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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环境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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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环境土壤相关的论坛

  •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如何监测?

    有一综合市场进行验收监测,执行标准是不是应该是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而非厂界噪声排放标准?如果执行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测点如果不超标是否不需要测背景?社会生活环境噪声背景到底如何扣除,市场内叫卖声、交谈声、汽车行驶噪声,这些需不需要扣除?

  • 【分享】土壤基础知识--土壤的生态意义

    土壤是岩石圈表面的疏松表层,是陆生植物生活的基质和陆生动物生活的基底。土壤不仅为植物提供必需的营养和水分,而且也是土壤动物赖以生存的栖息场所。土壤的形成从开始就与生物的活动密不可分,所以土壤中总是含有多种多样的生物,如细菌、真菌、放线菌、藻类、原生动物、轮虫、线虫、蚯蚓、软体动物和各种节肢动物等,少数高等动物(如鼹鼠等)终生都生活在土壤中。据统计,在一小勺土壤里就含有亿万个细菌,25克森林腐植土中所包含的霉菌如果一个一个排列起来,其长度可达11千米。可见,土壤是生物和非生物环境的一个极为复杂的复合体,土壤的概念总是包括生活在土壤里的大量生物,生物的活动促进了土壤的形成,而众多类型的生物又生活在土壤之中。   土壤无论对植物来说还是对土壤动物来说都是重要的生态因子。植物的根系与土壤有着极大的接触面,在植物和土壤之间进行着频繁的物质交换,彼此有着强烈影响,因此通过控制土壤因素就可影响植物的生长和产量。对动物来说,土壤是比大气环境更为稳定的生活环境,其温度和湿度的变化幅度要小得多,因此土壤常常成为动物的极好隐蔽所,在土壤中可以躲避高温、干燥、大风和阳光直射。由于在土壤中运动要比大气中和水中困难得多,所以除了少数动物(如蚯蚓、鼹鼠、竹鼠和穿山甲)能在土壤中掘穴居住外,大多数土壤动物都只能利用枯枝落叶层中的孔隙和土壤颗粒间的空隙作为自己的生存空间。   土壤是所有陆地生态系统的基底或基础,土壤中的生物活动不仅影响着土壤本身,而且也影响着土壤上面的生物群落。生态系统中的很多重要过程都是在土壤中进行的,其中特别是分解和固氮过程。生物遗体只有通过分解过程才能转化为腐殖质和矿化为可被植物再利用的营养物质,而固氮过程则是土壤氮肥的主要来源。这两个过程都是整个生物圈物质循环所不可缺少的过程。

  • 【分享】土壤环境化学

    一、土壤概念 土壤(soil)环境位于地球陆地表面的疏松土壤圈,其上界面直接与大气和生物圈相接,下界面则主要与岩石圈及地下水相连,生物圈的主要组成部分植物则植根于土壤环境中。土壤环境在整个地球环境系统中占据着特殊的空间地位,处于大气圈、水圈、岩石圈及生物圈的交接地带,是联接无机环境和有机环境的纽带,它介于生物界与非生物界之间,是一切生物赖以生存的基础。 人类通过生产活动从自然界取得生活必需的资源和能源,而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废物,直接或间接通过大气、水体和生物排人土壤,使土壤造成污染。 这些污染物质一旦进入土壤,就成为影响一切生物循环的一部分。它们或者通过作物吸收,使作物生长发育不良造成减产;或者被作物吸收累积在可食部分,污染食物或饲料,通过食物链危害人类的健康。 土壤环境有较强的自净能力、较大的环境容量,因而它在地球环境系统的污染净化过程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但土壤环境的这种稳定和缓冲作用是有限的,若进人土壤环境的污染物质的数量和速度超过了土壤的自净能力,或超过了土壤环境的容纳能力,不但会使土壤环境遭受污染,导致土壤生态系统平衡的破坏,而且可通过各种迁移途径,使大气、水和生物环境发生“次生污染”。 本章在了解土壤本身的组成、结构、性质的基础上,讨论主要的污染物在土壤中的迁移转化及其归宿。

  •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止土壤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农林生产,维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达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按土壤应用功能、保护目标和土壤主要性质,规定了土壤中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浓度指标值及相应的监测方法。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农田、蔬菜地、茶园、果园、牧场、林地、自然保护区等地的土壤。 2 术语 2.1 土壤:指地球陆地表面能够生长绿色植物的疏松层。 2.2 土壤阳离子交换量:旨带负电荷的土壤胶体,借静电引力而对溶液中的阳离子所吸附的数量,以每千克干土所含全部代换性防离子的厘摩尔(按一价离子计)数表示。 3 土壤环境质量分类和标准分级 3.1 土壤环境质量分类 根据土壤应用功能和保护目标,划分为三类: Ⅰ类主要适用于国家规定的自然保护区(原有背景重金属含量高的除外)、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茶园、牧场和其他保护地区的土壤,土壤质量基本 保持自然背景水平。 Ⅱ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农田、蔬菜地、茶园、果园、牧场等土壤,土壤质量基本上对植物和环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 Ⅲ类主要适用于林地土壤及污染物容量较大的高背景值土壤和矿产附近等地的农田土壤(蔬菜地除外)。土壤质量基本上对植物和环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 3.2 标准分级 一级标准 为保护区域自然生态,维持自然背景的土壤环境质量的限制值。 二级标准 为保障农业生产,维护人体健康的土壤限制值。 三级标准 为保障农林业生产和植物正常生长的土壤临界值。 3.3 各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标准的级别规定如下: Ⅰ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一级标准; Ⅱ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二级标准; Ⅲ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三级标准; 4 标准值 本标准规定的三级标准值,见表1。

  • 环境检测公司申购土壤标准物质

    大家好:我们公司主要是做环境检测的,就是水质、生活饮用水、大气、车间空气、土壤、噪声等。现在参加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的第四批能力验证-----土壤(铜、锌、铬、镍、镉),可是那边没有土壤标准物质购买,以前也没有采购过相关的土壤样品,不知道在哪儿采购,怎样去判断指标等等,请大家指点下

  • 苏南土壤重金属污染情况严峻 新政将为毒土疗伤

    日前,有消息称,我国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将联手绘制我国土壤污染图,重点调查土壤重金属元素污染。更有来自美国的研究报告称,中国移民相比亚洲其他地区重金属超标严重。  环境的恶化、污染的加剧导致土壤质量严重下降,自净能力减弱,影响人类生活环境,危害农作物的产量与品质,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目前,一些地区土地污染程度已超过土壤的自净能力,没有外来的治理干预,千百年后土壤也无法自净,甚至出现环境报复。“毒土”怎么变健康?这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从2009年,江苏关停搬迁了4000多家污染严重的化工企业,这些关停的场地,面临二次开发利用,污染场地修复也提上了日程。“土壤修复是项长期工程,不能心急,一定要对症下药。”有关人士说。  现代快报记者 安莹 胡玉梅 何寅平 匡笠 姚斌  敏感区域土壤  江苏一年一测  汞、镉、铅、铬、砷五种重金属被称为重金属的“五毒”,土壤重金属污染严重,严重影响人类生活环境,对人体有致命危害。上世纪70年代,日本曾出现“痛痛病”,是镉对人类生活环境的污染而引起的,影响面很广,受害者众多,所以被公认为是“公害病”。  为了监控土壤是否健康,江苏省已经在全省布设了300个左右的监测点,建立土壤环境例行监测制度。其中,南京的办法是,土壤挂牌前强制“体检”,常州等地也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  据介绍,2006-2009年江苏先后投入5000万元,对江苏土壤的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农药残留等污染状况进行全面调查。普查的1566个土壤监测点中,九成土壤还是安全的。  江苏省环保厅透露,虽然土壤的变化不像空气和水变化那么快,但是针对一些敏感区域的土壤,调查时间也由5年一次,变成一年一次,特别加强对耕地和“菜篮子”基地的监测预警。  江苏省环保厅环境监测中心在“六五环境日”期间也透露,今年江苏启动了农作物产地土壤普查,年内将完成7000万亩主要农田的土壤污染现状监测分析和分级。2012年江苏在土壤调查的同时,还对52个基本农田开展监测,从不同指标的测试结果看,包括有机物和重金属的达标率在92%~98%之间不等,土壤总体较“健康”。  江苏多部门展开的土壤环境监测结果显示,苏北的土壤环境相对健康,而苏南的土壤环境相对严峻,尤其是重金属污染,需要引起重视。4000多化工企业关停  污土需医治  伴随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江苏大批污染严重的化工企业被关停、搬迁。  2008年太湖蓝藻污染事件发生后,环湖苏锡常地区化工企业出现集中关停搬迁行动。随后,江苏省连续3年开展了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活动,并相继关闭、搬迁了4000多家污染严重的化工企业。目前,省辖13个地市主城内鲜见化工企业的踪影,而且众多县(市)也对主城区原有的化工企业实施外迁。  化工企业搬迁后,原厂址的土壤环境如何呢?事实证明,它们“很受伤”。比如:位于溧阳市经济开发区的溧阳市光华化工有限公司紧邻溧城镇牛车垛村生活区,主要生产硫丹、氯丹和灭蚁灵。两条生产线分别于2004年初和2005年7月停产。停产后,检测人员发现土壤中氯丹和灭蚁灵含量都严重超标。  化工企业关停后,只有对土壤进行修复后才能用于其他功能的开发。苏州化工厂原址占地600余亩;南京化工厂原址占地700亩;南通姚港化工区原址占地600亩;常州化工厂原址占地1500亩……从苏南到苏中,一个个土壤修复大项目纷纷启动,加上已完成的近10项土壤修复工程,一股污染土壤修复的热潮在江苏省掀起。  多少年才能  治好江苏污土?  “吃土吐土,净化土壤,作为土壤的‘义工’,蚯蚓的存在是土壤重要的环境指标,对土壤具有重大意义。”让专家们感到担忧的是,现在,土壤中的蚯蚓、土鳖及各种有益菌等大量消失,农作物害虫的天敌青蛙的数量大减,自然生态面临危机。  土壤有自净功能,但很多土壤污染地区已超过土壤的自净能力,没有外来的治理干预,千百年后土壤也无法自净,有的地块永远都无法自净,甚至出现环境报复。“土壤有没有被污染,需要进行调查评估,在我们国家,这份调查评估表一般需要半年的时间,而在国外,常常需要两年。”南京环科所研究员、土壤污染防治学科首席专家林玉锁说。由于土壤环境太受关注,很多业主都不愿意说,甚至和修复专家签保密协议。  那么,江苏一共有多少污土需要治理?目前,苏州已修复治理了毒土地约4.6万平方米,苏州古城区南部出名的毒土地“苏化厂地块”现也已启动治理。这块面积达42.9万平方米的地块,被划为了三大部分进行“排毒”。目前,其中一块已到修复治理的招投标阶段。但苏州的毒土地依然不少,仅城区就还有近700多亩。  而无锡,有业内人士表示,目前还无法估计,但需要修复的土壤项目预计不在少数,退城进园的钢铁厂、焦化厂、石化总厂、电化厂等的原址,都可能需要进行土壤修复。  常州至2012年,共排查出35家已污染场地,今年还将完成40家的摸排工作……  专家表示,江苏现在已经治理了多少污染土地?还有多少需要治理?这都是动态变化的。至于多少年可以把江苏的污土变净土?这就更不好说了。因为这都是不断变化的。  给土壤治病  不能太心急  “弄清土壤污染状况很难,”林玉锁说,这些年,他们承担了江苏省内多家污染场地的调查,其中很多资料不全。有些小工厂连平面图都没有,只好上网搜索他们的产品找线索。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专家说,国内环境管理欠账太多,有些企业掩盖偷排信息。  “土壤修复如同治病,诊断准了才能对症下药。”林玉锁说,他们是土壤“医生”,给土壤全面体检后,才能知道具体的病症。而土壤污染程度,被分为轻、中、重等,受污染的程度也不一样,有的地方,土壤污染深达10~20米深。“因为地下水常年渗透,所以导致土壤深度污染。”  污染后的土壤治理,治理方法各有不同。“就像一个人生病了,可以看中医,也可以看西医。可以打针吃药,也可以挂水。”林玉锁说,一般来说轻度污染的土壤,不用太关注,因为土壤有自我修复功能,有毒物质会自我挥发掉,若干年后,就变干净了。10多米下的污土,也可以不用太关注,因为对人体健康影响不大。最需要关注的是地表的,3~5米的影响最大。至于修复时间,有的心急的半年就修好了,而生态修复,需要的时间最长,种黑麦草吸收污染因子,仅需十几万元,可时间长达一二十年。  不过,政府急于修复土壤、出让受益,想越快越好。专家说,病急不能乱投医,拉长土壤修复周期,效果可能更好。因为急,高技术含量的土壤修复几成“土方工程”,将土一换了之,而治本的生物修复很少被采用。国内土壤修复技术多从国外引进,正在适应本土污染环境,目前远未成熟。

