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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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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药监发布第28批参比制剂目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进一步推进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近日,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第二十八批)的通告(2020年第35号)。目录中包括39种药物(含不同剂型)的参比制剂。这就意味着这些有参比制剂的品类的相关仿制药项目可以启动注册审批。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margin-top: 5px "   因此,从这次批准的参比制剂中可以看出:按照功效作用来看,抗感染类药物所占数量较多,为22%,除去剂量不同的相同品种占25%。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margin-top: 15px "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584px height: 233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4255b979-a2de-4424-bb21-9a446a9d2302.jpg" title=" 仿制药分布New.png" alt=" 仿制药分布New.png" width=" 584" vspace=" 0" height=" 233"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margin-bottom: 25px " span style=" font-size: 14px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图为不同功效的药物所占的比例(右侧是合并同种药物不同剂型的统计) /strong /span br/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margin-bottom: 15px "   按照剂型来看,注射剂最多(占41%),其次是片剂(占33%)。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margin-bottom: 15px "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450px height: 296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58b876f5-07c4-47d4-abb3-ade4d96256af.jpg" title=" 仿制药分布-剂型.png" alt=" 仿制药分布-剂型.png" width=" 450" vspace=" 0" height=" 296" border=" 0" / /p p style=" margin-bottom: 15px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font-size: 14px " strong 图为不同剂型所占的比例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margin-bottom: 15px "   来自美国的药品占44%,近一半;来自欧洲的有36%,还有两种来自日本的原研药。值得注意的是,已经有14%的药品是已经进口至国内使用的,如日本电工Tulobuterol Patch妥洛特罗贴剂Amiaid(阿米迪)。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margin-bottom: 15px "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492px height: 305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5823eb80-a73f-4b86-83bd-92a55a0e6cc0.jpg" title=" 仿制药分布-进口类型.png" alt=" 仿制药分布-进口类型.png" width=" 492" vspace=" 0" height=" 305" border=" 0" / /p p style=" margin-bottom: 15px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font-size: 14px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图为不同来源药物所占的比例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仿制药参比制剂是做生物等效性(BE)研究的参照品。为规范仿制药审评和一致性评价工作,优化工作程序,强化服务指导,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需要通过遴选产生。参比制剂遴选应以为公众提供高质量的仿制药品为目标。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margin-top: 20px margin-bottom: 10px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遴选步骤和遵循的原则如下: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margin-bottom: 15px "   (1)原研药品选择顺序依次为:国内上市的原研药品、经审核确定的国外原研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或经技术转移生产的药品、未进口原研药品。原研药品是指境内外首个获准上市,且具有完整和充分的安全性、有效性数据作为上市依据的药品。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margin-bottom: 15px "   (2)在原研药品停止生产或因质量等原因所致原研药品不适合作为参比制剂的情况下,可选择在美国、日本或欧盟等管理规范的国家获准上市的国际公认的同种药品、经审核确定的在中国境内生产或经技术转移生产的国际公认的同种药品。国际公认的同种药物是指在美国、日本或欧盟等获准上市并获得参比制剂地位的仿制药。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margin-bottom: 15px "   (3)其他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评估确定具有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药品。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br/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附件: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第二十八批) /strong /span /p div br/ /div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560px height: 308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cc99c6e8-6d6f-4bdf-ade2-55d609b9a18e.jpg" title=" 仿制药参比-1N.png" alt=" 仿制药参比-1N.png" width=" 560" vspace=" 0" height=" 308"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 nbsp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560px height: 287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6230fb72-adee-4a8c-9e19-a690aab76c9c.jpg" title=" 仿制药参比-2.png" alt=" 仿制药参比-2.png" width=" 560" vspace=" 0" height=" 287"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560px height: 268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e0dc7130-335b-4530-9812-439a260545b9.jpg" title=" 仿制药参比-3.png" alt=" 仿制药参比-3.png" width=" 560" vspace=" 0" height=" 268"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560px height: 270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380fac1b-19c9-4d71-afd9-ce148ab007cc.jpg" title=" 仿制药参比-4.png" alt=" 仿制药参比-4.png" width=" 560" vspace=" 0" height=" 270"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560px height: 273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3cfd1e1d-c1e4-4b8c-a6f2-81981738f6cd.jpg" title=" 仿制药参比-5.png" alt=" 仿制药参比-5.png" width=" 560" vspace=" 0" height=" 273"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560px height: 279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2371997c-6bec-4e44-abf5-5fba0b9db1a9.jpg" title=" 仿制药参比-6.png" alt=" 仿制药参比-6.png" width=" 560" vspace=" 0" height=" 279"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560px height: 287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2dee56e8-c3e3-4dcd-b2c2-dc5a46caea81.jpg" title=" 仿制药参比-7.png" alt=" 仿制药参比-7.png" width=" 560" vspace=" 0" height=" 287"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560px height: 283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c6e1774a-7c0c-4216-90bc-4545a2ac65e1.jpg" title=" 仿制药参比-8.png" alt=" 仿制药参比-8.png" width=" 560" vspace=" 0" height=" 283"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560px height: 133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0f310e5e-e64d-4a46-a23e-ec00f616367f.jpg" title=" 仿制药参比-9.png" alt=" 仿制药参比-9.png" width=" 560" vspace=" 0" height=" 133"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margin-bottom: 5px "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d60d2a06-420e-49e0-a3be-4d9fb31a664f.jpg" title=" 分割线.png" alt=" 分割线.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margin-top: 15px margin-bottom: 20px " span style=" font-size: 20px " strong span style=" background-color: rgb(255, 192, 0) color: rgb(0, 112, 192) " 一致性评价——药典仪器必备 span style=" font-size: 20px color: rgb(0, 112, 192)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255) " 【点击图片即可进入相关文章】 /span /span /strong /span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200413/535932.shtml" target=" _blank" img style=" width: 423px height: 145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633a5d22-6281-4e44-b09b-207e48e882c0.jpg" title=" 1.jpg" alt=" 1.jpg" width=" 423" vspace=" 0" height=" 145" border=" 0" / /a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200420/536433.shtml" target=" _blank"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423px height: 152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be42bceb-8476-4d4e-abe4-44795a07e4f2.jpg" title=" 2.jpg" alt=" 2.jpg" width=" 423" vspace=" 0" height=" 152" border=" 0" / /a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200428/537308.shtml" target=" _blank" img style=" width: 423px height: 154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925b8564-7333-41bf-85b4-8d41964bf9dd.jpg" title=" 3.jpg" alt=" 3.jpg" width=" 423" vspace=" 0" height=" 154" border=" 0" / /a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200511/538172.shtml" target=" _blank" img style=" width: 423px height: 147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634bb22d-3c28-4824-a716-7187df00758e.jpg" title=" 4.jpg" alt=" 4.jpg" width=" 423" vspace=" 0" height=" 147" border=" 0" / /a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200514/538482.shtml" target=" _blank" img style=" width: 423px height: 149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aa1a683c-0cc1-4e4e-a494-1aca8a224eba.jpg" title=" 5.jpg" alt=" 5.jpg" width=" 423" vspace=" 0" height=" 149" border=" 0" / /a /p p br/ /p
  • 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任重道远
    p   2012年初的《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中首次明确提出全面提高仿制药质量,对2007年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施行前批准的仿制药,分期分批与被仿制药进行质量一致性评价。2012年11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公布了《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2013年2月正式推出《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方案》,旨在通过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促进我国仿制药整体水平的提升。时隔两年,在近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再次提出“推进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对此,业内人士在肯定的同时也强调,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仅仅依靠几个文件远远不够,更期待各方面携手打出配套“组合拳”,该项工作任重道远。 br/ /p p    strong 判定“一致”仍需探索 /strong /p p   目前,国内专家对采用何种评价手段判断仿制药与被仿制药“一致”仍存在分歧:有人支持采取“体外溶出度”评价方法,有人则提倡进行生物等效性试验或临床试验。 /p p   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谢沐风副主任药师是第一种评价方法的支持者。他表示,作为评价药物质量的核心,体现吸收速度和程度的生物利用度是决定疗效的关键。制药界通常通过测定仿制药与被仿制药在不同环境下溶出度的对比,来推测药品在人体内生物利用度的差异。如果在进行仿制的过程中没有进行这样的对比,或者在对比中没有科学的设计方法和指标,就很难成功仿制出高质量的药品。 /p p   对于反对者提出的“光凭体外溶出曲线够吗,要不要做生物等效性和其他临床试验来判定一致”的疑问,谢沐风的个人见解是:“若通过体外溶出度实验判定一致的话,至少有90%以上的概率可以判断仿制药与原研药质量一致,临床疗效一致。问题的关键是,应建立能客观反映制剂特点、具有适度灵敏度和区分力的方法。所确定的溶出条件,应针对不同类型的制剂,采用有针对性、有区分力的多种介质 应是在剖析了大量原研制剂多条特征溶出曲线的基础上,总结大量仿制制剂研发案例后得到的。” /p p   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副所长陈桂良教授的观点则是,对于体外溶出度指标,部分品种,特别是生物药剂学分类系统(BCS)中的第2类药物,即低溶解、高渗透的药物适用,但对于大多数药物还不完全适用。而体内生物利用度或等效性指标,一直被当成“一致”的金标准。但是,对于有些缓慢吸收或中毒浓度与有效浓度接近的品种,则不能根据简单的生物等效性试验来判断其“一致”,还需要药效学的验证。因此,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需要“case by case”,而不是一个模型通吃。 /p p   “目前,全球通行的做法是:仿制药必须首先与原研药进行质量对比和生物等效性研究,而不需要做大规模的临床试验。仿制药以原研药为对照进行生物等效性的对比研究,在80%~120%之间即认为两者具有生物等效性。”但是,首都医科大学北京天坛医院药剂科赵志刚教授表示,仿制药生物等效性的研究仅以少数健康志愿者作为受试人群,无法提供临床患者的药代动力学数据,临床等效需要进一步的临床对比研究才能获得可靠的数据。特别是对于癫痫、帕金森病、精神疾病、器官移植、心血管疾病和感染性疾病等领域治疗窗较窄的药物,仿制产品的使用仍是一个存在争议的问题。虽然各国药政部门要求仿制药要满足与原研药生物等效才能获准其上市,但对生物等效性的具体指标要求不尽相同。 /p p   在9月25日召开的2015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与药物创新国际化合作研讨会上,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化药所副所长许鸣镝表示,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应根据品种特性,采用适宜的技术方法。可首先选用体外评价方法,鼓励采用体内方法。前提条件是,与参比制剂进行全面比对研究,保证药学等效。体外评价方法,包括体外溶出曲线比较法,和其他反映产品内在质量特征的关键指标,如特征性杂质、原料晶型、辅料等 体内评价方法,包括生物等效性试验和临床有效性试验。 /p p    strong 参比制剂首选原研 /strong /p p   业内对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的另一个关注点,则落在参比制剂上。赵志刚和谢沐风表示,1996年之前,我国的仿制药均由各省卫生部门批准生产,当时口服化学药品不需要做生物等效性试验。2002年,地方标准升为国家标准后,统一换发了文号,都变成了国药准字。而恰恰这部分地标升国标的仿制药品种数量相当庞大,正是质量一致性评价的重点。1996年之后,虽然很多药物是按照新药批准的,但这所谓的“新药”其实大多也是仿制国外的药物,虽然都按照国家法规做了一些研究,但并未要求做高标准的生物等效性试验,而且往往同时会有很多厂家被批准生产。结果出现一种奇特的现象:一家企业仿制原研药,达到了90%的生物利用度,按生物等效是合格的,被批准了 第二家仿制企业又按照第一家仿制企业做生物等效性试验,也达到90%的生物利用度,虽然也等效合格了,可实际只相当于原研药80%的生物利用度。如此一家一家仿下去,生物利用度却越仿越低。由此看出,参比的“标杆”是多么重要。 /p p   “好的仿制药应以原研药为仿制对象,这也是仿制药成为合格品的基本条件。”赵志刚表示,各个国家都规定仿制药的生物利用度与被仿制药相比,上下可以浮动20%,如果研发一个仿制药用的是另一个已经上市的仿制药为仿制对象,那么前者与原研药的生物利用度上下浮动的幅度可能就会超出20%。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就要求,FDA不需要一种仿制药对另一种仿制药进行对比检测,仿制药只需以创新原研药作对照。2007年《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实施之后,我国也要求仿制药尽量以原研药为仿制对象。 /p p   此次《意见》中明确:对已经批准上市的仿制药,按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原则,分期分批进行质量一致性评价。药品生产企业应将其产品按照规定的方法与参比制剂进行质量一致性评价,并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报送评价结果。参比制剂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征询专家意见后确定,可以选择原研药品,也可以选择国际公认的同种药品。无参比制剂的,由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临床有效性试验。 /p p   那么,对于参比的原研药,如果出现批次间体外溶出曲线不一致的情况怎么办?谢沐风认为,应秉承“不怀疑原研制剂品质”的理念。即便其体外溶出曲线有波动,也属于正常现象,该溶出行为的波动不会影响体内生物利用度和临床疗效。如果某条溶出曲线波动的确过大,可以不评价这条曲线。谢沐风强调,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加强基础研究,先就同规格、同剂型的原研制剂进行溶出曲线剖析,为下一步开展工作进行准备。“一定要剖析哪些原研药的溶出曲线是代表其优良品质的关键曲线,即千万别比歪了”。 /p p   虽然目前针对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已发布了《普通口服固体制剂溶出曲线测定与比较指导原则》《口服固体制剂参比制剂确立指导原则》等,但陈桂良强调,目前评价工作的主要困难仍集中于参比制剂的选择以及体内体外评价指标的确定方面,而这两项工作没有临床医生、制剂学家的参与也很难获得认可。 /p p    strong 企业期待细则出台 /strong /p p   自2012年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开展以来,外界称其进程缓慢。而放眼国际,日本进行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用了10多年时间,目前仍在进行。我国仿制药数量多,评价工作复杂,需要的时间可能更长。 /p p   许鸣镝透露,当前阶段,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的具体任务是:2007年10月1日前批准的国家基本药物中,化学药品仿制药的口服固体制剂300个品种,将在2018年底完成一致性评价。这300个品种涉及17897个批准文号、1883个药品生产企业。陈桂良介绍,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对75个品种进行了分配,其中39个品种找到了原研药,而36个尚无原研产品,目前该院网站上公示了5个品种溶出曲线评价方法的草案。 /p p   对此,谢沐风认为,2018年底,完成基药目录内300个化学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品种的一致性评价应该不成问题。但是,针对目前市场上近3000个化学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品种,评价任务依然艰巨。 /p p   因此,在一致性评价工作的推进中,需要各方携手,其中企业的参与至关重要。陈桂良表示,此次改革传递出的信号是,一致性评价的重点已经从药检系统转移到了生产企业,这是十分可喜的进步。许鸣镝指出:“在评价工作中,强调了企业的主体责任。”药品生产企业需要做的工作很多:按照公布的品种目录确定自身开展评价的品种(鼓励开展目录外品种的评价研究) 主动选择参比制剂,开展对比研究 完成研究工作,递交申报资料 积极配合药监部门开展的检查、检验工作 通过评价的品种,严格按照核准的处方、工艺生产等。 /p p   当然,谢沐风提醒,目前评价工作仍有一些问题尚未定论,只有在国家出台相关操作细则后才好紧密跟进,企业此时不宜盲干。 /p p   绿叶制药集团高级副总裁薛云丽告诉记者,绿叶制药有少量技术含量高、难度大的仿制药,在开发阶段就做了有深度的研究工作 近年又开展了相关探索及质量评价研究,获得了评价性数据,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工作中也发现了优势和不足,对提升产品内在品质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但是,目前一致性评价启动的仅有口服基药,尚未建立参比制剂目录,也没有为企业非基药一致性评价的申报开辟通路,对不同口服剂型的评价也没有明确规定。 /p p   北京太洋药业有限公司有70多个制剂品种,一致性评价工作量之大可以想见。除了希望尽快出台相关品种的具体评价方案、尽快确定参比制剂外,该公司注册经理蔡莉萍还建议,如果某品种实验完成后与参比制剂不一致,将要面临变更工艺的补充申请,希望能够建立补充申请的快速审批通道。而对于没有参比制剂的品种,企业需要做临床试验,对于一些利润已经接近盈亏平衡线的品种及睡眠品种,如果再让企业拿出数目不菲的临床费用,对企业的决策层又是一个不小的考验。 /p p   《意见》中提及:“在规定期限内未通过质量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不予再注册 通过质量一致性评价的,允许其在说明书和标签上予以标注,并在临床应用、招标采购、医保报销等方面给予支持。”蔡莉萍认为,这还需要及时出台配套的政策及细则加以明确。比如,允许通过评价的企业在说明书或标签上标注什么样的内容?在临床应用、招标采购、医保报销等方面具体如何支持,有关部门如何执行?薛云丽也呼吁,企业由于增加了在评价研究方面的投入,产品成本也随之升高,利润降低,希望尽快出台配套的价格、招标采购及医保政策的支持办法。 /p p br/ /p
  • 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方案近期出台
    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方案有望在近期出台。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注册司组织召开的“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企业座谈会”呈现了上述方案的讨论稿。   讨论稿对今后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规划作了具体安排,明确了评价目标、评价方法、各单位的职责以及评价内容和时间安排。明确了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主要针对基本药物和临床常用化学药品种,旨在通过质量一致性评价淘汰内在质量和临床疗效达不到要求的品种,促进我国仿制药整体水平提升,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方案初定   上述讨论稿指出,由于早期批准的仿制药医药学研究基础相对薄弱,部分仿制药质量与被仿制药差距较大,尚不能达到被仿制药的临床疗效。为此,《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要用5~10年时间,对2007年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实施前的仿制药,分期分批与被仿制药进行全面比对研究,使仿制药与被仿制药达到一致。   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组织制定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方案,发布相关评价方法、标准和技术指导原则,组织对药品生产企业提交的一致性评价资料进行审查。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承担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的实施和宣传。   记者了解到,目前SFDA及有关机构已经在着手一致性评价相关技术标准的研究和讨论工作,最终会形成技术要求下发。   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将选择基本药物目录中用药人群广、市场销量大、生产企业多并且有明确原研企业的品种先行试点,随后推广 根据药物自身性质和药物剂型特点分类别、分剂型分步实施。首先开展口服固体制剂的一致性评价 其次开展注射剂的一致性评价 最后开展其他剂型的一致性评价。   具体工作将包括遴选拟评价品种、确定参比制剂并建立评价指标、企业自我评价、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资料的受理和现场检查及药品监管部门对企业自评资料的审查等步骤。   在时间安排上,展开品种调研,出台口服固体制剂评价相关指导原则,启动参比制剂筛选评价工作 2013年建立参比制剂目录,在专网中构建口服固体制剂仿制药数据库,建立国家局、药品检验机构和企业之间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的数据传输与申报的网络系统,并完成参比制剂的遴选与确认 2014年全面开展口服固体制剂仿制药品与参比制剂的比对研究与评价,完成部分品种质量一致性评价 2015年完成基本药物目录中固体口服制剂质量一致性评价的工作任务。2015~2020年,开展注射剂及其他剂型的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   提升质量   按照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RDPAC)的统计,未来4年我国将完成涉及570个化药品种、3.3万个批准文号、2400余家药品生产企业的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   从产业发展的角度看,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已经被国家上升到“十二五”规划的高度,以此为目标将会形成一系列配套政策组合来支撑其目标实现,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被看作全面提高我国药品质量层次的主要的切入点。   正因如此,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目前受到整个制药行业的高度关注。广东某大型民营药企老总在相关研讨会上发言认为,作为仿制药大国,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以及评价效果,将对我国医药行业的定价、招标、医保等环节都可能形成反应链式的影响。   “一致性评价将是国内制药产业和企业,特别是本土企业成长的重要契机。如果这项工作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目前仿制药在药品定价、药品招标和医保报销等方面存在的障碍都有可能以此为契机得到根本性的转变。”上述负责人认为,本土企业要主动迎接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先行对自家重点品种进行相关的研究和试验,以确保过关。   RDPAC对于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同样极其关注,在近期该委员会召开的媒体研讨会上,该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认为,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将为整体提升我国仿制药质量提供一次历史性机遇。这需要国家的决心和巨大的投入,更重要的是需要在工程开始之初就做好顶层设计,制定科学而严格的评价指标和完善的激励政策,并坚决落实下去。   首先开展口服固体制剂的一致性评价 其次开展注射剂的一致性评价 最后开展其他剂型的一致性评价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p p   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以下简称一致性评价)工作,对提升我国制药行业整体水平,保障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医药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增强国际竞争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开展一致性评价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p p   一、明确评价对象和时限。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凡未按照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原则审批的,均须开展一致性评价。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中2007年10月1日前批准上市的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应在2018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其中需开展临床有效性试验和存在特殊情形的品种,应在2021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 逾期未完成的,不予再注册。 /p p   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其他仿制药,自首家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后,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的相同品种原则上应在3年内完成一致性评价 逾期未完成的,不予再注册。 /p p   二、确定参比制剂遴选原则。参比制剂原则上首选原研药品,也可以选用国际公认的同种药品。药品生产企业可自行选择参比制剂,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备案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的,药品生产企业即可开展相关研究工作。行业协会可组织同品种药品生产企业提出参比制剂选择意见,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审核确定。对参比制剂存有争议的,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专家公开论证后确定。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及时公布参比制剂信息,药品生产企业原则上应选择公布的参比制剂开展一致性评价工作。 /p p   三、合理选用评价方法。药品生产企业原则上应采用体内生物等效性试验的方法进行一致性评价。符合豁免生物等效性试验原则的品种,允许药品生产企业采取体外溶出度试验的方法进行一致性评价,具体品种名单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另行公布。开展体内生物等效性试验时,药品生产企业应根据仿制药生物等效性试验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无参比制剂的,由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临床有效性试验。 /p p   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药品生产企业是一致性评价工作的主体,应主动选购参比制剂开展相关研究,确保药品质量和疗效与参比制剂一致。完成一致性评价后,可将评价结果及调整处方、工艺的资料,按照药品注册补充申请程序,一并提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已在欧盟、美国和日本获准上市的仿制药,可以国外注册申报的相关资料为基础,按照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申报药品上市,批准上市后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 在中国境内用同一生产线生产上市并在欧盟、美国和日本获准上市的药品,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 /p p   五、加强对一致性评价工作的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发布一致性评价的相关指导原则,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一致性评价工作的技术指导 组织专家审核企业报送的参比制剂资料,分期分批公布经审核确定的参比制剂目录,建立我国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集 及时将按新标准批准上市的药品收入参比制剂目录集并公布 设立统一的审评通道,一并审评企业提交的一致性评价资料和药品注册补充申请。对药品生产企业自行购买尚未在中国境内上市的参比制剂,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以一次性进口方式批准,供一致性评价研究使用。 /p p   六、鼓励企业开展一致性评价工作。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向社会公布。药品生产企业可在药品说明书、标签中予以标注 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区域的企业,可以申报作为该品种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生产,并承担上市后的相关法律责任。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在医保支付方面予以适当支持,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并在临床中优先选用。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在药品集中采购等方面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生产企业的技术改造,在符合有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中央基建投资、产业基金等资金支持。 /p p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引导药品生产企业积极参与,科学规范开展一致性评价相关工作。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共同推动一致性评价工作。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务院办公厅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年2月6日 /p p br/ /p
