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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金评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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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金评审结果相关的资讯

  • 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结果公布
    9月8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关于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接收申请项目评审结果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2〕46号)。根据通告,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共接收项目申请294396项,经初审和复审后共受理292829项。经自然科学基金委委务会议审批,资助面上项目20472项、重点项目761项、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79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22262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630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25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415项、创新研究群体项目43项、地区科学基金项目3521项和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109项(包括外国优秀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49项、外国资深学者研究基金项目60项)。集中接收期间接收的其他类型项目正在评审或审批过程中。依托单位科学基金管理人员和申请人可于9月8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查询相关申请项目评审结果。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9月8日至13日使用report@pro.nsfc.gov.cn电子邮箱向申请人发送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随后,将向相关依托单位寄发纸质项目资助结果通知,并附资助项目清单和不予资助项目清单。未获资助的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有异议,可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附件: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资助项目复审工作注意事项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复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详见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首页“政策法规”栏目)规定,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有异议,可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相关注意事项如下。一、提出复审申请1. 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接收工作自9月8日开始,9月28日16时截止。2. 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填写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表。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如有遗忘,可向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索取。3. 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人打印1份复审申请表,确认纸质与电子复审申请表内容一致,并在纸质复审申请表上签字后,以快递方式寄送(以邮戳日期为准)相关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二、受理复审申请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科学部负责受理复审申请。请注意,具有《办法》第八条所列以下情形之一的复审申请将不予受理:(一)非项目申请人提出复审申请的;(二)提交复审申请的时间超过规定截止日期的;(三)复审申请内容或者手续不全的;(四)对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等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的。对不予受理的复审申请,由科学部告知复审申请人不予受理决定和原因。三、审查复审申请1. 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科学部负责受理和审查复审申请,审查依据是《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2. 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科学部将在10月28日前,将复审审查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3. 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可通过信息系统随时查看本单位复审申请人复审申请的提交情况与处理结果。非集中接收期受理项目的不予资助复审工作参照上述程序进行。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评审结果公布
    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不服,可在9月7日前提出复审申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在2012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间共接收各类项目申请170792项,经初步审查受理165651项。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和专家评审意见,决定资助面上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自由申请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和重点学术期刊项目合计34779项,其余项目正在评审过程中。   有关评审结果将通知相关依托单位,其科研管理人员可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sfc.gov.cn)查询本单位申请项目评审结果。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不予资助通知及专家评审意见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不服,可在9月7日前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有关复审申请、受理及审查工作程序和要求见本网站“特别关注”栏目。   欢迎各依托单位和科研人员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详情请见:关于公布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评审结果的通告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评审结果公布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在2010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间共接收各类项目申请115179项,经初步审查受理111047项。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和专家评审意见,决定资助23733项,不予资助84339项,其余项目正在评审过程中。   有关评审结果将通知相关依托单位,其科研管理人员可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sfc.gov.cn)查询本单位申请项目评审结果。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不予资助通知及专家评审意见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不服,可在9月8日前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   详情请见:关于公布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评审结果的通告    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受理及审查工作程序和要求
  • 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结果出炉!
    8月23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关于 2024 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接收申请项目评审结果的通告》,该公告正式宣布了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评审结果。从今日起,公众可以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查询相关评审结果。通告显示,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面上项目20758项、重点项目745项、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87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23226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654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433项、创新研究群体项目43项、地区科学基金项目3519项、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315项(包括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200项、外国优秀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55项、外国资深学者研究基金项目60项)和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25项。详情如下:关于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接收申请项目评审结果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4〕165号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共接收项目申请384564项,经初审和复审后共受理383126项。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项目管理办法和专家评审意见,经自然科学基金委委务会议审批,资助面上项目20758项、重点项目745项、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87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23226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654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433项、创新研究群体项目43项、地区科学基金项目3519项、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315项(包括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200项、外国优秀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55项、外国资深学者研究基金项目60项)和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25项。集中接收期间接收的其他类型项目正在评审或审批过程中。  依托单位科学基金管理人员和申请人可于8月23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查询相关申请项目评审结果。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8月23日至26日使用report@pro.nsfc.gov.cn电子邮箱向申请人发送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随后,将向相关依托单位寄发纸质项目资助结果通知,并附资助项目清单和不予资助项目清单。  未获资助的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有异议,可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欢迎各依托单位和科研人员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附件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资助项目复审工作注意事项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复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详见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首页“政策法规”栏目)规定,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有异议,可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提出复审申请  1.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接收工作自8月23日开始,9月6日16时截止。  2.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填写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表。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如有遗忘,可向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索取。  3.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人打印1份复审申请表,确认纸质与电子复审申请表内容一致,并在纸质复审申请表上签字后,以快递方式寄送(以邮戳日期为准)相关项目管理部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  二、受理复审申请  自然科学基金委各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复审申请。请注意,具有《办法》第八条所列以下情形之一的复审申请将不予受理:  (一)非项目申请人提出复审申请的;  (二)提交复审申请的时间超过规定截止日期的;  (三)复审申请内容或者手续不全的;  (四)对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等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的。  对不予受理的复审申请,由项目管理部门告知复审申请人不予受理决定和原因。  三、审查复审申请  1.自然科学基金委各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查复审申请,审查依据是《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2.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项目管理部门将在11月6日前,将复审审查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  3.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可通过信息系统随时查看本单位复审申请人复审申请的提交情况与处理结果。  非集中接收期受理项目的不予资助复审工作参照上述程序进行。
  • 重磅!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结果公布!
