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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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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食品相关的资讯

  • 韩国强化食品中有害物质安全标准
    韩国食品医药品安全局于2009年5月7日公布了强化食品中有害物质安全标准的相关文件。   以下为其附则中的主要内容:   一、新设标准等强化的内容   1. 新设对玉米及其单纯加工品的丝状真菌毒素(伏马毒素)标准   - 新设玉米的伏马毒素标准为‘4ppm以下’,新设玉米单纯加工品(粉碎,切断等)及玉米面的伏马毒素标准为‘2ppm以下’。   2. 新设小麦、黑麦、大麦及咖啡中丝状真菌毒素(赭曲毒素)标准   - 新设小麦、黑麦、大麦及炒咖啡的赭曲毒素A的标准为5ppb以下,新设速溶咖啡的赭曲毒素A的标准为10ppb以下。   3. 新设及强化液状茶的重金属标准   - 像饮料一样饮用的液状茶(在市场上销售的液态的‘对身体好的某某茶’同类的茶)的含铅标准从2.0ppm以下强化到0.3ppm以下(与雪绿茶和玄米绿茶一样的浸出茶为5.0mg/kg以下)。   - 新设含镉标准为0.1ppmg以下(与饮料的重金属标准相同)   4. 新设腹泻性贝毒标准   - 二枚贝类(与牡蛎,贻贝相同由两枚壳构成的蛤蚌类,海螺等一枚贝类)的腹泻性贝类毒素标准与 Codex, EU等诸国的标准相同新设为0.16ppm以下。   5. 修正农药及动物用药品的残留许用标准   - 修正醚菊酯等15种农药(包含人参一种)及氨苯砜等29种动物用药品的残留许用标准。   二、中国许可农药中韩国未许可的农药目录   除草剂(19种):莠灭净Ametryn,氰草津Cyanazine,磺草灵asulam,甜安宁phenmedipham,灭草猛vernolate,氯嘧磺隆chlorimuron-ethyl,玉嘧磺隆rimsulfuron,胺苯磺隆ethametsulfuron-methyl,甲磺隆metsulfuron-methyl,苯磺隆tribenuron-methyl,甲氧咪草烟Imazamox,甲咪唑烟酸imazapic,灭草喹imazaquin,咪草烟imazethapyr,异丙隆isoproturon,溴苯腈bromoxynil,环庚草醚Cinmethylin,吡氟草胺diflufenican,哒草特pyridate   杀虫剂(3种):杀螟腈cyanophos,地虫硫磷 fonafos,烯虫灵nitenpyram   植物生长调节剂(1种):烯效唑Uniconazole   三、有中国标准而没有韩国标准的动物用医药品目录   此次公布的2种药品:伊维菌素Abamectin,盐酸沙拉沙星sarafloxacin   本周中预告立案的5种药品:头孢氨苄素Cafalexin,二氟沙星difloxacin,氟苯尼考Florfenicol,吉他霉素kitasamycin,丙氧咪唑Oxibendazole   计划年内开发试验法的15种药品:倍他米松Betamethasone,越霉素A DestomycinA,地塞米松Dexamethesone,卤喹酮Halofuginone,马拉硫磷Malathion,甲苯达唑mebendazole,安乃近Metamizole,硝碘酚腈Nitroxinil,苯唑青霉素Oxacillin,哌嗪Piperazine,碘醚柳胺Rafoxanide,氯苯胍Robenidine,洛克沙胂Roxarsone,氨苯磺酰胍sulfaguanidine,甲基三嗪酮Toltrazuril   四、保存流通标准及原料标准的修订   1. 强化新鲜方便食品(沙拉)及熏制鲢鱼的保存及流通标准   - 沙拉及熏制鲢鱼的保存及流通温度由10℃以下修订为5℃以下以防止李斯特菌生长。   2. 追加‘食品不能使用的原料’品目   - 在附表3‘食品不能使用的原料’目录中(现有木炭等82个品目)增加大麻等46个品目,共计128个品目。
  • “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印发 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日前,国务院印发了“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划),明确到2020年,我国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人均预期寿命在2015年基础上提高1岁。  《规划》指出,为强化我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将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完善食品安全法规制度。健全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完善标准管理制度,加快制定重金属、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重点食品安全标准,完成不少于300项标准的制定、修订。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工作网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推进食物消费量调查和总膳食研究,系统完成25项食品化学污染物等物质的风险评估。  同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机制,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网络覆盖县乡村。实施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健全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技术支撑体系,提高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对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评价和风险预警水平。加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建设。健全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加大农村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力度,完善对网络销售食品药品的监管。加强食品药品进口监管。专栏7 综合监督与食品安全项目国家重点监督抽检网络建设:国家重点监督抽检,医疗机构医疗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监督抽检;公共场所、学校和供水单位公共卫生监督抽检;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采供血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检。(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整合现有资源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网络和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网络与溯源平台建设,食源性疾病管理和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建设。(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  此外,还将大力发展创新发展药品、医疗器械等产业。鼓励创新药和临床急需品种上市。在加强行业规范的基础上,推动基因检测、细胞治疗等新技术的发展。引导企业提高创新质量,培育重大产品。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强强联合,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提高产业集中度。大力发展智能健康医疗装备。支持提升医疗设备的产业化能力和质量水平,推进发展应用。开发可穿戴生理信息监测设备、便携式诊断设备等移动医疗产品和可实现远程监护、诊断、治疗指导的远程医疗系统。  附件:“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docx
  • 欧盟对EDTA铁钠作为食品中铁强化剂的科学意见
    EDTA铁钠作为铁强化剂的安全性以及来自EDTA铁钠的铁的生物利用率。至于铁本身的安全性--可能的铁摄入量--并不在这个科学委员会的评估范围之内。   应欧盟委员会的要求,食品添加剂及营养强化剂科学委员会公布EDTA(乙二胺四乙酸)作为普通食品(包括食品补充剂)以及特殊营养用途食品的铁强化剂的科学意见。所公布的科学意见涉及EDTA铁钠作为铁强化剂的安全性以及来自EDTA铁钠的铁的生物利用率。至于铁本身的安全性--可能的铁摄入量--并不在这个科学委员会的评估范围之内。   有关EDTA铁钠的铁生物利用率的信息立基于人体铁强化研究。科学委员会根据这些研究得出结论,来自于EDTA铁钠的铁具有生物可利用性。研究进一步发现,EDTA铁钠中的铁的生物利用率是硫酸亚铁的二至三倍,同时可以有效与血红蛋白的结合。   科学委员会指出,EDTA铁钠中的铁的吸收会依照人体的铁量进行调整,方式与其他铁化合物类似,通过在食品中添加EDTA铁钠进行铁强化并不会导致人体铁过载。这些研究同样对动物(老鼠)和人体(铁强化研究)内EDTA铁钠对食品中其他营养物质(例如锌、铜、钙、锰以及镁)的吸收和代谢产生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结果并未发现影响吸收和代谢现象。   科学委员会称,两项为期90天针对老鼠体内EDTA铁钠的研究为他们提供了数据。根据这些数据,委员会得出的无可见不良作用剂量水平为每天每公斤体重250毫克EDTA铁钠。根据一项为期61天的老鼠摄入EDTA铁钠研究,委员会得出的无可见不良作用剂量水平为每天每公斤体重84.3毫克(提供每天每公斤体重11.2毫克铁)。基于这项研究得出的发现,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JECFA)2000年得出结论,在饮食中填入EDTA铁钠在满足铁营养需求的同时并不会导致铁的过量摄入。   委员会指出,针对鼠伤寒沙门氏菌(7株)和大肠杆菌(2株)的试管内诱变性试验结果显示为阴性,但试管内老鼠淋巴瘤试验结果显示为微弱阳性,观察到中度细胞毒性。在此次试管内老鼠淋巴瘤试验中,还观察到与其他铁化合物有关的类似结果,EDTA钠铁(III)产生的影响可能与铁有关,而不是EDTA.此外,试管内老鼠微核试验结果显示为阴性。   欧盟一份EDTA风险评估报告指出,EDTA及其钠盐在极高摄入剂量情况下可产生较低的致突变性。根据多项结果为阴性的研究以及一项非整倍体诱发剂作用机制阀值的假设,EDTA及其钠盐对人体并不具有致突变性。科学委员会认为,根据所获得的信息,EDTA铁钠作为铁强化剂不会产生基因毒性方面的安全隐患。   虽然并未对EDTA铁钠进行化学毒性和致癌性研究,但对于包括EDTA 三钠、EDTA二钠钙和EDTA磷酸氢二钠在内的其他EDTA盐还是进行了一些研究。与其他EDTA金属一样,EDTA铁钠在内脏内分裂为一种具有生物可利用性的铁和一种EDTA盐,在评估EDTA铁钠的安全性时,其他EDTA盐的毒理学研究具有可参考性。根据这些研究,EDTA盐并不具有致癌性。   根据老鼠食用EDTA磷酸氢二钠、EDTA三钠、EDTA四纳、EDTA二钠钙等类似EDTA盐的发育研究获取的数据,死亡率、生育能力或者致畸作用均与这些化合物无关。根据老鼠EDTA铁钠的一项发育毒性研究,科学委员会得出的无可见不良作用剂量水平为每天每公斤体重200毫克。   发展中国家对将EDTA铁钠作为食品的一种铁强化剂进行了大量现场测试。根据这些测试,EDTA铁钠并未对参与长期EDTA铁钠强化测试的人产生副作用。委员会指出,EDTA的光降解能够促进甲醛的形成。欧洲食品安全局的食品添加剂、调味料、加工辅料和原料专家组(AFC)对甲醛在食品添加剂生产和制备过程充当防腐剂进行了分析,结果并未发现口服摄入的甲醛具有致癌性的任何证据。AFC专家组认为,在遵照相关部门建议的量摄入EDTA铁钠情况下,EDTA的降解产物甲醛并不对人体造成安全隐患。   食品添加剂及营养强化剂科学委员会请求将EDTA铁钠作为一种铁强化剂,建议应该在特殊营养用途食品中添加EDTA铁钠,每天为体重60公斤的成年人提供22.3毫克铁,为体重30公斤的儿童提供11.1毫克铁。为了达到这一铁摄入量,成年人和儿童每天分别需要摄入大约168毫克和84毫克EDTA铁钠。   对于食品补充剂,委员会并没有建议具体的摄入量,但指出应该与当前被批准用于食品补充剂的其他铁类似。以EDTA铁钠形式摄入的铁量,体重60公斤的成年人每天不应超过22.3毫克,体重30公斤的儿童每天不应超过11.1毫克。为达到同样的摄入量,食品补充剂中添加的EDTA铁钠应与特殊营养用途食品相同,即成年人和儿童每天分别需要摄入大约168毫克和84毫克EDTA铁钠。   委员会指出,维生素与矿物质专家组(EVM)建议的摄入量只供参考,补充摄入量大约为每天17毫克铁,(相当于体重60公斤的成年人每天每公斤体重摄入0.28毫克)。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这一摄入量不会产生副作用。每天17毫克铁可由128.3毫克EDTA铁钠提供,EDTA为89毫克,相当于成年人每天每公斤体重摄入大约1.5毫克EDTA,体重15公斤的儿童每天每公斤体重摄入5.9毫克EDTA.   基于这些摄入量,委员会计算出所有铁以EDTA铁钠形式摄入情况下的EDTA摄入量。对于特殊营养用途食品,成年人每天摄入的EDTA大约在116毫克左右,儿童为每天58毫克左右。对于食品补充剂,成年人每天摄入的EDTA大约在116毫克左右,儿童为大约在58毫克左右。这两种情况下的EDTA摄入量为,成年人每天每公斤体重1.9毫克左右,体重15公斤的儿童为每天每公斤体重3.9毫克左右。   对于强化食品,假设EDTA铁钠摄入量按照委员会的建议,体重15公斤的儿童每天摄入的EDTA平均在11.3毫克,成年男性为24.6毫克,第95百分位的儿童为24.6毫克,成年人为58.5毫克。若以单位体重表示则分别为每天每公斤体重0.8毫克和0.4毫克,第95百分位情况下分别为每天每公斤体重1.7毫克和1.0毫克。   委员会指出,虽然EDTA的每日允许摄入量还没有确定,但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已制定了EDTA二钠钙的每日允许摄入量标准,为每天每公斤体重2.5毫克,摄入的EDTA为每天每公斤体重1.9毫克。EDTA二钠钙为欧洲唯一获得批准的EDTA衍生物。   如果将EDTA铁钙作为一种铁强化剂,添加进所有3种来源--特殊营养用途食品、强化食品和食品补充剂,儿童平均每天摄入的EDTA为每天每公斤体重8.6毫克,成年人平均每天摄入的EDTA为每天每公斤体重4.2毫克 第95百分位的儿童为每天每公斤体重9.5毫克,成年人为每天每公斤体重4.8毫克。这超过了为EDTA二钠钙制定的EDTA每日允许摄入量标准,也就是每天每公斤体重1.9毫克。委员会无法评估个体摄入所有3种添加EDTA铁钠的产品的可能性,但这种可能性并不高。   如果以EDTA铁钠形式每天摄入22.3毫克铁(相当于摄入165毫克EDTA铁钠),每天将额外摄入9毫克纳。通常情况下,欧洲人每天摄入的纳平均在4500至1.1万毫克之间,即使食用所有3种添加EDTA铁钠的产品,额外摄入的纳量也不足为虑。   委员会认为,来自EDTA铁钠的铁具有生物可利用性,如果每天摄入的EDTA不超过每天每公斤体重1.9毫克,将EDTA铁钠作为普通食品的一种铁强化剂不会造成安全隐患。如果按照建议的量,将EDTA铁钠作为公众强化食品的一种铁强化剂,同样不会造成安全隐患。委员会指出,如果将EDTA铁钠用于特殊营养用途食品或者童提供11.1毫克铁,EDTA的成年人摄入量将为每天每公斤体重1.9毫克,儿童为3.9毫克。
  • 呼伦贝尔建立安检中心强化食品安全
    近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政府把在呼伦贝尔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基础上建立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写入了工作报告中,列为市政府为民办十大实事之一。   目前,呼伦贝尔市质监局正加强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的软硬件建设,认真开展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的筹备工作。呼伦贝尔市地处中、俄、蒙三国交界,定居着蒙古、汉、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等31个民族27万人。呼伦贝尔现有食品生产企业800多家,其中乳制品企业就有26家,在食品生产这条产业链上联系着10多万农牧民,因此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在呼伦贝尔显得尤为迫切。呼伦贝尔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食品安全工作,2011年把“质量兴市、技术标准战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测体系”纳入了《呼伦贝尔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
