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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耗资9.5亿 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正式运行
    从2013年1月1日起,由国家和地方共投入约9.5亿元打造的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正式运行。我国74个城市从1月1日起按空气质量新标准开展监测并实时发布PM2.5等6项基本项目的实时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等信息,公众可通过网络实时查询。   2012年12月28日,环保部在总站举办《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以下简称“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任务完成情况新闻通气会。环保部总工程师万本太同志向20多家中央各大媒体介绍了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情况。 环保部总工程师万本太同志(来源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万本太表示,历时近10个月,通过不懈努力,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任务圆满完成。他指出,自空气质量新标准颁布以来,环境保护部同步下发了《关于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通知》和《关于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第一阶段新标准实施的范围、时间期限和工作目标,要求各地做好新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同时,积极做好新标准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积极推进新标准监测能力建设。出台了《关于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的意见》,协调财政部等相关部委筹措资金,国家和地方共计投入约9.5亿元重点支持第一阶段实施监测的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开展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建设。二是精心优化新标准监测网络。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由113个重点城市扩大到338个地级市(含州盟所在地的县级市),国控监测点位由661个增加到1436个。三是建立和完善新标准监测技术体系。开展了4个阶段PM2.5监测方法适用性测试,确定了适用于我国的监测设备技术指标和技术要求,为全国PM2.5监测能力建设提供了技术支持。四是认真做好空气质量监测质量保証工作。建设完成了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数据传输与网络化质控平台,有效保証了数据的真实可靠,以及公众更便捷地获取信息。   万本太表示,下一步,环境保护部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力保証监测设备的稳定运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杜绝行政干预﹔进一步改进空气质量信息的发布形式,充分利用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等媒介,使公众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取环境空气质量信息﹔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为扎实完成第二阶段和第叁阶段的任务夯实基础。   据了解,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等共74个城市、496个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监测点位已建成或改造完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按照空气质量新标准的要求,开展监测并实时发布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臭氧(O3)、一氧化碳(CO)和细颗粒物(PM2.5)等6项基本项目的监测数据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数等信息。其中,除臭氧(O3)发布各个监测点位的1小时浓度值和8小时滑动平均浓度值外,其他污染物发布各个监测点位1小时浓度均值、空气质量分指数以及24小时浓度均值、空气质量分指数。在发布的时间上,发布监测指标的实时浓度,通过每一整点时刻发布各监测点位的主要污染物浓度和AQI指数,便于公众及时了解空气质量状况。在发布的内容上,强调对公众健康的指引,为公众合理安排生活与出行提供参考。在发布的方式上,不仅在城市的环保局网站上发布,有些城市还将通过微博、手机、电视等多种形式进行发布。   这标志着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任务圆满完成,在中国环境保护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我国环境管理战略转型迈出了实质性一步,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开始从污染物控制管理阶段向环境质量管理和风险防范阶段转变。 会议现场(来源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新闻通气会结束后,媒体代表参观了总站大气实验室和质控实验室,并采访了相关专家。通过这次新闻通气会,提高了社会公众对环保工作的关注和参与环保的积极性。(本文分别来源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与“中国环境报”)
  • 先河环保独揽7388万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项目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建设项目预中标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 年11 月 1 日,河北省政府采购网(www.hebgp.gov.cn)发布了《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建设项目预中标公告》,公告显示我公司为预中标供应商,预中标金额:人民币73,886,000元。   一、预中标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BOAOZB12211002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内容:   1、臭氧分析仪61台/套   2、一氧化碳分析仪62台/套   3、PM2.5分析仪70台/套   4、城市环境摄影系统53台/套   5、配套采样系统、机架、稳压电源等辅助设备35台/套   6、数据传输与网络化质控平台软硬件65台/套   7、二氧化硫分析仪39台/套   8、氮氧化物分析仪40台/套   9、可吸入颗粒物分析仪41台/套   10、气象仪(五参数)34台/套   11、质控设备(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标气、阀门等)31台/套   12、站房建设及改造39个   13、能见度监测仪9台/套   14、一级温度计1台/套   15、一级气压计1台/套。   16、PM2.5手动手工比对检测仪33台/套。   项目实施地点: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指定地点。   预中标供应商名称: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中标金额:人民币73886000元。   预中标公示期:2012年11月1日—2012年11月5日(三个工作日)。   二、预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中标金额占公司 2011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50.41% 若本次预中标项目最终签订合同并如期履行,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三、风险提示 截止公告日,项目尚在中标公示期,因此最终中标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具体内容、中标金额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待合同正式签订后公司将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 重庆2498万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项目公布结果
    项目名称: 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建设项目(一期)(第三次)   采购编号: 0611-B1200090920(采购计划编号:12A1682)   评审日期: 2012年12月26日   公告日期: 2013年1月5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人名称: 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采购人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1601室   项目负责人: 肖友东 白喆   联系电话: (023)67707022   传真: (023)67707382   评标委员会名单: 张学煃 姜和 黄玉明 李一兵 徐阳 余家燕 鲍雷   评审结果:   项目名称  中标金额(万元)  中标供应商   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建设项目(一期) 2498.00 中科器进出口深圳有限公司
  • 《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印发
    p   为提高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水平,加强VOCs自动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按照生态环境部《2019年地级及以上城市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环办监测函[2019]11号)的相关要求,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制定了《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 br/ /p p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基于低温吸附剂或超低温空管捕集-热脱附、常温吸附剂捕集-热脱附等富集方法与气相色谱-火焰离子检测器、气相色谱-质谱、气相色谱-火焰离子检测器/质谱等定性定量方法进行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 VOCs)中的 57 种光化学前体物连续自动监测的运行质量控制。其他类型 VOCs(如 TO-15 等毒性 VOCs、醛酮类含氧 VOCs 等)连续自动监测的质量控制可参考执行。 /p p   此规定对每周、每月、每季度、每年的质量控制工作进行了规定。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1/uepic/ab8104e0-6d9f-4e65-bba2-610ab20c3290.jpg" title=" 质控.jpg" alt=" 质控.jpg" / /p p   全文如下: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29575.shtml" target=" _blank" title=" 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pdf" textvalue=" 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pdf" 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pdf /a /p p br/ /p
  • 吴晓青:国家空气监测网年底将投入运行
    3月15日下午3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污染防治司司长赵华林、环境影响评价司司长程立峰、环境监测司司长罗毅、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庄国泰就“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在会上,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正式回应公众普遍关心的由雾霾引起的大气污染问题。   吴晓青说,我们已经为粗放的经济发展模式付出了沉重的环境代价。如果不尽快转变经济发展模式,不尽快调整产业结构,不尽快改变我们落后的生产和生活方式,要想减少雾霾、改善空气质量将非常困难。所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需要我们做的是尽快采取行动,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有所作为。   吴晓青表示,将继续实施好第二阶段的国家环境空气网的建设。继去年全国74个城市、496个监测点位建成之后,今年我们将在全国116个城市建成440余个国家空气监测点位。到今年年底,第二阶段的建设任务完成之后,我国将有190个城市近950个监测点位组成的国家空气监测网投入运行,并且实时发布监测数据。这对人民群众及时、真实、准确地了解当地的空气质量,切实保障身体健康将起到重要的作用。同时也为我们治理大气污染提供科学的依据,更为重要的是,为地方各级政府下决心治理大气污染提供有效的监督手段。
  • 财政部下达965万建设广西环境空气监测网
    近日,财政部根据《关于申请下达20113年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建设项目(二期)资金的函» ,下达广西2013年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预算965万元,专项用于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建设项目。   2012年2月29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正式发布,将于2016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2012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对我国环境空气中PM2.5、臭氧、一氧化碳等新指标监测工作提出了分三步实施的要求,即:2012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开展PM2.5等新指标监测,2013年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开展监测,2015年在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开展监测,2016年在全国各地都要按照该标准监测和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并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   2013年,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实施的&ldquo 三步走&rdquo 原则开展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二期建设,建设范围为除一期建设范围以外的其他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共涉及全国100个城市的412个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其中涉及我区桂林、柳州,北海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的14个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建设,要求各项目单位在2013年10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   本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加强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监测能力,使之具备空气质量新标准全项目监测能力,实现第二阶段环境空气监测网建设目标。全面反映城市空气质量,使之与公众感受接近一致,为公众提供更全面及时的空气质量状况信息 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从而实现对灰霾和光化学污染等的控制、管理 为政策制定、环境外交、环境国际合作、环境科学研究等提供支持和服务
  • 国家空气监测网覆盖面扩增2倍 仪器市场或迎来爆发行情