  •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Environmental quality standard for soils GB 15618-1995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止土壤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农林生产,维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达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按土壤应用功能、保护目标和土壤主要性质,规定了土壤中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浓度指标值及相应的监测方法。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农田、蔬菜地、茶园、果园、牧场、林地、自然保护区等地的土壤。   2 术语 2.1 土壤:指地球陆地表面能够生长绿色植物的疏松层。 2.2 土壤阳离子交换量:旨带负电荷的土壤胶体,借静电引力而对溶液中的阳离子所吸附的数量,以每千克干土所含全部代换性防离子的厘摩尔(按一价离子计)数表示。   3 土壤环境质量分类和标准分级 3.1 土壤环境质量分类 根据土壤应用功能和保护目标,划分为三类: Ⅰ类主要适用于国家规定的自然保护区(原有背景重金属含量高的除外)、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茶园、牧场和其他保护地区的土壤,土壤质量基本 保持自然背景水平。 Ⅱ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农田、蔬菜地、茶园、果园、牧场等土壤,土壤质量基本上对植物和环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 Ⅲ类主要适用于林地土壤及污染物容量较大的高背景值土壤和矿产附近等地的农田土壤(蔬菜地除外)。土壤质量基本上对植物和环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 3.2 标准分级 一级标准 为保护区域自然生态,维持自然背景的土壤环境质量的限制值。 二级标准 为保障农业生产,维护人体健康的土壤限制值。 三级标准 为保障农林业生产和植物正常生长的土壤临界值。 3.3 各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标准的级别规定如下: Ⅰ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一级标准; Ⅱ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二级标准; Ⅲ类土壤环境质量执行三级标准; 4 标准值 本标准规定的三级标准值,见表1。 表1 土壤环境质理标准值 mg/kg   级别 土壤 pH值一级 二级   三级 项目自然背景 7.5 6.5 镉 ≤0.20 0.30 0.60 1.0  汞 ≤0.15 0.30 0.50 1.0 1.5 砷 水田 ≤15 30 25 20 30 旱地 ≤15 40 30 25 40 铜 农田等≤35 50 100 100 400 果园 ≤— 150 200 200 400 铅 ≤35 250 300 350 500 铬 水田 ≤90 250 300 350 400 旱地 ≤90 150 200 250 300 锌 ≤100 200 250 300 500 镍 ≤40 40 50 60 200 六六六 ≤0.05 0.50 1.0 滴滴娣 ≤0.05 0.50 1.0   注:①重金属(铬主要是三价)和砷均按元素量计,适用于阳离子交换量5cmol(+)/kg的土壤, 若≤5cmol(+)/kg,其标准值为表内数值的半数。 ②六六六为四种异构体总量,滴滴涕为四种衍生物总量。 ③水旱轮作地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砷采用水田值,铬采用旱地值。   5 监测 5.1 采样方法:土壤监测方法参照国家环保局的《环境监测分析方法》、《土壤元素的近代分析方法》(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编的有关章节进行。国家有关方法标准颁布后,按国家标准执行。 5.2 分析方法按表2执行。   表2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选配分析方法 序号 项目 测定方法检测范围 mg/kg 注释 分析方法 来源 1 镉 土样经盐酸-硝酸-高氯酸(或盐酸-硝酸-氢氟酸-高氯酸)消解后 (1)萃取-火焰[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Wp][color=#3333ff]原子吸收[/color][/url]法测定 (2)石墨记[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Wp][color=#3333ff]原子吸收[/color][/url]分光光度法测定  0.025以上 0.005以上 土壤总镉 ①、② 2 汞 土样经硝酸-硫酸-五氧化二钒或硫、硝酸锰酸钾消解后,冷[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Wp][color=#3333ff]原子吸收[/color][/url]法测定0.004以上 土壤总汞 ①、②     续表2 序号 项目 测定方法检测范围 mg/kg 注释 分析方法 来源 3 砷 (1)土样经硫酸-硝酸-高氯酸消解后,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测定 (2)土样经硝酸-盐酸-高氯酸消解后,硼氢化钾-硝酸银分光光度法测定0.5以上 0.1以上 土壤总砷 ①、② ② 4 铜 土样经盐酸-硝酸-高氯酸(或盐酸-硝酸-氢氟酸-高氯酸)消解后,火焰[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Wp][color=#3333ff]原子吸收[/color][/url]分光光度法测定1.0以上 土壤总铜 ①、② 5 铅 土样经盐酸-硝酸-氢氟酸-高氯酸消解后(1)萃取-火焰[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Wp][color=#3333ff]原子吸收[/color][/url]法测定 (2)石墨炉[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Wp][color=#3333ff]原子吸收[/color][/url]分光光度法测定0.4以上 0.06以上 土壤总铅 ② 6 铬 土样经硫酸-硝酸-氢氟酸消解后, (1)高锰酸钾氧,二苯碳酰二肼光度法测定(2)加氯化铵液,火焰[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Wp][color=#3333ff]原子吸收[/color][/url]分光光度法测定1.0以上 2.5以上 土壤总铬 ① 7 锌 土样经盐酸-硝酸-高氯酸(或盐酸-硝酸-氢氟酸-高氯酸)消解后,火焰[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Wp][color=#3333ff]原子吸收[/color][/url]分光光度法测定0.5以上 土壤总锌 ①、② 8 镍 土样经盐酸-硝酸-高氯酸(或盐酸-硝酸-氢氟酸-高氯酸)肖解后,火焰[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Wp][color=#3333ff]原子吸收[/color][/url]分光光度法测定2.5以上 土壤总镍 ② 9 六六六和滴滴娣 丙酮-石油醚提取,浓硫酸净化,用带电子捕获检测器的[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气相色谱仪[/url]测定0.005以上  GB/T 14550-93 10 pH 玻璃电极法(土∶水=1.0∶2.5)—  ② 11 阳离子交换量 乙酸铵法等—  ③   注:分析方法除土壤六六六和滴滴涕有国标外,其他项目待国家方法标准发布后执行,现暂采用下列方法: ①《环境监测分析方法》,1983,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局; ②《土壤元素的近代分析方法》,1992,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编,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③《土壤理化分析》,1978,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编,上海科技出版社。   6 标准的实施 6.1 本标准由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实施。 6.2 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土壤应用功能和保护目标会同有关部门划分本辖区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中国科学院地理研究所、北京农业大学、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等单位参加。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夏家淇、蔡道基、夏增禄、王宏康、武玫玲、梁伟等。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 土壤中重金属元素检测

    [font=&][size=16px][color=#333333]点击链接查看更多:[url]https://www.woyaoce.cn/service/info-39766.html[/url]服务背景[/color][/size][/font][font=&][color=#333333][/color][/font]土壤中的重金属对各行各业的生产都有直接的影响,一旦土壤被重金属污染,不仅会影响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安全,还会严重影响人们的生活环境。此 外,土壤中超标的重金属也将通过雨水渗入地下,给地下水带来污染,影响人们生活饮用水的质量,也给环境治理部门的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因此,对土壤中主要重金属的含量进行检查十分必要。[font=&][size=16px][color=#333333]检测内容[/color][/size][/font][font=&][color=#333333][/color][/font]钒、铬、钴、钼、砷、锑、铁、镉、锰、镍、铅、铜、锌、汞、钡、锶、钛、钙、镁、铝、钾、硅、硒、六价铬等[font=&][size=16px][color=#333333]检测标准[/color][/size][/font][font=&][color=#333333][/color][/font][table][tr][td]产品名称[/td][td]检测项目[/td][td]检测标准[/td][/tr][tr][td]土壤和沉积物[/td][td]钒、铬、钴、钼、砷、锑、铁、镉、锰、镍、铅、铜、锌、汞、钡、锶、钛、钙、镁、铝、钾、硅、硒、六价铬等[/td][td]HJ 974-2018[/td][/tr][/table][font=&][size=16px][color=#333333]我们的优势[/color][/size][/font][font=&][color=#333333][/color][/font]菲优特检测服务形式委托检测:环境检测、食品/医药/保健品检测、化工检测、水产养殖检测、微生物检测等。科研服务:高校科研服务(氨基酸类、维生素类、脂肪类、糖代谢类、有机酸类、动/植物激素类、核苷酸类、生物胺类、花青素类、黄酮酚酸类、皂苷类、氮代谢类、植物提取物类、神经递质类等。生物项目研发(毒理测试、动物饲养、动物模型构建、保健食品功能性评价服务、动物实验技术服务等)。仪器共享:HPLC检测平台、[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Yp][color=#3333ff]LC-MS[/color][/url]检测平台、[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GC-MS[/color][/url]检测平台、动物实验服务平台。方法开发及咨询:实验室检测方法开发和应用、实验室管理咨询和培训、质量控制咨询与培训、实验仪器配置和选型等

