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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织婴幼儿床上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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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享】《化纤针织内衣》和《婴幼儿针织服饰》标准已批准实施

    来源: 中国纺织报日前,记者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国家发改委已批准发布《化纤针织内衣》标准和《婴幼儿针织服饰》标准并付诸实施。据了解,这两项标准均是首次发布,对于我国针织内衣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FZ/T73024-2006《化纤针织内衣》标准主要规定了化纤针织内衣的产品号型、要求、试验方法、判定规则、产品使用说明、包装、运输、贮存。此标准适用于鉴定纯化纤以及化纤含量大于50%的化学纤维与天然纤维混纺、交织的针织内衣的品质。《化纤针织内衣》标准根据美国试验与材料协会标准ASTMD4234-2001《女式成人及儿童针织晨衣、睡衣、睡袍、便服、衬裙和内衣织物的标准性能规格》起草。FZ/T73025-2006《婴幼儿针织服饰》标准则主要规定了婴幼儿针织服饰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号型规格、要求、试验方法、判定规则、产品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贮存。此标准适用于鉴定针织面料加工制成的婴幼儿针织服饰产品,包括内衣(套)、外衣、睡衣、连身装、袜子、脚套、帽子、围兜、肚围、手套、睡袋、包巾、床上用品等。      《婴幼儿针织服饰》标准根据婴幼儿针织服饰产品的特点,按照美国试验与材料协会标准ASTMD4234-2001《女式成人及儿童针织晨衣、睡衣、睡袍、便服、衬裙和内衣织物的标准性能规格》、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起草。

  • 进口奶粉及婴幼儿用品5折起

    进口奶粉及婴幼儿用品5折起晚报“六一欢乐购”开场  进口奶粉及婴幼儿用品5折起  重庆晚报讯  重庆晚报第一眼网站全力打造的“六一欢乐购”儿童节特惠专场活动今日正式开场。  此次专场,重庆晚报利用渠道优势,精心组织了许多市场上最为紧缺的世界级原装进口奶粉及用品,如荷兰本土牛栏奶粉1-5段原价268元/罐,活动中一次性任选6罐,便只需220元/罐;瑞士原装进口百立乐奶粉400克装买4罐赠送1罐。当然还有惊喜的5折货品,如淳一婴儿皂,市场上零售价格为16元,特惠专场只需8元。  同时,活动期间购买任何一款奶粉满6罐,可免费获得美国本土BURT"S BEES小蜜蜂神奇紫草膏一盒,以及精美儿童零食罐。

  • 婴幼儿纺织品的要求标准

    纺织品作为婴幼儿的日常用品之一,其品质也得到了相关纺织品生产企业和消费者的关注与重视。现就我国与婴幼儿纺织品相关的标准做简单介绍:1. GB 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此标准为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了纺织产品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等。婴幼儿用品(年龄在24个月以内的婴幼儿使用的纺织品,一般适于身高80cm及以下婴幼儿使用的产品可作为婴幼儿用品)应符合标准中A类产品的技术要求。婴幼儿用品必须在使用说明上标准“婴幼儿用品”字样。检测项目包括: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甲醛含量、pH值、异味、可分解芳香胺染料。与其他类型产品的检测项目相比,该类产品增加了耐唾液色牢度的测试。

  • 【新闻】进口婴幼儿服装问题多 买婴幼儿的服装基本靠闻

    现在,医院妇产科忙了,月嫂抢手了,一切和婴儿相关的事物也成了香饽饽。但是婴儿用品的“质量门”事件又让一些年轻父母无所适从,婴幼儿服装该怎样选择才能让宝宝免受伤害呢?国家纺织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王主任提醒消费者,选择婴儿服装一定要注意从外观感受上把好关,那些闻起来有味儿、没有相关标识的一定不要购买。  新闻回放  进口婴幼儿服装问题多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10省市进口产品专项抽查结果显示,进口婴幼儿服装和进口内衣存在的不合格问题较多,纤维成分、pH值、游离甲醛含量、色牢度、禁用偶氮染料等项目均有不合格。  此次质检总局抽查的产品主要来自于意大利、法国、葡萄牙、希腊、日本、印度、泰国、韩国、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大都为知名品牌。一些地方质检局抽查发现洋品牌的不合格率都超过50%,其中,广东为77.3%,上海为69.2%,天津为64.3%,深圳和江苏为54.5%。  从韩国进口的“普丽蜜儿”牌帽子、法国进口的“catimini”牌连体服等服装都存在甲醛超标的问题。

  • 韩国婴幼儿用品出口快速增长 九成奶粉出口中国

    韩国关税厅指出,奶粉和尿布在总体出口中占比高达88%,近几年来,婴幼儿产品对华出口呈现快速上升趋势。据商务部网站消息,今年韩国1-4月婴幼儿用品进口额为9300万美元,较去年同期(9600万美元)下滑2.7%。原因在于韩国新生儿人数减少,但对华出口则快速上升。出口产品中尿布和奶粉占比最高,分别为60.4%和28.9%。玩具的出口额为22.8万美元,较去年增长12倍。

  • 【分享】婴幼儿喂养策略

    《婴幼儿喂养策略》提出要保护、促进和支持母乳喂养;及时合理的添加辅助食品。据介绍,婴幼儿营养不良的发生与不科学的喂养方式有着密切的关系。研究表明,我国儿童出生体重及6个月内体重的增长与发达国家儿童相比无明显差异,而6个月后差距逐渐增加,其主要原因是由于家长缺乏科学喂养知识,使许多婴儿在6个月后不能及时和合理的添加辅助食品,影响婴儿生长发育。特别在农村,添加辅食的时间、辅食的营养成分等方面都难以做到及时、合理、安全和符合营养要求。 据悉,今年“世界母乳喂养周”主题为“关注出生婴儿第一小时”。卫生部还要求切实加强爱婴医院的质量管理。根据爱婴医院“十条标准”,进一步规范爱婴医院工作,加强管理,并纳入医院的日常管理中,形成可持续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爱婴医院的质量。同时,严格执行《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和《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坚决杜绝厂商采用各种手段进行母乳代用品的推销活动。一旦发现违反《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的行为,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婴幼儿喂养策略 一、目的与依据 我国政府历来十分关心和重视儿童的营养问题。国务院颁布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提出了我国儿童发展的目标。其中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率,低出生体重发生率,婴幼儿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普及率,婴儿母乳喂养率以及适时、合理添加辅食等都列入了目标中。制定《婴幼儿喂养策略》(以下简称《策略》),就是为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落实婴幼儿营养改善措施,以实现预期目标。 改善儿童营养状况是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的基础。据统计,全球每年死亡的1000多万5岁以下儿童中有50%左右直接或间接与营养不良有关。婴幼儿时期的营养问题可能会导致儿童不可逆转的生长和认知发育迟缓,以及近期和远期的不良后果。近期表现为体格和智力发育迟缓、患病率和死亡率增加;远期为影响儿童智力潜能的发挥、学习和工作能力下降、生殖能力及患慢性病的危险性增加。 婴幼儿喂养,尤其是母乳喂养,是儿童营养的重要基础。加强和促进婴幼儿时期的合理喂养是控制和减少营养不良的关键措施。有研究报道,有效的营养干预措施可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母乳喂养和合理的添加辅助食品,以及补充维生素A、锌等微量营养素是预防儿童死亡的重要措施。 二、现状与进展 母乳是婴儿必须的和理想的食品,其所含的各种营养物质最适合婴儿的消化吸收,且具有最高的生物利用率。母乳是0-6个月婴儿最合理的“营养配餐”,能提供6个月内婴儿所需的全部营养。母乳中含有丰富的抗感染物质,纯母乳喂养的婴儿发生腹泻、呼吸道及皮肤感染的几率少。母乳中还含有婴儿大脑发育所必须的各种氨基酸。母亲在哺乳过程中的声音、拥抱和肌肤的接触,能刺激婴儿的大脑反射,促进婴儿早期智力发展,有利于促进心理发育与外界适应能力的提高。对母亲而言,母乳喂养有利于产后康复。 为保护和促进母乳喂养,1981年第34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了《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2002年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制定了《婴幼儿喂养全球战略》,并明确指出:母乳喂养是为婴儿健康生长与发育提供理想食品的一种无与伦比的方法。作为一项全球公共卫生建议,在生命的最初6个月应对婴儿进行纯母乳喂养,以实现婴儿的最佳生长、发育和健康。之后,为满足其不断发展的营养需要,婴儿应获得安全的营养和食品补充,同时继续母乳喂养至2岁或2岁以上。 我国政府为保护、促进和支持母乳喂养做了大量的工作。从1990年开始,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起草了《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该办法于1995年6月13日由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广播电影电视部、新闻出版署、国内贸易部及中国轻工总会六部门联合颁发,对母乳代用品生产者及销售者不正当的推销行为做出了严格的规定。自《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1995年10月1日实施以来,各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宣传、市场监督、检查等工作,有效控制了母乳代用品厂商及代理商采取各种手段进行违规销售和宣传活动的行为。九十年代以来,卫生部组织开展了创建“爱婴医院”活动,目前全国已有“爱婴医院”7000多所。自2001年起,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爱婴医院管理监督指南》,每年组织有关专家对爱婴医院进行抽查和暗访,从总体上看,绝大多数爱婴医院符合母乳喂养十条标准。但也发现部分医院不能完全做到“三早”(早接触、早开奶、早吸吮),对产妇的母乳喂养指导不够或不及时,有的产科发现奶粉奶瓶等现象。 婴幼儿营养不良的发生与不科学的喂养方式有着密切的关系。研究表明,我国儿童出生体重及6个月内体重的增长与发达国家儿童相比无明显差异,而6个月后差距逐渐增加,其主要原因是由于家长缺乏科学喂养知识,使许多婴儿在6个月后不能及时和合理的添加辅助食品,影响婴儿生长发育。特别是在农村,添加辅食的时间、辅食的营养成分等方面都难以做到及时、合理、安全和符合营养要求。 三、策略与措施 (一)保护、促进和支持母乳喂养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爱婴医院的规范化管理,认真执行《爱婴医院管理指南》。医疗机构要继续执行《促进母乳喂养成功的十条标准》,并加强医疗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联系,支持社区开展母乳喂养咨询,并做好产后访视和母乳喂养指导,提高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 2、继续贯彻实施《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和《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禁止奶粉商在医院的推销活动。 3、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公众母乳喂养知识的宣传教育,营造母乳喂养的社会和文化氛围。 4、加强爱婴医院规范化管理,通过开展监督、评审等措施,确保医院能完全执行母乳喂养的各项措施。 5、定期对妇幼保健人员进行母乳喂养咨询、指导,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对公众的指导技能。 (二)及时合理的添加辅助食品 6、通过岗前和在职培训,提高医疗保健人员(包括新生儿科、儿科、生殖健康、营养和社区保健服务等领域)婴儿辅食添加、继续母乳喂养、特殊婴儿喂养等知识和技能。指导家长对6个月以上婴儿合理添加辅助食品。 7、加强对婴幼儿辅助食品的监管,并研究开发适合于6-24个月婴幼儿需要的辅助食品,特别是适合农村地区婴幼儿生长发育的辅助食品。 8、加强对公众婴幼儿喂养的宣传教育,提供正确的喂养知识和方法,改变群众不合理的喂养方式。 9、合理利用当地的食物资源制作婴儿辅助食品,采取综合有效的方法预防儿童微量营养素缺乏。 (三)监督与评估 10、建立婴幼儿喂养监督评估组,定期进行婴幼儿喂养评估并及时进行分析反馈。

