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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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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学术研讨会相关的资讯

  • 技术碰撞|睿科仪器献力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学术研讨会
    近日,由中国农业科学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主办的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学术研讨会在厦门悦华酒店召开,来自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风险评估、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研发等机构的科研、教学、质检及管理人员踊跃参会,共同探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领域的科学与技术热点。睿科仪器携旗下前处理领域自动化产品-全自动固相萃取仪、全自动液体样品处理工作站,参加了此次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学术研讨会,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应用提供了全方位的解决方案。许多老师纷至沓来,对我们的产品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纷纷咨询两款展出产品的工作原理、优势特点等,与现场工作人员共同沟通交流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疑难之处。研讨会期间,睿科仪器的应用工程师做了题为《全自动固相萃取仪在农产品黄曲霉毒素检测方面的应用》墙报成果展示。采用睿科全自动固相萃取仪完成一系列净化步骤,结合高效液相色谱联用仪,建立了复杂粮油样品基质中黄曲霉毒素高灵敏度的前处理和分析方法。睿科仪器将持续技术创新,不断加强产品技术能力,强化研发创新能力,努力研发新技术、新产品,为用户带来更好的服务,为样品前处理领域做出更多的贡献。
  • 析维参加第二届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学术研讨会
    公司总机:021-5523 5799咨询电话:400-021-8862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是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监管和风险防控不可或缺的坚实基础。面对当前的新形势、新任务,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科学发展显得尤为重要。为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科学研究,加强学术交流以提升风险评估能力水平,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于2020年9月24-25日召开了第二届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学术研讨会。本次会议设立了院士论坛、大会报告、专题报告、墙报展示等形式,邀请了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风险评估、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研发等机构的科研、教学、质检及管理的专家及技术人员,共同探讨交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领域的前沿热点与研究进展。作为中国农科院质标所在实验室现场气体供应方面多年的合作伙伴,上海析维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也参加了此次学术盛会。析维展品NG1000氮气发生器以其小巧的体型和简洁流畅的外观设计引发了很多嘉宾的兴趣。析维智能打标机作为直接打印试管表面的新产品,在现场直接运行打印,也让很多参观的老师跃跃欲试。
  • “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学术研讨会”的预备通知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带来新的机遇与挑战。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立的一项基本法定制度,是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监管不可或缺的重要技术性、基础性工作。因此,为推动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技术的研究与发展,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识别、评价、预警防控技术和管理水平,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拟定于2018年8月23-24日在福建厦门召开“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学术研讨会”。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热忱欢迎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风险评估、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研发等机构的科研、教学、质检及管理人员踊跃参会,共同探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领域的科学与技术热点。仪器信息网、我要测网作为本次会议支持媒体,现将有关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br/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strong   一、时间地点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会议时间:2018年8月23-24日,22日报到。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会议地点:福建厦门,具体地点待定。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strong  二、组织机构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主办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strong 三、会议主题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1. 风险快速筛查识别技术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农药、兽药、重金属、生物毒素、持久性环境污染物等化学污染物的多模式、多指标快速筛查技术,现场快速检测技术,快速高效样品前处理技术,毒性测试评价技术。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2. 风险消长变化及机理机制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污染物在农产品种养殖、收贮运、初加工等过程中的蓄积迁移、降解代谢等残留行为和毒性风险消长变化规律及机理 污染物对靶标和非靶标生物的毒性效应及作用机制,混合污染物联合效应规律及互作机制 基于现代组学技术的毒性作用研究。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3. 风险评估方法模型及应用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化学污染物累积性/蓄积性暴露评估、膳食风险评估等评估方法及模型研究进展 农产品中典型污染物风险评估实例 污染物风险认知、风险排序与风险交流,以及应用于风险管理的进展及趋势。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4. 农产品质量分析评价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农产品特征品质及营养成分的解析及综合利用技术,在不同生长发育期、生产方式、品种、产地中的差异,以及在产品中的形成过程、存在形态、结构分布、代谢机理和调控机制。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strong 四、论文摘要征文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1.征文形式:与会议主题相关,且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的研究,已发表或未发表均可,以摘要形式呈现。征集的论文将分为专题报告和墙报两种形式在本次会议上进行交流。组委会将根据论文的内容与质量确定是否录用,并参考作者本人意愿确定交流方式。大会将设优秀专题报告奖和优秀墙报奖。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2.征文要求:(1)摘要限定1页纸内。应写明论文题目、作者及单位,通讯作者要在其姓名右上方标注“*”并附上电子邮箱。摘要内容一般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结果及结论四个部分。(2)摘要用Microsoft Word 按以下要求编辑:题目用四号加粗、其余用五号,单倍行距、四周页边距 2.5cm、A4版面。摘要文字应使用规范、准确、简练、流畅的科学语言。中文字体为宋体,英文为Times New Roman(参考模板见附件2)。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3.征文回报:通过论文征集活动提交的摘要,通过审核后将收录到会议资料,并作为交流材料分发给每位参会代表。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strong   五、会议形式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1.大会报告(30分钟):特邀报告和大会报告,将邀请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和学者。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2.专题报告(15分钟):按研讨主题设立四个专题会场。请在报名时注明参加那个专题的报告,经组委会审议通过后,以电子邮件通知报告人。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3.墙报展示:设立墙报展示区并展示相关研究进展及成果。请在报名时注明参加那个专题的墙报展示,经组委会审议通过后,以电子邮件通知报告人。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1)墙报包括内容:标题、作者及单位、摘要、前言、材料与方法、结果与讨论、主要参考文献等。要求内容丰富、语言简洁,图文并茂地概述研究成果和学术创新。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2)墙报尺寸要求:70 cm宽,110 cm高,版面上下页边距25 mm,请作者自行印制,报到时根据编号到指定场所张贴。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strong   六、其他事项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请拟参加会议的代表于2018年6月20日前将参会回执通过传真或邮件发送至主办单位,以便尽快确定会议规模和地点并发布正式会议通知。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会议收取注册费2000元/人,学生1500元/人。会议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会议费请提前汇款至以下账户(附言请注明:会议费),报到时领取发票: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账 户: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账 号:11050601040011011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北下关支行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strong  七、联系方式 /strong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联系人:吴丹、张星联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电 话:010-82106517、82106550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传 真:010-82106517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E-mail:zbzx@caas.cn /p p style="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邮政编码:100081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line-height: 1.5em margin-top: 10px margin-bottom: 10px "   2018年4月20日 /p h3 style=" margin: 0px padding: 0px border: 0px currentColor border-image: none width: 1050px color: rgb(51, 51, 51) line-height: 28px font-family: & quot Microsoft YaHei& quot , arial font-size: 16px white-space: normal " 相关附件 /h3 ul class=" list-paddingleft-2" li p a style=" margin: 0px padding: 0px border: 0px currentColor border-image: non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href=" http://iqstap.caas.cn/docs/2018-04/20180423090326954441.doc" target=" _blank"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附件1 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学术研讨会报名回执表.doc /span /a /p /li li p a style=" margin: 0px padding: 0px border: 0px currentColor border-image: non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href=" http://iqstap.caas.cn/docs/2018-04/20180423090320389317.doc" target=" _blank"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附件2 会议论文摘要参考模板.doc /span /a /p /li /ul p br/ /p
  • RAQSA’2018披露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领域科技新成果
    8月23-24日,由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主办的RAQSA’2018(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学术研讨会) 在福建厦门悦华酒店隆重召开。该研讨会旨在推动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技术的研究与发展,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识别、评价、预警防控技术和管理水平,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风险评估、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研发等机构的科研、教学、质检及管理人员踊跃参会,共同探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领域的科学与技术热点。 在研讨会上数十位专家学者披露了在风险快速筛查识别技术、风险消长变化及机理机制、风险评估方法模型及应用、农产品质量分析评价等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RAQSA’2018 在福建厦门悦华酒店隆重召开 在研讨会的开幕仪式上,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党委书记汪飞杰、福建省农业科学院院长翁启勇、中国农科院纪检组组长李杰人先后发表致辞,为研讨会的召开送上热情的祝福,同时强调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重大意义,并展望了该领域未来的发展规划。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党委书记汪飞杰发表致辞福建省农业科学院院长翁启勇发表致辞 中国农科院纪检组组长李杰人发表致辞 开幕式结束后,研讨会进入大会特邀报告环节。中国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院长沈建忠院士率先做了题为《农产品中危害因子检测现状及挑战》的报告,他首先概述了我国农产品生产与消费现状以及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全球农产品安全事件,指出从农场到餐桌食品安全威胁无处不在。他在报告中分析了农产品中的危害因子的来源与常见的化学性和生物性危害因子以及我国农药、兽药的使用状况。他在报告的第二部分介绍了危害因子检测的现状,介绍并比较了现有的危害因子检测的技术,并特别指出了危害因子快速检测技术存在的灵敏度、特异性、稳定性、基质干扰等问题。他在报告的第三部分讲述了危害因子检测的挑战与趋势,其中详细介绍了定量确证检测技术与免疫快速检测技术的发展趋势。在报告结束前,对于农产品中危害因子检测做出展望,指出确证分析仪器的小型化、软件智能化和非靶标筛选越来越重要;高性能抗体制备技术是热点,抗体进化技术发展受到重视;高效、简便、自动化样品处理技术是重点;新型标记材料和高效标记技术是重要发展方向;快速检测试剂与高通量、小型化仪器结合是发展趋势;检得快、检得多、检得准是追求的目标。中国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院长沈建忠院士做大会特邀报告 随后,山西省农业科学院院长乔雄梧研究员做了题为《我国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制定及面临的风险评估问题探讨》的大会特邀报告,讲述了我国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制定的发展历程,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制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并提出了完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体系的若干建议。国家农业检测生物毒素基准实验室、农业部油料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李培武研究员做了题为《农产品黄曲霉毒素污染检测与预警控制初步研究》的大会特邀报告,介绍了黄曲霉毒素污染危害,其团队在黄曲霉毒素污染检测领域所取得的多项重大技术与应用成果,并介绍了黄曲霉毒素风险成功预警的成绩,提出了黄曲霉毒素全程控制的思路。山西省农业科学院院长乔雄梧研究员做大会特邀报告国家农业检测生物毒素基准实验室、农业部油料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李培武研究员做大会特邀报告 岛津公司赞助并积极参与了此次研讨会,并披露了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领域的先进解决方案。在大会期间,岛津公司举办了“岛津质谱沙龙”,吸引到众多该领域的专家用户出席。在大会期间,岛津公司举办了“岛津质谱沙龙”岛津公司分析测试仪器市场部的殷桃女士主持“岛津质谱沙龙” 在“岛津质谱沙龙”上,岛津公司分析测试仪器市场部司晶经理做了题为《伴你领略原位分子分布可视化时代-成像质谱显微镜iMScope TRIO》的发表,她在发表中谈到,基质辅助激光解吸电离时间飞行质谱成像技术(MALDI-TOF Imaging),作为直观反映组织器官中分子水平化合物的空间分布与变化的可视化方法,目前在农业和环境领域中也受到广大科研工作者的关注。岛津的成像质谱显微镜(Imaging Mass Microscope, iMScope TRIO),前端是搭载高分辨光学显微镜的大气压基质辅助激光解吸电离源(Atmospheric Pressure -MALDI),后端配置离子阱和飞行时间串联质谱仪(IT-TOF)。iMScope TRIO是光学与成像质谱分析完美融合的独有技术,拥有领先世界水平的5μm高空间分辨率,可进行高精度MSn结构解析,为未知物的结构解析提供丰富的碎片信息,为成像分析提供全新的工具,并提高研究水平。岛津公司分析测试仪器市场部司晶经理做沙龙发表 在“岛津质谱沙龙”上,岛津公司分析测试仪器市场部潘晨松博士做了题为《带你遇见精准测定新平台-高分辨率四极杆-飞行时间质谱仪LCMS-9030》的发表,他在发表中谈到,高分辨液质联用四极杆飞行时间质谱(LC-QTOF)对农残的高通量筛查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风险控制中正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基于准确的色谱保留时间,ppm级的质量准确度,真实同位素峰形和快速的MRM碎片离子检测,LC-QTOF农残高通量筛查具有可靠性高,灵敏,快速高通量的特点,同时具有未知物定性和数据溯源的能力。岛津LCMS-9030具有稳定性好,准确度高,灵敏度高和速度快等特点,非常适合于农残的高通量筛查。岛津公司分析测试仪器市场部潘晨松博士沙龙发表 在研讨会期间,岛津中国质谱中心的董静博士做了题为《药物残留成像质谱显微镜应用于新鲜辣椒中辣椒素类物质空间分布评价》墙报成果展示,该成果基于成像质谱显微镜(Imaging Mass Microscope, iMScope TRIO) 技术,建立了辣椒素类物质在其新鲜组织上的原位空间分布的研究方法。借助iMScope TRIO 前端搭载的高分辨光学显微镜,可以清晰的观察并定位到新鲜辣椒中的细微组织上,从而进行多点的质谱成像分析。后端配置离子阱和飞行时间串联质谱仪(IT-TOF),具有高质量分辨率的多级质谱分析功能,提供丰富的碎片信息,进一步验证辣椒素的结构。通过质谱成像技术,发现辣椒素类物质主要分布在包裹着辣椒籽的白色纤维上,其次才是辣椒籽本身,最后是辣椒的果肉部分。有效成分在新鲜植物中的空间定位分析,对于其不同种属的植物鉴定,品种改良,以及其食品安全方面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岛津中国质谱中心董静博士的墙报展示引起与会专家的关注岛津展台现场传真关于岛津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是(株)岛津制作所于1999年100%出资,在中国设立的现地法人公司,在中国全境拥有13个分公司,事业规模不断扩大。其下设有北京、上海、广州、沈阳、成都分析中心,并拥有覆盖全国30个省的销售代理商网络以及60多个技术服务站,已构筑起为广大用户提供良好服务的完整体系。本公司以“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为经营理念,始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加先进的产品和更加满意的服务,为中国社会的进步贡献力量。
