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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畜禽产品加工新技术与安全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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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省发布《辽宁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

    (2013年11月29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畜禽产品,是指人工饲养且用于食用的畜禽及其初级产品。  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畜禽饲养、收购(含贩运,下同)、屠宰和畜禽产品贮藏、运输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条 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规划,建立健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体系及管理责任追究制,加强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建设,组织定期向社会公布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信息。  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列入政府考评体系。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抽样检验、风险监测、宣传教育、能力建设等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 省、市、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其所属的畜禽产品安全监督机构承担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具体监督管理工作。  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推进畜牧业生产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鼓励畜禽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和无公害畜禽产品等认证。  从事畜禽饲养、收购、屠宰和畜禽产品贮藏、运输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加强自身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立健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机构、专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通过技术服务,推广畜禽优良品种,促进健康养殖,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普及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知识。  第七条 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推进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组织建立统一的追溯方式和技术平台,实现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从事畜禽饲养、收购、屠宰和畜禽产品贮藏、运输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制定并执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制度,保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第八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建设规划,组织建立畜禽饲养环境安全评价制度和监测制度,支持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建设畜禽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提高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  第二章畜禽饲养  第九条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等饲养单位,应当加强畜禽卫生管理,对畜禽饲养场所、器具定期清洗、消毒,对畜禽粪便、尸体、废水及其他废弃物应当及时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证畜禽饲养场所的环境卫生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畜禽粪便、尸体、废水及其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  第十条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等饲养单位,应当建立处方用药、药物禁用限用、休药期、销售记录等管理制度。  养殖专业户的确认标准,由省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根据市、县畜禽养殖规模状况统筹制定。  第十一条 畜禽养殖场应当依法建立畜禽养殖档案。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应当建立完整、真实的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使用情况记录。  养殖档案、使用情况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第十二条 畜禽屠宰厂(点)、农民专业合作社、畜禽经纪人等与饲养者有产销合同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向饲养者提供的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并监督指导饲养行为,承担相应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责任。  饲养者自主使用投入品的,应当承担相应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按约定使用投入品的,双方均应当承担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责任。  第十三条 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出售畜禽时应当出示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使用情况记录。  饲养者不得出售应当依法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的畜禽,畜禽标识不全的应当补加标识。  第十四条 禁止在畜禽饲养中实施下列行为:  (一)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等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  (二)超限量使用兽药、饲料添加剂或者违反畜禽休药期用药;  (三)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饲养畜禽;  (四)在垃圾场或者使用垃圾场中的物质饲养畜禽;  (五)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危害人和畜禽健康的其他行为。  第三章 畜禽收购  第十五条 畜禽收购单位和个人在收购前,应当查验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专业户的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使用情况记录。  畜禽运载工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防疫要求。收购运输过程中,不得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等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  第十六条 畜禽收购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收购记录,完整、真实地记录所收购畜禽的日期、来源、品种、数量、检疫证明编号、畜禽标识号码及销售去向等。  收购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第十七条 从省外输入畜禽产品的,应当经产地县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合格,并附具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报告。输入的畜禽需要申报检疫的,应当依法向我省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第四章 畜禽屠宰和产品贮运  第十八条 畜禽屠宰厂(点)应当在畜禽进场时,查验检疫证明、畜禽标识;对省外输入且应当申报检疫的畜禽,还应当查验检疫申报受理单和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的检查签章。  前款规定的检疫证明、畜禽标识、检疫申报受理单和检查签章不齐全的,畜禽屠宰厂 (点)不得允许畜禽入厂(点),并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第十九条 畜禽屠宰厂(点)屠宰猪、牛、羊的,应当于屠宰前六小时,凭入厂动物登记相关材料,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未申报检疫的,不得屠宰。  第二十条 省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标准、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适时公布畜禽屠宰厂(点)应当实施检验的项目名录。畜禽屠宰厂(点)应当按照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原则,自行确定并实施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其他检验项目。  畜禽屠宰厂(点)应当根据前款规定的检验项目按照批次进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  畜禽屠宰厂(点)不得出厂(点)未按照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畜禽产品。经检验不合格的,由畜禽屠宰厂(点)对同批次畜禽产品予以无害化处理,并向所在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 畜禽屠宰厂 (点)应当建立畜禽来源和畜禽产品流向记录,如实记载畜禽来源和销售对象、时间、品种、规格、数量、检疫证明编号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第二十二条 畜禽屠宰厂 (点)应当建立畜禽产品召回制度,发现产品不符合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产,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主动召回产品,记录通知和召回情况,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畜禽屠宰厂(点)未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通知其立即停产,并通报有关部门,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  第二十三条 畜禽产品贮藏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和贮藏记录制度,查验畜禽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及质量安全检验合格证明,如实记录畜禽产品的贮藏日期、来源、品种、规格、数量、检疫证明编号、畜禽产品存货者的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贮藏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第二十四条 从事畜禽产品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流向记录,如实记载关联人、时间、品种、规格、数量、检疫证明编号及联系方式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禁止收购、屠宰、贮藏、运输下列畜禽产品:  (一)含有瘦肉精、三聚氰胺等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的;  (二)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三)无动物检疫证明、畜禽标识的;  (四)染疫、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  (五)注入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畜禽产品。  第二十六条 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饲养、收购、屠宰、贮藏、运输的畜禽产品及相关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抽样检测;  (二)调查、了解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情况;  (三)查阅、复制与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记录和其他资料;  (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畜禽产品,违法使用的投入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  (五)查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场所;  (六)法律、法规

  • 【转帖】辽宁建立畜禽产品召回制度

    本报讯 (记者 于险峰)记者从辽宁省政府获悉,4月1日起实施的《辽宁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规定,畜禽定点屠宰厂、点要建立产品召回制度,以保障食品安全。  该《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辽宁省上市肉品质量安全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对加强畜禽屠宰管理,依法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起到了重要的法律保障作用。  《条例》同时把牛、羊、鸡的屠宰活动以法规形式纳入管理范围;在审批权限上,参照生猪屠宰管理的规定,将审批权限明确给市级人民政府;在屠宰厂、点的条件要求上,着重强调了要有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同时规定了小型屠宰点应当具备的条件;明确了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责任和企业生产经营者的法律责任。此外,《条例》还规定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应建立产品召回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等。  《条例》中明确规定,畜禽定点屠宰厂、点应当建立产品召回制度,发现其产品不安全时,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产品,并向当地畜禽屠宰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畜禽定点屠宰厂、点对召回的产品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产品再次流入市场。  目前,辽宁省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制订畜禽屠宰企业设置规划,到2013年争取县城以上城区畜禽小包装销售比例由目前的10%提升至15%,冷鲜肉市场份额由目前的10%提升至20%,到2015年分别达到20%和30%左右;同时力争培育出100个生猪屠宰规模100万头、牛屠宰规模10万头、羊屠宰规模20万只、鸡屠宰规模2000万只的大型畜禽屠宰加工企业,确保全省人民群众把“放心肉”端上餐桌。

  • 《2024年畜禽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为加强畜禽屠宰质量安全监管,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我部组织制定了《2024年畜禽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align=right]农业农村部办公厅[/align][align=right]2024年2月22日[/align][align=center][b]2024年畜禽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b][/align]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规定,及时掌握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状况,有针对性开展监督管理,不断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制定本计划。一、任务分工2024年畜禽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包括部级监测和省级监测两部分。(一)部级监测1. 病原微生物监测。重点针对跨省流通产品的生猪屠宰企业开展病原微生物风险监测,包括冷却肉和热鲜肉中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猪肉表面和屠宰环境中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以下简称“部屠宰技术中心”)负责河南省和辽宁省共200份微生物样品监测任务,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以下简称“动卫中心”)负责吉林、山东、湖北、广西、四川、陕西、青海等7省份共1000份微生物样品监测任务。2. 违法添加物和药物残留监测。重点针对跨省流通产品的猪、牛、羊屠宰企业开展违法添加物和药物残留监测。对猪肝、牛肝和羊肝开展7种β-受体激动剂(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布他林、西马特罗、氯丙那林和妥布特罗)违法添加监测、6种糖皮质激素(泼尼松、泼尼松龙、地塞米松、倍他米松、倍氯米松和氢化可的松)残留监测。监测任务由部屠宰技术中心、动卫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共同承担(监测任务见附件1)。(二)省级监测重点针对省内流通产品的猪、牛、羊屠宰企业开展水分监测、违法添加物和药物残留监测。1. 水分监测。对猪肉(2号或4号肉)、牛肉(黄瓜条或外脊)、羊肉(后腿或里脊)开展水分监测。2. 违法添加物和药物残留监测。对猪肝、牛肝和羊肝开展7种β-受体激动剂(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布他林、西马特罗、氯丙那林和妥布特罗)违法添加监测、6种糖皮质激素(泼尼松、泼尼松龙、地塞米松、倍他米松、倍氯米松和氢化可的松)残留监测。原则上省内生猪屠宰企业数量在10家及以下的全部抽取,10—200(含)家的抽取15%(最少抽取10家),200家以上的抽取10%(最少抽取30家),年屠宰20000头(含)以下企业数量占比不低于全部监测企业的70%。省内牛屠宰企业数量在10家及以下的全部抽取,10—100(含)家的抽取25%(最少抽取10家),100家以上的抽取15%(最少抽取25家),羊屠宰企业抽取规则同上;年屠宰3000头(含)以下的牛屠宰企业或年屠宰30000只(含)以下的羊屠宰企业数量占比不低于全部牛或羊监测企业的70%。样品来源要兼顾不同的规模养殖场和规模以下养殖场户。各省份最低监测任务见附件2。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风险监测,可结合飞行检查等工作开展。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增加监测参数和样本数量。(三)数据汇总与分析部屠宰技术中心负责部级监测和省级监测数据的汇总与分析工作。部级监测任务承检机构和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分别于7月15日、11月底前将上半年、全年监测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和监测结果分析报告加盖公章后报部屠宰技术中心。部屠宰技术中心于8月15日和12月底前将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分析报告报我部畜牧兽医局。(四)技术指导和能力验证部屠宰技术中心负责风险监测的技术指导,并组织部级和省级监测任务承检机构开展检测能力验证。(五)样品复测部屠宰技术中心承担部级风险监测样品复测工作,分别从上半年和下半年采集的肝脏样品中抽取5%—10%进行违法添加物和药物残留复测,有关情况及时报我部畜牧兽医局。二、检测方法及判定依据样品中水分、β-受体激动剂和糖皮质激素检测方法及判定依据见附件4。三、相关要求(一)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本计划要求制定本辖区畜禽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方案,于3月底前报我部畜牧兽医局备案并组织实施。承检机构情况表(见附件5)和省级监测工作具体负责人信息于4月底前报部屠宰技术中心。(二)部级和省级监测任务承检机构,应当依法经资质认定,具备相应检测能力和条件,并按要求参加部屠宰技术中心组织的能力验证。省级监测任务承检机构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确定。(三)未经任务下达单位同意,承检机构和参与监测工作的人员不得对外透露风险监测结果、报告和相关信息。(四)样品采集按照《屠宰企业畜禽及其产品抽样操作规范》(NY/T 3227-2018)执行,并在抽样单(见附件6)中详细填写检疫证号等溯源信息。四、联系方式(一)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吴学宝 010–59192834(二)部屠宰技术中心侯东军 010–59198981 xqjiance@aliyun.com(三)动卫中心王淑婷 0532–85632052(四)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单吉浩 010–62815881附件:1.2024年畜禽屠宰质量安全部级风险监测任务表2.2024年畜禽屠宰质量安全省级风险监测任务表3.2024年畜禽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结果汇总表4.2024年畜禽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检测方法及判定依据5.2024年省级监测任务承检机构情况表6.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抽样单[size=14px][color=#707d8a][ 来源:农业农村部 ][/color][/size]

