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湍流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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湍流通道相关的资讯

  • 号外,号外,naica® 六通道微滴芯片数字PCR检测ctDNA方法被Lung Cancer 收录啦
    在2021最新版的Methods in Molecular BiologyLung Cancer第10章(127页开始)介绍了使用naica六通道微滴芯片数字PCR系统检测NSCLC患者ctDNA样本中的19种活化和耐药位点,并对检测方法进行了详细的描述。naica六通道微滴芯片数字PCR系统检测流程文中阐述,naica六通道微滴芯片数字PCR系统多重检测速度快,每个患者样本可获得大量突变信息,通过naica六通道微滴芯片数字PCR系统进行液体活检可实现高灵敏度和高效的治疗监测,早期发现治疗耐药性。Methods in Molecular Biology是Springer出版的权威分子生物学方法学系列著作,共1110册,涵盖了生物学的方方面面。包括生命科学、药物科学、化学、药学、材料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人类基因组学、植物性、免疫学等。Lung Cancer就肺肿瘤生物学常用的实验方法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细致的描述,包括用于建立肺癌诊断和预后的相关研究方法。naica六通道微滴芯片数字PCR系统法国Stilla Technologies公司naica六通道微滴芯片数字PCR系统,源于Crystal微滴芯片式数字PCR技术,自动化微滴生成和扩增,每个样本孔可实现6荧光通道的检测,智能化识别微滴并进行质控,3小时内即可获得至少6个靶标基因的绝对拷贝数浓度。
  • 科研人员在实验室实现激光驱动湍流磁重联
    记者从北京师范大学了解到,我国科研人员依托上海高功率激光物理国家实验室“神光Ⅱ”装置,首次在实验室实现激光驱动湍流磁重联物理过程,并通过标度变换用于解释太阳耀斑爆发现象,实验证实湍流过程对耀斑快速触发以及加速高能带电粒子的重要性。相关论文于北京时间1月17日刊发在《自然物理》期刊上。太阳耀斑是一种最剧烈的太阳活动现象,一次典型耀斑爆发释放的能量相当于数十亿枚氢弹的爆炸。耀斑能产生多波段辐射,剧烈的耀斑会严重影响日地空间环境和人类生活。因此,认识和了解耀斑活动具有重大意义。目前的理论认为磁重联导致了耀斑触发。磁重联是等离子体中方向相反的磁力线因互相靠近而发生的重新联结的过程,重联会将磁能快速转化为等离子体热能和动能。在天体物理中,磁重联模型还被广泛应用于恒星形成、太阳风与地球磁层的耦合、吸积盘物理以及伽马暴研究。湍流磁重联是等离子磁流体中磁场能量耗散的最有效方式之一,然而其尚未在实验室得到直接证实和系统研究。论文通讯作者、北京师范大学天文系仲佳勇教授领导的实验室天体物理研究团队,长期专注于利用强激光近距离、主动可控地模拟各类天体等离子体物理过程。早在2010年,仲佳勇与合作者就成功模拟了太阳耀斑中环顶X射线源和重联喷流。仲佳勇介绍,利用高能量激光系统,科学家能在实验室中获得极端物理实验条件,模拟多种高能量密度天体物理现象。这种研究方法不仅可以用来验证天文观测理论模型,还可为发现新物理过程提供新途径。团队此次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了利用“神光Ⅱ”四路激光多点烧蚀金属靶,设计具有微扰特征且磁性相反的等离子体磁环来增大磁场相互作用区,进而实现湍流磁重联的实验构想。仲佳勇告诉科技日报记者,他们此次在实验上首次利用激光等离子体的方式驱动湍流磁重联,激光等离子体更加容易标度变换到太阳耀斑等离子体,从而可对太阳耀斑进行更加细致和系统的定量研究。该研究还发现,实验湍流磁重联中高能电子的加速主要来源于重联电场,而费米加速过程可以忽略,这对传统高能电子加速机制提出了新的认识和理解。
  • 你听说了吗,naica® multiplex PCR MIX与naica® 六通道微滴芯片数字PCR检测更配哦
    法国Stilla Technologies公司开发的—款多重PCR专用预混液:naicamultiplex PCR MIX(见表1),专用于naica六通道微滴芯片数字PCR系统的多重检测。并对naicamultiplex PCR MIX的多重检测性能进行了详细评估。当面对有限的样本量时,可保证多重数字PCR检测的灵敏度和准确性;在复杂背景基因存在的情况下,依然能精确检出低丰度的目的基因。★ naicamultiplex PCR MIX在naica六通道微滴芯片数字PCR上进行6个靶标的同步准确定量采用0.2~13000cp/ul的DNA样品,使用10X naicamultiplex PCR MIX在naica六通道微滴芯片数字PCR系统上进行6个靶标的线性范围分析,结果显示6个靶标的R2均>0.99,说明在naica六通道微滴芯片数字PCR系统上,能够可靠地实现6靶标同步准确定量(图1)。与2X和5X浓度的数字PCR预混液(dPCR Mixes)相比,10X浓度的数字PCR预混液体积加入量降低了50%至80%,最大限度地提高样品加入量。尤其是在检测低浓度样品或稀有靶标时,样品加入量的增加可提高检测灵敏度。▲ 图1:使用naicamultiplex PCR MIX在naica六通道微滴芯片数字PCR上进行6个靶标的线性分析,分别在蓝色、青色、绿色、黄色、红色和红外线6个通道进行检测。每个稀释点的DNA浓度分别为:0.2、1.5、8.0、50、320、2050和13000 cp/ul,每个稀释度进行3次重复。结果显示6个靶标的R2均大于0.99,说明所有靶标的结果都高度真实可靠。★ 在复杂的背景基因下,对低丰度目的基因进行精确定量数字PCR的—个重要技术优势是能够在存在多个靶标扩增的情况下检测到低浓度靶标。为了评估naicamultiplex PCR MIX的稳定性。使用同一个目标DNA模板的不同浓度系列稀释液(0.2~ 13000 cp/uL)进行检测,同时其中掺入5种外部靶标模板(每个靶标的浓度为3000 cp/ul)。在不同测试条件下,结果均呈现良好的线性关系(图2A和2C)。这些结果与同一DNA 靶点在不同浓度下单独检测以及在不添加外部靶标的情况下获得的结果具有可比性(图2B和2D)。▲ 图2:使用naicamultiplex PCR MIX的扩增结果真实可靠。将pUC18质粒(图A和B)和pUC57质粒(图C和D)的13000至0.2 cp/ul的系列稀释液在5个外部扩增靶标背景下(每个靶标为3000 cp/ul(A,C))和在不含外部靶标(B,D)的情况下进行定量检测,3次重复。线性拟合系数 R20.99,表明在不考虑多重背景的情况下,对所有靶标的测定结果都是真实可靠的。5个外部靶标的相对标准偏差保持在2.3%至3.1% (n=21),显示出极好的重复性。★ naicamultiplex PCR MIX应用亮点☑ 实现数字PCR方法多重检测的高度稳定性和高检测灵敏度;☑ 可在naica六通道微滴芯片数字PCR系统的动态范围内同时定量检测6个独立的DNA靶标,均具有良好线性关系;☑ 5X和10X的数字PCR预混液,提高了naica六通道微滴芯片数字PCR系统高阶多重检测能力;☑ 10X PCR MIX比5X PCR MIX降低50%的体积用量,从而增加DNA的加入量。在检测低浓度样品或稀有靶标时,样本加入量的增加可提高检测灵敏度。表1 naicamultiplex PCR MIX货号及规格naica六通道微滴芯片数字PCR系统法国Stilla Technologies公司naica六通道微滴芯片数字PCR系统,源于Crystal微滴芯片式数字PCR技术,自动化微滴生成和扩增,每个样本孔可实现6荧光通道的检测,智能化识别微滴并进行质控,3小时内即可获得至少6个靶标基因的绝对拷贝数浓度。
  • AVL Tippelmann 使用LaVision公司的滚流/湍流软件进行发动机缸内流场分析
