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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局商品抽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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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沃尔玛遭约谈喊冤 食药监局:一点也不冤
    山东食药监局1月6日对沃尔玛济南店出售狐狸肉假冒驴肉事件做出通报,当日上午食药监局就此事件约谈沃尔玛中国高层。昨日沃尔玛方面发声明致歉,表示&ldquo 生产商涉嫌故意造假,欺骗了沃尔玛&rdquo 。山东食药监局方面则认为,沃尔玛&ldquo 一点都不冤&rdquo 。   沃尔玛:被生产商骗了   山东食药监局通报显示,自2012年至被调查止,沃尔玛问题&ldquo 驴肉&rdquo 共计出售30491袋。并指出沃尔玛在这一事件中存有相关责任。   据山东媒体报道,沃尔玛中国公司事务高级副总裁博睿(Raymond Bracy)在食药监局约谈中指出,就他们目前了解到的情况,生产商涉嫌故意造假,不仅欺骗了政府,欺骗了消费者,也欺骗了沃尔玛。   据了解,此次事件的商品生产商是德州市福聚德食品有限公司,供应商是济南哲昱经贸有限公司。通报指出,沃尔玛自2012年至被查时,先后从济南哲昱公司购进&ldquo 五香驴肉&rdquo 30256袋,销售30491袋(含赠品)。   山东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测报告显示,送检样本未能检测出驴肉成分,全部检出为狐狸和貉肉成分,属于造假商品。   沃尔玛中国昨日给新京报发来声明,声明指出,在食药监局约谈会上沃尔玛再次对于事件的发生深表歉意,并表示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针对生产商的造假行为,沃尔玛承诺在未来将扩大抽检范围和力度,同时将尚未列入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DNA检测正式纳入易掺假的肉制品抽检。对于不合格供应商,沃尔玛坚决与其停止合作。2013年12月28日,山东警方证实,福聚德负责人已被刑拘。   沃尔玛表示,目前已在济南市全面召回所售商品,并安排了赔偿和召回方案。   食药监局:沃尔玛一点都不冤   &ldquo 沃尔玛觉得自己是福聚德的替罪羊,自己也是受害者,但我觉得沃尔玛一点都不冤。&rdquo 在听完沃尔玛的回应后,山东省食药监局副局长陈耕对媒体表示。   陈耕表示,沃尔玛未尽检验之责,作为食品经营者,对所经营产品进行检验,是应尽的法定责任。但作为大型零售商的沃尔玛公司,没有对购进的福聚德生产的&ldquo 五香驴肉&rdquo 进行实质的质量检验,进货查验制度没有落实到位。同时,沃尔玛还有疏于防假之嫌。   此前据当地媒体报道,市场上一斤生驴肉的价格在25元左右,而沃尔玛购进的&ldquo 五香驴肉&rdquo 为200克一袋,进价仅为9.9元,购进的熟肉价格低于生肉价格,沃尔玛未对此怀疑,也未进行风险评估。   新零售咨询网零售分析师张雷对记者表示,沃尔玛爆出上架产品丑闻,与其在华采购策略混乱有直接关系。&ldquo 沃尔玛的采购渠道一直不稳定。没有与有资质的供应商建立长期而有效的合作关系,并且缺乏质量监督与追踪机制,才会造成沃尔玛食品质量问题层出不穷。&rdquo
  • 药监局回应螺旋藻抽检结果变脸:不存在猫腻
    因相继下发的文件中就相同产品是否重金属超标的判定截然不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日前,《经济参考报(微博)》一篇报道称,不合格名单出炉后,相关企业赴京“公关”“搞定”此事,并直指螺旋藻官方抽检结果“变脸”有玄机。昨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报道涉及的问题进行回应。   关于抽检结果质疑   两次认定大相径庭   绿A、汤臣倍健、清华紫光(金奥力)等13种螺旋藻“蓝帽”产品先被认定重金属铅、砷、汞含量均不合格。经媒体报道后,多个产品“逆转”为合格,如绿A牌螺旋藻精片、汤臣倍健牌螺旋藻片等产品铅含量在二次监督检查中“均未超过国家限量标准”。   回应   差异缘于程序不同   昨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2月29日通知所涉及的13个产品是“监测”发现的“可疑产品”。而3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的则是“监督检查”的结果。   至于两者的区别,“监测”是通过产品抽样检测、群众举报、媒体反映等多种途径,了解和掌握市场产品质量安全情况,发现可能存在的苗头性问题,进而为监督检查提供重要导向。而“监督检查”是为进一步查明问题所采取的措施,它必须经过现场检查、产品确认、监督检验等法定程序,行政处理只能以监督检查结果为依据。“两者的程序和作用是不同的。”   关于执行标准质疑   企业公关“被放宽”   《经济参考报》报道称,国家食药监局两次抽检结果大相径庭、一些企业从“不合格”摇身变“合格”的背后,是企业“公关”的结果。   据了解,在国家食药监局最新的抽检结果中,螺旋藻保健食品铅含量执行2.0mg/kg的标准。而报道称,一个月前,国家食药监局审评专家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应执行0.5mg/kg的标准。《经济参考报》称企业赴京“公关”,抽检标准“被放宽”。   回应   检测标准始终没变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回应称,两次公布的结果均按照2.0mg/kg的标准得出结论,不存在前后不一的情况。   关于目前螺旋藻类保健食品执行的标准,回应称一般产品的铅指标限量为0.5mg/kg,一般胶囊产品为1.5mg/kg,以藻类为原料的固体饮料和胶囊产品铅指标限量为2.0mg/kg。标准并未明确以藻类为原料片剂产品的铅指标限量,但由于片剂产品的食用量一般与固体饮料相近,以藻类为唯一原料的片剂产品铅指标限量始终执行以藻类为原料的固体饮料铅指标限量2.0mg/kg的标准。   回应还称,2011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就此类问题组织过相关专家进行讨论,“专家一致认为,以藻类为唯一原料辅以其他少量辅料组方的产品(包括片剂),铅指标限量为2.0mg/kg是科学合理的”。   针对螺旋藻保健食品铅限量与一般保健食品不同的问题,国家食药监局表示,目前国家批准的以螺旋藻为原料保健食品产品一般每天食用量为2-6克,以2.0mg/kg限量计算,食用6克螺旋藻类保健食品的铅暴露量与饮用1袋(240毫升)牛奶或食用约半两(24克)鱼类食品的铅暴露量相当。因此,这一限量标准是安全的。   关于检测权威质疑   检测机构不够独立   《经济参考报》报道质疑,保健食品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检测项目、检验标准和技术方法等全部由国家食药监局“说了算”。本应作为第三方的检测机构,其独立性和客观性难免让人产生疑问。并称保健食品从建章立制、行政许可、审评审批到市场监测、行政处罚等所有环节,权力过分集中在一个部门即国家食药监局保健食品与化妆品监管司的手中。   回应   检验报告客观公正   对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天回应称,我国对保健食品实行审批制,注册审批工作包括受理、现场核查、注册检验、专家审评、审评中心审核、行政审批等6个环节。其中,国产产品的受理、现场核查等工作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局承担 注册检验工作由认定的注册检验机构承担 进口产品的受理以及所有产品的技术审评、行政审批等工作分别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部门承担。   保健食品技术审评工作采取保健食品审评中心人员审评和审评专家委员会审评相结合的模式,目前是以审评专家审评为主。每次参与审评的审评专家根据相关规定采取随机的方式从审评专家库中抽取。注册检验机构应按照规定出具客观、公正、准确的检验报告,有关收费标准由物价部门核定,注册检验机构收取。自2009年1月起,按照国家规定,保健食品审评审批不收取任何费用。   对于媒体的舆论监督,国家食药监局表示欢迎。同时表示欢迎实名举报,对存在的问题决不护短。(
  • 北京超市活鱼下架源于消息泄露逃检查 食药监局否认泄密
    近日,有媒体报道,北京多个超市活鱼下架,引发消费者关注。财新从国家食药监总局权威人士处获悉,这与国家食药监局水产品专项检查消息泄露,导致经营者逃避检查有关,并非此前市场传说的水体污染。  11月17日,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发出十个城市水产品专项检查通知,其中内容之一是抽样检验兽药残留。此后食品监管二司(负责流通)准备到北京市场抽检,消息透露出去,造成市场上所有水产品退市。“这说明,一是保密工作做得不好。二是市场存在潜规则,经营者心中有虚,先下架再说。”国家食药监总局权威人士表示。  11月23日,北京市食药监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否认水体污染致淡水鱼受到污染。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微博账号“首都食药”11月23日发布消息,北京市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成以上,网传北京市水质污染、水体污染导致淡水鱼污染的传闻不可信。并表示,北京市各零售市场、农贸市场鱼类供应充足。  微博援引物美超市食品安全经理表示,今年5月份起,本市各大超市门店陆续停止了草鱼、鲈鱼等淡水活鱼的销售,改为销售更符合超市消费者购买习惯的冰鲜鱼类 目前仍有超市有停止销售淡水活鱼的打算,主要由于接近年底,超市进入供应商调整时期,超市根据消费者购买习惯和销售量进行品种的调整,这是企业正常商业行为。  微博援引北京大红门京深海鲜批发市场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京深海鲜批发市场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每天开展自检,对入场销售的活鱼进行快速检测,市场稳定,供应量充足,产品安全有保障。此外,本市各零售市场、农贸市场鱼类供应充足。  然而,据《北京青年报》、《新京报》等报道,近期通州多家超市活鱼已经停售,而包括家乐福、沃尔玛、永辉、物美等在内的20家大型超市门店,只有四家店的工作人员表示店内有活鱼,其余绝大部分超市都表示近期店内停售活河鱼,包括草鱼、鲤鱼、鲫鱼等品种。据《新京报》报道,数家超市内生鲜区活鱼全部下架。  财新记者电话询问北京华联BHG超市西直门店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几天前接到集团通知,所有超市活鱼全部下架,恢复时间暂未通知。  法制晚报:“市食药监:水产品监督抽检不存在泄密问题”   据法制晚报消息,北京市食药监局上午通报,2016年至今,全市共抽检水产品1034个,合格率达96.62% 2015年至今,全市共抽检水产品2661个,总体合格率95.94%。时间上月月季季都有抽检,空间上覆盖了本市各大水产市场、商场超市、餐饮企业,总体状况良好。  今年以来,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除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办等五部门发出的《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方案》,在抽检多宝鱼,黑鱼、鳜鱼(三鱼)等重点品种,监测孔雀石绿、硝基呋喃(两药)的基础上,还结合北京市场上销售的特点,进一步扩大了抽检范围,对市场上多个品种的海水鱼、淡水鱼进行全面抽检和例行监测。  针对有媒体称检查情况有泄密情况一事,市食药监局强调,对于水产品监督抽检属于食药局日常工作,所有抽检工作都是依据监督抽检有关规范流程开展的,经当事人认可和配合,也不存在保密或泄密问题。  下一步,市食药监管局将依据关于冬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整体部署,进一步抓好蔬菜、水果、畜禽、蛋、水产品的整治工作,对进一步加强对各类进入北京市场的海水鱼、淡水鱼等各类水产品的监督抽检,持续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 国产果汁巨头卷入“烂果门” 食药监局急调查
    多家国产果汁巨头卷入"烂果门"   9月23日,有媒体暗访指在港上市的汇源、安德利、海升等多家内地果汁生产商涉嫌使用腐烂果汁。汇源果汁股价9月23日大跌约5%,但公司否认报道。国家食药监局9月23日紧急部署调查,责令涉事两公司停产自查,但初步调查后仍未找到涉及使用"瞎果"的证据。   9月23日,有媒体报道,安徽砀山海升果业有限责任公司、砀山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有运送"瞎果"(由于各种原因并没有得到很好保护而腐烂变质,或是在未成熟之前就跌落的水果)的车辆从公司正门驶进,此外徐州安德利也涉及类似情况。   业内:不排除"勾兑"其他物质   来掩盖腐烂的味道   该报道指出,"瞎果"是2毛一斤。果汁厂收购这些品质不高的水果榨成果汁或是浓缩果汁,是为节约成本。   9月23日,海升果汁(0359.HK)和安德利果汁(2218.HK)停牌,汇源果汁(1886.HK)收跌5%.新华社9月23日报道,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称,23日上午,砀山县食品安全办公室和质监部门检查人员已经到被曝光企业调查,并且随即下达了停产整顿通知书。   昨晚,国家食药监局也表示紧急部署安徽、江苏、山东等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立即开展调查,并对企业进行检查。   砀山又称"梨都","那些加工企业天天都收很多又烂又臭的梨。"有自称住在砀山县的果汁厂附近的网友说。   记者翻查2004年实施的《果、蔬汁饮料卫生标准》(GB19297-2003)发现,果汁中菌落总数不能高于500(低温复原果汁)。这意味着,如果采用"瞎果"的说法是成立的,这些国产果汁巨头必须要想办法控制这些已经腐烂变质的原料能制成达标的果汁成品。   "(蔬果)表面如果有点小腐烂,果汁公司采购后削掉腐烂部分再去加工,是有可能发生的。"一位食品公司资深采购人士9月23日告诉本报记者,但他指出,水果即使只是表面腐烂也可能影响到更多果肉,不排除部分不法企业会往果汁中"勾兑"其他物质来掩盖腐烂的味道。   "经核查,我公司不存在使用变质水果加工果汁的情况。"昨晚,汇源果汁在给本报的声明中说,果汁加工过程中还要"层层把关",内外抽检合格后才能进入市场。但截至昨晚发稿时,记者未能联系到海升果汁和安德利果汁置评。   国家食药监局昨晚最新表态   经初步调查,山东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自2012年12月以来一直未生产果汁。徐州安德利果蔬汁有限公司当日未生产,现场未发现原料水果。安徽砀山海升果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汇源集团皖北果业有限公司现场未发现有腐烂水果存货。相关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进一步调查情况,若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 食药监局:加大对环境污染引发食品安全问题抽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郭文奇1月16日表示,2017年总局将继续组织全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全面推进抽检工作,特别是加大对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及环境污染等因素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和与人民群众紧密相关的餐饮食品的抽检力度和频次。  1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6年食品安全抽检情况及2017年抽检计划,同时介绍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抽检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郭文奇介绍,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的重要指示精神,2017年总局将继续组织全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全面推进抽检工作。  一是坚持靶向性原则,以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项目和大型企业为核心目标,国家、省、市、县四级靶向重点各有侧重,特别是加大对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及环境污染等因素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和与人民群众紧密相关的餐饮食品的抽检力度和频次。  二是坚持全覆盖原则,点面兼顾,逐步实现区域、企业、品种、项目、环节及业态的全覆盖。  三是坚持计划性抽检与专项抽检相结合原则,根据社会反映较为突出、节令性和突发性等需要,及时有效组织专项抽检。  四是坚持抽检效能与质量并重原则,针对抽检工作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和区域食品安全状况等,探索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工作。同时,加强经营环节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通过建立集中交易市场档案,明确辖区风险品种和风险项目清单,及时通报、公布抽检结果,追溯不合格产品的来源和流向等举措,进一步促进食用农产品安全。
  • 国家食药监局首发食品抽验结果 两大问题突出
