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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从业人员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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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从业人员资格证相关的资讯

  • 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上海市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监督抽查考核管理办法》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市局信息应用研究中心:《上海市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监督抽查考核管理办法》已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5月29日(此件公开发布)上海市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监督抽查考核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和规范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监督抽查考核工作,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提高食品从业人员法治意识、知识水平和操作技能,预防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以及《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监督抽查考核,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的食品从业人员,包括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关键岗位操作人员等。第三条(监督管理部门职责)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市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监督抽查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综合协调。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与考核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的掌握情况随机开展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第四条(生产经营者义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与考核管理制度,自行组织或者委托有能力的其他机构,对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分类培训和考核,并建立培训与考核档案。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通过上海市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监督抽查考核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培训与考核电子档案,确保电子档案信息的动态更新和真实有效。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食品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抽查考核。第五条(发挥社会组织和机构作用)食品安全相关社会组织或机构可以根据食品从业人员不同类别,制订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大纲和考核大纲,编撰相应的参考教材和题库,供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食品从业人员参考学习。第六条(抽查考核原则)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的监督抽查考核工作纳入辖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年度计划,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监督抽查考核。监督抽查考核按照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方式和食品从业人员从事的岗位分类别组织实施。食品从业人员分类见附件。第七条(抽查考核内容)对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开展监督抽查考核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国家和本市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和管理技能;(三)食品安全加工操作技能;(四)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知识;(五)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知识;(六)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需要掌握的内容。第八条(抽查考核实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用统一监督抽查考核和现场监督抽查考核的方式开展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监督抽查考核。统一监督抽查考核主要根据辖区食品安全状况,在充分考虑重点环节、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食品等食品安全风险因素的基础上,基于问题导向统一开展,并提前将监督抽查考核时间、地点、对象、方式及要求等告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现场监督抽查考核可以结合行政许可、日常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随机抽取食品生产经营者在岗的食品从业人员现场开展。第九条(抽查考核频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从业人员开展监督抽查考核。原则上,在三年内实现对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督抽查考核的全覆盖。对未建立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与考核管理制度、近一年内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未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参加培训与考核、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或者食品安全信用风险等级在C级及以下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增加抽取其参加监督抽查考核的食品从业人员的比例或频率。第十条(抽查考核要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在一年内对同一单位的同一食品从业人员重复开展监督抽查考核,但是食品从业人员变换岗位类别或者考核不合格人员主动申请参加考试的除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抽查考核,不得收取费用。第十一条(抽查考核不合格的处理)食品从业人员经监督抽查考核未达到考纲要求的为监督抽查考核不合格。食品从业人员在监督抽查考核时无故缺考的、实施作弊的或找人替考的视为不合格。食品从业人员监督抽查考核不合格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停止食品从业人员上岗、组织培训考核或者申请补考等整改措施。补考仍不合格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第十二条(抽查考核信息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并维护全市统一的上海市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监督抽查考核管理信息系统,动态更新培训大纲和题库,运用监督抽查考核管理信息系统组织监督抽查考核。第十三条(信用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食品从业人员参加监督抽查考核的结果纳入其相应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第十四条(有关用语的含义)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主要负责人,是指在食品生产经营中承担全面领导责任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决策人。(二)食品安全总监,是指按照职责要求直接对主要负责人负责,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三)食品安全员,包括内设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人员、内设其他部门(如采购管理部门、生产管理部门、检验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的人员、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厨师长等。(四)关键岗位操作人员,是指食品原辅料采购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操作人员、餐饮具或者工用具清洗消毒人员和食品检验检测人员。第十五条(参照执行)本市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以外的其他从业人员应当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十六条(施行日期)本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6月30日。附件:食品从业人员分类附件食品从业人员分类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活动方式食品从业人员岗位主要负责人(Ⅰ)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Ⅱ)关键岗位操作人员等(Ⅲ)食品生产(A)A1A2A3食品销售(B)B1B2B3餐饮服务(C)C1C2C3特殊食品生产经营(D)D1D2D3网络平台经营(E)E1E2E3注:1.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方式包括:(1)食品生产(A):包括食品生产(特殊食品除外)、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加工小作坊生产、工业化豆芽生产等。(2)食品销售(B):包括食品销售、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经营、连锁销售企业总部经营等。(3)餐饮服务(C):包括餐饮服务提供、单位食堂经营、临时备案的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连锁餐饮企业总部经营等;(4)特殊食品生产经营(D):包括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生产经营;(5)网络平台经营(E):包括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食品贮运服务提供者等的经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监督抽查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上海检测认证业年产值百亿 从业人员5万
    6月9日,全球即将迎来第5个“世界认可日”。这一日期由国际认可论坛(IAF)和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确定,旨在推动认证认可活动在全球的广泛发展。   所谓认可,系指由认可机构对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以及从事评审、审核等认证活动人员的能力和执业资格,予以承认的合格评定活动。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近日从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作为国内认证认可市场最发达的地区之一,上海检测及认证产业从业人员已接近5万人,年产值超100亿元,并发展成为上海重要的现代服务业门类。   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一季度,上海市质监局共对可以向社会出具证明数据和结果的检测机构颁发计量认证证书638张。检测机构主要分布在制造业、环境监测业、建筑业等行业内,其中与制造业相关的检测机构数占整个检测行业机构数的近80%。   “上海现已形成国有检验检测机构、股份制形式的民营检验检测机构为主,高校和外资检验检测机构为辅的多元机构主体市场化检验检测体系。”上海市质监局局长黄小路向记者介绍。   值得注意的是,检验检测行业同时也被视为服务上海重大产业发展的重要一环。   “以大飞机项目为例,上海市计测院打破常规,在产品设计之初即介入了项目。”上海市质监局认证监督管理处负责人说,“前置介入,而非按照以往惯例,坐等对方送检。”   “主动在项目装备设计、组装和调试等各个环节上全程跟踪,及早发现问题并解决。”上海市计测院介绍,“例如根据中国商飞公司质保体系,需确保激光跟踪仪等计量器具验收合格,方能投入大飞机工程的下一制造环节中使用,并保证飞机总装过程中各段部件的定位精度等设计指标。否则,飞机对接达不到技术要求,可能影响起飞速度,加大飞行阻力,降低飞行寿命,影响飞行安全。”   尽管如此,一些影响产业快速发展的瓶颈问题仍然存在。黄小路坦承,随着上海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调整,检验检测能力在各行业领域的配置未及时作出相应调整,加之很多机构技术基础薄弱,缺少系统研究和规划,研发创新能力不足,技术基础装备水平更新不够,造成系统解决能力不足,对新兴产业的支撑不够。以致检测能力配置与产业发展需求不匹配。   此外,检测行业资源开发共享机制亟需创新,检验检测市场也需进一步规范。目前,检测市场的总体状况是市场潜力巨大、检验机构众多、机构规模不大、市场秩序混乱、检验收费较低、检测水平不高。“比方说,由于进入门槛较低,有些机构为了生存而恶性竞争,可能在出具报告时超范围,更有甚者只要客户出费用,就给发审核证。”上海市质监局认证监督管理处工程师宋健透露。   “上海将采取种种措施促进认证认可市场发展。”黄小路说,“例如会加强对评审员的监督管理,加强资质认定行政审批工作的管理,不断提升实验室资质认定行政审批质量,确保取得资质认定的实验室的管理水平、技术能力和运行管理都处于提升、规范的状态。”   此外,上海市质监局还将在落实所有获证机构自查的基础上,对重点监管机构开展飞行检查 同时围绕安全、环保等项目组织开展能力验证,督促获证机构持续保持获证时能力,特别是对有投诉、举报的单位将重点开展现场抽查,严格监管。   “上海市质监局一方面采取各种措施支持市场的发展壮大,支持市场主体向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发展中的必要调整,就在于加强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认证、检测市场秩序,全力维护认证、检测活动的公正性和有效性,避免出现市场失灵的现象。”黄小路说。