    发动机研发中的流场微分研究视频演示的实验结果是北京欧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代理的德国LaVision公司和奥地利AVL Tippelmann公司合作完成的(AVL Tippelmann 和 LaVision) 在一个研究型光学发动机上进行了滚流和湍流(或扭转流)现象的观测研究。透明的光学气缸安装在一个真实发动机气缸顶上。空气被抽走。测量的目标对象是气缸顶(像一个流动的盒子)安装在透明光学气缸体的顶部。其直径和发动机的缸内径相同。流动的PIV测试系统由LaVision公司提供.LaVision提供了一个附加的软件模块通过累计扭矩,刚性体的旋转等来计算滚流和湍流数.同时软件还具有生成体积流和滚流角的功能。对于滚流/湍流数计算所需要的像发动机缸径和发动机冲程等参数可以从一个遥控计算机输入,也可以手动输入。LaVision的全套系统都可以通过一个遥控计算机来完成全部的控制和分析操作。执行从启动实验记录,到速度场矢量计算直至生成滚流和湍流数。
  • 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基于超高帧频激光诊断的高温高压湍流燃烧研究装置”进行现场考察
    2022年8月26日,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副主任谢心澄院士带队,化学科学部组织专家对拟资助的国家重大科研仪器制项目(部门推荐)“基于超高帧频激光诊断的高温高压湍流燃烧研究装置”进行了现场考察,该项目由上海交通大学齐飞教授牵头负责。自然科学基金委化学科学部和计划与政策局相关工作人员,项目推荐部门教育部、依托单位上海交通大学及合作单位相关领导和项目组成员出席。 谢心澄副主任指出,专家组要对项目全面考察、严格把关,推动项目按期完成,项目依托单位和合作单位要为项目实施提供充分的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期待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切实提升我国先进发动机燃烧研究的综合水平和国际地位。 化学科学部常务副主任杨俊林指出,原创仪器研制是产出创新科技成果的重要基础,科学仪器研制需要面向国家需求和科学前沿,以解决基础科学问题为目标,全面支撑我国科技原始创新能力的提升,为我国基础研究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手段和工具。同时,他强调了项目实施质量、建设条件保障和科技资源共享的重要性。 上海交通大学常务副校长丁奎岭院士代表依托单位感谢自然科学基金委对该项目的支持,强调上海交通大学将落实好依托单位责任,在各个方面全力支持和保障该项目的实施。 齐飞教授代表项目组汇报了项目的科学目标、研制方案、保障条件和研制基础,现场回复了专家组质询。随后,专家组实地考察了上海交通大学激光燃烧诊断实验室和拟建设的装置场地,并根据项目申请材料、负责人汇报和现场考察情况,提出了考察意见和项目实施建议,形成了考察报告,圆满完成了考察任务。
  • 中科通仪发布中科通仪TY-100-06多通道 核酸提取配套试剂分装工作站新品
    2020年4月,针对核酸提取仪配套试剂的快速分装需求,南京中科通仪科技有限公司正式推出六通道试剂分装工作站。单通道试剂分装平台自上线以来,获得了国内多家公司的认可,为当下大批量试剂分装需求提供了高效的解决方案。为满足市场更多的试剂分装需求,弥补当下自动化设备的不足,中科通仪加快研发和生产速度,推出了更为高效的六通道试剂分装工作站。 六通道试剂分装工作站,定位准确,主要应用是完成核酸提取仪配套试剂的快速分装。六条管路同时分液,可单独设定加液量、加液速度,同时放置三块96孔深孔板,1分钟内可完成三块96孔深孔板的分液工作。 产品描述:本产品采用高精度蠕动泵将液体分装到各种适配容器中。 产品应用:适用于32位、96位核酸提取仪配套试剂分装。 产品特点: 1. 分装液体种类:6种 2. 加液管路:6套,硅胶管+不锈钢针,可高温灭菌20-50次,更换方便。 3. 板位:3个 4. 适配容器:96孔深孔板、48孔深孔板、96孔PCR板、ELASA板,可定制不同种类的适配容器支架。 5. Android系统:可选板、可设定加液体积、可设定加液速度、可校准 6. 加液精度:误差可控制在3%以内 7. 加液速度:96孔板,每孔500ul,只需30秒 为生物行业提供便捷、高效的的智能化工具是我们的一贯追求。在生物仪器和工具国产化的大趋势下,我们的团队会加大研发力度,定位行业痛点,做出高品质的国货好产品,更好的为生物行业的同仁们服务。创新点:定位于核酸提取仪配套试剂的自动化分装,六通道分液,每个通道可以单独设定加液体积中科通仪TY-100-06多通道 核酸提取配套试剂分装工作站
  • 康宁高通量微通道连续流反应器技术客户交流会将举办
    流通未来  康宁高通量微通道连续流反应器技术2013客户交流会邀请函尊敬的客户:  非常感谢您对康宁反应器技术的大力支持!进入中国市场3年来,康宁正在大中华地区努力帮助众多医药化工和精细化工企业以及相关科研院所进行微通道连续流反应工艺的技术可行性认证,并且帮助企业迅速培训微通道反应的技术人员,支持他们进行连续流工艺优化,和工业化示范试验。让更多人见证这一新技术的成效,尽快享受这一新技术给企业清洁安全高效生产和社会效益所带来的回报。  在此春意盎然的上海,康宁反应器技术部门将继续举办2013客户交流会。亲临现场,您将有机会:聆听相关领域的专家,教授及客户代表交流微通道反应器最新发展动向和反应器应用经验分享。 康宁技术团队现场讲解《AFR反应器高级应用讲座》。 康宁技术团队现场讲解《AFR反应器入门推介讲座》。 零距离接触以下国内外计量泵和温控机供应商,咨询和交流您对反应器配套单元的需求。 零距离接触各系列反应器并观摩反应器实验演示。  会议定于以下时间召开,本次会议免费,席位有限。  请填妥交流会报名表并于2013年3月10日前回复至 reactor.asia@corning.com 。  时间:2013年3月27日,8:30-17:30  地点:上海富豪环球东亚酒店,2楼绿宝石厅(上海市徐汇区衡山路516号)  康宁反应器技术  2013年2月From Lab to Production 从实验室研发到大规模生产   附:康宁反应器技术2013客户交流会报名表.zip
  • 众瑞仪器发布ZR-3930型环境空气颗粒物采样器(多通道型)新品
    产品简介ZR-393D型多通道环境空气颗粒物采样器是六通道同源平行采样器,可以同时采集大气中的TSP、PM10和PM2.5。特殊的分流结构使得含有TSP粒级的颗粒物按照各向同性被均匀分配到六路采样通道中,实现颗粒物分类同源平行采样。执行标准HJ93-2013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656-2013 环境空气颗粒物手工监测方法(重量法)技术规范Q/0212ZRB012-2014 空气颗粒物采样器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监测方法指南关键词六通道同源平行采样PM10,PM2.5来源解析采样技术特点特殊分流结构,保证采样结果各向同性;高负压无刷采样泵,恒流控制电路,提供稳定流量;滤膜快速换夹装置;切割器易于取出、清洗;六路采样流量独立控制,采样通道灵活多变,可自由选择;断电记忆功能,来电后恢复采样功能并继续累积采样时间和记录来电时间;实时测量环境温度、湿度和大气压;大容量数据存储功能,每5min存储采样数据,最少可存储三个月;USB接口,支持U盘数据转存;内嵌微型打印机,可直接打印相关数据;可选配风向风速传感器,具有自动加热和数据记录功能。创新点:1、ZR-393D型多通道环境空气颗粒物采样器是六通道同源平行采样器,可以同时采集大气中的TSP、PM10和PM2.5。特殊的分流结构使得含有TSP粒级的颗粒物按照各向同性被均匀分配到六路采样通道中,实现颗粒物分类同源平行采样;2、六路采样流量独立控制,采样通道灵活多变,可自由选择。ZR-3930型环境空气颗粒物采样器(多通道型)
  • 甲烷监测对比,谁才是农田气体排放监测的王者?
