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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头孢呋辛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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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头孢呋辛酯相关的资讯

  • 食品安全责任险有望强制投保
    从三聚氰胺、苏丹红、瘦肉精猪肉到地沟油……越来越多的食品安全事故让人们担心吃什么才能安心,如果因为吃错了东西而发生损失又怎么办?   对于这个问题,10月29日国务院法制办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以下简称《送审稿》)。该《送审稿》明确提出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国家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据悉,该征求意见时间为11月29日前。   据介绍,一旦立法通过,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将成为继交强险之后,第二种进入国家法律的强制责任保险。   多位保险业内人士在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交流时表示,交强险实施以来连年巨亏,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会不会重蹈交强险覆辙,成为赔本赚吆喝的产品?因此,应合理设计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的条款和费率,包括在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的具体管理办法中明确保险责任赔偿范围、责任限额等。   食品安全责任险有望强制/   此次修订草案送审稿增加了“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内容,引起保险业界的高度关注。据介绍,一旦立法通过,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将成为进入国家法律体系的强制责任保险。业内人士介绍,目前正在一些地区施行的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依据的还是环保部和中国保监会联合下发的 《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没有进入法律层面。   “考虑到我国食品安全领域面临的严峻形势,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立法并非偶然。”保险业人士表示,引入强制保险的机制,有利于企业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更重要的是,通过保险的经济补偿手段,消费者能够得到及时的经济补偿。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由食品流通领域经营企业投保并缴纳保险费,主要承担食品销售企业由于疏忽和过失致使消费者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或者食品中有异物,造成的消费者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予以补偿。以平安财产保险公司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条款为例,其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解释为,“在保险期间或保险合同载明的追溯期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列明的经营场所内生产、销售食品,或者现场提供与其营业性质相符的食品时,因疏忽或过失致使消费者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或因食物中掺有异物,造成消费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受害人或其代理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事实上,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我国早就存在,只是投保率极低而未受关注。据《中国保险报》报道称,据不完全统计,目前,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包括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餐饮场所责任保险、餐饮经营者责任保险等)一年保费收入不到5000万元。主要经营公司中,人保财险经营食品安全类责任保险一年保费1500多万元,长安责任保险截至目前累计实现保费收入500多万元,在财产险中的占比微乎其微。   某险企的解先生在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交流时坦言,目前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投保率非常低,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有一些企业却投保了产品质量责任保险。他坦言,应该还是跟企业的投保意识有关,就公众安全责任险来说,国内企业几乎没有人投保的,所以发生事故的话受害人往往只能与责任人扯皮。   江苏试点两款食责险/   虽然食品安全责任险投保率低,但也曾在多个地区积累了成功的试点经验,如江苏。2008年,在各级政府及江苏保监局的积极推动下,江苏长安责任保险通过广泛调研,专门设计开发了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商品责任保险。2008年7月,江苏长安责任保险与江苏省工商局联合举行签约仪式,首批30名个体经营户代表签订了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商品责任保险,开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先河,标志着我国责任险产品向服务新农村迈出了第一步。据介绍,首批签单的经营户支付的保费为600元,如遇食品安全事故,累计最高赔付可达10万元。   此外,针对校园食品中毒事件屡屡发生,2008年10月,江苏长安责任保险成立校园餐饮场所责任保险研发小组,推出了专门为学校食堂提供责任保险的校园餐饮场所责任保险,在南京江宁区和苏州吴江市试点。两地180余所学校、幼儿园食堂办理了该项责任保险,累计保障金额1.98亿元,开创了全国校园餐饮场所责任保险先河。泰州、淮安、常州等地区也相继开展了试点,截至2013年10月底,承保校园餐饮场所责任保险累计总保额16.67亿元。资料显示,该保险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投保,按照学校食堂就餐人数和面积缴纳保费,一年只需缴纳2000元-3000元,就餐人员每人即可累计获得20万元保障。据测算,一个中等学校的规模,一年将获保障累计达200万元。数据显示,自2012年大范围推广以来至今年9月底,江苏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实现保费收入332.53万元,为全省近千家企业提供21.16亿元的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已赔付14起食品中毒案件,610人从中受益。   不过,在业界看来,小范围的试点是一回事,一旦食品安全责任险变身为强制保险,还面临诸多操作难题。如中小企业以及个体经营户是食品行业的主体,发生安全事故的几率也最大,但由于生产成本低、手续不齐全、经营场所不固定等原因,完全纳入保险很难。   某险企的徐先生透露,他所在地区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项目都是通过某个保险经纪公司统一承保的。某险企的张先生透露,只有将食品安全进行分条块来承保,政府推动、借助某个行业的力量(比如行业协会),再通过保险经纪人招投标,最后保险公司实施。   具体实施规则还需细化/   送审稿第六十五条中还规定,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保险业内人士表示,变身强制保险只是第一步,接下来,中国保监会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还应尽快制定具体办法,明确强制范围、确定经营原则、厘定费率标准、规范操作细节,促使该险种真正落地。   某险企的徐先生在与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交流时透露,目前食品安全责任险的费率大约在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二左右,根据不同的责任会有不同的费率调整。他坦言,他们公司目前只做外资公司或进口食品的安全责任险,国内的几乎不做。这主要是因为国外食品安全管理比较专业,而国内企业的风险太大。   事实上,对于大规模推广食品安全责任险,业内不无担心。从第一个强制险种交强险实施以来,连年巨亏,食品安全强制责任险会否重蹈交强险覆辙?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复杂程度要远高于交强险,交强险通过多年的发展,相关制度框架、责任认定等已相对成熟。而食品安全的责任认定要复杂得多,经营的复杂程度要高于交强险。如果变成第二个强制保险,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的食品安全标准。”保险业内人士建议,应合理设计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的条款和费率,包括在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的具体管理办法中明确保险责任赔偿范围、责任限额等,在操作中,“可以选取一些大众比较关注的行业先试点,如从婴幼儿奶粉、校园餐等,逐步推进”。   http://health.sohu.com/20131106/n389648193.shtml health.sohu.com false 每日经济新闻 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13-11-06/785233.html report 3254 每经记者黄俊玲发自北京从三聚氰胺、苏丹红、瘦肉精猪肉到地沟油……越来越多的食品安全事故让人们担心吃什么才能安心,如果因为吃错了东西而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 14家企业18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f327b288-02ab-4c73-8423-c34462ee4ae6.jpg" title=" yaowu.jpg" alt=" yaowu.jpg"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经 strong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等5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 /strong ,标示为江西九连山药业有限公司等 strong 14家企业生产的18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strong 。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br/ /p p   一、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 strong 黑龙江天龙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妥布霉素滴眼液 /strong 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羟苯乙酯、羟苯丙酯与苯扎氯铵。 /p p   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 strong 大元制药株式会社生产的1批次注射用盐酸头孢替安 /strong 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 /p p   经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 strong 吉林省通化博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九连山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5批次云芝肝泰颗粒 /strong 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粒度、性状、含量测定。 /p p   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 strong 安国市辉发中药饮片加工有限公司、亳州市谯城区万事祥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白芷 /strong 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含量测定、二氧化硫残留量。 /p p   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 strong 安国市安兴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国市久旺药业有限公司、河北仁心药业有限公司、云南宁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宗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昆明蓝海中药材饮片有限公司、新疆和济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8批次槟榔 /strong 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黄曲霉毒素。(详见附件) /p p   二、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 /p p   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企业和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条等规定对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自收到检验报告书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对相关企业或单位的调查处理并公开处理结果。 /p p   特此通告。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药监局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8年12月24日 /p
  • 关注:头孢唑林注射剂严重不良反应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第五十九期《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提醒关注头孢唑林注射剂严重不良反应。   头孢唑林为&beta -内酰胺类广谱抗生素,为第一代注射用头孢菌素。该药对大多数敏感的革兰阳性球菌与常见的革兰阴性杆菌均有较强抗菌作用。目前,我国批准的头孢唑林注射剂有注射用头孢唑林钠和注射用五水头孢唑林钠两种。   2013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数据库共收到头孢唑林注射剂严重病例报告349例。严重不良反应/事件累及系统排名前三位的依次为全身性损害、呼吸系统损害、皮肤及附件损害,具体不良反应表现以过敏性休克和严重过敏样反应最为突出。同时头孢唑林注射剂临床不合理用药问题依然存在,其中以超适应症用药、单次用药剂量过大表现最为明显。   根据病例报告数据库信息分析情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示:   1、有关药品生产企业结合品种实际修改完善说明书相关内容,加强上市后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做好安全用药宣传和培训,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2、医护人员关注头孢唑林注射剂严重不良反应和临床合理用药问题,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使用,避免超适应症用药、避免单次用药剂量过大等。建议基层医疗机构加强对医务人员临床用药和急救知识的培训,促进合理使用抗生素,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如需了解详细信息,请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http://www.sfda.gov.cn)或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网站(http://www.cdr.gov.cn)。   小贴士:   1.头孢唑林是什么药品?主要治疗什么疾病?   头孢唑林是第一代头孢菌素,抗菌谱广,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支气管炎及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肝胆系统感染及眼、耳、鼻、喉科等感染,也可作为外科手术前的预防用药。不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对慢性尿路感染,尤其伴有尿路解剖异常者的疗效较差,不宜用于治疗淋病和梅毒。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头孢唑林制品有注射用头孢唑林钠和注射用五水头孢唑林钠两种,现有数据无法判断二者在安全性上有明显差别。   2.头孢唑林的严重不良反应主要是什么?   头孢唑林注射剂严重不良反应/事件系统损害以全身性损害、呼吸系统损害、皮肤及其附件损害为主,具体不良反应表现以过敏性休克最为突出。过敏性休克一般累及多个器官系统,发展迅速,若不及时处理,常可危及生命。故在用药过程中应密切监测,如病人出现皮疹,瘙痒、心悸、胸闷、血压下降、意识模糊等过敏性休克的症状,应立即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   3.头孢唑林注射剂为什么要每日分次使用?   头孢唑林属于时间依赖性抗菌药物,其抗菌效果主要取决于血药浓度超过所针对细菌的最低抑菌浓度(MIC)的时间,血药浓度在体内代谢达到最高后慢慢下降,当降至无效浓度时就进行下一次用药,可尽量延长药物在体内的有效浓度时间,起到较好的治疗作用。说明书中规定本品应分次给药,目的是缩短给药间隔时间,使24小时内血药浓度高于致病菌的最小抑菌浓度时间超过60%。   鉴于头孢唑林达到最小有效浓度后再增加药物浓度也不会提高其抗菌效果,如一次即给予一日总用药量,不仅会使药效降低,还会造成血药浓度过高,增加代谢负担,导致用药风险增加。故在应用本品时,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分次使用。
  • CFDA:进口药品检验应符合新版药典
    p   2016年2月19日,CFDA发布通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口药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关事宜的通知”。 /p p   通知规定:所有进口药品必须符合 a title=" " style=" color: rgb(255, 0, 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href=" http://www.instrument.com.cn/application/industry-S22.html" target=" _self"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strong /span /a 的有关要求,进口药品口岸检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的相应要求对进口药品进行检验,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口。 /p p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收载的品种,进口药品口岸检验在符合进口药品注册标准基础上,应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相关标准。 /p p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未收载的品种,其口岸检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的相关通用要求。 /p p   上述通知表明药监部门监管趋严,国外药企和外资药同样概莫能外。不能进口的原因除了上述所说的不符合新版药典的要求外,现场检查不合格,违反《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也可能被拒绝进口。而在这方面已经有进口药被禁止进口的先例。 /p p   1月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对进口药品开展生产现场检查,发现奥地利艾威特药品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生产的脑蛋白水解物注射液等4个品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规定的行为,决定停止奥地利艾威特药品有限公司的脑蛋白水解物注射液进口、不予再注册 停止日本救心制药株式会社的救心丸、意大利贝斯迪大药厂细菌溶解物、印度阿拉宾度制药有限公司头孢泊肟酯的进口。要求各口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停止上述4个品种的进口通关备案。在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生产现场检查前,停止日本救心制药株式会社的救心丸、意大利贝斯迪大药厂细菌溶解物、印度阿拉宾度制药有限公司头孢泊肟酯的相关注册事项。 /p p br/ /p