  • 【分享】专家:我国部分地区土壤环境污染严重亟待加强治理

    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相关课题组11日在其2010年年会上发布了对我国土壤环境问题的研究报告。报告指出我国部分地区土壤环境污染严重,呈现新老污染物并存、无机有机复合污染局面,亟待加强治理。报告认为,我国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基础薄弱,面源污染日益加重,农村工矿污染凸显。我国工业场地污染较重,危险废物的不合理处置造成场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在一些重污染企业或工业密集区、工矿开采区及周边地区、城市和城郊地区出现了土壤重污染区和高风险区。报告指出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将加剧土地资源短缺,导致农作物减产和农产品污染,威胁食品安全,直接或间接危害人体健康,还将导致其他环境问题。报告指出,与大气污染和水环境污染控制工作相比,中国在土壤环境保护与污染控制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缺乏土壤环境保护与污染控制的专项法律法规,土壤环境监管能力薄弱,缺乏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土壤环境标准体系不健全,污染土壤修复技术支撑能力不强等。参与课题研究的中外专家建议,中国应完善土壤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着重从土壤污染预防和治理上加以规定。同时以农用土壤安全保护和污染场地土壤环境保护监管为重点,对典型污染土壤进行综合治理、生态恢复和工程示范,对全面开展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发挥引导和示范作用。报告还建议我国构建土壤环境监管制度体系,包括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制度、土壤污染责任追究制度、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制度等,并以土壤环境风险评价、安全评价和环境监测为依据,建立应对各种污染的预警机制和措施,以及制定国家和地方土壤环境质量指导标准。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成立于1992年,是一个由中外环境领域高层人士和专家组成的、向中国政府提供政策建议的咨询机构。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附件:贵州省“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align=right]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align][align=right]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align][align=right]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州省水利厅[/align][align=right]贵州省农业农村厅[/align][align=right]2023年3月16日[/align](此件公开发布)附件[align=center][b]贵州省“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b][/align][align=center][b]生态环境保护规划[/b][/align][align=center][/align][align=center][/align][align=center]2023年3月[/align]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强化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制定本规划。[b]一、规划背景(一)工作进展[/b]“十三五”时期,贵州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实施《贵州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控制,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成效。1.土壤污染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土壤污染防治多部门联动机制、协调推进和调度考核机制基本形成。2020年完成国家下达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总任务1039.35万亩(其中安全利用类任务834.75万亩,严格管控类任务204.6万亩),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超额完成《贵州省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和净土保卫战确定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查明我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完成2227个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地块基础信息采集、风险筛查及典型地块布点采样监测,确定地块环境风险等级,建立优先管控名录。完成全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实施分类管理。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对204个纳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的地块开展调查,将75个地块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确保130万平方米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理,按年度公布《贵州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截至2020年底,已将201家企业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督企业落实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措施;排查整治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将29个污染源纳入排查整治。建立贵州省土壤信息化管理平台,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形成。铜仁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十二五”以来,全省累计投入土壤污染防治资金22.21亿元,实施了土壤污染防治相关项目188个,历史遗留重金属废渣治理率达到87.8%,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2.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有序推进贯彻落实《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全省2051座加油站共7036个地下油罐完成双层罐更换或防渗池建设。持续开展地下水污染现状调查评价,基本掌握12.3万平方公里1:25万比例尺区域地下水质量。完成1926眼废弃井封井回填。地下水监测点位不断优化,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建成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位409个。3.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取得初步进展农村环境整治稳步推进。截至2020年底,累计完成3027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各地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8175套,日污水处理能力约20.73万吨,建成配套污水收集管网8961.91公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行政村4202个,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10.2%,圆满完成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2020年底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行政村覆盖率94.4%以上,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无序排放得到有效管控和治理;养殖业、种植业污染得到有效防控,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6.44%,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9.57%;化肥、农药持续减量增效。农业农村环境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村民参与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农村生态环境得到较大改善。[b](二)存在的主要问题[/b]1.部分区域存在地质高背景导致土壤重金属“超标”六盘水市、毕节市等部分区域因地质高背景导致农用地镉“超标”严重,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类耕地划定面积过大。贵阳市、黔东南州、黔西南州等地部分地块因存在地质高背景,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不满足开发利用要求,制约了土地的开发利用。2.地下水污染底数不清、治理难度大我省喀斯特地貌特征显著,地下水埋藏较深,地下水污染较隐蔽,化工集聚区、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场地下水污染风险尚不明确。六盘水市、毕节市、铜仁市、黔南州、黔西南州等局部区域因历史上煤矿、硫磺矿、锑矿、锰矿等开采导致地下水污染,形成矿井涌水对土壤和地表水产生影响,目前尚未探索出适宜岩溶山区地下水污染防治的技术路径和方法。3.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压力较大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涉镉行业企业需进一步筛选和完善;部分企业有毒有害物质跑冒滴漏、事故泄漏等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隐患没有得到根本消除,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等法定义务落实不到位。部分污染源周边地下水污染扩散趋势未得到有效控制,地下水环境质量存在恶化风险。4.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任务十分艰巨农村环境整治存在明显短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低,约90%的行政村还需接续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已整治地区成效还不稳定。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果差,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资金投入严重缺乏,长效机制不健全,治理成效不明显;农村生活垃圾和农业废弃物处理处置机制尚不完善;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方式不规范,养殖生产布局需进一步优化。化肥农药使用量偏高,部分地区地膜残留量大等问题突出。5.土壤、地下水及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体系基础比较薄弱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人员设备不足、监测和执法能力不足,难以满足监管需要。部分地方对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环境准入管理认识不一、责任落实不到位,部门联动、信息共享等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土壤和地下水治理修复、风险管控和二次污染防治缺乏有效的环境监管手段。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尚不清晰,区域土壤地质背景调查工作尚未开展,建设用地土壤砷等元素地质高背景边界不清晰。[b]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b]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以“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为总目标,以深入实施大生态战略行动为总路径,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总抓手,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治理,坚持强化监督、依法治污,解决一批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居环境安全、地下水生态环境安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努力建设贵州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b](二)主要目标[/b]到2025年,全省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得到进一步管控,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巩固提升;重点园区地下水污染趋势得到基本遏制,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align=center]表1 “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align][table][tr][td=1,1,90][align=center][font=仿宋_GB2312][size=19px]类 ?型[/size][/font][/align][/td][td=1,1,216][align=center][font=仿宋_GB2312][size=19px]指标名称[/size][/font][/align][/td][td=1,1,115][align=center][font=仿宋_GB2312][size=19px]2020年[/size][/font][/align][align=center][font=仿宋_GB2312][size=19px](现状值)[/size][/font][/align][/td][td=1,1,136][align=center][font=仿宋_GB2312][size=19px]2025年[/size][/font][/align][/td][td=1,1,94][align=center][font=仿宋_GB2312][size=19px]指标属性[/size][/font][/align][/td][/tr][tr][td=1,2,90][align=center][font=仿宋_GB2312][size=19px]土壤[/size][/font][/align][align=center][font=仿宋_GB2312][size=19px]生态环境[/size][/font][/align][/td][td=1,1,216][align=center][font=仿宋_GB2312][size=19px]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size][/font][/align][/td][td=1,1,115][align=center][font=仿宋_GB2312][size=19px]—[/size][/font][/align][/td][td=1,1,136][align=center][font=仿宋_GB2312][size=19px]93%左右[/size][/font][/align][/td][td=1,1,94][align=center][font=仿宋_GB2312][size=19px]约束性[/size][/font][/align][/td][/tr][tr][td=1,1,216][align=center][font=仿宋_GB2312][size=19px]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size][/font][sup][font=仿宋_GB2312][sup][size=19px]1[/size][/sup][/font][/sup][/align][/td][td=1,1,115][align=center][font=仿宋_GB2312][size=19px]—[/size][/font][/align][/td][td=1,1,136][align=center][font=仿宋_GB2312][size=19px]有效保障[/size][/font][/align][/td][td=1,1,94][align=center][font=仿宋_GB2312][size=19px]约束性[/size][/font][/align][/td][/tr][tr][td=1,2,90][align=center][font=仿宋_GB2312][size=19px]地下水 生态环境[/size][/font][/align][/td][td=1,1,216][align=center][font=仿宋_GB2312][size=19px]地下水国控点位V类水比例[/size][/font][sup][font=仿宋_GB2312][sup][size=19px]2[/size][/sup][/font][/sup][/align][/td][td=1,1,115][align=center][font=仿宋_GB2312][size=19px]6%[/size][/font][/align][/td][td=1,1,136][align=center][font=仿宋_GB2312][size=19px]8.1%左右[/size][/font][/align][/td][td=1,1,94][align=center][font=仿宋_GB2312][size=19px]预期性[/size][/font][/align][/td][/tr][tr][td=1,1,216][align=center][font=仿宋_GB2312][size=19px]“双源”点位水质[/size][/font][/align][/td][td=1,1,115][align=center][font=仿宋_GB2312][size=19px]—[/size][/font][/align][/td][td=1,1,136][align=center][font=仿宋_GB2312][size=19px]总体保持稳定[/size][/font][/align][/td][td=1,1,94][align=center][font=仿宋_GB2312][size=19px]预期性[/size][/font][/align][/td][/tr][tr][td=1,4,90][align=center][font=仿宋_GB2312][size=19px]农业农村生态环境[/size][/font][/align][/td][td=1,1,216][align=center][font=仿宋_GB2312][size=19px]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size][/font][/align][/td][td=1,1,115][align=center][font=仿宋_GB2312][size=19px]—[/size][/font][/align][/td][td=1,1,136][align=center][font=仿宋_GB2312][size=19px]减少[/size][/font][/align][/td][td=1,1,94][align=center][font=仿宋_GB2312][size=19px]预期性[/size][/font][/align][/td][/tr][tr][td=1,1,216][align=center][font=仿宋_GB2312][size=19px]主要农作物农药使用量[/size][/font][/align][/td][td=1,1,115][align=center][font=仿宋_GB2312][size=19px]—[/size][/font][/align][/td][td=1,1,136][align=center][font=仿宋_GB2312][size=19px]减少[/size][/font][/align][/td][td=1,1,94][align=center][font=仿宋_GB2312][size=19px]预期性[/size][/font][/align][/td][/tr][tr][td=1,1,216][align=center][font=仿宋_GB2312][size=19px]农村环境整治村庄数量[/size][/font][/align][/td][td=1,1,115][align=center][font=仿宋_GB2312][size=19px]3027[/size][/font][/align][/td][td=1,1,136][align=center][font=仿宋_GB2312][size=19px]新增2000个[/size][/font][/align][/td][td=1,1,94][align=center][font=仿宋_GB2312][size=19px]预期性[/size][/font][/align][/td][/tr][tr][td=1,1,216][align=center][font=仿宋_GB2312][size=19px]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size][/font][sup][font=仿宋_GB2312][sup][size=19px]3[/size][/sup][/font][/sup][/align][/td][td=1,1,115][align=center][font=仿宋_GB2312][size=19px]10.2%[/size][/font][/align][/td][td=1,1,136][align=center][font=仿宋_GB2312][size=19px]25%[/size][/font][/align][/td][td=1,1,94][align=center][font=仿宋_GB2312][size=19px]预期性[/size][/font][/align][/td][/tr][/table]注:1.