份额,不过在目前二手交易中存在的问题让转转加速建设二手交易的服务标准。二手交易由于物品的损耗情况、缺乏信任等方面,在价格上也存在一些差异,目前在交易中出现的问题让消费者对二手交易抱有质疑的态度,据了解转转通过建设官方自营和保卖服务,并建设标准化服务模式降低交易中存在的风险,转转为提高消费者对二手交易的信任不断提高物品的品质和服务标准,让二手物品加速流转,促进整个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近几年消费者对二手交易平台的热衷,线上二手交易市场也逐渐的规范化。转转二手在短短的几年里发展速度非常迅猛,如今,转转二手平台为了继续加强服务标准化,让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得到更好的交易体验,建起由来自苹果Genius Bar专业质检工程师领衔的质检团队,让消费者对二手物品更加的信赖与放心。

  • 江苏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进程

    [align=center][b]国际标准化组织资产管理技术委员会全会在南京召开[/b][/align][align=center][b]江苏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进程[/b][/align][align=left] 5月6日,国际标准化组织资产管理技术委员会(ISO/TC 251)全会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这是我国对口和参与ISO/TC 251工作7年来,ISO/TC 251全会及工作组会议首次在中国举办。[/align][align=left] 本次全会由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办,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共同承办。据国际标准化组织资产管理技术委员会主席里思戴维斯介绍,2014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正式发布了第一个国际资产管理体系标准,该标准一经推出即成为全球广泛采纳的通用体系,目前已在10个国家以及15个区域内应用并取得显著效果。该体系适用于所有行业所有规模的单位和组织,目前普遍应用于电力、煤炭和天然气、水务、港口、铁路和医疗等领域。[/align][align=left] 据了解,江苏省作为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4个省份之一,自去年开始重点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标准转化、实施和监督机制的创新实践。江苏省今年重点构建由政府主导、市场自主的新型“江苏标准”体系,使标准供给成为制度供给的重要支撑,在今年年底前形成具有江苏特色的标准化工作模式。承办本次会议也是江苏省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的重要举措。[/align][align=left] 资产管理标准化的发展,需要政府、科研学术机构、企业、社会各方面及国际资源联合起来推动。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表示,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通过抓标准、建平台、促推广等一系列举措,积极参与新型“江苏标准”体系建设,主动对接国际先进标准,全力助推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建设。[/align][align=left] 据了解,本次全会会期5天,其间举办了资产管理国际标准化论坛。来自国际标准化组织资产管理技术委员会的美国、英国、德国、日本、法国、荷兰等14个国家的34名外籍专家和国内近百位专家参加会议。[/align]

  • 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广州)获批建设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和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函,同意广州建设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要求按照“立足广州、辐射华南、服务全国、走向世界”的定位要求,在番禺、南沙、萝岗分别建设主要面向传统优势产业、粤港澳合作、现代高端制造业的检验检测与认证服务集聚区。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广州)成为第一个获批建设的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  建设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58号)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检验检测领域改革创新具有重要的试点示范作用,有利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培育壮大高技术服务业。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将协助研究集聚区建设中的矛盾和问题,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在政策试点、能力提升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 关于做强做大检验检测服务业的思考

