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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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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放开啦

    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相关工作的通知苏环规﹝2015﹞3号各市、县(市、区)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引导和培育社会力量参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工作,有效解决目前普遍存在的验收监测申请项目多、验收监测实施单位少、现场监测等待时间久、监测报告(表)编制周期长等问题,依据《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3号)、《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环发〔2015〕20号)、《关于开展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2015〕37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的编制,根据项目类型由以下单位承担:  (一)应当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且属于火电站、热电站、炼铁炼钢、有色冶炼、汽车、水泥、电子、生活垃圾焚烧、危险废物焚烧、化工、制浆、酿造、涉及重点重金属(铅、汞、镉、铬、砷)排放的项目,其验收监测报告由县级及以上环保部门所属环境监测站编制;其余工业类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由县级及以上环保部门所属环境监测站、通过省环保厅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或备案有相应能力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编制。  (二)生态类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由县级及以上环保部门所属环境监测站、有相应类别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通过省环保厅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或备案有相应能力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县级及以上环保部门所属的环评技术评估机构承担。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不得同时承担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的编制工作。  (三)工业类、生态类以外的其他类别项目,其验收监测报告(表)由县级及以上环保部门所属环境监测站、通过省环保厅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或备案有相应能力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编制。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的编制单位(以下简称编制单位)可以自行组织(有相应资质)或委托县级及以上环保部门所属环境监测站、通过省环保厅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或备案有相应能力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开展现场监测工作。  编制单位、现场监测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省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工作。编制单位应当加强对现场监测单位的质量监督和技术指导。编制单位对验收监测(调查)结论负责。现场监测单位对出具的监测数据负责。  编制单位及现场监测单位相关资质和能力证明、编制单位委托现场监测单位相关材料等复印件应当作为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的附件。  三、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的项目负责人及编写人应当持有环保部或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颁发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技术培训合格证或环保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类别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登记证。现场监测负责人应当持有环保部或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颁发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技术培训合格证。  项目负责人及编写人必须为编制单位在编在职的正式员工,现场监测负责人必须为现场监测单位在编在职的正式员工。  项目负责人及编写人、现场监测负责人的相关资质及在职证明复印件应当作为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的附件。  四、各级环保部门发现编制单位、现场监测单位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编制单位、现场监测单位暂停承接其他项目验收监测(调查)工作。  (一)未按标准、规范要求编制报告(表)的;  (二)报告(表)内容与项目实际情况差距较大的;  (三)监测数据评价标准明显有误的;  (四)其他未按规定开展验收监测(调查)工作的。  各级环保部门发现建设单位、编制单位、现场监测单位弄虚作假、伪造数据的,应依法对相关单位、个人从严从重处罚,并可以视具体情形依法撤销据此作出的行政许可。涉嫌犯罪的,应及时将相关证据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各级环保部门发现建设单位、编制单位、现场监测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后,应当通报未通报、应当处罚未处罚、应当移交未移交的,依纪依规追究相关环保部门工作人员责任。  省环保厅将结合各级环保部门日常监管情况,逐步建立编制单位、现场监测单位及个人信用管理体系和验收监测(调查)从业人员责任终身追究制度,规范验收监测(调查)市场。  五、本通知所指建设项目均不含核与辐射项目以及环保部委托审批(包含环评文件审批、竣工环保验收审批)的建设项目,环保部委托审批的建设项目按照环保部相关要求执行。  各类工业园区环境监测站经省辖市环保局确认同意后,可以视同县级环保部门所属环境监测站开展验收监测(调查)工作。  六、本通知自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09〕184号)文件以及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其他相关文件内容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自行废止。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2015年10月10日

