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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青年科技人才相关的资讯

  • 关于2018年度“环境监测青年科技人才”入选人员名单的公示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经2018年度“环境监测青年科技人才”评选会评审推荐,确定了拟入选2018年度“环境监测青年科技人才” 10名,现将入选人员名单公示如下(排名按姓氏笔画顺序):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1、马广文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2、邓 & nbsp 力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3、刘 & nbsp 烁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4、陈多宏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5、陈 & nbsp 楠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6、罗 & nbsp 勇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7、金小伟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8、姜 & nbsp 晟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9、秦迪岚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10、贾立明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黑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nbsp & nbsp & nbsp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公示期为10月16日至22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入选人员有异议的,可通过公示电话或来信反映情况。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 " 公示电话:010-84943025,84943035。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right "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nbsp 《中国环境监测》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right "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环境监测专业委员会& nbsp & nbsp & nbsp 编辑部& nbsp & nbsp & nbsp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right "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2018年10月16日 /p
  • “全国杰出科技人才”及“中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揭晓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今天下午(6月2日)在京闭幕。会上宣布,中国北方车辆研究所中国兵器首席专家、研究员毛明等10人获“全国杰出科技人才”奖 海军工程大学电力电子技术研究所教授王东等10人获“中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奖。  “全国杰出科技人才” 奖是“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奖的子奖项,于2015年经中央批准通过,每两年评选一次,主要表彰奖励在承担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以及前沿、重点学科领域取得原创性、标志性重大成果,在科技界享有崇高声誉、在科技创新中起到核心领军作用的一线科技人才。本届获奖者涵盖了物理、化学、生命、农业、医学、地球、信息、材料、工程科学等学科领域,最小年龄46岁,最大年龄60岁,平均年龄52岁 中国科学院院士3人,女性3人。  “中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奖是中国青年科技奖的子奖项,由中组部、人社部、中国科协共同主办,也是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名额不超过10名,在“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中优中选优产生。本届获奖者涵盖了数学、物理、化学、生命、农业、医学、地球、工程、材料、信息科学等学科领域。第十四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9名,往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1名,最小年龄35岁,最大年龄39岁,平均年龄37岁,女性1人。“全国杰出科技人才”奖获奖者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  毛 明    中国北方车辆研究所中国兵器首席专家、研究员  方 忠    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副所长、量子模拟科学中心主任、研究员  乔 杰(女)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院长、主任医师、教授  李 灿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科学院院士  何满潮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教授、中国科学院院士  陈化兰(女) 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研究员  相里斌    中国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科学院光电研究院研究员  高 福    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中国科学院院士  廖 宏(女)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教授  戴厚良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总经理、教授级高工“中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奖获奖者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东    海军工程大学电力电子技术研究所教授、舰船综合电力技术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电力集成研究室主任  孙斌勇    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张远波    复旦大学物理系教授  陆宴辉    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研究员  周 峰    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研究员  周荣斌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  郑南峰    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教授  胡 郁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轮值总裁、研究院院长  秦礼萍(女)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地球和空间科学学院教授  徐彦辉    复旦大学生物医学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
  • 重磅!2023年中国仪器仪表学会青年科技人才奖揭晓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青年科技人才奖设立于2016年,主要面向信息处理技术、精密仪器与测量、传感器技术、测量与自动控制技术、电子测量仪器、检测技术、视觉测量与图像处理、基于网络的测量技术、生物信息检测、交叉与前沿技术等仪器仪表相关领域广泛征集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中国仪器仪表学会青年科技人才奖,是人才评价服务体系的重要支撑,为引导和激励仪器仪表领域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活力起到了重要作用。2023年度获奖人介绍綦磊北京卫星环境工程研究所北京卫星环境工程研究所高级工程师,研究生企业导师,中国航天科技集团青年拔尖人才。主要从事航天器在轨碰撞感知、泄漏检测、结构健康监测技术研究工作。先后主持国家自然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课题、173领域基金重点项目等10余项国拨课题。提出了基于声阵列传感的在轨航天器结构碰撞感知-泄漏定位-损伤评估方法,突破了“自适应门限碰撞空间碎片撞击定位”、“频率矩阵加权在轨泄漏定位”、“空耦-激光超声损伤三维成像”等关键技术,经鉴定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荣获北京市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1/10)、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1/6)、北京市职工创新成果一等奖1项(1/6)、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2项(1/23, 2/10)、天津市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3/8)等十余项省部级科技奖励;在国内外知名期刊发表论文50余篇,授权发明专利20余项。注重产品开发与技术推广,带领团队先后开发航天器声阵列泄漏碰撞检测仪、手机智联声发射检漏仪、无线声发射检测系统、大抽速飞艇检漏仪等多款产品,并应用于我国新一代载人飞船(试验船)在轨检漏、西气东输管道检漏、核电安全壳检漏、平流层飞艇检漏等重大工程,形成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李进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多年来专注于先进几何/物理/量子/微纳光学仪器与系统技术及其应用研究,重点围绕量子精密测量与传感器技术、先进光学成像系统与三维全息显示系统技术、先进光电器件与传感器技术等方面,通过攻关核心关键技术,取得了一些有意义的创新成果。在Light: Science & Applications、Nature Communications、IEEE 汇刊等国际知名期刊上发表SCI论文70余篇,申请国家专利20项,出版Springer英文专著1部和英国皇家物理学会IOP英文专著章节,获批国家标准1项。主持和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欧盟地平线2020计划、剑桥大学国际合作、国家863项目、航天专项等10余项。入选国家级青年人才、欧盟“玛丽∙居里学者”、洪堡资深学者等和获中国仪器仪表学会青年科技人才奖、剑桥大学BlueSky研究奖等5项。担任Applied Optics和Optical Engineering期刊编委和Chinese Optics Letters青年编委。付强长春理工大学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入选国家级青年人才、中国仪器仪表学会青年科技人才奖、吉林省高层次B类人才、吉林省科技厅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专项、吉林省教育厅高校优秀青年科研创新人才库等,获中国专利奖优秀奖、中国技术市场协会金桥奖、中国产学研协会合作和创新成果奖、中国发明协会发明创业人物奖、吉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和二等奖、吉林省青年科技奖、吉林省专利奖银奖、吉林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科研成果奖等荣誉。主要从事偏振光传输特性测试与成像探测技术研究,在多种环境下偏振光传输特性机理研究、复杂环境下多谱段偏振成像探测、空间目标激光测距成像通信一体化研究方面取得相关成果。近5年主持国家自然基金重大项目课题、军委科技委、装备发展部、国防科工局、吉林省科技厅等项目23项。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20余篇,SCI/EI检索68篇,ESI论文2篇;申请国家发明专利75项和美国专利3项,授权国家发明专利26项和澳大利亚专利3项。科学出版社出版学术著作5部、编著章节6部。担任中国光学工程学会计算光学专业委员、中国电子信息工程科技发展中心专家、国家出版基金《偏振成像探测技术丛书》秘书长、吉林省遥感学会理事、吉林省兵工学会光电子专业副主任委员、吉林省光学学会专题委员等。周志浩重庆邮电大学自动化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柔性传感技术、可穿戴智能传感系统与应用研究。近年来,在Nature Electronics、Science Advances、Matter等国际重要学术期刊发表SCI论文20篇,ESI热点论文2篇,ESI高被引论文6篇,入选2020年全球最受关注的百篇论文榜单(ALTMETRIC Top 100),论文累计被引1000余次。承担国家级、省部级重点项目等6项。入选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香江学者计划,巴渝青年学者。担任重庆市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理事。获得中国仪器仪表学会青年科技人才奖、重庆市自然科学二等奖、川渝产学研创新成果三等奖等。李鹏华中科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微纳传感器/微系统研究。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73基础加强、国家重点研发项目课题、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省部级等项目10余项。以第一/通讯作者在Nat. Commun.、ACS Appl. Mater. Interfaces、Biosens. Bioelectron.等期刊发表SCI论文38篇,SCI他引2600余次、12篇影响因子10、5篇ESI top1%高被引论文、3篇封面/封底论文。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获中国仪器仪表学会青年科技人才奖、日内瓦国际发明展评审团特别嘉许金奖(第一完成人)、Nano-Micro Letters ESI top article award等。担任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微纳器件与系统技术分会理事、Nanotechnology and Precision Engineering期刊青年编委等。主要代表性成果包括:(1)针对高质量二维材料制备、高质量二维材料微纳器件规模化集成制造难题,改进了材料生长工艺以及微纳加工工艺,实现了晶圆级单晶悬空二维材料NEMS器件阵列集成制造。(2)提出单晶悬空、隧穿异质结等新型生化敏感单元,实现超灵敏微纳生化传感器;将二维材料纳米发电机与微纳生化传感器芯片上集成,实现了自驱动生化传感微系统。赵宇鑫现任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材料研究院高级技术专家,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石油石化工业危险气体传感材料器件与小型化装备关键技术研发工作,逐步形成了“时空精细化危险气体MEMS微感知矩阵技术”特色研究方向。迄今,作为主持人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陕西省科技厅、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公司等项目3200余万元。面向国家应急管理部和三大石油公司应急联动系统现场监测需要,攻关开发了系列硬件产品和技术。其中蜂窝组网气体监测系统在工业示范应用中取得了良好效果,便携式多参量有毒可燃气体传感器已获商业推广资质。相关技术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6项,厅局级奖励3项,代表成果“基于介观半导体氧化物材料的微传感芯片研制与应用”获得中国石化前瞻性基础性研究科学奖一等奖。授权中国专利22项、PCT美欧专利2项,技术鉴定1项,并获2022年第四届山东省发明专利奖二等奖、第二十三届中国发明专利优秀奖,创造经济效益累计2.3亿元。以第一/通讯作者身份在Chemical Reviews,Matter,ACS Nano,Biosensor And Bioelectronics,Nano Research,Small Methods等期刊发表SCI论文50余篇。同期受邀担任eScience、Tungsten、《稀有金属》青年编委,信息一处、四处青年/面上项目函评专家,中国材料研究学会智能传感分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以及Small,Advanced Energy Materials,Advanced Science等多个期刊审稿人。
  • 2016中国仪器仪表学会青年科技人才奖获奖名单公示
    2016年中国仪器仪表学会青年科技人才奖自2016年4月起开始征集,至2016年7月31日截止,获得了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响应和支持。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按照《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技奖奖励条例》之规定对申报的科技工作者进行了严格认真的初审、会评,共评选出4位获奖者。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9.1-9.7。  对获奖项目提出异议的,必须提交书面“异议书”。异议书应包括:  1.异议内容及有关异议的事实依据   2.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写明单位名称、法人、联系人、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和传真,并加盖单位公章   3. 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并签字)、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系电话。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书,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建  联系电话:010-82800071 18511551275  邮箱:maliano@cis.org.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号锦秋国际大厦A座2306室2016年中国仪器仪表学会青年科技人才奖获奖名单  1、姓名:张珽,男,1978年3月生人,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  工作单位: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高级职称。  专业专长:纳米技术、传感器技术、敏感电子学。  张珽博士2009年10月加入苏州纳米所,受聘研究员、课题组组长、博士生导师,微纳传感器件与材料方向的学术带头人。该同志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掌握纳米传感器制造的核心技术,专长于纳米敏感材料的可控合成、有序组装和多元材料的复合,注重拓宽和促进研究成果在环境,工业污染控制,以及疾病早期诊断中的实际应用。在纳米传感器研究的领域取得了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学术科研成果 研究成果也得到产业界和媒体的高度关注,相关成果被国内外著名学术媒体报道;他的4个发明专利也已经许可给企业进行推广应用,获得技术许可经费107万元。  2、姓名:窦新存,男,1981年5月生人,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  工作单位: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研究员。  专业专长:微纳传感器与爆炸物检测分析。  窦新存近年来在Nano lett.、Adv. Funct. Mater.、Small等杂志发表论文40余篇,受邀撰写专著章节1章、7篇综述及编辑评论文章,SCI引用560余次,h因子为13,google学术引用663次,i10因子18。申请中国发明专利24项,授权7项,获产品认证1项,并已示范应用。曾获2009年中科院院长奖学金优秀奖,2010年中科院优博论文奖,2011年安徽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等奖项,获得新疆“杰出青年科技人才”、新疆“百名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支持。担任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学术及学位委员会委员、材料物理与化学学科学术带头人,同时是全国气湿敏专业委员会委员、中科院青联委员、中科院创新国际团队成员。担任4个国际期刊编委或特刊编辑和30多个SCI期刊的审稿人。已指导博士后2名,博士研究生3名,硕士研究生10名,指导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中科院院长奖等荣誉。  3、姓名:耿旭辉,男,1986年4月生人,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  工作单位: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副研究员。  专业专长:分析仪器-光学检测器研发。耿旭辉从  事分析化学荧光检测器研究多年,承担国家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和中国科学院的项目多项,在《Talanta》、《Journal of Chromatography A》和其它国内外期刊上发表论文数篇,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2项,申请并受理中4项,在高灵敏荧光检测技术研究方面有建树。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组织观念强,关注国家大事,了解社会动态,提高理论素养。作为一名党员,他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深刻领会一名优秀党员的要求。该同志在任职期间能认真学习,有很强的工作责任感,认真钻研业务,不断自我更新、自我积累,从而打下较系统坚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实际工作中,该同志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独立开展项目工作、管理项目团队,能结合项目实际需要的各专业积极协调相关方,具有较强的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较难的技术问题,勇于创新,具有较强的项目和技术管理能力。  4、吴志生,男,1983年12月生人,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  工作单位:北京中医药大学,副研究员。  专业专长:中药过程分析与控制。获奖人在人才  培养、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方面取得系列阶段性成果,入选了北京市科技新星、大学杰出青年计划等人才项目。受聘于教育部、科技部及北京市项目评审专家。受聘于中国仪器仪表学会近红外光谱专业委员会理事,中华中医药学会中药分析委员会委员,中国中西医结合信息专业委员会委员等。受聘于福建中医药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等院校兼职研究生导师。受聘于中华中医药杂志青年编委,Scientific Reports,J. Pharm. Biomed,分析化学等多份SCI审稿人。受邀担任国际会议iCBEB 2013、iCBEB 2014 两届international Committee。获中华中医药学会十大论文奖,获第三届全国中医药博士生优秀论文奖,获国家卫计委第十二届全国医药卫生青年科技论坛三等奖,获北京中医药大学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获北京中医药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等。
  • 江苏省科协公布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拟资助名单
    日前,江苏省科协发布2023年度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拟资助人选公示,拟确定万志辉等100名同志为2023年度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人选。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苏科协发〔2023〕37号),每人资助3万元人民币,并鼓励受资助人员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分别给予相应的配套资助。2023年度江苏省科协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拟资助人选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序号姓名工作单位性别出生年月推荐渠道1万志辉南京工业大学男1990-9江苏省工程师学会2马 磊中国矿业大学男1989-6徐州市科协3王 玉南京农业大学男1989-10江苏省农学会4王正礼南京大学男1991-12江苏省运筹学会5王成坤南京医科大学男1989-12江苏省生理科学学会6王伟奇南通大学女1990-11南通大学科协7王 琼扬州大学女1991-8江苏省植物病理学会8王超杰江苏大学男1991-9镇江市科协9王 博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男1988-10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10王 鹏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男1989-6南京市科协11王源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男1989-8江苏省汽车工程学会12邓梓龙东南大学男1988-12江苏省工程热物理学会13邓 巍苏州大学男1988-7苏州市科协14左宜波苏州大学男1992-11苏州市科协15龙 寰东南大学女1992-8江苏省电机工程学会16东思嘉南京大学女1992-2江苏省低碳技术学会17田春伟西北工业大学太仓智汇港男1990-6江苏省科教电影电视协会18白 咪南京市儿童医院女1988-7南京市科协19丛启飞苏州大学男1988-8江苏省神经科学学会20司 伟东南大学男1989-7江苏省工程图学学会21成 骋南京工业大学女1991-5江苏省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学会22庄福建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扬州协同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男1991-8扬州市科协23刘 宇东南大学男1990-1江苏省电工技术学会24刘 惠常州大学女1989-9常州市科协25许华健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八五一一研究所男1990-11南京市科协26孙 晗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男1990-4常州市科协27芮 棵江苏大学附属医院男1988-10镇江市科协28苏云燕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放射科女1989-12江苏省医学会29苏海健中国矿业大学男1988-10中国矿业大学科协30杜松林东南大学男1990-6江苏省自动化学会31李 丹东南大学女1988-9江苏省科普作家协会32李 成扬州大学男1988-12扬州市科协33李 阳苏州科技大学男1991-3苏州市科协34李 春南京林业大学男1989-2南京市科协35李昱辰南京农业大学男1989-8南京农业大学科协36李 雯南京邮电大学女1991-8南京邮电大学科协37杨晴晴扬州大学女1989-4扬州大学科协38邴孝利南京农业大学男1989-8江苏省昆虫学会39吴强顺盐城工学院男1993-10盐城市科协40邹文成南京理工大学男1992-10江苏省系统工程学会41邹 栋南京工业大学男1991-9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42汪 涛东南大学男1991-2江苏省能源研究会43沈 雷河海大学男1989-8江苏省力学学会44宋 健河海大学男1988-11江苏省地震学会45张玉晶南京理工大学男1989-10江苏省智能助老装备研究会46张 箭河海大学男1989-2河海大学科协47陈 宇中国矿业大学女1988-12江苏省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学会48陈 诚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男1990-9江苏省水利学会49陈晶晶南京医科大学女1993-5江苏省免疫学会50陈曦晖河海大学常州校区男1991-3常州市科协51金康鹏江苏省人民医院男1992-1江苏省抗癌协会52周广飞江苏沿江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男1988-12南通市科协53郑祖国中国药科大学男1989-6中国药科大学科协54郑 瑞南京医科大学女1992-1江苏省环境诱变剂学会55封 晔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女1989-10扬州市科协56赵正彩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男1988-10江苏省机械工程学会57赵 宇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八研究所男1988-8南京市科协58赵盼盼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女1991-3连云港市科协59胡亚敏江苏大学女1989-7镇江市科协60胡 珀南京中医药大学女1993-10江苏省中医药学会61胡博伦江南大学男1995-6江苏省声学学会62段晓辉国家超级计算无锡中心男1993-9无锡市科协63姚东宁南京医科大学男1990-11江苏省药物研究与开发协会64秦 超南京农业大学女1989-1江苏省土壤学会65贾子晔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女1990-10江苏省通信学会66夏阳超中国矿业大学男1991-8江苏省煤炭学会67夏 骏江苏大学男1992-11江苏大学科协68顾亚云南京医科大学男1989-12南京医科大学科协69顾鹏飞南京理工大学男1990-11江苏省军工学会70钱 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男1993-12南京市科协71倪 磊南京工业大学男1988-10南京工业大学科协72徐小玉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女1990-4常州市科协73徐 扬扬州大学女1989-9江苏省遗传学会74徐 俊东南大学男1990-5江苏省信息技术应用学会75徐 亮江苏大学男1989-9镇江市科协76徐 铭南京师范大学女1994-5江苏石油学会77郭秀峰无锡学院男1988-11无锡市科协78唐 颂南京理工大学男1990-10江苏省材料学会79唐 超南京中医药大学男1991-2江苏省病理生理学会80唐 童扬州大学男1989-12江苏省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81浦浙宁无锡市人民医院男1989-10无锡市科协82梅 菲江苏迈威康新药研发有限公司男1988-7泰州市科协83曹志超南通大学男1988-9南通市科协84曹朋飞江苏科润膜材料有限公司男1989-12淮安市科协85曹 鑫南京师范大学男1993-7江苏省化学化工学会86龚 鹏中国矿业大学男1988-12徐州市科协87谌瑞宇南京理工大学男1989-8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学会88隋倜倜河海大学男1989-1江苏省海洋湖沼学会89葛明政南通大学男1990-10南通市科协90葛 新南京医科大学男1990-4江苏省营养学会91焦欣洋宿迁学院女1991-8宿迁市科协92游 波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女1989-10南通市科协93谢 星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女1989-7江苏省畜牧兽医学会94赖晓明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男1990-12江苏省地理学会95蔺哲广扬州大学男1989-11扬州市科协96阚 阚河海大学男1990-6江苏省水力发电工程学会97潘荣容南京大学女1991-9江苏省分析测试协会98薛龙生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男1990-3江苏省航空航天学会99魏卡佳南京理工大学男1989-1江苏省颗粒学会100魏 通东南大学男1993-1江苏省人工智能学会
  • “国土资源部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名单公布
    国土资源部日前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第四批获得“国土资源部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称号人员名单。   姓 名 推荐单位   杨天南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   朱弟成 成都地质矿产研究所   周建春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   葛晓立 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   陈晓东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   曾令森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   朱锦旗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方 慧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   张志军 中国地质博物馆
  • 8部委联合发出倡议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全面发展
