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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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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帖】《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发布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6号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已于2006年12月26日经建设部第11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建设部部长 汪光焘二○○七年三月一日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供水水质管理,保障城市供水水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城市供水活动,对城市供水水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城市供水水质,是指城市公共供水及自建设施供水(包括二次供水、深度净化处理水)的水质。  本规定所称二次供水,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储存、加压等设施,将城市公共供水或者自建设施供水经储存、加压后再供用户的形式。  本规定所称深度净化处理水,是指利用活性碳、膜等技术对城市自来水或者其他原水作进一步处理后,通过管道形式直接供给城市居民饮用的水。   本规定所称城市供水单位,是指从事城市公共供水及自建设施供水(包括深度净化处理供水)的企业和单位。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供水水质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水质监督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水质监督管理工作。   涉及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管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卫生主管部门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部、卫生部令第53号)的规定分工负责。  第五条 对在城市供水水质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六条 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体系由国家和地方两级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络组成。   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由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和直辖市、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等经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站(以下简称国家站)组成,业务上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指导。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为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中心站,承担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委托的有关工作。   地方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以下简称地方网),由设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的国家站和其他城市经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站(以下简称地方站)组成,业务上接受所在地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指导。   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特点、水质检测机构的能力和水质监测任务的需要,确定地方网中心站。   第七条 城市供水单位对其供应的水的质量负责,其中,经二次供水到达用户的,二次供水的水质由二次供水管理单位负责。   城市供水水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八条 城市供水原水水质应当符合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  城市供水单位应当做好原水水质检测工作。发现原水水质不符合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时,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水利、环境保护和卫生主管部门。   第九条 城市供水单位所用的净水剂及与制水有关的材料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净水剂及与制水有关的材料等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城市供水单位应当选用获证企业的产品。   城市供水单位所用的净水剂及与制水有关的材料等,在使用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条 城市供水设备、管网应当符合保障水质安全的要求。   用于城市供水的新设备、新管网或者经改造的原有设备、管网,应当严格进行清洗消毒,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水质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 城市供水单位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编制供水安全计划并报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备案;   (二)按照有关规定,对其管理的供水设施定期巡查和维修保养;   (三)建立健全水质检测机构和检测制度,提高水质检测能力;   (四)按照国家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频率和有关标准、方法,定期检测原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   (五)做好各项检测分析资料和水质报表存档工作;   (六)按月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如实报告供水水质检测数据;   (七)按照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的要求公布有关水质信息;   (八)接受公众关于城市供水水质信息的查询。   第十二条 城市供水单位上报的水质检测数据,应当是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水质检测机构检测的数据。水质检测机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客观、公正地出具检验结果。水质检测数据按以下程序报送:   (一)城市供水单位将水质检测数据报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地方网中心站汇总;   (二)地方网中心站将汇总、分析后的报表和报告送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   (三)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汇总、分析地方网中心站上报的报表和报告,形成水质报告,报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 城市供水单位从事生产和水质检测的人员,应当经专业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但是,仅向本单位提供用水的自建设施供水单位除外。   第十四条 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水质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人员,加强水质管理,定期进行常规检测并对各类储水设施清洗消毒(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不具备相应水质检测能力的,应当委托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水质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检测。

  • 【分享】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已于2006年12月26日经建设部第11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 汪光焘二○○七年三月一日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供水水质管理,保障城市供水水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城市供水活动,对城市供水水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城市供水水质,是指城市公共供水及自建设施供水(包括二次供水、深度净化处理水)的水质。  本规定所称二次供水,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储存、加压等设施,将城市公共供水或者自建设施供水经储存、加压后再供用户的形式。  本规定所称深度净化处理水,是指利用活性碳、膜等技术对城市自来水或者其他原水作进一步处理后,通过管道形式直接供给城市居民饮用的水。   本规定所称城市供水单位,是指从事城市公共供水及自建设施供水(包括深度净化处理供水)的企业和单位。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供水水质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水质监督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水质监督管理工作。   涉及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管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卫生主管部门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部、卫生部令第53号)的规定分工负责。  第五条 对在城市供水水质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六条 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体系由国家和地方两级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络组成。   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由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和直辖市、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等经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站(以下简称国家站)组成,业务上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指导。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为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中心站,承担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委托的有关工作。   地方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以下简称地方网),由设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的国家站和其他城市经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站(以下简称地方站)组成,业务上接受所在地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指导。   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特点、水质检测机构的能力和水质监测任务的需要,确定地方网中心站。   第七条 城市供水单位对其供应的水的质量负责,其中,经二次供水到达用户的,二次供水的水质由二次供水管理单位负责。   城市供水水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八条 城市供水原水水质应当符合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  城市供水单位应当做好原水水质检测工作。发现原水水质不符合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时,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水利、环境保护和卫生主管部门。   第九条 城市供水单位所用的净水剂及与制水有关的材料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净水剂及与制水有关的材料等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城市供水单位应当选用获证企业的产品。   城市供水单位所用的净水剂及与制水有关的材料等,在使用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条 城市供水设备、管网应当符合保障水质安全的要求。   用于城市供水的新设备、新管网或者经改造的原有设备、管网,应当严格进行清洗消毒,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水质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 城市供水单位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编制供水安全计划并报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备案;   (二)按照有关规定,对其管理的供水设施定期巡查和维修保养;   (三)建立健全水质检测机构和检测制度,提高水质检测能力;   (四)按照国家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频率和有关标准、方法,定期检测原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   (五)做好各项检测分析资料和水质报表存档工作;   (六)按月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如实报告供水水质检测数据;   (七)按照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的要求公布有关水质信息;   (八)接受公众关于城市供水水质信息的查询。   第十二条 城市供水单位上报的水质检测数据,应当是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水质检测机构检测的数据。水质检测机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客观、公正地出具检验结果。水质检测数据按以下程序报送:   (一)城市供水单位将水质检测数据报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地方网中心站汇总;   (二)地方网中心站将汇总、分析后的报表和报告送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   (三)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汇总、分析地方网中心站上报的报表和报告,形成水质报告,报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 城市供水单位从事生产和水质检测的人员,应当经专业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但是,仅向本单位提供用水的自建设施供水单位除外。   第十四条 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水质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人员,加强水质管理,定期进行常规检测并对各类储水设施清洗消毒(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不具备相应水质检测能力的,应当委托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水质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检测。   第十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以及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 [以下简称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城市供水水质检查和督察制度,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进入现场实施检查;   (二)对供水水质进行抽样检测;   (三)查阅、复制相关报表、数据、原始记录等文件和资料;   (四)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就有关问题做出说明;   (五)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十七条 实施监督检查 , 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知悉的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八条 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阻挠。被检查单位应当接受监督检查和督察,并提供工作方便。  第十九条 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实施现场检查时应当做好检查记录,并在取得抽检水样检测报告十五日内,向被检查单位出具检查意见书。  发现供水水质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当责令被检查单位限期改正。

