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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球相关的论坛

  • 卫生部关于征求《餐饮业卫生规范》等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餐饮业卫生规范》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2年1月31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附件2)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部。传 真:010-67711813电子信箱:foodsafetystandards@gmail.com附件:1.餐饮业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2.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rar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 【分享】卫生部关于《消毒产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消毒产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部组织对《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进行修订,形成了《消毒产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收集截至日期为:6月15日。 (一)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站,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或建议。 (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 (二)将意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sbzfsfgc@126.com 卫生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 求维生素类常用内标物

    查了一下,维生素的检测,内标多不是自身的同位素等。比如:用紫外吸收测维生素K1,选用的是内标邻苯二甲酸二甲酯用紫外吸收测维生素E,内标是正三十二烷不知道其他的维生素,会选用哪些内标物?怎么目标物和内标物相差那么大呢?求经验。

  • 《化妆品卫生规范》2002版

    偶在这大呼了,求《化妆品卫生规范》2002版,也就是卫法监发第229号 化妆品卫生规范,求此标准分享,表给偶2007版的

  •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征求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饮用天然山泉水(征求意见稿)》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农业厅、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监督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卫生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广东省2011年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定计划,广东省瓶装饮用水行业协会组织拟定了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饮用天然山泉水》(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各方意见,请将相关意见于2011年8月20日前反馈至广东省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梁辉,联系电话:020-89022355,传真:020-89022641。  邮箱:food-section@163.com。  附件: 原文件全文下载: http://www.foodmate.net/member/fckeditor/editor/images/ext/doc.gif 关于征求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饮用天然山泉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doc

  • 【求助】求 卫生标准

    本人急需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 GB9663-9673 和GB16153-1996 ,还有《公共场所卫生标准监测检验方法》,那位仁兄有或者知道的话,请上传或者告知,谢谢,谢谢,谢谢。

  •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征求《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征求《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www.moh.gov.cn 卫办监督函〔2013〕203号各有关单位: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部组织修订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3年5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附件2)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部。传 真:010-52165424电子信箱:zqyj@cfsa.net.cn 附件: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卫生部办公厅2013年3月11日

  • 【转帖】卫生部并未认定特仑苏OMP牛奶无害

    [B]卫生部并未认定特仑苏OMP牛奶无害[/B]  作者:林树斌(广东省奶业协会理事)  近两三天许多媒体纷纷根据卫生部网站”卫生部工作动态”栏目一则”专家认为饮用添加OMP的牛奶不会产生健康危害”的消息报道,称卫生部认定特仑苏OMP牛奶无害。我觉得其实这完全是个误解。  我认为,这则信息并非卫生部的正式文件,它倒是象一个新闻报道。理由很简单:如果是正式文件,则应有署名,不管是卫生部也好,卫生部属下的一个司(局)也好。这是其一。其二,如果是公文,则做出认定的主体应该是公文的发出者卫生部而不是卫生部请来的专家。这是很简单的道理。其三,如果是卫生部的正式公文,不可能使用“据称”之类的字眼。其四,文中根本没有提到卫生部做出什么决定。因而我认为,从这则消息不能得出卫生部已认定特仑苏OMP牛奶无害的结论。做出此结论的仅是卫生部联合其他部委请来的专家。专家的意见只能代表他们自己,不可能代表哪个部委。  不过我对这些专家在如此短的时间内,仅凭开个会就做出的结论持怀疑态度。我甚至怀疑在没弄清OMP究竟是IGF-1还是BMP,抑或是其他东西之前就请专家来论证OMP的安全性是否合适。因为,蒙牛以前的许多宣传材料、申请的专利及其技术人员发表的论文都表明OMP的主要成份就是IGF-1。现在我们却不顾这些事实,不去调查取证,不去查看蒙牛以前的生产记录,原料、产品检验报告等等档案,而仅是凭蒙牛的一面之辞,就做出这样的认定,实在是有欠妥当。  退一千步来讲,即使OMP就是BMP,蒙牛未经卫生部许可就加以使用并把产品当做保健品来宣传销售,已经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产品属于违法产品,应予回收并对其做其他处罚。卫生部为什么到现在还不做出这样的决定而只是在其网站上登出这则非正式新闻信息,真的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质检总局把皮球踢给卫生部,卫生部搬出无名无姓的专家来当人墙。不知道这下球跑到哪呢?(XYS20090217)

  • 职业卫生评价与检测

    求《职业卫生评价与检测》这本书的电子档!谢谢谢谢[img]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0/05/202005141612256871_3105_3883772_3.png[/img]

  • 职业卫生评价与检测

    求《职业卫生评价与检测》这本书的电子档,万分感谢????????[img]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20/05/202005111559327971_9783_3883772_3.png[/img]

  • 求:《食品卫生检查指针——食品添加物编(2003)》

    RT,求:《食品卫生检查指针——食品添加物编(2003)》(2003年1月25日初版发行,厚生劳动省监修,社团法人日本食品卫生协会发行)第11章第296页~第327页,日立技术数据LC-No177《食品中的有机酸的分析》检测项目包括柠檬酸、酒石酸、苹果酸、丁二酸(琥珀酸)、乳酸、甲酸、乙酸、焦谷氨酸等等请大虾们提供,帮助,谢谢