  • 卫生部修订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膨化食品拟禁铝
    卫生部拟修订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限制含铝添加剂使用   卫生部15日起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修订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新标准拟进一步限制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以降低我国居民膳食铝摄入过量可能带来的健康风险。我国居民膳食铝暴露风险评估结果显示,7岁至14岁儿童通过膨化食品摄入的铝相对较高,并且随着年龄降低,铝摄入量有增高的趋势,膨化食品是该类人群铝摄入量主要来源之一。   卫生部15日起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修订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新标准拟进一步限制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以降低我国居民膳食铝摄入过量可能带来的健康风险。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评估结果显示,我国低年龄组和高食物消费量人群膳食铝摄入量均已超过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专家联合委员会(JECFA)确定的每周耐受摄入量(2mg/kg体重/周)。面粉及面制品是我国膳食铝的主要来源。   为降低我国居民膳食铝摄入量,新修订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拟修订9种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撤销3种含铝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规定,其中包括删除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作为膨松剂用于发酵面制品的使用规定,以及撤销所有含铝食品添加剂(包括合成着色剂铝色淀)在膨化食品中的使用规定。   我国居民膳食铝暴露风险评估结果显示,7岁至14岁儿童通过膨化食品摄入的铝相对较高,并且随着年龄降低,铝摄入量有增高的趋势,膨化食品是该类人群铝摄入量主要来源之一。   为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新标准拟撤销膨化食品中12种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其中涉及的合成着色剂品种有:赤藓红及其铝色淀、靛蓝及其铝色淀、亮蓝及其铝色淀、柠檬黄及其铝色淀、日落黄及其铝色淀、胭脂红及其铝色淀、诱惑红及其铝色淀。   此外,新标准还将撤销含铝食品添加剂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的品种,并删除其使用规定。   相关报道:卫生部拟撤销14种食品添加剂 膨化食品拟禁铝   15日,卫生部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稿),修订含铝食品添加剂规定,以解决我国居民铝摄入量超量问题,其中儿童膨化食品拟禁含铝添加剂。从总体品种上看,卫生部共拟撤销14种食品添加剂。   北方60%居民铝摄入超量   据了解,标准修订在2011年立项,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评估中心”)牵头,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等机构参与。其间工作组召开了10多次标准修订会议,完成了食品添加剂的管理范畴、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等内容修订工作。   据了解,2011年6月,在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下的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第74次大会上,将铝的暂定每周耐受摄入量(PTWI)修订为每公斤体重2mg。参考这一评价结果,我国评估中心2011年组织的对食品中铝的风险评估结果显示,我国全人群平均膳食铝摄入量低于2mg/kg体重/周 但低年龄组和高食物消费量人群膳食铝摄入量均已超量。   面粉及面制品是我国膳食铝的主要来源,北方地区居民由于面食消费量高,有60%居民的铝摄入量超量。相比之下,我国膳食铝摄入量高于其他国家。显示我国需要采取措施降低居民膳食铝摄入量,以降低铝摄入过量可能带来的健康风险。   据此,评估中心研究结果建议修订9种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撤销3种含铝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规定。   儿童膨化食品拟禁含铝添加剂   我国居民膳食铝暴露风险评估结果显示,7-14岁儿童通过膨化食品摄入的铝相对较高,并且随着年龄降低,铝摄入量有增高的趋势,膨化食品成为儿童铝摄入量主要来源之一。为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新标准拟撤销膨化食品中12种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其中涉及的合成着色剂品种有:赤藓红及其铝色淀、靛蓝及其铝色淀、亮蓝及其铝色淀、柠檬黄及其铝色淀、日落黄及其铝色淀、胭脂红及其铝色淀、诱惑红及其铝色淀。   此外,新标准还将撤销含铝食品添加剂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的品种。   明确油条等含铝添加剂规定   根据评估结果,面食含铝量最高,且面粉、馒头、油条对铝暴露量的贡献率最高,因此新标准中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两种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由原来的“小麦粉及其制品”修改为“油炸面制品”和“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并规定了使用量和残留量。这意味着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大大缩小。
  • 膨化食品中脂肪含量的测定
    膨化食品中脂肪含量的测定本方法是一种快速有效的萃取膨化食品中脂肪含量的测定方法,方法过程为先将样品均质后,依照索氏萃取原理使用 E-500 脂肪萃取仪进行萃取,索氏萃取是利用溶剂回流和虹吸原理,使固体物质每一次都能为纯的溶剂所萃取,萃取完成后进行干燥恒重最后通过重量法计算脂肪含量。01相关仪器脂肪萃取仪 E-500均质仪 B-400分析天平(精度± 0.1 mg)烘箱/ 真空干燥箱02实验过程1步骤样品均质, 均质仪 B-400按照索氏萃取的原理, 用萃取仪 E-500 进行萃取计算脂肪含量2样品均质将大约 50g 左右样品放入样品杯(样品高度不要超过 BUCHI 的标志) 将样品杯放入均质仪关闭保护门保持按住开关向右侧 (IN),均质样品 1-2 秒,马上松开开关保持按住开关向左侧 (OUT),使刀头离开样品杯,必要时取出样品杯,轻轻摇动和混匀样品 再次放入样品杯,重复均质样品 3 次将样品降温,待用3脂肪萃取根据脂肪萃取的要求一定要使用干净和干燥的烧杯,将烧杯放到烘箱中,在 102°C 干燥 30min 后在干燥器中干燥 1h 后,进行准确称重同时记录质量。4索氏萃取准确称量样品至萃取纸滤筒,使用钳子将纸滤筒放入萃取腔并用垫圈固定好,调节光学传感器的高度,使刻度线略高于样品的位置。见下图:萃取中索氏萃取腔添加溶剂到烧杯中,放到对应的加热位置后,关闭安全防护门,降低萃取架,激活相应的萃取位置。打开冷凝水或者循环冷却机,根据表 1 设置参数后开始进行萃取:表 1: 萃取仪 E-500 参数设置溶剂石油醚萃取步骤70 min淋洗5 min干燥smart dry(on)溶剂体积120 mL萃取样品干燥,将萃取结束后的烧杯放入烘箱中,在 102 °C 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再将烘干后的烧杯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 1h,准确记录烧杯质量。5计算%Fat = (m总质量 - m烧杯质量)/m样品质量 *100%03实验结果与讨论步琦脂肪萃取仪完全按照国标法进行萃取,食品中脂肪含的测定结果符合国标法要求的误差范围,同时脂肪含量高和低的样品,均可以获得较为准确的测量结果。具体结果见表 2表2:部分膨化食品中的脂肪含量的测定结果_样品质量msample [g]空杯质量 mbeaker [g]总质量 mtotal [g]脂肪含量 [g/100 g]测定含量 [g/100 g]样品 1(香蕉味酥)1.9895108.3915109.096135.935.4样品 2(脆锅巴)1.9896108.0975108.515120.820.6样品 3(油炸点心)2.0209108.7691109.491135.935.7样品 4(洋葱圈)2.0089110.0226110.484223.123.0样品 5(仙贝)2.0033108.8157109.202819.919.3样品 6(薯条)2.0390110.7188111.171433.433.5本研究选择 BUCHI 公司的 E-500 脂肪萃取仪将膨化食品根据索氏萃取方法进行脂肪萃取,六个萃取位可以同时萃取实验方案,分析物保护功能,高效智能,准确可靠的优点。该方法比标准索式萃取方法相比节省了 2-3h 的萃取时间并且能够获得可靠的脂肪含量结果。
  • 膨化食品抽查 甜蜜素超标
    组织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抽查范围: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10个省、直辖市88家企业生产的100种产品   抽查概况:对膨化食品的感官、酸价、过氧化值、羰基价、糖精钠、安赛蜜、甜蜜素、柠檬黄、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2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有6种产品不合格   主要问题:大肠菌群不合格,违规添加甜蜜素
  • 添加剂超标 闽10批次果冻及膨化食品不合格
    果冻、膨化食品是爱好零食人士的大爱,不过近期购买时要注意,有10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日前,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对我省企业生产的果冻、膨化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全省90家企业生产的92批次产品。其中,抽查果冻31批次,合格28批次,抽样批次合格率为90.3% 抽查膨化食品61批次,合格54批次,抽样批次合格率为88.5%。   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有10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其中,4批次膨化食品品质指标(酸价、过氧化值、羰基价)不合格,主要原因是企业生产过程控制不严 3批次膨化食品检出超范围或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3批次果冻产品未按标准强制性要求在最小食用包装上标示安全警示语。   目前,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已责成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合格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 卫生部出台“食品强化剂”新标准
    卫生部日前公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稿)》,对此前的相关标准进行修改补充。   现行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1994)于1994年2月22日由卫生部批准,1994年9月1日实施。   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说明中指出,随着食品工业的发展,近年来在标准实施过程中,也逐渐暴露出存在的一些问题,例如没有明确的食品营养强化原则,没有统一的食品营养强化用载体分类系统,婴幼儿食品中使用的营养强化剂的一些规定与现行的系列婴幼儿产品标准存在不一致等问题,需要参照国内外食品营养强化政策法规标准的最新进展并结合我国食品营养强化的实际情况进行更新和完善。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承担了相关标准的修订工作。与《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相比,征求意见稿的主要修改内容包括:删除了原标准中附录A“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实施细则”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 增加了营养强化原则、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原则和强化载体的选择原则 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结合食品分类系统,调整、整合了部分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品种、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删除了部分不适宜强化的产品类别 列出了允许使用的营养强化剂化合物来源名单 增加了可用于特殊膳食用食品的营养强化剂化合物来源名单和部分营养物质的使用量 增加了食品分类系统等。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花生四烯酸油脂(发酵法)》(GB 1903.65-2024)等7项食品营养强化剂标准解读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2024年第1号公告,发布47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可点击相关话题:47项食品国家标准解读)本次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花生四烯酸油脂(发酵法)》等7项食品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标准包括2项修订标准和5项制定标准,规定了各类食品营养强化剂的范围(包括生产工艺等)、化学名称、分子式、结构式、相对分子质量、感官要求、理化指标以及配套的检验方法等内容。标准名称检测方法相关仪器GB 1903.65-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花生四烯酸油脂(发酵法)含量(以 C20H32O2甘油三酯计),w/% ;检验方法采用GB5009.1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脂肪酸的测定。匀浆机、气相色谱仪、恒温水浴锅、电子天平、、离心机、旋转蒸发仪。GB 1903.66-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二十二碳六烯酸油脂(发酵法)GB 1903.67-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植物甲萘醌(维生素K1)含量以总植物甲萘醌和顺式植物甲萘醌计;检测方法采用该标准附录A3方法。电子天平、 液相色谱仪。GB 1903.68-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钼酸铵含量以(NH4)6Mo7O244H2O 计],w/%;检测方法采用GB/T657 化学试剂四水合钼酸铵(钼酸铵)中5.3方法。电子天平、烘箱。GB 1903.69-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5'-单磷酸尿苷含量以5'-单磷酸尿苷(以干基计),w/%;检测方法采用该标准附录 A 中 A.4方法。电子天平、 紫外分光光度计。液相色谱仪、pH计。GB 1903.70-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电解铁含量以铁(Fe),w/%计;检测方法采用该标准附录 A 中 A.4方法。电子天平、 恒温水浴锅GB 1903.71-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全反式视黄醇含量以全反式视黄醇计。检测方法采用该标准附录中 A.4方法。电子天平、 液相色谱仪。上述标准均为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配套的食品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标准。标准发布能够更好地适应我国食品营养强化剂生产和使用需求,促进相关行业的健康发展。点击图片获取更多标准解读 》》》》》》
