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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抽查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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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讨论】10种 碳酸饮料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

    碳酸饮料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本次对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广东等11个省、直辖市88家企业生产的120种碳酸饮料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依据GB 2759.2-2003《碳酸饮料卫生标准》、GB/T 10792-2008《碳酸饮料(汽水)》、GB 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及备案企业标准的规定,对碳酸饮料产品的二氧化碳气容量、咖啡因、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总砷、铅、铜、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亮蓝、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2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中发现有10种产品不合格,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一、本次抽查中有2种产品二氧化碳酸气容量不合格。二氧化碳气容量是碳酸饮料的特征性指标,充足的二氧化碳气容量能使碳酸饮料具有爽口感,二氧化碳气容量不合格会影响碳酸饮料的口感。二、本次抽查中有3种产品菌落总数超标,有4种产品酵母超标。三、本次抽查中各有1种产品甜味剂糖精钠、安赛蜜和甜蜜素不合格。碳酸饮料常识[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77784]碳酸饮料.rar[/url]

  • 【转帖】2010年酒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0家企业生产的200种啤酒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啤酒》GB4927-2008、《发酵酒卫生标准》GB2758-2005、《啤酒瓶》GB4544-1996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对啤酒产品的包装、警示语标注、二氧化碳、酒精度、原麦汁浓度、甲醛、铅、双乙酰、蔗糖转化酶活性(生、鲜啤酒)、特种啤酒的特征性指标、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15项质量指标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1种产品违反标准规定,使用非“B”字啤酒瓶,在抽取的12瓶样品中有3瓶是非“B”字瓶;有1种产品的酒精度实测值为2.9%vol,低于标准值≥3.1%vol的规定。具体抽查结果如下:[table=753][tr][td][b]序号[/b][/td][td][b]企业名称[/b][/td][td][b]所在地 [/b][/td][td][b]产品名称[/b][/td][td][b]商标[/b][/td][td][b]规格型号[/b][/td][td][b]生产日期(批号)[/b][/td][td][b]抽查结果[/b][/td][td][b][color=#0021b0]主要不合格项目 [/color][/b][/td][td][b]承检机构[/b][/td][/tr][tr][td]1[/td][td]唐山金百利啤酒饮料有限公司[/td][td]河北省[/td][td]金百利啤酒[/td][td]金百利[/td][td]600mL/瓶 10°P[/td][td]2010-04-10[/td][td]不合格[/td][td][color=#f10b00]使用非“B”字啤酒瓶[/color][/td][td]国家农业标准化监测与研究中心(黑龙江)[/td][/tr][tr][td]2[/td][td]益阳会龙泉啤酒有限公司[/td][td]湖南省[/td][td]亿豪啤酒(清爽)[/td][td]亿豪[/td][td]500mL/瓶 12瓶/箱 熟啤酒 8°P≥3.1%vol[/td][td]2010-04-11[/td][td]不合格[/td][td][color=#f10b00]酒精度[/color][/td][td]国家热带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td][/tr][/table]

  • 【转帖】6家企业的6种葡萄酒产品不合格 葡萄酒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公布

    1月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2010年第4号公告《2009年第3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质量公告》,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了2009年第3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其中包含葡萄酒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6家企业生产的6种葡萄酒检验不合格。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山东、河南、新疆、甘肃、宁夏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00家企业生产的120种葡萄酒产品。 抽查的品种包括:干型、半干型白葡萄酒和干型、甜型、半甜型红葡萄酒,基本涵盖了我国市场上现有的葡萄酒产品品种。 本次抽查依据《葡萄酒》GB15037-2006、《发酵酒卫生标准》GB2758-2005等国家标准的规定,对葡萄酒产品的酒精度、干浸出物、甲醇、总二氧化硫、铅、苯甲酸/苯甲酸钠、山梨酸/山梨酸钾、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胭脂红、苋菜红、诱惑红、柠檬黄、日落黄、亮蓝、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等19个卫生、理化、食品添加剂指标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6家企业生产的6种产品不合格。具体抽查结果如下: 不合格的6家葡萄酒企业产品名单为: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日华 夏 酒 报中国酒业风向标期(批号) 抽查结果 主要不合格项目 承检机构 无棣县张塔长城酒业有限公司 中国红葡萄酒 张塔 750mL/瓶 酒精度:6%vol 2009-06-01 不合格 酒精度,干浸出物,菌落总数,苯甲酸/苯甲酸钠,糖精钠,甜蜜素,苋菜红 国家葡萄酒及白酒、露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烟台华夏王朝葡萄酿酒有限公司 特制高级干红葡萄酒 HUAXIAKINGDOM 750mL/瓶 酒精度:11.5%vol 2009-07-18 不合格 菌落总数 国家葡萄酒及白酒、露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吐鲁番葡城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冰美人葡萄酒 葡成王 750mL/瓶 酒精度:8%vol 半甜 2009-07-05 不合格 糖精钠,甜蜜素 国家农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新疆) 新疆吐鲁番市金源葡萄酒业有限公司 味尔浓红葡萄酒 金葡庄园 750mL/瓶 酒精度:13%vol 甜型 2009-05-19 不合格 安赛蜜 国家农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新疆) 哈密市古道酒业有限公司 古道公主葡萄酒 古道 750mL/瓶 酒精度:8%vol 半甜型 2009-07-20 不合格 酒精度 国家农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新疆) 昌吉市阿尔金酒业有限公司 窖藏干红葡萄酒   750mL/瓶 酒精度:12%vol 2009-06-18 不合格 酒精度 国家农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新疆)

  • 【讨论】6种膨化食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

    膨化食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本次对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10个省、直辖市88家企业生产的100种膨化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依据GB17401-2003《膨化食品卫生标准》、GB2762-2005《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及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对膨化食品的感官、酸价、过氧化值、羰基价、糖精钠、安赛蜜、甜蜜素、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亮蓝、铝、总砷、铅、黄曲霉毒素B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2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中发现有6种产品不合格,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一、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大肠菌群不合格。经检验,大肠菌群实测值为210MPN/100g,超过国家标准(≤90MPN/100g)的规定。二、本次抽查中有5种产品检出甜蜜素。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膨化食品中糖精钠、甜蜜素和安赛蜜不得检出。 [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77791]膨化食品.rar[/url]

