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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认证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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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认证技术委员会相关的论坛

  • 【讨论】技术论坛的发展:学术委员会

    [em05] [em05] [em05] 只是个小建议而已。配合新的专家系统、勋章制度,是否有必要建立一个专门组织负责各项荣誉的认证和颁布?尽管委员可以兼任,不过为突出其“学术”特色,该委员会的本职工作里并不包括参与论坛其他方面的管理。

  • 【转帖】全国试验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全国试验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简称试标委)是从事试验机标准化工作的全国性技术工作组织。试标委主要由试验机的生产、使用、科研、教学、计量、质量检验和认证认可等方面的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负责试验机行业的标准化技术归口工作。试标委受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共同管理。试标委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统一编号为SAC/TC122。试标委秘书处设在长春试验机研究所,在主任委员和秘书长领导下,负责处理试标委的日常工作。

  •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第13号公告(最新)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第13号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86号局长令发布),规范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国家认监委决定,自2006年7月1日起,启用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质认定证书包括四种形式: 计量认证证书:对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颁发,使用CMA标志; 审查认可证书:对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查机构颁发,使用CMA标志; 验收证书:对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质量(纤维)检验机构颁发,使用CAL标志; 授权证书:对国家认监委授权的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颁发,使用CAL标志。 二、资质认定证书(格式见附件)由国家认监委统一制定,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统一编号方法执行 。 三、计量认证证书编号采用11位数字式编号方法: XXXX (发证年份) XX (发证机关代码) XXXX (发证机关发证流水号) X(实验室领域分类代码) 第1—4位数:发证年号; 第5—6位数:发证机关代码; 31个省(区、市)的代码规定为: 01北京 02天津 03河北 04山西 05内蒙古 06辽宁 07 吉林 08 黑龙江 09上海 10 江苏 11浙江 12安徽 13 福建 14 江西 15山东 16 河南 17湖北 18 湖南 19 广东 20 广西 21 海南 22重庆 23 四川 24贵州 25 云南 26 西藏 27陕西 28甘肃 29青海 30宁夏 31新疆 国家认监委颁证的,代码为00 第7—10位数,发证机关的发证流水号。 第11位是实验室领域分类字母代码,具体代码是: A—机械汽车 B—化工 C—轻纺商贸 D—电力 E—有色冶金 F—水利海洋供排水 G—国土资源 H—信息产业 J—石油 K—科研教育 L—安全生产 M—建材 N—铁道 P—交通 Q—食品、微生物 R—建设工程及室内空气 S—卫生医药 T—煤炭 U—环保 V—农牧鱼林 W—国防科工 X—公安 Y—计量校准 Z—质检系统及其他 验收证书编号方法是: 国家认监委验收的省级(含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质检机构:(年份)国认监验字XXX 号; 国家认监委验收的省级纤维检验机构:(年份)国认监纤验字XXX号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的机构:(年份)(省/区/市简称)质监验字XXX号; 授权证书编号方法是: 国家认监委授权的机构:(年份)国认监认字XXX号;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的机构:(年份)(省简称)质监认字XXX号; 对检查机构的资质认定编号方式采用计量认证编号方式,最后一位字母为I 。 四、CMA、CAL标志图形沿用原设计式样。 五、资质认定证书自2006年7月1日正式启用,各发证机关停止发放原版计量认证、验收、授权等证书。已经获证机构证书尚未到期的,应于2007年1月1日前到发证机关办理证书更换手续。2007年1月1日后,原有计量认证、验收、授权等证书失效。 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 CNAS第二届实验室技术委员会食品专业委员会组成名单

    CNAS第二届实验室技术委员会食品专业委员会组成名单发布时间:2011-05-24 09:34:22序号委员会职务姓名委员单位单位职务备注1主任孙颖杰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新调整主任2副主任王竹天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3副主任昃向君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主任/研究员新调整副主任4副主任胡清源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常务副主任/研究员新调整副主任5副主任周卫龙 国家茶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高工 新调整副主任6副主任张志强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食品标准处处长新增委员单位7副主任张庆生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处长新增委员单位8副主任曹志军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处长新调整副主任9秘书郭兰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科长/工程师10秘书李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处 项目主管11委员尹建军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副主任/高工12委员徐锐锋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化学计量所副主任/副研究员13委员鲍晓霞 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认证认可协会秘书长/高工14委员王晶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生物能源与环境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15委员卢行安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高工16委员焦红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食品实验室 主任/研究员17委员陈金东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理化所所长/主任技师18委员俞秋蓉上海检验检疫局动植与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副主任/高工19委员乔建淮常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高工20委员[td=1,1,

  • 当心!中国质量认证发展委员会等10家社会组织涉嫌非法,名单公布!

    [font=&][size=16px][摘要][/size][/font][font=&][size=16px] 2021年第六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中,包括中国质量认证发展委员会、中国国家质量认证评审委员会等共10家。[/size][/font][font=&][size=16px] 为进一步加大对非法社会组织的打击整治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11月10日,民政部公布2021年第六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请社会公众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第六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中,包括中国质量认证发展委员会、中国国家质量认证评审委员会等共10家。 民政部表示,如发现下列组织的活动线索(如活动场所、 负责人等),请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url=http://www.chinanpo.gov.cn/%EF%BC%89%E2%80%9C%E6%8A%95%E8%AF%89%E4%B8%BE%E6%8A%A5%E2%80%9D%E6%A0%8F%E7%9B%AE%E8%BF%9B%E8%A1%8C%E6%8A%95%E8%AF%89%E4%B8%BE%E6%8A%A5%E3%80%82]http://www.chinanpo.gov.cn/)“投诉举报”栏目进行投诉举报。[/url][/size][/font][align=center][img=1111-23.jpg,500,676]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111/noimg/399e3ac0-6660-489b-98f2-22782b7eecb8.jpg[/img][/align] 往期信息:[align=center][color=#7030a0]民政部公布2021年第五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color][/align] 1.中国美容美发协会(合法登记的为中国美发美容协会) 2.当代艺术家学会 3.中国瑜伽师认证协会 4.中国榜书艺术研究会 5.中国艺术收藏与鉴定专业委员会 6.中国华夏摄影家协会 7.中华羊氏文化研究会 8.中国工程施工管理行业协会[align=center][color=#7030a0]民政部公布2021年第四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color][/align] 1.中国教育服务行业协会 2.熊氏宗亲总会 3.中华乐氏文化研究会 4.中国传统文化交流协会 5.中国海派凤凰国服艺术协会 6.中国易经哲学家协会 7.中国火车迷协会 8.中国名人传记学会 9.中国武林书画家协会 10.中国青少年书画研究院 11.国际双语学学会 12.国际武术发展协会[align=center][color=#7030a0]民政部公布2021年第三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color][/align] 1.中华国际风水协会 2.中华诵读联合会 3.中国现代硬笔书法研究会(合法登记的为中国硬笔书法协会) 4.中国名牌产品联合发展促进会 5.中国国宾馆协会 6.中国室内装修协会(合法登记的为中国室内装饰协会) 7.中国教师发展研究会 8.中国无障碍协会 9.中国教导型企业家联合会 10.中国民间武术家联谊会 11.全国保温材料科技信息协会[align=center][color=#7030a0]民政部公布2021年第二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color][/align] 1.中国产业发展促进协会 2.中国茶业管理协会 3.中国质量认证监督委员会 4.亚洲语言艺术家协会 5.国民健康服务业发展研究院 6.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研究会 7.中国绿色能源环保产业协会 8.老年健康运动福利协会 9.国际华人艺术家联谊会 10.中医药民间协会[align=center][color=#7030a0]民政部公布2021年第一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color][/align] 1.中国美学研究会 2.中国区块链委员会 3.中非文化友谊协会 4.中国爱国文艺家协会 5.中国志愿者协会 6.中国文化建设委员会 7.国际华人艺术协会 8.中国党史研究会 9.中华余氏宗亲联合会 10.中国复合型人才培养协会[size=14px][color=#666666][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color][/size][i][/i]

