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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积极参与国际互认 打造标准物质行业“领头羊”——访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标准物质研究与管理中心主任马联弟
    仪器信息网讯 2020年初,新冠疫情席卷全球,很多人都奋不顾身投入抗击疫情的战争中。彼时,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也投入到这场战役里,他们用最快的速度成功研发出核酸系列、免疫系列和分析仪器检定校准三大系列共21种新冠病毒检测相关的标准物质,并第一时间应用于包括武汉在内的全国25个省市的400多家疾控中心、医疗结构以及第三方检测机构。从而保证了核酸试剂盒检测的有效性、可靠性和溯源性。该系列标准物质的推出,也得到了全球各国的重视。在此基础上,中国计量院率先提出新冠核酸以及单抗蛋白的国际比对建议,并与美国、英国一起主导了这次比对,共计18个国家的22个实验室参与其中,相关成果被国际检验医学溯源联合会进行了专题报告。中国计量院的研究成果,不仅支撑了国内抗疫工作,还为推动国际共同进行核酸检测做出了贡献。近期,在第十九届北京分析测试学术报告会暨展览会(简称BCEIA2021)期间,我们特别采访了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标准物质研究与管理中心主任马联弟,请他跟我们介绍中国计量院标准物质的研发历程。马联弟介绍,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成立于1955年,隶属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是我国最高级别的计量科学研究中心,也是国家级计量技术机构。1986年,国家标准物质研究中心成立,主要开展标准物质研究工作,并于2005年并入计量院。2020年,计量院成立标准位置研究与管理中心,用于提升标准物质的管理水平、管理效率和多学科的融合发展,来促进标准物质的研发与社会共享,以及开展与市场化对接的对外服务。作为国家最高级别的计量研究机构,中国计量院已经有40多年研制标准物质的历史,其产品更是成为量值溯源的源头保证。马联弟提到,1999年,中国计量院代表中国签署了国际计量委员会多边互认协议,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完善的标准物质管理体系。此后,中国计量院接受并通过了4次国际计量委员会组织的标准物质国际评审,其质量体系得到了国际认可。此外,中国计量院还先后参加和主导标准物质相关的国际比对约200多项,截止2021年3月,该院已经获得国际互认的标准物质相关校准检测能力达946项。“通过比对,足以说明我们标准物质研发定制的能力和水平已经达到国际等效,甚至在某些领域达到国际领先!”马联弟自豪地说。据了解,截止目前,计量院已经研制了2017种有证标准物质,其中一级标准物质800多项,占全国一级标物的30%;二级标准物质1100多项,占全国二级标物的9%,涉及环境、食品、临床医学等多个领域。在此基础上,计量院还积极完善了标准物质管理水平并开展了市场化应用和推广。近年来,随着国内对标准物质需求的剧增,国内标准物质种类增速迅猛。马联弟告诉我们,目前国内以及标准物质已经有近2900种,二级标准物质种类更是达到13000多种。虽然生产厂家众多,且其中不乏一些有实力的科研机构和生产企业,但仍然良莠不齐,尤其是在定值能力、研发能力和可持续供应能力方面。今年3月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国家标准物质专项监督检查方案》,提出将强化国家标准物质事中事后监管,督促落实国家标准物质研制和生产机构主体责任。这在马联弟看来无疑是对标准物质行业一大利好。他提到,总局这项活动,有利于规范国家有证标准物质的体系,会打击那些伪劣造假,以及没有持续研发生产能力的这些企业。但是从另外一方面是促进保护和支持那些合格的标准物质研制和生产机构的利益,起到良币驱逐劣币的效果。他还提到,标准物质中心成立以来,就一直积极配合市场监管总局推动标准物质改革、监管和市场秩序的完善。当前我国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的科技革命和全球产业变革兴起,特别是科技创新日益成为引发国际格局和政治治理的重构。“我国经济正在从高速发展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国家的战略特别强调产品的质量提升、生活质量提升以及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我想这些都离不开化学生物的检测,而检测又离不开标准物质,国家各行业高质量发展为今后标准物质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下一步,计量院将在自身发展的基础上,带领全国标准物质研制机构一起合力做与国际接轨的、更高溯源量值等级的标准物质,构建出一个完整的国家标准物质体系及量值溯源体系。”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视频查看:
  • 广东省质监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成立
    7月5日,广东省质监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在广东质检院挂牌成立。副局长、党组成员程学源出席了成立仪式并讲话。 程学源(右五)为广东省质监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揭牌   为进一步强化我省缺陷产品召回管理的技术支撑工作,省局党组决定成立广东省质监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并挂靠在广东质检院。该中心整合广东质检院现有的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资源,在省局的领导下,具体承担广东省内相关缺陷产品召回的专业性、技术性工作,负责缺陷产品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和管理备案工作,组织开展产品缺陷调查与认定,开展召回报告技术评估与产品缺陷风险评估,对召回效果进行监测与评判,负责缺陷产品调查专家队伍的组织管理,建立专家和检测机构数据库,并实施动态掌握和管理。   揭牌仪式后,程学源与广东质检院班子及缺陷管理中心技术专家进行座谈,听取了胡南乾院长关于缺陷管理中心筹建及发展思路的工作汇报。   程学源指出,广东质检院对于成立缺陷管理中心的认识到位,筹建工作深入细致、扎实得力,成效显著,为全省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的组织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这种勇挑重担、积极谋划的工作作风,推动了省局党组工作意图的落实,应当充分肯定。   程学源强调,做好缺陷产品管理工作,需要有全省一盘棋的思想。省局各相关处室、各地市局和广东质检院要互相信任、互相支持,紧紧围绕质量强省的目标开展好缺陷产品召回和管理的各项工作。他要求,省局相关处室应尽快拿出措施,尽可能地支持广东质检院做好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的建设工作,并将缺陷管理工作经费列入明年省局预算,从而取得经费上的固化和保障。他希望广东质检院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开好局、起好步,充分发挥技术支撑能力,积极主动承担起各项缺陷产品召回管理的责任和工作,做出成绩,不辱人民群众的期盼和省局党组赋予的使命。   广东质检院院长胡南乾、党委书记黄健,省局质管处处长苏虎,广东质检院副院长郭军溪、黄海坤、唐穗平、陈可志等出席了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成立揭牌仪式。
  • 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成立
    日前,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正式成立。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加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的牌子,在开展国家医疗器械标准管理的相关事务性工作时,以国家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的名义实施,人员管理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负责。该中心主任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所长兼任。   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医疗器械标准拟定的相关事务性工作以及受国家局委托,组织相关医疗器械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工作 开展医疗器械标准体系研究,提出医疗器械标准工作政策及标准项目规划建议 承担医疗器械命名、分类和编码的技术研究工作 承担全国医疗器械标准的业务指导工作。   医疗器械标准是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各个环节共同遵守的技术规范,是保障人民用械安全有效不可缺少的重要方面。国家局一直高度重视医疗器械标准化工作,目前已初步建成适应我国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的医疗器械标准体系。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的建立,实现了对全国现有22个医疗器械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统一管理,医疗器械标准化体系将得到进一步的完善,为医疗器械的行政监管提供更加有力的技术支撑,为公众用械安全有效发挥更大的作用。
  • 国家食药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正式揭牌
    2010年3月30日,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加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牌子的揭牌仪式,在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举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敬礼出席揭牌仪式并讲话。   新揭牌的国家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能是:承担医疗器械标准拟定的相关事务性工作,受国家局委托,组织相关医疗器械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医疗器械标准制、修订工作 开展医疗器械标准体系研究,提出医疗器械标准工作政策及标准项目规划建议 承担医疗器械命名、分类和编码的技术研究工作 承担全国医疗器械标准的业务指导工作 承办国家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张敬礼指出,国家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的正式成立是我国医疗器械标准化发展和医疗器械监管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医疗器械标准是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共同遵守的技术规范,医疗器械标准化工作是医疗器械监管的重要基础。国家局将大力促进医疗器械标准的提高和创新,建立健全医疗器械标准体系,促进我国医疗器械产业的发展,更有力地支撑医疗器械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用械的安全有效。   据了解,目前我国已颁布医疗器械国家标准180项、行业标准727项,成立了22个医疗器械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撑。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司局和直属单位负责人、22个医疗器械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国家级和部分省级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及中国医疗器械行业会负责人等共同参加了揭牌仪式。
  • 青海省智慧双碳大数据中心及管理中心挂牌成立
    日前,青海省智慧双碳大数据中心、青海省智慧双碳大数据管理中心陆续挂牌成立,标志着青海省在“双碳”背景下充分应用云计算、物联网、遥感测量、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推动能源资源和数字化改革深度融合取得初步成效,将为有效整合能耗、碳排放等数据资源,加快建设碳达峰碳中和数字支撑体系,助力实现全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技术支撑。据悉,建设青海省智慧双碳大数据中心及管理中心是贯彻《青海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关于“推动建成青海省智慧双碳大数据中心,构建双碳数字服务体系”有关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做好青海省能耗双控工作的有效载体。为扎实做好青海省智慧双碳大数据中心及管理中心建设,省发展改革委在前期赴浙江省等地调研、借鉴大数据中心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按照“政府主导、统筹协同、企业参与”的原则,依托国网电力公司青海省能源大数据中心挂牌成立“青海省智慧双碳大数据中心”,主要承担全省碳排放数据的采集、汇聚、监测、整理、分析、共享和应用,为逐步建立相关行业标准提供数据支撑;依托省节能中心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挂牌成立“青海省智慧双碳大数据管理中心”,做好省直相关部门涉企双碳数据的汇集管理,并作为相关数据的统一出口,承担全省重点用能单位煤、油、气、电等全品类能源消费、碳排放相关数据收(采)集、监测、预警及管理等工作。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立足自身职责,加强业务指导,衔接省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适时接入、报送各领域、行业双碳相关数据;省能源局协调煤炭、石油、天然气、热力等能源生产和供应企业,定期向管理中心整合报送或实时传送能源数据。通过持续深度挖掘和融合贯通行业、企业等各类双碳数据资源,实现双碳关键指标的实时监测、预警、分析与评价,构建“能耗监测一网通、节能降碳一本账”系统,形成覆盖碳排放、碳交易、碳汇、碳金融、碳信用等方面的数字化产品和技术成果,有效服务全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 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220.00万元采购固体废弃物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详细信息 关于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平台运行及维护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11-17 招标文件: 附件1 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关于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平台运行及维护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关于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平台运行及维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省“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8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2022-FW342-ZFCG342 项目名称: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关于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平台运行及维护项目 预算金额(元):2200000 最高限价(元):2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关于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平台运行及维护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关于做好工业固体废物精密智控闭环监管数字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市需开展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小微收集点、重点产废企业智能监控措施,建立一个有序的固体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平台,实时有效的监控固体废弃物从产生到处置的整个生命周期,联网企业实现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运输、处置等环节全过程监管。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备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内容详见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省“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8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8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开标3室政府采购开标3室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885270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以内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含未提交),则投标无效。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地 址:金华市环保大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181572 质疑联系人:王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181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金华市农科教大楼西侧对面 传 真:0579-82460882 项目联系人(询问):卢丽云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1338925、82162067 质疑联系人:夏翰宇。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47405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传 真:/ 联系人 :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3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342定稿(公开-电子12月8日9点半开标)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关于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平台运行及维护项目2.docx194.7K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固体废弃物 开标时间:2022-12-08 09:30 预算金额:220.00万元 采购单位: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关于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平台运行及维护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11-17 招标文件: 附件1 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关于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平台运行及维护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关于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平台运行及维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省“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8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2022-FW342-ZFCG342 项目名称: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关于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平台运行及维护项目 预算金额(元):2200000 最高限价(元):2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关于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平台运行及维护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关于做好工业固体废物精密智控闭环监管数字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市需开展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小微收集点、重点产废企业智能监控措施,建立一个有序的固体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平台,实时有效的监控固体废弃物从产生到处置的整个生命周期,联网企业实现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运输、处置等环节全过程监管。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备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内容详见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省“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8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8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4楼开标3室政府采购开标3室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8885270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以内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含未提交),则投标无效。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地 址:金华市环保大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181572 质疑联系人:王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181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天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金华市农科教大楼西侧对面 传 真:0579-82460882 项目联系人(询问):卢丽云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1338925、82162067 质疑联系人:夏翰宇。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47405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传 真:/ 联系人 :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3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342定稿(公开-电子12月8日9点半开标)金华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关于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平台运行及维护项目2.docx194.7K
  • 160万!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区域治理运行管理中心计划采购可燃气体浓度监测仪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525000202202000039 项目名称: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可燃气体浓度监测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60.0万元 最高限价:147.2万元 采购需求: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A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可燃气体浓度检测仪采购项目 1 详见附件 16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2、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承包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7月19日8时30分至2022年7月25日17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投标人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对应界面,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因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所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投标人必须于获取招标文件期限内进入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并网上报名,同时进入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进行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注:未注册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的投标人须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点击首页右侧“系统入口”模块的“投标人注册”进行注册。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查看“服务指南”查看“主体信息库注册申报流程”及“CA证书办理及激活操作说明”,按程序办理完成入库手续后再自行免费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2年8月12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2年8月12日9时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营区东城东三路160号)第三开标室。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项目存在取消或者终止采购的可能性。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区域治理运行管理中心 地 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区域治理运行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0546-8019617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汇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县(区)庐山路1188号 联系方式:0546-82656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山东汇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0546-8265696
  • 招标——昆明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昆明海关缉私局刑鉴中心拟购鉴定设备
    p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昆明海关后勤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昆明海关缉私局刑鉴中心鉴定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p p   项目名称:昆明海关缉私局刑鉴中心鉴定设备项目 /p p   项目编号:C5300000000317001364 /p p   项目联系方式: /p p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0871-63016272 /p p   项目联系电话:张老师 0871-63016272 /p p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p p   采购单位:昆明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p p   采购单位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618 /p p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老师 0871-63016272 /p p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p p   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p p   代理机构联系人:练荣婷 0871-65314655 /p p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p p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p p   昆明海关缉私局刑鉴中心鉴定设备项目采购如下:项目标段编号 采购品目名称 采购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万元) 备注C5300000000317001364-001 高速离心机 1 台 3万元 C5300000000317001364-002 勘查箱 2 个 10万元 注: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每个标段确定中标单位1家,各投标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所投标段。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技术要求”。 /p p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p p   3.1供应商应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 3.2投标人若为非生产厂家参与投标的还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原件作入正本中,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 3.3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p p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p p   预算金额:13.0 万元(人民币) /p p   谈判时间:2017年06月26日 14:30 /p p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06月14日 08:30 至 2017年06月2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p p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7年06月14日至2017年06月20日,登录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网址:http://www.ynzbw.com),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后,在网上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资料。 /p p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注:建议使用微软的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不要使用第三方浏览器 如果遇到无法网上支付问题,请注意浏览器提示,注意启用银行控件即可 技术咨询电话:400-850-3300、0871-65338808。 /p p   磋商文件售价:600.0 元(人民币) /p p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6月26日 14:00 至 2017年06月26日 14: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p p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2楼开标3厅。 /p p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06月26日 14:30 /p p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2楼开标3厅。 /p p   四、其它补充事宜: /p p   五、项目联系方式: /p p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0871-63016272 /p p   项目联系电话:张老师 0871-63016272 /p p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p p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库〔2014〕214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昆明海关后勤管理中心的委托,对昆明海关缉私局刑鉴中心鉴定设备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报名参加。 /p p & nbsp /p
