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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健康现场调查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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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健康现场调查技术规范相关的资讯

  • 再提高光谱!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技术规范上线
    日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等要求,建立我国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指标体系和技术方法,进一步规范自然保护地调查、评估、监测等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生态环境部发布《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范》提出环境质量调查与观测指标若干,包括:一级指标4类,分别为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和声环境;二级指标6类,分别为地表水质量、地下水质量、海水质量、大气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三级指标6类119项。观测方法包含站点观测、站点取样、室内分析等。此外,《规范》在遥感监测技术方法部分指出,要综合利用地面观测获取的波谱数据、卫星遥感数据和野外调查数据,建立生态系统状况关键参数反演模型,对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的植被状况、生态系统服务等指标开展周期性观测。基于无人机、飞艇等航空遥感平台,运用高光谱、热红外等传感器,对自然保护地特定生态环境目标进行精细化提取。并且,结合地面观测与实地调查两种方式。地面观测主要指利用地面上的传感器、观测设备、综合台站开展观测,通常设置相对长期、固定的观测站点,对环境质量、气象条件、水文条件等方面指标进行定期或连续观测;实地调查主要采用固定、半固定的样地/样方/样线的方式,对调查目标进行观测,主要用于对物种、植被状况等相关指标的定期调查与观测。详情参见:1.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2.《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就《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技术规范》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问:《技术规范》制定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答:自然保护地是生态建设的核心载体、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美丽中国的重要象征,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居于首要地位。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制定相关技术标准。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是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的基础。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全面掌握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格局、生物多样性、环境质量、人类活动、自然条件与灾害等状况和动态变化情况,为自然保护地成效评估、监管等工作提供数据基础和科学依据。《技术规范》构建了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的指标体系,规范了技术方法,明确了质量控制要求,作为自然保护地制度体系的重要配套标准,可以更加规范指导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工作,获取科学、翔实的基础数据,有效支撑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状况监测评估、保护成效评估等业务,对提升自然保护地监管能力、完善监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问:《技术规范》制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技术规范》的制定主要遵循了以下4项基本原则:一是科学性。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的指标能够反映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的特征,服务于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和科学研究。二是层次性。根据目标和对象划分层次,进行逐项细化分解,明确具体生态环境指标的量化表示和获取方法,形成层次化的调查与观测技术方法体系。三是代表性。充分考虑不同类型自然保护地的特点,根据生态环境监管需求,设置必选指标和参考性指标,可以对参考性指标进行增减,科学合理的设定调查与观测方法和频次。四是可操作性。指标在满足监管的前提下,确定调查与观测的技术方法是成熟、可行、易实施的。问:《技术规范》的主要内容有哪些?答:《技术规范》规范了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调查与观测的指标、技术方法、质量控制要求等。在指标方面,包括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环境质量、自然条件与灾害和人为活动等5个方面,设置12类一级指标、24类二级指标和50类三级指标。同时,分为必选指标和参考性指标,其中,必选指标有生态系统类型与面积、植被类型、植被盖度等19类,根据不同自然保护地在类型、保护对象、所处区域生态环境等方面差异,可以自主选择参考性指标。在生物多样性方面,主要考虑了生态系统多样性和物种多样性;在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方面,主要考虑了水源涵养、防风固沙、土壤保持和碳固定等;在环境质量方面,主要考虑了水环境、海洋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和声环境;在自然条件与灾害方面,主要考虑了气象、水文、气候等自然条件,极端天气、地质灾害、火灾、生物灾害、海洋灾害等自然灾害;在人为活动方面,主要考虑了开发利用情况和污染破坏情况等。在技术方法方面,综合“天空地”各种观测技术手段的特点和优势,形成了集“遥感监测、地面观测与实地调查、资料收集与调查统计”等多种定性、定量技术方法相结合的全方位、立体化的调查与观测技术体系。在质量控制方面,规定了遥感监测、地面观测与实地调查、资料收集与调查统计等技术方法在数据质量、指标获取和成果精度等方面的质量控制要求。问:如何推进《技术规范》的实施?答:下一步,我们将做好《技术规范》宣传贯彻、加强培训、指导帮扶等工作。一是做好宣传解读和培训指导工作,组织技术专家和业务骨干开展技术规范解读和技术培训,提高各地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组织技术单位与专业技术人员为地方在方法理论、遥感监测、实地调查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强化技术交流沟通,切实推动《技术规范》落地实施,提升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能力。
  • 生态环境部发布《核动力厂运行前辐射环境本底调查技术规范》
    p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核动力厂运行前辐射环境本底调查技术规范》,此标准是由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和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起草,将于2019年1月1日实施。 /p p   此标准规定了核动力厂新厂址选址和核动力厂运行前辐射环境本底调查的技术要求 适用于大型核动力厂新厂址选址和核动力厂运行前辐射环境本底调查,小型模块化核动力厂可根据核安全和环境评价结果,做相应简化。 /p p   本标准规定的监测项目如下: br/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0/uepic/2c602321-655f-4e72-bf9e-24e04bf34173.jpg" title=" 监测项目.jpg" alt=" 监测项目.jpg" /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全文: img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style=" font-size:12px color:#0066cc "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810/attachment/08abf2e2-1e29-499c-8b7a-b0a6b080e505.pdf" title=" HJ968-2018 核动力厂运行前辐射环境本地调查技术规范.pdf" HJ968-2018 核动力厂运行前辐射环境本地调查技术规范.pdf /a /p p br/ /p
  • 环保部发布《儿童土壤摄入量调查技术规范》标准 涉ICP/ICPMS等
    p   为评估环境污染对我国人群健康的影响,环境健康调查是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在环保法、土十条等多项文件中被提起。然而我国具体的环境健康评估方法和标准确很少,为弥补这一空白,环保部下达了多项标准编制任务。 /p p   经过两个月的征求意见期,环保部终于正式发布《儿童土壤摄入量调查技术规范 示踪元素法》。本标准规定了儿童土壤摄入量调查的工作程序、调查内容、调查方法和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铝、铈、钪、钒和钇为示踪元素,采用示踪元素法对3~17岁人群开展的土壤摄入量调查。 /p p   此标准主要分析的样品包括土壤、食物、尿液和粪便,分析方法主要参考HJ/T166、HJ776、HJ700、GB5009.268等标准,涉及的仪器包括微波消解、ICP-AES和ICPMS等。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标准全文: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712/ueattachment/a74a8858-f88d-46a3-a7c2-f852ba742e65.pdf" HJ 876—2017 儿童土壤摄入量调查技术规范 示踪元素法.pdf /a /p p br/ /p
  • 地下水现场必检项目如何选仪器?——《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解读
    一、背景介绍地下水的利用与开采是工业用水的重要来源,为了保护地下水水质和防治地下水污染,做好地下水环境的监测工作是重中之重。《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为首次修订,将于于2021-03-01 实施。在《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2004)的基础上,结合十余年地下水污染物监测方法的更新情况和全国实际应用经验进行修订完善,增加了监测井布设、建设和管理等适应当前地下水环境监测需求的内容。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地下水环境监测工作,为水污染防治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标准介绍1.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地下水环境监测时的气温、地下水水位、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氧化还原电位、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等监测项目为每次监测的现场必测项目。2.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检测指标推荐分析方法(部分)序号检测指标推荐分析方法1浑浊度散射法2pH玻璃电极法3. 《地下水质检验方法》(DZ/T 0064系列)序号检测指标分析方法标准名称1电导率电极法DZ/T 0064.7-19932氧化还原电位电极法DZ/T 0064.7-1993 三、仪器配置方案●《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要求的必检项目:气温、地下水水位、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氧化还原电位、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等。●“雷磁”提供2种现场检测方案:方案1:配置便携式检测箱,现场取样检测。检测箱配置满足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氧化还原电位、浑浊度的测量,可以选配嗅和味、肉眼可见物的检测配置。方案2:配置便携式检测箱,现场原位检测。检测箱内置DZB-715便携式原位水质检测仪和配套试剂,可以直接投入监测点进行原位测定,满足水位、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氧化还原电位和浑浊度的原位检测。现场必检项目雷磁仪器配置方案测试项目检测方法现场监测仪器型号及名称(方案1)现场监测仪器型号及名称(方案2)水位//DZB-715型原位水质监测仪水温电极法DZB-718L型便携式多参数分析仪(选配ORP电极)pH玻璃电极法氧化还原电位电极法溶解氧电极法电导率电极法浑浊度散射法WZB-175型便携式浊度计注:其他监测项目,请联系销售获取具体方案