  • 【转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2002年7月,我国结合认证认可国际国内发展实际,相继成立了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中国认证人员与培训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T)等三个认可委员会,实现了我国国家认可工作的初步统一。随着认证认可工作的发展,近年来国际认证认可界发生了新的变化。人员注册工作被明确为认证活动范畴,按照国际组织的要求,需从认可实体中分离出来。国家设立一个认可机构实体,成立一个覆盖认证机构、实验室、检查机构等全部认可制度的委员会,以一个认可机构的名称和标徽开展国家认可工作已经成为大趋势。根据国际国内认证认可形势的发展,国家认监委决定对我国认可组织体系进行调整,成立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 英文缩写为:CNAS)在原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和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基础上整合而成,作为国家认监委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其宗旨是推进我国合格评定机构按照相关的标准和规范等要求加强建设,促进合格评定机构以公正的行为、科学的手段、准确的结果有效地为社会提供服务。国际认可组织在贺信中都对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并认为认可委员会的工作将更加高度与国际认可界的发展趋势相一致,同时表示,自从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以来,在认证认可方面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取得如此高效的发展,令国际认证认可界非常钦佩。并相信,中国认可体系结构的发展将会给国际认可论坛和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的未来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孙大伟主任向与会代表介绍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成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他强调认可委员会的成立是我国集中管理认可工作的需要,也是适应认可工作国际发展的需要,此举将有助于认可工作的统一、规范和高效,有助于更好地发挥认可工作对认证市场的监督和保障机制。王凤清同志在当选为认可委员会首任主任后,向与会代表致词,并主持了全体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她分析了我国认证认可工作的形势,介绍认证认可工作状况,特别是对认可工作进行了深刻剖析,希望新成立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要继承和发扬原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和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的优势,在尽短时间内整合机构,形成合力,争取做到1+1大于2,以提高我国认可机构在国内、国际的形象和地位。同时,也代表首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各位委员向原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主任委员邓楠、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主任委员陆燕荪、中国认证人员与培训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主任委员舒惠国表示衷心的感谢。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业务主管部门为国家认监委。在成立大会上,审议通过了认可委员会章程,确定了全体委员会组成,选举了全体委员会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首届委员由来自政府部门、合格评定机构、合格评定服务对象、合格评定使用方、专业机构与技术专家等利益方的63名委员组成。首届主任委员王凤清,常务副主任孙大伟,副主任郎志正、李怀林、李科浚、童光球、林树青、南存辉,秘书长肖建华。

  • 【转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征文通知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征文通知 发布时间:2009-03-30 09:58:10 开启技术传播的窗口,展示前沿技术、汲取经验精华、汇聚百家争鸣,2009年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论文征集活动将继续与您携手同行。 如果您在合格评定活动(认证、检查、检测和校准活动)的实践和探索中有所创新、有所收获,CNAS热切希望您能积极撰稿应征。CNAS将为您搭建一个交流的平台,将您的经验、创新和研究成果全方位进行传播,使您的独到见解和成功经验发挥最大价值。 一、 征文范围 1、 合格评定领域的最新技术和发展; 2、 当前合格评定领域关键技术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3、 合格评定工作的发展建议; 4、 电子信息技术在合格评定机构管理中的运用与探索; 5、 合格评定标准的理解与应用; 6、 认证机构、检查机构的的风险管理; 7、 实验室质量管理和能力建设; 8、 能力验证与实验室之间比对; 9、 检查机构间能力比对及能力验证; 10、人员(审核员、检查员)能力管理; 11、审核、评审技术的研究; 12、检查、检测和评审技术的研究; 13、检测和校准方法的管理; 14、检测和校准结果量值溯源的管理; 15、其他相关的研究成果。 二、征文时间 2009年4月1日至2009年10月30日 三、论文评选 CNAS将适时组织论文评审专家组对所有参加应征的论文进行初审,并计划于2009年12月组织对初审入选的论文进行集中复审。 本次论文评选设优秀和入选两档等级。所有入选的论文将被编入《2009年CNAS技术研究论文集》。其中,获得优秀论文奖的作者将获得由CNAS颁发的优秀论文证书。为多渠道宣传合格评定领域的优秀成果和成攻经验,CNAS还将负责将本次获奖的优秀论文收入拟正式出版的“CNAS技术研究优秀论文集”,并同时向《中国认证认可》杂志进行推介刊发。 四、稿件要求 来稿内容应: 1. 论点明确,论据充分,逻辑严密; 2. 注重理论前瞻性、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准和较好的实际应用价值; 3. 未曾在有关刊物上公开发表过; 4. 字数以不超过6000字为宜。 四、注意事项 1. 稿件及格式要求: 论文撰写须包括以下要素: a) 文章题目; 字体为:黑体、三号字、居中。 b) 作者姓名及其单位; 字体为:宋体、五号字、居中。 c) 论文摘要及其关键词; 论文摘要200百字左右。字体为:楷体、小四号字。 d) 正文; 字体为:宋体、小四号字,行距1.5倍。其中正文中的图、表字体为:宋体、五号字。 e) 参考文献(需要时)。 编排格式:序号、编著者/作者、书名/论文名、出版地、出版社/期刊名称、年代。 字体为:楷体、小四号字 2. 投稿请提交A4打印文稿和电子文稿各1份,并请严格按照以上时间将论文的打印文稿和电子文稿以电子邮件和邮递的方式送达CNAS技术处。 3.来稿请附作者信息,包括:作者姓名、单位名称、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包括移动电话)、传真号码。 五、投稿地址 北京市崇文区南花市大街8号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技术处 联系人 穆 瑾 联系电话 010—67105324 邮政编码 100062 Email:muj@cnas.org.cn

  • 最新撤销11个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看看有哪些?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由企业、地方归口单位批准设立的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由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主要负责各专业领域或范围的标准化归口工作,包括跟踪对应世界主要标准化机构的标准化动向和我国的有关标准进程,受委托起草相应标准,解释、宣贯重要的技术标准,开展相应级别有关专业技术标准化的课题研究。 目前,国家标注管理委员会下属542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涵盖各国计民生领域,承担着所有专业领域的标准化推进与提高工作。如,TC25全国真空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设立于沈阳真空技术研究所,负责全国电气安全标准化领域的标准工作,该领域的标准起草与修订的立项建议均由其向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申报。再比如,TC183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设立于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负责全国钢产品及其配套的试验方法等专业领域标准化工作,归口管理钢铁产品及钢铁检验领域的标准化工作。 随着部分专业的发展,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对一些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职责于以调整,并撤销11个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具体如下: (微信公众号:jiancewuyou)序号编号名称1SAC/TC32全国农业分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SAC/TC38/SC1全国微束分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子探针与扫描电镜分技术委员会3SAC/TC64/SC8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食品通用检测技术分技术委员会4SAC/TC111/SC1全国商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粮油加工机械分技术委员会5SAC/TC276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6SAC/TC308全国婚庆婚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7SAC/TC363全国森林公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8SAC/TC444全国食品进出口检验及认证体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9SAC/TC445全国进出口食品安全检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10SAC/TC457全国电池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11SAC/SWG10全国金属复合导体标准化工作组

  • 【转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全委会换届会议在京举行

    [size=6][b][color=#d40a00][size=4]土豆注:看了新闻我注意到,国家认监委地位比国家认可委高哦,难道他们是领导和被领导关系吗?我还以为两者是平行的呢?[/size][/color]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全委会换届会议在京举行[/b][/size]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b]服务大局 扩大影响 提高效能[/b][align=center][b]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全委会换届会议在京举行 孙大伟王凤清出席并讲话[/b][/align]  4月15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第一届全体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暨第二届全体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color=#d40a00]国家认监委主任孙大伟、CNAS[/color]主任王凤清出席会议并讲话。CNAS全体委员会委员及相关人员100余人参加会议。  孙大伟回顾了认可委员会自2006年3月31日成立以来取得的工作成绩,充分肯定了认可工作走出的国际化和中国化相结合的发展道路。目前我国认证认可作用进一步发挥,认证认可合力进一步增强,认证认可国际合作进一步扩大,认证认可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针对认可工作面临的国内、国际形势,孙大伟提出,今后我国认可工作的主要任务非常繁重,要放眼长远,服务大局 要坚定目标,提升质量 要加强合作,扩大影响 要创新机制,提高效能。  王凤清作第一届全体委员会工作报告,并对今后认可委员会的工作提出要求:要巩固国家统一认可体系,充分发挥国家认可体系的作用 要树立科学发展观,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将国家认可工作推向新高度 要继续贯彻实施《认证认可条例》,抓住质量生命线,稳步推进认可事业发展 要积极开展技术研究,拓展新的认可领域 要继续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增强国际影响力。  第一届全体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选举了CNAS第二届全体委员会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确定了认可委员会认证机构技术委员会、实验室技术委员会、检查机构技术委员会、评定委员会、申诉委员会、最终用户委员会的组成及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本着均衡、延续、适当增补的原则,CNAS第一届全体委员会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全部当选,第二届全体委员会委员新增一名。  在随后召开的第二届全体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CNAS秘书处及6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作了2009年工作报告,研究了2010年工作要点

