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药品螺内酯片

仪器信息网药品螺内酯片专题为您整合药品螺内酯片相关的最新文章,在药品螺内酯片专题,您不仅可以免费浏览药品螺内酯片的资讯, 同时您还可以浏览药品螺内酯片的相关资料、解决方案,参与社区药品螺内酯片话题讨论。

药品螺内酯片相关的资讯

  • 布洛芬等药品产量激增,制药企业VOCs治理跟得上吗?
    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等药品最近成了“抢手货”。据工信部消息,日前,两类解热镇痛药的产能产量大幅提高,日产能达2.02亿片,产量达1.9亿片,多家药企24小时满负荷生产。这种情况下,制药企业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排放量也随之增加。这些制药企业的VOCs治理能跟得上吗?当前形势下,企业能否从容应对?冲击有限:取决于企业末端治理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多位业内人士认为,制药企业满负荷生产、产量激增对其VOCs处理能力的冲击有限。江苏省苏州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郑兴春告诉记者:“制药企业安装VOCs处理设施时,我们要求设备处理能力达到满负荷运行的设计标准。大多数企业平时的运行效率只有30%—40%,即使现在运行效率提高了,也在可控范围内。而且,由于制药企业的生产能力强,每批次可以生产很多药品,所以很少出现超负荷运行的情况。例如,近期我们检查的几家苏州制药企业,虽然产量增加,但都没有超负荷运行。”但这并不意味着VOCs排放量增加对制药企业没有影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大气环境研究所副研究员王洪昌说:“影响大小,主要取决于企业VOCs末端治理的控制技术水平。”目前,制药企业选择的VOCs末端处理技术相差较大、治理水平参差不齐。一些企业采用燃烧法,安装投资和运行成本较高的RTO(蓄热式热力焚化炉)或RCO(蓄热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效率较高,能够较好应对生产负荷变化。但是,大多数制药企业采用的仍然是投资和运行成本较低的冷凝、吸收、吸附等技术,处理效率不高,对满负荷冲击的适应能力相对较差。“治理技术水平偏低的企业,当前可能更加频繁地出现VOCs排放浓度瞬时或小时超标问题。”王洪昌说。郑兴春表示,这就要求制药企业提高运维管理能力,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根据VOCs排放量的变化,更加及时地调整易耗品更换频率、优化处理设备参数,有效应对生产负荷增加的冲击。他举例说,未采用燃烧法的企业,需要提高易耗品更换频率。比如,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企业,要提高活性炭更换频次;采用喷淋技术的企业,要及时更换碱液、调整碱液pH值等。采用燃烧法的企业,当VOCs收集量增加、燃烧时间变长、气体浓度变高时,设备温度也要调高。“企业对VOCs产生环节和收集管道也要实时检测,检查管道密闭性是否达到要求,防止气体泄漏。”郑兴春说。不容忽视:VOCs治理是制药企业重难点事实上,VOCs治理一直是制药企业的重难点,即使是制药行业头部企业,在这方面也吃过不少罚单。华东理工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党委书记、教授修光利告诉记者,从客观方面看,这与制药行业本身VOCs治理的复杂性相关。“制药企业生产品种多、所涉原料广,特别是原料药制备过程中使用了较多的有机原料和有机溶剂,导致其产生的VOCs种类繁多,排放成分复杂、性质差异大。不仅如此,制药企业生产流程长,VOCs产生环节多,无组织排放情况较多,序批式的生产操作方式导致排放的波动性较大,增加了企业污染治理难度。”修光利说。一些大企业能生产上千种药品。药品所用原料可分为活性药物成分(原料药)、非活性成分(辅料)和包装原料,其中,生产原料药的企业污染较重,利用原料药生产片剂、胶囊等的单纯制剂类企业污染较轻。在浙江,原料药约占全省医药工业一半比重。通常情况下,只有大型企业才有能力生产原料药,小型企业购买原料药做片剂或精包装。一些地区采用合同加工外包(CMO—Contract Manufacture Organization)式的制药企业,其药品品种复杂,也值得关注。药品所用原料越多,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化学反应越多,产生的VOCs物种也越多。比如,生产布洛芬类消炎止痛药产生的主要大气污染物至少7种,生产对乙酰氨基酚等解热镇痛药则至少产生氨、氮氧化物、硫酸雾等21种大气污染物。“需要注意的是,制药企业所用的原辅料,有时还涉及医药中间体的生产和使用,比如布洛芬制药过程需要用到中间体异丁苯乙酮。医药中间体所用原料更加复杂,一些制药企业并不生产医药中间体,而是从其他化工企业购买。也就是说,药品产量激增,不仅带动制药企业VOCs排放量增加,还带动提供医药中间体的化工企业VOCs排放量的增加。”修光利说。他还指出,生产药品从第一步到最后一步可能有几十个环节,VOCs排放至少涉及7—8个环节,生产环节涉及的连接部件多,泄漏排放风险大。同时,药厂的药品一般都按批次生产,一批药品经过几小时的化学反应(或发酵)后再进入下一环节。物料的间歇式进出,导致产生的VOCs间歇排放,气体浓度波动变化大;更换药品品种需要清洗生产系统,清洗环节排放浓度高,这些都挑战着企业的治理能力。修光利告诉记者,受现有技术条件限制,制药企业产生的部分VOCs物种还缺乏监测方法,特别是一些低阈值特征污染物,虽然单一物质排放浓度达标,但综合恶臭(异味)仍十分明显,治理难度大;类似二氯甲烷等卤代烃的使用比较普遍,挥发性和毒性都很强,直接使用燃烧法会带来二次污染风险。但目前预处理技术非常不成熟,吸附脱附回收利用技术效果也不稳定。制药企业VOCs物种的复杂性对高效的RTO等处理设备的稳定运行也造成了很大影响。亟待解决:加强全过程管控、高效治理技术研发“对于制药企业的检查,我们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检测虽然合格,但异味还在。”郑兴春坦言。他希望,制药企业能在原有效率较低的VOCs处理设备上,加装二级、三级处理装置。处理装置升级是优化制药企业VOCs治理的末端环节。王洪昌指出,更应加强全过程管控,从原辅材料替代、工艺改进、过程控制、治污设施建设、监测监管等方面提出一体式优化控制路线。一是加大源头控制力度,积极推广绿色制药技术、推进清洁生产。鼓励采用酶促法、酶法裂解等无污染或低污染的先进药品回收工艺,对于6—APA产品,用酶法裂解替代化学裂解法,可以减少65%的有机溶媒和化学品;推广密闭化、管道化、连续化生产工艺与设备,采用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的原料替代高度和难以去除高毒的原料等。二是加强设备密封操作要求,全面提升装备水平。采用国内先进设备,并进行垂直流设置,利用设备之间的层高差实现无缝化对接;生产装置采用DCS自动化控制,采用先进的温度测量、压力测量、液位测量仪器、仪表;鼓励使用无泄漏设备和连接部件。三是强化以资源化为目的的VOCs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目前,很多制药企业采用同一系统收集处理混合VOCs废气,不利于有机溶剂资源回收,还大幅增加VOCs治理难度和费用。分类分质收集,不仅能有效提高废气浓度和物质纯度、降低风量,也便于采用深度冷凝、高效真空脱附等技术,提高溶剂回收率。修光利表示,2021年,由华东理工大学牵头制定、三省一市发布实施的长三角地区统一的《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就明确要求对VOCs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有助于推动VOCs治理技术低碳化改造。另外,分类收集可以考虑与《标准》中的控制项目结合起来。国家和地方标准针对制药行业都提出了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以及一些特征污染物的控制指标,基本覆盖了化学药品原料药企业涉及VOCs的典型种类,我们也在《标准》的附录中基于产品进行了细致的分类,企业可根据使用的原辅料、生产工艺过程、生产产品等情况,从中筛选需要控制的VOCs。”修光利说:“未来,还要进一步研发适合不同种类VOCs的监测技术方法。”他透露,今年,适用于长三角地区的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防治技术规范正在制定,VOCs治理技术将遵循高效安全、节能低碳方向,综合考虑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构建全过程控制技术体系。同时,鼓励企业对有机溶剂回收利用。通过标准规范引领技术改造,推动化学合成类制药、发酵类制药等行业转型升级。
  • 普洛药业—岛津联合实验室启程,携手提升药品研发生产水平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本着战略需要、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决定共同组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合作实验室”,旨在以合作实验室为平台,发挥双方优势力量,在制药行业领域共同开展科研与学术合作,开发前沿技术以及市场热点方面的应用方案,携手提升药品研发生产水平。该合作实验室经过一年时间的积极筹备,于6月5日在普洛药业公司总部研究院隆重签约挂牌,双方的合作事业正式扬帆起航。普洛药业公司采购总监李淑清主持仪式并介绍其公司出席仪式的嘉宾岛津公司分析仪器事业部浙江区经理曾新华介绍其公司出席仪式的嘉宾普洛药业公司行政总监聂文彬介绍其公司概况 聂文彬行政总监全面介绍了普洛药业公司自1989年创立以来至今三十年的发展历史,以及公司的组织架构、产业布局与战略、研发创新体系、生产运营与企业文化等诸多内容。普洛药业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经营医药中间体、原料药、生物制品等系列产品为一体的医药化工企业,是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在全国多地都建有生产基地和研发中心,已经跻身全国医药工业50强。公司总部研发中心早在06年就被评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先后自主开发了多个国家级、省级重点高新技术产品,拥有非常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岛津公司分析测试仪器市场部华东区经理吴国华介绍其公司概况 吴国华经理介绍了岛津公司自1875年创业以来至今144年的悠久历史,以及以领先时代的科学技术,不断钻研与创新,为广大制药领域用户开发生产出的大量优质产品与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着重介绍了岛津公司与医药领域领先的大学、研究机构的广泛且深入的合作。普洛药业公司优胜美特研究院院长詹威强发表祝辞祝贺合作实验室的成立 詹威强院长在祝辞中谈到,随着中国医药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高质量药品的需求,无论是医药监管部门还是各医药企业都对药品研发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普洛药业长期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为改善人民的健康生活而不断努力着。高质量的医药研发与生产离不开高水平的研发生产设备。日本岛津公司以光技术、Ⅹ射线技术、图像处理技术这三大核心为基础,为全世界的医药企业提供“利器”。他强调普洛药业-岛津联合实验室的正式成立必将极大提升普洛药业医药产品相关的质量与研究能力,我们的研发团队一定会充分利用联合实验室这个平台,不断提升研发水平。岛津公司分析测试仪器市场部医药行业部部长吕冬发表祝辞祝贺合作实验室的成立 吕冬部长在祝辞中谈到,普洛药业公司的原料药业务、合同研发生产服务及制剂业务在国内制药工业界占用举足轻重的地位。岛津公司不仅提供品质优良的软硬件产品,同时还提供各个应用领域的全面应对方案,比如从基因毒性杂质分析鉴定、“注射剂一致性评价”、药物包材相容性检测技术等近期用户最为关心的热点问题入手,结合岛津先进分析技术提供了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我们希望通过双方在产品性能研发,应用技术探讨,售后支持体系建设等多方面开展合作,真正达到双方的互赢互惠。 岛津公司分析仪器事业部华东大区经理张淳与普洛药业公司采购总监李淑清在合作实验室协议书上签字岛津公司中国开发中心中心长井上武明与普洛药业公司质量监管部总监兼巨泰药业董事长马巧芳共同为合作实验室揭牌签约揭牌仪式结束后,双方随即展开了热烈的学术交流 岛津公司中国开发中心副中心长兼产品企划部部长国广冲之介绍了刚刚在中国市场发布的岛津首套融合“AI”与“IoT”尖端技术的旗舰级液相色谱新品Nexera LC-40出席合作实验室签约揭牌仪式的嘉宾合影留念
  • 不合格药品曝光 中药饮片问题最为突出
    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了&ldquo 天津市药品质量公告&rdquo ,向社会曝光今年上半年质量监督抽验中检出的一批不合格药品。其中,中药饮片质量问题最为突出。   检出的不合格药品的主要问题集中在药物成分、性能、剂量等质量方面,服用后会给人体带来健康隐患。检出的不合格中药饮片涉及白矾、半夏(姜)、鳖甲(炙)、穿山甲、地肤子、丁香、佛手、海风藤、海金沙、红花、狗脊、僵蚕、金银花、桔梗、芒硝、牡丹皮、平贝母、芡实(炒)、肉苁蓉、生地黄、石韦、酸枣仁、菟丝子、五加皮、细辛、猪苓、甘草、远志等品种。检出的不合格化学药和中成药涉及复方氨酚烷胺胶囊、复方羊角颗粒、肾康注射液、头孢氨苄片、盐酸小檗碱片、阿司匹林肠溶片、舒筋活血片、安乃近片等品种。
  • 云南31所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药品“进价销售”时代开启
    取消药品加成后,除了中药饮片和院内制剂,公立医院药品进价是多少,销售价就是多少。  近日,云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统筹推进昆明地区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省市联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下称《方案》),将加快建立省级公立医院与昆明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联动机制,破除“以药补医”,下月起将有省、市、区级共31家医院同步取消药品加成。  中药饮片不含在内  《方案》明确,将坚持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以取消药品加成,破除“以药补医”为突破口,通过增加政府投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医院加强运行成本控制等措施,完善公立医院科学补偿机制,调整优化公立医院收入结构。  力争到2017年昆明市和省级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院内制剂、中药饮片)总体下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卫生材料下降到20元以下。  今年12月开始,所有纳入改革的省级公立医院与昆明市城市公立医院同步取消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加成,药品按实际进价销售。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三个渠道进行补偿,原则上财政补助不低于10%,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不高于80%,医院降低运行成本节约分担不超过10%。对医院的药品贮藏、保管、损耗等费用列入医院运行成本予以补偿。  取消药品加成要与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财政补偿政策同步出台与实施。做到相关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与医保支付政策改革、财政补偿同时到位。  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在规范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方面,公立医院所有药品均应通过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统一采购。并逐步推行“两票制”,进一步压缩药品流通中间环节和价格水分,促使药品价格回归合理。  省市联动将开展药品联合带量采购试点,进一步降低药品供应价格。鼓励昆明区域内省、市、区(县)级公立医院共同组建联合体,采取带量采购、量价挂钩的方式,在入围价基础上通过联合议价采购确定药品实际成交价。高值医用耗材必须通过省级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阳光采购,网上公开交易 还将加强合理用药和处方监管,控制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强化激素类药物、抗肿瘤药物、辅助用药的临床使用干预。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此外,在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将统一制定昆明地区省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查、手术、护理、中医等服务类项目价格,降低利用大型仪器设备开展的检查和检验类项目价格。区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由昆明市制定价格调整方案。  加快建立复合型付费方式  在同步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方面,将强化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加快建立按疾病诊断分组付费为主,按病种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以信息管理系统和临床路径管理为支撑,今年年底前,在部分省市级公立医院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组支付方式改革试点,2017年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  还将建立和完善医保管理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的平等谈判协商机制,合理确定医保支付标准。建立风险分担机制,通过超支分担、节约留用等措施,充分调动医务人员主动控费的积极性,建立促进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合理诊疗、控制成本的内在激励约束机制,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保障医疗机构正常运转和可持续发展。  《方案》提出,我省还将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符合规划和医疗资源配置要求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以及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边、支农公共服务等投入政策,保障公立医院健康发展。省、市财政部门也将分别制定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的具体补偿办法,对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合理收入给予补助。  31家医院名单  省级公立医院13所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云南省第三人民医院、云南省中医医院、云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云南省老年病医院、云南省传染病医院、云南省干部疗养院 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昆明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云南省妇幼保健院。  昆明市市级公立医院9所  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昆明市延安医院、昆明市儿童医院、云南省精神病医院、昆明市妇幼保健院、昆明市中医医院、昆明市口腔医院。  昆明市区级公立医院9所  五华区人民医院、盘龙区人民医院、官渡区人民医院、西山区人民医院、东川区人民医院、东川区中医医院、东川区老年病医院、东川区精神病院、呈贡区人民医院。
  • 罗氏制药巨头瞒报1.5万死亡报告 三款药品国内有售
    据英国媒体7月7号报道,瑞士制药巨头罗氏公司日前因隐瞒1.5万例致死和6.5万例不良反应报告而被英国监管部门紧急调查,此事涉及的药品达八款。记者从罗氏中国官网了解到,其中三款药物在我国有售,分别是赫赛汀、特罗凯和美罗华。目前,英国和欧盟监管部门都下令对罗氏公司进行调查,并对罗氏公司这一隐瞒行为采取行动。
  • 一骑绝尘的TecSense药品残氧仪在制药行业异军突起进口西林瓶残氧仪品牌傲视群雄