  • 【讨论】5种婴幼儿配方米粉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

    婴幼儿配方米粉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本次对北京、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四川等10个省、直辖市36家企业生产的47种婴幼儿配方米粉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 本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0767-1997《婴幼儿配方粉及婴幼儿补充谷粉通用技术条件》、GB 10769-1997《婴幼儿断奶期辅助食品》、GB 10770-1997《婴幼儿断奶期补充食品》、GB 13432-2004《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对婴幼儿配方米粉产品的脂肪、蛋白质、灰分、钙、磷、铁、锌、钠、碘、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B1、维生素B2 、维生素C、烟酸、铅、砷、硝酸盐、亚硝酸盐、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乙型溶血性链球菌)、脲酶定性等26个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本次抽查婴幼儿配方米粉产品的铅、砷、硝酸盐、亚硝酸盐、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乙型溶血性链球菌)、脲酶定性等11项卫生指标单项符合率均为100%。抽查中有5种产品不合格,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 一、本次抽查中湖南南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胡萝卜果蔬米粉产品维生素C含量实测值为13mg/100g,达不到企业标准规定维生素C指标为≥20mg/100g的规定。二、本次抽查中江西瑞博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婴幼儿淮山多维营养米粉产品的多种食品营养强化剂检验项目不合格。包括:磷、钙、维生素A、维生素D含量均低于产品标准范围值。三、本次抽查中有2种产品维生素A指标不合格。其中有1种产品的维生素A含量为166.9 IU/100g,达不到产品标准1000~1500IU/100g的规定。四、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维生素D指标不合格。维生素D含量为869.6 IU/100g,超出产品标准200~600 IU/100g的规定。 [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77789]婴幼儿配方米粉.rar[/url]

  • 【讨论】7种啤酒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不合格

    啤酒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本次对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重庆、贵州、陕西、山西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99家企业生产的200种啤酒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依据为强制性国家标准GB4927-2001《啤酒》、GB2758-2005《发酵酒卫生标准》、GB10344-1989《饮料酒标签标准》及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对啤酒产品的卫生、部分理化及部分感官、包装、标签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其中包括特种啤酒的特征性指标(干啤酒中真正发酵度、冰啤酒中浊度、纯生啤酒的蔗糖转化酶活性)、包装(瓶装啤酒是否用绳捆扎出售、有无"B"标记)和甲醛及致病菌等项目指标。抽查结果表明:我国啤酒产品整体质量水平良好,呈上升趋势,大中型企业产品合格率为100%,小型企业产品合格率为94.9%。 抽查中发现有7种产品不合格,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一、本次抽查中有2种产品使用涉及人身安全的非“B”瓶包装。啤酒的非“B”瓶包装耐内压力明显低于“B”瓶,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瓶装啤酒所用的玻璃瓶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B”瓶。二、本次抽查中有3种产品原麦汁浓度不合格。其中,有1种啤酒的原麦汁浓度实测值为8.9°P,与标准规定的≥9.8°P相比低了0.9°P。原麦汁浓度是衡量啤酒营养和口感的指标。三、本次抽查中有2种产品酒名标注不规范,用“纯生化啤酒”、“原生态纯生化啤酒”命名熟啤酒。[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77780]啤酒.rar[/url]

  • 【转帖】福建产品质量抽查:女时装合格率低于八成

    福建产品质量抽查:女时装合格率低于八成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15日公布的2011年第一季度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显示,床上用品、女时装、文胸、皮鞋等4种产品,合格率低于80%。近日,福建省质监部门对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日用消费品、燃油(燃气)产品、农资产品、建筑装修材料等5大类涉及民生产品进行了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了1713批次产品,合格1614批次,产品抽查合格率为94.22%。抽查结果显示,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抽查1029批次,合格991批次,合格率96.3%。其中,速冻面米制品、果冻、白酒、食品保鲜膜等7种产品抽样批次合格率为100%,肉制品、年糕、膨化食品、炒货及坚果制品、一次性塑料餐饮具等7种产品抽样批次抽查合格率在95%以上。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处处长郑乙全说,少数日用消费品标识、成分、性能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运动服、针织羊毛衫、旅游鞋、卫生巾、液化石油气、轻柴油、化肥等7种产品,抽查合格率在90%以上;床上用品、女时装、文胸、皮鞋等4种产品,合格率低于80%。郑乙全表示,质监部门将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督促这些企业切实采取整改措施,改进和提高产品质量。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民生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讨论】18种豆制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

    豆制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本次对北京、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79家企业生产的200种豆制品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11-2003《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GB2712-2003《发酵性豆制品卫生标准》、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等标准的规定,对豆制品产品的标签、铅、总砷、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脱氢乙酸、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致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苏丹红Ⅰ-Ⅳ号、吊白块、黄曲霉毒素B1等1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中发现有18种产品不合格,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一、本次抽查中有10种产品菌落总数和4种产品大肠菌群不合格。其中重庆市南岸区亚松森食品厂生产的川妹子卤香豆干菌落总数为52000cfu/g,超过标准限量近70倍。定型包装非发酵性豆制品产品的菌落总数为≤750cfu/g;大肠菌群为≤40MPN/100g;发酵性豆制品产品的大肠菌群为≤30MPN/100g。二、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苯甲酸、3种产品脱氢乙酸、1种产品甜蜜素、2种产品安赛蜜、1种产品山梨酸含量超标。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要求》规定,豆干再制品中山梨酸的最大使用量为1.0g/kg,发酵豆制品中才允许使用脱氢乙酸,豆干再制品和发酵豆制品中均不允许使用苯甲酸、甜蜜素、安赛蜜。三、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总砷含量为0.7 mg/kg,超过国家标准(≤0.5 mg/kg)规定的要求。 [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77782]豆制品.rar[/url]

  • 【讨论】7种果蔬汁饮料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

    果蔬汁饮料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本次对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南、广东、新疆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39家企业生产的150种果蔬汁饮料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依据GB 19297-2003《果、蔬汁饮料卫生标准》、GB 10789-2007《饮料通则》、GB 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CCGF 120.4-2008《果蔬汁饮料产品国家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的规定,对果蔬汁饮料产品的总砷、铅、铜、二氧化硫残留量、展青霉素(仅适用于苹果汁、山楂汁饮料)、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诱惑红、亮蓝)、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2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另外以罐头加工工艺生产的罐装产品需检测锌、铁、锡及锌、铜、铁总和、商业无菌。抽查中发现有7种产品不合格,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一、本次抽查中有3种产品酵母超标。其中鞍山市庆丰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脐橙果肉饮料产品酵母、菌落总数和甜蜜素同时超标,酵母、菌落总数检测值分别为16000 cfu/mL和11000 cfu/mL。强制性国家标准GB19297-2003《果、蔬汁饮料卫生标准》规定,果蔬汁饮料的酵母≤20 cfu/mL,菌落总数≤100 cfu/mL。二、本次抽查中有4种产品甜蜜素超标。其中有1种产品甜蜜素检测值为2.16g/kg。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果蔬汁饮料中甜蜜素不得超过0.65g/kg。三、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标签明示“不添加防腐剂”,经检测,其山梨酸实测值为0.12g/kg,不符合产品明示的质量承诺。山梨酸作为一种防腐剂,添加到果蔬汁饮料中可抑制微生物的生长,防止产品变质。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果蔬汁饮料中山梨酸不得超过0.5g/kg。 [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77788]果蔬饮料.rar[/url]

