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仪器信息网 > 行业主题 > >

其他非靶向污染物

仪器信息网其他非靶向污染物专题为您整合其他非靶向污染物相关的最新文章,在其他非靶向污染物专题,您不仅可以免费浏览其他非靶向污染物的资讯, 同时您还可以浏览其他非靶向污染物的相关资料、解决方案,参与社区其他非靶向污染物话题讨论。

其他非靶向污染物相关的资讯

  • GCxGC-HRTOF-MS靶向筛查PCBs和PCNs及污染物非靶向筛查
    摘要《斯德哥尔摩公约》将多氯联苯(PCBs)和多氯萘(PCNs)列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由于它们具有相似的物理和化学性质,共馏出,因此通常采用不同的GC-HRMS方法并分别进行分析。本研究采用同位素稀释-(GC×GC-HRTOF-MS同时定量分析了6种指示性PCBs、12种类二噁英PCBs和16种PCNs。通过条件优化实现了所有目标分析物与基质的完全分离。本方法成功地应用于3种鱼类中18种PCBs和16种PCNs的测定。GC×GC-HRTOF-MS同时分析的结果与GC-HRMS分别分析的结果一致。GC×GC-HRTOF-MS方法是一种灵敏、准确,同时分析PCBs和PCNs的方法。该方法利用GC×GC的良好色谱分离和HRTOF-MS的精确的质量测量,还可以用于鱼类样品中的非目标污染物筛查,包括有机氯农药和多环芳烃,是污染物非靶向筛查的最佳选择。引言PCBs和PCNs是合成的有机化合物,具有许多明显的同源性。这两类化学物质都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具有持久性、毒性和生物蓄积性高的特点,对生物种群和人体健康具有不利影响。PCBs和PCNs都被列在《斯德哥尔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公约》中。在209种PCBs和75种PCNs的同系物中,12种类二噁英PCBs和16种PCNs以其可能的类二噁英毒性最为引人关注。因此,能够将这些特定的PCBs和PCNs从其他同系物和污染物中分离出来是非常重要的。方法开发的必要性:PCBs和PCNs具有相似的理化性质,PCNs与一些共面PCBs具有类似的色谱保留行为,使其很难从色谱上完全分离。没有一种色谱方法可以同时将12种类二噁英PCBs、6种指示性PCBs和16种PCBs从其他PCBs和PCNs中分离出来。因此,PCBs和PCNs通常在SIM下,采用GC-HRMS进行分离分析,使用13C同位素稀释法对两次进样的PCBs和PCNs进行定量分析。操作繁琐耗时。全二维色谱(GCxGC)是将分离机理不同却又相互独立的2跟色谱柱串联,样品经第一跟色谱柱分离后,通过调制器以脉冲的方式进入第二根色谱柱进行进一步的分离,利用极性和温度的不同实现正交分离。全二维具有更大的峰容量和分离能力,结合TOF-MS高分辨率、高灵敏度的特点,可以最大限度地分离化合物,消除基体干扰,大大提高选择性,能对复杂基质中的未知污染物进行更好的定性鉴别。GCxGC-TOF-MS 在复杂环境基质里未知化合物筛查或定性分析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本研究的目的是建立一种GC×GC-HRTOF-MS法同时测定PCBs和PCNs的方法。同时,利用GC×GC-HRTOF-MS对鱼类样品中的非目标污染物进行了识别和筛选。仪器设备GC×GC-HRTOF-MS:7890A GC(Agilent),ZX-2全二维调制器及GC-Image全二维数据处理软件(ZOEX),HRTOF-MS(Tofwerk)ZOEX GC×GC全二维气相色谱结果与讨论GC×GC分离条件优化通过对GC×GC分离条件优化,使得12种类二噁英PCBs、6种指示性PCBs和16种PCNs在一次进样中得到了很好的分离。Fig.1. 1668C天然标准溶液(包含27种PCBs)和16种PCNs采用DB-XLB和BPX-70色谱柱的GC×GC-HRTOF-MS总离子流图同位素稀释GC×GC定量方法开发1. 标准曲线,线性范围及检测限与EPA测定PCBs的方法1668C相似,采用同位素稀释GC×GC定量法,利用这些目标物和内标物特征离子响应比以及浓度比构建校准曲线。大多数化合物得到了很好的相关系数(5-500 pg mL-1,R2=0.992~0.999) (表1)。通过三次进样50pg mL-1的标准溶液计算PCBs和PCNs的RSD分别为0.7-15%和0.8-和17%(表1)。以三倍的信噪比计算仪器的检测限,PCBs在0.03~0.3 pg mL-1范围内,PCNs在0.09~0.6 pg mL-1范围内。这些值与EPA 1668C中GC-HRMS方法指定的值类似。方法通过对鱼类提取物最低浓度点(5 pg mL-1)加标后进行5次重复分析,计算方法检出限PCBs为0.6~3.5 pg g-1, PCNs为0.8~4.6 pg g-1。在3种不同的鱼样品分别加入1ng13C12标记的PCBs (1668C-LCS)和13C10标记的PCNs内标液(ECN-5102),提取后,用GC×GC-HRTOF-MS分析评价方法的回收率。PCBs的平均回收率为53% - 114%,PCNs的平均回收率为47%-121%。回收率符合EPA 1668C中PCBs的测定标准。Table 1 6种指示性PCBs、12种类二噁英PCBs和16种PCNs定量质量,并对优化后的GC×GC-HRTOF-MS方法的性能分析2. 方法准确性评估按照2.2节中描述的提取和净化规程对WMF-01鱼组织有证标准物质进行处理,然后用同位素稀释GC×GC-HRTOF-MS法进行分析。将所有类二噁英PCBs的分析结果与认证值比较。实验结果表明,所建立的GC×GC-HRTOF-MS方法具有较高的准确度。鱼类样品中PCBs和PCNs的GC×GC-HRTOF-MS和GC-HRMS分析比较GC×GC-HRTOF-MS与GC-HRMS对3种鱼样的34种物质分析结果比较见表2,总的来说,GC×GC-HRTOF-MS得到的值与GC-HRMS得到的低、高浓度PCBs和PCNs的值一致。因此,GC×GC-HRTOF-MS是一种单次运行同时分析多类化合物的高选择性方法。与GC-HRMS分别进样分析不同类的化合物相比,GC×GC-HRTOF-MS单次进样大大节省了分析时间。因此,GC×GC-HRTOF-MS可替代GC-HRMS用于各种环境基质中的PCBs和PCNs分析。Table 2 用GC×GC-HRTOF-MS和GC- HRMS对3种鱼类中18种PCBs和16种PCNs进行定量分析三种鱼中的非目标类化合物筛查除了对PCBs和PCNs进行准确的定量外,GC×GC-HRTOF-MS还可用于其他污染物的筛查。例如,刺鱼样品(图2B)和比目鱼样品(图3)的色谱图同时包含目标分析物和许多其他化合物。在所有研究的鱼样品中发现了两个高浓度的滴滴涕代谢物p, p '-DDMU和p, p-DDE,表明这两个化合物在鱼中可能有很高的积累性。此外,在刺鱼样品中还识别出一系列有机氯农药化合物(OCPs),包括氯丹、p、p'- DDMU、o,p'- DDT、p、p'-DDE、七氯和壬氯(图3)。同样,对其他多环芳烃组的存在情况也进行了同样的调查。在比目鱼样本中也检测到了甲基化和羟基化的多芳烃(表3)。Fig.2. 利用GC×GC-HRTOF-MS对刺背样品进行二维TIC分析。(A)刺鱼样品中PCBs和PCNs的测定。(B)刺鱼样本中有机氯农药化合物(OCPs)的初步鉴定。(a:氯丹 b: p,p’-DDMU c: o,p’-DDT d:七氯 e:壬草胺,f: p,p’-DDE)。Fig.3. 采用GC×GC-HRTOF-MS对比目鱼样品进行二维TIC分析。这些折线(aeg)代表了不同种类的化合物 对这些化合物的初步鉴定见表3。Table 3 采用GC×GC-HRTOF-MS在比目鱼样品鉴定出的其它类化合物结论本文首次建立了同时定量分析多氯联苯和多氯联苯的GC×GC-HRTOF-MS方法。通过一次进样实现了3种鱼类中34种化合物包括12种类二噁英PCBs、6种指示性PCBs和16种PCNs对的定量分析。GC×GC的高分离度与HRTOF-MS的精确质量测量相结合,可以准确分析复杂基质中的目标化合物。本方法在实际样品中的测定结果与GC-HRMS测定结果吻合较好。此外,GC×GC-HRTOF-MS还可用于鱼类中非目标化合物的筛查。本实验初步鉴定的非目标化合物为有机氯农药和多环芳烃。GC×GC-HRTOF-MS方法是一种高效的同时分析各类化合物的方法,与GC-HRMS方法相比,它提高了分析效率。GC×GC-HRTOF-MS可作为各种环境基质中痕量环境污染物日常分析的一种可行方法。本文引自夏丹老师发表的文章:《Simultaneous analysis of polychlorinated biphenyls and polychlorinated naphthalenes by isotope dilution comprehensive two-dimensional gas chromatography high-resolution time-of-flight mass spectrometry》.扫码阅读原文各大区经理联系方式:【东北&西北&北京部分】 马景东 18610561062【华北区&北京部分】 黄鑫辰 18811723055【华南&西南&北京部分】王总超 17600833558【华东区】 张驰华 13764255160END
  • 重点新污染物管起来,潜在的新污染物怎么办?