    项目背景甲烷 (CH4) 这种强温室气体的大气浓度近年来一直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上升,自 2020 年以来增长率创历史新高。甲烷在大气中的寿命约为 10 年,而二氧化碳 (CO2) 的寿命为 100 年,甲烷的温室效应是二氧化碳的25倍,主要来源包括农业、化石燃料开采和废弃物处理等。这些特点使得减少甲烷排放成为短期减少人为全球变暖的优先目标,精准测量大气中甲烷的浓度对于研究其环境影响和制定减排政策具有重要意义。本测试旨在对比HealthyPhoton公司生产的HT8600大气甲烷激光开路分析仪与另一款成熟的商用甲烷分析仪的性能。通过对比两款仪器在农田中甲烷排放的通量和浓度的测量结果,评估其在精准性、灵敏度和稳定性方面的表现。测试方法测试在济南的一片农田中进行,该区域为典型的农业生态系统,能够真实反映农业活动对大气甲烷浓度的影响。具体步骤包括:1. 在农田不同位置设置测试点,安装两款仪器。2. 在2024年7月7日至7月9日期间进行多次测量,记录数据。3. 分析数据,比较仪器的灵敏度、准确性和稳定性。测试表现浓度/EC通量对比1. 甲烷浓度 (CH4 Concentration):中间部分显示了两台仪器的甲烷浓度测量值,单位是ppbv。从图中可以看出,两台仪器的测量结果非常接近,但在某些时段会有略微差异。2. 湍流通量 (EC Flux):底部显示了两台仪器测量的湍流通量(μmol+1s-1m-2)的变化情况。两台仪器的测量值整体趋势一致,但在某些时段有较大的差异,尤其是在高通量时段。原始通量与校正后通量对比表明HT8600和商业甲烷分析仪在测量甲烷浓度和湍流通量时具有较高的一致性,但也显示了在不同条件下可能存在的一些差异。X轴是经过校正的商业分析仪的湍流通量(单位:μmol+1s-1m-2),Y轴是HT8600的原始湍流通量数据(单位:μmol+1s-1m-2)。图中的点基本上沿着Y=1.09X的回归直线分布,R² 值为0.9868,表示两者之间的相关性非常高。表明HT8600的原始通量与经过WPL校正的商业分析仪测量值具有很高的线性相关性和一致性,HT8600的性能得到了很好的验证,且数据处理过程更容易、由矫正过程造成的可能的误差更小。共谱密度对比图中的Y轴是标准化的共谱密度,X轴是标准化频率。三种测量方式的共谱密度在大部分频率范围内都非常一致,符合经典湍流谱理论(-4/3斜率线)。表明HT8600在不同频率下的共谱密度表现与商业分析仪和基准温度的共谱密度表现非常接近,表明HT8600在动态响应和频率分辨率方面具有良好的性能。测试小结HT8600与市面上较为成熟的商业甲烷分析仪在测量甲烷浓度和湍流通量时具有较高的一致性,且在动态响应和频率分辨率方面具有良好的性能。这两款仪器都展现了较高的测量精度和稳定性,为环境监测和科学研究提供了可靠的技术支持,为大气甲烷监测的理想选择。相关产品
  • Cials 2024专业观众预登记通道开启
    2024成都国际分析与测试、生化诊断技术、实验室设备展览会(简称Cials 2024)由上海狮威展览有限公司主办,以“驱动行业发展,定义行业新生态”为主题,以市场为导向,聚焦行业资源,结合历届展会所积累的行业沉淀,吸引更多的业界品牌参与,进一步强化专业观众邀请。除了西部市场既有的展商资源,我们将着重邀请以测试、检测机构、生化与医药、环境分析、实验室建造与规划、实验室技术及设备和科研设备贸易流通领域以及其他紧密应用行业等为代表的终端用户与合作伙伴。我们将全力打造更精准优质的科研商贸交流平台,促进中西部地区科研领域的商贸交流与合作落地,实现供需研多赢。现已开放专业观众预登记,欢迎您预登记成为专业观众,现场更有精美礼品相送。展出时间: 2024年7月18-20日 展出地点: 成都世纪城会展中心展会官网:www.cials.cn现场展出展品范围分析仪器与技术 / 实验室通用设备 / 生物技术 / 试剂、耗材、化学品 / 测试测量与质量控制 / 实验室设计与建造 / 生命科学与诊断 / 样品前处理设备和技术 / 实验核心零部件 / 实验室耗材 / 第三方测试检测与服务部分参展品牌:参观Cials2024的理由1、 西部分析测试领域专业展Cials展是由国内多个行业协会、学会、联盟组合的一站式分析测试与实验室技术领域的展览会,在科技、创新、商务交流、技术合作领域提供最前沿的资讯。2、带领行业前沿,专业和实力买家团体利用庞大的行业网络资源,汇聚了行业企业,展示先进仪器设备及测试检测技术,行业的终端应用用户,有明确的采购意向,他们代表了各自行业领域的新发展动向和需求;3、多领域同期精彩会议轮番上演高端学术会议、论坛、系列培训班,将为展商和观众呈现国际最新的研究成果、技术和产学研结合;4、强大的整合营销平台与服务展前、展期及展中,为展商提供全方位的整合营销,实现展商和买家利益;5、有力的合作伙伴来自政府和各个行业协会的大力支持。6、丰富的展会活动及多场专业论坛7、知名企业现场展示核心技术及最新产品Cials2024更有组团参观专享服务:5人及以上成团专属通道直接入场尊享VIP贵宾买家休息室现场参与抽奖活动VIP观众尊享礼包(观众指南、咖啡券、精美礼品等)现场集体拍照留念其他增值服务(商务配对等)两种预登记方式可供您选择:扫码预登记关注微信公众号预登记:
  • 食药监总局统管食品生产和流通
    作为本届两会大部制改革的重头戏,新成立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文简称“国家食药监总局”)自从3月22日挂牌那一天起,就吸引了公众关注的目光。  虽然目前国家食药监总局的具体职能划分尚未公开,但相关的职能部门的机构和职责调整已经浮出水面。据《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的信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下属食品生产监管司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属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司,已经确定会整体并入国家食药监总局,在现有的分工中,前者管理食品生产环节,后者则是管理食品在市场上的流通环节(不包括商务部管理部分)。  与此前流传的食品安全“一条链”管理的消息有出入的是,新成立的国家食药监总局并没有实现所谓的“无缝”监管,只是将统一生产和流通环节(不包括商务部管理部分),将原先过于分散的监管主体进行了部分合并,并未涉及标准制定、进出口监管、特殊商品许可等部分。  两部门划入  根据本次两会批准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新成立的国家食药监总局合并了国家食品安全办公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工商总局四个部门对食品的管理职能,以促进对食品产业链进行“一条链”无缝式管理。  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在本次人大上所做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说明”(以下简称“说明”)中指出,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队伍和检验检测机构划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保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食药监总局承担。国家食药监总局主要职责是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等。  随着原国家食品安全办公室主任张勇被任命为国家食药监总局局长,该局也脱离了卫生部(现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管理,由一个副部级部门变为正部级国务院直属机构。  据了解,在职能整合方面,国家工商总局涉及食品问题的主要是一个司,即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司,而在国家质检总局,涉及食品监管的则是多个司,其中包括食品生产监管司、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动植物检疫监管司等。  不过,此次国家质检总局并非所有涉及食品监管的司都并入国家食药监总局。“本次调整,国家工商总局的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司肯定并入国家食药监总局,而质检这块,只有食品生产监管司。”一位知情人士透露。  “一条链”打折  “可以梳理一下食品从生产开始到端上餐桌的链条,看看有多少个环节,国家食药监总局又能怎样无缝式管理。”国家公众营养改善项目主任于小东表示,“这很难分析,因为牵扯的部委太多,管理太混乱。”  假设猪肉类食品,其生产到被食用的整个链条大致这样:饲养场养殖,归农业部管理,其中很重要的一项是监管饲料 猪被送入屠宰场屠宰,屠宰的阶段原来划归商务部市场秩序司管理。  此时路径可以分为两条,如果屠宰后直接上餐桌,那么对餐馆的管理属于卫生部。如果猪肉不是上餐桌,而是进入食品加工企业(比如双汇、雨润等)加工,那么加工生产的过程属于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管理。猪肉被加工成食品,从食品厂运送到各个批发商、超市,从运送的那一刻起,就纳入商务部管理,即商务部管理食品的流通环节。  如果食品来自国外,还需要通过海关,那么需要通过国家质检总局下属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和动植物检疫监管司的检查。  除此之外,食品产业链上还有负责重要食品价格的发改委,负责产业规划的工信部,粮食局负责粮食、环保部负责环保等。还有负责制定食品安全标准,拟定相关规范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食品安全和卫生监督局。  “国内没有几个人能真正搞清到底整个食品产业链上哪个环节是怎么管理的,整合是必须的。”一位业内人士这样感叹。上一届政府开始成立了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除了李克强、回良玉、王岐山三位当时的副总理外,还包括7位正部长、8位副部长,涉及发改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粮食局、财政部等。  这位人士表示,除了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管理食品安全的功能以外,对食品的管理主要散布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商务部和原卫生部四个地方,两会前有预测认为,这四个部门对食品的监管都会集中到国家食药监总局。  不过从目前的改革政策看,国家工商总局对食品的监管已经全部划分到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的部分功能(生产监管)划分到国家食药监总局,商务部的部分涉及食品产业的部门有调整,卫生部的没有动。  这位人士表示,根据本届人大上马凯副总理所做的“说明”,“商务部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农业部”,这表明在食品产业链条上,将来主要有两个监管主角:国家食药监总局和农业部。  按照目前的政府职责划分,原来猪肉生产的链条大致缩短成这样:生猪饲养一直到屠宰(含屠宰),都归农业部统一管理,而屠宰以后的加工、流通归国家食药监总局管理,至于直接上餐馆,则归卫生部管理。进出口食品的检验,还归国家质检总局管理。  