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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移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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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业应用】赛默飞发布食物包装卡纸中迁移污染物的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
    赛默飞世尔科技(以下简称:赛默飞)近日发布应用固相微萃取-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技术(SPME-GC-MS/MS)对食物包装卡纸中迁移污染物的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通过自动化操作,该方法运行快速、稳定且大量节省了人力。食品包装是食品工业中的一个关键环节, 包装材料种类繁多,包括塑料、纸质、金属和玻璃等。它在保护食物不受损坏的同时,可以保持食物新鲜、免于微生物降解。然而,食品包装材料同样可能导致食物腐坏。食品包装材料在全世界均受到相关法规的管制,最新发布的EU/202/2014法规,对可能接触食物的塑料材质包装物进行了限制规定:不仅规定了可由包装材料转移到食物中的化学物质最高限量,还明确了食品包装材料中禁止含有的化学物质,以及食品和包装材料中有关物质的限量。 过去20年,科研人员发表了多种对包装迁移物进行有效监控分析的测试方法,通常来说,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假设包装材料中每种化合物均 100% 向食物转移,对包装材料本身的最终形态进行分析,第二类在模拟条件下将模拟食物产品与包装材料在特定时长和特定环境下接触放置,再分析包装中化合物向食品的迁移情况。 食品包装卡纸可由原生纸、再生纸或二者混合物制成,再生卡纸更有可能广泛含有由降解产生的危险污染物,包括打印油墨、涂层和粘合剂。本次测试采用了固相微萃取技术(SPME)和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技术(GC-MS/MS),采取上文所诉的第一类方法,对食品包装卡纸中12 种代表性的可能迁移物(邻苯二甲酸盐、光引发剂、苯酚和异味成分等挥发性和半挥发性物质)进行了定量分析。本次实验应用Thermo ScientificTM TSQTM 8000 Evo GC-MS/MS质谱仪联用配备Thermo ScientificTM TriPlusTM RSH自动进样器和SPME(SPME NL: 50.5mm)模块的Thermo ScientificTM TRACETM 1310气相色谱仪系统进行测试分析。气相色谱分离采用Thermo ScientificTM TraceGOLDTM TG-5SilMS色谱柱(30m × 0.25 mm × 0.25μ m, P/N 10177894),用于定量和确证的原始数据则通过Thermo ScientificTM TraceFinderTM 3.2 软件中的智能定时扫描(timed-SRM)模块采集。 本实验采用经内部验证的测试方法,对 12 种可能由卡纸引入的迁移污染物进行了定量分析。方法应用了全自动SPME技术,有效提高了实验室测试通量。依据 IUPAC/AOAC 统一操作流程,完成内部方法学验证,并确证此方法适用于监测可能与食物接触的卡纸中的有害污染物。更多产品信息,请查看:TSQTM 8000 Evo GC-MS/MS质谱仪www.thermoscientific.cn/product/tsq-8000-evo-triple-quadrupole-gc-msms.html TriPlusTM RSH自动进样器www.thermoscientific.cn/product/triplus-rsh-autosampler.html TRACETM 1310气相色谱仪系统www.thermoscientific.cn/product/trace-1310-gas-chromatograph.html TraceGOLDTM TG-5SilMS色谱柱www.thermoscientific.cn/product/tracegold-tg-5silms-gc-columns.html方法下载,请查看:www.thermoscientific.cn/content/dam/tfs/Country%20Specific%20Assets/zh-ch/CMD/MS/GCMS/documents/SPME-GC-MS-MS.pdf ---------------------------------------------------关于赛默飞世尔科技赛默飞世尔科技(纽约证交所代码:TMO)是科学服务领域的世界领导者。公司年销售额170亿美元,在50个国家拥有约50,000名员工。我们的使命是帮助客户使世界更健康、更清洁、更安全。我们的产品和服务帮助客户加速生命科学领域的研究、解决在分析领域所遇到的复杂问题与挑战,促进医疗诊断发展、提高实验室生产力。借助于首要品牌Thermo Scientific、Applied Biosystems、Invitrogen、Fisher Scientific和Unity Lab Services,我们将创新技术、便捷采购方案和实验室运营管理的整体解决方案相结合,为客户、股东和员工创造价值。欲了解更多信息,请浏览公司网站:www.thermofisher.com 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赛默飞世尔科技进入中国发展已有30多年,在中国的总部设于上海,并在北京、广州、香港、台湾、成都、沈阳、西安、南京、武汉、昆明等地设立了分公 司,员工人数约3800名。我们的产品主要包括分析仪器、实验室设备、试剂、耗材和软件等,提供实验室综合解决方案,为各行各业的客户服务。为了满足中国市场的需求,现有8家工厂分别在上海、北京和苏州运营。我们在全国共设立了6个应用开发中心,将世界级的前沿技术和产品带给国内客户,并提供应 用开发与培训等多项服务;位于上海的中国创新中心结合国内市场的需求和国外先进技术,研发适合中国的技术和产品;我们拥有遍布全国的维修服务网点和特别成 立的中国技术培训团队,在全国有超过2000名专业人员直接为客户提供服务。我们致力于帮助客户使世界更健康、更清洁、更安全。欲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网站:www.thermofisher.com请扫码关注: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官方微信
  • 新污染物“新”在哪儿
    新污染物危害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是全球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之一。什么是新污染物?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环境风险管理视角来看,新污染物是指排放到环境中的,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但尚未纳入管理或现有管理措施不足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新污染物涵盖了广泛的人工合成化学品,不同国家和国际组织对新污染物的认知与其管理需求相关,因此对新污染物概念定义存在共性和差异。新污染物的“新”从不同角度来看具有不同含义。从科学研究角度出发,新污染物是新出现或者近期受关注的物质,即生产、使用时间相对较短,主要关注这些物质的毒性效应、迁移转化、生成及降解机制等关键科学问题;从环境管理角度出发,相对于管理体系较为完善的常规污染物而言,新污染物“新”在尚无法律法规政策予以管控或管控举措不完善,更关注如何减少新污染物排放、降低其生态风险以及保障人体健康。新污染物有哪些,影响有多大?目前,国际上尚未对新污染物分类达成共识。2022年12月,生态环境部等六部委发布了《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明确了禁止生产、使用、进出口、新建以及纳入强制性生产审核、风险管控等措施的14类新污染物。目前,国际上普遍关注的新污染物种类主要包括:全氟和多氟烷基化合物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以及微塑料。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是指具有毒性、持久性、生物蓄积性且能够在环境中长距离迁移的一类有机化学物质,广泛应用于化工、纺织、涂料、皮革、合成洗涤剂、炊具制造、纸质食品包装材料等。为了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免受其危害,国际社会通过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以减少或消除有意生产和使用的排放。内分泌干扰物具有生殖和发育毒性,会干扰生物体内分泌活动,导致发育畸形,增加癌症风险,扰乱免疫和神经系统功能等。典型物质有邻苯二甲酸酯、双酚A、多溴二苯醚等,主要用于塑化剂、阻燃剂、抗氧剂、农药等精细化工产品。抗生素经人和动物使用与代谢后进入环境,会引发环境细菌抗药性,诱导生物体产生抗性基因,给人体健康及生态环境带来安全隐患。微塑料为直径小于5毫米的塑料纤维、颗粒或者薄膜,在海洋、地表水、地下水、沉积物、土壤、室内外空气等介质中广泛存在,具有刺激免疫等毒性效应,也能作为其他污染物的载体,可能导致生物存活率和繁殖力降低、繁殖减少、基因表达改变、DNA损伤等危害。新污染物在我国环境介质和生物体内的分布存在共性规律,在我国部分地区的空气、土壤、沉积物、地表水以及地下水等环境介质中均有存在,蔬菜、鱼类、蛋类等生物介质和血液、尿液、母乳等人体样本中也曾被检出。然而,新污染物通常为痕量污染物,只有超过一定的浓度阈值才会有健康效果体现。研究表明,当前我国多数地区新污染物环境浓度较低,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可以忽略。 新污染物的来源与治理挑战。新污染物和常规污染物的来源类似,源于工业生产、日常生活以及农业活动,涵盖化工、塑料、医药、纺织、汽车制造等工业生产过程,以及生活消费、农业水产种植养殖、建筑材料、消防泡沫等众多行业和场景。其中,化学品是新污染物的重要来源,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的全生命周期存在新污染物排放风险。我国是化学品生产和使用大国,大部分新污染物涉及的化学品产量和使用量位居世界前列,化学品生产和使用的快速增长成为新污染物增加的重要原因。相比于传统污染物,新污染物治理难度更高。首先,新污染物具备环境持久性和生物累积性,多数新污染物在环境中难以自然降解,在环境中会持续存在,并在生态系统中易于富集,可长期蓄积在环境中和生物体内。其次,新污染物危害较大,对器官、神经、生殖发育等方面都会产生威胁,其生产和使用往往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最后,新污染物来源广泛,普遍存在于工业生产、日常生活以及农业活动中,其特殊理化性质使得新污染物长距离迁移扩散,即便是青藏高原这样人迹罕至的区域也检测到了一些典型污染物。同时,新污染物风险较为隐蔽,多数新污染物短期危害并不显著,但其长期累积排放仍能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影响。国家对新污染物治理已做出明确部署,未来可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提出了到2025年实现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的目标。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从六个方面部署行动举措,突显了新污染物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新污染物治理的总体思路可概括为“筛”“评”“控”。“筛”指的是结合环境与健康危害以及环境暴露情况,从数以万计的在产在用化学品中筛选出潜在环境风险较大的污染物,纳入优先开展环境评估的范围。“评”主要针对筛选出的优先评估化学品,对其生产、加工、使用、消费和废弃处置全生命周期进行科学的环境风险评估,精准锚定对环境与健康具有较大风险的化学品作为重点管控对象。“控”是对于“筛”“评”确定的重点管控对象,实行以源头淘汰为主,兼顾过程减排和末端治理的全过程综合管控措施。同时,要积极推动新污染物研究成果转化为治理标准,解决科学研究和科学管理之间存在的脱节问题,高度关注传统污染物与新污染物共同存在的现实情况,解决常规污染物与新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体系的构建问题。此外,新污染物治理涉及产业方方面面,未来环境管理要更多依靠科技、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技术。—————————————————————————————————————————为了促进食品及农产品行业分析检测技术交流,研讨国内外最新研究应用进展,仪器信息网3i讲堂将于6月19-21日举办第四届“食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及检测新技术”主题网络研讨会。届时,我们将特别邀请行业专家及相关厂商技术人员参与本次网络研讨会,把最新的科研成果和检测技术呈现给大家。本次会议,特别设立食品与农产品中新污染物检测技术分论坛,邀请到多位专家分享精彩报告。点击报名》》》》》
  • 重点新污染物管起来,潜在的新污染物怎么办?
    《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清单》)自实施以来,14类重点新污染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相关管控实现有单可循,有据可依。随着重点新污染物关注度不断提升,潜在的新污染物如何监测?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以下简称分测中心)污染调查评估研究室主任杜兵博士。在《清单》中第五条明确指出,将根据实际情况实行新污染物的动态调整。“新污染物是指排放到环境中的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对生态环境或者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但尚未纳入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主要包括抗生素、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和微塑料等。除了《清单》中明确的14类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外,还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微塑料、以及邻苯二甲酸酯类、有机磷酸酯类、紫外吸收剂、有机锡等其他潜在的新污染物。”杜兵介绍。“目前已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正式发布了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部分省市区还提出动态发布新污染物清单的要求,这意味着在《清单》之外,将可能会有其他新污染物被关注并补充进来,国家及省级的管控方案将形成合力,推动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记者注意到,《上海市新污染物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就“点名”了《清单》外的内分泌干扰物——双酚A等,提出其进行环境风险筛查。《海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则与持续推进的《海南省“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相结合,在《清单》外还重点关注微塑料等新污染物。当前,在开展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之外,一些省区市也提出要开展环境筛查性监测,以发现在环境中潜在的新污染物。如何务实管好重点新污染物的同时,又落实好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中关于“筛、评、控”和“禁、减、治”的工作要求,筛选出潜在的新污染物?“现在的难点在于如何将高暴露、高风险的潜在新污染物对应的化学物质,从数以万计的化学品中识别、筛选出来。”杜兵表示。当前,基于监测的新污染物调查筛查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列出调查清单,通过定量方法对关注区域开展调查,通俗地讲,是带有“目标性”地判断某种新污染物在环境介质中是否存在。然而,如果调查的清单中没有环境介质中赋存的新污染物,将很难被管理人员发现并引起注意。另一方面,则是使用基于高分辨质谱的高通量方法进行筛查,但目前在前处理、数据采集、谱库和筛查方法学缺乏统一标准,不能准确定量,筛查结果“千人千面”,不同调查机构的定性和定量结果缺乏可比性。杜兵介绍,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基于轨道阱质谱、飞行时间质谱等高分辨质谱技术,开发了基于环境管理需求的高通量靶向非靶向筛查准定量技术。“我们开发了适于不同类别仪器的广谱低损的前处理方法,通过不同离子化模式和数据采集模式的组合,如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使用电子轰击电离(EI)、化学电离(CI)等电离模式,高分辨全扫描和二级离子扫描等数据采集模式;液相色谱高分辨质谱使用正负模式电喷雾电离(ESI)模式,数据采集使用数据依赖采集(DDA)、数据非依赖采集(DIA)等模式,开发高分辨全谱系谱库,开展靶向非靶向分析。使用DDA数据开展高响应污染物靶向/非靶向分析。使用DIA数据采样解卷积模式开展低响应污染物靶向/非靶向筛查,并辅助定量。”他介绍。为了保证能够尽可能地筛查出已知的新污染物,分测中心并未“单打独斗”,而是与多方“打好配合”。在数据解析层面,分测中心同科研院所、合作厂商紧密合作,充分借鉴当前不同理论框架的非靶向筛查技术,形成数据合力,获得当前技术水平下的优化结果。广泛筛查后,如何对潜在污染物进行更精准的定量分析?杜兵介绍,对筛查出的环境污染物,还会与国内外主要管控名录对照,结合毒性效应和暴露水平,按关注度水平和确认程度水平进行优先级排序,渐次建立高分辨谱库,形成一套基于气相色谱/液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技术和统一的稳定同位素标记内标体系和广谱低损的前处理方法相结合的定量技术,可实现跨仪器平台的高通量定量数据的可比分析。杜兵表示,新污染物从被科学家关注到实施监管治理中存在“时差”,往往科学界对于新污染物的反应更敏锐,而实际上传递到管理层面则需要较长周期。“及时关注科研成果,对判断存在较大的生态风险或人体健康风险的新污染物及时纳入筛查清单,将有助于管理部门提前研判相关新污染物问题。”“新污染物治理是新时代新形势下的新问题,当前,被纳入管理视野时间较短。因而,当前新污染物调查监测能力呈现‘头重脚轻’,省市级生态环境监测力量不平衡、不充分突出。地方仍需进一步夯实相关监测力量,国家及科研机构检测力量也可作为地方工作的补充支撑。”他表示。记者了解到,分测中心自2021年以来,已围绕新污染物监测试点开展多项工作。一方面,健全了新污染物监测技术体系,建立了全系列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监测技术方法和新污染物高通量筛查准定量技术方法,编制了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系列作业指导书,明确了新污染物监测调查中样品的采制留存测等标准,并与多家单位联合,对相关方法进行了技术验证。据杜兵介绍,建立的方法已成功运用于分测中心2022年的新污染物试点监测工作中,完成了长江全流域200余个点位,3000余样品的检测,涉及全系列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和近600种潜在新污染物指标。调查环境介质包括地表水、地下水、污水、饮用水水源地及海水等。初步掌握了长江流域新污染物分布浓度水平及特征情况,为后续掌握长江流域新污染物的重点指标、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分析潜在来源和预警工作奠定了数据基础。另一方面,分测中心还组织了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分析测试线上技术培训,涵盖多种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分析测试技术要点以及风险评估技术等内容。生态环境监测系统近300位技术人员参加了培训。此外,分测中心还开发了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外部质量控制技术,研制了7种新污染物质控样品,开展了首轮生态环境监测系统新污染物实验室间比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土壤中的全氟、六溴环十二烷这两类新污染物的能力验证活动。图为分测中心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团队杜兵表示,分测中心还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新污染物分析测试方法技术体系,持续跟进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新污染物治理和调查监测工作。作为生态环境监测系统“专精特新”的技术力量,分测中心将为全面支持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提供更有力的管理支撑、更有为的政策咨询和更有效的技术服务。
  • 要增加新污染物相关分析仪器资金投入!厦门发布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厦门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印发。《方案》提到,目前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和微塑料四大类,其主要来源是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方案》提到,要结合列入《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 年版)》的化学物质和厦门市行业发展实际情况,动态开展全氟烷基化合物、十溴二苯醚、短链氯化石蜡、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壬基酚以及抗生素等重点管控的新污染物在生产、使用、储存、排放等环节的品种、数量、用途等环境信息调查。2024年年底前,组织实施一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2025年年底前,初步建立厦门市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能力建设方面,《方案》指出,要鼓励围绕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源解析、生态环境效应、迁移转化规律、高排放物质筛查、分析检验、环境多介质监测、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绿色替代、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暴露与致病机理、污染防治技术等需求开展研究;并培育一批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新污染物治理人才队伍。涉及到科学仪器方面,《方案》特别提到2023年到2025年期间要增加新污染物相关分析仪器设备的资金投入,提升新污染物非靶向监测和痕量分析检测、监测水平,逐步提升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技术支撑保障能力。详情参见:厦门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新污染物是指排放或可能排放到环境的,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风险,但尚未纳入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以有效防控其风险的污染物。目前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和微塑料四大类,其主要来源是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以下简称“国家方案”)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3〕1号,以下简称“省级方案”)要求,扎实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提升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㈠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以及厦门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为核心,以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为准则,遵循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理念,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实施调查监测、分类治理、全过程风险管控,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以更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和以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提供有力保障。  ㈡工作原则  1.全面落实,稳步推进  坚决贯彻国家和省级方案要求,全面落实新污染物治理属地责任,扎实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各项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遵循污染治理规律,树立系统防治观念,合理安排各项措施和工作进度,稳步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  2.精准施策,突出重点  根据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结合我市新污染物生产、使用实际情况,瞄准新污染物潜在排放源以及主要环境归宿开展调查监测,科学评估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精准识别风险较大的新污染物,针对产生环境风险的主要环节,采取源头禁限、过程减排、末端治理的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3.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建立跨部门协调配合的新污染物治理管理体系,形成新污染治理合力,统筹推动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强化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制度保障、科技支撑、资金支持与宣传引导,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的监督、执法和监测能力建设,夯实新污染物治理基础。  ㈢工作目标  到2025年,落实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完成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围绕涉新污染物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开展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试点;完成一批我市特征性新污染物及其主要排放源的筛查工作,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信息数据库;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新污染物治理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二、主要任务  ㈠落实法规政策,健全管理机制  1.