    《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清单》)自实施以来,14类重点新污染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相关管控实现有单可循,有据可依。随着重点新污染物关注度不断提升,潜在的新污染物如何监测?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以下简称分测中心)污染调查评估研究室主任杜兵博士。在《清单》中第五条明确指出,将根据实际情况实行新污染物的动态调整。“新污染物是指排放到环境中的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对生态环境或者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但尚未纳入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主要包括抗生素、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和微塑料等。除了《清单》中明确的14类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外,还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微塑料、以及邻苯二甲酸酯类、有机磷酸酯类、紫外吸收剂、有机锡等其他潜在的新污染物。”杜兵介绍。“目前已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正式发布了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部分省市区还提出动态发布新污染物清单的要求,这意味着在《清单》之外,将可能会有其他新污染物被关注并补充进来,国家及省级的管控方案将形成合力,推动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记者注意到,《上海市新污染物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就“点名”了《清单》外的内分泌干扰物——双酚A等,提出其进行环境风险筛查。《海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则与持续推进的《海南省“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相结合,在《清单》外还重点关注微塑料等新污染物。当前,在开展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之外,一些省区市也提出要开展环境筛查性监测,以发现在环境中潜在的新污染物。如何务实管好重点新污染物的同时,又落实好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中关于“筛、评、控”和“禁、减、治”的工作要求,筛选出潜在的新污染物?“现在的难点在于如何将高暴露、高风险的潜在新污染物对应的化学物质,从数以万计的化学品中识别、筛选出来。”杜兵表示。当前,基于监测的新污染物调查筛查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列出调查清单,通过定量方法对关注区域开展调查,通俗地讲,是带有“目标性”地判断某种新污染物在环境介质中是否存在。然而,如果调查的清单中没有环境介质中赋存的新污染物,将很难被管理人员发现并引起注意。另一方面,则是使用基于高分辨质谱的高通量方法进行筛查,但目前在前处理、数据采集、谱库和筛查方法学缺乏统一标准,不能准确定量,筛查结果“千人千面”,不同调查机构的定性和定量结果缺乏可比性。杜兵介绍,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基于轨道阱质谱、飞行时间质谱等高分辨质谱技术,开发了基于环境管理需求的高通量靶向非靶向筛查准定量技术。“我们开发了适于不同类别仪器的广谱低损的前处理方法,通过不同离子化模式和数据采集模式的组合,如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使用电子轰击电离(EI)、化学电离(CI)等电离模式,高分辨全扫描和二级离子扫描等数据采集模式;液相色谱高分辨质谱使用正负模式电喷雾电离(ESI)模式,数据采集使用数据依赖采集(DDA)、数据非依赖采集(DIA)等模式,开发高分辨全谱系谱库,开展靶向非靶向分析。使用DDA数据开展高响应污染物靶向/非靶向分析。使用DIA数据采样解卷积模式开展低响应污染物靶向/非靶向筛查,并辅助定量。”他介绍。为了保证能够尽可能地筛查出已知的新污染物,分测中心并未“单打独斗”,而是与多方“打好配合”。在数据解析层面,分测中心同科研院所、合作厂商紧密合作,充分借鉴当前不同理论框架的非靶向筛查技术,形成数据合力,获得当前技术水平下的优化结果。广泛筛查后,如何对潜在污染物进行更精准的定量分析?杜兵介绍,对筛查出的环境污染物,还会与国内外主要管控名录对照,结合毒性效应和暴露水平,按关注度水平和确认程度水平进行优先级排序,渐次建立高分辨谱库,形成一套基于气相色谱/液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技术和统一的稳定同位素标记内标体系和广谱低损的前处理方法相结合的定量技术,可实现跨仪器平台的高通量定量数据的可比分析。杜兵表示,新污染物从被科学家关注到实施监管治理中存在“时差”,往往科学界对于新污染物的反应更敏锐,而实际上传递到管理层面则需要较长周期。“及时关注科研成果,对判断存在较大的生态风险或人体健康风险的新污染物及时纳入筛查清单,将有助于管理部门提前研判相关新污染物问题。”“新污染物治理是新时代新形势下的新问题,当前,被纳入管理视野时间较短。因而,当前新污染物调查监测能力呈现‘头重脚轻’,省市级生态环境监测力量不平衡、不充分突出。地方仍需进一步夯实相关监测力量,国家及科研机构检测力量也可作为地方工作的补充支撑。”他表示。记者了解到,分测中心自2021年以来,已围绕新污染物监测试点开展多项工作。一方面,健全了新污染物监测技术体系,建立了全系列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监测技术方法和新污染物高通量筛查准定量技术方法,编制了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系列作业指导书,明确了新污染物监测调查中样品的采制留存测等标准,并与多家单位联合,对相关方法进行了技术验证。据杜兵介绍,建立的方法已成功运用于分测中心2022年的新污染物试点监测工作中,完成了长江全流域200余个点位,3000余样品的检测,涉及全系列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和近600种潜在新污染物指标。调查环境介质包括地表水、地下水、污水、饮用水水源地及海水等。初步掌握了长江流域新污染物分布浓度水平及特征情况,为后续掌握长江流域新污染物的重点指标、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分析潜在来源和预警工作奠定了数据基础。另一方面,分测中心还组织了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分析测试线上技术培训,涵盖多种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分析测试技术要点以及风险评估技术等内容。生态环境监测系统近300位技术人员参加了培训。此外,分测中心还开发了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外部质量控制技术,研制了7种新污染物质控样品,开展了首轮生态环境监测系统新污染物实验室间比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土壤中的全氟、六溴环十二烷这两类新污染物的能力验证活动。图为分测中心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团队杜兵表示,分测中心还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新污染物分析测试方法技术体系,持续跟进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新污染物治理和调查监测工作。作为生态环境监测系统“专精特新”的技术力量,分测中心将为全面支持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提供更有力的管理支撑、更有为的政策咨询和更有效的技术服务。
  • 【安捷伦】非靶向+EDA就够了吗?来和专家探讨如何拥有识别新污染物的慧眼吧!
    推荐阅读: 专家有话说 | 新污染物治理,监测先行关注安捷伦微信公众号,获取更多市场资讯
  • 让科研变得常规,让常规变得高级-GC Orbitrap/MS在新污染物分析中的应用
    2022年国家颁布的《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中指出,新污染物是指新近发现或被关注,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风险,尚未纳入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以有效防控其风险的污染物。与此对应的是,国际上一般认为新污染物(Emerging contaminants, ECs)是那些仅在过去二三十年中因缺少能够在复杂基质中检测痕量浓度(μg/L水平)的分析方法而被广泛研究的环境污染物。因此,色谱和质谱技术的进展是推进新污染物研究的前提和关键。例如,从首次使用GC/MS检测地表水中的药物到使用LCMS检测地表水中更广泛存在的新污染物就花费了27年。美国著名化学家Diana S. Aga在一篇综述文章中,就表达了这一观点[1]。Aga通过回顾过去20多年来 3500多篇关于ECs的论文,发现相关研究近年来呈指数级增长趋势(图1),在这一过程中也见证了仪器技术的飞速发展(图2)。△图1 有关新污染物研究的年度发表文章数量△图2 仪器发展与新污染物分析的重要里程碑MoreDiana S. Aga瑞士联邦环境科学与技术研究所(ETH/EAWAG)博士后研究员,现任美国布法罗大学教授被授予国家科学基金会职业生涯奖Journal of Hazardous Materials期刊编辑团队一直致力于基于HRMS开发高效的非靶向分析(NTA)工作流程,从发现环境中的新污染物到受影响生物体中代谢物的轮廓分析 基于HRMS的NTA分析是当下的热点,也是未来的趋势。时任EAWAG负责人的Juliane Hollender博士认为,具有越来越高分辨率的质谱与LC和GC的联用技术的发展,结合高效能的算法策略,能够大大拓宽分析窗口,实现越来越复杂的数据处理,这预示着NTA在确定污染物的“优先关注清单”和监管评估中具有巨大潜力[2]。与此如出一辙,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的江桂斌院士团队通过研究认为,效应导向分析方法(EDA)的应用在确定优先关注的新污染物研究中非常关键,而HRMS对中未知活性组分的非靶标分析具有重要作用。同时考虑到基质的复杂性,一般的指导性原则是,分析环境样品和生物样品的质谱分辨率应该分别不低于30000和100000[3]。Juliane Hollender瑞士联邦环境科学与技术研究所(ETH/EAWAG)水产科学技术部门负责人团队一直致力于地表水、地下水及废水等污染物分析及处理等研究她的环境化学研究整合了如Orbitrap的高分辨质谱、色谱及生物转化等其他学科在她最近的研究中,被引用最多的论文集中在:环境化学、废水、风险分析、质谱分析和鉴定等Orbitrap-HRMS同时具有优秀的定性与定量能力,能够很好的应对复杂环境基质中多种痕量物质分析所带来的技术挑战,非常适合环境新污染物的靶向分析和非靶向分析。GC-Orbitrap/MS作为LC-Orbitrap/MS的补充,两者结合可以实现复杂环境样品中更多污染物的研究与分析。GC-Orbitrap/MS出色的稳定性和易操作性,结合赛默飞气质产品的经典黑科技—NeverVent技术与PPINICI技术,让从事新污染物的科学研究变得更常规,让从事新污染物的常规分析变得更高级。△Orbitrap Exploris GC 系列 01靶向分析方面德国霍恩海姆大学的Kerstin Krä tschmer评价了GC-Orbitrap/MS在SCCPs分析中的性能[4]。出色的分辨率能够显著区分来自MCCPs及PCBs的干扰,从而提高定量的准确性,同时也可以弱化色谱分离(图3、表1)。出色的灵敏度也为SCCPs的定量分析带来便利(表2)。△图3 SCCPs(黑色)、MCCPs(红色)与PCBs(蓝/绿色)△表1 SCCPs、MCCPs与部分POPs定量离子及所需的最低分辨率Rmin(5%峰高)More注:若将表1中Rmin换算成除磁质谱外的HRMS分辨率计算方式(FWHM),则HRMS需要具备至少两倍于Rmin的分辨率能力。 ▽表2 与其他已发表方法相比,GC-Orbitrap/MS得到的检测限(单位:pg/μL)(点击查看大图) 02非靶向分析方面在Juliane Hollender率先提出的基于LC-HRMS鉴定未知化合物的评级体系基础上(文章被引次数1136),美国纽约州立大学Steven C. Travis与耶鲁大学Jeremy P Koelmel分别提出了基于GC-Orbitrap/MS技术的未知化合物鉴定评价体系[5][6]。该体系旨在为GC-HRMS产生的大量化学数据提供赋值置信度的化学注释标准化方法,从而传达对定性结果的信心。△图4 未知化合物注释评价体系(点击查看大图) 来自荷兰乌得勒支大学的Hanna M. Dusza利用GC-Orbitrap/MS技术开展羊水中非极性内分泌干扰物EDCs的靶向与非靶向分析研究[7]。文中提到,靶向分析显示足月羊水中存在42种已知的EDCs,包括二噁英和呋喃、多溴二苯醚、农药、多氯联苯和多环芳烃。非靶向分析显示有14110个特征,其中3243个与谱库匹配。数据过滤策略初步确定了121种化合物。进一步的数据挖掘和电子预测共发现69例疑似EDC。选择其中14种化学品进行确认,12种具有生物活性。△图5 EDCs研究技术路线(点击查看大图) 本文总结 借用Juliane Hollender的观点:基于HRMS的非靶标分析在环境领域中的应用时代已到来。这一观点也可以从利用GC-Orbitrap/MS技术发表的文献中,环境领域的应用位居第一来佐证。更多有关GC-Orbitrap/MS技术在新污染物领域的方案,请拨冗垂询!