  • 城市供水水质监测预警系统方案介绍

    城市供水水质监测预警系统方案介绍

    [align=center][font=黑体][/font] [/align][font=黑体][size=12pt]1. [/size][/font][font=黑体][size=12pt]建设情况[/size][/font][font=宋体]近年来,我国突发性水源污染事件频繁发生,严重威胁着城市供水水质安全。突发水源污染事件无固定的排放途径和方式,如处理不及时将影响到供水安全。对供水企业和水质监管机构而言,快速监测、识别饮用水水质异常与污染,保障供水水质安全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为对城市供水安全进行实时监测,保障群众用水安全,相关机构与正大环保合作,成功建设城市供水水质监测预警系统[/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系统于[/font][font=Calibri]2014[/font][font=宋体]年[/font][font=Calibri]8[/font][font=宋体]月建设完成,并实现自动化报警功能,系统运行至今获得使用部门的高度评价。[/font][font=黑体][size=12pt]2. [/size][/font][font=黑体][size=12pt]监测因子[/size][/font][table][tr][td][b][font=宋体]序号[/font][/b][/td][td][b][font=宋体]分析类型[/font][/b][/td][td=2,1][b][font=宋体]分析项目[/font][/b][/td][/tr][tr][td][font=Calibri]1 [/font][/td][td=1,5][font=宋体]污染物指标[/font][/td][td][font=Calibri]COD [/font][/td][td=1,8][font=宋体]设备集成:正大环保[/font][/td][/tr][tr][td][font=Calibri]2 [/font][/td][td][font=Calibri]NO3-N [/font][/td][/tr][tr][td][font=Calibri]3 [/font][/td][td][font=Calibri]BOD [/font][/td][/tr][tr][td][font=Calibri]4 [/font][/td][td][font=Calibri]TOC [/font][/td][/tr][tr][td][font=Calibri]5 [/font][/td][td][font=Calibri]DOC [/font][/td][/tr][tr][td][font=Calibri]6 [/font][/td][td=1,3][font=宋体]常规指标[/font][/td][td][font=Calibri]TSS [/font][/td][/tr][tr][td][font=Calibri]7 [/font][/td][td][font=宋体]浊度[/font][/td][/tr][tr][td][font=Calibri]8 [/font][/td][td][font=宋体]温度[/font][/td][/tr][/table][font=黑体][size=12pt]3. [/size][/font][font=黑体][size=12pt]建设形式[/size][/font][font=宋体]正大环保依据城市的具体要求和实际情况,选择城市供水水质监测预警系统以全光谱在线仪器为核心建设水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形式为微型水站式自动监测站,此套系统具备完善供水供电与自动清洁功能,具有占地面积小,建设周期短,后期可移动调整,维护量低等特点。[/font] [align=center][img=,590,315]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2/201502051106_534347_2892436_3.jpg[/img][/align][align=center][font=宋体]系统取水口[/font][/align][align=center][img=,588,317]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2/201502051107_534348_2892436_3.jpg[/img][/align][align=center][font=宋体]监控中心平台[/font][/align][align=center][img=,626,326]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2/201502051107_534349_2892436_3.jpg[/img][/align][align=center][font=宋体]微型水站集成安装[/font][/align][align=center][img=,572,347]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2/201502051108_534350_2892436_3.jpg[/img][/align][align=center][font=宋体]光谱指纹图预警[/font][/align][align=center][img=,533,292]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02/201502051109_534352_2892436_3.jpg[/img][/align][align=center][font=宋体]监测预警参数[/font][/align]

  • 【转帖】青岛投资2700万建水质检测中心

    3月30日消息 记者从市北区获悉,青岛市近期将开工建设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该项目投资2700万元,将用来检测市民饮用水质量。  据了解,青岛市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办公地将落户市北,该项目前期审批等相关工作已基本完成,近期将正式开工建设。青岛市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项目是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的重要组成部分,由青岛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投资2700万元进行建设。  项目相关负责人表示,项目竣工后将对青岛市所有单位和居民用水的水质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能够大幅提高青岛市水质监测的科学化、标准化水平,对提高饮用水的质量、保障群众安全健康,建设和谐社会起到重要推动作用。土豆:猜一猜,2700万主要会花在哪?购买什么设备?

  • 2012国家环境监测网质量管理方案合理吗?

    2012年国家环境监测网质量管理方案发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站,总站近岸海域环境监测各(中心)分站: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工作,确保监测数据科学准确,继续开展针对国家环境监测网成员单位的数据质量监督检查活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制定了《2012年国家环境监测网质量管理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安排,配合落实。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2012年国家环境监测网质量管理方案  为强化国家网的质量管理工作,加快推动面向环境监测各要素的质量管理技术水平的提高,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开展针对国家环境监测网成员单位的数据质量监督检查活动。  一、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核查  (一)质量体系例行检查  2012年质量体系运行情况例行检查重点为全国环境监测系统相关制度、标准方法和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具体核查内容包括各监测站的监测方法标准执行情况、质量体系覆盖情况、人员持证情况、样品流转程序、标准样品管理情况和全程序的质控措施等。  (二)质量体系飞行检查  在不预先通知情况下,组织赴现场检查监测技术规范执行情况、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制度落实情况,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站和水质自动监测站的仪器设备运行情况、校准情况和数据审核报送情况。随机抽取城市,全年拟开展不少于12次飞行检查。  (三)监测能力考核  为进一步提高全国环境监测的能力和质量,考察各单位监测数据的准确性,组织开展全国环境监测系统的能力考核。以地表水(氨氮、总氮和高锰酸盐指数)、环境空气(二氧化硫)和污染源(化学需氧量、氨氮、重金属和主要气态污染物)等为考核目标,对国家环境监测网成员单位进行环境质量和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的考核比对。  二、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量核查  (一)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规范性检查  参照《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质量核查办法(试行)》,针对污染源监测质量控制/保证计划的制订和落实情况、仪器设备校准/校验、实验室分析质量控制/保证、现场采样与测定的规范性、污染源基本信息核准及监测数据审核和报告情况等,开展10~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辖区内2~4个地市级环境监测站的检查。  (二)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测质量全面核查与比对抽测  根据2011年及2012年1季度监督性监测结果,针对“十二五”总量减排主要污染物排放重点行业集中度较高的地区、国控重点污染源排放达标率较高的地区、重金属重污染和高排放地区和其它环境监管重点关注地区,随机抽取承担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省级站、地市级站,以及承担地市级站委托任务的区县级站开展全面核查及比对抽测。  三、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核查  (一)现场抽测  针对渤海南部及黄海北部近岸海域33个国控点,开展海水水质中水温、盐度、透明度、COD、DO、pH、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氨氮和活性磷酸盐、硅酸盐、石油类、汞、砷、铜、镉、铅、锌;表层沉积物中粒度、石油类、汞、砷、铜、镉、铅、锌、铬、有机碳、总氮、总磷、硫化物、六六六、DDT、粪大肠菌群、PAHs、PCBs;海洋生物中叶绿素a、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和底栖生物的抽测。  (二)质控检查  由总站和中心站负责,近岸海域各分站、江苏省站和海南省站参加。中心站负责对海峡分站和南海东站开展监测质控检查,总站参加一个分站的检查。渤海东站、渤海西站、黄海分站、江苏省站、南海西站和海南省站分别对本区域内的一个市站进行检查,总站、舟山站和部分分站至少参加2个分(省)站对城市站的检查工作。根据《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水质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检查技术规定(暂行)》要求开展检查。  四、全国城市环境噪声核查监测  抽取邯郸、鞍山、锦州、连云港、淮安、武汉、黄石、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成都、攀枝花、西宁、渭南、甘南藏族自治州、乌兰察布、周口15个城市,开展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和城市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抽测。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针对城市的10个区域网格开展测量;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针对城市的10个道路点开展测量;城市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针对城市的1~2个点位(某类功能区)开展24小时噪声监测,或查看点位位置和监测数据。  采用总站抽取监测点位,总站、省站、市站同时对同一点位各自监测的方法。具体抽测时间由总站与相关省市站协商确定,原则上与地方监测站的例行监测同时开展,不另行组织专门监测。  五、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和国界河流(湖泊)监督性监测  (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  选取5个城市,针对分析测试方法难度较大或实际监测中出现问题较多的项目进行监督性监测。样品采集与保存参照《水质 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HJ 495-2009)、《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HJ 494-2009)、《水质 湖泊和水库采样技术指导》(GB/T 14581-93)、《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3-2009)、《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等技术规定、规范及各项目的监测分析方法中对样品采集、保存的要求。由总站负责,相关地方环境监测站配合实施。  (二)国界河流(湖泊)  选取3个断面,针对实际监测中出现问题较多的项目,主要为无机阴离子、营养盐、金属及生物类进行监督性监测。样品采集、保存、分析方法、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及监测结果评价均参照《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HJ 494-2009)、《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3-2009)、《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等国家或行业技术规定、规范及方法标准执行。由总站组织并具体实施,相关地方环境监测站配合。