    一骑绝尘的TecSense药品残氧仪在制药行业异军突起进口西林瓶残氧仪品牌傲视群雄 残氧测试在生产过程中越来越重要,安瓿瓶、西林瓶等药品通常需要对包装进行密封性检测、残氧量检测。而这些检测工序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尽量保证或延长药品的质保期。奥地利TecSense的残氧分析技术,已达国际顶尖水平,已有着丰富的经验。奥地利TecSense的残氧仪系列分很多种类型,检测方式也多种多样,如便携式残氧仪,台式残氧仪,无损检测,在线检测等等,大大提高了企业的检测效率。无损检测让企业成本得到有效地控制。一骑绝尘的TecSense药品残氧仪在制药行业异军突起进口西林瓶残氧仪品牌傲视群雄 自从奥地利TecSense药品残氧仪进入中国以来,可以说势如破竹,采取了以低价换市场的闪电战术,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市场上一般光电化学法残氧仪价格都在10万到20万之前,而奥地利TecSense药品残氧仪签订的军令状确是销量,在奥地利TecSense药品残氧仪打出了几万低价一台的药品残氧仪的时候,用户开心了,订单纷纷随着台风呼啸而来,席卷整个制药行业,如果您还在选择药品残氧仪,无论是西林瓶,还是安瓿瓶,还是大输液抑或是注射剂内的残氧含量,建议您可以咨询下如日中天深受好评的奥地利TecSense药品残氧仪,多款药品残氧仪,相信总有一款适合您,重要的是您帮助公司降低了研发成本,降低了使用风险,降低了出错的概率。一骑绝尘的TecSense药品残氧仪在制药行业异军突起进口西林瓶残氧仪品牌傲视群雄 由于新版GMP指南主要是针对制药行业,目前蕞被人关注的就是药品质量的问题。如何保证药品有可信的货架期成为各药企重点的研究课题。药品质量的好坏和人们的生命安 全息息相关,因此新版的GMP特别针对于药品的生产流程的控制进行了严格的规定,目前常见的药品有:中药材、中药饮片,尤其是无菌药品各方面要求更高。而产品中的残氧检测是提高产品品质的一个重要因素,能增强产品的货架期,简要的说,氧含量的检测,符合新版GMP标准对安瓿瓶、西林瓶、大输液袋等药品包装中的残氧量进行控制。因此,选择好的药品残氧仪至关重要。下面我把药品残氧仪爆品奥地利TecSense药品残氧仪的技术资料这里做下分享。一骑绝尘的TecSense药品残氧仪在制药行业异军突起进口西林瓶残氧仪品牌傲视群雄奥地利残氧仪测试速度快、精准符合GMP认证奥地利残氧仪Tecpen,光学方法测量气态氧含量带内置泵和不带内置泵两种配置适合极小的气体空间和负压状态测量可以在安卓系统的或平板上直接显示数字可通过邮件直接发送测试数据传感器工厂已校准仪器自动诊断功能TecPen顶空分析仪 药品残氧仪技术参数: 测试范围: 0,01 vol.% – 5 vol.%up to 25% 精度: ± 0.01% or 奥地利残氧仪测试速度快、精准符合GMP认证 分辨率: 0.01% 响应时间: 蓝牙连接或数据线连接(可选)充电器安卓系统的相连软件Excel版本的数据库针头显示平板(可选) 更多一骑绝尘的TecSense药品残氧仪在制药行业异军突起进口西林瓶残氧仪品牌傲视群雄信息请致电英肖仪器仪表(上海)有限公司
  • 罗氏药品被疑隐瞒致命隐患!已有数百名患者使用后死亡!
    p & nbsp & nbsp & nbsp 罗氏制药一款超过76万人使用的风湿性关节炎药物托珠单抗(Actemra),在美国已上市7年,却被质疑隐瞒了致命心脏并发症副作用! /p p & nbsp & nbsp & nbsp 近日,美国健康医疗知名媒体《STAT》发布一项调查称,有数百名患者使用这款药物治疗后死亡,但是患者从未收到过类似的药物副作用提醒。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alt=" " src=" http://pic.biodiscover.com/files/x/3x/201707030937452558.JPEG" / /p p & nbsp /p p strong & nbsp & nbsp & nbsp 缺乏警示标签被质疑 /strong /p p & nbsp & nbsp & nbsp 罗氏托珠单抗于2010年在美国上市,是一种用于治疗对其他药物不能耐受或无效患者的中至重度类风湿关节炎药物。据《STAT》报道称,有数百名患者服用托珠单抗后,死于心脏病、心力衰竭或肺部并发症,还有很多患者遭受不同程度的伤害。 /p p & nbsp & nbsp & nbsp 与同类竞争药物不同的是,托珠单抗一直宣称的是,与心脏病、心力衰竭或危及生命的肺部并发症无关,甚至称对于深受药物副作用折磨的150万名美国患者带来希望。 /p p & nbsp & nbsp & nbsp 然而,《STAT》通过统计分析了超过50万份类风湿性关节炎的药物副作用的报告,发现有明确的证据表明,托珠单抗存在的心脏病、心脏衰竭、中风或其他副作用风险,不低于其他同类药物甚至更高。 /p p & nbsp & nbsp & nbsp 事实上,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也已经接到1128份服用托珠单抗后死亡的报告,并对其安全性多次进行上市后的再调查。虽然FDA一直无法确定该药是否是导致死亡的直接原因,但已有患者死亡与托珠单抗之间存在一定关系的专家意见被纳入报告中。 /p p & nbsp & nbsp & nbsp 据《STAT》文章介绍,有临床医生称,73岁的患者再接受托珠单抗静脉注射治疗,两天后死于致命性的脑出血。除了药物之外,没有其他因素的影响。还有医生称,2014年,德国一位女性患者出现心脏病发作症状,可能与使用托珠单抗致命性心肌梗死相关。 /p p & nbsp & nbsp & nbsp 一位40岁的患者Airs也表示,医生为其开风湿性关节炎药物处方时,称托珠单抗的副作用很小。但是在第一次接受输液后,立即出现了心悸症状,并持续了几天。 /p p & nbsp & nbsp & nbsp 此外,《STAT》称,罗氏依然没有改变Actemra的警示标签去提醒医生和患者潜在的副作用风险,导致医生开出对其尚未完成有效性和安全性检测“脱标签”的处方。 /p p strong & nbsp & nbsp & nbsp 陷入瞒报风波并非首次 /strong /p p & nbsp & nbsp & nbsp 虽然罗氏发表声明称,目前的数据暂不支持在说明书中列出这些事件,但记者搜集资料发现,对于罗氏托珠单抗来说并非个案。2012年,罗氏 “瞒报门”中,就涉及到这款药物。 /p p & nbsp & nbsp & nbsp 据英国《每日邮报》报道称, strong 罗氏共计有8万份死亡或不良反应报告涉嫌瞒报 /strong 。英国药品和健康产品管理局(MHRA)在对罗氏制药总部药物安全警戒系统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罗氏隐瞒了1.5万例致死和6.5万例不良反应报告。 /p p & nbsp & nbsp & nbsp 其中,报告 strong 涉及托珠单抗以及乳腺癌药物阿瓦斯汀、乳腺癌药物赫赛汀、牛皮癣药物Raptiva、中风药物阿替普酶、B型肝炎药罗派欣、非何杰金氏淋巴瘤药美罗华和肠癌药物特罗凯7款药物 /strong 。 /p p & nbsp & nbsp & nbsp 英国药品和健康产品管理局将其归咎为罗氏药业不完善的问题报告系统,罗氏也在声明中指出此次事件为漏报和漏评,已采取一系列措施配合人用药委员会(CHPM)的调查。 /p p & nbsp & nbsp & nbsp 不过,令人意外的是,自称将配合调查的罗氏,这一次,陷入了不良反应瞒报事件,却是同款药物托珠单抗。 /p p & nbsp & nbsp & nbsp 据《STAT》报道,一些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总结称,对于没有充分警告消费者关于药物的副作用,必须考虑为托珠单抗药物标签中增加心脏衰竭和胰腺炎的警告标签。俄勒冈健康科学大学肿瘤学家和医学伦理学家Vinay Prasad表示,与以往相比,如今药物获批更加容易,但FDA一直没有开展彻底的上市后监督,以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p p strong & nbsp & nbsp & nbsp 同款产品中国有售 /strong /p p & nbsp & nbsp & nbsp 目前,这款托珠单抗药物在全球已有超过76万患者使用。而在中国,这款药物也已上市销售近4年。 /p p & nbsp & nbsp & nbsp 2013年11月,上海罗氏制药宣布 strong 托珠单抗在中国正式上市,中文名称为雅美罗 /strong 。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数据查询得知,目前已有400mg/20ml/瓶、200mg/10ml/瓶、80mg/4ml/瓶三种剂型的产品进口到国内。 /p p & nbsp & nbsp & nbsp 在其说明书中, strong 对于不良反应的标注,也仅仅是感染、胃肠穿孔、血脂参数升高等,而对上述心脏病、心力衰竭和肺部并发症等高危风险,也未有警示性的说明。 /strong /p p & nbsp & nbsp & nbsp 由于雅美罗在国内上市时间还较短,尚未有心脏相关的不良反应监测报告,不过,类似的不良反应并非没有记录过。 /p p strong & nbsp & nbsp & nbsp 2014年4月,该药物在中国上市不到一年,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就曾收治一名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在首次注射托珠单抗注射液时发生严重药物不良反应并发心脏毒性,好在经积极抢救,患者症状缓解。 /strong /p p & nbsp & nbsp & nbsp 波士顿大学风湿病学专家David Felson博士表示担心, strong 托珠单抗的相对安全性,是基于短期的临床试验研究 /strong ,而根据病人的血液测试数据显示,血脂胆固醇和甘油三酯水平升高,提示随着时间的推移,托珠单抗可能导致严重的心脏问题。 /p p & nbsp & nbsp & nbsp “虽未查到相关药品的不良反应数据,但隐患依然存在”,针对2012年罗氏瞒报不良反应事件,全国合理用药监测系统专家孙忠实曾公开表示,国内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落后于欧美,反映不良反应的最佳途径,是先到医院检查,判断是否出现药品不良反应。如果存在不良反应,应报当地不良反应检测部门,再逐级上报。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本文转载自“健康中国盛典” /p
  • 六部门在京联合召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联络员会议
    9月16日,卫生部、公安部、工业与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医药局在京联合召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六部局联络员会议。会上,六部局分别通报了2010年以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当前存在的问题,研究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联合督查方案和检查评估实施方案有关事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边振甲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边振甲指出,国务院部署两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时间过半,六部局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形成了整治合力,全国的药品安全整治工作总体形势进展良好,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但与此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各地的专项整治进展不平衡,各级领导重视程度有差异,一些地方和部门出现倦怠情绪,有些地区制假售假黑窝点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药品违法广告屡禁不止,企业的诚信意识亟待提高,尤其是有的合法药品生产企业知法犯法等。   在下一步专项整治工作中,边振甲希望六部局进一步加强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制售假药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广告欺骗消费者行为,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共同做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督查、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评估等工作,务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 瑞士帝肯(Tecan)参加首届中国国际药品安全与质量控制大会
    首届中国国际药品安全与质量控制大会于2011年5月25日-26日在北京新世纪日航饭店召开。本次大会的重点围绕我国药品产业质量安全的解决方案,旨在搭建一个药品产业技术与方案相互交流的公共平台。大会目的是加强技术领域合作,保障民众用药安全,以药品安全良性发展为立足点,探讨并把握当前最新解决方案与先进技术。大会主题:技术与创新同步 法律与责任同行。参会代表主要是国内制药企业,政府官员、各地方药检机构代表和仪器设备及试剂厂商。 大会现场 药品质量安全是全球药品行业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这些需要政府、企业单位及相关机构多方共同努力,协助解决药品安全面临的各种问题。此外,确保药品质量安全还需要更高的透明度、更好的信息共享、以及政府、业界和学术界之间更好的协作和对话。 为对药品安全控制尽一份社会责任,帝肯(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作为瑞士帝肯(Tecan)亚太区总部积极参入此次活动,并希望提供可靠的自动化液体处理和检测技术产品, 对药品安全控制尽一份力量。帝肯上海市场总监吴应光博士在&ldquo 药品安全分析与检测技术&rdquo 分会场给大家介绍了Tecan 自动化技术如何支持&ldquo Quality by design &rdquo 体系,让与会听众对Tecan自动化技术有了较好的了解。 吴应光博士在介绍Tecan 自动化技术如何支持&ldquo Quality by design&rdquo 体系 此外,帝肯(上海)贸易有限公司还在大会上设有展台,展示了瑞士帝肯Infinite® 200 Pro多功能酶标仪,SunriseTM和infinite® F50光吸收酶标仪及HydroFlexTM洗板机。 这些自动化的产品,极大程度地减少人工干预,加强药物检测的准确性,已在很多药物筛选,细胞清洗等过程中发挥着人工无法替代的作用。   客户在展台上与吴应光博士交流 附:Infinite® 200 Pro简介: Tecan全新开发的Infinite® 200 Pro系列进一步提升了光栅或滤光片系统的强大性能以满足科学研究领域用户的需求。Infinite® 200 Pro采用先进的模块化设计,功能涵盖光吸收、化学发光、荧光强度、荧光偏振、时间分辨荧光、荧光能量共振转移、均相时间分辨荧光等多种检测,可自由选择功能模块,并且可以在未来根据需要进行升级,创造出真正适合自己的完美检测仪器。其模块化设计,功能强大,全面支持各种领先检测方法,为您提供更宽广的应用领域、更为灵活、可扩展的检测解决方案。 Infinite® 200 Pro可广泛应用于众多生物学研究领域: &bull DNA/RNA定量检测 &bull 蛋白定量检测 &bull 离子通道研究 &bull 离子流研究 &bull 钙离子检测 &bull 报告基因和基因表达分析 &bull 细胞活力和细胞毒理研究 &bull 细胞学检测 &bull 分子间相互作用/结合研究 &bull 酶学研究 &bull ELISA &bull 免疫学分析 &bull 荧光和化学发光应用 &bull TR-FRET/HTRF 应用 欲知更多信息,请联系: 帝肯(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科苑路88号德国中心1号楼621-622室201203 电话:021-28986333 /010-85117823 www.tecan.com 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0992/
  • 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中脱水穿心莲内酯琥珀酸半酯的测定》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
    近日,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家药监局批准发布了《化妆品中脱水穿心莲内酯琥珀酸半酯的测定》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本方法规定了化妆品中脱水穿心莲内酯琥珀酸半酯的测定方法,适用于膏霜乳类、液体类、凝胶类、贴膜类化妆品中脱水穿心莲内酯琥珀酸半酯的定性和定量测定。
  • 《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发布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8号),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药品安全责任重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药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及一系列决策部署,细化、具化药品管理法关于药品网络销售的规定,统筹群众购药便利性和药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市场监管总局、药监局在深入研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办法》共6章42条,对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平台责任履行、监督检查措施及法律责任作出了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落实药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明确从事药品网络销售的药品经营企业主体资格和要求,并依法明确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同时,严格药品经营全过程管理,对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药学服务、药品储存配送、药品追溯、风险控制、信息公开等全过程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二是压实药品网络销售平台责任。明确第三方平台应当设立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药学技术人员,建立并实施药品质量安全、药品信息展示、处方审核、处方药实名购买、药品配送、交易记录保存、不良反应报告、投诉举报处理等管理制度,并按规定备案。同时,要求平台与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药品质量安全责任,规定平台应当履行审核、检查监控以及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停止服务和报告等义务,并强化平台在药品召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以及监督检查中的配合义务。   三是明确处方药网络销售管理。考虑用药安全风险和线上线下一致性管理要求,明确对处方药网络销售实行实名制,并按规定进行处方审核调配;规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当区分展示,并明确在处方药销售主页面、首页面不得直接公开展示包装、标签等信息;通过处方审核前,不得展示说明书等信息,不得提供处方药购买的相关服务,意在强调“先方后药”和处方审核的管理要求。同时,要求处方药销售前应当向消费者充分告知相关风险警示信息并经消费者确认知情,切实防范用药安全风险。   四是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明确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药品网络销售监管中的职责划分和违法行为查处的管辖权,要求强化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工作,对监测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按照职责进行调查处置。强化药品安全风险控制,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依法明确药品监管部门可以采取告诫、约谈、限期整改以及暂停生产、销售、使用、进口等措施。此外,《办法》还对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行为依法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全文下载:《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
  • 罗氏药品不良反应即便属实中国也无赔偿规定
    日前,瑞士制药巨头罗氏公司因隐瞒致死或副作用报告而被英国监管部门紧急调查。报道称,15年间,1.5万人可能服用其药物而死亡,6.5万人因服用其药物后可能存在副作用。报告中涉及到八款药物:乳腺癌药物阿瓦斯汀、乳腺癌药物赫赛汀、牛皮癣药物Raptiva、中风药物阿替普酶、B型肝炎药派罗欣、风湿性关节炎药托珠单抗、非何杰金氏淋巴瘤新药美罗华、肺癌药物特罗凯。其中阿瓦斯汀、赫赛汀、特罗凯、美罗华均在中国有售,且有的药物已经使用10年以上。   搜狐健康采访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专家孙忠实,孙教授表示:制药公司之所以隐瞒不良反应的报告,大多数的原因是急于收回昂贵的新药研制成本。以下为采访实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专家 孙忠实   在罗氏公司此次涉案的相关的8种药品中,五种已经在中国上市,分别是阿瓦斯汀、赫赛汀、特罗凯、美罗华、派罗欣。这五种药品都在中国广泛的使用,尤其是赫赛汀和美罗华,都在中国有着超过10年的销售历史,同时也是最畅销的抗癌药物。   制药公司之所以隐瞒不良反应的报告,大多数的原因是急于收回昂贵的新药研制成本。因为只有推广得越大,有越多病人使用,新药才能够产生更大的利润。罗氏公司此次事件在1997年就初露端倪,但是在今年才被全面查处。这次隐瞒持续了如此长的时间,这是因为国外的制药公司一般都会主动地报告药品不良反应,而非自主隐瞒。所以国外的不良反应监管机制可能存在较为松散的问题,这也是导致此次隐瞒没有及时被发现的原因。   在中国,有关于阿瓦斯汀的不良反应在前年就有反应。虽然超出了说明书的使用范围,但是这种抗癌药在中国被广泛地应用在眼科中。2010年,上海就有十几名眼科患者出现了使用阿瓦斯汀的不良反应,最严重者甚至失明。但是这一事件并未阻止阿瓦斯汀在中国的超说明书使用。因为此类药物的确在临床上对眼科疾病有不错的疗效,所以许多医生在征求患者的同意后,也就是在患者“知情同意“之后,仍然将阿瓦斯汀应用于眼科疾病。   虽然此次罗氏公司在英国被查出隐瞒不良反应,但是在国内却从未有过相关的数据,中国药品不良反应数据确实比较缺乏。   此次事件曝光之后,国外的处理方法有可能是对制药公司处以大额的罚款,同时制药公司也会对不良反应的受害者做出大额的赔偿。但是在中国,04年最新版的《药品不良反应管理办法》中,并没有任何条文规定“药企应对不良反应的受害者做出赔偿”。也就是说中国目前没有任何规定可以要求药企对不良反应的受害者做出赔偿。在以往中国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中,大多数情况都是医院、药企、药监部门、患者在法律机构的调解下自行决定一个赔偿数额。但是在中国,对于具体的药品不良反应赔偿标准没有任何规定。所以,中国药监部门可能采取的反应可能是采取一项较为详细的调查,根据调查所得出的具体数据判断药品利弊,然后再做出相应决策。   对于正在服用上述药品的国内患者来说,反应不良反应的最佳途径是先到医院检查,然后根据相关检查结果请医生判断自己是否出现了药品的不良反应。如果不良反应存在,医生应该报告给当地的不良反应检测部门,再逐级上报到中央药监部门。