  • 2010年第四期质检和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取证相关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使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第六号部长令)和国家质量法、计量法的文件精神,理化检验人员需通过技术培训取得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国家对理化、计量检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的要求。为此,国家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决定开展理化检验人员职业资格考核鉴定工作。 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委托。由无锡市红星职业技能培训和无锡理化鉴委会承办理化检验人员取证培训班。 一.鉴定考核对象 1:化学分析 2:机械性能 3:金相检验 4:产品可靠性检验 5:产品安全性检验 6:超声波探伤 7:磁粉探伤 8:渗透探伤 9:需要其他职业的证书 二. 职业资格鉴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技师的考评工作另行安排。 三.教材及考核方式:统一使用国家质量监督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专用教材 职业鉴定考核由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组成 理论部分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核鉴定,技能操作部分采用实际操作(或笔试)方式进行考核鉴定. 四.申报条件: 1、申请初级,初中学历者3年以上工作经验可申报。 2、申请中级,高中、中专学历者2年以上工作经验,理工科大学学历者1年以上工作经验。 3、申请高级,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人员2年工作经验后可直接申报高级。 五.证书颁发:经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鉴定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家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相应级别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次领证终身有效。 六.培训费用及其他事项: 1.以上相应的培训费、教材资料费、证书费分别为:初级为2800元/证、中级为3000元/证、高级为3500元/证。 2.各单位报名人数不限,接到通知日起带好报名表、1张二寸、2张一寸冠近照(每证3张)、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各一份到无锡市红星职业技能培训(无锡职教园区赋和大厦503)办理手续。培训辅导时间:10月8日至20日;地点:无锡职教园 3.国家实行科学化、规范化、行业规口管理。凡在各类学会考取理化检验的初级、中级者的技术资格证者,可在此培训考核班报名申请证件更新认证。我们将根据国家规定统一安排更新认证考核班事宜,以便换发新国家终身技术资格证书。 4.通信地址:无锡职教园区赋和大厦503(钱胡路金山北路) 联系热线:0510-83201060 18921536122 手机:15052212183 15161505083 网址:www.hxzj.org.cn 邮箱:sales@hxzj.org.cn 邮编:214151 5.乘车指南:火车站泰山饭店门口乘快2、115路。北广场乘126公交车到溪南下向西100米。
  • 生态环境部颁发2024年第三批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和《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规定》(HAF602),我局认为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等6家聘用单位的8名无损检验人员符合资格变更相关要求,同意更换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变更信息见附件),共计22项合格项目。  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聘用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无损检验人员的管理,保证其在资格证书限定的范围内进行有效的无损检验活动;无损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活动。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聘用单位和无损检验人员对无损检验结果报告负责。  附件: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变更信息表  国家核安全局  2024年4月7日  附件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变更信息表序号现聘用单位名称姓名方法与等级原聘用单位名称1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王启胜PT-Ⅰ国核电站运行服务技术有限公司2RT-Ⅰ3VT-Ⅰ4钟正文VT-Ⅱ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5上海瑞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岳振宇PT-Ⅲ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6UT-Ⅲ7四川华都核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王啸峰PT-Ⅱ中国核工业第五建设有限公司8RT-Ⅰ9陈建春LT-Ⅱ杭州浙富核电设备有限公司10MT-Ⅱ11MT-Ⅲ12PT-Ⅱ13PT-Ⅲ14UT-Ⅲ15国核电站运行服务技术有限公司杨越ET-Ⅱ中核武汉核电运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6杭州浙富核电设备有限公司陈斌晟PT-Ⅱ四川华都核设备制造有限公司17PT-Ⅲ18VT-Ⅱ19UT-Ⅱ20UT-Ⅰ21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庄丽萍PT-Ⅱ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22UT-Ⅲ
  • 质检总局发布2011第二次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人员资格考试公告
    关于2011年度第二次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人员资格考试的公告   为适应进出口商品检验活动迅速发展的需要,便利广大考生,国家质检总局依法对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人员资格考试的考试科目和合格评定制度进行了适当调整,决定于2011年12月3日举行2011年度第二次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人员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考试),现就调整内容和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内容、形式、时间、地点   2011年度第二次资格考试采取计算机化考试形式,全部考试科目通过计算机操作进行。全国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统一评分标准、闭卷考试。   (一)考试内容包括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基础知识为全部考生必考科目 专业知识为选考科目,考生可根据自身需要从检验检测、检验鉴定和检品知识三个考试科目中任选一个,参加考试。   (二)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   (三)考试时间为2011年12月3日,其中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8:30—10:00,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10:40—12:30。   (四)各地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请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地点参加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年满18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参加检品专业考试的考生不受学历限制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港、澳、台人员)。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一)受到刑事处罚和严重行政处罚,执行完毕不满5年的   (二)在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活动中严重违反有关规定,被国家质检总局吊销资格证书不满5年的考生   (三)因舞弊行为被宣布考试成绩无效或因欺诈行为被撤销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人员资格的考生,自行为确定之日起,不满3年的。   三、报名办法及程序   (一)提交个人信息。   2011年度第二次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请于2011年9月26日至10月22日登陆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网站http://jyjd.ciqcid.com 注册报名帐号、填写个人信息、选择报考科目。   (二)打印准考证。   自11月26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上述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考场纪律   (一)考生进入考场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官证或港、澳、台返乡证)及准考证原件,证件不全不得进入考场。   (二)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停止进入考场。   (三)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违反考场纪律及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考试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同类考试。   四、合格评定制度和考试成绩查询   自这次考试起,资格考试采用合格成绩保留制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成绩全部合格方可获得《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如一次考试仅有一科成绩合格,该合格成绩保留至下次考试有效。   2011年1月15日以后,考生可登陆http://jyjd.ciqcid.com查询考试成绩。   五、资格证书发放   自2011年3月1日起,考试合格的考生可到报考地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领取《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从业人员资格证书》。领取《资格证书》须出示毕业证书(或在校就读证明)和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官证或港、澳、台返乡证)原件,如证件不符,不予颁发《资格证书》。   六、其他事项   (一)监督举报电话。   对考试管理机构不能公正履行职责或考生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可向国家质检总局举报,电话:010—82261638, 82261933。   (二)请考生随时登陆http://jyjd.ciqcid.com,或拨打考务咨询电话(010-62054247, 010-82024318,010-82021949)了解有关信息。
  • 全球基因组学领域从业人员薪资调研
    GenomeWeb的年薪调查结果显示,基因组学领域从业人员的薪水与前一年持平。   总的来说,受访者的平均年薪要比他们五年前的更高,而与去年的平均年薪相比,则保持了相似水平。例如,职务为副总裁、总监或高级经理的受访者,他们的平均薪水和去年一样是15万美元。此外,研究人员今年平均7.75万美元,比去年的5万美元到7.4999万美元略高。而2011年,研究人员的工资平均值在7.5万美元到9.9999万美元之间。(在今年的调查中,受访者填写了他们的薪水 过去几年,他们选择了一个薪水范围。)   总共有1131个人参与了该调查。受访者来自产业界、学术界、研究机构、非营利组织以及诊断实验室等。   该调查数据是按照性别划分的,今年女性受访者的平均工资8.2万美元,而男性受访者的平均工资为10.1万美元。然而,在某些职务上,如作为实验室技术员和助理、或兼职教授,女性收入平均值比男性稍高。   在过去的一年里,受访者中4.7%曾被减薪、3.9%被解雇,近一半的人说他们的公司经历了裁员。在过去的两年里,有略大比例的受访者说曾被减薪,2012年为6.7%,2011年为6.3%。今年,产业界受访者中有13%的人被减薪,而6.5%和4.1%的政府和学术受访者分别被减薪。然而,在2011年,超过11%的政府和学术被调查者表示他们曾减薪,而6.2%的产业界受访者被减薪。   此外,40.7%的受访者说他们计划在未来的两年里离开,去寻找一份新工作。10.7%的人说他们计划在六个月内离开,该情况与过去两年类似。                       编译:刘丰秋
  • 全球组学领域从业人员薪资调研
    根据GenomeWeb的年度工资调查,尽管今年工作在组学及相关领域的从业人员为家庭带来的收入要比5年前高,但和去年相比还是略有所降低。今年的平均工资为8300美元,而去年的调查结果为9200美元。   例如,去年接受调查的副总裁,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他们的平均收入为15万美元,而今年为14万美元。同样,科学家、研究人员和生物信息学家在去年的平均收入为77500美元,而今年为68000美元。   有趣的是,仅有一小部分受调查者&mdash 6.8%&mdash 表示,他们去年被降薪,更小一部分&mdash 3.4%&mdash 调查对象在去年下岗。而超过三分之一的受调查者说他们所在单位去年裁员,近二分之一来自仪器制造和供应企业的受调查者说他们所在单位在去年裁员。   为了收集这些数据,GenomeWeb在五月下旬,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给注册用户进行在线调查。问卷对受访者的工作、科学背景、工资等等进行调研。最终有1065人参加了调查,他们大部分来自科研机构、企业和诊断实验室。   调查显示,女性的收入不如同行业的男性高。就全球而言,女性平均收入为75,000美元,而男性平均收入为96000美元。不同岗位,薪资差异的程度也不同,男教授和女教授的薪酬大致相同,而男性和女性资深科学家或项目管理者之间的薪酬有较大差距。   约三分之一的受访者预期今年不会得到加薪,政府工作人员中这一统计数据达到55%。 超过四分之一的受访者期望今年能够升职。   尽管如此,相当一部分受访者在寻找跳槽的机会。约有41%的人表示他们在未来两年内会换工作,然而不到10%的人计划在未来六个月内换工作。(编译:秦丽娟)
  • 喜讯!仪器信息网获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仪器信息网近日取得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是将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含医疗器械)信息的服务活动合法化、规范化的一种法律许可形式,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颁发。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1/uepic/5102e297-60eb-4b15-8c21-8485e985ee7a.jpg" title=" 111.jpg" alt=" 11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评定对企业的资质、技术水平都有非常严格的要求,作为科学仪器行业专业的门户网站,该资格证书的取得是对仪器信息网企业资质、技术水平的再一次肯定。“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取得进一步拓宽了仪器信息网的服务范围和服务能力,仪器信息网将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督管理下,充分发挥互联网+平台的优势,努力为行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为行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北京信立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公司始终致力于以信息化带动中国科学仪器及分析测试行业健康快速发展,从而促进中国产品的质量提升,推动中国的科技进步。公司旗下运营两个专业网站:仪器信息网(www.instrument.com.cn)和我要测网(www.woyaoce.cn)。其中仪器信息网成立至今已有20年的历史,是国内第一家科学仪器专业门户网站,并创下多项国内& quot 第一& quot ,已成为科学仪器行业B2B行业的典范。我要测网开通于2010年5月,是中国第一家专为检测行业提供全方位信息服务的专业门户网站。2013年,我要测网获得“2013年度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网站的特色栏目有:“特色检测”,“实验室零距离”等。 /p p   strong  联系电话:4008 316 116 /strong /p p br/ /p
  • 2022年环境检测机构从业人员环境监测与采样专业岗位技能培训班火爆报名中!
