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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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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万!新型生物材料与高端医疗器械广东研究院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font=inherit]一、项目基本情况[/font]项目编号:0809-24401GDG103157601项目名称:新型生物材料与高端医疗器械广东研究院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table][tr][td][align=center][font=inherit]包组号[/font][/align][/td][td][align=center][font=inherit]采购标的[/font][/align][/td][td][align=center][font=inherit]数量(单位)[/font][/align][/td][td][align=center][font=inherit]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font][/align][/td][td][align=center][font=inherit]项目预算(万元[/font][font=inherit]/2年[/font][font=inherit])[/font][/align][/td][/tr][tr][td][align=center]1[/align][/td][td][align=center]实验通用试剂及耗材[/align][/td][td][align=center]1批[/align][/td][td][align=center]详细要求请参阅“采购需求”[/align][/td][td][align=center]70[/align][/td][/tr][tr][td][align=center]2[/align][/td][td][align=center]生物试剂盒[/align][/td][td][align=center]1批[/align][/td][td][align=center]详细要求请参阅“采购需求”[/align][/td][td][align=center]20[/align][/td][/tr][tr][td][align=center]3[/align][/td][td][align=center]药品和医疗器械[/align][/td][td][align=center]1批[/align][/td][td][align=center]详细要求请参阅“采购需求”[/align][/td][td][align=center]10[/align][/td][/tr][/table]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二年或采购费用总额累计达到对应包组的预算金额时止,以先到为准。(注:须第一年完全满足合同、招投标文件要求,质量考核评价合格,方可继续执行下一年度合同。)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font=inherit]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font]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适用3个包组)[font=inherit]:[/font]无,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适用3个包组):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者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或基本存款账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期限为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2)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适用3个包组)(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适用3个包组):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采购包)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适用3个包组): 1)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且所投产品为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2)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且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5)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相适应的兽药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仅适用包组3): 1)如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则需具备对应所有药品种类的有效的兽药生产许可证。2)如供应商为经营企业,供应商应当具有有效的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当包括“兽用麻醉药品”)。(6)供应商 已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适用3个包组)。(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适用3个包组)。[font=inherit]三、获取招标文件[/font]时间:2024年07月19日 至 2024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广东华伦内控管理系统供应商在线服务”方式:网上获取方式(只接受网上支付)。供应商可在上述日期内登录我公司网站“广东华伦内控管理系统供应商在线服务”(https://www.gdhualun.com.cn/)购买采购文件。平台操作相关问题请查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s://www.gdhualun.com.cn/announce/)中《广东华伦内控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指南》(或咨询我公司020-83172166转206)。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多个采购包的项目,供应商如参与多个采购包投标的,须分别对相应采购包进行登记)。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font=inherit]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font]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font=inherit]五、公告期限[/font]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font=inherit]六、其他补充事宜[/font]我公司可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发票。有需要的供应商成功获取网上招标文件后,可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段内到我公司现场(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领取纸质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发票将以短信方式发送到供应商在我公司平台的预留手机号码。联系人:华伦前台,联系电话:020-83172166转0。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font=inherit]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font]1.采购人信息名 称:新型生物材料与高端医疗器械广东研究院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联系方式:020-8317216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联系方式:020-83172166-863/834;联系邮箱:hlzb03@163.com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工、陈工、罗工电 话:  020-83172166-863(834)

  • 【求助】有谁做过医疗器械GMP认证?

    [color=#00008B]医疗器械GMP试行版于2009年12月16日发布了,不知道这里有没有医疗器械行业的版友,有没有关注这个东东?同行中有谁做过医疗器械GMP认证?小弟这里准备做了,现在没有一点头绪,想请大家指点指点或提供好点的咨询公司也行!先谢过了。[/color]

  • 医疗器械检测行业标准方法验证

    请教大家,有做医疗器械检测行业的老师吗?医疗器械检测标准(电气检测、电磁兼容检测、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检测)国家CMA和CNAS扩项评审时需不需要进行方法验证并形成验证报告?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项目需要用到动物,还牵扯到动物福利问题。所以不知道到底要不要做?

