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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控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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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控制标准相关的资讯

  • 国家排放新标准 全面提升造纸行业污染控制水平
    环境保护部日前颁布的造纸行业排放标准《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照新时期国家环境保护执法和监管工作的要求、结合具体适用行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特点设置的,标准对现有企业和建设项目分别提出了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建设项目2008年8月1日起实施),并且规定经过一个过渡期后,现有企业要达到与建设项目相同的排放控制要求。《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在选择确定控制排放的污染物项目方面充分体现了行业排放标准的特点和要求。此外,还规定了各类污染物的监控位置、测定方法、排放浓度核算方法、超标排放判定方法、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监控方式等内容。   制浆造纸行业历来是我国工业废水和COD的排放大户,是进行污染排放控制的重点行业。据统计,2006年,造纸行业废水排放量为43.5亿吨,约占全国重点统计企业废水排放总量的18.1%,COD排放量为182.2万吨,占全国重点统计企业COD排放总量的33.6%,均居统计行业的第一位。自2009年5月1日起,现有企业实施新的造纸行业国家排放标准后,届时行业CODcr排放量预计将减少至95万吨 “十二五”期间,通过执行新建企业排放标准限值,造纸企业CODcr排放量预计将减少至43.4万吨,环境效益非常可观。
  • 北京发布五项大气污染排放地方标准 三项涉及VOC控制
    近期,本市连续发布了五项大气污染排放地方标准,涉及锅炉、炼油与石油化工、印刷、木质家具制造、火葬场等行业,分别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炼油与石油化工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447-2015)、《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11/1201-2015)、《木质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202-2015)和《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203-2015)。五项标准均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   五项标准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标准的发布与实施,将对本市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以及改善空气质量产生显著环境效益。其中: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控制氮氧化物排放,其排放限值由现行的150毫克/立方米降到80毫克/立方米,2017年4月1日后新建锅炉排放限值降到30毫克/立方米。执行新标准后,预期到2020年可削减氮氧化物排放约3万吨。2.《炼油与石油化工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新标准后,预期到2017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可减少10%、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可减少50%。3.《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和《木质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首次提出原辅材料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以及工艺措施和管理要求。4.《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控制二噁英排放,其排放限值从1.0纳克/立方米降到0.1纳克/立方米等。
  • 北京市修订发布《储油库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11/ 206—2023)等三项地方标准
    经市政府批准,北京市修订发布《储油库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11/ 206—2023)《油罐车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11/ 207—2023)《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11/ 208—2023)等三项地方标准(以下简称三项油气地方标准),三项油气地方标准于2023年10月10日正式发布,将于2024年4月1日起实施。  强化管理 抓油气VOCs储运销排放  控制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是协同治理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的关键。而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排放是VOCs的重要来源之一。北京市于2003年率先全国发布实施三项油气地方标准,并于2010年首次修订,2019年第二次修订《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自2003年实施三项油气地方标准以来,有效推动了油品储运销行业VOCs全过程管理,油气回收效率超过80%,发挥了巨大的减排效益。  标准引领 加严优化控制要求和限值  2020年国家修订发布《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三项国家油气标准,对减少储油库、油品运输工具和加油站油气VOCs排放提出了新要求。北京市按照“科学性、先进性、衔接性、可行性”的原则,以“明确排放控制要求+确定排放限值”的思路,对原三项油气地方标准进行修订,进一步削减油气VOCs排放,有效发挥标准引领作用。  三项油气地方标准主要有以下变化:  储油库方面:适用范围上,增加航空煤油管控;控制要求上,增加油罐车、管道收油密闭控制要求,调整优化油品储存方式、浮顶罐运行管理要求,完善管道发油控制要求;排放限值上,增加企业边界排放限值、油气处理装置处理效率;泄漏控制要求上,增加设备与管线泄漏检测与修复、红外检测等要求;泄漏检测上,优化FID泄漏检测方法。在全国率先增加储油库罐顶通气孔排放限值。  油罐车方面:适用范围上,增加航空煤油管控。油品运输工具涵盖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对接储油库油品装载、运输至加油站销售全链条VOCs管控;控制要求上,增加铁路罐车油气排放控制要求;排放限值上,增加油罐车油气密封点泄漏检测值,促进油罐车减排及日常监管;泄漏检测上,增加红外检测、优化FID泄漏检测方法。  加油站方面:控制要求上,完善加油、储油油气排放控制要求,调整油气处理装置安装范围和启动运行压力;排放限值上,调整了A/L、油气处理装置排放和在线监控系统准确性限值,增加企业边界排放限值;检测方法上,优化密闭性、A/L、油气处理装置以及泄漏检测方法,优化在线监控系统压力和A/L准确性检测方法。泄漏检测上,增加红外检测、优化FID泄漏检测方法。在全国率先增加加油枪与胶管残油限值、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兼容性升级等要求。  新修订三项油气地方标准实施后,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全市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监管,推动标准有效执行。  规范管理 强化油品储运销行业自律  一直以来,北京市油品储运销企业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标准要求,在油气VOCs减排领域做了大量工作,是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参与者。此次修订三项油气地方标准,是对北京市油气治理经验及各项先进管理举措的融合与提升,希望有关企业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强化行业自律,继续严格执行标准各项要求,为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出贡献。  绿色倡议 广大车主共同助力改善空气质量  白天高温时段油气挥发趋势较强,更易产生VOCs污染。当车辆集中加油时,车辆在怠速状态下会排放更多污染物,同时回收的油气容易造成加油站埋地油罐罐压瞬时升高,形成超压排放,造成VOCs污染。因此,倡导广大车主朋友错峰并尽量避开高温时段加油,减少VOCs污染,共同助力改善空气质量。  附件:《储油库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11/ 206—2023)  《油罐车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11/ 207—2023)  《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11/ 208—2023)
  • 环境保护部水环境管理司负责人就《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p   近日,环境保护部批准并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02/ueattachment/14c67e9e-88ef-47a9-ab66-e340958feb1b.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none " 《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 3552-2018) /a (以下简称《控制标准》)。环境保护部水环境管理司负责人就制定《控制标准》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p p   一、修订《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552-83)的必要性是什么? /p p   改革开放初期制定的《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552-83)是我国第一个规范船舶排污行为的国家级排放标准,自发布实施以来,在防治船舶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要求的提高,以及相关国际公约和国内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GB 3552-83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当前与今后防治船舶污染工作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p p   一是污染物控制范围偏小。GB 3552-83规定了含油污水、生活污水、船舶垃圾三类水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由于GB 3552-83中缺少对含有毒液体物质污水的排放控制要求,使之无法适应散装化学品运量的持续增长、船舶运输的危险货物品种显著增加且在不断变化的形势。 /p p   二是排放控制要求偏低。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加入《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在此期间,该公约已进行多次修改,在船舶污染物排放控制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例如现行MARPOL附则IV对船舶生活污水的排放限值已严于GB 3552-83,对沿海排放船舶生活污水的控制要求也不同于GB 3552-83。同时,国内船舶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和农业部制定的船舶法定检验规范性文件,也提出了比GB 3552-83更为严格的要求。因此,GB 3552-83已经滞后于国内、国际船舶污染防治工作的实际,并造成了船舶在内河排放控制要求宽于沿海的“河海倒挂”问题。 /p p   三是控制体系不够精细。GB 3552-83按内河和沿海两类水域,分别规定了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由于船舶的用途、大小、船龄长短等因素都对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的可行性、有效性有十分重要的影响,而GB 3552-83的排放控制要求未能体现这些差异。 /p p   二、制定《控制标准》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p p   《控制标准》属性较为独特,是我国目前唯一的水上移动污染源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适用于各种船舶,几乎涵盖除军事船舶之外的所有船舶,包括各种规模和船龄的客船、渔船、油船、化学品船、集装箱船、散货船和特种船舶等,船舶结构、用途各异,航行水域横跨地表水、近岸海域和远海,既有国内船舶,也有外国籍船舶。因此在标准制定工作中,既要对标国际,又要符合我国的发展阶段特征。具体来讲,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p p   一是遵守MARPOL公约等我国加入的相关国际公约,按国际规则和通行做法行事。 /p p   二是针对国内水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需要,充分考虑水上移动污染源运营和监管方式的特点,合理设置技术内容。 /p p   三是在设置污染物项目和排放控制要求方面,坚持必要性与可行性相结合、效益与成本相匹配的原则,充分考虑污染防治需要、船舶制造技术和船载污水净化技术研发储备情况、达标成本承受能力等因素,兼顾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p p   四是分类施策,先易后难,设置合理、可行的达标技术策略,在污物处理方式方面实行“岸上接收为主,船上处理为辅”,在排放限值设置方面实行“大船严于小船,商船严于渔船”,在保护水域要求方面实行“内河严于外海,近海严于远海”。 /p p   三、《控制标准》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p p   一是从管控的船舶水污染物来源和种类来看,主要包括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含有毒液体物质的污水和船舶垃圾。其中,船舶含油污水包括机器处所油污水和含货油残余物的油污水 船舶生活污水是指船舶上主要由人员生活产生的污水,包括任何形式便器的排出物和其他废物 医务室(药房、病房等)的洗手池、洗澡盆,以及这些处所排水孔的排出物 装有活的动物处所的排出物 混有上述排出物或废物的其他污水。 /p p   二是从水域范围和船舶类别来看,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内船舶向环境水体排放水污染物的监督管理。船舶类型涵盖了各类排水或者非排水船、艇、水上飞机、潜水器和移动式平台,不包括军事船舶和固定式平台。 /p p   三是从作用定位来看,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在内河和其他特殊保护区域内船舶污染物排放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禁止倾倒垃圾、禁止排放有毒液体物质、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污、防止船载货物溢流和渗漏等具体规定执行。 /p p   四、新标准较GB 3552-83主要修改了哪些内容? /p p   与GB 3552-83相比,新标准在名称、污染物范围、污染控制项目和限值、分类管控要求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标准名称由《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改为《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二是增加了船舶含有毒液体物质的污水的排放控制要求 三是完善了适用水域和船舶的划分方案 四是在生活污水排放控制方面,增加了pH值、CODCr、总氯(总余氯)、总氮、氨氮和总磷等6项指标 五是收严了含油污水中石油类和生活污水中BOD5、悬浮物和耐热大肠菌群数的排放限值 六是调整了船舶垃圾分类方案和排放控制要求 七是明确了机器处所油污水和生活污水的规范监测方法。此外,新标准增加了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不得排放生活污水,并记录控制措施的规定。 /p p   五、新标准如何实施与监督? /p p   排放标准是依法制定、强制实施的排污行为规范,明确了排污者应承担的治污责任。因此,船舶的拥有者、运营者是实施新标准的责任主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对新标准的实施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国家海事主管部门和国家渔业主管部门分别对各类船舶排放水污染物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p p   六、新标准的排放控制要求在国际上处于什么水平?其可行性如何? /p p   对于在沿海海域航行的船舶,新标准规定的油污水、生活污水和船舶垃圾等船舶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与MARPOL公约规定一致,但对于400总吨以下船舶的机器处所油污水,新标准规定了比MARPOL公约更为严格的排放控制要求,不能达到15ppm排放限值时,要求收集并排入接收设施。对于航行于内河的船舶,各国的要求不尽相同,美国对内河通航水域和沿海的要求一致,加拿大、欧盟和俄罗斯则在内河水域采取了更为严格的含油污水排放控制要求。新标准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船舶含油污水在内河水域禁止排放,这一要求高于美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新标准内河水域船舶生活污水污染物控制指标数量多于欧美发达国家,并率先提出了氮磷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而且污染物排放限值较其他国家更为严格。因此,在总体上,新标准与国际公约接轨,其严格程度在国际上属于先进水平。 /p p   同时,新标准采用了循序渐进、自主灵活的排污控制技术策略,预留了较为充足的实施准备时间,为相关方面进行技术改造、新技术研发提供了有利条件。我部已发布《船舶水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明确了达标技术路线和新技术研发方向。因此,新标准的排放控制要求是与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环境保护要求相适应的。 /p