后续改革  “新成立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食品安全上的主要工作就是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和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协会秘书长邵薇说,“而国家食药监总局的任务是全链条监管,两者职责明晰,分工是不一样的。”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所谓食品安全标准,用通俗的话说,就是食品中能添加什么、添加多少的标准,国家食药监总局接受国家质检总局的功能后,将制定食品生产标准,给企业发放“QS” (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书等。  如果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国家食药监总局的职责划分明确,那么商务部呢?  “商务部对食品和药品管理,主要集中在市场秩序司和市场流通司,但是目前市场秩序司管理的生猪屠宰已经划给农业部,除了拟定药品流通的规章、标准和政策外,还负责牵头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行业管理及追溯体系建设工作。”这位人士说,“市场流通司还负责酒类流通相关管理,这主要是对酒类流通制定标准并对企业进行许可,这并不牵涉到酒类的安全和质量。”  “对食品安全机构的改革,好坏的标准就一个:看管理质量有没有提高。”于小东评价,“改革得好,管理上就不应该存在任何推诿之处,什么部门该管应该很清晰。”  于小东认为,机构改革的内容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谁来管”。以前政府机构反映出来的情况往往是,争夺激烈的地方背后是利益,有利益的地方政府部门抢着管,没有利益、棘手的问题都往外推,谁都不愿意管。另外一方面则应该是“管哪些”。  “有些东西本来不应该由政府来管,完全是市场来决定。”于小东举例,国家发改委要管理食用油甚至方便面的价格,而这一问题完全应该由市场来决定。  管理上的低效也显示出哪些该管哪些不用管,比如保健品的审批,一个同样用VC原料做成的产品,做成片要通过审批,做成水也要重复审批,做成粉还要重复审批。  机构改革,缩短管理的链条,划分更为清晰的管理职责,于小东认为这是完全正确的改革方向,下一步就是希望沿着这个方向进一步深入,将其他部门食品管理方面的职能进一步细化,进一步并入国家食药监总局。  资料  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其职能为“拟订国内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工作制度 承担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风险监测及市场准入工作 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相关质量安全事故 承担化妆品生产许可和强制检验工作”。  国家工商总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司的职能为“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拟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 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 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 承办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食品安全和卫生监督局的职责包括“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 组织拟订食品安全标准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 拟订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等。
  • 工信部将制定三聚氰胺流通管理办法
    三聚氰胺流通管理办法将制定  工信部启动婴幼儿食品安全诚信制度  沉寂两年之久,再度于去年卷土重来的“三聚氰胺”事件等乳制品安全事件,成为国内乳业,特别是婴幼儿乳品不能承受之痛。为此,工信部副部长苏波在昨日十一届全国政协四次会议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案办理协商会上透露,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三聚氰胺的监管,让婴幼儿喝上放心奶,工信部将制定和发布三聚氰胺流通管理办法,并在国内乳企中启动婴幼儿食品安全诚信制度。  “奶粉涉及千家万户,我们在抓‘菜篮子’、‘米袋子’的同时,能不能也把‘奶瓶子’抓起来?”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副主席、北京市政协副主席王永庆表示,来自民建中央的调研显示,2010年我国婴幼儿配方奶粉产量开始出现下降,且下降幅度在12%-13%,同时严重挫伤了我国乳制品的消费者信任度,2010年我国婴幼儿奶粉的供应量大约56万吨,其中外国品牌婴幼儿奶粉的提供量已经接近一半,上升明显。  “当前进口奶粉抢购潮,港澳地区奶粉抢购断货,就是全国范围内公众对我国食品安全所产生的重大信任危机。”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常委王刚认为,尽管近年来,特别是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以来,我国已经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了对食品安全的监管,但食品安全事件仍屡屡发生,这与国家有关部门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相对滞后有关。  对此,苏波表示,为了加强对三聚氰胺的监管,继此前宣布三聚氰胺购买需实名制后,工信部与相关部委将发布和实施食品加工业及粮食加工行业的发展规划,督促各地坚决淘汰不符合行业发展规划的乳制品企业,并制定和出台三聚氰胺生产和流通管理办法,其中核心内容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三聚氰胺生产企业出厂销售用户登记制度、承诺制度和销售台账制度,并在从三聚氰胺批发商到零售商的流通全程建立销售实名登记等制度,防止三聚氰胺产品及其废料流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饲料生产加工企业。  除了上述措施外,在婴幼儿乳制品监管方面,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司长王黎明透露,该部将推进乳制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在黑龙江省乳制品和河南省肉类食品企业诚信建设试点基础上,将在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100%建立诚信管理体系。并严格贯彻执行乳制品工业产业政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各地严格执行乳制品工业产业政策,抓紧完成乳制品项目(企业)重新审核清理,关停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企业)。
  • 农残检测难:检测绿色通道急需开通
    频发的食品安全事故,令人们对此产生诸多顾虑乃至焦虑,以至于做个家庭主妇也特不容易,到了市场恨不得有一双“火眼金睛”。据《羊城晚报》载,有街坊发现购买的蔬菜疑似“毒菜”,怀疑有农药残留,想找地方测一测,但又不知道该去哪、找谁。于是记者出马帮忙,但问了一圈却遭遇“踢皮球”,工商、农业等多个部门均称不管。  这真让人无语。工商部门称不属其业务范围,把球踢给质监局、农业局 质监局称,只检测经过加工后产品的质量问题 而农业部门则称,市农业标准和检测中心可接受检测,但须事先确定检测项目,单农药残余就包含几百种项目……看来,检测蔬菜农药残留还真够难的!  无独有偶,日前,有记者调查发现,广州东圃某市场内的蔬菜曾一个月中有18天出现疑似农药残留超标的情况,其他月份至少三分之一的天数涉嫌超标。但市场方没有上报自检结果,也未申请复检,仍有部分农药残留超标蔬菜流入餐桌。对此,工商部门称市场方严重违法违规,但市场的检验室由农业局负责监管 而农业局则称,其只负责农业生产环节,流通环节由工商部门负责。  事实上在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上,类似的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可以说司空见惯了。而食品安全的漏洞百出、事故频发也不能说与此无关。  蔬菜检测难,除了不知找谁检测、遭遇踢皮球之外,还会面临不菲的检测费用问题此前媒体报道的“2元的韭菜检测费要花5000元”,似足以佐证。而“检测难”似已成了一道通向食品安全的障碍之一。  这情形让人尴尬,一方面监管部门对蔬菜等农产品、食品的监管、检测难免百密一疏,以致蔬菜、食品的安全难以让人放心 另一方面,职能部门对市民的主动检测又不能提供绿色通道,没法提供快速低廉的检测,甚至也不能善待市民主动要求检测疑似毒菜等的要求。久而久之,市民主动要求检测蔬菜、食品安全的监督热情和积极性难免会被消耗殆尽。  蔬菜检测难或有其种种原因,也不一定就代表相关部门渎职或失职,但显而易见的是蔬菜、食品检测难的现状必须改变,必须补上这一食品安全监管的漏洞。  对此,首先要落实商家责任。对于疑似问题蔬菜和食品,要建立“举证倒置”制度,不能搞“谁主张谁举证”。譬如说市民怀疑蔬菜农药残余超标,商家须举证、提供蔬菜检测证书,或进行相应的检测。此外,政府要加快或强化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快速定性检测系统的建设(除自检外同时可接受市民送检),进一步改善市场的硬件设施,同时提高管理水平。当然至关重要的是,各监管部门之间的职责界限要划清,不仅要做到各司其职,更要各尽其责。否则,一切皆是空谈。  “农药残余检测难”其实正折射了食品安全监管的某些不堪和尴尬,既有制度建设上的,也包括具体工作上的。
  • 浅谈紫外检测器中不同光程流通池在应用上的区别
    一枚合格的流通池,必须经得住长期压力,任劳任怨,经历成百上千次测试,一块面板上不止一颗螺丝钉,一台检测器却只有一枚流通池。一枚合格的流通池,需要满足以下要求:1获得理想的检测限;2获得理想的噪音、漂移和信号;3还在于成百上千次的检测后,质量如一,稳定可靠。流通池示意图我们先来看看紫外检测器的工作原理,紫外检测器的检测原理基于朗伯—比尔定律,吸光物质的吸光度与流通池的光程长度和浓度成正比。比尔—朗伯定律数学表达式:A=lg(1/T)=KbcA为吸光度,T为透射比(透光度),是出射光强度比入射光强度。K为摩尔吸光系数。它与吸收物质的性质及入射光的波长λ有关。c为吸光物质的浓度,单位为mol/L。b为吸收层厚度(流通池的长度),单位为cm。当一束平行单色光垂直通过某一均匀非散射的吸光物质时,其吸光度A与吸光物质的浓度c及吸收层厚度(流通池的长度)b成正比,而与透光度T成反相关。检测器流通池的长度越长,光程越长,响应越高,检测限越低。定量分析的准确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浓度检测线性范围。分析液相的流通池光程通常比制备液相的流通池光程大,以获得低浓度下更好的响应。紫外检测器的光路示意图下面我们用一个实验来验证一下0.5mm, 1.25mm和3mm等三种不同光程的流通池,在同一色谱条件下,对同一个样品进行分析后,形成的色谱图的差异。由上图我们可以知道,使用较长光程的流通池检测同一个样品,生成的信号越强,获得更高的峰高,更好的响应。尽管通常增加光程会使噪声提高,但噪音提高幅度很小,信噪比还是会增大,一般适用于分析型液相色谱应用。使用小光程的流通池,峰高降低,但对某些峰有一定的分辨率,噪音较小,在应用上,一般适用于制备型液相色谱。