  • 【转帖】卫生部就《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征求意见

    卫生部就《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征求意见  为配合《食品安全法》的实施,规范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我局组织起草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通过下列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我们,截止日期2009年6月20日。  传 真:68792608  电子邮件:food2@moh.gov.cn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主要内容)本规定适用于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及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原则、范围、程序和结果处理等工作。  第三条(职责职能)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组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下达风险评估任务,并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依法采取相应的监测、检测、通报和监督措施。  国务院有关部门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要求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  第四条(原则)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以监测信息和科学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为基础,遵循科学、透明和个案处理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依据本规定和章程进行风险评估,可以委托有关技术机构具体承担相关科学数据、技术信息、检验结果的收集、处理、分析等任务。  风险评估经费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第六条(独立性)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以及承担风险评估任务的机构应独立开展风险评估,保证风险评估结果的科学、客观和公正。  第七条(评估范围)以下情形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下达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任务。  (一)为制定或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的;  (二)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在组织进行检验后认为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  (三)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并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的;  (四)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以下方面的需要,可以提出风险评估的建议,并同时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  (一)发现某一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存在安全性隐患的;  (二)因科学技术发展,需要对某一食品或食品危害因素进行重新评估的;  (三)为确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的需要的。  第九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风险评估建议应提供《风险评估项目建议书》,并尽可能提供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科学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  第十条(与食用农产品风险评估关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已有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结果等相关资料,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第十一条(不予评估的情形)对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提出意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可以作出不予评估的决定:  (一)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存在违法行为,通过依法采取控制措施可以解决的;  (二)对于食品安全风险较低或者可以通过简单的风险管理措施解决的而缺乏评估必要性的;  (三)国际已有风险评估结论且适于我国膳食暴露模式的;  上述情形在发现有新的科学数据和有关信息证明仍有必要开展风险评估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重新做出风险评估的决定。  第十二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确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计划和优先评估项目。

  • 卫生纸能当餐巾纸吗?

    出去逛了趟超市,走到纸品柜台边,牌子真多,维达,益达,好家风。。。。。先不说这些牌子与品牌打擦边球,单看这些纸纸品,虽然都是白的,貌似颜色也不是差不多,那么这些纸有问题吗?能当餐巾纸吗?  餐巾纸和卫生纸在原料、细菌指数、生产条件等方面都有严格的区分。再生废纸能用于卫生纸的生产,但绝不能用来制造餐巾纸。  为了节约成本,大量小饭店、地摊都在用劣质卫生纸充当餐巾纸,而很多顾客已见怪不怪。但医生提醒:用卫生纸擦嘴不仅不卫生,而且时间长了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某位同事最近犯鼻炎,原因是此前他在公司附近一路边地摊吃麻辣烫时,摊主递过来的餐巾纸竟是一卷卫生纸,纸张粗糙发黑不说,同事凑到鼻子上一闻,还有股奇怪的味道,一向患有鼻炎的同事当场连打几个喷嚏。 同事的遭遇在很多路边饮食场所非常普遍。一些小饭店、火锅店及卖羊肉串、麻辣烫、牛肉拉面的地摊上,绝大多数摊主提供的餐巾纸都是卫生纸。  面对个别顾客的质疑,摊主们大多不以为意:“都是小本经营,一顿饭才花多少钱,还用得着买那种成盒的餐巾纸吗?再说这些卫生纸又没开封,卫生得很。”  “卫生纸绝对不能代替餐巾纸。因为餐巾纸和卫生纸在原料、细菌指数、生产条件等方面都有严格的区分。再生废纸能用于卫生纸的生产,但绝不能用来制造餐巾纸。”针对这种情况,医学专家郑重提醒:“劣质卫生纸细菌超标,并可能含有铅等重金属,长期使用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卫生纸能当餐巾纸吗?相信大家都已经明白了

  • 【分享】关于公开征求《饮用水水表卫生安全评价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table][tr][td]卫生部监督局关于公开征求《饮用水水表卫生安全评价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td][/tr][tr][td] [/td][/tr][tr][td][/td][/tr][tr][td][/td][/tr][tr][td][font=仿宋_GB2312 ]各有关单位:[/font][font=仿宋_GB2312 ]为更好地保障饮用水特别是末梢水的安全,我局组织制定了《饮用水水表卫生安全评价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文件可从卫生部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moh.gov.cn),请各有关单位尽快研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并于2010年5月21日前反馈我局。联系人:张利[/font][font=仿宋_GB2312 ]电话:010-68792407[/font][font=仿宋_GB2312 ]传真:010-68792400[/font][font=仿宋_GB2312 ]E-mail[/font][font=仿宋_GB2312 ]:[email]hjwsjdc@163.com[/email][/font][font=仿宋_GB2312 ]附件:[url=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s///business/cmsresources/mohwsjdj/cmsrsdocument/doc7702.doc][color=#0000ff]《饮用水水表卫生安全评价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doc[/color][/url][/font][font=仿宋_GB2312 ][/font][font=仿宋_GB2312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font][/td][/tr][/table]

  • 卫生部调整食品安全工作分工 明确所负重点职责

    近日国家对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分工又进行了进一步调整,卫生部目前重点的职责是负责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食品安全的风险监测和评估等。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提出,下一步卫生部将扎实推进食品安全标准重点工作。 陈啸宏对于下一步卫生部在食品安全标准方面的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2011-2015年)》,目前正在就规划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在卫生部网站上征求意见,在充分吸收大家意见以后,形成正式文件向社会公布。 二是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制度和程序,特别是进一步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以及完善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方式和渠道,建立更广泛的专家参与标准制定工作的制度和机制。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的清理和制修订工作。《食品安全法》实施之前,各个部门、各个方面都有标准,卫生部把各个行业、各个部门以前制定的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清理整合修订,统一成最终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这是现在和今后的工作重点。 四是做好标准的公开、透明工作,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及时回应社会对焦点问题的关切,增强消费者对标准的理解。五是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的研究,加强国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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