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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包装残氧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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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ecSense无损顶空残氧测试仪实时监测气调包装内的残氧含量
    TecSense无损顶空残氧测试仪实时监测气调包装内的残氧含量关键词:进口顶空分析仪|西林瓶残氧仪|安瓿瓶氮气浓度仪|肖氏露点仪|进口露点仪|露点仪价格|露点仪品牌|SADP露点仪|便携式露点仪|在线露点仪|微量水分析仪|PBI药品残氧仪 TecSense无损顶空残氧测试仪实时监测气调包装内的残氧含量,也称在线顶空分析仪,可测量食品包装内的气调包装内的残氧含量,也可以用在制药行业药品包装内的残氧含量。介绍随着市场和消费者需求以及经济现实的变化,食品工业继续发生变化。该行业越来越重视:A.食品安全B.质量货架期使用气调包装(MAP)是食品工业应对日益严格的包装审查的一种重要方式。事实上,MAP是包装行业增长罪快的领域之一。食品暴露在大气中会导致产品氧化,从而导致食品工业的主要问题,如货架寿命下降、风味丧失和变色。MAP的工作原理是减少产品接触的氧气量。这是通过在密封前用氮气或二氧化碳冲洗包装来完成的,从而使包装内部的氧气含量低于0.5%。要使气调包装满足这一严格的低氧要求,需要三件事:1。良好的氧气屏障2包装材料。密封前要冲洗好包装三。良好的密封(包装完整性)奥地利TecSense公司推出了一个顶空分析仪测试系统,该系统在包装材料的发展和优越的测试方法方面取得了显著进步。使用这个新的系统,实验室能够——第1次——在不破坏包的情况下监控包内发生的事情。利用氧传感器系统实时监测气调包装中的氧气新的氧气传感器系统为气调包装地板带来了同样的突破性技术。TecSense顶空分析仪系统集成了经验证的TecSense氧气分析仪TecLab不损残氧测试技术和革名性的传感器。第1次,包装线操作员现在可以实时、无侵入、无侵入地监控、控制和记录冲洗周期(三个MAP成功标准中的第二个)。TecSense光学传感器通常情况下,氧气是通过从包装或冲洗室中提取大气样品来监测的,然后将样品送到进行测量的仪器中。使用带有长软管/管的真空系统自动提取样品。但是,这种类型的系统具有侵入性,不能提供实时信息或刷新周期的文档。真空系统很容易损坏,或者取样管很容易堵塞,导致读数不可靠,导致包装线中断。频繁的停工会导致生产力和收入的损失。TecSense顶空分析仪系统提供冲洗室/冲洗包的无创、实时、被动、现场监控。它是一个系统,有两个主要和独立的组件:1.带10英尺光纤束/热电偶电缆延长线的主控制器(箱)。2.TecSense定制的在线传感器块。该顶空分析仪系统没有样品提取、真空或软管。它缺少任何活动部件,因此维护要求非常有限。氧气直接在室内或包装中使用独立的固态光学传感器(革名性的氧气传感器)测量。使用光学传感可以在不干扰测量环境的情况下进行测量。传感行为不消耗氧气,这与传统传感器非常不同,因为它们在测量过程中消耗氧气,并改变使用环境。氧气传感系统中使用的光学氧气传感器测试原理是基于固定在透气疏水聚合物(砖利配方,可承受高温、油和其他恶劣环境)中的染料的荧光猝灭。染料在光谱的蓝色区域吸收光,在光谱的红色区域发出荧光。氧的存在会使染料发出的荧光熄灭,从而导致发射强度和寿命随氧浓度的变化而变化。寿命中的这种变化可以通过校准来提供非常高的加速度。 更多TecSense无损顶空残氧测试仪实时监测气调包装内的残氧含量信息请直接致电英肖仪器中国
  • 一骑绝尘的TecSense药品残氧仪在制药行业异军突起进口西林瓶残氧仪品牌傲视群雄
    一骑绝尘的TecSense药品残氧仪在制药行业异军突起进口西林瓶残氧仪品牌傲视群雄 残氧测试在生产过程中越来越重要,安瓿瓶、西林瓶等药品通常需要对包装进行密封性检测、残氧量检测。而这些检测工序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尽量保证或延长药品的质保期。奥地利TecSense的残氧分析技术,已达国际顶尖水平,已有着丰富的经验。奥地利TecSense的残氧仪系列分很多种类型,检测方式也多种多样,如便携式残氧仪,台式残氧仪,无损检测,在线检测等等,大大提高了企业的检测效率。无损检测让企业成本得到有效地控制。一骑绝尘的TecSense药品残氧仪在制药行业异军突起进口西林瓶残氧仪品牌傲视群雄 自从奥地利TecSense药品残氧仪进入中国以来,可以说势如破竹,采取了以低价换市场的闪电战术,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市场上一般光电化学法残氧仪价格都在10万到20万之前,而奥地利TecSense药品残氧仪签订的军令状确是销量,在奥地利TecSense药品残氧仪打出了几万低价一台的药品残氧仪的时候,用户开心了,订单纷纷随着台风呼啸而来,席卷整个制药行业,如果您还在选择药品残氧仪,无论是西林瓶,还是安瓿瓶,还是大输液抑或是注射剂内的残氧含量,建议您可以咨询下如日中天深受好评的奥地利TecSense药品残氧仪,多款药品残氧仪,相信总有一款适合您,重要的是您帮助公司降低了研发成本,降低了使用风险,降低了出错的概率。一骑绝尘的TecSense药品残氧仪在制药行业异军突起进口西林瓶残氧仪品牌傲视群雄 由于新版GMP指南主要是针对制药行业,目前蕞被人关注的就是药品质量的问题。如何保证药品有可信的货架期成为各药企重点的研究课题。药品质量的好坏和人们的生命安 全息息相关,因此新版的GMP特别针对于药品的生产流程的控制进行了严格的规定,目前常见的药品有:中药材、中药饮片,尤其是无菌药品各方面要求更高。而产品中的残氧检测是提高产品品质的一个重要因素,能增强产品的货架期,简要的说,氧含量的检测,符合新版GMP标准对安瓿瓶、西林瓶、大输液袋等药品包装中的残氧量进行控制。因此,选择好的药品残氧仪至关重要。下面我把药品残氧仪爆品奥地利TecSense药品残氧仪的技术资料这里做下分享。一骑绝尘的TecSense药品残氧仪在制药行业异军突起进口西林瓶残氧仪品牌傲视群雄奥地利残氧仪测试速度快、精准符合GMP认证奥地利残氧仪Tecpen,光学方法测量气态氧含量带内置泵和不带内置泵两种配置适合极小的气体空间和负压状态测量可以在安卓系统的或平板上直接显示数字可通过邮件直接发送测试数据传感器工厂已校准仪器自动诊断功能TecPen顶空分析仪 药品残氧仪技术参数: 测试范围: 0,01 vol.% – 5 vol.%up to 25% 精度: ± 0.01% or 奥地利残氧仪测试速度快、精准符合GMP认证 分辨率: 0.01% 响应时间: 蓝牙连接或数据线连接(可选)充电器安卓系统的相连软件Excel版本的数据库针头显示平板(可选) 更多一骑绝尘的TecSense药品残氧仪在制药行业异军突起进口西林瓶残氧仪品牌傲视群雄信息请致电英肖仪器仪表(上海)有限公司
  • 符合GMP标准的奥地利进口药品残氧仪从心出发走进客户
    符合GMP标准的奥地利进口药品残氧仪从心出发走进客户GMP标准是一套适用于食品等行业的标准,新版GMP要求生产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生产设备,合理的生产过程,完善的质量管理和严格的检测系统,zui终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法规要求。GMP标准在产品生产过程中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要求企业从原料、人员、 设施设备、生产过程、包装运输、质量控制等各方面高标准执行。GMP标准指导企业按国家有关法规达到质量要求,形成一套可操作的作业规范,帮助企业改善企业生产环境,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善。符合GMP标准的奥地利进口药品残氧仪从心出发走进客户主要产品:SADP露点仪|在线露点仪| 肖氏露点传感器|肖氏露点仪|顶空分析仪|药品残氧仪|压缩空气露点仪|Mocon透氧仪|膜康透湿仪|PBI顶空分析仪|露点仪品牌|露点仪价格|露点仪批发|Hitech氧气分析仪|Hitech热导气体分析仪|Hitech氢气分析仪|露点仪厂家奥地利TecSense顶空分析仪药品残氧仪小编在之前的一篇《从zui新GMP指南看包装完整性测试的4大方法》中提到产品包装密封性测试的重要性,除了密封检漏,产品的残氧检测也不容忽视。通过残氧仪控制产品的残氧含量,使得产品质量更有保障。更有效的帮助企业能够快速的节省人力,物力,符合GMP标准的奥地利进口药品残氧仪从心出发走进客户主要产品:SADP露点仪|在线露点仪| 肖氏露点传感器|肖氏露点仪|顶空分析仪|药品残氧仪|压缩空气露点仪|Mocon透氧仪|膜康透湿仪|PBI顶空分析仪|露点仪品牌|露点仪价格|露点仪批发|Hitech氧气分析仪|Hitech热导气体分析仪|Hitech氢气分析仪|露点仪厂家 由于新版GMP指南主要是针对制药行业,因此今天一同来讨论的情况。目前zui被人关注的就是质量的问题。如何保证有可信的货架期成为各药企重点的研究课题。质量的好坏和人们的因此新版的GMP特别针对于的生产流程的控制进行了严格的规定,目前常见的药品有:尤其是无菌药品各方面要求更高。而产品中的残氧检测是提高产品品质的一个重要因素,能增强产品的货架期,简要的说,氧含量的检测,符合新版GMP标准包装中的残氧量进行控制。符合GMP标准的奥地利进口药品残氧仪从心出发走进客户主要产品:SADP露点仪|在线露点仪| 肖氏露点传感器|肖氏露点仪|顶空分析仪|药品残氧仪|压缩空气露点仪|Mocon透氧仪|膜康透湿仪|PBI顶空分析仪|露点仪品牌|露点仪价格|露点仪批发|Hitech氧气分析仪|Hitech热导气体分析仪|Hitech氢气分析仪|露点仪厂家 残氧测试在生产过程中越来越重要,等通常需要对包装进行密封性检测、残氧量检测。而这些检测工序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尽量保证或延长的质保期。英肖仪器的残氧分析技术,已达国内*水平,已有着丰富的经验。英肖仪器的残氧仪系列分很多种类型,检测方式也多种多样,如便携式残氧仪,台式残氧仪,无损检测,在线检测等等,大大提高了企业的检测效率。无损检测让企业成本得到有效地控制。希望用户都能选择到蕞适合自己产品特性的残氧仪,让残氧分析准确、快捷、高效。符合GMP标准的奥地利进口药品残氧仪从心出发走进客户主要产品:SADP露点仪|在线露点仪| 肖氏露点传感器|肖氏露点仪|顶空分析仪|药品残氧仪|压缩空气露点仪|Mocon透氧仪|膜康透湿仪|PBI顶空分析仪|露点仪品牌|露点仪价格|露点仪批发|Hitech氧气分析仪|Hitech热导气体分析仪|Hitech氢气分析仪|露点仪厂家奥地利TecSense公司的药品残氧仪采用光电化学技术,测试速度快,可以测量西林瓶残氧仪,安瓿瓶残氧含量,大输液残氧含量,测量泡罩片此类超小体积的残氧含量都没有任何问题。更多符合GMP标准的奥地利进口药品残氧仪从心出发走进客户信息请致电英肖仪器上海021-66015906,主要产品:SADP露点仪|在线露点仪| 肖氏露点传感器|肖氏露点仪|顶空分析仪|药品残氧仪|压缩空气露点仪|Mocon透氧仪|膜康透湿仪|PBI顶空分析仪|露点仪品牌|露点仪价格|露点仪批发|Hitech氧气分析仪|Hitech热导气体分析仪|Hitech氢气分析仪|露点仪厂家
  • 药品包装顶空气体分析仪的概述
    药品包装顶空气体分析仪在现代制药工业中,药品包装的密封性与内部环境控制是保障药品质量与延长其有效期的重要环节。尤其是对于需要特殊存储条件的粉针剂、生物制剂等药品而言,西林瓶作为其主要包装容器,其内部的氧气含量直接关联到药品的稳定性和有效性。为此,济南三泉中石DKY-03S的药品包装顶空气体分析仪应运而生,成为制药企业、质检机构等不可或缺的实验室设备,特别是在精准测量西林瓶中残氧含量方面展现出卓越性能。西林瓶西林瓶以其良好的密封性和化学稳定性,成为众多敏感药品的首选包装。为了进一步延长药品的保质期,防止氧化反应的发生,制药企业通常会在西林瓶内充入氮气,以排除或减少瓶中的氧气含量。这一过程虽然有效,但确保氮气填充后瓶内残氧含量达到标准,仍需依靠精密的检测手段,这便是药品包装顶空气体分析仪优势之处。济南三泉中石DKY-03S药品包装顶空气体分析仪的工作原理药品包装顶空气体分析仪的工作原理是当需要对西林瓶中的残氧含量进行检测时,仪器首先通过精密的取气泵,将西林瓶内的气体样本安全、无损地抽取至仪器内部的传感器中。这些高精度传感器能够迅速且准确地捕捉到气体中的氧气(O2)以及其他可选测组分如二氧化碳(CO2)的浓度信息。随后,仪器内置的微处理器会迅速处理传感器输出的信号,通过复杂的算法计算出气体样本中O2和(如选配)CO2的具体比例。一旦达到预设的试验结束条件,仪器将自动停止测试,并准确记录并显示试样内被测气体的O2含量数据。这一过程不仅高效快捷,而且结果精确可靠,为药品质量的评估提供了坚实的数据支持。广泛应用:从制药到质检的全面覆盖济南三泉中石DKY-03S药品包装顶空气体分析仪的应用远不止于西林瓶,它同样适用于安瓿瓶、铝箔袋、真空袋等多种包装形式的药品及食品。在制药企业中,该仪器是控制药品包装质量、优化生产工艺、确保产品合规性的重要工具;在质检机构,它则是评估药品保质期、验证包装密封性的关键设备。药品包装顶空气体分析仪以其高精度的测量能力、广泛的应用范围,在保障药品质量和延长有效期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 赛默飞发布盐酸法舒地尔药品中高哌嗪含量检测方案
    2014年12月8日,上海——科学服务领域的世界领导者赛默飞世尔科技(以下简称:赛默飞)近日发布盐酸法舒地尔药物中高哌嗪含量检测方案。盐酸法舒地尔作为高效的血管扩张药物,可以有效缓解脑血管痉挛,是一种具有广泛药理作用的新型药物。高哌嗪是盐酸法舒地尔合成过程的中间体杂质,其测定方法鲜有文献报道,主要原因是高哌嗪含量较低,在常规的反相色谱柱上保留较弱,同时没有紫外吸收。因此本检测方法采用离子色谱的方法,电导作为检测器测定盐酸法舒地尔药品中高哌嗪的含量。盐酸法舒地尔的结构图 赛默飞发布离子色谱法检测盐酸法舒地尔中高哌嗪含量,采用ICS-2100系统,配备EG淋洗液发生装置,在前处理过程中将药物盐酸法舒地尔去除,采用与流动相浓度一致的17 mmol/LMSA作为溶解样品的最佳溶液,配备Ion Pac CS17色谱柱,选择15%含量的乙腈作为淋洗液条件,在此分析条件下,采用离子色谱技术分析盐酸法舒地尔中高哌嗪的含量,方法简单,分离柱效高,测定结果满足要求。高效离子色谱方法在药物杂质离子的测定中有比较广泛的应用前景。ICS-2100 RFIC 离子色谱系统产品详情:www.thermo.com.cn/Product6474.html应用纪要:《离子色谱法测定盐酸法舒地尔药物中高哌嗪含量》下载地址:www.thermo.com.cn/Resources/201410/30102057126.pdf --------------------------------------------------------------------------------关于赛默飞世尔科技赛默飞世尔科技(纽约证交所代码:TMO)是科学服务领域的世界领导者。公司年销售额170亿美元,在50个国家拥有员工约50,000人。我们的使命是帮助客户使世界更健康、更清洁、更安全。我们的产品和服务帮助客户加速生命科学领域的研究、解决在分析领域所遇到的复杂问题与挑战,促进医疗诊断发展、提高实验室生产力。借助于Thermo Scientific、Life Technologies、Fisher Scientific和Unity? Lab Services四个首要品牌,我们将创新技术、便捷采购方案和实验室运营管理的整体解决方案相结合,为客户、股东和员工创造价值。欲了解更多信息,请浏览公司网站:www.thermofisher.com 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赛默飞世尔科技进入中国发展已有30多年,在中国的总部设于上海,并在北京、广州、香港、台湾、成都、沈阳、西安、南京、武汉等地设立了分公司,员工人数超过3800名。我们的产品主要包括分析仪器、实验室设备、试剂、耗材和软件等,提供实验室综合解决方案,为各行各业的客户服务。为了满足中国市场的需求,现有8家工厂分别在上海、北京和苏州运营。我们在全国共设立了6个应用开发中心,将世界级的前沿技术和产品带给国内客户,并提供应用开发与培训等多项服务;位于上海的中国创新中心结合国内市场的需求和国外先进技术,研发适合中国的技术和产品;我们拥有遍布全国的维修服务网点和特别成立的中国技术培训团队,在全国有超过2000名专业人员直接为客户提供服务。我们致力于帮助客户使世界更健康、更清洁、更安全。欲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网站www.thermofisher.cn
  • 非法添加工业二氧化碳,这批扎啤苯含量超标15倍!!!
