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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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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相关的资讯

  • 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讨论会在京召开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以下称《意见》),2015年5月29日,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在北京召开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讨论会。来自中国科学院化学所、中国科学院网络中心、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清华大学分析测试中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国家同步辐射实验室、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和湖北省科技信息研究院等单位相关专家参加此次会议,科技部基础司、平台中心的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根据落实《意见》的总体安排,本次会议重点对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调研和功能模块设计、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建设的可行性进行深入讨论并对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的服务情况、对外开放情况、支撑科学研究和企业创新等方面的成果、运行服务考核评价等内容进行深入的交流和研讨。 专家认为,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的建设是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资源对外开放共享与管理的重要举措。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重点是推进管理单位机制和制度的创新,关键是强化管理单位对实验技术人员相关制度的建立与落实。下一步平台中心将在有关司局的指导下,加快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的建设与实施,为贯彻落实《意见》提供有效支撑,营造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良好环境。
  • 三部委印发《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
    p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推动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的开放共享,日前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 /p p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级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以及其他机构。本办法所指的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以下简称科研设施与仪器)主要包括政府预算资金投入建设和购置的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的各类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单台套价值在50万元及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对于单台套价值在50万元以下的科学仪器设备,由管理单位自愿申报,主管部门择优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 /p p   《办法》中指出,科研设施与仪器原则上都应当对社会开放共享,为其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研发组织以及个人等社会用户提供服务,尤其要为创新创业、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支撑保障。法律法规另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免税进口仪器设备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对外开放,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对于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统一管理、符合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规定的免税进口的科学仪器设备,在符合监管的条件下准予用于其他单位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活动,未经海关审核同意不得擅自转让、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 /p p   管理单位应当自科研设施与仪器完成安装使用验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符合开放条件的科研设施与仪器的有关信息按照统一标准及要求报送至国家网络管理平台。报送采取网络上传方式,需经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科研设施与仪器不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应有正当理由,由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科技部备案。 /p p   而对于利用政府预算资金购置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后,不履行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等科学技术资源共享使用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p p   详细内容请参见《 a title=" " href=" http://www.gov.cn/xinwen/2017-09/23/5227060/files/a6a07cf6700f4a28abcae40dee8146b6.doc" target=" _blank" strong 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 /strong /a 》原文。 /p p /p
  • 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的解读
    p strong   一、《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制定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strong /p p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进步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科学技术资源的管理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布所管理的科学技术资源的共享使用制度和使用情况,并根据使用制度安排使用”。2014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制定促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的管理制度和办法”。 /p p   为明确开放共享工作中管理部门和单位的责任,理顺开放运行的管理机制,推动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的开放共享,提高科研基础设施与仪器的使用效率,充分释放服务潜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进步法》和《意见》的要求,科技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共同研究制定了本《办法》。 /p p    strong 二、制定《办法》的总体思路和原则是什么? /strong /p p   《办法》制定的总体思路是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为依托,以解决开放共享工作中的问题为目标,以优化资源配置、完善管理机制、提高科研仪器与设施的使用效率为重点,全面贯彻落实《意见》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的要求。 /p p   《办法》强调了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开放为常态,不开放为例外的原则。按照《意见》要求,非涉密和无特殊规定限制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应一律向社会开放。二是坚持奖惩结合的原则。应建立以用为主、用户参与的评估监督体系,形成和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服务的数量、质量紧密结合的奖惩机制。三是坚持分类管理的原则。对于不同类型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制定不同的考核标准和办法,实施分类考核。 /p p    strong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是什么? /strong /p p   《办法》共有五章:总则、管理职责、开放共享、考核和奖惩、附则。 /p p   《办法》明确了纳入开放共享的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的范围 明确了科技部、财政部、国务院有关部委、地方政府、管理单位在开放共享工作中的职责 对管理单位的制度建设、队伍建设、服务收费及知识产权等方面作了要求 规定了评价考核工作的原则、考核方式、考核流程及考核结果的用途,建立了评价考核后补助机制,制定了惩罚措施。 /p p   《办法》适用于中央级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以及其他机构。有关部门按照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相关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地方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p p    strong 四、《办法》中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的范畴是什么? /strong /p p   《办法》所指的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主要包括政府预算资金投入建设和购置的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的各类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单台套价值在50万元及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 /p p   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是指由政府预算资金进行较大规模的投入,同时通过较长时间工程建设完成,建成后一般需长期稳定运行和持续开展科学技术活动,以实现重要科学技术或公益服务目标的重大科学研究系统,既包括发改委批准建设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如北京正负电子对撞机、上海光源等,也包括各部门、单位立项建设的其他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如各类风洞、超算中心等。 /p p   大型科研仪器是指原值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直接服务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包括科研教学仪器,但不包括各种动力设备、机械设备等辅助设备,也不包括用于生产的仪器设备。 /p p    strong 五、部门和管理单位在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管理中的职责分工是什么? /strong /p p   《办法》对科技主管部门、国务院相关部门、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在科研设施与仪器的开放共享工作中的职责做了明确的分工,具体的职责划分如下。 /p p   科技部牵头负责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宏观管理与综合协调,推动和监督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管理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和考核评价制度,组织开展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 /p p   财政部协同推动科研设施与仪器的开放共享工作,依据评价考核结果对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效果好、用户评价高的管理单位通过后补助机制予以支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评价考核结果,推动科研设施与仪器优化配置。 /p p   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政策和规章制度,鼓励直属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及其他单位分享仪器设备、实验平台等创新资源 审核所属管理单位报送至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的科研设施与仪器相关信息,监督指导本部门所属管理单位的开放共享工作 组织开展本部门所属管理单位开放共享的评价考核。 /p p   管理单位是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包括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制定本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建设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在线服务平台 加强实验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 /p p    strong 六、《办法》哪些措施保障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有效实施? /strong /p p   第一,允许对外共享服务合理收费,保障开放共享主体的合理利益。《办法》规定,科研设施与仪器管理单位提供开放共享服务可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收取费用,收费标准应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行政事业单位相关收入按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有关规定执行。高校和科研院所可依据有关规定健全内部成本核算制度,建立有偿服务收支管理制度,保障本单位的合理利益。 /p p   第二,通过后补助机制鼓励开放共享。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评价考核结果和财政预算管理的要求,对开放服务效果好、用户评价高的管理单位,安排后补助经费予以支持。 /p p   第三,加强对实验技术人员的保障,提高一线技术人员开放共享的积极性。《办法》规定,科研设施与仪器管理单位应建立和稳定高水平专业化的实验技术服务队伍,在岗位设置、业务培训、薪酬待遇、职称晋升和评价考核等方面实行富有激励性的政策措施。 /p p    strong 七、《办法》提出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的具体要求有哪些? /strong /p p   《办法》从考核的组织方式、考核方法、考核对象以及考核结果四个方面对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做了具体规定。 /p p   关于考核的组织。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由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核采取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方式组织开展。选择科研仪器多、大型仪器集中、开放共享需求大的管理单位先行考核,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 /p p   关于考核的方法。根据科研设施与仪器不同类型特点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和办法,实施分类考核 根据科研设施与仪器管理单位的不同特点分步进行考核。 /p p   关于考核的对象。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单独作为考核对象,其他大型仪器以管理单位作为考核对象,对管理单位的所有符合条件的大型仪器进行整体考核。 /p p   关于考核的结果。考核结果将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上公布,考核结果有三种应用。一是前文所述的后补助机制。二是科研设施与仪器建设和配置方面。《办法》规定,考核结果应作为科研设施与仪器建设和配置的依据。对拟新建设施和新购置仪器的查重评议要结合考核结果。对于考核结果较差的管理单位,还要采取核减下一年度修缮购置资金、在申报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时不准购置仪器设备等措施予以处罚。三是对相关责任主体的影响。《办法》规定,对于考核结果较差的管理单位,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将给予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不按规定履行共享使用义务的,由主管部门对相关负责人员给予处分。 /p p    strong 八、《办法》对科研设施与仪器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strong /p p   《意见》明确要求,所有符合条件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全部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统一管理。 /p p   《办法》规定管理单位应当自科研设施与仪器完成安装使用验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符合开放条件的科研设施与仪器的有关信息按照统一标准及要求报送至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对于未纳入的,由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科技部备案。同时,《办法》也要求管理单位建立完善的科研设施与仪器运行和开放情况记录,每季度向国家网络管理平台报送一次。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width=" 600" height=" 1667" title=" 001.jpg" style=" width: 600px height: 1667px "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1/insimg/3eede321-b2c3-4985-a6c1-3510164663ee.jpg" border=" 0" vspace=" 0" hspace=" 0"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002.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1/insimg/14051da1-c9c0-491b-a9ac-34a6e8bf03df.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003.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1/insimg/8f04104f-d17d-44c3-9772-1b7797ee2c8a.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004.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1/insimg/1dabe818-7a11-4d8c-8840-cc08a45318a1.jpg" / /p p /p p /p p & nbsp /p p & nbsp /p
  • 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招标
    p   2017年07月31日,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拓展建设及系统运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p p    strong 项目名称: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拓展建设及系统运维项目 /strong /p p   项目编号:0701-174030070072 /p p   项目联系方式: /p p   项目联系人:李青 /p p   项目联系电话:010-63348567 /p p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p p   采购单位: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 /p p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5号 /p p   联系方式:王祎,010-58881469 /p p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p p   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p p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青 /p p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p p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p p   见原公告附件 /p p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p p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附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包括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提供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等)。(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自行编写)。(4)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依法缴纳税收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包括增值税等纳税文件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3个月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任意1个月即可),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自行编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7) 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8)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9)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p p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p p   预算金额:1000.0 万元(人民币) /p p   时间:2017年08月01日 08:30 至 2017年08月07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p p   地点:“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 /p p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p p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中国通用招标网”注册并购买招标文件 /p p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23日 09:30 /p p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23日 09:30 /p p   六、开标地点: /p p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三层310会议室 /p p   七、其它补充事宜 /p p   无 /p p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p p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评审时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p p   2、鼓励节能环保政策:投标人在本项目中体现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评标时将予以考虑。 /p p /p