  • 【转帖】抽查显示:辽宁近半桶装水质量不合格

    [color=#DC143C][size=4]新华网沈阳10月6日电 由辽宁省质监部门日前组织的一次抽样调查显示,辽宁近半桶装水质量不合格。[/size][/color]  这次抽查由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辽宁省农产品及食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二站进行,对全省范围内的桶装水、果(蔬)汁饮料、灭菌乳、酸乳、植物蛋白饮料、含乳饮料和膨化食品等7种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这7种产品均是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食品,质量优劣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本次共抽查沈阳、大连、鞍山等14个地区226家企业生产的245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175批次,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平均合格率为71.4%。其中丹东、辽阳、本溪、营口、沈阳地区企业生产的产品抽样合格率较高,都超过了80%,而铁岭、葫芦岛、大连、朝阳地区企业的产品抽样合格率都未超过50%。  此次抽查中质量问题最为严重的是桶装水,在抽查的全省120家桶装水企业生产的120批次产品中,合格62批次,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仅为51.7%。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果(蔬)汁饮料质量非常好。被抽查的20家果(蔬)汁饮料企业生产的20批次产品全部合格。14家植物蛋白饮料和含乳饮料企业生产的14批次产品质量也全部合格。  此外,灭菌乳和酸乳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3.5%;膨化食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83.3%。  抽查存在质量问题的桶装水的主要不合格项为微生物指标、电导率、亚硝酸盐和pH值。本次监督抽查中,微生物指标不合格58项次,占总不合格项次的55.2%。

  • 陕西抽查一次性纸碗四成不合格

    日前,陕西省质监局通报第一季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抽查的196家生产和经销企业的297批次样品中,合格样品277批次,产品抽查总体合格率为93.3%。其中,食品用一次性纸碗不合格率最高,为42.9%,市民购买一次性餐饮具时要注意选择杯壁厚实,杯身挺度好的产品。今年第1季度,省质监局开展了第1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查产品涉及日用消费品、建筑及装饰装修材料、食品相关产品等3大类11种。共抽查196家生产和经销企业的297批次样品,合格样品277批次,产品抽查总体合格率为93.3%。合格率100%的产品有食品用一次性纸杯、食品用一次性塑料杯、皮鞋、旅游鞋共4种产品。彩色电视机、洗衣机、餐具洗涤剂、木地板、插座及转换器合格率在90%至99.9%以上。细木工板、食品用一次性纸碗合格率在70%以下。其中,食品用一次性纸碗抽查产品不合格率最高,为42.9%。本次共抽查西安、宝鸡的7家生产企业7批次样品,有3批次样品抗压强度不符合标准。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建材轻工中心主任李治纲说,纸碗、纸杯若抗压强度不够,在盛热食、热水时容易溢出被烫伤。市民购买一次性餐饮具时,要选择杯壁厚实、硬挺的。挑选纸杯时,要注意杯口至杯身15毫米,不得有印刷品。针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陕西省质监局将责成各市质监部门对相关企业依法处理,督促其限期整改。同时将曝光质量较差的产品和企业,引导消费者正确选购。

  • 沈阳市质监局2011年酱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71号通报

    市有关企业:  为保证沈阳市酱油的产品质量,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保证广大市民的饮食健康,沈阳市质监局以国家质检总、省局开展的“质量月”活动为载体,于2011年9月20日~2011年10月20日对我市辖区内的酱油生产企业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抽查沈阳市辖区处于生产状态的酱油生产企业7家,合格生产企业6家,企业合格率85.7%;抽查产品14批次,产品质量合格11批次,产品质量合格率78.6%。  本次监督抽查的抽样、检验及判定的依据是《沈阳市酱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  本次监督抽查检验项目有:氨基酸态氮、铵盐、黄曲霉毒素B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苯甲酸、山梨酸、总酸、总砷、铅、对羟基苯甲酸酯类、柠檬黄、日落黄、共17项。  二、检验结果分析  本次共抽查7家企业生产的14批次产品,产品质量合格11批次,产品质量合格率为78.6%,3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产品均为沈阳市洪光调味品厂生产的产品,不合格项目均为氨基酸态氮和甜蜜素。  三、抽查主要项目分析  1、防腐剂(苯甲酸、山梨酸)  苯甲酸、山梨酸都是防腐剂,添加到食品中可抑制微生物的生长,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保质期,有较小的毒性。但长期食用苯甲酸和山梨酸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人体肠胃功能、血液酸碱度失调,会对人体的肝脏和肾脏产生影响,尤其会加重肝脏的负担,对人体健康不利。  本次监督抽查的酱油产品防腐剂(苯甲酸、山梨酸)项目均符合标准规定值。

  • 上海抽查陶瓷砖质量 三批次粤产货不合格

    近期,上海市质监局对本市陶瓷砖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本次抽查的陶瓷砖产品包括瓷质砖、炻瓷砖、细炻砖、炻质砖和陶质砖5种产品。共抽查41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3批次。这3批次不合格瓷砖为广东新中源陶瓷有限公司、广东欧雅陶瓷有限公司、广东新明珠陶瓷集团有限公司生产。 陶瓷砖是日常耐用消费品,同时,产品使用的对象范围较广,产品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本次抽查的5种陶瓷砖产品中,瓷质砖是列入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CCC)目录的产品,认证机构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和方圆标志认证中心等。 此次抽查依据GB 6566-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T 4100-2006《陶瓷砖》等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对产品的尺寸、吸水率、破坏强度、断裂模数、无釉砖耐磨深度、抗釉裂性、耐化学腐蚀性、耐污染性、放射性核素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放射性核素项目为CCC强制认证检测项目。 本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一是尺寸,国家标准规定瓷质砖的厚度偏差不大于5%,该项目有2批次产品不合格。二是断裂模数,国家标准规定瓷质砖的断裂模数平均值不小于35MPa,单值不小于32MPa,该项目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 上海市质监局提醒消费者,选购瓷砖时应特别注意3个方面:耐磨度,这是一个衡量瓷砖质量的重要标准,一般分为5度。度数越低,耐磨性越差,消费者可根据装饰需要进行选购。吸水率,吸水率高的瓷砖一般空隙较小,致密度比较低,相反,吸水率低的瓷砖致密度就比较高。墙面砖可以选择吸水率较高的瓷砖,而地面则要选择吸水率低的,特别是在浴室的环境中,较低的吸水率还可以保证瓷砖不会过度膨胀而发生变形。硬度,优质的瓷砖一般硬度较高,韧性强,不易破碎。购买时可以通过敲击碎片的办法来检查瓷砖的内在质量。《中国质量报》----来自“中国质量新闻网”,转发仅仅为传递更多质量信息。