  • 【资料】【转帖】谈畜禽用消毒药的安全使用要点

    谈畜禽用消毒药的安全使用要点消毒工作是畜禽传染病防控的主要手段之一,各级动物防检机构和所有养殖场对此要高度重视。笔者根据多年的实践经验,将其要点阐明如下。  保证消毒效果消毒目的要明确因为消毒目的不一样,所使用的消毒药也不一样;所要稀释的浓度不一样,采用的消毒方法也不一样。  先将环境清洁后再进行消毒这是保证消毒效果的前提和基础,因为畜禽的排泄物、分泌物、灰尘、粪便和污物等有机物,不仅可阻隔消毒药,使之不能接触病原体,而且有机物还能与许多种消毒药发生化学反应,明显地降低消毒药物的药效。  选择消毒药物要准确和注重效果有选择地确定消毒目的,如想杀灭病毒,则选择杀灭病毒的消毒药;如想杀灭某些病原菌,则选择杀灭细菌的消毒药。许多情况下,还要将杀灭病毒和细菌甚至真菌、虫卵等几者兼顾考虑,选择抗毒抗菌谱广的消毒药,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同时,应根据消毒目的,是平时预防性的,还是扑灭正在发生的疫情,或周围正处于某种疫病流行高峰期而本养殖场受到威胁时的消毒,以此来选择药物的稀释浓度,以保证消毒的效果。  药物的配制和使用的方法要合理目前,许多消毒药是不宜用井水稀释配制的,因为井水大多为含钙、镁离子较多的硬水,会与消毒药中释放出来的阳离子、阴离子或酸、碱离子发生化学反应,从而使药效降低。因此,在稀释消毒药时一般应使用自来水或白开水。  药物应现用现配,配好的消毒药应一次用完许多消毒药具有氧化性或还原性,还有的药物见光遇热后分解加快,须在一定时间内用完,否则,很容易失效而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因此,在进行配制消毒药时,应认真根据药物说明书和要消毒的面积来测算用量,尽可能将配制的药液在完成消毒面积后用完。稀释好的药液不宜久储,一般当天用完为好。  必须注意消毒药的理化性质  注意消毒药的酸碱性酚类、酸类两大类消毒药一般不宜与碱性环境、脂类和皂类物质接触,否则明显降低其消毒效果。反过来,碱类、碱性氧化物类消毒药不宜与酸类、酚类物质接触,防止其降低杀菌效果。酚类消毒药一般不宜与碘、溴、高锰酸钾、过氧化物等配伍,防止化学反应发生而影响消毒效果。  注意消毒药的氧化性和还原性氧化物类、碱类、酸类消毒药不宜与重金属、盐类及卤素类消毒药接触,防止发生氧化还原反应和置换反应,不仅使消毒效果降低,而且还容易对畜禽机体产生毒害作用。  注意消毒药的可燃性和可爆性氧化剂中高锰酸钾不宜与还原剂接触,如高锰酸钾晶体在遇到甘油时可发生燃烧,在与活性炭研磨时可发生爆炸。  注意消毒药的配伍禁忌重金属类消毒药忌与酸、碱、碘和银盐等配伍,防止沉淀或置换反应发生。  表面活性剂类消毒药中,阳离子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作用互相抵消,因此不可同时使用;表面活性剂忌与碘、碘化钾和过氧化物等配伍使用,不可与肥皂配伍。  使用消毒药要避免人畜受到危害  1.强酸类、强碱类及强氧化剂类,对人畜均有很强的腐蚀性,因此,在使用这几类消毒药消毒过的地面、墙壁等最好用清水冲刷之后,再将动物放进来,防止灼伤动物(尤其是幼畜)。  2.凡实施熏蒸消毒时,其产生的消毒气体和烟雾,均对人畜有毒害作用,就是熏蒸后遗留的废气,对人畜的眼结膜、呼吸道黏膜均会造成伤害,故必须将废气彻底排净后,方可放进畜禽;带畜禽消毒时不宜选择熏蒸消毒。  3.凡有毒的消毒药均不能进行饮水消毒:酚类、酸类、醛类和碱类消毒药,均具有不同程度的毒性。因此,这几类消毒药不宜用于饮水消毒,也不宜使用这几类消毒药来消毒肉品(过氧乙酸除外)。  4.用作饮水消毒的消毒药其配制浓度要准确。能用作饮水消毒的消毒药主要有卤素类、表面活性剂和氧化剂类等几类消毒药中的大部分品种。但其配制浓度很重要,浓度高了则会对动物机体造成损害或引起中毒,浓度低了起不到消毒杀菌的作用。  消毒药应定期更换  使用任何消毒药,在一个地区、一个畜禽场都不宜长期使用。因为动物机体对几乎所有的药物(当然包括消毒药)都会产生抗药性。长期使用单一的消毒药,容易使动物体内及饲养场内外环境中的病原体,由于多次频繁地接触这种消毒药而形成耐药菌株,其对药物的敏感性下降甚至消失,使药物对这些病原体的杀灭能力下降甚至完全无效,致使疫病发生和流行。

  • 【转帖】以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为抓手

    5月6日,农业部在大连市召开全国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启动会,继续深入推进畜禽标准化生产。农业部副部长高鸿宾在会上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快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必须以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为抓手,以农牧结合、适度规模为基础,以规模化带动标准化,以标准化提升规模化,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强化科技支撑,努力实现生产水平明显提高、畜产品供需基本平衡、畜产品质量安全可靠、资源开发利用适度、生态环境友好和谐。 高鸿宾提出,近些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畜牧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为畜牧业持续平稳快速发展增添了新的活力,提供了有力支撑。在中央扶持政策的推动和市场的拉动下,我国畜牧业发展取得了长足发展,生产水平不断提高,主要畜产品产量持续增长。主要表现在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快发展,区域优势进一步显现,良种繁育体系不断完善,饲料工业快速发展,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增强。畜牧业发展的有利形势,提升了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了畜产品的有效供给,丰富了城乡居民的菜篮子,为整个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高鸿宾强调,当前,我国畜牧业正处于由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型的关键时期。只有加快生产方式转变,推进现代畜牧业建设,才能加快提升畜牧业的综合生产能力,才能从根本上破解现代畜牧业发展面临的难题,实现畜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深入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扶持和推动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落实好畜禽规模养殖用地政策,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基础设施建设。要大力推行畜禽标准化生产,做到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处理无害化和监管常态化。要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重点解决好污水处理技术和成本问题,指导养殖场户完善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总结推广养殖废弃物综合防治和资源化利用的有效模式。要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找准创建内容,抓住关键技术,强化技术培训与示范引导,以点带面,提升全行业的标准化生产水平。要促进畜牧业产业化经营,鼓励龙头企业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采取“公司+农户”等形式发展标准化生产。同时,要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的重要意义,推广各地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成功经验,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 2011年全国环境监测行业发展论坛暨第二届环境监测新产品、新技术交流会