    近期,在市场监管总局部署的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中,曝光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查办的一批扎啤非法添加案件。“扎啤”是生啤,有别于普通的鲜啤酒,是在啤酒原浆中充入食品级二氧化碳制作出来的。据调查,目前市场销售的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碳价格5-8元/kg,而工业用二氧化碳价格为2.5-3元/kg,仅约为食品级二氧化碳的一半。浙江省金华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马丁丁介绍,餐饮经营者非法使用工业二氧化碳制作扎啤,每百杯可多获利约20元。一户小餐饮店每月至少可多获利500元,酒吧或较大餐饮店的获利空间则更大。浙江省温州市的一名扎啤经销商林某说,一个装有8升二氧化碳的气罐,可以配置出360升扎啤。起初,他从正规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购进二氧化碳气罐,后来听说充装工业二氧化碳价格便宜,于是开始用工业二氧化碳混入扎啤原浆。执法人员检查发现,从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林某卖出了这种扎啤60000多升。“扎啤非法添加工业二氧化碳在行业内较为普遍,已形成一条违法产业链。”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处处长陆立权说。截至目前,浙江省开展的扎啤非法添加专项执法检查立案863件,查扣违法气瓶1982个。苯含量超过国家标准15倍非法添加损害消费者身体健康在口感风味上,使用工业二氧化碳制作的扎啤与食品级二氧化碳制作的扎啤差别并不大。但是,对照食品级二氧化碳国家标准,工业二氧化碳纯度低、杂质多,对于苯、总挥发烃等有毒有害物质没有限量要求。执法人员将查获的工业二氧化碳样品送专业机构检验检测,结果显示:苯含量超过国家标准15倍、二氧化硫含量超过国家标准15倍、一氧化碳含量超过国家标准8倍、总挥发烃含量超过国家标准4.5倍。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不得在食品中添加除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食品检验研究所副所长刘柱介绍,苯是一种常用的有机溶剂,通常作为工业上的基础原料。由于对人体有害,在食品级原料、包装等方面被严格限制使用。使用工业二氧化碳制作扎啤,属于非法添加的违法行为,其所含超量的苯、总挥发烃等有毒有害物质残留在啤酒中,会造成食品安全潜在风险。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案属于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以及在食品中添加药品,统称为食品非法添加。据统计,从2020年至今,全国市场监管部门专项查办食品非法添加类案件7821件、罚没款1.01亿元、吊销许可证37件、移送公安机关1411件。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斩断食品非法添加的违法链条。凡是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依法从严从重查处;能够吊销许可证的一律吊证;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能够处罚到人的一律处罚到人。务必让食品安全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
  •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与GB 7718在净含量要求方面的比较分析
    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0号公布《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修改了净含量标示的部分要求,修改后的净含量标示要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GB 7718征求意见稿”)有哪些异同,预包装食品的净含量又该如何标示呢?食品伙伴网对此进行了分析,供大家参考。一 适用范围《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以及对定量包装商品实施计量监督管理。定量包装商品是指以销售为目的,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面积、计数标注等标识内容的除药品、危险化学品之外的预包装商品。GB 7718-2011适用于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和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预包装食品是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另外,GB 7718征求意见稿中,预包装食品还包括预先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以计量称重方式销售的食品。综上,《办法》适用的定量包装商品包括GB 7718-2011所指的预包装食品,但不完全包括GB 7718征求意见稿所指的预包装食品,不包括未定量的以计量称重方式销售的食品。二 净含量标示的异同1、净含量组成部分根据《办法》的规定,以质量或体积标注的净含量,其组成部分的要求与GB 7718-2011、GB 7718征求意见稿一致,都是由“净含量”、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三个部分组成;以长度标注的净含量,《办法》规定可只标注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但GB 7718征求意见稿未规定可免于标注“净含量”三个中文字,详见表1。 表1 净含量组成部分2、净含量的法定计量单位①法定计量单位的标示形式根据《办法》附件1,容积(液体)和体积(固体)均可使用体积(容积)单位标示,但GB 7718-2011和GB 7718征求意见稿均规定固态食品只可用质量单位标示;《办法》规定长度标注包括所有的线性测量,如宽度、高度、厚度和直径,而GB 7718征求意见稿规定动物或植物来源的各种肠衣用长度单位标示,但未涉及厚度、直径等,详见表2。 表2 各类商品的法定计量单位标示形式②法定计量单位的标示方式《办法》规定的质量单位包括毫克(mg)、克(g)、千克(kg),体积(容积)单位包括毫升(mL)(ml)、厘升(cL)(cl)、升(L)(l),长度单位包括微米(μm)、毫米(mm)、厘米(cm)、米(m);而GB 7718-2011、GB 7718征求意见稿规定的质量单位包括克(g)、千克(kg),不包括毫克(mg),体积单位包括毫升(mL)(ml)、升(L)(l),不包括厘升(cL)(cl);GB 7718征求意见稿规定的长度单位包括厘米(cm)、米(m),不包括微米(μm)、毫米(mm)。净含量范围方面,《办法》将GB 7718中“Qn<1000克”的净含量细分为“Qn<1克”和“1克≤Qn<1000克”,将GB 7718征求意见稿中“Qn<100厘米”的净含量细分为“Qn<1毫米”和“1毫米≤Qn<100厘米”。净含量法定计量单位的标示方式详见表3。 表3 净含量法定计量单位的标示方式3、净含量的字符最小高度以质量单位和体积单位标注时,《办法》、GB 7718-2011、GB 7718征求意见稿规定的净含量字符最小高度的要求一致。以长度单位标注时,《办法》规定字符最小高度为2mm,GB 7718征求意见稿规定净含量Q≤100cm时字符最小高度为2mm,净含量Q1m时字符最小高度为6mm。4、同一包装内含多件定量包装商品时的净含量标注《办法》规定,同一包装内含有多件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应当标注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和总件数,或者标注总净含量;GB 7718-2011和GB 7718征求意见稿规定,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个单件预包装食品时,应在标示净含量的同时标示规格,结合附录中的标示形式,同一包装内含有多件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应在标示件数的同时标示出总净含量和(或)单件净含量。《办法》规定,同一包装内含有多件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应当标注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单件净含量和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件数,或者分别标注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总净含量。根据GB 7718-2011和GB 7718征求意见稿及其附录的规定,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件不同种类的预包装食品时,应在标注各种不同种类预包装食品的件数的同时标示其总净含量和(或)单件净含量。综上,《办法》规定同一包装内含多件定量包装商品时,净含量可以仅标示各种商品的总净含量;而根据GB 7718-2011和GB 7718征求意见稿的规定,不允许仅标示各种预包装食品总净含量,预包装食品的件数是必须标示的,另外还需标示其总净含量和(或)单件净含量。三 预包装食品净含量的标示要求根据《办法》第十条“强制性国家标准中对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标注、允许短缺量以及法定计量单位的选择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本办法执行。”,GB 7718-2011对预包装食品净含量的标注、法定计量单位已有明确规定,因此,预包装的净含量标注、法定计量单位应从其规定。温馨提示GB 7718-2011未规定净含量的允许短缺量,预包装食品的净含量允许短缺量应符合《办法》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JJF 1070-2005)的规定。
  • 《中国药典》|板蓝根含片国家药品标准草案公示,新增多种物质含量测定
    近日,药典委发布关于板蓝根含片国家药品标准草案的公示,标准编号:WS3-166(Z-166)-2002Z,批件2002ZFB0045所附标准。拟制定科学、合理和通用的板蓝根含片国家药品标准。此次公示为期三个月,相关人员可在线对草案进行反馈。以下为公示原文:https://www.chp.org.cn/?#/business/standardDetail?id=66864eb1bd8c788218573c1f板蓝根含片国家药品标准草案起草说明:1、 修订了板蓝根薄层鉴别方法 2、 删除了靛玉红的含量测定,建立了尿苷、鸟苷、腺苷的含量测定方法。 3、 板蓝根含片素片和薄膜衣片质量标准合并为一个标准。 4、规格规范为每片重 0.5g(相当于饮片 1g)除此之外,国家药典委员会发布了一系列的方法通则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新闻可点击下方专栏关注。
  • 饮料生产执行新标准 外包装需标示成分、含量
    茶饮料、碳酸饮料、含乳饮料……如今,饮料大家庭中的成员越来越多。除了在品种、口味上下工夫,各类饮料在广告、包装上也颇费心思。但无论从监管部门的检测报告还是频频见诸媒体的报道中,消费者不难发现,饮料市场存在种种不尽如人意之处:所谓果汁饮料,果汁含量微乎其微 热销的茶饮料,味道明显过淡 碳酸饮料的二氧化碳气容量严重不合格……   11月1日起,有关碳酸饮料、浓缩橙汁、橙汁及橙汁饮料、含乳饮料、茶饮料等五项新国家标准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本月起生产的上述饮料必须按新标准生产。那么,新标准会为饮料市场带来什么变化?消费者能享受到怎样的保障?11月5日,山西晚报记者就此在太原市进行了走访。   解读 从标签看成分含量   从本月起开始实施的五项国家新标准,是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的。"今后,消费者可以通过查看产品外包装的标签了解其成分含量。"市质监局工作人员祁夺鑫说,像新的茶饮料国家标准中明确规定,茶饮料中的"茶多酚"含量要达到100mg/l的比例才能销售。此次制定的茶饮料国家新标准定出了低糖、无糖、低咖啡因、蛋白质含量等多项技术要求。   受消费者欢迎的含乳饮料,被定义为以乳或乳制品为原料,包括配制型含乳饮料、发酵型含乳饮料和乳酸菌饮料三种,对三种含乳饮料的蛋白质含量分别做出了明确规定。   "与老标准相比,新的碳酸饮料(汽水)国家标准增加了关于果汁含量的要求。"祁夺鑫表示,根据规定,只有原果汁含量不低于2.5%的产品才可称为果汁型碳酸饮料,并且果汁型碳酸饮料应标明果汁含量。   针对市场上出现的"100%橙汁""浓缩橙汁""鲜橙汁"等饮料名称,标准也进行了规范。"只有果汁含量不低于10%才能被称作橙汁饮料。"祁夺鑫介绍,按新的橙汁及橙汁饮料国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向橙汁中加入的糖不得超过50g/kg,同时不得向橙汁中同时加入糖和酸味剂。   走访 诸多饮料已换新装   10时,记者在华联超市府东店看到,很多含乳饮料都在配料表一栏中标明其蛋白质含量,活性乳酸菌饮料上也标有乳酸菌指标。其中一款配制型含乳饮料的标签上,清楚地标明"蛋白质含量≥1.0g/kg"字样,此外乳酸菌饮料也标明了相应的蛋白质含量。"现在,果汁含量一目了然了!"在沃尔玛超市长风店,正在选购橙汁饮料的市民刘丹表示,以前商家总是宣称自己销售的是橙汁饮料,但具体含有多少果汁却并未明示,这让她在选购时感到很困惑。记者在该超市看到,这些橙汁饮料的标签上全都标明着"果汁含量≥10%"的字样,此外对糖、脂肪等其他配料的含量也进行了标注。   在一款橙汁饮料的标签上,配制表一栏中糖的含量被标注为50g/kg,该超市其他橙汁饮料的标签上糖的含量也都在50g/kg以下,没有超出标准的要求。   问题 部分产品仍不规范   采访中记者发现,尽管多数饮料已按各项饮料的新标准进行标注销售,但是个别饮料仍没办法区分类型。"茶多酚"含量为界定茶饮料的重要指标,但部分茶饮料包装上没有注明其含量。   11时,在五一广场附近某综合型超市的饮料专区,记者随手拿起一瓶墨绿色包装的某品牌绿茶,只见瓶身上写满了抽奖方式、茶的起源等,好不容易才在瓶身的最下方找到了茶的配料表,配料表中写有白砂糖、绿茶茶叶、蜂蜜等成分,但对茶多酚的具体含量却没有明示。记者注意到,该产品的生产日期标注为11月2日,按新的茶饮料国家标准规定,茶饮料中的茶多酚含量至少要达到100mg/l的比例。   连续走访一些超市的饮料专柜后,记者发现,大部分11月后生产的茶饮料都只是含糊地标注含有绿茶或红茶,没有明确标示具体成分,而标注所含茶多酚含量的茶饮料更是凤毛麟角。   按新规,果汁茶饮料应在标签上标识果汁含量,但许多11月以来生产的产品,同样无相关标识。在建设南路某超市,记者看到一款橙汁饮料的标签上写着"果汁含量5%"的字样,低于国家规定至少10%的要求。   说法 饮料市场监管升级   "同一领域,多部新标准同时实施,这并不多见。"太原市质监局标准化处有关负责人表示,"这说明国家对于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越来越大,饮料市场的监管也将升级。""像茶饮料标准,非常有助于肃清茶饮料市场鱼龙混杂的情况。"祁夺鑫说,茶饮料因其含有茶多酚、维生素和多种矿物质等营养成分,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然而,我国近年来的一些抽查显示,茶饮料的质量存在很多问题:部分产品中咖啡因和茶多酚等重要理化指标不合格、部分产品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究其原因,是茶饮料一直没有国家标准。"祁夺鑫说,2000年推出的茶饮料行业标准,主要对茶饮料理化指标如茶多酚和咖啡因的含量做了强制性规定,但并未在全国推广实施,不具有强制性。   针对市场上目前仍有部分饮料不符合新标准的问题,祁夺鑫表示,属于本月前生产的是被允许销售的。但是按规定,从本月起生产的饮料,就必须按新标准规定进行生产 必须按规定在饮料中添加相关成分,否则将受到查处。
  • 止咳药被曝硫含量超标 检测方法成争议焦点
    这几天,“硫磺熏蒸贝母”成为热词,太极集团、通药集团、哈药集团、云南白药集团4家知名药企的5款止咳药被曝检出较高含量硫磺,其中一款是儿童用药。随后,涉事企业之一的太极集团重庆中药二厂有限公司反驳称,检测方法不当致结果存疑,其生产的橘红丸中硫含量经再次检测并未超量。  是否因为检验方法不当导致检验结果存疑,已成为了目前争议的焦点。对此,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院刘洋教授指出,当双方对检验方法有争议时,应由有检验和裁定功能的权威机构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进行复检,出具权威报告来确定最终结果。  5种常见止咳药被指硫磺超标  据《经济观察报》等多家媒体报道称,举报人白某去年年底通过网购买到5种常见止咳化痰药,并送到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国联质检公司”)进行检测,结果显示:所有送检药品中均检出较高含量的硫磺。  西安国联质检公司的检测结果显示,5种止咳化痰药中的硫磺含量最高为0.6%,最低为0.1%。如果按照我国对中药材及饮片(10种指定中药材及饮片除外)中亚硫酸盐残留量(以二氧化硫计)150mg/kg的限量标准来看,上述检测结果确实超量。  对于导致止咳药里检出超量硫磺的原因,举报人认为,是药厂使用了硫磺熏蒸法制作的浙贝。“硫磺熏蒸浙贝早已被国家明令禁止。”国家药典委员会中药材与饮片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大学药学院天然药物学系教授屠鹏飞表示,150mg/kg的限量并不意味着中药材(10种指定药材除外)就可以采用硫磺熏蒸,主要是植物本身会含有一点硫酸盐,在测定时最终会转化为二氧化硫。  浙贝清热化痰、润肺止咳,但新鲜浙贝干燥困难。北京中医药大学医药卫生法讲师邓勇表示,由于硫磺熏蒸的方法简便易行,熏蒸过程中产生的化学物质可以杀虫防腐,并促进浙贝干燥,降低加工成本;硫磺熏蒸的浙贝色白,卖相好,易保存。“无硫化加工的浙贝加工流程繁琐且成本高。”  尽管国家明令禁止,浙贝主产地政府也出台了严禁生产、经营、使用经硫磺熏蒸浙贝的规定,并推行浙贝“无硫化”综合治理,但硫磺熏蒸浙贝仍在市场上普遍存在。中药材天地网上显示,浙贝主产地——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一户卖家卖的浙贝(有硫)50公斤售价为3200元,而浙贝(无硫)50公斤售价为4100元。  “药企购买硫磺熏蒸浙贝可有效降低制药成本,成药被查处风险小。”邓勇认为,这也是一些药企愿意使用硫磺熏蒸浙贝的重要原因,“应该利用食药监部门和农业部检测机构,在中药材领域推进药材上市的强制监测工作,建立中药材质量安全新型监管体系。”  是否为劣质药,检测方法成争论焦点  据报道,西安国联质检公司为举报人白某送检的5种止咳药进行检测时,是依据现行有效、原卫生部2010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150-2010附录A》规定的方法进行的硫磺含量检测。  