  • 我国四成儿童铝摄入量超标 膨化食品是主要来源
    会引发智力发育障碍 膨化食品是主要来源   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最近,专家通过近几年全国食品污染物监测网的数据和对加工食品中铝含量的专项监测,取得了11类食品6000多份的监测数据。数据显示,我国四成儿童铝摄入量超标。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昨日在北京召开研讨会,针对食品安全中出现的风险和问题展开讨论,营养与食品安全专家、工程院院士陈君石透露了上述监测结果。   陈君石说,铝含量较高的食品,主要就是面粉及其制品。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标准,每人每周铝的(安全)摄入量是每公斤体重2毫克,而监测发现全国人群中有30%多的个体超过了2毫克,其中比较值得关注的是4-6岁的儿童。对儿童来讲,他们的面制品摄入量可能不是很大,但是按照公斤体重算,他们最主要的铝摄入量来自于膨化食品。   铝的过量摄入将会对中枢神经系统,特别是老年痴呆症的发生有一定影响,此外,还会引起婴幼儿的神经发育受损导致智力发育障碍,而含铝添加剂在我国的食品加工当中应用比较广泛,约有十几种。   陈君石说,数据显示,北方人膳食铝的平均摄入量是南方人的4.6倍,北方各性别年龄组人群膳食中铝的平均摄入量均超标,其中4-6岁年龄组最高,为安全摄入量的2.6倍。卫生部已按专家建议发布公函,对调整13种含铝添加剂的使用向社会征求意见。
  • 卫生部对新《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卫生部组织制订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稿)。   据悉,《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1994)1994年02月22日由卫生部批准,1994年9月1日开始实施。随着食品工业的发展,近年来在该标准实施过程中,逐渐凸显出没有明确的食品营养强化原则,没有统一的食品营养强化用载体分类系统,婴幼儿食品中使用的营养强化剂的一些规定与现行的系列婴幼儿产品标准存在不一致等问题。为此,卫生部参照国内外食品营养强化政策法规标准的最新进展并结合我国食品营养强化的实际情况,对原有标准进行了更新完善并制订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与旧版标准相比,新版标准主要对以下部分进行了修订:删除了原标准中附录A“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实施细则”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 增加了营养强化原则、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原则和强化载体的选择原则 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结合食品分类系统,调整、整合了部分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品种、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删除了部分不适宜强化的产品类别 列出了允许使用的营养强化剂化合物来源名单 增加了可用于特殊膳食用食品的营养强化剂化合物来源名单和部分营养物质的使用量 增加了食品分类系统。   本次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10年11月16日。   卫生部监督局关于公开征求《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安捷伦科技发布高级质谱软件优化食品、法医分析和生物制药鉴定
    安捷伦科技发布高级质谱软件优化食品、法医分析和生物制药鉴定 2013 年 6 月 10 日,北京 &mdash 安捷伦科技公司(纽约证交所:A)推出了两款应用程序,可进一步提升 MassHunter 工作站软件以及 LC/MS、GC/MS 和 ICP-MS 仪器的性能。这两款新软件针对以下领域用于快速建立目标筛查方法:食品安全分析、法医分析,以及生物制药研究中完整蛋白及生物仿制药的鉴定。 新的安捷伦 MassHunter All Ions MS/MS 软件以及 MassHunter BioConfirm 软件可显著提升实验室效率,并简化方法开发过程。 安捷伦 LC/MS 软件产品经理 Steve Madden 说道:&ldquo 我们始终在找寻能够显著提高实验室生产率、加速开发过程的解决方案。这两款软件的加入为 MassHunter 软件的强大阵营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效果,不仅可助研究人员最大程度优化数据的质量,还能进一步提升 LC/MS 仪器的性能。&rdquo 对于使用安捷伦飞行时间质谱和四极杆飞行时间质谱的用户,借助新的 MassHunter 全离子 MS/MS 软件可快速、简便地创建采集方法。 安捷伦科技(NYSE 代码:A) 是全球领先的测试测量公司,同时也是化学分析、生命科学、诊断、电子和通信领域的技术领导者。公司拥有 20500 名员工,遍及全球 100 多个国家,为客户提供卓越服务。在 2012 财年,安捷伦的净收入达到 69 亿美元。如欲了解关于安捷伦的详细信息,请访问:http://www.agilent.com.cn/。
  • 卫计委征求《食品营养强化剂植物甲萘醌》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意见函
    p   各有关单位: /p p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委组织拟订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 植物甲萘醌》等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8年2月28日前登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信息系统(http://bz.cfsa.net.cn/cfsa_aiguo)在线提交反馈意见。 /p p   附件: /p p & nbsp & nbsp & nbsp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植物甲萘醌》(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p p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酒石酸氢胆碱》(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p p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氯化钠》(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p p style=" text-align: right "   2017年12月12日 /p p    a title=" "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 href=" http://www.nhfpc.gov.cn/ewebeditor/uploadfile/2017/12/20171226135322495.rar" target=" _self" span style=" color: rgb(0, 112, 192) " 下载链接:附件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植物甲萘醌》等3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span /a /p
  • 美拟强化婴儿配方食品中硒元素监管
    4月16日,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发布关于“婴儿配方食品中硒的监管要求”草案,将“硒”确定为美国婴儿配方食品中第30种要求强制添加的营养元素,并建议在婴儿配方食品中添加硒的最低限量为2.0μg/100kcal、最高限量为7.0μg/100kcal。该草案也将修改婴儿配方食品标签的相关要求,规定成分列表中须显示每100kcal的硒含量。   硒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之一,是一种抗氧化剂,合理摄入对婴儿的成长发育有着重要作用。自1989年美国国家医学院认可硒是婴儿必须的营养元素以来,美国生产商开始在婴儿配方食品中添加硒。目前,美国所有的婴儿配方食品中都含有硒,FDA通过将硒列入婴儿配方食品营养元素列表和确定其在婴儿配方食品中的安全添加范围,来要求生产商只能在美国市场上销售在安全范围内添加硒的婴儿配方食品,也要求新注册的生产商应按照相关规定进入美国市场,则更强化了硒元素的重要性。FDA向公众征集这项草案意见的时间从2013年4月13日起,持续75天。   FDA将硒列入婴儿配方食品营养列表,意味着美国已将硒元素的限量纳入了日常检验监管范围。检验检疫部门在此提醒相关输美婴儿配方食品企业引起关注,重新审查产品的工艺流程,严格按照美方标准进行添加,确保输美产品的硒含量达到美国标准。同时,检验检疫部门也将加大对输美婴儿配方食品中硒含量的检测力度,确保产品符合美方质量安全标准,保障顺利出口。
  •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切实加强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
    记者从8月27日在浙江义乌闭幕的全国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现场会上获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于近期发布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并建立健全化妆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针对我国尚未建立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安全评价体系的现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已组织起草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并形成送审稿,化妆品许可检验机构重新认定及认定工作正有序进行,化妆品安全专家委员会遴选工作已经展开,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基本仪器设备配置标准即将征求意见,国家局重点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基本条件研究工作正在进行,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即将下发。   据悉,这是我国首次全面开展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于近期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印发《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对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的含义、风险评估基本程序、评估资料的提交形式、风险评估资料要求等进行了明确。   对于今年以来出现的几起化妆品安全事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许可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公众高度关注化妆品安全问题,监管部门必须对相关信息具备高度敏感性和快速反应能力,要建立健全化妆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化妆品安全事故报告和预警体系、应急技术支撑体系、应急队伍和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同时,要建立健全化妆品安全事故查处、跟踪督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与此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强了对化妆品生产经营的日常监管,启动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组织制定了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并在全国集中开展为期5个月的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添加等专项检查,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 卫生部对婴幼儿食品营养强化剂出台新规
    卫生部最近公布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公告,关于婴幼儿食品,其中对营养强化剂新品种有新规。   公告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附件所列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食品用酶制剂、食品用香料新品种、扩大使用范围及使用量的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以及修改后的甲基纤维素质量规格。   其中关于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营养强化剂低聚果糖(Oligofructose),公告指出,作为益生元类物质的来源之一,该类物质在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中总量不超过64.5g/kg。