贯彻新污染物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坚决落实国家、省级新污染物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国家、省级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相关标准规范,适时制定我市新污染物环境管理的地方标准、规范,做好与国家、省相关管理文件的衔接。(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建立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多部门参与的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机制,强化部门协同监管、联动执法和信息共享,协调解决新污染物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建设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健委、海洋局、市场监管局、市政园林局、金融监管局,厦门海关、市税务局、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厦门银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3.成立厦门市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库。充分发挥在厦高校和科研院所在新污染物治理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优势,面向社会征集新污染物研究、治理专家,建立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库,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提供政策咨询、管理支撑、技术指导和服务。(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建设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健委、海洋局、市场监管局、市政园林局,厦门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㈡积极先行先试,开展调查监测  4.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结合列入《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 年版)》的化学物质和我市行业发展实际情况,动态开展全氟烷基化合物、十溴二苯醚、短链氯化石蜡、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壬基酚以及抗生素等重点管控的新污染物在生产、使用、储存、排放等环节的品种、数量、用途等环境信息调查。2023年年底前,按照国家、省部署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2025年年底前,逐步建立厦门市化学品环境管理数据库,力争形成企业的“一户一档”管理模式。(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依托我市现有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对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瞄准电子、橡胶、医药、农药、石化、污水处理、固废处置、消防、印染、皮革、涂料、电镀、水产养殖等重点行业废水和周边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大气、生物体等新污染物主要环境归宿以及九龙江河口等外源输入端口,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工作,探索建立地表水、地下水、沉积物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技术方法。2024年年底前,组织实施一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2025年年底前,初步建立我市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海洋局、市场监管局、市政园林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根据国家、省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工作部署和要求,以高关注、高产(用)量、高环境检出率、分散式用途的化学物质为重点,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需重点关注的新污染物及其它化学物质分阶段、分批次开展人体健康与环境风险筛查。收集并根据已有相关研究成果,结合环境调查监测结果,识别需重点关注新污染物的主要环境源汇,分析我市需重点关注新污染物环境暴露时空特征,探索建立人体健康与环境风险评估模型。按国家、省要求完成首批列入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评估。依据并衔接最新版国家、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结合我市新污染环境调查监测、风险评估实际情况制定厦门市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及“一品一策”管控方案。(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厦门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建立新污染物环境信息数据库。基于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数据,建立厦门特征新污染物环境信息数据库,整合优势力量,力争接入高校、科研院所新污染物相关科学研究积累的历史数据,打造新污染物环境信息数据库,促进我市新污染物全生命周期治理工作的数据化管理,指导相关调查监测,支撑相关理论技术研究,服务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的科学决策。(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市政园林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厦门大学、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等参与)  ㈢实行全过程监管,降低环境风险  8.落实新污染物源头防范。严格执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有关要求,督促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单位落实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新化学物质登记测试数据质量监管机制,开展新化学物质登记测试数据质量现场核查并公开核查结果。配合国家、省联动的监督执法,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事项逐步纳入环境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加大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厦门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严格落实淘汰或限用措施。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纳入淘汰类的工业化学品、农药、兽药、药品、化妆品等,按期完成淘汰。未按期淘汰的,依法停止其产品登记或生产许可证核发,依法严厉打击已淘汰新污染物的非法生产和加工使用。(市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和进出口管理。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严格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准入。加强禁止进(出)口的化学品和严格限制用途的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加大口岸查验力度,严防禁止进(出)口化学品入(离)境,有效运用现场检验、实验室检测等手段强化严格限制用途化学品监管。(市生态环境局、厦门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强绿色制造和产品认证。推进新污染物治理与碳达峰、碳中和行动相结合,在电子及机械制造、消费品、材料、医药等领域推广绿色技术工艺装备,切实减少新污染物产生。推动将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替代和排放控制要求纳入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进行生产或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企业实施原辅材料无害化替代、生产工艺优化等清洁生产改造。在涉新污染物重点行业,推进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替代。推荐一批基础好、代表性强、绿色化水平高的示范企业,逐步推广绿色示范技术。企业应采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有毒有害原料使用、排放相关信息。(市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生态环境局、建设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加强产品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严格执行玩具、学生用品等相关产品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强制性国家标准,定期对相关产品中具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进行抽检,减少产品消费过程中造成的新污染物环境和健康风险。全面落实国家环境标志产品和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限值和禁用要求,在重要消费品环境标志认证中,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进行标识或提示。(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加强抗生素类药品临床应用管理,加强抗生素类药品合理应用培训考核和处方权管理,严格落实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类抗菌药物,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监督检查,落实不合格药物无害化处理要求。强化兽用抗菌药全链条监管,严格规范兽用抗菌药的生产和使用,在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环节严格落实兽用处方药管理制度、兽药休药期制度和“兽药规范使用”承诺制度,加强畜禽养殖生产过程中抗菌药物的管控,严禁人用重要抗生素类药品在养殖业中应用,实施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行动。加强水产养殖的投入品管理,开展水产养殖用药的监督抽查,依法规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市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强化农药使用管理。加强农药登记管理,严格管控具有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性的高毒高风险农药及助剂。持续开展农药使用减量专项行动,鼓励发展高效低风险农药,稳步推进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和替代工作。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鼓励使用便于回收的大容量、易资源化利用及易处置包装物,逐步建立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处理体系。(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深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深入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福建省“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积极推动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塑料生产和使用源头减量,积极研发推广性能好、绿色环保、经济适用的塑料制品及替代产品。推进餐饮外卖行业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酒店行业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行业塑料包装等塑料制品的禁止和限制使用。(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市政园林局、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加强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探索开展新污染物与常规污染物协同治理,推进大气、地表水、土壤、地下水、海洋及其沉积物等多环境介质中新污染物的协同治理。加强新污染物治理与排污许可等环境管理制度的衔接,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要求,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填写排污登记表,并在其中载明执行的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及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达到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境质量目标要求;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排放口及其周边环境定期开展环境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依法公开新污染物信息,采取有效污染控制措施防范环境风险。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生产、加工使用或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中所列化学物质的企事业单位应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市政园林局、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强化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严格落实废药品、废农药以及抗生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废反应基和废培养基等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要求。紧盯医药、农药等生产企业,强化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市科技局、生态环境局、卫健委、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聚焦火炬产业区、生物医药产业园等重点工业园区以及电子、橡胶、医药、农药、污水处理、消防、涂料、纺织印染、石化等涉新污染物重点行业,开展新污染物全生命周期管理试点;选取至少一个重点工业园区和一批重点企业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探索开展新污染物减排以及污水污泥、废液废渣中新污染物治理示范,力争形成若干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绿色替代、新污染物减排以及治理示范技术。(市工信局、科技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市政园林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㈣加强能力建设,夯实治理基础  19.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在我市科技计划中加大对新污染物治理相关研究的支持力度,推动设立市级新污染物治理科技专项,鼓励围绕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源解析、生态环境效应、迁移转化规律、高排放物质筛查、分析检验、环境多介质监测、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绿色替代、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暴露与致病机理、污染防治技术等需求开展研究。鼓励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高新企业发挥新污染物相关基础科研优势,申报国家、省和市级相关重点科研项目,积极开展新污染物毒理分析、环境行为、源汇通量、生态效应、风险评估、风险管控等方面的探索和攻关;支持已有科技平台开展新污染物相关理论基础研究和管控治理关键技术研究;通过科技项目引导相关研究单位建立新污染物数据库、研究中心,并积极申报国家、省级和市级重点实验室。加大新污染物相关科研技术人才引进力度,积极推动相关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产学研用结合。(市科技局、生态环境局、卫健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升我市新污染物监督、执法和监测能力,探索建立我市新污染物监督执法制度以及环境监测体系。2023年到2025年,动态跟进国家、省新污染物治理相关法规政策、标准规范等文件发布情况,组织开展法规政策宣贯和标准规范培训,组织新污染物治理相关采样、检测、监测、质控、评估等业务培训,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的监督、执法能力建设,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提升监督、执法装备标准化水平;培育一批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新污染物治理人才队伍。2023年到2025年期间增加新污染物相关分析仪器设备的资金投入,提升新污染物非靶向监测和痕量分析检测、监测水平,逐步提升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技术支撑保障能力;推进新污染物相关测试分析标准方法的建立和认证,研究制定我市重点行业新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质量标准;相关职能部门统筹整合现有资源,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技术单位合作,培育一批符合良好实验室规范的化学物质危害测试实验室和新污染物测试重点实验室,逐步构建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污染物环境监测体系。(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财政局、卫健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新污染物治理市、区一体化推进的工作机制和跨部门协调机制,做好上下衔接,明确部门分工,强化部门间协作。健全新污染物相关信息报告、调查监测、风险评估、风险管控等环境管理制度,加强跨部门协同监管、联动执法和信息共享,强化制度机制设计。全面落实新污染物治理属地责任,将新污染物治理作为净土保卫战的重要内容,纳入我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1+N”方案体系。2025年对本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㈡严格监管执法  加强对新污染物全生命周期的环境风险管控,贯彻严格源头管控、强化过程控制、深化末端治理的行动举措。加强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的执法监测以及重点区域的环境监测,将生产、加工使用或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纳入重点排污单位,督促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事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对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事业单位依法开展现场检查,加大对未按规定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单位的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对禁止或限制类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其相关产品进出口、生产、销售、使用、排污治理等全生命周期管理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逐步建立新污染物风险预警机制,切实降低新污染物生态环境风险。(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厦门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㈢拓宽资金投入渠道  加大对新污染物相关调查监测、风险评估、污染治理等相关工作的资金投入;支持新污染物治理相关项目申请中央、省级大气、水、土壤等专项资金;统筹各类财政资金,切实保障新污染物治理工作需要。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污染物治理领域,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新污染物治理的信贷支持力度,探索建立政府、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模式。新污染物治理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厦门银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㈣做好宣传引导  加强新污染物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解读,督促各区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提高企业新污染物治理主体意识;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新污染物治理科普宣传教育,引导公众树立绿色消费的理念;动态发布新污染物相关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鼓励企业、公众通过多种渠道为新污染物治理献言献策,举报涉新污染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积极宣传新污染物风险防范相关制度建设、管理机制、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新进展,引导公众树立对新污染物的科学认识,为做好新污染物防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复旦成立研究中心应对有机污染物(POPs)
    小小1毫克的二恶英可以致一个50公斤重的成年人死亡,有机物污染正在威胁着人类生存。复旦大学近日传出消息,该校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最新成立了 “润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研究中心”,将致力于对有机污染物的毒理研究。   近几年来,有机物污染正越来越受到世界的关注。原因是有机物污染就发生在人类身边,杀虫剂、垃圾焚烧产生的二恶英、电器设备的热交流介质……小小1毫克的二恶英可以致一个50公斤重的成年人死亡。而且,这类有机污染物可通过空气、水或迁徙物种进行远距离迁移,甚至连不毛之地北极圈都有它幽灵般的身影。   目前,在国家有关计划的推动下,复旦成立了专门研究有机污染物的中心。随着建设资金逐步到位,该校将陆续添置一些重要的污染物分析仪器和研究设备。届时,复旦将借助不断完备的分析检测手段和微观反应动力学研究手段,对有机污染物的转化、传输及分布进行深入研究。研究中心的未来的目标是逐步将研究领域拓展到有机污染物的毒理研究。
  • 揭秘大气污染物监测
    提起当下中国的大气污染,人们首先想到的可能就是&ldquo PM2.5&rdquo ,这个环境术语现在几乎是老幼妇孺皆知。它是指那些当量直径在2.5微米以下的大气中的细颗粒物。与较粗的大气颗粒物相比,它们在大气中的停留时间长、输送距离远,而且可深入到人体的细支气管和肺泡,不溶部分沉积在肺部,诱发或加重多种呼吸系统疾病,可溶部分则通过血液循环进入全身,影响心血管系统、生殖系统等全身多个系统的健康。 但是如果进一步深究,PM2.5究竟由哪些组分组成?它们的前体是什么?有哪些技术可以用来对它们实施监测?它们的源头如何确定?等等。这些专业性的问题恐怕就得找专业人士解答了。为了寻找答案,笔者参加了近日在京举办的&ldquo 2014大气颗粒污染物监测与防治技术研讨会&rdquo ,以一探究竟。 会议现场 源解析 重中之重 从政府部门防治的角度而言,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肯定是最受关注的。只有先找到污染物的源头,才能谈得上下一步的防治。据会上的消息人士透露,到今年年底,国家要完成所有省会及直辖市的大气污染物源解析,而到明年年底,要完成300余个地级市的污染物源解析。要保证这些工作的顺利进行,坚实的技术支撑是不可或缺的。 目前,我国采用得比较多的源解析技术方法是属于受体模型技术方法范畴的化学质量平衡模型。首先,通过颗粒物源类调查、识别,确定主要排放源类(种类、点位和数量)。其次,采用科学规范的采样和分析方法,进行颗粒物源类和受体样品的采集及化学分析,从而构建颗粒物源类和受体化学成分谱,选用合适的CMB模型软件进行解析。这种方法不依赖详细的排放源清单信息和气象资料,能够定量解析源清单技术方法难以确定的源类。 监测技术 五花八门 至于说到用于获取PM2.5原始数据的监测技术,可以称得上是五花八门。一方面是因为,对于PM2.5而言,需要监测的参数较多,诸如:颗粒物质量浓度、颗粒物化学组分(包括:元素成分、水溶性离子、含碳组分等)、二次颗粒物前体物(包括:SO2、NOx、VOCs)等。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各公司采用不同的技术路线而造成的。 以颗粒物质量浓度为例,目前常用的三种测量方法,分别是&beta 射线法、振荡天平法以及光散射法,相应仪器的代表厂家,譬如赛默飞。 美国TSI和德国GRIMM(上海奕枫代理)则在本次研讨会上分别展出了各自的光学气溶胶粒径谱仪和扫描电迁移粒径谱仪。这两型仪器不仅可以给出颗粒物的总质量浓度,而且还可以给出粒径分布的结果。而扫描电迁移粒径谱仪通过差分粒子电迁移器和凝聚核粒子计数器相结合,将可测的粒径下限推进到5nm以下。这两个&ldquo 老对手&rdquo 的展位位置也很有意思,分居于会场两侧,遥遥相对。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组委会也确实是煞费了苦心。 除了上面这一对外,笔者在会场还碰到了另外两对四家堪称是对手的厂家,分别是研制气溶胶飞行质谱的格林德科技(德国)和广州禾信;以及开发激光雷达的中科光电与怡孚和融。前者是一种单颗粒分析技术,可同时对颗粒进行物理和化学特性分析。而后者可对高空的大气颗粒物进行遥感探测。很有趣,真应了那句&ldquo 不是冤家不聚头&rdquo 。 豪华的&ldquo 配角&rdquo 阵容 说完了PM2.5,让我们再来看看另一种主要大气污染物,&ldquo 可挥发性有机物&rdquo ,也就是通常所说的VOCs。VOCs主要包括烷烃、烯烃和芳香烃以及各种含氧烃、卤代烃、氮烃、硫烃、低沸点多环芳烃等,是空气中普遍存在且组成复杂的一类有机污染物。大气中的VOCs虽然浓度不高,但对环境和人体却有重要影响。同时,作为PM2.5的前体物之一,VOCs也是造成酸雾、烟雾的重要原因。 目前,对于VOCs的检测依然是以色谱或色质联用技术为主(某些便携式仪器也有采用光离子化技术的),这也就不奇怪为什么在本次研讨会上可以看到像安捷伦、PerkinElmer这些主业为实验室仪器的跨国公司的展位。在这个领域正好可以发挥它们在色谱及质谱技术方面的优势。岛津公司虽然未设展位,但该公司的陈志凌先生在他的大会报告中,介绍了该公司的全二维色谱技术在分析PM2.5中所含有机物的应用。 新&ldquo 面孔&rdquo 在本次研讨会上,两款刚刚进入中国不久的环境监测产品也给笔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瑞士DIGITEL大流量气溶胶采样装置 夏普公司手提式环境微生物监测仪 一款是来自瑞士DIGITEL(陕西桑美代理)的大流量气溶胶采样装置,这款采样装置的最大特点是能够对采样过程中的体积流量进行恒定的、精确的控制,从而保证后续测量结果有一个出色的可重现性。据桑美公司总经理凌萌先生介绍,DIGITEL公司的采样器目前已被很多欧盟国家采纳为标准气溶胶采样器。当然这款产品的价格也是不菲,市场报价为40余万人民币。 另一款产品则非常小巧,是来自SHARP(夏普)公司的手提式环境微生物监测仪。没错,您没看错,就是那家著名的日本电器及电子公司。该产品采用了夏普公司独创的加热处理技术,以增强微生物固有的荧光强度。通过荧光测定,大约10分钟即可确定环境空气中浮游的霉菌和细菌总量。稍显遗憾的是,目前这款仪器只能测定微生物总量,而无法对霉菌或细菌进行进一步的细分。此外,夏普公司的代表没有透露这款仪器的市场价格。(主编当班)