  • 255万!西安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实验室检测仪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CZA2022-ZB-1532-001项目名称:实验室检测仪器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722,0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西安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实验室检测仪器采购项目):合同包预算金额:1,722,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水质污染防治设备全自动COD分析机器人1(台)详见采购文件500,000.00-1-2水质污染防治设备超高效液相色谱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900,000.00-1-3水质污染防治设备便携式水质分析实验室套装1(台)详见采购文件322,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便携式水质分析实验室套装: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完成产品的安装、调试并正常运行。 全自动COD分析机器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完成产品的安装、调试并正常运行。 超高效液相色谱仪: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个日历日完成产品的安装、调试并正常运行。项目编号:SCZA2022-ZB-1672-001项目名称:现场监测仪器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830,0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西安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现场监测仪器采购项目):合同包预算金额:83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水质污染防治设备7200001(台)详见采购文件720,000.00-1-2水质污染防治设备1100001(台)详见采购文件110,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走航式多普勒测量船: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个日历日完成产品的安装、调试并正常运行。 管道低空摄影测量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完成产品的安装、调试并正常运行。
  • 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332.00万元采购固体废弃物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 固体废弃物 开标时间: 2021-08-26 09:00 采购金额: 332.00万元 采购单位: 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采购联系人: 刘利 采购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李金波 代理联系方式: 立即查看 详细信息 [社会代理]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装载机、环卫型推土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2021-08-05 [社会代理]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装载机、环卫型推土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1-08-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的委托, 对其所需装载机、环卫型推土机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装载机、环卫型推土机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JM-2021-07-14763 3.采购内容、数量、预算、供货期及付款方式: 序号 合同包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 (元) 供货期 付款 方式 1 01合同包 2台环卫型推土机 2,540,000 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验收合格后付款95%,余5%为质保金。 2 02合同包 1台装载机 780,000 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验收合格后付款95%,余5%为质保金。 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同一品牌的产品多家参加按一家计算。 7.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8.上述两个合同包可兼投兼中。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21年8月6日—2021年8月12日,每日9:00—11:30时至13:0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税务登记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四、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1年8月6日—2021年8月12日, 每日9:00—11:30时至13:0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2766号 中公诚科(吉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B座203室)。 3.发售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4.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8月26日9时00分。 六、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13楼开标4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信义路197号 联系人:刘利 电话:85960774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2766号 联系人:李金波 赵鑫 电 话:0431-84552020 2021年8月6日 采购人名称 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采购人联系方法 0431-85960774 采购人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信义路197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0431-84552020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2766号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装载机、环卫型推土机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332.000000 最高限价(万元) 332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1-08-06 09: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13楼开标4室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21年8月6日—2021年8月12日,每日9:00—11:30时至13:0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 800 公告期限 5 投标截止时间 2021-08-26 09:00 开标时间 2021-08-26 09:00 开标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13楼开标4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李金波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0431-84552020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固体废弃物 开标时间:2021-08-26 09:00 预算金额:332.00万元 采购单位: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社会代理]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装载机、环卫型推土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1-08-05 [社会代理]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装载机、环卫型推土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1-08-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的委托, 对其所需装载机、环卫型推土机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装载机、环卫型推土机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JM-2021-07-14763 3.采购内容、数量、预算、供货期及付款方式: 序号 合同包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 (元) 供货期 付款 方式 1 01合同包 2台环卫型推土机 2,540,000 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验收合格后付款95%,余5%为质保金。 2 02合同包 1台装载机 780,000 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验收合格后付款95%,余5%为质保金。 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同一品牌的产品多家参加按一家计算。 7.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8.上述两个合同包可兼投兼中。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21年8月6日—2021年8月12日,每日9:00—11:30时至13:0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税务登记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四、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1年8月6日—2021年8月12日, 每日9:00—11:30时至13:0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2766号 中公诚科(吉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B座203室)。 3.发售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4.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8月26日9时00分。 六、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13楼开标4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信义路197号 联系人:刘利 电话:85960774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2766号 联系人:李金波 赵鑫 电 话:0431-84552020 2021年8月6日 采购人名称 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采购人联系方法 0431-85960774 采购人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信义路197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0431-84552020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2766号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装载机、环卫型推土机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332.000000 最高限价(万元) 332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1-08-06 09: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13楼开标4室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21年8月6日—2021年8月12日,每日9:00—11:30时至13:0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吉林省伟邦公路技术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 800 公告期限 5 投标截止时间 2021-08-26 09:00 开标时间 2021-08-26 09:00 开标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13楼开标4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李金波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0431-84552020
  • 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102.00万元采购VOC检测仪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详细信息 社保业务档案加工服务费 北京市-西城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4-13 02年杜范本稿 附件 社保业务档案加工服务费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4月 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公开招标文件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资格审查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招标编号:ZGGJ-BJ08-24041201 2.项目名称:社保业务档案加工服务费 3.项目预算金额:102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预算金额(万元) 单价最高限价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社保业务档案加工服务费 102 0.85元/页 1项 本项目涉及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约1200000页社保业务档案数字化外包加工服务(含社保中心2023-2024年业务档案的整理、组卷、检查、扫描、信息采集、质检、装订、入库上架和部分历史档案的业务报表的拆卷、整理、组卷、扫描、信息采集、质检、装订、入库上架等),并包括业务档案系统维护及保障、培训等,同时配合社保中心进行社保数据应用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采购需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 *注:本项目属于单价招标,投标项目总价不作为最终合同结算价,最终合同实际结算价以档案实际产生量乘以页单价为准。 4.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10个工作日内,须完成设备、人员进场及软件系统部署工作,签订合同一年内按合同要求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工作内容。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09:00 至 12:00,下午 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 05月06日 13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方式,投标人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电子开标。投标人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不接受纸质文件,无须投标人到达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 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2.1 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 ,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 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 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 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2.5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 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0号 联系方式:董老师 010-662051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东路5号远大中心C座2层 联系方式:张存、李涛 010-82952950-8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存、李涛 电 话:_010-82952950-82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 条款号 条目内容 2.2 项目属性 项目属性:√服务 □货物 2.3 科研仪器设备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是 √否 2.4 核心产品 √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本项目__包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 □本项目__包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____。 3.1 现场考察 √不组织 □组织,考察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 考察地点:____________。 开标前答疑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 召开地点:____________。 4.1 样品 投标样品递交: √不需要 □需要,具体要求如下: (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 (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 □不需要 □需要 (3)样品递交要求:_________; (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_________; (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_________; (6)其他要求(如有):_________。 5.2.5 标的所属行业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标的名称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社保业务档案加工服务费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1.2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 √无 □有,具体情形:_____。 12.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15000元; 本项目鼓励参与的供应商优先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的形式替代其它方式的投标保证金,进一步降低企业参与成本。 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信息: 递交方式:支票、电汇或有效的银行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向代理机构缴纳。 (1)递交要求: ◆采用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非现金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到达下列指定账户: 户名: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101041060000011296 开户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行号:313100090018 ◆保函担保方式: (1)招标采购单位可接受的银行保函为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民生银行等支行以上机构开具的银行保函。 (2)招标采购单位可接受的投标担保函为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中关村担保有限公司相关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 12.7.2 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无 √有,具体情形: (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供应商擅自撤销投标的; (2)中标供应商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供应商不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中标供应商擅自放弃中标的; (5)中标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中标服务费的。 13.1 投标有效期 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 22.1 确定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 □是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技术服务方案得分高者为中标人 □随机抽取 25.5 分包 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 □允许,具体要求: (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 (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 (3)其他要求:_____。 26.1.1 询问 询问送达形式:书面形式 26.3 联系方式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82952950-823;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东路5号远大中心C座2层。 27 代理费 收费对象: □采购人 √中标人 收费标准: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 1980 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中标总价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缴纳时间: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电汇方式一次性支付全款。 缴纳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西三旗支行 账 号:0200240109200060854 备注:中标服务费 *28 签署、盖章 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有效签署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除特殊标注外,是指行政公章,其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无效。 *29 虚假材料 供应商如果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虚假材料,在任何时候采购人都有权否决其投标,并视情况追究其责任。 30 其他要求 根据《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政府采购合同”。本项目服务合同期限为一年,一年合同期届满后,在不改变合同其它条款的情况下,可视服务情况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续签合同,续签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总服务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1 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公开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一 说 明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 1.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1.2 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3 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 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 2.1 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 2.2 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3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4 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3 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 3.1 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3.2 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 4 样品 4.1 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4.2 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5 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5.1 进口产品 5.1.1 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 5.1.2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5.2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5.2.1 中小企业定义: 5.2.1.1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 5.2.1.2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5.2.1.3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5.2.1.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5.2.2 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5.2.3 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5.2.3.1 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 人(含10 人); 5.2.3.2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5.2.3.3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5.2.3.4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2.3.5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5.2.3.6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5.2.4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5.2.5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5.2.6 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5.3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5.3.1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5.3.2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3.3 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 5.3.4 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 5.4 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 5.4.1 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如涉及)。 5.5 正版软件 5.5.1 依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 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5.5.2 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 号)。 5.6 信息安全产品 5.6.1 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 年第33 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投标无效。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 号)。 5.7 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5.7.1 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a name='_Toc305158794'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9 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 9.1 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9.2 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 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
