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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服务业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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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服务业试点相关的资讯

  • 全国首个科技服务业团体标准颁布
    如何判断一项科技成果到了最佳的产业化时机?日前,由首都科技服务业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组织,北京市科协、中关村天合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联合制定的我国首个科技服务业团体标准——《科技成果转化成熟度评价规范》发布,科技成果“成熟度”首次有了标准。  建立专业化服务体系  通常情况下,一项科技成果往往要经历技术萌芽、新兴成长、快速成长和主流市场4个阶段。而目前我国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中有相当部分是处于技术萌芽期的“青苹果”,想要成功产业化,尚需等待它由“青”变“红”,瓜熟蒂落。寻找合适的切入时机,精准把握“苹果”的成熟度成了关键。  有数据显示,我国科技人力资源的总量已达5700万人,研发人员的总数已经达到354万人,每年取得的国家级重大科研成果在3万件以上。而在3万余项国家级科技成果中,只有约20%左右的成果转化并批量生产,其中能形成产业规模的大约只有5%。“不是所有科技成果都具备成熟转化的条件。有的成果已经走到市场边缘,只是缺少资金和资源的整合 而有的成果可能还只是处于实验室阶段,离中试还有一段距离。”中关村天合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成果部部长刘芳认为,这需要有专门的成果转化服务机构把筛选出的“红苹果”进行转化。  北京科技人才多、科技力量雄厚,科技企业数量、科研经费投入强度全国第一,获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总数连续4年超三成,科技成果多、贡献大。《科技成果转化成熟度评价规范》的发布,为北京打通了科技成果转化的通道。  首都科技服务业协会理事长刘东威表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需要专业的评价工具、专业的人才团队和专业的服务体系,从而对科技成果和市场需求进行挖掘评测、方案策划、资源整合和促进服务。但之前并没有相应的标准体系,因此,建立系统化和专业化的科技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未来,北京市科协还将与首都科技服务业协会等单位共同开展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科技企业股权估值等无形资产的系列标准及科教融合标准的制定,解决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有形和无形的相关问题,助力科技成果转化。  评价项目覆盖多领域  为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的成功率,中关村天合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自2014年成立之初就开始试水制定全国首个“科技成果转化成熟度”指标。  据了解,日前颁布的《科技成果转化成熟度评价规范》规定了科技成果市场转化成熟度的术语与定义、评价原则、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流程和评价报告等内容,适用于项目成果拥有方、需求方、金融机构、第三方评价机构及政府管理部门等对科技成果转化成熟度的评价。  《科技成果转化成熟度评价规范》采用包括评价模型和评价权重确定的评价方法,以“技术先进性、外部支撑性和市场转化性”三个维度,在技术研发、技术人才、市场要素、资源要素、产品化要素、生产化要素及商业化要素7个方面设定24个具体评价指标。  一般而言,评价科技成果市场转化成熟度时,主要从技术创新基因、转化支撑要素和职业专家意见等3个方面进行。而企业在寻求成熟的科技成果时,则大致要经过登记需求、系统调研和评价报告等3个步骤。企业进行需求申请、登记、入库后,由中关村天合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进行调研模板培训、组织调研团队和实施相应的调研计划,最终编制评价报告、由天合专家进行确认以及后续方案的研讨。  目前中关村天合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成熟度评价师库已分别从科技社团、中关村开放实验室、各大高校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等不同渠道集聚评价师共计300人。所评价的项目已经覆盖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技术等多个领域。【原标题:北京发布首个科技成果转化成熟度评价规范】
  • 雪迪龙等四上市公司入选首批环保服务业试点名单
    日前,永清环保、雪迪龙、桑德环境、现代投资四家上市公司入选首批环保服务业试点名单,将分别针对不同领域开展环保服务试点工作。   环保部已正式向19家单位下发《关于同意开展环保服务业试点的通知》,首批19家试点单位中包括辽宁省环保厅、江苏省环保厅两家省级环保部门,涉及到永清环保、雪迪龙、桑德环境、现代投资四家上市公司。   四家上市公司试点方向各有侧重,永清环保重点开展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综合环保服务试点,雪迪龙重点开展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试点。据永清环保介绍,该公司已与江西省新余市,湖南省湘乡市、宁乡县、怀化市签订合同环境服务协议,在环保咨询、培训、监测、设施运营等领域展开试点。   桑德集团重点开展乡镇污水处理综合环保服务试点,探索乡镇污水处理服务模式和服务要求。该集团拥有两家上市公司,分别为桑德环境和桑德国际。   湖南现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重点开展环境金融服务试点,探索环保项目融资机制。该公司是现代投资的全资子公司。环保类金融投资试点也是本次试点工作的新兴领域。   环保部自2012年起不断推进环保服务试点工作,2012年11月,环保部印发《环保服务业试点工作方案》,全面启动试点工作 2013年初发布《关于发展环保服务业的指导意见》,9月起召开多次会议探讨试点方向及试点企业名单。   根据《环境服务业&ldquo 十二五&rdquo 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到&ldquo 十二五&rdquo 末,环境服务业在环保产业中的比重将达到30%。
  • 《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印发
    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的通知国质检标联〔2016〕3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落实《中国制造2025》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发挥标准化和质量工作对装备制造业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推进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品产业迈向中高端,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了《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6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  装备制造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性、基础性产业,是提升我国综合国力的基石。标准是产业发展和质量技术基础的核心要素,是装备制造业行业管理的重要手段。标准是装备设计、制造、采购、检测、使用和维护的依据,标准的先进性、协调性和系统性决定了装备质量的整体水平和竞争力。坚持标准引领,用先进标准倒逼装备制造业转型和质量升级,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是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改善供给、扩大需求,促进产品产业迈向中高端。经过多年发展,我国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取得了长足进步。我国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装备制造业标准占总数的50%以上,基本形成了适应产业发展的标准体系。装备制造业标准水平不断提升,与国际接轨程度进一步提高,国际标准转化率达到70%以上,重大装备国产化程度大幅提高,产品整机质量与可靠性水平明显提升。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在提升产品质量、扩大国际贸易、促进技术进步和创新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产生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有力支撑了装备制造业的发展。但是,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装备制造业深度融合,标准体系存在系统性和协同性不强、服务产业跨界融合的适应性较差等问题,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高端装备制造业相关标准缺失,标准国际化水平不高,装备制造业质量发展的基础相对薄弱,造成装备在质量一致性、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和耐久性等方面差距较大,质量品牌竞争力不强,装备制造业标准和质量的整体水平亟待提升,迫切需要组织实施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重点推进工业基础、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标准化和质量提升工程,充分发挥标准对制造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推进装备制造业转型和质量升级。为落实国务院有关《中国制造2025》和《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紧贴《中国制造2025》的需求,以提高制造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实施工业基础、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标准化和质量提升工程为抓手,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坚持标准与产业发展相结合、标准与质量提升相结合、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相结合、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相结合,不断优化和完善装备制造业标准体系,加强质量宏观管理,完善质量治理体系,提高标准的技术水平和国际化水平,提升我国制造业质量竞争能力,加快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经济发展新优势,支撑构建产业新体系,推动我国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转变。  (二)实施原则。  需求引领、问题导向。紧贴装备制造业发展对标准化和质量的需求,针对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全面部署,集中攻坚,强化标准的研究与验证,推动标准体系建设和装备质量水平的整体提升。  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全面落实标准化工作改革要求,释放创新活力,加强装备制造业标准与技术创新的融合发展,推进形成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全面提升大质量工作格局。  重点突破、综合推进。围绕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协调推动各部门、地方政府、行业组织共同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研制一批急需的关键技术标准。统筹装备制造业产业生态链的需求,成套、成体系地推进标准制定,构建相互衔接、协调配套的综合标准体系。  军民融合、统筹发展。兼顾工业制造和武器装备建设需求,提高军用标准和民用标准通用化水平,促进军民科技成果双向转化,提高装备质量,为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筑牢工业基础。  开放兼容、强化实施。推动装备制造业标准国际化,服务“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注重装备制造业标准实施与工业消费品质量提升的结合,注重标准实施与政策、法规的衔接配套,加强标准的宣贯、实施、监督和服务,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的良好氛围,以质量品牌升级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三)目标任务。  到2020年,工业基础、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基本完善,质量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加快接轨,重点领域国际标准转化率力争达到90%以上,装备制造业标准整体水平大幅提升,质量品牌建设机制基本形成,部分重点领域质量品牌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重点装备质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到2025年,系统配套、服务产业跨界融合的装备制造业标准体系基本健全,企业质量发展内生动力持续增强,质量主体责任意识显著提高,有力支撑《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标准和质量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大幅提升,打造一批“中国制造”金字品牌。  二、提升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  适应装备制造业发展需要,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强化标准化与科技创新融合,推进军用标准和民用标准兼容发展,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创新政府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提升质量技术基础服务水平,健全质量发展考核与激励机制,提升企业标准化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塑造“中国制造”品牌形象。  (一)提升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创新能力。  强化标准化与科技创新融合。加大科技研发对标准研制的支持,深化国家科技计划与标准化紧密结合机制,在项目设计、立项、实施和验收各阶段增加对研发产品的质量稳定性、设备可用性及产品寿命等标准化指标因素,通过科研项目促进标准的形成,通过标准促进科技成果、专利技术转化和快速推广应用,将技术标准作为科研项目实施的主要考核指标之一。依托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重点专项,加强装备制造业关键技术标准研究。围绕产业创新联盟建设,完善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产学研用协同,研制对产业竞争力整体提升带动性强的关键共性技术标准,促进成果转化。结合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重点在工业基础、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建立标准创新基地,聚集装备制造业领域标准化和科技创新资源,为先导性、创新性技术标准研制、应用与国际化提供服务,促进企业创新成果的转化应用。结合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开展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推动创新成果应用和产业化,促进装备制造业由大变强。(科技部、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军用标准和民用标准兼容发展。加快推进装备制造业领域军用标准和民用标准通用化,推动国防和军队建设中优先采用先进适用的民用标准,加快军用标准向民用领域的转化和应用,开展现有军用标准和民用标准整合修订和军民通用标准制定。加强军用和民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联动,促进军用标准和民用标准资源共享。推进国防科技工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推动中国航天标准走出去,促进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国防科工局、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在装备制造业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领域,鼓励有条件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团体根据技术创新和市场发展的需求,协调相关市场主体,自主制定发布团体标准,供社会自愿采用。支持专利融入团体标准,推动装备制造业技术进步。(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企业标准化创新能力。研究制定促进装备制造业标准化与产学研相结合的政策,推动企业将创新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推进产业化。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建立完善先进的企业标准体系。加强中小微企业标准化和质量管理能力建设,引导企业建立标准化制度体系,培育标准化和质量意识,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企业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及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推动企业依据标准组织生产和提供服务,引导企业开展对标达标活动。运用行业准入、生产许可、行政执法、认证认可等手段,促进装备制造业领域节能、节水、环保、技术、安全等标准的实施,坚决淘汰不达标产品,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品质,提振消费者对“中国制造”的信心。以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为契机,统筹建设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企业标准大数据采集,推行企业标准主要技术指标“领跑者”制度试点,形成标准竞争机制。强化对公开标准的事中事后监管和依标准开展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开监督检查结果,并将结果纳入企业质量信用记录,推动信用监管和信用约束。鼓励消费者、新闻媒体和社会组织对企业自我声明公开的产品和服务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汇聚多元共治的合力。(国家标准委、质检总局、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国家认监委,以及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装备制造业质量管理创新能力。  提升质量技术基础支撑能力。加强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国家质量技术基础能力建设,结合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地区发展规划,推动质量技术基础服务示范点,为装备制造企业产品、服务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提供质量技术支持“一站式”服务。推进国家质量技术基础的综合服务示范和国际互认,为中国装备走出去,形成持续竞争力提供质量技术保障。对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的重大设备,以及政府投资项目、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需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的重大设备,综合运用质量技术基础手段实施重大设备监理,保障重大设备设计、生产、安装、调试等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和项目投资效益。(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以及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创新政府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探索强制性标准实施与质量监管相结合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推进装备制造业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和统一管理,除在危害国家安全、人身健康和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防止欺诈等方面设置强制性标准,需要强制执行、严格管住外,其他方面应更多让市场发挥作用。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加强质量违法失信行为信息的在线披露和共享。建立产品统计监测制度,健全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宏观质量统计分析。(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健全质量发展考核与激励机制。建立科学规范的质量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完善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推动将装备制造业质量和安全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评价内容。建立健全国家和地方质量奖励制度,鼓励装备制造企业积极开展争创质量管理先进班组和质量标兵活动,对装备制造领域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树立标杆和先进典型。(质检总局,以及各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塑造“中国制造”品牌形象。将质量品牌建设纳入质量强省、质量强市、质量强县活动内容,健全质量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快建立健全质量品牌评价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专业机构、新闻媒体、广大消费者和第三方机构等社会力量的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加强社会监督。调动全社会提升质量品牌的积极性,形成推动质量品牌提升的叠加效应和强大合力。(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工业基础标准化和质量提升工程  加快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以下简称“四基”)领域急需标准制定。以破解装备制造业发展瓶颈和加强薄弱环节为突破口,开展关键基础零部件(元器件)核心共性技术标准研究,配套解决基础材料、基础工艺标准短板。针对高档数控机床、电子专用设备、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等高端装备制造业配套基础零部件(元器件)标准缺失的局面,组织攻关,重点研制高速高精度轴承和齿轮、高压液压件、高强度紧固件、高应力高可靠性弹簧等关键基础零部件(元器件)标准。研究解决影响基础零部件(元器件)产品质量一致性、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和耐久性的关键共性技术,系统制修订液压件、紧固件、弹簧、密封件等量大面广的基础零部件(元器件)标准 钢材、有色金属、电子专用材料、有机和复合材料等基础原材料标准,特别是耐高温高压、耐寒、耐腐蚀、耐磨材料标准 金属成型、金属加工、热处理、锻压、铸造、焊接、表面工程等基础工艺标准,提升可靠性和寿命指标。(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工业基础标准研究和试验验证。针对“四基”标准基础数据和方法研究薄弱环节,建立以产业集聚区和龙头骨干企业为主体,高校、科研院所和产业链相关主机企业联合参加的标准推进联盟,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推进产品研发与标准制定,开展标准基础研究和试验验证,加强相关设计方法、检测试验、可靠性验证和疲劳寿命评估等原始试验数据积累,支撑国家工业基础数据库和工业产品质量控制与技术评价实验室建设,面向全社会提供服务。(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四基”领域综合标准化。加强“四基”领域产业链上下游相关标准化联动,系统解决设计、材料、工艺、检测与应用标准的衔接问题。鼓励主机企业积极参与“四基”标准制修订,扩大基础零部件、基础材料相关标准在主机行业的应用。选择汽车、机床、工程机械等领域开展整机企业和基础配套企业对接标准化试点示范,协同推进工业基础领域标准化。(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工业基础质量提升行动。以汽车、高档数控机床、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轨道交通装备、大型成套技术装备、工程机械、特种设备对关键原材料和核心基础零部件的需求为重点,以对质量影响较大的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为突破口,加强可靠性设计,提升试验及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水平,推进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提高装备质量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智能制造标准化和质量提升工程  创新智能制造标准化工作机制。针对智能制造标准跨行业、跨专业、跨领域的特点,加强顶层设计,建立智能制造标准化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在智能产品、装备、制造技术等方面,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标准推进联盟,制定满足市场需要的标准,加快智能制造科技成果转化。(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研究分析智能制造标准化需求和重点领域,系统梳理现有相关标准,构建先进、开放、协调、国际接轨的智能制造标准体系。按照共性先立、急用先行的原则,重点研制智能制造关键术语和定义、智能装备/产品、工业互联网/物联网、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工业软件、工业云和大数据等基础通用和关键核心技术标准,规范、引领智能制造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委、国防科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试验验证。选择基础条件好、需求迫切的行业和企业,针对流程制造、离散制造、智能装备和产品、智能制造新业态新模式、智能化管理和智能服务等领域开展综合标准化试验验证工作。在充分考虑现有布局和利用现有资源基础上,通过现有经费渠道对智能制造重点领域标准研制和标准验证等工作予以支持。鼓励和引导行业和企业参与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和重要技术标准研制、实施应用、意见反馈等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委、质检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装备智能化和质量提升。选择一批辐射带动力强、发展前景好、具有竞争力优势的企业实施制造过程信息化集成和协同应用、质量检测等方面的技术改造,建设产品质量检测系统和追溯体系。依托重点领域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建设以及传统制造业智能转型,突破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装备、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等关键技术装备,实现工程应用和产业化,提升装备制造业智能化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深化智能制造标准化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等国际标准化组织活动,在数字化协同设计等领域实现国际标准突破。加强与发达国家和地区间的技术标准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中德智能制造/工业4.0标准化工作组等合作平台,吸引企业界、学术界广泛参与智能制造标准化工作,培养标准化人才,开展标准互认,共同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绿色制造标准化和质量提升工程  完善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制定产品全生命周期标准,指导装备制造业产品设计、制造、使用、回收及再利用等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化。重点研究绿色设计、工艺、装备、材料及管理等绿色生产标准 余热回收、水循环利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以及废弃汽车整车及关键系统部件、废弃机电产品的回收、拆解、再制造等回收再利用标准 满足轻量化、无害化、节能降噪、资源节约、易拆解、易回收、高可靠性和长寿命等要求的绿色产品评价标准 绿色采购、绿色消费、绿色物流等绿色供应链标准 基于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与环境排放、环境绩效等工厂建设运营的不同维度,以实现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为目标的绿色工厂标准 园区生态环境及空间布局、基础设施共享、产业共生耦合、近零排放等绿色园区标准。(国家标准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节能减排标准化。以高效节能节水、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为重点,建立和完善节能环保产业标准体系。加强节能环保产业基础标准、性能检测方法标准和评价管理标准的研制,建立高效电机、LED照明、先进节能环保装备等重要产品标准和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标准综合体。开展能效、水效提升与节能服务、环保装备及关键技术、循环经济、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等重点领域标准研制,推动节能量测量与验证、节能服务、能耗在线监测与评估、重大节能环保装备等领域的技术标准成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绿色制造标准实施及效果评估。将目前分头设立的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产品统一整合为绿色产品,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等体系。加强对绿色制造标准、节能环保产业标准等绿色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绿色标准检测、认证等服务能力建设,积极推动第三方机构依据法律法规、标准开展绿色标准实施效果评价。依据标准积极推进绿色产品和认证、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建设,推广绿色产品。开展绿色供应链标准化试点,推动建立绿色供应链评估体系。全面推进绿色制造业改造升级,加快推进制造过程的流程化再造,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和质量损失,避免低价竞争。(国家标准委、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环境保护部、国家认监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发展服务型制造和生产性服务业标准化  加快服务型制造关键技术标准研制。围绕消费品需求,促进装备制造企业开展柔性化生产和个性化定制相关设备和标准的研制,发展故障诊断、维修保养、远程咨询等专业服务,生产更多有创意、品质优、受群众欢迎的产品。开展全生命周期管理、云制造服务、远程监控和运行维护服务、基于大数据的网络精准营销、产品回收再制造、金融租赁、知识管理与服务等技术标准研究,推动企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成为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和系统集成的供应商。(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生产性服务关键技术标准研制。开展基于互联网和大数据的第三方信息技术服务、线上/线下协同服务等技术标准研究,促进制造企业流程再造和模式创新。加快制定研发设计、生产设施管理、第三方物流、知识产权、服务外包、品牌建设等生产性服务标准研制,支撑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国家标准委及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装备制造业服务质量。鼓励企业优化产品设计,加快质量技术创新,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增加优质新型产品有效供给,满足不同群体不断升级的多样化消费需求。适应生产性服务业社会化、专业化发展要求,发展技术支持和设备监理、保养、维修、改造、备品备件等专业化服务,提高设备运行质量。积极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新理念和新技术,发展远程检测诊断、运营维护、技术支持等售后服务新业态,提高装备制造业服务质量。(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制造服务标准化成果转化与应用。结合产业布局,引导和鼓励各地区、各产业集群,推进制造服务标准化成果转化与应用示范建设,探索建立区域性制造服务标准化“科技研发、转化成果、推广应用”的合作模式,开展服务型制造和生产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依托制造业集聚区,推进研发设计、物流服务、质量检验检测相关标准化公共平台建设。引导优势企业积极发挥引领作用,推广质量标杆管理,将质量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方法向产业链两端延伸推广,带动中小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升级和管理创新,增强整体质量竞争力。(科技部、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动重点领域标准化突破,提升装备制造业质量竞争力  围绕实施高端装备创新工程,适应创新进展和市场需求,改进标准制修订流程,提高标准制修订效率,缩短标准制修订周期,及时更新标准,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业机械装备、新材料、高性能医疗器械等领域标准化实现新突破,加快装备质量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促进产业升级和产品质量国际竞争力提升。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完善集成电路标准体系,推进高密度封装、三维微组装、处理器、高端存储器、网络安全、信息通信网络等领域集成电路重大创新技术标准制修订,开展集成电路设计平台、IP核等方面的标准研究。开展靶材、电子浆料、半导体材料、高强高导铜合金等新型电子材料标准研究,研制传感器、专用电子设备等关键共性技术标准,完善新型显示、传感器件、片式元器件、太阳能光伏、锂离子电池等标准体系。加强智能终端、视听产品、可穿戴设备、智能硬件等关键技术标准研究。加强信息通信网络关键技术和设备的标准化工作,加快新型计算、高速互联、先进存储、体系化安全保障等技术标准研制。加快适用于工业环境的宽带移动通信标准制定,研制第五代移动通
  • 国家标准委公布首批党建标准化试点单位
    p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用标准化理念不断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国家标准委近日印发《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下达第一批党建标准化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确定了首批40家党建标准化试点单位。 /p p   首批党建标准化试点单位包括质检总局法规司、卫生司、食品局、标准法规中心、中国特检院、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内蒙古检验检疫局等直属单位。同时,国务院参事室机关党委、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党委、光明日报社机关党委、中国计量大学以及中共四川省自贡市委、中共如皋市委、中共会昌县委和安徽、江西、山东、云南、陕西等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参加试点。 /p p   通知要求,试点单位要按照试点工作通知的部署,加强组织协调、认真推进实施,与标准委机关开展联学联做,圆满完成党建标准化试点工作任务,为不同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体系,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p
  • “高技术服务业-检验检测”标准体系课题预研会召开
    12月21日,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1)秘书处在京召开了“高技术服务业—检验检测”标准化体系课题预研会。会议深入探讨了检验检测标准化体系的框架结构,明确了相关研究课题的申报内容。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1)秘书长赵宗勃,国家认监委科标部、实验室部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并参加了研讨。来自国家认监委认证认可技术研究所、中国检验认证集团、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等单位的10余位专家参加了此次会议。
  • 开元仪器入选湖南省2022年度新兴优势产业工业标准化试点项目
    近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下达2022年度新兴优势产业工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开元仪器申报的“煤质分析和燃料管理智能装备制造标准化试点”项目入选。   工业标准化试点是指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和管理,以建立完善和推广实施标准体系为主要内容,以传播标准化理念、推广标准化经验、推动全社会运用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为目的的典型引路、标杆引领的标准化实践活动。同时,试点承担单位的产品能够体现行业特色,对行业内其他单位具有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并且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排名位于本省乃至全国同行前列,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   开元仪器积极牵头及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公司先后参加了GB/T 25214《煤中全硫测定 红外光谱法》、GB/T28730《固体生物质燃料样品制备方法》、GB/T 30732《煤的工业分析方法 仪器法》、GB/T 30733《煤中碳氢氮的测定 仪器法》、GB/T 30991《智能氧弹式热量计通用技术条件》、GB/T 31425《库仑测硫仪技术条件》、GB/T 32707《实验室仪器及设备安全规范 氧弹式热量计》、GB/T 32709《实验室仪器及设备安全规范 煤炭工业分析仪》、GB/T 33302《燃煤可排放硫含量试验方法》、ISO 13909《Hard coal and coke-Mechanical sampling》、ISO 20336《Solid mineral fuels - Determination of total sulfur by Coulomb titration method》、GB/T 37673《煤灰中硅、铝、铁、钙、镁、钠、钾、磷、钛、锰、钡、锶的测定 X射线荧光光谱法》等30余项标准的制修订。通过参与标准制修订,公司进一步稳固了在行业的制高点,树立了相应产品在整个行业的权威性,促进了先进技术在产品中的应用,也为产品的更新换代和行业的规范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深耕煤质分析领域三十年,开元仪器一直在探索产业标准化和客户需求个性化的最佳平衡点,在新产品研究、设计和生产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产品占据了国内“半壁江山”。不仅如此,开元仪器还主动对标国际标准,让产品技术、产品质量、产品安全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在引进新标准新理念的同时积极推动中国标准“走出去”。公司是行业内率先按照欧盟标准推行产品CE认证的企业,使产品在安全、环保等方面与国际接轨。截至目前,开元仪器的产品远销美国、澳大利亚、荷兰、俄罗斯、蒙古、印尼等77个国家和地区。   近年来,公司积极实施标准化战略,注重标准在产品开发、生产中的应用:建立健全技术标准体系;全面实施“三化”工作,减少产品物料品种规格;加强标准化培训,提高全员标准化意识。此次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标准化水平,以标准化赋能高质量发展,有力促进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的有机衔接。
  • 多个仪器仪表项目入围第三批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
    日前,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第三批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公示名单,101个项目入选,涵盖智能制造、智能检测装备、新能源装备、绿色制造、机器人等领域。高端装备制造业是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产业,标准化试点的开展对于建立和完善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体系、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产业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据了解,该试点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主管部门与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共同组织,由地方政府积极参与,以建立和完善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系、推动科技创新成果的标准转化和标准实施为主要内容、以促进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和提升为主要目标的实践性活动。试点原则是面向高端装备制造业的发展需求,围绕重点领域、核心技术和配套短板集中攻关,有针对性地构建先进适用标准体系,切实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难题。具有健全科技、标准、产业等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做好与有关法规标准、战略规划、政策措施的衔接,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此外,要发挥市场在科技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科技创新、标准研制、标准实施和产业发展的一体化推进。入选项目具有典型产业特色。在全国、地区或行业具有鲜明特色和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主导产业发展水平和规模效益居行业领先地位。根据《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管理暂行规定》(国标委工一联〔2017〕122号),经组织专家评审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现将拟下达的第三批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项目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字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公 示 期:2024年1月12日—2月1日联系电话:010-82262655附件:第三批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公示名单.docx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12日第三批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公示名单序号试点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所属领域1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起重机械和工业车辆)标准化试点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机械2北京配天技术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工业机器人)标准化试点北京配天技术有限公司机器人3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智能检测仪器)标准化试点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能检测装备4北京七星飞行电子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电子元器件)标准化试点北京七星飞行电子有限公司工业基础5上海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商用飞机)标准化试点上海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航空航天6上海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重型燃气轮机无损检测)标准化试点上海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智能检测装备7上海采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储能装备)标准化试点上海采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装备8绿水新航科技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电动船舶)标准化试点绿水新航科技有限公司高技术船舶9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智能检测装备)标准化试点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智能检测装备10浙江省平湖市高端装备制造业(数控机床)标准化试点平湖市人民政府工业母机11浙江瑞安经济开发区高端装备制造业(智能制造)标准化试点浙江瑞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智能制造12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特种机器人)标准化试点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机器人13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绿色智能电器)标准化试点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制造14海天塑机集团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智能注塑装备)标准化试点海天塑机集团有限公司智能制造15美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智能纺织装备)标准化试点美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智能制造16浙江四兄绳业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海洋工程用系泊绳索)标准化试点浙江四兄绳业有限公司海洋工程装备17宁波索诺工业自控设备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核心零部件)标准化试点宁波索诺工业自控设备有限公司工业基础18杭州杰牌传动科技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核心零部件)标准化试点杭州杰牌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基础19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电力装备)标准化试点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力装备20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工程机械数字化)标准化试点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机械21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动力电池)标准化试点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装备22中建五洲工程装备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智能化工装备)标准化试点中建五洲工程装备有限公司智能制造23无锡小天鹅电器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智能家电)标准化试点无锡小天鹅电器有限公司智能制造24扬州诚德钢管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绿色工厂)标准化试点扬州诚德钢管有限公司绿色制造25九力绳缆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海洋工程高性能纤维绳索)标准化试点九力绳缆有限公司海洋工程装备26江苏丰东热技术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热处理装备)标准化试点江苏丰东热技术有限公司工业母机27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标准化试点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28万帮数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系统)标准化试点万帮数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29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智能液态包装装备)标准化试点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制造30智奇铁路设备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高速动车组轮对)标准化试点智奇铁路设备有限公司轨道交通31山西柴油机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动力系统)标准化试点山西柴油机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内燃机32山东创瑞激光科技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增材制造)标准化试点山东创瑞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增材制造33山东亿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新能源装备)标准化试点山东亿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装备34山东天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煤机装备)标准化试点山东天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机械35山东万世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建筑施工机械)标准化试点山东万世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机械36山东德鲁克起重机集团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自动化桥式起重机)标准化试点山东德鲁克起重机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机械37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医疗器械)标准化试点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高端医疗装备38山东五征集团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饲料加工机械)标准化试点山东五征集团有限公司农业机械39山东华盛农业药械有限责任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农业植保机械)标准化试点山东华盛农业药械有限责任公司农业机械40山东京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超高功率石墨电极智能制造)标准化试点山东京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制造41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风电装备核心零部件)标准化试点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电力装备42泰山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体育器械)标准化试点泰山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体育器械43中品智能机械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数控设备)标准化试点中品智能机械有限公司工业母机44青岛宏达锻压机械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金属精密成形装备)标准化试点青岛宏达锻压机械有限公司工业母机45青岛凯捷重工机械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自动化成套装备)标准化试点青岛凯捷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智能制造46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光伏装备)标准化试点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装备47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电力装备)标准化试点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力装备48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工艺研究院高端装备制造业(石油钻采装备)标准化试点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工艺研究院新能源装备49山东悦龙橡塑科技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海洋工程管汇)标准化试点山东悦龙橡塑科技有限公司海洋工程装备50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模具)标准化试点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基础51山东神力索具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高端索具)标准化试点山东神力索具有限公司工业基础52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关键基础材料)标准化试点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基础53安瑞科(廊坊)能源装备集成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氢能装备)标准化试点安瑞科(廊坊)能源装备集成有限公司新能源装备54唐山百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轨道交通检修装备)标准化试点唐山百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轨道交通55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核心零部件)标准化试点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基础56邯郸市永年区高端装备制造业(核心零部件)标准化试点河北永年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工业基础57黑龙江省勃农兴达机械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农业播种机械)标准化试点黑龙江省勃农兴达机械有限公司农业机械58黑龙江省发现者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烹饪机器人)标准化试点黑龙江省发现者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机器人59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电力装备)标准化试点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装备60长春数控机床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先进焊接装备)标准化试点长春数控机床有限公司工业母机61吉林飞特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固废燃料化装备)标准化试点吉林飞特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装备62一重集团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数字化设计)标准化试点一重集团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智能制造63锦州锦恒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智能工厂)标准化试点锦州锦恒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制造64沈阳仪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传感器)标准化试点沈阳仪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智能检测装备65大连依利特分析仪器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智能检测仪器)标准化试点大连依利特分析仪器有限公司智能检测装备66中国航发燃气轮机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燃气轮机)标准化试点中国航发燃气轮机有限公司内燃机67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核心零部件)标准化试点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基础68天水星火机床有限责任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数控机床)标准化试点天水星火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工业母机69兰州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数字化车间)标准化试点兰州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制造70庆阳布谷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精量种植装备)标准化试点庆阳布谷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农业机械71定西高强度紧固件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核心零部件)标准化试点定西高强度紧固件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基础72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智能矿山重型装备)标准化试点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机械73中车西安车辆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储运装备)标准化试点中车西安车辆有限公司特种设备74西安电炉研究所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工业绿色电炉)标准化试点西安电炉研究所有限公司绿色制造75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土方机械)标准化试点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机械76陕西旭强瑞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氢燃料电池)标准化试点陕西旭强瑞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装备77盛世盈创氢能科技(陕西) 