    作者:高雅丽 来源:中国科学报青年科技人才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力量和生力军,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支撑。为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全面发展,5月30日,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防科工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联合发出《关于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全面发展联合行动倡议》(以下简称《倡议》),号召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开展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全面发展联合行动,为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提供不竭动力。《倡议》提出,要关心青年科技人才所思所想。建设网上科技工作者之家、科技人才信息平台、“一站式”服务平台等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科技人才的线上平台,健全思想状况调查机制,及时准确把握思想动态。开通心理咨询服务热线,为青年科技人才提供心理辅导和压力舒缓。帮助解决好青年科技人才在创新创业、婚恋交友、老人赡养、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操心事、烦心事,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倡议》提出,要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扩大科学大师名校宣传工程、学风传承行动等项目支持力度和覆盖范围,提高“最美科技工作者”、“最美教师”、“大国工匠”等典型宣传中的青年科技人才比例,引导青年科技人才厚植家国情怀,坚定创新自信,弘扬优良学风,扣好学术生涯“第一粒扣子”,把个人理想和科学追求融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事业中。《倡议》指出,要激励青年人才脱颖而出。完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全链条培养体系。加大国家重大人才计划、科技项目、科研基金对青年科技人才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增加青年人才托举工程资助数量。加强部委联动,实施表彰奖励提升计划,发挥好中国青年科技奖、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等表彰奖励的典型示范作用。鼓励社会力量设立青年科技人才奖项,促进青年才俊奔涌而出。《倡议》指出,要营造良好创新生态。倡导“亲清”师承关系,破除“圈子”文化,反对导师在学生独立开展的论文、项目和研究中“挂名”。倡导用人单位完善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机制,杜绝简单以论文数量、人才“帽子”、科技奖励和项目承担经历为决定性依据的评价。落实科研人员减负专项行动,破除“官本位”传统思维,改变“填表式”管理模式,解决评估检查多、会议多、报销难等问题,让青年科技人才把主要精力投入科技创新和研发活动。《倡议》强调,要强化组织建设和平台支撑。各级学会主动吸纳青年会员,支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在学会任职。加强对新型研发机构、创新联合体、企业研发中心、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科技组织中青年科技人才的联系服务和工作覆盖。强化青年科学家学术沙龙、博士生学术年会等青年学术交流品牌,切实提高青年科技人才在各类学术交流中的参会比例和发言名额。鼓励支持青年科技人才以所学所研开展科技志愿服务,在服务社会中受教育、增才干、作贡献。《倡议》提出,要拓宽国际视野。坚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支持更多青年科技人才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深度参与全球科技治理,鲜明提出中国科技界的创新主张和道义值守。支持更多青年科技人才积极加入国际科技组织并发挥作用,在国际交流中当好“科技使者”,讲好中国故事,发出中国声音,大踏步走向世界科技舞台中央。
  • 2022年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青年科技人才奖获奖名单公布
    为引导和激励仪器仪表领域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活力,充分发挥青年人才在科技强国事业中的重要作用,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组织开展青年科技人才奖评选,评审委员会按照《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之规定对2022年青年科技人才奖申报人进行了严格认真的形式审查、初评、会评,共评出青年科技人才奖5人,名单如下:青年科技人才奖(排名不分先后)序号姓名工作单位专业专长1刘会聪苏州大学机械电子2林启敬西安交通大学仪器科学与技术3何赟泽湖南大学仪器科学与技术4张弛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微纳能源与传感5尤睿北京信息科技大学仪器科学与技术
  • 《“十三五”国家科技人才发展规划》印发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科技部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科技人才发展规划》的通知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国科发政〔2017〕86号 /p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中央、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司(局): /p p   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坚持把人才资源开发放在科技创新最优先的位置,优化人才结构,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科技人才制度优势,努力培养造就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科技部制定了《“十三五”国家科技人才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地区的实际贯彻落实。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科 技 部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7年4月13日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十三五”国家科技人才发展规划 /strong /p p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深入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中长期科技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为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供科技人才支撑,为2050年实现建成世界科技强国目标奠定坚实基础,按照《“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十三五”国家科技人才发展规划》(以下简称《科技人才规划》)。 /p p    strong 一、形势与需求 /strong /p p   科技人才是指具有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具备科学思维和创新能力,从事科学技术创新活动,对科学技术事业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劳动者。主要包括从事科学研究、工程设计、技术开发、科技创业、科技服务、科技管理、科学普及等科技活动的人员。 /p p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大力培养和吸引科技人才已成为世界各国赢得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性选择。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的决胜阶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必须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新要求和国内外科技创新的新趋势,大幅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一支数量与质量并重、结构与功能优化的科技人才队伍。 /p p   “十二五”期间,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总体要求,我国科技人才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科技人才呈现竞相涌现、活力迸发的新局面。 /p p   ——科技人才队伍迅速壮大,科技人力资源总量超过7100万,研究与发展(R& amp D)人员总量535万(折合全时当量为371万人年),均跃居世界第1位 企业R& amp D人员占全部R& amp D人员全时当量的78.1%,已成为我国R& amp D活动的主体 “十二五”期间回国人才超过110万,是前30年回国人数的3倍。 /p p   ——科技人才结构和布局不断优化,青年科技人才成为科研主力军和生力军,科技创业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 区域科技人才布局趋向合理,中西部地区科技人才总量有较大增长 在装备制造、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航空航天、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新能源、农业科技等重点领域,涌现出一批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p p   ——科技人才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发表在各学科最具影响力国际期刊上的论文数量连续六年居世界第2位,高被引国际论文数量排在世界第3位,农业、化学、计算机科学等8个学科领域被引次数位列世界第2位,国内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居世界第1位和第2位。我国科学家相继获得一批国际科技奖项。 /p p   ——科技人才计划效果显著,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千人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国家“万人计划”)、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长江学者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一系列科技人才计划与工程,涌现出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端创新人才。 /p p   ——科技人才聚集效应初步形成,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众创空间等科技人才基地,一批优秀企业家加速涌现,成为引领创新创业浪潮的核心力量。 /p p   但是,我国科技人才发展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科技人才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科学前沿领域高水平人才、高端研发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存在较大的供给缺口 二是科研机构选人用人自主权不够,“以人为本”的科技人才评价激励机制亟待完善 三是科技人才投入整体不足,且在行业、领域、区域间的配置不均衡 四是科技人才流动渠道不够畅通,在产学研之间的流动存在制度性障碍 五是有利于科技人才成长的政策环境和保障机制建设尚待加强。 /p p   “十三五”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的冲刺阶段,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创新提出更加迫切的需求。我国科技人才工作要紧紧围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加强人才工作的系统部署和谋划,使之与国家急需解决的战略任务相匹配。优化调整人才内部结构及区域布局,整体提升创新人才资源的供给水平,逐步形成有利于创新型科技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良好环境,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推动创新成果有效转化,为创新型国家建设提供强大的科技人才队伍保证。 /p p    strong 二、指导思想与目标 /strong /p p   (一)指导思想 /p p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主线,确立在科技创新中人才资源优先开发的战略布局,按照“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指导方针,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发挥政府在统筹协调、完善服务、优化环境中的主导作用和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科技人才制度优势,优化科技人才队伍结构,提升科技人才创新能力,激发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推动科技人才队伍向量的增长和质的提升并重转变,为2020年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p p   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p p   ——以科技人才优先发展为导向。理顺人才工作和科技发展的关系,确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在科技创新中不可替代的核心地位,从战略高度确保科技人才优先发展。充分发挥科技人才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做到科技人才资源优先开发、科技人才结构优先调整、科技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科技人才制度优先创新。 /p p   ——以服务国家战略为优先需求。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变革科技人才工作方式方法,加强重点领域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支持有利于激活创新要素的探索和实践。研究制定围绕“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与雄安新区建设、长江经济带建设、“中国制造2025”、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以及国家重大项目和重大科技工程等人才支持措施,促进区域间人才的合理流动与协同创新,加强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提升面向重点领域和产业发展的人才供给能力。 /p p   ——以优化科技人才结构为重点。促进科技人才优化配置,形成科技人才在不同年龄、区域、学科、领域、行业等的合理分布。以高层次科技人才为引领,着力解决基础前沿和重点产业领域人才匮乏的问题 加强培养企业创新人才,大力提升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作用和能力 实现科技创新的依托力量从“小众”到“万众”的转变,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形成各类人才衔接有序、梯次配备的合理结构。 /p p   ——以创新人才体制机制为手段。加快科技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重点破除束缚创新驱动发展的人才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赋予科研机构选人用人自主权 健全科技人才分类评价与激励机制,强化研发人员创新劳动同其利益收入对接,激发全社会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p p   ——以提升人才创新能力为核心。注重提高科技人才队伍质量,把“质量优先”贯穿到科技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等全过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入实施重大人才工程 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重点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 建立以能力和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制度,释放科技人才创新潜能,大力提高我国科技人才国际竞争能力。 /p p   (二)规划目标 /p p   到2020年,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初步形成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富有活力的科技人才队伍,科技人才培养体系和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在重点领域形成科技人才国际竞争优势,为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p p   ——科技人才队伍规模稳步扩大。我国R& amp D人员全时当量由2014年的371万人年达到2020年的480万人年以上,R& amp D研究人员全时当量由2014年的152万人年达到2020年的200万人年以上,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究开发人力投入由2014年的48人年提升到2020年的60人年以上。 /p p   ——科技人才结构显著优化。基础研究人员占R& amp D人员的比重达到7%左右 重点产业领域人才和科技创业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企业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的比重持续增加 年龄结构梯次配备,院士等高层次科技人才的平均年龄逐步降低 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科技人才总量有较大增长。 /p p   ——科技人才资源开发投入力度明显增强。健全多元人才投入机制,R& amp D人员年人均研发经费由2014年的37万元/年提升到2020年的50万元/年,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进一步缩小。提高人才投资效益,人才使用效能获得较大提升。 /p p   ——科技人才的国际竞争力显著提高。在基础研究领域涌现出一批世界一流的科学家,在前沿技术和战略高技术领域拥有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在重点产业领域拥有一批高端工程技术人才,在新兴技术领域拥有一批创新创业人才。 /p p   “十三五”期间,我国科技人才工作的总体部署是:一是理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形成创新型科技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布局,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加快科技人才队伍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 二是改革和完善人才发展机制,深入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加快优秀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重视对引进人才的使用、后续支持和跟踪服务 三是清除人才管理中的体制机制障碍,充分给予科技人才科研自主权,尊重科技发展和科技人才成长规律,对从事不同创新活动的科技人才实行分类评价和有效激励,充分激发科技人才特别是中青年科技人才的创新活力 四是按照市场规律促进科技人才良性有序流动,优化科技人力资本配置,探索新型科技人才与智力流动服务模式 五是逐步形成有利于创新型科技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科研生态环境,依托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推动创新成果有效转化,为创新型国家建设提供强大的科技人才队伍保证。 /p p    strong 三、重点任务 /strong /p p   (一)加快科技人才队伍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p p   突出“高精尖缺”导向,促进科学研究、工程技术、科技创业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协调发展,形成各类科技人才衔接有序、梯次配备、合理分布的格局。 /p p   造就一支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加大战略科学家、杰出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的培养支持力度。打造一支具有前瞻性和国际眼光的战略科学家队伍。加快推进科学家工作室建设,采取自组团队、自主管理、自由探索、自我约束的管理制度,使科学家及其团队能够潜心从事科学研究,提升我国科学家在国际上的影响力。研究制定国家重大战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工程等的人才支持措施,重点培养一大批善于凝聚力量、统筹协调的科技领军人才,逐步推广以项目负责人制为核心的科研团队组织模式,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加大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发现、培养和资助力度,对青年人才开辟特殊支持渠道,建立适合青年科技人才成长的用人制度,增强科技人才后备力量。以各种研发平台为载体,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系统培养大批产业关键领域优秀创新团队,形成科研人才和科研辅助人才的梯队合理配备。 /p p   加强产业技术人才、科技金融人才和科技型企业家队伍建设。围绕国家急需紧缺的重点产业领域,培养一大批面向生产一线的专业技术人才、科技金融人才和创新型企业家。每年培训百万名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 在全国建成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120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培养1000万名高技能人才。重点扶持一大批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的优秀科技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 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全球战略眼光、管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科技型企业家队伍。 /p p   调整和优化科技人才队伍的区域结构。加大对西部地区、边远地区、民族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通过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统筹支持符合条件的、在中西部开展的相关科研工作 鼓励和支持这些地区科技人才申报国家科技人才计划 完善人才到西部地区、边远地区、民族地区创业的后补偿机制和奖励政策。进一步完善中西部与东部对口支援等制度,支持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合作,提高欠发达地区人才的开放性和流动性。按照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统一部署,加强中西部地区科研基地建设,引导和支持中西部地区建设高水平的区域性产业技术研发组织,吸引更多科技人才集聚,缓解科技人才区域分布不平衡和欠发达地区人才匮乏的问题。 /p p   (二)大力培养优秀创新人才 /p p   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培养、锻炼和造就创新人才的体系,动员全社会参与到创新人才培养实践的探索中来。 /p p   构建创新型人才培养新模式。探索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开展启发式、探究式教学方法改革试点,改革基础教育培养方式,尊重个性发展,强化兴趣爱好和创造性思维培养,提高创新实践能力。加快部分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技术型高等学校转型,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试点,促进企业和职业院校成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双主体”。科学调整研究生招生结构,有针对性地适度扩大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探索增加专业型研究机构的博士点 探索研究生培养科教结合的学术学位新模式,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增进教学与实践的融合,建立以科学与工程技术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改革博士后制度,发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在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培养中的主体作用,为博士后从事科技创新提供良好条件保障。完善高端创新人才和产业技能人才“二元支撑”的人才培养机制,适应市场和产业发展需求变化,推动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在人才培养中的科学分工与有效协同。突出用中培养,充分发挥国家科技计划、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科研基地和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等对人才培养的示范作用。引导推动人才培养体系与产业发展和创新活动全过程的有机衔接,形成产学研用结合的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 /p p   深入实施重大人才工程。以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为契机,更大力度实施国家“千人计划”、国家“万人计划”等重大科技人才工程,落实好配套支持政策。加强相关人才工程的顶层设计和相互衔接,推动人才工程项目与各类科技计划和基地建设相衔接,合理确定各类人才支持数量和比例,积极发挥人才工程项目的牵引带动作用。启动实施基地和人才专项,在重大人才工程与人才专项中建立中青年领军人才承担任务的优先机制,对35岁以下具有研究潜力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给予重点支持 给予女性科技人才适当的倾斜性支持。 /p p   加强科技管理、服务和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一批具备国际视野、了解国际科学前沿和国际规则的中青年科技管理人才,提升科技管理人才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开展全国科技管理干部轮训,开展创新组织科技管理能力培训试点,分级分类构建科技管理培训体系和网络基地。加强专业化实验支撑和科研辅助人才队伍建设,壮大科技成果推广和转移转化人才队伍,建设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职业经理人队伍。鼓励和促进公共科技传播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支专兼职结合的科学普及人才队伍,培育专业化的科普创作、产品研发和科普讲解人才。 /p p   (三)重点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 /p p   实施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创新人才引进政策,更大力度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p p   加强重点领域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发挥政府投入引导作用,鼓励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个人等有序参与人才资源开发和人才引进。围绕国家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和发展方向,大力引进能够引领国际科学发展趋势的战略科学家,从事科学前沿探索和交叉研究、具有创新潜质的优秀科学家,以及开展重大产业技术应用基础研究的科学家。着力引进具有推动重大技术创新能力的科技领军人才。注重引进适合领衔国家重大科研任务、重大工程建设的领军人才。重视港澳台杰出科技人才的引进和使用,注重引进青年人才。制定并不断完善国家引才指导目录,更大力度实施国家“千人计划”,吸引万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来华)创新创业。对有助于解决长期困扰我国关键技术、核心部件难题的国家急需紧缺人才,开辟专门渠道,实行特殊政策,实现精准引进。率先在国家实验室等重大科研基地开展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开展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非涉密部分岗位全球招聘试点,提高科研机构负责人全球招聘比例,吸引海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全职工作。鼓励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设立短期流动岗位,聘用国际高层次科技人才开展合作研究。为海外引进人才及家属提供与国际标准相衔接的医疗、教育和社会保障,切实解决生活难题。 /p p   实行更加开放的外国人才引进政策。改革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制度,精简许可办理程序,推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全面实施。对高端人才开辟绿色通道,简化手续 对急需紧缺人才不设数量限制,优先审批。明确外国人才申请和取得人才签证的标准条件和办理程序,为外国人才来华工作、出入境提供便利。放宽外国留学生在华工作限制,允许获得学位的优秀研究生毕业后直接在华工作,逐步完善留学生实习居留、工作居留和创新创业奖励制度。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人才认定机制,进一步放宽外国人申请永久居留的条件。对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在创办科技型企业等创新创业活动方面,给予中国公民同等待遇。 /p p   创新海外高层次人才引智模式。支持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设立海外研发机构,加强国际研究网络构建,吸引当地高层次创新人才从事研发活动。实行支持中国公民设立的企业利用国外科技资源的政策,推动中国企业并购、设立海外研发机构、加强与国外高等学校和研究机构科研合作等,充分利用当地高层次创新人才为企业服务。打造“一带一路”科技人才智库,搭建创新创业人才跨界平台。 /p p   (四)营造激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态 /p p   着力构建符合学术发展规律的科研管理、宏观政策、学术民主、学术诚信和人才成长环境,为培养优秀科技人才、激发科技工作者创新活力打下良好基础。 /p p   优化科研学术环境。大力弘扬创新文化,厚植创新沃土,倡导学术研究百花齐放、百家争鸣,鼓励科技工作者打破定式思维和守成束缚,勇于提出新观点、创立新学说、开辟新途径、建立新学派。坚持道德自律和制度规范并举,建设集教育、防范、监督、惩治于一体的学术诚信体系。实行严格的科研信用制度,建立学术诚信档案,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 /p p   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大力倡导敢为人先、宽容失败、崇尚创新、创业致富的价值导向,依法保护企业家的创新收益和财产权,积极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创客文化。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型孵化模式,为创新创业人才成长提供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发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互联网+”集众智、汇众力的乘数效应。 /p p    strong 四、体制机制创新 /strong /p p   (一)改进科技人才选拔使用机制 /p p   完善科技人才使用管理体制,创新科技人才选拔和使用机制。 /p p   推动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在国家政策制度框架下,扩大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在编制管理、人员聘用、职称评定、绩效工资分配、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实行有利于开放、协同、高效创新的扁平化管理结构。由用人单位根据需求自主设置岗位和内设机构,自主探索多样的岗位管理模式。鼓励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依据市场规则和市场价格,引进和使用高层次人才。明确绩效工资的来源渠道,由科研机构自主决定科技人才的绩效考核方式和分配办法。 /p p   完善国际人才使用机制。实施人才交流计划,形成制度化的人才国际交流支持机制。鼓励外国人才参与我国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放宽参与条件,取消不必要的限制性规定。支持引进国外科研管理理念和机制,试点建立外国高层次人才担任重大项目主持人或首席科学家制度。支持国内科技智库的能力建设,鼓励其与国外一流科技智库和国际组织开展长期合作。 /p p   (二)健全科技人才评价激励机制 /p p   实行科技人才分类评价,建立以能力和贡献为导向的评价和激励机制。 /p p   建立科学的人才分类评价标准体系。对从事基础和前沿技术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等不同活动的人员,完善分类评价标准和办法,突出能力和业绩导向。对从事基础研究的科技人才突出中长期目标导向,推行代表作评议制,评价重点从研究成果数量转向研究质量、原创价值和实际贡献,允许科学家采用弹性工作方式从事科学研究。对从事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的科技人才注重市场检验和用户评价。对从事成果转化的科技人才,重在考核其技术转移能力和其科研成果对经济社会的影响。 /p p   健全科技人才评价流程与制度体系。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术自治制度,推行第三方评价,拓展社会化、专业化、国际化的评价机制,拓宽科技社团、企业和公众参与评价的渠道。在高水平的研究机构引入国际同行评议,针对非共识性人才试点设立绿色通道。进一步深化职称评审制度改革,突出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合理界定和下放职称评审权限 探索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职称直聘办法,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申报参加职称评审渠道。