    8月24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关于 2023 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接收申请项目评审结果的通告》,正式公布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结果,相关结果今日起可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查询。通告显示,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面上项目20321项、重点项目751项、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74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22879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630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25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415项、创新研究群体项目43项、地区科学基金项目3538项和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109项(包括外国优秀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50项、外国资深学者研究基金项目59项)详情如下:关于 2023 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接收申请项目评审结果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3〕62 号2023 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共接收项目申请 304333 项,经初审和复审后共受理 303329 项。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项目管理办法和专家评审意见,经自然科学基金委委务会议审批,资助面上项目 20321 项、重点项目 751 项、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74 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2879 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630 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25 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415 项、创新研究群体项目 43 项、地区科学基金项目3538项和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 109 项(包括外国优秀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 50 项、外国资深学者研究基金项目 59 项)。集中接收期间接收的其他类型项目正在评审或审批过程中。依托单位科学基金管理人员和申请人可于 8 月 24 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查询相关申请项目评审结果。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8 月 24 日至 25 日使用report@pro.nsfc.gov.cn电子邮箱向申请人发送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随后,将向相关依托单位寄发纸质项目资助结果通知,并附资助项目清单和不予资助项目清单。未获资助的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有异议,可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欢迎各依托单位和科研人员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附件:2023 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资助项目复审工作注意事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3 年 8 月 22 日 附件 2023 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资助项目复审工作注意事项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复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详见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首页「政策法规」栏目)规定,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有异议,可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相关注意事项如下。一、提出复审申请1.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接收工作自 8 月 24 日开始,9 月 13 日 16 时截止。2.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填写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表。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如有遗忘,可向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索取。3.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人打印 1 份复审申请表,确认纸质与电子复审申请表内容一致,并在纸质复审申请表上签字后,以快递方式寄送(以邮戳日期为准)相关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二、受理复审申请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科学部负责受理复审申请。请注意,具有《办法》第八条所列以下情形之一的复审申请将不予受理:(一)非项目申请人提出复审申请的;(二)提交复审申请的时间超过规定截止日期的;(三)复审申请内容或者手续不全的;(四)对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等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的。对不予受理的复审申请,由科学部告知复审申请人不予受理决定和原因。三、审查复审申请1.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科学部负责受理和审查复审申请,审查依据是《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2023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2.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科学部将在 11 月 1 日前,将复审审查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3.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可通过信息系统随时查看本单位复审申请人复审申请的提交情况与处理结果。非集中接收期受理项目的不予资助复审工作参照上述程序进行。
  • 201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评审结果公布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在2014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间共接收各类项目申请151445项,经初步审查受理147270项。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和专家评审意见,决定资助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合计35641项。其余项目正在评审过程中。   有关评审结果将通知相关依托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可在8月18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sfc.gov.cn)查询本单位申请项目评审结果。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不予资助通知及专家评审意见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有异议,可在9月8日前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有关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受理及审查工作程序和要求见附件。   欢迎各依托单位和科研人员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附件: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受理及审查工作程序和要求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14年8月15日
  • 重磅!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结果公布
    8月23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发布《关于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接收申请项目评审结果的通告》。根据公告,2024年基金委共接收项目申请384564项,经初审和复审后共受理383126项,相比2023年增加79797项。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项目管理办法和专家评审意见,经自然科学基金委委务会议审批,资助面上项目20758项、重点项目745项、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87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23226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654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433项、创新研究群体项目43项、地区科学基金项目3519项、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315项(包括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200项、外国优秀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55项、外国资深学者研究基金项目60项)和合作创新研究团队项目25项。集中接收期间接收的其他类型项目正在评审或审批过程中。依托单位科学基金管理人员和申请人可于8月23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查询相关申请项目评审结果。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8月23日至26日使用report@pro.nsfc.gov.cn电子邮箱向申请人发送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随后,将向相关依托单位寄发纸质项目资助结果通知,并附资助项目清单和不予资助项目清单。未获资助的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有异议,可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接收工作自8月23日开始,9月6日16时截止。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填写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表。
  • 重磅!2019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评审结果公布
    p   2019年8月16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布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评审结果的通告。 /p p   由通告中得知,自然科学基金委决定资助面上项目18995项、重点项目743项、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103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7966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600项、创新研究群体项目45项、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延续资助)23项、地区科学基金项目2960项、部分联合基金项目(NSAF联合基金、天文联合基金、大科学装置科学研究联合基金、民航联合研究基金和钢铁联合研究基金)235项、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82项,合计41752项。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关于公布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评审结果的通告 /strong /p p   2019年3月1日至3月20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共接收项目申请240711项,经初审和复审后共受理236998项。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项目管理办法以及专家评审意见,自然科学基金委决定资助面上项目18995项、重点项目743项、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103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7966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600项、创新研究群体项目45项、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延续资助)23项、地区科学基金项目2960项、部分联合基金项目(NSAF联合基金、天文联合基金、大科学装置科学研究联合基金、民航联合研究基金和钢铁联合研究基金)235项、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82项,合计41752项。其余项目正在评审过程中。 br/ /p p   依托单位科学基金管理人员和申请人可于8月16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查询相关申请项目评审结果。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向相关依托单位寄发纸质项目资助结果通知,并附资助项目清单和不予资助项目清单 还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向申请人发送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发送使用的电子邮箱地址为report@pro.nsfc.gov.cn,发送时间为2019年8月16-23日。 /p p   请申请人务必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及时接收相关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p p   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有异议,并有明确的理由,可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p p   欢迎各依托单位和科研人员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p p   附件: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资助项目复审工作注意事项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9年8月16日 /p p   附件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资助项目复审工作注意事项 /strong /p p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复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详见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首页“政策法规”栏目)的规定,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有异议,可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p p   一、提出复审申请 /p p   1.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接收工作自8月20日开始,9月6日16时截止。 /p p   2.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填写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如有遗忘,可向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索取。 /p p   3.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人打印1份复审申请表,确认纸质与电子复审申请表内容一致,并在纸质复审申请表上签字后,当面递交或以快递方式寄送(以邮戳日期为准)相关科学部综合处。 /p p   二、受理复审申请 /p p   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科学部负责受理复审申请。请注意,具有《办法》第八条所列以下情形之一的复审申请将不予受理: /p p   (一)非项目申请人提出复审申请的 /p p   (二)提交复审申请的时间超过规定截止日期的 /p p   (三)复审申请内容或者手续不全的 /p p   (四)对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等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的。 /p p   对不予受理的复审申请,由科学部告知复审申请人不予受理决定和原因。 /p p   三、审查复审申请 /p p   1.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科学部负责审查受理复审申请,审查依据是《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p p   2.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科学部将在11月1日之前,将复审审查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 /p p   3.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可通过信息系统随时查看本单位复审申请人复审申请的提交情况与处理结果。 /p p   非集中接收期受理项目的不予资助复审工作参照上述程序进行。 /p p br/ /p