  • 环保部印发《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环保部印发《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环办监测函290号关于印发《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机关有关部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各运维机构:  为适应监测事权上收后环境监测管理新要求,规范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和维护,保障环境空气监测数据准确可靠,根据《“十三五”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方案》(环办监测〔2016〕104号)的有关要求,我部制定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依据本细则,制定地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运行管理细则。试行期间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 韩静磊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电话:(010)66556815  传真:(010)66556824  邮箱:zhiguanchu@mep.gov.cn  附件:1. 运维机构名单     2.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3月1日  附件1 运维机构名单   1.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安徽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3/201703132349_01_1634717_3.jpg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厦门隆力德环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4.青岛吉美来科技有限公司  5.河南鑫属实业有限公司  6.武汉宇虹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转帖】百座城市供水水质大检查正在进行中.看看有没有所在的城市.

    近日,建设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07年城市供水水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对包括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等共100个城市的公共供水情况进行大检查。通知同时发布了《2007年城市供水水质监督检查技术方案》,对水质督查的工作分工、水质检测指标、水样采集和检测技术要求、应急预案情况检查和监督检查结果上报进行了具体安排。  此次大检查采取交叉检测的方式对重点城市的公共供水出厂水和管网水水质进行检查。是《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正式实施后,建设部组织的首次大规模的城市供水水质检查。检查指标包括《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规定的42项常规指标中的色度、铁、三氯甲烷等36个指标。对于哈尔滨制水三厂、上海杨树浦水厂等9个水源污染较为严重的水厂的出厂水,还要特别检测《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表3中规定的微生物、毒理以及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大检查将于12月15日前完成水样采集和相关检查的基础工作,12月30日前完成水质检测并提出相关报告。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于2008年1月10日前完成此次监督检查情况汇总及分析报告。  此次检查结果将如何,一百多个城市的供水水质情况究竟如何,距离《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还有多大的差距?希望检查报告能够给我们一个令人信服的、满意的答案。  继哈尔滨、无锡饮用水危机事件之后,城市饮用水安全问题成为业界的关注焦点。但是,对于3亿缺乏安全饮用水的农村人口,我们是不是应该给予更大的关注呢?

  • 【世界环境日】市政供水水质监测难点

    市政供水水质监测的难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水源多样性与水质波动:市政供水水源通常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和引入的客水等,这些水源的水质因自然条件和人类活动的影响存在较大差异。同时,季节性变化、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也会引起水质的波动,给监测工作带来挑战。2. 监测基础设施不足:在一些地区,监测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包括监测站点的布局、水质检测设备的更新和维护等方面存在不足,影响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3. 技术手段局限性:虽然现代监测技术如遥感技术、水质反演模型、无人机巡航等在水质监测中得到了应用,但这些技术手段仍有一定的局限性,例如遥感技术在云雾天气或夜晚无法有效监测,无人机巡航受限于续航能力和天气条件等。4. 数据处理与分析能力:监测所得的大量数据需要高效、准确的处理和分析,以转化为可操作的管理决策。在一些情况下,相关部门的数据处理和分析能力可能不足以应对复杂的数据信息。5. 人为因素影响:人为污染和操作不当等也会影响水质监测结果,例如污染源的排放、采样过程中的污染、实验室分析的误差等。6. 经济成本限制:高质量的水质监测需要投入大量的经济资源,包括设备购置、维护、人员培训等,这对财政预算是一大考验。7. 应急响应能力:对于突发的 water pollution incidents,需要迅速的应急响应和处理能力,以保障居民饮水安全。这要求监测系统具备快速反应的能力,同时在预案制定和资源配置方面也需要充分的准备。针对上述难点,需要不断完善市政供水水质监测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技术水平和数据分析能力,同时强化监管和应急预案,确保市政供水的水质安全。

  • 2013年8月14日网络会议:供水企业全过程水质监测能力建设

    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1/201701191656_647092_2507958_3.gif饮用水供水全过程水质监测技术主讲人:马仪潇 哈希公司 活动时间:2013年8月14日 下午 14:00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01/201701191656_647092_2507958_3.gif【简介】 自2012年7月1日起,GB5749-2006饮用水安全标准将全面正式实施,这对于供水企业的水质监测能力和水质管理能力都提出了更高要求。由于水源质量、经济水平、企业观念等因素影响,目前全国各地供水企业的水质管理体系建设水平参差不齐。不同地区不同规模的供水企业,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差异性较大,无法满足日益严格的政策要求、自身管理需求和社会监督需求。 为改善这一状况,供水企业必须从自身实际需求和能力出发,按照不同阶段目标进行持续的完善和升级,早日实现企业水质管理体系的全面建立。 本次研讨将重点针对城镇供水企业全过程水质监测能力建设的必要性和建设路线图做一些探讨,以供目前处于不同水质监测发展阶段的供水企业参考。 参会有机会获得精美礼品赠送,礼品为10个杯垫和3个U盘!!!-------------------------------------------------------------------------------1、报名条件:只要您是仪器网注册用户均可报名参加。2、参加及审核人数限制:限制报名人数为120人,审核人数100人。3、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8月14日4、报名参会:http://simg.instrument.com.cn/meeting/images/20100414/baoming.jpg5、参与互动: *参会期间您还可以将有疑问的数据通过上传的形式给老师予以展示,并寻求解答*每次会议从提问的用户中随机抽取出一名幸运之星,奖励一个价值150元的耳机。6、环境配置:只要您有电脑、外加一个耳麦就能参加。建议使用IE浏览器进入会场。7、提问时间:现在就可以在此帖提问啦,截至2013年8月13日8、会议进入:2013年8月14日13:30点就可以进入会议室9、特别说明:报名并通过审核将会收到1 封电子邮件通知函(您已注册培训课程),请注意查收,并按提示进入会议室!为了使您的报名申请顺利通过,请填写完整而正确的信息哦~http://simg.instrument.com.cn/webinar/20110223/images/zb_11.gif注意:由于参会名额有限,如您通过审核,请您珍惜宝贵的学习交流机会,按时参加会议。如您临时有事无法参会,请您进入报名页面请假。无故不参会将会影响您下一次的参会报名。快来参加吧:我要报名》》》

  • 地下水质监测

    地下水由于分布广、水质好且开发费用低而成为全世界重要的供水水源。中国北方生活供水的一半来自地下水,地下水也是干旱期重要的农业灌溉水源。然而,地下水水质日益面临来自农业、工业和城市污染源的威胁。地下水水质监测是评价水质状况最可靠的方法,并可作为供水水源保护的早期预警系统。它为水管理部门和水用户提供可靠的科学数据以便更好地管理和保护地下水资源。世界上正在执行两个巨大的地下水质监测和评价项目: 一个是欧盟的水框架计划; 另一个是美国的国家水质评价计划。