  • 建设单位开展自主环境保护验收指南

    为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减轻建设单位负担,帮助建设单位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相关技术规范制定本指南,指引建设单位开展建设项目自主环境保护验收。[b]  一、验收范围及期限[/b]  (一)范围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开展自主环境保护验收;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不需要开展自主环境保护验收。  自主环境保护验收的范围为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措施。其中,环境保护设施是指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以及开展环境监测所需的装置、设备和工程设施等;环境保护措施是指预防或减轻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的管理或技术等措施。  (二)期限  验收期限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之日起至建设单位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之日止的时间。  除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外,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要对该类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的或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但未取得的,不应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  建设项目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可依法进行分期验收。[b]  二、验收主体及责任[/b]  (一)验收主体  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组织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三项内容。  (二)验收责任  建设单位应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  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单位查验、监测、记载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并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建设单位不具备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能力的,可以委托有能力的技术机构编制,建设单位对委托技术机构编制的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结论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b]  三、验收一般程序[/b]  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验收程序和内容执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验收程序和内容执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要求。  本指南给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一般程序和内容。验收工作主要包括准备工作、验收监测(调查)工作和后续工作,其中验收监测(调查)工作可分为现场查验、验收监测和调查、编制验收报告三个阶段。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一般程序见附件1。[b]  四、验收依据[/b]  (一)法规标准依据  自主环境保护验收应当严格执行如下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技术规范、指南、标准的规定。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范验收程序和标准。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规定了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总体要求,验收监测报告编制要求。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规定了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总体要求,验收调查报告编制要求。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相关文件及查询地址见附件2。  (二)环评报告、批复依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及批复、变更或补充环境影响报告及批复、相关环境影响分析报告及生态环境部门复函等。  (三)行业验收规范依据  对于已发布行业验收技术规范的建设项目,应按照该行业验收技术规范编制验收监测报告或者验收调查报告。  目前生态环境部已发布19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其中城市轨道交通、汽车制造、公路、制药、医疗机构5项属北京市范围涉及较多的行业,涤纶、煤炭采选等14项在北京市范围内涉及较少,类似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行业技术规范及查询地址见附件3。[b]  五、验收前准备[/b]  (一)查阅环评文件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查阅环评文件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记载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和环境保护要求。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包括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环评文件类型、环评审批文号、基本建设内容、建设性质、生产规模、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等内容。  环境保护要求包括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须建设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生态保护措施要求,主要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环境管理要求等。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记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保护措施章节中要求实施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总则章节中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管理章节中“三同时”验收内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记载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中要求实施的各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标准段中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其它与建设项目有关的环境影响报告中,记载新提出或更新的环境保护设施、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环评批复或生态环境部门的复函等文件,记载文件提出的环境保护设施、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管理要求。  (二)收集建设项目建设资料  查阅规划文件、设计文件、设备清单、生产工艺流程、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主要原辅材料、公用工程、环境监理等资料,记载与环评文件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相对应的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污染防治治理设施、生态保护措施、风险防范措施等。  (三)整理验收支撑文件  收集固体废物处置合同、排水证明、排污许可证、相关协议等验收支撑文件。  (四)公开竣工、调试时间  除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建设项目竣工时间和调试时间。  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建设单位公开上述信息的同时,还应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b]  六、开展验收[/b]  为进一步熟悉国家环保法规、标准,更好的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建议建设单位按照本指南的规定自己开展自主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真正做到少花钱、甚至不花钱。对于确实不具备技术能力的,可以委托有能力机构开展验收工作,编制验收报告。  (一)查验项目建设内容  对于建设项目的现场检查,生态环境部已经发布了9个行业建设项目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其中铁路、公路、火电3项属北京市范围涉及较多的建设项目,其余煤炭、钢铁等6项在北京市范围内涉及较少,对于相似类建设项目可进行参照对比执行。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要点及查询地址见附件4。  1.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  从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性质、内容、规模、工艺及流程、产品方案、原辅材料、平面布置、公用工程、配套设施等方面对比环评文件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记载批建一致情况,确定验收范围,判断建设项目发生变动或新增减的内容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2.生态影响型建设项目  从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性质、功能定位、规模、线路走向和形式、主要技术指标、环境敏感区、配套设施等方面对比环评文件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记载批建一致情况,确定验收范围,判断建设项目发生变动或新增减的内容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二)查验项目环境保护设施  1.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  逐一对照环评文件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关于废水、废气、噪声、振动、固废、地下水、土壤、风险防范、景观的环境保护要求,记载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重点为新增污染源及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  2.生态影响型建设项目  逐一对照环评文件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关于废水、废气、噪声、振动、固废、地下水、土壤、风险防范、景观的环境保护要求,记载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生态保护或恢复工程,重点为新增环境敏感目标及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  (三)查验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1.排污口规范化  建设项目污染物采样口、采样平台、标志牌是否按《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DB11/1195-2015)和排污许可证的要求设置。  2.在线监测  《北京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中要求安装固定污染源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排放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项目是否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并按相关的验收技术规范进行验收。  3.标志标识  废水、废气的排污口标志及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标识是否正确,设置的位置是否合理。  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对照环评文件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的风险防范措施要求,记载装置区围堰、防渗工程、事故池、事故报警系统、地下水监测井、应急物资储备等实施情况。  5.其他措施  对照环评文件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关于“以新代老”工程、清洁生产工程、绿化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生态修复工程等,记载具体实施情况。  (四)判别是否发生重大变动  1.判别原则  建设项目在实施工程中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  对于属于生态环境部已颁布行业重大变动清单的建设项目直接对应判断,不属于的建设项目,则从地点、规模、工艺、环保设施、主要技术指标等方面参照执行,并对变动产生的污染物排放及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因生产工艺和生产规模调整使得污染源减少,污染物排放种类及排放量减少,危废产生种类及产生量减少一般不属于重大变动。  2.重大变动清单  对于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重大变动,生态环境部已发布28项重大变动清单,其中火电、油气管道、铁路、高速公路、制药、水处理6项属北京市范围涉及较多的建设项目,其余纸浆造纸、农药等22项在北京市范围内涉及较少,对于相似类建设项目可进行参照对比执行。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重大变动清单及查询地址见附件5。  3.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  针对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生产规模增大及生产工艺变化造成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厂区平面布置导致防护距离新增环境敏感目标,新增废水、废气排放源,废水排放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气由有组织排放改为无组织排放,废水、废气处理工艺减弱,废气排气筒降低10%及以上,危废处置方式变化、风险防范措施减弱等变动发生均有可能会导致发生重大变动。  4.生态影响型建设项目  针对生态影响型建设项目,功能定位发生变化,运行速度、运行量、轨道形式、管径等技术指标增加,线位长度及占地面积增加,形式变化,因主体工程变化新增重要生态敏感区或环境敏感目标数量明显增加,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弱化或降低等变动发生均有可能会导致发生重大变动。  (五)验收监测  1.监测对象  对建设项目实施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  (1)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监测主要为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和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的监测。对环境的影响监测主要为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目标的监测。  (2)污染物排放监测为环评文件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有环保设施和排放标准要求的项目,排污许可证中规定的总量控制污染物项目;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为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有明确要求的项目;环境敏感目标监测为环评文件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有针对环境敏感目标设置环保设施且有环境质量标准要求的项目。  2.监测因子  监测因子主要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确定的污染物。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未涉及,但建设项目实际运行可能产生或现行污染物排放标准有新规定的污染物。  3.监测标准执行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污染物排放标准原则执行环评文件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规定的标准,在环评文件审批之后发布或修订的标准对执行该标准有明确时限要求的,按新发布或修订的标准执行;在验收阶段,建设项目所属行业发布了新的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按新发布的标准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限值不应低于环评文件及批复的要求。  