  •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管理规范》发布
    相关新闻:65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估实验室名单公布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管理规范》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水产局),各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及依托单位:   为规范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运行管理,依法科学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管理规范》。现予以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科学推进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简称“风险评估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风险评估实验室和主产区风险评估实验站组成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是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按照农产品品种类别和区域分布进行规划设定,分为专业性和区域性风险评估实验室。   第四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农产品主产区设立风险评估实验站,承担风险评估定点动态跟踪监测工作。   第五条 农业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建设,支持风险评估实验室能力建设、人才培育和学科发展,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适当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职责任务   第六条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规划和建设,组织编制风险评估实验室发展规划,负责风险评估实验室考核认定工作。   第七条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受农业部委托,承担风险评估实验室的申报评审、考核评价和技术指导,牵头实施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指导风险评估实验室建设和业务工作,承担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根据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危害因子类别,可以在机构内部设立基准实验室,承担相应领域的风险评估、风险监测和能力比对实验。   第八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依托单位负责风险评估实验室的具体建设和日常管理,提供风险评估实验室正常运行的条件保障。   第九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承担授权范围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监测和风险交流任务,开展科学研究和营养功能评价,提出风险评估实验站建设方案,指导业务归口风险评估实验站的工作,承担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   第十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的基本支出和人员经费由依托单位足额落实,所需风险评估工作经费由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任务下达部门(单位)通过年度预算落实。风险评估实验室能力建设所需资金纳入各级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能力建设范围统筹规划和落实。   第三章 基本条件   第十一条 专业性风险评估实验室原则上从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简称“部属三院”)所属研究机构和农科类重点高等院校中择优选建。区域性风险评估实验室主要从建有专门农产品质量安全或者质量标准检测研究机构的省级农科院中择优选建。   第十二条 农产品主产区风险评估实验站原则上从农产品主产区所在地区农科院(所)和省及省级以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中择优选建。   第十三条 申报承建风险评估实验室的依托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相对独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或者农产品质量标准检测研究机构   (二)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并有较强影响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学科带头人,研究团队力量强,学科结构合理   (三)有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监测所必备的仪器设备和实验环境条件   (四)有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等相关技术研究的工作基础。   第十四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主任应当由具有一定行政职务、具备统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所需资源和条件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担任。根据需要,风险评估实验室应当设立技术负责人,可以配备2-3位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第十五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应当组建技术委员会,负责风险评估实验室重大问题的审议和决策。技术委员会应当由风险评估、标准、检测、认证、科研、监管等领域的专业人员组成,总人数不得少于9人。其中,风险评估实验室具体承建单位人员不超过三分之一。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应当由依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第十六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应当有与所承担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得少于3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得少于6人。   第十七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仪器设备应当满足所承担的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需要,并通过计量检定或者校准。   第十八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的实验环境条件应当满足所承担的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的需要,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   第十九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应当遵循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相关规定,保证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结果科学、准确、可靠,建立风险评估实验室质量控制体系,编制并正确实施风险评估实验室管理指南。   第四章 考核认定   第二十条 申报承建风险评估实验室应当由符合条件的依托单位编制申报书,经依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地省级业务对口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推荐意见后,按规定要求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第二十一条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受农业部委托,对风险评估实验室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对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进行技术评审。根据需要,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受农业部委托,可以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资质条件和相关能力进行现场核查。   第二十二条 专家技术评审通过的,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下达评审合格通知,明确风险评估实验室拟定名称和需要补充完善的材料,由依托单位编制风险评估实验室建设方案。建设方案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由农业部审查批准纳入农业部建设计划的风险评估实验室名称,明确建设要求。   第二十三条 农业部对风险评估实验室实行考核认定制度。纳入农业部建设计划的风险评估实验室,应当自建设计划下达之日起2年内通过农业部的考核认定。   第二十四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建设依托单位对照基本条件经自查符合考核认定要求的,以书面形式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提出考核认定申请。   第二十五条 经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审查符合考核认定评审要求的,依托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组成专家组进行现场考核。现场考核实行专家组长负责制。   第二十六条 专家现场考核应当在2天内完成,并按照规定要求出具现场考核评审报告,经专家组成员和依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审查。   第二十七条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考核评审材料和考核评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套评审考核材料的审查确认。符合要求的,签署审查确认意见,按照规定要求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审定 不符合要求的,发出书面通知书,由依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和材料补充。   第二十八条 考核评审材料和考核评审报告经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审查确认合格的风险评估实验室,由农业部对外公告,核定风险评估实验室业务范围,颁发风险评估实验室考核认定资质证书,准许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用标志,由依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刻制风险评估实验室工作用章,启用风险评估实验室相关文书。   第二十九条 经考核认定的风险评估实验室在风险评估、风险监测业务范围增加时,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增项考核认定。   第五章 运行管理   第三十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风险评估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的日常运行管理和业务工作。风险评估实验室主任和技术负责人任免前应当由依托单位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审查核准。   第三十一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技术委员会组建方案,应当由依托单位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备案认可。技术委员会每年至少应当召开2次以上全体委员会议对风险评估实验室相关问题进行综合审议和研判。   第三十二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应当按照规定制定工作计划、工作程序和工作规范,定期对风险评估、风险监测工作质量进行考核评价。   第三十三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应当加强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建立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仪器设备和信息数据共享。   第三十四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应当定期对风险评估、风险监测工作进行总结和会商,每半年向所在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和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至少报告1次工作。重大发现、政策建议和突发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   第三十五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承担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任务时,应当制定实施方案,报任务下达部门(单位)备案认可。   第三十六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人员执行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任务时,应当持工作证件和农业部印发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商请函”开展工作。   第三十七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应当按照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风险评估、风险监测工作,确保风险评估、风险监测结果的可靠性和科学性。   第三十八条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应当及时汇总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结果,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按照规定要求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第三十九条 重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报告需经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审议,按规定要求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第四十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当严格保守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工作秘密。   第四十一条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应当定期对风险评估实验室承担的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工作质量进行跟踪评价。   第四十二条 风险评估实验室工作质量经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机构确认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按照规定程序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审定,暂停安排承担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任务。   第四十三条 被暂停承担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任务的风险评估实验室,整改结果经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确认符合规定要求的,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审定后可恢复承担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任务。   第四十四条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风险评估实验室、风险评估实验站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组织开展技术法规培训、学术研讨和风险交流。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管理规范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另行组织制定。本规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管理规范发布
    日前,为规范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运行管理,依法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农业部组织制定了《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管理规范》,并予以印发实施行。该规范具体内容如下: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推进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简称&ldquo 风险评估实验站&rdquo )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依据《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管理规范》要求,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风险评估实验站职责任务   (一)持续对授权区域范围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因子进行动态跟踪与风险监测,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   (二)收集农产品生产、收购、贮藏、运输、保鲜等环节质量安全信息,探测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因子,提出防控的意见和建议   (三)接受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开展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风险预警、风险提示和风险交流等工作   (四)承担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下同)和农业部专业性或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委托的风险评估、风险监测、科学研究等工作   (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跟进开展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科普宣传、生产指导与消费引导   (六)承担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和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委托的其它相关工作。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三条风险评估实验站原则上从地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或省级(含省)以下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性技术机构中择优选定。申报风险评估实验站的依托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报单位属于专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或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机构,有较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研究基础   (二)具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定点动态跟踪和风险隐患摸底排查所需的仪器设备与实验条件   (三)有农产品质量安全学科带头人和稳定的人才队伍。在编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人才队伍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得少于3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得少于6人   (四)依托单位有条件和能力保证风险评估实验站的筹建与正常运行,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全力支持依托单位的风险评估实验站能力建设和工作开展。   第四条风险评估实验站站长应当由具有一定行政职务、具备统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所需资源和条件的、熟悉本行政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的在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担任。实验站站长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每届任期5年。根据需要,风险评估实验站可配备1-2名副站长协助站长工作。   