  • 网络研讨会 | USP<922>水活度检测方法:将水活度纳入药品安全计划
    自2006年USP (关于水活性在制药中的应用的信息章节)发布以来,制药行业对水活度测试的需求一直在稳步增长。尽管为水活度的使用提供了指导,但它不是正式的方法。现在USP推出 Water Activity作为正式的方法,有望将促进其作为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来实施。本次网络研讨会将回顾最近发布的USP 922水活性方法,以及如何促进水活度检测方法在药物安全和质量控制的应用。会议主题将包括水活度的理论和测量,重点是水活度在药物中的应用,包括微生物生长控制、API稳定性、水分迁移控制、溶解质量、水的冻结过程和包装。网络研讨会议程 简介:药品中水分活度的理论和测量方法 USP 概述 结晶形辅料和无定形辅料的临界水活性 水分活度与微生物生长,活性成分降解的关系 如何跟踪水分迁移与水分活度 受邀嘉宾介绍 Carter博士专门从事水活性,水分吸收,水分测定,和货架期的研究。在华盛顿州立大学(Washington State University)获得食品工程和作物科学博士和硕士学位,在韦伯州立大学(Weber State University)获得植物学学士学位。他拥有24年的研发经验。曾在超过23个国家担任培训研讨会的讲师,并为世界各地的公司提供现场培训。他撰写了20多篇关于水分活度、水分吸附等温线和完整水分分析的白皮书,参加了数百次的推广演讲,并在许多科学会议上发表演讲。此外,他还开发了货架期简化案例和水温积蕴值货架期模型,是将水活度应用于货架期预测的领先专家。 线上直播时间:2月22日 13:00-14:00(请扫码填写参会信息)谁应该参加? 制药研究科学家 制药配方科学家 药物质量控制经理 药物质量控制技术人员 制药风险评估团队 制药研发经理 制药生产经理
  • 禁止网售处方药 CFDA公开征求《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title=" 网络药品.png" src=" http://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711/insimg/4922c2b3-e9d5-4688-a9d3-7eaef238f038.jpg" / /p p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进一步规范网络药品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起草了《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有关意见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司)。 /p p   电话:010-88330854 /p p   传真:010-68311985 /p p   邮件:lincq@cfda.gov.cn /p p   附件: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7年11月10日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strong   (征求意见稿) /strong /p p   strong  第一章 总 则 /strong /p p   第一条为加强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规范网络药品经营行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p p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网络药品经营,包括网络药品销售活动、网络药品交易平台服务,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 /p p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p p   设区的市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p p   第四条从事网络药品销售活动,应当具备药品经营资质,应当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网上网下一致”的原则进行监督管理。 /p p   第五条从事网络药品经营活动,应当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p p   第六条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应当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推动部门协作,鼓励举报违法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等机构的作用,促进社会共治。 /p p    strong 第二章 网络药品销售管理 /strong /p p   第七条网络药品销售者应当是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资质的药品生产、批发、零售连锁企业。其他企业、机构及个人不得从事网络药品销售。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第八条网络药品销售范围不得超出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范围。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网络药品销售者为药品生产、批发企业的,不得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 /span /p p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网络药品销售者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等。 /span /p p   第九条网络药品销售者除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以及网络交易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p p   (一)有企业管理实际需要的应用软件、网络安全措施和相关数据库,能够保证业务开展要求 /p p   (二)建立网络药品销售安全管理制度,实现药品销售全程可追溯、可核查 /p p   (三)建立保障药品质量与安全的配送管理制度 /p p   (四)建立投诉举报处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制度 /p p   (五)建立网上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制度 /p p   销售对象为个人消费者的,还应当建立在线药学服务制度,配备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 /p p   第十条拟从事网络药品销售的,应当将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社会信用代码、网站名称或网络客户端应用程序名、网络域名、《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等信息向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并取得备案凭证。备案要求由各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另行制定。 /p p   第十一条网络药品销售者应当在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清晰展示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备案凭证和企业联系方式,并将展示的证书信息链接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对应的数据查询页面。证书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更新网站展示信息。 /p p   销售对象为个人消费者的,还应当展示《执业药师注册证》。 /p p   第十二条药品销售网站展示的药品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合法有效,标明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号、医药产品注册证号,链接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对应的数据查询页面。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的网站不得通过网络发布处方药信息。 /p p   第十三条网络药品销售者应当对配送药品的质量与安全负责,保障药品储存运输过程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 /p p   委托药品批发企业配送或者委托第三方企业递送的,应当与受托企业签订合同,明确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的责任,落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具体规定,约定现场审计方法,并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义务。 /p p   第十四条销售对象为个人消费者的,应当按规定向消费者出具销售凭证 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可以以电子化形式出具。电子化的销售凭证,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 /p p   供货企业资质证明文件、购销记录、电子订单、在线药学服务等记录留存应当完整,并保存5年以上。 /p p   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公开消费者个人信息。 /p p   第十五条网络药品销售者对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安全隐患的药品,在采取停止销售、召回或追回等措施的同时,应当在网站发布相应信息。 /p p   第十六条网络药品销售者应当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在信息查询、数据提取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 /p p   第十七条企业如需暂停、终止、恢复网络药品销售活动,应当提前15日在其网站发布公告,并报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p p    strong 第三章 网络药品交易服务平台管理 /strong /p p   第十八条网络药品交易服务平台经营者除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以及网络交易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p p   (一)有企业管理实际需要的应用软件、网络安全措施和相关数据库,能够保证业务开展要求 /p p   (二)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p p   (三)具有保证药品质量安全的制度 /p p   (四)建立的网络药品交易服务平台具有网上查询、生成订单、网上支付、配送管理等交易服务功能 /p p   为向个人消费者售药提供交易服务的平台还应当具备在线药学服务功能、消费者评价等功能 /p p   (五)具有药品质量管理机构,配备两名以上执业药师承担药品质量管理工作 /p p   (六)具有交易和咨询记录保存、投诉管理和争议解决制度、药品不良反应(事件)信息收集制度。 /p p   第十九条符合上述条件的网络药品交易服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将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社会信用代码、网站名称或网络客户端应用程序名、网络域名等信息向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并取得备案凭证。备案要求由各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另行制定。 /p p   第二十条网络药品交易服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在其平台首页清晰展示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备案凭证、企业联系方式,《执业药师注册证》登载的信息、投诉举报方式等相关信息,并将展示的信息链接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网站对应的数据查询页面。 /p p   第二十一条网络药品交易服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对申请进入平台的网络药品销售者资质进行审查,确保进入平台的网络药品销售者为合法的药品生产、批发、零售连锁企业,并建立登记档案并及时核实更新经营者资质证件。 /p p   第二十二条网络药品交易服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检查制度,对平台上发布的药品信息进行检查,对交易行为进行监督。 /p p   第二十三条网络药品交易服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保存平台上的药品展示信息、交易与咨询记录、销售凭证、评价与投诉信息,保存期限应在5年以上。 /p p   网络药品交易服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电子签名、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手段,确保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并为入驻平台的网络药品销售者自行保存上述数据提供便利。 /p p   第二十四条网络药品交易服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保守在经营活动中所知悉的相关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消费者个人隐私。 /p p   第二十五条网络药品交易服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入驻平台的网络药品销售者选择的递送企业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递送企业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p p   第二十六条网络药品交易服务平台对下列情况,应当暂停或终止为其提供药品交易服务,必要时协助召回和追回所销售的药品: /p p   (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布药品撤市、注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等决定的 /p p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生产或进口企业公布药品存在质量安全问题或者要求召回的 /p p   (三)药品批发企业要求追回药品的 /p p   (四)发现销售违禁药品、超经营范围销售药品的 /p p   (五)发现药品存在质量安全问题或者安全隐患 /p p   (六)发现发布虚假信息、夸大宣传 /p p   (七)发现网络药品销售者不具备网络药品销售资质的 /p p   (八)发现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p p   对上述涉及违法行为的,还应当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p p   第二十七条网络药品交易服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记录并及时处理 建立药品不良反应(事件)信息收集制度,接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应当记录并及时转交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处理 鼓励网络药品交易服务平台经营者建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与先行赔付制度。 /p p   第二十八条网络药品交易服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和网络监测工作要求,提供所需的技术配合,如实提供经营数据。 /p p    strong 第四章 监督管理 /strong /p p   第二十九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职权对网络药品经营行为实施监督检查。网络药品交易服务平台由注册地所在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督检查 网络药品销售者由经营主体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督检查。 /p p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从事网络药品销售的,能确定经营地址的,由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 不能确定经营地址的,由网站备案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违法网站移送通信管理部门处理。 /p p   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两个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两个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管辖。 /p p   第三十一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设备,开展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p p   第三十二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建立全国统一的网络药品经营监测系统,对监测发现的涉嫌违法行为的信息,通过网络药品经营监测系统转送违法行为发生地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p p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对网络药品违法行为及时调查处理,将结果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p p   第三十三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公安机关、互联网信息主管部门、通信管理部门等合作,实现监管部门之间数据共享,加强对网络药品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强化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p p   第三十四条网络药品销售者、网络药品交易服务平台经营者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且受到严厉处罚,符合药品安全“严重违法行为名单”相关情形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p p   第三十五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网络药品经营行为进行检查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p p   (一)进入从事网络药品经营活动或其委托的物流活动场所实施现场检查与抽样检验 /p p   (二)询问当事人,调查了解网络药品经营活动或其委托的物流活动相关情况 /p p   (三)查阅复制当事人的交易数据、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相关数据资料 /p p   (四)依法对网络药品经营活动或其委托的物流活动的场所、设施等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 /p p   (五)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p p   第三十六条存在网络药品经营严重违法行为的网络药品销售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通过政务网站、互联网搜索引擎、浏览器、杀防病毒软件等渠道,予以公示或警示。 /p p   第三十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检查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阻挠。 /p p   第三十八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网络药品经营活动的技术监测记录、信息追溯资料等,可以作为对网络药品经营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措施的证据。 /p p   第三十九条网络药品销售者对存在的药品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或者网络药品交易服务平台经营者未尽到管理义务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其进行约谈。 /p p   strong  第五章 法律责任 /strong /p p   第四十条网络药品销售者、网络药品交易服务平台经营者违反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从事经营活动,法律、法规、规章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p p   第四十一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通过网络销售假药、劣药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依法查处。 /p p   对违反本条规定,情节严重的,在实施上述处罚的同时,还应当提请通信管理部门依法责令停止该网站的接入服务。 /p p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责令改正,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在限定期限内拒不改正的,依法移送通信管理部门处理。 /p p   (一)未具备网络药品销售条件而从事网络药品销售 /p p   (二)超出许可范围销售药品的 /p p   (三)超出许可方式销售药品的 /p p   (四)不符合条件从事网络药品平台交易服务的 /p p   (五)未按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行政决定暂停或者终止为网络药品销售者提供服务的。 /p p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十二条规定,违规发布处方药信息或向个人消费者销售处方药的,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p p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p p   第四十五条违法发布网络药品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p p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不能保证药品储存运输质量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依法查处。 /p p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拒绝、阻挠或者不予配合的,造成无法完成检查工作的,检查结论直接判定为不合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情节严重依法查处。 /p p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向消费者出具销售凭证或者发票的,责令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p p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规定留存完整有效的供货企业资质证明文件、购销记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未按照规定留存电子订单台账记录的,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p p   第五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规定,未经消费者同意,公开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p p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其他安全隐患的药品,未及时采取停止销售、召回、追回等措施的,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p p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七条规定,网络药品交易服务平台经营者未建立并执行相应管理制度的,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在限定期限内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移送通信管理部门处理。 /p p   第五十三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人员不履行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 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p p    strong 第六章 附则 /strong /p p   第五十四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p p   网络药品销售,指通过网络(含移动互联网等网络)从事药品交易相关活动的行为。 /p p   网络药品交易服务平台,是指在网络药品交易活动中为购销双方提供交易服务的网络系统。 /p p   网络药品交易服务平台经营者,是指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提供网络药品交易平台服务的企业法人。 /p p   第五十五条本办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p p   此前发布的关于网络药品经营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p p   第五十六条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依据本办法,结合本行政区域监管实际制定本办法的实施细则。 /p p   第五十七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国食药监市〔2005〕 480 号)中有关药品的内容同时废止。 /p p & nbsp /p
  • 检测药物杂质,保障药品安全——“化学药物杂质研究及检测技术”网络会议,7月27日开播!
    众所周知,青霉素类注射剂使用前需要进行皮试。由于批次不同,使用前需要严格进行确认时候过敏。否则会导致严重的超敏反应,重则危及生命。资料表明,青霉素过敏中有90%都是由于其中的杂质过敏。由于药物化学和提纯工艺的发展完善,制剂的质量也在不断提高,因此过敏反应发生的概率降低。那么危及生命安全的杂质究竟是何物呢?在药品中都有哪些类型的“杂质”呢?药物杂质的分类和相关政策 药物杂质是指无治疗作用或影响药物的稳定性以及疗效的物质。由于杂质检测和含量控制对药品质量控制以及安全用药密切相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对药物临床前研究中的杂质分析越来越重视。因此,在已经实施的2020年版《中国药典》中对于药品安全性的监管更加严格。尤其是在化学药品杂质检测方面,相对2015版有较大程度的增修。在二部化学药部分,直接指出需要加强杂质检测的力度:“进一步完善杂质和有关物质的分析方法,推广先进检测技术的应用,强化对有毒有害杂质的控制;加强对药品安全性相关控制项目和限度标准的研究制定”。四部通则中新增《遗传毒性杂质控制指导原则审核稿》,对药物遗传毒性杂质的危害评估、分类、定性和限值制定进行了指导。我国早在2017年6月14日正式加入ICH (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成为全球第8个监管机构成员,此次,化学药部分对元素杂质的控制要求引入了ICH(Q3D)部分,与ICH的规定几乎一致。可见,2020 年版《中国药典》编制大纲要求化学药基本达到国际标准。因此,从“杂质限量”这个维度来看,药物的规格只有两种,即“合格”与“不合格”。药物的杂质有哪些类型呢?应用什么样的分析方法可以进行检测呢?化学药物杂质的分类与检测方法化药中的杂质可分为有机杂质、无机杂质、残留溶剂。对于新药及其制剂来说分为:有活性组分的降解产物、活性组分与赋形剂和(或)内包装/密封系统的反应产物、遗传毒性杂质以及药包材杂质。关于杂质的分析方法,对于有机杂质的分析(起始物、副产物、中间体、降解产物等),使用色谱法分析居多;对于无机杂质(重金属,无机盐等),通常采用ICP/AA/ICPMS等仪器分析;对于残留溶剂杂质,则以GC分析为主。贯穿于药品研发的整个过程的理念就是保证安全。选择合适的分析方法,准确地测定杂质的含量,综合毒理及临床研究的结果可以更好地研究药物杂质。基于此,7月27日,仪器信息网(instrument.com.cn)与天津市分析测试协会共同举办“化学药物杂质研究及检测技术”网络主题研讨会,以期为广大生命科学、制药工作者们提供交流平台,促进相关技术的发展。本次会议特邀报告嘉宾:天津医科大学刘照胜教授、天津大学药学院陈磊副教授、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抗生素室杨倩药师以及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化学药品室副主任徐艳梅工程师。同时邀请到来自赛默飞世尔科技的刘钊工程师、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的孟海涛工程师以及沃特世科技的陆金金工程师为我们解读药典相关的政策变化和最新的仪器应用案例。(会议详情请您报名或点击阅读原文获取)【报名二维码】小惊喜:成功报名会议+转发会议页面至朋友圈或专业群+截图后—可加专业交流群、会议预告、资料获取、会议回看… … 关注微服务,参会不迷路微信搜索“仪器信息网微服务”,获取百场会议信息,做仪器行业学习的领航者。
  • 《中国药典》|板蓝根含片国家药品标准草案公示,新增多种物质含量测定
    近日,药典委发布关于板蓝根含片国家药品标准草案的公示,标准编号:WS3-166(Z-166)-2002Z,批件2002ZFB0045所附标准。拟制定科学、合理和通用的板蓝根含片国家药品标准。此次公示为期三个月,相关人员可在线对草案进行反馈。以下为公示原文:https://www.chp.org.cn/?#/business/standardDetail?id=66864eb1bd8c788218573c1f板蓝根含片国家药品标准草案起草说明:1、 修订了板蓝根薄层鉴别方法 2、 删除了靛玉红的含量测定,建立了尿苷、鸟苷、腺苷的含量测定方法。 3、 板蓝根含片素片和薄膜衣片质量标准合并为一个标准。 4、规格规范为每片重 0.5g(相当于饮片 1g)除此之外,国家药典委员会发布了一系列的方法通则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新闻可点击下方专栏关注。
  • 2020国家药品抽检项目推荐应用方案——集中采购化药篇
    近期,国家药监局部署了2020年药品上市后监管工作重点任务。2020年3月31日,国家药监局监管司召开2020年药品上市后监管工作重点任务部署视频会议。各省也相继启动药品监督检查计划,但侧重点各有不同。据统计,湖北、山西、甘肃、青海四省药监局在近日已相继发布了“关于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相关公告,对本省中选的药品品种进行检查。检查的对象基本覆盖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的药品品种。 月旭科技在密切关注的同时,在第yi时间快速响应,根据各省发布的检查通告,推出《2020国家药品抽检项目推荐应用方案——集中采购化药篇》。2020国家药品抽检的集中采购药品品种需要使用色谱分析来进行有关物质、溶出度、含量测定等检测。月旭科技可为您提供液相、液质联用、UHPLC、核壳的各类色谱柱,并整理了各中选品种药品对应的应用方案,方便您的选型。
  • 【网络会议】:临床试验药品的除菌过滤工艺验证——默克密理博生物制药工艺基础课堂十二
    【网络会议】:临床试验药品的除菌过滤工艺验证&mdash &mdash 默克密理博生物制药工艺基础课堂十二 【讲座时间】:2015年06月18日 10:00 【主讲人】:刘秋琳 (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微生物学硕士学位,2010年加入默克密理博,现任生物制药工艺市场部无菌技术咨询及验证专员,主要负责与无菌产品相关的工艺技术问题,及与无菌过滤、一次性系统、病毒去除、超滤等工艺相关的验证和法规问题。) 【会议介绍】 与大规模生产和上市药品比较,临床试验药品所面临附加的挑战和复杂性,有更大的产品交叉污染和混淆的风险。因此,与用市售药品治疗的患者相比,参与临床试验的对象暴露于更高的风险。关于临床试验药品的除菌过滤工艺验证,旨在最大限度地降低该风险。 本次讲堂内容主要给大家介绍一下在早期研发阶段如何进行临床试验药品除菌过滤验证,有哪些法规要求以及关键操作方面的详细建议。 ------------------------------------------------------------------------------- 1、报名条件:只要您是仪器网注册用户均可报名参加。 2、报名并参会用户有机会获得100元手机充值卡一张哦~ 3、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06月18日 12:00 4、报名参会:http://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meetingInsidePage/1446 5、报名及参会咨询:QQ群&mdash 379196738
  • 吉天仪器近红外助力贵州大健康-食品、药品安全高峰论坛
    2018年3月29日-30日,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创新驱动助力贵州——大健康-食品、药品安全高峰论坛”在贵州省国际会议中心顺利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200余名食品、药品相关检测人员及生产企业质控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北京吉天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天仪器”)携新产品“Sup-NIR 3000系列近红外分析仪”参加了本届大会。大会现场吉天仪器展位获与会专家、客户高度关注据了解,贵州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在2020年前要把贵州建成全国食品药品最安全、最放心的省份之一。此次会议,中国仪器仪表学会从贵州“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体系建设切入,通过专家咨询、学术交流、建立技术人员长效培养机制、建立产学研联合创新平台、助推承接国家科技攻关或重大产业化项目等模式,助力贵州顺利推进重大规划项目,推动产业升级,助力地方经济发展。北京吉天仪器为此次会议做了非常认真的准备,借此机会分别邀请行业专家、产品经理助力此次盛会。在药品论坛上,广东药科大学中医药研究院肖雪博士详细介绍了“中药生产在线质量控制系统的建设与应用研究”,中药制药过程一般包括提取、浓缩、精制、配制、制剂等步骤,每个环节都对中药制剂的最终质量有着重要影响。其研究团队针对数个中药品种的提取、柱层析、混配、干燥等关键工艺开展了近红外光谱技术的在线应用研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肖雪博士在药品论坛上做研究报告Sup-NIR 3000系列近红外分析仪采用全息数字式光栅和高灵敏度铟镓砷检测器(TEC制冷恒温)相结合的光学设计,波长范围1000-1800nm(可扩展至1000-2500nm)。通过彩色触摸屏操作RIMP软件实现固体颗粒、条状、粉末状及液体样品中一些物理和化学成分的无损快速检测。整套系统操作简单,只需要将样品盘放在样品台上,点击测量,仪器自动完成测量分析。在饲料生产、粮油加工、谷物收购、育种研究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Sup-NIR 3000系列近红外分析仪产品展示 近红外全系列产品展示:SupNIR-1000系列便携式近红外分析仪是针对现场快速检测而设计的一款便携式分析仪,结构紧凑、体积小、内置充电电池、大容量存储设备和液晶显示模块。此系列近红外仪器还参与了纺织行业标准(SN/T 3896.1-2014)的制定。SupNIR-2600系列快速油料品质分析仪是基于透射的测样方式,波长覆盖1000-1800nm。在石油行业、流通质检和科学研究等领域有着广泛应用。SupNIR-2700系列多功能饲料/油料/谷物分析仪是基于漫反射的测样方式,波长范围覆盖1000-2500nm。在饲料生产、油料加工、谷物收购、育种研究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SupNIR-3000系列独创的光源平移技术,使得全盘扫描成为现实,无死角的样品检测。仪器检测校准准确度、重复性和再现性,满足《GB/T 24895-2010粮油检验 近红外分析定标模型验证和网络管理与维护通用规则》。SupNIR-4000系列在线近红外分析仪适用于工业过程实时检测,波长范围覆盖1000-2500nm,以液体样品为测量对象,内置多通道光开关、恒温控制系统和液晶显示模块,实现多个测量点的检测。
  • 图解政策:40年药品监管工作回顾--合作共赢篇
    p style=" text-align: left " ——读懂40年开拓进取,药品监管工作回顾——法律法规篇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自2011年开展境外检查工作试点以来,共组织对美、德、英、印等29个国家的137个药品生产企业71个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展了境外现场检查。对18个药品、37个医疗器械实施了停止进口等措施。通过境外现场检查,树立了中国药品监管的国际权威,保障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1d4b8140-d67f-4e31-91a1-05febd175dd9.jpg" style=" " title=" 1.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f9aca188-3416-4439-abc2-6841f7ba0d0e.jpg" style=" " title=" 2.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00780a26-5cde-4d37-a853-ac841c7af7b8.jpg" style=" " title=" 3.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d824bb25-8bf1-4b62-9705-e8591d5caecb.jpg" style=" " title=" 4.jpg" /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812/uepic/853ad86c-e501-4127-9172-2e455570e5f1.jpg" style=" " title=" 5.jpg" / /p p br/ /p
  • 岛津推出PPCPs方法包测定水中101种药品及个人护理用品
    当今环境水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水中药品及个人护理用品(Pharmaceuticals and Personal Care Products,简称PPCPs)这类新型环境污染物,也日益受到公众和学术界的广泛关注。目前国内仍没有正式的PPCPs化合物限量法规及测试标准,通常参考美国EPA 1694方法测试PPCPs化合物,但该方法测试的化合物数目相对偏少,分析时间长,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有效的分析与检测方法是PPCPs污染物控制的重要手段,为了应对迫切的检测需要,岛津特此推出了LC-MS/MS PPCPs分析方法包。 本方法包涵盖EPA 1694中绝大多数化合物,兼顾国内环境、疾控系统等普遍关注的化合物,覆盖种类广。此外,方法包还具有分析时间短、通量高、检测灵敏度高等特点。其中建立的PPCPs化合物质谱库,用户可根据目标物二级质谱图进行谱库检索,帮助用户快速筛查和定量环境水样品中的未知有机污染物;提供的完整解决方案,则大大节省了方法开发时间,提高了用户的工作效率。下面,由小编给大家简要介绍这便利、快捷的PPCPs方法包吧。 实验仪器岛津三重四极杆液质联用仪LCMS-8050样品前处理参照EPA1694方法,取1.0 L水样,采用HLB固相萃取柱浓缩富集,定容1.0 mL上样测试。操作过程如下图:在此基础上,PPCPs方法包具有以下特点:? 测试化合物的种类多、数目多测试化合物的种类较多,包含磺胺类(19个)、氟喹诺酮类(14个)、β-内酰胺类(11个)、大环内酯类(7个)、四环素类(7个)、杀菌剂(6个)、解热镇痛药物(5个)及其他各类抗生素药物(32个),实现多达101种PPCPs化合物的同步分析,具有很高的分析通量。? 14分钟内完成101种PPCPs化合物分析14分钟内完成所有101种PPCPs化合物的分析,相较于EPA 1694方法(4个液相方法,分析总时间为93分钟),本方法包具有更高的分析效率。图1 101种PPCPs化合物 MRM色谱图? 灵敏度高使用岛津三重四极杆液质联用仪LCMS-8050进行测试,101种PPCPs化合物的仪器定量限值在0.002 μg/L~1.95 μg/L之间,其中95%以上化合物的仪器定量限值小于0.5 μg/L,表现出超高的灵敏度。下图为部分化合物的色谱图。图2 部分化合物色谱图? 方法包使用快捷、简便方法包中包含1个完整的分析方法(含101种化合物),以及101种化合物的单独方法(含独立MRM参数)。用户可根据实际需要,在LabSolutions中快速导入MRM参数,生成液质方法,免除了用户在LC和MS分析条件优化上所消耗的时间与精力。图3 在LabSolutions快速导入MRM参数生成方法? 质谱库搜索辅助定性本方法包以各化合物的二级质谱图建立质谱库,质谱库中的每个化合物有6个质谱图,分别是化合物5个CE能量及5个CE能量合并的质谱图。在分析中可通过触发产物离子扫描获得的二级质谱图与质谱库进行搜索比对,用于化合物的辅助定性。另外,用户还可使用LabSolutions软件对质谱库进行自行扩展。过程如下图所示。图4 触发产物离子扫描并搜库 看不够,还想看更多,请关注岛津公司发布的PPCPs方法包吧。关于岛津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是(株)岛津制作所于1999年100%出资,在中国设立的现地法人公司,在中国全境拥有13个分公司,事业规模不断扩大。其下设有北京、上海、广州、沈阳、成都分析中心,并拥有覆盖全国30个省的销售代理商网络以及60多个技术服务站,已构筑起为广大用户提供良好服务的完整体系。本公司以“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为经营理念,始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加先进的产品和更加满意的服务,为中国社会的进步贡献力量。
