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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进口食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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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进口食品不合格相关的资讯

  • 多款进口婴幼儿产品质检不合格 强生、乐天“上榜”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公布2013年10月进境食品化妆品不合格信息,其中有多款婴幼儿食品、婴幼儿洗护用品被通报不合格,强生、乐天等在中国妈妈中认知度较高的品牌也赫然名列其中。中经亲子提醒广大家长,给孩子选购商品时勿盲目迷信“进口”、“洋品牌”。   4品牌进口奶粉质检不合格   根据质检总局通报信息,今年10月,约19吨自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进口的奶粉抽检不合格。   澳大利亚BELLMAY'S ORGANIC PTY LTD生产的2款“贝拉米”有机奶粉,被检验出违规使用化学物质L-胱氨酸。具体为:3915千克的“贝拉米有机较大婴儿奶粉(阶段二)”和5940千克的“贝拉米有机幼儿奶粉(阶段三)”,进口商为南京茂生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西兰NEW ZEALAND FOOD PACKING LIMITED生产的3款“育婴宝”奶粉,被检验出违规使用化学物单磷酸鸟苷。具体为:25.2千克的“育婴宝初生婴儿配方奶粉”、27千克的“育婴宝较大婴儿配方奶粉”和27千克的“育婴宝幼儿婴儿配方奶粉”,进口商为上海东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韩国乐天食品(株)帕斯特工厂生产的“韩羊”、“美恩智”两品牌奶粉,被检验出能量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具体为:2727千克的“韩羊婴儿配方山羊奶粉”、5274千克的“美恩智婴儿配方奶粉”,进口商为威海市民史乳业有限公司。   强生3款进口护肤品“上榜”   强生(中国)有限公司从新加坡进口的一款爽身粉、一款润肤油和一款婴儿润肤霜,在进境口岸检验不合格,实施销毁处理。问题产品的制造商为SYMRISE ASIAPACIFIC PTELTS。   质检总局对于不合格原因的描述是:货证不符。   我国对进口产品实施严格的检验检疫程序,报检单证上要标明产品的品类、数量、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等信息,实际进口货物须与单证资料一致。如发现货证稍有不符,按规定就视为不合格。   问题产品未进入国内市场   此次公示不合格的进口产品中,与婴幼儿相关的产品还有:美国“自然牙医”牌儿童用防龋齿啫喱牙膏-浆果味,不合格原因为PH超标 荷兰Joannusmolen B.V.生产的3款“瑞贝恩”米粉,钙、水分和维生素B1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台湾“鲜大王”昆布儿童酱油,氨基酸态氮不合格。   质检总局表示,问题产品是在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时发现的,都已依法做退货、销毁或改作他用处理。这些不合格批次的食品、化妆品未在国内市场销售。
  • 质检总局公布1-8月不合格进口婴幼儿奶粉名单
    11月23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我国今年8月份进境不合格食品信息。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网站获悉,从3月到8月6个月中,我国进口乳品被检出有670余吨不合格。不合格洋乳品中,婴幼儿奶粉不合格量占了近7成,总量超过450吨,并且原产地以澳洲最多。此外,菌类、重金属超标是不合格主要原因。   据介绍,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所公布的进境不合格食品、化妆品信息,仅指所列批次食品、化妆品,表中所列批次食品、化妆品的问题是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时发现的,都已依法做退货、销毁或改作他用处理。这些不合格批次的食品、化妆品未在国内市场销售。下附2010年1月到8月,入境不合格乳制品,以奶粉、牛初乳等为主,未含奶酪、奶油等乳品。 进境部分乳制品不合格信息(2010年1月-8月) 序号 HS编码 产品名称 产/地 制造商名称 进口商名称 重量(吨) 不合格原因描述 处理措施分类 进境口岸 52 1901900000 婴幼儿配方奶粉 澳大利亚 TATURA MILK INDUSTRIES LTD。 湖南华一经贸有限公司 171.775 锌超标 退货 长沙 13 0402210000 全脂奶粉 新加坡 ANBROS INDUSTRIES(S)PTE LTD。 上海贵航进出口有限公司 149.875 检出阪崎肠杆菌 退货 天津 94 1901900000 幼儿配方奶粉 澳大利亚 TATURA MILK INDUSTRIES LTD。 湖南华一经贸有限公司 97.375 感官检验不合格 退货 长沙 53 1901900000 有机婴儿配方奶粉 澳大利亚 TATURA MILK INDUSTRIES LTD。 湖南华一经贸有限公司 26.97 磷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退货 长沙 54 1901900000 有机婴儿配方奶粉 澳大利亚 TATURA MILK INDUSTRIES LTD。 湖南华一经贸有限公司 26.03 磷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退货 长沙 12 0402210000 全脂奶粉 新西兰 FONTERRA LIMITED 湖南大旺食品有限公司 25.25 货损事故 销毁 长沙 11 0402210000 牛初乳 美国 GLANBIA FOODS.INC。 安徽工艺贸易进出口有限公司 1 亚硝酸盐超标 销毁 广州 14 0402214444 牛初乳粉 美国 GLANBIA FOODS INC。 珠海成戎进出口有限公司 1 亚硝酸盐超标 退货 九洲港 55 1901900000 妈妈奶粉 中国台湾 台湾菜篮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野富原有机食品有限公司 0.11 细菌总数超标 退货 盐城 26 1901900000 婴儿配方奶粉(1段) 法国 Nutribio公司 湖南华一经贸有限 公司 43.7 感官检测不合格 退货 长沙 27 1901900000 较大婴儿配方奶粉(2段) 法国 Nutribio公司 湖南华一经贸有限 公司 45.725 感官检测不合格 退货 长沙 28 1901900000 幼儿配方奶粉(3 段) 法国 Nutribio公司 湖南华一经贸有限 公司 41.975 感官检测不合格 退货 长沙 4 0401300000 寿尔纯牛奶 韩国 SAMGUN T&M CO.LTD 青岛流天商贸有限公司 2.098 产品来自口蹄疫疫区韩国 销毁 黄岛 5 0401300000 寿尔纯牛奶 韩国 SAMGUN T&M CO.LTD 青岛流天商贸有限公司 3.0803 产品来自口蹄疫疫区韩国 销毁 黄岛 6 0401300000 每日纯牛奶 韩国 SHINDONG CORPORATION 青岛流天商贸有限公司 4.2782 产品来自口蹄疫疫区韩国 销毁 黄岛 7 0404100000 乳清粉 澳大利亚 MURYAY GOULBURN CO-OPERATIVE CO.LTD 浙江省粮油食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150 使用过氧化苯甲酰 销毁 外高桥 29 1901100000 卡贝瑞特3段奶粉 荷兰 Xpert Nutrition B.V。 中丝顺发进出口有限公司 5.94 锌超标 退货 北京朝阳 3 0401200000 宝利氏牛奶 澳大利亚 MURRAY GOULBURN CO-OPERATIVE CO., LTD。 深圳市逸翠贸易有限公司 11.71 蛋白质和脂肪不符合国家标准 退货 文锦渡 4 0402100000 牛初乳 美国 Advanved Protein System, LLC 北京四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0.02 检出阪崎肠杆菌 销毁 首都机场
  • 婴幼儿洋奶粉7成不合格 原产地以澳洲居多
    婴幼儿洋奶粉7成不合格 原产地以澳洲居多   我国半年查获670余吨不合格进口乳品   11月23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我国今年8月份进境不合格食品、化妆品的信息。从3月到8月,我国进口乳品被检出有670余吨不合格,相当于每个月查出不合格洋乳品110多吨。不合格洋乳品中,婴幼儿奶粉不合格量占了近7成,总量超过450吨,原产地以澳洲最多。菌类、重金属超标是不合格主要原因。   不合格洋乳品数量   婴幼儿奶粉占了近7成   今年3-8月,进境不合格乳品总量共670余吨,其中奶粉(包括全脂奶粉、婴幼儿奶粉、妈妈奶粉等)数量最多,总量628.785吨,占不合格进境食品的93.8%。在这些进入黑名单的洋奶粉中,又以婴幼儿类奶粉居多,不合格总量达453.55吨,占进境不合格乳品的67.68%。   今年3月,湖南华一经贸有限公司从法国进口的“Nutribio公司”制造的43.7吨婴儿配方奶粉(1段)、45.725吨较大婴儿配方奶粉(2段)、41.975吨幼儿配方奶粉(3段),经感官检测不合格,被我国海关退货,这次就达130余吨。   ●专家解析并非外国产的就是好奶粉   “被检不合格婴幼儿类奶粉数量最多。”中国质量协会用户部部长、主导2010年中国乳制品用户满意度调查的樊天顺说,调查显示,在“三聚氰胺”奶粉和“激素奶粉”事件后,跨国品牌奶粉在中国市场的占有率已达53.3%,目前国际排名前20位的乳企已全部进入中国。   目前我国市场上主要销售的奶粉类是婴幼儿类奶粉和老年人奶粉,婴幼儿奶粉销量占70%-80%。巨大的需求量自然需要大量进口,因而进口乳品中婴幼儿奶粉数量最多,被检出问题的婴幼儿类奶粉数量自然也不会少。   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理事长、国际乳联中国国家委员会副主席宋崑岡表示,不要一味相信进口乳制品有多好,其实国外乳制品也是鱼龙混杂,有些国家标准不高,这就导致进口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问题。   不合格洋乳品原因   菌类和重金属超标是不合格主因   统计分析得出,进口婴幼儿奶粉被检不合格的原因,分别是菌类超标(包括霉菌和酵母菌超标、大肠菌群超标、酵母菌超标等)、检出阪崎肠杆菌、检验出亚硝酸盐超标,还有锌、磷等检出不符合规定。在这些不合格产品中,经过感官检测不合格的最多,共有4个批次,其次为重金属超标,共3个批次。   宋崑岡说,锌超标或过量会抑制机体对铁和铜的吸收,并引起缺铁性贫血 误食亚硝酸盐会引起中毒,摄入量达3克就可致死。虽然阪崎肠杆菌在一般情况下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但藏在乳品中,对于新生儿可能致病,严重者可引起坏死性小肠结肠炎、败血症、脑膜炎等。   ●专家解析生态恶化导致重金属污染   樊天顺称,在不合格乳品的列表中,特别是在婴幼儿奶粉中,可以看到很多是因为锌等重金属超标,再有便是菌类超标。“这与目前地球上的生态变化有很大的关系。”随着人类工业文明发展,世界很多地方都有不同程度的重金属污染,世界上菌类的数量、种类也在不断增加。当它们通过环境进入食品的各个生产环节,再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并不断积累后,对人类的伤害就不光是当代人了,极有可能波及到人类未来的幸福。   不合格洋乳品地域   问题婴幼儿奶粉澳洲产的最多   从3-8月不合格进口乳品列表中可以看到,进口乳品的原产地主要来自11个国家,包括法国、澳大利亚、西班牙、美国、意大利、荷兰、丹麦、新西兰、新加坡、德国、英国。其中不合格批次产品最多的是法国,主要涉及类别为奶粉、奶酪和干酪 其次是澳大利亚,种类涉及奶粉、酸奶等。   被检不合格的婴幼儿奶粉,多数来自澳大利亚。主要不合格产品为婴幼儿类奶粉,批次虽然不多,但是数量超过200吨。此外,统计发现,7月检测出的问题乳品批次最多。   ●专家解析进口数量多出问题几率大   樊天顺表示,环境和季节的变化对乳品有极大的影响,之所以大量的被检问题乳品出在澳洲和法国,这是因为澳洲和中北欧是我国进口乳品的主要来源地,婴幼儿奶粉自然也不例外。这两个洲的荷兰、法国、澳大利亚均是乳制品的大产国。进口的批次多,数量大,出问题的几率以及数量也会随之增大。   从3-8月不合格进口乳品列表中可以看到,进口乳品的原产地主要来自11个国家,包括法国、澳大利亚、西班牙、美国、意大利、荷兰、丹麦、新西兰、新加坡、德国、英国。其中不合格批次产品最多的是法国,主要涉及类别为奶粉、奶酪和干酪 其次是澳大利亚,种类涉及奶粉、酸奶等。   被检不合格的婴幼儿奶粉,多数来自澳大利亚。主要不合格产品为婴幼儿类奶粉,批次虽然不多,但是数量超过200吨。此外,统计发现,7月检测出的问题乳品批次最多。   ●专家解析进口数量多出问题几率大   樊天顺表示,环境和季节的变化对乳品有极大的影响,之所以大量的被检问题乳品出在澳洲和法国,这是因为澳洲和中北欧是我国进口乳品的主要来源地,婴幼儿奶粉自然也不例外。这两个洲的荷兰、法国、澳大利亚均是乳制品的大产国。进口的批次多,数量大,出问题的几率以及数量也会随之增大。
  • 婴幼儿辅食品国产、进口均有问题 行业标准亟待推出
    相关专家指出,在宝宝六个月大的时候就可以喂食一些含有微量元素的食物,可以促进宝宝身体发育健康成长,这一科学概念也催生了婴幼儿辅食市场。然而,当前婴幼儿辅食问题屡现,其中,网售婴幼儿辅食问题更为严重,这些不合格产品极易通过海淘、代购等网络渠道进入国内市场,造成消费者维权困难,且目前国家针对婴幼儿辅食“配方”尚无明确标准。专家建议,家长在网购时切勿盲目购买,可在经过医学检查后有针对性地为宝宝补充营养素。  婴幼儿辅食品市场过百亿大关  根据第三方数据,2006年至2013年,国内婴幼儿辅食市场规模从11亿元增长至60亿元,在2015年迈过了100亿元的交易大关。  与国内高增速市场相对应的,是“洋品牌”辅食品的走热。据了解,不少消费者认为,“洋品牌”辅食,比国产辅食中盐、糖等添加剂的管理严格,口味清淡,更加适合宝宝食用。不仅方便快捷,量也很好掌握,热一下就可以直接喂食,一次一小罐。虽然价格偏高,但不少年轻妈妈觉得物有所值。  不过现实中购买品类繁多的“洋辅食”也非易事,本刊笔者走访城区大宗型超市发现,“洋辅食”品种非常有限。其中婴儿营养米粉只有我国台湾地区品牌的胚芽米粉和西班牙进口婴幼儿米粉,果蔬泥、肉泥和果汁只有韩国某品牌产品。价格却要比本土辅食贵将近一半。实体店购买不易,不少妈妈转而将目光投向电商代购。  在近期几轮电商活动中,婴幼儿辅食品再次引发了购买热潮。其中,海购作为当下的热门渠道再次成为中国妈妈血拼的“主战场”。就目前来看,在各平台搜索“婴幼儿辅食”,其类别主要为米粉、面条、饼干三大品类,几乎所有商家都在搜索关键字中打上了“婴儿”、“辅食”、“宝宝”等字样。  国产、进口产品均有问题  与庞大的需求相反的是,网络进口婴幼儿辅食品成为重灾区。梳理发现,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公布的进境不合格食品、化妆品信息,2016年1月至9月间,共有18批次进口婴幼儿辅食被检出不合格,主要品类包括鸡肉泥、米粉、蛋白饮料等,分别来自澳大利亚、韩国、中国台湾地区等不同产地,在检出不合格后被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予以退货、销毁处理。其中,标签不合格、维生素及钙含量不达标、菌落总数超标成为主要原因。在进出口婴幼儿辅食的“问题名单”上,一些知名品牌也赫然在列。  如2015年11月,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一批进境食品、化妆品不合格信息中,美国著名婴幼儿营养食品生产商嘉宝旗下嘉宝混合蔬菜泥、嘉宝苹果蓝莓泥,因被检测出超范围使用营养强化剂维生素C被销毁。  今年10月26日,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发布食物警报称,全球最大的有机食品加工商德国喜宝旗下的4批次婴幼儿谷类早点,怀疑含有金属线。  此外,进口商品缺乏中文标签的情况也大量存在,根据新《食品安全法》第97条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如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据悉,某电商平台搜索引擎输入“进口辅食”,出现4520个在售店铺,在售“宝贝”达3.2万多件。更有许多打着“海外代购”的名号,声称店主在境外可以按照顾客的需求代购,但真假很难保证。  一位从事跨境食品贸易的人士称,目前国家规定对于一般贸易进口的食品需要加贴中文标签,但对于跨境直邮、个人海淘形式入关的食品,海关、国检并未要求加贴中文标签,“现在对于进口配方奶粉的中文标签有严格规定,但对于辅食所在的婴幼儿配方食品仍处于模糊状态。”  高级乳业分析师宋亮认为,目前国内辅食的进口种类接近上万种,并且在以每年30%-40%的幅度增长,如此庞大的市场规模也必然存在问题,如营养元素含量低于中国国家标准、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政府监管部门对进口婴幼儿食品要慎之又慎,加强科学监管手段、建立跨国追溯体系以保障食品安全。”  “配方”杂乱有效成分少  与近年来备受诟病的配方奶粉无二,辅食品也面临着各类“配方”的乱象。