    日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关于按照国家空气监测网“十二五”点位开展监测的通知》。该通知中称,国家网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由113个重点城市扩大到地级以上城市(包括部分州、盟所在地的县级市)共338个城市1436个空气点位。由此可知,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覆盖面将扩增为原来的2倍,而与此相关的监测仪器市场需求更是有望迎来爆发式增长的行情。 关于按照国家空气监测网“十二五”点位开展监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国家地表水、环境空气监测网(地级以上城市)设置方案的通知”(环发[2012]42号)文精神,国家网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由113个重点城市扩大到地级以上城市(包括部分州、盟所在地的县级市)共338个城市1436个空气点位。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于2012年5月1日起,按照新批复的城市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开展监测,具体要求见 “附件一 通知正文”。   请各监测中心(站)按照见“附件一 通知正文”中的具体要求,参照“附件二 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监测点位名称表”中的批复点位,完成“附件三 点位基本信息表及统计表”中本单位相应点位基本信息填报工作。   联系人:王玮 张欣 李钢   联系电话:010-84943196、84943121、84943117   传真电话:010-84650863   附件1:通知正文   附件2: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点位   附件3:各省市点位信息填报表
  • 河北省“织就”全国最大环境空气监测网
    p   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2018年河北省推进市、县、乡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建成了包括53个国控站、337个省控站、1985个乡镇站、218个省级开发区空气站以及5个港口作业区空气站的全国最大环境空气监测网。 /p p   为打好污染防治的硬仗,2018年河北省全面构建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在对168个县市区空气质量通报排名的基础上,按市域实施了乡镇空气质量排名通报制度,对空气质量排名持续靠后的实施奖惩问责,建立降尘监测体系,形成了环境空气质量“国家考市、省考县市区、市考乡镇”的完整考核体系。 /p p   2018年,河北省建立了全流域水环境监测体系,厘清水环境保护责任、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p p   河北省是全国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省份,改革一年多来,全省环境监测管理新体制不断完善。为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河北省在全国率先制定《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并发布《河北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三年行动方案》,重点进行了环境自动监测运维质量专项检查,对个别省控站存在保障不利、干扰空气质量监测站正常运行的问题以及运维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全省通报,并对部分运维单位进行约谈,要求即查即改,确保全省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 /p p   同时,对全省部分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机构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开通报,规范净化了全省环境监测市场。 /p p   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监测与应急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河北省将健全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加快水、土壤、生态等监测网络建设,全面推进跨市、跨县界河流断面水站建设,科学制定全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方案,坚决压实生态环境监测责任,为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 /p
  • 江苏2.4亿元环境空气监测网项目开始招标
    相关新闻:浙江斥资7592万大规模采购地表水检测设备   日前,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网建设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据悉,这一项目投资总额达2.4亿元人民币,将建成省级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省级直管城市质控监测站网、省级和城市群的大气复合污染多参数站,建成省级大气监测质量保证与控制中心……   话说这一投资2.4亿元的大项目早在2013年2月便开始招标,只是不知何原因以废标结束了首轮招标。现在这一项目又重新开始招标,估计国内外环境空气监测仪器公司肯定又要展开一番较量了,不知最后胜者将花落何家,敬请关注仪器信息网之后的中标公告新闻。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网建设工程监理项目的招标公告 标书编号:JSZC-G2013-035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网建设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网建设工程监理项目标书编号:JSZC-G2013-035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总投资约2.4亿元人民币,将在我省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设备完善、技术先进、功能齐全、质量管理高效的省级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完善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络,建设省级直管城市质控监测站网、省级和城市群的大气复合污染多参数站,建成省级大气监测质量保证与控制中心,全面监控我省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并对新型大气污染物的监测提供质控源头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独立法人   3、投标人须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格或通信建设监理资质,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甲级专业资质   4、拟任总监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监理。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文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传真号码:025-8363380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3年4月8日上午8:30-9: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3年4月8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B楼22A层   投标文件接收人:唐文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3年4月8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B楼22A层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南京市山西路43号4楼   邮编:210009 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8081/   采购中心联系人:唐文 联系电话:025-83633819   采购人: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联系人:唐梦涵 咨询电话:025-86575221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户名: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西支行   账 号:07797251081455910001   投标保证金应以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本票(同城)、银行汇票(异地)。采购中心不接受转帐\现金\转帐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十、其他应说明事项:无   2013年3月
  • 河北第二批64个县级环境空气监测网建设招标
    近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了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全省第二批64个县级环境空气监测网建设公开招标公告。将采购64台二氧化硫分析仪、64台氮氧化物分析仪、64台PM10分析仪等仪器设备。 此前,在第一期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全省县级环境空气监测网建设采购项目中,先河环保公为该项目预中标供应商,预中标金额为6092.1万元。据悉,该次预中标金额占先河环保2012年度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28.95%。   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全省第二批64个县级环境空气监测网建设采购内容:   1、臭氧分析仪1台/套 2、一氧化碳分析仪1台/套 3、PM2.5分析仪1台/套 4、城市环境摄影系统1台/套 5、全自动皂膜流量计1台/套 6、机、阀门等配件辅助设备1台/套 7、数据传输与网络化质控平台软硬件1台/套 8、质控设备(零气发生器、标气、阀门等)1台/套 9、动态校准仪1台/套 10、新建完善站房1座 11、二氧化硫分析仪(含校准标气及配件)64台/套 12、氮氧化物分析仪(含校准标气及配件)64台/套 13、PM10分析仪64台/套。   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全省第一批64个县级环境空气监测网建设采购内容:   1、臭氧分析仪63台/套 2、一氧化碳分析仪63台/套 3、PM2.5分析仪63台/套 4、城市环境摄影系统63台/套 5、全自动皂膜流量计63台/套 6、机、阀门等配件辅助设备63台/套 7、数据传输与网络化质控平台软硬件63台/套 8、质控设备(零气发生器、标气、阀门等)63台/套 9、动态校准仪63台/套 10、新建完善站房63座。
  • 《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附全文)
    关于印发《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机关有关部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各运维机构:  为适应监测事权上收后环境监测管理新要求,规范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和维护,保障环境空气监测数据准确可靠,根据《“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环办监测〔2016〕104号)的有关要求,我部制定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依据本细则,制定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运行管理细则。试行期间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 韩静磊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电话:(010)66556815  传真:(010)66556824  邮箱:zhiguanchu@mep.gov.cn  附件:1. 运维机构名单  2.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pdf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3月1日  附件1  运维机构名单  1.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厦门隆力德环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4.青岛吉美来科技有限公司  5.河南鑫属实业有限公司  6.武汉宇虹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珠三角编制空气监测网 筹建复合污染综合防治体系
    一张覆盖整个珠三角的天网已经形成——本报记者获悉,亚运空气质量保障监测预警支撑体系已经建立。   该体系主要由亚运场馆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网、粤港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珠三角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以及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这几大体系共同组成。   此前,由于监测指标的不完善,官方公布的监测数据往往与公众的直观感受不相符而屡受诟病。这次一个明显的突破是,这个体系在原来的监测指标的基础上,增加了如臭氧、PM2.5(细颗粒物或可入肺颗粒物)等指标。而此前的监测指标一直是PM10(可吸入颗粒物)和PM100(总悬浮颗粒物)。实际上,PM2.5的毒性更大。   “目前这方面国家也没有标准,但是广东已经在做了,应该说广东是走得比较前面的。”广东省环境保护监测中心一位受聘于亚组委的21名亚运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专家组成员告诉本报。   这只是珠三角构筑完整的空气监测体系所走的第一步。   全方位空气监测体系保亚运   空气质量保障体系共设置了55个监测点,其中包括设在亚运场馆和运动员村的21个专题监测点位。而依托于这张天网,广东环境监管部门可以即时获知当前和未来3天内的空气质量数据。   其中,亚运场馆监测网要求最高——除国家现行空气质量评价体系规定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气象5参数外,还包括一氧化碳、臭氧、PM2.5 设有亚运场馆的城市在重要场馆、运动员村等重要位置还设立了灰霾测点。   根据2008年底广东省政府跟科技部签署的863重大项目——复合污染防治项目。该项目意在"十一五"末,初步形成区域大气复合污染监测预警技术体系、区域污染应急技术支撑体系和区域大气复合污染综合调控技术体系。   上述专家告诉本报,目前这几个体系已经建立。“863项目”中的预测预警和决策支持等项目,已经在11月1日开始运行。同时,珠三角空气治理的区域联动机制也正式启动。“利用这个项目的最新研究成果,可对珠三角未来72小时空气质量预报,为应急管理提供辅助决策支持。”   而建立于2006年的粤港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是国内跨区域联动防治空气污染的一个重大突破。该监测网共有16个监测子站,其中3个在香港 10个城市监测子站分布在珠三角的每个城市中 另外3个是广东省环境保护监测中心负责的区域子站。   为了亚运,该监测网络的13个空气质量检测子站在11月份之前进行了升级,如增加PM2.5质量浓度分析仪、臭氧校准仪、氮氧化二五分析仪等等多个系统设备。   这几大监测网络系统的数据,将以每小时一次的频率上报给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这些数据,是环保部门决定采取措施的关键依据。”该中心办公室主任向云荣对本报透露,如是否启动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应急预案,决定部分企业关停、限产甚至车辆限行。   作为亚运赛事的主战场,广州是亚运空气质量监测网络的核心。   10年部署:   筹建复合污染综合防治体系   亚运空气保障体系的建设,只是珠三角空气复合污染防治的一个步骤。   日前出台的《珠三角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提出,是到2012年底,地方大气环境标准体系基本建立 到2020年底,建立起先进的大气监测预警体系和完善的大气污染执法监督体系,大气复合污染综合防治体系基本完善。   “计划的第一项任务,就是保亚运。实际上珠三角的空气治理工作一直都很紧迫,那么这个计划到底管不管用,亚运就是第一检验。亚运过后,其它的机制会一件件落实。”上述专家说。   向云荣说,亚运会承诺的是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三项指标。而增加PM2.5、臭氧等指标,则将有助于以后灰霾的治理。其实这些污染物之间的内在变化都有关联性,接下来要开展的系列研究,指标也将远远多于这几个。   记者获悉,广东正在建设一个大气超级观测站,以加强对光化学烟雾、酸雨、灰霾现象的监测和研究。在区域站的基础上,增加对过氧化氢等超过10个新增区域大气污染关键因子的测量。   接下来,广东将结合国家863项目,在大气监测网络布局中增加区域子站布点。“以后有条件的镇,都要设立环境监测站。”上述监测中心专家说。同时,将珠三角所有城市站全部纳入区域空气监控网,逐步实现珠三角所有城市站点的数据联网与共享。   在广东省的计划中,大气敏感区也将设立一套检测预警系统,比如在大亚湾、茂湛、广州、崖门口和汕潮揭等石化基地中,设立空气污染自动监控站点,对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等进行监测。在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重点城市交通主干道边建立共50个空气质量检测子站,纳入全省空气监控网。   “关键要控制车辆,这已经是一个共识。”上述监测中心专家解释,在广东,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占污染气体排放总量的32.0%,机动车排气污染已成为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为此,珠三角大气污染治理选择机动车污染控制为突破口。   该专家告诉本报,上述部分城市的交通干道已经设立了监测站,不过尚未完工 至于石化基地的监控也正在开展当中。本报统计,这些项目总投资为1.6亿元。而在2012年之前,广东在珠三角区域大气复合污染联防联控工程中,将投资164.06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广东正在于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和相关的配套政策方面寻求突破。   今年11月1日起,广东已经在全国率先实施制鞋行业、印刷行业、家具制造业、汽车制造业等四个行业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明年将增加石化、水泥、陶瓷和玻璃等行业的排放标准。   广东明年还将着手制定与国际接轨的珠三角大气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届时,一氧化碳、PM2.5、臭氧等评价指标,或将作为法定监测项目。   “大气污染不受行政边界的限制,它不是一个地方能够完成的。从长远来看,地区之间的协调机制也还要继续完善。”上述监测中心专家表示,未来两年内,广东还将就珠三角区域协调管理模式、多污染物总量协同减排等机制展开专门的研究。