    检测是指通过专业技术方式方法对各种产品及其他需要鉴定的物品进行检验、鉴定的活动。近年来,检测行业先后被国家列为高技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检验检测服务业在推进质量强国、制造强国建设,促进产业升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国际国内检验检测行业概况  (一)国际知名检验检测机构概况  国际检验检测行业的四大巨头为瑞士SGS、法国BV、英国天祥Intertek、欧陆科技集团EUR,四巨头都是全球布局。SGS在全球有2600个实验室,全球员工约9.7万人,全球业务收入折合人民币381亿元 在中国有78个分支机构,员工1.5万名。BV在全球有1600个实验室、78000名员工,全球收入折合人民币319亿元等。  (二)国内检验检测行业发展概况  截至2022年底,我国共有检验检测机构52769家,同比增长1.58%。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275.84亿元,同比增长4.54%。从业人员154.16万人,同比增长2.07%。检验检测行业呈现集约趋势。营业收入前10名的省市收入总额占全国营业收入比重达到67.96%。规模以上(年收入1000万元以上)检验检测机构达到7088家,占比13.43% 营业收入3364.31亿元 占比78.68%。年收入在5亿元以上机构62家,1亿元以上机构609家。  上海检验检测行业现状  (一)检验检测行业概况和行业地位  截至2022年底,上海市共有检验检测机构1305家,实现行业收入325.6亿元,利润37.37亿元。以全国2.5%的机构数量,创造了全国7.6%的行业收入。上海的检验检测机构数量持续增长,2022年机构数量增幅6.4%,高于全国1.58%的平均增幅。  在北上广深四大中心城市对比中(2022年数据),广州市具有明显优势。北京有机构1159家,行业收入336.4亿元。广州有机构1039家,行业收入355.14亿元。深圳有机构896家,行业收入153.5亿元。广州市的收入总额、行业收入占GDP的比重均居第一位。这与广州很早就重视检验检测行业有关。2013年,广州率先启动建设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广州拥有35个国家质检中心,21家国家重点实验室。深圳市培育了业内首家上市公司华测检测,2022年营收51.31亿元,遥遥领先于国内同行。北京有国检集团、谱尼测试两家综合型检测机构。  (二)检验检测行业的优势和不足  检验检测服务业是技术密集、资金密集型行业。上海发展检验检测服务业有其区位优势。一是人才供给优势。上海的众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可以提供大量的高技术人才。二是资金优势。开展实验室建设、购置科学仪器,需要大量投入。上海是金融中心,大量资本在上海寻找投资机会。三是有良好的产业支撑。检验检测伴生于大工业,上海有良好的工业基础,周边长三角地区是“世界工厂”之一。四是有良好的技术底蕴。上海市拥有51个国家级质检中心。上海市质检院、上海市计量院都具有良好的业务能力。上海市一些龙头企业也具备很强的检验检测能力。  但是上海市检验检测行业同时也存在很多不足。一是缺乏本土知名品牌。上海目前还没有一家在本土诞生的国内知名的检测机构总部,更谈不上国际知名。二是外资机构抢占市场的态势明显。上海目前有外资检验检测机构91家,比2021年43家同比增长112%,高于全国同期增幅(9.09%)。外资机构加速进入上海(或华东)市场。三是高端供给不足,与新兴产业发展结合不够紧密。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多集中在机动车、环境、食品、建设工程等传统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检测能力滞后于产业发展需求。例如车规级芯片检测还缺乏统一的标准规范,高端检测仪器被国外品牌垄断等。  做强做大检验检测服务业的建议  发展壮大上海市检验检测性服务业,既要政府重视,也要企业主体积极进取,共同谋划行业发展。  (一)充分认识发展检验检测行业的必要性  壮大检验检测行业对产业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就业都有很大裨益。一是建设国际贸易中心、航运中心的需要。上海是国际贸易重要港口。2019~2020年,很多防疫物资出口到欧美,有不少物资出口合同因未能完成对方要求的检验检测手续而搁浅。打造一批高质量的检测服务机构,对于贸易便利化、提高港口周转率都有很大促进作用。二是服务科创中心建设需要。优质的检测公司可以参与企业的研发过程,提供研发、设计过程中的计量、测试服务,帮助企业建立质量控制装备和体系 参与高科技产品的技术标准制定、检验检测方法的制定,帮助创新企业取得行业话语权。三是吸纳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需要。检验检测行业吸纳就业的能力较强。实验室检测需要各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实施集聚发展策略,提高资源共享和集约利用能力  检验检测服务具有规模效应。同一个实验室,随着检测业务量的增长,单位检测成本呈明显下降趋势。为提高品牌效应和资源利用效率,宜采取集聚化、共享化、平台化的发展方式。目前,我国已有广州等九个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本市检测机构集中地主要在浦东、徐汇、静安、闵行等区,也可以考虑进一步实施集聚发展。将大型实验室作为共享资源,由大型检测机构统一管理、统筹布局,专心致志做好资产管理和检测质量控制。  (三)实施高端发展策略,提高标准引领能力  在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上海检验检测行业要打出自己的品牌,必须勇于进入高精尖技术领域的无人区。尤其是在国家战略先导产业如生物医药、人工智能、先进材料、集成电路等领域。一是要紧跟科技创新步伐,研究制定新兴领域的检测技术和方法。如汽车芯片产业需求旺盛,上海也是集成电路产业的聚集地。2024年1月,上海汽车芯片检测认证公共实验室揭牌启用,这也是国内率先开展建设车规级芯片检测认证的公共实验室。二是要积极参与战略先导产业技术标准、检测标准的制定。产品标准既是产品质量的保障,也是抵制恶性竞争的屏障。检测机构可以根据实践经验,协同送检企业一起制定行业标准。三是要积极研发高端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目前,我国很多精密检测仪器需要从国外进口,进入高端产业检测服务的“无人区”,也要同时开展精密检测仪器设备的研发,为行业向高端发展提供物资基础。  (四)实施外向发展策略,提升国际影响力  商品检测是国际贸易流程中的重要一环。作为国际贸易中心的上海,理应诞生一批国际性的检验检测机构。很多境外采购商要求我国出口商须持有SGS等具有国际公信力机构出具的报告,这使得我国约73.6%的与贸易相关的检验检测市场长期被外资占领。广州已经有一批检测机构与境外机构建立了实验室检测结果采信合作关系。如赛宝实验室认证中心与白俄罗斯认证机构Bellis签署备忘录,其电子产品测试报告获Bellis直接采信,便利产品出口到俄罗斯和中亚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搭建了中国与东盟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与信息衔接枢纽,收集10个东盟国家标准题录3万多条,与8个东盟国家建立了标准、认证、计量合作机制。上海建设国际贸易中心、航运中心,为检验检测行业走向国际化提供了宽广舞台。上海的本土检测机构要大胆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强与国外检测机构、合格评定机构合作,取得实验室结果互认协议,更好服务国内进出口商,积极拓展国际检测服务市场。[size=14px][color=#707d8a][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color][/size][size=14px][color=#707d8a][i]编辑:张圣斌[/i][/color][/size][size=14px]关键词:[/size] [size=14px][url=https://www.woyaoce.cn/searchv2/news?keywords=%e6%a3%80%e9%aa%8c%e6%a3%80%e6%b5%8b]检验检测[/url][/size]

