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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机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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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一次污染物?什么是二次污染物?

    什么是一次污染物?什么是二次污染物? 一次污染物又称“原生污染物”,是由污染源直接排放进人环境的,其物理和化学性状未发生变化的污染物质。环境污染主要是由一次污染物造成的,其来源清楚,可以采取措施加以制。 二次污染物也称“次生污染物”,是一次污染物在物理、化学因素或生物作用下发生变化,或与环境中的其他物质发生反应,所形成的物理化学特征与一次污染物不同的新污染物,通常比一次污染物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更为严重。如水体中无机汞化合物通过微生物作用,可转变为毒性更大的甲基汞化合物,这种污染物进入人体易被吸收,不易降解,排泄很慢,容易在脑中积累。又如大气中的二氧化硫与氧气和水蒸气反应可生成硫酸,进而生成硫酸雾,其刺激作用比二氧化硫强10倍。

  • 什么是化学性污染?常见的化学性污染物有哪些? 化学性污染物的来源及危害?

    什么是化学性污染?常见的化学性污染物有哪些? 化学性污染是指水中元素及其化合物数量异常的一种水污染现象。天然水是溶有多种元素和化合物的一种混合溶液,在正常情况下,水中元素和化合物含量很低,不至影响水的使用。但人类不断地向水中排放废弃物和污水,使污染水体的化学物质愈来愈多,从而影响了人类正常的生产和生活。化学污染物是当今世界性水污染中最大的一类污染物。 水中常见的化学性污染物见表1。表1水中常见的化学性污染物 污染物分类 典型污染物非金属有毒物氰化物、氟化物、硫化物、砷化物重金属汞、镉、铬、铅、铜、锌放射性物质铀一235、锶90、铯一137、钚一239酸碱盐类硫酸、硝酸、盐酸、磷酸、氢氧化钠(钙)、无机盐致色物质铁盐、锰盐、色素、染料、腐殖质致臭物质氨、硫化物、酚、胺类、硫醇等作物营养物质硝态氮、亚硝态氮等需氧有机物质碳水化合物、蛋白质、油脂、动植物尸体等易分解有机毒物酚、苯、醇等难分解有机毒物有机磷农药、洗涤剂等油类石油及其制品 化学性污染物的来源有哪些?它们有哪些危害?化学性水污染主要由水域接纳工业废水、农田排水和生活污水所致。冶金、机电、电镀、造纸、制革、石油、农药、化肥、食品、印染、选矿等工业废水所含的污染物种类多、毒性强,是化学性水污染的主要来源;农田排水中的大量农药、化肥和农作 物的残枝败叶,生活污水中的很多需氧有机物,也是造成化学水污染的原因。化学水污染造成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几点。 (1)需氧有机物使水中溶解氧大幅度下降。 (2)剧毒物质(如氰化物、砷化物、农药等)使水中生物慢性中毒或急性中毒。 (3)汞、铜、铅等重金属,不仅能使生物发生急性中毒,而且能在水体中沉积成为次生污染源,并易在生物体内累积,造成慢性中毒(如甲基汞引起水俣病)。 (4)砷、铬、镍、苯胺、多环芳香烃、卤代烃等有致突变、[/fon

  • 什么是化学性污染?常见的化学性污染物有哪些?

    化学性污染是指水中元素及其化合物数量异常的一种水污染现象。天然水是溶有多种元素和化合物的一种混合溶液,在正常情况下,水中元素和化合物含量很低,不至影响水的使用。但人类不断地向水中排放废弃物和污水,使污染水体的化学物质愈来愈多,从而影响了人类正常的生产和生活。化学污染物是当今世界性水污染中最大的一类污染物。 水中常见的化学性污染物见表1。 表1水中常见的化学性污染物 污染物分类 典型污染物非金属有毒物氰化物、氟化物、硫化物、砷化物重金属汞、镉、铬、铅、铜、锌放射性物质铀一235、锶90、铯一137、钚一239酸碱盐类硫酸、硝酸、盐酸、磷酸、氢氧化钠(钙)、无机盐致色物质铁盐、锰盐、色素、染料、腐殖质致臭物质氨、硫化物、酚、胺类、硫醇等作物营养物质硝态氮、亚硝态氮等需氧有机物质碳水化合物、蛋白质、油脂、动植物尸体等易分解有机毒物酚、苯、醇等难分解有机毒物有机磷农药、洗涤剂等油类石油及其制品

  • 我的『环境空气和废气污染物分析测试方法 』图书

    我的『环境空气和废气污染物分析测试方法 』图书

    书籍名称:《环境空气和废气污染物分析测试方法》 李国刚 主编 付强 吕怡兵 副主编出版社:化学工业出版社,2012,9页数217 字数 322千字装帧:平装ISBN: 978-7-122-15040-0封面: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3/05/201305041035_438223_2103464_3.jpg目录:第1章 环境空气和废气污染物检测技术研究进展 第2章 环境空气和废气污染物的实验室监测分析方法 第3章 环境空气和废气污染物的应急监测分析方法内容简介:从控制指标、标准方法、样品采集、分析测试等方面对近年来国内外有关环境空气和废气中涉及的主要无机和有机污染物进行了系统分析,对环境空气和废气样品中常见的无机、有机污染物的样品采集、前处理、实验室分析和应急测试方法开发过程与研究结果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心得:这绝对是新书!分析的方法都比较先进的!提供了新思路。比如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Tenax吸附 气相色谱-质谱法、 非甲烷总烃用毛细柱来分析这是我图书馆借的 所以封面上多了一个条形码,和小标签

  • 食品污染物限量新标准

    已实施。新版2762,除了原有的铅、镉(Cd)、汞、无机砷等重金属指标,保留了“铬(Cr)”重金属限量指标。 《GB 2762-201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将代替部分《GB 2762-2005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内容,食品中有关稀土等限量指标仍按照原GB 2762-2005执行;同时,原《GB 2715-2005 粮食卫生标准》部分重金属指标也将按照新版GB 2762-2012执行。  GB 2762-2012与GB 2762-200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1、修改了标准名称;  2、增加了可食用部分的定义;  3、增加了应用原则;  4、取消了硒、铝、氟的限量规定;  5、增加了锡、镍、3-氯-1,2-丙二醇及硝酸盐的限量规定;  6、将N-亚硝胺限量指标由N-二甲基亚硝胺和N-二甲基乙硝胺调整为N-二甲基亚硝胺,并将N-亚硝胺限量指标名称修改为N-二甲基亚硝胺  近日,镉大米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大米中重金属的含量问题自然成为消费者关心的话题。新版2762,保留了 “铬(Cr)”重金属限量指标。据国家卫计委卫生监督局食品安全标准处处长张旭东介绍,铬限量指标本来会删除,由于2012年发生了铬问题胶囊事件,考虑到添加的问题,保留了铬作为污染物管理。目前,大米中部分重金属的限量如下:标准名称铅(Pb)镉(Cd)汞(Hg)无机砷(以As计)铬(Cr)备注GB 2762-201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0.2≤0.2≤0.02≤0.2≤1.02013-6-1实施

  • 【转帖】河北87%入海排污口超标排放污染物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03日18:05 新华网   新华网石家庄5月3日电 (记者 张洪河) 日前,河北省有关部门发布《2007年河北省海洋环境质量公报》。《公报》显示,全省87%的入海排污口超标排放污染物,部分入海排污口邻近海域环境污染严重。  据了解,河北省通过对全省300多个站位、15000余条监测数据的分析表明,2007年全省海域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约1531平方公里,与2006年基本持平。污染区域主要分布在秦皇岛洋河至大蒲河近岸海域、唐山市曹妃甸至南堡海域、沧州市黄骅近岸海域。海水主要污染物为活性磷酸盐、无机氮和油类。近岸海域沉积物质量总体良好,但局部海域部分贝类体内污染物残留水平较高。87%的入海排污口超标排放污染物,部分入海排污口邻近海域环境污染严重。河流携带入海的污染物总量依然较高。近岸海域海洋生态系统处于亚健康状态,主要表现为水体富营养化及营养盐失衡、河口产卵场退化、生境丧失或改变、生物群落结构异常。

  • 气相色谱中不挥发污染物和半挥发污染物指的是什么?