  • 2010年我国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216.94万个
    2010年,全国工商部门共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216.94万个,抽检食品12.8万组,取缔无照食品经营户 7.2万户。这是中国经济网记者在今天召开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工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在讲话中指出,2010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力度加大,食品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各地工商部门集中力量开展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重点食品和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食品经营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奶制品市场、农村食品市场、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义务等6项专项执法检查,积极配合或会同相关部门,对地沟油、一滴香、山寨食品等消费者密切关注、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了对2008年问题奶粉的市场彻底清查、清缴和销毁工作。据统计,2010年,全国工商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070.8万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2618.3万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 51.8万个次,吊销营业执照2853户,查处食品违法案件7.69万件。  2010年,切实落实中央部署,各地工商部门积极促进扩大消费需求,着力改善消费环境,突出家电、建材等重点商品,深入开展“家电下乡”市场专项整治,扎实做好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有关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深入开展一次性塑料餐盒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有力维护了商品市场秩序。截至2010年11月底,全系统共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8.99万件 查处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家电24074台。同时,各地突出重点服务行业,扎实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及时化解服务领域消费纠纷,为促进扩大内需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环境。
  • 粮食流通领域国家工程实验室启动
    昨日,在高交会5楼玫瑰厅举办的粮食流通领域国家工程实验室启动会上,国家改革委、国家粮食局宣布:粮食流通领域国家工程实验室正式启动 同时,深圳首个RFID粮食仓储物流系统上线运行。  在深圳市粮食储备库3号仓,首个装有电子标签的88吨兴凯湖精洁米通过RFID托盘入库,深圳首个RFID粮食仓储物流系统正式上线运行。该项目由承担深圳市政府粮食储备任务的深粮集团投资建设。  深粮集团RFID粮食仓储物流系统是物联网技术在粮食物流服务领域应用的创新之举,贯彻了国家粮食局倡导的以物联网技术感知粮食的管理思想。项目实现了对现有仓储管理流程的全程记录、跟踪监控、即时读取等功能,经过一年多的规划、设计、测试和试运行,目前一期工程已顺利完成。  项目一期工程实现了试点仓库共1万吨粮食进出库管理的自动化、信息化。项目采用无线射频技术(RFID),通过电子标签标识粮仓堆头和托盘标识粮食从验收入库、粮食保管、粮情跟踪、销售出库等环节信息,通过无线读写设备等终端,实时了解粮食出入库数量和质量变化,实现仓库自动化管理。项目二期工程还将以物联网技术为核心,在统一平台、强化物流控制、数据集中管理的基础上,在粮食采购、粮食加工、粮食运输、粮食仓储、粮食销售、粮食配送环节提升集中管控能力,实现粮食从田间到餐桌的质量全跟踪,保障粮食安全。
  • 贵州流建成10个流通环节食品质量检验中心
    贵州省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检测中心揭牌及9个分中心授牌仪式在贵阳举行,这标志着我省在国内率先开创了“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与第三方科研院所联合协作”的模式,一个辐射全省的流通环节食品质量检测体系初步形成。  据了解,为提高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手段,今年2月,省工商局与贵州科学院合作,在全省开展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和分中心建设工作。已建成的10个食品质量检验中心目前已具备286项食品安全检测方法标准和相关各项指标的检测能力,截止到11月,中心在全省范围内检测上市食品4734批次,其中还检测出不合格食品555个批次。
  • 甘肃首个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检测中心成立
    日前,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检测中心正式成立,这是该省首个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检测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工商总局新“三定”方案要求, 兰州市工商局城关分局在上级机关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购置了食品色素检测仪、农药残留检测仪、食品甲醛检测仪等仪器设备,建成了兰州市城关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检测中心。检测中心成立后,城关分局将通过日常检测、临时检测和专项检测等形式,加强对辖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销售食品的检测,形成基层工商所快速检测、分局综合分析监测的两级监测网络,以提升食品监管效能,实现动态管理。
  • 工商总局印发《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
    日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了总局制订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请各单位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的具体内容如下: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三定”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以下简称监测),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流通领域销售者销售的商品质量进行抽样检验,并依据检验结果依法进行处置的商品质量监督检查活动。  食品、保健品、药品、医疗器械、农产品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质量监管另有规定的商品,从其规定。  第三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指导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本辖区范围内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工作。  第四条 监测的检验工作应当委托依法设立、具备与检验商品质量相适应的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承检单位)进行。  第五条 监测工作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当地财政解决,并按照财审规定列支。  第六条 监测工作应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强制性地方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商品质量判定。  商品包装明示采用企业标准或者做出质量承诺的,可以依据商品包装明示采用的企业标准或者质量承诺进行商品质量判定。商品包装明示采用的企业标准或者做出的质量承诺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强制性地方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时,以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强制性地方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作为商品质量判定依据。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状况,确定监测重点,制订监测工作计划。监测工作计划应当包括监测的工作安排、监测的商品种类、商品抽样的地区、检验机构名称、监测信息分析以及时间安排、经费预算等内容。  第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监测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监测工作,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委托下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具体实施监测工作。  第九条 实施监测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监测工作计划制订抽样检验实施方案。抽样检验实施方案应当包括商品品种、抽样地点、样品数量、抽样检验程序、检验标准、检验项目、判定原则、检验结果通知、复检安排、费用预算等内容。  