根据国标《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10769-2010)的定义,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是以一种或多种谷物为主要原料,添加适当的营养强化剂或其他辅料,经加工制成的适于6月龄以上婴儿和幼儿食用的辅助食品。  据报道上述国标除对谷类辅食中的能量、蛋白质、脂肪、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B1及钙、铁、锌、钠成分有强制要求外,对于烟酸、维生素C等营养物质均表述为“可选择”,在营养素的种类要求上较婴幼儿配方奶粉“宽松”许多,且无年龄分段要求。  尽管如此,不少网售婴幼儿米粉品牌均模仿婴幼儿配方奶粉推出了“1段、2段、3段”及“全段”产品,而不同品牌的“配方”可谓五花八门。  英吉利在某电商旗舰店所售450g罐装小米粉在包装外形上酷似婴幼儿奶粉,分为1-3段及全段,营养成分多达27种。不过仔细对比可以发现,其各段产品仅在钙、水苏糖、DHA等成分上有少量差异,其余营养物质含量几乎相同。  而同样分段的“泸州肥儿粉”,其1-3段罐装婴幼儿谷物辅食仅含有14种营养素 英氏天猫官方旗舰店则显示其钙铁锌米粉有18种营养素̷̷各家辅食几乎均以添加各种营养素或食材为卖点,部分消费者表示难以鉴别。  食药监部门称,企业生产标称“婴幼儿辅食”的产品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生产许可。不过市场情况显示,一些普通米粉、面条常蒙混在婴幼儿辅食中销售,由于网售平台往往不能展示全部产品包装细节,消费者难以判断,使得“冒充”现象更为严重。  此外,将“高糖”零食推荐给婴幼儿的情况也普遍存在,在电商平台搜索“婴幼儿辅食”时发现,饼干、小馒头、雪饼等零食也会混入其中,其产品单位糖含量、钠含量均不低。  而这些产品通常标榜“易消化、易分解”等功能。据调查发现,部分产品存在着碳水化合物和钠含量超标的情况。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范志红表示,2岁以内婴幼儿食物中不应该额外添加糖、香精等,否则容易培养其对香甜味道的喜好,进而影响对其他食物的摄取。此外,6个月到1岁的婴幼儿每天钠摄入量只需350毫克,而蔬菜、肉里的天然钠完全可以满足需求,不需要额外添加盐。  行业标准亟待推出  针对婴幼儿辅食品乱象丛生的状况,不少专家呼吁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或标准加以约束。据了解,食药监执法中查的是其必备营养元素是否达标,菌落等指标参数是否超标,以及是否存在外包装标签问题等,而夸大宣传、冒充婴幼儿辅食的现象不在其执法范围。笔者从工商部门也未查到关于“普通食品冒充辅食产品”的执法信息。  不过,令人欣慰的是,目前该行业细则已经有了眉目。今年4月,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6版)(征求意见稿)》。不过此后一直未见此份意见稿“转正”的消息。  中国食品商务研究院研究员朱丹蓬表示,辅食行业目前没有执行准入标准,也没有强制性的法律法规加以约束,是一个监管盲区。辅食行业利润高、门槛低,整个辅食市场还处在良莠不齐的初期阶段,行业亟待洗牌走向正规。  食药监部门公开披露的婴幼儿辅食问题中,进口产品占了多数。据统计,2016年1月至9月,共有18批次进口婴幼儿辅食被检出不合格,标签不合格、维生素及钙含量不达标、菌落总数超标成为主要原因,甚至还有汞、镉超标现象,不乏知名品牌。业内人士看来,未来对跨境商品的市场监管应加强海关、检验检疫、质检、工商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进口商品从国外到国内流通不同环节的监管责任要落实到各部门主体,做到市场监管全程无断点。
  • 婴幼儿奶粉将成北京首个全程追溯食品
    北京规定蔬菜产品须持省级以上无公害认证入市 一家超市的工作人员正检测蔬菜是否有农药残留物。   市食品安全办昨天公布《北京市食品安全行动计划(2011-2015年)》,首次提出“首都安全食品”品牌,在这一目标框架内,未来五年,本市将建立3000个食品风险监测点,婴幼儿配方奶粉和桶装水实现全程追溯,只有取得省级无公害认证的蔬菜才能进入北京市场。   目标   食品安全抽检   合格率超97.5%   根据该行动计划,到“十二五”末期,本市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将达到97.5%以上 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蔬菜、猪肉、豆制品等重点食品的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8.5%以上,不合格食品全部予以下架并退出首都市场。北京将形成食品“产地要准出、销地要准入、产品有标识、质量可溯源、风险可控制”的全程监控链条。   行动计划还首次提出“安全食品”和“食品安全保障”的概念,提出要打造首都安全食品的品牌,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措施   将建小作坊加工园区   本市将取缔、限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高风险食品加工的小作坊,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小作坊食品加工园区,整合食品加工资源,解决食品生产小、散、乱的问题。   市食品安全办新闻发言人唐云华告诉记者,诸如豆腐宴、油炸食品等受市民喜欢的特色食品普遍来自小作坊,它们不具备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客观条件,但市民又确实有需求。将来,在区县政府规划食品园区的前提下,有地区特点、有集约化生产能力的小作坊,可以整合在一起集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产品须持产地证明入市   北京目前85%以上的食品靠外省市供应,本市将严格首都食品市场准入标准,要在“十二五”期末形成食品“产地要准出、销地要准入、产品有标识、质量可溯源、风险可控制”的全程监控链条,进京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必须是经当地工商部门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或农民合作组织,产品持产地证明和检测报告入市。进京蔬菜产品应来自标准化基地,符合无公害蔬菜产地环境条件要求,取得标准化基地证书、省级以上无公害蔬菜资格认证或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   婴幼儿配方乳粉全程追溯   “十二五”期间,本市将建立统一的追溯信息平台,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流向可跟踪、伪劣食品可召回、储运信息可查询。本市将利用物联网信息记录、识别、追踪和数据交换技术,实现婴幼儿配方乳粉、原料乳粉和畜禽、水产品等高风险食品从养殖、收购、加工、储运到销售的全程追溯。通过标签、条码和电子台账实现酒类、桶装水等重点预包装食品流通和溯源管理。在19家大型食品批发市场、500家商场、超市和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建立追溯信息查询验证系统。   “以肉制品为例,动物在出生时就被打上耳标,记录成长过程中的用药、饲养、检验检疫情况,身份信息将负载至屠宰和深加工环节,直到成品包装上的二维码标签。由此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控。”唐云华介绍说。近年来,婴幼儿配方奶粉问题频发,不少妈妈选择进口奶粉,目前追溯系统也覆盖到洋奶粉,从商品条码可倒追至奶场。   寄宿制学校须自办食堂   学校“小餐桌”,家长最关心。本市将改善学校食堂的硬件设施和就餐环境,完善餐饮管理制度。要求寄宿制学校必须设有自办食堂,新建、改建学校应当尽量设置自办食堂,自办食堂餐饮服务量化分级全部达到B级以上标准。学生营养餐生产企业全部达到A级标准。   信用记录永久保存   本市将构建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平台,统一归集、公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身份信息、提示信息、警示信息、良好信息等信用记录并作永久保存。纳入提示信息和警示信息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作为重点加强日常监督抽检 对因严重违法行为被吊销生产、流通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安全经营活动。   记者了解到,食品安全信用平台独立运行,与49个部门联网,依据法律规定强调“行业禁入”惩罚措施。开通后,该平台与现有的企业信用信息平台联网,对违法违规行为给予惩戒。   设立3000风险监测点   全市设立3000个风险监测点,制定并实施市、区两级食品安全统一监测计划,年监测抽检样本10万个以上。   据唐云华介绍,“十一五”末期全市风险监测点数量在1000个左右,未来五年要达到3倍。食品办根据地域特征、生产经营主体数量、食品案件特点和抽检情况确定监测点。比如北京市场上四分之一的肉制品来自鹏程食品,这就构成生猪风险监测点。   扩大举报奖励覆盖面   本市将修订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扩大奖励覆盖面。鼓励基层组织、行业协会、媒体、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督员、信息员、志愿者和消费者提供食品安全隐患和违法线索。对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发生重大、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区域性食品违法生产经营现象长期不能解决的地方,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办法拟将发现食品安全隐患作为奖励对象纳入其中,换言之,市民提供线索使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活动消灭在萌芽阶段,也可获得政府奖励。晨报记者 朱烁   名词解释   食品卫生监督   量化分级管理   2002年卫生部出台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分A、B、C、D四个等级对企业进行分类监管。A级表示优秀,食品卫生信誉度高,食品卫生的风险低 B级表示卫生规范,食品卫生信誉度较高,食品卫生的风险较低 C级表示卫生合格,有一定食品卫生的风险 D级表示卫生不合格,发生食品污染甚至食物中毒的风险高,要限期改正。
  • 《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解读
    为保障婴幼儿辅助食品质量安全,规范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加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食药监食监一〔2016〕10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并发布了《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以下简称《婴辅细则》)。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制订《婴辅细则》  为加强婴幼儿辅助食品质量安全许可监管,规范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加工活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国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特点和针对存在的问题,在整合《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有关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有关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了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和辅助营养补充品等相关食品类别等内容,经研究制定并发布了《婴辅细则》。《婴辅细则》应与《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结合使用,其对生产场所、设备设施、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人员管理、管理制度、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等现场核查内容进行了细化与补充,统一了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要求,进一步严格了食品生产许可条件,也为规范婴幼儿辅助食品企业和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提供了技术支撑,确保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二、《婴辅细则》制订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以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食药监食监一〔2016〕103号)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GB 1077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GB 2257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规范性文件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三、《婴辅细则》适用范围、许可类别及品种包括哪些  《婴辅细则》中所称婴幼儿辅助食品,是指供给6月—36月龄婴幼儿食用的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和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以及6月—36月龄婴幼儿及37月—60月龄儿童食用的辅食营养补充品。《婴辅细则》不适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10)中所列食品。  婴幼儿辅助食品的生产许可分类为特殊膳食食品,其类别名称为: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类别编号为3001,包括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婴幼儿高蛋白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生制类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饼干或其他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类别编号为3002,包括泥(糊)状罐装食品、颗粒状罐装食品、汁类罐装食品 其他特殊膳食食品(辅食营养补充品),类别编号为3003,包括辅食营养素补充食品等。  四、《婴辅细则》与《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相比,最主要的变化有哪些  (一)适用许可范围更宽。按照新的《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和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要求,结合婴幼儿辅助食品特点,《婴辅细则》保留了《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以下简称《2006版细则》)中婴幼儿谷类食品部分内容,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10)、《食品安全标准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GB 1077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助营养补充品》(GB 22570—2014)等标准中涉及的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辅助营养补充品等食品类别整合到《婴辅细则》中,覆盖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列的所有婴幼儿辅助食品品种。  (二)增加相应内容。《婴辅细则》比《2006版细则》扩大和调整了相应内容,包括总则、生产场所、设备设施、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人员管理、管理制度、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附则等八章七十五条,各项要求更加全面、更加具体,许可条件更加严格,符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有关现场核查要求。  (三)提高生产许可要求。《婴辅细则》一是明确了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高蛋白谷物辅助食品需以谷物(如大米、小米)为原料开始生产 二是要求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严格质量管理要求,明确生产场所、环境及厂房设施规定,提高部分生产设备要求,规范生产管理、生产物料管理,强调研发和检验能力 三是强化企业制度管理。重点对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设备设施管理制度、检验管理记录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不合格产品管理、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研发管理制度等方面内容进行要求,全面审查评价企业的制度管理水平。  五、《婴辅细则》对主要原辅料的供应商现场审核是如何规定的  《婴辅细则》根据婴幼儿辅助食品的质量控制特点,要求企业制定原辅料供应商审核制度和审核办法,定期对大米、小米、小麦粉、果蔬、畜禽肉、水产、维生素及微量元素等主要原辅料生产商或者供应商的质量体系进行现场审核评估,形成现场质量审核报告。  采用独立包装营养素(以下简称营养包)搭配婴幼儿面条的生产企业,应对营养包的生产商进行现场质量审核,保证营养包的混合、包装车间符合《婴辅细则》清洁作业区(非生制类)的空气洁净度要求。营养包的营养强化剂化合物来源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的要求。  六、《婴辅细则》对研发能力有哪些要求  《婴辅细则》要求企业建立产品研发管理制度,建立自主的研发机构并有独立的场所、设备、设施及资金保证,配备专职研发人员。研发机构应能够研发新的产品、跟踪评价产品的营养和安全,确定产品保质期 研究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因素及提出防范措施 对新产品的研发,应包括对产品配方、生产工艺、质量安全和营养方面的综合论证,产品配方应保证婴幼儿的安全,满足营养需要,应保留完整的配方设计、论证文件等资料 企业应对产品配方及维生素、微量元素等营养素的均匀性、稳定性、安全性进行跟踪评价。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生产企业应对影响杀菌的各项因素进行研究和测试,确定杀菌工艺规程,对杀菌效果进行跟踪评价。  七、《婴辅细则》对出厂检验是怎样规定的  《婴辅细则》要求企业建立检验管理制度,检验记录应真实、准确。产品出厂检验应依据产品执行标准规定的所有检验项目进行每批次检验。  八、《婴辅细则》的其他要求  《婴辅细则》中涉及的婴幼儿辅助食品主要适用于3岁以下婴幼儿,其食品安全关系到婴幼儿的身体健康,为了保障婴幼儿辅助食品的质量安全,促进婴幼儿辅助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参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管理方法,明确了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辅助食品 生产婴幼儿辅助食品大包装产品且不生产婴幼儿辅助食品最终销售包装产品的不予生产许可,进一步加强了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管理。
  • 安琪儿金装DHA高蛋白婴幼儿营养米粉抽检不合格
    昨日,广州市消委会发布了婴幼儿配方米粉抽检结果,结果显示质量符合率达到95%,20个抽检产品中有1批次样品是维生素A不达标。市消委会表示,维生素大多不能在体内合成,必须经由食物供给,如果维生素摄入量不足,会影响人体正常代谢和生理功能,严重者会发生维生素缺乏症。   本次婴幼儿配方米粉的抽检样品是由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从各超市、商场以及个体户购买,20个样品的价格为每盒(罐)14.5元-39.1元不等,其中价格最高的是"安琪儿"金装DHA高蛋白婴幼儿营养米粉,最低的是"亨氏"AD钙高蛋白营养米粉。样品的产地有江西、黑龙江、杭州、深圳、广州等地。   市消委会表示,本次抽检的20批次产品中,所检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有19批次,符合率为95.0% 理化指标符合标准要求的样品有19批次,符合率为95.0% 标签单项全部符合标准要求 微生物指标全部符合标准要求。   市消委会表示,本次抽检的总体质量状况较好,样品质量符合率达到95%。各品牌的婴幼儿配方米粉在标签、微生物指标等方面的情况都较好,只有1批次样品是维生素A不达标。根据GB10770-1997标准规定,维生素A在产品中最低含量是1000 IU/100g,但是江西绿欣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安琪儿金装DHA高蛋白婴幼儿营养米粉则实测只有181 IU/100g,远低于标准规定的数值。   据悉,在各种营养素中,维生素是维持人体正常生活所必需的,是促进人体生长发育和调节生理功能所必需的一类营养素,维生素A能维持视觉和促进生长发育,增强免疫能力。市消委会表示,维生素大多不能在体内合成,必须经由食物供给,如果维生素摄入量不足,会影响人体正常代谢和生理功能,严重者会发生维生素缺乏症。   婴幼儿配方米粉是指以谷物或大豆、奶粉为主要原料,加入白砂糖、微量元素和维生素等经加工制成的食品。由于是提供给断奶期婴幼儿食用的辅助性补充食品,因此在配方和生产工艺方面都需要有很高的要求。市消委会表示,江西绿欣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在收到市消委会送达的检测报告后,表示非常重视,声称现正进行一系列的整改措施,将进一步督促厂家把好质量关。   广州市消委会权威消费警示:   1、选购标签标识完整的产品。特别要注意是否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食品标签是联系消费者与产品之间的桥梁,消费者应擦亮双眼,认真看清标签的内容,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维护自己的知情权、健康权。   2、细看产品包装说明,选择适合孩子成长发育的产品。如可以根据食品营养成分表中所标注的热量、蛋白质、脂肪、维生素、微量元素等来进行选购。   3、留意产品的外观和气味。婴幼儿米粉在开封时应是干燥松散,均匀无结块 质量好的米粉应是大米的白色。在气味上应是米粉的香味,无其它气味,如香精味等。   4、虽然婴幼儿米粉是断奶期婴幼儿食用的辅助性补充食品,但家长应注意仍需辅以婴幼儿其他食品,如蛋黄、肉松或肉沫、鱼肉松等,更好地补充婴幼儿的营养。
  • 逾六成婴幼儿内衣不合格 阿迪达斯屡上黑榜
    中消协昨天公布婴幼儿针织内衣比较试验结果,39个样本中有24个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超过六成,知名品牌上海丽婴房“迪士尼宝宝”、阿迪达斯婴幼儿服装屡上黑榜。   这是中消协连续第三次对婴幼儿针织内衣进行比较试验,样品选购自北京、天津等11家大中型商场、超市、专卖店,包括国内品牌和进口商品。   中消协指出,39个样本中有24个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像Jottum(优彤)牌原产地土耳其的圆领蝴蝶结针织衫、原产地马其顿的印花裤在耐汗渍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纤维含量5项指标都不符合标准 “小豆壳牌小豆壳高级服饰礼品盒”同时存在水洗尺寸变化率、纤维含 量、pH值、使用说明4项指标不符合标准。   知名品牌也屡上黑榜。上海丽婴房婴童用品有限公司的“迪士尼宝宝”、阿迪达斯体育(中国)有限公 司的“阿迪达斯”、北京天彩纺织服装有限公司“gretton”3个品牌在连续3年比较试验中分别有两次存在问题,今年丽婴房“迪士尼宝宝”和北京天彩 “gretton”主要是水洗尺寸变化率不过关,容易缩水。而阿迪达斯婴幼儿服装印花产品耐摩擦色牢度低。   中消协建议家长,将浅色、纯棉的内衣作为购买首选,新买的婴幼儿内衣洗涤后再穿,也不要迷信洋品牌,价格昂贵不一定质量就好。
  • 甘肃2016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发布 四成婴幼儿服装不合格
    1月2日,从甘肃省质监局获悉,近日发布了甘肃省2016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情况,并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予以警示。监测的10类商品涉及婴幼儿服装,婴幼儿服装风险监测的60批次中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有42批次。实体店采样40批次,不符合率为72.5%。网络交易平台采样20批次,不符合率为 65%。  省质监局风险监测的60批次中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有42批次:  其中实体店采样40批次,不符合29批次,不符合率为72.5%  网络交易平台采样20批次,不符合13批次,不符合率为65%  抽查范围:  兰州市大、中型商场、服装批发市场及网络交易平台销售的60批次婴幼儿服装产品  监测项目:  婴幼儿服装产品使用说明、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唾液色牢度及纤维含量六个项目  分析风险监测发现的问题:  1.本次风险监测超过半数以上婴幼儿服装产品使用说明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有些为三无产品   2.少数婴幼儿产品存在影响服装穿着舒适性的纤维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甚至与标注的纤维种类不一致,存在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3.尤其是个别婴幼儿服装涉及到人体安全的pH值、甲醛含量、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指标超出国家安全技术要求。  一次性餐饮具:荧光性物质符合率仅为47.5%  此次风险监测共采集省内销售(含网络销售)的塑料一次性餐饮具产品40批次样品,分别来自全省范围内的实体销售和网店。风险监测发现:蒸发残渣 (4%乙酸)项目符合率为90%,蒸发残渣(正己烷)项目符合率为87.5%,脱色试验项目符合率为100%,有21批次产品的荧光性物质项目最大荧光面积远超过标准要求的5cm2限值,项目符合率仅为47.5%。  塑料书皮:  2批次邻苯二甲酸酯含量大于0.1%  本次风险监测区域为流通环节,共采集40批次样品,采样区域为学校周边的文具店、批发市场、大型超市以及成规模销售的网店。在对邻苯二甲酸酯项目进行风险监测后发现:2批次塑料书皮产品的邻苯二甲酸酯含量大于0.1%,对于使用塑料书皮的青少年儿童来说存在较大风险。  衣料洗涤剂:  活性物含量不达标去污力不够  共采集衣料用洗涤剂样品43批次,不符合率为53.5%,主要表现为活性物含量不达标,去污力不够。  一次性筷子二氧化硫浸出量:  仍有7批次达100mg/kg  此次风险监测共采集40批次样品,分别来自省内中小型餐馆、学校周边路边摊、批发市场。在对3个项目进行风险监测后发现:40批次一次性竹木筷子产品的二氧化硫浸出量、大肠菌群、致病菌检测全部符合要求。其中二氧化硫浸出量虽未超出国家标准限值,仍有7批次二氧化硫浸出量达到100mg/kg。  钻石饰品:  未发现合成钻石的存在  此次风险监测共采集40批次样品,分别来自兰州市范围内的大型商场,中、小型商场,专业珠宝商场和专卖店等。风险监测发现:本次抽查40批次共 1038粒钻石,其中1批次饰品配石共23粒为仿钻且标签未明示 18批次饰品未在标签上注明其配石为钻石,但其所配鉴定证书上皆标明配石为钻石字样 2 批次饰品在标签和鉴定证书上都未标明配石为钻石 1批次饰品既无标签也无鉴定证书 18批次标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标示。未发现合成钻石的存在。
  • 工信部:婴幼儿奶粉监管标准将参照药品
    今天上午,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工信部主题日上,工信部发布了&ldquo 双提&rdquo 行动方案,要求对婴幼儿乳粉参照药品管理,并鼓励乳粉企业兼并重组,力争提升婴幼儿乳粉质量、提振消费者信心。   发布   1、提升标准乳企2年内完成GMP认证   5月16日,工信部印发了《提高乳粉质量水平,提振消费信心行动的方案》。这份被简称为&ldquo 双提&rdquo 的行动方案,第一步行动就是从6月到8月,针对婴幼儿乳粉企业进行质量安全检查。   今天上午,工信部消费品司副巡视员高伏在发言中表示,今后,婴幼儿乳品企业将从生产环节实施GMP认证,对婴幼儿乳粉质量的管理将参照药品管理。   据悉,乳粉国标DB23790已经实施了近13年,但仍有部分企业没有严格执行这一标准。   解读   GMP具法律效力监管更严格   GMP是国际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通用准则,是专用性、强制性的标准,多数国家或地区的GMP都具有法律效力,它的实施具有强制性,其所规定内容不得增删。目前企业实施的ISO9000认证系统的推进、贯彻、实施是建立在企业自愿基础上的,可进行选择、删除或补充某些要素。   乳业专家王丁棉称,按照药品管理办法来监管婴幼儿奶粉质量,这种非常措施在全世界来说都算是最严格的。   发布   2、鼓励兼并乳粉行业集中度达70%   工信部相关负责人上午表示,未来将努力提升国内乳粉行业的集中度,鼓励企业兼并重组。2年内将争取培育形成10家年销售收入超过20亿元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和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将行业集中度提高到70%以上。   除了兼并重组外,还将淘汰一批不合格的乳粉企业。在上午举行的会议上记者了解到,目前蒙牛已经完成了对雅士利的收购。   高伏表示,工信部将会同国家发改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2011年以来新建和改(扩)建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项目,开展为期4个月的清理审核工作。   解读   六成乳粉企业将会消失   目前国内有500多个婴幼儿奶粉品牌,但高端产品在市场上的占有率仅为20%-25%。可以说,进口产品在婴幼儿乳品高端市场占主导地位。   业内人士认为,提高行业集中度、打造出几个过硬的大品牌,让消费者真正对国产奶粉恢复信心,将是未来几年中国婴幼儿奶粉行业的大趋势。   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高级研究员宋亮预期,未来可能有超过六成的婴幼儿奶粉企业将被兼并重组或者被市场淘汰。   发布   3、信息追溯4乳企信息手机可查   高伏表示,工信部正在推动建立食品企业的质量安全信息追溯体系。目前,婴幼儿乳粉行业的相关体系建设还在起步阶段,工信部准备于今年底在蒙牛、伊利、完达山和三元四家企业试点推行这项工作。   届时这4家企业中将建成实用、便捷、可扩展的追溯体系,消费者采用智能手机等终端及政府网站平台,即可对企业及其产品的基本信息进行实时追溯和了解。   高伏指出,婴幼儿乳粉产品质量安全关系下一代健康成长,既是重大民生问题,也是重大经济社会问题,为广大婴幼儿提供食用安全放心的乳粉,保障婴幼儿乳粉的质量安全,是从事婴幼儿乳粉生产行业企业的历史使命,是每一位乳粉生产者的社会责任。   解读   产品追溯体系可消除忧虑   中乳协表示,奶粉企业建立自己的产品追溯体系,生产出更多放心、安全的产品,可进一步消除消费者的忧虑。   此外,据中乳协专家介绍,配方备案后,一个配方将只能生产一款乳粉。记者了解到,中乳协还将要求企业建立奶粉召回、销毁制度,实施二维码可追溯体系。   马上就访   超市奶粉原装进口占大头   今天上午,记者走访几家超市,发现目前原装进口奶粉仍是超市主力军,铺货量几乎是国产奶粉和进口奶源奶粉的总和。   在某家乐福门店奶粉区记者看到,&ldquo 原装进口&rdquo 奶粉占了整整一排货架子,用红色立牌明确标注。其中1款名为&ldquo 惠氏启赋&rdquo 的原装进口奶粉,2、3、4段的货架子已经空了,1段也只剩2罐奶粉摆在外围&ldquo 充门面&rdquo 。   &ldquo 前两天我们这儿有活动,买赠和满赠都有,好多家长周末来抢购,就跟不要钱似的。现在1段奶粉不管便宜的还是贵的,货量都很少。&rdquo 超市工作人员介绍,相比之下,纯国产奶粉和进口奶源奶粉虽然价格上占优势,但销售却明显差了很多。   新闻延伸   将增强国产奶粉竞争力   目前国内有500多个婴幼儿奶粉品牌,但高端产品在市场上的占有率仅为20%-25%。可以说,进口产品在婴幼儿乳品高端市场占主导地位。   今天上午,奶粉业内人士说,长期以来,洋品牌奶粉对于中国消费者的独特吸引力,使得国内乳粉企业的市场份额,尤其在高端市场的份额一直不大。而此前出现的&ldquo 毒奶粉&rdquo 等问题,也严重影响了国产乳粉的有效供给,抑制了消费者对国产乳粉的消费信心。   这位人士表示,此次工信部提出的&ldquo 双提&rdquo 方案,在提升国产婴幼儿奶粉质量的同时,也会对消费者的信心有所提振,从而增强国产奶粉的市场竞争力。
  • 质检总局通报婴幼儿配方乳粉抽查结果