  • 北京:大气污染物排放新标准,体现“源头控制、过程监管、末端治理”的理念
    重点控制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标准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提出了限制原辅材料中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指标,以及工艺措施和管理要求。   北京&ldquo 最严格&rdquo 的地方环保标准体系在进一步完善,北京近日新发布5项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涉及锅炉、炼油与石油化工、印刷、家具制造、火葬场等行业领域。5项标准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重点控制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标准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至此,北京现行有效的地方环保标准达到55项,其中37项为排放标准。   这5项新规包括《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油与石油化工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木质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北京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8月底前,北京还将发布汽车制造、汽车维修、工业涂装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不断完善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推动了先进治理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升了企业的治污水平,减少了污染物排放总量,对加快北京产业结构调整和环境质量改善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了解,修订并实施《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北京2013年至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5年重点任务之一,主要目的是加严氮氧化物排放控制。今年7月1日起,新建锅炉排放限值由现行的150毫克/立方米收严到80毫克/立方米 2017年4月1日起新建锅炉氮氧化物进一步收严到30毫克/立方米。该标准对在用锅炉也收严了限值,2017年4月1日起,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在用锅炉将执行80毫克/立方米的排放限值。预计到2020年,在北京燃气锅炉天然气消费量大幅增加的情况下,因执行新标准,每年仍可削减氮氧化物排放约3万吨,相当于2013年工业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70%。   此次发布的5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有3项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其中《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和《木质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分别针对印刷业和木质家具制造业提出了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重点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首次在排放标准中提出了限制原辅材料中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指标,以及工艺措施和管理要求,体现了&ldquo 源头控制、过程监管、末端治理&rdquo 的综合管控理念。
  • 《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强化工业企业设备与管线组件的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控制与管理,我局组织制订了上海市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23年4月15日前反馈至我局大气生态环境处或标准编制单位。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局网站(http://sthj.sh.gov.cn)“法规政策标准”栏目检索查阅。联系人: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生态环境处 周 南地 址:大沽路100号邮 编:200003电 话:(021)23116959 传 真:(021)63555912电子邮箱:nzhou@sthj.shanghai.gov.cn联系人: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卜梦雅地 址:钦州路508号 邮 编:200233电 话:(021)64085119 传 真:(021)64089220电子邮箱:bumengya@163.com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2. 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3.《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4. 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摘要)(英文)相关附件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附件2-《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pdf附件3-《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附件4-《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英文摘要.pdfPDF附件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发布 新增41项控制项目
    环保部近日发布《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此文件是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的修订。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2 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此次修订主要内容:  1、 调整了标准适用范围,对为两家以上排污单位(同行业类型的除外)提供废水处理服务的企业或机构污染物的排放进行了规定。  2、 取消了按污水去向分级控制的规定。  3、 增加了污染物项目。  4、 提高了部分污染物项目排放控制要求。  5、 增加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6、 取消了大气污染物排放分级控制要求。  7、 调整了污泥稳定化与无害化控制要求,增加了“细菌总数”指标。取消了污泥农用的污染物控制标准限值。  8、 更新了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标准。  据了解,基本控制项目在现行标准19 项的基础上,增加总镍、苯并(a)芘2 项,达到21 项。选择控制项目保留了所有现行标准的项目,并由现行标准的43 项调整为82 项,增加的项目包括:金属类项目11 项,无机类项目1 项,有机物类项目20 项,农药类项目7 项,综合毒性指标1 项。即新标准基本控制项目21 项,选择控制项目82 项,污染物项目总数由现行标准的62 项达到新标准的103 项。  附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 符合最新标准!谱育科技便携式VOCs分析仪助力无组织排放控制
    为提高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测与治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多项VOCs相关标准和方案于2019年7月1日同步正式实施,包括《GB 37822-2019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2019年6月印发的《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2018年12月印发的《HJ 1012环境空气和废气便携式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等。针对多项标准和方案的正式实施,“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等标准宣贯暨VOCs治理技术及设施运行管理”研讨会于7月5日在上海举行。会议邀请了标准编制的专家领导、相关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的技术人员、以谱育科技为代表的VOCs监测治理企业等,多方共同针对新发布的标准进行深入解读和研讨。谱育科技营销中心总监张良库先生 现场精彩分享01便携式检测方法(HJ 1012)符合最新标准◆ ◆ ◆在《GB 37822-2019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标准12.3和附录A.2.2中,均明确规定了对于厂区内以及废气排放,监测方法采用HJ38、HJ1012或HJ 604、HJ 1012,认为HJ 1012方法在测量准确性上等同于HJ 38和HJ 604手工采样实验室检测的方法。为提高VOCs现场检测的效率和数据的准确性,《GB 37822-2019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和多地地标均推荐优先选用便携式分析仪对TVOCs、非甲烷总烃等指标进行现场检测。02现场监测利器——谱育科技便携式VOCs分析仪◆ ◆ ◆HJ 1012标准内容较为全面,可操作性强,既规定了方法检测限、重复性、线性、现场操作等方法相关的内容,也规定了仪器相关的技术要求。谱育科技EXPEC 3200便携式非甲烷总烃分析仪、EXPEC 3100便携式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从仪器设计(计量检定)和标准具体执行上均符合HJ 1012的标准,且通过了国家质检部门要求的计量认证。A便携式非甲烷总烃分析仪谱育科技自主研发的EXPEC 3200便携式非甲烷总烃分析仪与市场上常见的进口仪器分体式或拼凑式便携设计不同,它是目前市场上集成度高、真正意义上的便携式非甲烷总烃分析仪。一台主机集成气瓶、标气、电池和分析模块等,实现全程高温伴热,精准匹配GB 37822-2019新标准,广泛应用于厂界及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现场快速检测、企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排查及验收检测、汽车尾气检测、油烟排放检测等领域。EXPEC 3200便携式非甲烷总烃分析仪B 便携式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 针对VOCs无组织排放监测,谱育科技自主研发了EXPEC 3100便携式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仪器采用FID和PID双检测器,整机防爆,精准匹配GB 37822-2019新标准,在LDAR检测、石化企业无组织排放检测、VOCs排查溯源、污染现场应急监测等领域都有广泛应用。EXPEC 3100便携式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
  • 《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规范(试行)》等2项团体标准征求意见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由杭州市环保产业协会立项的团体标准《餐饮油烟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光散射法)运维技术规范》、《企业工况监管监测平台技术规范》2项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并公开上网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4月24日前反馈具体的修改意见。联系人:郑乐贵、王瑞利联系电话:0571-88837302,0571-88837323电子邮箱:hzshbcyxh@163.com杭州市环保产业协会2023年3月24日附件:1.《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pdf2.《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规范》编制说明.pdf3.企业工况监管监测平台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4.《企业工况监管监测平台技术规范》编制说明.pdf5.征求意见反馈表.pdf
  • 《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明确:在重点领域推广甲烷排放源监测
    生态环境部、外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国家能源局等11部门在7日公布《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十四五”和“十五五”期间甲烷排放控制目标,这是我国开展甲烷排放管理控制的顶层设计文件。甲烷是全球第二大温室气体,具有增温潜势高、寿命短的特点。积极稳妥有序控制甲烷排放,兼具减缓全球温升的气候效益、能源资源化利用的经济效益、协同控制污染物的环境效益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安全效益。近年来,我国在甲烷资源化利用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甲烷排放控制仍然面临统计监测基础较为薄弱、法规标准体系尚不完备等问题,技术和管理能力亟待提高,需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提升甲烷排放统计核算、监测监管等基础能力,全面有序推进甲烷排放控制工作,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方案》指出:加强甲烷排放监测。探索开展甲烷排放监测试点,在重点领域推广甲烷排放源监测。根据我国甲烷排放特征,在现有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下开展甲烷环境浓度监测,逐步建立地面监测、无人机和卫星遥感等天空地一体化的甲烷监测体系。加强关键技术创新。加强不同领域甲烷排放特征规律研究,持续开展资源化利用、高产低排放育种、监测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创新,强化甲烷排放控制技术示范工程建设,将甲烷排放控制相关技术纳入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甲烷排放控制装备和技术的集成化和产业化,部署建设一批国家重点研发创新项目和重大工程。按照《方案》,“十四五”期间,甲烷排放控制政策、技术和标准体系逐步建立,甲烷排放统计核算、监测监管等基础能力有效提升,甲烷资源化利用和排放控制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种植业、养殖业单位农产品甲烷排放强度稳中有降,全国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和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持续提升。“十五五”期间,甲烷排放控制政策、技术和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甲烷排放统计核算、监测监管等基础能力明显提升,甲烷排放控制能力和管理水平有效提高。煤矿瓦斯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种植业、养殖业单位农产品甲烷排放强度进一步降低。此后,石油— 7 —天然气开采行业力争逐步实现陆上油气开采零常规火炬。附: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pdf
  • 生态部联合印发《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明华产品方案助力
    近日,生态环境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旨在“十四五”、“十五五”期间分阶段推进甲烷排放控制政策、技术和标准体系从逐步建立到进一步完善,甲烷排放统计核算、监测监管等基础能力从有效提升到明显提升…… 明华电子解决方案 明华电子积极响应,推出有组织排放甲烷监(检)测解决方案,助力《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有序推进。
  • 杭州市环保产业协会批准发布《餐饮油烟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光散射法)运维技术规范(试行)》、《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规范(试行)》团体标准
    各有关单位:根据《杭州市环保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杭州市环保产业协会现编制成《餐饮油烟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光散射法)运维技术规范(试行)》标准编号为T/HZAEPI 002-2023、《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规范(试行)》标准编号为T/HZAEPI 003-2023共两项团体标准均已通过专家评审会的审核,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7日-2022年6月2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与协会联系。联系电话:0571-88837302联系人:郑乐贵杭州市环保产业协会2023年5月17日
  • 环保标准不断提升 成本控制考验药企
