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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空气相关的论坛

  • 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关于发布团体标准《工业园区空气污染自动监测 技术指南》的公告

    [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各有关单位:[/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等单位申请的团体标准《工业园区空气污染自动监测技术指南》(T/SHAEPI 007-2023),现批准发布,实施日期为2023年7月1日。[/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特此公告。[/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 [/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联系方式:侯 隽 021-54665677 19512392335[/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邮箱:[/size][/font][email]houjunshaepi@163.com[/email][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 [/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 [/size][/font][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size][/font][/align][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2023年6月1日[/size][/font][/align][img]http://www.ttbz.org.cn/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img][url=http://www.ttbz.org.cn/upload/file/20230601/6382121050618835811424969.pdf]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关于发布团体标准《工业园区空气污染自动监测技术指南》的公告.pdf[/url]

  • 做过化工园区空气中TVOC和非甲烷总烃的老师请进

    同时测定了一个化工区空气中的TVOC和非甲烷总烃,结果TVOC浓度仅为非甲烷总烃浓度的五十至一百分之一,请问这个数据可靠吗,大家同时监测两者的浓度又是一个什么比例?(非甲烷总烃为1mg/m3左右,TVOC为1*10-2mg/m3)

  • 《关于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的意见》解读

    园区是产业发展的集聚区,也是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能源资源消耗量大,节约潜力也较大。由于一些园区在前期规划、建设阶段没有考虑循环经济要求,资源利用效率不高,甚至成为污染物集中产生或排放的区域。迫切需要加快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  《意见》指出,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就是推进现有的各类园区按照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减量化优先原则,优化空间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推行清洁生产,合理延伸产业链并循环链接,搭建共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创新组织形式和管理机制,实现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资源高效利用,企业间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努力实现“零排放”或近“零排放”。  《意见》指出,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园区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提高资源产出率,提升园区综合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是加强环境保护,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  《意见》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园区循环化改造的目标:一是50%以上的国家级园区和30%以上的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二是培育百个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示范、推广一批适合我国国情的园区循环化改造范式、管理模式。三是循环化改造后园区的主要资源产出率、土地产出率大幅度上升,固体废物资源利用率、水循环利用率、生活垃圾资源利用率显著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度降低,基本实现“零排放”。  《意见》明确了园区循环化改造的主要任务,要求各地从空间布局优化、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清洁生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组织管理创新等方面,推进现有各类园区进行循环化改造,实现“七化”,即空间布局合理化、产业结构最优化、产业链接循环化、资源利用高效化、污染治理集中化、基础设施绿色化、运行管理规范化。  《意见》提出了支持园区循环化改造的政策措施。一是中央财政将加大对园区循环化改造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二是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将组织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工程,选择一些基础条件好、改造潜力大的园区进行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三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关于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801号)要求,加大对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支持力度。四是对循环化改造成效明显的园区,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优先确定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并加强宣传推广。  《意见》提出了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的机制建设。  一是制定推进计划。各地区要制定本地区园区循环化改造的推进工作方案.确定改造的目标、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并推动指导各类园区制定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督促各类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园区循环化改造成效开展评估。对工作开展较好的地区在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工程、重点项目安排等方面优先考虑。  三是加强技术指导。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编制发园区循环化改造指南,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成立园区循环化改造专家组,对园区循环化改造提供技术服务指导。  四是创新改造模式。鼓励园区引进或培育专业化公司为园区废物管理提供“嵌入式”服务。鼓励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推进园区及企业节能改造。鼓励创新环境服务模式,积极推进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的专业化、社会化。