  • 不合格药品曝光 中药饮片问题最为突出
    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了&ldquo 天津市药品质量公告&rdquo ,向社会曝光今年上半年质量监督抽验中检出的一批不合格药品。其中,中药饮片质量问题最为突出。   检出的不合格药品的主要问题集中在药物成分、性能、剂量等质量方面,服用后会给人体带来健康隐患。检出的不合格中药饮片涉及白矾、半夏(姜)、鳖甲(炙)、穿山甲、地肤子、丁香、佛手、海风藤、海金沙、红花、狗脊、僵蚕、金银花、桔梗、芒硝、牡丹皮、平贝母、芡实(炒)、肉苁蓉、生地黄、石韦、酸枣仁、菟丝子、五加皮、细辛、猪苓、甘草、远志等品种。检出的不合格化学药和中成药涉及复方氨酚烷胺胶囊、复方羊角颗粒、肾康注射液、头孢氨苄片、盐酸小檗碱片、阿司匹林肠溶片、舒筋活血片、安乃近片等品种。
  • 前沿合作 | 2D-LCMS-QTOF法对注射用头孢美唑钠的未知杂质进行结构解析
    岛津中国创新中心与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合作,采用岛津二维高效液相色谱串联四极杆飞行时间质谱法(2D-LC-QTOF),对头孢美唑钠热降解的未知杂质进行了定性鉴定。 背景介绍β-内酰胺类抗生素,主要包括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和碳青霉烯类。头孢美唑是第二代半合成的头孢类抗生素。2020版《中国药典》,美国药典(USP43)和日本药典(JP17)都收录了注射用头孢美唑钠。在注射用头孢美唑钠的质量研究中,发现其对热比较敏感,头孢美唑内酯(cefmetazole lactone)和1-甲基-5-巯基四氮唑(1-methyl-5-mercaptotetrazolium)在高温条件下均有明显增加,主峰后出现3个明显的未知杂质。 某仿制药和参比制剂样品中实际检出的未知杂质含量超过了ICH Q3B规定的鉴定阈值(头孢美唑日用最大剂量为4g,对应的杂质鉴定阈值为0.10%;部分样品中如图1所示杂质3的量超过0.10%),故尝试对注射用头孢美唑钠检出的未知杂质进行结构分析。图1给出了注射用头孢美唑钠热解样品的一维(图1A)和3种目标杂质(杂质1-3)的二维(图1B)紫外色谱图。图1 注射用头孢美唑钠热解样品的一维(1A)和3种目标杂质(杂质1-3)的二维(1B)色谱图 解决方案岛津液相系统Nexera LC-40 +高分辨质谱仪LCMS-9030 基于二维液相色谱-高分辨质谱系统,采用中心切割技术将在一维中采用含非挥发性盐的流动相中分离得到的目标未知物导入二维色谱,在二维色谱中采用质谱兼容的挥发性流动相,进而采用高分辨质谱对未知物进行定性鉴定。一维色谱采用《中国药典》中注射用头孢美唑钠的有关物质检查方法,流动相中含不挥发的磷酸盐和离子对试剂(四丁基氢氧化铵,TBAH)。二维色谱采用C18色谱柱,利用磷酸盐在色谱柱上不保留,TBAH在高比例水相下不易洗脱等性质,通过阀切换技术和改变流动向比例等方法洗脱导入废液,避免质谱污染。 表1 头孢美唑钠中杂质的分子式、加和离子和误差 在结构解析中,通过比较头孢美唑钠和未知降解杂质的母离子及特征碎片离子的相关性,结合文献报道的头孢类抗生素及杂质的裂解规律,对头孢美唑钠中的三种未知杂质进行科学合理的定性分析。表1列出了三种未知杂质的分子结构和误差。以杂质2为例,在正模式下的一级质谱图(见图2A):主要离子为m/z 488.0320,m/z 372.0160,m/z 505.0586。m/z 488.0320与m/z 505.0586相差17,可推断m/z 505.0586为m/z 488.0320的[M+NH4]+峰。m/z 488.0320的二级产物离子质谱图(见图2B)。推测杂质2的结构和裂解规律(见图3),杂质2可能为7-甲巯基头孢美唑。同时,7-甲巯基头孢美唑也是一种常见的头孢美唑杂质。 图2 杂质2在正模式下的扫描离子(2A)和m/z 488.0320的产物离子质谱图(2B) 图3 杂质2可能的结构和质谱裂解规律 结论本研究对头孢美唑中的3种未知杂质进行了科学合理的定性分析,对于头孢美唑的质量控制及安全性评价具有重要意义。本分析方法适用于β-内酰胺类抗生素中未知杂质的分离和定性,具有很强的通用性,同时可对化学药物、天然产物、多组分生化药等复杂组成体系进行定性鉴别,从而提供可靠的质量控制分析方法。 本工作基于创新中心搭建的专属性中心切割二维反相色质谱联用分析平台(2D-LC-QTOF)和开发的《抗生素杂质数字化标准品数据库》,该数据库收录了β-内酰胺类抗生素的一般杂质和聚合物杂质的色谱和高分辨质谱数据,还登录了抗生素相关杂质的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分析方法。该分析平台不仅为企业客户大大降低了企业研发成本,同时也为企业的工艺改进、剂型研发、品质提升等方面提供技术参考。 参考文献:《采用二维高效色谱-串联四级杆飞行时间质谱法对注射用头孢美唑钠的未知杂质进行结构解析》《中国药学杂志》中图分类号:R9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2494(2022) 08-0645-06 doi: 10.11669/cpj.2022.08.009
  • 一致性评价 |上周5款药品全国首家过评,涉三款注射剂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从11月2日-8日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情况来看,注射剂过评继续处于加速状态,共有7个品种过评/视同过评。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其中奥赛康的注射用泮托拉唑钠、江西青峰药业的拉考沙胺注射液、正大天晴的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为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国内首家 /strong /span 过评。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469px height: 505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dac71568-3c15-4310-8fdc-d77c5ccd2b92.jpg" title=" 一致性评价表格.png" alt=" 一致性评价表格.png" width=" 469" vspace=" 0" height=" 505"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除上述三款注射剂外, span style="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0) " 江西亿友药业的吡拉西坦片 /span 和 span style="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0) " 湖南华纳大药厂的枸橼酸铋钾胶囊 /span 也为国内首家过评。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margin-top: 10px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泮托拉唑钠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泮托拉唑为质子泵抑制剂(PPI),通过与胃壁细胞的 H sup + /sup -K sup + /sup ATP 酶系统的两个位点共价结合而抑制胃酸产生的最后步骤。该作用呈剂量依赖性并使基础和刺激状态下的胃酸分泌均受抑制。本品与 H sup + /sup -K sup + /sup ATP 酶的结合可导致其抗胃酸分泌作用持续 24 小时以上。注射用泮托拉唑钠的适应症:适用于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中、重度反流性食管炎;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急性胃粘膜病变、复合性胃溃疡等引起的急性上消化道出血。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400px height: 179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fc925f8e-c3d4-4b89-b4b3-231afdac646a.jpg" title=" 潘妥洛克.jpg" alt=" 潘妥洛克.jpg" width=" 400" vspace=" 0" height=" 179"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泮托拉唑钠由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德国 Byk Gulden /strong /span 公司首先研制,最早于 1994 年在德国首次上市,商品名为潘妥洛克(Pantoloc sup & reg /sup ),2001 年获 FDA 批准在美国上市。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80) " strong 奥赛康 /strong /span 开发的注射用泮托拉唑钠于1999 年首批获准上市;2018年 5 月完成本品注射剂质量一致性评价研究,首家递交一致性评价补充申请,为国内首家过评企业。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据PDB 数据库显示,2019 年销售额达 11.34 亿元,市场规模大。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margin-top: 10px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拉考沙胺注射液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拉考沙胺是一款钠离子通道调节剂,用于成人及青少年(16-18岁)癫痫患者伴有或不伴有继发性全面性发作的部分性发作的联合治疗。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400px height: 246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2b0da405-bf2b-47f5-8839-4cef9362e709.jpg" title=" 拉考沙胺.jpg" alt=" 拉考沙胺.jpg" width=" 400" vspace=" 0" height=" 246"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本品原研厂商为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优时比 /strong /span ,针对该药开发了 span style="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0) " 片剂、注射剂和糖浆剂 /span ,目前已经均在我国获批上市。财报显示,优时比拉考沙胺原研2019年全球销售额达到13.22亿欧元。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80) " strong 青峰药业 /strong /span 的拉考沙胺片于2019年1月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成为国内首仿。2019年2月,青峰药业提交的3类仿制药拉考沙胺注射剂上市申请获得CDE承办,同年5月被纳入优先审评,此次获批成为国内首家过评。两款药品并均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据悉,目前,国内按 span style="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0) " strong 新4类 /strong /span 提交拉考沙胺片仿制药上市申请的厂家还有5家,包括 strong 石药欧意、合肥英太、石家庄四药、四环制药和步长制药 /strong ;按 span style="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0) " strong 3类 /strong /span 报产拉考沙胺注射剂的只有青峰药业1家;按 span style="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0) " strong 5.2类 /strong /span 提交拉考沙胺糖浆剂的厂家仅有 strong Hetero Labs/深圳市贝美药业 /strong 1家。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margin-top: 10px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艾司奥美拉唑钠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主要用于:口服疗法不适用时,胃食管反流病的替代疗法;急性胃或十二指肠溃疡出血的低危患者。 span style=" color: rgb(227, 108, 9) " strong 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已被纳入医保乙类目录。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400px height: 287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65e6443d-2acd-4ab4-8787-2b83da9225bc.jpg" title=" 艾司奥美拉唑钠.jpg" alt=" 艾司奥美拉唑钠.jpg" width=" 400" vspace=" 0" height=" 287"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艾司奥美拉唑原研企业为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阿斯利康 /strong /span 研发,2000 年其口服制剂在瑞典上市,2003 年推出推出注射剂,据阿斯利康财报显示2019年其艾司奥美拉唑全球销售额为 14.83 亿美元。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公开数据显示,2019年国内公立医疗机构终端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的销售额已超过30 亿元。其中有原研阿斯利康以及仿制药品牌正大天晴。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80) " strong 正大天晴 /strong /span 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于(艾速平 sup & reg /sup )2016年5月正式上市,是中国生物制药进军消化领域的首款重磅药物,也是国内首家申报、首批获批的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同时拥有20mg和40mg两种规格。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margin-top: 10px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吡拉西坦片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吡拉西坦片适用于急、慢性脑血管病、脑外伤、各种中毒性脑病等多种原因所致的记忆减退及轻、中度脑功能障碍。也可用于儿童智能发育迟缓。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400px height: 295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9441c38b-802c-4a08-a3a7-0d01b223d8f3.jpg" title=" 吡拉西坦片.jpg" alt=" 吡拉西坦片.jpg" width=" 400" vspace=" 0" height=" 295"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该药原研厂家为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优时比 /strong /span ,2016年销售额为4,600万欧元。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据医药魔方数据显示,国内生产销售吡拉西坦片的厂家有150余家,但正在申请/视同申请该药一致性评价的厂家仅有 strong 江西亿友药业、华中药业和东北制药 /strong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80) " strong 江西亿友药业 /strong /span 此次通过一致性评价,为国内首家。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margin-top: 10px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枸橼酸铋钾胶囊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枸橼酸铋钾胶囊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和反酸。枸橼酸铋钾是内服治疗消化性溃疡药的TOP12品种,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2019年中国公立医疗机构终端销售额突破1.5亿元。领军企业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丽珠 /span 一直占据高位,2017-2019年保持在50%以上,2020上半年下滑至47.83%。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400px height: 263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4eb836f8-818a-4a91-9ffc-b3f85233b6a0.jpg" title=" 枸橼酸铋钾胶囊.jpg" alt=" 枸橼酸铋钾胶囊.jpg" width=" 400" vspace=" 0" height=" 263"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Insight 数据库显示,目前共有 23 家企业需要开展一致性评价,但是只有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80) " strong 湖南华纳大药厂 /strong /span 递交一致性评价补充申请并首家通过一致性评价。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In Conclusion: /strong 在这次首次过评的7种药品中,4个品种是对于消化系统的药品,治疗反酸烧心引起的胃溃疡等。还有两种神经系统用药,和一种降脂药。三类药品均为常见病、多发病用药,这些药品通过了一致性评价更加有利于降低药价、改善人民健康状况。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margin-top: 10px "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noimg/a4f0022d-28a1-449d-b385-8a121286a1eb.gif" title=" 心电图分割线.gif" alt=" 心电图分割线.gif"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margin-top: 10px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全国最新过评数据通报: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0em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strong 目前已有1,264个品规通过一致性评价,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127个品规 /strong /span 集齐三家以上(含三家)过评: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text-indent: 0em margin-top: 10px " 已有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37个厂家 /strong /span 通过:苯磺酸氨氯地平片(5mg);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text-indent: 0em " 已有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23个厂家 /strong /span 通过:盐酸二甲双胍片(0.25g);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text-indent: 0em " 已有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19个厂家 /strong /span 通过:蒙脱石散(3g);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text-indent: 0em " 已有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17个厂家 /strong /span 通过:阿莫西林胶囊(0.25g);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text-indent: 0em " 已有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16个厂家 /strong /span 通过:对乙酰氨基酚片(0.5g);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text-indent: 0em " 已有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15个厂家 /strong /span 