环境质量标准原则执行环评文件及批复所列的标准,当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地表水水体分类、环境空气功能区发生调整,执行现行有效的环境质量标准限值;针对环境敏感目标,则对比环评文件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按严格标准限值要求执行。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相关标准及查询地址见附件6。  4.监测期间工况  验收监测应当在确保主体工程调试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进行,如实记录监测时的实际工况。典型行业主体工程、环保工程及辅助工程在验收监测期间的工况记录方法可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附录。  国家和地方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行业验收技术规范对工况和生产负荷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5.监测频次  为使验收监测结果全面真实地反映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和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效果,采样频次应能充分反映污染物排放和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情况。监测频次一般按以下原则确定。  (1)对有明显生产周期、污染物稳定排放的建设项目,污染物的采样和监测频次一般为2~3个周期,每个周期3~多次(不应少于执行标准中规定的次数)。  (2)对无明显生产周期、污染物稳定排放、连续生产的建设项目,废气采样和监测频次一般不少于2天、每天不少于3个样品;废水采样和监测频次一般不少于2天,每天不少于 4次;厂界噪声监测一般不少于2天,每天不少于昼夜各1次;固体废物(液)采样一般不少于2天,每天不少于3个样品,分析每天的混合样。  (3)对污染物排放不稳定的建设项目,应适当增加采样频次,以便能够反映污染物排放的实际情况。  (4)对型号、功能相同的多个小型环境保护设施处理效率监测和污染物排放监测,采用随机抽测方法进行。抽测的原则为:同样设施总数大于5个且小于20个的,随机抽测设施数量比例应不小于同样设施总数量的50%;同样设施总数大于20个的,随机抽测设施数量比例应不小于同样设施总数量的30%。  (5)环境质量的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一般不少于2天、监测频次按监测技术规范并结合建设项目排放口废水排放规律确定;地下水监测一般不少于2天、每天不少于2次,采样方法按技术规范执行;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监测一般不少于2天、采样时间按标准规范执行;环境噪声和环境振动监测一般不少于2天、监测量及监测时间按标准规范执行;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至少布设三个采样点,每个采样点至少采集1个样品,采样点布设和样品采集方法按技术规范执行。  (6)对设施处理效率的监测,选择主要因子并适当减少监测频次,但应考虑处理周期并合理选择处理前、后的采样时间,对于不稳定排放的,关注最高浓度排放时段。  6.监测实施机构  建设单位可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利用自有人员、场所和设备自行监测开展验收监测;如建设单位不具备监测条件,可委托其他有能力的监测机构开展监测。  (六)生态影响调查  生态影响调查一般包括对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的影响、对生态敏感区的影响和对保护物种的影响,调查因子原则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生态影响评价因子一致,主要为生态功能完整性、植被类型、生物量、野生动物种类、资源量、物种多样性、土地资源、水土流失面积、土壤侵蚀强度、生态敏感区等。  (七)环境管理制度调查  1.排污许可证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记载建设单位申领排污许可证的情况。  2.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演练  针对建设项目可能出现的火灾、化学品泄漏等环境突发事故,记载建设单位编制“突发环境风险事故急预案”的情况;预案是否在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备案,并日常进行演练。  3.日常环境管理制度及执行  记载建设项目已制定各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实施情况。  (八)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  1.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基本内容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应规范、全面,必须如实、客观、准确地反映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的落实情况。  (1)验收监测报告  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建设项目概况、验收依据、项目建设情况、环境保护设施、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验收执行标准、验收监测内容、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验收监测结果、验收监测结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等。  验收监测报告基本内容模版见附件7。  (2)验收调查报告  验收调查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建设项目概况、验收依据、项目建设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工程及环境保护设施变更情况、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验收执行标准、环境保护设施效果调查、环境影响调查、建议和后续要求、验收调查结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等。  验收调查报告基本内容模版见附件8。  2.验收监测(调查)报告格式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应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可视情况自行决定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书或表。  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监测表参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附录;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调查表参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附录。对于已发布行业验收技术规范的建设项目,验收报告的格式及基本内容按验收技术规范执行。  (九)形成验收意见  1.提出验收意见的方式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须根据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结论,逐一检查是否存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中规定的九条验收不合格的情形,提出验收意见。 验收意见应由建设单位盖章确认。  通过现场查验、监测,发现建设项目有问题,存在九条验收不合格情形中的任意一条,建设单位应进行整改、补充监测或调查、履行相关手续,上述工作均完成后方可提出验收意见。  2.提高验收意见有效性的方式  为提高验收的有效性,在提出验收意见的过程中,建设单位可以组织成立验收组,采取现场检查、资料查阅、召开验收会议的方式,协助开展验收工作,最终提出验收意见。  验收组可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机构、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等单位代表以及专业技术专家等组成,代表范围和人数由建设单位自定。验收组应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严格审查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内容、通过现场检查形成科学、合理的验收意见。  3.验收意见基本内容  验收意见应包含工程建设基本情况、工程变动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等内容,验收结论应当明确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是否验收合格。验收组成员应对验收意见签字确认。  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验收意见参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附录;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验收意见参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附录。  4.验收不合格情形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不得提出验收合格的意见:  (1)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的。  (2)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  (3)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的。  (4)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的。  (5)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的。  (6)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依法应当分期验收的建设项目,其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其相应主体工程需要的。  (7)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的。  (8)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的。  (9)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  (十)填写“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基本内容  建设单位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中应当如实记载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除环境保护设施外的其他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实施情况,以及整改工作情况等。  相关地方政府或者政府部门承诺负责实施与项目建设配套的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功能置换、栖息地保护等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 建设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地方政府或部门在所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并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中如实记载前述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实施情况。  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格式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的内容应完整,说明的事项应清晰、简练,应给出环保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环境违法、处罚、投诉及处理情况,环境监理开展情况,环保制度落实情况,环保搬迁、区域消减等实施情况,验收前整改工作情况等内容;为提高说明事项的有效性,可附必要的支撑文件。  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参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附录;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附录。  (十一)验收报告公示  1.公示时限  除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三项文件作为验收报告,在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主动公示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2.报送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应将公开的验收报告报送至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跨区的项目则分别报送其所在区的生态环境部门。  (十二)验收信息填报  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114.251.10.205),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十三)验收资料存档  建设项目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将验收报告及其他档案资料存档备查。  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其中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中的图件、“三同时”验收登记表、现场照片、危废协议和转移和联单应齐全;其他档案资料包括环评文件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监测报告、排污许可证、相关协议、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备案证明、环境管理制度、环境违法整改记录、环境监理报告、在线监测设施验收报告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支撑文件。[b]  八、后续监督管理[/b]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已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或者建设单位未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的,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规定处罚。  附件:1.[url=http://sthjj.beijing.gov.cn/bjhrb/resource/cms/article/679773/10890818/2020111816145684081.docx]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程序流程图[/url]  2.[url=http://sthjj.beijing.gov.cn/bjhrb/resource/cms/article/679773/10890818/2020111816145657208.docx]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相关文件及查询地址[/url]  3.[url=http://sthjj.beijing.gov.cn/bjhrb/resource/cms/article/679773/10890818/2020111816145696650.docx]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行业技术规范及查询地址[/url]  4.[url=http://sthjj.beijing.gov.cn/bjhrb/resource/cms/article/679773/10890818/2020111816145698264.docx]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要点及查询地址[/url]  5.[url=http://sthjj.beijing.gov.cn/bjhrb/resource/cms/article/679773/10890818/2020111816145695807.docx]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重大变动清单及查询地址[/url]  6.[url=http://sthjj.beijing.gov.cn/bjhrb/resource/cms/article/679773/10890818/2020111816145691962.docx]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相关标准及查询地址[/url]  7.[url=http://sthjj.beijing.gov.cn/bjhrb/resource/cms/article/679773/10890818/2020111816145617618.docx]验收监测报告模板[/url]  8.[url=http://sthjj.beijing.gov.cn/bjhrb/resource/cms/article/679773/10890818/2020111816145635943.docx]验收调查报告模板[/url][align=center][/align]