  • 【转帖】关于征求对ISO/IEC 17021-2《合格评定 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审核的要求》委员会草案(CD)第2稿意见的通知

    [B][center]关于征求对ISO/IEC 17021-2《合格评定 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审核的要求》委员会草案(CD)第2稿意见的通知 [/center][/B][center]发布时间:2008-12-30 14:38:00 [/center] 各有关单位和人员: ISO合格评定委员会(CASCO)正在制定ISO/IEC 17021-2《合格评定——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审核的要求》(即ISO/IEC 17021第2部分),作为对ISO/IEC 17021:2006《合格评定——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的要求》(即CNAS-CC01:2007)的补充。目前,ISO/CASCO正在对ISO/IEC 17021-2的委员会草案(CD)第2稿征求意见。CNAS已将其翻译成中文,欢迎有兴趣的单位或人士对其提出意见。CNAS还简要说明了ISO/IEC 17021-2 CD2对CD1的主要修改和有关背景(见相关附件)。ISO/IEC 17021-2 CD1的原文和参考译文详见CNAS网站/技术研究专栏/认可技术研究/认可技术研究动态。 请提出意见的单位或人士认真填写所附的《意见反馈表》,并于2009年1月25日前将《意见反馈表》电子版发至CNAS技术处任青钺的电子邮箱renqy@cnas.org.cn。 特此通知。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附件:[URL=http://www.cnas.org.cn/col823/article.htm1?artid=6522]1、ISO/IEC 17021-2 CD2原文2、ISO/IEC 17021-2 CD2参考译文3、关于ISO/IEC 17021-2 CD2的说明4、意见反馈表[/URL]

  •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在京成立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在京成立 2014年04月18日 发布   为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工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推动形成社会共治格局,4月15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在北京成立并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会上,宣读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成立专家委员会的通知,举行了委员聘任仪式,审议通过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章程》。  委员们就如何发挥好专家委员会作用、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研究与探讨。大家认为,成立专家委员会,有利于充分发挥专家学者“资政启民”积极作用,这是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益尝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食品行业链条长、业态复杂,涉及多学科、多领域,风险隐患点多面广,迫切需要社会各方协同共治。大家表示,要利用好专家委员会这个平台,围绕食品安全领域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为国家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重大政策措施提供咨询意见。要发挥专家专业技术优势,坚持科学、求真、务实的精神,在风险交流、科普宣传、引导公众理性认知方面积极传递正能量。会议还就风险管理、科普宣传、标准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企业监管等方面的工作,以及专家委员会自身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完善专家库等有关事项进行了讨论,提出了建议。  据了解,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依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设立,作为国务院食安委的决策咨询机构,主要承担食品安全技术咨询、政策建议、科普宣传等工作,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管理。第一届专家委员会由51名委员组成,委员经多方推荐和严格遴选产生,既有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检验检测技术研究、公共政策、危机应对以及犯罪侦查等方面卓有建树的权威专家,也有多年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风险管理、标准制定、应急处置等方面积累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士,具有广泛代表性、权威性和独立性。

  • 【转帖】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害物质检测方法分技术委员会成立

    2008年5月8日,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害物质检测方法分技术委员会(SAC/TC297/SC3)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我部经运司、国家质检总局检验检疫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等相关部门的领导以及有关研究院所、检测机构、企业的专家40余人出席了成立大会。会议讨论并表决通过了《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害物质检测方法分技术委员会章程》、《秘书处工作细则》、2008年工作计划等重要文件。会议还宣布了我部经运司黄建忠处长经国标委批准为SAC/TC297/SC3的主任委员,中国电子工业技术标准化研究所为SAC/TC297/SC3的秘书处,会议上还向SC3委员颁发了证书。  与此同时,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97)及其下设的材料声明(SC1)、环境设计(SC2)和回收利用(SC4)三个分技术委员会也分别召开成立大会暨首次会议。  有害物质检测方法分技术委员会(SAC/TC297/SC3)由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工作组有害物质检测方法分工作组转化而来。SAC/TC297/SC3负责对口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害物质检测方法工作组(IEC/TC 111/WG3)有关的标准化工作,主要任务是负责电工电子产品环境领域有害物质相关国家标准制修订以及相关信息跟踪、研究工作。  从分工作组成立以来至今,SAC/TC297/SC3一直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在国际IEC/TC111 WG3舞台上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SAC/TC297/SC3组织我国专家参加了历次的 IEC/TC111 WG3会议,所提出的“样品拆分”提案已被写入国际标准的主要章节,同时已派多名国内专家参加IEC/TC111 WG3工作组,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目前SAC/TC297/SC3负责组织制定的有四项国家标准已正式发布,一个国家标准已经立项,多个国家标准已经开始前期研究。  专家指出,SAC/TC297/SC3的成立,有利于整合现有的资源,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加快国家标准的制定,为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提供技术支撑,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贡献力量。

  • 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关于《工业园区绿色低碳绩效评估技术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由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归口,相关企业、社会团体、技术研究机构等单位联合起草的《工业园区绿色低碳绩效评估技术规范》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印发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及《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就该项团体标准面向全行业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逾期未回复,视为认可征求意见稿中相关内容。反馈意见请填写《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并反馈至电子邮箱mtx4000@163.com。附件:1、《工业园区绿色低碳绩效评估技术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2、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2023年7月10日关于《工业园区绿色低碳绩效评估技术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pdf工业园区绿色低碳绩效评估技术规范.pdf征求意见反馈表.doc

  • 【原创】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医学装备计量测试专业委员会成立

    9月7日,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医学装备计量测试专业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了成立大会。国家卫生部规划财务司赵自林司长,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刘新民副司长,总后卫生部药品器材局石虹副局长,总后卫生部药品仪器检验所叶晓炜所长、孙喜文副所长,中国医学装备协会李泮岭常务副理事长、白知朋秘书长等出席会议并致词祝贺。  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医学装备计量测试专业委员会是经国家民政部和卫生部批准登记的二级学术团体。医学装备计量测试专业委员会的成立,为医学装备质量管理、医学装备计量检测搭建了一个学术交流的平台。  当前,医学计量对医疗质量的技术支撑与技术保证作用,已经成为国际计量发展的一大热点。医学装备计量测试专业委员会正是适应这一形势而应运产生的。该专业委员会的成立,可更好地通过团结和凝聚各级医疗卫生管理、科研、教学、临床、技术监督等方面的专家、学者开展医学装备质量管理与技术保障方面的学术交流与技术协作,提高医学计量的保障能力和医学装备的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国家医学科技的发展服务,为医疗卫生使用和人民健康服务。  在该专业委员会成立期间,还举办了以“强化医学计量 确保医疗质量”为主题的2007中国医学装备论坛。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宣湘司长为此次论坛撰写了题为《计量的发展与医学计量的形成》的学术论文,全面系统地阐述了计量的概念与发展趋势,从传统计量到生物计量和医学计量新兴学科的建立与发展。《中国计量》杂志社陆志方副主编作了题为《探索医疗计量管理有效途径》的专题报告,首都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副院长彭明辰教授则论述了医疗装备计量测试与人群健康的关系。此外,其余7位计量专家也围绕此次论坛的主题,从不同角度阐述了医学计量检测对保证医学装备安全使用、加强大型医用设备质量管理和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的重要意义。  参加会议的代表一致反映,此次论坛对提高人们对医学计量的重视无疑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 JJF 1919-2021《全国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 考核规则》公告发布

    [align=center][font=宋体][color=#444444][font=宋体][b]JJF 1919-2021《全国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 考核规则》公告发布[/b][/font][/color][/font][/align][font=宋体][color=#444444][font=宋体]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规划和组建的全国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计量技术委员会),是在一定专业领域内从事有关计量技术工作的技术性组织,负责在本专业领域内制定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开展计量比对,组织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宣贯和培训,以及为计量监管提供技术建议等。[/font][/color][/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color=#444444][font=宋体]计量技术委员会的持续建设和作用发挥是推动我国计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直接关系着我国计量技术工作的发展水平和整体效果,其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到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制修订质量和量值的准确、一致。[/font][/color][/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color=#444444][font=宋体]为加强计量技术委员会管理,健全计量技术委员会激励机制,进一步提升计量技术委员会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发布《[/font][/color][/font][url=http://www.gfjl.org/forum.php?mod=forumdisplay&fid=44][u][font=宋体][color=#336699][font=宋体]JJF[/font][/color][/font][/u][/url][font=宋体][color=#444444][font=宋体] 1919-2021全国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考核规则》(以下简称《规则》)。[/font][/color][/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color=#444444][font=宋体]《规则》的制定,旨在提升计量技术委员会遵照《全国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章程》依法、客观、科学、高效开展工作的能力,对技术委员会的履职、日常管理等情况进行考核。《规则》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的目的,相关方及其职责,考核的内容,考核结果的评价,考核程序,考核周期及附录。[/font][/color][/font][font=宋体][color=#444444][font=宋体] 《规则》的实施,将对计量技术委员会提升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质量、建立和持续与国际计量组织开展技术交流、规范和促进相关工作有序开展,更好地发挥技术委员会在计量活动中的技术支撑作用。[/font][/color][/font]