  • 国产医疗器械的四大问题,七招破解

    一、中国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十年来,我国医疗器械产业已经取得了长足进步,平均年复合增长率始终保持在20%以上,许多高端医疗器械如大型X光机、CT、磁共振装置、彩色B超、血管支架、人工关节等都已经能够研制和生产,而且出口到许多国家和地区,2014年医疗器械出口额达200多亿美元。 我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已达16000余家,涌现出深圳迈瑞、山东新华、乐普医疗、南京基天生命科学仪器 、山东威高等一批骨干企业。目前已经形成了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湾三个医疗器械产业集中区域。已经能够生产47个类别、3500多个品种、12000余种规格的产品,基本能够满足疾病诊治需求。二、我国医疗器械产业存在的问题 1、国产医疗器械仿制产品较多,研发创新产品较少; 2、国产医疗器械中低端产品较多,高端产品较少; 3、国产医疗器械部分产品同质化现象非常严重; 4、国产医疗器械总体科技水平与发达国家或地区相比,存在10年左右的差距。三、国产医疗器械创新发展之路 1、我国医疗器械企业普遍规模小、竞争力弱。如果按照年4000亿元产值计算,平均每个工业企业年产值仅2500万元。国内最大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迈瑞公司年产值在70亿元左右,而美国强生公司医疗器械年销售额275亿美元,美敦力公司医疗器械年销售额183亿美元;全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前十中有美国7家; 2、我国医疗器械企业研发资金投入不足。中国医疗器械企业研发总投入约占其总销售额的3%,而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医疗器械企业研发投入约占其总销售额的10-15%,国外少数大企业医疗器械研发投入高达15-20%。如强生公司年投入研发费用近20亿美元,美敦力公司年投入研发费用近17亿美元; 3、医疗机构购买和使用国产医疗器械的政策不足,国产自主品牌的创新医疗器械和高端医疗器械进入大医院难度太大; 4、与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工业发展水平相比,我国的工业基础仍然稍显薄弱。高端医疗器械是多学科知识和技术的综合产物,创新与发展必然会受到工业基础的限制; 5、目前我国医疗器械产业的科学技术总体水平与发达国家或地区差距10年左右,如果以现在的发展速度追赶,未来10年内我国医疗器械产业将难以超越发达国家或地区。国外高端医疗器械占据我国三级医院市场的局面仍将继续存在。四、国产医疗器械创新发展思考 1、增强医疗器械创新发展的紧迫感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有关研发机构、医院和政府都应增强紧迫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把创新发展摆在最重要的位置。只有全社会真正重视创新发展,我国医疗器械产业在未来10年赶超发达国家或地区才有希望! 2、国务院应组织制定《我国医疗器械创新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发展目标与政策措施。 由于高端医疗器械的技术、学科综合性,单凭企业、或者科研机构、或者高校的重视是不行的,必须由政府出面组织制定《我国医疗器械创新发展十三五规范》,协调集中多方面的力量,共同攻关才行。 3、必须切实加大医疗器械创新发展的投入。 就我国目前医疗器械产业现状看来,首先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加大研发投入;其次政府应当设立医疗器械创新发展基金,对企业研发工作给予支持;风险投资公司也可以对有希望的研发项目投资,支持医疗器械创新发展。 4、医疗器械创新发展应有新思路 学习国外有关企业的经验做法是非常必要的捷径,但先进技术有专利保护且保密严格,难以学习或仿制。我国医疗器械创新发展,建议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那里去寻找创新点、突破点,了解一线医务人员需要什么样的医疗器械,收集他们对现有医疗器械的意见和建议。 5、应高度重视医疗器械创新研发人才队伍建设 我国医疗器械创新发展的关键,在于政府完善鼓励有关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国家在高校设置医疗器械院系或者某类医疗器械专业,企业及时发现培养网罗有关人才。6、完善鼓励医疗器械企业创新发展政策 国家目前正在进行产业转型升级,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抓住机遇,利用好有关政策,通过兼并联合把企业做大做强。7、进一步完善创新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政策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已经出台《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对创新医疗器械的审评审批给与了政策鼓励,通过实践,具体操作环节将更加完善。(声明:此文摘自《2015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发展蓝皮书》,由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医疗器械分会编制。)

  • 【分享】无招胜有招 决胜医疗器械市场

    每当我们看到大宗消费品市场营销高招迭出令人眼花缭乱之际,就感到大型医疗器械营销无论从策略到技巧都相对乏味。大型医疗设备营销最高境界是无招胜有招。   只要研发人员开发出的是质量一流的医疗器械,只要认认真真做好临床医师的宣传普及工作,只要临床医师真正能够应用产品解除患者痛苦,只要服务人员保证为用户提供周到细致服务,只要这个项目切实为用户带来经济和社会效益。   那么,即使企业没有营销人员和部门,即使我们根本不懂销售技巧,即使我们的销售人员不那么伶牙俐齿,即使我们对高深莫测的营销理论和新派观点一无所知,我们也可以完全做好大型医疗设备的营销:因为我们抓住了最根本的一点:客户价值最大化。   一、扁平化的市场管理  我们采取一种符合企业现实和设备特点的模式,即采取总部直接管理下的区域小型化,是一种趋向扁平化的医疗器械渠道管理模式,旨在努力减少中间环节和渠道成本,最大限度保证客户利益。在建立合作伙伴式销售网络前提下,区域小型化有利于精耕细作,既有利于加强对重点目标客户的工作,也有利于加大对代理商支持力度,同时可以协助开发医疗市场和经营市场。很明显,企业销售人员角色发生变化:从单纯营销人员转变为三位一体的复合型项目管理人员。   医疗器械的客户通常都是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目标客户明确而有限。企业在选择突破重点时,应有全国一盘棋的全局概念,均衡布局,合理分配资源。如果某些地区用户过于密集,而另一些则完全没有,会出现什么结果呢?密集的地区市场资源将被稀释,对用户经济效益不利;空白的地区市场资源被浪费,不能起到中心示范窗口作用。大型医疗器械营销应以快速占领市场为首选,其次才是眼前的直接效益。因为市场空间是有限的,丢失一个少一个。   二、广告目的需明确  广告在两种情况下具有明确的意义:一是营销需要,即针对经营市场;二是普及需要,即针对医疗市场。针对产品市场做广告意义不大,人员促销作用更有效些。伽玛刀常年在《参考消息》等大众媒体做广告,内容主要是宣传伽玛刀治疗中心和伽玛刀治疗功效。但这种宣传产生的效果必须能够直接为企业所获得,否则就难以持久。伽玛刀所宣传中心为其所拥有,而海扶刀多数中心为售出用户,难以形成合力投放广告。   大型医疗器械宣传推广重心,是对临床医师的宣传。宣传方式很多,比如在专业期刊常年刊登硬广告或文献专著;通过医学顾问网络发送宣传资料;通过巡回专题演讲活动集中普及;通过书面或电子信函保持信息传递;建立专业网站等等。依托各个中心加强对临床医师宣传是效果显著且投入较少的办法。因此,如果宣传经费所限,只允许一个宣传目标,这个目标应该就是临床医师。   三、品牌的价值在于赢得客户忠诚度  大型医疗设备赢得名气不是一件很难的事,因为营销者屈指可数。这类企业动辄千万上亿资产,一般在当地不仅是经济大户,而且是政治大户,备受当地甚至国家政府和媒体瞩目。各式各样的奖项,领导人走马灯似的造访,很容易使人眼花缭乱,产生错觉。其实名气与品牌不是一回事,名气大不等于品牌好。   品牌的价值在于赢得客户忠诚度。而大型医疗器械属于理性购买,通常是一次性买卖,随后只有售后服务和客户支持。品牌需要长期的培育和养护,对大型医疗设备而言,提高客户满意度是树立和维护品牌最有效办法。相比之下,名称、标记、符号、包装等形式上的东西并不十分重要。   客户也不需要企业借助大型医疗设备来传播某种理念、价值、文化、品味和个性,关心的只是实实在在的利益。一般产品只要产品质量和性能过硬,就是好产品好品牌;而大型医疗设备,不仅要质量性能可靠,更重要的是作为一个项目能否真正给客户带来实际的好处。所以,大型医疗器械的品牌不是建立在产品上,也不是建立在企业上,而是建立在项目上。也就是说,品牌与客户价值密切相关,企业只要认真做好客户价值这篇文章,努力实现客户满意,就远胜于花大钱投巨资于广告宣传攻关造势上。