  • 我国局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已显集群态势
    &ldquo 中科院承担的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正在部分地区呈现出集群化态势。&rdquo 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相关负责人在18日科技日报举办的第八期科技新闻大讲堂上表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集群化在国际上是一个新态势,这一态势同样体现在我国的上海、合肥、北京等地区。   &ldquo 在一些发达国家,随着重大设施布局扩大,一个区域甚至一个单位出现了体量庞大的设施集群。&rdquo 该负责人说,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强大的科技集聚能力,带来了科研组织模式的变革。以重大设施为依托,凝聚体量庞大、有组织、分工协作的科研团队,开展综合交叉的科研活动,变革了原有的科研范式,推动了科学技术的发展。同时,围绕设施集群不断产生的大量科研成果辐射和带动了地方(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极大地增强了这些地区乃至国家的竞争能力。   据悉,美国布鲁克海文国家实验室集中了同步光源、成像设施、相对论重离子对撞机、自由电子激光4个重大设施,而法国格勒诺布尔集中了同步光源、强磁场、中子反应堆等设施,均已成为国际著名的大型综合研究基地,格勒诺布尔还被誉为欧洲的&ldquo 硅谷&rdquo 。   &ldquo 集群化将产生区域效应,进而形成辐射效应。&rdquo 该负责人表示,这样的良好效应使得国际上对重大设施的投资规模愈发庞大,研究技术愈发复杂,国际合作愈发明显。   中科院是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主要承担单位,在国内重大基础设施分布中,仅北京地区就有正负电子对撞机、遥感卫星地面站、遥感飞机、航空遥感系统和子午工程等装置,集群化态势十分明显。此外,上海光源、神光高功率激光实验装置、蛋白质科学研究设施集中在上海,超导托卡马克、合肥同步辐射装置、强磁场实验装置集中在合肥。
  • 国家系统布局未来20年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科技部等8部门编制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2012—2030年)》(简称《规划》),目前已经国务院批准印发。其中,包括加速器驱动嬗变研究装置、上海光源线站工程、中国南极天文台等16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成为我国“十二五”时期的建设重点。据悉,该《规划》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部署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中长期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据介绍,我国设施建设总体处于由局部突破迈向整体推进的关键时期。目前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规模、技术水平和国际影响力都已迈上新台阶,为下一步全面推进设施建设储备了丰厚的人才、技术基础和建设经验。但同时尚存在总体规模偏小、数量偏少,学科布局系统性不够,开放共享和高效利用水平仍需提高,管理体制机制亟待健全等问题。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今天就《规划》答记者问时指出,在兼顾传统大科学装置领域与学科交叉及新兴学科发展需求、国际发展趋势与国内基础、学科发展与国家战略需求的基础上,《规划》明确,未来20年能源科学、生命科学、地球系统与环境科学、材料科学、粒子物理和核物理科学、空间和天文科学、工程技术科学领域7个科学领域重大科技设施发展的主要方向。   值得关注的是,“十二五”时期,在我国科技发展急需、具有相对优势和科技突破先兆显现的领域中,将优先安排16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能源领域包括加速器驱动嬗变研究装置、高效低碳燃气轮机试验装置 生命领域包括转化医学研究设施、模式动物表型与遗传研究设施 地球系统与环境领域包括海底科学观测网、精密重力测量研究设施、地球系统数值模拟器 材料领域包括高能同步辐射光源验证装置、综合极端条件实验装置、上海光源线站工程 粒子物理与核物理领域包括强流重离子加速器、高海拔宇宙线观测站 空间和天文领域包括空间环境地面模拟装置、中国南极天文台 工程技术领域包括未来网络试验设施、大型低速风洞等。   该负责人介绍说,“十二五”时期的16项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成后,将在提升我国重大科技设施总体水平、提高我国科技前沿研发能力和推动新兴产业发展方面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一是促使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总体技术水平进入国际先进行列,其中物质科学、核聚变、天文等领域的部分设施将跃居国际领先水平。如强流重离子加速器建成后,将成为国际上相同能区稳定核束流脉冲流强最高、脉冲功率最高、短寿命原子核质量测量精度最高的实验装置。二是将为我国空间、海洋等领域的部分前沿技术方向开展国际顶尖水平研究提供支持。如大型低速风洞将使流场品质达到甚至优于国际先进水平,实验模型能够准确模拟飞机实物,综合性能将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三是这些设施在建造和运行过程中将催生和衍生出大量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为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促进产业技术进步提供源源不断的强大动力。如未来网络试验设施在建造和利用过程中,需要高性能集成电路、量子通信、云计算等大量新兴技术的集成,将有力地促进相关技术水平的提升,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从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的历程看,其从概念提出到付诸建设再到投入运行,往往需要历经十几年甚至数十年时间。美国每4年左右对科学装置规划进行修订,欧盟每两年对设施路线图进行一次更新。该负责人表示,考虑到当前科技和产业发展正孕育着新的突破,未来发展会不断产生新的需求,我国今后拟以5年为期对《规划》进行修订。   通知全文: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中长期规划(2012—2030年)的通知   国发〔201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2012—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3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   (2012—2030年)   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是为探索未知世界、发现自然规律、实现技术变革提供极限研究手段的大型复杂科学研究系统,是突破科学前沿、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重大科技问题的物质技术基础。当前,我国正处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关键时期,按照全国科技创新大会部署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要求,前瞻谋划和系统部署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发展水平,对于增强我国原始创新能力、实现重点领域跨越、保障科技长远发展、实现从科技大国迈向科技强国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未来20年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发展方向和“十二五”时期建设重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基础和背景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不断加大投入,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模持续增长,覆盖领域不断拓展,技术水平明显提升,综合效益日益显现。“十一五”时期,启动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12项,验收设施10项,目前在建和运行设施总量达到32项。设施的建设和运行为科学前沿探索和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开展提供了重要支撑,推动我国粒子物理、核物理、生命科学等领域部分前沿方向的科研水平进入国际先进行列。依托设施解决了一批关乎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重大科技问题,在载人航天、资源勘探、防灾减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设施建设带动了大型超导、精密制造和测控、超高真空等一批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了相关产业技术水平提高 凝聚和培养了一批国内外顶尖科学家和研究团队,以及高水平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此外,设施还在深化科技国际合作交流、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增强民族自信心等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也存在一些问题:总体规模偏小、数量偏少,学科布局系统性、前瞻性不够,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开放共享和高效利用水平仍需提高,管理体制机制亟待健全,工程技术和管理队伍建设需要加强等。   当今世界,科技发展正孕育着一系列革命性突破,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纷纷加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扩大建设规模和覆盖领域,抢占未来科技发展制高点,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面临机遇和挑战并存的新形势。   (一)科学前沿的革命性突破越来越依赖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支撑能力。现代科学研究在微观、宏观、复杂性等方面不断深入,学科分化与交叉融合加快,科学研究目标日益综合。科学领域越来越多的研究活动需要大型研究设施的支撑,要求不断提高科技基础设施的单体规模和技术性能,强化相互协作,形成大型综合性设施群。进一步加强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在新一轮科技革命中抢占先机、有所作为。   (二)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越来越需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提供强大动力。当前,科学研究与技术研发相互依托、协同突破的趋势日益明显,技术创新和产业振兴的步伐不断加快。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行,越来越注重科学探索和技术变革的融合,可以衍生大量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加快高新技术的孕育、转化和应用。我国在若干重要领域超前部署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有利于更好地促进产业技术进步、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瓶颈性科学难题,对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国际科技竞争合作越来越需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牵引和依托。近年来,在事关国家核心利益的科技领域,主要国家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竞争日趋激烈。同时,随着气候变化、生态保护、人口健康等全球性问题不断增多,在事关人类共同利益和长远发展的科技领域,由于建造设施资金投入、技术难度等超出单个国家的能力,联合共建与合作研究越来越成为发展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重要方式。加快提升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水平,适时在重要优势领域发起合作建设计划,有利于在国际科技竞争合作中赢得主动,不断提高我国科技国际影响力。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调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这对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赋予了新的使命和责任。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国必须加快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突出设施建设在我国总体发展战略中的基础性、前瞻性和战略性作用,加强与相关规划、计划的衔接,强化支撑服务功能 优化设施布局,提升技术水平,加强人才培养,形成较为完善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体系,促进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有力支撑创新型国家建设。   二、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部署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要求,以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和支撑重大科技突破为目标,以健全协同创新和开放共享机制为保障,布局新建与整合提升相结合、自主发展与国际合作相结合、设施建设与人才培养相结合,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建设完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体系,全面提升设施建设水平和运行效率,为我国科技长远发展和创新型国家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原则。   一是着眼长远、服务大局。突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的战略性,既要瞄准探索未知世界和发现自然规律的科技发展前沿方向,又要结合国情,聚焦影响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的重大科技难题,衔接好科技重大专项等相关规划和计划,强化设施建设对国家重大战略的支撑作用。   二是科学谋划、系统布局。把握科学技术发展的总体趋势,有机衔接现有科技资源,统筹考虑学科领域布局,加强国际合作,全面系统谋划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与发展,形成“探索一批、预研一批、建设一批、运行一批”的发展格局。   三是重点突破、实现跨越。分清轻重缓急,优先选择具有相对优势、科技发展急需或科技突破先兆已经显现的科学前沿和学科交叉领域,选准主攻方向,集中优势资源,加快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实现重点领域跨越发展。   四是创新机制、持续发展。将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针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基础性、公益性特征,建立完善高效的投入机制、开放共享的运行机制、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科学协调的管理制度,提高设施建设和运行的科技效益,形成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建设目标。   到2030年,基本建成布局完整、技术先进、运行高效、支撑有力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体系。传统大科学领域设施得到完善和提升,新兴领域设施建设布局较为完整,能够全面支撑前沿科技领域开展原创性研究 设施技术水平持续提高,一大批设施的技术指标居国际领先地位 设施共建、共管、共享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运行和使用效率整体进入世界前列 设施科技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取得一批有世界影响力的科研成果,催生一批具有变革性、能带动产业升级的高新技术 基本形成若干布局合理的世界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设施整体国际影响力和地位显著提高。   “十二五”期末要实现以下目标: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总体技术水平基本进入国际先进行列,物质科学、核聚变、天文等领域的部分设施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支撑科技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凝聚一批世界优秀科研人才,部分前沿方向能开展国际顶尖水平的研究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领域初步具备取得实质性突破的能力。投入运行和在建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总量接近50个,薄弱领域设施建设明显加强,优势方向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初步建成若干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体系初具轮廓。以开放共享为核心的运行机制基本建立,符合设施自身特点与发展规律的管理制度初步形成,设施运行和使用效率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总体部署   未来20年,瞄准科技前沿研究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根据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发展的国际趋势和国内基础,以能源、生命、地球系统与环境、材料、粒子物理和核物理、空间和天文、工程技术等7个科学领域为重点,从预研、新建、推进和提升四个层面逐步完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体系。在可能发生革命性突破的方向,前瞻开展一批发展前景较好的探索预研工作,夯实设施建设的技术基础 在2016—2030年期间适时启动建设一批科研意义重大、条件基本成熟的设施,强化未来科技持续发展的能力 在我国具有一定基础和优势的领域,在“十二五”期间建设一批科研急需、条件成熟的设施,强化科技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 对已经启动但尚未完成建设任务的在建设施,加大工程管理和技术攻关力度,力争早日建成投入使用 对已经投入运行但仍有较大发展潜力的设施,进一步完善提升技术指标和综合性能,最大程度发挥其科学效益。   (一)能源科学领域。   以解决人类社会可持续利用能源的科学问题为目标,面向我国中长期核能源开发与安全运行、化石能源高效洁净利用与转化、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等方向,以核能和高效化石能源研究设施建设为重点,注重新能源、新材料、网络技术相结合,逐步完善相关领域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布局,为能源科学的新突破和节能减排技术变革提供支撑。   核能源方面。完善提升全超导托卡马克核聚变实验装置的性能,积极参与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计划,保持我国在磁约束核聚变研究领域的先进地位 建设长寿命高放核废料嬗变安全处置实验装置,攻克核裂变能安全洁净发展的技术瓶颈 适时启动高效安全聚变堆研究设施建设,加快聚变能走向实际应用进程。   化石能源方面。建设高效低碳燃气轮机试验装置,支撑相关领域重大基础理论研究,解决煤炭清洁利用和高效转换关键科技问题 探索预研二氧化碳捕获、利用和封存研究设施建设,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提供技术支撑。   可再生能源方面。针对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能量密度低、随机波动等问题,探索预研能量捕获、储能、转换、并网研究设施建设,促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高效利用。   (二)生命科学领域。   以探索生命奥秘和解决人类健康、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为目标,面向综合解析复杂生命系统运动规律、生物学和医学基础研究向临床应用转化、种质资源保护开发与现代化育种等方向,重点建设以大型装置为核心、多种仪器设备集成的综合研究设施,完善规模数据资源为主的公益性服务设施,支撑生命科学向复杂宏观和微观两极发展并实现有机统一,突破生命健康、普惠医疗和生物育种中的重大科技瓶颈。   现代医学方面。建设转化医学研究设施,从分子、细胞、组织、个体等方面系统认识人类疾病发生、发展与转归的规律,促进生物医学基础研究成果快速转化为临床诊疗技术。   农业科学方面。建成国家农业生物安全科学中心,支撑农业危险性外来入侵生物、农业毁灭性高致害变异性生物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创新性理论、方法与防控新技术研究 建设模式动物研究设施,支撑表型及基因型关系、遗传信息高通量获取与工程转化、细胞和动物模型开发与应用等研究 适时启动农作物种质表型和基因、动物疫病、农业微生物研究设施建设,支撑我国农业生物技术和产业的持续发展及生物多样性保护。   生命科学前沿方面。建成蛋白质科学研究设施,支撑高通量、高精度、规模化的蛋白质制取与纯化、结构分析、功能研究 探索预研系统生物学研究设施及合成生物学研究设施建设,满足从复杂系统角度认识生物体的结构、行为和控制机理的需要,综合解析生物系统运动规律,破解改造和设计生命的科学问题。   生命科学研究基础支撑方面。适时启动大型成像和精密高效分析研究设施建设,满足生物学实时、原位研究和多维检测、分析、合成技术开发的需求 探索预研生物信息中心建设,为生命科学研究提供科学数据、种质资源、实验样本和材料等基础支撑。   (三)地球系统与环境科学领域。   以实现人类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标,面向地球结构演化与变化过程、地壳物质组成和精细结构、地球系统各圈层间复杂作用及其耦合过程、太阳及其活动控制下各圈层的响应与耦合、人类活动影响环境的过程和机理等方向,重点建设海底观测、数值模拟和基准研究设施,逐步形成观测、探测和模拟相互补充的地球系统与环境科学研究体系。   现场探测与观测方面。建成海洋科学综合考察船,满足综合海洋环境观测、探测以及保真取样和现场分析需求 建成航空遥感系统,提高我国遥感信息技术与装备研发实验能力,为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提供快速、实时、精确的遥感数据 建设海底科学观测网,为国家海洋安全、资源与能源开发、环境监测和灾害预警预报等研究提供支撑 适时启动地球系统科学航天航空遥感等技术监测、深海探测与调查、固体地球深部探测与动态监测、陆海地球环境观测等研究设施建设,实现多时空尺度全面长期连续监测与数据积累,逐步形成对地球系统的立体、动态监测分析能力。   