  • 国药监局解读:“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政策
    p style=" margin-bottom: 10px margin-top: 10px line-height: 1.5em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11/uepic/f0f95f82-0310-4ce6-9c06-e908dd5efa4e.jpg" title="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png" alt="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png" style=" text-align: center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172px " width=" 600" height=" 172"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margin-bottom: 10px margin-top: 10px line-height: 1.5em text-indent: 2em " 2017年09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该解读具体内容如下: br/ /p p style=" margin-bottom: 10px margin-top: 10px line-height: 1.5em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一.《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17年第100号,以下简称《公告》)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strong /span /p p style=" margin-bottom: 10px margin-top: 10px line-height: 1.5em "   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发布以来,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以下简称一致性评价)工作扎实推进,有的企业已经完成了部分品种研究工作,进入申报审评阶段。为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指导,提高工作效率,我局对前期工作进行了总结和分析,研究制定了本《公告》,对一致性评价工作各环节进行了优化调整,旨在保障受理、检查、检验和审评等环节顺畅衔接,保障评价标准统一。 /p p style=" margin-bottom: 10px margin-top: 10px line-height: 1.5em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二.针对参比制剂确定和获得,《公告》中提出了哪些优化措施? /strong /span /p p style=" margin-bottom: 10px margin-top: 10px line-height: 1.5em "   为了便于企业开展研究工作,总局目前已发布8批610个品种规格的参比制剂,包括《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年第106号)中公布的《2018年底前须完成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品种目录》(以下简称《289品种目录》)中的163个品种(219个品规)。该目录中另约有90左右品种为改规格、改剂型、改盐基的品种,按照《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中改规格药品(口服固体制剂)评价一般考虑》《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中改剂型药品(口服固体制剂)评价一般考虑》《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中改盐基药品评价一般考虑》等技术指南,上述改规格、改剂型、改盐基的约90左右品种的参比制剂选择依据也已明确。至此,已经对《289品种目录》中大多数品种的参比制剂选择给出指导。《公告》一方面对参比制剂选择顺序进一步明确,另一方面明确我局将继续对企业备案的参比制剂进行遴选和确认,符合参比制剂要求的发布参比制剂目录。 /p p style=" margin-bottom: 10px margin-top: 10px line-height: 1.5em "   关于参比制剂获得事宜,企业可以通过申报一次性进口申请及进口备案、通关等程序来获得参比制剂,除此之外,《公告》明确企业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获得参比制剂,在提交一致性评价资料时,仅需在资料中提供购买凭证、产品包装及说明书等材料,或以其他适当方法证明参比制剂真实性即可。 /p p style=" margin-bottom: 10px margin-top: 10px line-height: 1.5em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三.对企业选择参比制剂的自主行为,是否明确企业所应承担的责任?《公告》第三条提出,企业自行从境外采购的参比制剂产品,企业发现所使用的参比制剂产品为假冒产品的,及时终止相关工作,将“视情况免于责任”,什么情况给予免责,标准如何把握,如何确保追责免责的准确执行,不会出现误伤或者纵容? /strong /span /p p style=" margin-bottom: 10px margin-top: 10px line-height: 1.5em "   企业负责参比制剂的选择、购买及使用,对全过程负责。发现参比制剂产品为假冒产品后,总局将依法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如有证据证明企业非主观因素选择假冒产品,可免责。 /p p style=" margin-bottom: 10px margin-top: 10px line-height: 1.5em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四.针对开展临床机构不足问题,《公告》提出哪些解决方法? /strong /span /p p style=" margin-bottom: 10px margin-top: 10px line-height: 1.5em "   针对生物等效性试验机构“不足”问题,《公告》提出:一是对生物等效性试验机构实行备案制管理。一致性评价中的生物等效性试验可以在现有经认定的临床试验机构进行,也可以在其他具备条件的机构进行。我局前期已会同卫生计生委确定619家临床试验机构。我局正研究制定备案管理相关的配套规定。二是《公告》第六、七、八、九条中提出符合豁免条件或者可以免于评价的相关情况以及方式,根据科学判定,减少不必要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p p style=" margin-bottom: 10px margin-top: 10px line-height: 1.5em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五.《公告》提出,生物等效性试验发起方可聘请具备评估能力的第三方按GCP开展生物等效性试验机构评估。请问如何明确界定第三方评估能力? /strong /span /p p style=" margin-bottom: 10px margin-top: 10px line-height: 1.5em "   一致性评价中的生物等效性试验可以在现有经认定的临床试验机构进行,也可以在其他具备条件的机构进行。如选择在其他具备条件的机构进行,生物等效性试验申办者可以聘请具备评估能力的第三方按《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要求对开展生物等效性试验的机构进行评估。第三方评估是一种有效的外部完善机制,可以弥补部分申办者因能力有限,不能够准确、系统评价拟选择机构的不足。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评估结果负责。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市场化竞争,申办者可以选择具备较好基础、丰富经验和获得市场广泛认可的第三方。相关行业组织可以通过制定自律性的行业规则和技术规范,完善第三方评估机制。 /p p style=" margin-bottom: 10px margin-top: 10px line-height: 1.5em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六.对符合《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豁免指导原则》的品种,以及不适合开展人体内研究的品种,企业可向总局提出豁免申请并说明理由。请问豁免流程具体如何,是否有相关规定? /span /strong /p p style=" margin-bottom: 10px margin-top: 10px line-height: 1.5em "   在一致性评价工作中对部分品种豁免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应当科学审慎地对待。企业的相关豁免要求可按照如下流程提出: /p p style=" margin-bottom: 10px margin-top: 10px line-height: 1.5em "   (1)申请人可向总局药品审评中心提出申请,内容包括品种具体情况、豁免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以下简称BE)的科学性依据等,向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发公文申请BE豁免,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将根据品种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后予以答复。 /p p style=" margin-bottom: 10px margin-top: 10px line-height: 1.5em "   (2)对于总局已公布的豁免品种,申请人申请一致性评价时可在附加申请事项中注明豁免,并在申报资料中提交豁免的相关依据。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将根据品种具体情况进行审评。 /p p style=" margin-bottom: 10px margin-top: 10px line-height: 1.5em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七.《公告》提到,企业在报送一致性评价申请时,需由相关机构对其进行复核检验,这里是否可以由第三方机构检验?在选择第三方机构时有哪些具体标准?如果在审评过程中开展有因核查并抽样检验的,应交由哪些机构进行检验? /strong /span /p p style=" margin-bottom: 10px margin-top: 10px line-height: 1.5em "   企业提交一致性评价申请时,申报资料中应包含药品复核检验报告。可由申请人自行检验或委托法定药品检验机构、其他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对《公告》发布前已由总局一致性评价办公室公告,由有关药品检验机构承担集中复核检验任务的品种,企业可以在该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也可以在其他机构开展检验。出具检验报告的机构,应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和国家实验室认可,在组织、管理体系、检验能力、人员、环境和设施、设备和标准物质等方面达到药品检验的要求,具有开展药品检验的能力。 /p p style=" margin-bottom: 10px margin-top: 10px line-height: 1.5em "   药品审评中心在审评过程中,可以提出对申报品种进行检验,由总局审核查验中心组织抽样后,交法定药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对此前公告已指定复核检验机构的品种,由指定机构进行检验 对未指定的,由总局一致性评价办公室另行指定。 /p p style=" margin-bottom: 10px margin-top: 10px line-height: 1.5em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八.关于未明确参比制剂的品种,企业如何解决一致性评价问题,是等待专家咨询委员会确定后再开展,还是将提出其他解决途径,以保证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工作? /strong /span /p p style=" margin-bottom: 10px margin-top: 10px line-height: 1.5em "   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将尽快组织研究讨论未明确参比制剂品种的相关问题 申请人也可根据品种情况,按照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一致性评价相关咨询服务工作的通知》提出咨询,总局药品审评中心研究后予以回复。 /p p style=" margin-bottom: 10px margin-top: 10px line-height: 1.5em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九.对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在药品集中采购等方面建立了哪些鼓励政策?如何保证这些政策真正落地?预计将对市场供应产生什么影响? /strong /span /p p style=" margin-bottom: 10px margin-top: 10px line-height: 1.5em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规定,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在医保支付方面予以适当支持,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并在临床中优先选用。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在药品集中采购等方面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生产企业的技术改造,在符合有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中央基建投资、产业基金等资金支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进一步规定,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并将其纳入与原研药可相互替代药品目录。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在药品集中采购等方面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 未超过3家的,优先采购和使用已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有关部门将加快按通用名制订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尽快形成有利于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使用的激励机制。后期我局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政策的细化配套。上述将营造扶优汰劣的政策环境,提高医药产业集中度,引导优势企业形成规模效应,降低成本,保障市场供应,促进企业形成规模化,专业化的生产格局。 /p p style=" margin-bottom: 10px margin-top: 10px line-height: 1.5em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十.《公告》第十六条提到,“通过一致性评价”标识是用于通过或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的药品标签、说明书的标识。请问企业是否需要申请药品说明书变更? /strong /span /p p style=" margin-bottom: 10px margin-top: 10px line-height: 1.5em "   《公告》中提出我局将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发布公告。该项工作将与今后 “橙皮书”编写工作统筹考虑,专门发布一类公告,明确发布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目录及相关信息,并以此为基础不断完善和发展,形成中国的“橙皮书”。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国产药品报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进口药品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后可在说明书、标签中使用“通过一致性评价”标识。 /p p style=" margin-bottom: 10px margin-top: 10px line-height: 1.5em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十一.《公告》是否有对以往发布的一致性评价相关文件内容有调整? /strong /span /p p style=" margin-bottom: 10px margin-top: 10px line-height: 1.5em "   本《公告》内容主要对一致性评价受理、审评、核查、检验等工作程序进行了调整,并对前期文件部分未明确事宜进行了补充,例如针对《关于发布普通口服固体制剂参比制剂选择和确定等3个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告2016年第61号)、《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有关事项的公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告2016年第106号)、《关于发布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程序的公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告2016年第105号)等文件中有关内容根据前期一致性评价开展情况进行了调整。 /p p style=" margin-bottom: 10px margin-top: 10px line-height: 1.5em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十二.如2018年底前,一些基本药物口服固体制剂品种无法完成一致性评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有哪些考虑? /strong /span /p p style=" margin-bottom: 10px margin-top: 10px line-height: 1.5em "   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的要求,按时完成基本药物口服固体制剂品种的一致性评价工作。总局将会继续加强对企业的指导,科学组织审评工作,密切关注品种进度。对于由于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数量少而影响市场供应的品种,由总局会同相关部委发布清单,鼓励企业研发申报仿制药,以保障市场供应。 /p p style=" margin-bottom: 10px margin-top: 10px line-height: 1.5em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十三.在欧盟、美国或日本上市但未在中国境内上市的,经临床研究证实无种族差异的,可使用境外上市申报的生物等效性研究、药学研究数据等技术资料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出上市申请 可能存在种族差异的,应开展相应的临床试验。审评通过的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为何考虑种族差异? /strong /span /p p style=" margin-bottom: 10px margin-top: 10px line-height: 1.5em "   已在欧美日上市的仿制药,可使用境外上市申报的生物等效性研究、药学研究数据等技术资料提出上市申请,证明其质量和疗效与原研的一致性。但是,由于本品未在国内上市,可能存在种族差异,因此,其用法用量是否适用于中国人群,还需要进一步试验研究。 /p p style=" margin-bottom: 10px margin-top: 10px line-height: 1.5em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十四.对原研地产化品种,总局将出台何种政策对其进行指导? /strong /span /p p style=" margin-bottom: 10px margin-top: 10px line-height: 1.5em "   《公告》中已明确原研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上市的品种申报参比制剂的路径,总局后续将发布细化资料要求。属于上市后未发生较大变更的,或上市后发生较大变更但经审评并不影响质量和疗效的,经总局审核和核查可列入参比制剂目录,在参比制剂目录发布中统一进行发布。 /p p style=" margin-bottom: 10px margin-top: 10px line-height: 1.5em "   属于上市后发生重大变更并与原产国相同产品质量疗效存在差异的,由企业自行发布声明,说明存在的差异及原因,并按照要求开展一致性评价。 /p p style=" margin-bottom: 10px margin-top: 10px line-height: 1.5em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十五.企业在开展一致性工作遇到问题时,是否有反馈的渠道? /strong /span /p p style=" margin-bottom: 10px margin-top: 10px line-height: 1.5em "   企业在研究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可以按照药审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一致性评价相关咨询服务工作的通知》,向药审中心提出咨询。药审中心将对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 /p p style=" margin-bottom: 10px margin-top: 10px line-height: 1.5em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十六. 《公告》第八条第二款中,正在审评中的按照原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受理的仿制药注册申请,申请人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品审评中心提出按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的标准审评的申请,可通过什么渠道提出申请? /span /strong /p p style=" margin-bottom: 10px margin-top: 10px line-height: 1.5em "   《公告》第八条第二款的情形,申请人可以书面申请的方式向中心提出按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的标准审评的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补交费用。 /p p style=" margin-bottom: 10px margin-top: 10px line-height: 1.5em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十七.随着2018年底的时限临近,留给企业的时间并不多。总局将采取哪些措施来推进一致性评价工作,如对原研地产化品种有何考虑,如何指导企业获取参比制剂,对BE豁免如何申请,监管部门能否根据实际情况(例如参比制剂可及性、临床疗效是否明确等指标)将药品分类,分批分期进行一致性评价,对有些特殊品种适当延期? /strong /span /p p style=" margin-bottom: 10px margin-top: 10px line-height: 1.5em "   《公告》中已明确原研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上市的品种申报参比制剂的路径,后续将发布细化资料要求。 /p p style=" margin-bottom: 10px margin-top: 10px line-height: 1.5em "   为了便于企业开展研究工作,总局目前已发布8批610个品种规格的参比制剂,包括《289品种目录》中的163个品种。该目录中另约有90左右品种为改规格、改剂型、改盐基的品种,按照改规格、改剂型、改盐基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相关的技术指南,上述改规格、改剂型、改盐基的约90左右品种的参比制剂选择依据也已明确。至此,已经对《289品种目录》中大多数品种的参比制剂选择给出指导。《公告》一方面对参比制剂选择顺序进一步明确,另一方面明确我局将继续对企业备案的参比制剂进行遴选和确认,符合参比制剂要求的发布参比制剂目录。关于参比制剂获得事宜,企业可以通过申报一次性进口申请及进口备案、通关等程序来获得参比制剂,除此之外,《公告》明确企业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获得参比制剂,在提交一致性评价资料时,仅需在资料中提供购买凭证、产品包装及说明书等材料,或以其他适当方法证明参比制剂真实性即可。 /p p style=" margin-bottom: 10px margin-top: 10px line-height: 1.5em "   关于BE豁免,总局药审中心将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分期分批公布BE豁免目录,企业可向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发公文申请BE豁免,也可在申请一致性评价时在附加申请事项中注明豁免,并在申报资料中提交豁免的科学依据。 /p p style=" margin-bottom: 10px margin-top: 10px line-height: 1.5em "   针对生物等效性试验机构资源事宜,我局前期已会同卫生计生委确定619家临床试验机构。此外《公告》提出对生物等效性试验机构实行备案制管理。我局正研究制定备案管理相关的配套规定。 /p p style=" margin-bottom: 10px margin-top: 10px line-height: 1.5em "   《公告》整合了受理、审评、核查、检验等资源,并将一致性评价审评的主体部门调整至药审中心。企业在研究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可以按照药审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一致性评价相关咨询服务工作的通知》,向药审中心提出咨询。药审中心将对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 /p p style=" margin-bottom: 10px margin-top: 10px line-height: 1.5em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十八.对于企业普遍放弃评价而市场又需要的品种,仿制需要一定时间,由此可能造成用药断档,可否考虑这些药品的接续期问题? /strong /span /p p style=" margin-bottom: 10px margin-top: 10px line-height: 1.5em "   总局在推进一致性评价工作中,将会继续加强对企业的指导,科学组织审评工作,密切关注品种进度。对影响市场供应、目前无替代的品种,由总局会同相关部委及时发布清单,鼓励企业研发申报仿制药,并加快审评审批,以保障市场供应。 /p p style=" margin-bottom: 10px margin-top: 10px line-height: 1.5em "   总局将根据一致性评价工作进展,及时发布相关配套文件,并做好后续解读。 /p
  • CFDA对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征求意见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征求《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2015年 第231号) /strong /p p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 号)提出的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会同相关部委起草了《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15年12月3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 /p p   联 系 人:许峰 /p p   电子邮箱:hxypc@cfda.gov.cn /p p   特此公告。 /p p   附件: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5年11月18日 /p p    strong 附件: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p p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现就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p p   一、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必要性。仿制药是我国药品生产供应的主体,在满足医疗需求、保障药品可及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与原研药一致性评价工作,对提升我国制药行业整体水平,促进医药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提高医药产业国际竞争能力,满足公众用药需求,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p p   二、明确评价对象和时限。对已经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凡没有按照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的原则审批的,均需按照上述原则开展一致性评价。对2007年10月1日前批准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中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应在2018年底之前完成一致性评价,届时没有通过评价的,注销药品批准文号。 /p p   对2007年以前批准上市的其他仿制药品和2007年以后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品,自首家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后,其他生产企业的相同品种在3年内仍未通过评价的,注销药品批准文号。 /p p   三、确定参比制剂遴选原则。参比制剂首选原研药品,也可以选用国际公认的同种药物。药品生产企业自行选择的参比制剂,需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备案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的,企业即可开展相关研究工作。行业协会可以组织同品种企业提出参比制剂的选择意见,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审核确定后发布。凡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参比制剂的品种,该品种生产企业原则上应当在国家发布的目录中选择参比制剂。 /p p   四、合理选用研究方法。原则上企业应采用体内生物等效性试验的方法进行评价,允许企业采取体外溶出度试验的方法进行评价。采用体外溶出度试验方法进行评价的品种,以后还应当采取体内生物等效性试验的方法进行后续评价。开展体内生物等效性试验时,企业应根据仿制药生物等效性试验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无参比制剂的,企业需按照有关要求进行临床有效性试验。 /p p   五、落实企业药品一致性评价的主体责任。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主体是药品生产企业。企业完成一致性评价后,可将评价结果及调整处方、工艺的资料一并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提交相关药品注册补充申请。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已在欧盟、美国获准上市的仿制药,可以国外注册申报的相关资料为基础,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8号)申报药品上市,批准上市后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 /p p   六、加强对一致性评价工作的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相关指导原则,加强对企业评价工作的技术指导 组织专家审核企业报送的参比制剂资料,分期分批公布经审核确定的参比制剂目录,建立我国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集 设立统一的审评通道,一并审评企业提交的一致性评价资料和药品注册补充申请。对企业自行购买尚未在国内上市的参比制剂,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批准一次性进口,供一致性评价研究使用。 /p p   七、鼓励企业开展一致性评价工作。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向社会公布。企业可在药品说明书、标签中予以标示体内评价和体外评价的标识 企业可以申报作为该品种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生产,并承担上市后的相关法律责任。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社保部门在医保支付方面予以适当支持。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并在临床中优先选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对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企业的技术改造给予支持。 /p p   同一品种达到3家以上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在集中采购等方面不再选用未通过评价的品种。 /p p   八、加强组织指导。各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一致性评价工作,组织药品生产企业积极参与,科学规范地开展一致性评价研究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递交相关资料。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共同推动药品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 /p p br/ /p
  • 国务院红头文件给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带来了什么?