改革国家科技奖励制度,优化结构、减少数量、提高质量,逐步完善推荐提名制,加大对杰出科学家、优秀创新团队和青年人才的奖励力度,强化奖励的荣誉性。健全监督机制,完善与专业评价结果相关联的信誉鼓励和追责机制。强化对各类人才专项及入选者的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严格执行退出制度。 /p p   推动形成体现增加知识价值的收入分配与激励机制。按照国家统一规定逐步提高科研人员的基本工资水平,在保障基本工资水平正常增长的基础上,推进科研机构实施绩效工资,并建立绩效工资稳定增长机制。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对从事基础性研究和社会公益研究的人员,适当提高基础工资收入,对青年人才根据工作任务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加大激励力度。允许科研人员从事兼职工作获得合法收入,加大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奖励,建立健全后续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反馈机制,推行科技成果处置收益和股权期权激励制度,使科技人员潜心研究。改变个人收入与项目经费过度挂钩的评价激励方式,加强对科研人员的长期激励。提高科技人才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让各类主体、不同岗位的创新人才都能在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中得到合理回报,全面激发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的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积极性。探索对符合条件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负责人实行年薪制,对急需紧缺等特殊人才实行协议工资、年薪制等分配办法。研究制定技术技能人才激励办法,探索建立企业首席技师制度,试行年薪制和股权制、期权制。 /p p   (三)完善科技人才流动配置机制 /p p   清除人才流动障碍,优化人力资本配置,按照市场规律让科技人才自由流动,提高社会横向和纵向流动性。 /p p   建立健全人才双向流动机制。允许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设立一定比例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科技人才兼职。允许符合条件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的科技人才经所在单位批准,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形成可进可出的双向流动的保障机制。试点将企业任职经历作为高等学校新聘工程类教师的必要条件。改进科技人才薪酬和岗位管理制度,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破除科技人才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鼓励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试点推行“有限期聘用”制度,健全机制、畅通渠道,调整和优化队伍结构。推动内地与港澳台科技人才交流与合作。 /p p   推动人才向基层和欠发达地区流动。鼓励支持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探索建立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在人事管理、职称评定、工资待遇、成果转化、财政支持、收入分配等方面进行改革试点。建立派出单位、科技人才和服务对象三方知识产权分享和利益分配机制,形成科技人才服务基层的长效机制。通过提高补贴标准等多种方式,切实提高在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科技人才的收入水平。加强对科技人才服务基层工作的支持,促进公共科研机构面向所有科技人才开放,提供研发、信息和咨询服务。 /p p   促进科技人才学术交流。对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的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实行导向明确的区别管理,鼓励科技人才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和合作,放宽对学术性会议规模、数量等方面的限制,为科技工作者参加更多的国际学术交流提供政策保障和往返便利。完善访问学者制度,扩大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短期流动岗位数量,推动跨地区人才开展合作研究、学术交流或讲学。完善国际组织人才培养推送机制,支持我国科学家牵头组织或参与国际大科学工程,在国际学术组织担任职务。 /p p   (四)创新科技人才服务保障机制 /p p   建立和完善科技人才服务体系,为科技人才的开发、培养、评价和流动等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保障。 /p p   构建统一开放的科技人才市场。发展职业经理人人才市场、高新技术人才市场等内外融通的专业型人才市场及网络人才市场。制定人才服务业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加强人才市场执法队伍和人才中介机构从业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人才服务从业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实现人才服务机构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倡导和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人才服务领域,加大科技人才服务融资投资规模,促进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才培训、人才测评等人才服务专业领域发展。 /p p   建立健全专业化、行业化的科技人才公共服务体系。明晰政府部门在人才公共服务中的职能定位,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公共政策和管理服务向非公有制组织人才平等开放。推进公共人才服务主体的多元化与专业化,加强人才公共服务均等化服务。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对人才公共服务的监督管理,建立创新人才维权援助机制。建立重点产业、行业和领域人才供给和需求信息的调查制度,推进人才公共服务的信息化进程。加大对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经费投入。 /p p   拓展科技人才服务新模式。搭建科技人才服务区域和行业发展的平台,建设科技领军人才创新驱动中心,探索人才和智力发展的长效服务机制。探索“互联网+科研服务”,促进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科技资源和科技服务对社会公众开放共享,完善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的运行和服务。鼓励各类科技服务机构为科技人才,尤其是创新创业人才提供法律、知识产权、财务、咨询、检验检测认证和技术转移等高端服务。 /p p    strong 五、组织措施 /strong /p p   (一)加强统筹协调 /p p   构建高效的科技人才工作组织体系,明确科技人才工作的制度规范、组织形态、任务目标和责任权限,协调推动各类科技人才政策措施和相关科技人才工程的实施。科技人才工作要涵盖从中央到地方的各个领域、系统、企事业单位,各级政府科技部门设立相应的科技人才职能机构,具体承担本地区本部门的科技人才工作。承担相应科技工作的系统、部门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相应的职能机构,或在有关机构内确定相应的科技人才管理职能,具体承担科技人才管理和服务工作。 /p p   (二)落实条件保障 /p p   健全科技人才投入保障机制,为培育和开发高质量的科技人才队伍奠定基础。加强科技人才投入结构和布局的顶层设计,实施促进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的财政政策,各级政府合理保障对人才发展的投入。发挥人才发展相关资金、产业投资基金等政府投入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投入机制。加大对新兴产业以及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培养的投入力度,加大人才中西部地区培养的投入力度,加大对青年人才的支持力度,加大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人才工作投入,推进科技人才政策分类支持、精准激励和普惠保障,形成定位清晰、公平透明、稳定预期的长效机制。 /p p   (三)夯实基础设施 /p p   以科技人才工作信息化为基础,坚持政府主办与购买服务相结合。建立重点行业和领域人才供给和需求信息的调查制度,探索推行科技人才唯一标识制度,建立多源信息的关联共享与安全机制,有序推进科技人才信息数据库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科技人才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机制,强化科技人才流失问题研究,探索建立科技人才安全预警体系。 /p p   (四)强化督促考核 /p p   加强对《科技人才规划》各项政策制定、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将《科技人才规划》落实情况纳入对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的绩效考核。加强科技人才计划全链条管理,建立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协同推进机制,加强对人才计划实施效果的评估。 /p p br/ /p
  • 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迈入新征程
    创新能力是民族进步、国家兴旺发达的动力源泉,建设科技强国是新时代中国发展的重要方略,国际化的科技人才队伍是我国掌握全球科技竞争先机的核心力量,而科学、公正、多元的评价与激励体系则是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的关键所在。5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指出,在人才评价上,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  2018年,《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等若干措施的通知》发布,我国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迈入了新征程,31个省、市、自治区针对“三评”改革、科技人才分类评价纷纷出台相应政策与实施办法、开展试点工作,掀起破除“四唯”、给科技人员“减负”授权的改革浪潮。  各省市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的共性特征  通过对31个省市自治区有关部门发布的“三评”改革或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改革措施梳理总结可以发现,新时期各地科技人才评价改革以中央相关文件为核心,拥有十点共性特征。  一是坚持以分类评价为主线,针对各领域人才特点分类施策。各地纷纷根据自身科研与产业创新发展的现实需求,对人才队伍进行了不同的类型划分与评价考核。  二是破除“四唯”,强调品德、能力、业绩兼具的评价体系。德才并重,以德为先,对学术造假、学术不端的科研人才“零容忍”,破除人才“帽子”与物质奖励相关联的现象。  三是尊重用人单位自主权,推动有能力的单位切实开展自我评审与聘任。去“行政化”,防“官本位”。  四是创新发展多元评价方式,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对于基础研究人才、应用技术与研究人才等各领域人才采用同行评价、市场与社会评价不同的组合评价方法,认可和尊重多维、有价值的科学贡献。  五是改进人才评价机制与流程,促进人才评价结果互通共享。科学设置评价周期,畅通评价渠道、打破户籍、地域、所有制等关系限制、简化评价流程、并推行科研信用体系建设,实现评价结果公开共享。  六是完善激励评价措施,增加人才在评价中的“获得感”。赋予人才在科研项目的“人权、事权、财权”,科研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与薪酬、选人用人结果紧密相连,推行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年薪制,让人才真实地从评价中获得利好。  七是优化人才评价环境,打造公平公正的健康生态。开展人才评价法制建设,完善评价规章制度,建立专家数据库、资源共享制度、专家责任和信誉制度,让公正评价从制度生根,逐渐发展形成平等、开放、包容的科技创新环境。  八是健全人才评价服务保障体系,推进政府部门简政放权。积极鼓励市场和社会专业机构提供评价服务,有序承接政府人才评价职能。  九是加快人才评价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强化契约精神管理模式。建立政府监管、单位(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人才评价监管体系,建立全流程的监督管理回溯制度。  十是实行特殊人才专项评价方式,设置特殊人才破格聘用与评价渠道。对重点领域人才实现举荐制度并采用特殊评价渠道。  各省市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的特色经验  各地在落实中央关于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要求的过程中,纷纷结合自身情况,对改革进行了一些新的尝试。  北京推出以职称代表作制度为核心的人才评价体系。职称制度涉及科技工作者待遇与晋升等直接利益,长期以来备受关注,北京市职称制度改革以科技人才分类评价为抓手,针对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人工智能)、农业技术人员等各领域分别提出了详细的改革意见,以实行职称代表作制度、拓展职称评价范围、创新职称晋升制度为核心,为推进科技人才分类改革提供制度保障。  上海推出与国际接轨的重点产业人才评价体系。上海市在推动人才分类评价改革过程中牢牢把握自身特色,金融行业对标国际标准,采用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等国际认证结果,推动国内职称评价机制与国际标准接轨,简化评价手续,提高金融人才国际化水平。同时,推动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内部的行业龙头与协会制定领域内人才评价标准,填补了相关领域人才评价空白,为推动产业创新发展打入“强心剂”。  广东推出关注科技成果转化与专利发明的人才评价体系。广东省提出科研人员作为第一主持(责任)人研发具有市场发展前景和应用价值的高新技术并成功实现转化和产业化的,单个技术转让项目或技术交易额都可以按一定比例代替纵向课题参与评审。加大职称评审中专利指标的权重,专利指标可以按照一定比例代替论文发表。开展知识产权专业资格评价,将专利服务和专利代理纳入职称评价体系。鼓励纳入高层次人才工程或获得国际国内高级奖项的人才可直接获得正高职称。各项改革措施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市场价值、专利发明和知识产权予以认可,为产权保护和制度创新增添活力。  浙江推出以科技创新实践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浙江在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过程中,督促各科研事业单位承担主体责任,实行职称评聘与专技岗位竞聘相结合,以岗位作为等级阶梯,鼓励优秀科研人员越级竞聘,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同时,为了促进企业科研事业的发展,鼓励博士、博士后到企业进行科研工作,并且对于取得重大成果的博士后可直接晋升研究员职务,真正做到高层次人才去企业工作“不浪费”,打通企业科技评价与传统科研职称评比的制度壁垒。  各省市针对自身产业、科技事业发展特点,纷纷创新科技人才评价方法。河北省、辽宁省提出科研项目的容错免责机制。对于探索性强、容错性高的科研项目,如果目标清晰、方案合理,成员尽职履责但仍没有完成项目的,经确认后可视为结题,不影响其从事其他科学研究,极大激励科研人员进行基础研究、困难问题研究的积极性。福建省针对自身台湾人才聚焦的特点,鼓励支持台湾同胞参加向台湾居民开放的国际职业资格考试,各单位已经引进台湾专业人才的,可根据需要直接认定专业技术水平,进行自主聘任,促进台湾人才带动科技进步、产业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  国外科技人才评价的经验做法  各国在科技人才评价上也有不少独特的经验和做法。  德国马普学会采用“哈纳克原则”——让最优秀的人来领导研究所,宏观统筹研究方向并向科研人员授予自主权,同时,采用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评价的动态管理理念,结合定量和定性数据及时评价科研人员工作。进行同行评价,并采用适合的遴选机制与回避制度,马普学会的科学咨询委员会共有830名评议委员,集中了行业翘楚,充足的评审团基数也保证了参评人员和评议委员可以在有利益关系时能够实行回避,保证评审的公正性。实行可观的激励机制。德国公立大学、公立研究所实行W系列工资标准,注重绩效和竞争导向,教授税前月薪可达7000欧元左右。同时德国设立了莱布尼茨奖、索菲亚奖等全球性奖项,为对人类科学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提供至高的荣誉和高额的科研资助。  剑桥大学于2004年正式推行“员工评议与发展计划”。一是将员工发展和组织发展相结合,评价指标让员工的个人职业生涯与组织的长期繁荣稳定地维系在一起。二是双向评议的制度体现了组织与员工互相的尊重和信任,双方良好的沟通意见反馈方式让员工和组织都能够为了彼此的发展共同努力。三是为员工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坚实保障,为员工解决后顾之忧。  日本文部科学省实行分层考核,强调团队合作。在科研机构内部进行直接领导考核、中层主管考核与高层领导考核,注重科研团队的配合协作。考核公开公正透明,日本各高校对于人才考核的细则都公开向社会发布。另外还有完整的数据跟踪反馈。为了保证科研项目按计划完成设立“进度表”,方便进行及时反馈与追踪。  我国科技人才评价的问题与未来发展建议  “三评”改革和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改革实行以来,我国以分类评价为主线、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精简人才“帽子”、破除“四唯”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改革在各地开花结果,但几年来的实践也存在一些问题,包括同行评议制度建设存在困难,“三评”改革后“四唯”现象仍然存在,青年人才、企业人才举荐与评价仍存在困境,等等。  针对目前我国科技人才评价中存在的问题,首先,要树立正确的评价理念,推行代表作评议制度。正确认识到评价科技人才的目的是为了服务科技创新产业的发展,评价应突出品德、业绩与能力的综合考核,尤其是要推进代表性成果的质量、贡献与影响。其次,要完善同行评议制度,多措并举建设专家数据库。同行评议制度需要强有力的专家资源库来支撑,其建设需要遵循动态、开放、多元的基本原则,规范专家入库标准、拓宽专家入库渠道、完善专家入库分类,既要避免“人情评审”“圈子文化”,又要防止过度规避导致的评审失真现象。最后,对企业、优秀青年和特殊人才应予以政策倾斜和支持。对于当前走在科技创新创业一线的企业科研人才、出于创新发展成长期的优秀青年人才、涉及国家核心产业发展的特殊人才以及国家需要的高层次海外人才的评价需要专事专议、甚至专人专评,为不同类型的人才提供更加公开、公正、有激励性的人才评价机制。
  • 科技部等十三部门: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
    为进一步激发女性科技人才创新活力,更好发挥女性科技人才在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中的重要作用,科技部、全国妇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健康委、国资委、中科院、工程院、社科院、全国总工会、中国科协、自然科学基金委研究制定了《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若干措施》,并于7月19日发布。措施中明确,要在若干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探索设立女科学家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适当放宽女性申请人年龄限制;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国家科技奖励、国家人才计划等各类评审工作中,逐步提高女性专家参与比例;科技类学术会议要增加女性大会主席、主持人和主要学术报告人的数量,鼓励设立女性专场;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高级职称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政策,符合条件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选择年满60周岁或年满55周岁退休;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中,鼓励提名更多优秀女科学家作为候选人,在同等条件下支持女性优先入选;等等。《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若干措施》详细内容如下: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若干措施女性科技人才是科技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科技事业十分重要的力量。为进一步激发女性科技人才创新活力,更好发挥女性科技人才在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中的重要作用,现提出如下措施。一、深刻认识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国女性科技人才队伍规模逐步扩大、结构不断优化、能力显著提升,在基础理论、应用技术、工程实践等各个方面作出杰出贡献,充分彰显出巾帼力量。但从总体上看,高层次女性科技人才仍较为缺乏,女性科技人才在职业发展中仍面临一些瓶颈问题,符合女性科技人才特点的专项政策不足,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在“十四五”和今后相当长时期内,要坚持性别平等、机会平等,为女性科技人才成长进步、施展才华、发挥作用创造更好环境,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坚持“四个面向”,不断向科学技术广度和深度进军,努力造就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顶尖女性科技人才,为建成世界科技强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二、培养造就高层次女性科技人才1. 支持女性科技人才承担科技计划项目。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实施中,要创造条件吸纳更多女性科技人才参与。在若干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探索设立女科学家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适当放宽女性申请人年龄限制。继续落实好相关人才项目中放宽女性科研人员申请年龄的政策,进一步统筹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人才项目中女性科研人员的申请年龄。鼓励科研单位设立女性科研人员科研专项。2. 更好发挥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决策咨询中的作用。国家重大科技战略咨询、科技政策制定、科技伦理治理和科技计划项目指南编制等科技活动,提高高层次女性科技人才参与度。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国家科技奖励、国家人才计划等各类评审工作中,逐步提高女性专家参与比例。国家科技专家库等科技评审专家库,鼓励符合条件的女性专家入库。3. 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参与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国家留学基金委等积极支持更多女性科技人才出国访学,出国(境)培训计划项目加大对女性科技人才支持力度,鼓励支持更多女性科技人才参与国际科技组织工作,提升其国际影响力和活跃度。4. 扩展女性科技人才科研学术网络。科技领域全国性学会、协会、研究会等要提高常务理事、学会负责人、会员以及代表中的女性比例,鼓励设立女科技工作者专门委员会。科技类学术会议要增加女性大会主席、主持人和主要学术报告人的数量,鼓励设立女性专场。加强高层次女性科技人才领导力培训。5. 推动落实高级职称女性科技人才退休政策。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高级职称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政策,符合条件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选择年满60周岁或年满55周岁退休。年满60周岁的少数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延长退休年龄的,执行高级专家离休退休有关政策。国有企业要认真落实高级专家离休退休相关政策,做好女性高级专家退休相关工作。三、大力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创新创业6. 支持女性科技人才投身高质量发展。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加强对女性科技创业者的支持力度,培育更多女性科技企业家。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参加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专项行动,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支持更多女性科技人才参加科技特派员行动,深入基层一线服务乡村振兴。7. 扎实开展“科技创新巾帼行动”。“科技创新巾帼行动”各参与部门要积极搭建平台,提供服务,支持女性科技人才立足岗位、锐意创新,加强交流合作,产出高水平原创成果,加速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工会、妇联的基层组织加强对女性科技人才的服务与关怀。广泛开展巾帼科普志愿服务,助力提高全民科学素养。四、完善女性科技人才评价激励机制8. 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国家人才计划适当放宽女性申报人年龄限制,用人单位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推荐女性科技人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中,鼓励提名更多优秀女科学家作为候选人,在同等条件下支持女性优先入选。9. 加大对女性科技人才的奖励力度。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巾帼建功标兵、中国青年科技奖、全国创新争先奖等各类评选表彰中提高女性科技人才的入选比例。在国家科技奖励工作中,鼓励提名女性负责人项目。逐步扩大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规模,鼓励社会力量设立面向女科学家的科技奖项。10. 建立有利于女性科技人才发展的评价机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中,执行同等条件下女性科研人员优先的资助政策。探索在人才计划评审中,向评审专家宣传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同等条件下女性优先”。五、支持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科研工作11. 为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营造良好科研环境。鼓励科研单位设立女性科研回归基金,资助女性科研人员生育后重返科研岗位。在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等环节,对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适当放宽期限要求、延长评聘考核期限。支持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商孕哺期女性科研人员在孕哺期保留研究生招生资格。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施过程中,允许女性科研人员因生育或处于孕哺期延长结题时间。12. 为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创造生育友好型工作环境。鼓励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通过实行弹性工作制、建设母婴室、提供儿童托管服务等方式,为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开展科研工作创造条件。对于在生育友好型工作环境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加大表彰奖励力度。六、加强女性后备科技人才培养13. 培养女学生的科学兴趣。大力宣传女科学家典型事迹和科技女性卓越贡献,常态化开展女科学家进校园活动,发挥榜样引领作用,培养女学生爱科学、学科学的兴趣和志向。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活动要提高中小学女学生参与度。鼓励支持女学生参与中小学生科技竞赛活动。14. 鼓励女性从事科学技术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广泛开展性别平等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要加强对女学生学科选择和职业发展的引导,消除学科性别刻板观念对女学生专业选择的不利影响。支持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设置理工科专业优秀女大学生奖学金,鼓励更多女大学生参与国际学术交流,加强对理工科女学生职业发展规划辅导,引导更多女学生选择科研作为终身职业。七、加强女性科技人才基础工作15.加强统计和研究工作。研究建立女性科技人才数据指标体系,纳入国家科技统计,动态掌握女性科技人才发展状况。持续开展“科技与性别”研究,对科技政策进行性别平等评估,对女性科技人才成长开展跟踪研究,为进一步完善女性科技人才政策提供支撑。16. 加强制度保障。各级各类科技创新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定要充分考虑性别差异和女性特殊需求,具备条件的要对加强女性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进行专门部署,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发挥更大作用。