基准系统建设方面。建设精密重力测量研究设施,获取高分辨率、高精度地球质量变化基础数据,支撑固体地球演化、海洋与气候变化动力学、水资源分布和地质灾害规律等研究,满足国家安全、资源勘探和防灾减灾的战略需求。适时启动包括地基基准、环境基准、深空基准等方面的基准系统建设。   数值和实验模拟方面。建设地球系统数值模拟装置,支撑气候变化、地球系统及各层圈过程模拟研究,认识地球环境过程基本规律,提高预测环境变化和重大灾害的能力。适时启动环境污染机理与变化研究模拟实验装置建设,支撑空气污染、流域水污染预测模型开发和气候变化模式研究,提高空气质量、流域水污染等预报预警能力。   (四)材料科学领域。   适应材料科学研究从经验摸索阶段到人工设计调控阶段转变的趋势,面向量子物质演生现象、纳米尺度量子结构、极端条件下材料物性与物质演变、重要工程材料服役性能等方向,以材料表征与调控、工程材料实验等为研究重点,布局和完善相关领域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推动材料科学技术向功能化、复合化、智能化、微型化及与环境相协调方向发展。   材料表征与调控方面。完善提升已有同步辐射光源,建成软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试验装置,建设高能同步辐射光源验证装置 探索预研硬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建设,适时启动高性能低能量同步辐射光源建设,满足以纳米空间分辨率、皮秒至飞秒时间分辨率、极高能量动量分辨率对材料多层次结构分析研究的需求,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的国家光源体系。建成散裂中子源和强磁场实验装置,建设极低温、超快、超高压极端条件研究设施,形成与大型同步辐射光源结合的格局,满足研究和发现新物态、新现象、新规律和创造新材料的需求。   工程材料实验方面。建成重大工程材料服役安全研究评价设施,支撑不同尺度及跨尺度的结构性能研究 探索预研超快光谱界面反应检测装置、极端和工业特殊服役环境模拟装置建设,支撑材料服役行为和规律研究 结合高能同步辐射光源,适时启动综合工程环境在线装置建设,支撑真实环境下工程材料实时、原位研究。   (五)粒子物理和核物理科学领域。   以揭示物质最小单元及其相互作用规律为目标,面向超越标准模型新粒子和新物理探索、暗物质和暗能量探测、中低能核物理与核天体物理研究等方向,建设相关大型研究设施,提高微观世界探索能力和自然界基本规律认知水平。   粒子物理方面。建设高能宇宙线研究设施,探索高能空间粒子起源和相关新物理前沿 适时启动用于中微子和其他高能粒子物理研究的非加速器实验设施建设,探索预研新型加速器实验设施建设。   核物理方面。建设高性能重离子束研究装置,使我国核物理基础研究在原子核层次上的整体水平进入国际先进行列 探索预研强流放射性束实验设施建设。   (六)空间和天文科学领域。   以揭示宇宙奥秘和解释物质运动规律为目标,面向宇宙天体起源及演化、太阳活动及对地球的影响、空间环境与物质作用等方向,按宇宙、星系、太阳系等不同空间尺度布局设施建设,提升我国天文观测研究能力、空间天气和灾害应对能力以及空间科学实验基础能力。   宇宙和天体物理方面。建成大口径射电望远镜,为宇宙大尺度结构及物理规律研究提供支撑 建设中国南极天文台,支撑暗物质、暗能量、宇宙起源、天体起源等前沿研究 探索预研先进多波段天文观测设施建设,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天文观测及数据应用系统。   太阳及日地空间观测方面。建成空间环境地基监测网,揭示近地空间环境的时间和空间变化规律,并逐步形成覆盖更多重要区域的空间环境监测、预警能力 适时启动大型太阳观测研究设施建设,支撑太阳、行星际、磁层、电离层和中高层大气变化过程和规律研究,深化太阳变化及其对地球和人类影响的认识。   空间环境物质研究方面。建设空间环境与物质作用模拟装置,支撑近地空间环境与材料、元器件、结构、系统及生物体作用规律研究 探索预研空间微重力科学实验设施、南极气球站和引力波研究设施的建设,揭示空间微重力环境物质运动规律,提升我国深空探测、空间基础物理、空间利用等方面的研究能力。   (七)工程技术科学领域。   瞄准未来信息技术发展的基础和前沿、岩土地质体的动力特性及地质灾害过程等工程技术中的重大科技问题,以产生变革性技术为主要目标,以信息技术、岩土工程和空气动力学为研究重点,探索和逐步推进相关设施建设,为保障国家重点任务的实施、引领未来产业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信息技术方面。建设未来网络研究设施,解决未来网络和信息系统发展的科学技术问题,为未来网络技术发展提供试验验证支撑 适时启动新一代授时系统建设,支撑超精密时间频率技术开发,逐步形成高精度卫星授时系统和高精度地基授时系统共同发展的格局。   岩土工程方面。适时启动超重力模拟研究设施建设,揭示复杂岩土地质体的动力特性 探索预研大型地震模拟研究设施建设,开展地震动输入和工程地震灾害模拟研究 探索预研深部岩土工程研究设施建设,揭示深部岩体的力学特征。   空气动力学方面。建成多功能结冰风洞,支撑不同冰型和冰积累过程对飞行器空气动力特性的影响等研究 建设大型低速风洞,支撑气动噪声、流动分离与涡旋运动、流动控制、流固耦合、电磁空气动力学等研究 适时启动大型跨声速风洞、低温高雷诺数风洞、先进航空发动机研究设施建设,为我国航空航天、高速铁路建设等提供必要的研究试验手段。   四、“十二五”时期建设重点   “十二五”时期,在我国科技发展急需、具有相对优势和科技突破先兆显现的领域中,综合考虑科学目标、技术基础、科研需求和人才队伍等因素,优先安排16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一)海底科学观测网。   海洋科学研究正经历着由海面短暂考察到内部长期观测的革命性变化,这将从根本上改变人类对海洋的认识。围绕实现全天候、综合性、长期连续实时观测海洋内部过程及其相互关系的科学目标,建设海底长期科学观测网,主要包括:基于光电缆的陆架
  • 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试点工作启动会在京召开
    2015年7月20日,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试点工作启动会在北京召开。科技部党组成员、副部长侯建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科技部、财政部、发改委、教育部、农业部、中科院等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领导,来自北京、上海、湖北、浙江、黑龙江、广东、山东、中关村和东湖国家 自主创新示范区、北京通州农业科技园区等科技主管部门的领导,清华大学、中国农科院、中科院上海生科院、中国医学科学院等等试点单位的领导和代表参加了试 点工作启动会。 科技部党组成员、副部长侯建国在讲话中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研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 施依照规定应该开放的一律对社会开放的改革任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2013年以来,科技部会同财政部等部门组织专题调研,在此基础上,提出 了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改革意见。2014年12月31日,《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 见》由国务院正式印发。《意见》出台之后,科技部会同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积极推动《意见》落实。最近,科技部会同国务院22个部门共同印发了“落实《意 见》实施推进方案”,明确各部门、各地方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科技部会同财政部、发改委、教育部、农业部和中科院等相关部门,从基础设施和大型仪器开放共 享的“供”、“需”双方遴选了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区域和单位进行先行先试。 侯建国副部长指出,开展试点工作的目标主要有3个方面:一是探索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供”、“需”双方的对接方式、服务模式和服务内容。二是总结有利 于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运行评价机制和奖惩办法。三是以简政放权为导向,探索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的新模式,逐步建立用户引导机制。 为推进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侯建国副部长强调,一要逐步深化。充分利用现有工作基础,以各级各类科研设施与仪器平台为纽带,统筹部署试点工作,探索新机制和 新模式。深入研究科研设施与仪器的归属权和使用权、开放共享的互惠机制和实验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等问题。二要狠抓落实。要提高责任意识,加强工作的责任感和 使命感,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试点方案并积极组织开展试点工作。三要善于总结。不断总结好经验和好做法,为全面落实国务院70号文做好机制体制的保障。 试点工作启动会是落实国务院70号文的一个新起点,科技部将会同相关部门通过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加快推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实现资源共享,充分释放服务潜能,为科技创新服务、为社会服务,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效支撑。
  • 中科院与广东省共建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6月28日下午,中国科学院与广东省共建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广州举行。中国科学院院长白春礼、广东省省长朱小丹出席会议,并分别代表中科院和广东省政府签署了相关项目合作协议。   会议宣布,在前期相关具体项目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统一的中国科学院与广东省共建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领导小组,共同推进在广东省落户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作。会议听取了相关项目关于建设和筹建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和协调。   白春礼在讲话中指出,在广东建设大科学装置,既是中科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科技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实施&ldquo 率先行动&rdquo 计划的战略布局,也是通过院省合作支持建设创新型广东的重要举措。他强调,院省联合成立共建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领导小组,进一步理顺中科院在粤建设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组织管理体制,强化双方统一领导决策、统筹相关资源、整体部署推进的工作机制,将对广东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利实施起到重要保障作用。他希望领导小组加强顶层设计,合理统筹资源,密切沟通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筹建项目的指导和支持,有力推动大科学装置落户广东,支持广东逐步成为国家重要科技创新高地,引领和带动区域创新体系加速发展。   朱小丹代表广东省委、省政府对中科院长期以来对广东科技创新特别是在粤科研平台建设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朱小丹说,中科院与广东的合作是近年来省部院产学研合作的典范。广东省与中科院共建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既是广东应该承担的一份带有重大战略意义的国家责任,也是广东更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朱小丹表示,广东将全力支持和配合在粤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按照会议决定和协议内容,建立紧密高效、反应迅速的协调机制,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门支持,严格按照质量要求、时间进度完成相关项目建设任务。希望院省合作进一步聚焦重点,共同推动院省合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由广东省副省长许瑞生主持。中科院副院长詹文龙、阴和俊、张亚平和秘书长邓麦村、副秘书长吴建国出席会议。中国科学院与广东省共建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又讯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此间会见了白春礼一行,并就中科院与广东省加强科技合作工作进行了会谈。在广东期间,白春礼还会见了广州市市长陈建华,就开展科技合作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和探讨。
  • 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2012—2030年)印发
    3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2012—2030年)的通知,其中规划中指出:   到2030年,基本建成布局完整、技术先进、运行高效、支撑有力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体系。传统大科学领域设施得到完善和提升,新兴领域设施建设布局较为完整,能够全面支撑前沿科技领域开展原创性研究 设施技术水平持续提高,一大批设施的技术指标居国际领先地位 设施共建、共管、共享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运行和使用效率整体进入世界前列 设施科技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取得一批有世界影响力的科研成果,催生一批具有变革性、能带动产业升级的高新技术 基本形成若干布局合理的世界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设施整体国际影响力和地位显著提高。   “十二五”期末要实现以下目标: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总体技术水平基本进入国际先进行列,物质科学、核聚变、天文等领域的部分设施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支撑科技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凝聚一批世界优秀科研人才,部分前沿方向能开展国际顶尖水平的研究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领域初步具备取得实质性突破的能力。投入运行和在建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总量接近50个,薄弱领域设施建设明显加强,优势方向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初步建成若干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体系初具轮廓。以开放共享为核心的运行机制基本建立,符合设施自身特点与发展规律的管理制度初步形成,设施运行和使用效率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具体详情如下: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中长期规划(2012—2030年)的通知 国发〔201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2012—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3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 (2012—2030年)   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是为探索未知世界、发现自然规律、实现技术变革提供极限研究手段的大型复杂科学研究系统,是突破科学前沿、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重大科技问题的物质技术基础。当前,我国正处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关键时期,按照全国科技创新大会部署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要求,前瞻谋划和系统部署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发展水平,对于增强我国原始创新能力、实现重点领域跨越、保障科技长远发展、实现从科技大国迈向科技强国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未来20年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发展方向和“十二五”时期建设重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基础和背景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不断加大投入,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模持续增长,覆盖领域不断拓展,技术水平明显提升,综合效益日益显现。“十一五”时期,启动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12项,验收设施10项,目前在建和运行设施总量达到32项。设施的建设和运行为科学前沿探索和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开展提供了重要支撑,推动我国粒子物理、核物理、生命科学等领域部分前沿方向的科研水平进入国际先进行列。依托设施解决了一批关乎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重大科技问题,在载人航天、资源勘探、防灾减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设施建设带动了大型超导、精密制造和测控、超高真空等一批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了相关产业技术水平提高 凝聚和培养了一批国内外顶尖科学家和研究团队,以及高水平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此外,设施还在深化科技国际合作交流、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增强民族自信心等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也存在一些问题:总体规模偏小、数量偏少,学科布局系统性、前瞻性不够,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开放共享和高效利用水平仍需提高,管理体制机制亟待健全,工程技术和管理队伍建设需要加强等。   当今世界,科技发展正孕育着一系列革命性突破,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纷纷加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扩大建设规模和覆盖领域,抢占未来科技发展制高点,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面临机遇和挑战并存的新形势。   (一)科学前沿的革命性突破越来越依赖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支撑能力。现代科学研究在微观、宏观、复杂性等方面不断深入,学科分化与交叉融合加快,科学研究目标日益综合。科学领域越来越多的研究活动需要大型研究设施的支撑,要求不断提高科技基础设施的单体规模和技术性能,强化相互协作,形成大型综合性设施群。进一步加强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在新一轮科技革命中抢占先机、有所作为。   (二)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越来越需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提供强大动力。当前,科学研究与技术研发相互依托、协同突破的趋势日益明显,技术创新和产业振兴的步伐不断加快。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行,越来越注重科学探索和技术变革的融合,可以衍生大量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加快高新技术的孕育、转化和应用。我国在若干重要领域超前部署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有利于更好地促进产业技术进步、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瓶颈性科学难题,对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国际科技竞争合作越来越需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牵引和依托。近年来,在事关国家核心利益的科技领域,主要国家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竞争日趋激烈。同时,随着气候变化、生态保护、人口健康等全球性问题不断增多,在事关人类共同利益和长远发展的科技领域,由于建造设施资金投入、技术难度等超出单个国家的能力,联合共建与合作研究越来越成为发展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重要方式。加快提升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水平,适时在重要优势领域发起合作建设计划,有利于在国际科技竞争合作中赢得主动,不断提高我国科技国际影响力。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调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这对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赋予了新的使命和责任。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国必须加快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突出设施建设在我国总体发展战略中的基础性、前瞻性和战略性作用,加强与相关规划、计划的衔接,强化支撑服务功能 优化设施布局,提升技术水平,加强人才培养,形成较为完善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体系,促进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有力支撑创新型国家建设。   二、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部署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要求,以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和支撑重大科技突破为目标,以健全协同创新和开放共享机制为保障,布局新建与整合提升相结合、自主发展与国际合作相结合、设施建设与人才培养相结合,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建设完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体系,全面提升设施建设水平和运行效率,为我国科技长远发展和创新型国家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原则。   一是着眼长远、服务大局。突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的战略性,既要瞄准探索未知世界和发现自然规律的科技发展前沿方向,又要结合国情,聚焦影响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的重大科技难题,衔接好科技重大专项等相关规划和计划,强化设施建设对国家重大战略的支撑作用。   二是科学谋划、系统布局。把握科学技术发展的总体趋势,有机衔接现有科技资源,统筹考虑学科领域布局,加强国际合作,全面系统谋划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与发展,形成“探索一批、预研一批、建设一批、运行一批”的发展格局。   三是重点突破、实现跨越。分清轻重缓急,优先选择具有相对优势、科技发展急需或科技突破先兆已经显现的科学前沿和学科交叉领域,选准主攻方向,集中优势资源,加快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实现重点领域跨越发展。   