  • 【分享】婴幼儿纺织品:品牌与价格的博弈 (转载)

    婴幼儿纺织品:品牌与价格的博弈近两年来,婴幼儿用品的质量安全问题被提升到一个全新的高度,从而引起了全国人们的广泛关注。就婴幼儿纺织服装而言,随着欧洲“生态纺织品服装”概念的提出以及我国《婴幼儿服装标准》的颁布实施,纺织服装作为与婴幼儿身体关联度最大的生活用品之一,其穿着的安全健康性问题已经越来越多地引起了社会的高度重视。  婴幼儿纺织品  然而,经记者调查发现,作为家纺市场“冰山一角”的婴幼儿纺织服装,其市场经营现状并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品牌婴幼儿纺织品价格过高,从而让中低等收入家庭的消费群体望而却步;而普通品牌的婴幼儿服装虽然价格适中,但却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可以说,品牌与价格的博弈是目前婴幼儿纺织服装市场存在的主要矛盾,也是阻碍婴幼儿纺织服装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生产企业:高价位品牌婴幼儿服装并非暴利  “一件丽婴房Enphants品牌的浅蓝色新生儿套装的标价是379元;一件Disneybaby品牌的六件套要388元,而另一个迪士尼系列的猫人宝贝品牌的粉红色小棉上衣要价是227元;同样,一件史努比宝贝BabySnoopy品牌的睡袋标价是308元,同一品牌的三件套婴儿装配戴两个奶瓶的要价是318元……”这是2月11日上午,记者在郑州市西泰康路金博大商场四楼的童装专卖区采访时了解到的信息。除此之外,记者还发现在该商场四楼上千平米的童装专卖区,云集着Enphants、A•M、Jeep、博士娃、JOJO、BabySnoopy、可爱洛彼、ELLE、Disneybaby、如意宝贝等近30个国内外知名品牌的童装,但是仅有丽婴房Enphants、Disneybaby、如意宝贝、史努比宝贝BabySnoopy和好孩子等五个品牌的童装专卖店连带销售婴幼儿服装。并且经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在这五个品牌中只有“好孩子”这一品牌是来自于大陆的江苏昆山,其余的四个品牌中丽婴房Enphants和如意宝贝是台湾品牌,而史努比宝贝BabySnoopy和Disneybaby两个品牌则是进口美国。  “5–10岁的童装相对好买,而24个月以内的婴幼儿服装销量不是太好。所以,大部分婴幼儿服装只能和其它童装搭配着卖,基本上没有专门的婴幼儿服装专柜。”谈及记者调查过程中所遇到的上述问题,如意宝贝童装专卖店的销售员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没有单一销售婴幼儿纺织品的专柜主要是因为这些商品的销量太低,而且大多数童装专柜销售的都是三岁以上儿童的服装,只有极个别的童装品牌连带销售婴幼儿服装。“而导致销量低的原因主要是价格因素,我们商场的童装大都是进口品牌,走的也都是高端路线,所以价位也相对较高。就婴幼儿服装来说,很多消费者都感觉花费数百元买件婴儿的衣服很不实惠,而且以我销售的经验来看,大多数顾客购买这些婴幼儿套装都是作为礼盒送人的,很少是买给自己的孩子。所以,婴幼儿服装的平均销售量不及其它童装的三分之一。  “目前我国专门从事婴幼儿纺织品的企业很少,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企业更少。而眼下市场上销售的大部分国产婴幼儿纺织品主要是由成人家纺用品企业作为二线产品生产的,其品质、安全性能等都与国外知名品牌都存在不小的差距。”有专业人士指出,鉴于婴幼儿作为特殊的消费群体,他们的日常用品在IntertekTestingServices生态产品认证系统中被列为A级,即第一级别,各项生产要求,比如:制作工艺、辅料的用料、质量、安全性能等各个方面都极为严格。因此与其它的服装相比,这类企业要承担更大的生产经营风险。鉴于目前我国纺织企业的抗风险能力还相对较弱,所以专门生产婴幼儿纺织品的企业就相对较少。  “国内外对婴幼儿纺织品的生产标准都有严格的规定,尤其是安全性能、环保性,以及甲醛含量、耐唾液色牢度等又有特殊的而又严格的规定,所以生产企业在主面料、辅助面料以及小部件等每个细小的方面都要进行专门的采购,再加上各种功能性检测以及打品牌做广告宣传等方面,这些都在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生产成本。所以,婴幼儿服装的价位相对较高,尤其是知名品牌的价位更高。虽然产品的价位定位较高,其实这些生产企业的空间利润是非常薄弱的,这就是各大商场的婴幼儿服装价格高、销量低,而且又很少参加打折促销的主要原因。”该专业人员最后解释说。  消费者:购买的关键还是要看价格  “虽然现在一个家庭里大多只生一个宝宝,并且每个宝宝都是家中的重中之重,和大多数家长一样,每样东西我也想给孩子买最好的。但是,我现在更认为抚养孩子我们还是要量力而行。”11日下午3时许,记者在金博大四楼“好孩子”童装专卖店随机对一李姓消费者进行了采访。据李女士介绍,她的儿子目前有9个多月,作为80后的新妈妈,从怀孕到孩子出生之初她和老公一直信奉“让自己的孩子赢在起跑线上”,所以什么东西都想给孩子准备最好的。但是,随着孩子的一天天长大,他们越来越感觉“吃不消”。“当初怀宝宝的新鲜感让我和老公彻头彻脑的做了一段时间的孩奴,不过现在思想观念已经基本上转变过来了。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中等收入的家庭来说,购买宝宝的日常用品已经越来越趋向理性消费,尤其是给宝宝购买服装更看重的是实惠,价格适中才会下手去买。”李女士说,“像这样花30多元买一顶婴儿帽子还是可以的,但是现在要让我用四五百元给儿子买个套装,我还真有点儿舍不得。”  “孩子一天一个样儿,长得快着呢,其实一套数百元的婴儿服穿不了个把月就不能再穿了。再加上,现在一家一般最多也只要一个宝宝,婴儿服不能重复利用,扔了可惜,保存一二十年留给下一代又太不现实。所以,我个人觉得给孩子买品牌衣服太浪费。”与李女士的观点相似,正在“丽婴房”儿童用品专柜为孩子选购奶瓶的消费者甄女士也表示,购买婴幼儿纺织品关键还是看价格是否实惠。  随后,记者在该商场做了随机抽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近八成消费者表示为自己宝宝选购服装是以价格“实惠”为主;有五成消费者表示选购高档品牌婴幼儿服装是为了亲朋好友的孩子庆生;另有近三成消费者表示鉴于安全性能考虑,他们愿意为自己的宝宝购买知名品牌的高价位服装。  专家提醒:婴幼儿纺织品安全不容忽视  “新生儿皮肤比较娇嫩,身体各项机能都不完善,尚处于生长发育期,并且与成人相比,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行为能力尚未形成,所以很容易受外界环境的刺激,同时对外界环境也是非常敏感的。”郑州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科张主任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目前医院接诊的部分新生儿皮肤过敏及支气管感染病例中,有60%以上的新生儿患者都是由于婴幼儿纺织品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引起的。比如,服装面料不合格对新生儿皮肤产生刺激,甲醛含量超标产生的异味,以及PH值不在4.0–7.5的安全范围之间等等。所以,张主任提醒广大家长朋友,鉴于对婴幼儿安全健康成长方面的考虑,家长在为自己的宝宝购买纺织用品时一定要把孩子的安全健康性问题放在首位,不要一味的追求价格低廉而忽视了产品的质量。  同时,张主任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婴幼儿用品时尽量到商场、超市、专卖店等购买标有“婴幼儿用品”或者“A类”字样的正规品牌用品。就纺织品而言,购买时要详细查看产品的中文标识、洗涤方法,及采用原材料的各项标准是否达标,是否有异味。而且还要尽量选择附件较少、样式简单、颜色较浅的纯棉制品。除此之外,还要注意婴幼儿服装千万不可干洗,因为衣服上残留的干洗剂对幼儿的皮肤伤害较为严重。