  • 荆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3966.00万元采购仪器专用电源/高压电源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详细信息 【荆门市本级中心】双堰路(K0+600-西三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双堰路(K0+600-西三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JMSZ-202308SZ-001001001)招标公告 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8-05 【荆门市本级中心】双堰路(K0+600-西三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双堰路(K0+600-西三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JMSZ-202308SZ-001001001)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3-08-04 22:05 】 申请中标贷 申请中小微企业贷 申请中小微企业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双堰路(K0+600-西三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双堰路(K0+600-西三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JMSZ-202308SZ-00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MSZ-202308SZ-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堰路(K0+600-西三环)建设项目已由荆门市漳河新区经济发展局以2301-420850-04-01-86257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荆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勇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荆门市漳河新区 建设规模:双堰路(K0+600-西三环),全长约600米,红线宽40米,主要建设内容:道路、排水、管群、绿化、路灯、供水、管线迁改、源水管迁改、交通(仅含信号灯杆基础、标牌标线、预埋管)及高压电源接入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勘察、测量、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9-04 00-00-00合同估算价:3966.00万元 2.3其他:质量目标:合格。设计图纸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施工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设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施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类似业绩要求(时间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1)设计业绩:近五年(2018年7月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投资额≥2000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近五年(2018年7月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合同额≥2000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业绩)。 3.1.4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无在建项目,此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2)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近五年(2018年5月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投资额≥2000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业绩); (4)拟派设计人员:设计拟派人员必须配备专业负责人(道路、绿化、给排水、电气、结构、造价、勘察),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 (5)拟派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施工员1人、材料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并持有专业人员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只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其他人员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6)上述人员需提供2023年开标日前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新聘用人员需提供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是指2023年4月1日后与投标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 (7)施工单位配备人员须进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 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提供网页截图。 3.1.5 信誉要求 不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投标人须如实填报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不如实填报或隐瞒实情,视为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没有相关情况应明确填“无”;⑨承诺书须提供原件,若为虚假承诺,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⑩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到荆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理网员注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承担。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3)联合体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2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6)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经理,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的,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需满足《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保证继任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与合同文件约定的条件相当。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http://zyjy.jingmen.gov.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一服务指南一办事指南(建设工程)一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证照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8月05日至2023年08月29日08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29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推荐定标候选人,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zyjy.jingmen.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荆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荆门市象山一路17号 招标人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樊索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24-2369496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湖北勇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东宝区长宁大道与泉口路交汇处银河大厦 代理邮编: 代理联系人:张柔 代理联系电话:0724-2225618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3年08月04日 备注: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仪器专用电源/高压电源 开标时间:null 预算金额:3966.00万元 采购单位:荆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勇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荆门市本级中心】双堰路(K0+600-西三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双堰路(K0+600-西三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JMSZ-202308SZ-001001001)招标公告 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3-08-05 【荆门市本级中心】双堰路(K0+600-西三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双堰路(K0+600-西三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JMSZ-202308SZ-001001001)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3-08-04 22:05 】 申请中标贷 申请中小微企业贷 申请中小微企业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双堰路(K0+600-西三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双堰路(K0+600-西三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JMSZ-202308SZ-001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MSZ-202308SZ-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堰路(K0+600-西三环)建设项目已由荆门市漳河新区经济发展局以2301-420850-04-01-86257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荆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勇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荆门市漳河新区 建设规模:双堰路(K0+600-西三环),全长约600米,红线宽40米,主要建设内容:道路、排水、管群、绿化、路灯、供水、管线迁改、源水管迁改、交通(仅含信号灯杆基础、标牌标线、预埋管)及高压电源接入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勘察、测量、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等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9-04 00-00-00合同估算价:3966.00万元 2.3其他:质量目标:合格。设计图纸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施工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设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施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类似业绩要求(时间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1)设计业绩:近五年(2018年7月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投资额≥2000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近五年(2018年7月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合同额≥2000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业绩)。 3.1.4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无在建项目,此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 (2)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近五年(2018年5月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投资额≥2000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业绩); (4)拟派设计人员:设计拟派人员必须配备专业负责人(道路、绿化、给排水、电气、结构、造价、勘察),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执业资格; (5)拟派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施工员1人、材料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并持有专业人员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只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其他人员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6)上述人员需提供2023年开标日前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新聘用人员需提供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是指2023年4月1日后与投标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 (7)施工单位配备人员须进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和诚信一体化平台” 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提供网页截图。 3.1.5 信誉要求 不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①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投标人须如实填报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不如实填报或隐瞒实情,视为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没有相关情况应明确填“无”;⑨承诺书须提供原件,若为虚假承诺,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⑩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到荆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理网员注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承担。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3)联合体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2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6)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经理,确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的,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需满足《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保证继任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与合同文件约定的条件相当。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http://zyjy.jingmen.gov.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一服务指南一办事指南(建设工程)一荆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证照办理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8月05日至2023年08月29日08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29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CA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推荐定标候选人,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荆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zyjy.jingmen.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荆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荆门市象山一路17号 招标人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樊索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0724-2369496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湖北勇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地址:东宝区长宁大道与泉口路交汇处银河大厦 代理邮编: 代理联系人:张柔 代理联系电话:0724-2225618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3年08月04日 备注:
  • 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120.00万元采购固体废弃物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详细信息 [社会代理]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砾料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12-30 项目概况 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砾料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长春易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1921619893@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采购编号:JM-2022-11-16729 1.2 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砾料采购项目(二次) 1.3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 天内 1.4 招标控制价:120万元 1.5 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地点: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长春市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管理区泉眼镇双山村) 采购人指定地点 1.6 采购内容: 包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要求表述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1 砾料 28000m3 *1、成分:红砖、混凝土块含量≥90%;*2、不含建筑垃圾和空心砖;*3、砾料粒径均匀,平均粒径≥5厘米。 1200000 1200000 1.7 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承担长春市部分生活垃圾和焚烧发电厂焚烧后全部飞灰的填埋处理工作,填埋作业过程中需使用砾料铺垫临时道路和卸车平台,故按照需求采购砾料。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无 (三)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投标文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与下述行业一致):工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 2.3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生产场所及生产能力。(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且在有效期内); 2.4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7 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2.8 供应商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2.9 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由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请于2023年01月03日至2023年01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6:00 (北京时间,下同)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邮箱:1921619893@qq.com)获取,供应商发送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正文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的彩色扫描件,按下列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报名材料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1) 法人授权委托书 (2) 法人身份证明 (3) 被授权人身份证 (4) 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独立生产场所及生产能力证明材料 (5) 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度,新成立企业提供当年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6)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近半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月缴纳社会保险及税收的凭证) (7) 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至今)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1月13日09时30分,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一开标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公告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信义路 197 号 联系人:迟孟春 联系电话:0431-85960774 2.采购代理机构:吉林长春易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440号远创国际大厦607室 联系人:詹云凤 电 话: 13394312057 3.监督单位: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 话: 0431-89865657 采购人名称 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采购人联系方法 0431-85960774 采购人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信义路 197 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长春易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1339431205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440号远创国际大厦607室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砾料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120 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砾料采购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3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生产场所及生产能力。(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且在有效期内);4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 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至今)至少完成过2项类似项目业绩。8 供应商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9 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由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 2023-01-03 08:30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方式 详见招标公告 文件售价(元) 500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3-01-13 09:30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2023-01-13 09:30 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440号远创国际大厦607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詹云凤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13394312057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固体废弃物 开标时间:2023-01-13 09:30 预算金额:120.00万元 采购单位: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长春易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社会代理]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砾料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12-30 项目概况 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砾料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长春易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1921619893@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采购编号:JM-2022-11-16729 1.2 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砾料采购项目(二次) 1.3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 天内 1.4 招标控制价:120万元 1.5 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地点: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长春市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管理区泉眼镇双山村) 采购人指定地点 1.6 采购内容: 包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要求表述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1 砾料 28000m3 *1、成分:红砖、混凝土块含量≥90%;*2、不含建筑垃圾和空心砖;*3、砾料粒径均匀,平均粒径≥5厘米。 1200000 1200000 1.7 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承担长春市部分生活垃圾和焚烧发电厂焚烧后全部飞灰的填埋处理工作,填埋作业过程中需使用砾料铺垫临时道路和卸车平台,故按照需求采购砾料。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无 (三)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投标文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应与下述行业一致):工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 2.3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生产场所及生产能力。