  • 【“仪”起享奥运】江苏省标准化协会关于批准《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服务规范》等4项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

    [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各会员单位及组织、有关企业:[/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依据《江苏省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及《江苏省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经专家审查,江苏省标准化协会批准《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服务规范》等4项团体标准立项,现予以公示。项目见附录。 [/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为使立项标准的制定具有广泛性和科学性,欢迎有参与该团体标准编制工作意向的单位或个人与协会秘书处联系。[/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联系人:许峰;电话:18118992717;邮箱;xu210029@163.com 二0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size][/font][img]https://www.ttbz.org.cn/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img][url=https://www.ttbz.org.cn/upload/file/20240726/6385759610404411476513870.pdf]江苏省标准化协会关于批准《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服务规范》等4项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pdf[/url]

  • 【资料】标准化随想

    今年是我国开始实施国家"十五"计划的第一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里面谈到要把发展作为主题,把结构调整作为主线,把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作为动力,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根本出发点。这是一个纲。在新的世纪里,标准化工作如何为这个纲服务,有何设想,应该怎样看待标准化,我认为这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在过去的半个世纪里,我国的标准化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基本上建立了标准化体系。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的标准化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随着我国IAD人wTO的临近,我国的标准化工作如何与国际接轨便成了一个急待解决的问题。我国的标准化工作在新世纪要获得长足的发展,不但要在实际工作中勇于改革,认真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标准化工作思路和方法,而且要进一步加强标准化理论研究,吸纳各方面的有关研究成果,运用科学的标准化理 论来指导和推进我国标准化工作实践。   对新世纪的标准化工作,我想从三个方面谈一谈我个人的观点。  首先,我谈一谈对标准化的本质的一点看法。   人类社会在不断地发展和进步,为保证这种发展变化稳定而有序,人们在改造自然和改造社会的实践中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对各种事物和概念以及人的社会行为等制定许多人为的约束,并不断地强制或非强制地加以实施。标准和标准化就是其中的一种约束。这种约束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它是一种人为的约束。标准是人们根据某种需求制定出来的,是人们根据客观需要通过主观作用所产生的结果,显然这种结果取决于对市场和社会需求的正确的分析和研究。其次,这种约束及其实施有利于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发展是硬道理,标准如果脱离了市场和社会的发展,甚至阻碍了市场和社会的发展,那么这种落后的标准就没有任何存在的价值。第三,这种约束必须能够取得效益,这里所讲的效益包括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在现代社会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等高新技术的应用与发展中,更加突现了标憋的重要作用。产品、工程、服务以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需要通过系列化、通用化、程序化、规范化等标准化的手段来建立简化和统一的秩序,从而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种约束为了共同的、长期或短期的目的,需要经过协商来取得基本一致。总之,标准的本质是人为的约束,这种约束是有利于社会发展并能取得效益的约束,是有关各方共同协调的结果;这种约束具有与其他约束不同的方法,如简化、统一化、组合化、程序化和综合标准化等。   从这种观点出发,标准化工作不一定拘泥于"标难制定和实施的过程",广义的。标准"也不一定都要靠政府主管部门来发布。

  • 【分享】国内知名标准化网站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管理的事业单位。http://www.sac.gov.cn/中国标准研究院专门从事标准化理论和方法、标准化基础和应用技术研究。http://www.cnis.gov.cn/工标网专业提供标准全文阅读,标准查询,标准服务,标准动态要闻,全面、快速、为社会和企业提供国内外标准化信息服务。http://www.csres.com/标准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管理的轻工、纺织、黑色冶金、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工、建材、机械、汽车、锅炉压力容器、电力、包装、物流和稀土等十九个行业的行业标准管理与服务信息。http://www.standardcn.com/中国标准化信息网国内外标准、标准化信息;中国标准化协会。http://www.china-cas.com/中国标准服务网 标准查询,标准服务,标准化与质量论坛。http://www.cssn.net.cn/标准信息服务网 标准检索、标准服务、信息通报等。http://www.standard.org.cn/中国标准咨询网 提供标准搜索服务。http://www.chinastandard.com.cn/中国标准动态网 标准摘要查询,最新动态,知识法规,标准服务项目。http://www.bzsc.com.cn/中国标准科技信息咨询网 提供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http://www.bzcn.net/机械工业标准服务网全面提供机械工业标准信息检索,标准编辑、出版、发行信息。http://www.jb.ac.cn/国家标准物质研究中心属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是从事化学计量和标准物质研究的国家级化学计量技术机构,其宗旨是:研究化学计量,保证化学测量量值统一。其宗旨是:研究化学计量,保证化学测量量值统一。http://www.nrccrm.org.cn/辽宁标准信息网 介绍国内标准,国际标准,含标准论坛。http://www.lnsi.org/中国包装标准网 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包装机械分委会等主办。包装机械标准、包装机械产品、标准查询、检测设备、企业标准、行业分析、标准法规、包装机械技术及相关内容。http://www.gbpack.com/中国标准计量信息网 提供中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计量规程规范的查询检索,以及相关图书资料。http://www.stdcn.com/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提供各种标准,建设部通知等。http://www.cecs.org.cn/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主要承担建设部管程建设行业标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与用地指标、建筑工业与城镇建设产品标准、全国统一经济定额、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与参数的研究和组织编制与管理以及产品质量认证工作。http://www.risn.org.cn/军用标准化信息网 包括标准查询,标准化研究,论坛等。http://www.gjb.com.cn/中国农业质量标准信息网 介绍农业新优品种、农业实用技术、农业企业产品。http://www.caqs.gov.cn/