四是创新机制、持续发展。将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针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基础性、公益性特征,建立完善高效的投入机制、开放共享的运行机制、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科学协调的管理制度,提高设施建设和运行的科技效益,形成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建设目标。   到2030年,基本建成布局完整、技术先进、运行高效、支撑有力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体系。传统大科学领域设施得到完善和提升,新兴领域设施建设布局较为完整,能够全面支撑前沿科技领域开展原创性研究 设施技术水平持续提高,一大批设施的技术指标居国际领先地位 设施共建、共管、共享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运行和使用效率整体进入世界前列 设施科技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取得一批有世界影响力的科研成果,催生一批具有变革性、能带动产业升级的高新技术 基本形成若干布局合理的世界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设施整体国际影响力和地位显著提高。   “十二五”期末要实现以下目标: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总体技术水平基本进入国际先进行列,物质科学、核聚变、天文等领域的部分设施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支撑科技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凝聚一批世界优秀科研人才,部分前沿方向能开展国际顶尖水平的研究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领域初步具备取得实质性突破的能力。投入运行和在建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总量接近50个,薄弱领域设施建设明显加强,优势方向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初步建成若干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体系初具轮廓。以开放共享为核心的运行机制基本建立,符合设施自身特点与发展规律的管理制度初步形成,设施运行和使用效率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总体部署   未来20年,瞄准科技前沿研究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根据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发展的国际趋势和国内基础,以能源、生命、地球系统与环境、材料、粒子物理和核物理、空间和天文、工程技术等7个科学领域为重点,从预研、新建、推进和提升四个层面逐步完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体系。在可能发生革命性突破的方向,前瞻开展一批发展前景较好的探索预研工作,夯实设施建设的技术基础 在2016—2030年期间适时启动建设一批科研意义重大、条件基本成熟的设施,强化未来科技持续发展的能力 在我国具有一定基础和优势的领域,在“十二五”期间建设一批科研急需、条件成熟的设施,强化科技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 对已经启动但尚未完成建设任务的在建设施,加大工程管理和技术攻关力度,力争早日建成投入使用 对已经投入运行但仍有较大发展潜力的设施,进一步完善提升技术指标和综合性能,最大程度发挥其科学效益。   (一)能源科学领域。   以解决人类社会可持续利用能源的科学问题为目标,面向我国中长期核能源开发与安全运行、化石能源高效洁净利用与转化、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等方向,以核能和高效化石能源研究设施建设为重点,注重新能源、新材料、网络技术相结合,逐步完善相关领域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布局,为能源科学的新突破和节能减排技术变革提供支撑。   核能源方面。完善提升全超导托卡马克核聚变实验装置的性能,积极参与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计划,保持我国在磁约束核聚变研究领域的先进地位 建设长寿命高放核废料嬗变安全处置实验装置,攻克核裂变能安全洁净发展的技术瓶颈 适时启动高效安全聚变堆研究设施建设,加快聚变能走向实际应用进程。   化石能源方面。建设高效低碳燃气轮机试验装置,支撑相关领域重大基础理论研究,解决煤炭清洁利用和高效转换关键科技问题 探索预研二氧化碳捕获、利用和封存研究设施建设,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提供技术支撑。   可再生能源方面。针对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能量密度低、随机波动等问题,探索预研能量捕获、储能、转换、并网研究设施建设,促进可再生能源规模化高效利用。   (二)生命科学领域。   以探索生命奥秘和解决人类健康、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为目标,面向综合解析复杂生命系统运动规律、生物学和医学基础研究向临床应用转化、种质资源保护开发与现代化育种等方向,重点建设以大型装置为核心、多种仪器设备集成的综合研究设施,完善规模数据资源为主的公益性服务设施,支撑生命科学向复杂宏观和微观两极发展并实现有机统一,突破生命健康、普惠医疗和生物育种中的重大科技瓶颈。   现代医学方面。建设转化医学研究设施,从分子、细胞、组织、个体等方面系统认识人类疾病发生、发展与转归的规律,促进生物医学基础研究成果快速转化为临床诊疗技术。   农业科学方面。建成国家农业生物安全科学中心,支撑农业危险性外来入侵生物、农业毁灭性高致害变异性生物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创新性理论、方法与防控新技术研究 建设模式动物研究设施,支撑表型及基因型关系、遗传信息高通量获取与工程转化、细胞和动物模型开发与应用等研究 适时启动农作物种质表型和基因、动物疫病、农业微生物研究设施建设,支撑我国农业生物技术和产业的持续发展及生物多样性保护。   生命科学前沿方面。建成蛋白质科学研究设施,支撑高通量、高精度、规模化的蛋白质制取与纯化、结构分析、功能研究 探索预研系统生物学研究设施及合成生物学研究设施建设,满足从复杂系统角度认识生物体的结构、行为和控制机理的需要,综合解析生物系统运动规律,破解改造和设计生命的科学问题。   生命科学研究基础支撑方面。适时启动大型成像和精密高效分析研究设施建设,满足生物学实时、原位研究和多维检测、分析、合成技术开发的需求 探索预研生物信息中心建设,为生命科学研究提供科学数据、种质资源、实验样本和材料等基础支撑。   (三)地球系统与环境科学领域。   以实现人类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标,面向地球结构演化与变化过程、地壳物质组成和精细结构、地球系统各圈层间复杂作用及其耦合过程、太阳及其活动控制下各圈层的响应与耦合、人类活动影响环境的过程和机理等方向,重点建设海底观测、数值模拟和基准研究设施,逐步形成观测、探测和模拟相互补充的地球系统与环境科学研究体系。   现场探测与观测方面。建成海洋科学综合考察船,满足综合海洋环境观测、探测以及保真取样和现场分析需求 建成航空遥感系统,提高我国遥感信息技术与装备研发实验能力,为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提供快速、实时、精确的遥感数据 建设海底科学观测网,为国家海洋安全、资源与能源开发、环境监测和灾害预警预报等研究提供支撑 适时启动地球系统科学航天航空遥感等技术监测、深海探测与调查、固体地球深部探测与动态监测、陆海地球环境观测等研究设施建设,实现多时空尺度全面长期连续监测与数据积累,逐步形成对地球系统的立体、动态监测分析能力。   基准系统建设方面。建设精密重力测量研究设施,获取高分辨率、高精度地球质量变化基础数据,支撑固体地球演化、海洋与气候变化动力学、水资源分布和地质灾害规律等研究,满足国家安全、资源勘探和防灾减灾的战略需求。适时启动包括地基基准、环境基准、深空基准等方面的基准系统建设。   数值和实验模拟方面。建设地球系统数值模拟装置,支撑气候变化、地球系统及各层圈过程模拟研究,认识地球环境过程基本规律,提高预测环境变化和重大灾害的能力。适时启动环境污染机理与变化研究模拟实验装置建设,支撑空气污染、流域水污染预测模型开发和气候变化模式研究,提高空气质量、流域水污染等预报预警能力。   (四)材料科学领域。   适应材料科学研究从经验摸索阶段到人工设计调控阶段转变的趋势,面向量子物质演生现象、纳米尺度量子结构、极端条件下材料物性与物质演变、重要工程材料服役性能等方向,以材料表征与调控、工程材料实验等为研究重点,布局和完善相关领域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推动材料科学技术向功能化、复合化、智能化、微型化及与环境相协调方向发展。   材料表征与调控方面。完善提升已有同步辐射光源,建成软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试验装置,建设高能同步辐射光源验证装置 探索预研硬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建设,适时启动高性能低能量同步辐射光源建设,满足以纳米空间分辨率、皮秒至飞秒时间分辨率、极高能量动量分辨率对材料多层次结构分析研究的需求,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的国家光源体系。建成散裂中子源和强磁场实验装置,建设极低温、超快、超高压极端条件研究设施,形成与大型同步辐射光源结合的格局,满足研究和发现新物态、新现象、新规律和创造新材料的需求。   工程材料实验方面。建成重大工程材料服役安全研究评价设施,支撑不同尺度及跨尺度的结构性能研究 探索预研超快光谱界面反应检测装置、极端和工业特殊服役环境模拟装置建设,支撑材料服役行为和规律研究 结合高能同步辐射光源,适时启动综合工程环境在线装置建设,支撑真实环境下工程材料实时、原位研究。   (五)粒子物理和核物理科学领域。   以揭示物质最小单元及其相互作用规律为目标,面向超越标准模型新粒子和新物理探索、暗物质和暗能量探测、中低能核物理与核天体物理研究等方向,建设相关大型研究设施,提高微观世界探索能力和自然界基本规律认知水平。   粒子物理方面。建设高能宇宙线研究设施,探索高能空间粒子起源和相关新物理前沿 适时启动用于中微子和其他高能粒子物理研究的非加速器实验设施建设,探索预研新型加速器实验设施建设。   核物理方面。建设高性能重离子束研究装置,使我国核物理基础研究在原子核层次上的整体水平进入国际先进行列 探索预研强流放射性束实验设施建设。   (六)空间和天文科学领域。   以揭示宇宙奥秘和解释物质运动规律为目标,面向宇宙天体起源及演化、太阳活动及对地球的影响、空间环境与物质作用等方向,按宇宙、星系、太阳系等不同空间尺度布局设施建设,提升我国天文观测研究能力、空间天气和灾害应对能力以及空间科学实验基础能力。   宇宙和天体物理方面。建成大口径射电望远镜,为宇宙大尺度结构及物理规律研究提供支撑 建设中国南极天文台,支撑暗物质、暗能量、宇宙起源、天体起源等前沿研究 探索预研先进多波段天文观测设施建设,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天文观测及数据应用系统。   太阳及日地空间观测方面。建成空间环境地基监测网,揭示近地空间环境的时间和空间变化规律,并逐步形成覆盖更多重要区域的空间环境监测、预警能力 适时启动大型太阳观测研究设施建设,支撑太阳、行星际、磁层、电离层和中高层大气变化过程和规律研究,深化太阳变化及其对地球和人类影响的认识。   空间环境物质研究方面。建设空间环境与物质作用模拟装置,支撑近地空间环境与材料、元器件、结构、系统及生物体作用规律研究 探索预研空间微重力科学实验设施、南极气球站和引力波研究设施的建设,揭示空间微重力环境物质运动规律,提升我国深空探测、空间基础物理、空间利用等方面的研究能力。   (七)工程技术科学领域。   瞄准未来信息技术发展的基础和前沿、岩土地质体的动力特性及地质灾害过程等工程技术中的重大科技问题,以产生变革性技术为主要目标,以信息技术、岩土工程和空气动力学为研究重点,探索和逐步推进相关设施建设,为保障国家重点任务的实施、引领未来产业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信息技术方面。建设未来网络研究设施,解决未来网络和信息系统发展的科学技术问题,为未来网络技术发展提供试验验证支撑 适时启动新一代授时系统建设,支撑超精密时间频率技术开发,逐步形成高精度卫星授时系统和高精度地基授时系统共同发展的格局。   岩土工程方面。适时启动超重力模拟研究设施建设,揭示复杂岩土地质体的动力特性 探索预研大型地震模拟研究设施建设,开展地震动输入和工程地震灾害模拟研究 探索预研深部岩土工程研究设施建设,揭示深部岩体的力学特征。   空气动力学方面。建成多功能结冰风洞,支撑不同冰型和冰积累过程对飞行器空气动力特性的影响等研究 建设大型低速风洞,支撑气动噪声、流动分离与涡旋运动、流动控制、流固耦合、电磁空气动力学等研究 适时启动大型跨声速风洞、低温高雷诺数风洞、先进航空发动机研究设施建设,为我国航空航天、高速铁路建设等提供必要的研究试验手段。   四、“十二五”时期建设重点   “十二五”时期,在我国科技发展急需、具有相对优势和科技突破先兆显现的领域中,综合考虑科学目标、技术基础、科研需求和人才队伍等因素,优先安排16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一)海底科学观测网。   海洋科学研究正经历着由海面短暂考察到内部长期观测的革命性变化,这将从根本上改变人类对海洋的认识。围绕实现全天候、综合性、长期连续实时观测海洋内部过程及其相互关系的科学目标,建设海底长期科学观测网,主要包括:基于光电缆的陆架和深海观测系统,基于无线传输的海底观测网拓展系统,基于固定平台的海底观测网综合节点系统,岸基站、支撑系统和管理中心等。该设施建成后,将为国家海洋安全、深海能源与资源开发、环境监测、海洋灾害预警预报等研究提供支撑。   (二)高能同步辐射光源验证装置。   高能同步辐射光源是前沿基础科学、工程物理和工程材料等研究不可或缺的手段,是世界同步辐射光源领域竞争的制高点。以具备建设全球最高亮度高能同步辐射光源的能力为目标,建设相关验证装置,主要包括:高能量加速器、光束线、实验站等方面的工程性预研和关键部件的工程样机试制,高精度特种磁铁系统、高精度束流位置测控系统、高性能插入件、纳米级硬X射线聚焦系统、超高分辨X射线单色器、纳米定位与扫描装置的试制。该设施建成后,将为我国建设高能同步辐射光源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加速器驱动嬗变研究装置。   长寿命核废料的安全处理处置是影响核电持续发展的瓶颈。加速器驱动次临界反应系统利用散裂中子嬗变核废料,大幅降低核废料放射性寿命,具有安全性高和嬗变能力强等特点,是安全处理核废料的最佳手段之一。为深入研究核废料嬗变过程中的科学问题,突破系列核心关键技术,建设核废料嬗变原理实验研究装置,主要包括:强流质子直线加速器、高功率中子散裂靶、液态金属冷却次临界反应堆三大子系统。该设施建成后,将满足我国长寿命高放核反应堆废料安全、妥善处理处置的研究需求,为我国核能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四)综合极端条件实验装置。   极端物理条件是拓展物质科学研究空间,发现和研究新物态、新现象、新规律必不可少的手段。针对当前凝聚态物理、化学、材料前沿研究所需的极端条件向综合化、集成化和规模化发展的趋势,围绕为量子物质、功能材料和物态变化动力学过程等研究提供科学手段的目标,建设综合性的物质科学研究极端条件用户装置,主要包括:达到亚毫才,造就一批科研、工程和管理人才队伍。建立健全与设施特点相适应的人员分类评价、考核、激励政策,凝聚和稳定设施建设和运行专业人员队伍。   (六)促进国际合作。适应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发展日益国际化的趋势,结合我国科技发展实际需求,积极参与享有知识产权和使用权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际合作项目。积极探索以我为主的国际合作,吸引国外资源参与我国发起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相关科学研究。注重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的技术和管理水平。
  • 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走出深闺”—— “沉睡”仪器变创新利器
    我国全部仪器设备年均有效工作机时不到发达国家的一半。一边是大量被闲置的仪器设备资源,一边是企业等创新主体日益迫切的使用需求,这种失衡越来越成为制约创新创业的重要因素 1月26日,《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发布。《意见》提出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覆盖各类科研设施与仪器、统一规范、功能强大的专业化、网络化管理服务体系。业界普遍认为,此举将推动不少拥有大量科研设施与仪器的研究机构&ldquo 开门迎客&rdquo ,也会加快研究机构开展开放共享实践的步伐。当&ldquo 沉睡&rdquo 仪器成为创新利器,将带来哪些机遇与挑战? 据统计,我国全部仪器设备年均有效工作机时不到发达国家的一半。一边是大量被闲置的仪器设备资源,一边是企业等创新主体日益迫切的使用需求,这种失衡越来越成为制约创新创业的重要因素。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导航事业部经理张勇告诉《经济日报》记者,他们经常会选择一些有资质的科研机构,利用其大型仪器做分析检测。但张勇也坦言,如果有更多的机构能够开放仪器设备,企业在研发上的成本肯定会降低不少。 要充分实现开放,满足企业等用户需求,必须有激励引导机制作保障。《意见》提出,对于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效果好、用户评价高的管理单位,会根据评价考核结果和相关要求,实行&ldquo 后补助&rdquo 。而对于不按规定如实上报科研设施与仪器数据、不按规定公开开放与利用信息、开放效果差、使用效率低的管理单位,将采取网上通报,限期整改,以及停止管理单位新购仪器设备、在申报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时不准购置仪器设备等方式予以约束。 北京科大分析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是北京高校中较早成立的专业服务机构。该公司总经理刘亚东对《意见》提出的&ldquo 制度推动&rdquo 和&ldquo 分类管理&rdquo 感触颇深:&ldquo 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以前也提了很多次,但多是一种引导和鼓励。这次专门提出&lsquo 制度推动&rsquo ,说明国家在这方面顶层设计的强化。&lsquo 分类管理&rsquo 的思路也特别好,因为不同单位拥有的仪器设备不一样,用户需要的仪器设备也不一样,如果用一种方式来涵盖所有,只能造成&lsquo 一把钥匙难开多把锁&rsquo 。&rdquo 《意见》中多次出现&ldquo 评价&rdquo 一词,提出建立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评价体系。深耕技术市场多年的科易网董事长林国海对此表示,&ldquo 评价&rdquo 体现了《意见》以用户体验为中心的导向,但这种评价必须是基于市场的动态评价。&ldquo 比如,我们在淘宝买东西,因为有有效的支付渠道,用户才会有动力根据产品质量和服务作评价。而在科研仪器设备共享方面,又该如何建立动态评价机制,确实需要探索。&rdquo 林国海说。 《意见》提出搭建统一的网络管理平台,实现科研设施与仪器配置、管理、服务、监督、评价的全链条有机衔接。林国海认为,要实现这种有机衔接的网络管理平台,最好要有市场化的运营主体来不断创新服务,提升平台功能,政府可根据需要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来保障平台的公益性。同时,也有必要对平台上的服务进行切割,将公益服务和深度增值服务分开。 在刘亚东看来,要实现《意见》提出的仪器设备资源开放,必须先实现高水平实验技术人员的开放。&ldquo 这些实验技术人员是否有意愿积极主动参与对外服务直接影响到设备开放服务的实效。学校如何能够调整原有的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制度,特别是利益分配机制和特定人员的奖励机制,支持实验室人员参与到企业合作中,是非常重要的。&rdquo 刘亚东说。
  • 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印发
    p   为加快推动“十三五”时期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建设布局,进一步强化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对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安全和科技进步的支撑保障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科学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会、国防科工局和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联合编制并印发了《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 /p p   规划提出,到2020 年,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总体技术水平进入国际先进行列,运行和使用效率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一批设施的技术指标居国际领先地位 薄弱领域设施建设明显加强,优势方向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支撑前沿科技领域开展原创性研究的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建成若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形成以开放共享为核心的运行机制,建立起符合设施自身特点与发展规律的管理制度。设施整体国际影响力和地位显著提高,为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提供有力支撑,为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和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p p   ——投入运行和在建设施总量55 个左右,基本覆盖重点学科领域和事关科技长远发展的关键领域。 /p p   ——依托设施开展一批国际顶尖水平的研究工作,取得一批重大原创成果,有力推动重要学科领域实现跨越发展。 /p p   ——通过设施建设,衍生出一批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催生出一批颠覆性技术和战略性产品。 /p p   ——通过设施高效运行,攻克一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一批创新发展的瓶颈性科技难题。 /p p   ——依托设施凝聚一批全球顶尖科技人才,开展一批国际重大科技合作计划,显著提升我国科技国际影响力。 /p p   ——初步建成若干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使其成为原始创新和重大产业关键技术突破的源头,成为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基础平台。 /p p   聚焦“十三五”时期的重点任务,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以能源、生命、地球系统与环境、材料、粒子物理和核物理、空间和天文、工程技术等7 个科学领域为重点,从启动建设、筹备论证、探索预研、完善提升四个层面,推动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和发展,形成循序渐进、滚动实施、动态调整、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统筹布局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打造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群。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形成支持设施持续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 /p p   “十三五”期间,优先项目包括:空间环境地基监测网(子午工程二期),大型光学红外望远镜,极深地下极低辐射本底前沿物理实验设施,大型地震工程模拟研究设施,聚变堆主机关键系统综合研究设施,高能同步辐射光源,硬X 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多模态跨尺度生物医学成像设施,超重力离心模拟与实验装置,高精度地基授时系统。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附件: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01/ueattachment/24f65188-e0b3-4798-97c9-f4f81626f37e.pdf" 《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pdf /a /p p br/ /p