  • 【转帖】日本东京都供水管网水质的监测

    1.供水概况 东京都供水系统供水面积1200km2供水人口1100万,普及率100%,供水设施供水能力为696万m3/d,最大日用水量为516万m3/d;配水管总长超过2X104lan。用水水源均为地表水:利根川、荒川水系约占80%,多摩川水系约占17%,相模川水系约占3%。目前,东京都共有11个自来水净化场。 东京都水道局水质中心统一管理从各水源到用户的水质:水源调查、水质事故对策、净化场的原水与净水检查,以及管网水质的监测等。2.设置自动水质检测仪的目的  由于东京都有11个自来水净化场,且取不同的地表水源,因此,配水管网中许多区域很可能是来自九个净化场的“混合水”,其水质在一天的不同时段会产生很大的变化。 以前,用户给水栓的水质检查是由职员每日的巡查来完成。这种方法无法掌握水质随时间的变化,尤其是“混合水”因混合比例的随时改变而导致的水质变化。为连续监测、集中管理管网水质,便研制出自动水质监测仪,以取代每日的人工巡查。该监测仪将浊度仪、色度仪、余氯测定仪等集成一体。目前供水管网中共设45台。 3.管网水质监测系统 该系统以自动水质监测仪为核心,能实现水质的测定、评价以及处理的反馈控制。系统大致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①自动水质检测仪(监测分析系统) ②水质数据的传输(遥测系统) ③水质数据的处理(计算机系统)3.1 自动水质检测仪 自动水质检测仪可以测定余氯、电导率、pH值、浊度、色度及水温等六个项目。其设置地点原则上是净化场以及供水分界处(各净化场供水区域的末梢)。 自动水质检测仪的维修管理,由来自管理公司进行每三个月一次的定期检查、维修。为保持余氯的测定精度,以确保消毒效果,有时还提高了检查频率。此外,还根据每月人工实测的结果来调整仪器,以减少测定误差。3.2 水质数据的传输(遥测) 自动水质检测仪的检测值(包括异常信息)由控制装置变换成数字信号送至遥测系统,然后通过NTt专用线输送至遥测系统的接收端。3.3 水质数据处理 遥测系统接收的数字信号通过数据通信装置输入到计算机进行加工、运算,形成基础水质数据而被保存处理。监测室配有大屏幕和CRT。这些数据每隔一分钟更新一次,可通过计算机连续监测,同时还可通过监听装置监听,当有异常信息时发出音响警报。 4.THM的自动检测仪 随着水质标准的提高,对消毒副产物THM的监控更加严格。由于以前应用的[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色谱仪[/url]难以高效连续的监测,因此于1998年研制成功THM自动检测仪,从而实现了THM的连续监测。目前管网中已设置9台THM自动检测仪。 THM自动检测仪的测定方法是利用THM与尼古酰胺的反应(藤原反应)的荧光光度法进行的。原理如下: 将水样与还原剂(1%的硫酸联胺溶液)混合,由气体透过膜分离至[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url]部,再将其移至作为载体的溶液(尼古酰胺溶液)加热产生荧光物质。根据该荧光(458nm)的强度与THM的浓度之间的关系,就可计算出总的THM浓度。

  • 【100家实验室】之八:访北京自来水集团公司水质检测中心

    为广泛征求用户的意见和需求,了解中国科学仪器市场的实际情况和仪器应用情况,仪器信息网自2008年6月1日开始,将用一年半的时间对不同行业有代表性的“100个实验室”进行走访参观。2008年8月28日,仪器信息网工作人员参观访问了本次活动的第八站:北京自来水集团公司水质检测中心[center][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lib/editor/UploadFile/20089/200895112250699.jpg[/IMG] 仪器信息网参观人员与水质检测中心樊康平主任合影 [/center] 北京自来水集团水质监测中心是北京市自来水集团供水水质检测及管理部门,同时也称为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北京监测站。该中心的主要任务是对集团公司所属的各水厂的水源井、出厂水及市区管网水、净水药剂等进行检测,提供可靠的检测数据,同时每月对水源水、出厂水进行一次全分析,每月对管网水进行两次简分析,保障北京市民的用水安全。奥运期间,中心还承担了奥运供水安全保障的重要工作,确保了奥运相关场所供水工作的万无一失。 该中心于1992年通过了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1999年通过“中国国家实验室认可委员会”的能力认可,均为水质检测行业第一家。中心拥有雄厚的技术力量,现有员工 39 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2人,在读博士2人,硕士学位6人,大学本科学位20人。采访过程中水质检测中心主任樊康平谈到:2007年7月1日起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开始实施,新标准中的饮用水水质指标由原标准的35项增至106项,增加了71项,加强了对水质有机物、微生物和水质消毒等方面的要求,由于新标准对分析人员的技术水平要求很高,刚实施时该中心是全国唯一一家能够全部测试106项标准的实验室。另外,今年来全国范围内发生的重大水污染事件如松花江污染、无锡太湖水污染等,该中心都参与了其中关键的测试工作。 水质监测中心包括有机实验室、无机实验室、生物实验室、工艺监控室、放射性实验室等部门,包括50余台大型检测设备,如:[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色谱仪[/url]、液相色谱、液/质联用仪、[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Wp][color=#3333ff]原子吸收[/color][/url]分光光度仪、等离子发射光谱、电子显微镜、[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3p][color=#3333ff]离子色谱仪[/color][/url]等。该中心的主要的大型仪器有:[center][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lib/editor/UploadFile/20089/200895112325844.jpg[/IMG]DIONEX公司的[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3p][color=#3333ff]离子色谱仪[/color][/url]DX-600:检测水中阴离子、阳离子、洋离子硬度指标等[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lib/editor/UploadFile/20089/200895112338246.jpg[/IMG]Perkin Elmer公司的[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Wp][color=#3333ff]原子吸收[/color][/url]仪PE-600:检测水中各种金属元素,如:铜、锰、锌、铅等[/center]

  • 一年仅一次,聆听水质检测“大咖们”的线上布道!报名从速啦!

    于9月26日~27日召开的“水质检测与分析技术”主题网络研讨会进入报名倒计时啦![img]https://simg.instrument.com.cn/bbs/images/default/em09507.gif[/img]17位水质检测领域资深专家从不同专业角度为大家带来精彩报告!包含以下五大亮点:  亮点一、各种水质全包括,地表水、地下水、海水、饮用水......  亮点二、主要污染物种类全涉及,传统有机污染物、重金属、微生物、新型污染物......  亮点三、研讨技术多样化,质谱、光谱、色谱、快速检测、样品前处理......  亮点四、主要检测模式都没少,实验室、现场应急、在线......  亮点五、权威单位专家来主讲,中国环境检测总站、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上海站、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中科院过程所、自然资源部天津淡化所、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科学院海洋仪器仪表研究所......点击链接,报名从速啦!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90919/493617.shtml