  • 201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评审结果公布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关于公布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评审结果的通告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国科金发计〔2015〕59号 /p p   2015年3月2日至3月20日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共接收项目申请165598项,经初步审查受理162433项。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和专家评审意见,决定资助面上项目16709项、重点项目624项、创新研究群体项目38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400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6155项、地区科学基金项目2829项、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136项、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105项、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81项、部分联合基金项目(NSAF联合基金、天文联合基金和钢铁联合研究基金)130项,合计37207项。其余项目正在评审过程中。 /p p   依托单位科学基金管理人员及申请人可于8月18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查询相关申请项目评审结果。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向相关依托单位寄发纸质批准资助项目通知,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向申请人发送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不予资助通知及专家评审意见。 /p p   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有异议,可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p p   欢迎各依托单位和科研人员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p p   附件: a title=" " href=" http://www.nsfc.gov.cn/Portals/0/fj/fj20150818_01.doc" target=" _self" 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资助项目复审工作注意事项 /a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2015年8月17日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另据青塔网统计: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今年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仪器项目上,复旦大学收获4项,总金额高达2600万,天津大学收获2项,金额高达1300万,电子科大也收获两项,金额高达1380万,除此之外这浙大,西交大,南开,东南,同济等均有斩获。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另外在今年的国家优青上,北京大学今年上了27个优青,高居第一,清华大学上了22个优青,位居第二,浙大上了18个优青,位居第三,还有中科大上了16人,上海交大上了14人,复旦大学上了9人,南京大学上了8人,今年北航表现出色在优青上上了8人,相比去年的3人大幅进步。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在今年的重点项目上,清华大学在重点项目上收获23项,中山大学收获14项,复旦大学收获12项,南京大学收获13项,均有不俗表现。 /p p & nbsp /p
  • 杰青/优青公布|202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接收申请项目评审结果
    最新出炉!杰青415、优青630项!8月24日最新消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关于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接收申请项目评审结果的通告》。关于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接收申请项目评审结果的通告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共接收项目申请304333项,经初审和复审后共受理303329项。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项目管理办法和专家评审意见,经自然科学基金委委务会议审批,资助面上项目20321项、重点项目751项、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74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22879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630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25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415项、创新研究群体项目43项、地区科学基金项目3538项和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109项(包括外国优秀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50项、外国资深学者研究基金项目59项)。集中接收期间接收的其他类型项目正在评审或审批过程中。依托单位科学基金管理人员和申请人可于8月24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查询相关申请项目评审结果。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8月24日至25日使用report@pro.nsfc.gov.cn电子邮箱向申请人发送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随后,将向相关依托单位寄发纸质项目资助结果通知,并附资助项目清单和不予资助项目清单。未获资助的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有异议,可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欢迎各依托单位和科研人员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附件: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资助项目复审工作注意事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3年8月22日 附件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资助项目复审工作注意事项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复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详见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首页“政策法规”栏目)规定,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有异议,可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相关注意事项如下。一、提出复审申请1.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接收工作自8月24日开始,9月13日16时截止。2.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填写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表。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如有遗忘,可向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索取。3.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人打印1份复审申请表,确认纸质与电子复审申请表内容一致,并在纸质复审申请表上签字后,以快递方式寄送(以邮戳日期为准)相关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二、受理复审申请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科学部负责受理复审申请。请注意,具有《办法》第八条所列以下情形之一的复审申请将不予受理:(一)非项目申请人提出复审申请的;(二)提交复审申请的时间超过规定截止日期的;(三)复审申请内容或者手续不全的;(四)对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等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的。对不予受理的复审申请,由科学部告知复审申请人不予受理决定和原因。三、审查复审申请1.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科学部负责受理和审查复审申请,审查依据是《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2.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科学部将在11月1日前,将复审审查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3.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可通过信息系统随时查看本单位复审申请人复审申请的提交情况与处理结果。非集中接收期受理项目的不予资助复审工作参照上述程序进行。
  • 资助32486项!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评审结果公布
    p   今日,自然科学基金委官网发布了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评审结果,决定资助面上项目14773项、重点项目737项、重大项目1项、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102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3771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含港澳)625项、创新研究群体项目37项、地区科学基金项目2260项、部分联合基金项目(NSAF联合基金、天文联合基金和大科学装置科学研究联合基金)180项,合计32486项。依托单位科学基金管理人员和申请人可于9月18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查询相关申请项目评审结果。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向相关依托单位寄发纸质项目资助结果通知,并附资助项目清单和不予资助项目清单 还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向申请人发送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发送使用的电子邮箱地址为report@pro.nsfc.gov.cn,发送时间为2020年9月18-25日。 /p p   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共接收项目申请269671项,经初审及复审后共受理267541项。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项目管理办法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由于面向因抗击疫情延误申请的一线科研人员定向开放申请,医学领域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以及集中接收期间接收的其他类型项目正在评审或审批过程中。 /p p   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有异议,并有明确的理由,可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医学领域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予资助项目的复审工作注意事项将另行通知。 /p p   /p
  • 2016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申请项目评审结果公布 198个项目入选
    关于公布2016年度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申请项目评审结果的通告国科金计函〔2016〕193 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2016年度共接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2433项,经初步审查受理2413项。  根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评审委员会的评定结果,决定资助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98项。  依托单位科学基金管理人员及申请人可于10月21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查询相关申请项目评审结果。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向相关依托单位寄发纸质批准资助项目通知,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向申请人发送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不予资助通知及专家评审意见。  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有异议,可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欢迎各依托单位和科研人员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局  2016年10月21日2016年度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不予资助项目复审工作注意事项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复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复审管理办法》,详见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首页“政策法规”-“管理办法”栏目)的规定,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不服,可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的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提出复审申请  1.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接收工作自10月24日开始,11月7日16时截止。  2.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填写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表(以下简称复审申请表)并于11月7日16时前提交。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如有遗忘,可向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索取。  3.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人打印1份复审申请表,确认纸质与电子复审申请表内容一致,并在纸质复审申请表上签字。不予资助复审申请人应当将签字后的纸质复审申请表于11月7日16时前当面递交或以快递方式寄送(以邮戳日期为准)相关科学部综合处。  二、受理复审申请  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科学部负责受理复审申请。具有《复审管理办法》第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复审申请将不予受理。  对不予受理的复审申请,由科学部告知复审申请人不予受理决定及不予受理的原因。  三、审查复审申请  1.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科学部负责审查受理复审申请,审查依据是《复审管理办法》、《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2.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科学部将在12月30日之前,将复审审查结果以公函形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3.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可通过信息系统随时查看本单位复审申请人复审申请的提交情况与处理结果。
  • 重磅!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评审结果公布
