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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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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相关的论坛

  • 关于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数据造假问题

    关于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数据造假问题

    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通过提供虚假材料获得cma资质的,直接撤销该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责令该公司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而现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有不少因为各种原因修改检验原始数据的,如果被查到篡改原始数据,除了授权签字人要受处罚外,其他还有什么人员会受处罚?项目负责人(被要求的书写假的原始记录)承担什么责任?法人承担什么责任?[img=对数据的真实性终身负责,690,864]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9/201709271621_01_3307254_3.png[/img]

  • 安徽省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检验项目的收费依据

    由于本检验检测机构是政府职能部门的下属机构,收费这块要有所依据。现能够找到的是《[b][color=#000000]关于降低我省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color][/b][color=#000000]皖价费〔[/color][color=#000000]2014[/color][color=#000000]〕[/color][color=#000000]139[/color][color=#000000]号》里面有相关检验项目的收费价格。我们独立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是否也要遵照执行?第三方的检验检测与监测的区别是什么?[/color]

  • 【金秋计划】什么是型式检验?什么是第三方检测报告

    经常性有人会索取型式检验报告,但收到的报告确并不清楚是否是型式检验报告,那我们来聊聊看什么是型式检验报告? [b]1、[font=宋体]型式检验报告是型式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检验结果的判定文件。一般我们认为:[font=&][color=#191919]型式检验是依据产品标准,对产品各项指标进行的全面检验,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规定的所有项目。 [/color][/font][/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什么时候需要做型式检验?一般来说,产品的执行标准中都会有此方面的规定,有专门的型式检验的条款,以下是举例,不同类型的产品,可能会有不同。 [/font][font=Calibri][/font][font=Calibri]①[/font][font=宋体]新产品或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font][font=Calibri]②[/font][font=宋体]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标准指标时; [/font][font=Calibri]③[/font][font=宋体]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font] [font=Calibri][/font][font=Calibri]④[/font][font=宋体]正常生产,按周期进行型式检验; [/font][font=Calibri][/font][font=Calibri]⑤[/font][font=宋体]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ont][font=Calibri][/font][font=Calibri]⑥[/font][font=宋体]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font][font=Calibri]⑦[/font][font=宋体]用户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检测机构需要的资质:独立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这里的资质主要是CMA资质,单独的CNAS资质是不符合的。 所以收到检测报告后,首先要看是否有CMA资质,然后再看内如是否与产品执行标准要求的项目一致,是否有缺项。 2、第三方检测报告,这个第三方就是独立于甲方和乙方之外的机构,主要是为了保证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那这个报告中的项目可以是全项报告,也可以根据委托协议或委托单位指定的个别项目,与型式报告有明显区别。资质上就不特别指定说CMA,还是CNAS。 [/font][/b]

  • 第三方检测机构及其存在的作用

    [align=center][b][size=16px]第三方检测机构及其存在的作用[/size][/b][/align]来源:[font=system-ui, -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color=#222222]海纳计量[font=mp-quote, -apple-system-font, BlinkMacSystemFont, &] 为了保证产品品质,欧美国家在15世纪开始之初就有了第三方检测机构的介入,十九世纪中叶趋于普遍,且已发展成为一种自觉的商业行为。 [/font][/color][/font][size=15px][color=#595959] 而我国第三方检测明显晚于欧美发达国家进程,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颁布才标志着我国第三方检测正式起步,且在这一阶段我国检验检测只以国有机构为主。至2002年之后,国有机构进一步向第三方检测机构让利,外资独资检测机构也随之被允许进入中国市场,中国检验检测市场主体规模有了根本性的改变。[/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国际贸易壁垒的加剧,2014年起,以第三方检测机构为代表的我国检验检测行业开始实现快速发展。[/color][/size][color=#595959] 那什么是第三方检测机构,其存在的作用又是什么呢?今天跟着华准计量一起来了解一下吧。[size=15px][color=#595959] 第三方检测机构又称公正检验,指两个相互联系的主体之外的某个客体,我们把它叫作第三方。第三方可以是和两个主体有联系,也可以是独立于两个主体之外,是由处于买卖利益之外的第三方,以公正、权威的非当事人身份,根据有关法律、标准或合同所进行的商品检验活动。[/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独立第三方检测企业的存在有着其自己特别的意义,既是政府监管的有效补充,帮助政府摆脱“信任危机”,又能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支持,为产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服务平台等。[/color][/size][size=15px][color=#595959] 那么寻找第三方检测要注意些什么? 找检测机构注意要找有这两个认证的机构。 CMA: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CNAS:是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 此类检测报告具有权威性、独立性、公正性、技术性、规范性、统一性、国际性等特征。[/color][/size][/color]