  • 2022年羽绒服装等19种网售产品质量 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2022年,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羽绒服装等19种网售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况  (一)抽查产品及平台。本次抽查羽绒服装、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学生文具、学生书包、儿童牙刷、投影机、电热暖手器、电动晾衣架、自动电饭锅、洗碗机、电源适配器、读写台灯、移动电源、塑料家具、平衡车、电子门锁、锁具、非医用口罩、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等19种网售产品,来自天猫、京东、拼多多、抖音、唯品会、苏宁易购、小红书、淘宝、小米有品、1688、当当、快手、网易严选、真快乐(国美)、有赞、华为商城、考拉海购、极有家、云集、小牛电动等20家电子商务平台。  (二)抽查的总体情况。本次抽查1983家企业生产的2204批次产品,检出373批次产品不合格(详见附件),抽查不合格率为16.9%。对19种网售产品的328个项目进行检验,其中安全项目251个,占比76.5%。在抽查发现的373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有267批次产品涉及安全项目不合格,占比为71.6%。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羽绒服装抽查不合格率为10.7%。本次抽查检验14个省(市)225家企业生产的234批次产品,发现25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10.7%,较上次抽查下降7.3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21.9%、18.0%、10.7%。  [img]https://gkml.samr.gov.cn/nsjg/zljdj/202304/W020230428596122930233.png[/img]  图1 羽绒服装产品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重点对羽绒服装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等12个项目进行检验,其中安全项目3个,占比25.0%。发现不合格项目为羽绒含绒量、绒子含量、纤维含量,不涉及安全项目。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企业原料采购质量控制不严格,没有按标准要求正确标注纤维含量信息。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浙江省、上海市、广东省有关企业生产的产品,分别抽查检验69批次、44批次、42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7.4%、6.8%、4.8%。  (二)儿童及婴幼儿服装抽查不合格率为20.7%。本次抽查检验16个省(区、市)315家企业生产的329批次产品,发现68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20.7%,较上次抽查上升5.4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3.2%、15.3%、20.7%。  [img]https://gkml.samr.gov.cn/nsjg/zljdj/202304/W020230428596122943507.png[/img]  图2 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重点对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等17个项目进行检验,其中安全项目8个,占比47.1%。发现不合格项目为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纤维含量、附件抗拉强力、绳带要求、附件锐利性。其中,绳带要求有29批次产品不合格,pH值有11批次产品不合格,附件抗拉强力有8批次产品不合格,以上三个项目均为安全项目。经技术机构分析,绳带要求项目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企业产品绳带款式设计不合理,如长度过长、给头颈部等重要部位设计了绳带等;pH值项目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在染整后没有进行有效的清洗或中和处理,导致产品残留过量的酸碱性物质;附件抗拉强力项目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面料强度差、缝线强度低、缝纫参数不当等原因导致钮扣等附件连接强度不足。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浙江省、广东省、上海市有关企业生产的产品,分别抽查检验104批次、59批次、42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29.8%、16.9%、11.9%。  (三)学生文具抽查不合格率为3.9%。本次抽查检验15个省(市)的203家企业生产的257批次产品,发现10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3.9%,较上次抽查下降3.1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4.7%、7.0%、3.9%。  [img]https://gkml.samr.gov.cn/nsjg/zljdj/202304/W020230428596122948569.png[/img]  图3 学生文具产品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重点对学生文具的D[sub]65[/sub]亮度,D[sub]65[/sub]荧光亮度,笔套安全,边缘、尖端,丙烯酰胺等12个安全项目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项目为D[sub]65[/sub]荧光亮度,边缘、尖端,可触及的塑料件中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限量,笔套安全。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企业对新标准理解不足,忽视对原辅材料及成品有害物质的质量控制。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产业聚集区浙江省、广东省、上海市有关企业生产的产品,分别抽查检验90批次、63批次、40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5.5%、0%、7.5%。  (四)学生书包抽查不合格率为23.1%。本次抽查检验10个省(市)100家企业生产的104批次产品,发现24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23.1%。  本次抽查重点对学生书包的负重、缝合强度、旅行式拉杆书袋滑轮和拉杆、背带类书袋的性能、振荡冲击性能等9个项目进行检验,其中安全项目4个,占比44.4%。发现不合格项目为振荡冲击性能、可触及的塑料件中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限量。其中,安全项目可触及的塑料件中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限量有21批次产品不合格。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企业原料质量控制不严格,采用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塑料件。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广东省、浙江省有关企业生产的产品,分别抽查检验55批次、13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23.6%、7.7%。  (五)儿童牙刷抽查不合格率为18.2%。本次抽查检验10个省(市)84家企业生产的88批次产品,发现16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18.2%。  本次抽查重点对儿童牙刷的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有害元素、磨尖丝刷毛pH、毛束拉力、颈部抗弯力等14个安全项目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项目为儿童牙刷刷头、磨毛、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电安全要求、儿童电动牙刷可拆卸零部件。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企业对标准条款理解不透彻,手动儿童牙刷头部制造成了可拆卸的形式;未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生产,在电安全要求方面不重视标志和说明内容。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广东省、江苏省、浙江省有关企业生产的产品,分别抽查检验25批次、23批次、20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24.0%、13.0%、15.0%。  (六)投影机抽查不合格率为20.0%。本次抽查检验8个省(市)32家企业生产的35批次产品,发现7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20.0%,较上次抽查上升4.6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0.0%、15.4%、20.0%。  [img]https://gkml.samr.gov.cn/nsjg/zljdj/202304/W020230428596122952997.png[/img]  图4 投影机产品近3次国家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重点对投影机的电击和能量危险的防护,接地导体及其连接的电阻,电气绝缘,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导体的端接等20个项目进行检验,其中安全项目9个,占比45%。发现不合格项目为辐射骚扰(1GHz以下),交流电源端口的传导发射,1GHz以下辐射发射,电气间隙、爬电距离,电源端子骚扰电压,抗电强度。其中,安全项目电气间隙、爬电距离有2批次产品不合格,抗电强度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经技术机构分析,电气间隙、爬电距离项目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企业没有关注到产品内部元器件位置对电气间隙的影响;抗电强度项目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在产品生产阶段,内部走线、上件位置等方面一致性控制不到位。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广东省有关企业生产的产品,抽查检验20批次,抽查不合格率为30.0%。  (七)电热暖手器抽查不合格率为4.2%。本次抽查检验10个省(市)87家企业生产的96批次产品,发现4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4.2%,较上次抽查下降60.9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68.5%、65.1%、4.2%。  [img]https://gkml.samr.gov.cn/nsjg/zljdj/202304/W020230428596122958313.png[/img]  图5 电热暖手器产品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重点对电热暖手器的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等14个安全项目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项目为结构、元件、输入功率和电流。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企业对加热元器件质量管控不严格,虚标发热功率;产品使用的元器件或电路布局等技术设计不合理。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浙江省、广东省有关企业生产的产品,分别抽查检验52批次、29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7.7%、0%。  (八)电动晾衣架抽查不合格率为46.2%。本次抽查检验9个省(市)48家企业生产的52批次产品,发现24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46.2%。  本次抽查重点对电动晾衣架的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等16个安全项目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项目为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结构、输入功率和电流。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企业对产品的电气安全标准不熟悉,产品外壳和电源线夹紧装置的结构设计不合理。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浙江省、广东省有关企业生产的产品,分别抽查检验22批次、17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45.5%、35.3%。  (九)自动电饭锅抽查不合格率为4.2%。本次抽查检验10个省(市)107家企业生产的120批次产品,发现5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4.2%,较上次抽查下降3.4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5.4%、7.6%、4.2%。  [img]https://gkml.samr.gov.cn/nsjg/zljdj/202304/W020230428596122955587.png[/img]  图6 自动电饭锅产品近3次国家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重点对自动电饭锅的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等19个项目进行检验,其中安全项目16个,占比84.2%。发现不合格项目为非正常工作、输入功率和电流、结构、能效等级、端子骚扰电压(连续骚扰)。其中,安全项目非正常工作有2批次产品不合格,输入功率和电流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结构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经技术机构分析,非正常工作和结构项目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产品结构和保护电子线路设计不合理;输入功率和电流项目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企业选用的发热盘质量较差,发热盘功率未达整机的额定功率要求。