  •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关于再次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6〕956号),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承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修订工作。现已完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草案)修订工作,该草案已于2023 年 1 月 19 日进行了行业征求意见,根据行业意见建议,标准起草组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完善,按照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程序要求,现再次征求行业意见。   请将附件3《征求意见表》于2023年8月10日前以电子版形式返回至lihuzhong@cfsa.net.cn。各行业、企业请以单位形式统一反馈意见至上述邮箱。   联系人:李湖中   电 话:010-52165470   邮 箱:lihuzhong@cfsa.net.cn   附件: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草案)-再次征求行业意见.pdf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草案)编制说明-再次征求行业意见.pdf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草案)征求意见表.xlsx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2023年7月31日
  • QuEChERS方法发明人:通过自动化来简化食品安全分析
    Steve Lehotay博士是美国农业部(USDA)位于宾夕法尼亚州费城附近东部区域研究中心农业研究服务局的首席科学家。最近,他在接受英国媒体SelectScience的采访时,分享了他的实验室在提高实验产出和确保结果准确性方面的成熟策略。Lehotay博士是QuEChERS食品农药残留分析方法的发明人之一,并且最近又有更新的QuEChERSER,这样就可以覆盖更广泛的分析样品范围。他的理念强调了采用尖端技术以简化实验室操作的重要性。注:QuEChERS的名字取自快速(Quick)、简单(Easy)、便宜(Cheap)、高效(Effective)、耐用(Rugged)和安全(Safe)六个单词的首字母。Lehotay博士解释了他的研究是如何开发更好的分析方法来监测食品中的化学污染物,以提高准确性和效率。“我们要顾及分析过程的各个方面,使用各种工具和技术来使数据质量有效地满足需求。这包括开发和验证一种能够准确识别和定量任何食品基质中尽可能多的分析物的‘巨无霸(mega)方法’。”因为职责所在,Lehotay博士致力于为常规监测项目的全球实施提供有效且高效的方法。这其中包括了针对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及检验局的国家残留计划的需要,该计划覆盖肉类、家禽、加工鸡蛋、即食肉类和鲶鱼。他的研究涵盖了各种食品中的各种化学分析,也适用于分析化学的其他领域,如法医、临床和环境分析。在阐述了他所在领域的重大分析障碍后,Lehotay博士强调了对可能存在的数千种物质进行多分类、多残留分析的巨大困难,每种物质都可能以超微量浓度存在于复杂的食品基质中。“幸运的是,现代质谱(MS)技术与气相色谱(GC)或液相色谱(LC)联用,可以在极低的检测限下对各种小分子分析物进行‘定量鉴定’,”他补充说。Lehotay博士的团队使用GC和LC仪器,结合三重四极杆串联质谱用于目标化合物分析,或四极杆/高分辨率(HR)质谱用于非目标未知化合物分析。“随着分析物和样品类型范围的扩大,样品制备的选择性程度必须相应扩大,以适应更广泛的样品理化性质。因此,我的方法是定制化分析条件,尽量减少典型食物成分(如糖、蛋白质、胆固醇、脂肪酸和其他脂质)的共提取,与此同时,还要回收一系列受监管的污染物。”增强常规监测的效率和准确性Lehotay博士信奉对分析过程做整体化处理,强调把从样品处理到报告的每个步骤集成到一个精简的协议中。他强调,以最具成本效益、最方便和最及时的方式获得可接受的高质量结果是所有食品安全实验室的首要任务。为了体现这一承诺,在2000年代,Lehotay博士和他的合作伙伴率先开发出QuEChERS方法来分析食品中的农药残留。最近,他们引入了QuEChERSER概念,将分析范围扩大到包括兽药,以及脂肪和非脂肪食品中的环境及其他污染物。QuEChERSER还在每个阶段纳入了质量控制(QC),在流程的每个步骤之前引入独特的QC标样,并评估回收率以验证方法性能。这有助于在需要时进行故障排除,以提高整体精度。“为了进行有效的常规监测,必须使用非常皮实的方法,因为仪器停机造成的损失可能非常昂贵,” Lehotay博士说。“最大限度地减少仪器停机时间对于在监测实验室中实现高通量和最佳性能也至关重要。”他透露,最大限度地减少仪器停机时间的关键,是如何成功应对维护系统适用性的挑战。Lehotay博士补充说:“即使最终提取物中的脂肪含量很低,也会损坏色谱柱和质谱仪器,几乎所有的食物都有一定程度的脂质成分,必须去除。”为了应对这一挑战并保持系统的清洁,Lehotay博士的团队在低压快速GC中采用了高柱容量、厚膜大内径毛细管柱,以及LC中的双交替柱反冲洗,以有效处理复杂的食品提取物。他的实验室还利用液相色谱中的沉淀法和溶剂交换法来避免脂质共萃取。拥抱自动化为了进一步确保系统质量,Lehotay博士鼓励广泛采用自动化方法,以提高净化、精度和样品通量。“自动化应用的例子包括‘仪器顶部样品制备’(ITSP)和微固相萃取(µ -SPE),”他解释说。“在我们实验室,我们通常将其用于气相色谱,其中机器人自动进样器在每次进样前对提取物进行微量的SPE净化。用于GC的商品化“迷你型”萃取柱通常含有无水硫酸镁、伯仲胺和十八烷基硅烷的吸附剂组合,用于有效脱水和吸附提取物中的脂肪酸和其它脂类。”尽管微型柱式SPE和吸附剂组合的概念在他的实验室使用之前就已经存在,但Lehotay博士和他的团队率先于2016年将自动化集成到这种方法中。随后,他们在2022年更新了QuEChERSER,采用了新推出的μ-SPE微型萃取柱设计。汲取教训,展望未来“基于性能的方法需要内部验证和参与能力测试项目,以帮助确保结果的质量,这一概念在今天继续得到重视,” Lehotay博士说。他对QuEChERSER等(半)自动化方法的广泛实施表达了类似的希望,QuEChERSER也非常易于整合进为实验室各种仪器量身打造的交钥匙协议中。作为对方法验证耗时费力抱怨的回应,Lehotay博士主张将验证过程简化,并将其与常规分析中的标准化相提并论。“标准自动化方法在血液和尿液检测等常规监测应用中已经成功实施了几十年。因此,在食品安全实验室中实施它们没有真正的概念或技术障碍。然而,目前该领域几乎没有改变现状的外部压力,因为分析物范围、食品检测率、实验室资源、竞争和同行压力几年来没有太大变化,”他解释说。Lehotay博士指出,在过去,QuEChERS方法迅速得到采用不仅是受到其有效性的推动,而且还受到监管机构和客户对更广泛的低浓度农药分析需求的推动。“尽管目前的状况是这样,但那些现在自己主动改进的实验室将更快地获得益处,并在外部力量不可避免地发生变化时生存下来,甚至蓬勃发展。我希望实验室能够主动接受自动化带来的效率变化,而不是在迫不得已时才做出反应。”
  • 国办发文: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从耕地资源向整个国土资源拓展、从传统农作物和畜禽资源向更丰富的生物资源拓展,有效促进食物新品种、新领域、新技术开发,加快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实现各类食物供求平衡,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坚实保障。《意见》提出3方面14项重点任务。一是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拓展食物来源渠道。巩固提升产能,夯实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基础。积极发展经济林和林下经济,稳妥开发森林食物资源。大力发展饲草产业,增加草食畜产品供给。加快发展深远海养殖,科学开发江河湖海食物资源。加快发展现代设施农业,拓展食物开发新空间。培育发展生物农业,开拓新型食品资源。发展壮大食用菌产业,开发食用菌食品。二是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提升食物开发质量效益。加强食物开发基础研究,加快育种创新,构建食物科技创新支撑体系。三是推进全产业链建设,提升食物开发价值链。提升食物加工流通产业水平,推进食物产业集聚发展,提升食物质量安全水平,引导食物营养健康消费。《意见》要求,要强化保障措施,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支持食物开发,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完善用地政策,探索构建大食物监测统计体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24〕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农林牧渔并举,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是党中央提出的明确要求,是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的客观要求和重要举措。为推动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保障各类食物有效供给,更高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食物消费和营养健康需求,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从耕地资源向整个国土资源拓展、从传统农作物和畜禽资源向更丰富的生物资源拓展,有效促进食物新品种、新领域、新技术开发,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的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实现各类食物供求平衡,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坚实保障。——保粮为基,统筹开发。坚持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大局出发,在确保粮食供给的同时,向森林、草原、江河湖海要食物,向设施农业要食物,向植物动物微生物要热量、要蛋白,拓展食物直接和间接来源,挖掘新型食品资源,保障各类食物有效供给。——生态优先,绿色开发。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立足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开发,做到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宜牧则牧、宜渔则渔、宜林则林,形成同市场需求相适应、同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现代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创新驱动,高效开发。加快构建与食物开发相匹配的科技创新体系,着力突破品种、技术、设施装备等瓶颈制约,培育战略性新兴生物产业,鼓励和支持发展新型食品,用现代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拓展农业发展空间,开发丰富多样的食物品种。——全链打造,深度开发。充分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延伸食物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做好“粮头食尾”、“畜头肉尾”、“农头工尾”增值大文章,提升产供储加销全产业链韧性和弹性,推动农业产业做大做强。——强化监管,安全开发。坚守质量安全底线,健全相关标准,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加强食品特别是新型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要素聚集,合力开发。统筹各方力量,完善配套政策,加快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多元化食物开发领域集聚,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食物开发格局。到2027年,大农业观、大食物观普遍树立,食物来源渠道得到有效拓展,森林、草原、江河湖海食物资源开发取得积极进展,设施农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生物产业稳步发展,构建形成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的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产业链条延伸拓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更加有力。到2035年,食物产业链条健全完善,食物品种更加丰富多样,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全面建成,食物产业质量效益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多元化食物消费和营养健康需求得到有效满足。二、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拓展食物来源渠道(一)巩固提升产能,夯实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基础。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因地制宜、有力有效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深入实施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稳步提高食用植物油自给率。提升棉花和糖料生产能力。优化生猪产能调控机制,稳定牛羊肉基础生产能力,提升奶业竞争力,发展现代渔业。加强南菜北运基地和冷凉地区蔬菜生产基地建设。调优水果生产布局和品种结构,发展现代果园。加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分品种供需平衡分析,引导合理安排生产。(二)积极发展经济林和林下经济,稳妥开发森林食物资源。因地制宜扩大油茶、油橄榄、仁用杏等木本油料种植面积,实施加快油茶产业发展行动,建设高标准油茶生产基地,改造提升低产林。稳定核桃、板栗、枣类种植面积,建设特色鲜明、集中连片、链条健全的优势产业带。积极发展林果、竹笋及可产饮料调料的经济林。规范发展林下种养,推广林药、林菌、林菜、林下浆果等森林复合经营模式,发展林禽、林畜、林蜂等林下养殖,开发新型森林食品。(三)大力发展饲草产业,增加草食畜产品供给。加大人工种草力度,建设优良饲草种子田和优质节水高产稳产饲草料地,加快苜蓿等饲草业发展,保障肉牛、肉羊和奶牛等饲草料需求。加强天然草原修复治理,推广免耕补播改良技术,实行草畜平衡、划区轮牧。合理开发南方草山草坡,探索推广豆科与禾本科饲草混播混收混贮模式,扩种多年生饲草。发展青贮饲料,有序推进秸秆养畜,实现“秸秆变肉”。(四)加快发展深远海养殖,科学开发江河湖海食物资源。加强深远海养殖关键设施装备研发,发展深水抗风浪网箱,稳妥推进大型桁架类网箱和养殖工船建造,建设海上牧场、“蓝色粮仓”。加快培育深远海养殖当家品种,配套发展加工流通业,全产业链推进深远海养殖发展。制定实施全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稳定基本养殖面积。积极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科学规范开展增殖放流。有序发展近海养殖和捕捞,稳妥推进远洋渔业新渔场新资源绿色可持续开发。建设中心渔港和一级渔港,发展沿海渔港经济区。(五)加快发展现代设施农业,拓展食物开发新空间。积极发展日光温室、塑料大棚,集中连片推进老旧设施改造提升,加快发展集约化育苗,发展基质、水培等无土栽培,在大中城市周边布局建设植物工厂。发展集约化畜禽养殖,引导养殖设施机械化、智能化改造,提升畜禽养殖标准化规模化水平。引导畜禽屠宰加工企业有序向养殖主产区转移,健全冷链加工配送体系,促进运活畜禽向运肉转变。改造升级传统养殖池塘,积极发展工厂化循环水等养殖模式。实施智慧农业建设项目,建设智慧农场(牧场、渔场)。在具备水资源条件的地区探索科学利用戈壁、荒漠等发展可持续的现代设施农业。新增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占用一般耕地应按规定落实占补平衡。(六)培育发展生物农业,开拓新型食品资源。积极发展合成生物技术,稳慎推进新型食物产业化。发展食品发酵工业,加快非粮生物质制糖等技术研发应用。拓展新型饲用蛋白来源,推广应用微生物菌体蛋白。加快藻类食物开发,发展海带、裙带菜等食用海藻。(七)发展壮大食用菌产业,开发食用菌食品。加强食用菌种质资源挖掘和保护利用,强化食用菌功能育种和定向育种。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菌种繁育技术体系建设。改造提升食用菌生产设施,引导经营主体运用现代化设备和先进技术,推广高层、工厂化等生产模式。