  • 空气监测网数据弄虚作假,环保部将加强环保监控督查
    排水口“吐”着脏水,烟囱冒着黑烟,在线监测设备却显示达标排放。监测软件“动手脚”、空气样本作弊、人为设定污染上限̷̷环境数据造假令百姓深恶痛绝。  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环保法明确对数据造假“明正典刑”。1年里2658起监测数据造假案例被环保部门“揪出”,17个省区市对发现的问题立案78起。  环境治理须有铁腕,唯有严守监测工作底线,才能确保数据真实准确。随着新环保法等一系列严法新规的实施,碧水蓝天的宜居环境将不仅仅是一张蓝图。  空气监测网建成,一些地方、企业偏偏动歪脑筋  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1436个监测点位全部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实时发布PM2.5数据̷�年,一张发展中国家最大的空气监测网建成。与此同时,减煤、压产能、控排放,各地纷纷出手防治污染源。  治污力度在加大,一些地方和企业却偏偏动起歪脑筋,有的百姓反映感受与数据“有距离”。  准确的监测数据是正确实施环境治理决策的基础,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是环保部门严厉打击的重点对象。去年,全国共发现2658家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存在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弄虚作假等问题,17个省区市对发现的问题立案78起。环保部通报15起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及数据弄虚作假典型案例。  ——破坏自动监控设施采样管线、擅自更改自动监测设施。例如,广东东莞市长安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存在出水流量计和水质自动监测设施弄虚作假、私设暗管投放自来水稀释水样干扰人工采样监测等多种违法行为。按该厂提供的2012年至2015年7月污水处理量推算,该厂非法骗取污水处理费用达近2000万元。  ——在“特定”样本中检测,偷梁换柱。环保执法人员在北京市通州区漷县污水处理厂现场暗查时发现,该企业在线监测设备未从出水口取样,而取自于外置的两个盛水塑料桶,在线监测数据造假,超标排放污染物。  ——“污染大户”人一来就停摆,人一走就运转。“我们在河北暗访一家企业时,发现两个烟囱都向外排烟,但第二天明查时,企业则称部分设施故障,当日停产。”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可靠是监测工作的底线,绝对不能碰,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监测数据质量,确保数据真实准确。”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说。  排查“探头”盲点、加固监测“堡垒”软肋  环保部部长陈吉宁说,一些地方政府重发展轻环保,干预环保监测监察执法。“对省以下环保机构进行执法垂直管理改革,能够增强环境监管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环保工作人员表示,排查监测“探头”盲点、加固环保工作软肋,以及打破固化利益链条是下一步要突破的重点和难点。  “耗子躲猫游戏”频频,连续监测难度大。安徽省环保厅环境监察局污染源与生态监察室主任田春介绍,由于环保数据造假存在隐蔽性、瞬时性和流失性的特点,长期连续监控又受制于各种因素,因此在调查取证方面仍存在不少困难。  此外,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属于精密仪器,由专业人员进行软件操控。一些企业通过更换设备主控模块,企业按自己的需要设计出主控模块,交给配合的设备生产商“私人定制”,对现场执法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  事实上,明确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使环境治理成效与老百姓的感受更加贴近。扬“齿”立威、铁腕治污,环保执法“过松”“过软”的局面有了明显改观,但少数地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存在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弄虚作假等问题,令监测数据公信力打了折扣。  专家表示,虚假的检测数据不但直接误导环境管理决策,还导致监测技术人员质量意识信念丧失,影响环境监测的根本。环保工作的难点在县一级,县级环保力量较弱,要通过改革改变县级环保部门履职问题,着力强化监督职能。  “拧水分”、全覆盖、建“黑名单”一个不能少  环保部环境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环保部门正加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控制建设、运行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的完善落实和监督检查。  环境治理重“查”更要重“治”。北京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等专家建议,环保部门对监测数据造假必须持“零容忍”态度,除了强化执法力度,落实监管职责,还应探索运营方式、市场退出机制等创新手段使造假无处遁形。  2016年,环保部将全面落实随机抽查和抽查督查制度,省级环保部门对国家和省级重点监控企业的现场抽查督查要实现“全覆盖”。  据悉,“十三五”期间,环保部将适度上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实权,建立全国统一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测系统,为保障监测数据质量、实现监测与监管执法联动提供重要支撑。同时,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环境治理质量的主体责任。  记者采访了解到,山东启动环境监测管理体制改革,采取环境质量考核“上收一级”,污染源管理“下放一级”,在监测机制上,实行“转让-经营(TO)”管理模式,即第三方监测,“拧干”水分,取得一定效果。  “环保监测数据的实时公开是一切监督、监管、处罚的根本,公开才有监督、公开才能让造假行为更容易被识别。”马军建议,当前,应尽快督促尚未进行实时公开的地方开展此项工作,结合各种社会组织的监测数据,让公众享有充分的信息知情权,让公众监督成为“雪亮的眼睛”,让环境执法利器“不卷刃”。
  • 172个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点位投入试运行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日前向媒体通报,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40个城市共172个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监测点位已建成或改造完毕,投入监测试运行并发布相关信息。   据悉,从10月1日起,这些监测点开始试运行并在相关网站或媒体上发布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臭氧、一氧化碳和细颗粒物等6项基本项目的实时监测数据等信息。这标志着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至此,我国共114个城市668个点位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   据介绍,今年年初,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将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工作列为2013年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3月初,环保部印发《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方案》。3月下旬,2013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现场会对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 环保部:496个空气监测网点实时查PM2.5
    由国家和地方共计投入约9.5亿元打造的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将开始投入运行。环保部表示,2013年1月1日起,公众可通过网络实时查询PM2.5、臭氧等的监测信息 同时,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各站点的监测数据,除了在各城市发布外,还将在国家层次统一发布。   环保部总工程师万本太表示,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等共74个城市,496个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监测点位已建成或改造完毕。2013年1月1日,将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简称“空气质量新标准”)要求,开展监测并实时发布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臭氧(O3)、一氧化碳(CO)和细颗粒物(PM2.5)等6项基本项目的实时监测数据和AQI指数等信息。   2012年2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此后,环保部制定了“三步走”的实施方案,即2012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开展监测,2013年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开展监测,2016年在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开展监测。   万本太透露,从2011年以来,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共设置国控空气监测点位1436个,比“十一五”期间增加了775个。同时,结合PM2.5试点监测的经验,开展了PM2.5监测设备比对实验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制定。   据介绍,一些城市为方便公众直观了解空气质量状况,更强调空气质量信息发布要贴近公众、贴近百姓,如上海市环保局的空气质量信息发布专门设计了“空气质量宝宝”,根据空气质量宝宝的表情与头发颜色,以及每15分钟更新一次的外滩地区实景照片清晰度,直观反映空气质量状况 在发布的方式上,不仅在城市的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发布,有些城市还通过微博、手机、电视等多种形式进行发布。
  • “十二五”建成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
    要不了几年,不仅全国多数城市的居民能及时了解所在城市的空气质量状况,连一些农村甚至南海海域也将有空气质量监测站点。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在11日召开的“全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现场会”上透露,到“十二五”末期,我国将建成由“城市站”、“背景站”、“区域站”和“重点区域预警平台”组成的装备精良、覆盖面广、项目齐全、具备国际水平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   今年5月,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空气质量新标准“三步走”实施方案,环保部开始着手部署第一阶段(2012年)空气质量新标的监测。   根据环保部确定的时间表,今年10月底前,第一阶段实施城市所有国家网监测点位要完成设备安装并开展试运行 12月底前,第一阶段实施城市要按空气质量新标准要求开展监测并发布数据,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提前实施。   发布内容包括各点位SO2、NO2、PM10、PM2.5、O3和CO等6项监测指标的实时小时浓度值、日均浓度值、AQI指数以及该监测点位的代表区域。   “全面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意味着全指标监测并及时发布监测结果。”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司长赵英民说,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是一项系统工程,除了已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外,还涉及点位布设、设备选型、自动监测、评价方法标准技术规范等众多内容。   据记者了解,空气质量新标准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覆盖面广。目前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由113个重点城市扩大到338个地级市(含州盟所在地的县级市),国控监测点位由661个增加到1436个。   “我国已建成14个国家环境空气背景监测站,正在我国南海海域新增一个背景站,即西沙国家环境背景综合监测站,该站已经进入建设阶段。”吴晓青介绍,我国已建成31个农村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近期还将针对区域污染物输送监测需要新增65个站点,基本形成覆盖主要典型区域的国家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   据了解,目前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警监测网初步框架已构建完成,京津冀、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警监测网正在研究建立。   赵英民透露,环保部正在组织修订《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制定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器检测技术要求》与《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相关标准年内发布,尽快完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体系。   赵英民表示,随着配套标准的出台,我国针对区域长期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体系将逐步完善,届时将形成覆盖我国局地与区域、短期与长期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体系。   记者从环保部了解到,“十二五”期间,我国建设的近1500个监测点位,前期投入将超过20亿元,每年新增费用将超过1亿元。
  • “十二五”国家环境监测网将加强监测质量