    北京5月6日电 今天,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成立以来首次食品监督抽检情况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瓶(桶)装饮用水、配制酱油领域安全隐患大。   本次食品监督抽检共抽检11类食品,抽检食品生产企业数量达到7719家,抽检样品共计21682批次。   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从此次监督抽检数据统计分析结果来看,食品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微生物超标是当前食品行业比较突出的两个问题 从食品不合格品种上分析,瓶(桶)装饮用水的不合格率相对较高,样品不合格率为11.9%。   据介绍,本次抽检了21批次配制酱油样品,3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不合格率为14.3%。抽检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微生物超标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大多为规模较小企业,反映出这些生产企业在卫生条件、原材料使用、生产经营过程控制上存在缺陷。本次监督抽检未发现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食品安全问题。   本次餐饮服务食品监督抽检样品122792件次,发现问题样品为6.56%。抽检范围涵盖各类餐饮服务单位,餐饮服务食品监督抽检结果显示,餐饮食品中病原微生物的污染仍有存在 火锅底料中违法添加罂粟壳,在辣椒及其制品中违法添加苏丹红和罗丹明B等非食用物质的现象依然存在。   检查发现,一些企业的生产设备和过滤装置相对比较落后,生产工具不到位,造成质量不稳定。有关负责人表示,瓶(桶)装饮用水,特别是大桶水,质量安全问题主要是生产企业的环境卫生、工厂卫生条件不达标,这可能会引起大桶水中的细菌菌落总数达不到要求。   &ldquo 未来,将突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和旅游景区(含农家乐旅游点)等重点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rdquo 。食药监总局食品监管司有关负责人张靖说。
  • 北京市食药监局取消下放8项职责
    昨日,新成立的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ldquo 三定&rdquo 方案,将设置18处室,行政编制为170名。该局负责全市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为市政府直属机构。在职能转变方面,取消下放8项职责。   实施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   今年8月,北京市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作为北京市民把关食品、药品的&ldquo 总管家&rdquo 。   根据昨日发布的市食药监局&ldquo 三定&rdquo 方案,市食药监局将负责北京市食品(含食品添加剂)、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是市政府直属机构,挂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北京市食药监局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组织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实施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   除食品之外,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注册和监督管理职能、相应广告的审批及监督管理等,也归市食药监局负责。   同时,食药监局还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包括事故的应急处置、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落实等。   在职能转变方面,取消下放8项职责。如取消执业药师的继续教育管理职责,相关工作由北京药师协会承担。此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等多项职责下放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药监管系统将垂直管理   &ldquo 三定&rdquo 方案明确,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设18个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为170名,其中1名局长、5名副局长 22名正处级领导、35名副处级领导。此外,食品药品监察专员8名(正处级)。   根据&ldquo 三定&rdquo 方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实行垂直管理体制。记者了解到,至上月,北京16个区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全部挂牌完毕,下月起将持行政执法证件上岗执法 各街道、乡镇也将全部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所。   食药监局&ldquo 三定&rdquo 方案   一、食品药品监管局管什么?   医疗器械   食品(含食品添加剂)   药品(含中药、民族药)   保健食品   化妆品   二、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哪些职能转变?   划入的职责   ●市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的职责   ●市药监局的职责   ●市质监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化妆品生产行政许可、强制检验的职责 医疗器械强制性认证的职责   ●市工商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市卫生局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增加的职责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放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职责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放的药品再注册以及不改变药品内在质量的补充申请行政许可职责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放的国产第三类医疗器械不改变产品内在质量的变更申请行政许可职责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放的药品委托生产行政许可职责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放的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职责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放的其他职责   整合和取消的职责   ●药品生产行政许可与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两项行政许可逐步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   ●药品经营行政许可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两项行政许可逐步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   ●化妆品生产行政许可与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两项行政许可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   ●取消执业药师的继续教育管理职责,相关工作由北京药师协会承担   ●根据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需要整合和取消的其他职责   下放的职责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的职责下放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职责下放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审批医疗机构制剂变更配制单位名称的职责下放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的职责下放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的职责下放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需要下放的其他职责   三、食品药品监管局设多少机构?   食品药品监管局   内设机构18个   办公室   综合协调处(对外交流合作处)   法制处(研究室)   食品生产监管处   食品流通监管处   食品市场监管处   餐饮服务监管处   药品注册处   药品生产监管处   医疗器械注册和监管处   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处(广告审批处)   保健食品化妆品注册和监管处   应急管理处(医药物资储备管理处)   风险监测处   科技和标准处(信息管理处)   新闻宣传处   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处)   财务处(审计处)   四、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多少人?   行政编制170名   局长1名,副局长5名(其中1名兼任市卫生局副局长,以建立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市卫生局加强药品与医疗卫生统筹衔接、密切配合的机制)   处级领导职数22正(含食品安全总监1名、药品安全总监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工会专职副主席1名)35副 食品药品监察专员8名(正处级)。   ■ 焦点   职责&ldquo 交界&rdquo 如何分?   食药监局&ldquo 三定&rdquo 方案明确与多部门职责分工   虽然市食药监局统管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职责,但与农业、园林、卫生、质监、工商等多个部门仍存在职责的&ldquo 交界&rdquo 。昨日公布的&ldquo 三定&rdquo 方案同时明确了食药监局与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兽药饲料谁来管?   &ldquo 三定&rdquo 方案显示,市食药监局和市农业局将&ldquo 分段&rdquo 管理食用农产品。   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以及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的质量&ldquo 把关&rdquo ,将由农业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而当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则按照&ldquo 食品&rdquo ,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   同时,农业部门还将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两部门将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机制。   不安全食品谁来处理?   按照国家监测计划,北京市卫生局应承担相应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职责。市食药监局&ldquo 三定&rdquo 方案规定,该局也应配合卫生部门承担这一职责。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市卫生局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互相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   如果该食品确实得出了不安全结论,则由市食药监局采取措施 如需制定或修订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将由市卫生局负责。   违法广告谁来追究?   对于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负责广告内容的审查 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审查。   &ldquo 三定&rdquo 方案称,食药监管部门应当对其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检查,对于违法广告,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报并提出处理建议,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 声音   食药安全可实现无缝监管   专家称市民就食品质量维权也会更直接便捷   昨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表示,北京市食药监局组建成立并明确职责之后,对于政府部门而言,由原先生产、流通、消费领域的分散管理转为相对集中,权责更为明确。   他举例说,原先某种食品发生了质量问题,下架、召回、销毁等环节会涉及不同部门负责,难免出现监管&ldquo 缝隙&rdquo 。今后,食药监局可全程统管食品药品安全事宜,有助于实现无缝监管。   在消费者维权方面,邱宝昌认为,成立食药监局后,市民的维权成本也将会降低。他说,原先,很多百姓在面对食品质量问题时,常常闹不清是找工商还是质监,整合几部门的相关职能后,市民维权的可操作性也将提高,更为直接、便捷。
  • 辽宁省食药监局药品检验仪器设备公开招标
    2011年3月14日,受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对药品检验仪器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药品检验仪器设备   2.招标文件编号:LNZC20110024   3.采购项目需求:本项目已进行进口产品审批 分 包 品 目 品 名 第一包 一 液相色谱仪 二 液相色谱仪 三 液相色谱仪(3台) 四 液相色谱仪 五 液相色谱仪 六 液相色谱仪 七 气相色谱仪 八 气相色谱仪 第二包 一 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仪 二 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仪 三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2台) 四 照相显微镜 五 照相体视显微镜 六 照相生物显微镜 七 薄层色谱扫描仪 八 薄层色谱数字成像系统 第三包 一 微波消解仪(5台) 二 真空干燥箱 三 水分测定仪   采购内容分为3个合同包,投标人可兼投兼中,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如果投标人不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商、国内总代理,须具备投标产品制造厂商、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   5. 参加本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信息登记手续,并通过省财政厅对登记信息的核对。未登记的供应商,可以先获取采购文件,再补办登记手续,但应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完成登记手续(办理入库登记手续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使用帮助”中公布的“供应商用户手册”)   三、领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1.时间:2011年3月15日—2011年4月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   2.方式:辽宁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   3.填录《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下载的招标文件第一页为《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投标供应商必须填写,并传真至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24小时自动传真:024-23447752)。本表为供应商参与投标的主要凭证,如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传真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将不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或报价。   投标保证金金额:1万元/包   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1年4月6日16:00(北京时间)   单位名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盛京银行沈阳市泰山支行   账号:0382011141900018118   供应商在沈阳市市内的任何一家盛京银行网点都可以交纳投标(报价)保证金(注:存款人要将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写在银行交款单的左上角),投标(报价)供应商凭银行开具的交款单,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室开取收据。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1年4月7日13:30(北京时间)   五、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5楼开标大厅,届时请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世欣   联系电话: 024—23447739   传 真: 024—23447752   地 址: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综合楼A座(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红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姜辉   联系电话:31607097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 国家食药监局表态:保健食品审批制将进行改革