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广东省、浙江省有关企业生产的产品,分别抽查检验85批次、10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4.7%、0%。  (十)洗碗机抽查不合格率为12.7%。本次抽查检验6个省(市)51家企业生产的55批次产品,发现7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12.7%,较上次抽查上升8.9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20.0%、3.8%、12.7%。  [img]https://gkml.samr.gov.cn/nsjg/zljdj/202304/W020230428596122968204.png[/img]  图7 洗碗机产品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重点对洗碗机的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等16个安全项目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项目为结构、接地措施、非正常工作、螺钉和连接、输入功率和电流。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企业未按标准要求正确明示产品额定功率;电子电路的设计未考虑滤波电路的电压泄放设计及产品非正常工作下的安全保护要求;产品结构设计存在缺陷,水路设计未考虑对器具内污水虹吸倒流的防护、保护接地措施不可靠。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广东省、浙江省有关企业生产的产品,分别抽查检验38批次、9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8.4%、0%。  (十一)电源适配器抽查不合格率为10.2%。本次抽查检验8个省(市)73家企业生产的88批次产品,发现9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10.2%,较上次抽查下降0.7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5.8%、10.9%、10.2%。  [img]https://gkml.samr.gov.cn/nsjg/zljdj/202304/W020230428596122962733.png[/img]  图8 电源适配器产品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重点对电源适配器的电源接口、电击和能量危险的防护、接地导体及其连接的电阻、电气绝缘、导体的端接等28个项目进行检验,其中安全项目22个,占比78.6%。发现不合格项目为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发热要求,电源端子骚扰电压,电气绝缘,抗电强度等。其中,安全项目电气间隙、爬电距离有7批次产品不合格,发热要求有5批次产品不合格。经技术机构分析,电气间隙、爬电距离项目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企业未考虑产品所适用的海拔高度,初/次级电路之间铜箔、绝缘挡板的尺寸以及变压器内部初/次级绕组设计不合理;发热要求项目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企业使用的直接支撑电源适配器插销材料热塑性差,元器件规格选择不当。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广东省有关企业生产的产品,抽查检验71批次,抽查不合格率为9.9%。  (十二)读写台灯抽查不合格率为19.6%。本次抽查检验11个省(区、市)84家企业生产的112批次产品,发现22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19.6%。  本次抽查重点对读写台灯的结构、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防触电保护、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谐波电流限值等14个项目进行检验,其中安全项目6个,占比42.9%。发现不合格项目为照度及照度均匀度,辐射电磁骚扰(30MHz~300MHz),遮光性,骚扰电压(电源端子),谐波电流限值,结构(平稳度),耐热、耐火和耐起痕,显色指数(R[sub]a[/sub]、R[sub]9[/sub])。其中,安全项目结构(平稳度)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耐热、耐火和耐起痕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经技术机构分析,结构(平稳度)项目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读写台灯底盘太轻,不能有效防止倾倒;耐热、耐火和耐起痕项目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读写台灯选用的绝缘材料无法阻燃。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广东省、浙江省、上海市企业生产的产品,分别抽查检验52批次、15批次、12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26.9%、13.3%、33.3%。  (十三)移动电源抽查不合格率为35.4%。本次抽查检验9个省(市)95家企业生产的99批次产品,发现35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35.4%,较上次抽查上升10.4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9.8%、25.0%、35.4%。  [img]https://gkml.samr.gov.cn/nsjg/zljdj/202304/W020230428596122962306.png[/img]  图9 移动电源产品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重点对移动电源的发热要求、常温下的有效输出容量、转换效率、输出电压、短路保护等10个项目进行检验,其中安全项目6个,占比60.0%。发现不合格项目为转换效率、常温下的有效输出容量、无线电骚扰、过充电、自由跌落。其中,安全项目过充电有5批次产品不合格。经技术机构分析,过充电项目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电池耐高压、承受大电流能力差,在高压大电流下充电时,电池内部副反应加剧,内压和温度上升,易引起电池起火、爆炸。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广东省有关企业生产的产品,抽查检验79批次,抽查不合格率为40.5%。  (十四)塑料家具未发现不合格。本次抽查检验9个省(市)35家企业生产的51批次产品。重点对其他外观、理化性能、力学性能、有害物质限量4类37个项目进行检验,其中安全项目15个,占比40.5%,未发现不合格。  (十五)平衡车抽查不合格率为13.3%。本次抽查检验5个省(区、市)25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产品,发现4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13.3%,较上次抽查上升2.5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27.9%、10.8%、13.3%。  本次抽查重点对平衡车的最高设计车速、超速保护、低电量保护、充电锁止、防飞转保护等8个安全项目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项目为充电锁止、驻坡能力及保护、超速保护。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企业对标准理解不到位、产品设计存在缺陷。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浙江省企业生产的产品,抽查检验20批次,抽查不合格率为10.0%。  (十六)电子门锁抽查不合格率为17.1%。本次抽查检验14个省(市)102家企业生产的105批次产品,发现18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17.1%,较上次抽查下降17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1.7%、34.1%、17.1%。  [img]https://gkml.samr.gov.cn/nsjg/zljdj/202304/W020230428596122972567.png[/img]  图10 电子门锁产品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重点对电子门锁的锁舌轴向静载荷、锁舌侧向静载荷、执手承受静拉力及扭矩、绝缘电阻、抗电强度等11个安全项目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项目为防破坏报警功能、安全性要求、锁舌轴向静载荷。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企业没有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设计生产,原料采购方面质量控制不严格。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产业聚集区广东省、浙江省有关企业生产的产品,分别抽查检验46批次、27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3.0%、18.5%。  (十七)锁具抽查不合格率为8.9%。本次抽查检验9个省(市)73家企业生产的79批次产品,发现7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8.9%,较上次抽查上升4.6个百分点。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1.7%、4.3%、8.9%。  [img]https://gkml.samr.gov.cn/nsjg/zljdj/202304/W020230428596122979340.png[/img]  图11 锁具产品近3年国家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抽查重点对锁具的锁舌伸出长度、斜舌侧向静载荷、方舌轴向静载荷、方舌侧向静载荷、执手扭矩等38个安全项目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项目为锁舌伸出长度、条形自行车锁承受静拉力、方舌轴向静载荷、执手轴向静拉力。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产品设计不合理,产品用料质量控制不到位。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浙江省、广东省、上海市有关企业生产的产品,分别抽查检验30批次、27批次、13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0%、14.8%、7.7%。  (十八)非医用口罩抽查不合格率为29.4%。本次抽查检验17个省(区、市)193家企业生产的204批次产品,发现60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29.4%,较上次抽查下降4.1个百分点。  本次抽查重点对非医用口罩的过滤效率、颗粒物过滤效率、防护效果、呼气阀气密性、呼吸阻力等11个安全项目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项目为过滤效率、防护效果、口罩带及口罩带与口罩体的连接处断裂强力、颗粒物过滤效率、通气阻力、头带。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过滤材料采用的静电驻极工艺不当,存贮或运输过程中容易发生静电衰减,影响颗粒吸附的能力;产品的结构设计不合理,导致产品不能和面部紧密贴合,颗粒容易从贴合缝隙处渗入;口罩带与口罩体粘合工艺不良,导致粘合强力不足或粘合处材料由于过热等原因发生脆化。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湖北省、安徽省、广东省有关企业生产的产品,分别抽查检验34批次、30批次、29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7.6%、53.3%、31.0%。  (十九)电动自行车充电器抽查不合格率为42.4%。本次抽查检验8个省(市)51家企业生产的66批次产品,发现28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42.4%。  本次抽查重点对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的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等22个安全项目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项目为机械强度、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非正常工作、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等。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企业对产品标准中安全方面的规定认识不足,产品存在设计缺陷。  以上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有关企业生产的产品,分别抽查检验35批次、11批次、7批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65.7%、0%、28.6%。  三、有关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强化抽查结果处理。按照《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对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立即下架处理,同时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企业生产销售。对不合格企业,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依法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结果处理情况要及时录入e-CQS系统。总局将强化跟踪督办,视情通报各地处理结果情况。  (二)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标准依法组织生产销售,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强质量技术帮扶。组织有关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帮助企业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促进行业质量水平提高。  附件:[url=https://gkml.samr.gov.cn/nsjg/zljdj/202304/W020230428596123025074.xlsx]2022年羽绒服装等19种网售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url]