  • 【原创大赛】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废水监测中的探讨

    [align=center][b][font=宋体]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废水监测中的探讨[/font][/b][/align][align=center][font=宋体][b][font=宋体]摘要:[/font][/b][font=宋体]近年来,[/font][font=宋体]我国经济[/font][font=宋体]的迅速[/font][font=宋体]发展,带动了各行各业的发展。[/font][font=宋体][color=#0000ff]但是在发展过程中对生态环境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很多项目在运行期间都存在不重视环境保护的问题,[/color][/font][font=宋体][color=#0000ff]因此在项目竣工之后,要对其进行环境保护的验收。[/color][/font][font=宋体]本文将对项目竣工环境[/font][font=宋体]保护[/font][font=宋体]验收废水监测进行深入的探讨,希望通过本文的论述,能够[/font][font=宋体]引起各个[/font][font=宋体]项目的[/font][font=宋体]负责人高度重视[/font][font=宋体]环境保护[/font][font=宋体]工作[/font][font=宋体],对[/font][font=宋体][color=#0000ff]项目中废水进行[/color][/font][font=宋体][color=#0000ff]及时有效的处理,使其达到国家要求的标准之后再进行排放[/color][/font][font=宋体][color=#0000ff],[/color][/font][font=宋体][color=#0000ff]希望在企业和环境保护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使我们所赖以生存的环境能够越来越好。[/color][/font][b][font=宋体]关键词: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废水监测[/font][font=宋体]引言:[/font][/b][font=宋体]目前,全球的环境问题都十分的严峻,我国自然也不例外。眼下,国家和企业以及国民都高度关注环境保护问题。但是仍旧存在一些企业在运行过程中,还是不注重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在废水的排放上,达不到相关的国家排放标准。现阶段,我国的水污染已经十分严重,而导致水污染的主要原因就是企业运行过程中,排出的废水达不到国家的排放标准。因此,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必须要加强环境保护验收废水监测工作,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通过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使施工人员主动的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操作,减少废水的排放量,从而减轻我国的水资源污染问题。[/font][font=宋体]一、[/font][b][font=宋体]环境保护验收废水监测概述[/font][/b][/font][/align][font=宋体]对于水污染十分严重的今天,各个企业和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要高度重视废水的排放的问题。在水污染的治理上,环境保护验收废水监测可以说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项目竣工后进行环境保护验收废水监测主要包括现场勘查方案制定[/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布点采样[/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实验分析[/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数据处理[/font][/font][font=宋体]以及[/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报告整理等。现如今,在验收废水监测中,实验分析以及数据处理[/font][/font][font=宋体]和[/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报告整理这三方面已经[/font][/font][font=宋体]有[/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了成熟的方法和理论。但是在现场勘测[/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方案制定以及布点采样这三方面[/font][/font][font=宋体]还存在一定的不足[/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font][/font][font=宋体]而[/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现场勘测[/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方案制定以及布点采样[/font][/font][font=宋体]这三项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了后续工作的结果。因此,相关部门在进行环境保护验收废水监测工作时,[/font][font=宋体]要[/font][font=宋体]根据实际施工情况,提高现场勘测、方案制定和布点采样工作的治理,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各个环节工作的质量和准确性,更好的保护环境。[/font][b][font=宋体]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废水监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font][/b][font=宋体]当下,我国的水污染问题已经是众多污染问题中较为严重的,必须要加大对废水管理和治理的力度,才能够有效的缓解我国水污染的问题。现阶段,由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废水监测管理中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和不足,导致废水监测管理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同时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也严重的影响了废水监测管理工作的开展。目前,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废水监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问题。[/font][font=宋体](一)在环境保护中验收废水的监测应用不够广泛[/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到目前为止,在我国所发布的诸多关于环境保护[/font][/font][font=宋体]的[/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规定中,并没有对废水监测成果的应用进行详细[/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明确的规定。而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废水监测管理工作[/font][/font][font=宋体]的实施[/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过程中,相关部门在验收废水监测管理时也没有应用验收废水的数据[/font][/font][font=宋体]开展工作[/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这[/font][/font][font=宋体]也为企业[/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偷排污水[/font][/font][font=宋体]增加了机会[/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因此导致监测的数据与实际情况完全不符。[/font][/font][font=宋体](二)缺乏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废水监测管理的重视程度[/font][font=宋体] [font=宋体]对所有的施工项目来讲,非工业型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验收废水监测管理是相对简单的,即便如此,在环境保护过程中从生态保护、环境保护、低碳经济的角度出发还是要引起高度重视的。而工业型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验收废水监测管理是比较复杂的,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也是十分明显的,因此对环境保护验收废水监测管理工作要时保持高度的重视。对工业型项目建设来讲,环境验收监测并不是只要求废水排放达到相关标准,还需要对生态环境展开进一步的调查,采用调查问卷的方式来了解相关生态方面的信息。[/font][/font][font=宋体](三)[/font][font=宋体]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废水监测管理的资料档案不完整[/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环境保护资料档案是指建设项目竣工、应用和落实的制度以及环境保护相关资料档案的完整,通过档案资料[/font][/font][font=宋体]使[/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其与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保持连续性。但是在项目实际施工过程中,很多企业对于环境保护资料档案并没有进行归档[/font][/font][font=宋体]整理[/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而在相关部门进行检查时临时准备,这样提供的环境保护资料档案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环境保护验收的结果。还有一部分[/font][/font][font=宋体]企业[/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在资料管理过程中[/font][/font][font=宋体]会[/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对环境评价进行保存,但是却没有环境保护设施的资料。导致出现这样问题的原因是项目建设的管理人员缺乏环保意识,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工作[/font][/font][font=宋体]的态度就[/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只是为了通过检验,并没有真正的落实环境保护制度。[/font][/font][font=宋体](四)[/font][font=宋体]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废水监测人员专业性不足[/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环境监测对于环境保护[/font][/font][font=宋体]来讲,可谓是至关重要。[/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它[/font][/font][font=宋体]不仅[/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可以为环境保护指明方向,同时还[/font][/font][font=宋体]可以[/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为环境保护措施的制定提供依据。因此环境[/font][/font][font=宋体]监[/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测是一个专业性较高的工作,对于项目来讲,在进行环境[/font][/font][font=宋体]监测[/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时要全面的把握好整个项目的生产工况,工艺流程以及运行状态等。只有这样才能够为环境[/font][/font][font=宋体]监测[/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时[/font][/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废水排放的规律和排放量进行准确的掌握。因此[/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在对项目竣工进行环境保护验收废水[/font][/font][font=宋体]监[/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测时,要提前进行现场的勘察,掌握施工过程中废水处理的设计并分析相应的环境评价报告,将所获取的信息进行反复的核实,若发现现场与环境评价报告中存在很大的不同,[/font][/font][font=宋体]应[/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及时[/font][/font][font=宋体]联系[/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环境保护部门,将问题进行上报,为变更手续进行有效的补充。[/font][/font][font=宋体]三、[/font][b][font=宋体]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废水监测管理中问题的解决措施[/font][/b][font=宋体](一)[/font][font=宋体]提高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在提高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上,要从企业的管理者[/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废水[/font][/font][font=宋体]监[/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测的工作人员以及施工人员三个角度出发[/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才能够[/font][/font][font=宋体]做到[/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全面提高项目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font][/font][font=宋体]首先,提高项目管理者的环保意识。有效地提高管理者环境保护意识是废水监测管理实施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只有让企业的管理者充分的认识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两者之间的利害关系,使其能够正确理解环境效益对企业发展的作用,才能够让企业的管理者站在环保的角度上对企业进行科学的管理。只有管理者深刻的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才能在企业环保上投放大量的人力、物力以及财力。其次,提高废水监测人员的专业性和综合素养。通过更专业的人员来对废水进行监测才能够保证监测的效果是准确的。此外,综合素养较高的监测人员在进行工作时,会严格地执行相应的标准、遵守规范,综合素养高的工作人员也会具有很强的职业道德,会对项目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对废水监测的数据和资料进行实时记录。最后,提高项目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施工人员从项目开始到项目结束一直都在工作,因此他们对于废水的有效处理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只有使施工人员具备较强的环保意识,才能够使施工人员在施工时主动地按照相应的环保规定来进行施工,主动的使用废水处理的设备和监测设备,这样才能够从源头对废水的排放进行控制。[/font][font=宋体](二)[/font][font=宋体]废水监测验收时对处理措施进行分期监测[/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首先,废水监测时注重可操作性,及时采集相关样本。废水水样的采集是比较容易的,不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设备,还能够保证水样采集的真实。其次,废水处理设施要具有普遍性。根据项目的特性来对水处理实施的方法进行合理的选择,更好的保障排放的废水能够达到相应的标准。最后,对废水监测进行分期[/font][/font][font=宋体]监[/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测。在进行项目施工时,要根据实施的细节和技术规定来对竣工的项目进行废水的[/font][/font][font=宋体]监[/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测和验收,主要分为三次。第一次[/font][/font][font=宋体],收到[/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市[/font][/font][font=宋体]级[/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相关环保部门建设项目环保[/font][/font][font=宋体]核准[/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报告时进行采样检测,第二次[/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在受理委托检测之后进行。第三次[/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验收废水检测结果之后,正式检测报告出来之前进行。[/font][/font][font=宋体](三)[/font][font=宋体]提高环境保护废水监测机构的内部管理水平[/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废水监测机构要与环保验收的要求进行有效的结合,对验收废水[/font][/font][font=宋体]监[/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测的制度进行细化和完善。首先,[/font][/font][font=宋体]必须做到[/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严格遵守废水验收监测制度,在递交的资料上进行签字和盖章,并标明日期。其次,在废水[/font][/font][font=宋体]检测[/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过程中,[/font][/font][font=宋体]以[/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环境评价报告[/font][/font][font=宋体]作为依据[/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判断是否具备验收的条件。最后,[/font][/font][font=宋体]监测[/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报告制度[/font][/font][font=宋体]要[/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严格执行,保障项目废水检测的质量[/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四)[/font][font=宋体]强化项目竣工的验收和监督管理[/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通常情况下,在废水[/font][/font][font=宋体]监[/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测时,各个环保部门都是按照[/font][/font][font=宋体]“[/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分级审批,属地监督[/font][/font][font=宋体]”的[/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管理原则开展工作。这样在进行辖区的监督和管理时,一旦发现有些企业[/font][/font][font=宋体]未[/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废水处理和排放[/font][/font][font=宋体]的,或者是[/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故意减少环保方面投资[/font][/font][font=宋体]的[/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font][/font][font=宋体]一经查实[/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相关部门[/font][/font][font=宋体]必须依据[/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相关制度进行[/font][/font][font=宋体]严肃[/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处理。[/font][/font][font=宋体]在工作中期间,环保部门要时刻谨记自身担负的责任和使命,[/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明确验收废水监测的程序,[/font][/font][font=宋体]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开展工作。[/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对于新建的项目[/font][/font][font=宋体]更是要进[/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行严格的废水排放[/font][/font][font=宋体]检测[/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从项目施工的前期开始加强对其环境保护的管理,为后续的[/font][/font][font=宋体]环境保护工作[/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奠定基础。[/font][/font][font=宋体](五)[/font][font=宋体]加强废水验收检查机构的管理[/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为了更好地提高废水[/font][/font][font=宋体]监[/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测的质量,作为验收废水[/font][/font][font=宋体]检测[/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机构[/font][/font][font=宋体]的工作人员必须[/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确保[/font][/font][font=宋体]在岗人员都是[/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持证上岗,[/font][/font][font=宋体]具有良好的业务[/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水平,[/font][/font][font=宋体]更好[/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保证废水[/font][/font][font=宋体]监[/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测工作[/font][/font][font=宋体]准确性[/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此外,[/font][/font][font=宋体]还[/font][font=Calibri][font=宋体]要建立考核机制,不定期对监测人员的工作进行抽样检查。一旦发现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就要依据规定进行整改,情节严重者可以降职或者取消工作资格。[/font][/font][font=宋体][color=#0000ff]最后,要积极鼓励监测人员主动提高业务水平。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通过定期培训或者外出学习来不断提高现有在岗人员的专业性和职业素养。[/color][/font][b][font=宋体]结束语:[/font][/b][font=宋体]综上所述,在大力倡导绿色、环保、生态文明的今天,环境保护相关部门应越发的重视自身从事的工作内容和承担起所担负的责任。对于环境保护来讲,验收废水监测是十分重要的工作,所发挥的作用也是无可替代的。在验收废水监测中,需要工作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性和职业素养,充分的掌握分析、实验、采样以及评价等多方面的知识,只有这样才能够对所检测的水样做出正确、准确的检测结论,来提高项目竣工后废水的治理效果。此外,只有相关企业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积极配合环保工作,与环境保护相关部门共同努力,才能更好的保护生态环境不受破坏。[/font][b][font=宋体]参考文献:[/font][/b][font=宋体][1]林良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中相关问题及解决策略[J].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17,35(05):127-128.[/font][font=宋体][2]王标.探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废水监测中的若干问题[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5(11):122.[/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3[/font][font=宋体]]王秋莲. 浅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中的环境管理检查[A].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2014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学术年会(第三章)[C].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中国环境科学学会,2014:4.[/font]