    关于加强“十二五”国家环境监测网监测质量控制与保证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   三十多年来,随着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发展,环境监测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初步建成了覆盖各环境要素、技术手段多样的国家环境监测网(以下简称“国家网”),为政府宏观决策和环境监管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   随着国家网覆盖范围的逐步拓广,监测技术手段的不断丰富和全社会环境意识的持续提高,面向国家网的质量管理工作与环境监测的现实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日益凸显,集中表现为监测数据可比性、公信力不高,主要问题包括:一是面向环境监测全过程、覆盖各技术手段的质量体系尚未建成,涉及环境监测全过程的管理目标尚未实现,控制指标与评价技术体系亟需完善。二是质量管理基础能力建设严重滞后于监测能力的发展,质控工作缺少设备、物质与技术支持,限制了质量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的研究和技术储备不足,面向国家网的质量管理工作还存在监测各领域和各环节研究力度不均衡、质控指标体系不健全、标准样品和质量管理样品体系不完备、环境监测新技术新方法的质量控制环节技术研究相对滞后等问题,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缺乏相应的技术理论基础。   根据《国家环境监测“十二五”规划》(环发[2011]112号),在认真总结国家网质量控制与保证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就进一步加强国家环境监测网“十二五”质量控制与保证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促进环境监测日常工作规范化   1.以环境监测系统实验室计量认证、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和国家网质量监督检查为抓手,有效促进全国各级监测站全程序质量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形成满足各级监测部门工作要求的全程序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转。通过优化考核形式和程序,强化环境监测关键环节和领域的规范与考核。   2.进一步加强对地表水、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的质量管理,促进各有关监测站制定和完善符合实际工作质量需求的全程序标准作业程序,加强原始记录的管理,为运行考核提供依据。进一步规范地表水、空气自动监测站日常质量管理工作,加强对托管站和第三方运营机构的资质管理。   3.鼓励各监测单位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质量控制与评价体系,通过具体质量目标的提升,逐步建立可自我完善的环境监测质量体系。   二、搭建自动监测数据质量监控平台,构架自动监测数据“三级审核”机制   实现基于VPN网络的地表水、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和监测站与监测总站的直联。以物联网技术为依托,实现总站、省级监测站对辖区内远程监测设备数据的采集、传输和远程质量控制。逐步实现国家网数据“三级”审核机制,建设环境监测数据的质量评价、预警与决策辅助系统。   三、开展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检查,促进各级监测站质量体系有效运行   1.持续利用飞行检查的方式,对承担国家环境监测任务的单位,实施有效的监测质量管理检查。通过强化外部质量控制和监督手段,确保环境监测各项质量管理规定和监测技术规范的贯彻落实。   2.对承担国家环境监测任务的单位开展监测能力考核,“十二五”期间考核污染物类别覆盖地表水地表水、空气监测项目,逐步形成国家网监测单位能力考核及评估机制。   四、进一步加强国界、省界断面水质联合监测,并强化联合监测数据质量的监督和考核   进一步加强国界、省界断面水质联合监测,加强对联合监测数据质量的监督和考核。以跨省界断面联合监测为契机,逐步统一承担联合监测任务的各监测站的分析方法和仪器设备。通过跨国界断面的联合监测,加强国内外的监测分析技术交流。通过建立联合监测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区域监测数据可比和监测技术的共同发展。   五、继续开展监督性监测工作,完善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核查体系   1.持续开展环保重点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项目全分析的质量监督。继续开展国控城市噪声、近岸海域监测质量监督抽测,有效利用比对监测、现场抽测等方式,加强数据有效性审核,逐步实现城市噪声自动在线监测。   2.继续开展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质量监督抽测,全面开展“十二五”总量减排主要污染物质控样考核和比对抽测,在部分地区试点开展重点行业特征污染物的比对抽测。认真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比对监测,加强数据有效性审核。注重排污口、采样平台的规范化情况检查,提高污染源监测的基本保证条件。   3.进一步规范污染源监测采样现场操作等关键环节,开展污染源基本信息完整性、符合性和适用标准的审核与核查,升级、完善污染源监测数据库管理系统,严格规范数据审核。   六、开展环境监测技术方法、规范落实检查,严格质量管理规范标准贯彻   在全国环境监测系统内开展环境监测技术标准和规范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系列活动(即“大贯标”)。进一步促进环境监测标准方法和技术规范的落实。通过对各级监测站规范、标准落实情况的现场监督检查、专项培训和监测知识竞赛等活动,大力推动环境监测各项标准和规范,特别是新颁布的标准和规范的贯彻和落实,同时加强不同区域间的互动交流,促进环境监测系统监测技术及质量管理水平全面、共同发展。   七、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投入,稳步提高监测质量控制基础能力   1.进一步加大国家网监测质量管理工作专项资金投入,保障国家网质量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2.进一步加强各级监测站质量管理基础能力建设,根据各级监测站实际承担的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配套相应仪器设备,加强满足各级监测站质量管理需求的能力建设。   3.促进环境监测实验室自动化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加快建设持证上岗考核、计量认证的自动化管理系统平台,实现持证上岗考核和计量认证的在线申报、审核,系统自动生成考核试题、随机派出专家、在线提交考核报告等。有效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八、创新培训工作模式,保障培训质量   1.以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工作为依托,开展全国环境监测人员技术培训,逐步完善全国统一的培训教材,严格培训考核制度,进一步提高培训效果。   2.开展全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人员专题培训,组织开展质量管理业务交流研讨,进一步提高质量管理专业水平,强化质量管理责任感和使命感。   九、加强质量管理专家队伍建设,实现动态管理   1.加强质量管理技术专家队伍建设,充实专家队伍,完善专家队伍技术结构,特别是自动监测领域的技术专家。加快年轻质量管理人才培养,优化专家队伍年龄结构。   2.广泛吸纳环保系统相关单位和全国各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家,构建满足我国环境监测质量管理需求的、引领新时期环境监测领域发展的质量管理技术专家队伍。   十、加紧建设部环保质控重点实验室,提高质量管理技术水平   加紧开展国家环境保护环境监测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明确实验室建设目标。进一步加强各级监测站质量管理基础能力建设,逐步提高全国环境监测系统质量管理装备水平,带动全国质量控制技术研究的广泛开展和充分交流,全面促进国家网质量控制技术不断进步。   十一、进一步开展质量管理科研工作,完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体系   1.深入研究环境监测全程序质量控制关键技术,地表水、空气自动监测和污染源在线监测质量控制关键技术,积极建立质量控制指标、规范和评价体系,为质控考核、比对监测等质控考核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使国内的质量控制技术逐步与国际领先水平接轨。   2.加快开展针对国家网各监测技术手段的质控样品研制。通过与有关单位合作等方式,进一步加大质控样品研发力度,充实质控样品种类,丰富标准样品浓度系列,使质控样品体系逐步满足实验室分析和自动监测各技术手段的日常质控、质控考核、量值溯源等新时期环境监测质量控制工作需求。   十二、加紧开展空气自动监测技术研究,构建空气监测量值传递技术体系   研究并建立空气环境自动监测站的量值溯源、传递与校准体系,重点开展臭氧分析仪等自动监测仪器的量值溯源、传递、校准方法和技术体系研究,深入开展大气采样设备的流速校准方法研究,为建立健全我国空气环境监测系统质量管理技术体系,丰富完善质量控制技术手段提供技术依据。   各级环境监测中心(站)要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要求,组织实施重点工作。
  • 京津冀及周边环境空气监测网建设方案将公布
    &ldquo 区域性复合型大气污染面前,任何一个地区不可能独善其身。&rdquo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23日透露,为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近期将在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制修订法律法规、增强科技支撑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着力。   23日,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等六省区市主要负责人及环境保护部等国家部委在京举行会议,共同商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逐步建立协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深化区域联防联控。   周生贤指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在全国大气污染最为突出、灰霾污染最为严重,城市之间污染相互影响显著,大气污染变化呈现明显同步性,重污染天气一般在一天内先后出现。   &ldquo 以国庆期间雾霾为例,2日污染高值区首先在河南中北部和河北南部,继而向东、向北蔓延至石家庄、济南、沧州等地区,4日高值区迅速覆盖北京、天津及河北北部。&rdquo 他说。   周生贤表示,将尽快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建设方案》,着力构建统一布局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 加快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预警系统建设,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的趋势分析,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信息。   周生贤指出,在环境执法监管方面,依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若干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中,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提高环境执法监管的震慑力。   &ldquo 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耗煤项目煤炭减量替代管理办法、考核办法等&lsquo 大气十条&rsquo 的配套政策,力争在2013年底前发布实施。&rdquo 周生贤说。   据了解,环保部正研究起草《大气污染防治法》,重点解决环保&ldquo 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rdquo 等症结,开展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和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的研究论证 启动清洁空气研究计划,重点解决污染物动态排放清单、预警应急、达标策略等关键技术。
  • 康姆德润达成功中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验收比对检查项目 (PM2.5监测仪器)
    日前,康姆德润达(无锡)测量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润达”)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验收比对检查(PM2.5监测仪器)”招标中,成功中标。 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大措施,本项目为全国18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以下简称“国控城市站”)PM2.5监测仪器的比对检查,比对检查期限为三年(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2019年~2021年需要更换PM2.5监测仪器的城市,地方环保部门承担颗粒物设备验收工作,作为监督,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委托德润达同步开展PM2.5监测仪器验收比对检查工作。2019年~2021年不需要更换PM2.5监测仪器的城市,总站委托德润达开展在用PM2.5监测仪器比对检查。在未来3年中,德润达将在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江苏、山西、河南、陕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甘肃、宁夏、新疆、青海、安徽等17个省、市、自治区188个设国控城市站城市,开展国控城市站PM2.5监测仪器比对检查;同时对上述17个省、市、自治区188个设国控城市站城市,每年抽取22个城市,开展PM2.5监测仪器随机比对检查。 德润达作为欧洲知名的环境空气颗粒物重量法及在线法专业监测设备制造商,我们的产品与服务在市场上拥有多项技术优势,其中包括高精准机械式滤膜更换技术、工业级流量变频控制技术、RFID滤膜数字化信息采集技术、颗粒物监测云质控技术等,同时也面向未来需求开展大气监测技术的应用服务。 针对国控城市站PM2.5监测仪器的比对检查,德润达提供一体化手工比对技术与服务解决方案,严格按照《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 655-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手工监测方法(重量法)技术规范》(HJ 656-2013)、《环境空气中PM10和PM2.5的测定 重量法》 (HJ 618-2011)和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 194-2017)等相关规范的要求实施,包括滤膜采样服务、滤膜运输服务、滤膜称重服务、系统管理服务以及比对报告编制服务。每项服务经严格的比对流程,从比对任务下达,到数据汇总分析,均配有详细的数据记录、文件记录和照片视频留痕,保障比对报告的准确性、可追溯性。德润达采用“人机料法环”作为整个手工比对项目的全面质控管理理论,从项目的决策阶段到实施阶段的整个过程,影响项目质量的因素归纳起来有五个方面,即人的因素、机械因素、材料因素、工法因素和环境因素。质控体系管理不仅能保证整个项目运行过程顺利进行,也能够配合项目比对方案,推动项目的运行效率,从而更加高效准确地提供项目所需的比对服务。此次,一举中标国控城市站的验收比对项目,对德润达而言,既是莫大的荣誉又是沉甸甸的责任。我们将抓住机遇直面挑战,凭借雄厚的技术与丰富的经验,高标准、严要求地完成比对工作,确保国控城市站PM2.5监测仪器比对检查的成功实施,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科学的监测技术与数据支撑。
  • 2013年全国将建成440余个国家空气监测点位
    2013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就“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问题答记者问时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尽快采取行动,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有所作为。   一是继续实施好第二阶段的国家环境空气网的建设。继去年全国74个城市、496个监测点位建成之后,今年我们将在全国116个城市建成440余个国家空气监测点位。到今年年底,第二阶段的建设任务完成之后,我国将有190个城市近950个监测点位组成的国家空气监测网投入运行,并且实时发布监测数据。这对人民群众及时、真实、准确的了解当地的空气质量,切实保障身体健康将起到重要的作用。同时也为我们治理大气污染提供科学的依据,更为重要的是,为地方各级政府下决心治理大气污染提供有效的监督手段。
  • 国家环境监测网年运维费已超7亿 谁是最大赢家?