    如题,在《[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色谱[/url]百问精编》中,第42个问题中提到,不挥发性物质进入毛细管柱可以通过用溶剂冲洗而洗去,下面提到了无机酸碱,这里的酸碱是不是也包括我们通常说的那些盐类(强酸弱碱,强碱弱酸,强酸强碱)?还有提到半挥发性污染物最终(需要几个小时或几天)会洗脱出去,半挥发性物质又是指哪一类物质?

  • 什么是新污染物?为什么叫新污染物?

    [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color=#6b6b6b]“新污染物,主要是指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污染物。目前主要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和抗生素等。新污染物所谓的‘新’,原因有两个:一是相对于大家所熟悉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2.5等等,这些常规的污染物而言,它们是新的。第二个‘新’主要是指新污染物种类繁多。随着人们对化学物质的认识不断加深,以及环境监测技术的不断发展,可能还会有新的更多的新污染物被识别出来。”[/color][/size][/font]

  • 什么是一次污染物?什么是二次污染物?水体污染源可分为哪些种类?什么是点污染源、线污染源和面污染源?

    什么是一次污染物?什么是二次污染物? 一次污染物又称“原生污染物”,是由污染源直接排放进人环境的,其物理和化学性状未发生变化的污染物质。环境污染主要是由一次污染物造成的,其来源清楚,可以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二次污染物也称“次生污染物”,是一次污染物在物理、化学因素或生物作用下发生变化,或与环境中的其他物质发生反应,所形成的物理化学特征与一次污染物不同的新污染物,通常比一次污染物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更为严重。如水体中无机汞化合物通过微生物作用,可转变为毒性更大的甲基汞化合物,这种污染物进入人体易被吸收,不易降解,排泄很慢,容易在脑中积累。又如大气中的二氧化硫与氧气和水蒸气反应可生成硫酸,进而生成硫酸雾,其刺激作用比二氧化硫强10倍。 水体污染源可分为哪些种类? 向水体排放或释放污染物的来源和场所,都称为水体污染源,这是造成水体污染的罪魁祸首,从不同角度可以将水体污染源进行分类。常见的水污染源分类有下列几种。 (1)按污染物属性分类有物理污染源、化学污染源、生物污染源(致病菌、寄生虫与卵)以及同时排放多种污染物的复合污染源。 (2)按污染源在空间分布方式分类 有点源污染(如城市污水和工矿企业与船舶等废水排放口)、线源污染(如输油管道、污水沟道以及公路、铁路等)和面源污染(如农田里的农药、化肥等)。 (3)按污染物分类有汞污染源、酚污染源、热污染源、放射性污染源等。 (4)按受纳水体分类 有地面水污染源、地下水污染源、大气水污染源、海洋污染源。 (5)按污染源排放时间分类有连续性污染源、间断性污染、源和瞬时性污染源。连续性污染源又可分为连续均匀性污染源和连续非均匀性污染源。 (6)按污染源的流动性分类 有固定污染源和流动污染源。 固定污染源数量多、危害大,是造成水污染的最主要污染源。 (7)按导致水污染的人类社会活动分类 有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交通运输污染源和生活污染源。其中,工业污染源是造成水污染的最主要来源。工业门类繁多,生产过程复杂,污染物种类多,数量大,毒性各异,不易净化,对水环境危害最大。 什么是点污染源、线污染源和面污染源? 点污染源是指集中由排污口排入水体的污染源。又分为固定的点污染源(如工厂、矿山、医院、居民点、废渣堆等)和移动的点污染源(如轮船、汽车、飞机、火车等)。造成水体点污染源的工业主要有食品工业、造纸工业、化学工业、金属制品工业、钢铁工业、皮革工业、染色工业等。点污染源排放污水的方式主要有4种:直接将污水排入水体;经下水道与城市生活污水混合后排入水体;用排污渠将污水送至附近水体;渗井排入。 线污染源是指呈线状分布的污染源。如输油管道、污水沟道以及公路、铁路、航线的交通工具所排放的污染物。线污染源所形成的危害大大低于点污染源,但一旦形成污染源,其后果也是极其可怕的。 面污染源是指在一个大面积范围排放污染物的污染源。如喷洒在农田里的农业、化肥等污染物,经雨水冲刷随地表径流进入水体,从而形成水体污染。 本文参考了国家标准物质网资料中心的相关资料。

  • 【实战宝典】土壤会被哪些污染物污染?

    [font=宋体]发帖人:名字长了容易引起注意[/font][font=宋体]链接:[/font]https://bbs.instrument.com.cn/topic/5010015[font=黑体][b]问题描述:[/b][/font][font=宋体]土壤污染都来自哪些自然或人类活动?土壤会被哪些污染物污染?[/font][font=黑体][b]解答:[/b][/font][font=宋体]土壤污染类型和污染物种类繁多,[back=white]土壤污染物有下列[/back][/font][back=white]4[/back][font=宋体][back=white]类:([/back][/font][back=white]1[/back][font=宋体][back=white])化学污染物。包括[/back][/font][font=宋体][back=white]无机污染物[/back][/font][font=宋体][back=white]和[/back][/font][font=宋体][back=white]有机污染物[/back][/font][font=宋体][back=white]。前者如汞、镉、铅、砷等重金属,过量的氮、磷植物营养元素以及氧化物和硫化物、稀土元素等;后者如各种化学农药、石油及其裂解产物,以及其他各类有机合成产物等。([/back][/font][back=white]2[/back][font=宋体][back=white])物理污染物。指来自工厂、矿山的[/back][/font][font=宋体][back=white]固体废弃物[/back][/font][font=宋体][back=white]如尾矿、[/back][/font][font=宋体][back=white]废石[/back][/font][font=宋体][back=white]、粉煤灰和工业垃圾等。([/back][/font][back=white]3[/back][font=宋体][back=white])生物污染物。指带有各种病菌的城市垃圾和由卫生设施(包括医院)排出的废水、废物以及厩肥等。([/back][/font][back=white]4[/back][font=宋体][back=white])放射性污染物。主要存在于核原料开采和大气层[/back][/font][font=宋体][back=white]核爆炸[/back][/font][font=宋体][back=white]地区,以锶和铯等在土壤中生存期长的[/back][/font][font=宋体][back=white]放射性元素[/back][/font][font=宋体][back=white]为主。[/back][/font][font=宋体]当土壤中含有害物质过多,超过土壤的自净能力,就会引起土壤的组成、结构和功能发生变化,微生物活动受到抑制,有害物质或其分解产物在土壤中逐渐积[/font][font=宋体]累通过“土壤→植物→人体”,或通过“土壤→水→人体”、“土壤→大气→人体”[/font][font=宋体]间接被人体吸收,达到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就是土壤污染。[/font][align=left][font=宋体]国家标准《土壤环境质量[/font][font=宋体]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font]GB 15618-2018[font=宋体])中镉、汞、砷、铅、铬、铜、镍、锌[/font]8[font=宋体]项重金属作为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基本项目,六六六总量、滴滴涕总量、苯并[/font][a][font=宋体]芘作为其他选测项目。[/font][/align][font=宋体][color=black]《土壤环境质量[/color][/font][font=宋体][color=black]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color][/font][color=black]GB 36600-2018 [/color][font=宋体][color=black])中规定了基本项目有[/color][/font][color=black]45[/color][font=宋体][color=black]个,其它选测项目有[/color][/font][color=black]40[/color][font=宋体][color=black]个。[/color][/font]

  • 什么是新污染物?为什么叫新污染物?

    [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新污染物,主要是指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污染物。目前主要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和抗生素等。新污染物所谓的‘新’,原因有两个:一是相对于大家所熟悉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2.5等等,这些常规的污染物而言,它们是新的。第二个‘新’主要是指新污染物种类繁多。随着人们对化学物质的认识不断加深,以及环境监测技术的不断发展,可能还会有新的更多的新污染物被识别出来。”[/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size][/font]

  • GB 31573-2015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求助:在  GB 31573-2015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4.2.7中有设计到含氧量的折算,其中氧化态炉窑基准氧含量为8%,还原态炉窑基准氧含量为5%,请问这个怎么区分,谢谢

  • 什么是新污染物?为什么叫新污染物?