  • 医疗器械公司能否申请CMA认证?

    各位大神,我司是一家医疗器械第三方维修公司,现在想开展医疗器械检测服务,想咨询一些问题,不知道有没有大神可以解答的?一:省质监局是否会对第三方医疗器械维修公司进行CMA认证?前期我们只想开展几个项目,如血压计检测/电气安全检测/注射泵检测等二:是否需要注册新公司独立开展检测业务?还是检测跟维修可以放在同一家公司里?

  • 医疗器械检测能力验证

    请教各位,有没有医疗器械累生物相容性检测、微生物检测、性能检测等可以参加的能力验证的机构,请大家帮忙推荐几家。谢谢!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指出,保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对于维护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改善生活质量、促进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意义。修订草案根据医疗器械产品的风险高低进一步完善分类管理,对高风险产品提高门槛,对低风险产品简化准入手续。强化过程监管和日常监管,突出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等责任,对违法行为提高处罚幅度、加大处罚力度,用制度维护公平有序的生产经营秩序。鼓励企业创新,开发更多优质产品,让人民群众得实惠、更放心。这些你怎么看,怎么理解。说说你的想法。

  • 医疗器械资质认定

    医疗器械实验室需要按照RB/T217-2017运行三年才能够申请吗?在RB/T217-2017 4.1.2中明确提出:医疗器械检验机构所申请开展的医疗器械检验活动应用具三年以上的相关领域(专业)的检验经历。如果按这个说法,那机构成立三年,进行检验又不能出具报告,还不得饿死呀?

  • 西安思远工贸有限公司刚刚发布了医疗器械售后工程师职位,坐标西安市,速来围观!

    [size=16px][color=#ff0000][b][url=https://www.instrument.com.cn/job/position-81069.html]立即投递该职位[/url][/b][/color][/size][b]职位名称:[/b]医疗器械售后工程师[b]职位描述/要求:[/b]一.岗位职责:1、负责所属区域仪器的安装调试、日常维护、配件保修,保证客户正常使用仪器;2、负责办公场所电脑及服务器的维护;3、负责渠道代理商售后培训及技术支持工作。二.岗位要求:1、年龄25-33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2、计算机及英语专业优先,实验室仪器相关从业者优先;3、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良好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三.公司福利:1、周末双休,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2、缴纳五险,交通补助、通讯补助;[b]公司介绍:[/b] 西安思远工贸有限公司是光学显微镜的专业提供商。本公司注册资金501万元,在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郑州等地均设有营销服务中心,具有进出口权、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国家3A级企业信用资质。客户涵盖农林、医疗、航天、航空、船舶、军工、机械、冶金、电力、石化、地质等行业,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生命科学、工业材料、农业系统、畜牧系统、军工系统等领域具有相当的知名度与影响力。思远工贸是重庆重光...[url=https://www.instrument.com.cn/job/position-81069.html]查看全部[/url][align=center][img=,178,176]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1/08/202108160948175602_3528_5026484_3.png!w178x176.jpg[/img][/align][align=center]扫描二维码,关注[b][color=#ff0000]“仪职派”[/color][/b]公众号[/align][align=center][b]即可获取高薪职位[/b][/align]

  • CNAS医疗器械领域应用说明中,对采用的医疗器械标准进行确认和预评价的能力如何证明?

    CNAS医疗器械领域应用说明中,对采用的医疗器械标准进行确认和预评价的能力如何证明?

    [size=16px]医疗器械领域CNAS实验室申报,CNAS老师提出要[/size][font=Arial, 宋体][size=16px]提供人员资质材料满足CNAS-CL01-A004 6.2.2 d)的要求。老师说要提供文件证明:[font=宋体]实验室技术人员具有对采用的医疗器械标准/技术文件进行确认和预评[/font][font=宋体]价的能力;所以请教各位,这个需要提供什么记录/文件能证明这个能力?文件内容大概记录哪些?注意:已经提供了技术人员职称、多年相关工作经验证明,不是这些;也不是方法验证报告。[img=,690,338]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08/202208081343463855_6757_5548239_3.jpg!w690x338.jpg[/img][/font][/size][/font]

