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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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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2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核发实施细则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核发一、项目名称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核发二、法律依据(一)《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三)《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三、收费标准不收费四、受理范围(一)新建、地址迁移或改建、扩建等化妆品生产企业。(二)增加生产类别的化妆品生产企业。五、申请资料1.《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申请表》(下载打印);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3.拟生产类别和品种目录;4.不同形态品种的生产工艺简述及流程图;5.生产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6.厂区总平面图(包括厂区周围30米范围内建筑设施等环境卫生情况)、生产场所平面图(包括生产车间、仓库、检验室、留样室等,并标明人流、物流及有关图例)、生产设备配置图;7.主要生产设备及检验设备清单(含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厂商等);8.管理文件目录(包括生产管理、产品卫生安全质量管理、卫生管理和人员管理文件等);9.试生产不同形态的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报告书应含微生物、重金属等检验项目);10.从业人员名册及健康体检信息一览表;11.申请企业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2.企业专职卫生管理人员任命书;13.经办人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的,应当提交《企业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4.如果生产眼部用护肤类、口唇齿部和婴儿、儿童类产品,企业应提供三十万级(区)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应是经省局认定的具有洁净室(区)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内的合格检测报告);15.国家认可的有关部门出具的生产用水卫生质量检验报告,水质应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16.对照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撰写自查报告;17.按照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现场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准备的文字资料;(各部分要分别装订成册,需现场查看或不适用的项目除外)18.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六、资料要求(一)申报资料一式七套(报省局1套,另6套资料企业留存现场检查用)。申报资料第17项可单独装订成册;(二)申请资料按上述顺序装订,且各部分有明显的标志,并标明各项资料名称或该项资料所在目录中的序号,整套资料装订成册,资料要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和骑缝章;(三)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中文不得小于宋体小4号字,英文不得小于12号字,行间距不小于25磅)左边距不小于3cm,页脚居中标示页码;(四)申请资料中的证照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并且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和复印日期,并加盖企业公章,现场核查时验证原件;(五)申报资料所附图片、图纸必须清晰易辨。图纸需标明面积及尺寸。七、许可程序(一)受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申请资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应及时受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受理人员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二)审批。省局自受理之日起对申请资料审核,提出资料审核意见;资料审核合格,组织对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事项进行现场核查,填写现场核查意见。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审查不合格的,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其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三)送达。符合相关要求的,向申请人颁发《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并在十日内送达。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启用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198号,199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启用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2015年 第198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决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启用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式样(见附件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印制、发放等管理工作。  二、旧版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未届满的,继续有效;生产者在旧版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申请更换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许可机关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更换。  三、持有旧版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生产者,提出生产许可变更、延续等申请的,一律换发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持有多张旧版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可以一并申请换发一张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也可以分别申请,其生产的食品类别在已换发的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上予以变更。  四、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机关应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及时公布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颁发、变更、延续等信息。  五、食品生产者应当妥善保管《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其生产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  特此公告。  附件:1.《食品生产许可证》式样     2.《食品生产许可证》填写说明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5年9月30日