    [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color=#6b6b6b]新污染物,主要是指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污染物。目前主要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和抗生素等。新污染物所谓的‘新’,原因有两个:一是相对于大家所熟悉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2.5等等,这些常规的污染物而言,它们是新的。第二个‘新’主要是指新污染物种类繁多。随着人们对化学物质的认识不断加深,以及环境监测技术的不断发展,可能还会有新的更多的新污染物被识别出来。”[/color][/size][/font]

  • 如何确定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关注污染物

    如何确定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关注污染物

    [align=center][b][size=16px][font=宋体]如何确定建设用地[/font][font=宋体]土壤污染状况详查[/font][font=宋体]的关注污染物[/font][/size][/b][/align][align=center][font=宋体][size=16px](老兵)[/size][/font][/align][size=16px][b][font=宋体]摘要:[/font][/b][font=宋体]本文针对建设用地[/font][font=宋体]土壤污染状况详查[/font][font=宋体]中存在的问题,从说清土壤环境风险出发,根据针对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为尽可能获得客观、科学和可比的调查结果,介绍了如何确定建设用地[/font][font=宋体]土壤污染状况详查[/font][font=宋体]关注污染物的量化方法。[/font][font=Calibri] [/font][b][font=宋体]关键词:土壤污染;详查;关注污染物[/font][/b][font=宋体] 建设用地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的调查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第二阶段调查通常分为初步采样分析和详细采样分析两步进行。初步采样分析的检测指标是[/font][font=宋体]GB 36600 [/font][font=宋体][font=宋体]中的基本项目([/font][font=宋体]45项)+基本项目之外增测的特征污染物。根据初步采样分析结果,如果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 [/font][/font][font=宋体]GB 36600 [/font][font=宋体]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以及清洁对照点浓度(有土壤环境背景的无机物),并且经过不确定性分析确认不需要进一步调查后,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否则认为可能存在环境风险,须进行详细调查。但各地在开展建设用地的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实践中,不少调查单位仅将初调超标的项目列为详调的关注污染物(检测项目),由于[/font][font=宋体]那些接近筛选值的指标不再检测,[/font][font=宋体]将导致潜在的环境风险未被发现,笔者现就详调阶段关注污染物的确定谈谈自己的看法。[/font][b][font=宋体]1 对未超标特征污染物采样分析的理由[/font][/b][font=宋体] 首先土壤污染物分布极不均匀,仅凭初调有效的点位和专业判断未必能最大限度地捕捉到地块的特征污染物;其次是建设用地单点法的采样方式未能获得具有代表性的样品;再次是[/font][font=宋体]对于接近筛选值的指标来说,由于样品制备和分析测试误差大的原因,可能会导致某些超标污染物被检测为不超标。鉴于初调调查结果的不确定性,[/font][font=宋体]笔者认为有必要对未超标的特征污染物进行识别,将其中环境风险大的确定为详调必须关注的[/font][font=宋体]污染物。[/font][b][font=宋体]2关注污染物确定的原则[/font][/b][font=宋体][font=宋体] 关注污染物是根据地块污染特征、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和地块利益相关方意见,确定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的污染物。详调阶段关注污染物确定的原则是:[/font] [/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1) 必须针对地块的特征和潜在污染物特性来确定,特征污染物即初调超标的污染物,而潜在污染物即初调占标率高和对土壤环境有一定危害的污染物。[/font][/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2)对潜在污染物特性的识别和确认为关注污染物的过程必须量化和规范,鉴于国家对此无具体规定,各地应出台相关的管理规定。[/font][/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3)确定关注污染物要科学合理,即妥善处理好保守与经济可操作性的关系,应在[/font][/font][font=宋体]保证查明超标地块污染范围和[/font][font=宋体]说清环境[/font][font=宋体]风险的前提下,[/font][font=宋体][font=宋体]科学合理地优化[/font][font=宋体]“关注污染物”。[/font][/font][font=宋体] 在最近下发的《[/font][font=宋体]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font=宋体]生态环境部公告[/font] 2022年 第17号[/font][font=宋体][font=宋体])中有关详查检测项目设置是否全面合理的检查要点是:[/font][font=宋体]“应当包含初步采样分析发现的全部超标污染物,必要时考虑初步采样分析未超标的特征污染物”。[/font][/font][b][font=宋体]3 将未超标的特征污染物识别为关注污染物的方法[/font][/b][font=宋体][font=宋体] 什么才算必要?建设用地只要未超标的特征污染物占标率高和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由其是毒性大的污染物和[/font][font=宋体]“6+1”地块的污染物,均有必要将此类未超标的污染物识别为地块的关注污染物。[/font][/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占标率([/font][font=宋体]%)=某指标有检出的[/font][/font][font=宋体]平均[/font][font=宋体][font=宋体]值[/font][font=宋体]/该指标对应GB36600的筛选值[/font][/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font][font=宋体]“凡[/font][/font][font=宋体]有检出样品[/font][font=宋体]”是指样本量≥3,小于此数无统计意义;个别点位超标只能启动异常点排查;若有检出的样本量仅为1或2,建议按异常值处理,至多只需在异常点增测对应的指标;均不宜在详调中通测。筛选值可根据规划的用地类型来选取,也可选取GB36600附录A对应的土壤背景值或有关地标规定的筛选值。未超标关注污染物的判定方法如下:[/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1)凡[/font][/font][font=宋体]有机污染[/font][font=宋体]物[/font][font=宋体]有检出,且有检出样品的平均占标率[/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10%[/font][font=宋体]的应关注,这是基于有机污染物的检测方法可同时检测多个目标化合物来考虑,一般地块不易检出,有检出的则不确定性较大,统一按[/font][font=宋体]占标率[/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10%[/font][font=宋体]来识别较为方便。[/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2)对于污染环境风险较高的[/font][/font][font=宋体]铅、砷、汞、镉、[/font][font=宋体]六价铬、[/font][font=宋体]铊、锑、铍和钴等无机元素[/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毒性[/font][font=宋体][font=宋体]分值为[/font][font=宋体]1000或10000),凡[/font][/font][font=宋体]有检出样品的平均占标率[/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20%的[/font][font=宋体]元素应关注。[/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3[/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对于污染环境风险中等的铜、[/font][font=宋体]镍、[/font][font=宋体]锰、钒、钼、银、硒[/font][font=宋体]等无机元素[/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毒性[/font][font=宋体][font=宋体]分值为[/font][font=宋体]100),凡[/font][/font][font=宋体]有检出样品的平均占标率[/font][font=宋体][font=宋体]>[/font][font=宋体]3[/font][/font][font=宋体]0%的[/font][font=宋体]元素应关注。[/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4)对于污染环境风险较低的锌、总氟、钡、铬、铋[/font][/font][font=宋体]等无机元素[/font][font=宋体]([/font][font=宋体]毒性[/font][font=宋体][font=宋体]分值为[/font][font=宋体]1或10),凡[/font][/font][font=宋体]有检出样品的平均占标率[/font][font=宋体][font=宋体]>[/font][font=宋体]4[/font][/font][font=宋体]0%的[/font][font=宋体]元素应关注。[/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5)对于环境风险可忽略的铝、铁、钛、锡、铟、锗[/font][/font][font=宋体]等无机元素[/font][font=宋体](无毒性分值和评价标准),均无需检测。这里说明锡虽有[/font][font=宋体]地标[/font][font=宋体][font=宋体],但筛选值高达[/font][font=宋体]10000mg/kg,占标率高的情况极少。[/font][/font][font=宋体][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6)[/font][/font][font=宋体][font=宋体]初调时[/font]100%未检出的[/font][font=宋体]污染物在详查时均无需增[/font][font=宋体]测[/font][font=宋体]。[/font][b][font=宋体]4 [/font][font=宋体]土壤污染状况详查[/font][font=宋体]关注污染物选取案例[/font][/b][font=宋体][font=宋体] 某关停铅锌冶炼厂的初调结果表明,[/font][font=Calibri]10[/font][font=宋体]个孔[/font][font=Calibri]60[/font][font=宋体]件土壤样品的超标污染物是铅、砷、镉,除铊未检测外,其它指标的检测结果和占标率统计详见下表。[/font][/font][/size][align=center][b][size=16px][font='Times New Roman'][font=宋体]表[/font][/font][font=宋体] [/font][font=宋体]企业地块初步采样调查结果及[/font][font='Times New Roman'][font=宋体]占标率[/font][/font][font=宋体]统计表[/font][font='Times New Roman'] [/font][font='Times New Roman'] [/font][/size][/b][/align][font=宋体][size=16px][/size][/font][align=center][size=16px][font=宋体][font=宋体][img=,690,641]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2/09/202209011325132346_3359_1634717_3.png!w690x641.jpg[/img]注:凡带[/font][font=宋体]“*”者为参考[/font][/font][font=宋体][font=宋体]《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font][font=宋体]DB4403/T 67-2020)。[/font][/font][/size][/align][size=16px][font=宋体][font=宋体] 根据初步采样分析发现的全部超标污染物和上表识别出来的应该关注的未超标污染物,本地块详调的检测指标是铅、砷、镉、镍、锑、铊和苯并([/font][font=宋体]a)芘,其中铊为初调后新发布的《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6-2010)修改单增加的特征污染物,属初调未测须在详调补测的指标;苯并(a)芘鉴于只是个别点有检出,只需在初调有检出的区域增测,未检出区域无需检测该项指标。[/font][/font][b][font=宋体]5结论和建议[/font][font=宋体]5.1 结论[/font][/b][font=宋体] 不论是第一阶段调查还是初步调查,由于资料收集、访谈和现场踏勘的不确定性和初调的局限性,仅凭有效的点位和专业判断未必能最大限度地捕捉到地块的特征污染物;如果详调只关注超标的污染物,那么对于接近筛选值的指标不测的话,由于样品制备和分析误差的缘故,将导致潜在的超标风险被误判而不再进行详查,因此本着保守、说清风险和科学合理的原则,通过识别增测尚未超标的关注污染物对详调来说是非常必要的。[/font][b][font=宋体]5.2建议[/font][/b][font=宋体] 针对如何考虑初步采样分析未超标的特征污染物,国家尚无规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建议国家或各省市出台有关详调阶段如何识别和确认未超标关注污染物的技术要求,以确保详调在不遗漏风险的前提下,尽可能获得具有一致性和可比性的调查结果。[/font][b][font=宋体]参考资料[/font][/b][font=宋体][font=宋体]([/font][font=宋体]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font][/font][font=宋体][font=宋体]([/font][font=宋体]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font][/font][font=宋体][font=宋体]([/font][font=宋体]3)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厅办公厅 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63号).[/font][/font][font=宋体][font=宋体]([/font][font=宋体]4)《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font][/font][font=宋体][font=宋体]([/font][font=宋体]5)《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font][/font][font=宋体][font=宋体]([/font][font=宋体]6)关于发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2年 第17号).[/font][/font][font=宋体][font=宋体]([/font][font=宋体]7)污染物字典(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技术文件 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2017).[/font][/font][font=宋体][font=宋体]([/font][font=宋体]8)《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生态环境部环固体〔2022〕17号).[/font][/font][/size]