  • 2012年医疗器械发展前景

    近年来,中国疗器械行业发展迅猛,已经成为高新技术最具发展潜力的产业之一,随着我国新医改投入、人口老龄化和健康保健服务重视程度的不断加深,我国医疗器械市场规模正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特别是在十二五期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克强指出,2011年是医改的攻坚之年,要逐步达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而在发展基础医疗保障的大背景下,基层医疗机构将是医疗器械的重要市场。  当前,我国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达到8万多家,设备添置、改造、更新换代的需求缺口庞大。2010年,我国医疗器械市场增长率为23%,市场规模达1200亿元;2011年一季度,同比增长40.06%;到2015年,中国整个医疗仪器与设备市场预计将达到537亿美元,较之去年翻了一番。这是一份振奋人心的数据,也透漏出医疗器械行业潜在的发展空间是无限大的。  同时,我们也应该清楚地看到,我国的医疗器械行业还存在很多不足,如缺乏自主创新能力,欠缺科技核心技术等。据不完全统计,国内医疗器械高端市场有90%为国外企业占据,这使得国内许多常用医疗器械被国外生产商所垄断,国产自创品牌在行业中的所占分量很轻,在国内医疗器械行业销售收入排名前10位的企业中,外资、合资企业就有7家,相比之下,我们的医疗器械产品还不具备国际竞争力。  针对上述问题,国内众多医疗器械企业必须积极转型,改进科学技术,加强自主创新,努力向自动化、中医化、小型化、医药软件广泛应用化方面发展,以此填补医改提速带来的市场发展空间。此外,有关部门需尽快设立医疗器械专项研究基金,大力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国内医疗器械研究项目,以求加快行业优化升级,提高国产医疗器械的竞争力,使我国的医疗器械行业能够真正迎来属于自己的春天

  • 【分享】《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试行)》(卫生部令第8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82号 《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10年6月28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陈 竺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医疗器械的召回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器械召回,是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其已上市销售的存在缺陷的某一类别、型号或者批次的产品,采取警示、检查、修理、重新标签、修改并完善说明书、软件升级、替换、收回、销毁等方式消除缺陷的行为。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缺陷,是指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存在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理的风险。第五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是控制与消除产品缺陷的主体,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安全负责。第六条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医疗器械召回制度,收集医疗器械安全的相关信息,对可能存在缺陷的医疗器械进行调查、评估,及时召回存在缺陷的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应当协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履行召回义务,按照召回计划的要求及时传达、反馈医疗器械召回信息,控制和收回存在缺陷的医疗器械。第七条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发现其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存在缺陷的,应当立即暂停销售或者使用该医疗器械,及时通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并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使用单位为医疗机构的,还应当同时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报告后,应当及时通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第八条 召回医疗器械的生产企业、进口医疗器械的境外制造厂商在中国境内指定的代理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器械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配合、协助做好本辖区内医疗器械召回的有关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全国医疗器械召回的管理工作。第九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医疗器械召回信息通报和公开制度,及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通报相关信息,采取有效途径向社会公布存在缺陷的医疗器械信息和医疗器械召回的情况。

  • 医疗器械市场竞争呈现新特点和趋势

    在医疗器械市场的发展中,家用医疗器械市场可谓是变化巨大,市场更加成熟,各大国产品牌迅速崛起,同时各大品牌也开始转战端零售市场。 我国家用医疗器械市场最初发展并不成熟,而国际品牌则占据了主要市场。如欧姆龙公司等外资企业开始了产品和人才的本地化,纷纷在我国建厂,并不断进行健康意识和品牌宣传。 随后国内的企业也开始迅速发展,如鱼跃从水银血压计产品以外扩展,九安开始出售电子血压计,怡程公司血糖仪开始进入市场等。我国很多企业开始在家用医疗器械领域进行探索和发展。 到2010年后,我国家用医疗器械市场已经逐渐发展成熟,而国内品牌实力也得到大幅提升,并开始与国际品牌角逐。家用医疗器械市场也出现一些变化和特点,首先是渠道之战向终端之战的转移,其次是商家开始从重视品牌到重视品牌,品牌之战成为该领域竞争的一大特色。除了品牌之战外,国际品牌和国内品牌之间开始了合作。随着我国家用医疗器械市场的发展和更加成熟,我国企业将迎来更大发展机遇,并逐渐占据市场。

  • 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管理办法

    附件: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和科学性,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的认可工作和监督管理工作。第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GB/T15481-2000《校准和检验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及本办法的《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评审细则表》对医疗器械检测机构的质量体系和运行能力进行认可。第四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医疗器械通用和专用安全要求标准以及产品标准认可医疗器械检测机构的医疗器械受检目录。各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应在认可的医疗器械受检目录范围内开展检测工作。第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一)组织对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评审员的培训及资格评定,建立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评审员库。(二)受理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申请。组织对申请资格认可的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进行评审。(三)组织对资格认可后的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进行监督和复审。根据监督或复审结果做出维持认可、限期改正、撤销认可或变更认可范围的决定。(四)受理对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工作的申诉。第二章认可条件第六条 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条件:(一)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应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专职检测机构。(二)已获得计量认证证书。具有按GB/T15481-2000《校准和检验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进行质量体系运行的能力。(三)具备受检目录内医疗器械的检测能力,检测设备配备率不低于95%,并按标准或相应的指导检测实施的技术性文件,作模拟运转,建立并保存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四)符合《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评审细则表》(附后)的要求。(五)遵守本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第三章申请和认可程序第七条 申请资格认可的医疗器械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申请方)可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意向申请并可咨询有关认可事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向申请方提供最新版本的认可规则和其他有关认可要求的文件。申请方办理正式申请手续时,应填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的正式申请书和调查表,连同最新版本的质量手册及相有关资料一并提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八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审查申请方提交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发现资料不符合要求时,当日应书面通知申请方。第九条资料审查符合要求后,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日出具受理通知书,并与申请方商定现场评审时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评审员和有关专家组成现场评审组,并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申请方。如申请方对评审人员有异议时,应及时告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是否调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调整后的执行现场评审人员名单、评审日期及有关事宜通知申请方。第十条 评审组依据《医疗器械检测机构现场评审核查表》评审细则和有关标准对医疗器械检测机构申请认可范围内的技术能力和质量管理进行现场评审,审查应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第十一条 现场评审结束后,评审组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现场评审的不符合项目书面告知申请方,同时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评审报告。第十二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经审查的评审报告通知申请方。第十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个工作日内批准经评审合格的申请方或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意的期限内实施纠正措施、并经跟踪评审合格的申请方,向其颁发资格认可证书。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证书有效期为5年。对经评审不合格的申