第五条风险评估实验站的环境条件应当满足所承担的风险监测评估和隐患摸底排查的需要,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   第六条风险评估实验站应当遵循风险评估实验室管理的相关规定,保证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原始资料和基础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申报和考核认定   第七条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风险评估实验站的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农业、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和农产品加工主管厅(局、委、办)分设的省份,统一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厅(局、委、办)牵头,商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和农产品加工主管厅(局、委、办)统筹规划,联合组织申报。   第八条农业部各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会同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所在省(区、市)范围内的风险评估实验站布局与设置进行技术审查。   第九条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受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委托,对各省(区、市)推荐的风险评估实验站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和申报单位资质条件及风险评估能力进行综合技术审核。   第十条技术审核通过的,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审定,按规定程序报部领导审批,以农业部文件公布认定的风险评估实验站依托单位名称。   第十一条被农业部认定的风险评估实验站,应当在认定批准文件下达之日起2年内通过风险评估能力考核验收。   第十二条实验站风险评估能力考核验收工作,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统筹安排,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技术协调,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经过考核验收合格的风险评估实验站,由农业部公布其业务领域和地域范围,颁发考核验收合格证书。认定的风险评估实验站依托单位按照统一式样制作风险评估实验站铭牌,悬挂于依托单位醒目位置。   第十四条风险评估实验站能力考核验收规范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另行组织规定。   第四章运行管理   第十五条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进行行业归口,负责本地区、本行业风险评估实验站的日常管理和指导服务,农业部各专业性或区域性风险评估实验室对口指导各风险评估实验站业务工作。   第十六条风险评估实验站站长全面组织实施风险评估实验站的日常运行管理和业务工作。风险评估实验站站长和副站长任免前应当报业务对口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同意,并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备案。   第十七条风险评估实验站工作人员应当经过所在地农业部区域性风险评估实验室会同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由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统一核发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在执行风险评估动态跟踪监测和摸底排查工作任务时,应当持有有效工作证件。   第十八条风险评估实验站承担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等工作任务时,可以通过资料查阅、现场勘查、随机调查和综合研判等手段,对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危害因子和危害途径进行摸底排查,必要时可借助快速筛查手段进行确诊,锁定风险因子及其影响的范围和环节。   第十九条风险评估实验站应当定期对动态跟踪和摸底排查等风险评估、风险监测等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向委托任务的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业务对口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提交工作报告。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应当随时报告。   第二十条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所在地农业部区域性或相关专业性风险评估实验室,定期或不定期对风险评估实验站承担的动态跟踪监测评估和摸底排查等工作质量进行跟踪评价。   第二十一条农业部区域性或相关专业性风险评估实验室应当定期会同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风险评估实验站进行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适时开展学术研讨和风险交流。   第二十二条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委托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对风险评估实验站的工作质量进行跟踪检查和绩效考核。   第二十三条风险评估实验站工作人员应当严格保守风险评估和风险监测等工作秘密,未经许可,不得公布动态跟踪监测、摸底排查等风险评估结果。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规范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组织修订,本规范自2014年1月15日起施行。
  • 农业部将全面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
    “十二五”期间,农业部将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规定,大力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全面加强风险评估监测、科学研究及风险预警体系建设,尽快构建既符合国际通行规则又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   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创新,强化标准、检测、认证、风险评估、应急处置、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一是以农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为抓手,大力推进农业投入品规范管理,用5年左右的时间,形成以农兽药残留标准为重点,品质规格标准相配套,生产控制规范为基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力争使农业标准普及率达到50%以上,全面提高农产品生产安全用药、科学用药的能力 二是以检验检测为抓手,建立部省地县分工明确、重点突出的监测网络,完善例行监测和行业普查制度,健全检打联动、联防联控机制,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监管 三是以风险评估为抓手,加快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办法规范,积极构建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为龙头,区域性风险评估实验室为主体,主产区风险评估定位监测站点为基础的风险评估体系,制定和实施风险评估监测计划,大力推进应急处置科学化 四是以“三品一标”为抓手,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整建制示范创建,通过标准化,带动农产品生产的专业化、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 五是以质检体系建设为抓手,尽快建立以部级质检中心为龙头、省级质检中心为主体、地市级质检中心为骨干、县级质检站为基础的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
  •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开始申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的通知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是国际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通行做法,也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定的一项基本制度,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管理、依法监管、正确指导生产和引导消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十二五”规划,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要,近期我部将规划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在积极筹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的同时,分期分批认定一批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跟进规划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站点,负责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风险隐患动态跟踪评价和风险交流等工作,为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现就首批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按照产品专业类别和地域范围两个方面进行规划、申报和认定。首批专业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按照粮油产品和“菜篮子”产品类别进行申报和认定,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立足特色优势农产品主产省份(地区)进行申报和认定。   二、申报原则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因子为评估对象。专业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原则上从农业部属科研院所、农业部与教育部或相关省(区、市)共建的农科类高校中择优选建,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主要从建有农产品质量安全专业研究机构和省部级农产品质检中心的省级农科院及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各流域水产研究所中择优选建。   三、申报条件   申请承建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的依托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报单位有相对独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与检测机构,有明确的研究目标、质量安全监测重点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二)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学科带头人,研究团队技术力量强,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合理,学术气氛浓厚,学风正派   (三)具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所必需的仪器设备、实验条件和规章制度   (四)拥有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技术研究基础和技术交流平台   (五)能够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和人员的日常经费基本支出和后勤条件保障。   四、申报程序   申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申请单位应当根据申报要求提供申请报告,填报申请表。中国农业(热带农业、水产)科学院各相关研究所和中国农业大学的申报材料,经院(校)级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后,以正式文件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提出申请 省级农科院(所)和其他农科类高校的申报材料,经所在地省级业务对口农业行政主管厅(局、委、办)签署推荐意见后,以院(校)正式文件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提交申请。一个依托单位原则上只申报1个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   请各申报单位对照申报条件进行综合衡量,集中人力资源和技术优势组织申报,严格把关。请各申报单位将符合规定要求的全套申报材料一式10份于2011年9月30日前按规定要求和程序报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jgjyjc@agri.gov.cn。   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将按照申报条件和相关要求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定50家科研院(所)和农科类高校作为依托单位筹建首批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筹建经自查符合考核认可条件的,由筹建单位以正式文件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提交考核认可申请。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组织考核认可专家组依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考核认可规范》进行考核认可评审。考核认可符合规定要求的,报请部领导审查批准,命名为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在依托单位加挂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牌子,正式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名义承担相关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任务。   各单位在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联系。联系人:于 潇 陆柏益 联系电话:010-59193165、59192123。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筹建申报书20110907.doc
  •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天津)揭牌
    9月13日,天津市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暨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天津)举行了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现场 天津市农业科学院副院长程奕女士致辞 天津市农业科学院院长陆文龙先生致辞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副局长金发忠先生致辞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金发忠副局长、黄修柱处长,中国农科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钱永忠副所长、王敏处长,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质量标准处崔野韩处长,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基因检定处宋贵文处长,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蒋凡凡副主任,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齐成喜副主任等多位领导出席了揭牌仪式。 相关领导合影   天津市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暨天津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其前身是天津市农业科学院中心实验室,成立于1978年,是集科研、质检工作于一身的综合性的现代化实验室,是农业部转基因生物产品成分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天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天津)和天津市现代中药质量检验中心技术依托单位。   天津市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工作职责是参加农业标准化、国家及地方标准的制定、检测技术、检测产品的创新研发和全国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其工作重点是以具有区域特色和优势的农产品为主,对农药残留、重金属、兽药残留、微生物、转基因以及未知有害物等开展风险评估,同时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技术、风险监测与风险预警、风险控制技术等相关科学研究工作。   天津市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是“天津市农业标准化委员会”和“天津市农药标准化委员会”秘书处的挂靠单位。天津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为天津市唯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检测机构。天津市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所辖的三个质检中心是经政府授权,实施第三方公正性检验,为社会公益性、非营利的技术服务事业单位,分别通过了CAL、CMA、农业部转基因中心“2+1”认证、CNAS认证,主要承担政府下达的质量监督检验任务和社会企事业单位送检的委托检验项目。该研究所定位天津,服务环渤海,可以承担农产品、食品、中药、保健品、饲料、肥料、土壤、水等产品的品质指标、感官指标、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微生物、食品添加剂及违禁添加物、转基因成分等检验分析、质量评价等工作。
  • 十二五农业部将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
    12月14日,记者从在京召开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会议上获悉,“十二五”期间,农业部将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规定,大力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全面加强风险评估监测、科学研究及风险预警体系建设,尽快构建既符合国际通行规则又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   国家首席兽医师于康震在讲话时说,风险评估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确立的一项最基本法律制度,也是国际社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管理的最通行做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风险评估,既是政府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及时发现和预防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的客观需要,也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管理和构建统一、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的现实需要。   于康震指出,国际上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风险评估已实现常态化、例行化、规范化和批量化,在人才队伍、仪器设备、实验室建设、经费投入等方面呈快速强化态势。而我国整个风险评估工作与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监督和科学管理的需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与发达国家相比,在风险评估技术和风险管理预警等方面还有很多工作需要跟进。希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各位委员和专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多加关心、多加关注、多加支持,共同为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献计献策,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监督、科学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农业科学院院长翟虎渠表示,专家委员会将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科学研究,围绕污染物毒理学评价技术、剂量反应评估技术、暴露评估技术、统计分析技术、公共模型软件设计等风险评估共性技术开展研发,针对农产品中潜在的各种生物、化学和其他外来的危害因素,加强其危害途径、机理等基础理论研究,为科学、合理和有效地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奠定基础 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交流合作,跟踪国际风险评估技术前沿,学习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和方法,提升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技术水平 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科普宣传,主动答疑解惑,营造一个政府、企业、消费者、科研教学人员等所有农产品质量安全利益相关者都了解、认识、接受和支持风险评估工作的氛围。   据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局长马爱国介绍,“十二五”期间,农业部将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加强监管,不断提升水平,着力提升市场竞争能力,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消费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将按照加快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遵循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发展思路,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坚持“源头控制,标本兼治”,一手抓农业标准化生产,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一手抓风险防范和执法监督,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同时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创新,强化标准、检测、认证、风险评估、应急处置、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一是以农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为抓手,大力推进农业投入品规范管理,用5年左右的时间,形成以农兽药残留标准为重点,品质规格标准相配套,生产控制规范为基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力争使农业标准普及率达到50%以上,全面提高农产品生产安全用药、科学用药的能力 二是以检验检测为抓手,建立部省地县分工明确、重点突出的监测网络,完善例行监测和行业普查制度,健全检打联动、联防联控机制,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监管 三是以风险评估为抓手,加快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办法规范,积极构建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为龙头,区域性风险评估实验室为主体,主产区风险评估定位监测站点为基础的风险评估体系,制定和实施风险评估监测计划,大力推进应急处置科学化 四是以“三品一标”为抓手,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整建制示范创建,通过标准化,带动农产品生产的专业化、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 五是以质检体系建设为抓手,尽快建立以部级质检中心为龙头、省级质检中心为主体、地市级质检中心为骨干、县级质检站为基础的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