  • 质检总局通报月饼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等情况

    9月28日上午,国家质检总局在江苏海门首届质量节开幕式上现场召开新闻发布会。质检总局办公厅副主任刘洪生发布了2012年月饼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2012年8月出入境检验检疫情况、2012年8月特种设备事故情况、第一批伪造变造买卖检验检疫证书企业名单、2012年质检系统执法打假典型案例情况、修订发布《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情况、质检总局部署加强中秋、国庆节期间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等7个方面的情况,以下为具体发布内容: 一、2012年月饼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近期,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月饼产品质量开展了国家监督抽查。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甘肃、新疆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07家企业生产的320种产品。抽查发现,有317种符合标准规定, 3种月饼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合格产品中有1种产品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含量超标,2种产品包装空隙率不达标。 针对本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相关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处理。在下一步工作中,质检部门将继续开展产品质量监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维护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以上抽查结果中涉及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批号、主要不合格项目等具体情况,大家可以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查询。 二、2012年8月出入境检验检疫情况。 出入境卫生检疫情况。2012年8月,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共查验出入境人员3987.69万人次,同比上升5.79%.其中,发现传染病例107人次。出入境人员监测体检6.54万人次,同比下降43.2%,其中,检出各类传染病706例。出入境人员预防接种8.75万人次,同比下降23.14%.对于以上检出病例,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进境农产品有害生物截获情况。2012年8月,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进境农产品检疫过程中共截获有害生物1778种46654次,其中检疫性有害生物110 种3530次,一般有害生物1668种43124次。 针对发现的疫情,检验检疫机构依法作退运、销毁、除害处理等检疫措施,防止疫情传播扩散,并向国外通报,要求采取改进措施。 进口食品化妆品不合格情况。2012年8月,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共检出质量安全项目不合格的进口食品190批、化妆品4批。不合格食品涉及15类产品,主要不合格产品是乳制品类、糕点饼干类和酒类;不合格产品来自32个国家或地区;微生物、品质和污染物等项目为主要不合格原因。不合格化妆品涉及发用化妆品和其他化妆品,来自3个国家或地区,不合格原因为货证不符和包装不合格。对以上不合格的进口食品化妆品,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均采取了退运或销毁等措施,未进入国内市场。有关详细信息,将在质检总局网站上予以公布。 进境工业产品检验监管情况。2012年8月,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共计检验监管工业产品140.72万批次,同比增长4.31%.其中共计发现进口不合格0.78万批次,同比增长0.33%. 今年以来,共计检验进出口危险化学品6万余批、250亿美元,检出不合格2800批,其中91%为进口检验不合格;共检出进口废物原料226批、5.4万吨;处置进口汽车缺陷38例、13.3万辆,其中召回32例、10.7万辆;检验进口棉花10363批、39亿美元,品质、重量不合格索赔挽回经济损失6312万美元;检验进口服装22173批、4998万件,实验室检测安全项目、成分含量不合格670批、24.4万件、批次不合格率9.1%,现场检验标签不合格3852批、批次不合格率为52.2%.