此检测方法遭到了重庆中药二厂的质疑。5月7日,该公司发布回应称,西安国联质检公司出具的橘红丸检验报告,其检测方法不是测定药品、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残留量的方法。选用不当的检验方法导致检测结果超标中药材及饮片硫残留限定标准40倍。  重庆中药二厂认为,目前国家通用的食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测定方法为GB/T5009.34-2003。该厂参照《中国药典》2015年版附录2331药材、饮片二氧化硫残留量的测定方法(第一法),随机测定橘红丸成品3批,测定结果分别为46mg/kg、56mg/kg、34mg/kg。此外,参照GB/T5009.34-2003食品方法进行测定的结果大致相同,检测结果为药材检验标准的0.37倍,橘红丸中硫残留在安全范围。  对此,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院刘洋教授指出,硫残留检验方法有工业方法、食品方法,也有中药材饮片方法,目前并没有强制性的要求必须按哪个方法去检测。“当出现争议时,应由政府检验裁定机构来进行检测,并出具最终的权威结果。”在中国,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就是这样的裁定机构,它所公布的检测方法和报告才是最权威的。  硫化物是否确立标准,专家意见不一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此次事件中,《中国药典》每个中成药标准项下并没有硫残留限量值,双方检测结果均是依据中药材及饮片硫残留限量值标准来作为参考。  重庆中药二厂称,是通过中药材限量值折算,参考国际食品法典对于人体硫摄入量的规定来判断中成药硫残留的安全范围,并认为其生产的橘红丸经过他们的检测,硫残留量在安全范围内。  邓勇认为,由于缺乏成药硫化物检测国家标准,容易造成行业混乱,也会造成执法混乱,给了某些药企可乘之机,必须建立成药检测国家标准。  对此,刘洋教授却有不同的意见。他认为,如果从药材采购开始到制成中成药的每个环节都进行检测,这并不单单是硫残留检测,还有其他很多方面的检测,将带来的成本消耗会很大,并不科学。药品是按照GMP生产流程进行管理,药厂必须先确定药材合格才能用于成药,而不是每一关都检测。“国家要求的是药品全程质控,质量是有传递的,如果成药不合格,一定可以追溯到前面环节的问题。”刘洋表示。  硫磺熏制中药材的前世今生  其实,用硫磺熏蒸贝母此前是被允许的。中国中药协会官方网站发布的内容显示,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用硫磺熏蒸浙贝进行产地初加工被作为一种新技术在贝农中推行 1994年版《浙江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在浙贝母标准中增加了“硫磺熏制”法。  2005年版《浙江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和2010年版《中国药典》取消了此种加工方法,但没有规定二氧化硫的限量标准。  2013年4月,国家药典委员会将中药材及饮片二氧化硫残留量限度标准收载进了《中国药典》2010年版增补本,规定中药材及饮片中亚硫酸盐残留量(以二氧化硫计)不得过150mg/kg的限量,允许使用硫磺熏制法的山药、牛膝、粉葛、天冬、天麻、天花粉、白及、白芍、白术、党参等10种中药材及其饮片中亚硫酸盐残留量(以二氧化硫计)不得过400mg/kg,但这其中并不包括浙贝。超限的中药材及饮片将以“劣药”论处。2015版《中国药典》对此规定无变化。
  • 爱,就要给得刚刚好!丹麦CheckMate 4残氧仪,调控罐装奶粉残氧量,为宝宝健康护航每一步
    在现代食品工业的广阔舞台上,罐装奶粉凭借其大容量设计、卓越的阻隔性能以及出色的保存能力,在婴幼儿配方奶粉及成人奶粉市场中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赢得了全球消费者的信赖与喜爱。然而,在这份便捷与安心的背后,一个细微却至关重要的环节——残氧量的控制,往往被忽视,却对奶粉的品质与安全产生了深远影响。爱,就要给得刚刚好!丹麦CheckMate 4残氧仪,调控罐装奶粉残氧量,为宝宝健康护航每一步残氧量的本质与潜在威胁残氧量,即包装内残余的氧气含量,是评估奶粉保存环境优劣的关键指标。氧气作为化学反应的活跃因子,特别是在奶粉这种富含脂肪、维生素和蛋白质的食品中,其存在如同催化剂一般,加速了氧化反应的进程。过高的残氧量不仅会导致奶粉色泽变暗、风味走样,还会引起营养成分的显著流失,更甚者,可能促进微生物的繁殖,使得奶粉面临变质、受潮的风险,从而威胁到消费者的健康。爱,就要给得刚刚好!丹麦CheckMate 4残氧仪,调控罐装奶粉残氧量,为宝宝健康护航每一步延长保质期的核心策略为了维护奶粉的高品质并有效延长其保质期,严格控制包装内的残氧量成为了一项至关重要的措施。通过采用先进的真空充氮包装技术、气调包装系统等现代包装解决方案,可以显著降低甚至消除包装内的氧气,为奶粉创造一个理想的低氧或无氧保存环境。这种环境能够有效抑制氧化反应,保护奶粉中的营养成分与风味,确保产品在货架期内保持最佳状态,减少因变质导致的浪费。残氧量检测的必要性为确保罐装奶粉包装中的残氧量得到有效控制,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残氧量检测显得尤为必要。这不仅是对生产流程的严格监控,更是对消费者健康安全的庄严承诺。现代科技的进步,如高精度氧气分析仪的应用,使得残氧量的检测变得高效、精准且易于操作。通过这一手段,企业能够及时发现并纠正包装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优化生产工艺与包装条件,确保每一罐奶粉都能达到良好的保存效果。爱,就要给得刚刚好!丹麦CheckMate 4残氧仪,调控罐装奶粉残氧量,为宝宝健康护航每一步 在婴幼儿罐装奶粉的残氧顶空检测领域内,进口残氧仪品牌丹麦Dansensor推出的旗舰产品——台式顶空分析仪CheckMate 4 O2 (Zr)残氧仪,凭借其稳定的稳定性赢得了业界的广泛赞誉。这款分析仪,又称包装残氧仪或残氧分析仪,专为准确测量食品(特别是婴幼儿奶粉)、药品、气调包装及电子产品等各类密封包装(如袋、瓶、罐)内部氧气、二氧化碳等关键气体含量而精心打造。爱,就要给得刚刚好!丹麦CheckMate 4残氧仪,调控罐装奶粉残氧量,为宝宝健康护航每一步丹麦Dansensor台式顶空分析仪CheckMate 4残氧仪在保障包装完整性、评估气体环境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无论是在繁忙的生产现场、严格的仓储环境,还是在精密的实验室条件下,它都能迅速且精准地分析包装内的气体成分及其浓度,为生产企业提供宝贵的数据支持,助力优化生产工艺,延长产品货架期,确保产品质量。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丹麦Dansensor研发台式第四代新款台式顶空分析仪CheckMate 4残氧仪凭借其紧凑小巧的设计、卓越的精度与可靠性,以及直观易用的用户界面脱颖而出,占据了显著的市场份额。其多语言触摸屏设计极大地简化了操作流程,使得即便是新手也能快速上手,大大缩短了培训时间。同时,个人用户登录功能确保了测试数据的安全性与可追溯性,提升了整体管理效率。在数据存储与传输方面,台式顶空分析仪CheckMate 4残氧仪同样展现出了其先进性。它能够智能保存并管理产品测试设置,保障数据的完整性和可比性。通过灵活的测试设置切换或高效的条形码扫描功能,用户能够轻松实现自动化数据采集与即时传输,显著提升工作效率,并有效避免人为错误带来的风险。台式顶空分析仪CheckMate 4在采样系统上也进行了精心优化,采用高效采样泵与防堵塞设计,确保仪器长期稳定运行。其核心氧化锆传感器更是以极低的样本需求(仅需2ml)实现高精度残氧检测,大大降低了检测成本,提升了检测效率。作为台式顶空分析仪CheckMate系列残氧仪的全面升级之作,台式顶空分析仪CheckMate 4残氧仪不仅继承了前代产品的全部优点,更在多个关键领域实现了显著提升。其高效、准确、便捷的特点,在婴幼儿奶粉罐残氧顶空检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宝宝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坚实保障,同时也引领并推动了整个行业的技术进步与健康发展。爱,就要给得刚刚好!丹麦CheckMate 4残氧仪,调控罐装奶粉残氧量,为宝宝健康护航每一步、更多请致电英肖仪器仪表(上海)有限公司1⃣ ️ 7⃣ ️ 3⃣ ️ 1⃣ ️ 7⃣ ️ 6⃣ ️ 0⃣ ️ 8⃣ ️ 3⃣ ️ 7⃣ ️ 6⃣ ️ ,英肖仪器仪表(上海)有限公司是进口残氧仪品牌MOCON膜康、丹麦Dansensor授权代理、顶空分析仪CheckMate 4、进口残氧仪、药品顶空分析仪、奶粉残氧仪售后服务保证。英肖仪器仪表(上海)有限公司是进口露点仪品牌英国肖氏SHAW总代理、手持式露点仪SDHmini、便携式露点仪SADP代表处在线露点仪SUPER-DEW3、肖氏SHAW露点仪售后服务保障。英国Alphasense传感器、英国Alphasense阿尔法传感器、氧传感器O2-A2、一氧化碳传感器CO-B4、氯化氢传感器HCL-A1、、二氧化硫传感器SO2-B4、一氧化氮传感器NO-B4、光离子传感器、PID传感器、VOC传感器请致电英肖仪器仪表(上海)有限公司获取进口传感器详细资料。
  • 2023年上海市计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商品净含量、包装)
    根据《计量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上海市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2023年上海市计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商品净含量、包装)》,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具体文本详见附件《2023年上海市计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商品净含量、包装)》。   附件:    《2023年上海市计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商品净含量、包装)》.zip编号:SHSSXZJL2001-2023上海市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计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1、抽样方法对食品和化妆品包装的抽样,应在生产企业成品仓库内或者食品和化妆品销售场所的待销食品和化妆品中抽取。抽样时应填写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计量监督检验抽样单。在生产企业进行抽样时,应同时检查食品和化妆品除初始包装外的所有包装成本的总和与食品和化妆品销售价格比,并填写食品和化妆品包装成本与销售价格登记表。在销售企业进行抽样时,不对该项目进行检查。如果对项目有疑问,可追溯到该产品的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对同一品种、同一包装样式的食品和化妆品,抽样数量一般为1件。2、检验项目与依据表1 计量检验项目(企业未明示执行标准)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强制性质量要求推荐性质量要求1包装空隙率GB 23350-2009/附录AJJF 1244-2010/6.3GB 23350-2009/4.2.1 /2包装层数GB 23350-2009/附录BJJF 1244-2010/6.4GB 23350-2009/4.2.1/3包装成本与销售价格比率GB 23350-2009/附录CJJF 1244-2010/6.5GB 23350-2009/4.2.2/说明1.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市场准入的相关规定是强制性质量要求;推荐性标准、标准中的非强制性条款的规定是推荐性质量要求;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或者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是明示质量要求。2.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表2 计量检验项目(企业明示执行GB 23350-2021版标准)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强制性质量要求推荐性质量要求1包装空隙率GB 23350-2021/5.3.2、5.4.1GB 23350-2021/4.1 /2包装层数GB 23350-2021/ 5.5 GB 23350-2021 /4.2 /3包装成本GB 23350-2021 /5.6 GB 23350-2021 /4.3 /4混装要求(仅限月饼)/GB 23350-2021 /4.4 /说明1.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市场准入的相关规定是强制性质量要求;推荐性标准、标准中的非强制性条款的规定是推荐性质量要求;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或者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是明示质量要求。2.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3、检验结果判定 3.1判定规则3.1.1 若被抽查产品明示质量状况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对应的质量要求时,按照被抽查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3.1.2若被抽查产品明示质量状况缺少、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对应的强制性质量要求时,按照强制性质量要求判定。3.1.3若被抽查产品明示质量状况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对应的推荐性质量要求时,按照被抽查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3.1.4若被抽查产品明示质量状况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对应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3.2结果判定3.2.1 参与判定的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对应的质量要求,判定为被抽查批次产品不合格。3.2.2若检验项目全部符合质量要求,表明未发现被抽查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判定被抽查批次产品合格。编号:SHSSXZJL3001-2023上海市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1、抽样方法以随机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含电商平台)的待销产品中抽取样品。每批次样品最多抽取250(件),其中125(件)作为检验样品,125(件)作为备用。抽取检验样品或备用样品不足最小销售包装的整数倍时,抽取最小销售包装的整数倍,不破坏最小销售包装。2、检验项目与依据表1以质量单位标注净含量商品检验项目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强制性质量要求推荐性质量要求1净含量标注目测,使用钢直尺或游标卡尺测量字符高度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JJF 1070-2005/4.2/2净含量JJF 1070-2005附录C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JJF 1070-2005/4.3/说明1.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市场准入的相关规定是强制性质量要求;推荐性标准、标准中的非强制性条款的规定是推荐性质量要求;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或者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是明示质量要求。2.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表2 以体积单位标注净含量商品的检验项目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强制性质量要求推荐性质量要求1净含量标注目测,使用钢直尺或游标卡尺测量字符高度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JJF 1070-2005/4.2/2净含量JJF 1070-2005附录D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JJF 1070-2005/4.3/说明1.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市场准入的相关规定是强制性质量要求;推荐性标准、标准中的非强制性条款的规定是推荐性质量要求;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或者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是明示质量要求。2.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表3 以长度单位标注净含量商品的检验项目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强制性质量要求推荐性质量要求1净含量标注目测,使用钢直尺或游标卡尺测量字符高度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JJF 1070-2005/4.2/2净含量JJF 1070-2005附录E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JJF 1070-2005/4.3/说明1.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市场准入的相关规定是强制性质量要求;推荐性标准、标准中的非强制性条款的规定是推荐性质量要求;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或者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是明示质量要求。2.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表4 以面积单位标注净含量商品的检验项目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强制性质量要求推荐性质量要求1净含量标注目测,使用钢直尺或游标卡尺测量字符高度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JJF 1070-2005/4.2/2净含量JJF 1070-2005附录F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JJF 1070-2005/4.3/说明1.