  • 首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点位超标率” 全国19.4%耕地污染物超标

    http://news.xinhuanet.com/house/hf/2014-04-18/1110296891_13977844039171n.JPG ◎南方土壤污染重于北方。 ◎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东北老工业基地等部分区域土壤污染问题较为突出,西南、中南地区土壤重金属超标范围较大。 ◎镉、汞、砷、铅4种无机污染物含量分布呈现从西北到东南、从东北到西南方向逐渐升高的态势。 京华时报制图谢瑶 环保部和国土资源部昨天联合发布全国首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其中耕地土壤点位超标率更是高达19.4%。 不过这份公众期待已久的公报没能给出全国土壤污染面积的数据,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受客观条件限制,此次调查以点位超标率来描述土壤污染状况,给出准确的土壤污染面积数据有较大困难。 □发布 全国16.1%土壤污染物超标 此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始于2005年4月,2013年12月结束,在我国尚属首次。调查范围为中国境内(未含港、澳、台地区)的陆地国土,调查点位覆盖全部耕地、部分林地、草地、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实际调查面积约630万平方公里。 公报显示,全国土壤总的超标率为16.1%,污染类型以无机型为主,有机型次之,复合型污染比重较小,无机污染物超标点位数占全部超标点位的82.8%,主要无机污染物包括镉、汞、砷、铜、铅、铬、锌、镍等重金属,点位超标率分别为7.0%、1.6%、2.7%、2.1%、1.5%、1.1%、0.9%、4.8%。 在不同土地利用类型土壤中,耕地土壤点位超标率最高,为19.4%,林地土壤点位超标率为10.0%,草地土壤点位超标率为10.4%,未利用地土壤点位超标率为11.4%。 本次调查还根据“七五”时期全国土壤环境背景值调查的点位坐标开展了对比调查。结果表明,表层土壤中无机污染物含量增加比较显著,其中镉的含量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增加,在西南地区和沿海地区增幅超过50%,在华北、东北和西部地区增加10%-40%。 重污染企业周边土壤易污染 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的土壤污染是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长期累积形成的,工矿业、农业等人为活动以及土壤环境背景值高是造成土壤污染或超标的主要原因。 该负责人表示,工矿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排放的废气、废水、废渣严重污染周边土壤。尾矿渣、危险废物等各类固体废物堆放等,都可导致周边土壤污染。而农业生产活动则造成耕地土壤污染,污水灌溉,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投入品的不合理使用和畜禽养殖等,都导致耕地土壤污染。此外汽车尾气排放导致交通干线两侧土壤铅、锌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污染。 为此,公报对典型地块及其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进行了统计。这些典型地块包括重污染企业用地、工业废弃地、工业园区、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场地、采油、采矿区以及干线公路两侧等8种典型地块。超标率最高的三类典型地块依次为重污染企业用地(36.3%)、工业废弃地(34.9%)和采矿区(33.4%)。 □释疑 污染土壤面积尚无具体数据 对于公众关注的全国土壤污染面积,此次调查并没有给出具体数据。对此,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相对水体和大气污染而言,土壤污染具有不均匀性的特点,且污染物在土壤中迁移慢,准确掌握土壤污染的分布情况具有一定的困难。 该负责人表示,本次土壤调查属于初步调查,具有概查的性质,目的是掌握全国土壤污染的总体态势,受客观条件限制,总体点位较疏。以耕地为例,每8km×8km的网格(9.6万亩)布设1个点位,只能从宏观上反映我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的总体状况。因此,本次调查以点位超标率来描述土壤污染状况,给出准确的 土壤污染面积的数据有较大困难。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在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础上,环保部将会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等部门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进一步摸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目前总体实施方案已初步形成。 □治理 将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和向空气污染宣战一样,国家正在或将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坚决向土壤污染宣战。 根据国务院部署,环保部正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编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该计划将以保障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为出发点,坚持源头严控,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并发挥市场作用,引导公众参与。与此同时,土壤环境保护立法进程也将进一步加快。据了解,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土壤环境保护列入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环保部会同相关部门成立了土壤环境保护法规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以及相应的专家组。经过近两年的努力,目前已初步形成法律草案。 此外,国家将在典型地区组织开展土壤污染治理试点示范,逐步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体系,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该项试点将先期在湖南省长株潭地区开展。 □答问 1 Q:土壤污染具有哪些特点A:重金属污染不可完全逆转 环保部和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和大气污染、水污染相比,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和滞后性。大气污染和水污染一般都比较直观,通过感官就能察觉。而土壤污染往往要通过土壤样品分析、农作物检测,甚至人畜健康的影响研究才能确定。土壤污染从产生到发现危害通常时间较长。 其次,土壤污染具有累积性。与大气和水体相比,污染物更难在土壤中迁移、扩散和稀释。因此,污染物容易在土壤中不断累积。 三是土壤污染具有不均匀性。由于土壤性质差异较大,而且污染物在土壤中迁移慢,导致土壤中污染物分布不均匀,空间变异性较大。 四是土壤污染具有难可逆性。由于重金属难以降解,导致重金属对土壤的污染基本上是一个不可完全逆转的过程。另外,土壤中的许多有机污染物也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降解。 五是土壤污染治理具有艰巨性。土壤污染一旦发生,仅仅依靠切断污染源的方法则很难恢复。总体来说,治理土壤污染的成本高、周期长、难度大。 2 Q:土壤污染存在哪些危害A:农产品质量首先受到影响 上述负责人表示,土壤污染一是影响农产品的产量和品质。土壤污染会影响作物生长,造成减产;农作物可能会吸收和富集某种污染物,影响农产品质量,给农业生产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长期食用受污染的农产品可能严重危害身体健康。 二是危害人居环境安全。住宅、商业、工业等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还可能通过经口摄入、呼吸吸入和皮肤接触等多种方式危害人体健康。污染场地未经治理直接开发建设,会给有关人群造成长期的危害。 三是威胁生态环境安全。土壤污染影响植物、土壤动物(如蚯蚓)和微生物(如根瘤菌)的生长和繁衍,危及正常的土壤生态过程和生态服务功能,不利于土壤养分转化和肥力保持,影响土壤的正常功能。土壤中的污染物可能发生转化和迁移,继而进入地表水、地下水和大气环境,影响其他环境介质,可能会对饮用水源造成污染。 3 Q:粮食重金属超标啥原因A:长期采矿冶炼致土壤被污 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粮食重金属超标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土壤中镉等重金属本底值高。我国西南和中南地区是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十分丰富的地区,镉等重金属元素的基础含量高。二是我国有色金属传统的开采地区,迄今已有上百年有色金属的开采历史,长期的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和含重金属的工业废水、废渣排放造成了土壤污染,从而导致粮食重金属超标。三是由于气候变化、环境污染导致酸雨增加、土壤酸化,在酸性增强的条件下,土壤中的镉等重金属活性也随之增强,更易被水稻等作物吸收。 4 Q:污染土壤有办法治理吗A:污染土壤有三种方法降害 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被污染的土壤可以通过修复降低其风险或危害,恢复其功能,但一般需要大量的资金和较长的时间。土壤修复是指通过物理、化学和生物的方法转移、吸收、降解和转化土壤中的污染物,使其浓度降低到可接受水平,或将有毒有害的污染物转化为无害的物质,一般包括生物修复、物理修复和化学修复3类方法。由于土壤污染的复杂性,有时靠单一方法难以修复土壤污染,需要采用多种技术。 生物修复技术是上世纪80年代发展起来的,其基本原理是利用生物特有的分解有毒有害物质的能力,达到去除土壤中污染物的目的,主要包括植物修复技术、微生物修复技术和生物联合修复技术。 物理修复是指通过各种物理过程将污染物从土壤中去除或分离的技术。其中,热处理技术适用于受有机污染的土壤修复。 化学修复是指向土壤中加入化学物质,通过对重金属和有机物的吸附、氧化还原、拮抗或沉淀等作用,以降低土壤中污染物的生物有效性或毒性。 □污染程度 本次调查土壤污染程度分为5级: 污染物含量未超过评价标准的,为无污染。污染物含量在1倍至2倍(含)之间的,为轻微污染。污染物含量在2倍至3倍(含)之间的,为轻度污染。污染物含量在3倍至5倍(含)之间的,为中度污染。污染物含量在5倍以上的,为重度污染。(记者 王硕)