    3月29日,新华社的一则报道引起了轩然大波,“铅超标820%”的保健食品螺旋藻,竟是经审批许可、被戴上“蓝帽”认证标志的合格产品。针对此事国家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27日明确表示,已责令相关部门召回问题产品,将依法依规严查涉事螺旋藻生产企业。同时,针对保健食品行业“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国家食药监局保健食品与化妆品监管司司长童敏表示,正研究对部分申报的保健食品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实施“备案制”,以简化审批程序、节约行政成本。   事实上,保健品行业的审批、监管制度的立法进程早已确定,在国务院2012年重点立法项目里,《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出现在第二大类旨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项目之中。   而且在今年两会期间,两会代表委员不约而同地递交关于保健食品审批监管的提案,也将加快保健品行业审批、监管制度的制定进程。   政协委员、北京西苑医院副院长史大卓关于《保健品行业重审批轻监管亟待改善》的提案重点提及了关于保健品审批制度存在的问题。同时,就这些问题,史大卓建议,新的监管条例应当将目前重审批、轻监管的管理框架扭转为开放准入、有效监管的框架,以保障产品的安全、质量及企业诚信(或消费者知情)。   其中,对保健食品实行分级管理。对“膳食补充剂”实行备案管理,对声称特定保健功能的“特殊功能食品”实行严格审批管理 对厂商资质(包括国外厂家)进行备案管理 对对计划投放的保健品广告进行备案等内容,是改变目前保健食品重审批轻监管现状的“金玉良言”。   史大卓在提案中明确提出,目前,一个保健食品新产品要经过产品初审、卫生学及功效成分稳定性试验、毒理和功能试验、技术审批、行政审批,一般需要两年左右的时间。这样的流程虽然保证了评审产品的合理性,但也暴露出诸多弊端。主要包括:国家行政资源利用不当——重复审批 国家实验机构疲于应付 重复检测、行业的科研专家疲于审批 保健食品的审批成本过高,申报时间过长,企业负担过重。这也是造成保健食品行业乱象丛生的根源。   而业内知情认识也表示,一些审批人员俨然把权力当作了一门生意,他们在拍卖蓝帽美誉度的同时,更是在兜售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另外,还滋生了一个畸形的产业,养肥了一批以此为生的蛀虫。难怪有人质疑:蓝帽子应该成为一戴到底的安全帽吗?   针对中介机构代理申报违法违规的问题,国家食药监局保化司副司长张晋京表示,2010年至2011年,他们相继发现申报材料造假的情况,已就此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惩。童敏司长表示,要将建立保健食品中介机构“黑名单”。国家食药监局局长尹力表示,保健食品监管是重大民生问题,必须坚守监管底线。
  • 南充食药监局将加大检测检验设备投入
    近日,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了新组建市药监局成立大会,从2月放出食药大部制改革的声音至今,历时9个月,南充市也终于完成了组建新食药监局的任务。预计12月中旬南充市9区县也将全部完成新市药监局的组建。   新食药监局有什么变化?对于食品安全有什么新的有力保障?华西城市读本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除了管餐饮,还管生产和流通   按照南府办发[2013]50号文件规定,新食药监局在食品安全监管上,除了以前的餐饮行业,还包括了食品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   原南充市食药监局局长邓兴广成了新食药监局的第一任掌门人,他认定了这次改革的里程碑意义,但同时表示背负的责任更重了,以前只管餐桌上的烤鸭是否有安全隐患,现在从杀鸭子到市场上卖烤鸭,都统一归食药监局监管,而这都是工商和质检部门以前的工作。&ldquo 以后市民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再也不会不知道向谁投诉举报了。&rdquo    在检测检验设备方面加大投入   &ldquo 这次改革,我们为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增加了800余名事业编制。&rdquo 南充市常务副市长郑和平坦言,本来想增加1000名,但条件限制未能完成,不过现在的编制已经让南充市新食药监局成为了全省最庞大的队伍。   &ldquo 虽然编制增加了,但我们的机关人数在减少,更多的人被下放到基层工作。&rdquo 郑和平说这是为了加强基层监管力度,&ldquo 不过我们依然面临着问题,不能实现一乡一人,得借力乡镇与村的力量。&rdquo   在新食药监局成立之时,也意味着原来涉及食品安全的部门人员也划转到了食药监局。除此之外,质检等部门的检验设备也投入到新食药监局运行,&ldquo 我们还要在检测检验设备方面加大投入。&rdquo 郑和平说。   预计12月中旬区县将组建完成   11月18日,南充市蓬安县食药监局完成了人员划转和职能划转,意味着区县组建新食药监局已经接近了尾声。按照计划,12月中旬,南充市9区县将全面完成组建新食药监局,到时南充市新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全面建立。
  • 三次招标!甘肃食药监750套食品快检设备中标结果再公示
    p   8月30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基层食品快检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中标公告(招标文件编号:TC17933KL),此项目采购包括750套便携式食品综合分析仪等,广州达元食品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1797万元拔得头筹,首次中标公告日期2017年8月30日。 /p p   span style=" COLOR: #e36c09"   /span a title=" "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COLOR: #e36c09"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70904/228180.shtml" target=" _blank" span style=" COLOR: #e36c09" strong 1797万!甘肃食药监750套食品快检设备采购“尘埃落定” /strong /span /a /p p   不过,9月14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基层食品快检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第一次更正中标公示,公示内容显示,评标结果于2017年9月14日经本项目评标专家复议,按废标处理。 /p p    a title=" "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COLOR: #e36c09"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70915/229149.shtml" target=" _blank" span style=" COLOR: #e36c09" strong 经评标专家复议 甘肃食药监750套食品快检设备采购按废标处理 /strong /span /a /p p   10月24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基层食品快检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中标公示结果,中标供应商为北京智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金额952.5万元。 /p p   详细情况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QQ截图20171027112908.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0/insimg/a23693af-4e4f-43e5-8b18-183ef5fd9818.jpg" / /p p & nbsp /p
  • 安徽食药监局产品评价结果公布,食安科技顺利通过
    日前,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于2017年12月18日-21日举行的食品快速检测产品现场评价结果进行公布。结果显示,食安科技两款食品安全综合分析仪和快检试剂产品表现出众,交出了全部项目检测均达到100%准确率的“满分答卷”,顺利通过评价。  据悉,此次评价活动由安徽省食药监局根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食品快速检测方法使用管理的意见》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评价技术规范》的要求组织实施,旨在进一步规范食品快检技术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应用,20余家单位参加了现场评价。食安科技派出专业人员携带专业快检设备以及孔雀石绿快速检测盒、农药残留检测试剂、罂粟壳快速检测卡、孔雀石绿快速检测卡等产品参与评价,表现尤为亮眼,获评“符合总局快检方法要求”。  本次产品评价,食安科技参与了孔雀石绿、农药残留、吗啡全部项目共计750个盲样的检测。检测结果:    全部样品检测结果100%准确!  假阳性和假阴性均为0%!   值得一提的是,国家食药总局在安徽省的抽查评价于2017年12月14日开展,食安科技食品安全综合分析仪和孔雀石绿快速检测盒参与了抽查,并以100%结果准确率顺利通过评价,产品质量和技术获得国家局验证。     国家食药总局在安徽的抽查评价结果     安徽省食药监局产品评价结果    参加此次评价的两款食品安全综合分析仪由食安科技研发团队自主研发,产品采用了众多领先技术,在检测范围、产品功能、操作性等多方面都具有显著优势,能够帮助政府监管部门提升检测效率、改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    参加产品评价的两款食品安全综合分析仪   此次验证是继2017年9月份广西产品评价夺魁之后,食安科技在各省市药监局组织的产品评价中又一惊艳表现,再次证实公司产品、技术实力领先业界。未来食安科技还将继续专注于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开发和应用推广,不断开发出满足市场和客户需求的新技术、新产品,引领快检技术向更高水平发展。
  • 广州市食药监局公布镉超标大米品牌产地
    昨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食药监”)对外公开米及米制品的镉含量抽检(注:镉含量不合格,即镉含量≥0.2mg/kg)的具体情况,并表示“这是该局在部分餐饮单位进行的针对性抽检,抽样量较少、抽样范围较窄,只代表局部、个别的餐饮单位米和米制品抽检情况,不代表广州市整体情况。”   市食药监披露的具体情况显示,有4家大米镉超标餐饮单位。分别是——广州市太洋海鲜酒家有限公司大米镉含量不合格,检测结果是0.40mg/kg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食堂大米镉含量不合格,检测结果是0.31mg/kg 广州市海珠区燕南飞美食店米粉镉含量不合格,检测结果是0.21mg/kg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第一食堂排粉镉含量不合格,检测结果是0.22mg/kg。   而经溯源查实,市食药监披露了8批次米及米制品生产厂家、品牌标识分别为:湖南攸县大同桥镇大板米厂生产的“高安大米”2批、无商标名大米1批,湖南攸县高和夏生大米厂生产的“高安大米”1批,湖南衡东县大浦镇东洋米厂生产的无商标名大米1批,湖南攸县石羊塘日星大米厂生产的“好日子”珍珠米1批,东莞市道滘金盈米制品厂生产的“东莞米粉”1批,东莞市道滘联合米制品厂生产的“翠竹排粉”1批。   市食药监表示已对问题大米及米制品采取控制措施,禁止使用。
  • 95万!岱岳区食药局食品安全抽检检测承检备选机构入库采购招标
    p 泰安市财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泰安市岱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岱岳区食药局食品安全抽检检测承检备选机构入库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p p 1、项目编号:SDTADY2018-0129-00 /p p 2、项目名称:岱 /p p 泰安市财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泰安市岱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岱岳区食药局食品安全抽检检测承检备选机构入库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p p 1、项目编号:SDTADY2018-0129-00 /p p 2、项目名称:岱岳区食药局食品安全抽检检测承检备选机构入库采购项目 /p p 3、项目内容:泰安市岱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建食品安全抽检检测承检机构备选库,选择6家满足采购条件的食品安全抽检检测承检机构入选备选库。 /p p 4、预算控制价 /p p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95万元。 /p p 5、供应商资格要求 /p p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p p 5.2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包含相关检测项目,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p p 5.3供应商须具备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效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CMAF )及检验检测能力项目表, 通过的检验检测能力符合拟承担的项目要求; /p p 5.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p p & nbsp & nbsp & nbsp 5.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p p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p p 6、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p p 7、磋商文件的获取 /p p 7.1时间:自2018年3月27日起至2018年4月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p p 7.2地点:泰安市财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p p 7.3地址:泰安市环山路77号老营房院内; /p p 7.4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即可)、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CMAF )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泰安市财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审核成功后方视为报名有效。