(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且在有效期内); 2.4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7 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2.8 供应商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2.9 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由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请于2023年01月03日至2023年01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6:00 (北京时间,下同)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邮箱:1921619893@qq.com)获取,供应商发送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正文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的彩色扫描件,按下列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报名材料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1) 法人授权委托书 (2) 法人身份证明 (3) 被授权人身份证 (4) 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独立生产场所及生产能力证明材料 (5) 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度,新成立企业提供当年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6)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近半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月缴纳社会保险及税收的凭证) (7) 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至今)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1月13日09时30分,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一开标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公告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信义路 197 号 联系人:迟孟春 联系电话:0431-85960774 2.采购代理机构:吉林长春易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440号远创国际大厦607室 联系人:詹云凤 电 话: 13394312057 3.监督单位: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电 话: 0431-89865657 采购人名称 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采购人联系方法 0431-85960774采购人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信义路 197 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长春易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1339431205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440号远创国际大厦607室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砾料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120 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砾料采购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3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生产场所及生产能力。(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且在有效期内);4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 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至今)至少完成过2项类似项目业绩。8 供应商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9 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由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 2023-01-03 08:30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方式 详见招标公告 文件售价(元) 500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3-01-13 09:30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2023-01-13 09:30 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440号远创国际大厦607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詹云凤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13394312057
  • 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180.00万元采购固体废弃物
    html, body { -webkit-user-select: text } * { padding: 0 margin: 0 } .web-box { width: 100% text-align: center } .wenshang { margin: 0 auto width: 8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 20px 10px 0 10px } .wenshang h2 { display: block color: #900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0px border-bottom: 1px dashed #ccc font-size: 16px } .site a { text-decoration: none } .content-box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 auto width: 80% margin-top: 25px text-indent: 2em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25px } .biaoge { margin: 0 auto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25px } .table_content { border-top: 1px solid #e0e0e0 border-left: 1px solid #e0e0e0 font-family: Arial /* width: 643px */ width: 100% margin-top: 10px margin-left: 15px } .table_content tr td { line-height: 29px } .table_content .bg { background-color: #f6f6f6 } .table_content tr td { border-right: 1px solid #e0e0e0 border-bottom: 1px solid #e0e0e0 } .table-left { text-align: left padding-left: 20px } 详细信息 [社会代理]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移动路基箱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省-长春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11-24 项目概况 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移动路基箱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长春易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1921619893@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移动路基箱采购项目 1.2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 天内 1.3 招标控制价:180万元 1.4 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地点: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 (长春市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管理区泉眼镇双山村) 采购人指定地点 1.5 采购内容: 包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要求表述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1 移动路基 箱44块 1、单块尺寸:长8米 ,宽1.51 米,厚0.22米钢结构路基箱,路基箱一面为12毫米厚钢板,一面为8毫米厚花纹板,路基箱内腔采用方钢支撑,路基箱两侧有吊耳和连接装置;2、面板及底板,吊耳:材料为热轧钢板,材质牌号为Q235,其尺寸、外形、重量要求符合《热轧钢板和钢带 的 尺 寸 外 形 重 量 及 允 许 偏 差》 (GB/T 709 — 2019),材质要求符合《碳素结构钢》(GB/T700— 2006) ;3、纵向及横向支撑件:材料为热轧 方钢管,材质牌号为Q235B,材质要求符合《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 ;4、防滑条:材料热轧带胁钢筋,材质牌号为HRB335。5、所用钢板材料符合国家GB/T230.1-2018检测标准,腐蚀性能符合国家QB/T3826-1997检测标准,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含量符合GB/T26125-2011六种限用物质检验或实验合格标准。其中五金配件金属杆、支座、金属支架、横梁方管硬度符合国家GB/T230.1-2018标准或同类相关标准,腐蚀性能符合国家QB/T3826-1999标准或同类相关标准,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含量符合GB/T26125-2011六种限用物质检验或实验合格同类相关标准;6、其它具体尺寸、材料、制作工艺按附件中图纸要求; 1800000 1800000 1.6 采购需求: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在生活垃圾的填埋作业过程中需要使用移 动路基箱铺垫道路,供环卫车辆、飞灰运输车辆、推土机等车辆设备通行。路基箱尺寸、材质及制作方法需满足图纸要求。 1.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 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 3.3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须包含钢结构或钢结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及维修等相关内容,并具有独立生产场所及生产能力。(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且在有效期内); 3.4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 供应商近三年 (2019 年至今) 至少完成过2项类似项目业绩。 3.8 供应商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9 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由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请于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6:00 (北京时间,下同)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邮箱:1921619893@qq.com)获取,供应商发送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正文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的彩色扫描件,按下列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报名材料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1) 法人授权委托书 (2) 法人身份证明 (3) 被授权人身份证 (4) 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独立生产场所及生产能力证明材料 (5) 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提供近三年 2019-2021 年度,新成立企业提供当年验资报告或 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6)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提供近半年内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任意一 月缴纳社会保险及税收的凭证) (7) 供应商近三年 (2019 年至今) 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文件售价: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07日13时30分,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一开标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0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公告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信义路 197 号 联系人:迟孟春 联系电话:0431-85960774 2.采购代理机构:吉林长春易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440号远创国际大厦607室 联系人:詹云凤 电 话: 13394312057 3.监督单位: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 话: 0431-89865657采购人名称 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采购人联系方法 0431-85960774 采购人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信义路 197 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长春易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1339431205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440号远创国际大厦607室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移动路基箱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180.000000 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移动路基箱采购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3.3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须包含钢结构或钢结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及维修等相关内容,并具有独立生产场所及生产能力。(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且在有效期内);3.4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7 供应商近三年 (2019 年至今) 至少完成过2项类似项目业绩。3.8 供应商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9 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由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 2022-11-25 08:30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440号远创国际大厦607室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方式 详见招标公告 文件售价(元) 500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2-12-07 13:30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2022-12-07 13:30 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440号远创国际大厦607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詹云凤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13394312057 × 扫码打开掌上仪信通App 查看联系方式 $('.click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show() }) $('.closeModel').click(function () { $('.modelDiv').hide() }) 基本信息 关键内容:固体废弃物 开标时间:2022-12-07 13:30 预算金额:180.00万元 采购单位: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采购联系人:点击查看 采购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长春易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方式:点击查看 详细信息 [社会代理]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移动路基箱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省-长春市 状态:公告 更新时间: 2022-11-24 项目概况 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移动路基箱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长春易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1921619893@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移动路基箱采购项目 1.2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 天内 1.3 招标控制价:180万元 1.4 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地点: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 (长春市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管理区泉眼镇双山村) 采购人指定地点 1.5 采购内容: 包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具体参数值或功能要求表述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1 移动路基 箱 44块 1、单块尺寸:长8米 ,宽1.51 米,厚0.22米钢结构路基箱,路基箱一面为12毫米厚钢板,一面为8毫米厚花纹板,路基箱内腔采用方钢支撑,路基箱两侧有吊耳和连接装置;2、面板及底板,吊耳:材料为热轧钢板,材质牌号为Q235,其尺寸、外形、重量要求符合《热轧钢板和钢带 的 尺 寸 外 形 重 量 及 允 许 偏 差》 (GB/T 709 — 2019),材质要求符合《碳素结构钢》(GB/T700— 2006) ;3、纵向及横向支撑件:材料为热轧 方钢管,材质牌号为Q235B,材质要求符合《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 ;4、防滑条:材料热轧带胁钢筋,材质牌号为HRB335。5、所用钢板材料符合国家GB/T230.1-2018检测标准,腐蚀性能符合国家QB/T3826-1997检测标准,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含量符合GB/T26125-2011六种限用物质检验或实验合格标准。其中五金配件金属杆、支座、金属支架、横梁方管硬度符合国家GB/T230.1-2018标准或同类相关标准,腐蚀性能符合国家QB/T3826-1999标准或同类相关标准,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含量符合GB/T26125-2011六种限用物质检验或实验合格同类相关标准;6、其它具体尺寸、材料、制作工艺按附件中图纸要求; 1800000 1800000 1.6 采购需求: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在生活垃圾的填埋作业过程中需要使用移 动路基箱铺垫道路,供环卫车辆、飞灰运输车辆、推土机等车辆设备通行。路基箱尺寸、材质及制作方法需满足图纸要求。 1.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 3.3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须包含钢结构或钢结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及维修等相关内容,并具有独立生产场所及生产能力。(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且在有效期内); 3.4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 供应商近三年 (2019 年至今) 至少完成过2项类似项目业绩。 3.8 供应商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9 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由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请于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6:00 (北京时间,下同)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邮箱:1921619893@qq.com)获取,供应商发送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正文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的彩色扫描件,按下列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报名材料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1) 法人授权委托书 (2) 法人身份证明 (3) 被授权人身份证 (4) 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独立生产场所及生产能力证明材料 (5) 财务审计报告或报表(提供近三年 2019-2021 年度,新成立企业提供当年验资报告或 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6)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提供近半年内 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任意一 月缴纳社会保险及税收的凭证) (7) 供应商近三年 (2019 年至今) 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文件售价: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07日13时30分,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一开标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0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公告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信义路 197 号 联系人:迟孟春 联系电话:0431-85960774 2.采购代理机构:吉林长春易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440号远创国际大厦607室 联系人:詹云凤 电 话: 13394312057 3.监督单位: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 话: 0431-89865657 采购人名称 长春市固体废弃物管理中心 采购人联系方法 0431-85960774 采购人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信义路 197 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长春易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1339431205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440号远创国际大厦607室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移动路基箱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180.000000 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移动路基箱采购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3.3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
  • 820万!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事务管理中心采购医用诊断X射线系统和高分辨质谱仪
    项目概况 医用诊断X射线系统和高分辨质谱仪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3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HXM-07-20211009-1062项目名称:医用诊断X射线系统和高分辨质谱仪预算金额(元): 820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3200000.00元,包2-5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包名称:医用诊断X射线系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2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适用于常规X线诊断所需的数字化成像系统,包括数字拍片、数字透视,可兼做消化系造影,泌尿系造影,妇科造影等特殊造影检查。 标项二 包名称:高分辨质谱仪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0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内容履行完毕止。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1 本项目不得转包;3.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3如果投标人是投标货物制造厂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如果投标人是经营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3.4投标人应提供投标货物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货物的规格型号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3.5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应提供开标日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或合法获得投标产品的其他证明。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09:00:00-11:30:00,下午13:00:00-16: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3日 09: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A区416室会议室开标时间: 2021年11月03日 09:30 开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A区416室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事务管理中心地 址:西沙洪浜40号联系方式:021-6258853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大渡河路1668号联系方式:52564588-613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罗奕婷电 话:52564588-6134
  • 21世纪中心组织召开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技术研讨会
    碳排放统计核算是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基础。为促进我国温室气体监测核算技术发展,梳理碳中和目标下相关技术发展现状及需求,12月5日,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通过视频会议形式组织召开“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技术研讨会”,21世纪中心主任黄晶、副主任陈其针、总工程师孙洪,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副司长傅小锋、中国气象局科技与气候变化司副司长张兴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总工程师李健军等出席了会议。会议由21世纪中心全球环境处有关负责同志主持。   会议首先由21世纪中心海洋处有关负责同志对《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七次缔约方会议(COP27)中温室气体排放监测技术相关活动进行了回顾,重点介绍了由美国前副总统戈尔领衔发布的以卫星观测资料与机器学习技术为核心的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监测网站“气候追踪”(Climate TRACE)的相关情况。   随后,张兴赢副司长、李健军总工程师、中科院大气所刘毅研究员、中科院空天院陈良富研究员、清华大学关大博教授和刘竹研究员分别进行主题发言,结合我国碳源汇监测核校支持系统(CCMVS)、生态环境部碳监测试点、我国第二代碳卫星、中国碳核算数据库(CEADs)以及全球实时碳数据库(Carbon Monitor)等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对“气候追踪”相关方法的科学性、局限性及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了分析,探讨了我国在温室气体监测技术与数据库建设领域的发展现状与挑战。与会专家指出,我国在温室气体监测技术与数据库建设方面已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是全球为数不多具备全球碳收支空间定量监测能力的国家、拥有自主研发的全球碳排放数据库,但在部分关键技术与仪器上与国际顶尖水平仍存在一定差距,在成果宣传与国际影响力建设方面存在短板,并针对以上问题对未来我国相关科技工作部署提出了意见建议。   讨论环节,傅小锋副司长、陈其针副主任及孙洪总工程师等发言指出,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的透明度将是未来国际气候变化治理中的焦点问题,应重视温室气体遥感技术和反演方法的研究,加强卫星遥感、机器学习等先进技术在温室气体排放监测领域的创新与应用,加速完善我国碳排放监测体系。   黄晶主任在总结中表示,21世纪中心始终高度关注温室气体排放数据领域科技进展与国际动态并长期进行跟踪研究。他强调,客观准确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将对落实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发挥重要的支撑作用,也是国际气候治理话语权竞争的基础保障,应充分认识掌握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的重要意义,加强统筹协调、加快关键技术创新突破、建设完善碳排放监测体系,不断提升我国在该领域的国际影响力。