  • 小型环境气象监测站生态园区应用方案

    小型环境气象监测站生态园区应用方案

    小型环境气象监测站生态园区应用方案小型环境气象监测站是专门为湿地公园,旅游景区等气象数据监测而设计的,可以用来实时测量生态环境和气象环境因子,为区域环境内的实时天气状况和生态舒适度指标等气象数据提供准确、系统的资料。小型环境气象监测站可同时测量空气温度、空气湿度、风向、风速、雨量、大气压力、太阳辐射、负氧离子、氧气浓度、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噪声等气象环境要素,还能对生态环境内的紫外线、酸雨、生态环境等进行监测,而且根据用户选配情况,还可以通过LED显示屏及时发布气象服务信息、气象大风、暴雨等预警信息。气象站设备复杂多样,不同领域所使用的小型环境气象监测站略有不同,需要根据监测的环境要素进行灵活配置,达到监测数据,保证数据的准确无误性。[img=小型环境气象监测站,400,40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10/202210270909091115_2304_4136176_3.jpg!w690x690.jpg[/img]常见的气象站监测设备是小型环境气象监测站,可分为多参数或六参数、五参数、四参数等。这种类型的气象站一般都是监测空气温度、空气湿度、风向风速、降水、大气压力、地面温度、太阳辐射类、能见度、云高、天气现象、闪电定位、大气电场、负氧离子、蒸发、冻土观测等一些要素,数据的业务处理完全符合气象业务观测的要求,是基本气象站和一般气象站地面气象观测的标准设备。小型环境气象监测站常用到的监测设备有气压计、雨量计、风速计、风向标、百叶箱、风向风速计、干湿球温度表、温湿计、雨量计、蒸发皿、日照计、地温表。[img=小型环境气象监测站,400,400]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10/202210270909276454_4591_4136176_3.jpg!w690x690.jpg[/img]

  • 工业园区厂界噪声测试

    一个工业园区内有4--5家企业,需要提供噪声报告给环保局。如果园区内每家企业可以提供厂界噪声的报告,园区是否还有再单独提供监测报告?

  • 【“仪”起享奥运】电镀园区可以收集园区内的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吗

    [font=&][size=16px][color=#616161]问题:尊敬的领导: 晚上好!我想咨询电镀园区可以收集园区内的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然后统一交由有资质的处置公司处理吗?回复:你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明确鼓励依托小微企业集中的工业园区开展试点。鼓励你园区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有效打通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最后一公里”,切实解决小微企业急难愁盼的危险废物收集处理问题。具体试点事宜,请咨询所在地级市生态环境局。[/color][/size][/font]

  • 工业园区VOCs治理方案

    工业园区VOCs治理方案

    我国VOCs排放一直拥有着自己的特征,根据2015年的数据为例,全年VOCs排放总量就达到2503万吨。其中排放主要来源包括工业源、交通源、生活源、农业源这四大类,排放占比分为43%、28%、15%、14%。工业源排放的问题尤为突出,而工业园区排放则是工业源排放的主要来源之一。[align=center][img=,595,403]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12/201712151556_3162_3308855_3.jpg!w595x403.jpg[/img][/align][color=#0080ff][b]而针对工业园区排放问题有三种类型的监测方式:[/b][/color]1)设立污染源监控点2)设立边界监测点3)设立敏感区域监测点[color=#0080ff][b][/b][/color][color=#0080ff][b]同时有三种方式可以选择:[/b][/color]1)固定式2)移动站3)移动车[align=center][img=,600,382]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12/201712151557_2402_3308855_3.jpg!w600x382.jpg[/img][/align]工业园区VOCs治理需要针对排放特征进行优化监控布点,在工业园区周边建立站点。结合可能出现的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采用最佳的监测技术(气象技术、质谱技术、光学技术、传感技术)等,最终建立特征污染的在线监测网络。这样才能给予区域内整体的VOCs排放提供监管依据。为追溯污染源头,排放超标判定,稽查偷排行为等做好监控工作。[align=center][img=,652,604]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12/201712151557_4702_3308855_3.jpg!w652x604.jpg[/img][/align]

  • 物流园区容易出现什么隐患?如何利用智能巡检系统解决园区隐患?