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氢燃料电池)标准化试点盛世盈创氢能科技(陕西) 有限公司新能源装备78西安领充创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储能装备)标准化试点西安领充创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装备79宝铁集团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关键基础材料)标准化试点宝铁集团有限公司工业基础80西电宝鸡电气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电工装备)标准化试点西电宝鸡电气有限公司电工装备81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电工装备)标准化试点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电工装备82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端装备制造业(新能源装备)标准化试点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新能源装备83福建安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轨道交通装备)标准化试点福建安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轨道交通84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工程机械)标准化试点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机械85株洲瑞德尔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烧结装备)标准化试点株洲瑞德尔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冶金装备86特变电工衡阳变压器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电力装备)标准化试点特变电工衡阳变压器有限公司电力装备87邵阳纺织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纺织装备)标准化试点邵阳纺织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纺织装备88湖南江冶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环保装备)标准化试点湖南江冶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制造89威胜集团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电力装备)标准化试点威胜集团有限公司电力装备90长沙开元仪器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智能装备)标准化试点长沙开元仪器有限公司智能制造91新疆心连心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绿色制造)标准化试点新疆心连心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智能制造92新疆钵施然智能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智能农机)标准化试点新疆钵施然智能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农业机械93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高技术船舶)标准化试点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高技术船舶94航宇救生装备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火箭撬试验装备)标准化试点航宇救生装备有限公司航空航天95大禹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电工装备)标准化试点大禹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工装备96清研新能源汽车工程中心(襄阳)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新能源汽车)标准化试点清研新能源汽车工程中心(襄阳)有限公司新能源装备97内蒙古自治区纤维质量监测中心高端装备制造业(智能纤维检测装备)标准化试点内蒙古自治区纤维质量监测中心智能检测装备98内蒙古瑞丰农牧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农业机械)标准化试点内蒙古瑞丰农牧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农业机械99内蒙古中电储能技术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储能装备)标准化试点内蒙古中电储能技术有限公司新能源装备100吴忠仪表有限责任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核心零部件)标准化试点吴忠仪表有限责任公司工业基础101贵州长通集团智造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制造业(新能源装备)标准化试点贵州长通集团智造有限公司新能源装备
  • 上海标准化专项资金向六大领域倾斜
    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怎么用?上海市质监局日前公布方案,项目重点支持推进重大战略实施的配套项目、推进重点领域发展的突出项目,以及推进重要创新实践的突破项目。   具体支持现代服务业领域,涉及金融服务、物流服务、高技术服务、商务服务、设备监理工程咨询服务、航运服务、电子商务、会展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 商贸服务、旅游服务、居民服务、文化产业服务、体育产业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等。   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下一代信息网络、电子核心基础、高端软件和新兴信息服务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航空装备、卫星及应用、轨道交通、海洋工程装备、智能制造装备等高端装备制造 核电、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智能电网、储能电池等新能源产业 特种金属功能材料、高端金属结构材料、先进高分子材料与专用化学品、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纳米和智能及其他前沿材料等新材料产业 新能源汽车产业 生物产业等成为重点。   在先进制造业领域,机械装备、船舶 汽车 石油化工 精品钢铁 成套设备 电子、电气设备、智能运输系统 建材质量安全以及绿色建筑相关材料 家具、化妆品、纺织品、家用电器等消费品及安全要求,面向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消费品等入选。   现代农业领域包括美丽乡村建设 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 农田水利、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农业基础设施 农药、肥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安全控制 农产品质量安全及配套检测方法 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 动植物疫病防控和生物安全 农技推广服务、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农业信息化服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 现代林业 现代种业等。   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则考虑到用能产品能效、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数据中心节能、节能计算评估标准、节能服务、节能量交易、能效持续改进标准等节能产业 污染控制技术与设备、环保产品、环保评价与服务、环境友好型产品等环保产业 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机电产品再创造等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等。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包括公共教育 公共文化 公共体育 劳动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险 社会救助、社区建设、社会福利、老龄服务等基本社会服务 人口和计划生育 卫生监督、职业安全卫生、医疗服务、中医药等公共医疗卫生 绿化和市容、水务、公共交通、公园和风景园林、智慧城市建设等公共基础设施管理与服务 校园安全、社会治安、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地下空间安全、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等城市运行安全 社会公益科技服务 公共行政服务等。   此次专项资金向以上六大重点方向和领域倾斜,并且对纳入上海市标准化发展规划或工作重点计划,在标准制修订、承担标委会工作、示范试点和采用国际标准中已取得&ldquo 新突破、新成效、新进展、新水平&rdquo 的项目,予以优先考虑,重点资助。申请项目限于2013年5月1日至2014年5月30日获得批准的项目,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批准日期截至今年6月30日。
  • 《上海市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发布
    沪府办发〔2016〕34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上海市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8月15日上海市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协调推进的关键时期,是本市基本建成“四个中心”、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冲刺时期和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时期,也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精神,推进市政府深入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全面完成《上海市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07-2020年)》目标任务的冲刺时期。为进一步促进“十三五”期间上海市标准化工作发展,对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标准化改革促进标准化服务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方案》,更好地发挥标准化在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打造上海质量高地、提升城市国际竞争力、促进本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作用,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要求,充分运用“标准化+”理念,更加注重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科技创新与技术标准的融合,实现重点领域标准化瓶颈突破,着力解决标准化创新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与“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战略对接,为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建设具有上海特色的标准化体系,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管理,合理规划布局,以标准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引领,注重发挥市场对标准化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放开搞活企业标准,补全标准化创新发展短板,营造标准化发展良好环境,形成社会协同共治格局。  立足上海、服务全国、促进创新、接轨国际。全面深化上海标准化工作改革,充分发挥上海标准化技术和人才优势,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力争先行先试,努力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积极对标国际先进,参与国际标准化竞争与合作,进一步提升上海国际标准化影响力和竞争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具有上海特色、国内领先的标准化体系,有效服务本市“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有力支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将上海建设成为标准化意识和能力较高,创新创业标准化服务到位,标准化创新生态环境良好,国内引领、国际有影响力的标准化高地。  ——标准体系更加健全。完善新时期本市标准化工作体系,建成统一协调、运行高效、政府与市场共治的地方标准化管理体制和科学有效的标准化工作机制。符合本市政府管理需求的有效地方标准总量达到600项,培育发展符合市场和创新需求的团体标准100项,企业产品标准施行自我声明公开,形成结构合理、重点突出,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适应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标准体系。  ——标准化效益充分显现。建立标准化与科技自主创新深度融合的促进机制,聚焦国家战略及产业发展前沿,加快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技术向标准成果转化,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都市农业等领域标准化持续开展,有效促进产业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程度显著提高,社会效益逐步体现。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标准化力度,有效支撑上海生态发展需求。  ——标准水平大幅提升。力争国家、国际标准化组织专业技术委员会在沪数量以及主导或参与制修订的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数量位于全国前列。努力使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公共安全和公共服务、城市建设和管理等社会治理领域标准水平与特大型城市发展相适应 船舶、汽车、中医药等领域的重点技术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新增主导制定关键性国际标准10余项。  ——标准化基础不断夯实。着力建设标准化创新基地、标准化人才高地和标准化国际交流中心,完善全社会共享的标准化公共服务体系,建立专业标准化服务平台。完善地方标准立项、评审、后评估等推进机制,建立上海市地方标准审评中心。组织建设地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技术组织并形成重点领域全覆盖。国家、国际标准化专家、标准化工程师及标准化岗位人员总数突破5000名。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标准体系  强化管理地方标准。进一步优化地方标准体系结构,科学把握制定范围,合理缩减推荐性地方标准规模,聚焦政府公益性、基础性标准,重点制修订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现代服务业、都市农业、美丽乡村等具有地方特色、体现地方管理水平的地方标准。对强制性地方标准进行全面清理,对推荐性地方标准开展集中复审。推动一批地方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  培育发展团体标准。针对上海“四新”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短板和空白,促进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有效供给,引导规范团体标准发展,出台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鼓励依法成立且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协调相关市场主体积极制定团体标准。在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领域,大力推进团体标准试点工作。  放开搞活企业标准。建立完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落实企业的标准化主体责任,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出台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管理办法。鼓励企业制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及相关专利的高水平企业标准。  (二)推动标准实施  建立完善标准化推进机制。加强地方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宣贯、标准实施监督等工作。完善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等扶持政策,建立上海市标准创新贡献奖励制度,在产业、科技、中小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中加大对标准化成果的考核应用力度。推进并规范标准化试点示范,提高试点示范项目的质量和效益。充分运用标准化手段,规范政府管理,在政策措施中加强对相关标准的应用,利用标准提高公共服务效能。  发挥市场主体决定性作用。激发各企业、行业组织、科研机构、学术团体以及相关标准化专业组织等主体建立促进技术进步和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标准化工作机制,深入推动标准应用和实施。鼓励企业通过科学建立企业标准体系,严格执行相关标准,提高产品、服务质量和生产经营效益。  (三)强化标准监督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以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为主要形式的强制性标准监督机制,保证强制性标准得到严格执行。建立以团体自律和政府必要规范为主要形式的团体标准监督机制,发挥市场对团体标准的优胜劣汰作用。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监督机制,保障公开内容真实有效。组织开展重要地方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和评估,完善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渠道,强化对反馈信息的分类处理。  加强社会公众监督。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和消费者对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作用,加强标准化社会教育,强化标准意识,调动社会公众积极性,畅通标准化投诉举报渠道,共同监督标准实施。  (四)提升标准化服务能力  建立完善标准化服务体系。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推动标准信息与质量数据贯通,建设上海质量和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有效提供质量发展和标准实施咨询服务。推动标准水平对比、标准有效性评价、标准化技术成果转化、标准制修订等技术服务开展,加强对创新基地、创客空间、创新型企业的专业标准化服务和对中小微企业基本标准化服务的有效供给。  加快培育标准化服务市场。以标准制修订支撑服务和标准实施保障服务为重点,以提升企业标准化水平和标准化专业组织的咨询服务能力为目标,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促进标准化服务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营造标准化服务业发展政策环境,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标准化服务市场建设。提升鼓励行业组织、社会团体、产业联盟等社会组织及市场主体提供和参与标准化服务,不断提升标准化能力和水平,促进标准化服务市场快速健康发展。  (五)加强国际标准化工作  大力推进国际标准化。努力打造具有影响力的标准化活动国际交流中心,提升上海在标准化领域的国际影响力。加强国际标准化上海协作平台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泛美标准支撑机构落户本市。进一步提高在沪国际标委会秘书处工作能力,鼓励有能力的单位争取主导制定更多国际标准以及承担国际标委会秘书处工作,在船舶、卫星导航、中医药等领域主导制定一批有影响力的国际标准。加强国际标准化合作交流,鼓励本市承办有影响力的国际标准化活动,对代表国家参与各类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服务“走出去”战略。以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为抓手,加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跟踪、研究,持续完善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工作机制。加大对“一带一路”相关贸易国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的研究力度,完善上海市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服务平台,提高本市进出口企业应对能力。提升本市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与应对工作的经济、社会效益。加强标准支撑和引领作用,以标准国际化支撑产品、技术、装备、服务国际化,以标准“走出去”带动产品、技术、装备、服务“走出去”,重点支持和推动新能源汽车、港口机械、隧道工程、电气装备等本市优势产业的产品和服务出口能力。  (六)夯实标准化工作基础  强化标准化技术网络建设。着力构建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标准化技术网络,调动发挥产学研各方资源优势,共同推进标准化创新发展,着力完善政府与市场共治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基本形成标准进步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互相促进的格局,重点领域标准化水平与科技创新能力跻身国际先进水平,努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标准化创新基地。  建设标准化人才高地。依托本市标准化技术组织、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打造上海标准化智库,发掘一批具有主导能力的国际标准化高层次人才和有发言权的产业领域标准化专家,培养一批专业优势明显、知识结构合理、实践经验丰富的标准化专业从业人员。  三、重点领域  (一)加强产业经济标准化建设,服务提质增效升级  促进现代服务业标准化。以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为目标,推动物流、交通运输、人力资源、高技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开展标准化建设 以精细化、高品质转变为目标,推动商贸、旅游、家政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开展标准化建设,加快相关标准建立,强化标准实施,提升现代服务业能级。  专栏1现代服务业标准化重点  商贸  聚焦服务贸易、酒类流通等重点领域,制定和实施语言文化服务贸易、中医药服务贸易、服务外包、酒类经营企业信用评价等标准,建立健全现代上海贸易标准体系。开展商务诚信公众服务平台、酒类专卖创新市场监管等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健全酒吧经营管理服务规范。  物流  聚焦快消品、农产品等重点领域,加快推进托盘社会化共用、城市配送公共基础设施标准化、农产品物流包装标准化,重点开展带板运输、农产品物流包装、医药物流等行业团体标准研制,构建城市物流标准体系。建设服务于物流标准化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推进长三角区域物流标准化应用。  旅游  聚焦邮轮旅游、房车旅游、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制修订旅游公共服务、公共信息、公共管理、旅游服务质量等标准,开展上海都市旅游目的地标准体系建设。推进旅行社服务、景区服务、宾馆服务、网络服务、会议服务等标准化示范项目,支持旅游标准化专业网站建设,建立旅游标准化工作平台。  交通运输  开展综合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的标准体系建设,制修订和实施运输服务、安全应急、城市客运等关键技术标准。  高技术等新兴服务  加强电子商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等服务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及重要标准研制。开展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宣贯培训(覆盖本市前30%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咨询评估和应用示范,支持建设ITSS运维交付公共服务平台。鼓励电子商务等领域制定团体及联盟标准。  人力资源  聚焦人力资源外包、网络招聘、人才培训、人力资源咨询等重点领域,制修订人力资源术语、人力资源外包、人力资源派遣等国家标准,加强猎头、招聘会、测评等国家和地方标准的宣贯实施,打造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示范平台,构建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标准化体系框架。  家政  制定和实施家政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家政专业服务质量等相关标准,建立健全家政服务标准体系,开展家政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等标准化示范项目。  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标准化。积极落实“中国制造2025”战略,紧密结合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以标准化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优势制造业转型升级,鼓励先进技术成果转化为标准成果,支持重点领域产业创新联盟标准化工作。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深入推进军民融合标准化工作,进一步促进军用、民用技术间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发展。  专栏2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标准化重点  大数据  聚焦金融、商贸、先进制造、城市运行、医疗、能源等重点领域,围绕数据采集、数据流通、数据挖掘、数据分析、数据应用和数据安全等环节,加快保护数据产权、安全和隐私的相关标准以及促进大数据行业应用和模式创新的技术标准制修订,加强行业自律规范。鼓励本市企业参与标准制定,加大标准实施力度,开展大数据应用标准化试点,加强标准服务、评测和监督。  电子信息制造  聚焦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下一代网络、汽车电子领域,制修订16/14纳米芯片设计、芯片制造、12英寸生产线装备材料、28纳米及以下芯片测试、AMOLED面板显示、LED照明、新型显示产业配套、5G无线网络、软件定义网络、汽车变速传动电子控制系统、智能驾驶辅助系统等核心技术标准,部分标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建立健全电子信息制造业标准体系,加强与长三角地区相关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协作。  大型客机  聚焦大型客机设计研发、总装制造、客户服务、试验试飞等重点领域,制定和实施三性设计准则、评估方法及验证、复合材料制造工艺工装、无损检测、多物理领域建模技术和虚拟试验方法、试验试飞技术、测试改装与数据处理、机务场务保障、航空器评审等各专业标准规范,构建并完善基于大型客机研制管理的民用飞机标准体系,深入开展型号共通性研究,持续总结大型客机国家重大专项标准化示范项目成果,建立系统化、模块化、动态化的民用飞机综合标准化系统应用平台。  新能源汽车  聚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领域,制修订新能源整车集成规范、电池关键材料制备、单体制造和系统集成、电机电力电子模块设计制造、电驱变速箱设计制造、整车控制器及软件开发设计等技术标准,建立可复制、可操作、可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  卫星导航  聚焦实时精密单点定位技术(PPP)、北斗地基增强系统、车联网、辅助和智能驾驶、航空应用等领域,开展大众型高精度授时、定位和导航产品等技术标准的研究,制定测量型GNSS设备性能要求及测试方法、北斗卡式终端等联盟标准和通信辅助的北斗/GNSS(AGNSS)相关国际标准,继续发挥上海市卫星导航联盟标准化示范作用,加快引进具有卫星导航知识背景的标准化专业人才,加大培育标准化研究团队的创新能力。  智能电网  聚焦低压智能电器及系统、能源管理系统、分布式电源发电系统、电动汽车充放电系统、智能建筑控制系统、用户端电器设备智能制造等领域,制修订和实施智能电网用户端设备及系统标准,研制安全、通信等通用标准,建立健全智能电网及能源装备标准体系,推进用户端设备及系统标准化示范项目并建成标准化平台。  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  聚焦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的标准化能力提升,围绕豪华邮轮、20000TEU级集装箱船、LNG动力船、极地航行船、智能船舶、大型游艇、钻井/生产平台、深海浮式生产储卸装置等高端装备,开展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和关键技术标准研究 围绕船舶动力系统(高中低速船用柴油机、双燃料发动机、高效喷水推进装置等)、机电设备(甲板机械、舱室设备、通导设备等)、水下生产系统、动力定位系统、油气水处理等核心系统和配套设备,开展标准化科研和技术标准制修订。积极争取船舶海工行业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  功能性材料  组织推进国家新材料产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鼓励企业开展新材料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加强材料标准与下游行业设计规范的衔接配套。  军民融合  重点开展核、航空、航天、船舶、电子、新材料等军民融合领域的标准化体系建设,完善军品重要工艺、军工行业建设等标准,推动武器装备采用国家标准,以及成熟先进的国家军用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推进航空、航天、高技术船舶及海洋工程、核产业、空间信息及应用、智能制造及智能装备、电子信息与元器件、军民两用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军民通用标准化试点建设。  深化都市农业标准化。以整建制创建全国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全面推进国家农产品安全区建设为契机,推进标准化生产和“三品一标”认证,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围绕建设美丽中国、生态文明的总体要求,在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新农村建设等领域开展相关标准化工作,大力促进休闲农业发展,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农业附加值,充分发挥都市现代农业生产、生态、生活等功能。以实现本市农业现代化为总目标,基本形成适合本市的现代都市农业标准体系。  专栏3都市农业标准化重点  都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设  全面推进国家农产品安全区(县)建设,加大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力度,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推进标准化生产和“三品一标”认证。制修订产地环境评价、农业投入品合理使用规范、农业安全种植和健康养殖、农兽药残留限量及检测、绿色防控、统防统治、测土施肥、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以及动植物疫病预警诊治、农业转基因安全评价、农业资源合理利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产品流通、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标准,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农业社会化服务及美丽乡村建设  整建制创建全国现代农业示范区,制修订农资供应、农业生产、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机配套、农产品流通、农业信息化、农业金融、农业经营等领域的管理、运行、维护、服务及评价等标准,以及美丽乡村建设、农家乐、农村公共服务、农村社会管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领域的标准,研制农村村庄改造建设标准。  林业  重点开展森林资源、林木种苗、有害生物防控、森林防火、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自然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湿地保护、林业产业等领域的标准化建设、制修订和实施林业相关标准,构建布局系统、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的城市森林标准体系,实施国家级和上海市级标准化示范项目,创建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  (二)加快社会治理标准化进程,促进社会民生改善  强化公共安全标准化。以实现平安城市为目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反恐及公共安全技防、消防等领域标准体系,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实施和监督,支撑本市公共安全有序发展。  专栏4公共安全标准化重点  安全生产  研制和制修订系统危险程度高、风险大、工作需求迫切的通用生产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职业卫生安全等相关行业标准项目,建设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标准体系。聚焦突出问题和漏洞短板,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示范项目。加强安全生产标准的宣贯实施和标准化监管。  反恐及公共安全技防  制定和实施本市重点行业反恐怖防范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等领域标准,建设社会治安管理与防范标准化体系,加强对涉及公共安全管理的各级标准的宣贯和实施。  消防  聚焦社会消防安全、消防监督管理、灭火与应急救援、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信息化、工程建设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制修订消防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检测、建设工程验收评定、工程建设消防技术等管理类和技术类标准,建立消防安全标准体系。  食品安全  推动食品出口企业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依法组织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实施,使地方标准成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有效补充,同时带动国内食品向国际标准靠拢,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标准。  提升公共服务标准化。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公共服务提供能力,加强本市医疗卫生、养老服务、就业和社保、公共文化服务、体育、气象等公共服务领域标准体系建设。  专栏5公共服务标准化重点  医疗卫生  聚焦医疗服务、中医药、疾病防控、职业卫生、卫生监督等重点领域,制修订医疗服务质量、中药产品安全与质量、疾病防控与健康危害因素实验室检验监测、重点职业病诊断技术路径等标准,探索制定团体标准管理规范,推进中医药国际标准制定工作,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标准体系。开展公共卫生适宜技术和公共卫生数据信息管理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  养老  制定和实施养老机构设施服务、老年宜居社区人文环境,居家养老、社区老年活动室等标准,建设与国家、行业标准相衔接的养老机构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老年宜居社区标准体系,加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标准化管理。  就业及社保  聚焦劳动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险等重点领域,研制创业服务、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援助、城镇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标准,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地方标准体系和社会保险服务综合标准体系,开展上海社会保险服务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打造社会保险服务标准化技术平台,培养社会保险服务标准化专业队伍。  公共文化  制修订文化安全、文化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安全、文化融合发展、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和服务等标准,加强文化标准宣贯、实施和监督。  体育  制修订公共体育服务、体育场馆设施、体育健身休闲、社区体育工作、体育竞赛等领域的标准,制定体育场馆公益性服务标准和评估体系,建立健全体育产业标准体系。  气象  制 (五)加强规划组织实施  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实施监督,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推进规划实施,搞好与《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上海市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07-2020年)》发展目标的衔接,抓好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的分解和落实,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结合市场监管职能整合调整,加强对各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定期开展规划实施的效果评估,跟踪分析本规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确保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 2012年材料测试服务业发展高峰论坛召开
    仪器信息网讯 2012年12月19日,由北京材料分析测试服务联盟主办的“2012年材料测试服务业发展高峰论坛”在北京召开。国家工信部原材料司副司长潘爱华、国家科技部工业发展处调研员李治农、国家认监委实验室与检测管理部副主任沈军、国家标准委工业标准一部副处长袁晓鹏、北京市质监局总工程师喻红、北京市科委处长许心超出席了会议。本届论坛紧密围绕测试服务业发展在政策需求、产业发展和服务业发展、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技术创新、标准建设、产业链合作和协同、公共平台等方面的主题进行了深入研讨。110多位来自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生产企业等单位的专家出席了此次会议。 会议现场 国家科技部高新司工业发展处调研员李治农致辞   国家科技部高新司工业发展处调研员李志农说:“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服务业,相继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布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十二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等文件,来促进服务业的发展。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指出,经济发展更多依靠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基础产业的带动,加强技术创新、技术集成和商业模式的创新,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   李志农强调说:“科技部高度重视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十一五期间,科技部发布了《现代服务业科技发展行动纲要》,启动了现代服务业科技行动,在国家周计划中部署了一批现代服务业科技项目,累计投入国防经费10多亿元。为促进十二五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科技部采取了多项措施,一是组织编制了现代服务业科技发展十二五多项规划,着力推动生产型服务业、新兴服务业、科技服务业三个重点方向发展,共建现代服务业技术支撑、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针对测试服务业、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指出:推进测试服务业市场化的进程,积极支持第三方测试服务机构发展,培育一批综合性的测试服务机构。二是开展近代服务业的推进和示范,初步形成以示范城市、试点园区、产业化基地和示范企业为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格局。三是把服务业作为一个单独领域,加大现代服务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据统计,从去年到今年科技部一共批复科技服务业项目19项,共计3亿元。” 北京市质检局总工程师喻红致辞   北京市质检局总工程师喻红讲到:“任何一个组织机构,起初都需要探索一些测试和管理方法。平台服务需要用模式提供服务,所以我希望在联盟内部和外部能加强沟通,有更多的信息交流,更多的借鉴,相信这样对联盟的发展会产生更好的效果 材料测试联盟为这次高峰论坛准备的材料非常丰富,数据总结很好。统计数据给未来行业发展中提供了很好的基础,同时数据是否够用和合适需要联盟进一步完善和探讨。” 北京市科委双新处许心超致辞   北京市科委双新处处长许心超说:“北京市测试服务业发展机制:一是政府推动,二是中心组织,三是市场机制,这三个环节缺一不可,这是北京市科技平台创新思路和方式之一。现有产业的结构调整和新兴产业的战略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机遇,所以如何抓住新机遇,进行现有产业的调整,新兴的资源的合理利用,这需要我们深入的思考。此外,我们的视野要扩展,客观来讲北京的科技资源最丰富,中关村有最密集的资源,但是智力资源密集不等于产业优势,在这个过程中如何形成产业优势,一方面需要把主管部门和科技资源绑在一起,另一方面联盟的视野要从首都扩展到全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化部原材料司副司长潘爱华 报告:新材料产业与检测服务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司副司长潘爱华说:“新能源、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和生物产业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为新材料产业创造了巨大的市场需求,也凸显出新材料产业的基础性地位。此外,新材料也是建设重大工程、巩固国防军工的重要保障。目前为止,为了支持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信部已经批了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四批共230家,其中材料类55家,包括检验检测服务。”   潘爱华说:“关于新材料的标准,现行标准有1391项、已列入实施计划的有598项、目前需要立项的有710项。十二五期间,新材料产业发展和国家重大专项对新材料的发展需求,新材料产品开发和升级换代的需求,这些将催生出材料测试新型服务业,因此材料测试服务业将成为不可或缺的规模产业。” 国家认监委实验室与检测管理部副主任沈军 报告题目:实验室与国家质检中心管理   国家认监委实验室与检测管理部副主任沈军首先介绍了实验室和国家质检中心管理制度及现行政策。沈军说:“截止2011年底,我国CNAS认可实验室有4835家,比2010年同期增长9.21%,其中检测实验室4102家、校准实验室589家、医学实验室86家、生物安全实验室32家、标准物质生产者6家、能力验证提供者20家。另外,目前认可检查机构有332家,比2010年同期增长44.98%。”   此外,沈军补充说:“2012年国家认监委征集了180余项能力验证项目,经专家研讨、审核,最终在食品安全、建工建材、电器纺织等重点检验领域确定了35个项目作为年度能力验证计划。” 国家标准委工业标准一部材料处副处长袁晓鹏 报告题目:材料领域标准发展情况与未来重点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标准一部材料处副处长袁晓鹏说:“材料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有涉及面广、产业关联度高、消费难度大等特点,对于社会经济稳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继21世纪以来,我国在钢铁、有色金属、建材都取得了飞跃的发展。”   袁晓鹏说:“标准委高度重视材料标准化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标准体系不断完善,据统计有色和建材的标准一共有2800多项,占到现行标准的十分之一 第二在材料领域,国际标准方面,我国标准委实质性参与标准制定的能力在不断增强,现在我国已经成为国际标准化ISO的常任理事。此外,标准委还承担了材料领域国际标准化的技术工作 第三材料领域标准制定是标准委未来发展的重点,所以希望以联盟为平台更加关注检测机构的服务标准、跨领域交叉学科标准等标准化工作。” 北京材料分析测试服务联盟秘书长肖澜 报告题目:2012材料测试服务业发展研究   北京材料分析测试联盟秘书长肖澜说:“联盟成员总体收入已由2003年的几千万发展到2012年的17.7亿元,计划到“十二五”末期,北京材料测试服务业形成总体服务收入超过50亿元的产业集群,预测2013年广义材料测试潜在国内市场将大于1247亿元;建筑材料、有色金属材料、钢铁材料、有色金属、复合材料检测与其它新材料测试服务的潜在市场分别为337亿元、151亿元、106亿元、57亿元和204亿元。”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航空材料检测研究中心主任陶春虎 报告题目:材料测试仪器装备发展思路   中航工业航材院航空材料检测中心陶春虎主任讲到:“全球检测仪器装备行业发展趋势和特点目前主要是:第一在欧美市场进行裁员的同时,积极进军巴西、俄罗斯、印度和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第二并购扩张,行业布局发生重大变化,布局发展诊断业务市场,重视产品高端设计,引导产业发展;第三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投入大。”   陶春虎介绍说:“目前,年产值在100亿元以上的省份共14个,14个省份的企业共计2996个。但是,我国仪器仪表公司规模较小,上市公司年收入超过10亿元的仅五家,国内主要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多来自国内市场,14家上市公司国内份额达72.02%,国际市场占27.98%,这都说明国内市场对仪器需求很大。” 安捷伦科技大中华区化学分析市场部经理何峻 报告题目:从材料检测看仪器发展   安捷伦科技大中华化学分析市场部经理何峻说:“分析检测技术的发展趋势是朝着更简便、易于使用,低运行成本,高通量,复杂疑难问题的极致解决等方面发展。此外,实验室及户外检测也成为未来发展的重要趋势。” 莱茵检测认证服务(中国)有限公司助理经理林孟华 报告题目:从TUV看材料检测的特点及需求   莱茵检测认证服务(中国)有限公司助理经理林孟华说:“第三方材料检测目前的任务是,资本品牌、现代化管理,信息系统完善、技术创新,服务意识增强,国际性标准制定,复合型人才培养 第三方材料检测服务模式是由简单测试分析向高端测试服务行业发展,目标是朝着专业性、高水平、高效性、综合性,品牌化、市场化、国际化,规模化等方向发展。” ASTM国际标准组织中国办事处首席代表刘斐 报告题目:标准化—一条通向完美检测的纽带   ASTM国际标准组织中国办事处首席代表刘斐说:“ASTM作为一个全球论坛,制定并发布了国际自愿性、一致性标准和相关技术资信,具有很高的技术品质和高度的市场相关性。ASTM标准种类主要有测试方法、规范、实施规程、指南、分类和术语等。”   刘斐指出,制定标准的方法多种多样,任何个人、组织和国家均不能控制全局。此外,刘斐还强调了企业制定标准的重要性,企业有责任和义务参与制定标准。