  • 230.8万!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计划采购仪器设备
    项目概况天津海关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5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0615-224122050027项目名称:天津海关仪器设备购置项目预算金额:230.80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天津海关仪器设备购置项目,共分为8个包(第一包:压载水检测仪及压载水自动取样器、第二包:低本底α、β测量仪、第三包:纤维图像分析仪、第四包:动物饲养试验系统及水生动物饲养系统、第五包:刹车片摩擦系数测试仪及刹车片剪切力测试仪、第六包:燃料油硫化氢测定仪、第七包:离心机、第八包:全自动液压压力机)(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按采购人要求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2)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总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投标人须提供《财库[2020]46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开标时以《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定。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投标人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4)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特别声明: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及自然人,已按照国家规定更换为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证且在有效期内。(2)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及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3)投标人须提供能够保证项目服务期限内的技术服务支持和后期保障的承诺函。(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信用良好,本项目开标时,供应商须无涉及刑事案件、无涉及失信被执行、无涉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无涉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无涉及企业经营异常等信息。评标时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投标人的以上信息进行查询。投标人投标响应文件中也须附截止至本项目开标前三天的在这两个网站的自行查询结果。(6)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7)提供2022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10)投标人须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11)本项目报价(第一包不得高于30万元、第二包不得高于28万元、第三包不得高于22万元、第四包不得高于63.6万元、第五包不得高于62.7万、第六包不得高于17.5万、第七包不得高于1万、第八包不得高于6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特别声明:评标过程及相关资料的保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执行。*注: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开标时还需按上述要求单独携带进行资格审查(不能和投标文件密封在一起)。投标人需保证材料的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复印件应字迹清晰,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5月07日 至 2022年05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5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05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01 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人民币):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森淼支行帐 号:441100100100713178668668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2号        联系方式:卢老师 022-84201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102室            联系方式:周涛、黄楠022-2355665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涛、黄楠电 话:  022-23556656
  • 市监总局发布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文件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行为,保证体外诊断试剂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备案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体外诊断试剂,是指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包括在疾病的预测、预防、诊断、治疗监测、预后观察和健康状态评价的过程中,用于人体样本体外检测的试剂、试剂盒、校准品、质控品等产品,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与仪器、器具、设备或者系统组合使用。  按照药品管理的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诊断试剂、采用放射性核素标记的体外诊断试剂不属于本办法管理范围。  第四条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是指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提出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基于科学认知,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等审查,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活动。  体外诊断试剂备案是指体外诊断试剂备案人(以下简称备案人)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备案资料,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提交的备案资料存档备查的活动。  第五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工作体系,依法组织境内第三类和进口第二类、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审评审批,进口第一类体外诊断试剂备案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对地方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第六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以下简称国家局器械审评中心)负责境内第三类和进口第二类、三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注册申请、变更注册申请、延续注册申请等的技术审评工作。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以下简称国家局审核查验中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等其他专业技术机构,依职责承担实施体外诊断试剂监督管理所需的体外诊断试剂标准管理、分类界定、检验、核查、监测与评价、制证送达以及相应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等相关工作。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以下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相关管理工作:  (一)境内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注册审评审批;  (二)境内第二类、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质量管理体系核查;  (三)依法组织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以及临床试验的监督管理;  (四)对设区的市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境内第一类体外诊断试剂备案的监督指导。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指定的医疗器械专业技术机构,承担实施体外诊断试剂监督管理所需的技术审评、检验、核查、监测与评价等工作。  设区的市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境内第一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备案管理工作。  第八条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遵循依法、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九条 第一类体外诊断试剂实行产品备案管理。第二类、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实行产品注册管理。  境内第一类体外诊断试剂备案,备案人向设区的市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提交备案资料。  境内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  境内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后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  进口第一类体外诊断试剂备案,备案人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备案资料。  进口第二类、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后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  第十条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加强体外诊断试剂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对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的体外诊断试剂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依法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临床急需体外诊断试剂实行优先审批,对创新体外诊断试剂实行特别审批。鼓励体外诊断试剂的研究与创新,推动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  第十二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建立健全体外诊断试剂标准、技术指导原则等体系,规范体外诊断试剂技术审评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指导和服务体外诊断试剂研发和注册申请。  第十三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及时公开体外诊断试剂注册、备案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查询审批进度和结果,公众可以查阅审批结果。  未经申请人同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专业技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参与评审的专家等人员不得披露申请人或者备案人提交的商业秘密、未披露信息或者保密商务信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安全、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十四条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备案,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遵循体外诊断试剂安全和性能基本原则,参照相关技术指导原则,证明注册、备案的体外诊断试剂安全、有效、质量可控,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第十五条 申请人、备案人应当为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企业或者研制机构。  境外申请人、备案人应当指定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作为代理人,办理相关体外诊断试剂注册、备案事项。代理人应当依法协助注册人、备案人履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并协助境外注册人、备案人落实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申请人、备案人应当建立与产品研制、生产有关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  第十七条 办理体外诊断试剂注册、备案事项的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熟悉体外诊断试剂注册、备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注册管理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 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应当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注册、备案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申请人、备案人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注册、备案资料应当使用中文。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应当同时提供原文。引用未公开发表的文献资料时,应当提供资料权利人许可使用的文件。  第十九条 申请进口体外诊断试剂注册、办理进口体外诊断试剂备案,应当提交申请人、备案人注册地或者生产地所在国家(地区)主管部门准许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  申请人、备案人注册地或者生产地所在国家(地区)未将该产品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申请人、备案人需提供相关文件,包括注册地或者生产地所在国家(地区)准许该产品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  未在申请人、备案人注册地或者生产地所在国家(地区)上市的按照创新产品注册程序审批的体外诊断试剂,不需提交相关文件。  第二十条 体外诊断试剂应当符合适用的强制性标准。产品结构特征、技术原理、预期用途、使用方式等与强制性标准的适用范围不一致的,申请人、备案人应当提出不适用强制性标准的说明,并提供相关资料。  没有强制性标准的,鼓励申请人、备案人采用推荐性标准。  第二十一条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备案工作应当遵循体外诊断试剂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的有关要求。  第二十二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持续推进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加强监管科学研究,建立以技术审评为主导,核查、检验、监测与评价等为支撑的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技术体系,优化审评审批流程,提高审评审批能力,提升审评审批质量和效率。  第二十三条 医疗器械专业技术机构建立健全沟通交流制度,明确沟通交流的形式和内容,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交流。  第二十四条 医疗器械专业技术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在审评、核查、检验等过程中就重大问题听取专家意见,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  第三章体外诊断试剂注册  第一节产品研制  第二十五条 体外诊断试剂研制应当遵循风险管理原则,考虑现有公认技术水平,确保产品所有已知和可预见的风险以及非预期影响最小化并可接受,保证产品在正常使用中受益大于风险。  第二十六条 从事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研制实验活动,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等的要求。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备案人应当编制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体外诊断试剂的产品技术要求。  产品技术要求主要包括体外诊断试剂成品的可进行客观判定的功能性、安全性指标和检测方法。  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的产品技术要求中应当以附录形式明确主要原材料以及生产工艺要求。  体外诊断试剂应当符合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备案人应当编制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体外诊断试剂的产品说明书和标签。  产品说明书和标签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要求以及相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 体外诊断试剂研制,应当根据产品预期用途和技术特征开展体外诊断试剂非临床研究。  非临床研究指在实验室条件下对体外诊断试剂进行的试验或者评价,包括主要原材料的选择及制备、产品生产工艺、产品分析性能、阳性判断值或者参考区间、产品稳定性等的研究。  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应当提交研制活动中产生的非临床证据。  第三十条 体外诊断试剂非临床研究过程中确定的功能性、安全性指标及方法应当与产品预期使用条件、目的相适应,研究样品应当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必要时,应当进行方法学验证、统计学分析。  第三十一条 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应当按照产品技术要求进行检验,并提交检验报告。检验合格的,方可开展临床试验或者申请注册、进行备案。  第三十二条 同一注册申请包括不同包装规格时,可以只进行一种包装规格产品的检验,检验用产品应当能够代表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其生产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  第三十三条 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提交的检验报告可以是申请人、备案人的自检报告,也可以是委托有资质的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应当提供3个不同生产批次产品的检验报告。  第三十四条 对于有适用的国家标准品的,应当使用国家标准品对试剂进行检验。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负责组织国家标准品的制备和标定工作。  第二节临床评价  第三十五条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是指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对临床数据进行分析、评价,对产品是否满足使用要求或者预期用途进行确认,以证明体外诊断试剂的安全性、有效性的过程。  第三十六条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是指在相应的临床环境中,对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性能进行的系统性研究。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指南,明确开展临床试验的要求、临床试验报告的撰写要求等。  第三十七条 开展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应当进行临床试验证明体外诊断试剂的安全性、有效性。  符合如下情形的,可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  (一)反应原理明确、设计定型、生产工艺成熟,已上市的同品种体外诊断试剂临床应用多年且无严重不良事件记录,不改变常规用途的;  (二)通过进行同品种方法学比对的方式能够证明该体外诊断试剂安全、有效的。  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二类、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目录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调整并公布。  第三十八条 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申请人应当通过对符合预期用途的临床样本进行同品种方法学比对的方式证明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相关指南。  第三十九条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资料是指申请人进行临床评价所形成的文件。  开展临床试验的,临床试验资料包括临床试验方案、伦理委员会意见、知情同意书、临床试验报告以及相关数据等。  列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目录的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资料包括与同类已上市产品的对比分析、方法学比对数据、相关文献数据分析和经验数据分析等。  第四十条 同一注册申请包括不同包装规格时,可以只采用一种包装规格的产品进行临床评价,临床评价用产品应当代表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校准品、质控品单独申请注册不需要提交临床评价资料。  第四十一条 开展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应当按照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在具备相应条件并按照规定备案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内进行。临床试验开始前,临床试验申办者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临床试验备案。临床试验体外诊断试剂的生产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  第四十二条 对于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期间出现的临床试验体外诊断试剂相关严重不良事件,或者其他严重安全性风险信息,临床试验申办者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分别向所在地和临床试验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未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责令申办者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四十三条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中出现大范围临床试验体外诊断试剂相关严重不良事件,或者其他重大安全性问题时,申办者应当暂停或者终止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分别向所在地和临床试验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未暂停或者终止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责令申办者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四十四条 对预期供消费者个人自行使用的体外诊断试剂开展临床评价时,申请人还应当进行无医学背景的消费者对产品说明书认知能力的评价。  第四十五条 对正在开展临床试验的用于诊断严重危及生命且尚无有效诊断手段的疾病的体外诊断试剂,经医学观察可能使患者获益,经伦理审查、知情同意后,可以在开展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试验的机构内免费用于其他病情相同的患者,其安全性数据可以用于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请。  第三节注册体系核查  第四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注册时提交与产品研制、生产有关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资料,受理注册申请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产品技术审评时认为有必要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核查的,应当组织开展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并可以根据需要调阅原始资料。  第四十七条 境内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质量管理体系核查,由国家局器械审评中心通知申请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  境内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质量管理体系核查,由申请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开展。  第四十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开展质量管理体系核查,重点对申请人是否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与产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以及与产品研制、生产有关的设计开发、生产管理、质量控制等内容进行核查。  在核查过程中,应当同时对检验用产品和临床试验产品的真实性进行核查,重点查阅设计开发过程相关记录,以及检验用产品和临床试验产品生产过程的相关记录。  提交自检报告的,应当对申请人、备案人或者受托机构研制过程中的检验能力、检验结果等进行重点核查。  第四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通过资料审查或者现场检查的方式开展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监督检查情况、本次申请注册产品与既往已通过核查产品生产条件及工艺对比情况等,确定是否现场检查以及检查内容,避免重复检查。  第五十条 国家局器械审评中心对进口第二类、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开展技术审评时,认为有必要进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的,通知国家局审核查验中心根据相关要求开展核查。  第四节  产品注册  第五十一条 申请人应当在完成支持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的安全性、有效性研究,做好接受质量管理体系核查的准备后,提出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请,并按照相关要求,通过在线注册申请等途径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注册申请资料:  (一)产品风险分析资料;  (二)产品技术要求;  (三)产品检验报告;  (四)临床评价资料;  (五)产品说明书以及标签样稿;  (六)与产品研制、生产有关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七)证明产品安全、有效所需的其他资料。  第五十二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核要求的,予以受理;  (二)申请资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三)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四)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通知书。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请受理后,需要申请人缴纳费用的,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缴纳费用。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费用的,视为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终止其注册程序。  第五十三条 技术审评过程中需要申请人补正资料的,技术审评机构应当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在收到补正通知1年内,按照补正通知要求一次提供补充资料;技术审评机构收到补充资料后,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技术审评。  申请人对补正通知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向相应的技术审评机构提出书面意见,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资料。  申请人逾期未提交补充资料的,终止技术审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不予注册的决定。  第五十四条 对于已受理的注册申请,申请人可以在行政许可决定作出前,向受理该申请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撤回注册申请及相关资料,并说明理由。同意撤回申请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终止其注册程序。  审评、核查、审批过程中发现涉嫌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理,申请人不得撤回注册申请。  第五十五条 对于已受理的注册申请,有证据表明注册申请资料可能虚假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中止审评审批。经核实后,根据核实结论继续审查或者作出不予注册的决定。  第五十六条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请审评期间,对于拟作出不通过的审评结论的,技术审评机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通过的理由,申请人可以在15日内向技术审评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内容仅限于原申请事项和原申请资料。技术审评机构结合申请人的异议意见进行综合评估并反馈申请人。异议处理时间不计入审评时限。  第五十七条 受理注册申请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技术审评结束后,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符合安全、有效、质量可控要求的,准予注册,发给医疗器械注册证,经过核准的产品技术要求和产品说明书以附件形式发给申请人。对不予注册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为5年。  第五十八条 对于已受理的注册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不予注册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一)申请人对拟上市销售体外诊断试剂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进行的研究及其结果无法证明产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的;  (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不通过,以及申请人拒绝接受质量管理体系现场检查的;  (三)注册申请资料虚假的;  (四)注册申请资料内容混乱、矛盾,注册申请资料内容与申请项目明显不符,不能证明产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的;  (五)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五条 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遗失、损毁的,注册人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原发证机关核实后予以补发。  第六十六条 注册申请审查过程中及批准后发生专利权纠纷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第四章特殊注册程序  第一节创新产品注册程序  第六十七条 符合下列要求的体外诊断试剂,申请人可以申请适用创新产品注册程序:  (一)申请人通过其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在中国依法拥有产品核心技术发明专利权,或者依法通过受让取得在中国发明专利权或其使用权,且申请适用创新产品注册程序的时间在专利授权公告日起5年内;或者核心技术发明专利的申请已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开,并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出具检索报告,载明产品核心技术方案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  (二)申请人已完成产品的前期研究并具有基本定型产品,研究过程真实和受控,研究数据完整和可溯源;  (三)产品主要工作原理或者作用机理为国内首创,产品性能或者安全性与同类产品比较有根本性改进,技术上处于国际领先水平,且具有显著的临床应用价值。  第六十八条 申请适用创新产品注册程序的,申请人应当在产品基本定型后,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创新医疗器械审查申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纳入创新产品注册程序。  第六十九条 对于适用创新产品注册程序的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承担相关技术工作的机构,根据各自职责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沟通,提供指导。