  • 【转帖】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29次年会会议纪要

    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29次年会会议纪要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29次年会于2007年12月24日至25日在北京召开,参加会议的委员22名(缺席8人),秘书处工作人员3名,卫生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单位委员、企业代表及其他代表45名。会议由徐金垒副主任委员、王竹天秘书长、齐庆中委员、孔震宇副主任委员分别主持。主任委员、卫生部卫生监督局赵同刚局长对大家能够参加本次年会表示欢迎和感谢,他通报了2007年卫生部在食品添加剂管理方面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并就如何进一步开展食品添加剂标准化工作做了重要指示。来自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田昭莹对本次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添加剂标委会在卫生部的领导下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并希望在食品添加剂的质量规格标准、检验方法标准和标签标识方面继续加强工作力度,同时希望本标委会做好正在进行的换届工作,保持标委会的活力。在接下来的专题报告中,陈君石委员介绍了中国主持39届CCFA会议情况及会议的主要进展,他指出中国首次主持的39届CCFA会议取得了圆满的成功,得到了各界的一致好评,在与会代表的共同努力下,会议的各项议程都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并在2007年召开的30届CAC大会上获得通过,齐庆中委员介绍了2007年我国食品添加剂生产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应用工业协会在添加剂标准化工作中所做的工作。2007年我国大多数添加剂品种经济运行良好,出现了产销两旺的局面,在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方面,协会正在组织制定行业自主规格标准,目前正在和日本的相关行业共同组织桅子黄和红曲红两种天然着色剂申报JECFA评价的工作,卫生部卫生监督局食化一处张玲萍处长介绍了我国食品添加剂审批制度的法律法规依据、食品添加剂的申报要求以及卫生行政许可的相关程序,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所樊永祥博士代表《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起草组介绍了新颁布标准的修订过程、新标准与标准和主要差异、新版标准的主要内容及后续需要开展的工作。会议通过了标委会秘书处2007年工作总结,审查了卫生组19个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及化工组、轻工组、香精香料组食品添加剂质量标准预审情况,会议就以下内容达成一致意见:(一)卫生组食品添加剂标准预审情况审查结果大会审查了卫生组对19个食品添加剂新产品的评价意见(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具体评审意见附表1)(二)化工组制定的食品添加剂质量标准审查情况大会审查了化工组提交的碳酸钠、碳酸氢铵、氢氧化钠、过氧化氢、焦亚硫酸钠、连二亚硫酸钠、氯化钙、盐酸、DL-酒石酸、L-苹果酸、冰乙酸、诱惑红铝色淀、环己基氨基磺酸钠、诱惑红、山梨酸钾等15个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国家标准,具体审查意见见附表2。(三)轻工组制修订的食品添加剂质量标准审查情况大会审查了轻工组提交的阿斯巴甜、辣椒红、可可壳色素、赤藓糖醇等4个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具体审查意见附件2。本次会议还对轻工组提交的GB8276-2006《食品添加剂糖化酶制剂》、QB/T2845-2007《呈味核苷酸二钠》、QB/T 2846-2007《5,-鸟苷酸二钠》,QB2395-2007《食品添加剂特丁基对苯二酚》等四个标准的修改单进行了审查,针对发酵酒用糖化酶制剂不适用GB8276-2006中的5.2卫生指标的问题,建议制定发酵酒专用糖化酶制剂标准。鉴于其他三个标准修改单的内容都是对原标准不规则表述的编辑性修改,委员会讨论后通过了这三个标准修改单。(四)香精香料组食品工业用香料新品种及制修订的食品添加剂质量标准审查情况大会审查通过了香精香料组提交的80种食品工业用香料新品种(郝煜委员对将丁香、肉桂列入食品香料名单保留反对意见),审查了己酸乙酯、香兰素、桉叶素含量80%桉叶油、桂花浸膏、冷磨柠檬油、留兰香油、茉莉浸膏等7个香料质量规格标准。质量规格标准的审查意见见附件2,香料新品种名单见附件3。(五)其他质量规格标准会议讨论了黄海水产品研究所和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提交的食品添加剂 褐藻酸钠、食品添加剂 乙二胺四乙酸铁钠两个质量规格标准,具体审查意见见附件2。(六)会议讨论1、面粉中过氧化苯甲酰使用问题大会就面粉中过氧化苯甲酰使用问题进行了讨论,来自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的谢华民高工和来自小麦粉协会的专家介绍了该局主张禁止在面粉中使用过氧化苯甲酰的理由,食品添加剂标委会秘书处介绍了过氧化苯甲酰的安全性评价结果、CAC及其他国家的使用情况,卫生部卫生监督局张玲萍处长介绍了来自其他国家的意见。专家结合上述汇报情况对该问题进行了讨论,大家一致认为综合该添加剂的JECFA评价结果、CAC及其他国家允许使用情况、目前收集到的各方意见表明,GB2760中规定的该食品添加剂在面粉中具有促进面粉后熟等作用,因此禁用该添加剂的科学依据不足。主任委员、卫生部卫生监督局赵同刚局长在讨论总结发言中指出保证消费者和食品安全是各界的共识,但是目前并没有科学依据表明该添加剂的使用会带来安全问题,国家粮食局及小麦粉行业协会作为主管部门可以在行业提倡不使用过氧化苯甲酰,加强行业监管,避免滥用问题的发生,同时,中国作为WTO的成员,应该尊重JECFA、CAC对食品添加剂的评价结果和标准规定,尊重其他国家提出的评议意见。因此,委员会讨论认为取消过氧化苯甲酰使用的依据不足。2、关于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制修订过程中引用CAC 、JECFA质量规格标准问题会议讨论后一致同意如果引用的是CAC认可的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则标明引用CAC的标准,如果JECFA制定未经CAC认可,则引用时标明是引用JECFA标准,并表明JECFA讨论通过的年代、通过该标准的会议届次、标准的出处等。表示形式分别为:引用CAC标准:本标准等同(修改、非等效)采用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食品添加剂名称(英文版)-JECFA第X届(xxxxx年)引用JECFA标准:本标准等同(修改、非等效)采用FAO/WHO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JECFA)食品添加剂名称(英文版)[JECFA第X届(xxxxx年)]3、关于加强标准立项、标准体系建设问题会议讨论后建议标委会加强食品添加剂的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标委会在标准立项中的作用,通过标委会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建议食品添加剂相关标准项目的立项过程中应充分征求标委会的意见,建议标委会各部门在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上报等过程中与秘书处加强沟通。会议在完成所有议程后圆满结束,全体代表对全国食品添加剂生产应用工业协会对本次会议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附件1: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29次年会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审查意见附件2: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29次年会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审查意见附件3: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29次年会审查通过的香料新品种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二00八年一月四日

  • 【转帖】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

    2008年5月8日,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97)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国家认监委、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和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等相关部门的领导以及有关研究院所、企业的专家100余人出席了成立大会。  会议由国标委工业二部主任刘霜秋主持,国标委副主任陈刚、认监委副主任刘卓慧到会致辞。会议还邀请了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IEC/TC 111)主席Koichi Mori先生致辞并介绍了IEC/TC 111组织结构和下设各工作组开展的标准化工作进展情况。会议讨论并表决通过了《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秘书处工作细则》、工作总结及下一阶段工作计划等重要文件。会上还宣布了我部经运司王秉科副司长经国标委批准为该技术委员会的副主任委员,秘书处设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SAC/TC297由2005年7月20日成立的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工作组转化而来。SAC/TC297主要对口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IEC/TC111),开展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保护及可回收利用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以及RoHS、WEEE、EuP、ELV等指令的研究工作。从工作组成立以来至今,SAC/TC297 在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国内外标准化活动、秘书处组织宣传建设、课题项目研发和国内外技术交流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与此同时,SAC/TC297下设的材料声明(SC1)、环境设计(SC2)、有害物质检测方法(SC3)和回收利用(SC4)4个分技术委员会也分别召开成立暨首次会议。