    会议开始时间 2011-11-16 会议结束时间 2011-11-18 会议地点 深圳(详细地点另行通知)主办单位 国联资源网 承办单位 环境质量与监测网协办单位 《环境质量与监测》传媒事业部 会议概览 关于举办“2011年全国环境监测行业发展论坛暨第二届环境监测新产品、新技术交流会”的邀请函    “十一五”期间,我国环境监测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作为环境保护的重要基础,环境监测已从单纯的技术,融合到环境保护工作的整体当中,不断取得新的成绩,成为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的重要支撑。目前从我国环境监测行业发展现状分析,环境监测仪器生产行业今后将继续稳定、持续地发展,未来2~3年,整个环境监测仪器行业的产值和利税总额将会以30%左右的速度加速发展。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推进我国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的关键性一年,环境监测事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为了深入探讨和研究环境监测行业在新的形势下,发展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研究和解决环境监测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促进我国环境监测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质量与监测网联合《环境质量与监测》传媒事业部将于2011年11月17—18日在深圳举办“2011年全国环境监测行业发展论坛暨第二届环境监测新产品、新技术交流会”,届时我们将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学者做专题报告,并与参会代表现场交流。我们将在本次论坛上征集优秀论文,印发论文集,对优秀论文设一、二、三等奖,并举行盛大的颁奖典礼。   主办单位:国联资源网环境质量与监测网   承办单位:《环境质量与监测》传媒事业部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支持媒体:环境质量与监测网、国联资源网、环境监测仪器网、中国色谱网、仪器信息网中国分析仪器网、中国化工仪器网等。   独家冠名单位:深圳市华康科仪有限公司   会议时间:2011年11月17—18日   2011年11月17日:全天会议   2011年11月18日:商务考察   报到时间:2011年11月16日(8:00-19:00)   会议地点:深圳(详细地址另行通知)   拟邀请授课老师:行业协会领导、业内专家学者、总站、省站主要负责人。   会议主题内容:   模块一:环境监测行业发展论坛   1、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对环境监测行业发展的影响和促进   2、如何建立科学的环境监测体系   3、我国环境监测仪器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4、“十二五”期间我国环境监测行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5、恶臭实时在线自动监测技术的发展前景及其应用   6、氨氮、氮氧化合物监测   7、藻类预警和应急监测   8、持久性有机物(pops)监测   9、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监测   10、重金属污染监测技术研究及应用   11、饮用水源地预警及在线监测技术   12、生态监测与生物毒性监测技术   模块二:环境监测新产品、新技术、先进解决方案、成果报告   1、水环境与废水在线监测技术   2、烟尘、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3、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在环境监测中的应用   4、环境在线监测软件   5、遥感技术在环境监测中的应用   6、水文监测技术在环境监测中的应用   7、气象监测仪在环境监测中的应用   8、污染治理设施监控仪表及技术   9、固体废弃物分析与监测   10、放射性和电磁波监测仪器与相关技术   11、噪声与振动监测仪器与相关技术   12、便携式监测仪   ……   以上会议内容以现场最终发布为准   模块三:优秀论文评选发布会暨颁奖盛典   参会单位:   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县区各级环保局、环境监测站;辐射环境监督站(免会务费和餐费,住宿自理);自来水公司;污水处理厂;全国各大高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系统集成商;各大污染源企业;环境治理设施运营机构;检测机构;水文站(所);环境监测仪器厂家及上下游相关单位;经销商代理商及其他仪器仪表厂商等。 关于征集“2011年全国环境监测行业发展论坛    暨第二届环境监测新产品、新技术交流会”优秀论文的通知   一、征文对象: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县区各级环保局、环境监测站、辐射环境监督站,全国各大高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污水处理厂,水文局(所),各大污染源企业以及环境监测仪器仪表厂家等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征文内容:围绕环境监测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重点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以及相关的新产品、新技术,具体内容请参考本次论坛议题。本次论坛相关议题请登录环境质量与监测网(http://www.hjjc.ibicn.com)查询,或与组委会联系。   三、征文要求:   1.论文内容应具有科学性、真实性、客观性和创新性,资料真实可靠,数据准确,论点明确,文字精炼,层次清楚,文责自负。   2.论文篇幅需控制在6000字以内。   3.论文后附作者简介,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所在单位、从事工作,职位,通讯地址、邮编、电话和E-mail。   四、征文投递方式及截止日期   1.论文请以附件形式发送到:hjjc2008@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发展论坛投稿”,附件请注明“论文题目,第一作者姓名、单位”。   2、截止日期为2011年11月3日前(以发送电子邮件日期为准)。   五、论文评选与奖励办法   1、本届论文评选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成立论文评选专家组,由专家组成员对论文进行甄选,评选出优秀论文。   2、所有评选出的优秀论文将汇编成论文集。   3、为优秀论文作者颁发优秀论文证书。   4、为了更好的鼓励优秀者,本次论坛在入选的优秀论文基础上再评选出9篇论文进行奖励。

  • 默克密理博参加首届卫生监督消毒产品管理与应用技术论坛

    默克密理博参加首届卫生监督消毒产品管理与应用技术论坛 默克密理博实验室基础业务于10月22日-10月24日参加了位于北京国家会议中心的首届中国卫生监督协会消毒产品管理与应用技术论坛,作为全球最知名的实验室设备和耗材的供应商之一,默克密理博在水质检测、消毒控制等领域提供一系列高品质产品和服务,享有良好的声誉,并在此次会上作了“饮用水&食品生产过程中的消毒有效控制”的专题演讲。与会期间同时进行的技术展示会,默克密理博展示的MQuant™系列过氧乙酸,双氧水,余氯,甲醛等半定量测试条,能够简单,快速,安全得进行现场应急检测,是消毒剂残留和有效控制的最好选择。很多参会的专家与学者,都对MQuant™系列产品充满了兴趣。同时,此次展出的最新款手持式多参数测试仪Move100,主用应用于饮用水消毒剂的残留检测,同时可以测试余氯,二氧化氯,臭氧,臭氧等100多项指标,是饮用水安全保障分析的最佳选择。 此次论坛于10月22日下午隆重开幕,消毒是预防和控制感染性疾病的传播、保障人体健康的重要环节。论坛期间主要交流消毒领域学科新进展、新技术,研究探讨消毒产品管理问题。并邀请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关领导,消毒领域国内外著名专家就消毒产品的政策法规与卫生监督,新技术的研究应用与消毒产品的安全评价等热点话题做专题报告,并征集近年来本学科领域科研成果及经验总结论文进行交流。http://blog.merckmilliporechina.com/editor/upload/image/E9089EC2_654A0BC6.JPGhttp://blog.merckmilliporechina.com/editor/upload/image/E90975A6_5EEE3484.JPGhttp://blog.merckmilliporechina.com/editor/upload/image/E909AC78_A8D018E6.JPG关于默克密理博 默克密理博是德国默克集团生命科学相关事业部,提供各种创新高效的产品,服务及商业协作,让客户能够在生物科技和制药领域的研发和生产中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作为全球生命科学工具领域研发投入前三强的公司,默克密理博一直潜心吸收科学和工程领域新发现,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协助客户推进生命科学进入新的篇章。 默克密理博事业部总部位于美国马萨诸塞州比尔里卡(Billerica)市,在全球66个国家拥有大约1万名员工,在2012年全年营收26亿欧元。在美国和加拿大,默克密理博以公司名 EMD Millipore运营。

  • 畜禽中农药残留试验准则

    畜禽中农药残留试验准则畜禽中农药残留试验准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畜禽中农药残留试验的基本原则、方法和要求。本标准用于确定农药在畜禽的肉、奶、蛋和可食肉类副产品中的残留水平,为制定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和膳食风险评估提供依据。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NY/T 788 农作物中农药残留试验准则农业部公告第2308号 食品中农药残留风险评估指南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制定指南3 术语和定义GB 2763、NY/T 78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基准给药剂量 basic dose 禽畜通过饲料摄入农药的理论最高浓度,根据畜禽日摄入量、每类饲料在日摄入量中的百分比及饲料作物或作物饲用部位的残留量等信息估算的理论剂量(mg/kg bw),是畜禽残留试验中的最低给药剂量。 4 基本要求4.1 试验背景资料包括供试农药有效成分的名称、CAS号及理化性质、登记作物及防治对象,已有的植物代谢、畜禽代谢、农作物中农药残留,以及毒理和环境资料等。4.2 试验设计原则4.2.1 分别开展畜类和禽类动物的农药残留试验,家畜一般选择反刍动物。如果已开展农药在猪体内的代谢试验,且猪的代谢途径和反刍动物不同,应开展猪的残留试验。。4.2.2 基准给药剂量下,最后一次给药后,肉、奶、蛋和可食肉类副产品中检测出可定量的残留物,还需要进行残留清除试验,以确定残留量降到定量限(0.01 mg/kg) 以下的时间。4.2.3 下列两种情况,不需要开展禽畜残留试验:(1)农作物农药残留试验结果表明,饲料或作物饲用部位中残留物浓度低于定量限(一般为0.01 mg/kg),且代谢试验中畜禽体内不存在显著生物富集趋势;(2)在10倍基准给药剂量的畜禽代谢试验中,可食用畜禽产品中的残留量低于定量限。