引导发展食用菌精深加工,开发即食食品、保健食品、生物制品。开展菌渣及副产品综合利用研究,加快饲料替代、有机肥等产业化应用。三、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提升食物开发质量效益(八)加强食物开发基础研究。聚焦基础前沿领域,加强原创性研究。研究新型食物资源开发和数字监测技术,尽快突破微生物组学、大数据、材料科学与智能制造、食物营养品质智能评价等前沿技术,推进科技与食物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建立膳食营养健康大数据,加强食物营养与健康因子作用机理研究。支持农业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向食物科技领域倾斜,加强相关学科专业建设。(九)加快育种创新。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构建与食物开发相适应的种业创新体系。健全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和鉴定利用体系,加强农作物、畜禽、农业微生物、林草、海洋和淡水渔业种质资源库建设。开展木本粮油、设施蔬菜、特色畜禽水产、优质饲草、经济林果、优良菌种等种源攻关,培育高产优质抗逆新品种。加强现代化育种制种基地建设,培育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支持木本粮油、设施蔬菜种苗和草种生产基地建设。(十)构建食物科技创新支撑体系。建设与食物开发相关的科技创新平台基地,打造食品领域战略科技力量。引导企业与科研院所合作,建设食物开发创新平台,研发推广新技术新装备。培育具有核心研发能力和产业带动力的食物开发科技企业。加快攻克木本粮油采收、设施蔬菜育播收运等食物开发关键装备瓶颈,研发推广丘陵山区适用机械、设施种植和畜牧水产养殖装备及林下作物专用机械。四、推进全产业链建设,提升食物开发价值链(十一)提升食物加工流通产业水平。引导食品加工企业在果蔬、畜禽和水产品等主产区布局加工产能,强化产地预冷烘干、鲜切包装等初加工设施建设,发展智能化、清洁化精深加工。支持东北地区发展大豆等农产品全产业链加工,打造食品和饲料产业集群。引导乳品企业发展奶酪、乳清等产品加工。鼓励食品加工企业开发低脂食品,利用加工副产物开发稻米油、胚芽油和蛋白饲料等产品。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加强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完善产地冷链物流重要节点布局和服务网络。改造提升农产品产地市场,在大中城市周边布局建设销地冷链集配中心、主食加工基地等。发展“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业态模式。(十二)推进食物产业集聚发展。聚焦食物资源开发,培育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引导生产、包装、物流、销售等上下游产业集群发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食品集团,建立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发掘中华传统食品和地方特色食品,科学发展食药同源产业、林药产业。(十三)提升食物质量安全水平。健全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制修订农兽药残留、产地环境、投入品管控、产品加工、储运保鲜等标准。实施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行动,扩大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规模。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广农牧结合、种养循环模式。全面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普及新型速测技术,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和全链条管理,扩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范围。建立健全与食物开发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做好新型食品安全性评估,强化全过程监管。(十四)引导食物营养健康消费。深入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完善营养健康标准体系,鼓励企业开发营养健康食品。开展食物营养健康消费科普宣传,引导居民减油增豆、增禽增奶,增加蔬果、水产品及全谷物消费。鼓励电商平台开展产销衔接活动,促进绿色优质农产品销售。持续推进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工作,从餐桌抓起,从公共食堂入手,促进食物生产、加工、消费各环节节约减损。五、强化保障措施强化融资、保险等政策扶持,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支持食物开发,实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试点,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中长期信贷产品支持生物育种、智能设施研发等。鼓励地方推进农业设施、活体畜禽和水产等抵质押融资,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支持符合条件的食品开发企业按规定享受优惠政策,积极开发新型食品。完善用地政策,在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优先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合理用地需求。探索构建大食物监测统计体系。国务院办公厅     2024年9月12日
  •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要求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为切实保障节日期间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前组织协调卫生、农业、商务、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重点食品、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和整治力度,全面排查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据了解,各地各部门强化食用农产品监测检查,对蔬菜、生猪、奶牛、水产品主产区、优势产区及大中城市郊区生产基地等重点地区,投入品使用、农产品市场流通等重点环节,以及冬季农业生产和消费等重点品种加强监管,集中整治蔬菜和畜禽水产品农兽药超标和禁用药物违法使用问题,坚决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我国还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对米面制品、食用油、酒类、乳制品和调味品等节日热销食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收集分析食品风险信息,拉网式排查安全隐患 从严查处问题企业和问题产品,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立即实行停产整顿,对整改不合格的吊销其生产许可证。   各地各部门还突出城乡接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等重点区域和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多的重点食品品种,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的监督管理 严禁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过期和假冒伪劣食品,严查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经营行为。   此外,我国还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和重点区域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庙会、游园会等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广泛开展节日期间饮食安全和职业道德教育宣传,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强化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   各地各部门还强化应急管理和打击震慑,加强应急演练,迅速应对、处置食品安全事件 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坚决严厉打击惩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震慑不法分子。
  • 完善标准、强化监测 检测仪表保障食品安全
    在国家卫健委27日举行的“一切为了人民健康——我们这十年”系列发布会上,该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司长刘金峰表示,截至目前,我国已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419项,包含2万余项指标,涵盖了从农田到餐桌、从生产加工到产品,全链条、各环节主要的健康危害因素,保障包括儿童、老年人在内的全人群的饮食安全。标准体系框架既契合中国居民膳食结构,又符合国际通行做法。 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性技术法规,是生产经营者基本遵循,也是监督执法的重要依据。刘金峰介绍,十年来,我国全面打造最严谨标准体系。该委组建含17个部门单位近400位专家的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坚持以严谨的风险评估为科学基础,建立了程序公开透明、多领域专家广泛参与、评审科学权威的标准研制制度,以及全社会多部门深入合作的标准跟踪评价机制。我国已连续15年担任国际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国际法典委员会主持国,牵头协调亚洲食品法典委员会食品标准工作,为国际和地区食品安全标准研制与交流发挥了积极作用。 食品安全和营养关系到每个家庭、每个人的健康。刘金峰介绍,我国多年来着力强化风险监测评估能力,及时预警维护健康,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级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两大监测网络以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监测已覆盖99%的县区,食源性疾病监测已覆盖7万余家各级医疗机构。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食品类别涵盖我国居民日常消费的粮油、蔬果、蛋奶、肉禽、水产等全部32类食品。这些措施使得重要的食品安全隐患能够比较灵敏地被识别和预警,不仅为标准制定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为服务政府风险管理、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和守护公众健康提供有力支撑。 居民营养状况是反映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群健康素质的重要指标。刘金峰表示,该委积极推进国民营养计划和健康中国合理膳食行动。加强对一般人群和婴幼儿、孕产妇、老年人等特殊重点人群的科普宣教,广泛开展合理膳食指导服务。组织建设一批营养健康餐厅、食堂、学校等试点示范。通过社会共治共建,保障群众获得营养知识、营养产品和专业服务,提升食品营养场所的可及性、便利性,推动实现“吃得安全”向“吃得健康”转变。
  • 我国首次建立商品化食品检测试剂盒评价程序
    记者从福建检验检疫局获悉,由该局主持,国家认监委、湖南检验检疫局和广东检验检疫局参与完成的国家质检总局科研项目――《商品化食品安全检测试剂盒评价制度研究》,近日顺利通过专家组鉴定,并获高度评价。   试剂盒,是指能完成一个特定实验的必需的试剂/器材的集合。试剂盒具有简单、快速、方便,适于现场操作等特点,对基体分析操作技能要求降低,更易实现流水化、标准化管理,有效排除了实验人员主观因素的影响,降低实验过程中的偶然误差,被广泛应用于检测领域。   据了解,2009年,《商品化食品安全检测试剂盒评价制度研究》由国家质检总局正式立项。该项目在我国首次建立了商品化食品检测试剂盒的评价程序和全套质量指标,并建立了一个以试剂盒全套质量指标的评价方法或标准体系。   专家组认为,该研究提出了评价管理规定方案,制定了试剂盒实验室准入评价和后续管理规定草案,在试剂盒管理、评价及统计分析方面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鉴于目前商品化试剂盒的广泛应用于各种检测工作,鉴定委员会一致认为课题研究成果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对于建立科学完善的评价制度、保证由此做出的结果准确可靠,具有重要意义和应用前景。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试剂盒在全球市场上的研发与销售呈快速上升趋势,2005年全球市场销售额超过200亿美元,且以15%左右的速度逐年增长。一方面是试剂盒的迅猛发展,而另一方面试剂盒市场良莠不齐的现象愈加明显,试剂盒的生产、销售及认证认可体制尚不完善,没有相应的标准或质量评价政策。且其灵敏度,稳定性及假阴/阳性控制尚不能满足检测需要,采用试剂盒进行检测的公信度受到质疑。   同时,食品安全领域是当前问题最多、最受关注的领域,这个领域的检测包括了物理、化学、微生物及分子生物学基础理论,无论是按检测原理、用途还是其它分类方式,涉及食品安全检测项目的试剂盒的品种是最全最多的。因此,从该领域着手从事评价制度的研究,便于获得基础性数据结果,并由此推广至动植物检疫及其它领域。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6S)-5-甲基四氢叶酸,氨基葡萄糖盐》等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我委组织起草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6S)-5-甲基四氢叶酸,氨基葡萄糖盐》等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6月30日前登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信息系统(https://sppt.cfsa.net.cn:8086/cfsa_aiguo)在线提交反馈意见。 附件:征求意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2023年5月6日相关标准如下:序号标准名称制定/修订营养与特殊膳食食品1项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6S)-5-甲基四氢叶酸,氨基葡萄糖盐制定食品添加剂2项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聚乙烯醇修订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氧化亚氮(GB 1886.350-2021)第1号修改单修改单理化检验方法与规程 1项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修订食品产品1项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和调制乳粉修订
  • 食品营养成分要不要认证 正方反方各说各理