    p   我国环境质量监测网正在从手工逐渐向自动化转变,为保证自动化设备正常运行,运维成为一项常规工作。我国环境质量监测网的日常运维都采用了第三方运维的方式,每次大金额的招标都备受关注。 /p p   目前,规模比较大的环境质量监测网包括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网、国家地下水监测网,一般两到三年进行一次运维服务商的挑选。这三大监测网最新的运维服务招标集中在了2018年下半年至2019年上半年,仪器信息网对三次招标进行了统计,发现每年的运维服务费用超过了7亿元。 /p table border=" 1" cellspacing=" 0" cellpadding=" 0" style=" border-collapse:collapse border:none" width=" NaN" align=" center" tbody tr class=" firstRow"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171" p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网络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136" p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服务期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91" p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供应商数量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97" p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年平均金额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171" p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136" p span 2019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年 /span span —2021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年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91" p span 11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家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97" p span 27950.66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万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171" p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国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网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136" p span 2018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年 /span span —2020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年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91" p span 13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家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97" p span 30777.15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万 /span /p /td /tr tr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171" p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国家地下水监测网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136" p span 2019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年 /span span —2020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年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91" p span 54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家 /span /p /td td valign=" top" style=" border: 1px solid rgb(0, 0, 0) padding: 5px " width=" 97" p span 13936.40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万 /span /p /td /tr /tbody /table p   那么,在这些国家级招标中,哪些供应商是最大赢家呢?仪器信息网对供应商进行了统计,由于有些公司不止一家子公司中标,因此均合并入母公司。 /p p   三个监测网的运维供应商共76家,仪器信息网将前20家供应商单独列出,其余供应商列入了其他。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413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7/uepic/8309d22a-caec-4822-821a-2b601cf51a12.jpg" title=" dd.png" alt=" dd.png" width=" 600" height=" 413" border=" 0" vspace=" 0" / /p p   有趣的是,三个监测网络的主管单位分别是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位于我国首都北京,而前五位的供应商除河南鑫属之外,注册地都在南方。 /p
  • 开封/许昌环境空气监测项目开始采购仪器
    据中国政府采购网消息,&ldquo 许昌市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系统&rdquo 采购项目、国家环境空气监测建设项目开封市环境监测站监测设备及软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全文如下: 许昌市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受许昌市环境监测中心的委托,根据委托协议委托批准的事项,就&ldquo 许昌市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系统&rdquo 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许昌市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系统   2、项目编号:JZFCG-G2013062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许昌市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系统,本次招标采购共分三个部分。   A包进口设备:PM2.5分析仪、PM10分析仪、二氧化硫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臭氧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等   B包国产设备:PM2.5分析仪、二氧化硫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PM10分析仪、臭氧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等   C包空气站集成(平台、自控)设备:客户端VPN、工控机、数据采集系统开发及部署、数据平台及发布软件系统、数据库系统软件、服务器系统软件、服务器、网络设备、城市环境摄像系统设备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A包、B包: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C包: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自2013年9月16日起至2013年9月25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止,每天8∶30至11∶30,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5楼(东城区三里桥街)。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包,售后不退。   4、其他有关事项: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投标条件中相关证件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法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10月12日9∶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5楼开标2室(东城区三里桥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许昌市环境监测中心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374-8316328 地址:许昌市六一路中段。   2、采购代理机构: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电话:13323993003、13193433663 地址:许昌五一路北段许昌市医疗器械修配所2楼 E-mail:xcgdzfcg@126.com。   七、特别说明   1、根据相关规定,凡愿意参加此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必须加入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供应商库,否则我公司不向其发售招标文件。(未办理身份认证锁的供应商请于报名有效期内的法定工作日上午11∶30分前,前往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信息部办理身份认证锁。)联系人:石女士,电话:0374-2968227(上班时间接听)   2、因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http://www.xczbtb.com),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携带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网上报名成功后,如果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我公司拒绝发售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损失供应商自负。   3、不发售电子版,不邮购招标文件。   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九月十六日 河南省亿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国家环境空气监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国家环境空气监测建设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市环境监测站,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国家环境空气监测建设项目   2、工程地点:开封市环境监测站   3、招标范围:监测设备及软件采购   4、工 期: 15 日历天   5、质 量: 合格。   二、报名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有提供招标公告中所采购设备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   2、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所投的服务器、VPN设备、NO-NO2-NOx分析仪、SO2分析仪、PM10颗粒物监测仪、O3校准仪必须具有原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服务承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查询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开具时间为报名时间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三、报名资料:需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5.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加盖公章的授权书及服务承诺   6.授权委托书及授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 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盖章和编号的《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廉洁承诺书》复印件一份。   8.资料不完整、不清晰者不予接纳,招标代理机构对购买招标文件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开标后,由评委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报名时间: 2013年 9 月 13 日至 9月 22 日每日上午 9 时00分至11 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每份售1000元整(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10月12日14时30分,地点为开封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开标室(宋城路92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八、报名地点:开封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第9号窗口(宋城路92号)。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封市环境监测站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69389101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378--5658011
  • 环境监测总站大标频现 5072万完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
    p style=" TEXT-ALIGN: left"   & nbsp 7月11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3条有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招标信息,更新完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项目。招标内容显示,此次环境监测总站将采购高精度二氧化硫分析仪、高精度氮氧化物(NO-NO2-NOx)分析仪、高精度颗粒物(PM10)分析仪、VOCs自动监测分析仪等仪器,及雷达等,预算共计5072万元。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更新完善项目国家环境空气背景站、城市站设备更新高精度二氧化硫分析仪等设备采购(KQWGX-03)公开招标公告 /strong /p p   项目名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更新完善项目国家环境空气背景站、城市站设备更新高精度二氧化硫分析仪等设备采购(KQWGX-03) /p p   项目编号:TC170P3RK /p p   项目联系方式: /p p   项目联系人:尹德淳 /p p   项目联系电话:010-62108164 /p p   预算金额:1457.0 万元(人民币) /p p   时间:2017年07月11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2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p p   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518房间 /p p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1日 09:30 /p p   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1日 09:30 /p p    strong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strong /p p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更新完善项目国家环境空气背景站、城市站设备更新高精度二氧化硫分析仪等设备采购(KQWGX-03): /p table cellspacing=" 0" cellpadding=" 0" width=" 600" border=" 1" uetable=" null" tbody tr class=" firstRow" td width=" 99"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序号 /p /td td width=" 510"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设备名称 /p /td td width=" 221"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配置数量 /p /td /tr tr td width=" 99"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 /p /td td width=" 510"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高精度二氧化硫(SO2)分析仪 /p /td td width=" 221"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4 /p /td /tr tr td width=" 99"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2 /p /td td width=" 510"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高精度氮氧化物(NO-NO2-NOx)分析仪 /p /td td width=" 221"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4 /p /td /tr tr td width=" 99"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3 /p /td td width=" 510"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高精度颗粒物(PM10)分析仪 /p /td td width=" 