  • 《标准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集团公司,总局各司(厅、局),认监委,标准委各部(室),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中国标准化协会、中国质检出版社、总局有关直属挂靠单位、标准信息中心,各直属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为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全面提升标准化发展的整体质量效益,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国家标准委组织编制了《标准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标准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标准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   目 录   一、发展环境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三、推进现代农业标准化进程   四、提升制造业标准化水平   五、拓展服务业标准化领域   六、加强能源资源环境标准化工作   七、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步伐   八、加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力度   九、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十、推进标准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十一、加强标准化基础能力和发展环境建设   十二、规划实施与评估   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主要阐明标准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十二五”时期(2011-2015 年)标准化工作的重要依据。   一、发展环境   “十一五”期间,标准化事业快速发展,基础性、战略性地位显著增强,充分发挥了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作用。通过推进实施标准化战略,有效调动了各方面力量和资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标准化活动的氛围日渐浓厚。标准化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标准制修订更加公开透明,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产学研相结合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标准制修订步伐明显加快,批准发布国家标准15117 项,国家标准平均标龄由10.2 年缩短至5 年,制修订周期由平均4.5 年缩短至3 年,标准老化、缺失、滞后问题得到初步解决。标准化试点示范取得良好成效,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达到3519 个,辐射和带动作用明显。关键技术标准推进工程顺利实施,标准化公益性科研有效开展,在产业调整与振兴、食品消费品安全、节能减排、高新技术、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研制了一批重要技术标准。标准化国际合作与交流广泛开展,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能力和水平显著增强,以我国技术和标准为基础的国际标准数量不断增加。我国成为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常任理事国。标准化技术组织和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达到1148 个,委员超过4 万名,为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各部门、行业、各级地方政府把标准化作为加强宏观管理、促进产业升级、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和支持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措施,有效支撑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十一五”末,国家标准总数达到26940 项,备案行业标准44143 项,备案地方标准19214 项,覆盖第一、二、三产业及社会事业领域,较好满足发展需求的标准体系初步形成。   同时,标准化工作还存在着不适应、跟不上等问题。标准化法律法规相对滞后,体制机制不尽完善,管理的系统性有待增强。标准体系结构不合理,整体质量水平不高,一些标准更新速度慢,实施效益不明显,与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和社会事业发展需求存在脱节现象。与发达国家相比,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能力和水平存在较大差距。标准化专家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技术组织体系还需要进一步优化。“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从国际环境新趋势看,经济全球化继续深入发展,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孕育新突破,全球治理结构进入调整期,围绕市场、资源、人才、技术、标准等的国际竞争更加激烈。标准作为创新技术产业化、市场化的关键环节,成为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保障产业利益和经济安全的重要手段。标准与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程序等共同构成技术性贸易措施,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更趋频繁。标准已成为国际经济和科技竞争制高点。从国内环境新特征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经济结构转型加快,科技创新势头迅猛,社会管理亟待加强,对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在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改造提升制造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服务业大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各个领域,都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完善标准体系,进一步提高标准水平。从标准化自身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看,在初步解决标准老化、缺失和滞后问题的基础上,为适应科学发展、转型发展新的更高要求,提高标准化整体质量效益的任务更加紧迫。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略)   三、推进现代农业标准化进程   围绕现代农业基础设施、产业体系及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现代农业标准体系,研制基础设施、投入品安全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农产品生产加工良好操作规范、农产品流通、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社会化服务和现代林业等领域的标准1500 项。以区域性优势主导产业和地方特色农产品为重点,围绕“米袋子”、“菜篮子”,以及大宗作物、园艺产品、畜牧水产品和现代林业等,大力开展现代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320 个,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县30 个,促进农业标准的推广应用,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支撑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专栏1 现代农业标准体系建设重点   01 农业基础设施   制修订农田水利、水文、气象、水资源管理等标准 研制农业节水灌溉技术和现代设施农业标准 开展农用地质量评价、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低产田改良关键技术标准研究。   02 农业投入品安全控制   制修订农药、兽药、肥料、饲料添加剂合理使用准则,农药、饲料原料及添加剂质量控制标准 研制新型农业投入品安全评价标准。   03 农产品质量安全   制修订粮食、油料、棉花、糖料等大宗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蔬菜、水果、茶叶、畜禽产品、水产品、林副产品等“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及配套检测方法标准。   04 农产品生产加工良好操作规范   以区域优势农产品和地方特色农产品为重点,制修订品种改良、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生产技术规程、良好操作规范等标准。   05 农产品流通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溯源标准研究 研制大宗农副产品质量等级、贮藏、运输、配送、销售相关技术标准 制修订农产品包装和标识标准。   06 动植物疫病防控   制修订动植物疫病诊断、诊治和进出口有害生物无害化处置标准 研制动植物疫病有效防范和应对外来有害生物的关键技术标准。   07 农业社会化服务   研制主要农产品生产全过程的生产性服务、农技推广服务、动植物疫病防控服务、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农村科技创业服务规范、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服务规范、农产品流通服务、农业信息化服务等标准。   08 现代林业   研制现代林木种苗、营造林、森林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森林退化控制、湿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森林消防、林业信息和林业装备等标准。  四、提升制造业标准化水平   围绕优化产业结构、改善品种质量、提升安全水平、淘汰落后产能,完善制造业标准体系,研制机械装备、船舶、汽车、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建材、食品、消费品等领域的标准1500 项,推动原材料工业调整优化和食品、消费品工业改造提升,引导传统制造业向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的产业链高端发展,促进制造业由大变强,提高我国制造业在全球经济中的竞争优势。   专栏2 制造业标准体系建设重点   01 机械装备   研制先进基础件、重大技术成套装备及关键零部件标准 制修订电工设备、特种设备、制药装备标准 开展精密、高效、清洁制造工艺技术标准,以及无损检测、装备可靠性、装备安全控制系统等关键共性技术标准研究。   02 船舶   制修订三大主流船型和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关键技术标准 研制船舶修理与拆解、船舶节能与经济运行标准 开展国际造船新规范、新公约、新标准的研究。   03 汽车   制修订校车安全标准、汽车主动安全和被动安全标准 研制先进内燃机、高效变速器、车辆轻量化和优化设计等汽车节能技术标准 开展汽车电子信息技术、汽车再制造与回收利用,以及专用运输车辆标准研究。   04 钢铁   研制热轧和冷轧宽带钢、高档精密不锈钢薄板带、高级无缝钢管、抗腐蚀抗大变形管线钢、承压设备用钢、油气储运用钢、高效节约型建筑用钢、资源节约型不锈钢标准,以及新型耐火材料标准。   05 有色金属   制修订电力、交通、建筑、机械、轻工等下游行业需要的有色金属标准 研制铜铅锌冶炼短流程工艺、高性能专用铜铝材、再生有色金属,以及低温低压铝电解新技术标准 开展航空航天、国防军工、电子信息用关键有色金属材料标准研究。   06 石化   制修订橡胶和塑料再生利用、煤化工技术、废弃化学品处置基础标准 研制石油天然气重大技术装备、非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技术装备标准,以及高品质燃油标准 开展精细化学品、专用树脂、特种合成橡胶、有机氟硅材料、生物降解塑料、无机化工新材料,以及高性能子午胎标准研究。   07 建材   制修订新型墙体屋面材料、防水密封材料、防火保温材料、建筑卫生陶瓷、石材、涂料、胶粘剂等建材质量安全标准 研制非金属密封材料、人工晶体、摩擦材料、木塑材料标准 开展绿色建筑相关材料标准的研究。   08 食品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研制重要食品产品、食品链各环节生产管理与控制、食品加工器具、包装材料和设备等标准。   09 消费品   研制消费品基础通用安全标准,生态环保型、功能型、智能型消费品标准 制修订化妆品、纺织品、家用电器、家具、文具、玩具等消费品安全及检测方法标准,以及纺织新材料、产业用纺织品、计算机辅助服装设计、新型纺织成套装备、制浆造纸、皮革鞣制、塑料降解、照明、电池等标准 开展消费品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研究。   五、拓展服务业标准化领域(略)   六、加强能源资源环境标准化工作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加强能源生产与利用、资源开发与循环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制修订1000 项标准,形成终端用能产品能效、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节水、交通节能、海水综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清洁煤技术、应对气候变化、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等10 大重要标准体系,支撑节能重点工程、污染物减排重点工程、循环经济重点工程的实施,开展30 个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促进节能减排技术的推广应用,服务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的实现。   (一)能源生产与利用   加强能源的勘探与开发、加工与转化、输送储运与清洁利用所需的关键技术和装备标准的研制,加快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农业和农村、商业和民用、公共机构等方面能源节约与管理标准的制修订,完善标准体系,促进能源结构调整,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提供技术支撑。   专栏5 能源生产与利用标准体系建设重点   01 能源勘探与开发   开展煤炭资源与地质保障、煤炭开采、煤层气开发、油气资源勘探与高效开发、复杂地质和深海油气资源勘探、页岩气(油)资源勘探、先进且生态友好的水力发电等关键技术标准研究。   02 能源加工与转化   研制煤制清洁燃料及化学品、石油高效与清洁转化、天然气与煤层气加工技术标准 开展高参数超超临界发电、燃气轮机发电、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系统(IGCC),以及基于微型燃机的冷热电联供分布式电流系统关键技术标准研究。   03 能源输送储运   研制油气长输管道及站场关键设备、大型天然气液化处理及储运、大型液化天然气运输设备、超低硫成品油储运、大规模间歇式电源并网的输变电和储能技术、大容量远距离输电、灵活交直流输电、轻型直流输电、复杂环境条件下的特高压交直流输电以及电网防灾减灾等关键技术标准。   04 能源节约与管理   制修订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终端用能产品能效和车船燃油消耗量限值强制性标准 研制建筑节能、高耗能行业及公共机构能源管理体系、能量系统优化、能源管理绩效评价等标准。   (二)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   加强水资源节约与利用、土地节约与高效利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综合利用、原材料节约、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等领域标准的研制,健全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标准体系,促进我国资源自给能力和综合利用水平的提升。   专栏6 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建设重点   01 水资源节约与利用   制修订取水定额、用水产品水效、节水评价、用水审计标准 研制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矿井水资源化利用标准 开展“水足迹”标准研究。   02 土地节约与高效利用   制修订土地调查与监测、土地评价与损毁鉴定、土地整理与复垦、废弃地再利用相关标准 开展土地节约标准研究。   03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综合利用   制修订矿产资源勘查、综合地质调查及天然气水合物钻探相关标准 研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标准 开展共伴生矿产及尾矿综合利用关键技术标准的研究。   04 海洋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   制修订海水淡化、海水直接利用、海水化学资源利用标准 研制海洋综合调查与测绘、海洋生物资源开发与保护、海洋能利用、海域使用管理、海岛开发与保护等领域的标准。   (三)生态环境保护   加强环境保护、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标准的研制,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建立应对气候变化标准体系,提升生态环境友好水平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专栏7 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建设重点   01 环境保护   制修订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环境监测方法、环境信息、放射性污染防治、废物处理、有害物质处置标准 开展海洋环境保护和城市垃圾处理技术标准的研究。   02 生态保护   制修订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生物多样性调查和评价、自然保护区相关标准 研制水土保持、荒漠化治理、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系统服务、生态风险评估标准。   03 应对气候变化   研制低碳产品标准、碳排放交易相关的方法和统计标准 开展气候变化监测与预测、温室气体管理,以及工业、建筑、交通、农业等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标准的研究。   七、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步伐   围绕提升产业层次、高起点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培育先导、支柱产业,大力开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产业的标准化工作,制修订2000 项标准,研制一批标准样品,建立健全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体系,积极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促进标准化与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同步,引领和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一)节能环保产业   大力推进节能、资源循环利用、环保等方面的技术、装备、产品及服务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节能环保产业标准体系,支撑节能改造工程、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再制造产业化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示范推广工程的实施,推动节能环保产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   专栏8 节能环保产业标准体系建设重点   01 节能产业   制修订能源审计、节能量测量、合同能源管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等节能服务标准 研制钢铁、有色、石油、石化、建材、电力、交通运输、造纸等重点用能行业高效节能技术标准。   02 资源循环利用产业   研制再制造、再生资源利用标准,以及建筑废物、餐厨废弃物、农林废物资源化利用标准 开展产业共生网络优化评估、产业共生与链接技术、废物信息交流等标准的研究。   03 环保产业   制修订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大气污染控制、危险废物处置、土壤污染治理等关键环保技术装备标准 研制环保材料、环保药剂等环保产品标准 开展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备运行效果评价,以及排污权交易、生态设计等环保服务标准的研究。   (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略)   (三)生物产业   开展基因检测与修饰等生物技术及试剂盒、酶制剂等相关生物试剂基础通用标准的研究,加强生物农业、生物制造、海洋生物和生物医学工程产品等领域标准的研制,初步建立生物产业标准体系,促进我国生物产业的健康发展。   专栏10 生物产业标准体系建设重点   01 生物农业   研制物种资源鉴定、生物育种、动植物基因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转基因动植物新品种鉴定标准 开展生物农药、生物肥料、植物生长调节剂、生物饲料及饲料用酶制剂等绿色农用生物产品及相关检测技术标准的研究。   02 生物制造   研制微生物和酶制剂生物制造技术、装备、工艺流程相关标准,以及试剂盒、培养基、缓冲液等生化检测试剂产品的质量与检测方法标准 开展生物漂白、生物制浆、生物制革和生物脱硫等清洁生产技术标准的研究。   03 海洋生物   制修订海洋生物活性物质分离、提取、纯化技术标准 研制海洋生物调查与评价、海洋生物技术与产品基础通用标准,以及海洋生物活性物质标准样品 开展海水养殖新品种选育技术标准的研究。   04 生物医学工程   开展新型生物医用材料、医用组织工程产品、康复辅具等标准的研究。   (四)高端装备制造产业   加强航空装备、卫星及应用、轨道交通装备、海洋工程装备、智能制造装备、科学仪器设备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标准的研制,推进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开展大型客机等重大专项标准化示范,促进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化,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发挥标准化在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中的技术引领和支撑作用。   专栏11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标准体系建设重点   01 航空装备   研制大型飞机、支线飞机、通用飞机和直升机,以及发动机、重要机载系统和关键设备等相关标准。   02 空间基础设施   研制通信卫星系统、遥感卫星系统、导航定位卫星系统等天基系统,地面站及数据接收、处理、分发设施等地基系统,以及运载火箭等天地往返系统相关标准。   03 轨道交通装备   开展轨道交通车辆制造与智能化、制动系统、信号系统等核心技术,以及高速铁路用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标准的研究。   04 海洋工程装备   研制海洋油气平台、海洋工程辅助船、载人深海潜水器、深海作业运输系统等关键技术标准。   05 智能制造装备   研制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智能控制系统、精密和智能仪器仪表与试验设备、智能专用装备标准。   06 科学仪器设备   开展质谱、光谱、色谱、电子显微镜等科学仪器设备整机和核心关键部件技术标准,以及重要测试技术和方法标准的研究。   (五)新能源产业(略)   (六)新材料产业   加强稀土功能材料、高性能膜材料、特种玻璃、功能陶瓷、半导体材料、高品质特殊钢、新型合金材料、工程塑料、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纳米材料、超导材料等领域标准及标准样品的研究,构建新材料产业标准体系,引领和支撑新材料的设计、制备加工、高效利用、安全服役和低成本循环再利用,促进材料高性能化、轻量化和绿色化。   专栏13 新材料产业标准体系建设重点   01 稀土功能材料   研制稀土磁性材料、稀土发光材料、稀土催化剂材料、稀土贮氢材料、稀土抛光材料标准 制修订与稀土新材料密切相关的稀土矿产品、冶炼分离产品标准,以及稀土循环利用标准。   02 高性能膜材料   研制水处理用膜、气体分离膜、光学功能薄膜、太阳能电池用薄膜、电磁波屏蔽膜、透明导电膜标准。   03 特种玻璃和功能陶瓷   研制平板显示器用玻璃、太阳能光伏光热玻璃、高速动车组和大飞机用玻璃、高性能石英玻璃、特种微晶玻璃标准 开展陶瓷(膜)过滤材料、特种陶瓷纤维、新能源用高性能陶瓷材料标准的研究。   04 高品质特殊钢和新型合金   研制高性能基础件用特殊钢棒线材、高品质特殊钢锻轧件、高速铁路用钢、高档电力用钢、大型机械用钢、高磁感取向硅钢、耐高温高压腐蚀电站用钢、高牌号无取向硅钢、海洋工程用钢、船用耐蚀钢标准及配套试验方法标准 制修订铝合金、钛合金、镁合金等高性能轻型合金标准 开展大飞机、大型船舶、核电和高速铁路用新型合金标准的研究。   05 工程塑料   研制特种工程塑料、新型改性工程塑料、热固性塑料、节能用聚氨酯塑料标准。   06 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   研制碳纤维、芳纶、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聚苯硫醚纤维、聚酰亚胺纤维、芳砜纶技术标准及配套方法标准 开展风电叶片、汽车、航空航天、智能电网、环保设施用纤维复合材料技术标准的研究。   07 纳米和超导材料   开展纳米材料及产品特性的检测、纳米制造和加工技术、纳米燃料电池、纳米检测仪器、纳米材料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风险评估等方面标准的研究 制修订超导材料性能测试、超导薄膜微波性能测试标准。   (七)新能源汽车产业(略)   八、加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力度(略)   九、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健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机制和支撑体系,为国内企业等有关方面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创造条件、搭建平台,鼓励和支持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为国际标准化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一)健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工作机制和体系   加快我国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管理制度建设,规范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程序及组织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建立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激励机制,鼓励国内企事业单位等有关方面更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充分发挥企业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中的作用。在重要领域建立健全多部门和行业参加的国际标准化活动协作机制,加强跨领域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协调指导。加强技术委员会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中的推动和组织作用,促进国际国内标准化工作融合发展。   加强ISO、IEC、国际电信联盟(ITU)及其他制定国际标准组织国内技术对口机构建设,在任务明确、基础较好的重点行业和地方,有序开展国际标准化协作平台建设,为国内组织机构和专家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提供服务和支撑。   (二)推动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积极建设与国际标准组织的合作伙伴关系,持续开展ISO、IEC、ITU及其他制定国际标准组织的政策与发展趋势研究,为参与国际标准活动提供政策支撑。充分发挥我国承担国际和区域标准组织管理职务的作用,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战略、政策和规则的制订。在不断扩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范围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确定工作重点,提升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大对国内技术对口机构工作支持力度,提升我国承担的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领导职务和秘书的工作水平。支持国内组织机构、专家更多参与和承担ISO、IEC、ITU 及其他制定国际标准组织技术会议,广泛开展国际标准跟踪研究,加强国际与国内标准制修订工作衔接。在我国具有市场和技术优势领域,加强重要国际标准项目推进工作组建设,组织提出高质量的国际标准提案,鼓励承担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主席、秘书和工作组召集人职务。支持企业实质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按照技术先进、经济适用、安全可靠原则,继续推进国际标准转化。   (三)深化对外合作与交流   深化与我国贸易关系密切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巩固和发展已有合作成果,完善标准化领域双、多边合作机制。加强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的标准信息收集与研究,深化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和体系建设,推进国家标准互认,丰富我国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内容。加强国家标准外文版翻译出版和培训。加强行业部门间协作,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和企业的积极性,探索与国外标准组织合作新模式。   十、推进标准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略)   十一、加强标准化基础能力和发展环境建设   (一)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
    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基础性制度的重要方面。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新时代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为统筹推进标准化发展,制定本纲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优化标准化治理结构,增强标准化治理效能,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支撑。(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实现标准供给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与市场并重转变,标准运用由产业与贸易为主向经济社会全域转变,标准化工作由国内驱动向国内国际相互促进转变,标准化发展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标准化更加有效推动国家综合竞争力提升,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更大作用。——全域标准化深度发展。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标准全覆盖,新兴产业标准地位凸显,健康、安全、环境标准支撑有力,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稳步提升,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基本建成。——标准化水平大幅提升。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标准研究成果的比率达到50%以上,政府颁布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结构更加优化,国家标准平均制定周期缩短至18个月以内,标准数字化程度不断提高,标准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质量效益、生态效益充分显现。——标准化开放程度显著增强。标准化国际合作深入拓展,互利共赢的国际标准化合作伙伴关系更加密切,标准化人员往来和技术合作日益加强,标准信息更大范围实现互联共享,我国标准制定透明度和国际化环境持续优化,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关键技术指标的一致性程度大幅提升,国际标准转化率达到85%以上。——标准化发展基础更加牢固。建成一批国际一流的综合性、专业性标准化研究机构,若干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50个以上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形成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一体化运行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标准化服务业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到2035年,结构优化、先进合理、国际兼容的标准体系更加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标准化管理体制更加完善,市场驱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开放融合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全面形成。二、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三)加强关键技术领域标准研究。在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生物技术等领域,开展标准化研究。在两化融合、新一代信息技术、大数据、区块链、卫生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等应用前景广阔的技术领域,同步部署技术研发、标准研制与产业推广,加快新技术产业化步伐。研究制定智能船舶、高铁、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和机器人等领域关键技术标准,推动产业变革。适时制定和完善生物医学研究、分子育种、无人驾驶等领域技术安全相关标准,提升技术领域安全风险管理水平。(四)以科技创新提升标准水平。建立重大科技项目与标准化工作联动机制,将标准作为科技计划的重要产出,强化标准核心技术指标研究,重点支持基础通用、产业共性、新兴产业和融合技术等领域标准研制。及时将先进适用科技创新成果融入标准,提升标准水平。对符合条件的重要技术标准按规定给予奖励,激发全社会标准化创新活力。(五)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评价机制和服务体系,推进技术经理人、科技成果评价服务等标准化工作。完善标准必要专利制度,加强标准制定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完善国家标准化技术文件制度,拓宽科技成果标准化渠道。将标准研制融入共性技术平台建设,缩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标准研制周期,加快成果转化应用步伐。三、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六)筑牢产业发展基础。加强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与产业技术基础标准建设,加大基础通用标准研制应用力度。开展数据库等方面标准攻关,提升标准设计水平,制定安全可靠、国际先进的通用技术标准。(七)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实施高端装备制造标准化强基工程,健全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标准,形成产业优化升级的标准群,部分领域关键标准适度领先于产业发展平均水平。完善扩大内需方面的标准,不断提升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水平,全面促进消费。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健全服务业标准,重点加强食品冷链、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物品编码、批发零售、房地产服务等领域标准化。健全和推广金融领域科技、产品、服务与基础设施等标准,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快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标准化建设,推行跨行业跨领域综合标准化。建立健全大数据与产业融合标准,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八)引领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健康发展。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开展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标准化研究,制定一批应用带动的新标准,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围绕食品、医疗、应急、交通、水利、能源、金融等领域智慧化转型需求,加快完善相关标准。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和安全保护等标准规范,推动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标准化建设,支撑数字经济发展。健全依据标准实施科学有效监管机制,鼓励社会组织应用标准化手段加强自律、维护市场秩序。(九)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产业综合竞争力。围绕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加快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关键产品的技术攻关和标准研制应用,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发挥关键技术标准在产业协同、技术协作中的纽带和驱动作用,实施标准化助力重点产业稳链工程,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标准有效衔接,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十)助推新型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实施新型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行动,加快推进通信网络基础设施、新技术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等信息基础设施系列标准研制,协同推进融合基础设施标准研制,建立工业互联网标准,制定支撑科学研究、技术研发、产品研制的创新基础设施标准,促进传统基础设施转型升级。四、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十一)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加快节能标准更新升级,抓紧修订一批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提升重点产品能耗限额要求,扩大能耗限额标准覆盖范围,完善能源核算、检测认证、评估、审计等配套标准。加快完善地区、行业、企业、产品等碳排放核查核算标准。制定重点行业和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完善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制度。完善可再生能源标准,研究制定生态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标准。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工程。(十二)持续优化生态系统建设和保护标准。不断完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标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标准,健全污染物排放、监管及防治标准,筑牢污染排放控制底线。统筹完善应对气候变化标准,制定修订应对气候变化减缓、适应、监测评估等标准。制定山水林田湖草沙多生态系统质量与经营利用标准,加快研究制定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生态系统服务与评价、生态承载力评估、生态资源评价与监测、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生态效益评估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标准,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保障生态安全。(十三)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构建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登记、评价、评估、监测等系列标准,研究制定土地、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开发利用标准,推进能源资源绿色勘查与开发标准化。以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统计和资产核算为重点,推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系标准化。制定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完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机制。制定海洋资源开发保护标准,发展海洋经济,服务陆海统筹。(十四)筑牢绿色生产标准基础。建立健全土壤质量及监测评价、农业投入品质量、适度规模养殖、循环型生态农业、农产品食品安全、监测预警等绿色农业发展标准。建立健全清洁生产标准,不断完善资源循环利用、产品绿色设计、绿色包装和绿色供应链、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标准。建立健全绿色金融、生态旅游等绿色发展标准。建立绿色建造标准,完善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维、管理标准。建立覆盖各类绿色生活设施的绿色社区、村庄建设标准。(十五)强化绿色消费标准引领。完善绿色产品标准,建立绿色产品分类和评价标准,规范绿色产品、有机产品标识。构建节能节水、绿色采购、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绿色出行、绿色居住等绿色生活标准。分类建立绿色公共机构评价标准,合理制定消耗定额和垃圾排放指标。五、加快城乡建设和社会建设标准化进程(十六)推进乡村振兴标准化建设。强化标准引领,实施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智慧农业标准研制,加快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加强数字乡村标准化建设,建立农业农村标准化服务与推广平台,推进地方特色产业标准化。完善乡村建设及评价标准,以农村环境监测与评价、村容村貌提升、农房建设、农村生活垃圾与污水治理、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为重点,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标准化工作。推进度假休闲、乡村旅游、民宿经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等标准化建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十七)推动新型城镇化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公共资源配置标准,建立县城建设标准、小城镇公共设施建设标准。研究制定城市体检评估标准,健全城镇人居环境建设与质量评价标准。完善城市生态修复与功能完善、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建设工程防灾、更新改造及海绵城市建设等标准。推进城市设计、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风貌塑造、老旧小区改造等标准化建设,健全街区和公共设施配建标准。建立智能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服务等系列标准,制定城市休闲慢行系统和综合管理服务等标准,研究制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城市管理、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应用标准。健全住房标准,完善房地产信息数据、物业服务等标准。推动智能建造标准化,完善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施工现场监控等标准。开展城市标准化行动,健全智慧城市标准,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十八)推动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标准化建设。探索开展行政管理标准建设和应用试点,重点推进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政务公开、财政支出、智慧监管、法庭科学、审判执行、法律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标准制定与推广,加快数字社会、数字政府、营商环境标准化建设,完善市场要素交易标准,促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强化信用信息采集与使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等领域标准的制定实施。围绕乡村治理、综治中心、网格化管理,开展社会治理标准化行动,推动社会治理标准化创新。(十九)加强公共安全标准化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实施公共安全标准化筑底工程,完善社会治安、刑事执法、反恐处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标准,织密筑牢食品、药品、农药、粮食能源、水资源、生物、物资储备、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劳动防护、消防、矿山、建筑、网络等领域安全标准网,提升洪涝干旱、森林草原火灾、地质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防御工程标准,加强重大工程和各类基础设施的数据共享标准建设,提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水平。加快推进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国家应急救援等领域标准建设,抓紧完善国家重大安全风险应急保障标准。构建多部门多区域多系统快速联动、统一高效的公共安全标准化协同机制,推进重大标准制定实施。(二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程,重点健全和推广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劳动用工指导和就业创业服务、社会工作、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服务、社会救助、殡葬公共服务以及公共教育、公共文化体育、住房保障等领域技术标准,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二十一)提升保障生活品质的标准水平。围绕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倡导健康饮食、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等方面,建立广覆盖、全方位的健康标准。制定公共体育设施、全民健身、训练竞赛、健身指导、线上和智能赛事等标准,建立科学完备、门类齐全的体育标准。开展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完善职业教育、智慧社区、社区服务等标准,加强慈善领域标准化建设。加快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内容融合生产、网络智慧传播、终端智能接收、安全智慧保障等标准化建设,建立全媒体传播标准。提高文化旅游产品与服务、消费保障、公园建设、景区管理等标准化水平。六、提升标准化对外开放水平(二十二)深化标准化交流合作。履行国际标准组织成员国责任义务,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积极推进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在标准领域的对接合作,加强金砖国家、亚太经合组织等标准化对话,深化东北亚、亚太、泛美、欧洲、非洲等区域标准化合作,推进标准信息共享与服务,发展互利共赢的标准化合作伙伴关系。联合国际标准组织成员,推动气候变化、可持续城市和社区、清洁饮水与卫生设施、动植物卫生、绿色金融、数字领域等国际标准制定,分享我国标准化经验,积极参与民生福祉、性别平等、优质教育等国际标准化活动,助力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实现。支持发展中国家提升利用标准化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二十三)强化贸易便利化标准支撑。持续开展重点领域标准比对分析,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大力推进中外标准互认,提高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程度。推出中国标准多语种版本,加快大宗贸易商品、对外承包工程等中国标准外文版编译。研究制定服务贸易标准,完善数字金融、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标准。促进内外贸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推进同线同标同质。创新标准化工作机制,支撑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二十四)推动国内国际标准化协同发展。统筹推进标准化与科技、产业、金融对外交流合作,促进政策、规则、标准联通。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产学研联动的国际标准化工作机制。实施标准国际化跃升工程,推进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体系兼容。推动标准制度型开放,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参与标准制定。支持企业、社会团体、科研机构等积极参与各类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支持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来华落驻。七、推动标准化改革创新(二十五)优化标准供给结构。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标准化活力,优化政府颁布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二元结构,大幅提升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比重。大力发展团体标准,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推进团体标准应用示范,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企业作用,引导社会团体制定原创性、高质量标准。加快建设协调统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筑牢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的底线。同步推进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改革,强化推荐性标准的协调配套,防止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建立健全政府颁布标准采信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机制。(二十六)深化标准化运行机制创新。建立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和标准融资增信制度,鼓励企业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体系,支持领军企业联合科研机构、中小企业等建立标准合作机制,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建立国家统筹的区域标准化工作机制,将区域发展标准需求纳入国家标准体系建设,实现区域内标准发展规划、技术规则相互协同,服务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实施。持续优化标准制定流程和平台、工具,健全企业、消费者等相关方参与标准制定修订的机制,加快标准升级迭代,提高标准质量水平。(二十七)促进标准与国家质量基础设施融合发展。以标准为牵引,统筹布局国家质量基础设施资源,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健全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强化标准在计量量子化、检验检测智能化、认证市场化、认可全球化中的作用,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综合应用,完善质量治理,促进质量提升。强化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全链条技术方案提供,运用标准化手段推动国家质量基础设施集成服务与产业价值链深度融合。(二十八)强化标准实施应用。建立法规引用标准制度、政策实施配套标准制度,在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时积极应用标准。完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活动中应用先进标准机制,推进以标准为依据开展宏观调控、产业推进、行业管理、市场准入和质量监管。健全基于标准或标准条款订立、履行合同的机制。建立标准版权制度、呈缴制度和市场自主制定标准交易制度,加大标准版权保护力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完善对标达标工作机制,推动企业提升执行标准能力,瞄准国际先进标准提高水平。(二十九)加强标准制定和实施的监督。健全覆盖政府颁布标准制定实施全过程的追溯、监督和纠错机制,实现标准研制、实施和信息反馈闭环管理。开展标准质量和标准实施第三方评估,加强标准复审和维护更新。健全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机制。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发挥市场对团体标准的优胜劣汰作用。有效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将企业产品和服务符合标准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标准实施举报、投诉机制,鼓励社会公众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八、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三十)提升标准化技术支撑水平。加强标准化理论和应用研究,构建以国家级综合标准化研究机构为龙头,行业、区域和地方标准化研究机构为骨干的标准化科技体系。发挥优势企业在标准化科技体系中的作用。完善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体系,健全跨领域工作机制,提升开放性和透明度。建设若干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国家标准验证点和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有效整合标准技术、检测认证、知识产权、标准样品等资源,推进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建设国家数字标准馆和全国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发展机器可读标准、开源标准,推动标准化工作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三十一)大力发展标准化服务业。完善促进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标准化相关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培育壮大标准化服务业市场主体,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建立标准化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健全标准化服务评价机制和标准化服务业统计分析报告制度。鼓励标准化服务机构面向中小微企业实际需求,整合上下游资源,提供标准化整体解决方案。大力发展新型标准化服务工具和模式,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三十二)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将标准化纳入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开展专业与标准化教育融合试点。构建多层次从业人员培养培训体系,开展标准化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和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教育。建立健全标准化领域人才的职业能力评价和激励机制。造就一支熟练掌握国际规则、精通专业技术的职业化人才队伍。提升科研人员标准化能力,充分发挥标准化专家在国家科技决策咨询中的作用,建设国家标准化高端智库。加强基层标准化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支持西部地区标准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三十三)营造标准化良好社会环境。充分利用世界标准日等主题活动,宣传标准化作用,普及标准化理念、知识和方法,提升全社会标准化意识,推动标准化成为政府管理、社会治理、法人治理的重要工具。充分发挥标准化社会团体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标准化宣传,讲好标准化故事。大力培育发展标准化文化。九、组织实施(三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标准化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完善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统一、权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建立健全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领导机制,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本纲要主要任务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效衔接、同步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三十五)完善配套政策。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金融、信用、人才等政策支持,促进科技、产业、贸易等政策协同。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表彰奖励。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标准化工作。完善标准化统计调查制度,开展标准化发展评价,将相关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建立本纲要实施评估机制,把相关结果作为改进标准化工作的重要依据。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 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全面加强我省标准化建设,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标准化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巩固深化我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成果,优化标准化治理结构,增强标准化治理效能,建立完善新型标准体系,提升标准化工作整体水平,有效发挥标准化工作在同步推进产业转型和数字转型“两个转型”中的基础作用,为我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服务支撑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全域标准化深度发展。农业、工业、服务业、数字经济和社会事业等领域标准全覆盖,新兴产业标准地位凸显,传统优势特色产业标准支撑有力,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稳步提升,标准数字化程度不断提高,工业和服务业标准化持续深化,数字经济标准化体系更加健全,社会事业等领域标准化不断拓展。——标准化水平显着提高。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支持标准研究比率达到55%以上,标准核心指标充分集成科学、技术和经验成果,标准链与创新链、产业链有机融合,标准数字化程度不断提高,标准成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山西省标准化条例》全面落实,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标准化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对市场主体的引导和奖励力度持续加大,市场主体标准化活力充分激发,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同向发力、同频共振。——标准化工作基础更加夯实。