  • 生态环境部权威解答:新污染物监测如何开展?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我国新污染物治理起步较晚,工作基础相对比较薄弱,面临法律法规、管理体制、科技支撑、资源配置等诸多不足和短板。这其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加强国家和地方新污染物治理的监督、执法和监测能力建设”尤为重要。  那么,目前新污染物监测基础如何?现有监测网络是否满足新污染物监测要求?尚存哪些难点?记者近日采访了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相关负责人。  中国环境报:《方案》要求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制度,制定实施专项工作方案,新污染物监测和其他污染物是否有差别?前期基础如何?  生态环境监测司相关负责人:新污染物一般具有“新”“多”“广”“低”等特点。新,是新近发现或者被关注;多,是现有种类多、新增多;广,是来源广,可能来自生产、使用、消费和处置各环节;低,新污染物浓度普遍较低,有的达到痕量/超痕量水平。这些特点,对新污染物监测技术与方法提出了更高要求,新污染物比其他污染物监测难度大。  我国新污染物监测工作基础和能力比较薄弱,监测技术体系尚未健全,环境监测方法尚不完善。目前,少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VOCs已发布行业监测标准,抗生素、内分泌干扰物、全氟化合物等部分新污染物的监测标准正在制订中。2021年,生态环境部启动了新污染物监测试点工作,开展了抗生素、内分泌干扰物等新污染物的监测技术方法研究和基于高分辨质谱的靶向/非靶向筛查和准定量技术研究,并在部分试点地区开展全流程技术验证。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按照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有关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新污染物监测技术方法研究和调查监测试点,夯基础、建体系、提能力、促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开展新污染物调查监测,鼓励包括高校、科研机构、社会化力量等在内的各方生态环境监测力量积极有序参与,形成工作合力,逐步强化对新污染物治理的监测技术支撑。  中国环境报:现有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能否满足在重点地区、行业、典型工业园区开展新污染物监测试点工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相关负责人:目前,生态环境部已组织建成覆盖所有建制区县的国家、省、市、县四级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完成“十四五”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优化调整,初步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国家层面,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1734个,地表水监测断面3641个,地下水考核点位1912个,海洋监测点位1359个,土壤监测点位22427个。省级层面,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3306个,地表水监测断面5115个。  现有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主要针对的是已纳入常规管理的污染物,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典型工业园区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工作,还需根据环境管理需要及试点工作要求,不断完善相应监测网络。  中国环境报:新污染物监测试点工作有哪些难点?下一步如何开展工作?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相关负责人: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工作,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难点。一是监测技术体系有待完善,现有的技术规范、监测方法及质控要求,可初步支撑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工作。亟待规范和完善新污染物筛查监测技术方法,加快开展生态环境管理迫切需求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监测方法、质量管理等技术研究。二是监测能力建设有待提升,新污染物监测技术难度大,对仪器设备、技术能力和人才队伍要求高,急需加强相关能力建设,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以适应新污染物调查监测试点工作需要。三是相关保障有待加强,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专项资金保障有待落实。  下一步,生态环境监测系统将积极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新污染调查监测试点的有关安排部署,及时跟踪最新研究动态,提升新污染物监测科研能力,推进新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化,积极构建并完善新污染物监测技术体系,为生态环境管理做好技术储备和支撑工作。
  • 赛默飞与暨南大学达成合作 共建效应导向新污染物筛查合作实验室
    2022年12月8号,赛默飞世尔科技(以下简称:赛默飞)与专注于环境化学、污染生态学、环境暴露与健康风险等研究方向的暨南大学环境学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本次战略合作,立足新污染筛查与监测,依托赛默飞的质谱创新技术优势和新污染物领域的服务能力,以及暨南大学环境学院特色学科优势和强大的科研力量,携手共同打造效应导向新污染物筛查合作实验室,助力我国打好新污染防治攻坚战!赛默飞色谱和质谱业务中国区商务副总裁沈严先生表示:赛默飞在新污染物领域顺应国家“十四五”发展战略,创新的色谱质谱技术,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和价值。此次与暨南大学环境学院紧密合作,加大对学校科研平台的支持,以更好的产品、服务支持特色学科建设,赋能环境科学研究,促进中国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践行赛默飞人的使命:携手客户,使世界更健康,更清洁,更安全。暨南大学环境学院曾永平院长表示:在国务院发布的《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和“十四五”规划下,学校也承担着攻克新污染难题的重任。希望借此合作实验室的成立,暨南大学环境学院能够加强新污染相关研究,在新污染物非靶向筛查和微塑料定性定量等方向借助赛默飞高端色谱质谱仪攻克技术难关,能够获得更多的科研成果。暨南大学设备处张龙钊科长代表暨南大学对本次战略合作实验室的成立表示祝贺,期待暨南大学环境学院和赛默飞能够强强联合,攀登科研高峰!2022年5月24日,国务院正式发布《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同时在2022年11月2日科技部、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公布《“十四五”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重点强调了新污染物的分析监测、毒性测试和暴露评估等方向。赛默飞持续关注环境行业新污染物筛查和监测,借由本次合作,赛默飞丰富的色谱质谱平台将能够更好,更广泛地服务于中国的环境事业,在广东地区逐步形成一个依托暨南大学环境学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助力新污染物攻坚战的胜利。
  • 广东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印发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生态环境厅反映。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2月27日广东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为加强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新污染物治理,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为核心,以科学评估、精准施策、标本兼治、夯实基础为原则,实施调查评估、分类治理、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加强制度和科技支撑保障,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助力以更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水平建设美丽广东。到2025年,基本掌握全省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生产使用状况、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状况、环境与健康风险状况;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形成一批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和示范技术。新污染物治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监测、监管与科技支撑能力得到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二、工作任务(一)开展调查评估,逐步摸清环境风险底数。1. 实施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建立省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制度,衔接国家调查制度。2023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中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2. 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落实国家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工作要求,制定广东省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工作方案。珠三角地区以纺织印染、涂料、橡胶、电镀、电子电路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制造、医药制造等行业为重点,粤东地区以纺织印染、电镀、养殖、医药制造等行业为重点,粤西地区以石化、养殖、橡胶等行业为重点,粤北地区以养殖、涂料、医药制造等行业为重点开展环境调查监测。依托现有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在珠江、韩江、粤东沿海及粤西沿海等水系和重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地表水新污染物污染状况本底调查与环境监测。在此基础上,持续推进省内重点地区土壤、地下水,以及城市污水处理厂等污染源废水调查监测工作。2025年底前,初步建立省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 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评估。研究制定广东省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方案,对列入国家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和本地区高关注、高产(用)量、高环境检出率、分散式用途的化学物质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动态制定省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对列入省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的化学物质以及抗生素、微塑料等其他重点新污染物,按照“一品一策”管控措施要求,开展技术可行性和经济社会影响评估,识别优先控制化学品的主要环境排放源,动态更新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并适时完善管控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市开展重点行业中重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识别本地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药监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严格源头管控,切实防范新污染物产生。4. 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严格执行生态环境部《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加强宣贯和督导力度,重点督促企业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强化与国家的监督执法联动,加强对新化学物质生产者、加工使用者和进口者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情况的监督,加大抽查频次,对违法企业依法予以处罚。(省生态环境厅负责)5. 严格实施新污染物禁限措施。按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要求,落实主要环境风险管控措施,禁止、限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加工使用和进出口。依法限期淘汰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工业化学品、农药、兽药、药品、化妆品等,未按期淘汰的,依法停止其产品登记或生产许可证核发。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严格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准入管理。加强进出口管控,落实化学品禁止进(出)口货物目录、《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等有关文件要求。严格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水俣公约》等国际公约,落实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汞及汞化合物的淘汰、禁止、限制、控制等管控措施,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和加工使用已淘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行为。严格落实强制性国家标准中有关新污染物含量控制的要求,加强对玩具、学生用品等相关产品的监管执法。(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药监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强化过程管控,有效控制新污染物排放。6. 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动重点企业涉新污染物相关的环境信息公开,企业应采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有毒有害原料的使用情况以及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等相关信息。鼓励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替代和排放控制,大力推进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创建工作。(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7. 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落实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类抗菌药物的规定。加强兽用抗菌药监督管理,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和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推行凭兽医处方销售使用兽用抗菌药。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指导养殖者依法依规使用投入品,督促其严格执行用药休药期规定。