  • 医疗器械WEEE的要求

    1、新版WEEE(2012/19/EU)发布后,在过渡期内(2012年8月—2018年8月),电子电气设备和老版的分类基本一致,其中医疗器械也在其中,但是感染性医疗器械除外,我们的产品在使用后,部分会被感染,或者说产品的某个部件会被感染,那这样是不是就算感染性医疗器械,可以不遵守WEEE? 2、2018年8月15日之后,WEEE指令明确提出报废前可能感染的医疗器械不适用该指令,那这样我们也是可以不遵守WEEE? 3、了解了中国关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一些要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中明确指出:产品维修、翻新以及经维修、翻新后作为旧货再使用的活动,不适用。那欧盟的WEEE是不是也不适用产品的维修、翻新和旧货再使用,只适用报废的产品?有没有大神和战友们了解的,或者做过这方面的,求指点!多谢了!!!

  • 欧盟医疗器械法规展望:改革是否能够成功实施

    因为法律架构复杂、不能跟进新兴技术、以及各成员国在法规执行过程中缺乏统一性等原因,欧盟医疗器械监管法规受到了多方指责。鉴于这种情况,欧盟委员会于2010年末公布了一份时间表,计划“改写”其医疗器械指令。  欧盟是全球最大的医疗器械市场之一。在90年代,欧洲经济体(EEA,包括现在欧盟的27个成员国以及挪威、冰岛和列支敦士凳)对医疗器械的管理是依照三个医疗器械指令执行的,当时的情况还是很和谐的。到了今天,欧盟医疗器械监管法规因为法律架构复杂、不能跟进新兴技术、以及各成员国在执行过程中缺乏统一性而受到了多方责难。欧盟委员为此在2010年末公布了一份时间表,拟“改写”其医疗器械指令。本文对现行的EEA医疗器械指令进行了简要介绍,对医疗器械管理法规未来可能被改写的内容进行了描述。本文还强调了医疗器械制造商在医疗器械管理法规实施改革过程中应对和影响医疗法规改革的机会。  医疗器械指令当前的执行情况  目前实施的医疗器械监管法规由医疗器械指令(MDD),有源植入式医疗器械指令(AIMDD)和体外诊断式医疗器械指令(IVDD)三个指令组成。MDD适用于那些不纳入药理学范围的用于“诊断,预防,监测,治疗或缓解病情”的医疗器械。MDD适用于那些设计用于植入人体,手术后仍留在人体内,并且需要由“非人体或重力产生的能量”供电才能工作的医疗器械。IVDD则适用于那些“在体外使用,用于对取自人体的样本进行检查”的医疗器械。EEA要求各成员国依照本国的法规来达成这些指令的目标。  没有跨国度的EU监管机构来实施对医疗器械的全面监管权力;相反,每个成员国会参照欧盟的三个指令制定本国的法规,并通过国家主管机构(NCA)强制执行。成员国还会指定独立的机构(即所谓的公告机构,缩写为NB)对医疗器械制造商是否符合法规的要求进行认证。具体的“符合性评估”取决于医疗器械的类别和其适用的指令。医疗器械依据风险被分成四大类(Class I、Class IIa、Class IIb、ClassIII),类别的划分考虑了其使患者身体受创的程度和与身体接触持续的时间等因素。IVD也被类似地分成四大类:一个通用的IVD默认等级,两个“附录II”等级(“List B”适用于中度风险的医疗器械,“List A”适用于高风险的医疗器械),和一个自我检测IVD等级(适用于那些针对卧床病人直接使用的医疗器械)。  一般情况下,高风险的医疗器械需要更大型的NB介入,并且有着更严格的要求。而最低风险等级的医疗器械只需要制造商发表一份符合性的自我声明即可,不需要NB介入;较高风险等级的医疗器械会有要求“类别审查”(即由一家NB对该医疗器械的代表样品做详细审查);而最高风险等级的医疗器械会要求进行全面的质量评估,包括NB的审核和突击检查.所有医疗器械都必须提供临床数据(风险等级较低的医疗器械制造商可以通过整理与目标医疗器械”同等”的医疗器械当前已有的资料来满足这个要求).此外,制造商还必须将其医疗器械进行注册,并且要部署一个市场前监督系统,用来收集和报告有关不良事件的信息。在完成符合性评估之后,制造商就可以将CE标识贴在经过认证的医疗器械上,表明该医疗器械符合欧盟医疗器械指令的基本要求。贴有CE标签的医疗器械方可在EEA的各成员国进行销售。  近年来,欧盟医疗器械监管法规经历了一系列改进。在2007年通过了一份修改指令,并在2010年开始实施,该指令增加了对医疗器械上市前的监督要求,提高了对某些临床数据的要求标准,并且将医用软件也添加到了医疗器械清单。除此之外,在2011年5月1日,国家主管机构(NCA)被要求向欧洲医疗器械数据库(EUDAMED)递交有关产品认证、临床调查和上市前监管的数据。该数据库仅能被NCA和欧洲委员会访问,旨在将医疗器械的上市过程流水线化。在这之前,新款医疗器械在上市时,必须逐个通知各个目标市场成员国,而现在就可以省去这一步。  关注欧洲现行的医疗器械法规  尽管做了上述变动,医疗器械监管法规仍然面临各种各样的非议。