    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真的在全面提速。  2月的最后一天(2月29日)一份名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PDF文件在业内传开。文件从六个方面对一致性评价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虽说官方全文版本尚未正式挂网,但可以肯定的是,国家层面对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推进已提至国家战略高度。  同一天,国新办就食品药品安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传出消息,上述意见已正式印发,部署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主体是企业,企业要主动寻找产品参比制剂,按规定的方法研究和进行临床试验 二是政府要统筹协调产品参比制剂的确认、评价方法和资料申报、评价及对这项工作给予指导 三是在临床使用和医疗保险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四是明确推进的时间节点。2018年底之前完成2007年10月1日新的药品注册办法实施前批准的《国家基药目录》中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的一致性评价。  上述工作的推进对提高制药工业发展品质,以及对我国从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转变,做强做大“两个市场”都至关重要。记者将网传《意见》与此前挂网的征求意见稿做了对比,其总体思路一致,在细节和表述上则有些调整。  新增或修改了什么  文件明确“对2007年10月1日前批准的《国家基药目录》(2012年版)中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应在2018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新增了“需要开展临床有效性试验和存在特殊情形的品种,应在2021年前完成一致性评价”的内容。逾期未能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将“注销药品批准文号”的表述改为“不予再注册。”  还有两处新增内容值得关注  一是在选用评价方法上,强调“原则上企业应采用体内生物等效性试验的方法进行评价,允许企业采取体外溶出度试验的方法进行评价”。但对允许做体外溶出试验的产品做了界定,只有符合豁免生物等效性原则的品种才行,具体是哪些品种值得关注。  二是文件中增加了“对于国内用同一条生产线生产上市并在欧盟、美国、日本获准上市的药品,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表述。至于鼓励企业开展一致性评价,写明开展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区域的企业可申请作为该品种的上市许可人委托其他企业生产。  尽管官方版本尚未挂网,但从网传文件内容看,很可能已接近答案。不少负责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一线研究专家均表示,“文件更科学,更务实了。”  观点分享  标准、期限就在那里,企业加油  颜杰:从具体细节上看,应该是更务实了,利用博弈的原理,推着国内的仿制药企不断向前走。标准就在那里,期限就在那里,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照既定标准通过的,就视作自动放弃了。所以,假定有10家企业,如果有3家企业做了,就足够了。毕竟国内也有一些仿制药品质量做得好的、比较有实力的企业,这些企业当中只要有30%的企业做了,这个市场应该可以满足。  之所以以国办的形式发文,就是要强力地推进,实施效果值得期待。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研发负责人)  “老师批过的作业,学生不用批改”合情理  曹家祥:当前国家对药品质量十分重视,尤其是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推进,作为企业我们坚决支持。为通过一致性评价,制药企业必须提高标准,生产出质量可靠、疗效确切的药品,而不是安全的无效药,从而实现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与原研药在真正意义上的一致。但值得一提的是,国内的不少品种质量确实堪忧,之前的标准太低,加上国内少有具备一致性研究方面经验的专家人才,所以时间紧迫。  具体看细节,网传文件增加了一种可以延期的情况:“其中需要开展临床有效性试验和存在特殊情形的品种,应在2021年前完成一致性评价。”“存在特殊情形的品种”在文件中并未明确提及,但可能是针对中国自主改变剂型或剂量的品种,因为这些品种在短期内难以有充分的药学依据,所以允许有一定的延期。  文件还提到“对于国内用同一条生产线生产上市并在欧盟、美国、日本获准上市的药品,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将欧盟、美国、日本发达地区已批准进口的品种视作通过一致性评价是较为合情理的。可以作一个简单类比,“相当于老师批过的作业,学生不用批改。”  此外,参比制剂的选择是重点。对于已无原研对照的品种,如果由企业主动去获得参比制剂难度较大,因为企业难以将市面上所有同类品种做全面研究,建议可以考虑由中检院牵头,对国内已经上市的所有同品做统一评估,提供参比标准。  如果参比制剂尚未在中国上市,需要生产企业自行购买。那么,企业必须报备一次性进口批准、填表,还涉及药品海关通关等多环节,是否可以将这一系列程序放宽或简化?只要是企业通过正规渠道顺利取得国外上市的参比制剂,均可用于一致性评价,期望能在后续临床中继续加强监管。  文件正式发布后,仿制药企都将投入大量精力来推进一致性评价,在这过程中,一定会淘汰一些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对于已明确的2018年时间节点,是否可以留一条申诉的渠道,由于某些具体原因,一些没有按时通过的品种可以施以“缓刑”。  (上海睿智化学制剂部负责人,执行总监 Teva北美制剂研发中心原副总监)  可操作性更强,同时关注药物研发新困扰  左联:看到这份网传文件的总体感觉是更加具有可操作性。比如,关于体外溶出是否能够证明质量和疗效的一致性,前不久业内一直有所争议。按该文件说法,操作层面更明确了。口服药物中有BCS分类,这个分类实际上已经决定了哪些药物适合做体外溶出,哪些药物适合做体内生物等效。允许BCS分类中的高溶解、高渗透的产品做体外溶出度试验,科学性更高。  有一点毫无疑问,即体外溶出行为相似的药物更容易获得体内生物等效。目前,生物等效性试验已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我国的仿制药研发将因此获益。这一改变更加科学,药物研发人员可根据生物等效性试验的结果对处方工艺加以调整,以便于保持和原研产品质量和疗效的一致性。  由于国内认证临床基地数量不足,将大大影响生物等效和药代动力学试验研究的实施。在对临床机构GCP和GLP的高要求之下,部分临床医院不做或少做BE\PK研究,尤其是集中对临床基地开展严格核查后,部分医院临床基地有的表示不愿承担BE\PK研究,有的开出天价,这可能为药企的研发带来新困扰。希望能进一步放开BE和PK的临床试验。  另外,参比制剂的遴选是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中的关键因素,是用以评价的参照标准。今后将分期分批推出参比制剂目录,值得期待。我们关心的是,要求企业自己选择参比制剂是否顺利出现新问题?对已没有原研的老药,可将国内已上市的所有同品种做全面的对比研究,评估出最好的国产品作为参比制剂。同样,对变更了剂型、酸碱根等品种,这些都是国内自行创新的品种,按照新文件要求,都缺少参比制剂,如何进行参比制剂的选择,仍是难题。  (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博士)
  • 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3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颁发 4月12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备案与推荐程序的意见》发布。中国关于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工作按既定步骤,步步推进。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中国有约11万个化药批文,一致性评价按500万/个费用投入测算,假设十年完成全部再评价工作,全行业面临5500亿资金投入,平均每年投入约550亿,占中国医药行业收入约5%,而当前行业平均研发投入仅占收入约2%。更多业内人士认为,这一预估过于乐观。有的仿制药是按照原研药做对标,再评价成本就较低,几十万就够了,但更多仿制药是三仿、四仿对标,再评价相当于重新研发。此外,国家进一步提高了临床试验标准,原来受试者要求24人,现在要求48人,临床试验环节,北京协和医院的报价已经涨到400万元,上海一些大型医疗机构的报价也在300万元以上。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重新以原研药为“对标”,是纠正历史误差、提高仿制药质量、开展一致性评价的关键。但同时,以原研药为对标也将推翻大多数仿制药企业原有的生产标准和流程。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需要投入,生产标准和流程变革也需要投入,这些会为相关仪器设备提供一个快速增长的市场。3月25日,为进一步推进仿制药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开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要求,CFDA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药物溶出仪机械验证指导原则的意见将会提高仿制药市场的门槛。 /p p style=" LINE-HEIGHT: 1.75em"   同时,中国证劵报发表题为《最狠药物质量一致性评价开启 医药工业面临洗牌》,提出“一致性评价工作将正式全面展开,也意味着中国医药工业界的一场洗牌已然降临。”的观点。某些行业人士认为,除了已经建立了强大研发队伍、能自己解决一致性评价中的技术难题的药企外,其他药企只能淘汰出局 全国4700家药企中,九成的中小药企没有研发中心,剩下一成的大中型药企,有研发能力的也是凤毛麟角。也许这个看法过于悲观,但这不排除部分仿制药无法通过一致性评价,尤其是对小企业而言,门槛必须过,但又难过,倒下的药厂会有多少?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为相关仪器设备开启了一个规模巨大的新市场,但同时也需要注意这些目标客户药企的未来,对风险加以控制。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国办发〔2016〕8号 /p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p p   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以下简称一致性评价)工作,对提升我国制药行业整体水平,保障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医药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增强国际竞争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开展一致性评价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p p   一、明确评价对象和时限。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凡未按照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原则审批的,均须开展一致性评价。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中2007年10月1日前批准上市的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应在2018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其中需开展临床有效性试验和存在特殊情形的品种,应在2021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 逾期未完成的,不予再注册。 /p p   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其他仿制药,自首家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后,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的相同品种原则上应在3年内完成一致性评价 逾期未完成的,不予再注册。 /p p   二、确定参比制剂遴选原则。参比制剂原则上首选原研药品,也可以选用国际公认的同种药品。药品生产企业可自行选择参比制剂,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备案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的,药品生产企业即可开展相关研究工作。行业协会可组织同品种药品生产企业提出参比制剂选择意见,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审核确定。对参比制剂存有争议的,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专家公开论证后确定。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及时公布参比制剂信息,药品生产企业原则上应选择公布的参比制剂开展一致性评价工作。 /p p   三、合理选用评价方法。药品生产企业原则上应采用体内生物等效性试验的方法进行一致性评价。符合豁免生物等效性试验原则的品种,允许药品生产企业采取体外溶出度试验的方法进行一致性评价,具体品种名单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另行公布。开展体内生物等效性试验时,药品生产企业应根据仿制药生物等效性试验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无参比制剂的,由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临床有效性试验。 /p p   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药品生产企业是一致性评价工作的主体,应主动选购参比制剂开展相关研究,确保药品质量和疗效与参比制剂一致。完成一致性评价后,可将评价结果及调整处方、工艺的资料,按照药品注册补充申请程序,一并提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已在欧盟、美国和日本获准上市的仿制药,可以国外注册申报的相关资料为基础,按照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申报药品上市,批准上市后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 在中国境内用同一生产线生产上市并在欧盟、美国和日本获准上市的药品,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 /p p   五、加强对一致性评价工作的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发布一致性评价的相关指导原则,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一致性评价工作的技术指导 组织专家审核企业报送的参比制剂资料,分期分批公布经审核确定的参比制剂目录,建立我国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集 及时将按新标准批准上市的药品收入参比制剂目录集并公布 设立统一的审评通道,一并审评企业提交的一致性评价资料和药品注册补充申请。对药品生产企业自行购买尚未在中国境内上市的参比制剂,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以一次性进口方式批准,供一致性评价研究使用。 /p p   六、鼓励企业开展一致性评价工作。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向社会公布。药品生产企业可在药品说明书、标签中予以标注 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区域的企业,可以申报作为该品种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生产,并承担上市后的相关法律责任。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在医保支付方面予以适当支持,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并在临床中优先选用。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在药品集中采购等方面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生产企业的技术改造,在符合有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中央基建投资、产业基金等资金支持。 /p p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引导药品生产企业积极参与,科学规范开展一致性评价相关工作。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共同推动一致性评价工作。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国务院办公厅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2016年2月6日 /p
  • 155种 |国药监发布第29批参比制剂目录 品种大多未进口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第29批仿制药参比制剂。此次共发布155种制剂(包括不同制剂的相同药物)。相比上一批(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200602/540172.shtml" target=" _blank"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点击链接 /strong /span /a )增加了更多品类和制剂。随着大波药品专利期将要面临结束,仿制药的研究和工业化生产就需要提上日程了。为了老百姓能吃上价格较低并且安全有效的药物,仿制药的研究意义重大。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这一批药物中,仅有14个制剂(18个品)为“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国内上市的原研药品 /strong /span ”,其余均为“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未进口原研药品 /strong /span ”。说明我国新药研发团队再未来一段时间有很大的研发空间。越早的研发出国有品牌的药物就意味着药品领域中,我国的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份额将增大。相关的仪器产业也将被带动。 br/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关于相关的仪器检测,仪器信息网编辑在以往的文章中曾经分类进行了盘点。在以后的文章中会按照不同的药物剂型进一步进行阐述。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margin-top: 15px margin-bottom: 15px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以下为这次新发布的仿制药参比制剂: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42px height: 369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d20c1db7-db0e-4e03-a349-0c993d1c2c35.jpg" title=" 1.png" alt=" 1.png" width=" 642" vspace=" 0" height=" 369"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width: 642px height: 318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b51eac5f-c5e2-4fa3-9ab2-c000a7a6b2ed.jpg" title=" 2.png" alt=" 2.png" width=" 642" vspace=" 0" height=" 318"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width: 642px height: 331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c44a9470-b585-4f95-b2bb-022af6ab038f.jpg" title=" 3.png" alt=" 3.png" width=" 642" vspace=" 0" height=" 331"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width: 642px height: 330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7f04fbbc-ba17-4e82-a0e5-eed3dff38e3e.jpg" title=" 4.png" alt=" 4.png" width=" 642" vspace=" 0" height=" 330"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42px height: 317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bd04da23-d12a-47cf-9eb5-b267eaddba1a.jpg" title=" 5.png" alt=" 5.png" width=" 642" vspace=" 0" height=" 317"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width: 642px height: 331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548c3adb-c6cf-4073-a844-1bcdb5f71b60.jpg" title=" 6.png" alt=" 6.png" width=" 642" vspace=" 0" height=" 331"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width: 642px height: 319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d83cc7cb-9042-4036-9f94-2ddbcf304e88.jpg" title=" 7.png" alt=" 7.png" width=" 642" vspace=" 0" height=" 319"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width: 642px height: 329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40ca4de4-f224-4f8f-8c50-0068b2a9202a.jpg" title=" 8.png" alt=" 8.png" width=" 642" vspace=" 0" height=" 329"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width: 642px height: 292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605fec9f-3b68-4d70-80bf-91054b9faddc.jpg" title=" 9.png" alt=" 9.png" width=" 642" vspace=" 0" height=" 292"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width: 642px height: 317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dc4a5f38-9bf1-47b6-b7f3-0179cb8031da.jpg" title=" 10.png" alt=" 10.png" width=" 642" vspace=" 0" height=" 317"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width: 642px height: 320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703a4b69-8beb-42cf-8190-5da2c67e428a.jpg" title=" 11.png" alt=" 11.png" width=" 642" vspace=" 0" height=" 320"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width: 642px height: 330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485339e8-a8e7-454f-8244-496999d87a59.jpg" title=" 12.png" alt=" 12.png" width=" 642" vspace=" 0" height=" 330"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width: 642px height: 330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e94819f8-655b-4e18-98cd-568bc2a21605.jpg" title=" 14.png" alt=" 14.png" width=" 642" vspace=" 0" height=" 330"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width: 642px height: 292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1c1a1df6-2ad8-4c41-ba25-1749419bf724.jpg" title=" 13.png" alt=" 13.png" width=" 642" vspace=" 0" height=" 292"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width: 642px height: 330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141e6e95-d6ba-446f-942f-09758ba6cf9b.jpg" title=" 15.png" alt=" 15.png" width=" 642" vspace=" 0" height=" 330"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width: 642px height: 248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2d8e979c-5c4b-49b0-b66d-1a762cdd8c2e.jpg" title=" 16.png" alt=" 16.png" width=" 642" vspace=" 0" height=" 248"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width: 642px height: 333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1a4eb3c2-0ff8-4fc8-8a3a-edbe42ff0763.jpg" title=" 18.png" alt=" 18.png" width=" 642" vspace=" 0" height=" 333"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width: 642px height: 327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e70d81ec-55f4-499c-90e0-2e770e348349.jpg" title=" 17.png" alt=" 17.png" width=" 642" vspace=" 0" height=" 327"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width: 642px height: 330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6c9d9faa-a1a3-4f73-babe-b4bfea7e011d.jpg" title=" 19.png" alt=" 19.png" width=" 642" vspace=" 0" height=" 330"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width: 642px height: 295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4a80d6f2-ded8-4ce9-8878-a3500826d3d7.jpg" title=" 20.png" alt=" 20.png" width=" 642" vspace=" 0" height=" 295"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width: 642px height: 315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ad0ba0f8-a507-4d5d-acb8-e0fbaaefa084.jpg" title=" 21.png" alt=" 21.png" width=" 642" vspace=" 0" height=" 315"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width: 642px height: 304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79277741-54d7-4348-b01b-609336f37451.jpg" title=" 22.png" alt=" 22.png" width=" 642" vspace=" 0" height=" 304"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width: 642px height: 322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5170c4df-ec39-467f-b459-33c30fa07084.jpg" title=" 23.png" alt=" 23.png" width=" 642" vspace=" 0" height=" 322"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width: 642px height: 300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5ef9dc0c-6a95-4a09-92ae-786bcdeb3871.jpg" title=" 24.png" alt=" 24.png" width=" 642" vspace=" 0" height=" 300"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width: 642px height: 305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c76a6a9c-7c06-4755-8770-cc7acb809622.jpg" title=" 25.png" alt=" 25.png" width=" 642" vspace=" 0" height=" 305"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width: 642px height: 206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c2fc4691-0b1f-48a4-bef0-a13d9c905de8.jpg" title=" 26.png" alt=" 26.png" width=" 642" vspace=" 0" height=" 206" border=" 0" / /p p 【数据来自 strong 国家药监局 /strong 官方网站】 br/ /p
  • 仿制药替代原研药:未来还有多少路要走?