  • 新规范来了!聚光科技携手自主孵化子公司双谱科技全流程参与《车载水质污染监测溯源系统技术规范》编制
    9月22日,由聚光科技携手自主孵化子公司双谱科技参与编制的团体标准T/AHEPI 0010—2023《车载水质污染监测溯源系统技术规范》发布。该规范由大地安柯(合肥)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双谱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大学、南开大学、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农林大学、安徽大学、合肥综合性科学中心环境研究院、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中科智慧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共同起草完成。技术规范规定了车载水质污染监测溯源系统的方法原理和测定范围、设备与装置、检测方法和性能指标、实施步骤、溯源流程和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适用于对江河湖库、工业园区、重点水源地等领域开展的应急监测和污染溯源及入河/湖排口精细指纹调查及痕量新型污染物监测。T/AHEPI 0010—2023《车载水质污染监测溯源系统技术规范》水质有机物与重金属特征因子溯源移动实验室双谱科技水质有机物与重金属特征因子溯源移动实验室完全符合技术规范。溯源车基于SPME 前处理技术、全二维气相色谱-飞行时间质谱联用技术、水质重金属XRF监测等技术,可以实现水中上千种有机物和四十余种重金属元素的高精度测量。针对不同场景提供合理溯源路线,结合多种溯源算法,追溯污染迁移过程,识别水中污染来源。水质有机物与重金属特征因子溯源移动实验室GC×GC-TOFMS 3000W水中VOCs/SVOC在线监测全二维色谱质谱系统 可实现上千种水中有机物组分分离检测; 超高灵敏度,检出限低至ppt级; 丰富四维图谱信息,指纹特征表征全面,实现精准溯源; 多种进样方式结合,适用于在线、离线、应急等多场景;XRF-3000水质重金属在线监测系统 广谱监测,可同时监测40余种重金属元素; ppb级别检测限,满足地表水Ⅰ类监测需求; 自动标定; 维护简单,无二次污染;SIA-3000常规水质在线分析系统小型模块化、体积小,重量轻,便于运输安装与集成;多种量程可选,实现自动量程切换,适应多变工况需求;连续测量、周期测量、远程触发测量等多测量模式;周期自动清洗、周期自动标准标定,提升仪器可靠性;水质污染溯源分析软件 海量特征污染物排放指纹谱库及质谱信息自建库; 样品信息管控系统,保证样品信息追踪及结果可靠; 高精细指纹匹配及相似性算法,快速摸清污染源头; 水体污染物传输分析,立体展示污染物迁移转化规律;溯源流程溯源流程以“查-测-溯”为重点,依次制定溯源方案、开展溯源分析、呈现溯源结果、校验溯源结果,为“管”提供基础数据和技术支撑。“查”:摸清污染底数,构建基础信息库;“测”:科学合理布点,全面监测污染物;“溯”:融合溯源算法,快速精准溯源;“管”:提供排污名单,协助制定管控策略;溯源案例① 某流域氮磷超标溯源浙江某水质监测站监测到流域断面总磷含量升高。双谱科技根据站点周边污染源整体分布情况,设置采样点位,通过溯源移动实验室进行总磷浓度及有机成分分析,并进行污染溯源。采样点5至采样点1 TP浓度逐渐升高,经水质监测站后降低。其中采样点5至采样点4 TP出现突升。水样中有机物种类数量与TP浓度变化一致。根据有机物二维图谱显示,采样点4、采样点3和采样点1分别出现了TP升高的伴随物质,且物质存在差异,说明这两处分别存在影响TP浓度的排放源。经分析,伴随物质主要为药物合成中间体,对比周边污染源排放信息,锁定影响源为A医药企业及B生物公司。② 某河道死鱼事件应急溯源某医药化工园区周边河道,出现死鱼现象,周边伴有密集浮藻。双谱科技受业主委托出动溯源移动实验室至现场,分别从该河道死鱼点以及其上、下游设点取样,对比指纹差异,分析特征物质,溯源排污单位。对比上、中、下游水质有机指纹图谱发现,在中游(死鱼事件点位)污染物丰度最高,且出现明显指纹。死鱼点及上下游水中有机物分析全二维图谱根据周边企业排污许可信息披露的工艺过程中的原辅料信息,对比非靶向扫描结果,识别到A制药科技有限公司原辅料对三氟甲氧基苯胺在环境样本中检出。对三氟甲氧基苯胺MSDS信息危险性概述-健康危害-急性毒性(经口) 第3级 ;急性毒性(经皮) 第2级 ;皮肤腐蚀/刺激 第2级 ;严重损伤/刺激眼睛 第1级 。关于双谱聚光科技自主孵化子公司双谱科技是一家以产品技术研发为核心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以全二维色谱飞行时间质谱/离子迁移谱技术为特色,专注于解决复杂体系中有机及无机组分高精准检测难题,打造集复杂样品前处理、多维分离、高端检测器和高维数据分析为一体的多维分析技术完全自主研发的高科技公司。在大气光化学、恶臭异味、化工园区、工业过程、食品药品、公共安全、生命健康等领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专业化的科学分析解决方案。
  • 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遥感调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发布
    近日,为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规范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工作,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标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遥感调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规则》要求,发布公开征求意见。此标准为首次发布,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主要起草单位为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规定了利用卫星、无人机等遥感技术对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遥感调查的工作 流程、数据准备、遥感分析、线索筛查、线索生成、成果归档等相关要求。此标准适用于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遥感调查,发现执法线索,建立执法线索清单。具体内容如下:1.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遥感调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2.《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遥感调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 专家呼吁:土壤修复应加强监测仪器技术规范
    p   《土壤污染的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发布一年以来,国家正在加快法律法规、标准的制定工作。“顺利的话,经过全国人大的审议,新修订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可能会比我们预料的时间更快一点出台。”在日前召开的中国可持续环境修复大会上,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研究员林玉锁表示。 /p p   土壤治理修复政策的频繁出台,市场的需求,也带动了相关行业的发展。据预测,土壤修复行业将成为“十三五”期间发展空间最大的环保细分行业之一,市场空间或高达4.6万亿元。且由于环境治理具有长期性,土壤修复行业有望长期热度不减。 /p p   为此,很多相关企业希望借机在土壤修复领域大干一场。根据我国土壤修复的实际情况,掌握先进的土壤修复技术和场地调查检测技术成为企业进入土壤修复领域的一个入口。 /p p    strong 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可持续修复 /strong /p p   修复技术是修复行业普遍关注的重点,然而一个全面、系统、切合实际的修复方案其实更为重要。我国涉足土壤修复领域的时间还非常短,“绿色可持续修复”这个概念也是从国外引进的。 /p p   所谓绿色可持续修复,美国环保署(EPA)给出的定义是:一种考虑到修复行为造成的所有环境影响而能够使环境效益最大化的修复行为。 /p p   “在众多污染地块需要修复的情况下,能够利用的资源很有限,所以从顶层设计到项目实施都要优化资源配置,把钱用得最有效,把最需要挪移的风险去除掉。”清华大学副教授侯德义在介绍绿色可持续修复的核心时说。 /p p   侯德义强调,基于全生命周期的决策对于绿色可持续修复极为重要。“在修复领域,传统的决策过程主要是关注修复场地本身,想办法降低污染物浓度。新的可持续修复则是越来越多地考虑修复场地以外的影响。比如使用的修复试剂生产过程中造成的环境影响,在填埋处理中将污染土壤运出场地对交通、埋场长期的影响等。”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他表示,目前我国不少项目在场地调查方面的工作还存在明显不足,导致修复方案存在过度修复问题。“过度修复往往由于场地调查的精度不够,导致修复的范围扩大化。另外,还存在某些地块有污染,但是并没有发现的情况。” /span /p p   对此,他建议对污染场地进行精确修复,避免过度修复。 /p p   在技术方案的选择上,侯德义认为,针对不同的场地,应当在具有技术可行性的方法中选择,而没有一个方法对所有的场地都是可行的。所以在修复领域对场地的特性要准确把握,在此基础之上才能做好绿色可持续修复。 /p p   绿色可持续修复理念要求秉持绿色理念,从环境保护和人体健康的角度出发,选择最佳的修复技术和方案。至于何种技术算是绿色修复技术,业界共识为:对环境的影响可以降低到最小程度,将节能减碳及扩大回收植入修复技术的设计及执行,如植物修复技术、生物修复技术、修复土壤的再回收使用或者物化生物联合修复技术等,都可以称之为绿色可持续修复技术。 /p p    strong 热脱附修复污染土壤获快速发展 /strong /p p   践行绿色可持续理念,有些企业已经在行动。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能环境)董事长李卫国表示,在环境修复领域,企业参编多项污染场地修复行业技术和产品标准,并且在项目中践行绿色可持续修复理念。比如,高能环境承建全球最大的污染场地原位热脱附项目——江苏苏州溶剂厂原址北区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 /p p   原位热脱附技术,作为一项绿色可持续修复技术,自1985年美国EPA首次将其采纳为一项可行的修复技术起,即被国外广泛应用于处理挥发性和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土壤、污泥、沉淀物、滤渣等污染场地的修复。另外,热脱附技术对于处理一些突发性的有机污染环境事故,如由于意外泄露、倾倒而发生的突发性土壤污染事故的应急修复也是一种不错的技术方案。 /p p   “作为一种热处理技术,通过加热把污染物从土壤中脱附出来,这种技术在原理上并不复杂。但这种技术的先进性,关键表现在实际工程中的应用,工程应用的过程和经验是最重要的。”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研究员龙涛说。 /p p   他表示,不是说有了污染场地、有了设备就可以用好技术,而是能不能将实际经验应用到修复的工程中去。所以,我们在引进技术的时候,一定要与实际的工程结合,要通过工程化应用,把先进技术真正转化为应用成果。 /p p   据介绍,高能环境通过对技术的改进,其系统优势正在与苏州合作的治理项目中发挥重要作用。其技术优势为永久性去除污染物、无二次污染、可创造二次效益、可达到不同程度的处理效果、分阶段分离不同污染物、处理范围大等。 /p p    strong 标准体系有待建立 /strong /p p   技术转化难题之外,目前我国污染场地修复尚未形成明确的标准体系,这对于投身该领域的企业也是一个困难之处。 /p p   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院长姜林表示,在场地调查与监测方面,目前只有三个标准,这三个标准很难支撑现有的污染场地调查。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他认为,现在的主要问题有三个:只有场地的调查,对污染场地的采样、监探,包括快速监测仪器的使用、地下水监测井的建设等,都缺乏相应的技术规范 我国风险评估方法过于保守,难以客观评价风险 修复技术方面也缺少技术规范。 /span /p p   这一系列的问题有待国家出台更详细的政策,规范修复技术、建构层次化风险评估体系等。 /p p   如何建立健全可持续土壤修复体系。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姜林建议:建立相应的修复技术的应用技术规范 建立制定修复过程建设运行维护等相关标准 制定针对二次污染的相关技术标准,防止污染场地修复过程中的二次污染 建立合理的修复效果的评估,包括引入统计分析进行污染场地效果的评估 研究制定绿色可持续修复技术标准等等。 /span /p p   “随着《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出台,检测标准体系等相关领域也将受到资本的重点关注,标准一旦确立,将引导行业向更规范的方向发展,一些具有技术优势的企业可能会因此受益”。他说。 /p p   今年被业界称为“土壤修复环境政策爆发年”,这些即将出台的政策是否能解决上述问题?我们拭目以待。 /p
  • 时隔二十年,《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标准迎来首次修订!