  • 药品记录与数据管理要求(试行)发布—岛津网络版CDS应对无忧
    2020年2月2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记录与数据要求》征求意见稿,2020年7月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药品记录与数据要求(试行)的公告(2020年第74号)”的通知,明确要求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公告发布后,岛津积极反馈,针对新要求进行解读,并基于在医药行业多年积累的数据完整性经验,结合岛津最新网络版CDS软件LabSolutions CS软件,提出了相应的电子记录和数据解决方案和服务,帮助广大用户从容应对新要求。 要点解读 第一条 为规范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活动的记录与数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要求。 解读 与以往法规不同的是,不仅是数据管理,还增加了记录管理,并强调了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活动的全生命周期记录与数据管理。 第三条 数据是指在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活动中产生的反映活动执行情况的信息,包括:文字、数值、符号、影像、音频、图片、图谱、条码等;记录是指在上述活动中通过一个或多个数据记载形成的,反映相关活动执行过程与结果的凭证。 解读 重新对数据和记录进行了定义,明确了记录与数据的关系,因此不管是数据还是记录都需要进行全面的管理。 电子记录与数据管理要求与解决方案 第二十条 采用电子记录的计算机(化)系统应当满足以下设施与配置:(一)安装在适当的位置,以防止外来因素干扰;(二)支持系统正常运行的服务器或主机;(三)稳定、安全的网络环境和可靠的信息安全平台;(四)实现相关部门之间、岗位之间信息传输和数据共享的局域网络环境;(五)符合相关法律要求与管理需求的应用软件与相关数据库;(六)能够实现记录操作的终端设备及附属装置;(七)配套系统的操作手册、图纸等技术资料。 解决方案 推荐采用网络化方案,即基于网络和数据库技术将存储设备(服务器或主机)存放于专用机房进行安全管理。 岛津LabSolutions 网络版CDS方案示例 第二十一条 采用电子记录的计算机(化)系统至少应当满足以下功能要求:(一)保证记录时间与系统时间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二)能够显示电子记录的所有数据,生成的数据可以阅读并能够打印; 解决方案 推荐使用基于Windows 活动目录(AD: Active Directory)服务管理服务器与计算机客户端,配合正确的多级账户角色设计,实现系统时间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岛津网络版CDS 不仅支持与域账号整合直接登录,还对系统中所有涉及日期和时间的电子记录,均统一以GMT(格林尼治标准时间) 存储于数据库中,确保时间的准确性。对于电子记录和数据,岛津网络版CDS采用数据库格式进行存储和管理,可以管理所有生成的PDF数据,支持网络化随时阅读、一键打印。 第二十一条 采用电子记录的计算机(化)系统至少应当满足以下功能要求:(三)系统生成的数据应当定期备份,备份与恢复流程必须经过验证,数据的备份与删除应有相应记录;(四)系统变更、升级或退役,应当采取措施保证原系统数据在规定的保存期限内能够进行查阅与追溯。 解决方案 仅有数据备份操作已经不够了,还需要对备份/恢复流程进行验证,备份的生成与删除都须有相应记录。岛津推荐用户定期进行备份与恢复验证,网络版CDS已经自带灾难备份/恢复程序,以及项目备份/恢复程序,所有备份及恢复操作都有日志进行存储 。另外,岛津也可提供专业的备份与恢复验证服务,由专业资深工程师提供方案及操作,并提供专业的建议方案。 数据查看方面,岛津LabSolutions CS不仅向下兼容所有旧版本工作站数据,以LC数据为例,岛津LabSolutions CS支持LabSolutions单机版(含文件版和DB版)、LCSolution,甚至CLASS-VP工作站生成的数据,可直接打开浏览。 第二十二条 电子记录应当实现操作权限与用户登录管理,至少包括:(一)建立操作与系统管理的不同权限,业务流程负责人的用户权限应当与承担的职责相匹配,不得赋予其系统(包括操作系统、应用程序、数据库等)管理员的权限;(二)具备用户权限设置与分配功能,能够对权限修改进行跟踪与查询;(三)确保登录用户的唯一性与可追溯性,当采用电子签名时,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相关规定;(四)应当记录对系统操作的相关信息,至少包括操作者、操作时间、操作过程、操作原因;数据的产生、修改、删除、再处理、重新命名、转移;对计算机(化)系统的设置、配置、参数及时间戳的变更或修改。 解决方案 操作与系统管理权限要分开,以后必须独立设置系统管理员,不可由实验室分析员、主管或项目负责人兼任,设定专业的IT专职管理人员成为必需。岛津LabSolutions CS支持多个机种近1000条权限选项,以权限组方式进行管理。软件支持各权限项自由组合,只有拥有权限组管理权限的人员,才可进行变更修改,且修改时必须要输入相应审计追踪理由。 岛津LabSolutions CS 根据FDA 21 CFR Part 11法规进行设计,支持电子签名操作。 岛津LabSolutions CS拥有的审计追踪系统,含数据文件修改审计追踪系统配置审计追踪、用户与权限变更审计追踪,对任何变更均需输入理由,并以标准时间戳进行记录。 第二十三条 采用电子记录的计算机(化)系统验证项目应当根据系统的基础架构、系统功能与业务功能,综合系统成熟程度与复杂程度等多重因素,确定验证的范围与程度,确保系统功能符合预定用途。 解决方案 岛津LabTotal可根据用户需求,提供全套计算机化系统验证服务(CSV),基于用户需求及系统复杂性,为用户提供专属定制化验证服务,以符合预期需求。以上就是本次《药品记录与数据管理要求》解读的全部内容了,更多岛津实验室数据管理软件功能,请登录岛津官网进行了解。
  • 提高药品标准,增强检验能力——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解读
    药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和公共安全问题。国务院今天(2月14日)出台的《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经过今后5年的努力,我国全部化学药品、生物制品标准要达到或接近国际标准,中药标准主导国际标准制定,医疗器械采用国际标准的比例达到90%以上。   提高6500个药品标准   根据《规划》,我国将全面提高国家药品标准,完成6500个药品标准提高工作。其中,化学药2500个、中成药2800个、生物制品200个、中药材350个、中药饮片650个。提高139个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标准,制订100个常用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标准。提高132个药用辅料标准,制订200个药用辅料标准。   同时,要完善医疗器械标准:完成医用电气设备标准150项、无源医疗器械产品标准250项、诊断试剂类产品标准100项。完成对医用电气设备通用安全性标准(第三版)、电磁兼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完善标准物质研究工作机制,研制15项医疗器械标准物质。   《规划》还要求,2007年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施行前批准生产的仿制药中,国家基本药物和临床常用药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药品生产100%符合2010年修订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100%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药品经营100%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在实施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中,参照国际标准,优先提高基本药物及高风险药品的质量标准。提高中药(材)、民族药(材)质量标准与炮制规范。   在实施国家医疗器械标准提高行动计划中,优先提高医疗器械基础通用标准,提高高风险产品及市场使用量大产品的标准。加强医疗器械检测技术和方法研究,增强标准的科学性。加快医疗器械标准物质研究和参考测量实验室建设。   就全面提高仿制药质量,对2007年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施行前批准的仿制药,分期分批与被仿制药进行质量一致性评价,其中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临床常用的仿制药在2015年前完成,未通过质量一致性评价的不予再注册,注销其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按《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将其生产的仿制药与被仿制药进行全面对比研究,作为申报再注册的依据。   《规划》提出,健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为核心的国家药品标准管理体系。制(修)订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健全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制定、修订、发布、实施、废止程序,建立标准评估、淘汰机制。加强医疗器械标准管理机构建设。建立政府主导,企业、检验机构、高校和科研机构共同参与的标准提高机制,引导和鼓励企业通过技术进步提升质量标准。   增强药品检验能力   《规划》要求,到“十二五”末,省级药检机构、口岸药检机构具备依据法定标准对化学药品和中药的全项检验能力,市级药检机构具备85%以上项目的检验能力。强化生物制品批签发检验能力,授权部分省级药检机构承担生物制品批签发任务,被授权的机构必须具备授权品种的独立全项检验能力。开展药品关键检验技术、药品快速检验技术和补充检验技术研究,搭建检验技术共享平台。   提高医疗器械检测能力,重点提高植入性医疗器械等高风险产品和电气安全、电磁兼容、生物安全性的检测能力。加强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和监督评审,建立退出机制。到“十二五”末,国家级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具备对所有归口产品的检测能力,省级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具备对95%以上常用医疗器械的检测能力。   完善药品抽验工作机制,扩大抽验覆盖面和抽验品种范围,增加抽验频次。药品抽验必须做到检验标准、检验程序公开,检验结果及时公告。对抽验不合格产品,及时依法处置。   健全药品上市再评价制   《规划》要求健全药品上市后再评价制度。开展药品安全风险分析和评价,重点加强基本药物、中药注射剂、高风险药品的安全性评价。完善药品再评价的技术支撑体系。经再评价认定疗效不确切、存在严重不良反应、风险大于临床效益危及公众健康的药品,一律注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建立医疗器械再评价制度,组织开展高风险医疗器械再评价工作。   同时,加强基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健全重点监测与日常监测相结合的监测机制,强化对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评价与预警。完善药品安全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发布药品安全预警信息。加强特殊药品滥用监测。完善监测网络和制度,建立敏感人群用药调查监测机制,为特殊药品监管提供技术服务和保障。   落实药品安全责任   《规划》要求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进一步健全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企业要切实履行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质量管理规范,禁止不合格药品出厂、销售,及时召回问题药品和退市药品。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建立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对严重违规和失信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实行行业禁入。   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的全过程监管,监督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质量规范生产、销售药品,监测药品不良反应,及时进行风险提示,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用药安全。   地方各级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药品安全工作,将药品安全列入政府考核测评体系,建立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各级药品监管机构和农村药品监督网络,确保药品监管机构依法独立开展工作。
  • 国家食药局专项整治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食药监电[2012]38号   2012年08月29日 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家禁毒委员会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现将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部署开展行动,全面推动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2年8月29日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禁毒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全国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国家禁毒委员会决定自2012年8月至12月,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为落实国家禁毒委员会的工作部署,根据《国家禁毒委员会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结合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责和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国家局制定了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实施《禁毒法》、《药品管理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以专项整治为契机,牢牢抓住当前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决落实企业的责任,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生产经营秩序,严防药品从药用渠道流失,切实保护公众健康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任务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在全面加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基础上,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为重点品种,以流通环节为重点环节,通过为期4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特别是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失的严峻势头,维护正常药品生产经营秩序。   (一)加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积极开展对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加强中药饮片麻黄的监管,切实强化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二)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针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失的问题和特点,及时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新举措,完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制度。开展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重点核查药品流向,确保药品在合法渠道内流通,严防流失。   (三)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要查处一批违法违规企业,特别是违法违规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企业,确保处罚到位,有力震慑不法行为。   (四)大力开展宣传警示活动。通过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警示活动,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守法意识和自律意识,积极引导企业守法经营,落实企业责任。   三、工作内容   国家局相关司局和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全面加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同时,要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为重点品种,以流通环节为重点环节,研究加强管理的新举措,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一)完善管理制度   针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面临的问题,制定加强管理的新举措。国家局有关司局要认真研究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注册管理制度,从严控制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批准文号数量,原则上不再批准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仿制药注册 限制最小包装规格的麻黄碱含量。建立麻黄碱原料药审批的监测预警和通报制度,指导地方合理审批麻黄碱原料药,严格控制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产量。研究出台减少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销售环节的措施,切实解决“挂靠走票”、“体外循环”问题。严格执行国家局、公安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零售企业销售行为,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查验、登记购买者身份证 从严控制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单次零售数量 严禁零售药店开架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加强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失案件查处工作的督促指导,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确保处罚到位。   (二)加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黄饮片的监管   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落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和制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继续对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巡查,监督企业依法生产经营,严格审查购买方资质证明材料的审核及留存情况,按照规定渠道销售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严格销售票据和结算资金管理,将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麻黄饮片的生产、经营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中药材市场销售麻黄饮片。   (三)强化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监管   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把原料审批关。严格按照国家局、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生产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所需麻黄碱类原料药购用审批的指导意见》(国食药监安〔2009〕417号)的要求,审批麻黄碱类原料药。建立企业购用审批档案,对用量情况和增长趋势进行分析,对增长异常的,要引起高度警惕,及时调查核实。