    p & nbsp & nbsp “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在医保支付方面予以适当支持,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并在临床中优先选用。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在药品集中采购等方面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 /p p   ——摘自《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 /p p   加快推进已上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鼓励药品生产企业按相关指导原则主动选购参比制剂,合理选用评价方法,开展研究和评价。对需进口的参比制剂,加快进口审批,提高通关效率。对生物等效性试验实行备案制管理,允许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社会办检验检测机构等依法开展一致性评价生物等效性试验,实施办法另行制定。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指导,推动一致性评价工作任务按期完成。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并将其纳入与原研药可相互替代药品目录。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在药品集中采购等方面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 未超过3家的,优先采购和使用已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加快按通用名制订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尽快形成有利于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使用的激励机制。 /p p   ——摘自《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 /p p   仿制药替代原研药,有助于降低医药总费用支出,淘汰医药产业落后产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随着多项仿制药质量提升工作的推进,确保高质量仿制药能够广泛应用于临床的诉求也愈发清晰。如何创造有利条件,让仿制药平稳顺利地成为原研药的替代选项,成为各利益相关方最关心的问题。 /p p    strong 为品质提升站台 /strong /p p   去除“国产仿制药不如原研药”的传统印象,正在成为国家一系列仿制药质量提升政策的共同理由。丁香园2014年的调查显示,在2185位医务工作者中,87.5%的人认为,相较国产仿制药,进口原研药的质量更好 主要成分纯度高、制剂稳定性好和安全性更好是医生药师认可原研药的最主要原因。 /p p   2016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提出,要鼓励企业开展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以下简称“一致性评价”)工作。而在主要具体措施中,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一方面,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向社会公布 另一方面,药品生产企业可在药品说明书、标签中予以标注。 /p p   截至目前,首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13个品种(17个品规)的药品,以及收录到《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的131个品种(203个品规)可以获得上述政策加持。但在改变医生和患者观念上,一些细节的调整还需要获得监管部门的持续推动。 /p p   以说明书为例,一位三甲医院的医生告诉记者,原研药的说明书信息量通常较为详尽,“字很小,但信息量很大”,特别是对不良反应有充分的说明 但同一主要成分的仿制药说明书中的不良反应部分,则可能仅有只言片语,而且不同企业生产的同成分仿制药,其不良反应说明甚至并不相近。 /p p   “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说明书应与原研药品一致。”绿叶制药相关负责人表示,“同品种药品存在不同的说明书,这容易引起公众的质疑。” /p p   对于药品说明书的变更情况,监管部门及企业分别应该履行的责任也亟待进一步明确。阿斯利康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美国及欧盟,监管部门会定期,如每月、每季度,对新批准的药品说明书变更信息对外公示,以方便仿制药企业跟进原研药企的更新。” /p p   strong  让政策红利可期 /strong /p p   在率先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企业看来,早日享受到药品招标采购和医保支付等方面的政策红利才是对仿制药企业最大的鼓励。 /p p   201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已经定下政策鼓励的基调:“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在药品集中采购等方面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 未超过3家的,优先采购和使用已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加快按通用名制订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尽快形成有利于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使用的激励机制。” /p p   在招标政策方面,齐鲁制药(海南)有限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各地招标政策前瞻性很强,但缺少统一标准。 /p p   2016年以来,多数省份已经通过修订招标规则,对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实施分类管理。如湖北省、四川省均通过将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与一类创新药归为同一质量分组,对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采取支持鼓励的态度。江苏省第一时间出台相关政策,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享受原研药的同等待遇,此外,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未能入围集中采购,江苏省允许其直接纳入备案采购范围。 /p p   然而,有些省份仅将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与过保护期专利药品列为同一层次。有业内人士认为,这样的做法背离了政策设立的初衷,不利于激发企业提升仿制药质量的积极性。 /p p   在医保支付方面,由于各地政策区别较大,配套优惠显得整体滞后。齐鲁制药(海南)有限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认为,目前,许多省份在医保支付政策上是“原研药一路绿灯,国产药品重重阻力”的状态。 /p p   具体来说,原研药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进入医保目录,顺利挂网、招标、进入医疗机构,但通过了一致性评价的国产药品依旧受挂网进度、各省份医保政策执行进度等各方面的限制,仍在医疗机构外“徘徊”。 /p p   即使产品进入医疗机构,待遇也是各有不同。一位企业政府事务负责人告诉记者,一些原研药品可通过国家谈判与医疗机构直接签订采购合同。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明确采购数量,按谈判价格直接网上采购。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的采购数量暂实行单独核算、合理调控”。这意味着,该类原研药品不占医院“药占比”,单独核算 而国产仿制药即使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仍要占医院“药占比”,因此医院在选择上也会有顾虑。 /p p   “建议各省份对一致性评价政策加快落实,避免让一致性评价的优势成为‘镜花水月’。”该企业政府事务负责人表示。 /p p    strong 将自身变革持续 /strong /p p   除了争取有利的外部环境,企业优化内部管理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p p   一方面,对研发质量的要求正在推高药品生产成本:据广州驭时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张声鹏介绍,目前开展BE试验的平均投入在350万元,但遇到特殊情况,如高变异药物,投入数字就不止于此。同写意论坛发起人程增江估计,连同药学研究及BE试验的投入至少要500万元,一些品种花了1000万元仍然没做出来,“研发投入对企业来说是不小的压力,后续还要开展注射剂质量再评价工作,很多企业都面临同样的困境——钱花完了该怎么办。” /p p   另一方面,医改大环境下,医保资金紧张的压力会迫使药企展开充分竞争,导致药价进一步下降。以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发布的第三批集中带量招标采购为例,其在对投标企业资格遴选的标准中,将22个品规产品的入选标准扩大到“暂未公布(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若溶出度试验经市药检所复核通过可视为符合参比制剂溶出度标准”的产品。有业内人士称此举是为了“筛选出质量相对较好的品种,以价换市”。对此,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药品政策与管理研究中心陈昊提醒,要警惕溶出一致推导BE试验一致的“假阴性”和“假阳性”结果,严格保障公众利益、维护市场公平。 /p p   在一位资深行业分析师看来,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利好那些成本控制得好、市场策略执行力强的企业。 /p p   “尽管目前各省份招标采购和医保支付情况不容乐观,但可以看出国家层面的战略是清晰的,一致性评价药品的前景也是光明的。”齐鲁制药(海南)有限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建议,尚未着手开展一致性评价的企业不要观望,要及时启动,把产品按重要程度、研究基础等排出计划表,快速开展各项相关工作。 /p
  • 国办印发《意见》加快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引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其中热别强调要加快推进已上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意见》中谈到,鼓励药品生产企业按相关指导原则主动选购参比制剂,合理选用评价方法,开展研究和评价。对需进口的参比制剂,加快进口审批,提高通关效率。对生物等效性试验实行备案制管理,允许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社会办检验检测机构等依法开展一致性评价生物等效性试验,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指导,推动一致性评价工作任务按期完成。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并将其纳入与原研药可相互替代药品目录。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在药品集中采购等方面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 未超过3家的,优先采购和使用已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加快按通用名制订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尽快形成有利于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使用的激励机制。  详细内容如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药品质量疗效,规范药品流通和使用行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有关政策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药品质量疗效,促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  (一)严格药品上市审评审批。新药审评突出临床价值。仿制药审评严格按照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的原则进行。充实审评力量,加强对企业研发的指导,建立有效的与申请者事前沟通交流机制,加快解决药品注册申请积压问题。优化药品审评审批程序,对临床急需的新药和短缺药品加快审评审批。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探索按罕见病、儿童、老年人、急(抢)救用药及中医药(经典方)等分类审评审批,保障儿童、老年人等人群和重大疾病防治用药需求。对防治重大疾病所需专利药品,必要时可依法实施强制许可。加强临床试验数据核查,严惩数据造假行为。全面公开药品审评审批信息,强化社会监督。  (二)加快推进已上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鼓励药品生产企业按相关指导原则主动选购参比制剂,合理选用评价方法,开展研究和评价。对需进口的参比制剂,加快进口审批,提高通关效率。对生物等效性试验实行备案制管理,允许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社会办检验检测机构等依法开展一致性评价生物等效性试验,实施办法另行制定。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指导,推动一致性评价工作任务按期完成。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并将其纳入与原研药可相互替代药品目录。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在药品集中采购等方面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 未超过3家的,优先采购和使用已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加快按通用名制订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尽快形成有利于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使用的激励机制。  (三)有序推进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优先对批准上市的新药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试行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鼓励新药研发,促进新产品、新技术和已有产能对接。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力争早日在全国推开。  (四)加强药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如实记录生产过程各项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可追溯。加强对企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企业对药品原辅料变更、生产工艺调整等,应进行充分验证。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加大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强技术创新,实施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科研院所研发新药及关键技术,提升药物创新能力和质量疗效。推动落后企业退出,着力化解药品生产企业数量多、规模小、水平低等问题。支持药品生产企业兼并重组,简化集团内跨地区转移产品上市许可的审批手续,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提高医药产业集中度。引导具有品牌、技术、特色资源和管理优势的中小型企业以产业联盟等多种方式做优做强。提高集约化生产水平,促进形成一批临床价值和质量水平高的品牌药。  (六)保障药品有效供应。卫生计生、工业和信息化、商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健全短缺药品、低价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建立完善短缺药品信息采集、报送、分析、会商制度,动态掌握重点企业生产情况,统筹采取定点生产、药品储备、应急生产、协商调剂等措施确保药品市场供应。采取注册承诺、药价谈判、集中采购、医保支付等综合措施,推动实现专利药品和已过专利期药品在我国上市销售价格不高于原产国或我国周边可比价格,并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支持质量可靠、疗效确切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规范使用。  二、整顿药品流通秩序,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  (七)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打破医药产品市场分割、地方保护,推动药品流通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大型现代药品流通骨干企业。整合药品仓储和运输资源,实现多仓协同,支持药品流通企业跨区域配送,加快形成以大型骨干企业为主体、中小型企业为补充的城乡药品流通网络。鼓励中小型药品流通企业专业化经营,推动部分企业向分销配送模式转型。鼓励药品流通企业批发零售一体化经营。推进零售药店分级分类管理,提高零售连锁率。鼓励药品流通企业参与国际药品采购和营销网络建设。  (八)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综合医改试点省(区、市)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要率先推行“两票制”,鼓励其他地区实行“两票制”,争取到2018年在全国推开。药品流通企业、医疗机构购销药品要建立信息完备的购销记录,做到票据、账目、货物、货款相一致,随货同行单与药品同行。企业销售药品应按规定开具发票和销售凭证。积极推行药品购销票据管理规范化、电子化。  (九)完善药品采购机制。落实药品分类采购政策,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原则,科学设置评审因素,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在药品集中采购中的参与度。鼓励跨区域和专科医院联合采购。在全面推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或已制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的地区,允许公立医院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联合带量、带预算采购。完善国家药品价格谈判机制,逐步扩大谈判品种范围,做好与医保等政策衔接。加强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和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规范化建设,完善药品采购数据共享机制。  (十)加强药品购销合同管理。卫生计生、商务等部门要制定购销合同范本,督促购销双方依法签订合同并严格履行。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要履行社会责任,保证药品及时生产、配送,医疗机构等采购方要及时结算货款。对违反合同约定,配送不及时影响临床用药或拒绝提供偏远地区配送服务的企业,省级药品采购机构应督促其限期整改 逾期不改正的,取消中标资格,记入药品采购不良记录并向社会公布,公立医院2年内不得采购其药品。对违反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不按期回款或变相延长货款支付周期的医疗机构,卫生计生部门要及时纠正并予以通报批评,记入企事业单位信用记录。将药品按期回款情况作为公立医院年度考核和院长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  (十一)整治药品流通领域突出问题。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价格、税务、工商管理、公安等部门要定期联合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租借证照、虚假交易、伪造记录、非法渠道购销药品、商业贿赂、价格欺诈、价格垄断以及伪造、虚开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惩处违法违规企业和医疗机构,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健全有关法律法规,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记入药品采购不良记录、企事业单位信用记录和个人信用记录并按规定公开,公立医院2年内不得购入相关企业药品 对累犯或情节较重的,依法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实施办法另行制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医药代表的管理,建立医药代表登记备案制度,备案信息及时公开。医药代表只能从事学术推广、技术咨询等活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其失信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  (十二)强化价格信息监测。健全药品价格监测体系,促进药品市场价格信息透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启动建立药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建立统一的跨部门价格信息平台,做好与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医保支付审核平台的互联互通,加强与有关税务数据的共享。对虚报原材料价格和药品出厂价格的药品生产企业,价格、食品药品监管、税务等部门要依法严肃查处,清缴应收税款,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强化竞争不充分药品的出厂(口岸)价格、实际购销价格监测,对价格变动异常或与同品种价格差异过大的药品,要及时研究分析,必要时开展成本价格专项调查。  (十三)推进“互联网+药品流通”。以满足群众安全便捷用药需求为中心,积极发挥“互联网+药品流通”在减少交易成本、提高流通效率、促进信息公开、打破垄断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引导“互联网+药品流通”规范发展,支持药品流通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加强合作,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培育新兴业态。规范零售药店互联网零售服务,推广“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新型配送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依托现有信息系统,开展药师网上处方审核、合理用药指导等药事服务。食品药品监管、商务等部门要建立完善互联网药品交易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管。  三、规范医疗和用药行为,改革调整利益驱动机制  (十四)促进合理用药。优化调整基本药物目录。公立医院要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国家卫生计生委要组织开展临床用药综合评价工作,探索将评价结果作为药品集中采购、制定临床用药指南的重要参考。扩大临床路径覆盖面,2020年底前实现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医疗机构要将药品采购使用情况作为院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每季度公开药品价格、用量、药占比等信息 落实处方点评、中医药辨证施治等规定,重点监控抗生素、辅助性药品、营养性药品的使用,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医生进行公示,并建立约谈制度。严格对临时采购药品行为的管理。卫生计生部门要对医疗机构药物合理使用情况进行考核排名,考核结果与院长评聘、绩效工资核定等挂钩,具体细则另行制定。  (十五)进一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统筹推进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鼓励到零售药店购药等改革,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加快建立公立医院补偿新机制。推进医药分开。医疗机构应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处方。门诊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具备条件的可探索将门诊药房从医疗机构剥离。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各级卫生计生等部门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和量化区域医药费用增长幅度,并落实到医疗机构,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定期对各地医药费用控制情况进行排名,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监督。将医药费用控制情况与公立医院财政补助、评先评优、绩效工资核定、院长评聘等挂钩,对达不到控费目标的医院,暂停其等级评审准入、新增床位审批和大型设备配备等资格,视情况核减或取消资金补助、项目安排,并追究医院院长相应的管理责任。  (十六)强化医保规范行为和控制费用的作用。充分发挥各类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医药费用的控制和监督制约作用,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探索建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管理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及时修订医保药品目录。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大力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合理确定医保支付标准,将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由医疗机构收入变为成本,促使医疗机构主动规范医疗行为、降低运行成本。  (十七)积极发挥药师作用。落实药师权利和责任,充分发挥药师在合理用药方面的作用。各地在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时,对药师开展的处方审核与调剂、临床用药指导、规范用药等工作,要结合实际统筹考虑,探索合理补偿途径,并做好与医保等政策的衔接。加强零售药店药师培训,提升药事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药师法立法进程。探索药师多点执业。合理规划配置药学人才资源,强化数字身份管理,加强药师队伍建设。  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改革涉及利益主体多,事关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事关医药产业健康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投入更多精力抓好改革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和配套细则,完善抓落实的机制和办法,把责任压实、要求提实、考核抓实,增强改革定力,积极稳妥推进,确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效。要及时评估总结工作进展,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体系。要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1月24日
  • 北京市科委征集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科研项目 单项资助超百万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北京市科委关于征集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科研项目的通知 /strong /p p   为支撑国家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政策实施,保障基本药物供给侧改革稳步推进,在科技支撑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中发挥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提高京产药品质量水平,带动产业创新升级,市科委现面向北京市仿制药生产企业征集优势成熟品种,支持加快开展一致性评价研发工作。 /p p   一、申报品种要求 /p p   申报品种属于《2018年底前须完成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品种目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告2016年第106号)中的品种。 /p p   申报品种需已明确选择参比制剂,且与选择的参比制剂在剂型、碱基、规格等方面一致。 /p p   参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8月17日发布的2018年底前须完成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的批准文号数量,独家批文或独家生产的品种优先申报,优先支持,对批文数量较多、生产厂家数量较多的品种,综合考察品种的临床意义、市场竞争力、药学工艺基础、一致性评价方案可行性等要素,择优支持。 /p p   每家企业申报品种数量不超过3个,以单个品种为单位申报,不同规格视为同一品种。 /p p   二、支持内容及考核要求 /p p   此次征集以体外一致性评价研究为重点支持内容,实施周期为2016年10月—2017年12月,考核要求为2017年底前取得具有区分力的溶出曲线结果,形成体外一致性评价研究报告,通过体内生物等效性试验(BE试验)伦理委员会审批或达到开展BE试验的成熟条件。 /p p   申报开展BE试验的品种需在申报截止日期前通过伦理委员会审批,实施周期为2016年10月—2018年10月,考核要求为完成BE试验,形成总结报告。 /p p   三、支持方案 /p p   开展体外一致性评价研究的品种拟支持科技经费100-200万元,开展BE试验的品种拟支持科技经费200-300万元。按期完成体外一致性评价研究的品种可协助对接临床药理基地,加快开展BE试验,并对其BE试验优先滚动支持。 /p p   四、材料报送要求 /p p   申报企业填写《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实施方案(简)》,纸版材料一式8份报送至海淀区四季青路7号院2号楼324室,材料受理时间:2016年9月30日9:30—16:00,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houyanyan@newlife.org.cn。 /p p   五、咨询电话 /p p   生物医药处 刘 义 66153442 /p p   生物中心 侯艳艳 62896868-851 /p p   附件: img src=" http://www.instrument.com.cn/admincms/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 style=" line-height: 16px "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609/ueattachment/de4db504-73c5-4770-8831-1b0c0d0a6149.doc" style=" line-height: 16px " 《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实施方案(简)》.doc /a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市科委生物医药处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年9月10日 /p p br/ /p
  • 岛津推出《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体外溶出度应用文集》