    课程培训通知2022年8月24日至26日,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主办、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承办、青岛众瑞智能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协办的《2022年第一期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从业人员环境监测与采样专业岗位技能网络培训班》开课在即!本次培训将以网络直播的形式面向全国开班授课!培训内容综合全面,涵盖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噪声与振动、土壤和固体废物等各环境要素的现场监测技术及实操教学,参培并考试合格人员将获得由中环协颁发《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从业人员环境实操技能培训合格证书》,报名截止8月21日!培训详情及报名方式详见下文↓↓↓一 培训时间及协办单位培训时间:2022年8月24日至26日培训方式:网络直播承办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协办单位:青岛众瑞智能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鲁环生态环境检测评估中心二 培训内容专业技能网络培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现场演示、教学、注重实效、方便参培对象的原则,加强案例教学和互动研讨。具体培训内容如下:(一)环境监测政策法规和有关标准、实验室资质要求等内容。(二)各环境要素现场采样、监测技术及质量控制技术,包括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油气回收、噪声与振动、土壤等监测采样及分析方法。(三)现场采样常见设备介绍及使用指导。三 培训对象培训对象主要为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从事现场采样监测的技术人员以及相关管理人员。请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愿报名参加培训。四 培训结业考核及取证本次培训采取网络考试,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将在中环协网站予以公示,并由中环协颁发的《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从业人员环境实操技能培训合格证书》。五 培训费用培训费、教材费2200元/人。六 报名及缴费①培训班以自愿参加为原则。参加培训的学员须由所在单位指定的联系人于8月21日前登录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http://www.caepi.net.cn/)“培训通知-环保设施运行”专栏进行网上统一报名。②单位联系人填写本单位参培学员报名材料时,须同步上传每个学员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扫描件、全部报名人员的培训费汇款凭证扫描件。培训费由参培单位统一汇至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账户,统一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发票只需提供:单位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电子邮箱)。③无工作单位个人学员请直接联系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报名。汇款信息如下:账户名称: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百万庄支行银行账号:0200250919200024736七 联系方式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工业南路44号丁豪广场4号楼3层联系人:鞠秋钰(18654574599) 宋本学(18364166280)庞凯予(15069188866) 刘继军(13869178918)联系电话:0531-67808303 电子邮箱:sdepihbzz@163.com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扣钟北里甲4楼联系人:赵长江(17319218310)联系电话:010-51555004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2022年7月7日
  •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今天就起草的《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对外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拟规定食品生产企业的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在300人及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规定指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能划分,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规定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保证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准确记录提取、使用等情况。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申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粉尘、有毒有害物质、噪声、高温、低温等职业病危害,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规定明确,食品生产企业涉及发包、出租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设施的,应当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发包或者出租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项目,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与承包、承租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承租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项目有多个承包、承租单位的,或者存在空间交叉的,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应当服从发包和出租单位统一管理,并对现场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食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取得《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规定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对有关部门提出的改正要求拒不执行,且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改正的,有关部门应当提请当地人民政府对违法企业予以停产整顿,直至依法关闭取缔。
  • 安心指南!《环保相关从业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暴露风险防范手册》发布
    p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爆发牵动着亿万人心,各行各业的人员坚持在自己的岗位上,为打赢这场战“疫”发光发热。在疫情防控期间,环保从业人员为了更好地做好疫情环境相关的工作,也奋斗在疫情一线。环保相关从业人员作为本次疫情的敏感人群,需要专门的个体防护手册,为他们的健康保驾护航。 /p p   近日,北京科技大学环境暴露与健康研究中心联合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基准与风险评估国家重点实验室共同编制了《环保相关从业人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护手册》(以下简称“《手册》”),进一步细化了环保相关从业人员的暴露场景,提岀了针对不同风险人群的个人防护措施,旨在避免感染,切实保障环保从业人员的健康。 /p p   《手册》根据环保相关从业人员的暴露场景进行分类,将环保从业人员细化为环境监测采样人员、环保生态调查人员、环境执法人员、垃圾收运人员、垃圾处置人员、污水处理人员、实验人员、科研人员、消毒人员、环卫工人、环保办公人员,针对不同的风险等级提出了对应的防范措施。同时向大家介绍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特征、传播途径、流行趋势等基本内容。 /p p   点击链接下载全文: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32234.shtml" target=" _self" title=" 《环保相关从业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暴露风险防范手册》.pdf" textvalue=" 《环保相关从业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暴露风险防范手册》.pdf"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trong 《环保相关从业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暴露风险防范手册》.pdf /strong /span /a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2/uepic/ed708ce5-ed10-4e3f-9eff-1bf1500a27dc.jpg" title=" 绿· 仪社.jpg" alt=" 绿· 仪社.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font-family: 楷体, 楷体_GB2312, SimKai " 扫二维码加“绿· 仪社”为好友 及时了解更多环境监测精彩资讯! /span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br/ /p
  • 天瑞仪器成功承办2018年度第三期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从业人员基本实操技能培训班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的精神,切实保障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提高环境监测数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促进环境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不断提高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技术人员的实操技能水平和从业能力,增强其职业素养。 11月21日-11月25日,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环协)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主办,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携子公司江苏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办的第三期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从业人员基本实操技能培训班(以下简称“技能实训”)在昆山成功举办。开班仪式上中环协领导发言现场参训学员座无虚席 培训课程主要内容为基础理论培训和实操岗位技能培训。基础理论培训,为学员讲解环境监测的法律法规和职业操守要求、各环境监测岗位技能基础知识;实操岗位技能培训分为现场监测与采样、常规分析、金属元素分析和有机分析、现场考核等内容,为学员进行了规范性的实操讲解演示,并分组操作演练。实验室岗位实操原理讲解演示 学员实操练习学员实操练习现场监测采样实训讲解演示现场监测采样实训讲解演示理论考试,纪律严明 通过本次培训班周密详实的讲学、严格的考核要求,让每位参训的学员对环境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认识有了很大的提高,基本了解和掌握了各岗位专业的基本知识和技术要求,对今后开展实际的环境监测工作具有规范性的指导作用。
  • 梅特勒-托利多获颁TUV莱茵EMC目击实验室资格证书
    2023年4月10日,国际独立第三方检测、检验和认证机构德国莱茵TUV大中华区(简称"TUV莱茵")为梅特勒-托利多(常州)测量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梅特勒-托利多")颁发了电磁兼容(EMC)目击实验室资格证书,双方将开启新一轮的深度合作。梅特勒-托利多中国区PO总裁唐良、质量总监李铁,TUV莱茵大中华区产品服务事业群华东区销售总经理徐澍、电子电气产品服务副总经理陆新华等双方代表出席了颁证仪式。此次TUV莱茵对梅特勒-托利多的电磁兼容(EMC)测试能力进行了全面评估,各项结果表明其符合目击实验室的标准要求。梅特勒-托利多可利用自身的检测设备与资源,由TUV莱茵专家依据标准要求对梅特勒-托利多所测试的产品进行现场目击试验,将有效缩短产品的测试认证周期,提升产品研发效率,加快上市速度。唐良在致辞中表示:"梅特勒-托利多扎根中国36年,一路稳扎稳打、不断创新求索,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适合其工作流程的优质产品和解决方案。在对品质的追求和不懈努力方面,我们与TUV莱茵的理念高度契合。感谢TUV莱茵的技术加持,相信未来我们可以在更多不同领域开展合作。"徐澍表示,祝贺梅特勒-托利多通过TUV莱茵的严格审核,获目击实验室资质,这将有助于其新产品研发和质量管控。未来,双方将进一步在实验室管理、测试能力、人员能力搭建等方面加强合作,协助梅特勒-托利多提升产品品质,增强市场竞争力。梅特勒-托利多是领先的精密仪器及衡器制造商与服务供应商,产品广泛应用于实验室、工业、产品检测、过程分析和零售行业。梅特勒-托利多致力于为全球用户提供全方位的优质设备服务与支持,包括贯穿客户价值链的称重、分析和产品检测解决方案,帮助客户简化流程、提高生产率,确保产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优化成本。作为全球领先的技术服务提供商,TUV莱茵具备完整的美标和欧标电磁兼容领域的发证资质,可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检测认证以及转证服务。今后,TUV莱茵与梅特勒-托利多将持续加强合作,共同推动精密仪器设备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 “食品安全管理师”培训项目在京启动
    由中国保健协会保健食品工作委员会与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共同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管理师”培训项目近日在北京正式启动。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安全问题日益突出。食品安全不仅影响政府的形象、经济的发展、企业的生存,而且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此,国家颁布了《食品安全法》,并努力建立完善各项配套法规,加强食品资源、生产、流通、消费全程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和一系列保障食品安全的措施。而在食品生产、经营体系中,从事食品检验、食品质量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更是肩负着食品安全第一道防线的重要职责。通晓食品生产、流通相关的各项法规,自觉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熟练掌握食品安全工作的技术技能,不断提高专业素质,是保障产品质量与产品安全的重要前提。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最为缺失的就是职业培训与公众教育。食品产业从业人员包括企业领导人的专业知识水平有限,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低下,食品科学知识缺乏,食品安全观念薄弱,甚至有相当多的企业家单纯追逐利润,忽视食品安全生产,忽视专业检验管理岗位的建设,对产品发生的问题及风险控制手段都一无所知。   要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使企业真正担负起食品安全责任,首先就要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这是《食品安全管理师》培训项目的根本目的。   中国保健协会保健食品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宋育秋表示,食品安全管理师培训的内容包括食品安全的基础理论、食品安全的基本技能和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等内容,要通过对专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促进从事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包括企业家,自觉建立严谨的食品检验制度,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从生产实践中切实保障食品质量与安全,让老百姓吃得安全、吃得健康。   据了解,凡在保健功能食品、营养健康食品、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事产品质量管理、检验检测、仓储验收等岗位的专业人员以及即将从事该项工作的专业人员,均可参加《食品安全管理师》培训。经过食品安全管理师职业资格培训并通过考试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中国保健协会保健食品工作委员会颁发《食品安全管理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另外,对于即将参加食品质量管理工作的本专业毕业生,取得《食品安全管理师》岗位培训证书,将成为就业重要的敲门砖。业内人士认为,获得《食品安全管理师》岗位培训证书,表明从业人员具备了“食品安全管理师”岗位的基本专业知识和技能,是食品相关专业从业资质证明。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12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的部署,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强化日常监管,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消除了一大批食品安全隐患,保持了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但制约我国食品安全的突出矛盾尚未根本解决,问题仍时有发生。