重点建设用地指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所有地块。2.地下水国控点位V类水比例指国家级地下水质区域监测点位中,水质为Ⅴ类的点位所占比例(2020年考核点位33个,十四五考核点位为37个,因考核点位数增加,2025年目标较2020年对应提高了2.1%)。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是指生活污水得到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行政村数占行政村总数的比例。[b]三、主要任务(一)推进土壤污染防治1.加强耕地污染源头治理管控严格控制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物排放。2023年起,在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集中的毕节市赫章县,执行《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颗粒物和镉等重点重金属特别排放限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及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有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排放镉等有毒有害大气、水污染物的企业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纳入大气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2023年底前对大气污染物中的颗粒物按排污许可证规定实现自动监测,以监测数据核算颗粒物等排放量。(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排查整治涉重金属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及河道底泥。以市(州)为单位,全面开展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集中区域周边重有色金属、硫铁矿等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及河道底泥排查,明确历史遗留固体废物环境风险,围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改善土壤环境质量目标,建立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台账,有序开展风险管控及修复治理。(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以贵阳市、六盘水市、毕节市、铜仁市、黔南州、黔西南州等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的18个县(市、区)为重点,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途径识别和污染源头追溯,探明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为耕地土壤污染精准科学防控和安全利用提供基础数据。(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2.防范工矿企业新增土壤污染严格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新(改、扩)建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提出并落实防腐蚀、防渗漏、防遗撒等土壤污染防治具体措施。(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强化重点监管单位监管。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防治义务载入排污许可证,全面落实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污染隐患排查、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设施设备拆除污染防治要求,2025年底前,至少完成一轮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动态更新污染源整治清单。定期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对已查明用地土壤严重污染的企业,督促落实必要的污染源隔断、污染区域阻隔等风险管控措施。(省生态环境厅负责)推动实施绿色化改造。鼓励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因地制宜实施管道化、密闭化改造,重点区域防腐防渗改造,以及物料、污水管线架空建设和改造。聚焦铅、镉、汞污染,推动毕节市赫章县、铜仁市万山区、黔东南州台江县等地重有色金属采选及冶炼、涉重金属无机化工行业企业升级改造,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和提标升级改造,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3.深化耕地分类管理切实加大保护力度。依法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规划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从严查处向农田施用重金属不达标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行为。在粮食主产区,实施强酸性土壤降酸改良工程。(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全面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十四五”期间,每年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行政区域内安全利用类耕地和严格管控类耕地的具体管控措施,以县(市、区、特区)或市(州)为单位全面推进落实。在毕节市、铜仁市、黔西南州等地选择一批受污染耕地面积较大的县(市、区)开展农用地安全利用示范。对安全利用类耕地,分区分类探索实施安全利用技术和农作物种植推荐清单;对严格管控类耕地,依法采取风险管控措施,探索划定特定农产品严格管控区。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开展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到2025年,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面积累计不少于50万亩,其中联合攻关区面积不少于0.8万亩,集中推进区面积不少于19万亩。沿用贵州省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指导委员会专家组及技术组成员,加强对各市(州)农用地安全利用及严格管控的工作指导。加强粮食收储和流通环节监管,杜绝重金属超标粮食进入口粮市场。(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结果等,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调整结果经省人民政府审定后报送农业农村部和生态环境部,并将清单上传至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平台。原则上禁止将曾用于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工矿用地及重金属历史遗留废渣堆存点、治理点复垦为种植食用农产品耕地。(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4.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推动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鼓励各地因地制宜适当提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化解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与土地开发进度之间的矛盾。及时将注销、撤销排污许可证的企业用地纳入监管视野,防止腾退地块游离于监管之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当依法作为不动产登记资料送交地方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并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严格执行土壤平行样采测制度,强化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涉及土壤监测环节质量监管。到2025年,全省开展100个疑似污染地块、高风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或风险评估。(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因地制宜严格污染地块用地准入。从事土地开发利用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土壤污染,并确保建设用地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合理规划污染地块用途,从严管控农药、化工等行业中的重度污染地块规划用途,确需开发利用的,鼓励用于拓展生态空间。地方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对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一住两公”用地;不得办理土地征收、收回、收购、土地供应以及改变土地用途等手续。依法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而未开展或未完成的地块,以及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地块,不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鼓励市(州)因地制宜制定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联动监管具体办法或措施,细化准入管理要求。(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优化土地开发和使用时序。涉及成片污染地块分期分批开发的,以及污染地块周边土地开发的,要优化开发时序,防止污染土壤及其后续风险管控和修复影响周边拟入住敏感人群。原则上居住、学校、养老机构等用地应在毗邻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完成后再投入使用。(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建立完善污染地块数据库及信息平台,共享疑似污染地块及污染地块空间信息。生态环境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应及时共享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有关信息,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所有地块信息,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用途变更或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信息。将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空间信息叠加至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5.有序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明确风险管控与修复重点。以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污染地块为重点,依法开展风险管控与修复。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整治等专项行动遗留地块为重点,对暂不开发利用的,加强风险管控。以化工等行业企业为重点,鼓励采用原位风险管控或修复技术,探索在产企业边生产、边管控土壤污染风险模式。推广绿色修复理念,强化修复过程二次污染防控。积极探索“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到2025年,完成20个污染地块土壤修复或风险管控。(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风险管控与修复活动监管。探索建立污染土壤转运联单制度,防止转运污染土壤非法处置。严控农药类等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异味等二次污染。针对采取风险管控措施的地块,强化后期管理。严格管控修复效果评估,确保实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目标。(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加强从业单位和个人信用管理。依法将从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后期管理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执业情况和违法行为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鼓励社会选择水平高、信用好的单位,推动从业单位提高水平和能力。(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b]专栏1 土壤污染防治领域重大工程(一)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污染源头排查整治。有序推进全省九个市州及贵安新区铅锌矿、汞矿、锑矿、钼镍矿、锰矿、煤矿、硫铁矿等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及河道底泥排查,对区域位置敏感、环境风险高的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及河道底泥进行风险管控或整治。(二)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对贵阳市、六盘水市、毕节市、铜仁市、黔南州、黔西南州等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18个县(市、区)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途径识别和污染源头追溯,查明污染成因。(三)污染源治理。以遵义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为重点,围绕铅锌冶炼(铅蓄电池)、含汞试剂生产及汞冶炼、电镀等行业企业实施一批在产企业绿色生产和提标改造工程,防范新增土壤污染。(四)农用地安全利用。选择毕节市、铜仁市、黔西南州等地一批受污染面积较大的县(市、区)开展受污染农用地安全利用示范;开展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修复利用面积累计不少于50万亩,其中联合攻关区示范面积不少于0.8万亩,集中推进区示范面积不少于19万亩。(五)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与修复。在铜仁市等地开展在产企业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试点;开展100个疑似污染地块、高风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或风险评估,实施20个污染地块土壤修复或风险管控工程。(六)区域土壤环境背景值调查。以砷等重金属元素为重点,开展贵阳市土壤环境背景值调查试点。[b](二)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1.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制定地下水环境质量达标方案。查明贵阳市扁井及遵义市汇川区高坪街道大桥村、汇川区高桥街道玻璃厂3个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污染来源,制定地下水环境质量达标方案,明确防治措施及完成时限。(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管理。率先在遵义市、安顺市、黔南州等市(州)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实施地下水环境分区管理、分级防治,明确环境准入、隐患排查、风险管控、修复等差别化环境管理要求。(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研究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推动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加强防渗、地下水环境监测、执法检查。(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建设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推进遵义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以地下水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在产企业地下水污染防治、地下水生态环境管理、地表—地下污染协同防治为抓手,探索创新地下水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打造西南岩溶地区地下水污染防治样板。(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2.加强污染源头预防、风险管控与修复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开展“一企一库”“两场两区”(即化学品生产企业、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化工产业为主导的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估。到2023年底,完成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铜仁市、黔南州等地7个化工集聚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到2025年,完成一批其他污染源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估。(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地下水防渗和监测措施。督促“一企一库”“两场两区”采取防渗漏措施,按要求建设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开展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指导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优先开展地下水污染渗漏排查,针对存在问题的设施,采取污染防渗改造措施。市(州)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周边地下水环境监测。(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针对存在地下水污染的化工产业等工业集聚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和生活垃圾填埋场,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阻止污染扩散,加强后期环境监管。试点开展废弃矿井、金矿堆浸地下水污染防治及风险管控。(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探索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或修复方案等,应依法包括地下水相关内容,存在地下水污染的,要统筹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开展历史遗留煤矿酸性废水、有色金属采选矿区矿井涌水排查,探索煤矿酸性废水、矿井涌水治理技术模式。(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3.强化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范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管理。强化县级及以上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设立标志,进行规范化建设。针对水质超标的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分析超标原因,因地制宜采取整治措施,确保水源地环境安全。(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保护。开展城镇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补给区及供水单位周边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推进县级及以上城市浅层地下水型饮用水重要水源补给区划定,加强补给区地下水环境管理。(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防范傍河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推进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加强河道水质管理,减少受污染河段侧渗和垂直补给对地下水污染,确保傍河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b]专栏2 地下水污染防治领域重大工程(一)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程。完成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铜仁市、黔南州等地7个化工集聚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开展历史遗留煤矿酸性废水、有色金属矿采选区矿井涌水摸排调查。