    质检总局:3种婴幼儿乳粉不合格 雪花乳业上榜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通报了婴幼儿配方乳粉和乳粉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结果显示,在抽查的54种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中,有3种不合格,在抽查的60中乳粉产品中,有1种不合格。   此次对截至今年3月底核发生产许可证的114家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进行了全面抽查,因企业无库存产品、暂时未生产等原因,实际抽查了17个省份54家企业生产的54种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同时还抽查了14个省份53家企业生产的60种乳粉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GB1076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10767-2010等相关标准和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的蛋白质、维生素、铅、硝酸盐、三聚氰胺等4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同时,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GB19644-2010等相关标准和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乳粉产品的2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和乳粉产品中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黄曲霉毒素M1、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三聚氰胺等检验项目均符合标准要求。对于乳粉产品,抽查发现陕西金牛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种全脂甜奶粉产品的大肠菌群项目超出标准规定。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已依法责令企业进行整改。目前这家企业经自查整改后复查检验合格。   抽查发现有3家企业的3种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菌落总数、生物素、a-亚麻酸、亚油酸与a-亚麻酸比值、叶酸项目。对抽查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相关当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涉及的3家企业已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目前,内蒙古呼伦贝尔农垦雪花乳业有限公司经过自查分析,认为主要原因是全自动包装机紫外灯使用时间过长,对包材杀菌不彻底,企业已更换紫外灯管,并提交了整改报告,经当地质监部门再次对企业进行回访和复查,整改后的产品质量抽样复检合格 西安市阎良区百跃乳业有限公司经自查分析,认为企业标准中相关指标制定不合理,这家企业已修订了企业标准,正在上报备案过程中 陕西省定边县乳品实业有限公司已召回不合格批次产品,当地质监部门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目前企业整改后的复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 多批进口巧克力被曝铜超标 进口婴幼儿食品上榜
    进口婴幼儿食品也名列“黑名单”   快到情人节了,不少情侣都在计划送出一份甜蜜给另一半,巧克力自然成为礼物首选。不过,洋品牌巧克力有时也并不靠谱。国家质检总局昨天曝光234批次问题进口产品,其中就有12批次洋巧克力。   在被曝光的问题产品中,产自德国的Rausch牌75%、80%可可黑巧克力,从奥地利进口的4批佐特巧克力,从意大利进口的4批思味奇特浓可可黑巧克力均检测出铜超标。   另外,进口婴幼儿食品出现在黑名单上更令人焦虑。质检总局通报显示,从瑞士进口的孩地婴幼儿谷物米粉,钙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来自泰国的一批天然宝贝糙米米糊,大肠菌群超标。
  • “十二五”期间检出不合格进口食品12828批6.8万吨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记者 朱祝何)6月29 日,国家质检总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十二五”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白皮书。白皮书显示,“十二五”期间,全国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共对来自 202个国家(地区)的479.1万批(货物批,下同)、2203.2亿美元进口食品实施检验检疫。五年间,进口食品贸易额增长了22.6%、年均增长率达5.2%,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一大食品进口市场。  “近年来,没有发生系统性重大进口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林伟表示,“十二五”期间,我国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状况总体稳定。但部分食品品种微生物污染、品质不合格、食品添加剂不合格和标签问题较为突出。  白皮书指出,“十二五”期间,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严格进口食品口岸检验检疫,5年来共检出不合格食品12828批、6.8万吨、1.5亿美元。  不合格进口食品种类方面,“十二五”期间,几乎所有种类的进口食品均有检出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其中约有一半是糕点饼干、饮料、粮谷及制品和乳制品。以婴幼儿配方乳粉为例,共从15个国家(地区)检出不合格进口产品67批次、133.6吨、217.6万美元。不合格原因主要是标签不合格、品质不合格、污染物超标等。  质检总局表示,对于检出的不合格食品,各地检验检疫部门均按照有关规定作了退运或销毁处理,未进入国内市场。有关详细信息在质检总局网站上予以公布。  “十二五”期间,质检总局坚决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坚守安全底线,不断完善监管体系,有效保障了进口食品安全。  一是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开展进口食品安全治理体系顶层设计,制修订6个部门规章,出台了36个规范性文件。  二是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初步建立了覆盖“进口前、进口时、进口后”三个环节,包含21项制度的进口食品安全治理制度体系。五年来,质检总局共对63个国家或地区的92种食品进行了体系审查,截至目前,共有178个国家或地区的2165种高风险产品获得准入 累计对肉类产品、乳制品等高风险产品的1.5万家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实施注册,其中包括18个国家或地区的74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 共有102816家境外出口商、26065家境内进口商取得备案。  三是监管成效进一步彰显。“十二五”期间,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共检出不合格进口食品12828批、6.8万吨、1.5亿美元,不合格食品共涉及109个国家或地区,其中欧盟、台湾地区、东盟、美国和韩国列前五位,占不合格食品的75%以上。  四是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大。五年来,将204家违法违规的境内外食品生产企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五是共治格局进一步形成。五年来,质检总局通过加强与国际组织、境外政府以及政企之间的合作,与全球主要贸易伙伴共签署99项食品安全合作协议,有效推动了食品安全共治格局的形成。  据林伟介绍,经过多年努力,质检总局按照“预防在先、风险管理、全程管控、国际共治”的原则,建立了符合国际惯例、覆盖“进口前、进口时、进口后”各个环节的进口食品安全“全过程”管理体系,有力地保障了进口食品安全。    质检总局郑重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境外生产的食品时,可以通过“三看”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一看中文标签。《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外包装没有中文标签的食品,请不要购买。二看检验检疫证明。检验检疫部门对每批经口岸查验的进口食品均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消费者可以向经销商索取该证明。没有该证明的境外生产食品,请不要购买。三看产品检验检疫准入情况。质检总局目前对肉类、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水产品、燕窝、肠衣、植物源性食品、中药材等进口食品的生产国家(地区)实施评估和审查制度、生产企业实施注册制度。消费者可以登录质检总局“评估审查符合要求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信息系统查询进口食品准入情况。未获准入国家(地区)、未获注册生产企业的相关食品,请不要购买。如在购买进口食品时有疑问,消费者可以向出具检验检疫证明的检验检疫部门咨询,咨询电话是当地区号+12365。
  • 探究“婴幼儿食品禁添牛初乳”
    专家表示,牛初乳中的免疫因子无法满足婴儿的需求,很难说长期服用牛初乳提高了孩子的免疫力。   将于9月1日开始实施的一项新规定将一向被鼓吹得神乎其神的含牛初乳的产品推向了尴尬境地,也让众多妈妈迷惑不已。卫生部明确提出"婴幼儿配方食品(指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这三类)中不得添加牛初乳以及用牛初乳为原料生产的乳制品".人初乳是婴儿建立消化系统和免疫系统的"灵丹妙药",牛初乳作为初生牛犊的"灵丹妙药"自然完美,可是对人类来说,也许并非那么完美。   婴儿为什么不适合牛初乳?   蛋白质高易引过敏并增加肾负担   "对于6个月以内的婴儿来说,盲目给婴儿额外添加牛初乳,一方面由于牛初乳中蛋白质比例偏高,会增加婴儿肾脏负担 另一方面,婴儿吃了牛初乳,自然会相应减少母乳或者配方奶的摄入,容易导致营养不良。而且,相对于普通牛奶,牛初乳中含有的一些激素也更多,是否会对婴儿的发育造成影响,目前尚无定论。"   科学松鼠会成员朱鹏在果壳网上发表的《牛初乳,为何禁用于婴幼儿配方食品》,"对于已经开始添加辅食的6个月以上的婴幼儿,最好也不要过早给予牛初乳。因为牛初乳中含有和牛奶一样的蛋白质,过早添加恐会增加发生过敏的风险。至于吃牛初乳可能带来的那些益处和风险,目前还没有明确结论。"   "当我介绍的结论称'没有可靠的证据证实牛初乳对孩子的好处'的时候,其实是指做过的可靠检测并不多,虽然有一些实验似乎显示了'有效',但尚不足以做出'有效'的结论。"科学松鼠会成员、科普作家云无心撰文表示。   为何要禁止添加牛初乳?   非必需品,长期食用风险未评估   "牛初乳非常稀少,价格昂贵。并没有法律或者制度上的保障使得商人们卖的'牛初乳'就是真正的牛初乳。任何高额的利润都足以让人们铤而走险,把孩子的健康,寄托在对商人的信任之上,实在是一种很美好的愿望。"云无心写道。   这点与卫生部有关专家此次关于禁令作出的解释不谋而合:牛初乳属于生理异常乳,其物理性质、成分与常乳差别很大,产量低,工业化收集较困难,质量不稳定,不适合用于加工婴幼儿配方食品。   制定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的首要原则是安全性,牛初乳对婴幼儿不是传统食品,也不是必需食品。长期食用牛初乳对婴幼儿健康影响的国内外科学研究较少,缺乏牛初乳作为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的安全性资料。目前,牛初乳未列入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及相关标准中,国际上也未允许牛初乳添加到婴幼儿配方食品中。   儿研所保健科专家王贺茹说,牛初乳是非常稀少的,现在工业生产中所号称的牛初乳,究竟有多少是真正的牛初乳 即便是牛初乳,奶牛本身是否吃了抗生素或激素等饲料 所有严格无限接近母乳的营养元素的配方奶中都无法模拟人类母乳中的免疫因子,牛初乳中的免疫因子也无法满足人类婴儿的需求 很难说长期服用牛初乳提高了孩子免疫力,即便在热量等营养元素上可以保证人类婴儿的成长发育需求。"在美国,让1岁以下孩子喝鲜牛奶,是违法行为。"   "这次卫生部发布的这几条规定,可能主要是为了规范国内混乱的牛初乳市场,普通消费者吃合格的牛初乳自然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如果要给婴幼儿吃,还需慎重。"朱鹏最后写道。   ■ 热点问答   补充牛初乳无助婴幼儿健康   Q 对于无法母乳喂养的孩子来说,配方奶和特殊婴儿食品中不添加牛初乳,是为了保证不出错吗?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妇幼营养室研究员赖建强:牛初乳只是一种营养丰富的食品,而不能当作盲目崇拜的保健品。   朱鹏:牛初乳作为一种成分复杂的混合物,在现阶段没有足够的科学依据的情况下,直接添加在婴幼儿配方食品中也可能存在一定的健康风险。普通配方奶粉对婴儿来说,营养已经足够了。   云无心:当孩子还是婴儿的时候,母乳或者配方奶足以给他们充分的营养成分。如果孩子依然生病或者发育不好,那是其他的原因而跟吃的东西没有什么关系。补充牛初乳或者任何"婴儿保健品"无助于他的健康,反倒可能带来其他不确定的风险。   如果孩子已经大了,可以吃常规食物,那么牛初乳中的那些免疫球蛋白、生长因子、活性多肽等等,能否经过消化系统保持活性都很难说。一般而言,这样的物质都难以抗拒消化,吃下去以后跟普通蛋白质并没有大的差别。在这些成分中,理论上确实也可能有一些结构特殊的能够经过消化仍然保持活性,但是在有直接的证据证实这种"可能性"之前,把它当作"事实"是很不靠谱的事情。   长期吃纯牛乳易有消化问题   Q 有人说,我们是纯牛初乳的产品,所以只有对免疫体系的好处,没有害处。您怎么评价?一直在吃这类添加有牛初乳食品的婴幼儿是否会有存在不良反应的可能?   王贺茹:我们在门诊中碰到一些长期吃纯牛乳的孩子,往往会有一些消化问题。一是因为现在牛吃饲料,饲料中往往添加了抗生素、激素等,对孩子不健康 第二,因为配方奶的热量已经足够,添加牛初乳的蛋白以后反而破坏了膳食平衡,孩子吸收不了,并不能起到补充优质蛋白质的作用,反而会对孩子的肾脏等造成负担。牛初乳对牛犊有好处,但人和牛不一样。   Q 有销售商表示,禁令指的是婴幼儿配方食品,我们销售的是"婴儿食品"和"配方食品",不在"婴幼儿配方食品"范畴。您怎么看?   王贺茹:国家对相关产品有三个相关标准,药品是准字号,要求对身体有治疗益处 健字号是保健食品的要求标准,是保证对身体有益 还有就是食品标准,保证对身体无害即可。得具体看这个"婴儿食品"和"配方食品"属于这三个不同的标准体系中的哪个体系。   ■ 现状   "口服牛初乳提高免疫力"仍需试验证实   朱鹏在其文中写道,"的确有一部分研究发现,口服牛初乳制品具有提高免疫力,改善胃肠道功能,降低胆固醇等健康功效,但是这些初步的研究成果尚需要更多的试验来证实。当然,由于相关的研究较少,也没有研究明确表明牛初乳会对人有害。"   赖建强博士也表示,有研究显示,牛初乳中的多种免疫因子和生长因子都能起到调节胃肠道菌群,维持机体平衡,促进胃肠蠕动和消化吸收,加强蛋白质合成和组织成长,提高矿物质生物利用率,并且有促进生长发育的作用。   相关新闻:当心牛初乳激素风险 九月起三类食品告别牛初乳   近日,卫生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谈及"牛初乳禁令",使得牛初乳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   9月1日起,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三类食品禁止添加牛初乳。目前,距离正式实施的日期只有不到两周的时间。"大限将至",牛初乳市场将走向何方?牛初乳是否安全、可靠?   "大限将至"牛初乳转战保健品市场   连日来,本报记者调查市场后发现,目前实体商超内已很难找到婴幼儿牛初乳配方食品,而在网络商城,牛初乳配方食品则在疯狂促销中。另外,一些婴幼儿牛初乳配方粉正在转变身份,以辅食或保健食品的姿态出现在市场上。   网络商城大打促销牌   牛初乳禁令并非"事出突然".事实上,早在2010年6月卫生部实施的颇受争议的生乳新国标(GB19301-2010)里早已就埋下此禁令的伏笔。在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朱毅看来,此次的禁令只是对牛初乳禁用范围的再次明确。   根据《生乳》(GB19301-2010)的规定,生乳应该是从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健康奶畜乳房中挤出的无任何成分改变的常乳。产犊后七天的初乳、应用抗生素期间和休药期间的乳汁、变质乳不应用作生乳。