实施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开展水产养殖规范用药技术培训指导,建立主要养殖品种用药减量技术模式,骨干基地实现抗生素类兽药使用量同比减少10%以上。(省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8. 强化农药使用管理。加强农药登记管理,严格管控具有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性的高毒高风险农药及助剂。持续开展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全面推广农业防治、生态调控、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技术。鼓励研发高效低风险农药,稳步推进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和替代。鼓励使用便于回收的大容量包装物,指导各地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推进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置,探索建立回收处理长效机制。(省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深化末端治理,持续降低新污染物环境风险。9. 加强协同治理。生产、加工使用或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中所列化学物质的企事业单位应纳入重点排污单位。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应采取污染控制措施,达到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境质量目标要求;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要求,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填写排污登记表,并在其中载明执行的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及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排放(污)口及其周边环境定期开展环境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依法公开新污染物信息,采取措施防范环境风险。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强化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能力建设,严格落实废药品、废农药以及抗生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废反应基和废培养基等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0. 实施治理试点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市结合本地产业特点,在前期对本地区重点化学物质筛查识别评估工作的基础上,制定激励政策,推动企业先行先试,因地制宜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建设,探索形成一批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绿色替代、新污染物减排以及污水污泥、废液废渣中新污染物治理示范技术。(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加强能力建设,夯实新污染物治理基础。11. 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信息化平台,整合新化学物质名录、优控化学品名录、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等相关数据库,提高化学品和新污染物环境治理智能化管控水平。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攻关,开展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抗生素和微塑料生态危害机理、绿色替代等关键技术研究。开展新污染物的环境筛查与识别、环境危害机理、基准与标准制定、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新污染物治理技术等相关研究。(省科技厅、生态环境厅、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12. 强化监测能力建设。加快建立新污染物分析测试实验平台,配齐配全新污染物检测仪器设备,初步形成内分泌干扰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及抗生素等新污染物监测能力。开展非靶向-靶向监测技术研究,对新污染物进行定性识别和定量检测。加强监测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新污染物专业监测技术人员。重点提升水源地、城市供水系统新污染物风险监测评估能力,有效防控饮用水健康风险。(省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海关、市场监督、药监等单位参与的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组建广东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强化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支撑。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新污染物治理的组织领导,将新污染物治理纳入美丽广东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体系,组织落实本工作方案,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省生态环境厅要牵头会省有关单位,于2025年底前组织对各地级以上市落实本工作方案的情况进行评估。(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药监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强化监管执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新污染物治理要求。加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执法监测和重点区域环境监测。对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事业单位依法开展现场检查,加大对未按规定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企业的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对禁止或限制类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其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使用和进出口的监督执法。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推动新污染物生产、使用、废弃、排放等全生命周期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拓宽资金渠道。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统筹各类财政资金并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做好新污染物治理资金保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污染物治理,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新污染物治理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省财政厅、生态环境厅、税务局,广东银保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加强宣传培训。广泛开展新污染物科普宣传,将新污染物治理纳入“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借助各类新媒体平台,加强新污染物治理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强化新污染物治理主体意识,引导公众科学认识新污染物环境风险,树立绿色消费理念。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鼓励公众通过多种渠道举报涉新污染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新污染物监测成为生态环境工作新热点(环境经济杂志)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内分泌干扰物(EDCs)、抗生素(Antibiotics)和微塑料(Microplastics)……这一串串英文符号从名称上看,它们可能有些陌生,但生活中却十分常见,如药品、个人洗护用品、汽油添加剂、防污涂料及添加剂等的使用都有可能是环境中新污染物的来源。随着对化学物质环境和健康危害认识的不断深入,可能更多的新污染物还会不断被识别出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分析室主要负责人袁懋告诉《环境经济》,与二氧化硫、氨氮等常规污染物相比,很多新污染物在环境中的存在水平不高,但具有毒害性、难降解、持久性等特点。在新污染治理工作上,鉴别和测试它们依赖于高精度的专业监测仪器。可以说,目前新污染物治理所依赖的各种技术手段中,监测技术及手段的发展正成为生态环境工作的新热点。工作人员正在讨论新污染物实验数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供图。赵淑莉/摄新污染物监测有三项重点工作近年来,国家层面正积极将新污染物纳入环境风险防范体系,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已是箭在弦上。我国在新污染物法规制度、调查监测、源头管控、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及能力建设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正在研究建立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技术标准体系,有效支撑了新污染治理工作。袁懋告诉记者,根据《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相关要求,在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的统筹下,他们针对新污染物监测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研究建立健全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开展新污染物相关监测方法和监测规范研究,加快构建新污染物监测技术体系。二是做好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试点。生态环境部已印发《2023年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试点工作方案》(环办监测函〔2023〕219号),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牵头,会同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等技术支持单位,对口帮扶天津、河北、江苏、浙江、山东、湖北、广东、广西、重庆、陕西等10个省(区、市)开展试点监测。三是提升监测水平。突出试点辐射带动作用,指导地方进行新污染物监测能力建设,提升监测水平,有效支撑新污染物治理。目前相关监测方法研究、技术体系构建工作在稳步推进中。第一阶段试点监测工作也在如火如荼开展。袁懋表示,根据调研的各地监测能力以及前期工作基础,结合区域分布,选取的10个试点地区,覆盖了我国东、中、西部地区,涵盖了长江、黄河流域的若干省份,也包括了沿海省和内陆省;围绕《行动方案》中列明的重点行业,各试点地区结合对本地区的涉新污染物行业调查结果,确定本年度试点监测的行业企业或典型工业园区(石化、印染、橡胶、医药、畜禽养殖等)此外,根据管理需求将人口密集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纳入监测范围,开展污水及其周边地表水、一般水质等监测,因此试点监测可一定程度上反映我国不同区域、重点行业等的新污染物排放以及对周边地表水等的影响情况。袁懋说:“10个试点省份已编制本省份的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试点工作方案和监测方案,目前正在按计划开展本年度第一阶段新污染物试点监测。”例如,江苏省试点8月份上报的监测方案是在2个典型区域共布设地表水及饮用水源地点位28个、污水点位31个、环境空气点位13个,涉及的新污染物项目主要是根据试点地区实际生产及排污情况,并结合《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等管理需求进行筛选确定,包括抗生素、全氟化合物、邻苯二甲酸酯类、内分泌干扰物等7大类。江苏省试点监测在国家的基本要求上,增加了连云港大浦工业区环境空气中异味监测,旨在更好地、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业区的实际环境问题和监管需求。截至8月,2个试点地区均已完成了第1期实际样品采样,各实验室的分析测试工作正在开展中。江苏省通过参加试点监测调查、能力验证考核,在实践中提高新污染物监测水平。一方面将初步掌握省内典型区域新污染物环境赋存情况,为新污染物管控提供科学依据;另一方面通过对驻市中心技术人员的实训,加快构建全省新污染物监测能力网络,进一步提升全省新污染物监测技术能力。由此逐步理清工作关系,发挥示范效应,为形成省内新污染物监测业务化运行模式、积累工作经验奠定基础,为落实国家和江苏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对于新污染物而言,只有摸透“敌情”,方能有的放矢、精准治理,为下一步更为具体的监管要求筑牢基石。哪些新污染物需要优先监测?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起步晚、基础较为薄弱、治理难度大,对地方尤其是环境监测部门而言,要想补齐不足与短板,还面临诸多挑战。袁懋说:“通过新污染物的监测调研工作,我们也发现了当前新污染物面临的挑战。”具体而言,一是新污染物种类多、新增多,来源广,应该在污染源或化学品信息调查、风险筛查的基础上开展监测,以了解环境风险较大的新污染物的污染现状;但目前监测部门对当地的污染源或化学品信息调查情况掌握不够,各地应加强建立相关部门协作机制、促进信息共享。二是监测技术体系有待完善,现有的技术规范、监测方法及质控要求,可初步支撑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工作,但仍有较大缺口,亟待加快开展生态环境管理迫切需求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监测分析和质量管理等技术研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新污染物监测方法。三是有些新污染物浓度较低,有的甚至达到痕量/超痕量水平,监测技术难度大,对仪器设备、技术能力和人才队伍要求非常高,且很多新污染物尚无成熟的监测方法,国家和地方应加强监测能力建设、人员技术培训,以及监测技术方法研究,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以适应新污染物试点监测工作需要。四是部分地区经费紧张,难以支撑新污染物监测,各地应加大对新污染物监测工作的资金投入,做好资金保障,确保新污染物监测工作顺利进行。据了解,新污染物监测整体来说面临成本较大的压力。仪器设备、标准溶液以及试剂耗材等多依赖于从国外进口,价格高昂、购买周期长。当前,国产化仪器设备、标液耗材等的研发及生产需尽快提上日程。“新污染物,种类繁多。”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环境化学与生态毒理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郑明辉表示,由于我们的技术和财力精力都有限,所以对于新污染物的治理,还要抓住重点,把一些优先需要治理和优先监控的污染物找出来。从战略角度来看,应该尽快将当前最急迫的污染物列入优先监测和优先监管名单,并不断更新优先监测的名单。从优先性角度来看,这也是国际上的趋势。那么,如何识别和判断最优先管控或者是最优先监测的新污染物呢?“一般来看,应该从这几个方面去考虑。”郑明辉表示,首先,评价污染物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或者是风险的程度,这也是国际上管控污染物的一个基本原则。例如,污染物在环境中的浓度;在环境中难降解的程度,也就是持久性;或者虽然在环境中的浓度水平很低,但是经过食物链放大,在生物体内的富集,进而危害生物,也影响到人类健康。“此外,对于我们在用的一些化学品,在有适当的替代技术和替代产品之前,可能还要有一个过渡时期。”郑明辉说:“所以优先性也需要综合分析和考虑。”“新污染物监测任重道远。”