对5年以上未生产品种,整治期间原则上暂不得恢复生产。   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购销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要对辖区内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生产经营企业的产、销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检查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的审核及留存情况、销售票据管理和结算资金流向情况以及药品进货验收情况之外,还要结合药品电子监管网,重点核查药品销售的真实流向。发现药品销售流向异常时,应当立即监督企业暂停销售,并请药品流入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协查,药品流入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积极予以配合。对药品零售企业,重点检查企业执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单次销售限量规定,查验、登记购买者身份证等情况。   (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的企业,做到处罚到位,绝不姑息,不给企业再次违法的机会。对发现多次或大量产品流失的企业,要暂停或大幅核减其麻黄碱原料药购用审批。对导致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或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一律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对涉嫌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2012年上半年公安机关通报的“087”和“411”案件,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重点查办,加快查处进度,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惩,查处结果及时上报。   (五)大力开展宣传警示活动   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结合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组织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近期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走私、非法买卖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2〕12号,见附件)等相关法规制度进行广泛宣传和培训,使企业认清当前我国的毒品形势,了解违规销售可能带来的社会危害和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和守法经营的自律意识。   四、工作部署   此次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时间安排为8月1日至8月31日 第二阶段为全面实施阶段,时间安排为9月1日至11月30日 第三阶段为总结评估阶段,时间安排为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周密部署、明确分工、落到实处。要及时对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总结,有力推动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在2012年12月15日前,将本地区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国家局。国家局将适时组织对各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   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传达、学习全国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目前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弊的严峻形势和严重危害,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切实落实本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可以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监管涉及法规、注册、安监、市场和稽查等多个部门,各部门、各环节必须多管齐下,紧密衔接,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监管工作才能取得实效。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内部要明确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紧密配合、加强协作、严格监管、严格执法。在日常监管中,还要建立健全责任制,要把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岗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同时,要积极引导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自律、守法经营。   (三)健全机制、协同作战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和信息交流,建立信息共享和案件通报机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现案件线索后,涉嫌触犯刑律的,应当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并密切配合公安部门办案,确保案件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公安部门在查办案件中提供的涉案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进行查处。   (四)及时督查,确保实效   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根据整治工作的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开展督查工作,力求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深化整治、完善监管,使专项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效、做法和经验及时上报国家局。工作中如遇到问题,请与国家局药品安全监管司联系。   联系人:杨霆、韩冰   电 话:010-88330848、88330431   传 真:010-68336683、68311985   附件:
  • 迪马科技推出多种药品中17种邻苯二甲酸酯的检测方案
    药品安全关乎大众的身体健康,我们希望吃药能缓解痛苦,延长生命,但现在吃药似乎等于在吃毒!近日,葛兰素史克公司生产的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干混悬剂(国内商品名为力百汀),因检出塑化剂类物质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被国家食药监局下令要求召回,该产品的销售和使用也被明令禁止。这则消息再次将塑化剂推向风口浪尖,也使得消费者对于药品的选择和使用无所适从。 从台湾多种食品中被查出含有塑化剂到药品中塑化剂的出现,这个普通人知之甚少的化学物质正在以一种令人恐惧的形象步步逼近。迪马科技再接再励,先后开发出多种生活常用药品(片剂-盐酸吡硫醇片;注射液-氢化可的松注射液;颗粒-板蓝根;糖浆-太极止咳糖浆;混悬剂-尼美舒利干混悬剂)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检测方法,希望本方法能为生活常用药品的安全把关尽一份力,让群众吃上放心药。该方法使用有机溶剂提取样品中的邻苯二甲酸酯,经ProElut PSA玻璃固相萃取小柱净化后,运用HPLC、GC-MS分析测定。 详细检测方法链接:http://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0707/down_172278.htm 应用方法中相关产品信息: 货号 名称 品牌 规格 63206G ProElut PSA玻璃SPE柱 Dikma ProElut 1000mg / 6ml,30/pkg 更多规格和填料,请来电咨询 65584 无水硫酸钠 Dikma ProElut 500g 8221 毛细管气相色谱柱DM-5MS Dikma 30mm*0.25mm*0.25um 99603 Diamonsil C18(2) Dikma 250× 4.6mm,5&mu m 244358 12管防交叉污染 真空SPE萃取装置 进口 12位 5323 样品瓶(棕色/螺纹) Dikma 2 mL, 100/pk 5325 样品瓶盖/含垫(已组装) Dikma 100/pk 37177 针头式过滤器 Nylon Dikma 13mm,0.22&mu m 100/pk 50123 甲基叔丁基醚 HPLC级 DikmaPure 4L 50115 正己烷 HPLC级 DikmaPure 4L 50106 丙酮 HPLC级 DikmaPure 4L 50101 乙腈 HPLC级 DikmaPure 4L 关于ProElut玻璃SPE柱 ProElut玻璃SPE柱是专用于高纯萃取的。惰性的玻璃管体完全消除了来自增塑剂,包括苯二甲酸盐的污染。玻璃萃取小柱作为标准系列的ProElut系列小柱,使用了高质量的ProElut吸附剂以及特别的净化处理的筛板,更加保证了稳定型和重复性。 邻苯二甲酸酯标准品 邻苯二甲酸酯混标 货号 名称 品牌 规格 12-SP-DC04Z 邻苯二甲酸酯混标(17种组份),包括GB/T 21911-2008中1-16组份以及DINP Chemservice 1ml,1,000ug/mL在正己烷中 12-SP-DC05Z 邻苯二甲酸酯混标(17种组份),包括GB/T 21911-2008中1-16组份以及DINP Chemservice 1ml, 1,000ug/mL在乙腈中 12-PT8061-1JM 邻苯二甲酸酯混标(16种组份),包括GB/T 21911-2008中1-10,12、13、15、16组份 Chemservice 1ml, 1,000ug/mL在异辛烷中 12-PT8061-1M 邻苯二甲酸酯混标(16种组份),包括GB/T 21911-2008中1-10,12、13、15、16组份 Chemservice 5ml, 1,000ug/mL在异辛烷中 12-PT8061-1RPM 邻苯二甲酸酯混标(16种组份),包括GB/T 21911-2008中1-10,12、13、15、16组份 Chemservice 5x1mL, 1,000ug/mL在异辛烷中 GB/T 21911-2008邻苯二甲酸酯16种组份单标 货号 名称 品牌 规格 12-F71 /46595 1.邻苯二甲酸二甲酯(DMP), CAS:131-11-3 Chemservice /xStandard 1g /500mg 12-F70 /46594 2.邻苯二甲酸二乙酯(DEP), CAS:84-66-2 Chemservice /xStandard 1g /500mg 12-F2264 /46588 3.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 CAS:84-69-5 Chemservice /xStandard 5g/500mg 12-F68 /46597 4.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CAS:84-74-2 Chemservice /xStandard 1g /500mg 12-F2268 /46589 5.邻苯二甲酸二(2-甲氧基乙基)酯(DMEP), CAS:117-82-8 Chemservice /xStandard 500mg /500mg 12-F2309 /46600 6.邻苯二甲酸二(4-甲基-2-戊基)酯(BMPP), CAS:146-50-9 Chemservice /xStandard 5g /500mg 12-F2312 /46601 7.邻苯二甲酸二(2-乙氧基)乙酯(DEEP), CAS:605-54-9 Chemservice /xStandard 500mg /500mg 12-F2263 /46593 8.邻苯二甲酸二戊酯(DPP), CAS:131-18-0 Chemservice /xStandard 500mg /500mg 12-F2314 /46596 9.邻苯二甲酸二己酯(DHXP), CAS:84-75-3 Chemservice /xStandard 5g /500mg 12-F67 /46598 10.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BBP), CAS:85-68-7 Chemservice /xStandard 1g /500mg 12-F2315 /46590 11.邻苯二甲酸二(2-丁氧基)乙酯(DBEP), CAS:117-83-9 Chemservice /xStandard 1g /500mg 12-F2262 /46602 12.邻苯二甲酸二环己酯(DCHP), CAS:84-61-7Chemservice /xStandard 5g /500mg 12-F66 /46592 13.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 CAS:117-81-7 Chemservice /xStandard 1g /500mg 12-F1091 /46591 14.邻苯二甲酸二苯酯, CAS:84-62-8 Chemservice /xStandard 5g /500mg 12-F69 /46603 15.邻苯二甲酸正二辛酯(DNOP), CAS:117-84-0 Chemservice /xStandard 1g /500mg 12-F2317 /46599 16.邻苯二甲酸二壬酯(DNP), CAS:84-76-4 Chemservice /xStandard 5g /500mg 更多邻苯二甲酸酯单标,请来电咨询 关于迪马 迪马科技是一家致力于研发制造科学、高效的化学分析产品,提供完善服务和全面解决方案的知名色谱消耗品制造商,在色谱填料研发,色谱柱制造和相关分离产品等多个技术领域始终保持世界先进水平。核心技术产品包括:液相色谱柱、气相色谱柱、固相萃取柱、色谱溶剂和化学标准品。
  • 从新版GMP对无菌药品的要求看无菌隔离器在制药行业的应用
    从新版GMP对无菌药品的要求看无菌隔离器在制药行业的应用   从2011年3月1日开始,《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GMP)正式实施,新版GMP附录第一部分对无菌药品的生产要求较之以往的要求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表明政府对无菌制剂及无菌原料药的质量管理愈加严格,这就要求相关药品生产厂商对生产环境必须施行更加严格的标准,在硬件设施与软件管理方面进行改进。   在新版GMP附录第一部分第四章中,特别介绍了隔离操作技术:   高污染风险的操作宜在隔离操作器中完成。隔离操作器及其所处环境的设计,应当能够保证相应区域空气的质量达到设定标准。传输装置可设计成单门或双门,也可是同灭菌设备相连的全密封系统。   物品进出隔离操作器应当特别注意防止污染。   隔离技术实质上是源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是的手套箱,当时主要是用于放射性物质的处理,其实质是为了保护操作人员免收放射性物质的伤害。而在战后,这种适用于核工业的隔离技术逐渐被应用于制药工业、食品工业、医疗领域、电子工业、航天工业等众多的行业。隔离技术在制药工业的应用主要用于药品的无菌生产过程控制以及生物学实验,在制药工业中的应用,不仅满足了对产品质量改进的需要,而同时也能用于保护操作者免受在生产过程中有害物质和有毒物质带来的伤害,降低了制药工业的运行成本。   随着21世纪生物医药技术、微电子等技术的快速发展,对洁净技术的要求不断提高,传统的洁净室(局部屏蔽)已越来越不能满足使用者的需求,无菌隔离器的应运变越加的普及。   无菌隔离技术是一种采用物理屏障的手段将受控空间与外部环境相互隔绝的技术,而无菌隔离器便是采用无菌隔离技术,突破传统的洁净技术,为用户带来一个高度洁净、持续有效的操作空间,它能最大限度降低微生物、各种微粒和热原的污染,实现无菌制剂生产全过程以及无菌原料药的灭菌和无菌生产过程的无菌控制。   制药行业利用隔离器技术有两个目的,其一是保护产品免遭来自环境的污染,包括来自操作人员在过滤和密封时带来的污染 另一个目的就是保护操作人员免受在生产过程中有害物质和有毒物质带来的伤害。   隔离技术与传统的洁净技术相比较,具有以下优势:   1. 自动气体灭菌器灭菌,省时省力,气体分布均匀,效果较好,同事容易验证   2. 与外界完全隔离,仅通过HEPA进行空气交换,并可恒定隔离舱内的压力以阻绝外界污染   3. 采用双门快速传递系统,保证了在无菌环境中的传递   4. 能够明显降低操作和维护的成本。   无菌隔离器采用屏蔽的双门隔离技术相配合进行对接,可形成一个完全隔离、安全快速的传递通道。无菌隔离器配置的自动灭菌系统,能对无菌隔离器进行有效灭菌,可创造动态的、持续有效的高洁净度空间 完全隔离的舱体屏障对操作人员提供了安全有效的防护,并将操作人员彻底地从传统的洁净室里解放出来 无需庞大的净化系统支持,从而大大降低运行成本 舱内外完全的隔离,可使无菌隔离器在一般清洁环境中随意移动。为您创建了一个“可移动的微型实验室”。   采用VHP灭菌,能有效灭活病毒、细菌营养体和芽胞以及真菌。SAL可达10 -6 ,从而提供更有保障的无菌环境,对各种装置、电子元件、建筑材料均有良好的兼容性。 VHP最终分解产物只有水和氧气,对人和环境都相对安全。   国内无菌隔离器主要制造商杭州泰林科技目前主要生产软舱体无菌隔离器,该公司成品隔离器产品主要有三种型号,同时也可以根据用户的实际情况加以定制,提供生产型隔离系统产品。该公司隔离器产品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完全屏蔽的双门传递技术,解决了传统无菌室100级洁净度无法有效保持之难题,使实验操作更方便、更自由、更高效。   2)内置隐形无菌检测系统。舱内设计安装了无菌检测系统,在不用时可完全隐藏。   3)远程控制系统,实现了无菌舱内环境控制的智能化、数字化,可在1km之内实现远程控制。   4)灭菌方法先进,成本低廉,实现了“无消耗无污染自动灭菌”。   5)万向轮、双面操作等在HTY生物隔离舱上的应用,使隔离舱成为活动的“无菌室”,使用更方便,更灵活。   6)隔离舱的大小规格、外观及配置可根据用户要求定制。   7)产品已申请国家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各1项,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 大连将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大连市召开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部署今年重点工作,据会议消息,今年大连市将开展10余项专项整治行动,打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违法行为,包括非药品冒充药品、中药饮片、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利用互联网非法销售药品、借义诊和讲座名义兜售药品等,副市长卢林出席会议。   5项重点任务确保食药安全   食品和药品安全,近年来成为社会热点,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徐立新表示,公众对食品药品已不仅仅满足于“有”,而且要“好”,食品药品安全已不是单一的技术问题,有道德、社会和政治的因素,需要解决的问题更为复杂,比如网络等新媒体宣传销售产品的趋势日益扩大,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不确定因素增多,安全风险加大。   今年,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重点在五方面加强监管,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落实“地方政府、监管部门、企业”的“三方责任”,上半年,国家局将在全国范围内试行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大连也将推进这项工作   全力做好“十二运”、“达沃斯”等重大活动食品药品的安全保障,包括加强对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药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专项检查   强化日常监管,在餐饮、保健品、化妆品方面,强化风险监测,加大高风险类产品监督抽检力度,定期公布安全信息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基础建设,进一步提高技术支撑能力,将建立中药饮片伪劣产品图片数据库等。   拟建设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在打击违法行为方面,记者了解到,今年大连市将完善与公安机关、知名企业协作打假机制,并开展专项整治,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在药械生产流通使用环节   将开展非法渠道购销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中药饮片、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利用互联网非法销售药品、借义诊和讲座名义兜售药品、电话销售药品、制售假劣药品侵犯知识产权、定制式义齿等9个专项行动。   在餐饮服务环节   重点开展学校供餐单位等5个专项整治,包括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学校旅游景区和建筑工地食堂、餐饮具。   在保健食品生产流通环节   开展假冒保健食品、部分美白祛斑化妆品等专项检查,有效遏制制售假劣违法行为。在药品批发行业,严厉打击“挂靠”、“走票”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外,今年计划争取立项并启动建设“大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推动区市县食品药品快检能力建设。建立中药饮片伪劣产品图片数据库。完善不良反应监测体系 启用辽宁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监管信用信息电子档案。