建设5个以上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标准化服务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一体化运行的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基本形成,培养一支高素质标准化人才队伍。到2035年,形成结构优化、技术先进、开放包容的标准体系,标准化管理体制更加完善、运行机制更加高效,市场驱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开放融合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全面形成,标准化综合能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二、重点任务(一)夯实全国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先行区标准基础。围绕能源产业“五个一体化”融合发展,加强标准研制。构建煤电产业向绿色低碳能源综合服务转型的标准体系。构建煤矿智能化改造和煤炭绿色安全开采、清洁高效深度利用标准体系。同步推进煤电机组节能降耗技术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与标准更新升级。制定煤层气勘探、开发行业的系列技术标准。推进氢能、甲醇、地热能、生物质能、干熄焦发电的标准研制与应用。同步开展抽水蓄能、新型储能试点示范与标准研发。开展能源互联网试点示范与标准研发。围绕“风光火储一体化”“多能互补”“源网荷储一体化”推进标准化建设。(二)提升传统优势产业标准水平。围绕传统优势产业率先转型,构建钢铁、有色、焦化、化工、建材、装备制造业等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标准体系,推动向特种金属材料、新型铝镁合金、高端碳材料、化工新材料、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等延伸发展,研制相关标准。强化焦化、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和重点领域节能减碳的标准化支撑。构建煤电材、煤焦化氢、煤焦钢等一体化高效循环发展的综合标准体系。(三)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研制与应用。以集群化规模化为发展方向,聚焦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数字产业、节能环保、现代物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现代煤化工、煤成气、光机电、合成生物、现代医药和大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标准研制,从“行业平均水平”“行业标杆水平”两个层面,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体系,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提质升级。鼓励开展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推动制造业企业运用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四)加强服务业标准规范。围绕服务业提质增效、扩容升级、加快成长,推进标准应用。健全科技服务、高端商务、绿色金融、现代会展等生产性服务业标准体系。制定现代商贸、体育休闲、家庭服务、养老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标准规范。加强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就业、卫生健康、城乡社区等非营利性服务业标准研制与应用。深化国家级服务业服务质量和品牌信誉标准化试点。强化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标准体系建设。开展物流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五)提高农业农产品标准质量。围绕农业特色转型、坚持特优方向,提供标准保障。聚焦晋中国家农高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集群、产业强镇建设,完善配套标准体系。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标准迭代升级。聚焦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开展标准研制。聚焦有机旱作农业的生产技术、作物品种、产地保护、收储运管等全产业链,制定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相配套的生产操作规程。聚焦建立“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矩阵,实施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标准,制定功能食品与药食同源食品标准,推进黄花、杂粮和代用茶标准化种植。聚焦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参与制定修订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聚焦提升“南果中粮北肉”出口平台和“东药材西干果”商贸平台功能,开展标准化提升行动。研制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人工影响天气、农业气候资源等方面标准,支撑现代气象为农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六)健全数字山西标准体系。围绕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据价值化和治理数字化,释放标准效能。建立云服务、数据要素交易市场数据、区块链基础设施标准体系。推进钢铁、焦化、化工等传统产业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有机融合的标准体系建设。研制智慧农业、智慧文旅、智慧民生、智慧城市等领域系列标准。构建数字政府标准体系,开展网络安全监管、数据信息保护、数据分类分级、公共数据交换共享、数据管理等相关标准研制。(七)推进文旅融合发展标准联通。围绕打造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强化标准供给。聚焦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级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中国文化传承弘扬展示示范区及长城、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山西段)建设,系统开展“旅游+历史”“文化+旅游”标准布局。构建文化体验游、长城军事游、红色经典游、工业遗产游等文旅研学新产品标准体系。聚焦实施“9+13”(9家龙头景区和13家重点景区)梯次打造培育计划,制定实施与国家标准相匹配的景区建设、服务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聚焦旅游服务提档升级,完善集散中心、公路驿站、房车营地、停车场、旅游厕所等公共服务设施标准体系。聚焦旅游特色产品、特色线路、新兴业态,提升“吃住行游购娱”标准化水平。(八)推动康养产业标准建设。围绕提供更高品质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夯实标准基础。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试点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标准化建设。完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立健全避暑康养、温泉康养、中医药康养等领域标准体系,探索开展文旅康养示范区标准化试点。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管理与服务标准体系。健全婴幼儿、高龄失智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相关服务标准。开展康养服务质量评估标准研制。研制“互联网+养老”“5G+远程医疗”等系列标准。(九)强化创新生态标准支撑。围绕提升整体创新能力,加快标准创新。高质量推进“111”“1331”“136”创新工程,建立科技创新与标准研制互动机制。鼓励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中试基地、新型研发机构加大标准研发力度。建设产业技术标准创新联盟,开展“领先者”标准研制。建立企业为主体、高校和科研院所协同发力、产学研用融合的技术标准创新体系。加强科技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以智创城为载体的重点产业领域双创升级标准。(十)以标准化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围绕推动市场主体倍增,拓展标准领域。在省属企业专业化重组的基础上,全面提升标准化、精细化、数智化、证券化水平。加强国有资本穿透式、标准化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中小企业专精特新标准化建设。完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标准体系。支撑实施晋商晋企贴心计划,健全常态化服务对接、民营企业诉求维权等标准化工作机制。推进市场主体保护领域标准化研究,支撑市场主体保护和市场环境优化。(十一)加强营商环境标准化建设。围绕激发高质量发展新活力,突出标准规范。制定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建立审批事项下放标准化清单。加快知识产权保护、“证照分离”改革、企业开办等方面标准研制。推进“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开展行政管理标准化建设和应用试点。在政务服务设施、服务事项、服务流程、服务规范等方面开展相关标准研制。加快数字政府标准化建设,实现智慧办公、智慧审批、智慧监管、智慧服务。开展执法信息数据、执法装备、智慧监管等领域标准研制,构建统一规范、权责明确、公正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综合监管标准体系。构建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营商环境评价标准体系。(十二)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围绕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山西行动,加快标准升级。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行动,推进我省企业碳排放管理体系标准制定,制定重点企业碳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标准,探索实施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制度。积极参与生态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重点行业和产品温室气体排放与监测等重点标准的研制。推进能效领跑者计划,强化能源单耗定额标准管理。开展生物质高效清洁利用、工业节能、储能、综合能源管理等领域标准化建设。构建绿色产品和服务供给标准体系。制定绿色建筑设计、建筑节能改造、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等标准制定。开展排污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标准化试点。(十三)优化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标准。围绕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高标准门槛。提高多污染物、新污染物的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标准化水平,实现“蓝天常驻”。研制黄河流域堤防建设、水库除险加固、河道整治、滩区治理等领域标准。制定取(用)水定额、产品水效、节水技术与产品、非常规水源利用等节水标准。推进实施“四水四定”“五水综改”以及水网建设等标准化工程。推动土壤环境安全管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标准的实施与完善。研制丘陵沟壑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标准。开展“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修复治理标准体系建设。建立“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技术标准规范。完善环境监测技术方法、污染物排放、清洁能源、环境质量评价与分级、气候影响评价等技术标准。开展太行山、吕梁山绿色生态屏障建设标准化试点。实施采煤沉陷区和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标准化示范工程。实施一批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标准。推进国家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标准化建设。(十四)推进乡村振兴标准化。围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标准支撑。强化对乡村振兴先行示范县、整体推进县、重点帮扶县的标准化技术支持。完善农村饮水设施、农村电网改造、农村物流、农村数字通信、生态牧场建设标准。完善康养特色村和特色院落的建设标准,推进特色民宿和乡村旅游标准化经营。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标准化水平,加大农村厕所革命、污水垃圾治理、“四好农村路”建设等领域标准供给,深化美丽乡村等标准化试点示范。开展高素质农民标准化培育培训,打造提升“吕梁山护工”“天镇保姆”等区域特色劳务品牌。(十五)推动城市建设标准化。研究制定公共资源配置标准和县城建设标准、小城镇公共设施建设标准。研究制定城市体检评估标准,健全城镇人居环境建设与质量评价标准。完善城市生态修复与功能完善、信息模型平台、建设工程防灾、更新改造及海绵城市建设等标准。推进城市设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风貌塑造、老旧小区改造等标准化建设,健全街区和公共设施配建标准。建立智能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服务等系列标准,制定城市休闲慢行系统和综合管理服务等标准,研究制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城市管理、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应用标准。健全住房标准,完善房地产信息数据、物业服务等标准。推动智能建造标准化,完善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施工现场监控等标准。开展城市标准化行动,健全智慧城市标准,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十六)以标准化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围绕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山西,坚持系统治理、规范治理,用好标准工具。抓好市域社会治理标准化试点,构建“全科网格”标准化运行管理体系。完善社区减负增效、服务设施布局和利用率、创新社区治理的标准化服务模式。聚焦村级事务公开、议事协商、综合服务和农村公共法律服务等,健全农村社会治理标准体系。以标准化助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十七)加强公共安全标准化工作。围绕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全方位、立体化构筑标准防线。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燃气等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和规范化管理能力。建立完善统分结合的公共安全标准化运行机制,织密应急管理、风险评估、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生物安全、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能源安全、社会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科技安全等领域“标准网”。研制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相关标准,完善城乡极端气候事件监测预警、防灾减灾综合评估和风险管控能力标准体系。构建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域标准化应急协调处置联动机制。构筑涵盖生产、储存、分发、配送、使用和处理等应急物资管理全生命周期的标准体系。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标准和抗灾等级。研制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指标及检测方法、食品安全标准,加强和改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十八)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促进均等化、普惠化,守好标准底线。研制托育、教育、养老、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就业创业、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社会保险等服务标准,建立统筹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制定援企稳岗、精准帮扶、技能培训、创业服务等系列标准。建立完善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提升医疗卫生和中医药标准水平,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标准体系。完善全民健身等公共体育服务标准。研制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等方面标准。(十九)加强高水平开放标准化。围绕拓展高质量发展新空间,促进标准联通。开展钢铁板材、抗菌素、镁及其制品、太阳能电池、电工器材、塑料制品等重点贸易产品标准比对分析。支持山西能源领军企业率先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开展标准化合作。提升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标准。促进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衔接,鼓励企业生产同线同标同质产品。争取有关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或对口单位落户山西。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主动对接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实施国家公铁、陆水、陆空等多式联运标准,加强区域产业、生态环境、文化旅游等标准化合作。三、推动标准化改革创新发展(一)推广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成果。对标一流,持续推广试点经验在全省各地、各领域开花结果。实施试点中形成的考核引导、激励奖励、人才培养、第三方服务支撑等机制,不断释放改革红利。加快国家级和省级质检中心、检验检测中心、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二)优化标准供给结构和运行机制。探索建立地方标准采信团体标准的机制,大幅提升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比重。构建以社会团体为主导、企业为主体、技术为支撑的团体标准工作模式,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在我省技术领先、市场化较强的产业领域培育团体标准组织。建立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吸收创新型企业参与重点产业领域标准的制定,带动中小企业制定联盟标准,开展对标达标创标活动,瞄准国际先进标准提高水平,鼓励企业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体系,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持续优化地方标准制定流程和平台、工具,创新企业、消费者参与标准制定机制,建立重点领域“直通车”制度。规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健全跨行业、跨部门、跨领域工作机制。(三)畅通标准应用渠道。强化标准在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中的作用,围绕质量基础设施全链条,大力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推行和完善“山西标准”标识制度,围绕重点产业、重点产品探索建立“标准+认证+品牌”工作模式,构建标准、认证、品牌高效协同的生态系统。推进以标准为依据开展宏观调控、产业推进、行业管理、市场准入和质量监管。(四)加强标准制定和实施的监督。健全覆盖地方标准制定实施全过程的追溯、监督和纠错机制,实现标准研制、实施和信息反馈闭环管理,做到标准制定高质量、标准实施高效率。建立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机制,围绕生态红线、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加强实施监督的精细化管理,建立部门统筹、市县联动的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情况通报与公布制度。建立标准实施评估机制,通过开展地方标准质量和标准实施第三方评估,促进标准不断优化迭代。健全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机制,并推动评价结果应用示范。全面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动将企业产品和服务符合标准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五)释放标准化人才活力。开展专业与标准化教育融合试点。深入推进中北大学、太原科技大学标准化人才培养,支持山西农业大学开展标准化学历教育。建立质量与标准化人才培训与实践基地。加强基层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市县标准化工作业务人员培训,开展标准化领域人才的职业能力评价和激励试点。强化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在科技决策咨询、标准化改革和发展中的智力支撑作用。四、组织实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标准化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纲要》落实落地。充分发挥省标准化和质量强省领导小组职能,健全各地各有关部门标准化议事协调工作机制,推动系统协同、部门协同、专项协同。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完善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机制,不断提高标准化工作质量效益。(二)强化配套政策。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促进科技、产业、贸易、金融、信用、人才等标准化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标准化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发挥山西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及各地各有关部门标准化奖励的激励作用,表彰奖励标准化先进典型,不断调动全省标准化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三)强化宣传引导。将标准化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班子的培训内容。开展“标准化公益大讲堂”“世界标准日”等活动,普及标准化知识,提升全社会标准化意识,推动标准化成为政府管理、社会治理、法人治理的重要工具。各地主流媒体要宣传标准化工作在我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加强正反两方面典型的宣传报道,推动全省上下进一步增强标准化意识,营造推动标准化持续健康发展的浓厚氛围。
  • 重磅!市场监管总局等16部门印发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通知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等16部门发布关于印发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的通知。行动计划提到,提升装备制造业标准水平;加大新兴产业标准支撑力度;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标准有效衔接;完善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标准体系;推动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体系兼容等33项要求。关于印发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市监标技发〔2022〕64号经国务院同意,现将《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市场监管总局 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民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应急部 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 全国工商联2022年7月6日(此件公开发布)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为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2023年年底前重点工作,有序推进任务落实,更好发挥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制定本行动计划。一、强化标准化工作统筹推进。完善《纲要》贯彻落实配套政策,积极将标准化纳入产业、区域、科技、贸易等各类政策规划,加强与标准化相关要求的协同衔接。建立健全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领导机制。制定实施“十四五”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建设规划,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标准化发展专项规划,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二、加强标准化与科技创新有效互动。建立重大科技项目与标准化工作联动机制,开展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标准研究成果比率的统计工作。在新一轮国家科技计划任务布局中加强关键技术领域标准研究,将标准作为重要产出指标纳入科技计划实施体系。推动以标准研究为主的项目开展国家标准立项预审试点,加强互动发展。完善标准必要专利制度,推动建立标准与知识产权联动工作机制。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服务体系,建设科技成果标准化服务平台,完善国家标准化技术文件制度。支持中科院、工程院等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推动科技成果向标准转化。〔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教育部、中科院、工程院、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提升装备制造业标准水平。加快完善信息化与工业化两化融合、智能制造等领域产业转型升级标准体系。围绕数控机床、工程机械、船舶装备、农业机械等重点领域,实施高端装备制造标准化强基工程,制定和实施一批高端装备与信息技术、绿色低碳、现代服务融合标准。开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等方面标准化试点,形成以标准促进装备制造高端化发展典型模式并推广应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完善现代服务业标准支撑。围绕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研制一批智慧物流、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等重点领域标准,健全多式联运标准体系。加大金融业数字化转型、金融风险防控、金融消费者保护国家标准研制力度,加快建设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完善快递安全生产和包装治理等相关标准。进一步健全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管理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铁路局、国家邮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不断提升消费品标准水平。制定实施消费品标准提升规划,完善扩大内需标准支撑。加强消费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加大儿童用品和适老用品标准供给力度。完善食品质量标准体系。推进消费品质量分级标准建设,加强消费体验标准研究,加快推动消费品标准从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加大新兴产业标准支撑力度。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根据不同产业发展的趋势和特点,分类制定相关领域标准体系规划,推动重点标准研制。〔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集中研制一批引领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各产业良性互动、深度融合的国家标准。不断完善新材料相关产业标准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中央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生物技术应用领域标准建设。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新型生物医用材料、新型分子诊断技术等标准研制,进一步优化高端、创新领域医疗器械标准体系。〔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科技部、国家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数字技术标准制定,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研制一批数据安全、数据交易标准,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中央网信办、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标准有效衔接。实施标准化助力重点产业稳链工程,围绕机械、电子、纺织等重点行业,强化跨行业、跨领域产业链标准化协调。加强设计、材料、工艺、检测、应用等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关键产品的标准研制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实施新型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行动。加强工业互联网、车联网、能源互联网、时空信息等新型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升级等方面标准研制。积极发展创新基础设施标准。遴选一批发展基础好、引领作用突出的城市,开展新型基础设施标准孵化应用。推进高新技术标准化试点,推动融合基础设施标准研制实施。〔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九、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工程。出台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强化各领域标准化工作统筹协调,组建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总体组。加快完善碳达峰基础通用标准,升级一批重点行业能耗限额、重点用能产品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完善能源核算、检测认证、评估、审计等配套标准。制定地区、重点行业、企业、产品碳排放核算报告核查标准。制定重点行业和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加强新型电力系统标准建设,完善风电、光伏、输配电、储能、氢能、先进核电和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标准。研究制定生态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标准。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试点。分类建立绿色公共机构建设及评价标准。〔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统计局、中国气象局、国家林草局、国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完善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标准体系。健全生态环境质量和风险管控标准,制修订一批生态系统环境观测与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冰整体观测、保护和系统修复领域标准研制,构建生态文明气象保障服务标准体系、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标准体系。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管理、生物安全评价、生态状况监测评估、生态系统稳定性评价、生态风险评估预警、生态系统服务等领域标准制定。完善绿色产品标准。构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标准体系。〔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中国气象局、国家林草局、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提升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标准水平。加快制定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构建统一的自然资源调查、登记、评价、评估、监测等系列标准。加大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耕地资源治理分类相关标准制修订力度。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护领域相关标准制定。开展矿产资源节约集约技术、绿色勘查、绿色矿山标准研制。制修订一批海水淡化、海洋能利用等领域标准。〔自然资源部、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二、实施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开展农业全产业链安全、质量、服务、支撑标准研制,构建全要素、全链条、多层次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标准化建设,加强农村垃圾与污水治理、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领域标准制定,完善相关建设、运营管理、监管服务标准。推进乡村治理标准化工作,开展农村治安防控领域标准制修订。加强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建设农业标准化区域服务与推广平台,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标准化工作。〔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完善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标准体系。开展行政管理标准建设和社会治理标准化行动,围绕行政许可规范、政务服务优化、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与管理、营商环境评价、城乡社区治理等领域探索开展标准制修订。推动行政管理和政务服务、组织治理等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开展行政管理和政务服务、机关事务服务、社区治理等领域标准化试点。〔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管局、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信用体系建设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促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城市标准化行动,完善智慧城市、城市可持续发展等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加强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围绕区域协调发展、突发事件应对、基层社区治理等领域开展城市标准化试点。〔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四、实施公共安全标准化筑底工程。构建完善适应“全灾种、大应急”的以强制性标准为主体的应急管理标准体系。在社会治安、刑事执法、反恐处突、防灾减灾救灾和综合性应急管理、重大疫情防控救治、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生产、消防救援、交通运输、网络安全、建筑、水资源、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等领域加强标准制修订,开展标准应用试点。推动构建多部门多区域多系统快速联动、统一高效的公共安全标准化协同机制。〔中央网信办、应急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国家铁路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五、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程。加快制定基本公共服务相关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管理等标准。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纳入区域发展战略,在长三角地区全面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推动基层服务机构开展标准制定、实施、评价等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监督机制。〔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六、推动完善高品质生活标准。开展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完善标准体系,开展标准化试点,推动标准化纳入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加强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宣贯和监督检查,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等级评价制度。〔民政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婴幼儿和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标准研制,健全中医药标准体系,提升公共卫生健康标准化水平。完善体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物保护利用等方面标准体系,推动度假休闲、乡村旅游、旅游民宿等标准制定和实施,强化标准对文物数字化、考古、文物自然灾害防御等领域的支撑引领。〔国家卫生健康委、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体育总局、广电总局、国家文物局、国家中医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七、提高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水平。实施标准国际化跃升工程,提升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和转化运用的能力水平,加强国际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发展更加紧密、互利共赢的标准合作伙伴关系。履行国际标准组织成员国责任义务,积极跟踪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等国际标准组织战略规划制定和组织治理。推动碳达峰碳中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智慧城市、食品安全、动植物卫生、数字经济等国际标准制定,积极参与民生福祉、性别平等、优质教育、文化遗产保护国际标准化活动。研究制定跨境电子商务标准,完善数字金融、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标准。〔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八、深化国际标准化合作。统筹推进标准化与科技、产业、金融对外交流合作,促进政策、规则、标准联通。加强自贸区建设中的标准合作,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框架下,推动开展成员间标准协调对接。在金砖国家、亚太经合组织等机制下拓展标准化对话,深化与欧洲、非洲、泛美、东盟、海湾阿拉伯国家等区域标准组织交流,加强东北亚标准化合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外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九、推动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体系兼容。推动建立国际标准跟踪转化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各领域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比对分析、适应性验证,加快转化先进适用国际标准。加强强制性国家标准外文版编译工作,推动国家标准中外文版同步立项。鼓励行业和地方根据需要制定标准外文版。〔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加强共建“一带一路”标准联通。推动将标准合作内容纳入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促进标准有效对接。支持依托重大项目建设和国际科技合作,积极推动采用普遍适用的国际标准。进一步完善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标准信息平台建设,推进标准信息共享与合作,促进中外标准互认。〔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外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开发和实施标准化能力建设合作项目,加强标准互鉴、人员交流和经验共享。〔国际发展合作署、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一、推动国内国际标准化协同发展。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产学研联动的国际标准化工作机制。逐步推动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同步提出、同步研制,加强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转化运用。加强标准国际化研究和促进机构建设。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参与标准制定。支持企业、社会团体、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各类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大创新力度,支持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来华落驻。〔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外交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商务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科院、工程院、全国工商联、中国科协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二、推进政府颁布标准协调发展。对安全生产、公安、税务暂按现行模式管理的强制性行业标准进行梳理分析,符合国家标准范围的逐步转化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并优化强制性行业标准结构。〔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应急部、公安部、税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同步推进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改革,修订《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及相关标准化法规制度。探索推进重大标准项目制修订管理、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标准数字化等机制创新。开展国家标准体系优化试点,完善标准审评和复审制度。加强重要支柱产业和新技术等领域国家标准样品研制。(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三、加强团体标准规范引导。制定实施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意见。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培育一批优秀的团体标准组织,推进团体标准应用示范,引导社会团体制定原创性、高质量标准。完善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系列国家标准,健全评价机制,鼓励开展自我评价和自我声明。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团体标准的正面引导和监督作用。依法依规处理有关问题,向社会公布团体标准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理结果。〔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民政部牵头,中国科协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四、提升企业标准化能力。有效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完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引导更多企业通过平台开展自我声明公开。在主要消费品、装备制造、新兴产业和服务领域,推动第三方机构发布企业标准“领跑者”。探索建立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鼓励企业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体系,支持企业联合科研机构、产业上下游建立标准合作机制,培育一批标准创新型企业。完善对标达标工作机制,推动对标成果应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五、促进地方标准化创新发展。持续优化地方标准体系结构,提高标准供给质量和水平。深化省部标准化合作,推进地方标准化工作改革向纵深发展。加快推进区域标准化工作探索与创新,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实施,共商使用标准,联合制定标准,协同实施标准。〔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六、加强质量基础设施标准协同。以标准为牵引,推动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融合发展,健全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推进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国家标准验证点建设,提升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水平。完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强化全链条技术方案提供。〔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七、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推动在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以及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活动中积极应用先进标准。推进以标准为依据开展宏观调控、产业推进、行业管理、市场准入和质量监管。对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开展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完善标准实施的政策措施,优化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推进标准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估。加强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建立健全标准制定监督的方法和程序,鼓励社会公众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八、加强标准化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围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动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建立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之间联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推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整合优化和质量水平整体提升。建设国家数字标准馆,推动各级标准馆建设发展。完善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实现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标准化信息交换与共享。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标准化研究机构开展标准化基础理论研究与实践。(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九、支持标准化服务业发展。培育标准化服务市场,发展围绕标准研制、实施全过程的检索分析、验证评估、试点示范等服务。鼓励加大标准化服务政府采购力度,实现服务提供主体和方式多元化。组织开展标准化服务业现状调查,研究提出标准化服务业产业统计方案和评价机制,开展标准化服务评价和统计分析报告试点。面向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开展标准化服务进企业、进园区活动,培育标准化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十、加强标准化人才教育培养。在相关专业中安排标准化课程或教学内容,推进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证书)制度实施,推广标准化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应用。建设若干标准化人才培养基地,完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网络讲堂,加大各级各类标准化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力度。培养一批标准化创新团队和骨干青年带头人。加强国家标准化高端智库建设。〔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十一、健全激励政策。各地根据财力状况对《纲要》重要任务落实经费予以支持。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表彰奖励。强化金融、信用、人才等政策支持。鼓励商业银行、融资担保公司开发标准融资增信服务产品。(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十二、加强督促检查。建立本行动计划工作台账,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选取部分地方探索开展标准化发展考评试点,完善标准化统计调查制度。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中要加大对标准制定和发布的激励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专业研究机构作用,探索建立《纲要》实施第三方评价机制。〔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十三、强化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纲要》实施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要举措。及时发布标准化政策解读,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提高全社会标准化意识。建设若干标准化宣传普及基地,用好新媒体工具,提高宣传的精准性、有效性,让讲标准用标准守标准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中央网信办、广电总局、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推动《纲要》及本行动计划各项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有关工作指导、督促、检查。进一步凝聚全社会共识,形成标准化工作合力,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 16部门印发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