    2010年1月中旬,一起“毒垃圾”跨省倾倒事件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的1000多桶(约150多吨)危险废物被中间处理商倾倒至安徽省阜阳市境内。   “这是一起很典型的环保案件。虽然是个案,但很有代表性。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制药企业,都应从中吸取教训,就此事件进行反省:如何对行业进行有效管理,如何承担起企业社会责任,这是关乎可持续发展的一场考量。”河北省石家庄市某制药企业负责人向记者表示。   环保标准不断提升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对医药行业生产排放的严格管理。2005年4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专门就危险废物做出了规定。其中,第四十六条要求:“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同时,第四十九条还规定:“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2008年8月1日,与该法配套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颁布,化学原料药、制剂生产过程中的蒸馏及反应残渣、母液及反应基或培养基废物,脱色过滤(包括载体)物,废弃的吸附剂、催化剂和溶剂,报废药品及过期原料等均属于危险废物。   据新华制药安全环保部负责人介绍,基于国家法规的不断完善和健全,目前国内大多数制药企业比较重视清洁生产。企业通常的做法包括:排污减量,即尽可能通过清洁生产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资源循环再利用 建立焚烧炉等处理设施对危险废弃物进行处理 对企业自己无法处理的危险废弃物,委托有资质的回收公司进行处理。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通常,制药企业含有有机溶剂的母液含有大量的反应副产物(一般情况下不叫废弃物),可通过蒸馏过程提纯重复用于目标产物的生产。如此循环,既可以减少新鲜溶媒的使用,从而降低成本,又可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但前提是,回收工艺要有重复性,保证得到的回收溶媒质量与新鲜溶媒一致,不含对人体有害的杂质,经过检测合格才可以投入生产。一般情况下,在新项目上马,或者设计新的生产线时,会进行总体设计施工,以实现母液套用。“制药企业如果自己不具备母液溶剂回收设备,则会委托外部回收公司进行回收处理,但前提是回收公司有利可图。”据悉,从AE活性酯母液残渣中可以提取DM(二巯基苯骈噻唑)回收利用。但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大量医药化工原料降价,2009年DM价格已从5万元/吨跌至2万元/吨。“在没有利润,或者仅有微利的情况下,回收公司难以获利。而碍于长期的合作关系和合同制约,以及与同类回收公司的竞争,跨省、跨地区运输处理危险废弃物便成为某些不法之徒的可取之道了。”   成本控制考验药企   那么,卷入漩涡的普洛得邦公司又是怎样的一家制药公司呢?2008年4月,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对普洛得邦制药公司某技改项目所做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这样写道:“公司历来重视环保工作,是金华地区第一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多年被评为东阳市、金华市环保先进企业。”该报告说,公司现有项目主要为年产20吨AE-活性酯项目、年产1000吨苯乙酮项目(2007年9月停产)和2007年开始的氟苯尼考中试项目。随着南江流域整治工作的开展,普洛得邦公司多次进行了产品结构的调整。2005年停产了年产2000吨2,4-二氯氟苯项目、年产1000吨对氟苯胺项目和年产800吨氟氯苯胺项目。而氟苯乙酮项目则于2007年停产。   但这样一家企业还是卷入了“毒垃圾”事件,未免令人遗憾。“本事件的关键是与普洛得邦公司合作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出现了问题。后者没有按照协议的要求对危险废物进行处置。当然,普洛得邦公司也必须承担对与之签订协议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审计不严格、调查不清楚的责任。”石家庄某制药企业负责人说。   新华制药安全环保部负责人表示,在制药行业中,由于污料不同,污料处理技术、方法,以及费用都有很大差别,所以委托有资质的回收处理单位进行处置较为常见。“制药企业一般要找具有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合作,后者的回收加工能力则由发证机构进行审核。同时,国家对危化物的运输也有严格规定,必须填写转运五联单才能运输,因此这起事件仅为个案。”   也有业内人士猜测,普洛得邦公司存在为“降低非显性的环保成本”,而寻找仅有简单资质而无实际处置能力的中间商进行合作的可能。该人士表示,目前,制药行业在环保方面面临很大的挑战,国家多次提高医药行业的环保排放标准,医药企业生产成本增加。事实上,任何成本的增加对企业来说都是负担,而危险废弃物的处理所需要的投入更大。“其实,国外制药企业的环保成本比国内企业更高,这也是国外制药业不断将原料药生产转移至发展中国家的重要原因之一。但为控制成本而不加处理地直接倾倒污料则属违法,性质恶劣。”他认为,基本达标排放是企业的社会责任。否则,一旦出现类似事件,企业的声誉将受到极大影响,导致消费者对企业和产品不信任,这对企业来说得不偿失。   事实上,非显性成本在考量企业社会责任的同时,对国家相关管理制度也提出了更高要求。有业内资深人士呼吁:“目前制药行业的利润率极低,在相关法规标准及对环保处理成本大幅度提高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应对制药企业的生产成本组成进行认真核算,以确保制药行业具备按照规范进行运作的利润空间。”
  • 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拟写入环保法
    新华社北京8月27日电 27日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的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国家对重点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对尚未达到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以及超过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约束性指标的地区,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可暂停审批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汪光焘在作关于环保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时表示,总量控制制度是环境保护工作从控制污染物排放浓度到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措施。我国从20世纪末开始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在“十一五”和“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重点污染物减排指标还被列为约束性指标。水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时已对总量控制制度作了规定。所以,此次环保法修正案草案补充总量控制制度。   草案规定,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应当遵循公平、科学、合理原则,研究提出国家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约束性指标分配意见,报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下达的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约束性指标和本行政区域需要,分解落实指标,削减和控制本行政区域的重点污染物排放量。   根据草案,对尚未达到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以及超过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约束性指标的地区,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暂停审批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地方政府应当确定该重点区域、流域总量控制的污染物种类及控制指标,在规定期限内达到环境质量标准。   草案强调,企业事业单位执行国家和地区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同时,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确定的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约束性指标。   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法是1989年通过实施的。近年来,社会各方面对修改这部法律的呼声很高。
  • 《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 属首发标准
    p   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的一种,目前医疗废物的处理处置主要执行危险废物的相关污染控制标准,尚无专门针对医疗废物制定的污染控制标准。为此,生态环境部制定了《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且为首次制定。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style=" font-size:12px color:#0066cc "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11/attachment/a05c4572-ed1d-410e-8c15-510141c3c15d.pdf" title=" 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a /p p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的选址要求、技术要求、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运行要求、监测要求、实施与监督等内容。 /p p   本标准适用于医疗废物处理处置的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竣工验收及运行过程中的污染控制及环境监督管理。 /p p   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污染控制不适用于本标准 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协同处置医疗废物时执行相应的危险废物处置污染控制标准。 /p p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 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p p   相关监测指标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11/uepic/ed5cce1d-7759-4671-9186-df173a03c273.jpg" title=" 消毒处理设施.jpg" alt=" 消毒处理设施.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11/uepic/54b4f73d-3c70-424e-b4f9-92e5eeb32312.jpg" title=" 烟气浓度限值1.jpg" alt=" 烟气浓度限值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11/uepic/a0b80e50-43d9-40c5-8642-d920e56fad92.jpg" title=" 烟气浓度限值2.jpg" alt=" 烟气浓度限值2.jpg" / /p p   与固体废物标准相比,铊和镉需要单独监测,而不是监测总量。 /p p 相关新闻: /p p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91115/517026.shtml" target=" _blank" 生态环境部更新两项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a /p p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91108/516476.shtml" target=" _blank"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 严格自监测频率 /a /p p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91014/494732.shtml" target=" _blank"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更新 增加多项检测指标 /a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11/uepic/e801e7a4-5cb6-4bf6-8170-cadd3cd2c3d1.jpg" title=" 绿仪社1.jpg" alt=" 绿仪社1.jpg" / /p p br/ /p
  • 甘肃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成效显著
    日前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会议通报,近年来我省持续推进碳排放监管、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等工作,全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十三五”期间,我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碳强度)累计下降35.44%,超额完成国家下达17%的目标任务,对照碳强度2030年较2005年下降65%的目标,截至2021年,我省碳强度已累计下降51.8%,高于全国水平1个百分点;全省持续强化碳排放监管,组织完成全省发电、石化等7大行业114家重点温室气体排放单位年度碳排放报告编制及核查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发电行业19家企业的配额发放和清缴工作,共清缴碳排放配额1.58亿吨,累计成交二氧化碳455万吨、成交额1.98亿元。张掖市完成国际市场核证碳减排标准(VCS)林业碳汇注册交易,35.1万亩造林碳汇收益400多万元;兰州市成功纳入国家首批气候投融资试点名单,2022年向生态环境部报送推介2批国家气候投融资重点项目21个、总投资995亿元。酒泉敦煌熔盐塔式光热电站和庆阳、定西2市3人入选生态环境部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更新 增加多项检测指标
    p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是规定危险废物填埋的入场条件,填埋场的选址、设计、施工、运行、封场及监测的环境保护要求,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1年,并于2003年进行了部分修改,此次发布的新版本是第一次修订,主要修订的主要内容: /p p   规范了危险废物填埋场场址选择技术要求 /p p   严格了危险废物填埋的入场标准 /p p   收严了危险废物填埋场废水排放控制要求 /p p   完善了危险废物填埋场运行及监测技术要求。 /p p   标准将于2020年6月1日起实施。 /p p   我国危险废物的产生量每年都在增长,并且填埋作为一项处置技术,被多地区采用,公开资料显示,我国危险废物填埋设施正在不断增加。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10/uepic/0a927999-ead8-45ef-a387-127c760445dd.jpg" title=" QQ截图20191014105759.jpg" alt=" QQ截图20191014105759.jpg" / /p p   因此,规范危险废物填埋设施的环保条件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危险废物填埋,主要需要监测需填埋危险废物、污水排放、废气排放等,本次修订版主要修订了危险废物允许填埋控制限值和废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p p   危险废物允许填埋控制限值中将 strong 有机汞指标修改为了烷基汞指标 /strong ,烷基汞是有机汞中危害相对较大的一类,因此规定了更为严格的限值,为“不得检出”。 /p p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不在按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规定,而是规定了自己的排放标准,与原有情况相比,减少了总α放射性和总β放射性两个指标, strong 增加了TOC、总氮、总铜、总锌、总钡、氰化物、总磷、氟化物等。 /strong /p p   列表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10/uepic/cce1c4dd-110f-4473-bdbd-f190f70f71fe.jpg" title=" QQ截图20191014103943.jpg" alt=" QQ截图20191014103943.jpg" / /p p   对于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仍然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的规定。 /p p   标准全文如下: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10/attachment/a6e9915e-ebca-44e0-894b-d30e17f20a90.pdf" title="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pdf" style=" font-size: 12px color: rgb(0, 102, 204) "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pdf /a /p