  • 第二届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在京成立
    12月28日,第二届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在京召开。会议听取了第一届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翟虎渠的工作报告,对第一届专家委员会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向第二届专家委员会的委员颁发了聘书。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出席大会并讲话。   会议指出,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管理、依法监督的必然要求。最近几年,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农业部已认定首批65个专业性和区域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相继开展了主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摸底排查和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风险因子的专项风险评估,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下一步,要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抓住机遇,开拓进取,着力强化组织领导、体系队伍建设、评估技术研究、制度构建和风险交流,为实现农业部党组确定的“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工作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   会议强调,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作用。过去5年,第一届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在风险隐患摸底排查、专项评估、风险交流、科学研究、热点解读、生产指导、消费引导和科普宣传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间的衔接,做好两个国家风险评估委员会的协调与配合,做到相互支持、互相对接、各有侧重,共同推进我国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科学监管。   第二届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各位委员,农业部相关司局和直属事业单位、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相关领导和专家参加了会议。
  • 农业部开展2014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计划
    农业部关于印发《2014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水产局),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实验站)及相关单位:   从2012年开始,我部依法建立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并按年度组织实施。依据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和安排,我部组织制订了《2014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计划》,现予印发。请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实验站)及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在风险评估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联系。联系电话:(010)59192123、59193235。   农业部   2014年7月7日   2014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计划   为全面掌握农产品生产过程和产地收贮运等环节质量安全风险隐患,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确保农产品生产规范、产品安全,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和2014年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部署,我部决定在前两年部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摸底排查的基础上,2014年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及评估项目的实施。   一、评估产品   2014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重点围绕&ldquo 菜蓝子&rdquo 、&ldquo 米袋子&rdquo 等农产品,针对隐患大、问题多的品种和环节进行评估,产品类别包括蔬菜、果品、柑橘、茶叶、食用菌、粮油作物产品、畜禽产品、生鲜奶、水产品、特色农产品、农产品收贮运环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等12大类(具体评估项目见附件1-12)。   二、评估方式   2014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统一按照专项评估、应急评估、验证评估和跟踪评估等4种方式进行。其中,专项评估主要针对风险隐患大的农产品,从生产的全过程找准主要的危害因子和关键控制点,提出全程管控的技术规范或管控指南 应急评估主要针对突发性问题,通过评估找准风险隐患及症结所在,及时指导生产和引导公众消费,科学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验证评估主要针对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各种猜疑、说法和所谓的&ldquo 潜规则&rdquo ,通过评估还原事物本质,澄清事实真相,严防恶意炒作,避免对产业发展和公众消费产生不必要的影响 跟踪评估主要针对久治不绝的一些重大危害因子,通过评估及时掌握重大危害因子的发展变化趋势,为执法监管和专项整治提供技术依据。   三、评估任务分工   12类风险评估的具体工作由指定的各风险评估实验室牵头,会同相关风险评估实验室、实验站及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共同实施。其中,现场调查工作由各相关风险评估实验室会同所在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共同开展 取样验证、分析研判、综合会商和结果报送等后续工作,由各风险评估实验室按照任务分工组织实施。   四、结果报送   承担牵头任务的风险评估实验室按照本计划要求,会同各风险评估实验室、实验站和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组织制定本大类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施方案,于2014年6月25日前经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审核后报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备案认可。各承担具体任务的风险评估实验室(实验站)按照实施方案制定本实验室(实验站)所承担评估任务的实施细则,按规定时间要求及时将阶段性评估结果和评估报告报各牵头风险评估实验室汇总。承担牵头任务的风险评估实验室将汇总的评估结果和评估报告形成风险评估专报或动态,分别于2014年8月20日、10月20日、12月20日前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审核和汇总。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组织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及相关专家对各阶段风险评估结果和报告进行综合评定,形成综合性的风险评估结果报告,于2014年8月31日、10月31日、12月31日前报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五、评估工作要求   (一)请各相关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厅(局、委、办)及相应地(市)、县(区)农业部门高度重视,从掌握实情、维护消费、推进产业发展的大局出发,对风险评估工作予以大力支持,协助做好相关现场调查、定点观测等工作。   (二)请各承担评估任务的风险评估实验室(实验站、质检机构)主动加强与各相关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沟通衔接和会商分析,确保风险评估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各类产品在分析研判和综合会商时,要充分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查、舆情监测等相关信息。评估过程中要适时邀请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验检测、科学研究、技术推广、认证认可等领域专家参加,确保评估工作的准确性。   (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技术指导,在方案制定、细则拟定、评估用标准物质(标准品)确认、能力验证结果汇报等方面,加强联络和服务,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撑和保障服务。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所需经费,由农业部在年度预算中安排。未经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引用和公布风险评估结果和相关信息。   附件1   2014年国家蔬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项目 评估项目计划编号 GJFP2014001 项目总牵头(主持)单位 农业部蔬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 项目分工实施(分工主持)单位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沈阳、长春、上海、杭州、济南、合肥、南昌、郑州、广州、南宁、重庆、杨凌、呼和浩特、南京、武汉、成都、昆明、西宁、拉萨、乌鲁木齐、哈尔滨、福州、长沙、海口、兰州、银川)等技术机构 评估品种 豇豆、韭菜、芹菜、普通白菜、叶用莴苣、草莓等 重点评估危害因子 农药残留、重金属、增塑剂等污染物 评估地域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区、市)主产地 备注 各类评估类型所涉及的具体品种、重点环节、地域范围、重要时段、危害因子、结果报送和任务分工,按《2014年国家蔬菜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施方案》执行。   附件2   2014年国家果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项目 评估项目计划编号 GJFP2014002 项目总牵头(主持)单位 农业部果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兴城) 项目分工实施(分工主持)单位 农业部果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郑州、烟台)、农业部热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海口)、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天津、北京、杨凌、乌鲁木齐、太原)、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物性危害因子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济南)等技术机构 评估品种 葡萄、苹果、梨、桃、杨梅、热带果品等果品 重点评估危害因子 农药残留、重金属(镉、铅等)、植物生长调节剂等 评估地域 北京、河北、山西、辽宁、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陕西、新疆等省(区、市)主产地 备注 各类评估类型所涉及的具体评估品种、重点环节、地域范围、重要时段、危害因子、结果报送和任务分工,按《2014年国家果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施方案》执行。   附件3   2014年国家柑橘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项目 评估项目计划编号 GJFP2014003 项目总牵头(主持)单位 农业部柑桔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重庆) 项目分工实施(分工主持)单位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杭州、长沙、武汉、成都)等技术机构 评估品种 柑橘产品(宽皮桔、甜橙、柚等) 重点评估危害因子 农药残留、重金属(镉、铅等)、植物生长调节剂及特色营养功能等 评估地域 湖南、湖北、江西、广东、四川、重庆、浙江、福建等省(市)主产地 备注 各类评估类型所涉及的具体评估品种、重点环节、地域范围、重要时段、危害因子、结果报送和任务分工,按《2014年国家柑橘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施方案》执行。   附件4   2014年国家茶叶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项目 评估项目计划编号 GJFP2014004 项目总牵头(主持)单位 农业部茶叶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杭州) 项目分工实施(分工主持)单位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福州、南昌、武汉、成都、昆明、青岛)和农业部农产品贮藏保鲜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合肥、杭州)等技术机构 评估品种 乌龙茶、绿茶、白茶、黑茶及饮用花、富硒茶等 重点评估危害因子 农药残留、重金属、非法添加等 评估地域 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省(区、市)主产地 备注 各类评估类型所涉及的具体评估品种、重点环节、地域范围、重要时段、危害因子、结果报送和任务分工,按《2014年国家茶叶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方案》执行。   附件5   2014年国家食用菌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项目 评估项目计划编号 GJFP2014005 项目总牵头(主持)单位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上海) 项目分工实施(分工主持)单位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成都、天津、长春、呼和浩特、重庆、郑州、昆明、长沙、福州、兰州)等技术机构 评估品种 香菇、蘑菇、木耳等 重点评估危害因子 重金属、农药残留、致病微生物、非法添加等 评估地域 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等省(区、市)主产地 备注 各类评估类型所涉及的具体评估品种、重点环节、地域范围、重要时段、危害因子、结果报送和任务分工,按《2014年国家食用菌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方案》执行。   附件6   2014年国家粮油作物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项目 评估项目计划编号 GJFP2014006 项目总牵头(主持)单位 农业部油料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武汉) 项目分工实施(分工主持)单位 农业部稻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杭州)、农业部谷物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风险评估实验室(南京)、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哈尔滨、南京、上海、济南、郑州、)等技术机构 评估品种 小麦、玉米、花生、油菜、大豆等粮油作物产品 重点评估危害因子 生物毒素、农药残留、重金属、病原微生物等 评估地域 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省(区、市)主产地 备注 各类评估类型所涉及的评估品种、重点环节、地域范围、重要时段、危害因子、结果报送和任务分工,按《2014年国家粮油作物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施方案》执行。   附件7   2014年国家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项目 评估项目计划编号 GJFP2014007 项目总牵头(主持)单位 农业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南昌) 项目分工实施(分工主持)单位 农业部畜禽(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青岛、武汉、成都、乌鲁木齐、郑州、扬州、兰州)和农业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化学性(生物性)危害因子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重庆)、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呼和浩特、哈尔滨、杭州、广州),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等技术机构 评估品种猪牛羊和禽类产品 重点评估危害因子 药物残留、病原微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重金属、瘦肉精等非法添加 评估地域 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新疆等省(区、市)主产地 备注 各类评估类型所涉及的具体评估品种、重点环节、地域范围、重要时段、危害因子、结果报送和任务分工,按《2014年国家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施方案》执行。   附件8   2014年国家生鲜奶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项目 评估项目计划编号 GJFP2014008 项目总牵头(主持)单位 农业部奶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 项目分工实施(分工主持)单位 农业部奶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上海)、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济南、呼和浩特、乌鲁木齐、成都)、农业部乳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农业部乳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唐山市畜牧水产品质量监测中心等技术机构 评估品种 生鲜奶(牛奶、羊奶、水牛奶等) 重点评估危害因子 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非法添加等评估地域 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黑龙江、上海、江苏、福建、山东、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甘肃、新疆等省(区、市)主产地 备注 各类评估类型所涉及的具体评估品种、重点环节、地域范围、重要时段、危害因子、结果报送和任务分工,按《2014年国家生鲜奶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施方案》执行。   