    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为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2023年年底前重点工作,有序推进任务落实,更好发挥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制定本行动计划。一、强化标准化工作统筹推进。完善《纲要》贯彻落实配套政策,积极将标准化纳入产业、区域、科技、贸易等各类政策规划,加强与标准化相关要求的协同衔接。建立健全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领导机制。制定实施“十四五”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建设规划,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标准化发展专项规划,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二、加强标准化与科技创新有效互动。建立重大科技项目与标准化工作联动机制,开展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标准研究成果比率的统计工作。在新一轮国家科技计划任务布局中加强关键技术领域标准研究,将标准作为重要产出指标纳入科技计划实施体系。推动以标准研究为主的项目开展国家标准立项预审试点,加强互动发展。完善标准必要专利制度,推动建立标准与知识产权联动工作机制。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服务体系,建设科技成果标准化服务平台,完善国家标准化技术文件制度。支持中科院、工程院等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推动科技成果向标准转化。〔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教育部、中科院、工程院、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提升装备制造业标准水平。加快完善信息化与工业化两化融合、智能制造等领域产业转型升级标准体系。围绕数控机床、工程机械、船舶装备、农业机械等重点领域,实施高端装备制造标准化强基工程,制定和实施一批高端装备与信息技术、绿色低碳、现代服务融合标准。开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等方面标准化试点,形成以标准促进装备制造高端化发展典型模式并推广应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完善现代服务业标准支撑。围绕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研制一批智慧物流、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等重点领域标准,健全多式联运标准体系。加大金融业数字化转型、金融风险防控、金融消费者保护国家标准研制力度,加快建设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完善快递安全生产和包装治理等相关标准。进一步健全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管理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铁路局、国家邮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不断提升消费品标准水平。制定实施消费品标准提升规划,完善扩大内需标准支撑。加强消费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加大儿童用品和适老用品标准供给力度。完善食品质量标准体系。推进消费品质量分级标准建设,加强消费体验标准研究,加快推动消费品标准从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加大新兴产业标准支撑力度。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根据不同产业发展的趋势和特点,分类制定相关领域标准体系规划,推动重点标准研制。〔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集中研制一批引领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各产业良性互动、深度融合的国家标准。不断完善新材料相关产业标准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中央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生物技术应用领域标准建设。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新型生物医用材料、新型分子诊断技术等标准研制,进一步优化高端、创新领域医疗器械标准体系。〔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科技部、国家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数字技术标准制定,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研制一批数据安全、数据交易标准,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中央网信办、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标准有效衔接。实施标准化助力重点产业稳链工程,围绕机械、电子、纺织等重点行业,强化跨行业、跨领域产业链标准化协调。加强设计、材料、工艺、检测、应用等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关键产品的标准研制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实施新型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行动。加强工业互联网、车联网、能源互联网、时空信息等新型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升级等方面标准研制。积极发展创新基础设施标准。遴选一批发展基础好、引领作用突出的城市,开展新型基础设施标准孵化应用。推进高新技术标准化试点,推动融合基础设施标准研制实施。〔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九、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工程。出台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强化各领域标准化工作统筹协调,组建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总体组。加快完善碳达峰基础通用标准,升级一批重点行业能耗限额、重点用能产品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完善能源核算、检测认证、评估、审计等配套标准。制定地区、重点行业、企业、产品碳排放核算报告核查标准。制定重点行业和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加强新型电力系统标准建设,完善风电、光伏、输配电、储能、氢能、先进核电和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标准。研究制定生态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标准。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试点。分类建立绿色公共机构建设及评价标准。〔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统计局、中国气象局、国家林草局、国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完善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标准体系。健全生态环境质量和风险管控标准,制修订一批生态系统环境观测与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冰整体观测、保护和系统修复领域标准研制,构建生态文明气象保障服务标准体系、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标准体系。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管理、生物安全评价、生态状况监测评估、生态系统稳定性评价、生态风险评估预警、生态系统服务等领域标准制定。完善绿色产品标准。构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标准体系。〔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中国气象局、国家林草局、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提升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标准水平。加快制定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构建统一的自然资源调查、登记、评价、评估、监测等系列标准。加大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耕地资源治理分类相关标准制修订力度。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护领域相关标准制定。开展矿产资源节约集约技术、绿色勘查、绿色矿山标准研制。制修订一批海水淡化、海洋能利用等领域标准。〔自然资源部、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二、实施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开展农业全产业链安全、质量、服务、支撑标准研制,构建全要素、全链条、多层次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标准化建设,加强农村垃圾与污水治理、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领域标准制定,完善相关建设、运营管理、监管服务标准。推进乡村治理标准化工作,开展农村治安防控领域标准制修订。加强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建设农业标准化区域服务与推广平台,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标准化工作。〔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完善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标准体系。开展行政管理标准建设和社会治理标准化行动,围绕行政许可规范、政务服务优化、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与管理、营商环境评价、城乡社区治理等领域探索开展标准制修订。推动行政管理和政务服务、组织治理等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开展行政管理和政务服务、机关事务服务、社区治理等领域标准化试点。〔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管局、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信用体系建设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促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城市标准化行动,完善智慧城市、城市可持续发展等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加强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围绕区域协调发展、突发事件应对、基层社区治理等领域开展城市标准化试点。〔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四、实施公共安全标准化筑底工程。构建完善适应“全灾种、大应急”的以强制性标准为主体的应急管理标准体系。在社会治安、刑事执法、反恐处突、防灾减灾救灾和综合性应急管理、重大疫情防控救治、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生产、消防救援、交通运输、网络安全、建筑、水资源、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等领域加强标准制修订,开展标准应用试点。推动构建多部门多区域多系统快速联动、统一高效的公共安全标准化协同机制。〔中央网信办、应急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国家铁路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五、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程。加快制定基本公共服务相关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管理等标准。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纳入区域发展战略,在长三角地区全面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推动基层服务机构开展标准制定、实施、评价等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监督机制。〔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六、推动完善高品质生活标准。开展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完善标准体系,开展标准化试点,推动标准化纳入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加强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宣贯和监督检查,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等级评价制度。〔民政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婴幼儿和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标准研制,健全中医药标准体系,提升公共卫生健康标准化水平。完善体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物保护利用等方面标准体系,推动度假休闲、乡村旅游、旅游民宿等标准制定和实施,强化标准对文物数字化、考古、文物自然灾害防御等领域的支撑引领。〔国家卫生健康委、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体育总局、广电总局、国家文物局、国家中医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七、提高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水平。实施标准国际化跃升工程,提升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和转化运用的能力水平,加强国际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发展更加紧密、互利共赢的标准合作伙伴关系。履行国际标准组织成员国责任义务,积极跟踪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等国际标准组织战略规划制定和组织治理。推动碳达峰碳中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智慧城市、食品安全、动植物卫生、数字经济等国际标准制定,积极参与民生福祉、性别平等、优质教育、文化遗产保护国际标准化活动。研究制定跨境电子商务标准,完善数字金融、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标准。〔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八、深化国际标准化合作。统筹推进标准化与科技、产业、金融对外交流合作,促进政策、规则、标准联通。加强自贸区建设中的标准合作,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框架下,推动开展成员间标准协调对接。在金砖国家、亚太经合组织等机制下拓展标准化对话,深化与欧洲、非洲、泛美、东盟、海湾阿拉伯国家等区域标准组织交流,加强东北亚标准化合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外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九、推动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体系兼容。推动建立国际标准跟踪转化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各领域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比对分析、适应性验证,加快转化先进适用国际标准。加强强制性国家标准外文版编译工作,推动国家标准中外文版同步立项。鼓励行业和地方根据需要制定标准外文版。〔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加强共建“一带一路”标准联通。推动将标准合作内容纳入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促进标准有效对接。支持依托重大项目建设和国际科技合作,积极推动采用普遍适用的国际标准。进一步完善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标准信息平台建设,推进标准信息共享与合作,促进中外标准互认。〔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外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开发和实施标准化能力建设合作项目,加强标准互鉴、人员交流和经验共享。〔国际发展合作署、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一、推动国内国际标准化协同发展。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产学研联动的国际标准化工作机制。逐步推动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同步提出、同步研制,加强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转化运用。加强标准国际化研究和促进机构建设。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参与标准制定。支持企业、社会团体、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各类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大创新力度,支持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来华落驻。〔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外交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商务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科院、工程院、全国工商联、中国科协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二、推进政府颁布标准协调发展。对安全生产、公安、税务暂按现行模式管理的强制性行业标准进行梳理分析,符合国家标准范围的逐步转化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并优化强制性行业标准结构。〔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应急部、公安部、税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同步推进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改革,修订《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及相关标准化法规制度。探索推进重大标准项目制修订管理、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标准数字化等机制创新。开展国家标准体系优化试点,完善标准审评和复审制度。加强重要支柱产业和新技术等领域国家标准样品研制。(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三、加强团体标准规范引导。制定实施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意见。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培育一批优秀的团体标准组织,推进团体标准应用示范,引导社会团体制定原创性、高质量标准。完善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系列国家标准,健全评价机制,鼓励开展自我评价和自我声明。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团体标准的正面引导和监督作用。依法依规处理有关问题,向社会公布团体标准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理结果。〔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民政部牵头,中国科协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四、提升企业标准化能力。有效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完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引导更多企业通过平台开展自我声明公开。在主要消费品、装备制造、新兴产业和服务领域,推动第三方机构发布企业标准“领跑者”。探索建立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鼓励企业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体系,支持企业联合科研机构、产业上下游建立标准合作机制,培育一批标准创新型企业。完善对标达标工作机制,推动对标成果应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五、促进地方标准化创新发展。持续优化地方标准体系结构,提高标准供给质量和水平。深化省部标准化合作,推进地方标准化工作改革向纵深发展。加快推进区域标准化工作探索与创新,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实施,共商使用标准,联合制定标准,协同实施标准。〔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六、加强质量基础设施标准协同。以标准为牵引,推动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融合发展,健全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推进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国家标准验证点建设,提升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水平。完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强化全链条技术方案提供。〔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七、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推动在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以及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活动中积极应用先进标准。推进以标准为依据开展宏观调控、产业推进、行业管理、市场准入和质量监管。对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开展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完善标准实施的政策措施,优化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推进标准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估。加强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建立健全标准制定监督的方法和程序,鼓励社会公众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八、加强标准化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围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动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建立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之间联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推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整合优化和质量水平整体提升。建设国家数字标准馆,推动各级标准馆建设发展。完善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实现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标准化信息交换与共享。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标准化研究机构开展标准化基础理论研究与实践。(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九、支持标准化服务业发展。培育标准化服务市场,发展围绕标准研制、实施全过程的检索分析、验证评估、试点示范等服务。鼓励加大标准化服务政府采购力度,实现服务提供主体和方式多元化。组织开展标准化服务业现状调查,研究提出标准化服务业产业统计方案和评价机制,开展标准化服务评价和统计分析报告试点。面向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开展标准化服务进企业、进园区活动,培育标准化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十、加强标准化人才教育培养。在相关专业中安排标准化课程或教学内容,推进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证书)制度实施,推广标准化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应用。建设若干标准化人才培养基地,完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网络讲堂,加大各级各类标准化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力度。培养一批标准化创新团队和骨干青年带头人。加强国家标准化高端智库建设。〔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十一、健全激励政策。各地根据财力状况对《纲要》重要任务落实经费予以支持。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表彰奖励。强化金融、信用、人才等政策支持。鼓励商业银行、融资担保公司开发标准融资增信服务产品。(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十二、加强督促检查。建立本行动计划工作台账,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选取部分地方探索开展标准化发展考评试点,完善标准化统计调查制度。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中要加大对标准制定和发布的激励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专业研究机构作用,探索建立《纲要》实施第三方评价机制。〔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十三、强化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纲要》实施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要举措。及时发布标准化政策解读,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提高全社会标准化意识。建设若干标准化宣传普及基地,用好新媒体工具,提高宣传的精准性、有效性,让讲标准用标准守标准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中央网信办、广电总局、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推动《纲要》及本行动计划各项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有关工作指导、督促、检查。进一步凝聚全社会共识,形成标准化工作合力,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 《现代服务业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印发
    现代服务业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 “十二五”是我国深化改革开放、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攻坚阶段。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科技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根据国家关于制定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整体部署,制定本规划。 一、形势与需求 “十一五”是我国现代服务业科技创新取得重要进展的五年。自2006年全国现代服务业科技工作会议以来,我国现代服务业科技工作按照《科技规划纲要》的部署,组织实施了“现代服务业科技行动”,加强了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支撑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开展了现代服务业科技应用示范,优化了现代服务业科技创新环境,提高了现代服务业科技发展水平,促进了现代服务业的创新发展。 ——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取得重大进展。“十一五”期间,组织实施了一批重大、重点项目,在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数字医疗、数字内容、数字社区、数字教育、数字旅游、电子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多个重要领域和方向,突破了一批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和系统集成技术,制定了一批现代服务业标准规范,现代服务业科技支撑能力明显提高。 ——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态势初步显现。通过应用示范,创新了一批服务模式和服务业态,形成了一批有影响力的现代服务企业。截止2010年底,全国已有国家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18家,一批现代服务产业领域的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相继成立。信息网络等高新技术和现代管理理念在服务业的广泛应用,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现代服务业科技创新环境明显优化。颁布了《现代服务业科技行动纲要》,举办了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系列论坛。在现代服务业相关领域支持建设了若干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综合研究机构,加大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等政策的实施力度。提高了有关各方对现代服务业的认识,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 21世纪以来,全球产业结构进入由“工业经济”主导向“服务经济”主导转变的新阶段。特别是自金融危机以来,世界主要发达国家为重塑国际竞争优势,不断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在继续将加工制造中的高耗能、低附加值环节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的同时,大力发展高附加值的现代服务业,积极抢占后危机时代经济发展的战略制高点,基于信息网络的现代服务业成为国际经济新的增长点,并呈现出细分化、国际化、数字化的发展趋势。 服务业的快速细分不断催生出新的服务业态,推动新兴服务业态和服务模式不断涌现,为现代服务业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国际金融危机并没有改变全球服务业国际化的发展趋势,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服务国际化的发展。以信息技术为主的高新技术成为服务业发展的主要支撑,数字化、信息化成为服务业提高能力和发展水平的共同选择。 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及其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科技支撑和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提出了明确的需求。科技进步与创新成为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根本动力,科技与产业的融合使科技在现代服务业中的作用日趋显著。模式创新成为现代服务业的核心,以应用性、系统性、集成性为主要特征的支撑技术成为现代服务业科技发展的主要方向。 “十二五”时期,我国仍将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应对国际产业科技竞争,保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明显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都对现代服务业发展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 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的转型迫切需要大力提升和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成为世界“制造大国”,但离“制造强国”还有很大的距离,在全球产业链分工中还处于低端位置。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业务外包等生产性服务业,可以有效推动我国制造业向产业链高端转移,大大提高产品附加值,有效带动制造业的转型升级。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改善人民生活迫切需要发展新兴服务业。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经济发展方式的演变,以知识密集、技术密集、人力资源密集、高成长性为特征的现代服务业新业态,在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也迫切需要大力培育和发展数字文化、数字旅游、数字医疗与健康、数字社区等依托信息与网络技术,从传统公共服务业衍生出来的新业态。 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竞争优势迫切需要发展科技服务业。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科技不但通过其创新支持产业的发展,其本身也成为产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依靠市场机制,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促进研发设计、技术转移转化、创新创业服务、科技金融、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业做大做强,培育科技服务产业新模式,壮大科技服务产业规模,可以有效提高我国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优势。 面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我国现代服务业及其科技发展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生产性服务业规模偏小、新兴服务业引领作用不强、科技服务业支撑能力薄弱、创新政策体系有待完善等。 未来五年,为应对国内外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巨大挑战,我国现代服务业科技工作必须迎难而上,突破制约,准确把握现代服务业科技发展方向,紧紧抓住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强化部署,进一步提升科技对现代服务业的支撑和引领能力。 二、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科技规划纲要》要求,以促进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为战略目标,以模式创新为核心、技术集成应用创新为支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整合部门和地方资源,完善现代服务业技术支撑体系、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支撑体系,改造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培育发展新兴服务业,做大做强科技服务业,优化现代服务业发展布局,加速现代服务业发展进程,提高现代服务业的比重与水平。 (二)基本原则 ——系统规划,统筹推进:加强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的顶层设计,以构建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链和产业群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加强政产学研用的结合,统筹项目、基地、人才、政策以及创新体系建设,全链条布局发展模式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试点示范,充分依靠地方和部门,从主要依靠项目推动转向从工作层面系统全面推动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市场牵引,政府推动:面向市场需求,充分发挥政府在产业支撑体系、科技创新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充分整合和有效利用相关产业、领域的要素资源,创新服务模式,实现高效、集约的服务过程和倍增的服务效果。 ——模式创新,技术支撑:以商业模式创新为核心,积极推进商业模式创新、服务流程创新与科技创新的结合。在重视共性关键技术突破的同时,高度重视模式创新,通过商业模式创新带动已有成熟技术成果的系统集成和综合应用。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结合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突出区域特色,因地制宜地确立现代服务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发展路径,形成充满活力、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现代服务业发展大格局。 (三)发展目标 围绕生产性服务业、新兴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加强商业模式创新和技术集成创新,突破一批共性关键技术,形成一批系统解决方案,建立完善现代服务业技术支撑体系、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发展支撑体系。开展一批具有引领和带动作用的示范应用,培育一批现代服务新业态,打造一批知名服务品牌。建设一批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推动现代服务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显著提高现代服务业比重和水平。 三、大力改造提升生产性服务业 围绕生产性服务业共性需求及关键环节,加强网络信息技术集成应用,大力改造提升生产性服务业,重点推进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系统外包等的发展,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效率,提高服务附加值。 (一)加强一体化电子商务技术攻关,提高全程服务能力 加强完全网络化条件下高效电子商务市场体系结构及其演化机理与过程研究,探索网络化生产经营、消费方式与行为规律,为发展高效电子商务服务形态提供科学依据。突破智慧电子商务云服务等技术,发展新一代电子商务服务技术架构及解决方案。加强电子商务市场可信交易服务技术与系统研发,推进可信交易环境建设。满足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国际贸易、旅游、移动商务等国民经济重点领域、行业以及区域发展需求,大力开展电子商务服务模式与技术集成创新,强化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加强重点领域全程电子商务服务解决方案研发,推进示范应用,培育龙头企业,提升重点领域全程服务能力。 专栏:电子商务 开展电子商务若干理论问题研究,电子商务云服务技术与平台研发,电子商务可信交易技术与平台研发,电子商务支撑服务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重点生产资料电子商务服务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重点生活资料电子商务服务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旅游电子商务服务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专业市场电子商务服务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国际贸易电子商务服务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移动电子商务服务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二)加强集成技术支撑,提高物流综合服务能力 加强物流产业发展规律研究,探索物流发展新模式。面向国内外贸易需求,加强集装箱海铁公多式联运智能运输组织、业务过程协同控制、信息共享与集成等技术研发与应用,创新服务机制与模式,建设海铁公联运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形成一体化物流服务解决方案。强化物流射频识别、物流过程信息感知、可视化及智能决策等技术的研发与集成,形成物联网环境下智能物流技术框架和综合服务方案。结合电子商务对物流配送的需求,创新网购物流服务模式,加强电子商务和物流配送协同的信息共享技术和标准、网购物流服务网络和业务流程研究,积极实施网购物流示范工程。 专栏:现代物流 开展集装箱海铁公多式联运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网购物流服务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物流公共信息平台资源整合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供应链全程第三方物流服务技术与示范应用、物联网环境下智能物流技术研发及示范应用。 (三)加强系统外包服务模式创新,提高产业信息化水平 加强软件服务化应用技术研究,探索信息系统开发、建设、运行、维护新模式,为发展可信系统外包服务形态提供科学依据。加强可配置系统架构技术、安全可靠服务质量保障技术、高效运行平台技术、应用系统集成技术研究,开发系统外包服务平台,提高系统外包服务技术支撑能力。建立信息系统服务外包标准和管理体系,形成信息系统服务外包管理保障支撑体系。面向大型骨干企业及其上下游供应链企业信息化需求,鼓励其信息化机构与主营业务分离,创新信息系统服务模式,为产业链相关企业提供信息系统服务支撑。面向非机要政府部门电子政务需求,鼓励其电子政务系统建设与运营外包,发展社会化电子政务信息系统服务产业。 四、积极培育发展新兴服务业 加强网络化、个性化、虚拟化条件下服务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大力开展服务模式创新,重点发展数字文化、数字医疗与健康、数字生活、培训与就业、社保等新兴服务业,显著提升科技培育发展新兴服务业的能力。 (一)推动科技与文化融合,培育文化新业态 加强虚拟现实技术的集成应用,促进虚拟会展、在线体验等新业态发展。加强文化信息资源互联互通,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业等业态的深度融合。构建新型演艺文化传播服务平台,提升文化演出院线、票务网络、文化场馆、文化设施等文化流通环节效率。加强数字内容版权保护、内容集成、存储、分发及传输等技术攻关,创新基于版权的数字内容服务模式,促进数字内容服务新业态的形成和发展。完善文化产品产权评估、定价标准体系,构建基于网络的文化艺术品及版权交易、文化科技信息交流服务平台,促进文化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专栏:数字文化 开展文化资源数字化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文化旅游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示范、演艺文化传播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示范、文化艺术品交易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示范、数字内容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示范、数字版权交易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示范。 (二)加强融合网络技术攻关,发展新兴消费服务业 加强新兴生活消费服务模式与发展路径研究。突破服务集成接入与应用托管、资源聚合管理、业务监管、结算与信用评估等数字生活平台关键技术。制定服务资源互联交换、服务质量评价等重要技术和服务标准,形成现代数字生活消费服务平台集成应用解决方案。重点围绕数字社区(家庭)服务、移动生活服务、数字学习、数字娱乐、数字休闲旅游服务、虚拟社会互动服务、空间位置综合信息服务等数字生活服务领域,构建一批数字生活服务运营平台,开展应用聚合开放服务平台运营示范。打造现代数字生活运营服务品牌,引领新兴数字生活消费服务产业快速发展、做大做强。 专栏:数字生活 开展数字生活服务共性技术支撑及聚合服务平台与示范,移动生活服务云聚合平台与示范,数字生活信息精准搜索聚合服务平台与示范,社区生活圈互动服务平台与示范,协同式多语言云翻译专业服务平台与示范,数字化学习资源服务托管平台与示范,数字生活创新技术与服务试点城市典型应用与集成示范等。 (三)创新公共服务模式,培育社会化公共服务业 加强农村与城市社区协同医疗服务,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创新第三方医疗与健康服务模式,形成合理分工的服务网络格局。突破以人为中心的智能感知、普适服务等关键技术,完善电子健康档案,形成个人、医院及相关部门一体化的医疗健康保健系统。构建老年人和慢性病医疗健康服务平台与技术支撑体系,促进老龄服务产业发展。加强知识获取、知识交易与支付、数字化智能教室、移动学习、沉浸学习等关键技术研发,建立开放式知识服务公共体系,实现从课程与学分交易到知识交易的升级。建立开放式教育知识服务评价体系,确保教学服务质量。构建开放教育云服务平台,支撑国家汉语言文化传播,促进大学、中小学师资培训的发展。大力培育龙头企业,提升我国教育公共服务的规模和水平。突破海量资源存储和网络信任服务支撑技术,创新就业服务、社会保险服务、养老服务和残疾人服务模式,构建一体化就业与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开展就业、社会保险、养老和残疾人服务示范,培育第三方服务企业,提升社保公共服务水平。 专栏:社会化公共服务 开展医疗健康服务模式与标准规范研究、农村与城市跨域协同医疗服务关键技术研发及示范、老年人及慢性病医疗健康服务平台研发及示范、基于健康档案的居民健康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研发及示范、以人为中心的智能感知与普适服务技术平台研发及示范、面向医疗健康的政府监管综合服务平台研发及示范、第三方医疗健康服务支撑系统关键技术研发及示范。 研制开放教育公共服务云平台、海量教育资源云存储与个性化知识服务系统、开放教育服务信誉与绩效评估系统。开展就业服务模式创新及示范应用、社会保险服务模式创新系统集成及示范应用、养老服务模式创新及示范应用、残疾人服务模式创新及示范应用。 (四)加强新技术与新模式研究,引领战略性新兴服务业 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需求,积极促进物联网、智慧技术架构、云计算的技术研发、应用模式创新和示范应用,支持国内企业和科研院所主导和参与相关国际、国内标准的制定。加强节能服务业新技术和新模式研究和应用,推进市场化节能环保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网络身份认证技术研究和应用,提高网络经济安全保障水平。积极发展基于新技术的新兴服务业态,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新兴服务技术与服务模式发展之路。 五、着力做大做强科技服务业 围绕企业技术创新和公共科技服务需求,重点发展研发设计、成果转移转化、创新创业、科技金融和科技咨询等服务,提高科技服务能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服务产业化,做大做强科技服务业。 (一)发展研发设计服务业,提高创新设计能力 引导科技资源密集区域,将研发设计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积极鼓励研发服务外包、合同研发组织等研发服务新业态的发展,培育集聚一批社会化投资、专业化服务的第三方研发机构,形成研发服务集群。面向区域特色产业集群需求,整合建设一批专业公共研发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仪器、数据、文献共享和专业技术服务。鼓励成立研发服务联盟,开展技术和服务模式创新,制订行业技术标准。积极培育第三方工业设计机构,将工业设计服务支撑范围扩展到产品生命周期全过程。建立重点行业产品设计通用数据库、试验平台及设计服务平台,促进设计资源的共享利用。建立专业化设计服务标准和管理体系,促进各类专业性设计机构的集聚发展。推进检测服务市场化进程,积极支持第三方检测服务机构发展,培育一批综合性检测服务机构。规范检测服务,研究制定技术检测服务行业标准。吸引国外检测机构在我国开展业务,加强品牌建设。 (二)发展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业,加速科技成果商业化 提升技术转移机构的市场化运作能力,支持服务机构和企业之间探索新型技术转移合作模式,解决技术转移过程中技术定价和知识产权共享与保护等问题。加强技术转移机构的专业化、特色化功能和增值服务能力,强化产学研合作过程中的技术成果中试熟化服务。提高科研机构的知识产权经营能力。加强技术转移信息服务平台、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和技术合同网上信息发布系统建设,提高定价服务、技术产权交易信息服务能力。支持知识产权交易机构加强交易平台建设,开展专利检索、交易、培训等服务。加强技术、知识产权等要素市场建设,优化成果转移转化环境。积极发展国际技术转移服务,选择有条件的区域建立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加强同有关国际科技组织和国际知名技术转移机构的合作,为企业开展先进适用技术引进、国际技术收购、技术与知识产权入股等业务提供专业化服务。 (三)发展创新创业服务业,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培育和支持创新创业服务新业态的发展,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多样化的孵化器建设。大力推广“孵化加创投”的孵化模式,提升创业成功率和孵化器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孵化器,搭建专业化服务体系,面向全球跨区域创业者和高端人才提供创业服务,发现、遴选和培育具有前瞻性、成长性、带动性的“源头”企业。扩大科技企业加速器试点,整合创新创业服务资源,加大与专业科技服务机构的合作,为高成长企业做大做强提供资本、人才、市场等深层次服务。 (四)发展科技金融服务业,提高投融资服务能力 进一步推动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集中力量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和高成长企业群体,为轻资产的科技型企业提供金融支持。推动科技金融业务创新,定制开发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信用保险质押等科技金融产品,探索科技贷款担保、科技保险、产权交易与股权交易等新模式。推动“国家高新区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扩大试点”,充分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引导作用,为企业融资提供支持。建设国家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推动和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为不同业态、不同成长阶段企业的不同融资需求提供包括天使投资、贷款担保、科技保险、投行券商业务等在内的差异化服务,促进科技与金融资本的对接。加强科技金融风险评估,开发科技金融机构风险预警和分析系统,为科技金融项目风险控制提供技术支撑,防范和化解科技金融业风险。 (五)发展科技咨询服务业,提升科技咨询服务水平 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交易规则和交易模式研究。加强产业研究和竞争情报服务,深入研究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技术路线图,把握产业主导权。鼓励咨询机构依据区域空间特性、产业基础、资源禀赋等因素,为区域经济全面协调发展提供产业咨询服务。全面推进企业管理和战略咨询服务,推动本土管理咨询服务企业的品牌化发展,拓展全球化发展的眼光与视野。支持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信息咨询公司、会计事务所、法律事务所、投资和管理咨询等专业服务机构的发展,进一步发挥科技咨询机构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作用。提高科技咨询业信息化水平,建设智能化科技信息收集、加工分析、共享应用的服务平台,形成科技咨询业现代化信息网络系统,提升科技咨询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 专栏:科技服务业 开展区域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建设,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委托研发、检验测试、技术培训等服务。提升重点行业设计能力,加强设计标准体系建设,加快重点行业共享平台建设,增强我国制造业竞争力。开展技术转移“金桥”工程,大力开展技术成果中试熟化服务。建设面向产业集群的科技服务集成平台,加强科技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搭建基于SAAS技术的跨行业、跨区域、跨服务主体的科技服务网络。建设科技金融服务平台,为不同成长阶段的企业提供天使投资、贷款担保等服务。开展科技服务业统计和监测研究,为产业发展和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六、优化现代服务业产业发展空间布局 围绕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及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需求,与区域、城市和产业发展目标相结合,开展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充分发挥示范在配置产业资源和引导产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适当加强欠发达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引导和扶持,形成科学合理的现代服务业发展布局。 (一)以示范城市为核心,形成现代服务业增长极 以提高城市创新能力,促进城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目标,开展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工作,促进大中城市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的形成,优化现代服务业发展环境,提高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积极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较好或重点区域的城市,加强现代服务业管理机构、政策法规、技术设施、支撑体系、人才培养、需求环境等方面的建设。积极支持现代服务业示范城市依据自身资源和条件,发展具有自身特点和优势的现代服务产业,带动和引领区域经济发展。 (二)以示范基地为载体,形成特色服务产业聚集区 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为依托,在生产性服务业、新兴服务业、科技服务业等领域,认定一批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推进现代服务业聚集发展。积极支持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提高现代服务业关键技术创新、产品研发、产业链协同能力,改善基础设施和政策环境,引导产业集聚,促进自主知识产权、民族品牌和技术标准的形成。支持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以基地为依托,探索建立现代服务业科技创新联盟,开展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制定行业服务标准规范,提升服务业行业发展水平。 (三)以示范企业为着力点,形成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动力源 (三)切实加强评估,做好规划的动态调整 建立健全现代服务业科技规划监测评估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要通过监测评估,分析本规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尤其是对本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和目标的执行情况要进行制度化、规范化的检查评估,为规划的动态调整提供依据。 附录: 专业名词和术语解释 现代服务业:以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信息网络技术为主要支撑,建立在新的商业模式、服务方式和管理方法基础上的服务产业。它既包括随着技术发展而产生的新兴服务业态,也包括运用现代技术对传统服务业的改造和提升。 生产性服务业:是基于信息网络、直接或间接为生产过程提供配套服务、高度依赖先进科技的服务行业。 新兴服务业:是伴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社会分工的细化和消费结构的升级而产生的新的服务形态。 科技服务业:是基于信息网络、运用现代科技知识、现代技术和分析方法,向社会提供智力服务和支撑的产业。