    牛肉加多少才叫牛肉方便面?绿豆、茄子真能“包治百病”?“菠菜面条”说辞的依据是什么?面对这些五花八门的营养食品问题,一些人建议:应该引入认证机构来解决。具体地说就是对食品中的营养成分和功能进行认证。   为普及营养知识,让学生明确学生时期营养的重要性,河南省许昌市古槐街小学请来社区医生,给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营养与健康主题教育课。   “营养成分认证”能不能推行?消费者、认证机构、企业、专家对此如何看待?国外的经验是什么?各方对此意见不一。   消费者:认证是“必答题”   “‘营养成分认证’是一道必答题,如果做好了利国利民。”王捷的观点,也许代表了一部分消费者的意见。   作为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纪委的一名工作人员,王捷说他十分关注“营养食品质量安全问题”。11月26日,他还在《黔中早报》看到一篇关于某地方小学门口卖“口水鸡”等小食品营养配料与名称严重不符的报道。出于责任心,王捷向有关部门做了反映,提出了“营养成分认证”可能是解决此类问题的好办法。   “对于这些成分和功能的界定,不能由企业自己说了算,必须有一个第三方的机构‘出来说话’,或者‘出来证明’这些营养成分是按照相关的国家标准生产的,并在‘营养成分标签’的旁边,再加上一个‘认证’的标识。这样,我们消费起来才明白、放心。”和王捷抱有同样观点的一些消费者也认为,虽然国家对食品中营养成分含量问题也有许多监管规章和手段,但从目前市场上流通的产品看,企业执行情况并不乐观:炒概念、夸大宣传等已然成为常态。   怎样做好这道“必答题”,一些消费者建议:首先,认证的有效期应以“半年或一年”为宜,而不能仿效其他产品“一年或3年”期。因为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过去一些有效的成分,时时都有可能被证明是效用低下或根本无用的。其次,用认证的压力,绷紧企业食品安全生产这根弦。因为新配方随时可能会被别人研发出来,机械会磨损,工人会有失误,这都会导致食品成分和功能“变异”。再次,从监管部门的角度看,引入独立的认证机构,还可以规避行政执法风险。   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部门可以当“甩手掌柜”。王捷说,制定一套科学可行的程序制度,保证认证流程的合法无疏漏,这就是政府部门的责任。   认证机构:此种业务尚待开发   有多少机构在进行“营养成分认证”?一些认证机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种认证“目前没有,业务尚待开发”。而对于食品质量安全包括营养成分和功能的保障,目前我国主要是通过转换ISO22000:2005标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即通过食品安全体系认证来实现营养成分认定和监管的。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产品认证部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营养成分认证”属于产品认证领域,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和世界贸易组织的各项原则,目前我国产品认证的业务主要涵盖强制性产品认证、中国推行的自愿性认证、相关认证机构进行的标志产品认证等。但在所有的这些认证产品中,还没有进行食品营养成分和功能的认证。比如,强制性产品认证涉及的是家用电器、汽车、玩具等类产品 国推自愿性认证产品包括饲料产品、有机产品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等方面。   那么,是否可以进行“营养成分认证”呢?挪威船级社食品认证方面的专家张利鑫介绍,可以通过产品可追溯性认证方案和ISO22000标准来实现。如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会要求企业根据英国零售业协会发布的《BRC—全球食品标准》,德国贸易联合会制定的《国际食品标准》、ISO22000标准等,把营养成分含量、功能等报经地方卫生当局确认,并通过申报产品或原材料的属性以及成分数量,由第三方认证机构以风险管理的形式,为该行业或政府提供支持。目前,在中国,挪威船级社已经和浙江省检验检疫部门合作,在水产品领域进行这方面的探索。   需要注意的是,进行这方面的认证,对于第三方认证机构而言,是否拥有技术性较强的审核资源是个挑战。比如,对于产品的“功能”问题,首先涉及到营养学、生物学、医学、管理学等方面的知识,有些物质营养成分本身就比较难以界定,而且缺少这方面的统一营养标准。   企业:“营养认证”是多余   “在目前的法规体系下,我觉得进行‘营养成分认证’实属多余。当务之急是企业要自律,加强相关法规、标准的落实,而不是实施一项新的认证。”四川蓝剑饮品集团品控中心经理罗祝平的话,代表了一部分食品企业的观点。   因为从目前企业执行的一些法规制度看,这些规范、标准已经承担起了这项工作。比如,2008年9月1日修改后施行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17条规定:食品在其名称或者说明中标注“营养”、“强化”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有关规定,标注该食品的营养素和热量,并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定量标示。具体到某一个产品,比如“高钙奶”,也会有一个细化的技术标准,对其含钙量进行界定。如消费者有质疑,可以按照食品标识的食品配料清单、企业所执行的各项标准号查询,或委托检测机构验证。   一些企业还认为,事实上,食品生产企业开工之前已经进行了各项审核,比如生产许可证制度等 开工之后都进行了相关的食品安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各项管理体系认证,这些都是保证食品营养成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前提。   罗祝平甚至还担心导入认证会增加企业负担,达不到“治本”效果。一是目前缺乏这方面的认证标准,多了这样一个环节,可能滋生新的腐败,让虚假的宣传合法化 二是从目前一些专家对于营养成分自相矛盾的观点看,确保认证的公正性、权威性也是一个难题。   专家:认证先要解决认知   “欲行其事,必先教化。”在河北省质监系统工作、长期研究营养食品的技术人员靳选东认为,要进行营养成分认证,当务之急是做好消费者的认知工作。不然,就如食品标签上的标识一样,即使是有了这个认证标识,消费者看到的还会是一头雾水。   按《中国认证认可信息网》上给出的定义,营养强化食品,就是在食物加工过程中人为地加入一些人体所必需的、但在日常膳食中又易缺乏的营养素,以保证人体的营养需要的食品。我国将其分为3类:一是国家强制性推广的强化食品,如加碘盐 二是国家建议性推广的强化食品,如铁强化酱油 三是企业自主的食品强化行为,如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添加了维生素、矿物质等成分的婴幼儿配方奶粉等。   靳选东介绍,1995年起,国家相关部门就启动了“国家公众营养改善项目” 近日,卫生部又公布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征求意见稿)》,加上之前的铁强化酱油等强化食品在全国的推广,力度可谓之大。但从实际情况看,目前仍有不少“山寨”企业打着营养强化食品的旗号欺骗消费者。因此,认证模式十分必要,但前提是首先做好营养成分和功能的普及、宣传工作。   除此之外,源头把关与规模生产、过程控制与执行无力、技术保障与市场低成本运作、统一监管与分担责任、公众利益与企业利益、现代快节奏生活方式与相对固定的消费人群的矛盾,都可能成为营养成分认证的制约因素。“如果这些矛盾不解决,政府、企业界、消费者、媒体、监管部门就不能很好配合,食品安全仍然不会有安全保障,成分功能还会是一个谜团。”靳选东强调。
  • 加拿大农业和农业食品部通过食品安全法案
    渥太华2012年11月6日消息,加拿大农业和农业食品部常务委员会已经完成对加拿大食品安全法案的审议,并将其转至下议院进入报告阶段和三读阶段。这使加拿大政府向食品安全体系的强化与现代化进程更进了一步,确保其能继续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食品。   农业部长Gerry Ritz称,这项重要的法案将为食品安全风险的管控提供新的权威,并将在食品安全体系中建立从加工商到进口商再到消费者的额外的安全保障。   新法案将整合多个食品法规的权威,尤其是考虑:   • 对给加拿大人民的健康和安全带来风险的行为给予更严厉的惩罚   • 对所有的食物类商品建立更统一的检验制度   • 对进出口食品进行更好的管控   • 强化食品的可追溯性。   Gerry Ritz还称,将所有权威法规整合成一部法案将保证当局对所有食物类商品的检验及法规执行的一致性,令加拿大食品检验局(Canadian Food Inspection Agency ,CFIA)把重点放在高风险领域,从而使检查人员更有效率。因此,加拿大消费者将享受更安全的食品供应。”   公众若需了解更多关于加拿大食品安全法案的信息,请电话1-800-442-2342联系CFIA。
  • “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即将实施,亮点有这些!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时隔十年,重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食品安全领域又一项重大制度建设成果。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本次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被誉为“ strong 史上最严 /strong ”的食品安全管理法规,共包括10章86条, strong 修订的重点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 /strong :一是细化食品安全法的原则规定;二是强化对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三是实化针对具体问题的监管举措;四是优化风险管理制度机制;五是固化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 strong 本次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主要亮点包括 /strong :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坚持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 /span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包括 /span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进一步加强最严谨的食品安全标准、进一步要求实施最严格的监管、进一步要求实施最严厉的处罚。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基础。 /span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即完善农业投入品的风险评估制度,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商制度和风险监测结果处置制度。明确要求建立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机制,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分析制度。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主体责任。 /span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包括细化列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的食品安全责任。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法律定位和具体责任。明晰强化食品委托生产过程中委托和受托双方的法律责任。强化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的责任落实。强化辐照食品加工者的主体责任。加强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责任。强化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义务。明确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报告义务。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span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主要包括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强化地方政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责任。强化地方政府食品安全无害化处理基础设施建设责任。明确乡镇政府支持协助的食品安全责任定位。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进一步落实全程控制原则。 /span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包括细化食品全程追溯要求;建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备案制度。强化贮存运输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强化市场退出食品管理。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span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包括提高全体国民食品安全素质。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对人予以重奖。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强化对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的惩戒。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进一步强化特殊食品监管。 /span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包括强化对特殊食品抽样检验管理。严格特殊食品标签管理。明确对保健食品的原料前处理能力提出要求。明确要求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实施逐批检验。强化婴幼儿配方食品管理。强化婴幼儿配方食品管理。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着力解决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span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设立制定公布非食品用化学物质名录及检测方法制度。确立补充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制度。明确不得发布没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信息。完善复检制度。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按照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要求设定食品安全治理规则 /span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依法设立从轻减轻处罚条款,鼓励企业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合理确定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但不符合企业标准的法律责任。将“处罚到人”使用的情形予以限定。 /span /p p style=" text-indent: 2em "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span /strong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责任。明晰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防止事故损害蔓延的责任。细化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置程序。 /span /p p style=" margin-bottom: 0px line-height: 40px text-indent: 2em "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具体内容可点击查看 a href=" https://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91031/515973.shtml" target=" _self"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color: rgb(84, 141, 212) " strong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修订后的& lt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gt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strong /span /a /span /p p span style="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 & nbsp /span /p p br/ /p