  • 环保验收监测收费有新规,市县级怎么办?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环办环评16号关于环境保护部委托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监测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的要求,自2016年3月1日起,不再要求建设单位提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或验收监测报告,改由环境保护部委托相关专业机构进行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部提出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申请,同时提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报告以及相关信息公开证明。  农林水利、交通运输、采掘、社会区域等以生态影响为主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生态类项目)申请验收调查。以排放污染物为主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污染类项目)申请验收监测。  二、环境保护部委托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技术审查单位)分别负责生态类项目和污染类项目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核,主要内容包括申请材料是否完整规范、建设项目有无重大变动、是否履行环评变更手续、主要环境保护设施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公开相关信息。  三、技术审查单位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核,确定验收调查单位或验收监测单位,测算所需业务经费。  验收调查单位根据建设项目行业类别,按照受理顺序从验收调查入库单位中顺次确定;验收监测单位根据建设项目所在行政区域,从验收监测入库单位中相应确定。  建设项目环评编制单位不得承担同一建设项目验收调查。  四、验收调查单位或验收监测单位接受委托后,签订工作合同,按照合同规定开展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不得转包或分包,不得隐瞒事实,不得提供虚假材料、编造数据。委托业务经费的管理使用按照现行财政专项经费规定执行。  五、在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期间,建设单位应当主动配合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单位开展工作,如实提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等相关资料。  六、验收调查单位或验收监测单位应按照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技术规范开展工作,除特别重大敏感复杂项目外,验收调查报告或验收监测报告一般应自接受委托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  验收调查报告或验收监测报告必须全面客观反映项目的建设情况和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的落实情况,提出明确结论和建议。  七、技术审查单位对验收调查报告或验收监测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对报告质量进行评定,提出技术审查意见,在20个工作日内报送环境保护部,同时抄送建设单位、验收调查单位或验收监测单位。  技术审查意见应当明确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验收条件,验收调查报告或验收监测报告质量是否达到技术规范要求。  八、符合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部通知建设单位正式提交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不符合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通知建设单位按照技术审查意见进行整改。  九、因建设单位不配合,致使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或者提供信息资料不实的,环境保护部将中止委托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建设单位承担。  技术审查单位及相关人员违规接受咨询费、评审费、专家费的,依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验收调查单位或验收监测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清除出库,终止委托合同,收回业务经费。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验收调查或验收监测工作的;  (二)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验收调查报告或验收监测报告的;  (三)验收调查报告或验收监测报告内容结论失实,或者一年内质量被评定为2次(含)以上不合格的;  (四)违规收取建设单位经费的。  附件:1.验收调查和验收监测入库单位名单     2.验收调查和验收监测委托业务经费测算参考标准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2月26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2月26日印发  附件1: 验收调查和验收监测入库单位名单   一、验收调查入库单位名单(按业绩排序)   (一)交通运输行业(24家)   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中心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中海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  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中油华东院安全环保有限公司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  长安大学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百灵天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国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二)采掘行业(14家)  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百灵天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  青岛中油华东院安全环保有限公司  北京国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三)农林水利行业(8家)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淮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四)社会区域行业(10家)  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长安大学  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淮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  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  中海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二、验收监测入库单位名单(按行政区划排序,28家)  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  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  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黑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  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  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  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  贵州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  注:污染类建设项目所在省(区)暂无验收监测入库单位的,按照就近选取原则,由相邻省(区)入库单位承担。海南省、青海省、西藏自治区建设项目验收监测分别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或广东省、甘肃省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四川省或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所在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配合。  附件2: 验收调查和验收监测委托业务经费测算参考标准  为体现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维护相关单位正当权益,提高验收调查和验收监测工作质量,制订验收调查和验收监测委托业务经费测算参考标准,作为委托开展验收调查和验收监测工作的业务经费测算依据。  一、委托业务经费测算原则  委托业务经费测算原则上以实际投资总额为计费依据。实行“分档、定额、内插法”计算方式,结合建设项目的性质和行业类型,测算验收调查和验收监测委托业务经费。  基准费用:按照实际投资总额分为五个档次,每个档次均分为五等份,实施内插法计算;最高定额为90万元,最低定额为20万元。  行业调整系数:分为三个档次,行业调整系数分别为1.2、1、0.8。  二、验收调查委托业务经费测算  验收调查委托业务经费的基准费用见表1,行业调整系数见表2。委托

  • 求助:关于验收监测技术指南

    求助:关于验收监测技术指南

    求大神指导……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验收监测频次确定原则中指出“对型号、功能相同的多个小型环境保护设施 处理效率监测和污染物排放监测 , 可采用随机抽测方法进行。 抽测的原则为 : 同样设方包总数 大于5个且小于20个的 , 随机抽测设施数量比 例应不小于同样设施总数量的50% 同样设 施总数大于20个的 , 随机抽测设施数量比例 应不小于同样设方包总数量的30% ”这里面的型号和功能相同的小型环境保护设施是什么意思?需要考虑风量,生产工艺吗?