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p p 7.5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p p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p p 8.1递交时间:2018年4月12日8时30分起至9时30分止; /p p 8.2截止时间:2018年4月12日9时30分; /p p 8.3递交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岱岳分中心; /p p 8.4地址:泰安市岱岳区政务服务中心七楼。 /p p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p p 9、联系方式 /p p 9.1 采购人:泰安市岱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p p 地址:泰安市岱岳区拥军路 /p p 电话/传真:0538-8567577 /p p 联系人:王振宁 /p p 9.2 采购代理机构:泰安市财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p p 项目经理:张忠顺 /p p 地址:泰安市环山路77号老营房院内 /p p E-mail:caiyuanjianshe2017@163.com /p p 电话/传真:0538-6633638 /p p 10、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www.tazfcg.gov.cn)、岱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p p 11、附件:采购文件电子版 /p p 7、磋商文件的获取 /p p 7.1时间:自2018年3月27日起至2018年4月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p p 7.2地点:泰安市财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p p 7.3地址:泰安市环山路77号老营房院内; /p p 7.4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即可)、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CMAF )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泰安市财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审核成功后方视为报名有效。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p p 7.5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p p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p p 8.1递交时间:2018年4月12日8时30分起至9时30分止; /p p 8.2截止时间:2018年4月12日9时30分; /p p 8.3递交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岱岳分中心; /p p 8.4地址:泰安市岱岳区政务服务中心七楼。 /p p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p p 9、联系方式 /p p 9.1 采购人:泰安市岱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p p 地址:泰安市岱岳区拥军路 /p p 电话/传真:0538-8567577 /p p 联系人:王振宁 /p p 9.2 采购代理机构:泰安市财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p p 项目经理:张忠顺 /p p 地址:泰安市环山路77号老营房院内 /p p E-mail:caiyuanjianshe2017@163.com /p p 电话/传真:0538-6633638 /p p 10、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www.tazfcg.gov.cn)、岱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p p 11、附件:采购文件电子版 /p p !--vF_detail_content_container-- /p
  • 食药监局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重点锁定八类食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确定,将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配方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饮料、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等8类食品作为2014年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监管的重点品种。   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各地在此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和区域特色食品特点,确定本地区需要重点治理的食品品种,深入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原因,扎实做好重点食品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安全风险,着力消除各类隐患,切实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的底线。   国家食药监总局表示,要综合运用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行政执法等手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从原辅料采购、过程控制、检验检测、出厂放行等各个环节入手,改进企业生产条件,切实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   针对抽检,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以白酒中塑化剂、含油脂类食品中塑化剂、植物油中苯并芘、乳制品中三聚氰胺以及食品中重金属、农药残留量、食品添加剂等危及人体健康安全的关键指标为重点,依法组织开展重点食品的国家和省级监督抽检。
  • 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药品抽检探索性研究原则及程序的通知
    3月29日,国家药监局印发药品抽检探索性研究原则及程序的通知。本原则及程序主要适用于在药品抽检中按程序开展的探索性研究,以及基于检验和探索性研究结果对抽检品种质量状况进行的相关分析工作。 探索性研究应针对处方工艺、现行标准与质量存在的主要或重要缺陷、标准检验中发现的问题等影响药品质量的关键因素开展,如非法添加、溶出曲线、含量均匀度分布曲线、包材相容性等,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建议。 药品探索性研究要点包含化学药、中成药、中药饮片、生物制品、药用辅料、药包材共六种药品类别。《药品抽检探索性研究原则及程序》要点解读一、化学药问:药品探索性研究要点中化学药应该重点关注?答:口服固体制剂:针对标准较简单、关键质量控制指标缺失或存在一定问题、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地标升国标等品种,建议重点关注溶出度、释放度、有关物质、元素杂质残留、有机溶剂残留等研究。已经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除承检机构发现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问题外,不建议做大量的溶出度探索性研究,可通过适当的批间溶出曲线比较,考察其工艺稳定性和一致性情况。注射剂:重点关注与临床给药方式相关的用药合理性、安全性、有关物质、渗透压、添加剂(稳定剂、抗氧剂、助溶剂、等渗剂等)、pH值、溶液澄清度与颜色、不溶性微粒与可见异物等方面。 无菌分装的注射用粉针:重点关注晶型、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有关物质、溶剂残留、包材(如胶塞)相容性、包材(如硅硼玻璃)多种元素杂质的残留;对于有可能产生聚合物的品种,建议考察其聚合物的水平,并应评价测定方法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考察聚合物与有关物质之间的相关性;探讨有关物质测定方法取代聚合物测定方法的可行性;考察不同方法测定结果之间的相关性。 滴眼剂:该剂型属无菌制剂,应对其安全性给予关注,参考注射剂项下相关要求进行研究,同时应重点关注渗透压、pH、无菌、可见异物、不溶性微粒、金属性异物等研究项目;关注缓冲剂与抑菌剂种类、用量合理性、抑菌效力及其对药物稳定性的影响;关注开启后的微生物污染情况;适当考虑对滴眼液的黏度的评价,分析处方的合理性、工艺稳定性和使用中的稳定性;适当考虑包装材料、容器或包装方式对其抑菌效力等质量稳定性的影响。 二、生化药品问:生化药品中的动物来源生化药品要关注什么呢?答:关注动物的种属是否存在混用或代用;通过考察组胺、动物感染微生物的蛋白或核酸残留来验证使用的动物是否符合检疫的要求;关注生产工艺能否有效去除杂蛋白或核酸残留;关注添加剂与渗透压;关注高分子物质;考察辅料对含量测定的干扰;关注活力测定方法的专属性;关注抗生素残留问题;关注标准中未涉及的安全性项目(如:过敏反应,异常毒性,热原或细菌内毒素等)。三、中成药问:中成药需要关注的项目都有?答:口服制剂-药材、饮片;生产工艺;质量控制;安全性。注射剂-生产工艺、外观、添加剂、渗透压、高分子杂质、质量控制。软膏剂-生产工艺、添加剂、质量控制等;关注微生物限度或无菌、防腐剂用量合理性及抑菌效力、含细粉软膏剂的粒度。 四、生物制品问:生物制品关注哪些?答:生产工艺;不同企业产品质量的相似性;质量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中关注可见异物、微细可见异物及不溶性微粒等的分布及来源;包材相容性关注包材中元素的迁移情况,包括重金属离子、抗氧剂(农残)、有机物等;其他质量扩展研究。 《药品抽检探索性研究原则及程序》配套标准物质解决方案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
  • 沪新组建食药监局 “三定”方案确定
    10月11日,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传出消息,配合国家食药监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上海新组建食药监局&ldquo 三定&rdquo 方案已确定。这意味着备受关注的食品安全监管&ldquo 多头管理&rdquo 现象将告终结,今后本市食品从生产、流通到餐饮环节将由食药监局&ldquo 一头&rdquo 监管。   食品安全涉及到从农田到餐桌各个环节,从世界范围看,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主要分为&ldquo 多部门分段管理&rdquo 和&ldquo 单一部门综合管理&rdquo 两种模式。此前,我国采取的是多部门分段管理模式,简单说,即农业部门监管农产品生产环节,质检部门监管食品加工环节,工商部门管理食品流通环节,食药监部门管理餐饮单位等。但多年来,诸如&ldquo 毒豆芽&rdquo 、&ldquo 瘦肉精&rdquo 等食品安全事件的出现提示多部门分段监管容易导致&ldquo 食品安全缝隙环节无人管&rdquo 的问题。   今年,国务院启动新一轮机构改革,对备受争议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分段监管职能开展整合,明确新组建的国家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总局负责除种植、屠宰环节以外,食品安全从生产线到餐桌的整链条监管。国家食药监总局据此对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进行调整,简称&ldquo 三定&rdquo 方案(定机构、定职能、定编制)。据此,今年上海也启动全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昨天的会议透露,备受关注的上海新组建食药监局&ldquo 三定&rdquo 方案已确定,目前,市级层面监管人员划转已经到位,工商、质检部门中与食品安全监管相关的处室已经完整划转到食药监局下。   即日起到11月底前,区县街镇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也将完成,并以此为契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力量。与此同时,本市还将鼓励浦东新区先行先试,探索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体制的改革。   据此,本市食品安全监管将从&ldquo 多头管理&rdquo 向&ldquo 一头管理&rdquo 转变,对食品和药品的生产、流通、消费环节进行无缝监管。基于食品安全监管全新体制运转的新食药监局将于明年亮相。   昨天的会议还宣布上海食品安全智囊团成立。市食安委根据各方意见,遴选了51位国家和本市有关专家组建食品安全专家智囊团,广开言路,增强食品安全相关决策的科学性。副市长、市食安委主任时光辉出席昨天的会议并讲话。
  • 广东省食药监局“扩容” 机构改革方案出炉
    省食药监局"扩容"   机构改革方案出炉,省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食品安全相关职能划入   将工商、质监等部门的相关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入,加挂省食安办牌子,设立食品安全总监一职,原有的食品安全监管处一扩为四:囊括食品生产、流通、消费领域的安全监管及综合协调职能&hellip &hellip 8月29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构改革方案出炉,成立已有13年的"广东F D A"完成一轮大"扩容",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也挑起大梁。   改革方案何时开始实施?南都记者从省质监及工商局获悉,目前还要等广东省政府及省编办进一步出台配套细则,比如什么时候开始改,质监及工商相关处室多少人划入到新食药监局。但原则是,人员编制"人随事走".但国家相关部门给出的"大限"是今年年底要完成新局的成立工作。   食品安全集中监管   食药监局原本仅有一个食品安全监管处,其监督管理职责也仅限于消费环节,承担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监测工作,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而机构改革调整后的食药监局,将首次设立食品安全总监(正处级)一职,以及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处、食品市场安全监管处、食品餐饮安全监管处三大处室,分别掌管生产、流通、消费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此外,设立综合协调处(应急管理处),承担省食安办的日常工作,肩负应急、指导、协调等职能。   相对应的是,该局下属的稽查局,也增加了查处跨区域或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拟订、组织实施全省食品监督抽验计划,并发布质量公告,组织开展互联网违法食品信息的监测和查处等职能。   值得注意的是,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加挂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局长兼任省食安办主任。作为全省食品安全的最高协调机构--- 食安委的办事机构,省食安办之前一直由省政府副秘书长李捍东兼任主任。这一领导架构变化,也在某种程度上显示省食药监局肩负更多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   重心转向事中、事后监管   方案显示,除了机构和编制的调整,此次省食药监局机构改革还与一批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同时进行。包括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职责等一批职能同步下放、取消。   方案显示,省食药监局的监管理念将发生转变。工作重心将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建立让生产经营者成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有效机制。并将探索在食品药品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   对全省食药监体制改革的要求是,凡是应由生产经营主体自主负责、社会组织自律管理以及事中或事后监管可以达到管理目的的事项,原则上取消行政审批。因此,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的制度、体系、机制、标准等建设,切实解决监管不力或"以审批代监管"等问题。   人员编制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行政编制120名   ●其中局长(省食安办主任)1名、副局长4名   ●省食安办副主任1名,稽查局局长(由副厅级干部担任)1名   ●正处级领导职数19名(含食品安全总监1名、药品安全总监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36名(含稽查局副局长4名)。   