  • 环保部:重点控制区实施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中新网2月19日电 据环境保护部网站消息,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日前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会议要求,必须采取严格的大气环境管理措施,在重点控制区实施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新增量,倒逼产业结构的升级和企业的技术进步,从而推动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周生贤听取了关于建议在重点控制区实施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情况汇报,原则通过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意见,以及申请上市公司环保核查意见。   会议认为,“十二五”时期是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工业化、城镇化将继续快速发展,汽车保有量和煤炭消费总量持续增长,大气环境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严重的大气污染问题,不仅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而且破坏生态环境,必须采取严格的大气环境管理措施,在重点控制区实施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新增量,倒逼产业结构的升级和企业的技术进步,从而推动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会议确定,这次纳入特别排放限值的重点控制区,共涉及19个省(区、市)4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六大重污染行业以及燃煤工业锅炉的新建项目,火电、钢铁、石化工业以及燃煤工业锅炉的现有项目。   这些地区从2013年3月1日起,新受理的火电、钢铁环评项目将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石化、化工、有色、水泥行业,以及燃煤工业锅炉等项目待相应的排放标准修订完善并明确特别限值后执行。   47个城市的主城区范围内现有项目中的火电行业燃煤机组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烟尘特别排放限值 钢铁行业烧结(球团)设备机头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颗粒物特别排放限值 石化行业、燃煤工业锅炉项目待相应的排放标准修订完善并明确特别排放限值后,按照标准设定的现有项目过渡期满后分别执行挥发性有机物、烟尘特别排放限值。   会议经过认真讨论,原则通过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等两个建设项目环评的审查意见,以及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上市的环保核查意见。   会议还听取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关情况的汇报。
  • 环保部将发四项新标准 严控污染物排放
    环保部近日审议并原则通过锅炉大气污染物、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工业污染物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污染物的排放新标准。   分析人士称,环保行业可以说是近年获得政策支持最多的行业之一,&ldquo 十二五&rdquo 最后两年环保投资有望加速。而相关的概念股值得关注。   环保部表示,为防治大气污染,将对现行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修订和完善。修订后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增加了燃煤锅炉氮氧化物和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限值,规定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取消了按功能区和锅炉容量执行不同排放限值的规定,以及燃煤锅炉烟尘初始排放浓度限值,提高了各项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同时,环保部对现行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进行修订和完善,新纳入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专用焚烧炉的污染控制,增加了生活垃圾焚烧炉启动、停炉、故障或事故排放的控制要求,严格了生活垃圾焚烧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重金属及其化合物、二恶英类等污染物排放标准。   此外,环保部还将进一步修改《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办法》。   两会: &ldquo 十二五&rdquo 环保投资超5万亿   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日前出席全国人大&ldquo 加强环境保护 建设美丽中国&rdquo 记者会时表示,预计&ldquo 十二五&rdquo 期间,全社会环保投入将超过5万亿元。   吴晓青介绍说,&ldquo 十二五&rdquo 前三年,国家环保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每年以2000亿元以上的幅度在增加。2011年,全社会环保投入是6026亿元 2012年是8253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59% 2013年将超过1万亿元。   吴晓青预计,&ldquo 十二五&rdquo 期间,全社会环保投入可能要超过5万亿元。这些投入包括了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和社会的投资。其中中央政府的投资,2011年、2012年、2013年全国公共财政节能环保投资的支出分别为2641亿元、2963亿元、3383亿元,年均增长超过了14%。   吴晓青说,&ldquo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rdquo 实施之后,环保部预测全社会的投入要超过1.7万亿元,今年还要出台&ldquo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rdquo ,这又是一大笔投资。再加上国家&ldquo 十二五&rdquo 已经出台的一些计划和规划,比如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等等,预计从2014年起,节能环保尤其是环保的投入还会进一步加大。   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意义重大   近年来,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在全球范围内引起普遍关注,并迅速成长为推动全球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新兴力量。特别是欧美发达国家的节能环保产业已进入了较高的发展阶段,节能环保产业已成为发达国家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据统计,全球环保产业的市场规模已从1992年的2500亿美元增至去年的6000多亿美元,年均增长率8%,远远超过全球经济增长率,成为各个国家十分重视的&ldquo 朝阳产业&rdquo 。美国、日本和欧盟的节能环保产业成为全球环保市场的主要力量。   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节能环保产业越来越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家&ldquo 十二五&rdquo 规划纲要已将节能环保产业列入&ldquo 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rdquo 之一。国发〔2013〕30号文还提出,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速在15%以上,到2015年,总产值达到4.5万亿元,成为国民经济新的支柱产业。进入马年,节能环保及相关产业已经成为广大投资者的热点。与此同时,节能环保类股票也成为了广大证券投资者争相投资的品种。尤为引人注目的是,目前,资本市场正在刮起一场&ldquo 特斯拉&rdquo 旋风,新能源概念股广受追捧。
  • HT8600大气甲烷激光开路分析仪,助力中国甲烷排放控制新征程
    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加剧,甲烷排放成为引起广泛关注的环境挑战之一。在应对这一问题的过程中,《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应运而生,为我国在甲烷排放控制方面制定了明确的战略和计划。甲烷排放形势严峻 甲烷,作为全球第二大温室气体,具有增温潜势高、寿命短的特点,对全球变暖贡献率达25%,其贡献仅次于二氧化碳,与CO2相比,甲烷吸附热量能力更强,20年内的全球增温潜势(GWP)相当于CO2的84倍,100年内的GWP100为CO2的28倍,已成为全球气候变化不可忽视的因素。 国际能源署(IEA)数据显示,2022年全球和我国甲烷排放量分别为35580.13万吨、5567.61万吨,我国甲烷排放量占全球比重为15.65%。我国虽然在甲烷资源化利用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在统计监测基础、法规标准体系和技术管理能力等方面仍然面临一系列挑战。 甲烷排放控制不仅关系到气候效益,还涉及到能源资源化利用、环境保护和生产安全等多个方面的问题。政策解读《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的出台旨在通过全面、有序的措施,提升我国在甲烷排放统计核算、监测监管等基础能力,积极参与全球气候变化治理。亮点解读:1) 指导思想明确: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减排与发展、安全的统一,引导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2) 工作原则清晰:统筹协调、夯实基础、分类施策、稳妥有序、防范风险,形成了科学而灵活的工作原则,旨在多方面推动甲烷排放控制工作。3) 主要目标明确:在“十四五”和“十五五”期间,逐步建立政策、技术、标准体系,提升相关基础能力,实现甲烷资源化利用和排放控制的积极进展。4) 重点任务突出:加强监测、核算、报告和核查体系建设,推进能源、农业、垃圾和污水处理领域的甲烷排放控制,强化污染物与甲烷协同治理。5) 技术创新和监管加强:鼓励技术创新,推进关键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加强对甲烷排放控制的监管,提高数据质量。海尔欣助力中国甲烷排放控制新征程 在这一重要的甲烷排放控制行动中,宁波海尔欣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旗下“昕甬智测”国产创新品牌HT8600大气甲烷激光开路分析仪,专门用于实时监测大气中甲烷气体的浓度,为环境监测和空气质量管理提供可靠数据支持。 仪器采用量子级联激光技术,应用两面暴露在大气中的高反射率镜面对中红外激光进行多次反射,有效光程达数十米,测量目标气体对特征吸收峰处中红外激光能量的微弱吸收,通过对吸收峰光谱曲线的实时积分进行痕量气体的浓度反演。开放式光腔,避免闭路仪器管道吸附问题造成的延迟,实现10Hz无损高频浓度输出,使检测更灵敏、响应更快速。 海尔欣自2004年创立以来,致力于量子级联激光技术的多领域应用,践行“光谱技术助力零碳地球”的企业使命,履行社会责任,在大气污染防治和温室气体减排方面,公司一直发挥着积极作用。我们认识到控制甲烷排放对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性,在产品研发中注重可持续性,努力通过技术手段推动企业、行业的绿色发展。HT8600的产品设计、生产和售后服务等环节都考虑到了对环境的影响,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更环保、更高效的解决方案。结语总的来说,《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的制定标志着我国在应对气候变化、加强环境保护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HT8600大气甲烷激光开路分析仪将发挥其独特的优势,帮助各行业准确获取甲烷排放数据,为实现监测、核算和报告等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为我国在全球环境治理中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 检测指标加严
    p   目前正在施行的《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是2001年修订版,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危险废物产生量逐年增加,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需求旺盛,而目前的标准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处置技术及设施运行参数调整问题 二是与现行其他法律、法规、标准不协调、不系统的问题。新法规标准主要有《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等。 /p p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p p   修改了危险废物的定义 /p p   增加了高温热处理、现有危险废物焚烧设施、新建危险废物焚烧设施、测定均值、1小时均值、24小时均值和基准氧含量排放浓度的定义 /p p   修改了烟气停留时间的定义和焚毁去除率的计算方法 /p p   修改了危险废物焚烧厂的选址要求 /p p   调整了焚烧设施焚烧物要求以及焚烧设施排放污染物的监测要求 /p p    strong 增加了焚烧设施技术性能要求中对烟气一氧化碳浓度、在线监测装置及助燃系统的要求 /strong /p p   增加了焚烧设施的运行要求 /p p   取消了对焚烧设施规模的划分 /p p    strong 提高了颗粒物、氟化氢、氯化氢、重金属及其化合物等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strong /p p   删除了医疗废物焚烧的相关内容。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11/uepic/bea805cd-6a57-45b6-ada2-10eaed40b8e5.jpg" title=" 污染物限值.jpg" alt=" 污染物限值.jpg" / /p p   与原标准相比,取消了烟气黑度这一指标,将原先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规定修改为1小时均值和24小时均值,不再考虑不同规模焚烧设施间的差异。 /p p 征求意见稿全文: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11/attachment/7c88d358-d606-468a-bfd8-e48f4b9f4b50.pdf" title="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pdf" style=" font-size: 12px color: rgb(0, 102, 204)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pdf /a /p p 相关新闻: br/ /p p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91115/517026.shtml" target=" _blank" 生态环境部更新两项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a /p p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91108/516476.shtml" target=" _blank"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征求意见 严格自监测频率 /a /p p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91014/494732.shtml" target=" _blank"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更新 增加多项检测指标 /a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11/uepic/93247322-874c-41d2-83c8-4a88459da711.jpg" title=" 绿仪社1.jpg" alt=" 绿仪社1.jpg" / /p p br/ /p
  • 固废标准新篇章:GB 16889-2024《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标准修订
    近期,生态环境部发布GB 16889-2024《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标准全文,新标准在2024年9月1日实施。这不仅是对原有标准(GB 16889-2008)的继承与发展,更是我国在垃圾处理领域迈向新台阶的重要标志。背景与意义 该标准自1997年首次发布以来,经历了2008年的首次修订,本次是第二次重大修订。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有效防治生活垃圾填埋场带来的环境污染,推动垃圾分类及填埋技术的不断进步,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贡献力量。 修订亮点 1. 完善基础设施设计与施工:新标准对垃圾填埋场的基本设施设计与施工要求进行了全面优化,确保填埋场从建设之初就具备高效的污染防治能力。 2. 低碳运行新要求:增加了关于生活垃圾填埋场甲烷利用和减排的低碳运行要求,这不仅能够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还能将废弃物转化为可利用资源,实现循环经济。 3. 渗滤液处理技术调整:调整了渗滤液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技术要求,确保渗滤液得到更加科学、合理的处理,减少对环境的潜在威胁。 4. 飞灰管理明确化:明确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入场填埋的管理要求,为飞灰的无害化处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 5. 污染控制细化:细化了填埋场运行、封场及后期维护与管理期间的污染控制要求,确保填埋场在整个生命周期内都能有效防控污染。 6. 土地开发利用新技术:增加了生活垃圾填埋场土地开发利用的技术要求,鼓励在填埋场封场后进行科学合理的土地再利用,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新标准中的污染物限值要求 完整版扫码填写问卷可获得~ 德国耶拿解决方案 德国耶拿在元素分析领域深耕多年,为广大用户提供从前处理到待测元素准确分析的全套解决方案。在整个环境元素分析领域具有丰富经验。扫码获得环保领域白皮书。我们期待为广大用户数据准确保驾护航。 PlasamaQuant MS 超高灵敏度满足痕量元素分析 仅需常规氩气一半的消耗量 全数字检测器可获得11个数量级线性范围 PQ9100 3pm高分辨率不惧光谱干扰 一次进样,4种观测方式 强劲稳健的等离子体允许复杂基体样品分析 Zeenit 系列 火焰和石墨炉一体化原子吸收 氘灯塞曼背景校正 直接固体样品分析 ContrAA800 仅用一个光源实现多元素同时分析 高分辨光学系统使精确度更佳 3D光谱显示详细的谱图信息 SpeedwaveXPERT 专利的传感器技术 低运行成本 顶端装载技术和电子锁 实施与展望 GB 16889-2024标准的实施,将为我国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提供有力支撑。我们期待,在新标准的引领下,生活垃圾填埋场能够更好地履行其环保职责,为实现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让我们携手并进,共同守护这片蓝天绿地,为子孙后代留下一个更加宜居、美丽的家园!