  • "QS"隐退"SC"登场 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启动发放

    从2015年10月起,我国开始启用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对公众来说最直观的变化是,食品包装袋上印制的“QS”标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将被“SC”(食品生产许可证)替代。“QS”体现的是由政府部门担保的食品安全,“SC”则体现了食品生产企业在保证食品安全方面的主体地位,而监管部门则从单纯发证,变成了事前事中事后的持续监管。http://news.xinhuanet.com/food/2015-10/10/128303025_14444385980611n.jpg  10月1日起正式生效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规定,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应由“SC”(“生产”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有效期从3年延长至5年。许可证载明的事项增多,包括日常监管机构、日常监管人员、投诉举报电话、签发人、二维码等信息,副本还要载明外设仓库。  此前,国家食药监总局在官网对新证做出解读。编号14个数字从左至右依次为:3位食品类别编码、2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2位市(地)代码、2位县(区)代码、4位顺序码、1位校验码。  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编码用第1-3位数字标识,具体为第1位数字代表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识别码,阿拉伯数字“1”代表食品、阿拉伯数字“2”代表食品添加剂;第2、3位数字代表食品、食品添加剂类别编号,“01”代表粮食加工品,“02”代表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03”代表调味品,以此类推……“27”代表保健食品,“28”代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29”代表婴幼儿配方食品,“30”代表特殊膳食食品,“31”代表其他食品。而食品添加剂类别编号标识为:“01”代表食品添加剂,“02”代表食品用香精,“03”代表复配食品添加剂。  除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食品原则上由省级食药监部门组织生产许可审查外,其余食品的生产许可审批权限可以下放到市、县级食品生产监管部门。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并完善食品生产许可档案,详细记录食品生产者许可信息及生产的全部食品品种、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日常监督管理人员等内容。  需要注意的是,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一经确定便不再改变,以后申请许可延续及变更时,许可证书编号也不再改变。而且10月1日以后,带有“QS”标志的食品不会从市场上立刻消失,而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退出市场,这期间,市场上带有“QS”标志老包装的食品和标有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食品会同时存在。  新办法取消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收费。食品生产监管部门在接受企业生产许可包括换证申请、实施生产许可审查、发证产品检验审查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日前,从湖南省食药监局获悉,该省已在进行新证印制和发放工作。  据悉,自2015年8月开始,湖南已经在给食品生产企业新发证及换证时启用“SC”证,不再使用“QS”证。“全省目前有6000多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7000多张证。”据该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已颁发的“QS”证将在年底之前由所在地食药监部门到企业进行置换,原证的产品名称、检验方法、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期等均不变,也不会收取企业任何费用。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实施后,新获证食品生产者应当在食品包装或者标签上标注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不再标注“QS”标志。“我们给予生产者最长不超过3年过渡期。”即2018年10月1日及以后生产的食品,一律不得继续使用原包装和标签以及“QS”标志。 这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我也是第一次学习到各个数字代表的意义。企业主导,政府监督,希望能落实到实处。给我们安心的食品

  • 【转帖】《化妆品命名规定》征求意见

    今后,特效、全效、抗菌、祛疤等绝对化词语或明示、暗示对疾病有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可能被禁止用在化妆品名称中。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就《化妆品命名规定》及其配套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化妆品命名规定》(征求意见稿)指出,化妆品命名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规定 简明、易懂,符合中文语言习惯 不得以夸大、虚假等方式误导、欺骗消费者。化妆品命名禁止使用下列内容:虚假、夸大和绝对化的词语 医疗术语、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 医学名人的姓名(已注册商标的除外) 消费者不易理解的词语及地方方言 庸俗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 已经批准的药品名 外文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等(表示防晒指数、色号、系列号的除外) 超范围宣称产品用途或其他误导消费者的词语。  同时,国家局还就《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申请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应当符合《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要求,包括相应的人员条件、厂房和生产设施、环境卫生以及管理制度等。化妆品生产场地不得用于生产非化妆品的其他产品。化妆品生产企业须在《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生产类别内组织生产,超出许可类别生产的化妆品视为无证生产。

  • 关于使用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使用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有关事项的公告》(总局2010年第34号公告) 2010年第34号关于使用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有关事项的公告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做好企业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按照有关法规,现将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及使用办法公告如下:一、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式样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以“企业食品生产许可”的拼音“Qiyeshipin Shengchanxuke”的缩写“QS”表示,并标注“生产许可”中文字样。其统一制定式样详见附件。二、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使用的要求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由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自行加印(贴)。企业使用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时,可根据需要按式样比例放大或者缩小,但不得变形、变色。从2010年6月1日起,新获得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应使用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之前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在2010年6月1日起18个月内可以继续使用原已印制的带有旧版生产许可证标志包装物。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日