  • 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资料整理汇总

    目 录一、各地有关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的政策和文件规定1.环保部发布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2.全国各地第三方环境检测实验室准入规定3.江西省环保厅出台《江西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管理办法(试行)》4.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管理办法5.江苏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管理办法6.浙环发〔2013〕44号“关于推进环境检测市场化工作的意见”7.放射性监测机构资质将向社会放开8.国家开考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人员上岗证9.三部门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10.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须知-重庆二、有关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的技术文件规定1.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实验室建设指南2.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有新规3.《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标准将发布4. 《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2016年1月1日起实施5.2015版评审准则发布啦6.资质认定申请书中的“仪器设备配置一览表”应该这样填7. 国家环境监测网质量体系文件8.紧急求助关于验收监测资质要求的法规或文件9.环境监测技术服务市场逐步社会化10.环境检测市场社会化进程(三)11.环境检测市场社会化进程(四)12.强检的环境监测仪器知多少?13.环境检测的报告模板问题三、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交流讨论1.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该如何监管?2.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前景如何?3.通过CMA认证的检测机构需要通过行业的准入认证吗?4.三方检测机构备案5.关于第三方独立实验室的一些问题6.第三方检测机构能对环境检测结果进行评价吗?7.第三方二噁英检测实验室8.第三方检测公司采样化验有提成吗?9.环境监测真的是一个循规蹈矩的行业吗?10.环境监测工资算法11.想请教一下,去外市开展环境检测业务需要在当地市环保局备案吗?12.福建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需要哪些资质?13.政府应该向社会购买哪些环境监测服务?14.环境检测人员需不需要职业资格准入15.环境服务业主要是做什么的?16.自动在线监测引入第

  • 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大忌”

    第三方检测机构,在产业发展和市场和谐稳定方面所起的作用举足轻重,尤其是国字号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包括国家质检中心在内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虽有权威,但也有大忌;虽被敬畏,但对“大忌”也需时时切记。  什么是“第三方”?相互关联的两个主体之外的客体。通俗例子:消费者是第一方,为消费者提供产品(包括服务)的厂商是第二方,围绕这个买卖双方的但又不属于任何一方的就是第三方。如法院、公证处等。  什么是“第三方检测机构”?通俗的说,就是在产品生产和流通领域,在法律和利益等方面独立于消费者和产品厂商的检测机构。其特征往往与“公正”、“公平”、“客观”、“科学”等关键词紧密相连。  在现行体制内,被冠以“国”字号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通常被命名为“国家XX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国家质检中心)。  第三方检测机构,在产业发展和市场和谐稳定方面所起的作用举足轻重,尤其是国字号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在消费者心目中是“权威”的代称,在产品厂商眼里是敬畏的对象。  然而,身在国字号第三方检测机构的人都清楚:“国家”二字之沉重,不是什么机构都能担得起的;“第三方”三字之严肃,不是什么部门都能做得到的。  包括国家质检中心在内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虽有权威,但也有大忌;虽被敬畏,但对“大忌”也需时时切记。  一忌,“角色”越界  从现行法规条文可以看出,“国家质检中心”其实就是国家产品质量监管部门(行政监管及执法)为贯彻《产品质量法》等法规,行使法律赋予的本部门的职责,在依法执行产品质量监管过程中提供产品检测的技术服务机构。  按照现在的说法,就是政府采购的一种技术服务的提供单位。  既然是技术服务的属性,那么国家质检中心具有的只能是依据标准对产品质量符合性的判定权,而没有对行业或产品质量监管的行政权(如抽查任务的生成、检测结果的发布等)。  因政府行使监管职能的需要而采购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才被冠以国家质检中心,也就是说,在执行政府委托检测任务时,第三方检测机构使用国家质检中心的名义才是正当合法的,否则就有违法违规嫌疑。  从这个意义上看,国家质检中心虽是政府服务采购的技术服务提供商,但所谓的对公权力而言的“法无规定不可行”是同样适用的,而不能“法无规定尽可行”。  二忌,屁股坐歪  商品市场追求的一定是买卖双方在法律框架下的互利共赢,哪方利益被侵害或受到压制,可行一时却无法长久。  作为维护商品市场健康运行不可缺少的产品检测机构,不论是经政府授权的还是民间自发的,只要声称是“第三方”机构,都要站在 “公平、公正、客观”的立场上从事一切技术活动。  合法存在的买卖双方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都需要公平公正的对待。即使存在强势与谁弱势之分,那也不是影响产品检测结论的因素;即使存在行业与市场的乱象,那也不是第三方检测机构区别对待消费者和产品厂商的理由。  三忌,心态不正  带有预设成见的检测行为,怀有“敌意”的检测活动,以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名义,恶意打压产品厂商;以维护产品厂商利益的名义,侵害消费者或委托方(如政府)的知情权;为某一厂商的利益侵害另一厂商的利益等,都是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大忌。  心态不正,源自不当利益的驱使,源自本位意识的膨胀,不但有悖于第三方地位,还可能涉嫌违法。  心态不正下的检测活动,可能导致大小厂商、国内外品牌、新老企业以及消费者,在相同情况下,得到不一样的待遇或结果。  政府监管部门(检测机构的授权方和委托方)也可能是心态不正的中枪者。  四忌,自挖陷阱  第三方检测机构也是一个法律责任的主体,他的行为受到法律的保护,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严肃谨慎应是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基本素质,控制风险应是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常态措施。目的正当、程序正义、过程严谨、方法正确是必须努力做到的。  比如,检测规则的合理合法性,尤其当偏离标准时,检测规则是否经过评估?由哪个层级评估?是否履行了审批或公示?  比如,采样代表性的评估、样品真伪的甄别、样品及厂商信息的核实、检测结果是否与样品厂商提前确认?是否留出提前复议的时间?等等。  如果第三方检测机构没理清这些问题,就等于给自己挖了陷阱。  当从消费市场采样时,采到仿冒样品的可能是存在的,这在我国国情下一点也不奇怪。前不久发生的小米充电宝争议事件就是典型案例,一方面此次抽查主管部门十分被动,公信力受到影响,另一方面小米躺枪咽下的苦水谁能帮助分流?  监管部门可以重发声明,检测机构可以被追究责任,但躺枪的产品厂商受到的声誉及经济上的损失不是一个重发的声明或某些人的担责可以弥补的。  不让无辜受冤,这也应该是第三方检测机构社会责任的一种表现。  需要再次强调的是,第三方检测机构,即使冠以国字名号,也只是国家产品质量监管体系中的一个技术服务与技术支持机构,是产品质量监管部门的一个技术助手,而不是监管主体。在法律上与被监管的产品厂商具有同等地位。面对产品厂商的“仰视”,第三方检测机构不能就自以为高高在上。  一旦产品厂商的合法利益底线被触及,就会利用法律手段争取自己的权益,这就是第三方检测机构随时面临的法律风险。  同样,当国家委托方或消费者发现被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忽悠了,也会毫不客气的使用自己的行政权力或法律武器。  五忌,水平失准  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权威,除了依赖上面提及的“公平、公正、客观”还有一个重要基础就是“科学”。  出具的检测数据是否经得起验证?得出的检测结论是否经得起推敲?给出的意见和建议是否有科学依据?都关系到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权威性。  前不久,某个以国家质检中心名义发布的对空气净化器产品的检测结果及评价中,仅以空气洁净量(CADR)与产品的市场售价的比值,定义产品的性价比,并据此把检测结果做了排行和比较,就没有体现出第三方检测机构应有的专业性和科学性。在业内稍有专业常识的人,仅从这一表现,就会对所有检测结果的正确性和可信度产生质疑。  附相关法规条文  《产品质量法》规定  ·“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抽查工作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规划和组织”(第十五条)。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第十九条)。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规定  ·“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有关部门或者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承担监督抽查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  《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授权管理办法》规定  ·“国家对承担政府部门组织实施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的产品质量检验、产品质量争议仲裁检验等工作,并以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名义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实行授权制度” (第二条);  ·“国家质检中心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准要求的程序,在授权证书的有效期和授权范围内,对外出具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并在检验报告封面适当位置加盖国家质检中心授权标志章(第十二条)。