而《乳粉》(GB19644-2010)则规定,标准适用于全脂、脱脂、部分脱脂乳粉和调制乳粉,其中原料应符合《生乳》的规定。   朱毅表示,这一矛盾就意味着,牛初乳是无法作为原料添加在符合奶粉中作为婴幼儿配方食品的。   在今年四月份卫生部回复质检总局办公厅的《关于牛初乳产品适用标准问题的复函》中也表示,"婴幼儿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牛初乳以及用牛初乳为原料生产的乳制品",这一新规将于今年9月1日起执行,而此前按照相关规定生产或进口的产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尽管明确的过程有些曲折,但这一禁令显然已经影响到了牛初乳婴幼儿配方食品的销售。8月15日至17日,记者走访了京城多家商场超市,发现含牛初乳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几乎绝迹。在福连家母婴用品连锁店酒仙桥分店、乐天玛特超市、京客隆超市,记者在奶粉专柜中已经寻找不到含有牛初乳的配方奶粉。福连家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此前有一些品牌的牛初乳奶粉在出售,但是"已经下架挺久了".   不过,在网上商城,牛初乳配方食品似乎正在上演"最后的疯狂".8月17日,记者在淘宝网输入"牛初乳"进行搜索,在"婴儿牛奶粉"品类下找到正在售卖的相关宝贝有684件,其中大部分产品都在强调产品的最近生产日期,并在大做促销活动。   记者看到,一款名为"2012年迈高金装牛初乳奶粉"正在做买2送1的买赠活动,而另一款名为"贝智康尊贵牛初乳3段900克幼儿奶粉"则在做买大送小的买赠活动。   在一家名为亲亲宝贝的购物网站,以牛初乳为主要食物的纽瑞滋品牌则在做全场满200立减80的活动。另外,在京东商城等网上商城,牛初乳奶粉也在做满额减免的促销活动。   婴幼儿辅食市场仍见牛初乳   伴随着禁令的出台,牛初乳在婴幼儿配方食品中的出现概率大大降低。不过由于禁令并未涉及婴幼儿辅食,记者调查市场后发现,不少牛初乳产品仍在打着"婴幼儿食品"的旗号销售。不过,在专家看来,牛初乳对于0-3岁的正常婴幼儿来说,其实都存在一定的健康风险,而禁令的出台更是让不少家长对牛初乳产品从"追捧"变为"质疑".   8月16日,记者在福连家看到,尽管已经没有婴幼儿牛初乳奶粉在销售,但仍有一些品牌的牛初乳粉在销售,店内销售人员称这些牛初乳粉适合0-3岁的宝宝,可以增强抵抗力。   生命阳光爱婴热线一位何(音)姓客服人员在接受记者咨询时则表示,生命阳光(广州)营养品有限公司旗下的针对0-12个月以及1-3岁的婴幼儿的牛初乳配方粉并不在此次的禁令范围之内,"属于辅食",而且适合宝宝食用,甚至可以添加到奶粉中一起服用。   不过,商家的说法因禁令遭到家长质疑。记者在乐天玛特超市随机采访了几位妈妈,她们表示已经听闻牛初乳禁令,而此前一直在给孩子吃的牛初乳已经准备停掉,"既然有禁令,就说明是不安全的".   对此,朱毅表示,牛初乳在婴幼儿配方食品中禁止使用,的确主要与技术和健康风险有关。此前,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也称,牛初乳是乳牛产崽后7天之内的乳汁,属于生理异常乳,其物理性质、成分与常乳差别很大,产量低,工业化收集较困难,质量不稳定,不适合用于加工婴幼儿配方食品。   因此,尽管禁令并未将范围扩大至婴幼儿辅食中,但是朱毅表示,由于存在健康风险,并不建议婴幼儿服用牛初乳产品,而且对于0-6个月的婴儿来说,尚未到添加辅食的阶段,更不应该服用含牛初乳的食物。   北京市营养学会妇幼与学生营养分会秘书长李永进也强调,牛初乳奶粉也就是普通奶粉中添加牛初乳,目的是增加奶粉免疫球蛋白的含量。但由于牛初乳成分复杂,成分不太适合婴幼儿营养需求特点,没有足够的科学依据的情况下,直接添加在婴幼儿食品中可能有一定的风险。0-3岁的婴幼儿各器官不够成熟,最好不食用牛初乳食品。   事实上,关于牛初乳在婴幼儿食品中的禁令,在国外也属常例。朱毅介绍,在新西兰即有明确规定,6个月以内的婴儿绝对不能吃牛初乳。   生产技术水平影响牛初乳效用   从曾经的无限膨胀,到如今的明令禁止,一度是很多人眼中"免疫力金牌"的牛初乳似乎从高峰跌至谷底。不过,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尽管在婴幼儿配方食品市场几乎销声匿迹,但是在保健食品市场,牛初乳产品依旧风生水起,然而这样的"火热"背后依旧充满了质疑。   其实,国人最早开始熟知牛初乳大概要从上世纪末本世纪初算起,彼时被誉为"21世纪免疫之王"的牛初乳在很多人眼里看来简直就是"充满神奇".牛初乳市场真正的"膨胀"则是在2003年"非典"之后。据业内人士估计,我国牛初乳的市场保守估计60亿元,加上延伸产品大概100亿元。   记者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查询到,除了乳制品以外,国产牛初乳保健食品共60多个批号,其中不乏哈药、汤臣倍健、中脉等品牌。   国内奶业专家王丁棉表示,对于仅涉足牛初乳产品的企业来说,由于该部分产品份额不大,所以影响不大。但对于将婴幼儿牛初乳产品作为重点产品经营的企业来说,将不得不面临转型。   在朱毅看来,牛初乳行业如果不解决生产技术和健康风险的问题,那么依旧是充满质疑和谎言的。   她表示,无论是对于婴幼儿还是成人来说,目前市场上的牛初乳产品在宣传时最热衷的便是宣传其中所含的IgG(免疫球蛋白)含量高,可以增强人体的免疫力。   然而,IgG又是极不稳定的,挤出后2小时内必须冷藏,在加工过程中也不能接触到60℃以上的高温,否则活性便会消失。这在现有的生产技术水平下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朱毅表示,单就不能接触高温而言,目前市场上的牛初乳粉等如何避免高温干燥便是一个难题,因此市场上的牛初乳即便是真正的牛初乳,其中的IgG到底能保留多少,是否如商业宣传那样真实或只是一个谎言就存在很大的争议。   另外,牛初乳作为复杂的、不稳定的食品,其产量也并不是太高,然而目前市场上各类打着牛初乳旗号在销售的产品并不少见。   记者看到,很多打着牛初乳片、牛初乳粉在销售的产品,其标签中并未标注牛初乳含量。朱毅表示,由于目前国内没有针对牛初乳的统一标准,因此对其中蛋白质等指标也无人检测,"如果牛初乳含量很少的产品也以部分代替整体,以牛初乳名义高价售出的话,显然就是真真正正的商业谎言".   增强免疫力牛初乳并非唯一法宝   "如果解决了技术难题,使得复杂的不稳定的牛初乳变得简单稳定,那么牛初乳无疑是有利于婴幼儿成长发育的".朱毅表示,然而,目前的条件显然还不成熟。   因此无论是成人还是孩子,专家强调都不应在尚未能去弊留利的情况下盲目追逐牛初乳。对于婴幼儿来说,母乳才是最好的食物。   牛初乳存在诸多健康风险   所谓牛初乳,按照卫生部相关规定中解释,为从正常饲养的、无传染病和乳房炎的健康母牛分娩后7天内产出的牛乳。牛初乳遭受的健康质疑并不少,其中较多的一项便是其中含激素风险。   朱毅介绍,一般来说,牛初乳中的激素水平很高,0-2天的牛初乳是普通牛奶中雌激素的10倍以上,即便是第7天的牛初乳其中的雌激素含量也高于普通牛奶好几倍。   因此,如果正常婴幼儿乃至成人长期服用牛初乳,牛初乳会作为一种外源性雌激素干扰人体正常的内分泌,从而影响人的生长发育,甚至会诱发很多疾病。   另外,朱毅还强调,很多商家在销售牛初乳时会强调其中的IgG对于婴幼儿来说极其需要。其实胎儿在母亲腹中时,妈妈可以通过胎盘将IgG传递给孩子,而牛则无法通过胎盘将IgG传递给小牛,因此牛初乳中IgG的含量极高,这也是人们一直以来视牛初乳为增强免疫力法宝的重要原因之一。   不过,由于IgG水平在采集后会迅速下降,并在牛初乳中越来越少,通常在奶牛场,为了保证小牛的存活,农场主会将前几天的牛初乳给小牛吃,过后几天便将小牛带走,这一行为会使得母牛受到刺激,产生哀嚎等反应,此时分泌出的乳汁叫做"异常乳",这一牛初乳对于孩子甚至成人的健康是极为不利的。   因此,朱毅强调,对于一些特殊人群来说,牛初乳的确可以起到增强抵抗力的作用,然而对于正常人和正常的婴幼儿来说,牛初乳中的激素等风险还是需要人们理性认识。   人初乳更适宜婴幼儿   很多家长认为IgG含量高的牛初乳对孩子健康更有利,然而李永进则表示,人初乳才是最合适孩子的,对于孩子来说也更利于健康。   他介绍,人初乳是婴幼儿出生后7天内妈妈分泌的母乳。与人初乳相比,牛初乳的蛋白质含量更高,但却以酪蛋白为主,而过高的蛋白含量可能会影响婴幼儿的肾脏功能。就免疫球蛋白而言,牛初乳的免疫球蛋白也比人初乳高,以IgG为主,而人初乳的则以IgA为主。   对于婴幼儿而言,人初乳相较于牛初乳更为优异还在于其中的乳铁蛋白含量更高,是牛初乳的5倍。   牛初乳的激素含量也更高,李永进表示,牛初乳的成分与婴幼儿需求有很大差距,激素含量高可能给婴幼儿发育带来风险。   对于母乳喂养不足的孩子来说,含牛初乳的配方奶粉也并不是好的选择。李永进表示,此时应该选择普通的配方奶粉喂养婴幼儿,因为配方奶粉是根据婴儿的营养需要,在普通奶粉的基础上加以调配的奶制品。调整牛奶中不符合婴儿营养特点的成分,减少部分酪蛋白,增加乳清蛋白 减少饱和脂肪酸,增加不饱和脂肪酸,如DHA 有的配方奶粉中还加入了乳糖,含糖量接近人乳,使各种营养成分的含量及比例更接近人乳,是适合婴幼儿较为理想的食品。   选购吃法皆有讲究   记者看到,目前市场上很多牛初乳产品的适用人群都写着所有阶段人群适用,或是没有标明具体的适宜人群。   对此,专家指出,牛初乳并非人人皆宜。朱毅表示,由于免疫球蛋白进入肠胃能否抵抗胃酸仍存在疑问,因此在服用时需要注意一些问题。适宜人群在服用牛初乳时,可以空腹服用,这样的话肠道负担小,吸收也会更好。另外,不同的牛初乳产品其成分含量不同,有的可以直接服用,有的需要配合奶粉服用,因此要服多少量、如何服用最好能仔细阅读说明。   专家强调,牛初乳中的活性成分不能遇热,因此在服用时最好用低于50℃的温开水冲调服用,不要和碳酸饮料一起服用,以免破坏其中的活性物质。   李永进还强调,对待诸如牛初乳等营养产品来讲,很多成分的确是机体的重要成分,然而正常均衡的饮食即可以满足机体的需要。而且,食物中各种营养成分对智力都有重要作用,如果撇开营养均衡,只看重单一某种成分对智力的作用而进行额外补充,显然是不可取的。对于正常个体而言,在健康饮食外如果过量补充某一种或几种营养成分,会造成新的不均衡。
  • 我国婴幼儿奶粉将试行药店销售 禁贴牌委托生产
    2010年12月10日,奶牛在内蒙古蒙牛集团转盘式自动挤奶生产线上等待挤奶。新华社记者 张领 摄   目前,全国共有持证奶站1.3万个,比2008年减少6890个,减幅达34% 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127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企业54.5万家。2012年,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约60万吨,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约9万吨,包括网购乳粉。   新京报讯 我国将禁止婴幼儿奶粉以贴牌、委托生产、分装等方式生产。此前,美素丽儿品牌从国外进口大包装奶粉在国内分装销售的状况,将被禁绝。   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以来,让很多中国消费者对国产婴幼儿奶粉信心丧失。5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按照严格的药品管理办法监管婴幼儿奶粉质量”。昨日,国家九部委联合发布婴幼儿配方奶粉新政(《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   奶粉企业须有自建自控奶源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提出,今后,我国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企业,必须拥有自建自控奶源 在具体生产环节,增设“五不准”:不准委托加工,不准贴牌生产,不准分装生产,不准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准使用牛、羊乳(粉)以外的原料乳(粉)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   我国现有127家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企业。滕佳材坦言,将按照重新修订的许可条件和要求,对婴幼儿奶粉生产企业开展再审核再清理工作 对奶源质量无保障和生产技术、设备设施、检验检测条件落后的企业,坚决予以淘汰。   官网将实时更新合格乳粉企业信息   国家食药监总局还将把重新审批许可的合格婴幼儿乳粉生产企业信息、产品包装样式、颜色,标签标示、说明书配方等信息,在官方网站上实时公布更新,便于社会各界特别是消费者辨识真假。今后,食药监管部门还要求经营单位须进购、销售列入政府监管部门公示目录的合格产品,实行专柜专区销售,试行药店专柜销售。   此外,婴幼儿奶粉新政要求,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营单位和进口商必须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先行赔偿和追偿制度,按照“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赔偿。   未明确禁止婴幼儿奶粉“海外贴牌”   国家食药监总局食监一司副司长马纯良说,此次新政禁止贴牌生产,委托加工婴幼儿奶粉,主要是针对国内一些有生产许可,却无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条件和能力的小企业,对“海外贴牌”的情况,文件中并没有明确禁止。   但现状是,已经有企业绕道海外注册“洋品牌”,并在海外委托生产婴幼儿配方奶粉,再以“洋奶粉”出口的形式,回到中国市场。对上述情况,马纯良说,我国将对向我国出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境外生产企业进行注册管理。如果产品质量不符合我国标准,就不能进口。   乳业高级研究员宋亮建议,产量小无明确奶源地的海外贴牌应禁止。   ■ 链接   八项规定参照药品管奶粉   ●严格生产许可。修订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从企业生产设备设施、原辅料把关等方面提出更加严格的条件。   ●参照药品生产企业GMP认证模式,要求生产企业全面实施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完善审核工作。   ●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和原辅料使用备案制度。   ●企业申请生产婴幼儿奶粉许可或调整产品品种时,必须申报产品包装的式样、颜色及标签。   ●对奶源质量无保障和生产技术、设备设施、检验检测条件落后的企业,坚决予以淘汰。   ●推行婴幼儿配方奶粉电子信息化管理,努力实现产品全程可查询、可追溯。   ●向社会及时公布并实时更新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进口商和产品名录,包括产品包装式样和标签,便于消费者和社会各界辨识产品真伪。   ●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也将全面实施许可管理。   ■ 焦点   1 婴幼儿奶粉将建“黑名单”   滕佳材介绍,我国将参照药品生产企业GMP认证模式,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再审核再清理工作 国家食药监总局将公示依法经过审批的婴幼儿乳粉生产企业、进口商和产品名录,方便消费者辨识真伪 同时,建立并实施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风险监测和定期抽验制度,除及时公布抽检标准、程序、结果公布,提振消费者信心外,还将及时公布违法违规企业的“黑名单”,严惩在婴幼儿食品领域的假冒伪劣行为。   同时,滕佳材称,国家将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信息发布,未经国家专门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复核,任何单位不得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检验检测结果和信息。   2 禁止进口大包装婴儿奶粉   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管理局副局长林伟介绍,2014年5月1日前,向我国出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境外生产企业须向我国监管部门申请注册管理。国家质检总局将实施婴幼儿配方乳粉进口商备案,在进口报检时提交与进口产品生产日期、批次严格对应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监测报告。保质期不足3个月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允许进口 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为直接向消费者出售的最小零售包装,大包装的不允许进口。   加强进口检验,严格要求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中文标签必须在入境前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国内加贴 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不允许进口。   3 借鉴香港经验探索药店卖奶粉   网络销售奶粉的行为将被规范,并加强监管。滕佳材表示,正在研究制订网络销售婴幼儿配方奶粉的管理制度,规范销售行为 同时将重点加强对母婴用品专营店销售婴幼儿配方奶粉的监管。