通过: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0.5g)、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300mg);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text-indent: 0em " 已有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14个厂家 /strong /span 通过:瑞舒伐他汀钙片(10mg);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text-indent: 0em " 已有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13个厂家 /strong /span 通过:卡托普利片(25mg);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text-indent: 0em " 已有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11个厂家 /strong /span 通过:瑞舒伐他汀钙片(5mg)、异烟肼片(0.1g);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text-indent: 0em " 已有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10个厂家 /strong /span 通过:吲达帕胺片(2.5mg);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text-indent: 0em " 已有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9个厂家 /strong /span 通过:格列美脲片(2mg)、头孢呋辛酯片(0.25g)、头孢拉定胶囊(0.25g)、头孢氨苄胶囊(0.125g);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text-indent: 0em " 已有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8个厂家 /strong /span 通过:维格列汀片(50mg)、替格瑞洛片(90mg)、盐酸克林霉素胶囊(0.15g)、头孢呋辛酯片(0.125g);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text-indent: 0em " 已有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7个厂家 /strong /span 通过:盐酸左西替利嗪片(5mg)、头孢氨苄胶囊(0.25g)、非那雄胺片(5mg)、盐酸莫西沙星片(0.4g)、阿莫西林胶囊(0.5g)、阿托伐他汀钙片(10mg)、阿哌沙班片(2.5mg)、奥氮平片(5mg);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text-indent: 0em " 已有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6个厂家 /strong /span 通过:碳酸氢钠片(0.5g)、恩替卡韦片(0.5mg)、他达拉非片(20mg)、枸橼酸托法替布片(5mg)、左乙拉西坦片(0.25g/0.5g)、奥氮平片(10mg)、硫酸氢氯吡格雷片(75mg);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text-indent: 0em " 已有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5个厂家 /strong /span 通过:阿托伐他汀钙片(20mg)、恩替卡韦分散片(0.5g)、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10mg)、盐酸西替利嗪片(10mg)、阿奇霉素片(0.25g)、恩替卡韦胶囊(0.5mg)、吉非替尼片(0.25g)、甲硝唑片(0.2g)、利培酮片(1mg)、奥美沙坦酯片(20mg)、奥氮平口崩片(5mg)、厄贝沙坦片(75mg)、孟鲁司特钠咀嚼片(5mg)、克拉霉素片(0.25g)、利伐沙班片(10mg)、盐酸氨溴索片(30mg)、马来酸依那普利片(5mg/10 mg)、苯甲酸阿格列汀片(25mg)、盐酸二甲双胍片(0.5g);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text-indent: 0em " 已有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4个厂家 /strong /span 通过:恩替卡韦分散片(0.5mg)、格列美脲片(1mg)、聚乙二醇4000散(10mg)、厄贝沙坦氢氯噻嗪片(厄贝沙坦150mg/氢氯噻嗪12.5mg)、福多司坦片(0.2g)、辛伐他汀片(20mg)、奥美拉唑肠溶胶囊(20mg)、盐酸帕罗西汀片20mg)、维生素 B6 片(10mg)、缬沙坦胶囊(80mg)、布洛芬颗粒(0.2g)、恩替卡韦片(1mg)、盐酸曲美他嗪缓释片(35mg)、盐酸曲美他嗪片(20mg)、醋酸阿比特龙片(250mg)、拉米夫定片(0.1g)、来那度胺胶囊(25mg)、阿卡波糖片(50mg)、盐酸乙胺丁醇片(0.25g)、阿那曲唑片(1mg)、孟鲁司特钠咀嚼片(4mg)、盐酸坦索罗辛缓释胶囊(0.2mg)、左乙拉西坦注射用浓溶液(5ml:500mg)、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100mg)、布洛芬注射液(4ml:0.4g/8ml:0.8g)、塞来昔布胶囊(0.2g)、苯甲酸阿格列汀片(25mg)、布洛芬片(0.1g)、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5mg)、左氧氟沙星片(0.5g)、注射用帕瑞昔布钠(40mg(按C sub 19 /sub H sub 18 /sub N sub 2 /sub O sub 4 /sub S计))、盐酸莫西沙星氯化钠注射液(250ml: 盐酸莫西沙星(按C sub 21 /sub H sub 24 /sub FN sub 3 /sub O sub 4 /sub 计)0.4g与氯化钠2.0g)、注射用硼替佐米(3.5mg)、匹伐他汀钙片(2mg)。 /p
  • 药监局:药品不良反应 药企监测能力不足
    5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发布了《2011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以下称“年度报告”)。   药品不良反应主要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通过此类监测发现药品安全信息,以指导临床和公众安全使用药品,与因药品质量引起的问题并不相同。   年度报告显示,2011年,全国共收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量852799份,每百万人口平均病例报告数量为637份 其中,新增和严重不良反应报告数为145769份,占报告总数的17.1%,与2010年基本持平。   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来源中,医疗机构仍占主体,达到了83.1%,企业和个人的报告比例分别为13.7%和3.2%。年度报告特别指出,药企的报告比例仍然不足。   “企业作为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目前在安全意识方面仍不强。”国家食药监局药品安全监管司副司长颜敏指出,“而且,企业目前的专业监测能力仍显不足,部分监测责任不得不由政府的监测中心来分担。”   抗感染药物不良反应比例高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主要作用是发现药品安全性信息,控制药品使用的风险。我国自1988年开始试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   根据国家食药监局发布的2011年的年度报告,由于医药企业的监测能力不足、报告比例低,这使得我国目前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主要来自医疗机构,占到总报告数量的83.1%。而与此相关的两个特点是:化学类药品中抗感染类药物连年排在首位,静脉注射给药途径风险较高。   年度报告显示,2011年,抗感染药物报告数占化学药总例次数的51.2%,比2010年下降了1.4个百分点,但仍自2009年以来连续三年排在化学类药品的报告首位。   针对抗感染药物不良反应比例高的问题,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副主任杜晓曦指出:“抗感染药物主要在医疗机构的临床使用,而且使用量大、使用的领域比较广泛,造成了这类药物不良反应比例较高。”   在所有抗感染药物严重报告中,头孢菌素类占34.8%,青霉素类占14%,喹诺酮类占12.2%,与2010年基本一致。   在2011年药物不良反应报告的给药途径中,静脉注射占到了55.8% 而在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的报告中,静脉注射所占比例达到了73.4%。年度报告认为,这些数据表明静脉注射给药途径风险较高。   中老年用药需警惕   年度报告中,关于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数据大部分与2010年接近,但报告中特别提到,2011年总体病例报告的年龄分布方面,45-64岁患者不良反应的比例升高,占31%,65岁以上老人的比例明显升高,已达到了14.3%。   目前,我国老龄人口的医疗问题正在引起多方关注。卫生部等15部门印发的我国慢性病防治规划(2012-2015)就指出,老龄化进程加快等原因造成我国慢性病发病人数快速上升,已达2.6亿人,导致的疾病负担已占总疾病负担的70%。   在老龄人口慢性病的治疗当中,药物的使用起到很大的作用。由于中老年患者药物不良反应报告数的升高,年度报告认为应加强针对中老年患者的用药监护。   由于老年人的肝肾功能减弱,年度报告中还提到对于中药注射剂的使用应该慎重。目前,中药注射剂依然是中药制剂的主要风险。年度报告提供的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共收到中药注射剂报告65572次,其中严重报告的数量为4034次。   2011年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排名前3名的药品分别是清开灵注射剂、双黄连注射剂和参麦注射剂。   “分析还发现,中药注射剂的严重不良反应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较为突出。”年度报告特别提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该加强中药注射剂的合理使用,谨慎合并用药,并做好药物不良反应的救治。   这从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基层中医药技术力量和人才资源的薄弱。   按照刚刚公布的中医药“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的目标是为县级医疗机构培养1.5万名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对5万名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和乡镇卫生院中医人员进行中医药专业大专学历教育,为城乡基层培养3万名中医类别全科医生。
  • 符合GMP标准的奥地利进口药品残氧仪从心出发走进客户
    符合GMP标准的奥地利进口药品残氧仪从心出发走进客户GMP标准是一套适用于食品等行业的标准,新版GMP要求生产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生产设备,合理的生产过程,完善的质量管理和严格的检测系统,zui终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法规要求。GMP标准在产品生产过程中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要求企业从原料、人员、 设施设备、生产过程、包装运输、质量控制等各方面高标准执行。GMP标准指导企业按国家有关法规达到质量要求,形成一套可操作的作业规范,帮助企业改善企业生产环境,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善。符合GMP标准的奥地利进口药品残氧仪从心出发走进客户主要产品:SADP露点仪|在线露点仪| 肖氏露点传感器|肖氏露点仪|顶空分析仪|药品残氧仪|压缩空气露点仪|Mocon透氧仪|膜康透湿仪|PBI顶空分析仪|露点仪品牌|露点仪价格|露点仪批发|Hitech氧气分析仪|Hitech热导气体分析仪|Hitech氢气分析仪|露点仪厂家奥地利TecSense顶空分析仪药品残氧仪小编在之前的一篇《从zui新GMP指南看包装完整性测试的4大方法》中提到产品包装密封性测试的重要性,除了密封检漏,产品的残氧检测也不容忽视。通过残氧仪控制产品的残氧含量,使得产品质量更有保障。更有效的帮助企业能够快速的节省人力,物力,符合GMP标准的奥地利进口药品残氧仪从心出发走进客户主要产品:SADP露点仪|在线露点仪| 肖氏露点传感器|肖氏露点仪|顶空分析仪|药品残氧仪|压缩空气露点仪|Mocon透氧仪|膜康透湿仪|PBI顶空分析仪|露点仪品牌|露点仪价格|露点仪批发|Hitech氧气分析仪|Hitech热导气体分析仪|Hitech氢气分析仪|露点仪厂家 由于新版GMP指南主要是针对制药行业,因此今天一同来讨论的情况。目前zui被人关注的就是质量的问题。如何保证有可信的货架期成为各药企重点的研究课题。质量的好坏和人们的因此新版的GMP特别针对于的生产流程的控制进行了严格的规定,目前常见的药品有:尤其是无菌药品各方面要求更高。而产品中的残氧检测是提高产品品质的一个重要因素,能增强产品的货架期,简要的说,氧含量的检测,符合新版GMP标准包装中的残氧量进行控制。符合GMP标准的奥地利进口药品残氧仪从心出发走进客户主要产品:SADP露点仪|在线露点仪| 肖氏露点传感器|肖氏露点仪|顶空分析仪|药品残氧仪|压缩空气露点仪|Mocon透氧仪|膜康透湿仪|PBI顶空分析仪|露点仪品牌|露点仪价格|露点仪批发|Hitech氧气分析仪|Hitech热导气体分析仪|Hitech氢气分析仪|露点仪厂家 残氧测试在生产过程中越来越重要,等通常需要对包装进行密封性检测、残氧量检测。而这些检测工序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尽量保证或延长的质保期。英肖仪器的残氧分析技术,已达国内*水平,已有着丰富的经验。英肖仪器的残氧仪系列分很多种类型,检测方式也多种多样,如便携式残氧仪,台式残氧仪,无损检测,在线检测等等,大大提高了企业的检测效率。无损检测让企业成本得到有效地控制。希望用户都能选择到蕞适合自己产品特性的残氧仪,让残氧分析准确、快捷、高效。符合GMP标准的奥地利进口药品残氧仪从心出发走进客户主要产品:SADP露点仪|在线露点仪| 肖氏露点传感器|肖氏露点仪|顶空分析仪|药品残氧仪|压缩空气露点仪|Mocon透氧仪|膜康透湿仪|PBI顶空分析仪|露点仪品牌|露点仪价格|露点仪批发|Hitech氧气分析仪|Hitech热导气体分析仪|Hitech氢气分析仪|露点仪厂家奥地利TecSense公司的药品残氧仪采用光电化学技术,测试速度快,可以测量西林瓶残氧仪,安瓿瓶残氧含量,大输液残氧含量,测量泡罩片此类超小体积的残氧含量都没有任何问题。更多符合GMP标准的奥地利进口药品残氧仪从心出发走进客户信息请致电英肖仪器上海021-66015906,主要产品:SADP露点仪|在线露点仪| 肖氏露点传感器|肖氏露点仪|顶空分析仪|药品残氧仪|压缩空气露点仪|Mocon透氧仪|膜康透湿仪|PBI顶空分析仪|露点仪品牌|露点仪价格|露点仪批发|Hitech氧气分析仪|Hitech热导气体分析仪|Hitech氢气分析仪|露点仪厂家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无菌药品实施新修订药品GMP有关事宜公告
    2013年12月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就无菌药品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有关事宜发布了公告。   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以下简称新修订药品GMP)实施规划,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的生产必须在2013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修订药品GMP要求。   公告指出,自2014年1月1日起,未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生产企业或生产车间一律停止生产。其2013年12月31日前生产的产品,可继续销售 2013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最终包装,但尚未完成检验的产品,可继续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2013年12月31日前已通过新修订GMP认证现场检查并已公示的无菌药品生产企业或生产车间,2014年1月1日后,仍可继续生产。但是,其产品应在取得新的《药品GMP证书》后方可销售。2014年1月1日后,尚未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无菌药品生产企业或生产车间,仍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认证 通过认证后,方可恢复生产。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新修订药品GMP实施标准的一致性。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已有796家无菌药品生产企业全部或部分车间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全国无菌药品生产企业共1319家,已通过认证的企业占60.3%,这些企业生产的品种覆盖《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中收载的全部无菌药品 国家医保药品目录(2013年)中收载的无菌药品覆盖率也达98.7% 总体产能已达到2012年无菌药品市场实际需求的160%以上,能够满足市场供应。通过新修订药品GMP实施,我国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保障能力和风险控制水平明显增强,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产业结构优化趋势明显。   公告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强对无菌药品生产的监督检查。对已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要加大跟踪检查力度 对尚未通过认证须停止生产的,要严防出现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一旦发现问题,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修订)》解读与问答   2013年12月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无菌药品实施(2010年修订)有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的发布标志着新修订药品GMP的实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了使各界全面了解、准确把握新修订药品GMP实施的有关情况,现就相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2014年1月1日起未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无菌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停止生产   解读:根据《药品管理法》及原卫生部79号令,报请国务院同意,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101号)。通知规定2015年底前全部药品生产企业应达到新修订药品GMP要求,其中无菌药品生产企业应于2013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修订药品GMP要求。根据实施规划过渡期的有关要求,2013年12月31日是企业可以执行98版药品GMP生产无菌药品的最后期限, 2014年1月1日起未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无菌药品生产企业(或生产车间)必须停止生产。   二、无菌药品生产企业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情况如何?   答:我国无菌药品生产企业共计1319家,截至2013年12月31日,已有870家提出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申请,占全部企业总数的66% 其中855家已完成现场检查。通过检查并公告的企业有796家,占全部企业数量的60.3%。   三、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企业药品产能和品种能否满足我国药品市场供应?   答:按2012年我国药品市场需求估算,目前我国已通过的新修订GMP认证企业的无菌药品4种主要剂型的总体产能已达160%,完全能够满足市场需求。从品种分析,《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版)收载无菌药品171个,全部都有已通过认证的企业生产。《国家医保药品目录》(2013版)及临床常用药品分别收载无菌药品629个和563个,已通过认证的企业分别可以生产其中的621个和556个,均占98.7%。目前尚未覆盖的个别品种,也已完成了产品储备。总体来看,能够有效保证药品市场供应。据近几年统计,正常情况下每年都会有一些品种(包括各种剂型)出现供应短缺现象,如甲巯咪唑、人凝血因子Ⅷ、蛇毒抗血清等都是由原料、价格、市场等原因造成的,与新修订药品GMP的推行并无内在联系。   四、如何界定停产?停产后企业能否继续申请认证?此前生产的产品后能否继续销售?   答:为了准确界定停产行为,考虑到部分企业生产的连续性,《公告》中明确,以完成最终包装为标志来确定停产行为,即对于2013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最终包装,尚未完成检验的,可继续进行检验工作,合格后予以放行,允许其继续上市销售。 