袁懋告诉记者,当前,各省(区、市)已迅速响应相关政策,出台、印发《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虽然扎实管控、做好治理新污染物的工作,但是依然需要确保“监测先行、监测灵敏、监测准确”,结合监管实际,落实相关技术等保障措施。工作人员正在开展新污染物分析方法研究。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供图。赵淑莉/摄新污染物监测技术与方法要求高新污染物一般具有“新”“多”“广”等特点。新,是新近发现或者被关注;多,是现有种类多、新增多;广,是来源广,可能来自生产、使用、消费和处置各环节;此外,有些新污染物浓度较低,甚至达到痕量/超痕量水平。这些特点,对新污染物监测技术与方法提出了更高要求,新污染物比其他污染物监测难度大。袁懋告诉记者,目前,新污染物试点监测主要以相关名录为抓手,即聚焦《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二批)》,结合各地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种类以及监测技术能力,确定开展监测的项目。新污染物的监测究竟要经历哪些阶段?袁懋介绍,经历过程主要为调研本辖区涉新污染物行业分布、现场踏勘并编制监测方案、根据测定项目及相关要求形成监测能力、按照标准方法或技术规范开展监测。简而言之,针对不同类型的新污染物,分析方法不同,需分别采样分析。比如抗生素监测,因为抗生素种类很广,根据化合物结构可分为喹诺酮类、磺胺类、四环素类、大环内酯类、β-酰胺类等几大类,因此开展抗生素监测前,要根据调研的制药企业或园区涉原辅料、产品等情况,确定重点监测的抗生素种类,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高效监测。研究编制作业指导书,提高数据质量环境监测数据的质量是环保工作的生命线。准确、真实的环境监测数据,是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治理成效、实施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一旦自动监测数据被“污染”,造成的危害甚至不亚于生态环境污染本身。生态环境部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坚决“零容忍”,那么在实施新污染物监测时有哪些注意事项?“只有数据真实了,环境监测才能起到监督、溯源的根本作用,各领域的监测工作才有意义。”袁懋告诉记者,为提升环境监测技术水平,保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2023年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及《关于印发2023年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将开展新污染物环境监测实验室能力验证。袁懋表示,新污染物试点监测工作,对于有方法标准或行业技术文件满足监测要求的项目,要求试点省份开展监测前进行方法验证,无方法或现有方法标准不满足监测要求的项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技术单位编制了作业指导书,供试点监测参考。“为做好今年的试点监测工作,我们组织编制了6项作业指导书,其中抗生素比较受关注。”袁懋说:“针对水质抗生素的监测,作业指导书中规定了每批次样品分析时要进行标准溶液、实验室空白、平行样和基体加标样品测定,并且需要满足对应的指标要求。”袁懋进一步解释说:“这些作业指导书是参照《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技术导则》的要求进行编制;其中,我们参照现行的相关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在作业指导书中对监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进行了严格的要求。与此同时,新污染物试点监测工作方案中规定,实验室在使用作业指导书前需要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要求进行方法确认。这些都是对监测数据真、准、全的有力保障。”“另外,试点监测过程中,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会同其他技术支持单位对试点省(区、市)开展包括质控在内的帮扶工作,严把数据质量关。”袁懋说:“以‘实打实’的质量控制,‘硬碰硬’的监督检查,狠抓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环境监测‘顶梁柱’基础作用将更加突显,将进一步加快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程。”潜在新污染物如何监测?《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清单》)自实施以来,14类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相关管控实现有单可循,有据可依。记者注意到,在《清单》第五条明确指出,将根据实际情况实行新污染物的动态调整。除了《清单》中明确的14类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外,还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微塑料,以及邻苯二甲酸酯类、有机磷酸酯类、紫外吸收剂、有机锡等其他潜在的新污染物。那么,潜在的新污染物如何监测?据了解,当前,基于监测的新污染物调查筛查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列出调查清单,通过定量方法对关注的区域开展调查,通俗地讲,是带有“目标性”地判断某种新污染物在环境介质中是否存在。然而,如果调查的清单中没有环境介质中赋存的新污染物,将很难被管理人员发现并引起注意。二是使用基于高分辨质谱的高通量方法进行筛查,但目前在前处理、数据采集、谱库和筛查方法学上缺乏统一标准,不能准确定量,筛查结果“千人千面”,不同调查机构的定性和定量结果缺乏可比性。袁懋告诉记者,新污染物种类多、新增多,来源广,应该结合污染源或化学品信息调查、风险评估结果,对环境风险较大的新污染物开展监测。“对列入重点管控清单的新污染物,针对已有监测方法标准的,要抓紧形成监测能力;对尚无监测方法标准的,需加快进行标准方法制修订;以推进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污单位自测、执法监测和重点区域环境监测。”袁懋表示,筛查类监测采用的靶向与非靶向分析技术适用于新污染物的研究性监测。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以下简称分测中心)污染调查评估研究室主任杜兵表示,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基于轨道阱质谱、飞行时间质谱等高分辨质谱技术,开发了基于环境管理需求的高通量靶向非靶向筛查准定量技术。“我们开发了适于不同类别仪器的广谱低损的前处理方法,通过不同离子化模式和数据采集模式的组合,开发高分辨全谱系谱库,开展靶向非靶向分析。使用DDA数据开展高响应污染物靶向/非靶向分析。使用DIA数据采样解卷积模式开展低响应污染物靶向/非靶向筛查,并辅助定量。”杜兵介绍。广泛筛查后,如何对潜在污染物进行更精准的定量分析?杜兵说:“对筛查出的环境污染物,还会与国内外主要管控名录对照,结合毒性效应和暴露水平,按照关注度水平和确认程度水平进行优先级排序,渐次建立高分辨谱库,形成一套基于气相色谱/液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技术和统一的稳定同位素标记内标体系以及广谱低损的前处理方法相结合的定量技术,实现跨仪器平台的高通量定量数据的可比分析。”在开展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之外,一些省(区、市)也提出要开展环境筛查性监测,以发现在环境中潜在的新污染物。例如《上海市新污染物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就“点名”了《清单》外的内分泌干扰物——双酚A等,提出对其进行环境风险筛查。袁懋表示,为保障新污染物环境监测制度的建立和在全国范围内顺利开展新污染物监测,生态环境监测机构需要加强与科研单位和仪器公司等社会力量的广泛合作。目前,新污染物监测大型仪器分析设备主要依赖进口,我国高端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国产化程度不高,市面上现有国产仪器设备是否适用于新污染物监测尚有待进一步评估验证,为保障新污染物环境监测制度的建立和全国范围的顺利开展,充分了解相关国产仪器设备的适用情况,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将开展新污染物环境监测国产仪器设备比对,助推我国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技术装备取得国产化突破和质量提升。进一步提高新污染物识别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不断用新技术、新方法解决新污染物监测中的难点、痛点问题,逐渐完善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技术体系,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让祖国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万里河山更加多姿多彩。
  • 要增加新污染物相关分析仪器资金投入!厦门发布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厦门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印发。《方案》提到,目前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和微塑料四大类,其主要来源是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方案》提到,要结合列入《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 年版)》的化学物质和厦门市行业发展实际情况,动态开展全氟烷基化合物、十溴二苯醚、短链氯化石蜡、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壬基酚以及抗生素等重点管控的新污染物在生产、使用、储存、排放等环节的品种、数量、用途等环境信息调查。2024年年底前,组织实施一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2025年年底前,初步建立厦门市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能力建设方面,《方案》指出,要鼓励围绕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源解析、生态环境效应、迁移转化规律、高排放物质筛查、分析检验、环境多介质监测、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绿色替代、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暴露与致病机理、污染防治技术等需求开展研究;并培育一批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新污染物治理人才队伍。涉及到科学仪器方面,《方案》特别提到2023年到2025年期间要增加新污染物相关分析仪器设备的资金投入,提升新污染物非靶向监测和痕量分析检测、监测水平,逐步提升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技术支撑保障能力。详情参见:厦门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新污染物是指排放或可能排放到环境的,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风险,但尚未纳入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以有效防控其风险的污染物。目前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和微塑料四大类,其主要来源是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以下简称“国家方案”)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3〕1号,以下简称“省级方案”)要求,扎实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提升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㈠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以及厦门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为核心,以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为准则,遵循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理念,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实施调查监测、分类治理、全过程风险管控,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以更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和以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提供有力保障。  ㈡工作原则  1.全面落实,稳步推进  坚决贯彻国家和省级方案要求,全面落实新污染物治理属地责任,扎实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各项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遵循污染治理规律,树立系统防治观念,合理安排各项措施和工作进度,稳步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  2.精准施策,突出重点  根据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结合我市新污染物生产、使用实际情况,瞄准新污染物潜在排放源以及主要环境归宿开展调查监测,科学评估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精准识别风险较大的新污染物,针对产生环境风险的主要环节,采取源头禁限、过程减排、末端治理的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3.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建立跨部门协调配合的新污染物治理管理体系,形成新污染治理合力,统筹推动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强化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制度保障、科技支撑、资金支持与宣传引导,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的监督、执法和监测能力建设,夯实新污染物治理基础。  ㈢工作目标  到2025年,落实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完成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围绕涉新污染物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开展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试点;完成一批我市特征性新污染物及其主要排放源的筛查工作,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信息数据库;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新污染物治理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二、主要任务  ㈠落实法规政策,健全管理机制  1.贯彻新污染物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坚决落实国家、省级新污染物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国家、省级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相关标准规范,适时制定我市新污染物环境管理的地方标准、规范,做好与国家、省相关管理文件的衔接。(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建立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多部门参与的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机制,强化部门协同监管、联动执法和信息共享,协调解决新污染物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建设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健委、海洋局、市场监管局、市政园林局、金融监管局,厦门海关、市税务局、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厦门银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3.