  • 玻璃瓶密封测试仪在食品、药品行业中的应用有哪些限制?
    随着食品、药品行业对产品质量和安全的日益重视,玻璃瓶密封测试仪作为检测包装完整性和密封性的重要工具,被广泛应用于这两个行业中。然而,尽管其应用广泛,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仍面临着一系列限制和挑战。一、测试原理的局限性玻璃瓶密封测试仪主要通过抽真空或正压充气体的方法来检测玻璃瓶的密封性能。然而,这种测试原理在某些情况下存在局限性。例如,对于某些特殊材料制成的瓶盖或瓶身,其密封性能可能受到材料本身特性的影响,而测试仪可能无法准确检测出来。此外,对于一些具有特殊结构的包装,如带有复杂螺纹或密封垫的瓶盖,测试仪可能无法完全模拟实际使用条件,导致测试结果不准确。二、测试参数的标准化问题玻璃瓶密封测试仪的测试参数,如真空度、充气压力、保压时间等,对于测试结果具有重要影响。然而,目前这些参数的设定缺乏统一的标准,不同厂家或不同型号的测试仪可能采用不同的测试参数。这导致在跨品牌或跨型号的设备之间进行测试结果对比时存在困难,也限制了测试仪在行业内的广泛认可和应用。三、测试环境的控制玻璃瓶密封测试仪在测试过程中需要控制测试环境,如温度、湿度等。然而,在实际应用中,测试环境的控制往往受到一定限制。例如,在生产线上的快速检测中,可能无法提供恒定的温度和湿度条件,导致测试结果受到环境因素的影响。此外,不同地区的气候和环境条件差异也可能导致测试结果的差异。四、特殊需求的挑战在食品、药品行业中,一些特殊的产品可能对包装密封性有更高的要求。例如,一些易挥发或易氧化的药品需要更高的密封性能来保证产品的稳定性和有效性。然而,目前的玻璃瓶密封测试仪可能无法完全满足这些特殊需求。此外,一些特殊类型的包装,如带有易拉环或特殊开盖结构的包装,也可能对测试仪的适用性提出挑战。五、人为操作的影响玻璃瓶密封测试仪的使用需要操作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然而,在实际应用中,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操作经验可能对测试结果产生重要影响。例如,在测试过程中,操作人员需要正确设置测试参数、正确放置试样等,任何操作不当都可能导致测试结果的偏差。此外,测试结果的解读也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不同的操作人员可能对同一测试结果产生不同的解读。六、测试成本的考虑玻璃瓶密封测试仪作为一种专业的检测设备,其购置成本和维护成本相对较高。对于一些中小型企业来说,购买和使用测试仪可能面临较大的经济压力。此外,测试仪的使用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和人力投入,这也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因此,在考虑是否使用测试仪时,企业需要综合考虑测试成本和产品质量之间的关系。综上所述,玻璃瓶密封测试仪在食品、药品行业中的应用虽然广泛,但仍面临着一系列限制和挑战。为了克服这些限制和挑战,我们需要不断推动测试仪技术的创新和发展,提高测试精度和可靠性;同时,加强行业内的交流和合作,制定统一的测试标准和规范;此外,还需要加强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管理,提高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食品、药品行业的产品质量和安全。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发布
    为加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认证工作管理,进一步规范检查认证行为,推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实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于日前印发。该《办法》共7章,40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印发〈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5〕437号)同时废止。 国食药监安[2011]3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认证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检查认证行为,推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实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5年9月7日《关于印发〈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5〕437号)同时废止。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八月二日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药品GMP)认证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分别简称《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药品GMP认证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的一种手段,是对药品生产企业实施药品GMP情况的检查、评价并决定是否发给认证证书的监督管理过程。   第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药品GMP认证管理工作。负责注射剂、放射性药品、生物制品等药品GMP认证和跟踪检查工作 负责进口药品GMP境外检查和国家或地区间药品GMP检查的协调工作。   第四条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除注射剂、放射性药品、生物制品以外其他药品GMP认证和跟踪检查工作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开展的药品GMP检查工作。   第五条 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立的药品认证检查机构承担药品GMP认证申请的技术审查、现场检查、结果评定等工作。   第六条 负责药品GMP认证工作的药品认证检查机构应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药品GMP认证工作质量。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药品认证检查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估。   第二章 申请、受理与审查   第七条 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生产企业新增生产范围、新建车间的,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申请药品GMP认证。   第八条 已取得《药品GMP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重新申请药品GMP认证。   药品生产企业改建、扩建车间或生产线的,应按本办法重新申请药品GMP认证。   第九条 申请药品GMP认证的生产企业,应按规定填写《药品GMP认证申请书》(见附件1),并报送相关资料。属于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企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日常监督管理情况的审核意见后,将申请资料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属于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企业将申请资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条 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GMP申请书及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未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的,以及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第十一条 药品认证检查机构对申请资料进行技术审查,需要补充资料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企业。申请企业应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补充资料,逾期未报的,其认证申请予以终止。   技术审查工作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需补充资料的,工作时限按实际顺延。   第三章 现场检查   第十二条 药品认证检查机构完成申报资料技术审查后,应当制定现场检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现场检查。制定工作方案及实施现场检查工作时限为40个工作日。   第十三条 现场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检查组一般由不少于3名药品GMP检查员组成,从药品GMP检查员库中随机选取,并应遵循回避原则。检查员应熟悉和了解相应专业知识,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参加现场检查。   第十四条 药品认证检查机构应在现场检查前通知申请企业。现场检查时间一般为3~5天,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   第十五条 申请企业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选派一名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人员作为观察员参与现场检查,并负责协调和联络与药品GMP现场检查有关的工作。   第十六条 现场检查开始时,检查组应向申请企业出示药品GMP检查员证或其他证明文件,确认检查范围,告知检查纪律、注意事项以及企业权利,确定企业陪同人员。   申请企业在检查过程中应及时提供检查所需的相关资料。   第十七条 检查组应严格按照现场检查方案实施检查,检查员应如实做好检查记录。检查方案如需变更的,应报经派出检查组的药品认证检查机构批准。   第十八条 现场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应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并客观、公平、公正地对检查中发现的缺陷进行风险评定。   分析汇总期间,企业陪同人员应回避。   第十九条 检查缺陷的风险评定应综合考虑产品类别、缺陷的性质和出现的次数。缺陷分为严重缺陷、主要缺陷和一般缺陷,其风险等级依次降低。具体如下:   (一)严重缺陷指与药品GMP要求有严重偏离,产品可能对使用者造成危害的   (二)主要缺陷指与药品GMP要求有较大偏离的   (三)一般缺陷指偏离药品GMP要求,但尚未达到严重缺陷和主要缺陷程度的。   第二十条 检查组向申请企业通报现场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内容,经检查组成员和申请企业负责人签字,双方各执一份。   申请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缺陷无异议的,应对缺陷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派出检查的药品认证检查机构。如有异议,可做适当说明。如不能形成共识,检查组应做好记录并经检查组成员和申请企业负责人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一条 现场检查工作完成后,检查组应根据现场检查情况,结合风险评估原则提出评定建议。现场检查报告应附检查员记录及相关资料,并由检查组成员签字。   检查组应在检查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现场检查报告、检查员记录及相关资料报送药品认证检查机构。   第二十二条 现场检查如发现申请企业涉嫌违反《药品管理法》等相关规定,检查组应及时将证据通过观察员移交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派出检查组的药品认证检查机构,派出机构根据情况决定是否中止现场检查活动。检查组应将情况在检查报告中详细记录。   中止现场检查的,药品认证检查机构应根据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结果,决定是否恢复认证检查。   第四章 审批与发证   第二十三条 药品认证检查机构可结合企业整改情况对现场检查报告进行综合评定。必要时,可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综合评定应在收到整改报告后4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进行现场核查,评定时限顺延。   第二十四条 综合评定应采用风险评估的原则,综合考虑缺陷的性质、严重程度以及所评估产品的类别对检查结果进行评定。   现场检查综合评定时,低一级缺陷累计可以上升一级或二级缺陷,已经整改完成的缺陷可以降级,严重缺陷整改的完成情况应进行现场核查。   (一)只有一般缺陷,或者所有主要和一般缺陷的整改情况证明企业能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的,评定结果为“符合”   (二)有严重缺陷或有多项主要缺陷,表明企业未能对产品生产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的,或者主要和一般缺陷的整改情况或计划不能证明企业能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的,评定结果为“不符合”。   第二十五条 药品认证检查机构完成综合评定后,应将评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药品认证检查机构或报同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组织调查核实。调查期间,认证工作暂停。   对公示内容无异议或对异议已有调查结果的,药品认证检查机构应将检查结果报同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第二十六条 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符合药品GMP要求的,向申请企业发放《药品GMP证书》 不符合药品GMP要求的,认证检查不予通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药品GMP认证审批意见》方式通知申请企业。行政审批工作时限为20个工作日。   第二十七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将审批结果予以公告。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将公告上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第五章 跟踪检查   第二十八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对持有《药品GMP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组织进行跟踪检查。《药品GMP证书》有效期内至少进行一次跟踪检查。   第二十九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药品GMP跟踪检查工作 药品认证检查机构负责制订检查计划和方案,确定跟踪检查的内容及方式,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定。检查组的选派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检查机构负责组织或委托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认证检查机构对注射剂、放射性药品、生物制品等进行跟踪检查。   第三十条 跟踪检查的结果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办理。   第六章 《药品GMP证书》管理   第三十一条 《药品GMP证书》载明的内容应与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明文件所载明相关内容相一致。   企业名称、生产地址名称变更但未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可以药品生产许可证明文件为凭证,企业无需申请《药品GMP证书》的变更。   第三十二条 《药品GMP证书》有效期内,与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的组织结构、关键人员等如发生变化的,企业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向原发证机关进行备案。其变更后的组织结构和关键人员等应能够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并符合要求。   原发证机关应对企业备案情况进行审查,必要时应进行现场核查。如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原发证机关应要求企业限期改正。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回《药品GMP证书》。   (一) 企业(车间)不符合药品GMP要求的   (二) 企业因违反药品管理法规被责令停产整顿的   (三) 其他需要收回的。   第三十四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回企业《药品GMP证书》时,应要求企业改正。企业完成改正后,应将改正情况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检查,对符合药品GMP要求的,发回原《药品GMP证书》。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原发证机关注销《药品GMP证书》:   (一)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依法被吊销的   (二)企业被依法撤销、注销生产许可范围的   (三)企业《药品GMP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四)其他应注销《药品GMP证书》的。   第三十六条 应注销的《药品GMP证书》上同时注有其他药品认证范围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根据企业的申请,重新核发未被注销认证范围的《药品GMP证书》。核发的《药品GMP证书》重新编号,其有效期截止日与原《药品GMP证书》相同。   第三十七条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GMP证书》遗失或损毁的,应在相关媒体上登载声明,并可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原发证机关受理补发《药品GMP证书》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按照原核准事项补发,补发的《药品GMP证书》编号、有效期截止日与原《药品GMP证书》相同。   第三十八条 《药品GMP证书》的收(发)回、补发、注销等管理情况,由原发证机关在其网站上发布相关信息。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将信息上传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药品GMP证书》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   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1.药品GMP认证申请书      2.药品GMP认证申请资料要求