  • 传承不息,焕新升级 | 德国元素关于大气、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检测方案
    近期,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提出目标,明确了5方面20项重点任务。其中第十二条指出:(十二)加快完善能耗、排放、技术标准。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加快制修订一批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动态更新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加快提升节能指标和市场准入门槛。加快乘用车、重型商用车能量消耗量值相关限制标准升级。加快完善重点行业排放标准,优化提升大气、水污染物等排放控制水平。修订完善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制修订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完善风力发电机、光伏设备及产品升级与退役等标准。针对“优化提升大气、水污染物等排放控制”,德国元素作为一家百年仪器分析厂家,有多款产品可助力固废、危废以及水排放前的污染物监测。按照GB 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其中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有明确限值。德国元素Elementar杜马斯定氮仪rapid N exceed® 杜马斯定氮仪大进样量,满足危废、固废等不均匀性样品测定需求特点:二氧化碳作为载气两级燃烧,即使大进样量确保样品完全氧化专利的EAS REDUCTOR 还原管,可处理高达2000个样品分析预填充的燃烧管,使用更便捷德国元素Elementar有机元素分析仪vario MACRO cube 有机元素分析仪大进样量元素分析仪市场上唯一一款CHNS同时分析的大进样量元素分析仪特点:氮绝对量高达100mg, 满足危废、固废的大进样量需求三级燃烧炉设计,确保大进样量的完全氧化60/80/120位自动进样设计,实现无人值守操作高精度的TCD检测器,10年质保废水中有机物污染一直是废水排放的必评指标,而总有机碳(TOC)是进行水质中有机物评价的最直接、快速、简便的总参数评价,已经得到大家的一致认可。德国元素Elementar 作为1973年世界上第一批将高温燃烧法引入TOC分析的厂家,在TOC分析仪方面具有几十年的分析经验。德国元素最新款的enviro TOC总有机碳分析仪,作为vario TOC总有机碳分析仪的升级版,专为废水、污水、环境水样、浸提液、土壤、沉积物、降解材料等而设计,集液体与固体分析为一体,解决客户多样化测试需求。德国元素Elementar总有机碳TOC分析仪enviro TOC 总有机碳分析仪
  • 郝吉明院士:控制氮氧化物排放是改善空气质量关键
    中国许多城市目前正遭受着严重的空气污染,而氮氧化物被认为是导致空气污染的罪魁祸首。原因在于,氮氧化物排放造成的二次污染可以产生多种环境影响:酸沉降、水体富营养化、臭氧、PM2.5、气候变化……   “因此,NOx(氮氧化物)排放控制是改善我国环境空气质量的关键。”近日,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郝吉明在贵阳“第七届全国环境化学”大会报告上如此表示。   氮氧化物主要来自电厂燃煤烟气和汽车尾气。郝吉明说,仅通过锅炉优化燃烧和机内净化控制氮氧化物远不能满足日益严格的排放标准,“而选择性催化还原(SCR)氮氧化物为氮气是最有效的净化方法”。   该方法要用到脱硝催化剂——其功能在于促使还原剂选择性地与烟气中的氮氧化物发生化学反应。郝吉明说,关键在于高效低成本脱硝催化剂的设计,目前该领域主要聚焦在“高性能催化体系设计和复杂环境下技术适应性”两个方面。   SCR催化剂可以分为金属氧化物和分子筛两类催化剂,前者主要应用于燃煤烟气脱硝,后者用在柴油车尾气氮氧化物控制。   郝吉明说,我国燃煤烟气脱硝主流技术为NH3-SCR,但这一技术存在高温选择性差、抗中毒能力弱、工作温度窗口窄等问题,难以满足我国电厂复杂烟气排放特征(高灰高钙高硫),及不同负荷宽工作温度下脱硝的需求。   而影响催化剂选择性及抗中毒和温度窗口的关键因素是脱硝催化剂的氧化还原性和酸性。   因此,郝吉明提出通过合理调控催化剂的氧化还原性和酸性,设计新的催化剂体系,从而最终解决上述难题的思路。   我国2003年前建设的电厂,由于没有预留脱硝空间,烟气脱硝装置被安装在除尘或脱硫之后,此时烟气温度已经降到200℃以下。要在如此低温条件下,将氮氧化物还原为氮气,对国内外学术界和工业界都是一个挑战。   郝吉明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仍然是探索新的活性组分。由于锰具有很好的低温活性,研究人员将二氧化锰应用到低温脱硝领域,最终发明了锰铈锡三元复合氧化物催化剂体系。目前该团队已完成了从原材料到脱硝催化剂制造的整个产业链工作,相继完成了小试、中试和产业化应用全过程。   在分子筛研究方面,当前国际上主要聚焦在小孔高硅CHA分子筛上。郝吉明研究团队发现,Cu/CHA分子筛具有优异的脱硝活性和氮气选择性,铜含量的增加会有效提高低温活性,且具有优异的抗水热老化和抗积碳能力,成为柴油车尾气净化的关键催化材料。   郝吉明说,下一步需要对不同排放源的氮氧化物开展污染控制,但关键的脱硝催化剂材料研究及应用仍然面临着三个方面的挑战。   一是再生及废弃催化剂如何资源化利用。“十二五”期间将大规模安装脱硝装置,脱硝催化剂市场良莠不齐,很难保证所有的脱硝催化剂都能够达到设计寿命,所以脱硝催化剂寿命和稳定性仍然是一个挑战。此外,将来大量的废旧催化剂如何再利用是下一阶段的研究课题。   二是推动烟气多污染物的协同控制。零价汞是全球性的大气污染物,燃煤烟气是汞的主要排放源之一,燃煤烟气汞的排放控制成为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研究如何能够在高效脱硝的同时氧化汞。   三是研发高效低成本分子筛脱硝催化剂。对于柴油车尾气中氮氧化物控制,虽然小孔分子筛负载铜的催化剂体系具有良好的脱硝性能及高热稳定性和抗积碳特性,但针对国内的劣质柴油,仍然需要解决催化剂的抗硫性能。   此外,替代燃料车尾气排放控制也面临难题。含氧替代燃料会造成尾气中氮氧化物排放量增加,提高了脱硝难度 不同燃料车尾气中非常规污染物(醛类、酸类等)的排放和危害也成为环境化学家必须关注的问题。
  •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修改单近日发布
    p   2014年7月1日,《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正式实施,对生活垃圾焚烧厂的选址要求、技术要求、入炉废物要求、运行要求、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实施与监督等内容作了规定,适用于生活垃圾焚烧厂的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竣工验收以及运行过程中的污染控制及监督管理。 /p p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首次发布于2000年,2001年第一次修订,2014年是第二次修订。 /p p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修改单的公告”。公告中指出批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修改单,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该标准修改单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p p   修改内容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1/uepic/aebee662-c983-4e95-a8c9-8512f4a2bc13.jpg" title=" 1.png" alt=" 1.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1/uepic/1a5153eb-ad78-46f4-936d-024dba3aa5d7.jpg" title=" 2.png"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1/uepic/76b855b2-b9f6-499c-a4b2-43cff8f86f92.jpg" title=" 3.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1/uepic/45e676ee-1e05-4d4b-9424-53f17acae83e.jpg" title=" 4.png" / img style="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1/uepic/d6da3489-014d-4975-a9d9-f2ca9b59ae4a.jpg" title=" 5.png" / /p p    strong 附件下载: /strong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29445.shtml" target=" _self" title=" l" styl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GB 18485-2014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修改单 /span /strong /span /a /p
  • 制定符合国情的机动车排放标准
    编者按   环境标准是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科学合理的环境标准是加强环境法制建设的重要手段。我国以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为主体,以方法标准、标准样品标准和基础标准为补充的国家环境标准体系已初步建立。但从目前的环境保护形势看,还需要强化环境标准建设。本文作者针对我国现行的机动车排放标准体系,分析了其中不足,并提出了加强机动车排放标准体系建设的建议。   我国机动车排放标准随着环境保护要求的提高而不断发展完善。但是,我国现行的机动车排放标准体系还存在着一些不足,难以满足我国的环保工作需要,也需要适应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   我国机动车污染现状   ■阅读提示   机动车已成为城市大气污染中最重要的污染源,而且其贡献率远远超过其他污染源。与工业污染排放相比较,机动车尾气污染排放的人体吸入比例更高。   随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的迅速增长,机动车污染也日趋严重。早在“九五”期间,对几个重点城市机动车污染的调查就显示,机动车已成为城市大气中最重要的污染源,而且其贡献率远远超过其他污染源(如表1)。   研究结果还表明,机动车的浓度分担率高于排放分担率。由于机动车是近地面排放,在街道环境中不易扩散,易造成道路沿线的污染,直接形成较高污染物浓度的大气污染。而工业污染源排放一般为高空排放,在高空中易于扩散稀释。与工业污染排放相比较,机动车尾气污染排放的人体吸入比例更高。   根据北京2003年的相关数据,计算得到机动车排放中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一次可吸入颗粒物的人体吸入比例。一氧化碳的人体吸入比例(10-6)为106,氮氧化物的人体吸入比例(10-6)为35.5,一次可吸入颗粒物的人体吸入比例(10-6)为81.5。进一步的研究表明,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物的人体吸入比例大约是相应电厂污染物人体吸入比例的10倍。   有关近几年机动车污染现状的研究结果尚未公布,但从飞速增长的汽车保有量即可断定:情况要比前些年更加严重。   现行排放标准体系   ■阅读提示   我国的机动车排放标准涵盖了我国道路通行中的主要车辆类型,主要分为汽车标准、摩托车标准、车用燃料标准等。其中,汽车和摩托车排放标准又有针对新车和在用车的不同标准。   我国的机动车排放标准主要分为汽车标准、摩托车标准、车用燃料标准等。其中,汽车和摩托车排放标准又有针对新车和在用车的不同标准。   由于重型车的台架测试难度大,所以有关重型车排放标准是针对发动机而言的,对车辆只有关于曲轴箱污染物和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的标准。   另外,还有关于非道路移动机械、低速货车和三轮车、农用车的排放标准(如表2)。   我国的机动车排放标准主要分为汽车标准、摩托车标准、车用燃料标准等。其中,汽车和摩托车排放标准又有针对新车和在用车的不同标准。  由于重型车的台架测试难度大,所以有关重型车排放标准是针对发动机而言的,对车辆只有关于曲轴箱污染物和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的标准。  另外,还有关于非道路移动机械、低速货车和三轮车、农用车的排放标准(如表2)。   排放标准存在的问题   ■阅读提示   国内的很多标准直接翻译国外标准,没有结合本国国情实际 在用车排放标准缺少国家限值 车用燃料严重落后于汽车排放标准。   在梳理我国现行机动车排放标准体系的过程中,笔者发现了以下问题:   第一,国内的很多标准直接翻译国外标准,没有结合本国国情实际。   我国汽车工业体系受欧美的影响很大,目前市场上两大主流车系分别为德国大众和美国通用。所以,在整个机动车排放标准体系中,新车标准主要参考欧洲法规,在用车标准主要参考美国法规,包括相关定义、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等。除了实施时间以外,我们在标准制定时只是根据我国情况稍微改动一下。   以标准体系中比较重要的GB18352.3-2005《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为例,其与欧洲相应法规的区别只有4点:M1和M2类车型的分组、燃料的技术要求、将原Ⅱ型试验修改为双怠速试验、实施时间。   其他多数标准也是这样主要参考欧美法规,仅修改了少量内容。   第二,在用车的排放标准缺少国家限值。   对在用汽油车而言,在GB18285-2005《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中,对使用双怠速法检测时的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排放有明确的限值规定,对氮氧化物排放没有限值规定,而标准中规定的其他3种方法并没有给出限值。并且GB18285中规定的污染物限值使用了体积百分数,但针对新车的GB18352中是以g/km为单位给出限值的。   对在用柴油车,GB3847-2005《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规定了对排气烟度的检测方法和限值,但没有要求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和可吸入颗粒物的检测。显然,仅依靠烟度来判断柴油车的排放水平是不全面的。   第三,车用燃料严重落后于汽车排放标准。   国Ⅲ排放标准已于2007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但与国Ⅲ排放标准配套的国Ⅲ汽油标准是在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在国Ⅱ汽油与国Ⅲ汽油的过渡期阶段,市场上销售的大多数都是国Ⅱ汽油,只有较少的国Ⅲ汽油,柴油也存在同样的问题。