附件9   2014年国家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项目 评估项目计划编号 GJFP2014009 项目总牵头(主持)单位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质量与标准研究中心 项目分工实施(分工主持)单位 农业部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西安、哈尔滨、武汉、青岛、广州、上海)和农业部水产品贮藏保鲜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上海、广州)、农业部水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风险评估实验室(无锡)等技术机构 评估品种 淡水鱼、海参、贝类等水产品 重点评估危害因子 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等禁用药物、药物残留、环境污染物、非法添加等 评估地域 江苏、广东、湖北、安徽、山东、北京、江苏、浙江、广东、广西、辽宁、河北、上海、福建、陕西等省(区、市)主产地 备注 各类评估类型所涉及的具体评估品种、重点环节、地域范围、重要时段、危害因子、结果报送和任务分工,按《2014年国家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方案》执行。   附件10   2014年国家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项目 评估项目计划编号 GJFP2014010 项目总牵头(主持)单位 农业部蜂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 项目分工实施(分工主持)单位 农业部参茸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长春)、农业部农产品贮藏保鲜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石河子)、农业部糖料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哈尔滨)、农业部蚕桑产品及食用昆虫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镇江)、农业部烟草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青岛)、农业部棉花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安阳)、农业部植物纤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长沙)、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杭州、西宁、银川、兰州) 评估品种 蜂产品、枸杞、百合、糖料、参茸、蚕桑产品及食用昆虫、烟草、麻类等 重点评估危害因子 药物残留、重金属、病原微生物、生物毒素、非法添加等 评估地域 北京、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区、市)主产地 备注 各类评估类型所涉及的具体评估品种、重点环节、地域范围、重要时段、危害因子、结果报送和任务分工,按《2014年国家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方案》执行。   附件11:   2014年国家农产品产地收贮运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项目 评估项目计划编号 GJFP2014011 项目总牵头(主持)单位 农业部农产品加工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 项目分工实施(分工主持)单位 农业部农产品贮藏保鲜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杭州、南京、广州、重庆、合肥、石河子)和农业部农产品包装材料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长春、成都)、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宁波)、农业部微生物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农业部农产品加工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湛江)等技术机构负责 风险评估的品种 蔬菜、果品、茶叶、食用菌、作物、畜禽产品等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收贮运环节 重点评估危害因子 产地初加工和收贮运环节非法添加、防腐保鲜及包装材料危害因子等 评估涉及的省份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甘肃、新疆等省(区、市)主产地 备注 1、各类评估类型所涉及的具体评估品种、重点环节、地域范围、重要时段、危害因子、结果报送和任务分工,按《2014年国家农产品产地收购、贮藏、运输保鲜环节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施方案》执行。 2、&ldquo 三剂&rdquo 筛选与跟踪评价专项由农业部农产品加工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和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杭州)分工主持、联合实施。   附件12   2014国家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风险评估项目 评估项目计划编号 GJFP2014012 项目总牵头(主持)单位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风险评估实验室(天津)会同农业部稻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杭州)主持 项目分工实施(分工主持)单位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风险评估实验室(南京、长沙、成都、北京)、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南昌、成都、南宁、昆明、福州、重庆、广州、武汉、南京)等技术机构 评估内容 稻米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因子评估 重点评估危害因子 重金属、产地环境来源污染物、大气来源污染物、农用水来源污染物等危害因子 评估地域 北京、天津、江苏、福建、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云南等省(区、市)主产地 备注 各类评估类型所涉及的具体评估品种、重点环节、地域范围、重要时段、危害因子、结果报送和任务分工,按《2014年国家农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风险评估实施方案》执行。
  • 农业部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名单
    为加快推进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我部依托地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和省级(含省)以下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性技术机构,经过广泛申报、专家评审和综合考核,认定北京市房山区农业环境和生产监测站等145家单位为首批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具体承担授权主产区范围内相应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定点动态跟踪和风险隐患摸底排查等工作。现将首批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的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请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管理规范》(农质发〔2014〕2号)要求,强化内部管理,加快能力建设,并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等工作中,按照行业归口,加强与所在地业务对口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相关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汇报沟通与业务联系 请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相关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加强对业务对口的风险评估实验站的业务指导与技术服务。   工作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联系。联系人:于潇、胡桂仙、贺妍,电话:010-59193165、59192353、59193235,传真:010-59191891,电子邮箱:jgjyjc@agri.gov.cn。   附件:首批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依托单位名单  实验站编号 所在省(区、市) 实验站依托单位(全称) 备注 FPZ001 北京市 北京市房山区农业环境和生产监测站 FPZ002 北京市朝阳区植物保护检疫站 FPZ003 延庆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FPZ004 天津市 天津市乳品食品监测中心 侧重于生鲜乳及相关产品 FPZ005 天津市渔业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侧重于水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 FPZ006 河北省 承德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FPZ007 唐山市畜牧水产品质量监测中心 FPZ008 廊坊市农业环境和农产品质量管理站 FPZ009 河北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 侧重于畜禽产品 FPZ010 沧州市畜牧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 FPZ011 邢台市农产品综合质检中心 FPZ012 山西省 太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FPZ013 长治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 FPZ014 晋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FPZ015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水产技术推广站 FPZ016 包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FPZ017 通辽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FPZ018 阿荣旗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FPZ019 锡林郭勒盟农牧业科学研究所 FPZ020 辽宁省辽宁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侧重于水产品质量安全中环境因子及病源微生物 FPZ021 沈阳市农业监测总站 FPZ022 大连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 FPZ023 辽阳市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中心 FPZ024 朝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FPZ025 葫芦岛市兽药饲料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FPZ026 吉林省 长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检测中心 FPZ027 梅河口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FPZ028 白城市洮北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 FPZ029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 FPZ030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农垦乳品检测中心 侧重于生鲜乳及相关产品 FPZ031 哈尔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FPZ032 哈尔滨市兽药饲料监察所 FPZ033 大庆市绿色农产品监测中心 FPZ034 上海市 上海市水产研究所 FPZ035 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 FPZ036 上海市金山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FPZ037 上海市松江区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检测中心 FPZ038 崇明县食用农产品监测中心 FPZ039 江苏省 常州市农畜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FPZ040 常州大学 侧重于农产品收贮运环节 FPZ041 苏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 FPZ042 连云港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FPZ043 盐城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FPZ044 泰州市农林畜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FPZ045 浙江省 温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FPZ046湖州市农畜水产品检测中心 FPZ047 浙江中南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中心 FPZ048 丽水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FPZ049 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 FPZ050 宁波市渔业环境与产品质量检验监测中心 FPZ051 安徽省 阜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 FPZ052 宿州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FPZ053 池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 FPZ054 福建省 福建省水产研究所 FPZ055 福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FPZ056 漳州市农业检验监测中心 FPZ057 江西省 江西省兽药饲料监察所 侧重于生鲜乳及相关产品 FPZ058 南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FPZ059 萍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FPZ060 九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 FPZ061 赣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 FPZ062 山东省 山东省海洋水产研究所 FPZ063 济南市农业质量检测中心 FPZ064 济南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 FPZ065 青岛市饲料兽药检测站 FPZ066 山东省潍坊市农业科学院 FPZ067 潍坊市畜牧检测中心 侧重于生鲜乳及相关产品 FPZ068 济宁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FPZ069 济宁市渔业监测站 FPZ070 泰安市岱岳区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FPZ071 临沂市农业质量检测中心 FPZ072 河南省 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侧重于&ldquo 三品一标&rdquo 产品和收贮运环节 FPZ073 郑州市农产品质量检测流通中心 FPZ074 开封市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中心 FPZ075 鹤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中心 FPZ076 漯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FPZ077 漯河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中心 FPZ078 三门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FPZ079 南阳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FPZ080 济源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FPZ081 湖北省 武汉市农产品检疫检测中心 FPZ082 黄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 FPZ083 宜昌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 FPZ084 孝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 FPZ085 荆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
  • 农业部认定145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
    为加快推进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监管力度,近日,农业部认定北京市房山区农业环境和生产监测站等145家技术单位为首批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授权承担各主产区相应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定点动态跟踪和风险隐患摸底排查工作。   截至目前,农业部已建立起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为龙头,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为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为基础的风险评估体系,通过制定风险评估计划,分年度、按计划、有重点地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实施专项评估、应急评估、验证评估和跟踪评估,全面摸清和掌握各类农产品、各个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的种类、范围和危害程度,提出全程监管的关键控制点,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修订、执法监管、生产指导、消费引导、应急处置、舆情应对和科学研究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管理、依法监管提供技术保障。   下一步,农业部将在各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布局设置一些定位动态观测点,从农产品生产全过程、全流程、全环节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变化情况,做到有的放矢,提前预警,重点监管。 文章转载自:农业部新闻办公室
  • 农业部认定145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
    为加快推进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监管力度,近日,农业部认定北京市房山区农业环境和生产监测站等145家技术单位为首批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授权承担各主产区相应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定点动态跟踪和风险隐患摸底排查工作。   截至目前,农业部已建立起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为龙头,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为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为基础的风险评估体系,通过制定风险评估计划,分年度、按计划、有重点地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实施专项评估、应急评估、验证评估和跟踪评估,全面摸清和掌握各类农产品、各个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的种类、范围和危害程度,提出全程监管的关键控制点,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修订、执法监管、生产指导、消费引导、应急处置、舆情应对和科学研究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管理、依法监管提供技术保障。   下一步,农业部将在各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布局设置一些定位动态观测点,从农产品生产全过程、全流程、全环节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变化情况,做到有的放矢,提前预警,重点监管。
  • 第二批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名单公布