  • 【分享】强化水质检测确保饮用水安全

    为贯彻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加强对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真实掌握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地域分布现状、供水水质状况,指导人民群众真正能喝上“放心水”,保障人民生活饮用水安全,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防疫站肩负不可推卸的责任。在国务院保障饮用水安全工询问会上,任茂东委员发言说“多年来,城乡居民对饮用水提心吊胆,普遍认为我们的饮用水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但几乎没有一家供水厂主动承认水质没有达标,更何况将真实情况告诉公民。饮用水质量不合格,政府有关部门显得束手无策,管理失灵失效。其实,人民群众对此的要求并不高,这也只是人生存的最低需求。”陈竺部长总结说“保障饮用水安全是基本的民生问题,中央高度重视,老百姓也十分关心。新形势下对保障饮用水安全提出了新的要求,新标准是2006年由卫生部会同建设、水利、国土、环保等部门提出的,这个新标准既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欧盟、美国、日本、俄罗斯等限行的标准,又充分结合了我国实情,指标由原来的35项增加到106项,重点是加强了对微生物、重金属以及有机污染物控制的要求。这106项当中,我要说明一项,常规的检测是42项,其中包括了两项放射性检测指标。我说结合国情是因为在现阶段,我们还不可能做到像有的国家一样设立那么多的指标,俄罗斯是395项指标,世界卫生组织是147项指标,美国是113项指标,所以这样的指标体系,我们认为基本上能够与国际标准接轨,同时也考虑了我国的国情。这个新标准的发布,体现了国家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责任和意志,对于整体提升我国的饮用水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众所周知,饮用水安全和食品药品安全、环境卫生安全一样,都是公共卫生的基石,而且饮用水安全和另两个安全问题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所以,饮用水安全的信息公开和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布,涉及到人民群众在这一重大民生问题上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在饮用水卫生监督方面,目前卫生部每年发布中国卫生统计年鉴,其中就包含了全国饮用水三个方面的监测总体合格率的数据:一是饮用水的出厂水,二是二次供水,三是末梢水,就是进入城乡居民家庭的自来水龙头的水质。此外,还有被监督单位的卫生管理情况和处罚案件的情况。在这里,我想再重申一下有关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106项的定义。实际上,这106项的饮用水水质指标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常规指标,这个常规指标包括了42项,这类的指标反映的是水质的基本状况,是水质监测的必检项目,所以在“十二五”规划中,要求到县一级必须要具备这个常规指标的监测能力。 另一类是非常规指标,包括64项,这类指标是相对局限存在于某地区的一些指标,或者是不经常被检出的指标,这些指标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将确定存在风险的非常规指标纳入水质常规监测体系中。为了保证标准的有效实施,需要开展水质的经常性的监测,但是我要说明的是,经常性监测不是每次都监测106项指标,也不需要地市、县都具备这106项指标的监测能力。从统筹利用资源的考虑,我们要求省(区、市)和省会城市具备106项指标的监测能力,地级具备常规指标和重点的非常规指标的监测能力,县级具备常规指标的监测能力。”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抽检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需要进行的水质检验工作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 为落实国家“十二五”规划,各级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和防疫站做好以下四点。一、做好城市居民的用水的卫生安全。三则新闻:一则河北省省会市共有水箱、蓄水池1000多个,仅六成经供水部门清洗 ,部分小区蓄水池不清洗,也不加盖上锁,甚至有出现死老鼠的情况。二则渝中区一小区蓄水池发现死鼠 水污染严重超标。三则衡水一小区,污水渗进蓄水池部分居民出现不适。反映了城市二次供水,二次污染,已经非常严重了。亚运会期间,广州市自来水公司为了保障亚运水质,水质检测车车厢内配备包括军用检水检毒箱、氟离子检测仪、硝酸盐氮检测仪、水硬度检测仪、农药快速测定仪等7类监测仪器。一个半小时内可完成水质监测的常规指标、重金属指标等27个项目的检测,对400余个采样点进行每日一次的巡逻检测,实时公布水质。各级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和防疫站应在街道办配合下,需要开展水质的经常性的监测,要定期进小区查水质,保障居民的用水安全。高层(住宅楼)小区二次供水的要有完整的供水设备和严格的卫生制度以及清洗储水箱、消毒记录。对未定期进行清洗的二次供水设施业主或管理单位,要依法进行处罚。把人民的健康始终放在首位。二、抓好农村水质卫生监测。确保广大农民群众吃上安全卫生放心的生活饮用水。为开展好此项工作,切实做到为群众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要组建了专业技术人员队伍,配备了水质监测检验仪器。近些年,由于农村居民生活垃圾及工业生产排放的废水废渣的直接倾倒造成对河流、溪水等水源的污染严重,因此出现了部分农户的饮用水提取方式由公共水源改变为自家打井(手压井)、自来水的比较多。饮用井水的农户占70%多,绝大部分是一户用一口井,即使有多户共用的,一口井的使用户数也不超过5户;将近20%的农户饮用山泉自来水;还有近10%的农户饮用自来水。农民群众主要是通过看、闻等简单方式来判别水质。对于无法通过感官来识别的水质问题,就没有其他的检验手段了。一直以来,农村饮用水状况堪忧。一方面水质监测部门对农村饮用水质疏于管理,二方面农村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监测工作难以持久开展。三方面资金不足也是农村饮水安全事业发展的瓶颈之一。宁强县做法比较好,在省厅的大力支持下,宁强县建成了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中心,新配备了水质监测车、水质检测仪器和设备以及专业化验人员,专职从事全县26个乡镇的集中供水、分散供水和县城供水的水质监测业务。为了做好这项工作,该县对监测中心运行经费来源、运行成本等进行了深入调研,最终报请县物价部门进行了成本测算,确定了收费标准。宁强县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中心收费项目获县物价局批准,23个水质检测项目确定收费为805元,这为该中心的良性运行提供了基本保证。同时,该县还建立了水质监测中心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编制了水质监测计划,定期对全县供水水质进行检测,确保城乡群众供水安全。三、各级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和防疫站做好日常的水质检测。水质检验包含了市政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城市自建供水、农村集中式供水、分散式供水、农村自用自来水、县城末梢供水、学校用水、突发事件用水等领域。应鼓励个人和各类用水单位自行取样送检。抓好水质数据管理和档案管理,构建健全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开展水性疾病监测。通过分析,做到先行预防,大大减少饮用水卫生安全大事件发生。 近年怪病多多,大家怀疑水质受到污染。为彻底打消大家顾虑,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多做水质检测很有必要。“这个工作虽然枯燥,但是很有意义,全县的水样都要送到我们这里,能不能喝、能不能用,全部通过我们检验后说了算,我觉得自己责任重大。”一位水质检验员这样说。四、关于水质的检测和监测的收费问题。90年代许多项目的检测方法是采用人工法,随着科技水平的日益发展,人工法已逐步被更精确的仪器检测法所取代,再加上各级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和防疫站对承担政府赋予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卫生监督检测不收费,对个人或其它组织的委托性检测实施收费。出现严重的收不抵支。既不利于疾控事业的有序发展,同时也易挫伤疾控系统的工作积极性。根据检验检测实际成本,重新调整现行收费标准很有必要。对现行疾病预防与控制收费项目成本费用进行调查测算,重新审核,适时调整偏低的收费标准。调查发现,现行疾控系统的许多项目与质量技术监督、环保等部门同一类项目收费标准完全不同,明显偏低。疾控检验收费标准与技监检验收费暂行标准对比表单位:元序号检验项目疾控收费标准(元)技监收费标准(元)委托收费标准(元)技监与疾控相差倍数1水质浊度5306562PH值4206553比重5309064铅、铜、钾、钠等206017035苯、甲笨、二甲笨1010065106大肠菌群测定306010027菌落总数15606548有机氯(666、DDT)20120140609碘化物 25100170410余氯435659有的单位盲目购进进口大型仪器检测设备,投入少则几十万,多则几百万,成本可想而之(实际上,许多中小型仪器设备几千到几万元特别实用,国产的比进口便宜)。必然导致收费标准偏高(见诸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生活饮用水检测项目及收费标准一览表),收费太贵人们不敢送检,特别是农村生活都困难,更不愿送检至卫生防疫站。不利于疾控事业的有序发展,不符合中国现阶段国情。收费标准比较合理见附表(大田县卫生防疫站卫生防疫检测项目收费标准及依据一览表)。生活饮用水检测项目及收费标准一览表(GB5749—2006)(诸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序号常 规 指 标 限 值收费标准检测方法1、微生物指标①1总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不得检出702耐热大肠菌群(MPN/100mL或CFU/100mL)不得检出703大肠埃希氏菌(MPN/100mL或CFU/100mL)不得检出704菌落总数(CFU/mL)100402、毒理指标5砷(mg/L)0.011006镉(mg/L)0.005807铬(六价,mg/L)0.05908铅(mg/L