  • 【分享】主要环境污染物简介

    一、空气主要污染物 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粒子状污染物、酸雨。 1. 二氧化硫(SO2) 二氧化硫主要由燃煤及燃料油等含硫物质燃烧产生,其次是来自自然界,如火山爆发、森林起火等产生。 二氧化硫对人体的结膜和上呼吸道粘膜有强烈刺激性,可损伤呼吸器管可致支气管炎、肺炎,甚至肺水肿呼吸麻痹。短期接触二氧化硫浓度为0.5毫克/立方米空气的老年或慢性病人死亡率增高,浓度高于0.25毫克/立方米, 可使呼吸道疾病患者病情恶化。长期接触浓度为0.1毫克/立方米空气的人群呼吸系统病症增加。另外,二氧化硫对金属材料、房屋建筑、棉纺化纤织品、皮革纸张等制品容易引起腐蚀,剥落、褪色而损坏。还可使植物叶片变黄甚至枯死。国家环境质量标准规定, 居住区日平均浓度低于0.15毫克/立方米,年平均浓度低于0.06毫克/立方米。 2. 氮氧化物(NOx) 空气中含氮的氧化物有一氧化二氮(N2O) 、一氧化氮(NO)、二氧化氮(NO2) 、三氧化二氮(N2O3)等,其中占主要成分的是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以NOx(氮氧化物)表示。NOx污染主要来源于生产、生活中所用的煤、石油等燃料燃烧的产物 (包括汽车及一切内燃机燃烧排放的NOx) ;其次是来自生产或使用硝酸的工厂排放的尾气。当NOx与碳氢化物共存于空气中时,经阳光紫外线照射,发生光化学反应,产生一种光化学烟雾,它是一种有毒性的二次污染物。 NO2比NO的毒性高4倍,可引起肺损害,甚至造成肺水肿。慢性中毒可致气管、肺病变。吸入NO,可引起变性血红蛋白的形成并对中枢神经系统产生影响。 NOx对动物的影响浓度大致为1.0毫克/立方米,对患者的影响浓度大致为0.2毫克/立方米。国家国家环境质量标准规定, 居住区的平均浓度低于0.10毫克/立方米,年平均浓度低于0.05毫克/立方米。 3. 粒子状污染物 空气中的粒子状污染物数量大、成分复杂,它本身可以是有毒物质或是其它污染物的运载体。其主要来源于煤及其它燃料的不完全燃烧而排出的煤烟、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建筑和交通扬尘、风的扬尘等,以及气态污染物经过物理化学反应形成的盐类颗粒物。在空气污染监测中,粒子状污染物的监测项目主要为总悬浮颗粒物、自然降尘和飘尘。 (1)总悬浮颗粒物(TSP) 总悬浮颗粒物是指粒径在100微米以下的颗粒物,简称TSP。其对人体的危害程度主要决定于自身的粒度大小及化学组成。 TSP中粒径大于10微米的物质,几乎都可鼻腔和咽喉所捕集,不进入肺泡。对人体危害最大的是10微米以下的浮游状颗粒物,称为飘尘。可经过呼吸道沉积于肺泡。慢性呼吸道炎症、肺气肿、肺癌的发病与空气颗粒物的污染程度明显相关,当长年接触颗粒物浓度高于0.2毫克/立方米的空气时,其呼吸系统病症增加。国家环境质量标准规定居住区日平均浓度低于0.3毫克/立方米,年平均浓度低于0.2毫克/立方米。 (2)自然降尘 自然降尘指粒径大于10微米在空气中经重力作用就能沉降到地面上的灰尘。其来源以风沙扬尘为主。人吸入灰尘会增加呼吸道的阻力,呼吸道出现狭窄现象。 4. 酸雨 指降水的pH值低于5.6时, 降水即为酸雨。煤炭燃烧排放的二氧化硫和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是形成酸雨的主要因素;其次气象条件和地形条件也是影响酸雨形成的重要因素。 降水酸度pH<4.9时,将会对森林、农作物和材料产生明显损害。 5. 一氧化碳(CO) 一氧化碳是无色、无臭的气体。主要来源于含碳燃料、卷烟的不完全燃烧,其次是炼焦、炼钢、炼铁等工业生产过程所产生的。人体吸入一氧化碳易与血红蛋白相结合生成碳氧血红蛋白,而降低血流载氧能力,导致意识力减弱,中枢神经功能减弱,心脏和肺呼吸功能减弱;受害人感到头昏、头痛、恶心、乏力,甚至昏迷死亡。我国空气环境质量标准规定居住区一氧化碳日平均浓度低于4.00毫克/立方米。6. 氟化物(F) 指以气态与颗粒态形成存在的无机氟化物。主要来源于含氟产品的生产、磷肥厂、钢铁厂、冶铝厂等工业生产过程。氟化物对眼睛及呼吸器官有强烈刺激,吸入高浓度的氟化物气体时,可引起肺水肿和支气管炎。长期吸入低浓度的氟化物气体会引起慢性中毒和氟骨症,使骨骼中的钙质减少,导致骨质硬化和骨质疏松。我国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标准规定城市地区日平均浓度7微克/立方米。7. 铅及其化合物(Pb) 指存在于总悬浮颗粒物中的铅及其化合物。主要来源于汽车排出的废气。铅进入人体,可大部分蓄积于人的骨骼中,损害骨骼造血系统和神经系统,对男性的生殖腺也有一定的损害。引起临床症状为贫血、 末梢神经炎,出现运动和感觉异常。我国尿铅80微克/升为正常值,血铅正常值小于50微克/毫升。