  • 替代畜禽养殖场滥用抗生素有效的解决方案

    [align=left][b]简介[/b][/align]“近日,包括《纽约时报》《南华早报》在内的多家媒体发表文章,引用内地研究者在《中国科学》杂志社发布的科学通报,称中国环境正在遭受严重的抗生素污染。国际媒体所言非虚,近年来不断的报道也印证了这一结论。在2014年12月25日,《焦点访谈》报道称珠江广州段受抗生素污染非常严重,脱水红霉素、磺胺嘧啶的含量分别为460纳克/升、209纳克/升和184纳克/升,远远高出了欧美发达国家河流中100纳克/升以下的含量。 类似的情况并不只存在于珠江流域,北京师范大学水科学研究院对中国部分地表水取样检测后发现,全国主要河流,包括海河、长江入海口、黄浦江、珠江和辽河等河流都检出抗生素。2014年5月,另一项研究称中国的地表水被检测出含有68种抗生素,其中珠江、黄浦江等地检出的抗生素频率高达100%,除检出频率外,地表水抗生素浓度水平也大大高于西方国家。以黄浦江为例,磺胺甲嘧啶在所有的采样点中均被检出,枯水期检出频率为100%,浓度峰值达到每升623.3纳克(1纳克=1/1000微克),对比德国莱茵河2003年数据,其峰值也不足60纳克,而在美国和日本,该物质几乎没有检出。磺胺类药物属于广谱抗菌药,用于敏感细菌及其他敏感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水体与土壤的抗生素交叉污染,使得这一问题变得越发棘手。[b]抗生素[/b]抗生素(antibiotics)是由微生物(包括细菌、真菌、放线菌属)或是在低浓度下就能选择性地抑制某些生物生命活动的微生物次级代谢产物,能干扰其他生活细胞发育功能的化学物质。抗生素对病原微生物具有抑制或杀灭作用,是防治感染性疾病的重要药物。抗生素不仅有抗菌作用,其作用还包括抗病毒、抑制免疫、杀虫作用、除草作用等。现临床常用的抗生素有转基因工程菌培养液液中提取物以及用化学方法合成或半合成的化合物。20世纪90年代以后,科学家们将抗生素的范围扩大,统称为生物药物素。主要用于治疗各种细菌感染或致病微生物感染类疾病。[b]养殖场滥用抗生素[/b]中国是抗生素使用大国,也是抗生素生产大国:年产抗生素原料大约21万吨,出口3万吨给世界人民,其余18万吨留给自己用(包括医疗与农业使用),近半抗生素用于畜禽养殖。由于养殖密度大、畜禽疫病复杂多样再加上监管不力等多种原因,普遍存在抗生素过量使用甚至滥用等问题。畜禽养殖消耗大量抗生素,大部分抗生素都是通过人与动物的排泄物进入水体,这揭示了中国抗生素污染的一个重要来源。养殖户在使用含抗生素饲料之外,还会采用注射、灌服等多种手段再次添加抗生素。对于畜禽养殖场,抗生素支出占用药总支出的70%到80%。故此,抗生素在国内所占成本比重要大大高于国外。[b]畜禽养殖过程中应用抗生素原因[/b]前文提及的调查报告显示,中国是世界抗生素使用第一大国。2013年中国抗生素使用量近于世界其他国家的总和,其中人类消耗量为48%,52%为动物消耗,也就是养殖业消耗。养殖场在畜禽养殖过程中应用抗生素原因有以下两点:一,降低畜禽患病率。相较于野外,养殖场的畜禽密度显然要高的多,所以一旦发生动物疫情,传染速度非常快,就会给养殖户带来严重损失。在养殖过程中添加抗生素,可以预防与治疗疫病,避免遭受此类损失。二,相当一部分抗生素可以通过杀灭有害菌,调节畜禽肠道内细菌总数促进畜禽消化,进而影响生长,增加畜禽个体重量。部分饲料企业会在其产品中预先添加入此类抗生素,养殖户则采用此种饲料刺激畜禽增重以提高收入。[b]养殖场滥用抗生素导致公共卫生严重污染[/b]目前,抗生素滥用问题已经成为我国一个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 中国的抗生素滥用已引来世界卫生组织数次警告。以肉用鸡为例,据报道,2012年中国抗生素约占总成本的10%;而2015年,麦当劳宣布在两年内其在全美提供的鸡肉将不含抗生素,供应商泰森食品公司声称这一计划将使公司养殖成本提升3%。鉴于抗生素一直是畜禽供应商基于经济考量作出的选择,我们可以推断出,在美国,肉用鸡抗生素所占成本比重是必然低于3%这一数值的。 相较于大部分人关注的食品安全——也就是抗生素在畜禽体内的残留而言,更严重的是养殖废水的问题。因为绝大多数的抗生素都会被代谢出体外,最终以养殖废水的形式进入环境,如不加以处理,就会造成严重的污染。而中国还没有如何处理养殖废水的强制规定,如何处理含有抗生素的废水完全取决于养殖场的环保意识。国家环保总局于2007年编制完成了《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但由于废水处理成本较高(每万头猪场污水处理设备投资就需至少120万元),加上监管和专项补贴基金的双重空缺,所以小型养殖场更倾向于直接把废水排入河流。故而在中国各大河流甚至是地下水中检出高浓度抗生素也就不足为奇了。[b]如何解决养殖场滥用抗生素的问题[/b]从原理来讲,抗生素可抑制或杀灭动物体内的病原微生物,减少发病率;在饲养场地卫生条件不佳的情况下,可维持动物肠道微生物的平衡状态;动物采食抗生素后可使小肠重量变轻,肠壁变薄,肠绒毛变长,提高养分的吸收率;可减少幼龄动物的腹泻,尤其是降低未吮初乳幼龄动物的腹泻发生率, 促其生长。客观来看,饲用抗生素对现代畜禽业的飞速发展有不可否认的贡献。但随着社会发展,人们已意识到对畜禽大量使用抗生素并非仅仅是过去认为的可以“短期”让畜禽快速生长,使用不当还会造成畜禽免疫力下降,最终可能导致畜禽大量死亡。原因是抗生素在杀灭病原菌的同时也会杀灭体内的有益菌,长期、大量使用抗生素会使生物体的肠道内菌群失调,让潜伏的有害菌趁机大量繁殖,从而引发内源性感染。另一方面,抗生素会杀灭生物体内的敏感菌,为外界耐药菌乘虚而入提供机会,造成畜禽的疾病继发、频发。最后,动物体内残余的抗生素通过排泄物进入生态环境时,又会使细菌的耐药性增加,反过来危害动物及人类。在全球大环境的考验下,如何寻找一种替代抗生素的产品,成了中国养殖业眼下最迫切解决的问题。[b]奥克泰士[/b]济南辰宇环保科技有限有公司根据自身优势,引进德国原装进口养殖场专用、特效、复合型高效消毒杀菌剂--奥克泰士。主要成分为过氧化氢 银离子。是目前国际上公认的新一代绿色最佳食品级消毒剂,它具有无色、无味、无毒、无残留、无腐蚀性、安全、环保以及用量少等优点,对细菌、病毒、芽胞的杀灭率可达100%,能杀灭一切致病微生物,被确认为抗生素理想的更新换代产品。奥克泰士为食品级高浓缩型杀菌消毒剂,主要成分是过氧化氢 银离子,它可以穿透细胞膜,从内部进行氧化,从而杀死生物膜并使其脱落,可以清除供水系统中已有的生物膜并抑制其不再生成,可以消灭畜禽舍环境中各种浮游微生物,可以抗击饲料中微生物的形成,可以在杀灭养殖场所使用的工具、器皿、水槽、消毒池、运输车辆等等各种细菌、病毒。有效改善畜禽的生长环境、饮食环境、供水环境及养殖的整体环境。增加饲料的转化率,提高出栏率,产蛋率和料肉比,延长保质期,杜绝交叉感染,并且对人的生命安全没有丝毫威胁。简单的说就是奥克泰士是食品级的,即使人食用都不会有任何伤害,这已经超过了目前世界上的最高标准(欧盟标准),既能做到彻底消毒杀菌又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因此非常适合将其用于防止养殖场养殖过程中流行病的传播和爆发,是养殖养殖场生产中最理想的杀菌净化剂,对防治生物病害,改善养殖的生态环境,有着重要的意义。[b]奥克泰士特点[/b]1、奥克泰士为广谱型消毒剂,能够杀灭细菌、真菌、病毒。不但能杀灭水中的各种微生物,还能杀灭原虫和藻类。从目前研究结果来看,没有任何类型的微生物能对奥克泰士形成抗性。2、能渗透入裂隙及畜禽粪便、尘土、垫料等各种有机体内,控制环境中氨、硫化氢等有害物质含量,彻底杀灭病原体,调控养殖畜禽舍微生物生态结构。3、有效控制动物发病率,药物投入量极低。可以彻底避免抗生素使用,有效降低了成本。据实际应用数据分析,使用奥克泰士的费用仅为药物和抗生素费用的1/3左右。4、控制饲料中霉菌毒素的存在,降低霉菌引起的肠道腹泻,霉菌性呼吸道疾病。[color=#333333]5[/color][color=#333333]、有效抑制胃肠道内的大肠杆菌、沙门氏菌[/color][color=#333333]。[/color]6、减少和避免畜禽肠炎、拉稀、腺胃炎、输卵管炎症、脐炎、鸡瘟等各种病害。7、奥克泰士可以有效清理养殖场饮水系统中的生物膜,杀灭藻类并抑制生物膜、藻类再次生长。并且能提高絮凝作用,沉淀水中的铁和锰,使之形成不溶物而过滤去除,有利于控制和清除水的颜色,改善饮用水的清洁度。8、使禽蛋壳增厚,增亮,清洁,提高种蛋孵化率9、提高饲料利用率及转化率[color=#333333]10[/color][color=#333333]、降低发病率、死亡率[/color]