疫苗类产品按要求需要进行批签发,2013年12月31日以前生产并送批签发的疫苗产品,在批签发合格后仍可上市销售。   未通过GMP认证的企业,2013年12月31日前生产的产品可以继续销售,也就是说在2014年仍会有2013年12月31日以前生产的产品陆续上市。   对2013年12月31日前,已通过认证现场检查并进行公示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仍可继续生产,待取得新《药品GMP证书》后产品方可销售。   企业停产以后,如完成GMP改造,可以继续申请认证。对于放弃认证的企业也可以,自主选择品种技术转让、企业兼并重组等方式有序退出。   五、新修订药品GMP的实施对于我国医药产业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答:新修订药品GMP充分参照世界卫生组织、欧盟等国际先进标准,对无菌药品生产的要求有了较大的提升,更重要的是强调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强调药品生产全过程的风险控制,更加有效地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新修订药品GMP的稳步实施,为医药产业的优胜劣汰、兼并重组提供了历史性的机遇。部分规模小、效益差、产品无市场、质量管理水平落后的企业,将逐步被淘汰出局。生产上规模、管理上水平、市场占主导的优势企业也利用本次机会,调整了品种布局,提升了产业集中度。以大容量注射剂为例,我国排名前5位的生产企业,已占有全国市场近50%的份额。   新修订药品GMP有效促进了我国制药工业与国际接轨,加快了我国医药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步伐。截至2013年底,我国已有160家企业的450个原料药、103家企业的143个制剂品种通过国外药品GMP认证检查。2013年10月9日,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的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通过世界卫生组织疫苗预认证,首次进入国际采购目录,具有里程碑意义。   六、2014年1月1日后,未通过认证企业的停产是否会对行业造成冲击?   答:根据统计,全国制药五百强企业中涉及注射剂生产的仅有22家未申请新修订药品GMP认证。100强中99家已经通过,仅剩的1家也已提交认证申请。   新修订药品GMP是技术要求的提升,更是产业发展到新阶段市场做出的选择。不过,我们对于尚在改造暂时停产的企业并没有关闭认证的大门。只要企业提出认证申请,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基础上,将继续组织认证检查,通过认证后可以恢复生产。   七、在新修订药品GMP的实施过程中是如何保证认证检查工作质量的?   答:在新修订药品GMP整个实施过程中,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及时颁布相关附件和认证检查指南,修订原有质量手册及34个程序文件,并新增4个文件,从制度方面进一步完善了药品GMP认证检查。   加强检查人员的业务和纪律培训,新修订药品GMP实施以来,2011年首先培训了117名检查组长,然后培训了163名骨干检查员,后期对600名检查员进行了新修订GMP相关培训。2012年、2013年采用多种形式陆续对长期从事检查工作的550名药品GMP检查员进行再培训,包括无菌理论学习与现场操作结合、与世界卫生组织共同举办8期疫苗专项培训、世界卫生组织派专家对我国检查员的检查进行观察检查和教学检查等方式,确保了药品GMP认证检查员的检查能力。   药品检查质量体系不断完善。2011年初,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疫苗监管体系通过了世界卫生组织对我国国家疫苗监管的评估。2012年药品认证管理中心通过ISO9000认证,药品检查质量管理体系获得专家的好评。   明确检查认证的技术标准和纪律要求。对认证检查的结果实行公示制度。对认证检查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及时发现实施过程执行标准和纪律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八、下一步总局将采取什么措施监督未通过认证企业确保停产措施到位?   答:下一步总局要求:   各地要认真落实《公告》要求,凡是未通过认证的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生产企业或生产车间,必须自2014年1月1日起停止生产。请各地立即通知未通过药品GMP认证的企业,一律按《公告》要求停止药品生产活动。   各地应加强对行政区域内应停产企业或生产车间的监督检查。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对应停产企业进行全面梳理并逐一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停产状态。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停产情况和检查情况进行汇总,于2014年1月10日前报总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同时要密切关注停产企业状况,凡发现未按规定停产的,应按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规定依法查处。   各地要对应停产企业的原辅料、包装材料等进行严密监控,采取切实有效的管控措施。特别要加强对停产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生产企业的原、辅材料的监督管理,采取严控措施,加贴封条,防止流入非法渠道,给社会带来危害。   各地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公告》要求落到实处。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新的问题,及时报总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   九、为什么要实施新修订药品GMP?   答: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GMP)是国际通行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基本准则,是药品生产必须遵循的重要技术标准,已成为国际上评价药品质量保证体系和参与药品国际贸易的一项基本内容和标准。药品GMP对药品生产中原辅料采购和检验、生产投料、制剂加工、质量检验、仓储保存及产品出厂放行等生产全过程的条件和方法进行科学、合理、规范的规定和要求,从而确保药品生产企业可以持续稳定地生产出合格药品。   我国在1988年开始逐步推行药品GMP。经过1992年和1998年两次修订和依法实施,在2004年7月1日实现了所有药品均在符合药品GMP条件下生产的目标。通过实施药品GMP,我国药品供应保障水平大幅提升,产品质量不断提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是,原有药品GMP已颁布实施10多年,受当时经济发展和技术条件所限,其中有些规定过于宽泛,有些制度存在缺失,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可控的目标要求,在理念、制度和标准上已经落后于国际上较为先进的药品GMP标准。为了全面提升我国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药品生产更加规范、质量更加可控,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必须对我国药品GMP进行修订并推动实施。   十、新修订药品GMP的特点是什么?   答:此次药品GMP修订工作从2005年启动,本着公开透明、从国情出发、优先提高质量管理和人员素质的原则,在参考世界卫生组织药品GMP标准基础上,结合我国医药产业实际,并针对我国药品质量现状和以往药品质量事件暴露的问题进行修订。   新修订的药品GMP由正文和附录组成,更加注重质量管理的细节,篇幅内容由原来的88条增加至313条。新修订药品GMP相比原有药品GMP,标准要求更高,内容更加全面,制度和措施更加具体可操作,基本达到了世界卫生组织药品GMP标准。   新修订药品GMP的主要特点是:一是明确要求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在组织机构、职责、程序、活动和资源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以保证药品GMP的有效执行 二是提高了企业从业人员资质要求,明确将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受权人列为药品生产企业的关键人员 三是细化操作规程、生产记录等文件管理规定,增加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四是提高了无菌药品生产环境标准。采用了世界卫生组织最新药品GMP的空气净化A、B、C、D分级标准,并增加了生产环境在线监测要求。同时,按生产区、仓储区、质量控制区和辅助区分别对厂房设施的设计提出要求,对设备的设计、安装、维护及使用等方面也做出具体规定。五是围绕质量风险管理增设一系列新制度。引入质量风险管理的概念,分别从原辅料采购、生产工艺变更、操作中的偏差处理、发现问题的调查和纠正、上市后药品质量的监控方面,增加了如供应商审计、变更控制、纠正和预防措施、产品质量回顾分析等新制度和措施,对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主动防范质量事故的发生。   十一、实施新修订药品GMP的目标是什么?   答:实施新修订药品GMP,一方面可以全面提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水平,从源头上强化药品质量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医药行业的准入条件,淘汰落后生产力,有利于医药产业做大做强,从而推动医药产业产业升级结构调整。同时有利于,推动我国药品生产企业转型和与国际接轨,加快医药产品进入国际主流市场。  十二、新修订药品GMP的实施规划是什么?   答:新修订药品GMP发布实施后,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11年2月,就制定了详细的实施规划。规划充分考虑了企业升级改造的过渡时间和品种风险因素,确定了分两个阶段实施的计划。一是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的生产,要求在2013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修订药品GMP的要求 二是除无菌药品外的其他药品,均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修订药品GMP的要求。届时,未在规定时限达到要求的企业(车间),不得再继续生产药品。   十三、实施新修订药品GMP的促进措施有哪些?   答:针对实施初期出现的部分地区推进慢,企业等待观望等状况,实施进展不平衡的问题较为突出,特别是无菌药品生产要在2013年底实现预期目标,任务尤为紧迫。因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卫生部从药品技术转让、招标采购、药品价格以及鼓励兼并重组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加快新修订药品GMP认证,鼓励药品生产向优势企业集中。   2013年2月和10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做好新修订药品GMP实施过渡期间企业文号转移等工作,连续下发相关通知,鼓励企业药品技术有序流动,推动新修订药品GMP顺利实施,促进企业资源优化配置。   2013年10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又发布了新修订药品GMP检查有关事宜的通知,在新旧车间衔接、注册现场核查与药品GMP检查衔接等方面出台多项制度和措施,保证了新修订药品GMP认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文章转载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水分活度技术讲座----控制食品、药品、化妆品的质量及安全的新指标
    水分活度技术讲座(第一轮通知) 水分活度----控制食品、药品、化妆品的质量及安全的新指标 (暨食品行业相关检测仪器介绍) 水分活度已成为很多国际规范如HACCP,FDA等的控制指标,是美国、欧盟各国、日本等在进出口食品、药品、化妆品前检验的必检指标之一。 水分活度对食品、药品、化妆品等的质量特性的影响表现在以下方面:微生物的生长(如霉菌,酵母菌,葡萄球菌,肉毒菌,病原性的细菌, 这些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都要求有最底限度的水分活度);食品的脆性,防止结块、粘结,如:饼干、奶粉、蜜饯等; 感观特征如颜色、气味和口感等;结构的稳定性;对环境温度的反应;储藏,保鲜期限, 预测各类食品、药品、化妆品的保质期,合理添加防腐剂等。 瑞士NOVASINA 公司几十年来, 致力于水分活度和湿度检测技术的研究, 其产品在食品、药品、化妆品空气、气体、原材料等的水分活度和相对湿度的测定和应用领域处于全球领导地位, 广泛应用于食品、药品、化妆品、烟草、空调系统、暖房栽培、印刷和造纸、航空航天、精细化工等行业的生产和质量控制。 为进一步推广水分活度这一新概念,特别邀请您参加本讲座。 时间: 2007年9月19日(星期三) 上午9:00—15:30 地点: 上海市科学会堂 (上海市南昌路59号,思南路口。地铁1号线黄陂南路站, 926,911,945,02,42等。) 会议日程安排: 1.水分活度----控制食品、药品、化妆品的质量及安全的新指标 主讲人: Mr. Claudio Zigerlig 齐格力 先生 (英文演讲,现场中文翻译) 2.免费午餐 12:00—13: 00 3.相关分析仪器的最新技术进展13:00-15:30 控温型旋光仪/折光仪/密度计介绍 定氮仪新进展介绍 4.问题与讨论 联系方法: 瑞士华嘉有限公司上海办事处 Fax: 021-63856008 Tel: 021-5383 8811 Email: Linda.ao@dksh.com Helen.jiang@dksh.com 手机:1360 169 7841 ------------------------------------------------------------------------------------------------------------------------------------------------ 回执栏 单位名称: 电话: 传真: 参加人员人数: 人 姓名 职称 部门 screen.width-300)this.width=screen.width-300"
  • 创新药快速发展,药研企业与仪器公司“双剑合璧”——访新领先副总裁董颖博士
    近年来,我国政府不断加大对医药研发的支持力度,自2015年深化医疗改革以来,鼓励创新成为我国医疗改革的重要方向,此后,促进创新药发展的政策陆续出台,创新药也迎来最好的时代。2020年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做好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受理与审评工作,促进仿制药替代。鼓励政策的出台不仅激励医药研发行业积极创新以满足各领域需求,也有效促进了医药研发行业稳定高速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指出:“我国将大力发展医药事业"。 也有专家预测,未来10年医药行业或将仍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中国CXO产业(指CRO/CMO/CDMO/CSO等)将迎来黄金十年。药物的研发、临床试验到质量控制都需要大量的分析仪器,根据最新数据显示,仅次于学术研究,医药行业已成为分析仪器的第二大市场。因此,未来医药行业的发展方向及其对分析仪器的需求,将影响大量的分析仪器企业。中国医药行业发展情况如何?未来还有哪些发展趋势?未来中国医药行业还将对分析仪器有哪些需求?针对以上问题,近日,仪器信息网特别采访了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裁、分析测试事业部总经理董颖博士,请她为我们谈谈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新领先”)的发展情况以及医药行业对分析仪器的需求。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裁、分析测试事业部总经理董颖博士新领先建立独特CXO生态体系新领先作为全产业链的CRO公司,在临床前研究、临床CRO研究、IVIVR体内外桥接和进出口注册等领域处于领先地位。目前,新领先已经和国内外600多家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成功承接了400余项仿制药品种研制,其中一致性评价近200项;同时承接了多项高难度原料药以及改良型新药的研发和技术转化,完成近500项临床项目,申请专利150多项。目前已经发展成为国内最大的、近千人的创新药和仿制药研发团队,连续多年被中华全国工商联医药业商会评为“中国医药研发公司10强”,2019年位列第一。据董颖介绍,新领先在多年研究中,创造了多项颇具特色的技术成果,有些成果属于行业首创,如:1、荣获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基于体内外桥接技术的医药研发协同创新平台”,是集多维仿制药品和创新药品为一体的高端开发平台;2、新型特色药品检测平台联盟的搭建,以及与岛津中国创新中心合作研发的头孢类抗生素聚合物杂质三维色谱质谱检测方法,为行业首创技术;3、截至2019年专利申请数量突破150项,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以及“北京市级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认证;4、在细胞和基因治疗领域不断深耕,深蓝海作为新领先在临床CRO领域的子品牌,已完成临床研究500余项;5、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获得ISO 9001和CNAS体系双认证。新领先公司荣誉资质谈到新领先的特色和核心竞争力,董颖介绍道:我们都知道,药明康德是国内唯一一家能够实现从药物筛选到组织生产全产业链覆盖的医药企业,但是他是单个企业行为。而我们公司则是建立了“新领先CXO”生态体系,是一个开放的平台。这里X是一个变量,是多元素的象征,我们通过与国内外优秀企业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形成医药研发产业链和供应链交错组成的闭环服务体系。新领先CXO体系是一个包罗万象的生态体系,由医药研发、临床研究、生物检测、CDMO、SMO等配套服务的众多模块共同组成,它能够形成内循环,促使上下游产业链有序自主进化,并产生核裂变,爆炸式推动行业升级,极大地提高生产效率,节省社会资源。我们一直以来秉持的原则是仿创结合,双引擎驱动,未来我们的平台将不断发展和完善,将CXO中“X”变得更加丰富。此外,我们也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产业布局,我们期望能在全国有条件的园区进行CXO模式的复制,未来将有新领先重庆、新领先大亚湾等。与仪器企业合作,促进医药研发相比于国外,中国医药产业由于发展时间短,基础薄弱,在当前发展阶段仍存在基础研究薄弱,科研积累较少,导致缺乏核心技术,在系统创新方面较弱等诸多问题。而分析仪器的使用贯穿于药品研发的全生命周期,是药物研发的利器,是保障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强有力工具。新领先作为中国医药研发的代表企业之一,业务开展离不开分析仪器设备的支撑。董颖介绍说,新领先北京主要负责药品研发,拥有各类分析检测设备300多台,包括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LC-MS/MS、GC-MS/MS、ICP-MS、离子色谱、红外光谱仪、紫外光谱仪、DSC等,其中液相色谱仪器占比为80%左右,是药物分析的主打设备。新领先实验室来到新领先的实验室,数百台分析仪器在不停地运转,放眼望去,岛津品牌的仪器数量非常多。谈到为何会选购岛津的仪器时,董颖介绍,新领先选购分析仪器时,首先会考虑主流的品牌,其次,新领先会关注分析仪器的整体性能表现。她补充道:“新领先最看重分析仪器的稳定性和耐用性,仪器稳定可以使我们的工作效率更高,仪器耐用可以大大地减少后期的使用成本。新领先的岛津仪器数量很多,尤其是液相色谱,占比高达75%。是因为岛津仪器的稳定性和耐用性都很好,软件设计非常人性化,易操作,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很快,整体的售后成本也相对较低。另外,岛津公司针对于医药行业的用户,提供了众多的行业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持,这也促成了新领先和岛津的多方面合作。”据董颖介绍,新领先自创建初期即与岛津公司开始合作,为更好地优势互补,双方于2019年8月建立了战略合作实验室。双方合作领域涉及聚合物检测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药典标准提升、遗传毒性杂质检测方法开发等,已经开展了一系列创新项目的研究工作,并取得了丰硕的阶段性成果。新领先-岛津联合实验室董颖介绍到,新领先在研的多个头孢品种都遇到了聚合物杂质结构鉴定和定量的难题。传统的聚合物检测多采用排阻色谱法,该方法检测时间长、分离度和专属性都很差,对聚合物进行笼统和总量控制,定量不准确。同时,因为无法将每个聚合物都分离出来,所以无法鉴定单个聚合物的结构。为了解决这些难题,新领先与岛津中国创新中心进行了多次讨论,一同搭建了SEC-RPLC-QTOF二维液相-高分辨质谱检测平台。基于岛津高分辨液质平台二维动态上样系统,可实现在线脱盐,具备高质量准确度和高质量稳定性等性能特点。目前双方的研发人员共同参与完成了十四个头孢品种抗生素聚合物杂质的全面解析,并建立质谱数据库。十四个头孢品种聚合物质控方法已完成高分辨质谱向低分辨质谱的方法转移,成为本公司分析部门日常检验项目,有效提升了公司对药物杂质鉴定的能力。同时,新领先与岛津公司进行了《β-内酰胺类抗生素数字化标准品谱图库》的研制,该谱图库拟收录《欧洲药典》20种头孢品种相关杂质标准品,用岛津高分辨质谱仪LCMS-9030采集的质谱图,解析这些杂质及聚合物可能的结构式。该谱库可与行业共享,为相关医药研发机构提供重要的参考,达到缩减药物研发周期、降低药物研发成本的目标。迈入创新药快速发展时代 对分析仪器有哪些需求“许多国家的实践已经证明新药研发的创新之路需要经过完全仿制、仿创结合、自主创新等三个阶段,我国的现状也决定了这是一条适合我国新药研发的正确道路。”董颖认为:“当下,我们应该立足实际,尊重现实,从仿制国际专利药物开始,逐步提高仿制水平,特别是高端制剂的仿制能力,摆脱现阶段中国仿制药物内卷严重,无法进入国际市场的局面。