    随着我国医药产业的快速发展,药品的质量和标准也不断提高,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市场需求,保障了百姓健康。然而过去我国批准上市的仿制药没有与原研药一致性评价的强制性要求,导致部分仿制药在质量和疗效上与原研药存在较大差距,影响公众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另一方面也导致药品审评审批中注册申请资料质量不高,仿制药重复申请,审评过程中需要多次补充完善,严重影响审评审批效率。为解决注册申请积压,提高仿制药的质量和疗效,2015年8月,国务院启动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其中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是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今年3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正式对外公布,标志着我国已上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全面展开。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可使仿制药在质量和疗效上与原研药一致,在临床上可替代原研药,这不仅可以节约医疗费用,同时也可提升我国的仿制药质量和制药行业的整体发展水平,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为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2007年10月1日前批准上市的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应在2018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需开展临床有效性试验和存在特殊情形的品种,应在2021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在开展一致性评价的过程中,总局要求药品生产企业须以参比制剂为对照,深入研究参比制剂的处方、质量标准、晶型、粒度和杂质等主要药学指标,以及固体制剂溶出曲线的比较研究,以提高体内生物等效性试验的成功率。随着人们对体外溶出试验的不断研究与深入,溶出试验不仅能促使企业对制剂中涉及的生产工艺、辅料、包材等综合研究,全面提高制剂水平,还为开展体内生物等效性试验提供有力依据。因此,对已上市仿制制剂进行一致性评价,将持续提高我国的药用辅料、包材以及仿制药质量,临床上实现与原研药相互替代,有利于降低医药总费用支出,提高仿制药的竞争力。 岛津公司作为全球著名的分析仪器综合生产厂商,自1875年创业以来,始终秉承创业宗旨“以科学技术向社会做贡献”,不断钻研领先时代、满足社会需求的科学技术。进入中国40余年来,岛津公司始终关注各行业的发展以及相关法规的颁布和实施,积极应对,及时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目前,我国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正逐渐开展,为应对相关药品生产企业的需求,岛津公司分析中心推出了溶出度研究应用文集,使用岛津sntr 系列溶出度仪考察口服固体制剂的体外溶出特征。本文集内容如下:sntr 系列溶出度仪介绍第一章 普通制剂1.1 盐酸氨溴索片在4 种溶出介质中的体外溶出研究1.2 盐酸特拉唑嗪片在4 种溶出介质中的体外溶出研究1.3 拉米夫定片在4 种溶出介质中的体外溶出研究1.4 酒石酸美托洛尔片在4 种溶出介质中的体外溶出研究1.5 头孢氨苄胶囊的溶出度测定1.6 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方法研究第二章 缓释、控释制剂2.1 克拉霉素缓释制剂释放曲线对比研究与一致性评价2.2 茶碱缓释制剂释放度研究2.3 硝苯地平控释片在4 种溶出介质中的体外溶出研究第三章 肠溶制剂3.1 阿司匹林肠溶片在不同溶出介质中的体外溶出研究
  • 《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政策解读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是指对已经批准上市的仿制药,按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原则,分期分批进行质量一致性评价,就是仿制药需在质量与药效上达到与原研药一致的水平。因为过去批准上市的药品没有与原研药一致性评价的强制性要求,有些药品在疗效上与原研药存在一些差距。历史上,美国、日本等国家也都经历了同样的过程,日本用了十几年的时间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可以使仿制药在质量和疗效上与原研药一致 ,在临床上可替代原研药,这不仅可以节约医疗费用,同时也可提升我国的仿制药质量和制药行业的整体发展水平,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在我国是补课,也是创新。做到与原研药质量疗效一致,离创制新药也就不远了。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近期国家药监局官网对《关于仿制药治疗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进行政策解读,从为什么实行该政策、目前进行到哪一步以及政策具体细节做了详解。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1/uepic/2d9a5c0b-2c13-4c01-aca8-cf7eb797bbe0.jpg" title=" 微信截图_20190107115601.png" alt=" 微信截图_20190107115601.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text-indent: 2em " 一、为什么要坚持推进一致性评价工作? /span br/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答:随着医药科技不断进步,药品审评标准在不断提高,过去的药品审评标准没有强制要求仿制药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所以有些药品在疗效上与原研药存在一定差距,需要改进提高。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保障仿制药在质量和疗效上与原研药一致,在临床上实现与原研药相互替代,不仅可以节约医疗费用,也有助于提升我国仿制药质量和制药行业的整体发展水平,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二、一致性评价工作的进展如何?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答:截至2018年11月底,已完成112个品种的评价,其中属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289个基药相关品种的有90个。这些品种包括审评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原研地产化列为参比制剂品种,改规格、改剂型、改盐基品种中原型已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等情形。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三、如何进一步推进基本药物品种的评价?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答:国家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基本药物品种的评价工作。药监部门将根据基本药物品种的具体情况,继续发布可豁免或简化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品种目录、存在特殊情形品种评价要求等,进一步加大服务指导力度,对重点品种、重点企业组织现场调研和沟通,帮助企业解决难点问题,对一致性评价申请建立绿色通道、随到随审。企业在研究过程中遇到重大技术问题的,可以按照《药物研发与技术审评沟通交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与药品审评机构进行沟通交流。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四、如何保障一致性评价审评标准不降低?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答:国家药监局将坚持按照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的原则开展审评审批,按照现已发布的相关药物研发技术指导原则开展技术审评,督促企业持续提高药学研究及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质量。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五、如何加强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的监管,避免一致性评价成为“一次性评价”?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答:药品监管部门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加强监管,已经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将纳入下一年度国家药品抽检计划,对相关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国家药监局正在组织制定有关规定,规范药品制剂原料药、药用辅料、药包材的变更管理。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六、目前一致性评价不能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规定时限完成,国家药监局对工作时限进行调整的原因是什么?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答:一是对基本药物品种的一致性评价工作与基本药物目录动态调整工作联动推进。《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已于2018年11月1日施行,对旧版目录品种作了较大调整,基本药物目录已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优先纳入目录,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将逐步调出目录。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二是一致性评价工作在我国全面推进过程中,面临着提升科学认知,以及参比制剂选择、评价方法确定、临床试验资源不足等诸多挑战。其中所发现的技术问题需要加以科学评估,逐步研究解决。基本药物是一致性评价工作的重点,对于保障公众用药具有重要意义。在基药品种中,约有180余个品种为低价药,例如氨苯砜片、地塞米松片、巯嘌呤片等,其中部分品种为临床必需、市场短缺用药。保障基本药物可及性,事关公众临床用药基本需求,需要一致性评价政策的积极配合,并作出相应调整。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监管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充分听取和征求了医药企业、行业协会、医学药学专家,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等部门的意见。各界一致认为,要坚定不移科学推进一致性评价,从实际出发,对一致性评价工作的要求作适当调整和进一步明确。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七、基本药物品种的评价时限如何调整?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答:《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已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优先纳入目录,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将逐步调出目录。基本药物品种的一致性评价工作已经与基本药物目录动态调整工作联动推进,因此不再对基本药物品种单独设置评价时限要求。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八、仿制药评价时限如何调整?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答: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含基本药物品种在内的仿制药,自首家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后,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的相同品种原则上应在3年内完成评价。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考虑到药品临床需求存在地域性和时效性等特点,为确保市场供应和人民群众用药可及性,企业未能按上述要求完成评价的,经评估认为属于临床必需、市场短缺的品种,可向所在地省级药监部门提出延期评价申请,说明理由并提供评估报告,省级药监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研究论证,经研究认定为临床必需、市场短缺品种的,可适当予以延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同时,对同意延期的品种,省级药监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要继续指导、监督并支持企业开展评价工作。届时仍未完成的,药监部门不予批准其药品再注册申请。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九、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含基本药物品种在内的仿制药包括哪些?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答:上述仿制药是指已上市化学药品中未按照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原则审评审批的仿制药。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十、如药品生产企业未能按公告要求按期完成一致性评价工作,如何申请延期?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答:申请人应自行评价是否属于临床必需、市场短缺品种,向所在地省局提交自评估报告,所在地省级药监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60日内完成认定,将认定结果告知申请人,并抄报国家药监局。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十一、未按期完成一致性评价且未申请延期的包括基本药物在内的仿制药,后续如何处理?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答:对此类品种,不予再注册,批准文号将予注销。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十二、通过一致性评价工作的品种,是否继续享受相关政策支持?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答: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药品监管部门允许其在说明书和标签上予以标注,并将其纳入《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相关部门也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的要求给予政策支持。 /p
  • 从制药大国迈向制药强国 国家卫健委解读仿制药管理新政四大看点
    p style=" text-align: left text-indent: 2em " 近年来,我国仿制药行业快速发展,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做出了重大贡献。但同时,部分国外原研药价格高、国产高质量仿制药短缺仍是百姓用药难题。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通过完善支持政策全面推进仿制药研发、提升质量疗效。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0em " img width=" 600" height=" 385" title=" " style=" width: 600px height: 385px " alt=" " src=" http://pic.biodiscover.com/files/e/8a/201804041430145329.jpeg" border=" 0" vspace=" 0" hspace=" 0"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意见出台对于推动我国由制药大国迈向制药强国有何意义?老百姓用药需求将如何进一步满足?如何完善仿制药全流程管理?新华社记者采访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负责人。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04, 0, 0) " 加快从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迈进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trong 问:当前,我国仿制药行业大而不强,高质量药品市场主要被国外原研药占领。意见出台对于我国医药行业供给侧改革有何意义? /strong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答:仿制药是与被仿制药具有相同的活性成分、剂型、给药途径和治疗作用的替代药品,具有降低医疗支出,提高药品可及性,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等重要经济和社会效益。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仿制药行业取得了快速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数量品种不断丰富,在近17万个药品批文中95%以上都是仿制药,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做出了重大贡献。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但也要看到,我国仿制药行业大而不强,“多小散乱差”的局面仍然存在,药品质量差异较大,高质量药品市场主要被国外原研药占领,部分原研药价格虚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高质量仿制药的需求与现行药品可及性和可负担性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改革完善仿制药相关政策,对于推动医药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我国由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跨越具有重大意义。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04, 0, 0) " 制定鼓励仿制的药品目录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trong 问:意见提出制定鼓励仿制的药品目录,这对于让老百姓及时用上经济、安全、有效的仿制药有何帮助? /strong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答:2012年—2016年,全球共有631个原研药专利到期,由于信息不对称、技术难度大以及一些罕见病药品市场规模较小等原因,国内仿制跟进的速度还很慢,许多专利到期药,没有企业提出仿制注册申请。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通过制定鼓励仿制的药品目录,及时发布供求关系,解决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并对列入目录内的药品注册申请优先审评审批,以鼓励引导制药企业和研发机构有序研发、注册和生产,促进更多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供应短缺的仿制药尽快上市,一方面可以解决部分原研药价格过高问题,一方面可以解决部分药品在我国短缺的问题,大力提高药品的可及性和供应保障能力。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04, 0, 0) " 平衡药品创新与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trong 问:完善药品知识产权保护是促进药品创新的重要举措。对于平衡好药品创新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意见提出哪些原则? /strong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答:意见提出,按照鼓励新药创制和鼓励仿制药研发并重的原则,研究完善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产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药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加强药品知识产权保护,鼓励新药创制,符合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促进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需求。同时,药品知识产权过度保护带来的垄断必然抬高药品的价格,降低药品的可及性。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因此,在我国,应按照鼓励新药创制和鼓励仿制药研发并重的原则,进一步研究完善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产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药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着力构建科学、系统的药品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在健康权与药品知识产权间取得平衡,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意见还明确提出要依法分类实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以在国家出现重特大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非常情况时维护公共健康。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04, 0, 0) " 全链条监管让用药安全更有保障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trong 问:意见提出提高药用原辅料和包装材料质量,这对于保障老百姓用药安全具有怎样的意义? /strong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答: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其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健康与生命安危。在过往发生的药害事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由原辅料和包装材料的质量问题引起的。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原料药是制剂中的活性成分,其质量和一些关键的理化性质是决定制剂质量以及安全性、有效性的重要因素。辅料可影响制剂的生产以及活性成分从制剂中的释放、吸收,也可影响活性成分和制剂的稳定性等,进而影响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因此,在整个生产链条中,提高原辅料和包装材料质量是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 /p
  • 2016年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政策及指导原则汇总
    2016年已接近尾声,距离“2018年”这个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完成期限又更近了一步。回顾2016,关于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政策法规以及指导原则是不是令人应接不暇?仪器信息网编辑整理了2016年国务院及CFDA出台的关于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部分政策法规以及即将出台的指导原则,以供参考。发布日期文件名称文件号文件2016/3/5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发办8号2016/5/19总局关于发布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参比制剂备案与推荐程序的公告2016年第99号2016/5/26总局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有关事项的公告2016年第106号2016/5/26总局关于发布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程序的公告2016年第105号2016/7/1总局关于研制过程中所需研究用对照药品一次性进口有关事宜的公告2016年第120号2016/8/17总局关于发布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申报资料要求(试行)的通告2016年第120号2016/7/29总局办公厅关于发布承担首批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复核检验机构名单的通知食药监办西化管函(2016)549号指导原则2016/3/18普通口服固体制剂参比制剂选择和确定指导原则2016年第61号2016/3/18普通口服固体制剂溶出曲线测定与比较指导原则2016年第61号2016/3/18以药动学参数为终点评价指标的化学药物仿制药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016年第61号2016/4/29药物溶出度仪机械验证指导原则2016年第61号2016/5/19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豁免指导原则2016年第87号2016/12/21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研究现场核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2016/12/21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生产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2016/12/21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临床试验核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2016/12/21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有因检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即将发布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临床有效性试验一般考虑(征求意见稿)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改规格药品评价一般考虑(征求意见稿)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中改剂型药品(普通口服固体制剂)评价一般考虑(征求意见稿)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中改盐基药品评价一般考虑(征求意见稿)
  • 高端制剂研讨会2020——高技术壁垒仿制药 & 改良型新药 邀您共襄盛会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555px height: 263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6f8aabea-eb03-4f89-a659-8bb985b2b123.jpg" title=" 文章首段banner.jpg" alt=" 文章首段banner.jpg" width=" 555" height=" 263" / /p p style=" text-align:left line-height:150%" strong span style=" line-height:150% color:#2F5496" 时间丨 /span /strong span style=" line-height:150%" 2020 /span span style=" line-height:150%" 年 span 8 /span 月 span 28-29 /span 日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left line-height:150%" strong span style=" line-height:150% color:#2F5496" 地点丨 /span /strong span style=" line-height:150%" 青岛· 金沙滩希尔顿酒店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font-family:宋体 color:#103FA0" ▌ /span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color:#2F5496" 大会组织机构 /span /strong strong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586px height: 702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a2c7ba33-ebbd-44d0-af10-02e1163b2590.jpg" title=" 组织机构.jpg" alt=" 组织机构.jpg" width=" 586" height=" 702" / /p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font-family:宋体 color:#103FA0" ▌ /span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color:#2F5496" 邀请函 /span /strong /p p span style=" font-size:14px" 随着 span “ /span 简单 span ” /span 常规技术制备的仿制药市场日益饱和, span “ /span 高技术壁垒仿制药 span ” /span 、 span “ /span 改良型新药 span ” /span 、 span “505(b)(2)” /span 逐步成为药圈高频热点词汇,许多制药公司纷纷将目光投向这一潜力巨大且快速发展的新兴细分领域。通过对法规及技术的理解和掌握,开发复杂高端制剂既能够解决未满足的市场需求、惠及更多患者,同时也使得企业具备差异化竞争优势,获得更高更持久的获利机会。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size:14px" br/ /span span style=" font-size:14px" 机遇与挑战并存,为帮助国内企业充分了解高技术壁垒仿制药及改良型新药、应对技术 span / /span 策略 span / /span 监管方面的巨大变化, span “ /span 高端制剂研讨会 span 2020” /span 将于 span 2020 /span 年 span 8 /span 月 span 28-29 /span 日在青岛盛大召开。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size:14px" & nbsp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size:14px" 本次大会围绕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等线 color:#103FA0" 1 /span /strong 个热点主题、分为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等线 color:#103FA0" 2 /span /strong 个专业分论坛,并安排会前企业家闭门会。邀请众多业内知名专家学者、法规评审专家,深入交流新热前沿专题,发表真知灼见、碰撞智慧观点,共同为中国高端制剂发展赋能。