  • 国家中长期科技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委)、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教育局、科协,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司(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科技人才是国家人才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技创新的关键因素,是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未来10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是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关键阶段,也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重大机遇。制定并实施《国家中长期科技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简称《科技人才规划》),大力推进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加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带动各类科技人才队伍全面发展,对于加快科技进步和创新,建设人才强国和创新型国家具有重大意义。   现将《科技人才规划》印发给你们。请各级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各级科协组织,各级各类科研机构、学校和企业要把科技人才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切实加强对《科技人才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广泛开展学习活动,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细化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参与科技人才工作,切实把《科技人才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国家中长期科技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doc 科技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中国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中国科协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国家中长期科技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   目 录   序 言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2.基本原则   3.目标与部署   二、主要任务   1.造就一支具有原始创新能力的科学家队伍   2.重点建设优秀科技创新团队   3.造就一支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工程技术人才队伍   4.支持和培养一批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5.重点扶持一批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6.重视建设科技管理与科技服务和科普等人才队伍   7.建设一批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三、体制机制创新   1.建立科学合理的科技人才管理体制   2.创新科技人才培养开发机制   3.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激励机制   4.健全科技人才流动和配置机制   5.培育创新文化环境   四、政策措施   1.实施有利于科技人才潜心研究的政策   2.实施有利于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发展的政策   3.实施支持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的政策   4.实施支持科技人才创业的政策   5.实施引导科技人才向企业流动的政策   6.实施鼓励科技人才到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政策   7.实施促进科技人才国际化的政策   五、组织实施   1.加强《科技人才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   2.加强《科技人才规划》实施的财政保障   3.加强科技人才工作基础性建设   4.开展督促检查和绩效考核   国家中长期科技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正文   序 言   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人才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以下简称《科技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为加快建设人才强国,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供科技人才保证,特制定《国家中长期科技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科技人才规划》)。   科技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从事创造性科学技术活动,并对科学技术事业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劳动者。主要包括从事科学研究、工程设计与技术开发、科学技术服务、科学技术管理、科学技术普及等工作的科技活动人员。科技人才是国家人才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技创新的关键因素,是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当今世界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新一轮科技革命正在孕育和兴起,世界主要国家纷纷加快科技创新的步伐,抢占新一轮经济和科技竞争的战略制高点。科技创新关键在人才,大力培养和吸引科技人才已成为世界各国赢得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性选择。当前,我国已进入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时期,优化产业结构布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不断提高我国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建设一支宏大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科技人才工作成效显著。科技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目前研发(R&D)人员总量已居世界前列 科技人才结构日趋合理,企业科技人才已成为我国研发人员队伍的主体 有利于科技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市场机制在科技人才资源配置中发挥了较大作用 科技人才政策体系和促进科技人才发展的环境逐步改善 科技人才的素质不断提高,在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虽已是科技人力资源大国,但我国科技人才发展的总体水平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明显差距。主要表现在:我国科技人才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比还有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匮乏,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能力不强、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中小企业、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科技人才短缺,科技人才开发投入不足,科技人才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体制机制亟待完善。   未来10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是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关键阶段,也是科技人才发展的大好时机。我们必须紧紧把握新机遇,应对新挑战,大力推进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要以推进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为着力点,加快培养大批青年科技英才,全面带动科技人才发展。要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政策和制度创新为重要手段,大胆革除阻碍科技人才发展的各种障碍,倡导科技人员爱国奉献、勇于探索、求真务实、淡泊名利、团结协作的精神。充分激发科技人才的创新活力,逐步形成有利于创新型科技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良好环境,使创新火花竞相迸发,创新思想不断涌流,创新成果有效转化,为创新型国家建设提供强大的科技人才队伍保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全面落实《人才规划纲要》和《科技规划纲要》,按照“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指导方针,尊重科技发展和科技人才成长规律,发挥政府在统筹协调、完善服务、优化环境中的主导作用和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围绕大力提升科技人才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科技人才作用,创新体制机制,优化科技人才结构和发展环境,坚持人才、基地、项目相结合,实施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为2020年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提供科技人才支撑。  2.基本原则   以满足需求为导向,人才优先与服务发展相结合。把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科技进步作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确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把科技人才培养与开发作为科技创新的先导,放在科技工作的优先位置,形成科技人才培养和服务需求有机结合的局面。   以优化结构为目标,市场配置与宏观调控相结合。针对当前科技人才在不同区域、领域和部门分布不合理的局面,进一步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规律,根据市场需求,促进科技人才顺畅有序流动。要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围绕国家发展战略部署,根据区域、产业和社会发展的需求,推动科技人才结构实现战略性调整。   以高端人才为引领,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要在国家重点发展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优先培养造就一批世界水平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优秀创新团队,培养一大批企业科技人才。有效发挥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以改善体制机制、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科技人才队伍的建设,促进科技人才创新能力大幅度提升。   以学校教育实践为基础,人才引进与培养使用相结合。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不断创新我国科技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实践锻炼,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在科技人才培养中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现有科技人才的重要作用,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培养造就各类创新型科技人才。   以提升能力为核心,扩大规模与提高质量相结合。稳步扩大科技人才队伍规模,着力解决科技人才占人口的比例较低、许多前沿和新兴领域科技人才匮乏、若干领域人才队伍老化的问题。注重提高科技人才队伍质量,把质量优先原则贯穿在科技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等各个环节,大力提高科技人才国际竞争能力。   3.目标与部署   到2020年,我国科技人才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富有活力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合理提高人力成本在研发经费中的比例,确立科技人才国际竞争优势,为实现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提供科技人才支撑。   ——科技人才队伍规模稳步扩大。到2020年,我国R&D人员总量由2008年的196.5万人年达到380万人年,R&D研究人员总量由2008年的105万人年达到200万人年,每万劳动力中R&D人员和R&D研究人员分别由2008年的24.8人年和13.3人年达到43人年和23人年,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总量达到4万人左右。   ——科技人才结构和布局趋于合理。到2020年,基础研究人员占R&D人员总量的比重由2008年的7.8%提高到12%左右 企业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和国家重点产业领域人才的比重有较大提高 科技创业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年龄结构梯次配备 区域科技人才布局更加合理,中西部地区科技人才总量有较大增长。在装备制造、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航空航天、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新能源、农业科技等重点领域,建成一批人才高地。   ——科技人才投资力度大幅提高。到2020年,我国R&D人员和R&D研究人员人均R&D经费分别由2008年的23.5万元/年和44万元/年,提高到50万元/年和100万元/年(2008年不变价)。R&D研究人员人均R&D经费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   ——科技人才竞争比较优势基本确立。到2020年,我国科技人才的水平显著提高,国际竞争力和科技产出显著提高,涌现出一批世界一流的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在我国各个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域、重点发展产业领域和重点学科拥有一大批高端研发人才和工程技术人才。 科技人才现状与主要发展目标 年份 R&D人员 (万人年) R&D研究人员 (万人年) 每万劳动力中R&D人员 (人年/万人) 每万劳动力中R&D研究人员 (人年/万人) R&D人员人均R&D经费(万元) R&D研究人员人均R&D经费(万元) 2008 196.5 105.0 24.8 13.3 23.5 44.0 2015 280 150 33 18 38 71 2020 380 200 43 23 50 100   紧紧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把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作为重点,努力造就一批世界水平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卓越工程师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注重培养一线创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建设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   以创新科技人才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为根本措施,营造有利于科技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坚持以用为本,改革和完善科技人才管理体制。创新科技人才培养、使用、流动、评价、激励等机制。加强科技人才工作法制建设,完善有利于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政策体系。   以重大人才工程为重要手段,在科技人才发展的重要方面取得突破。着力实施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全面促进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发展。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吸引战略科学家和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回国服务。实施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大力提升我国未来科技人才竞争力。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在国家重点发展的领域培养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科技人才。实施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农业科研和科技推广服务专业人才。使各类重大人才工程成为推动科技人才工作的有力措施。   全面部署未来10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发展工作,创新体制机制,营造良好环境,大力组织推动,到2015年,重点在创新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上实现较大突破、政策环境发生较大改善、重大人才工程得到有效开展,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到2020年,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实现科技人才发展战略目标,为实现人才强国战略目标做出贡献。   二、主要任务   按照《人才规划纲要》和《科技人才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部署,未来10年,以培养造就宏大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为目标,以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通过实施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体制机制,全面实施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为重要手段,重点建设以下六支科技人才队伍。   1.造就一支具有原始创新能力的科学家队伍   在实施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和相关人才、科技计划中,遵循科学研究活动的特征和规律,深化科研管理体制改革,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方式,对科学家队伍提供长期稳定支持。创新科技人才管理的体制机制,为优秀科学家提供稳定的科研条件和潜心研究的环境。围绕国家战略需求,以国家重大科技任务为重要依托,以相应创新平台为载体,充分利用国际国内科技人才资源,造就一支具有原创能力的科学家队伍,涌现出一批世界水平的科学家和高水平创新团队。着力培养大批具有国际视野的青年科学研究人才和后备力量。   重点推进科学家工作室建设,瞄准基础研究和高技术研究领域的世界前沿,重点通过新建和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学科、大型技术研发平台等载体,建设100个以杰出科学家及其研究团队为中心、具有世界一流研究水平的科学家工作室。科学家工作室的运行和科学研究工作,主要由政府财政提供持续稳定支持,并根据需要委托其承担国家重大科学技术研究计划任务。科学家工作室实行国际通行的科研管理体制,首席科学家采取自组团队、自主管理、自由探索、自我约束,以促生具有原创性和国际突出影响的科学研究成果,提升我国科学家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通过各类国家科技计划、重大科技专项、自然科学基金、知识创新工程等国家重点科技工作的实施,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基地建设等,造就一支具有原始创新能力的优秀科学家队伍。依托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百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以及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工作,推动科学家工作室和其他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发展工作。   2.重点建设优秀科技创新团队   在实施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和相关人才、科技计划中,依托一批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国家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在若干重点领域建设一批创新团队。主要是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选择若干重点领域,依托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国家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重点支持一批国家长期需要、有基础、有潜力、组织健全、研究方向明确、水平一流的技术创新团队,保持和提升我国在若干重点领域的科技创新能力。   在重点战略性产业中,依托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研究开发的骨干企业、牵头高校和科研机构,选择在事关行业重大和关键共性技术领域取得国际领先、获得重大突破性成果的研究团队,在前期课题完成后,主要通过持续委托计划任务予以支持。通过建立健全各类研究基地、组织产学研合作和战略联盟、建立区域创新网络等措施,进一步健全技术创新团队的组织网络和管理运行制度,持续支持其开展后续研发工作,保持其技术创新的领先地位和完整稳定的创新团队,成为跨领域、跨部门、跨区域的新型研发组织,为行业继续提供重大技术创新支撑。   3.造就一支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工程技术人才队伍   在实施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和相关人才、科技计划中,适应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培养大批企业技术研发、工艺创新、工程实现等方面的优秀工程技术人员。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工程技术类专业的实践教育,全面推行产学研合作教育模式和“双导师”制,充分发挥工程类和应用型科研机构在培养优秀工程技术人才方面的优势,支持有条件的科研机构开展研究生教育。进一步加强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工程技术人才的继续教育,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工程技术人员的在职培训和高级研修。以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重大工程的实施为牵引,以各种研发平台为载体,系统培养大批产业关键领域紧缺工程技术人才、复合型的工程技术领军人才和优秀创新团队。充分发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在培养工程技术人才方面的作用。   建设一批工程技术创新培训基地。加大投入,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大型国有企业等建立工程创新培训基地,利用实验室等设施培训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提升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素质。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计划中设立支持国防、航天、地震等特殊领域工程技术人才出国研修项目。积极推进工程师国际互认。   坚持寓军于民、军民结合的原则,重视军民两用人才的培养与使用,在军事技术民用和民用技术军用的过程中培养复合型人才。   4.支持和培养一批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在实施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和相关人才、科技计划中,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支持和培养3000名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结合国家重大科技任务部署和国家重点工程、重大建设项目的实施,以机制创新为突破口,统筹人才、项目与基地建设 以政策调整为保障,为领军人才营造“潜心研究”的良好环境,加快培养有潜力的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通过“人才+项目”的运行模式,把自主选题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紧密结合起来,在“研发一批、储备一批、发展一批”的同时,加快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科研团队的培养。其考核评价的重点主要是创新成果、持续创新能力、行业或领域科技创新的影响程度以及科研诚信和职业道德等。   建立稳定渠道,支持领军人才及其团队开展预研性或超前性的自主选题研究。同时,建立领军人才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计划和基地建设任务的优先机制,通过科研实践培养和造就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5.重点扶持一批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在实施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和相关人才、科技计划中,着眼于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重点扶持一大批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的优秀科技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培养造就一批创新型企业家,通过示范引导,吸引更多的社会投资、更多的科技人才转化科技成果,推动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   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创业环境,降低创业成本,吸引和支持国内外优秀科技人才创业。加强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和机制的建设。政府主要通过政策引导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资助,鼓励相关机构为创业人才提供技术开发、创业辅导、信息服务和融资支持等定向服务,协助初创期的企业解决各种困难,提高科技创业成功率。   6.重视建设科技管理与科技服务和科普等人才队伍   科技管理、服务人才是科技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科技管理、科研辅助、科技中介、科技推广和科学技术普及等方面的科技的现实基础和不同特点,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加快其发展,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规模合理,能够提供专业化服务的科技管理和服务人才队伍。   以市场化机制为主导,大力发展专业化、职业化的社会科技中介服务人才队伍。加大政策优惠和扶持力度,促进和扶持民营和股份制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完善科技中介认证和培训体系,培养大批懂技术、懂法律、懂市场、懂管理的复合型科技中介人才。   加强科技管理人才的职业化和专业化能力建设。重视培养一支业务水平高、管理能力强、具有现代科学素质、创新意识和战略眼光的复合型科技管理人才队伍。加强科技管理队伍建设,通过组织参加各级各类科技管理学历、学位教育和各类有针对性的学习培训,提高各级各类科技管理人才素质。积极推进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科技管理队伍。加强企业科技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企业科技管理水平。重视基层及一线科技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对基层科技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加强科技人才理论研究,认真总结和探索新时期科技人才成长规律。对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关键岗位人才实行动态监测,建设科技创新人才服务平台。完善科技人才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机制,推动科技人才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建立科技人才信息资源服务平台。加强科技人才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科技人才工作者的政治、思想、业务素质及专业化水平。加强对地方科技人才工作的指导,支持地方急需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4.开展督促检查和绩效考核   国家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科技人才规划》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建立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对《科技人才规划》各项政策制定、落实情况和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将《科技人才规划》落实情况纳入对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的绩效考核、市县科技进步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中,实行目标责任制。
  • 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基金委在京召开对女性科研人员资助政策调研会议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切实推动《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若干措施》取得实效,支持女性科研人员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2023年6月2日,自然科学基金委党组成员高瑞平在京主持召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对女性科研人员资助政策调研会议。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晓兰,中国女科技工作者协会会长王红阳院士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座谈会上,计划与政策局介绍了科学基金支持女性科研人员的相关政策及成效。与会代表围绕新时代女性科研人员成长规律、科学基金支持女性科技人才政策等开展了深入交流,并就科学基金如何加大对女性科技人才倾斜支持、树立女性科技人才榜样、发挥各层级女性科技人才作用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张晓兰表示,全国妇联一直关注女性科技人才成长,2021年会同七部门启动了“科技创新巾帼行动”,为女性科技工作者搭建平台提供更多机会,凝聚女性科技力量,引领科技人才投身科技强国建设。下一步,将会同自然科学基金委等资助机构共同解决女性科技工作者的急难愁盼,推动女性科技工作者在科技创新征程中发挥更大作用。王红阳表示,中国女科技工作者协会致力于促进女科技工作者队伍的成长与发展,加强与国内外科技妇女团体的交流与合作,提升我国女科技工作者在科技创新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下一步,将继续加强与自然科学基金委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在推动女科技工作者开展高质量基础研究中发挥更大作用。高瑞平指出,女性科研人员是国家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不可或缺的人才资源。自然科学基金委始终重视推动女性科研人员的成长发展,自2010年起从科学基金的申请、评审、结题和专家评审组组建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倾斜政策,在推动女性科研人员脱颖而出、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高瑞平强调,推动和扶持女性科技人才成长成才是一项长期而重要的战略任务。自然科学基金委新一届党组高度重视在科技创新中发挥女性科技工作者的作用,将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把握女性人才成长规律,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提出科学合理且可行性强的倾斜政策,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为女性科研人员施展才华、发挥作用营造良好环境,激励引导广大女科学家为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力量。自然科学基金委计划与政策局局长王岩、中国女科技工作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解欣参加调研。来自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的青年女性科技工作者代表,以及部分男性科技工作者代表共计20余人参会。(计划与政策局人才处供稿)
  • 聚光科技出席第二届环境监测和预警大会
    2018年12月6-7日,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环境科学学会联合主办“第二届环境监测与预警技术交流会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监测专业委员会2018年学术年会”在广东省深圳市召开。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光科技”)董事长叶华俊携大气和水质监测技术团队应邀出席本次会议。第二届环境监测专业委员会2018年学术年会开幕式  本次会议主题为“深化环境监测改革,助力生态文明建设”,邀请多位国内环境监测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和环保企业相关人士作主旨报告,针对行业热点问题、前瞻性话题、新的产品和技术同与会者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会议伊始,生态环境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刘华同志为中国工程院魏复盛院士颁发首届环境监测终身成就奖,主席台领导为部分具有突出表现的青年颁发2018年度环境监测青年科技人才奖。生态环境监测司柏仇勇司长做了主题为《环境监测40年发展与展望》的报告,为大家介绍了环境监测40年的发展历程,当前适用和规范的业务体系以及多元参与的供给体系,同时提出目前环境监测在精细化支撑、数据质量和信息公开这三方面有待提高。最后,柏司长还就当前的形式和需求,提出构建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和全面融入政府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求和展望。  聚光科技环境资源事业部大气环境子事业部操晚在环境监测技术应用与成果转化专题分会场上做了题为《大气颗粒物在线源解析技术和光化学污染监测技术》报告。聚光科技颗粒物在线源解析方案中通过AMMS大气重金属分析仪(自主研发)、WAGA大气水溶性离子成分分析仪和OC/EC在线分析仪(与北京大学合作研发)来监测PM2.5及其组分的浓度。该系统主要优势集中在:1、保证在线数据的统一进样分析;2、能自动进行数据的在线质控和因子的智能识别;3、能够在智能软件平台进行多维度分析结果的展示。  聚光科技大气光化学污染监测整体解决方案中,涵盖光化学前体物(VOCs和NOx)、光解速率及光化学特征产物(O3和PAN)的全过程监测,可满足研究机构和环保局对光化学污染形成原因、机理及过程分析的需要。该套方案曾经应用在杭州G20峰会、厦门金砖会议、乌镇世界互联网大会等多个重大会议的保障任务中。 操晚发表《大气颗粒物在线源解析技术和光化学污染监测技术》报告大气颗粒物在线源解析监测解决方案大气光化学污染监测解决方案  在聚光科技展台区,董事长叶华俊、环境资源事业部大气产品总监黄伟以及水质产品副经理杨凯光与多位专家学者、业界同行就自主研发的系列大气和水质环境监测仪器以及污染防治监测综合解决方案进行了产品和技术应用等方面的深入交流。AMMS-100大气重金属采样、OCEC-100、PANs-1000(与北京大学合作研制)和AQMS-3000微型空气站一一亮相。AQMS-3000微型空气站可实现高密度网格化布局,成本低,并且可集成多参数,可实现区域内全覆盖,实现高时空分辨率的大气污染监测,结合信息化大数据的应用实现污染来源追踪、预警预报等功能,可为环境污染防控提供更为有效的决策支持。水环境网格化监测预警系统依据流域河网水系结构和关键节点、河道体量等多种因素,在流域内进行低成本网格化布点与高频监测,结合信息化技术,以大数据支撑水环境评价与预警、水质水量科学调控,以及治理方案评估、治理绩效评价、河长考核等,为管理部门实现水环境精细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聚光科技董事长叶华俊向与会专家介绍大气AMMS-100重金属分析仪 聚光科技OCEC-100大气碳质组分分析仪AMMS-100大气重金属分析仪PANs-1000大气PAN在线监测系统AQMS-3000微型空气站聚光科技水环境网格化监测预警系统  该会旨在更好地交流和展示环境监测与预警创新技术和应用成果,提升环境监测数据质量,通过参加本届交流会,聚光科技与行业专家学者交流并分享了环境监测领域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在环境监测领域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提高。聚光科技始终坚持紧密围绕需求提供监测技术服务,力求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能对污染治理做出实质性成效,并对实施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依据和科学支持。未来聚光科技将一如既往为我国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出策出力!