  • 【新闻】胡锦涛强调做好农业标准化和食品安全工作

    胡锦涛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农业标准化和食品安全工作新华网北京4月24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4月23日下午进行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他强调,实施农业标准化,保障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任务。我们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提高对实施农业标准化和保障食品安全重大意义的认识,扎扎实实做好工作,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中共中央政治局这次集体学习安排的内容是我国农业标准化和食品安全问题研究。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罗云波教授、中国农业科学研究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叶志华研究员就这个问题进行了讲解,并谈了对实施农业标准化和保障食品安全的意见和建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各位同志认真听取了他们的讲解,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 胡锦涛在主持学习时发表了讲话。他指出,解决好13亿人口的吃饭问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必须加快实施农业标准化。实施农业标准化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抓手,是增强我国农业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条件。只有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纳入标准化轨道,才能加快农业从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才能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和经营水平,才能完善适应现代农业要求的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食品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实施农业标准化,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对保障食品安全至关重要。

  • 【分享】农业标准化以及标准文献的管理-标准化基础材料之二

    农业标准化农业标准化是由标准化概念按行业分类衍生而来的。因此,要准确表达这一概念,首先要理解标准化的概念。标准化学科包括两个最基本的概念,即标准和标准化。标准: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活动或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导则或特性的文件,称为标准。该文件经协商一致制订并经一个公认机构的批准。标准应以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社会效益为目的。 标准化: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订共同的重复使用的规则的活动,称为标准化。它包括制订、发布及实施标准的过程。以农业为对象的标准化活动称为农业标准化。标准化是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重要措施一、前言  农业标准化是以农业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为基础,运用简化、统一、协调、优选的原理,把科研成果和先进技术转化成标准,并加以实施,取得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标准化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建设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工作。农业现代化的主要特征是产品生产商品化、规范化、集约化、最终目标是提高产出率和经济效益。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实行标准化的管理和有效的监测,并贯穿于农业生产和流通领域的全过程。只有通过标准化才能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增加产品的数量,从而形成社会化的、批量生产的大农业。  农业标准化的作用表现在:  (1)有利于提高农产品产量  通过多年各地实施种子标准证明:仅种子标准化一项工作,就可使粮食单产平均提高5%~10%,特别是农业综合标准化的实施,提高农产品产量的效果更加明显。  (2)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  如瘦肉型猪综合标准,在各商品瘦肉商品基地组织实施后,提高了瘦肉率,获得直接经济效益显著(2 500万头,每头增值10元,直接经济效益25亿元),提高了养殖生产标准化饲养整体水平,带动了新技术及设备在养猪生产中的应用。  (3)有利于推广先进适用的科学技术  70年代农村家用沼气发展很快,数量达到700万个,但没有制定沼气池型系列标准,建池无章可循,绝大多数变成废池,无法使用。80年代制定了沼气池型系列标准,沼气池严格按标准进行建设,沼气池合格率达到98%,沼气灶具的热效率由原来的30%~40%提高到60%,每年节约原煤约80万吨。目前沼气池标准已被20多个国家采用,受到第三世界的普通欢迎。  (4)有利于安全、卫生、环境保护  如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已发布了五批标准,实施效果非常明显,既保护了农产品安全卫生,有利于人身安全、健康,又节约了农药,减少了环境污染。现已批准发布了农药登记卫生用杀虫剂的室内药效评价11个标准,使农药评价登记工作有了科学的技术依据和方法。  (5)有利于规范农产品购销行为和市场秩序  建国以来,农产品等级标准对于保证国家收购农副土特产品发挥了重要作用。如烟草、棉花等级标准的贯彻和监督检查,有效地规范了市场秩序,合理调整了农民、购销和企业的利益。