所以,我国出现了“国Ⅲ车烧国Ⅱ油”的尴尬状况。   当2010年国Ⅳ排放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时,国Ⅲ汽油才刚刚开始使用,这样就又会出现“国Ⅳ车烧国Ⅲ油”的尴尬情况。燃料标准总是落后车辆排放标准。   上述情况会使我国的车辆在使用时劣化速度加快,用于保证车辆排放的后处理装置将更容易失效,造成在用车的排放很快达到较高水平,加重机动车污染物排放。   制定未来的排放标准   ■阅读提示   制定符合国情的新车排放标准 明确在用车排放限值 制定车载排放检测的相关标准 制定车用燃料的环保标准。   针对我国机动车现行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制定符合国情的新车排放标准。虽然我国的汽车工业与欧洲主要汽车生产商联系紧密,无论是技术还是管理体系都与欧洲有很多相同的地方,但我国的情况与欧洲相比还有很多不同。例如,我国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巨大,城乡差别尤其突出,汽车的使用情况因此也有很大差别。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自己的排放标准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另外,单纯从技术角度来说,为满足下一步更加严格的排放标准,我国企业所采用的技术已经不能再完全照搬欧洲的技术。例如,在开发满足国Ⅳ排放标准柴油机的过程中,我国许多企业正在探索通过掺混含氧燃料提高EGR率来降低氮氧化物排放的技术,这与欧洲企业采用的SCR技术有很大区别。   在制定我国自己的排放标准中,应该充分考虑类似情况。   二是明确在用车排放限值。随着国家标准对新车排放的逐渐加严,在用车排放占机动车排放的比例逐渐增大,进一步加强对在用车排放的控制是今后减少汽车尾气污染的重要途径。未来的国家标准应明确给出在用车排放限值,严格在用车管理。   如果考虑到各地区差异较大,具体情况复杂,单一的限值不能适应实际操作,国家标准也应给出分级的推荐值,以便各地有法可依。   同时,随着排放检测技术的进步,小型便携设备的功能和精度都有所提高,适当增加在用车排放的监测项目,是发展未来在用车排放标准的重要方向。   三是制定车载排放检测的相关标准。随着电控技术的广泛应用,精确控制发动机运行已成为可能。电控技术在推进发动机减排的同时,也为生产厂家或用户“钻空子”提供了方便。   早在1998年,美国环保局就发现有许多生产厂家利用电控技术,针对法规中的工况,以牺牲经济性能来优化排放性能,但在法规外的工况,以牺牲排放性能来优化经济性能,这样可以顺利通过各种排放检测,而其实际减排效果并不理想。美国环保局曾就此问题将各大厂商告上法庭,最终各厂商做出了巨额赔偿。   此外,研究表明:车辆的道路排放与法规排放并不完全一致。通常情况下,道路排放会高出法规排放。因此,进行实际道路排放测试是检验车辆排放的最可靠方法,制定使用车载设备的排放检测标准是控制机动车排放污染的有效途径。   四是制定车用燃料的环保标准。我国的石化工业体系有其自身特点,催化裂化工艺占的比重相对较大,这是造成我国燃油质量落后于车辆排放要求的客观因素。   但是,近几年我国石化工业的技术进步较快,炼油水平明显提高,建成了几个规模较大、工艺先进的炼油基地。这些进步为提高我国燃油质量,尽快缩小燃料标准与车辆排放标准之间的差距,化解“先进车烧落后油”的尴尬局面提供了可能路径。因此,加快燃料标准的实施进度是应对当前汽车尾气污染的有力措施。   目前,我国的机动车燃料标准由石化部门制定,对燃料的环保要求重视程度不够。为了进一步提高机动车的减排效果,笔者建议,燃料标准中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关系密切的指标应由环保部门制定,比如燃料中的硫含量、烯烃芳烃含量等。      表1:“九五”期间的研究结果      表2:我国现行的机动车排放标准体系
  • 生态环境部:关于控制副产三氟甲烷排放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以下简称《基加利修正案》)将于2021年9月15日对我国正式生效。自生效之日起,我国须履行《基加利修正案》关于控制副产三氟甲烷(HFC-23)排放的管理要求。为进一步明确HFC-23履约要求,确保实现履约目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9月15日起,二氟一氯甲烷(HCFC-22)或氢氟碳化物(HFCs)生产过程中副产的HFC-23不得直接排放。  二、除作为原料用途和受控用途使用外,副产HFC-23应采用《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方大会核准的销毁技术(见附件)尽可能销毁处置。  三、企业应建立HFC-23副产设施及销毁处置设施运行台账,对HFC-23产生量、销毁量、储存量、使用量、销售量等进行监测和计量,并按有关规定报送数据,具体规定将另行发布。  四、企业应加强HFC-23排放管理,配套HFC-23存储设施(设备)或采用其他措施,避免在销毁处置设施出现停车等紧急情况时向大气直接排放HFC-23。当HFC-23回收、存储和销毁设施无法正常运行时,应停止相应HCFC-22或HFCs的生产,防止HFC-23直接排放。  五、企业应加强装置、设备的维护管理,防止HFC-23泄漏和排放,并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检查。  六、鼓励企业开展生产技术革新和升级改造,降低HFC-23副产率,开发推广将HFC-23作为原料用途的资源化利用技术。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积极督促和协助企业认真执行上述规定,切实做好HFC-23排放管理工作。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企业,各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附件:《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方大会核准的HFC-23销毁技术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9月10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  附件《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方大会核准的HFC-23销毁技术清单编号技术简介1气体或烟气氧化气体或烟气氧化使用耐火材料衬里的燃烧室,利用天然气等辅助流加热烟气流而工作,典型的燃烧室温度大于1100℃,销毁物质停留时间1-2秒。该技术主要用于氟化工制造厂的生产设备,作为工厂工艺流程的组成部分,可连续运行,用于销毁废气流中的副产物。2液体喷射式焚烧液体喷射焚烧炉通常是带有一个或多个废物燃烧器的单室焚烧炉,液体废物被注入其中,被雾化成细小液滴,并在悬浮液中燃烧。切向燃烧通常用于促进湍流混合。之后通过淬火步骤,回收酸性气体以进行中和。废气被引导至吸收器以及干式/湿式洗涤器吸收。3反应炉裂解反应炉裂解利用了一个由石墨制成的圆柱形水冷式反应器,以及一个能使反应器温度达到2000℃的氢氧燃烧器系统。这样,设备避免了产生大量的烟道气,从而避免了污染物的大量排放,并使得回收酸性气体成为可能。4回转窑焚烧回转窑焚烧炉是耐火材料衬里的旋转圆柱钢壳,安装在水平方向的一个小斜面上。大多数回转窑都配有加力燃烧器,以确保完全消除废气,氢氟碳化物(HFCs)通常被用作燃料。回转窑常被纳入商业焚烧炉设施的设计中,可用于销毁各种废物。5氩气等离子弧氩气等离子弧热解过程将液态或气态废物直接与电等离子体炬产生的氩气等离子体射流(“飞行中”)混合。氩气可防止与割炬组件发生反应。废物在反应室(飞行管)中迅速加热到大约3000℃并发生热解。在热解之后,迅速进行碱淬火至温度低于100℃,限制二恶英/呋喃的形成,废气通过碱洗塔后释放。该技术具有很高的自动化水平和最低监管要求,以及与安全相关的快速关闭功能。6氮气等离子弧氮气等离子弧除氮气为工作气外,过程类似于氩气等离子弧。由直流等离子炬与水冷电极一起工作产生的热等离子体会分解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和HFCs。液化气可以直接从其加压存储设备送入反应器中,而液体先送入压力容器中,然后在送入反应器之前与压缩空气一起送入蒸发器中。来自等离子体的气体被送入氧化管,在其中首先使ODS和HFCs与蒸汽反应,分解为一氧化碳(CO),氢氟酸(HF)和盐酸(HCl)。将空气引入管的底部以将CO氧化为二氧化碳(CO2)。7与氢气和二氧化碳产生化学反应HFCs与氢气和二氧化碳的热反应导致其不可逆地转化为卤化氢(例如HCl和HF)和/或卤化物盐。销毁过程旨在产生和收集可销售的副产品(HCl和HF);使烟囱(废气)中的HCl、HF和CO含量降至最低。8过热蒸汽反应堆在过热蒸汽反应器中,卤代烃在高温气相中发生分解。首先将卤代烃,蒸汽和空气混合并预热至500ºC,然后将混合气送入电加热至850-1000ºC的管式反应器。分解主要通过水合作用产生HF、HCl和CO2。废气被引入洗涤塔冷却器,在冷却器中用氢氧化钙(Ca(OH)2)溶液冲洗将废气淬灭并中和酸。由于废气淬火,二恶英/呋喃的浓度降至最低。该技术在HFCs(包括HFC-23)的销毁方面具有很高的潜力。    注:本清单为《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第30次缔约方大会核准的HFC-23销毁技术清单。
  • 创新应用 | 中红外激光排放控制新应用
    可调谐激光吸收光谱(TDLAS)具有测量不受背景气体干扰、测量准确性好、可靠性高等技术优势,已被公认为工业应用的首选测量技术,特别是其具有非侵入特性,从而在原位应用方面备受关注。随着近年激光吸收谱技术的发展,尤其是量子级联激光器(QCL)、带间级联激光器(ICL)等小型激光器技术不断成熟,激光吸收光谱的输出波段从近红外到中远红外不断拓展。气体检测由传统的工业过程优化控制、废气源排放、燃烧诊断等领域扩展到环境微量气体检测。中红外光一般指波长从2.5um到25um的光谱区域,中红外基频指纹吸收谱具有吸收强、谱线宽且密集的特点。分子在中红外波段的吸收一般比近红外吸收高约2个数量级(或以上),所以在中红外光谱气体探测灵敏度比近红外光谱探测的灵敏度高很多。同时特殊气体,如有机分子、氮氧化物、烯烃类气体在中红外的吸收比近红外特征更强,下图为HITRAN数据库的空气常见气体吸收谱线;中红外基频指纹吸收强有利于痕量气体的高灵敏检测。LGT-3000激光气体分析仪LGT-3000激光气体分析仪是基于TDLAS技术开发的一款原位对穿正压防爆型仪表,可以原位测量O2、CO、CO2、NH3等气体含量。此外,LGT-3000可配置ICL激光模块,采用中红外光谱,达到更低的检测限,并且能检测在近红外没有吸收光谱的一些常见气体SO2、NO、NO2等。产品特点: ◆响应时间低至1s◆双屏显示,方便光路调节观察透过率信息◆正压防爆设计,可以在爆炸性场合1区和2区使用◆采用“单线光谱”技术,测量不受背景气体交叉干扰◆一体化结构方式,无运动部件,可靠性高,稳定性好◆原位测量,无需预处理系统,避免预处理采样吸附、堵塞和器件损坏等问题,降低运行成本应用领域:该系统广泛应用于硫磺回收、烟气脱硝、燃烧控制、合成氨等领域中。
  • 守护生态环境,推动垃圾治理——GB 16889-2024《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正式实施
    2024年7月,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GB 16889-2024《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该标准于2024年9月1日正式实施,旨在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污染控制,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不断增加,填埋场作为垃圾处理的重要方式,其对环境影响不容忽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生态环境部制定了这一标准,以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及填埋技术进步。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官网标准适用范围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场的选址、设计及施工与验收、入场、运行、封场及后期维护与管理、污染物排放控制、监测、实施与监督等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标准适用于新建与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建设、运行和封场及后期维护与管理过程中的污染控制和监督管理,以及新建填埋场的排污许可证核发。新标准修订主要内容◎ 完善了生活垃圾填埋场基本设施的设计与施工要求◎ 增加了生活垃圾填埋场甲烷利用和减排的低碳运行要求◎ 调整了渗滤液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的技术要求◎ 细化了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封场及后期维护与管理期间的污染控制要求◎ 增加了生活垃圾填埋场土地开发利用的技术要求排放限值与检测方法生活垃圾填埋场浸出液污染物的控制限值、检测方法与仪器设备直接排放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检测方法与仪器设备岛津解决应对方案相关特色产品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2040 LF/2050 LF ★ 性能强大——优秀的分析灵敏度、节省氩气成本、耐受性进一步提升★ 高通量无需额外成本——快速进样功能★ 简单方便,操作无忧——智能冲洗、预设方法&维护提醒、维护简便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E-9800系列★ 四项技术联合应用,节省氩气成本★ 真空光室,开机即可快速获得良好的紫外区信号★ 方法开发助手和结果诊断功能,轻松上手仪器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AA-7800★ 灵活多样的配置,可以应对不同测试场景★ 安全性卓越,操作简便★ 设计紧凑,节省安装空间★ 支持实验室网络化管理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UV-1780★ 光谱带宽五档可调(0.5nm,1nm,2nm,4nm,5nm)★ 光学双光束,高光通量的切尼尔-特纳光学系统实现了0.05%T的低杂散光★ 主机三个USB接口,可连接电脑、打印机和USB储存器;3个I/O接口可连接各种应用附件结束语GB 16889-2024《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的实施,将为我国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管理提供更为科学、系统的指导,促进垃圾处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我们期待通过这一标准的落实,能够有效降低生活垃圾填埋对环境的影响,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本文内容非商业广告,仅供专业人士参考。
  • 《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 30问 擅自处理监测设备将受严惩