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 nbsp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font-family:宋体 color:#103FA0" ▌ /span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color:#2F5496" 大会主要内容 /span /strong /p p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4px color:#2F5496" 主论坛: /span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4px" 高技术壁垒仿制药和改良型新药 span /505(b)(2) /span 注册申请的现行法规 /span /p p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4px color:#2F5496" 分论坛一: /span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4px" 高技术壁垒仿制药和改良型新药 span /505(b)(2) /span 开发 span & amp BE /span /span /p p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4px color:#2F5496" 分论坛二: /span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4px" 高技术壁垒仿制药和改良型新药 span /505(b)(2) /span 分析方法及技术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 nbsp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font-family:宋体 color:#103FA0" ▌ /span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color:#2F5496" 顾问委员会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600px height: 566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ab493797-f489-47a4-91bc-927950074475.jpg" title=" 顾问委员会.jpg" alt=" 顾问委员会.jpg" width=" 600" height=" 566" / /p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font-family:宋体 color:#103FA0" ▌ /span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color:#2F5496" 部分嘉宾阵容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a7a542ff-8f94-4fce-9748-48da24b4f894.jpg" title=" 部分嘉宾阵容-0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width: 618px height: 973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e838ffb2-ee0e-4ab6-bc60-966a0fd94090.jpg" title=" 部分嘉宾阵容-02.jpg" width=" 618" height=" 973" / /p p class=" MsoListParagraph" style=" text-align:left text-indent:0" span style=" color:#7F7F7F" 注:所有嘉宾排序不分先后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font-family:宋体 color:#103FA0" ▌ /span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color:#2F5496" 大会议程 /span /strong strong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width: 726px height: 814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e2736dae-f50b-40ab-8d2f-8c2b11ab8ee4.jpg" title=" 大会议程-01.jpg" width=" 726" height=" 814"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width: 639px height: 536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79e95186-d40f-4bcf-8f80-80568a6ba7f7.jpg" title=" 大会议程-02.jpg" width=" 639" height=" 536"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width: 708px height: 953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809c3198-deb6-4a09-ad42-be21a7a7ee83.jpg" title=" 大会议程-03.jpg" width=" 708" height=" 953" /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5px font-family: & #39 Microsoft YaHei UI& #39 ,sans-serif color:#103FA0 background:white" 扫描下方二维码快速报名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font-family:宋体 color:#103FA0" ▼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100px height: 100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b0cd308b-2463-46a7-8b7e-4d85be106807.jpg" title=" 报名二维码.png" alt=" 报名二维码.png" width=" 100" height=" 100" border=" 0" v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font-family:宋体 color:#103FA0" ▌ /span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color:#2F5496" 战略合作伙伴 /span /strong strong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4da72b71-750b-45a2-bef8-93ac138d895a.jpg" title=" 战略合作伙伴.jpg" alt=" 战略合作伙伴.jpg" / /p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font-family:宋体 color:#103FA0" ▌ /span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color:#2F5496" 特约赞助单位 /span /strong strong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b052f688-a56e-4b0f-825e-94b089789787.jpg" title=" 特约赞助单位.jpg" alt=" 特约赞助单位.jpg" / /p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font-family:宋体 color:#103FA0" ▌ /span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color:#2F5496" 支持媒体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44e656a3-0ce5-436a-b6a6-229ac4b4e971.jpg" title=" 支持媒体.jpg" alt=" 支持媒体.jpg" / /p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font-family:宋体 color:#103FA0" ▌ /span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color:#2F5496" 会场信息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left line-height:150%" strong span style=" line-height:150% color:#2F5496" 大会酒店丨 /span /strong span style=" line-height:150%" 青岛金沙滩希尔顿酒店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left line-height:150%" strong span style=" line-height:150% color:#2F5496" 酒店地址丨 /span /strong span style=" line-height:150%" 青岛市黄岛区嘉陵江东路 span 1 /span 号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font-family:宋体 color:#103FA0" & nbsp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left"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font-family:宋体 color:#103FA0" ▌ /span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6px color:#2F5496" 招商报名联系方式 /span /strong /p p span style=" font-size:14px" 徐老师 span & nbsp /span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size:14px" Mob: 159 0193 7440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size:14px" 刘老师 span & nbsp /span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size:14px" Mob: 131 2220 5920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103FA0" ▌ /span strong span style=" color:#2F5496" 媒体合作接洽 /span /strong /p p span style=" font-size:14px" 程老师 span & nbsp /span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size:14px" Mob: 131 2057 5897 /span /p p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15px font-family:& #39 Microsoft YaHei UI& #39 ,sans-serif color:#103FA0 background:white" & nbsp /span /strong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宋体 color:#103FA0" ▌ /span strong span style=" color:#2F5496" 往期大会精彩回顾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6/uepic/c6023d44-7623-4015-92db-447006038a5f.jpg" title=" 往期大会精彩回顾 small.jpg" alt=" 往期大会精彩回顾 small.jpg" / /p p br/ /p
  • 中国仿制药市场2020年规模预计可超万亿元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截至目前,今年国家药监部门公布的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药物品种已经达到41种,包括涉及恩替卡韦、阿托伐他汀等多个门类。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国家药监部门最近一次公布时间是5月22日,2018年第四批已批准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目录包括,正大天晴、洞庭药业、石药集团等。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至此,今年药监局公布的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药物品种已由29种上升至41种。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根据2016年原食药监局公布的《2018年底前须完成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品种目录》显示,中国须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289种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同时,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数据库于2017年12月29日正式上线,其中收录的药品含有首批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13个品种、17个品规的仿制药。今后,凡纳入与原研药可相互替代药品目录即《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的仿制药,可以使用“通过一致性评价”标识。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本次公布的名单中,正大天晴研发的恩替卡韦分散片(润众)获批。中国生物制药在其公告中披露:恩替卡韦分散片(润众)为乙肝病毒一类用药,主用于治疗成人伴有病毒复制活跃和血清转氨酶持续增高,或肝组织学为活动性病变的慢性乙型肝炎。2010年上市至2017年,恩替卡韦分散片销售收入超过人民币 31 亿元。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恩替卡韦是一种用于治疗乙肝病毒感染的新一代鸟嘌呤核苷类似物口服药,主要用于治疗成人伴有病毒复制活跃和血清转氨酶持续增高,或肝组织学为活动性病变的慢性乙型肝炎;也适用于治疗2岁至& lt 18岁慢性HBV感染代偿性肝病的核苷初治儿童患者。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据了解,正大天晴研发的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晴众)亦已纳入《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同可使用“通过一致性评价”标识。至此,正大天晴两大抗乙肝病毒用药全部通过“一致性评价”,未来将在药品招标、医保支付层面获得更大支持,加速优质仿制药替代原研进程。而这一替代背后,必然导致被誉为中国肝健康领域领跑者的正大天晴快速提高在乙肝市场的占有率和市场份额。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据国家卫健委相关疾病统计,中国慢性HBV感染者约9300万人。而国家层面希望解决乙肝患者的用药可及性问题。正大天晴的恩替卡韦分散片正是在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等国家专项支持下,10年前便开始研制。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据正大天晴副总裁、研究院院长张喜全透露,正大天晴独创了与原研恩替卡韦“鸟嘌呤成苷法”完全不同的合成路线及制剂剂型、处方工艺,彻底打破外企技术壁垒,于2010年在国内首家上市了恩替卡韦分散片(润众)。该药在合成技术、制剂工艺、辅料等方面实现了诸多创新,拥有授权发明专利9项。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据IMS数据显示,正大天晴的恩替卡韦分散片自2010年上市,到2017年,已经占恩替卡韦类近50%市场份额。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测评工作紧锣密鼓地进行,反映着国家积极发展仿制药的态度走向。今年四月,国务院办公厅在促进仿制药研发方面发文指出将加快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的仿制药将被纳入与原研药可相互替代药品目录,并在医保中与原研药按相同标准支付,这将有力推动通过一致性测评的仿制药在市场上广泛投入使用。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同样在此次名单中的还有复星医药控股子公司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的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复星医药在公告中披露:截至5月22日,在中国境内已上市的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包括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的来士普、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的百适可等。数据显示,2017 年度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于中国境内销售额约人民币10.9 亿元。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毫无疑问,仿制药在中国药品市场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测算得出,2016年中国仿制药市场规模约为9167亿元,受人口老龄化和医保控费等因素的影响,中国仿制药市场规模将持续增长。至2020年,其市场规模可能达到14116亿元。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面对这一趋势,政府正通过一系列利好政策助推药企在仿制药项目上进行研发创新。国务院规定,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在药品集中采购等方面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同时,符合条件的仿制药药企为开发新产品产生的研发费用将按照有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还将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综合政策因素和国内药品市场的发展现状,未来中国仿制药的研发和生产将进入新高潮。 /p
  • 国务院各项鼓励仿制药发展政策出台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国办发〔2018〕20号 /p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p p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化医改的工作部署,促进仿制药研发,提升仿制药质量疗效,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更好地满足临床用药及公共卫生安全需求,加快我国由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跨越,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p p   strong  一、促进仿制药研发 /strong /p p   (一)制定鼓励仿制的药品目录。建立跨部门的药品生产和使用信息共享机制,强化药品供应保障及使用信息监测,及时掌握和发布药品供求情况,引导企业研发、注册和生产。以需求为导向,鼓励仿制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供应短缺的药品,鼓励仿制重大传染病防治和罕见病治疗所需药品、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药品、儿童使用药品以及专利到期前一年尚没有提出注册申请的药品。鼓励仿制的药品目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定期在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等相关平台发布,并实行动态调整。新批准上市或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载入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上市药品目录集内容动态更新并实时公开。 /p p   (二)加强仿制药技术攻关。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将鼓励仿制的药品目录内的重点化学药品、生物药品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列入国家相关科技计划。 /span 健全产学研医用协同创新机制,建立仿制药技术攻关联盟,发挥企业的主导作用和医院、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基础支撑作用,加强药用原辅料、包装材料和制剂研发联动,促进药品研发链和产业链有机衔接。积极引进国际先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再提高。 /p p   (三)完善药品知识产权保护。按照鼓励新药创制和鼓励仿制药研发并重的原则,研究完善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产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药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充分平衡药品专利权人与社会公众的利益。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培育更多的药品核心知识产权、原始知识产权、高价值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执法,在充分保护药品创新的同时,防止知识产权滥用,促进仿制药上市。建立完善药品领域专利预警机制,降低仿制药企业专利侵权风险。 /p p   strong  二、提升仿制药质量疗效 /strong /p p   (四)加快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医疗保障局等部门要细化落实鼓励企业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一致性评价工作。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进一步释放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资源,支持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社会办检验检测机构参与一致性评价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临床试验的积极性。对临床使用量大、金额占比高的品种,有关部门要加快工作进度 对临床必需、价格低廉的品种,有关部门要采取针对性措施,通过完善采购使用政策等方式给予支持。 /span /p p   (五)提高药用原辅料和包装材料质量。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组织开展药用原辅料和包装材料质量标准制修订工作。推动企业等加强药用原辅料和包装材料研发,运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提高质量水平。通过提高自我创新能力、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等措施,推动技术升级,突破提纯、质量控制等关键技术,淘汰落后技术和产能,改变部分药用原辅料和包装材料依赖进口的局面,满足制剂质量需求。加强对药用原辅料和包装材料的质量监管,定期公布对生产厂家的检查和抽验信息。 /span /p p   (六)提高工艺制造水平。大力提升制药装备和智能制造水平,提高关键设备的研究制造能力和设备性能,推广应用新技术,优化和改进工艺生产管理,强化全面质量控制,提升关键工艺过程控制水平,推动解决制约产品质量的瓶颈问题。推进药品生产质量控制信息化建设,实现生产过程实时在线监控。完善企业生产工艺变更管理制度。 /p p   (七)严格药品审评审批。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严格审评审批标准,仿制药按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的原则受理和审评审批,提高药品质量安全水平。优化审评审批流程,提高仿制药上市审评审批效率。对国家实施专利强制许可的仿制药、列入鼓励仿制药品目录的药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支持的仿制药等注册申请优先审评审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完善仿制药注册申请的技术标准和指南体系。 /p p   (八)加强药品质量监管。加快建立覆盖仿制药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和质量追溯制度。加强对药物研发、生产、流通及使用过程的监督检查,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和质量抽查,严肃查处数据造假、偷工减料、掺杂使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责任追究,检查和处罚结果向社会公开。 /p p   strong  三、完善支持政策 /strong /p p   (九)及时纳入采购目录。药品集中采购机构要按药品通用名编制采购目录,促进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的仿制药和原研药平等竞争。对于新批准上市的仿制药,相关部门应及时编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编码,对应的通用名药品已在药品采购目录中的,药品集中采购机构应及时启动采购程序 对应的通用名药品未在药品采购目录中的,自批准上市之日起,药品集中采购机构要及时论证,积极将其纳入药品采购目录。国家实施专利强制许可的药品,无条件纳入各地药品采购目录。 /p p   (十)促进仿制药替代使用。将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的仿制药纳入与原研药可相互替代药品目录,在说明书、标签中予以标注,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便于医务人员和患者选择使用。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加强药事管理,制定鼓励使用仿制药的政策和激励措施,加大对临床用药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的要求,除特殊情形外,处方上不得出现商品名,具体由卫生健康部门规定。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加强医疗机构药品合理使用情况考核,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医生进行公示,并建立约谈制度。强化药师在处方审核和药品调配中的作用。在按规定向艾滋病、结核病患者提供药物时,优先采购使用仿制药。 /p p   (十一)发挥基本医疗保险的激励作用。加快制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的仿制药、原研药按相同标准支付。建立完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药品纳入目录。对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药品,不得按商品名或生产厂家进行限定,要及时更新医保信息系统,确保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同等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通过医保支付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医疗机构使用仿制药。 /p p   (十二)明确药品专利实施强制许可路径。依法分类实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提高药品可及性。鼓励专利权人实施自愿许可。具备实施强制许可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强制许可请求。在国家出现重特大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防治重特大疾病药品出现短缺,对公共卫生安全或公共健康造成严重威胁等非常情况时,为了维护公共健康,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进行评估论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实施强制许可的建议,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作出给予实施强制许可或驳回的决定。 /p p   (十三)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和价格政策。落实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仿制药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产生的研发费用,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仿制药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要加大扶持力度,支持仿制药企业工艺改造。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出台支持仿制药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持续推进药品价格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场形成药品价格的机制,做好与药品采购、医保支付等改革政策的衔接。坚持药品分类采购,突出药品临床价值,充分考虑药品成本,形成有升有降、科学合理的采购价格,调动企业提高药品质量的积极性。加强药品价格监测预警,依法严厉打击原料药价格垄断等违法违规行为。 /p p   (十四)推动仿制药产业国际化。结合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重大倡议,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和国家的交流,加快药品研发、注册、上市销售的国际化步伐。支持企业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建立跨境研发合作平台。积极引进先进管理经验和关键工艺技术,鼓励境外企业在我国建立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 /p p   (十五)做好宣传引导。卫生健康、药品监管、医疗保障等部门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普及药品知识和相关信息,提升人民群众对国产仿制药的信心。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宣传教育,改变不合理用药习惯,提高合理用药水平,推动仿制药替代使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舆论和群众预期,形成良好改革氛围。 /p p   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事关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事关医药行业健康发展。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细化出台工作方案和配套细则,完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办法,把责任压实、要求提实、考核抓实,积极稳妥推进,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务院办公厅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8年3月21日 /p
  • 走出国门,优质仿制药为行业带来新机遇
    p   2015年下半年,我国针对仿制药质量和疗效 a title=" "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industry-S22.html" target=" _self"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一致性评价 /strong /span /a 出台一系列政策,旨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提升我国制药行业整体水平、促进医药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提高医药产业国际竞争能力。 /p p   仿制药占据我国化学药市场的“半壁江山”。据统计,2014年化药批准上市品种中,仿制药220个,占47%,但由于早期对仿制药的审批标准不够严格,大多数仿制药与原研药的对比研究不够全面深入,仿制药与原研药相比,质量存在一定差距。同时,由于我国同品种重复现象非常严重,一个仿制药品种可能同时拥有几十个甚至上百个批准文号,从市场竞争规律来看,一个药品面临几十上百家仿制,这无疑会引发恶性价格战,挤压产品利润空间。 /p p   根据CFDA要求,截止2018年底,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未能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将注销其批准文号。 /p p   从2016年到2018年,留给仿制药企业的时间其实并不多,而要将一致性评价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则需要研发、生产及分析技术的全面提升。质量源于设计(Quality by Design,QbD),不仅适用于创新药研发,更适用于当前我国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对比原研药进行的一致性评价,不仅仅是简单的溶出曲线对比,而是针对活性成分、辅料包材、生产工艺及分析测定方法等方面进行全面研究与升级。真正做到与原研药质量一致,才能保证生物等效以及后续临床应用上疗效一致。 /p p   通过一致性评价后,如能确保产品在质量与疗效上均与原研产品一致,仿制药企业进入国际市场不失为一个明智之选。市场分析人士指出,如今欧美各国政府均鼓励其公民使用仿制药,加之近年陆续有价值几百亿美元的专利药专利将到期,仿制药市场空间巨大。利用我国原料药生产及出口的优势,借鉴印度仿制药发展经验,如能将我国优质仿制药推向国际市场,必将为仿制药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p p   br/ /p