(二)遵义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完成遵义市习水县等14个县(市、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与重点区划分,评估地下水环境状况、环境及健康风险,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体系,提出针对性的管理对策措施。(三)地下水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实施鱼洞河、坝辉河等一批历史遗留煤矿酸性废水、锑矿采选区矿井涌水等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试点工程。[b](三)深化农业农村环境治理1.加强种植业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聚焦赤水河、乌江流域重点区域,明确化肥减量增效技术路径和措施。在主要粮油作物上实施精准施肥,分作物制定化肥施用限量标准和减量方案,制定水稻、玉米、油菜等氮肥推荐定额用量,依法落实化肥使用总量控制。大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优化氮、磷、钾配比,逐步实现在粮食主产区及果菜茶等经济作物优势区全覆盖。改进施肥方式,推广应用机械施肥、种肥同播、水肥一体化等措施,减少养分挥发和流失,提高肥料利用效率。积极推广缓释肥料、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新型肥料,拓宽畜禽粪肥、秸秆和种植绿肥的还田渠道,在更大范围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培育扶持一批专业化服务组织,提供统测、统配、统供、统施“四统一”服务。鼓励以循环利用与生态净化相结合的方式控制种植业污染,农企合作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推进科学用药,推广应用高效低风险农药。推广新型高效植保机械,推进精准施药,提高农药利用效率。2025年,全省化肥农药施用量稳中有降,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3%。(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供销合作社按职责分工负责)提升秸秆农膜回收利用水平。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培育壮大一批产业化利用主体,提升秸秆离田收储、运输和供应能力,完善秸秆资源化利用和台账管理制度。深入实施农膜回收行动,严格落实农膜管理制度,健全农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再利用全链条管理体系;推广使用标准地膜,发展废旧地膜机械化捡拾,探索推广环境友好全生物可降解地膜。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6%以上,农膜回收率保持在85%以上。(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供销合作社按职责分工负责)2.着力推进养殖业污染防治编制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按照“统筹考虑、一体推进、源头预防”原则,将畜禽污染防治纳入省畜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2022年率先组织开阳、播州、习水、七星关、威宁、思南和松桃7个畜牧大县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以贵阳市为试点,逐步推进市(州)和其他县(市、区、特区)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健全畜禽养殖场(户)粪污收集贮存配套设施,建立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创新粪肥还田组织方式,加快建设田间粪肥施用设施,鼓励采用覆土施肥等施肥方式。促进粪肥科学适量施用,推动开展粪肥还田安全检测。培育壮大一批粪肥收运和田间施用社会化服务主体。推进15个国家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示范县建设,重点支持养殖大县、粮食和蔬菜主产区、生态保护重点区域,选择基础条件好、地方政府积极性高的县(市、区),整县开展粪肥就地消纳、就地还田,实现示范县域内“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到2025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0%以上。(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环境监管。落实畜禽规模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许可制度,依法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推动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备视频监控设施,防止粪污偷运偷排。推动设有排污口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定期开展自行监测。依法严查环境违法行为。(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因地制宜发展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大水面增殖渔业、稻渔综合种养等绿色生态健康养殖模式。鼓励采取进排水改造、生物净化、人工湿地、种植水生蔬菜花卉等技术措施开展集中连片池塘养殖区域和工厂化养殖尾水处理,推进养殖尾水节水减排。深入实施生态健康养殖、养殖尾水治理、水产养殖用药减量、水产种业提升“四大行动”,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地方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水产养殖尾水监测,规范工厂化水产养殖尾水排污口设置。以赤水河流域、乌江流域等区域为重点,依法加大环境监管执法检查力度。(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3.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指导以乌江流域为重点,开展黔南州贵定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优化完善监测点位,开展水质水量同步监测,加强汛期等重点时段水质监测;以小流域为单元,开展污染负荷评估,确定监管重点地区和重要时段,编制优先治理区域清单;实施治理工程,分区分类建立适宜管理模式和技术体系;开展治理绩效评估。(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4.整治农村黑臭水体明确整治重点。建立全省农村黑臭水体监管清单,优先整治纳入国家监管、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实行“拉条挂账、逐一销号”,稳步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进一步核实黑臭水体排查结果,对新发现的黑臭水体及时纳入监管清单,加强动态管理。到2025年,国家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率达100%。(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系统开展整治。针对黑臭水体问题成因,以控源截污为根本,综合采取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与生活污水、垃圾、种植、养殖等污染统筹治理,确保治理成效。对垃圾坑、粪污塘、废弃鱼塘等淤积严重的水体进行底泥污染调查评估,采取必要的清淤疏浚措施。对清淤产生的底泥,经无害化处理后,可通过绿化等方式合理利用,禁止随意倾倒。根据水体的集雨、调蓄、纳污、净化、生态、景观等功能,科学选择生态修复措施。对于滞流、缓流水体,采取必要的水系连通和人工增氧等措施。(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长治久清”。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平台作用,压实责任,实现水体有效治理和管护。对已完成整治的农村黑臭水体,开展效果评估,确保达到水质指标和村民满意度要求。严禁表面治理和虚假治理,禁止简单采用冲污稀释、一填了之等“治标不治本”做法。将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结果和整治进展向社会公开公示,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对排查结果、整治情况监督举报。(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5.治理农村生活污水积极稳妥推进治理。以解决农村生活污水等突出问题为重点,提高农村环境整治成效和覆盖水平。加强城乡统筹治理,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筹规划、建设和运行,与供水、改厕、水体整治等一体推进,有效衔接。聚焦赤水河流域、乌江流域等水环境敏感区域流域,重点治理饮用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中心村、城乡接合部、旅游风景区,加强与传统村落、特色田园乡村示范试点建设等相衔接,因地制宜开展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城镇所在村及周边村,有条件的可以纳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居住较为集中、环境要求高的村庄,集中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居住分散、人口较少的非敏感区,结合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对生活污水进行有效管控。在满足排放标准的前提下,大力推进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治理技术,优先选择三格式化粪池+厌氧池或小型人工湿地等无(微)动力生态处理技术。聚焦解决污水乱排乱放问题,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评估。到2025年,全省新增完成2000个行政村环境整治任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5%。其中有基础、有条件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左右;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5%左右;基础较弱、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有新提升。(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科学选择改厕技术模式,宜水则水、宜旱则旱。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已完成水冲厕所改造的地区,目前具备污水收集处理条件的,优先将厕所粪污纳入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暂时无法纳入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的,应建立厕所粪污收集、贮存、资源化利用体系。计划开展水冲式厕所改造的地区,鼓励将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营;暂时无法同步建设的,预留后续污水治理空间。(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6.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按照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多措并举宣传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民参与”垃圾分类体系,引导村民分类投放,实现源头减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推进现有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与资源再回收利用网络的衔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乡村振兴局、省生态环境厅、省供销合作社按职责分工负责)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根据当地实际,统筹县、乡镇、村三级设施建设和服务,合理选择收运处置模式。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构建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督,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因地制宜采用小型化、分散化的无害化处理方式,降低收集、转运和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乡村振兴局、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7.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完成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规范设立保护区标志,必要时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实施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监测评估,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向社会公开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b]专栏3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领域重大工程(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实施2000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实施织金县阿弓镇狗场村、平坝区羊昌乡稻香村、清镇市卫城镇南门村、花溪区石板镇盖冗村、花溪区高坡乡新安村、惠水县摆金镇关山村等56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程。(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程。实施15个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程,进一步提高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四)贵定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工程。开展贵定县农业面源调查、监测及负荷评估,为贵州山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提供示范。[b](四)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1.完善法规标准推进《贵州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立法工作。制修订《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指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适用技术指南》《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技术指南》《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省生态环境厅、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健全监测网络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优化调整土壤环境监测点位,定期开展国控网络和省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持续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至少完成一轮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探索开展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卫星遥感监测。建成48个点位的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网络。对218个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点和152个省级监测点位开展监测。组织开展12个特色村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加强农村“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加强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设施排口、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污口、水产养殖集中区养殖尾水等监测。(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按职责分工负责)3.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依法开展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非法倾倒或填埋,以及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逃避监管的方式向地下排放污染物等行为,对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按要求开展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生态环境损害调查评估。组织开展监管执法工作培训,提升执法水平。(省生态环境厅负责)4.强化科技支撑优化整合科技计划,支持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相关技术研发。开展高背景农用地土壤中镉等重金属元素生物有效性及向农产品迁移转化规律研究。推进铅、汞、镉、砷污染土壤安全利用、风险管控和修复共性关键技术、设备研发及应用。积极探索适宜我省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模式,围绕鱼洞河废弃煤矿酸性水流域地表水—地下水污染、松桃“两井四库”锰矿渣场渗漏废水等地下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开展综合探查、酸性水生成速率控制、生物处理工艺和污染协同防治技术研究和开发利用。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关键技术和喀斯特地区农村分散式污水无动力处理关键技术研发。推进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四、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实施本规划的主体,市(州)制定并公布本行政区域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划,确定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县(市、区、特区)将土壤、地下水和农村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建立部门协同推进机制,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二)强化政策支持落实生态环境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要求,充分发挥各级财政资金作用,争取国家财政资金支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探索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积极通过地方政府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继续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持续推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生物防治等相关工作,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紧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预留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积极推动将农村环保基础设施用电纳入农业生产用电范畴。(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结合世界环境日、世界土壤日、全国土地日、贵州生态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增强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采用培训班、现场会、视频会等形式,强化宣传培训。推进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融入党政机关、学校、工厂、社区、农村等环境宣传培训工作,大力推广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形成全社会保护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四)强化效果评估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相关部门围绕本规划目标指标、主要任务、重大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在2023年、2025年底,分别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b]