为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详情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食品安全 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2013〕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3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12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的部署,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强化日常监管,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消除了一大批食品安全隐患,保持了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但制约我国食品安全的突出矛盾尚未根本解决,问题仍时有发生。为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和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有关精神,现就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全面排查隐患,深化治理整顿   (一)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力量全面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在种植、养殖、屠宰、生产、流通、餐饮以及进出口等各环节广泛排查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深挖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重点排查列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的物质。强化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坚决依法处理不合格食品,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和消费领域。在此基础上,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实施整治督办制度,坚决清理整顿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和“黑窝点”,切实净化食品市场和消费环境,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   (二)开展饲料农药兽药专项整治。全面加强对饲料、农药和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严格执行许可准入制度。严厉打击在饲料中添加激素类药品或其他禁用药品、在农药兽药中添加违禁物质等违法生产销售行为。以蔬菜、水果、茶叶种植基地和畜禽、水产品养殖场(小区)为重点,严厉查处使用禁用农药兽药或其他违禁物质、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药兽药、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不执行休药期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开展私屠滥宰和“注水肉”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严格屠宰行业准入,加强定点屠宰企业资格证牌使用管理。规范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行为,落实“两章两证”(即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章、生猪检疫合格验讫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制度,严惩重处只收费不检疫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销售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肉品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私屠滥宰窝点。严惩收购加工病死畜禽、向畜禽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农贸市场和超市等生鲜肉经营场所、肉制品加工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等生鲜肉采购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四)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完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政许可制度,整顿、关闭不符合规定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类保健食品为重点开展整治,对生产环节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依法吊销相关批准证明文件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严厉查处套用、冒用批准文号、违法发布广告等行为。   (五)开展食品标签标识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细化完善食品标签标识管理规定,着力解决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问题。强化食品出厂检验、流通环节食品标签标识检查,严厉打击篡改生产日期、伪造产地、违法涂改标签、伪造冒用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及“三品一标”(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标识等违法行为。   (六)切实巩固治理整顿成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继续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进一步深化乳制品、酒类、调味品、食品包装材料、“地沟油”等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扩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市场巡查、执法抽检的频次、范围,督促企业规范内部管理,切实巩固各项治理整顿成果。及时总结治理整顿经验,细化完善监管措施,健全长效机制。   二、严惩违法犯罪,加强应急处置   (一)进一步加大打击惩处力度。各级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重典治乱,切实提高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巩固“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成果,严厉打击在饲料、农药兽药、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违禁物质和为谋财有危害食品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刑事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公安机关和监管部门之间案件移交、立案等衔接机制,提高办案效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支持公安机关明确机构和人员负责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地方各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要协调有关方面加快完善技术鉴定相关制度,明确技术鉴定机构,积极为公安机关提供技术支持并协调解决鉴定费用。   (二)强化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要求,完善各级各类食品安全预案,建立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联动工作平台,明确部门应急处置职责。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规范事故调查处理流程,提高事故查处效率。各地要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快速响应能力。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序开展事故调查、危害控制、医疗救治、分析评估、信息发布等工作,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   (三)加强舆情监测和信息发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建立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制度,密切监测舆情特别是网络舆情,强化信息通报。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机制,加强信息发布前的相互沟通,确保信息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及时性,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归口发布。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及时、客观、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注。   三、加强能力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一)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快改革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切实加强地方各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能力建设,确保职能、机构、队伍、装备及时划转到位,保障机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水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全面梳理查找监管漏洞和盲区,结合实际逐项明确细化监管分工和要求,特别是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监管职责不清问题,尽快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和要求。建立健全部门间、区域间食品安全监管联动机制,强化跨部门、跨区域信息通报和案件协查,及时彻底查处不合格产品。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二)健全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推进食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力量配置下移,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到位,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到位。充分发挥基层派出机构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的作用,加快构建覆盖社区(村)的协管员队伍。加强乡镇、街道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密切协管员队伍与监管执法队伍的衔接配合,全面推行基层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加快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基层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   (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推动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餐厨废弃物管理及资源化利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强化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完善监管执法依据,加大惩处力度。明确食品安全刑事案件侦办中的行为定性、案件管辖、证据规格等法律适用问题,特别是行政执法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运用问题。推动地方加快畜禽屠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等方面的立法工作。   (四)加快食品安全标准建设。健全标准审评程序和制度,增强标准制定的透明度。2013年底前,基本完成食品相关标准的清理,完善食品中致病微生物、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生产经营规范、农药兽药残留等方面的标准,制修订蜂蜜、食用植物油等产品标准和配套检验方法标准。各地要结合实际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和企业标准的备案工作,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规定向社会公布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培训及跟踪评价,及时做好标准的解读工作。   (五)做好风险监测评估工作。组织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按照“统一计划实施、统一经费渠道、统一数据库、统一结果分析”的要求,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逐步规范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在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点,初步建成统一的风险监测数据库。加快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建设,加强评估基础数据采集和相关研究,重点围绕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开展风险评估。进一步完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饲料、养殖中禁用药物和物质清单》。   (六)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按照“提高现有能力水平、按责按需、填平补齐、避免重复建设、实现资源共享”的原则,统筹各级食品安全检验能力,特别是最急需、最薄弱环节以及中西部地区和基层的食品安全检验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县级食品检验资源整合试点,推动县域内食品安全检验人员和设备的统筹使用,检验经费的统一归口管理,检验建设项目的统筹规划安排,检验任务的统一部署实施,提高基层整体检验水平。支持农贸市场检验检测站建设,补助检验检测经费。严格检验机构管理,规范委托检验行为。规范食品快速检测试剂及设备的技术认定,明确生产资质要求。继续推动提升食品企业检测水平。   (七)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根据国家重大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资源,按照统一的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建设国家食品安全信息平台,2013年底前,完成主系统和子系统的总体规划和设计。统筹规划建设食品安全电子追溯体系,统一追溯编码,确保追溯链条的完整性和兼容性,重点加快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肉类、蔬菜、酒类、保健食品电子追溯系统建设。   四、加强诚信建设,落实主体责任   (一)督促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各级监管部门要严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保障食品安全投入,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出厂检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等制度。强化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生产经营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2013年底前,督促所有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和相应的经营单位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推进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试点,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试点。   (二)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制定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完善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实施“黑名单”制度,公布失信食品企业名单,促进行业自律。加快规模以上乳制品、肉类食品加工企业和酒类流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对食品相关行业协会的监督指导,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三)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将食品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列入国民素质教育内容和中小学相关课程。打造一批精品科普栏目、节目、宣传片,利用报刊、广播、电影、电视、互联网、手机等各类媒介,深入宣传党和政府抓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心、部署和成效,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认知水平和应对风险能力。组织好2013年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大宣传活动。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先进人物和诚信经营典型的宣传,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四)强化食品安全培训。