国家食药监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三司副巡视员张晋京介绍,根据前期的市场摸查情况,婴幼儿奶粉的销售环节问题较多,一些网店、小型超市,母婴用品店缺乏确保婴幼儿奶粉质量状态恒定的储存环境。因此,滕佳材说,借鉴香港经验,国内食药监部门也将探索药店销售奶粉的模式。   此次奶粉新政要求,对距保质期不足1个月的婴幼儿配方奶粉,须采取醒目提示或提前下架处理。   4 鼓励奶粉企业“大鱼吃小鱼”   九部委奶粉新政昨天释放出明确信号,国家不再轻易批准新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企业(项目),同时鼓励现有的127家企业兼并重组,提高我国婴幼儿奶粉产业的集中度。   有消费者担心,奶粉价格会不会随企业门槛提高而上涨?昨天,马纯良说,九部委意见的目的,是确保婴幼儿配方奶粉的质量安全,至于奶粉价格,应由市场来决定。   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说,我国现存婴幼儿配方奶粉企业,由于规模和水平参差不齐,对国家标准的执行力度也不尽相同。中小企业在执行标准中或多或少有些漏洞。 新京报记者 魏铭言   ■ 业内说法   专家预计150家奶企退市   乳业高级研究员宋亮告诉记者,经过此次一番整改,国内奶粉企业和进口奶粉应该会在3到5年内大约有三分之二被淘汰。到明年,预计有150家奶粉企业退市,而进口奶粉新进入国内市场的也会减少。   由此会带来整个奶粉供应量下降,而短期内国内消费者向进口奶粉一边倒的偏好不会改变,加上国际奶源的成本价格也在上涨,企业运作成本增加,因而他预测未来奶粉的价格还会有所上涨。   但也有国产奶粉业内人士表示,此次国家加大奶粉监管,可以帮助进一步规范奶粉市场,国内奶粉企业得到规范管理和政策财税扶持,渠道规范化,过度营销成本受限压缩后,应该有助于奶粉价格回归一个更理性、正常的价格区间。   国产奶粉品牌飞鹤乳业相关负责人昨天向记者表示,先行赔偿和追偿制度,对保护消费者利益有好处,企业肯定会配合执行。不过,这位负责人同时也认为,先行赔偿最好制定一个明确规范,比如符合什么条件、够什么样的标准,就启动对消费者的先行赔偿,“不能无原则”。她认为这种先行赔付最好是由监管部门牵头统一执行。 新京报记者 廖爱玲 李静   ■ 释疑   一段时期以来,国产乳制品负面新闻不断,而从境外购买进口奶粉,也成为一些妈妈的“必修课”,国产奶粉,尤其是婴幼儿配方奶粉质量到底如何?与国外奶粉是否有差距?昨日,发布会上的官员与专家给予了解答。   国产婴幼儿配方奶粉可以放心吃吗?   国产质量与进口无明显差异   滕佳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2011年至2012年,质检总局组织对全国所有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及全部品种的产品进行了风险监测,累计监测国内生产(含国外品牌国内加工)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样品12082个,发现问题样品93个,问题检出率为0.77%。2012年,质检总局共检出进口不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43批,占全部进口婴幼儿乳粉总批次的1.13%。   2012年,按照婴幼儿配方乳粉7大类58个指标,质检总局组织对110个国内企业品牌(包括外资在华企业品牌)和140个进口的原装品牌产品进行了比较监测。从风险监测和国内外婴幼儿配方乳粉比较监测的数据分析,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总体水平稳定向好,在质量安全指标和婴幼儿配方乳粉没有明显差异,质量安全整体水平好于其他类食品。   陈君石(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首席专家):国产婴幼儿奶粉在质量安全指标和营养指标上与进口乳粉没有明显差异,是完全可以吃的。   至于偶然发生的产品安全问题,一些国家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也时有发生,如美国美赞臣等奶粉的阪崎氏肠杆菌污染、森永奶粉砒霜污染、欧盟奶粉二恶英事件等。   国产婴幼儿奶粉在安全方面是有保障的,与国外同类产品相比,营养价值相当、价格低廉,尤其是大企业的产品。当然,作为消费者,如果不在乎价格贵贱,选择国外产品也无可厚非。但现在由于对国内产品丧失信心,而到境外采购国外产品没有必要。   中国婴幼儿配方奶粉标准是否低于国外?   国标部分指标比国外更严   陈锐(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标准司副司长):我国标准部分指标要求比国际更严格。如乳糖,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对婴儿配方食品中的乳糖含量没有要求,我国标准要求乳基婴儿配方食品中乳糖含量必须占碳水化合物含量90%以上,以保证原料是以乳为基础,不允许在0-6个月婴儿配方奶粉中过多添加蔗糖和淀粉等物质。   陈君石:我国婴幼儿配方奶粉的标准不低于国际和国外标准。原卫生部于2010年已经颁布了新的国家乳品标准,共66个,作为强制性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的一部分。其中覆盖了适用于0-36个月婴幼儿的产品。按照标准,无论宏量营养素(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还是微量营养素(维生素、矿物质)的含量规定都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的标准或美国、欧盟、澳新标准基本相同。   同时,对于微生物、黄曲霉毒素、重金属等安全指标也有严格规定。我国标准同时考虑了中国母乳中的营养成分以及我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力求符合中国婴幼儿的营养需求。应该说,与国际乳品标准基本接轨。   中国婴幼儿奶粉铅残留限量是否比欧盟宽松?   质疑铅残留标准是公众误解   韩军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标准三处研究员):之前公众一直有些误解,我国婴幼儿配方奶粉标准中规定,铅限量不得超过0.15毫克/千克,而欧盟的限量标准是不能超过0.02毫克/千克,因此,中国的标准比欧盟标准宽松八倍,引发了很多质疑。其实不是这样,中国的0.15限量值标准,是针对粉状的婴幼儿配方奶,而欧盟的0.02,是针对液态奶的限量。按照一般情况下,婴幼儿配方乳粉1:8的冲调比例,0.15除以8,也接近0.02。所以,我国婴幼儿奶粉中污染物铅的限量标准与欧盟标准是基本持平的。
  • 珠海前八个月检出175批不合格进口食品
    近日,记者从珠海检验检疫局获悉,今年1月至8月,该局共检验2589批进口食品,共检出175批不合格,不合格率6.7%。   上述不合格食品主要包括酒类、糕点饼干类、乳制品类、糖果类、巧克力和可可制品类、小麦预拌粉类等产品,主要产自美国、印度尼西亚、澳大利亚、马来西亚等国家,不合格原因主要为标签不符合要求、食品添加剂超限量和超范围使用、微生物超标、重金属超标、含违规转基因成分等。   对于不合格食品,珠海局均按照法律规定监督收货方进行了退回、销毁或整改处理。该局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所有从珠海口岸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实施了备案管理,要求进口商建立进口和销售记录,确保进口食品的可追溯性。该局还加大了对进口食品的抽检比例和安全卫生项目检测力度,特别是婴幼儿乳粉等高风险敏感食品,有效防范不合格进口食品流入国内市场。
  • 专家:婴幼儿乳粉检测国标有不足之处
    我要测讯 近日,恒天然奶粉肉毒杆菌事件沸沸扬扬,多家乳品企业受到影响,此次事件主因肉毒杆菌检测为非常规检测项目,并且肉毒杆菌检测在全球范围内均无检测标准,因此在监管过程中出现了漏洞。   细数历年来婴幼儿奶粉不合格事件,从三聚氰胺到南山奶粉黄曲霉毒素超标、日本明治奶粉碘含量不足致脑损、雅培奶粉乳清蛋白营养成分不达标,再到美素丽儿事件,以及近期发生的新西兰奶粉亚硝酸盐超标等,婴幼儿乳品暴露的安全问题越来越多,同时反映出我国目前政策监管和检测标准有一定的不足之处。   2013年,国家政府部门加强了婴幼儿奶粉质量的监督监管工作力度,今年5月3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要求按照严格的药品管理办法监管婴幼儿奶粉质量,采用电子监管码等手段,做到全程可追溯。另有媒体报道,国家质检总局正在修订我国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预计9月完成,该细则完成后,婴幼儿奶粉从生产到上市需经过66道检测关卡。   从第五届中国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发展论坛乳品检测专场获悉,目前我国制定的婴幼儿乳品检测标准中有部分标准方法在实际应用中存在一定的问题,还有部分待发布的标准制定过程中也遇到部分技术问题。   此次论坛邀请了农业部乳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副主任姜金斗、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实验室副部长林海丹、中国检科院综合测试中心食品营养和添加剂检测部部长张凤霞等多位专业人就我国现有婴幼儿检测标准及日常检测方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报告人:农业部乳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副主任姜金斗 报告题目:GB 5413-2010婴幼儿食品和乳品检测方法标准探讨   姜金斗在报告中指出,GB 5413-2010标准是婴幼儿配方乳粉标准检测标准的骨干标准,涵盖了30多项检测,包括营养成分、理化成分以及部分安全指标,是一个较全面且比较复杂的标准体系。经过多年实践应用,多家乳品企业也给予相应的问题反馈,发现GB 5413-2010标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报告以乳糖、蔗糖、维生素A、D、E、β-胡萝卜素、脂肪酸、叶酸、生物素、黄曲霉毒素等为例,详解了GB 5413-2010标准中的方法在样品前处理、制备、上机检测过程中对流动相、色谱柱等的要求方面存在的问题或不足,建议相关从业人员在选择国标方法时要根据自身实验室条件和技术能力选择。此外,姜金斗认为LC-MS-MS技术、生物技术以及蛋白质(抗原抗体)生物芯片技术在乳品检验中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报告人: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实验室副部长 林海丹 报告题目:婴幼儿配方乳粉中维生素的检测方法 报告人:中国检科院综合测试中心食品营养和添加剂检测部部长 张凤霞 报告题目:乳粉中营养素检测方法的问题讨论   林海丹和张凤霞两位报告人针对乳粉中营养素检测国标和检测方法的现状做了详细分析。目前我国乳粉中营养元素的检测方法相关国家标准主要有五个:GB 10765-2010《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10《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9-2010《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70-2010《婴幼儿灌装辅助食品》、GB 25596-2010《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主要依据GB 5413-2010中的检测方法对婴幼儿乳粉中主要营养元素进行检测。   婴幼儿乳粉的检验在有关细则中要求的是企业必须全程检验,来自多美滋婴幼儿食品有限公司的朱亚仙在论坛上报告了多美滋企业实验室对特殊配方奶粉-深度水解蛋白奶粉中牛磺酸含量的检测国标方法探讨。此外,论坛还邀请德国CLF实验室微生物/生物化学数据分析经理Matthias Fischer讲解阻抗技术在婴幼儿配方奶粉中控制微生物的技术。 报告人:多美滋婴幼儿食品有限公司 朱亚仙 报告题目:国标法检测深度水解蛋白奶粉中牛磺酸含量的探讨 报告人:德国CLF实验室微生物/生物化学数据分析经理 Matthias Fischer 报告题目:在婴幼儿配方奶粉中使用阻抗技术来控制微生物
  • 南山奶粉5款婴幼儿产品被查出强致癌物质
    广州市工商局近日公布的2012年第二季度第二次流通环节乳制品及含乳食品抽样检验情况显示,5款来自湖南的婴幼儿奶粉被检出黄曲霉素含量不合格,其中4款产品的标称生产单位为湖南长沙亚华乳业有限公司,1款产品的标称生产单位为湖南亚华乳业控股有限公司。   广州市工商局公布的数据显示,标称生产单位为湖南长沙亚华乳业有限公司的金装倍慧较大婴儿配方奶粉(2段)(商标:南山,规格:400克/盒,生产日期:2011-08-04 2011-12-17)、倍慧幼儿配方奶粉(3段)(商标:南山,规格:900克/罐,生产日期:2011-08-08)、倍慧较大婴儿配方奶粉(2段)(商标:南山,规格:400克/盒,2011-08-23)被检出黄曲霉素M1含量不合格。标称生产单位为湖南亚华乳业控股有限公司的倍慧较大婴儿配方奶粉(2段)(商标:南山,规格:700克/包,生产日期:2011-07-09)被检出黄曲霉素M1含量不合格。   据广州市工商局介绍,黄曲霉毒素M1属于真菌毒素,是黄曲霉毒素B1在动物体内的羟基化代谢产物,具有剧毒性和强致癌性。   目前,广州市工商局已对检测不合格的食品采取了下架、封存、立案查处等措施,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湖南彻查南山奶粉涉嫌含“强致癌物”事件   新华网长沙7月22日电(记者苏晓洲)湖南出产的名牌南山婴幼儿奶粉在广州被通报发现“含强致癌物”后,22日,湖南省长沙市组织食品安全、工商、质监等部门紧急行动,立即在“南山奶粉”生产现场开展彻查。   22日,有通报称广州市工商局在对市面上乳制品及含乳食品抽检中发现,“南山奶粉”被抽检的5个批次“倍慧”婴幼儿奶粉,全部含有强致癌性物质黄曲霉毒素M1。这批产品,生产时间在2011年7月至12月区间,分别涉及盒装和罐装。   长沙市食安委闻讯后,22日当天就采取紧急查处措施。据通报,食安委协调质监、工商等部门,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和食品专家对“南山奶粉”生产厂家湖南长沙亚华乳业有限公司开展现场调查。湖南长沙亚华乳业有限公司一方面展开自查,一方面对监管机构就原料、生产工艺、相关技术标准和检验等开展的调查,给予积极配合。   长沙市食安委表示,对“南山奶粉”质量调查将会认真彻底。查明情况后将尽快向社会如实通报,同时会依法依规采取果断措施加以处置。
  • 食药监通告2016年11月婴幼儿配方乳粉抽检情况
    2016年11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婴幼儿配方乳粉228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的样品227批次,因标签印刷错误导致不合格样品1批次,其余样品均合格。本次检测项目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等59个指标。  标签印刷错误产品情况如下:深圳市罗湖区爱婴淘儿童百货商店销售的标称美可高特羊乳有限公司生产的高倍优幼儿配方羊奶粉3段产品标签营养成分表中碘的单位印刷错误,将单位“μ g/100kJ”错误印刷为“mg/100kJ”。检验机构为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对上述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到检验报告后,已责令企业对存在标签瑕疵的产品实施召回,查明、整改了企业制罐印刷过程中的问题,并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等规定进行了相应处理。  小贴士:本次检验项目  本次抽检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主要包括乳基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豆基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和乳基婴儿配方食品、豆基婴儿配方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10)、《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抽检项目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乳糖占碳水化合物总量比、亚油酸、α 检亚麻酸、亚油酸与α 麻亚麻酸比值、终产品脂肪中月桂酸和肉豆蔻酸(十四烷酸)总量、芥酸与总脂肪酸比值、反式脂肪酸与总脂肪酸比值、维生素A、维生素D、维生素E、维生素K1、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维生素B12、烟酸、叶酸、泛酸、维生素C、生物素、钠、钾、铜、镁、铁、锌、锰、钙、磷、钙磷比值、碘、氯、硒、胆碱、肌醇、牛磺酸、二十二碳六烯酸与总脂肪酸比、二十碳四烯酸与总脂肪酸比、水分、灰分、杂质度、铅(以Pb计)、硝酸盐(以NaNO3计)、亚硝酸盐(以NaNO2计)、黄曲霉毒素M1或黄曲霉毒素B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左旋肉碱、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阪崎肠杆菌、三聚氰胺、二十二碳六烯酸(22:6n-3)与二十碳四烯酸(20:4n-6)的比、长链不饱和脂肪酸中二十碳五烯酸(20:5n-3)的量与二十二碳六烯酸的量的比、二十二碳六烯酸、二十碳四烯酸等59个指标。