    1.物流园流动人员多、车辆运输物资多、货物性质杂乱,不可控因素多2.覆盖面积大,监控巡查不到位,无充足人员值守,发生事件无法快速通知3.人员对消防器材、设施使用不熟悉,用电系统多,但无监控4.设备运行情况未知,起不到报警效果,建成时间长,线路、设备年久老化5.日常巡检、隐患排查纯靠人监管,易发生漏检、不专业等情况。针对物流园区的易发生的火灾特点,结合“人防+智防“的新管理模式,众寻“巡查使”智能巡查安全管理系统运用物联网、AI智能、数字孪生等高新技术手段,将消防设施、社会化消防监督管理、灭火救援等各类要素,通过物联网信息传感与通讯等技术有机链接,实现实时、动态、互动、融合的消防信息采集、传递和处理。通过物联网技术实现消防水、电、烟、视频、消火栓、人员等的互联互通管理,有效的监测物流园消防整体情况,保障园区的安全生产。

  • 【“仪”起享奥运】园中园里的小园区是否可以办理规划环评?

    问题:您好,我司拟在一个已有规划环评的园区里边设立一个小产业园(简称本项目),即是园中园,我司负责建设好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再引进一些企业入驻生产,统一布局管理。本项目的范围是在大园区批复范围内的,为了促进大园区内企业的标准化管理和运营,有效地降低大园区内项目“散、乱、污”建设运行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环境风险,同时也为了我司招商引资,我司拟做小产业园的规划环评报送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审查,请问我司小产业园项目报规划环评是否可行?是否有政策法规支持?回复: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号)等规定,政府批准设立的产业园区在编制(修编)开发建设规划时应当依法开展规划环评,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由批准该产业园区设立、同意扩区或者区位调整的人民政府所属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召集审查;产业园区管理机构是开展园区规划环评工作的责任主体。建议结合大园区相关规划情况,进一步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咨询确定环评管理要求。

  • 环保部将整治工业园区污染 严打违规排放等现象

    “我们正在部署2014年对工业园区进行环保专项整治。”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副局长陈善荣在30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这意味着,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重金属污染专项检查和医药制造企业污染专项治理行动后,环保部将“重拳”治理工业园区的环境污染。 “这次主要是要针对工业园区的违法违规排放等现象进行严打。”陈善荣对记者说,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因为内部监管失效,在无序竞争的情况下一些地方工业园区盲目进行招商引资,加上缺乏有效的监管,导致很多的工业园区滋生了大量的污染排放企业,环保工业区反而成为环保“盲区”。 以水污染为例,一位业内人士坦言,一些工业园区在招商伊始就承诺企业进入园区后,不需考虑污水处理问题,一些工业园区对于入园企业有水处理要求,但是实际上执行的却寥寥无几,造成污水处理厂严重超设计负荷运行。 在30日的会上,环保部公布了11月份大气污染专项检查情况,并通报了此次督察发现存在环境问题的33家企业和单位,另外对医药制造企业专项督察中发现的18家有环境违法问题的医药类企业也予以曝光,并挂牌督办。 “2014年除了要对2013年核查的环保违法违规企业和地区进行重查和督办外,也会以类似的方式对工业园区的环保问题进行大规模深入的检查。”环保部环监局局长邹首民表示。

  • 最值得关注的15个生物医药产业园区

    园区作为产业发展的集群单位,为生物医药核心企业、核心技术、核心人才的集聚区,其发展代表区域产业经济实力和趋势。近年来随着生物产业发展,国内出现了众多有实力的园区,请大家看一下接下来几年来最值得关注的园区。1. 国家上海生物医药科技产业基地· 张江药谷 2. 北京生物医药产业基地· 北京中关村生命科学园 3. 北京生物医药产业基地·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庄开发区) 4. 武汉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光谷生物城 5. 天津国家生物医药国际创新园 6. 中国国家生物医药城(泰州) 7. 苏州工业园·biobay 8. 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医药生物园 9. 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深圳南山科技园 10. 湖南浏阳生物医药园区 11. 陕西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12. 中国健康科技城(芜湖) 13. 辽宁(本溪)生物医药产业基地 14. 济南生物医药园 15. 成都天府生命科技园