各级监管部门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加强对协管员队伍的基础知识培训。强化对食品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培训。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全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集中培训。   五、加强组织保障,严格责任追究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直接负责,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建立稳定的食品安全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将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经费及行政管理、风险监测、监督抽检、标准制修订、应急处置、科普宣教等各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强化对经费的统筹分配和使用,进一步向基层倾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科技研发投入,集中力量开展重大科技攻关。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市)等各类示范创建工作。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全程监管合力。各级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提高执行力,确保监管到位,坚决杜绝有案不查、推诿扯皮等问题。各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三)强化考核评价。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级健全督查考核制度,加强对地方政府、监管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将信息通报、行政执法、违法行为处理等列入对监管部门履职情况考核的内容。将食品安全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地方在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评优创建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   (四)严格责任追究。健全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细化责任追究对象、方式、程序。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要督促各监管部门建立具体到单位、人员、岗位的责任制。监察部门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中失职渎职责任。
  • 青岛市首届环境、食品、机动车检验人员职业技能竞赛成功举办
    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加快推动检验检测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检验检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7月30日,青岛市首届环境、食品、机动车检验人员职业技能竞赛在崂应光电环保产业园成功举办。本次竞赛由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10部门主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承办,青岛检验检测认证协会、青岛崂应海纳光电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协办。预赛为选拔赛,包括理论上机考试和实操笔答。决赛成绩由现场技能操作考核和预赛理论上机考试成绩组成。开幕式后,现场举办了青岛市第十七届职业技能大赛—青岛市首届环境监测员赛项决赛,从参加预赛的124名选手中选拔出前15名选手同台竞技。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毕见清在开幕仪式上表示,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检验检测人才培养工作,联合中国检验检测学会打造“政行企校”多元合作的产教融合实训中心,建立八个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青岛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发展研究与促进中心党委书记、主任王龙表示,市人社局高度重视技能人才工作,大力实施技能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平台桥梁作用,为广大技能人才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良好的发展环境,助力我市高质量发展。作为大赛协办单位代表,崂应海纳集团总经理吴富强表示,生态环境领域数据的真准全,是夯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每一位环保人倾力追求的,而要做到真准全,首先就要求在日常采集数据的过程中遵循规程、操作规范。本次技能大赛对于整个环保行业来说意义重大,通过规范化操作和标准化流程,对环境监测从业人员提出高标准和严要求,对检验检测工作的良性发展起到示范作用,甚至能够引领整个环保行业的健康有序的发展,形成比学赶帮超的学习氛围,对于提高整个检验检测行业的技能水平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下一步,崂应海纳集团将继续发挥行业标杆的作用,在各级领导的指引下,加快前沿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用更专业更优质的环境监测设备,助力检验检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 山东青岛出台检验检测认证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市场监管局、青岛市发展改革委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青岛市检验检测认证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今后3年青岛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统筹推进检验检测认证行业高质量发展。《方案》明确,到2026年,青岛市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数量达到600家,总营收100亿元,从业人员2.5万人,对外出具报告620万份/年,认证证书保有量6万张,产值过亿元机构达到15家以上。《方案》提出,围绕“四个聚力”统筹推进青岛市检验检测认证工作。聚力扩大检验检测认证产业规模,培育壮大从业主体,做优做强领军企业,加强国际互认合作;聚力培育检验检测认证知名品牌,推进品牌高端化建设,打造“一站式”技术平台,推进数字化智能建设,引育复合型专业人才;聚力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与产业协同发展,推进质量基础设施能力建设,促进质量基础设施融合发展,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服务支撑乡村振兴,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聚力营造开放公平有序市场环境,优化市场准入机制,实施“一码通办”综合监管,推进车检“一件事”改革,推动服务研发创新,优化行业服务扶持政策。据了解,近年来,青岛市不断以创新拉升服务高线,稳步提升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青岛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中国检验检测学会、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打造“政行企校”多元合作的检验检测装备技术产教融合实训中心,建立8个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通过推行“岗课赛证”多能融通培训模式,培育拥有学历证书+X种专业资格证书+N种技能的“适销对路”多型技能人才;联合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开展常态化从业人员能力提升试点和设置全国认证认可评审员考点,完善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和能力评价等制度;推行“一平台、两清单、三纽带”检企对接前置服务模式,连续举办10场检企对接赋能重点产业链路演推介会,85家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赋能12个重点产业链100余家链主、链上企业,达成81项合作协议,撬动全产业链增加值3000余万元,形成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并将其常态长效推进;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检验检测服务,打造以检验检测全产业链为主体的现代高技术服务业集聚高地,建成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崂山)、国家海洋设备质量检验中心(山东)、青岛自贸片区特色检测集聚基地和青岛国际检测认证总部基地(城阳)4个集聚园区,引进入驻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达到300家以上,引进培育年收入超5亿元的龙头企业2家,培育年产值过千万元的检测认证机构20家以上。青岛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青岛市已明确将检验检测认证确定为全市现代服务业十大领域之一,把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发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扩大行业规模,支持实力雄厚、国际影响力强、国际互认度高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落户,鼓励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进行专业化提升和规模化整合,着力培育出一批知名检验检测认证品牌。
  • 2014年北京食品抽样检测样本量将超10万个
    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北京将建立食品药品信用信息平台,拟研究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实行违规记分制管理。同时,今年北京的食品抽样检测将继续保持10万个样本以上。   据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局长张志宽介绍,北京将会建立最严格的监管,实施最严厉的承接来守住食品药品的安全底线。为此,北京将会构建食品药品的信用信息平台,来统一归集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和企业的信用信息,并且向社会公示式,实行这种信用的累计制度。拟研究对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实行违规计分制的管理,对于屡次违规者,加大处罚的力度。从停止经营资格,直至到产品退市企业退市,甚至区域退市。   另外,建立完善黑名单制度,对于严重违法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其法人代表和主要负责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能够从事食品药品的生产活动,而对于严重违法犯罪者将会实行食品药品行业的终身的禁止进入。
  • 普立泰科助力---2017年全国品酒技能培训暨品酒师职业资格鉴定培训
    2017年7月31~8月6日 “2017全国品酒技能培训暨国家品酒师职业资格鉴定培训”在北京轻工技师学院举行。 酒是人类文明的瑰宝,中国酒文化源远流长,中国的酒产业已发展成为中国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产业,2016年我国酒业的产值接近万亿元,酒水相关的从业人员高达几千万人,酒类爱好者及消费者更是众多,高达几亿。但是由于酒的风味组成非常复杂,中国白酒更是含有2000多种成分,因此发现酒的质量之美是一门技术活,酒成了人们日常生活工作中一个既熟悉但又陌生的东西。经过一定课时的专业培训,掌握正确科学的品酒技能,是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酒类爱好者和消费者鉴赏水平的重要基础。鉴于此,中国酒业协会联合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定于2017年8月在中国北京开展“2017全国品酒技能培训暨国家品酒师职业资格鉴定”。 在为期7天培训中,由全国著名的白酒专家、国家级白酒评委担当教学工作,围绕白酒品酒职业标准和考核大纲,结合白酒业实际精心准备培训课程。包括酒类企业的生产系统人员,涉及酒类检测检验机构质检人员、酒类销售人员、高级会所餐饮服务人员、食品发酵专业的教师,在校学生、科研人员、酒类媒体人等及酒类爱好者和消费者10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美国ZOEX公司是最早将全二维气相色谱技术商品化的公司,唯一具有全二维技术的专利持有者。北京普立泰科仪器有限公司是ZOEX公司全二维调制器的全国总代理。全二维色谱是传统色谱技术的一大突破,发展到今天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对于复杂成份的分析大家经常感觉到一根色谱柱的峰容量不能满足需求,全二维色谱将两根不同极性,不同长度的色谱柱通过调制解调器串联起来,从而大大提高了色谱的分辨率和灵敏度,在酿酒、烟草、食品、炼油产品和环境监测等领域都得到非常广泛的应用。在此次培训会中由普立泰科公司产品经理代威为大家详细介绍了全二维色谱技术的在酿酒领域内的应用。关于普立泰科:北京普立泰科仪器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生产、研发、代理、销售及售后服务于一身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在上海、广州、安徽设有分支机构,并且在四川、陕西、湖北、河南、河北、福建、云南、吉林、黑龙江等地有驻地工程师。多年的成长历程让普立泰科不仅与国外先进厂商密切合作,同时也与国内很多实验室和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了满足市场需求,北京、合肥两地设有超过3500平米的生产车间,多条自主产品生产线。公司以诚信、专业、服务为宗旨,成为一个高科技技术平台,为广大实验室分析人员提供便利而有效的服务。
  • 2022年全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考试工作安排
    关于2022年全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中检协[2022]考字第02号各有关单位及人员:我协会高度重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考核工作,在总局特种设备局的关注与指导下,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与要求,为保障应试人员的健康安全,做好2022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经研究,考试工作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关于考试安排鉴于目前疫情发展的不确定性,对拟参加考试的人员先开通考试预约,待疫情防控形势允许,且各考点考试条件具备时,将按附件1所列考试项目顺序提前30天发布具体考试通知。二、关于考试预约截止时间附件1所列各考试项目的考试预约截止日期统一为2022年7月15日,请相关应试人员(含补考)务必在考试预约截止日期之前提交考试预约申请,避免错过考试安排。对于2021年已完成考试预约、但因受疫情影响未能举办相关考试项目所涉及的人员(含补考),无需重新履行考试预约手续,将与2022年新申请人员统一安排考试。目前新修定的《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即将颁布,因涉及发证机关调整和新旧考规过渡,暂不开通检验员资格取证考试预约报名(大型游乐设施检验员、客运索道检验员和型式试验检验员除外)。三、关于无损检测人员考试换证工作安排2021年未参加考试换证或者考试换证不合格的,以及因证书过期不超过1年但按规定需进行考试换证的人员,需按要求履行考试预约报名手续,与新取证人员通过考试换证方式进行换证。四、其它事项考试预约、资料提交等事项,请参照《2022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考试相关事项说明》(附件2),按规定程序与要求予以办理。我协会将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态势,在确保应试人员健康安全的情况下,努力开展考试工作,满足社会需要。五、联系方式无损检测Ⅲ级:010-59068812、010-59068815无损检测Ⅱ级(非常规):010-59068875承压类检验师:010-59068834机电类检验师:010-59068826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和型式试验检验员:010-59068816感谢对我协会考试工作的理解与支持。附件1:《2022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试项目时序安排》备注:1、各项目相关考试通知的发布日期通常为距考试日期30天前。未预约者将不能参加相关考试。对于2021年已完成考试预约、但因受疫情影响未安排考试的人员(含补考),无需重新履行考试预约手续,将与2022年新申请人员统一安排考试。2、对于多期举办的考试项目,将根据考试预约人数,按考试预约先后顺序逐期进行安排,应试人员不能自主选择考试期次。3、各项目安排,将视全国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调整。表中的“计划考试时间”仅供参考,具体考试日期、地点以本项目考试通知发布的考试日期、地点为准。4、对于特种设备各类“检验员”资格取证考试项目,鉴于新版《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即将颁布,其人员许可工作涉及发证机关调整和新旧考规过渡,暂不开通各类检验员资格取证考试预约报名(大型游乐设施检验员、客运索道检验员和型式试验检验员除外)。我协会将根据发证机关的实施意见和具体工作要求,及时发布相关文件通知。附件2:《关于2022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考试相关事项说明》 一、资格许可流程与说明(一)资格许可流程(二)资格许可申请的提交与受理以下人员:1. 2022年拟申请由总局实施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取证的人员;2. 持有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证书(RT、UT、MT、PT项目Ⅰ级和Ⅱ级人员除外)应于2022年考试换证的人员;3. 持有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证书(RT、UT、MT、PT项目Ⅰ级和Ⅱ级人员除外)应于2022年免考换证的人员。