  • 中国已全面淘汰23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中国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有关负责人12日对记者表示,截至目前,中国已全面淘汰23种类《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提前完成含多氯联苯电力设备下线处置的履约目标,全国主要行业二噁英排放强度大幅下降。该负责人表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具有持久性、生物蓄积性和远距离环境迁移的潜力,对人类健康或生态环境存在不利影响。为减少、消除和预防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保护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免受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危害,国际社会于2001年达成上述公约。日前,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工作协调组有关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多氯萘等5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要求的公告》。该公告规定了环境风险管控要求,包括禁止生产、使用、进出口六氯丁二烯、多氯萘、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禁止生产、使用、进出口短链氯化石蜡,保留了在天然及合成橡胶工业中生产传送带时使用的添加剂等九项特定豁免用途,豁免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以及禁止生产、使用、进出口十溴二苯醚等。上述公约对中国生效已19年,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中国已全面淘汰23种类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提前完成含多氯联苯电力设备下线处置的履约目标,清理处置了历史遗留的上百个点位十万余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废物,全国主要行业二噁英排放强度大幅下降。通过履约,减少了每年数十万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生产和环境排放,环境和生物样品中有机氯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含量水平总体呈下降趋势,为环境质量改善作出了重要贡献。
  • 我国新污染物治理步入“快车道”
    目前,我国在有毒有害新污染物监测分析、风险评估、排放源溯源、污染物有效去除技术研发与评价等方面开展了工作,研究建立了“筛—评—控”逐级识别与分类管理的新污染物治理体系,形成了系列标准、技术规范,有效支撑了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了《关于多氯萘等5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要求的公告》,对5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作出了淘汰或限制的规定。截至目前,我国已全面淘汰23种类《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全国主要行业二噁英排放强度大幅下降。我国对新污染物的治理步入“快车道”。动态开展对新污染物的“筛—评—控”新污染物是指排放到环境中,且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但尚未被纳入管理或现有管理措施不足以有效防控其风险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据了解,新污染物大多具有器官毒性、神经毒性、生殖和发育毒性、免疫毒性、内分泌干扰效应、致癌性、致畸性等多种生物毒性。同时,新污染物还可以随着空气、水流实现长距离迁移,并经食物链富集后,长期蓄积在生物体内。去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指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是新污染物的主要来源。目前,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行动方案》还明确提出了新污染物治理的分阶段目标任务、实施路线图。《行动方案》的出台,意味着我国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已全面启动。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主任刘国正说,与常规污染防治不同,新污染物治理的复杂性在于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种类繁多、来源广泛、环境风险隐蔽。在确定每种新污染物治理措施时,需紧密结合环境风险的特异性,找到有针对性的环境管理对策。“目前,我国在有毒有害新污染物监测分析、风险评估、排放源溯源、污染物有效去除技术研发与评价等方面开展了工作,研究建立了‘筛—评—控’逐级识别与分类管理的新污染物治理体系,形成了《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方法框架性指南(试行)》等系列标准、技术规范,有效支撑了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司长邹首民说。“筛—评—控”逐级识别与分类管理的新污染物治理体系,是指有关单位开展调查和监测,筛选出环境风险较大的新污染物,科学评估其环境风险,再对其实施源头禁限、过程减排、末端治理的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刘国正说,由于人们对新污染物危害的认知是一个不断深入的过程,新污染物的筛查与环境风险评估还需要不断推进。绿色替代品助力新污染物治理多年来,我国大力研发新污染物绿色替代品、替代技术,有效支撑着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以六溴环十二烷(HBCD)为例,HBCD是一种多溴代白色固体物质,可以作为阻燃剂添加到其他材料中使用。研究发现,HBCD本身具有毒性,容易进入生物体内,HBCD的大量长期累积还可能增加致癌风险。山东是HBCD的生产和加工使用大省,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邹晓东说,在推进HBCD淘汰过程中,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科学制定方案,协助企业寻找绿色先进的替代产品和工艺技术,推动产业优化升级。“经过专家们的反复研究、试验认证,发现甲基八溴醚和溴化SBS(溴化苯乙烯—丁二烯—苯乙烯嵌段共聚物)能有效替代HBCD,并且具备工业化生产条件、环境风险低。原来使用HBCD生产保温板材的企业,仅需要简单调整工艺参数就能使用替代品进行生产,并使产品质量满足国家要求。如今这两类替代品的产能正在不断扩大,产销两旺。”山东省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中心主任刘强说。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我国强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助力钢铁、化工、造纸、建材等十余个行业绿色转型升级。目前,我国环境和生物样品中有机氯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含量水平总体呈下降趋势。不仅如此,我国还为新污染物的全球治理贡献了“加速度”。作为《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的首批签署国之一,我国每年减少了数十万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生产和环境排放,提前完成含多氯联苯电力设备下线处置的履约目标。生态环境部原副部长邱启文表示,签署公约以来,我国建立国家履约机制、构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强化绿色替代、参与全球治理等,为履约贡献了中国方案、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2021年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针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提出了实施调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强化源头准入等要求。根据《行动方案》,“十四五”期间,我国将对一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开展专项治理。同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技术体系,强化法治保障。强化科技支撑与基础能力建设,加强宣传引导,促进社会共治。建立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支撑体系据不完全统计,《行动方案》发布后,全国约30个地区发布地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正在全国范围内加速推进。但不容否认的是,我国新污染物治理仍处于起步阶段,面临着治理难度大、技术复杂程度高、科学认知不足等困难和挑战。“面对新挑战以及新的防控需求,应以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为核心,以构建新污染物的风险评价与控制技术体系、建立完善风险评价方法学、识别重点风险源为目标,开展一系列基础理论研究和关键技术研发。”中国工程院院士侯立安强调,应大力发展高效、灵敏的新污染物检测技术,实现新污染物识别、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研究,开展新污染物生物毒性和健康风险评价体系研究,发展绿色、高效的新污染物实用去除技术,研发、构建大数据技术支持下的、涵盖新污染物转化迁移体系的智慧化水网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江桂斌则表示,面对更为繁复的新污染物环境问题,我国需要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科技创新机制,促进新污染物治理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新污染物治理效果,保障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例如,通过区块链、深度学习等技术研发绿色替代品;通过人工智能与自动化技术相结合,开发针对新污染物的毒性测试和优先化筛选体系等。江桂斌说,基于人工智能的深度学习系统可以让新污染物的防控与风险预警更进一步。比如可以从一个化合物的结构设计开始,提出绿色化学合成方案,从源头减少对生态环境具有潜在危害的化学品的产生,为环境友好型替代品的安全设计提供虚拟筛查等。
  • 新品尝鲜 | TSQ9610助力极地环境污染物
    多环芳烃(PAHs)是一类广泛分布在环境中具有两个或以上苯环的有机化合物,由于潜在的“三致”(致癌、致畸、致突变)和光致毒效应而受到广泛关注。PAHs来源广泛,具有半挥发性、远距离迁移性和生物毒性,可在传输过程中产生毒性更强的衍生物。人类活动产生的PAHs因江河径流、大气沉降、雨雪等方式最终汇入大海。16种US EPA优先控制PAHs分子结构式 (点击查看大图) PAHs暴露对人类危害的短期和长期影响(Kim et al., 2013) (点击查看大图)多环芳烃在海洋环境中的迁移转化 多环芳烃在海洋环境中的迁移转化PAHs在大气、海水、海水沉积物和海洋生物体之间不断进行分配和迁移转化,以达到相态之间的平衡。气-粒分配、干湿沉降、海-气交换扩散、海水颗粒物-水分配、海水-沉积物界面扩散、生物体富集等过程都是PAHs在海洋环境迁移转化的重要过程。 PAHs在海洋环境中的迁移转化过程(Jurado et al., 2007)(点击查看大图)海洋环境中多环芳烃检测痛点复杂的样品基质(点击查看大图)基质复杂,浓度极低由于洋流的无限稀释作用,使得污染物浓度极低,这就要求提高检测的灵敏度。(点击查看大图)赛默飞于1980年推出世界第yi台三重四极杆气相色谱质谱仪以来,从未停止精益求精、探索创新的脚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检测要求日益严苛,更高的灵敏度、更稳定的性能、更大的样品通量、更便捷的使用和维护等,是今天仪器人和检测人共同的追求,在此背景下,赛默飞TSQ9610应运而生。TSQ9610三重四极杆气相色谱质谱仪标配全新XLXR,动态线性范围2倍提升,使用寿命8倍提升专利模块化进样口,维护更方便指导视频即时查看,使用无忧NeverVent技术减少仪器宕机时间S形预杆和三重离轴设计消除中性噪声极快扫描速度允许更多化合物分析全方位软件工具,使用更简单行业领xian的灵敏度(点击查看大图)中国极地研究中心蔡明红研究员一直深耕于海洋和极地环境中PAHs等污染物的分析,对海洋和极地环境的检测具有深刻的理解!蔡老师表示,由于海水和沉积物中的PAHs含量低,哪怕进行多倍浓缩后,仍需要极高灵敏度的仪器才能推进检测工作,以往用过很多仪器,均发生过污染物含量过低,导致无法被检测到的情况,直到遇见了赛默飞的TSQ9000三重四极杆气质联用仪,才克服了这一检测难题,赛默飞专利的AEI源,可以再将检测限下降一个数量级,帮助客户走出了海洋和极地环境超痕量污染物检测的困局。TSQ9610传承TSQ9000一贯的高灵敏度,性能得到进一步提升,维护更方便,使用更智能,相信在未来的海洋和极地污染物分析研究中可以帮助客户更上一层楼。PAHs标准谱图(点击查看大图)部分PAHs定量谱图及标准曲线(1ng/mL)(点击查看大图) 用户之声 配备了AEI源的赛默飞GCMSMS能够稳健运行很长时间,6个月的样品连续分析也不需要进行离子源的维护。极高的灵敏度使我们可以采用更简单的前处理方式,同时由于分析灵敏度高也减少了手动积分的必要性,减少了需要重新分析的样品数量。新品TSQ9610的AEI源具备真空锁功能,使得维护离子源、更换灯丝、更换色谱柱毫无压力,大大提高了仪器使用的有效时间,非常让人期待。我们有信心可以用全新的TSQ9610三重四极杆气质联用仪去发现更多的痕量极地环境污染物!我们常说海纳百川,的确海洋以她巨大的容量,包容着人类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污染物,但是污染物一旦进入大海,将很难再被转移。海洋污染使海洋生态平衡遭到破坏,并且不断发生危及人类健康的事件。海洋污染不易及时发现,一旦污染形成,治理难度却非常巨大。面对海洋环境,防治污染于未然更为重要,污染的早期发现需要依靠灵敏可靠的监测手段。赛默飞全新TSQ9610三重四极杆气相色谱质谱仪以极高的灵敏度助力海洋污染的早期发现,赛默飞人愿携手环保人士一起让我们的世界更健康、更清洁、更安全。往期推荐赛默飞GC&GCMS已于近日全线更新,感兴趣的老师快戳下文尝鲜GC&GCMS新品吧 ● 春意盎然季,新品正当时|GC&GCMS新品闪耀上市► 点击阅读 ● 用数字说话|GC&GCMS新品性能大揭秘► 点击阅读如需合作转载本文,请文末留言点击进入小程序完成注册即刻抽取盲盒好礼
  • 岛津最新方案助您狙击新污染物!(附2023版《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
    导读生态环境部于2022年12月29日发布了《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该清单已于2023年3月1日起实施,14种新污染物纳入到重点管控清单范围内,标志着新污染物的治理不仅是科研领域的前沿热点问题,如今更是提升到了“国策”的高度。《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什么是新污染物?新污染物(Emerging contaminants,简称ECs),指新近发现或被关注,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风险,尚未纳入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以有效防控其风险的污染物。/特点//分类/目前国际上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有如下四大类:狙击新污染物,岛津《新污染物检测应用文集》作为业内领先的色谱质谱解决方案提供者,岛津中国与业内龙头单位合作开发了针对清单中化合物的分析方案,助力新污染物治理和监测工作的开展。岛津最新推出的《新污染物检测应用文集》,从POPs、EDCs、抗生素和MPs等角度入手,将各机种应对新污染物检测的应用报告汇编成册,以应对新污染物的防治需求。丰富机种、快速应对特色案例1: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 全氟化合物采用岛津超高效液相色谱仪LC-30A与三重四极杆质谱仪LCMS-8050联用系统,建立水质中17种全氟化合物残留的测定方法。在20 min内完成17种全氟化合物和9种内标的分析,具有灵敏度高、重复性好的优势,可用于水样中多种全氟化合物的残留检测。图1. 17种全氟化合物MRM色谱图(1 ng/mL)特色案例2: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 溴代阻燃剂岛津GCMS-TQ8050 NX结合Smart Database数据库,建立了包含BDE-209在内的26种PBDEs的MRM分析方法。采用13C标记同位素内标法定量,具有非常高的灵敏度、良好的线性和重复性,适用于环境土壤中PBDEs的检测分析。图2. PBDEs 标准品色谱图(CS4浓度点, 100-500 ng/mL)(各组分依次为:BDE-7、BDE-15、13C-BDE-15、BDE-17、BDE-28、13C-BDE-28、BDE-49、BDE-71、BDE-47、13C-BDE-47、BDE-66、BDE-77、BDE-100、13C-BDE-100、BDE-119、BDE-99、13C-BDE-99、BDE-85、BDE-126、13C-BDE-126、BDE-154、13C-BDE-154、BDE-153、13C-BDE-153、BDE-138、13C-BDE-138、BDE-156、BDE-184、BDE-183、13C-BDE-183、BDE-191、BDE-197、13C-BDE-197、BDE-196、BDE-207、13C-BDE-207、BDE-206、13C-BDE-206、BDE-209、13C-BDE-209)特色案例3: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 短链氯化石蜡使用岛津GCMS-QP2020 NX,建立了NCI负化学源测定土壤样品SCCPs的方法。通过多类型标准品,使用“氯含量-总响应因子”作校准曲线,线性拟合回归系数良好。考察土壤在测定SCCPs浓度的同时,亦可考察SCCPs的同族体分布,为研究SCCPs的污染来源,迁移转化等提供技术支持。图3. 氯含量55.5%的短链氯化石蜡(10 µg/mL)标准品色谱图特色案例4:内分泌干扰物 — 壬基酚使用岛津超高效色谱仪LC-30A和三重四极杆质谱仪LCMS-8040联用仪建立快速准确测定奶粉中壬基酚的方法,该方法线性、精密度、灵敏度均满足壬基酚含量的测定要求。图4. 壬基酚标准品(10 μg/L)MRM色谱图特色案例5:药品和个人护理用品物质(PPCPs)使用岛津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LCMS-8050建立测定水中101种药品和个人护理用品物质(PPCPs)残留的方法包。本方法包具有化合物覆盖范围广、分析速度快、重复性好、灵敏高的特点,可用于快速筛查和定量环境水样品中PPCPs污染物。图5. 101种PPCPs化合物MRM色谱图(0.05-2.5 μg/L)特色案例6:微塑料使用红外拉曼显微镜AIRsight,测定了不同尺寸的微塑料,确定了其材质。在不移动样品的情况下,于同一载物台上完成红外测定和拉曼测定。图6. 使用物镜拍摄的微塑料图像《新污染物检测应用文集》目录01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定土壤中的多氯联苯 GCMS负化学电离法测定土壤中的短链氯化石蜡 GCMS负化学电离法测定土壤中的中链氯化石蜡 GCMSMS法测定生活饮用水中多氯联苯含量 GCMS负化学电离法测定环境水中得克隆残留量 GCMSMS法检测环境水中7种多溴二苯醚 固相微萃取结合GCMSMS法测定鱼塘水中的硫丹及其代谢物 GCMS-TQ8050应用于土壤中二噁英(PCDD/Fs)的检测 GC-MS/MS同位素内标法测定土壤中多溴联苯醚 GC-MS/MS法测定土壤中23种有机氯农药含量 GCMSMS法测定鸡肉中六六六和DDT的残留量 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法测定水质中17种全氟化合物 三重四极杆质谱测定土壤中的3种六溴环十二烷异构体 LC-MS/MS法测定动物源性食品中13种全氟化合物02环境内分泌干扰物 柱前衍生-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定地表水中辛基酚、壬基酚含量 柱前衍生-气相色谱质谱法测定日化品洗涤剂中辛基酚、壬基酚含量 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测定自来水中药物和个人护理用品物质的残留 在线SPE大体积进样-三重四极杆质谱仪检测饮用水中PPCPs残留 (酸性上样) 在线SPE大体积进样-三重四极杆质谱仪检测饮用水中PPCPs残留 (碱性上样) 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法测定水中7种环境雌激素 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测定水中101种药品和个人护理用品物质 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法测定奶粉中的壬基酚 ICP-OES测定土壤中的多种金属元素 碱熔ICP-OES法测定土壤中的多元素含量 酸浸提-HPLC-ICP-MS法测定农田土壤中的甲基汞和乙基汞 能量色散型X射线荧光光谱仪EDX-7200对岩矿土壤的分析03抗生素 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法测定地表水中的喹诺酮类抗生素残留 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法测定地表水中的四环素类抗生素残留 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法测定地表水中的磺胺类药物残留 三重四极杆质谱测环境水中的β-内酰胺类抗生素 三重四极杆质谱检测环境水中的大环内酯类抗生素 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法测定有机肥中多种抗生素残留04微塑料 红外显微系统分析瓶装饮用水的微塑料 红外显微镜快速鉴定长江水中的微塑料成分 红外显微镜定性分析海水中的微塑料 利用FTIR和EDX进行微塑料的分析 使用红外拉曼显微镜AIRsight评价微塑料 Py-Screener系统测定微塑料中邻苯二甲酸酯及溴类阻燃剂 PY-GCMS及GC-MS/MS筛查微塑料中的典型有机污染物 Py-GCMS法测定海洋微塑料中抗氧化剂和紫外线稳定剂更多应用详情敬请关注《新污染物检测应用文集》!结语岛津中国始终秉承“以科学技术向社会做贡献”的创业宗旨和“为了人类和地球的健康”经营理念,长期追踪国际上关于新污染物最新的检测技术,以及国内环境行业(尤其是新污染物)相关标准法规的颁布与实施,为您及时提供快速、有效的解决方案,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撰稿人:周懿 刘洁本文内容非商业广告,仅供专业人士参考。如需深入了解更多细节,欢迎联系津博士sshqll@shimadzu.com.cn
  • 森林加剧大气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干湿沉降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是一类具有半挥发性、环境持久性、高毒性和生物富集性的有机污染物。由于POPs能够在全球迁移并对生态环境和人类产生负面影响,世界各国于2001年签署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以便逐步消除POPs的使用和排放。尽管最近二十年来各国政府为POPs做出了巨大的努力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自上世纪40年代以来就进入环境中的POPs则依然保存在地表环境介质中。尤其是森林植被和林下土壤富含有机碳,为POPs的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因此,森林对POPs全球循环的作用和机制已成为POPs研究的重要课题。中国科学院青藏高原研究所郭莉平等对全球森林POPs研究进行了归纳整理,发现森林吸收已经成为大气POPs向地表沉降的重要机制。其中,叶片吸收及POPs随叶片凋落的沉降是林下POPs干沉降最主要的途径;雨水(穿透雨)冲刷则缩短了POPs在叶片表面的滞留时间。这些过程像“泵”一样高效地将大气中的POPs携带到地表,使森林成为全球POPs的“汇”。这一效应也被研究者归纳为“森林过滤效应”。这些过程不仅使林区大气POPs浓度减少1/2—2/3,而且还有效阻止了POPs向极地及高山等生态脆弱地区的迁移。森林过滤效应的主要过程示意图。论文作者供图郭莉平介绍,通过近期的文献分析还显示在气候变化的作用下,全球森林正发生深刻的变化,即:森林的“汇”作用也因此减弱。POPs在叶片、土壤富集和食物链传递过程中均会发生流失和降解,同时,近年来频繁发生的森林火灾更使富集了大量POPs的森林成为POPs的“二次排放源”。鉴于此,郭莉平等提出应着眼于森林POPs高精度/在线观测技术的开发,以详细探究POPs在森林中迁移和沉降规律为基础,探讨气候变化对森林POPs迁移循环的影响;相关的研究将有助于拓展大气污染物干湿沉降研究的范围、丰富POPs全球循环研究的理论和方法。上述内容以《森林地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沉降和释放》为题发表于《地球环境学报》第14卷第2期“大气污染物干湿沉降”专辑。硕士研究生郭莉平为第一作者,龚平研究员为通讯作者。该综述的撰写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1925032,41877490)和中国科学院青年创新促进会(CAS2017098)项目的共同资助。
  • 工业园区新污染物治理面临哪些难点?