  • 国务院:婴幼儿奶粉将按药品管理办法监管
    本报综合新华社消息 5月3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进一步加强婴幼儿奶粉质量安全工作。   会议指出,当前要把提升婴幼儿奶粉质量安全水平作为突破口,把优质国产品牌树起来,使消费者的信心提起来。一是制定相关政策,推进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鼓励支持婴幼儿奶粉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推动产业规范化、规模化、现代化发展。二是按照严格的药品管理办法监管婴幼儿奶粉质量,采用电子监管码等手段,做到全程可追溯。加快制定网上销售婴幼儿奶粉的监管制度。加强进口婴幼儿奶粉质量监管。三是开展婴幼儿奶粉质量安全专项行动。加强源头监管,严把准入门槛,全面清理和规范婴幼儿奶粉原料供应商和生产经营企业,坚决取缔不合格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坚决淘汰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企业。四是严格生产经营监管,落实企业首负责任。监督企业落实原料收购质量把关、婴幼儿奶粉出厂全项目批批检验,建立婴幼儿奶粉的配方和标签备案制度,严格责任追究,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五是建立具有国际水平的产品标准体系,强化对市场上销售的婴幼儿奶粉的检测,公开、透明、规范发布信息。   原标题: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婴幼儿奶粉质量安全工作
  • 我国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着手修改
    本报讯 (记者 李静) 记者从在北京举行的婴幼儿食品标准学术研讨会获悉,我国正在着手将目前的《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由11项婴幼儿相关标准整合成5项标准,新标准有望明年出台。   据了解,目前新标准的草拟工作已经完成,有望明年出台。   记者注意到,新标准的最大亮点就是对奶粉、糊状食品等婴幼儿食品营养素含量进行最小值和最大值的细分量化。“婴幼儿食品中,营养素含量少了会导致营养不良,但是多了也会引起中毒”,中国营养学会妇幼分会主任委员荫士安表示,但是我国多数没有对营养素含量设最高限值,特别是在一些具有潜在中毒可能性的营养素最大值的界定方面需要尽快确定,同时这些营养素含量指标应为安全性指标。   此外荫士安称,在我国标准中对于婴幼儿配方奶粉出现问题后的消费者投诉方面没有任何标志,而美国标准中要求在标签中标明消费者在出现问题后可向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的应急电话进行投诉。这也是新标准修订中应着重改动的地方。
  • 贝因美等品牌婴幼儿罐装食品被曝汞含量超标
    新华网北京4月30日电(记者 朱立毅)记者30日从有关部门获悉,按照2013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有关部门对婴幼儿食品开展了重点风险监测。在最近对830份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的监测中发现,807份样品检测合格,标称“贝因美”“亨氏”“旭贝尔”品牌的23份以深海鱼类为主要原料的样品有汞含量超标情况。当地食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涉事企业召回问题产品。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GB10770-2010)规定,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中总汞含量不得超过0.02mg/kg,此次监测发现的问题样品平均监测值为0.03mg/kg,经科学评估,不会对婴幼儿造成健康影响。   据了解,当地食品监管部门立即依法对相关企业开展了监督检查,要求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亨氏(青岛)食品有限公司和江苏盐城富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召回问题产品,并依法进行查处。   经初步调查,鱼泥、鱼酥罐装食品汞超标的原因是企业使用的深海旗鱼和金枪鱼原料带入。各地食品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对婴幼儿食品的风险监测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产品及其企业严格依法查处。   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规定,适用于普通人群的肉食性鱼类及其制品甲基汞限量为1mg/kg。经风险监测,未发现相关食品汞含量超标情况。
  • 我国婴幼儿餐具安全标准拟明年4月发布实施
    长期以来无国家标准遵循的婴幼儿餐具安全问题终于&ldquo 破题&rdquo 。   婴幼儿使用的餐具是否带尖角?有害物质是否释放超标?中国玩具和婴童用品协会日前发布了《婴幼儿餐具安全要求》企业联盟标准大纲,长期以来无国家标准遵循的婴幼儿餐具安全问题终于&ldquo 破题&rdquo 。   婴幼儿餐具存隐患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婴幼儿餐具使用量逐渐加大,在天猫、京东等电商搜索&ldquo 婴幼儿餐具&rdquo ,显示的品牌均超过百个,产品包括用于食用的器具,如刀、叉、匙、勺、筷子等以及用于喂养儿童的器具,如碗、盘子、餐杯等,材质涉及不锈钢、PP、硅胶、陶瓷、玻璃等数十种。   中国玩具和婴童用品协会常务副会长梁梅指出,目前我国尚未制定婴幼儿餐具国家标准,只有极少数骨干企业制定了企业标准,大部分没有标注产品执行标准,部分标注的是成人餐具标准,许多产品只是按照成人餐具的规格简单地缩小,其材质、功能、设计、标识等并未考虑婴幼儿身体发育的特点,&ldquo 无标生产、监管缺失&rdquo 导致产品的购买与使用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ldquo 一些大企业使用的是自己的企业标准,而小企业的产品则缺乏安全保证。&rdquo 据梁梅介绍,很多婴幼儿餐具产品物理性能不合格,例如,拉力、扭力或抗扯强度不够,易脱落产成小零件使孩子摄入导致窒息,断裂造成锐利边缘或尖端刺伤孩子的皮肤 孔洞大小不合适,易夹伤孩子的手指 容积不合适,过大孩子不易掌控,过小的话汤容易溢出烫伤孩子。   还有一些产品则有化学元素超标的现象存在,婴幼儿餐具毒性伤害不断累积,将给儿童带来潜在的、长期的、不可逆的伤害。   明年4月拟发布实施   据介绍,《婴幼儿餐具安全要求》企业联盟标准大纲起点较高,参考了欧盟、美国、日本以及中国台湾等国际婴幼儿餐具安全标准和联盟成员企业标准等,其中,产品的机械物理、化学性能等重点指标要求紧跟国际最新标准要求。这体现了行业对产品安全标准的迫切需求,将有力地促进我国婴童用品的质量提升,创造一个更加健康、安全的生活环境。   据其透露,企业联盟标准拟于2015年4月发布实施,主要内容包括:婴幼儿餐具原材料、添加剂等的卫生要求,锐利边缘尖端、小零件、孔洞、印刷饰物、耐沸水性能等基本要求,拉力、扭力、抗扯强度、刚度与硬度、跌落强度等机械物理性能,以及使用说明、安全警示、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标识。   此外,协会在&ldquo 品牌自律中国行&rdquo 产品质量市场摸底调查时,对不符合联盟标准、存在产品安全隐患但重视产品质量的生产企业,将帮助其整改提高。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并拒不整改的企业将上报政府部门执法监管,并通知主要零售场所停止销售不安全的产品。
  • 卫生部称牛初乳不适用于加工婴幼儿食品
    5月8日,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回应禁止在婴幼儿食品中添加牛初乳规定。他表示,牛初乳是乳牛产崽后7天之内的乳汁,属于生理异常乳,其物理性质、成分与常乳差别很大,产量低,工业化收集较困难,质量不稳定,不适合用于加工婴幼儿配方食品。   邓海华称,制定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的首要原则是安全性,牛初乳对婴幼儿不是传统食品,也不是必需食品,目前缺乏牛初乳作为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的安全性资料。   邓海华指出,我国进口的牛初乳主要来自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澳大利亚将牛初乳作为补充类药物管理,新西兰规定添加牛初乳的膳食补充剂类食品不得用于0~4个月婴儿。邓海华说,根据以上情况,从审慎原则考虑,经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部门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卫生部作出了婴幼儿配方食品不得添加牛初乳以及用牛初乳为原料生产的乳制品的规定。同时,为实施以上规定,设置2012年9月1日为过渡期限。
  • 2023版《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与2010版比对解读
    2023年9月2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2023年第6号公告的形式新发布了8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3项修改单(附下载链接)。其中《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 23790-2023)是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 23790-2010)的修订,规定了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过程中原料采购、加工、包装、贮存和运输等环节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准则。1、增加液体婴幼儿配方食品技术要求鉴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较大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6-2021)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21)中涵盖粉状和液体产品,且国内已有进口婴幼儿液体配方食品销售,国内企业也已在研发相关产品,故此2023版增加了液体婴幼儿配方食品技术要求,将标准名称修改为“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2、删除和增加部分术语和定义增加液态(生产)工艺定义。液态(生产)工艺是指将婴幼儿配方食品的配料成分在液体状态下进行加工处理制成最终液态产品的生产工艺,该工艺通常包括配料、均质、杀菌、灌装、密封等工序(也包括灌装密封后杀菌工艺)。删除了“清洁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一般作业区”的术语和定义。在第4章说明不同作业区的基本范围。一般作业区包括收乳间、原料仓库、包装材料仓库、外包装车间及成品仓库、后灭菌液态产品灌装密封后的灭菌区域等。准清洁作业区包括原料预处理车间、原料内包装清洁或包装材料消毒或隧道杀菌区域、粉状产品的湿法加工区域(如称量、配料、浓缩等)、液态产品的称量、配料、热处理、杀菌或灭菌区域、液态产品的后灭菌产品灌装区域等。清洁作业区包括食品与空气环境接触且无后续杀菌或灭菌操作的工序所在的车间(如称量、配料、混合等)、液态无菌灌装产品的灌装区域、有特殊清洁要求的辅助区域(如暂存清洁消毒后的内包装的暂存间等)、裸露待包装的半成品贮存区、充填及内包装车间等。3、增加生产清洁作业区静态/动态标准控制要求对于厂房和车间,通用要求执行 GB 14881的相关规定。重点细化了不同作业区举例,应根据产品特点、生产工艺、生产特性以及生产过程对清洁程度的要求,将厂房和车间划分为一般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和清洁作业区。增加粉状和液态婴幼儿食品生产清洁作业区静态/动态标准控制要求,对粉状产品和液态产品生产清洁作业区中的浮游菌、沉降菌、表面微生物最大允许数分别作了规定;准清洁作业区空气中的沉降菌菌数应≤ 50 CFU/皿(按GB/T 16294测定5 min)。此次粉状婴幼儿食品生产清洁作业区动态标准控制要求与《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2版)》中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清洁作业区动态控制要求相呼应。4、明确杀菌设备、排水设施基本要求对于设施和设备,通用要求执行GB 14881的规定。重点增加生产过程中各类杀菌设备应符合杀菌工艺的基本要求以及液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无菌灌装和热力杀菌评估要求。杀菌工艺是乳制品生产的基本通用工艺,主要包括巴氏杀菌、保持灭菌、超高温灭菌等成熟杀菌工艺。但是各工厂在使用设备时开展杀菌有效性评估、记录等工作参差不一,所以对杀菌设备基本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增加了排水设施的要求,对坡度、通畅、清洁死角、下水道等环节进行了规定,同时删除了清洁设施的相关规定。5、修订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要求2023版将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要求分为基本要求、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过程特殊技术要求和液态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过程特殊技术要求三部分。第一部分基本要求符合GB 14881的相关规定,并对重要的加工参数提出要求,如:关键控制点、交叉污染等。应对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清洁作业区沙门氏菌、克罗诺杆菌属(阪崎肠杆菌)和其他肠杆菌建立环境监控措施,监控指南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第二部分对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过程特殊要求进行规定。在中间贮存环节新增“粉状半成品在清洁区外放置的要求”。在湿法和干湿法复合工艺冷却环节,新增对“通过流化床的进风温度和流化床出口的半成品温度建立监控措施”。在干混合环节,将干混合的温度由“不高于25℃”调整为“控制在16℃~25℃”。新增传送原料及产品进入清洁作业区的管道应安装空气过滤系统的要求。第三部分新增对液态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过程特殊要求进行规定。6、其他检验不再引用GB 12693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强调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全项目检验。同时,新增对液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要求,即应按照GB 4789.26进行商业无菌检验。将食品的贮存和运输、召回管理、培训、管理制度和人员、记录与文件管理等通用要求执行GB 14881的规定。新增针对杀菌操作人员、液态产品罐装密封操作人员、清洁和消毒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的操作技能培训等。小结此次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 23790-2023),重点增加了液态婴幼儿配方食品相关的内容;对生产规范通用要求明确执行GB 14881的规定;修订微生物、化学、物理污染的重点控制措施要求等。2023版标准将于2024年9月6日实施,给予企业近1年的过渡期,食品伙伴网提醒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在过渡期间尽快调整原料管控、生产场所、设施设备、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控制、人员培训等方面要求,使其在过渡期结束时符合新标准的规定。附件:GB 23790-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pdfGB 2379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2023版与2010版比对表.pdf
  • 我国首部婴幼儿服装标准10月1日正式执行