    1.目前排污许可制度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规定:国家实行排污许可制度。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废水、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也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禁止企业事业单位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向水体排放前款规定的废水、污水。《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规定: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本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以及其他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 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水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均规定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发布,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是依法明确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的指导性文件。  2.为什么我国排污许可要实施综合许可、一证式管理?  实施综合许可,是指将一个企业或者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许可在一个排污许可证集中规定,现阶段主要包括大气和水污染物。这一方面是为了更好地减轻企业负担,减少行政审批数量 另一方面是避免为了单纯降低某一类污染物排放而导致污染转移。环保部门应当加大综合协调,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不同环境要素的综合许可。  一证式管理既指大气和水等要素的环境管理在一个许可证中综合体现,也指大气和水等污染物的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各项环境管理要求 新增污染源环境影响评价各项要求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应当承担的污染物排放的责任和义务均应当在许可证中规定,企业守法、部门执法和社会公众监督也都应当以此为主要或者基本依据。  3.通过实施排污许可制如何改善环境质量?  当前我国环境管理的核心是改善环境质量。减少污染物排放是实现环境质量改善的根本手段。固定污染源是我国污染物排放主要来源,且达标排放情况不容乐观。排污许可证抓住固定污染源实质就是抓住了工业污染防治的重点和关键。对于现有企业,减排的方式主要是生产工艺革新、技术改造或增加污染治理设施、强化环境管理,排污许可证重点对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以及管理要求进行许可,通过排污许可证强化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促进企业达标排放,并有效控制区域流域污染物排放量。  《方案》提出了多项以排污许可证为载体,不断降低污染物排放,从而促进改善环境质量的制度安排。一是对于环境质量不达标或有改善任务的地区,省级人民政府可以通过提高排放标准,加严排污单位的许可排放浓度和排放量,从而达到改善环境质量目的 二是环境质量不达标地区,对环境质量负责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通过依法制定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对排污单位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 三是各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以及地方限期达标规划或有关水污染防治应急预案中枯水期环境管理要求等,针对特殊时段排污行为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在许可证中载明,使得企业对污染物排放精细化管理的预期明确,有效支撑环境质量改善。  4.排污许可制度如何实现污染物总量控制相关要求?  排污许可制度是落实企事业单位总量控制要求的重要手段,通过排污许可制改革,改变从上往下分解总量指标的行政区域总量控制制度,建立由下向上的企事业单位总量控制制度,将总量控制的责任回归到企事业单位,从而落实企业对其排放行为负责、政府对其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法律责任。  排污许可证载明的许可排放量即为企业污染物排放的天花板,是企业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指标,通过在许可证中载明,使企业知晓自身责任,政府明确核查重点,公众掌握监督依据。一个区域内所有排污单位许可排放量之和就是该区域固定源总量控制指标,总量削减计划即是对许可排放量的削减 排污单位年实际排放量与上一年度的差值,即为年度实际排放变化量。  改革现有的总量核算与考核办法,总量考核服从质量考核。把总量控制污染物逐步扩大到影响环境质量的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的范围逐步统一到固定污染源,对环境质量不达标地区,通过提高排放标准等,依法确定企业更加严格的许可排放量,从而服务改善环境质量的目标。  5.排污许可制如何与环评制度衔接?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都是我国污染源管理的重要制度。如何实现环评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的有效衔接是排污许可制改革的重点。《实施方案》中提出,通过改革实现对固定污染源从污染预防到污染管控的全过程监管,环评管准入,许可管运营。  环评制度重点关注新建项目选址布局、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排污许可与环评在污染物排放上进行衔接。在时间节点上,新建污染源必须在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 在内容要求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内容要纳入排污许可证 在环境监管上,对需要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应作为环境影响后评价的主要依据。  6.哪些企业将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在《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法律框架下,实施方案要求环保部制定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在名录范围内的企业将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名录主要包括实施许可证的行业、实施时间。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是一个动态更新名录,它将根据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和环境管理的需要进行动态更新。  名录是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按照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以及环境危害程度的大小,明确哪些行业实施排污许可,以及这些行业中的哪些类型企业可实施简化管理。名录还将规定国家按行业推动排污许可证核发的时间安排 对于国家暂不统一推动的行业,地方可依据改善环境质量的要求,优先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行业。名录的制定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对于移动污染源、农业面源,不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进行管理。  7.排污许可证的核发权限是如何规定的?  排污许可证核发权限确定的基本原则是“属地监管”以及“谁核发、谁监管”。根据《方案》,核发权限在县级以上地方环保部门。具体来看,随着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展,地市级环保部门将承担更多的核发工作。对于地方性法规有具体要求的,按其规定执行。如宁夏回族自治区已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污染物排放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对于总装机容量超过30万千瓦以上的燃煤电厂及石油化工”等重点排污单位,其排污许可证的核发权限为自治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保部将尽快制定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排污许可证的核发权限。  此外,《方案》中还明确上级环保部门可依法撤销下级环保部门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行政许可法》中可以撤销不当行政许可的各种情形,也同样适用于排污许可证的核发。  8.企业申请排污许可证应提交什么材料?  企业提交的排污许可申请材料和守法承诺书是环保部门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主要依据。企业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方案》提出,申报材料要明确申请的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和排放量。环保部正在制定排污许可管理的相关配套文件,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守法承诺书和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样本,并依据《方案》的规定,进一步细化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中企业需要填报和申请的各项内容。  9.环保部门核发许可证需要审核什么内容?  环保部门在核发许可证之前应结合管理要求和政府部门掌握的情况,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申请排污许可证的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工艺和产品不属于国家或地方政府明确规定予以淘汰或取缔的 二是申请的企业不应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建设区域内 三是有符合国家或地方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物处理能力 四是申请的排放浓度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和要求,排放量符合相关要求,对新改扩建项目的排污单位,还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的相关要求 五是排污口设置符合国家或地方的要求等。  企业提交的排污许可申请材料和守法承诺书是环保部门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主要依据,《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企业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环保部门对于申请材料完整、符合要求的企业,直接依法核发许可证。此外,核发的排污许可证是是企业排放污染物的“天花板”,是企业守法的最基本要求,满足这些要求是企业基本的法定义务,这也是排污许可证作为企业守法、政府执法、公众监督依据的由来。换言之,对于应当承担的环保责任完全相同的两个企业,不论实际排放情况如何,排污许可证核定的排放量和管理要求将会是一致的。《方案》同时还规定了,对于申请材料存在疑问、企业环境信用不好、有环境举报投诉等情况的,环保部门可开展现场核查。  10.污染防治措施发生变化是否需要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  污染防治措施是确保企业按证排污的前提和保障,但许可证制度设计中并未将其纳入许可事项,主要从鼓励企业不断提高污染治理水平的角度考虑。在不属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关规范性文件确定的重大变更的情形下,企业污染治理措施发生变化时,如果有利于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或者不增加污染物排放,这是允许的,不需要向环保部门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但需在按规定上报的执行报告中予以详细说明 如果污染治理措施发生的变化导致增加污染物排放量,企业则需要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  为较好的判断污染治理措施发生变化后环境影响变化情况,环保部门将依据排污许可证推进时间进度安排,按行业逐步出台各行业污染治理最佳可行技术指南,如果企业治理措施的变化均在可行技术范围内,且不新增污染物种类,则认为其污染物排放量在允许范围内,无需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 如不在此范围内,企业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和监测数据,并向环保部门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  11.《实施方案》发布后,地方现有已经核发的排污许可证如何管理?  由于我国现有各地方排污许可证存在许可内容不统一、许可要求不统一、许可规范不统一等问题,而本次改革的目标之一就是要统一规范管理全国排污许可证,实现企业和地区之间的公平。因此,依据地方性法规核发的排污许可证仍然有效。对于依据地方政府规章等核发的排污许可证,持证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按照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时间要求,向具有核发权限的机关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核发机关应当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数据,获取排污许可证编码,换发新的全国统一的排污许可证,从而纳入新系统进行管理。如果不能满足最新的许可要求,则应当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向核发机关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  12.