  • 关于第三方检测机构设备检定与校准的问题

    我们是第三方检测机构,主要检测农产品农残,兽残,土壤参数,设备有[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url]、液相、荧光、吸收、分光、火焰光度计等,请问这些设备是否必须检定,可以全部校准吗?还是说做土壤的设备属于环境监测要检定,做农残的可以校准?农残、兽残应该是食品安全吧,属于安全防护吗?属于的话是不是也必须检定。

  • 利好!鼓励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第三方合格评定服务机构国际化发展

    利好!鼓励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第三方合格评定服务机构国际化发展[align=left][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color=#444444] 近日,商务部等14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的通知》。将在第三方检测领域开展试点任务,支持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第三方合格评定服务机构为内外贸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鼓励第三方合格评定服务机构国际化发展。[/color][/font][/align]

  • 环境检测为什么需要第三方检测机构

    检验检测是环境安全监管的重要环节,高效的环境质量检验检测是保证人们健康的必要前提。我国关于环境检验检测的机构主要分为三类:隶属于政府部门的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的实验室、企业性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作为完全独立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如何扮演着重要角色呢? 第三方检测机构的重要性不可代替 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的出现缓解政府和高校机构的压力,及时发现环境质量问题。政府近年来也积极扶持高校科研院所、社会检验机构与企业内部的自检机构,促进环境检测机构的发展壮大。 其实在国外,由于人们对环境质量检测意识较高,很早就有了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对第三方检测结果的应用已经成习惯。这不仅缓解了政府压力也更快更及时的发现环境质量问题有利于及时治理。 最为重要的是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不能因利益而丧失自己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而由于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特殊形式通过对独立性、透明度、公正性等的强调,第三方检测机构很少遭遇法律纠纷。 环境检测市场混乱 现在市场上检测公司繁多,良莠不齐。消费者作为门外汉因不懂专业知识和资质认证常被蒙骗。寻找检测公司应当了解其是否具备资质?采用何种检测方法?是否出具法定的(CMA)检测检验报告?否则,花了钱可能得到的仍然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数据。金标准在这提醒您一定要谨慎选择。 安徽省金标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是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设立的综合性研究和服务机构,已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CMA计量认证)和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资质 认定,实验室严格按照ISO17025国际实验室审核标准设计、施工和建设,质量体系依据ISO17025标准的要求进行,且管理体系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法 律和法规的要求,技术服务质量准确可靠。是一家专业、公正、独立的第三方检测评价服务机构。 检测部包括理化实验室和微生物实验室。理化实验室拥有火焰原子吸收、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气相色谱仪、原子荧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高效液相色 谱仪等一批大型国际通用的各类高精检测仪器,配备有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有毒因素、物理因素、有毒物质及粉尘等全套现场检测仪器设备。其中微生物实验室拥有 洁净室、病毒微生物实验室等。