  • 进口化妆品及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申报注册行政许可检测指南

    一、 概述凡进口化妆品及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必须持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NMPA)颁发的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备案凭证方可在中国市场上销售。申请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首先到NMPA认定的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进行产品的行政许可检测。检测完毕后,申报单位依照《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国食药监许856号)准备申报材料,送交NMPA待评。部分内容不适合2018年NMPA88号文件之后的化妆品备案。二、 适用范围(一)进口化妆品:包括进口普通化妆品和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二)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包括育发、健美、美乳、染发、烫发、防晒、祛斑、脱毛、除臭九大类。三、 送检要求(一)资料要求1、进口化妆品(1)《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申请表》要求:①A4纸张,电脑打印(勿手工填写),一式两份;②除“外文名称”与“申请企业地址”外,其余均需中文填写;③产品中文名称要规范(命名原则参见《关于印发化妆品命名规定和命名指南的通知》(国食药监许72号)),一经确认原则上不予更改;④申请表由送检者签字确认,无需盖章;⑤申请表格式参见《关于印发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许82号)附表2。(2)产品配方要求:①A4纸张,一式两份;②为全成分配方,含量用百分浓度表示,各成分根据百分浓度由高到低排列;多剂型产品(如染发、烫发产品等),应将各剂的配方分别列出;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印发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许856号);③配方需加盖公章,所盖公章与递交NMPA的其他申报资料保持一致。(3)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要求:①A4纸张,一式两份;②中文书写;③中文使用说明书需加盖公章,所盖公章与递交NMPA的其他申报资料保持一致。(4)电子版清单要求:录入到excel文档,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联系邮箱;电子版清单信息必须与《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申请表》信 息完全一致。2、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1)生产卫生条件审核意见的复印件要求:A4纸张,一式一份;生产卫生条件审核由省级化妆品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开展,应在送检产品之前完成。(2)《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产品抽样单》要求:一式一份;由省级化妆品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出具,应在送检产品时递交。(3)《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申请表》要求:①A4纸张,电脑打印(勿手工填写),一式两份;②所有信息均需填写,“外文名称”与涉及“在华申报责任单位”的相关信息填写“无”;③产品中文名称要规范(命名原则参见《关于印发化妆品命名规定和命名指南的通知》 (国食药监许72号)),一经确认原则上不予更改;④申请表由送检者签字确认,无需盖章;⑤申请表格式参见《关于印发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许82号)附表2。⑤申请表相关信息应与生产卫生条件审核表及产品抽样单保持一致。(4)产品配方要求:①A4纸张,一式两份;②为全成分配方,含量用百分浓度表示,各成分根据百分浓度由高到低排列;多剂型产品(如染发、烫发产品等),应将各剂的配方分别列出;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印发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许856号);③配方需加盖申请企业公章;④与递交省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配方一致。(5)使用说明书要求:①A4纸张,一式两份;②中文书写;③使用说明书需加盖申请企业公章;④与递交省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说明书一致。(6)电子版清单要求:录入到excel文档,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联系邮箱;电子版清单信息必须与《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申请表》信息完全一致。(二)样品要求1、一次性提供卫生安全性、人体安全性及其他特殊检测项目所需足量、包装完整、同一名称、同一生产日期/批号的样品;2、进口化妆品应为原装销售包装,加贴产品中文名称的标签,所有外文标识不得遮盖;3、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需提供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封样样品,允许无产品包装设计内容,但包装上上应标明“样品名称、样品类别、申请企业名称、样品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限期使用日期和注意事项”等信息;4、送检数量可咨询作者,进口化妆品需增加一份送审样品以供封样。