排污许可证包括什么内容?  许可证主要内容包括基本信息、许可事项和管理要求三方面。  一、基本信息主要包括,排污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发证机关、证书编号、二维码以及排污单位的主要生产装置、产品产能、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与确定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信息等。  二、许可事项主要包括,(一)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 (二)排放污染物种类、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 (三)重污染天气或枯水期等特殊时期许可排放浓度和许可排放量。  三、管理要求主要包括,(一)自行监测方案、台账记录、执行报告等要求 (二)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报告等的信息公开要求 (三)企业应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上述事项中,许可事项和管理要求是企业持证排污必须严格遵守的。确有必要改变的,应办理排污许可证变更手续。基本信息中有关规模、地点及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如果发生重大变动,应当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法律义务。  13.为什么排污许可证要把生产工艺和设备等内容也载明?  首先排污许可证副本载明主要生产工艺和设备是在许可证中记录,而非进行许可。记录这些信息是出于以下四个方面的考虑。  第一,贯彻全过程控制的环境管理基本理念,将产污、治污、排污全过程纳入排污许可证的管理,载明与产污直接相关的工艺和设备信息,有利于分析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原因并及时采取有效可行的改进措施。  第二,生产工艺和装备与固定污染源污染物的产生量密切相关,同一产品采用不同工艺,其产生的污染物可能会产生数量级的差别,载明生产工艺和设备是测算污染物排放量的基础。  第三,排污许可证将许可排放量的核算细化至每一个主要污染源和排污口,而这些排污口往往与生产工艺设备具有一一对应关系   第四,对于新增污染源,生产工艺和设备源自企业的环评文件或相关申请资料,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并延续,是判断企业整个生产过程是否发生重大变更的依据之一。  14.为什么现有企业的许可限值原则上按排放标准和总量指标来确定?  企业达标排放和满足总量指标控制要求是现有企业污染治理的最基本要求,超标和超总量排放污染物将依法实施处罚,国家层面对于现有企业其许可限值按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指标来核定,即不因为实施排污许可制改革而增加对企业的额外负担,这有利于排污许可证制度顺利与现有环境管理要求相衔接,从而保障排污许可制度的有效推行,以最小的制度改革成本推进制度的快速落地,实现管理效能的提高。同时也有利于实现企业间的公平。  此外,《方案》同时也指出对于环境质量不达标或有改善需求的地区,环保部门可以通过提高排放标准、制定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等手段对排污单位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  15.地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内容如何纳入企事业单位的排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提出国家要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根据应急需要可以采取包括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的应急措施。因此在排污许可的制度设计中,要求将地方依法依规制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等文件中对辖区内企业污染物排放的具体要求纳入企业的排污许可证中,以法律文书的形式,明确特殊时期和环境质量不达标地区的企业应当承担的减排义务。  上述所指的特殊时期主要由下列文件规定:如①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可能发生重污染天气的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②国家或所在地区人民政府依规制定的冬防措施、重大活动保障措施等文件 ③地方限期达标规划或有关水污染防治应急预案对枯水期等特殊时期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等。  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国家或企业所在地区人民政府发布新的特殊时段要求的,企业应当申请许可证变更,按照新的要求进行排放。排污许可证也应当依法遵守并明确要求。  16.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什么首次核发为3年,延续核发是5年?  为结合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5年计划的制度安排,兼顾排污许可相对稳定的需要,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原则上为5年。但考虑到改革从易到难,逐步完善的需要,对于此次改革开始后首次核发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确定为3年。这主要考虑以下两个方面的因素。  第一,有利于推动改革。目前各地对现有企业核发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为1年至5年不等,且管理要求和许可内容存在较大差异,短时间内要实现全国统一难度大,需要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因此设定一个折中的有效期限有利于确保改革的正确方向。  第二,有利于对新建项目及时完善环境管理。对于新建项目,由于企业刚刚从建设期转入生产运行期,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环境管理制度、管理水平均需要不断调试与完善,对执行排污许可事项和管理要求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缩短有效期有利于企业减少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  17.环保部对于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是什么?  根据《方案》,环保部将在现有环保法律的框架体系下,以排污许可管理名录为基础,按行业分步推动排污许可证的核发。2016年率先开展火电、造纸行业企业许可证核发工作 2017年完成水十条、大气十条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许可证核发,重点包括石化、化工、钢铁、有色、水泥、印染、制革、焦化、农副食品加工、农药、电镀等 2020年全国基本完成名录规定行业企业的许可证核发。  18.为什么选择火电和造纸两个行业先行核发排污许可证?  为使排污许可制度实施之初在全国易于推行,通过行业试点工作,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行业排污许可管理经验,为在全国分批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奠定基础。环保部在选取优先试点行业时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第一是污染物排放量大,具备试点意义。火电、造纸行业分别是我国大气和水污染重点控制行业。据统计,2014年纳入环境统计的火电企业3288家,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粉尘排放量分别占全国工业排放量的40%、55.7%、16.2% 纳入环境统计的造纸企业4664家,其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占全国工业排放量的18.7%、7.9%。  第二是环境管理基础相对好。目前火电、造纸行业在自行监测开展、台账记录等方面有较好的基础 火电企业和造纸企业在原料、生产工艺等方面差异不大,便于开展排污许可证管理实践。  第三是污染物排放特征具有代表性。火电、造纸行业污染物排放种类包括废水、废气等,排污方式包含直接排放、间接排放等,通过制定排污许可技术规范,明确许可证中不同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排污方式等,为其他行业实施排污许可提供经验借鉴。  19.企业依证排污的主体责任和应尽的义务包括哪些?  排污许可证制度改革的目的之一就是要进一步厘清政府、企业之间的责任,政府对企业不再进行“家长式”和“保姆式”监督把关。企业作为排污者要承诺:依法承担防止、减少环境污染的责任 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不得无证排污 落实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和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说明污染物排放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 明确单位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环境保护责任。  《方案》结合环境治理体系和监管执法改革理念,提出排污许可制实施后,企业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企业自行申领排污许可证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二)依证自主管理排污行为的责任,(三)通过自行或委托开展监测、建立排污台账、按期报告持证排污情况等自证守法的责任,(四)依法依证进行信息公开的责任,(五)当产排污情况等发生变更时或许可证到期应自行申请变更或延期的责任。  本着诚信原则,通过承诺守法的方式,强化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逐步营造排污者如实申报、监管者阳光执法、社会共同监督的环境治理氛围,形成系统完整、权责清晰、监管有效的污染管理新格局。  20.企业如何通过自行监测说明自身污染物的排放情况?  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向社会公开污染物排放状况是其应尽的法律责任。我国的《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五十五条,《水污染防治法》的第二十三条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第二十四条均有明确规定。  自行监测结果是评价排污单位治污效果、排污状况、对环境质量影响状况的重要依据,是支撑排污单位精细化、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基础。《方案》明确了企事业单位符合法定要求的在线监测数据可以作为环境保护部门监管执法的依据。当环保部门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企业的环境管理台账、排污许可执行报告等不一致或抽查发现有超标现象时,可以责令作出说明,排污单位可以通过提供自行监测原始记录来进行说明。  21.排污许可制实施后,环保部门如何实施环境监管?  排污许可制是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基础制度,待制度完善后,对企业环境管理的基本要求均将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因此今后对固定污染源的环境监管执法将以排污许可证为主要依据。对固定污染源的监管就是对企业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的监管,具体包括对是否持证排污的检查、对台账记录的核查、对自行监测结果的核实、对信息公开情况的检查以及必要的执法监测等,通过对企业自身提供的监测数据和台账记录的核对来判定企业是否依证排污 同时也可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企业进行实测,不符合排污许可证要求,企业应做出说明,未能说明并无法提供自行监测原始记录的,政府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将抽查结果在排污许可管理平台中进行记录,对有违规记录的,将提高检查频次。环保部将研究制定排污许可证监督管理的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依证执法。  22.企业实际排放量如何确定?  实际排放量是判断企业是否按照许可证排污的重要内容,也是排污收费(环境保护税)、环境统计、污染源清单等工作的数据基础,确定实际排放量的基本原则是以“企业自行核算为主、环保部门监管执法为准、公众社会监督为补充”。具体如下:  企业自行核算为主:环保部门制定发布实际排放量核算技术规范,既指导企业自主核算实际排放量,又规范环保部门校核实际排放量,同时也可为社会公众监督提供参考。实际排放量核定方法采用的优先顺序依次包括在线监测法、手工监测法、物料衡算及排放因子法。对于应当安装而未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的污染源及污染因子,以及数据缺失的情形,在实际排放量核算技术规范中,制定惩罚性的核算方法,鼓励企业按规定安装和维护在线监测设备。企业在线监测数据可以作为环保部门监管执法的依据。环境保护部正在按行业制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点位、频次、因子、方法、信息记录等要求。企业根据许可证要求,按期核算实际排放量,并定期申报、公开。  环保部门监管执法为准:采用同一计算方法,当监督性监测核算的实际排放量与符合要求的企业在线监测、手工监测等核算的实际排放量不一致时,相应时段实际排放量以监督性监测为准。  公众社会监督为补充:环境保护部制定的实际排放量核算技术规范以及企业实际排放量信息向社会公开(涉密的除外),公众可以根据掌握的信息,对认为存在问题的进行核算、举报,提供线索。  23.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将会受到哪些处罚?  我国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无证排污的处罚包括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对不按证排污如①超标排放或者超总量排放的,将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②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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