  •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食品你区分的开来吗?

    最近看到特殊膳食用食品项下有婴幼儿配方食品、还有婴幼儿食品和乳品,顿感头大,这两个有什么区别吗? 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食品,这两个名词代表的范畴是并列的,可是怎么区分啊? 后来再看到下面还有一个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更感崩溃,这个这个,多大算较大婴儿啊,这个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又怎么区别呢?

  • 关于婴幼儿食品标准修订的建议

    为了保护消费者食品安全的权益和全球公平贸易,国际组织在上世纪60年代成立了一个专门的组织--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CAC)。此后的几十年间,在婴幼儿配方粉领域内安全问题层出不穷,致使数以千计的婴幼儿伤残或死亡。特别是上世纪70年代某公司的产品在非洲引发大面积婴幼儿死亡的惨剧,至今令人无法忘怀。这使得国际组织不得不重新审视整个机构的建制和运行机制在哪里存在疏漏。经过全球专家的严格论证发现:机构建制和运行机制缺少有学术修养的儿科医师参与。于是,在2004年,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架构内,成立有全球资深儿科专家组成的国际专家组(Codex CAC IEG),对婴幼儿配方粉的国家标准制定、生产质量的程序管理提出科学建议。 儿童食品折射社会文明程度 2005年在德国慕尼黑召开了国际专家组的会议。国际专家组有两个对于婴幼儿配方粉的见解是值得深思的:一是婴幼儿配方粉不是一般的食品,而是婴幼儿的"粮食";二是任何制造假冒伪劣婴幼儿食品的行为是"刑事犯罪". 嗣后,在全球范围内婴幼儿配方粉的管理才真正走上科学管理的阶段。从这点来看,我国儿科工作者是与国际学术界同步进入这个学术领域,并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由于"文革"十年动乱,使得我国各个领域与国际社会隔绝,我们对婴幼儿配方粉的知识和相应的管理法规毫无所闻。 经过30多年的快速发展,群众生活水平极大地改善,对婴幼儿配方粉的社会需求飞速增长,但对婴幼儿配方粉的基础知识、管理法规和适宜技术并没有得到同步的提高。毋庸置疑,我们对婴幼儿配方粉的知识是随着国外婴幼儿配方粉产品的输入而逐步获得的。无论是广大家长、消费者、生产企业、管理部门还是标准的制定者和儿科医师,都在这种巨大的产品流和知识流的冲击下措手不及,误区丛生。少数不法商人趁机制造假冒伪劣产品,更加重了婴幼儿配方粉的安全危机,对我国婴幼儿配方粉产业和市场造成极大的伤害。此种危害对我国整个社会的诚信、安全、科学、文化将产生久远的破坏。 儿童食品(特别是婴幼儿食品)是一个多学科研发、多企业生产、多部门管理、大人群使用的特殊营养源。它不仅展示了一个国家的科学、技术、法制、管理水平,而且折射出全社会的文明程度、文化氛围和教育水准。 国家标准应与国际标准衔接 为促进我国婴幼儿食品标准修订工作趋近国际水准,笔者仅代表儿科营养工作者建言如下。 修订国标要明确思路。设立国标婴幼儿食品标准的出发点是限制企业,还是满足各种生理和医学情况婴幼儿生长发育需要?是遵循儿童生长发育规律,还是迁就企业目前知识水平和生产能力? 国标的修改应立足依据自然科学数据的积累。严谨的科研设计、缜密的论证是基础。要加强相关人员科学方法学再教育和修养。 婴儿配方粉是婴儿赖以生存的粮食(Foodstuff),决非普通食品(Food)。一些物质对成人食品而言是添加剂,对婴幼儿食品则是营养物,应当特例分类、个例定值。 国标修订时应考虑科学进步,加入豁免条款,有利于企业创新,也昭显国标本身的科学性和执法的权威性及严肃性。 国标制定要邀请企业参加,尽可能采纳企业的先进标准。在暂无条件采纳企业先进标准时要予以特批允许使用企业标准。 依国际惯例,儿科医师应当参加国标的制定、修改、解释,指导基层执法人员业务学习国标。受中国医师协会委托,中国医师协会 儿童健康专业委员会可承担此项任务。 国家标准应尽快与国际标准衔接,暂无法接轨者应注明行政原因、技术原因或学术原因。应进行科学论证,否则越差越远,影响不佳。 设立常规机构负责国家标准修改的科学论证,应有常规经费。不要临时抱佛脚,避免每回修订工作成为往复的一次性行为。 应当设立国标的行政解释和学术解释小组及其联席会,接收经常性咨询和争议需求。 (作者系中国医师协会儿童健康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亚洲儿科营养联盟主席) 《中国科学报》 (2012-02-13 A3 深度)

  • 塑化剂检测列入婴幼儿服装新国标

    目前我国执行的婴幼儿及儿童服装国家标准中,对塑化剂项目并没有纳入限制规定,而新制定的国家标准中则增加了该项目,国家规定在婴幼儿及儿童服装不得检出塑化剂。据悉,目前新国标已完成制定,正在向国家标准委报批。    塑化剂是工业上广泛使用的高分子材料助剂,在儿童服装中也常会使用到塑化剂,如涂料印花、塑料配件、饰物等,婴幼儿可能通过咀嚼、吸吮直接吸入塑化剂。据其介绍,在国外,早就有法令限制增塑剂(即塑化剂)在婴幼儿和儿童用品中的使用,而我国目前正在报批的《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中也增加了考核塑化剂的项目,规定6种邻苯二甲酸酯总量不得超过0.1%。    除了对塑化剂的限制规定外,对国内婴幼儿和儿童服装的重金属、致癌染料和致敏染料、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项目均有增加限制。如重金属,现行的国标中仅对可萃取的铬、铅等5种重金属有要求,但新国标将增加锑、镉、六价铬、钴、镍。    在服装的挂环、拉链、纽扣及其它装饰辅件上都容易存在重金属。此外,新国标还规定,婴幼儿制品上不应使用在外观上与食物相似的附件,在服装里面不得有易损伤皮肤的线头和接缝等

  • 婴幼儿纺织品产品

    婴幼儿纺织品是专门针对婴幼儿纺织产品,适用于出生36个月及以内婴幼儿使用的以[font=times new roman]天然纤维和化学纤维为 主要原料,经 纺、织、染等加工工艺或再经缝制、复合等工艺制成的产品。或[/font]为主要原料的产品。如果按身高比例来算的话[font=times new roman]一 般适用于身高 100cm及 以下婴幼儿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font]

  • 我国拟出台婴幼儿奶粉标签新规 海口婴幼儿奶粉多标“金装”