  • 【分享】广州市质监局发布食品生产许可证临时办事指南

    [size=4]广州市质监局发布食品生产许可证临时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0-07-05 2010年6月1日,《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广州市质监局根据文件要求制定食品生产许可证临时办事指南,较之以往有三大不同: 一、[b]新增申请材料[/b]。新增加了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文本、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生产加工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设备布局图等申请材料。 二、[b]更新办理流程[/b]。拟设立的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在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书并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工商登记手续后,方可根据生产许可检验的需要组织试产食品。新设立的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按规定实施许可的食品品种申请生产许可检验。检验结论合格的,许可机关根据检验报告确定食品生产许可的品种范围,并在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中予以载明。 三、[b]明确规定内容[/b]。一是除不可抗力外,由于申请人的原因导致现场核查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实施的,按现场核查不合格处理。二是在未经许可机关确定食品生产许可的品种范围之前,禁止出厂销售试产食品。三是期满未换证的,视为无证;拟继续生产食品的,应当重新申请,重新发证,重新编号,有效期自许可之日起重新计算。(市质监局 吴梨雨 杨雯) [url]http://www.gzq.gov.cn/public/news.jsp?catid=16&id=20203[/url][/size]

  • 【新闻@简讯】质检总局注销621张食品生产许可证

    国家质检总局24日注销了北京吉雅食品有限公司等564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621张食品生产许可证。3家企业的3个产品的许可证因违法被吊销。   本次公告注销564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原因包括:   355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因期满未申请换证、企业搬迁、重组等原因,被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占被注销企业总数的56.5%;   249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因工厂倒闭、企业停产、不再生产该类食品等原因,被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占被注销企业总数的40%;   17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由于生产条件不能持续保持达到市场准入的要求,被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占被注销企业总数的3%;   石家庄市好厨师食品厂(产品名称:味精)、合肥皖毛毛速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产品名称:速冻米面食品)、开平市沙冈区新丰盛精米厂(产品名称:大米)等3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由于违法行为严重,卫生许可证或营业执照被吊销而被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占被注销企业总数的0.5%。

  • 【金秋计划】+我国食品许可证制度的历史沿革

    [list][*]1.第一阶段:20世纪80年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涉及食品生产领域的主要包含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两种。其中食品卫生许可证涵盖了所有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2.第二阶段:2009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对食品安全实施分类管理。食品生产安全管理归属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同时对生产企业实施市场准入管理,其标识为我们常见的QS;食品流通归属国家工商局,流通企业需办理流通许可证;餐饮行业归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企业需办理餐饮许可证。 [*]3.现阶段:2015年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三类企业全部归属国家食品药品(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同时,将三类许可证合并为两类,即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其中,将生产许可证与市场准入合并为统一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将流通许可证与餐饮许可证合并成为食品经营许可证。 [/list]

  • 【转帖】三鹿集团等720家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被注销

    广州日报2月17日报道 昨日,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网获悉,该局日前发布公告,注销了720家企业的768张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中包括了石家庄三鹿集团、广州金鼎乳制品厂等卷入三聚氰胺事件的企业。记者在公告发布的最新一批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名单中看到,涉及的食品涵盖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饮料、肉制品、冰淇淋、大米、罐头、食用油、饼干等多个类别。其中,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编号为“QS1300 0501 0152”的许可证被吊销,被吊销的许可证涉及包括灭菌乳、酸牛乳、全脂乳粉等在内的乳制品。另外,丰宁三鹿乳业有限公司婴幼儿配方乳粉(湿法工艺)产品的许可证“XK00-004-00008”,也因为有效期届满未延续而被注销。在去年卷入三聚氰胺事件的广州金鼎乳制品厂,同样出现在名单之中,其生产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四张许可证(见小表)均被注销,原因是“不再生产许可产品”。昨日,广州市质监局食品处处长李红兵对记者表示,广州金鼎早在两三年前停止生产,改为在外地委托生产,在广州的只是一家贸易公司。 乐百氏、小洋人等720家食品企业生产许可证被注销 (本文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何颖思、刘俊)