  • 2011年月饼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对月饼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四川、甘肃、新疆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89家企业生产的299种月饼产品。主要依据《糕点、面包卫生标准》GB 7099-20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1、《月饼》GB 19855-2005、《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09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及《关于印发的通知》(食品整治办〔2009〕5号),对涉及健康安全的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丙酸钙、糖精钠、安赛蜜、甜蜜素、合成着色剂、膨松剂、酸价、过氧化值、总砷、铅、黄曲霉毒素B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计数、包装空隙率和包装层数、富马酸二甲酯等2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本次抽查的299种月饼产品,有293种符合标准规定,反映出我国月饼行业的整体产品质量状况良好。6种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合格项目分别涉及富马酸二甲酯、菌落总数、霉菌计数、脱氢乙酸。 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目录在2楼。

  • 2011年茶饮料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东、重庆、四川等13个省、直辖市57家企业生产的80种茶饮料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国家标准《茶饮料》GB/T21733-2008、《茶饮料卫生标准》GB19296-2003、《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的要求,对茶饮料产品的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总砷、铅、铜、茶多酚、咖啡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等1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1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茶多酚、咖啡因项目。具体抽查结果如下:茶饮料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序号企业名称所在地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批号)抽查结果主要不合格项目承检机构1北京燕京饮料有限公司北京市燕京绿茶(调味茶饮料)燕京490ml/瓶2011-03-26合格 国家农副加工产品及调味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北京统一饮品有限公司北京市统一绿茶(茉莉花味绿茶饮料)统一500ml/瓶2011-03-21合格 国家农副加工产品及调味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3北京统一饮品有限公司北京市统一冰红茶(柠檬味红茶饮料)统一500ml/瓶2011-03-26合格 国家农副加工产品及调味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4今麦郎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冰红茶(柠檬味红茶饮料)今麦郎500ml/瓶2011-04-06合格[/alig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抽查 两批次产品不合格

    国家质检总局23日公布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在17批次被抽查产品中,两批次不合格。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上海、山东等4个省、直辖市17家企业生产的17种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产品。依据《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JB/T6777-1993、《分析仪器环境试验方法》GB/T11606-2007和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产品的波长准确度、波长重复性、透射比准确性、透射比重复性、杂光、外电压变化时引起的透射比变化、基线直线性、漂移、噪声、运输贮存试验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1种产品透射比示值误差不符合标准的规定,主要是产品的单色光光路偏离,会导致检验数据出现偏差;有1种产品运输贮存试验不符合标准的规定,主要是产品在高温、低温、交变湿热、碰撞、自由跌落试验后,仪器无法通过自检,不能正常工作。

  • 2011年上海市羽绒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近期,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和销售的羽绒服产品质量进行专项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产品31批次,覆盖本市主要生产企业。经检验,不合格2批次。在这31批次产品中,本市生产的产品有25批次,不合格2批次;外省市生产的产品有6批次,不合格0批次。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8401-2003/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FZ/T 01053-2007《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GB/T 14272-2002《羽绒服装》等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对产品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面、里料纤维成分及含量;甲醛含量;pH值;羽绒含绒量;羽绒耗氧量;羽绒清洁度;羽绒气味;鸭毛(绒)含量;羽绒微生物;耐洗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水色牢度;可分解芳香胺染料;产品标识。  羽绒含绒量:羽绒含绒量的高低决定了羽绒服装的保暖性能。因此羽绒含绒量的明示是企业向消费者传达羽绒产品质量的最直接的方式,消费者可以通过企业明示的含绒量了解羽绒产品保暖性能,并根据含绒量来选择所需要的产品类型,进而满足不同消费者的消费需要。抽查中该项目不合格表现为实测含绒量与标注含绒量不相符(实测含绒量比标注含绒量低)。本次抽查中,该项有2批次产品不合格。

  • 2011年月饼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对月饼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四川、甘肃、新疆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89家企业生产的299种月饼产品。主要依据《糕点、面包卫生标准》GB 7099-20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1、《月饼》GB 19855-2005、《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09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及《关于印发的通知》(食品整治办〔2009〕5号),对涉及健康安全的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丙酸钙、糖精钠、安赛蜜、甜蜜素、合成着色剂、膨松剂、酸价、过氧化值、总砷、铅、黄曲霉毒素B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计数、包装空隙率和包装层数、富马酸二甲酯等2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本次抽查的299种月饼产品,有293种符合标准规定,反映出我国月饼行业的整体产品质量状况良好。6种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合格项目分别涉及富马酸二甲酯、菌落总数、霉菌计数、脱氢乙酸。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 2013年福建省水产加工品质量抽查不合格企业名单

    2013年第一季度水产加工品质量抽查不合格企业名单序号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批号不合格项目标准规定值(产品明示值)实测值1厦门市思明区新海都干果经营部香辣鳗鱼新海都85克/包2013-3-23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检出0.38g/kg2方家铺子(莆田)绿色食品有限公司墨鱼干方家铺子308g/袋2013.01.15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检出0.25g/kg3莆田市新华福食品有限公司墨鱼干双福450g/袋2013.01.05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检出0.43g/kg4福建品鉴食品有限公司墨鱼干品品鉴150g/包2013-1-18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检出0.011g/kg5福建闽绿食品实业有限公司包心鱼丸(鱼糜制品)闽绿500g/包 20包/件2013.01.08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在25g样品中检出