    关于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接收申请项目评审结果的通告  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共接收项目申请276715项,经初审和复审后共受理274982项。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项目管理办法以及专家评审意见,自然科学基金委2021年第14次委务会议决定资助面上项目19420项、重点项目740项、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75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21072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620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25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314项、创新研究群体项目42项、地区科学基金项目3337项、NSAF联合基金项目36项,合计45681项。集中接收期间接收的其他类型项目正在评审或审批过程中。  依托单位科学基金管理人员和申请人可于8月18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查询相关申请项目评审结果。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向相关依托单位寄发纸质项目资助结果通知,并附资助项目清单和不予资助项目清单 还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向申请人发送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发送使用的电子邮箱地址为report@pro.nsfc.gov.cn,发送时间为2021年8月18—22日。  获资助的申请人填报资助项目计划书的时间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未获资助的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有异议,可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欢迎各依托单位和科研人员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1年8月17日附件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资助项目复审工作注意事项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复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详见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首页“政策法规”栏目)规定,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有异议,可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提出复审申请  1.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接收工作自8月18日开始,9月7日16时截止。  2.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填写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如有遗忘,可向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索取。  3.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人打印1份复审申请表,确认纸质与电子复审申请表内容一致,并在纸质复审申请表上签字后,以快递方式寄送(以邮戳日期为准)相关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  二、受理复审申请  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科学部负责受理复审申请。请注意,具有《办法》第八条所列以下情形之一的复审申请将不予受理:  (一)非项目申请人提出复审申请的   (二)提交复审申请的时间超过规定截止日期的   (三)复审申请内容或者手续不全的   (四)对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等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的。  对不予受理的复审申请,由科学部告知复审申请人不予受理决定和原因。  三、审查复审申请  1.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科学部负责审查受理复审申请,审查依据是《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2.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科学部将在11月1日前,将复审审查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  3.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可通过信息系统随时查看本单位复审申请人复审申请的提交情况与处理结果。  非集中接收期受理项目的不予资助复审工作参照上述程序进行。
  • 201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评审结果公布 含85项科研仪器项目
    p   2016年8月17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公布了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评审结果,受理申请项目169832项,决定资助项目37409项,其中包括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85项。 /p p & nbsp strong & nbsp & nbsp 通知原文如下: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关于公布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评审结果的通告 /strong /p p & nbsp & nbsp & nbsp 2016年3月1日至3月20日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共接收项目申请172843项,经初步审查受理169832项。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专家评审意见,决定资助面上项目16934项、重点项目612项、创新研究群体项目38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400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6112项、地区科学基金项目2872项、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135项、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105项、 span style=" color: rgb(192, 0, 0) " strong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85项 /strong /span 、部分联合基金项目(NSAF联合基金、天文联合基金和钢铁联合研究基金)116项,合计37409项。其余项目正在评审过程中。 /p p   依托单位科学基金管理人员及申请人可于8月17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 a style=" color: rgb(255, 0, 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href=" https://isisn.nsfc.gov.cn"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https://isisn.nsfc.gov.cn /span /a )查询相关申请项目评审结果。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向相关依托单位寄发纸质批准资助项目通知,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向申请人发送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不予资助通知及专家评审意见。 /p p   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有异议,可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p p   欢迎各依托单位和科研人员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p p   附件: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资助项目复审工作注意事项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6年8月17日 /p p    strong 附件内容如下: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资助项目复审工作注意事项 /strong /p p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复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复审管理办法》,详见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首页“政策法规”-“管理办法”栏目)的规定,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不服,可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的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p p   一、提出复审申请 /p p   1.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接收工作自8月22日开始,9月8日16时截止。 /p p   2.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填写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表(以下简称复审申请表)并于9月8日16时前提交。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如有遗忘,可向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索取。 /p p   3.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人打印1份复审申请表,确认纸质与电子复审申请表内容一致,并在纸质复审申请表上签字。不予资助复审申请人应当将签字后的纸质复审申请表于9月8日16时前当面递交或以快递方式寄送(以邮戳日期为准)相关科学部综合处。 /p p   二、受理复审申请 /p p   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科学部负责受理复审申请。具有《复审管理办法》第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复审申请将不予受理。 /p p   对不予受理的复审申请,由科学部告知复审申请人不予受理决定及不予受理的原因。 /p p   三、审查复审申请 /p p   1.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科学部负责审查受理复审申请,审查依据是《复审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p p   2.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科学部将在11月4日之前,将复审审查结果以公函形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p p   3.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可通过信息系统随时查看本单位复审申请人复审申请的提交情况与处理结果。 /p p   非集中接收期受理项目的不予资助复审工作参照上述程序进行。 /p
  • 2017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评审结果公布 含83项科研仪器项目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关于公布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评审结果的通告 /strong /p p   2017年3月1日至3月20日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共接收项目申请190840项,经初步审查和复审后共受理187135项。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管理办法,经专家评审和委务会议审批,决定资助面上项目18136项、重点项目667项、重大项目2项、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107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7523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399项、创新研究群体项目38项、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142项、地区科学基金项目3017项、部分联合基金项目(NSAF联合基金、天文联合基金、民航联合研究基金和钢铁联合研究基金)151项、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83项 /span /strong ,合计40265项。其余项目正在评审过程中。 /p p   依托单位科学基金管理人员及申请人可于8月17日以后登录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 /strong /span 查询相关申请项目评审结果。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向相关依托单位寄发纸质批准资助项目通知,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向申请人发送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不予资助通知及专家评审意见。 /p p   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有异议,可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p p   欢迎各依托单位和科研人员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7年8月16日 /p p   附件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资助项目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复审工作注意事项 /strong /p p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复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复审管理办法》,详见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首页“政策法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规章制度”-“监督保障规章”栏目)的规定,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不服,可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提出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的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p p    strong 一、提出复审申请 /strong /p p   1.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接收工作自8月22日开始,9月8日16时截止。 /p p   2.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填写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表(以下简称复审申请表)并于9月8日16时前提交。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如有遗忘,可向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索取。 /p p   3.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人打印1份复审申请表,确认纸质与电子复审申请表内容一致,并在纸质复审申请表上签字。不予资助复审申请人应当将签字后的纸质复审申请表于9月8日16时前当面递交或以快递方式寄送(以邮戳日期为准)相关科学部综合处。 /p p    strong 二、受理复审申请 /strong /p p   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科学部负责受理复审申请。具有《复审管理办法》第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复审申请将不予受理。 /p p   对不予受理的复审申请,由科学部告知复审申请人不予受理决定及不予受理的原因。 /p p    strong 三、审查复审申请 /strong /p p   1.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科学部负责审查受理复审申请,审查依据是《复审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p p   2.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科学部将在11月3日之前,将复审审查结果以公函形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p p   3.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可通过信息系统随时查看本单位复审申请人复审申请的提交情况与处理结果。 /p p   非集中接收期受理项目的不予资助复审工作参照上述程序进行。 /p
  • 重磅!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评审结果公布