  • 认证政策利好第三方检测机构

    [align=left][color=#333333]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规定,国家将清理涉及认证、检验检测的行政许可和行业评价制度。清理、整合、规范现有认证事项,取消不合理收费,[b]坚决治理认证乱象。凡已建立国家统一认证制度的,不再设立类似的合格评定项目。[/b]面向社会的第三方技术评价活动应遵循通用准则和标准,逐步向国家统一的认证制度转变。清理涉及检验检测能力的行政许可事项,[b]避免重复评价,实施统一的资质认定管理。[/b]鼓励认证机构[color=#333333]为企业提供检验检测认证“一体化”解决方案和“一站式”服务,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color][/color][/align][align=left][color=#333333] 国发〔2018〕3号)还要求简化规范认证机构审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程序。完善认证机构审批程序,整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许可项目,精简整合技术评审事项,[b]积极推动“五减”[/b](减程序、减环节、减时间、减收费、减申请材料),实行申请、审批、发证全流程网上办理,提高便利度和满意度。严格从业机构资质认定标准,建立行政许可和技术评价相结合的资质管理制度,确保从业主体具备相应资质能力。[/color][/align][align=left] 目前不少省市[color=#333333]第三方环境检验检测机构在通过CMA认证后仍需[/color]通过所在省市环保部门的行业准入评审、备案或名录管理等类似的合格评定,随着清理涉及认证、检验检测的行政许可和行业评价制度,简化规范认证机构审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程序和为[color=#333333]检验检测机构减负等政策的兑现,将直接利好于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color][/align][color=#333333] [/color]

  • 【讨论】未有任何公司或机构获得第三方检测资格

    美国食品及药品管理局(FDA)第三方检测试行方案执行已有时日,在年内即将实施的《美国2009食品安全加强法案》(下称《方案》),也进一步完善了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和实验室认证机构资质的规定。但迄今为止,不管是在中国、美国或是其他国家,FDA还没有授权或承认任何一家检测公司或机构具有“第三方独立检测”的资格。专家认为,国内部分食品出口检测机构应争取获得FDA认可,否则将失去出口食品检测市场。 据了解,所谓第三方检测又称公正检测,是以公正、权威的非当事人身份,根据有关法律、标准或合同所进行的商品检验活动。第三方是处于买卖利益之外的,可以是和两个主体有联系的,也可以是独立于两个主体之外的。 多年来,美国要求所有食品、水产品在入关前,都必须接受美国食品及药品管理局(FDA)抽检,而且,每个州的食品安全标准都不相同,有的州,如加州的食品安全标准比联邦法规更为严格。另外,一些大型的食品企业,如沃尔玛,都已建立起他们自己的食品检测标准,并与美国FDA安全标准同步。不同的食品企业检测标准亦不同,有些企业甚至比FDA的条规内容更为详细。 然而,中国水产品质量安全依然让美国感到担忧。根据FDA方面消息,中国出口到美国的五类水产品包括鲶鱼,鮰鱼,巴沙鱼,虾类和鳗鱼,都会被FDA自动扣留并抽检,因为FDA曾在这些水产品中检测到普遍含有违禁药物残留及污染现象。在今年5-10月所抽检的中国进口水产品中连续测出有硝基呋喃(Nitrofuran)和氟喹诺酮(Fluoroquinolon,沙星类)抗生素类残留,以及孔雀石绿(Malachite green)和结晶紫(Gentian violet)抗真菌类残留,而氟喹诺酮残留尤其让人担心。 近年来,受财力和人力等条件的限制,单凭FDA一己之力已经无法应付大量进口的待检测商品。为此,现在FDA正在进行一个“第三方检测试行方案”,并已进行到第二阶段,目的在于最终实现由FDA承认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以其独立性和专业性,来确保美国进口水产品的质量与安全,同时也能补充美国官方检验人力的不足,使进口水产品迅速通关,从而减低出口商的检验检疫成本。 据全美科技集团总裁汤绍铭介绍,目前所有参与“第三方检测试行方案”的检测单位,都是志愿性质的,他们都是有资格、有能力、具有独立性的检测单位,但他们目前并不是FDA授权或认可的。 然而,不少国内水产从业人士对FDA第三方检测仍然存在误解。有很多食品出口咨询公司误导或过早地承诺,出口的食品包括水产品只要由他们检验通过,就可以直接通关到达美国。但事实是到目前为止,美国政府对第三方检测机构仍然在制定过程中,还没有提出具体的第三方检测及认证方案。 汤绍铭表示,按照常规的立法程序,美国FDA会在听取大众的意见后再做最后定案,一般需要花1-2年的时间,有时也因为有限的预算、人力资源以及无法预估的其他议题的出现,但“第三方检测方案的执行只是时间上的问题。”

  • 第三方机构对光谱仪进行年度检定需要检定几个项目,检定前需要进行一次彻底维护么。

    从来没找过第三方机构对光谱仪进行年度检定,所以不太清楚啊,请问找第三方机构来检定的话,需要对光谱仪进行一次彻底的维护么,就是说像按照厂家给的年度维护合同上写的那些项目进行一次彻底维护,里面包含清灰,漂移校正,描迹,擦透镜这些项目,我怕找了别人来结果光谱仪在别人检定的时候人家检定不合格那就不好玩了。因为我不知道第三方检定的话他们是检定那些方面,听说好像是稳定性什么的。请问第三方机构来检定光谱仪是检定哪几个方面,我用什么方法看出光谱仪的状态符合第三方机构的要求。

  • CNAS标识是否为第三方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font=PingFangSC-Regular][size=16px][color=#2a52e1][b]? 网友提问:[/b][/color][/size][/font][font=PingFangSC-Regular]您好,我是从事招投标业务的人员,因为很多招标文件中都要求“提供具有CMA、CNAS标识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报告”,此选项可能排斥了潜在的供应商,具体情况要看CMA、CNAS标识是否为第三方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所以想问下CMA、CNAS标识是否属于第三方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font][font=PingFangSC-Regular][size=16px][b][color=#2a52e1]? 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回复:[/color][/b][/size][/font][font=PingFangSC-Regular][size=16px]您好。根据《检验检测机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资质认定(CMA)。资质认定是行政许可,具有强制性,而CNAS认可是机构自愿行为。企业实验室仅获得CNAS认可证书,不能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size][/font]