    套头衫领围大于等于52cm   外露绳带长小于等于14cm   本报讯(实习记者 杨渝)婴幼儿服装不可干洗、套头衫最大领围不小于52厘米……记者昨日从市质监局获悉,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婴幼儿(年龄在24个月及以内)服装服饰安全制定的行业标准——《婴幼儿服装》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准中明确规定凡涉及服装安全方面的条款均为强制性,届时,重金属残留量超标、安全设计等方面不合格的婴儿服装将不能出厂销售。   甲醛不得超20毫克每千克   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标准中对于可萃取重金属含量的量化指标进行了明确规定:甲醛含量不得超过20毫克每千克,砷含量不得超过0.2毫克每千克。   解读:甲醛溶液就是福尔马林。生产企业在面料生产的过程中,加入大量含甲醛的染色助剂和树脂整理剂,目的是为了使衣服不起皱、不缩水、不褪色。但如果给孩子穿上这样的衣服,甲醛会慢慢地释放出来,孩子吸入后,最明显的症状是疲倦、失眠、头疼、咳嗽等,皮肤长期接触甲醛还会引起皮疹,这对婴幼儿的生长发育会产生严重的影响,并可诱发癌症。   禁用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标准明确要求,婴幼儿服装中禁止添加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并不得存在异味。   解读:分解芳香胺染料又叫偶氮染料,即由可致癌芳香胺合成的染料,是一种价格低廉、着色力强的染料。该种染料无色无味,目前已知的23种芳香胺可合成染料几百种。其中以2-萘胺和联苯胺致癌毒性最强。联苯胺可以导致多种癌症,癌症的发病率是正常人群的20倍,并且潜伏期长达20年。   pH值须在4.0至7.5之间   为了保证衣服不刺激婴幼儿的肌肤,服装的pH值必须限定在4.0至7.5之间。   解读:人体皮肤的pH值在5.5~7.0之间不等,略呈酸性,可以抑制某些致病菌的生长繁殖,具有保护人体免遭感染的作用。标准要求PH值应在4.0~7.5之间,这时孩子穿着最舒服。   给宝宝选服装有窍门   一看二闻三洗   一看   首先应看产品标签上有无符合国家标准的说明,婴幼儿服装产品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被分为A类,在选购时应注意服装上是否标有“GB18401A类”或“安全类别A类”等字样。   二闻   闻一闻上面有没有霉味、汽油味、煤油味、鱼腥味、香味或其他怪味。买儿童服装时,以选择用染料、涂料少的素色、印花图案小的产品为好,尽量不要买印花鲜艳、面料挺、硬的产品。   三洗   甲醛易溶于水,购买的服装水洗后再穿能减少其含量,新童装应放置一两个星期再穿。
  • 味全食品婴幼儿配方奶粉验出致病菌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去年8月至11月进境的852批不合格食品、化妆品名单。其中,味全食品的三类配方奶粉被检验出含有致病菌阪崎肠杆菌。 去年10月17日,产自台湾的9.624吨配方奶粉从香港进境时被检验出阪崎肠杆菌超标,进口商为深圳市恒利安贸易有限公司。不合格奶粉包括味全婴儿配方奶粉、味全幼儿成长配方奶粉和味全较大婴儿配方奶粉。   据了解,阪崎肠杆菌是肠杆菌科的一种,能引起严重的新生儿脑膜炎、小肠结肠炎和茵血症,死亡率高达50%以上,婴儿配方奶粉是目前发现的阪崎肠杆菌主要感染渠道。此外,检验出的不合格婴儿食品还包括产自澳大利亚的宝利氏牛奶菌落总数超标、百乐斯婴儿米粉霉菌超标等。   此次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化妆品产地涉及美国、日本、西班牙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包括葡萄酒、冻鱼冻肉、饮用水、饼干等多种产品。如美国产莱萃美品牌叶酸营养素片霉菌数超标、强维牌氨基酸混合食品原料铅和砷超标,韩国的兰芝柔润凝亮修护眼霜和大长今牌黄土美面膜被检出细菌总数超标。
  • 婴幼儿奶粉等食品今年将全国监测
    原标题:婴幼儿奶粉等食品将全国监测   京华时报讯(记者张然)毒胶囊、白酒塑化剂、速成鸡、红茶农药超标……去年一年,食品安全事件频出。近日,全国政协委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严卫星介绍,今年将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其中将对婴幼儿食品、肉制品、粮食、乳品、蔬菜、水果、茶、饮用水等近20种食品进行全方位监测,范围覆盖全国所有地(市)。   严卫星介绍,目前《2013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已经敲定,将对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食品中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食品中放射性物质以及食源性疾病展开全方位监测。   其中,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里面,常规监测包括12类食品,专项监测包括20类食品和相关产品。食品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包括12类食品。食品中放射性物质监测是在已投入运行和在建核电站周边,对8类食品开展等放射性核素监测。   以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常规监测内容为例,主要包括婴幼儿食品、肉制品、粮食、乳品、蔬菜、水果、茶、坚果、饮用水等12种。婴幼儿食品的监测备受关注。严卫星介绍,本次监测要求全面涵盖市场销售的各类产品,包括婴幼儿配方食品,及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等。   严卫星介绍,从监测的范围上,要求每个省(区、市)设定监测点的数量至少应当占本地区的县(区)总数的50%,并基本覆盖本地区所有地(市)。
  • 所有半岁内婴幼儿配方食品禁用香料
    《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谷类食品中香料使用规定》日前由卫生部发布并施行,从2009年9月1日起,除特别规定外,市场上销售的所有半岁内婴幼儿配方食品不得添加任何香料。   该规定指出,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可以使用香兰素、乙基香兰素和香荚兰豆浸膏,最大使用量分别为5mg/100ml、5mg/100ml和按照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其中100ml以即食食品计,生产企业应按照冲调比例折算成配方食品中的使用量。婴幼儿谷类食品(婴幼儿配方谷粉除外)中可以使用香兰素,最大使用量为每7mg/100g,其中100g以即食食品计,生产企业应按照冲调比例折算成谷类食品中的使用量。
  • 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问答
    一、制定修订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的目的是什么?母乳是婴儿最理想的食物,但当少数乳母因患有疾病、乳汁分泌不足或无乳汁分泌等原因不能进行母乳喂养时,需要通过配方食品提供婴幼儿生长发育所需营养物质。婴幼儿配方食品是无法实现母乳喂养婴幼儿的重要的,甚至是唯一的营养物质来源。制定修订并实施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是保障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性、营养充足性的重要手段,是指导和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科学生产的技术要求,也是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执法的重要依据。目前,我国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包括《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21,以下简称GB10765)、《较大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6-2021,以下简称GB10766)、《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21,以下简称GB10767)和《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 25596-2010,以下简称GB25596)。本问答内容仅适用于GB 10765、GB 10766和GB 10767,不涉及GB 25596。二、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的修订背景是什么?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婴幼儿配方食品的安全,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等文件中均明确提出要加强标准引领和创新驱动,加快修订完善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2010版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自发布以来,在规范引导我国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保障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各国对母乳成分、婴幼儿营养素需要量以及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研究不断深入,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欧盟、澳新等国际组织和国家(地区)陆续开展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的修订工作。为了更好地适应中国婴幼儿的营养健康需求,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对现行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进一步修订完善。三、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的修订原则是什么?标准修订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立法宗旨,充分保证婴幼儿配方食品安全,保障婴幼儿营养和健康;二是全面贯彻落实“最严谨的标准”要求,充分考虑标准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三是吸取国内外婴幼儿营养学最新研究成果,充分考虑我国婴幼儿生长发育特点和营养素需要量;四是科学借鉴国际组织和主要发达国家标准管理经验,综合考虑我国国情、生产企业工艺现状及市售产品营养素含量分布情况;五是坚持公开透明,深入调研,广泛收集行业、科研院所、监管部门、消费者等多方意见建议。四、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修订的主要变化有哪些?一是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修订趋势一致,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10)分为2个标准,即GB 10766和GB 10767;二是为充分保证婴幼儿配方食品营养有效性,修订或增加了产品中营养素含量的最小值;三是为充分保障婴幼儿营养的安全性,修订或增加了产品中营养素含量的最大值;四是将2010版标准中部分可选择成分调整为必需成分;五是污染物、真菌毒素和致病菌限量要求统一引用相关基础标准,体现标准间协调性。五、如何界定婴幼儿配方食品?本次标准修订明确了婴儿、较大婴儿的乳基和豆基配方食品概念。两种不同基质的产品应分别以乳类及乳蛋白制品(乳基),或大豆及大豆蛋白制品(豆基)为主要蛋白来源,两者不可混合使用。对于幼儿配方食品,则可以单独或同时使用;当单独使用时,分别为乳基幼儿配方食品或豆基幼儿配方食品。无论乳基还是豆基产品,均指产品中蛋白质的主要来源应为乳类及乳蛋白制品,或大豆及大豆蛋白。此外,随着食品生产加工工艺的不断改进和消费者对产品多样化的需求,本次修订取消了2010版标准中对产品形态的要求。六、宏量营养素(即:蛋白质、碳水化合物和脂肪)指标的修订有哪些?根据最新的科学证据,参考国际标准的修订趋势,结合我国婴幼儿的营养素需要量,对宏量营养素进行修订:一是调整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蛋白质含量要求,并增加了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乳清蛋白含量要求;二是调整了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碳水化合物含量要求,与婴儿配方食品要求一致;三是增加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乳糖含量要求,并明确限制蔗糖在婴儿和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添加。通过修订进一步提高对产品中宏量营养素含量和质量要求。七、GB 10765和GB 10766中果糖和蔗糖的要求是什么?GB 10765和GB 10766中修订了对果糖和蔗糖的要求。新标准中规定,婴儿和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不应使用果糖、蔗糖,以及果葡糖浆等含有果糖和/或蔗糖的原料作为主要碳水化合物来源。八、维生素和矿物质的修订有哪些?标准中维生素和矿物质含量值的修订主要包括:一是设定了部分指标的最小值,以保证营养素摄入的充足性;二是设定了部分指标的最大值,以保证营养素摄入的安全性;三是考虑豆基婴幼儿配方食品对铁、锌和磷吸收利用率的影响,增加了豆基产品中对铁、锌、磷含量的单独规定。九、由可选择成分调整为必需成分的修订有哪些? 胆碱、硒和锰对婴幼儿生长发育具有重要作用,结合当前我国市场产品中上述营养素的实际添加情况,将婴儿和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的胆碱从可选择成分调整为必需成分,将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的锰和硒从可选择成分调整为必需成分。十、婴幼儿配方食品可用菌种的要求是什么? 如果生产企业在婴幼儿配方食品中添加菌种,产品中的活菌数应≥106 CFU/g(mL),菌种(菌株号)应符合原卫生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允许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十一、污染物、真菌毒素和致病菌限量要求是什么?新修订的标准中删除了其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基础标准中已涵盖的相关内容,如污染物、真菌毒素、致病菌限量指标等,相关技术要求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以及《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的规定。《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目前正在修订过程中,新版标准尚未发布前,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中涉及的致病菌限量要求应符合《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和《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10)的要求;待新版标准发布后则遵照执行。十二、在婴幼儿配方食品中使用既属于营养强化剂又属于新食品原料物质的要求是什么?婴幼儿配方食品中允许添加低聚半乳糖等既属于营养强化剂又属于新食品原料的物质。如果以营养强化为目的,其使用应符合《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要求;如果作为食品原料,应符合新食品原料相关公告的规定。十三、标准的实施要求有哪些?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实施过渡期设置参考了以往版本标准的规定,兼顾婴幼儿配方食品监管注册的实际需求,综合各方因素设为2年。婴幼儿配方食品系列标准属于强制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在该系列标准实施日期前,允许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本标准执行。在该系列标准实施日期之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检验机构应按照本标准执行。在实施日期前已生产的食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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