成立厦门市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库。充分发挥在厦高校和科研院所在新污染物治理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优势,面向社会征集新污染物研究、治理专家,建立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库,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提供政策咨询、管理支撑、技术指导和服务。(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建设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健委、海洋局、市场监管局、市政园林局,厦门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㈡积极先行先试,开展调查监测  4.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结合列入《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 年版)》的化学物质和我市行业发展实际情况,动态开展全氟烷基化合物、十溴二苯醚、短链氯化石蜡、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壬基酚以及抗生素等重点管控的新污染物在生产、使用、储存、排放等环节的品种、数量、用途等环境信息调查。2023年年底前,按照国家、省部署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2025年年底前,逐步建立厦门市化学品环境管理数据库,力争形成企业的“一户一档”管理模式。(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依托我市现有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对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瞄准电子、橡胶、医药、农药、石化、污水处理、固废处置、消防、印染、皮革、涂料、电镀、水产养殖等重点行业废水和周边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大气、生物体等新污染物主要环境归宿以及九龙江河口等外源输入端口,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工作,探索建立地表水、地下水、沉积物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技术方法。2024年年底前,组织实施一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2025年年底前,初步建立我市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海洋局、市场监管局、市政园林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根据国家、省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工作部署和要求,以高关注、高产(用)量、高环境检出率、分散式用途的化学物质为重点,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需重点关注的新污染物及其它化学物质分阶段、分批次开展人体健康与环境风险筛查。收集并根据已有相关研究成果,结合环境调查监测结果,识别需重点关注新污染物的主要环境源汇,分析我市需重点关注新污染物环境暴露时空特征,探索建立人体健康与环境风险评估模型。按国家、省要求完成首批列入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评估。依据并衔接最新版国家、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结合我市新污染环境调查监测、风险评估实际情况制定厦门市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及“一品一策”管控方案。(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厦门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建立新污染物环境信息数据库。基于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数据,建立厦门特征新污染物环境信息数据库,整合优势力量,力争接入高校、科研院所新污染物相关科学研究积累的历史数据,打造新污染物环境信息数据库,促进我市新污染物全生命周期治理工作的数据化管理,指导相关调查监测,支撑相关理论技术研究,服务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的科学决策。(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市政园林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厦门大学、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等参与)  ㈢实行全过程监管,降低环境风险  8.落实新污染物源头防范。严格执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有关要求,督促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单位落实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新化学物质登记测试数据质量监管机制,开展新化学物质登记测试数据质量现场核查并公开核查结果。配合国家、省联动的监督执法,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事项逐步纳入环境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加大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厦门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严格落实淘汰或限用措施。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纳入淘汰类的工业化学品、农药、兽药、药品、化妆品等,按期完成淘汰。未按期淘汰的,依法停止其产品登记或生产许可证核发,依法严厉打击已淘汰新污染物的非法生产和加工使用。(市发改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和进出口管理。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严格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准入。加强禁止进(出)口的化学品和严格限制用途的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加大口岸查验力度,严防禁止进(出)口化学品入(离)境,有效运用现场检验、实验室检测等手段强化严格限制用途化学品监管。(市生态环境局、厦门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强绿色制造和产品认证。推进新污染物治理与碳达峰、碳中和行动相结合,在电子及机械制造、消费品、材料、医药等领域推广绿色技术工艺装备,切实减少新污染物产生。推动将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替代和排放控制要求纳入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进行生产或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企业实施原辅材料无害化替代、生产工艺优化等清洁生产改造。在涉新污染物重点行业,推进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替代。推荐一批基础好、代表性强、绿色化水平高的示范企业,逐步推广绿色示范技术。企业应采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有毒有害原料使用、排放相关信息。(市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生态环境局、建设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加强产品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严格执行玩具、学生用品等相关产品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强制性国家标准,定期对相关产品中具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进行抽检,减少产品消费过程中造成的新污染物环境和健康风险。全面落实国家环境标志产品和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限值和禁用要求,在重要消费品环境标志认证中,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进行标识或提示。(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加强抗生素类药品临床应用管理,加强抗生素类药品合理应用培训考核和处方权管理,严格落实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类抗菌药物,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监督检查,落实不合格药物无害化处理要求。强化兽用抗菌药全链条监管,严格规范兽用抗菌药的生产和使用,在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环节严格落实兽用处方药管理制度、兽药休药期制度和“兽药规范使用”承诺制度,加强畜禽养殖生产过程中抗菌药物的管控,严禁人用重要抗生素类药品在养殖业中应用,实施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行动。加强水产养殖的投入品管理,开展水产养殖用药的监督抽查,依法规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市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强化农药使用管理。加强农药登记管理,严格管控具有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性的高毒高风险农药及助剂。持续开展农药使用减量专项行动,鼓励发展高效低风险农药,稳步推进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和替代工作。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鼓励使用便于回收的大容量、易资源化利用及易处置包装物,逐步建立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处理体系。(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深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深入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福建省“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积极推动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塑料生产和使用源头减量,积极研发推广性能好、绿色环保、经济适用的塑料制品及替代产品。推进餐饮外卖行业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酒店行业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行业塑料包装等塑料制品的禁止和限制使用。(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市政园林局、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加强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探索开展新污染物与常规污染物协同治理,推进大气、地表水、土壤、地下水、海洋及其沉积物等多环境介质中新污染物的协同治理。加强新污染物治理与排污许可等环境管理制度的衔接,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要求,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填写排污登记表,并在其中载明执行的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及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达到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境质量目标要求;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排放口及其周边环境定期开展环境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依法公开新污染物信息,采取有效污染控制措施防范环境风险。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生产、加工使用或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中所列化学物质的企事业单位应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市政园林局、海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强化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严格落实废药品、废农药以及抗生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废反应基和废培养基等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要求。紧盯医药、农药等生产企业,强化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市科技局、生态环境局、卫健委、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聚焦火炬产业区、生物医药产业园等重点工业园区以及电子、橡胶、医药、农药、污水处理、消防、涂料、纺织印染、石化等涉新污染物重点行业,开展新污染物全生命周期管理试点;选取至少一个重点工业园区和一批重点企业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探索开展新污染物减排以及污水污泥、废液废渣中新污染物治理示范,力争形成若干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绿色替代、新污染物减排以及治理示范技术。(市工信局、科技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市政园林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㈣加强能力建设,夯实治理基础  19.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在我市科技计划中加大对新污染物治理相关研究的支持力度,推动设立市级新污染物治理科技专项,鼓励围绕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源解析、生态环境效应、迁移转化规律、高排放物质筛查、分析检验、环境多介质监测、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绿色替代、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暴露与致病机理、污染防治技术等需求开展研究。鼓励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高新企业发挥新污染物相关基础科研优势,申报国家、省和市级相关重点科研项目,积极开展新污染物毒理分析、环境行为、源汇通量、生态效应、风险评估、风险管控等方面的探索和攻关;支持已有科技平台开展新污染物相关理论基础研究和管控治理关键技术研究;通过科技项目引导相关研究单位建立新污染物数据库、研究中心,并积极申报国家、省级和市级重点实验室。加大新污染物相关科研技术人才引进力度,积极推动相关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产学研用结合。(市科技局、生态环境局、卫健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升我市新污染物监督、执法和监测能力,探索建立我市新污染物监督执法制度以及环境监测体系。2023年到2025年,动态跟进国家、省新污染物治理相关法规政策、标准规范等文件发布情况,组织开展法规政策宣贯和标准规范培训,组织新污染物治理相关采样、检测、监测、质控、评估等业务培训,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的监督、执法能力建设,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提升监督、执法装备标准化水平;培育一批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新污染物治理人才队伍。