  • 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飞行检查知识

    [align=left][size=14px][color=#3e3e3e] 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飞行检查是由省级或地市级市场局定期组织的一种监督检查活动。这种检查旨在通过专项监督引导检验检测机构规范运行,并提升其质量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color][/size][size=14px][color=#3e3e3e][/color][/size][size=14px][color=#3e3e3e] 申请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需要向市场监管总局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color][/size][size=14px][color=#3e3e3e][/color][/size][size=14px][color=#3e3e3e] 资质问题审核:检查机构是否按照资质认定能力附表范围内的检验检测标准、方法和项目参数等开展工作,以及是否存在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能力范围的情况。[/color][/size][size=14px][color=#3e3e3e][/color][/size][size=14px][color=#3e3e3e]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市场监管总局修订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以深化资质审批制度改革,并优化审批服务。[/color][/size][size=14px][color=#3e3e3e][/color][/size][size=14px][color=#3e3e3e] 飞行检查的组织方式:省、地(市)级市场局根据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运行情况,选择重点检测领域、重点检测地域和特定检验检测机构开展飞行检查。检查组由专业评审员组成,他们需要接受集中培训,并学习相关的规范性文件。[/color][/size][size=14px][color=#3e3e3e][/color][/size][size=14px][color=#3e3e3e] 飞行检查的目的:飞行检查的目的是发挥警示作用,增强检验检测机构的风险意识和质量意识,引导机构规范运行,并提升其整体水平。[/color][/size][size=14px][color=#3e3e3e] 飞行检查是一种重要的监管手段,它有助于确保检验检测机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准确可靠的检验检测结果。对于检验检测机构来说,了解这些要求和流程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们直接影响到机构的运营和发展。[/color][/size][size=14px][color=#3e3e3e][/color][/size][/align][align=center][/align][align=left][size=14px][/size][/align][align=left][size=14px][b][/b][/size][/align]

  • 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该如何监管?