以上人员相应许可项目的申请应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许可平台上进行(点击登录),相关人员应据实填写各项申请信息(包括学历与专业背景),提交许可申请。申请受理通过后再履行我协会考试预约程序(对于免考换证人员,申请受理后直接换发对应许可项目的资格证书)。(三)考试预约许可申请受理通过后,申请人应按照我协会(即总局委托的考试机构)公布的《2022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试项目时序安排》,于报考项目预约截止日期前登录我协会官方网站(www.casei.org.cn)进行考试预约,具体操作步骤如下:1. 在首页点击《检验检测人员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并登录。2. 登录后选择“我的考试管理-考试计划查看”进行报考项目的考试预约。3. 考试预约提交后,我协会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申请状态显示“审核通过”,即完成考试预约手续;若申请状态显示“审核未通过”,则须按未通过原因重新进行资料提交。(四)考试结果查询 考试结束的2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登录系统查询考试结果。(五)纸质证书获取为确保证书获取的安全性和时效性,凡通过考试并经许可审批获取相应资格者,其纸质证书将采用快递形式、邮费到付的方式发出,其邮寄状态可在系统中查询。二、相关重点关注事项:(一)资料提交与审核 申请人在考试预约时所提交的资料,必须与许可申请填报的信息相一致。包括学历证书(特别是专业名称信息)、职称证书、低级别资格证书等,并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学历验证 申请人须在考试预约前对许可申请填报的大专(含)以上学历进行验证(学历验证说明),验证通过后,申请人进行考试预约时,无需再行提交学历见证材料。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学历验证的申请人,应在考试预约时提交相关学历见证材料,且须携带相应见证材料原件至考试现场进行再次核验。(三)现场核验1. 在考试预约过程中未进行学历验证的申请人,须携带“学历证书”原件至考试现场进行核验。2. 对于预约各类检验师考试项目的申请人,所在单位未能提供证明文件的,须携带“职称证书”原件至考试现场进行核验。(四)预约时效申请人应在考试时序安排中各项目“考试预约截止日期”前提交预约申请,预约当年有效。超过“考试预约截止日期”,则不能预约本年度相应考试。对于年度统考的考试项目,申请人因自身原因,不能如期参加考试活动,则本年度考试预约失效。对于年度逐期举办的考试项目,在我协会公布包含应试人员名单的考试活动期次相关文件后,名单内人员因自身原因,不能如期参加已安排期次考试的,则当年度不再安排本项目其他期次的考试。对于符合补考条件的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试预约并参加相应项目考试。已预约成功但未参加考试的人员,按行政许可受理时限的规定,将有可能失去补考机会;当年度参加考试未通过者,次年须参加补考活动,否则将失去补考机会。申请人应根据本人工作安排及具体情况慎重预约考试。已预约成功并由我协会安排相应考试的申请人,如因本人原因未参加考试,以致造成公共资源无效使用的,计入诚信记录。(五)考试地点 系统中申请人“所在省份”选择确定后不可更改,对于多地举办的全国统考项目,我协会将按照申请人所在省份就近安排考试地点。(六)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的打印一般在每个项目正式考试日期前10天左右,无《准考证》不能参加该项目的考试。三、若需进一步了解情况者,可根据咨询内容和报考类别,按照如下方式与我协会秘书处进行联系:1. 无损检测Ⅲ级人员:联系电话:010-59068815;电子邮箱:youxia@casei.org.cn联系电话:010-59068812;电子邮箱:sunwei@casei.org.cn2. 无损检测Ⅱ级(非常规)人员:联系电话:010-59068875;电子邮箱:zhujing@casei.org.cn3. 各类检验师、检验员(仅限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和型式试验检验员):(1)承压类检验师联系电话:010-59068834;电子邮箱:fuyu@casei.org.cn(2)机电类检验师联系电话:010-59068826;电子邮箱:hanyq@casei.org.cn(3)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和型式试验检验员联系电话:010-59068816;电子邮箱:wangyb@casei.org.cn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2022年6月23日
  • 食品添加剂加上了“安全阀”
    6月1日,在我国首部《食品安全法》实施一周年之际,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正式生效。   ◎生产者必须首先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允许试生产、试销售   ◎食品添加剂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者应当依法实施召回   ◎应有标签、说明书,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从6月份开始,我国首部专门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的管理规定《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这标志着食品添加剂首次推行生产许可证管理,市场准入更加严格,生产者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的生产。   食品添加剂是指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以标准、公告等方式公布的可作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其他物质不得作为食品添加剂进行生产。目前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有2000多种,在我们通常使用的食物中97%含有添加剂,规范添加剂生产迫在眉睫。   新规定对食品添加剂的市场准入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对从业人员素质、产品场所环境、厂房设施、生产设备或设施的卫生管理以及出厂检验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更细致的规定。省质监局食品处处长仲炎介绍,新规定首次提出生产许可证管理概念。过去,食品添加剂存在试生产、试销售环节,今后食品添加剂生产过程将不允许试生产、试销售,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生产,而且这个许可证必须要向所在地的省级质监部门提出申请,市县级质监部门没有资格颁发。   业内人士介绍,新规定的另一个亮点是专门用一个章节来规定“生产者质量义务”,明确生产者应当对出厂销售的食品添加剂进行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 生产者应当建立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以及售后服务等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做好生产管理记录 食品添加剂包装应当采用安全、无毒的材料,并保证食品添加剂不被污染 生产者应当对生产管理情况,重点是食品添加剂质量安全控制情况进行自查等。   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透露,这个章节比较新的地方还有食品添加剂召回制度和标签管理。在普通老百姓眼里,向来能够召回的都是大件商品,但新规定明确食品添加剂这样的小东西,质量不合格也必须召回,并要将召回和召回产品的处理情况向质监部门报告。“质量确实有问题,存在安全隐患,如果企业不愿意召回的,政府将强制执行,并严格追究企业责任。”省质监局食品处处长仲炎告诉记者。   食品添加剂标识不规范,是目前普遍存在的现象。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食品添加剂必须要有标签、说明书,全面标注成分,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说明书不得含有不真实、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有使用禁忌与安全注意事项的食品添加剂,还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如果消费者发现市场上卖的食品添加剂存在质量问题,或者没有标签、说明书,或者说明书存在虚假宣传情况,可以拨打质监部门12365热线投诉。“我们将充分保障使用者的知情权,对食品添加剂的质量问题实行零容忍,一旦反映情况属实,将严格追究生产企业责任,情节严重的直接吊销生产许可证,情节轻微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将吊销生产许可证。”省质监局食品处处长仲炎说。
  • 中国二十冶集团钢结构无损检测获国际标准领域认证
    7月15日,中国二十冶集团试验检测中心收到国家实验室CNAS认证证书,标志着中国二十冶集团钢结构无损检测获得国际标准领域认证认可。   目前,中国二十冶集团试验检测中心已具备国家实验室资质认定、国家实验室CNAS认证、上海市实验室认可证书。具备的检测能力包含15个类别、82个检测对象,393个检测参数。   检测中心所有员工均持有上海市建设检测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证书涉及检测项目30项,共计177个 且拥有欧盟无损检测EN473认证证书、CWI国际焊接检验师一名 美国无损检测协会ASNT资格认证II级证书四名。   在参加实验室国际比对的过程中,包括钢结构焊缝超声波检测、低合金钢中化学成分分析、金属洛氏硬度、钢的低倍组织缺陷等级和金属材料夏比冲击试验,结果均为满意。证明了中国二十冶集团试验检测中心具备了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检测能力,为迈向国际检测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 质检总局政策解读:无许可证不得生产食品添加剂
    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在官方网站上公示了《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在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的同时,举行了立法听证会。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介绍,一旦某种食品添加剂出现质量问题,将有大批下游食品企业受到影响,对人民身心健康造成威胁。因此,国家质检总局起草《规定》,以从生产源头上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   提高生产准入门槛 细化生产许可证制度   去年6月1日起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取消了食品添加剂卫生许可证,将食品添加剂生产环节监管职责全部移交国家质检总局。刘兆彬说:“《食品安全法》只规定对食品添加剂实施许可制度,但是对许可条件以及后续监管措施均未作详细表述。我们认为,尽管目前食品添加剂出现的问题,主要是由添加剂的滥用和添加非食用化工原料造成的,但是食品添加剂质量直接影响食品质量,必须严格监管。”   《规定》细化了生产许可证制度,进一步提高了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准入门槛,对从业人员素质、产品场所环境、厂房设施、生产设备或设施的卫生管理以及出厂检验能力等方面要求更加严格。   例如,目前作为化工品的食品添加剂存在试生产、试销售的环节,而《规定》实施后,食品添加剂生产过程将不允许试生产、试销售。生产者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才能从事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拟为五年。   强调生产者责任 发现隐患要主动召回   《规定》的一个亮点,是专门用了一个章节规定“生产者质量义务”,强调了生产者是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生产者的质量义务主要有:生产者应当对出厂销售的食品添加剂进行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 生产者应当建立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以及售后服务等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做好生产管理记录 食品添加剂包装应当采用安全、无毒的材料,并保证食品添加剂不被污染 生产者应当对生产管理情况,重点是食品添加剂质量安全控制情况进行自查等。   此外,在听证会上,食品添加剂召回制度因提高了对企业质量义务的要求,而受到普遍关注。《规定》要求,生产者若发现其生产的食品添加剂不符合食品添加剂安全标准,或者发现其生产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添加剂,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停止使用,并记录相关处置情况等。   保障使用者知情权 成分要求全标注   由于复合食品添加剂由多种成分配制,在立法听证会上,监管和检验检测部门的代表普遍认为,企业应该提供准确的成分说明。   因此《规定》要求,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属于复合食品添加剂的,应在标签上载明“复合食品添加剂”字样。而且标签和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有使用禁忌与安全注意事项的食品添加剂,还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刘兆彬介绍,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产品名称、规格和净含量 成分或者配料表 生产日期、保质期限或安全使用期限 贮存条件 产品标准代号 生产许可证编号 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告批准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 生产者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法律、法规或者食品添加剂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而复合食品添加剂除要遵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在成分或者配料表中同时标明与食品添加剂国家标准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告名单相一致的各单一品种的名称,并按含量由大到小排列。
  • 农业部再禁3种兽药用于食品动物
    p   ——农业部兽医局负责人就禁止喹乙醇等3种兽药用于食品动物等有关情况答记者问 br/ /p p   1月11日,农业部再出重拳,发布公告第2638号,停止在食品动物中使用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等3种兽药,以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记者就相关情况采访了农业部兽医局负责人。 /p p   记者:从公开的信息,我注意到农业部多次发布公告禁止一些兽药用于食品动物。您能介绍下具体情况吗? /p p   答:是的,为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农业部近几年不断加大兽药风险评估和安全再评价工作力度,近3年共禁止了8种兽药用于食品动物。即2015年禁止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等4种人兽共用抗菌药物用于食品动物,2017年禁止非泼罗尼用于食品动物,这次禁止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等3种兽药用于食品动物。此外,2016年还禁止硫酸黏菌素预混剂用于动物促生长。 /p p   记者:近年来,兽用抗菌药问题屡见报道,请问到底应该怎样评价抗菌药? /p p   答:两句话。一是功不可没。抗菌药的出现和使用堪称人类医学史上的奇迹,为人类健康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抗菌药对动物疾病的预防与控制作用同样功不可没,尤其是对人畜共患病的控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人类感染细菌性疾病的几率。许多致病性细菌,如大肠杆菌O157、副伤寒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不仅会感染动物,而且会通过食物链感染人。如果不用抗菌药治疗,不但动物会死亡,更重要的是越来越多的病原会在环境中大量释放,严重威胁人类的健康。因此,养殖业使用抗菌药,从“传染源”上切断了这些人畜共患病原菌的传播,极大地减少了人类感染这些人畜共患病的几率,在更深层面上保证了食品安全和人类健康。第二句话,就是要规范使用。俗话说“是药三分毒”,药物都具有双重作用。同样,兽药也是一把“双刃剑”,合理使用可以防治动物疾病,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不会出现抗生素残留超标情况 但不规范用药则会引发畜禽的群体性危害,造成兽药残留超标、产生细菌耐药性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等问题。所谓规范使用,就是指使用的兽用抗菌药经国家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并严格按照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使用,包括使用动物对象、适应症、用法和用量、休药期等。 /p p   记者:我国养殖业可以使用的兽用抗菌药品种有多少?这些兽用抗菌药是否安全? /p p   答:目前我国批准动物养殖业使用的兽用抗菌药分为抗生素和合成抗菌药两大类,用于防治动物疾病和促生长。其中抗生素主要品种有β-内酰胺类、氨基糖苷类、四环素类等8类,共56个品种 合成抗菌药主要品种有磺胺类、喹诺酮类及其他合成抗菌药共3类,共45个品种。其中允许添加到商品饲料中长期使用的促生长抗菌药物饲料添加剂有14个产品,这次禁止后就减少为11个产品。 /p p   我国批准作为兽药使用的抗菌药,在上市前均要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必须完成相关的药学、安全性和药效试验,并经过严格评价和严格审查后,方予批准生产、使用。对批准上市的兽用抗生素均明确规定了使用范围、使用剂量和休药期等注意事项。若养殖过程中按照载明的作用用途、用法用量和休药期规定,合理规范使用,动物产品就不会出现抗生素残留超标问题。 /p p   记者:动物源性食品中含有抗菌药残留是否一定会对人体产生危害? /p p   答:兽药残留量只有达到一定程度,即超过规定的安全限量,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为此,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及欧美发达国家根据抗生素的种类、使用目的等制定了肉蛋奶等畜禽产品中抗生素残留的安全限量标准,即最高残留限量(MRL)。这个安全限量是假设人一生中每天都摄入这个量也不引起任何危害。