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市场准入的相关规定是强制性质量要求;推荐性标准、标准中的非强制性条款的规定是推荐性质量要求;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或者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是明示质量要求。2.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表5 以计数单位标注净含量商品的检验项目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强制性质量要求推荐性质量要求1净含量标注目测,使用钢直尺或游标卡尺测量字符高度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JJF 1070-2005/4.2/2净含量JJF 1070-2005附录G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JJF 1070-2005/4.3/说明1.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市场准入的相关规定是强制性质量要求;推荐性标准、标准中的非强制性条款的规定是推荐性质量要求;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或者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是明示质量要求。2.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3、检验结果判定3.1判定规则3.1.1若被抽查产品明示质量状况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对应的质量要求时,按照被抽查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3.1.2若被抽查产品明示质量状况缺少、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对应的强制性质量要求时,按照强制性质量要求判定。3.1.3若被抽查产品明示质量状况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对应的推荐性质量要求时,按照被抽查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3.1.4若被抽查产品明示质量状况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对应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3.2结果判定3.2.1 参与判定的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对应的质量要求,判定为被抽查批次产品不合格。3.2.2若检验项目全部符合质量要求,表明未发现被抽查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判定被抽查批次产品合格。
  • JJF1070-2023《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解读
    JJF 1070-2023《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以下简称《检验规则》)将于2024年10月12日正式实施。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解读如下:问题一:《检验规则》的修订背景是什么?解答:为扎实推进民生计量工作,确保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准确,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市场监管总局于2023年3月发布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为使《检验规则》与《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保持一致,充分发挥计量技术支撑作用,保护消费者权益,引导企业规范经营,提升计量质控能力,践行企业责任,提高国际竞争力,需要对《检验规则》进行修订。问题二:《检验规则》的修订意义是什么?解答:一是维护消费者权益。首先,《检验规则》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等提出更具体的要求,使消费者对商品净含量的理解更加容易、准确。其次,优化了计量检验抽样方案,采用科学的抽样和检验方法,使抽样检验置信概率达到99.5%,从而保证净含量计量检验结果能够更加真实地体现定量包装商品的实际含量。二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检验规则》充分考虑企业实际需求,引导企业更加规范地标注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同时对企业定量包装技术能力和诚信经营提出了更高要求。《检验规则》的实施,可以进一步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企业公平竞争,推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三是加强与国际规则接轨。积极采用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R79号国际建议《预包装商品的标签要求》(2015版)和R87号国际建议《预包装商品的量》(2016版),推动我国定量包装商品更加适应国际化市场要求。问题三:《检验规则》的主要修订内容有哪些?解答:一是《检验规则》的适用范围发生变化。《检验规则》与《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一致,并修订了定量包装商品的定义。《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办法所称定量包装商品是指以销售为目的,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面积、计数标注等标识内容的预包装商品。药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对定量包装商品的范围设定了排他性条款。二是《检验规则》细化对净含量标注的构成要求。对净含量标注中的数字部分,推荐不超过3位有效数字,引导企业为消费者提供更为清晰的净含量信息。例如:某企业生产的食用油,净含量标注为5.436L,若将其标注改为不超过三位有效数字,如:5.5L,则能让消费者更简洁、清晰地理解该商品净含量。三是《检验规则》对净含量标注提出“应清晰可见”等显著性要求。《检验规则》明确规定净含量标注“应清晰可见,商品包装主展示面或商品标签的显著位置,与商品包装的背景底色有明显区别”。目的就是要求企业为消费者提供更为清晰、准确的净含量信息。四是《检验规则》细化了净含量标注计量单位的选择。净含量标注计量单位的选择与《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附件1要求相一致,《检验规则》修订了“表1 法定计量单位的选择及检查方法”,将体积(容积)标注商品分为容积(液体)商品和体积(固体)商品,分别进行标注。液体商品可以使用质量单位标注,也可以使用体积单位标注。五是《检验规则》净含量标注类别(方式)选择应基于消费者的使用和贸易习惯。以体积、长度、面积单位标注的商品,标注的净含量应当是在参考温度20℃时商品的量;对于冰冻商品的量,其温度应当以制造商要求的、以维持商品稳定可用的温度为准。六是增加“介质”“包装材料”概念与定义。介质是非天然地存在于商品之中,且和商品内容物一起放入包装内的液体或气体。这些液体或气体的作用是用来容纳、保护、保存商品内容物。天然地存在于商品内容物之中的液体不属于介质。包装材料是在商品内容物使用(或食用)后,预期被抛弃的所有包装物。天然地与商品内容物生长在一起的皮、核或壳不属于包装材料。例如:核桃的壳、西梅的核等,不属于包装材料。明确“介质”“包装材料”的定义,可使检验人员、企业和消费者清晰地理解皮重的概念(皮重是指除去商品内容物后的所有包装材料的重量),有利于统一对《检验规则》检验方法的理解,减少误解。七是优化计量检验抽样方案。通过合理增加检验样本量,减少由于抽样数量较少造成的检验误判,有效降低企业风险。例如:检验批量为60件时,《检验规则》要求抽取的样本量为35件,而原《检验规则》抽取的样本量仅为13件。八是引入有限群体修正因子。通过引入有限群体修正因子,使净含量计量检验结果能够更加真实地体现实际含量,在更大程度上维护消费者权益。例如:检验批量为60件时,《检验规则》要求样本平均实际含量的修正因子为0.30,而原《检验规则》样本平均实际含量的修正因子为0.848。九是增加禁止误导性包装商品的附录。《检验规则》附录R“误导性定量包装商品的禁止”采纳R87号国际建议附录E的内容,对误导性定量包装商品进行了原则性要求,定量包装商品不应当以误导或欺骗消费者的方式进行构造或填充。问题四:《检验规则》的适用范围是什么?解答:《检验规则》的实施,可以在商品的生产、销售等全领域对定量包装商品进行科学的抽样和检验,确保消费者购买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准确。《检验规则》适用于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计量监督检验和仲裁检验,委托检验可参考进行。生产和销售定量包装商品的单位亦可参照《检验规则》进行自控检验。接受计量检验的定量包装商品应是生产者自检合格的产品,或者是销售者进口、经销的商品。问题五:《检验规则》中对多件组合商品的标注有何要求?解答:《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同一包装内含有多件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应当标注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和总件数,或者标注总净含量。同一包装内含有多件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应当标注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单件净含量和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件数,或者分别标注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总净含量。”多件组合商品的标注应当遵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且符合《检验规则》的要求。对于同一包装内含有多件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强调的是“分别标注”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例如:某包装内含有多件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其净含量标注为:“净含量:200克(A产品40克×3,B产品40克×2)”,是合格的;如果其净含量标注为:“净含量:200g(5件)”,未按照《检验规则》对不同内含商品的净含量信息进行更明确标注,其标注为不合格。问题六:如何在线查阅《检验规则》全文?解答:登录http://jjg.spc.org.cn/,进入“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全文公开系统”,输入“JJF 1070-2023”或“定量包装商品”等关键字查询,点击“在线预览”,即可查阅《检验规则》文本。
  • 爆料称调味品塑化剂含量超过白酒400倍
    “塑化剂”危机持续发酵,白酒上市公司遭遇重创的同时,调味品、饮料企业也被卷入了这场风波。   “食用的酱油、醋、饮料里面的塑化剂含量是酒的400倍。”微博中,北京绿腰食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龚也长语出惊人。短短一天,这条微博就被转发15000余条。一时间,消费者人心惶惶,持有相关上市公司股票的投资者更是如坐针毡。   所谓的“塑化剂调味品”果真如传言的一样毒过白酒吗?《中国经营报》记者调查发现,目前食品饮料行业的生产工艺很难保证没有塑化剂,而且有关食品饮料中的塑化剂含量标准也含糊不清。但蹊跷的是,不少上市公司却坚称自己产品不含塑化剂。本报将关注后续进展进行跟踪报道。   毒火腿、毒牛奶、毒白酒之后,所谓的“毒酱油”“毒醋”“毒饮料”成为砸向食品饮料行业的又一枚重磅炸弹。   记者统计后发现,目前涉及调味品A股上市公司中,生产香精香料的公司只有百润股份(002568.SZ)一家,生产醋和料酒的恒顺醋业(600305.SH),生产酱油的加加食品(002650.SZ)。   在饮料上市公司中,主要为承德露露(000848.SZ)和海南椰岛(600238.SH)。此外,中粮屯河(600737.SH)、深深宝A(000019.SZ)、中炬高新(600872.SH)也涉及饮料、调味品业务。   《中国经营报》分别致电上述企业,得到的答复普遍为,公司产品绝不含塑化剂。然而,报料人龚也长给记者提供的线索却显示,调味品、饮料行业含塑化剂已是普遍现象。   “没有哪一家企业敢保证其生产的产品全部不含塑化剂。”中国食品商务研究院研究员朱丹蓬的判断,与龚也长基本一致。   两种截然相反的声音背后,塑化剂危机迷雾重重。   两套标准前后冲突   塑化剂风波源自我国台湾地区,2011年5月,台湾“昱伸香料有限公司”塑化剂事件曝光之后,引起行业巨震。据了解,受事件牵连厂商217家,产品747项,波及运动饮料、果汁、茶饮料、果酱果浆类、粉状类、锭状类等六大类产品。   据相关媒体报道,“台湾行政当局的处理措施,一是要求全境10700个超市、量贩店、便利商店,立即将所有含有塑化剂的商品下架,3天内,如果可以提出合格证明,才可重新上架 二是台湾检方对涉案人员提起诉讼,最后判决中的刑期从1年4个月到25年不等,判决最重的是昱伸公司负责人陈哲雄,有期徒刑25年、并科1000万元新台币罚金。”   酒鬼酒引爆国内白酒塑化剂危机后,至今并未有任何“召回”动作,相关负责人也没有被监管部门迅速“问责”。   网络曝光饮料、调味剂毒过白酒后,塑化剂风波再度快速发酵。   几经周折,记者联系到事件的始作俑者龚也长。在记者的一再追问下,龚也长对“调味品塑化剂含量400倍白酒”的说法也有些“含糊”。   “在微博中说食用的酱油、醋、饮料里面的塑化剂含量是酒的400倍确实有点夸张。”龚也长改口称,食品用香精香料中塑化剂最大残留量标准比白酒行业中塑化剂最大残留量确实高出很多倍。   按龚也长的说法,我国并没有明确规定,饮料、调味品塑化剂含量上限,卫生部于2011年先后下发的卫办监督函[2011]551号文件和卫办监督函[2011]773号文件,对于食品、调味品的检测标准界定,存在明显冲突。   2011年6月,卫生部下发的《卫生部办公厅关于通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最大残留量的函》(卫办监督函〔2011〕551号)中表示,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是可用于食品包装材料的增塑剂,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剂,严禁在食品、食品添加剂中人为添加。食品容器、食品包装材料中使用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应当严格执行《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9685-2008)规定的品种、范围和特定迁移量或残留量,不得接触油脂类食品和婴幼儿食品,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的邻苯二甲酸二( -乙基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和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最大残留量分别为1.5mg/kg、9.0mg/kg和0.3mg/kg。   而在2011年8月份,卫生部却又单独下发了关于香精香料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含量的通告。该份名为《卫生部办公厅关于通报食品用香精香料适用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最大残留量有关问题的函》(卫办监督函[2011]773号)表示,对监督抽检食品用香精香料发现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超过最大残留量的,如系环境污染、包装材料迁移以及香精香料加工浓缩富集工艺等带入的,应当检测其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总含量(以卫生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六批)》)共17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计算。食品用香精香料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总含量不超过60mg/kg的,可以允许继续生产销售和使用。   从卫生部对食品用香精香料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总含量不超过60mg/kg的规定来看,要比卫办监督函[2011]551号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的邻苯二甲酸二( -乙基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和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最大残留量高出数十倍。   “台湾塑化剂风波爆发后,国内相关标准也做出调整,调整的方向显然更有利于保护企业。”龚也长告诉记者,卫生部之所以对香精香料中塑化剂总含量做出特批,是因为在当时如果按照卫办监督函[2011]551号的规定,由于国内企业生产工艺和包装较为落后,大部分香精香料都无法达到标准,而香精香料又是酱油、醋、食用油等调味品和饮料的重要成分,国内调味品和饮料行业也会受到重大影响。   实际上,塑化剂标准的前后不一,幕后推手源自众多国内食品巨头的集体抗议。   某知名上市白酒企业董秘告诉记者,“这个标准事实上有个更深层次的原因,就是国家的标准问题。台湾塑化剂事件后曾经出台过一个卫生部551文件,调味品和酱油这些企业就到卫生部去闹,称这个标准不适合。后来卫生部没办法就出台了一个773文件,规定它们的含量是60毫克/千克,而白酒仍旧按照之前的标准0.3毫克/千克。”   塑化剂成行业普遍现象?   中国食品商务研究院研究员朱丹蓬对记者表示,香精香料是酱油、醋、食用油等调味品和饮料原料的重要成分之一,但由于酱油、醋、食用油等调味品和饮料都是成品,如果用香精香料的塑化剂总含量标准来作为调味品和饮料塑化剂总含量的标准不太恰当,如果以551号文件执行,对调味品和饮料来说又显得过于严厉。   同时,由于卫生部对酱油、醋、食用油等调味品和饮料中所含塑化剂并没有统一的标准,不仅让消费者对酱油、醋、食用油等调味品和饮料里面所含塑化剂标准模糊不清,也让相关企业在控制和检测塑化剂方面无明确的依据。   “目前,国家对醋、酱油里面所含塑化剂没有统一的标准。”恒顺醋业产品质量检测部门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加加食品董秘戴自良也表示,在酱油、调味酱和蚝油里面的塑化剂含量检测方面,国家现没有针对塑化剂的独立标准文件,只有卫生部卫办监督函[2011]551号文件。   对于多数公司回应公司产品中不含有塑化剂的说法,朱丹蓬表示,在饮料和调味品的原料中,香精香料是主要成分之一,而卫生部专门就香精香料塑化剂最大残留量做出了“高数字”标准,显然是国内的香精香料中塑化剂含量较高,相关饮料和调味品含有塑化剂的概率较高。   “对于调味品和饮料的生产企业,要严格控制香精香料中塑化剂含量有较高难度,即使一批原料香精香料中没有塑化剂,也很难保证每批香精香料都不含有塑化剂或塑化剂不超标。”朱丹蓬告诉记者。   除了原料以外,调味品和饮料企业在生产线和包装上如果有塑料装置,则会加大产品存在塑化剂的风险,朱丹蓬透露,“特别是醋对塑料具有一定腐蚀性,在生产、包装以及运输过程中,有塑化剂转移到产品中的可能性,因此没有哪一家企业敢保证其生产的产品全部不含塑化剂。”