  • 最高经费支持上亿元!内蒙古发布科技人才激励政策十五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构建更加开放的科技人才引育新格局,全面优化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环境,激发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活力,6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发布《科技人才激励政策十五条》。相关激励政策如下:一、创新人才培养政策。对有潜力参选院士的高层次领军人才、行业领军人才,分别给予一次性500万元、300万元专项资助用于开展科研活动。将中央驻区科研机构创新型领军人才、创新团队以及青年人才等纳入自治区人才政策覆盖范围并享受相应待遇。(《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构建“一心多点”人才工作新格局的指导意见》)二、青年人才培养政策。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区战略,培养造就一大批青年拔尖创新人才,持续提升高等学校自主创新能力和人才培养质量,特设立“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资助期限为三年,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3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24万元。实施青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对入选的青年拔尖人才,以3年为周期,每年给予5万元左右的资金支持。对成果突出、培养前景好的优秀人才可连续支持2个周期。(《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构建“一心多点”人才工作新格局的指导意见》)三、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策权,项目负责人可按规定自主调整科研团队,在不降低研究目标的前提下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报项目主管单位和归口管理单位备案。进一步精简科研项目预算编制科目,按照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编制直接费用预算。进一步扩大预算调剂权限,设备费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不再由项目管理部门审批其预算调增。扩大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在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杰青”类项目中推行经费包干制的基础上,将包干制范围扩大到自然科学基金所有项目、人才类项目和软科学研究项目,不再编制项目预算。(《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加快引进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创新型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对带人才、带项目、带技术来我区创新创业的,纳入科技金融项目贷款贴息范围。对成功刚性引进第一至四类人才及创新创业团队的,给予50万元至100万元的奖励。支持企事业单位以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引进高层次人才。(《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构建“一心多点”人才工作新格局的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五、事业单位刚性引进人才政策。事业单位刚性引进人才可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刚性引进人才在聘期内,参照下列标准给予科研经费支持:第一类人才,第一年给予1亿元实验室建设及科研经费支持,次年起5年内每年给予1000万元。第二类人才,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给予5000万元;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给予500万元。第三类人才,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给予1000万元;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给予300万元。第四类人才,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给予500万元;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给予150万元。第五类人才,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给予150万元至300万元;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给予50万元至100万元。第六类人才,给予50万元。第七类人才,给予20万元。(《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六、事业单位柔性引进人才政策。事业单位柔性引进人才按照下列标准给予引进单位工作经费支持:(一)第一类人才,每年30万元。(二)第二类人才,每年20万元。(三)第三、四类人才,每年15万元。(四)第五、六类人才,每年10万元。聚焦“一心多点”工作目标,调整优化“草原英才”工程评审和支持方式,每年划拨1000万元用于柔性引才资助,力争每年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100名。(《构建“一心多点”人才工作新格局的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七、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外国专家,支付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费用,可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国有企业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外国专家产生的人才专项投入成本可视为当年考核利润。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女性科研人员,按照个人意愿退休年龄可按60岁执行。支持企业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对企业建站发挥作用好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配套资助。推进减税减负,探索跟奖跟补,对重视研发投入与技术创新,重视平台建设与人才引进的,给予“特事特办”支持,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对与区内科技型企业签订科研合作协议并取得一定成果的,可按导师每年3-5万元、在读博士每年2万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构建“一心多点”人才工作新格局的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八、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政策。(一)引进人才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和普通中小学时,可有一次选择公办学校(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机会。(二)引进人才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应遵循“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由各盟市、旗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招生入学办法,在子女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或居住地所在旗县(市、区)范围内,选择学校(幼儿园)入学或统筹安排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三)引进人才子女申请就读普通高中的,依据中考成绩,由各盟市、旗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年高中阶段招生入学办法,在子女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或居住地所在盟市范围内选择高中阶段学校入学。其中,选择就读自治区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需达到当地自治区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四)在外地就读的引进人才子女申请转学到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或高中阶段学校的,按自治区和盟市学籍管理规定的程序办理。其中,申请转学到我区普通高中就读的,按与原就读普通高中学校类级相当的原则,由盟市或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落实转入所属学校。(五)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规定的第一类至第六类人才条件且其子女户籍在我区的,参加高考不受户籍、学籍转入我区年限限制。其他类人才子女参加高考,须在参加高考前2年将户籍、学籍转入我区,并且实际就读。(六)其它特别紧缺高层次人才,其子女入学问题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基础教育处(科、室)受理,并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解决。(《内蒙古自治区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九、科技人才激励政策。对我区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及相关人员,按国家奖金额度的5倍给予科研经费支持和奖励。对承担自治区级以上重大科研任务、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科研人员,可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延迟办理退休手续,不占单位专业技术职称职数。鼓励企业对科研人员实施股权、期权和分红激励,国有企业对科研人员的股权激励或现金分红激励支出不纳入工资总额基数。(《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十、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政策。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后,科技成果完成的事业单位按规定对完成、转化该项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给予的现金奖励,计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核定单位下一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不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高校应当依法对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人员给予奖励。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未约定的,奖励总额不低于技术转让、许可净收益或作价投资取得股份、出资比例的70%,其中,对承担科技成果转化的技术转移机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奖励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关于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加强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十一、事业单位接受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委托项目形成科技成果的奖励政策。对于接受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委托取得的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由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委托方要求或合同约定管理使用。不属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从项目经费中提取的人员绩效支出,应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分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关于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十二、技术经纪人奖励政策。支持技术经纪服务行业加快发展,对新获批的国家级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后补助支持,对技术经纪人/经理人年度内累计促成技术转移转化交易金额超过100万元的,按技术交易合同实际成交额的2%,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财政资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十三、重点产业链尖端人才奖励政策。实施重点产业链尖端人才奖励制度,在首批打造12条重点产业链中,对年度研发费用不低于500万元且增幅达到10%以上的重点企业中,年薪高于100万元的研发一线人员,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表彰,其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旗县(市、区)留成部分,由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全额予以奖励。(《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坚持稳中求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十四、新型研发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奖补政策。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新型研发机构,可使用自治区人才专项编制予以保障。对于科研成果具有创新价值、能力和贡献较为突出的高层次人才,与自治区新型研发机构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自治区补助15万元。(《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坚持稳中求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十五、科研人员容错政策。对因不可抗因素未实现预期目标或失败的自治区级重大产业技术研发项目,经专家评议确有重大探索价值且项目承担人员已尽到勤勉尽责义务的,继续支持其开展研究。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先行先试、无意过失导致的偏差失误,科研人员已尽到勤勉尽责义务的,不作负面评价,免除相关责任。(《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
  • 泽铭环境亮相第二届环境监测与预警技术交流会
    时值环境监测成为热点,泽铭环境携全新的监测仪器奔赴深圳市,参加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主办的第二届环境监测与预警技术交流会暨第十三次全国环境监测学术交流会。本次活动,我们以设置展览、会议报告和发表论文的形式介绍公司独特的基于太阳能供电的微型化水质自动监测技术。12月6日上午9:00,会议开始。深圳市政府领导、国家生态环境部部长、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站长等人分别进行了主题发言,他们对于本次学术交流会寄予期望,也谈及了环境监测四十年的经验与展望,并为全国各地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颁发了“2018年度环境监测青年科技人才获奖证书”。同日下午,我司应用工程师陈雷向入会代表详细介绍了我司独特的微型化水质自动监测技术,该技术紧扣当前热点,以太阳能为能源,以高度集成的传感器和微流体分析为手段,能够准确高效地对水质进行监测和预警,具有投资小,占地少(0.5平米),监测参数全,不用市电和自来水,试剂消耗和废液排放少,维护频次低等优点,引起了很多专家和代表的注意。报告结束后,有许多人来到我司展台就微型化水质自动监测站(水质哨兵)进行技术交流,希望有机会合作。在为期两天的交流活动中,国内很多技术专家及同行来到我司展台,对我司展示的HQ-600系列微型在线营养盐分析仪和紫外分光光度法全自动油分仪表现出极大的兴趣,我司技术人员一一为其详细介绍并赠送仪器资料,整个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
  • 放宽限制!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申报迎来重大调整
    2022年的国家杰青和优青的申报政策迎来重大调整。2021年,有不少杰青项目申请人因同时申报了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而失去了杰青答辩机会,也有不少优青项目申请人因同时申请了青长或青拔,而不能进入优青答辩。从2022年指南上看,这一政策有了重大调整。2021年指南: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不能同时申请或同时承担。2022年指南: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支持期内只能承担一项,指南取消了不能同时申请的限制,只限制了在支持期内不得申请。以下是2022和2021年杰青指南原文截图,供大家参考。2022年杰青指南:2022年,根据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支持期内只能承担一项,获得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任何一类且在支持期内的,不得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2021年杰青指南:2021年继续执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其他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政策,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职能申请或者承担一项。同样,2022和2021年优青指南的表述也有类似文字。2022年优青指南:2022 年,根据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支持期内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获得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任何一类且在支持期内的,以及获得过上一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任何一类支持的,不得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2021年优青指南:2021年继续执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其他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政策,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职能申请或者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 高层次女性科技人才凤毛麟角 仅占5%
    妇女是重要的人力资源,必须高度重视。深度开发这一资源,对于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对于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至关重要。高层次女性科技人才凤毛麟角,两院院士、973首席科学家、“长江学者”中,女性仅分别占5%、4.6%和3.9%,至于全国各大科研院所的领导更鲜有女科学家的身影,这一现象无疑已引起社会各方的高度关注。   日前,全国妇联主办的2010品牌中国女性高峰论坛上披露,我国女性科技人才的成长,与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程度还不相适应,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和当今世界潮流还有一定差距。在我国科技领域的高层次人才中,女性比例长期徘徊在5%左右,科学院女院士和工程院女院士只占院士总数的5%,低于1978年的6.2%,973首席科学家、女性占4.6%,“长江学者”中,女性仅占3.9%。   如何打造高层次女科技人才,让更多的高层次女性人才脱颖而出,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   “三大奖项”女科学家少   改革开放30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接受高等教育的女性显著增多。从近年公布的全国高考信息看,高考状元中女性占到一半以上。据报道,截至2007年底,我国科技人力资源中女性已达1970余万,占科技人力资源总量的38%。由此可见,女性并没有输在起跑线上。一份题为《2009中国两院院士调查报告》指出,在我国1955-2009年当选的两院院士中,女院士有98人,仅占5.06%,与庞大的女科学研究人员群体相比反差较大。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资源共享促进中心的彭洁提出:对我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三个人才奖励计划的研究发现,1999年至2008年获得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资助的1479人(不含社会科学部分)中只有76名女性工作者 1994年至2006年入选中科院“百人计划”的1286名科技工作者中,仅有90名女性科技工作者 1994年至2009年,获得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人才计划的2019人中仅有122名女性科技工作者。   来源于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高层次科技人才信息数据库”的数据告诉我们:相对女性科技工作者占科技工作者总数比例三分之一的现状,女性高层次科技工作者获三大奖项者所占比率严重不足。   女科技人员成才烦恼多   中国的传统文化,性别分工观念根深蒂固。男性主外,处于支配地位,拥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女性主内,生儿育女,重心侧重家庭较多。受性别歧视的旧传统观念影响,中国女性在成长过程中与男性相比,公平享有文化教育资源方面还存在很大差距,在农村,失学辍学儿童中女童占绝大多数。这种性别歧视差距延续到成人以后,也使女性就业人数远低于男性,至今,女大学生就业仍受到影响。从某种意义上,已成为制约高层次科技女性人才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国家统计局《第二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抽样调查主要数据报告》显示,女性平均每天用于家务劳动的时间达4.01小时,比男性多2.7小时。“母爱的建构”让女性失去了向社会空间发展的动力。“贤妻良母”的角色,让女性陷入琐碎的家庭事物中,在无私奉献的赞美声中失去了社会的发展空间。所有这些,成为女性科技工作者施展才华的障碍。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员顾宪红说:女性的社会角色影响了事业的发展。她们认为,女性要承担生育繁衍后代的责任,同时还是子女教育和家务劳动的主体,家庭琐事必然会挤占她们的时间和精力,从而对工作造成不利的影响。   中国农业科学院科研处长郑彦认为:在职业发展方面,女性由于自我的社会定位,往往追求“工作稳定”,易于满足现状,重视做好本职工作。相比于男性,女性自主创新意识较薄弱,在选择工作岗位时,更多考虑工作环境和人际关系是否融洽,而不是考虑是否能出成果,不敢冒险,竞争能力相对较弱。因此,女科技工作者的职业定位较男性低,且随年龄增长逐渐降低,她们的事业发展水平总体上明显低于男性。   她们还反映,导致女性在科研事业中的发展机遇较少有许多原因。女性科技工作者,尤其是科研事业单位中,女科技工作者获得职务或职称晋升的机会远远低于男性。大多数女性科技人员忙于具体的科研工作,甚至是一些繁杂的事务性工作,没有实验室和科研团队,主持申报重大科研项目的机会很少。在科研业绩相同的情况下,女性晋升高一级职务或职称的时间一般要长于男性,也就是说,社会或单位对女性的要求更高。要得到相同的晋升机会或认可度,女性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   有关科学研究证实,重大科学发现的最佳年龄峰值为37岁。25至35岁之间正是女性科研能力积淀和飞跃的黄金时期,如果在这个时期,女性科技工作者缺乏来自社会、单位、家庭等各方面的支持,不能很好协调科研工作和家庭的关系,不能全身心投入科研工作,必然严重影响女性科研工作者走向成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我国绝大多数女性科技工作者的退休年龄为55岁,比男性提前5年,加上女性在生育期的时间耗费等,科研生涯较男性少10个年头,这对女性科技工作者成为高端科技领军人才的影响是致命的。   此外,目前我国从编制科研发展计划,到各级科研项目立项、组织申报、项目评审、项目考核、结题验收、成果鉴定,甚至在社会上反响较大的两院院士评选等环节,都渗透许多非学术因素,要求科技工作者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疏通关系,积累人脉,这些方面也严重影响到女性科技工作者聪明才智的发挥,增加了她们迈向高层次科技队伍的难度。   专家们说,为调动女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我们应在女性科技工作者的职称评定、科研津贴发放、课题申请方面有所关照。女性科技工作者的成功除了自身努力之外,还需要国家加大专门针对女性高层次科技工作者的激励措施,包括科学评价女性科技工作者的工作,平等地给予女性科技工作者获取奖励的机会,从而调动更多的女性科技工作者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以获取更大的科研和社会价值。   促女性科技人员成才   女性科技工作者难成高层次人才的现象,已经引起我国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2009年3月,中国科协成立了女科技工作者专门委员会,希望国家有关部门能根据女性特点,通过系统的政策设计,妥善解决女性从事科技工作问题,为女科技工作者提供学习、交流、进修、培训的机会 此外,设立女科技工作者基金等,为女性在科技领域的成长成才创造更好的社会、工作环境,提高女性在科技活动中的积极性,全方位促进女性高层次科技人才的成长。   全国妇联一直非常关心女性科技人员的成长、发展问题。不久前,全国妇联“女性高层次人才成长状况研究与政策推动项目”正式启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陈至立在会上说,促进女性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成长,是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内容,是社会进步和社会和谐的重要体现,是衡量我国妇女地位的重要标志之一,是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战略性举措。    中国科学院院士、海洋原生动物学家、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研究员郑守仪在工作中(资料照片)    女科学家共聚一堂首届女科学家高层论坛开讲,我国女科学家共话科研与奉献(资料照片)
  • 自然资源部公布三领域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名单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自然资源部关于公布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工程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strong (土地资源、地质矿产、地质环境领域)入选人员名单的通知 /strong /p p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中国地质调查局,武警黄金指挥部,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其他有关单位: /p p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依据《国土资源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和《国土资源部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工程遴选和培养暂行办法》,部组织开展了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工程(土地资源、地质矿产、地质环境领域)遴选工作,确定马腾等30人入选领军人才,丁正江等52人入选杰出青年人才,海域天然气水合物试采创新团队等10个团队入选创新团队,现予以公布。 /p p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直属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和部党组关于人才的各项政策,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制度环境,激发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的活力和才智,下大力气支持入选人员开展科技创新工作,在完善政策环境、落实经费支持、参与科技决策、推进国际合作、搭建交流平台、促进成果转化、加大宣传评估等方面出实招,创新科技人才培养模式,优化科技人才发展环境,激发科技人才的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入选人员要进一步增强自然资源科技创新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学习,勤奋工作,不断创新,奋发进取,为自然资源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自然资源部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2018年6月15日 /p p   附件 : /p p   1. a title=" " href=" http://gi.mlr.gov.cn/201806/P020180625412315937987.doc" target=" _blank" 自然资源部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工程(土地资源、地质矿产、地质环境领域)领军人才入选名单.doc /a /p p   2. a title=" " href=" http://gi.mlr.gov.cn/201806/P020180625412316296399.doc" target=" _blank" 自然资源部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工程(土地资源、地质矿产、地质环境领域)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入选名单.doc /a /p p   3. a title=" " href=" http://gi.mlr.gov.cn/201806/P020180625412316601127.doc" target=" _blank" 自然资源部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工程(土地资源、地质矿产、地质环境领域)科技创新团队入选名单.doc /a /p p /p