  • 环境土壤检测

    [font=微软雅黑, &][color=#666666]壤污染调查与检测,是摸清土壤污染底数和土壤污染防治的基础性工作。“土十条”中明确要求开展农用地和重点工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和建立调查评估制度,广电计量可提供科学、可靠的调查和检测技术作为保障。[/color][/font]点击链接查看更多:[font=&][size=18px][color=#333333][url]https://www.woyaoce.cn/service/info-29819.html[/url][/color][/size][/font]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当前土壤环境总体状况堪忧,部分地区污染较为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之一。2016年,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对今后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做出了全面战略部署,要求到2020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2019年,新出台的《土壤污染防治法》正式实施,为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提供法治保障。[b]检测周期[/b]7个工作日 可提供加急服务[b]服务内容[/b]《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与管制项目》(GB 15618-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GB 36600-2018)耕地质量类检测项目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即《土壤导则》)已经实施,这些问题你注意了吗?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即《土壤导则》)已经实施,这些问题你注意了吗?

    2017年初《土壤导则》编制正式启动,与《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制修订工作紧密联系、及时沟通、同步调整。[b]2018年9月13日紧随《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试行)》之后发布。过渡近一年时间之后,2019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土壤导则》2018主要内容[/b]本次《土壤导则》将土壤环境的影响放在建设项目对土壤组分的物理、化学影响上,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b]一、注重土壤环境影响识别。[/b]需在识别土壤环境影响项目类别的基础上,识别影响源、影响途径及土壤环境敏感程度,并据此判定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等级。[b]二、着重强调土壤环境现状调查。[/b]包括土壤理化性质调查和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且重点关注建设项目占地范围内外的监测点数、层位和指标要求。[b]三、强调土壤环境质量现状保障措施。[/b]即建设项目在环评阶段可采取相应的环境保障措施确保项目用地符合相应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要求。[img=,690,746]https://ng1.17img.cn/bbsfiles/images/2019/08/201908301533295210_5620_3868143_3.jpg!w690x746.jpg[/img]下面我们重点探讨一些[b]土壤剖面[/b]的调查与监测取样规范。[img=图片2.jpg,235,352]https://img1.17img.cn/17img/images/201908/uepic/07bbc47e-b6ff-4abc-9db0-b578fb4fa429.jpg[/img][b]1.土壤剖面定义:[/b]按照土壤特征,将表土竖直向下的土壤平面划分成的不同层面的取样区域。[b]2.土壤剖面采样:[/b]需根据监测要求和土壤发育完整程度在土壤剖面各层中部位多点分层采样,并等量混匀。[b]3.采样设备:[/b]主要分为新型声波钻机、声波(声频)钻进低扰动采样器、手动取土器、锤击式取土钻机、锤击式液压取土钻机、geoprobe钻机和声波钻机等。目前很多机构采用[b]挖掘机[/b]采取刨面样,这样就破坏了土壤的刨面采样要求,造成[b]采样不规范[/b]。有些机构采用[b]洛阳铲[/b],由于土壤样品复杂,洛阳铲采样能力有限,采样深度最多为1.5m,[b]无法满足剖面采样要求[/b]。[b]4.记录:[/b]采样结束后,填写土壤样品标签,主要有样品编号,采样地点,采样层次,特征描述,采样深度,监测项目,采样日期和采样人员等信息。[b]5.制样:[/b]样品采集后需要进行制样程序,主要有风干,样品粗磨,细磨样品,样品分装等程序。此时需要注意的是应选用相对应的20目、60目和100目尼龙筛。[b]不同的检测项目,样品筛分是用的尼龙筛也不同。[/b]例如:用于农药或土壤有机质、土壤全氮量等项目分析,则需要全部过60目尼龙筛。[b]分析挥发性、半挥发性有机物或可萃取有机物无需上述制样[/b],取新鲜土样按特定的方法进行样品前处理即可。制样结束后即可按照相关标准对土壤环境现状进行评价。综上,[b]土壤采样环节是整个工作的开端,这些你做对了吗![/b]采样不规范将使检测数据不具备代表性,对后续工作造成一系列的影响,需要我们每一位从业者的高度重视![b]关注【仪课通】公众号,免费领取学习大礼包!更多行业干货请关注仪课通。[/b][url=https://www.instrument.com.cn/ykt/video/317_0.html][color=#ff0000][b]《工业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专题课程》[/b][/color][/url][url=https://www.instrument.com.cn/ykt/video/186_0.html][color=#ff0000][b]《土壤无机样品的前处理技术》[/b][/color][/url][color=#ff0000][b][url=https://www.instrument.com.cn/ykt/video/307_0.html]《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与相应地下水标准及分析方法解读[/url][/b][/color]附件上有最新版《土壤导则》,感兴趣的同仁可自行下载查看~

  • 正确认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与土壤污染

    由于土壤污染物不像大气或水污染物那样,可以直接进入人体,危及健康,而是间接地影响人体健康,土壤中的污染物是通过食物链,主要通过粮食、蔬菜、水果、奶、蛋、肉等进入人体。土壤与人体之间的物质流动关系比较复杂,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制定土壤污染物的环境质量标准难度很大。  很多人认为,土壤中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值,土壤就受到污染。这种看法值得商榷,这要从如何制订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说起。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于1996年3月起实施。在该标准的制订中,第一级采用地球化学法,主要依据土壤背景值。很多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土壤采用第一级标准。第二级采用生态环境效应法,主要依据土壤中有害物质对植物和环境是否造成危害或污染的影响。一般农田、蔬菜地等采用第二级标准。

  • 土壤十条相关资料——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http://www.mep.gov.cn/gkml/hbb/qt/201605/t20160531_338418.htm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国务院今日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做出了全面战略部署。为全面深入了解《土十条》出台的背景、意义及《土十条》的主要内容,记者采访了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  1、《土十条》出台有哪些背景?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进行探索和实践,取得一定成效。但是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方式总体粗放,产业结构和布局仍不尽合理,污染物排放总量较高,土壤作为大部分污染物的最终受体,其环境质量受到显著影响。当前,我国土壤环境总体状况堪忧,部分地区污染较为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之一,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实施《土十条》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决向污染宣战的一项重大举措,是系统开展污染治理的重要战略部署,对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各类自然生态系统安全稳定具有积极作用。  2、与水体和大气污染相比,土壤污染具有哪些特点?  一是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和滞后性。大气污染和水污染一般都比较直观,通过感官就能察觉。而土壤污染往往要通过土壤样品分析、农作物检测,甚至人畜健康的影响研究才能确定。土壤污染从产生到发现危害通常时间较长。  二是土壤污染具有累积性。与大气和水体相比,污染物更难在土壤中迁移、扩散和稀释。因此,污染物容易在土壤中不断累积。  三是土壤污染具有不均匀性。由于土壤性质差异较大,而且污染物在土壤中迁移慢,导致土壤中污染物分布不均匀,空间变异性较大。  四是土壤污染具有难可逆性。由于重金属难以降解,导致重金属对土壤的污染基本上是一个不可完全逆转的过程。另外,土壤中的许多有机污染物也需要较长时间才能降解。  五是土壤污染治理具有艰巨性。土壤污染一旦发生,仅仅依靠切断污染源的方法则很难恢复。总体来说,治理土壤污染的成本高、周期长、难度大。  3、土壤污染物主要有哪些?  土壤中的污染物来源广、种类多,一般可分为无机污染物和有机污染物。无机污染物以重金属为主,如镉、汞、砷、铅、铬、铜、锌、镍,局部地区还有锰、钴、硒、钒、锑、铊、钼等。有机污染物种类繁多,包括苯、甲苯、二甲苯、乙苯、三氯乙烯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以及多环芳烃、多氯联苯、有机农药类等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  4、土壤污染对地下水有什么影响?  地下水污染是指由于人为活动造成地下水质恶化的现象。土壤污染是浅层地下水污染的一个重要来源,土壤中的一些污染物容易淋溶或随渗水进入地下水,日积月累造成浅层地下水水质变差,最终导致污染。  5、造成我国土壤污染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我国的土壤污染是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长期累积形成的,主要原因包括:  一是工矿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排放的废气、废水、废渣是造成其周边土壤污染的主要原因。尾矿渣、危险废物等各类固体废物堆放等,导致其周边土壤污染。汽车尾气排放导致交通干线两侧土壤铅、锌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污染。  二是农业生产活动是造成耕地土壤污染的重要原因。污水灌溉,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投入品的不合理使用和畜禽养殖等,导致耕地土壤污染。  三是生活垃圾、废旧家用电器、废旧电池、废旧灯管等随意丢弃,以及日常生活污水排放,造成土壤污染。  四是自然背景值高是一些区域和流域土壤重金属超标的原因。  6、我国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  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起步较晚。从总体上看,目前的工作基础还很薄弱,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尚未形成。上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我国科学家开始关注矿区土壤、污灌区土壤和六六六、滴滴涕农药大量使用造成的耕地污染等问题。“六五”和“七五”期间,国家科技攻关项目支持开展农业土壤背景值、全国土壤环境背景值和土壤环境容量等研究,积累了我国土壤环境背景的宝贵数据,在此基础上制订并于1995年发布了我国第一个《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近年来,我国土壤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关部门和地方积极探索,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一是组织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掌握了我国土壤污染特征和总体情况;二是出台一系列土壤污染防治政策文件,建立健全土壤环境保护政策法规体系;三是开展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修订工作,完善土壤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四是制定实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启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五是编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7、《土十条》编制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与大气和水污染相比,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防治工作起步较晚、基础薄弱。为此,我们重点在开展调查、摸清底数,推进立法、完善标准,明确责任、强化监管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同时,提出要坚决守住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土壤环境质量底线。  二是坚持突出重点、有限目标。国内外实践表明,解决好土壤污染问题需要付出长期艰苦的努力。针对当前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土壤环境问题,立足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土十条》以农用地中的耕地和建设用地中的污染地块为重点,明确监管的重点污染物、行业和区域,严格控制新增污染,对重度污染耕地提出更严格管控措施,明确不能种植食用农产品,其他农作物不是绝对不能种;对于污染地块,区分不同用途,不简单禁用,根据污染程度,建立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同时紧扣重点任务,设定有限目标指标,以实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三是坚持分类管控、综合施策。为提高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分为三个类别,分别实施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等措施;对建设用地,按不同用途明确管理措施,严格用地准入;对未利用地也提出了针对性管控要求,实现所有土地类别全覆盖。在具体措施上,对未污染的、已经污染的土壤,分别提出保护、管控及修复的针对性措施,既严控增量,也管好存量,实现闭环管理,不留死角。  8、《土十条》的出台实施将对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产生什么样的推动作用?  《土十条》的出台实施将夯实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基础,全面提升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能力。  一是通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摸清土壤污染家底。  二是通过制修订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体系等,使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健全。  三是通过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在土壤污染源头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探索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模式,逐步建立我国土壤污染防治技术体系。  四是通过规范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从业单位和人员管理,明确治理与修复责任主体,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等措施,推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  五是通过明确各方责任,加强信息公开,宣传教育等措施,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  9、为什么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如何组织开展?  全面准确掌握土壤污染状况是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与监管工作的重要基础。2005年至2013年,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土资源部开展了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面积约为630万平方公里。1999年以来,国土资源部开展了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截止2014年,已完成调查面积150.7万平方公里,其中耕地调查面积13.86亿亩,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68%。2012年,农业部启动了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调查面积16.23亿亩。  总体上看,已完成的土壤环境调查,初步掌握了全国土壤污染的基本特征和格局,了解了土壤主要污染物。但是,由于调查时间跨度大,调查方法不统一,调查精度难以满足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的需要,迫切需要在现有调查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调查精度,真正摸清土壤污染底数,获得地块尺度的土壤污染数据。通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进一步摸清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准确掌握污染耕地的地块分布,评估土壤污染对农产品质量和人群健康的影响,探明土壤污染成因,了解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获取权威、统一、高精度的土壤环境调查数据,建立基于大数据应用的分类、分级、分区的国家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全面满足环保、国土、农业和卫生等领域需求,为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供科学依据。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编制详查总体方案,积极筹备各项工作。  10、农用地详查2018年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详查2020年完成,这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  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量进行测算,计划用两年左右时间完成农用地详查,用四年左右时间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详查。  11、目前我国已经开展了哪些与土壤相关的监测调查?行业监测网都有哪些?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如何整合?  目前除环保部门外