  • 关于同意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等8家园区命名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商务厅(委、局)、科技厅(委、局):  根据《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和《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创建示范活动保留项目目录的通告》的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商务部、科技部(以下简称三部门)组织对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暨空港经济区等8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开展了验收。经三部门研究,决定同意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等8家园区命名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  请地方有关部门加大对园区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力度,积极支持园区创新发展。请各有关园区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坚持新发展理念,开展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持续完善园区生态工业链网,不断总结先进经验模式,深化交流与宣传,积极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为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align=right]生态环境部[/align][align=right]商务部[/align][align=right]科技部[/align][align=right]2022年11月25日[/align]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2年11月25日印发

  • 【分享】HJ 274-2009 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

    HJ 274-2009 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2009-06-23发布并实施,代替HJ/T 274-2006《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58280]HJ 274-2009 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发布稿)[/url]

  • 【“仪”起享奥运】工业园区现状评估管理

    问题: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就是我们省厅2019年发布的《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环发(2019)1号)这份文,根据文件显示,这份文有效期为2024年4月15日,我们查询了没有看到最新的文件公布,现在如果我们这边需要做园区的现状评估管理报告,是否还能沿用这份文作为依据?麻烦指导一下,谢谢!回复:《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有效期满,目前已经失效。建议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 〔2020〕44号)有关“优化区域规划环评机制”的内容,开展环境管理状况评估工作。

  • 环保部主管NGO怒揭全国工业园区污染“七宗罪”