第十条 实施监测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检查与被监测商品相关的票证账簿、货源、数量、存货地点、存货量、销售量等,并对相关信息记录在案,由销售者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 监测工作所需样品由承检单位人员、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现场抽取。  抽取的检验用样品和备份样品应当场封样,并由承检单位人员、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销售者三方签字确认。  备份样品经承检单位人员、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和销售者三方认可后封存。销售者不得私自拆封、调换、毁损代为保管的备份样品。  第十二条 监测工作所需检验用样品,按销售者进货价格购买。  检验不进行破坏性测试且对样品质量不造成实质影响的,经销售者同意,检验用样品可以由销售者无偿提供。  监测所需备份样品由销售者无偿提供。  无偿提供的样品,检验符合要求的,退还销售者 检验不合格的,由实施监测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地方性法规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样品抽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三条 实施监测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要求承检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监督抽样检验程序、检验工作规范和抽样检验实施方案开展检验工作,不得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检验项目,不得擅自修改判定原则。未经实施监测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承检单位不得将检验工作转包或者分包他人。  承检单位应当及时将检验结果报送实施监测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检验不合格的,应当同时书面通知样品标称的生产者,并要求其进行送达确认。  承检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应当格式规范、内容齐全、结论明确,并对其出具的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承检单位应当严格遵守监测工作相关保密规定。  第十四条 实施监测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检验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销售者,并对不合格商品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五条 销售者或者样品标称生产者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检验结果文书之日起15日内,向实施监测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  逾期未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的,视为认可检验结果。  销售者私自拆封、调换或者毁损备份样品的,不予复检。  第十六条 实施监测工作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到复检申请后,应当与销售者或者样品标称的生产者协商确定复检机构,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指定复检机构。复检机构确定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于5个工作日内通知复检申请人。  第十七条 复检应当对原样品或者备份样品进行检验。承担复检工作的检验机构应当及时将复检结果报送实施监测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实施监测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检结论后5个工作日内将复检结论通知复检申请人。  复检结论表明样品合格的,复检费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承担。复检结论表明样品不合格的,复检费用由复检申请人承担。  第十八条 对经依法监测确定为不合格的商品,应当督促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当督促销售者为消费者退换商品。  第十九条 实施监测工作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经依法监测确定为销售不合格商品的违法经营行为,应当依法查处 对涉及生产者生产不合格商品的违法经营行为,应当及时通报有关执法部门处理。  第二十条 实施监测工作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发现的商品质量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商品质量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促进源头治理和行业规范。  第二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验结果及其信息的管理,并制定具体办法,建立健全审核批准、分析报告、应急处置的工作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公布或者泄露监测信息。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检验结果及有关数据用作商业用途。  第二十二条 实施监测工作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汇总分析监测情况,根据相关规定,按程序开展消费提示。  第二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报送监测工作分析报告。  第二十四条 实施监测工作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妥善保存监测相关的检测结果、送达凭证等文书档案资料。文书档案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二十五条 承检单位出具虚假、错误检验数据和结论及泄露检验结果信息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承检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地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工作具体办法。
  •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六大看点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发布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这份上万字的文件中都有哪些内容值得关注呢?记者对其进行了梳理,归纳出六大看点。  13类食品明令禁止经营  根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13类食品禁止食品经营者经营:  ——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   ——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食品   ——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   ——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  根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其检查项目等事项应当符合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  患有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经营者聘用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食品经营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将被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除健康检查制度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食品经营者还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制度。  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  根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  食品经营者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一旦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机关。  否则,工商机关可责令其停止经营。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2小时内应报告  根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经营者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应当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食品经营企业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将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业,并处2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此外,食品经营企业还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涉食品安全调查处理  根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机关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如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食品安全事故事发地工商机关要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配合卫生行政等相关部门,及时作出反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上级工商机关报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阻挠、干涉食品安全的调查处理。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机关参与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时,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情况,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  个人代言虚假食品广告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对于发布虚假食品广告的,工商机关将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广告,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清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食品广告中也不得含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向消费者推荐食品的内容。否则,工商机关将没收其违法所得,并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