    日前,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标签规范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提出,婴儿配方乳粉产品名称不应包含“金装”、“升级”、“博士”等虚假、夸大词语,也不应包含“益智”、“贝聪”、“益生菌”等明示或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免疫力等功能性表述。  连日来,南国都市报记者走访了海口市部分大超市及母婴用品商店,发现市场上所销售各品牌奶粉标签均带有“金装”、“白金装”等字样。虽然奶粉标签新政还在向社会征求意见,但不少消费者表示,征求意见形成新规并实施后,有利于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有业内人士分析,相关婴幼儿奶粉生产企业或将在新政实施前调整标签,有利于进一步肃清婴幼儿配方奶粉市场乱象。南国都市报记者蒙健文/图  记者走访  “金装”奶粉比普通装贵些  在家乐福超市南亚店母婴食品销售区内,记者看到,各奶粉生产厂家所生产的奶粉包装不同,价格多在100元~400元之间,而同一品牌婴幼儿奶粉的外包装标签上,“金装”、“白金装”的价格明显稍贵于普通包装奶粉。一些标注“原装原罐进口”、“进口奶源”等字样的奶粉,更是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青睐。  同一品牌中,“金装”、“白金装”奶粉与普通装奶粉有什么区别呢?据从事多年奶粉销售工作的陈女士介绍,首先在外包装上,同一品牌的金装与普通装有所差异。“金装奶粉在包装上主要是以金黄色为主,价格上会比普通装的贵一些。”陈女士说,普通装奶粉的营养成分能够保证婴幼儿的日常需要,而金装奶粉除了有普通装奶粉的营养成分以外,还添加了一些微量元素,同一品牌的金装奶粉比普通装奶粉贵几十元。  据一品牌奶粉销售人员称,目前他们听说厂家将对奶粉外包装进行调整,主要是针对包装上一些细节进行调整。  消费者支持  新规出台有利于明白消费  对于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多数消费者表示,新规实施后,对于消费者来说是件好事,消费者不再因为标签上的“噱头”被牵着鼻子走,从而明明白白消费。  自从“二孩政策”放开后,市民刘女士于去年底迎来了第二个宝宝,因此每个月她都会到超市购买奶粉。在得知《意见稿》的内容后,刘女士说,目前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品牌、品种很多。“有时看这个包装加了一点新的元素,价格就比另一个包装的贵一些,为了让宝宝健康,我们也买好的。”刘女士坦言道,她也不明白两种奶粉究竟差异在哪里,只是因为包装上所标注的配方、营养成分较多便花钱购买。她认为,如新规实施,可避免消费者被产品包装所误导。  “早些年很多人被接连曝光的奶粉事件吓坏了,因此会选择进口奶粉或是进口原料生产的奶粉。”胡女士告诉记者,一些生产企业也借此为卖点,在包装上标注“进口奶源”或是“源自国外牧场”,可究竟是来自哪个国家,并未说清楚,不排除有生产企业有虚假标注的情况。  业内人士分析  生产企业或将在新规出台前调整标签  刘先生是我省一母婴用品公司的执行菫事,在他看来国家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标签很有必要。“像一些生产企业在奶粉包装上的标注,不尊重事实,采取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刘先生说,有的奶粉产品声称“100%纯天然”,那么这“100%”该如何量化;再如一些声称是“进口奶源”,那么这奶源是全部进口的,还是只有部分是进口的呢?诸如此类,像这样模糊化的宣传字语无疑误导了消费者。  刘先生认为,在新规出台实施之前,生产企业将针对奶粉产品包装进行调整和整改,一些虚假、夸大不得使用的字眼如“金装”、“益智”等势必被去掉。将来奶粉产品之间的竞争,不会停留在包装宣传上,企业则更加注重于品质、口感等。  “虽然我省没有婴幼儿奶粉生产企业,但对于零售企业来说,新规一旦实施,不符合新规的奶粉产品都不能销售。”刘先生表示,食药监总局发布《意见稿》,这说明奶粉产品标签规范已越来越受到重视,有利于肃清婴幼儿配方乳粉市场乱象,对于消费者明白消费和企业重视自身品牌来说是件好事。

  • 【转帖】婴幼儿配方奶粉选购指南

    婴幼儿配方奶粉是指以牛乳(或羊乳)及其加工制品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其他辅料,经加工制成的供婴幼儿食用的产品。与普通奶粉相比,婴幼儿配方奶粉去除了部分酪蛋白,增加了乳清蛋白;去除了大部分饱和脂肪酸,加入了植物油,从而增加了不饱和脂肪酸;婴幼儿配方奶粉中还加入了乳糖,含糖量接近人乳;降低矿物质含量,以减轻婴幼儿肾脏负担;另外还添加了微量元素、维生素、某些氨基酸或其他成分,使之更接近人乳。 由于婴幼儿的消化功能比较脆弱,所以在选购婴幼儿配方奶粉应相当慎重: 一、每种婴幼儿配方奶粉产品说明书上都有适合的月龄或年龄,其营养成分的配比都不尽相同,而婴幼儿在生长发育的不同阶段,尤其是随着孩子的消化机能不断地增强,需要的营养是不同的,所以在挑选婴幼儿配方奶粉应该按婴幼儿的实际年龄挑选,千万不能出错。 二、母乳中的蛋白质有27%是α-乳清蛋白,而牛奶中的α-乳清蛋白仅占全部蛋白质的4%。α-乳清蛋白能提供最接近母乳的氨基酸组合,提高蛋白质的生物利用度,降低蛋质总量,从而有效减轻肾脏负担。同时,α-乳清蛋白还含有调节睡眠的神经递质,有助于婴儿睡眠,促进大脑发育。所以在选购婴幼儿配方奶粉要认清配方,挑选α乳清蛋白含量较接近母乳的配方奶粉。 三、选购质量优良,配方合理的婴幼儿配方奶粉,有些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企业添加婴幼儿发育所必需的氨基酸、矿物质和维生素时,缺乏有效的控制手段,虽然这些营养素对婴幼儿十分重要,然而也不能给宝宝过多的摄入或滥用,否则会对宝宝身体有不利的影响,所以在挑选婴幼儿配方奶粉时应选购生产设备先进,企业管理水平较高,产品质量也有所保证的知名企业。2003年,国家对婴幼儿配方奶粉实行了生产许可制度,只有通过审核,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才有资格从事婴幼儿配方奶粉的生产。此外,优质的婴幼儿奶粉质量管理应该与国际标准接轨,部分企业引入了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HACCP食品安全控制体系,实施采供、生产、物流一体化全过程质量控制,保证产品安全与卫生。 在婴幼儿食用配方奶粉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一般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必须标注制造日期和保存期限。食用前看包装是否完好,查对制造日期和保存期限可以判断该产品是否在安全使用期内,从而避免食用过期变质的产品。 2、食用前应先观察婴幼儿配方奶粉状态,如果发现奶粉中有结块或奶粉中有霉斑,应立即停止使用这种奶粉。 3、如果发现婴幼儿食用配方奶粉后,有任何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食用该奶粉,去医院检查,听从医生和专家的建议。 4、冲调婴幼儿奶粉的器具一定要清洗消毒到位,不能仅仅用依靠冷水冲洗。 5、正确地冲调奶粉的方法是:在卫生的容器中先倒入65℃左右的温开水,然后再放入奶粉,搅拌使其彻底溶解即可饮用。一定不要用开水,因为水温过高,会使乳粉中的乳清蛋白产生凝块,影响消化吸收,还会将某些热不稳定的维生素将被破坏,特别是有的乳粉中添加的免疫活性物质会被全部破坏

  • GB/T 39508-2020《针织婴幼儿及儿童服装》解读

    GB/T 39508-2020《针织婴幼儿及儿童服装》解读

    [b]GB/T 39508-2020《针织婴幼儿及儿童服装》GB/T 39508-2020[/b]《针织婴幼儿及儿童服装》将于[color=#d6343f]2021年6月1日起实施[/color],是[b]配套[/b]强制性标准[b]GB 31701-2015《[/b]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b]应用[/b]的产品标准,是对行业标准[b]FZ/T 73025-2019[/b]《婴幼儿针织服饰》和[b]FZ/T 73045-2013[/b]《针织儿童服装》[b]的整合和提升[/b]。本标准的指标设定符合婴幼儿及儿童实际穿着情况,技术指标与国内外相关标准接轨,使针织婴幼儿及儿童服装的评价指标体系趋于完善。[b]适用范围[/b]本标准适用于以针织面料为主加工制成的婴幼儿及儿童服装。[b]辅助小知识:针织 & 梭织梭织面料[/b]是指把经纱和纬纱相互垂直交织在一起形成的织物。[b]针织面料[/b]是用织针将纱线或长丝构成线圈,再把线圈相互串套而成的织物。按生产工艺,可分为经编针织物和纬编针织物两大类。[b]使用说明(标识)使用说明[/b]按GB/T 5296.4和GB 31701规定执行,[color=#d6343f]针织婴幼儿服装[/color]还应在使用说明上[color=#d6343f]标明“不可干洗”[/color]的字样。[b]号型及规格[/b]服装按照GB/T 6411或GB/T 1335.3规定标注号型,超出范围的按标准规定的分档值和原则可依次递增或递减。[b]助攻小提示[/b]根据以往的监督抽查经验,使用说明(标识)[color=#d6343f]容易不合格的小项[/color]有:1)婴幼儿服装[color=#d6343f]未[/color]在使用说明上[color=#d6343f]标明“不可干洗”[/color]的字样;2)[color=#d6343f]安全技术类别标注不准确[/color]。婴幼儿服装应标注GB 31701 婴幼儿用品、儿童服装应标注GB 31701 A类或GB 31701 B类或GB 31701 C类。3)[color=#d6343f]号型及规格标注不准确[/color]。未按照标准规定要求标注,需要注意的是GB/T39508-2020规定可超出标准的范围,但需要按照标准规定的分档值和原则。4)[color=#d6343f]外包装、吊牌(合格证)和耐久性标签标注的信息不一致[/color]。GB/T 5296.4规定使用说明可采用一种或多种形式,当采用多种形式时,应保证其内容的一致性。[b]内在质量基础安全性指标[img=,629,179]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04/202204060953342287_5128_1954597_3.jpg!w629x179.jpg[/img][b]特殊安全性指标[/b][/b][img=,626,348]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04/202204060954091765_8068_1954597_3.jpg!w626x348.jpg[/img][b][b][b]服用性能指标纤维含量[/b]:指标按GB/T 29862规定执行。[img=,628,247]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04/202204060955043379_13_1954597_3.jpg!w628x247.jpg[/img][img=,639,736]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04/202204060955437088_6768_1954597_3.jpg!w639x736.jpg[/img][img=,644,786]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04/202204060956137216_5472_1954597_3.jpg!w644x786.jpg[/img][img=,662,74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04/202204060956410690_1996_1954597_3.jpg!w662x740.jpg[/img][img=,671,613]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04/202204060957337936_6934_1954597_3.jpg!w671x613.jpg[/img][img=,642,624]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04/202204060957404918_139_1954597_3.jpg!w642x624.jpg[/img][b]GB/T39508-2020《针织婴幼儿及儿童服装》[/b]------------------------------------------------------------------------------------------------------------作为国家标准,GB/T39508-2020《针织婴幼儿及儿童服装》的规定[color=#d6343f]更全面且有针对性[/color],对于引导婴幼儿及儿童服装企业提高产品质量、规范行业生产具有重要意义。[/b]特殊安全性指标[/b]