    原本被誉为各地经济发展引擎的工业园区,部分成了藏污纳垢的代名词。  丑闻不断,位于大连石化产业园区的PX项目,位于云南陆良县西桥工业园区的铬渣污染……提起这些,马勇感慨万千,他手里握着一份《关于我国部分工业园区环境问题的调查报告(下称工业园区报告)》,集纳了工业园区重大污染问题,为控污治理提供了珍贵的第一手资料。  他是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中心督察诉讼部部长,常年与“环境访民”打交道。中华环保联合会是环保部主管的非政府组织,活跃于民间。  尽管工业园区报告出自这个带有官方色彩的组织,但是出台近一年,反馈寥寥,各地污染事故频发。  这份报告来自马勇所在的法律中心接手的污染案件。他发觉,越来越多的案子直指工业园区,集中生产变成了集中排污。污染事件引发了众多群体性事件:江苏响水县数万人因污染谣言雪夜大逃亡;福建江阴工业集中区毒气外泄导致强烈冲突,几十名污染受害者被捕,等等。  中华环保联合会觉得有必要摸清中国工业园区污染的真实状况,在2010年3月到10月间,马勇和他的同事调查了八个省的18个工业园区。  调查的结果仅水污染一项就令人惊心:调查样本中有2个国家级、7个省级工业园区,都或紧邻重点流域和饮用水源,或居于人口集中区,100%有水污染问题,78%的涉及大气污染,17%存在固体废弃物污染。13个工业园区涉嫌污水直排江湖。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省级以上开发区逾2000家,其中各类国家级开发区超过200家。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研究中心主任乔琦介绍,加上县、市一级的各类工业园区、集中区和集聚区,这一数字接近7000家。  约7000家工业园区的污染现状,从工业园区报告中可管窥一斑。  报告列举了污染七宗罪: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环评审批和“三同时”执行成为“表面工程”,工业园区污染治理设施形同虚设,环境纠纷隐患突出,污染转移现象严重,环境执法监管不力,土地资源浪费严重。  这七宗罪几乎成为工业园区通病。  “县市级的工业园区问题多多,省级以上的管理相对规范,但也少不了问题。”马勇清楚记得,江西省乐平工业园区是江西30家重点工业园区之一,曾被评为省级先进工业园区和经济指标综合考评先进园区,建园长达七年之久,配套污水处理厂在中华环保联合会调查期间还未投入正常使用。园内污水直排入鄱阳湖。  “可以想见,占七成的县市工业园,情况不会更好。”作为中国生态工业园标准的主要制定者,乔琦曾去过不少地方调研,每每听到一些园区管委会领导大谈环保、无污染,她都“很反感,感觉是被欺骗了”。  手握第一手资料,中华环保联合会力求有所作为。然而,在近一年时间里,马勇感到很无力,“我们也有一些在政府部门任职的领导,批示了都没用。”  污水处理厂成“过水厂”  在调研的18家工业园区中,具备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的共有13家,占70%以上。但在这13家中,污染治理设施或闲置不用或间歇运行,完全实现不了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污染治理设施俨然成为了应付检查的表面工程。  中华环保联合会的调查发现,工业园区环评审批中违法、越权现象比比皆是:本该由国家或省市审批的项目,被分解为小项目由县审批;本该编制环评报告书的项目却被简化为报告表。甚至许多园区企业把环评审批文件当做“护身符”,敷衍执法检查,而环评审批中规定的治污设施却迟迟不能建设。  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县金山工业园区便是典型案例。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园区一企业环境影响报告表写明项目不产生废水,而2010年6月22日,赣榆县环保局却以“生产废水超标排放”对该企业进行行政处罚。  环评成了“必须且一定能通过”。按规定,工业园区污染防治措施要达到75%负荷才能验收,实际上,“是建设到什么程度就验收到什么程度。”马勇说。  福建省福清市江阴工业集中区的环保“三同时”验收早早通过,然而,时至2010年该园区运营八年后,污水处理厂还未投入正常运营,污水直排入邻近海滩。工业园区索性与村委会达成协议,将滩涂彻底变成排污场。  污染企业还有一招,以试生产做挡箭牌。按规定,企业在最多一年的试生产阶段,防污措施可不验收。一些企业生产了七八年,却一直处在试生产阶段。马勇揶揄这样的企业“试生产的设备都老化了”。  北京大学环境工程系教授叶正芳直言目前工业园区的污水处理厂,相当部分是“过水厂”。工业园区产品种类多,排放污水不均衡,水质、水量变化很大,而污水处理工艺大多采用活性污泥法加上混凝沉淀或过滤,“这是以不变应万变,不可能具备处理复杂化工污水的能力”。  环境咨询公司ERM中国区总裁谢辉发现,工业园区挂羊头卖狗肉是常见现象,“说是电子工业园,其实化工、重金属都进来”。据他了解,不少工业园区在工业污水中混入生活污水,“处理谈不上,稀释后至少浓度降低了”。  “过水厂”排放却能达标,江苏省连云港市响水县一位环保执法人士道出其中奥秘:污水排放指标有几十项,但真正被严格执行的,不过COD、氨氮等三四项,由于只能做常规处理,“最后可能也就COD能达标”。  “现阶段国家的环保要求就是这样。”上述人士表示,再加上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企业交排污罚款远比处理废物合算。马勇了解到,不少企业在做年度预算时,甚至早已把排污罚款纳入其中,有些甚至扬言要把一年的罚款都提前交了,“这相当于罚款换排污权,违法变合法”。  2006年7月16日,湖北宜昌市一个人工涵洞不停地“吐”着墨汁般的化工污水直扑长江。  “废物最小化俱乐部”  谢辉和马勇有个共识:行政的力量掣肘过于强大。  马勇感慨环保执法不力之时,常劝污染受害者们尽量不要起诉。“案子往往三五年也不能了结,即便结案败诉的可能性也很大”。更要命的是,一旦司法介入,行政力量则撒手不管,受害者可能两头无靠,案件多以调解告终,“这是在行政力量之外,为环境维权寻找缝隙”。  作为外资背景的环境咨询公司,谢晖和ERM的客户大多来自世界500强,却鲜有地方政府和工业园区。“工业园区的污水处理站一般都属于地方政府,很敏感,我们无法介入。”谢辉说。  环保部环评司巡视员牟广丰更是坦承,现在环境问题不断陷入应急状态,其根源在于体制,当一套体制的每个环节都有问题时,如何指望最末端的污水处理厂和除尘装备力挽狂澜?  不久前,乔琦回访天津泰达工业园,一个细节吸引了她。泰达是中国最早获批的三家生态工业园之一,这个园区成立了“废物最小化俱乐部”,试着把A公司的废物变成B公司的原料。  一开始,企业家们兴致不高。但管委会主任很积极,常往俱乐部跑。几番下来,企业老板们也发现了不少商机,先是建立了园区内部的废物交换网站,随后又把废物卖到了国外。  丹麦卡伦堡是这一模式的成功代表,早期是由当地几家发电厂、炼油厂为了应对淡水短缺和能源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危机,自发形成废水、废气交换共生体。这种交换在1989年被学术界发现并命名。  这是生态工业园的工作模式。截至目前,中国获批的生态工业园区总计54个,不足全部工业园区的1%。被称为“第三代”、代表工业园区理想模式的生态工业园,其准入的基本条件中,有“过去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污染事故和环境破坏事件”、“达标排放”等。  叶正芳有些不解,“这不是一个企业存在的基本要求吗?”  乔琦刚刚参加完国家“典型工业园区环境风险评估与环境监管技术研究”项目评审,可能将开始改变中国工业园环境风险估计严重不足、缺本底调查和基本数据的残酷现实。  “最好的和最坏的都在中国。”乔琦感慨。