    环境监测,这一领域原本主要由各地环保部门下属环境监测站所主导。如今这一市场的放开,将诞生一块千亿级“大蛋糕”。“十二五”期间,全国环境监测总投资需求将达1000亿元。  不过,从多名受访的环保官员、企业老总的反应来看,这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此前已有多地进行了试点工作。而在一些官员看来,这一政令之后,环保部门亟需厘清这一新兴行业的监管细则。而公众聚焦的监测数据造假问题能否通过市场的力量荡清,目前依然是一个问号。  能否挤掉数据水分  能否挤掉数据造假的水分这一问题,山东省环保厅的回复是“可以”。  “过去环保部门自行监测,自行监管,质控工作往往流于形式。”山东省环保厅在回复南方周末记者的采访时称,过去,环境空气质量良好率由各市自行上报,全省达到了95%。在实行政府购买社会第三方服务之后,该数据降低为66%,挤掉了29个百分点的数据水分。全省空气站平均设备运行率和数据准确率均达到90%以上。  这个答案令人惊喜。环境监测包括企业日常监测、项目验收监测、环保部门的执法、监督性监测等。在这由环境监测站主导的单一管理体制下,其中的数据造假等问题早已是业界知晓的沉疴,不仅有媒体曝光,而且环保部及地方环保部门多次点名通报(详见南方周末2013年6月27日报道《“千里眼”明造,“障眼法”暗行——百亿在线监测工程,造假仅需“垫几块砖”》)。  “监管是环保局,监测是监测站,都是一条裤子的,大家不相信这些数据。”湖南一家第三方检测公司副总说,“市场化是没办法阻挡的。”  不过,应对数据造假,并非放开市场的主要原因。在不少受访者看来,主因是监测任务繁重而监测站人手不足。“一来监测站人力不够;二来监测站可能是收支两条线,多做也没有额外报酬。从这个角度来说,开放给第三方,他们的积极性是很强的。”北京市城市排水监测总站有限公司技术研发总监范云慧说。  事实上,监测数据造假问题依然不容乐观。2014年在全国环境监测质量工作会上,总站谋副站长宣称:90%的第三方检测公司都造假。2015年4月1日,在有数百名各地监测站负责人参加的现场工作会上,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坦言,有的地方确有监测数据造假的问题。此前不久,《中国环境报》曝光了福建省环境监测市场乱象:“有的公司连最基本的实验室也没有,仅有一些快速的测试仪器就敢接任务。”  第三方检测机构同样面临着监测数据的“诚信危机”。福建一家知名监测公司负责人对南方周末记者坦言:“第三方监测主要的问题,和国有监测站面临的问题是差不多的。”  “在这个市场里,规范和不规范的做法,成本最多相差十倍。”他举例,“像环评监测,本底监测六个点位,连续监测七天,每个点位最起码要一个人值守,再加上两个采样车的司机、后勤辅助人员,最少要十个人才能完成任务。这是规范的情况。如果不规范,就是没到现场,连监测仪器的采样口都没开就可以出报告。”  “从行业上来讲,对这个制度的推出非常欢迎。大家都感觉到很兴奋,以前必须靠关系、走门路做的一些事情,现在通过社会化服务,可以靠自己的技术、能力去竞争了。”北京金控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斌说,“但是转变可能需要有个过程,市场化、社会化服务的推动进度怎样,是大家比较担忧的。”  如何设立准入门槛  这一新兴市场的规范工作,一些省份早已开展。  前述广东匿名官员表达了他的担忧:“前期不能有任何门槛。但到了后面,社会化监测机构一旦出了什么事,我们还得去管。现在是把全部压力集中在了中后期的管理上。”  而在北京、云南、江苏等地,则在数年前就出台了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的能力认定管理办法。例如北京在2010年开始,分批认定环境监测机构,目前至少有24家机构。  建立准入门槛并不能消弭行业乱象。业内人士指出这其中可能会有权力寻租空间。“现在主要由环保部门来招标确定一家(第三方机构)。”杨斌透露,“但可能是换汤不换药。有能力做污染源第三方监测的,往往还是原先那些设备运营的公司。”  江苏省和云南省环保厅为此对第三方监测设置的门槛非常细致。包括资产、房子、仪器,甚至对工作人员都要去对社保。这样避免了一些机构东挪仪器、西借仪器,须有一定要有实力的才可以进入市场。”  山东则是设置了竞争机制。山东采用了“TO模式”(转让-经营),以空气监测作为突破口。专业化的社会机构通过竞争分别获得运营业务和比对业务,两者独立运营,互相监督;政府的环境监测部门则对运营单位、比对单位进行质控管理考核,政府部门花钱购买合格数据。  作为广东的试点,佛山市环保局希望能监管第三方环境监测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在向南方周末记者提供的一份材料中,佛山市环保局表示,“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进行从入门、业务委托、业务开展、结果报送的全过程的把关管理,并组织专家们制订了相应的指标体系开展质量核查工作。”  但该市环保局亦承认,受制于人手短缺,案牍上的规范只能打折扣,“现场质量核查的频次较少,存在对社会监测机构人员、项目变化等情况掌握不够及时情况”。  广东的另一个试点东莞的遭遇类似。由于监督人员短缺,东莞环保局虽然对社会监测机构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现场采样暗访等,但检查频率相对较低,难以进行有效的、全过程的现场跟踪监管。  “人手不够”是开放环境监测市场的主要原因,但是开放以后,在监管上,这一问题依然绕不开。  需要再颁资格证吗  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第三方环境监测的开展,需要厘清与CMA认证的关系。  CMA,即中国计量认证。我国计量法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即只有取得CMA认证的检测机构,才能从事检测检验工作。  在放开第三方环境监测市场之前,环境监测站承担着环境监测主要职责,其亦需获得CMA认证,并接受质监部门的监管。一名广东省监测工作人员告诉南方周末记者,环保部门是从行政、业务上进行管理,质监部门则是从认证认可上进行管理。“如果出现重大恶劣问题,质监部门可以吊销资质,环保部门就可以处分。”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中,规定了3种环保部门可以责令环境监测机构限期改正并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罚的情形。  尽管两者并不矛盾,但市场放开之后,有业内人士认为,环境监测需要自己的认证体系。  “环保部门多年来并没有建立针对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的认可办法和体系,其他部门早就有,比如建设、交通、水利等,按理说这是一个极其不合理的事情。”湖南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在博客上写道。  前述广东环保官员也认为,如果缺乏自己的认证体系,环保部门则缺乏监管依据。“因为没有任何法律规定,环保部门可以去管社会环境监测机构。”  在深圳,市环保局则通过授权市环境监测行业协会去对环境监测从业人员的资质实施上岗考核。 不过,在新环保法以及两高对刑法中环境犯罪的司法解释中,已经对“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做出了规定,重则可入刑。  而有一些省份早已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办法。除了上述北京等地的认定办法,在2011年,山西环保厅就颁布了《山西省环境监测资格管理办法》,对各类环境监测单位的“资格证”做了详细规定。  这亦引起了一些争论。上述的湖南第三方检测公司副总就认为:“以前企业只要有CMA认证就可以从事环境监测,这是计量法支持的。现在又出台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业务能力管理办法,是否跟法律相违背?这几年国务院已取消了很多行政审批。“环保部门还有权管吗? 面对环境监测的乱象,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该如何监管?