其中最被关注的问题就是,通过将监管权力下放给NCA和NB,欧盟医疗器械指令留给EEA国家的协调空间非常小,从而导致欧盟各成员国的政策缺乏一致性,使各成员国在执行NB符合性评估时难以达成统一,并且指责医疗器械制造商随后会选择对自己最为有利的机构进行认证。此外,欧盟医疗器械法规还被认为“零散并且难以遵从”,因为欧盟医疗器械法规由两个主要指令和多个修改指令组成。其它关注问题包括,缺少用来评估新兴技术的NB专家,很难将指令实施用于新技术(如由人体组织组成的医疗器械、仅用作美容的植入式器械,以及没有医学目的的遗传测试),EEA的主要医疗器械贸易伙伴越来越多地需要更好地将欧盟法规与医疗器械全球协调工作组(GHTF)相结合。  欧盟委员会也注意到了这些问题,已经宣布将“改写”医疗器械指令。在2008年,欧盟委员就医疗器械法律制度的修改,咨询了业内成员、监管机构、医疗保健护理专业人员和其它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并在2010年,又就修改IVD法规进行了第二次咨询;EU健康和消费者委员会在2011年召开了一次会议,会议主题为“修改欧盟医疗器械法规以满足未来的需求”。委员会已于2010年11月公布了计划时间表,2011年的工作计划表包括,将改写欧盟医疗器械指令做为2012立法议程的第一步。  改革在即  迄今为止,改写医疗器械指令提议的具体细节尚未定型。委员会公布的时间表没有给出具体的改革计划,倒是提供了一系列可能的选项,包括用一个更范围更广的指令来替代MDD和AIMDD、发布一份升级的指令来取代现行的IVDD、和/或通过将符合性评估程序流水化以及阐明主要的概念和术语等途径来促进EEA各国之间的一致。  更激进的提议包括,用法规(直接绑定和适用于所有EU成员国,不需要再由各个成员国分别执行)取代现行的更灵活的基于指令的方案(允许成员国以各种不同的方式用其自己的国家法规来达成欧盟指令的目标);成立一个和欧洲医疗机构(EMA)差不多的可对多个国家的药品进行监管的中央集权的EU医疗器械监管机构。  行业利益集团(如Eucomed)不赞成对欧盟现行医疗器械法规做根本性改动。尽管,指令的改写还在逐步展开,但利益相关方已经对委员会的改革计划有所反应。在2011年2月,有5家大型公告机构(NB)向所有公告机构发布了一份自愿行为规范,行为规范详尽描述了NB人员的从业资格、确定了执行符合性评估的规则、并提供了指南,从而使NB能够更好的协调其评估。是否遵从该规范在目前是出于自愿的,并且面向所有被认可的NB。强制措施目前尚在制定中,预期将在2012年1月公布。  业界利益相关集团(如Eucomed,欧洲医疗科技行业协会)不赞成对欧盟现行的医疗器械法规做根本性改变,尽管他们也承认现行的监管机制的确有改进空间。Eucomed尤其反对由管理机构执行上市前的认证手续,他们认为这会拉长认证的最终期限和增加成本,并且可能有碍竞争和创新。Eucomed还反对现行法规通过EMA对医疗器械实行权力集中,原因是EMA的介入有可能将给认证过程增加不必要的烦琐手续。  医疗专业人员也促进了改革的实施。在2011年1月,欧洲心脏病学会主办了一次有关心血管医疗器械临床评估的政策会议,并且呼吁针对医疗器械成立一个单独的法规体系。该学会提倡要么成立一个新机构,要么指定EMA的某个部门负责。除了欧洲心脏病学会表明姿态以外,《英国医学杂志》也在2011年5月发表了一篇文章,文中指出难在欧洲实行美国FDA风格的医疗器械监管法规。  预期的时间表和将发生的事件  考虑到欧盟医疗器械法规改写将带来的潜在巨大影响,医疗器械公司应关注预期的时间表,以确保自己有能力参与法规的改革。依照委员会的时间表,预期将在2012年第一季度实行改写后的医疗器械指令。然而,委员会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规定最终改革议案的最后期限,改写法规最终将由欧洲议会和欧洲联盟理事会审核通过。而依据欧洲委员会最近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04年和2009年期间的立法审批过程的平均持续时间约在15个月至44个月。  与此同时,委员会正在准备一个影响评估,用于分析各种改革提议的成本和其能带来的好处,并且要求“NCA、NB、医疗行业、医务人员、病患和其它相关利益方通过目的明确的咨询,递交有关这些尚在构思的议案的影响力的信息和数据”。但目标明确的咨询只会清楚地表述来自确定目标群体的各种观点,“咨询的最低标准”说明,委员会在选择咨询的目标团体时应考虑“对具体经验、专家或技术知识的需求”,并且必须包括来自非成员国家的观点,最终确保“相关团体将有机会表达他们的观点”。依据已公布的时间表来看,委员会的医疗器械专家小组将“继续咨询”利益相关方。鉴于这些改革将会产生的潜在的深远影响,随着更多细节持续地浮出水面,医疗器械制造商和其它利益相关方应寻找机会参与到法规改革过程中来。