  • 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药品抽检探索性研究原则及程序的通知
    3月29日,国家药监局印发药品抽检探索性研究原则及程序的通知。本原则及程序主要适用于在药品抽检中按程序开展的探索性研究,以及基于检验和探索性研究结果对抽检品种质量状况进行的相关分析工作。 探索性研究应针对处方工艺、现行标准与质量存在的主要或重要缺陷、标准检验中发现的问题等影响药品质量的关键因素开展,如非法添加、溶出曲线、含量均匀度分布曲线、包材相容性等,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建议。 药品探索性研究要点包含化学药、中成药、中药饮片、生物制品、药用辅料、药包材共六种药品类别。《药品抽检探索性研究原则及程序》要点解读一、化学药问:药品探索性研究要点中化学药应该重点关注?答:口服固体制剂:针对标准较简单、关键质量控制指标缺失或存在一定问题、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地标升国标等品种,建议重点关注溶出度、释放度、有关物质、元素杂质残留、有机溶剂残留等研究。已经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除承检机构发现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问题外,不建议做大量的溶出度探索性研究,可通过适当的批间溶出曲线比较,考察其工艺稳定性和一致性情况。注射剂:重点关注与临床给药方式相关的用药合理性、安全性、有关物质、渗透压、添加剂(稳定剂、抗氧剂、助溶剂、等渗剂等)、pH值、溶液澄清度与颜色、不溶性微粒与可见异物等方面。 无菌分装的注射用粉针:重点关注晶型、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有关物质、溶剂残留、包材(如胶塞)相容性、包材(如硅硼玻璃)多种元素杂质的残留;对于有可能产生聚合物的品种,建议考察其聚合物的水平,并应评价测定方法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考察聚合物与有关物质之间的相关性;探讨有关物质测定方法取代聚合物测定方法的可行性;考察不同方法测定结果之间的相关性。 滴眼剂:该剂型属无菌制剂,应对其安全性给予关注,参考注射剂项下相关要求进行研究,同时应重点关注渗透压、pH、无菌、可见异物、不溶性微粒、金属性异物等研究项目;关注缓冲剂与抑菌剂种类、用量合理性、抑菌效力及其对药物稳定性的影响;关注开启后的微生物污染情况;适当考虑对滴眼液的黏度的评价,分析处方的合理性、工艺稳定性和使用中的稳定性;适当考虑包装材料、容器或包装方式对其抑菌效力等质量稳定性的影响。 二、生化药品问:生化药品中的动物来源生化药品要关注什么呢?答:关注动物的种属是否存在混用或代用;通过考察组胺、动物感染微生物的蛋白或核酸残留来验证使用的动物是否符合检疫的要求;关注生产工艺能否有效去除杂蛋白或核酸残留;关注添加剂与渗透压;关注高分子物质;考察辅料对含量测定的干扰;关注活力测定方法的专属性;关注抗生素残留问题;关注标准中未涉及的安全性项目(如:过敏反应,异常毒性,热原或细菌内毒素等)。三、中成药问:中成药需要关注的项目都有?答:口服制剂-药材、饮片;生产工艺;质量控制;安全性。注射剂-生产工艺、外观、添加剂、渗透压、高分子杂质、质量控制。软膏剂-生产工艺、添加剂、质量控制等;关注微生物限度或无菌、防腐剂用量合理性及抑菌效力、含细粉软膏剂的粒度。 四、生物制品问:生物制品关注哪些?答:生产工艺;不同企业产品质量的相似性;质量标准制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中关注可见异物、微细可见异物及不溶性微粒等的分布及来源;包材相容性关注包材中元素的迁移情况,包括重金属离子、抗氧剂(农残)、有机物等;其他质量扩展研究。 《药品抽检探索性研究原则及程序》配套标准物质解决方案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
  • 中联药业安神补脑片汞含量超标 在港被紧急回收
    武汉中联药业——这家湖北省首个整体通过国家GMP质量认证的中成药生产企业,其旗下的两种药品在香港正遭遇一场质量风波。   3月5日,香港特别行政区卫生署公布,由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中联古林”牌安神补脑片,含汞(水银)量超标55倍,由同一制造商生产的“中联”牌鼻炎片亦含微量未标示西药成分“扑热息痛”,均须回收,并呼吁市民勿购买或服用此两款中成药。   记者从该署的网站上了解到,这早已不是内地生产的中成药在香港第一次被回收。而涉事的“中联”牌鼻炎片早在半年前就曾因重金属含量超标被香港卫生署公告回收。   昨日(3月6日)上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武汉中联药业集团,总经理办公室一位王姓工作人员表示会尽快给答复,但截至记者发稿时,记者仍没有得到回复。   安神补脑片汞含量超标   香港卫生署的新闻公告显示,“中联古林”牌安神补脑片(注册编号:HKP-00253)被政府化验所验出含汞量约为限量标准的55倍,该款安神补脑片用作改善不安和失眠的症状 “中联”牌鼻炎片(注册编号:HKP-08747)则被政府化验所验出含有微量“扑热息痛”,鼻炎片用于纾缓鼻炎症状。   卫生署指上述两款中成药均在内地生产,分别由批发商“丰华(香港)公司”及“建国贸易公司”直接从内地进口,并无再进行任何外包装,因此产品在本地受污染可能性很微。批发商正全面回收该两款中成药。   急性水银中毒可引致口部发炎,如长期摄入过量的水银,可引致神经系统和肾脏受损 而扑热息痛即对乙酰氨基酚,是俗称的西药成分,一直用作退热及止痛,很多感冒退热药中含有该成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香港卫生署的网站上了解到,早在去年八月份,“中联”牌鼻炎片就曾因为重金属含量超标被公告回收。对此武汉中联药业去年8月11日发表声明称,“我公司生产的“中联”鼻炎片是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生产的,其各项质量指标均符合2010年版《中国药典》标准,出厂合格率100%,市场抽检合格率100%。”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武汉中联药业官网上了解到,武汉中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52年,其前身由享誉武汉三镇的金同仁、陈太乙、初开堂、九千年、刘有馀等199家中药店铺联合组建而成。经过50多年的发展,已成为中、西药并举的现代化医药企业,是湖北省首家整体通过GMP认证的制药企业。去年12月,中联药业与中国药材集团公司签署重组协议,中国药材集团公司正式入驻中联药业,成为中联药业股东。   中药监测标准存在差异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一位知情人士处获悉,汞含量超标极有可能是由安神补脑片中的朱砂成分造成,因为朱砂的主要成分就是硫化汞。此前香港卫生署也曾对含朱砂成分的数款中成药进行公告回收。   为什么内地生产的中成药屡屡在香港被查出重金属含量超标?   对此,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指出,这是因为两地对于中药重金属采用的限量标准不同所致。在香港,对于中药重金属的限量标准采用的是食品标准 而在内地,中药重金属限量采用的是药品标准,由于药品标准和食品标准本身存在巨大差异,因此也导致同一产品在两地检测结果有所不同。   具体来说,内地的中药重金属监测标准一切以《中国药典》中规定的为主,而香港的重金属监测标准一切以香港现行《中医药条例》中规定的为主。香港对于中药材中重金属含量限量法定标准更加严格、更加接近国际通用标准,这也是中药材“走出去”面临的障碍之一。   此次“中联”牌鼻炎片被公告回收是因为被验出含有微量的西药成分“扑热息痛”。《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阅该款药品的说明书,并没有发现任何西药成分。   对此,郭凡礼指出,中药加入西药成分的行为,在内地药企中是普遍存在的,但香港的中药标准远高于内地标准。中药中加入西药成分很可能会使患者超量服用,造成药物中毒,在香港是不允许中药中加入西药成分的,有可能违反《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等香港特别行政区法例,从而面临严峻的惩罚
  • 助力“315”---DMA 80测定化妆品中汞含量
    助力“315”--DMA 80测定化妆品中汞含量又是一年“3.15”,这一天我们会从各大媒体看到曝光的各种假货或不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的产品及欺诈行为。每年到这个时间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讲是一个是矛盾的,一方面然我们了解到了真相,另一方面这一个个个真相又是那么残酷让我们无法接受。作为一个检测行业的工作者我们深深感觉到责任的重大,作为一个仪器厂商我们必须提供更好的技术服务,让检测工作更加简单**。让制假造假变得不可能。这次“3.15”期间曝光了很多产品,其中《消费者报道》于2017年3月14日发布今年政府抽检不合格品的数据曝光。尤其在本次化妆品抽检结果中,共有761批次产品不合格,很多国内**化妆品品牌尽皆上榜。这些不合格的产品中有近3成都是汞含量超标。化妆品中汞含量超标主要是由于汞的某些化合物具有增白效果,汞可以在短时间内增白,是由于汞离子置换酪氨酸酶的阴离子使该酶失去活性,黑色素暂时不能生成,所以达到了快速美白祛斑的效果,不法商贩就在化妆品中人为添加汞的化合物。但久用则效果相反,因为汞离子与硫基结合后,可以解除酪氨酸酶的抑制,引起黑色素快速增多。因此长期用含有铅、汞化妆品而中毒的人,会皮肤灰暗、角质增多,长灰黑色斑点、深层暗疮;当有害物质累积到一定程度就会给全身带来损害,特别是肝、肾以及血管、神经系统。汞中毒者性格会改变,还会出现高血压、贫血、烦躁、牙龈发炎,神经衰弱等症状。长期大量使用,会引发色素沉着,甚至造成多器官中毒,严重的还会导致急性死亡。因此我们要严格禁止汞的人为添加,对于生产过程及原料引入的共要严格限制。 我国化妆品检测标准,由卫生部印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修订的《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已经从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标准中规定汞及汞化合物不可作为化妆品的原料成分。由化妆品原料杂质及其他原因引入的微量汞不得超过1ppm;作为防腐剂的硫柳汞和苯基汞盐(**在眼部化妆品中使用),其含量按汞计不得超过0.007%。 对于化妆品中的重金属检测前处理过程相当麻烦,还需要消耗大量的时间,因此本次修订的新方法中引入了全新的化妆品中汞含量的检测方法,即无需前处理直接测汞的“汞分析仪法”,该方法采用意大利Milestone公司DMA-80直接测汞仪制定,经广大专家和用户认证和认可,是化妆品中汞分析检测的可靠方法。 意大利Milestone公司的DMA-80是美国环保署EPA7473方法的制定仪器,同时也是国内二十多种标准方法的制定仪器,是目前世界上**进、准确的汞分析仪器,是全球汞分析实验室的**仪器,占汞直接检测仪器市场份额的80%以上。DMA-80直接测汞仪的特点:待分析的样品不管是固体、液体、气体,都不需要任何前处理即可直接进样测定,从而彻底避免了汞样品在传统分析方法前处理中的挥发损失,交叉污染,及环境污染等问题,确保分析数据的正确。整个过程3-5min就可得到检测结果,并配有40位无限循环式自动进样器,大大提高了分析效率。原理:样品被自动导入仪器,经程序升温干燥分解,分解产物经催化管催化得汞蒸气,汞蒸气完全富集在金汞齐上,其他杂质被载气吹走,然后高温解析,在254nm下进行冷原子光谱法进行分析。检出限低至0.001ng相当于ppt级别,而且不受样品基质影响。适合于所有样品的检测要求。RSD1.0% ,测量范围:0.001ng-1500ng并有30000ng可选。若干分析技术被设计用来测量样品中的汞。如果没有这些技术,化妆品通常需要样品制备,而样品的制备是最容易给测定带来误差的,也是劳动强度**的工作,使用DMA-80分析汞完全不需要这些步骤。这正是直接汞分析技术赋予DMA-80完全超越传统汞分析的优势所在。 对于我们普通消费者, DMA-80为您的美丽安全护航。对于我们分析工作者,DMA-80让您的工作变得轻松。 附: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下载地址http://www.instrument.com.cn/netshow/sh100523/down_822313.htm
  • 我国将能在15分钟内测出蔬菜残留农药含量
    等到世博会举办时,市民将不用再担心蔬菜上的农药残留。记者11月23日获悉,由华东师范大学化学系金利通教授所带领的课题组,近日完成了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分析仪的研制。作为世博科技专项课题,分析仪可以用于饮用水与蔬菜类等细菌含量和农药残留含量的检测,有望在世博会期间投入使用。   据介绍,在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以后,蔬菜等食品的农药残留备受关注。目前普遍使用的便携式农药残留检测仪,单价要1.5万元左右,检测结果还很容易受到电压变化和外界环境的影响,常常导致同一品种检测不同次数就会有不同的结果,而且这些仪器构造都很复杂、操作繁琐、分析处理时间长,无法满足现场快速检测的需要。   目前市场上采用的快速检测法,通常只能确定是否有农药残留,但是灵敏度很低,对于不少常用的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必须达到很高的浓度才能检出,检出的最低限度,甚至要高于国家标准规定的蔬菜中农药残留的最低限度,很容易造成假阴性结果,使检测形同虚设。而农药中的重金属离子、反应温度、酶的来源及活性等,也会影响测定结果,造成误检。   华东师大开发的蔬菜农药残留检测仪,只有一个智能手机大小,成本也只有国外产品的十分之一。农药在溶液中即使每公斤中只有0.13毫克的含量,也能够迅速地检测出来,检测时间只要15分钟。据悉,只要将蔬菜切碎,放入特制的溶液中浸泡10分钟左右,蔬菜中的农药就会被析入到溶液中,然后根据析入农药特有的色谱和对光线的放射,来确定蔬菜上的有机磷类农药是否超标。   和蔬菜农药残留检测仪一起面世的细菌检测仪,检测大肠杆菌等细菌总数只要4个半小时,打破了原先国外产品完成一个检测周期需18个小时的纪录。一旦这些检测仪通过进一步性能测评,将可用于世博会期间的食品安全,而在完成产业化后,将可能走入普通家庭。
  • 牛奶激素含量:增长的烦恼
    8月15日,卫生部举行的专题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圣元乳粉疑致儿童性早熟”调查结果:患儿乳房早发育与所食用奶粉没有关联,目前市场上抽检的圣元奶粉和其他婴幼儿奶粉激素含量没有异常。不过,此事件暴露出食品检测和管理中的问题。武汉三名食用同一品牌的女婴出现性早熟,怀疑奶粉含有激素的家长想弄个明白,却送检无门。“所有的检测机构都不愿意接手。”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检测专家对《科学新闻》说。   消费者遭遇“送检无门”,本能的知情权被无情地阻挡,对于怀疑有问题的食品,消费者究竟从何得到权威和专业的答复?   检测无门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协会组织、消费者可以委托法律规定的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对疑有问题的食品进行检验。“由于种种原因,现实中的确存在检验机构不接受个人送检的情况。比如有些检验机构不具备送检项目的检测资质或能力。一些机构担心样品的来源,担心有目的不纯的送检,还有一些机构怕承担法律责任,不想介入纠纷等。消费者如果怀疑食品有问题,可以向卫生部门举报,卫生部门接到举报应组织进行检验。”卫生部有关负责人说。   8月10日,卫生部责成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查并及时公布结果,两天后,卫生部直接介入事件调查,称接受举报。随后,卫生部组织由疾控中心牵头,内分泌、儿科、妇幼、食品安全等领域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事件进行调查。   卫生部的迅速介入,表明了政府对此事件的高度重视。某个侧面,也许正是为了解答消费者所遭遇的送检无门的窘境。   对于送检无门,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研究员王树槐告诉《科学新闻》:“对样品来源不清楚,谁都不愿意负责。此外样品量少,成本就高,如果要价高,别人还以为是敲诈,所以估计谁都不愿意接。”目前,中国的实验室管理很严格,国家认监委认证、认可之后,每3年要对实验室硬件、人员等各方面进行考核,并且实验室能做的检测也只有几项,如三聚氰胺、重金属、激素等专项都要专家现场考核认证,超出实验室检测范围的项目要申请。而这一程序申请非常繁琐,且成本高昂。   不仅如此,中国目前还将检测的技术方法也当标准限定。“这是阻碍科学进步的,是滞后的。以前美国和欧盟也是这样,但上世纪90年代之后,就取消了,取而代之的是出台相关技术指南,实验室按照标准操作流程操作,只要在最后的文书上签字画押负责就行。这样反而能够快速对应急事件做出反应。”前述专家这样认为。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检验检疫科学院等检测机构负责此次检验,采用国际通行的检测方法(《动物源食品中激素多残留检测方法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GB/T21981-2008),主要对乳粉中雌激素和孕激素含量进行检测。   “这项检测技术是国际上最为先进的,可以肯定。”王树槐说。   卫生部专家组成员之一、食品安全国家审评委员会检验方法委员会专家委员、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员邵兵介绍,目前能开展类似检测的机构有国家质检总局、卫生部、农业部的一些实验室,以及北京市的质量监控中心。