按照编制随职能划转的原则,从市、县工商系统划转编制共3000名,从市、县质监系统划转编制共200名。   ■专家解读   改革两大亮点   广东省委党校教授宋儒亮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说,此次改革有两大亮点:其一是首次设立食品安全总监(正处级)和药品安全总监,"日后省内出了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会有主管领导回答问题,统一协调,避免监管不到位 其次,是增设跨区域协调检验机构,这意味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将上升至升级层面,改变了以往由当地检查抽验的局面,形成更大的力度。   有业内人士称,省食药监局下属的稽查局本身职能也出现了新的变化,如文件中规定,稽查局"负责组织查处跨区域或重大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案件",这在实际上赋予了稽查局行政执法权,有利于增强对食品药品问题的打击力度。   增加的职责   1.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认证。2.药品再注册以及不改变药品内在质量的补充申请行政许可。3.国产第三类医疗器械不改变产品内在质量的变更申请行政许可。4.原由国家负责的药品委托生产行政许可。   5.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   6.新药技术转让和药品生产技术转让行政许可。   取消   1.将药品生产行政许可与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两项行政许可逐步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   2.将药品经营(批发经营)行政许可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两项行政许可逐步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   3.将药品生产质量受权人变更备案整合到《药品GMP证书》核发、变更的行政许可。   4.取消对非处方药目录的审核,药品生产企业提出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的申请或建议,相关资料直接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5.取消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境外委托生产备案。   6.取消医疗器械注册申报人员备案事项。   7.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临床试用、临床验证审批。   8.取消执业药师注册的核准职责,工作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确认的行业协会承担。   9.取消抑制粉刺类化妆品备案。10.取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A级单位的首次评定。   11.取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机构备案。   12.取消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机构备案。   13.根据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要求需要取消的其他职责。   下放   1.将出具药品出口销售证明职责下放地级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涉及需要省出具证明的,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应予以支持。   2.将出具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职责下放地级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涉及需要省出具证明的,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应予以支持。   3.将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职责下放地级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4.将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职责下放地级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5.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职责下放地级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6.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职责下放地级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7.将出具保健食品出口销售证明职责下放地级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8.将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职责下放地级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9.将监管中药材专业市场职责下放地级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10.根据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要求需要下放的其他职责。   划转   1.将省卫生厅起草有关药品、医疗器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依法拟订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职责,划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2.将省卫生厅拟订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职责,划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3.将省工商局监督管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职责,划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4.将省质监局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化妆品的生产行政许可和食品、化妆品的强制检验职责,划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5.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酒类流通监督管理职责划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6.根据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要求需要划转的其他职责。   改革后内设的17个部门   1办公室2规划财务处3政策法规处4综合协调处(应急管理处)5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处   6食品市场安全监管处  7食品餐饮安全监管处   8药品注册处   9药品生产安全监管处   10药品流通安全监管处11医疗器械注册处   12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处13保健食品监管处   14化妆品监管处   15人事处(与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16科技和标准处   17稽查局   ■业内分析   有望根治两大痼疾改变"九龙治水"局面   有业内人士指出,改革的意义有望根治"以批代管"和"多龙治水"两大痼疾。   此次文件明确提出,"凡是应由生产经营主体自主负责、社会组织自律管理,以及事中或事后监管可以达到管理目的的事项,原则上取消行政审批",其目的就在增强企业对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的自主性和主动性。   如何不让企业为利益冒险?文件还指出,还要建立执法监管体系和安全风险防范体系,"切实解决监管不力或以审批代监管等问题",确保主要力量用于生产、流通、消费(使用)环节的食品药品安全执法检查,实现工作重心从以事前审批为主向以事中、事后监管为主的根本转变。   另一方面,宋儒亮表示,改革方案出炉后,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全部归口于食药监局管理,而在机构改革以前,涉及食品的多个环节由其他部门管理,如质监部门管理食品的生产环节,工商部门管理食品的流通环节,而食品中的酒类又归经信委管理&hellip &hellip 所以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时,极易形成"九龙治水"的结果。他认为,新的改革方案能达到改变"九龙治水"的改革初衷。   省体改研究会副会长周林生则进一步指出,多部门管理,导致的最大问题是"管理边界不清",甚至是"管理交错在一起",一旦出事后,很难分清责任,分不清责任,就很难追责,没有问责的压力,多个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就会懈怠松懈,甚至是疏漏。现在食品药品管理划到一个部门里,就一个局长负责,问责的对象就是这个局长,"他还能不拼命干?不盯紧了,屁股上就要挨板子了".
  • 厉害了!食安科技在广西食药监局产品验证中勇夺第一!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组织有关专业机构,开展快检产品现场验证工作,食安科技旗下子公司“广州达元食品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的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和酶试剂参加了验证,表现优异,多项指标排名第一,成为当之无愧的农残快检“no.1”。据悉,此次验证工作由广西食药监局根据国家总局颁布的《关于规范食品快速检测方法使用管理的意见》(食药监科{2017}49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旨在为广西省食药系统选用适用的快检设备产品提供指导和参考意见,共计14家快检企业参加了验证工作。广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验证结果在4轮pk中,我公司产品做的70个样品全部检出,并且:检出限吻合率100%!样品前处理时间最短!样品检出时间最快!凭借出众的稳定性、准确率和高效率,食安科技的农残快检产品在多地政府组织的产品验证中,连连拔得头筹,获得各级领导赞誉!成为最适合“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快检监测系统建设”的设备。此次参加验证的食安科技农药残留速测酶试剂,根据国家标准(gb/t5009.199-2003)和农业标准方法(ny/t 448-2001)中的酶抑制率法研制生产,灵敏度高,性能稳定,优于国家标准检出限,备受客户好评。食安科技是目前国内最大的农残快检试剂生产和销售企业,公司研发的多款农产快检试剂广泛应用于各级政府蔬菜检测中心、农贸市场、超市、环保机构、蔬菜种植基地、饭店、学校、快检车及实验室等食品安全检测与监控场所等单位对果蔬中农药残留的测定,助力政府监管部门守护百姓餐桌安全。食安科技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产品被各地食药监局广泛应用于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 北京超市“活鱼消失”解密:“与抽检无关,与非法添加禁止兽药有关”
    近日,多家媒体报道称,北京多个大型超市生鲜区活鱼全部下架,有传言称和水污染有关。11月23日晚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官方微博@首都食药通报称,“网传北京市水体污染导致淡水鱼污染的传闻不可信,部分超市停售淡水活鱼属于企业自主行为,北京从未统一下达停止销售淡水活鱼的通知。”在通报中,有两家商业超市做出自辩。物美超市食品安全经理表示:今年5月份起,本市各大超市门店陆续停止了草鱼、鲈鱼等淡水活鱼的销售,改为销售更符合超市消费者购买习惯的冰鲜鱼类;这是主要由于接近年底,超市进入供应商调整时期,超市根据消费者购买习惯和销售量进行的调整,是企业正常商业行为。另一家北京大红门京深海鲜批发市场有限公司负责人则在通报中安抚市民——北京现在各零售市场、农贸市场鱼类供应充足。京深海鲜批发市场每天供应活鱼30吨,占全市活鱼供应量的30%,其中,海水鱼供应量占全市70%。京深海鲜批发市场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每天开展自检,对入场销售的活鱼进行快速检测,市场稳定,供应量充足,产品安全有保障。但这两则解释引起了公众不满,“中国人从来都是爱吃活鱼,什么时候改变了?”记者从北京市食药系统权威人士处得知,这是由于近期北京市在进行的水产市场整治,前期抽检不合格的商超受到较重处罚,商超为避免再次被抽而做的主动撤架行为。“前期抽到的,不合格罚10到20万,超市和市场都有。我认为与抽检无关,主要与水产品进货渠道不规范、票据不全,非法添加禁止兽药有关。”北京市某区食药监局局长向南方周末记者证实,处罚是按照今年3月新颁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执行。“现在食品安全监管极为严格,抗生素、孔雀石绿一旦查出不合格,就会重罚,很多超市的进货渠道不规范,无力控制货源,罚不起就不卖了。”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副教授朱毅说,卖活鱼比预包装食品难,票证不好齐全,商家为了降低风险不卖为上。事实上抽检不合格信息已经公布。11月7日,北京市食药监局发出了《关于公布2016年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公告(第12期)》。其中提到多家超市有不合格水产,包括永辉超市8月购进的恩诺沙星超标鲫鱼、水鲈鱼,乐购超市7月购进的镉超标鲜鱿鱼,华冠购物中心7月购进、乐天超市8月购进检出孔雀石绿的鲜鲈鱼和冰鲜海桂鱼,家乐福超市9月购进的镉超标鲜鱿鱼,以及沃尔玛5月购进的恩诺沙星超标黄花鱼。但公号中没有提到超标程度。据了解,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部门决定自2016年8月至2017年12月,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浙江、广东、福建、贵州等地均有超市被检测出活鱼中存在孔雀石绿。而此前,2015年5到6月,食药总局抽检水产品253批次,其中部分地区的黑鱼、鲤鱼、草鱼、牙片鱼、鳜鱼、鲈鱼、鲶鱼被检出孔雀石绿。又据财新网报道,11月17日,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发出十个城市水产品专项检查通知,其中内容之一是抽样检验兽药残留。此后食品监管二司(负责流通)准备到北京市场抽检,消息透露出去,造成市场上所有水产品退市。“这说明,一是保密工作做得不好。二是市场存在潜规则,经营者心中有虚,先下架再说。”国家食药监总局权威人士表示。“如果进货渠道规范、追溯清楚,按照新食安法是可以免责的,有的企业就做的很好。”前述北京某区食药监局长对南方周末说。“对消费者而言,不必焦虑。根据北京食药发布的数据这类水产品合格率高于90%。我从来也都是从集贸市场上卖活鱼。”朱毅表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研究员钟凯曾专门对水产中的孔雀石绿进行过解读。孔雀石绿是人工合成的有机化合物,和苏丹红类似,都是常见的工业染料,但孔雀石绿用在食品领域并非染色,而是为杀死鱼体表面的真菌、寄生虫,尤其是对水霉病有特效,于是它开始在世界各国的水产养殖领域大量使用。十几年前,国内几乎所有水产养殖户都在用。和各国一样,我国现在也明令禁止。钟凯解释,孔雀石绿在动物体内被转化为无色孔雀石绿,这种物质在体内的残留时间较长,在不同水产中的残留时间不同。比如在对虾苗里可以残留10天左右,在螃蟹里残留3周,而在有的鱼体内可以长达半年以上。对于违规使用者来说,这很难通过“停药期”逃避监管。现在精密仪器检测孔雀石绿的灵敏度已经很高,十亿分之一的浓度都能检测到。对消费者来说,也不必过度担心,根据数学模型推算,一个60公斤重的成年人,活到80岁,每天吃6两鱼肉,则孔雀石绿的残留量要达到每公斤400微克,MOE正好为10000。也就是说,只要孔雀石绿的残留低于400,对健康的风险是很小的。根据辽宁之前发布的数据,90%以上的孔雀石绿检测值在每公斤50微克以下。中国水产研究院在广东省检测了鳜鱼和杂交鳢,孔雀石绿残留量均不超过每公斤20微克。“市场上大多数孔雀石绿的检出量远达不到400,而且几乎没有人能一辈子平均每天吃6两鱼,因此总体风险相当小。”钟凯表示。 来源:南方周末