221"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4 /p /td /tr tr td width=" 99"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4 /p /td td width=" 510"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臭氧(O3)分析仪 /p /td td width=" 221"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4 /p /td /tr tr td width=" 99"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5 /p /td td width=" 510"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一氧化碳(CO)分析仪 /p /td td width=" 221"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4 /p /td /tr tr td width=" 99"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6 /p /td td width=" 510"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高精度颗粒物(PM2.5)分析仪 /p /td td width=" 221"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4 /p /td /tr tr td width=" 99"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7 /p /td td width=" 510"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配套采样系统、机柜、稳压电源等辅助设备 /p /td td width=" 221"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4 /p /td /tr tr td width=" 99"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8 /p /td td width=" 510"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质控设备(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标气、阀门等) /p /td td width=" 221"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4 /p /td /tr tr td width=" 99"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9 /p /td td width=" 510"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气象仪(五参数) /p /td td width=" 221"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4 /p /td /tr tr td width=" 99"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0 /p /td td width=" 510"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UPS不间断电源 /p /td td width=" 221"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4 /p /td /tr tr td width=" 99"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1 /p /td td width=" 510"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M10采样入口和切割器 /p /td td width=" 221"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31 /p /td /tr tr td width=" 99"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2 /p /td td width=" 510"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M2.5采样入口和切割器 /p /td td width=" 221"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31 /p /td /tr /tbody /table table cellspacing=" 0" cellpadding=" 0" width=" 600" border=" 1" uetable=" null" tbody tr class=" firstRow" td width=" 2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序号 /p /td td width=" 3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背景站 /p /td td width=" 33%"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数量(套) /p /td /tr tr td width=" 2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 /p /td td width=" 3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山西庞泉沟 /p /td td width=" 33%"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 /p /td /tr tr td width=" 2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2 /p /td td width=" 3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内蒙古呼伦贝尔 /p /td td width=" 33%"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 /p /td /tr tr td width=" 2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3 /p /td td width=" 3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吉林长白山 /p /td td width=" 33%"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 /p /td /tr tr td width=" 2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4 /p /td td width=" 3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福建武夷山 /p /td td width=" 33%"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 /p /td /tr tr td width=" 2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5 /p /td td width=" 3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山东长岛 /p /td td width=" 33%"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 /p /td /tr tr td width=" 2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6 /p /td td width=" 3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湖北神农架 /p /td td width=" 33%"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 /p /td /tr tr td width=" 2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7 /p /td td width=" 3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湖南衡山 /p /td td width=" 33%"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 /p /td /tr tr td width=" 2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8 /p /td td width=" 3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广东南岭 /p /td td width=" 33%"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 /p /td /tr tr td width=" 2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9 /p /td td width=" 3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海南五指山 /p /td td width=" 33%"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 /p /td /tr tr td width=" 2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0 /p /td td width=" 3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四川海螺沟 /p /td td width=" 33%"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 /p /td /tr tr td width=" 2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1 /p /td td width=" 3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云南丽江 /p /td td width=" 33%"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 /p /td /tr tr td width=" 2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2 /p /td td width=" 3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西藏纳木措 /p /td td width=" 33%"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 /p /td /tr tr td width=" 2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3 /p /td td width=" 3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青海门源 /p /td td width=" 33%"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 /p /td /tr tr td width=" 2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4 /p /td td width=" 3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新疆喀纳斯 /p /td td width=" 33%"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 /p /td /tr tr td width=" 2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5 /p /td td width=" 38%"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p /td td width=" 33%"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PM10采样入口和切割器、PM2.5采样入口和切割器各31台 /p /td /tr /tbody /table p & nbsp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更新完善项目国家环境空气区域(农村)站雷达采购及相关技术服务(KQWGX-04)公开招标公告 /strong /p p   项目名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更新完善项目国家环境空气区域(农村)站雷达采购及相关技术服务(KQWGX-04) /p p   项目编号:TC170P3RN /p p   项目联系方式: /p p   项目联系人:尹德淳 /p p   项目联系电话:010-62108164 /p p   预算金额:2985.0 万元(人民币) /p p   时间:2017年07月11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21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p p   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518房间 /p p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1日 09:30 /p p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1日 09:30 /p p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更新完善项目国家环境空气区域(农村)站雷达采购及相关技术服务(KQWGX-04): /p table cellspacing=" 0" cellpadding=" 0" width=" 600" border=" 1" uetable=" null" tbody tr class=" firstRow" td width=" 5%"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序号 /p /td td width=" 27%"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采购内容 /p /td td width=" 15%" nowrap=" "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数量(台/套) /p /td td width=" 52%"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供货地点信息 /p /td /tr tr td width=" 5%"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1 /p /td td width=" 27%"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激光雷达 /p /td td width=" 15%" nowrap=" "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5 /p /td td width=" 52%"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天津2台/套 br/ & nbsp & nbsp & nbsp 河北2台/套 br/ & nbsp & nbsp & nbsp 山东1台/套 br/ & nbsp & nbsp & nbsp 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可在京津冀及周边重点区域范围调整供货地点。 /p /td /tr tr td width=" 5%"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2 /p /td td width=" 27%"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激光风廓线雷达 /p /td td width=" 15%" nowrap=" "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5 /p /td td width=" 52%"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天津2台/套 br/ & nbsp & nbsp & nbsp 河北2台/套 br/ & nbsp & nbsp & nbsp 山东1台/套 br/ & nbsp & nbsp & nbsp 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可在京津冀及周边重点区域范围调整供货地点。 /p /td /tr tr td width=" 5%"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3 /p /td td width=" 27%"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温湿度雷达(微波辐射计) /p /td td width=" 15%" nowrap=" "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5 /p /td td width=" 52%"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天津2台/套 br/ & nbsp & nbsp & nbsp 河北2台/套 br/ & nbsp & nbsp & nbsp 山东1台/套 br/ & nbsp & nbsp & nbsp 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可在京津冀及周边重点区域范围调整供货地点。 /p /td /tr tr td width=" 5%"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4 /p /td td width=" 27%"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质保期三年内数据解析及相关技术服务(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p /td td width=" 15%" nowrap=" " /td td width=" 52%"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p /td /tr /tbody /table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更新完善项目国家环境空气区域(农村)站环境空气VOCs自动监测分析仪采购及相关技术服务(KQWGX-05)公开招标公告 /strong /p p   项目名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更新完善项目国家环境空气区域(农村)站环境空气VOCs自动监测分析仪采购及相关技术服务(KQWGX-05) /p p   项目编号:TC170P3T8 /p p   项目联系方式: /p p   项目联系人:尹德淳 /p p   项目联系电话:010-62108164 /p p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p p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更新完善项目国家环境空气区域(农村)站环境空气VOCs自动监测分析仪采购及相关技术服务(KQWGX-05): /p p   内容: 京津冀及周边重点区域设置VOCs监测设备,包括VOCs自动监测设备(含3年数据解析等) /p p   供货地点:天津2台/套、河北2台/套、山东1台/套 /p p   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可在京津冀及周边重点区域范围调整供货地点。 /p p   预算金额:630.0 万元(人民币) /p p   时间:2017年07月11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21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p p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1日 09:30 /p p   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1日 09:30 /p p & nbsp /p