  • 【转帖】国家质检总局出台《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2008年9月开始实施

    经过卫生部两次征求意见稿的《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还未正式出台,国家质检总局的《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下称《规定》)便提前出炉,并将从2008年9月1日起施行。业界指出,新版《规定》有两点最受关注,一是要求化妆品标识要标注全成分表;二是把牙膏正式列入化妆品的管理范畴。 消费者可看成分选产品全国化妆品质量工作管理委员会秘书长齐昆鹏告诉记者,“之前国家并没有要求化妆品标识需要全成分标注,因此这一条规定应该是对行业影响最大的,这意味着化妆品企业必须对之前的产品包装进行重新调整。”卫生部化妆品卫生标准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疾控中心杜达安也非常赞同实施全成分标注,“早在多年前,业内专家就提出化妆品要实行全成本标注,现在终于正式实施了。”他认为,实行全成分标注首先是给予消费者知情权,让他们知道化妆品含有的成分,以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二是更便于国家有关部门对化妆品进行管理,以打击化妆品企业吹嘘成分的现象。全国工商联化妆品商会理事、北京伊淑颜spa连锁机构总经理陈慧芳在接受〈〈中国美容时尚报〉〉北京电视台、上海卫视的联合采访中对记者说,其实这个规定对于美容化妆品的经营者、消费者的双方的权益都是一个保护,对于引导和指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掌握消费知识,都是一个普及。对于美容化妆品产业健康良性的发展,都可以起到促进的作用。尚未完善执行或有难度不过,新版《规定》的提出却引起很大的争议。有企业认为,消费者并不是行业人士,大部分人肯定看不懂专业性较强的成分名称,所以,即使实施全成分标注,也无法实现他们知情权;而有企业则指出,目前国家的监督体系还未完善,在实施全成分标注后,有没有部门去监督产品所标注的成分是否属实,企业的商业秘密能否得到保护,这些都仍是疑问;另外,还有企业提出,化妆品标签的面积有限,尤其是小包装产品,能否在包装上把所有成分标注出来也是个难执行的问题。据悉,目前欧盟、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都实施了全成分标注,而且对于全成分标注的相关规定也非常明确。比如欧盟的相关规定明确指出,“如因体积、大小等原因无法做到全成分标注时,可印在宣传资料、标签或卡片上;基于商业秘密的原因,可要求在成分目录中不标注1种或多种化妆品成分,但应向生产地或最初进口地所在的成员国的主管机关提交成分保密申请……”因此,业内人士指出,我国还应继续完善具体明细,让企业能更容易执行。相关链接 新规涵盖口腔产品填补管理空白记者发现,与卫生部之前颁布的《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不同的是,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规定》把牙膏列入了化妆品的定义之中。在《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化妆品标签注明的产品使用说明必须符合化妆品定义规定的使用方法(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和使用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部位)。”而在《规定》中,“所称化妆品是指以涂抹、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于人体(皮肤、毛发、指趾甲、口唇齿等),以达到清洁、保养、美化、修饰和改变外观,或者修正人体气味,保持良好状态为目的的产品。”由此可见,牙膏等作用于“齿”的产品被纳入了化妆品。据一牙膏企业的负责人林先生介绍,以往如牙膏、牙刷、牙线等用于牙齿和口腔黏膜的产品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归属,一家企业只要申请了营业执照就可生产销售此类产品,这对质量的监管、市场的规范等带来不少隐患,所以口腔产品的归属问题一直受到关注。“现在新出台的《规定》正式把牙膏等口腔产品纳入化妆品管理领域,填补了此类产品管理上的空白,这对于整顿市场,尤其是保护品牌有很大作用。”但也有企业指出,牙膏等产品是用于人体口腔,是否应归入食品级等更严格管制的类别?同时,原来口腔产品没有相关的管理机构,如果把其纳入化妆品后,也将面临着由哪个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问题