  • 苏州医工所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稳定等温扩增核心酶及高灵敏配套试剂开发及应用示范”项目启动
    仪器信息网讯 近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高稳定等温扩增核心酶及高灵敏配套试剂开发及应用示范”项目启动会在苏州顺利召开。 该项目由中科院苏州医工所牵头,联合翌圣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简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捷诺圣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科院武汉病毒所、华东理工大学、中科院长春应化所、长春长光辰英生物科学仪器有限公司、江苏汇先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十家单位共同承担。 中科院生物物理所韩玉刚研究员、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吴爱华秘书长、清华大学刘磊教授、华东理工大学许建和教授、西安交通大学彭年才教授、国药集团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晓明研究员、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胡文闯教授、军事医学科学院卫生装备研究所王兴永研究员等专家出席会议。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资源处裴志永处长、中科院前沿科学与教育局综合管理处李云龙处长、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平台处李扬主任等主管部门代表出席会议并讲话。苏州医工所所长唐玉国研究员出席会议并致辞。项目负责人、各课题负责人及项目骨干、苏州医工所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等30余人参加本次启动会。 会议成立了技术专家组和总体专家组,由唐玉国所长宣布专家组名单。汇报交流环节,马遥副总师应邀为各参与单位介绍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技术专家组听取了项目负责人尹焕才研究员所作的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及研究进展情况汇报,对项目实施方案给予了充分肯定。 最后,项目负责人召集各课题负责人及技术骨干人员针对技术专家组建议进行内部讨论,围绕“关键技术–试剂耗材–系统产业化–应用示范”各环节的实施进展和全链条整体推进计划进行了深入研讨,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项目目标。
  • 国药试剂2016年半年度销售员会议报道
    ——新常态 新价值 挑战2016 2016年7月29日,国药集团化学试剂有限公司在上海新世界会议中心,举行了2016年半年度销售员会议。本次会议秉承公司年度发展主题《新常态 新价值 挑战2016》,会议包括两项议程:专题报告及优秀颁奖。 常务副总经理王刚先生首先代表公司做了题为《新常态 新价值 挑战2016——顺应新常态 创造新价值 从优秀走向卓越》的半年度工作报告。王总就宏观经济、行业市场环境和上半年度经营情况进行了分析,同时;以“自主品牌之路”、“代理品牌之道”为题阐述了对公司品牌产品经营现状及未来发展方向的思考。 王总强调2016年是公司“提质增效,转型创新”的关键一年,要清晰认识公司目前所处的行业地位,知耻而后勇; 优化竞争战略,构建自身竞争优势,培养客户的忠诚度,强化公司的价值主张,严格贯彻执行年初制定的2016年市场策略,加强“一站式”服务理念的深化和转型创新。并且,针对公司销售团队及销售员管理,举例说明了上半年实施和完善的绩效改进计划和销售员分级方案。最后,王总鼓励全体销售人员在上半年“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基础上,再接再厉,不忘初心,全力以赴争取在公司“十三五”开局之年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随后,国药试剂财务经理潘宇震进行了《2016上半年财务分析》报告,总结了公司上半年预算指标完成情况及本部各个团队的销售、毛利及费用完成情况。潘经理强调指出“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仍然存在较大问题。并就这些问题要求公司相关部门重点做好资金预算工作,资金收支必须匹配;关注超红线应收账款,加强信用管理,做好事前控制;确保应收账款笔笔清,避免滚动冲账,加强核对工作。 国药试剂运营与信息管理中心总监胡雪薇向与会者汇报了《2016年上半年运营分析》报告。胡总监通过“客户销售”、“产品销售”、“库存管理”、“订单审批”、“区域管理”这五个方面对2016年上半年的运营情况作了详细的分析,找出了盈利水平下降的原因,并强调了存货管理、退货原则以及区域管理制度。 国药试剂市场部总监顾皓汇报了《2016年市场营销方案》,从“品牌梳理”、“产品培训”、“市场活动”、“销售激励”四个维度入手,一方面总结了上半年市场工作,另一方面从具体产品入手,详尽解读“一站式”的内涵和外延,对下半年市场销售策划方案进行了分析。强调重视市场部举办的相关培训。 接下来,东区总监鲍仌炯、生命科学部总监陈志、上海科研团队经理陆惠红、华南大区销售代表王勇俊、山东大区销售代表孙文伟均做了主题发言,大家围绕本部门上半年销售指标完成情况、品牌营销、服务模式、下半年计划展开汇报与总结,并分享了各自的典型案例。 为了鼓励上半年取得优异成绩的销售个人和团队,公司向15名销售人员和6个销售团队颁发了总经理特别奖。本次会议召开期间,也首次将销售人员排名及销售团队排名进行了公示,公示榜在广大销售人员中引起了极大反响,大家疾呼“大单治百病,业绩解千愁”,有了方向,动力才够有劲。 会议尾声,公司党委书记胡勇先生就公司战略发展发现,大局发展作总结性发言。强调了干部管理、人才管理、思想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并提出企业要能够持续发展,必须关注创新与法制。 会议由国药试剂副总经理赵晓艳主持,公司领导、总部部分中层干部、各销售部门及新入职员工,共约240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2016年8月1日总经理办公室
  • 海洋仪器设备研制质量管理规范培训会在青岛举行
    10月12日,863计划海洋技术领域办公室在青岛组织召开了《海洋仪器设备研制质量管理规范》和《规范化海上试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ldquo 两个规范&rdquo )现场培训会。来自四十多个单位承担海洋技术领域仪器装备研发课题负责人、主要研发人员代表和科技主管部门相关管理人员100余人参会。   863计划海洋技术领域办公室(以下简称&ldquo 领域办&rdquo )为了推进自主研发的海洋仪器设备走向应用和产业化,于2008年发布了《海洋仪器设备研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和《规范化海上试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ldquo 两个规范(试行)&rdquo ),并在相关海试课题中得到了很好地应用。领域办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ldquo 两个规范(试行)&rdquo 完成了修订,修订版于2013年9月1日正式发布。   在培训会上,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有关人员结合蛟龙号载人潜水器海试成功的经验再次阐述了海洋技术领域实施两个规范的重要意义 项目主管介绍了&ldquo 两个规范&rdquo 修改完善过程并对其内容逐条进行详尽深入的解读,并结合海试案例剖析了质量控制与规范化海上试验应把握的重点。培训会还邀请了中国海洋大学陈学恩教授、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〇研究所相关人员分别就《海洋仪器海上试验规范》、《&ldquo 规范化海上试验&rdquo 质量控制通用规程》和《&ldquo 规范化海上试验&rdquo 第三方检验通用规程》做了重点介绍和讲解,陈学恩教授和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陆会胜高级工程师还分别以&ldquo 十一五&rdquo 期间国家863计划&ldquo 质量控制及规范化海上试验&rdquo 课题的集中规范化海上试验和&ldquo 蛟龙号&rdquo 载人潜水器的海试作为公共海试航次和自组织航次的范例,介绍了863计划海洋技术领域规范化海上试验的既有模式和成熟做法,就相关的经验教训和与会者做了充分交流。   培训会由863计划海洋技术领域办主办,由中国海洋大学承办。培训会还组织进行了问卷调查,从回收的71份有效问卷统计和现场的互动情况来看,通过培训会的宣讲和解读,不但提高了大家对质量控制及规范化海上试验在海洋仪器设备研制过程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也为各项目研发团队明晰了海洋仪器设备研制质量控制、规范化海上试验及第三方检验的操作程序和要求,达到了&ldquo 两个规范&rdquo 培训和宣贯的目的,为863海洋技术领域各课题海洋仪器设备研制及其规范化海上试验今后的研究工作指明了方向,为各单位下一步有效地指导海洋仪器设备研制和规范化海试工作、提高海洋仪器设备研制的管理水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 950万!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计划采购化学试剂等试剂耗材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0701-224111070041项目名称:化学试剂等试剂耗材采购项目预算金额:9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项目概况: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拟采购2023年试剂耗材。采购需求:包号标的名称预算金额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01新冠检测试剂约400万详见第五部分采购需求02仪器耗材约250万03化学试剂及常规耗材约200万04实验用气体约100万注:(1)各包兼投兼中。 (2)各包预算金额仅为本年度预估值,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供货周期:2023年01月01日-2023年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实际签订日期为准)。交货地点:北京市,招标人指定地点。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01月01日-2023年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实际签订日期为准)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六条: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具备条件的个人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的规定;2.投标人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第八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的规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向采购代理机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3.特殊要求:(1)第01包 品目01、02、03(核酸提取试剂盒)需具备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品目04、05、06、07需具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2)第03包、第04包投标人需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涵盖招标目录涉及品目;(3)第04包投标人营业执照需具备气体相关经营内容。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1月03日 至 2023年01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方式:线上发售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1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丰台区首科大厦4层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 注册完成后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技术支持电话:400-680-8126。投标人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上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选择网银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发票网上申请领取(不提供纸质发票)。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注:1、每次购买文件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2、付款金额必须与系统提示金额相同,否则将会被退回。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地址:北京市联系方式:范老师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联系方式:于心远、徐聪宇010-63348240、813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于心远电话:010-63348240
  • 陕西省公共检测中心、化学品检测中心揭牌
    11月14日,陕西省公共检测中心、化学品监测中心揭牌授牌仪式在陕西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举行。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司长王伟中,科技部中国二十一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副主任周元,陕西省科技厅副厅长邱义路出席会议,仪式由省科技厅副巡视员杜克飞主持。   建立公共检测中心和专业化检测中心,是响应省政府进一步整合科技资源,改变目前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开发共享总量较低、服务范围相对较窄、仪器设备资源分布不平衡、开展配套服务能力较弱,探索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工作的一项新的举措。建成后的公共检测中心,将以陕西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为基础,联合省内60多家专业技术先进的科研、教学和生产单位,通过有效整合相关领域、行业、区域的大型仪器设备及科研技术力量,逐步实现我省部分科研实验室设备整体对社会开放与共享共用,从而在更广大的范围和更深入的领域实现全省科技资源的共享共用,更好地为广大中小企业服务。   目前,公共检测中心有陕西省材料分析研究中心、陕西省地质资源与环境检测中心、陕西省化学品检测中心和陕西大仪科技检测中心4个实体机构开展日常分析检测服务业务,陕西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的数百台(套)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及陕西省分析测试协会近千名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公共检测服务的技术支撑,可向全社会提供分析检测领域的信息交流、检测服务、专业培训、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下一阶段中心将继续整合、建立若干行业专业化检测中心,增强分析检测服务能力 在完善现有分析测试培训体系基础上,在省内其他地区新建若干培训基地 探索建立公共检测远程服务系统。   新组建的陕西省化学品检测中心是由西安近代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陕西应用物理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 、西北大学分析测试研究中心、陕西师范大学化学实验教学中心、西安工程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分析测试中心、陕西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管理办公室等六个省内从事化学品科学研究试验机构组成的科技资源协作共享联合体。共有100多台(套)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总价值约1.3亿元,技术专家100余名。中心将联合省域内化学品分析测试技术力量,发挥协作单位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资源优势,提高综合科技资源的利用率,以科学、公正、准确的检测手段,面向社会开展广泛的专业检测服务、学术交流和技术合作,为化学品研发培养分析测试技术人才,提供技术咨询、工程示范和化学危险品的应急处置故障分析等服务。
  • 2014上海试剂技术创新论坛即将召开
    为了加强学术交流,推动试剂的发展及应用,上海试剂资源共享服务协作联盟、上海化学试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将于2014年5月22日下午13:00 在2014上海国际科学仪器、化学试剂和实验室装备展览会同期举办&ldquo 2014上海试剂技术创新论坛&rdquo 。报告会将邀请来自试剂研发与应用领域的专家,为用户呈现最新技术。   时间: 2014年5月22日下午   地点: 上海跨国采购会展中心二楼展馆内会议室(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35号)   主办单位: 上海化学试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上海试剂资源共享服务协作联盟   协办单位: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上海化学试剂研究所   支持单位: 上海市分析测试协会 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管理中心    科学仪器在线(www.e7online.cn) 上海科技会展有限公司   报告会主持: 国药集团化学试剂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顾小焱 教授级高工    上海化学试剂研究所 所长 詹家荣 教授级高工   大会网址: www.med-sh.cn   报告会日程   参会注意事项:   1、具体内容以会议现场海报为准,请于开始报告前10分钟进场。   2、邀请从事化学试剂研发、分析测试及应用专业人士参加。(当日凭本通知及回执参加)。   3、报名截止日期:2014年5月15日,本会不收取费用!名额有限,满额即止。   联系方式:   袁琪伟   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管理中心   电 话:021-54065102   电子邮箱:qwyuan@sgst.cn   赵聪   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管理中心   电子邮箱:czhao@sgst.cn   刘昕卿   上海科技会展有限公司   电话:021-54065152   电子邮箱:lxq@stcec.com
  •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加强应急管理完善预案体系
    2013年12月26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召开专项应急预案培训交流会,就中心加强应急管理完善预案体系进行交流研讨,对专项应急预案的框架和各认可业务专项应急预案作了研讨,对下一步各处室内部全员培训提出了要求。中心业务助理李燕出席。会议由办公室主任主持,认可一处、认可三处、认可四处、质量处处长和相关处室工作人员参加。   认可中心2008年发布了《应急管理总体预案》,2012年又启动了与认可业务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这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相关八个业务处室参与。专项预案编制注重结合工作实际,注重可操作性,充分分析了可能遇到的突发事件风险,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应急措施。专项预案将于近期发布。会议建议每年定期召开应急管理案例交流会,对应急处理技巧和注意事项进行交流。
  • 议程公布!第13届中国食品与农产品安全大会
    “第十三届中国食品与农产品安全检测技术与质量控制国际论坛”(简称CFAS),将于2024年7月2日至4日在南京白金汉爵大酒店举办,其中7月2日为论坛报到日。本届国际论坛由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分析仪器分会,携手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南京市质量发展与先进技术应用研究院)和北京中仪雄鹰国际展览有限公司共同主办。本届CFAS大会将继续秉承“交流、促进、安全、健康、营养”的主旨,展开系列学术研讨与展示活动。论坛首日(7月3日)议程安排了20余场主题报告,次日(7月4日)聚焦农药残留检测专题、快速检测技术专题、重金属及元素检测技术专题、微生物及生物毒素检测技术专题、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专题、标准物质技术与研究专题以及基于新技术新原理开发的创新食品安全检测方法专题等核心议题,进行深入研讨和经验交流,以期形成广泛学术共识,推动我国食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全产业链的发展。本届国际大会特邀院士、政府主管部门领导、行业资深专家、国内外知名高校学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及企业代表共襄盛举,将有超过1200位嘉宾莅临现场。论坛组委会致力于将本届论坛打造成为食品与农产品安全检测技术领域最具前瞻性、最具代表性的盛会。01大会时间及地点大会日程2024年7月2日-4日2024年7月2日全天报到大会地点南京白金汉爵大酒店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尧化街道智谷大道1号02大会组织单位主办单位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南京市质量发展与先进技术应用研究院)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分析仪器分会国家加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南京)北京中仪雄鹰国际会展有限公司支持单位全国食品质量控制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检验检测学会测试装备分会长三角科学仪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上海分析仪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上海化学试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江苏省食品生产安全协会江苏省盐业协会江苏省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协办单位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北京海光仪器有限公司布鲁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睿科集团(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上海爱博才思分析仪器贸易有限公司坛墨质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沃特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南京卫岗乳业有限公司03大会日程大会开幕式时间:7月3日(星期三)9:00-09:20地点:210会议室主持人:开幕式: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周骏贵院长流程:1、主持人介绍出席论坛的院士和领导2、国家、省、市市场局相关领导讲话(待定)3、主办单位致辞4、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揭牌与南京都市圈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科技合作联盟合作项目发布(待定)大会报告时间:7月3日(星期三)9:20-17:20地点:210会议室主持人:大会报告上午: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 曹以刚副理事长大会报告下午: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金芬研究员0题目未定报告专家:中国工程院 李培武院士0食品质量控制与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报告专家: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司原司长、全国食品质量控制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马纯良0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的发展:精准、实时、可视化报告专家: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张峰研究员0加工食品标准的构建与重点方向报告专家: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杨晓明秘书长0《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制定情况介绍报告专家: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处 彭弘雷副处长0Recent advances of photothermal and photoacoustics in agri-tech报告专家:意大利罗马第一大学 Roberto Li Voti0腥黑穗病小麦的检测与评价新技术报告专家: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副院长 张驰研究员0挥发物组学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的研究与应用报告专家: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金芬研究员0食品和农产品安全中真菌毒素的荧光检测技术与方法报告专家:上海交通大学 阎超教授0农药胁迫对农产品品质影响及植物健康激活干预的多组学分析报告专家:中国农业大学 潘灿平教授0乳制品的流通品控管理报告专家:南京卫岗乳业有限公司 郭旬副总裁0布鲁克质谱技术在食品安全和真实性领域的解决方案报告专家:布鲁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王庆贺应用科学家0自动化和智能化在前处理行业的应用与发展报告专家:睿科集团(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亮副总经理0SCIEX质谱在食品农兽药标准检测中的整体解决方案报告专家:上海爱博才思分析仪器贸易有限公司 陈慧敏应用专家0守护食品安全,二噁英检测之GC/MSMS新篇报告专家: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曹茂新资深应用工程师0色谱质谱在农残检测中的方法和应用报告专家: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吴春华食品行业经理0检测实验室测试周期管理和改善报告专家:坛墨质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李步青总经0题目未定报告专家:宁波华仪宁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专题一:农兽药残留检测专题时间:7月4日(星期四)9:30-12:00地点:202会议室主持人:中国农业大学 马永强教授0纳米技术用于水果上农药残留消除研究报告专家:中国农业大学 马永强教授0基于重组酶设计及农药残留检测技术的应用研究报告专家: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佘永新研究员0比率荧光探针设计及用于农药残留的快速分析报告专家: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蒋长龙研究员0基于POMs纳米酶电化学致变色便携平台检测并消减有机磷农药的研究报告专家:江苏科技大学 关桦楠教授0亲水性分子印迹材料的制备及其在食品中兽药残留检测中的应用报告专家:河北大学 崔亚涵特聘副教授0小分子半抗原的精准设计策略及应用报告专家:华中农业大学 彭大鹏副教授专题二/七:快速检测技术专题时间:7月4日(星期四)9:30-12:00(上午)地点:203会议室主持人:南京大学 许丹科教授0快速检测技术标准化现状及发展趋势报告专家: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 谢刚研究员0基于现场快检与人工智能的食品安全监测预警研究探索报告专家: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生化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周蕾研究员0农兽药残留检测中磁固相分离技术的研究与应用报告专家:南京大学 许丹科教授0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精准检测与快速识别关键技术报告专家:国家饲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王培龙研究员0基于CRISPR/Cas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研究报告专家:华南农业大学 沈兴副教授0功能核酸生物传感及多能性概念报告专家:中国农业大学 许文涛教授时间:7月4日(星期四)13:00-15:00(下午)地点:203会议室主持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肖有玉主任0食品快速检测与市场监管报告专家: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肖有玉主任0报告专家:上海市农业科学院 王金斌副研究员0纳米酶基小分子物质快速检测与食源性致病菌控制技术研究报告专家: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王迪工程师专题五:微生物及生物毒素检测技术专题
  • ​第六届P4议程强势来袭!产/医/研领袖金秋9月北京共话肿瘤精准诊断与用药!