这些机构都可以接受个人送检。   但无疑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在中国可谓寥寥。同时,检测费用往往受到仪器设备、试剂成本的影响。只有同批检测样本多,成本才会有所下降。   “内外有别”   今年6月以来,中国乳业“新国标”正式实施,涉及生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发酵乳、调制乳等所有乳类和乳制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这是自“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卫生部对这些标准进行的重新修订。   其中,《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粉(GB19644-2010)》中,关于乳粉的要求包括原料要求、感官要求、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微生物限量、食品添加剂与营养强化剂等7项要求,但并没有提及关于雌激素的检测项目。   卫生部在发布会上公布,在抽调的奶粉样品中,未检出己烯雌酚和醋酸甲孕酮等禁用的外源性性激素,内源性雌激素(17β-雌二醇和雌酮)和内源性孕激素(孕酮和17α-羟孕酮)的检出值分别为0.2~2.3μg/kg和13~72μg/kg,其中患儿家中存留样品雌激素和孕激素检出值分别为0.5μg/kg和33μg/kg。   其结论是:“检测结果符合国内外文献报道的含量范围。”文献资料显示,美国、韩国、荷兰等原料奶和市售牛乳中雌激素含量在0.16~4.4μg/kg,孕酮最高数值是98.0μg/kg(将液态奶按8:1换算为乳粉的含量)。   一位长期从事牛奶激素研究、小儿性早熟的临床专家告诉《科学新闻》:“卫生部给出的国内外文献标准是比较权威的,可信的。”   不过,奶粉中到底能不能含有雌激素?对此,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卫生部办公厅副主任邓海华给出的解释是:奶粉里不允许检出使用兽药残留的外源性性激素,世界上也不允许。   王树槐说:“对于个体来讲,其本身还有内源性雌激素。如奶牛体内天然产生的激素,这些激素人体内也含有。奶液中完全没有雌激素是不可能的。”   目前,国际上内源性激素的含量研究仍处于循证阶段,牛奶中激素的含量达到多少,就会对人体有影响?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和说法,还需要长期研究。也许正因为如此,所以才有了卫生部发言人邓海华的结论:“国内外都没有制定牛乳中内源性性激素限量的标准,一般情况下不作为常规的检测指标。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比如北京奥运会期间,有关机构对于动物源性的食品中所含的激素进行检测,是为了避免运动员兴奋剂的问题。”   含量激增   2005年,日本山梨大学环境健康系医学博士Davaasambuu Ganmaa在《医学假说》(Medical Hypotheses)杂志发表文章指出,现在消费的牛奶中雌性激素含量较100年前明显增加。其原因除饲养方法和奶牛品种不同外,主要与妊娠奶牛奶有关。   因为,“现代奶牛生产中,奶牛在生产后三个月即可进行人工受精,替代了自然交配,几乎在整个怀孕期间持续泌乳,尤其是妊娠后期,其血清中雌激素水平显著提高,牛奶中的雌激素也随之增加。”Ganmaa指出,据估计大约75%的市售牛奶来源于妊娠奶牛奶。   商业化牛奶是经均一化作用和巴氏灭菌法作用后的产物,而销售前牛奶的巴氏灭菌过程不能彻底灭活这些激素,西方饮食中动物源性雌激素主要来源于牛奶和乳制品,占雌激素消费的60%~70%。因此对商业化牛奶中雌激素的评估更有价值。   同样来自日本山梨大学环境健康系的Li-Qiang Qin及其研究团队在检测两种商业化奶牛(Holstein和Jersey)所产牛奶中的雌激素浓度时发现,它们的浓度已显著高于20年前报道的浓度,提示近期乳制品的激素水平随着现代乳品工业的发展而快速增加。   而中国奶牛的饲养主要以小规模、分散型的农户饲养为主,奶源质量控制难度较大,尤其在激素使用方面,如规范使用兽药和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等监控较难,有可能造成牛奶中激素含量增加。   2005年9月~2006年3月期间,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教授徐庄剑及其同事曾对无锡市销售的部分本地和外地生产的全脂纯牛奶中的雌性激素进行检测,发现市售全脂纯牛奶中含有一定数量的雌性激素,不同品牌全脂纯牛奶中雌性激素水平有差异,同一品牌不同批号中雌性激素水平也有波动。   今年,徐庄剑发表在《食品科学》上的文章认为,现代市售纯牛奶与人类健康的研究仅见流行病学方面的文献,有关动物研究也较少,且有分歧。徐庄剑的课题组前期系列实验研究显示:喂食妊娠奶牛奶或以妊娠奶牛奶为主的市售纯牛奶可使雌性幼鼠24小时尿雌三醇和P4孕酮排泄增多 对雄性幼鼠睾丸生精上皮和精囊腺的发育可能有一定的影响,并可能波及血清睾酮水平 还可能降低雄性幼鼠血清总胆固醇作用和升高雌性幼鼠血清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水平。   徐庄剑给出结论:妊娠奶牛奶成分复杂,除含有雌性激素外,还可能含有类雌性激素样物质和促进雌性激素分泌的物质,当然也可能含有拮抗雌性激素或抑制其分泌的物质。现代市售纯牛奶中的雌性激素对人类有无影响及如何影响,尚待进一步相关临床和动物实验研究。   健康隐患   Ganmaa分析了40个国家饮食与女性乳腺癌、卵巢癌及子宫内膜癌发病率和死亡率的相关性,其相关系数分别为0.817、0.779和0.814,最后推测,牛奶和乳制品中雌激素与乳腺癌、卵巢癌和子宫内膜癌的发生有关。也有学者指出牛奶及乳制品中的雌激素可能为前列腺癌发生的诱因之一。   虽然牛奶中的雌激素是否会影响儿童的生长发育和生殖系统发育等,目前研究资料甚少,但是,来自丹麦哥本哈根大学医学院教授Anna-Maria Andersson研究发现,青春期前儿童体内产生雌激素少,对于外源性激素敏感性较高,暴露于外源性性激素是极其危险的,可能使其生长加速或出现乳房发育等。   来自意大利和比利时的科学家研究发现,生活方式的改变和环境因素可能是性早熟的重要病因之一。虽然目前没有直接证据表明牛奶中的雌性激素可能引起上述疾病,但上海瑞金医院儿内科主任医师倪继红研究发现,人参蜂皇浆就含有相当量的雌激素,可引起儿童性早熟。   Ganmaa等的动物实验研究也表明,虽然并未发现现代牛奶对大鼠亲代和子代生殖功能有明显影响,但子代中有1 例出生时即死亡,3 例有骨骼异常。   2007年,徐庄剑发表在《国际内科学杂志》的文章指出,目前尚无直接证据证实牛奶中的雌性激素对人体有害。现代牛奶中的雌激素对人类健康是否有影响及影响有多大,是现代食品激素安全所面临的新课题。   目前,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欧盟(EC)、美国FDA等对牛奶生产的认证、包装、标识及检测试验方法等都逐一进行了规定,而对于牛奶中雌激素标准尚无明确规定。而中国目前对于牛奶的安全性管理和相关研究大多集中在食品的微生物指标、重金属指标、农药及抗生素残留指标等方面,对牛奶中激素的安全性研究甚少。   监管难题   无论是外源性激素还是内源性激素,国内外似乎都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有的只是零星的文献报道。而没有参考系,如何确保检测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邵兵认为,此次采用的检测方法是经过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联合攻关的实验成果。相关研究成果,通过国际专家的匿名评审,已经发表在国际专业期刊上。   “我们采用的是同位素稀释之后的方法,这是对国际上痕量或超痕量化合物检测的通行方法。”他说。“这次承担检测的几个单位,在奥运会期间都承担了奥运会运动员食品的检测,每个单位都检测过超过一千份样品。”   而针对目前奶粉激素不在检测范围之内,有专家则建议,可以将雌激素列入抽检项目。“从技术上说,我们可以把这个项目纳入到日常检测的范围。这种检测复杂,也需要检测成本,检测方法要求使用同位素,而同位素是比较昂贵的。我们可能将来会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里纳入相关的监测内容。”邵兵说。   王树槐透露,中国关于奶粉中激素的检测方法和标准已制定,“目前正在走相关程序,经过相关机构审核批准后,预计能够尽快颁布该项技术标准”。   王树槐说,美国目前也没有什么标准。1996年之后因为超标激素的检出率很低,美国国会认为,这部分投资不应该再投入了,就把残留监控计划给取消了。尽管这几年恢复了,但是也没有那么大的样本量,只要出事,企业基本破产。这一点在中国很难做到,这也是中国监管的问题之一。   因此,“即使出台标准,我觉得也没什么太大的作用,只会增加成本。单单靠检测、靠标准,今天解决了一个,明天还会出来其他的,永远闹不清楚。”王树槐指出,要想不出问题,“关键责任应该落实到企业上,要做良心产品。靠监管,这么大国家,总会有漏洞的。而且目前中国的终端监管也不是办法。体制上要进行改革,只有对过程进行监管方能见效。同时要对违法的企业狠狠地处理,给予严厉打击。”
  • 中国包装联合会发布《包装制品中淀粉粘合剂含量的测定(酶化-重量法和酶化-比色法)》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
    《包装制品中淀粉粘合剂含量的测定(酶化-重量法和酶化-比色法)》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pdf《包装制品中淀粉粘合剂含量的测定(酶化-重量法和酶化-比色法)》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包装制品中淀粉粘合剂含量的测定(酶化-重量法和酶化-比色法)》意见反馈表.doc
  • 带您了解《9650 无菌药品包装系统密封性指导原则》
    2024年2月19日国家药典委发布了《关于无菌药品包装系统密封性指导原则标准草案的公示》。《9650 无菌药品包装系统密封性指导原则》也是国内迄今较为完整全面的包装系统密封性的法规。《9650 无菌药品包装系统密封性指导原则》从2021年开始立项,经过2年多的专家组讨论,终于近期面向公众征求意见。因为此“指导原则”汇集的试验方法较多,因此参与起草与讨论的各机构和企业较多,参加标准起草工作的也都是国内权威的检测机构及知名的仪器制造企业和制药企业。为与国际接轨,此次标准起草过程中主要参考了 USP1207 相关章节,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通告 2020 年第 33 号《化学药品注射剂包装系统密封性研究技术指南”等标准方法。另外,此“指导原则”目前在范围中明确主要适用于无菌制剂,相比以前的《化学药品注射剂包装系统密封性研究技术指南》和第一版的《9650 药品包装系统密封性研究指导原则》范围上更加明确。《9650 无菌药品包装系统密封性指导原则》起草工作的重点是各种试验方法,及各方法具体测试原理、仪器装置、测定法建立、方法验证等内容,对于各方法实际应用具有更好的指导作用。相对于USP1207来说,笔者认为可操作性更强。尤其是标准中明确了在验证过程中,一般应制备至少 3 个不同尺寸孔径的阳性样品进行试验(150行)。对于取样量来说,制定试验样品抽样方案,但不得少于无菌检查法(通则 1101)表 1 中最少检验数量(191行)。这在以前的标准中是没有具体明确的,也算是对于之前业内的困惑给予了明确的答案。相对于USP1207,《9650 无菌药品包装系统密封性指导原则》增加了一项重要内容笔者认为也需要在此阐述一下。大家都清楚,阳性样品的制备是密封性工作开展中必不可少的一环,而且阳性样品对方法验证也极为关键。不同的制备方法,阳性样品的标定方法及标准,对于最终阳性样品的使用产生较大影响。此“指导原则”明确了阳性样品制备和标定要求,更好的规范和指导阳性样品的制备,这在目前的国内外其他标准中也没有明确。也是充分了解了国内外阳性样品制备的现状,更好的借鉴先进理念,适应药品监管的需求。此次《9650 无菌药品包装系统密封性指导原则》标准起草过程中,Sumspring三泉中石有幸承担了《附1真空衰减试验法》和《附4压力衰减试验法》两个方法标准起草工作。在标准起草过程中Sumspring三泉中石重点进行了“死腔体积和密封性对于检出限影响”、“设备技术参数对于检测结果的影响”、“检测结果的判定方式”、“参数的设定对于大漏和中漏试验结果的影响”等不同课题研究工作。在研究过程中积累了大量数据,夯实了理论基础,为“指导原则”起草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9650 无菌药品包装系统密封性指导原则》中每种试验方法虽然描述的话语不多,但在每种试验方法起草过程中,专家组都付出的极大的努力,每句话要有理论的依据,还要有具体的测试数据的支撑。很多关键词都是反复推敲后确定下来。关于“指导原则”Sumspring三泉中石也期待与各单位更多讨论交流。
  • "双随机、一公开"下的食品净含量检查
    所谓"双随机、一公开",就是指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包括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专业机构核查、抽样检测等。2016年至2018年,各省质监局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项目随机抽查试点工作。而国家市场监督总局作为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主管部门,2019年也将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专项抽查列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 “双随机”的结果 2019年总局组织开展了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计量监督专项随机抽查,在抽查米、面粉、食用油、杂粮、小食品、洗发液、化妆品、合成洗涤剂,抽查净含量453家企业共计885批次,合格率93.8%。此次抽查结果表明,净含量标注抽样合格率、净含量检验抽样合格率连续保持在90%以上,从不同类型企业的情况看。此次抽查的38家大型企业的争含量标注与净含量检验抽样合格率均为100%,93家中型企业,322家小型企业争含量标注与争含量检验抽样合格率均在90%以上。此外,2019年各省/市开展亦有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定量商品净含量专项检查,部分结果如下:1. 江西省对241家企业532批次抽查,不合格率15%,对不合格的49家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33家,立案查处16家并予以公示。 2.广州市本次共抽查了499个批次,其中59个批次不合格,总体不合格发现率11.82%。剔除净含量标注不合格26个批次,实物净含量不合格发现率8.22%。3. 贵州省流通领域48家企业、生产领域143家企业进行抽样688批次。净含量检验合格456批次,检验合格率81.9%。 2.“一公开”的落实 净含量抽检结果的合格与否,将对企业的公信力等有一定的影响。a. 结果公开各省市抽查结果公布于各政府公开网站,并且记录如企业信用管理系统。b. 惩罚公开各省市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多次被投诉举报、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生产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对象,适当增加抽查频次,同时将其失信记录纳入同级信用信息平台。 c. C标企业公开《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证书》企业:连续3年以上净含量监督检查合格,且无其他计量违法违规行为的C标志使用企业树立为诚信典型,及时公布守信企业信息,优先为守信企业提供公共服务便利。 3.“检查”的依据 净含量检查主要依据以下两项:合规-《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75号)检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JJF1070-2005) 针对净含量的检查依据,有几项内容需引起重视:a. 适用商品的范围在第一章“范围”中还明确规定了适用定量包装商品的范围,范围涉及生产领域的定量包装产品和流通领域的定量包装商品。(1)在生产领域-接受检验的定量包装商品应是生产者自检合格的产品,包括从生产线上得到的已经自检合格的产品或者是从生产者仓库得到的已经自检合格的产品。(2)在流通领域-接受检验的定量包装商品是销售者销售的商品,包括从国外(境外)进口的定量包装商品或国内生产的定量包装商品。b. 计量要求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计量要求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的计量要求。二是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计量要求,定量包装商品必须同时符合这两个方面的要求,才是合格的定量包装商品。c. 法律规则第八条: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实际含量应当准确反映其标注净含量,标注净含量与实际含量之差不得大于下表规定的允许短缺量。第九条:批量定量包装商品的平均实际含量应当大于或者等于其标注净含量。用抽样的方法评定一个检验批的定量包装商品,应当按照本办法附表4中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和计算。样本中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标注净含量与其实际含量之差大于允许短缺量的件数以及样本的平均实际含量应当符合本办法附表4的规定。4.净含量控制解决方案一自动检重秤a.提高产品质量的一致性对于每分钟可处理100个包装的生产线,如果每小时对其中 15 个包装进行手动取样,则意味着整体包装的取样率仅为 0.25%。然而,自动检重秤可对生产线上的所有包装自动称重。当发现问题时,操作人员可立即作出反应,以确保结果更加一致。b.更高的整体设备有效性自动检重秤可实时监测生产过程,其中包括产量统计过程控制 (SPC) 趋势分析,所有这些均可用于过程改进和提高操作效率。c.灌装机监测主动监测灌装机的性能可使灌装机头始终得到正确调节,从而最大限度减少过量灌装与灌装不足的情况发生。自动检重秤可与灌装机控制装置/网络以及工厂现有的自动化系统直接通信,以实现无缝反馈控制。d.更准确的净含量自动检重秤机制可更高限度降低净含量不合规风险,以及消除可能出现的法律诉讼与客户投诉。e.降低误剔除率,减少返工和降低废品率高精度的自动检重秤不仅可改进生产过程,而且可降低废品率和减少返工次数。还可最大限度降低错误剔除率。f.品牌/法律保护通常情况下,品牌可推动消费者持续购买,也可使生产商与零售商名正言顺为产品制定高价。如果在消费者提出投诉后公司接受调查,则自动检重秤文件记录将会提供关于已进行合理质量控制的宝贵证据。关注梅特勒托利多微信公众号,以了解到更多有关满足全流程净含量控制的内容,包括:1. 包装前的反馈控制2. 单个包装净含量检测3. 二次包装的完整性检查4. 包装后的整箱检测您还可以参与我们的净含量合规性调查问卷获得精美礼品!