    我国有各类工业园区2.2万多个,各级各类工业聚集区(集中区)数量众多。工业园区生产和使用的化学物质多达万余种,是工业新污染物的主要来源,也是治理和管控的主要对象。工业园区涉及哪些新污染物?有哪些治理技术?记者采访了江苏省环保集团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正高级工程师陈勇。中国环境报:工业园区涉及哪些新污染物?陈勇:根据新污染物清单,我国重点管控的新污染物包括全氟及多氟烷基化合物、环境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以及特征有机污染物二氯甲烷、邻苯二甲酸酯类、双酚A类等。而这些新污染物在工业园区基本都有所涉及。不久前出台的《江苏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对化工(石化)、医药、农药、印染、电镀、电子等重点行业及污水处理等企业开展新污染物筛查监测,同时,开展化工园区等新污染物治理试点示范,提出在2025年底前,化工园区新污染物综合治理取得积极成效。中国环境报:该怎样对这些新污染物进行有效管控?如何开展筛查识别?陈勇:以江苏为例,江苏是工业大省,为降低长江、太湖等重要水体的环境风险,我们对化工、电镀等重点行业开展了新污染物源头管控、过程限制和末端治理管控技术研究,取得初步成果。在具体工作中,首先要对生产端进行源头控制,即对原辅料、产品进行全流程的物料筛查;其次是治理端,对工艺段废水运用多源多相AOPs技术和低碳生物强化技术等进行污染物协同治理。此外,在环境端,通过检测甄别、风险评估及生态净化等进一步的措施,将污染风险降到最低,最终形成工业园区的管控体系,即包括快速溯源解析、多维度参数综合评估、多级削减效能评估的全链条风险管控。对于新污染物的识别,江苏省环保集团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开发了区域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筛查模型。即通过综合新污染物暴露潜力、危害特征及环境迁移等参数,利用多层次分析、熵值法、指标权重矩阵赋值等,建立区域新污染物削减效能和多维参数综合评估方法,并结合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构建工业园区高风险新污染物清单,进而制定相应管控措施。中国环境报:新污染物有何治理技术?陈勇:针对工业园区新污染物治理,我们研发了多源多相臭氧催化技术。采用这一技术,可以针对工业污水处理厂生化尾水的双酚类、沙星类、环唑类等特征新污染物开展深度去除。这种技术相较于其他传统技术,COD可稳定降至25mg/L以下,达到地表 Ⅳ类水要求,同时,特征污染物浓度均有明显削减,最高去除效率达95%以上,臭氧投加量相较臭氧固定床下降30%。中国环境报:目前我国工业园区新污染物治理还存在哪些难点?陈勇:工业园区新污染物治理难点主要来自3个方面。一是新污染物种类多、识别难度大。我国现有化学物质有几万种,其中工业生产和使用的新污染物数量大、类型多,如全氟化合物超过上千种,广泛使用的抗生素类也有数百种。而且,园区以常规污染物监测为主,只具备少数新污染物监测识别能力,园区筛查识别的新污染物有限。二是工业园区新污染物管控体系急需完善。目前,园区新污染物环境生态风险和毒性效应评估研究力度还不够。现有环境质量标准主要以常规污染物为主,涉及新污染物的排放限制较少,主要包含了几种内分泌干扰物和全氟化合物,对大部分新污染物尚未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法规标准,园区新污染物防控意识不强。三是工业园区新污染物治理管控水平有待提升。新污染物存在环境与健康风险隐患,影响园区污染防治和环境安全,而一些全氟化合物的生产替代品仍然是新污染物;现有常规生化污水处理工艺对新污染物去除能力有限,抗生素及全氟化合物等去除率仅约30%,许多基于高级氧化发展的新污染物高效削减技术缺乏规模化应用,园区新污染物管控能力不足。目前,江苏省环保集团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一方面针对化工、电镀、印染等重点行业及工业园区废水污染治理难题,开发常规污染物与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关键技术及成套装备;另一方面,正加快研究编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指南等,为政府管理部门、工业园区及企业提供污染物筛查评估、处理效能评价、治理能力提升等技术咨询及管理支撑。
  • 天津市启动新污染物治理工作
    近日召开的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实施绿色低碳发展行动,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公布《天津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制定了16项重点任务,目的是加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即日起,本市启动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加快补齐新污染物治理短板,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何为新污染物?市生态环境局环保专家介绍,新污染物是新近发现或被关注,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风险,尚未纳入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以有效防控其风险的污染物,包括我们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多种化学品,包括药品、个人护理产品、杀虫剂、工业和家用化学品、金属、表面活性剂、工业添加剂和溶剂等。目前国际上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微塑料等四大类。如何治理新污染物?根据该方案,到2025年,完成国家重点管控物质和本市重点行业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完成首轮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适时发布本市新污染物补充清单,实施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管理;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全市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逐步健全,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筛查、评估体系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新污染物治理长效机制逐渐形成。“为实现这一目标任务,《方案》突出‘筛、评、控、禁、减、治’全环节,围绕建立机制、摸清底数、源头防范、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强化科技支撑等多方面制定了16项重点任务。”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说。从今年起,本市动态开展天津市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摸清化学物质底数,确定天津市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清单,开展天津市化学物质生产使用的品种、数量、用途等基本信息调查。开展天津市化学物质生产、加工使用、环境排放数量及途径、危害特性等详细信息调查。2023年底前,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2025年底前,逐步完善天津市化学品环境管理平台,将新污染物及其他需重点关注的化学品管理相关业务整合并进行集中管理,形成“一企一档”管理模式。根据该方案,本市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制度,开展天津市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2025年底前,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将已经具备日常监测能力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新污染物纳入现有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中。2025年底前组织完成一轮地下水新污染物摸底调查监测试点。同时,启动全市新污染物筛选及“一品一策”管控行动,综合提出源头管控、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全生命周期管控措施。启动天津近岸海域微塑料监测行动,开展以渤海近岸海域典型区域为试点的微塑料监测。从今年起,本市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比如,选取重点企业和工业园区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形成若干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绿色替代、新污染物减排以及治理示范技术。鼓励企业先行先试,减少新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加强养殖投入品管理,开展海水养殖用药的监督抽查,依法规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以科技为支撑,加强新污染物治理,成为本次治理行动的特色措施。”工作人员介绍,本市聚焦新污染物治理相关领域,开展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筛查、暴露评估、危害评估、计算毒理、环境危害机理、迁移转化规律及重点优先控制新污染物污染防治技术等相关研究与应用示范。鼓励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国家和市级相关重点科研项目,推动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联盟、企业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开展新污染物相关新理论基础研究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管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涉新污染物科学研究,提升创新能力。
  • 大气和有机污染物将成我国"十二五"环境检测重点
    在日前结束的环境监测国际学术交流会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副站长李国刚指出,大气和有机污染物将成为我国“十二五”环境检测的重点。   中国工程院院士魏复盛说,除烟尘、二氧化硫等老污染问题外,我国面临着新环境问题,如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臭氧、氮氧化物和环境激素、重金属等污染。目前,污染已从城市扩展到区域和流域,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成渝区、长株潭等呈现出区域性污染。   李国刚在会上公布了国家环境监测“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依照规划,我国将开展重点区域和流域的重金属、有毒有害污染物,及危害人体和生态环境健康的污染物污染状况调查 研究污染物迁移转化规律及区域联防措施、机制 开展主要行业排放废气、废水中污染物调查及环境损害评估,开展环境预警和应急监测技术研究等。
  •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到底有多持久?怎么判定?如何测算?
    众所周知,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以下简称POPs) 具有四大特征,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远距离迁移能力和高毒性。所谓环境持久性,指的是POPs难以通过生物降解、光解、化学降解等被降解,在大气、水体或土壤环境中具有较长的存留时间。化学品的环境持久性到底有何判定标准?又如何来测算呢?5月17日,在山东省青岛市举办的“第十七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论坛暨化学品环境安全大会”主旨报告环节,POPs专委会委员、大连理工大学陈景文教授分享了最新研究进展。图为陈景文教授在大会主旨发言环节作报告。环境持久性判定,把测算“搬出”实验室外是巨大挑战化学品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类生活质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化学品的环境暴露以及在生物体的内暴露,也对人体健康和生态健康构成风险。化学品的环境暴露和生物内暴露,与化学品的环境持久性密切相关。防控化学品的风险,防范化学品成为新污染物,需要评价和预测化学品的环境持久性,从而做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然而,测算化学品的环境持久性并非易事。当化学品进入环境成为污染物后,经历多种迁移和转化过程,在大气、水体和土壤等多介质环境中赋存。在实验室模拟条件下测算化学品的环境持久性,很难真实地模拟多介质环境,测算的结果距离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准确还有一定差距。陈景文表示,由于环境的多介质特性、污染物的多过程行为、环境因子对污染物行为影响的复杂性,将实验室测定的降解速率外推至实际环境系统是一项极具挑战性的工作,也是当前环境化学家们持续攻关的方向。另一方面,化学品种类众多,在其生产、贮存、运输、应用、废物处置等全生命周期中,都会向环境中释放。因此,采用传统的实验室模拟来评价化学品的环境持久性,不仅效率低、成本高,还存在耗时长等缺点。陈景文表示,当前,实验室测定已难以匹配既有及新化学品风险评价和新污染物治理的需求,研究高效的持久性预测和评价的新方法、新技术迫在眉睫。数据驱动,构建污染物预测方法和模型或成新思路此背景下,陈景文教授提出,可以应用环境计算毒理学进行化学品的风险预测与管理,基于机理引导和数据驱动的路径,实现化学品和新污染物环境持久性的筛查和预测。所谓机理引导,是从化学品的环境多介质行为入手,构建化学品在大气、水体、土壤中的降解转化动力学的预测模型,以及多介质环境模型,来实现化学品环境持久性的模拟预测。而数据驱动,则是基于已有的持久性化学品清单及数据,构建机器学习模型来筛查持久性化学品。这方面,需要注重数据库的搭建。陈景文详细介绍了团队在环境计算毒理学方面的研究进展,包括模拟预测化学品环境光化学持久性、构建水解反应模型以评价水解产物毒性与风险、采用图神经网络的机器学习构建集成模型用于持久性化学品的筛查等。研究成果为筛查持久性化学品,防控其环境风险提供技术支持,为帮助评价化学品环境持久性,助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新污染物治理提供了新思路。图为陈景文教授作报告。
  • 质谱——追踪新污染物的强力助手!
    在现代工业化的推动下,环境污染问题已经从传统的污染物扩展到了新污染物(Emerging Contaminants)。这些新污染物不仅包括新型的化学品,还涵盖了生物制剂污染、纳米材料等。这些物质在环境中表现出新的行为特性和潜在风险,对生态系统和人类健康构成了新的威胁。一、新污染物的定义新污染物(ECs),广义上指的是那些在环境监测和法规制定过程中尚未得到充分认识或未被考虑的污染物。在环境和自然生态系统中可检测出来的,即低剂量也能够给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带来较大风险和隐患。这些污染物往往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和生物累积性等特征,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但尚未纳入管理或现有管理措施不足以有效防控其风险。新污染物通常是由于新兴技术、工业活动或生活方式的变化而产生的物质。这些物质可能是新型化学品、药物成分、纳米材料等,其化学结构和环境行为尚未完全了解。相较于传统污染物,新污染物在环境中存在的时间较短,因此现有的监测体系可能尚未能够有效识别和评估这些物质的环境行为。例如,新型化学品在使用后进入环境,其降解特性和积累效应尚未被详细研究。新污染物往往具有复杂的化学结构或存在于极低的浓度下,这使得传统的环境监测方法无法有效识别或定量这些物质。例如,纳米材料的微小尺寸和特殊性质可能超出传统检测方法的能力范围。二、新污染物的特性新污染物的特性往往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这些特性对其在环境中的行为、毒性和处理方法有重要影响:1. 化学性质复杂新污染物的化学结构常常比传统污染物更加复杂。例如,某些新型合成材料和药物具有多环结构或高度的亲脂性,使其在环境中表现出不同的行为。这些复杂的化学性质使得新污染物的降解和去除更加困难。2. 生物降解性差许多新污染物难以被自然界的微生物降解,在环境中持久存在。例如,某些新型塑料和纳米材料在自然环境中几乎不降解,从而导致长时间的环境污染。3. 毒性多样性新污染物的毒性比传统污染物更加复杂多样。一些新污染物对不同生物体表现出不同的毒性效应。例如,新型药物对水生生物和土壤微生物产生毒性,而某些新型化学品会对内分泌系统产生干扰。4. 环境行为复杂新污染物的环境行为往往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例如,某些新型化学品在土壤和水体中表现出复杂的迁移和转化行为,在环境中长期存在并产生潜在风险。三、主要类别1.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具有极高的毒性,能够引发多种健康问题,包括癌症、免疫系统抑制和神经系统损害。这些化合物在环境中可以存在数十年甚至更长时间,不易降解,导致长期的环境污染。同时,POPs能够在生物体内积累,并通过食物链逐级放大,最终在顶级掠食者体内达到高浓度。由于其低挥发性和持久性,POPs能够通过大气和水体远距离迁移,影响遥远地区的环境。主要类型包括:有机氯杀虫剂:如滴滴涕(DDT)、六氯苯(HCB)。这些化合物曾广泛用于农业害虫控制,但由于其环境和健康风险逐渐被禁用。工业化学品:如多氯联苯(PCBs)、多氯二苯并对二噁英(PCDDs)和多氯二苯并呋喃(PCDFs)。这些化合物在工业过程中产生,用于电气设备、涂料和塑料中。工业过程副产品:如全氟化合物(PFAS),用于制冷剂和防水剂中,具有很强的环境持久性和生物蓄积性。2. 内分泌干扰物(EDCs)内分泌干扰物(EDCs)是一类能够干扰生物体内分泌系统的化学物质。它们通过与体内的内分泌受体结合,影响代谢、发育、繁殖和行为等关键生物功能。主要来源包括:塑料工业副产物:如邻苯二甲酸酯(Phthalates)和多氯联苯(PCBs)。这些化合物常用于塑料制造中。雌激素类药品:如避孕药和雌激素替代疗法药物,这些药物通过尿液排放到环境中,影响水体中的生物。催熟剂:如乙烯(Ethylene),用于促进水果和蔬菜的成熟。3. 抗生素抗生素是指用于治疗和预防细菌感染的药物,广泛应用于医用药物、农用兽药和水产养殖中。抗生素通过不同途径进入环境,如废水、农业径流等。过量使用导致抗性基因的传播,使得细菌对常见抗生素产生耐药性,从而威胁公共健康。4. 微塑料微塑料是指直径在1微米至5毫米之间的塑料碎片。分类:初生微塑料: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原料颗粒,如塑料颗粒和珠子,用于制造产品。次生微塑料:由较大塑料物品降解产生的颗粒,如塑料瓶、袋子和纺织品的磨损颗粒。四、新污染物的危害1. 对生态系统的影响 生物毒性:新污染物可能对生态系统中的生物产生毒性影响。一些新型药物和化学品对水生生物如鱼类、藻类和微生物产生负面影响。例如,某些药物残留导致水体中耐药菌的出现,进而影响水体的生态平衡。生态功能破坏:新污染物可能破坏生态系统的功能。某些新型合成材料可能对土壤微生物群落的结构和功能产生负面影响,进而影响土壤的营养循环和植物生长。2. 对人类健康的危害健康风险:新污染物对人类健康构成各种风险。新型药物和化学品可能通过水源、空气和食物链进入人体,导致健康问题。一些新污染物可能具有致癌性、致突变性或对内分泌系统的干扰作用。长期健康影响:由于新污染物的持久性,在人体内积累,导致长期的健康影响。例如,某些纳米材料对人体组织产生慢性毒性影响,进而影响到健康。3. 环境持久性污染积累:新污染物的持久性导致其在环境中长期存在,导致土壤和水体的严重污染。例如,某些新型塑料和纳米材料在环境中几乎不降解,可能导致长时间的环境污染。4. 经济损失农业和渔业损害:新污染物可能对农业和渔业等经济活动造成损害,影响农作物的生长和水产品的质量。例如,药物残留可能影响鱼类的健康,从而影响渔业的经济效益。五、水体新污染物的监测方法1. 取样与分析方法(1)水样取样点采样:用于在特定地点检测水体的污染情况,如排污口或水体的特定区域。这种方法可以提供高分辨率的污染数据,但未能全面反映整个水体的污染状况。流动采样:适用于动态水体,如河流或溪流,可以获取连续的污染数据,帮助了解污染物的运输和扩散情况。复合采样:通过在不同时间和地点取样并混合,提供水体污染的代表性数据。这种方法能够平均化污染物的浓度变化,提高监测结果的准确性。(2)分析方法气相色谱(GC):用于分析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如溶剂、农药残留等。GC结合质谱(MS)可以提高分析的灵敏度和选择性。液相色谱(LC):常用于分离和分析水中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如药物、个人护理品成分。LC可以与紫外(UV)检测器、荧光检测器(FLD)或质谱(MS)联用,提高检测灵敏度。质谱(MS):提供高精度的分子量和结构信息,广泛用于复杂混合物的定性和定量分析。例如,LC-MS技术可用于检测和定量水中的药物和内分泌干扰物。2. 高灵敏度和选择性检测技术(1)质谱技术(MS)液相色谱-质谱(LC-MS):结合液相色谱的分离能力和质谱的定量能力,能够检测水中微量的新污染物,如药物残留、内分泌干扰物等。LC-MS技术的高灵敏度和高分辨率使其成为现代环境监测的重要工具。气相色谱-质谱(GC-MS):用于检测挥发性和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GC-MS可以分析水体中低浓度的有机物,如溶剂和某些药物残留。(2)高效液相色谱(HPLC)HPLC-UV:适用于检测具有紫外吸收的有机污染物,如某些药物和合成化学品。HPLC-UV的分离能力和检测精度使其成为常用的分析方法。HPLC-FLD:用于分析具有荧光性质的污染物,具有较高的灵敏度和选择性。适用于检测某些药物和代谢产物。(3)传感器技术光谱传感器:利用光谱分析原理,实时监测水体中的污染物。例如,近红外光谱(NIR)传感器可以检测水中的有机物和颗粒物。荧光传感器:通过监测荧光信号,检测水中的特定污染物,如有机染料和内分泌干扰物。荧光传感器具有高灵敏度和快速响应的特点。3. 生物监测(1)生物指示物种鱼类:通过观察鱼类的健康状况、生长率和生殖能力来评估水体污染。如某些鱼类对药物和重金属污染特别敏感。藻类:藻类作为水体中主要的初级生产者,其生长和繁殖情况可以反映水体中的营养物质和污染物水平。昆虫:水生昆虫对水质变化的反应可以作为评估水体健康的指标。如某些昆虫对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的敏感性使其成为有效的生物监测工具。(2)生物传感器生物芯片:利用生物分子或细胞的特性设计的传感器,可以检测水中微量的新污染物。如基于抗体或DNA的生物芯片能够检测特定的污染物。生物发光传感器:利用生物发光反应监测水体中的污染物。生物发光传感器具有高灵敏度和实时监测能力。4. 新兴技术(1)纳米技术纳米传感器:采用纳米材料制成的传感器具有高灵敏度和选择性,能够检测水中微量的新污染物。如金纳米粒子基传感器可以用于检测水中的药物残留。(2)分子印迹技术分子印迹聚合物(MIPs):用于合成对特定新污染物具有选择性识别能力的材料。MIPs可以应用于水体中目标污染物的捕获和检测,如药物和内分泌干扰物。六、水体新污染物的处理方法1. 物理处理方法(1)吸附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具有高比表面积和良好的吸附性能,广泛用于去除水中的有机污染物。活性炭可以处理药物残留、个人护理品成分等新污染物。改性吸附材料:如改性活性炭、纳米材料等,可以增强对特定新污染物的去除效果。功能化的活性炭等微纳米多孔材料可以增强对药物和有机污染物的选择性吸附。(2)膜分离技术微滤和超滤:用于去除水中的颗粒物和大分子有机物。微滤和超滤膜可以去除悬浮物、细菌和一些有机污染物。纳滤和反渗透:具有较高的去除能力,可以去除水中的小分子污染物和离子。2. 化学处理方法(1)氧化还原反应高级氧化过程(AOPs):利用氧化剂(如臭氧、氢氧化铁)和光照,生成强氧化剂(如羟基自由基),降解水中的有机污染物。氯化和氯化亚铁:用于处理水中的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氯化反应能够将污染物转化为可沉淀的物质,从而被去除。(2)光催化光催化剂:如二氧化钛(TiO₂ )在紫外光照射下催化水中污染物的降解。 可见光光催化:对可见光敏感的催化剂,如金属离子掺杂二氧化钛(TiO₂ ),使光催化技术在可见光下也能高效去除有机污染物。3. 生物处理方法(1)生物修复微生物降解:利用特定微生物的代谢能力降解水中的有机污染物。生物修复技术可以处理难降解的新污染物。植物修复:通过水生植物的根系和生物降解作用去除水中的污染物。例如,某些植物能够吸收水中的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2)人工湿地沉积和过滤:人工湿地通过植物、土壤和微生物的协同作用去除水中的污染物。湿地植物能够吸收水中的营养物质和有机物,同时土壤中的微生物能够降解污染物。七、结论新污染物的出现对环境保护和公共健康提出了新的挑战。通过源头控制、监测评估、处理技术等综合措施,高效应对新污染物带来的环境问题,推动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未来,仍需要加强科技创新、综合监管、处置,对水体新污染物进行全面管理与控制。实现环境保护和人类健康的双赢目标。
  • 湖北打响新污染物治理“阻击战”
    11月14日,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实验大楼内,一台全新的气相色谱——高分辨飞行时间质谱仪犹如“侦探”,专注于探测环境样品中是否存在未被发现的新污染物。随着污染防治攻坚战走向纵深,湖北已打响新污染物治理“阻击战”。湖北日报全媒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我省率先谋划建立了新污染物监测方法与体系,今年已开展长江湖北段新污染物调查监测,明年计划启动省内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的新污染物本底调查。何为新污染物不同于二氧化硫、PM2.5等常规污染物,新污染物是新近发现或被关注,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风险,但尚未纳入监管的污染物。目前,国际国内重点关注的新污染物包括四大类,分别是全氟化合物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和微塑料。美国纪录片《恶魔你知我知》曾揭开新污染物的“冰山一角”:美国杜邦公司在生产一款不粘锅时,在涂层中加入了PFOS和PFOA(两种全氟化合物)作为活性剂。此后,这些未引起注意的新污染物遗患无穷——周边河流遭到污染,生产线上的女工生出畸形婴儿。目前,新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且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和生物累积性等特征。我国是化学品生产和使用大国,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强新污染物的治理;5月,国务院公布《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行动方案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从制度建设、标准体系、管理机制等方面对新污染物监管做出了部署安排。”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为各地监管新污染物明确了方向。湖北率先建成监测体系近年来,省生态环境厅已对我省四湖流域、大型沿江饮用水源地、污水处理厂开展内分泌干扰物和抗生素监测。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总工程师程继雄介绍,新污染物治理的第一步,便是开展科学精准的监测。今年,全国新污染物调查监测首次启动,在31个省级监测中心里选取了新污染物监测能力突出的3个中心参与,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名列其中。“湖北积累了以二噁英、全氟化合物等为代表的新污染物监测体系、基础数据、分析设备等实力。”程继雄说,早在2012年,湖北便建成国家环境二噁英监测中心华中分中心,并积极参与生态环境部组织的中挪合作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地方履约能力建设。这让我省领先于其他省份,具备了新污染物监测治理顶层设计能力。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专门成立了由12名技术人员组成的新污染物监测分析团队,依托国家环境二噁英监测中心华中分中心,目前已具备二噁英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检验检测资质,建立了烷基酚类、全氟化合物等新污染物的监测能力。随着水中20余种环境激素监测方法的建立,技术人员已开展湖北典型饮用水源地环境激素类物质赋存水平及综合管控研究。实验室内评估其危害11月初,在污染损害评估与环境健康风险防控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内,省环科院科研助理张祥普、杨忆菁通过全自动固相萃取系统,对新污染物小样进行提高浓缩倍数、净化等前处理。在超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的帮助下,新污染物检测结果最快可在10分钟内出炉。省环科院工程师徐春燕介绍,该重点实验室面积为3500平方米,拥有多台先进设备,新污染物研究和毒性评估是主攻方向之一。“新污染物在环境中的含量非常低,以目前的检测精度可能测不出来。”杨忆菁说,必须通过固相萃取小柱提高其浓缩倍数,以达到仪器检测线。在省环科院的实验室里,工程师们已建立了四大类、100多种新污染物的检测方法。很快,我省将启动沿江10个典型饮用水源地新污染物采样检测。依托重点实验室,省环科院还将开展生物暴露实验,以斑马鱼为受试生物,研究新污染物的毒性效应及机制。明年将开展本底调查“美国杜邦公司的污染事件说明,人类用了几十年时间,证明全氟化合物对人体有害,新污染物需要管控。”徐春燕介绍,我国在产在用的化学物质有数万种,每年还新增上千种,随着技术进步,可能被识别出的新污染物还会增加。“新污染物即使以低剂量排放到环境,也可能危害环境、生物和人体健康,对治理要求较高。”张祥普建议,湖北应尽快开展源头管控和末端治理,对产生新污染物的化工厂生产废水开展集中处理,避免新污染物混入生活污水,降低新污染物可能进入人体的概率。明年,湖北将兼顾省域实际,开展省内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的新污染物本底调查。“我们期待能够早日完成本底调查监测,充分发挥新污染物治理中‘监测先行’的基础作用。”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分析测试中心主任郭丽说。“对于新污染物的监测和监管,我们处在从0到1的摸索过程。”程继雄建议,相关部门应有针对性评估新污染物的赋存现状、迁移规律和环境风险,推动建立湖北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实现多部门协同治理和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控。