  • 国家食药监局公布2010年十大典型假药案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1日公布了今年以来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查处的侵犯知识产权并利用互联网宣传销售假药的十大典型案件。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全国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结合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今年监管工作的部署,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集中开展了打击利用互联网宣传销售假药专项行动,查处了一批利用互联网宣传销售假药的大案要案。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边振甲介绍说,在保护医药知识产权方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医药企业已开展了一些卓有成效的合作,特别是在药品打假工作中,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加强协作,企业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供确切的假药线索和先进的假药鉴别技术支持,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收集、固定证据,依法查处假药。   据悉,近几年,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了协调配合,全国已形成7+1华东八省市、华北五省市、泛珠三角、广东石龙打假论坛等多个区域打假协作机制。在泛珠三角等一些打假协作基础工作较强的地区,一些企业也参与到打假协作机制中来,实现了药品打假跨地区的政企合作,有效整合了分散的打假资源,提高了打假工作效率。   与此同时,部分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还与国际知名企业签订了联合打假备忘录,结成打假“战略伙伴”,共享最新国际药品打假信息和打假培训资源等。   边振甲还表示,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正在大力推动药品电子监管码系统建设。药品电子监管码是药品唯一的“身份证”。药品电子监管为实现对药品的产品防伪、质量追溯、打假执法等提供了技术支撑,不仅是监管部门迫切需要的现代化监管手段,同样也是企业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的有效措施。   这十大案件的具体情况为:   一、北京药监部门查处利用互联网进行假药宣传并利用邮递渠道销售假药案件   2010年11月20日,北京市药监部门与北京市公安局联合开展了“1120”打击假药专项行动,成功破获一起利用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假药宣传并利用邮递等渠道销售假药的重大案件,查扣了大量假药,查封假药生产流水线5条,捣毁非法窝点60个,抓获犯罪嫌疑人百余名,摧毁了制假售假团伙建立的假药生产销售网络。   二、浙江省药监部门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吉非替尼假药案   浙江省药监部门和公安部门联合,经过近10个月的侦查,一举破获了一起由外籍人员丁佳逸为首的团伙制售假药案,捣毁一个非法生产假药窝点,两个包装假药窝点,并当场查获吉非替尼片、索拉菲尼片、伊玛替尼片、来那胺片等假冒知名品牌药品约20公斤,涉案总金额约3000万元。   三、上海药监部门查处利用互联网违法经销A型肉毒素案   2010年1月11日,上海市食药监局根据调查掌握的相关证据,对上海伍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查获未经批准的A型肉毒毒素796支、玻尿酸300余支、HGH生长素30余瓶,案值约20万元。对违法经营A型肉毒毒素的上海伍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食药监局按照规定移送上海市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广东省揭阳市和深圳市药监部门查处假冒知名品牌药品案件   2010年2月,广东省揭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揭阳市公安局在军埠镇大长陇村查获一假药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现场查获标示为丹麦诺和诺德公司的“瑞格列奈片”产品21件,其他半成品及包装材料一批,共涉及19个品种。此外还查获生产设备4台(套),相关包装模具50套。   深圳市药监局联合深圳市公安局等部门,经过长达两年六个月的艰苦工作,成功破获一起跨国制售假药案件,查获假冒知名制药企业的XENICAL(赛尼可)、VIAGRA(万艾可)、CIALIS(西力士)等一大批知名品牌药品,货值达1.89亿元。案件主犯被判无期徒刑。   五、湖北武汉药监部门查处甘俊波等人制售假药案   武汉市药监部门与武汉市公安部门联合行动,查处了甘俊波、鄢江平等生产销售假药案件。据统计,该案查获假药16种、5173瓶,假药半成品2054瓶以及制假设备、包装标签、空胶囊、假公章等,销售金额110万余元。甘俊波等6名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   六、吉林省辽源市药监部门查处“513”生产销售假药案   2010年5月13日,吉林省辽源市药监部门在深入调查后,联合公安机关破获一起涉嫌违法销售二类精神药品和假药的团伙,查获“盐酸曲马多片”“阿普唑仑片”等二类精神药品和其他药品共55个品种,货值金额20余万元。随后,药监部门进一步配合公安机关,辗转多个省(市)追踪查源,共查获假药70余种,捣毁生产、加工、储存假药窝点(仓库)5处,查获制假机械设备3台,制假原材料、药品内外包装物80余箱(袋),货值金额700多万元,并抓捕犯罪嫌疑人10人。   七、辽宁省沈阳市药监部门查处制售假冒“参七心疏胶囊”假药案   2010年4月8日,辽宁省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调查中突击检查并查获了一生产假药窝点,查获假药参七心疏胶囊100余件,货值150余万元,制假机器5台等。随后,药监、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将该案件的上线、昆明群芳药业有限公司业务员艾某抓获,并在其住处查获假药108件。相关犯罪嫌疑人已被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批捕。   八、江苏省徐州、盐城、连云港、南通、无锡等地药监部门查处制售假药案   (1)江苏徐州药监部门查处制售假冒知名品牌药品并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劣药品案件   2010年下半年,江苏省徐州、丰县、沛县、邳州等药监部门在当地公安部门的协助和配合下,相继查处一系列假冒知名品牌药品案。截至目前,相关案件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网上通缉4名,涉案金额500余万元。公安部已对相关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2)江苏盐城药监部门查处“916”假冒人血白蛋白案   2010年9月16日,江苏省盐城滨海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发现一批涉嫌假冒人血白蛋白。滨海县药监、公安于9月19日成立联合专案组,转战四省七市(县),成功抓获以王庆春为首的制假售假团伙,捣毁了一个盘踞在苏鲁豫皖,销售网络涉及全国18个省份31个市(县),涉案金额千万余元的售假网络。其中,王庆春为公安部门网上通缉3年之久的人血白蛋白制假在逃主犯。   (3)江苏连云港药监部门查处制售假冒知名品牌药品阿德福韦酯胶囊案   连云港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公安部门联合,全力打击假冒品牌药品阿德福韦酯胶囊。2010年7月,抓获通过网上购药售药的犯罪嫌疑人张艳玲和为销售假药提供便利的嫌疑人邓某。目前,此案已抓捕涉案人员2名,查获假药货值10余万元,涉案金额逾百万元。   (4)江苏无锡药监部门查处利用网络和邮寄渠道销售假药案   2010年8月5日,无锡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与公安机关一起对位于无锡市水车湾46号403室突击检查,现场查获大量整包装的药品以及部分已拆封的零散药品,还发现已贴有宅急送、顺丰速运以及EMS等特快专递单的待发送药品包裹若干。   该案涉案药品达40多个品种,非法销售所得已达人民币63万余元,涉及北京、湖北、吉林等18个省市。   九、西安市药监部门查处陕西伟达药品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络销售假药案   2010年1月22日,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接到美国礼来有限公司举报,反映陕西伟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非法销售假冒礼来公司产品。1月28日,西安市药监执法人员与西安市公安机关联合对举报地进行突查,现场查获假冒知名品牌药品和其他假劣药共计64种。此案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十、黑龙江鹤岗市药监部门查处路书勇非法加工销售假药案   2010年6月下旬,黑龙江鹤岗市药监部门接到举报,反映鹤岗市工农区昌盛小区一门市房有加工假药嫌疑。鹤岗市药监部门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前往举报地点跟踪调查。7月2日,稽查执法人员主动出击,对制假窝点进行了检查,现场有8人正在加工假药,发现大量标有“哈药集团”和“三九医药集团”字样的包装盒、说明书、宣传单、裸露的半成品和原料,现场清点有近40个品种,成品数量达11.7万盒,半成品数量达14.2万个,生产设备4台,货值金额60余万元,累计销售金额100余万元。鹤岗市药监部门及时将此案移交公安部门侦查处理,此案已批捕4人。
  • 食药监局投3.6亿 推广食品安全快检模式
    3月4日举行的食药监上海市大会传出消息,上海市的快速检测模式已受到国家食药监局肯定,计划于今年投入3.6亿元将上海模式向全国全面推开。   根据3月4日公布的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报(2012年),截至目前,上海市开发应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已近100项,能够对食品加工环节、掺假掺杂、食品营养质量、污染物、微生物、食物中毒指标等进行迅速检测。   此外,上海市药品快速检测技术项目也在不断开发,已建立近红外“一厂一品一模”近700个模型,其中上海产品模型近500个(包括国家基本药物、上海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进口产品模型200余个,可现场筛查发现近红外模型不符的药品,快速发现假冒伪劣药。   上海市副市长沈晓明出席昨天的大会并讲话。
  • 多家胶囊厂出现违法问题 国家食药监局避谈道歉
    19日,国家食药监局工作人员答复了记者18日的部分书面提问。该局表示,现已查实浙江省新昌县华星等三家胶囊厂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已经责令浙江食药监局吊销其药品生产许可证,对于相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但对于本报提出的有关向公众道歉以及问责问题,对方称将尽快答复。   19日上午,国家食药监局新闻办一位工作人员拨打了记者的电话,表示针对记者前一天的书面提问,该局将在官网上公布相关信息。   随后记者查看信息。国家食药监局表示,经对问题企业和产品进行调查取证,现已查实,浙江省新昌县华星胶囊厂、卓康胶囊厂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因此,已责成浙江省食药监局吊销两厂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对于涉嫌刑事犯罪的相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 对其他涉案企业,正在加紧调查取证。   国家食药监局还表示,该局将站在公众立场严惩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监管,严防工业明胶进入药品生产环节,切实维护公众利益。   当天下午,记者就其他问题要求国家食药监局答复时,对方称又公布一条信息。该信息称,浙江新大中山胶囊有限公司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已被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对于涉嫌刑事犯罪的相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   但在对记者的答复和网上公布的信息中,国家食药监局并未对药监部门如何承担监管不力责任作出回答。该局新闻办工作人员表示,将就此问题尽快给记者答复。   不过,国家食药监局副局长吴浈接受央视采访时则表示,若发现药品监管者有失职、渎职行为,会严肃处理,追究责任、绝不护短。
  • 江西省药监局开展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生产企业监督检查与“你点我检”抽检双管齐下
    近日,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督管理处发布关于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通告。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等法规,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上饶市盛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告如下。在此之前,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发布了化妆品安全“你点我检”抽检信息公告(2024年第一批),具体内容如下:为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深入开展,根据省药监局化妆品安全“你点我检”工作计划,今年以来,全省药品监管部门以各种形式组织开展主题鲜明的化妆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现将2024年第一批化妆品安全“你点我检”抽检信息予以公布。根据收集的群众意愿,2024年第一批化妆品安全“你点我检”共抽检染发类、防晒类、洗发护发类、宣称祛痘类4大类15批次化妆品样品,检验结果均符合规定(详见下表)。化妆品安全“你点我检”抽检信息汇总表(2024年第一批)序号品名标识生产/进口代理企业标示生产批号检品来源检验结果检验单位1浩鑫染发膏(青木亚麻色)广州市浩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2304271101莲花县发城发型设计中心符合规定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2蓝朵纷彩染发膏(紫罗兰色)广州高优化妆品有限公司GYA2022052602莲花县经典形象养生会所符合规定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3荻薇染发膏(木醇棕色)广州荻薇化妆品有限公司20220802莲花县经典形象养生会所符合规定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4奥典染发膏-亚麻棕清远市晨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GDK0101莲花县魅力四射发型设计室符合规定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5利威丝染发霜-蜜糖醇棕色中山佳丽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D0102A284莲花县魅力四射发型设计室符合规定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6森行健发王迪丝尼柔顺丝滑洗发水广东森行医药科技有限公司SH23091901新干县明思美容美发店符合规定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7博柔染发膏 4-0广州博氏化妆品有限公司BVRH2223珠山区研几美发店符合规定南昌市检验检测中心8钰彩染发膏-栗褐色广州市钰彩化妆品有限公司2024.01.18浮梁县乔梁美发店符合规定南昌市检验检测中心9Danisi达尼丝染发膏(深亚麻灰)广州市恒大精细化工有限公司PF231006003珠山区美遇美发店符合规定南昌市检验检测中心10大宝水感多效防晒露北京大宝化妆品有限公司B230322U抚州市临川区红太阳日用百货贸易商行符合规定抚州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11玉兰油® 多效防晒霜SPF15 PA++广州宝洁有限公司40160386B1抚州市临川区红太阳日用百货贸易商行符合规定抚州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12乌养师植巢芭植物洗发液(润养亮泽)广州宣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ZZC2023/03/17崇仁县法蘭妮美容美发会所符合规定抚州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13植巢芭植物洗发液(润爽渗养)广州雅太兰化妆品有限公司ZZC2023/03/03崇仁县法蘭妮美容美发会所符合规定抚州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14艾芭薇祛痘净颜爽肤水艾芭薇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MC06F2南城县万购惠购物广场中心(个人独资)符合规定抚州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15安安金纯祛痘嫩滑洁面乳佛山市安安美容保健品有限公司EC19D南城县万购惠购物广场中心(个人独资)符合规定抚州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 2018,近千个食药监局要消失?