  • 【资料】环境知识---空气污染物

    [size=4]空气污染物 [/size]空气污染物(air pollutant)  空气污染物主要有:一氧化碳(CO)、氮氧化物(NOx)、碳氢化合物(HC)、硫氧化物和颗粒物(PM)等、氟化物等等  一氧化碳(CO)是无色、无臭的气体。主要来源于含碳燃料、卷烟的不完全燃烧,其次是炼焦、炼钢、炼铁等工业生产过程所产生的。人体吸入一氧化碳易与血红蛋白相结合生成碳氧血红蛋白,而降低血流载氧能力,导致意识力减弱,中枢神经功能减弱,心脏和肺呼吸功能减弱;受害人感到头昏、头痛、恶心、乏力,甚至昏迷死亡。我国空气环境质量标准规定居住区一氧化碳日平均浓度低于4.00毫克/立方米。   氮氧化物主要是指一氧化氮(NO)和二氧化氮(NO2)两种,它们大部分来源泉于矿物燃料的高温燃烧过程。一氧化氮相对无害。,但它迅速被空气中的臭氧氧化,黑心化为二氧化氮。燃烧含氮燃料(如煤)和含氮化学制品也可以直接释放二氧化氮。一般来说机动排放是城市氮氧化物主要来源之一。   臭氧是光化学烟雾的代表性污染物,主要由空气中的氮氧化物和碳氢化合物在强烈阳光照射下,经过一系列复杂的大气化学反应而形成和富集。虽然在高空平流层的臭氧对地球生物具有重要防辐射保护作用,但城市低空的臭氧却是一种非常有豁的污染物。  自然界中的碳氢化合物主要由生物的分解作用而产生,如甲烷、乙烯等。甲烷是惰性气体,不会引起光化学污染的危害,但乙烯的光化学活性较强,还会产生甲醛而刺激眼睛。人为的碳氢化合物排放主要来自不完全燃烧过程和挥发性有机物的蒸发。大部分碳氢成分对人体健康无害,但能导致光化学烟雾的形成。   硫氧化物主要是指二氧化硫(SO2)、三氧化硫(SO3)和硫酸盐,如燃烧含硫煤和石油等。此外,火山活动等自然过程也排出一定数量的硫氧化物。二氧化硫对人体健康有重要影响,并进一步与空气中的水反应形成酸寸污染。   颗粒物质主要指分散悬浮在空气中的液态或固态物质,其粒度在徽米级,粒径大约在0.0002-100微米之间,包括气溶胶、烟、尘、雾和炭烟等多种形态。    氟化物(F)指以气态与颗粒态形成存在的无机氟化物。主要来源于含氟产品的生产、磷肥厂、钢铁厂、冶铝厂等工业生产过程。氟化物对眼睛及呼吸器官有强烈刺激,吸入高浓度的氟化物气体时,可引起肺水肿和支气管炎。长期吸入低浓度的氟化物气体会引起慢性中毒和氟骨症,使骨骼中的钙质减少,导致骨质硬化和骨质疏松。我国环境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气质[/color][/url]量标准规定城市地区日平均浓度7微克/立方米。  铅及其化合物(Pb)指存在于总悬浮颗粒物中的铅及其化合物。主要来源于汽车排出的废气。铅进入人体,可大部分蓄积于人的骨骼中,损害骨骼造血系统和神经系统,对男性的生殖腺也有一定的损害。引起临床症状为贫血、 末梢神经炎,出现运动和感觉异常。我国尿铅80微克/升为正常值,血铅正常值小于50微克/毫升。   汞(Hg)及其化合物属于剧毒物质,可在体内蓄积。空气中的汞经雨水淋溶冲刷而迁入水体。水体中汞对人体的危害主要表现为头痛、头晕、肢体麻木和疼痛等。 总汞中的甲基汞在人体内极易被肝和肾吸收,其中只有15%被脑吸收,但首先受损是脑组织,并且难以治疗,往往促使死亡或遗患终生。

  • 根据污染物不同,pH电极如何清洗?

    [color=#252525] 球泡和液接界污染后先用以下溶剂清洗,再用去离子水洗去溶剂,将电极浸入浸泡液中活化。[/color][color=#252525]   污染物 清洗剂[/color][color=#252525]  无机金属氧化物 低于1mol/L稀酸[/color][color=#252525]  有机油脂类物质 稀洗涤剂(弱酸性)[/color][color=#252525]  树脂高分子物质 稀酒精、丙酮、乙醚[/color][color=#252525]  蛋白质血球沉淀物 酸性酶溶液(食母生片)[/color][color=#252525]   颜料类物质 稀漂白液、过氧化氢[/color]

  • “新污染物”治理加速

    [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新污染物”:目前未被纳入常规环境监测,但有可能进入环境并导致已知或潜在的负面生态或健康效应的化学物质,有可能成为未来法规管理对象。[/font][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在人类文明进步和工业发展的进程中,人工合成化学品虽然功不可没,但同时也打开了化学品滥用的潘多拉魔盒。新污染物是过去十余年间,环境化学领域研究的热点问题,科学家们对化学品的PBT特性(持久性、生物蓄积性、毒性)开展了大量研究筛查,调查其污染来源、环境迁移转化。[/font][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截止到目前,我国新污染物治理仍然面临着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治理和监测技术储备不充分、监测数据不足底数不清、环境健康影响不清等问题。随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进入“深水区”,自2020年下半年“新污染物”治理规划加速推进。[/font][font='微软雅黑',sans-serif]从“重视”到“着手开展”,再到筹备中的污染防治规划,新污染物治理序幕拉开,加速推进。[/font]

  • 【转帖】废气污染物治理技术进展!

    废气污染物治理技术进展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商品生产给人类物质文明增色添彩,然而与丰富的物质享受相伴而生的是人类生态环境在遭受不断地威胁。有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url]污染物排放所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带给生态环境和人类身体健康严重的危害性因而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1]。有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url]污染物的来源主要有固定源和移动源两种。移动源主要有汽车、轮船和飞机等以石油产品为燃料的交通工具的排放气;固定源的种类极多,主要为石油化工工艺过程和储存设备等的排出物及各种使用有机溶剂的场合,如喷漆、印刷、金属除油和脱脂、粘合剂、制药、塑料和橡胶加工等。就目前的工业水平而言,无法避免这些[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url]污染物的排放,因此人们迫切需要有效治理这些[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url]污染物的技术。1 有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url]污染物的治理有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url]污染物治理的方法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回收法,另一类是消除法。回收法主要有炭吸附、变压吸附、吸收法、冷凝法及膜分离技术;一般回收法是通过物理方法,改变温度、压力或采用选择性吸附剂和选择性渗透膜等方法来富集分离有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url]污染物。消除法有直接燃烧、热氧化、催化燃烧、生物氧化、等离子体法、紫外光催化氧化法及其集成技术;消除法主要是通过化学或生化反应,用热、光、催化剂和微生物将有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url]污染物转变成为CO2和水等无毒害的无机小分子化合物。基于以上原理,传统上有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url]污染物污染治理常采用吸附或吸收去除、燃烧去除等方法,近年来生物氧化、半导体光催化剂技术得到很快地发展。1.1 传统有机[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url]污染物污染治理技术1.1.1 吸附或吸收法吸附法是利用某些具有吸附能力的物质如活性炭、硅胶、沸石分子筛、活性氧化铝等吸附有害成分而达到消除有害污染的目的[2]。吸附法适用于几乎所有的[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url]污染物,一般是中低浓度的[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url]污染物;吸附效果取决于吸附剂性质、[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url]污染物种类和吸附系统的操作温度、湿度、压力等因素,具有去除效率高的优点,从而使其成为去除[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url]污染物较为常用的方法,但存在投资后运行费用较高且有产生二次污染的缺陷。吸收法是采用低挥发或不挥发溶剂对[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url]污染物进行吸收,再利用有机分子和吸收剂物理性质的差异进行分离的[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url]污染物控制技术。该法适用于浓度较高、温度较低和压力较高情况下[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url]污染物的处理。罗教生选择“水-洗油”作吸收剂来处理含苯废气,“水-洗油”吸收剂的吸收机理为:一般有机物是极性较弱或完全没有极性的化合物,因此难溶或不溶于水,但可溶于一些有机溶剂;苯系物属非极性物质,因此难溶于水,易溶于非极性的矿物油,如洗油等;按照他的实验表明,水与洗油的比例、pH值、苯系物种类对吸收效果都有影响,并且获得了该组合吸收剂的最大吸收容量值[3]。但同样存在后处理过程复杂以及二次污染的问题。