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农产品质量等级标准将成为市场准入的基本条件,对规范市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如种子、饲料等)不法行为,对于增加农产品的出口创汇等,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总之,农业标准化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化和社会化大生产,对推动技术进步,改进产品质量,加强科学管理,保护环境和资源、扩大出口贸易,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加速农业现代化建设有着显著的作用。    二、农业标准化工作情况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决定》(国发[1992]56号),尽快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和监测体系,以主要农产品等级标准为重点,逐步向实现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面标准化发展,率先在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实施。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1993年,我局会同农业部、国家科委联合召开了“全国高产优质高效农业与标准化研讨会”,研究建立两个体系的目标、任务、措施。1996年我局和农业部商林业部、国内贸易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家科委等有关部门,提出了《关于加强农业标准和农业监测工作,促进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发展的意见》[技监局标发(1991)183号],对建立健全两个体系的有关工作进行了部署,此件经国务院同意下发到各地、各有关部门。  同年10月我局与农业部联合召开了第三次全国农业标准化工作会议,研究落实农业标准化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这次会议取得了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会后即发了《全国农业标准化“九五”计划》。  全国有20个省市、区召开农业标准化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国农业标准化会议精神,总结交流了经验、部署了工作。21个省市、区是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召开的,7个地方是以省政府、自治区政府名义召开的。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对农业标准化工作进行了研究和布置。  我局主要抓了农业标准体系完善工作并率先在主要农产品重点产区进行实施;农业监测机构的完善,开展了农业生产资料国家监督抽查、专项抽查、统检等工作。  1、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  到目前为止,共有农业方面国家标准900多项,行业标准1 600多项,省级农业标准规范11 000多项。这些标准覆盖了农业基础管理、粮食与饲料作物、经济作物、畜牧业、水产渔业、林业、植物保护、土壤与肥料、农林机械与设备。  一批生产和市场急需的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得以顺利完成。近几年优先安排了一批农作物种子、动植物检疫和病虫害测报,工程造林和农产品等级划分等急需的标准项目。  如农作物种子,经过6年16个省市试验、验证,已完成5项农作物种子质量标准制定、修订任务,包括粮食作物种子、油料作物种子和蔬菜作物种子。此外还对20种农作物种子质量分级指标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标准全部淘汰了三级指标,整体水平有了提高。  为规范生产、保证种子质量,又制定籼型杂交水稻“三系”原种等6个原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为适应种子加工的需要和国际种子检验技术的新发展,配套制定、修订种子包衣技术规程和种子检验规程等9项标准,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基本上满足实施“种子工程”的需要。  又如完成了动物检疫规程、植物病虫害预报等22项标准,这些都是生产和市场急需的重要标准。总体上说,农业标准体系已基本建立起来。  2、农业标准在主要农产品重点产区率先实施  通过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形式,推进农业标准的贯彻实施和普及农业标准化知识。第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分布在29个省、自治区,直辖区的117个县。确定中心示范镇1 405个,示范村19 513个,示范户450万户,覆盖了粮食、棉花、油料、禽畜产品、水产品、水果、蔬菜、林业、烤烟等生产领域。  各地在实施标准过程中,配套制定了大量适合当地应用的技术标准规范,有的地方还把标准技术要点制成了通俗易懂的图表,深受农民欢迎。据初步统计,117个示范县共制定地方标准规范741项,地方技术监督部门为推广实施标准,共印发标准文本240多万册,培训人员540万人次。与此同时,示范农产品(龙头)加工企业还制定了大量的企业标准,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企业标准体系,使企业发展有了较好的技术基础和管理基础。  为了确保标准实施工作有序进行,取得预期的效果,我局制定了“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各示范县普遍成立了领导小组和技术工作组等,使各项示范工作得以有效进行。  3、农业标准的实施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第一、转化一批成熟适用的农业技术。如水稻旱育稀植、水稻再生高产栽培、玉米地膜覆盖、吨粮田栽培、棉花丰产栽培、蓄禽快速养殖、蔬菜保护地栽培、果树矮密早丰产栽培、速生丰产林营造等,1996年达405万公顷,1997年达229万公顷。  第二、主要农作物单产显著提高。据统计,各示范县连续5年示范项目的农作物均取得丰收,增产效益十分显著,粮食单产幅度提高。  第三、示范项目的农产品质量明显提高。主要表现在水果、蔬菜、茶叶等经济作物方面,通过搞示范区质量等级普遍提高。如:新疆建设兵团103团哈密瓜示范项目,从1992年实施标准以来,哈密瓜糖度一直稳定在14%~16%,比示范前提高2~3度,使哈密瓜“甜、香、脆、酥”的优良品质得以恢复和稳定,出疆销售哈密瓜的商品逐年提高,这充分显示了标准化对于提高哈密瓜质量从而提高市场信誉的巨大作用。