    p   随着2018年全国“两会”越来越近,食药监管体制的走向,成为业界热议的话题。 /p p   更有媒体报道,2018年,食药监管体制或将迎来新一轮改革。食药监总局将继续单列、拆分还是被撤并,各种猜测不断浮出水面。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食药监管改革20年 /strong /span /p p   从1998年国务院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至今,已近将近20年的时间。 /p p   1998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SDA)成立,隶属国务院,开始统一负责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的行政监管和技术监管。这是中国政府第一次建立独立于药品生产管理体系的药品监督机构,意味着中国药品安全监管进入了政府专门部门监管模式。 /p p   2000 年,我国药监体系开始实行省级以下垂直管理,各级地方成立职能集中统一的药监机构。 /p p   2003 年,在SDA的基础上组建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这一次机构改革是以美国FDA为模版,新加入了对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的监管职能。 /p p   2008 年,是中国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关键年,SFDA重归卫生部管理,同时取消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改由地方分级管理,业务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卫生部门的监督指导。 /p p   2009 年7 月25 日的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上,提出“科学监管”的口号,将监管工作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p p   2013 年的改革,整合有关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责,组建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至此我国完成了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能的集中统一。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机构或迎大调整 /strong /span /p p   此前,有媒体报道,种种迹象表明,食药监管改革,或将药品和食品拆分到不同部门。事实上,这并非空穴来风。 /p p   近日,中央党校政法部宪法行政法教研室副主任刘素华在《中国法律评论》发文表示,“从目前已在地方实施的“三合一”机构改革的运行效果看,与预期目标差距较大,我们需要审慎思考重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改革路径”。“需要加快解决中央和地方改革不同步的问题,尽快统一地方食品监管机构改革模式”。 /p p   早前,红盾论坛就报道,随着《“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和《“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三个规划的相继印发,相信明眼人都能看出,关于食药监管体制改革的大局已定。 /p p   例如,工商总局在解读“十三五”国家市场监管规划时,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的方向和目标进行了详实的阐述。 /p p   此外,食药总局在解读“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时,紧扣食药安全主题,没有再强调统一权威的食药监管体制。 /p p   有媒体报道,从工商系统内部传来一个流传甚广的说法,“国务院将整合工商、质监、食药部门的职能,设立一个类似市场监管总局的机构。” /p p   而在食药系统,“三局合一”的消息也开始传播,但与上述稍有不同——药品、医疗器械部分将划归国家卫计委管理,食品纳入大市场监管。 /p p   据报道,全国共有2000多个县级行政单位,接近三分之二已经执行三合一,剩下的近千个基层药监局名称很有可能也将被撤。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已有地方在行动 /strong /span /p p   去年5月,关于设立上海市市场监管工作委员会的文件已经下发的消息,开始在网络上流传。 /p p   按照该文件表述:上海市委同意“设立中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委员会”,负责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党的工作。同时撤销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委员会、中共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员会等。 /p p   更早前,2014年7月30日,天津市将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三个部门“三合一”,成立了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开始在直辖市常事“大部门管市场”。 /p p   深圳特区、上海浦东新区、浙江舟山市等地也探索建立了市场监管局。 /p p   未来,对基层而言,工商也好,食药质监也罢,可能都将不存在了,存在的只是市场监管局。 /p p   毫无疑问,未来,全国食品药品监管模式,或将迎来又一次改革大风暴。 /p
  • 国家食药监局明确50种保健品非法添加物
    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屡禁不止。国家食药监局发布第一批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涉及西布曲明、麻黄碱等近50种物质。 根据《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声称有保健、辅助降血糖(调节血糖)、缓解体力疲劳(抗疲劳)、增强免疫力(调节免疫)、改善睡眠、辅助降血压(调节血脂)等功能的产品,是非法添加的重灾区。按照功能类别,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有近50种,涉及西布曲明、麻黄碱、他达拉非、盐酸可乐定等。 国家食药监局表示,此名单未涵盖行业内存在的所有非法添加物质,各地在监督检查中要注意收集名单外的非法添加物质情况,及时上报。 国家食药监局还发布了《保健食品命名规定》和《保健食品命名指南》。保健食品命名禁止使用明示或暗示治疗作用、消费者不易理解、庸俗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人体组织器官等词语,以及人名、地名、汉语拼音、地方方言、字母及数字等。其中,祖传、御制、宫廷、强力、特效、第一、顶级、治疗、消炎、解毒、华佗、李时珍、纳米、基因、神丹等均在“禁语”之列。
  • 螺旋藻官方抽检结果大变脸 不合格企业进京公关
    图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月29日下发“关于加强以螺旋藻为原料的保健食品监督检查的通知”,“通知”中附有以螺旋藻为原料的保健食品铅、砷、汞监测不合格产品名单,其中汤臣倍健、绿A、金奥力牌三达紫光螺旋藻等产品赫然在列 然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月30日在其网站上发布的以螺旋藻为原料保健食品重金属专项监督检查结果却又显示以上几个产品符合国家标准(3月30日摄,拼版照片)。   2月29日和3月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先后向地方监管部门下发内部通知,通报检出铅、砷超标的13家“不合格”螺旋藻生产企业和内容物欺诈的8家鱼油生产企业名单。   事件起因:绿A及汤臣倍健等螺旋藻产品被曝铅超标 可致铅中毒   据了解,这两份名单被媒体曝光后,引发舆论普遍关注,多家涉事企业进京“公关”。   3月30日凌晨,国家食药监局对外公布的“最新”抽检结果显示,原先“黑名单”上的13家“不合格”螺旋藻生产企业仅剩1家产品不合格,而原先8家内容物欺诈的鱼油产品变为3个为假冒产品、其余产品检查结果未予公布。   一月之内,两次抽检,官方结果自己“打架”,令公众大跌眼镜,引发社会强烈反响,《经济参考报》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的采访。这一事件也受到检察机关的高度关注。3月底至今,北京检察机关就相关问题涉及的渎职、行贿、寻租等问题向《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情况,并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   两次抽检结果大相径庭监管部门公信力受损   一月之内,监管部门的两次检测结果却大相径庭,引发了舆论的普遍关注:“两次检测的批号是否相同?”“检测标准是否统一?”不少网民也表示不解:“同样的监管部门,检测同样的产品,却是两种迥然不同的结论,真叫人大跌眼镜。“检测标准朝令夕改,监管部门的公信力势必要受到损害。”   2月29日和3月5日,国家食药监局分别下发给各地食药监局的《关于加强以螺旋藻为原料的保健食品监督检查的通知》(【2012】25号)和《关于开展鱼油保健食品监督检查的通知》(【2012】27号)。   25号通知明确指出,国家食药监局检出“绿A”“汤臣倍健”“清华紫光(金奥力)”等13家不合格产品铅、砷超标,并附以“黑名单”,但至关重要的“不合格”螺旋藻产品批号、检验标准、检测机构均未公布。   27号通知显示,国家食药监局在市场监督中发现以鱼油为原料的部分保健食品D H A、EPA成分含量与标示含量不一致。决定对“恩贝特”“睿得利”等8种鱼油类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这两份标注为“特急”的通知一直秘而不宣。《经济参考报》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内部通知下发后效果并不明显,问题螺旋藻、鱼油产品依然公开售卖,涉事企业未得到相应处罚。   25号和27号通知经媒体曝光后,舆论一片哗然。国家食药监局于3月30日公布的最新抽检结果发生“大逆转”:此前上榜的13家“不合格”螺旋藻片剂产品变为3家假冒、仅1家重金属超标 而原先8家内容物欺诈的鱼油产品变为3家假冒,剩余5种并未公布。   记者在调阅国家食药监局以往公布的检测数据通报时发现,通报一般包含有检验标准、检测数据等具体内容。而在国家食药监局这次的对内、对外抽检结果通报中,均无上述内容。   相关涉事企业也是一头雾水。“绿A”市场总监王洁涛3月29日告诉记者,对国家食药监局下发内部通知中所述“绿A”螺旋藻片铅、砷、汞监测不合格的内容,只通报了检测结果,没有相关检验报告,“程序上有问题”。   官方大相径庭的两次检测结果,引发舆论的普遍关注:“两次检测批号是否相同?”“检测标准是否统一?”同时,不少网民也表示不解:“同样的监管部门,检测同样的产品,却是两种迥然不同的结论,真叫人大跌眼镜。”“检测标准朝令夕改,监管部门的公信力势必要受到损害。”   对此,国家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这样解释:25号和27号通知中列出的“问题产品”仅是“可疑待查的产品”,而非科学检测后的“不合格”。   然而,国家食药监局保健食品与化妆品监管司司长童敏在接受记者面访时承认,在上述两个通知发布之前,该局的确对这些螺旋藻和鱼油的问题产品进行了市场抽检和平行检测(第三方检测),并发现了重金属超标、内容物欺诈等问题。   企业赴京忙“公关”抽检标准“被放宽”   一些涉事的螺旋藻生产企业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国家食药监局两次抽检结果大相径庭、一些企业从“不合格”摇身变“合格”的背后,是企业“公关”的结果。据了解,在国家食药监局最新的抽检结果中,螺旋藻保健食品铅含量执行2.0m g/kg的标准。而就在一个月前,国家食药监局审评专家告诉记者应执行0.5m g/kg的标准。   据记者了解,问题螺旋藻企业被曝光后,涉事企业之一的“绿A”市场总监王洁涛及技术主管于3月29日赴京“公关”。王洁涛向记者承认,已与国家食药监局“沟通”,并对记者说:“如果官方最新的结论出来,希望媒体能给我们做些帮助。”   当记者问及官方最新结果何时公布时,王洁涛表示“相信会加速出炉”,随后他又致电记者称“很快会有正本清源的东西出来,应该可以搞定,没问题!”   果然,次日凌晨,国家食药监局发布了“最新抽检结果”,包括“绿A”在内的大部分螺旋藻产品铅含量均变身为“合格”。   在国家食药监局最新的抽检结果中,螺旋藻保健食品铅含量执行2.0m g/kg的标准。而就在一个月前,国家食药监局审评专家告诉记者应执行0.5m g/kg的标准。   针对“检测标准”的关键问题,国家食药监局保健食品与化妆品监管司副司长张晋京这样解释:国家食药监局对藻类中铅含量的监管标准随剂型的变化而变化,“普通剂型”的铅含量标准为“0.5m g/kg”,而“片剂”等剂型因原料浓缩后易致铅含量升高,故放宽为“2.0m g/kg”。   然而,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保健食品国家标准(G B16740)》明确规定:对于重金属铅含量的监管标准,除“固体饮料”(如麦乳精等)和“胶囊”两种剂型适当放宽至“2.0”外,其余剂型一律以“0.5”作为判定标准。   