  • 医疗器械检测机构

    在下从事医疗器械研发工作,想了解一下医疗器械相关的检测机构有哪些,最好是有联系方式,恳请各位朋友指点一二,不胜感激

  • 【分享】大型医疗器械营销需考虑的三大问题

    大型医疗器械尤其是面向单位用户的高技术产品,大多以自销为主。然而,大型医疗设备所独有的项目特性,使得代理商和投资商产生参与的积极性。这是因为,作为项目,不仅可以获得分销收益,还可以获得项目收益。   一、渠道通路上的原则不拘一格  在与客户交易过程中,代理商和投资商的关系资源往往成为成败关键,而这正是企业所缺乏的。因此分销之所以必要,不仅是因为争夺销售渠道阻断竞争,也确实因为代理商和投资商具备企业所缺乏的优势。   不主张纯粹意义上的自销或代理,而主张建立一种合作伙伴式销售网络。由于大型医疗器械的高技术复杂性,企业应承担对代理商和投资商支持的任务,各自发挥优势促进销售。企业仅仅向代理商和投资商转移某个具体客户经营权,并采取一对一授权方式授权代理。   代理商销售人员针对具体客户提供销售报告,并在培训和市场支持方面与企业销售人员一视同仁。有效的管理使我们能够及时监测市场变化,而不是单纯通过销售指标考核。实际上,在渠道通路上的原则是不拘一格,灵活机变的,上述内容只是一种通行模式。   二、快速占领市场为首选  一般销售职能不强的医疗器械企业只有一个全国市场。销售职能强大的可以将全国划分几个区域,各区域设定一至数名销售代表。更强大者设立几个分公司,分公司下再划分区域。   采取一种符合企业现实和设备特点的模式,即采取总部直接管理下的区域小型化,是一种趋向扁平化的渠道管理模式,旨在努力减少中间环节和渠道成本,最大限度保证客户利益。在建立合作伙伴式销售网络前提下,区域小型化有利于精耕细作,既有利于加强对重点目标客户的工作,也有利于加大对代理商支持力度,同时可以协助开发医疗市场和经营市场。很明显,企业销售人员角色发生变化:从单纯销售人员转变为三位一体的复合型项目管理人员。   大型医疗器械的客户通常都是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目标客户明确而有限。企业在选择突破重点时,应有全国一盘棋的全局概念,均衡布局,合理分配资源。   如果某些地区用户过于密集,而另一些则完全没有,会出现什么结果呢?密集的地区市销售源将被稀释,对用户经济效益不利;空白的地区市场资源被浪费,不能起到中心示范窗口作用。大型医疗设备营销应以快速占领市场为首选,其次才是眼前的直接效益。因为市场空间是有限的,丢失一个少一个。   三、广告与促销  大型医疗器械要不要做广告,如何做广告,广告目标是什么,广告预算如何确定,如何评价广告效果,这些问题十分难以准确回答。我们认为,广告在两种情况下具有明确的意义:一是招商需要,即针对经营市场;二是普及需要,即针对医疗市场。针对产品市场做广告意义不大,人员促销作用更有效些。   临床医师的宣传着重在临床应用,是大型医疗设备销售宣传推广重心所在。宣传方式很多,比如在专业期刊常年刊登硬广告或文献专著;通过医学顾问网络发送宣传资料;通过巡回专题演讲活动集中普及;通过书面或电子信函保持信息传递;建立专业网站等等。依托各个中心加强对临床医师宣传是效果显著且投入较少的办法。因此,如果宣传经费所限,只允许一个宣传目标,这个目标应该就是临床医师。  利用医疗器械行业展会机会宣传目的应该是明确而具体的:招商。如果不是为了招商,参加这类活动意义就不是很大。针对潜在客户(医院购买决策者)的宣传更多应参加专业学术活动,如全国肿瘤学术会议,但尽量不以商业身份参加。

  • 【讨论】开设医疗器械相关的版面

    斑竹: 我在论坛中上了很多天,就是没有找医疗器械相关的版面,建议开一个关于医疗器械相关的论坛,最好有行业内法律法规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法规,以增加大家对这一行业更多的了解.

  • 【原创】GMP认证咨询|医疗器械GMP认证试点品种和地区

    2006年12月2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医疗器械司组织召开了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规范试点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是在医疗器械司下达《关于开展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规范试点工作的通知》后召开的。会议提出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规范已揭开序幕。如同药品一样,医疗器械生产也将全面强制性执行规范,达不到规范的企业将不允许注册。医疗器械企业的GMP时代已经起步。  对于监管部门来说,推行质量管理体系规范还有一个目的是促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保障产业全面、持续、协调发展。我国目前有近1.2万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产业发展非常迅速,但仍存在部分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观念淡薄、素质参差不齐的现象。而科技的迅猛发展,使越来越多的高科技产品、学科交叉产品进入市场,同时,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为此,加大监管力度,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是新形势下的必然选择。张敬礼表示,要通过推行质量管理体系规范,逐步提高准入门槛,在严格日常监管、保障企业产品安全有效的同时,逐步淘汰一批散、乱、差企业,推动企业提升管理水平,适应国际规则,使优秀企业做大做强。   按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规范制定与实施工作规划,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规范(试点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规范无菌医疗器械实施细则(试点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规范植入性医疗器械实施细则(试点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规范无菌医疗器械检查指南(试点用)》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规范植入性医疗器械检查指南(试点用)》。为更好地掌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际情况,积累和总结经验,保证规范实施工作顺利进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于今年12月份开始在部分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中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规范试点工作。 试点品种和地区   根据医疗器械产品风险程度,选择血袋、输液器、输注泵、血浆分离器、骨科植入材料、心脏起搏器、产包、导管、宫内节育器、羟基磷灰石植入材料10个品种开展试点。根据全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布情况,选择上海、浙江、广东、陕西省(市)作为无菌医疗器械企业试点地区;北京、江苏、四川、天津省(市)作为植入性医疗器械企业试点地区。 组织实施   本次试点工作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具体负责,组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试点企业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以进一步完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规范。本文摘自:http://www.gxdmed.com/ylqx.html