  • 【世界环境日】场地土壤与农田土壤质量检测的差异项

    场地土壤与农田土壤质量检测在目的、方法、标准以及关注点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以下是两者的一些主要差异项:1. 检测目的: - 场地土壤检测:通常是为了评估场地污染程度,确定土壤中污染物的种类和浓度,为场地修复和环境保护提供数据支持。 - 农田土壤检测:主要是为了评估土壤的健康状况和耕作适宜性,确保农作物生长环境的安全和土壤的生产力。2. 检测方法: - 场地土壤检测:可能需要使用更高级别的分析技术,如[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yp][color=#3333ff]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color][/url]([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yp][color=#3333ff]ICP-MS[/color][/url])、[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Mp][color=#3333ff]气相色谱[/color][/url]-质谱联用([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bp][color=#3333ff]GC-MS[/color][/url])等,以检测低浓度的污染物。 - 农田土壤检测:通常使用较为常规的分析方法,如[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Wp][color=#3333ff]原子吸收[/color][/url]分光光度计(AAS)、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AFS)等,重点在于检测植物生长所需的营养元素和可能影响农业生产的污染物。3. 检测标准: - 场地土壤检测:依据的是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标准,关注的是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如GB 15618—2018《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 农田土壤检测:依据的是农业标准,关注的是土壤肥力标准(如NY/T 897—2002《农田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4. 关注点: - 场地土壤检测:关注点在于污染物的种类、浓度及其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潜在风险。 - 农田土壤检测:关注点在于土壤的肥力、污染状况及其对农作物生长和农产品质量的影响。5. 检测频率: - 场地土壤检测:可能是一次性的或定期的,取决于场地使用情况、环境变化等因素。 - 农田土壤检测:通常与农作物的种植季节相关,以便及时调整施肥和土壤管理策略。总的来说,尽管两者都关注土壤质量,但场地土壤检测更侧重于环境和健康风险评估,而农田土壤检测则更侧重于农业生产和食品安全。

  • 【分享】土壤小知识——土壤微生物

    生活在土壤中的细菌、真菌、放线菌、藻类的总称。其个体微小,一般以微米或毫微米来计算,通常1克土壤中有106~109个,其种类和数量随成土环境及其土层深度的不同而变化。它们在土壤中进行氧化、硝化、氨化、固氮、硫化等过程,促进土壤有机质的分解和养分的转化。土壤微生物一般以细菌数量最多,有益的细菌有固氮菌、硝化细菌和腐生细菌;有害的细菌有反硝化细菌等。施用有机肥有益于微生物的生长和繁殖。

  • 【原创】农业环境污染之土壤污染

    人类活动主要目的就是对自然环境的改造和利用,这一过程中,必然伴随着对于环境的破坏和改变,能与自然环境和谐相处是改变的一部分,对环境造成毁坏乃至不可逆转的污染也是改变的一部分,甚至极端地看,只要人类进行了生产以及生活活动,就必然伴随着对于环境的污染。在人类早期,由于人类活动能力以及地域的限制,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也只是局部环境问题,例如植被的破坏、森林的砍伐,随着人类活动能力的提高,特别是二战以后,工业化和城市化大大加快,对于环境的污染成为系统性、持续性和长期性的问题,污染造成的恶果往往也很难根除,这其中就包括土壤污染。  一、我国土壤污染现状  土壤污染是指土壤中包含的危害成分过多以及过量,超过了土壤的自身净化能力,从而引起土壤物理以及化学结构的变化,植物吸收土壤中的有害成分,通过土壤-水-植物-人体的传播途径,危害人类的健康。我国近年来多地发生的"血铅事件",可以说是土壤重金属污染的典型案例。针对此种形势,2011年,国务院批复了《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此规划成为第一个"十二五"国家规划,可见我国土壤污染形势之严峻。根据《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要求,需在"十二五"期间,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减少15%,非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不超过2007年水平,实现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而根据国土资源部早前报告,据不完全调查,全国受污染的耕地约有1.5亿亩,污水灌溉污染耕地3250万亩,固体废弃物堆存占地和毁田200万亩,合计约占耕地总面积的1/10以上,其中多数集中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据估算,全国每年因重金属污染的粮食达1200万吨,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土壤污染造成有害物质在农作物中积累,并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引发各种疾病,最终危害人体健康。这份报告一方面提供的数据触目惊心,另一方面也基本总结了我国土壤污染的主要形式。  二、我国土壤污染类型  化肥、农药污染  化肥是重要的农业物资,其对于农作物产量增加的贡献不可小视,在使用初期,化肥对产量贡献率在20%-30%左右,但是随着用量的增加,化肥对于农业环境产生的破坏也具有长期性和破坏性,例如减弱了土壤肥力,形成土壤硬化,而且化肥很难被微生物降解,造成的影响是长期的。更为严重的是,化肥中含有的重金属元素还是土壤重金属污染的元凶之一,例如磷肥、钾肥所含的磷、钾等元素。大量证据表明,长期施用化肥将会造成土壤营养成分的失调。农药污染也是土壤污染的重要元凶,残存在土壤中的农药对于农作物的生长十分不利。过量滥用除草剂,会对作物生长产生重创。当土壤中农药残留较大时,作物果实的农药水平也较高,对于食用者健康也会造成危害。  重金属污染  从近些年的食品安全以及土壤污染案例来看,我国重金属污染土地主要是工业废水进入农田以及河流引起的。例如2010年紫金矿业集团紫金山铜矿湿法厂污水池7月3日发生渗漏,大量污水涌入汀江,造成汀江部分江段严重污染,并发生大量鱼类死亡。虽然之后控制了污水泄漏,但造成的污染已经不可逆转。从中可见重金属污染造成的危害,不仅仅危害人畜饮水,而且对于流域内的渔业、灌溉以及农田都会产生毁灭性的破坏。另外,重金属对土壤造成的污染持续时间和污染链条都非常长,近期出现的镉大米就是因为土壤遭受了镉污染和砷污染。  固体废物污染  工业废物和城市垃圾是土壤的固体污染物。例如,各种农用塑料薄膜作为大棚、地膜覆盖物被广泛使用,如果管理、回收不善,大量残膜碎片散落田间,会造成农田"白色污染"。这样的固体污染物既不易蒸发、挥发,也不易被土壤微生物分解,是一种长期滞留土壤的污染物。  三、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中提供的防治土壤污染的措施来看,主要是加强对污染源的监控以及对于工厂排放的检测,在笔者看来,这还远远不够,对于防治土壤污染,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农田水利灌溉应严格执行标准。农田水利历来受到重视,各级政府也强调农田水利应当常抓不懈,但是农田水利已经不仅包含兴修水利基础设施,增加灌溉面积,还包括为农业提供水质必须符合标准,我国《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已经颁布,在农田灌溉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对于污水应当先行净化,使之符合灌溉水质标准,这样既能节约水资源,又避免了对土壤的污染。  化肥、农药使用应遵循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农药,不仅可以减少对土壤的污染,还能经济有效地消灭病、虫、草害,发挥农药的积极效能。施用农药应当根据土壤的特性、气候状况和农作物生长发育特点,合理使用,严格控制有毒农药的使用范围和用量。在肥料使用上,加大有机肥料的使用比例,增施有机肥可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可增强土壤胶体对重金属和农药的吸附能力,同时,有机肥还可显着改善土壤的结构和持续肥力,在农谚中就有"庄稼一枝花,全靠粪当家"的俗语,可见,有机肥料一直在农田耕作中占有一席之地。  固体废物侵占农田应严厉禁止。随着城市的扩大以及处理城市垃圾的需要,一些地方出现固体垃圾在农业用地周边堆放的现象,每当大雨时,流经垃圾堆的雨水就会进入农田区域,这又成为土壤重金属污染的源头之一,据统计,被某些重金属污染的土壤可能要100~200年时间才能够恢复。除此之外,垃圾露天焚烧也会使得土壤含有一定的毒至,进而破坏植物的生长环境。  诗人艾青在《我爱这土地》一诗中如此写道:然后我死了,连羽毛也腐烂在土地里面。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土地可以说是养育人类的父母,而土壤污染堪比嗜杀父母的"侩子手",清除以及整治土壤污染这个"侩子手",是我们所有人的共同的、长期的义务和责任。

  •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项目

    请教一下各位,关于土壤GB 15618-2018《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和GB 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这两个标准,我们想申请资质认定,参考其他机构的已获准项目,发现有些项目这两个标准里没有,但是其他机构申请了,例如氰化物、机械组成、有机质含量、全氮、全磷、有效磷、全钾、硒,不知道还可以参考哪些标准来进行申请

  • 国家将加快国家土壤环境保护体系的建设

    在10月3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研究部署了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  会议指出,按照国务院部署,有关部门历时6年开展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全国土壤环境状况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工矿业、农业等人为活动是造成土壤污染的主要原因。会议提出,要将保护土壤环境、防治和减少土壤污染、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良好人居环境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目标,进一步摸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建立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监测制度,构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实施“土壤环境保护工程”,加快形成国家土壤环境保护体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  会议确定了以下主要任务:(一)严格保护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土壤环境。确定土壤环境优先保护区域,建立保护档案和评估、考核机制。国家实行“以奖促保”政策,支持工矿污染整治、农业污染源治理。(二)加强土壤污染物来源控制。强化农业生产过程环境监管,控制工矿企业污染,加强城镇集中治污设施及周边土壤环境管理。(三)严格管控受污染土壤的环境风险。开展受污染耕地土壤环境监测和农产品质量检测,强化污染场地环境监管,建立土壤环境强制调查评估制度。(四)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以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场地为重点,实施典型区域土壤污染综合治理。(五)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深化土壤环境基础调查,强化土壤环境保护科技支撑。  会议要求落实企业保护土壤环境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土壤环境保护。引导和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和支持土壤环境保护。