  • 2013年国家环境监测网实验室监测能力考核结果的通报

    关于2013年国家环境监测网实验室监测能力考核结果的通报总站质管字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为掌握国家网环境监测和质量管理水平,持续监督成员单位质量体系的有效性,保证监测数据质量,根据《关于印发〈2013年国家环境监测网质量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总站质管字68号),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开展了2013年度能力考核工作,现将此次实验室监测能力考核结果通报如下:一、基本概况此次考核对象为国家环境监测网各监测站,第一批考核样发放范围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站和地级以上城市的市级站,共计365个单位。考核项目为水质CODCr和水质有机氯农药,其中水质CODCr为必考项目,各单位必须报名参加,水质有机氯农药为选考项目,各单位视自身能力自愿报名参加。共发放水质CODCr考核样331份,收回有效结果306份;共发放水质有机氯农药考核样101份(每份含两支成对样品,每支样品含4个检测项目),收回有效结果数为:α-六六六 99份、γ-六六六 98份、p, p′-DDT 97份、o, p′-DDT 97份。有效数字位数保留不当的检测结果视为无效结果,未纳入统计范围。二、考核结果1、结果统计与能力评价本次考核参照《能力验证结果的统计处理和能力评价指南》(CNAS-GL02),采用四分位数稳健统计方法,对盲样测定结果进行统计。考核所用的水质CODCr盲样为单样品,每个单位收到1支样品。样品分为四种浓度水平,其中浓度水平一的样品编号范围为SMP2013-001-288;浓度水平二的样品编号范围为SMP2013-289-576;浓度水平三的样品编号范围为SMP2013-577-864;浓度水平四的样品编号范围为SMP2013-865-1152。各浓度水平样品的主要稳健统计参数汇总见附件1、Z比分数图见附件2,各实验室的判定结果见附件3。考核结果分布情况见图1,其中结果为“满意”的单位为268家。考核所用的水质有机氯农药盲样为成对样品,每个单位收到2支样品。考核项目为α-六六六、γ-六六六、p, p′-DDT和o, p′-DDT,各项目的主要稳健统计参数汇总见附件4、Z比分数图见附件5,各实验室的判定结果见附件6。考核结果分布情况见图2,其中α-六六六结果为“满意”的单位为73家,γ-六六六结果为“满意”的单位为76家,p, p′-DDT结果为“满意”的单位为71家,o, p′-DDT结果为“满意”的单位为67家。http://www.cnemc.cn/resource/cms/rich/2014/2/17/image/1392677645111.jpg图1 水质CODCr考核结果分布图http://www.cnemc.cn/resource/cms/rich/2014/2/17/image/1392677690190.jpghttp://www.cnemc.cn/resource/cms/rich/2014/2/17/image/1392677709560.jpghttp://www.cnemc.cn/resource/cms/rich/2014/2/17/image/1392677737860.jpghttp://www.cnemc.cn/resource/cms/rich/2014/2/17/image/1392677756140.jpg图2 水质有机氯农药考核结果分布图2、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考查对各单位《结果报告单》、《样品接收状态确认表》、《盲样未能检测说明》、《能力考核联系信息表》等材料和结果报送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了分类总结,考查被考核单位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考核发现最突出的质量体系运行问题仍为报告的三级审核问题,体现为报告单上的样品编号漏填或填错、检测项目漏填、单位代码漏填或填错、测定结果有效数字位数保留不当、测定结果单位填错、三级审核的签名为打印、涂改和标识不规范等。其中报告单中空白处没有“以下空白”标识是普遍存在的问题。部分单位还存在检测所用方法与依据标准不一致的现象。见附件8。3、综合评价此次考核中水质CODCr项目判定结果均为“满意”,且从考核材料中未发现质量体系运行问题的单位有19家,具体为(排名不分先后):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贵阳市环境监测站、贵州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铜仁市环境监测站、郑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牡丹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咸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宜昌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鄂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呼和浩特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石嘴山市环境监测站、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和新疆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此次考核中水质有机氯农药4个项目判定结果均为“满意”的单位有53家,占参加考核单位的52.5%,具体见附件7(排名不分先后)。考核同时对各省考核情况进行汇总总结,见附件8。附件:1、水质CODCr的主要稳健统计参数汇总2、水质CODCr的Z比分数图[size=16pt

  • 【讨论】第十次全国城市供水水质质量控制考核之无机盐项目

    【讨论】第十次全国城市供水水质质量控制考核之无机盐项目

    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组织的第十次质量控制考核其中水中无机盐涉及到ic检测,有没有参加的坛友,此贴做个信息沟通.[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09/12/200912021003_187417_1871217_3.jpg[/img][IMG]http://[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09/12/200912021003_187417_1871217_3.jpg[/img][/IMG]

  • 【分享】水质监测的范围

    污水的水质监测指标一般情况下分两种,一种是国家水质标准规定的指标,另一种是水处理工艺过程进行监测的指标,不一定反映在国家标准上。通常情况下,有的指标既是工艺参数也是监测指标。  污水的水质指标来源不同,指标和标准相应就不一样。目前,国家在环保投入、指标建立上做了很多工作。在我国,针对不同行业已经有十几个水质标准。跟市政污水对应的国家标准主要有1996年发布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2002年发布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污水排放指标分为两种:基本控制的指标和特征指标(即可选择性的监测),共有接近30项指标。程立介绍,后来根据不同的行业,进行细化,针对每个行业对应的特征设立相应的水质指标,要求也随之提高。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本水质控制参数是12项,选择性控制的是43项。  供水方面,从2007年7月1日起新施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不仅提高了对水质有机物、微生物和水质消毒等方面的要求,而且还实现了饮用水标准与国际的接轨。为更有效地保障城乡居民的饮水健康,新标准中的饮用水水质指标由原来的35项增加到106项。根据目前全国情况来看,各省会城市已经率先开始在水质监测方面下功夫。  水源地方面,目前主要依据的是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年联合发布《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此标准项目共计109项,其中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24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5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80项。去年,环境保护部要求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监测和重点城市饮用水源地监测要做好109项全分析。但是,某些环境监测站反映,由于目前大部分省级和地市级站还不具备监测饮用水中109项指标的能力,在开展工作时遭遇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尴尬境况。这个情况暴露了我国基层监测能力与预警能力不足的问题。相关负责人曾表示,目前,环境监测总站正在配合环境保护部规划司、监测司制订饮用水有机物分析能力建设规划,力争在2~3年内,为每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装备1~3个具备全分析能力的监测站,保证109项指标监测工作顺利开展。在线监测可实现预警和节能降耗 浊度是供水厂重要水质指标  水质监测的目的主要有三方面:一是评估水质;二是工艺中监测可以随时优化工艺,三是水质的预警。而水质的预警分两类,一是水源地的预警,即受到某一类污染的时候需要有报警,二是终端预警,即管网中预警,如自来水厂到用户使用端。据了解,美国哈希公司曾为奥运会提供的两套“蓝色卫士”在线监测系统,一旦发生饮用水的突发事件会有报警,提醒问题的出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按水质参数的分类,水处理工艺过程中尽量用在线监测的方式,帮助水处理工艺过程的实时优,节能降耗,同时保证最终的出水水质参数是达标的。这一说法在现实中不乏实例,例如总投资1.5亿元人民币、于2008年3月竣工验收的邵阳市污水处理厂采用了智能控制与节能管理系统,年节约电能约350万度,合计电费238万元,单位污水处理费只有0.166元/吨。消息一经公布,即引来业内人士的极度关注。供水厂的监测指标,根据相关规划,按照工艺段进行分类,在水源地目前在线监测的参数有8、9种, 常规监测5参数: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温度,其他的监测参数有氨氮、有机物指标(TOC、COD)、总磷总氮、叶绿素/蓝藻等。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温度和氨氮这6项比较常测。  工艺过程中参数相对少一些,最重要的参数是浊度,浊度是一个综合反映的参数,如果水里面有微生物、颗粒物、悬浮物都会反映在浊度上,浊度越低,病毒、微生物含量会下降很多。另外,在后续的消毒过程中,悬浮物会消耗消毒剂,浊度越低用的消毒剂越少,一方面成本会降低,另外消毒副产物也会少。  我国自来水厂中把浊度和余氯作为水厂关键性运行指标。那么浊度、余氯的实时在线监测成本高不高呢?都不高,如果从运营成本来看,浊度监测的日常运行、维护等费用1000年/年。余氯2000元/年。估计,目前全国600多个城市,30%-40%的水厂实现了实时在线监测,在线监测的普及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有一定的上升空间。认识不足、人才欠缺是制约在线监测的绊脚石  针对目前水质在线监测的发展和存在的问题,技术的进步会带来新的监测技术出现。新技术可能会设计一种相对比较简单的仪器,能够解决一些不能实时在线监测的指标盲点,或是从目前比较昂贵的仪器,从测量方式、制造成本上大幅降低,推动目前不能在线监测的指标的发展。  监测成本包括购买仪器成本、运营成本、人力维护成本,那么监测成本是不是制约实时在线监测的根本原因呢?认识不足和人才欠缺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水处理工业起步比较晚,发展时间比较短,但速度太快,尚未完全市场化。而且,我国在水处理在线监测上的认识是不足的,有些大城市如北京、上海、深圳稍好一些,但是绝大多数的城市存在认识上的问题。在欧洲,水质在线监测比较成熟。人才欠缺是难题。目前,这方面有在改善,但是针对性的人才、能熟练操作仪器的人才比较欠缺。