此外,国家认监委《保健食品G M P(良好生产规范)实施指南》明确了“片剂”“胶囊”“固体饮料”分属不同剂型,并分别制定了不同的生产工艺流程和洁净区域。   专门负责保健食品审批的国家食药监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相关人士和审评组专家也多次告诉记者,对于螺旋藻片剂中重金属铅含量的监管标准,应严格执行《保健食品国家标准(G B16740)》。“片剂”既非“固体饮料”,亦非“胶囊”,应以“0.5”作为监管标准。   当记者质疑“一个监管部门为何给出两种截然不同甚至前后矛盾的监管标准”时,张晋京改口称,对于“片剂”,目前尚无明确的铅含量检测标准,“这属于学术探讨范畴”。   事实上,记者实地走访的多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技术代表都明确表示,螺旋藻片剂的铅含量国标为“0.5”。记者在广东中山、珠海等当地监管部门对某保健食品企业出具的检验报告上发现,该企业两个批次的螺旋藻片剂,因铅含量检测结果为“0.79”和“0.87”(大于“0.5”但小于“2.0”),被当地监管部门判定铅超标,并予以封存、销毁或退货。   “受控”检测机构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令人怀疑   据了解,保健食品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检测项目、检验标准和技术方法等全部由国家食药监局“说了算”。本应作为第三方的检测机构,其独立性和客观性难免让人产生疑问。   在25号通知中,国家食药监局在已经检出相关产品不合格的情况下,要求下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再次送检。   这份通知的附件中标明,负责第二次抽检的机构是北京药品检验所、上海食品药品检验所、广东药品检验所等8家。记者辗转了解到,这8家检测机构均为国家食药监局业务指导下的各省市药监局直属事业单位。以“广东药品检验所”为例,它隶属于广东省食药监局,在业务方面,受国家食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指导。   那么,国家食药监局对检测机构是如何进行“业务指导”的呢?记者查询国家食药监局官网发现,随着《保健食品检验机构确定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检验机构审核标准》《保健食品检验机构申报资料项目及要求》《保健食品试验和检验申请项目及要求《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陆续出台,保健食品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检测项目、检验标准和技术方法等全部由国家食药监局“说了算”。   据记者了解,国家食药监局还通过推进国家食药监局保健食品化妆品重点实验室建设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管能力装备建设,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选择性投放来强化对检测机构的控制力 通过聘任检测机构的检测员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保健食品安全专家委员”等手段与检测机构的核心技术人员直接建立联系。至此,本应作为第三方的检测机构,其独立性和客观性难免让人产生质疑。   不愿透露姓名的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尽管国家食药监局将审批和标准、检测等关键大权集于一身,但如果出了问题,通过这样的检测流程,国家食药监局却可以把监管责任推给地方,规避自身风险。或在抽检结果中用“假冒”的结论,既可以推脱监管责任,又可以保住涉事企业,可谓一举多得。   国家食药监局保健食品与化妆品监管司司长童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曾表示:“一旦出了事儿,第一责任人是企业,第二责任人是地方监管部门,第三责任人才是我们国家食药监局。”   保健食品检测流程还只是管中窥豹,事实上,保健食品从建章立制、行政许可、审评审批到市场监测、检验机构、行政处罚等所有环节,权力都集中在一个部门即国家食药监局保健食品与化妆品监管司的手中。   部分受访专家认为,尽管前些年曾严判过郑筱萸等高官,惩处过三鹿等企业,但我国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仍层出不穷,特别是近年来大型企业和著名品牌频出丑闻,说明这一严重事关政府形象和百姓信心的领域里,权力高度集中与利益密切关联的顽症正愈演愈烈,长期缺乏透明监管和有效监督的乱局并没有改观。   相关评论:   螺旋藻检测标准朝令夕改 监管部门公信力受损   倘若药监部门如今依照宽松的铅含量标准才是正确的,那是否意味着,此前绿A、汤臣倍健等螺旋藻产品的检测,适用标准错误?以此推论,因为药监部门的"失误",导致这些螺旋藻产品品牌形象受创,销售量减少,企业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药监部门是不是应承担责任?是不是意味着,此前被强制销毁含铅量超标的螺旋藻产品其实是合格的,药监部门是否在滥用权力,是否应当赔偿该企业的损害?   附表各国(地区)螺旋藻产品含铅量标准   中国 美国 澳大利亚 欧盟   ≤2.0 ≤0.2 ≤0.2 ≤3.0   专家看法:   藻类片剂应该参照胶囊标准检测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食品营养与安全系主任何计国认为,藻类片剂的含铅标准还是应该参照胶囊的标准来检测。“它如果像吃饭那么吃肯定早中毒了,谁吃药片能当吃饭那么吃,肯定是和胶囊吃的一样量。”标准虽然制定的早,但当时对于重金属铅剂量的认定已经比较成熟。第一,考虑原料的来源不同 第二,考虑到使用量的不同,所以它标准肯定是有差异的。因为有一些食品它生长的环境或者说生长的特性不同,会富含某些成份,它的含量高,因此要是吃也是限制性的吃。【详细】   独家连线   螺旋藻产品或出现标准滞后问题   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中药部主任罗扬:国家卫生部对保健食品中提取物、铅含量有明确的标准,只有达到标准才能被批准上市,但有可能出现标准滞后的问题。   国家对保健食品的审核非常严格。事实上,我们国家刚刚颁布新版GMP,标准更加严格,企业都在进行相应的升级改造,同时,企业在生产前还要取得批准证书。   目前,保健品企业申报有两种途径,一是申报中介,主要针对一些没有申报能力的企业,但这类申报中介并不代表不专业 二是企业自己做申报。企业需要在产品上市前提供申报报告,报告内容不仅有文字的申报材料,同时要包括有第三方实验室或国家有关机构提供的实验数据,最后经由国家审批,并不是仅有中介或企业本身的申报报告就可以。企业想获得产品批文其实并不容易,很多企业审批两年都未能获批,而且,一旦被国家查处在审批中有问题,企业会因此倾家荡产,造假的成本很高。   我们国家目前并非是"重审批、轻监管",而是双管齐下。国家会对发现问题的产品进行跟进处理,有相应的追溯机制,对企业进行整改,重新检测,做出相应惩罚。但目前,在我国出现大面积召回的情况比较少见。
  • 广东食药监:新增8类食品 加大检测力度
    1月16日,2017年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据悉,该局计划从今年开始,在蔬菜和水产品两类食品的基础上,再选取市场消费量大、关注度高的八类食品,作为重点抽检、监管种类。  据介绍,去年广东率先在全国发布《“互联网+食品药品监管”行动计划方案(2015-2020年)》。目前,“智慧食药监”项目已全面启动,其中日常监管、行政执法、检验检测、食品追溯等系统已初步建成,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新增婴幼儿配方食品、食用油、酒类等重点品种。  去年,广东全省1000家农贸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全年全省开展快检蔬菜和水产品共计265.2万批次,筛查发现并销毁了9574批次共96064.62公斤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其中蔬菜类7971批次共83098公斤、水产品类1603批次共12966.53公斤,有效提升了广大市民消费信心。  而今年,广东省政府将继续把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纳入民生实事项目,确定今年食品检验量从去年2批次/千人提高到今年3批次/千人,对2000家农贸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  因此,广东省食药监局计划从今年开始,在蔬菜和水产品两类食品的基础上,再选取市场消费量大、关注度高的八类重点食品(粮食、食用油、肉及肉制品、鲜蛋、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和谷类辅助食品、白酒、凉茶),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品种、重点项目和大型企业,在生产经营环节加大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力度。
  • 食药监局添置升级检测设备 食品安危半小时内测定
    浙江在线10月18日讯 面制品中有没有违法添加的吊白块?白木耳中二氧化硫含量是否过量?&hellip &hellip 这些都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对于食品安全的普遍疑虑。昨天,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随着快速检测室的建立和不断完善,类似的食品安全问题,可以在半个小时内进行快速检测认定。   快速检测室内的操作台上,放着各种器皿和检测试纸,抽屉里则有食用植物煎炸油质量现场快速检测仪、室温检测仪等仪器。   &ldquo 我们只要把仪器下端的金属棒放入油里面,屏幕上就会显示极性组分的含量。&rdquo 工作人员说着把仪器放入油中,指示灯的绿灯亮起,在屏幕上立刻显示出20%的数据,&ldquo 一看我们就能对比出,这个油没有经过反复煎炸,可以使用。&rdquo   检测,是发现食品问题最直接、有效手段。快检设备的配备,改变了过去靠&ldquo 眼看、手摸、鼻闻&rdquo 的老办法,满足了现场快速检测食品的要求。&ldquo 以油为例,以前我们用肉眼进行初步判断,然后采样、送检,到出结果差不多要半个月时间。&rdquo 该工作人员说,实行快速检测后,根据初步结果再送样检测,针对性更强,速度也更快了,可做到食品安全隐患早排查、早预防、早控制,最大程度减小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据介绍,目前市食药监督局已先后配备了12种快检设备,可对食用油、蔬菜水果、干货等食品进行常规检测,少则几分钟,多则半个小时即出结果,尤其对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食品中添加的非食用物质等能够起到很好的检测效果。   快速检测设备也为执法人员的日常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撑。设备还可放入快速检测箱中随身携带,执法人员可随时对食品进行抽检,一旦发现问题食品可当场处理。   当然,快速检测的结果只能用于初步定性判断,作为一个发现问题的手段,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经快速检测发现问题后,仍要送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正式检测,根据其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处罚。但快检设备的配备大大提高了食品监管工作的机动性、灵活性和公正性。   据介绍,快速检测室的检测设备正在进一步添置和升级。&ldquo 比如检测吊白块,现在需要半个小时,升级之后仅用3分钟左右就够了。&rdquo 该工作人员相告,下一步还将添置环境检测仪,对酒店餐桌、砧板等细菌含量可进行快速检测,检测设备添置和升级后,检测项目可增加到23个。
  • 药监局下发《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近日下发了《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2010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更具有针对性。《计划》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沙拉、凉拌菜、生食水产品、鲜榨果蔬汁、熟肉制品、非发酵豆制品、盒饭等高风险食品和餐盒、一次性筷子、集中消毒餐具等餐饮具进行重点抽检,将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作为监督抽检的重点场所。二是更具有科学性。《计划》的抽检内容,是根据2009年食品安全调查与评价结果、食物中毒报告及日常监管的实际情况,通过风险评估和综合评价确定的。三是更具可操作性。《计划》将国家统一要求与各省实际情况相结合,既包括全国必检的品种,也包括各省(区、市)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选择的可选品种和自行安排的抽检品种。   《计划》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任务完成。国家局将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组织开展相关绩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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