  • 江西工商系统首个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中心正式运行
    6月1日,由南昌市工商局投资60余万元筹建的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中心,正式建成并开始投入运行。(龚涛 摄)  中国江西新闻网6月1日南昌讯(龚涛 郭波 报道)6月1日,由南昌市工商局投资60余万元筹建的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中心正式建成并投入运行。据悉,该中心是全省工商系统首个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中心。  监测中心占地面积54.72平方米,监测中心采用速检法和国标法对食品进行检测。国标法可以弥补速检法在检测项目及准确度方面的不足。监测中心设置了理化室和微生物室。理化室主要运用气相色谱仪检测白酒中甲醇、农药残留等 运用高效液相色谱仪检测三聚氰胺、防腐剂等 微生物室采用生物安全柜进行实验操作,可以检测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等。  据了解,检验室建成投入使用后,可以形成基层分局速检箱、县区局综合分析仪、市局监测中心“三位一体”的食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利用快速检测箱和综合分析仪检测有问题的食品可以送市局食品质量监测中心进行复检,这将极大提高工商部门食品安全监测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也节约送法定机构检测的费用。  此外,通过对食品检验信息的统计分析,可以及时进行消费警示、提示和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并妥善处置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监管方式也将从打击假冒伪劣、杜绝过期变质等初级层次上升到精细指标为基础的高级层次,食品安全监管也将从粗放的、表面的监管落实到依靠人员素质、科技设备为主的高效监管,极大提高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科技含量。
  • 先河环保限售股11月7日上市流通
    公司主营高端环境监测仪器仪表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根据客户要求提供环境监测设施运营服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 4709.25万股股份11月7日解除限售,占公司股本总额30.19%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4425.53万股,分别为1家法人和37位自然人股东所有,目前获利30%以上。  近期连续拉升后,该股估值不低,不排除股东减持的可能,提请投资者注意减持风险。
  • 江西首个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中心投入运行
    由南昌市工商局投资60余万元筹建的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中心,正式建成并开始投入运行。据悉,该中心是江西工商系统首个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中心。 据了解,监测中心占地面积54.72平方米,监测中心设置了理化室和微生物室。理化室主要运用气相色谱仪检测白酒中甲醇、农药残留等;运用高效液相色谱仪检测三聚氰胺、防腐剂等;微生物室采用生物安全柜进行实验操作,可以检测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等。 据悉,以往工商部门对食品质量的监测主要是通过快速检测箱或送法定检测机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快速检测箱的优点是简易轻便,检测结果快,适用于进行现场检验,但准确性不高。检验室建成投入使用后,可以形成基层分局速检箱、县区局综合分析仪、市局监测中心“三位一体”的食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一旦发现快速检测箱和综合分析仪检测的“问题食品”,就可送至南昌食品质量监测中心进行复检。
  • 商务部推八大标准 建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
    12月28日,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培训会在成都举行。这是商务部确定上海、成都、大连等10个试点城市后,首次举办追溯体系建设培训会。  商务部预计3年内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的大中型批发市场和标准化菜市场建设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通过“索证索票”电子化,增强行政监督、经营者自律和消费者参与能力,实现肉类蔬菜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  商务部拟推出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的八大标准。12月28日,商务部就《肉类流通追溯基本要求》《蔬菜流通基本要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编码规则》《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管理平台技术要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信息处理要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感知技术要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传输技术要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专用术语标准》8大标准向参会代表征求意见。  根据8大标准的征求意见稿,生猪凭检疫证准入,凭交易凭证、肉类流通服务卡准出,生猪来源信息对接肉品流向信息,屠宰场生猪来源信息与批发、零售终端信息相对接,实现信息环环相扣的追溯要求。  成都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成都市从2008年底就开始探索建立以物联网技术为支撑的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目前成都市在屠宰环节有72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全部进入追溯系统,每天绑定电子溯源芯片的白条肉达13000头左右。今年成都开始实施蔬菜、水果、食用菌三类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启动了小家禽追溯体系建设,下一步成都将抓紧构建蔬菜流通追溯体系。
  • 《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原标题:工商总局就《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新华网北京1月7日电(记者张晓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7日在其网站发布《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6日。  公众可登录中国政府法制网(http://www.chinalaw.gov.cn)、工商总局网站(http://www.saic.gov.cn)提出意见,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工商总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司(邮编:100820)”,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ps@saic.gov.cn。  该办法规定,为有效维护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县级及以上地方工商机关可依照年度抽检计划和要求,对流通环节食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检。组织实施抽检应购买食品样品,不得向食品经营者收取费用。食品经营者应当协助、配合工商机关依法开展的抽检,不得以任何形式阻挠、无正当理由拒绝。  工商总局表示,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既是工商机关的法定职责和食品质量监管的重要手段,也是查办食品违法案件的技术支撑和依据。工商总局曾陆续制定了《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等八项制度,对于规范和指导相关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但在实践中,也出现不少新情况、新问题,面临新任务,迫切需要进一步推进这项工作的规范化。  通知如下:关于《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切实履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规范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有效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工商总局形成了《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登陆国家工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ic.gov.cn),通过首页右侧“规章草案征求意见”栏提出意见。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 国家工商总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司(邮编:100820)  4.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ps@saic.gov.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6日。  国家工商总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五日  附件1:《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 赵箭:我国流通领域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及主要保障措施