  • 天津蓟州区市场监管局对清洁型煤生产企业开展计量、标准化检查服务指导

    [color=#333333] 在当前“推广清洁型煤、强化源头治理”的大形势下,天津蓟州区市场监管局紧贴企业现阶段实际问题和需求,主动作为,严格履职,深入我区唯一一家清洁型煤生产企业,从三项措施入手有的放矢为企业提供计量、标准化的检查指导和服务:[/color][color=#333333]  一是以检定保证产品质量。执法人员将执法与服务有机的结合:一方面重点检查企业在用的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是否按规定申请检定、是否在检定周期内。检查中发现企业对计量器具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个别计量器具没有按要求及时检定。针对此问题,执法人员责令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对在用计量器具及时申请检定;另一方面充分体现服务企业的思想,了解到企业个别生产及检测用计量设备、仪器超期未检定的原因为区级检定机构无法检定这一情况,主动帮扶企业向市级计量检定机构提出申请,使企业计量器具全部予以按期检定,为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提供基础保证。[/color][color=#333333]  二是以计量促进企业发展。一方面指导企业配备计量设备,帮助企业管理好计量器具,保证计量数据的准确可靠,提高企业计量检测能力;另一方面指导企业建立、完善计量管理和检测体系,提高企业计量检测能力和计量检测过程的控制水平,为企业解决实实在在的问题,从源头上杜绝隐患的发生,得到了企业的高度赞誉。[/color][color=#333333]  三是以标准助力质量提升。一方面帮扶和指导企业依照相关规定完成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另一方面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标准化体系,宣传标准化工作在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场帮助企业解决标准化工作方面的具体问题和困难2项,确保洁净型煤产品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助力企业质量全面提升。[/color][color=#333333]  推广洁净型煤对防治大气污染、持续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区市场监管局在坚持铁腕治污、对型煤生产企业实施最严格的监督管理措施的基础上,也将继续发挥计量、标准化的重要作用,始终从严、从实、从细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为打赢2018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奠定坚实基础。[/color]

  • 【资料】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标准馆

    标准馆 简介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标准馆是国家重点支持、面向全国的唯一国家级标准文献服务中心。其标准文献收藏量为全国之最。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充实和发展,建立了规模浩大、门类齐全的标准文献库。藏有60多个国家、70多个国际和区域性标准化组织、450多个专业协(学)会的成套标准以及全部中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收集了160多种国内外标准化期刊和7000多册标准化专著,并与3o多个国家及国际标准化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固的标准资料交换关系,还作为一些国外标准出版机构的代理。从事国外及国际标准的营销工作。为保证标准文献的完整性和时效性。我馆每年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对标准文献进行收集、加工、维护和研究,并通过现代化服务手段为广大用户提供各种类型服务。丰富的馆藏让您各取所需,先进的服务手段使您足不出户。标准馆为全国各界用户提供全方位标准文献及标准信息服务。 工作范围 .来馆查阅及代查代索服务; .各类咨询服务; .标准文献代译服务; .标准查新及标准有效性确认服务; .标准信息定题服务; .标准信息研究及标准化培训服务; .国内外原版标准、原版标准目录及标准化书籍等代购代销服务。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 邮 编:100088 咨询热线:62377213 62075873 62020965 62022288-3217,3218,3220 传 真:6237721 62075873 E-mail:libo@cuis.gov.cn 营销热线:82086771 62020986 62022288-3215 传 真:82086771 E-mall:yungt@cuis.gov.cn

  • 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9月10号新颁布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3号《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在提供产品或者服务前,完成执行标准信息的自我声明公开。”如果企业执行的是国家标准、国家推荐标准,是否也要将这些标准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登录,进行自我声明公开?[align=center][img]https://xgzlyhd.samr.gov.cn/gjjly/img/fd-a-avator.png[/img][/align][b]回复部门: 标准创新管理司[/b][color=#999999][back=transparent]时间:2023-10-11[/back][/color]国家实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企业应当公开其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企业执行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的,还应当公开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企业产品和服务执行的标准可以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