  • 国务院通过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2012—2030年)》。   《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明确了未来20年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发展方向和“十二五”时期建设重点。未来20年,要以提升原始创新能力、支撑重大科技突破和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针对科技前沿研究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以能源、生命、地球系统与环境、材料、粒子物理和核物理、空间和天文、工程技术等7个科学领域为重点,加快我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时期,选择我国科技发展急需、具有相对优势和建设条件较为成熟的领域,优先安排海底科学观测网、精密重力测量研究设施等16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会议要求健全协同创新和开放共享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完善管理制度,全面提升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运行效率。   会议决定对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四部行政法规关于罚款数额的规定作出修改,以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打击力度。   会议决定,2013年春节前为全国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共8953.4万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 蛋白质科学研究(北京)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通过国家验收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近日,蛋白质科学研究(北京)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简称“凤凰工程”)通过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组织的国家验收。凤凰工程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北京市政府、总后勤部和教育部共同投资,军事医学研究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单位共同建设的一项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以电镜为主的复合结构蛋白质组解析系统及功能蛋白质组研究系统的部分设施由清华大学(简称“清华基地”)负责实施。清华大学常务副书记姜胜耀,凤凰工程首席科学家、生命科学学院教授王志新院士,凤凰工程总工程师、生命科学学院教授施一公院士出席验收会并致辞。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09c9b08e-41b0-4081-bf7e-ee310c952178.jpg" title=" 1.jpg" alt=" 1.jpg"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center " 验收会现场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姜胜耀充分肯定了清华基地试运行期间为生命学科及相关领域科学研究作出的突出贡献,并对验收会的召开表示祝贺。清华大学生命学院院长、清华基地主任王宏伟汇报了基地的建设及试运行情况。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验收专家组由来自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军事科学院、教育部、国家档案局、南京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解放军总医院、北京师范大学等17家单位的19名知名专家学者组成。经现场考察建设情况、查阅资料及质询讨论,验收委员会一致认为,凤凰工程的各项指标均达到或优于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设计指标,整体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蛋白质组学与结构生物学平台等方面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蛋白质科学研究(北京)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圆满完成建设任务。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清华基地于2012年-2016年完成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工作,2017年7月顺利通过教育部组织的设备、工艺、财务、档案单项验收,2018年9月整体设施顺利通过军事科学院及教育部组织的主管部门联合验收。目前已发展成为世界领先的冷冻电子显微镜实验室及结构生物学研究平台,全部仪器已试运行并7天24小时面向校内外开放服务。截至目前,清华基地已为150余个国内外单位提供技术支撑,依托清华基地设施,科研用户取得了一系列尖端的原创性研究成果,在《细胞》《自然》《科学》等国际顶级期刊发表文章66篇,获得中国科学十大进展、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5项,支撑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4项。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f6a70348-a62e-4729-bde1-d8dc507f61ae.jpg" title=" 2.jpg" alt=" 2.jpg"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center " 位于清华基地的Titan Krios 300KV场发射透射电子显微镜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bd333e95-1063-40b5-81d5-ce0a340c1dc3.jpg" title=" 3.jpg" alt=" 3.jpg"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center " 位于清华基地的蛋白质大分子单晶衍射仪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出席验收会的还有凤凰工程副总工艺师、生命科学学院教授李蓬院士,凤凰工程副总经济师、清华大学财务处处长郝永红,清华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副院长、清华基地常务副主任王新泉,清华基地副主任潘勋等,以及清华大学科研院、实验室与设备处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 /p
  • 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公布
    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22年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的通知国科办基〔2022〕139号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和中央改革办督察组相关要求,根据《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实施细则》(国科办基〔2022〕93号,以下简称《细则》),2022年7月至8月,科技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委托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组织开展了2022年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评价考核依托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国家网络管理平台),以法人单位为考核对象,以客观数据为基础,强调提高运行使用效率,强调法人单位主体责任,强调减轻科研单位负担,通过专家咨询和现场核查,形成考核结果。共有24个部门345家单位参加评价考核,涉及原值50万元以上科研仪器共计4.7万台(套),重大科研基础设施85个。  总体看来,与2021年相比,参评单位对开放共享更加重视,管理和共享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参评的科研仪器年平均有效工作机时为1351小时,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统一管理的仪器入网比例为100%。参评的85个重大科研基础设施运行和开放共享情况较好,在支撑国家重大科研任务、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考核结果  根据《细则》,综合集中审核评分和现场核查情况,形成了评价考核结果。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等50个单位管理制度规范,科研仪器设备运行使用效率高,对外开放共享成效明显,考核结果为优秀;东南大学等100个单位管理制度比较健全,运行使用效率较高,对外开放共享成效较好,考核结果为良好;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等189个单位达到了开放共享的基本要求,考核结果为合格;华北电力大学等6个单位开放共享情况较差,存在开放共享意识淡薄,相关制度不健全,未建立或未有效使用在线服务平台,科研仪器重复购置、低效使用、闲置浪费等问题,考核结果为较差。具体评价考核结果见附件。  对于考核结果为优秀和良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后补助经费奖励;对于考核结果为较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要求限期一年整改,一年后整改不到位的,将核减相应仪器设备购置经费。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精神和《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管理办法》要求,督促指导所属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切实加强科研设施与仪器建设和购置的统筹规划,规范科研设施与仪器运行和开放管理,加强高水平专业化的实验技术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水平。  附件:2022年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                                  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22年9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 福建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
    p   本报讯 (记者 李珂) 日前,省政府制定《关于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服务的实施意见》,提出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覆盖各类科研设施仪器、统一规范、功能完善的专业化、网络化管理服务体系,科研设施仪器资源共享制度、标准和机制更健全,科研设施仪器向社会开放水平显著提升。 /p p   向社会开放的科研设施仪器包括大型科学装置、科学仪器中心、科学仪器服务单元和单台套价值在30万元及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等,主要分布在高校、科研院所和部分企业的研究实验基地。 /p p   《意见》要求,服务机构或仪器管理单位为纳入省大仪网络管理平台的科研仪器设施提供专业技术培训,可按实际支付费用的100%标准申请补助。统筹考虑和严格控制在新上科研项目中购置大型科研仪器设备,优先利用省大仪网络管理平台或国家网络管理平台资源开展科研活动作为各申报单位获得各级政府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的重要条件。 /p p   《意见》还明确,凡省内(不含厦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创业创新中(除科技计划项目外)利用省大仪网络管理平台或国家网络管理平台资源开展分析、测试、检验、试验产生的费用,可按实际支出费用的50%标准申请创新券补助。 /p p   入住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互联网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等机构,尚未注册企业的创客或创客团队,在创业创新或产品转化过程中利用省大仪网络管理平台或国家网络管理平台资源开展分析、测试、检验、试验产生的费用,可按实际支出费用的50%标准申请创新券补助。 /p
  • 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高海拔宇宙线观测站(LHAASO)通过国家验收
    5月10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高海拔宇宙线观测站(LHAASO)顺利通过国家验收。验收委员会认为,项目法人单位中国科学院成都分院和共建单位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按期、全面、优质完成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建设任务,各项指标达到或优于批复的验收指标。LHAASO的1/4规模探测装置于2019年4月投入试运行,全规模探测装置于2021年7月投入试运行,整体性能可靠,具备长期稳定的科学运行能力。LHAASO充分利用特定地域4410米优越的高海拔条件和先进技术优势,成为目前世界上最灵敏的超高能伽马射线探测装置、世界上灵敏度最高的甚高能伽马射线源巡天普查望远镜,以及能量覆盖范围最宽的超高能宇宙线复合式立体测量系统。LHAASO的建成运行,使之成为目前国际粒子天体物理三大实验设施之一,对促进该领域实现重大原创突破、带动前沿交叉相关学科发展和国际合作具有重要意义。LHAASO是以宇宙线观测研究为核心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2015年12月31日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立项,项目由中国科学院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共建,由中国科学院成都分院与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承担建设,建设周期4年。LHAASO主体工程于2017年动工,于2021年全部完成建设,已先后通过由主管部门中国科学院组织的工艺、建安、财务、设备资产和档案五个专业组验收。此次国家验收会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由中国科学院会同四川省组织,来自国家发改委、中咨公司、科研院所、高校等单位的近20位专家出席了验收会。LHAASO位于四川省稻城县海子山,平均海拔4410米,占地面积约1.36平方公里,瞄准的是当今最重要的科学前沿课题——高能宇宙线起源问题。它由5216个电磁粒子探测器和1188个缪子探测器构成的一平方公里地面簇射粒子探测器阵列、78000平方米的水切伦科夫探测器阵列、18台广角切伦科夫望远镜等三大阵列组成。LHAASO首席科学家曹臻介绍,LHAASO项目团队通过自主创新和国际合作,完成了多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首次在大视场成像切伦科夫望远镜中大规模使用新型硅光电管,改变了这类望远镜不能在月夜工作的传统观测模式,实现了有效观测时间的成倍增长;发展了基于“小白兔”技术、适应4000米以上高海拔野外工况的大面积、多节点、高精度时钟同步技术,远距离同步精度提升到0.2纳秒,达到国际领先水平;采用了国产20英寸超大型光电倍增管,将时间响应提高了3倍,观测阈能从3000亿电子伏降低到700亿电子伏,观测能力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在海量数据获取技术上取得显著进步,发展并实现了“无触发”数据获取,对宇宙线事例实现“零死时间”观测;采用特殊的数据筛选技术,对海量数据进行无损压缩,实现从海子山到高能所的实时数据传输。基于其超高的探测灵敏度,LHAASO在初步运行期间已经取得多项突破性的重大科学成果。LHAASO在银河系内发现了大量超高能宇宙加速器候选天体,并记录到人类观测到的最高能量光子,开启了“超高能伽马天文学”时代;精确测定了标准烛光蟹状星云的超高能段亮度,发现1千万亿电子伏伽马辐射,挑战理论极限。LHAASO在建设期间即开展观测,科学成果持续产出。截至目前,基于LHAASO项目发表的期刊论文累计约215篇、会议论文约156篇。LHAASO项目建设单位充分发挥中国科学院建制化研究的优势,依托设施开展观测与理论研究,并面向国内外全面开放共享。目前,已有28个天体物理研究机构成为LHAASO的国际合作组成员单位。合作组利用LHAASO的观测数据开展粒子天体物理研究,同时进行宇宙学、天文学、粒子物理学等众多领域的基础研究。LHAASO将成为以中国为主、多国参与的国际宇宙线研究中心,借助高海拔伽马天文、宇宙线的观测优势,成为独具特色、综合开放的科学研究平台。曹臻介绍,中国的宇宙线实验研究经历了三个阶段,1954年,中国第一个高山宇宙线实验室在云南东川海拔3180米的高山建成;1989至2000年,在海拔4300米的西藏羊八井相继启动了中日合作ASγ实验、中意ARGO-YBJ实验;LHAASO是我国第三代高山宇宙线观测站,目前已经成为世界上重要的粒子天体物理支柱性实验站之一,使我国在高能伽马射线天文领域的研究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 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仲华”热物理试验装置开建
    12月27日,“十四五”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仲华”热物理试验装置在青岛西海岸新区举行项目建设推进会,项目正式启动建设。“仲华”热物理试验装置是全国首个获得国家批复、首个启动建设的“十四五”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据悉,“仲华”热物理试验装置主要针对吸气式发动机开展复杂多变条件下的工程热力学及循环系统、气动热力学、燃烧学、传热传质学等热物理学科及其交叉学科基础理论和试验研究。该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古镇口核心区,总投资约29.2亿元,建设单位为中科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仲华”热物理试验装置的建设与运行,将有效支撑现有吸气式发动机设计体系的完善和未来新原理吸气式发动机设计体系的建立,为我国先进吸气式发动机自主创新发展提供坚实的条件支撑。2021年,经山东省、青岛市积极争取,“仲华”热物理试验装置成功纳入“十四五”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落地青岛西海岸新区。2022年以来,“仲华”热物理试验装置前期手续加快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相继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下一步,青岛市及西海岸新区将不断提升服务效能,推动“仲华”热物理试验装置早建成、早运营、早见效。
  • 《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发布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的通知湘科发〔2023〕5号HNPR—2023—04003各市州科技局、财政局,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湘高校和科研院所,省属本科院校,各有关单位:为落实《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17〕289号)等文件要求,推进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工作,省科学技术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三部门制定了《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2023年1月12日 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促进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进一步提升科技资源使用效率,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17〕289号)《湖南省财政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22〕5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以下简称科研设施和仪器)是指全部或部分利用财政资金投入建设和购置的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的各类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单台套价值在30万元及以上的科研仪器。各管理单位所属的符合上述规定的科研设施和仪器,及省实验室,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等国家级、省级科技创新平台,除涉密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纳入湖南省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共享平台)对外开放共享。对于单台套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科研仪器设备,由管理单位自愿申报,主管部门择优纳入省共享平台。鼓励由社会资金购建的单台套原值在50万元及以上的科研设施和仪器加入省共享平台向社会开放共享,可参照享受开放共享财政奖补政策。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管理单位是科研设施和仪器所依托管理的法人单位,包括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等。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的开放共享是指管理单位将加入省共享平台的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由非关联单位、创新创业团队或个人等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的行为。第五条  免税进口仪器设备纳入省共享平台对外开放,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对纳入省共享平台统一管理、符合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规定的免税进口的科学仪器设备,在符合监管的条件下准予用于其他单位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教学活动,未经海关审核同意不得擅自转让、移作他用或进行其他处置。第六条  推进以授权为基础、市场化方式运营为核心的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机制。在不改变所有权前提下,科研设施和仪器所有方与专业服务机构协议约定服务价格,或约定服务收入分配比例,授权专业服务机构对科研设施和仪器进行市场化运营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免税进口仪器设备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七条  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负责组织推动全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工作,主要职责是:(一)协调、推动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工作;研究制定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的政策措施。(二)会同有关部门建设、管理和完善省共享平台,指导管理单位建立本单位在线服务平台。(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财政奖补工作,开展新购大型科研仪器查重评议工作。(四)监督评估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情况。第八条  省财政厅协同推动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工作,主要职责是:(一)会同制定推进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的激励政策。