  • 【向华专家系列讲座】:8月6日 第六讲:水质分析实验室新增检测方法开发程序

    【专家讲座】:第六讲:水质分析实验室新增检测方法开发程序【讲座时间】:2015年08月06日 10:00【主讲人】:向华:上海市供水调度监测中心水质监测站(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上海监测站)高级工程师,长期从事水质分析工作,主要负责水中有机物的检测、新增检测方法的开发,同时负责实验室的质量控制工作。【会议简介】实验室新增检测方法是提高检测能力的一个必要途径,也是提升实验室资质的一个有效手段。在新增检测方法的开发过程中,需要完成一系列实验,获取大量的实验数据。通过对这些实验数据的统计和分析,证明检测方法的线性、准确性、重现性、最低检测限等各项结果能够满足检测指标的要求,从而完成新增检测方法的开发,形成符合实验室要求的作业指导书。本报告主要从实验方法的进行、实验数据的获取、统计及分析等方面作详细的阐述。-------------------------------------------------------------------------------1、报名条件:只要您是仪器网注册用户均可报名参加。2、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08月06日 9:303、报名参会:http://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meetingInsidePage/15564、报名及参会咨询:QQ群—379196738

  • 一年仅一次,聆听水质检测“大咖们”的线上布道!

    为了搭建水质检测分析技术的线上交流平台,仪器信息网将于[b][color=#0070c0]2019年9月26日-27日[/color][/b]组织召开[color=#0070c0][b]“水质检测与分析技术”专题网络研讨会[/b][/color],邀请水质检测领域多位资深专家从不同专业角度为大家带来精彩报告!本次网络研讨会有以下五大亮点:  亮点一、各种水质全包括,地表水、地下水、海水、饮用水......  亮点二、主要污染物种类全涉及,传统有机污染物、重金属、微生物、新型污染物......  亮点三、研讨技术多样化,质谱、光谱、色谱、快速检测、样品前处理......  亮点四、主要检测模式都没少,实验室、现场应急、在线......  亮点五、权威单位专家来主讲,中国环境检测总站、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上海站、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中科院过程所、自然资源部天津淡化所、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山东省科学院海洋仪器仪表研究所......  [b]会议详情[color=#0070c0]:[/color][/b][table][tr][td=3,1,618][color=#e36c09][b]水质检测与分析技术(9月26日)[/b][/color][/td][/tr][tr][td=1,1,150][b]报告时间[/b][/td][td=1,1,200][b]报告题目[/b][/td][td=1,1,249][b]报告人[/b][/td][/tr][tr][td=1,1,215]9:30-10:00[/td][td=1,1,200]水质应急监测/检测标准与技术发展[/td][td=1,1,249]张颖(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td][/tr][tr][td=1,1,79]10:00-10:30[/td][td=1,1,200]水环境应急监测技术分享[/td][td=1,1,249]周磊(默克生命科学)[/td][/tr][tr][td=1,1,79]10:30-11:00[/td][td=1,1,200]水体中有机污染物前处理自动化的解决方案[/td][td=1,1,249]罗赟(睿科)[/td][/tr][tr][td=1,1,79]11:00-11:30[/td][td=1,1,200]水质有机污染物前处理技术及发展趋势[/td][td=1,1,249]张秀蓝(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td][/tr][tr][td=1,1,79]14:00-14:30 [/td][td=1,1,200]含氮消毒副产物亚硝基二甲胺(NDMA)检测方法标准化制定及其相关研究[/td][td=1,1,249]施俭(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上海监测站)[/td][/tr][tr][td=1,1,79]14:30-15:00[/td][td=1,1,200]在线固相提取/超高效[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Yp][color=#3333ff]液质[/color][/url]系统在水体检测中的应用[/td][td=1,1,249]孙文军(Waters)[/td][/tr][tr][td=1,1,79]15:00-15:30[/td][td=1,1,200]赛默飞GC&GC/MS在水质分析中的解决方案[/td][td=1,1,249]秦玉荣(赛默飞)[/td][/tr][tr][td=1,1,79]15:30-16:00[/td][td=1,1,200]水质有机物LC/MS/MS 分析全流程解决方案:快捷、省力,适合环境水质风险预警,应急监测及日常检测[/td][td=1,1,249]王智聪(安捷伦)[/td][/tr][tr][td=1,1,79]16:00-16:30[/td][td=1,1,200]地下水中新型有机污染物分析测试技术与方法[/td][td=1,1,249]饶竹(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td][/tr][tr][td=3,1,618][b][color=#e36c09]水质检测与分析技术(9月27日)[/color][/b][/td][/tr][tr][td=1,1,157][b]报告时间[/b][/td][td=1,1,200][b]报告题目[/b][/td][td=1,1,249][b]报告人[/b][/td][/tr][tr][td=1,1,167]9:30-10:00[/td][td=1,1,200]基于新型纳米材料荧光特性的水质微生物总数检测与种属鉴别[/td][td=1,1,249]周蕾(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td][/tr][tr][td=1,1,79]10:00-10:30[/td][td=1,1,200]水质检测新技术及新应用-------痕量有机污染物的高通量检测[/td][td=1,1,249]郑云重(岛津)[/td][/tr][tr][td=1,1,79]10:30-11:00[/td][td=1,1,200]水中有色溶解有机质(CDOM)的快速分析技术[/td][td=1,1,249]周磊(HORIBA)[/td][/tr][tr][td=1,1,79]11:00-11:30[/td][td=1,1,200]海水及浓盐水中重金属元素的形态分析[/td][td=1,1,249]李艳苹(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td][/tr][tr][td=1,1,79]14:00-14:30 [/td][td=1,1,200]典型海湾表层水环境中重金属污染评价方法研究——以广东红海湾为例[/td][td=1,1,249]高范(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td][/tr][tr][td=1,1,79]14:30-15:00[/td][td=1,1,200]HJ977-2018水质烷基汞分析检测标准及解决方案介绍[/td][td=1,1,249]栗斌(仪真)[/td][/tr][tr][td=1,1,79]15:00-15:30[/td][td=1,1,200]瑞士万通[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3p][color=#3333ff]离子色谱[/color][/url]在水质检测方面的应用[/td][td=1,1,249]李致伯(瑞士万通)[/td][/tr][tr][td=1,1,79]15:30-16:00[/td][td=1,1,200]海洋微塑料快速检测关键技术及装备的研究现状[/td][td=1,1,249]孔祥峰(山东省科学院海洋仪器仪表研究所)[/td][/tr][/table] 会议限时报名,免费听会。欢迎您点击下列链接报名参加!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wqda/apply.html?temp=0.01314121596511697