我国是医药消费大国,通过仿制药物并逐渐提高仿制药物竞争力,才能不断增强企业的经济实力并积蓄一定的技术力量,才有资本走上自主创新的道路。”而谈到我国药物的研发现状,董颖表示,我国的创新药研发环境已经越来越好,由于相关政策的加持,中国创新药研发环境已经显著优于国外,据CDE数据统计,从2018年至2020年,中国一类创新药获批数量达到37个,从以前的平均每年一个加速到平均每月审批通过一个创新药。此外,国内资本市场对于创新药研发的态度也在改变。我国新药创新在一些新领域,比如多抗、细胞治疗、溶瘤病毒等和国外差距相对较小,有机会并跑甚至未来领跑。董颖认为,中国当前正处于从制药大国向制药强国迈进的历史性进程中。创新药企的研发策略,不仅关系到企业自身,更代表着中国最具活力的企业整体创新能力。在创新支持政策不断推出,创新人才不断集聚,行业创新能力不断提升的情况下,我国医药行业发展的新生力量也正蓄势待发,不断显示出蓬勃的创新活力。董颖指出,目前我国药企也到了加速创新转型的节点。经历了前期医保扩容的粗放式增长后,现在医保红利效应已逐渐消失,具有优秀研发能力的药企会因控费、降价以及愈演愈烈的竞争压力逐步踏入仿创或创新的领域,从而进入创新药快速发展时代。新药研发的创新之路离不开仪器设备的革新,董颖认为,目前的分析仪器技术还不能完全满足研发的需求,未来医药行业可能还需要以下检测技术和设备:1、Biacore技术:是一种基于光学表面等离子共振(Surface Plasmon Resonance,简称SPR)原理,用于分子互作分析的常用方法。目前SPR原理用于药物分析的方法已经被录入中国、美国、日本的药典,基于Biacore方法的文献也已经超过了15000篇。可用于药物的特异性分析、亲和力测定、动力学分析等领域,80%以上在抗体药物研发和生产中使用(药-靶动力学、亲和力)。 2、DESI技术:该技术基于电喷雾原理,样品可直接离子化,无需样品前处理。可用于单细胞内物质的直接分析,指纹成像,高通量筛选与蛋白结合的药物,固体表面药物的高通量检测及筛选等。3、DBDI技术:该技术基于介质阻挡放电离子源,可用于液体样品原位高通量检测及筛选,尤其在临床上应用广泛,用于肺癌无损筛查,糖尿病患者的口气监测等。4、在线监测技术:监测微通道反应器-API过程控制,自动化程度高,环保安全,可进行多维度在线分析,表征反应状态,无放大效应。在线微生物检测原理是通过诱发微生物代谢产物中还原辅酶1(NADH)和核黄素产生荧光,并且结合米氏原理检测粒子大小。该技术与离线微生物检测技术相比,更灵敏、更快速、更准确。董颖指出,以上只是她对未来分析仪器改进的一些建议,她希望未来可以开发更多助力和提升医药研发水平的分析检测设备,这需要仪器设备供应商多调研,深入了解药物研发的发展规律,设计制造出具有行业特色、便于使用的各类仪器设备。后记:采访中,董颖对于中国医药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她认为未来将有以下趋势:1、拥有特色药品的品牌企业将更具竞争力;2、中药现代化趋势不可逆转,在诸多慢性疾病以及疑难杂症等用药领域,中药都能充分发挥其多靶点的治疗作用,未来,中医药可望形成一个更高层次的医药学体系;3、仿制药将迎来发展契机,仿制药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仍将是我国医药卫生体系的支撑和基本保障;4、近几年国内生物制药研发异常火爆,2018年诸多国产重磅生物药已逐步开启上市之路,国内生物制药进入黄金时代。随着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国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药品消费市场。2019年我国医药市场规模达到16330亿元,2015-2019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7.5%。董颖又特别指出,我国人口老龄化呈逐年上升趋势,到2050年我国老龄人口将达到总人口的三分之一,随着人口老年化加剧,中国医药市场需求急剧加大。(采访编辑:吴优)
  • 地方政府对本地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
    据发改委相关人士介绍,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开展以来,一些重点领域已取得实质进展,收效显著。其中,食品药品安全和监管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各地区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安排,确保各方面责任落实到位,地方各级政府对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   5月18日,国务院以国发〔2013〕20号文件批转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召开了2013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地方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改革座谈会、改革任务承担部门工作推进协调会,对《意见》的贯彻落实作出具体部署和细化安排。承担重点改革任务的各有关部门抓紧工作,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已取得实实在在的进展,收到了明显的成效。   《意见》提出:"建立最严格的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部门间、区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联动机制。完善食品药品质量标准和安全准入制度。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机制。建立实施黑名单制度,形成有效的行业自律机制。"   6月5日,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国食品药品安全和监管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指出,改革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是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重大举措。各地区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安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如期完成改革任务。一要确保职能和机构整合到位,减少监管环节,优化资源配置,对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管。二要确保人财物划转充实到位,保证新机构有足够力量和资源有效履行职责。三要确保机构组建按时到位,省、市、县三级监管机构改革工作,原则上分别于今年上半年、9月底和年底前完成。四要确保各方面责任落实到位,地方各级政府对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监管机构和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
  • CFDA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即将启用新标志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001.jp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1/insimg/837e9c64-d57e-47b5-bd9c-5e355ffc800f.jpg" / /p p   为推进国家食品药品检查机构建设,提升整体形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重新设计了单位标志,并将于2018年1月1日启用。 /p p   新标志以“inspection”的首字母“i”为主要设计元素,包含现代化和国际化的设计元素,显示现代与活力,体现核查中心承担食品药品检查工作职责的特征,代表中心变革和发展的未来。新标志的含义包括: /p p   1.新标志是检查两字汉语拼音J和C的变形,也是英文字母“i”与抽象汉字“人”的结合。核查中心通过检查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守护人民群众健康,凸显以人民大众的饮食用药安全为根本的宗旨。 /p p   2.字母“I”是英文中“我”的意思,和中文“爱”的发音相同,并且“I”是英文Inspection的首字母,组合起来表达“热爱检查事业”之意 字母“I”与英文“eye”发音也相同,表示检查员要独具发现问题的慧眼,体现“圆睁慧眼查风险,俯身躬耕佑众生”之意。 /p p   3.新标志与言字旁“讠”相似,既表示食品药品检查工作必须言之有理,言之有物,需要以规矩以理服人,也表达检查机构与被检查单位开展充分沟通和交流,实现共同目标之理想。 /p p   4.新标志形似“展翅飞人”,既表示检查员为保护公众用药安全随时严阵以待,也寓意我国的药品检查事业改革发展春天的到来和事业的起飞。 /p p   5.新标志的颜色为绛蓝色,体现中心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权威性。蓝色可以象征水,表示公平和公正 象征天,表示视野和未来。 /p p   新标志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启用时,核查中心中英文网站以及公众号“CFDI检查核查之窗”也将改变主页设计和二维码设计,提请公众注意。 /p p   感谢长期以来各界对核查中心的关注和支持!核查中心将围绕审评审批改革的大局,紧扣改革创新发展的主题,凝心聚力、恪尽职守,抓好检查机制和制度建设、检查员队伍建设、检查标准体系构建等工作,展现检查工作的新形象。 /p p /p
  • 全国首个政府与民企合建药品测试平台建成
    近日,广东省药品质量研究所与广东省华南新药创制中心协议共建质量研究和分析测试平台。这是全国首个政府设置机构与民办科研类非企业机构合作的公共服务平台,将为社会提供质量标准研究服务和承担社会上新药研究的质量标准研究服务、引进国际化项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京华、广东省科技厅副厅长叶景图出席签约仪式,并为“广东省药品质量研究所实验基地”、“华南新药创制中心药品质量研究平台”揭牌。   记者从广东省药监局了解到,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所长谢志洁、广东省华南新药创制中心副主任任俊兰近日分别代表各自单位签署了合作协议。双方约定,以提升药品质量水平为共同目标,进行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共同搭建质量研究和分析测试的公共服务平台,为社会提供专业化高水准的质量研究服务,并减少新药研发单位仪器设备的重复投资,进一步提升华南地区新药创制水平。   据了解,新药研制水平是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之一。药品质量研究和分析测试作为新药药学、药效学研究中的重要内容,对全面控制药品质量和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起重要基础作用。此次合作建立的公共服务平台将有利于提高广东省新药研究的成药性、速度和效率,并对新药的安全有效提供更有力保障,同时对药品研制体制也是一次重大突破和创新,极具探索性和试点性。   专家表示,广东是全国医药大省,广东华南新药创制中心是国务院批准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中重点建设的三大创新平台之一,已纳入国家新药创制体系,是加速新药创制项目产业化的重要载体。广东省药品质量研究所是经广东省政府批准增设,与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合署办公,具有高素质专业团队和完善管理系统的研发平台。通过双方的合作,对于提升广东省乃至整个华南地区新药研制及药品质量水平,增强广东医药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将发挥重要作用。
  • 新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也要放权、要“瘦身”
    一纸方案,多个部门随之而动,成立13年的&ldquo 广东FD A&rdquo &mdash &mdash &mdash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次扩容,打出广东新一轮机构改革的&ldquo 首拳&rdquo 。食品监管终于告别&ldquo 九龙治水&rdquo ,总体上实现两段监管。本月开始,原来分布在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与食品监管相关的职能,全部划归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不可否认,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也面临信任危机。一个部门,增加职能,权力扩大自然是&ldquo 香饽饽&rdquo ,而在&ldquo 还能吃什么&rdquo 已成国问的年代,对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来说,增加职能也是&ldquo 烫手山芋&rdquo 。   新的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如何发挥作用?南方都市报专访局长段宇飞,解析改革的&ldquo 广东特色&rdquo 以及未来的监管路径。   食药监机构改革的&ldquo 广东特色&rdquo   南都:8月底,食药监机构改革方案在期待已久后正式出炉。我们看到,这个方案整体上还是与国家局保持一致。具体来看,方案中有哪些内容体现了&ldquo 广东特色&rdquo ?   段宇飞:比如,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改革之前的设置,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是统一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改革之后又进行了拆分整合。但广东有其特色,保健品和化妆品的量非常大,化妆品总产值占全国的70%,保健食品总产值占40%。所以最终的方案还是单独设立了保健食品监管处和化妆品监管处。还明确省食安办主任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兼任、稽查局局长由副厅级干部担任。   第二是根据广东省实际,在酒类流通、食用农产品、林产品、水产品流通监管等方面明确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经济和信息化、农业、林业、海洋渔业等部门的职责分工。   第三是创新监管方式。转变&ldquo 重审批、轻监管&rdquo 或&ldquo 以审代管&rdquo 的路径依赖,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在新的监管体制下,局领导分工将按品类、按链条分管,人员向日常监管加强。在执法上,要强化基层监管队伍建设,推动执法重心下沉。   改革后,省局取消职责13项、下放职责10项,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   整合职能不等于政府包揽一切   南都:你刚提到,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这在改革方案当中也有重点提及,如何来理解这种转变?在今后工作中怎么体现?   段宇飞: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核心是整合、统一、加强。整合职能、理顺职能不等于政府包揽一切,要与简政放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对整合、理顺后所有的职能所涉及到的审批事项,要进行优化组合,该合并的合并、该优化的优化,然后进行清理,除必须保留的外,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该转移的转移,实现工作重心从以事前审批为主向以事中、事后监管为主的根本转变。   同时,通过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的制度、体系、机制、标准等建设,切实解决监管不力或以审批代监管等问题。要创新监管方式,完善企业首负责任制,加快构建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体系。合理配备和充实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重点强化基层监管力量。要通过改革,把该放的权放开、放到位的同时,也让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ldquo 瘦身&rdquo ,切实腾出时间和精力抓监管、抓执法,管好该管的事情。   南都:我们注意到,这次改革,省局还新设置了两个职位,食品安全总监和药品安全总监。   段宇飞:这也是本次改革的一大亮点,主要目的是加强监管。我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是监管&ldquo 四品一械&rdquo ,分为食品和药品两大块,还包括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设置模式,广东省局设立食品、药品安全总监,在内部、外部承担相关协调职责。   职能整合后不会形成新&ldquo 垄断&rdquo   南都:从以往的&ldquo 九龙治水&rdquo 变成了两段监管,这是本次改革最大的调整。这个会带来什么改变?以后碰到食品安全问题,&ldquo 踢皮球&rdquo 的现象会不会减少?   段宇飞:这次改革的关键,就是要把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相关职能,比如食品生产、流通监管和酒类、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等流通监管职能相应划转整合,把整合后的职能赋予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确保形成大食品药品的监管体系,形成统一的监管和执法力量。   从这个月起,广东省食品安全总体上将分为&ldquo 两段式&rdquo 管理,在食用农产品种养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由农林渔部门监管 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安全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监管。   可以说最大的变化是职能集中,责任很明确。例如蔬菜,在田间地头时归农业部门监管 一旦进入加工厂、市场,最后到消费者手中,都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监管。这样就可以避免过去职能交叉、监管空白与相互推诿的情况。   南都:也有专家担心这些职能整合到食药监局后,会不会形成新的&ldquo 垄断&rdquo ?比如以前各部门互相可以制约平衡,现在一个部门负责到底。   段宇飞:我觉得不会,现在我们的目标很明确,就是确保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效果如何,要以消费者的满意度为标准,不能我们自己说了算。现在媒体这么发达,要求政府信息公开透明,明明不好你说好,一旦被揭穿,政府的诚信何在?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一个人,大家的感知度也会最明显,政府的发布和评价一定要实事求是,绝不能掺假。   我们正在考虑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体系,让老百姓更清楚,碰到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该如何举报,举报以后多长时间必须答复。   当然,我们政府层面也会出台一系列的考核评价机制,现在正在做&ldquo 建章立制&rdquo 的8个课题调研。其中有一个对地方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的责任制考核。我们也希望,食品药品监管能纳入到对地方政府的考核中去,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制度。   食品安全关乎民生还影响G D P   南都:你之前在其他场合有提及一本书,叫《屠场》,这本书好像是反映美国的食品安全问题。   段宇飞:对,这本书反映的是美国20世纪初的食品安全状况。当年罗斯福总统读了《屠场》后,其中的内幕让他很震惊,也推动了《纯净食品及药物管理法》的通过。   当年美国的食品安全问题比我们现在要糟糕得多,罗斯福是一个一个议员去做工作。大家不要只是看到美国现在的食品安全状况好,也要看到它曾经经历的艰难过程,从而对现在的工作有一个客观的、正确的认识。在正视问题的同时要坚定信心,食品安全监管要坚持不懈。   我们正在学习美国FD A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管理模式,如果和曾经的食药监局相比,这次改革又前进了一步,但今后还有更多需要完善的空间。在实际工作中,也许还会出现磨合过程中的各种不适应,也许会碰到一些原来没有预料到的问题。   南都:这些年食品安全已成为高频词,你是如何看待食品安全的?   段宇飞: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中有一句话: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国务院副总理汪洋也强调,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重大的经济问题和重大的政治问题,要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通过调研,我们认识到,食品安全不单是民生问题,还会影响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比如,G D P是硬指标。可是,广东省G D P的1/5来自食品医药,去年G D P是1 .2万亿,从业人员1200万,超过全省人口的1/10。食品监管是不产生G D P的,但是我们监管的行业是产生G D P的,管得好是双赢,监管出了漏洞是双输,消费者受害,企业倒闭。   长远而言,广东实现对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管,肯定还需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在工作中去创新、实践中去摸索,也希望社会各界一起行动起来,抵制、检举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共同维护和保障食品安全。   声音   广东化妆品总产值占全国的70%,保健食品总产值占40%,所以最终方案还是单独设立了保健食品监管处和化妆品监管处。   我们也希望,食品药品监管能纳入到对地方政府的考核中去,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制度。   我认为,这些职能整合到食品药品监管局后,不会形成新的&ldquo 垄断&rdquo 。监管的效果如何,要以消费者的满意度为标准,不能我们自己说了算。现在媒体这么发达,要求政府信息公开透明,明明不好你说好,一旦被揭穿,政府的诚信何在?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一个人,大家的感知度也会最明显,政府的发布和评价一定要实事求是,绝不能掺假。   我们正在考虑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体系,让老百姓更清楚,碰到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该如何举报,举报以后多长时间必须答复。