(二)会同开展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新购大型科研仪器查重评议等工作。(三)依据评价考核结果对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效果好、用户评价高的管理单位按向企业用户开放共享服务收入予以财政奖补。第九条  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国家级及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等(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推进本部门或本行政区域内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工作,落实本部门或本行政区域内开放共享激励政策。第十条  管理单位是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职责是:(一)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推动本单位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二)根据需要建立本单位的在线服务平台,按照规范向省共享平台报送本单位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信息。(三)建立专业化的开放共享服务团队,合理配置实验技术人员岗位,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的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薪酬、职称晋升和评价等政策。(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等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第三章  开放共享第十一条  管理单位应当自科研设施和仪器完成安装使用验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符合开放条件的科研设施和仪器加入省共享平台。已加入省共享平台的科研设施和仪器等信息更新,应当在变更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第十二条  管理单位提供开放共享服务,应当与用户订立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知识产权归属、保密要求、损害赔偿、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事项。第十三条  管理单位提供开放共享服务可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收取费用,开放服务收费标准应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行政事业单位相关收入按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管理单位应当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机制,保护科研设施和仪器用户身份信息及在使用过程中形成的知识产权和科学数据。第十五条  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科研设施和仪器运行和开放情况记录,每年5月31日前在省共享平台报送本单位上一年度加入共享平台的科研设施和仪器的运行使用情况及支撑科技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典型案例。第十六条  用户独立开展科学实验形成的知识产权由用户自主拥有;用户与管理单位联合开展科学实验形成的知识产权,双方应事先约定知识产权归属或比例。用户使用科研设施和仪器形成的著作、论文等发表时,应当标注利用科研设施和仪器情况。第四章  查重评议第十七条  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对年度新立项科技创新计划项目拟以省级财政科技经费新购单台套价值在100万元及以上科研仪器的相关性、必要性、合理性等进行查重评议。为应对应急突发事件需购置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及涉及国防领域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购置,不进行查重评议。省级财政科技经费用于配套国家项目的,如拟购置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已通过国务院有关部门评议的,无需再行评议。第十八条  查重评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一)申购单位相关学科发展和承担科研任务需要购置仪器设备的必要性。(二)申购单位及所在市州同类仪器设备的保有情况(包括分布情况、共享利用情况等)。(三)申购仪器设备功能及相关技术指标的先进性、适用性、合理性。(四)申购单位实验队伍、安装条件等支撑保障能力。第十九条  查重评议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需求导向的原则,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依托省共享平台开展,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进行监督指导。评估结果进行公示,申购单位如对评议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按程序申诉,省科技厅将按相关程序处理。第二十条  根据查重评议意见,对本省已有同类科研仪器能提供开放共享服务、且能满足申请单位相关科技创新活动需要的,在项目经费预算中不予安排该项新购仪器经费。第五章  评价考核第二十一条  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按照分类考核、分步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第二十二条  评价考核指标包括组织管理情况、运行使用情况、开放共享情况三个部分。(一)组织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放共享管理制度建设情况,科研设施和仪器集约化管理情况,实验队伍建设情况等。(二)运行使用情况。包括管理单位科研设施和仪器的运行使用、服务收入等总体情况,科研设施和仪器、科技创新平台纳入省共享平台情况,支撑服务本单位科研任务的具体成效等。(三)开放共享情况。包括对管理单位以外的单位提供开放共享服务的情况,支撑服务外单位科技创新的重要成果等。第二十三条  评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较差四档,具体考核工作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评价考核结果公开发布。第二十四条  强化评价考核结果运用。管理单位评价考核结果与开放共享财政奖补挂钩,同时作为科研仪器购置审核、管理单位下一年度分级分类考核、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为较差的单位限期一年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参加下一年度评价考核,并视情节采取在申报科技创新计划项目时限制新购置科研仪器等措施予以约束。第六章  财政奖补第二十五条  省财政厅会同省科技厅建立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财政奖补制度。第二十六条  省属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管理单位使用财政资金全额或主要出资购置的单台套价值50万元以上的科研设施和仪器,按向企业用户开放共享服务收入予以财政奖补。财政奖补比例根据其评价考核结果确定,不超过10%;单家单位财政奖补金额不超过200万元,所需经费从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中安排。第二十七条  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按程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担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财政奖补的具体业务工作,包括受理、初审、组织专家复核等。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23年2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 蛋白质科学研究(北京)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清华大学基地通过验收
    p   7月13日上午,由教育部组织的蛋白质科学研究(北京)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清华大学基地单项验收会在清华大学生命科学馆召开。来自北京大学等14个单位的23位验收专家分组听取了设备、财务、档案和工艺总结报告,通过查阅验收资料、现场考察建设情况,经质询和讨论后,一致同意清华大学基地通过单项验收。 /p p   在验收会上,教育部科技司基础处处长方建慧充分肯定了清华大学基地在建设及试运行过程中为生命学科及相关领域研究做出的突出贡献,并为本次验收评审工作布置任务。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7/insimg/13dafe8e-650b-4c78-9d10-3dca75ee83b9.jpg" title=" 1500946943532916_副本.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教育部科技司基础处处长方建慧在会议上致辞。 /p p   蛋白质科学研究(北京)设施总工程师、清华大学副校长施一公院士介绍了基地项目概况,特别是基地“设施统一管理、科研成果井喷式爆发”的管理模式和试运行成果,希望在各方的继续大力支持下,保持清华大学基地冷冻电子显微镜等平台在国际上的领先地位。蛋白质科学研究(北京)设施首席科学家王志新院士和蛋白质科学研究(北京)设施副总经济师、清华大学财务处处长郝永红分别致辞。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7/insimg/2c95fd80-950c-4ced-b5a9-5352da8416f2.jpg" title=" 1500946944933663_副本.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施一公做项目概况介绍。 /p p   清华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院长王宏伟对蛋白质设施整体建设情况做了详细汇报,随后验收工作分为设备、财务、档案和工艺四个分组进行。 /p p   清华大学科研院副院长邓宁主持会议,清华大学各部处代表、清华大学基地建设小组成员、北京京成会信会计师事务所代表等60余人参加会议。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07/insimg/0f8dff73-dfcb-4988-b32f-874fbbe6ca21.jpg" title=" 1500946944227093_副本.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蛋白质科学研究(北京)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清华大学基地档案验收会场。 /p p   蛋白质科学研究(北京)设施是“十一五”、“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于2012年正式启动,由军事医学科学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单位共同建设,旨在建设成为国际领先的蛋白质科学研究核心基地。自2013年至今,清华大学基地已为134个国内外单位提供技术支撑,依托清华大学基地的设施,已在《细胞》《自然》《科学》等世界级刊物发表论文43篇。 /p
  • 重磅 长春机械院成功中标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工程材料服役安全研究评价设施”项目
    近日,在北京科技大学重大工程材料服役安全研究评价设施(简称MSAF)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蠕变试验机采购项目中,长春机械院再次凭借强大的综合实力,在与国内外著名的试验机厂家的激烈竞争中脱颖而去,成功中标“十一五”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中标金额高达1111万,中标项目有:常规电子式蠕变试验机(4套)、常规机械式蠕变试验机(78套)、长时连续工作蠕变试验机(12套),这在长春机械院蠕变试验机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签约仪式于2016年1月23日在重大工程材料服役安全研究评价设施项目建设指挥部举行,北京科技大学副校长、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总指挥、总工程师孙冬柏、长春机械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庄庆伟、总经理马敬春、试验机事业部副总经理李劲松等相关人员出席签约仪式。 ??北京科技大学副校长、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总指挥孙冬柏(右)与长春机械科学研究院董事长庄庆伟(左)签署协议?? 自获悉此项目,长春机械院自上而下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由院领导、资深技术专家、业务骨干组成的应标专题项目组,通过深入学习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2012—2030年)等相关文件,了解到MSAF是围绕我国国民经济建设发展的重大需求,探索在大尺寸、长时间、复杂环境下工程材料服役性能的演化规律及损伤失效机理,建立重大工程服役安全的预测、预报理论与方法,对提升我国工程材料服役性能研究试验能力起到至关重要作用,将为重大工程安全设计与安全评价提供服务,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国家科技水平和综合实力,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我国抢占未来科技发展制高点,实现科技强国伟大目标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该项目关系到重大工程材料和大型工业装备的服役安全问题,是为我国重大工程安全运行、降低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战略意义重大,长春机械院作为中国工程试验设备领域规模最大,最具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科研院所企业,是国家试验机行业归口管理单位,是工程试验设备领域的“国家队”,对我国材料试验研究能力和安全评价技术实力的提升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一定要拿下个这个项目,做民族试验机品牌的捍卫者,”马敬春总经理在院重大项目研讨会上如是说。 经过全院上下历时两年多的不懈努力,经历了史上最严格的招标历程。值得高兴的是在2016年新年伊始我们就收到了中标的消息,虽然全院对此次中标充满信心,听到这个消息,还是令我们欢欣鼓舞,为之振奋。 这是一场真正的较量,是强手之间技术与实力的较量,是荣誉之战,我们凭借强大的品牌优势,雄厚的技术实力,稳定的产品性能,良好的客户口碑,领先的市场占有率最终赢得了胜利。 中标,只是一个开始,创新,才能越走越远 长春机械院将以服务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为契机,不断加大自主研发的资金投入,加快完善技术开发体系,紧跟世界前沿技术,引领国内工程试验行业的发展潮流,重点在传统机型升级换代、个性化专机研发、重大科技项目攻关、产业链配套等方面攻坚克难,不断提高试验装备自主品牌产品的综合竞争能力,持续快速提升自主品牌在全球范围内的销量和业务规模,实现长远的战略规划目标。 中标设备介绍: 中标设备既包括常规标配蠕变试验机(300-1100℃)、低温蠕变试验机(70℃~400℃)、高温蠕变试验机(1000-1250℃),还包括长时连续工作蠕变试验机、配套环境及更换装置(其中水蒸气发生器及环境控制系统与设备“高温水蒸气+H2S环境蠕变试验机”及设备“高温水蒸气管道蠕变试验机”共用) 蠕变加载主机可与感应变温环境装置、高温H2环境装置任意组合成不同功能的高温环境蠕变持久试验系统,这种主机+环境配套装置的模块化组合方式,使试验测试方案更加多样化满足不同试验的需求,有效降低了设备成本,是试验设备领域标准化的新形式,开创国内试验设备发展新方向,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及重大的行业推广意义。 近年来在持久蠕变领域的典型客户: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钢院) 14台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169台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114台 合肥通用机械研究所 91台 哈尔滨汽轮机有限公司 72台 天津重型装备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70台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 63台 中科院沈阳金属所 61台 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0台 成都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10台 史上最严招标流程 2012年12月成立调研专家组,进行招标前期摸底。 针对此次重大科技项目采购招标组成项目调研专家组,对国内外一流试验机厂商进行了实地考察。 2013年4月,对设计方案与招标文件进行专家评审 。 试验装置详细设计方案与招标技术文件专家评审会召开。会议围绕子项目试验装置的详细设计方案与招标技术文件进行了专家评审。????评审会主会场 2013年10月,完成招标文件撰写,进行严格审查,详细论证、集中修改。 2015年5月国家科学中心五人专家组赴上海、北京、太原、哈尔滨等地调研。 技术部负责人陆永浩教授等一行五人先后访问上海宝钢集团、上海电气电站汽轮机厂、上海锅炉厂、北钢院、山西太钢集团、哈尔滨汽轮机厂、东方锅炉等单位并开展调研。进一步明确了高温高压、蠕变持久试验装置建设的行业需求并确定了装置运行初期的目标定位。 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筹)介绍 “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筹)(以下简称NCMS)”于2008年12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复组建,依托于我国“十一五”期间规划建设的十二个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之一,被编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重大工程材料服役安全研究评价设施”(以下简称MSAF) NCMS位于国家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十一五”规划研究实验体系的最高层,是首个由教育部部属高校承建的国家科学中心,位于北京市昌平区的中关村国家工程技术创新基地,共占地475亩,建设总投资约12亿元,建成后将达到研究人员(含客座研究员、访问学者、博士后)500人,研究生(含博士、硕士研究生)2000人的规模。 什么是“重大工程材料服役安全研究评价设施”项目 “重大工程材料服役安全研究评价设施”项目主要围绕典型工程材料、典型服役环境、共性失效形式和关键失效问题,通过自主设计和集成创新,建设可近似模拟服役环境、可有效再现失效过程的试验研究装置群,开展重大工程材料服役安全领域的尺度域、环境域、时间域以及安全评价方法等四大关键科学问题研究,全面提升大/全尺寸材料及构件的试验研究能力和安全评价技术的整体实力,建立我国自主的工程材料安全服役标准和规范,为重大工程材料的安全设计、安全评价和失效控制奠定坚实的科学基础。该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工程材料服役安全领域世界一流试验研究装置群,为全国乃至全世界研究者提供一流科技服务。 开展我国工程材料服役安全问题和风险评估研究具有突出的战略意义 重大工程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和保障,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和科技水平的集中体现。目前,中国正处于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原油战略储备库、长距离跨国输油管线、高硫油气田开发和储运、大规模核电站、超临界火电机组、高速铁路、大飞机项目等一大批重大战略工程相继立项、建设和运行。重大工程中的新建及拟建工程设施呈现出“结构尺寸超大”“材料性能超强”“服役环境极端化、多因素耦合化”和“多种失效形式共存、交互影响”等新特点,给保障工程材料和工业装备的安全服役带来新的挑战。 特别是近年来,国际上航天飞机解体坠毁、核电站泄漏、大型建筑倒塌等恶性事故频频发生。重大工程中存在着的重大安全隐患已经成为各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桎梏,并威胁到了公共安全。重大工程材料和大型工业装备的服役安全问题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因此,开展我国工程材料服役安全问题和风险评估研究具有突出的战略意义。
  • 北京市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发展 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等对其开放