  • 【我们不一YOUNG】园区多厂时噪声监测

    [font=宋体][font=宋体]作为工业园区高层厂房进驻企业多,三面邻厂或者两面邻厂的情况非常多。[/font][font=宋体]1、如何对首层以上的企业进行厂界布点进行噪声或废气排放监测?2、如同栋楼宇楼上甲企业、楼下乙企业间都有公共部为上下层之间的楼板,都有噪声排放,如何监测乙企业(设有办公区、生产区)受楼上甲企业排放噪声影响?相反,如何监测甲企业受乙噪声排放影响?3、把工业园区内厂房违反规划用途作为非工业(办公室、电商办公等)用途时当作噪声放感点,是否合适?目前基层遇到此类投诉非常多,这些在现行GB12348-2008中并末说明,望能得到指导意见?[/font][/font][font=宋体][font=宋体]回复:企业厂界咩声布点应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咩声排放标准》[/font][font=宋体](GB12348-2008)执行,一般情况下测点选择在工业企业厂界外1m即可,厂界指由法律文书(如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租赁合同等)中确定的业主所拥有使用权(或所有权)的场所或建筑物边界。 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第3.1条规定,“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等产生的、在厂界处进行测量和控制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上下楼两企业之问的嗓声影响不属于干扰生活环境,不能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峰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开展测试与评价。工业园区中高层厂房的上下楼两企业之间的噪声测试与评价应结合管理部门或委托方的监测目的和要求开展,必要时可在噪声监测期间暂停与待测企业相邻企业的噪声源的运行,以准确识别测量企业的噪声, 三、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敏感建筑物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工业园区以生产为主园区内建筑一般不属于噪声敏感建筑物。来信所述工业园区内的非工业用途的办公室、电商办公建筑是否可以作为敏感建筑物,需结合工业园区关于该建筑物最新的规划与用途以及当地管理部门的声环境管理要求判断,如无相关的依据,一般不判断为噪声敏感建筑物。[/font][/font]

  • 如此确保空气质量,可用?可叹?可笑?

    江苏:重污染天气工厂将限产作者: | 来源:中国化工报 | 日期:2012-3-15 3月9日,江苏省环保厅与省气象局签订环境保护工作合作协议,决定共同建立大气环境监测和信息共享机制,实行大气环境污染预报预警联合会商和重大环境污染事件联合调查。江苏省规定,各地如果出现重污染天气要及时启动应急机制,必要时采取工厂限产限排、建筑工地停工、汽车限行等应急措施,把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 据江苏省环保厅有关人士介绍,从今年开始,该省环保厅将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监测监控,并以化工园区和企业为建设主体,加强园区和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控系统建设。按照规定,如气象部门发出预报,未来连续一段时间将是以静稳天气为主,无风、无雨,不利于空气质量改善,环保部门要发出空气预报并采取降污染措施。