  • 钟南山:欢迎政府对食品药品一管到底
    3月10日,国务院宣布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是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这个方案实现了我们的愿望:就是把国家食安办、工商、食品药品监管、质检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有机结合,对食品和药品实现从生产、流通到消费环节一竿子插到底的全过程统一监管。这是很大的进步。我非常欢迎这样的做法,它体现了政府回应民众要求、提高食品和药品安全的决心。这届政府出台了改革方案,由下届政府来实行,体现了政府政策的连贯性。如果能够切实执行,食品和药品的监管水平应该有比较大的提高。   就像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马凯所说,过去坚持的“分头监管,综合协调”的指导思想看来行不通。虽然2006年1月已经通过《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事件依然频发,其根源在于现有的分段监管系统中,卫生、农业、质检、工商、药监部门各司其职,从生产、流通到消费环节各管一段,中间有权力交叉,同样也存在盲点——看起来谁都在管,但是事件一曝光,就发现有漏洞。   总局成立后,它的权力将比以前大很多。本来就应该赋予这样一个机构这么大的权力,并进行严格的责任分工,才能严格执法。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就是一个权力很大的监管机构。欧盟也实行“从头管到尾”的体系,分工明确。现在我们的理念也与他们一致了,要一管到底。把多头管理变成一头来管。这不是扩权,而是把体制理顺。此番改革后,部门利益将大大减少,为真正地严格执法建立了很好的平台。责任制一旦明确,有些问题就可以解决。   方案出台后关键就看实行。实行不会那么容易,因为涉及到很多部门利益。这需要下大决心。比如在牛奶中添加三聚氰胺的问题。从奶农、制造商,到流通、消费都有人管了,结果奶站没人管。奶站就钻了空子,为了提高所谓蛋白质含量往牛奶里加三聚氰胺。其实其他部门都知道,为什么不出声呢?因为里面涉及利益问题。   在实际操作中每个环节都应该严格把关。为此应该加强处罚力度。目前的处罚力度还不够。为什么外国的企业绝对不敢干?因为一旦出事,就罚到倾家荡产。比如吸烟广告,美国的新法律规定“降焦减害”的广告是违法的。在中国则有很多人相信这种虚假广告,认为是对的。除了严格的法律,还必须有很强的执法力,才会有威慑作用。   此番改革是从立法、执法的角度提高食品和药品安全。随着社会发展,最终要让保证食品和药品安全变成全社会的自觉行动,让大家觉得不这样做是可耻的。1998年起广州规定不许按汽车喇叭,按一次喇叭罚100元,开始大家都觉得不可理解。但渐渐地,不按喇叭的意识形成了,现在没有惩罚,无故按喇叭的也很少了。当保证食品和药品安全提升到公众和企业自觉的道德层面时,就可以让人放心了。
  • 生物制品质量及新修订药品GMP新增附录法规研讨会在京举行
    仪器信息网讯 为期两天的药品质量管理夏季研讨会暨生物制品质量及新修订药品GMP新增附录法规研讨会于2014年8月27-28日在北京和园景逸大酒店举行,本次会议旨在满足广告药品生产企业的需求,推动药品 GMP 的实施,解析药品认证检查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增进药品监管部门与生产企业之间的交流沟通。本次交流会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食品药品国际交流中心主办,默克密理博公司协办,来自制药企业,各地区GMP审查相关部门一百多位业内人士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现场 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特聘专家顿昕主持本次会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办公室主任臧克承主任致辞 默克密理博生物制药工艺部亚洲区总裁Benoit Gourdier先生致辞   本次会议围绕生物制品的审查、生产安全、境外申报、计算机验证及一次性产品的使用等方面展开讨论。来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审评员项金忠就生物制品的变更向与会人士做了介绍。 报告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审评员 项金忠 报告题目:生物制品变更申请   项金忠在报告中指出,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生产条件的改变、法规以及临床及市场需求的变化等原因,生物制品的变更不可避免。生物制品的变更贯穿于研发、生产、流通、使用整个产品的生命周期,从研究发生的时段、研发程度和成熟度等方面看变更分成多个类别。国际上对变更分类管理是按照可能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产生的影响程度的原则进行分类管理,目前,美国FDA将变更分为三类:重大变更、一般变更、微小变更,欧盟将变更分为两类:Ⅰ类变更和Ⅱ类重大变更,中国主要依据《生物制品生产工艺过程变更管理技术指导原则》将变更分为3类。项金忠表示生物制品的变更可能给产品的质量和用药安全带来潜在的影响,应在一定的原则下进行,应以提高至少不改变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基本出发点,开展可比性研究,使变更成功。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核查验中心刘爽介绍了生物制品GMP相关内容。 报告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 刘爽 报告题目:生物制品GMP   刘爽在报告中指出,生物制品的工艺和检测具有特殊性,如起始原料都具有活性,制备过程需无菌操作,并以生物学技术和分析技术来控制其原材料、中间品及成品的质量,由此,应根据生物制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固有特性,对其进行工艺验证,根据其特性进行方法学验证。刘爽强调GMP的目的是防止污染、交叉污染、将人为的差错控制在最低限度,保证高质量产品的质量管理体系的顺利进行,核心是人,尤其是关键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行为方式决定了药品质量的保证程度。对相关人员必须进行有效地分级培训,从业人员必须有相应的资质,产品放行必须有授权的专业人员执行。   来自上海康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夏跃坚对生物制药行业计算机化系统验证进行了介绍。 报告人:海康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夏跃坚 报告题目:生物制药行业计算机化系统验证   夏跃坚对计算机化系统验证的定义进行介绍,计算机化系统验证是建立文件来证明计算机化系统的开发符合质量工程的原则,能够提供满足用户需求的功能并且能够稳定长期工作的过程。目前在制药行业,计算机化系统包括五大类:实验室设备控制系统及信息管理系统,如LIMS系统,涉及HPLC、GC等分析仪器 物料控制及管理系统,如BPCS、SAP、用友、金蝶等ERP系统等 生产工艺及控制系统,如DCS、PLC等 公用设施控制系统,如SCADA、水系统、空调等 配液灌装设备、冻干机、包衣等。夏跃坚还就计算机化系统发展及验证生命周期的8个阶段进行了介绍,包括可行性研究、工程计划、需求定义、系统设计、系统测试、系统验收及确认、使用和维护以及系统引退。   来自默克密理博的法规事务专家Janmeet Anant就生物制品的无菌工艺以及结合一次性工艺系统的验证需求进行了介绍。 报告人:默克密理博法规事务专家 Janmeet Anant 报告题目:生物制品的无菌工艺以及结合一次性工艺系统的验证需求   Janmeet Anant介绍了一次性系统的优点及关键所在,并从提取物、浸出物、有关颗粒物、不溶性微粒和可见异物多方面进行了讲解,辅以药品灌装一次性液体转移系统的验证和完全使用一次性系统生产单抗的浸出物的评价两个实例,对一次性系统的验证和确认加以概述。   本次会议还邀请了来自制药企业的质控负责人及美国FDA相关工作人员做会议报告。 报告人: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驻中国办公室助理主任 王刚 报告题目:US FDA 境外生物制剂申报文件审核与案例分析 报告人:北京科兴生物质量总监 邹勇 报告题目:生物制品安全与生产实践 报告人:默克密理博资深工艺开发经理 王斌 报告题目:生物制药下游工艺中新技术的应用 报告人:默克密理博行业市场专家Guy Ravanat 报告题目:从组件到灌装,从产品到方案,一次性技术在全球的新进展   本次会议设置互动讨论环节,现场人员进行了热烈的互动交流 现场互动 协办单位默克密理博公司展示产品
  • 前沿合作 | 岛津携手阳光诺和揭示头孢西丁钠新颖聚合方式
    岛津中国创新中心与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采用岛津高效液相色谱串联四极杆飞行时间质谱(2D LCMS-QTOF)对注射用头孢西丁钠有关物质进行结构鉴定,揭示了一种由噻吩环引发的新颖聚合方式。该研究成果发表在国际知名学术期刊《Talanta》(IF= 6.1)。背景介绍Introductionβ-内酰胺类抗生素是临床应用较广的一类抗感染药物,其β-内酰胺四元环张力较大容易开环断裂,生成N-型或L-型聚合物。聚合物杂质引发的过敏反应严重威胁临床用药安全,是β-内酰胺类抗生素杂质谱研究的重点。由于聚合物杂质稳定性差、含量低、聚合方式多样、聚合程度各异,以及小分子杂质的干扰,聚合物杂质的控制存在很大挑战。本研究基于创新中心搭建的专属性中心切割二维反相色质谱联用分析平台和创新中心开发的《抗生素杂质数字化标准品数据库》,无需改变一维色谱流动相条件,即可实现头孢西丁聚合物杂质的专属性检测。图1 头孢西丁钠破坏样品检测色谱图(254 nm,一维HPSEC色谱图,上;二维反相色谱图,中;聚合物杂质HPLC检测色谱图,下)解决方案Solution图2 岛津液相系统Nexera LC-40 +高分辨质谱仪LCMS-9030本方案一维采用HPSEC系统,磷酸盐流动相定位头孢西丁钠中的聚合物杂质,然后采用阀切换技术,使用500 μL定量环将聚合物峰全部转移至二维反相色谱,脱盐、分离并质谱鉴定。基于LCMS-9030四极杆飞行时间质谱高分辨,高质量准确度和二级碎片定性的功能,通过比较头孢西丁钠与聚合物杂质母离子和特征碎片离子的相关性对头孢西丁钠四种未知聚合物杂质进行科学合理的定性分析。其中聚合物C1分子量较2分子头孢西丁少2个H(Mr. 852.09),根据其同位素比例和特征碎片离子信息,推断其为一分子头孢西丁7-位侧链与另一分子头孢西丁7-位噻吩环联结形成的,该新颖聚合方式尚未见文献报道。C1是实际样品中的优势聚合物(占比>50%),可作为注射用头孢西丁钠质量控制的指针性聚合物。最终,本研究建立了注射用头孢西丁钠聚合物检测的反相色谱方法,并探索其用于日常检验的可能性。表1 头孢西丁钠及四种聚合物杂质的质谱信息(ESI+)图3 C1一级质谱图(A)和母离子m/z 870的二级质谱图(B)(ESI+)图4 C1聚合物可能的结构和裂解规律结论Conclusion本文采用创新中心搭建的专属性中心切割二维反相色质谱联用分析平台对注射用头孢西丁钠中的聚合物杂质进行研究,展示了二维色谱-串联质谱技术在不挥发盐类流动相系统中对未知杂质结构鉴定的巨大潜力。岛津飞行时间质谱LCMS-9030采集全谱信息,提供快速、高灵敏度的测试结果,确保实验数据的可靠性,支持追溯性分析有利于未知物的结构鉴定。创新中心开发的《抗生素杂质数字化标准品数据库》,收录了β-内酰胺类抗生素一般杂质和聚合物杂质的色谱和高分辨质谱数据,大大降低了企业的研发成本,同时也为药物工艺改进、剂型研发、品质提升等方面提供技术参考。参考文献:《Characterization of polymerized impurities in cefoxitin sodium for injection by two-dimensional chromatography coupled with time-of-flight mass spectrometry》.https://doi.org/10.1016/j.talanta.2023.125378
  • 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发布
    近日,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药品GSP)经卫生部部务会通过并正式发布,将于2013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药品GSP的修订是我国药品流通监管政策的一次较大调整,是对药品经营活动所应当具备的条件和规范要求的一次较大提升。与现行规范相比,新修订药品GSP对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要求明显提高,有效增强了流通环节药品质量风险控制能力。   药品GSP是企业药品经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准则。现行药品GSP自2000年颁布实施后,经过10年的实践,对提高药品经营企业素质,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保障药品质量安全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快速发展,现行药品GSP已不适应药品流通发展和药品监管工作要求。从2005年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着手开展调查研究,探索在药品GSP修订中贯彻科学监管理念,有效提高监管工作效能,并于2009年正式启动修订工作。在修订过程中,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广泛借鉴了世界卫生组织以及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药品流通监管政策,全面调查了我国药品流通行业状况,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最终形成了药品GSP修订草案,经卫生部部务会审议通过并正式发布实施。   此次修订明确了“全面推进一项管理手段、强化两个重点环节、突破三个难点问题”的目标。一项管理手段就是实施企业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两个重点环节就是药品购销渠道和仓储温湿度控制,三个难点就是票据管理、冷链管理和药品运输。   修订后的药品GSP共4章,包括总则、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药品零售的质量管理、附则,共计187条。新修订药品GSP集现行药品GSP及其实施细则为一体,增加了许多新的管理内容。如吸收了供应链管理的观念 增加了计算机信息化管理、仓储温湿度自动监测、药品冷链管理等管理要求 引入了质量风险管理、体系内审、设备验证等新的管理理念和方法。新修订药品GSP按照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从药品经营企业的人员、机构、设施设备、体系文件等质量管理要素各个方面,对采购、验收、储存、养护、销售、运输、售后管理等环节都做出了新的规定。   新修订药品GSP全面提升了企业经营的软硬件标准和要求,在保障药品质量的同时,也提高了市场准入门槛,有助于抑制企业低水平重复,促进行业结构调整,提高市场集中度。软件方面,新修订药品GSP明确要求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设立质量管理部门或配备质量管理人员,并对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记录、凭证等一系列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提出详细要求,并强调了文件的执行和实效 提高了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质管、验收、养护等岗位人员的资质要求。硬件方面,新修订药品GSP全面推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着重规定计算机管理的设施、网络环境、数据库及应用软件功能要求 明确规定企业应当对药品仓库采用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对仓储环境实施持续、有效的实时监测 对储存、运输冷藏、冷冻药品要求配备特定的设施设备。   针对药品监管中的薄弱环节,新修订药品GSP增设了一系列新制度。针对药品经营行为不规范、购销渠道不清、票据管理混乱等问题,新修订药品GSP明确要求药品购销过程必须开具发票,出库运输药品必须有随货同行单(票)并在收货环节查验,物流活动要做到票、账、货相符,以达到规范药品经营行为,维护药品市场秩序的目的。针对委托第三方运输,新修订药品GSP要求委托方应当考察承运方的运输能力和相关质量保证条件,签订明确质量责任的委托协议,并要求通过记录实现运输过程的质量追踪,强化了企业质量责任意识,提高了风险控制能力。针对冷链管理,新修订药品GSP提高了对冷藏、冷冻药品的储运设施设备的要求,特别规定了此类药品在运输、收货等环节的交接程序和温度监测、跟踪、查验等要求,强化了高风险品种的质量保障能力。   新修订药品GSP与医改“十二五”规划及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等新政策紧密衔接。为落实医改“十二五”规划和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关于药品全品种全过程实施电子监管、保证药品可追溯的要求,新修订药品GSP规定了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制定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的制度,并对药品验收入库、出库、销售等环节的扫码和数据上传等操作提出具体要求。为配合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对执业药师配备的要求,新修订药品GSP规定了药品零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 企业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为新修订药品GSP实施设置了3年过渡期。到2016年规定期限后,对仍不能达到新修订药品GSP要求的企业,将依据《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停止其药品经营活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及时出台具体实施步骤,严格监督实施新修订药品GSP,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 生物制品质量及新修订药品GMP新增附录法规研讨会即将召开
    为满足广大药品生产企业的需求,更好地推动药品 GMP 的实施,解析药品认证检查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增进药品监管部门与生产企业之间的交流沟通,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支持下,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际交流中心将于8月27-28日拟举办药品质量管理夏季研讨会。本次夏季研讨会由默克密理博协助举办,会议主题为生物制品质量及新修订药品GMP新增附录法规研讨。组织: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际交流中心支持:默克密理博地点:北京和园景逸大酒店时间: 2014年8月27-28日会议时间、地点及主题: 时间:2014年8月27-28日地点:北京和园景逸大酒店(入住会议酒店提供接送机服务)主题:生物制品质量及新修订药品GMP新增附录法规研讨会 会议费用:注册费:2600元/人(含会议费、资料费、会间茶歇、会议两天午餐及两天晚餐) 报名方法:请填写报名表(附件二)传真至010-82212857或登录gmp.china-pharm.net在线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会前5天。 报名确认后请汇寄注册费至以下账户:户名:中国食品药品国际交流中心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学院路支行账户:0200025509006763272汇款时请注明:药品质量管理 联系方式:单位:中国食品药品国际交流中心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中心B座写字楼1106室邮编:100082联系人:朱枫电话:010-82212866-6018传真:010-82212857电子邮箱:zf@ccpie.org 附件:1、药品质量管理夏季研讨会日程请点击链接下载:http://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3184/down_334264.htm 2、药品质量管理夏季研讨会报名表请点击链接下载:http://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3184/down_334265.htm 3、酒店预订表请点击链接下载:http://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3184/down_334266.htm 中国食品药品国际交流中心2014年7月14日