    为规范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12日。本标准规定了土壤环境监测的监测方案编制、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点位布设、样品采集、样品制备、样品流转、样品保存、样品分析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技术内容。本标准是对《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的修订。本标准首次发布于 2004 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本次为第一次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修订了不同监测单元的点位布设方法。——修订了采样方法,完善了检测无机项目样品的表层采样方法,补充了检测有机项目样品的采样方法。——细化了样品制备过程,补充了样品制备环境要求、质量控制内容和检测有机项目的样品制备内容。——完善了土壤样品库的建设和管理。——完善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内容,更新了质量控制结果的评价标准。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废止。项目承担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西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编制组主要成员:杨 楠、周笑白、李名升、乔支卫、李 炜、夏 新、彭刚华、封 雪、陆 英、张丽丽一、适用范围HJ/T 166-2004 中适用范围为“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区域土壤背景、农田土壤环境、建设项目土壤环境评价、土壤污染事故等类型的监测”。修订稿适用范围为“本规范适用于土壤环境监测,包括区域土壤环境、污染源周边土壤环境、饮用水源地周边土壤环境和土壤环境污染事故等类型的监测。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测样品采集、保存、流转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参照本标准执行。”修改依据:HJ 25 系列标准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对建设项目土壤环境监测及评价进行了规定,修订稿删除建设项目土壤环境评价,仅对其引用 HJ/T 166-2004 的内容提出可参照本标准执行。《区域性土壤环境背景含量统计技术导则(试行)》(HJ 1185-2021)已对区域性土壤环境背景含量统计方法及相关点位布设技术要求进行了规定,修订稿与其有效衔接,不做独立章节介绍,确保与已有标准不重复、不冲突。HJ/T 166-2004 中规定内容包括“土壤环境监测的布点采样、样品制备、分析方法、结果表征、资料统计和质量评价等技术内容”;修订稿中补充完善为“土壤环境监测的监测方案编制、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点位布设、样品采集、样品制备、样品流转、样品保存、样品分析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技术内容”,正文中也相应进行了结构调整和内容补充。二、修订的主要内容HJ/T 166-2004 包括 13 个部分内容:1 范围、2 引用标准、3 术语和定义、4 采样准备、5 布点与样品数量、6 样品采集、7 样品流转、8 样品制备、9 样品保存、10 土壤分析测定、11 分析记录与监测报告、12 土壤环境质量评价、13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有关章节。本标准删除的原标准内容主要包括:5 布点与样品数量中简单随机和分块随机的布点方法,实际工作中一般不采取简单随机方法,且很难掌握土壤变异性特征无法开展分块随机布点。10 土壤分析测定中“10.2 样品处理”,分析方法规定样品前处理要求,根据选择的分析方法执行相应要求即可。12 土壤环境质量评价,相关内容将另行出台标准。13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中(1)“13.2.4 土壤标准样品”,土壤标准样品为一般常识性词汇且在《土壤环境 词汇》(HJ 1231-2022)中已作规定。(2)“13.2.5 监测过程中受到干扰时的处理”,HJ/T 166-2004 主要要求突发客观情况时进行重测,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 630-2011)和分析方法标准中细化了仪器定量校准、校准曲线、仪器稳定性等检查要求,也包含了检测过程受到干扰的处理内容。(3)“13.3 实验室间质量控制”,HJ/T 166-2004 主要要求应开展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活动,以保证数据可靠性。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 630-2011)]中对外部质量控制已做相关规定。(4)“13.5 测定不确定度”,《测量不确定度评定和表示》(GB/T 27418-2017)已做相关规定。本标准增加的主要内容包括:监测方案编制、监测单元划分、点位现场核查、点位确认、挥发性有机样品采集、样品制备环境要求、检测有机项目的样品制备和各环节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内容。三、术语和定义HJ/T 166-2004 有 9 个术语和定义,修订稿有 2 个。具体理由包括:a) 删除“土壤”“土壤背景”“农田土壤”“土壤采样点”“土壤剖面”“土壤混合样”和“监测类型”7 个定义。我国当前土壤环境管理分类发生变化,主要监测类型可以分为农用地监测、建设用地监测、区域土壤背景含量统计监测、工业企业周边土壤监测、未利用地预防保护监测和土壤污染事故监测等,根据适用范围,修订稿对区域和污染源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提出普适性要求,不需再针对“土壤”“土壤背景”和“农田土壤”定义(在 GB 15618和 HJ 1185中已定义);“土壤采样点”“土壤剖面”和“土壤混合样”18属于常识性术语,随技术内容在文本中给予介绍;“监测类型”与适用范围一致,不再赘述。b) 保留“土壤环境”和“监测单元”2 个定义。“监测单元”含义与《区域性土壤环境背景含量统计技术导则(试行)》(HJ 1185-2021)中“调查单元”含义类似,参考《区域性土壤环境背景含量统计技术导则(试行)》(HJ 1185-2021)后修改为“监测区域按照行政区域、地形、流域、成土母质(岩)、土壤分类、土地利用类型、环境影响等划分的空间单元。同一监测区域,可叠加多种类型监测单元。同一监测单元,可能在空间上不连续分布”,并在 6.3.1 中对监测单元划分方法做了详细介绍;“土壤环境”定义保证不变。附:1.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2.《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等两项环保标准发布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评价工作,环境保护部批准《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等两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 663-2013);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的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工作,保证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结果的统一性和可比性,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的范围、评价时段、评价项目、评价方法及数据统计方法等内容。本标准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将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环境保护要求适时修订。   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HJ 664-2013)。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强空气污染防治,规范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原则和要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数量、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开展监测项目等内容。本标准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将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环境保护要求适时修订。   以上标准自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16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批准《超声功率计量器具检定系统表》等16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发布实施。  在几何量计量领域,制定发布JJF1978—2022《球杆仪校准规范》。球杆仪是一种高精度测量设备,可快速、便捷地检测数控机床两轴联动性能和动态轮廓精度,广泛应用于高端机床、飞机制造、智能制造等先进制造产业。该规范的发布与实施将有效解决球杆仪的量值溯源问题,为提高我国制造业的计量能力,促进计量支撑制造业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在流量计量领域,制定发布JJF1971—2022《叶轮式风速计校准规范》。叶轮式风速计是风速测量仪器,广泛应用于国防、疾控、消防、厂矿、医药卫生等行业领域。该规范的发布填补国内空白,改变了叶轮式风速计长期以来缺乏相应计量技术规范的状况,确保叶轮式风速计校准工作有据可依,该规范的实施将有助于叶轮式风速计产品质量提升,最终保证应用于各行业领域叶轮式风速计的量值准确可靠。  在声学计量领域,修订发布JJG2050—2022 《超声功率计量器具检定系统表》(代替JJG2050—1990)。超声功率是诊断、理疗与治疗超声设备中的重要参数,直接关系临床应用的安全性和准确性,是医用超声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关键参数,也是声学领域国际关键比对的基本物理量之一。该检定系统表的修订发布将更好规范医用超声设备的计量性能,为声功率的准确测量和服务医用超声产业提供基础支撑。  在光学计量领域,修订发布JJG1035—2022 《通信用光谱分析仪检定规程》,制定发布JJF1975—2022《光谱辐射计校准规范》和JJF1976—2022《平均颜色温度标准灯校准规范》。此次制修订的光学计量领域技术规范,将更精准有效地保障光通信、光谱辐射及相关领域中的光谱特性量值的统一与准确。尤其是《平均颜色温度标准灯校准规范》,为电光源产品颜色参数的检验检测及照明舒适度评价提供支撑,有助于健康照明产品的评价、推广和应用。  在电离辐射计量领域,制定发布JJF1979—2022《放射性惰性气体监测仪校准规范》。该规范的发布与实施,为放射性惰性气体监测仪的计量特性校准提供统一、规范、科学的技术依据。为保障放射性惰性气体活度监测结果的准确可靠、提升核设施气态流出物排放量监管、推动放射性惰性气体监测仪技术国产化提供计量支撑。  在环境化学计量领域,制定发布JJF1977—2022《水中挥发酚在线监测仪校准规范》。规范的发布与实施为仪器厂家和使用者提供了详细的校准方法和量值溯源依据,对保障仪器品质,进一步完善水质自动监测质量体系,提升环境预警监测能力建设有重要意义。  在电磁计量领域,修订发布JJG1148—2022《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检定规程》(试行)和JJG1149—2022《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检定规程》(试行),本次修订提高了规程的适用性和现场检定效率,明确电动汽车充电桩(充电机)的计量要求,推进电动汽车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在时间频率计量领域,制定发布JJF1980—2022《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时间参数校准规范》。规范为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中时间参数的校准提供技术依据,下一步的实施将有效解决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时间量值溯源难题,保障其系统时间的准确可靠,为公平、公正执法提供取证依据,助力智慧交通标准化、规范化。  在生物计量领域,制定发布JJF1972—2022《负压救护车医疗舱性能参数校准规范》、JJF1973—2022 《移动生物检测实验舱性能参数校准规范》和JJF1974—2022《生物降解试验中接种物活性定量测量方法》。规范为负压救护车医疗舱和移动生物检测实验舱计量性能的日常校准提供了方法指导,也为质量控制和日常维护提供了技术支撑。规范的发布和实施将有效支撑新冠肺炎等重大危害公共生物安全疫情的防控,保证化学品生物降解性数据质量符合全球化学品管理要求。  在医学计量领域,修订发布JJG 892-2022《验光仪检定规程》(代替JJG 892-2011)。此次修订将为验光仪的强制检定工作提供更加完善的技术手段和法规依据,确保验光仪各项功能参数测量准确,有效支撑教育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切实发挥计量在防控近视、保护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方面的基础保障性作用。  在新材料与纳米计量领域,制定发布JJF1981—2022《纳米压入仪校准规范》。该规范的发布与实施,为微纳米薄膜材料和器件在研发和产业应用中使用纳米压入仪,对被测对象的力学性能测量的准确性和结果等效可比提供法制依据和规范指导,为促进微纳米薄膜材料和器件在相关产业的应用提供计量支撑。
  • 国家环保标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发布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止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国家环保部制定并批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 589-2010)   该标准规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的布点与采样、监测项目与相应的现场监测和实验室监测分析方法、监测数据的处理与上报、监测的质量保证等的技术要求。   该标准适用于因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危险化学品或危险废物以及意外因素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而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大气和土壤环境等的应急监测。   该标准不适用于核污染事件、海洋污染事件、涉及军事设施污染事件、生物、微生物污染事件等的应急监测。   该标准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 全国生态环境监管专用计量测试技术委员会关于征集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立项需求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按照《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中“健全国家环境监测量值溯源体系”的要求,在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共同指导下,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合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申报成立了全国生态环境监管专用计量测试技术委员会(MTC41),秘书处设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主要负责生态环境监测专用仪器所需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的制修订工作。为进一步服务污染源在线监测计量管理需求,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测计量技术规范体系,本委员会拟加强污染源在线、现场监测设备的检定规程、校准规范的制修订工作,确保重点在线、现场监测仪器计量检定/校准有规可依。现向全社会征集污染源在线、现场监测设备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立项需求(附件),请相关单位结合工作需求,积极填写调查表,并于2021年8月20日前发送至本委员会秘书处电子邮箱(secretary@cnemc.cn)。 联系人:王瑜 联系电话:010-84943156附件: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立项需求调查表全国生态环境监管专用计量测试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 环境计量委组织召开8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预审会