  • 【金秋计划】关于排入园区电镀污水厂执行什么标准咨询的回复

    来信: [font=&][size=16px][color=#4c4c4c]  电镀园区配套建设有厂房及电镀污水处理厂,一企业进驻电镀园区租赁厂房进行电镀生产。电镀废水排出企业租赁的生产车间进入园区电镀污水处理厂前是否要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或3 的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限值,总排放口限值,还是执行园区污水厂纳管标准,还是在污水处理厂后执行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限值,总排放口限值。[/color][/size][/font] 回复:   根据《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规定,来信提到的电镀企业废水在排入园区电镀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前,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镉、总银、总铅、总汞应在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达到该标准表2或表3规定的排放限值;其他污染物应达到企业与园区电镀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商定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的排放限值。地方排放标准、环评批复文件、排污许可有更严格要求的,从其规定。

  • 云南省工业园区协会关于征集《云南省绿色低碳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评价导则》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的通知

    [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各相关单位:[/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为加快建设云南省绿色低碳园区,助力我省园区有序推动基础设施的绿色低碳建设、改造提升和运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云南省工业园区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我会园区团体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提出《云南省绿色低碳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评价导则》团体标准编制计划。[/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云南省绿色低碳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评价导则》旨在建立一套内容覆盖全面、指标设计合理、等级划分鲜明的评价指标体系,为绿色低碳园区基础设施的建设与评价提供依据,促进园区核心竞争力整体提升,助力园区实现“双碳”目标。[/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为切实做好此团体标准编制及宣贯工作,提高标准编制宣贯工作的开放性、公正性、透明性,提升标准的实用性和影响力,现公开征集标准参编单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一、标准参编单位及起草人条件要求[/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一)参编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并在行业内有较高影响力,正在建设绿色低碳园区以及愿意提供标准应用场景的园区或企业优先。[/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二)起草人应有责任心,能积极承担、合作完成标准起草组安排的各项工作。熟悉标准制修订工作流程和有相关领域工作经验者优先。[/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三)能够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工作,确保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四)云南省工业园区协会会员单位优先。[/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二、标准参编单位权利[/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一)参编单位名称列入标准起草单位名单;参编单位推荐的参编人员列入起草人名单(每个参编单位最多不超过2人)。[/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二)参编单位有了解标准编写工作计划以及编写范围、进度等详细情况的权利,享有参与对应标准编写和提出修改意见的权利。[/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三)享有优先使用和推广团体标准的权利。[/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三、标准参编单位义务[/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一)能够全程参加标准编制工作会议、积极参与标准编制相关的各类座谈会、讨论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按时完成标准编制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二)能够共享本单位在相关标准技术方法等方面所取得的优秀成果,为标准编制工作组提供参考。[/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三)在标准编制过程中,积极提出意见。[/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四、申报要求[/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拟参编单位需完整填写《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申请表》,请于2023年8月31日前将申请表(见附件)盖章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反馈至协会,协会秘书处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参编确认函发送申请单位。[/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 [/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附件: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申请表[/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 [/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联系人:李梦凡[/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联系电话:0871-63396270 18314475793[/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邮箱:gyyqxh@163.com[/size][/font][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云南省工业园区协会[/size][/font][/align][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2023年8月8日[/size][/font][/align][img]https://www.ttbz.org.cn/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img][url=https://www.ttbz.org.cn/upload/file/20230808/6382710361598959952897446.pdf]关于征集《云南省绿色低碳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评价导则》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的通知.pdf[/url][img]https://www.ttbz.org.cn/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doc.gif[/img][url=https://www.ttbz.org.cn/upload/file/20230808/6382710365191365431329080.docx]附件: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申请表.docx[/url]