  • 【转帖】【旧闻2008】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害物质检测方法分技术委员会成立

    发布时间:2008-05-09      2008年5月8日,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害物质检测方法分技术委员会(SAC/TC297/SC3)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我部经运司、国家质检总局检验检疫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等相关部门的领导以及有关研究院所、检测机构、企业的专家40余人出席了成立大会。会议讨论并表决通过了《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害物质检测方法分技术委员会章程》、《秘书处工作细则》、2008年工作计划等重要文件。会议还宣布了我部经运司黄建忠处长经国标委批准为SAC/TC297/SC3的主任委员,中国电子工业技术标准化研究所为SAC/TC297/SC3的秘书处,会议上还向SC3委员颁发了证书。  与此同时,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97)及其下设的材料声明(SC1)、环境设计(SC2)和回收利用(SC4)三个分技术委员会也分别召开成立大会暨首次会议。  有害物质检测方法分技术委员会(SAC/TC297/SC3)由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工作组有害物质检测方法分工作组转化而来。SAC/TC297/SC3负责对口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害物质检测方法工作组(IEC/TC 111/WG3)有关的标准化工作,主要任务是负责电工电子产品环境领域有害物质相关国家标准制修订以及相关信息跟踪、研究工作。  从分工作组成立以来至今,SAC/TC297/SC3一直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在国际IEC/TC111 WG3舞台上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SAC/TC297/SC3组织我国专家参加了历次的 IEC/TC111 WG3会议,所提出的“样品拆分”提案已被写入国际标准的主要章节,同时已派多名国内专家参加IEC/TC111 WG3工作组,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目前SAC/TC297/SC3负责组织制定的有四项国家标准已正式发布,一个国家标准已经立项,多个国家标准已经开始前期研究。  专家指出,SAC/TC297/SC3的成立,有利于整合现有的资源,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加快国家标准的制定,为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提供技术支撑,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贡献力量。 转载自:http://www.miit.gov.cn/art/2008/05/09/art_4371_40781.html

  • 【转帖】第十届药典委员会新增委员遴选工作已经启动

    第十届药典委员会新增委员遴选工作已经启动 《中国药典》2010年版于2010年10月1日开始执行,第十届药典委员会新增委员的遴选工作已着手启动。日前,国家药典委员会已在其网站发布“关于第十届药典委员会新增委员遴选的通知”。  为保证《中国药典》2015年版顺利编制,根据药品标准工作和学科发展的需要,第十届药典委员会委员将适当扩大名称与术语、微生物、民族医药、标准物质和生物技术等专业委员会的委员职数,减少管理、行政等委员数量。对于新增委员,首次采取个人自荐的形式向社会公开遴选药典委员。候选委员通过资格审查,将根据各专业委员会空置名额和专业方向,由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新增委员。对于委员的遴选条件,将综合考虑专业结构与学术背景、年龄、业务水平、身体状况、职称学历及工作经历等多方面,并明确要求获得正高级职称3年以上、具有在相应专业领域10年以上的工作经历者方可申报。此外,为加强交流与合作,此次遴选也面向港澳台地区的高校和科研机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15日。  第十届药典委员会的委员遴选工作标志着《中国药典》2015年版的编制工作已着手启动。土豆点评:看来以前都没考虑到港澳台地区的专家哦。

  • 【分享】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国家认监委2010年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的通知

    【分享】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国家认监委2010年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的通知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国家认监委2010年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的通知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积极配合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提升”活动和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持续加强实验室能力水平建设,国家认监委决定2010年在社会重点关注的检测领域组织开展实验室能力验证工作。经过对110余个相关实验室申报的200余项能力验证项目的认真研究,认监委最终在食品、动植检、轻工、建材等领域确定了39个项目作为2010年国家认监委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其中A类项目11项、食品安全检测专项8项(见附件1)、B类项目20个(见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一)已获得本《通知》所列A类项目中相关检测项目资质(计量认证)的各省级(含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所)、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实验室)、各相关部委或行业产品质检中心必须参加相关A类能力验证项目,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向国家认监委提交书面报告;  (二)已获得食品安全检测专项项目中相关检测项目资质(计量认证)的各省级(含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所)、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实验室)、各相关部委或行业产品质检中心必须参加相关食品安全检测专项;  (三)其他实验室可自愿参加A类能力验证项目;  (四)实验室可根据需要自愿报名参加B类能力验证项目;  二、工作要求  (一)对地方两局、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和行业评审组的要求  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有关资质认定行业评审组应当及时组织辖区内的相关实验室报名参加国家认监委2010年能力验证项目。  国家认监委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与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CNAS)实施的能力验证计划事先已进行了协调和沟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将为国家认监委组织的能力验证计划提供技术支持。  (二)对项目承担单位的工作要求  1.各项目承担单位应高度重视所承担的能力验证工作,配备足够的资源,认真做好能力验证方案的设计工作,并参加项目方案专家论证会(能力验证设计方案(纸版和电子版)需在3月31日前上报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审核);方案设计和执行人员须参加国家认监委组织的相关培训。  2.在方案设计、样品制备、样品均匀性和稳定性实验等环节应积极寻求相关单位的协助,以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确保样品的可靠性,确保样品的传递可靠。  3.认真通知和邀请相关实验室报名参加,并注意跟踪落实;对于必须参加A类项目但无故不参加的实验室,应汇总后及时向国家认监委报告。  4.在样品设计环节应考虑可能出现的实验室间串通的情况,样品设计不能单一化、简单化。项目进行中,如发现实验室的串通行为,应及时向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反映。  5.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将样品制备情况、样品的均匀性、稳定性检验结果上报国家认监委审核后,方可向参试实验室发送测试样品;项目最终通过国家认监委的验收后,方可向参加实验室发送报告。  6.总体时间和进度要求: 4月底前完成能力验证方案设计和论证,并向实验室发出邀请参加的通知;6月底之前完成样品的制备和均匀性、稳定性检测;7月底之前完成第一次检测结果收集;8月底之前完成补测实验室结果的收集;9月底之前完成最后技术总结并上报。食品检测能力验证项目的实施时间由认监委适当调节。提前完成进度的项目单位可向认监委提交验收申请。  三、费用  本《通知》中要求必须参加A类项目和食品安全检测专项项目的实验室可免交相关能力验证项目初测费用;初测结果离群或可疑的实验室可有一次补测机会,但需向项目承担单位交纳补测费用。  自愿参加本《通知》中A类或B类项目的实验室应向项目承担单位交纳能力验证成本费。  四、实验室能力验证结果的公布和使用  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的目的在于通过考核和比对,帮助和促进实验室发现管理和技术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相关实验室提高能力水平,参加实验室应正确的认识和理解实验室能力验证活动。  国家认监委将在所有项目验收完毕后公布参加2010年认监委能力验证活动结果满意的实验室名单,并通过项目承担单位,向取得满意结果的实验室颁发能力验证满意结果证书。  取得满意结果(含补测)的实验室2011年接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验收、授权)和实验室认可评审时,可以免于该项目的现场考核。对于首次申请实验室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的,计入其参加能力验证记录。相关部门在相关检测领域布置任务时,应优先选择这些满意结果的实验室。  各有关单位在能力验证计划实施当中遇到问题,请随时与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联系。联系人:    准备报名参加相关能力验证的实验室请直接与具体承担能力验证的单位联系报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附件:1.国家认监委2010年能力验证计划A类项目  2.国家认监委2010年能力验证计划B类项目  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1:  国家认监委2010年能力验证计划(A类项目、食品安全检测专项)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0/11/201011151515_259497_1759541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0/11/201011151515_259498_1759541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0/11/201011151516_259499_1759541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0/11/201011151516_259500_1759541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0/11/201011151517_259502_1759541_3.jpg发布部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年03月11日 实施日期:2010年03月11日 (中央法规)