    蓄势待发!9月2-3日,北京,P4 China 2022第六届国际肿瘤精准医疗大会特设4大专场7大细分专题,60余位院士/监管/临床医生/科研权威专家与精准药企/诊断企业KOL领衔出席,与1000余位精准医疗领域行业精英代表齐聚现场,围绕肿瘤早筛早检、预后/耐药监测/病理、免疫/靶向药物等行业热点技术与话题,分享前瞻性研究新进展,探索肿瘤精准医疗技术开发与转化新方向!点击查看官网: https://www.bmapglobal.com/p4china2022限时团购特惠!扫码添加会议助手,获取优惠链接!会议日程重磅嘉宾阵容持续加码!【大咖云集:院士/监管/临床/科研KOL】詹启敏,中国工程院院士李金明,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副主任兼临床分子与免疫室主任李为民,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华西临床医学院院长姚树坤,中日友好医院原副院长,中国生物工程学会精准医学专委会主任委员顾晋,北京大学肿瘤医院教授、主任医师,北京大学首钢医院院长宋玉琴,北京大学肿瘤医院淋巴瘤科副主任、副院长赵景民,解放军总院第五医学中心病理科主任王锡山,国家癌症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结直肠外科主任林冬梅,北京大学肿瘤医院病理科主任姜艳芳,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基因诊断中心和吉大一院检验检测司法鉴定中心主任,中国生物工程学会精准医学专委会秘书长于津浦,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肿瘤分子诊断中心主任陈文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血液科主任曹永彤,中日友好医院检验科主任钟定荣,中日友好医院病理科主任邢金良,空军军医大学肿瘤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PI,中国抗癌协会肿瘤标志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颜光美,中山大学教授,广州威溶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首席科学家韩轶星,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国家人类基因组研究所精准健康研究中心研究员白凡,北京大学生物医学前沿创新中心(BIOPIC)研究员于文强,复旦大学生物医学研究院高级PI,复旦大学特聘研究员曹罡,华中农业大学教授孙坤,深圳湾实验室特聘研究员【先锋领袖:肿瘤精准药物&诊断企业】王玉坤,拜耳中国研发中心肿瘤转化医学负责人曾革非,默沙东研发(中国)有限公司生物信息和生物标志物研究负责人沈志荣,百济神州全球转化研究及转化医学负责人、副总裁李福根,海和药物转化医学高级副总裁李静,再鼎医药转化医学及生物标志物执行总监季秦梅,第一三共转化医学负责人郭宝红,康宁杰瑞执行医学总监朱爱思,和铂医药临床生物标志物总监李文锦,罗氏中国生物标志物研发部血液肿瘤负责人刘小桥,默沙东研发(中国)有限公司生物信息和生物标志物研究副总监汪笑男,世和基因集团创始人、首席技术官张之宏,燃石医学首席技术官姜傥,迪安诊断高级副总裁、董事钟晟,深圳泰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张良禄,武汉艾米森生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严令华,桐树基因创始人、CEO于晓天,诺辉健康首席医学官李旭辉,敬善生物首席科学家陈实富,海普洛斯创始人/首席技术官楼峰,金橡医学CTO......更多重磅监管、临床、科研转化及产业技术嘉宾阵容持续邀约中! P4 2022议程重磅揭晓!【主论坛:监管动向/政策解读/行业前沿(9月2日上午)】• 肿瘤精准医疗现状与最新精准药物开发策略(拟)詹启敏,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大学国际癌症研究院院长• 最新肺癌早筛早诊与未来精准医学策略李为民,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华西临床医学院院长• 肿瘤精准医疗LDT搭建规范及建议(拟)李金明,国家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副主任兼临床分子与免疫室主任• 高端圆桌讨论:激流勇进,肿瘤精准生态圈升级之路• 产、学、研、医如何合作推进精准医疗• 申报注册痛点分析与LDT模式探索• 原料/仪器/底层技术的国产替代• 疫情下供应链建设与维护策略• 基因大数据考量与挑战• 投资视角【分论坛 A:肿瘤早筛/早检(9月2日下午-9月3日)】1、全/泛/多癌种普筛/筛查• 线粒体功能异常与肿瘤防治研究邢金良,空军军医大学肿瘤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PI,中国抗癌协会肿瘤标志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话题确认中IDT 埃德特• 话题确认中臻和• 全癌标志物的发现,应用与合作于文强,复旦大学生物医学研究院高级PI,奕谱生物首席科学家• 基于MERCURY多组学液体活检技术泛癌种早筛研究进展汪笑男,世和基因集团创始人,首席技术官• 多癌种早诊早筛探索之路张之宏,燃石医学CTO• 泛癌种AI、溯源及早筛高敏感性/特异性突破与前瞻性研究严令华,桐树基因创始人CEO• 肿瘤早筛技术的进展及临床实践姜艳芳,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基因诊断中心主任,中国生物工程学会精准医学专委会秘书长• 游离DNA片段化模式以及在泛癌种早期诊断中的应用孙坤,深圳湾实验室特聘研究员2、单癌种早筛/早检• NGS液体活检在肺癌精准诊疗中的进展于津浦,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分子诊断中心主任• 话题确认中肖飞,北京医院临床生物样本管理中心主任,兼卫健委老年医学研究所细胞室主任• 基于多组学的肺结节良恶性鉴别诊断技术平台钟晟,深圳泰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 基因诊断在甲状腺癌精准诊疗中的研究与应用姜傥,迪安诊断高级副总裁、董事• 单细胞高通量测序/时空分子医学与肿瘤精准筛查(拟)白凡,北京大学生物医学前沿创新中心研究员• 单细胞原位多组学检测技术的开发及运用曹罡,华中农业大学生物医学中心副主任• 国内首个双靶点粪便DNA甲基化检测结直肠癌与最新应用(拟)张良禄,艾米森创始人• 新一代皮克级DNA甲基化检测与宫颈癌早筛早检最新应用开发(拟)李旭辉,敬善生物首席科学家• 多组学尿液液体活检技术在泌尿系统肿瘤早筛中的临床应用楼峰,北京橡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CTO• 圆桌讨论:肿瘤前瞻性筛查技术开发与落地探讨• 泛癌种/多癌种VS 单癌种、小癌种• 多癌种筛查难点“器官溯源”• 更优甲基化策略• 早筛产品性能/合规性等难点突破姜艳芳,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基因诊断中心主任,中国生物工程学会精准医学专委会秘书长于晓天,诺辉健康CMO陈实富,海普洛斯集团联合创始人/CTO【分论坛 B:肿瘤预后/耐药监测/病理(9月2日下午-9月3日)】1、MRD检测/耐药/预后• 基于tumor-informed定制化panel的MRD监测与肠癌精准诊疗临床意见(拟)顾晋,北京大学首钢医院院长• 话题确认中世和基因• 更灵敏血液瘤MRD监测突破与临床应用评估与建议陈文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血液科主任• 话题确认中元码基因• 圆桌讨论:肿瘤精准诊断中MRD开发机遇与技术挑战与突破• 前沿技术探索• 药企合作路径• 两大技术路线讨论分析(Tumor informed VS Tumor-agnostic)在临床监测应用的优势及局限性,应用瓶颈• 实体瘤和血液瘤的技术异同与开发• 精准诊断/医疗的临床落地最新进展与未来方向姚树坤,中日友好医院原副院长,中国生物工程学会精准医学专委会主任委员• 原发性肝癌精准诊断、耐药与预后评估与治疗(拟)赵景民,解放军总院第五医学中心病理科主任2、病理诊断/分型/精准治疗• 肺癌靶向融合基因规范检测及应用林冬梅,北京大学肿瘤医院病理科主任• 结直肠癌精准防诊治的策略与前景王锡山,国家癌症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结直肠外科主任• 新型病理检查方法开发及临床转化——肿瘤精准分子病理及其智能分析钟定荣,中日友好医院病理科主任• 话题确认中焦磊,佰诺全景生物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分论坛 C:肿瘤免疫/靶向药物(9月2日下午-9月3日)】1、新兴免疫疗法/ICIs等免疫药物与Biomarker研究/伴随探索• 淋巴瘤靶向及免疫治疗药物研发方向与策略的建议宋玉琴,北京大学肿瘤医院淋巴瘤科副主任,副院长• 话题确认中基石生命• Immune Microenvironment Characteristics in Multiple Myeloma Progression from Transcriptome Profiling李文锦,罗氏中国生物标志物研发部血液肿瘤负责人• Keytruda TMB-H泛癌生物标志物研究及伴随诊断开发刘小桥,默沙东中国研发生物信息和生物标志物研究副总监• 生物标志物及转化医学在肿瘤药物的早期临床开发中应用和考量朱爱思,和铂医药转化医学总监• 圆桌讨论:如何进一步加速差异化肿瘤精准免疫药物的开发?• Biomarker发现及转化• 转化医学研究• 新兴免疫疗法与精准开发曾革非,默沙东中国研发生物信息和生物标志物研究负责人郭宝红,康宁杰瑞执行医学总监• 新型溶瘤病毒M1的伴随诊断双标志体系颜光美,中山大学教授,广州威溶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首席科学家• 话题确认中阅微基因• 话题确认中百奥智汇• 基因治疗推进精准医疗韩轶星,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国家人类基因组研究所精准健康研究中心研究员 (Online)2、创新靶向药物与Biomarker研究/伴随诊断开发• NTRK抑制剂-拉罗替尼中国研发王玉坤,拜耳中国研发中心/拜耳中国肿瘤转化医学负责人• DS8201-ADC药物中转化医学与biomarker研究与开发季秦梅,第一三共转化医学负责人• KRAS-G12C靶向药物精准临床开发最新案例(拟)李静,再鼎医药转化医学及生物标志物执行总监• 药物预测性生物标志物的早期开发及临床设计思考张聪聪,瑛派药业生物标志物部门负责人• 圆桌讨论:伴随诊断/转化医学在肿瘤精准药物开发中的重要意义与挑战探索沈志荣,百济神州副总裁,转化研究与转化医学负责人李福根,海和药物转化医学高级副总裁*以上更新截止至8月9日,最终议程以现场为准!实时嘉宾阵容与议程信息欢迎联系组委:191 0219 7578(同微信)【P4 招展/论坛组织工作全面启动!】1、对话科研及企业专家,共促精准医疗行业高效新发展!论坛开放特装展位,主题演讲、卫星会、晚宴赞助,插页广告,吊绳&名卡、手提袋、瓶装水、椅套广告等多种形式、全方位供您展示肿瘤精准“诊+疗”产品与技术!详情欢迎咨询:180 1793 9885(同微信)2、肿瘤界超强阵容集结令!P4演讲嘉宾火热征集中!演讲摘要/论文投稿,经组委评估并确认的嘉宾将享受以下福利:获得一张免费全程参会证;会议期间午餐券、嘉宾招待晚宴;在会议期间专享演讲嘉宾休息室;组委会官方宣传与推广。投稿邮箱:p 4china @bmapglobal.com 限时团购特惠!扫码添加会议助手,获取优惠链接!扫码即可咨询赞助/参会报名/演讲/往届报告/媒体合作等事宜。赞助/演讲/媒体合作详情欢迎联系组委会:电话:19102197578(同微信)邮箱:p4china@bmapglobal.com网站:www.bmapglobal.com/p4china2022媒体合作联系:上海商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赵俊雯| Jane ZhaoTel:+86 136 6556 4971官网: www.bmapglobal.com
  • 创新方法研究会科学工具专业委员会筹备会议暨科学仪器自主创新研讨会成功召开
    2009年8月27日,创新方法研究会科学工具专业委员会筹备会议暨科学仪器自主创新研讨会在云南成功举行。会议由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主办,来自科技部条财司、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创新方法研究会等有关领导及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代表共计60多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听取了创新方法研究会科学工具专业委员会筹备工作汇报、国产科学仪器应用示范联盟筹备工作报告,讨论了国产科学仪器应用示范联盟章程、联合倡议书(草案),并就科学仪器自主创新等相关议题展开了研讨。   科技部条财司副巡视员吴学梯同志,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副主任、创新方法研究会秘书长周元同志,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院长、创新方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丁辉同志出席了会议并致辞。   吴学梯副巡视员指出,科学仪器是我国经济发展、国防安全的有力支撑,加强我国科学仪器自主创新意义重大。科学仪器自主创新工作任重道远,国产科学仪器研发应重点把握三个方向:一是中高端科学仪器关键核心部件的研发 二是光谱、射谱、质谱等通用仪器小型化便携化的研发 三是现有科学仪器应用领域的拓展开发。下阶段应从四个方面开展具体工作:首先,推进国家仪器自主创新整体部署,构建科学仪器产业 其次,搭建科学仪器自主创新的产学研战略联盟 再次,强化创新方法研究,从源头上加强科学仪器的自主创新 最后,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社会氛围和政策氛围。   周元秘书长在讲话中指出,创新方法研究会致力于搭建创新方法领域管理部门、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交流的平台,强化创新方法工作,增强民众的创新思维与创新精神培养,促进科学界对科学方法的研究与应用,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从源头上推进我国的自主创新。他希望科学工具专业委员会能够成为相关领域内政府、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与交流的平台,在运作和管理模式上寻求创新,力争在创新方法工作中发挥智库作用。   丁辉院长在讲话中对科技部、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创新方法研究会长期以来在科学工具领域所提供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并指出,今后,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将继续扎实推进科学仪器自主创新示范工作,并与研究会通力配合,认真做好科学工具专业委员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拟成立的创新方法研究会科学工具专业委员会,英文译名为Scientific Tool Professional Committee(简称STPC),是创新方法研究会的分支机构,依托单位是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专委会主要负责跟踪了解国内外科学工具相关领域最新进展,开展科学工具领域的重大问题的调研、评价工作,开展科学方法工具化的实验和试点工作,以及开展国产工具产业化的研究与试点工作。
  • 第九届中国分析仪器学术大会(ACAIC 2024)第二轮通知