  • 国家发改委公布首批碳达峰试点名单:25个城市、10个园区

    [color=#000000]2023年12月6日,[/color][color=#000000]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首批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落实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发〔2021〕23号)有关部署,按照《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发改环资〔2023〕1409号)工作安排,经有关地区城市和园区自愿申报、省级发展改革委推荐、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国家发展改革委复核,确定张家口市等25个城市、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10个园区为首批碳达峰试点城市和园区。[/color][align=center][b][color=#000000]首批碳达峰试点名单[/color][/b][/align][align=center][color=#000000][img=image.png]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312/uepic/8764953b-e43a-4d5f-87e6-10d03390dc22.jpg[/img][/color][/align][color=#000000]《通知》对有关地区发展改革委、试点城市和园区提出如下要求:[/color][color=#000000]一、有关地区发展改革委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组织指导有关城市和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各试点城市和园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碳达峰试点建设作为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关键抓手,统筹谋划重点任务、研究推出改革举措、扎实推进重大项目。[/color][color=#000000]二、各试点城市和园区要按照《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及《碳达峰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科学编制试点实施方案。有关地区发展改革委要组织专业力量,对试点城市和园区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给予指导和支持。[/color][color=#000000]三、有关地区发展改革委对本地区试点城市和园区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后,于2024年1月31日前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环资司将组织有关方面对各试点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并反馈有关修改意见。[/color][来源:仪器信息网]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align=right][/align]

  • 山东环境科学学会关于发布《山东省农业科技园区规划编制指南》《山东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评估指南》两项团体标准的公告

    [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各有关单位:[/size][/fon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根据《山东环境科学学会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山东环境科学学会标准工作组组织审查,现批准发布团体标准《山东省农业科技园区规划编制指南》(T/SDSES 012-2023)与《山东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评估指南》(T/SDSES 013-2023)。该标准于2023年8月7日发布,2023年8月7日起实施。[/size][/font][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山东环境科学学会[/size][/font][/align][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size=18px]2023年8月7日[/size][/font][/align][img]https://www.ttbz.org.cn/ueditor/dialogs/attachment/fileTypeImages/icon_pdf.gif[/img][url=https://www.ttbz.org.cn/upload/file/20230807/6382702209840906064777419.pdf]山东环境科学学会关于发布《山东省农业科技园区规划编制指南》《山东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评估指南》两项团体标准的公告.pdf[/url]

  • 【“仪”起享奥运】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管控指标探析

    [font=&][color=#666666]通过剖析化工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出水现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GB 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或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Ⅳ类水质标准为基准,采用单因子评价法、综合污染指数评价法和综合毒性评价分析,对17家化工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出水的15余项理化指标的达标情况进行了评价和讨论,结果显示,常用理化指标已不能完全显示化工废水的毒性影响,需要针对化工园区废水制定专门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设置或开发综合性指标来代替同系物或具有相同属性的物质,包括苯系物、全盐量和生物毒性等指标。[/color][/font]

  • 【“仪”起享奥运】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管控指标探析

    [font=&][color=#666666]通过剖析化工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出水现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GB 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或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Ⅳ类水质标准为基准,采用单因子评价法、综合污染指数评价法和综合毒性评价分析,对17家化工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出水的15余项理化指标的达标情况进行了评价和讨论,结果显示,常用理化指标已不能完全显示化工废水的毒性影响,需要针对化工园区废水制定专门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设置或开发综合性指标来代替同系物或具有相同属性的物质,包括苯系物、全盐量和生物毒性等指标。[/color][/font]

  • 关于征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b]关于征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b]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管理工作,发挥生态工业园区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我部会同商务部、科技部对《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环发〔2015〕167号)进行了修订,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请你单位会同同级商务、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及本省份生态工业园区对征求意见稿进行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23年3月24日前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科技与财务司王帅、陈胜  电话:(010)65645386、65645385  传真:(010)65645400  邮箱:wang.shuai@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url=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303/W020230303499477725201.doc]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url][align=right]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align][align=right]  2023年3月1日[/align]  (此件社会公开)

  • 硬生生多出来的30个空气质量监测站

    谁说全国仅仅1500座监测站?那不过是国控站而已。加上3备1,已经是接近2000座的需求了。如果加上省控、市控、县控、乡控,甚至村有站,再算入园区控,景区控等等。。。总数没人知道。[b]河南省30个以化工、冶炼、建材为主导产业集聚区空气自动监控系统项目招标采购公告[/b][url]http://www.ccgp.gov.cn/cggg/dfbx/gkzb/201209/t20120910_2332018.shtml[/url]未来还得加装“新三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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