  • 【讨论】第三方检测机构之作为-塑化剂引发的思考

    看了疯子哥“塑化剂(DEHP)来了,我们的第三方检测企业在干什么?——请你们主动点!”深有感触!身在其中,发表些个人观点。定义(百度)第三方:指两个相互联系的主体之外的某个客体,叫作第三方。第三方可以是和两个主体有联系,也可以是独立于两个主体之外。法律关系:指在一对法律关系中,除了双方当事外与该法律关系有关的第三人。第三方检测机构  又称公正检验,指两个相互联系的主体之外的某个客体,我们把它叫作第三方。第三方可以是和两个主体有联系,也可以是独立于两个主体之外,是由处于买卖利益之外的第三方(如专职监督检验机构),以公正、权威的非当事人身份,根据有关法律、标准或合同所进行的商品检验活动。第三方检测机构生存现状  第三方检测机构国内起步的很晚,基本是2000年以后的事情,欧美在15世纪经济开始之初,为了保证产品品质,就有第三方的检测机构介入,成熟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介入商品检测在十九世纪中叶已经很普遍了,并成为一种自觉的商业行为,国内现阶段检测现状是:内销产品由国家检测机构负责,如质监局、疾病预防中心等,出口主要由外国检测机构负责,国内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夹缝中生存。 我为什么要引用百度的定义呢?:方便大家理解。按道理来讲,第三方是具有公信力,可以提供公正服务的个体或是团体。然而中国的第三方还很弱势,同其他企业是一样的命运,如果同某一公共事件有关系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上,很容易翻船的。当某一数据与政府公布数据不符时,第三方是很被动的,现实中的“我爸是李刚(李刚代表什么?)”是很好的例子,我想我不说大家也可以想得出来。中国的政府是吃企业的,完全符合审批手续的企业并不多,这样一来就产生了保护伞。当第三方检测机构如果说了实话,肯定剑指某一当事企业,对个人来讲当然是好事,找到了祸源。可是媒体你能报的出来吗?但这样会产生检测机构同企业或是与政府之间搏弈,最终结果如何,可想而知!由于公共事件谁都不敢忽视,政府也是第一责任人,所以政府主导的事情就好办多了。帮助企业检测,指导企业规范生产,提供可靠供应商,这也是很好的曲线救国之路呀!中国现正在改革政府职能,向服务型转变。所以我们也不用悲观到什么样的程度!科学技术的进步本来就需要活体实验,我们都被实验了!当两方力量相差过于悬殊,第三方不是不说,而是不敢说!

  • 第三方检测机构目前是处于风口期?还是生存状况堪忧?

    第三方检测机构目前是处于风口期?还是生存状况堪忧?

    [align=left] 第三方检测行业是指第三方检测机构接受客户委托,综合运用科学方法及专业技术对某种产品的质量、安全、性能、环保等方面进行评定,并出具评定报告。我国第三方检测机构起步较晚,大多数在2000年后出现,发展初期一直在夹缝中求生存。  [/align][align=left] 从2008年到2017年,全球检测行业市场规模一路攀升,保持着较大的增幅。即便是在2008年至2009年经济危机的冲击下,检测行业也继续维持增长态势。这说明检测行业的生命力和抗风险能力都比较强,随着第三方检测在整个检验检测行业中占比越来越高。 目前我国市场上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主要由民营性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与外资背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组成。  [/align][align=left] 但是目前我国第三方检测行业发展现状并不乐观。一方面由于我国在这一领域起步较晚,并且思维方式上的差别,我国第三方检测机构并不能得到国际市场的认可,另个一方面,欧美等国的第三方检测较为成熟,在国际上具有较高的认可度。 根据数据报告统计,目前外资检测机构由于自身在市场运作方面比较成熟,占据我国30%左右的市场份额,与此同时,国有检测机构由于垄断也占据了我国检测市场的半壁江山,而留给我国民营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市场空间就只有10%。[/align][align=left][img=,690,371]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8/12/201812040916564249_5113_1626275_3.png!w690x371.jpg[/img][/align]

  • CMA、CNAS标识是否属于第三方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b]从事招投标业务的人员wen:因为很多招标文件中都要求“提供具有CMA、CNAS标识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报告”,此选项可能排斥了潜在的供应商,具体情况要看CMA、CNAS标识是否为第三方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财政部留言回复此项问题应向市场监管总局咨询,所以想问下CMA、CNAS标识是否属于第三方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font=-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size=15px]根据《检验检测机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资质认定(CMA)。资质认定是行政许可,具有强制性,而CNAS认可是机构自愿行为。企业实验室仅获得CNAS认可证书,不能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size][/font][/b]

  • 湖南省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参与食品抽检

    湖南省食药监局日前经公开招标综合评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等5家社会第三方食品检测机构参与食品抽检。这是省食药监局首批引入的第三方食品抽检检测机构。 据湖南省食药监局负责人介绍,首批引入的第三方食品抽检检测机构,将承担2016年湖南省局本级12个食品大类(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酒类、水果制品、餐饮食品、蛋制品、食用农产品等)1991批次的食品安全抽检任务,抽样范围覆盖全省14个市州。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是对我省食品安全抽检力量的有益补充,我省将在准入机制、培育力度、评价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充分发挥第三方检测机构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的作用,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经公开招标综合评定,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河南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被确认为湖南省食药监局首批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单位。

  • 医疗器械想成立第三方检验实验室

    我公司是做新生儿产筛和糖化血红蛋白的,最近想成立第三方检验实验室,我想问一下各位老师,成立都需要什么手续资质,越详细越好,十分感谢

  • 【原创】写给仪器公司和第三方检测机构

    各位仪器公司的同志们和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工作人员们:大家好。近期经常看到某些版友利用SGS、ITS、CTI等第三方检测的名义对本公司产品进行宣传,作为一名在第三方检测机构工作了将近十年的人而言,有几句话想说。发这样帖子的人可能有两种,第一种是某些仪器公司的人,打着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名义进行宣传,我们认为这在有损我们第三方检测机构权威性的同时,是对仪器购买者极其不负责任的表现,与此同时,您的行为可能也触及了法律,我奉劝各位仪器公司的同仁悬崖勒马,否则一旦造成严重影响,我们将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我们的权利。第二种有可能是我们自己内部的员工,受到某些仪器公司的诱惑,替他们进行吹嘘。这里我不得不强调一点的是,作为第三方检测机构,我们是严禁员工与供应商勾结,否则无论你的位置有多高,资历有多老,都是严惩不贷的,在此也希望还存有侥幸心理的员工好自为之。以上是我作为一名检测机构的老员工对仪器公司和我们内部人员的一点规劝,也希望仪器公司之间的竞争,要以技术和价格来打动你们的客户,而不是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希望大家配合

  • 成立第三方检测机构

    本人所在的实验室为公司品质部属内部实验室,现想发展成独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包括化学,物理实验室等,想咨询各位需要哪些条件和资质。谢谢啦

  • 如何投诉举报第三方检测机构

    大家好,在检测行业这么多年了,但有一事不明确,那就是如何投诉举报第三方检测机构,比如我对第三方的检测服务质量有怀疑,甚至于很确定对方违规、未检出出具报告等等问题,但应该找那些政府机构去投诉举报呢?