  • 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通知》 引导药企优化药品包装规格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市场监管总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引导医疗机构针对门诊、住院、慢性病等不同场景和类型提出药品包装规格需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引导药品生产者优化药品包装规格。《通知》提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体系,相关法律法规更加健全,标准体系更加完善,行业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线上线下一体化执法监督机制有效运行,商品过度包装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商品过度包装是指超出了商品保护、展示、储存、运输等正常功能要求的包装,主要表现为包装层数过多、包装空隙过大、包装成本过高、选材用料不当等。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5号)部署,认真推进商品过度包装治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取得积极进展。但治理工作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尤其是随着消费新业态快速发展,商品过度包装现象有“卷土重来”之势。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商品过度包装治理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标准化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生产、销售、交付、回收等各环节明确工作要求,强化监管执法,健全标准体系,完善保障措施,坚决遏制商品过度包装现象,为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到2025年,基本形成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体系,相关法律法规更加健全,标准体系更加完善,行业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线上线下一体化执法监督机制有效运行,商品过度包装治理能力显著增强。月饼、粽子、茶叶等重点商品过度包装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二、强化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一)加强包装领域技术创新。推动包装企业提供设计合理、用材节约、回收便利、经济适用的包装整体解决方案,自主研发低克重、高强度、功能化包装材料及其生产设备,创新研发商品和快递一体化包装产品。充分发挥包装企业在推广简约包装、倡导理性消费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包装设计、商品生产等上下游各环节践行简约适度理念。(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二)防范商品生产环节过度包装。督促指导商品生产者严格按照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生产商品,细化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管理要求,建立完整的商品包装信息档案,记录商品包装的设计、制造、使用等信息。引导商品生产者使用简约包装,优化商品包装设计,减少商品包装层数、材料、成本,减少包装体积、重量,减少油墨印刷,采用单一材料或便于分离的材料。(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督促商品生产者严格遵守标准化法要求,公开其执行的包装有关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市场监管总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引导医疗机构针对门诊、住院、慢性病等不同场景和类型提出药品包装规格需求。引导药品生产者优化药品包装规格。(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三)避免销售过度包装商品。督促指导商品销售者细化采购、销售环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有关要求,明确不销售违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商品。加强对电商企业的督促指导,实现线上线下要求一致。鼓励商品销售者向供应方提出有关商品绿色包装和简约包装要求。(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督促指导外卖平台企业完善平台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提出外卖包装减量化要求。(商务部负责)督促指导餐饮经营者对外卖包装依法明码标价。(市场监管总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推进商品交付环节包装减量化。指导寄递企业制修订包装操作规范,细化限制快递过度包装要求,并通过规范作业减少前端收寄环节的过度包装。鼓励寄递企业使用低克重、高强度的纸箱、免胶纸箱,通过优化包装结构减少填充物使用量。(国家邮政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行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推广使用绿色快递包装。(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总局负责)督促指导电商平台企业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引导,提出快递包装减量化要求。(商务部负责)督促指导电商企业加强上下游协同,设计并应用满足快递物流配送需求的电商商品包装,推广电商快件原装直发。(商务部、国家邮政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加强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处置。进一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鼓励各地区以市场化招商等方式引进专业化回收企业,提高包装废弃物回收水平。鼓励商品销售者与供应方订立供销合同时对商品包装废弃物回收作出约定。(商务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清运体系,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健全与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投放相匹配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体系,加快分类收集设施建设,配齐分类运输设备,提高垃圾清运水平。(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六)加强行业管理。进一步细化商品生产、销售、交付等环节限制过度包装配套政策。加强对电商、快递、外卖等行业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相关行业优先采用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优化物品包装,减少包装物的使用。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国家限制过度包装相关法律标准,将该项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及有关部署,及时掌握本行业过度包装情况,建立提示、警示、约谈等行政指导机制。(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邮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强化执法监督。针对重要节令、重点行业和重要生产经营企业,聚焦月饼、粽子、茶叶、保健食品、化妆品等重点商品,依法严格查处生产、销售过度包装商品的违法行为,尤其要查处链条性、隐蔽性案件。对酒店、饭店等提供高端化定制化礼品中的过度包装行为,以及假借文创名义的商品过度包装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压实电商平台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其加强平台内经营者主体资质和商品信息审核并积极配合监管执法。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建立健全对电商渠道销售过度包装商品的常态化监管执法机制,依法查处线上销售过度包装商品的违法行为。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从严查处。加强对企业公开其执行包装有关标准情况的执法检查。适时向社会曝光反面案例。(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及时对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进展滞后的地区予以督促整改,对落实成效显著的地区予以通报表扬。(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及时组织开展商品过度包装治理进展情况社会满意度调查。(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对寄递企业进行过度包装执法检查,组织快递过度包装专项抽查,强化快递包装质量监督。(国家邮政局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完善支撑保障体系(八)健全法律法规。研究推动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效衔接,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法律责任,提高违法成本。(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研究修订《快递暂行条例》,细化限制快递过度包装管理和处罚要求。(国家邮政局、司法部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制修订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地方法规。(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九)完善标准体系。制定食用农产品限制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明确水果等食用农产品过度包装判定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按职责分工负责)适时修订食品和化妆品限制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进一步细化有关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制定限制快递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邮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修订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标准,提出更适用的要求。针对玩具及婴童用品、电子产品等领域,制定推行简约包装和限制过度包装的推荐性国家标准,明确判定过度包装的依据,引导包装减量化。(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制定电子商务物流绿色包装技术和管理方面的行业标准。(商务部负责)建立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面向产业集聚区开展包装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试点,动态反馈和评估实施效果,不断强化标准实施。(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十)强化政策支持。将商品过度包装、快递过度包装执法检查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执法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可循环快递包装配送体系建设、专业化智能化回收设施建设等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进一步细化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研究明确强制采购要求,发挥政府采购引导作用。(财政部负责)依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部署开展快递包装绿色设计、低能耗智能物流配送等方面技术研发。(科技部负责)(十一)加强行业自律。督促指导食品和化妆品生产领域主要行业协会定期向社会发布杜绝商品过度包装报告,公布行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推广简约包装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负责)加强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法律法规标准宣贯培训,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纳入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引导重点生产和销售企业带头推广简约包装,积极向社会公布商品包装情况。(相关行业协会负责)五、强化组织实施(十二)加强部门协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大指导、支持和督促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邮政局等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会商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政策衔接,及时沟通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重大情况及时按程序向国务院请示报告。(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落实地方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商品过度包装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实施,将治理商品过度包装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针对性配套措施。(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十四)加强宣传教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积极开展限制过度包装普法宣传教育。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渠道,大力宣传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标准和政策,加强正面宣传,积极报道典型做法、先进单位和个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加强对违法违规问题的曝光。鼓励消费者绿色消费,购买简约包装商品。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自觉抵制过度包装商品。(中央宣传部等部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9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
  • 岛津市场部推出药用空心胶囊铬含量评价解决方案
    胶囊和片剂用明胶为动物(包括鱼和家禽)胶原蛋白不完全酸水解(A 型)、碱水解(B 型) 或酶降解后纯化得到的制品,是上述3 种不同型明胶的混合物。我国2010 版药典对胶囊用明胶的冻力强度、酸碱度、透光率、电导率、亚硫酸盐、过氧化物、干燥失重、炽灼残渣、铬含量、重金属含量、砷盐、微生物限度等指标都有明确的规定。 目前,国家曝光了部分企业为了自身经济利益,不顾公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用蓝矾皮(鞣制过的各种皮革边角料)生产明胶。部分空心胶囊企业为了追求利润,则采用劣质明胶为原料,在条件极差的环境中生产空心胶囊。蓝矾皮中含有大量的铬,且无法清洗去除。铬对人体有较大的毒性, 环境中低浓度的铬会引起亚急性慢性中毒, 粉尘还会引起肺炎、溃疡、肺癌等疾病。2010 版药典中明确规定了药用明胶中铬含量不得超过2ppm。检测方法为以石墨炉为原子化器,照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进行检测。 具有百余年历史的世界先进分析仪器制造厂商岛津公司作为药品开发、药理研究、制剂研究、毒性研究、临床试验等医药品制造和品质保证领域的整体应用解决方案的提供者,参照2010 年版《中国药典》为“铬毒胶囊”提供检测方案,以供相关行业参考采用。并且,还在仪器的售后服务、技术应用等方面对用户进行全面支持,为更快更好地开展分析检测工作提供保障。 本解决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分析仪器制造厂商暨解决方案提供者—岛津公司简介二、药用空心胶囊铬含量评价背景介绍三、药用空心胶囊铬含量评价解决方案介绍四、售后服务承诺 欲知详情请点击药用空心胶囊铬含量评价解决方案。关于岛津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是(株)岛津制作所为扩大中国事业的规模,于1999年100%出资,在中国设立的现地法人公司。 目前,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在中国全境拥有12个分公司,事业规模正在不断扩大。其下设有北京、上海、广州分析中心;覆盖全国30个省的销售代理商网络;60多个技术服务站,构筑起为广大用户提供良好服务的完整体系。 岛津作为全球化的生产基地,已构筑起了不仅面向中国客户,同时也面向全世界的产品生产、供应体系,并力图构建起一个符合中国市场要求的产品生产体制。 以“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为目标,岛津人将始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加先进的产品和更加满意的服务。 更多信息请关注岛津公司网站www.shimadzu.com.cn。