  • 广西出台18条具体措施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妇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国资委、总工会、科协、广西科学院、广西社科院、自治区农科院联合制定了《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具体落实措施》,以进一步激发女性科技人才创新活力,促进女性科技人才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中发挥更大作用,《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具体落实措施》共包括七个方面18条具体措施,详细内容如下: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具体落实措施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科技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若干措施》(国科发才〔2021〕172号),进一步激发女性科技人才创新活力,促进女性科技人才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中发挥更大作用,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具体落实措施。一、培养造就高层次女性科技人才1. 支持女性科技人才承担科技计划项目。在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实施中,要创造条件吸纳更多女性科技人才参与。对女性科研人员申请的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资助。继续落实好相关人才项目中放宽女性科研人员申请年龄的政策,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女性申请人年龄由35周岁放宽到40周岁,广西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女性申请人年龄由40周岁放宽到45周岁。鼓励科研单位设立女性科研人员科研专项。(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广西科学院、广西社科院、自治区农科院)2. 更好发挥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决策咨询中的作用。在广西重大科技战略咨询、科技政策制定、科技伦理治理和科技项目指南编制等科技活动中,提高高层次女性科技人才参与度。在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人才计划等各类评审工作中,逐步提高女性专家参与比例。鼓励符合条件的女性专家加入广西科技专家库等各类科技评审专家库。(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国资委、科协、广西科学院、广西社科院、自治区农科院)3. 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参与国际、国内科技交流合作。鼓励和支持我区女性科技人才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出国访学项目、科技部(国家外专局)出国(境)培训计划项目,参与国内科技交流合作和广西出国(境)培训计划项目。鼓励支持更多女性科技人才参与全国性科技组织工作和国际科技组织工作,提升其国内外影响力和活跃度。(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卫生健康委、国资委、科协、广西科学院、广西社科院、自治区农科院)4. 拓展女性科技人才科研学术网络。提高女性科技人才在我区各级科技领域的学会、协会、研究会等学会负责人、常务理事会、理事会、会员以及代表中的比例,鼓励设立女科技工作者专门委员会。科技类学术会议要增加女性大会主席、主持人和主要学术报告人的数量,鼓励设立女性专场。加强高层次女性科技人才领导力培训。(责任单位:自治区科协)5. 加强女性科技人才互助支持。发挥广西女科技工作者协会作用,推动条件成熟的设区市成立本级女科技工作者协会,统筹资源,加强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学科之间的交流碰撞,一方面聚焦前瞻性、战略性、科学性主题,分享女性智慧、贡献女性力量,另一方面构建互助支持网络,加强对女科技工作者的心理疏导和健康服务,倡导有关部门出台有关政策解决女性科技人才急难愁盼的问题。(责任单位:自治区科协、自治区妇联)6. 推动落实高级职称女性科技人才退休政策。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高级职称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政策,符合条件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选择年满60周岁或年满55周岁退休。年满60周岁的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延长退休年龄的,执行高级专家退休有关政策。国有企业要认真落实高级专家退休相关政策,做好女性高级专家退休相关工作。加大对退休高级职称女性科技人才的关爱,积极引导她们继续发挥作用。(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广西科学院、广西社科院、自治区农科院)二、大力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创新创业7. 支持女性科技人才投身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内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加强对女性科技创业者的支持力度,培育更多女性科技企业家。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参加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专项行动,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支持更多女性科技人才参加科技特派员行动,深入基层一线服务乡村振兴。(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广西科学院、广西社科院、自治区农科院)8. 扎实开展“科技创新巾帼行动”。各参与部门要积极搭建平台,提供服务,支持女性科技人才立足岗位、锐意创新,加强交流合作,产出高水平原创成果,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助力广西高质量发展。鼓励科协、工会、妇联组织加强对女性科技人才的服务和关怀。(责任单位:自治区妇联、科协、总工会、科技厅、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广西科学院、广西社科院、自治区农科院)三、完善女性科技人才评价激励机制9. 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入选国家和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计划。我区各类人才计划适当放宽女性申报人年龄限制。在国家和自治区重大人才项目实施中,用人单位、相关推荐部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女性科技人才。(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科协、广西科学院、广西社科院、自治区农科院)10. 加大对女性科技人才奖励力度。在组织推荐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巾帼建功标兵、中国青年科技奖、全国创新争先奖和组织评选表彰广西三八红旗手、广西青年科技奖、广西创新争先奖等各类评选表彰工作中女性科技人才在入选者中应占一定比例。在国家和广西科技奖励工作中,鼓励提名女性负责人项目。广西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评选及广西最美科技工作者、宣传科技工作者典型评选时,女性科技人才应占一定比例,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支持女性科技人才。鼓励社会力量设立面向女科学家的科技奖项。(责任单位:自治区妇联、科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技厅、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四、支持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科研工作11. 为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营造良好科研环境。鼓励科研单位设立女性科研回归基金,资助女性科研人员生育后重返科研岗位。在科技项目结题验收和人才计划、岗位聘用及考核评价环节,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可延期1年结题、验收、考核。因项目负责人生育或处于哺乳期延期结题项目,不列入无申请终止项目名单。支持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商孕哺期女性科研人员在孕哺期保留研究生招生资格。(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科协、广西科学院、广西社科院、自治区农科院)12. 为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创造生育友好型工作环境。鼓励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通过实行弹性工作制、建设母婴室、提供儿童托管服务等方式,为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开展科研工作创造条件。对于在生育友好型工作环境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加大奖励力度。(责任单位:自治区妇联、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总工会、科协、广西科学院、广西社科院、自治区农科院)五、加强女性后备科技人才培养13. 消除学科性别刻板观念。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性别平等教育,进一步加强对女学生学科选择和职业发展的引导,消除学科性别刻板观念对女学生专业选择的不利影响,探索构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性别平等教育模式。推动因地制宜开发性别平等课程,加强专题师资培训。促进性别平等教育融入学校教学内容、校园文化、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14. 营造女性学科学爱科学的社会氛围。大力宣传女科学家典型事迹和科技女性卓越贡献,常态化开展女科学家进校园活动,发挥榜样引领作用,培养女学生爱科学、学科学的兴趣和志向。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活动要提高中小学女学生参与度。鼓励支持中小学女学生参与各类科普活动和科技竞赛,培养女学生的科学兴趣、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支持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设置理工科专业优秀女大学生奖学金,鼓励更多女大学生参与国际、国内学术交流,加强对理工科女学生职业发展规划辅导,引导更多女学生选择科研作为终身职业。鼓励女科研人员、女医师、女企业家、女工匠等优秀女性科技人才参加以“巾帼心向党矢志跟党走”为主题的巾帼宣讲活动,推动科学家精神进校园、进院所、进企业、进社区,讲好女科技工作者的科学研究和创新故事。鼓励女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普志愿服务,深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大中小学校、妇女儿童之家,开展科普讲座、科普阅读、科学实验等活动。(责任单位:自治区妇联、科协、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国资委、总工会、广西科学院、广西社科院、自治区农科院)六、加强培养女性科技人才群体意识和拼搏精神15. 加强培养女性科技人才的群体意识。各有关部门(单位)注意挖掘、培养和树立女性科技人才的榜样。高级职称女性科技人才特别要注重培养、发现、使用女性青年科技人才,为女性青年科技人员成长成才提供指导。(责任单位:自治区妇联、科协、科技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广西科学院、广西社科院、自治区农科院)16. 加强培养女性科技人才的拼搏精神。女性科技人才要树立勇于创新、敢挑重担的拼搏精神,切实增强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主人翁精神肩负起历史重任,主动作为、积极进取,在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中拼搏奋斗,大显身手,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贡献智慧力量。(责任单位:自治区妇联、科协)七、加强女性科技人才基础工作17. 加强女性科技人才发展状况统计和研究。研究建立我区女性科技人才数据库,动态掌握女性科技人才发展状况,加强跟踪分析、趋势研究,为促进女性科技人才成长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参考。(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妇联、科协)18. 加强政策研究和制度保障。各级各类科技创新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定要充分考虑性别差异和女性特殊需求,对科技创新政策进行性别平等评估。加强对女性科技人才队伍特别是高层次女性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进行专门部署,探索建立多层次女性科技人才培养体系和有利于女性科技人才发展的评价机制,完善有关女性科技人才政策,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发挥更大作用。(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妇联、总工会、科协、广西科学院、广西社科院、自治区农科院)附件:桂科政字〔2022〕4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等十二部门印发《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具体落实措施》的通知.doc
  • 聚光科技寿淼钧荣获2017年中国仪器仪表学会青年科技人才奖,为实现科学仪器“中国梦”砥砺前行
    2017年9月,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评选落下帷幕,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光科技”)下属子公司北京吉天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天仪器”)副总经理兼上海安谱实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谱实验”)副总经理寿淼钧先生荣获2017年中国仪器仪表学会“青年科技人才奖”,以表彰寿淼钧先生在仪器仪表领域开发研究中取得的成绩和做出的贡献。吉天仪器副总经理兼安谱实验副总经理寿淼钧先生寿淼钧先生荣获青年科技人才奖关于“青年科技人才奖”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China Instrument and Control Society)简称CIS,是中国仪器仪表与测量控制科学技术工作者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成立的学术性、公益性、非营利性社团法人,是发展中国仪器仪表与测量控制科学技术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是仪器仪表行业的权威组织。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是首批由国家科学技术部批准的科学技术奖,由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室授权,每年评奖一次,是目前国内仪器仪表学科和产业化领域公认的权威奖项。“青年科技人才奖”作为科学技术奖的重要部分,旨在奖励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重要成就和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创造性成果的青年科技人才,每年获奖人数3至4人,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一直走在实现科学仪器“中国梦”的道路上  党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们把视角放到科学仪器行业,那这个主要矛盾就是用户日益提高的分析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技术发展之间的矛盾。寿总一直在为逐步解决这个矛盾尽自己的一份力。从M5000到ICP-5000,从E5000到Kylin(麒麟)AFS,从iFIA7到APLE-3500,一款款精品不断在寿总带领的团队中诞生,一个个能打硬仗的团队也随之诞生。然而,在科学分析仪器领域,国产仪器长期经受着“傲慢与偏见”。国内许多单位普遍喜欢使用进口仪器,对国产仪器存在不信任感;同时一些来自中国的“高级知识阶层”,也对国产仪器不屑一顾。这些傲慢与偏见造成了进口仪器长期大范围占领各个领域高端市场,而国产仪器只能占有中低端市场的一系列问题。  虽然国产仪器厂商很多,但是被挤压在有限的市场内,没有足够的发展后劲,导致很多厂商不得不选择低质低价的短期行为,从而进入恶性循环。寿总认为:国内企业与国际一流品牌最主要的差距在于技术沉淀。国际一流品牌往往有相当深厚的技术沉淀;而我们国产仪器厂商,也就做几十年、十几年甚至不到十年。与国外相比,我们的技术沉淀确实薄弱。另外,他们的生产管理工艺,也就是基础工艺成熟度比我们要高出很多。支持和鼓励国产仪器的发展,以及消除大多数人对国产仪器的偏见,并不是一蹴而就可以实现的,也不是一两个厂商能够完全改变的,推动国产科学仪器发展,实现科学仪器“中国梦”,需要集合各方力量,更需要有人先行,聚光人、吉天人愿为国产仪器的发展奉献自身力量,为实现国产仪器“中国梦”砥砺前行。  从上大学就读机电一体化专业开始,寿总就注定了和仪器仪表的不解之缘。本科毕业的时候,寿总以每年都是学院综合成绩第一名的优异表现,早早就被浙江中控集团研发技术中心招入麾下,正式成为一名仪器仪表人,开始了漫长的逐梦之路。从浙江中控集团到聚光科技,从DCS控制系统/智能仪表到科学分析仪器,从一个新手菜鸟,慢慢变成一个个团队的带路人,寿总总结说,贯穿始终的,是一个“学”字:大学学的是FORTRAN语言,工作了要用C语言,学;产品开发出来了销售卖不好,自己学着销售和服务;加入聚光科技后从事原子发射光谱相关工作,专业不对口,学;分管吉天仪器和安谱实验后,面临的主要专业方向又变成了化学,继续学!  而在实现科学仪器“中国梦”的道路上,寿总和他带领的团队们所用的法宝就是:1、注重自身研发技术能力的提高,同时持续开展对国内外最新研究技术的跟踪和学习,与国内外相关学者、高校和科研机构保持紧密的联系和技术交流合作;2、用工匠般的、一丝不苟的态度去打造产品;3、秉承简单,易用,人性化的设计理念,无论从硬件还是软件设计上,都力求降低用户使用门槛;4、培养和打造一支高凝聚力和传承性的开发团队,能打硬仗,啃得了硬骨头。  寿总说:“研发是一个让人尊敬的职业。一个公司的生存靠营销,而发展则靠研发。研发要成为营销的坚强后盾,让他们在前线拼搏的时候,能内心深知,他们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所以,我们要成为,也必须成为“霸气”的研发人,能研发新技术,推出新产品,搞定新问题,更能认识问题,改进自我。”“我们要成为一个被需要的人:被客户需要,被营销部门需要,被生产部门需要,被团队里的伙伴需要,因为我们需要他们实现自己的价值。因此,我们要坚定的以业务为核心,以客户为中心开展研发工作。我们的产品规划、技术路线、创新想法、功能设置、性能指标等等应该是以是否能解决客户实际问题,创造实际业务价值为基础。我们的开发计划,要更多的考虑是否还能把握市场机会。因此,我们不得不去理解市场,理解客户,我们需要加倍努力,努力让我们的工作变得更有价值。”这是一个为实现科学仪器“中国梦”而不断奋斗的仪器仪表人的情怀!寿淼钧简介  寿淼钧,高级工程师,现任聚光科技全资子公司吉天仪器副总经理兼安谱实验科副总经理,曾任聚光科技实验室原子光谱产品总监,实验室业务部副总经理。2007年加入聚光科技,从零开始组建原子发射光谱产品线。拥有十多年的产品研发管理经历,在新技术研究、新产品开发、组织和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多年来致力于发展提高国产仪器仪表的技术水平和产品品质。加入聚光科技之前,寿淼钧先生就职于浙江中控科技集团,从研发部经理到市场销售部经理再到副总工程师,担任过多个重要职位,个人发展全面。  加入聚光科技后,在短短几年时间里,培养了一批能打硬仗的研发骨干员工,多次组织技术攻关克服技术难题。其带领的研发团队开发出国内首创的基于CCD全谱采集的小型台式直读原子发射光谱仪M5000以及国内第一台商用化的CCD全谱直读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5000,性能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品均填补国内空白。CCD全谱直读光谱仪累计销售超2亿,并在此平台上开发出适合于矿石粉末元素分析的电弧直读光谱仪E5000,革命性的解决矿石Ag、B、Sn分析难题,推进光谱分析技术的进步。寿淼钧先生以独特的研发模式进行生产和工程服务骨干人员培养;制定了适合产品特点的订单履行和应用流程,有效疏通市场销售、研发到生产、工程服务的前后端业务对接,实现销售对客户需求把握准确、生产工艺保障性强,生产作业优质高效、工程服务系统专业的良好局面。  2015年后,因公司整体发展需要,受聚光科技总部委派,全面管理子公司吉天仪器及安谱实验的研发工作。在吉天仪器,通过团队再造和建立研发体系,开启吉天二次发展之路,为吉天打造革命性新产品和新技术。短短两年时间,打造了一个全新团队并全面革新了吉天仪器的产品及技术。带领团队在艰苦条件下成功开发出革命性的四通道、高性能、智能化的原子荧光光度计Kylin(麒麟)和智能化全自动多参数流动注射分析仪iFIA7,经中国分析测试协会专家鉴定,一致认为国际上尚无同类产品,该仪器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具有显著的市场应用前景。在安谱实验,通过规范研发体系(组织架构、流程规范、岗位职责梳理等)、更新业务管理方式(产品线业务梳理与规划、研发工作项目化管理)和员工能力建设,逐步实现了体系建设和新产品实现的双重目标,让研发工作从散乱和无计划性,逐步转向职业化规范之路。  寿淼钧先生及其带队研发的技术产品多次获得行业顶级奖项,包括本次中国仪器仪表学会青年科技人才奖、中国分析测试协会BCEIA金奖(多个产品)、杭州市科技进步奖、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一等奖、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二等奖、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自主创新金奖(多个产品)、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青年创新奖等。
  • 重磅!科技部等八部门推出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方案,“破四唯”、“立新标”
    科技人才评价再度迎来重磅消息!11月9日,科技部会同教育部等7部门联合召开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启动会,部署推进《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围绕国家科技任务用好用活人才,以“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为着力点,以“破四唯”和“立新标”为突破口,以深化改革和政策协同为保障,按照创新活动类型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提供有力人才支撑。《方案》明确,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推进、使用牵引、协同实施。“在重大科技任务、重大创新基地建设等国家重大创新活动中推动人才评价改革落地见效,着力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科技部科技人才与科学普及司相关负责人说,改革突出国家目标和使命导向,坚持谁使用谁评价,以用定评、评用相适,科学使用评价结果。为期两年的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将在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等12家科研院所,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等9家高校,以及上海市、山东省等6个地方展开。(附后)直面人才评价改革落实难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技人才评价工作。2018年,中办、国办分别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对分类健全评价标准、推进“三评”改革等作出系统部署。“各地和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中央要求,出台‘破四唯’等一系列改革举措,科技人才评价改革取得积极进展。”这位负责人坦言,但是,与广大科研人员的诉求和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相比,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还存在落实难、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科技人才“获得感”不强。针对人才评价“破四唯”后“立新标”、评价方式创新和用人单位评价制度建设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方案》明确了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路线图,从单位内部和外部环境两方面进行系统部署。单位内部主要根据不同科技创新活动类型探索新的评价指标、方式、周期、内部制度等进行系统设计;外部环境主要从有关部门推动“三评”改革联动、构建行业特色的人才评价体系等方面部署任务,通过内外协同联动,探索形成有利于潜心研究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通过2年试点,探索形成不同创新活动类型的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科技人才发现、培养、使用、激励的评价机制更加完善,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上述负责人说。聚焦国家使命分类开展试点值得关注的是,试点任务把品德作为科技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突出国家使命导向,按照国家重大攻关、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社会公益研究4类创新活动部署试点任务。具体而言,承担国家重大攻关任务的科技人才评价以支撑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导向,建立体现支撑国家安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实际贡献和创新价值的评价指标;基础研究类人才的评价以学术贡献和创新价值为导向,着力破除“唯论文”数量倾向,避免数论文数量和看影响因子高低等,探索低频次、长周期的考核机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类人才的评价以技术突破和产业贡献为导向,重点评价产学研和团队合作、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科技成果应用和市场价值实现、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等方面的成效,避免以发表论文为评价硬杠杠,不能数专利数量和国家项目经费数量;社会公益研究类人才的评价主要以服务支撑能力和社会贡献为导向,客观反映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高危岗位、基层一线和从事科研基础性工作科研人员的贡献,不得设立硬性经济效益。不仅如此,《方案》还对地方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综合试点提出明确要求,突出区域科技创新和人才发展特色,加强体制机制改革、政策创新和资源集成,对地方人才评价改革进行系统设计,推进综合改革试验。“人才评价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复杂程度高、改革难度大,关乎科研人员切身利益,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离不开有关部门和地方的指导监督、服务保障,也离不开试点单位的主动担当和狠抓落实。”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此,《方案》对有关部门、试点地方和单位分别提出要求,比如,教育部、工信部等六部门作为试点单位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单位指导、服务和政策支持,构建本行业的人才评价体系等。作为主责部门,科技部将肩负起组织推动责任并率先改革,如在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科研机构绩效评价、科技人才计划评选中破除“四唯”,突出创新价值、能力、贡献导向,并及时总结凝练、固化成果。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健全科技人才评价体系的重要部署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安排,针对人才评价“破四唯”后“立新标”不到位、评价方式创新不到位、资源配置评价改革不到位、用人单位评价制度建设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制定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聚焦“四个面向”,围绕国家科技任务用好用活人才,创新科技人才评价机制,以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为目标,以“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为着力点,以“破四唯”和“立新标”为突破口,以深化改革和政策协同为保障,按照创新活动类型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引导各类科技人才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有所成,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基本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在重大科技任务、重大创新基地建设等国家重大创新活动中推动人才评价改革落地见效,着力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重点解决好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落实难等问题。——坚持分类推进。探索科技人才在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社会公益研究等创新活动中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人才,形成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坚持使用牵引。突出国家目标和使命导向,发挥激励作用,坚持谁使用谁评价,以用定评、评用相适,科学使用评价结果,合理衔接科技人才激励,引导各类科研人员服务国家、潜心研究、尽职履责、作出贡献。——坚持协同实施。加强部门协同和地方联动,充分集成科技成果评价、科研经费管理、科研相关自主权等现有改革试点政策,在科技人才发现、培养、使用、激励等方面形成改革合力。试点单位和地方:选择建有国家科技创新基地、承担国家科技任务多、示范效应较好、有较好人才评价基础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或高等学校附属机构,以及科研人员数量较多的农业、卫生健康、水利、工业和信息化等行业领域科研院所,分类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工作。同时,选择科研单位相对集中、承担国家任务较多、具备较好基础的部分省市,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综合试点工作。试点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试点期限:2年(自试点实施方案批复之日起)。二、试点任务坚持德才兼备,把品德作为科技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在加强对科技人才科学精神、学术道德等评价的基础上,按照承担国家重大攻关任务的人才评价以及基础研究类、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类、社会公益研究类的人才评价,从构建符合科研活动特点的评价指标、创新评价方式、完善用人单位内部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试点任务,推动人才评价体系更加完善,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做法。(一)承担国家重大攻关任务的人才评价1. 突出支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导向,建立体现支撑国家安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实际贡献和创新价值的评价指标,重点评价国家重大科研任务完成情况。2. 完善科研任务用户导向的评价方式,充分听取任务委托方、成果采用方意见。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3. 对承担“卡脖子”国家重大攻关任务、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等并作出重要贡献的科研人员,在岗位聘用、职称评审、绩效考核等方面,加大倾斜支持力度。(二)基础研究类人才评价1. 实行以原创成果和高质量论文为标志的代表作评价,建立体现重大原创性贡献、国家战略需求以及学科特点、学术影响力和研究能力等的人才评价指标。破除“唯论文”数量倾向,不把论文数量、影响因子高低等相关指标作为量化考核评价指标,鼓励科研人员把高质量论文更多发表在国内科技期刊上。2. 按照学科特点和任务性质,科学确定评价周期,着力探索低频次、长周期的考核机制。3. 探索建立同行评价的责任机制,在专家选用、管理和信用记录等方面建立相关制度,规范同行评价的方式和程序、评价意见反馈等行为。探索引入学术团体等第三方评价、国际同行评价等。4. 建立完善体现基础研究人才评价特点的岗位聘用、职称评审、绩效考核等相关制度,加大对重大科学发现和取得原创性突破的基础研究人员的倾斜支持。