  • 【分享】土壤基础知识——污染物在土壤中的去向

    进入土壤的污染物,因其类型和性质的不同而主要有固定、挥发、降解、流散 [color=#000000][size=4][b]农药污染途径[/b][/size]和淋溶等不同去向。重金属离子,主要是能使土壤无机和有机胶体发生稳定吸附的离子,包括与氧化物专性吸附和与胡敏素紧密结合的离子,以及土壤溶液化学平衡中产生的难溶性金属氢氧化物、碳酸盐和硫化物等,将大部分被固定在土壤中而难以排除;虽然一些化学反应能缓和其毒害作用,但仍是对土壤环境的潜在威胁。化学农药的归宿,主要是通过气态挥发、化学降解、光化学降解和生物降解而最终从土壤中消失,其挥发作用的强弱主要取决于自身的溶解度和蒸气压,以及土壤的温度、湿度和结构状况。例如,大部分除草剂均能发生光化学降解,一部分农药(有机磷等)能在土壤中产生化学降解;目前使用的农药多为有机化合物,故也可产生生物降解。即土壤微生物在以农药中的碳素作能源的同时,就已破坏了农药的化学结构,导致脱烃、脱卤、水解和芳环烃基化等化学反应的发生而使农药降解。土壤中的重金属和农药都可随地面径流或土壤侵蚀而部分流失,引起污染物的扩散;作物收获物中的重金属和农药残留[/color]物也会向外环境转移,即通过食物链进入家畜和人体等。施入土壤中过剩的氮肥,在土壤的氧化还原反应中分别形成NO、 N□和NH□、N□。前两者易于淋溶而污染地下水,后两者易于挥发而造成氮素损失并污染大气。

  •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在部分区域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

    [align=center][font=宋体, SimSun][color=#ff0000]湖 北 省 生 态 环 境 厅[/color][/font][/align][align=center]公 告[/align][align=center][font=宋体, SimSun]2023年 第1号[/font][/align][b][font=宋体, SimSun][/font][/b][align=center][font=宋体, SimSun][size=20px]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在部分区域执行[/size][/font][/align][align=center][font=宋体, SimSun]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font][/align][font=宋体, SimSun][/font][font=宋体, SimSun]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土壤〔2021〕21号)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在我省大冶市、阳新县等2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集中区域和恩施市、大冶市、监利市、宣恩县、利川市等5个农用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较重的区域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font][font=宋体, SimSun]一、执行区域[/font][font=宋体, SimSun]大冶市、阳新县、恩施市、监利市、宣恩县、利川市行政区域。[/font][font=宋体, SimSun]二、执行行业[/font][font=宋体, SimSun]铅、锌工业企业执行《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中大气污染物: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特别排放限值,水污染物:总锌、总铜、总铅、总镉、总镍、总砷、总汞、总铬特别排放限值。[/font][font=宋体, SimSun]铜、镍、钴工业企业执行《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中大气污染物:颗粒物、砷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特别排放限值,水污染物:总锌、总铜、总铅、总镉、总镍、总砷、总汞特别排放限值。[/font][font=宋体, SimSun]无机化学工业企业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大气污染物:颗粒物、铬酸雾、砷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锌及其化合物、铜及其化合物特别排放限值 水污染物:总铜、总锌、总砷、总汞、总镉、总铅、六价铬、总铬、总镍特别排放限值。[/font][font=宋体, SimSun]三、执行起始时间[/font][font=宋体, SimSun]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均须执行上述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已建成投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建设项目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提标改造,执行上述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font][font=宋体, SimSun]四、其他事项[/font][font=宋体, SimSun]1.通过修订排放标准规定或标准修改单变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执行时间与相应公告中规定的现有企业实施时间同步。[/font][font=宋体, SimSun]2.国家、省对以上行业执行重点污染物排放限值有更高要求时,按相关要求执行。[/font][font=宋体, SimSun]3.地方有更严格排放控制要求的,按地方要求执行。[/font][font=宋体, SimSun]4.执行区域生态环境部门要严格按照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加强企业监管。对未达到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有关要求的,生态环境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font][font=宋体, SimSun][/font][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湖北省生态环境厅[/font][/align][align=right][font=宋体, SimSun]2023年1月29日[/font][/align][font=宋体, SimSun][/font]

  • 【资料】室内空气污染来源和污染物

    【资料】室内空气污染来源和污染物

    室内空气污染包括物理、化学和生物污染,来源于室内和室外两部分。室内空气污染来源和污染物见表61。从表中可以看出化学污染物是室内的主要污染。据统计,至今已发现的室内空气化学污染物约有500多种,其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达307种。[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09/12/200912201635_190936_1615922_3.jpg[/img][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09/12/200912201637_190937_1615922_3.jpg[/img][img]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09/12/200912201638_190938_1615922_3.jpg[/img]

  • 空气中的主要污染物

    室外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粉尘/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一氧化碳等;室内空气污染物主要包括:甲醛、氟利昂,厨房油烟[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丙烯醛、苯并(a)芘等]、烟草燃烧的烟雾[一氧化碳、尼古丁、醛类、苯并(a)芘等]以及放射性物质等。主要大气污染物有以下几种:1、二氧化硫 SO2:二氧化硫是一种常见的和重要的大气污染物,是一种无色有刺激性的气体。二氧化硫主要来源于含硫燃料(如煤和石油)的燃烧;含硫矿石(特别是含硫较多的有色金属矿石)的冶炼;化工、炼油和硫酸厂等的生产过程。2、悬浮颗粒物 TSP(如:粉尘、烟雾、PM10、PM2.5)3、氮氧化物 NOx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等氮氧化物是常见的大气污染物质,能刺激呼吸器官,引起急性和慢性中毒,影响和危害人体健康。氮氧化物中的二氧化氮毒性最大,它比一氧化氮毒性高4-5倍。大气中氮氧化物主要来自汽车废气以及煤和石油燃烧的废气。4、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如:苯、碳氢化合物、甲醛)5、光化学氧化物 (如:臭氧 O3)6、温室气体(如:二氧化碳、甲烷、氯氟烃)

  • 【分享】土壤基础知识——污染物类型

    土壤污染物有下列4类:①化学污染物。包括无机污染物和有机污染物。前者如汞、镉、铅、砷等重金属,过量的氮、磷植物营养元素以及氧化物和硫化物等 后者如各种化学农药、石油及其裂解产物,以及其他各类有机合成产物等。②物理污染物。指来自工厂、矿山的[url=http://baike.baidu.com/view/519950.htm]固体废弃物[/url]如尾矿、废石、粉煤灰和工业垃圾等。③[url=http://baike.baidu.com/view/30748.htm]生物污染[/url]物。指带有各种病菌的[url=http://baike.baidu.com/view/480312.htm]城市垃圾[/url]和由卫生设施(包括医院)排出的废水、废物以及厩肥等。④[url=http://baike.baidu.com/view/181336.htm]放射性污染[/url]物。主要存在于核原料开采和大气层核爆炸地区,以锶和铯等在土壤中生存期长的放射性元素为主。

  • 铊污染物监测监管有哪些具体要求?