  • 发改委等13部门提出关于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关于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引导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制造服务业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制造服务业企业开展债券融资,有效扩大知识产权、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融资规模,创新发展供应链金融,逐步发展大型设备、公用设施、生产线等领域的设备租赁和融资租赁服务,开发适合制造服务业特点的金融产品,鼓励创投机构加大对制造服务业的资本投入。支持符合条件的制造服务业企业到主板、创业板及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全文如下:  关于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发改产业〔2021〕3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  制造服务业是面向制造业的生产性服务业,是提升制造业产品竞争力和综合实力、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当前,我国制造服务业供给质量不高,专业化、社会化程度不够,引领制造业价值链攀升的作用不明显,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为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培育壮大服务主体,加快提升面向制造业的专业化、社会化、综合性服务能力,提高制造业产业链整体质量和水平,以高质量供给适应引领创造新需求,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力争到2025年,制造服务业在提升制造业质量效益、创新能力、资源配置效率等方面的作用显著增强,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更加突出。重点领域制造服务业专业化、标准化、品牌化、数字化、国际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形成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制造服务业集聚区和示范企业。  二、制造服务业发展方向  聚焦重点环节和领域,从6个方面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发展,以高质量的服务供给引领制造业转型升级和品质提升。  (三)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发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业,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夯实产学研协同创新基础,推动产业链与创新链精准对接、深度融合,提升制造业技术创新能力,提高制造业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提升商务咨询专业化、数字化水平,助力制造业企业树立战略思维、创新管理模式、优化治理结构,推动提高经营效益。加快工业设计创新发展,提升制造业设计能力和水平,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制造业供给质量。支持企业和专业机构提供质量管理、控制、评价等服务,扩大制造业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提升供给体系对需求的适配性。加快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集约化、规范化改革和发展,提高服务水平和公信力,推进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提升制造业产品和服务质量。加强国家计量基准标准和标准物质建设,提升计量测试能力水平,优化计量测试服务业市场供给。发展面向制造业的研发、制造、交付、维护等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实现制造业链条延伸和价值增值。鼓励专业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制造业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加强品牌和营销管理服务,提升制造业品牌效应和市场竞争力。(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高制造业生产效率。利用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实现供需精准高效匹配,促进制造业发展模式和企业形态根本性变革。加快发展工业软件、工业互联网,培育共享制造、共享设计和共享数据平台,推动制造业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和价值共享。发展现代物流服务体系,促进信息资源融合共享,推动实现采购、生产、流通等上下游环节信息实时采集、互联互通,提高生产制造和物流一体化运作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支撑制造业绿色发展。强化节能环保服务对制造业绿色发展的支撑作用,推进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诊断、节能评估、节能技术改造咨询服务、节能环保融资、第三方监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等模式,推动节能环保服务由单一、短时效的技术服务,向咨询、管理、投融资等多领域、全周期的综合服务延伸拓展。发展回收与利用服务,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畅通汽车、纺织、家电等产品生产、消费、回收、处理、再利用全链条,实现产品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最大化。(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增强制造业发展活力。更好发挥资本市场的作用,充分利用多元化金融工具,不断创新服务模式,为制造业发展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金融服务。发展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提升人才管理能力和水平,优化人才激励机制,推动稳定制造业就业,助力实现共同富裕。加大数据资源开发、开放和共享力度,促进知识、信息、数据等新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有效集聚和利用,促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证监会、银保监会、人民银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信办、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动制造业供应链创新应用。健全制造业供应链服务体系,稳步推进制造业智慧供应链体系,创新网络和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制造业供应链向产业服务供应链转型。支持制造业企业发挥自身供应链优势赋能上下游企业,促进各环节高效衔接和全流程协同。巩固制造业供应链核心环节竞争力,补足制造业供应链短板。推动感知技术在制造业供应链关键节点的应用,推进重点行业供应链体系智能化,逐步实现供应链可视化。建立制造业供应链评价体系,逐步形成重要资源和产品全球供应链风险预警系统,完善全球供应链风险预警机制,提升我国制造业供应链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制造服务业发展专项行动  以专项行动和重点工程为抓手,统筹谋划、重点突破,实现制造业与制造服务业耦合共生、相融相长。  (九)制造服务业主体培育行动。围绕制造业共性服务需求,加快培育一批集战略咨询、管理优化、解决方案创新、数字能力建设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支持制造业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剥离非核心服务,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研发设计、创业孵化、计量测试、检验检测等社会化、专业化服务。鼓励制造服务业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并购重组,实现集约化和品牌化发展。培育一批制造服务业新型产业服务平台或社会组织,鼓励其开展协同研发、资源共享和成果推广应用等活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融合发展试点示范行动。深入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培育服务衍生制造、供应链管理、总集成总承包等新业态新模式,探索原材料、消费品、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领域与服务业融合发展新路径。进一步健全要素配置、市场监管、统计监测等方面工作机制,打造一批深度融合型企业和平台。遴选培育一批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和城市,推动服务型制造理念得到普遍认可、服务型制造主要模式深入发展。(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中国制造品牌培育行动。完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加强标准、计量、专利等体系和能力建设,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充分调动企业作为品牌建设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建立以质量为基础的品牌发展战略,不断优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促进制造业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持续办好中国品牌日活动,讲好中国品牌故事,宣传推介国货精品,在全社会进一步传播品牌发展理念,增强品牌发展意识,凝聚品牌发展共识。(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制造业智能转型行动。制定重点行业领域数字化转型路线图。抓紧研制两化融合成熟度、供应链数字化等亟需标准,加快工业设备和企业上云用云步伐。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集聚一批面向制造业中小企业的数字化服务商。推进“5G+工业互联网”512工程,打造5个内网建设改造公共服务平台,遴选10个重点行业,挖掘20个典型应用场景。在冶金、石化、汽车、家电等重点领域遴选一批实施成效突出、复制推广价值大的智能制造标杆工厂,加快制定分行业智能制造实施路线图,修订完善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开展联网制造企业网络安全能力贯标行动,遴选一批贯标示范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制造业研发设计能力提升行动。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支持科技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建立技术研发中心、产业研究院、中试基地等新型研发机构,盘活并整合创新资源,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大力推进系统设计、绿色设计和创意设计的理念与方法普及,开展高端装备制造业及传统优势产业等领域重点设计突破工程,培育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工业设计研究平台,突出设计创新创意园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拉动效应,探索建立以创新为核心的设计赋能机制,推动制造业设计能力全面提升。(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制造业绿色化改造行动。开展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搭建绿色发展促进平台,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专业化服务能力的市场主体,推动提高钢铁、石化、化工、有色、建材、纺织、造纸、皮革等行业绿色化水平。积极打造家电销售和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产业链,探索实施家电企业生产者责任延伸目标制度,研究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资源环境绩效评价,促进家电更新消费。(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制造业供应链创新发展行动。探索实施制造业供应链竞争力提升工程,逐步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供应链关键配套体系,巩固制造业供应链核心环节竞争力。开展制造业供应链协同性、安全性、稳定性、竞争力等综合评估,研究绘制基于国内国际产业循环的制造业重点行业供应链全景图。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全球供应链网络,建立重要资源和产品全球供应链风险预警系统。研究国家制造业供应链安全计划,建立全球供应链风险预警评价指标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制造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行动。深入开展信息技术、科创服务、金融服务、服务外包、售后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现代物流、现代供应链、设施管理等服务领域标准化建设行动,推动制造服务业标准体系逐步完善。持续完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网络互联、边缘计算、数据规范体系和工业APP等共性标准,支持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的技术要求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制造业计量能力提升行动。构建国家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加快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和联盟建设,培育计量测试等高技术制造服务业,聚焦制造业“测不了、测不准”难题,加强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应用,加大专用计量测试装备研发和仪器仪表研制,提升制造业整体测量能力和水平,赋能制造业产业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市场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十八)强化组织保障。充分发挥服务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形成合力,细化实化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高效协同的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制造服务业发展取得实效。(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十九)优化发展环境。持续放宽市场准入,进一步破除隐性壁垒。支持从制造企业剥离的制造服务业企业按规定申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鼓励制造服务业企业积极承接离岸和在岸服务外包业务。(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扩大开放合作。推动服务业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引进全球优质服务资源,鼓励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环境服务等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进口。积极推动我国技术质量标准和规范走出去,持续完善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国际合作交流体系,加快推进与重点出口市场认证证书和检验结果互认。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鼓励供应链管理、咨询、法律、会计等专业服务与制造业协同走出去,增强全球服务市场资源配置能力。(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司法部、财政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加强用地保障。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先存量、后增量”的原则,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用地结构和产业用地指标。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鼓励各地探索创新产业用地模式,适应制造服务业发展。(自然资源部牵头负责)  (二十二)强化人才支撑。加快制造服务领域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培训,充实壮大高水平制造服务业人才队伍。紧跟制造服务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深化新工科建设,调整优化院校专业结构,加强校企合作,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推动产教深度融合。总结推广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证书)制度试点经验。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推动人才评价与使用紧密结合,打破身份、学历等限制,贯通制造服务业人才职业发展通道。进一步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加大引进海外制造服务业高层次人才、领军型创业创新团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拓宽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制造服务业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制造服务业企业开展债券融资,有效扩大知识产权、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融资规模,创新发展供应链金融,逐步发展大型设备、公用设施、生产线等领域的设备租赁和融资租赁服务,开发适合制造服务业特点的金融产品,鼓励创投机构加大对制造服务业的资本投入。支持符合条件的制造服务业企业到主板、创业板及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展改革委、证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构建协同发展生态。加强区域协作,增强产业布局协同性,实现功能互补、错位发展,形成一体化发展的制造服务业生态圈。支持制造服务业集聚发展,完善配套功能,优化集聚生态。依托龙头企业构建产业链增值服务的生态系统,推动上下游企业开展协同采购、协同制造、协同物流,促进大中小企业专业化分工协作,构建创新协同、产能共享、供应链互通的生态链。(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  育  部  科  技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司  法  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自 然 资 源 部  生 态 环 境 部  交 通 运 输 部  商  务  部  人 民 银 行  市场监管总局  银 保 监 会  2021年3月16日
  • 新规 | 《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正公开征求意见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根据市场监管总局规章制修订工作安排,现将《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23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moj.gov.cn 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二、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三、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xueq@sac.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四、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创新司,邮政编码:100088。信封上请注明“《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字样。市场监管总局2021年11月24日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宗旨】为了引导企业加强标准化工作,提升标准化水平,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企业标准的制定、自我声明公开,以及企业标准化的促进与服务、监督管理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基本原则】企业标准化工作应当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创新驱动、质量提升的原则。  第四条【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国家实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  企业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企业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  第五条【基本任务】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执行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和标准化纲要、规划、政策;在生产、经营和管理中推广应用标准化方法;实施和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反馈标准实施信息;制定和实施企业标准;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建立健全标准化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标准化人员,完善企业标准体系,持续改进标准的实施及相关标准化技术活动等。  企业应当建立标准化工作制度,开展标准化宣传培训,提升标准化能力,引导全员自觉参与执行标准,对标准执行情况进行内部监督。  第六条【标准创新】建立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鼓励企业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体系。  第七条【部门任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企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完善政策措施,形成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  第二章 标准制定  第八条【依标生产】企业应当依据标准生产产品和提供服务。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鼓励企业执行推荐性标准。如果没有相关标准,企业应当制定企业标准。  第九条【制定原则】制定企业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  制定企业标准应当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  鼓励企业对标国际标准和国内外先进标准,基于创新技术成果和良好实践经验,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的企业标准,支撑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升。  第十条【知识产权】企业在制定标准时,应当符合相关参考或者引用材料的知识产权政策。  参考或者引用国际标准和国外标准的,应当遵守相关标准所涉及的版权政策。  第十一条【联合制定企业标准】鼓励企业整合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资源,联合制定企业标准。  禁止利用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第十二条【试验方法】企业制定的产品或者服务标准应当明确试验方法或检验方法。  试验方法或检验方法应当引用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国际标准,没有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国际标准的,企业可以自行制定试验方法或检验方法。企业自行制定的试验方法或检验方法,应当科学合理、准确可靠。  第十三条【编号规则】企业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所执行的企业标准应当按照统一的规则进行编号。编号依次由企业标准代号、企业代号、顺序号、年代号组成,方法如下:  企业代号可用汉语拼音字母或阿拉伯数字或两者兼用组成。  与其他企业联合制定的企业标准,以企业标准形式各自编号、发布。  第三章 自我声明公开  第十四条【自我声明公开】企业应当自我声明公开其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所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企业执行自行制定或者联合制定企业标准的,应当公开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在不涉及商业秘密的情况下,还应当公开功能指标和性能指标相关的试验方法或检验方法。  企业公开的功能指标和性能指标项目少于或者技术要求低于推荐性标准的,应当在自我声明公开时进行明示。  第十五条【自我声明公开主体和时间】企业提供产品或者服务前,应当对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所执行标准的信息进行自我声明公开。委托加工生产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由委托方完成执行标准信息的自我声明公开。  企业执行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当对自我声明公开的内容进行更新。  第十六条【自我声明公开渠道】鼓励企业通过国家统一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自我声明公开。  通过其他渠道进行自我声明公开的,应当在国家统一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明示公开渠道,并确保自我声明公开的信息可获取、可追溯和防篡改。  第四章 促进与服务  第十七条【提升参与规则制定能力】县级以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支持企业承担或者参加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鼓励企业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团体标准。  第十八条【实施信息反馈】国家鼓励企业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通过全国标准基本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对国家标准实施信息进行有效反馈。  第十九条【试点示范】县级以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支持企业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和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树立行业发展标杆。  第二十条【“领跑者”制度】国家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推动拥有自主创新技术、先进技术、取得良好实施效益的企业标准成为行业的领跑者。  第二十一条【融资增信制度】国家实施标准融资增信制度。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建立支持企业标准创新的专项基金,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给予标准化水平高的企业信贷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标准交易、标准质押等活动。  第二十二条【对标达标】国家鼓励企业对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持续开展对标达标活动。  第二十三条【国际标准化服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支持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交流与合作,鼓励企业承担或者参加国际标准化技术组织、参与国际标准制定。  第二十四条【重点项目扶持政策】在企业申报工程建设、技术改造、科研攻关、金融支持等工作中,鼓励有关部门将企业基于自主创新成果制定的企业标准的水平作为重要的评价指标。  第二十五条【标准化服务业】国家鼓励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社会团体等开展标准化专业技术服务工作,提升标准化服务的社会化、市场化水平,服务企业标准化工作。  第二十六条【人才培养】国家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开设标准化课程或者专业,加强企业标准化人才教育。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引导、帮助企业完善标准化人才培养机制。  推广企业标准化专业技能人员持证上岗,支持企业探索建立标准化运营专员机制,不断提升企业标准化水平。支持企业联合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开展标准化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创建标准化技能实训基地。  第二十七条【奖励政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加大对具有自主创新技术、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产生明显经济社会效益的企业标准奖励力度。支持将先进企业标准纳入科学技术奖励范围。  对在标准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企业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监督检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依法对企业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所执行的标准进行监督检查。  对于特殊重点领域可以依法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违规处理】对企业在监督检查中拒绝提供或提供信息不实,情节严重的,进行通报或公告,并将其违规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记录。  第三十条【未公开的处理】企业未公开其提供产品和服务执行的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并将其违规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记录。  第三十一条【行政措施1】企业制定的企业标准不符合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九条第二款、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废止该企业标准,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并将其违规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记录。  第三十二条【行政措施2】企业自我声明公开不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并将其违规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记录。  第三十三条【警示与约谈】在检查中发现企业在开展标准制定、自我声明公开等工作存在其他问题的,可以通过发送警示函、约谈等方式,督促其整改;企业拒不配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整改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并在企业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例外情形】法律、行政法规对企业标准化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生效时间】本办法自XXXX年XX月XX日起施行。1990年8月24日原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发布的《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同时废止。《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一、背景情况  2018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以下简称《标准化法》)正式实施,在企业标准化方面,取消了企业标准备案管理,提出了建立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等新规定。现行《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发布于1990年,实施了三十多年,已不能适应《标准化法》的新要求,不能满足目前企业标准化工作的新需求,急需对其进行修订。  (二)标准制定。本章对企业标准的制定进行了规范和要求。规定了企业标准制定的原则、编号和试验方法的要求等。  (三)自我声明公开。本章提出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内容、公开主体和时间、公开渠道等要求。  (四)促进与服务。本章提出了促进企业标准化工作和为企业标准化工作提供服务保障的要求。  (五)监督管理。本章规定了对企业标准监督检查的范围、方式、内容以及处置措施等。  (六)附则。对于例外情形、生效时间的要求。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二五规划印发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二五规划印发 2015年行业收入将突破4万亿   工信部近日印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规划明确了“十二五”的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确定了10项发展重点和8项重大工程。而据业界预计,到2015年,我国软件行业收入将突破4万亿元,年均增长25%以上,出口突破600亿美元。   行业研究员认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二五”规划的发布,对于促进国内软件业快速发展具有积极意义,规划更加注重培育龙头企业,这将有利于东软、用友软件等主流企业做大做强。   培育龙头企业   规划提出,以培育龙头企业为抓手,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完善产业链,培育一批有实力和影响力的行业领先企业。   同时,以国家重大专项和电子发展基金为抓手,扎实提升技术能力,支持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高效的产业创新体系。   此外,规划还提出梳理重点行业,确定每个行业的龙头企业,以与世界级企业同台竞技为目标,准确定位,找出差距,制定有针对性的发展目标。同时,综合运用政策、规划、标准、资金、项目等措施,全方位、多角度持续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此外,地方行业主管部门要引导优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实施大企业战略、品牌战略、知识产权战略和标准化战略,培育龙头骨干企业。   华宝证券研究员认为,从2000年的老18号文到今年年初的新18号文,政府的扶持力度和范围都在增强,在新18号文的带动下,软件业高增长依然可期,将再造信息服务业的辉煌10年。在此背景下,软件和服务业领域将出现数十个业务规模超过100亿元的公司,数百个业务规模数十亿元的公司。   多项扶持政策密集出台   工信部副部长苏波日前在一次公开会议上表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正在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转型升级已成为新时期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迫切要求。   而随着今年年初《国务院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出台,预计多项软件产业扶持细则将密集出台。   2000年《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出台后,各部分、地方先后出台了多达110项配套措施,从财税、投融资、研发、进出口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今年10月,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计算机软件产品按法定17%的税率征收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所退款项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行业研究员测算,该政策对高研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规模较大的软件类上市公司的影响较大,对净利润影响平均在5%左右,包括启明星辰、广联达、用友软件等公司将直接获益。   工信部数据显示,今年前10个月,我国软件产业实现业务收入14970亿元,同比增长32.9%,比去年同期提高3个百分点,增速呈现逐月上升态势。   此外,前10个月我国软件业实现出口239亿美元,同比增长17% 软件外包服务前10月出口47.5亿美元,同比增长45%。   从细分行业来看,软件业结构调整步伐也在加快。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运营服务分别实现收入1487亿元和2260亿元,同比增速均超过40%。而系统集成服务和IC设计则增速有所放缓,分别实现收入3176亿元、468亿元,增速均低于去年同期水平。
  • 喜讯 | 雪迪龙入选北京市第一批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试点企业
    2023年12月20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了《北京市第一批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示范园区和试点企业拟认定名单》,旨在积极推进形成一批引领带动作用强的融合型载体,集中发力探索具有北京特色的两业融合新机制、新模式。凭借出色表现,雪迪龙入选领跑型试点企业。领跑型试点企业领跑型试点企业指行业优势地位突出、在产业链融合中发挥引领带动作用的企业。需满足以下2方面条件:√企业规模—企业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亿元,或在细分行业市场占有率全国前10名;√服务投入—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数字化运营管理、品牌建设等服务投入占总投入比重不低于20%。作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雪迪龙长期深耕于生态环境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凭自身优秀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能力,构建了以“端+云+服务”为核心的生态环境监测业务体系,涉及环境监测、环境大数据、污染治理与节能、环境综合服务、工业过程分析等五大业务版块。成立至今二十余载,雪迪龙不忘初心,始终秉持“致力生态技术,守护绿色家园”的使命,通过不断创新技术、产品、业务和管理模式,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为成就卓越的生态环境企业品牌而努力。此次入选是对雪迪龙多年来不懈努力的肯定。雪迪龙将继续提升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为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和“双碳”目标的实现做出更大贡献。同时,雪迪龙也将继续与合作伙伴紧密合作,共同推动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助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 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中国标准化发展年度报告(2022年)》专题新闻发布会
    4月19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中国标准化发展年度报告(2022年)》并介绍有关情况,以下为文字实录: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新闻宣传处处长唐冀平: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市场监管总局专题新闻发布会,共同见证《中国标准化发展年度报告(2022年)》的发布。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标准就是一种规矩,是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和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技术力量。2022年,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标准化工作取得长足发展。今天,我们邀请到标准创新司司长肖寒先生、标准技术司一级巡视员国焕新先生、中国标准出版社社长王海东先生、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李爱仙女士出席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首先请肖寒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司司长肖寒: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共同见证《中国标准化发展年度报告(2022年)》的发布。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要求以高标准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会同各地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狠抓落实,2022年标准化工作取得长足发展。   一是在国家标准方面。2022年,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国家标准2266项,批准发布国家标准样品238项。截至2022年底,国家标准共43027项,国家标准样品共4080项。   二是在行业标准方面。2022年,备案行业标准3501项。截至2022年底,共批准设立73类行业标准,备案行业标准共78431项。   三是在地方标准方面。2022年,备案地方标准8600项。截至2022年底,备案地方标准共61969项。   四是在团体标准方面。2022年,社会团体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公布17675项团体标准。截至2022年底,社会团体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累计公布51078项团体标准。   五是在企业标准方面。2022年,企业通过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自我声明公开标准470738项,涵盖产品721585种。截至2022年底,共有402284家企业通过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自我声明公开标准2621816项,涵盖4358182种产品。   六是在标准化技术组织方面。2022年,新成立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35个。截至2022年底,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共1319个,包括546个技术委员会(TC),756个分技术委员会(SC)和17个标准化工作组(SWG)。按产业划分,第一产业技术委员会97个,占比7.35%;第二产业技术委员会1016个,占比77.03%;第三产业技术委员会168个,占比12.74%;社会公共事业技术委员会38个,占比2.88%。   七是在标准化试点示范方面。2022年,各地开展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项目500个。截至2022年底,各地开展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共计7723个。   八是在标准国际化方面。2022年,积极推动ISO应对气候变化为主题的《伦敦宣言》实施,参与《ISO和气候变化》白皮书的制定,推动ISO新成立小水电、供热管网等4个新的技术机构。2022年,大力推进标准化双多边合作,与巴基斯坦、埃及、欧洲标准组织等14个国家标准化机构和区域标准组织签署标准化领域合作文件及行动计划,成功举办金砖国家标准化合作部长级会议及系列相关配套活动,组织举办“一带一路”国家援外培训班8期,为26个国家培训275名标准化管理人员。发布国家标准外文版335项。   我先简要介绍这些内容。下面,我非常愿意和我的同事一道回答大家的问题。谢谢大家!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新闻宣传处处长唐冀平:   谢谢肖寒先生。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中央广播电视  总台央广记者  标准是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重要纽带,是市场创新成熟度的重要指标,目前我国标准促进创新发展情况怎样?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司司长肖寒:   标准作为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与各行各业深度融合,在引领产品质量提升、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方面,标准化与科技创新正在深度融合。截至2022年底,我国设立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近30个,科技创新成果向标准转化的比率不断提高,预计到2025年,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标准研究成果的比率达到50%以上,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效能不断释放。   另一方面,市场主体标准创新能力持续增强。一是团体标准供给旺盛,2022年社会团体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公布17675项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化活跃度持续提升,2022年企业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声明公开47万多项标准,反映出企业生产经营能力不断增强,发展信心和发展状况持续改善。二是企业标准“领跑者”引领性显著提高,截至2022年底,共有1679家企业的2856项企业标准成为“领跑者”,通过高水平标准引领,增加中高端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支撑高质量发展。三是企业标准化发展意识更加主动。截至2022年底,全国有30个省市223个市(区)、5万多家企业瞄准国际国内先进标准开展对标达标活动,累计发布对标结果11万多个,涉及1800余类产品和服务门类;重点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国际标准转化率超过90%,主要消费品标准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5%。   标准化创新取得较大进展,得益各部门各方面的有力支持。2022年,市场监管总局与全国工商联联合印发了《标准化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3年)》,举办“2022民营经济标准创新大会暨民营经济标准创新周”活动;市场监管总局与国资委共同举办中央企业质量提升标准创新大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质量和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标准委等17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国家标准委和中国贸促会首次签署合作备忘录并制定实施2022年行动计划,拓展国际标准化工作新路径,服务企业海外市场拓展;国家标准委组织开展2022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全社会支持市场主体标准力度越来越大;国家标准委开展2022年度ISO、IEC国内技术对口单位考核评估,提升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能力和水平。  光明日报记者  只有高标准,才有高质量,去年以来,我国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制定了哪些国家标准?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一级巡视员国焕新:   标准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制度,是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技术力量。2022年,国家标准委围绕农业农村、食品消费品、制造业、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以及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加大标准化工作力度,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引领产业发展持续取得新成效。   一是农业农村领域标准供给更加充足。全年发布农业领域相关国家标准170项,总数达到3928项。新建水稻良种繁育等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34个,启动38个农村综合改革和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农业农村标准实施力度不断加大。   二是食品消费品领域标准基础更加坚实。全年发布食品消费品领域相关国家标准308项。截至2022年底开展消费品标准化试点105个,我国重点领域的主要消费品标准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程度达到95%。   三是制造业领域标准支撑更加有力。制定高端装备制造强基标准化工作方案,持续实施新材料标准领航行动,全年发布材料与装备制造领域相关国家标准728项,包括刻蚀机、增材制造等技术标准60余项,重点领域装备制造国际标准转化率达到90%。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总数达到49个,形成了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跃升的良好态势。   四是服务业标准覆盖更加广泛。全年发布服务业国家标准107项,新增服务业标准化试点176个,截至2022年底,总数达到1304个。一批服务业标准成效突出,比如《电子商务物流可循环包装管理规范》等快递绿色包装国家标准有效助推快递包装减量化、标准化、循环化,截至2022年9月,全国快递行业累计投放可循环快递箱(盒)978万个,回收复用瓦楞纸箱6.4亿个。   五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更加便民。全年发布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国家标准71项,新增标准化试点121个。全国行政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推动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创新。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中小学数字教材、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险自助银行网点服务要求等国家标准实施深受群众好评,冰雪运动、冰雪装备等一批标准有力支撑“后冬奥时代”。   六是生态文明建设标准布局更加落地。成立了院士牵头、多方参与的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总体组,编制出台《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组织制定《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下达72项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标准专项计划。   经济日报记者  近年来,各地都很重视标准化工作,地方标准化工作有哪些亮点?作为国家级的标准化研究机构,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在服务地方标准化工作方面有哪些举措?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李爱仙:   近年来,各地越来越重视标准化工作,自《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发布以来,各省市纷纷发布贯彻落实纲要的相关文件。从《发展报告》来看,2022年地方标准化工作呈现两大特点:一是经济发达地区的标准活跃程度相对较高。截至2022年底,在团体标准方面,广东、浙江、山东、北京、上海、江苏均公布超过1000项团体标准。在自我声明公开方面,位列前五的山东、浙江、广东、江苏、河北,其声明企业数量均超过2万家。在对标结果发布方面,浙江、山东以及河北发布对标结果均超过2万个。在企业标准“领跑者”方面,广东、山东、浙江、江苏、北京的“领跑者”企业数均在100家及以上。二是标准化技术支撑能力呈现一超多强特点。从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布来看,截至2022年底,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数量在30个以上的有北京、上海、江苏、广东、山东、辽宁、天津、浙江、河南、陕西、四川以及湖北共12个地区,其中北京一地共承担了643个秘书处,占总数的48.75%。从标准研制贡献能力看,各地区参与国家标准起草单位数量排名前十的依次是北京、广东、浙江、江苏、山东、上海、福建、安徽、四川、河南。排名第一的北京有1887家。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紧扣高质量发展需求,全面提高标准化服务效能,在服务地方政府方面开展了《纲要》实施落地、“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优化、能效水效实施、信用管理、标准实施评估等一系列工作,特别是在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方面作出积极贡献:一是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落实浙江省政府与国家标准委省部合作计划重点内容,为16个地方政府、6个行业组织、100余家企事业单位提供标准化服务,建设完成智能网联汽车大数据云平台、长三角对标研究中心数字化平台。二是支撑雄安新区标准化建设,承担农业农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合作开展雄安新区农业农村标准体系建设研究,推进人居环境评价和数字乡村建设项目合作,承担雄安绿色低碳与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支撑发布雄安地方标准39项。三是支撑山西省高质量发展,拓展山西创新平台业务,推动构建的山西省碳达峰、新材料、煤矿智能化等相关重点领域标准体系,融合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及要素链,支撑山西省全方位高质量政策实施和市场体系建设。四是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支撑重庆市金融改革的团体标准研制,为重庆当地银行改革政策研究提供综合标准化咨询服务。下一步,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将加快创新发展布局。推动重点区域业务发展,持续推进中标长三院、山西转型发展研究中心、重庆国金认证中心等创新发展平台建设,探索在宜宾建立高质量发展创新基地,为促进科研业务发展内引外联起到良好聚合互补作用。   人民网记者  标准化备受社会关注,学习标准知识,了解标准数据,有什么便利的途经?  中国标准出版社社长王海东:   宣传推广标准化知识,让社会更方便了解标准化信息,国家标准委非常重视,中国标准出版社作为国家标准的法定出版发行机构,认真落实国家标准委的工作,积极推进标准化知识和信息的传播和服务工作。成立60年来,我们累计出版发行了各类标准12万项,包括国家标准7万项,行业标准3.7万项,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国际标准1.3万项。经过60年的积累,我们掌握了海量的各类标准数据资源,以及各类标准的实时动态变化情况。近年来,中国标准出版社顺应时代发展,积极、主动推动转型和创新,我们正在由传统的纸质标准出版发行机构,向现代的质量标准数据信息综合服务供应商转变。   一是标准在线起草系统开发建设方面,中国标准出版社针对当前标准化文件编写工具软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机器可读、人工智能等技术创新研发出新一代标准编写系统,也就是标准在线起草系统。在线起草系统可实现标准文件全媒体数据的结构化、碎片化存储,为提供专业的知识服务运营平台和标准文件资源的大数据中心建设奠定基础,为提高运营能力和提升垂直领域知识服务能力提供支撑。近期我们召开了标准在线起草系统上线运行论证会,将根据论证会意见对系统进行完善后上线运行。   二是标准知识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我们开展了标准数据资源结构化加工,建设了数据分析系统,为广大用户提供标准智能检索、比对分析、多语种翻译等专业服务。我们还建设了数据服务体系,为广大用户提供标准信息数据综合服务、各行业标准专题服务和标准定制服务。   三是标准知识传播渠道和平台建设方面,我们开发建设了中国标网,实现了标准智能检索、标准综合服务、标准电商平台三大功能。我们建设了标准远程投送系统,为广大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标准购买服务。   四是标准化教育培训方面,我们对千余名TC委员开展了标准编写质量提升培训,我们联合相关单位面向广大企业启动了标准化职业教育培训,我们与深圳技术大学合作出版标准高等教育课件,计划5年内完成100本教材及100个课件的开发和出版工作。   我们立足多年积累并拥有的海量的质量标准、政策法规数据资源,致力于服务广大市场主体,满足大型企业对于质量标准数据信息和知识的综合需求。  法治日报记者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请问在标准制度型开放方面目前取得哪些成效,下一步有哪些工作举措?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司司长肖寒:   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持续推进标准制度型开放。一是鼓励外资企业的专家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2022年,我国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新增外资企业委员752人。二是注重采用国际标准,提升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2022年,有792项国家标准采用了ISO、IEC国际标准。三是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2022年,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气候变化政策文件的制定,ISO官网专门刊文表彰我国在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标准化工作的贡献。四是积极开展标准化对外交流合作,东北亚、中欧、中德、中俄等标准化合作机制进一步深化,推动与14个国家、区域标准化机构签署合作文件,截至2022年底,我国与63个国家、地区标准化机构和国际组织签署了106份标准化双多边合作文件。五是持续推进国家标准外文版工作,2022年,全年发布国家标准外文版335项,涵盖大宗贸易商品、对外承包工程、节能低碳、装备制造、服务业等领域,水电、公路标准在海外工程中进一步得到广泛应用。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部署要求,制定实施稳步扩大标准制度型开放的指导文件,以高标准促进高水平开放。一是以标准“软联通”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参与全球产业分工与合作、加大现代服务业领域开放力度、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营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等方面,强化标准与规则、规制、管理等有机衔接,加强标准化双多边合作,以标准“软联通”助力国际经贸合作“硬机制”,全面提升经贸合作质量和水平。二是推进标准“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的双向开放。实施标准国际化跃升工程,提升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和转化运用的能力水平。支持企业、社会团体、科研机构等积极参与气候变化、绿色金融、数字领域等国际标准制定,贡献中国智慧。加大中国标准外文版编译力度,着力提升中国标准体系开放水平。持续推进国际国外先进标准转化工作,大力推动中外标准互认,提高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程度,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三是形成国内国际相互促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积极履行我国担任国际标准组织常任理事国义务,持续参与国际标准组织治理和政策规则制定,提升国际标准化综合贡献率。为内外资企业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标准化环境,进一步提高外资企业专家参与我国标准制定比例。研究建立统筹推进标准化与科技、产业、金融等对外合作交流的工作机制,深化拓展互利共赢的国际标准化合作伙伴关系。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新闻宣传处处长唐冀平: 因为时间关系,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想了解其他问题,欢迎会后与我们新闻宣传司联系。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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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质检部门将加强标准化工作 《国家标准化战略纲要》有望颁布实施   记者七日从北京召开的中国质检工作会议上获悉,二0一0年,中国质检部门将加强标准化工作,有望颁布实施《国家标准化战略纲要》,推动中国各级政府部门实施标准化战略。   据了解,中国将加快建立覆盖一、二、三产业的国家标准体系,加快制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十大振兴产业、高新技术、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消费品安全和生产安全等重要领域的国家标准 大力推进农业、循环经济、高新技术、服务业和国家重点工程等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 同时加强国际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提高中国在国际标准化领域的地位,推动具有中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上升为国际标准 整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信息资源,建立国家技术标准资源服务信息系统,为全社会提供标准化动态信息服务 加强组织结构代码和物品编码信息化工作并推进国家法人库建设。   据悉,二00九年,中国质检系统加快重点领域国家标准的修订,共新批准发布国家标准三千一百五十八项。农业、循环经济、高新技术、服务业、良好行为企业、国家重大工程等标准化示范试点全面推进 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能力大幅提高,承担六个国际标准化组织技术结构秘书处工作并向国际标准化组织新提交三十三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标准提案。   相关新闻:王勇:2009年新批准发布国家标准315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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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托普云农入选《2021年杭州市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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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甘肃省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24年全省标准化工作要点》