  •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分类指导意见》发布
    p   为规范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分类指导意见》,并予以发布。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分类指导意见 /strong /p p   为进一步推动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以下简称一致性评价)工作的开展,现对品种的分类情况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p p   一、原研进口上市品种。无需开展一致性评价,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核确定发布后,可选择为参比制剂。 /p p   二、原研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上市的品种。原研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上市的品种,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核确定发布后,可选择为参比制剂。 /p p   三、进口仿制品种。 /p p   (一)上市前按照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原则申报和审评的,由企业提交申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接收资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审核并提出意见,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p p   (二)上市前未按照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原则申报和审评的,需按有关规定开展一致性评价。 /p p   四、国内仿制品种。上市前按照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原则申报和审评的,按照上述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执行 未按照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原则申报和审评的,需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一致性评价。 /p p   五、改规格、改剂型、改盐基的仿制品种。需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中改规格药品(口服固体制剂)评价一般考虑》《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中改剂型药品(口服固体制剂)评价一般考虑》《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中改盐基药品评价一般考虑》等指导原则开展一致性评价。 /p p   六、国内特有品种。由企业选择可重新开展临床试验证明其安全有效性,并参照《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申报资料要求(试行)》提交申请,后续审核通过后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 企业未选择重新开展临床试验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外公布其缺乏有效性数据,不建议使用。 /p p   七、遇有重大技术性问题和分歧意见,召开专家委员会论证。 /p p br/ /p p br/ /p
  • 岛津推出《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之生物等效性评价解决方案》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width=" 254" height=" 342" title=" 捕获.PNG" style=" width: 254px height: 342px "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3/insimg/6e39c277-810c-4813-80c0-521e296fa84d.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 /span br/ /p p style=" text-indent: 28px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 & nbsp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8px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8px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 仿制药是与原研药具有相同的活性成分、剂型、给药途径和治疗作用的药品。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老龄化的日益加深,居民用药量在逐步增加,国家医保负担愈发沉重。仿制药作为降低持续增加医疗费用的举措之一受到全球各国政府的重视。开展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关系到国计民生,该项工作要求已经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品在质量和疗效上与原研药品能够一致,临床上与原研药品可以相互替代。纵观美国和日本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发展历程,一致性评价需要长时间持续开展。在我国该项工作自2012年开始提出,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直至2015年8月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明确指出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国家基本药物口服制剂与参比制剂质量一致性评价,由此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开始全面加速,参比制剂选择、溶出曲线测定与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技术(BE)等核心技术指导原则相继出台。2016年3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要求2007年10月1日前批准上市的化学药品仿制药品口服固体制剂应在2018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上述范围以外的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企业可以自行组织一致性评价;自第一家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后,三年后不再受理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相同品种的一致性评价申请,至此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进入政策推动密集期。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 & nbsp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8px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 根据相关规定,除符合《人体生物等效性豁免指导原则》的品种外,其余固体口服制剂的仿制药品均需要开展体内生物等效性试验。此项工作的难点之一在于建立选择性强、精密度和准确度高、灵敏快速、稳定的分析方法,测定生物样品中微量药物和代谢产物浓度。近年来,液相色谱-串联质谱(LC-MS/MS)在这一领域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有力的推动药物研究和开发,是生物等效性试验中公认的最佳测量方法。作为全球知名的实验室分析测试服务供应商,岛津致力于提供技术领先的仪器设备及全面可靠的综合方案。在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中,无论是制剂研发的工艺筛选、还是药代动力学深入研究阶段,岛津将持续提供技术支援。为了满足客户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岛津公司推出了《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之生物等效性评价解决方案》。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8px " br/ /p p style=" text-indent: 28px " br/ /p p strong span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ed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 关于岛津 /span /span /span /strong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 span style=" color: rgb(13, 13, 13) " & nbsp & nbsp & nbsp /span span style=" color: rgb(13, 13, 13) "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是(株)岛津制作所于1999年100%出资,在中国设立的现地法人公司,在中国全境拥有13个分公司,事业规模不断扩大。其下设有北京、上海、广州、沈阳、成都分析中心,并拥有覆盖全国30个省的销售代理商网络以及60多个技术服务站,已构筑起为广大用户提供良好服务的完整体系。本公司 /span span style=" color: rgb(51, 51, 51) " 以“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为经营理念,始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加先进的产品和更加满意的服务,为中国社会的进步贡献力量。 /span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8px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4px " /span br/ /p p br/ /p
  •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对仪器市场的影响之药用辅料篇
    p    span style=" COLOR: rgb(112,48,160)" strong 科学严谨的药用辅料新定义 :颠覆观念 /strong /span /p p   2015年版《 span style=" COLOR: rgb(255,0,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strong 中国药典 /strong /span 》( span style=" COLOR: #0070c0" 相关药典解读请点击: /span a style=" COLOR: #0070c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title=" "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standard-S22-T000-1.html" target=" _self" span style=" COLOR: #0070c0" 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standard-S22-T000-1.html /span /a )中药用辅料的定义更加具有科学性: “药用辅料系指生产药品和调配处方时使用的赋形剂和附加剂,包括那些具有控制药物释放、传递功能的物质和可能在制剂工艺过程中加入但标明要求去除的物质 是除活性成分或前体以外,在安全性方面已进行了合理的评估,并且包含在药物制剂中的物质。在一定的情况下,某些药用辅料可以成为活性成分,此时应符合药物要求。在作为非活性物质时,药用辅料除了赋形、充当载体、提高稳定性外,还具有增溶、助溶、缓控释等重要功能,是可能会影响到制剂的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重要成分。” /p p   相比2010年版药典,新版药典中药用辅料的定义变化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①药用辅料的内涵更加广泛:普遍认为药用辅料一定会存在于最终产品中,新版药典颠覆了这一概念,即药用辅料不一定都是最终产品中的物质,例如活性炭是注射剂生产工艺中吸附热原和除去杂质的吸附剂,但并不存在于最终产品中,而是在生产工艺中过滤除去 ②2015 年版《中国药典》更加强调了药用辅料的功能性:过去人们认为药用辅料是药品中可有可无的辅助成分,新版药用辅料定义强调了功能性并列举其在增溶、助溶、缓控释等方面的重要功能 ③过去人们认为药用辅料是惰性的物质,2015 年版《中国药典》则指出在一定的情况下,某些药用辅料也具有一定的活性,药辅同源现象比比皆是,许多药用辅料品种本身就出现在二部化学药品的目录中,如卵磷脂、二甲硅油、活性炭、明胶本身都是具有一定活性的药品。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12,48,160)" strong 我国药用辅料市场:起步晚,发展空间大 /strong /span /p p   我国药用辅料产业起步较晚,行业起源于改革开放后国外应用辅料研发新制剂的先进理念的引入。整个产业主要表现为:所生产的药用辅料品种少、多为传统辅料、质量不高,缺乏质量标准 缺乏专业的生产厂家,绝大部分企业由化工和食品生产企业转型而来。同时,我国药用辅料的研发与技术水平偏低,尤其在新药研发以及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阶段,进口辅料的优势日趋渐现,例如微晶纤维素,进口品种会明确功能性指标,但国产品种往往缺乏此类指标,这导致制药企业更偏向于采购进口辅料。从种类上看,我国市场规模前十大药用辅料分别为药用明胶胶囊、蔗糖、淀粉、薄膜包衣、1,2-丙二醇、PVP、羟丙基甲基纤维素HPMC、微晶纤维素、HPC、乳糖,我国常用药用辅料共约500种,而美国大约有1500种辅料,收入《美国药典-国家处方集》(USP-NF)中的辅料约占50%。欧洲大约有3000种药用辅料,收入各种药典的也占50% 从剂型上看,口服固体制剂辅料是行业主流品种。 /p p & nbsp & nbsp 当前,全球约有200多家规模较大的从事药用辅料开发生产的专业公司,它们大多分布在欧美各国,竞争较为激烈, 国外尚无一家药用辅料公司的产值能单独占据国际市场5%以上的份额。而我国单个药用辅料生产企业所占市场份额较低、竞争较为激烈,行业的集中度与国外同行存在较大差距。我国的药用辅料不仅品种少,规格也单一,难以满足药物制剂的开发和应用。 /p p   国外药用辅料占整个药品制剂产值的10%-20%,而国内药用辅料在整个药品中占比还较低,一般认为在3%-5%左右。举例来说,2013年,我国化学药品制剂行业工业总产值为5730.93亿元,中成药制造业工业总产值为5064.98亿元,生物生化制品制造业工业总产值2381.36亿元,这三者加起来为13177.28亿元。按照我国药用辅料占药品制剂总产值的4%的比例估计,2013年国内药用辅料的市场规模为530亿元左右。与国外的差距也再一次佐证了我国药用辅料市场发展空间巨大,作为原料药强国,目前我国正在逐步加强药物制剂产业升级,未来制剂生产规模的扩大必将带动我国药用辅料市场需求的增长,而新型、高端、高质量药用辅料的增长将更为迅速,需求量也将更为庞大。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12,48,160)" strong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高质量药用辅料必不可少 /strong /span /p p   2016年4月1日,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政策最终落地,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的有关事项(征求意见稿)”,标志着一致性评价工作将正式全面展开。一致性评价共涉及292个化药品种、数万个产品批文,且凡在2007年10月1日前批准上市的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中的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原则上应在2018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作为药物制剂的赋形剂和附加剂,药用辅料对制剂的关键质量指标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优良的药用辅料不仅可以增强活性成分的稳定性,延长药品的有效期,而且可以更好地调控活性成分在体内外的溶出或释放行为。如果仿制药的溶出和释放行为与原研药不一致,就可以通过对处方中药用辅料的种类和用量的调整来实现一致性,这也是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的重点。 /p p   药用辅料的功能性是影响我国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重要因素。目前我国许多大分子药用辅料的质量标准中对质量控制的项目还停留在对其理化性质做简单的鉴别分析,还在用传统小分子药物的检测项目控制大分子药用辅料的质量,因此质量标准中缺少对大分子药用辅料功能性的检测项目,而不同厂家的大分子药用辅料质量差异往往体现在其功能性指标的项目上,用现有的标准无法区别大分子药用辅料质量差别。我国仿制药生产企业往往只注重所使用的药用辅料的品种与原研厂是否一致,忽视了药用辅料功能性指标与原研厂是否一致,从而导致了药品疗效与原研药品不一致。2015 年版《中国药典》首次增加了《药用辅料功能性指标指导原则》,这项指导原则将为我国药用辅料行业提高产品的质量、追赶国际先进水平起到关键的指导作用。 /p p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迫在眉睫,对药用辅料行业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国内辅料生产企业必须快速行动,提高产品质量,转身高端市场。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112,48,160)" strong 辅料检测技术日益高端:带动仪器市场发展 /strong /span /p p   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与药用辅料有关的药害事件引起了我国药品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出台了很多加强药用辅料监管的举措,我国药用辅料注册管理制度也将进行重大改革。2015 年版《中国药典》是在药用辅料行业即将发生重大变革的背景下公布实施的,为改革措施的顺利推行提供了有利的技术支撑。 /p p   过去由于没有法定标准,许多药用辅料企业无标准可循,药品生产企业也无从判定药用辅料质量的优劣,2015 年版《中国药典》的问世极大缓解这个困境:2010 年版《中国药典》收录了132 个药用辅料品种,而2015 年版《中国药典》收录品种增加至270个;2015 年版《中国药典》共覆盖了66 个药用辅料的类别,比2010 年版《中国药典》增加了一倍;考虑到药品生产企业的需求,2015 年版《中国药典》还增加了药用辅料的类别;另外,新版药典还显著增加注射用药用辅料的标准,从2010 年版《中国药典》的2 种增加到了新药典的23 种注射用药用辅料是高风险的药用辅料品种,应单独设立标准,且标准中的安全性项目应要求更高,特别应在细菌内毒、无菌、过敏性杂质、蛋白残留、溶血性物质、有毒有害物质等关键性质量安全项目上应严格要求。 /p p   2015 年版《中国药典》还紧跟国际先进水平,收载了许多新型注射用辅料,例如聚乙交酯丙交酯( PLGA)标准为国际首次载入药典,聚乙交酯丙交酯由于其优良的可生物降解并可生物吸收的特性,被广泛应用于注射用的脂质体、微球、微囊等创新剂型,过去由于缺乏国家法定标准,我国聚乙交酯丙交酯药用辅料的生产水平较低,限制了新型制剂的发展。2015 年版《中国药典》供收载了供注射用的PLGA,还根据乙交酯丙交酯的比例分为了三个型号,分别是PLGA( 50 /50) 、PLGA( 75 /25) 、PLGA( 85 /15) ,满足了不同制剂缓释时间的要求,为我国药物制剂的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持。 /p p   国际标准中通常对药用辅料的含量都做出了规定,在2015 年版《中国药典》中设含量测定项目的品种占到总品种数目的63%,而在2010 年版《中国药典》中仅有48%的品种设立了含量测定项目。2015 年版《中国药典》对新仪器新方法的使用还体现在下列一组数字中: 2015 年版《中国药典》有43 个品种使用到了高效液相色谱仪,比2010 年版《中国药典》24 个品种增加了80%, 2015 年版《中国药典》有52 个品种使用到了气相色谱仪,比2010 年版《中国药典》25 个品种增加了108%。 /p p   2015 年版《中国药典》新仪器新方法得到广泛的应用还表现为在准确度,重现性难以控制的滴定法使用比例逐渐降低,重金属检测中比色法逐渐被准确度相对较高的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代替。过去由于仪器昂贵应用较少的核磁共振波谱法、X 射线衍射仪,激光粒度测定仪也被列入了新版药典的标准中,例如2015 版《中国药典》滑石粉标准中用X 射线衍射方法测定滑石粉中的石棉致癌物质。2015 年版《中国药典》有4 个品种使用到了核磁共振仪器,比2010 年版《中国药典》1 个品种有大幅度的增加。 /p p   尽管2015 年版《中国药典》在药用辅料标准制定上已经有很大的提升,为药品质量的可控提供有力保障,但这只是我国药用辅料质量控制水平向前迈进的一大步,未来药用辅料的功能性指标将日益突出 药用辅料质量标准中新仪器、新技术的使用愈来愈普遍 药用辅料质量的安全项目和限度的要求也会越来越严格,如反式脂肪酸、蛋白质、重金属、原料杂质、工艺杂质、降解杂质等等。 /p p   我国已经渡过了缺医少药的时代,药品制剂的标准要求在不断提高,尤其是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国家层面的决心预示着我国仿制药产业必将经历一番洗礼,一致性与否,制药企业所采用辅料的质量至关重要,可以说,药用辅料质量提高是大势所趋:今后,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必将主动改变落后的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而药品生产企业也会应积极跟进药典标准的变化,提高企业内控标准,督促药用辅料供应商提高标准。而这些无疑都会促进辅料质量控制及检测仪器市场的发展,为部分仪器厂家带来新机。 /p
  • 多方合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迈入“收获期”
    p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宣布11家药企的16个品种通过了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这也是第五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名单。 /p p   值得一提的是,公告显示,这将是国家药监局最后一次分批次公告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此后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将及时收载入《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供行业、公众和相关部门实时查阅,不再分批公告。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width=" 324" height=" 317" title=" 2018.8.2 1-1.jpg" style=" width: 521px height: 257px "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8/insimg/1631d287-b8e7-4d5d-8d30-51c37cd38834.jpg" / /p p   有业内人士指出,随着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进入常态化和制度化,国内药企的积极性将进一步释放。这对于仿制药的研发和生产,以及让患者用上价廉质优的药品,将起到积极作用。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192, 0) "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 18px "  改变“大而不强” 实现“病有所医” /span /strong /span /p p    strong 此前,已有41个品种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加上此次的16种,自2017年年底以来,共有57个品种的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 /strong /p p   由于原研药研发周期长、投入大、价格高,因此经济有效、更加可及的仿制药在国际上广受鼓励。仿制药与原研药具有相同的活性成分、剂型、给药途径和治疗作用,具有降低医疗支出、提高药品可及性等重要经济和社会效益,也是实现“病有所医”的重要保障。 /p p   不过,虽然中国仿制药企业众多,但“大而不强”一直是仿制药行业的写照。由于药品质量差异大,我国高质量药品市场主要被高价的国外原研药占领,高质、廉价的仿制药身影难觅。 /p p   自2015年起,中国启动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对已经批准上市的仿制药,按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原则,分期分批进行质量一致性评价,仿制药需在质量与药效上达到与原研药一致的水平。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width=" 354" height=" 220" title=" 2018.8.2 1-2.jpg" style=" width: 542px height: 260px "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8/insimg/58d4828e-5099-4d12-87d5-f348df303c16.jpg" / /p p   国家卫健委体制改革司监察专员赖诗卿表示,仿制的目的就是为了替代。对于国产仿制药的信心要从多方面树立。专家称,通过促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逐步扩大仿制药市场规模,为其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让仿制药更充分地与创新药竞争,能够带动创新药的价格回归到仿制药水平,是降低药价的可行方法。 /p p   要想通过一致性评价并不容易,要想生产出媲美原研药技术和质量的药品,需要药企具有一定的资金和技术实力。在此前的一致性评价中,不少知名药企的仿制药“铩羽而归”。 /p p   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意见提出,提升仿制药质量疗效,加快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提高药用原辅料和包装材料质量,提高工艺制造水平,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专家指出,这为提高仿制药质量标准竖起了“标杆”。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192, 0) font-size: 18px " strong  药企“快马加鞭” 加速“优胜劣汰” /strong /span /p p   随着一致性评价推进,中国仿制药行业的格局也迎来诸多变化。除了质量和疗效上的严格要求外,“时间窗口”也意味着制药企业必须“快马加鞭”。 /p p    strong 根据要求,2007年10月之前批准上市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化学药品仿制药的口服固体制剂品种,必须在2018年底完成一致性评价,不通过者则直接注销药品批准文号。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width=" 402" height=" 300" title=" 2018.8.2 1-3.jpg" style=" width: 527px height: 298px "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8/insimg/a319bf8d-d8e1-4ce6-81dc-f10855b53836.jpg" / /p p   记者发现,此次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16个品种中,有5个品种属于该品种目录(289目录)。随着截止日期的临近,诸多药品面临着被淘汰的风险。 /p p    strong 此外,根据规定,同品种药品前3家企业通过一致性评价之后,3年后不再批准其他一致性评价品种。 /strong 这意味着,如果无法闯入“前三名”,相关药企将失去该种药品的市场。 strong 截至目前,瑞舒伐他汀钙片、蒙脱石散等药品已经“满额”,还有近10个品种仅剩1个名额。 /strong /p p   有业内人士指出,一致性评价将使我国约60%的仿制药批文退出市场,也是对制药企业的一次“大考”。对于推动医药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我国由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跨越具有重大意义。随着一致性评价逐渐常态化、制度化,制药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将进一步增强,“优胜劣汰”的趋向也将逐渐显现。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192, 0) font-size: 18px " strong 要想“落地生根” 需靠“多方合力” /strong /span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192, 0) font-size: 20px " strong span style=" font-size: 18px " /span /strong /span /p p   在仿制药提质增效的基础上,如何让市场接纳、让仿制药“落地生根”,成为更迫切的问题。专家表示,要加快推动终端使用,让医生愿意开方、患者愿意使用,才能真正让优质仿制药用得上、用得好。 /p p   根据此前的意见要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将在招标采购、药品定价、医保支付及产业基金等方面获得优待与支持,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并在临床中优先选用。同时,加快制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的仿制药、原研药按相同标准支付,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和价格政策。 /p p   对此,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傅鸿鹏表示,联动打通采购、医保、临床使用等环节,将促进质量和疗效一致的仿制药与原研药平等竞争,打破专利原研药对药品市场的高价垄断。落实仿制药替代使用政策将提高仿制药企业参加一致性评价的积极性,形成药品提质增效的良性循环。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width=" 360" height=" 241" title=" 2018.8.2 1-4.jpg" style=" width: 519px height: 288px "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08/insimg/d67ecb5d-6928-47a4-ba87-11546fca4f60.jpg" / /p p   为了支持仿制药发展,各地陆续推出利好。据统计,截至目前,已有10多个省市出台相关配套政策,确保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进入挂网采购目录。一方面,促进仿制药与原研药公平竞争 另一方面,加速仿制药替代原研药。 /p p   例如,湖北为优质仿制药开辟“绿色通道”,促进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快速进入医院。浙江则规定,医疗机构在2018年底之前可临时突破《处方管理办法》中有关药品“一品两规”的规定,增加采购使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 /p p   而在价格方面,“限价”是诸多省份的明确要求,不少省份还要求“全国最低价”。在质优价廉的仿制药冲击下,不少国外原研药近期也开启了降价和放量的“快速通道”。 /p p   尽管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收获期”已经开启,但要真正替代原研药、降低药价,还需要多方合力。北京大学药学院药事管理与临床药学系主任史录文指出,要想真正让仿制药发挥作用,需要后面的政策配套。从招标、采购到医保报销、进入医院,各环节都需要去构建相应的配套机制。 /p p & nbsp /p
  • 在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浪潮中如何打赢这场“无限战争”?