  • 【资料】塑化剂检测列入婴幼儿服装新国标

    塑化剂检测列入婴幼儿服装新国标婴幼儿和儿童服装也有塑化剂?从广东省质监局举办的婴幼儿及儿童服装质量分析会上获悉,目前我国执行的婴幼儿及儿童服装国家标准中,对塑化剂项目并没有纳入限制规定,而新制定的国家标准中则增加了该项目,国家规定在婴幼儿及儿童服装不得检出塑化剂。据悉,目前新国标已完成制定,正在向国家标准委报批。 塑化剂是工业上广泛使用的高分子材料助剂,在儿童服装中也常会使用到塑化剂,如涂料印花、塑料配件、饰物等,婴幼儿可能通过咀嚼、吸吮直接吸入塑化剂。据其介绍,在国外,早就有法令限制增塑剂(即塑化剂)在婴幼儿和儿童用品中的使用,而我国目前正在报批的《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中也增加了考核塑化剂的项目,规定6种邻苯二甲酸酯总量不得超过0.1%。 从上述新国标看到,除了对塑化剂的限制规定外,对国内婴幼儿和儿童服装的重金属、致癌染料和致敏染料、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项目均有增加限制。如重金属,现行的国标中仅对可萃取的铬、铅等5种重金属有要求,但新国标将增加锑、镉、六价铬、钴、镍。 “在服装的挂环、拉链、纽扣及其它装饰辅件上都容易存在重金属。”张玉莲说。此外,新国标还规定,婴幼儿制品上不应使用在外观上与食物相似的附件,在服装里面不得有易损伤皮肤的线头和接缝等。本方法适用于食品中16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含油脂样品中各邻苯二甲酸酯化合物的检出限为1.5mg/kg,不含油脂样品中各邻苯二甲酸酯化合物的检出限为0.05mg/kg。采用国家标准GB/T21911-2008进行检测,检测产品种类可涉及饮料、果汁、果冻、食品添加剂配制品等化妆品、儿童玩具、食品包装中,如果其含量超标,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很大危害。要使用方法国标GB/T21911-2008《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检测项目塑化剂:邻苯二甲酸酯类的检测色谱仪器型号 配有FID检测器毛细管色谱柱30*0.32*0.25专用毛细管柱色谱工作站N2000 (电脑1台自备)气体装置氮氢空发生器 HGT300E1台或高纯氮、氢气、空气钢瓶各一瓶 [td=1

  • 国际婴幼儿饮用水标准要求

    随着我国二胎政策的开放,预计未来每年平均新增新生儿规模在250万左右。这将引起对婴儿奶粉、服装、玩具等日用品消费的增加,对于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商机。面对这个庞大的市场,“婴幼儿饮用水”应运而生。打着“商业无菌”旗号的母婴水、孕妇专用水、婴儿专用水蜂拥而至,琳琅满目。那么,到底哪种水才更健康、更适合宝宝饮用呢?“水是生命之源”,水源的优劣决定生命的质量。婴儿期是人成长过程中最重要时期,生长发育迅速,代谢旺盛,所需能量和营养较高,体内水分比重大,6个月以下的婴儿体内含水量可达体重的80%。一般来说,婴幼儿饮用水主要有三个选择:煮沸的自来水、纯净水、矿泉水等。然而,婴幼儿的肠胃、肾脏、排泄功能还未成熟,对有毒物质敏感、免疫力较低。对于以上三种饮用水,自来水的水质受地质条件影响大,且易被污染;纯净水矿物质含量较低,不适合婴幼儿饮用;矿泉水矿物质含量高,对婴幼儿生长不利。因此,真正适合婴幼儿饮用的水必须满足无菌、矿物质含量适宜以及更严格的有害物质限量等要求。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饮用水安全研究实验室对世界各国家对婴幼儿饮用水的法规标准进行了汇总(如表1)。表1 国际上对婴幼儿饮用水做出的具体要求[table=734][tr][td=1,3,159]世界[/td][td=1,1,626]钠≤20mg/L[/td][td=1,3,280]世界卫生组织[/td][/tr][tr][td=1,1,626]硫酸盐≤200mg/L[/td][/tr][tr][td=1,1,626]镁≤40mg/L[/td][/tr][tr][td=1,3,159]美国[/td][td=1,1,626]硝酸盐≤10mg/L[/td][td=1,2,280]美国环境保护局[/td][/tr][tr][td=1,1,626]亚硝酸盐≤1mg/L[/td][/tr][tr][td=1,1,626]商业无菌[/td][td=1,1,280]美国FDA[/td][/tr][tr][td=1,10,159]法国[/td][td=1,1,626]钙≤100mg/L[/td][td=1,10,280]法国食品卫生安全署[/td][/tr][tr][td=1,1,626]镁≤50mg/L[/td][/tr][tr][td=1,1,626]硫酸盐≤140mg/L[/td][/tr][tr][td=1,1,626]CO[sub]2[/sub]<250mg/L[/td][/tr][tr][td=1,1,626]总α活性≤0.1Bq/L[/td][/tr][tr][td=1,1,626]总β活性≤1Bq/L[/td][/tr][tr][td=1,1,626]氚≤100 Bq/L[/td][/tr][tr][td=1,1,626]水所致的年有效剂量≤0.1mSv/an[/td][/tr][tr][td=1,1,626]不含有致病微生物特别是隐孢子虫菌和贾第鞭毛虫[/td][/tr][tr][td=1,1,626]如有医疗补充,氟≤0.3mg/L,没有该补充氟≤0.5mg/L[/td][/tr][tr][td=1,7,159]奥地利[/td][td=1,1,626]钠≤20mg/L[/td][td=1,7,280]联邦法律公报[/td][/tr][tr][td=1,1,626]钾≤10mg/L[/td][/tr][tr][td=1,1,626]钙≤175mg/L[/td][/tr][tr][td=1,1,626]镁≤50mg/L[/td][/tr][tr][td=1,1,626]氟化物≤1.5mg/L[/td][/tr][tr][td=1,1,626]氯化物≤50mg/L[/td][/tr][tr][td=1,1,626]硫酸盐≤240mg/L[/td][/tr][tr][td=1,2,159]保加利亚[/td][td=1,1,626]总矿物质≤100mg/L[/td][td=1,2,280]儿科专家[/td][/tr][tr][td=1,1,626]钠≤20mg/L[/td][/tr][tr][td=1,1,159]德国[/td][td=1,1,626]钠≤20mg/L[/td][td=1,2,280]儿科学会[/td][/tr][tr][td=1,1,159]瑞士[/td][td=1,1,626]镁≤40mg/L[/td][/tr][/table]但是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未建立婴幼儿饮用水相关标准。目前国内饮用水相关标准执行《GB 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8537-2008 饮用天然矿泉水》、《GB 19298-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未对婴幼儿做出具体规定。而对于那些进口的婴幼儿饮用水,其标准是按照国外婴儿实际体质进行制定,可能并不适用于中国宝宝。鉴于此,我国亟需制定适合中国宝宝自己的饮用水标准,以保证宝宝们的健康成长!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中检科(北京)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是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具备中国计量认证(CMA)资质、并依据ISO/IEC 17025运行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中心“饮用水安全研究实验室”长期从事饮用水研究工作,拥有专业技术人员20余名,以及国际最先进的检测设备,为社会各界提供高质量的检测和专业技术服务,得到国内外知名企业和政府部门的认可。

  • 【分享】专家:多数婴幼儿三聚氰胺泥沙样结晶可自行排出!