农业部参照国际标准和欧美标准,也制定发布了我国《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残留最高限量》标准。 /p p   根据MRL标准,人们食用含兽药残留低于MRL标准的动物源性食品是安全的,这是严格按科学程序进行风险评估得出的结论。在实际生产中,只要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残留量低于规定的安全限量标准,该产品就视为安全,可以放心食用。现在有些人认为只要动物源性食品中检出兽药残留,就认为其不安全,这是一种误解。 /p p   记者:目前我国养殖业抗菌药使用情况是怎样的? /p p   答:据行业调查初步统计,2016年度,全国兽用抗菌药(含抗生素)原料药产量为5.47万吨,销量为5.04万吨。大家都知道,我国是一个畜牧饲养大国,2016年我国畜禽饲养量牛约1.58亿头、羊6.08亿头、猪11.2亿头、家禽182.72亿只和兔7.39亿只。这么大的饲养量,但我国畜禽养殖抗菌药的使用量却没有因此而递增。随着养殖业方式转变,绿色养殖的推进,我国养殖用抗菌药的使用已呈现逐步规范、趋好的态势。 /p p   记者:我也注意到,农业部正在对兽用抗菌药实施综合治理,重点将做哪些工作? /p p   答:当前,细菌耐药、兽药残留可以说全球关注、人民关切,为维护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农业部一直高度重视,多措并举,深入开展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工作。2017年,制定实施《全国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行动计划(2017-2020年)》。这个计划是继2015年“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五年行动方案”之后,又一项措施更具体、目标更明确、更有针对性的兽用抗菌药物治理顶层设计。该计划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的行动目标、主要任务、技术路线和关键措施,着力推动实施促生长兽用抗菌药物逐步退出等6大行动:一是实施“退出行动”,推动促生长用抗菌药物逐步退出 二是实施“监管行动”,强化兽用抗菌药物监管 三是实施“监测行动”,组织实施“全国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 四是实施“监控行动”,强化兽用抗菌药物残留监控 五是实施“示范行动”,开展兽用抗菌药物使用减量化示范创建 六是实施“宣教行动”,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公众宣传教育。 /p p   2018年,我们将多措并举,强化监管,重点打好“产好药”“少用药”“用好药”三张牌,努力实现“用药减量、产品安全”的目标。 /p p   记者:您能具体介绍下“退出行动”和“示范行动”? /p p   答:促生长用抗菌药物逐步退出行动,就是对目前批准使用的人兽共用抗菌药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分门别类实施风险评估,实施“三步走”策略,到2020年完成风险评估工作,淘汰存在安全隐患品种。开展兽用抗菌药物使用减量化示范创建行动,就是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食品安全战略,坚持走绿色发展之路,在养殖大县、全国绿色养殖示范县、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县和具有规模养殖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选择生猪、奶牛等优势畜种,开展兽用抗菌药物使用减量化示范创建,探索使用安全、高效、低残留的中兽药等产品替代抗菌药物。 /p p   通过促生长用抗菌药物退出、兽用抗菌药物使用减量化示范以及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宣传培训、教育,推动在畜禽养殖过程中减少抗菌药物的使用,特别是促生长抗菌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使用。 /p p   记者:执业兽医在抗菌药物使用环节扮演着重要角色,请问农业部在执业兽医队伍建设、作用发挥方面有哪些举措? /p p   答:我国执业兽医制度确立以来,农业部和各级兽医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建立健全执业兽医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目前全国共有7.3万人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也就是说有7.3万人具备了开具兽医处方的条件,这对于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制度的实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支撑作用。为满足畜牧业发展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对执业兽医的需求,下一步,农业部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继续组织开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不断扩大和充实执业兽医队伍 二是按照防疫法和农业部有关规章的规定,大力推动畜禽养殖、诊疗等场所配备执业兽医 三是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鼓励建立以执业兽医为主体的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面向签约养殖场户提供“一条龙式”或“菜单式”兽医服务。 /p p   需要指出的是,乡村兽医作为国家认可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依法可在《乡村兽医基本用药目录》范围内使用兽用处方药。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30万余人的乡村兽医队伍,在基层动物诊疗、用药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执业兽医队伍的有益补充。 /p p br/ /p
  • 杭州食企需通过食品安全考试否则换法人
    杭州用考试机制倒逼企业学法守法 未通过食品安全法制考试的33家企业已经或正在更换法人代表 9月13日,农夫山泉、贝因美、五丰、康师傅、味全、楼外楼等一批在浙江杭州的知名食品企业法人代表,参加了杭州市食品企业法人代表食品安全法制考试。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黄坤明亲临考场巡考,为参考企业家鼓劲,显示出杭州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 考试仿照驾照考试模式,电脑随机生成试卷,杭州市质监局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中涉及企业责任的1700条规定做成了题库,供企业负责人学习参考。考试是否合格,将作为食品安全许可证发证和换证的重要考核依据。 虽然企业年销售都在几十亿元甚至几百亿元的规模,但是接受食品安全法制考试还是第一次。为了准备考试,浙江五丰冷食公司老总最近半个月来身边始终带着杭州市质监局编印的食品安全法规读本,有时间就加以研究,感觉收获很大。浙江贝因美科工贸有限公司董事长说,这样的考试很有必要,现在食品科技日新月异,国家对食品安全的法律规定也日益增多,可以说学习一天都不能放松。楼外楼食品公司法人代表表示,法人代表是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我们要让全体员工守法,自己首先必须懂法。 考试结束后,黄坤明与参考企业家就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设杭州食品质量安全诚信高地展开了座谈。座谈会上,有的企业家感慨地说,为了准备今天的考试,一个晚上没有睡好。黄坤明接话说,这说明你很有责任心,你们食品企业法人代表睡不好,消费者就能够安心睡好了。黄坤明表示,食品工业是良心工业,关键在于食品从业人员恪守良心,切实负责,企业要做到守法,首先必须知法、懂法,这样的考试很好,可以督促企业把法律规定落到实处。 据了解,杭州市在全国率先实施食品企业法人代表和质量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制考试制度,并把考试合格与否作为相关人员能否担任现有职务和企业能否获得生产许可的重要考核条件,以此倒逼企业主学法、守法。今年以来,杭州已有400多家企业的400多名法人代表和700多名质量管理人员参加了考试,考试通过率79.82%,其中有33家企业因为法人代表不能通过考试已经或正在更换企业法人代表,一批有文化的年轻人代替父辈走上了食品生产领导岗位。 据杭州市质监局局长邵新华介绍,在目前食品生产发证和监管工作中,对企业在生产条件和设备等硬件方面的规定比较细致具体,对于食品从业人员法治意识和职业道德方面虽然提出了要求,但是如何落到实处并没有具体抓手。实际上,多数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恰恰是因为从业人员思想出了问题,不懂法、不守法。杭州市质监局积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法制考试制度,把企业法人代表及管理人员知法、懂法,作为食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和换证的重要考核条件,目的就是想以考促学,让食品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软实力硬起来。 余杭区一位蜜饯企业主告诉记者,以前对于这类学习多是一种应付的态度,培训班上忙着办理业务、打电话,书发下来就被放在一边,根本不会想到去自学,对法律规定也是一知半解。有了考试,学习不敢马虎,培训班上认真听,回来还要看书,对法律法制的掌握也就比较全面了。
  • 两项食品快检地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8月28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公开征求《食品快速检测服务能力评价指南》等4项地方标准意见的通告,其中包含两项食品快检相关地方标准意见:《食品快速检测服务能力评价指南》与《食品快速检测工作指南》。食用农产品上市期短,食用农产品的安全监管需要高效、简便的监管技术,因此食品快速检测是基层农产品安全监管不可缺少的技术手段。《中华人民共和 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可以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测,支持并肯定了快速检测技术在食品安全抽检中的地位。2022 年最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可以采用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认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测。抽查检测结果确定有关农产品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随着该部法律的出台,快速检测将在“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23 年 1 月发布 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食品快速检测使用意见的通知》对食用农产品、散装食品、餐饮食品、现场制售食品等快速检测工作作出进一步的规范,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对食品快检机构严格监督检查。 从 2016 年起,广东省政府将全省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纳入“十件民生实事”强力推进。深圳市自 2018 年起,将食品安全检测“一街一车一室” 项目纳入深圳市食品安全战略项目重点推进,在全国率先建成了覆盖全市 76 个街道的食品安全快检“一街一车一室”,将食品安全预警前移,变事后监管为事 前预警,全力保障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的食品安全。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快速检测行业健康发展,2018 年起,广东省出台了《规 范食品快速检测产品评价技术规范》(粤食药监办科[2017]672 号)和《规范食 品快速检测产品使用管理的通知》(粤食药监办科[2017]680 号)。期间,深圳市也先后出台了《深圳市食品安全“一街道一快检车一快检室”运行管理制度》、《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食品安全初步筛查管理规定(试行)》、 《深圳市食品安全“一 街一车一室”质量监督管理方案》、《深圳市食 品安全“一街一车一室”抽样检测和质量控制通用要求等,对全市 74 个快检室和 74 辆快检车的运营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人 员、车辆、管理体系、抽样检测、阳性样品结果后处理等管理要求。2020 年,深圳市发布并实施了地方标准《食品农产品快速检测质量控制指南》《食品农产品快速检测实验室技术要求》《食品农产品快速检测车技术要求》《食品快速检测产品评价技术规范》,对食品农产品快速检测质量控制、食品农产品快速检测实验室和食品农产品快速检测车运营、食品快速检测产品等做出了具体技术要 求,进一步提升了深圳市食品快速检测行业发展质量。目前我国食品快速检测行业正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因缺乏相关配套规定未能进行有效监管,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出现许多问题。一是标准体系建设缺位,市场竞争无序。目前可查询到的快速检测的国家标准少之又少,标龄长,不合适现在的快速检测技术。近年来,随着快速检测在市场监管的应用,市场监管总局逐渐重视快速检测的应用与方法的研究,主要下发了规范快速检测工作的指导意见,并发布了快速检测方法 40 项。但与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相比而言,无论是从工作规范到检测方法,快速检测仍处于起步阶段,标准体系建设缺位。快速检测产品无标准可依,检测服务机构无标准约束,无论是产品质量还是检测质量都处于鱼龙混杂的阶段,快检的工作成效难以发挥最大化。二是快检机构服务能力评价缺位,部分检测如同虚设。由于缺乏相应的能力评价体系约束,对快检服务机构无资质要求,存在从业门槛低,管理不完善、从业人员素质低、低价恶性竞争 的普遍现象,快检工作质量难以保证,甚至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三是快检产品评价机制缺位,产品质量难以保障。目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同时发布快检方法的评价规范,但由于快速检测技术与传统的检测方法相比, 检测方法与检测产品往往是有机整体,无法简单分割,脱离快检产品这一载体开 展快检方法评价存在很大争议;目前由于开展评价的产品种类有限,无法满足快检工作的需要。生产企业抓住监管漏洞,以次充好,快检测产品质量良莠不齐, 市场竞争无序,影响快速检测产品行业生态圈。 诸如此引起的“恶性竞争严重”“创新投入不足”“散而不强”“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已经引起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重视。针对上述问题,制定《食品快速检测服务能力评价指南》与《食品快速检测工作指南》,可以有效地解决快速检测工作过程规范性 问题,有助于食品检测的规范化管理,同时是对标准体系建设缺位的有效补充, 为食品快速检测提供更高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附件1《食品快速检测服务能力评价指南》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zip附件2《食品快速检测工作指南》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zip
  •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行业自律公约》征求意见
    近日,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无损检测工作委员会在第一次主任办公会讨论确定了《特种设备无损检测行业自律公约》(征求意见稿),以促进特种设备无损检测行业诚信自律体系建设,规范无损检测机构从业行为,维护行业声誉,保持公平竞争,促进健康发展,维护市场秩序,确保从业人员合理、有序流动。请各单位于2023年4月30日前,将对公约的意见或建议反馈到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秘书处。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联系人:金萍、侯金刚;电话:010-59068806、010-84273508;传真:010-84273562;邮箱:ndt@casei.org.cn;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26号四层;邮编:100029。特种设备无损检测行业自律公约(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特种设备无损检测行业(以下简称行业)诚信自律体系建设,规范无损检测机构从业行为,维护行业声誉,保持公平竞争,促进健康发展,维护市场秩序,确保从业人员合理、有序流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在协会会员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制定本公约。第二条 本公约所指无损检测机构是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统称核准机关)核准的无损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第三条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建立以自主承诺、同行监督、登记公示为主要方式的行业自主监督管理制度。检测机构以自愿、公平和诚信为原则,通过签订《行业自律承诺书》(见附件),作为缔约方承诺自觉履行本公约各项条款,接受协会和其他缔约方的监督。第四条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负责本公约的起草,并受会员单位委托作为公约管理机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监督和引导缔约方及其从业人员履行本公约。第二章 道德准则第五条 检测机构应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持续满足核准规则要求的核准条件,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自身信誉,履行社会责任,并督促本机构从业人员恪守诚信执业原则,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第六条 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测活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技术标准及行规行约。第七条 检测机构之间应相互尊重,团结协作,公平竞争,提高和增强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无损检测服务的技术水平和能力。