  • 三八妇女节,化妆品选购要合理哦

    三八妇女节将至,化妆品消费也将进入高峰期,3月5日,延边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节日期间化妆品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科学合理选购化妆品。在选购化妆品时,要仔细查看产品信息,包括产品的企业名称、生产许可证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限及注意事项等;进口化妆品是否标注有中文标识、化妆品批准文号和备案文号;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标注有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等相关信息。同时,消费者不要盲目相信不实宣传,不要购买宣称“立即见效”或者承诺见效期限、无效退款的产品,尤其是不要轻信使用医疗术语、宣传治疗功效、宣称“药妆”的产品。州市监局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化妆品时应选择证照齐全、有固定经营场所的正规商超;购买产品时,要注意索要发票和购物凭证,一旦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请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 【转帖】质检总局:关于注销565家企业的609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注销北京神怡谷泉饮料有限公司等565家企业的609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2009年第96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质检总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管理规定》,决定对北京神怡谷泉饮料有限公司等565家企业的609张食品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名单见附件)。同时对总局公告(2009年第76号)附件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序号1内容进行更正(更正名单见附件)。 从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 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2. 更正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三日

  • 既是食品又是食品添加剂的如何发生产许可证?

    有一公司生产的产品原是食品新资源食品,2009年卫生部公告的新资源食品,在GB2760里又作为食品添加剂中的香料出现,这样的话,如何界定是食品还是食品添加剂?该公司以前获得的是食品生产许可证QS,但作为新的食品添加剂出现,是否食品生产许可证自动失效?而必须按照食品添加剂申请生产许可证?

  • 【分享】用制药工艺生产化妆品 某化妆品品牌通过GMPc认证

    [B]以下摘自网络,仅供大家分享![/B]国内美容化妆品行业首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国际有限公司,日前在中国大酒店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率先通过欧盟GMPc认证。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美容化妆品业商会等单位联合参与发布。出席发布会的还有国家卫生部化妆品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刘玮、著名化妆品皮肤科专家赖维、中华医学会医美分会主任委员彭庆星、暨南大学生物工程研究所所长洪岸、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化细胞研究所甘人宝、中国医药集团四川抗生素研究院余柏松等专家教授。会上,来自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符林学副处长通报了广东省试点推行化妆品GMP认证的进展情况,并重点强调了化妆品行业实施GMP认证的紧迫性和必然性。同时,他还指出无论是从化妆品质量稳定性的角度来说,还是从提高化妆品行业准入门槛,促进行业良性竞争的角度来说,化妆品业实施GMP认证已经成为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而***企业国际,投建生物技术基地,率先推行化妆品GMP认证的举动,是化妆品行业的领先性举措,将切实有效地促使广东省化妆品产业的和谐构建,为广东乃至全国的化妆品经济发展作出贡献。同时,针对推行化妆品GMP认证对维护消费者权益和促进行业发展、产业链良性互动等议题,来自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和全国工商业联和会美容化妆品业商会的领导,都发表了肯定性意见,并再次重申化妆品推行GMP认证的积极意义,呼吁广大美容化妆品企业应该要有时代危机意识,做好进入化妆品用制药工艺生产新时代的准备!据了解,目前化妆品质量问题主要表现为细菌总数超标、添加有害物质和PH值超标等,而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避免发生的。化妆品GMPc(即《化妆品产品的良好生产规范——顾客的健康保护》,简称GMPc)管理系统的目标就是,通过对生产流程中的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和每道程序都进行高标准的规范和要求,消除和防止产品在制造过程中的质量缺陷,避免化妆品产品对使用者的潜在危险,从而保证人们使用安全有效的化妆品产品,保护消费者利益。而且,实施GMPc标准将成为化妆品生产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企业只有通过GMPc认证,其产品才能获得通向国际市场的 “准入证”。化妆品GMP认证,最早是由美国和欧洲对市场上销售的化妆品强制制定的法规指令,它以对顾客的健康保护为出发点,要求对在美国和欧盟市场上销售的化妆品,无论在国内生产还是从国外进口,都必须符合美国联邦化妆品法规或欧盟化妆品指令,即实施GMP认证,以确保消费者的健康。因此是否通过欧盟的化妆品GMP或美国FDA认证,将成为国内化妆品生产企业迈向国际化道路的重要指标。作为中国最早倡导科技美容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注重以高科技培育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专注于将生物技术应用到美容化妆品领域。并始终恪守“品牌与社会责任”这一核心战略,以一种高度的责任感面对市场、面对消费者,不断提升生产质量、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用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来体现企业诚信,坚持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品质卓越的高科技美容护肤产品!现在,其率先推行化妆品GMP认证的举动,正是顺应行业发展的新创举,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毋庸置疑地为这个行业树立一个新典范,把国内化妆品的生产标准带入用制药工艺标准生产的新高度!