  • 浙江:促进检验检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大型仪器国产化替代

    检验检测是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升产品质量、推动产业升级、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为进一步促进检验检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近日,浙江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检验检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color=#c00000][b]《意见》提出到2027年,全省行业总体规模达到600亿元,培育产值5亿以上检验检测机构20家,建设一批高能级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平台,新增国家及省级质量标准实验室、质检中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10家以上。[/b][/color]《意见》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方面展开,制定了到2027年的主要发展目标,围绕六个方面部署了18项重点任务,并提出三项保障措施助力落地实施。《意见》多处提及创建实验室与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开展新兴领域检验检测服务、完善相关标准,支持开展大型仪器国产化替代、计量测试、检验检测等技术攻关,未来将释放大量仪器采购需求。具体来看:[b]支撑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b]加强检验检测行业规划,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和单位积极[b][color=#1f497d]培育创建一批国家及省级质量标准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质检中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等高能级平台[/color][/b][color=#1f497d]。[/color]围绕绿色石化、新能源汽车、智能物联、现代纺织与服装、集成电路、高端新材料、智能光伏、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等8个重点产业集群,[color=#1f497d][b]鼓励龙头企业、检测机构及科研院所等联合共建公共检测平台[/b][/color],强化“一集群一平台”支撑。优化国家及省级质检中心布局,建设、整合、提升一批质检中心,[color=#1f497d][b]加快建设国家无人机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国家机动车产品质检中心。[/b][/color][b]助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b]研究发布重点领域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指导目录,[color=#1f497d][b]积极发展氢能、光伏、风电、核电、新型储能设施等领域检验检测服务。加强节能、环保、绿色、低碳、有机、碳汇等领域标准、检验检测、认证技术储备。[/b][/color]完善温室气体排放核查相关标准,加强碳核查认证认可关键技术攻关,加快建设碳排放核查检测技术实验室;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用电信息推算碳排放量、碳追踪、碳足迹核算等测量技术研究与应用,完善生态系统碳汇监测和计量体系,支撑服务“双碳”目标。[b]增强社会民生安全保障能力。[/b]着力发挥检验检测在民生民安、公共安全领域的技术支撑保障作用,[color=#1f497d][b]重点提升食品药品、日用消费品领域有毒有害物质痕量检测技术能力,加快发展医疗器械、进出口商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检验检测服务,提升特种设备领域极端环境材料、高端焊接性能、高压储氢装备、长输及燃气管道检测、先进无损检测技术、电梯可靠性检测评价等能力。建设完善公众健康保障、疾病预防控制检测与评价标准体系,支持传染病检测技术研发与防控效果评价平台、化学物安全性检测与监测技术平台建设。[/b][/color][color=#1f497d][b][/b][/color][b]完善技术创新机制。[/b]加大支持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技术研发,组织实施省重点科技研发专项,研究出台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color=#1f497d][b]支持开展大型仪器国产化替代、计量测试、检验检测等基础公益性和产业共性技术攻关。推进智能精密测量、智能化仪器仪表功能安全测评等核心技术自主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装备申报首台(套)产品认定,引导机构优先使用首台(套)装备。[/b][/color][b]提升行业专业能力水平。[/b]鼓励机构提高检测能力覆盖率,向具备专业领域全类别全型号产品(参数)发展。[color=#1f497d][b]支持开展检验检测方法、仪器设备、标准规范、试剂耗材、标准物质等设计研制,[/b][/color]申请相关专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争取承担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争创各级知识产权奖、标准创新奖、政府质量奖等。鼓励机构运用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color=#1f497d][b]发展在线检测、自动化检测、物联网智能检测,加快检验检测数字化、智能化转型。[/b][/color]引导机构开展能力验证、实验室比对等活动,加强内部质控,保证检测结果合规、准确。培育扶持一批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b]增强产业协同能力。[/b]支持检验检测机构积极嵌入全产业链上下游,提升服务能力,拓展服务内容,推进检验检测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鼓励组建产学研用一体化的检验检测联盟,促进检验检测与产业深度融合。深化检验检测促进产业优化升级行动,加强“检企”对接,[color=#1f497d][b]鼓励龙头机构在产业集聚地设立实验室或服务平台,[/b][/color]促进检测人员和技术服务双下沉,助推企业研发中试、产品质量提升、技术创新和参与国际竞争。[color=#1f497d][b]围绕绿色“双碳”战略目标,加快建立和完善相关标准、计量、检验检测方法和认证制度。提升首台(套)产品质量、安全、环保、可靠性等检测评定能力。[/b][/color][b]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b]加强财政资金统筹,用于支持促进检验检测设备更新、技术升级和高端人才引育。落实发展总部经济支持政策,[b][color=#1f497d]大力引进省外境外检验检测机构在浙设立区域型总部或功能性总部[/color]。[/b]鼓励各地对引进国际行业龙头机构、上市企业、重大检验检测项目,落户国家级、省级质检中心(含计量测试中心),新认定品牌机构,以及新获得国家实验室认可的企业给予奖励。积极利用引导基金、创投基金等形式,引导各类主体建设弥补市场失灵的公益性检测项目,[b][color=#1f497d]填补国内省内技术空白、配套8个重点产业集群等的公共检验检测项目[/color][/b],并在场地保障、设备投入、发展激励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来源:仪器信息网]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align=right][/align]

  • 【求助】企业标准化?!!!!(急)

    请问企业行政机构图&标准化组织机构图有什么区别[em0808] 本人是新手,提点基础问题,高手们见笑啦~不知道有没有做过企业标准体系水平确认的,传授点经验吧企业标准化体系表要怎么做啊,能提供一份化工企业的范本吗

  • 关于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备案企业?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关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备案企业留言日期:2023-09-28最近一家公司与我公司进行对接,对方自称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备案企业,并且有备案的牌子,牌子上明确写出了对方公司的名称,也有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备案字样,我想问贵司是否有备案公司名录?对方公司名称【北京卫创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其是否是贵司的备案企业?另外我公司是准备招投标这家公司说是可以给我们申办资质,而且对方是得到了贵司授权,也是备案企业,所以申办的资质是可以用于招投标的,所以想询问贵司是否有这样的授权和业务?这家公司既然拿出了贵司的备案铜牌,那么我需要得到贵司的解释不然很难判断,谢谢?回复部门: 标准创新管理司时间:2023-09-28按照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统一部署,国家已经于2017年全面取消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制度。按照《标准化法》有关规定,企业标准实施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详情请登录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看首页的“警示”弹出页。