  • 国家环境保护环境光学监测技术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

    9月22日,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专家对国家环境保护环境光学监测技术重点实验室进行验收评审。验收专家组委员会一致认为,该实验室完成了建设计划任务书预期建设目标,达到了环境保护部重点实验室验收条件和要求,同意通过验收。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殷福才,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院长王英俭,中国科学院安徽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所长、重点实验室主任刘文清等出席了验收会。中国工程院院士潘德炉,环境保护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解放军电子工程学院等相关单位的专家参加了验收会。国家环境保护环境光学监测技术重点实验室是国家环境保护总部与依托合肥研究院联合建立的环境光学监测理论和技术研究的基地。实验室于2007年10月开始筹建,主要承担环境光学应用基础研究,定量监测新方法研究和环境监测高新技术系统集成研究,先进环境监测技术规程和标准的编制任务,并对完善我国环境监测系统以及国家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理论与技术支持。以潘德炉院士为主任委员的专家组听取了关于实验室建设情况的总结报告,现场考察了实验室,审阅了有关实验室验收材料,实地考察了该实验室,并与实验室领导和科研骨干进行了座谈。专家组一致认为,实验室完成了组织机构建设,形成了一支专业结构合理的环境光学近侧技术创新团队;实验室基本建设完成,自主研制建立了基于多种光谱学技术的地基、移动、机载和星载环境监测技术的研究平台,具备了环境光学监测技术创新研发的能力;实验室在环境光学应用基础、定量监测新方法、环境监测高新技术系统集成和先进环境监测技术规程和标准等四个研究方向取得了一批有代表性的成果;实验室研发的环境监测技术已推广应用到全国环境监测领域,为环境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为促进重点实验室更好地建设和发展,验收委员会专家组建议,在现有国家环境保护环境光学监测技术重点实验室的基础上,申请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

  •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2012年县级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云南省环境保护厅(采购人)的委托,对云南省环境保护厅2012年县级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货物的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投标。二、招标范围1、招标编号:YZ20121009033472、招标内容:包号产品(项目)名称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数量计量单位1万分之一分析天平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8台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需产品授权)6台冷原子吸收测汞仪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需产品授权)5台冷藏箱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3台超净工作台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4台高压灭菌锅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4台纯水系统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2台生物显微镜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6台2pH计(实验室用)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6台电导仪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5台离子计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6台BOD测定仪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需产品授权)4台BOD培养箱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需产品授权)1台COD测试仪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4台COD自动消解回流仪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2台溶解氧测定仪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需产品授权)7台自动降水采样器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4台水样自动采样器[td=1

  • 【求助】验收监测频次及时间的疑问

    不论是老的验收技术指南还是新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中对于验收监测频次的说明都不明确。6.3.4验收监测频次确定原则 为了验收监测结果全面真实地反应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和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效果,采样频次应能充分反应污染物排放和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情况,因此,监测频次一般按一下原则确定:1)对有明显生产周期、污染物稳定排放的建设项目,污染物的采样和监测频次一般为2~3个周期,每个周期3~多次(不应少于执行标准中规定的次数);2)对无明显生产周期、污染物稳定排放、连续生产的建设项目,废气采样和监测频次一般不少于2天、每天不少于3个样品;废水......对于社会化检测单位来说验收检测都是按 2)来实际检测,验收检测2天,每天3个样品,按照GB/T 16157-1996(HJ 836-2017)来说3个样品是一次检测,每个样品检测时间如何确定?我个人理解对于不稳定排放的建设项目,检测3个样品是不是就是测量小时均值呢?

  • 请教环境验收监测中监测频次与等效排气筒的问题

    [b]请教各位专家、老师: 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中6.3.4 4)对型号功能相同的小型环保设施.......可以采用随机抽测的方法进行,原则.....大于5且小于20个的,随机抽测比例不小于50%..............等等这样的描述。但是在《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对等效排气筒又有规定,要求两排气筒高度之和大于排气筒距离的要根据规则等效处理,计算等效排气筒的排放速率限值。 所以在实际情况中,某面粉加工企业有27个一模一样的除尘器+排气筒,距离较近。涉及验收监测。这种情况还能按照随机抽测吗?一旦抽测,这个等效排气筒这个就不能计算并且判断排放速率是否合格?但是这个验收指南并没有关于排气筒距离设置前提条件。问各位老师这种情况必须全部检测,依次等效???求教解答。。[/b]

  • 【分享】环保工程验收监测报告书示例

    [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96558]广西北海电厂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rar[/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96559]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技改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rar[/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96560]青海碱业90万吨年纯碱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rar[/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96561]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年产53万吨PTA项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rar[/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96562]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塔河分公司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rar[/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9656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石化分公司稠油集中加工技术改造及配套工程.rar[/url]

  •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细颗粒物(PM2.5)等重点大气污染物监测体系建设项目

    日 期: 2012年5月18日 招标编号:0703-1241CIC1N024 中仪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利用其财政资金的“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细颗粒物(PM2.5)等重点大气污染物监测体系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和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有12个包,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下列项目提交密封投标。共21个包:[url]http://www.ccgp-beijing.gov.cn/cggg/zbgg/t20120518_379285.htm[/url]包1 [font=宋体]PM[sub]2.5[/sub][/font][font=宋体]地面监测系统建设 [font=宋体]168[/font][font=宋体]套 [font=宋体]20,846,000.00 元[/font][/font]价格极低,进口产品基本无望了吧?国内厂家哪家胜算最大?包21 预算也忒低。另:[font=宋体]是否接受进口产品部分接受是什么意思?[/font][/font]