    关于婴幼儿食用问题奶粉事件,卫生部组织中华医学会有关专家进一步对相关情况进行会商讨论,认为目前诊断的绝大多数患儿是泌尿系统少量泥沙样结晶,大多数婴幼儿通过多饮水、勤排尿,可自行排出。 据专家介绍,无论是婴幼儿还是成年人,在正常饮食或者药物代谢过程中,尿中可能会出现一些微小的结晶,都可随尿液排出。某些特殊情况下,微小结晶不能及时排出,少数个体可以出现结晶聚集成块,临床上称为结石。 专家认为,由于人工喂养的婴幼儿以婴幼儿配方奶粉为惟一或主要食物,如果连续食用含有三聚氰胺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就有可能产生三聚氰胺泥沙样结晶。停止食用含三聚氰胺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后,大多数婴幼儿通过多饮水、勤排尿,三聚氰胺泥沙样结晶可自行排出。极少数婴幼儿由于个体差异,三聚氰胺泥沙样结晶不能及时排出,会聚集成块。目前诊断的绝大多数患儿是泌尿系统少量泥沙样结晶。 另有医学专家认为,如果摄入的三聚氰胺含量较低,会很快排出,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食用被三聚氰胺污染的婴幼儿奶粉导致泌尿系统结石病情较轻的患儿预后较好;即使个别患儿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只要能及时治疗,肾功能也可以很快恢复。