  • 一致性评价 |上周5款药品全国首家过评,涉三款注射剂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从11月2日-8日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情况来看,注射剂过评继续处于加速状态,共有7个品种过评/视同过评。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其中奥赛康的注射用泮托拉唑钠、江西青峰药业的拉考沙胺注射液、正大天晴的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为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国内首家 /strong /span 过评。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469px height: 505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dac71568-3c15-4310-8fdc-d77c5ccd2b92.jpg" title=" 一致性评价表格.png" alt=" 一致性评价表格.png" width=" 469" vspace=" 0" height=" 505"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除上述三款注射剂外, span style="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0) " 江西亿友药业的吡拉西坦片 /span 和 span style="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0) " 湖南华纳大药厂的枸橼酸铋钾胶囊 /span 也为国内首家过评。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margin-top: 10px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泮托拉唑钠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泮托拉唑为质子泵抑制剂(PPI),通过与胃壁细胞的 H sup + /sup -K sup + /sup ATP 酶系统的两个位点共价结合而抑制胃酸产生的最后步骤。该作用呈剂量依赖性并使基础和刺激状态下的胃酸分泌均受抑制。本品与 H sup + /sup -K sup + /sup ATP 酶的结合可导致其抗胃酸分泌作用持续 24 小时以上。注射用泮托拉唑钠的适应症:适用于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中、重度反流性食管炎;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急性胃粘膜病变、复合性胃溃疡等引起的急性上消化道出血。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400px height: 179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fc925f8e-c3d4-4b89-b4b3-231afdac646a.jpg" title=" 潘妥洛克.jpg" alt=" 潘妥洛克.jpg" width=" 400" vspace=" 0" height=" 179"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泮托拉唑钠由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德国 Byk Gulden /strong /span 公司首先研制,最早于 1994 年在德国首次上市,商品名为潘妥洛克(Pantoloc sup & reg /sup ),2001 年获 FDA 批准在美国上市。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80) " strong 奥赛康 /strong /span 开发的注射用泮托拉唑钠于1999 年首批获准上市;2018年 5 月完成本品注射剂质量一致性评价研究,首家递交一致性评价补充申请,为国内首家过评企业。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据PDB 数据库显示,2019 年销售额达 11.34 亿元,市场规模大。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margin-top: 10px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拉考沙胺注射液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拉考沙胺是一款钠离子通道调节剂,用于成人及青少年(16-18岁)癫痫患者伴有或不伴有继发性全面性发作的部分性发作的联合治疗。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400px height: 246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2b0da405-bf2b-47f5-8839-4cef9362e709.jpg" title=" 拉考沙胺.jpg" alt=" 拉考沙胺.jpg" width=" 400" vspace=" 0" height=" 246"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本品原研厂商为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优时比 /strong /span ,针对该药开发了 span style="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0) " 片剂、注射剂和糖浆剂 /span ,目前已经均在我国获批上市。财报显示,优时比拉考沙胺原研2019年全球销售额达到13.22亿欧元。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80) " strong 青峰药业 /strong /span 的拉考沙胺片于2019年1月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成为国内首仿。2019年2月,青峰药业提交的3类仿制药拉考沙胺注射剂上市申请获得CDE承办,同年5月被纳入优先审评,此次获批成为国内首家过评。两款药品并均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据悉,目前,国内按 span style="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0) " strong 新4类 /strong /span 提交拉考沙胺片仿制药上市申请的厂家还有5家,包括 strong 石药欧意、合肥英太、石家庄四药、四环制药和步长制药 /strong ;按 span style="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0) " strong 3类 /strong /span 报产拉考沙胺注射剂的只有青峰药业1家;按 span style="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0) " strong 5.2类 /strong /span 提交拉考沙胺糖浆剂的厂家仅有 strong Hetero Labs/深圳市贝美药业 /strong 1家。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margin-top: 10px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艾司奥美拉唑钠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主要用于:口服疗法不适用时,胃食管反流病的替代疗法;急性胃或十二指肠溃疡出血的低危患者。 span style=" color: rgb(227, 108, 9) " strong 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已被纳入医保乙类目录。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400px height: 287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65e6443d-2acd-4ab4-8787-2b83da9225bc.jpg" title=" 艾司奥美拉唑钠.jpg" alt=" 艾司奥美拉唑钠.jpg" width=" 400" vspace=" 0" height=" 287"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艾司奥美拉唑原研企业为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阿斯利康 /strong /span 研发,2000 年其口服制剂在瑞典上市,2003 年推出推出注射剂,据阿斯利康财报显示2019年其艾司奥美拉唑全球销售额为 14.83 亿美元。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公开数据显示,2019年国内公立医疗机构终端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的销售额已超过30 亿元。其中有原研阿斯利康以及仿制药品牌正大天晴。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80) " strong 正大天晴 /strong /span 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于(艾速平 sup & reg /sup )2016年5月正式上市,是中国生物制药进军消化领域的首款重磅药物,也是国内首家申报、首批获批的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同时拥有20mg和40mg两种规格。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margin-top: 10px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吡拉西坦片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吡拉西坦片适用于急、慢性脑血管病、脑外伤、各种中毒性脑病等多种原因所致的记忆减退及轻、中度脑功能障碍。也可用于儿童智能发育迟缓。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400px height: 295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9441c38b-802c-4a08-a3a7-0d01b223d8f3.jpg" title=" 吡拉西坦片.jpg" alt=" 吡拉西坦片.jpg" width=" 400" vspace=" 0" height=" 295"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该药原研厂家为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优时比 /strong /span ,2016年销售额为4,600万欧元。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据医药魔方数据显示,国内生产销售吡拉西坦片的厂家有150余家,但正在申请/视同申请该药一致性评价的厂家仅有 strong 江西亿友药业、华中药业和东北制药 /strong 。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80) " strong 江西亿友药业 /strong /span 此次通过一致性评价,为国内首家。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margin-top: 10px " span style=" color: rgb(255, 0, 0) " strong 枸橼酸铋钾胶囊 /strong /span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枸橼酸铋钾胶囊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和反酸。枸橼酸铋钾是内服治疗消化性溃疡药的TOP12品种,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2019年中国公立医疗机构终端销售额突破1.5亿元。领军企业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丽珠 /span 一直占据高位,2017-2019年保持在50%以上,2020上半年下滑至47.83%。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img style=" max-width: 100% max-height: 100% width: 400px height: 263px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uepic/4eb836f8-818a-4a91-9ffc-b3f85233b6a0.jpg" title=" 枸橼酸铋钾胶囊.jpg" alt=" 枸橼酸铋钾胶囊.jpg" width=" 400" vspace=" 0" height=" 263" border=" 0"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Insight 数据库显示,目前共有 23 家企业需要开展一致性评价,但是只有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80) " strong 湖南华纳大药厂 /strong /span 递交一致性评价补充申请并首家通过一致性评价。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 strong In Conclusion: /strong 在这次首次过评的7种药品中,4个品种是对于消化系统的药品,治疗反酸烧心引起的胃溃疡等。还有两种神经系统用药,和一种降脂药。三类药品均为常见病、多发病用药,这些药品通过了一致性评价更加有利于降低药价、改善人民健康状况。 /p p style=" text-align: center margin-top: 10px " img style=" max-width:100% max-height:100% " src=" 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011/noimg/a4f0022d-28a1-449d-b385-8a121286a1eb.gif" title=" 心电图分割线.gif" alt=" 心电图分割线.gif" /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margin-top: 10px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全国最新过评数据通报: /span /strong /p p style="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0em "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pan /strong 目前已有1,264个品规通过一致性评价,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127个品规 /strong /span 集齐三家以上(含三家)过评: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text-indent: 0em margin-top: 10px " 已有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37个厂家 /strong /span 通过:苯磺酸氨氯地平片(5mg);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text-indent: 0em " 已有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23个厂家 /strong /span 通过:盐酸二甲双胍片(0.25g);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text-indent: 0em " 已有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19个厂家 /strong /span 通过:蒙脱石散(3g);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text-indent: 0em " 已有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17个厂家 /strong /span 通过:阿莫西林胶囊(0.25g);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text-indent: 0em " 已有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16个厂家 /strong /span 通过:对乙酰氨基酚片(0.5g);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text-indent: 0em " 已有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15个厂家 /strong /span 通过: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0.5g)、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300mg);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text-indent: 0em " 已有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14个厂家 /strong /span 通过:瑞舒伐他汀钙片(10mg);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text-indent: 0em " 已有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13个厂家 /strong /span 通过:卡托普利片(25mg);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text-indent: 0em " 已有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11个厂家 /strong /span 通过:瑞舒伐他汀钙片(5mg)、异烟肼片(0.1g);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text-indent: 0em " 已有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10个厂家 /strong /span 通过:吲达帕胺片(2.5mg);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text-indent: 0em " 已有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9个厂家 /strong /span 通过:格列美脲片(2mg)、头孢呋辛酯片(0.25g)、头孢拉定胶囊(0.25g)、头孢氨苄胶囊(0.125g);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text-indent: 0em " 已有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8个厂家 /strong /span 通过:维格列汀片(50mg)、替格瑞洛片(90mg)、盐酸克林霉素胶囊(0.15g)、头孢呋辛酯片(0.125g);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text-indent: 0em " 已有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7个厂家 /strong /span 通过:盐酸左西替利嗪片(5mg)、头孢氨苄胶囊(0.25g)、非那雄胺片(5mg)、盐酸莫西沙星片(0.4g)、阿莫西林胶囊(0.5g)、阿托伐他汀钙片(10mg)、阿哌沙班片(2.5mg)、奥氮平片(5mg);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text-indent: 0em " 已有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6个厂家 /strong /span 通过:碳酸氢钠片(0.5g)、恩替卡韦片(0.5mg)、他达拉非片(20mg)、枸橼酸托法替布片(5mg)、左乙拉西坦片(0.25g/0.5g)、奥氮平片(10mg)、硫酸氢氯吡格雷片(75mg);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text-indent: 0em " 已有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5个厂家 /strong /span 通过:阿托伐他汀钙片(20mg)、恩替卡韦分散片(0.5g)、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10mg)、盐酸西替利嗪片(10mg)、阿奇霉素片(0.25g)、恩替卡韦胶囊(0.5mg)、吉非替尼片(0.25g)、甲硝唑片(0.2g)、利培酮片(1mg)、奥美沙坦酯片(20mg)、奥氮平口崩片(5mg)、厄贝沙坦片(75mg)、孟鲁司特钠咀嚼片(5mg)、克拉霉素片(0.25g)、利伐沙班片(10mg)、盐酸氨溴索片(30mg)、马来酸依那普利片(5mg/10 mg)、苯甲酸阿格列汀片(25mg)、盐酸二甲双胍片(0.5g); /p p style=" text-align: left text-indent: 0em " 已有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strong 4个厂家 /strong /span 通过:恩替卡韦分散片(0.5mg)、格列美脲片(1mg)、聚乙二醇4000散(10mg)、厄贝沙坦氢氯噻嗪片(厄贝沙坦150mg/氢氯噻嗪12.5mg)、福多司坦片(0.2g)、辛伐他汀片(20mg)、奥美拉唑肠溶胶囊(20mg)、盐酸帕罗西汀片20mg)、维生素 B6 片(10mg)、缬沙坦胶囊(80mg)、布洛芬颗粒(0.2g)、恩替卡韦片(1mg)、盐酸曲美他嗪缓释片(35mg)、盐酸曲美他嗪片(20mg)、醋酸阿比特龙片(250mg)、拉米夫定片(0.1g)、来那度胺胶囊(25mg)、阿卡波糖片(50mg)、盐酸乙胺丁醇片(0.25g)、阿那曲唑片(1mg)、孟鲁司特钠咀嚼片(4mg)、盐酸坦索罗辛缓释胶囊(0.2mg)、左乙拉西坦注射用浓溶液(5ml:500mg)、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100mg)、布洛芬注射液(4ml:0.4g/8ml:0.8g)、塞来昔布胶囊(0.2g)、苯甲酸阿格列汀片(25mg)、布洛芬片(0.1g)、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5mg)、左氧氟沙星片(0.5g)、注射用帕瑞昔布钠(40mg(按C sub 19 /sub H sub 18 /sub N sub 2 /sub O sub 4 /sub S计))、盐酸莫西沙星氯化钠注射液(250ml: 盐酸莫西沙星(按C sub 21 /sub H sub 24 /sub FN sub 3 /sub O sub 4 /sub 计)0.4g与氯化钠2.0g)、注射用硼替佐米(3.5mg)、匹伐他汀钙片(2mg)。 /p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