    4月24日至26日,全国生态环境监管专用计量技术委员会(MTC41,以下简称环境计量委)对及即将报审的8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在浙江杭州进行了集中研讨及预审工作,8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项目负责人、项目主审专家、环保跟踪专家、相关行业专家参加会议。环境计量委2021年共获批立项8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涉及PM2.5污染治理急需的环境空气臭氧前体物、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系统,以及污染源执法监测急需的烟气预处理装置和水质自动采样器校准规程/规范,8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均已于2022年发布征求意见稿。   预审会分组对8个国家计量技术规范进行预审,分为环境空气组、污染源组、名词术语组三个小组。会上,委员、起草小组、行业专家对规范进行研讨及预审,针对规范的重要内容,重大技术问题,不确定度分析报告,征求意见反馈情况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并完成送审意见。下一步,环境计量委秘书处将与各承担单位继续推进8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制订进度,力争于2023年底通过委员会终审后报批。同时,环境计量委也将按照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和生态环境部监测司的要求,推进2022与2023年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制定项目的编制工作,并统筹谋划急需的生态环境监测自动、现场、在线监测仪器计量技术与规划体系,提升重点仪器的准确性和计量溯源性。
  • 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境统计技术规范 排放源统计(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由于现行《环境统计技术规范 污染源统计》(HJ772-2015)在统计范围、流程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都已不能满足新要求和工作需求。为进一步做好排放源统计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对 HJ772-2015 进行了修订,形成《生态环境统计技术规范 排放源统计(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周五)。本标准规定了排放源统计调查设计、数据采集、数据汇总和报送、数据审核、质量控制、报告编制的一般原则及方法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排放源统计。标准中规定了调查范围包括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移动源,以及实施污染物集中处理(置)的污水处理单位、生活垃圾处理单位、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置)单位等。调查内容是全国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及治理情况。调查指标的分类与 HJ772-2015 基本相同,包括基础信息指标、生产台账指标、污染治理指标、污染物/温室气体产生与排放指标4类。附件:生态环境统计技术规范 排放源统计(征求意见稿).pdf编制说明.pdf意见征集.docx
  • 农贸市场新冠病毒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发布 这些仪器必不可少
    p   日前,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印发农贸(集贸)市场新型冠状病毒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通知。通知详细描述了样本要求、采样方法、样本分装和保存、检测等各环节的注意事项,并明确了每一步的实验步骤、防护措施、所需的仪器及相关设备:比如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zc/879.html" target=" _blank" 核酸提取仪 /a 、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zc/879.html" target=" _blank" 实时荧光定量PCR /a 、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zc/164.html" target=" _blank" 离心机 /a 、病毒采样箱、病毒采样管、气溶胶采集器、样品记录单、手消设备、洁净采样袋、冰袋、高危险生物样本转运箱和生物安全垃圾袋等& #8230 & #8230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农贸(集贸)市场新型冠状病毒环境监测 /strong strong 技术规范 /strong /p p   农贸(集贸)市场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点场所,加强对农贸(集贸)市场新冠病毒环境监测,对于深入开展病毒溯源和疫情防控意义重大。为科学规范指导开展农贸(集贸)市场新冠病毒环境监测工作,特制定本技术规范。 /p p   一、监测对象 /p p   监测重点为具备区域辐射能力的大型农贸(集贸)市场,特别是包括冷冻、冷藏功能的肉类和海鲜水产交易摊位,或者存在潮湿、密闭空间的市场。 /p p   二、监测内容 /p p   (一)市场内重点摊位的设施、用具表面病毒检测。重点对摊位台面、面板、地面、把手,以及各种制作和使用器具等表面,包括脱毛或切割机械、刀具等,采集拭子样本。 /p p   (二)市场内重点摊位从业人员咽拭子、衣物表面、手部病毒检测。对处于工作状态的从业人员手部表面,采集拭子样本。 /p p   (三)市场内重点摊位存放食品的冰箱、冷藏柜内部表面病毒检测。对储藏食物过程中经常触及的冰箱、冷藏柜内表面,采集拭子样本。 /p p   (四)市场内销售的肉、禽类和海鲜水产类食品的病毒检测。对市场内销售的食品应当按照无包装食品和有包装食品加以区分,其中有包装类食品重点是需要冷藏运输的肉、禽类和海鲜水产类食品,采集拭子样本。 /p p   (五)市场内排水系统中污水的病毒检测。重点包括市场内海鲜水产、肉禽类产品摊位来源的污水,采集拭子样本或污水样本。 /p p   (六)市场内公共空间中人员接触较多的部位,包括主要进出口的电梯按钮、楼梯扶手、门把手表面,茶水间、卫生间等公用设备设施表面,潮湿的公共通道和卫生间地面、墩布池等采集拭子样本。 /p p   (七)市场内经常性跨区域移动的工具或物品,包括垃圾车、垃圾桶、墩布等清洁工具,转运物品的拖车等,采集拭子样本。 /p p   (八)市场内工作人员聚集、通风不良的环境,包括办公室、工具间、休息间、局部交易环境等环境拭子及气溶胶样本。 /p p   三、样本采样 /p p   (一)样本要求。 /p p   1.从业人员咽拭子、手部、衣物和其他物体表面拭子样本:要求用病毒采样管中的病毒保存液,充分浸润采样棉签后,对拟采集的手部或物体(包括公共通道的地面)的表面重复涂抹、涮洗3次以上。同时要满足对采样对象表面,进行多点分布式采样。 /p p   2.食品表面拭子样本:食品样本不可直接进行采集,应当首先将拟采集的食品小心分离,并存放于洁净采样袋后,再进行拭子样本的采集。要求用病毒采样管中的病毒保存液,充分浸润采样棉签后,对拟采集食物样本的表面重复涂抹、涮洗3次以上。同时要满足对样本表面,进行多点分布式采样。 /p p   3.污水样本:按照市场内排水系统分布情况,选取2-3处污水采样位置,重点为内部管网汇集处、水流方向的下游或与市政管网的连接处。采集拭子样本要求,用采样棉签浸入污水中,使其吸附污水并在采样管中对涮洗3次以上。采集污水样本要求,用聚乙烯塑料瓶收集30-500mL污水水样 大于500mL体积的污水采集可以使用聚乙烯塑料桶或现场水样专用富集设备。同时要满足对污水采样位置,进行多点分布式采样。 /p p   4.动物样本:对于活体动物,可分别用采样棉签采集其体表拭子、口咽拭子和肛拭子,也可以采集其排泄物或分泌物样本,并在记录单上进行相应记录。对于以经过剥皮等处理的动物样本,分别用棉签采集其体表和体腔拭子样本,要求用病毒采样管中的病毒保存液,充分浸润采样棉签后,对拟采集食物样本的表面重复涂抹、涮洗3次以上。同时要满足对样本表面,进行多点分布式采样。 /p p   5.其他器具:笼具或鱼缸等装运、养殖动物的容器,需首先观察或了解该容器具体存放、养殖过的动物类型,采集容器内壁拭子样本或内容物液体样本。 /p p   6.人员聚集、通风不良的局部交易区域、办公室、休息间等环境采集气溶胶样本。 /p p   (二)采样方法。 /p p   1.采样周期:对重点大型集贸市场(特别是销售生鲜类产品的市场)按照1次/周,对其余需要监测的集贸市场按照1次/月的频次进行病毒监测。 /p p   2.采样实施:现场采样由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参与完成,采样时应当穿戴防护服、防护口罩、鞋套和医用一次性手套。采样过程需开启现场采样视频记录设备。 /p p   3.采样装备:病毒采样箱、病毒采样管、气溶胶采集器、样品记录单、手消设备、洁净采样袋、冰袋、高危险生物样本转运箱和生物安全垃圾袋等。 /p p   4.采样记录:样本信息应当包括样本采集的采样时间、地点、集贸市场名称、摊位编号、采样类型、样本编号以及采样人等信息。 /p p   5.采样操作:采样开始前,要求穿戴防护服、口罩、鞋套和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进入采样现场,并使用手消进行手部消毒。拭子样本采样过程中,采样棉签只能接触当前采集的样本,避免触碰到其他物体。污水样本采集前,先充分搅匀,然后取样。污水分三层以上,不能搅匀时,可按各层量的多少的比例分层取样。气溶胶样本采集使用气溶胶采集器,设定采集高度、空气通量和采集时间,进行气溶胶采集,将采集后的吸收液或滤膜放置在特定的低温容器进行转运。采样结束后,清理废弃物后离场。 /p p   6.样品转运:采集样品连同采样记录单应当在24小时内运送至当地指定的病毒监测机构进行检测,样本建议冷藏存放于高危险生物样本转运箱中,并由专人、专车进行转运。 /p p   四、检测 /p p   (一)样本分装和保存。 /p p   1.样本分装:标本采集后应当在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生物安全柜内分装,但个人防护装备参照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的防护要求。所有采集对环境标本应当分装到大小适合的带螺旋盖内有垫圈、耐冷冻的样本采集管里,按照1000ul/管进行分装。容器(采集管)外注明样本编号、种类及采样日期。用于后续核酸提取和病毒分离等实验室检测工作。 /p p   2.样本保存:用于病毒分离和核酸检测的标本应当尽快进行检测,能在24小时内检测的标本可置于4℃保存 24小时内无法检测的标本则应当置于-70℃或以下保存(如无-70℃保存条件,则于-20℃冰箱暂存)。 /p p   (二)污水水样前期处理。使用离心技术去除污水中杂质。先打开低温离心机,待温度降至4℃左右,建议4654离心力离心30分钟,取上清。再使用膜吸附技术或超滤技术进行上清液的浓缩。 /p p   (三)核酸提取。新型冠状病毒的常规检测方法是通过实时荧光RT-PCR鉴定。任何新型冠状病毒的检测都必须由经过相关生物安全及技能培训的人员进行操作。对已经灭活的样本,应当在生物安全二级(BSL-2)实验室内,使用自动化核酸提取仪,配套核酸提取试剂盒进行病毒核酸的提取。核酸提取后,应当将核酸产物进行分装,用于后续核酸实时荧光定量(RT-PCR)及深度测序。核酸提取操作参考相关厂家试剂盒说明书开展。 /p p   (四)实时荧光定量PCR。在BSL-2实验室中对所有已提取的核酸样本,应当用经CFDA批准的RT-PCR诊断试剂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以保证实验结果的正确可靠。RT-PCR反应体系和操作参考相关厂家试剂盒说明。每一次RT-PCR反应均应当设置阴性对照、阳性对照和无模板空白对照,以确保扩增体系工作正常。 /p p   五、实验室生物安全 /p p   实验室安全级别参照最新版《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第二版)》的相关内容进行管理。采集的环境样本属于未经培养的感染性材料,在采用可靠的方法灭活前进行的病毒抗原检测、血清学检测、核酸提取、生化分析,以及临床样本的灭活等操作,应当在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进行,同时采用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的个人防护。环境样本在采用可靠的方法灭活后进行的核酸检测、抗原检测、血清学检测、生化分析等操作应当在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进行。 /p p br/ /p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即将实施,检测项目与检测方法激增
    p   近两年,化妆品铅超标、重金属超标问题层出不穷,其中也不乏国际大牌产品深陷其中。针对一系列化妆品质量安全问题,国家对化妆品领域的监管趋势总体趋向严格。仅2015年一年,就有新《广告法》正式实施,新《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出台,《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名录》首次调整,《化妆品安全风险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发布以及变化最大、影响最深的《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出台。 /p p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是原卫生部印发的《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的修订版。该技术规范在2015 年 11 月经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颁布,自 2016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p p   自霸王、资生堂防晒等行业事件曝光后,二噁烷、镉等更多化学组分引起业内关注,新法规相应调整了铅、砷的限量要求,新增镉、二噁烷为限量组分,石棉为不得检出。将铅的限量要求由 40mg/kg 调整为 10mg/kg,砷的限量要求由 10mg/kg 调整为2mg/kg,增加镉的限量要求为 5 mg/kg,二噁烷不超过 30mg/kg,石棉为不得检出。 /p p   新规范是在原《卫生规范》与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包括欧盟、美国、日本、韩国、加拿大和中国台湾等)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pan id=" _baidu_bookmark_start_6" style=" line-height: 0px display: none " ? /span span id=" _baidu_bookmark_start_8" style=" line-height: 0px display: none " ? /span span id=" _baidu_bookmark_start_8" style=" line-height: 0px display: none " /span /span a title=" " style=" color: rgb(255, 0, 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industry-S22.html" target=" _self"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化妆品相关法规标准 /strong /span /a span id=" _baidu_bookmark_end_9" style=" line-height: 0px display: none " ? /span span id=" _baidu_bookmark_end_7" style=" line-height: 0px display: none " ? /span 进行比对分析的基础上,加以调整修订而成,其适应性与可操作性进一步提高。 /p p   在禁限用组分的数量上,其与《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相比变化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表格1.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1/insimg/6818f16c-e604-4fb5-a271-5000c70a3104.jpg" / /p p   除此之外,新版技术规范中增加了大量的化妆品检测和评价方法,另删除了原理化检测方法中的锶和总氟检测方法,同时对于检测方法进行详细分类,更加清晰明确,且每一种检测方法都具备很好的可操作性,涉及的方法仪器主要有HPLC(UV)、HPLC(DAD)、HPLC(荧光)、HPLC(离子色谱法)、HPLC-MS、GC、GC-MS、ICP-MS,原子吸收仪、汞分析仪等。对比《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其针对各项禁限用物质的检测方法数量的变化如下: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title=" 表格2.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1/insimg/36e4d32d-3abc-4ba8-b39f-cd1daca039ee.jpg" / /p p   从各组分检测方法的大幅增加可以看出,CFDA对化妆品的监管变的更为苛刻严格,加大加强了监管力度。增加组分的检测在官方指定检测机构或是第三方检测机构大都可以检测,新政出台后,检测方法与检测仪器与时俱进,各检测机构的仪器配备和检测实力却让企业有所担心,检测方现有的仪器配备明显不足以匹配激增的检测物质和方法,尤其是各类高端、精密仪器方法的引入,都会带动化妆品检测市场仪器需求量增加。 /p p   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使得化妆品行业的法律环境空前严格,这将大大增加企业违法的成本,帮助行业进一步走向规范、健康以及可持续,保障化妆品使用人群的安全,也必将带动化妆品第三方检测机构及检测仪器厂商的发展。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 img src=" /admincms/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a href=" http://img1.17img.cn/17img/files/201601/ueattachment/10126c62-9fc5-403a-a9e0-b5bfdc96a053.pdf"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pdf /a /p p br/ /p
  • 《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
    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返回我部科技标准司。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30日。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谷雪景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2.《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 全国生态环境监管专用计量测试技术委员会关于征集2024年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计划的通知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计量检定(测试)研究院、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研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第一监测站、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站,其他相关单位:为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生态环境监测领域计量技术规范体系,提高在线/现场监测等生态环境监测专用设备的计量溯源性和准确性,发挥计量对生态环境监测的支撑作用,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生态环境领域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制定计划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点申报范围(一)固定污染源排放及执法、污染追因溯源等生态环境管理工作所需的在线/现场监测设备、立体快速监测设备、传感器等网格化监测设备等配套的计量技术规范。(二)环境质量评价与考核等生态环境管理工作所需的在线/现场监测设备配套的计量技术规范。(三)水生态保护、国际履约等重点领域所需的在线/现场监测设备配套的计量技术规范。二、申报要求(一)申报项目应当与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衔接配套,紧贴生态环境重点管理工作的监测计量需求。(二)申报单位在相关领域应具有较强影响力,具备牵头制定相关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的技术实力,能够为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制定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三)申报项目的起草单位一般不少于两家。鼓励和支持采用监测+计量的形式,起草单位包含生态环境监测与计量技术机构,确保相关计量技术规范既符合计量技术要求,也适用于生态环境监测实际工作。(四)鼓励信誉好、实力强、熟悉了解生态环境监测与计量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积极申报、参与制订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五)申报项目的主要起草人应为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家,一般应具有起草计量技术规范的经验。(六)申报项目应当具备扎实的前期研究应用基础,主要技术内容科学成熟,在行业内得到广泛认可,涉及的相关计量量值(参数)量值传递与溯源体系完整。(七)申报项目书应明确技术规范的适用范围、校准方法、校准条件、计量特性、不确定度评定等重要内容,提交技术规范初稿或草案的,可优先申报。(八)项目申报书应明确进度安排和完成期限,工作周期(从下达任务至完成报批)超过24个月建议先期开展预研工作,相关工作完善后再行申报。三、报送程序和要求(一)项目申报应提交资料(相关格式参见附件)1、国家计量技术规范项目申报书;2、申报人简历;3、申报技术规范草案。申报单位应认真准备规范草案,规范草案应明确提出主要章节及各章节所规定主要技术内容;4、2024年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项目申报一览表。(二)申报方式。申报单位应于2023年11月15日前将填写完整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项目申报书、2024年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项目申报一览表、申报人简历和申报技术规范草案的电子文档发送至秘书处邮箱secretary@cnemc.cn。秘书处初审通过后再报送纸质版材料,盖章后书面形式函告秘书处。关于项目申报的问题请联系环境计量委秘书处:联系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王瑜 010-84943156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刘安妮 010-64525302附件:1、国家计量技术规范项目申报书2、申请人简历-模板3、申报技术规范草案-模板4、2024年国家计量技术规范项目汇总全国生态环境监管专用计量测试技术委员会秘书处2023年9月25日
  • 【关注】先河受邀参加国家监测总站召开的“网格化监测技术规范研讨会”
    5月24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召开“环境空气网格化检测技术规范研讨会”,先河环保受邀出席进行主题发言。 集团副总裁范朝,技术与产品开发中心尚永昌主任,大数据应用中心王春迎副主任、马景金博士参加此次会议。会上,王春迎作了“先河环保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精准监控及决策支持技术系统、质控系统、标准系统”的报告,在与会者中引起强烈反响。一直以来,先河环保结合国家环保部、总站及市场需求,在网格化监控系统校准体系开发上竭尽全力,超进度、超目标完成技术攻关、质控进度,经历了多层次、长时间的研发创新。王春迎介绍道,由于传感器易受温度、湿度、交叉气体干扰,仅采用实验室内标准气体校准,无法保证传感器在现场环境中的数据准确度,尤其是传感器数据,需考虑与标准站数据的可比性,传感器与传感器数据的一致性以及传感器输出数据质量的长期可控性;为保证网格化系统数据质量,先河环保在业内原创开发了“三级修正、四级校准”的全生命周期质控体系,确保了网格化系统数据的准确、可靠。三级修正包括厂内基础性修正、现场环境自适应修正、全生命周期漂移修正,通过三级数据修正之后的传感器设备,可以极大提升数据的准确性及与真实数据的相关性。四级校准包括入厂标物校准、环境校准、组合监督性校准、周期性传递校准,结合智能监控平台,确保出厂前以及应用现场数据的准确性、有效性。在网格化应用上,王春迎指出,网格化监控系统需直面目前大气污染管理难题,先河的网格化监控系统通过全样本的有效性监测,并将监控范围分为道路交通尾气网格、工业污染网格、排污企业网格、建筑工地网格、城市居民区网格、区域传输网格等,针对“重点污染源”进行全面设点,可精准锁定污染源头,为区域环境污染防治决策提供科学有效的支撑。在标准编制上,王春迎系统介绍了现行规范的问题、技术指标如何提升、系统组成的新要求,以及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等方面内容。目前市场上部分公司监测系统技术水平良莠不齐,对监测设备数据准确性、长期运行稳定性、数据有效性等技术指标要求也不一致,部分监测系统技术指标设定不合理甚至缺乏某些指标的规定。王春迎重点对先河编制的河北省地方标准做了说明,这三项标准分别是:《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和《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测系统安装验收与运行技术规范》。该项目由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立项,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下达任务。先河环保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控系统的开创者,有幸参与到河北省标准的起草工作,这不仅是对网格化产品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的升华和提炼,还将有效规范河北省环境监测市场竞争,推动监测行业技术进步,促进环境空气网格化监测行业的健康发展。范总表示,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控系统从设计、建设到应用的过程中,每个环节必须要有相应的规范措施,才能实现系统建设的最终目的。而这一系列的措施只有有相关标准的指导和规范,才能保证系统能够真正发挥作用。先河愿意将目前创新开发的校准体系全部拿出供环保部门参考,共同建立一套完善、严谨、规范的环境质量校准体系,这对先河公司来讲不仅是一项科研任务,更是一项使命。
  • 环保部征求《二噁英类监测技术规范》意见
    2010年11月,九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二噁英污染防治的指导意见》提出二噁英污染防治的路线图和时间表,要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开展二噁英排放总量控制试点工作。到2015年,我国建立比较完善的二噁英污染防治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重点行业二噁英排放强度降低10%,基本控制二噁英排放增长趋势。今后在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要充分考虑二噁英削减和控制要求,将二噁英作为主要特征污染物逐步纳入有关行业的环境影响评价中。加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中二噁英排放监测,确保按要求达标排放,从源头控制二噁英产生。  《关于加强二噁英污染防治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完善二噁英排放申报登记和信息上报制度。排放二噁英的企业和单位应至少每年开展一次二噁英排放监测,并将数据上报地方环保部门备案。根据《意见》要求,各地要加强对二噁英重点排放源的监督性监测和监管核查,对未按规定和要求实施控制措施的排放源,限期整改。所在地环保部门应对废弃物焚烧装置排放情况每两个月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对二噁英的监督性监测应至少每年开展一次。  针对《关于加强二噁英污染防治的指导意见》国家环保部以环办函(2010)661号文件下发了国家二噁英重点排放源监测方案,对污染源排放的废气以及污染源周边环境中空气、土壤、水等介质中二噁英进行监测。  我国环保部为了规范国内二噁英类的测定方法,于2009年4月1日起颁布实施了四项二噁英类的相关标准,涵盖了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土壤及固体废物等环境介质,具体标准名称、编号为:《水质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 77.1-2008)、《环境空气和废气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 77.2-2008)、《固体废物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77.3-2008)、《土壤和沉积物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 77.4-2008)。同时,相关标准方法还包括:《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空气中二噁英类的测定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毛细管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T 215-2005)和《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废气中二噁英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毛细管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J/T124-2003)。  但是在监测调查、布点、采样、样品保存和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方面,还是引用目前的技术规范,没有体现二噁英监测分析的特殊性,存在实际工作于规范脱节的问题,因此,目前急需对二噁英的监测分析制定相应规范性要求,从而完善在环境监测领域从标准-规范-分析方法一整套完善的技术体系。  故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承担,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和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参与编制了《二噁英类监测技术规范》。近日,环保部发布征求意见稿,可于2015年12月24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环保部。  附件:二噁英类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 土壤环境调查技术网络研讨会召开 现场检测仪器受关注