第八条 检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从事检测工作时,应坚持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保证其出具的检测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完整。第九条 检测机构应促进行业在市场环境下健康发展,维护行业整体利益,杜绝违背市场规律的恶性竞争,共同抵制资质挂靠行为。第三章 人员流动第十条 人员流动是指无损检测持证人员在不同检测机构之间进行的合法的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的变动。第十一条 无损检测持证人员在相应的检测机构从业,应履行合法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在其从业机构办理执业注册。 第十二条 无损检测持证人员因正常流动需进行变更注册的,应满足相关变更注册的期限规定,且变更注册申请书必须经持证人员本人签字确认。第十三条 无损检测持证人员流动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一)持证人员或机构自主选择;(二)公开招聘;(三)具有合法资质的中介机构介绍;(四)检测机构之间协商并经无损检测持证人员同意,依法履行工作调动程序。第十四条 检测机构应注重培养从业人员的从业诚信和职业操守,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持证人员共同予以抵制: (一)与原检测机构存在尚未结束的劳动仲裁或劳动争议诉讼的;(二)受到监管机关处罚,存在违规记录的;(三)伪造检测机构公章或者离职证明,提供虚假材料办理证件转注册的;(四)近5年内变更工作单位3次(不含3次)以上且无合理理由的。第十五条 检测机构可通过劳动合同或其他协议,与无损检测持证人员就专项培训、服务期限、竞业限制、保密义务等方面进行约定,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第十六条 检测机构不得采用以下方式对持证人员的流出进行限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对从业人员正常流出制造障碍:(一)非法扣留无损检测持证人员资格证书、档案等;(二)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拒不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章 行业守则第十七条 检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向核准机关或协会举报检测机构和个人无证或超范围进行检测的行为、举报持证人员挂靠行为或在多家机构从事检测工作的行为。第十八条 不向无证机构和个人分包检测业务。分包只能在持证单位之间进行一次,不得层层分包;分包项目必须在业主方备案;发包方对质量负有监控职责,应建立随机抽检机制,确保分包检测结果真实有效。第十九条 不得伪造其他机构公章或者检测专用章,不得以任何方式出租、转借无损检测核准资质,不得以任何形式为其它单位或个人出具不实检测报告或虚假检测报告。第二十条 不得恶意诋毁或损害其他检测机构的声誉,影响委托单位对检测机构的选择。第二十一条 对于以行贿或索贿等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以不正当价格竟争业务的,任何检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可直接向协会举报,协会接到相关举报材料后启动调查程序。第二十二条 检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对其在检测工作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不得侵犯其他检测机构的商业秘密。第五章 行业管理第二十三条 协会协助政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的管理,向检测机构传递行业管理的法规与政策等信息,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检测机构的诉求,维护检测机构的正当权益,督促无损检测行业自律,对利益冲突和相关需求进行协调与服务,并对各检测机构遵守本公约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本公约的执行。第二十四条 检测机构之间发生争议时,争议各方应该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尽量以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也可以向协会申请进行调解。第二十五条 无损检测委托单位对检测结果有争议时,检测机构有责任对检测结果进行复核和解释,如果委托单位仍不满意,可以向协会申请组织专家进行鉴定。检测机构应当积极配合,并且尊重鉴定结果。第二十六条 缔约方可对其他缔约方违反本公约的行为,向协会进行投诉并申请做出处理。无损检测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工委会)秘书处负责组织投诉和举报的受理和调查,具体要求如下:(一)受理1、工委会秘书处负责受理对检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本公约等相关规定、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投诉或举报。投诉或举报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当事人需使用真实姓名或单位名称,并提供所投诉或举报事项的相关证据材料。2、工委会秘书处负责投诉或举报材料的登记记录工作,对反映的情况进行初步核实,并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3、对匿名投诉和超范围投诉、举报事项不予受理,对受理事项报工委会主任委员审议。4、严禁投诉或举报材料转到被举报单位或者人员手中,在投诉或举报受理后由秘书处转交给工作组进行调查时,不提供举报原件,只提供举报材料的内容摘要,且必须隐去举报人姓名、单位等相关信息。(二)核查1、工委会主任委员接到相关材料后,决定直接组织调查或组建工作组进行调查,应在两个月内完成调查并形成结论意见;由于存在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需要提供书面说明。2、调查采取材料搜集、询问、质证等形式搜集证据、核查事实。相关当事人应如实回复、提供证据、积极配合调查。必要时可进行现场调查,现场调查须以工作组的形式进行,从委员中选派两名及以上委员组成工作组,选派的委员不应与申诉事项和申诉人存在利害关系。3、调查结束后,调查人员或工作组提交调查报告及相关见证资料,并提出处理意见。(三)处理1、召开主任办公会,依据本公约等相关规定和发现的客观证据,对投诉、举报事项做出处理决定或处理意见。2、对于投诉事项经调查未发现被投诉人有违反本公约及相关法规行为的,可进行调解。3、经调查,发现被投诉、举报的检测机构存在违反本公约行为的,按本公约第二十九条处理。4、处理决定经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主任委员或其委托的副主任委员签字确认,并经协会秘书长批准后,以书面形式向当事人发出。5、举报的受理、核查和处理过程中,对于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应严格保密。第二十七条 检测机构或人员等当事人不同意工作委员会处理决定的,可提出申诉的书面请求,具体要求如下: (一)秘书处负责申诉的受理,当事人需在工作委员会做出决定的一个月内,向协会秘书处提出申诉。(二)经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意,组织委员和专家调查处理。申诉处理工作组可由工作委员会委员或者其他专家组成,该工作组成员不少于3名,且不应包括与申诉事项和申诉人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三)申诉处理工作组采取适当措施获取证据,如召集听证会议、听取双方证词、现场调查及向专家咨询等,做出有根据的公正判断。自秘书处收到申诉文件后两个月之内,完成申诉处理决定。第二十八条 对经过查证确属违反本公约的检测机构或人员,按照情节轻重,做出以下处理:(一)警告对违反公约行为情节轻微的,由协会向其发出正式函件进行警告。需要整改的,约定整改期限。约定期限内未整改完毕的,在行业内通报批评。(二)公开谴责对违反公约行为情节较为严重的机构或个人,在人员考试、执业公示和级别评定等方面建 立“黑名单”,同时通过无损检测机构年会、协会网站等宣传平台公开谴责。(三)暂停或撤销资质对违反公约行为情节严重的机构,在进行公开谴责的基础上,收回、降级或注销其无损检测机构级别证书。同时向核准机关提出行政处理(如暂停或撤销其检测机构核准资质,对负有相应责任的检测人员予以暂停或撤销其检测资格等)建议。第二十九条 对于故意捏造事实、虚假举报的机构或人员,在人员考试、执业公示和级别评定等方面建立“黑名单”,同时向核准机关提出行政处理(如暂停或撤销其检测机构核准资质,对负有相应责任的检测人员予以暂停或撤销其检测资格等)建议。对于情节严重构成诬告陷害罪的,依法追究举报者相关责任。第三十条 缔约方有权对协会调查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进行监督。第三十一条 检测机构以缴纳会费、基金等形式,在行业内建立行业自律基金,专门用于对举报与投诉的调查核实、行业监督抽查等活动,以形成有效的行业自律与监督调查机制。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二条 本公约经协会无损检测会员单位实名投票表决通过后生效。参加表决的机构数量超过会员总数的2/3,表决有效;赞成票超过表决机构数量的1/2,方为通过。本公约生效期间,经过协会无损检测机构会员总数的1/4以上检测机构联名提议,可以提请协会按相应程序,组织对本公约进行修改。第三十三条 本公约生效后,签订自律承诺的无损检测机构单位将在协会官方网站(www.casei.org.cn)、微信公众号(CASEI-CASEI)或订阅号(中国特检人)予以公示。第三十四条 本公约自XXX年XX月XX日起实施,由协会无损检测工作委员负责解释。附件:《特种设备无损检测行业自律公约》(征求意见稿).pdf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无损检测机构行业自律承诺书.docx《特种设备无损检测行业自律公约》征求意见表.docx
  • 标乐高级金相师资格认证培训通知
    标乐于1936年成立于美国伊利诺伊州,是全球领先的金相设备和耗材制造商,自成立伊始,致力于提供先进的金相制样技术指导和服务,标乐高级金相师资格认证培训课程就是其中之一。本培训课程已在美国和欧洲成功举办多年,被证明能给参加者带来现代样品制备领域方面的技能和工艺以及对光学显微镜利用的良好理解。现在标乐联合上海交通大学材料与工程学院,将本课程带入中国,让广大中国的技术人员学习先进的材料制样和分析技术。 【培训对象】 ◇ 来自各类制造厂、质量检验实验室、研究院所和大学,从事材料检测、失效分析,以及基础材料的研究工作的中高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培训内容】 ◇ 培训内容以BUEHLER的为基础,主要内容为切割、镶嵌、表面制备、研磨、拋光、人工制品制备及显微学等,并包括机械制备原理方面的最新发现。有上海交通大学材料工程学院教授和标乐资深技术专家主讲。 【时间和地点】 ◇ 时间: 2012年5月15日至18日 (脱产学习) ◇ 地点:上海交通大学材料与工程学院 【培训费用】 ◇ 培训、考试费用:600美元/人(包含教材费) ◇ 培训提供午餐。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 报名参加培训的学员,请在缴费截止时间前将培训及考试费用汇至指定帐户 【认证考试】 ◇ 课程结束后将进行闭卷考试。考试合格的学员将取得由上海交通大学-标乐联合实验室颁发的&ldquo 上海交大材料学院-标乐联合认证高级金相师&rdquo 资格证书。 【联系我们】 ◇ 电邮:Andy.su@buehler.com lesley.chen@buehler ◇ 电话:186 1683 5657 / 6410 8359 ◇ 联系人:陈小姐、苏先生、陈小姐
  •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六大看点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发布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这份上万字的文件中都有哪些内容值得关注呢?记者对其进行了梳理,归纳出六大看点。   13类食品明令禁止经营   根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13类食品禁止食品经营者经营:   ——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   ——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食品   ——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   ——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   根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其检查项目等事项应当符合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   患有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经营者聘用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食品经营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将被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除健康检查制度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食品经营者还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制度。   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   根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   食品经营者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一旦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机关。   否则,工商机关可责令其停止经营。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2小时内应报告   根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经营者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应当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食品经营企业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将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业,并处2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此外,食品经营企业还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涉食品安全调查处理   根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机关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如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食品安全事故事发地工商机关要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配合卫生行政等相关部门,及时作出反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上级工商机关报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阻挠、干涉食品安全的调查处理。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机关参与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时,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情况,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   个人代言虚假食品广告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对于发布虚假食品广告的,工商机关将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广告,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清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食品广告中也不得含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向消费者推荐食品的内容。否则,工商机关将没收其违法所得,并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
  • 湖北省儿童食品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3年8月以来,湖北省各地积极开展儿童食品专项整治。四个多月来,全省受理处置消费者申诉举报共581起,查处儿童食品违法案件共869起,取缔儿童食品无证照经营单位231家,吊销证照5家。   该局的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制定方案,成立专班,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   二是突出自查重点。各地在排查整改阶段,督促各类儿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等方面的重点。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各地积极开展摸排工作,基本摸清了本辖区儿童食品的生产经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及时整改。   四是营造宣传氛围。组织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学校及幼儿园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及广大师生,开展不同形式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升食品安全意识、法律意识。   针对前期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为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成果,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将儿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延长到明年5月,并在日前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深入开展儿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 文章转载自:CFDA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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