  • “十四五”时期要更加重视新污染物治理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重视新污染物治理”提出了有关要求。近期,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联合清华大学环境学院组织举办了新污染物治理高端论坛,邀请业内知名专家,就新污染物的内涵、国内外管控情况、问题与挑战以及管控建议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和讨论,形成了共识。  会议梳理了国内外有关新污染物的概念。国际上普遍认为,新污染物是指:未被纳入常规环境监测,但有可能进入环境并导致已知或潜在的负面生态或健康效应的化学物质,有可能成为未来法规管理对象。  现阶段国际上主要关注的新污染物包括:环境内分泌干扰物(EDCs)、全氟化合物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抗生素、微塑料等四大类。专家指出,有毒有害的在产在用化学物质都是潜在的新污染物,随着环境监测技术的发展和监测对象的扩展,以及对化学物质环境和健康危害认识的不断深化,可被识别出的新污染物还会不断增加。  在新污染物治理方面,专家们纷纷建言献策,提出建议。  新污染物治理应纳入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体系  中国工程院院士、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院长 王金南  新污染物来源广、种类多、差异大,其治理应纳入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体系,遵循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理基本理念,基于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精准识别各类物质管控重点,充分结合经济社会条件,实现分类、分级、分阶段、分区域的科学化、精准化、务实化管理,避免“一刀切”。  我国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仍在发展阶段,存在管理理念不到位、上位法和配套法规制度不健全、底数不清、科研和管理能力薄弱等问题。  近期来看,建议将探索性和示范性工作纳入“十四五”规划。制定行动计划,在重点区域、流域开展调查监测、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基于评估结果,聚焦重点地区、行业开展精准管控示范。  长期来看,建议在示范基础上,建基础、补短板、强弱项,从顶层设计、法规制度、管理机制、调查评估、精准管控、科技研究、能力建设、国际合作等方面入手,全面推动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  与排污许可证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制度相衔接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于红霞  当前,新污染物治理存在思想认识不统一、技术储备不充分、治理体系不完善等挑战。此外,优先控制化学品生产使用量大,在水体、土壤等环境中被广泛检出。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谋划好新污染物治理,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国家统一的新污染物数据库,制定数据入库标准,分批发布《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二是建立区域差别化研究实验室,开展统分结合的治理技术体系研究;三是与排污许可证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制度相衔接,研究新污染物管控的激励政策,在特定行业开展试点;四是要加强新污染物监测监管能力建设,探索可测、可查、可考、可追责的考核评价体系。  借鉴国际经验管控化学品  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 胡建信  借鉴国际公约增列化学品管控的经验,提出三点建议:一是采用类似《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审查委员会的程序审查管控化学品。二是设立化学品相关专项研究,利用大数据手段管控化学品。三是在《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修正案通过之前开展已增列POPs淘汰减排行动。  建立化学品环境管理法规和监管体系  中国化工环保协会会长 周献慧  新污染物治理须以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为重点,采取多方面环境管理措施防范风险。  一是建立化学品环境管理法规体系;二是建立化学品环境监管体系,确定重点管控对象,制定控制标准,确定管控措施;三是尽快建立优先控制化学品筛选和风险评估制度、有毒物质排放转移报告制度等核心制度;四是加强国家化学品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如信息平台建设和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完善部门之间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机制等;五是推行责任关怀,促进企业自律;六是秉承“绿色”和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促进化工行业可持续发展;七是加强宣传培训,提升公众化学品环境风险防范意识。  建立新污染物预警机制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副所长 于云江  新污染物环境管理,一是建立环境管理目标污染物清单及新污染物排放源管理清单;二是开展重点地区环境和人群健康监测;三是开展典型区域环境风险评估试点,建立新污染物预警机制。  应针对微塑料展开相关研究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巴塞尔公约和斯德哥尔摩公约亚太区域中心执行主任 李金惠  新污染物不仅是新出现的污染物,还包括一些国际社会长久以来未能完全解决的问题。比如,对于联合国环境大会关注的铅、镉等物质,国际社会保持持续关注,并呈现出可能发展为新的多边协定的趋势。对此,我国应紧跟国际进程,追踪最新进展。  新污染物不等同于新化学物质,其范围更广,还包括危险化学物质、无意产生的化学物质和危险废物。对于巴塞尔公约关注的重点废物流,如纳米废物、塑料废物、含POPs废物、含汞废物等,也应予以关注,开展相关调研,研究其特性、国内外管理进展以及处理处置相关技术,为进一步管理此类危险废物提供技术支持。  目前,对微塑料的国际管控力度大、立法进展速度快,但微塑料的化学品属性仍有待确认。国内应针对微塑料展开相关研究,调查微塑料的特性、赋存特征、迁移转化特性、环境及健康风险等内容,为合理管控微塑料问题做好应对措施。  尽快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的顶层设计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基准与风险评估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 吴丰昌  新污染物治理属全球重大生态环境问题之一,不同于常规污染物,我国新污染物管理基础薄弱,研究基础与欧美国家存在差距;环境质量标准中缺乏新污染物指标。  关于新污染物治理,建议一是尽快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的顶层设计,启动新污染物科技专项;二是持续加强新污染物来源、归因分析和环境行为与效应研究,加强新污染物环境基准的理论和方法研究;三是对新污染物的重要源头实行环境风险管控,实现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管理。  建立新污染物环境污染数据库与风险评估系统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 余刚  关于新污染物治理,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研究新污染物控制名录,建立其环境污染数据库与风险评估系统;二是调查全国新污染物污染状况,分析其生态、健康风险,弄清主要排放源并建立源清单;三是编制新污染物防治规划,研究其防治的全国及区域目标,修改完善相应的法规、标准。  利用大数据手段重构标准体系  南方科技大学环境学院教授 胡清  利用大数据手段摸清已有标准底数及存在问题,制作生态环境政策标准图谱,重构标准体系。建议以碳中和目标为导向,实现材料、物料的闭环管理,从而实现对各种污染物的全面管理。此外,建议利用物联网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由末端管控转为前端监管。  建立新污染物筛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工作制度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研究员 石利利  目前我国在新污染物环境治理方面存在顶层设计不完善、评估监测不系统、科学研究弱等问题。应以提高认识、科学防控、突出重点、精准治污为指导思想,建议:  一是加快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立法及《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条例》的发布与实施;二是开展环境风险筛查与评估,建立新污染物筛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工作制度;三是建立新污染物环境管理名录提名和动态更新机制,修订、制定高危害高风险新污染物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做好限制使用与淘汰替代工作,加强监督监管;四是设立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点攻克危害鉴别、环境暴露与风险评估、风险管理、替代和治理修复等技术难点;五是加强组织和机构能力建设。  建立和实施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健全管理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 王子健  新污染物治理有三个要点:一是根据污染物对环境和人类的风险等级、社会经济代价确定管理对象。二是基于已有技术水平和管理政策下的管理成本效益确定管理能力。三是考虑整个生命周期,针对不同环节,选择有效的管理措施。  提出四点建议:一是构建化学品环境管理基础架构,制定中国化学品环境管理方针战略,建立化学污染物释放、暴露、危害数据库,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确定管控重点。二是开展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危害、风险评估和社会经济分析。三是合理选择淘汰、限制、授权、分类与标签、清洁生产和末端治理等防控措施,充分利用不同管理工具及其组合。四是建立和实施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健全管理机制,从源头控制重点新污染物进入流通领域和生态环境,建设无毒环境。  在重点地区和行业建立化工绿色技术创新平台  南京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副院长 李爱民  “重化围江”是长江流域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江苏段环境风险问题突出、下游水源地安全风险大,新型高风险有机污染物检出频率高。  建议优先选择长江经济带等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建立化学工业绿色技术创新平台,研发一批化学工业绿色发展的关键技术,支撑化工园区可持续发展,确保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从多层级管理PBT属性化学品  大连理工大学环境学院教授 陈景文  从PBT管理角度,提出多层级化学品环境管理建议:第一层级,从已有化学品中筛查具有PBT属性的化学品;第二层级,摸清底数,对体量大的化学品开展环境浓度和暴露水平监测,评估其环境风险;第三层级,对环境风险高的化学品开展风险管理并替代;第四层级,将环境风险难以削减到可接受范围的污染物纳入优先污染物,对其进行环境监管。  新污染物与传统污染物将长期共存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 江桂斌  新污染物与传统污染物将长期共存,我国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治理体系还不完善:一是无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专门立法;二是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技术标准体系不健全,无法覆盖化学品的整个生命周期;三是新污染物的研究积累与学术引领不够。  关于新污染物治理,有六项建议:一是设立“新污染物健康影响专项”,加强基础研究,为国家履约服务;二是制定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法律,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三是制定符合我国化学品生产和行业特点的化学品环境风险管理评估技术体系;四是加强替代品研究;五是强化生产企业主体追溯的全链条责任;六是推动信息公开,提高全民对新污染物的认知水平。  有序开展新型污染物与常规污染物协同控制  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副院长 王毅  在完善新污染物环境风险防范体系方面,建议一是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的战略研究,明确新污染物管控的优先排序和分类施策方案;二是完善名录管理,评估并逐渐增加新管控重点污染物名单;三是有序开展新型污染物与常规污染物协同控制;四是制定有毒有害化学品安全管理法。  更新优先监测污染物名录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 郑明辉  从新污染物监测和筛查、国家优先监测污染物名录更新等方面,提出三点建议:一是筛查高产量化学品中优先控制化学品,尽快商讨高风险的中链氯化石蜡的限产和转产问题。二是借鉴美国地质调查局等机构新污染物筛查的经验,更新我国优先监测污染物名录。三是采用“效应导向”“非靶标筛查”等新技术和方法,发现中国特征性新污染物。  构建动态评估机制和赋存状况调查监测技术体系  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主任 黄业茹  基于新污染物治理的基础支撑需求,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建立“摸清底数、完善名录、分类管理、重点治污”的支撑体系。完善成效评估,进一步加强已有框架下调查、评价和治理的技术支撑体系;建立污染物趋势动态评估机制,调整约束性标准,适时将新污染物治理纳入现有监控体系;建立基于调查性监测、国际动态跟踪、定期文献调研的优先评估、控制污染物候选名录方法学。二是构建包括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5年及中长期行动计划及重大工程在内的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工作框架。三是构建新污染物环境赋存状况调查监测技术体系。建立基于现代质谱技术的靶标、非靶标筛选方法和生物筛选方法;完善、补充现有方法标准,制定环境多介质中化学物质调查、监测技术规定;建立重点区域及行业新污染物调查方法学等污染物环境赋存状况调查监测技术体系。四是持续开展年度新污染物环境赋存状况调查。  开展PFAS环境风险管控相关研究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副教授 黄俊  针对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的风险管控,提出以下四项建议:  一是深入开展氟代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重要PFAS的生产和使用清单调查工作。  二是加强PFAS类替代品的环境友好性评估与环境监管,要在PBT(持久性、生物累积性、毒性)特性之外特别关注PMT(持久性、迁移性、毒性)特性。  三是尽快对有机氟化工聚集区、饮用水水源地、PFAS典型生产使用设施等开展系统监测,准确把握我国PFAS污染现状。  四是开展PFAS环境风险管控相关研究,包括污染场地筛选值和管控值、重点源排放标准、环境质量基准研究,PFAS回收利用和控制技术研究,污染场地评估与修复技术研究,针对长江经济带等重点区域开展PFAS风险管控综合示范,考虑编制中国PFAS环境管理战略与行动计划。
  •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论坛2014暨第九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全国学术研讨会邀请函
    &ldquo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论坛2014暨第九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全国学术研讨会&rdquo (以下简称&ldquo POPs论坛2014&rdquo )将于2014年5月17-19日在昆明市隆重召开,由昆明理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承办。   本届大会主题:消减POPs,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大会将跟进POPs最近研究动态、POPs污染防治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热点问题,汇集各方资源深入交流与探讨。预计将有来自国内外各高等院校、学术科研机构及企、事业单位的专家、学者400多名代表参会。   &ldquo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论坛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全国学术研讨会&rdquo 是由清华大学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研究中心发起,并与国家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工作协调组办公室、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专业委员会、中国化学会环境化学专业委员会、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共同主办的系列年会 是一次POPs领域的学术界、管理界和产业界集思广益、共谋对策的高层次交流平台和年度盛会。历年召开盛况及详情可浏览大会网站:http://forum.china-pops.net   论坛议题 1. POPs履约需求与应对策略 2. POPs科学研究与决策支持 3. POPs技术研发与应用实践 POPs控制战略与技术对策 POPs分析方法与样品处理 POPs监测分析与最新仪器 POPs管理框架与政策法规 POPs迁移转化与环境归趋 POPs处置修复与示范工程 POPs资金需求与融资机制POPs危害效应与生态毒理 POPs替代产品与技术方案 POPs公众意识和宣传教育 POPs风险评价与预警体系 POPs减排技术与企业实践   重要日期   2014年01月17日:发布会议通知   2014年04月14 日:论文提交截止   2014年04月20日:优惠缴费截止   2014年04月27日:住宿及考察回执截止   2014年05月12日:会议日程通知   2014年05月17日:论坛开幕   更多信息请登录大会网站: http://forum.china-pops.net   或关注论坛微信公众平台   会议通知下载: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环境学院504室 100084   咨询电话:010-62794006/71637   联系人:张丹 段云方   电话&传真:010-62794006   网址:http://forum.china-pops.net   E-mail: pops@tsinghua.edu.cn pops-d@tsinghua.edu.cn
  • 《宿迁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发布
    近日,宿迁召开1+X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宿迁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此件公开发布)宿迁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81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市新污染治理,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2023年底前,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2024年底前,发布《宿迁市新污染物重点治理项目清单》(第一批);到2025年,完成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信息调查、监测及环境风险评估,明确管控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落实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完成一批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确定一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二、主要任务(一)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1. 建立健全新污染物管理机制。建立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发改、科技、工信、财政、住建、城管、农业农村、商务、卫健、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参加的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加强跨部门沟通协商,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协调解决新污染物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加强跨部门沟通协商及部门间相关制度衔接。加强部门联合调查、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按照省统筹、市负责、县(区)落实的原则,完善新污染物治理的管理机制,全面落实新污染物治理属地责任,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和任务。(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功能区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区、功能区负责落实,不再列出)(二)开展调查、监测和评估,筛查重点管控新污染物。2. 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落实国家和省级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工作安排部署,完成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等工作任务。2023年底前,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2025年底前,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3. 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制度,制定市级实施新污染物专项环境调查监测工作方案,统一规划设置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点位,定期开展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优先控制化学品、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新污染物的管控性环境监测,不定期开展潜在新污染物的筛查性环境监测。在化工园区等重点区域开展新污染物环境本底调查监测。对化工、医药、农药、印染、电镀、电子等重点行业以及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等企业开展新污染物筛查监测。(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4. 探索新污染物健康风险评估。结合国家和省新污染物健康风险评估工作部署和要求,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重要养殖区开展抗生素和内分泌干扰物等新污染物健康风险评估研究。开展微塑料等新污染物生物效应与危害机理、食物链安全和健康风险等研究。(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5.动态发布、实施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全面落实国家和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管控要求,开展的各项调查、监测、评估,建立完善评估数据库,研究确定宿迁市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明确“一品一策”管控措施。2024年底前,发布《宿迁市新污染物重点治理项目清单》(第一批)。(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落实源头管控,严控新污染物产生。6. 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严格执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督促从事新化学物质研究、生产、进口和加工使用的企事业单位主动开展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加强新化学物质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事项纳入环境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7. 严格实施淘汰或限用措施。按照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和省市补充清单要求,禁止、限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加工使用和进出口。对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工业化学品、农药、兽药、药品、化妆品等,未按期淘汰的,依法停止其产品登记或生产许可证核发。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严格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准入管理。依据《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和禁止进(出)口货物目录,加强相应化学品进出口管控。依法严厉打击已淘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非法生产和加工使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8. 加强产品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严格落实玩 具、学生用品、幼婴用品、汽车、家具、电子产品、建材、食品及接触材料、服饰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含量控制要求,减少产品消费过程中造成的新污染物环境排放。全面落实国家环境标志产品和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限值和禁用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强化过程及使用监管,减少新污染物排放。9. 加强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企业应采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情况以及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等相关信息。推动将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替代和排放控制要求纳入绿色发展领军企业评价标准体系,将新污染物治理要求落实情况作为无废园区建设的考核评价指标。(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0. 加强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监管。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落实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类抗菌药物。加强兽用抗菌药监督管理,严格规范兽用抗菌药物使用,推行凭兽医处方销售使用兽用抗菌药。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2025 年底前,50%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实施养殖减抗行动。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监管,推进“白名单”制度实施,加强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测。(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1. 强化农药使用管理。按照国家要求做好农药登记初审、农药登记后环境风险监测和再评价。严格管控具有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性的高毒高风险农药及助剂。持续开展农药减量增效行动,严格执行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标准,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产品,加快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和替代。积极探索推行农药购买实名制、使用定额制。严厉打击使用禁用药物、非法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和不落实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引导生产企业使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的大容量包装物。到2025年,全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覆盖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总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深化末端治理,降低新污染物环境风险。12. 加强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应采取污染控制措施,达到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境质量目标要求;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要求,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填写排污登记表,并在其中载明执行的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及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排放(污)口及其周边环境定期开展环境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依法公开新污染物信息,采取措施防范环境风险。加强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环境治理,强化环境标准中特征污染物治理管控,落实污染控制要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生产、加工使用或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中所列化学物质的企事业单位应纳入重点排污单位。严格落实废药品、废农药以及抗生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废反应基和废培养基等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3. 开展化工园区等新污染物治理试点示范。在化工园区推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管控,落实新污染物调查监测、风险评估、源头管控、过程控制及末端治理等一系列治理要求,形成集成示范,2025年底前,化工园区新污染物综合治理取得积极成效。鼓励在重点养殖区、饮用水水源地周边、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污染场地等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示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加强能力建设,夯实新污染物治理基础。14.强化基础能力建设。加强宿迁市新污染物治理的监督、执法和监测能力建设。以宿迁市现有的监测能力为基础,加强新污染物监测仪器设备配置,建设符合良好实验室规范的化学物质危害测试实验室。广泛深入开展新污染物治理政策宣传贯彻和业务培训、练兵等,加快补齐业务短板,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15. 建设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信息系统。配合省构建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系统,逐步实现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在线监测监控。推动部门间新污染物治理相关信息互通,强化部门协同监管。(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加强分工协作,建立跨部门协商机制,共同做好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在2025年年底前对本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送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抓好工作落实。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将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成效考核。市生态环境局要将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纳入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围。(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强化监管执法。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监督执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要求。加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执法监测和重点区域环境监测。对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事业单位依法开展现场检查,加大对未按规定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企业的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对禁止或限制类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其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使用、进出口的监督执法。探索将新污染物治理纳入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落实资金保障。多渠道筹集新污染物治理资金,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污染物治理领域,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新污染物治理的信贷支持力度,通过“环保贷”“环保担”等绿色金融政策加大对新污染物治理的支持力度。新污染物治理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迁监管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各类融媒体和开展专题活动,对新污染物治理进行科普宣传教育和法规政策宣传解读,引导公众科学认识新污染物环境风险,树立绿色消费理念。鼓励公众通过“12369”等多种渠道举报涉新污染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地方两会为新污染物治理发出哪些声音?