    8月25日,北京市发布《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中提到,对外资研发中心在京落地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等高精尖产业重大优质项目,符合条件的予以支持,并纳入市级重点项目落地与投资促进专班机制给予专项调度。促进科研基础设施向外资研发中心开放。支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共性技术基础平台、科技信息公共服务等向外资研发中心开放。对外资研发中心引进用于国家级、市级科研项目的入境动植物转基因生物、生物材料积极开展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符合要求的给予检疫审批便利化安排。对临床试验用途的干细胞等人源化细胞入境检疫采用一关审批、多地临床试验的监管新模式。支持对外资研发中心出于研发目的暂时进境的研发专用关键设备、测试用车辆等按规定延长复运出境期限。详情如下: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京政办发〔2023〕1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函〔2023〕7号),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在本市集聚发展,推动实现外资研发中心数量、能级双跃升,进一步畅通链接全球创新资源渠道,促进创新要素跨境流动,加快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支撑服务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外资研发中心提级扩容  (一)吸引外资研发中心在京落地集聚。充分发挥北京教育、科技、人才优势,支持知名跨国公司和国际顶级科研机构在京首次设立实体化研发创新中心或开放创新平台。引导新设外资研发中心围绕区域主导产业,在有基础、有条件的国际合作重点区域集聚发展,推动打造国际研发集聚区,根据其在引入国际创新资源、扩大开放合作等方面的综合评估结果,给予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资金支持。  (二)鼓励外资研发中心提升创新能级。支持在京外资研发中心由区域级研发中心提升为大区级或全球级研发中心,依据其在提升本地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方面的综合评估结果,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资金支持。对外资研发中心在京落地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等高精尖产业重大优质项目,符合条件的予以支持,并纳入市级重点项目落地与投资促进专班机制给予专项调度。  二、支持开展高水平科技创新  (三)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加大研发投入。落实国家支持科技创新的税收政策,支持外资研发中心符合条件的研发支出费用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加快实施外资研发激励计划,探索采用“免申即享”方式对外资研发中心上一年度研发投入给予支持。加强对外资研发中心申请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政策宣传和辅导服务。  (四)支持外资研发中心深度融入本地创新体系。支持外资研发中心独立或牵头承担北京市科技研发、国际合作、应用场景示范等政府科技任务。支持外资研发中心聚焦本市高精尖产业,搭建概念验证中心、共性技术平台等创新服务平台,开展前沿技术协同创新。具备法人资格的外资研发中心可作为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组织本单位科技人员申报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积极吸纳外资研发中心科技专家加入北京市科技专家库。  (五)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鼓励外资研发中心开展高价值专利布局,牵头或参与创制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鼓励外资研发中心申请纳入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备案名单,符合条件的发明专利申请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专利优先审查推荐。  (六)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共建开放创新生态。支持外资研发中心与新型研发机构、科技领军企业等本地创新主体,通过多种形式,构建紧密的创新合作伙伴关系,共同融入全球创新网络。鼓励外资研发中心发起或参与设立创新基金、成果转化基金。鼓励外资研发中心深度参与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关村论坛、金融街论坛等国家级平台,首发首展前沿科技成果,促进国际科技交流合作。  三、提高研发便利化水平  (七)促进科研基础设施向外资研发中心开放。支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共性技术基础平台、科技信息公共服务等向外资研发中心开放。探索优化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特定区域内做好对外资研发中心访问国际学术前沿网站的安全保障服务。  (八)优化外资研发中心科研物资通关和监管机制。做好外资研发中心重要科研物资通关保障,对符合条件的进口研发用品实行优先查验预约。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纳入北京市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白名单”。对外资研发中心引进用于国家级、市级科研项目的入境动植物转基因生物、生物材料积极开展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符合要求的给予检疫审批便利化安排。对临床试验用途的干细胞等人源化细胞入境检疫采用一关审批、多地临床试验的监管新模式。支持对外资研发中心出于研发目的暂时进境的研发专用关键设备、测试用车辆等按规定延长复运出境期限。  (九)支持外资研发中心研发数据依法有序跨境流动。推动外资研发中心按照国家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相关要求,加强自身数据管理,促进研发数据安全有序自由流动。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要求,鼓励符合资质要求的机构为具有数据跨境需求的外资研发中心提供数据跨境流通技术支持和合规服务。  四、加强全方位要素保障  (十)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引才留才。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引进和培养基础科研人员,经综合评价后可将其纳入重点支持范围,对其引进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实行计划单列。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引进关键环节高水平研究人才。允许外资研发中心以团队为单位,为团队内外籍成员申请一次性不超过劳动合同期限的工作许可和不超过5年的工作类居留许可。按照国家相关试点工作要求,将外资研发中心具有高级管理或技术职务的人员纳入外国高端人才(A类)认定范围,其工作许可所需证明材料可采取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方式办理。  (十一)支持外资研发中心研发人员参加本市职称和科技奖项评审。鼓励外资研发中心聘用的海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参加本市职称评审,其海外专业工作经历、学术或专业技术贡献可作为参评依据,不受本人国内任职年限限制,符合条件的可申报工程技术系列正高级职称“直通车”评审或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职称“直通车”评审。鼓励外资研发中心具有突出贡献的外国人士申报本市的国际合作中关村奖。  (十二)优化提升对外资研发中心的人才服务水平。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对外资研发中心聘用的符合条件的海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在住房、子女教育、配偶就业、医疗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外资研发中心聘用的高层次留学人才可享受进境物品快速通关便利,对符合免税科研、教学物品和免税自用物品清单的进境物品予以免税放行。将外资研发中心纳入邀请外国人来华“白名单”,可容缺受理邀请外国人来华申请。  (十三)做好外资研发中心项目布局空间保障。外资研发中心的增量扩容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通过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差别化供地方式以及房租补贴等措施,“一企一策”量身定制空间保障方案。  (十四)加大对外资研发中心开展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将外资研发中心纳入“北京畅融工程”、北京市银企对接系统等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外资研发中心开展科技创新、从事基础和前沿研究提供金融支持。  五、完善服务工作体系  (十五)加强统筹协调。成立市级外资研发中心工作专班,将科技创新能力较强、成效显著的外资研发中心纳入“服务包”工作机制,配备“一对一”服务管家,并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加强政策评估、跟踪回访等工作,为外资研发中心在京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  (十六)推动政策落地。进一步加强政策宣讲,推动各项支持政策直达快享,确保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支持各区(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在资金、人才、空间等方面出台相应配套政策,着力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六、附则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关于支持外资研发中心设立和发展的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22〕11号)中相关表述与本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措施为准。
  • 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建设运维及与管理单位在线服务平台系统对接进行公开招标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建设运维及与管理单位在线服务平台系统对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建设运维及与管理单位在线服务平台系统对接  项目编号:0701-1640000500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青  项目联系电话:010-6334856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5号  联系方式:王祎, 010-5888146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青,010-63348567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建设运维及与管理单位在线服务平台系统对接是落实并推进《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以下简称《意见》)的关键环节。其目标是:建成覆盖各类科研设施与仪器、统一规范、功能强大的专业化、网络化管理服务体系,推动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制度、标准和机制更加健全,建设布局更加合理,开放水平显著提升,分散、重复、封闭、低效的问题基本解决,资源利用率进一步提高。  本项目招标主要内容如下:  (1)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系统拓展建设与五大功能模块完善  (2)国家网络管理平台与管理单位在线服务平台系统对接工作  (3)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元数据管理、质量审核及信息更新维护  (4)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系统运行维护  (5)国家网络管理平台技术支持与培训  (6)支撑国家科技主管部门的相关业务及管理工作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果是事业单位,可提供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等。经营状况不能出现亏损。(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条件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等证明材料。(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依法缴纳税收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5)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7)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01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0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楼大厅东南侧标书室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直接现场购买或邮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四层422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评标时将对其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 .供应商在本项目中体现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在评标中予以考虑。
  • 重磅!历经十年打磨,转化医学首个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在瑞金医院正式启用!
    div class=" pl-10 pr-10 View-div" div class=" view-content t-35 news-view clearfix" p style=" text-align: left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line-height:2 " 作为两个五年规划、十年打磨的转化医学首个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正式落成。这是继上海光源大设施、上海蛋白质中心后,第三家落户上海的国家级大设施,也是目前我国在生物医疗领域的第一家国家级大设施,将直接面向事关人群健康的重大关键健康问题发起科学冲击。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img src=" /Uploads/2020-12-19/5fdd9f5abfd2d.jpg" alt=" " width=" 400" height=" 228" title=" " align=" " / /p span style=" line-height:2 " ??记者了解到,作为我国“十二五” /span span style=" line-height:2 " 期间优 /span span style=" line-height:2 " 先安排的十六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之一,本次启动仪式标志着“国之重器”——转化医学大设施据此正式从全面建设阶段昂首迈入引领医疗行业、全速发展的阶段,在为国内转化医学研究的发展添砖加瓦的同时,开启持久、开放、多元的转化医学“黄金时代”。 /span br/ span style=" line-height:2 " ??近十年,伴随国家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和相关政策的落地,“医学创新转化”(简言之,医学创新成果直接转化为造福人群健康的具体成果)备受关注。2011年,我国血液学名家、中国科学院院士、瑞金医院终身教授王振义致信建议:在我国大力开展转化医学研究,提高我国的医疗服务水平,更好服务于国民健康。 /span br/ span style=" line-height:2 " ??该建议被采纳,多方精诚联动,由此正式拉开我国转化医学建设的帷幕。我国在上海、四川成都、北京协和、解放军总医院、陕西西安布局建设转化医学研究设施,形成覆盖全国主要区域的转化医学研究支撑网络。 /span br/ p span style=" line-height:2 " ??转化医学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上海)按照先行先试原则于2013年立项,2016年启动全面建设,如今终于掀开面纱。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img src=" /Uploads/2020-12-19/5fdd9f7bcecef.jpg" alt=" " width=" 400" height=" 300" title=" " align=" " / /p span style=" line-height:2 " ??瑞金医院转化大楼同日启用,启用仪式上,瑞金医院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宁光介绍,瑞金医院转化医学大楼总投资近10亿元人民币,建筑总面积5.4万平方米,是当今国内首个集临床医学与基础研究于一体的大科学设施,将针对我国重大疾病诊疗中的重大关键技术,重点在肿瘤、代谢性疾病和心脑血管疾病等领域,研究相关发病机理和规律,解决疾病的发生、发展与转归中的重大科学问题,通过搭建系统化、规模化、集成化的科学设施,开展从临床实践到基础研究、医药产品和技术开发再回到临床实践的转化医学研究。 /span br/ span style=" line-height:2 " ??据了解,该国家级大设施采取“双基地”模式——转化医学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上海)由闵行基地与瑞金基地两部分组成,瑞金基地建筑面积5.4万平方米,位于上海市黄浦区的瑞金医院内。 /span br/ span style=" line-height:2 " ??上海交通大学党委书记杨振斌表示,落户于交大闵行校区和瑞金医院的上海设施,是上海交通大学与瑞金医院整合学术资源和医疗资源,共同建设的国内生命医学领域第一个综合性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上海交通大学将进一步发挥闵行基地和瑞金基地的“双基地”优势,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构建新型高效的资源共享机制,主动参与或主导卫生与健康领域国际合作,打造转化医学研究合作高端平台。 /span br/ span style=" line-height:2 " ??国家卫健委科教司刘登峰专员认为,转化医学大设施项目的启用,将赋予广大科技工作者和医务工作者新的历史使命,给医学科技工作者搭建实现“文、理、工、医融汇,政、产、学、研、用”合力的创新智造平台,医院不仅为科研产品转化提供应用场景,也为转化医学科学研究提供源动力,应当建设好、运营好、发展好转化医学大设施,发挥其作为国家级平台的支撑服务作用,走出了一条具有桥接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创新道路。 /span br/ span style=" line-height:2 " ??启动仪式后,科学家们共同为欧洲血液和骨髓移植学会(EBMT)中国临床创新合作中心揭牌,并举行“转化医学奖”“陈家伦许曼音教育基金”颁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党委书记瞿介明代表瑞金医院与上药集团、复星集团、信达等七家医药行业领军企业完成合作签约,医院和企业的合作将使得双方在技术领域的集群优势进行充分融合,通过在未来开展紧密合作,以转化医学技术研发为核心板块,重点发力,进一步提升双方在医疗行业的领先优势。 /span br/ span style=" line-height:2 " ??作为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上海)的学术代表作,同期举办的转化医学论坛邀请到了Ronni Gamzu和Gary D.Hammer等知名科学家,由转化医学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上海)主任陈赛娟院士领衔,多位专家学者围绕重大疾病转化医学研究及肿瘤创新治疗与药物研发两个主题进行深入探讨,为中国医疗卫生事业尤其是转化医学的传承和发展献计献策。 /span br/ span style=" line-height:2 " ??回顾转化医学国家重大基础设施(上海)的建设过程,从2013年7月立项,2016年3月开工,再从2019年初闵行基地试运行,到2020年12月瑞金转化大楼启用,标志着首个国家级转化医学大设施正式落成并投入运营。该大设施的建设得到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卫生健康委、上海市政府的鼎力支持,也得到其他4家转化医学大设施联盟单位的热情襄助。 /span br/ span style=" line-height:2 " ??上海交通大学和瑞金医院通力合作、携手共建,在高质量人才队伍建设机制、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机制、产学研协同机制、国际合作交流机制等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建设经验,并在跨学科人才联合培养机制、科学数据共建共享机制方面进行了深入探索。 /span br/ p span style=" line-height:2 " ??瑞金医院副院长沈柏用介绍,将依托上海医疗、多学科优势,利用社区健康网络和医联网信息资源,通过搭建系统化、规模化、集成化的科学设施,开展从临床实践到基础研究、医药产品和技术开发再回到临床实践的循环往复的转化医学研究。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img src=" /Uploads/2020-12-19/5fdd9fd04eb36.jpg" alt=" " width=" 400" height=" 300" title=" " align=" " / /p span style=" line-height:2 " ??上海市副市长宗明、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技教育司监察专员刘登峰、国家教育部科学技术司副司长张国辉参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通过视频连线对启用仪式表示由衷祝贺,并对大设施的未来发展给予深切期盼。 /span br/ span style=" line-height:2 " ??瑞金转化大楼重磅看点掀开神秘面纱: /span br/ p span style=" line-height:2 " ?? strong 多功能智慧临床研究病房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2/uepic/b097f8f8-87b8-4f09-9e33-6db16e3b2978.jpg" title=" 5fdda0001fd2f.jpg" alt=" 5fdda0001fd2f.jpg" / img src=" /Uploads/2020-12-19/5fdda0001fd2f.jpg" alt=" " width=" 400" height=" 300" title=" " align=" " / /p span style=" line-height:2 " ??转化医学大设施内共设300张临床研究床位,所有床位通过智能设备及信息化技术组成多功能智慧临床研究集群,每个床单元具备自动感知,临床研究数据自主集采功能。 /span br/ span style=" line-height:2 " ??50间万级层流研究性病房,单体研究机构临研床位规模世界第一。 /span br/ p span style=" line-height:2 " ?? strong 人体数字化能量代谢监测平台(代谢仓群)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2/uepic/751fa660-a9ee-4369-8811-d805fdd28e28.jpg" title=" 5fdda01e293df.jpg" alt=" 5fdda01e293df.jpg" / img src=" /Uploads/2020-12-19/5fdda01e293df.jpg" alt=" " width=" 400" height=" 300" title=" " align=" " / /p span style=" line-height:2 " ??最高可模拟1万米海拨生存环境,模拟舱可调节温度、湿度、噪音等多重复杂环境,由此采集人体生命体征与心理、行为之变全世界首家人体数字化能量代谢监测平台,由多达8台代谢仓(单体研究机构数量全世界第一)组成代谢仓群,其中环境模拟代谢仓可模拟低压低氧等人类生存极端情况,对人体在静息、日常、运动等各种状态进行精确的能量代谢监测。 /span br/ p span style=" line-height:2 " ?? strong 自动化临床生物样本库+百万人数据库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img src=" /Uploads/2020-12-19/5fdda03c83174.jpg" alt=" " width=" 400" height=" 300" title=" " align=" "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2/uepic/ec367eb6-90fd-42e5-852f-85c881693faf.jpg" title=" 5fdda03c83174.jpg" alt=" 5fdda03c83174.jpg" / /p span style=" line-height:2 " ??全世界首家实现全气动传输、深低温存储、可扩展的生物样本自动化存储运送体系。通过转化医学大楼内的气动物流体系,将大气动(大楼)与小气动(样本库)结合,临床生物样本可以方便快捷的在实验室与样本库之间实现自动化传输、存取和整理,做到“让样本飞”的远程智能化。 /span br/ p span style=" line-height:2 " ?? strong 生物信息技术服务平台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2/uepic/8c073564-1b2c-4658-aff9-b58b89011c11.jpg" title=" 5fdda059c7729.jpg" alt=" 5fdda059c7729.jpg" / /p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 img src=" /Uploads/2020-12-19/5fdda059c7729.jpg" alt=" " width=" 400" height=" 300" title=" " align=" " / br/ /p span style=" line-height:2 " ??瑞金医院现有研究设施作为配套,与转化医学大设施公共技术平台形成合力打造转化医学公共服务能力。现有高通量测序平台、药筛平台、质谱平台等科学研究平台,一加一大于二,将转化医学服务空间延伸至5.4万平方之外 /span /div !--文章标签 -- div class=" copy-right t-10 clearfix border-t border-b news_bgs_qrcode" div id=" prcode_code" /div /div div id=" comment_div" class=" pt-20 t-50" div class=" comment" div id=" comment-box" class=" comment_box_comment" /div /div /div /div
  • 投资7亿 蛋白质科学研究(上海)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开工