    p   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共接收项目申请269671项,经初审及复审后共受理267541项。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项目管理办法以及专家评审意见,自然科学基金委2020 年第 19 次委务会议决定资助面上项目 14773 项、重点项目 737 项、重大项目 1 项、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102 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13771 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含港澳)625 项、创新研究群体项目 37 项、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2260 项、部分联合基金项目(NSAF 联合基金、天文联合基金和大科学装置科学研究联合基金)180 项,合计 32486 项。由于面向因抗击疫情延误申请的一线科研人员定向开放申请,医学领域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以及集中接收期间接收的其他类型项目正在评审或审批过程中。 /p p   依托单位科学基金管理人员和申请人可于 9 月 18 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查询相关申请项目评审结果。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向相关依托单位寄发纸质项目资助结果通知,并附资助项目清单和不予资助项目清单 还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向申请人发送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发送使用的电子邮箱地址为report@pro.nsfc.gov.cn,发送时间为2020年9月18-25日。 /p p   请申请人务必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及时接收相关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p p   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有异议,并有明确的理由,可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医学领域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予资助项目的复审工作注意事项将另行通知。 /p p   欢迎各依托单位和科研人员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p p   附件:2020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资助项目复审工作注意事项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20 年 9 月 17 日 /p p    strong 附件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2020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资助项目复审工作注意事项 /strong /p p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复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详见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首页“政策法规”栏目)的规定,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有异议,可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p p   一、提出复审申请 /p p   1.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接收工作自 9 月 22 日开始,10 月 9 日 16 时截止。 /p p   2.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填写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如有遗忘,可向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索取。 /p p   3.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人打印 1 份复审申请表,确认纸质与电子复审申请表内容一致,并在纸质复审申请表上签字后,当面递交或以快递方式寄送(以邮戳日期为准)相关科学部综合处。 /p p   二、受理复审申请 /p p   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科学部负责受理复审申请。请注意,具有《办法》第八条所列以下情形之一的复审申请将不予受理: /p p   (一)非项目申请人提出复审申请的 /p p   (二)提交复审申请的时间超过规定截止日期的 /p p   (三)复审申请内容或者手续不全的 /p p   (四)对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等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的。 /p p   对不予受理的复审申请,由科学部告知复审申请人不予受理决定和原因。 /p p   三、审查复审申请 /p p   1.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科学部负责审查受理复审申请,审查依据是《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2020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p p   2.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科学部将在 12 月 3 日之前,将复审审查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 /p p   3.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可通过信息系统随时查看本单位复审申请人复审申请的提交情况与处理结果。 /p p   非集中接收期受理项目的不予资助复审工作参照上述程序进行。 /p p br/ /p
  • 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评审结果公布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 nbsp & nbsp 2018年3月1日至3月20日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共接收项目申请214867项,经初步审查和复审后共受理211462项。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以及专家评审意见,决定资助面上项目18947项、重点项目701项、重大项目1项、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106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7671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400项、创新研究群体项目38项、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102项、地区科学基金项目2937项、部分联合基金项目(NSAF联合基金、天文联合基金、大科学装置科学研究联合基金、民航联合研究基金和钢铁联合研究基金)261项、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86项,合计41250项。其余项目正在评审过程中。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 nbsp & nbsp 依托单位科学基金管理人员及申请人可于8月16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查询相关申请项目评审结果。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向相关依托单位寄发纸质批准资助项目通知,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向申请人发送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不予资助通知及专家评审意见。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 nbsp & nbsp 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有异议,并有明确的理由,可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 nbsp & nbsp 欢迎各依托单位和科研人员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p p br/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8年8月16日 /p p br/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 附件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资助项目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复审工作注意事项 /strong /p p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复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复审管理办法》,详见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首页“政策法规”栏目)的规定,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有异议,可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提出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的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p p   一、提出复审申请 /p p   1.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接收工作自8月21日开始,9月7日16时截止。 /p p   2.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填写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表(以下简称复审申请表)并于9月7日16时前提交。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如有遗忘,可向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索取。 /p p   3.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人打印1份复审申请表,确认纸质与电子复审申请表内容一致,并在纸质复审申请表上签字。不予资助复审申请人应当将签字后的纸质复审申请表于9月7日16时前当面递交或以快递方式寄送(以邮戳日期为准)相关科学部综合处。 /p p   二、受理复审申请 /p p   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科学部负责受理复审申请。请注意,具有《复审管理办法》第八条所列以下情形之一的复审申请将不予受理: /p p   (一)非项目申请人提出复审申请的 /p p   (二)提交复审申请的时间超过规定截止日期的 /p p   (三)复审申请内容或者手续不全的 /p p   (四)对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等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的。 /p p   对不予受理的复审申请,由科学部告知复审申请人不予受理决定及不予受理的原因。 /p p   三、审查复审申请 /p p   1.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科学部负责审查受理复审申请,审查依据是《复审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p p   2.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科学部将在11月2日之前,将复审审查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 /p p   3.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可通过信息系统随时查看本单位复审申请人复审申请的提交情况与处理结果。 /p
  • 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评审结果的通告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国科金发计〔2020〕64号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共接收项目申请269671项,经初审及复审后共受理267541项。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项目管理办法以及专家评审意见,自然科学基金委2020年第19次委务会议决定资助面上项目14773项、重点项目737项、重大项目1项、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102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3771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含港澳)625项、创新研究群体项目37项、地区科学基金项目2260项、部分联合基金项目(NSAF联合基金、天文联合基金和大科学装置科学研究联合基金)180项,合计32486项。由于面向因抗击疫情延误申请的一线科研人员定向开放申请,医学领域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以及集中接收期间接收的其他类型项目正在评审或审批过程中。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依托单位科学基金管理人员和申请人可于9月18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查询相关申请项目评审结果。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向相关依托单位寄发纸质项目资助结果通知,并附资助项目清单和不予资助项目清单;还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向申请人发送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发送使用的电子邮箱地址为report@pro.nsfc.gov.cn,发送时间为2020年9月18-25日。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请申请人务必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及时接收相关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有异议,并有明确的理由,可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医学领域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予资助项目的复审工作注意事项将另行通知。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欢迎各依托单位和科研人员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附件: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资助项目复审工作注意事项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020年9月17日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附件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资助项目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复审工作注意事项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复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详见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首页“政策法规”栏目)的规定,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有异议,可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一、提出复审申请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接收工作自9月22日开始,10月9日16时截止。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填写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如有遗忘,可向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索取。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3.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人打印1份复审申请表,确认纸质与电子复审申请表内容一致,并在纸质复审申请表上签字后,当面递交或以快递方式寄送(以邮戳日期为准)相关科学部综合处。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二、受理复审申请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科学部负责受理复审申请。请注意,具有《办法》第八条所列以下情形之一的复审申请将不予受理: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一)非项目申请人提出复审申请的;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二)提交复审申请的时间超过规定截止日期的;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三)复审申请内容或者手续不全的;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四)对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等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的。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对不予受理的复审申请,由科学部告知复审申请人不予受理决定和原因。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三、审查复审申请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1.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科学部负责审查受理复审申请,审查依据是《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2.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科学部将在12月3日之前,将复审审查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3.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可通过信息系统随时查看本单位复审申请人复审申请的提交情况与处理结果。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非集中接收期受理项目的不予资助复审工作参照上述程序进行。 /p p br/ /p
  • 国家基金委重大研究计划评审会召开
    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重大研究计划“基于化学小分子探针的信号转导过程研究”评审会议近日在上海召开。   该重大研究计划是国家基金委在“十一五”期间启动的,计划安排经费1.5亿元。该重大研究计划以生物信号转导过程为研究对象,充分发挥化学和生命科学的特点及其他学科交叉的优势,突破传统思路,以小分子探针为主要工具,对生命体系信号转导过程中的重要分子事件展开化学生物学研究,揭示信号转导的调控规律,为重大疾病的诊断和防治探索新的思路和新的策略,进而推动新药、新靶标和新的药物作用机制的发现。   今年是该重大研究计划申请和受理的第三年,2007年度资助重点项目4项、培育项目43项,2008年度资助重点项目8项、培育项目30项。