  • 重庆质监抽查结果 8批次调味品不合格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1年9-10月对全市调味品行业,包括酱油,醋,味精,鸡精,酱,调味料等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14个区县84家生产企业的调味品114批次,合格106批次,合格率为92.98%。 抽查发现,7批次调味料不合格,其中6批次酸价超过标准要求。酸价代表油脂氧化的一种程度。酸价超标,可能引起食物口感变差,营养价值降低,影响人体正常的消化吸收功能。调味料中酸价超标,主要原因可能是使用的油脂存放时间过长;或者散装油脂密封不严,长时间与空气接触,造成氧化至酸价增高,也有可能是产品在贮存及运输过程中保存不当所至。 此外,一批次酱油全氮、氨基酸态氮项目不合格。氨基酸态氮是表明酿造酱油中大豆蛋白水解率高低的特征性指标,氨基酸态氮含量越高,酱油的质量越好,鲜味越浓。造成酱油不合格的原因在于个别企业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不好,发酵工艺及勾调淋油工艺控制不严格所致。 据悉,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主要质量问题,重庆市质监局已责成相关区县质监局严格按法津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不合格的企业依法从严进行处理。同时,要求各区县质监局进一步加强对调味品生产企业的监管,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 广西人造板产品质量合格率为85.4%

    最近我国各地区都在对地板等建材行业产品进行质量抽查。12月13日,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2012年人造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抽查结果显示,人造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为85.4%,在不合格产品涉及的20家生产企业中,南宁企业有6家。 据悉,本次抽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共抽查广西区内131家获证企业的137批次产品,其中胶合板61批次,细木工板32批次,中密度纤维板29批次,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9批次,刨花板5批次,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一批次。检验项目涵盖静曲强度、内结合强度、吸水厚度膨胀率、含水率、胶合强度、表面胶合强度、表面耐磨、甲醛释放量等指标。结果有20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自治区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人造板不合格的项目主要有甲醛释放量、胶合强度、横向静曲强度、含水率、内结合强度、表面结合强度等项目。不合格原因多是因为企业原料采购验证把关不严,将不合格的胶粘剂投入生产或企业自身制胶工艺落后等,造成甲醛释放量超标。有些厂家的生产工艺不稳定,人造板生产过程中施胶施蜡比例不当、防水剂用量不科学、使用的粘合剂不符合标准要求等因素,都会造成内结合强度、胶合强度等项目不符合标准。此外,使用的板材表面粗糙、均匀性差、生产工艺不稳定等因素也会造成表面结合强度不合格。 甲醛是原浆毒物,能与蛋白质结合,人体吸入高浓度甲醛后,会出现呼吸道的严重刺激和水肿、眼刺痛、头痛,也可引发支气管哮喘。静曲强度不合格可能导致产品的承载能力、抗冲击能力减弱,影响产品的使用寿命;胶合强度不合格可能导致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开胶现象,使板的强度性能受到影响。

  • 【讨论】27家纺织品企业35批次产品抽查不合格--服装安全谁负责?

    随着六一节的临近,广州市质监局对全市企业生产的儿童服装、家居服(含睡衣、内衣等)和床上用品等3类纺织品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今天公布的结果显示:3类纺织品均未发现禁用偶氮染料及甲醛超标等严重质量安全问题,共有27家纺织品生产企业的35批次产品抽查质量不合格。 儿童服装和床上用品的主要不合格项目为纤维成分含量、pH值等;家居服产品主要不合格项目为pH值、耐摩擦色牢度、水洗尺寸变化率等。主要原因是有关行业以中小型企业为主,对国家有关产品标准不重视,重款式轻质量;个别企业甚至为了降低成本而采购价格低廉、质量低劣的面辅料。广州纤黛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纤黛尔文胸、广州市上野服装有限公司生产的K-FRE上衣和裤子、香港爱湾国际集团广州爱湾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爱湾童装T恤等10类产品因整改后复查检验仍不合格,被曝光。

  • 质检总局关于公布2011年17类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

    公告2001年第191号关于公布2011年17类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对国内生产的食品、日用消费品、工业生产资料等17类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 1. 白酒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2. 葡萄酒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3. 黄酒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4. 果酒、配制酒(露酒)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5. 食用植物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6. 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酱卤肉制品、腌腊肉  制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7. 液体乳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8. 针织内衣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9. 卫生巾(含卫生护垫)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10. 机动轮椅车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11. 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12. 电动工具(电钻、电锤、角向磨光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13. 电加工机床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14. 永磁直流电动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15. 砂轮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16. 高速旋转式压片机/旋转式压片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17.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公布2011年全国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

    关于公布2011年全国塑料购物袋产品  质量联动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国办发〔2007〕72号)精神,加强对生产领域“限塑令”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了全国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本次抽查主要依据GB 21660-2008 《塑料购物袋环保、安全和标识通用技术要求》、GB/T 21661-2008《塑料购物袋》等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对抽查的塑料购物袋产品的标识、最小厚度、印刷质量、提吊试验、跌落试验、漏水性、封合强度、蒸发残渣、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脱色试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48家企业生产的355批次塑料购物袋产品。其中,合格产品238批次,不合格产品117批次,产品抽样合格率为67.0%。不合格产品中有90批次产品标识不合格;有35批次产品最小厚度不合格;有38批次产品印刷质量不合格;有5批次产品提吊试验不合格;有5批次产品跌落试验不合格;有12批次产品漏水性试验不合格;有8批次产品封合强度不合格。同时,本次抽查还对113批次食品用塑料购物袋的卫生指标进行了检验,有3批次产品蒸发残渣(醋酸)不合格;有1批次产品蒸发残渣(乙醇)不合格;有1个批次产品脱色试验(浸泡液)不合格。  国家质检总局已将本次全国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了相关部门,并已责成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 福建12批次工业产品抽检不合格

    福建省质监局今天公布去年第四季度工业产品省级监督抽查结果,此次共抽查了本省1663家生产企业的1702批次产品,共发现12家企业分别生产的12个批次产品存在质量不合格,其中4种木工板类产品甲醛释放量超标。  此次抽查主要针对产品安全性能和使用性能两类指标,取样涵盖全省80种工业产品,结果显示总合格率为92.13%。其中热扎带肋钢筋、热扎型钢、水泥、石英钟、日用陶瓷、硅酸钙板、铝合金建筑型材等59种产品合格率在95%以上,且热轧带肋钢筋、复混(合)肥料、铝合金建筑型材等51种产品合格率达100%。不合格产品种类主要为皮鞋、陶瓷片密封水嘴等,产品合格率在85%以下,主要质量问题是产品标识标注、使用性能指标等不符合标准要求。  在抽检不合格产品中,漳州明华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刨花板、福建冠林竹木家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细木工板、明溪生威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细木工板、厦门市绿舟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装饰单面贴面装饰板等产品甲醛释放量超标。  据悉,省质监局已责成相关辖区质监部门对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予以处理。下阶段,省质监局将加大对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跟踪抽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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