    开展新污染物治理,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拓宽广度、延伸深度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任务。随着地方两会结束,围绕新污染物“筛、评、控”和“禁、减、治”治理思路,各地统一战线发挥优势,代表委员积极建言献策,为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汇聚了智慧力量。搭载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议题,抗生素再受关注抗生素是目前受到广泛关注的四大类新污染物之一,其在生物医药、农用兽药以及水产、畜禽养殖等行业被广泛运用,随着污、废水排放等进入地表环境,并进一步在土壤、水体等多介质中迁移转化。一些委员立足本地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实际,对完善新污染物的治理措施提出了建议。上海市政协委员、农工党市委秘书长陶晔璇表示,生物医药是上海大力发展的三大先导产业之一,是重点发展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创新高地。上海市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发展的靶向药物、转基因药物、疫苗等领域,也是产生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的可能高发地。陶晔璇表示,上海市的相关标准尚未针对生物医药类污染物制定具体指标,这导致企业在实际操作中缺乏明确的指引和依据。新污染物与常规污染物普遍共存,现有处理技术难以做到精准打击,整体治理效果不尽如人意。此外,新污染物监测对仪器设备、技术能力和人才队伍要求很高,上海目前尚无一家实验室具有检测所有新污染物的全项分析能力。与此相对,居高的治污成本削弱了生物医药企业在治理新污染物方面的积极性。从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与新污染物治理协调并进的角度,陶晔璇建议,启动“上海市生物医药领域新污染物环境标准”重大科技专项,研究制定上海地方标准。同时,制定激励政策,将企业新污染物管控成本纳入药品报批定价体系,并对坚持绿色生产、有效管理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优先采购等政策支持。一些委员则关注抗生素的使用环节与抗生素耐药性风险。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严格落实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类抗菌药物是抗生素管控的关键一环。青海省政协委员,民盟青海省委副主委,青海大学实验室管理处处长李向阳认为,应强化零售药店抗菌药物销售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李向阳表示,我国是抗菌药物使用大国,据统计,79.4%的居民有自备抗菌药物习惯,部分居民感冒发烧时会自行服用抗菌药物,且常常在无医师或药师指导情况下随意使用。根据全国细菌耐药监测网数据,青海省的细菌耐药情况不容乐观,而且通过走访发现,部分零售药店仍存在抗菌药物违规销售情况,应积极采取有效、合理的措施遏制细菌耐药。李向阳建议,要加强零售药店经营抗菌药物的监管,积极落实《遏制微生物耐药国家行动计划(2022—2025年)》,杜绝无处方购买抗菌药物现象。严格落实执业药师驻店制度,对不凭医生处方销售抗菌药物的药店,要求立即停业整改,并进行严厉处罚。利用各种形式和平台,宣传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知识及滥用抗菌药物的危害。九三学社中央委员、陕西省政协常委陈斌提出应加强水体中抗生素污染防治。陈斌建议应开展水环境抗生素污染现状专项监测和研究,强化抗生素的生产—使用—废弃全过程监管,研发水体抗生素高效降解技术,宣传引导提高公众对水体抗生素污染危害的认识,加强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纳入新污染物管控视角流域水体中新污染物种类庞杂、环境行为多样、各种类之间还存在复杂的复合效应,为我国流域水体的安全保障带来了新挑战。一些代表、委员认为,应该对流域水体中出现的新污染物进行切实有效的管控与治理。中国农工党四川省委员会将目光聚集在新型污染物对环境的危害上,在全氟化合物对水生态环境的影响方面开展了较长时间的调查研究。在四川省两会上,农工党四川省委会的一份集体提案提出要加强水生态环境中全氟化合物防控及治理。这份提案指出,四川省目前流域中全氟化合物整体分布及环境本底情况仍不明确,自然水体中PFASs也发现了广泛的分布现象,其中岷江流域检测出了13种PFASs,亟待系统开展生态环境本底调研。提案建议,摸清流域家底,全面开展基于已有监测体系的地表水—地下水新污染物调查工作,立足《新污染物川渝联合调查工作方案》以及《四川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重点结合已有监测体系、针对全氟化合物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工作,完善污染防治体系等。另一边,山西省政协委员、山西大学黄土高原研究所教授柴宝峰则聚焦汾河流域,建议以科技支撑汾河流域新污染物防控,保障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作为山西城镇、农业养殖业及以煤炭和煤化工为核心的工业园区聚集带,汾河流域形成复杂多样的污染源,排放成分复杂的各类风险有机污染物。柴宝峰建议,做好顶层设计,研究制定新污染物治理战略规划,满足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的基本需求;健全法律法规,推动化学品环境风险管理条例纳入立法计划,加快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专门立法。科技支撑方面,加强研发、人才队伍建设和国际交流合作,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支撑体系。在省级科技计划中加强科技攻关,结合试点工程,开展新污染物前沿探索研究,加强其监测检测、毒性评估、清洁生产、替代产品等的研发。提升地方新污染物调查监测能力成热门建议之一新污染物治理是污染防治攻坚的“新战场”,由于被纳入管理视野的时间较短,当前新污染物调查监测能力在国家级别较为完备,而省市级生态环境监测力量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突出。多位代表、委员聚焦本地实际,提出进一步夯实地方相关监测评估力量,补齐监测短板。陶晔璇建议,新建“上海市环境新污染物筛查监测评估与标准研究重点实验室”,编制相关监测方案,制定相关技术指南。以新建实验室为核心,成立“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公共检测与服务平台,开展新污染物监测与分析,并帮助小微企业减少因环保设备缺失、资质不完善而造成环境污染的风险,降低企业的环保成本,提升治理效率。农工党四川省委会在提案中提出,全氟化合物监测技术、设备要求提升到了新的高度,其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应尽快形成针对新污染物监测的技术规范,同时结合相关科研单位及高校的技术力量开展系统培训,从而有效服务于新污染物详查工作。柴宝峰则提出,应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系统的新污染物识别、监测与评估能力,助力实施新污染物治理行动。加强治理技术创新,全方位打造新污染物治理保障支撑力量;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信息化平台,提高智能化管控水平;强化监测能力建设,重点提升水源地、城市供水系统新污染物风险监测评估能力;成立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理专业技术机构,加强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和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技术保障能力。
  • 地方两会为新污染物治理发出哪些声音?
    开展新污染物治理,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拓宽广度、延伸深度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任务。随着地方两会结束,围绕新污染物“筛、评、控”和“禁、减、治”治理思路,各地统一战线发挥优势,代表委员积极建言献策,为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汇聚了智慧力量。搭载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议题,抗生素再受关注抗生素是目前受到广泛关注的四大类新污染物之一,其在生物医药、农用兽药以及水产、畜禽养殖等行业被广泛运用,随着污、废水排放等进入地表环境,并进一步在土壤、水体等多介质中迁移转化。一些委员立足本地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实际,对完善新污染物的治理措施提出了建议。上海市政协委员、农工党市委秘书长陶晔璇表示,生物医药是上海大力发展的三大先导产业之一,是重点发展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创新高地。上海市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发展的靶向药物、转基因药物、疫苗等领域,也是产生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的可能高发地。图为医疗垃圾处理渠道 郑凯侠摄陶晔璇表示,上海市的相关标准尚未针对生物医药类污染物制定具体指标,这导致企业在实际操作中缺乏明确的指引和依据。新污染物与常规污染物普遍共存,现有处理技术难以做到精准打击,整体治理效果不尽如人意。此外,新污染物监测对仪器设备、技术能力和人才队伍要求很高,上海目前尚无一家实验室具有检测所有新污染物的全项分析能力。与此相对,居高的治污成本削弱了生物医药企业在治理新污染物方面的积极性。从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与新污染物治理协调并进的角度,陶晔璇建议,启动“上海市生物医药领域新污染物环境标准”重大科技专项,研究制定上海地方标准。同时,制定激励政策,将企业新污染物管控成本纳入药品报批定价体系,并对坚持绿色生产、有效管理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优先采购等政策支持。一些委员则关注抗生素的使用环节与抗生素耐药性风险。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严格落实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类抗菌药物是抗生素管控的关键一环。青海省政协委员,民盟青海省委副主委,青海大学实验室管理处处长李向阳认为,应强化零售药店抗菌药物销售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李向阳表示,我国是抗菌药物使用大国,据统计,79.4%的居民有自备抗菌药物习惯,部分居民感冒发烧时会自行服用抗菌药物,且常常在无医师或药师指导情况下随意使用。根据全国细菌耐药监测网数据,青海省的细菌耐药情况不容乐观,而且通过走访发现,部分零售药店仍存在抗菌药物违规销售情况,应积极采取有效、合理的措施遏制细菌耐药。李向阳建议,要加强零售药店经营抗菌药物的监管,积极落实《遏制微生物耐药国家行动计划(2022—2025年)》,杜绝无处方购买抗菌药物现象。严格落实执业药师驻店制度,对不凭医生处方销售抗菌药物的药店,要求立即停业整改,并进行严厉处罚。利用各种形式和平台,宣传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知识及滥用抗菌药物的危害。九三学社中央委员、陕西省政协常委陈斌提出应加强水体中抗生素污染防治。陈斌建议应开展水环境抗生素污染现状专项监测和研究,强化抗生素的生产—使用—废弃全过程监管,研发水体抗生素高效降解技术,宣传引导提高公众对水体抗生素污染危害的认识,加强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纳入新污染物管控视角流域水体中新污染物种类庞杂、环境行为多样、各种类之间还存在复杂的复合效应,为我国流域水体的安全保障带来了新挑战。一些代表、委员认为,应该对流域水体中出现的新污染物进行切实有效的管控与治理。中国农工党四川省委员会将目光聚集在新型污染物对环境的危害上,在全氟化合物对水生态环境的影响方面开展了较长时间的调查研究。在四川省两会上,农工党四川省委会的一份集体提案提出要加强水生态环境中全氟化合物防控及治理。这份提案指出,四川省目前流域中全氟化合物整体分布及环境本底情况仍不明确,自然水体中PFASs也发现了广泛的分布现象,其中岷江流域检测出了13种PFASs,亟待系统开展生态环境本底调研。提案建议,摸清流域家底,全面开展基于已有监测体系的地表水—地下水新污染物调查工作,立足《新污染物川渝联合调查工作方案》以及《四川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重点结合已有监测体系、针对全氟化合物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工作,完善污染防治体系等。另一边,山西省政协委员、山西大学黄土高原研究所教授柴宝峰则聚焦汾河流域,建议以科技支撑汾河流域新污染物防控,保障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作为山西城镇、农业养殖业及以煤炭和煤化工为核心的工业园区聚集带,汾河流域形成复杂多样的污染源,排放成分复杂的各类风险有机污染物。柴宝峰建议,做好顶层设计,研究制定新污染物治理战略规划,满足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的基本需求;健全法律法规,推动化学品环境风险管理条例纳入立法计划,加快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专门立法。科技支撑方面,加强研发、人才队伍建设和国际交流合作,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支撑体系。在省级科技计划中加强科技攻关,结合试点工程,开展新污染物前沿探索研究,加强其监测检测、毒性评估、清洁生产、替代产品等的研发。提升地方新污染物调查监测能力成热门建议之一新污染物治理是污染防治攻坚的“新战场”,由于被纳入管理视野的时间较短,当前新污染物调查监测能力在国家级别较为完备,而省市级生态环境监测力量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突出。多位代表、委员聚焦本地实际,提出进一步夯实地方相关监测评估力量,补齐监测短板。陶晔璇建议,新建“上海市环境新污染物筛查监测评估与标准研究重点实验室”,编制相关监测方案,制定相关技术指南。以新建实验室为核心,成立“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公共检测与服务平台,开展新污染物监测与分析,并帮助小微企业减少因环保设备缺失、资质不完善而造成环境污染的风险,降低企业的环保成本,提升治理效率。农工党四川省委会在提案中提出,全氟化合物监测技术、设备要求提升到了新的高度,其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应尽快形成针对新污染物监测的技术规范,同时结合相关科研单位及高校的技术力量开展系统培训,从而有效服务于新污染物详查工作。柴宝峰则提出,应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系统的新污染物识别、监测与评估能力,助力实施新污染物治理行动。加强治理技术创新,全方位打造新污染物治理保障支撑力量;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信息化平台,提高智能化管控水平;强化监测能力建设,重点提升水源地、城市供水系统新污染物风险监测评估能力;成立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理专业技术机构,加强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和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技术保障能力。
  • 天津市发布《铅蓄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LUMEX原子吸收助力铅镉污染物监测
    《导读》--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近期会同市市场监管委发布《铅蓄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856-2019)(以下简称《标准》),明确了pH值等11项污染物排放限值。新建企业自2019年2月1日起执行《标准》,现有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该标准规定了铅蓄电池生产行业水、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控制要求,以及标准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本标准控制项目包括11项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其中涉及水污染物8项,包括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总磷、总氮、氨氮、总铅、总镉;大气污染物3项,包括铅及其化合物、硫酸雾和颗粒物。LUMEX高频塞曼原子吸收可以为铅、镉污染物检测提供有效、稳定、准确的解决方案。 铅蓄电池工业是重金属污染防治的重点监管行业,是我市铅排放占比最高的行业。该标准实施后,可以有效促进企业加强运营管理、提高工艺水平、减少无组织排放,有利于天津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及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通过减少铅、镉等对人体健康有危害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有助于铅蓄电池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LUMEX公司自1991年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新产品和先进技术的开发,现已拥有100多种分析方法,为全球用户提供相应行业的解决方案,现产品和方法用户遍布全球80多个国家。LUMEX原子吸收经过二十年多年的发展,具备成熟的仪器方法和配置,独特的优势特点受到广大用户的好评。 LUMEX将其独有的高频塞曼背景校正专利技术、无极放电灯技术用于石墨炉原子吸收,并结合最优软件流程设计,研制出快速、稳定、可靠、智能的MGA1000原子吸收光谱仪。产品特点:高频塞曼背景校正技术(50KHz)塞曼全波段校正有效消除化学背景干扰和结构背景干扰,实现超低检出限,测定稳定性更好。极快的升温速率—瞬时升温高达7000℃/秒瞬时升温速度高可有效提高原子化效率,减少挥发损失,灵敏度较高,检测结果更准确。光源设计—高强度无极放电灯先进的高强无极放电灯EDL光源保证能够实现超低痕量重金属的准确检测,砷As和硒Se无需氢化物发生器即可直接检测。灯座设计—兼容性强旋转六灯座同时兼容空心阴极灯和高强度无极放电灯(EDL),无需额外EDL灯位及供电系统,操作更简单,检测结果更加稳定。独有的准双光束光路设计独特设计有效消除由于元素灯、电子元件和设备引起的仪器漂移,提高仪器的长期稳定性。STPF稳定温度石墨炉平台技术结合快速升温速率,可兼容Massman 石墨管和Lvov’s平台石墨管,纵向加热及STPF设计使石墨管寿命更长,石墨管平台与石墨管契合度好,原子化效率高,能够消除基质干扰,提高分析重复性一体化冷却循环水设计仪器集成冷却循环水系统,冷却效率高,无需单独外接冷却循环水和其他管线。开机即测—仪器无需预热即使仪器和元素灯不经预热,测量数据也能保持很好的稳定性。卓越的软件控制—实现全自动测量高智能型软件设计,全自定义元素、样品及序列等参数,实现六种元素灯自动切换,所有样品自动顺序测量,完全实现无人值守自动测量。精巧设计紧凑一体化设计,整合石墨炉电源,布局合理,安全性能高,外观紧凑小巧,节省实验室空间。前 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铅蓄电池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结合天津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天津市铅蓄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要求严于本标准时,按照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执行。本标准由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佳泓、周晶、赵吉睿、孙猛、张骥、张莹、高翔、杨丽萍、张玉慧、张丽红、张震、何富生、陈魁。本标准由天津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12月27日批准。本标准为首次发布。铅蓄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含生产设施)水、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控制要求,以及标准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辖区内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含生产设施)水、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管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管理及其建成投产后的水、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订单)适用于本标准。GB 3097海水水质标准GB 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6920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GB 7475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 11893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 11901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GB 30484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T 14295空气过滤器GB/T 15432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GB/T 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T 5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9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HJ 75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535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6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537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中和滴定法HJ 539环境空气 铅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544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HJ 636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DB12/ 856—2019水质 氨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水杨酸分光光度法HJ 667水质 总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 670水质 磷酸盐和总磷的测定 连续流动-钼酸铵分光光度法HJ 685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700水质 65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 776水质 32种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HJ 828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HJ 836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铅蓄电池 lead-acid battery又称铅酸蓄电池。含以稀硫酸为主的电解质、二氧化铅正极和铅负极的蓄电池。3.2 铅蓄电池生产企业 lead-acid battery manufacturing plants指从事铅蓄电池生产、极板加工、电池组装的生产企业。3.3 现有企业 existing facility指本标准发布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铅蓄电池生产企业。3.4 新建企业 new facility指本标准发布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扩建的铅蓄电池生产企业。3.5 排水量 amount of drainage指生产设施或企业向企业法定边界以外排放的废水的量,包括与生产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各种外排废水(含厂区生活污水、厂区锅炉和电站排水等)。3.6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 benchmark effluent volume per unit product指用于核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而规定的单位铅蓄电池产品的废水排放量上限值。3.7 排气筒高度 stack height指排气筒(或其主体建筑构造)所在的地平面至排气筒出口的高度。3.8 企业边界 enterprise boundary指铅蓄电池生产企业的法定边界;若无法定边界,则指实际边界。3.9 标准状态 standard condition指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本标准规定的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标准值以标准状态下的干空气为基准;企业边界无组织排放的铅及其化合物、硫酸雾、颗粒物浓度为监测时大气温度和压力下的浓度。3.10 公共污水处理系统 public wastewater treatment system指通过纳污管道(渠)等方式收集废水,为两家以上排污单位提供废水处理服务并且排水能够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的企业或机构,包括各种规模和类型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区域(包括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工业集聚区等)废水处理厂等,其废水处理程度应达到二级或二级以上。3.11 直接排放 direct disge指排污单位直接向环境水体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3.12 间接排放 indirect disge指排污单位向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4 技术及管理要求4.1 实施时间新建企业自本标准发布之日起执行;现有企业自2020年2月1日起执行本标准。4.2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要求4.2.1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执行表1的规定,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执行表2的规定。4.2.2 排放限值按污水不同的排放去向和不同的功能区分为三级,其中一级、二级为直接排放标准,三级为间接排放标准。4.2.3 排入GB 3838中IV类(含)以上水体及其汇水范围内水体的污水,以及排入GB 3097中二类、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4.2.4 排入GB 3838中V类或排污控制区水体及其汇水范围内水体的污水,以及排入GB 3097中四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4.2.5 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4.2.6 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适用于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不高于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的情况。若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超过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则按照GB 30484的相关规定换算为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排放浓度,并据此判定排放是否达标。4.3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要求4.3.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执行表3的规定。4.3.2 企业边界无组织排放小时浓度限值执行表4的规定。4.3.3 产生大气污染物的生产工艺和装置必须设置局部或整体气体收集系统,并安装集中净化处理装置。排气筒高度应不低于15m,具体高度按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许可文件从严确定。4.3.4 生产设施应采取合理的通风措施,不得故意稀释排放。在国家未规定生产设施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之前暂以实测浓度作为判定是否达标的依据。5 污染物监测要求5.1 一般要求5.1.1 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标准等规定,建立企业监测制度,制定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公布监测结果。5.1.2 新建企业和现有企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的要求,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标准等规定执行。5.1.3 企业应按照环境监测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维护永久性采样口、采样测试平台和排污口标志。5.1.4 对企业排放废水和废气的采样,根据监测污染物的种类,在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进行,有废水和废气处理设施的,应在处理设施后监测。5.1.5 企业产品产量的核定,以法定报表为依据。5.1.6 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的采样点位置、采样时间和监测频次等要求,按国家有关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5.1.7 本标准发布实施后,新发布的国家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中,其方法适用范围相同的,也适用于本标准排放对应污染物的测定。5.2 水污染物监测要求水污染物浓度的测定采用表5所列的方法标准。5.3 大气污染物监测要求5.3.1 排气筒中大气污染物的监测采样按GB/T 16157、HJ/T 397或HJ 75的规定执行。5.3.2 无组织排放监测按HJ/T 55进行监测。5.3.3 大气污染物浓度的测定采用表6所列的方法标准。6 其它污染控制要求6.1 有组织废气污染控制要求。各生产工序产生的废气必须收集、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熔铅、板栅、制粉、和膏、分片、称片叠片、组装等工序产生的含铅废气,应采用符合GB/T 14295要求的高效空气过滤器或其他更先进的除尘设施。6.2 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要求。所有涉铅生产工序应集中布置在独立、封闭的车间内。厂房设置机械排风,维持负压运行,排风需经过废气处理装置处理。6.3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与管理要求。企业应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和定期维护,并做好记录,保留台账备查。7 实施与监督7.1 本标准由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监督实施。7.2 在任何情况下,企业均应遵守本标准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在发现企业耗水或排水量有异常变化的情况下,应核定企业的实际产品产量和排水量,按照GB 30484要求换算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下的排放浓度。7.3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对排污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现场即时采样,监测结果可以作为判定污染物排放是否超标的证据。来源:LUMEX分析仪器
  • 一条不起眼的本土鱼,如何成为新污染物治理的“利器”?