    原标题:农业部关于公布第二批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农垦、农产品加工、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水产)局,各风险评估实验室依托单位及相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监管能力,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相关技术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经组织专家评审和综合考核,我部决定增补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等21个技术性机构为农业部第二批专业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承建单位,增补广西壮族自治区亚热带作物研究所和青海省农林科学院为农业部第二批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承建单位,具体承担分工专业领域或行政地域范围内相应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评估、摸底排查、科学研究、生产指导、消费引导、风险交流等工作。现将第二批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名称及相应的承建单位予以公布(见附件)。   请各风险评估实验室承建单位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管理规范》要求,强化内部管理,加快能力建设,尽快确定所承建风险评估实验室的管理层(包括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和技术负责人)和技术委员会组建方案,以承建单位正式文件形式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审核。请农业系统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省级农业行政主管厅(局、委、办)加强对风险评估实验室的业务指导和工作支持,积极推进本地区、本行业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依法开展。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和风险评估过程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联系。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联系人:于潇、赵柳、易建勇,电话:010-59192123,传真:010-59191891,电子邮箱:jgjyjc@agri.gov.cn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联系人:钱永忠、李耘、张星联,电话:010-82106539,传真:010-82106551。   附件:第二批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名单   农业部   2013年4月25日 附件   第二批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名单 序号 实验室名称 承建单位 类别 1 农业部豆类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佳木斯) 黑龙江省农垦科学院 专业性 2 农业部果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烟台) 山东省烟台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专业性 3 农业部糖料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哈尔滨) 中国农业科学院甜菜研究所 专业性 4 农业部棉花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安阳) 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 专业性 5 农业部烟草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青岛) 中国农业科学院烟草研究所 专业性 6 农业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化学性危害因子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 中国农业大学 专业性 7 农业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生物性危害因子风险评估实验室(重庆) 重庆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专业性 8 农业部禽类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扬州) 中国农业科学院家禽研究所 专业性 9 农业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武汉) 华中农业大学 专业性 10 农业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成都) 四川省畜产品安全检测中心 (四川省饲料工作总站) 专业性 11 农业部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兰州) 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 专业性 12 农业部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北京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专业性 13 农业部水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风险评估实验室(无锡)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 专业性 14 农业部农产品贮藏保鲜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南京) 南京农业大学 专业性 15 农业部蚕桑产品及食用昆虫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镇江) 中国农业科学院蚕业研究所 专业性 16 农业部微生物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 专业性 17 农业部农产品包装材料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长春) 吉林省农产品包装安全监测中心(吉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专业性 18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 北京市农业环境监测站 专业性 19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风险评估实验室(南京) 江苏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专业性 20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风险评估实验室(长沙) 湖南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专业性 21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物性危害因子风险评估实验室(济南)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 专业性 22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南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亚热带作物研究所 区域性 23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西宁) 青海省农林科学院 区域性
  •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福州实验室揭牌
    3月30日,福建省农业科学院举行“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福州)实验室”揭牌仪式,将为保障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科技支撑。   福建省农科院党委书记吕月良说,将以风险评估实验室成立为契机,按照农业部发布的实验室管理规范,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评估、风险监测等工作,提升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国际信誉和影响力。   据介绍,设在福建省农科院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福州)实验室,承担福建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任务,是农业部首批公布的29家区域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之一。主要任务是:加快规划建立一批主产区农产品风险评估实验站点,参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建设 强化风险评估实验室的硬件建设和管理制度建设 将“米袋子”“菜篮子”主要产品纳入风险评估监测计划,摸清危害因子的品种、范围和危害程度 依托风险评估结果,主动做好热点问题解读和科普宣传,加强生产指导和消费引导,增强公众的消费信心,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科学管理、明白生产和放心消费。
  • 农业农村部新增3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及1家实验站
    为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农业农村部已建立105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和148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生产指导、消费引导、应急处置、科普解读、技术性贸易措施研判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技术支撑作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学科发展和监管工作需要,在专业技术机构申请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推荐的基础上,农业农村部决定增补3家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和1家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名单见附件)。  农业农村部强调各新增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和实验站及依托单位,严格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管理规范》(农质发〔2011〕13号)、《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管理规范》(农质发〔2014〕2号)要求和筹建申请书方案,强化组织保障和内部管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学科构建、人才培养和条件能力建设,支持保障技术委员会工作。请各新增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和实验站依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支持,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依法全面开展。
  • 65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估实验室名单公布
    相关新闻:《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管理规范》发布 农业部关于公布首批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水产局),各风险评估实验室依托单位及相关单位:   为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管理和依法监督,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我部依托全国农业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研究和检测机构,经过广泛申报、专家评审和综合考核,选定中国水稻研究所等36个单位为农业部首批专业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选定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等29个单位为农业部首批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具体承担分工专业和地域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监测、风险交流等工作。现将首批专业性和区域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名称和相应的依托单位予以公布。   请各风险评估实验室依托单位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管理规范》要求,加强条件完善和能力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和人才培养,早日通过资质考核认可。请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在能力建设和风险评估工作中,加强与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地方省级农业行政主管厅(局、委、办)的汇报沟通和日常联系 请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省级农业行政主管厅(局、委、办)加强对风险评估实验室的业务指导和管理服务。   工作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部监管局加强联系和沟通。联系人:部监管局 于 潇、陆柏益、张星联,电话:010-59193165、59192123,传真:010-59191891,电子邮箱:jgjyjc@agri.gov.cn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联系人:钱永忠、王敏、李耘,电话:010-82106298、82106508、82106539,传真:010-82106551,电子邮箱:qyzcaas@163.com。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首批专业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名单 序号 实验室全称 依托单位 1 农业部稻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杭州) 中国水稻研究所 2 农业部谷物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 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 3 农业部油料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武汉) 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作物研究所 4 农业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5 农业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青岛) 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 6 农业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南昌) 江西省农业科学院 7 农业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乌鲁木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科学院 8 农业部奶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 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 9 农业部奶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上海) 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乳品培训研究中心) 10 农业部蔬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 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研究所 11 农业部果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郑州) 中国农业科学院郑州果树研究所 12 农业部果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兴城) 中国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 13 农业部柑桔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重庆) 中国农业科学院柑桔研究所 14 农业部茶叶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杭州) 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 15 农业部蜂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 中国农业科学院蜜蜂研究所 16 农业部参茸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长春) 吉林农业大学 17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物性危害因子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 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18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风险评估实验室(天津) 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19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风险评估实验室(成都) 成都土壤肥料测试中心 20 农业部农产品加工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21 农业部农产品加工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湛江)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承建单位: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22 农业部热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海口)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承建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研究所) 23 农业部农产品贮藏保鲜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 中国农业大学 24 农业部农产品贮藏保鲜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杭州) 浙江大学 25 农业部农产品贮藏保鲜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重庆) 西南大学26 农业部农产品贮藏保鲜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广州) 华南农业大学 27 农业部农产品贮藏保鲜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合肥) 安徽农业大学 28 农业部农产品贮藏保鲜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石河子) 新疆农垦科学院 29 农业部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哈尔滨)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黑龙江水产研究所 30 农业部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武汉)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 31 农业部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广州)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珠江水产研究所 32 农业部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青岛)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 33 农业部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上海)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 34 农业部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 西安)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河水产研究所 35 农业部水产品贮藏保鲜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上海) 上海海洋大学 36 农业部水产品贮藏保鲜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广州)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 首批区域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名单 序号 实验室全称 依托单位 1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 2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天津) 天津市农业科学院 3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石家庄) 河北省农林科学院 4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太原) 山西省农业科学院 5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呼和浩特)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 6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沈阳) 辽宁省农业科学院 7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长春) 吉林省农业科学院 8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哈尔滨) 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 9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上海)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 10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南京)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 11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杭州)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 12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合肥) 安徽省农业科学院 13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福州)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 14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南昌) 江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15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济南)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 16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郑州) 河南省农业科学院 17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武汉) 湖北省农业科学院 18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长沙) 湖南省农业科学院 19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广州)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 20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海口) 海南大学 21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重庆) 重庆市农业科学院 22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成都)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 23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昆明) 云南省农业科学院 24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拉萨) 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 25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杨凌)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6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兰州) 甘肃省农业科学院 27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银川) 宁夏农林科学院 28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乌鲁木齐) 新疆农业科学院 29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青岛) 青岛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 岛津参加闽浙赣鄂粤农产品质量安全青年学术交流研讨会