  • 【新闻@简讯】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emission monitoring of stationary source ( HJ/T 397-2007 2008-03-01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大气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在烟道、烟囱及排气筒等固定污染源排放废气中,颗粒物与气态污染物监测的手工采样和测定技术方法,以及便携式仪器监测方法。对固定源废气监测的准备、废气排放参数的测定、排气中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采样与测定方法、监测的质量保证等作了相应的规定。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环境监测站,工业、企业环境监测专业机构及环境科学研究部门等开展固定污染源废气污染物排放监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污染防治设施治理效果监测,烟气连续排放监测系统验证监测,清洁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技术研究性监测等。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 【转帖】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局有望设立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1日02:05 新京报   环保部将首先加强环境监测职能,可能调整污染控制方式,本月底将进行大规模环保检查   3月31日,环境保护部挂牌4天后,首任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出现在黑龙江的松花江畔,这是他出任部长后的第一次考察调研。巧合的是,2005年松花江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周生贤临危受命,出任国家环保总局局长。上任后他赴千里冰封的松花江一线指挥,最终取得了防控松花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决定性胜利。  可以说,松花江与周生贤结下了不解之缘。2007年5月,在松花江调研的他提出了“让松花江休生养息”的观点,继而形成了原环保总局“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的治理方针。  今年3月28日,环境保护部挂牌,周生贤谈及就任部长时的感受说:“我们的座右铭是:为科学发展保驾护航,为人民健康鞠躬尽瘁!”  环保部首先将加强环境监测  在考察了中石油哈尔滨石化分公司和哈尔滨市松花江公路大桥监测断面水质后,4月1日,环境保护部在哈尔滨组织召开了全国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在此次会议上,周生贤要求,坚决落实松花江休生养息各项政策措施,并要求将出入境断面水质情况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并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目前,环保部的“三定方案”正在加紧制订中。一位环保部人士称:“三定方案”需要报中编办,估计6月之前能出来。”组建后的近1个月时间里,各司局依然按照原来的职能进行工作。  至于环保部的职能会有哪些变化?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王金南认为,首先加强的职能将会是环境监测方面,“对于各地监测数据的上报,以及发布,都会有加强。”据悉,环境保护部结束挂牌仪式的当天,周生贤和其他部领导就立即举行了一个会议,会议的内容就是加强环境监测。  在挂牌后第12天,环境保护部组建后首次发布的部门规章也显示出要加强环境监测的信息。名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的规章对于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监测数据上报、社会监督等方面都提出要求,并且明确:个人或组织发现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有权向环保部门举报。  该部一官员称,在拟订的“三定方案”中,基本已确定要单独设立环境监测局,以加强环境监测。“目前在环保部的内部司局中也有职能交叉,监测方面,污控司、科技司、环境监测总站都涉及部分监测方面的工作,需要整合。”  另一个设想则是环境监测的社会化。“如类似于环评机构,可以由社会机构来监测,提供监测数据。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监测数据的不准确和造假,如果哪些机构的监测数据不准确,政府就可以不从你那里购买监测数据,它也就自动会被市场淘汰。”上述官员如是说。  环保执法今年要抓几个大要案  在环保部,与环境监测同等重要的是环保执法。  3月26日,周生贤出任环保部部长的第一次公开露面,就是在全国环保执法工作会上。周生贤说,温家宝总理曾告诫环保部门,执法要像钢铁一样硬,不能像豆腐一样软。所以环保部成立后召开的第一个全国性会议就是环境执法工作会。  周生贤提出,当前必须尽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高效运转的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包括争取确立环境执法监督机构的法律地位;建设规范权威的环境执法监督机构,增加“国家监察”能力,完善地方环境执法监督机构。他表示,今年环境保护部的环境执法将“搞几个重量级的、影响全国的大要案”,对于重量级的大企业,包括外资企业,将一视同仁,严格监督执法。   据透露,本月底,环境保护部将开展组建后首次大规模的环保检查行动,涉及约30个省、市、自治区,检查的重点是后督查,即此前被处罚的企业是否整改到位。  设“水污染控制司”可能性很大  环保部另一个可能的变化是污染控制方式的调整。王金南认为,水环境是目前中国环境中最重要的问题,而且水的问题很复杂,包括江河、地表水和地下水等,应该成立专门的司,如“水环境保护司”或“水污染控制司”。  目前,水和空气、固体废物等环境要素,统归污染控制司来管理。王金南表示,环境保护部的机构职能应按照环境的界质来划分,比如水环境、大气环境等等,都应成立单独管理的机构。“新的环境保护部职能中有一条,组织和实施重大环保规划、政策和标准。这个实施就需要人力资源,需要实施的监督机构。”  环保部的一位司局级官员证实了这一说法,并表示这是机构设置方案的一种。另一位同级别官员亦表示,设置水污染控制司的可能性很大。此外,还有可能专门针对气候变化设置一个司局。  不过,设立这样的机构,必然要面对环保多头管理、与其他部委职能交叉的问题。如水环境,就牵涉到水利部、建设部、农业部等,“其实由谁负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明确责任的主体。”王金南说。

  • 关于第三方检测公司自主环保验收能否给自己检测的问题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六条 需要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的,建设单位应当确保[b][color=#007aaa]调试期间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污许可等相关管理规定。[/color][/b] 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的,[b][color=#007aaa]或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但未取得的,建设单位不得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color][/b] 调试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验收监测应当在确保主体工程调试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的情况下进行,并如实记录监测时的实际工况。国家和地方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行业验收技术规范对工况和生产负荷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b][color=#007aaa]建设单位开展验收监测活动,可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利用自有人员、场所和设备自行监测[/color][/b];也可以[b][color=#ff4c41]委托其他有能力的监测机构[/color][/b]开展监测。 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4.1.4条款明确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维护其公正性和诚信的程序。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 作为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对自己进行环保验收,检测部分可以自己做吗?是不是矛盾

  • 【分享】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HJ/T 403–2007)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保护环境,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一般技术性规范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的验收。其他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有关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工程设计、建设项目竣工后的日常监督管理性监测亦可参照执行。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http://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065979.shtml

  • 环境权益维护也可招标采购

    [size=4][font=SimSun]由[u]环境保护部机关服务局实施的“环境保护部环境权益维护项目”通过[/u]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完成了招标采购,招标内容如下:1)协助和配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基本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开展前期调研和起草工作;2)围绕环境权益、环境公益诉讼、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等环境法律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课题研究,形成研究报告,递交国家有关部门,推动环境法治建设;3)依法处理和解决环境污染纠纷,使环境污染受害者获得切实救助,化解群体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中标供应商名称: [u]中华环保联合会[/u]中标金额: [u]3,550,000.00元[/u]:[/font][/size]

  • 环保部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环保部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修法实施前,由环保部门验收水固声污防设施)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规 范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的程序和标准,我部制定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见附件),现予公布。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水、噪声或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生效实施前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改完成前,应依法由环境保护部门对建设项目水、噪声或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暂行办法》中涉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环境保护部将另行发布。“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将于2017年12月1日上线试运行,网址为http: //47.94.79.251。可以登陆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技术规范(kjs.mep.gov. cn/hjbhbz/bzwb/oth

  • 【资料】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

    [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96565]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废气部分)[/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96566]建设项目竣工环境噪声验收监测.rar[/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96567]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监测培训[/url]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的填写

    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的填写过程,遇到污染物排放总量的计算问题,有根据最大排放速率乘以年运行时间,有用平均排放速率乘以年运行时间的,想问一下,有什么规范要求没有,排放总量到底是怎么计算的

  • 环境保护部开展“环评和监测工作创新”大讨论 基层监测人员你怎么看???

    环境保护部开展“环评和监测工作创新”大讨论陈吉宁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推进环评、监测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环境保护部今日在京开展“环评和监测工作创新”大讨论,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出席并讲话。陈吉宁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推进环评、监测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这次大讨论是继不久前围绕落实新环保法和编制“十三五”环保规划开展大讨论之后,就“环评和监测工作创新”问题开展的第二次专题大讨论。大讨论聚焦“环评和监测”主题,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创新发展思路。发言的同志立足环保事业发展全局,就环评简政放权、完善环评制度、保障监测数据真实性、强化环境质量分析、推进信息化建设等话题,解放思想,畅所欲言,献计献策。  陈吉宁说,这次大讨论既是将大讨论活动引向深入的重要步骤,也是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具体实践。旨在通过讨论,使大家进一步看清形势,在解放思想、提高工作质量、转变工作作风上做到又严又实,为全面开创生态环保工作新局面凝聚新的能量。  陈吉宁指出,经济新常态下,环保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要求我们必须创新工作思路,深入研究运用新的方式破解难题。创新不能抛开历史,必须在充分继承基础上开拓创新;创新不能无中生有,必须学深学透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环保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创新不能坐而论道,必须紧密联系实际,深入基层、了解实情,提出切实可行、针对性强的真招实招。  陈吉宁指出,环评是污染源防控的前置保障,是环保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随着形势的发展,现行的环评制度出现了许多不适应的地方,必须通过改革创新,使环评管理方式更加合理完善,在污染源头预防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在环评改革中,必须重点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划框子。要通过规划环评、战略环评划定生态红线,明确区域发展定位、生态功能定位和准入条件,优化空间布局,调控环境容量。二是定规则。要通过准入导则的制定和解释,提高导则规范的指导性和适用性,增强环评的针对性和科学性。三是查落实。核心是要创新监管思路,建立规划实施后的环境评价和核查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高监管能力,精准打击环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地方政府更好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陈吉宁表示,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推进环境监测改革要着力抓好四个方面:一要保证环境监测数据真实。监测数据是否真实、客观、权威,关系着环保工作大局,必须高度重视。要以“准”和“狠”为原则,加大环境监测数据监督检查力度,集中整治篡改和伪造监测数据等弄虚作假和违法行为。二要完善环境监测体系。明确各级政府、企业的环境监测权责,上收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的监测事权,抓好环境监测队伍建设。三要深度运用环境监测数据。大数据、互联网+等智能技术已成为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要加强数据综合应用和集成分析,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四要实行信息公开。要进一步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并以公众需求为出发点,改进信息发布内容,努力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纪检组长周英、副部长李干杰,总工程师万本太,核安全总工程师刘华出席会议。机关各部门及有关部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大讨论由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直属机关党委书记潘岳主持。潘岳说,下一次创新大讨论的主题是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环境执法工作创新,同时还要安排地方环保部门、各有关部门、相关的专家学者等不同层次的创新大讨论活动。