  • 五全国计量技术委员会发布7项计量技术法规征求意见稿

    近日,全国力值硬度重力计量技术委员会、全国计量器具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全国标准物质计量技术委员会、全国铁路专用计量器具计量技术委员会发布《纯度标准物质定值技术规范—有机物纯度标准物质》、《标准物质计量溯源性的建立、表述与评估》规范、《烟气采样器检定规程》、《氯化氢气体检测报警器校准规范》、GB/T《计量器具环境试验的通用要求》等7项技术法规征求意见稿。对以上技术文件有意见或建议的,可反馈给相关技术委员会。[b]全国力值硬度重力计量技术委员会[/b][url=http://www.cma-cma.org/newjlfgzxd/wyh7/cly/cly.rar]《落锤冲击法测力仪动态校准规范》[/url][b]全国计量器具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b] [url=http://www.cma-cma.org/newjlfgzxd/wyh41/jlqjhjsy/jlqjhjsy.rar]GB/T《计量器具环境试验的通用要求》[/url][b]全国铁路专用计量器具计量技术委员会[/b] [url=http://www.cma-cma.org/newjlfgzxd/wyh37/tlzc/tlzctz.pdf]《铁路辙叉磨耗测量器》[/url][b]全国标准物质计量技术委员会[/b][url=http://www.cma-cma.org/newjlfgzxd/wyh24/yjwcd/yjwcd.rar]《纯度标准物质定值技术规范—有机物纯度标准物质》[/url][color=#333333][/color][url=http://www.cma-cma.org/newjlfgzxd/wyh24/bzwzjl/bzwzjl.rar]《标准物质计量溯源性的建立、表述与评估》规范[/url][color=#333333][/color][b]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b][url=http://www.cma-cma.org/newjlfgzxd/wyh16/yqcyq/yqcyq.rar]《烟气采样器检定规程》[/url][url=http://www.cma-cma.org/newjlfgzxd/wyh16/lhqqtjcq/lhqqtjcq.rar]《氯化氢气体检测报警器校准规范》[/url]

  • 国际电工委员会系统委员会秘书处首次落户中国

    3月26日,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可持续电气化交通系统委员会秘书处成立大会在北京举行。市场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出席会议。  IEC可持续电气化交通系统委员会国际标准化工作覆盖公路、港口、机场等基础设施,涉及汽车、轨道交通、船舶、飞机等重要交通工具的电气化和智能化转型,对多个支柱型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产生影响。承担该系统委员会秘书处,有助于我国推动全球交通电气化转型,在促进可持续发展国际标准合作中扮演积极角色。  会议要求  IEC可持续电气化交通系统委员会秘书处要认真履职,服务好各成员协同共建国际标准体系 要立足我国在可持续电气化交通领域的产业和技术优势,支撑好国内各方协力贡献中国智慧 要以承担IEC系统委员会秘书处为新起点,在能源领域标准国际化跃升上再立新功。IEC可持续电气化交通系统委员会秘书处要认真履职,服务好各成员协同共建国际标准体系;要立足我国在可持续电气化交通领域的产业和技术优势,支撑好国内各方协力贡献中国智慧;要以承担IEC系统委员会秘书处为新起点,在能源领域标准国际化跃升上再立新功。[size=14px][color=#707d8a][ 来源:市说新语 ][/color][/size][size=14px][color=#707d8a][i]编辑:张圣斌[/i][/color][/size]