    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12月26日入驻浦东科技园,标志着中国科学院与上海市政府共同建设的中国科学院上海浦东科技园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出席仪式。中科院副院长江绵恒、施尔畏、李家洋,上海市领导殷一璀、杨雄、徐麟、沈晓明,以及张学兵等出席仪式。   上海高等研究院筹备组长封松林介绍,在短短的一年多时间里,中科院上海高等研究院已经集聚了一支由50余位海内外高级人才领衔的蓬勃向上、富有活力的高水平科研团队,与企业开展了多种形式卓有成效的合作,成立了近20个研发中心和联合实验室,已经启动了一批重点方向和项目,并初步形成了由交叉前沿与先进材料、空间与海洋科技、信息科学与技术、能源与环境、生命科学与技术五大领域的科研战略布局。他表示,高研院人将再接再励,艰苦奋斗、励精图治、克难攻坚、努力创新,实现立足上海、服务中国、走向世界,成为“长三角”区域内独具特色,集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科技服务、人才培育于一体的综合性工业技术研究机构的总体发展目标。   与此同时,蛋白质科学研究(上海)设施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也在浦东科技园开工建设。该项目投资规模为7亿人民币,将在3年内建成。它将依托“上海光源”开展蛋白质结构生物学相关研究,建设蛋白质三维结构测定、蛋白质结构的动态过程研究和功能成像分析等5条光束线、6个实验站。开展蛋白质结构生物学相关研究,分析蛋白质修饰和相互作用,阐释蛋白质与化学小分子之间的相互作用机理 以新药物靶点的发现为突破口,研究蛋白质药物新靶标的功能活动的结构特征 支撑提升我国生命科学领域及生物技术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促进我国生物技术与医药产业、农业与环境保护、重要生物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等的快速发展。
  • 蛋白质科学研究(北京)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通过国家验收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近日,总投资12亿余元的蛋白质科学研究(北京)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顺利通过国家验收。该设施的建成并投入运行,将为国内外生命科学和健康产业的发展再添强劲原动力。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该设施汇聚了生物质谱、生物大数据与超级计算、冷冻电镜等尖端技术平台,为深度解析蛋白质组及蛋白质复合体的结构和功能,全景式揭示人类、重要动植物与微生物等生理、病理、药理、毒理等相关分子机制,提供高通量分析、高时空分辨、高复杂度覆盖、大数据解析、智能化知识发现等一站式综合技术体系。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该设施将为通量发现与重大疑难病症的诊断、预防、治疗紧密相关的功能蛋白质和药物靶标提供独到的强大技术支撑。据不完全统计,该设施调试运行3年多来,已直接支撑了近400项国家级课题研究,产出了300余篇国际权威杂志的高水平科学论文、100余项发明专利和软件著作权。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项目首席科学家贺福初院士和王志新院士表示,蛋白质科学是生物科技与信息科技的交叉学科,是未来科技的战略制高点。该设施将努力建设成为国际生命科学领域高端人才的集聚和培养平台、国际生命科学重大发现的发射塔、国际化生命科学大数据中心、蛋白质组学驱动的精准医学(PDPM)的全球策源地。 /p
  • 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FAST主体工程完工
    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FAST)的最后一块面板,3日上午在FAST工程大窝凼现场吊装完成。至此,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射电望远镜的主体工程顺利完工。预计今年9月,工程将全部竣工。  记者在工程现场看到,随着工程总经理、中科院国家天文台台长严俊的一声令下,FAST工程的最后一块反射面板缓缓起吊,在完成了二次空中转接并用缆索吊下滑到指定位置后被顺利安装在索网上。  FAST是“十一五”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它于2011年3月开始动工,在完成台址开挖与边坡治理、圈梁钢结构安装、索网制造与安装、馈源塔制造与安装、索驱动制造和安装、馈源舱制造与安装之后,于去年8月2日开始吊装第一块反射面板。  工程总工艺师王启明告诉记者,主动反射面是FAST望远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用于汇聚探测到的无线电波并提供给馈源接收机接收。整个FAST工程共有4450块反射面板,包括4273块基本类型和177块特殊类型。反射面面板边长为10.4—12.4米,每块单元重427.0—482.5公斤,厚度约1.3毫米。  反射面板是在地面经过拼装、测量、报验等严格的步骤后,通过塔吊、转运车、缆索吊等一系列复杂的高空工序将每一块面板运至指定位置安装。国家天文台副台长郑晓年说,FAST望远镜前10块面板的安装用了一个月,开始安装两个月后,每天可以安装20块,以后增加到37块。  反射面板的安装是FAST最后一个大型设备安装工程。据郑晓年透露,反射面板安装完工后,FAST望远镜将进入测试调试阶段。预计今年9月FAST将全面竣工。届时,FAST将努力完成它的科学目标:巡视宇宙中的中性氢,观测脉冲星,探测星际分子,搜索可能的星际通讯信号。
  • 2023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启动
    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基〔2023〕63号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以下简称《意见》),促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切实提高科技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更好地为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科技部、财政部决定开展2023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考核目的评价考核是《意见》确定的重点任务,是推动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奖惩机制的重要依据。根据评价考核结果,对评价考核结果较好的单位,通过后补助予以支持,并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中优先考虑;对于评价考核结果较差的单位,视具体情况予以公开通报、核减相关经费等相应的处理。同时,评价考核结果还将作为科技创新基地、科研机构等评估的重要依据。二、评价考核范围本次评价考核范围为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以法人单位为考核对象,对其拥有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原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2022年度的开放共享情况进行评价考核。2021年评价考核结果为较差的8家单位已完成整改(整改期1年),参加此次考核。2022年评价考核结果为较差的6家单位尚处于整改期,不纳入此次考核范围。三、评价考核内容1. 运行使用情况,包括法人单位应开放仪器的运行使用总体情况,支撑服务重大科研任务情况等。2. 共享服务成效,包括围绕重大科技创新和中小微企业需求,对法人单位以外的单位提供共享服务情况,支撑服务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用户评价情况等。3. 组织管理情况,包括科研仪器购置统筹管理情况,纳入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的仪器情况,仪器开放共享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在线服务平台建设及与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对接情况,实验队伍建设情况等。四、有关要求1.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对本部门参评单位的指导和督促,对所属单位报送的数据和自评报告审核把关,汇总相关材料,确保本次评价考核工作顺利开展。2. 请各参评单位对本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按照自评报告提纲(见附件),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nrii.org.cn)上填报相关信息,形成自评报告,并打印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主管部门汇总。3. 请各参评单位于7月23日前,将经主管部门审核的自评报告电子版通过国家网络管理平台提交,各有关部门将汇总的纸质材料寄至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4. 参评单位要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确保数据真实可靠。评价考核将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核实相关数据,对发现数据造假的单位,将根据相关规定记入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5. 本次评价考核的具体工作由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承担。联系人及电话:科技部平台中心:岳琦、王晋,010-58881464、58881465科技部基础司:闫益康,010-58881505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孙力强、刘瑞,010-82319708、82338083附件: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自评报告(提纲)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2023年6月29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自评报告(提纲)一、运行使用情况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基本信息,年度运行使用情况,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创新主要成效等。二、共享服务成效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对法人单位以外的单位提供共享服务情况和收入情况,服务支撑重大科技创新及产生的重要成果等。三、组织管理情况科研设施与仪器新建和新购统筹管理情况,应开放仪器数量,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开放仪器数量,在线服务平台与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对接情况,仪器开放共享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实验技术队伍建设情况等
  • 关于开展2022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
    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基〔2022〕98号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以下简称《意见》),促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切实提高科技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更好地为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科技部、财政部决定开展2022年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考核目的  评价考核是《意见》确定的重点任务,是推动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奖惩机制的重要依据。根据评价考核结果,对评价考核结果较好的单位,通过后补助予以支持,并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中优先考虑;对于评价考核结果较差的单位,视具体情况予以公开通报、核减相关经费等相应的处理。同时,评价考核结果还将作为科技创新基地、科研机构等评估的重要依据。  二、评价考核范围  本次评价考核范围为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以法人单位为考核对象,对其拥有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原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2021年度的开放共享情况进行评价考核。2020年评价考核结果为较差的9家单位已完成整改(整改期1年),参加本年度考核。2021年评价考核结果为较差的8家单位尚处于整改期,不纳入考核范围。  三、评价考核内容  1. 运行使用情况,包括法人单位应开放仪器的运行使用总体情况,支撑服务重大科研任务情况等。  2. 共享服务成效,包括围绕重大科技创新和中小微企业需求,对法人单位以外的单位提供共享服务情况,支撑服务外单位科技创新的重要成果,用户评价情况等。  3. 组织管理情况,包括科研仪器购置统筹管理情况,纳入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的仪器情况,仪器开放共享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在线服务平台建设及与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对接情况,实验队伍建设情况等。  四、有关要求  1.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对本部门参评单位相关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对所属单位报送的数据和自评报告审核把关,汇总相关材料,确保本次评价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2. 请各参评单位对本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按照自评报告提纲(见附件)的要求,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nrii.org.cn)上填报相关信息,形成自评报告,并打印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主管部门汇总。  3. 请各参评单位于7月20日前,将经主管部门审核的自评报告电子版通过国家网络管理平台提交,各有关部门将汇总的纸质材料寄至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  4. 参评单位要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确保数据真实可靠。评价考核将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核实相关数据,对发现数据造假的单位,将根据相关规定记入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5. 本次评价考核的具体工作由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承担。  联系人及电话:  平台中心:岳琦、王晋,010-58881464、58881465  科技部基础司:闫益康,010-58881505  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孙力强、刘瑞,010-82319708、82338083   附件: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自评报告(提纲)                          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22年7月4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 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自评报告(提纲)    一、运行使用情况  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基本信息,年度运行使用情况,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创新主要成效等。  二、共享服务成效  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对法人单位以外的单位提供共享服务情况和收入情况,服务支撑外单位科技创新及产生的重要成果等。  三、组织管理情况  科研设施与仪器新建和新购统筹管理情况,应开放仪器数量,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开放仪器数量,在线服务平台与国家网络管理平台对接情况,仪器开放共享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实验技术队伍建设情况等。
  • 我国拟出台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6月30日就《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由国家统筹布局、依托高水平创新主体建设,其建造技术难度大、系统复杂性高,具有领先的科学技术目标、广泛的应用领域、较长的科学寿命和较高的国际影响力。 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拟出台这一办法,是为加强和完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管理,更大程度地发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科学效益和社会效益,提高创新驱动发展能力。 根据征求意见稿,国家发展改革委是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牵头管理部门,与财政部、科技部、自然科学基金委等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协同负责设施的建设、运行和退役以及依托设施开展的科研工作。
  • 2021年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发布
    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21年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的通知国科办基〔2021〕136号 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以下简称《意见》)和中央改革办督察组的要求,2021年5月至9月,科技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委托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组织开展了2021年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本次评价考核依托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国家网络管理平台),以法人单位为考核对象,以客观数据为基础,强调提高运行使用效率,强调法人单位主体责任,强调减轻科研单位负担,通过专家咨询和现场核查,形成考核结果。共有25个部门346家单位参加评价考核,涉及原值50万元以上科研仪器共计4.2万台(套),其中原值1000万元以上的359台(套),涵盖同步辐射光源、加速器、科考船、风洞等重大科研基础设施86个。 总体看来,与2020年相比,参评单位对开放共享更加重视,管理和共享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参评的科研仪器年平均有效工作机时为1278小时,纳入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统一管理的仪器入网比例为98%,92%的参评单位建立了在线服务平台。参评的86个重大科研基础设施运行和开放共享情况较好,在支撑国家重大科研任务、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同时,通过评价考核,也发现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单位管理机制不健全,仪器利用率水平不高。二是仍有26家单位未按要求建立在线服务平台,仪器管理水平不高。三是少数单位对仪器购置缺乏统筹管理,仍然存在低效购置现象。 二、考核结果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等50个单位管理制度规范,科研仪器设备运行使用效率高,对外开放共享成效明显,考核结果为优秀。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等100个单位管理制度比较健全,运行使用效率较高,对外开放共享成效较好,考核结果为良好。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等188个单位达到了开放共享的基本要求,考核结果为合格。东北师范大学等8个单位开放共享情况较差,存在重视不够、统筹管理不力、通用仪器利用效率低、制度建设缺失、实验队伍支撑薄弱等不足,考核结果为较差。具体评价考核结果见附件。 按照《意见》有关规定,对考核结果优秀和良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并给予后补助经费奖励。对考核结果较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要求限期一年整改,一年后整改不到位的,将核减相应仪器设备购置经费。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意见》精神和《中央级新购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查重评议管理办法》要求,督促指导所属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切实加强科研设施与仪器建设和购置的统筹规划,规范科研设施与仪器运行和开放管理,加强高水平专业化的实验技术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水平。 附件:2021年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 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2021年1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附件 2021年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 序号单位名称考核结果1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优秀2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优秀3中国科学院分子细胞科学卓越创新中心优秀4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优秀5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优秀6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优秀7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优秀8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优秀9浙江大学优秀10水利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优秀11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优秀12河海大学优秀13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优秀14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优秀15清华大学优秀16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优秀17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优秀18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优秀19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优秀20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优秀21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优秀22上海交通大学优秀23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优秀24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优秀优秀35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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