  • 国家标准委 农业农村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生态环境厅(局):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有关部署,推动重点标准研制,强化标准实施应用,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提升畜牧业绿色发展水平,现就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总书记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的重要指示要求,推动建立系统完备、结构合理、衔接配套、科学严谨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推动畜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和科技创新,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供有力支撑。(二)基本原则强化顶层设计。健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建设系统谋划、分工明确、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调动各部门、各地区、各主体积极性,统筹做好相关标准制修订规划,分年度分重点推进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注重协调统一。立足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总体要求,促进畜禽粪肥还田、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利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环境监督评价等各方面标准有效对接,推动温室气体管控等标准与国际接轨,增强标准体系的协调性和统一性。坚持守正创新。传承我国农耕文明种养结合思想精华,借鉴发达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经验,面向解决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突出问题,综合考虑现阶段种养业发展现状,优先制修订并推动实施一批对生产发展和污染防治有重要指导意义的标准。突出由治转用。以推动畜禽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为重点,加紧编制、完善有关急需标准,规范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和安全利用,着力打通畜禽粪肥还田“最后一公里”,推动畜禽粪污由“治”向“用”转变。(三)发展目标到2030年,以就地就近用于农村能源和农用有机肥为主要使用方向、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保安全为重点,推动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00项左右,出台一批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政府颁布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协调配套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公益性和市场化相结合的标准化推广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标准化助力土壤地力改善、化肥减量、畜禽养殖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对减排、固碳、肥地、增效的综合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二、重点任务(一)建立健全标准体系根据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现实需求,构建逻辑清晰、层级合理、内容科学的标准体系框架。体系框架分为三个层级,第一层级包括综合通用、无害化处理、粪肥利用、气体管控、检测方法5个子体系。第二层级在第一层级的基础上,包括3个综合通用要素、4个无害化处理要素、3个粪肥利用要素、2个气体管控要素、3个检测方法要素。第三层级在第二层级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分类。(见附件1)(二)系统推进标准制修订整体规划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中各项标准的协调配套,实现主要指标数值、核心技术要求的一致性,增强标准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加快组织制定通用性强、实践急需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重点补齐温室气体减排和臭气管控等标准制修订短板。各地立足区域资源环境特点,因地制宜制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地方标准,进一步细化实化技术要求和管控指标。鼓励社会团体、企业等根据市场需求,制定关键技术指标高于优于国家推荐性标准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三)加强重点领域标准研制根据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框架,完善现行标准体系(见附件2),主要制修订标准如下:1.综合通用标准。制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通则,抓紧编制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核算方法,开展畜禽养殖温室气体管理术语、畜禽粪便产生量和特性标准编制。2.无害化处理标准。加快制修订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规范系列标准,推进畜禽固体粪污和液体粪污处理的操作技术标准制定,开展畜禽粪污处理过程中安全生产相关标准的制定。3.粪肥利用标准。抓紧编制畜禽粪污还田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研究制定畜禽粪肥安全评价方法,研究完善畜禽粪肥还田承载力测算相关标准,完善畜禽粪肥还田利用设施装备相关标准,加快推进固体粪肥、液体粪肥还田的操作技术标准制修订,分畜种、作物和地力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标准研制。4.气体管控标准。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温室气体减排和氨等臭气管控技术规范制定,抓紧编制畜禽粪污能源化利用、畜产品碳足迹核算和报告指南等方面的核算审核标准。5.检测方法标准。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肥)主要成分及畜禽养殖温室气体排放测定方法系列标准制定。(四)强化标准实施推广各有关部门积极推动标准实施应用,指导生产经营主体提高守法意识和标准意识,在生产活动中将标准作为畜禽粪污处理和粪肥还田利用的基本依据,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确保畜禽粪肥还田的安全性和科学性。推动在行业信息发布平台中增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标准发布模块,依托各级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积极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标准宣贯,将标准体系纳入相关培训内容,推介一批标准化典型案例,打造畜禽粪污标准化处理利用标杆,加强示范引领,不断提高标准应用能力。三、保障措施(一)完善工作机制。各级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标准制修订。国家标准委、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要加强整体谋划和工作指导,衔接标准制修订计划。各级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要结合已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实施情况,积极推进地方标准制修订,切实做好标准衔接。全国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要按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发挥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委员会技术支撑作用,充分吸纳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专家参与,协同推进标准研究与制修订。(二)加强工作保障。各相关部门要加大经费保障力度,优先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标准纳入年度标准制修订计划,加快标准制修订进度;要充分发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京津冀畜禽养殖业大气氨排放控制试点等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积极主动按标准改造提升畜禽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装备,按标准有效处理畜禽粪污,科学利用畜禽粪肥。各级畜牧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要加强跟踪研究,及时反馈标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三)强化技术支撑。鼓励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开展畜禽粪污处理和畜禽粪肥施用效果监测评价,逐步积累第一手数据,探索构建基础数据库,对标准重要参数和指标等进行验证,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鼓励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链条监测和畜禽粪肥施用定位监测,研究确定不同畜种、不同区域、不同工艺的处理时间,研究确定不同气候、不同土壤、不同作物的畜禽粪肥施用量,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供有力支撑。加快制定相关成套设施装备建设规范、畜禽养殖臭气管控技术规范,加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支持力度,引导科研院所、社会团体、企业等集成组装关键技术、工艺和设施装备。探索建立标准评价制度,定期开展重点标准实施效果评价,持续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标准质量。附件:1.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框架 2.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现行标准体系 国家标准委 农业农村部 生态环境部 2023年8月4日

  • 【论坛版面页】出勤率计算方法变更

    【论坛版面页】出勤率计算方法变更

    各位版主和专家一直在纠结这个出勤率的计算及累计等问题,先就规则进行了调整,如下:考勤率:表示截止到昨天23点59分的最近30天的出勤率,在线1小时以上即认为在线一天,计算方法为:出勤率=(近30天的已出勤天数)/30注意事项:1、新的计算规则下,今天的在线时间,将会改变明天的出勤率;2、增加您的在线时长:系统会每5分钟统计一次,只要您在5分钟内有看帖、回帖或者刷新页面的动作,就会被计入在线时间,且一天之内的所以时间可以累加在一起;3、个人在线时间详细记录只保留40天,如发现自己计算的在线时间与系统不一致,请及时联系我!个人详细在线时间查询:http://www.instrument.com.cn/vip/Score.asp?ActionType=20~~~~~~~~~~~~~~~~~~~~~~~~~~~~~~~~~~~~~~~~~~~~~~~~~~~~~~~~~~~~~~~~~~~~~~~ 最近还有几个小变动:1、增加了版主附件验证提醒:当您打开版面页时,页面右下角会出现提示框,提示您验证新附件,显示5秒后会自动消失,刷新页面会再次出现;2、本版当天的发帖情况,版主可以在版主管理,点击除了子版维护、版规管理外,其他任何管理功能,都会出现本版今日发帖情况,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5/11/201511051424_572375_2648817_3.jpg普通用户可以在所有版面页面查看:http://bbs.instrument.com.cn/bbs_nav.asp

  • 【分享】畜禽粪便对环境的污染及防治措施

    随着畜牧业的发展,畜禽粪便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越来越严重,日益威胁人类的安全与健康。现简要阐述了畜禽粪便对环境的污染,并分别从生态营养、资源化利用、法律法规几个方面,指出了降低畜禽粪便污染,变废为宝的途径和方法。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食物的要求已由植物型转向动物型,从满足于温饱改变为要求食物具有营养性和独特的风味,因而养殖业得到了迅猛发展,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国家推行“菜篮子工程”以来,畜牧业在解决城乡居民的肉、蛋、奶自给方面,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大量的畜禽粪便不仅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而且严重制约了畜牧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在环境保护意识日渐增强的今天,已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一、畜禽粪便对环境的污染1.畜禽粪便的排放量据测定一个饲养10万只鸡的工厂化养鸡场,年产鸡粪达3600多吨。1头猪年产粪尿约2.5吨。如采用水冲式清粪,1头猪日污水排放量约为30kg。1988年,农业部估计全国畜禽粪尿年排放量为18.84亿吨,相当于工业废弃物排放量的3.4倍。1990年中国农业环保协会牧业生态学组对上海郊区畜牧业进行考察时指出,上海畜牧业粪便量已突破1200万吨,远远超过该市当年工业废渣(663.11万吨)和生活废弃物(666.44万吨)的排放量。据肖永庆报道,80年代北京畜禽粪便年排放量高达1000万吨,折合COD为431万吨,BOD为215万吨,相当于1700万城市人口粪尿排放量。2.畜禽粪便对环境的污染1氮和磷的污染畜禽粪便中含有大量的氮和磷的化合物,尤其是在饲料的氨基酸不平衡、可利用养分低的情况下,含量更高。如肉仔鸡粪便中含有约50%的食入氮及55%的食入磷。这些氮和磷进入土壤后,会转化为硝酸盐和磷酸盐,含量过高会使土地失去生产价值,造成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污染,使水中硝态氮、硬度和细菌总数超标。水体富营养化后,蚊蝇及其它昆虫大量孳生,藻类和其它水生植物大量繁殖,使水中溶解氧减少,鱼虾等水生动物因缺氧而死亡。2 恶臭粪便中因含有硫化氢、粪臭素(甲基吲哚)、脂肪族的醛类、硫醇、胺类和氨气等,所以臭气难闻。如果粪便排出后不能及时处理会使臭味增加,危害人畜的健康。3 生物污染患病或隐性带病的畜禽会排出多种致病菌和寄生虫卵,如大肠杆菌、沙门氏菌、鸡金黄色葡萄球菌、传染性支气管炎病毒、禽流感和马立克氏病毒、蛔虫卵、毛首线虫卵等。据化验分析,畜牧场所排放的每毫升污水中平均含33万个大肠杆菌和66万个肠球菌;沉淀池内每升污水中蛔虫卵和毛首线虫卵分别高达193.3个和106个。如不适当处理,不仅会造成大量蚊虫孳生,而且还会成为传染源,造成疫病传播,影响人类和畜禽健康。4 金属元素的污染当今畜牧业生产中大量使用各种微量元素添加剂,如仔猪生产中使用铜制剂可高达250mg/kg,铁制剂100mg/kg。此外,含砷生长剂也广泛使用,据测算,一个10万只肉鸡场若连续使用有机砷生长剂15年后,周围土壤中的砷含量会增加一倍。二、畜牧业污染防治对策1.提高畜禽饲料的利用率提高畜禽的饲料利用率,减少排泄物中养分及金属离子的含量,是降低畜禽粪便污染的根本措施。1 氨基酸平衡日粮氨基酸平衡日粮,是指依据“理想蛋白模式”配制的日粮,即日粮的氨基酸组成与动物的氨基酸需求相适应的日粮。据报道,在满足有效氨基酸需要的基础上,可以适当降低日粮的蛋白质水平,而不会影响畜禽的生产水平。袁建敏(1997)报导,补充赖氨酸使仔猪日粮粗蛋白减少20%,粪尿中氮减少25%。杨胜(1995)报导,90kg体重的猪,饲喂低蛋白水平日粮并添加合成氨基酸,使氮的排出量减少22%或41%。仔鸡饲喂氨基酸平衡日粮,蛋白质水平可降低2%~5%。这不仅可节省蛋白质资源,而且也是从根本上降低畜禽粪便氮污染的措施。2 合理加工日粮饲料的加工处理不仅可以影响饲料的营养成分含量而且会影响饲料的利用率。粒径大小合适的颗粒料,因增加了单位体积养分的含量和适口性,而提高了畜禽的进食量。李德发(1994)报导,猪饲料颗粒度在700—800μm时,饲料的转化率最佳,且不发生溃疡和结块问题。饲料的膨化处理和颗粒化处理可使随粪便排出的干物质减少1/3。膨化可使淀粉糊化,蛋白质变性,利于消化吸收。