    2023年11月27日,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进一步加强铊污染防治,指导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涉铊污染源污染隐患排查治理,降低污染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编制本指南《涉铊污染源污染隐患排查治理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南》)。近年来,部分地区铊污染问题逐步显现,一些省份涉铊环境污染事件多发频发,我国逐步加强铊污染防治工作,涉铊环境管理标准规范逐步建立,部分省份开展涉铊企业污染排查整治并取得初步成效。但由于铊来源广、污染隐蔽性强、治理难度大,环境风险隐患仍较突出。当前我国铊污染防治刚刚起步,环境管理基础仍比较薄弱,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对铊污染认识和了解不够,铊污染底数不清,企业铊污染防治意识薄弱,导致已出台的排放标准和治理管控要求执行不到位。为指导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涉铊污染源污染隐患排查治理,提升铊污染防治水平,降低环境风险,组织技术单位充分借鉴利用地方前期排查成果和治理经验,筛选出涉铊污染源重点行业,并分析各行业铊污染防控关键环节,研究制定《指南》。《指南》中指出聚焦污染重点行业,筛选铊污染物问题突出的5个行业作为排查治理重点行业,包括铅锌矿采选、铅锌冶炼、钢铁冶炼、硫铁矿制酸、以冶炼废渣和钢铁烟灰为原料的锌无机化工行业;现场排查时应逐项对照污染隐患排查表记录涉铊污染源污染隐患排查情况,每一排查环节存在一个及以上污染隐患的,判定该环节存在污染隐患,不涉及的污染隐患点可在备注中注明特殊情况或说明原因,并在判定该环节是否存在污染隐患时予以排除;根据污染隐患的排查情况,将存在铊污染隐患的企业纳入涉铊污染源整治清单,按照对应的相关治理建议及时实施治理,消除污染隐患;有明确法规标准要求的,应指导督促企业按规定落实相关要求,助力企业开展铊污染治理和生产工艺提升改造等。[b]仪器信息网[/b]针对涉铊污染源污染隐患排查表中的铊污染物监管监测情况进行汇总,主要分为污染隐患点和治理建议两点。[align=center]涉铊污染源污染隐患排查表-铊污染物监测监管情况[/align][table][tr][td] [/td][td][align=center][size=16px]污染隐患点[/size][/align][/td][td][align=center][size=16px]治理建议[/size][/align][/td][/tr][tr][td=1,4][align=center][size=16px]铅锌矿采选企业[/size][/align][align=center][/align][align=center][/align][align=center][/align][/td][td]自行监测方案未明确废水、周边地表水总铊监测相关内容。[/td][td]应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有色金属工业》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等标准规范要求,在自行监测方案中明确废水、周边地表水总铊监测内容。[/td][/tr][tr][td]未开展废水总铊自行监测[/td][td]应按照自行监测方案与相关标准规范开展废水总铊监测。[/td][/tr][tr][td]未开展周边地表水总铊监测。[/td][td]应按照自行监测方案与相关标准规范开展周边地表水总铊监测。[/td][/tr][tr][td]依法依规应审批的入河排污口未进行审批;已有入河排污口未进行规范化建设。[/td][td]应依法依规补办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手续;入河排污口按相关规定开展规范化建设。[/td][/tr][tr][td=1,5][align=center][size=16px]铅锌冶炼企业[/size][/align][align=center][/align][align=center][/align][align=center][/align][align=center][/align][/td][td]未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铅锌冶炼》等要求在排污许可证中明确废水总铊许可排放 浓度限值、监测点位、频次等涉铊环境管理要求。[/td][td]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铅锌冶炼》《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再生金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有色金属工业》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地方铊污染物排放标准等要求,在排污许可证中明确废水总铊许可排放浓度限值、监测点位、频次等环境管理要求。[/td][/tr][tr][td]自行监测方案未明确废水、周边地表水总铊监测相关内容。[/td][td]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相关标准规范,以及《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标准规范要求,在自行监测方案中明确废水、周边地表水总铊监测内容。[/td][/tr][tr][td]未开展废水总铊自行监测。[/td][td]应按照自行监测方案与相关标准规范开展废水总铊监测。[/td][/tr][tr][td]未开展周边地表水总铊监测。[/td][td]应按照自行监测方案与相关标准规范开展周边地表水总铊监测。[/td][/tr][tr][td]依法依规应审批的入河排污口未进行审批;已有入河排污口未进行规范化建设。[/td][td]应依法依规补办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手续;入河排污口按相关规定开展规范化建设。[/td][/tr][tr][td=1,4][align=center][size=16px]钢铁冶炼企业[/size][/align][align=center][/align][align=center][/align][align=center][/align][/td][td]自行监测方案未明确废水、周边地表水总铊监测相关内容。[/td][td]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相关标准规范,以及《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标准规范要求,在自行监测方案中明确废水、周边地表水总铊监测内容。[/td][/tr][tr][td]未开展废水总铊自行监测。[/td][td]应按照自行监测方案与相关标准规范开展废水总铊监测。[/td][/tr][tr][td]未开展周边地表水总铊监测。[/td][td]应按照自行监测方案与相关标准规范开展周边地表水总铊监测。[/td][/tr][tr][td]依法依规应审批的入河排污口未进行审批;已有入河排污口未进行规范化建设。[/td][td]应依法依规补办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手续;入河排污口按相关规定开展规范化建设。[/td][/tr][tr][td=1,5][align=center][size=16px]硫铁矿制酸企业[/size][/align][align=center][/align][align=center][/align][align=center][/align][align=center][/align][/td][td]未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无机化学工业》等要求在排污许可证中明确废水总铊许可排放浓度限值、监测点位、频次等涉铊环境管理要求。[/td][td]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无机化学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无机化学工业》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地方铊污染物排放标准等要求,在排污许可证中明确废水总铊许可排放浓度限值、监测点位、频次等环境管理要求。[/td][/tr][tr][td]自行监测方案未明确废水、周边地表水总铊监测相关内容。[/td][td]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相关标准规范,以及《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标准规范要求,在自行监测方案中明确废水、周边地表水总铊监测内容。[/td][/tr][tr][td]未开展废水总铊自行监测。[/td][td]应按照自行监测方案与相关标准规范开展废水总铊监测。[/td][/tr][tr][td]未开展周边地表水总铊监测。[/td][td]应按照自行监测方案与相关标准规范开展周边地表水总铊监测。[/td][/tr][tr][td]依法依规应审批的入河排污口未进行审批;已有入河排污口未进行规范化建设。[/td][td]应依法依规补办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手续;入河排污口按相关规定开展规范化建设。[/td][/tr][tr][td=1,5][align=center][size=16px]以冶炼废渣和钢[/size][size=16px]铁烟灰为原料的锌无机化工企业[/size][/align][align=center][/align][align=center][/align][align=center][/align][align=center][/align][/td][td]未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 与核发技术规范 无机化学工业》等要求在排污许可证中明确废水总铊许可排放浓度限值、监测点位、频次等涉铊环境管理要求。[/td][td]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无机化学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无机化学工业》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地方铊污染物排放标准等要求,在排污许可证上明确废水总铊许可排放浓度限值、监测点位、频次等环境管理要求。[/td][/tr][tr][td]自行监测方案未明确废水、周边地表水总铊监测相关内容。[/td][td]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相关标准规范,以及《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标准规范要求,在自行监测方案中明确废水、周边地表水总铊监测相关内容。[/td][/tr][tr][td]未开展废水总铊自行监测。[/td][td]应按照自行监测方案与相关标准规范开展废水总铊监测。[/td][/tr][tr][td]未开展周边地表水总铊监测。[/td][td]应按照自行监测方案与相关标准规范开展周边地表水总铊监测。[/td][/tr][tr][td]依法依规应审批的入河排污口未进行审批;已有入河排污口未进行规范化建设。[/td][td]应按照自行监测方案与相关标准规范开展。[/td][/tr][/table][align=center][img]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311/uepic/9419c8b5-fcdf-47be-acd1-f6fa1880dc7b.jpg[/img][/align]附件:[img]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101/pic/80056faa-b411-482e-9e52-14210fe10051.gif[/img][url=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2311/attachment/1dee0652-5ed8-4444-9847-4fb890adc2d7.pdf]《涉铊污染源污染隐患排查治理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url][img]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2101/pic/80056faa-b411-482e-9e52-14210fe10051.gif[/img][url=https://img1.17img.cn/17img/files/202311/attachment/3d252816-0d9f-4321-86d7-7f1ce8111e17.pdf]涉铊污染源污染隐患排查治理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pdf[/url][来源:仪器信息网]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align=right][/align]

  • 废气污染物总量问题

    B,那么污染物排放总量是以A为准还是以B为准?污染物总量A与B之间有没有关系和系数比?2、烟囱中排放污染物的浓度在雨天、阴天、晴天时,是否各有变化?

  • 水质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限值为颗粒态污染物还是溶解态污染物还是总的?

    水质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限值为颗粒态污染物还是溶解态污染物还是总的?

    各位专家及同仁: 大家好! 最近水质监测过程中遇到困扰,具体是水质相关环保标准中对各项指标限值都做了要求,如重金属,但未对污染物存在形态具体指明,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对取样前处理进行了规定[img=,690,282]http://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7/12/201712051633_01_2429565_3.png!w690x282.jpg[/img],但未指明污染物存在形态,这种情况应该认为所有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均规定的为总的污染物吗? 追加:如果这种情况下您实验室是地表水现场采样后等待30min再取样加固定剂吗?那会不会对某些指标的测定产生影响,如硫化物、BOD5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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