  • 【转帖】蒙上利益的面纱——婴幼儿奶粉的前世今生

    转自21世纪经济报道[[b]导读[/b]]1995年颁布的《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最重要的一个目的是使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保证母乳育婴、免于受婴幼儿奶粉销售推广的影响,反讽的是,15年后这些机构在婴幼儿奶粉公司里获得专门名称。 对于不熟悉她的人来说,杨佳身份让人迷惑。她经常出入医院,跟医生非常熟稔,有时要为挺着大肚子的妈妈们讲课,有时也要发放宣传单,偶尔还要像文员一样填写表格,比如医院覆盖情况一览表。 她的职位叫“营养代表”,这个温文尔雅的职位名称将她与同行的强烈碰撞遮盖得云淡风轻。本报记者8月17日获得一份医院覆盖情况一览表,在杨佳所负责淮北平原中部这个县城,她要在自己覆盖的24个医院为公司“狙击”十个其他婴幼儿奶粉品牌,由此赢得5200多名新用户。 [color=#d6006d] 1995年颁布的《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其中最重要的一个目的是使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保证母乳育婴、免于受婴幼儿奶粉销售推广的影响,反讽的是,15年后这些机构在婴幼儿奶粉公司里获得专门名称——“医务渠道”,并成为最重要销售渠道之一。[/color] “影响至少在5成”,陕西红星乳业销售公司总经理薛俊民认为,在缺乏实际管制力约束下,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决定了许多婴幼儿奶粉公司销售成败:“(奶粉)是小孩接触的第一件事情,这种依赖程度会不高么?” 而这对于目前产值300余亿元,并且以超过20%速度增长的婴幼儿奶粉来说,只是“潜规则”中的一条。 [color=#d40a00] 眼看着为之辛劳50余年的乳业屡次出事,中国现代畜产品加工科教事业的开拓者和奠基人、中国乳业泰斗骆承庠心痛尤甚他人,但他断言,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拨乱反正,“将来还是小孩遭罪”。[/color][b]非法的战争[/b] 对于杨佳来说,她需要看好24家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县城里5家医院和一家医院社区服务站以及乡镇里的16家卫生院、2家诊所。 尽管“战争”本身就是非法的,但战火正酣,[color=#d40a00]外资品牌“枪林弹雨”迎击国内品牌“小米加步枪[/color]”。 “不管是妇幼保健站还是人民医院,你看妇产科里边的广告都是谁的,不是美赞臣就是多美滋或雅培,有几个是伊利的、圣元的?”陕西红星乳业薛俊民说到县城以上,目前抢夺都非常厉害,“国外大品牌抢夺到地级市,到长江以南恐怕能抢到县城。国内一线品牌,已经抢到了乡镇了。” 根据杨佳所统计的“竞品投入情况”,她覆盖的24家医疗卫生保健机构里,贝因美、圣元在其中的10来家里同样也扎根,紧随其后的是飞鹤、摇篮,而且之后还尾随着雅士利、蒙牛等品牌,为此,厂家为每一位新开户向医生支付开户费——大多数标准为每户80元,少数低的在50-70元,据此估算大厂商仅这笔开支在这个小县城就超过40万元。 但这种付出是有回报的,100多万人的县城,根据近年全国粗出生率推算,每年有近15500新生婴儿,杨佳每月平均得到430多位新用户——刚刚呱呱坠地的婴儿,全年5200多位新用户已经是不错的成绩,但她依然觉得有可能通过单位用户的消费增加销售。在公司要求反馈的“希望调整方案”项下,她填道:“加强VIP医生客情拜访。” 1992年12月26日,时任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副主任阎颖宣布,中国已有21家医院成为首批符合国际标准的爱婴医院。根据当时思路,医疗卫生保健机构要发挥提高母乳喂养重要作用,而爱婴医院更要起到表率作用。 国际母乳喂养行动联盟(WABA)中国联络员丁冰说,2009年时,全球有2万家爱婴医院,中国在其中占了超过1/3,“目前,我国基本上所有的助产机构已经全部是爱婴医院了,共计7000多家。” [color=#d40a00]但中国消费者协会发现,即使该机构警示,但是一些医院甚至是爱婴医院,都是婴幼儿奶粉厂商的坚实阵地,其披露的《2009年母乳代用品市场监测报告》显示,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内的违规行为涉及37个品牌,大品牌在其中“熠熠生辉”。[/color][b]另类“节能”产业[/b] 中国爱婴医院出现的1992年,正是中国乳制品产业结束第一段高速增长节点。[color=#f10b00]1979-1992年,奶牛和原料奶增长速度分别为14.35%和13.4%,乳制品产量以每年16.87%速度递增。[/color] 但这段高速增长中发出了第一声强烈的“爆破音”,[color=#d40a00]北方某品牌奶粉致婴儿死亡,致死原因是奶粉含有亚硝酸盐[/color]。 “那是在我的工作经历之中的第一件大事”,上海奶业协会副秘书长顾佳升回忆说,惨剧肇因是[b]个别奶农为应对当时采用的比重检验,从土墙表面刮下“土盐”,加入到掺了水的生奶里使得比重回复到正常,而“这次发现那个农民加‘土盐’,其主要成分是亚硝酸盐。”[/b] 当年国家立即增加了亚硝酸盐检测指标,风波很快平息,但1993年乳制品产业还是出现了负增长,奶产量下降到498万吨。 “中国从1989年有第一代婴幼儿奶粉开始,我就在里边了”,圣元创始人张亮见证了这段高增长。他在法语专业毕业之后进入一家法国公司,在那一直干到1992年,并通过这家畜牧公司进入乳制品行业。 中国乳业泰斗骆承庠回忆说,当时他研发婴幼儿奶粉除了指标之外,很重要的一项是检查奶粉的实际营养效果。为此,学生要协助他做相关实验,其中包括让服用婴幼儿奶粉的小老鼠在水缸中游到筋疲力尽。 “抓老鼠也有技巧,陈××(某乳业上市公司现任分管研发副总)不知怎么就老被老鼠咬”,那个质朴的年代如今依然在骆承庠的记忆中挥发着快乐,但这种质朴很快戛然而止。 旅欧乳品工程师施大生告诉本报记者,20余年前中国就有按照国外先进方式生产的婴幼儿奶粉,当时由丹麦人投资的多美滋收购上海优质生奶,以湿法生产婴幼儿奶粉。 施大生解释道,牛奶与母乳相比,乳清蛋白比例低、酪蛋白比例高,前者制成婴幼儿奶粉时需要提高乳清蛋白,而生产奶酪尤其是干酪时会用掉酪蛋白剩下液态乳清。欧美等国主要选择儿童专用液态奶,这种奶拿没变性的脱盐乳清,加上牛奶均衡调配后制出。而只有偏僻地区才用上述儿童液态奶喷制成奶粉——这个过程就是婴幼儿奶粉的湿法生产。 [color=#d40a00]但中国乳业从业人员跳开国际通行的正规做法,找到了一条“捷径”,以便宜价格进口乳清粉加全脂奶粉,制造成为婴幼儿奶粉,形成所谓“干法”,并以此“独门绝技”特立独行——中国是唯一“干法”婴幼儿奶粉大国。[/color] 而对于主张这一做法的公司来说,干法混合不但摆脱了饲养奶牛限制,生产工艺变得很简单,而且费用也变得极低,尤其“环保节能”——记者从某婴幼儿奶粉公司获得的数据显示,干法生产婴幼儿配方奶粉,能耗是各种工艺中最低的,每年生产约2亿产值的产品,耗电不到50万元,用水也就1万元左右。[b]灰色“创新”[/b] 1995至1998年中国奶粉产量的年均增长率仅为1.7%——1998年整个奶粉市场只有37万吨,远低于乳制品行业的平均增长率18.17%。这让奶粉企业日子很难过,而乳清粉进口生意更显得尤为重要。即使过去采用湿法生产的多美滋,被丹麦人卖出变为澳大利亚投资企业之后,也加入干法生产大军。 1997年,张亮注册了北京澳内特乳品有限公司,乳清粉进口正是其主要生意。他不是唯一一个看到其中巨大商机的人。1998年,中国进口乳清制品6.9万吨,但次年乳清粉即增加到8.32万吨。 施大生说,[color=#d40a00]乳清粉之中“奥妙”很多,动辄利润相差很大:例如,好的液态乳清是以凝乳酶生产干酪得到的,而用酸法(用柠檬酸等得到)的乳清就差很多;牛奶里灰分(无机成分残留物)比人奶要高,灰分去掉这一环节叫脱盐,灰分的高低也影响乳清粉的品质与进口价格;加工中热伤害程度又决定了乳清蛋白是否变性,而这同样影响乳清粉的品质与成本。[/color] “婴幼儿吸收不了变性的乳清蛋白,所以国外都是以低热处理强度的奶粉作为基料”,施大生说,中国进口的乳清粉就有一些是变性的乳清蛋白,而那些高热处理强度的奶粉生产的婴幼儿奶粉更是不适宜作为婴幼儿食品。 但彼时并非行业的景气期。1998年,中国新生婴儿数量首次低于2000万,根据轻工业信息中心数据,1999年乳制品行业内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企业378家,亏损的有124家,而其他的1200多家乳制品企业,日加工能力均在20吨之下。 这使得它们更致力于干法混合造就的“创新”空间,任何一个有市场拉动力的噱头都成为积极实践的方向。如今执掌光明乳业的郭本恒当时还是研究人员,他在2000年的一篇论文中写道,中国已成为世界上奶粉品种最齐全的国家之一,“各种奶粉产品已涵盖每个层次的消费人群,即不同年龄段都有其特定的奶粉产品,对不同生理条件和疾病的人群还有功能性奶粉。” 2000年开始,[color=#d40a00]美赞臣找到了一个对婴幼儿奶粉销售和利润均有大幅提升的利器——添加ARA和DHA的系列婴幼儿配方奶。[/color]这类产品在后来许多企业的宣传中被称作拥有提高智力等妙用,但对于生产来说,带来的一个麻烦是添加剂有刺鼻气味。一些企业因而“果断”地采用了添加在婴幼儿食品中禁止的香精香料,这使其他不敢采取同样行动的婴幼儿奶粉企业进退维谷:加是违法,不加则气味无法与同类竞争。 2006年11月,[color=#f10b00]某地奶业行业协会为此专门向卫生部监督局请示,列举多家进口品牌的非法添加[/color],委婉地质询:“我们相信这些大企业不会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擅自添加不允许在婴幼儿食品中使用的添加剂,但目前我们又找不到可以使用的依据。恳请……使我们国内的企业能够在公平的条件下生存和发展。”请示此后未有回复。 在2006年时,该行业协会直指添加剂为“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但在2008年,《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谷类食品中香料使用规定》发布,凡适用范围涵盖0至6个月婴幼儿配方食品,不得添加任何食用香料。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可以使用香兰素、乙基香兰素和香荚兰豆浸膏。这一规定后半段,就此被一些奶粉企业用作为加香料香精的“依据”。 2010年7月26日,卫生部公布《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征求意见稿)》,明确把包括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在内的20种食品,列为禁加食用香料、香精的范围。至此,从2006年地方行业协会举报,已历经四年。 “在2003年到2008年间,中国婴幼儿奶粉市场达到了21%的复合增长率,到了2008年,总体市场规模更是扩容至255亿元”,香港上市公司澳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陈远荣说,澳优2008年4亿元营业收入得益于近些年的高增长。 澳优只是高增长受益者之一。2008年,高端奶粉市场前四名全为外资企业:多美滋、美赞臣、惠氏、雅培,它们中有三家使用乙基香兰素等香精香料出现在上述请示中。 一位曾在乳品企业负责研发的知情人士认为,[color=#d40a00]基于乳清粉的干法生产与香精香料的滥用使许多灰色“创新”得以敞开,一些婴幼儿奶粉在巨额广告费的推广下披上高端产品外衣,具体做法是对于母乳中含有的成分寻找一种便宜添加剂,而后在宣传中暗示它与母乳相当甚至更好。[/color] 2009年澳优营业额62377万元,除税前盈利20840万元,毛利率33.4%。这并不算高,薛俊民说许多婴幼儿奶粉企业可以做到50%的利润率,“最高达到56%”。[b]行业与江湖[/b] “尤其是80后,不愿意听说教。知道母乳好,但不清楚人工喂养的风险,认为和母乳同样好”,国际母乳喂养行动联盟(WABA)中国联络员丁冰说,目前以婴幼儿奶粉等形式人工喂养的风险没有得到足够重视。 而骆承庠百思不得其解的是[color=#d40a00]行业变异,科学探讨让位于商业利益与“大局观”。[/color]2004年阜阳“大头娃娃事件”发生后,骆承庠判断是水解蛋白所致,但这种看法波澜不惊。 “我是对的,他们看书太少”,骆承庠笑着说,但他对于不能在自己一手创办的行业杂志上发稿有些无奈。 “三鹿奶粉”事件之前,郦韬珉在研究室中发现了一桩异常,三鹿奶粉数个样本查出非蛋白氮数倍高于正常标准,但在此后的一次专业会议中谈及此发现,迅速被攻击为打击三鹿的“笑话”。数月后三鹿事发,郦韬珉却更为边缘了。 [color=#d40a00]“其实三聚氰胺不是结石的唯一成因”,郦韬珉说对婴幼儿奶粉很重要的灰分指标在20年前生产的产品中都比较低(S26灰分是2.0%,Premiun是2.1%,明治是2.3%,瑞士NAN11.9%,雀巢立多精2.5%,中国龙丹3.0%)。国家标准中将这项重要指标降低到了≤5.0%。[/color] 提高灰分指标对婴儿一点好处也没有,行业人士测算,相反却给企业和原料供应商多创造了1200元/吨以上的额外利润,但某国际知名品牌的婴儿奶粉也由于中国标准的降低,而把在马来西亚生产并进口到中国的奶粉,灰分由2.0%上升到了3%。 以2008年4月天津海关进口情况为例,北京澳内特进口的78吨70D脱盐乳清粉金额为102.648万美元,以900克罐装需要360-405克计算,这部分成本在5美元左右,但这已是同期进口的乳清粉中最贵的了——后者进口价格多数为每吨660-760美元,是澳内特采购价6%左右。 进口乳制品的混沌空间,使得婴幼儿奶粉企业在需要的情况下,可将采购作为利益输送的手段,而这种情况至少在10年前就出现过。 1998年,在三鹿掌舵人田文华任法定代表人的某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旁,注册了一家同名咨询公司,这家现已注销的咨询公司法定代表人,就是现任某乳业权威机构的常务副理事长。 “他们卖奶粉给乳制品企业”,一位行业人士谈及该机构对某些企业的维护时如此解释。 [color=#d40a00][size=4][b]顺应潮流或者被边缘化?成为考验技术人才的非技术难题。[/b][/size][/color]当一位专家得知骆承庠接到某大型乳制品企业科研院的邀请时评价说,“这是要封你的嘴,防止你乱讲”。骆承庠笑着回了一句,“没封住。” 商业利益下异议的消减,使得专业人士大感无力。以乳业新国标为例,曾经对乳清蛋白的变形与否有过争论却无疾而终。 加工中热伤害程度决定了乳清蛋白是否变性,而这同样影响乳清粉的品质与成本。“国际标准中只认可不变性乳清蛋白的比例。新国标中,对于不变性乳清蛋白没有标准的检测方法。这指标由此成了虚设,”上述曾参与乳品研发的知情人士称,这为变性乳清粉进入婴幼儿奶粉敞开大门,而婴幼儿奶粉厂商就无需为此项本应增加的成本发愁了。 种种牵绊使一些专业人才淡出中国乳业。加拿大圭尔夫大学动物家禽科技系奶牛营养学博士乔富龙,曾在两年前上万言书《破解乳品安全危机和助推奶业可持续发展的建议》。乔富龙在回复本报记者的邮件中写道:“我最近一直在加拿大,呆在家中陪孩子过暑假。夏季确实很美,很安静,很平静。我已经对中国奶业实在提不起劲了。”