  • 【资料】【转帖】畜禽服药与“忌口”

    畜禽服药与“忌口”1、 棉籽饼。棉籽饼能影响机体对维生素A的吸收利用,防治畜禽维生素A缺乏症时应停喂棉籽饼。2、高粱。高粱中含有大量鞣酸,可降低泻药、维生素B1、碳酸氢钠等药的药效,防治畜禽便秘或中毒等疾病时应禁喂高粱。3、食盐。食盐能加快溴制剂的排泻,因此当防治畜禽兴奋病用溴制剂时,应禁喂食盐。治疗肾病也应禁喂食盐。4、菠菜。菠菜中含草酸,易与消化道中钙结合为不溶性草酸钙,阻碍机体对钙的吸收。治疗畜禽缺钙症用钙制剂时,应停喂菠菜。5、豆类。黄豆和黑豆中含镁、钙和铁等,易与四环素结合成难溶性物质,用四环素防治畜禽感染性疾病时禁喂黄豆和黑豆。6、麸皮。麸皮中含磷多钙少,治疗畜禽软骨病、尿结石、肠结石等应禁喂麸皮。用硫酸亚铁治贫血症时亦禁喂麸皮。7、血粉。畜禽服用补骨脂、半夏、何首乌、生地和熟地等中药,切忌和血粉同时使用。8、钙质添加剂。石粉、骨粉、贝粉和蛋壳粉等饲料中含大量矿物质,影响铁的吸收,降低土霉素和四环素的药效。防治畜禽疾病用各种铁剂、土霉素和四环素时禁喂钙质添加剂。9、麦芽。麦芽有回乳的作用,治母畜缺乳症时切忌喂麦芽。 10、羽毛粉。羽毛粉有避孕作用,给母畜用催情药时应禁喂羽毛粉。11、活菌制剂。食母生、促菌生和乳酶生等活菌剂,不宜与抗菌素、磺胺药及杀菌性强的穿心莲、板蓝根等中药同用,以免杀灭活菌降低疗效。12、碳酸氢钠。碳酸氢钠与敌百虫混合会生成毒性很强的敌敌畏,用敌百虫给家畜驱虫时禁用碳酸氢钠。13、虾类。维生素C可使虾等甲壳动物体内无毒的5价砷转为剧毒的3价砷。用维生素C治疗畜禽坏血病等时应禁喂虾类。14、土霉素。青、链霉素在酸性条件下易被破坏,用这些药物防治畜禽疾病时禁用土霉素、青贮饲料和酒糟。15、含硫添加剂。人工盐、硫酸镁、硫酸钠和石膏等含硫添加剂,因硫易与磺胺药结合增强对血液的毒性,用磺胺药防治畜禽疾病时禁喂含硫添加剂。

  • 第七届中国北京国际食品安全高峰论坛部分嘉宾(拟定)

    第七届中国北京国际食品安全高峰论坛部分嘉宾(拟定)

    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12/201312161059_482217_2666555_3.jp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12/201312161059_482218_2666555_3.jpg大会日程(拟)会议第一天 09:00-12:00 开幕式:食品安全与风险的思考及应对 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的国家标准与法律法规建设  我国食品安全的风险评估与监管办法与国际发展趋势 食品企业的安全管理与社会责任 农产品安全管控与食品源头安全控制 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办法、标准  食品可追溯系统建设  先进检测技术、第三方检测机构职能 大数据与食品安全管理 12:00-13:30 午餐休息 13:30-18:00 主题会议 主题一:提升食品生产安全管理,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食品原料开发与安全应用 食品加工机械与食品安全管制 食品供应链的过程控制 包装原料的安全控制 食品边废料处理以及再利用 落实产品标准、建立完善自检系统 主题二:强化科技支撑、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扩大农业产业集群发展 加大农业深加工,提升产业竞争力 推进移动实验室、快速检测手段,增加农业生产效率 转基因食品发展与我国农业安全 加强政企互动,护航企业发展 主题三:食品行业发展趋势、研究方向以及重点领域的投资机遇 绿色、有机农业与食品安全 马铃薯产业化发展的示范性作用 互联网行业对食品、农业等传统行业进行投资的启迪 食品行业下一个快速增长点 18:00-20:00 晚宴会议第二天 09:00-12:00 专题分组论坛:食品安全重点问题的分析与解决方案 专题一、肉食品的质量安全、新产品与新技术 专题二、牛奶及乳制品品质保障 专题三、桶装水的安全生产与污染控制 专题四、功能食品安全评价与检测鉴别 专题五、食品添加剂与食品安全管理 专题六、转基因作物与食品及安全管理 专题七、食品安全与生产标准 13:30-17:00 专题分组论坛: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的开发与创新应用 专题一、质量控制技术 专题二、样品前处理技术 专题三、生物性毒素分析 专题四、食源性致病菌分析 专题五、重金属元素分析与监控 专题六、农兽药残留分析与控制 检测技术推介专场(拟) 推介一、色谱分析技术 推介二、质谱分析技术 推介三、快速检测技术 推介四、辐照加工技术 推介五、纳米技术 (Planned) Agenda of the ForumThe First Day of the Forum 09:00-12:00 Opening ceremony of the Forum: Food Safety and Reflection on and Response to Risks China’ national standards of food safety management and construction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The risk evaluation and su

  • 【分享】HJ 497-2009 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497-2009 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2009-09-30发布,将于2009-12-01实施。[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75548]HJ 497-2009 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url]

  • 第三届中国食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国际论坛暨展览会

    “第三届中国食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国际论坛暨展览会”邀请函尊敬的有关食品与农产品质量检测技术的科教、检测、监管单位和企业界的朋友们:2012年6月和2013年6月,由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与农业仪器应用技术分会和检验检疫仪器应用技术分会联合主办了第一届和第二届“中国食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国际论坛暨展览会”,得到了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疾控中心和九位院士的大力支持。2013年6月3-5日在国家会议中心举办的“第二届中国食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国际论坛暨展览会”,盛况超过第一届,共收到论文180多篇,从中选择了71篇进行了一天的大会报告和一天设8个分会场的专题报告及壁报交流,参会人员超过1500多人,同期进行了卓有成效的仪器设备展示,有100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热情参与,他们分别带来了各自最新产品和最前沿技术,使参会者和生产企业进行了充分的交流,推动了我国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的发展。为了进一步推动和促进国内外食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的交流与发展,提高我国食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的水平,打造中国食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的权威性学术论坛及展示平台,现定于2014年5月6日至8日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举办“第三届中国食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国际论坛暨展览会”。鉴于食品安全是前题,营养价值是根本,确保人民健康是最终目的,所以本届论坛和展示的主题扩展为“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和营养的检测水平,确保人民健康”。本届大会将于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联合检验检疫仪器应用技术分会主办。我们将努力的把本届论坛和展会办成高规格、高质量和高水平的学术盛会,在此再次真诚地邀请本领域的专家、学者、国内外仪器设备生产企业的朋友们莅临本次大会。为做好有关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大会主席:金国藩院士2、顾 问:陈洪渊院士、陈宗懋院士、江桂斌院士、陆婉珍院士、庞国芳院士、王海舟院士、张玉奎院士、庄松林院士、闫成德原局长、陈杏蒲原司长3、学术委员会:主 席:关亚风研究员: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研究室主任、分析仪器分会理事长副主席:陈彦长研究员:中国检科院检测技术研究所所长、检验检疫技术分会秘书长储晓刚研究员:中国检科院食品安全研究所所长、分析仪器分会副理事长宋全厚研究员: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分析仪器分会副理事长王运浩研究员: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主任、农科院原副院长叶志华研究员:农业部农业标准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农科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所长章力建研究员: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原巡视员、中国农科院原副院长委 员:陈光宇研究员:江西农科院副院长陈卫教授:江南大学食品学院院长陈义研究员:中国科学院活体分析化学重点实验室主任、分所仪器分会副理事长程劲松高级工程师: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邓勃教授:清华大学化学系教授傅若农教授:北京理工大学化工学院原系主任、色谱学会理事高光研究员: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副主任[size=1