  • 关于开展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维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关于开展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维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总站质管字〔2018〕279号& nbsp /span /p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p p   为加强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城市站(以下简称城市站)的现场检查工作,落实总站《关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总站气字[2017]94号)中“运维单位日常运维工作接受总站、区域质控中心和地方监测部门的监督”的相关要求,总站拟组织地方监测部门参与城市站例行检查工作。 /p p   请各省级环境监测中心(站)每月1日前报送当月计划参与联合检查的城市站名称和联系人(格式见附表1)。现场检查公司根据其当月检查计划,提前24小时通知相关联系人参与现场检查工作。联合检查过程中,参与检查人员应严格按照总站要求的运维检查项目进行检查,遵守检查纪律,未经总站允许不得擅自变动检查项目。各省级环境监测中心(站)应于当月底前汇总辖区内联合检查中发现的运维问题与建议并上报总站(格式见附件2)。 /p p   联系人:师耀龙 01084943292 /p p   shiyl@cnemc.cn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7/ueattachment/0b80c475-4848-4391-aa5a-b4b973431007.docx"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附件1:检查报告格式.docx /span /a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7/ueattachment/56b7f04e-2ea7-4ab0-ac3e-2c8436d0a75e.docx"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附件2:联合检查计划表.docx /span /a /p
  • 河北环境监测中心采购614台空气监测设备
    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建设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BOAOZB12211002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雅清街3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925332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2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3055139/5239转8095   采购内容: 序号 仪器 数量(台/套) 1 臭氧分析仪 61 2 一氧化碳分析仪 62 3 PM2.5分析仪 70 4 城市环境摄影系统 53 5 配套采样系统、机架、稳压电源等辅助设备 35 6 数据传输与网络化质控平台软硬件 65 7 二氧化碳分析仪 39 8 氮氧化物分析仪 40 9 可吸入颗粒物分析仪 41 10 气象仪(五参数) 34 11 质控设备(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标气、阀门等) 31 12 站房建设及改造 39 13 能见度监测仪 9 14 一级温度计 1 15 一级气压计 1 16 PM2.5手动手工比对检测仪 33   采购用途:环境监测   项目实施地点: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环境监测设备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   (2)投标方所投仪器需具备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或型式批准证书。其中PM2.5分析仪必须通过中国环境监测总站《PM2.5自动监测仪器技术指标与要求》(试行)第一阶段比对测试仪器。其他分析仪器需通过EPA认证。  (3)若投标方为代理经销商,则必须提供仪器生产厂商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投标商。   (4)投标方具备环保部颁发的环境空气或废气在线环境监测设备运营资质,并在河北省境内有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近一年的该机构完税证明)。   (5)投标商须具备省、市两级区域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实例。(以合同原件为准或公证后的复印件为准)。   (6)项目履约承诺: 投标商须承诺如果中标,则合同签订后,所有设备必须在15天内运到用户指定安装地点,30天内完成全部的现场安装、调试并投入试运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所须提供的上述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应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10月11日起,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当面发售,售出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0月31日9时00分   开标时间:2012年10月31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刘亮   联系方式:0311-83055039/139/239转8095   传真电话:0311-83055026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83055026
  • 环境空气监测仪器行业进入快车道
    半壁河山雾霾笼罩 百亿空气财富破茧   未来五年,一张城市环境空气监测网络将覆盖全国所有的地级城市和部分县城,并增添新的监测内容,现在,嗅觉灵敏的商人已瞄准了价值百亿的空气质量监测仪器行业,等待政策红利下的行业井喷。 随着空气质量“国标”的修订,环境空气监测仪器行业正进入快车道,很可能催生一个个“大富豪”。   新国标催生新商机   2011年以来,空气质量的“国标”修订会密集召开。多个迹象表明,PM2.5纳入日常监测几成定局。过去的10月,京津冀、珠三角、长三角等地区漫天的灰霾都源于这个叫作PM2.5的家伙。   随着即将覆盖全国地级以上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的建立,新晋的监测指标将会给不为人知的环境监测仪器行业带来巨大商机。   PM2.5是指直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主要来自燃煤电厂、机动车尾气排放和扬尘等。和PM10(可吸入颗粒物)一样,二者均可吸入肺部,携带病毒和细菌。同等质量浓度下,单位体积内的细粒子个数越多,危害越大。即PM2.5比PM10对人体危害更大。   按照2005年世卫组织更新的《空气质量准则》,越来越多的国家已将PM2.5的监测纳入空气污染指标体系。而我国现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必测项目只有PM10、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老三项”,至今尚未将PM2.5单列为空气质量指标。   其实,早在2007年,北京等城市就开始了PM2.5的监测准备工作,迄今北京的27个监测点位中,已有数个装备PM2.5测试仪,只是官方数据属“测而不发”。   2011年5月,环保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办法(试行)〉试点监测工作的通知》,在全国26个省份各选取一个城市,试点新增监测项目。新增内容就包括:PM2.5、一氧化碳、臭氧、铅、苯并芘(一种致癌物)等。利好消息不止于此。从11月1日起,我国出台了《环境空气PM10和PM2.5的测定重量法》的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开始对PM2.5测定进行了规范。这也是对1986年《大气飘尘浓度测定方法》的首次修订。   这也意味着,随着PM2.5等新指标的监测全面铺开,全国330多个地级以上城市的600多个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将陆续安装相关监测设备。   “空气质量监测市场前景广阔,灰霾监测将成为大气监测新的利润增长点。”环境监测仪器龙头企业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先河环保)总裁助理刘国云告诉南方周末记者。   事实上,“十二五”期间,除PM2.5之外,有机污染物、臭氧、一氧化碳、重金属及温室气体监测逐渐成为全国大气质量监测重点。   2010年,安信证券的分析师张仲杰和林晟曾研究分析,空气自动监测系统预计三年的市场总体规模在3000套以上。据仪器信息网的不完全统计,到2010年时,环境监测仪器的市场容量已增至110亿元。   如今,这一数字可能还要更乐观。一旦全国340个地级以上城市逐步实现全部自动在线监测,中国的两千多个县城,将是下一步监测仪器消费的大用户。再加上地级城市需要增加完善,省会城市需要更新换代,农村监测点需要建立,环境空气监测仪器行业很可能催生一个个“大富豪”。   政策“依赖症”   空气监测,虽然这是一块价值百亿,且尚未被真正开垦的处女地,但其患有严重的政策依赖症。   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大气室技术人员回忆,2000年前后,国家从47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起步建立环境自动监测网时,全国绝大多数的城市还是靠人工监测。历时十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才逐渐在全国铺开。迄今,尚未覆盖到所有县级城市,农村监测站仍多有空白。   究其原因,一则财力不足,二则全覆盖需要时间。上述技术人员清楚记得,2008年中央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行动时,国家和地方投入120亿到环保领域,“这是第一次基本实现全部地级以上城市的空气自动监测”。   而刘国云亦坦承,“先河的起步和壮大都与国家政策密不可分。”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国开始空气质量监测和预报,有意思的是,这一举措既非政府觉悟高,也非民众关注,而是迫于环境外交的压力。“刚开始时,百分百都是进口的设备,只有手工取样的监测,直到1998年克林顿访华,才引进了美国大西比公司的城市空气质量连续监测系统。”刘国云说。    待到1990年代,先河环保、武汉天虹仪表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武汉天虹)等本土企业已经看到了商机,开始着手研发,但没能马上达到替代进口的目的,国内相继涌现了一批环境监测仪合资企业。   随着国家鼓励在线监控系统的国产化,先河研制出国内第一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城市空气质量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很快便参加国家统一招标再销售到全国。到2000年左右,成套的在线监测设备国产化才真正起步。   与那些善于抓住政策商机的企业不同,中科院安徽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以下简称安徽光机所)则走了另外一条路。   上世纪九十年代,中科院鼓励下属研究所搞创新,要求各所学有所长。由于中科院旗下的光学机械研究所不止一家,安徽光机所遂利用其环境光学重点学科的特长,走上了光学环境监测仪器研发的道路。   安徽光机所的“转型”恰逢其时,正好赶上了环境监测由化学分析转向环境光学分析的阶段,他们开始从现场采样到注重实验室分析,再逐步转向自动在线监测。   随着“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10%的目标的分解,重要污染源被纳入了国家监控范围,各地采购环境监测设备的激情再被点燃。   国产PK进口   目前,国内提供空气质量监测系统的生产企业主要有十多家,分别是河北先河、武汉天虹、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晟泰科环境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另外美国API(自动精密工程公司)、美国赛默飞世尔、澳大利亚的EcoTech和Monitor、法国ESA等企业,也在中国或独资或合资或通过代理提供监测设备。   其中,龙头企业先河环保的市场占有率是40%,赛默飞世尔位居第二占了33%。此外,产业链上还有一些无核心技术及自主知识产权的公司,靠贴牌或代理国外产品拥有一定的市场份额。   一家代理国外产品的经销商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进口仪器在精度、准确度和平均无故障运行小时数上,都优于国产设备。前者精度可达到PPT级(万亿分之一),而国产设备的精度则只能达到PPB级(十亿分之一)。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各级监测部门,目前是各类环境监测设备的最大用户。身为用户,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技术人员无意评价设备商。不过该技术人员也看到,国产设备的跟进,让原本昂贵的进口设备价格下降了三分之一到一半。对于环境监测设备而言,除产品质量外,售后服务也很吸引用户。部分国产厂商因网点更多,服务略胜。不过,他也希望随着技术的发展,国内产品的质量、耐用性能进一步提高。   作为行业翘楚,先河环保向南方周末记者坦言,和国外产品相比,国产仪器在工艺及长期运行的稳定性上有差距。以无故障运行周期为例,国外的仪器达到两个月甚至更长时间,国内则略短。此外,国内环境监测仪器行业发展时间短,产业基础差。刘国云提到,先河环保2010年在创业板上市,一定程度上也是为了解决资金之困。   不过,安徽光机所副所长刘建国不能认同戴着“有色眼镜”看待国产仪器。他表示,世界上第一台PM2.5环境监测仪由美国的R&P公司制造,后该公司被美国的热电公司收购。而第二台此类机器,正是由安徽光机所研制,从而打破了高端设备靠进口的神话。   他还提到,安徽光机所在空气监测子站研制之初,一家国外公司就质疑安徽光机所在某个设计中采用了他们的技术路线,但当安徽光机所相关研发团队给对方传去德国一位教授多年前对该结构的构思,以及光机所对其改进后的技术路径发明专利,该公司随后便发来书面道歉函。   等待政策红利到来   环境监测仪器行业已经蓄势待发。“我们已经在大气复合污染(灰霾)自动监测预警方面进行了储备,等待政策红利的到来。”刘国云自信满满地告诉记者。   根据2009年中国环境监测工作情况统计,当时全国的环境监测经费有55亿多,环境监测仪器有15万多台(套),其中已建和在建的环境空气质量的监测点有1400多个,其中国控监测点有661个。国控监测点已全部实现了空气质量在线自动监测,数据直接传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并已向社会公开,在网络上实时发布监测指标的小时值。   强大的监测网络似乎已经形成,然而,刘国云还比较忧虑,“环境监测仪器这一行业在国内的发展还是比较分散,没有引起公众的关注。”不仅如此,连专门负责管理环境监测设备的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在南方周末记者要求提供数据时,也表示无能为力,“国内目前的水平只有环境监测设备的总体数据,而没有空气监测行业的细分资料。”   随着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要求的不断提高,空气质量监测装备行业也必然会重整市场。值得注意的是,为提高监测数据质量、降低监测成本,在环境监测行业淘金的设备厂商开始尝试各种新的赢利模式。   比如,先河环保开始尝试“转让-经营”模式(简称“TO”),即由设备生产商投资建设并运营、维护监测设备,由第三方进行比对,环保部门出资购买数据,并行使质量控制职能。2011年9月起,先河环保开始在山东试点TO模式,其运营比例不断增加,约占总收入的10%。除山东外,先河环保在河北、河南、山西、黑龙江、北京和株洲等地的运营服务也在逐步推进。
  • 拒绝进口产品!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益财采计[2020]11037采购项目编号:2945-20201130-719项目负责人:张诗婧联系电话:0731-8517756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全部货物需达到甲方指定地点,45个日历日内需全部安装调试完毕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预算:6,750,000元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分 包:包名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元)代理服务费限价(元)16,750,000675000073000包详情:包名品目分类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1A032405-环保监测设备环保监测设备详见招标文件1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两型产品、中小型企业本采购项目 拒绝进口产品。
  • 我国空气监测数据靠不靠谱?专家:造假是个案