2023年到2025年期间增加新污染物相关分析仪器设备的资金投入,提升新污染物非靶向监测和痕量分析检测、监测水平,逐步提升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技术支撑保障能力;推进新污染物相关测试分析标准方法的建立和认证,研究制定我市重点行业新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质量标准;相关职能部门统筹整合现有资源,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技术单位合作,培育一批符合良好实验室规范的化学物质危害测试实验室和新污染物测试重点实验室,逐步构建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污染物环境监测体系。(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财政局、卫健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新污染物治理市、区一体化推进的工作机制和跨部门协调机制,做好上下衔接,明确部门分工,强化部门间协作。健全新污染物相关信息报告、调查监测、风险评估、风险管控等环境管理制度,加强跨部门协同监管、联动执法和信息共享,强化制度机制设计。全面落实新污染物治理属地责任,将新污染物治理作为净土保卫战的重要内容,纳入我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1+N”方案体系。2025年对本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㈡严格监管执法  加强对新污染物全生命周期的环境风险管控,贯彻严格源头管控、强化过程控制、深化末端治理的行动举措。加强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的执法监测以及重点区域的环境监测,将生产、加工使用或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纳入重点排污单位,督促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事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对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事业单位依法开展现场检查,加大对未按规定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单位的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对禁止或限制类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其相关产品进出口、生产、销售、使用、排污治理等全生命周期管理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逐步建立新污染物风险预警机制,切实降低新污染物生态环境风险。(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厦门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㈢拓宽资金投入渠道  加大对新污染物相关调查监测、风险评估、污染治理等相关工作的资金投入;支持新污染物治理相关项目申请中央、省级大气、水、土壤等专项资金;统筹各类财政资金,切实保障新污染物治理工作需要。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污染物治理领域,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新污染物治理的信贷支持力度,探索建立政府、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模式。新污染物治理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人行厦门市中心支行、厦门银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㈣做好宣传引导  加强新污染物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解读,督促各区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提高企业新污染物治理主体意识;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新污染物治理科普宣传教育,引导公众树立绿色消费的理念;动态发布新污染物相关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鼓励企业、公众通过多种渠道为新污染物治理献言献策,举报涉新污染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积极宣传新污染物风险防范相关制度建设、管理机制、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新进展,引导公众树立对新污染物的科学认识,为做好新污染物防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赛默飞与暨南大学环境学院达成战略合作,携手共建效应导向新污染物筛查合作实验室
    车金水 董丹赛默飞 × 暨南大学环境学院2022年12月8号,科学服务领域的世界领导者赛默飞世尔科技(以下简称:赛默飞)与专注于环境化学、污染生态学、环境暴露与健康风险等研究方向的暨南大学环境学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从左至右:张龙钊 暨南大学设备处科长,游静 暨南大学环境学院教授,曾永平 暨南大学环境学院院长,沈严 赛默飞色谱质谱中国区商务副总裁,赵素丽 赛默飞色谱质谱应用总监,周昕 赛默飞色谱质谱高级商务总监本次战略合作,立足新污染筛查与监测,依托赛默飞全球领先的质谱创新技术优势和新污染物领域的服务能力,以及暨南大学环境学院特色学科优势和强大的科研力量,携手共同打造效应导向新污染物筛查合作实验室,助力我国打好新污染防治攻坚战!暨南大学环境学院院长 曾永平(左)与赛默飞色谱质谱中国区商务副总裁 沈严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合影留念赛默飞色谱质谱中国区商务副总裁 沈严致辞赛默飞色谱和质谱业务中国区商务副总裁沈严先生表示:赛默飞在新污染物领域顺应国家“十四五”发展战略,创新的色谱质谱技术,为客户提供全方位解决方案和价值。此次与暨南大学环境学院紧密合作,加大对学校科研平台的支持,以更好的产品、服务支持特色学科建设,赋能环境科学研究,促进中国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践行赛默飞人的使命:携手客户,使世界更健康,更清洁,更安全。暨南大学环境学院院长 曾永平致辞暨南大学环境学院曾永平院长表示:在国务院发布的《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和“十四五”规划下,学校也承担着攻克新污染难题的重任。希望借此合作实验室的成立,暨南大学环境学院能够加强新污染相关研究,在新污染物非靶向筛查和微塑料定性定量等方向借助赛默飞高端色谱质谱仪攻克技术难关,能够获得更多的科研成果。暨南大学暨南大学设备处科长 张龙钊致辞暨南大学设备处张龙钊科长代表暨南大学对本次战略合作实验室的成立表示祝贺,期待暨南大学环境学院和赛默飞能够强强联合,攀登科研高峰!结语2022年5月24日,国务院正式发布《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同时在2022年11月2日科技部、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公布《“十四五”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在十大任务中重点强调了新污染物的分析监测、毒性测试和暴露评估等方向。赛默飞持续关注环境行业新污染物筛查和监测,借由本次合作,赛默飞丰富的色谱质谱平台将能够更好,更广泛地服务于中国的环境事业,在广东地区逐步形成一个依托暨南大学环境学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助力新污染物攻坚战的胜利。往期推荐_● 新污染物分析无从下手?我们为您准备好了一整套的GCMS工具 ► 点击阅读 _● 双剑合璧,一锤定音——赛默飞微塑料分析全面解决方案 ► 点击阅读 _● 警惕“氟”污染-赛默飞CIC燃烧离子色谱助力PFAS分析 ► 点击阅读 _● PFAS检测新方案 GCMS大有可为 ► 点击阅读 如需合作转载本文,请文末留言。
  • 全国新污染物治理版图已现!各地区行动方案全梳理
    随着2022年5月国务院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微塑料等新污染物开始得到人们重视。该《行动方案》提出了明确的任务线:即2022年发布首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建立健全有关地方政策标准等;2023年年底前,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2025年年底前,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那么,截至2023年初,全国各地区是否已跟上国家脚步?仪器信息网近日对全国已发布的各地区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进行了汇总,并梳理了其中值得关注的共性及差异。据不完全统计,截至发稿时,全国共有28个地区发布了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包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上海、山东、江苏、浙江、江西、安徽、福建、湖南、河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黑龙江、吉林、辽宁。行动目标与国务院《行动方案》同步,各地区均已设下2025年长期目标,即2025年底前完成国家重点管控物质和本市重点行业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并完成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筛选和环境风险评估,逐步形成新污染物治理试点示范。其中,山西、山东、陕西、新疆、甘肃等地区已设下2023年短期目标,即2023年年底前,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可以预见的是,近期,各地区新污染物基本信息“摸底”工作将陆续开展,2025年前,各地区将逐步开始探索建立环境中新污染物痕量检测、同步检测分析方法,并建立相关监测网络。监测领域据统计,在监测领域这一维度上,水、土、气仍然是各大地区部署工作的重要脉络。比如在监测点布局方面,各地区均提到了要“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典型工业园区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具体来说,在水环境监测方面,各地区皆有提到有关地下水、地表水、污染源废水中新污染物的调查监测。其中,山东、浙江、河南、湖南、海南等地区特别提出,要在各大江大河流域、各大河流入海口等重点区域设置新污染物的调查监测试点;在土壤环境监测方面,河南、福建、安徽、江西、辽宁等地区提到,要持续推进省内土壤新污染物监测,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在大气环境监测方面,黑龙江、云南、四川、甘肃、广西等地区提到要加强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环境治理,对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排放口及其周边环境定期开展环境监测,评估环境风险。目标污染物正如前文提到的,所谓新污染物,涵盖了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微塑料等。在国家刚刚发布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中明确提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类、有毒有害污染物类、环境内分泌干扰物类、抗生素类这四大类14种污染物应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禁止、限制、限排。可以看到的是,在污染物种类方面,各地区行动方案中提及的重点监测污染物亦有诸多共性。天津、河北、山东、浙江、江西、湖南、河南、海南、重庆、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这14个地区明确要求要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典型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典型市政污水处理厂、典型工业企业或园区开展内分泌干扰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作为内分泌干扰物下的重要一项,农药污染在近年广受各地重视,几乎所有地区均提到了要强化农药使用管理。作为重要的共性之一,仪器信息网发现,除内分泌干扰物外,抗生素、微塑料是被所有地区共同关注的重点,其市场的发展值得期待。所有地区均提到要将抗生素、微塑料等其他重点新污染物纳入“一品一策”管控措施,其中,上海更是在刚刚印发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中明确将微塑料提上重点管控名单。各地区行动方案的共性中仍然略有差异,各地区行动方案中虽然均提到要开展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测,但大多数地区并未给出此大类下的具体监管名单。少数地区提到了该大类下的具体化合物:河北提出,要开展全氟辛基磺酸类化合物、六溴环十二烷、十溴二苯醚、氯化石蜡、全氟辛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以及汞或汞化合物的生产和加工使用企业环境信息调查;同样是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物,上海给出的清单略有不同,包括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类)、全氟辛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PFOA类)、全氟已基磺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PFHxS类)、壬基酚、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双酚A等;浙江要求严厉打击六溴环十二烷、氯氟烃、1,1,1-三氯乙烷、四氯化碳、含滴滴涕的涂料、三氯杀螨、醇等已淘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河南提到要探索开展含全氟辛烷磺酰基化合物废弃泡沫灭火剂环境无害化处置,同时,要从饮用水水源到用水末端全程关注消毒副产物、藻毒素和全氟化合物等。从上述名单中可以看出,含氟、含氯化合物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大类下备受重视的。我们再就“全氟化合物”这一关键词在各地区行动方案中进行了筛选,发现除上述地区以外,海南提到要重点关注饮用水中直接影响人民健康的消毒副产物、农药和全氟化合物等新污染物;宁夏提到要选取重点化工企业实施全氟化合物治理试点;四川提到在川南经济区选择自贡等市开展重点化工企业全氟化合物治理试点。可见,含氟、含氯化合物仍然在各地区存在不同程度的监测需求,并且多集中于水质监测领域。能力建设另外,作为各地区行动方案重要的共性,各地区在能力建设方面提出的要求是基本相同的,涉及到两大重要方向:1.加强新污染物监测技术攻关,开展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关键技术研究。鼓励龙头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建设重点实验室,开展新污染物生态环境危害领域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2. 培育一批符合实验室规范的化学物质危害测试实验室。开展相关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专项培训,全面提升人才支撑能力。值得注意的是,在能力建设方面,有些地区特别提到了对于监测设备的最新配备需求。比如,福建提出要提升监督、执法装备和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标准化水平;陕西提出要依托现有的分析测试能力,购置新污染物相关监测仪器设备;辽宁提出要完善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资质、设备建设,提升新污染物非靶向监测分析能力;河北提出要培育化学物质危害测试实验室,完善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资质、设备建设等。能力建设方面,共性中同样存在差异,这体现在各地区对于监测网络部署的具体方案上。有地区提出,要依托本省现有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进行新污染物信息调查后,再行构建新的监测方案,比如内蒙古、湖南等;有地区提出,要探索新污染物的调查监测试点,并逐步将其纳入全省环境监测体系,进而鼓励新污染物社会化监测,比如青海、山东等;有地区提到要依托高等学校、研究院所和企业等科技资源,进一步推进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成果转化,比如重庆等;此外,山东特别提出,要搭建新污染物快检快评平台;结语2022年11月,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务会议,强调国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和管控方案,将新污染物治理融入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清单》与现有污染防治制度机制的有机衔接。可以预见的是,在2023年,各地方新污染物的有关行动方案应会得到进一步完善,并于2025年建立各地独立完善的监测体系。