  • 新版药品GMP正式发布 大幅提高对企业要求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历经5年修订、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以下简称新版药品GMP)12日对外发布,将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中国自1988年第一次颁布药品GMP至今已有20多年,其间经历1992年和1998年两次修订,截至2004年6月30日,实现了所有原料药和制剂均在符合药品GMP的条件下生产的目标。   据悉,新版药品GMP共14章、313条,相对于1998年修订的药品GMP,篇幅大量增加。新版药品GMP吸收国际先进经验,结合中国国情,按照“软件硬件并重”的原则,贯彻质量风险管理和药品生产全过程管理的理念,更加注重科学性,强调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达到了与世界卫生组织药品GMP的一致性。   中国现有药品生产企业在整体上呈现多、小、散、低的格局,生产集中度较低,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实施新版药品GMP,是顺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有利于促进医药行业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淘汰落后生产力 有利于调整医药经济结构,以促进产业升级 有利于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加快医药产品进入国际市场。   新版药品GMP修订的主要特点如下:   一是加强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大幅提高对企业质量管理软件方面的要求。细化了对构建实用、有效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强化药品生产关键环节的控制和管理,以促进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是全面强化了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增加了对从事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人员素质要求的条款和内容,进一步明确职责。如,新版药品GMP明确药品生产企业的关键人员包括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受权人等必须具有的资质和应履行的职责。   三是细化了操作规程、生产记录等文件管理规定,增加了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四是进一步完善了药品安全保障措施。引入了质量风险管理的概念,在原辅料采购、生产工艺变更、操作中的偏差处理、发现问题的调查和纠正、上市后药品质量的监控等方面,增加了供应商审计、变更控制、纠正和预防措施、产品质量回顾分析等制新制度和措施,对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主动防范质量事故的发生。提高了无菌制剂生产环境标准,增加了生产环境在线监测要求,提高无菌药品的质量保证水平。   新版药品GMP将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自2011年3月1日起,新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新建(改、扩建)车间应符合新版药品GMP的要求。现有药品生产企业将给予不超过5年的过渡期,并依据产品风险程度,按类别分阶段达到新版药品GMP的要求。   此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药品生产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要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企业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据了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制定新版药品GMP的贯彻实施意见,将于近期发布。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卫生部令第79号).doc
  • 新领先医药-岛津中国创新中心战略合作新里程
    2020年8月13日,新领先医药-岛津中国创新中心战略合作签约暨启动仪式在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召开,此次仪式为双方合作开启了新的里程碑。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陶新华董事长、高世静总裁、姚云凡副总裁;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创新中心曹磊中心长、李晓东副中心长以及众多科研检验机构、药品生产企业特邀嘉宾参加了此次会议。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拥有近20年的抗生素研发及药品质控经验,岛津则拥有国际领先的分析检测设备及应用支持团队,双方已于2019年8月建立合作,集结行业有丰富经验的专家,搭建三维液相色谱高分辨质谱分析体系,共同攻坚抗生素药物中聚合物杂质的研究方法,目前已积累多个抗生素聚合物方法开发的经验。此次合作课题采用三维液质开发抗生素类聚合物杂质的检测方法,通过积累品种及方法优化后建立抗生素聚合物类杂质数据库,为今后相关药物研发及药品检验提供数字化支撑。 会议现场传真 会议伊始,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陶新华董事长率先为会议致辞,他表示此次签约仪式是一次高规格、高质量的会议,会议有众多合作成果分享,以及双方合作对药物研发领域的贡献。他说到,通过双方的努力,一定可以把药物一致性评价推到新的高度。通过本次合作,岛津不仅可以进一步确立优秀科学仪器供应商的身份,更会以一家优秀的仪器分析方法开发者的身份展示在客户面前,期待双方开展更为深入的合作。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陶新华董事长为会议致辞 随后,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创新中心曹磊中心长为签约仪式致辞,首先他对与会嘉宾表示了感谢。他说到岛津中国创新中心是在岛津中国质谱中心的重新战略布局,自2019年10月成立以来,致力于发展以客户合作为主体的战略方针。在合作模式方面,除了原有的大学、研究所及政府实验室之外,也会与优秀的民营企业进行合作研究。技术层面,除了原有的应用开发,还将扩展到系统、产品、软件的开发。目前已在临床与诊断、科研与组学、营养与安全、生物与制药、环境与能源五大行业的大健康领域开展布局。对于制药行业,通过自身积累及多方合作,已建立了挥发性及非挥发性有机杂质和无机杂质的整体分析方案,为药企及药物CRO研发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为了更好地为药物研发及质控单位解决新药申报及一致性评价中遇到的难题,新领先和岛津创新中心本次合作拟将积累的数据及结果扩大应用范围,实现分析方法多重覆盖,将排阻色谱、反相色谱相关头孢类杂质的分析方法标准化及数字化,开发不同工艺的杂质谱库及强降解途径杂质谱数据库,为日后开发分析质控方法打下基础。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创新中心曹磊中心长为签约仪式致辞 致辞结束后,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化学药品检定首席专家胡昌勤教授就“抗生素聚合物研发现状及展望”的课题做了深入浅出地发表。他的发表就“为什么要控制头孢菌素聚合物”、“头孢菌素聚合反应特征与聚合物结构”以及“如何控制β-内酰胺聚合物”的问题展开了详细地说明。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化学药品检定首席专家胡昌勤教授就“抗生素聚合物研发现状及展望”的课题做了深入浅出地发表 岛津中国创新中心李晓东副中心长以及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颖博士就双方已获得的合作成果、聚合物杂质分析方法的研究意义、未来的合作方向以及展望等给与会者做了分享。岛津中国创新中心李晓东副中心长做分享 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颖博士做分享 发表结束后,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创新中心曹磊中心长与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高世静总裁共同为合作签约,开启了双方合作新里程。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创新中心曹磊中心长与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高世静总裁共同为合作签约与会专家,领导合影留念
  • 打造中国的“假药稽查兵”——访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副所长金少鸿研究员
    编者按:第一次见到金少鸿研究员是2006年3月份在美国奥兰多市召开的PITTCON2006上,当时金研究员在PITTCON设立的“中国分析市场”研讨会上专门作了一个“分析标准在中国的建立和实施:组织机构、相互关联及其主要活动和面临的挑战”的特邀报告。也是从这次报告中,笔者第一次了解到了关于“药品检测车”的一些情况。只是由于时间匆忙,当时没有来得及与金研究员深谈。   回国后不久,笔者即从有关渠道获悉,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在06年初通过招标方式订购总计超过300余台傅立叶变换近红外光谱仪。这起政府采购是否与金研究员报告中提到的“药品检测车”有关呢?而5月份惊动全国的“齐二药制造假药”事件的浮出水面,使笔者进一步意识到当前加强我国药品监测工作的重要性。笔者(以下简称Instrument)随即通过电话与金研究员取得了联系,几经周折后,终于在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一间简朴的办公室里再次见到了金少鸿研究员(以下简称金)。   Instrument: 金研究员,您好!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接受本网的专访。不久前发生的“齐二药”事件应当说使人们再次认识到“假劣药品”对于普通百姓健康甚至生命的严重危害。那么能否请您首先谈谈,当前我国医药市场中所存在的“假劣药品”问题。   金:好的。首先需要指出的是,“假劣药品”并不是中国特有的,应该说这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今年2月份我参加了在意大利罗马举行的WHO“打击假药:建立有效的国际合作(Combating Counterfeit Drugs: Building Effective International Collaboration)”国际会议。从本次会议上了解到,当前假药已在全世界泛滥,特别是抗生素、激素、抗艾滋、抗疟、抗结核类药品的假药十分猖獗,据WHO初步估计假药占全世界药品销售额的10%,在某些发展中国家甚至高达50%。具体到中国,这一比例大致是在5~10%。   另外,“假劣药品”目前呈现出的另一个新特点就是所谓高科技造假。也就是说造假者以牟取暴利为目的,以符合药品标准为目标“研制”假药,如果按照为“君子”制定的标准进行检验,就发现不了假药。譬如以前曾经出现过的伪劣诺氟沙星胶囊,就是制假者用少量诺氟沙星再定量加入某些碱性无机或有机物质制成的,按当时95版药典,采用非水滴定法检验,含量都合格。另外就是冒充品牌药,也就是说药品活性成分是对的,但是盗用了别人的品牌,在国际上这也应该属于假药范畴。  Instrument: 那么能否请您评价一下,在应对“齐二药”这一突发事件的过程中,我们药检部门所发挥的作用?   金:我个人认为,在“齐二药事件”中,广东省药检部门连续奋战5昼夜,最终确定“齐二药”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里含有毒性化合物“二甘醇”,从而导致患者急性肾衰竭死亡。这一结果为临床诊治病人提供了科学依据,赢得了宝贵的时间,也为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判定该药为假药和在全国范围内封杀该企业的产品提供了直接依据,有效防止了可能由假药带来的进一步危害。避免了像发生在上个世纪的数起重大“二甘醇”中毒事件那样的悲剧重演。  当然,这一事件的教训也是沉痛的,需要各方面汲取。就药监、药检部门而言,一方面要加强对一个药品从研发、生产、销售,临床使用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另一方面更要加强对上市后药品有针对性的抽检,加大对不法商贩的打击力度,这一点对于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尤为重要,这也是我们为什么要下决心研制我们自己的“药品检测车”的根本原因。  Instrument: 说到“药品检测车”,能否请您谈谈这一项目启动、实施过程的一些基本情况?   金:开发“药品检测车”的想法最初是在2003年1月的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上提出的,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农村基层药品的监督检验。以前,基层地市级药检所监督检验工作效率比较低,由于抽样需要全检的三倍量,又受到检验经费、检验设备的制约,因此很少到边远乡镇去抽样,即使拿到药品检验所去检验,所需的时间也很长。而对农村药品市场的日常监管、执法检查,关键是要能快速识别出该药品的真伪,以保证人民用上安全放心药。  “药品检测车”的诞生则可完全改变当前基层药品监督人员仅靠“眼观、手摸、鼻闻、口尝”进行现场检验的无奈局面,它集监督检查、有效取样、快速筛查、靶向抽样为一体,其中监督检查、有效取样、快速筛查的工作当时就有结果,而对于有疑问的药品则再“靶向抽样”后送往地市药检所进行法定检验,这样一来就可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药品抽样的盲目性。  想法一经提出后,在国家局党组的支持下,我们很快在03年底就拿出了样车,随后在全国5个省的试运行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以湖北省为例,试运行期间共出车9次,行程8000多公里,先后抵达9个市州的108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筛查药品562批次、目标抽样45批次、法定检出假药37批次。试运行的成功也为该车在全国的推广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和技术基础,得到了国务院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2005年底,国家投入了近三亿元的巨资,通过招标采购,将药品检测车配备至全国300多个地市一级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Instrument: 那么,目前我们国家哪些省已配备了“药品检测车”?整个配备工作大概需要多长时间完成?相关的技术培训又将如何进行?   金:截止到2006年6月上旬,湖北,河南,安徽,云南、贵州五个省的“药品检测车”已全部到位,相关检验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也已同步展开。技术培训大概需要十几天的时间,我们首先对各省级药检部门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我们称之为“教员培训”,然后再通过他们培训地市一级的相关技术人员,依次类推。同时,对于操作人员的基本素质也有一定的要求,必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  整个“药品检测车”在全国的配备工作预计到07年8月份全部完成。  Instrument: 接下来,能否请您再从技术层面谈谈“药品检测车”,它的软硬件组成,它的主要功能及工作方式,特别是它的创新之处。目前,国外是否有类似的产品出现?   金:“药品检测车”是以车为载体,主要由三大系统组成,包括药品信息系统、快速无损检测系统、经典化学分析系统。其中,通过药品信息系统能够查询到当前全国药品生产企业,生产品种、剂型、规格以及批准生产文号等信息以及2001年以来国家和地方药监部门历次处罚假劣药品的记录、撤销的药品批准文号、吊销的药品许可证等信息,从而有效查处不法分子利用农村信息闭塞的弱点,销售被明令禁止生产、销售药品的行为。而无损检测系统则采用了近红外光谱仪,在不破坏药品包装的情况下通过采集药品的光谱信息,然后再与电脑中标准谱库中的光谱图进行比较,采用我们自己设计的分析软件,几分钟内即可完成该标示药品真伪的鉴别,准确率达到95%以上。  据我们了解,“移动实验室(Mobile Lab)”是当今分析化学领域里的一个新的发展趋势,主要是根据政府行政执法部门提出的需求而专门设计的既能抗震又具环保功能的移动实验室,其市场需求也会越来越大。目前,国外在这方面的研发主要集中在国土安全、环境检测、疾病控制等现场应急检验方面,尚未开展过关于药品检测车的研究。因此,可以说“药品检测车”把车的流动性和现代化信息系统、高科技无损检测技术以及经典的理化分析手段相结合,这在国际上是首创,我们已经申请了专利。  现在,“药品检测车”已可以对800余种药品进行检测,其中对于西药主要是采用近红外方法,对于中药则大部分还是采用薄层色谱、化学反应和显微观察等经典手段。不过,我们已经开始采用近红外方法对中药进行识别的研究,只是距离取得最终满意的结果可能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国外同行对于我们的工作也表现出了极大兴趣,他们认为这一方面体现了中国政府非常重视农村普通百姓的用药安全,是中国政府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很值得各国政府借鉴;另一方面也表明中国在药品检测技术上的创新意识,特别是采用近红外无损检测技术,可以在药品打假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现在,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药联(FIP)以及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等均表示了与我国进行合作的愿望,希望中国研制成功的药品检测车能在国际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Instrument: 关于这个项目的后续进程,不知您有什么具体想法?   金:首先,肯定是要全力保证当前这一国家任务的圆满完成,而且今后国家也有可能在县一级的药监部门推广这一技术。在这一前提下,一方面我们可能会和一些分析仪器厂家合作,进行“药品检测车”新功能的开发。譬如:国外可能没有类似中国地区药检所这样的机构,那么一旦发现有疑问的药品,如何进行最终确认?而如果能够开发出适合“药品检测车”的小型、抗震液相色谱,就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从而更顺利地打开国际市场;另一方面,我们也希望能够把我们自主开发的近红外分析方法引入到药厂的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即所谓的“生产过程分析技术”(PAT),以避免类似“齐二药”事件的再次发生。  在采访过程中,金研究员表示,全国的药品监督管理队伍组建的时间比较短,有的基层药监局组建的时间不过4~5年,日常监管、药品检验的基础设施建设都存在薄弱环节,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据统计,目前全国地市级药品检验机构配置的设备中有40%~50%需要更新,因此,国家这次下大力气为全国地市一级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配备“药品检测车”,将极大提高基层药品监督检验机构的装备水平和检测能力,有利于打击农村市场的假劣药品,保障人民用药安全。  联系电话:010-67095209  电子信箱:jinshh@nicpbp.org.cn  单位地址:北京天坛西里2号(100050)