  • 说说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

    说说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明确“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2014年底,环境保护部组织开展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络(简称“国家网”)建设,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简称“总站”)负责实施。国家网为国家事权,由总站按照统一监测方法、统一技术要求和质量管理规则的管理模式组织实施。国家网的监测点位由背景点、基础点和监控点(暂定名称)3类点位组成,按照科学性与可行性、代表性和经济性、继承性和发展性、稳定性和动态性的原则进行布设,以客观准确反映全国土壤环境质量整体状况、变化趋势和潜在风险。拟定4万个点,2017年底前完成;2020年底前,依据每年例行监测结果和“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简称“土壤详查”)结果完成调整和更新。

  • 【求助】城市供水改革的问题与方向

    国务院在批转《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提出了两个“加快”的政策要求,要求加快民间资本进入铁路、电信、市政等垄断行业,要求加快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扩大特许经营范围。城市供水作为重要的市政公用领域,由于其改革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在推进改革时有几个方向性的问题需要注意。 一、 城市供水行业改革主要进展 1、 供水服务设施和能力迅速增长 我国城市供水行业的服务设施建设在过去十年中持续增长。到2008年年末,全国城市供水普及率超过95%,较2000年提高了31个百分点;全国供水综合生产能力达到28000万立方米/日,较2000年增长了28.4%。 2、 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同步展开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也同步展开,城市供水价格有所上调。2008年,全国36个重点城市的居民供水平均价格为1.63元/立方米,较2000年提高了0.55元/立方米;同期,水资源费增长幅度较大,在城市供水成本中比重逐年提高。 3、 市场化项目比重逐年增大 自2002年全面开展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改革以来,供水行业市场化的项目比重逐年增大。截至2007年底,供水市场上最活跃的19家社会企业共签约供水项目146个(包括水厂单元服务和系统服务项目),项目的供水总能力相当于2007年全国供水总能力的16.5%。其中,11家外资水务企业签约94个项目,供水总能力相当于2007年全国供水总能力的9.7%。 4、 供水行业改革形成模式多元化格局 供水行业经历了从水厂单元服务的改革到系统服务全面改革的变化。上世纪90年代,供水改革以针对水厂单位服务的BOT项目和固定回报为主导模式,2002年以来已经逐步发展成为以系统服务为主导改革模式。在改革重心上一直偏重供水的资产和产权改革,而服务效率上的关注薄弱。2007年,在兰州、海口、扬州、天津等地出现了溢价收购供水资产的项目,引起行业和社会和高度关注。 二、 进一步发展所面临的背景与问题1、供水安全压力迅速加大,即将进入水质事故高发期 随着我国水污染形势的日益严峻,供水源水污染严重,在120多个大中城市中原水合格率约为70%,加大中小城市这一数据可能低于50%。另一方面,我国供水设施陈旧,缺乏应有的设施更新,而且难以应对原水水质下降的现状。虽然我们发布了新的饮用水水质标准,但是缺乏实质性的硬件准备。在水质检测方面,大部分检测能力保留在供水企业内部,独立监测的能力差。因此供水安全存在较大的系统风险。 2、政府投资不断弱化,而社会投资难当投资重任 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城市供水的政府投资逐年减少,投资的主体基本进入了企业和市场投资。但是受到融资结构和产业模式的限制,也受制于水价水平支撑不足的影响,社会投资在投资总量上难以满足城市供水事业发展的需要。尤其是在水质压力逐渐加大,服务均等化要求日益升级的背景下,存在巨大的投资缺口,客观上造成城市供水设施的投资不足。 3、政府在供水公共责任上存在责任缺位 城市供水服务作为重要的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存在严重的责任缺位问题。不少地方政府通过“改革”把供水服务当作“包袱”摔给社会企业,以为市场化了就摆脱了政府公共服务责任。政府责任的缺位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市场化改革定位不清和模式的混乱,部分项目出现政府与企业的相互推委,造成供水服务质量不能保障。 4、在改革目标上对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关注不足 很大比例的供水改革项目偏离了特许经营对经营环节的关注。虽然2004年建设部发布了《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由于仅仅是部门规章,难以有效规范行业改革。随着2004年以后政资分离的全面铺开,城市供水行业的改革逐渐偏离了服务和效率的主导,变成了一般意义上的产权改革,而产权改革中并没有很好地认识城市供水的公共服务性质,大部分简单参照竞争性行业的资产处置方式,使改革以国有资产转移为主线,极大地淡化了供水服务中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等主要矛盾。 5、价格形成进入低质低价的怪圈 1998年原国家计委和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重点关注了供水服务的合法性成本问题,没有优质优价的空间,难以适应目前供水服务水平日益提高的要求,难以应对原水水质恶化的需要。而且以企业合法性成本作为定价依据的做法,不能鼓励服务企业提高效率。 三、 供水行业的主要改革方向 1、明确城市供水的公共服务性质,强调政府责任 城市供水作为最为重要的政府公共服务内容,在供水服务安全压力日益增加的背景下,需要清晰界定供水服务的公共服务性质,强调供水领域的政府责任,无论任何形式的供水改革,不能免除政府的供水服务责任。 2、在投资多元化的前提下,加强各级政府的财政性投资 作为公共服务的供水服务需要政府投资,尤其是地方财政的投资,政府是公共服务当然的投资主体。中央政府需要通过转移支付的形式,对城市供水领域的沉淀性资产部分给予补助性投资,提高供水服务设施的水平。政府公共服务投资不排斥企业投资的参与,但是企业投资需要相应的回报作为支持,政府投资的目的是降低水价的压力,提高设施的水平。政府投资形成的沉淀性资产应该作为财政性资产保留政府,不应该成为回报的基数。 3、完成特许经营立法,鼓励资产与经营的分离 多元化的投资,不应妨碍具体供水经营服务的市场机制。应尽快完成特许经营的立法,在特许经营的政策框架之下,鼓励供水资产与经营权的分离。在投资领域鼓励多元化,而在经营环节全面实行市场化,由规模化、专业化的市场主体来进行经营服务,促进供水行业的服务业转型。 4、改变价格形成机制,推进以绩效评价为基础的经济监管 需要修订原来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定价原则,逐渐改变按照企业合法性成本为基数的成本监审模式,形成以行业平均成本为定价成本的成本监审模式,鼓励企业提高服务效率。转变以企业资产总量作为基数的定价模式,改为以营业总额为基数的定价模式,促进供水行业的服务业转型和服务效率的提高。逐步建立供水企业绩效评价的信息平台,为监管部门提供横向比较,经济监管的工具,逐渐使行业平均成本成为定价基础。 (二〇〇九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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