  • 2018年度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申请项目评审结果公布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2018年度共接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2974项,经初步审查受理2950项。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根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评审委员会的评定结果,决定资助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99项。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依托单位科学基金管理人员及申请人可于10月29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查询相关申请项目评审结果。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向相关依托单位寄发纸质批准资助项目通知,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向申请人发送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不予资助通知及专家评审意见。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有异议,可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欢迎各依托单位和科研人员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附件:2018年度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不予资助项目复审工作注意事项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局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018年10月25日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附件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018年度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不予资助项目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复审工作注意事项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复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复审管理办法》,详见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首页“政策法规”-“管理办法”栏目)的规定,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不服,可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的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一、提出复审申请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1.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接收工作自10月29日开始,11月12日16时截止。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填写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表(以下简称复审申请表)并于11月12日16时前提交。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如有遗忘,可向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索取。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3.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人打印1份复审申请表,确认纸质与电子复审申请表内容一致,并在纸质复审申请表上签字。不予资助复审申请人应当将签字后的纸质复审申请表于11月12日16时前当面递交或以快递方式寄送(以邮戳日期为准)相关科学部综合处。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二、受理复审申请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科学部负责受理复审申请。具有《复审管理办法》第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复审申请将不予受理。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对不予受理的复审申请,由科学部告知复审申请人不予受理决定及不予受理的原因。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三、审查复审申请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1.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科学部负责审查受理复审申请,审查依据是《复审管理办法》、《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2.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科学部将在12月31日之前,将复审审查结果以公函形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 " 3.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可通过信息系统随时查看本单位复审申请人复审申请的提交情况与处理结果。 /p
  • 资助10006项!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评审结果(第二批)公布
    p   今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网公布了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评审结果(第二批),决定资助医学领域面上项目4584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4505项、地区科学基金项目917项,合计10006项。依托单位科学基金管理人员和申请人可于9月27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查询相关申请项目评审结果。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向相关依托单位寄发纸质项目资助结果通知,并附资助项目清单和不予资助项目清单 还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向申请人发送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发送使用的电子邮箱地址为report@pro.nsfc.gov.cn,发送时间为2020年9月27日—30日。 /p p   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有异议,并有明确的理由,可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欢迎各依托单位和科研人员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p p   附件: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第二批不予资助项目复审工作注意事项 /strong /p p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复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详见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首页“政策法规”栏目)的规定,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有异议,可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p p    strong 一、提出复审申请 /strong /p p   1.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接收工作自10月1日开始,10月15日16时截止。 /p p   2.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填写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如有遗忘,可向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索取。 /p p   3.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人打印1份复审申请表,确认纸质与电子复审申请表内容一致,并在纸质复审申请表上签字后,当面递交或以快递方式寄送(以邮戳日期为准)医学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 /p p    strong 二、受理复审申请 /strong /p p   自然科学基金委医学科学部负责受理复审申请。请注意,具有《办法》第八条所列以下情形之一的复审申请将不予受理: /p p   (一)非项目申请人提出复审申请的 /p p   (二)提交复审申请的时间超过规定截止日期的 /p p   (三)复审申请内容或者手续不全的 /p p   (四)对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等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的。 /p p   对不予受理的复审申请,由科学部告知复审申请人不予受理决定和原因。 /p p    strong 三、审查复审申请 /strong /p p   1.自然科学基金委医学科学部负责审查受理复审申请,审查依据是《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p p   2.自然科学基金委医学科学部将在12月11日之前,将复审审查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 /p p   3.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可通过信息系统随时查看本单位复审申请人复审申请的提交情况与处理结果。 /p p br/ /p
  • 2014年度多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结果公布
    2014年度多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结果公布 三万余项基金获批,高校占据资助榜前十名   日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公布了多项201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评审结果。根据统计,基金委在2014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间,共接收各类项目申请151445项,经初步审查受理147270项。   35641项基金申请项目获得资助   基金委方面介绍,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和专家评审意见,决定资助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合计35641项。其余项目正在评审过程中。   据介绍,有关评审结果将通知相关依托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可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查询本单位申请项目评审结果。   另据记者了解,9月23日,2014年度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评审委员会会议在京举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杨卫,第七届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评审委员会主任陈宜瑜、副主任詹文龙、谢克昌、高瑞平、柴之芳、陈凯先等41位委员出席会议。   据介绍,在该次会议上,委员们对200名建议资助项目申请人进行了投票表决,丁航等198位申请人通过评审委员会评定,有关结果正报委务会议审批,预计&ldquo 杰青&rdquo 获得者名单将于近日出炉。   高校占据资助榜前十名   根据记者的统计,在已经对外公布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结果中,根据资助金额总数来计算,排名榜单前十的均为国内知名的&ldquo 985工程&rdquo 、&ldquo 211工程&rdquo 高校。   其中,上海交通大学位居榜首,获得822个项目的资助,累计资助金额为54487万元。北京大学位居探花,共有589个项目获得资助,累计金额达49577万元。浙江大学位居榜眼,共有709个项目获得资助,累计金额达49542万元。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山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山东大学分列其后,占据资助金额榜单前十名。   记者注意到,在该榜单排名前16位的高校,获得的资助金额均超过2亿元 在该榜单排名前40位的高校及科研院所,其获得的资助金额均超过1亿元。   从榜单中可以看出,重点大学在获得基金委的资助数量方面,占据绝对优势。前20名中,除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为中国科学院管辖外,其他19个高校均为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军队院校中,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排名第24、25位,且获得资助的金额均在1.4亿元左右。   以地区而言,前十大高校中,位于北京地区的高校共有两个,分别为北京大学、清华大学 上海地区也是两个,即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两地平分秋色,也是仅有的同时有两所高校进入前十名的省(直辖市)。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则占据了中部省份唯一的一个进入前十名的高校名额。   前100名中中科院占据8个名额   另外,如果不算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科院所属研究机构中,排名最靠前的是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位列第30位,共有156个项目获得资助,累计金额为13066万元。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则排名50位,累计共有89项获得资助,金额为8060万元。动物研究位于第60位,共有83个资助项目,金额为7325万元。   此外,在前100名之中,中科院还有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高能物理研究所、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等,共7所1校获得资助。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是唯一一个进入该榜单中的医院,排名第87位,累计获得资助的金额为4801万元。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居于第100名,共从基金委获得3385万元资助。   此外,科研教育并不发达的新疆地区,本次共有石河子大学、新疆大学、新疆医科大学三所高校进入这份榜单的前100名。
  • 201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初审结果公布
    201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初审结果公布   共受理项目申请143790项,不予受理项目申请3913项   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消息,在2011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间,共接收依托单位提交的各类项目申请147703项。经过初审,共受理项目申请143790项,不予受理项目申请3913项。初审结果通知将发函至各依托单位,同时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不予受理项目的申请人。依托单位可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简称ISIS系统)查询本单位项目申请受理情况。   申请人如对不予受理决定有疑问,可向相关科学部咨询 如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可在2011年5月20日前向相关科学部提出复审申请。有关复审申请和审查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如下:   复审申请程序   (一)复审申请人向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用于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   (二)复审申请人登陆ISIS系统,在线填写复审申请表后提交。   (三)复审申请人在ISIS系统提交电子申请表后应当打印一份纸质申请表并保证二者内容一致,本人签字后将纸质申请表以特快专递方式于5月20日前寄送相关科学部综合处(以邮戳日期为准)。   (四)ISIS系统提交复审申请截止日期为5月20日下午4:00。   (五)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复审申请不予受理:   1.非项目申请人提出复审申请的   2.提交复审申请的时间超过规定截止日期的   3.复审申请手续不全的(复审申请表在ISIS系统未提交、缺纸质复审申请表或本人未签字等)   4.项目申请人以本人或主要参与者被他人假冒签名为由提出的复审申请(该类情况可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投诉和举报)   对不予受理的复审申请,由相关科学部通知复审申请人。   复审申请审查工作程序   (一)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科学部负责对受理的复审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复审申请的依据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关于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二)经审查,认为原不予受理决定符合相关规定的,维持原决定 认为原不予受理决定有误的,撤销原决定并重新进行评审。   (三)复审申请审查结果将由相关科学部在6月15日前以公函形式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同时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   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可在ISIS系统查看本单位人员复审申请的提交情况与审查结果。 原文请见: 关于公布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初审结果的通告 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受理项目复审申请与审查工作程序
  • 2020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初审结果公布 受理267534项