    6月16日闽浙赣鄂粤农产品质量安全青年学术交流研讨会在江西省南昌市圆满举办,本次会议由江西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研究所(以下简称“江西省质标所”)主办,有来自闽浙赣鄂粤五省的农科院质标准所所长、青年专家等70余位代表出席,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岛津”)作为独家支持企业参加了本次会议并发表报告。江西省质标所张大文副所长主持会议,李思明所长致欢迎辞。李所长首先感谢大家对本所的关心帮助和支持,希望今后各院所之间继续加强交流和合作,齐心协力相互支持。同时,李所长对岛津在质标工作上给予的支持表示感谢。江西省质标所李思明所长致欢迎辞随后,岛津分析计测事业部市场部食品安全行业经理梁志莹先生致辞,梁经理对江西省质标所领导邀请岛津参加本次交流会表示感谢,并提到希望通过本次活动搭建互相交流的平台,将岛津更多的检测技术和最新应用成果介绍给各位。通过交流,寻求一种更好的方式将岛津技术应用于食品农产品领域,构建更加安全的农产品质量体系,并祝本次交流会成功举办。岛津分析计测事业部市场部食品安全行业经理梁志莹先生大会合影青年科技人员学术交流报告环节,来自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监测技术研究所、湖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研究所、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江西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研究所,共计15位青年专家报告了各自的研究成果。岛津分析计测事业部创新中心杨晓春先生杨晓春先生做了题目为《岛津特色质谱技术在食品领域中的最新应用进展》的报告。介绍创新中心与国内科研高校在食品领域的最新应用进展包括基于岛津液质联用技术开发的白酒口味物质鉴定系统、新陈粮分类鉴别分析系统、GC-MS特征代谢数据库在广泛靶向代谢组学的应用以及基于原位探针DPiMS结合人工智能AI技术在食品溯源等最新应用进展,得到与会青年专家的广泛关注。会议最后,岛津分析计测事业部营业部华中大区葛惕菲经理、市场部食品安全行业梁志莹经理分别向当天发表并荣获优秀报告一二三等奖的青年专家颁发奖状。岛津展台本文内容非商业广告,仅供专业人士参考。
  • 德国元素Elementar参加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溯源技术研讨会
    9月23日-24日,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溯源技术研讨会在山东日照举行。本次会议由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研究所、农业农村部农产品信息溯源重点实验室主办,日照市贸促会、日照市质检院协办,来自日本、新西兰及国内清华大学、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等21个省市的42个单位院校的16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在此次研讨会上,30位国内外专家学者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绿色发展、水产品溯源技术、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管控的认识及探索、稳定同位素质谱技术应用、精准营养科技创新与食品产业变革等主题进行研讨。德国元素Elementar受邀出席本次研讨会,并作了《德国元素IRMS在食品领域的基本配置和应用》的报告,介绍了德国元素稳定同位素比质谱仪和软件在食品研究领域的应用,吸引了与会人员的极大兴趣。与会人员在德国元素展位详细咨询仪器配置和应用稳定同位素分析通过检测食物中固有的同位素比信息,来帮助我们判断食物的真实性,是否有掺假或者是否和标签所述的产地一致。德国元素Elementar的BiovisION稳定同位素比质谱仪强大的分析能力为消费者提供保护,它运行成本低,使用简便,为实验室甄别食品行业的不道德行为提供有力支持。主要配置:元素分析仪、IRMS主机分析元素:13C、15N、18O、2H、34S应用领域:食品分析的第三方实验室,食品检测机构,学术研究高校主要特点直接分析,智能控制,操作简便Good-For-Go 控制大大降低了与仪器的接触时间100 V 前置放大器满足需要高动态范围的样品分析需求独特的吹扫-捕集色谱技术确保气体的完美分离专利的柱吹扫技术实现样品N2峰和CO2峰的完全分离零空白的球阀进样装置样品自动稀释功能德国元素Elementar 在125年前(1897年),就一直致力于元素分析领域的发展,并于1904年,成功研发并推出第一台元素分析仪。1923年,Fritz Pregl凭借Heraeus(德国元素的前身)分析技术,在微量元素分析基础研究中取得突破性进展,荣获诺贝尔化学奖。作为引领元素分析的技术主导者,德国元素Elementar 历经125年的传承和创新,德国元素研发并推出了满足各个领域分析需求的元素分析仪。以浓厚兴趣与责任为经,以奉献与专一为纬,120多年坚持做一件事 - 元素分析,德国元素Elementar正把他对科技的热诚汇入中国火热的经济发展大潮,为中国的未来,为中国的环境、材料、农业、食品医药等领域的研究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 专家为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言献策
    7月13日,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中国农学会承办、14个全国学会协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现代农业发展专家论坛”在京举行。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冯长根在开幕式上指出,今后一段时期,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如何构建覆盖全产业链、高效协调的科技创新体系和监管机制,亟待深入研究和着力解决。举办此次专家论坛,就是要以多学会共办为枢纽,以多部门联合为机制,以多学科融合为基础,搭建一个跨学科、多部门、产学研相结合的高层次学术交流平台,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检测管控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开展研讨,为完善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创新体系与监管制度建言献策,为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提供有力的技术和智力支持。   中国农学会副会长舒惠国在致辞时强调,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今后一段时期,扎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推动优质安全农产品的生产与消费,亟需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摆到头等重要位置,进一步总结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好经验,潜心研究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集专家之力,采众家之长,不断探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技术创新的新规律和新思路 亟需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坚持消除隐患保安全、控制源头上水平、健全体系强能力、完善制度建机制,全面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据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副局长金发忠介绍,当前我国农产品总体上质量有保障,消费安全可靠,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处于稳中有升、逐步向好的发展态势。“十二五”期间,我国将以农兽药残留标准制定、检验检测、质量追溯、风险评估和“三品一标”为抓手,完善标准、检测、认证体系,建立风险评估、应急处置、执法监管体系,重点在执法监管、标准化生产、制度建设和基层能力建设上下功夫,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中国工程院院士刘旭在报告中认为,目前我国缺乏成熟的农产品安全性风险评估理论与技术,难以准确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缺乏科学合理的安全使用技术,难以有效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缺乏简单快速样品前处理、准确高效的快速检测及精准检测技术,难以有效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不完善、配套性差,难以客观评价农产品质量安全。今后应加大科技投入,建立科技协作网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理论和关键技术研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预警技术体系 加强农产品中主要污染物残留、富集、迁移及消解动态研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过程控制技术体系和溯源追踪技术体系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技术研究及产品研发,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技术体系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研究和标准物质研究,健全农业标准体系,为提升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宗懋在报告中指出,产地环境污染、农业投入品使用不当、生产经营管理粗放和违规使用添加剂是造成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的主要原因。解决食品污染的关键,要找出污染源,确定关键控制点,从其特性、毒性、剂量和人体摄入量等方面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建立起食品安全的预警机制和以预防为主的管理机制。   中国科学院院士吴常信在作报告时建议,食品污染控制要从后验(检查产品)向先验(控制过程)转变,积极推行HACCP(公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管理体系,对食品生产过程实行全程监控,对每个环节(或关键环节)可能发生的公害预先进行科学的识别、分析、评估和监控,从而主动预防食源性污染,同时要通过风险分析来设计规章制度和标准。要确保畜产品安全,应对饲料与添加剂在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进行全程监控,严格执行国家《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采用HACCP体系,使饲料质量保证体系从被动反应转向积极预防 实施原料供应商认证制度,使预防措施覆盖整个原料生产链 实施饲料去向追踪和来源追溯制度,使发生事故时可迅速查明原因 建立预警系统,对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迅速做出反应。   论坛期间,还有近30位专家分别就现代农业发展与农产品生产、环境、贮藏、加工、监测、过程控制的关键技术难点以及构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战略、提升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与服务能力、强化农产品产业链安全监管体系等议题进行了研讨。
  • 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与溯源技术研讨会
    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与溯源技术研讨会——“暨稳定同位素检测及应用技术培训班”将于2018年5月13-16日在浙江杭州市举办。春末夏初,杭州处处美景,诚邀您到杭州参加此次研讨会。本次会议将邀请中国农业科学院的知名专家陈宗懋院士、赵春江院士,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农业科学院质标所王静教授,新西兰国家同位素中心Prof. Karyne Rogers、英国以及国内浙江大学、湖南大学生物传感与计量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众多专家到会,各学者就农产品质量安全、现代农业信息溯源技术等进行学术研讨;同时组织专家就同位素检测技术和数据处理方法进行培训,以促进国内农产品溯源学科建设和技术应用,为特色农业振兴与产品溯源体系建设提供理论创新和技术支撑。会议内容:第一部分(5月14日)研讨会1. 食品安全精准与快速检测技术2. 稳定同位素溯源技术与应用3. 溯源特征挖掘与环境影响机理探究4. 现代农业信息追溯与大数据挖掘第二部分(5月15-16日)培训班(国内外专家现场培训)样品制备方法国外专家对仪器原理及操作进行培训化学计量学数据建模理论及案例分享会议地址:浙江梅地亚宾馆,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长生路18号
  • 德国元素Elementar参加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溯源技术研讨会
    为促进学科发展和创新能力提升,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研究所联合农业农村部农产品信息溯源重点实验室拟定于2023年9月23-24日在山东省日照市召开“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溯源技术研讨会”。时间:2023年9月23-24地点:日照市东港区山外文元酒店德国元素Elementar受邀出席本次研讨会,并介绍德国元素Elementar在稳定同位素技术用于食品溯源的解决方案,如果您将会去到现场,欢迎来德国元素展台参观。稳定同位素分析通过检测食物中固有的同位素比信息,来帮助我们判断食物的真实性,是否有掺假或者是否和标签所述的产地一致。德国元素Elementar的BiovisION稳定同位素比质谱仪强大的分析能力为消费者提供保护,它运行成本低,使用简便,为实验室甄别食品行业的不道德行为提供有力支持。主要配置:元素分析仪、IRMS主机分析元素:13C、15N、18O、2H、34S应用领域:食品分析的第三方实验室,食品检测机构,学术研究高校主要特点直接分析,智能控制,操作简便Good-For-Go 控制大大降低了与仪器的接触时间100 V 前置放大器满足需要高动态范围的样品分析需求独特的吹扫-捕集色谱技术确保气体的完美分离专利的柱吹扫技术实现样品N2峰和CO2峰的完全分离零空白的球阀进样装置样品自动稀释功能德国元素Elementar 在125年前(1897年),就一直致力于元素分析领域的发展,并于1904年,成功研发并推出第一台元素分析仪。1923年,Fritz Pregl凭借Heraeus(德国元素的前身)分析技术,在微量元素分析基础研究中取得突破性进展,荣获诺贝尔化学奖。作为引领元素分析的技术主导者,德国元素Elementar 历经125年的传承和创新,德国元素研发并推出了满足各个领域分析需求的元素分析仪。以浓厚兴趣与责任为经,以奉献与专一为纬,120多年坚持做一件事 - 元素分析,德国元素Elementar正把他对科技的热诚汇入中国火热的经济发展大潮,为中国的未来,为中国的环境、材料、农业、食品医药等领域的研究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 农业部增补10个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估实验室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农垦、农产品加工、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水产)局,各风险评估实验室依托单位及相关单位:   近年来,我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健全风险评估体系,已建有的88家专业性或区域性风险评估实验室、145家主产区风险评估实验站,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摸底排查、专项评估、生产指导、消费引导、应急处置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为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提供了科学依据。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管理、依法监督的需要,针对现有风险评估实验室在专业和地域方面存在的缺失,在相关专业技术机构申报和业务主管部门推荐的基础上,我部决定增补中国农业科学院上海兽医研究所等10个技术机构为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承建依托单位,承担授权专业领域或行政地域范围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评估、风险监测、风险交流、风险预警、风险提示、科学研究等工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标准制修订和执法监管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保障。现将增补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名称和依托单位全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请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及依托单位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和《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管理规范》(农质发〔2011〕13号)要求,强化组织保障和内部管理,加强风险评估能力建设,尽快确定所承建风险评估实验室的管理层(包括实验室主任、副主任和技术负责人)和技术委员会组建方案,按规定程序以依托单位正式文件形式报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审核。请农业系统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和省级农业行政主管厅(局、委、办),加强对各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的业务指导和工作支持,积极推进本地区、本行业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依法、全面开展。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和风险评估工作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联系。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联系人:胡桂仙、贺妍,电话:010-59192353,59193235,传真:010-59191891,电子邮箱:jgjyjc@agri.gov.cn。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联系人:李耘,张星联,电话:010-82106539,传真:010-82106551。   附件:新增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名称及依托单位全称   农业部   2014年3月24日 新增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名称及依托单位全称 序号 风险评估实验室名称 依托单位全称 实验室类别 1 农业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生物性危害因子风险评估实验室(上海) 中国农业科学院上海兽医研究所 专业性 2 农业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 专业性 3 农业部植物纤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长沙) 中国农业科学院麻类研究所 专业性 4 农业部特种动植物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长春) 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研究所 专业性 5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风险评估实验室(沈阳) 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 专业性 6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与营养功能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 农业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 专业性7 农业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郑州) 河南省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中心 专业性 8 农业部农产品包装材料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成都) 四川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四川省农产品包装材料安全监测中心) 专业性 9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贵阳) 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区域性 10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宁波) 宁波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区域性