  • 关于召开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低维纳米结构与性能工作组(SAC/TC279/WG9)成立会议 暨国家标准编制启动会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和专家: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低维纳米材料,如石墨烯、二硫化钼、氮化硼、二维黑磷单晶等被相继发现,以这些材料为基础的各种复杂结构,如异质结、堆垛结构等也不断产生。这些低维纳米材料与结构的新奇性质以及在光电、催化、传感等领域的前景引起了学术界和产业界的高度关注,也逐步进入了从实验室研发到产业化应用的阶段。统一的命名方式、测试方法、技术规范、性能评价等标准的建立,对该领域相关产业和技术的发展具有有力的支撑作用,开展标准化工作已成为迫切需求。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中国科学院批准,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低维纳米结构与性能工作组正式成立,编号为SAC/TC279/WG9,负责组织协调全国低维纳米技术领域标准化工作。经研究,定于2017年8月20日~21日在江苏省泰州市召开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低维纳米结构与性能工作组(SAC/TC279/WG9)成立会议,暨国家标准编制启动会。同时,为了加速国家标准、团体标准立项进度,推动我国主导相关国际标准,同期举办中国国际石墨烯资源产业联盟国际标准工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主体及参会对象主办单位:国家纳米科学中心、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承办单位: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泰州石墨烯研究检测平台(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低维纳米结构与性能工作组秘书处)协办单位:中国国际石墨烯资源产业联盟、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南京邮电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内蒙古石墨烯材料研究院赞助单位: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低维材料在线参会对象: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低维纳米结构与性能工作组全体委员、中国国际石墨烯资源产业联盟国际标准工作委员会全体委员、低维纳米技术领域相关单位及专家、有意参加标准编制工作的相关单位及专家。二、会议内容(一)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低维纳米结构与性能工作组成立仪式1. 领导致辞2. 工作组成员证书颁发(二)国家标准工作会议1. 20170324-T-491 国家标准《石墨烯薄膜的性能测试方法》编制启动会。报告人:智林杰研究员国家纳米科学中心2. 国家标准《储能用石墨烯基复合电极材料的振实密度测试方法》技术交流。报告人:智林杰研究员国家纳米科学中心3. 国家标准项目需求研讨(如有需求请用附件2反馈)(三)联盟标准工作会议1. 中国国际石墨烯资源产业联盟国际标准工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大会及委员证书颁发2. 纳米技术国际标准化进展。报告人:葛广路研究员国家纳米科学中心3.二维高分子材料:从微观到宏观的结构与形貌调控。报告人:张帆教授 上海交通大学4.多极轴分子铁电/压电材料。报告人:游雨蒙教授 东南大学5.新型二维材料的电子输运和器件应用。报告人:缪峰南京大学6. 原子力显微镜在纳米材料观测中的应用。报告人:陈强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7. 专家专题报告8. 联盟标准项目需求研讨(如有需求请用附件2反馈)三、标准化需求征集本次会议面向全国各单位征集低维纳米技术领域的标准化需求,供本次国家或联盟标准工作会议研讨和后续立项。如有需求请于7月28日前反馈《附件2:标准化需求征集表》至邮箱:[email]standard@graphene-center.org[/email]。联系人:邵悦13914543362,梁铮18936799578。四、会务安排(一)会议报到时间:8月20日全天,欢迎晚宴18:30开始。会议于8月21日召开,会期一天。(二)会议地址:泰州天德湖宾馆酒店地址:泰州市海陵区海陵南路268号(天德湖公园内)(三)交通1. 高铁到镇江南站后,会务组安排专车接站,接站发车时间:17:00(需接站者请在附件1会议回执中注明)。2. 高铁南京站到泰州火车站动车约1小时20分钟。3. 扬州泰州机场到泰州汽车南站约35分钟车程,大巴班次如下:10:00、12:00、13:40,、18:00、20:10。4. 南京禄口机场到泰州汽车南站约2.5小时车程,大巴班次如下:10:30、12:30、14:30、16:30、19:00、21:30。五、会务费用及相关事宜1.会议费用全免(含会务费、资料费、餐费)。往返差旅、zhusu费自理。2.会议酒店客房紧张,会务组可提前帮助预订房间。住宿标准:大床房和标准间均为380元/间• 天(含双早)。标准间如需拼房,请在附件1会议回执中注明。六、参会报名希各单位接此通知后于8月4日前将《附件1:会议回执》反馈至邮箱:[email]standard@graphene-center.org[/email]。参会联系人:邵悦13914543362,梁铮18936799578。会议网址:[url]http://www.grapheneiso.com/[/url]七、会议赞助更多合作,会议支持,会议展示,欢迎来电洽谈。赞助/参展联系人:袁文军13761090949,[email]sponsor@graphene-center.org[/email][align=right] [/align][align=right]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align][align=right]低维纳米结构与性能工作组 [/align][align=right] 2017年7月15日[/align][align=right] [/align]附件1:会议回执附件2:标准化需求征集表附件3:国家标准项目介绍附件1:会议回执 [table=623][tr][td]姓 名[/td][td]性别[/td][td]单位[/td][td]职务[/td][td]联系电话[/td][td]8月20日是否订房(注明大床/双床)[/td][td]8月21日是否订房(注明大床/双床)[/td][/tr][tr][td] [/td][td] [/td][td] [/td][td] [/td][td] [/td][td] [/td][td] [/td][/tr][tr][td] [/td][td] [/td][td] [/td][td] [/td][td] [/td][td] [/td][td] [/td][/tr][tr][td] [/td][td] [/td][td] [/td][td] [/td][td] [/td][td] [/td][td] [/td][/tr][tr][td] [/td][td] [/td][td] [/td][td] [/td][td] [/td][td] [/td][td] [/td][/tr][tr][td=7,1] [b]备注:会务组将到高铁镇江南站接站,接站发车时间:17:00[/b]是否需要接站: [color=red](必填项,请填“是/否”)[/color]到站班次: [color=red](若无需接站则不必填写)[/color]到站时间: [color=red](若无需接站则不必填写)[/color][/td][/tr][/table]希各单位接此通知后于8月4日前将《附件1:会议回执》反馈至邮箱:[email]standard@graphene-center.org[/email]。参会联系人:邵悦13914543362,梁铮18936799578。会议网址:[url]http://www.grapheneiso.com/[/url]附件2:标准化需求征集表[table][tr][td]项目名称(中文)[/td][td=3,1] [/td][/tr][tr][td]项目名称(英文)[/td][td=3,1] [/td][/tr][tr][td]标准类别[/td][td=3,1] 选填:产品/基础/方法/管理/安全/卫生/环保/其他[/td][/tr][tr][td]提出单位[/td][td=3,1] [/td][/tr][tr][td]主要提出人[/td][td=3,1] [/td][/tr][tr][td]主要提出人联系电话[/td][td] [/td][td]主要提出人电子邮件[/td][td] [/td][/tr][tr][td]项目提出时间[/td][td=3,1] [/td][/tr][tr][td]项目计划开始时间[/td][td] [/td][td]项目计划结束时间[/td][td] [/td][/tr][tr][td]目的、意义[/td][td=3,1] [/td][/tr][tr][td]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td][td=3,1] [/td][/tr][tr][td]国内外情况简要说明[/td][td=3,1] [/td][/tr][tr][td]项目成本预算[/td][td=3,1] [/td][/tr][tr][td]备注[/td][td=3,1] [/td][/tr][/table]希各单位接此通知后于8月4日前将《附件2:标准化需求征集表》反馈至邮箱:[email]standard@graphene-center.org[/email]。联系人:邵悦13914543362,梁铮18936799578。附件3:国家标准项目介绍 [table][tr][td][b]标准名称[/b][/td][td]石墨烯薄膜的性能测试方法[/td][/tr][tr][td][b]ICS分类号[/b][/td][td]07.030[/td][/tr][tr][td][b]目的意义[/b][/td][td]石墨烯是一种典型的二维纳米材料,由于石墨烯具有高电子传输速率以及光透过率,石墨烯薄膜材料被广泛应用于透明导电膜的制备,在许多光电器件,如太阳能电池、触摸屏、智能窗、液晶显示等领域中备受关注。由于不同应用对于透明导电膜的性能要求不同,在使用前需要对石墨烯薄膜的导电性、透光性等性能进行测试,以评价石墨烯薄膜的光电性能,并有助于选出符合应用所需的材料。 本标准使用四探针法对石墨烯薄膜的导电性和面电阻均匀性进行测试,使用原子力显微镜扫描法对石墨烯薄膜的厚度进行测试,使用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法对石墨烯薄膜的透光性进行测试。国内尚无测试石墨烯薄膜上述性能的标准方法。因此,为满足国内该领域的使用需求,制定石墨烯薄膜性能测试标准具有重要意义。[/td][/tr][tr][td][b]范围和主要 技术内容[/b][/td][td]本标准规定了在常温常压空气环境下使用四探针法对石墨烯薄膜样品的导电性和面电阻均匀性进行测试的方法。通过定量测试石墨烯薄膜的方块电阻值,并结合厚度信息得到电导率值,从而进行石墨烯薄膜样品的导电性的综合评价。本标准规定了九点电阻测量法测定石墨烯薄膜的面电阻均匀性的方法,通过测定特定的九个点的方块电阻值,计算方块电阻偏差的相对大小,从而得到薄膜样品均匀性的评价。本标还准规定了原子力显微镜扫描法测定石墨烯薄膜的厚度的方法,通过扫描样品边缘处的高度差,得到薄膜的厚度信息。本标准同时规定了在空气环境下使用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法(UV-Vis-NIR)对石墨烯薄膜样品的透光性进行测试的方法。通过定量测试石墨烯薄膜在紫外-可见-近红外波长范围内的透过率曲线,进行石墨烯薄膜样品在所选取的波长范围内透光性的综合评价。同时,本标准提供一种对可见光区域内石墨烯薄膜的透光性的评价方法。 技术内容: 使用四探针测试仪对石墨烯薄膜的方块电阻和电导率进行测试,明确石墨烯薄膜的导电性。具体为样品准备、方块电阻的测试、样品厚度测试、电导率的计算,重复进行三次样品测试。使用四探针测试仪对石墨烯薄膜的面电阻均匀性进行测试,具体为选取测试区域和测试点、方块电阻的测试、均匀性的计算。使用原子力显微镜对样品的厚度进行测试,具体为样品准备、原子力显微镜扫描得到厚度信息、多次扫描取平均值。使用紫外-可见-近红外分光光度计对石墨烯薄膜在某一波长范围的透光率进行测试,明确石墨烯薄膜的透光性。具体为样品准备、波长区间及扫描速率确定,重复进行三次样品测试,由透光率曲线得到石墨烯薄膜的透光性评价。[/td][/tr][tr][td][b]国内外情况[/b][/td][td]国内尚无对石墨烯薄膜的导电性、面电阻均匀性、厚度、透光性等性能测试制定标准方法。[/td][/tr][/table] [table][tr][td][b]标准名称[/b][/td][td]储能用石墨烯基复合电极材料的振实密度测试方法[/td][/tr][tr][td][b]ICS分类号[/b][/td][td]07.030[/td][/tr][tr][td][b]目的意义[/b][/td][td]石墨烯作为一种新型纳米材料,其独特的二维单原子层结构赋予了它许多新颖特性,如优异的机械性能、良好的导热和导电性能等,其在诸多领域均表现出良好的应用前景。基于石墨烯与锂离子电池活性电极材料的复合,一类新型纳米复合电极材料正成为科学界和工业界重点关注的能源材料体系。尽管能源电极材料的振实密度对于其实际应用至关重要,目前国际国内尚无石墨烯基复合电极材料的振实密度测试的相关标准,其主要原因是各种维度、结构和形态的石墨烯基复合电极材料在不同的堆积方式下及不同形态的测试器皿中具有不同的振实体积,致使现存的颗粒及粉末振实密度测试方法完全无法应用于该类新型的纳米材料体系;制定该类材料的振实密度测试标准对推进材料的实际应用无疑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td][/tr][tr][td][b]范围和主要 技术内容[/b][/td][td]本标准提供石墨烯基复合电极材料振实密度的测定方法,即要求在考虑石墨烯基复合电极材料的结构及形态特征的基础上,将未排列及预排列的样品置于器皿形状与材料维度相匹配的器皿中振实;本标准提供一种对石墨烯基复合电极材料的振实密度进行表征的指导。 技术内容:使用振实密度测试仪将精确称量的具有不同堆积方式的石墨烯基复合电极材料根据材料的维度等结构形态信息在不同形状的体积测试器皿中进行振实,以石墨烯基复合电极材料的质量除以材料经振实后的体积,得到其振实密度值。具体为样品堆积方式的确定、器皿形状的选择、样品量的确定、振实过程的控制等,重复进行三次样品振实密度测试,确保数据可靠性。[/td][/tr][tr][td][b]国内外情况[/b][/td][td]国内尚无针对纳米材料-石墨烯基复合电极材料进行其振实密度测试的标准方法。[/td][/tr][/table]

  • 【原创】全国医学计量技术委员会成立大会召开

    6月12日至13日,全国医学计量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医学计量委员会”)成立大会在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计量院”)昌平实验基地召开。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副司长刘新民到会,代表国家质检总局对医学计量委员会的成立表示祝贺并向全体委员颁发了聘书。中国计量院院长张玉宽、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陈红处长等相关领导、专家及全体委员出席了会议。医学计量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张玉宽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中国工程院院士俞梦孙和中国计量院科发部主任宋淑英担任。会议由医学计量委员会秘书长、中国计量院电离医学所副所长刘文丽主持。   医学领域关系人民的生命健康和国家的和谐稳定。现已开展的医学计量工作与医疗器械关键参数的计量溯源需求间尚存在一定差距,部分医疗器械亟需建立检测标准;在已有检测标准的医疗器械中,缺乏计量标准和量值溯源体系的情况较为突出。  为解决医学领域存在的这些问题,中国计量院在2009年进行医学计量新领域建设规划过程中,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成立医学计量委员会的申请;新成立的医学计量委员会将发挥、利用全国医学计量相关技术机构的资源,推动开展相关医学计量工作,制定技术法规,搭建医疗器械检测/校准平台,为医疗行业质量控制和监管提供技术依据,为推动医院间检验、检查的互认提供有力的计量技术保障。