    一条不起眼的中国本土鱼,也可以成为测试环境毒性,甚至新污染物治理,维护生态安全的“国之利器”。这条鱼名为稀有鮈鲫。12月5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检测中心获悉,“化学品稀有鮈鲫急性毒性试验”标准已成国家标准,并获得2022年首届上海市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三等奖。从将稀有鮈鲫请进实验室至今,科研人员用了近20年的时间, 一步步追赶国际监管步伐,逐步限制、淘汰和替代高风险化学品,担起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预防和处理的重任。科研人员为稀有鮈鲫换水 受访者 供图不断探寻,从国家标准到国际公认公开资料显示,稀有鮈鲫发现于我国四川省汉源县九襄区流沙河。野生群体种一度濒危,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鱼类作为水生生态毒性试验体系中的顶级脊椎动物,在化学品生态毒性试验体系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加之稀有鮈鲫是最具潜力和代表性的本土模式鱼类,具有模式生物的优点、对毒物敏感性高等特点,使其备受科研人员青睐。稀有鮈鲫急性毒性试验原理,就是将化学品配置成不同浓度,与鱼接触暴露以后观察鱼的死亡率和其他不良反应,计算出毒性。“中国是化学品进出口和生产大国。但很长一段时间里,相关物质从测试方法到生物物种,欧美占据了绝对的主导地位,这些标准化工作使发达国家在化学品安全管理全球化过程中获得了绝对的主导权。中国迫切需要筛选出对我国生态环境具有保护作用的本土供试生物,并进行标准化方法的开发。”上海市检测中心生物与安全检测实验室(以下简称“中心生物实验室”)副主任陈晓倩告诉澎湃新闻记者。2004年,稀有鮈鲫作为国家推荐测试鱼种,被运用于化学品毒性测试当中。从2009年开始,中心生物实验室开展“稀有鮈鲫急性毒性试验标准化体系研究”,在国内首次搭建化学品生态毒性试验标准化技术体系建设框架。2014年,相关国家标准完成编制,为稀有鮈鲫最终成为国际公认的标准试验鱼种创造条件。“化学品稀有鮈鲫急性毒性试验”标准的出台,耗时近10年。该标准为我国第一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化学品毒性测试国家标准,标志着我国已经克服了国际化学品管理技术体系在我国应用中的短板,打破了欧美等发达国家在化学品法规毒性测试技术体系中一统天下的格局,具有里程碑意义。陈晓倩介绍,稀有鮈鲫毒性试验测试探寻的脚步并未止步,今年,第二个国家标准《稀有鮈鲫幼体生长试验》刚刚发布,另有胚胎毒性试验国家标准正在编制过程中。其它本土生物,如:带丝蚓、羽摇蚊等的标准化研究也在有序开展中。不同环境下稀有鮈鲫成长对比 受访者 供图新污染物治理受益稀有鮈鲫用于实验室,最终受益的,是我国新污染物治理以及生态保护。中心生物实验室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刘敏举了个例子。我国是全氟化合物生产和使用的大国,人体污染水平较高,居世界前列。全氟化合物应用领域广泛,涉及食品接触材料和消防等领域,如不粘锅、地毯和衣服上的防污和防水涂料以及各种纸张和包装产品都有它的身影。有研究人员检出我国市售一次性纸杯中PFOA和PFOS的残留量分别为(8.835±2.37)ng/cm、(30.29±3.19)ng/cm,还发现较高保存温度会增加包装材料中残留的全氟化合物溶出迁移入食品的可能性。电饭锅和不粘锅及一次性纸质食品包装材料的使用率较高,使用这些炊具和食品包装材料时的涂层脱落物中的PFOA和PFOS可能会混入食物中而经消化道进入人体。2021年,上海市检测中心中标全球环境基金“中国PFOS优先行业削减与淘汰项目”之PFOS替代品PBT特性评估项目。这一项目,实为应对《斯德哥尔摩公约》要求,禁止除特定豁免用途外的PFOS生产、流通、使用和进出口。2022年,中心生物实验室选取PFOS电镀和消防两个重点应用领域,对40种典型的替代品的环境友好性进行高通量筛选,成功筛选出了3种电镀领域和5种消防领域优先推荐的具有潜在的环境友好性的替代品。上海前滩新兴产业研究院院长何万篷认为,上海市检测中心在相关规则、规制、管理和标准方面,为争取和我国经贸活动、综合国力相匹配的国际话语权,积极作为,勇于探索,为持续加强产业基础能力建设,提升创新的整体效率效能作出了贡献。
  •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论坛2016暨第十一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学术研讨会通知
    China POPs Forum 2016  2016年5月16-19日  论坛背景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对人类健康和全球生态环境的巨大危害引起了世界各国政府、学术界、工业界以及公众的广泛重视,2001年5月签署并于2004年5月17日正式生效的《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使POPs成为一个重要的全球性环境问题。我国是首批签约国,2007年4月国务院批准了《中国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拉开了我国围剿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序幕。全面削减和淘汰首批12类POPs物质,是未来数十年我国和全球共同面临的重大任务。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论坛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学术研讨会”(以下简称“POPs论坛”)是由清华大学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研究中心发起,并与环境保护部斯德哥尔摩公约履约办、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专业委员会、中国化学会环境化学专业委员会、新兴有机污染物控制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共同主办的系列年会,旨在为我国POPs领域的学术界、管理界和产业界提供一个集思广益、共谋对策的高层次交流平台。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论坛2016暨第十一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学术研讨会”定于2016年5月17日-19日在西安市召开。本届大会主题是“二恶英减排在行动:技术与管理”。本届论坛时逢POPs论坛十一周年庆典等重要事件,论坛主办单位热忱欢迎从事POPs及相关工作的各界人士相聚在历史文化名城—西安!  主办单位  清华大学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研究中心  国家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工作协调组办公室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专业委员会  中国化学会环境化学专业委员会  新兴有机污染物控制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承办单位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协办单位  沃特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中持依迪亚(北京)环境检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  中持新兴环境技术中心(北京)有限公司  (征集中)̷̷  参展单位  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北京联众行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安谱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热耳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磐合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南京力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征集中)̷̷  支持媒体  中国POPs科技网www.china-pops.net  仪器信息网www.instrument.com.cn  论坛议题1. POPs履约需求与应对策略2. POPs科学研究与决策支持3. POPs技术研发与应用实践POPs控制战略与技术对策POPs分析方法与样品处理POPs监测分析与最新仪器POPs管理框架与政策法规POPs迁移转化与环境归趋POPs处置修复与示范工程POPs资金需求与融资机制POPs危害效应与生态毒理POPs替代产品与技术方案POPs公众意识和宣传教育POPs风险评价与预警体系POPs减排技术与企业实践  重要日期  2016年03月03日:发布第二轮会议通知  2016年04月11日:论文提交截止  2016年04月25日:优惠缴费截止  2016年04月27日:住宿及考察预订截止  2016年05月12日:会议日程公布  2016年05月16日:注册报到  2016年05月17日:论坛开幕  重要活动  高层报告:邀请国内外负责POPs公约履约工作的高级官员、从事POPs研究的知名专家学者以及POPs分析和处置方面的优秀企业人士作大会报告,纵论一年来国内外履约动态、最新研究进展和产业   研讨热点:针对垃圾处置中的POPs污染问题,在环境存在、毒理效应、降解行为、代替技术、处置技术、减排实践、履约政策等方面进行交流探讨   履约论坛:结合正在开展的POPs履约省市示范工作,针对地区特点、实施计划、地方法规、意识增强等议题展开讨论   表彰先进:颁发“2016年度消除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杰出贡献奖”,表彰为我国POPs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杰出人士   青年交流: 举行研究生专场学术报告,评选“POPs论坛2016优秀研究生论文奖”、“POPs论坛2016优秀研究生学术墙报奖”,激励POPs领域优秀青年成长   企业展示:国内外知名POPs企业将通过最新技术推广报告和产品介绍介绍最新的设备、产品和技术,并解答应用方面的问题   宣传教育:发放POPs公约方面的宣传材料,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增强POPs履约意识。  日程安排时 间上 午中 午下 午晚 上5月16日(一)-注册报到5月17日(二)开幕式、大会报告午餐、产品展示与交流分会报告、研究生专场欢迎晚宴5月18日(三)分会报告、研究生专场午餐、产品展示与交流、优秀研究生墙报评选大会报告、颁奖及闭幕式晚餐5月19日(四)技术参观-  注册方式  通过POPs论坛网站http://forum.china-pops.net  会议论文、版式与格式  1.论文集  POPs论坛2016贯彻绿色理念,会议论文集分有纸质和光盘两种形式供选择。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组委会鼓励参会代表选择光盘(论文集电子版)作为会议资料 如选择纸质论文集需在提交会议申请时注明(2016年4月25日前,逾期会务组将只提供电子版会议论文集),并额外交纳200元工本费。  2.征稿要求  论文总字数(含图表)不宜超过2000字,篇幅不超过2页。请在论坛网站首页注册、登录后提交论文。  3.短文格式  请登录会议网站下载短文、墙报格式模板  注1:短文各部分要求简洁,但要保持内容完整,篇幅2页为宜。页面设置采用左、右页边距各2.6 厘米,上下页边距各2.4厘米,A4纸排版。  注2:重要图表需列出,图的标题位于图下,小5号字 表的标题位于表上,小5号字,表文小5号字,用三线表。请在论坛网站注册登陆后直接提交文章,接受论文提交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11日,其他信息请浏览重要日期。  论文由审稿专家会议决定是否录用,并及时通告作者。提交的文章无论录用与否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4.报告及墙报  会议报告形式包括大会报告、研究生论坛、墙报展。  研究生论坛由专家主持和点评,并评选最佳研究生论文 论坛同时设立墙报展,评选最佳研究生学术墙报,以达到进一步促进交流、活跃学术气氛的目的 墙报建议规格90cm×120cm,墙报需自行打印,会务组提供展板及粘贴材料。  参会费用论坛将收取资料费和注册费: 代表类型2016年04月25日前缴费2016年04月25日后缴费一般参会代表12001800非在职研究生(凭研究生证)8001200  注1:注册费优惠截止日期指汇款汇出日期。  注2:因认款手续严格,请勿用现金ATM机转账参会费用。  2.退费办法及程序  如果出现已经交费但因故不能到会的情况,请通过邮件尽早告知组委会(popslab@tsinghua.edu.cn)。如果在2016年4月30日前告知,则退所交注册费的100% 2016年5月1日后由于会务基本就绪,恕不退费。会务组将会在会议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付款方式  1.银行汇款: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分行海淀西区支行  汇款帐号:0200 0045 09089131550  收款单位:清华大学(备注:POPs论坛+参会姓名)  2.在线支付  登录到会议系统后,点击:我的订单 - 注册费订单 - 支付 - 人民币支付 - 在银行列表下点击“立即支付” - 跳转页面后可选择银行进行支付,完成在线缴费。  3.邮政汇款:  收款单位:清华大学环境学院  收款人名:李玉清(备注:POPs论坛+参会姓名)  联系电话:010-6277-1637 (邮编:100084)  4.现场缴费:  POS机刷卡或现金  财务信息咨询  查询电话:010-62771637 李玉清  邮箱:popslab@tsinghua.edu.cn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丹、宋琳、李玉清(财务)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环境学院504室  电 话:010-62794006/71637  传 真:010-62794006  电 邮:pops@tsinghua.edu.cn 、songlin@tsinghua.edu.cn 、popslab@tsinghua.edu.cn  论坛网站  http://forum.china-pops.net/
  •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论坛2012暨第七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全国学术研讨会通知
    论坛背景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对人类健康和全球生态环境的巨大危害引起了世界各国政府、学术界、工业界以及公众的广泛重视,2001年5月签署并于2004年5月17日正式生效的《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使POPs成为一个重要的全球性环境问题。我国是首批签约国,2007年4月国务院批准了《中国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拉开了我国围剿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序幕。全面削减和淘汰首批12类POPs物质,是未来数十年我国和全球共同面临的重大任务。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论坛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全国学术研讨会”(以下简称“POPs论坛”)是由清华大学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研究中心发起,并与环境保护部斯德哥尔摩公约履约办、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专业委员会、中国化学会环境化学专业委员会共同主办的系列年会,旨在为我国POPs领域的学术界、管理界和产业界提供一个集思广益、共谋对策的高层次交流平台,纵观POPs履约国际动态和我国进展,研讨POPs研究热点和发展趋势,展示POPs分析和控制的高新技术与先进产品。首届POPs论坛于2006年5月17日-18日在北京清华大学成功召开,参会代表230余人 第二届POPs论坛于2007年5月17日-18日在大连理工大学成功召开,参会代表210余人 第三届POPs论坛于2008年5月17日-18日在北京清华大学召开,参会代表250余人。第四届POPs论坛于2009年5月17日-19日在浙江宁波市召开,参会代表300余人。第五届POPs论坛于2010年5月17日-19日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参会代表300余人。第六届POPs论坛于2011年5月17日-19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召开,参会代表300余人。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论坛2012暨第七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全国学术研讨会”定于2012年5月17日-19日在天津市召开。本届论坛时逢《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通过及中国签署POPs公约十一周年、POPs论坛7周年庆典等重要事件,论坛主办单位热忱欢迎从事POPs及相关工作的各界人士相聚在美丽的渤海之滨—天津!   主办单位   清华大学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研究中心   国家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工作协调组办公室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专业委员会   中国化学会环境化学专业委员会   承办单位   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协办单位   美国哈希公司   中持依迪亚(北京)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征集中)……   参展单位   (征集中)……   论坛议题 1. POPs履约需求与应对策略 2. POPs科学研究与决策支持 3. POPs技术研发与应用实践 POPs控制战略与技术对策 POPs分析方法与样品处理 POPs监测分析与最新仪器 POPs管理框架与政策法规 POPs迁移转化与环境归趋 POPs处置修复与示范工程 POPs资金需求与融资机制 POPs危害效应与生态毒理POPs替代产品与技术方案 POPs公众意识和宣传教育 POPs风险评价与预警体系 POPs减排技术与企业实践   重要活动   高层报告:邀请国内外负责POPs公约履约工作的高级官员、从事POPs研究的知名专家学者以及POPs分析和处置方面的优秀企业人士作大会报告,纵论一年来国内外履约动态、最新研究进展和产业   研讨热点:针对垃圾处置中的POPs污染问题,在环境存在、毒理效应、降解行为、代替技术、处置技术、减排实践、履约政策等方面进行交流探讨   履约论坛:结合正在开展的POPs履约省市示范工作,针对地区特点、实施计划、地方法规、意识增强等议题展开讨论   表彰先进:颁发“2012年度消除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杰出贡献奖”,表彰为我国POPs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杰出人士   青年交流:举行研究生专场学术报告,评选“POPs论坛2012优秀研究生论文奖”、“POPs论坛2012优秀研究生学术墙报奖”,激励POPs领域优秀青年成长   企业展示:国内外知名POPs企业将通过最新技术推广报告和产品介绍介绍最新的设备、产品和技术,并解答应用方面的问题   宣传教育:发放POPs公约方面的宣传材料,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增强POPs履约意识。   重要日期   2012年01月10日:发布会议通知   2012年04月16日:论文提交截止   2012年04月20日:优惠注册截止   2012年04月27日:住宿及考察回执截止   2012年05月12日:会议日程通知   2012年05月17日:论坛开幕   日程安排   2012年5月16日(三): [下午] 注册报到   2012年5月17日(四): [上午] 开幕式、大会报告   [中午] 产品展示与报告、技术交流、宣传一角   [下午] 研究生专场、大会报告   [晚上] 欢迎宴会   2012年5月18日(五): [上午] 大会报告   [中午] 产品展示与报告、技术交流、宣传一角   [下午] 大会报告、闭幕式   [晚上] 欢送晚宴   2012年5月19日(六):技术参观或生态考察(自由选择)   注册方式   通过POPs论坛网站http://forum.china-pops.net   会议论文、版报与格式   1.论文集:POPs论坛2012贯彻绿色理念,会议论文集分有纸质和光盘两种形式供选择。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组委会鼓励参会代表选择光盘(论文集电子版)作为会议资料 如选择纸质论文集需在提交会议申请时注明(2012年4月22日前,逾期会务组将只提供电子版会议论文集),并额外交纳80元工本费。   2. 征稿要求:论文总字数(含图表)不宜超过2000字,篇幅不超过2页。论文的详细格式见会议网站--征稿要求:http://forum.china-pops.net。   3. 报告及墙报:会议报告形式包括大会报告、研究生论坛、墙报展。   研究生论坛由专家主持和点评,并评选最佳研究生论文 论坛同时设立墙报展,并评选最佳研究生学术墙报,以达到进一步促进交流、活跃学术气氛的目的 墙报建议规格90cm×120cm,墙报需自行打印,会务组提供展板及粘贴材料。   另注:凡参加优秀研究生论文奖、及优秀研究生学术墙报奖的参会代表需在提交会议申请中注明参加评选,申请时未注明者组委会将不安排评选。   参会费用   论坛将收取资料费和注册费。 代表类型 2012年04月20日前 2012年04月20日后 一般参会代表 1200 1600 非在职研究生(凭研究生证) 600 800   付款方式 (1)银行汇款: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分行海淀西区支行汇款帐号:0200004509089131550 收款单位:清华大学(备注:POPs论坛2012,参会人员:名字) (2)邮政汇款: 收款单位:清华大学环境学院 收款人名:李玉清(备注:POPs论坛2012, 参会人员:名字) 联系电话:010-6279-4006 (邮编:100084)   注:汇款后请将您的汇兑单信息及发票要求通过论坛网站中“ 用户中心 ”提交给我们 以便我们核查汇款和开具发票。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丹、刘曼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环境学院504室   邮 编:100084   电 话:010-62794006   传 真:010-62794006   电 邮:pops@tsinghua.edu.cn 、popspc@.tsinghua.edu.cn   论坛网站:http://forum.china-pops.net/
  • 《北京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印发
    京政办发〔2023〕1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北京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为加快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大力实施绿色北京战略,以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为核心,以科学评估、精准施策、标本兼治、夯实基础为原则,着力构建“风险预防、源头禁限、过程减排、末端治理”的新污染物治理体系,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切实保障首都生态环境安全。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基本掌握本市重点行业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生产使用状况、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状况,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落实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一品一策”管控要求,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健全本市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风险。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管理机制  1.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生态环境部门牵头,与发展改革、科技、经济和信息化、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海关、市场监管、药监等部门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开展联合调查和联合执法,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按照国家统筹、市级负总责、区级抓落实的原则,健全管理机制,落实属地责任。发挥首都科技、教育和人才优势,建立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强化科学指导和技术支撑。(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北京海关、市市场监管局、市药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政府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区政府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二)开展调查监测  2.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按照国家要求和统一部署,开展本市化学物质环境基本信息调查。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开展石化、制药等重点行业中重点化学物质生产使用的品种、数量、用途等信息调查。针对列入国家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和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的化学物质,进一步开展有关生产、加工使用、环境排放数量及途径等详细信息调查。2023年底前,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3.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落实国家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工作方案,研究制定本市调查监测工作方案。依托现有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聚焦重点地区、典型工业园区、重点行业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探索研究地表水、地下水及土壤中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等技术方法。推进新污染物现场采样和实验室分析等监测能力建设。2025年底前,初步建立本市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4.探索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以农业、畜禽养殖等行业使用的农药、抗生素等化学物质为重点,因地制宜试点开展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梳理本市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源。根据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结合本市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调查监测等情况,梳理、识别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主要排放源,严格落实“一品一策”管控措施。(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北京海关、市市场监管局、市药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严格源头预防  6.强化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严格执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督促企业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事项纳入环境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对新化学物质研究、生产、进口和加工使用企业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情况的监督检查。