    p    strong 仪器信息网讯& nbsp /strong 受污染的土壤会通过作物吸收、水平迁移、垂直迁移、颗粒物等方式造成食品、地表水、地下水、大气的污染,从而形成包括农产品、人居环境、饮用水、生态在内的多种风险。“土十条”的发布正式拉开了我国土壤修复的大幕,要想做好土壤修复,首先需要的就是做好土壤环境调查。在目前的土壤环境调查中,主要的污染物、现场检测方法、实验室检测方法有哪些?实际工作中,这些方法又该如何选择呢?仪器信息网近期召开了“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网络主题研讨会,邀请专家为大家详细讲解了相关问题。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9/insimg/7464b87f-2b20-4a8b-a5d9-8bd92834ac05.jpg" title=" 赵欣.jpg" / /p p   土壤污染物涉及重金属、有机物和放射性核素等,据赵欣博士介绍,1994年至201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涉及重金属的项目有78个,涉及有机污染物的项目有79个,涉及其他污染物的项目有5个。污染的场地主要包括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而建设用地由于场地信息缺乏、介质复杂多样、待测目标物不明确、现有技术导则不完善等问题而存在很大难度。 /p p   虽然经过了多年的建设,我国已颁布了不少的土壤环境监测类标准和技术规范,但是仍存在不足之处:我国的标准对农田土壤采样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主要适用于全国区域土壤背景、农田土壤环境评价等的监测 针对工业污染区的监测方法较为缺少,仍以2004年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为蓝本 缺乏现场监测技术、毒性评价检测技术、前处理技术等分析技术手段,对国外先进检测技术设备的引进和推广不足。 /p p   目前,污染场地调查监测分析体系可分为场地在线分析系统、实验室分析系统和生物毒性测试系统,相关的采样与监测仪器设备包括探地雷达、 strong 便携式水质测定仪、便携式土壤理化参数测定、重金属快速测定仪、便携式有毒气体测定仪、 /strong 现场空气检测、 strong 便携式GC-MS、便携式PID/FID、便携式气相、便携式质谱 /strong 等。商品化的便携式GC-MS、气相和质谱产品已有不少,相应的进样技术如顶空进样、吹扫捕集进样、热脱附进样、固相微萃取等也有不少产品,但是进样技术与整体的连接还需要进一步的摸索。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9/insimg/3eee2966-70d5-4a11-b2aa-b08650fff85e.jpg" title=" 赛默飞.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   王艳萍工程师介绍了土壤质量相关标准,并介绍了赛默飞无机产品、ASE产品和GC/GCMS产品在土壤检测中的应用。与其他样品相比,土壤样品的特点为:样品量大而要求方法分析速度快 基体较复杂而要求基体效应小 样品间元素含量差异较大而要求方法具有较宽的动态线性范围。赛默飞的无机产品包括火焰原子吸收、石墨炉原子吸收、ICP-OES和ICP-AES等。经过优化,火焰原子吸收可以十秒测量一个样品,石墨炉原子吸收可以一分钟测量一个样品,ICP-OES可以最快十一秒测量一个样品,ICP-MS可以在三十到四十秒之间测量一个样品。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9/insimg/4eef2938-2487-4673-9014-1e21aa85b1b6.jpg" title=" 日立.jpg" / /p p br/ /p p   日立高新的代表为我们介绍了原子吸收、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和高效液相色谱等产品,其中重点介绍了其火焰原子吸收光谱产品。针对原子吸收应用的常见问题如基线不稳定或较长时间才能稳定、灵敏度低、数据重现性差、样品残留产生记忆效应等,日立高新采用偏振塞曼背景校正法,可实现全元素校正、提高稳定性和重现性、开机迅速稳定 采用双进样技术提高灵敏度,防止暴沸 暴沸自动检测提高了重现性 自动除残减少了记忆效应。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9/insimg/627fc42b-649b-4967-ac51-fc090c4eacef.jpg" title=" 李国会.jpg" / br/ /p p   李国会教授详细介绍了采用Axios X射线荧光光谱仪按照国标HJ780-2015测定土壤中无机元素的实验步骤和结果。样品制备采取压片法,而对于粉末样品压片制样,颗粒度、矿物和基体效应,是元素分析的主要误差来源。使用相似标准法,虽然减少部分颗粒度和矿物效应,但由于标准样品中主元素含量变化较大,基体效应和谱线重叠干扰仍然严重。对此问题,李教授采用了经验系数法和康普顿散射线内标法校正基体效应。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9/insimg/15aa76a7-1f96-4724-8bf0-50e456cb8333.jpg" title=" 天瑞.jpg" / /p p   刘永清工程师介绍了天瑞仪器多款可用于土壤环境检测的产品。 strong 便携式X荧光光谱仪Explorer 9000可对土壤污染物进行原位测试与修复分析,针对污染土壤中的汞、镉、铅、砷、铜、锌、镍、钴、钒、铬、锰等重金属元素有效检测。 /strong WDX4000顺序式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仪可对土壤进行快速筛选。WAOL3000-HM是一款基于阳极溶出伏安法与光度比色法的全自动监测水质中重金属离子浓度的测定工具。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9/insimg/3be82bf4-da9c-4379-b168-c5f62a4b114b.jpg" title=" PE.jpg" / /p p   韩志强介绍了 strong 现场检测仪器Torion Tridion-9便携式气质 /strong ,可测定土壤中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吹扫捕集、自动热脱附仪、顶空进样器、气相色谱仪和GCMS以及一款土壤快速消解仪器。其中重点介绍了PerkinElmer顶空捕集阱技术,此技术首先对样品瓶注入一定量气体进行加压,之后打开进样阀,在压力的作用下,挥发性有机物进入检测仪器,此技术可以提高顶空进样灵敏度100倍。快速消解仪器为一款石墨消解炉,加热孔径与50ml消解管完全匹配,整个过程不需要转移样品,且PP材质的50ml消解管成本可控在一元以下,如果即用即抛,可大大降低污染。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609/insimg/a1cc8c92-ac61-442b-b14f-61be96bae7bf.jpg" title=" 张莘.jpg" / /p p   张莘副研究员从土壤监测的准备、布点、采样、制样、预处理、分析测试、评价和质量保证等方面介绍了土壤监测的全流程。在分析测试部分,张老师重点对比了多种无机元素的实验室分析方法,得出如下结论:氮、氢、氧、硫、碳,使用元素分析仪 砷、汞、硒、锑、铋等元素推荐使用原子荧光法 铅、钴、镉、铜、锌、锰、镍、铬、钒、钴、银、全钾等元素采用盐酸-硝酸-氢氟酸-高氯酸全分解的方法,推荐使用ICP-OES、ICP-MS,也可以使用火焰原子吸收法(铅、钴等)和石墨炉原子吸收法测定(镉等)。 /p p 更多详细内容请查看: a title=" " target=" _self"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ubjectInsidePage/2132" http://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ubjectInsidePage/2132 /a /p
  • 浅谈​北京VOCs走航监测和评价技术规范
    近期,北京地方标准-VOCs走航监测和评价技术规范正式发布,本着分享和前瞻性研讨的原则,对该技术规范附带的编制说明做了部分摘录和简单延伸阅读,以飨读者。  挥发性有机物车载移动监测技术现状  目前挥发性有机物车载移动监测中主要依靠质谱类方法进行监测,对比传感器法及光学法而言,具有响应准确,灵敏性高,抗干扰强等优势,对比色谱法则有数据分辨率高的优势。具体技术路线分为软电离路线以及硬电离路线。软电离路线即通过分子离子定性,简单来说通过紫外灯能量激发或者质子转移技术等手段,实现让待测VOCs分子带电,进而进入质量检测器进行分离检测。软电离技术路线可以使未经过色谱分离的复杂的待测样品进行快速的定性定量分析。缺点是对于无法软电离为分子离子的VOCs无法开展检测,这使得其检测物质受限。  而硬电离路线一般为双通道并联构造,其中一路连接色谱,另一路直接采用质谱硬电离检测。在车载移动监测过程中一般只开启直接质谱检测通道,当发现浓度较高时,对问题点位开展色谱检测精细化分析。该技术路线优势是可以借助色谱,对问题点位开展准确精细化分析工作,但缺点是色谱分析需要时间较长,不适用于移动过程中的分析,而单质谱通道因为采用硬电离,得到的是多种物质碎片强度信息,无法对待测物质准确定性,定量效果也较差。整体来看现阶段挥发性有机物车载移动监测技术发展较快,但各技术之间均存在一定局限与不足,亟需相关规范统一及引导。  编制说明表7-1 主要相关标准基本情况  编制说明提到:本次技术规范相对于上述标准具有较大创新性,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VOCs目标化合物做了更细致的规定,相比于其他相关规范仅规定了部分芳香烃作为基本目标化合物,本文件规定了18类现有技术手段可以准确检测,且对环境影响较大的VOCs作为基本目标化合物,扩充后基本目标化合物加和得到的总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能更好代表环境空气的实际情况。(小编注:随着含氧VOCs对臭氧贡献的重要性的认知日益提高,本次技术规范中在18类污染物中仅包含了两类含氧VOCs只能说是对走航仪器的最基本要求。后续提升出在于验证走航仪器对更多含氧VOCs,尤其是对分子量小于55且对臭氧贡献大的oVOCs(包含但不限于甲醛,乙醛,甲醇,乙醇,乙腈,丙烯腈,丁烯酮,或它们的同分异构体)的快速监测和准确定量能力。)  二是对车载移动监测仪器的时间分辨率进行了具体规定,对仪器的精准溯源能力进行了规范,以便于更好的服务车载移动监测工作。(小编注:长三角技术规范中‘每25米一套数据’间接对车载仪器时间分辨率(更准确来说,移动监测车整体响应时间)做了规定,当然这个与监测车辆行驶速度息息相关。但通常会被忽略的一点的是从移动监测车顶采样口到车载仪器进样口,样品在采样管路中的停留时间。现行移动监测车技术规范只是对车内采样管长度做了大致规定。一般车顶到车内的主采样管长度在3米左右,如因某些车载仪器采样方式限制,不能配备合适引流泵,样品在采样管内的停留时间会远远大于仪器的响应时间(本技术规范中为5秒或更短)。  基于VOCs移动监测这一特定课题和具体业务需求,小编觉得更加应该关注‘整车响应时间’,也就是样品在采样管内的停留时间和车载仪器响应时间之和。具体测量方式是从车顶进样口引入某个浓度标准样品到车载仪器上出现对应稳定信号的时间。例子请点击(我们来真的--Vocus PTR-TOF仪器响应时间现场展示)  三是在车载移动监测仪器的性能指标方面,相比现有相关规范补充了方法检出限、稳定性和残留等参数要求,能更好的保证数据质量。  四是目前尚无标准和技术规范对监测数据的评价方式作出规定,本文件创新了高值的确定方式,规定了按均值和高值两种评价方式对监测区域的挥发性有机物浓度开展评价,填补了国内相关领域的空白。(小编注:本次技术规范基于北京周边重点产业园区/集聚区的实测数据,对高值点规定尤其是评价方式的确立非常有借鉴意义。  针对高值点这个话题,基于移动监测车的测量经验和众多客户反馈,小编觉得‘当出现高值点,如何判别这是一次真实的测量,同时如何第一时间进行确认’这个看起来非常简单的问题也值得一论。  移动监测车在行驶过程中,一个污染点源恰好在车行驶轨迹的上风向不远处,大家可以想象的是,车载仪器信号会出现一个完整的信号上升,稳定,随后快速下降的这么一个过程,也就是相当于对污染点源在早期扩散过程中被做了一个剖面分析。这里的讨论其实大家可能也想到了,跟上面提到的‘整车响应时间’非常有关系。这是因为一般移动监测车的行驶速度在20-30 公里每小时,路边的这样一个污染点源留给仪器做记录的时间大概只有几秒钟。假设一台移动监测车因车载仪器时间分辨率所限(比如5秒或更长),且进样管路样品气体停留时间较长(比如10秒或者更长),那这样的瞬时污染点源在车载仪器电脑上只会留下一两个数值相对较高的数据点。在这里我们套用气相/液相色谱分析解谱中常用的概念:对一个色谱峰如需进行精确的定量分析,至少需要10个或者更多的数据点‘高密度’覆盖这个色谱峰。小编认为色谱解谱的这个认知也可以‘借用到’移动监测过程中如何对单个高值点进行高可靠性分析的问题上。这也对整车响应间(主要取决于车载仪器时间分辨率)提出更严苛的要求。当然这里的讨论不适用于多个相邻污染源或污染面源的场景。)  图1. 常规气相/液相色谱峰解析中一般需要多个数据点覆盖(来源于网络)  图2. 某次走航过程中Vocus PTR-TOF捕捉到的二甲苯浓度的瞬时时序变化  案例解析:在某次保障任务中,利用车载Vocus PTR-TOF质谱仪对某区域进行了连续走航监测,质谱仪采样频率为1秒/全谱。图2展示了某段走航轨迹上二甲苯浓度随时间变化图。可清楚看到,从第7秒开始测到污染,仪器信号从基线快速上涨,然后迅速下降,约第17秒仪器信号回归到初始基线水平。换句话说,此次污染事件共持续10秒,此过程中的仪器录得峰值浓度为196.4 ppbV,平均浓度为100.0 ppbv。如采用5秒或更慢的车载仪器采样频率,在10s的瞬时污染过程内获取到的污染数据点不足以完整还原出这个高值点完整升降变化过程。更重要的是,能否精确捕捉到高值点位污染气团的瞬时‘真实峰值’会打上一个问号。一方面是低时间分辨率低的车载仪器输出的浓度数值其实更等同于‘平均浓度’ 另外气体样品如在采样管路内停留时间过长,其实也相当于瞬时高浓度事件因为扩散和稀释作用等被拉伸成了时间跨度更长的低浓度事件,而这发生在仪器分析之前。  上述文字只是小编一家之言,不妥及不完善处,权当抛砖引玉之用,在此希望各位读者和老师们多给予指导意见,一同进步!稿件来源:TOFWERK
  • 生态环境部发布《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等8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2024-07-01 实施