  • 第三方检测机构资质

    新的国家标准已颁布实施,但咨询了很多家第三方检测机构,均未通过新标准的资质认定。建议标准制定部门在新标准颁布实施前指定专门机构进行测试,这样可以免去企业审核过程中的许多麻烦。

  • 细谈第三方认证机构在我国的发展

    论文关键词:国际权威认证第三方认证  论文摘 要:本文通过介绍国际权威认证机构在我国的发展现状,论述了推动国际认证机构在我国迅速发展的原因,以及第三方认证机构在未来的发展。  近年来,我国产品出口多次遭遇“绿色壁垒”。如何获得通行证进入国际市场,成为越来越多的企业会遇到的问题,而由此产生的巨大市场空间,则吸引着众多的国际权威认证机构纷纷进入我国。   从有关外经贸部门获悉,近年来中国每年约有400亿美元的出口受到国外各种形式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限制,以食品为例,每年被美国海关扣留的食品批次中,25%并非质量不良。而是因为标签不符合“美国食品标签法”的规定而导致被销毁或退货。为了保护本国市场,许多国家制定了许多严格的标准、法规,甚至用法律明确规定进口商品必须符合进出口标准。目前,欧盟拥有的技术标准就有10多万个,德国的工业标准约有1.5万种,日本有8000多个工业标准和近400个农业标准。而中国技术认证推广开展时间不长,企业和产品的认证数量以及认证的组织机构、认证标准等和发达国家相比有很大差距,急于找到正确的途径获得相关认证。与此同时,中国各级政府和外经贸部门也推出一系列办法,鼓励中国企业开展技术和质量认证。      一、第三方认证机构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国际权威认证机构看到我国的检测认证行业的巨大市场,纷纷来到我国设立认证公司及办事处机构。   (一)第三方认证机构在我国的布局   从第三方认证检测机构在我国的发展布局来看,它们的分支机构主要集中在中国的沿海城市,以长三角和珠三角为中心向沿海城市延伸。从北到南,目前已经在大连、天津、青岛、上海、宁波、温州、厦门、深圳、广州等城市设有分支机构。主要包括英国INTERTEK、瑞士SGS、德国TUV、法国BVOI、美国UL等,它们是现今世界上最负盛名的独立第三方产品安全测试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权威认证机构。这些公司也是在我国主要的权威第三方认证机构,都具有良好的国际声誉。   (二)第三方认证机构在我国的发展阶段   第三方认证机构在我国的发展经历着从单一业务逐步发展到多元化业务阶段。由于我国第三方认证市场的竞争并不激烈,而且客户群体相对固定,因此这些国际认证机构都处于市场规模发展的上升阶段,但业务重点不同。如:英国INTERTEK(天祥认证集团)是我国最大的第三方认证检测机构之一,于1989年在深圳成立的合资公司(深圳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是第一家进人中国市场的外资检测机构,主要做纺织品检测。随着业务的不断增长,IN-TERTEK陆续在我国上海、广州、杭州、大连等40多个城市设立了30多个实验室和70多家分支机构,总人数达5000人。目前由5个主要的事业部组成:商用电子电气、消费品服务、政府服务、风险管理、石油化工及农产品服务。   德国莱茵中国集团包括TUV莱茵、南德TUV、北德TUV三家公司。TUV莱茵在1989年进入中国市场,已分别在上海、北京、大连等地设立了7个分公司或办事处,南德TUV在1993年进入中国,北德TUV于1999年进入中国。经过在2007年的并购与市场重组,目前在中国有业务的主要是TUV莱茵和TUV南德,并且在医疗器械认证和汽车-认证的优势明显。   美国u L安全检测实验室,与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公司共同建设合资认证公司-UL美华认证有限公司,2003年1月正式开业。目前在苏州、北京设立独立实验室。我国已成为u L公司在美国本土之外最大的海外市场,经u L授权的工厂已经超过7100家,占全世界u L授权工厂的11.5%,且每年以20%的速度不断增长。实验室可对视听产品、照明、家电、信息技术设备、马达、电动工具等产品提供安全测试。   瑞士SGS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已陆续在上海、杭州、深圳等地注册了33个分支机构。业务范围消费品、汽车、矿产、石油、农业、政府及公共机构服务部服务。法国BVQI在中国大陆的业务始于1996年,在北京、上海、广州、香港等14个城市设立了办事处及联络处,主要以体系认证为主。2007年1月15日,北美地区最著名的产品认证机构CSA宣布在中国大陆地区正式推出对卫浴产品的测试和认证服务。2007年6月,荷兰KEMA在中国温州的CB试验室成为可以测试CB体系项目的正式试验室。KEMA据此成为第一个在中国工业电器元件测试领域的独立外资测试试验室。另外,德国VDE、日本JQA、南非SABS等国际知名认证机构也加快了进入中国市场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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