  • 【分享】婴幼儿服装安全性能

    近日,检验检疫部门在对某企业生产的出口婴幼儿服装进行附件扭力、抗拉强力检测时发现不合格情况,责令企业进行整改。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服装生产企业,生产婴幼儿服装时,需注意附件的强力。 与成人服装相比,儿童服装的质量风险更高。婴幼儿服装指年龄在3岁及以下的婴幼儿穿着的服装。质量风险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小零件方面,婴幼儿服装需做附件扭力、抗拉强力测试。二是绳带方面,欧美等的标准法规有明确要求:欧盟EN14682-2007《儿童服装安全规范——儿童服装绳索及束带》,美国ASTMF1816-97(2004)《儿童上衣的绳带安全规范》及CPSC的《儿童上衣的抽紧带指南》。三是阻燃性能,输往美国、日本的睡衣类有阻燃要求,欧盟限制使用卤族阻燃整理剂等。 结合目前检验检测的结果,检验检疫机构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注重附件审查。婴幼儿服装应采用暗扣设计,纽扣不能机器装订,如确需纽扣装饰,请手工缝制并在相应位置用软布加厚后装订;不要用玻璃、亮片等作装饰物,如需装饰,请改用铆钉;婴幼儿针织服装上最好不要有任何装饰物,因针织物有弹性,装饰物在70牛顿的拉力下易脱落而不符合标准要求。二是注重检针。日本、美国等一旦发现衣服上存在断针,一根断针的处罚额度高达5万美元。为加强用针管理,儿童服装的附件如拉链、吊牌等不要含有金属铁。三是注重绳带检查,低龄儿童服装的帽子、颈部不能有绳带;拉带露出长度不得超过7.5厘米;不能有自由末端和套结。

  • 【分享】出口婴幼儿服装须重视附件质量

    近日,检验检疫部门在对某企业生产的出口婴幼儿服装进行附件扭力、抗拉强力检测时发现不合格情况,责令企业进行整改。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服装生产企业,生产婴幼儿服装时,需注意附件的强力。  与成人服装相比,儿童服装的质量风险更高。婴幼儿服装指年龄在3岁及以下的婴幼儿穿着的服装。质量风险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小零件方面,婴幼儿服装需做附件扭力、抗拉强力测试。二是绳带方面,欧美等的标准法规有明确要求:欧盟EN 14682-2007《儿童服装安全规范儿童服装绳索及束带》,美国ASTM F1816-97(2004)《儿童上衣的绳带安全规范》及CPSC的《儿童上衣的抽紧带指南》。三是阻燃性能,输往美国、日本的睡衣类有阻燃要求,欧盟限制使用卤族阻燃整理剂等。  结合目前检验检测的结果,检验检疫机构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注重附件审查。婴幼儿服装应采用暗扣设计,纽扣不能机器装订,如确需纽扣装饰,请手工缝制并在相应位置用软布加厚后装订;不要用玻璃、亮片等作装饰物,如需装饰,请改用铆钉;婴幼儿针织服装上最好不要有任何装饰物,因针织物有弹性,装饰物在70牛顿的拉力下易脱落而不符合标准要求。二是注重检针。日本、美国等一旦发现衣服上存在断针,一根断针的处罚额度高达5万美元。为加强用针管理,儿童服装的附件如拉链、吊牌等不要含有金属铁。三是注重绳带检查,低龄儿童服装的帽子、颈部不能有绳带;拉带露出长度不得超过7.5厘米;不能有自由末端和套结。

  • 奶粉新细则 严管婴幼儿配方乳粉“基粉”

    人民网12月26日电(李彦增)2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新版细则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基粉”,作出明确的定义和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滕佳材副局长指出,新细则是维护婴幼儿乳粉质量安全的有效手段。新细则强调,要求严格监管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基粉,不再受理新建企业以基粉为原料,采用干湿法复合工艺异地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生产许可申请。对集团公司采用干湿法复合工艺异地生产并已取得生产许可的情况,给予一定过渡期限进行工艺整改。这些举措将有助于提高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质量,严控安全风险。

  • 国内婴幼儿奶粉将全面“体检”

    国内婴幼儿奶粉将全面“体检”孩子们吃的婴幼儿奶粉,营养成分、微量元素、污染物等主要指标究竟有多大差别,质量安全如何?昨日下午,中消协在食品安全周发布会上呼吁,食品安全消费要让消费者获得知情权,将启动对国内市场婴幼儿配方奶粉的比较试验,为家长们提供真实参考。  今年以来婴幼儿奶粉受到很高的关注度,国家相继出台奶粉监管新政。中消协秘书长姜天波昨日特别指出,只有“实现知情权,行使选择权,才能确保安全权”,中消协将启动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比较试验,对国内市场上销售的主要奶粉进行检测,为消费者提供真实信息。“婴幼儿配方乳粉比较试验是今年一个重点工作,希望全面、客观公示奶粉的真实质量状况,家长们买奶粉可参考”。  同时将编发婴幼儿配方乳粉科学安全消费知识,帮助辨别消费信息真伪,指导科学合理选择。还会把消协在受理投诉、消费调查、比较试验等发现的乳品质量安全问题向食药监总局、工商、质检部门反馈查处。  此次的婴幼儿奶粉比较试验马上就要启动,会选择市场上的主要品牌,研究确定样品、检测项目,诸如奶粉营养成分、微量元素、污染物等主要指标都会涉及。  姜天波表示,在正在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中消协也提出修改意见,建议构建食品安全救济制、控制食品添加剂总量、餐饮企业应强化披露信息、增加预包装食品包装材质安全性规定、完善食品召回、严格食品广告管理、提高惩罚性赔偿力度等。(记者廖爱玲)

  • 14岁以下儿童包含婴幼儿么??

    食品标签打假,经常性遇到一些特别的职业打假人,提到的问题,总是从来没有考虑,或者没有深究的问题。之前遇到一起投诉,产品中加的有2款配料,其中一款配料需要标识“婴幼儿不能食用”,另外一款配料需要标识“14周岁以下儿童不能食用”。产品标识时就直接标识了“14周岁以下儿童不能食用”,产品上市后,很快遇到了职业打假人的关注,毕竟从标签上去找问题,是最容易,而且也是成本最低的一种方式了。投诉到了监管部门,说该产品的不适宜人群标识有问题,没有标注“婴幼儿不能食用”。按照正常理解,14周岁以下儿童应该是包含有婴幼儿才对的。既然有了投诉,那就老老实实的找依据吧。经过查询,终于找到了法规上依据:[font=宋体][/font][b]根据GB/T 31179《儿童安全与健康一般指南》,其中对于儿童的定义为:从出生到18岁之间的人群。也就是说:14周岁以下儿童也包含婴幼儿。[/b]因此将其反馈给到了监管部门,此投诉结束。但从此以后,类似的标签,即使重复,我都会将其分开标识,因为回复一个投诉也是成本,那干脆在初始的时候就加上去,省得到时候应付投诉麻烦。[font=宋体][/font]

  • 【分享】我国婴幼儿谷类辅食 砷铅等标准严于国际

    针对近日媒体报道包括雀巢在内的某些欧洲知名品牌婴幼儿食品中的砷、铅、镉等重金属含量高于母乳的情况,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研讨,在回答记者提问中表示,目前我国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砷、铅、镉等标准严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将进一步加强同国际组织及相关国家的交流与协作,完善我国婴幼儿配方食品及其原料的食品安全标准。  据介绍,我国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在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安全标准中规定了砷和铅的限量指标,砷为每公斤200微克,铅为每公斤200微克,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未对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规定砷和铅的限量指标。我国和CAC均未制定婴幼儿辅助食品的镉限量指标,但我国对该类食品的主要原料大米的镉限量要求(每公斤0.2毫克)严于CAC标准(每公斤0.4毫克)。因此我国现行有关标准均严于CAC。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不得生产和销售不符合我国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标准的任何食品。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表示,将不断完善我国婴幼儿配方食品及其原料的食品安全标准,对婴幼儿配方食品及其原料的重金属及其他污染物做出更加严格和科学的规定,确保婴幼儿身体健康。

  •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发布

    文章来源:工业标准二部 更新时间:2015-05-26 16:55 国家标准委今天批准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对儿童服装的安全性能进行了全面规范,将有助于引导生产企业提高儿童服装的安全与质量,保护婴幼儿及儿童健康安全。标准将于2016年6月1日正式实施。 鉴于婴幼儿和儿童群体的特殊性,该标准在原有纺织安全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各项安全要求,安全要求全面升级。 在化学安全要求方面,标准增加了6种增塑剂和铅、镉2种重金属的限量要求。 在机械安全方面,标准对儿童服装头颈、肩部、腰部等不同部位绳带作出详细规定,要求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头颈部不允许存在任何绳带;标准对纺织附件也做出了规定,要求附件应具有一定的抗拉强力,且不应存在锐利尖端和边缘。另外,该标准还增加了燃烧性能要求。 依据年龄不同,标准将儿童服装分为两类,适用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穿着的为婴幼儿纺织产品,适用于3岁以上,14岁及以下的儿童穿着的为儿童纺织产品。 按安全要求的不同,标准将儿童服装安全技术类别分为A、B、C三类,A类最佳,B类次之,C类是基本要求。且要求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标准同时要求儿童服装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安全类别,婴幼儿纺织产品还应加注“婴幼儿用品”。今后,消费者在选购童装时,可以以使用说明上标明的安全类别作为参考。 为保证市场的平稳过渡,标准设置了两年的实施过渡期。2016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即实施过渡期。在过渡期内,2016年6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在市场上继续销售,检测机构按照企业所执行的标准进行检测。2018年6月1日起,市场上所有相关产品都必须符合本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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