  • 农业部成立第二届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

    2010年组建了第一届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农药残留专业分委员会),届期已满。经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荐,我部遴选产生了第二届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委员(60名),并向社会进行了公示。本届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专家委员和单位委员组成,下设残留化学、毒理学、分析方法3个工作组,主要负责审评农药残留国家标准,审议农药残留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和长期规划,提出实施农药残留标准工作政策和技术措施的建议,对农药残留国家标准相关的重大问题提供咨询等工作。第二届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 曾衍德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 司长  副主任委员  周 普国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所长  陈友权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 副巡视员  金发忠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副局长  张志强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 副司长  毕克新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 副局长  任玫玫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科技和标准司 副巡视员  乔雄梧 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 主席/山西省农业科学院院长 研究员  秘 书 长 季颖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总农艺师 研究员  副秘书长  李文星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农药管理处 处长  董洪岩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标准处 处长  李富根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残留审评处 处长  残留化学组  组 长 郑永权 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研究员  副组长 花日茂 安徽农业大学农药残留检测中心 教授  委 员  潘灿平 中国农业大学理学院 教授  骆鹏杰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研究员  李建军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 研究员  吴亚玉 山东省农药检定所 研究员  王凤池 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 研究员  何 娟 河南工业大学 教授  刘贤金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食品质量安全与检测研究所 研究员  欧晓明 湖南化工研究院 研究员  王 强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 研究员  杨 松 贵州大学 教授  单炜力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药政管理处 研究员  简 秋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残留审评处 研究员  叶贵标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CCPR秘书处办公室研究员  李永平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高级农艺师  毒理学组  组 长 李 宁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研究员  副组长 陶传江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研究员  委 员  丁日高 军事医学科学院毒物药物研究所 研究员  关勇彪 军事医学科学院毒物药物研究所 研究员  徐海滨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研究员  邢立国 沈阳化工研究院安全评价中心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郝卫东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教授  王 莹 沈阳医学院 副教授  张丽英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高级工程师  分析方法组  组 长 周志强 中国农业大学理学院 教授  副组长 刘肃 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研究所 研究员  委 员  苗 虹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研究员  李 立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研究员  王海燕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副研究员  王 静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教授  刘 新 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 研究员  刘潇威 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研究员  李 青 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任技师  姜 俊 大连市食品检验所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黄志强 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研究员  王建华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研究员  林 峰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食品室 研究员  邵 兵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研究员  龚 勇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残留审评处 研究员  董丰收 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研究员  单位委员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食品 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科技和标准司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农业食品标准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科技与标准管理部  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  中国消费者协会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60426/189643.shtml

  • 采购招标问答25、问:评标委员会如何组成?

    [b][color=#cc0000]25、问:评标委员会如何组成?答: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7条规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数额在 1000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color][/b]

  • 【转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简报(2007年第1期)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简报(2007年第1期)监督委员会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对部分投诉和举报进行了初核、调查和处理。现将涉及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弄虚作假、发表论文一稿多投的典型案例,隐去名字和单位名称,将其事实以简报的形式予以公布,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1.陈某某等因疏漏造成事实上抄袭他人论文的不端行为。  科技工作者实名反映,王某某和陈某某(通讯作者)等在《工程热物理学报》、《Energy》等刊物上发表的标注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论文,涉嫌抄袭举报人的论文。经核实,陈某某等在其所发表的论文中未按国际学术规范正确引用和标注他人发表的论文,已造成事实上的抄袭现象。《Energy》杂志认为,陈某某等人未能正确引用和说明他人的研究成果,可以归因于一个严重的、粗心的疏漏,而不是有意的剽窃。陈某某已在《Energy》杂志刊登了他的道歉信。  2.文某某引用文献未标注而造成抄袭他人论著的不端行为。  科技工作者来信反映,文某某等2001年、2004年和2005年编著和发表的标注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论著中的内容,可能存在抄袭剽窃他人论文的嫌疑。  经核实,文某某等撰写的上述3篇论著确实存在抄袭同一篇他人论文中部分内容的不端行为。文某某已向原作者道歉;原作者致函依托单位表示已谅解文某某的错误。此外,文某某在2001年被聘为副研究员,却在2000年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填报为“副研究员”(单位内聘)。  3.某科研人员对科学实验失于管理、又未审查实验数据,造成抄袭剽窃他人学术论文的不端行为。  科技工作者来信反映,四位科研人员在2005年发表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论文(论文A)可能存在抄袭剽窃他人在2002年发表的论文(论文B)的嫌疑。  经核实,某科研人员(四位署名作者中的第一作者)安排其雇用的大学毕业待业人员以高梁为材料,做磷素对根系生长影响方面的实验。雇用人员用两个月时间“完成”了“土培”、“水培”实验,并提交了一份基本整理好的“实验数据和总结报告”。该报告的文字和数据来自论文B,除了研究材料不同,几乎照抄了论文B。该科研人员未做审核而相信了“实验数据与总结报告”,经整理后发表了“论文A”。在论文形成过程中,论文A的第二和四作者分别帮助对文稿的英文进行了修改与完善,被列为署名作者;另外,该科研人员参与第三署名作者的一个课题的研究工作,在没有征求本人意见的情况下,也将其作为作者署名。  该科研人员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愿意承担全部责任和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已辞去行政和学术职务;并主动与期刊编辑部联系,已发表撤稿声明,表示道歉、挽回影响。

  • 任中京教授受邀参加2013年SAC/TC168颗粒分技术委员会年会

    任中京教授受邀参加2013年SAC/TC168颗粒分技术委员会年会全国颗粒表征与分检及筛网标委会颗粒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分委会”)年会于10月19日-21日在安徽池州召开。会议由国家非金属矿深加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承办,共有28名委员和代表参会。会议讨论了立项项目的拟定标准及其颗粒分析技术在国内的适用性、应用领域、标准名称的适宜性以及与国际标准的关系等。作为全国颗粒测试技术的领航者济南微纳颗粒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任中京教授受邀参加了此次会议。任中京教授从事激光颗粒分析理论与技术研究工作30年有余。期间主持并完成国家省部科技攻关项目4项。发表论文60余篇,其中收入美国工程索引(EI)研究论文20余篇,在国际颗粒学研究领域享有很高声誉。--------------- 中国颗粒测试技术的领航者---------------济南微纳颗粒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是专门研发、生产、销售颗粒测试相关仪器设备的高科技企业。主要产品激光粒度仪,粒度仪,粒度分析仪,激光粒度分析仪,纳米激光粒度仪,颗粒图像分析仪,喷雾激光粒度仪等。

  • 【分享】欧盟委员会披露辉瑞等医药巨头竞争"黑幕"

    [center]欧盟委员会披露辉瑞等医药巨头竞争"黑幕"[/center]据报道,欧盟委员会日前公布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包括美国辉瑞、英国葛兰素史克、法国赛诺菲安万特、默沙东、强生比利时分公司等在内的药企存在惊人的竞争“黑幕”:“原创药”制药公司为压制其他竞争对手实现最大盈利,不惜采用各种手段阻止或延迟对手的同类药品上市。 这些“龌龊”的竞争手段导致了欧盟多国在2000年至2007年间医疗保险开支增加大约30亿欧元,不良竞争还推高竞争对手的生产成本,扼杀其创新积极性。 欧盟委员会表示,如果发现有违反垄断法的行为存在,欧盟委员会将毫不犹豫地对相关公司提起反垄断诉讼。 从2008年1月起,欧盟开始对上述药企突击搜查,发现制药厂商惯用伎俩之一是给同一个药品申请多个专利,延长其专利有效期,阻止或延迟同类药进入市场。典型的例子是,一种药品申请的专利竟多达1300个。此外,一些公司用各种方式获取专利,以限制竞争对手研制新药的自由。 而挑起纠纷和法律诉讼则是厂商们的另一策略,包括辉瑞、葛兰素史克和赛诺菲安万特等公司在内,不惜借昂贵诉讼达到压制竞争对手的目的。 有的制药厂商还与竞争公司私订协议,用钱收买对手,让其同意限制自家药品销售。而一些“原创药”公司还通过干预国家对非专利药的审批程序来拖延新药上市时间。 欧盟委员会已将调查报告送达相关公司,在2009年1月31日前公开征求厂商意见,并在2009年春天出台最终结论性报告。信息来源:中国医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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