  •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就《动物性食品中二苯乙烯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等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要求,我办组织起草了《动物性食品中二苯乙烯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等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2年7月10日前反馈至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玉洁  联系电话:010-62103930  E-mail:syclyny@163.com  地址:北京中关村南大街8号科技楼206  邮编:1000811. 动物性食品中二苯乙烯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本标准规定了猪、牛、羊、鸡组织(肌肉、肝脏、肾脏和脂肪)、鸡蛋、牛奶中己烯雌酚、己烷雌酚和己二烯雌酚残留量检测的制样和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测定方法。方法原理为:试样中残留的药物经酶解后用乙腈提取(脂肪样品先经乙腈提取,吹干复溶后再酶解),加入正己烷和乙酸乙酯后进行液-液-液三相体系净化,取中间层氮吹复溶后通过碳酸钠溶液液液萃取和硅胶柱固相萃取进行净化,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测定,基质匹配内标法定量。   2.牛可食性组织中盐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本标准规定了牛可食性组织中盐霉素残留量检测的制样和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测定方法,适用于牛肌肉、肝脏、肾脏和脂肪组织中盐霉素残留量的测定。方法原理为:试样中的药物残留用乙腈提取,提取液过滤膜后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测定,基质匹配外标法定量。   3. 动物性食品中碘醚柳胺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本标准规定了动物性食品中碘醚柳胺的制样和高效液相色谱测定方法。适用于牛、羊的肌肉、肝脏、肾脏和脂肪组织中碘醚柳胺残留量的测定。方法原理为:试样中残留的碘醚柳胺,经乙腈-丙酮溶液提取,混合型阴离子交换固相萃取柱净化,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法测定,外标法定量。   4. 禽蛋中β内酰胺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本标准规定了禽蛋中青霉素V、青霉素G、氨苄西林、氯唑西林、阿莫西林、头孢氨苄、头孢喹肟残留量检测的制样和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测定方法。方法原理为:试样中残留的青霉素 V、青霉素 G、氨苄西林、氯唑西林、阿莫西林、头孢氨苄、头孢喹肟,经 80%乙腈水溶液提取,固相萃取柱净化浓缩,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测定,基质匹配标准溶液内标法定量。   5. 禽蛋中头孢噻呋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本标准规定了禽蛋中头孢噻呋代谢物去呋喃甲酰基头孢噻呋残留量检测的制样和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测定方法。方法原理为:试样中残留的头孢噻呋及代谢物,加入 0.4%二硫赤藓醇溶液混匀,用 14%碘乙酰胺溶液衍生化,生成稳定的乙酰胺衍生物,水饱和正己烷除脂,固相萃取柱净化浓缩,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测定,内标法定量。   6. 禽蛋中卡巴氧和喹乙醇的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本标准规定了禽蛋中卡巴氧代谢物喹噁啉-2-羧酸(QCA)和喹乙醇代谢物 3-甲基喹噁啉-2-羧酸(MQCA)残留量检测的制样和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测定方法。方法原理为:试料中QCA和MQCA残留经偏磷酸溶液水解提取,叔丁基甲醚萃取后,用磷酸盐缓冲液反萃取,混合型强阴离子交换柱净化,酸性甲醇洗脱,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测定,内标法定量。   7. 水产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本标准规定了水产品中邻苯二甲酸二甲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二烯丙酯等21种邻苯二甲酸酯(PAEs)含量检测的制样和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测定方法。方法原理为:水产品中的邻苯二甲酸酯经乙腈提取,分散固相萃取净化,反相液相色谱柱分离,以甲醇和0.1%甲酸水溶液为流动相进行洗脱,应用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测定和确证,基质匹配外标法定量。
  • 四部委联合推进新修订药品GMP实施
    2013年1月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部四部委合力推进新修订药品GMP加快实施。据了解,截止到2012年底,我国4669家药品生产企业中,仅有597家获得了新修订的GMP证书。四部委本次共推出气相措施以鼓励和引导药品生产企业尽快达到新修订药品GMP。详情如下: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部等四部委《关于加快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促进医药产业升级有关问题的通知》已正式印发。在坚持标准不降低、时间不放宽的要求下,四部委推出兼并重组、认证检查、审评审批、委托生产、价格调整、招标采购和技术改造等七个方面的鼓励措施,鼓励和引导药品生产企业尽快达到新修订药品GMP。   2011年3月1日新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新修订药品GMP)实施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宣传实施力度,部分药品生产企业已经率先通过认证,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但总体来看,距离预期目标仍有较大差距,特别是无菌制剂生产要在2013年底实现预期目标,任务尤为紧迫。为鼓励和引导药品生产企业尽快达到新修订药品GMP,四部委推出了以下七项措施。   一是鼓励药品生产向优势企业集中。支持研发和生产、制造和流通、原料药和制剂、中药材和中成药等企业之间的上下游整合,支持企业开展兼并重组、资源整合,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产业集中度。对企业兼并重组或企业集团内部优化资源配置而发生的药品技术转让注册等申请,进一步提高审评审批速度,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技术审评、生产现场检查以及质量保证体系审核。符合要求的,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药品生产企业主动放弃全厂或部分剂型生产改造的,可按照上述要求,将其现有药品技术在规定期限内转让给已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企业。但一个剂型的药品技术仅限于一次性转让给一家企业。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生产企业应在2014年12月31日前、其他类别药品生产企业应在2016年12月31日前按上述要求提出药品技术转让注册等申请,同时申请注销相应药品生产许可和药品批准文号。   二是鼓励优势企业尽快通过认证。对已经通过世界卫生组织或药品检查国际公约组织(PIC/S)成员单位药品GMP认证检查的企业或其他基础较好、质量保证体系完善、既往药品GMP认证检查中未发现严重缺陷项目的企业,通过优先安排检查等措施,鼓励其全部生产线一次性通过认证。对已经通过世界卫生组织或药品检查国际公约组织(PIC/S)成员单位药品GMP认证检查的生产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其检查工作复核认为符合我国新修订药品GMP要求后,可予直接通过认证。   三是限制未按期通过认证企业的药品注册。药品生产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暂停其相应剂型的药品注册审评审批。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生产企业自2014年1月1日起、其他类别药品生产企业自2016年1月1日起,如不能提交相应剂型的新修订药品GMP认证证书,不受理其新申报生产的注册申请,已经受理的此类申请暂停审评审批。待上述企业提交相应剂型新修订药品GMP认证证书后,方可受理或重新启动审评审批程序。新建药品生产企业(车间)除外。   四是严格药品委托生产资质审查和审批。注射剂等无菌药品自2013年7月1日起、其他类别药品自2015年1月1日起,受托方未取得相应剂型新修订药品GMP认证证书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一律不批准其药品委托生产申请。对已经批准的委托生产,受托方相应类别药品如在2013年底前或2015年底前未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逾期应停止受托生产。对于确已开展新修订药品GMP改造但尚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认证的企业,在停产改造期间可委托已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企业生产,注射剂等无菌药品可委托生产至2014年12月31日,其他类别药品可委托生产至2016年12月31日。生物制品和中药注射剂不得委托生产。   五是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药品价格时,要充分考虑实施新修订药品GMP对企业生产成本的影响。对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产品,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达到国际水平的,实行合理的价格倾斜政策。   六是实行药品集中采购优惠政策。在药品集中采购中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进一步完善药品质量评价体系,将生产企业相应品种或剂型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作为质量评估标准的重要指标。在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如果有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生产企业的产品参与投标,其他未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企业的同种产品,不再进入商务标评审阶段 在非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要积极研究探索设立单独的产品类别,并进一步加大GMP认证的评分权重。对于执行统一定价的药品,优先从相应品种或剂型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的企业采购。   七是支持企业药品GMP改造项目。通过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等方式,对企业新修订药品GMP改造项目给予支持,调动企业实施改造的积极性。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设符合国际标准的制剂生产线,组织实施生产质量体系国际认证,带动我国药品生产质量保证水平与国际接轨。   在通知中,四部委要求各级药品监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卫生行政部门通过加强各项政策的协调配合,形成政策合力。同时,要建立跨部门的领导小组或协调会议机制。要加强行业管理和运行监测,研究预判和及时解决可能影响药品正常供应的问题,保障临床用药需求。要将实施情况及时向地方政府报告,落实有关政策,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切实做好新修订药品GMP实施各项工作。对于因实施新修订药品GMP而停产关闭的药品生产企业,要提前预判,制定预案,妥善处置,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 焦红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消息,6月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焦红一行到总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调研。据了解,这是焦红首次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身份在媒体上公开亮相。此前,她担任食品药品安全总监。   焦红,女,汉族,1963年9月出生,山东烟台人, 1988年8月参加工作,农工民主党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武汉大学生物系教师 湖北省宜药集团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 宜昌市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协副主席、市长助理、农工党宜昌市委主委,副市长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卫生厅厅长,农工党湖北省委副主委。2012年8月起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2013年4月,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安全总监。2014年6月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
  •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严查“药妆”“医学护肤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1日发布通知,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标识和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等夸大宣传、使用医疗术语的违规行为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之一,切实加强对化妆品标识和宣称的监管。   据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在近期的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个别企业的化妆品违规标识和宣称为“药妆”或“医学护肤品”的现象,严重误导和欺骗消费者。   为规范化妆品的标识和宣称,加强化妆品日常监管工作,通知要求,对在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违规标识化妆品的以及违法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的,要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产品该下架的下架,该曝光的曝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撤销批准文号(备案号),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与此同时,通知要求化妆品经营单位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严禁销售违规标识和宣称的化妆品。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此前发布的《化妆品命名规定》,化妆品命名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禁止使用医疗术语、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
  • 药监局再曝药品不良反应 三精制药在列
    地沟油入药风波尚未平息,A股医药板块又再度出现药品安全问题,而此次被爆出的是“盐酸氨溴索注射剂的严重过敏反应”。   国家药监局近日发布的第49期《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下称《通报》),提醒关注“盐酸氨溴索注射剂”引起严重过敏反应的问题。   华润双鹤、国药股份、康恩贝、三精制药、罗欣药业、泰凌医药、福和集团、利君国际等多家A股或港股上市公司均牵涉其中。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药监局在《通报》中并未提出对上述药物的处置意见,仅提出“相关生产企业应加强药品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并积极开展质量方面的研究”。   对此,一位医药行业研究员向本报记者坦言,“上述这些公司生产的量都比较小,即使是要召回,其影响也是非常有限的,但是如果涉及到患者因为药物问题索赔,问题就可大可小了。”   两药企自查无问题   《通报》显示,盐酸氨溴索注射剂在临床上使用广泛,主要用于急慢性呼吸道疾病、早产儿及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和术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性治疗。   2011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病例报告数据库,共收到有关盐酸氨溴索注射剂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病例报告2973例,其中严重病例报告169例。严重病例中,79例为儿童病例(占46.75%)。   一位券商医药行业研究员告诉记者,他也注意到了该份《通报》,“目前来看,盐酸氨溴索注射剂的确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如果严重过敏反应病例较多,那么此类药品未来的应用将会受到很大影响。”   据介绍,目前我国已上市的盐酸氨溴索注射制剂包括:盐酸氨溴索注射液等多个品种。   记者在国家药监局数据库中查到,国内共有7家药企持有12个盐酸氨溴索注射液生产批号。其中,康恩贝持有两个规格的盐酸氨溴索注射液批准文号,分别为“国药准字H20123225”和“国药准字H20103773”的产品。   康恩贝董秘杨俊德对此告诉本报记者,药监局的公告已经看到,但对公司影响很小,“2011年公司销售的盐酸氨溴索注射剂190多万元,占整个销售总额的0.09%,连1%都不到。今年1月到8月份,该产品总销售额只有180多万元,影响十分微小,所以都够不上澄清公告的程度”。   在公司的自查中,杨俊德表示尚没有发现一起过敏的案例,“也没有得到其他单位的反馈,说明出现问题的药品并非是康恩贝生产的,毕竟生产这种注射液的厂家很多。”   国药股份子公司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持有一个规格的盐酸氨溴索注射液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20113358”。此外,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龙海天然植物药业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也持有该产品文号。   对此,国药股份董事副总经理兼董秘吕致远告诉记者,这种注射液在去年仅销售了16万元,“今年上半年也仅销售了175万元,对公司整体销售影响很小,而且,我们自查中也没有发现一例过敏案例是使用了国药的产品”。   另外,华润双鹤全资子公司安徽双鹤药业有限公司,和三精制药控股70%的哈尔滨三精艾富西药业有限公司,均持有2个批准文号,分别是“国药准字H20052685”和“国药准字H20050165”,以及“国药准字H20041856”和“国药准字H20041857”。   而被“中止审查”IPO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也持有2个批准文号,分别是“国药准字H20041116”和“国药准字H20060449”。   港股公司也“中枪”   实际上,除了A股相关上市公司,港股上市药企也未能幸免。   据国家药监局披露的数据,在港上市企业罗欣药业和泰凌医药旗下的子公司苏州第壹制药有限公司就同样牵涉其中。   早在2005年就赴港上市的罗欣药业,目前持有两个规格的“注射用盐酸氨溴索”批准文号,分别是“国药准字H20090043”和“国药准字H20051402”。此次,苏州第壹制药也持有两个“注射用盐酸氨溴索”批准文号,分别是“国药准字H20060154”和“国药准字H20060155”。   同时,国家药监局数据库还显示,国内共有19家药企持有37个“盐酸氨溴索葡萄糖注射液”生产批号。   其中福和集团子公司黑龙江福和华星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两个批准文号,分别是“国药准字H20061249”和“国药准字H20041024”。   利君国际旗下的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也有两个批准文号,分别是“国药准字H20103376”和“国药准字H20103372”。   “也不能就此确定这些药品就一定有问题,只是他们的产品也属于盐酸氨溴索注射制剂。”上述医药研究员认为,国家药监局只是提醒这种药品可能带来的过敏反应,但不代表生产这种药品的企业就存在药品问题。   对于目前已经销售出去的盐酸氨溴索注射制剂产品,康恩贝和国药股份的董秘均表示由于销售额小,且没有发现过敏案例,因此暂时还不需要召回。
  • 欧盟“假冒药品指令”活性物质出口确认新规即将生效
    2011年,欧盟颁布了2011/62/EU指令(假冒药品指令,FMD),对人用药品指令2001/83/EC进行了修正。FMD指出,在欧盟境内发现药品造假现象有惊人的增长,严重威胁到公众健康,应通过加强药品生产商的确认要求来消除。因此,FMD的颁布旨在禁止假冒药品进入欧盟。根据该指令,所有出口到欧盟的人用药品、活性物质(active substances)均需出具出口国监管部门的书面声明,证明其符合相当于欧盟GMP规范的要求 并保证对生产企业实施定期而严格的GMP检查,且为不提前通知的飞行检查,一旦发现违规,立即采取措施 并须及时向欧方通报违反欧盟GMP的案例。或者,可选择申请被列入一份“第三国”名单,以表明申请国与欧盟具有等同性的监督和检测体系。该指令将于2013年7月2日起在各成员国生效。   FMD对假药做出了定义:假药是指有以下几点有虚假表现的任意药品:   l 药品特性,包括包装与标签、药品名称或组成(含药用辅料)、以及药品组份的强度   l 药品来源,包括生产商、生产国家、来源国家或上市许可持有者信息,   l 药品历史,包括与销售渠道相关的记录与存档   FMD的制定对我国原料药和化学药生产商造成了极大影响。过去,企业只要符合中国的GMP标准,就可以正常出口欧洲了,而新的指令则要求出口商具备所在国监管部门出具的书面确认。同时,EC药品委员会也指出,当有必要确保某种药品的供应时,欧盟成员国可对书面确认进行豁免,但前提条件必须是该成员国已对特定的生产厂进行检查。而对于已获得欧盟GMP认证的原料药企业,可能也需要出具书面证明,具体由欧盟各个成员国自行决定。书面证明并不适用于血浆,但经过加工的具有药理、免疫或代谢作用的血浆衍生物被视为活性物质,因此需要书面确认。此外,用于研究性医药产品或用于研究和开发的试验药物中的活性物质被排除在新规则之外。   另外,如果出口国要求免于执行欧盟新的规定,则需要向欧盟递交等同性评估申请,在收到申请后欧盟将对第三国开展现场核查工作已评估第三国是否具有与欧盟监管框架的等同性。欧盟于2012年正式出台了2012/715/EU执行决议,关于建立人用药品活性物质监管框架等同性第三国名单,根据2013年6月21日的最新更新,目前已有澳大利亚、日本、瑞士以及美国通过了欧盟委员会的评估。由于中国既不是国际人用药物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委员会(即ICH)成员国,也不属于药品检测互认协议(即MRA)与药品检查合作计划(PIC/S)的国家,因此,中国加入豁免名单难度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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