    p   2020年6月4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局发布关于公布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初审结果的通告(国科金计函〔2020〕56号)。 /p p   通告内容显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在2020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间共接收各类型项目269671项。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然科学基金委对项目申请进行了初审。经初审,自然科学基金委共受理项目申请267534项,不予受理项目申请2137项。 /p p   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向各依托单位发送纸质初审结果通知,并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不予受理项目的申请人。依托单位可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查询本单位项目申请受理情况。申请人如对不予受理决定有疑问,可向相关科学部咨询 如对不予受理决定有异议,可在2020年6月24日前向相关科学部提出复审申请。 /p p   有关复审申请程序和要求详见附件。 /p p   附件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受理项目复审申请与审查工作程序 /strong /p p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复审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人如对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有异议,可以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复审申请。有关复审申请与审查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如下: /p p   一、复审申请程序 /p p   (一)复审申请人使用在线申请项目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 如忘记个人用户名及密码,请与依托单位联系重新获取。 /p p   (二)复审申请人登录信息系统,在线填写复审申请表并于2020年6月24日16时前提交。 /p p   (三)复审申请人打印一份与在线提交的电子申请表内容一致的纸质申请表,本人签字后将纸质申请表以特快专递方式于6月24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寄送相关科学部综合处。 /p p   (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复审申请不予受理: /p p   1.非项目申请人提出复审申请的 /p p   2.提交复审申请的时间超过规定截止日期的 /p p   3.复审申请内容或者手续不全的。 /p p   二、复审申请审查工作程序 /p p   (一)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科学部负责对受理的复审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复审申请的依据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复审管理办法》《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p p   (二)审查认为原不予受理决定符合相关规定的,维持原决定 审查认为原不予受理决定有误的,撤销原决定并进行评审。 /p p   (三)复审申请审查结果将由相关科学部在7月8日前书面通知申请人。 /p p   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可在信息系统查看本单位人员复审申请的提交情况与审查结果。 /p p br/ /p
  • 国自然科学基金第二批评审结果通告
    div style=" text-align: left " div style=" text-align: left " div style=" text-align: left " p style=" text-align: left text-indent: 2em " 依托单位科学基金管理人员和申请人可于9月27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查询相关申请项目评审结果。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向相关依托单位寄发纸质项目资助结果通知,并附资助项目清单和不予资助项目清单;还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向申请人发送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发送使用的电子邮箱地址为report@pro.nsfc.gov.cn,发送时间为2020年9月27日—30日。 br style=" text-align: left " / /p /div p style=" text-align: left text-indent: 2em " 请申请人务必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及时接收相关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br style=" text-align: left " / ??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有异议,并有明确的理由,可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欢迎各依托单位和科研人员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br style=" text-align: left " / /p div style=" text-align: left " span style=" font-size:12px " ? /span span style=" font-size:12px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span /div div style=" text-align: left " span style=" font-size:12px " ??2020年9月27日 /span /div p strong ?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0/uepic/c9f58726-02e8-4d9e-ae1e-4ba7467ffe99.jpg" title=" 5f703dd4eea75.png" alt=" 5f703dd4eea75.png" / /strong /p p strong ?附件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 ? strong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第二批不予资助项目复审工作注意事项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 & nbsp & nbsp & nbsp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复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详见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首页“政策法规”栏目)的规定,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有异议,可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p ? strong ?一、提出复审申请 /strong br style=" text-align: left " / ??1.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接收工作自10月1日开始,10月15日16时截止。 br style=" text-align: left " / ??2.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填写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如有遗忘,可向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索取。 br style=" text-align: left " / ??3.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人打印1份复审申请表,确认纸质与电子复审申请表内容一致,并在纸质复审申请表上签字后,当面递交或以快递方式寄送(以邮戳日期为准)医学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 br style=" text-align: left " / ? strong ?二、受理复审申请 /strong br style=" text-align: left " / ??自然科学基金委医学科学部负责受理复审申请。请注意,具有《办法》第八条所列以下情形之一的复审申请将不予受理: br style=" text-align: left " / ??(一)非项目申请人提出复审申请的; br style=" text-align: left " / ??(二)提交复审申请的时间超过规定截止日期的;(三)复审申请内容或者手续不全的; br style=" text-align: left " / ??(四)对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等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的。 br style=" text-align: left " / ??对不予受理的复审申请,由科学部告知复审申请人不予受理决定和原因。 br style=" text-align: left " / strong ??三、审查复审申请 /strong br style=" text-align: left " / ??1.自然科学基金委医学科学部负责审查受理复审申请,审查依据是《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br style=" text-align: left " / ??2.自然科学基金委医学科学部将在12月11日之前,将复审审查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 br style=" text-align: left " / ??3.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可通过信息系统随时查看本单位复审申请人复审申请的提交情况与处理结果。 !--文章标签 -- div style=" text-align: left " div id=" prcode_code" style=" text-align: left " p style=" text-align:center" br/ /p /div /div /div /div
  • 最新公布!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初审结果
    4月2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公布的最新消息任命窦贤康为第九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任命陆建华、张学敏、江松、于吉红(女)、韩宇、兰玉杰为第九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副主任。(点击查看:国务院任命窦贤康为第九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 张学敏等为副主任)同一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公布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初审结果的通告”,原文如下:关于公布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初审结果的通告国科金计函〔2023〕43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在2023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间共接收各类型项目申请304333项。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然科学基金委对项目申请进行了初审。经初审,共受理项目申请303322项,不予受理项目申请1011项。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向各依托单位发送纸质初审结果通知,并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不予受理项目的申请人。依托单位可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查询本单位项目申请受理情况。申请人如对不予受理决定有疑问,可向相关项目管理部门咨询;如对不予受理决定有异议,可在2023年5月18日16时前向相关项目管理部门提出复审申请。有关复审申请程序和要求详见附件。附件: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受理项目复审申请与审查工作程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局2023年4月28日附件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受理项目复审申请与审查工作程序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复审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人如对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有异议,可以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复审申请。有关复审申请与审查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如下:一、复审申请程序(一)复审申请人使用在线申请项目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如忘记个人用户名及密码,请与依托单位联系重新获取。  (二)复审申请人登录信息系统,在线填写复审申请表并于2023年5月18日16时前提交。  (三)复审申请人打印一份与在线提交的电子申请表内容一致的纸质申请表,本人签字后将纸质申请表以特快专递方式于5月18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寄送相关项目管理部门综合处。  (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复审申请不予受理:  1.非项目申请人提出复审申请的;  2.提交复审申请的时间超过规定截止日期的;  3.复审申请内容或者手续不全的。  二、复审申请审查工作程序(一)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对受理的复审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复审申请的依据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复审管理办法》《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二)审查认为原不予受理决定符合相关规定的,维持原决定;审查认为原不予受理决定有误的,撤销原决定并进行评审。  (三)复审申请审查结果将由相关项目管理部门在6月9日前书面通知申请人。  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可在信息系统查看本单位人员复审申请的提交情况与审查结果。
  • 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初审结果公布!共受理383123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在2024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间共接收各类型项目申请384564项。经初审,共受理项目申请383123项,不予受理项目申请1441项。小编整理了近几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增长率和不予受理情况: 国科金计函〔2024〕39号关于公布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初审结果的通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在2024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间共接收各类型项目申请384564项。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然科学基金委对项目申请进行了初审。经初审,共受理项目申请383123项,不予受理项目申请1441项。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向各依托单位发送纸质初审结果通知,并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不予受理项目的申请人。依托单位可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查询本单位项目申请受理情况。申请人如对不予受理决定有疑问,可向相关项目管理部门咨询;如对不予受理决定有异议,可在2024年5月17日16时前向相关项目管理部门提出复审申请。有关复审申请程序和要求详见附件。附件: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受理项目复审申请与审查工作程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局2024年4月30日  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受理项目复审申请与审查工作程序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复审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人如对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有异议,可以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复审申请。有关复审申请与审查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如下:一、复审申请程序(一)复审申请人使用在线申请项目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如忘记个人用户名及密码,请与依托单位联系重新获取。(二)复审申请人登录信息系统,在线填写复审申请表并于2024年5月17日16时前提交。(三)复审申请人打印一份与在线提交的电子申请表内容一致的纸质申请表,本人签字后将纸质申请表以特快专递方式于5月17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寄送相关项目管理部门综合处。(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复审申请不予受理:1.非项目申请人提出复审申请的;2.提交复审申请的时间超过规定截止日期的;3.复审申请内容或者手续不全的。二、复审申请审查工作程序(一)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对受理的复审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复审申请的依据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复审管理办法》《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二)审查认为原不予受理决定符合相关规定的,维持原决定;审查认为原不予受理决定有误的,撤销原决定并进行评审。(三)复审申请审查结果将由相关项目管理部门在6月7日前书面通知申请人。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可在信息系统查看本单位人员复审申请的提交情况与审查结果。
  • 重磅!2023年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申请初审结果公布,1011项不予受理!