    省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州、兰州新区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单位:现将《2024年全省标准化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3月6日2024年全省标准化工作要点2024年是深入推进《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实现2025年阶段性发展目标的关键一年,全省标准化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我省实施意见,扎实推进标准化战略,持续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加强重点领域标准供给,统筹推进全域标准化建设,全力推动标准化开放合作,努力在主动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中展现标准化工作的担当作为。一、推动标准升级,发挥标准在扩大内需中的作用1.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全省开展的“三抓三促”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推动《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我省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重点任务深入实施,强化标准提升和标准引领,以先进标准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省级各有关部门和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2.围绕打造现代寒旱特色农业高地目标,紧盯“牛羊菜果薯药”六大战略性主导产业,以现代设施农业、技术集成创新、循环农业发展、产业链条延伸、农机装备研发等为重点,加强标准研制,提升农业全产业链标准水平。〔省农业农村厅牵头负责〕3.围绕农业农村绿色可持续发展,推动畜禽粪污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及乡村治理等领域标准研制与推广应用,深化和美宜居标准化建设。〔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4.突出标准对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和绿色低碳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大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和高端制造标准研制力度,推动传统产业三化改造和转型升级。〔省工信厅牵头负责〕5.探索制定能源管理、节能检测控制、节能优化运行、综合能源等节能标准。研制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超低能耗居住建筑施工、绿色建筑设计等标准,积极推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提质增效。〔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6.不断完善石化化工、冶金有色、钢铁水泥、淀粉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环保服务、碳排放管理等标准制定,发挥标准对低碳前沿技术的引领和规范作用。〔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7.进一步加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标准化体系建设的实施应用,研制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光伏发电、风电开发、氢能等领域相关标准。〔省工信厅牵头负责〕8.推广区块链技术、工业数据安全、新能源汽车与电网互动等新型基础设施标准。推动新材料新能源技术、生物技术、卫生健康技术、现代服务业技术等重点领域共性技术标准,加快前瞻性、先导性关键技术标准布局。〔省工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9.推广绿色包装、绿色产品、节粮减损、垃圾分类、低碳出行、文明餐饮、食品节约等领域标准,满足绿色化消费需求。〔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邮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0.在餐饮、家政、养老、旅游、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冰雪经济等领域开展标准研发,强化标准应用,为消费者提供消费选择、增强消费信心。〔省民政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强化标准供给,发挥标准在产业稳链中的作用11.实施标准化助力重点产业稳链工程,在全省14条重点产业链中选取1-2条开展标准链研究,梳理相关环节已有和正在执行的标准,查找存在的标准短板、分析新的标准需求,编制与产业图谱相对应的标准图谱。探索链主企业带动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共同开展标准研制,推动形成统一协调的标准体系。培育一批标准稳链标志性项目。〔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文旅厅、省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发挥标准化技术机构作用,开展标准体系研究,完善智能装备制造、核与辐射技术、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等标准公共服务平台,为产业链提供重点领域标准项目指引,“一链一策”助力产业链骨干企业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以点带链推动产业链企业技术标准创新。〔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文旅厅、省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3.高水平推进定西高原夏菜、定西当归、兰州肉羊绿色养殖、礼县淫羊藿种质资源保护、兰州新区玫瑰鲜切花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国家级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切实发挥标准化示范引领作用。〔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4.持续做好农业农村、智能制造、循环经济、高端装备、现代服务、社会管理等国家级和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加强标准化试点项目的全过程管理,项目建设期间靠前服务,树立问题导向,为各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监督、指导和服务。开展好中期评估、验收前预评估,推进在建项目取得高质量试点实效。〔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文旅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5.探索开展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项目建设,培育一批省级重点产业链技术标准创新基地项目,推动我省优势产业申报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6.实施制造业技术标准突破行动,以制造业为主战场,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力争实现重点产业、技术、项目技术标准专项突破。探索开展部分产业链核心技术产品标准摸排,建立关键核心技术标准清单。〔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7.结合县域经济发展需求,聚焦金昌奶绵羊、定西中药材、陇南油橄榄、平凉苹果等特色农产品,围绕产地环境、品种种质、投入品管控、产品加工、储运保鲜、包装标识、分等分级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林草局、省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8.完善气候应对、自然资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评估、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系统治理、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健全优化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处置、土壤及地下水修复等生态环保标准。〔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草局、省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9.完善公共卫生预防控制、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创业、社会保险、普惠托育、医疗卫生、医疗保障、养老家政服务、交通运输、公共文化体育、优抚安置、残疾人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优化政务服务和社会治理标准,健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减灾救灾标准。〔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文旅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应急厅、省体育局、省疾控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加大标准开放,发挥标准在国际竞争中的作用20.围绕消费品、制造业、新型基础设施、碳达峰碳中和等重点领域,加强对国际标准的跟踪,开展国内外标准比对研究,及时转化先进适用的国际标准。〔省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1.主动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深入对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深入开展对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和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通报评议和重大贸易关注信息的收集、跟踪及反馈工作,帮助企业提升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能力。〔省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2.深化国际标准化交流与合作,引导和支持更多企事业单位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在核与辐射技术、新能源、新材料、文化遗产保护、中医药等各个领域,争取提出更多的国际标准提案。〔省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3.强化与中央部委沟通对接,积极争取对我省国际标准化工作的更多支持。推动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外文版编译,加大中国标准海外应用和互认,鼓励在国际标准组织及相关技术机构任职,争取在核废料处理、加速器等方面建设或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及相关技术机构。〔省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4.积极参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新丝路标准化战略联盟建设合作,聚焦食品、交通、现代服务、生态环保等领域,发布一批“同事同标”的区域协同地方标准。〔省级有关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5.鼓励和支持省内企事业单位按照《2024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推动更多先进技术和创新成果成为国际标准。〔省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深化标准改革,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26.修订出台《甘肃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范地方标准制定和应用,清理存量、严控增量,梳理、排查和整改地方政策措施引用地方标准不当,影响公平竞争的情况和问题,清理超范围制定、技术内容不合规的地方标准。〔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7.完善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推动标准实施数据调查,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常态化开展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加强标准复审工作,提高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效率。〔省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8.深入推进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引导更多企业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声明公开更高质量的标准。〔省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9.重点选取新兴产业、绿色低碳、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家政服务等领域开展“领跑者”工作。建立“领跑者”榜单企业联合研制团体标准机制,以标准赋能产业发展和企业品牌建设。〔省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30.落实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支持企业联合科研机构、产业上下游建立标准合作机制,培育一批标准创新型企业。〔省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31.深入推进民营经济标准创新工作,着力引导民营企业增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体系的意识和能力,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省工商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32.在主要消费品、装备制造、新兴产业和服务领域深入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省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33.加强对团体标准化工作的引导和规范,大力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培育一批优秀团体标准组织,推进团体标准应用示范,引导社会团体制定原创性、高质量标准。〔省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34.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持续推进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事中事后监管,引导市场主体提升标准质量水平。〔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35.定期调度“两码”工作进展情况,指导有关单位保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传输的畅通稳定,保持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保有量稳步增长。〔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夯实标准基础,实现标准化事业自身高质量发展36.加强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类组建,积极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领域开展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满足各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发展需要,筹建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循环利用、核与辐射技术及应用、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37.强化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监督管理,通过领域整合、范围调整等多种方式对现有标准化技术组织体系进行结构性调整,提升标准化技术组织工作质量。〔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38.加强管理与服务信息化能力建设,优化甘肃省地方标准管理信息系统,组建标准化专家信息库。〔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39.建立重大科技项目与标准化工作联动机制,推动知识产权与标准融合发展,出台深化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实施意见。〔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40.积极培育和申报国家级标准验证点,构建标准验证技术体系和工作体系。〔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41.推荐实施效益显著、具有重大贡献的标准化项目申报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42.深入实施《标准化人才培养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推进“1+X”标准编审职业证书制度和标准化人才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43.鼓励支持省内高等院校开设标准化课程。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开展国际标准化相关培训,加强国际标准化人才培养。推行企业标准化总监制度。〔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44.支持基层标准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开展各类专项培训,提升标准化专业队伍能力。鼓励社会团体和企业加大对标准化技能型人才培养使用。〔省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45.充分利用世界标准日、质量月、“315”等主题活动,突出抓好标准化法规政策、重点工作和重要标准的宣贯解读,扩大标准化影响。积极开展标准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普及标准化理念、知识和方法,增强全社会对标准的认知和运用。〔省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国标委发布《2016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国标委办〔2016〕7号 /p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委、行业协会、集团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中国质检出版社、中国标准化协会、标准信息中心,各直属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p p   现将《2016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标准委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年2月15日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此件公开发布)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2016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 /strong /p p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创新、协同推进、科学管理、服务发展基本要求,推进标准体系结构性改革,实施“标准化+”战略行动,加快标准国际化进程,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实现“十三五”标准化事业改革发展的良好开局。 /p p   2016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p p   一、推进标准体系结构性改革 /p p   1. 制定实施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有序推进化工领域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试点工作的落实,在试点基础上全力推进强制性标准改革,年底前完成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清理评估。 /p p   2. 推进推荐性标准体系优化试点,研究提出推荐性标准体系优化方案,集中开展推荐性标准清理复审工作,提出废止、整合、修订、继续有效等工作建议。 /p p   3. 出台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加大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力度,开展团体标准评价监督机制研究,推动形成一批市场和创新急需的团体标准。 /p p   4. 在全国范围推开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逐步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 /p p   5. 鼓励标准化专业机构对公开的标准开展比对和评价。探索建立企业标准“排行榜”制度,激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p p   6. 制定并实施企业标准管理改革指导意见,制修订企业标准化工作指南等国家标准。 /p p   7. 加强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建设,加快建立国家标准立项评估制度,改进完善标准审查报批工作。 /p p   8. 研究制定加强标准样品工作的意见。 /p p   9. 继续推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和“三证合一”改革工作落实,积极推进相关国家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进一步推进组织机构代码、物品编码在电子商务、质量安全追溯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领域应用拓展。 /p p   二、实施“标准化+”战略行动 /p p   10. 制定“十三五”技术标准创新规划,以及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实施中加强技术标准工作的指导意见。 /p p   11. 开展技术标准转化试点,对重大科技专项涉及的标准项目给予优先立项和重点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p p   12. 制定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总体规划,在重点区域和领域推动创建一批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 /p p   13. 开展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 /p p   14. 抓紧实施农产品安全标准化工程。加快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研制农业基础设施、农产品安全、农产品流通、农村电子商务等领域标准。 /p p   15. 继续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为抓手,实施示范区提升工程,完善绩效考核制度。 /p p   16. 围绕建制镇、美丽乡村、农村公共服务、农村产权交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重点领域,加强农村综合改革方面标准研制,开展第二批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 /p p   17. 组织实施制造业标准化提升计划,启动工业基础、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标准化提升工程,加强智能制造标准体系顶层规划,推进智能化生产线和数字化车间、工业安全、机床及机器人电气系统、智能电工装备、增材制造等重要标准研制工作。 /p p   18. 研究编制“互联网+”标准化指导性文件,加强顶层设计,促进和指导信息技术与各重点应用融合领域的标准体系建设。 /p p   19. 继续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工作,加强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大数据、网络安全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核电及其关键零部件、航空航天等高端装备领域,太阳能、分布式电源、微电网、需求侧管理、高压直流输电及电力储能、能源互联网等新能源领域标准研制,加大数控机床、电动汽车、机器人等领域标准制修订力度。推动先进基础材料、前沿新材料标准研究,启动绿色建材评价标准研制工作。 /p p   20. 加快生物技术标准体系构建和重要标准研制。 /p p   21. 开展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 /p p   22. 组织实施节能减排标准化工程,继续实施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推进温室气体管理、商品煤等领域标准研制。 /p p   23. 继续实施化解产能过剩标准支撑工程。 /p p   24. 加快绿色化工产业标准研制。 /p p   25. 加快推进第六阶段油品标准制修订工作。 /p p   26. 推进国家生态文明标准化示范区创建工作,积极探索京津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标准化区域协作。 /p p   27. 组织实施消费品安全标准化工程。深入开展消费品安全标准“筑篱”专项行动,开展纺织服装、塑料制品等第二批16个领域国内外标准对比工作。 /p p   28. 实施推动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标准化工作方案,重点抓好农产品冷链物流标准化工作。 /p p   29. 启动金融风险防控标准体系研究,推进标准融资增信、互联网金融标准化工作。 /p p   30. 加强化妆品检测、口腔护理用品安全等标准制修订。 /p p   31. 完善食品质量国家标准体系,开展重要食品产品、食品企业诚信、食品检测方法和食品相关产品等方面标准制修订工作。 /p p   32. 组织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程。 /p p   33. 组织实施新型城镇化标准化工程,继续加强城镇给排水、城镇供热等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 /p p   34. 编制生活性服务业以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加快养老、康复、教育、文化、健康、体育、旅游等领域关键标准制修订。 /p p   35. 完善社区服务标准体系,积极推进公共安全标准化工作。 /p p   36. 加大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力度。 /p p   37. 探索开展标准化服务业试点。 /p p   三、加快标准国际化进程 /p p   38. 全力办好第39届ISO大会。紧扣我国对外开放战略,突出“标准促进世界互联互通”主题,借鉴各国举办大会的先进经验,精心策划方案,彰显中国特色。加强国内国际统筹协调,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高质量高标准做好会议服务保障,面向世界做好宣传,展示中国形象,留下中国印象。组织安排各层次的标准化双多边合作交流活动,取得会议成果,体现中国效应,创建一流大会。 /p p   39. 组织实施标准联通“一带一路”行动计划。在铁路、公路、石油天然气、航天、工程机械等重点领域,组织翻译一批标准外文版。面向东盟、中亚等沿线国家,开展一批大宗进出口商品标准比对分析。在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联合重点目标国家共同制定一批国际标准。 /p p   40. 推进实施加快中国标准走出去、助推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工作方案,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主要贸易国之间开展标准互认。 /p p   41. 加强我国农业标准在中亚国家的推广应用,进一步做好在东盟国家开展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 /p p   42. 积极参与国际和区域标准化组织治理,支持ISO主席和IEC副主席全面履职。参与制定国际和区域标准化战略规划和政策规则。 /p p   43. 在制造业、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领域重点发力,开拓国际标准化新工作领域,研制一批具有自主技术的国际标准。 /p p   44. 推动开展国际标准化工作绩效评价。完善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激励机制。 /p p   45. 加强与太平洋地区、亚太经合组织、海湾地区标准化机构的务实合作,巩固中德、中英、中法和东北亚标准合作论坛等标准化合作机制,深化与美国、俄罗斯、欧盟、泛美地区、非洲地区标准化合作,推动建立“金砖国家”标准化合作新机制。 /p p   46. 推动我国城市与国外城市间的标准化合作交流。 /p p   47. 加强区域标准化研究中心建设,发挥好区域标准研究中心的技术服务作用。 /p p   四、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 /p p   48. 全力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标准化法修正案的协调和修改工作,力争6月底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 /p p   49. 加快强制性标准、团体标准及企业标准化管理等规章制度制修订,完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国家标准外文版管理办法起草工作,出台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 /p p   50. 加强标准涉及专利政策研究,健全标准版权管理制度。 /p p   51. 组织对现行标准化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评估,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p p   52. 推进军民标准深度融合,探索建立军民通用标准管理工作规则。 /p p   53. 支持地方开展标准化区域合作,推动区域标准化协作,服务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 /p p   54. 加强对地方标准化工作的指导,围绕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企业标准管理改革、区域中心建设、标准化服务业培育等加大交流和指导力度。进一步深化地方标准化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提升地方标准化管理人员能力。 /p p   55. 依托行业和地方标准化主管部门、标准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全方位加强标准化人才教育培训。探索开展标准化在线网络培训。 /p p   56. 加大国际标准化人才培训力度,培养造就一支懂技术、懂管理、懂规则、外语能力强、政策水平高的复合型国际标准化人才队伍。 /p p   57. 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设标准化课程,开展标准化学历学位教育,完善标准化培训教材,加强标准化知识普及教育。 /p p   58. 加强技术委员会管理,做好考核评估试点工作,促进技术委员会能力提升。 /p p   59. 开展标准化信息化行动计划。推动标准从立项到复审的信息化管理,加快国家标准制修订无纸化进程,推广技术委员会电子投票表决制度。 /p p   60. 持续开展国家技术标准资源服务平台的运行服务,规划建设统一的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标准化信息交换与资源共享。全力做好信息安全与等级保护工作。 /p p   61. 加强对标准化重大政策、重点工作和重要标准的宣传。加强标准化重要舆情研判和突发事件处置。广泛开展世界标准日、质量月等群众性宣传活动。 /p p   62. 制定标准化服务业发展指导意见,加快标准化服务业的培育和发展。 /p p   63. 鼓励标准化专业机构为广大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提供标准化信息咨询、试验验证、数据挖掘、知识培训等专业化服务,有针对性地为企业提供标准化技术解决方案。 /p p   64. 推动免费向社会公开公益类推荐性标准。 /p p   65. 继续推进与国际标准组织和国外标准机构的标准信息资源交换与合作,完善国际、国外标准销售和服务体系。 /p p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p p   66. 加强理论学习,强化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章党规的学习教育,准确把握新发展理念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任务、新要求,坚持用科学理论指导实际工作。 /p p   67. 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举办爱国主义主题教育、青年学习论坛、支部学习园地等活动。 /p p   68. 加强作风建设,认真查找、坚决整改不严不实问题,加大治理“推、散、慢、浮”的力度,将作风建设融入到标准化改革发展工作中。 /p p br/ /p
  • 一文读懂标准化!
    标准的定义及特性所谓标准,就是为了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这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 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三大国际标准组织共同给标准下的定义。从这个定义看, 标准具有以下4个特性。 一是权威性。标准要由权威机构批准发布,在相关领域有技术权威,为社会所公认。推荐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一经发布,必须强制执行。 二是民主性。标准的制定要经过利益相关方充分协商,并听取各方意见。比如,2018年5月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就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原工商总局、原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等部门,组织电动自行车相关科研机构、检测机构、生产企 业、高等院校、行业组织、消费者组织等方面的专家成立工作组, 共同协商修订,并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而形成的。 三是实用性。标准的制定修订是为了解决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实现最大效益。 四是科学性。标准来源于人类社会实践活动,其产生的基础是科学研究和技术进步的成果,是实践经验的总结。标准制定过程中,对关键指标要进行充分的实验验证,标准的技术内容代表着先进的科技创新成果,标准的实施也是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重要过程。 标准有两种存在形式,一种是文本标准,另一种是实物标准,也就是标准样品。 文本标准是一种正式出版物,具有版权。标准样品,是具有一种或多种良 好特性值的材料或物质,主要用于校准仪器、评价测量方法和给材料赋值。标准化的作用所谓标准化,就是制定标准、实施标准并进行监督管理的过程。由于标准的应用十分广泛,标准化的作用也体现在方方面面。 第一,在保障健康、安全、环保等方面,标准化具有底线作用。国家制定强制性标准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强制性标准制定得好不好,实施得到不到位,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第二,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等方面,标准化具有规制作用。标准的本质是技术规范,在相应的范围内具有很强的影响力和约束力,许多产品和产业,一 个关键指标的提升,都会带动企业和行业的技术改造和质量升级,甚至带来行业的洗牌。 第三,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发展新经济等方面,标准化具有引领作用。过去,一般先有产品,后有标准,用标准来规范行业发展。而现在有一种新趋势,就是标准与技术和产品同步,甚至是先有标准才有相应的产品。创新与标准相结合,所产生的“乘数效应”能更好地推动科技成果向产业转化,形成强有力的增长动力, 真正发挥创新驱动的作用。 第四,在促进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方面,标准化具有支撑作用。标准是科学管理的重要方法,是行简政之道、革烦苛之弊、施公平之策的重要工具。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美丽乡村建设、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等工作中,标准化日益成为重要的抓手。 第五,在促进国际贸易、技术交流等方面,标准化具有通行证作用。产品进入国际市场,首先要符合国际或其他国家的标准,同时标准也是贸易仲裁的依据。国际权威机构研究表明,标准和合格评定影响着80%的国际贸易。我国标准化管理体制和新型标准体系我国标准化管理体制根据《标准化法》,我国标准化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统一管理”,就是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对标准化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具体来说,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准化工作。 为加强统一管理工作,国务院成立了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国务院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建立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标准化工作重大事项。 “分工负责”,就是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具体来说,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工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标准化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有关行政 主管部门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新型标准体系 通过标准化改革,我国构建了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该体系由五个层级的标准构成,分别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其中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属于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属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 国家标准。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 应制定为国家标准。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发布。按照标准效力,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两种。强制性国家标准由政府主导制定,主要为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等。强制性国家标准一经发布, 必须执行。推荐性国家标准由政府组织制定,主要定位在基础通用,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的标准,以及对行业发展起引领作用的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鼓励社会各方采用。行业标准。对没有国家标准、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行业标准由国务院各部委制定发布,发布后需到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行业标准属于推荐性标准。地方标准。地方标准制定的重点是与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相关的特殊技术要求。地方标准由省级和设区的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发布,发布后需到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标准只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也属于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团体标准由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 产业技术联盟等合法注册的社会团体制定发布。凡是 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技术要求,都可以制定团体标 准。团体标准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各方自愿采用。 企业标准。企业标准由企业根据需要自行制定,或者与其他企业联合制定。国家鼓励企业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在企业内 部使用,但对外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涉及到的标准,则作为企业对市场和消费者的质量承诺。 国家标准制定修订的主体和程序 国家标准制定修订的主要力量是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也称“TC”。有人形象地将技术委员会比喻为国家标准的“生产车间”。按照规定,技术委员会 是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组建,在一定专业领 域内从事全国性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主要承担国 家标准的起草和技术审查等标准化工作。专业领域 较宽的技术委员会可以下设分技术委员会,也称 “SC”。 国家标准制定修订程序分为九个阶段,具体包括预研、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发布、出版、复审、废止等。我国国家标准制定修订程序与ISO、IEC国际标 准制定程序基本一致。国际标准化国际和区域标准组织 全球最具影响力的三大国际标准组织分别是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 ISO是全球最大、最权威的国际标准化机构,负责工业、农业、服务业和社会管理等各领域(除IEC、ITU以外的领域)的国际标准,其成员人口占全世界人口97%,成员经济总量占全球的98%,被称为 “技术联合国”。 IEC成立于1906年,已有110多年的历史,负责制定发布电工电子领域的国际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 ITU是主管信息通信技术事务的联合国专门机构,也是联合国机构中历史最长的一个国际组织,始建于1865年,拥有193个成员国。 截至目前,三大国际标准组织已发布国际标准32000多项,被世界各国普遍采用,在推动全球经贸往来、支撑产业发展、促进科技进 步、规范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 国标标准化的发展趋势 一是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高度重视国际标准化。在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经济低速增长态势持续的背景下,发达国家高度重视实体经济,推动标准化更好地支撑和服务产业发展、技术创新,大力支持和鼓励本国企业及各利益相关方,更加积极地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维护和提升本国企业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 二是国际标准范围不断拓展。国际标准不仅限于传统工业领域,出现不断向、资源环境、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拓展的趋势,体现出“国际标准无处不在”。如ISO先后制定了社会责任、组织治理、城市可持续发展、反贿赂、碳足迹和水足迹领域的国际标准,深刻影响着各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 三是国际标准更加关注新兴产业发展。随着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到来,ISO、IEC和ITU三大国际标准组织均高度重视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相关领域的标准化,共同确定2018年世界标准日的主题为 “国际标准与第四次工业革命”。ISO成立了智能制造战略组,IEC成 立了智能制造评估组,还联合成立了ISO/IEC智能制造路线图特别 工作组。德国发布了第3版《工业4.0标准化路线图》。美国发布了 2.0版《增材制造标准化路线图》,加快新兴产业标准制定。 我国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情况一是我国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水平持续提升。近年来,我国先后成 为ISO和IEC的常任理事国以及ISO技术管理局的常任成员,2014 年我国专家鞍山钢铁集团总经理张晓刚先生当选ISO主席,华能集 团董事长舒印彪先生2018年当选IEC主席,我国专家赵厚麟先生现任ITU的秘书长。 2016年,我国成功承办了第39届ISO大会。2019年我国承办了第83届IEC大会,这也是我国继1990年和2002年之后,第三次承办IEC大会。 二是我国国际标准化合作交流不断拓展。我国与49个国家和地区标准化机构签署了85份合作协议,涵盖了欧洲、美洲、亚洲、 大洋洲主要贸易伙伴国;与9个国家、地区签署了11份合作文件。通过与美、英、法、德、俄罗斯、东北亚、欧盟和南亚建立的双多边合作 机制,推动了电动汽车、智能制造、智慧城市、农业食品、铁路、老年 经济、石墨烯等专业领域的国际合作。在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我国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希腊等12个沿线国家共同签署《关于加强标准合作,共建“一带一路”联合倡议》。 三是我国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修订。在冶金、有色、船舶、海 洋、轻工、纺织、机械装备、节能环保、信息技术、电力电子、能源、材 料、生物技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提出和重点参与了500多项国 际标准制定修订项目,积极分享中国标准化事业发展的成功实践。 四是我国标准海外应用不断拓展。我国与英国、法国国家标准 化机构持续推进两国标准互认工作,实现60多项国家标准互认;中俄民机标准化工作组,在标准互换和比对分析的基础上,标准互认工作积极推进;在农业、食品、能源和装备等领域,200多项适用的中国标准被蒙古、土库曼斯坦和塔吉克斯坦等“一带一路”共建国家采用和使用采纳;在柬埔寨、老挝等东盟国家,推进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组织农业标准化宣贯培训,提升标准化意识,促进农业标准的推广使用。我国标准化重点工作推动实施标准化战略。我国实施标准化战略,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要求,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全国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指向,是市场监管总局三定方案明确要求抓好的三大战略之一。为了系统把握实施标准 化战略的内涵和任务,总局(标准委)委托中国工程院开 展“中国标准2035”研究,并把开展“中国标准2035”项目 研究作为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实施标准 化战略的重大举措。 “中国标准2035”项目研究已于2018年3月正式启 动,数十位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来自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的300多位专家参与项目研究。 “中国标准2035”项目设置一个综合课题“标准化战略定位和目标研究”,以及“中国标准化体系、方法和评 价研究”“支撑高质量发展标准化体系研究”“标准化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研究”三个专业课题。项目拟用两年时间,形成“中国标准2035”项目研究报告,提出编制实施我国标准化战略纲领性文件的咨询意见建议。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按照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标准化改革总的目标是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 新型标准体系,健全统一协调、运行高效、政府与市场共 治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 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有效支撑统一市场体 系建设,让标准成为对质量的“硬约束”,推动中国经济 迈向中高端水平。改革共分三个阶段进行,从2015到2020年每两年为一个阶段,目前改革已进入最后一阶段。 深化改革是标准化工作创新发展的动力,需要持续加以推动。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主要推进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切实提高民生 和公共安全领域标准水平,坚决守住公共安全底线,让 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二是进一步提升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效率,将标准平均制定周 期从目前的36个月缩短至24个月以内。三是严格限定政府主导制定标准范围,强化标准审评、审查,切实压 缩政府标准数量规模,为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留出充足 发展空间。四是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鼓励市场主体围 绕提升产品质量、产业素质和国际竞争力,培育发展团 体标准,放开搞活企业标准,充分释放企业、社会组织 标准化创新活力,让标准化成为市场主体改善经营、谋 求发展的得力帮手。五是加大地方、行业标准化工作 改革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新《标准化法》有关规 定,争取标准化综合改革早见成效。 抓紧做实“标准化+”。标准化工作的特点是要和相关领域结合,积极主动服务发展。“标准化+”就是要积极作为,主动贴上去、靠上去、融进去,将标准“化”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层级,实现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社会治理等的融合发展。这些年,我 国已初步形成了“标准化+现代农业”“标准化+先进制造业”“标准化+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生态 文明”等工作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 下一步,抓紧做实“标准化+”将主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开展:一是在面上,把“标准化+”与地方、行业和企业等实施主体紧密结合,组织开展好“百千万对标达标 提升”行动,创建10个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培育50个标准化先导业态,推出1000 个企业标准“领跑者”。二是在存量上,把“标准化+”与经济转型升级重点领域 紧密结合起来,加快实施标准提档升级工程,着力构 建全要素、全链条、多层次现代农业标准体系,大力提 升钢铁、水泥、化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传统产业质 量安全标准水平,促进家政、养老、旅游、物流等服务 业标准化发展,带动经济发展质量整体跃升。三是在增量上,把“标准化+”与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等新 动能紧密结合起来,大力推进新产业、新动能标准领 航工程,建设一批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及时制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标准,同步推进科技研发、标准研制和产业发展,以新标准引领新产业、新动能快速发展。 大力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一是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在传统中医药、装备制造、钢铁冶金等优势特色领域和特高压输电、智慧城市等新技术领域,提出和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项目,分享中国技术标准成果。二是加快提升标准一致化水平,进一步深化与主要贸易国家和 地区双多边合作机制,推动与各国在智能制造、老年经 济、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标准化合作,促进国家间标准体系兼容。实施海外标准化示范推广行动, 加大海外农业、畜牧业等标准化示范区推广力度,提高发展中国家标准化意识。三是推进标准联通共建“一带一路”行动,实施《标准联通共建 “一带一路”行动计划(2018—2020年)》,围绕基础设施联通、国际产能合作、拓展对外贸易和绿色、人文、健 康、金融、海洋等优先领域,聚焦重点国家、重要平台, 主动加强与沿线国家标准化战略对接和标准体系兼容,以标准“软联通”打造合作“硬机制”,为推进“一带 一路”建设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和有力的机制保障。