  • 【关注两会】重金属畜禽粪便致污染土地 代表呼吁严控饲养标准

    在6日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农林大学教授徐秋芳呼吁严格管理猪饲料。她认为,企业在饲养生猪时,对饲料把关不严,为促生长将猪饲料中铜和锌的添加比例超量,进而导致含有大量铜锌等重金属的畜禽粪尿在土壤中大量积累,严重影响环境。“未受污染的畜禽粪尿是有机肥原料,但如果含有铜锌等重金属的畜禽粪尿长期施用,土壤将受到严重的重金属污染。”徐秋芳认为,畜禽粪尿的重金属超标与企业超标对生猪饲料添加抗生素及企业对生猪饲料质量把关不严有关。 她举了个铜和锌添加的例子说,中国仔猪饲料对铜的最高限量为200mg/kg,但有企业会在仔猪、甚至生长猪饲料中添加250mg/kg的高铜。锌的一般营养只需50-100mg/kg饲料,中国仔猪饲料最高限量为2250mg/kg,但有的企业饲料中锌高达3000mg/kg以上,甚至髙锌一直用到生长猪。 如此对微量元素的滥用导致了畜禽粪尿含有大量的重金属。徐秋芳认为,饲料是畜禽养殖的源头,其对土壤和水等的影响主要是由于粪便中氮磷、重金属、饲用抗生素等的残留物影响土、水、气环境。 此前有报道称,全国中重度污染耕地大体在五千万亩左右,每年因重金属污染的粮食就高达1200万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中国新闻网)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畜禽养殖行业(HJ 1252—2022)7月1日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指导和规范畜禽养殖行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畜禽养殖行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及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align=center][url=https://www.mee.gov.cn/ywgz/fgbz/bz/bzwb/jcffbz/202205/W020220517415791127546.pdf]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畜禽养殖行业(HJ 1252—2022)[/url][/align]

  • 【分享】混饲给药预防畜禽疾病应注意

    准确掌握拌料给药剂量   采用混饲给药时,要准确计算所用药物剂量。如果按采食量给药,应详细准确了解畜禽日平均采食量,再计算所需药量;如果按畜禽体重给药,则必须抽样测得畜禽平均体重,算出全群(场)体重数,再计算所需药量。需要强调的是,抽样必须是随机抽样。如对于鸡群来讲,首先根据鸡群大小确定抽样比例,一般讲,万只鸡按1%抽样,小群按5%抽样,但不少于50只。平养鸡抽样时,一般先将舍内鸡缓缓驱赶,使舍内各区域鸡只及大小不同的鸡只均匀分布,然后在鸡舍任一地方随意用铁丝网围出大约需要的鸡数,逐一称重;笼养鸡抽样时,应从不同层次的鸡笼抽样称重,每层笼取样数应该相等。药物与饲料必须搅拌均匀   尤其是一些安全范围较小的药物和用量较小的药物。生产中常用递加稀释法,又称分级混合法,即先将一定剂量的药物加入少量的饲料中混合均匀,再与10倍量饲料混合,依此类推,直至混合到全部的饲料当中。注意不能将药片直接加入颗粒料中,否则药物会沉积到料槽(桶)底部,造成混合不均。混合不均,可引起畜禽个体采食药物不均衡,药量不足达不到药效,药量过大会引起畜禽药物中毒。切忌将药物一次性地加入到饲料当中。注意控制采食位置和采食时间   要根据需要,给畜禽提供充足的采食位置和采食时间,保证在药物有效期内,每头(只)畜禽可同时采食完预定的饲料、摄入预定数量的药物。包括混饲给药之前的适当限喂(注意不能停水)、适当调整弱小畜禽的采食位置和适当延长采食时间等等。 注意饲料中添加剂与药物的配伍禁忌   如较长时间应用磺胺类药物时应补给维生素B1和维生素K;应用氨丙啉时则应减少维生素B1的用量。此外,在饲料中添加金霉素或土霉素时,这些抗生素会与饲料中的金属离子,尤其是钙离子结合而不能被肠道吸收利用,这时可在每千克饲料中添加13克硫酸铜,使饲料中的钙离子与硫酸根结合成不溶性的硫酸钙。注意药物之间配伍禁忌,避免拮抗作用   如泰妙菌素与盐霉素、甲基盐霉素等有拮抗作用;诺氟沙星(氟哌酸)不可与利福平、呋喃坦丁合用,利福平可拮抗氟哌酸的作用,呋喃坦丁可对抗氟哌酸在尿道中的抗菌作用;鞣酸蛋白不宜与胰酶、胃蛋白酶、乳酶生同服,因这些蛋白质与鞣酸结合即失去活性,鞣酸可使硫酸亚铁、氨基比林、洋地黄类药物发生沉淀,而妨碍吸收,影响疗效;硫酸亚铁等铁剂与四环素类药物可形成络合物,互相妨碍吸收。

  • 【分享】《2007年36城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方案》中所需相关标准

    [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47618]2007年36城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方案[/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47619]GB 2763-2005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47620]GB 20361-2006 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结晶紫残留量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法[/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47621]GB-T 18630-2002 蔬菜中有机磷及氨基甲酸酯农药残留量的简易检验方法(酶抑制法)[/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47622]NY 5029-2001 无公害食品猪肉[/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47623]NY-T 761-2004 蔬菜和水果中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残留检测方法[/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47624]NY-T 763-2004 猪肉、猪肝、猪尿抽样方法[/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47625]SC-T 3016-2004 水产品抽样方法[/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47626]SC-T 3018-2004 水产品中氯霉素残留量的测定[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色谱[/url]法[/url]

  • 案例分析 | 畜禽养殖“超标”“排放”污水究竟适用哪一法律?

    [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畜禽养殖企业监管是基层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环境执法部门在办案过程中遇到规模以上畜禽养殖企业“涉水”违法案件时,经常因考虑法律位阶适用效力更高的《水污染防治法》;也有部分案件因考虑《水污染防治法》罚则过重、“过罚不当”而选择适用《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相比较而言,《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畜禽养殖在大气污染、固体废物污染方面与《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罚则相差不大,但《水污染防治法》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在畜禽养殖“涉水”环境违法行为的罚款幅度规定上相差太大,这种法律适用冲突一直困扰着环境执法部门。[/size][/font][align=center][font=黑体][size=21px]基本案情[/size][/font][/align][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某生猪养殖公司于2019年8月开始建设,2020年9月编制完成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取得某市行政审批局的审批批复,《报告书》中关于污染物排放的要求为:“养殖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标准及《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标准后用于灌溉周边山林,不外排”。2021年3月该公司建成并投入生猪养殖,2022年11月属地环境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在养殖污水处理站沼液收集调节池内安装1台1.1KW潜水泵,自2022年8月底起从污水处理站直接抽取未经有效处理的养殖废水对周边栽种的树木及农作物进行浇灌施肥,天气干旱的时候每天浇灌1次,雨季的时候2天浇灌1次,每次浇灌的时间大概10分钟、浇灌水量约为1立方。经采样检测,该公司连接沼液收集调节池的塑料软管内残留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悬浮物等浓度均超过相应灌溉标准。经进一步调查,该公司于2018年起将生猪养殖项目周边150余亩的山地及农田全部租赁下来,用于消纳生猪养殖生产产生的废水。而该公司环评《报告书》中载明:“……消纳项目废水量所需山林面积约44145m2(约66亩),项目厂区周边均为大片山林,项目废水可全部用于山林灌溉”。[/size][/font][align=center][font=黑体][size=21px]法律适用争议[/size][/font][/align][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本案在基层环境执法过程中具有较为典型的代表性,关于“法律适用”问题有多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本案采样数据显示超标排放,灌溉区域属于外环境,应适用《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关于“水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规定,罚款10—100万元;另一种观点认为本案在养猪污水处理站安装潜水泵的行为属“私设暗管”的行为,涉嫌不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应适用《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罚款10—100万元,同时应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将企业负责人移送行政拘留;第三种观点认为本案是畜禽养殖污染物未经有效处理、超标灌溉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与《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责任相适应,应适用此“条例”,罚款5万元以下。[/size][/font][align=center][font=黑体][size=21px]观点阐述[/size][/font][/align][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笔者认为本案应适用《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理由如下:[/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1、从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来分析,《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关于“水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规定中包含了“超标”和“排放”两个要件,本案虽然采样数据显示超标,但“灌溉超标”的标准不等同于“超标外排”的标准,该公司的环评报告书并没有相应的对外排放标准,且根据环评报告对项目废水排放的要求以及该公司的实际排放情况,该公司有权向周边山林灌溉养殖废水,“灌溉行为”亦不等同于“排放行为”,本案在灌溉废水未超过周边土地消纳能力的情况下,并无“污染物排放到外环境”的事实;《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关于“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以当事人具有“主观故意”为要件,在本案中,该公司在养殖污水处理站安装潜水泵抽水浇灌的行为虽有“私设暗管”的事实,但当事人是根据环评要求将污水抽取灌溉、不外排,排放水量与地点均符合要求,尽管灌溉的水质不符合要求,也不足以认定当事人具有逃避监管的主观“排放”故意。[/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2、从案件的违法事实来分析,本案的基本违法事实是畜禽企业污水处理站未保持正常运行、养殖废水未经有效处理即超标灌溉的行为。养殖废水与生产废水具有不同之处、存在一定的利用价值,如果该公司利用私设的水泵或者管道向周边消纳范围内的山林排放经过有效处理的废水,则不涉及违法行为。如果本案调查的证据指向污水处理设施未保持正常运行,即使在当事人不具有逃避监管的主观故意前提下,可以适用《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或者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也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即投入生产、使用,或者建设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未正常运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此条款关于“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未正常运行的”规定不同于《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更侧重于畜禽养殖行业的特殊性、概括性责任,并未包含“逃避监管”的主观故意要件。如果本案在取证上侧重于证明当事人“畜禽养殖废水未经有效处理即直接浇灌”的事实,采样检测的数据是作为补充支撑“废水超标灌溉”的事实,则与《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不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的法律责任规定相适应。当然,假设本案灌溉废水超标严重或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过长、水量过大有可能会超过周边山林等灌溉区域的消纳能力,对地下水等环境造成危害后果,待进一步补充地质勘察、鉴定以及其他关联性证据后,本案则有可能定性为“超标排放至外环境”。[/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3、从法律效力位阶原理来分析,《水污染防治法》是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适用于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体污染的防治,《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是国务院为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环境而制定的行政法规。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五条、十六条的规定可以看出,采用种植和养殖相结合、在与土地消纳能力相适应的前提下将粪肥还田是国家鼓励的畜禽养殖废弃物利用模式。部分执法人员在办理畜禽“涉水”污染案中会以“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为指导原则,而一概直接选择适用《水污染防治法》,忽视了畜禽养殖行业污染防治的特别规定。笔者认为“法律适用”应以具体案件事实符合抽象法律规范规定为前提,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在本案中,除已分析的《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外,该畜禽养殖公司没有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事实,从《水污染防治法》中找不到对应的责任条款。同时可以看到,《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国家支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保证其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正常运转,保证污水达标排放,防止污染水环境。”该条款对畜禽养殖场排放废水的行为作了专门规定,但《水污染防治法》的法律责任里并没有明确直接和对应的罚则,在没有明确条款的情况下,可以依据其他相关条款实施处罚。《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是对畜禽规模养殖的污染防治以及法律责任作出的特别规定,在《条例》没有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情况下,畜禽规模养殖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适用该特别法的规定与本案的违法事实相符,也符合法律适用的原则。[/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size][/font]