  • 关于同意国家环境保护环境感官应激与健康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的函

    [b]关于同意国家环境保护环境感官应激与健康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的函[/b]中国人民解放军战略支援部队特色医学中心 :  你单位《关于报请组织国家环境保护环境感官应激与健康重点实验室验收的函》(特发函〔2022〕74号)收悉。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组织专家审核和研究,国家环境保护环境感官应激与健康重点实验室完成了《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中确定的建设任务,达到了验收要求,我部同意该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  请你单位在已有工作基础上,继续加大支持力度,充分发挥重点实验室作用,围绕国家环境与健康重点任务,加强合作交流,强化科学研究与环境管理的结合,进一步为我国环境与健康工作提供科技支撑。  附件:[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4/202302/W020230202522291057728.pdf]重点实验室名称、主任和依托单位[/url][align=right]  生态环境部[/align][align=right]  2023年1月29日[/align]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科技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各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

  • 验收监测报告要小心了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环办函2194号第二十七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受理验收申请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验收调查机构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客观、深入地调查,并编制验收调查报告。建设单位应当积极配合验收调查和报告编制工作。建设项目验收调查及报告编制时限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接受委托开展验收调查的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验收调查和报告编制,并对验收调查报告质量和验收调查结论负责。特别重大项目需要延长时限的,需报请委托调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决定。验收调查及报告编制费用由委托调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承担并纳入部门预算。验收调查机构和人员不得收取建设单位的任何费用。第四十五条 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环境监理、验收调查、环境影响后评价的机构和人员,在上述工作中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失实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处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在三年之内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 2.7亿!史上最大的环境监测技术服务公开招标

    为落实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进一步提高水质监测数据质量,2017年10月起,2050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将由原有的“属地监测”模式改为“采测分离”模式。所谓“采测分离”,即为国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社会监测机构采样,并对样品实施加密流转,选取能力较强的地方监测站对密码水样进行分析。监测频次为每月一次,满足“水十条”考核排名需要。 目前,“采测分离”采样部分招标公告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项目名称: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网手工监测断面监测技术服务采购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预算金额:26625.6万元招标内容:除新疆、西藏、青海和海南外的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网1854个手工监测断面(点位) 2017年10月至2020年9月 每月样品采集、保存、运输以及部分现场监测项目测试等任务分包情况:此次采购划分了13个包,同一投标人及与其存在直接控股或直接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可以参加本项目不同包的投标,但按包号顺序最多只能中2包。

  • 【转帖】探索环境监测新思路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

    不断研究探索环境保护特别是环境监测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措施,切实做好环境监测管理工作,推动环境监测的全面健康发展,是环境监测系统当前和今后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抓住重点 领会实质  深入学习周生贤部长讲话精神,必须充分认识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从国家战略层面和再生产的全过程研究环境问题的重要意义。我们要将环境保护的理念和措施更多地体现到经济政策的制定中,将环境保护的要求渗透到产业政策、货币政策、价格政策、财税政策和贸易政策中,成为国家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遏制高污染、高耗能产业迅速扩张,积极推进我国污染减排工作。  深入学习周生贤部长讲话精神,必须加快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历史性转变是全局性、整体性、战略性、方向性、根本性的转变,是我国环境保护发展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历史性转变的核心就是要坚决摈弃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的做法,坚持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增长,促进环境与经济相互促进、相互协调、内在统一。  深入学习周生贤部长讲话精神,必须充分认识探索环保新道路的长期性、阶段性、针对性和艰巨性。环保新道路是一个不断丰富、不断发展、不断提高的过程,是一个海纳百川、崇尚实践、高度开放的系统工程,前进的道路坎坷不平,形势复杂、任务艰巨,需要我们环保人前赴后继,永不停息。我们要以博大的胸怀,继续轻装上阵、勇于探索、大胆实践,一代接一代不懈地坚持下去。明确目标立足根本  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环境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温家宝总理在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上强调指出:要建立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全面反映环境质量状况和趋势,准确预警各类环境突发事件,切实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能力。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和多方面因素,当前我国还存在许多困扰环境监测事业健康发展的困难和难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地方对加强环境监测工作的思想认识仍不到位,二是环境监测管理工作机制尚不健全,三是监测整体能力仍严重滞后,四是监测人才队伍需要进一步加强,五是监测经费保障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六是环境监测工作亟待科学规范。  切实解决环境监测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加快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是加快实现我国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基础性、战略性的重要任务。加强环境监测,准确判断环境形势,分析评价环境质量和污染状况,及时响应环境突发事件,定期公布环境状况信息,保障公众环境权益,是实现历史性转变,探索环保新道路的客观要求和题中应有之义。  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一要以依法开展环境监测、明确环境监测的法律地位、设置科学的环境监测体系为目标,构建完整和谐、科学高效的环境监测法规政策和行政管理体系。二要以说清环境质量和污染源排放现状、准确预警突发环境事件为目标,构建先进实  用、种类齐全的环境监测技术装备体系。三要以环境监测数据安全可靠、及时传输为目标,构建传输及时、简便实用的环境监测信息体系。四要以环境监测数据准确、代表性强为目标,构建技术可靠、方法科学的环境监测技术方法体系。五要以环境监测事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建设业务精通、结构合理的环境监测人才队伍体系。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是环境保护工作的立足之本,是环境执法的依据,是环境保护工作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基础,是环境保护融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主战场的重要途径。  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围绕环境保护工作中心、服务大局,保障环境管理需求,努力为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监督执法提供有效证据,为环境科研提供翔实数据,为社会公众提供准确信息。各级环境监测站要尽快实现定位转型,聚精会神抓业务、一心一意钻技术,做到测得出、测得准、说得清,以准确可靠的分析判断为环境管理提供依据,全面提升环境监测技术水平。各级环保部门要认清形势,紧紧抓住当前的有利时机,坚持“一个统领”,即以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环保新道路统领环境监测事业发展,把“一个体系建设”作为根本任务,即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把“三个说得清”作为工作目标,即真正“说得清环境质量现状及其变化趋势、说得清污染源状况、说得清环境风险”,努力推动环境监测整体水平迈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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