5. 探索由一线科学家举荐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担任重要科研岗位、承担“从0到1”基础研究任务的机制。(三)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类人才评价1. 以技术突破和产业贡献为导向,重点评价技术标准、技术解决方案、高质量专利、成果转化产业化、产学研深度融合成效等代表性成果,建立体现产学研和团队合作、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成果的市场价值和应用实效、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的评价指标。不得以是否发表论文、取得专利多少和申请国家项目经费数量为主要评价指标。2. 探索构建专家重点评价技术水平、市场评价产业价值相结合,市场、用户、第三方深度参与的评价方式。3. 对承担国家科研任务特别是急难险重科研攻关任务、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等并作出贡献的科研人员,在绩效考核权重方面予以倾斜,引导优秀科研人员投身国家科技任务。4. 探索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岗,重点评价科技成果转化成效,建立高水平、专业化的成果转化人才队伍。(四)社会公益研究类人才评价1. 突出行业特色和岗位特点,重点评价服务公共管理、应对突发事件、保障民生和社会安全等共性关键技术开发、服务的能力与效果,探索建立体现成果应用效益、科技服务满意度和社会效益的评价指标,引导科研人员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突出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高危岗位、基层一线和从事科研基础性工作科研人员的贡献。不得设立硬性经济效益的评价指标。2. 完善社会化评价方式,充分听取行业用户和服务对象的意见,注重政府和社会评价。依据不同科研和服务活动类型确定合理评价周期。3. 对承担和支撑国家科研任务并作出贡献,成果应用实效显著的科研人员,在岗位聘用、职称评审、绩效考核等方面予以倾斜,引导优秀科研人员投身国家公益事业。(五)地方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综合试点任务试点地方政府要围绕本地区科技创新任务和人才队伍建设,以“破四唯”、“立新标”为突破口,组织并指导本地区优势科研单位、新型研发机构深化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改革,大胆创新人才发现、培养、使用、激励机制,发挥政策集成效应,推动人才、项目、基地、资金一体化配置,有效激发科技人才活力,探索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地区经验。三、试点保障措施有关部门和地方要深入落实科技人才评价改革部署,加强对试点单位的指导、服务和政策支持,压实改革主体责任,强化对试点工作的监督,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科技部作为主责单位要肩负起组织推动责任并率先改革,推动落实科研单位自主权,在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科研机构绩效评价、科技人才计划评选中破除“四唯”,突出创新价值、能力、贡献导向。完善“首席科学家负责制”、“揭榜挂帅制”、“赛马制”等项目组织实施中的人才评价机制,发现遴选有实力、能攻关、出成果的优秀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承担重大科技攻关任务。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科学院等作为试点单位的主管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工作贯彻落实人才评价改革要求,完善行业人才评价机制,赋予用人单位评价自主权。组织并指导所属试点单位积极开展评价改革试点工作,把完成国家任务特别是急难险重科研攻关任务、原创性科学发现、重大技术突破、科技成果转化实效、社会公益服务效益等作为试点单位创新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教育部要在“双一流”建设和学科评估中科学合理设置评价指标,完善“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动态监测和周期评价。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构建以产业科技创新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突出支撑国家重点工程、重大技术和装备科技创新,引导科技人才服务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建设。水利部要构建以应用创新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突出效益指标,引导人才服务重大工程建设。农业农村部要构建突出服务“三农”的主责主业和业绩贡献的分类评价体系,向长期扎根基层生产一线从事科研和技术推广服务的科研人员倾斜。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构建以临床实践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探索基于病历备案数据的大数据评价方式,引导人才提升医疗卫生技术能力、服务人民健康。中国科学院要探索通过设置特聘研究岗位制度,精准激励和稳定支持一批核心和骨干人才潜心从事基础前沿交叉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四、组织实施(一)建立工作机制在中央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下,科技部会同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科学院等部门联合推进实施试点工作方案,选择试点单位,明确任务分工,协调解决重点问题,督促试点工作落实,开展评估总结和示范推广。(二)编制试点实施方案试点工作方案印发后,相关主管部门组织试点单位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特点选择试点内容,编制具体实施方案,鼓励全面试点,突出承担国家重大攻关任务的人才评价;地方制定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做好系统设计。试点单位实施方案、地方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报科技部,由科技部商相关部门研究同意后启动实施。(三)推进试点实施试点单位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履行法人主体责任,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在调研基础上研究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切实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改进完善岗位聘用、职称评审、绩效考核、表彰奖励等人才评价相关制度,在加强合理激励的同时,加强对科研诚信、勤勉尽责的监督,强化对学术不端、科研违规违纪行为的约束,引导科技人才潜心研究、担当作为,使试点成果更加有利于本单位事业发展、能力提升、环境优化。科技部和相关部门要做好试点工作统筹协调,做好改革试点的宣传解读,及时跟踪了解试点工作进展,组织开展试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交流,及时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做到边试点、边总结、边提升。试点工作期满后,由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地方对试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和典型案例,及时宣传推广。附件: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单位和地方名单科研院所(共12家):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基因组研究所、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高等学校或高等学校附属机构(共9家):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北京邮电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江南大学、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地方(共6个):上海市、山东省、湖北省、四川省、深圳市、南京市。
  • 检验检测学会印发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做好“中国检验检测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遴选推荐工作,经中国检验检测学会常务理事会议(通讯)审议通过,现将《中国检验检测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国检验检测学会 2022年10月18日附件中国检验检测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做好中国检验检测学会(以下简称“学会”)组织开展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实施工作,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印发的《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科协办发学字〔2017〕13号)和《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管理细则(修订)》(科协办函学字〔2021〕30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学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国科协指导下的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青托项目”),旨在培养一批思想政治素质高、检验检测领域具有创新精神的优秀青年科技骨干,逐步形成青年科技专家群体,为国家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核心后备力量做出贡献。第二章 遴选条件第三条 被托举人推荐条件(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优秀的学风道德;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二)年龄原则上32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作的中国籍公民;(四)在检验检测学科领域潜心工作的一线科研人员;(五)同等条件下,以下人才可优先入选:所在单位有良好的科研平台和条件,有相关配套经费以及工作基础的人才;参与重大项目,或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新技术的人才等。第四条 每名候选人应由不少于3 位同行专家同意推荐,其中至少2位专家与被托举人具有相同研究领域,至少1位专家承担指导、托举责任。第三章 遴选程序及组织机构职责第五条 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遴选程序。(一)通过学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信息发布申报通知;(二)候选人填写《中国检验检测学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申报表》,由所在单位推荐或推荐人签章,报送学会;(三)成立评审小组,对选候选人进行综合打分评选,根据排名进行筛选;(四)公示后,确定青托项目最终推荐人,并报中国科协审核确认。第六条 学会严格加强项目的管理,成立领导小组、评审小组、工作小组组成的项目组。其中,领导小组由学会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指导协调工作。第七条 工作小组负责汇总形式审查候选人材料,将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材料通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授权根据候选人专业背景组织评审小组,评审专家不少于9人,均应为检验检测学科领域内权威专家,有一定数量的院士和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工作小组协助评审小组工作。第八条 评审小组通过打分、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材料进行会议评审。若无法进行现场评审,可灵活利用网络采用线上形式进行。第四章 立项与管理第九条 获得中国科协批准立项的青托项目,学会与被托举人签署相应合同。第十条 在学会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建立青年科技人才托举专家团队,由托举导师指导制定被托举人才培养计划并负责实施。学会根据被托举人需求,协助托举导师开展指导工作。第十一条 学会为被托举人营造良好的学术生态环境,提高其自身综合素质。鼓励并协助被托举人积极申请中国科协针对青年人才的各种项目,包括青年科学家论坛、各种双边、港澳台和国际学术交流活动。鼓励被托举人更多地参与高水平国际学术交流,积极扶持他们在有影响的国际民间科技组织任职,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青年人才,扩展影响力。第十二条 被托举人在三年项目实施期间有义务参加学会学术年会、重要学术会议等相关活动。学会将依托相关活动每年为被托举人提供报告学术成果的机会,展示项目成果。第十三条 对青托项目执行期内出现的重大问题和情况的,被托举人及所在单位应及时上报书面申请并协商解决。第十四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针对被托举人学术诚信问题投诉或者法律纠纷等,学会将按照中国科协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被托举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当严格履行合同所确定的各项义务,出现违反合同约定的内容,学会将根据情况终止合同。对于无故不履行合同的,被托举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当依据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章 经费管理第十六条 学会拨款前与被托举人及其所在单位等签订协议,说明经费使用计划,被托举人对项目经费有自主支配权。第十七条 青托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托举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一)开展调研、咨询、研讨、交流、培训等活动的费用;(二)学术交流活动中涉及的会议费、差旅费等;(三)编印购买图书资料、租用购置仪器设备、发表文章等费用;(四)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活动的费用;(五)科研工作中涉及的人员劳务、专家咨询、材料耗材、设备运行维护、燃料动力及委托业务等有关费用;(六)其他与青年人才托举工作相关的支出。第十八条 项目若因故中止,经费处理依照中国科协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第六章 验收与结项第十九条 学会积极鼓励被托举人最大自由度的探索研究,强调长期潜力。第二十条 被托举人每年需向学会提交年度工作进展报告和年度经费使用情况。第二十一条 三年资助期满,学会按照中国科协每届项目结束前发布的项目结项验收通知,通知被托举人按要求准备验收材料,包括业务材料和财务决算材料。被托举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第二十二条 学会享有被托举人项目结项验收材料的后续使用权。被托举人在项目完成后有义务在学会编撰成果宣传材料时提供后续材料。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中国检验检测学会秘书处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两办:改变片面将论文、项目等与科技人才评价直接挂钩的做法
    p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p p   对科技人才、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人才、教育人才、医疗卫生人才、技术技能人才以及企业、基层一线和青年人才的评价机制改革列为重点领域,其中科技人才评价制度改革被列为首位。 /p p   对于科技人才评价制度,《意见》指出: /p p   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目标,结合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以科研诚信为基础,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对主要从事基础研究的人才,着重评价其提出和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的原创能力、成果的科学价值、学术水平和影响等。对主要从事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人才,着重评价其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取得的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成果转化、对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等。对从事社会公益研究、科技管理服务和实验技术的人才,重在评价考核工作绩效,引导其提高服务水平和技术支持能力。 /p p   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突出评价研究成果质量、原创价值和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贡献。改变片面将论文、专利、项目、经费数量等与科技人才评价直接挂钩的做法,建立并实施有利于科技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的评价制度。 /p p   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适应科技协同创新和跨学科、跨领域发展等特点,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团队评价办法,实行以合作解决重大科技问题为重点的整体性评价。对创新团队负责人以把握研究发展方向、学术造诣水平、组织协调和团队建设等为评价重点。尊重认可团队所有参与者的实际贡献,杜绝无实质贡献的虚假挂名。 /p p   科技人才评价制度一直受到广泛讨论,去年SCI被卖的消息传出之后,几家国外期刊和部分高校就提出要淡化SCI在人才评价制度的作用,国内虽然没有实质性响应单位,但是关于SCI评价是否公平,如果SCI取消之后我们能否找到更公平的评价方式等讨论不绝于耳。此次《意见》指出,要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突出评价研究成果质量、原创价值和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贡献。 /p p   也许不久的将来,“以SCI论英雄”的时代将会过去,科技人员的重要发现可以有时间将其变为论文、专利和现实,而不仅仅是一些“纸”。 /p p   相关链接:《 a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80302/240964.shtml" target=" _self" title=" " 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a 》 /p
  • 《关于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实施意见》专家解读:科技创新与质量管理专题
    2024年3月13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新时代下生态环境监测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为进一步指导全国监测系统准确把握《意见》精神,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组建政策解读专家团队,从多个角度提供专业解读,助力《意见》落地见效。本期围绕科技创新和质量管理两个主题,对《意见》中提出的相关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并指明实施路径。科技创新篇从科技创新工程支撑监测业务、领域科技促进产学研用、自主创新促进成果转化和多源交流强化多方合作四个维度引领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质量管理篇以质量管理体系设计、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质量管理效能提升三方面为抓手,从国家层面先试先行引导地方直联共享,为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提供坚实的质量后盾。坚持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 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对科技体制改革作出重大部署,赋予了生态环境部推动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的历史使命和重大责任。科技创新不仅是驱动经济发展的强大引擎,也是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支撑。《意见》要求强化科技保障,实施生态环境监测科技创新工程,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生态环境监测作为生态环境领域战略科技力量,要坚持问题导向,以数智化转型为驱动,开展生态环境监测领域重大科技需求凝练,积极参与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科技重大专项设计与实施,开展与美丽中国相适应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理论体系研究,强化生态环境天空地海一体化监测关键技术攻关,加强监测技术科研和成果转化,推动科技创新成果从理论走向实践,从实验室走向应用场。为更好发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和服务作用,在建设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中应重点把握以下内容。 一、坚持科研与业务深度融合,实施生态环境监测科技创新工程。 充分了解监测行业发展动态,特别是国际和国内监测技术研究水平和趋势,做到了然于心、有的放矢。聚焦生态环境监测的关键科学问题和业务瓶颈,认真梳理科技创新目标,开展与美丽中国相适应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理论体系研究,强化天空地海一体化监测关键技术攻关,重点围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扩绿增汇、风险防范等方面加强一体化监测核心技术研究。积极参与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设计与实施,推动实施生态环境监测科技创新工程。 二、以开放、协作的理念,打造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科技支撑力量。 广泛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骨干企业,牵头申报大项目,凝练大成果,积极申报高水平科技奖,共建监测装备研发与应用创新基地。通过强强联合,深度参与生态环境领域大科学装置研发和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科学观测研究站等创新平台建设。推进实施高层次生态环境监测科技人才工程,培养高水平生态环境监测科技人才,打造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科技力量。 三、鼓励自主创新,推动科技成果向新质生产力转化。 认真贯彻落实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聚焦生态环境监测重大技术需求,围绕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等,打造“基础研究-科技攻关-成果转化-业务应用”贯通式研发新模式。发挥部属单位、科研院所、省级监测机构技术优势和专家库作用,组织开展重点急需领域监测标准预研究,加快水质自动采样、自动实验室分析系统等先进技术与现行监测标准的衔接,积极推进新技术、新产品测试验证,加强自主创新技术成果产出,促进新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应用。鼓励设立职工创新专项资金,鼓励职工开展小发明、小革新、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等技术创新活动,推动生态环境监测科技成果向新质生产力转化。 四、高端引领,打造生态环境监测学术交流大平台。 面向生态环境科技前沿,紧贴监测业务工作重大需求,注重学术交流的质量与实效,不断提高监测行业科技水平。积极搭建以年度生态环境监测学术交流会、生态环境监测大家讲坛、监测专题分会场、青年科学家论坛为主的生态环境监测学术交流大平台。持续拓展国际交流渠道,重点加强中日韩沙尘暴、中俄中哈界河水质联合监测、粤港澳等多双边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坚持质量管理数智化筑牢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根基 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离不开监测质量管理的数智化转型,数智化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是推动监测的高质量发展,推进监测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石。《意见》在数据质量方面提出明确目标,要建立覆盖全部监测活动的“人机料法环测”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使全国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真、准、全得到有效保障。黄润秋部长在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会议上也对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和运行做出明确指示。为落实《意见》精神和会议要求,总站将以数智化转型为契机在监测质量管理领域提出体系化、信息化和智慧化的数智化改革方案,提高质量管理效能,保障监测活动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一、推进质量管理体系化,健全监测活动全方位质量管理机制 当前,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的构建主要围绕实验室监测的CMA,而自动监测等新型监测手段缺乏统一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目前总站以建立监测数据真实性、准确性的内部驱动型质量管理体系为目标,实现监测全要素全手段全流程质量控制。一是尽快补齐自动监测质量管理体系短板。以业务流程标准化、规章制度系统化、央地质量一体化为目标,率先启动国控网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带动地方环境质量监测网质量体系建设与实施。二是扩展质量管理的深度与广度。一方面,强化对实验室监测和自动监测的“人机料法环测”质量环节管理深度,包括人员能力的动态管理、仪器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关键试剂耗材的性能评价及供应商管理、标准/方法适用性评估、监测点位干扰防范的技防措施等;另一方面,除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外,逐步完成实验室自动监测、污染源自行监测、生态调查、遥感遥测等质量管理体系的统一设计。三是充分发挥科学质量管理体系对监测业务的引导作用。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ISO 9001)等相关要求,引入如策划-实施-检查-处置的PDCA闭环管理、过程控制、风险意识等质量管理领域的先进理念,系统分析影响监测数据质量的过程及主要风险点,实现敏锐筛查异常问题,精准预判潜在质量风险的效果。 二、加强质量管理信息化,推动质量管理数据标准统一与互联互通 当前监测系统的信息化建设程度参差不齐,部分地区开展了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和自动监测网络管理系统的建设工作,但由于质量数据标准化体系不健全,不同信息化系统的监测数据质量难以统一判定,无法开展有效的互联互通。同时,大量的环境监测设备难以满足数智化转型的需要,监管人员获取质量数据较为滞后,无法对监测进度进行实时把控。为解决上述问题,总站以建设统一标准的数智化质量管理通用平台为抓手,促进通用实验室信息管理、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监督检查以及行业管理系统在全国推广应用,为质量数据的互联互通奠定基础。一是推动通用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与应用。总站正在建设标准化、可复制、可推广的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模版,以此作为质量管理全过程控制的基石,推动构建系统内外间、央地间统一的数据架构,打破数据壁垒,形成分布式部署的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网络,实现实验室质量数据的全面联网,提高全过程质量管理智能诊断与风险评估能力。二是推动通用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监督检查系统建设。以“规范自动监测网络运行”为目标,实现数据异常点位精准识别、人为干扰行为及时报警,监督检查任务智能推送等功能,推动自动监测网络质量体系落实,提高问题发现能力,保障自动监测网络的数据质量。三是开展监测仪器设备数智化改造与在线核验技术研究。通过构建仪器数据采集方法体系,实现仪器监测数据、原始信号和过程参数直联直采,并将仪器分析计算的算法进行统一备案,构建数字孪生模型,实现对现场监测设备的远程在线数据核验,防止监测设备“黑箱”造假,实现对监测仪器设备的穿透式管理。四是推动行业管理系统建设。构建以“审核评价标准化、监管过程精细化、监管方式智慧化”为目标的行业监测活动质量管理评价体系,推动监测技术智能化发展和行业自律,并通过构建分级管理的社会化检测机构监管机制,抓取监测过程信息,对监测过程进行实时的穿透式管理。 三、提升质量管理智慧化,深化质量数据的多元融合、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当前的各类质量管理信息平台对质量数据的分析方式较为单一,利用大数据、AI算法等新技术对多元数据融合分析的能力较为薄弱,质量数据的应用潜能没有被充分挖掘。为提升质量管理的智慧化水平,强化大数据、AI算法、大模型等智能技术的深度应用,从算法开发、数据融合和风险绩效评估提升监测质量管理关键环节效率。一是开发质量管理领域相关算法。重点研发应用监测过程优化算法、行业管理智能分析算法、实验室质量状况与风险预警算法、自动监测网异常数据和人为干扰识别算法等,提升质量管理效能。二是强化多元数据融合。将污染源排放数据、地区环境状况数据、能源使用数据、地区考核排名等多种外部数据与监测数据质量的分析相融合,提升质量风险的识别能力。三是开展质量风险与质量绩效评估。实现质量数据同步实时传输,开发基于过程数据的质量成本、绩效与风险评估算法,分析质量状况与质量风险,具备潜在质量问题预警能力;分析质量成本与质量绩效,形成过程智能诊断与优化方案。 内容转载自“中国环境监测”公众号
  • 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暨第二届环境监测与预警技术大会