    为支撑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与新污染物治理等工作,近期,生态环境部发布《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7-202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8-202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9-2023)、《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和氯化氢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HJ 1330-2023)、《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1-2023)、《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2-2023)、《水质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3-2023)、《土壤和沉积物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4-2023)等8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7-202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8-202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1329-2023)等3项标准均为首次发布,适用于颗粒物组分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安装、调试、试运行与验收、系统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数据有效性判断等。与采用实验室手工分析方法的现行标准相比,3项标准具有自动化程度高、干扰因素较少等优点,可用于指导我国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工作的开展,推动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浓度持续下降。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和氯化氢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HJ 1330-2023)为首次发布,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氨和氯化氢的测定。与现行相关监测标准相比,具有灵敏度高、抗干扰能力强等优点,可用于现场快速监测,支撑《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等标准实施及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1-2023)、《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HJ 1332-2023)等2项标准均为首次发布,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与现行相关监测标准相比,具有自动化程度高、抗干扰能力强等优点,可用于现场快速监测,支撑《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等标准实施及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  《水质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3-2023)、《土壤和沉积物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4-2023)等2项标准均为首次发布,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土壤和沉积物中全氟辛基磺酸与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填补了水、土壤和沉积物中相关分析方法标准空白。2项标准具有检出限低、准确度高、适用范围广等优点,支撑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及《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履约监测。  上述8项标准的发布实施,丰富了监测标准供给,对于进一步完善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保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服务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支撑国际公约履约具有重要意义。
  • 生态环境标准解读——工业产品中ODS监测方法及监测技术规范
    自2018年以来,生态环境部为更好地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以下简称《蒙特利尔议定书》),组织开展了工业产品中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执法监测工作。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按照生态环境部的统一部署,依据执法监测需求并基于当前标准分析方法处于空白的前提下,排除万难,于2019年快速制定了工业产品中CFC-11等物质执法监测急需的关于硬质聚氨酯泡沫和组合聚醚的两项检测标准——《组合聚醚中HCFC-22、CFC-11和HCFC-141b等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057-2019)和《硬质聚氨酯泡沫和组合聚醚中CFC-12、HCFC-22、CFC-11和HCFC-141b等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测定 便携式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058-2019)。2020~2021年,总站继续开展ODS标准分析方法研究,依据《蒙特利尔议定书》受控物质清单和我国产业结构,联合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共同制定了《液态制冷剂CFC-11和HCFC-123的测定 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194-2021)、《气态制冷剂10种卤代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195-2021)、《工业清洗剂HCFC-141b、CFC-113、TCA和CTC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1196-2021)和《工业用化学产品中消耗臭氧层物质监测技术规范》(HJ 1197-2021)(以下简称技术规范)等4项工业产品中ODS监测方法标准,并于2021年10月正式发布。这些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发布,不断完善了工业产品中ODS监测标准方法体系,为履约执法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一) 消耗臭氧层物质1. 什么是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工业生产和使用的氯氟碳化合物、哈龙等物质,当它们被释放到大气并上升到平流层后,受到紫外线的照射,分解出Cl自由基或Br由基,这些自由基很快地与臭氧进行连锁反应,使臭氧层被破坏。这些破坏大气臭氧层的物质被称为“消耗臭氧层物质”,英文名称为Ozone-Depleting Substances,简称ODS。2.《蒙特利尔议定书》规定的需淘汰的消耗臭氧层物质(ODS)主要包括哪些?《蒙特利尔议定书》经过5次修正和6次调整,截至目前,议定书受控的物质一共包括96种破坏臭氧层物质(ODS)和18种氢氟碳化物(HFCs),共计114种,包括全氯氟烃(15种)、哈龙(3种)、四氯化碳、甲基氯仿、含氢氯氟烃(40种)、含氢溴氟烃(34种)、溴氯甲烷、甲基溴和氢氟碳化物(18种)。3. ODS的来源主要有哪些?ODS用途广泛,可用作制冷剂、发泡剂、清洗剂、气雾剂、灭火剂、化工原料、化工助剂、熏蒸剂及实验室分析用试剂等,涉及的行业包括化工、发泡(PU泡沫、XPS泡沫)、空调和制冷(家用空调、工商制冷、制冷维修)、医药、清洗、消防、农业、烟草、粮食仓储、质检等。图1 ODS来源(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4. 现阶段我国对ODS的消费和淘汰情况如何?中国于1991年加入了《蒙特利尔议定书》,并于2010年首次制定并发布了《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将议定书受控的8类物质(HFCs除外)纳入清单。2016年10月14日,《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以下简称《基加利修正案》)正式签署,2019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我国于2021年6月向联合国交存接受书,同年9月15日《基加利修正案》对我国正式生效(暂不适用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于2021年10月修订正式发布,将基加利修正案受控的18种HFCs纳入清单。自此,我国受控物质包括9类114种,消费行业主要涉及泡沫塑料、室内空调、工商业制冷和溶剂行业等。截至目前,我国已全面完成全氯氟烃、哈龙、四氯化碳、甲基氯仿、含氢溴氟烃、溴氯甲烷、甲基溴的淘汰,正在开展含氢氯氟烃和氢氟碳化物的削减和淘汰。(二) 制冷剂5. 两项制冷剂标准中的目标物种类范围是如何确定的?制冷剂,又称冷媒、致冷剂、雪种,是各种热机中借以完成能量转化的媒介物质。制冷行业是蒙特利尔议定书规定禁止、配额生产和消费ODS的重点行业之一,也是《基加利修正案》受控HFCs的重点行业之一。在我国,HFC-23、HFC-32、HFC-125、HFC-143a、CFC-11、CFC-12、HCFC-22、HFC-134a、HFC-152a、HCFC-124、HCFC-142b和HCFC-123等物质,曾经广泛应用于制冷剂。其中,CFC-11和CFC-12是氯氟烃(CFCs)物质,按照《蒙特利尔议定书》要求,自2010年1月1日起,除特殊用途外,不得生产和使用,即:若制冷剂中检出CFC-11或CFC-12则为违法;HCFC-22、HCFC-124、HCFC-142b和HCFC-123是含氢氯氟烃(HCFCs)物质,按照《蒙特利尔议定书》要求,我国目前处于企业配额生产和消费阶段,即各企业应该严格按照管理部门配额量进行生产和消费,不得超额生产或使用;HFC-23、HFC-32、HFC-125、HFC-143a、HFC-134a、HFC-152a是《基加利修正案》受控物质,于2024年将消费量水平冻结在基线水平。6. 两项制冷剂标准中的检测方法有何意义?涉及上述受控物质的国内外检测标准有20多个,目标物包含制冷剂标准中的单一或多个组分,但这些方法均为纯度的测定,即在知道制冷剂是何种物质的前提下,采用气相色谱仪(配备FID检测器或TCD检测器)检测杂质含量,然后用100%减去杂质含量即为制冷剂纯度,而我国履行《蒙特利尔议定书》执法监测则需要先对制冷剂进行准确定性,即判断制冷剂中是否含有议定书及修正案受控物质,显然,纯度测定的方法并不能满足执法监测需求。本标准采用气相色谱-质谱法,可在未知制冷剂为何种物质的情况下,对制冷剂进行准确定性定量,为执法监测提供技术支撑。(三) 清洗剂7. 清洗剂标准中目标物的种类范围是如何确定的?我国曾经主要使用TCA、CFC-113和CTC等物质用作清洗剂,这些ODS物质均已被淘汰和替代,HCFC-141b是主要的过渡性替代产品。鉴于CFC-113、HCFC-141b、TCA和CTC均属于ODS受控物质,有必要研究建立相应的组成测定方法。8. 建立的清洗剂标准方法有何意义?目前,国内标准仅针对工业用途HCFC-141b和CTC建立了纯度测定的气相色谱标准方法,尚未查询到针对ODS清洗剂组成测定的国内外现行标准方法。在充分研究其他行业上述ODS受控物质相关标准分析方法的基础上,针对清洗行业中曾经或正在使用的TCA、CFC-113、CTC和HCFC-141b等物质建立标准分析方法,适用于工业清洗剂中上述目标物质量分数的测定,弥补了清洗剂中ODS类物质检测方法的空缺。(四) 技术规范9. “技术规范”主要涉及哪些监测过程?“技术规范”基于已发布的方法标准以及开展工业用化学产品中ODS监测的全过程,汲取涉及气态、液态、固态工业用化学产品中ODS的监测方法标准和方法研究结果,规范工业用化学产品中ODS监测,包括监测方案制定、样品采集、运输与保存、分析方法、质量控制、结果表示和注意事项等,对工业用化学产品中ODS监测工作起到规范化和标准化的作用,工业用化学产品中氢氟烃的监测也可参照执行。10. 目前已发布的工业用化学产品中ODS的监测方法标准与 “技术规范”的关系?生态环境部已从2019年起,有计划地在全国范围开展重点行业ODS专项执法行动,对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全面检查。为配合执法监测,总站根据工业用化学产品类型,先后制定了硬质聚氨酯泡沫和生产原料组合聚醚中全氯氟烃、氢氯氟烃类物质的2项标准,及此次发布的清洗剂、液态制冷剂和气态制冷剂中相关ODS的标准。但由于ODS涉及工业行业比较多,且有时执法监测时取得的样品并不清楚其工艺或材质等相关信息,以上方法标准不能完全满足执法需求,且在一段时期内,也难以建立涉及所有产品和全部ODS项目的方法标准体系。因此,总站又开发通行方法标准,以“技术规范”的形式,作为现有方法标准的有益补充。监测活动适用于已发布方法标准的,按照方法标准执行;无方法标准的,根据“技术规范”建立作业指导书及方法确认,取得实验室资质,按作业指导书执行。
  • 生态环境部征求四项应急监测类技术规范意见
    p   为规范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决定制定《核事故应急监测技术规范》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征求意见稿已印发,相关单位如有意见可于2019年9月6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生态环境部。 /p p   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分别为:《核事故应急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辐射事故应急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应急监测中环境样品γ核素测量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就地HPGe谱仪测量土壤中γ核素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p p   详情见附件: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8/attachment/83b8baab-4bc5-4cad-be0f-cce3f540c639.pdf" target=" _self" title=" 1.pdf" textvalue="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 /span /a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8/attachment/d4a21003-1a13-4ff7-9578-8db662696f99.pdf" target=" _self" title=" 2.pdf" textvalue=" 2.核事故应急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2.核事故应急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span /a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8/attachment/46d7079f-af8a-4213-8495-20b99050ac2d.pdf" target=" _self" title=" 3.pdf" textvalue=" 3.《核事故应急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3.《核事故应急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span /a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8/attachment/b3da5953-f6a5-4a6f-9360-6f7805a58d42.pdf" target=" _self" title=" 4.pdf" textvalue=" 4.辐射事故应急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4.辐射事故应急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span /a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8/attachment/1ac34b32-ec14-4a5c-9943-fb4d196a6445.pdf" target=" _self" title=" 5.pdf" textvalue=" 5.《辐射事故应急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5.《辐射事故应急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span /a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8/attachment/badb3a1a-c842-45ff-91d6-20be6fcc9d41.pdf" target=" _self" title=" 6.pdf" textvalue=" 6.应急监测中环境样品γ核素测量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6.应急监测中环境样品γ核素测量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span /a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1908/attachment/d8ee5ab2-5abc-4a21-8bb5-125ef14b4c0f.pdf" target=" _self" title=" 7.pdf" textvalue=" 7.《应急监测中环境样品γ核素测量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7.