  • 【分享】土壤基础知识--土壤的保护

    土壤作为独立的自然体,是指位于地球陆地表面,包括具有浅层水地区的具有肥力、能生长植物的舒松层,是由矿物质、有机质、水分和空气等物质组成,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 对于土壤的保护,发达国家从五六十年代就开始有了农业立法和相关的土壤保护法规;现在有一些国家也有专项有土壤环境保护法:如日本、瑞典;而我们现在还不如重农的封建时代注重土壤质量保护,过去有土地的轮作、休耕制度,目前关心的更多是土壤的经济利用、从土地中获取更多的收益。制约土壤保护关键的因素是我国的人口膨胀,我们不可能在短期内减少人压力,但如果因为人口压力过大而无视土壤的破坏速度无疑是一种本末倒置。特别是以土壤为基础的农业生存和农村经济发展,目前光靠化肥和农药堆积出来的农产品不仅有害于人体健康,更是破坏了我们生存的基础。 历历在目的水泥地面对土壤的破坏是毁灭性,人口膨胀所导致的城市化的进程,我们难以阻止,一步步侵蚀和毁灭土壤的肥力;过度过滥农药化肥的使用,使土壤质量急剧下降、土壤的可利用度直接降低;污水灌溉、污泥肥田、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土壤填埋、土壤的盐碱化、土地沙漠化对土壤的污染和破坏显见又难以根治。而西部地区(特别是西北地区)土壤退化与土壤污染更甚,仅西北五省及内蒙古自治区的荒漠化土地面积就达212.8万平方公里,占全国荒漠化面积的81%其中重度荒漠化土地就有102万平方公里。目前我国受污染的耕地近二千万平方公顷,占耕地面积的五分之一 。而西北地区由于水土资源不合理的开发利用,赞成了目前该地区自然生态环境的严重恶化和危机,严重的生态危机日益影响着西部人民的生产、生活和生存,必然会进一步加剧了土壤破坏。土壤的完全退化与破坏是造成生态难民形成的重要原因。 另外,从资源经济学角度来看,土地资源一直是人类发展过程中的稀缺品,而我国现行法律对土壤的保护注重的仅仅只是其经济利益的可持续性,而对作为环境要素的土壤保护是很不够。与土地关系最为密切应该是农民,而农民在我国经济发展中一直都是处于弱势群体,对他们生息繁衍之地进行保护,也是国家长久发展与安全的保障,也就是对我国经济、政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护。西部大开发中的土壤保护问题,应该是西部环境最应关注的,失去了生存与生活的基础,又谈何发展,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说,西部的环境保护应重于西部的经济开发。

  • 国家“十二五”期间的土壤环境保护规划目标

    国家“十二五”期间的土壤环境保护规划目标 “十二五”时期,土壤环境保护总体目标是,耕地土壤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污染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突出的土壤环境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土壤环境保护和风险管控体系基本建立,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下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具体指标为:——达标耕地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此例保持在80%以上;——主要粮食产区、蔬菜基地、集中式伙用水水源保护区土壤环境监控覆盖率100%;——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60%以上;——污染场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率达到90%以上。 规划的基本原则是:坚持保护优先,严控源头控制,强化风险管控,夯实基础能力,政府主导和公众参与。 这个规划目标属征求意见,还尚未正式发布,望各位板油多多发表高见!

  • 【讨论】泰山不让土壤,你我的低碳生活

    通俗地说,当生态系统固定的碳量大于排放的碳 ,该系统就成为大气 C02的汇,简称碳汇,反之,则为碳源。最新研究成果表明,中国农田土壤具有明显碳汇功能。那么作为我们自己,如何减少自己造成的碳排放,开始我们的低碳生活呢?1“低碳”妙招之【办公篇】 例:多用电邮、MSN等即时通讯工具,少用打印机和传真机。2“低碳”妙招之【交通篇】 例:尽量选用公共交通工具。多步行、骑自行车、乘坐轻轨或者地铁。多爬楼梯,省电又健身。开车不要急行急停,浪费燃料。3. “低碳”妙招之【家居篇】 例:上超市尽量少买塑料袋,自备环保袋,既环保又省钱。大家在以上几个方面是怎么做的,还有什么好的妙招呢,欢迎讨论。。。。。

  • 说说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

    说说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明确“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2014年底,环境保护部组织开展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络(简称“国家网”)建设,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简称“总站”)负责实施。国家网为国家事权,由总站按照统一监测方法、统一技术要求和质量管理规则的管理模式组织实施。国家网的监测点位由背景点、基础点和监控点(暂定名称)3类点位组成,按照科学性与可行性、代表性和经济性、继承性和发展性、稳定性和动态性的原则进行布设,以客观准确反映全国土壤环境质量整体状况、变化趋势和潜在风险。拟定4万个点,2017年底前完成;2020年底前,依据每年例行监测结果和“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简称“土壤详查”)结果完成调整和更新。

  • 【答题有奖】土壤环境知识问答?

    这1期活动已结束!a你能给出正确答案吗?土壤污染调查的目的包括()(多选)A、是掌握土壤污染状况而进行的调查活动;B、为了掌握土壤所含有害物质的种类和数量;C、为了掌握农作物所含有害物质的种类和数量;D、掌握了B和C之后,为强化环境管理、制定防治措施提供科学依据。答对有奖!欢迎大家踊跃参加

  • 新标准前瞻:HJ 1231—2022 土壤环境 词汇

    [font=&][size=16px][color=#4c4c4c]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范与土壤描述、土壤采样、土壤监测与评估、土壤修复与风险管控和土壤生态毒理等土壤环境相关的词汇,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与土壤环境相关的基本名词术语及定义。本标准以 ISO 11074:2015《Soil quality—Vocabulary》的框架结构为主线,非等效采用 ISO 11074:2015中的术语及定义,同时充分考虑我国在土壤环境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编制。本标准为首次发布。[/color][/size][/font]

  • 【分享】中国土壤重金属污染严重 土壤环境立法迫在眉睫

    这期报道是中国重金属污染调查系列报道的延续,我们选择关注邻国的经验。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日本经济快速增长,各地环境污染事件不断,其中被称为四大公害的环境病症,就有三起和重金属污染有关。  除了南都记者特赴日本带来的报道,我们还关注了中国本土的土壤污染修复案例。中国正在经历和日本上个世纪同样迅速的经济增长期,污染也在同步增长,新世纪以来,和重金属有关的环境事件愈见频繁。而中国的土壤污染治理也在不断摸索的过程当中。记者从环保部了解到,全国的土壤污染调查已经完成,重金属治理的规划(2010-2015)修编也已上报国务院并于近期公布。土壤的环境立法已经迫在眉睫,我们采访了两位参与立法研究的专家,他们的急迫背后是严峻的现实。  不管是空气中的铅,还是污水里的镉、砷,在逐渐沉淀之后,最后的归属都是土地。科学研究表明,水稻的根系生长于25厘米之上的土壤表层中,而这一层也正好是重金属最富集的所在。  公害病患者相继离世,河流逐渐自我净化,土壤的污染却不会自动解除,即使过千百万年,它仍然稳定地存在,这正是重金属污染的特殊之处。我们可以看到,即使是不乏技术和财力的日本,修复土壤的任务仍未完成。而对于中国,它在未来又会成为怎样困难的一个任务呢?  ■第二页·日本的教训 世纪之“痛”   ■第三页·日本的教训 庶民抗争  ■第四页·中国探索·寻找土地的解药  ■第五页·访谈·土壤污染立法迫在眉睫

  • 【分享】土壤环境保护标准目录及标准下载

    一、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标准名称标准编号发布时间实施时间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行)HJ 350-20072007-6-152007-8-1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HJ 332-20062006-11-172007-2-1温室蔬菜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HJ 333-20062006-11-172007-2-1拟开放场址土壤中剩余放射性可接受水平规定(暂行)HJ 53-20002000-5-222000-12-1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 1995-7-131996-3-1二、相关监测规范、方法标准  标准名称标准编号发布时间实施时间土壤和沉积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HJ 605-20112011-2-102011-6-1土壤总铬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

  • 我国已初步建成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

    环境保护部土壤环境管理司司长邱启文21日介绍,我国正在建设土壤环境监测网络。截至目前,已完成2万个左右基础点位布设,覆盖99%的县、98%的土壤类型、88%的粮食主产区,初步建成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后,将向社会公开详查结果。  去年5月,国务院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土十条”,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纲领。在环保部当天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邱启文说,全面准确掌握土壤污染状况是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与监管工作的重要基础。环保部已全面启动了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本次详查将在已有调查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在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污染地块的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他表示,按照“土十条”的要求,到2020年完成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后,将按照程序,所有的结果会向社会公开。公开程度将根据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总的来说要尽可能信息公开,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  目前,这一工作总体进展情况相对比较顺利:编制完成了详查工作总体方案,已印发各地组织实施;组织制定一系列详查技术规范;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开展有关技术规定的试点验证工作等。  据介绍,中央财政整合重金属污染防治资金,设立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16年专项资金安排预算90.89亿元,支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及各省份落实“土十条”。转载于中国政府网

  • 今日分享内容:什么是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规定了土壤中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浓度指标值。[/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我国制定《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于1995年1月1日颁布实施。该标准按土壤应用功能、保护目标和土壤主要性质,规定了土壤中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浓度。[/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该标准分为三级。[/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一级标准:为保护区域自然生态、维持自然背景的土壤质量的限制值。[/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二级标准:为保障农业生产,维护人体健康的土壤限制值。[/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三级标准:为保障农林生产和植物正常生长的土壤临界值。[/size][/font]

  • 什么是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规定了土壤中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浓度指标值。[/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我国制定《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于1995年1月1日颁布实施。该标准按土壤应用功能、保护目标和土壤主要性质,规定了土壤中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浓度。[/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该标准分为三级。[/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一级标准:为保护区域自然生态、维持自然背景的土壤质量的限制值。[/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二级标准:为保障农业生产,维护人体健康的土壤限制值。[/size][/font][font=仿宋_GB2312][size=21px]三级标准:为保障农林生产和植物正常生长的土壤临界值。[/size][/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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