    关于公布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初审结果的通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在2023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间共接收各类型项目申请304333项。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然科学基金委对项目申请进行了初审。  经初审,共受理项目申请303322项,不予受理项目申请1011项。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向各依托单位发送纸质初审结果通知,并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不予受理项目的申请人。依托单位可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查询本单位项目申请受理情况。申请人如对不予受理决定有疑问,可向相关项目管理部门咨询;如对不予受理决定有异议,可在2023年5月18日16时前向相关项目管理部门提出复审申请。有关复审申请程序和要求详见附件。 附件: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受理项目复审申请与审查工作程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局2023年4月28日   附件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受理项目复审申请与审查工作程序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复审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人如对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有异议,可以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复审申请。有关复审申请与审查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如下:  一、复审申请程序  (一)复审申请人使用在线申请项目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如忘记个人用户名及密码,请与依托单位联系重新获取。  (二)复审申请人登录信息系统,在线填写复审申请表并于2023年5月18日16时前提交。  (三)复审申请人打印一份与在线提交的电子申请表内容一致的纸质申请表,本人签字后将纸质申请表以特快专递方式于5月18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寄送相关项目管理部门综合处。  (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复审申请不予受理:  1.非项目申请人提出复审申请的;  2.提交复审申请的时间超过规定截止日期的;  3.复审申请内容或者手续不全的。  二、复审申请审查工作程序  (一)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对受理的复审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复审申请的依据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复审管理办法》《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二)审查认为原不予受理决定符合相关规定的,维持原决定;审查认为原不予受理决定有误的,撤销原决定并进行评审。  (三)复审申请审查结果将由相关项目管理部门在6月9日前书面通知申请人。  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可在信息系统查看本单位人员复审申请的提交情况与审查结果。
  • 2011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结果公布
    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已经结束,评审结果将提交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定。共通过国家自然科学奖36项、国家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41项(含2010年结转到今年的2项)和国家科技进步奖通用项目219项。其中有关科学仪器及分析检测技术的获奖名单如下:   2011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评审通过项目名单   二等奖   1.学科组:化学   项目名称:催化材料的紫外拉曼光谱研究   主要完成人:   李 灿(中国科学院大连物理化学研究所),   冯兆池(中国科学院大连物理化学研究所),   张 静(中国科学院大连物理化学研究所),   范峰滔(中国科学院大连物理化学研究所),   杨启华(中国科学院大连物理化学研究所)   推荐单位:辽宁省   2011 年度国家技术发明奖评审通过项目名单(通用项目)   二等奖   1.专业组:电子与科学仪器   项目名称:高密度集成、高光束质量激光合束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关键技术及应用   主要完成人:   王立军(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刘 云(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单肖楠(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宁永强(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秦 莉(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彭航宇(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推荐单位:吉林省   2011 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评审通过项目名单(通用项目)   二等奖   1.专业组:电子与科学仪器   项目名称:50W 级全固态激光器及其核心部件产业化关键技术   主要完成人:樊仲维,张国新,石朝辉,张 晶,牛 岗,王培峰,赵天卓,麻云凤,王 鹏,张志刚   主要完成单位:北京国科世纪激光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光电研究院,北京大学   推荐单位:北京市   2.专业组:标准计量与文体科技   项目名称:危害物质化学成分量测量标准物质研制与应用   主要完成人:吴方迪,李红梅,徐 蓓,何雅娟,王 军,戴新华,张庆合,王亚平,吴忠祥,韦 超   主要完成单位: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推荐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3.专业组:环境保护   项目名称:大气环境综合立体监测技术研发、系统应用及设备产业化   主要完成人:刘文清,王跃思,刘建国,陈良富,谢品华,司福祺,赵南京,张天舒,徐 亮,孙 扬   主要完成单位: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遥感应用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大气物理研究所,淮北师范大学,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星机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推荐单位:安徽省   附件:2011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结果详细名单   1. 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评审通过项目名单 2. 2011年度国家技术发明奖评审通过项目名单(通用项目) 3. 2011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评审通过项目名单(通用项目) 相关新闻专题:盘点“十一五”仪器“国家科技奖
  • 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初审结果公布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关于公布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初审结果的通告 /p p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在2017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间,共接收依托单位提交的各类项目申请190871项。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关于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然科学基金委对项目申请进行了初审。 /p p   经初审,自然科学基金委共受理项目申请190840项,不予受理项目申请3747项。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纸质初审结果通知发至各依托单位,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不予受理项目的申请人。依托单位可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查询本单位项目申请受理情况。申请人如对不予受理决定有疑问,可向相关科学部咨询 如对不予受理决定有异议,可在2017年5月19日前向相关科学部提出复审申请。有关复审申请程序和要求详见附件。 /p p   附件: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受理项目复审申请与审查工作程序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局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7年4月27日 /p p    strong 附件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受理项目复审申请与审查工作程序 /strong /p p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复审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人如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有异议,可以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复审申请。有关复审申请与审查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如下: /p p   一、复审申请程序 /p p   (一)复审申请人使用在线申请项目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 如忘记个人用户名及密码,请与依托单位联系重新获取。 /p p   (二)复审申请人登陆信息系统,在线填写复审申请表并于2017年5月19日16时前提交。 /p p   (三)复审申请人打印一份与在线提交的电子申请表内容一致的纸质申请表,本人签字后将纸质申请表以特快专递方式于5月19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寄送相关科学部综合处。 /p p   (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复审申请不予受理: /p p   1.非项目申请人提出复审申请的 /p p   2.提交复审申请的时间超过规定截止日期的 /p p   3.复审申请内容或者手续不全的。 /p p   二、复审申请审查工作程序 /p p   (一)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科学部负责对受理的复审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复审申请的依据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复审管理办法》、《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关于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p p   (二)经审查,认为原不予受理决定符合相关规定的,维持原决定 认为原不予受理决定有误的,撤销原决定并进行评审。 /p p   (三)复审申请审查结果将由相关科学部在6月13日前以公函形式书面通知申请人,同时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 /p p   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可在信息系统查看本单位人员复审申请的提交情况与审查结果。 /p p br/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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