    海南省海口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工作人员(右)正在给市民讲解空气自动监测设备工作原理  12月初,京津冀地区发生空气重污染过程,从广州到北京出差的叶敏感到“空气里有一股呛人的味道”。“天空灰蒙蒙的,感觉污染已经到了爆表的水平,但手机APP显示的数据却没想象中严重。是不是数据不靠谱啊?”  雾霾天气频频来袭,空气质量成为人们关注的热门话题。很多人早晨一睁眼,第一件事就是打开手机看看今天的空气状况。空气质量数据到底靠不靠谱?能用来指导我们的生活吗?近日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和专家。  建成发展中国家最大监测网络  一个城市的某个点位与其他点位数据趋势不一致,就会报警  在一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记者看到,这里竖立着多台采集空气样本的仪器与采集管。采集管身形细长,戴着伞状的帽子。这些就是采集空气的采样仪,空气采集后分流进不同的监测仪,包括臭氧、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PM10、PM2.5六项污染物。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大气室主任宫正宇告诉记者,监测数据在这里产生后,立即“一点三发”,分别给城市站、省站以及总站发送,原始数据第一时间直传总站。为了保障空气质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建立了不少于三级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国家质控平台、区域质控实验室、监测实验室等,可实现空气质量监测指标量值溯源和比对。  1436个国控监测站都建立了远程质控系统,具备变化留痕、异常报警等功能。“一个城市有若干个监测点位,在同样的天气状况下,点位数据的趋势应该是相同的,如果某个点位与其他点位数据趋势不一致,就会报警。”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副站长傅德黔说。  目前,我国已经建成了发展中国家最大的空气质量监测网,所有地级以上城市都开展了包括PM2.5在内的6项主要空气污染物监测,并实时发布监测信息。  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至关重要,公众可以通过数据了解环境质量现状,遇到重污染天气做好防护;它还是考核一个地区环境空气质量的依据,同时为相关部门制定政策提供重要参考。为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准确可靠,近年来环保部组织各级环保部门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今年2月份,陕西西安市环保局长安区环境监测站相关工作人员多次进入国控监测站内,用棉纱堵塞采样器,造成自动监测数据多次出现异常,影响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行。目前,5名相关工作人员因涉嫌“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等行为,被警方带走,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当时总站远程质控系统显示该监测站数据出现异常,因此环保部组织监测总站专家进行了飞行检查,在现场发现了造假证据。”宫正宇说。  “严格的质控大大压缩了造假的空间,使数据向‘真值’逼近,避免监测数据与老百姓实际感受‘两张皮’。”傅德黔表示,“说老实话,监测的数据肯定会有偏差,但这个偏差一般不会与老百姓感受不一致,也不足以影响考核的准确性。”  空气监测数据造假是个案  个别站点短时数据波动,对整体监测数据没有大的影响  为了让监测数据好看一些、排名靠前一些,河南某地在监测站点周围三公里内采取“精准治理”措施,河北一些城市,在监测点周围实施车辆禁限行、清扫车重点洒扫̷̷近期曝出的空气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事件,似乎为监测数据的可靠性蒙上了“阴影”。根据环保部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情况,干扰监测的行为还有未经报批擅自移动监测点位、堵塞采样装置切割进气孔、在进气孔安置过滤装置等。  这些弄虚作假或“打擦边球”的行为,会对数据起到多大影响?  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彭应登表示,这些行为对数据的影响程度不一。在西安市长安区空气监测站造假事件中,用棉纱堵塞空气采样器,致使数据失真,这就像戴口罩一样,对颗粒物有明显的阻隔。这样监测到的PM2.5浓度可能会下降30%—50%。  不过,宫正宇强调,一个站点短期造假,或几个站点造假,很容易被发现。“西安市有13个国控站点,每个站点每5分钟产生一组监测数据,一个站点短期内即使监测数据下降50%,不管是造假行为还是仪器故障,远程质控系统很快会有反应,我们会要求运维单位及时处理。个别站点短时数据波动,对整体监测数据没有大的影响,空气质量评价结果不会有根本性改变。”  今年7月中国工程院组织进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时,对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监测数据,特别是PM2.5数据,进行了质量控制。通过比对中国科学院、中国气象局等单位的28个同步观测站数据,发现相近站点多方监测数据具有很好的一致性,表明监测数据具有系统性、完整性和可比性,适用于评估工作。  环保部环境监测司环境统计与监测质量管理处处长海颖告诉记者,2015年一年里,环保部门揪出了2658起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案例,其中查实15起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违法案例,没有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造假案例。西安市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用棉纱堵塞空气采样器,是环保部向司法移交的第一起空气质量监测造假案例。“虽然是个案,但性质恶劣,影响极坏。”  “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监测出来的数据和老百姓的实际感受有偏差,会损害政府的公信力。另一方面,虚假的数据会误导政府,导致决策失误,影响治理污染措施的力度。”彭应登说。  对监测数据造假“零容忍”  打击监测弄虚作假行为或将写入“两高”司法解释  必须重拳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环保部去年12月印发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要求,地方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开展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查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前不久,环保部印发《“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和《关于加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的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至今年11月底全国338个地级市1436个国控站点监测事权已经全部上收,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公开招标,中标的第三方运维公司运行维护,同时方案要求国控站点站房全部加装视频监控系统,堵塞人为造假的漏洞。  “目前环保部正着手建立环保与公检法的联动机制,对监测数据造假‘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提高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震慑力。”海颖说,环保部正在与有关部门沟通,将环境监测弄虚作假情形写入正在修订的“两高”司法解释,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法律支撑。  “将环境质量作为着力点、加大治理精准度,对监测数据提出全新要求,如果没有可靠的监测数据,精准治污、科学治霾只能成为一种愿望了。”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院长贺克斌说,可靠的环境监测是实现环境质量改善的关键环节之一。遏制环保数据造假现象,需要官员端正政绩观,按照新发展观的要求,加大减排力度,从污染源头解决问题,改善环境质量。  海颖认为,个别地方制定的考核目标缺乏科学性,地方干部工作中没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将空气质量改善的压力转嫁到监测数据上。被考核区县在考核压力下,产生焦躁情绪和急功近利心理,不在污染治理上下功夫,却在监测数据上做文章。  “还有一些地方制定了过高的治理目标,要完成这个目标,在现实工作中不容易实现,为了数据好看,有的人铤而走险。”彭应登表示,要根绝这种现象,政府需要制定切合实际、“跳起来够得着”的环境治理目标。  空气质量随“手”可查  利用“全国空气质量”移动APP,可以在手机上查询到真实可靠的空气质量数据,包括一些中小城市的空气监测数据。  “全国空气质量”移动APP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开发,数据来源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各地环境监测部门,包括全国各地430多个城市、1800多个监测点的PM2.5和空气质量指数(AQI)数据,并且可以动态显示最近24小时、最近30天的空气质量变化。
  • 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点位仪器设备更新验收工作研讨会召开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仪器设备更新验收工作,2023年3月13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组织召开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点位(以下简称国控城市点位)仪器设备更新验收工作研讨会。   总站副站长毛玉如出席会议并讲话,生态环境部监测司戴欣晔出席会议,总站大气运管中心副主任汪太明主持会议。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相关负责人、6家仪器设备厂商主要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参加会议。   大气运管中心通报了2020-2022年国控城市点位仪器设备验收情况,仪器厂商相关负责人就仪器研发能力、投入力度、验收及整改情况作了汇报,相关省监测中心(站)就仪器设备验收比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发言讨论。   毛玉如指出,一要充分认识环境监测的重要性。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十三五”时期我国环境空气质量取得了很大改善,由初期“盼蓝天”到现在天天享受蓝天。但是,空气质量改善的成效还不稳固,需要持续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工作。二要高度重视国家网仪器设备更新工作,严把仪器设备入网关。数据质量是环境监测的生命线,监测设备的灵敏准确、良好运行是保证监测数据 “真准全快新”的重要基础。三是各仪器厂商要有力保证入网仪器设备质量。各仪器生产商要肩负起职责使命,加快产品升级换代、提升产品质量核心竞争力,加强质量保障措施和技术创新研究,提升优质产品服务供给,推进验收不合格仪器设备整改工作,树权威、创品牌。   下一步,监测司和总站将研究公开通报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器验收结果。
  • 扬州市江都生态环境局351.00万元采购空气监测系统
    详细信息 扬州泰州国际机场空气监测站建设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6-29 招标文件: 附件1 扬州泰州国际机场空气监测站建设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发稿时间:2023-06-29 16:20:00.0】 扬州泰州国际机场空气监测站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受扬州市江都生态环境局的委托,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就扬州泰州国际机场空气监测站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根据《“十四五”江苏省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实施方案》、《交通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指南(试行)》要求,在扬州泰州国际机场建设一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开展污染源专项监测,从而进一步提升、完善扬州市PM2.5与臭氧(O3)协同控制监测网络,全面发挥监测支撑保障作用。 扬州泰州国际机场空气监测站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都区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DFH-2023FS008# 2.项目名称:扬州泰州国际机场空气监测站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351万元。 4.最高限价:351万元。 5.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3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4 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后仍可下载采购文件,但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3.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地址:http://zfcg.yangzhou.gov.cn/zfcg/xzzx/202210/12fa914cfdb7460f9f0de813012e6af7.shtml。 (2)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 (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http://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46.html。 (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6)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07月21日09点3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江都生态环境局 地 址: 扬州市江都区浦江东路111号(锦润国际大酒店向东800米,席家花园对面) 联系人:吉女士 联系方式:1362521449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江都区龙城路41号3楼 联系人:张圣岳 联系方式:13390657988 八、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https://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中国人民银行江都支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86554660。九、其他 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0514-82981746。 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4.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都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6.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附件: 扬州泰州国际机场空气监测站建设项目(二次)采购文件.doc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空气监测系统 开标时间:2023-07-21 09:30 预算金额:351.00万元 采购单位:扬州市江都生态环境局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扬州泰州国际机场空气监测站建设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6-29 招标文件: 附件1 扬州泰州国际机场空气监测站建设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发稿时间:2023-06-29 16:20:00.0】 扬州泰州国际机场空气监测站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受扬州市江都生态环境局的委托,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就扬州泰州国际机场空气监测站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根据《“十四五”江苏省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监测网络能力建设实施方案》、《交通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指南(试行)》要求,在扬州泰州国际机场建设一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开展污染源专项监测,从而进一步提升、完善扬州市PM2.5与臭氧(O3)协同控制监测网络,全面发挥监测支撑保障作用。 扬州泰州国际机场空气监测站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都区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DFH-2023FS008# 2.项目名称:扬州泰州国际机场空气监测站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351万元。 4.最高限价:351万元。 5.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3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4 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后仍可下载采购文件,但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3.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地址:http://zfcg.yangzhou.gov.cn/zfcg/xzzx/202210/12fa914cfdb7460f9f0de813012e6af7.shtml。 (2)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 (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国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http://www.jsgxca.com/ManagementGuide46.html。 (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6)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07月21日09点3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江都生态环境局 地 址: 扬州市江都区浦江东路111号(锦润国际大酒店向东800米,席家花园对面) 联系人:吉女士 联系方式:1362521449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江都区龙城路41号3楼 联系人:张圣岳 联系方式:13390657988 八、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https://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中国人民银行江都支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86554660。九、其他 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0514-82981746。 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4.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都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6.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附件: 扬州泰州国际机场空气监测站建设项目(二次)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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