    2017年12月22日和2018年3月13日,国家药品审评中心相继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已上市化学仿制药(注射剂)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和《药物注射剂研发技术指导意见》,在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浪潮中又掀起了一波让人欢喜让人愁的巨浪。医药界的各路英雄又集结在一起医药界的“无限战争”,又要开始了。在越演越烈的一致性评价浪潮中,如何才能赢得“无限战争”?凭借着美国队长那样的坚韧意志,钢铁侠那样的精良装备以及雷神托尔那样的强大威力,破解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中的各种谜题,在注射剂一致性评价中先拔头筹?针对注射剂一致性评价工作中的难题,小编即将送出终极攻略: ▌注射剂一致性评价的最大Boss——杂质,在药物研发工作者心目中,犹如灭霸般的存在,其组成有:01有关物质重点对制剂的降解产物进行研究,包括原料药的降解产物或者原料药与辅料和/或内包材的反应产物。原料药的工艺杂质一般不需要在制剂中进行监测或说明。02异构体对于存在几何异构体和手性异构体等情况,根据产品特点和生产工艺等方面的研究,确定是否订入标准。03遗传毒性杂质根据相关文献、参比制剂的情况,通过对生产工艺、产品降解途径的分析,判断是否可能产生潜在的遗传毒性杂质,必要时进行针对性的研究,根据研究结果按照相关技术指导原则进行控制。04元素杂质根据ICHQ3D的规定,通过科学和基于风险的评估来确定制剂中元素杂质的控制策略,包括原辅包、生产设备等可能引入的元素杂质。 ▌针对“灭霸”——杂质,作为全球知名的仪器供应商——岛津制作所,早已为各位药物研发工作者准备了强力装备:01 Nexera X2系列和i-series Plus系列高性能神器,有效应对杂质分离中的各种要求,并可针对玩家不同的需要,摇身一变成为方法开发或者方法转移神器。Nexera 方法开发系统Nexerai-MT 方法转移系统02 针对有关物质的定性鉴别,对其进行全方位的分析(质谱、核磁、红外、紫外等),岛津早已为您准备了智能化杂质制备“军火库”:从制备液相色谱,到质谱引导的制备液相系统,再到可以获得单一组分的溶液/粉末的UFPLC系统/C2P系统,让您不可能错过任何一个杂质。03 众所周知,异构体杂质,可怕之处在于其强大的合体能力。然而,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获得美国匹兹堡会议金奖的NexeraUC超临界流体分析系统,高效实现异构体分析和检测,所配备的高灵敏度质谱检测器,可让您在拆分异构体Boss的同时准确对异构体进行定性定量分析。04 遗传毒性杂质早就已经被我们专业的分析专家团队所关注,岛津分析中心的应用攻城狮们早已帮您锁定目标,完善的遗传毒性杂质解决方案让您高枕无忧。05 岛津专业的光谱解决方案,高效率低维护费用的ICPMS设备,让元素杂质无所遁形。有如此多的精良装备,团灭杂质Boss,应该是各位药物研发工作者喜闻乐见的EasyJob了。不过,岛津制作所作为一个有着百年历史的分析仪器供应商,岂能仅有这点存货?针对注射液一致性评价中包材相容性分析,我们还有大招。预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关于岛津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是(株)岛津制作所于1999年100%出资,在中国设立的现地法人公司,在中国全境拥有13个分公司,事业规模不断扩大。其下设有北京、上海、广州、沈阳、成都分析中心,并拥有覆盖全国30个省的销售代理商网络以及60多个技术服务站,已构筑起为广大用户提供良好服务的完整体系。本公司以“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为经营理念,始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加先进的产品和更加满意的服务,为中国社会的进步贡献力量。
  •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专家委员会”在京成立
    12月21日下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在京召开,共有66名专家获聘委员会委员。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专家委员会主要负责提出一致性评价相关问题咨询意见,审议参比制剂选择结果和品种评价结果,召开专家咨询听证会等。  桑国卫院士获聘为名誉主任委员,主任委员为侯惠民院士,副主任委员为4名院士。来自临床专业的委员有10名、医院药学专业10名、药学专业19名、统计学专业9名、药事管理及药物经济学专业4名、法律及知识产权专业8名。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孙咸泽出席会议,并向委员们发放了聘书。  总局人事司宣读专家委员会成立通知  总局副局长孙咸泽向名誉主任委员桑国卫院士颁发聘书  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专家委员会成立
  • 浅谈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与进展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是对已经批准上市的仿制药,按照和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原则,分期分批进行质量一致性评价。其核心是保证仿制药在质量与疗效上达到与原研药一致的水平,可以在临床上替代原研药。目前,我国生产的药品,多以仿制为主。其在我国的公共卫生体系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基础。因此,保证仿制药的质量安全就是保障我们的用药安全。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发展进程对仿制药进行一致性评价是根本性提升我国仿制药质量的重大举措,也是落实医药领域的供给侧改革,促进产业升级,提升国际竞争力的有效措施。2012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和2013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方案》,要求全面提高仿制药质量,使其质量与疗效达到和原研药相同的水平。2015年之后,国务院办公厅相继印发《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等一系列相关政策,开启口服固体制剂一致性评价。2017年,上市化学仿制药注射剂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开启了注射剂一致性评价。2020.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关于开展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截至2021年2月,国家局共有732个品种(3643个受理文号),涉及768家生产企业。其中,已通过366个品种(1477个批准文号),涉及419家企业。其中,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过审最多的省份是江苏省,共277种。山东以通过164种排行第二,浙江以通过156种排行第三。序号省份通过数1江苏2772山东1643浙江1564广东1505四川1126河北987北京958湖南599上海5410重庆492016年发布的《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中,明确提出2018年底需要完成的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品种目录,共298种。截止到2021年2月,过评的“289品种”有108个(491个文号),其中, 北京药品公司过审的有26个。批准文号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日期上市许可持有人国药准字H20010700苯磺酸氨氯地平片片剂5mg(按C20H25ClN2O5计)2018/7/24华润赛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国药准字H11020127盐酸二甲双胍片片剂0.25g2018/9/26北京四环制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10970081盐酸特拉唑嗪片片剂2mg(以C19H25N5O4计)2018/12/28华润赛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国药准字H20066824苯磺酸氨氯地平片片剂5mg(按C20H25ClN2O5计)2019/3/4北京万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国药准字H11021518盐酸二甲双胍片片剂0.25g2019/4/15北京京丰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41838格列美脲片片剂2mg2019/6/21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10567格列美脲片片剂1mg2019/6/21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23132富马酸比索洛尔片片剂2.5mg2019/6/21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10970082富马酸比索洛尔片片剂5mg2019/6/21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133084盐酸帕罗西汀片片剂20mg(按C19H20FNO3计)2019/9/9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93622蒙脱石散散剂每袋含蒙脱石3克2019/10/18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74084苯磺酸氨氯地平片片剂5mg2019/10/23乐普药业(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国药准字H20058628吲达帕胺片片剂2.5mg2019/11/11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193360阿卡波糖片片剂50mg2019/12/6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11020957盐酸二甲双胍片片剂(薄膜衣)0.25g2019/12/10北京利龄恒泰药业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58155阿奇霉素胶囊胶囊0.25g2019/12/10北京四环制药有限公司
  • CDE发布《按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管理的中药复方制剂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
    古代经典名方是指那些“至今仍广泛应用、疗效确切、具有明显特色与优势的古代中医典籍所记载的方剂”,是我国医学先贤留给后人的宝贵财富,也是我国中医药宝库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药审中心,CDE)发布《按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管理的中药复方制剂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以下简称《指导原则(试行)》),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CDE曾就《按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管理的中药复方制剂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各方意见。此次,发布的《指导原则(试行)》也对各方反馈的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修订,并对一些情况进行了说明。起草背景按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管理的中药复方制剂属于中药注册分类3.1类(以下简称中药3.1类)。2020年9月28日,《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中药注册分类和申报资料要求〉的通告》明确中药3.1类“应提供按照国家发布的古代经典名方关键信息及古籍记载进行研究的工艺资料”,需要在国家发布的古代经典名方目录和关键信息基础上开展研发工作。2020年11月10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古代经典名方关键信息考证原则》和《古代经典名方关键信息表(7首方剂)》。2020年11月23日,药审中心召开中药研发座谈会,征求业界对目前中药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的需求意见。根据业界的意见和建议,为指导申请人合理开展研究、促进中药3.1类的研发注册,最终立项组成“按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管理的中药复方制剂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课题研究组,起草该技术指导原则。主要内容《指导原则(试行)》主要围绕中药3.1类的特点阐述相关要求,明确中药3.1类药学研究的四项基本原则,即“明确关键信息”“重视基准样品研究”“加强源头质量控制,保障制剂质量”“关注相关性研究,建立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内容主要包括药材研究、饮片研究、基准样品研究、制剂生产研究、制剂质量和质量标准研究、相关性研究、稳定性研究等方面。例如,在药材方面,药材的产地应在道地产区和/或主产区中选择,一般应针对不少于3个产地总计不少于15批次药材的质量进行研究分析,确定药材产地、生长年限、采收期、产地加工及质量要求等信息。应使用研究确定的药材开展饮片研究。应根据药材质量分析和相关性研究结果,制定完善药材质量标准。在基本样品研究方面,应开展基准样品的质量研究,采用专属性鉴别、干膏率、浸 出物/总固体、多指标成份的含量、指纹/特征图谱等进行整体质量评价,表征其质量。在制剂质量和质量标准研究方面,应加强专属性鉴别、浸出物/总固体、多成份含量测定、指纹/特征图谱等质量控制研究。原则上处方中各药味应在制剂质量控制项目中体现。指纹/特征图谱一般以相似度或特征峰相对保留时间、相对峰面积等为检测指标,主要成份在指纹/特征图谱中应尽可能得到指认,必要时应研究建立多张指纹/特征图谱。应研究建立多个药味的含量测定方法。应研究与安全性相关(包括内源性毒性成份和外源性污染物)的质量控制方法。应根据研究结果合理制定制剂的质量标准。其中,指纹/特征图谱应明确相似度、相对保留时间等要求,浸出物/总固体、含量测定等项目应确定上下限。定量检测项目的限度波动范围应与基准样品的要求一致。通知公告原文如下: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按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管理的中药复方制剂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通告(2021年第36号)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署下,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按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管理的中药复方制剂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见附件1)。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药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程序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0〕9号)要求,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同意,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1.按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管理的中药复方制剂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 2.《按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管理的中药复方制剂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起草说明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 2021年8月27日按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管理的中药复方制剂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pdf《按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管理的中药复方制剂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起草说明.pdf
  • 显微 CT 成像在药物制剂结构分析中的应用
    显微 CT 成像在药物制剂结构分析中的应用引言药物是用于预防、治疗、诊断疾病的活性物质,需制成一定的剂型才能作用于人体。药物攸关人民生命安全,因此对药物制剂的质量进行控制和评价至关重要。制剂的结构影响药物的疗效发挥,同时也影响制剂的释药行为,因此制剂的结构在制剂设计和评价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药物制剂结构表征常用的技术有光学显微镜、电子显微镜等技术工具,但这些技术手段仅能给出制剂的表面特征,无法有效地表征其内部特征。X 射线具有波长短、分辨率高和穿透力强等特点,能够实现对样品内部结构进行成像,曝光时间短、效率高,可用于观察分析多种微观物理、化学变化以及微纳米结构,在生物医学、材料科学上有着广泛的应用。利用显微 CT 成像研究药物制剂结构的应用包括:&bull 药物制剂的晶型研究&bull 制剂内部结构的表征研究&bull 制剂涂层结构的无损表征&bull 药物释放机制研究图注:NEOSCAN 台式显微 CT 扫描抗过敏药盐酸西替利嗪片本文通过文献资料摘录 3 个实际应用案例介绍显微 CT 技术在固体制剂药品领域的应用和功能。Part 01 利用显微CT对仿制药开展一致性评价昝孟晴等利用显微 CT 技术对盐酸特拉唑嗪片的内部微观结构进行观察分析,发现溶出度测定结果不满足标准限度要求的样品与参比制剂相比具有更大的孔隙率。将溶出度不合格样品和参比制剂的结构进行对比分析,二者局部孔径大小分布见下图。由图可知,二者的局部孔径尺寸大多数都分布在 10~20 μm,平均孔径大小分布没有较大差别。图注:参比制剂样品(蓝色)和溶出度不合格样品(橘色)的局部孔径大小分布但通过分析制剂的孔隙率(片剂表观体积中,除原辅料外,内部的孔隙占总体积的比例),发现溶出不合格样品的孔隙率远大于参比制剂,分别为 32.851%(仿制制剂)和 6.545%(参比制剂),见下图(图中白色部分代表主药和辅料, 红色部分代表孔隙)。从结构对比结果推测,溶出度不合格样品可能是由于孔隙率偏大,因而能迅速吸收大量水分,由于重力作用而沉积在普通溶出杯底部。显微 CT 技术能够提供药品固体制剂的高分辨率三维内部结构图像,包括活性成分的分布、空隙、颗粒大小和分布等,这有助于了解药品的均匀性和质量分布。图注:参比制剂(左图)和溶出度不合格样品(右图)的三维结构图Part 02 显微CT 中药制剂结构研究中药制剂重视药辅合一, 其剂型和辅料的运用蕴含着丰富的药方配比智慧。中药活性成分从剂型里溶出、释放受制于制剂的结构, 并影响其疗效的发挥。制剂结构的创新是中药制剂的发展趋势, 在以缓控释制剂和靶向给药系统等为代表的新剂型发展过程中, 制剂结构发挥着重要作用。微丸压制片是由可持续释药微丸与适宜辅料混合后压制成的制剂, 压片后具有体积小、可刻痕和可分剂量使用等优点。使用显微 CT 无损成像技术对微丸压制片的三维微结构与药物、辅料的空间分布的研究, 有助于进行深度的质量评价与控制。茶碱微丸片 (THEODUR) 为 24h 骨架型缓释制剂, 微丸在片剂径向上的分布均匀, 但在轴向上存在明显的微丸富集区。片剂内部呈现 3 种不同的区域: 基质层、保护缓冲层与载药微丸, 基质层和保护缓冲层并无特定的结构, 两层依次包裹在微丸周围。基质层主要分布有茶碱、蔗糖、乳糖和十二烷基硫酸钠, 而单硬脂酸甘油酯主要存在于缓冲层 (图 A)。琥珀酸美托洛尔微丸片 (倍他乐克) 遇介质快速崩解成单个微丸, 持续释放药物 24h。其中, 微丸在片剂内均匀分布, 且呈光滑球形, 具三层球形结构。此外, 片剂中基质并非十分紧实, 基质中以及基质和微丸之间均有一些空隙, 这不仅有利于片剂在介质中快速崩解, 也保证微丸在压片过程中结构的完整性 (图 B)。另外, 肠溶型微丸压制片的结构研究也有报道, 如埃思奥美拉唑微丸片 (耐信)。图注:显微 CT 分析茶碱微丸片Part 03 显微 CT 对原辅料粉体结构中药物晶型的辨别制剂是由药物活性成分和辅料组成, 原辅料粉体中的药物晶型、粉体粒径及其分布、 配比与规格直接影响药物制剂的质量。显微 CT 成像可以避免剂型中辅料的干扰, 准确识别药物的晶型, 且能无损伤、原位检测制剂内药物微粒的粒径及其分布。该方法解决了固体制剂内药物晶体的识别和药物粒径及其分布的测定难题, 具有重要应用价值, 为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中原辅料粉体结构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思路。例如,Yin 等采用 SR-μCT 研究多晶型混合物中硫酸氢氯吡格雷的晶型, 基于两种晶型颗粒表面的粗糙度差异, 有效地识别硫酸氢氯吡格雷的不同晶型。关于台式显微 CT可在不破坏样品的同时,得到样品的结构信息(空腔孔隙)、密度信息(组分差异),同时可以输出三维模型,进行仿真分析。 参考文献《采用高分辨显微成像技术从药物制剂结构角度分析盐酸特拉唑嗪片溶出度测定结果》昝孟晴,黄韩韩,张广超,马玲云,许鸣镝,牛剑钊*,刘倩*(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学药品质量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结构药剂学与中药制剂结构研究进展》杨 婷, 李 哲, 冯道明等(1. 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2. 江西中医药大学)《从结构出发的制剂一致性研究策略》张继稳, 孟凡月, 肖体乔(1. 安徽中医药大学药学院 2. 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 3. 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高分辨三维 X 射线显微成像在药物制剂结构分析中的应用》昝孟晴,黄韩韩,南楠等(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学药品质量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
  • 药物注册门槛再提高 仿制药迎来残酷“淘汰赛”
    p   药品注册核查风暴仍在发酵。12月2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官网披露,总局局长毕井泉在近日召开的药物临床试验数据核查工作座谈会上表示,要加快推进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和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重建药品研发生态。 /p p   广东某上市药企研发带头人林丽(化名)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规范严谨、数据可靠的临床试验是药品上市前关键的一道安全屏障,这轮核查风暴过后,产能过剩、低端竞争的仿制药将面临行业洗牌的影响,企业的生产研发成本也会相继上升。 /p p    strong 药物注册门槛提高 /strong /p p   今年7月下旬展开的药品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工作引起了行业强烈“震荡”。截至12月17日,已有超过200家企业主动撤回727个药品注册申请。对此,林丽并不感到意外。她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临床数据造假是行业的公开秘密,接下来将有更多企业主动撤回新药申请。 /p p   “临床试验从设计、实验操作、数据统计分析到申请批文都是一个专业性极强而且复杂的过程,但不可靠、不真实、弄虚作假的问题比较严重。”林丽说,国内不少仿制药虽然在化学结构上与原研药一致,在工艺和实际临床应用上仍有距离。 /p p   毕井泉在座谈会上坦言,临床试验数据不真实、不完整和临床研究行为不规范,有着深刻的历史和社会原因。改革开放以来,医药产业有了巨大发展,基本解决了药品可及性问题,但部分药品质量与原研产品质量疗效等方面仍存在不小的差距,药品研发基础薄弱,临床试验管理监督薄弱,药品技术审评力量薄弱。 /p p   企业主动撤回药品注册申请,意味着此前的投入或打水漂。记者注意到,人福医药发布的公告显示,控股子公司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在近日撤回的苯磺酸氨氯地平片研发项目上已投入研发费用约300万元。白云山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撤回的依那普利非洛地平缓释片,已投入研发费用约650万元。 /p p   “相对来说,仿制药的研发成本比较低,但撤回申请后之前的工作就白做了。”林丽坦言,随着监管部门提升药品注册申请门槛,具有临床试验资质的机构目前都不敢轻易接单,“价格比之前高三四倍也不敢接,怕担责任。” /p p   据了解,目前全国只有400多家临床试验机构拥有相关资格认证,多为各地的三甲医院。江苏某大型药企一位不愿具名的高管对记者透露,僧多粥少的局面将在三五年内推动临床试验费用看涨。 /p p    strong 仿制药企业必将洗牌 /strong /p p   除了排队等待获批的新药,仿制药也将迎来最严厉的洗牌。根据相关公告,对2007年10月1日前批准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化学药品口服固体制剂,应在2018年底之前完成一致性评价,到期未通过评价的,将注销药品批准文号 而对2007年以前批准上市的其他仿制药品和2007年以后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品,自首家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后,其他生产企业的相同品种在3年内仍未通过评价的,也要注销药品批准文号。 /p p   为药企提供一致性评价服务的广东赛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认为,在早期缺医少药的年代,监管部门采取比较宽松的政策,让一批仿制药先上市。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很多产品在质量上已经跟不上需求,需要进行一致性评价,提升药品质量。这就意味着药企申请一个药品注册,耗时更长而且耗资更多,行业又将迎来新一轮的残酷“淘汰赛”。 /p p   根据食药监总局统计,我国有近5000家药企,仿制药企业占90%以上。其中,已有的药品批准文号总数高达18.9万个,95%以上为仿制药。对于资金实力雄厚、产品市场稳固的大型药企来说,这场竞技无疑是利好。 /p p   广东一家上市公司董秘表示,其核心品种所在行业的原研药卖到上百元一盒,不少国产仿制药在10元上下,有的甚至只有5元,价格相差20倍,引发了市场的恶性竞争,“这场核查对不合规的中小企业来说是场灾难,很多会被清洗出局。”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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