  • 一般化学品是否需要办理生产许可证,市场监管总局回复

    我公司产品主要有聚氯化铝、聚氯化铁、聚合硫酸铁、乙酸钠等,是一般化学品,许多客户要求我们提供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品目录里面查不到,请问我们需要办理生产许可证吗?[align=center][img]https://xgzlyhd.samr.gov.cn/gjjly/img/fd-a-avator.png[/img][/align][b]回复部门: 质量监督司[/b][color=#999999][back=transparent]时间:2023-06-19[/back][/color]庞名敬:您好!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决定》(国发〔2019〕19号)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规定,聚氯化铝、聚氯化铁、聚合硫酸铁、乙酸钠不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 食品许可证审查员和工业产品许可证审查员执证区别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仅从事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必备生产条件的审查工作;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仅从事申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必备生产条件的审查工作。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证书的审查员不可参加加工食品生产企业的许可证审查工作。

  • duang,化妆品检测,您怎么看?

    我国对化妆品生产企业实施审批制,首先是化妆品生产企业的设立需要审批,监管部门按《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对工厂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批准,并发出《卫生许可证》。其次是对于特殊用途的化妆品实施审批,审批合格后才能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化妆品”。 我要测网近期将制作一个检测专题,请大家多提宝贵意见,指点迷津。

  •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0号)《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已经2007年7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七日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化妆品标识的监督管理,规范化妆品标识的标注,防止质量欺诈,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含分装)、销售的化妆品的标识标注和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化妆品是指以涂抹、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于人体(皮肤、毛发、指趾甲、口唇齿等),以达到清洁、保养、美化、修饰和改变外观,或者修正人体气味,保持良好状态为目的的产品。  本规定所称化妆品标识是指用以表示化妆品名称、品质、功效、使用方法、生产和销售者信息等有关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的总称。  第四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组织全国化妆品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化妆品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化妆品标识的标注内容  第五条 化妆品标识应当真实、准确、科学、合法。  第六条 化妆品标识应当标注化妆品名称。  化妆品名称一般由商标名、通用名和属性名三部分组成,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商标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通用名应当准确、科学,不得使用明示或者暗示医疗作用的文字,但可以使用表明主要原料、主要功效成分或者产品功能的文字;  (三)属性名应当表明产品的客观形态,不得使用抽象名称;约定俗成的产品名称,可省略其属性名。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有规定的,应当标注标准规定的名称。  第七条 化妆品标注“奇特名称”的,应当在相邻位置,以相同字号,按照本规定第六条规定标注产品名称;并不得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  同一名称的化妆品,适用不同人群,不同色系、香型的,应当在名称中或明显位置予以标明。  第八条 化妆品标识应当标注化妆品的实际生产加工地。  化妆品实际生产加工地应当按照行政区划至少标注到省级地域。  第九条 化妆品标识应当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能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的名称、地址。