    p   strong  一、会议主要内容 /strong /p p   总结回顾环境监测四十年来砥砺奋进的光辉历史和环境监测在改革开放中不断创新发展的历史经验,研讨面向未来环境监测的发展目标和实施方略,表彰环境监测“功勋人物”和“2018年度环境监测青年科技人才”,并开展环境监测与预警技术交流系列活动。 /p p   strong  二、会议主题 /strong /p p   深化环境监测改革,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p p strong   三、会议时间 /strong /p p   2018年12月6-7日,会期两天。 /p p strong   四、会议地点 /strong /p p   广东省深圳市 /p p strong   五、参会人员 /strong /p p   政府部门代表、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负责环境监测工作的领导、监测处、监测中心(站)主要负责同志 高校及科研院所代表、行业及企业代表 第十三次全国环境监测学术交流会论文集作者,约500人。 /p p strong   六、会议议程: /strong /p p   (一)12月6日上午(主会场) /p p   会议主题: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暨第二届环境监测与预警技术大会开幕式 /p p   参会代表:本次研讨会全体参会人员 /p p   主 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站长陈善荣 /p p   议 程: /p p   1、生态环境部领导致辞 /p p   2、为中国工程院院士魏复盛颁发首届环境监测终身成就奖 /p p   3、为马广文等十人颁发2018年度环境监测青年科技人才奖 /p p   4、《环境监测四十年》和《魏复盛文集》书籍首发式 /p p   5、环境监测司司长柏仇勇做报告,回顾环境监测四十年改革创新发展历程 /p p   6、拟邀请两到三位院士作特邀报告。 /p p   (二)12月6日下午-7日上午(分会场) /p p   论坛主题:会议分设环境监测管理高端论坛、重点实验室-环境监测标准物质、环境监测技术和挥发性有机物专题分会场。 /p p   1、环境监测管理高端论坛 /p p   ① 主要议题:围绕改革开放40年,生态环境监测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从政策形势、改革进展、经济形势、技术和业务水平现状、行业发展状况等方面,展望“十四五”我国生态环境监测未来。 /p p   ② 会议时间:12月6日下午-7日上午 /p p   ③ 参加人员:生态环境部相关司局、部分省级及计划单列市监测站长、行业部门及监测企业代表等,约100人 /p p   2、环境监测技术专题分会场 /p p   ① 主要议题: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技术及体系建设 大气污染来源解析与溯源技术 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与预警技术 大气与水质网格化监控技术 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与监测 环境遥感与地面生态环境监测技术 环境监测综合分析与评价等 /p p   ② 会议时间:12月6日下午-7日上午 /p p   ③ 参加人员:地方环境监测站技术人员、高校及科研院所代表、行业及企业代表等,约150人 /p p   3、环境监测质控技术及标准物质专题分会场 /p p   ① 主要议题:标准物质制备技术、环境监测质控技术等 /p p   ② 会议时间:12月6日下午-7日上午 /p p   ③ 参加人员:地方环境监测站技术人员、高校及科研院所代表、行业及企业代表等,约100人。 /p p   4、VOCs监测专题分会场 /p p   (三)12月7日下午 /p p   1、颁发“第二届环境监测与预警技术大会优秀报告奖” /p p   2、会议总结& nbsp /p p strong   七、论文征集 /strong /p p   1、请按照会议议题提交论文,论文摘要不超过 500 字,全文不超过 5000 字。论文文件格式为 word 文档。具体要求包括: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论文摘要、关键词、正文、主要参考文献等。 /p p   2 、请提交论文人员将电子版论文全文发送至信箱 csesam@126.com 。论文截止日期:2018 年 11月20日。 /p p strong   八、会议注册 /strong /p p   参会代表会议服务费 1800 元/人,学生代表凭学生证 1200 元/人。会议服务费包含会务、用餐、会议资料等费用。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p p strong   九、联系方式 /strong /p p   1.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p p   联系人:姚 凯 /p p   电 话:010-68658927 /p p   邮 箱:csesam@126.com /p p /p
  • 八部门印发科技人才评价方案:承担“卡脖子”国家重大攻关任务等科研人员加大支持力度
    11月9日,科技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科院等8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改革试点单位共21家,包括12家科研院所和9家高校,试点地方包括上海市、山东省、湖北省、四川省、深圳市、南京市。详情如下:科技部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科技部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科发才〔2022〕255号上海市、山东省、湖北省、四川省、深圳市、南京市人民政府,各有关试点单位:《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已经2022年6月2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请各试点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试点单位编制试点实施方案,试点地方制定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于2022年12月15日前报送科技部。科技部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 中科院2022年9月23日(此件主动公开)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健全科技人才评价体系的重要部署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安排,针对人才评价“破四唯”后“立新标”不到位、评价方式创新不到位、资源配置评价改革不到位、用人单位评价制度建设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制定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聚焦“四个面向”,围绕国家科技任务用好用活人才,创新科技人才评价机制,以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为目标,以“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为着力点,以“破四唯”和“立新标”为突破口,以深化改革和政策协同为保障,按照创新活动类型构建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引导各类科技人才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有所成,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基本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在重大科技任务、重大创新基地建设等国家重大创新活动中推动人才评价改革落地见效,着力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重点解决好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落实难等问题。——坚持分类推进。探索科技人才在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社会公益研究等创新活动中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人才,形成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坚持使用牵引。突出国家目标和使命导向,发挥激励作用,坚持谁使用谁评价,以用定评、评用相适,科学使用评价结果,合理衔接科技人才激励,引导各类科研人员服务国家、潜心研究、尽职履责、作出贡献。——坚持协同实施。加强部门协同和地方联动,充分集成科技成果评价、科研经费管理、科研相关自主权等现有改革试点政策,在科技人才发现、培养、使用、激励等方面形成改革合力。试点单位和地方:选择建有国家科技创新基地、承担国家科技任务多、示范效应较好、有较好人才评价基础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或高等学校附属机构,以及科研人员数量较多的农业、卫生健康、水利、工业和信息化等行业领域科研院所,分类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工作。同时,选择科研单位相对集中、承担国家任务较多、具备较好基础的部分省市,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综合试点工作。试点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试点期限:2年(自试点实施方案批复之日起)。二、试点任务坚持德才兼备,把品德作为科技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在加强对科技人才科学精神、学术道德等评价的基础上,按照承担国家重大攻关任务的人才评价以及基础研究类、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类、社会公益研究类的人才评价,从构建符合科研活动特点的评价指标、创新评价方式、完善用人单位内部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试点任务,推动人才评价体系更加完善,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做法。(一)承担国家重大攻关任务的人才评价1. 突出支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导向,建立体现支撑国家安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实际贡献和创新价值的评价指标,重点评价国家重大科研任务完成情况。2. 完善科研任务用户导向的评价方式,充分听取任务委托方、成果采用方意见。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3. 对承担“卡脖子”国家重大攻关任务、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等并作出重要贡献的科研人员,在岗位聘用、职称评审、绩效考核等方面,加大倾斜支持力度。(二)基础研究类人才评价1. 实行以原创成果和高质量论文为标志的代表作评价,建立体现重大原创性贡献、国家战略需求以及学科特点、学术影响力和研究能力等的人才评价指标。破除“唯论文”数量倾向,不把论文数量、影响因子高低等相关指标作为量化考核评价指标,鼓励科研人员把高质量论文更多发表在国内科技期刊上。2. 按照学科特点和任务性质,科学确定评价周期,着力探索低频次、长周期的考核机制。3. 探索建立同行评价的责任机制,在专家选用、管理和信用记录等方面建立相关制度,规范同行评价的方式和程序、评价意见反馈等行为。探索引入学术团体等第三方评价、国际同行评价等。4. 建立完善体现基础研究人才评价特点的岗位聘用、职称评审、绩效考核等相关制度,加大对重大科学发现和取得原创性突破的基础研究人员的倾斜支持。5. 探索由一线科学家举荐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担任重要科研岗位、承担“从0到1”基础研究任务的机制。(三)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类人才评价1. 以技术突破和产业贡献为导向,重点评价技术标准、技术解决方案、高质量专利、成果转化产业化、产学研深度融合成效等代表性成果,建立体现产学研和团队合作、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成果的市场价值和应用实效、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的评价指标。不得以是否发表论文、取得专利多少和申请国家项目经费数量为主要评价指标。2. 探索构建专家重点评价技术水平、市场评价产业价值相结合,市场、用户、第三方深度参与的评价方式。3. 对承担国家科研任务特别是急难险重科研攻关任务、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等并作出贡献的科研人员,在绩效考核权重方面予以倾斜,引导优秀科研人员投身国家科技任务。4. 探索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岗,重点评价科技成果转化成效,建立高水平、专业化的成果转化人才队伍。(四)社会公益研究类人才评价1. 突出行业特色和岗位特点,重点评价服务公共管理、应对突发事件、保障民生和社会安全等共性关键技术开发、服务的能力与效果,探索建立体现成果应用效益、科技服务满意度和社会效益的评价指标,引导科研人员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突出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高危岗位、基层一线和从事科研基础性工作科研人员的贡献。不得设立硬性经济效益的评价指标。2. 完善社会化评价方式,充分听取行业用户和服务对象的意见,注重政府和社会评价。依据不同科研和服务活动类型确定合理评价周期。3. 对承担和支撑国家科研任务并作出贡献,成果应用实效显著的科研人员,在岗位聘用、职称评审、绩效考核等方面予以倾斜,引导优秀科研人员投身国家公益事业。(五)地方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综合试点任务试点地方政府要围绕本地区科技创新任务和人才队伍建设,以“破四唯”、“立新标”为突破口,组织并指导本地区优势科研单位、新型研发机构深化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改革,大胆创新人才发现、培养、使用、激励机制,发挥政策集成效应,推动人才、项目、基地、资金一体化配置,有效激发科技人才活力,探索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地区经验。三、试点保障措施有关部门和地方要深入落实科技人才评价改革部署,加强对试点单位的指导、服务和政策支持,压实改革主体责任,强化对试点工作的监督,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科技部作为主责单位要肩负起组织推动责任并率先改革,推动落实科研单位自主权,在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科研机构绩效评价、科技人才计划评选中破除“四唯”,突出创新价值、能力、贡献导向。完善“首席科学家负责制”、“揭榜挂帅制”、“赛马制”等项目组织实施中的人才评价机制,发现遴选有实力、能攻关、出成果的优秀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承担重大科技攻关任务。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科学院等作为试点单位的主管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工作贯彻落实人才评价改革要求,完善行业人才评价机制,赋予用人单位评价自主权。组织并指导所属试点单位积极开展评价改革试点工作,把完成国家任务特别是急难险重科研攻关任务、原创性科学发现、重大技术突破、科技成果转化实效、社会公益服务效益等作为试点单位创新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教育部要在“双一流”建设和学科评估中科学合理设置评价指标,完善“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动态监测和周期评价。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构建以产业科技创新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突出支撑国家重点工程、重大技术和装备科技创新,引导科技人才服务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建设。水利部要构建以应用创新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突出效益指标,引导人才服务重大工程建设。农业农村部要构建突出服务“三农”的主责主业和业绩贡献的分类评价体系,向长期扎根基层生产一线从事科研和技术推广服务的科研人员倾斜。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构建以临床实践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探索基于病历备案数据的大数据评价方式,引导人才提升医疗卫生技术能力、服务人民健康。中国科学院要探索通过设置特聘研究岗位制度,精准激励和稳定支持一批核心和骨干人才潜心从事基础前沿交叉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四、组织实施(一)建立工作机制在中央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下,科技部会同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科学院等部门联合推进实施试点工作方案,选择试点单位,明确任务分工,协调解决重点问题,督促试点工作落实,开展评估总结和示范推广。(二)编制试点实施方案试点工作方案印发后,相关主管部门组织试点单位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特点选择试点内容,编制具体实施方案,鼓励全面试点,突出承担国家重大攻关任务的人才评价;地方制定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做好系统设计。试点单位实施方案、地方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报科技部,由科技部商相关部门研究同意后启动实施。(三)推进试点实施试点单位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履行法人主体责任,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在调研基础上研究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切实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改进完善岗位聘用、职称评审、绩效考核、表彰奖励等人才评价相关制度,在加强合理激励的同时,加强对科研诚信、勤勉尽责的监督,强化对学术不端、科研违规违纪行为的约束,引导科技人才潜心研究、担当作为,使试点成果更加有利于本单位事业发展、能力提升、环境优化。科技部和相关部门要做好试点工作统筹协调,做好改革试点的宣传解读,及时跟踪了解试点工作进展,组织开展试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交流,及时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做到边试点、边总结、边提升。试点工作期满后,由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地方对试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和典型案例,及时宣传推广。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单位和地方名单科研院所(共12家):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基因组研究所、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高等学校或高等学校附属机构(共9家):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北京邮电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江南大学、四川大学华西临床医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地方(共6个):上海市、山东省、湖北省、四川省、深圳市、南京市。
  • 科技部公布2016“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推荐名额分配表
    8月10日,科技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科技部平台申报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  《通知》内容显示,在2016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工作中,科技部平台负责接受企业、科研院所、部分高校(不含教育部直属高校及地方高校)及其他系统自然科学领域人选的申报推荐。  申报人要求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年龄限定为35周岁以下,女性37周岁以下。  2016年科技部平台遴选60名青年拔尖人才。从地方推荐名额分配表来看,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州等7大区域各占7席;而从部门推荐分配表显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科学院可以推荐50名,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农业部可以推荐20名。  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表如下:地方推荐名额分配表推荐渠道名额分配推荐渠道名额分配北京市7河南省4天津市7湖北省4上海市7湖南省4江苏省7重庆市4浙江省7四川省4山东省7陕西省4广东省7广西自治区3河北省4海南省3山西省4贵州省3内蒙古自治区4云南省3辽宁省4西藏自治区3吉林省4甘肃省3黑龙江省4青海省3安徽省4宁夏自治区3福建省4新疆自治区3江西省4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3小计139部门推荐名额分配表推荐渠道名额分配推荐渠道名额分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50国家中医药管理局5中国科学院50科技部2工业和信息化部20司法部2农业部20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10国家体育总局2公安部10国家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总局2国土资源部10国务院侨务办公室2交通运输部10国家粮食局2水利部10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2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10国家文物局2环境保护部5中国民用航空局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 检疫总局5国家铁路局2国家林业局5国家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总局2中国地震局5铁路总公司2中国气象局5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2国家海洋局5小计263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科技部平台申报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科办函政〔2016〕6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相关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万人计划”总体工作安排和《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实施方案》(中组发[2011]24号),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等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6]31号)的要求,现就做好2016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科技部平台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2016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工作中,科技部平台负责接受企业、科研院所、部分高校(不含教育部直属高校及地方高校)及其他系统自然科学领域人选的申报推荐。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要符合《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6]31号)规定的有关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4.申报人具有中国国籍,申报截止日期前在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青年人才   5.申报人年龄限定为35周岁以下,女性37周岁以下(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5年1月1日。男性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的项目。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已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应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本计划不得超过2次。  三、申报推荐渠道及名额  申报人选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向所属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申报,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核把关申报材料后,向科技部平台统一推荐。  2016年科技部平台遴选60名青年拔尖人才,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四、有关要求  1.各推荐单位要广泛宣传动员,扩大选才的覆盖面,要重视推荐开展原创性研究以及在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的优秀青年人才。  2.推荐单位要组织专家对申报对象进行初选,在其工作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正式推荐,部门和地方推荐函中应明确说明初选及公示情况。  3.推荐人选登陆中国人才网(rencai.people.com.cn)下载申报书客户端进行填写。  4.附件材料按《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规定顺序排列,并整合为一个PDF文件(每个不超过15M,超过分为两个及以上),并按“姓名+附件材料”进行命名。  5.人选所在工作单位和各推荐单位要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6.申报材料包括推荐函、《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及附件(一式两份)、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纸质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  7.请各推荐单位严格按推荐名额排序推荐(超额不予受理),于2016年9月20日前将推荐人选电子版申报材料上传至网络申报评审系统(qnbj.1000plan.org),并将纸质申报材料邮寄或送达至科技部科技人才中心。  五、联系方式  科技部人才中心:010-68598053、68598036、68598258  科技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010-58881781  电子邮箱:bajian@sttc.net.cn  地址及邮编: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科技部科技人才中心349房间(100045)  科技部办公厅  2016年8月10日
  • 调查显示近四成海外高层次华人科技人才愿意来华
    海外高层次华人科技人才是指在海外从事科技相关领域的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华人华侨人才。据测算,海外高层次华人科技人才的规模在15万人左右。海外高层次华人科技人才作为海外智力资源的重要群体之一,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开发利用国际智力资源的主体。   金融危机以来,国际人才流动格局正在发生新的变化,为进一步了解这种新态势对海外高层次华人科技人才国际流动意愿特别是来华意愿的影响,2009年6月至11月,我们采用电子问卷的形式,对泰晤士高等教育增刊2008年度世界前200名大学排行榜涉及的世界一流高校中自然科学领域的华人助理教授及其以上级别人才(扣除中国大陆、香港、台湾、新加坡等以华人人口为主的国家和地区的高校)进行了调查。调查共回收问卷341份,其中有效问卷337份。   被调查者个人基本情况   在被调查者中:男性超过80%,拥有博士学位者接近97%,年龄在36岁到50岁之间的占近70%,来自中国大陆的接近86% 结婚且有小孩的占85%,有配偶且从事工作的占近80% 有当前居住国的国籍或永久公民者超过86%,在海外工作的年限分布较均匀,从事纯学术研究者超过90%,教授、副教授和助理教授比例各约1/3强、1/4强、1/3强,担任实验室和研究团队主管及其以上职务者超过一半,收入中位数超10万美元/年。   被调查者的再迁移意愿调查   近年来海外高层次华人科技人才再次迁移的意愿趋于多样化。调查结果显示(多选结果),只有14.8%的人永远不打算迁移,五年内无迁移意愿的所占比例最高,高达46.7%。而有迁移意愿的比例也很高,其中比例最高的是向中国大陆迁移,其所占的比例为38.6% 其次是在所在国内部迁移,比例达27.1%,向港澳迁移的比例也超过12%,其他的迁移意愿则较低。不同年龄、职称、出生地的人才在迁移意愿上差别巨大。55岁以上者在迁移意愿上与40岁以下及40—55岁之间者差异明显,年龄越小者迁移意愿越强。助理教授迁移意愿最活跃,副教授最保守,教授的可选余地最丰富。中国大陆出生者向中国大陆迁移的意愿(40.9%)高于在港澳台出生者(均在30%上下) 中国大陆出生者近期无迁移意愿的比例约46% 中国大陆出生者永远无迁移意愿的比例约15%。   海外高层次华人科技人才来华情况   海外高层次华人科技人才一般愿意采取多种方式获得与中国大陆的机构与个人接洽的机会,其中最常见的方式包括通过国际学术会议接触、中国大陆相关机构主动联系、在中国大陆的亲戚朋友介绍、华人华侨团体或其他NGO组织介绍等,各自占全部接受调查者的30%以上 其次是通过中国大陆之外的熟人介绍、网络等通信手段接触或联系、中国大陆各类驻外机构联系等方式,各自占全部接受调查者的10%以上。海外高层次华人科技人才服务中国发展最主要的方式包括讲学/授课、来华从事合作研究、联合培养或者招收来自中国大陆的学生攻读研究生等三类,承担中介角色、来华交流、跨海研究合作、跨海兼职等也较常见,与他们期望的方式在类别上类似,但所占比例有所差别,而且对于来华从事兼职、为中国发展献言献策、来华从事全职等的期望更高。   影响海外高层次华人科技人才来华的因素   调查显示,吸引海外高层次华人科技人才来华的前八类主要因素包括事业发展机会、引才政策等,其中四类都与工作有关系,两类与精神情感因素有关,两类与文化因素有关系。不利于他们来华的因素涉及面则更多,包括居住国的优势和中国的不足两方面。一方面,当前居住国吸引他们的有利因素最主要是有合适的职位,其次是较满意的生活质量、良好的学术团队和优越的科技条件 子女可接受良好的教育、被赋予重任、经济收入丰厚和有适宜的社交圈也是很多高端科技人才所看重的 没有更好的职位、研究团队和单位挽留、个人主观意愿不强等因素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他们的迁移决策。另一方面,中国现有的一些不足之处所产生的负面影响也较大,其中人际关系难以处理、科研上的急功近利、激励机制缺乏、科研管理方式滞后、科研条件和经费保障不足、非科研负担过重和学术不够民主等方面是最主要的因素,这些因素基本上集中在科研领域。   海外高层次华人科技人才的期望   海外高层次华人科技人才普遍认为中国目前的引才标准在科学性方面仍有欠缺,希望中国对于人才的评价应集中在学术成果、学术和科研领导能力、阅历和经验、学术地位和影响力、能力的提升潜力、研究领域前沿性、研究团队的实力和学历等方面,而不要过于突出职称、身体素质、职务、工作时间、年龄等因素。同时,他们认为今后中国的科技人才政策应进行系统优化,其中重点考虑将待遇、岗位、科研经费、科研奖励、出入境和社会保障等与国际接轨,并制定更加详细且具有法律效力的实施细则。   整体来看,海外高层次华人科技人才的生存状况非常不错,绝大部分人在海外扎下根来,拥有较为体面的工作和收入,有较为稳定的家庭,虽然还面临一些压力,但更多地是享受到在海外工作和生活所带来的快乐。中国虽然成为他们再次国际流动的首要目的地,但目前仍不是海外高层次华人科技人才的首要选择。究其原因,尽管中国大陆的吸引力越来越大,但国内在软环境的建设方面仍然与当前居住国存在较大差距,在某些硬环境建设上也有待改进。今后如果能够在引才标准完善、政策系统性改进和制度化建设等方面取得较大进展,那么中国成为海外高层次华人科技人才集聚地的那一天就指日可待。
  • 冷杉副总经理余超出席2019名企· 市长面对面暨苏州市高质量发展科技人才交流会活动!
    6月20日,由苏州市科学技术局、江苏省苏商发展促进会联合主办,苏商会苏州分会、苏州市领军人才联合会共同承办的“2019名企市长面对面暨苏州市高质量发展科技人才交流会活动”在苏州市会议中心举办,冷杉副总经理余超应邀出席活动,并发表重要讲话。本次科技人才交流会活动以“促进产才深度融合 实现苏州高质发展”为主题,旨在为苏商会企业家与联合会专家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通过分享在创新创业、技术研发、产品营销等方面的经验和优势,实现双方技术合作,联合创新。余超副总经理在会上介绍了苏州冷杉精密仪器有限公司在环境检测领域的成果,以及技术的应用范围。同时,他也与苏州市政府副市长陆春云,苏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卢渊,苏州市科技局局长张东驰、苏州市科技服务中心主任赵玮芳,江苏省苏商发展促进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俞文勤、苏州市领军人才联合会理事长张佩琢等多位领导一起探讨创新发展战略。余超提出:“希望通过技术创新为城市和企业的环境治理提供整体解决方案,更精准的进行环境管理,全方位的保障环境质量。”冷杉副总经理余超发表讲话苏州冷杉精密仪器作为环境监测领域内领军企业,一直将科技创新放在首位,以科技谋发展,积累了强大的技术优势,荣获“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创业江苏优秀企业”、“太湖新城科技创新优秀企业”等荣誉。未来,冷杉将一如既往践行创新发展之路,并希望与苏商会其他优秀企业一起交流学习,为实现苏州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传统企业转型升级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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