  • 18部门联合印发《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关系集成电路、半导体材料等领域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部委联合印发《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2024—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纲要锚定2025年发展目标,明确未来两年重点工作,共涉及八大方面,三十五项要求。其中在强化关键技术领域标准攻关中提到“在集成电路、半导体材料、生物技术、种质资源、特种橡胶,以及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汽车、北斗规模应用等关键领域集中攻关,加快研制一批重要技术标准……”在健全产业基础标准体系中提到“制修订精密减速器、高端轴承、车规级汽车芯片等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共性技术标准,推动解决产品高性能、高可靠性、长寿命等关键问题。强化粉末床熔融等增材制造工艺标准研制,健全元器件封装及固化、新型显示薄膜封装等电子加工基础工艺标准。推动高端金属材料、新型高分子材料和电子专用材料标准制定……”在加快产业创新标准引领中提到“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民用航空、城市轨道交通、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安全应急装备等产业领域,紧盯产业发展趋势,适度超前研制相关标准,以标准引领产业创新发展……”全文如下: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2024—2025年)为扎实推动《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深入实施,锚定2025年发展目标,明确未来两年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全域标准化深度发展,着力提升标准化发展水平,稳步扩大标准制度型开放,不断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使标准化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制定本行动计划。一、加强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一)强化关键技术领域标准攻关。在集成电路、半导体材料、生物技术、种质资源、特种橡胶,以及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汽车、北斗规模应用等关键领域集中攻关,加快研制一批重要技术标准。强化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应用软件标准体系建设,尽快出台产业急需标准。建立健全数据跨境传输和安全等标准。实施信息化标准建设行动,瞄准下一代互联网技术演进路线等新场景升级,强化区块链和分布式记账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开展6G、IPv6、区块链、分布式数字身份分发等核心标准研究。〔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数据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负责,不再列出〕(二)完善科技成果标准转化机制。出台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的指导意见。完善重大科技项目与标准化工作的联动机制,在科技计划项目中统筹设置标准研究任务和考核目标,推动项目立项与标准研制同步部署、同步进行、同步完成。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评价指标体系和服务机制,以标准引领科技成果转化成生产力。推动将标准纳入科技奖励范畴。完善标准与专利协同政策。制定实施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管理办法,加快前沿技术成果标准化进程。强化标准研制融入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共性技术平台建设,缩短标准研制周期。强化下一代互联网、元宇宙、合成生物等新兴领域标准化预研究,加快建设标准化项目研究组。建立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产出国家标准立项预评审绿色通道,推动形成标准研究成果的比率达到50%以上。〔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中央网信办、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提升现代化产业标准化水平(三)健全产业基础标准体系。制修订精密减速器、高端轴承、车规级汽车芯片等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共性技术标准,推动解决产品高性能、高可靠性、长寿命等关键问题。强化粉末床熔融等增材制造工艺标准研制,健全元器件封装及固化、新型显示薄膜封装等电子加工基础工艺标准。推动高端金属材料、新型高分子材料和电子专用材料标准制定。加快补齐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等工业软件标准短板。制修订一批工业基础标准,助推产业基础高级化。〔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强化产业融合标准制定。围绕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研制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相关标准,健全标准体系,推动传统制造业标准提档升级,完善企业技术改造标准。实施高端装备制造标准化强基工程,持续完善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标准体系,围绕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大中小企业融通、绿色降碳等关键领域,加快技术应用、模式创新、分级分类、测试评价、互联互通等数字化转型关键急需标准制修订,有序推进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标准。深化智能制造等标准应用试点,推动矿山、冶金、石化、机械、纺织等传统产业智能化转型升级。围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健全服务型制造标准体系,强化个性化定制共享制造、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等服务型制造标准制定。围绕金融和实体经济融合,重点研制普惠金融、跨境金融服务、数字金融、风险防控等标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数据局、国家矿山安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推动产品和服务消费标准升级。实施加强消费品标准化建设行动,加快大宗消费品标准升级迭代,建立健全消费品质量分级标准体系,推动产品和服务消费体验标准研制,以提高技术、能耗、排放等标准为牵引,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制定支持协调统一的智能家居标准,完善智能家电、电动家具家居用品标准体系。健全消费类电子产品标准体系,促进多品种、多品牌智能电子产品、移动通信终端产品、可穿戴设备等产品的互联互通。持续强化纺织服装、鞋类箱包、家居装饰装修产品强制性国家标准与配套推荐性标准制修订。重点完善“适老宜小”产品安全和质量标准,加大智能产品、功能性产品等新兴消费品标准供给。完善充电桩、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等标准,加快大功率直流充电系列标准实施应用,研究制定充电桩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加大现代服务业标准制修订,加快现代物流、跨境电子商务、共享经济、联程联运等领域的标准研制。研制基于平台经济的大宗物资和散装商品编码等商贸、交通出行、物流等相关标准,促进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服务标准制修订,促进服务消费。健全体育标准,制定并完善群众健身、冰雪运动、体育赛事、体育场所、体育用品等标准。〔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体育总局、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加快产业创新标准引领。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民用航空、城市轨道交通、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安全应急装备等产业领域,紧盯产业发展趋势,适度超前研制相关标准,以标准引领产业创新发展。聚焦脑机接口、量子信息、生成式人工智能、元宇宙等领域,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标准研究。持续开展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强化产业创新发展标准化示范引领。〔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中央网信办、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中国民航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完善产业链配套标准链。实施标准化助力重点产业稳链工程,健全工业母机、新型显示等重要产业链标准体系,组建工业母机等重点产业链标准化联合工作组,同步推动技术攻关和标准研制。发挥龙头企业作用,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产学研用相关方面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聚焦产业链供应链急需,加快研制配套标准。加强产业链上下游标准化技术组织联络联动,推动上下游各环节各领域标准体系有效衔接,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建成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50个,引领制造业重点产业链优化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加强新型基础设施标准建设。实施新型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行动,在移动通信网、固定宽带网、空间信息、新型数据中心等信息基础设施重点领域,持续推进基础标准和应用标准研制,加快健全标准体系,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安全提供技术保障。充分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快速迭代优势,聚焦工业互联网、车联网、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等融合基础设施重点领域,加快标准研制,释放新型基础设施效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九)持续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加快健全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和报告标准,加快研制产品碳足迹核算基础通用国家标准,制修订碳排放核查程序、人员和机构标准,推动钢铁、铝、塑料、动力电池等重点产品碳排放强度、碳足迹等基础共性标准研制。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碳足迹核算相关国际标准制定。稳步提升重点行业能耗和用能产品能效标准指标,加快新兴领域节能标准制修订,重点完善能耗计算、能效检测、节能评估等配套标准。强化清洁能源利用,加快氢能全产业链标准供给,完善新型储能标准体系。超前布局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标准研究制定,促进关键技术标准与科技研发、示范推广协同推进。制定陆地和海洋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省级温室气体清单标准,健全农业农村减排固碳标准体系,制定水土保持碳汇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标准研制。加快推进美丽中国建设重点领域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进一步完善大气、水、土壤、噪声、海洋、化学品、新污染物等污染防治标准,制定饮用水水源环境质量标准,健全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标准体系,研制20项家用电器、车辆、船舶、通用机械等产品噪声相关标准。完善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与监测标准体系,加快制定外来入侵物种防控与管理标准,开展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保护与修复等标准研制。进一步完善地下水保护、利用、治理标准体系。开展全国生态状况调查评估等技术规范编制。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冰多生态系统质量监测评价标准化建设,研制一体化保护、修复、成效评估等相关指南,加快红树林、滨海湿地等生态修复相关标准制修订。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技术标准体系,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标准体系。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标准制定和应用,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研究制定生态环境规划与管理标准。完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标准体系。加强气候变化监测、预估、气候风险评估、气候变化适应等相关标准研究制定和应用。加强射电天文台、气象雷达站、卫星测控(导航站)、机场等重点领域电磁环境保护要求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中国气象局、国家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标准建设。加快推动国土空间规划基础通用类标准制定,研究制定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评估标准,逐步建设覆盖规划编制管理全流程的相关标准。健全完善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标准体系,开展耕地(土壤)资源质量调查评价与监测、质量抽检等标准研制。完善基础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资源调查标准。开展海洋地质调查评价、海洋渔业资源调查标准制修订,完善海域使用、海岛开发利用等海洋资源资产监测标准,重点推进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海洋生物资源等标准研制。完善集蓄雨水、矿坑(井)水、微咸水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二)推动生产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建立健全农业绿色发展标准,加强绿色投入品、农业节水标准制修订,不断加强秸秆、畜禽粪污、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标准研制。制修订高耗水工业用水定额标准。加强工业企业减污降碳、节能节水节材、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产品绿色设计等标准研制,探索研究数字赋能工业绿色低碳转型标准,研制尾矿、煤矸石、冶炼渣、磷石膏等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标准。实施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通则,健全清洁生产标准体系,开展60项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制修订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标准。加快完善绿色采购、绿色流通、绿色评定等绿色供应链评价标准。完善绿色金融标准,引领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强化生活方式绿色低碳引领。持续扩大绿色产品评价标准覆盖范围,修订绿色产品评价通则。完善食品化妆品、快递物流等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深入实施制止餐饮浪费等国家标准。制修订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相关标准。研究制定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定额标准。建立学校、绿色场馆等评价标准,推广应用绿色医院建筑评价标准,推动公共机构绿色转型。〔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推进城乡建设和社会建设标准化发展(十四)实施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夯实保障粮食安全标准基础,建立健全种业振兴、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建设保护、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防控、农田水利管护、农资质量和基础设施标准。优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加强智慧农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全过程质量控制、农产品质量分等分级标准制修订。健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制定农产品品牌评价、主要粮油作物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减损增效及乡村旅游标准。制修订农业领域标准700项,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强化数字乡村、乡村房屋和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和无障碍设施标准制定。加快农村改厕、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庄绿化保洁照明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建设。创建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00个、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300个。〔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中央网信办、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国家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五)推进新型城镇化标准化发展。开展城市标准化行动,研究制定城市体检评估标准,完善城市更新相关标准,推进城市设计、城市生态修复、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风貌塑造、老旧小区改造等领域标准化建设。推动建立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标准体系,加强城市基础设施运行与监测、城市综合管理与监督、城市公共服务系统建设与评价等领域标准制定实施。加强城市交通标准体系建设,提升规划建设运营协同衔接水平。健全海绵城市、宜居城市、公园城市等城镇人居环境领域标准。持续深化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创建,开展30个城市标准化创新综合试点。〔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国家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六)提升行政管理标准化效能。完善行政管理和政务服务标准体系框架,健全行政许可、政务服务中心、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便民热线运行等领域标准,加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机关事务管理等领域标准实施应用。研究制定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评估评价标准。〔中央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公平竞争、执法监管、知识产权等领域标准化建设,推进经营主体信用监管标准体系建设,健全全国统一的信用监管规则和标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持续推进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七)强化社会治理标准化工作力度。实施社会治理标准化行动,制定实施社会治安防控、乡村治理、网络空间治理等领域相关标准。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100项以上,推动社会治理标准实施应用。加强机构治理领域标准化前瞻研究和统筹协调,推动组织治理、合规管理等领域国内国际标准同步研制和转化。开展网络安全应急能力评估、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数据交易服务安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评估、个人信息安全合规审计、人工智能安全治理、网络身份认证基础设施等标准研制,推动建设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领域国家标准验证点,提升网络与数据安全治理效能。〔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数据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八)实施公共安全标准化筑底工程。加快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石油天然气开采、粉尘防爆、危险作业、特种设备、个体防护装备以及事故调查统计等安全领域强制性标准制修订,建立紧急状态下公共安全标准快速转化和发布机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应急管理部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应急预案管理、风险监测预警、灾害应急响应、应急避难场所、灭火和应急救援作战训练与装备、森林草原消防装备、救灾和应急物资保障等领域标准研制。〔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中国气象局、国家矿山安监局、国家消防救援局、中国地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健全大型活动安全、爆炸物品管理等标准,完善法庭科学、道路交通管理和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标准体系,推动建设法庭科学领域国家标准验证点。〔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安全防范视频监控系统要求、视频编解码技术、视频图像分析、边界安全交互等标准研制,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提供技术支撑。推动建立生物安全标准体系。〔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九)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程。健全基础教育、就业创业、基本养老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领域标准。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经验共享,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等重点区域树立一批示范标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体育总局、中国残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医疗器械风险管理、质量管理等基础标准研制,健全高端医疗器械标准体系,推进医用机器人、新型生物医用材料、分子诊断技术等新兴领域医疗器械标准研制,完善高风险传染性疾病诊断、防护医疗器械标准体系。推动公共卫生标准体系升级改造,加快公共场所卫生、公共环境健康调查监测等标准制定实施。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标准体系,推进中医病证诊断、临床疗效评价等标准制修订。推动建立医疗保障标准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推进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升级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体系,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老年助餐、认知障碍照护、婴幼儿照护等托育服务、家政电商标准制修订。建设养老和家政服务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80个,强化养老、家政服务标准实施应用。〔民政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制修订50项适老化改造国家标准,推动家居环境、交通出行、社区服务、康复辅助器具等标准适老化升级,为老年人创造更加舒适便利的环境。〔交通运输部、民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实施标准国际化跃升工程(二十一)拓展国际标准化合作伙伴关系。积极践行开放包容、共同合作的国际标准化理念,发展互利共赢的标准化合作伙伴关系。持续完善多双边合作机制,加强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标准合作,不断深化东北亚、亚太、欧洲、东盟等区域标准化合作,进一步拓展与非洲、泛美、海湾阿拉伯国家、大洋洲等区域和国家的标准化合作关系,加强金砖国家、亚太经合组织、上合组织、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框架下的标准化交流与合作。〔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中央网信办、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全国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二)深化共建“一带一路”标准联通。推动共建“一带一路”标准应用示范项目建设,与共建国家开展人员交流培训,以标准化合作促进产业和经贸合作。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标准化战略对接和重点领域标准互认,进一步完善“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标准信息平台,开展标准化信息交流,为共建国家提供标准信息服务。鼓励国内企事业单位在国际贸易、海外工程建设、技术交流合作过程中,加强与共建国家在技术层面的标准合作。〔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十三)深度参与国际标准组织治理。充分发挥我国担任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常任理事国和国际电信联盟(ITU)理事国的作用,积极履行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理事国和成员国责任义务,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组织重要政策规则制定,做好本地化实施应用,参加各技术领域国际标准化技术路线图、白皮书、标准化效益评估报告等研究编制工作,凝练实践经验,提出中国建议。按照国际标准组织需求选派工作人员,支持国际标准组织来华举办各类会议活动。支持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来华落驻。〔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国务院:清理评估强制性标准 开展团体标准试点
    p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5-2016年)》,要求开展强制性标准清理评估、开展推荐性标准复审和修订、优化推荐性标准制修订程序、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开展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试点、加强标准实施与监督、改进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推动中国标准“走出去”、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加强标准化工作经费保障、加强标准化法治建设、建立国务院标准化统筹协调机制。 /p p    strong 全文如下: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5-2016年)的通知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国办发〔2015〕67号 /p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p p   《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5-2016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国务院办公厅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2015年8月30日 /p p   (此件公开发布)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5-2016年) /p p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协同有序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确保第一阶段(2015-2016年)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制定本行动计划。 /p p    strong 一、开展强制性标准清理评估。 /strong 研究制定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按照强制性标准制定范围和原则,对现行强制性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及制修订计划开展全面清理、评估,不再适用的予以废止 不宜强制的转化为推荐性标准 确需强制的,提出继续有效或整合修订的工作建议。在工业领域先行开展整合修订试点,制定发布覆盖面广、通用性强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各部门、各地区不再下达新的强制性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计划。依法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加快清理修订涉及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规章制度。(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及《改革方案》已明确按或暂按现有模式管理的领域,依据现有管理职责,按照《改革方案》精神,分别开展强制性标准的清理评估工作。(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strong 二、开展推荐性标准复审和修订。 /strong 对现行推荐性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开展集中复审,不再适用的予以废止 不同层级间存在矛盾交叉的,根据复审结果进行整合修订 与国际标准存在较大差距、已经滞后于产业和技术发展的,分批次开展修订工作。(国家标准委、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strong 三、优化推荐性标准制修订程序。 /strong 简化推荐性标准制修订程序,缩短制修订周期,提高标准质量和制修订效率。加强标准立项评估,从源头上确保标准质量和协调性。加强对标准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等环节的监督。改进行业和地方标准备案管理,加强各级推荐性标准立项、批准发布信息交换和共享,提高各级推荐性标准的协调性。(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strong 四、开展团体标准试点。 /strong 研究制定推进科技类学术团体开展标准制定和管理的实施办法。做好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试点工作,在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领域,鼓励有条件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先行先试,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加快制定团体标准发展指导意见和标准化良好行为规范,进一步明确团体标准制定程序和评价准则。(国家标准委、民政部、中国科协牵头负责) /p p    strong 五、开展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试点。 /strong 建立完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研究制定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指南,鼓励企业进行标准自我声明公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负责) /p p    strong 六、加强标准实施与监督。 /strong 加大科技研发对标准研制的支持,增强标准适用性。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开展强制性标准实施效果评价,探索建立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加强标准的培训、解读、咨询、技术服务,培育发展标准化服务机构,推动发展标准化服务业。加大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开展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的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科技部等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strong 七、改进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 /strong 修订《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提高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成的代表性,完善广泛参与、公开透明、协商一致、管理科学的工作机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负责) /p p   加强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日常运行的监督管理,严格委员投票表决制度,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国家标准委、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strong 八、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 /strong 加强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管理,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规则的制定。推动我国企业、产业技术联盟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国际、区域标准化组织和国际国外先进产业技术联盟的标准化活动。鼓励外资企业参与我国标准化活动,营造更加公开、透明、开放的标准化工作环境。制定实施国际标准化人才培训规划,加大国际标准化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不断拓宽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领域范围,以新兴产业和我国特色优势领域为重点,争取承担更多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领导职务和秘书处,实质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逐步提高主导制定国际标准比例。加大对国际标准的跟踪、评估和转化力度,不断提高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水平一致性程度。(国家标准委牵头负责) /p p    strong 九、推动中国标准“走出去”。 /strong 围绕“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等战略,研究制定中国标准“走出去”工作方案,推动铁路、电力、钢铁、航天、核等重点领域标准“走出去”。研究制定标准联通“一带一路”行动计划,开展“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国别分析和大宗商品标准、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的比对分析研究。加强中国标准外文版翻译出版工作,加大与主要贸易国标准互认力度,推动农业标准化海外示范区建设。开展面向俄罗斯、中亚、东盟和非洲的标准化专家交流和人才培训项目。(国家标准委牵头负责) /p p    strong 十、加强信息化建设。 /strong 按照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标准化信息交换与资源共享,规划建设统一规范的全国标准信息网站,为社会提供服务。建立标准公开制度,推动政府主导制定标准的信息公开、透明和共享,及时向社会公开标准制修订过程信息,免费向社会公开强制性标准全文,研究推动逐步免费向社会公开推荐性标准文本。(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strong 十一、加大宣传工作力度。 /strong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标准化工作改革精神的宣传解读,组织电视媒体、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宣传标准化工作改革的重要意义。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信息联动共享机制建设,加强对标准化重大政策和重点工作的普及性宣传,加大重要标准宣传贯彻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国家标准委牵头负责) /p p    strong 十二、加强标准化工作经费保障。 /strong 各级财政应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统筹安排标准化工作经费。制定强制性标准和公益类推荐性标准以及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安排。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加大投入。(财政部、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strong 十三、加强标准化法治建设。 /strong 加快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法律修正案,推动实现立法与改革决策的有效衔接。(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法制办牵头负责) /p p   开展对现行标准化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评估,明确立改废的重点。开展标准化法配套法规、规章的研究和起草工作。(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p p    strong 十四、建立国务院标准化统筹协调机制。 /strong 建立由国务院领导同志为召集人、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制度。鼓励地方参照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牵头负责) /p p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进一步提高对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协同配合。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行动计划,结合实际,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 /p
  • 国标委印发《2023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室),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办公厅,有关人民团体办公厅(室):现将《2023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3年3月21日(此件公开发布)2023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 2023年标准化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加快推进质量强国建设,紧紧围绕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优化标准供给,强化标准实施,稳步扩大标准制度型开放,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努力提升标准化治理效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标准支撑。一、加强新兴技术领域标准研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步伐1. 制定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指导性文件,建立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与标准化工作联动机制,在科技研究中强化标准核心技术指标研究,及时将先进适用科技创新成果融入标准。2. 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评价机制和服务体系,推动建设科技成果标准化服务平台,加强标准制定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3. 瞄准重要领域和交叉领域的关键技术突破,加快工业母机、半导体设备、工业软件、新材料、新型储能、核心元器件等领域标准制定。4. 整合优化集成电路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推动上下游产业健康发展。5. 完善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汽车、高技术船舶、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等领域标准体系。二、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6.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壤质量及监测评价、农业投入品管控、种子种畜禽、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分级、农产品包装储藏及流通、智慧农业等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7. 加快推进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乡村治理、新型城镇化等领域标准研制,推进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8. 制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9. 大力开展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深入开展农业标准化区域服务与推广平台建设。10. 制定一批基础材料、基础工艺、基础零部件的关键核心标准。11. 实施高端装备制造标准化强基工程,加大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和服务型制造标准研制力度,部署一批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项目。12. 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加强航空航天、增材制造等关键技术领域标准研究,推动重要基础领域标准国内国际同步制定。13. 推进标准化助力重点产业稳链工程,在工业母机、农机装备、稀土等重点行业分析产业链标准需求,绘制产业链标准图谱,立项和发布一批产业链相关标准。14. 实施新型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行动,加强5G、IPv6、北斗导航、信息安全、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领域核心标准研制和标准体系建设。15. 加快农业、制造业、服务业等产业数字化融合标准研制,健全智慧社会、智慧城市等标准体系,加强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标准体系研究及关键标准研制,围绕构建数据基础制度,逐步完善数据要素管理主要领域关键环节标准,在经济社会全域推动数字化升级改造。16. 提升冷链物流、逆向物流、国际货运、数字金融、资产管理、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标准水平,加大平台经济标准制修订力度。17. 进一步完善文化、广电视听、旅游、体育、休闲、餐饮等生活性服务业标准。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标准研制。三、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助力美丽中国建设18. 修订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加快制定食用农产品限制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修改完善食品化妆品限制过度包装标准。19. 加强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实施宣贯培训,出台标准解释。开展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试点。20. 加强节粮减损相关标准制修订,推进粮食储备中损耗评价方法标准研制。21. 推动将制止餐饮浪费要求纳入现行国家标准,进一步强化分餐制、餐饮业供应链管理等国家标准的实施应用。22. 积极稳妥推进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印发双碳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下达一批双碳标准专项计划。23. 加快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做好碳排放核算、重点行业减排降碳技术、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生态碳汇等标准制修订。24. 进一步健全绿色产品评价标准体系,扩大绿色产品覆盖面。提升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绿色仓库评价标准水平。建立健全绿色金融、生态旅游等标准。25. 健全矿山废石利用等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标准,开展产业废弃物、生活垃圾等综合利用标准研制,完善用水定额标准体系。26. 持续完善大气、土壤、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标准,健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标准体系。27. 加强海洋、湿地、林地、矿山等生态保护修复标准制修订,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及生态效益评估标准制定。四、织密筑牢标准安全网,切实统筹发展和安全28. 强化安全生产国家标准统筹协调,印发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统筹协调工作细则。29. 实施公共安全标准化筑底工程,加强公共安全基础、矿山安全、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特种设备、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领域标准制修订。30. 实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建设一批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实施应用基地。31. 加强社会治安、刑事执法等领域标准研制,推进刑事技术、法庭科学、司法鉴定标准制修订,推进应急管理、社区治理、司法行政等领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建设。32. 完善数据安全标准体系,强化数据采集、处理、出境等活动的安全管理和保护要求。持续建设汽车信息安全标准体系。33. 加快研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云计算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等国家标准,开展后量子密码、新一代移动通信等标准前瞻研究和规划布局。开展智能电视数据安全标准研制。五、强化民生领域标准供给,助力提高人民生活品质34. 实施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加快适老化改造标准制定,完善老年人交通出行、消费、办事等高频事项服务标准。35. 加快推进儿童家具、玩具等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着力推动婴童运动防护、居家防护等用品标准制定。36. 组织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程,加快社会保险、公共文化、残疾人服务等领域标准制定。37. 加强全民健身标准制定,发布一批群众性冰雪运动标准。38. 强化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社区治理等标准推广普及,研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规范、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加快一件事一次办、帮办代办等政务服务标准研制。39. 加快中医器械、中医临床、新兴医疗器械等领域标准制修订,加快康复辅助器具产品和配置服务标准研制。40. 持续推动重点领域主要消费品标准与国际接轨,研制家用电器、家具、服装、羽绒制品等大宗消费品质量分级标准,推进化妆品、运动器材、眼视光等标准制定。41. 持续推进保健食品等领域食品质量标准制定,强化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协调配套。42. 大力实施城市标准化行动,开展城市标准化综合试点。深入推进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加快城市可持续发展、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标准的制定与实施。43. 推动智能社会治理相关标准研制,加快构建智能社会治理标准化体系。六、加强标准化国际合作,稳步扩大标准制度型开放44. 履行我国担任国际标准组织常任理事国义务,持续深化参与国际标准组织治理和重大政策规则制定,贡献中国智慧。45. 实施标准国际化跃升工程,积极参加数字技术、脑机接口、人工智能、可持续电气化交通等领域国际标准化活动。46. 开展国际标准化技术机构国内对口单位考核评估,提升我国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的能力和水平。47. 推进标准化双多边合作机制建设,加强金砖国家、东北亚、太平洋地区标准交流,深化与泛美、欧洲、非洲等区域标准化合作,发展互利共赢的标准化合作伙伴关系。48. 举办青岛国际标准化大会、第三届中国—东盟国际标准化论坛等高端国际会议,深化标准国际交流。49. 加大国家标准外文版编译力度。七、深化标准化改革创新,激发标准化发展内生动力50. 认真抓好《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宣贯实施,持续加强基础理论研究,优化完善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及信息系统,进一步缩短国家标准制修订周期。51. 构建更加权威统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52. 深入推进医疗器械强制性标准体系优化、完善工作。53. 研究建立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布局一批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点,常态化开展统计分析工作,强化结果应用。54. 部署开展国家标准年度复审工作,推进标准更新升级。55. 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标准体系优化,持续提高标准质量水平。56. 推动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研究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相关制度。57. 推动构建协调配套的国家标准样品体系,完善食品消费品、有色金属、新材料等重点领域标准样品。58. 开展行业标准代号和管理范围协调确认工作,推进国防工业等行业标准体系精简优化,加强行业标准备案管理。59. 依法严格限定地方标准制定范围,强化地方标准备案管理。60. 推进区域标准化机制创新,探索建立长三角区域标准化协调推进工作组,深化海峡两岸标准共通,服务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实施。61. 推动上海、山东、浙江、黑龙江等地开展国家标准化创新发展试点,率先实现“四个转变”。62. 开展团体标准组织发展能力评价试点,完善团体标准组织评价机制。63. 开展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引领团体标准高水平供给。64. 组织实施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工作,建设一批标准创新型企业。65. 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引导企业争创一批高质量的标准。66. 鼓励地方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培育和评价,打好企业标准化工作基础。67. 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编制新一轮专项行动计划,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高质量对标行业典型的宣传推广。68. 举办中国标准化大会(2023),加强标准化改革创新和理论实践交流。69. 举办民营经济标准创新周活动,提升民营企业标准化能力。70. 推进标准数字化,加强标准数字化体系建设,制定一批数字化基础标准。开展标准数字化路线图研究,围绕重点领域开展标准数字化应用试点。71. 持续提升军民标准通用化水平。72. 研究起草加强标准实施监督的指导意见。73. 开展标准实施监督专项检查,推动建立标准实施数据库。八、健全标准化工作体系,不断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74. 抓紧修订《行业标准管理办法》《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等部门规章。75. 加强标准版权政策研究,推动强制性国家标准采标工作的规范化。76. 推动建立标准融资增信、标准呈缴等创新制度。77. 围绕新兴融合、绿色低碳等领域组建一批标准化技术组织。78. 持续推进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考核评估,推动转化、整合、重组和调整一批技术委员会。79. 深入实施跨行业跨领域相关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联络机制,重点推动产业链上下游技术委员会协同开展标准制修订工作。80. 开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与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对应关系梳理工作,提升技术委员会与国际技术机构对应程度。81. 继续扩大吸收外资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和技术委员会活动。82. 积极推进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和国家标准验证点建设。83. 制定标准化人才培养专项行动计划。84. 优化标准化相关领域专业设置,推广标准化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应用,加快培养标准化技术技能人才。85. 建设国际标准化人才培训基地,建立国际标准化人才库。86. 开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实训基地建设试点。利用“委员课堂”培训,提升委员和专家工作能力。开展技术委员会典型经验交流推广。87. 培育发展标准化文化,结合世界标准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以及重要标准发布实施的关键时点,强化标准化宣传培训,深入开展重要标准解读。88. 加大标准创新贡献奖获奖成果宣传,激发标准化工作活力。89. 把党的全面领导和政治建设贯穿到标准化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要求,加强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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