  • 《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第十四条 第三款 企业公开的功能指标和性能指标项目少于或者低于推荐性标准的,应当在自我声明公开时进行明示。问题①推荐性标准指的是这个品类的所有推荐性国标、推荐性行标、推荐性地标嘛?企业改如何判断推荐性标准是否有关联?判断依据是什么?问题②根据《标准化法》第二十一条 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企标符合此条要求,且不引用推荐性标准,是否可以不用进行声明?[align=center][img]https://xgzlyhd.samr.gov.cn/gjjly/img/fd-a-avator.png[/img][/align][b]回复部门: 标准创新管理司[/b][color=#999999][back=transparent]时间:2023-11-02[/back][/color]推荐性标准已经对企业生产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有明确技术要求的,企业公开的企业标准其功能指标和性能指标项目少于或者低于相关推荐性标准的,应当在自我声明公开时进行明示,推荐性标准包括推荐性国家标准以及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 最新!我国将建立健全国家数据标准化体制机制

    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表示,将建立健全国家数据标准化体制机制,研究成立全国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统筹指导我国数据标准化工作,加快研究制定一批数据领域国家和行业标准。这是记者从4月1日至2日召开的全国数据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刘烈宏说,数据工作是开创性工作,将切实提升创新力,加快数据学科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选择有较好基础的高校,开展数字经济产教融合合作试点;加强标准引领,印发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指导发布数据要素流通标准化白皮书。针对数据工作面临的众多新情况新问题,刘烈宏说将切实提升研究力,加强理论研究,做好规划编制,抓紧深入谋划“十五五”时期数据工作主要任务,加快组建国家数据咨询专家委员会,发挥智库作用。[size=14px][color=#707d8a][ 来源:新华网 ][/color][/size][size=14px][color=#707d8a][i]编辑:张圣斌[/i][/color][/size][list][/list]

  • 《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老师您好,有以下两个问题,烦请解答为盼!谢谢!1)《标准化法》第二十七条,国家实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9月10号新颁布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3号《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中也有相同的规定。其中的“监督”是由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执行吗?还是委托给第三方的专业机构或者行业协会等来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督的周期是什么?具体监督内容(企业标准文本结构?功能指标数量?要求值?测试方法?)是什么?监督检查的具体项目是否可以公开?2)《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企业公开的功能指标和性能指标项目少于或者低于推荐性标准的,应当在自我声明公开时进行明示。”目前各行业/产品的国家标准也是层出不穷,其中的要求内容自相矛盾也时有发生。对于企业而言,将要花费大量的成本去查阅确认相标准内容,但也无法确保是否全面。对于前半句的要求内容,是否只要企业认为满足即可?还是会由第三方单位来审核是否满足此项要求?或者相关部门会发行详细的指导意见或公布详细的产品功能指标列表?[align=center][img]https://xgzlyhd.samr.gov.cn/gjjly/img/fd-a-avator.png[/img][/align][b]回复部门: 标准创新管理司[/b][color=#999999][back=transparent]时间:2023-09-28[/back][/color]企业标准是对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所制定的标准,是企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据。按照《标准化法》和即将实施的《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的规定,国家实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对企业标准的监督,既有来自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进行的监督,也有来自社会公众,企业产品、服务的用户(消费者)的监督,目前没有委托给第三方进行监督。 企业标准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目前主要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随机抽查工作指引的通知》进行,由各地方省级及以下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实施,随机抽查的主要事项包括:技术要求是否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准编号和名称是否符合规定,标准功能指标和性能是否公开等。

  • 第一批国家级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试点单位公布

    分享来自农业检测的消息第一批国家级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试点单位公布[color=#595959]近日,国家标准委办公室下达了第一批国家级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试点单位。国家质检总局在2016年7月正式印发的《质检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建设国家级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以现有检验检测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为依托,开展标准验证检验检测工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重要基础通用推荐性国家标准研制提供试验验证等技术支撑。[/color][color=#595959]2017[/color][color=#595959]年7月17日[/color][color=#595959],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下达第一批国家级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试点的通知》(标委办综合〔2017〕122号),正式公布包含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在内的第一批共计20家标准验证点试点单位名单。[/color][color=#595959]试点验证服务范围包括:政府主导制定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以及我国采用的国际货国外先进标准、我国主导制定的国际标准,还可以为市场自主制定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提供验证服务。[/color][color=#595959]试点工作周期为通知发布至2017年12月31日。试点结束后,国家标准委将组织考核验收,通过考核验收的单位将被批准设立为正式标准验证点。[/color][color=#595959][img=,574,335]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9/201709012253_01_1502196_3.png[/img][img=,530,303]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9/201709012253_02_1502196_3.png[/img][/color][align=center][/align]

  • 关于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

    刚接到一份参加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的通知,质监局发的,是首期培训。这个“企业标准化建设”都是讲哪些方面的内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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