  • 【转帖】医疗器械行业ISO13485:2003标准简介

    医疗器械行业过去一直使用ISO13485标准(我国等同标准号为YY/T 0287)作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依据。过去这个标准是在ISO9001:1994标准基础上增加医疗器械行业特殊要求而制定的。因此满足ISO13485也就符合ISO9001:1994的要求。自从ISO9001:2000标准颁布以后,ISO/TC210反复讨论,于2003年颁布了新的ISO13485:2003国际标准,新标准与旧标准相比有较大的改动,它有了许多医疗器械行业的特点。  ISO13485是一份独立的标准,不是ISO9001标准在医疗器械行业中的实施指南,两者不能兼容。   这从新标准的标题看出来,ISO13485:2003国际标准的名称是:“医疗器械 质量管理体系 用于法规的要求”。新标准特别强调的是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标准在总则中说:“本标准的主要目的是便于实施经协调的质量管理体系的法规要求。因此,本标准包含了一些医疗器械的专用要求,删减了ISO9001中不适于作为法规要求的某些要求。由于这些删减,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本标准的组织不能声称符合ISO9001标准,除非其质量管理体系还符合ISO9001中所有的要求。”   ISO13485标准是对产品技术要求的补充 这一点,在标准引言的总则中明确指出:“……值得强调的是,本标准所规定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是对产品技术要求的补充。”  ISO13485标准没有过程模式图  在标准的0.2过程方法一节中,该标准只做简要说明,没有过程模式图。  ISO13485标准中关于删减的规定  这在该标准的1.2节“应用”中有较详细的规定。本标准的所有要求是针对提供医疗器械的组织,不论组织的类型或规模。如果法规要求允许对设计和开发控制进行删减,则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删减它们可认为是合理的。这些法规能够提供另一种安排,这些安排要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加以说明。组织有责任确保在符合本标准的声明中反映出对设计和开发控制的删减。   ISO13485标准强调“保持其有效性”  在ISO9001标准条文中许多“持续改进”之处在ISO13485标准中均改为“保持其有效性”,这是因为当前法规的目标是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以持续生产安全有效的产品。  ISO13485标准更强调法规要求   新标准强调法规要求,许多地方不过分强调顾客要求。这是因为顾客满意不适合于作为医疗器械的法规目标,这与全世界管理体系法规的协调目标是一致的。   根据医疗器械行业的特点,ISO13485标准对形成文件程序要求之处增多。   根据医疗器械行业的特点,ISO13485标准要求形成文件的程序、作业指导书或要求有20多处,它们是:   文件控制程序(4.2.3);记录控制程序(4.2.4);培训(6.2.2注);基础设施维护;工作环境(6.4);风险管理(7.1);产品要求(7.2.2);设计和开发程序(7.3.1);采购程序(7.4.1);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7.5.1.1b)、(7.5.1.2.1)、(7.5.1.2.2)、(7.5.1.2.3);计算机软件确认程序及灭菌过程确认程序(7.5.2.1);产品标识程序(7.5.3.1);可追溯性程序(7.5.3.2.1);产品防护的程序或作业指导书(7.5.5);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7.6);反馈系统程序(提供质量问题的早期报警,且能输入纠正和预防措施过程)(8.2.1);内部审核程序(8.2.2);产品监视和测量程序(8.2.4.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8.3)返工作业指导书;数据分析程序(8.4);忠告性通知发布和实施程序(8.5.1)不良事件告知行政主管部门的程序(法规要求时)(8.5.1);纠正措施程序(8.5.2);预防措施程序(8.5.3)。  ISO13485标准结合医疗器械行业特点,增加了许多专业性规定。    根据医疗器械的行业特点,ISO13485:2003标准中作了许多专业性规定,如4.2.4记录控制中规定:“组织保存记录的期限应至少相当于组织所规定的医疗器械的寿命期,但从组织放行产品的日期起不少于2年,或按相关法规要求规定。” 6.4工作环境中,增加了对产品清洁、防止污染、人员健康等方面的要求;7.2.3顾客沟通中增加“忠告性通知”;8.2.1的标题改为“反馈”,而不是ISO 9001的8.2.1的顾客满意,并增加了提供质量问题早期报警和评审生产后阶段的经验等内容。因为顾客满意和顾客感知不适宜法规中作为要求来实施。此外对有源植入性医疗器械和植入性医疗器械还有专用要求,即“组织应记录检验和试验人员的身份。”   总之,新的ISO13485标准是一份独立的标准,其章节结构虽与ISO9001:2000相同,某些章节内容也与ISO9001相同,但由于ISO13485标准根据医疗器械行业的特点,突出了法律法规要求,淡化了顾客满意,删减了ISO9001:2000的一些重要要求,因此满足ISO13485的要求,不等于同时满足ISO 9001:2000的要求。因此从事医疗器械企业审核的审核员必须认真学习这份新标准。

  • 【分享】抓住机遇 做强做大医疗器械产业

    在去年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为包括医疗器械产业在内的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使我国医疗器械产业迎来了重要的发展机遇。   根据有关方面的数据统计,全球医疗器械销售额已达到3000亿美元左右,已经成为发展最快、贸易往来最为活跃的工业门类之一。   我国医疗器械发展的速度也是非常快,医疗器械在医疗体系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我国的医疗器械行业总产值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直保持快速增长,平均增幅一直保持在12%-15%的水平。   根据医疗器械行业“十一五”规划的预计,2010年我国医疗器械行业总产值将达到1000亿元。科技迅猛发展,使医疗器械销售和技术式不断更新,现在又加上社会无尽的需求,使这一行业成了长春产业。   中国的医疗器械行业如何抓住当前的良好机遇做强做大从而在激烈的全球化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已经成为摆在主管部门和企业家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因此,业内人士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我国医疗器械行业的发展要紧跟当今现代医学科技进步的方向,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二、企业要加大资金投入。三、加快医疗器械销售市场化进程,实行优胜劣汰策略。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优势并形成标准,这是实现销售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之道。   技术、产品、专利、标准形成实现价值的金字塔,三类企业卖产品,二类企业卖技术,一类企业卖专利,龙头企业卖标准,这是各行业的普遍规律,销售发展的层面无法跨过。   为了加强医疗器械行业监管,根据国家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规定,日前,相关的药品监督局对医疗器械重点监管企业名单进行调整,此次调整新增加重点监管企业4家。  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重点加强对假劣医疗器械查处工作,采取多渠道、全方位、全覆盖的假劣药查处信息发布方式,切实加强假劣医疗器械查处信息的发布工作,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 医疗器械检测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CNAS-CL12 实验室认可准则在医疗器械检测实验室的应用说明》5.2.1条要求“实验室应确保所有与检测质量有关的人员受过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我看了下,跟检测实验室有关的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好像没什么内容啊?有哪些法律法规相关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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