《应急监测中环境样品γ核素测量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span /a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img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 a h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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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新版《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发布!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p & nbsp & nbsp & nbsp & nbsp 12月2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此项标准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2004)废止。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2/uepic/0cd09980-a35e-418b-bdac-0eb94a9cca56.jpg" title=" 生态环境部文件.png" alt=" 生态环境部文件.png"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 nbsp 标准中规定了地下水环境监测点布设、环境监测井建设与管理、样品采集与保存、监测项目和分析方法、监测数据处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以及资料整编等方面的要求。 /p p style=" line-height: 16px text-indent: 2em " strong 全文下载: /strong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download/shtml/974385.shtml" target=" _blank" img style=" vertical-align: middle margin-right: 2px " src=" /admincms/ueditor1/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 /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pdf /a /p p br/ /p
  • 2020版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发布:核酸检测、抗体检测阳性均可给出确诊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2020年4月27日《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20年修订版)》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批准 [中疾控办发(2020)30号],目前已下发至全国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及有关单位。《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自1997年颁布第一版以来,2004、2009和2015年进行了修订更新。每次规范修订都结合我国艾滋病检测的需要,紧跟国内外检测技术进展,引进新的技术方法、策略和标准,最大程度的满足艾滋病检测工作需要。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8/uepic/72153fc4-a80b-4004-9c0e-eea825d545d1.jpg" title=" 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 0200820224859.png" alt=" 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 0200820224859.png"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新版修订主要体现四个方面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20年修订版)与旧版本相比主要修订了以下4个方面:1.新增了检测总流程图、检测样本类型、自我检测及传递检测、输入性抗体核酸检测及HIV-2核酸检测;2.优化了抗体检测流程和抗体确证检测不确定结果的随访要求;3.强化了核酸检测的诊断价值和生物安全;4.完善了新发感染检测策略、核酸检测策略、婴幼儿诊断及各类检测报告。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此外,规范强调了HIV核酸检测实验室要求:实验室人员和要求培训改为市级以上培训,厂家补充为“相关技术设备及检测产品提供商”。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艾滋病检测必知的三个文件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从事艾滋病临床诊断的医生及实验室检测技术人员必须了解的三个文件: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艾滋病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诊断》(简称行标)是临床诊断的依据,《中国艾滋病诊疗指南》(简称指南)是临床诊断和选择各项临床检测指标的指引,《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简称规范)是实施各项实验室检测的标准流程和策略。在实践中,临床医生和实验室检测技术人员都应该了解这三个文件,临床医生了解“规范”可以更好地利用和有效选择各项检测方法,实验室检测技术人员了解“行标”和“指南”可以更好地了解临床需求,为诊断提供精准技术支持。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谁来诊断艾滋病?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由临床医生根据“行标”与“指南”做出诊断,“行标”与“指南”的诊断原则和条件一致,“指南”在诊断原则下细化了更多具体内容。实验室检测的作用是为医生诊断提供实验室依据。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8/uepic/e1eb73d1-eca3-425f-8e4b-2f866d2caa38.jpg" title=" HIV核酸检测20200820231537.jpg" alt=" HIV核酸检测20200820231537.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关于补充实验的修订要点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实验室检测的基本原则是先做筛查试验,筛查试验阴性的,直接提供阴性结果报告,筛查试验有反应的样本不能直接给出阳性结果报告,必须进一步做补充试验。请注意:针对科研和项目实施过程中阳性样本反复检测的结果,不在常规监测和检测范畴,可根据科研用途处理结果,不能作为个体诊断反复出具阳性报告,以免给常规监测和报告系统带来混乱。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抗体检测和核酸检测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在这次新冠肺炎疫情中,核酸检测可谓是功不可没。其实在艾滋病检测也会用到核酸检测。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2019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艾滋病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诊断》WS-293-2019,就已经将核酸检测纳入艾滋病诊断标准。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根据2020版“规范”,补充试验可以选择抗体检测,也可以选择核酸检测。抗体补充试验即抗体确证阳性可以作为诊断HIV感染的依据,核酸检测阳性也可以作为诊断HIV感染的依据。需要注意的是:选择核酸定性检测,其结果为阳性可以直接报告阳性,选择核酸定量检测(即病毒载量)作为诊断依据需要检测值大于等于5000拷贝,5000拷贝以下的需要进行第二次检测或2-4周后随访。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核酸检测主要是PCR法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目前,HIV核酸定性检测主要有实时荧光定量PCR方法、荧光探针PCR法及以焦磷酸化激活聚合酶(PAP)反应为基础的核酸扩增PCR方法。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疾控实验室的常规工作可利用已经建立的抗体确证实验室条件进行抗体补充试验,必要时可应用核酸试验进行疑难样本和特殊样本的检测。临床医院实验室,如果具备核酸检测条件,推荐优先选择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即可以作为诊断依据,也可以了解感染者和病人的病毒复制情况,有助于抗病毒治疗效果的判断。(标准方法源于中国疾控中心)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zc/133.html" target=" _blank"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PCR仪器看这里,点击进入PCR专场查看更多仪器信息: /strong /span /a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zc/133.html" target=" _blank"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strong /span /a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zc/133.html" target=" _blank"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08/uepic/c148f606-02cb-4ac6-9f5f-f1ce15c0cb8b.jpg" title=" PCR专场5-1a2fc4739d8d.jpg" alt=" PCR专场5-1a2fc4739d8d.jpg" / /a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strong /span br/ /p p br/ /p
  • 5项压力领域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发布实施
    双活塞式压力真空计是压力标准器的一种,主要用于检定校准压力真空仪表,保证量值传递的准确可靠,其广泛应用在工业生产、交通运输、航空航天等领域。此次修订增加了0.01级准确度等级以及相应的技术指标等内容。电离真空计是真空测量仪器。此次修订发布的电离真空计校准规范适用于测量范围在1×10-9 Pa — 1×102 Pa的电离真空计校准。电离真空计广泛应用于航天、电子、重离子加速器、核聚变、芯片生产等领域,其量值的准确有利于科研的开展和产品质量的提升。磁悬浮转子真空计是高真空(10-4—1)Pa范围段测量准确度最高的仪表,而且其测量过程中不会使气体量发生改变。由于其测量准确度高,通常用作参考标准对该范围段的真空计进行量值传递。在部分对气体成分、压力等要求较高的科研项目或科学装置中,也会使用磁悬浮转子真空计来测量真空系统的压力值。磁悬浮转子真空计的测量结果与环境条件、操作者有关,因此规范中对校准的环境条件、安装、供电、参数设置、系统烘烤等影响量都做了详细说明,并给出了转子再磁化和优化的条件。此外,对于该仪器在使用过程中,避免环境和人员的干扰,发挥其最优性能,也给出了指导性意见。陶瓷砖釉面抗龟裂蒸压釜是专用于对陶瓷砖釉面进行检测的专用仪器,适用于陶瓷釉面砖的抗龟裂试验。目前在各陶瓷釉面砖生产企业、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中心等广泛使用。该技术规范的制定彻底解决了长期以来陶瓷砖釉面抗龟裂蒸压釜没有相应计量技术规范的现状,使陶瓷砖釉面抗龟裂蒸压釜校准工作有据可依。同时,也进一步支撑了陶瓷砖产品质量的检验检测工作,对产品性能的优劣能迅速准确判别,有助于建材行业节约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卤素检漏仪是一种对密封系统中充有卤素气体进行泄漏检测的仪器,广泛应用于空调、制冷、电力等行业,在工业生产领域起着重要作用。卤素检漏仪校准规范主要对卤素检漏仪的漏率示值误差、报警响应时间等计量特性进行校准,从而有效地保证密封系统气体泄漏量的准确测量。卤素检漏仪校准规范为卤素检漏仪的性能评价提供一个统一的、科学合理的技术依据,为空调、制冷、电力等产业和相应的质检机构服务,确保各生产领域中卤素检漏仪的可靠使用。
  • 全国生态环境监管专用计量测试技术委员会发布《环境空气二氧化碳高精度监测检定系统表》等9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达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计划,全国生态环境监管专用计量测试技术委员会已组织完成《环境空气二氧化碳高精度监测检定系统表》等9项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为确保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科学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10月11日前填写征求意见反馈表,并以邮件形式反馈至全国生态环境监管专用计量测试技术委员会秘书处。逾期视为无意见。联系人:徐 驰 电话: 010-84943294意见反馈邮箱:secretary@cnemc.cn附件:1.《环境空气二氧化碳高精度监测检定系统表》征求意见稿2.《环境空气二氧化碳高精度监测检定系统表》编制说明3.《环境空气二氧化碳、甲烷高精度光谱监测系统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4.《环境空气二氧化碳、甲烷高精度光谱监测系统校准规范》编制说明5.《固定污染源CO2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6.《固定污染源CO2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校准规范》编制说明7.《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现场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8.《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现场校准规范》编制说明9.《环境空气颗粒物中有机碳、元素碳监测系统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10.《环境空气颗粒物中有机碳、元素碳监测系统校准规范》编制说明11.《环境空气氟化物采样器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12.《环境空气氟化物采样器校准规范》编制说明13.《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板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14.《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板校准规范》编制说明15.《水质总有机碳在线分析仪现场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16.《水质总有机碳在线分析仪现场校准规范》编制说明17.《环境监测用液体标准物质比对通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18.《环境监测用液体标准物质比对通用技术规范》编制说明19.《全国生态环境监管专用计量测试技术委员会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征求意见反馈表》全国生态环境监管专用计量测试技术委员会秘书处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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