(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7.严格实施淘汰或限用措施。按照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的有关要求,禁止、限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加工使用和进出口。严格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对纳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工业化学品、农药、兽药、药品、化妆品等,未按期淘汰的,依法停止其产品登记或生产许可证核发。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严格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准入管理。严格落实禁止进(出)口货物目录和《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加强进出口管控。依法严厉打击已淘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非法生产和加工使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北京海关、市市场监管局、市药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严格控制产品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全面落实国家环境标识产品和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限值和禁用要求,减少产品消费过程中造成的新污染物环境排放。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确定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要求,对儿童玩具、学生用品等相关产品开展质量随机抽检,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过程控制  9.推进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依法对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进清洁生产改造;强化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督促企业依法公布其涉及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名称、排放浓度、排放量等相关信息。严格落实国家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等绿色制造标准体系中对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替代和排放控制要求。持续落实化学品国际环境公约履约地方职责,对公约管制的化学物质实施禁限措施,开展本市六溴环十二烷(HBCD)淘汰评估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开展抗菌药物及细菌耐药监测;严格落实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类抗菌药物。加强兽用抗菌药监督管理,开展兽药质量以及畜禽等养殖行业用药的监督抽查,推行凭兽医处方销售使用兽用抗菌药;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研究养殖无抗技术体系集成与示范推广。推进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有效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兽药残留超标,提升畜禽绿色健康养殖水平。(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药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强化农药使用管理。加强农药使用管理,严格管控具有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性的高毒高风险农药及助剂。持续开展农药使用减量增效行动,鼓励发展高效低风险农药,稳步推进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和替代。加快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和新型高效植保机械,因地制宜集成推广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措施,持续降低化学农药使用强度。加强农药生产、销售企业监管,指导农民规范使用。聚焦禁限用农药残留超标和非法添加等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鼓励使用便于回收的大容量包装物,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及废弃或过期农药的回收处理,推进回收网点与农业生产重点区域、农资销售网点相结合,进一步健全回收体系。(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绿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化末端治理  12.加强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加强新污染物治理与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的协同,落实国家相关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应采取污染控制措施,达到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要求,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填写排污登记表,并在其中载明执行的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及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排放(污)口及其周边环境定期开展环境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依法公开新污染物信息,采取措施防范环境风险。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生产、加工使用或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中所列化学物质的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纳入重点排污单位管理。(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13.强化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严格落实废药品、废农药以及抗生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废反应基和废培养基等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制定发布的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检测方法、鉴定技术标准和利用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聚焦石化、农药、医药等行业,鼓励企业研究、开发、使用低毒低害和无毒无害原料,从源头削减或避免污染物产生。探索污水处理、再生水资源利用等领域新污染物去除治理技术研究与试点,研究对外调水过程新污染物的输入监测和防治。在密云区、延庆区试点开展农田、水体微塑料监测。(密云区政府、延庆区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能力建设  15.加大科技支撑力度。鼓励本市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积极参与新污染物相关理论和技术研究、成果转化应用以及国际交流合作。加大新污染物治理科技研发投入,开展新污染物监测筛查和溯源技术研究并在本市典型区域示范应用,加强新污染物迁移转化规律、环境风险评估、治理技术等科学研究。推进建设本市新污染物环境科学研究实验室。(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推进新污染物治理的监督、执法、监测和信息化能力建设,提升监管技术支撑保障能力。加强相关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和人员专项培训。(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政府要加强对新污染物治理的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新污染物治理属地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分工协作,共同推动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将新污染物治理中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纳入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监管执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国家和本市新污染物治理要求。加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执法监测和重点区域环境监测。对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事业单位依法开展现场检查,加大对未按规定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企业的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对禁止或限制类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其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使用、进出口的监督执法。(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北京海关、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支持新污染物治理科学研究和基础能力建设。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污染物治理领域,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新污染物治理的信贷支持力度。落实好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银保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科普宣传,加强新污染物治理政策宣贯,引导公众科学认识新污染物环境风险,树立绿色消费理念。鼓励公众通过多种渠道举报涉新污染物环境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论坛2011 暨第六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全国学术研讨会通知
    论坛背景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对人类健康和全球生态环境的巨大危害引起了世界各国政府、学术界、工业界以及公众的广泛重视,2001 年5 月签署并于2004 年5 月17 日正式生效的《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使POPs 成为一个重要的全球性环境问题。我国是首批签约国,2007年4 月国务院批准了《中国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拉开了我国围剿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序幕。全面削减和淘汰首批12 类POPs 物质,是未来数十年我国和全球共同面临的重大任务。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论坛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全国学术研讨会”(以下简称“POPs 论坛”)是由清华大学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研究中心发起,并与环境保护部斯德哥尔摩公约履约办、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专业委员会、中国化学会环境化学专业委员会共同主办的系列年会,旨在为我国POPs 领域的学术界、管理界和产业界提供一个集思广益、共谋对策的高层次交流平台,纵观POPs 履约国际动态和我国进展,研讨POPs 研究热点和发展趋势,展示POPs 分析和控制的高新技术与先进产品。首届POPs 论坛于2006 年5 月17 日-18 日在北京清华大学成功召开,参会代表230 余人 第二届POPs 论坛于2007 年5 月17 日-18 日在大连理工大学成功召开,参会代表210 余人 第三届POPs 论坛于2008 年5 月17 日-18 日在北京清华大学召开,参会代表250 余人。第四届POPs 论坛于2009 年5 月17 日-19 日在浙江宁波市召开,参会代表300 余人。第五届POPs 论坛于2010 年5 月17 日-19 日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参会代表300 余人。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论坛2011 暨第六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全国学术研讨会”定于2011 年5月17 日-19 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召开。本届论坛时逢《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通过及中国签署POPs 公约十周年、POPs 论坛6 周年庆典等重要事件,论坛主办单位热忱欢迎从事POPs 及相关工作的各界人士相聚在天鹅项下的明珠—冰城哈尔滨!   主办单位   清华大学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研究中心   环境保护部斯德哥尔摩公约履约办公室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专业委员会   中国化学会环境化学专业委员会   承办单位   哈尔滨工业大学 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   协办单位   美国哈希公司   中持依迪亚(北京)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参展单位   征集中   论坛主题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公约履约十年进展   论坛议题 1. POPs 履约需求与应对策略 2. POPs 科学研究与决策支持 3. POPs 技术研发与应用 实践POPs 控制战略与技术对策 POPs 分析方法与样品处理 POPs监测分析与最新仪器 POPs 管理框架与政策法规 POPs 迁移转化与环境归趋 POPs处置修复与示范工程 POPs 资金需求与融资机制 POPs 危害效应与生态毒理 POPs替代产品与技术方案 POPs 公众意识和宣传教育 POPs 风险评价与预警体系 POPs减排技术与企业实践   重要活动   高层报告:邀请国内外负责POPs 公约履约工作的高级官员、从事POPs 研究的知名专家学者以及POPs 分析和处置方面的优秀企业人士作大会报告,纵论一年来国内外履约动   态、最新研究进展和产业   研讨热点:针对垃圾处置中的 POPs 污染问题,交流在环境存在、毒理效应、降解行为、代替技术、处置技术、减排实践、履约政策等方面的研究   履约论坛:结合正在开展的 POPs 履约省市示范工作,针对地区特点、实施计划、地方法规、意识增强等议题展开讨论   表彰先进:颁发“2011 年度消除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杰出贡献奖”,表彰为我国POPs 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杰出人士   青年交流:举行研究生专场学术报告,评选“POPs 论坛2011 优秀研究生论文奖”、“POPs 论坛2011 优秀研究生学术墙报奖”,激励POPs 领域优秀青年的成长   企业展示:国内外知名 POPs 企业将通过最新技术推广报告和产品介绍介绍最新的设备、产品和技术,并解答应用方面的问题   宣传教育:发放 POPs 公约方面的宣传材料,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增强POPs 履约意识   重要日期   2011 年01 月17 日:发布会议通知   2011 年04 月18 日:论文提交截止   2011 年04 月25 日:优惠注册截止   2011 年05 月05 日:住宿及考察回执截止   2010 年05 月12 日:会议日程通知   2010 年05 月17 日:论坛开幕   日程安排   2011 年5 月16 日(一): [下午] 注册报到   2011 年5 月17 日二): [上午] 开幕式、大会报告   [中午] 产品展示与报告、技术交流、宣传一角   [下午] 研究生专场、大会报告   [晚上] 欢迎宴会   2011 年5 月18 日(三): [上午] 大会报告   [中午] 产品展示与报告、技术交流、宣传一角   [下午] 大会报告、闭幕式   [晚上] 欢送晚宴   2011 年5 月19 日(四):技术参观或生态考察(自由选择)   注册方式   通过 POPs 论坛网站http://www.china-pops.net/admin_/index.asp 网上注册。   会议论文、版报与格式   1.论文集:POPs 论坛2011 贯彻绿色理念,会议论文集分有纸质和光盘两种形式供选择。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组委会鼓励参会代表选择光盘(论文集电子版)作为会议资料 如选择纸质论   文集需在提交会议申请时注明(2011 年4 月25 日前,逾期会务组将只提供电子版会议论文集),并额外交纳80 元工本费。   2. 征稿要求:论文总字数(含图表)不宜超过2000 字,篇幅不超过2 页。论文的详细格式见会议网站--征稿要求:http://www.china-pops.net/admin_/ltjj5.asp。   3. 报告及墙报:会议报告形式包括大会报告、研究生论坛、墙报展。   研究生论坛由专家主持和点评,并评选最佳研究生论文 论坛同时设立墙报展,并评选最佳研究生学术墙报,以达到进一步促进交流、活跃学术气氛的目的 墙报建议规格50cm*70cm,墙报需自行打印,会务组提供展板及粘贴材料。   另注:凡参加优秀研究生论文奖、及优秀研究生学术墙报奖的参会代表需在提交会议申请中注明参加评选,申请时未注明者组委会将不安排评选。   参会费用   论坛将收取资料费和注册费。    代表类型 2011 年04 月25 日前 2011 年04 月25 日后 一般参会代表 1200 1600 非在职研究生(凭研究生证) 600 800  付款方式   (1)银行汇款: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分行海淀西区支行   汇款帐号:0200004509089131550   收款单位:清华大学(备注:POPs 论坛2011,汇款人:名字)   (2)邮政汇款:   收款单位: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   收款人名:张丹(备注:POPs 论坛2011,汇款人:名字)   联系电话:010-6279-4006 (邮编:100084)   注:汇款后请将您的汇兑单信息及发票要求通过论坛网站中“用户中心”提交给我们 以便我们核查汇款和开具发票。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慧婷、刘曼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 号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中意清华环境节能楼504 室)   邮 编:100084   电话:010-62771637、010-62794006   传真:010-62794006   电邮:zhenght@tsinghua.edu.cn 、popspc@.tsinghua.edu.cn   论坛网站   http://www.china-pops.net/admin_/index.asp
  • 973计划项目新型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防控研究进展顺利
    p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ersistent Organic Pollutants,简称POPs) 指的是在环境中难降解,具有很长的半衰期,且能通过食物网富集,并对人类健康及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的化学物质。它可通过大气、水、生物体等长距离迁移并长期存在于环境,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具有严重危害。 /p p   973计划项目“新型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区域特征、环境风险与控制原理研究”聚焦全氟及多氟烷基化合物(PFASs)、短链氯化石蜡等新型POPs,研究了PFASs对血管舒缓素-激肽系统活化的构效关系及PFASs对血管内皮细胞胞间通透性的调控作用;建立了多环境介质中复杂新型POPs的分析方法学,开展了以昆虫为介导的陆生食物链中新型POPs的生物富集与食物链传递研究;揭示了环境持久性自由基(EPFRs)生成二恶英的分子反应机理,进一步阐明了金属氧化物种类和形貌对EPFRs生成和稳定化的作用;同时,揭示了典型区域型新型POPs排放特征,提出了高原环境中新型POPs分布规律,完成了我国人群典型POPs暴露水平估算。 /p p   该项目的顺利进行,为我国环境生态安全提供了保障依据,为建立相应的风险防控与预防处置机制打下了基础,有望为下一步制定环境生态安全政策提供了科学支撑。 /p
  • 下一步,向核心技术攻关!我国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点击图片免费报名参与随着我国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新污染物引发的环境和健康风险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新污染物通常分为新型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抗生素、环境内分泌干扰素(EDCs)、微塑料等四大类,相比其他污染物具有毒害性、难降解、持久性、远距离迁移性等特点。 “十四五”以来,新污染物治理成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关系人民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我国新污染物来源广泛,涉及行业众多、产业链长、治理技术研发难度大,协同治理要求高。据了解,《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印发后,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推动落实新污染物治理任务部署工作,主要在以下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一是生态环境部印发《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制度》,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化学物质生产、使用和环境排放情况摸底调查;印发《2023年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试点工作方案》,在10省份开展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试点;启动300种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筛查和20种优先评估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评估。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成立生态环境部牵头、15部门组成的部际协调小组,加强部门联动,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初步形成了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组建了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三是推动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的全面落实,推动清洁生产改造,减少优先控制化学品的使用,降低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严格源头管控。四是印发《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对14种具有突出环境风险的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管控措施,避免每年近10万吨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进入环境。全面淘汰8种类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使用和进出口。中国工程院院士王金南提到,目前,我国在新污染物治理领域的研究基础薄弱,制约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深入、高效开展。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新污染物危害筛查、监测溯源、环境风险评估、绿色替代及管控标准等方面的基础研究薄弱,如微塑料已在多个人体器官中被发现,但相关健康风险和致毒机理尚不明确。二是相关技术和装备研发滞后,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评估长期依赖国外毒性数据库和评估模型,参数本土化程度较低,评估结果可比性和规范性有待提升。三是绿色替代研发滞后,有些国际上已淘汰的新污染物,在我国仍无经济可行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替代技术。另外,一些科研成果未能主动对标国家需求、呼应企业需要。在去年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将新污染物治理作为国家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重点领域,狠抓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主要是:一是在新污染物筛查、危害评价与监测技术领域,以建立新污染物筛查与监测方法和技术体系为目标,开展新污染物筛查、监测、危害效应识别和评价技术研究;二是在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技术领域,完善环境风险评估体系,逐步建立以风险评估为基础的重点区域和流域典型新污染物环境质量与排放控制限值,构建跨区域、跨部门新污染物治理协同工作机制和管理体系,研发新污染物治理社会经济影响评估方法;三是在绿色替代、治理技术研发应用领域,加强环境友好型替代品及替代技术研发、应用,研发重点行业“三废”中新污染物处理技术工艺与设备、新污染物污染场地修复技术以及新污染物和常规污染物多介质协同治理技术。2024年5月29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北京组织召开2024年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试点工作会议。会议指出,总站将组织相关单位进一步完善各地新污染物监测试点工作方案和监测作业指导书,切实推进2024年新污染物监测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为了促进环境新污染物监测技术的交流探讨,仪器信息网作为主办单位,已经连续多年举办环境新污染物分析检测与技术应用网络会议。“第五届环境新污染物分析检测”网络会议将于2024年7月29日-8月1日召开,会议共设置新污染物的监测现状与标准解读、新污染物的筛查与识别、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监测、微塑料监测、抗生素与耐药基因监测5大专场,值得关注的是,新污染物最新标准起草人将对2024年发布的《新污染物生态 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及空气、水质、土壤中的新污染物检测标准分别进行解读。会议信息如下:1、会议名称:“第五届环境新污染物分析检测”网络会议2、主办单位:仪器信息网3、会议时间:2024年7月30日-8月1日4、会议日程及报名链接如下(直接点击):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newpollutant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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