  • 华测检测达安基因将受益于食品工业“十二五”
    日前,工信部发布《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解读,阐述了今后5年食品工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十二五”时期的主要目标。这对食品行业而言将有怎样的影响?又蕴含了哪些投资机会?记者昨天采访了相关分析师。   □背景   强化食品安全放在首位   昨天,工信部网站发布了《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解读。解读文章称,《规划》提出了今后五年食品工业发展的七大主要任务,即:强化食品质量安全、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装备研制水平、加快企业技术进步、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大力推进两化融合。   《规划》还在食品安全、规模效益、科技创新、资源利用和节能减排等方面,提出了比“十一五”时期更高、更严格的要求。例如《规划》将质量安全放在首位,提出要加强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设,食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从2010年的94.6%提高到2015年的97%以上。《规划》还提出到2015年,食品工业总产值达到12.7万亿元,增长101.1%。   □分析   利好具备规模优势企业   中投顾问食品行业研究员梁铭宣认为,《规划》的出台,对食品及相关行业的影响表现在四方面:首先,食品及相关产业集中度会提高 其次,有利于转变食品工业增长方式,从根源上改变食品行业脏、小、乱、差的格局 第三,进一步提高了食品及相关产业整体竞争力 第四,有助于食品及相关产业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双抬升。   大同证券投资顾问付永翀分析,从《规划》看,强化食品质量安全被列为一个最重要的任务,未来我国对于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将会出现大幅的提高。而从规模效益目标看,也说明未来将会更加强调企业做大做强,这将有利于目前一些已经具备很强规模优势的企业。   □策略   关注龙头和食品检测股   爱建证券食品行业分析师吴正武分析,A股市场上的上市公司与小型公司相比,往往规模较大、产品过硬,行业内具有一定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规划》经过具体措施实施,改善竞争环境后,对于一些行业的龙头公司是有利的,如牛奶行业的伊利股份、光明乳业,肉制品行业的双汇发展,酒类行业如贵州茅台、五粮液等。   付永翀也认为,政府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其实是在变相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并有助于净化现有行业竞争环境,提升龙头企业市场整合能力与利润率前景。另外国家对于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因此食品检测行业相对来说还是比较看好,涉及食品检测的上市公司主要有华测检测和达安基因等,也可以关注。   梁铭宣表示,投资者可重点投资以下几类企业。一类是产业结构调整的粮食加工、肉类屠宰加工、发酵、酿酒、乳制品的核心竞争企业将受益,比如三全食品、伊利股份。第二类高业绩增长的糖类及白酒类行业可增持。如白酒行业贵州茅台、五粮液,葡萄酒行业张裕A。   □风险   谨防突发事件拖累行业   付永翀还特别提示投资者,最近几年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并不排除未来仍有可能出现一些突发性的事件拖累整个行业。同时食品行业作为一个消费行业,其短期机会可能比较有限,更多应关注其中长期机会。
  • 天津食品安全监管报告:全年查处食品案795件
    春节前夕,节日市场食品安全备受关注。日前,《2013年天津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报告》出炉,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查处食品安全案件795件,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20.19吨,食品抽检方面,已出具检测结果的1768批次中,226个批次的食品不合格。   儿童类食品抽检合格率下降   2013年,按照年度监管计划的安排,本市流通环节对70个品种2248个批次食品开展了抽样检验,目前从已出具检测结果的1768个批次情况显示,226个批次的食品不合格。   按抽检食品种类划分,抽检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辅助食品等儿童类食品312个批次,合格率为97.76%,比去年同期下降2.24%,主要是婴幼儿辅助食品合格率较低 抽检膨化食品、运动、功能性饮料等休闲类食品577个批次,合格率为94.45%,比去年同期下降1.54% 抽检粽子、月饼等节日类食品387个批次,合格率为95.09%,比去年同期提高1.1% 抽检食用油、食盐、酱油等副食调料类食品452个批次,合格率为97.79%,比去年提高11.53% 抽检包子、饺子、栗羊羹等本地特色类食品40个批次,合格率为95%.   20.19吨不合格食品被查处   据介绍,2013年,全市累计查处食品安全案件795件,罚没款为576.47万元,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20.19吨。   其中,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案件、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案件以及无证照或证照不齐全的主体违法案件分别位于第一、二、三位。这表明:工商部门通过扩大抽检区域和场所范围,增加检测批次和项目等方式,切实加大了质量抽检力度,更加严厉打击了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 工商部门多次开展"三无"、过期变质等假冒伪劣食品的专项治理行动,更加严厉打击了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 按照"十查十看"的巡查要求,对于主观故意不申请取得许可证的经营者,加大了打击力度,同时对于法律法规和其他因素造成的无法取得前置许可的经营者,强化了规范引导。   全年建成372家食品安全示范店   建设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点是本市2013年20项民心工程之一,市工商局全力推进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经过近一年的发展、培养、检查、认定等具体工作,对全市首批372家区县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进行了授牌。   截至目前,本市食品流通经营主体实有54697户,同比增长12.59%.其中,食品流通经营企业实有13079户,占23.91%,同比增长21%,个体食品流通经营者实有41618户,占76.09%,同比增长10.19% 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有52293户,占95.6%,持原卫生许可证的有2404户,占4.4% 区县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实有372户,占0.68%. 文章转载自:北方网
  • 国务院发布《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2012〕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11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顿,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解决了一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但是,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基础依然薄弱,风险隐患点多面广,违法问题时有发生,形势不容乐观。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巩固前一阶段取得的治理整顿成果,继续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就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以下安排:   2012年食品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主动出击,继续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加大严惩重处力度,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多发态势 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和法规、制度、标准体系,努力消除监管盲区、死角,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努力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促进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一、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   (一)继续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集中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在畜禽水产品养殖环节滥用抗生素及禁用药物、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在火锅底料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力度。要全面排查和严厉整治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问题,坚决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二)深化重点品种综合治理。继续深化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综合治理,重点加强专项执法,加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实施行业清理,整顿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进一步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履行自检义务,提高企业食品安全风险控制能力 加快重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   (三)开展重点场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针对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农村“食品专业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工地、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场所,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清理、取缔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依法查处从非正规渠道进货的食品经营单位。全面排查并严厉惩处“地沟油”、“瘦肉精”、利用病死畜禽加工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治理中小学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隐患。通过重点场所专项治理,进一步整顿规范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单位等薄弱部位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四)开展农药兽药残留专项整治。强化检打联动,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等行为,坚决打击假劣农资制售源头,重点打击无证无照生产、销售的“黑窝点”。强化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全过程管理。加强食用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监测,将全国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大中城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纳入部省两级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加大农药生产经营监管力度,加强兽药GMP(良好生产规范)后续监管,积极推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度。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开展产地环境监测评价工作。   (五)开展畜禽屠宰专项整治。强化活禽、生猪(牛、羊)产地和屠宰检疫,严惩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私屠滥宰和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加工、出售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肉品等行为。严把市场准入关,依法清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加强对屠宰场所的监督检查,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进厂(场)查验、来源和产品流向登记、肉品品质检验、问题产品召回、病害畜禽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各地区要进一步完善牛、羊、禽类屠宰的管理规定。   (六)开展调味品专项整治。严格实施调味品生产许可制度和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加强调味品标识标注管理。进一步完善调味品检测方法,实施重点调味品专项监测。依法查处调味品虚假标注问题,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醋、酱油、料酒等调味品行为 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   (七)开展餐具、食品包装材料专项整治。加强对餐具集中消毒单位消毒工艺流程、使用消毒产品以及消毒餐具包装和标签内容等的监督检查,依法打击无证无照从事餐具集中消毒经营服务行为。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查处使用不合格餐具、自行消毒不符合规范等问题。针对食品用纸、塑料等食品包装材料、容器,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检测方法、标准。依法取缔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包装材料的“黑窝点”。   二、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   (八)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各有关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执法检查,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要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直至停产整改、吊销证照。对隐瞒食品安全隐患、故意逃避监管等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进一步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程序,实现执法、司法信息互联互通,坚决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要互相支持、积极配合,确保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责任追究到位。   (九)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扩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查、市场巡查、执法抽检的频次、范围,深入排查食用农产品生产、食品加工、流通、餐饮服务、食品进出口等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强化收购粮食质量监测和库存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流通环节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制度。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方法认定工作。   (十)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行政监管和刑事执法装备、检测设备和工作经费。加强基层监管执法队伍和技术装备建设,强化监管执法人员培训考核,规范执法程序,提高监管执法队伍素质、依法行政能力和侦查办案水平。   三、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基础   (十一)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县级以上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综合协调机制,理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和监管部门职责分工,强化综合协调能力建设。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梳理查找存在的监管职能交叉和空白问题,重点针对小作坊、小摊贩、前店后厂、现场制售等生产经营活动,明确监管部门和监管要求。建立健全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重点落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食品安全职责,推进监管重心下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的具体办法,严肃查处监管执法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   (十二)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完善对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打击力度的法律规定。加快出台小作坊、小摊贩管理地方性法规。加快制订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修订完善《农药管理条例》、《禁止食品加药卫生管理办法》、《农药生产管理办法》。   (十三)加强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制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提出食品安全标准清理原则和工作方案,厘清标准和相关规章规定的关系,做好食品安全标准清理和制修订工作。重点完成已立项食品安全标准的审查公布,做好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致病菌、污染物和农药兽药残留限量等基础标准以及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基本完成食品包装材料标准清理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部门协商、征求意见、标准评审、跟踪评估等工作制度和程序。   (十四)加强食品安全监测评估体系建设。加快国家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国风险监测网络。组织实施国家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监测年度计划,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库和共享平台,强化数据分析和实际效能,加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日常评估和应急评估,为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监管执法和处置食品安全事故提供科学依据。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监测、评估和交流工作。   (十五)强化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加大对最急需、最薄弱环节以及中西部地区和基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统筹检验检测力量建设,在基层开展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避免重复建设。继续支持食品生产企业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和工艺技术装备水平。鼓励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严格食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管理,实现检验检测结果互认,促进资源共享。规范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行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服务和技术能力。   (十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抓紧制订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和查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报送体系,细化完善信息报送时限、程序、责任等方面的要求。分类分级编制和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的评估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客观。   (十七)加强食品安全科技研发。重点研发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安全检验检测、风险评估、食品中非法添加物检验筛查、溯源控制及预警等重要技术和装备。落实2012年食品工业技术改造专项项目,进一步改善企业生产管理硬件条件。提高我国检验检测设备的自主化水平。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监管体系。推进肉菜、酒类电子追溯系统建设。   四、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十八)严格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进一步规范许可程序,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技术规范,逐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机构和人员行为的规范。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供餐准入条件,加强对集中供餐单位的源头监管。   (十九)建立和完善企业生产经营的监管制度。制定完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不合格食品召回、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退市和销毁的管理制度,防止过期、腐败变质等不合格食品回流生产经营环节。出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农村餐饮消费安全监管等制度。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食品安全标准,进一步加大对食品标签、说明书的规范和管理力度。   (二十)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管理。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企业健全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主管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责任。严格执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不少于40小时的培训制度,提高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分类完善监管措施,切实提高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安全控制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二十一)加强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规模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全面建立诚信管理体系,在婴幼儿乳粉生产企业率先全部建立诚信管理体系。加快推进质量信用平台建设,加大质量安全信用信息记录发布力度。建立食品生产加工和进出口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企业惩戒力度。全面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信用档案,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   五、引导社会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   (二十二)强化社会监督。大力发展食品安全群众性队伍,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的途径。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核查反映出的食品安全问题。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食品安全问题,为食品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防止传播和炒作虚假信息。   (二十三)认真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各地区要按照有奖举报的有关要求,抓紧细化落实措施,进一步明确奖励举报范围和举报受理部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线索受理、核查、移送和反馈程序。要保证奖励资金专款专用,规范奖励额度审定、奖金管理和发放等工作程序,完善对举报人的保护措施,确保举报线索及时核查、奖励资金及时兑现,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二十四)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认真抓好食品安全重要政策措施的宣传教育,及时稳妥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食品抽检结果发布后的解疑释惑工作。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食品安全法制宣传、诚信自律宣传教育,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充分发挥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和专家的作用,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风险的科学认知水平。   六、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五)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要统筹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切实保障执法办案和监管基础能力建设的经费投入。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实化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和考核指标,逐级落实责任。认真总结和推广基层监管经验,不断完善监管措施。   (二十六)加强协调配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支持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地区联动的执法格局和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合力。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各环节监管措施的衔接,提高监管合力。要建立违法案件查处首责制,消除监管盲区、死角,坚决杜绝有案不查、推诿扯皮等问题。食品安全办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适时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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