  • 新一届农产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名单公布
    2012年12月21日,农业部在其网站发布通知,“农业部关于成立第二届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的通知”,通知公布了新一届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名单,详情如下: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我部于2007年组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承担对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潜在危害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的任务。按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章程》规定,第一届专家委员会委员聘期5年已满。根据工作需要,我部决定组建第二届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特聘请翟虎渠等76名专家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名单见附件),聘期5年。专家委员会职责任务和工作规则,按照新修订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章程》执行。   请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专家所在单位积极指导各专家委员会委员依法、科学开展工作。专家委员会的组织联络和业务推进等方面工作请与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或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联系。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联系电话:010-59193235 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10-82106539。   附件:第二届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名单   (委员排名不分先后) 拟任职位 建议人选 单位 职务、职称 主任委员 翟虎渠 中国农业科学院 原院长、研究员 副主任 委员 刘旭 中国农业科学院 工程院院士、副院长、研究员 陈宗懋 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 工程院院士、研究员 陈君石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工程院院士、研究员 章力建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原巡视员、研究员副主任 委员兼 秘书长 叶志华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主任(所长)、研究员 委员兼 副秘书长 钱永忠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副主任(副所长)、研究员 委 员 委 员 委 员 委 员 委 员 王振江 国务院法制办农林城建资源环保法制司 司长、研究员 张志强 卫生部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局 副局长、研究员 石阶平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司 处长、教授 单正军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院 研究员 王竹天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研究员 吴永宁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研究员 徐海滨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研究员 杨晓光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研究员 陈永红 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 研究员 罗 祎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研究员 隋鹏飞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所长、研究员 冯忠武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所长、研究员 宋洪远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主任、研究员 高 山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研究员 王运浩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主任、研究员 刘新录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主任、研究员 陈生斗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主任、研究员 何新天 全国畜牧总站 副站长、书记、研究员 魏宝振 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站长、研究员 才学鹏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任、研究员 司徒建通 中国水产学会 秘书长、研究员 周云龙 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 副主任、研究员 王小虎 农业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 所长、研究员 秦玉昌 农业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 副所长、研究员 张显良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 院长、研究员 雷茂良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 书记、研究员 王 敏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 研究员 王 静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研究员 杨曙明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研究员 鲁成银 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 副所长、研究员 宋 怿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质量与标准研究中心 主任、研究员 沈建忠 中国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 院长、教授 吴文良 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 院长、教授 周光宏 南京农业大学 校长、教授 袁宗辉 华中农业大学 教授 胡秋辉 南京财经大学 院长、教授 王锡昌 上海海洋大学 院长、教授 欧阳喜辉 北京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办公室 研究员 贾 丽 北京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站长、研究员 潘立刚 北京农产品质量安全学会 秘书长、研究员 王 南 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主任、研究员 柏 凡 四川省饲料工作总站 站长、研究员 米自由 重庆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任、研究员 李培武 农业部油料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武汉) 风评实验室主任、研究员 朱智伟 农业部稻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杭州) 风评实验室主任、研究员 罗林广 农业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南昌) 风评实验室主任、研究员 王加启 农业部乳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 风评实验室主任、研究员 刘 肃 农业部蔬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 风评实验室主任、研究员 方金豹 农业部果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郑州) 风评实验室主任、研究员 焦必宁 农业部柑桔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重庆) 风评实验室主任、研究员 刘 新 农业部茶叶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杭州) 风评实验室主任、研究员 周 玮 农业部蜂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 风评实验室主任、研究员 李月茹 农业部参茸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长春) 风评实验室主任、研究员 刘潇威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风险评估实验室(天津) 风评实验室主任、研究员 王凤忠 农业部农产品加工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 风评实验室主任、研究员 罗金辉 农业部热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海口) 风评实验室主任、研究员 罗云波 农业部农产品贮藏保鲜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 风评实验室主任、研究员 叶兴乾 农业部农产品贮藏保鲜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杭州) 风评实验室主任、研究员 翟毓秀 农业部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青岛) 风评实验室主任、研究员 王纪华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北京) 风评实验室主任、研究员 乔雄梧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太原) 风评实验室主任、研究员 王乐凯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哈尔滨) 风评实验室主任、研究员 赵志辉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上海) 风评实验室主任、研究员 胡定金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武汉) 风评实验室主任、研究员 刘贤金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南京) 风评实验室主任、研究员 王 强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杭州) 风评实验室主任、研究员 文喜贤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南昌) 风评实验室主任、研究员 张 玲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郑州) 风评实验室主任、研究员 王富华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广州) 风评实验室主任、研究员   农业部   2012年12月11 日
  • 圩载历鉴 谱耀质尊——岛津午餐会走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学科发展论坛”
    南京,一座你没有理由不爱的城市。六朝古都,有着浓郁的历史文化底蕴,苦难与辉煌并存。而南京的秋天,阳光友善宽容,忙了一个夏天的树木,枝叶依然茂盛,为人们制造着充足的氧气,使人神清气爽,精神振奋。2020年9月24日,岛津午餐会走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学科发展论坛”暨“第二届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学术研讨会“。会议安排在南京国际会议大酒店君子兰厅,与会人员积极参与,现场气氛热烈。会议以“圩载历鉴 谱耀质尊” -质谱技术专题讲座为主题,会议由岛津分析计测事业部市场部梁志莹经理主持,发表内容分别由邓力经理、韩美英经理、胡晓慧经理为大家介绍岛津在农产品检测中质谱技术的最新应用,以及探讨质谱未来发展方向。首先由市场部邓力经理介绍LCMS-8060NX,LCMS-8060NX是岛津三重四极杆液质联用仪旗舰机型,在实现优异灵敏度和分析速度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了仪器的稳健性和操作性,且该产品具有三大创新亮点。1、非凡的灵敏度和速度。LCMS-8060NX具有极为出色的高灵敏度和分析速度,通过提高ESI传热效率和辅助加热气流速来提高脱溶剂效率。可以为更广泛的化合物设置最佳电离条件,从而实现更高的分析灵敏度。2、出色的稳健性和操作性。 新开发的IonFocus单元可将离子高效地引入质谱仪,同时排出中性粒子等干扰物质,从而减少基质效应和仪器内部的污染,这有助于防止检测精度或灵敏度降低。新型离子导入单元在保持高离子传输速率的同时,提升了仪器的稳健性。因此,LCMS-8060NX可提供更高灵敏度分析和更少的停机时间。 3、自动化工作流程。LCMS-8060NX包括各种“分析智能”功能,可从分析准备到数据处理,最大限度地提高分析通量。例如,该系统配置了新一代离子源,无需进行复杂的调整即可进行高灵敏度分析,并使方法开发更加高效。将LCMS-8060NX与Nexera系列UHPLC结合使用可实现自动开机和关闭等功能,进一步提升整体工作流程的效率。 分析计测事业部 市场部 邓力经理 LCMS-8060NX 其次是市场部韩美英经理介绍成像质谱显微镜iMScope QT在农产品研究中的应用。岛津成像质谱显微镜iMScope QT是光学显微镜与质谱仪完整融合的成像系统,具有5um高空间分辨率和50像素/秒成像分析速度,实现了速度、特异性、空间分辨率、灵敏度为一体的质谱成像分析。并且通过简单分离和组装显微镜-MALDI单元,用一台仪器可实现定性、定量、以及定位分析。iMScope QT广泛应用于各种研究领域,包括医学研究,药学领域,农业和环境领域等。分析计测事业部 市场部 韩美英经理 iMScope QT 最后是市场部胡晓慧经理介绍MALDImini-1数字离子阱质谱及应用介绍。岛津有着悠久的MALDI-TOF生产和研发历史。1985年,田中耕一研究团队在高分子量离子化领域取得了意想不到的突破,并获得专利,为MALDI-TOF的发展铺平道路。2002年,田中耕一先生荣获诺贝尔奖。不断丰富的MALDI-TOF产品线,为广泛的应用研究提供分析平台。MALDImini-1基质辅助激光解吸/电离数字离子阱质谱仪,是MALDI家族新成员。紧凑迷你的体积,仅占用A3纸大小面积,即可实现MS多级的检测。其中数字离子阱(DIT)技术是岛津独有的原创技术,结合独特的离子光学系统,大大节约空间,减少设备所需面积,实现紧凑设计。数字离子阱是由数字信号驱动的四极离子阱,使用矩形波RF捕获离子,更容易调谐频率。无需使用高压即可捕获高质量离子。质量范围上限可达70000m/z。可拓展更广泛的应用。从聚合物分析到未知生物分子结构分析,蛋白质、多肽、翻译后修饰肽、脂质、糖链等。 分析计测事业部 市场部 胡晓慧经理 MALDImini-1 在会议间隙,穿插了用户抽奖环节,用户也表达了对岛津组织本场交流会的感谢,希望以后能更多了解的岛津的产品信息。 分析计测事业部 市场部 梁志莹经理 此外,在本次大会期间,岛津分析计测事业部分析中心的于爽博士与李首道先生携各自应用报告参加了优秀墙报评选活动。 “GC-MS/MS法用于茶叶中农残鉴定” “LC-MS/MS法测定动物源性食品中多兽药残留” 分析计测事业部 分析中心 于爽博士分析计测事业部 分析中心 李首道先生
  • 科技创新护航农产品安全:第三届闽浙赣鄂粤青年学术研讨会在福州圆满落幕
    2024年8月1日,由福建省农业科学院质标所主办的第三届闽浙赣鄂粤农产品质量安全青年学术研讨会在福州成功举行。本次会议聚焦于“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新质生产力,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议题,来自闽浙赣鄂粤五省的农业科学院质标所的专家及青年学者参与了此次会议。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为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了此次会议。岛津分析计测事业部市场部食品行业经理梁志莹先生岛津分析计测事业部市场部食品行业经理梁志莹先生在会上发表了致辞。梁经理强调了岛津制作所作为拥有近150年悠久历史的企业,始终站在科技创新的前沿,不断推进技术革新,致力于为用户提供前沿的产品和解决方案。他特别指出,在当前农产品安全、品质提升及新污染物防控的挑战下,岛津希望通过此次学术交流平台,促进知识共享,携手行业同仁共同应对挑战,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持续进步与发展。岛津分析计测事业部市场部食品行业的殷桃女士岛津分析计测事业部市场部食品行业的殷桃女士发表了《新技术,新热点,岛津食品安全行业最新研究进展》。报告围绕食品功能成分研究;风味物质、新污染物、矿物油检测;预制菜领域等多维度,系统介绍了岛津最新的研究成果以及整体解决方案。岛津分析计测事业部食品行业经理梁志莹先生为在当天研讨活动中表现突出、研究成果显著的青年学者颁发奖项。这一环节不仅是对青年才俊科研成果的肯定,更是岛津对食品安全领域人才的重视与支持的体现。岛津将持续关注并支持青年人才的成长,共同为构建更加安全、高质量的农产品生产体系贡献力量。展台上,岛津展示了其在食品安全检测领域的解决方案,现场交流气氛热烈,进一步加深了行业内外对食品安全技术创新的认识与期待。此次研讨会不仅促进了闽浙赣鄂粤五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青年学者之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也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现代化、科学化提供了新视角和新动力。岛津的积极参与及其展示的前沿技术,无疑为推动我国农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展现了科技企业对食品安全事业的坚实承诺与贡献。本文内容非商业广告,仅供专业人士参考。
  • 西南大学建柑桔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
    华龙网3月11日8时20分讯 未来,重庆柑桔的质量和产量将有更大的提高。记者今日从西南大学柑桔研究所获悉,在农业部发文公布的首批“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名单,由该校柑桔研究所承担建设的“农业部柑桔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入选,实验室将为重庆柑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柑桔研究所有关负责人介绍,“农业部柑桔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以柑桔种植、贮藏保鲜、加工和包装储运等产业链全过程产生的危害因子为对象,以保障柑桔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以提高产品竞争力为目标,开展国家柑桔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风险隐患动态跟踪评价和风险交流及果品营养功能评价等工作。   与此同时,实验室会逐步在风险监测、辅助风险评估技术验证、具体评估工作实施和安全标准研制等形成优势和特色,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标准和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全面提升我国柑桔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发现、预警、预防和管理水平。   据悉,该实验室的建设将为推进我国柑桔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研究、依法加强监管、应急处置、正确指导生产和引导消费等发挥重要作用。
  • 迅数科技应邀参加第二届农产品质量安全大会
    10月17日-19日,由中国农学会农产品贮藏加工分会主办,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农业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协办的“第二届农产品安全与质量控制交流研讨会”在北京明日五洲酒店成功召开。杭州迅数科技携全自动菌落计数仪应邀参加此次会议。 本次研讨会主要就国内外农产品和食品监管体系及法规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农产品贮藏、加工、流通过程对质量影响与控制,农药残留与兽药残留检测技术,转基因食品安全评价与检测技术等方面展开研究讨论。 迅数科技在大会上向与会者展示了“菌落计数、菌种筛选、抑菌圈测量”联用仪,仪器的自动菌落计数、抑菌圈测量、菌种筛选等功能在农产品的加工、保鲜、贮藏、质检等方面的应用得到了与会者的高度认可。 此次会议为进一步促进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升,保障消费者安全,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搭建了很好的交流与合作平台,迅数科技愿与广大科研工作者一起致力于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护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提升我国食品安全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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