  • 北京勤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正在寻找区域销售工程师职位,坐标,谈钱不伤感情!

    [b]职位名称:[/b]区域销售工程师[b]职位描述/要求:[/b]岗位职责:1、根据市场和域特点采取实际可行的销售策略,完成既定销售目标;2、负责省内食品相关企业、政府客户等新市场的开发;3、负责新老客户的维护和管理,货款的追踪回收;4、负责定期对产品/市场信息进行收集和反馈;5、负责积极配合区域经理进行团队建设。任职资格:1、本科及以上学历,食品、生物、化学、农学、动物等相关专业;2、1-3年销售经验,熟悉终端客户营销策略;了解食品安全快检,或畜禽水产粮油蛋奶等加工、流通行业,或政府质监局、食药局、渔业、粮油等检测监管部门采购业务优先;3、执行力强,积极主动,善于沟通,为人处世能力强;4、具有很强的团队协作能力和事业心,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能承受较强的工作压力,适应出差。注:常驻省内在家办公[b]公司介绍:[/b] 北京勤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中关村生命科学园,注册资金1800万,是我国自主创新开发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和免疫试剂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ISO13485:2003医疗器械管理体系认证。勤邦生物拥有1万多平米的标准化研发实验室、SPF级实验动物房、GMP标准生产车间及行政办公场所,配备液-质联用仪、高效液相色谱仪、[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色谱仪[/url]等大型精密仪器。勤邦生...[url=https://www.instrument.com.cn/job/user/job/position/68860]查看全部[/url]

  • 畜禽中农药代谢试验准则

    畜禽中农药代谢试验准则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畜禽中农药代谢试验的基本原则、方法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农药登记动物代谢试验,用于确定农药在畜禽体内的吸附、转移、分布及可食用组织中残留物的主要成分,并为确定残留物定义和农药脂溶性提供依据。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1930 操作非密封源的辐射防护规定GB 12711 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包装安全标准GB 14500 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GB 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NY/T 3096 农作物中农药代谢试验准则国务院令第562号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农业部公告第2308号 食品中农药残留风险评估指南农业部公告第2386号 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编制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第65号(2017) 放射性废物分类3 术语和定义GB 2763、NY/T 3096、农业部公告第2308号、农业部公告第2386号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鉴定 identification 对化合物结构的精确确定,一般采用在不同色谱体系下代谢物与已知标样的对比方法,或使用如质谱(MS)、核磁共振(NMR)等结构鉴定技术。3.2 描述 characterization 对总放射性残留中未能鉴定的放射性残留物特征的阐述,一般包括有机溶剂溶解性、水溶性、中性、酸性、碱性、极性、非极性、不可提取等。3.3 放射性活度 radioactivity 一定量的放射性核素在一个很短的时间间隔内发生的核衰变速率,即核衰变数(dN)/时间间隔(dt),表示放射性核素的放射性强度,国际单位为贝克勒尔(Bq)。4 基本要求4.1 试验单位4.1.1 具有丙级以上非密封性放射性实验室资质。4.1.2 遵循同位素示踪实验操作规程进行代谢试验。4.1.3 具有满足代谢物分析技术要求的仪器、设备和环境设施。4.2 试验人员4.2.1 具有放射性工作人员许可证、个人剂量季度监测报告、职业病检测报告。4.2.2 具备进行农药代谢试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4.2.3 掌握农药代谢试验的相关规定和技能。4.3 试验背景资料包括供试农药有效成分的名称、CAS号及理化性质、登记作物及防治对象,已有的植物代谢、畜禽代谢、农作物中农药残留,以及毒理和环境资料等。

  • 北京勤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刚刚发布了食品快检区域销售工程师(陕甘青宁)职位,坐标,速来围观!

    [b]职位名称:[/b]食品快检区域销售工程师(陕甘青宁)[b]职位描述/要求:[/b]岗位职责:1、根据市场和域特点采取实际可行的销售策略,完成既定销售目标;2、负责省内食品相关企业、政府客户等新市场的开发;3、负责新老客户的维护和管理,货款的追踪回收;4、负责定期对产品/市场信息进行收集和反馈;5、负责积极配合区域经理进行团队建设。任职资格:1、本科及以上学历,食品、生物、化学、农学、动物等相关专业;2、1-3年销售经验,熟悉终端客户营销策略;了解食品安全快检,或畜禽水产粮油蛋奶等加工、流程行业,或政府质监局、食药局、渔业、粮油等检测监管部门采购业务优先;3、执行力强,积极主动,善于沟通,为人处世能力强;4、具有很强的团队协作能力和事业心,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能承受较强的工作压力,适应出差。注:常驻省内在家办公[b]公司介绍:[/b] 北京勤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中关村生命科学园,注册资金1800万,是我国自主创新开发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和免疫试剂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ISO13485:2003医疗器械管理体系认证。勤邦生物拥有1万多平米的标准化研发实验室、SPF级实验动物房、GMP标准生产车间及行政办公场所,配备液-质联用仪、高效液相色谱仪、[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色谱仪[/url]等大型精密仪器。勤邦生...[url=https://www.instrument.com.cn/job/user/job/position/68863]查看全部[/url]

  • 北京勤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刚刚发布了食品快检区域销售工程师(陕甘青宁)职位,坐标,速来围观!

    [b]职位名称:[/b]食品快检区域销售工程师(陕甘青宁)[b]职位描述/要求:[/b]岗位职责:1、根据市场和域特点采取实际可行的销售策略,完成既定销售目标;2、负责省内食品相关企业、政府客户等新市场的开发;3、负责新老客户的维护和管理,货款的追踪回收;4、负责定期对产品/市场信息进行收集和反馈;5、负责积极配合区域经理进行团队建设。任职资格:1、本科及以上学历,食品、生物、化学、农学、动物等相关专业;2、1-3年销售经验,熟悉终端客户营销策略;了解食品安全快检,或畜禽水产粮油蛋奶等加工、流程行业,或政府质监局、食药局、渔业、粮油等检测监管部门采购业务优先;3、执行力强,积极主动,善于沟通,为人处世能力强;4、具有很强的团队协作能力和事业心,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能承受较强的工作压力,适应出差。注:常驻省内在家办公[b]公司介绍:[/b] 北京勤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中关村生命科学园,注册资金1800万,是我国自主创新开发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和免疫试剂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ISO13485:2003医疗器械管理体系认证。勤邦生物拥有1万多平米的标准化研发实验室、SPF级实验动物房、GMP标准生产车间及行政办公场所,配备液-质联用仪、高效液相色谱仪、[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色谱仪[/url]等大型精密仪器。勤邦生...[url=https://www.instrument.com.cn/job/user/job/position/68865]查看全部[/url]

  • 【原创】第四届国际食品安全高峰论坛邀您加入

    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msohtml1/01/clip_image002.jpg2011第四届中国北京国际食品安全高峰论坛主题是“产业链的全过程控制”,通过对从初级农产品到终端消费食品每一个环节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食品生产各环节的质量安全,建立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与控制体系,从而最大限度的减少食品安全风险,保障整个食品产业链稳定、规范和科学的运行机制。本次大会内容包括主题论坛、行业展览和专题研讨会三个组成部分。邀请涉及食品产业链各方面的政府官员、行业领导、专家学者、技术负责人等共同参会研讨,相信在各方共同努力之下,这必将是一次促进国际食品安全学术交流取得丰硕成果的盛会,也是展示食品安全最新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最理想的行业平台。谨此,我们诚挚邀请您出席本次论坛,期待和您的相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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