  • 国家药典委无菌药品包装密封性检查--真空衰减法
    国家药典委无菌药品包装密封性检查--真空衰减法真空衰减法是一种广泛用于药品包装系统密封性检测的方法。2024年,国家药典委公布了“9628无菌药品包装系统密封性指导原则”,其中详细描述了密封性测试术语、测试方法和验证等。真空衰减法因其应用范围广泛和市场接受度高而被推荐为首选试验方法。三泉中石作为9628中真空衰减法和压力衰减法标准的制定单位之一,对标准的制定过程及需要关注的条款都有深刻了解,在这里分享给大家:仪器装置真空衰减泄漏检测仪器通常包括真空衰减测试系统、与测试系统相连的测试腔、流量计或不同孔径的标准漏孔/标准泄漏件。其实在国外的相关标准中只规定了气体流量计,并没有标准漏孔的描述。之所以在这里加上,是因为了解到市场上有采用标准漏孔的设备。但是如果采用标准漏孔,应该安装不同孔径,用以验证不同泄漏。而不能只安装一个标准漏孔采用乘以不同系数型式来模拟不同泄漏量的孔径。这两者并不等同。目前市场上广泛采用的Leak-S微泄漏密封性测试仪均采用气体流量计配置,以适应不同样品的测试需求。微泄漏密封性测试仪介绍在这一条件背景下,三泉中石研发的微泄漏密封性测试仪是一种灵敏度高的检测设备,符合ASTM测试方法、USP1207、9628等标准试验要求。该仪器采用真空衰减法测试原理,实现了完全无损的检测技术。它适用于西林瓶、安瓿瓶、输液瓶、预充针、滴眼剂瓶等多种药品包装的密封完整性验证,被制药厂家、第三方检测机构、药检机构等广泛使用。测试原理微泄漏密封性测试仪的测试原理基于ASTM F2338真空衰减法密封测试标准要求,利用真空传感技术进行操作。测试过程中,将主机连接到一个特别设计的测试腔,该测试腔用于容纳待测物。仪器对测试腔进行抽真空,形成包装物内外的压力差。在压力作用下,包装物内的气体通过潜在的漏孔扩散至测试腔内。通过真空传感器技术,检测时间和压力的变化关系,与建立的数学模型进行比较,从而准确判断试样是否存在泄漏。测试方法在进行密封性测试时,需要控制并记录试验环境,避免在较高湿度下完成检测,因为检测环境中的水分可能在较高的真空度下挥发进而影响检测结果。这条表述很清晰,湿度对测试结果的影响还是很大的,主要原因是在真空状态下水分挥发,造成压力上升,从而真空衰减值也随之变化。试验样品:此外,含标签和/或粘胶的样品在测试前应去除标签,以保持瓶身清洁无遮挡,确保测试的准确性。虽然测试样品前要去掉标签会有很大工作量,但是三泉中石提醒这个标签是必须要去掉的。专家主要考虑的是标签覆盖位置阻挡部分泄漏点的检出,而在后期使用中又存在微生物侵入的风险。方法验证为了确保测试方法的有效性,需要进行方法验证,包括专属性、准确度、精密度、检测限、线性和耐用性等方面的评估。通过这些验证步骤,可以确保微泄漏密封性测试仪在不同条件下均能准确区分阴性对照样品和阳性对照样品。其中,专属性这一项9628中描述“内含药品的阳性对照样品,确保所有样品可以 100%识别”。三泉中石认为内容物对真空衰减法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例如有的内容物为混悬液或者大分子类的产品,真空衰减法较难检测到泄漏,当然也不是绝对的,不管是哪种内容物都要经过方法的开发和验证的过程,得出的数据才能证明结论。因此这一项增加在药物干扰情况下方法的检出能力,还是很有必要的。结论真空衰减法作为一种成熟的药品包装密封性检测方法,结合微泄漏密封性测试仪的高精度CCIT测试技术,能够检测到微小孔径的泄漏,为药品包装的密封完整性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立项《造纸化学品中氯丙醇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团体标准
    近期我会拟组织制定《造纸化学品中氯丙醇含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团体标准,现将立项说明如下:目的:建立一种针对造纸化学品中氯丙醇含量的测试方法,为造纸化学品生产企业提供一种有效的检测技术手段,为食品接触用纸的生产企业在选择原材料和上游供应商时提供技术性参考依据,确保食品接触用纸的安全性,保障消费者健康与安全。意义及必要性:自从新修订的GB 4806.8-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于2022年6月30日正式发布以来,标准中新增加的氯丙醇水提取物指标受到行业和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因为这个项目不仅在当前的食品接触用纸制品中检出率和不合格率都较高,而且在检测方法上也具有较大的难度和挑战性。因此对于食品接触用纸制品的生产企业来说,如何做好产品中的氯丙醇含量管控、确保产品复合新修订的GB 4806.8-2022产品标准要求、保障消费者健康与安全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任务。对于造纸企业来说,产品中氯丙醇的来源主要有聚酰胺多胺环氧氯丙烷树脂型湿强剂(PAE湿强剂)、聚酰胺多胺环氧氯丙烷树脂型粘缸剂(PAE型粘缸剂)、环氧氯丙烷改性松香、环氧氯丙烷改性淀粉、环氧氯丙烷改性纤维素等造纸化学品,因此确保这些造纸化学品中不含或尽量少含氯丙醇成为确保纸制品中不含或尽量少含氯丙醇的关键。但是到目前为止,国内外对于造纸化学品中氯丙醇的测试方法并没有官方检测标准,这对造纸化学品生产企业有效管控造纸化学品中氯丙醇的残留、以及造纸企业选择尽量低氯丙醇残留的造纸化学品原材料都带来巨大的挑战,也为检测机构对相关产品和原材料提供检测技术服务造成困难。因此亟需尽快建立造纸化学品中氯丙醇含量的检测方法标准,为造纸和造纸原材料生产企业做好各自的产品质量控制提供技术支持。本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将有效填补国内尚无造纸助剂氯丙醇检测标准的空白,为造纸和食品包装行业及相关机构提供一种科学有效的定量检测手段,并将在提升企业的产品质量合格率、引领行业发展、保障消费者健康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我会现就以上立项计划征求意见,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3年7月14日前将意见及理由返回至我会邮箱:cnfia@vip.163.com到期无回复视为同意。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2023年6月30日
  • 药典9628公示稿 无菌药品包装密封性测试方法 微生物挑战法
    药典9628公示稿 无菌药品包装密封性测试方法 微生物挑战法在药品包装密封性的严格检测领域,三泉中石MFY-HS智能密封仪凭借其卓越的性能与广泛的适用性,成为了众多质检机构、药检机构、制药厂家及药物研发单位的首选工具。该仪器不仅适用于药品包装中的各类软包装袋、泡罩包装、口服固体药瓶、口服液体瓶、注射剂瓶、塑料瓶、软管以及医疗器械等产品,还能高效执行色水法与微生物侵入试验,通过抽真空(负压)及加压(正压)的双重测试手段,确保包装密封性的全面验证。在众多密封完整性测试方法中,微生物挑战法(又称微生物侵入试验法)因其直接性与高效性而备受推崇,成为该领域的优先测试手段。自2024年国家药典委发布“9628 无菌药品包装系统密封性指导原则”(第二次)以来,其中附7所详述的微生物挑战法(侵没式)更是凭借其广泛的应用范围与市场高接受度,成为了密封性检查的重要标准。作为该标准制定的重要参与者,三泉中石对标准的深刻理解与精准执行,为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在实际操作中,微生物挑战法通过模拟灌装过程,将容器密封面浸入高浓度菌液中,以检测微生物是否能在一定时间内侵入容器内部,从而评估密封系统的完整性。为了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阳性对照试验必不可少,用以验证培养基的促生长能力。而在进行此类试验时,三泉中石MFY-HS智能密封仪凭借其专利产品,拥有特殊设计的试样固定装置,能够精准固定预灌封注射器等带可移动部件的样品,同时有效抑制柔性包装如输液软袋的膨胀变形,确保实验条件的一致性与测试结果的可靠性。此外,该标准对微生物挑战试验中的多个关键环节进行了详尽规定,包括菌种选择、介质填充量、真空/压力条件、测试时长、挑战温度以及结果确认等,旨在通过科学严谨的方法确保密封性测试的全面性与准确性。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三泉中石MFY-HS智能密封仪能够利用压差模拟产品运输过程中的压力变化,包括空运、陆运及不同海拔高度下的堆垛情况,为包装在复杂运输环境中的密封性能提供有力保障。在方法验证阶段,采用得到的微生物挑战法结果分析泄漏孔径与微生物侵入概率之间的关系,通过统计回归等方法计算不同孔径下的挑战概率,为设定合理的可接受泄漏限度提供了科学依据。当面临方法灵敏度不足或产品最大允许泄漏限度不明确的情况时,三泉中石建议采用多种方法(如微泄漏密封性测试仪与微生物挑战法)进行关联比较试验,以全面评估包装材料的密封完整性。综上所述,济南三泉中石实验仪器有限公司作为9628标准起草的重要力量,不仅为药品包装密封性检测提供了先进的仪器设备与技术支持,还通过丰富的测试数据与深厚的实践经验,不断推动行业标准的完善与发展。
  • 9628公示稿 无菌药品包装密封性检查-真空衰减法
    9628公示稿 无菌药品包装密封性检查-真空衰减法真空衰减法,作为药品包装系统密封性验证领域的一项广泛应用技术,于2024年迎来了国家药典委颁布的“9628无菌药品包装系统密封性指导原则”的详细阐述,该原则深入解析了密封性测试的专业术语、具体方法及验证流程等。在众多检测方法中,真空衰减法凭借其广泛的适用性和市场的高度认可,被明确推荐为首选检测手段。作为参与制定9628标准中真空衰减法与压力衰减法标准的制定单位之一,三泉中石在此深入剖析该标准的核心要点及实践中的注意事项。仪器装置概览真空衰减泄漏检测仪器的核心组件包括真空衰减测试系统、配套测试腔体、流量计,以及(可选)不同孔径的标准漏孔或泄漏件。值得注意的是,国际标准多聚焦于气体流量计,并没有标准漏孔的描述。之所以在这里加上,是因为了解到市场上有采用标准漏孔的设备。若选用标准漏孔,应该配备安装不同孔径,用以验证不同泄漏。而不能只安装一个标准漏孔采用乘以不同系数型式来模拟不同泄漏量的孔径。这两者并不等同。当前,市场上备受欢迎的三泉中石Leak-S系列微泄漏密封性测试仪,即采用了气体流量计配置,灵活应对各类药品包装的检测需求。微泄漏密封性测试仪亮点这款高灵敏度的仪器遵循ASTM、USP1207及9628等标准试验要求,依托真空衰减原理,实现了对药品包装(如西林瓶、安瓿瓶、输液瓶等)密封完整性的无损检测。其卓越的灵敏度和广泛的适用性,赢得了制药企业、第三方检测实验室及药品监管机构的广泛信赖。测试原理深析三泉中石的微泄漏密封性测试仪Leak-S在测试时,仪器将待测包装置于特制测试腔内,该测试腔用于容纳待测物。并抽取腔内空气以建立内外压差。在此压差驱动下,包装内可能存在的气体将通过微小漏孔逸出至测试腔,仪器则通过监测这一过程中检测时间和压力的变化关系,并与预设数学模型比对,从而精确判断包装的密封状态,是否存在泄漏。测试方法精要执行测试时,需严格控制并记录环境条件,特别是避免高湿度环境,以免水分蒸发影响真空度,进而干扰检测结果。此外,对于附有标签或粘胶的样品,测试前务必去除,以确保测试区域的完全暴露,避免标签遮挡潜在泄漏点,同时预防微生物入侵风险。虽然测试样品前要去掉标签会有很大工作量,但是三泉中石提醒这个标签是必须要去掉的。专家主要考虑的是标签覆盖位置阻挡部分泄漏点的检出,而在后期使用中又存在微生物侵入的风险。方法验证的全面性为确保测试方法的有效性和可靠性,需要进行包括专属性、准确度、精密度、检测限、线性关系及耐用性在内的全面验证。特别是专属性验证,9628标准强调了对内含药品的阳性对照样品的完全识别能力,三泉中石指出,不同内容物(如混悬液、大分子产品)可能对真空衰减法的灵敏度构成挑战,因此需针对具体药物特性进行方法开发与验证,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无误。综上所述,微泄漏密封性测试仪的先进CCIT测试技术,为药品包装密封完整性检测提供了强大支持,能够精准捕捉微小泄漏,为药品安全保驾护航。作为专业从事包装检测仪器的行业制造商-济南三泉中石实验仪器有限公司,紧跟国家标准的要求,也参与部分国家药包材标准的制定工作。利用自身在包装检测领域多年的技术积累和行业应用经验,为标准的制定工作提供数据和理论的支持,为国家标准体系的建立添砖加瓦。
  • 化妆品“汞含量”又曝超标2万多倍被查
    一种名叫“全效激白祛斑套装(三件套)”的化妆品,近日被药监部门抽样检测出其汞含量超标2万多倍。汞超标可能损害人体肝、肾以及神经、造血、生殖系统,尤其是对脑部神经危害特别大。目前该化妆品已被查扣,相关部门正在展开调查。   近日,深圳市药监局宝安分局执法人员根据抽样检测结果,在宝安区西乡某商场查获了一批汞含量超标2万多倍、标示为的“全效激白祛斑套装(三件套)”化妆品。该化妆品标示厂家为“广州市荔湾区丹奇日用化工厂”,批准文号为卫妆特字〔2002〕第0449号,限用日期为2012/03/22。   根据市药品检验所的检验报告,上述化妆品套装中“全能美白祛斑精华霜”的汞检出含量为22214mg/kg,是国家规定含量上限(1mg/kg)的2万多倍。汞是重金属,能通过人体的皮肤进入体内,破坏人体细胞的正常功能,轻则对人体的皮肤造成损伤,重则经皮肤吸收后沉积在人体内,会引起慢性汞中毒,损害人体肝、肾以及神经、造血、生殖系统,尤其是对脑部神经危害特别大。   专家提醒,汞对真皮细胞黑色素能起到抑制作用,短期使用汞“美容”效果较好,但长期使用会致面部色素沉淀。对美白祛斑类化妆品,消费者应谨慎购买使用。   目前,药监部门已依法查扣了该批化妆品,并立案展开调查。
  • 剥离强度试验机在药品包装中的应用有哪些特殊要求
    在药品生产与安全保障体系中,药品包装材料的质量与性能至关重要。剥离强度作为评估药品包装材料质量的关键指标之一,其测试过程需严格遵守一系列特殊要求,以确保药品在运输、储存及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与有效性。剥离强度试验机作为这一领域的重要检测工具,其应用不仅体现了技术的精密性,还体现了对药品质量控制的严谨态度。以下将详细探讨剥离强度试验机在药品包装中的应用及其特殊要求。  一、设备精度与校准要求  1.1 高精度传感器  剥离强度试验机需配备高灵敏度传感器,以精确捕捉剥离过程中的力变化。这要求传感器具备极高的分辨率和稳定性,能够实时、准确地记录剥离力值,为评估药品包装材料的剥离性能提供可靠数据。  1.2 定期校准与维护  为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剥离强度试验机需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这包括检查传感器、传动系统、夹具等部件的磨损情况,调整测试参数至标准状态,以及清理和润滑设备,减少测试误差。  二、测试标准与方法选择  2.1 遵循行业标准  剥离强度试验需严格遵循相关行业标准,如《YBB00102003-2015剥离强度试验机标准》、GB 8808-1988《软质复合塑料材料剥离试验方法》等。这些标准规定了测试方法、试样制备、测试条件等关键要素,确保测试结果具有权威性和可比性。  2.2 定制化测试方案  针对不同类型的药品包装材料,如铝塑复合膜、多层共挤膜、泡罩包装等,剥离强度试验机需提供定制化测试方案。这包括设置合适的剥离速度、剥离角度、试样尺寸等参数,以准确评估材料的剥离性能。  三、试样制备与预处理  3.1 试样质量  试样应确保质量合格,无破损、变形等现象。在制备过程中,需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裁剪、标记和存储,避免试样受到污染或损坏。  3.2 预处理条件  部分药品包装材料在特定条件下(如温度、湿度)的剥离性能会发生变化。因此,试样在测试前需进行必要的预处理,以模拟药品实际储存或运输环境。这包括将试样置于特定温度(如常温、高温、低温)和湿度条件下一定时间,确保测试结果能够真实反映材料在实际应用中的剥离性能。  四、安全与环境控制  4.1 安全操作规范  剥离强度试验机在使用过程中,需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佩戴防护眼镜、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以防止测试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飞溅物或机械伤害。同时,设备应放置在稳固的工作台上,确保操作环境整洁、无杂物,防止意外发生。  4.2 环境因素控制  测试环境的温度、湿度和噪音等因素都可能对测试结果产生影响。因此,需严格控制试验室的环境条件,保持恒温恒湿,减少外界因素对测试结果的干扰。此外,试验室内应设置适当的通风系统,确保空气质量良好,避免有害气体或粉尘对设备和试样的影响。  五、数据处理与结果分析  5.1 数据准确性验证  在获取测试数据后,需进行准确性验证,包括检查数据是否完整、有无异常值等。必要时,可采用统计学方法进行数据处理,如剔除异常值、计算平均值和标准差等,以提高数据的可靠性和代表性。  5.2 结果分析与应用  基于测试数据,需进行结果分析,评估药品包装材料的剥离强度是否满足标准要求。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需进一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同时,将测试结果应用于药品包装的质量控制体系中,为优化包装设计、提高药品安全性提供科学依据。  综上所述,剥离强度试验机在药品包装中的应用涉及多个方面的特殊要求,包括设备精度与校准、测试标准与方法选择、试样制备与预处理、安全与环境控制以及数据处理与结果分析等。只有严格遵守这些要求,才能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药品包装材料的质量控制和药品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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