  • 2012年国产非特殊化妆品备案实施细则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实施细则一、项目名称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二、法律依据(一)《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三、收费标准不收费四、受理范围化妆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在投放市场后二个月以内,向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申请备案。五、申请资料1.《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表》(下载打印);2.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应附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化妆品命名规定》及《化妆品命名指南》的有关要求)3.产品全成份配方(示例);4.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应注明是否已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标准备案);5.工艺流程简述和简图(标明所用到的生产设备、原料,并标明主要质控点);6.与产品生产有关的生产设备清单(标明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用途);7.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8.近半年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复印件;(查看原件,留复印件)9.产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10.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生产的,由受托方即实际生产企业提供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查看原件,留复印件)11.委托生产加工协议复印件及受托方的有关情况说明(委托加工产品提供);12.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的,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3.其他有助于备案的材料。六、资料要求(一)产品配方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①应以表格形式在同一张表中提供包含标准中文名称、百分含量、使用目的等内容的配方表;②应提供全部原料的名称,实际含量以百分比计,并注明有效物含量(未注明者均以有效物含量100%计);复配原料(香精除外)必须以复配形式申报,并应标明各组分在其中的含量(以百分比计);特殊情况,如含结晶水、原料存在不同的分子式或结构式等应加以说明,全部原料按含量递减顺序排列;③配方原料(含复配原料中的各组分)的中文名称应按《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使用标准中文名称,无INCI名称或未列入《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的应使用《中国药典》中的名称或化学名称或植物拉丁学名,不得使用商品名或俗名,但复配原料除外;④着色剂应提供《化妆品卫生规范》上载明的着色剂索引号(简称CI号),无CI号的除外;⑤《化妆品卫生规范》对限用物质原料有规格要求的,还应提交由原料生产商出具的该原料的质量规格证明;⑥凡宣称为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或婴儿使用的产品,应当提供基于安全性考虑的配方设计原则(含配方整体分析报告)、原料的选择原则和要求、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等内容的资料。(二)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应包含下列内容:①颜色、气味、性状等感官指标;②微生物指标(不需检测的除外)、卫生化学指标;③宣称含α-羟基酸或虽不宣称含α-羟基酸,但其总量≥3%(w/w)的产品应当有pH值指标(油包水(油状产品)、粉状、粉饼类、蜡基类除外)及其检测方法。(三)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应按照《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进行提供。(四)申请资料按上述顺序装订,且各部分有明显的标志,并标明各项资料名称或该项资料所在目录中的序号,整套资料用打孔夹装订成册。共提交2套文字版资料(企业留存一套),每套文字版资料(除检验报告、公证文书、官方证明文件及第三方证明文件原件外)要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和骑缝章;(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中文不得小于宋体小4号字,英文不得小于12号字,行间距不小于25磅)左边距不小于3cm,页脚居中标示页码;(六)申请资料中提交的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并且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和复印日期,并加盖企业公章,现场核查时验证原件;(七)申报资料所附图片、图纸必须清晰易辨。图纸需标明面积及尺寸。

  • 安徽省阜南县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化妆品专项检查

    为保障安徽省阜南县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经营和使用行为,严厉打击化妆品虚假、夸大宣传行为,近日,安徽省阜南县市场监管局立足该局职责,按照上级要求,决定对该县辖区范围内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零售店、美容美发场所集中开展一次化妆品专项检查。此次专项监督检查行动重点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的化妆品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上是否注明产品名称、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和有效使用期限,产品是否在有效使用期限内或限制使用日期内,是否标注适应症、宣传疗效,是否存在虚假夸大宣传、使用医疗术语现象,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注明批准文号,进口化妆品是否有中文标识,是否标明原产国名、制造者名称、地址或经销商、进口商、在华代理商名称和地址以及批准文号或备案文号,是否建立索证索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产品购货销售台账并有专人负责、是否建立索证索票档案,档案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按规定的储存条件储存化妆品。截至目前,该项专项检查正在进行中。该局力争通过开展此次化妆品专项检查,进一步落实化妆品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提高化妆品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诚信意识。

  • 【原创】今年3月---重新核发生产许可证!

    3月 忙碌了整整一个月的审核已经接近尾声。 等待重新发生产许可证的日子,是艰难的一个月。重新审核发生产许可证,把不具备检测能力的企业都淘汰了下来,净化了整个乳制品企业 增强了百姓对乳制品的信心。3月也即将过去了,在这一个月中有收获、有汗水。不管怎样,都是值得的!大家的审核情况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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