    第九届中国分析仪器学术大会(ACAIC 2024)第二轮通知科学仪器的发展是一场马拉松。随着我国在科学仪器设备自主研发方面的持续发力,我国分析仪器正在从“人有我有”向“人优我优”乃至“人无我有”的方向发展。从未来发展趋势看,随着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向物质极端尺度推进,分析仪器发挥的作用将更为关键。面对即将到来的下一个“五年计划”,如何以世界一流水平为目标,精准布局下一代分析仪器开发,打好高端分析仪器的国产化攻坚战,显著提升分析仪器国产化替代水平和应用规模,已成为备受各界关注的重要议题。为研究和探讨未来几年分析仪器发展方向及布局建议,集中宣传最新分析仪器及其关键部件高水平研发成果,进一步提升用户对国产仪器和国产关键部件的信心,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将于2024年11月14-16日在广东省深圳市组织召开第九届中国分析仪器学术大会(ACAIC 2024),热忱欢迎关心我国分析仪器创新进展的科技工作者、科技型企业、科技管理人员、科技投资人等参会,也热烈欢迎分析仪器产业链上下游相关企业或单位参展宣传。一、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4-16日二、会议地点深圳登喜路国际大酒店(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宝田一路12号)三、会议主题“下一代分析仪器”四、会议日程2024年11月14日, 参会代表注册报到、参展企业布展2024年11月15日,大会开幕式及大会报告2024年11月16日,大会专题论坛2024年11月15-16日,仪器及部件展览;壁报展(含论文/成果/专利等)五、会议规模预计约500-700人,包括科技及工业部门管理人员、高校或科研院所仪器/零部件/关键技术开发人员、仪器及零部件企业代表、资深仪器用户、科技投资人、产业园区负责人、学会/协会专家、专业媒体等。六、注册缴费1、收费标准:会员1800元/人(含中国仪器仪表学会会员库个人会员/团体会员参会代表);非会员2800元/人;学生1000元/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2、提前扫码,注册成为学会会员(注册时,请选择分析仪器分会)。3、缴费方式(1)会议注册费缴纳,可提前线上汇款或现场缴费。(2)汇款账号如下:户 名: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账 号: 0200 0043 0901 4464 348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北新桥支行汇款时务必备注:ACAIC2024+汇款单位名称+参会人姓名。若多人一起汇款,请注明全部姓名及人数,如ACAIC2024+XXXX单位+张XX、李XX、王XX(3人)。(3) 开具发票:发票内容统一为“会议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七、住宿预订ACAIC 2024大会住宿酒店:深圳登喜路国际大酒店。协议酒店预留房间数量有限,请尽早与酒店直接联系预定。联系人及手机:刘娟经理 18128818180(微信同号)预定房间时说明:第九届中国分析仪器学术大会,即可享受会议优惠价:500元/间/晚(含早),大床房/双人房同价。八、联系方式1、参会报名注册及赞助:杨老师 18610289871(微信同号);ygx@fxxh.org.cn 2、报告组织及媒体合作:刘老师13401022872(微信同号);lyl@fxxh.org.cn 3、会员注册及“会员之家”:李老师18611920516(微信同号);lyc@fxxh.org.cn 4、会议宣传:秦老师13699208639(微信同号);qlj@fxxh.org.cn 附件1:组织架构附件2:日程安排附件3:论文及壁报征集须知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2024年8月26日附件1:组织架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大会主席方向理事长 郑海荣院士大会副主席关亚风、刘长宽、曹以刚、丁传凡、付世江、郜 武、胡家祥、鞠熀先、刘成雁、陆 峰、马兰凤、王 静、张新荣、周骏贵、边宝丽、陈彦长、段忆翔、韩 立、韩双来、韩 莹、何世伟、黄云彪、李 红、李 钧、刘虎威、刘召贵、牛 利、石平静、王文青、肖立志、赵 燕、张振方、周 振组委会主任吴爱华组委会副主任罗 茜、程 贺、丁 炯、龚湘君、何世伟、李 磊、李晓天、李 雪、林庆宇、刘轻舟、彭广敦、汪 正、张丽娜、贾 琼组委会委员刘玉兰、李玉琛、秦丽娟、杨冠星、梁侃慧、吴亚慧、朱芷欣、郑传涛、吕金光、高 勋、宋 薇、王嘉宁、黄臻臻、毛 竹、朴明旭、张尹馨、刘 全、刘丽娴、宦惠庭(正在增补中)合作媒体仪器信息网、分析测试百科、化工仪器网、仪器学习网合作杂志《分析测试技术与仪器》附件2:日程安排2024年11月15日全天ACAIC 2024大会开幕式及大会报告时间报告人报告主题08:30-09:30大会开幕式09:30-17:30哈尔滨工业大学谭久彬院士仪器产业体系与国家测量体系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 裴志永处长“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十四五”实施进展及展望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 方向理事长分析仪器技术发展趋势及发展建议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董诚研究员从专利、文献及情报视角看全球质谱仪技术布局及建议更多精彩大会报告正在积极邀请中,敬请期待!报告主题包括:&bull 解读分析仪器国家政策和行业发展&bull 宣传分析仪器及其关键部件新成果、新产品&bull 宣传分析仪器应用创新&bull 宣传分析仪器及其关键部件创制人才&bull 宣传促进分析仪器创新的新做法2024年11月16日9:00-12:00分析仪器重大研发成果进展交流及展望论坛组织机构: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论坛主席: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 裴志永处长论坛召集人: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 吴爱华秘书长时间报告人报告主题09:00-12:00西安交通大学 李志明研究员 高分辨辉光放电质谱仪器研制与应用进展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兼技术总监 毛磊超高分辨活细胞成像显微镜研究及应用中国科学院精密测量研究院刘朝阳研究员核磁共振仪器系统的研制与工程化开发中国科学院苏州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研究所 马玉婷研究员高性能流式细胞分选仪研制进展及应用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龙涛研究员高分辨率二次离子质谱仪研制进展中国科学院苏州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研究所 何益研究员高精度哈特曼-夏克波前传感器研制与推广西北工业大学深圳研究院查钢强教授半导体核辐射探测材料与器件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机械制造工艺研究所 李建高级工程师抗振动分子泵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 石岩教授气动关键基础件与技术在高端仪器设备中的应用2024年11月16日上午9:00-12:00生命科学创新与下一代分析仪器论坛组织机构: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论坛主席: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 郑海荣院士论坛召集人: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 罗茜研究员论坛背景:生命科学的重大创新常以科学仪器和技术方法的突破为先导,这些创新以分子可视化、生物成像,变革性材料、AI智能数据应用和解析为核心,致力于发展在分子、细胞、组织和器官水平,对基因、蛋白质、代谢物、肿瘤异质性、细胞微环境和神经物理场检测、成像与分析的科学仪器。本论坛由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组织,将聚焦生命科学研究领域的前沿问题,基于声、光、电、磁的新原理与新方法,深入探讨科学仪器的技术创新与应用革新,特别是下一代生命科学仪器的研发蓝图,拟邀报告主题包括不限于核酸分析、外泌体检测、MRI成像、超声技术、生物传感、显微成像、质谱分析、纳米传感、微纳流控,尤其关注单细胞、单颗粒和单分子分析,活体与原位分析,免疫检测,智能感知和空间多组学的新方法等新技术、部件和仪器。论坛日程正在积极落实中,敬请期待!2024年11月16日上午9:00-12:00探索未来:下一代质谱技术创新与突破论坛组织机构:广东省麦思科学仪器创新研究院 宁波大学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暨南大学环境与气候学院论坛主席:宁波大学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丁传凡教授论坛召集人:广东省麦思科学仪器创新研究院 李磊副研究员 暨南大学环境与气候学院 李雪副研究员时间报告人报告主题09:00-12:00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 李献华院士质谱与空间科学广东省麦思科学仪器创新研究院 李磊副研究员超高分辨质量分析器的现状与发展暨南大学环境与气候学院李雪副研究员待定上海交通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齐飞教授质谱技术与燃烧过程研究复旦大学现代物理研究所屠秉晟研究员基于超低温强磁场的超高质量精度离子阱技术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何圣贵研究员化学反应质谱复旦大学人类表型组研究院丁琛教授蛋白质组/蛋白绝对定量质谱技术2024年11月16日09:00-17:30光谱仪及核心元器件技术创新论坛组织机构: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四川大学分析仪器研究中心 吉林省分析测试技术学会论坛主席: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王立军院士 上海理工大学光电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 庄松林院士 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梁静秋研究员论坛召集人: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李晓天研究员 四川大学机械工程学院 林庆宇副教授时间报告人报告主题09:00-17:30上海理工大学庄松林院士致辞吉林大学 赵冰教授半导体SERS基底的研制及应用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 何志平教授红外显微光谱分析仪器研发及应用探讨西安交通大学 张淳民教授新型成像光谱偏振技术上海理工大学 张大伟教授光谱仪器分光元件及应用的创新研究 香港理工大学 靳伟教授待定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 陈令新研究员基于纸芯片的海洋生态环境快速分析监测技术吉林大学 郑传涛教授待定香港中文大学 任伟教授高灵敏红外激光气体分析仪上海交通大学 陈昌教授微型化拉曼光谱仪的机遇与挑战中国科学院长春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吉日嘎兰图研究员高性能光栅制造技术及产业化中国科学院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 冯玉涛研究员高灵敏度拉曼光谱仪及其定量技术研究中国科学院长春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李博研究员小型光谱仪光学系统设计河北大学质量技术监督学院 李红莲教授基于微流控-LIBS水体在线检测系统及应用研究中国科学院长春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吕金光研究员基于静态干涉系统的傅里叶变换光谱成像技术研究天津大学 张尹馨副教授结构光照明超分辨显微高光谱成像技术研究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刘丽娴副教授谐振型光声光谱气体传感器苏州大学 刘全副研究员高性能闪耀光栅及棱栅设计及研究进展西北大学 张天龙副教授激光诱导击穿光谱结合机器学习的金属材料智能分析及应用江苏海洋大学 黄保坤高级工程师拉曼积分球光谱仪设计及其在ppm量级气液固原位检测中的应用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材料研究所 李海波副研究员面向工况和植入式检测场景的拉曼光谱仪技术 张丽娜正高时间报告人报告主题14:00-17:00
  •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
    3月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根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该议案提到,加强科学技术部推动健全新型举国体制、优化科技创新全链条管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等职能,强化战略规划、体制改革、资源统筹、综合协调、政策法规、督促检查等宏观管理职责,保留国家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国家实验室建设、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学研结合、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科研诚信建设、国际科技合作、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国家科技评奖等相关职责,仍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将科学技术部的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农村科技进步职责划入农业农村部。将科学技术部的组织拟订科技促进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职责分别划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将科学技术部的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规划和政策,指导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建设,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等职责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科学技术部的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职责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加挂国家外国专家局牌子。深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执行和专业机构管理体制,调整科学技术部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协调管理、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等职责,将科学技术部所属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划入农业农村部,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划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划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仍由科学技术部管理。科学技术部不再保留国家外国专家局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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