    仪器信息网讯 2012年6月5日,由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分析仪器分会、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农业仪器应用技术分会主办,北京雄鹰国际展览公司承办的2012中国食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应用国际论坛暨展览会(CFAS 2012)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隆重开幕。本届论坛特别邀请到了多位食品、农产品监管部门的领导和食品质检领域的著名学者做主题报告。  如下是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赵箭副主任报告的精彩内容: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赵箭副主任报告题目:我国流通领域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及主要保障措施  在报告中,赵箭副主任首先介绍了流通领域食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在基础设施方面,我国流通环节中与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检测设施、设备配置率持续提高,检测设施设备逐步完善,商务部2010年流通领域流通行业食品质量安全调查显示,已建立检测室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已经达到83%,有92%的批发市场已配备农残的快速检测仪器、水分检测仪器等检测设备;在市场准入把关方面,我国食品流通领域已经全面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根据调查数据显示,索取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的比例均比2009年有所上升。与此同时我国流通领域检测力量也逐步加强,2010年城市农产品检测平均合格率达97%;在管理手段方面,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得到落实和加强,据调查,我国已通过认证的绿色市场达到390家,100%的市场已经建立了经销商管理制度和质量承诺管理制度;在市场管理者的素质方面,经调查发现,市场管理者的素质逐年上升,其中研究生学历人数比例为11.1%,多数农产品市场已经针对食品安全工作人员开展了专项培训。  随后,赵箭副主任介绍了2012年流通领域食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将要开展的工作:继续强化商务领域食品安全管理;严抓商务领域行业管理;推进商务领域服务体系建设。  最后,赵箭副主任给出了针对食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措施的建议:(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素质;(2)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3)完善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4)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及行业协会的促进作用;(5)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开展新技术研究;(6)建立食品安全预警系统,加强对食品安全的有效控制;(7)提高检测技术和能力,为保障食品安全提供技术支撑。
  • 江苏首家流通领域食品质检中心落户昆山
    10月29日上午,江苏省首家专业流通领域食品质量检测机构——昆山市流通领域食品质量检测中心揭牌启用。中心的启用将进一步提升昆山食品安全水平,更好地承担起保障昆山市民“菜篮子”安全的重任。  昆山市流通领域食品质量检测中心是2009年度昆山市政府实事工程之一,主要职能是协助工商部门监督管理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对该市农副产品主要供应基地的食品及农副产品进行监督检测。检测中心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内设仪器检测室、理化检测室与微生物检测室,拥有诸多先进的检测仪器,确保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检测数据。  昆山市流通领域食品质量检测中心的启用标志着昆山工商部门建立起了以流通领域食品质量检测中心为载体,以食品质量快速检测室和流动快速检测车为两翼,以工商分局食品安全检测箱和农贸市场农药残留检测仪为补充的流通环节食品质量检测平台。
  • 苏州市基层“流通领域食品快速检测室”投用
    农村超市卖场、烟杂店等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向来是有关部门的工作难点。  6月11日,一个专业的“流通领域食品快速检测室”在苏州胥口镇投用。据悉,该检测室可以完成100多种流通领域重点食品的检测工作,平均抽样检测时间仅为1小时,是苏州市首个基层“流通领域食品快速检测室”。  6月11日,记者跟随吴中区工商部门执法人员来到胥口一家超市,他们随机抽取了真空包装的凤爪、果冻等10多种食品,拿到全新投用的“流通领域食品快速检测室”,进行检测。记者看到,检测室内配备了电脑、食品快速检测仪、31种检测指标试剂等。大约半小时后,检测仪里“吐出”了数据分析,所有指标一目了然。据介绍,这些食品全部符合标准。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原来通过快速检测箱检测,检测项目限于几项几种,检测结果缺乏数据定量。比如检测凤爪中的亚酸硝盐,过去只能判断是否含有亚酸硝盐,不能测出所含有的量,而根据标准,这种真空包装的休闲食品可以含有0-50毫克/千克的亚酸硝盐。“流通领域食品快速检测室”可以完成包括冷饮、速食在内的100多种流通领域重点食品的检测,平均抽样检测时间仅为1小时。同时,检测室按照食品安全的国家标准,将形成常见的食品安全检测指标的数据库,并配置专业技术人员。
  • 昆山采购大量仪器 进行流通领域食品监管
    2010年3月9日,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公告,就“昆山市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协管队所需仪器与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仪器种类涉及:气相色谱、气质、离子色谱、液质、原子吸收光谱仪、原子荧光光谱仪等,详情请见附件。附件1:招标内容仪器名称数量小型设备1批气相色谱仪(配FID、ECD、NPD检测器、自动进样器)1台气相色谱仪(配FID、ECD、PFPD检测器、自动进样器)1台气质联用仪(三重四极质谱检测器、离子源:EI源、正负CI源、自动进样器)1台离子色谱仪(含自动进样器)1台原子荧光光谱仪1台原子吸收光谱仪1台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1台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1台液质联用仪(三重四极质谱检测器、自动进样器)1台液相色谱仪2台 附件2:昆山市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协管队小型设备公开招标公告附件3:昆山市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协管队气相色谱仪等公开招标公告 附件4:昆山市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协管队原子荧光光谱仪等公开招标公告附件5:昆山市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协管队液质联用仪公开招标公告附件6:昆山市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管协管队液相色谱仪公开招标公告
  • 中国茶叶流通协会茶叶理化分析实验室启用
    在中央财政和供销总社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几年的精心筹建和准备,8月31日中国茶叶流通协会开始启用茶叶理化分析实验室。当天,实验室工作人员顺利完成了多个标准茶样的茶多酚测定,并出具了相关检测报告。这标志着中国茶叶流通协会标准化体系建设项目初见成效,实验室已基本具备了茶叶检验、检测、分析方面的能力,可以对现行的实验方法进行验证。实验室的启用,使中国茶叶流通协会在技术领域实现了新的突破,可以更好的跟踪、了解国际茶叶技术标准情况,为业界提供更有用的信息。紫外可见分管光度计  茶叶理化分析实验室是财政部茶叶标准化体系建设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旨在建立与完善我国茶叶行业标准化体系,推动以标准化为核心的茶产品工业化进程,用标准化模式解决茶叶产业中现存的大量问题,尝试构建价格指数起步的产销预警机制,从而规范茶叶市场,增强食品质量安全 保护民族产业,提升茶产品的出口竞争力,增加茶农收入,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高速冷冻离心机  中国茶叶流通协会茶叶理化分析实验室配备有高速冷冻离心机、真空旋转蒸发仪、恒温水浴锅等前处理设备和液相色谱、气相色谱、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等相关的检验检测设备。具备水分、灰分、水浸出物等基本项目、茶多酚、咖啡碱、茶氨酸等茶叶有效成分项目和茶叶农残项目的检测能力,满足国家规定的检测要求,确保检测结果科学、可靠和公正。实验室进一步调试、完善后,作为公益性项目,将正式启用并向茶叶企业及会员单位开放,开展茶叶部分理化指标的免费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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