  • 一发入魂|新污染物筛查准确度评定技术指南之解读---气质篇
    一发入魂|新污染物筛查准确度评定技术指南之解读---气质篇原创 飞飞 赛默飞色谱与质谱中国王伟 邢江涛CAS REGISTRY® CAS REGISTRY® ,作为全球科学家、制造商及监管机构所信赖的化学物质信息的权威资源,在1965年至2015年这50年的时间里,登记在册的化学物质超过了1亿。然而我们人类仅用8年(2015年-2023年)就将这个数字改写到2亿。这些化学物质在生产、运输以及使用中势必会有意或无意地排放至环境中。环境介质的输送以及化学物质可能发生反应与降解,让环境保护与治理问题变得尤为复杂。我国生态环境部2020年发布的《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危害评估技术导则》规定了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危害评估的工作程序、评估内容、基本方法和技术要求。由此,若化学物质为新近发现或被关注,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风险,尚未纳入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以有效防控其风险的则被成为新污染物。(点击查看大图)新污染物的研究与治理注定是需要跨多学科的。《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国办发〔2022〕15号)中提出要构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筛、评、控”技术体系。其中,新污染物的准确定性是筛查的关键环节。基于质谱的筛查技术已广泛用于识别复杂环境介质中的新污染物。由于数据库范围、化合物丰度以及复杂基质干扰等原因,利用质谱数据筛查定性化合物的准确性差异显著。为进一步健全新污染物筛查技术质量控制体系,提高筛查结果的准确度,统一筛查准确度评定等级,指导相关实验室科学评定新污染物定性的准确度级别,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编制了« 新污染物筛查准确度评定技术指南» 。该指南由气相色谱-质谱法与液相色谱-质谱法两部分文件构成,提出了筛查新污染物的技术要点与技术路线,包括常用定性方法、准确度评定分级、筛查技术路线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等。其中,涉及气相色谱-质谱法的内容中提到:1. 2种分析技术:气相色谱-低分辨质谱(GC-LRMS)及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GC-HRMS)2.2种筛查路线:基于GC-LRMS与GC-HRMS两种分析技术的筛查路线;3. 2种筛查技术:非靶向筛查技术与疑似筛查技术;4. 6个用于化合物准确定性的常用方法:1.标准品确认;2.离子数量与离子丰度比;3.同位素峰识别;4.质量准确度限定(仅限高分辨质谱);5.保留指数定性;6.质谱数据库匹配。5. 3个准确度评定分级:等级3 未知化合物(Unknown feature)、等级2 疑似化合物(Probable compounds)、等级1 确认化合物(Confirmed compounds)一句话可以概括为,2种分析技术根据各自的筛查路线进行2种筛查,根据提供的用于化合物准确定性的指标,对筛查结果进行3个准确度评定分级。基于GC-LRMS开展新污染物筛查适用于污染场地未知化合物的初步筛查及应急监测场景下未知化合物的初步筛选,样品中待定性化合物浓度较高,技术路线如图。等级2的分级主要由Fullscan扫描结合谱库检索,并通过匹配度判定。若结合有解卷积谱图解析及保留指数辅助判定功能,可进一步提高准确度。等级1的分级主要由Fullscan、SIM或SRM扫描结合标准品、离子数量与离子丰度比等来判定。(点击查看大图)基于GC-HRMS筛查技术主要分为疑似筛查与非靶向筛查两类。疑似筛查受到疑似化合物列表限制,适用于各地已有新污染物管控清单,根据清单自建数据库或商业数据库开展快速筛查,确认后再建立准确定量方法进行监测;非靶向筛查无筛查范围限制,但受限于前处理方法、色谱条件、数据筛选方法等,适用于未知化合物的广谱筛选。(点击查看大图)对于疑似筛查,主要提供保留时间或保留指数信息、具有精确质量数的特征碎片离子、同位素分布匹配等定性指标。如若有标准品确认,则为等级1。无标准品确认则为等级2。若均不符合则为等级3。赛默飞为客户提供不同种类的疑似污染化合物高分辨数据库,TraceFinder软件允许实验人员基于具体情况,使用该数据库对上述定性指标自定义判定权重进行批处理筛查,并在软件中显示各个定性指标的匹配情况。(点击查看大图)(点击查看大图)对于非靶向筛查,主要通过解卷积进行峰提取与峰识别,谱库检索进行峰匹配。依据保留指数信息、谱库匹配度等定性指标。如若有标准品确认,则为等级1。无标准品确认则为等级2。若均不符合则为等级3。赛默飞同时提供最新版本的通用商业低分辨谱库(NIST、Wiley等)以及基于GC-Orbitrap/MS污染物的高分辨谱库(高分辨谱库持续更新,目前版本可以免费升级)。TraceFinder软件允许实验人员基于具体情况,跨多谱库同时进行检索。针对低分辨谱库,还提供HRF高分辨过滤打分进一步验证谱库匹配结果(否则跟GC-LRMS又有什么区别呢?)。另一方面,软件还可提供保留指数信息,进一步提高定性准确度。针对一些复杂情况,赛默飞还提供VeV及CI源的软电离技术、未知物碎裂机理预测、保留指数预测等方案。(点击查看大图)(点击查看大图)(点击查看大图)(点击查看大图)向下滑动查看所有内容 结 语 赛默飞是全球领先的科学研究和分析解决方案的提供者,拥有业界最全的GC/MS产线,包括单四极杆质谱ISQ7610、三重四极杆串接质谱TSQ9610以及Orbitrap-MS 的Exploris GC系列产品。实验室已成功依据《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和《新污染物筛查准确度评定技术指南 气相色谱-质谱法》推出新污染物定量和筛查方案,方便客户快速落地新污染物的筛查定量工作。(点击查看大图)如需合作转载本文,请文末留言。
  • 中广测研究团队基于非靶向表征方法评估医院废水处理
    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控疫药物和化学品的大量使用,会使医院废水中溶解有机物(DOM)含量增加。DOM是废水污染物的主要转运体,改变有毒有害物质在环境中的吸附和归宿;而且废水中的DOM会与消毒剂作用产生大量高毒性的消毒副产物(DBPs)。因此,探究医院废水不同阶段处理工艺中DOM的组成特征,对有效控制废水中产生DBPs和准确评估处理工艺对DOM的去除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广东省科学院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省化学测量与应急检测技术重点实验室环境污染化学团队基于FT-ICR-MS高分辨质谱和三维荧光光谱法(EEMs)建立水中DOM非靶向分析方法,表征医疗废水中DOM的组成特征,并研究医院废水处理工艺单元对DOM组分去除选择性。研究团队在省内拥有2800多张床位某三甲医院的废水处理工艺中各处理单元采集水样,经浓缩处理后的样品采用ESI-FT-ICR-MS和EEMs进行DOM分子组成非靶向分析。通过数据解析鉴定出医院废水DOM中3000多种组分和10000多个分子式,未经处理的医疗废水中DOM以脂肪族和高度不饱和化合物为主,芳香指数较低。这些特征与河流水体中天然DOM和工业园区废水DOM有显著差异:与天然DOM相比,医疗废水中DOM表现出较低的不饱和度、较低的分子量和较高比例的杂原子有机物;与化学工业园区废水DOM相比,医疗废水DOM富含高度不饱和脂肪族化合物。医院废水中普遍检测到含氮和类肽化合物,它们可能是含氮消毒副产物的重要前体。经研究发现,医院废水经生物单元处理后,脂肪族化合物显著降解,形成了更多CHNO化合物和高度不饱和的化合物;经消毒单元处理后,高度不饱和及芳香族化合物减少,芳香性降低;经反渗透单元处理后,高度不饱和及CHO化合物被去除。这些处理单元在去除DOM过程中效果互补,整个处理工艺可有效地转化和去除废水中DOM。 相关研究成果以“Non-targeted characterization of dissolved organic matter from a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 by FT-ICR-MS:A case study of hospital sewage”为题发表于发表在国际环境工程技术期刊《Journal of Water Process Engineering》,测试所(中广测)为唯一第一和通讯作者单位,上述工作得到了广东省科学院建设国内一流研究机构行动专项资金项目、广东省重点领域研究计划项目和广州市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支持。
  • 多家仪器厂商齐聚环境化学大会 共推新污染物解决方案
    什么是新污染物?中国国家生态环境部:指新近发现或被关注,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风险,尚未纳入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以有效防控其风险的污染物;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Chemicals of emerging concern,新污染物的本质是化学物质,也叫新兴关注的化学物质;联合国环境署:Emerging pollutants,体现了新污染物将会不断新增的特点。新污染物因其来源广泛、接触途径多、隐形危害大、具有高生物毒性、持久性、蓄积性、隐蔽性和不易治理的特点,已引起全球广泛关注,逐步禁限。在刚刚结束的第十二届全国环境化学大会中,新污染物研究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越来越多的专家聚焦新污染物的研究。大会中,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江桂斌院士分享了《中国新污染物研究:历史与展望》《新污染研究的需求》,中国化学会环境化学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郑明辉研究员介绍了《新污染物筛查与高风险化学品管控》,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分析室袁懋主任以《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技术体系构建设想及设想监测应用》为主题发表演讲。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江桂斌院士中国化学会环境化学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郑明辉研究员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分析室 袁懋主任除了科研层面的聚焦,各仪器厂商也在积极布局,珀金埃尔默、安捷伦、岛津、赛默飞、布鲁克和SCIEX等都为助力新污染物分析检测研究在现场展示了相关的解决方案。珀金埃尔默可以提供环境微塑料/纳米颗粒物分析、全氟化合物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分析和环境内分泌干扰物分析等解决方案;安捷伦展示了水质中新污染物分析、微/纳塑料分析的解决方案;岛津在会议现场展示了其产品家族在新污染物检测方面能胜任的工作;赛默飞在现场展示的新污染物整体解决包括新污染物靶向分析、新污染物非靶向筛查和新污染物健康风险与暴露等方面;布鲁克在新污染物领域可对污染物筛查定量,未知物鉴定提供综合解决方案;SCIEX的环境污染物监测整体解决方案分为环境污染物监测、饮用水检测、污水检测、土壤污染检测和新污染物分析五大方向。珀金埃尔默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布鲁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SCIEX中国
  • 聚焦新污染物监测与管控——POPs论坛2021分会报告集锦
    仪器信息网讯 2021年5月17日 ,第十六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论坛暨化学品环境安全大会 (简称“POPs论坛2021”)在夏都西宁开幕。本次会议主题为“聚焦新污染物环境风险与控制”,除大会报告之外,会议共设立9个分分论坛,其中包含“新污染物监测与管控”分论坛,该分论坛部分精彩报告整理如下。“新污染物监测与管控”分论坛现场分论坛主持人:同济大学教授/中国环境科学学会POPs专委会委员 尹大强报告人:南京大学副教授 韦斯报告题目:非靶向分析技术在新污染物监测与管理中的研究与应用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重视新污染物治理“,而新污染物的有效识别是新污染物环境监测与管理的前提与基础。由于环境和人体暴露的污染物种类繁多,其中大量新型污染物结构未知,且由于环境基质复杂,使得环境新型污染物分析面临巨大挑战。传统分析方法耗时耗力,难以实现对众多污染物的准确识别。本研究以质谱分析为主要的研究手段,优化前处理方法,构建了高覆盖度的新污染物非靶向质谱分析新技术,可以有效识别环境与人群暴露的新污染物,在真实场景下,为新污染物监测提供技术支撑,为新污染物管理提供数据来源。报告人:同济大学副教授 黄清辉报告题目:我国河口近岸环境有机锡新兴污染问题挑战与思考 有机锡污染问题由来已久,TBT作为防污底中的杀虫剂给海洋环境带来了严重危害。2000年UNEP将有机锡列入持久性有毒污染物(PTS)清单,2001年国际海事组织IMO签订《控制船舶有害防污底系统国际公约》(简称AFS公约),2011年AFS公约在我国生效。经检测,我国长江口及邻近海域沉积物中存在一定的有机锡污染,其中TBT多为历史输入,TPhT以新近输入为主。我国河口有机锡污染物形势已经发生变化,原有TBT主导的污染模式可能逐步有所缓解,但TBT污染还将在一段时间内长期存在;而广泛用于农药的TPhT及其衍生物主导的污染链模式已经形成,尤其是在海洋动物中,可能经食物链传递威胁高等哺乳动物及人体健康等。应对有机锡新兴污染问题可以采用的采样技术包括笼养贻贝和被动采样器、TECAM膜采样技术等,检测方法则包括基于GC或基于LC的质谱检测技术以及三重同位素稀释加气质联用仪等。报告人:华东师范大学研究员 邬言报告题目:发掘潜在新兴环境污染物报告介绍了利用质谱技术及数理统计手段,探寻环境中的新型有机污染物,并分析其环境行为并评估其潜在的生态环境影响及公共健康风险的研究。该研究进一步证实针对高产量人造消费品进行主成分解析是发掘潜在新兴环境污染物的一种有效手段,同时发现了环状磷酸酯阻燃剂、大分子抗氧剂和侧链氟调聚合物在婴幼儿车载座椅中被大量添加,尽管它们都没有在产品成分清单中被明确列出。这三类物质在环境中已有赋存,且存在潜在生态健康风险,但是其环境数据仍比较有限,相关管理措施十分缺乏。报告人:中科院城市环境研究院研究员 孙倩报告题目:流域水环境中新兴有机污染物的空间分布特征——垂直剖面变异与水平自相关研究 本报告对闽江流域水口水库表层及深层水样进行多点采样,采用固相萃取法浓缩净化,应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分析PPCPs等新兴污染物,并应用主成分分析和莫兰指数分析探索新兴污染物的时空变异特征,结果发现闽江流域水口水库段新兴污染物呈现显著垂直变异特征,多数抗生素浓度随深度增加而升高,流水表层水体中新兴污染物呈现空间自相关性,污染来源包括局域排放与邻域输入。报告人:中国农业大学副教授 李思报告题目:内陆湖中抗生素的累积及环境风险 抗生素在畜牧业中的应用可能导致其在青海湖中的累积,但目前有关青海湖中抗生素的赋存特征和潜在生态风险还未见报道。本研究系统分析了7类83种抗生素在青海湖的分布特征,首次揭示其入湖河流对湖中抗生素累积的影响,为内陆湖中抗生素的累积和生态风险。报告人:上海海洋大学讲师 杜心宇报告题目:长三角地区爬行和两栖动物体内氯化石蜡的赋存特征 SCCPs由于其较强的生物毒性、生物富集能力以及长距离迁移能力受到较多的关注,并于2017年4月被正式列入斯德哥尔摩公约。在SCCPs全面禁用的背景下作为其替代品MCCPs和LCCPs的生产与使用将呈现增长趋势。然而,目前有关MCCPs和LCCPs在生物体内的研究极为有限。本研究对长三角地区爬行和两栖动物体内多器官SCCPs、MCCPs和LCCPs进行了定量分析,探讨了CPs的赋存情况、同系物组成分布于食物链放大特征。报告人:清华大学助理研究员 李菲菲报告题目:近海环境中优先控制抗生素的筛选方法构建 本研究以杭州湾及湾内2个纳污区为例,将抗生素和生态风险结合考虑,提出了一种简单、科学的优先控制抗生素筛选方法,提出了一种简化抗生素监控的有效策略。经初步验证该筛选框架具有稳定性、敏感性和易操作性,可为我国水环境中抗生素污染的监测及管理提供重要参考。分论坛主持人:同济大学教授/中国环境科学学会POPs专委会委员 仇雁翎报告人:中科院生态环境中心研究员 郑明辉报告题目:新污染物筛查与监测 本报告从新污染物的定义出发,提出研究新污染物的方法学,包括源头控制、编制优先监测名单、以及相关的科学研究等,并介绍了在化学品中高风险物质筛选与在环境中优先监测污染物筛查等两种新污染物筛查策略与方法,最后提出了效应导向的成组毒理学分析系统可有效用于新污染物环境暴露组学研究。报告人:北京大学教授 邱兴华报告题目:大气细颗粒物中新型危害组分筛选识别污染物筛选识别 本研究对2016-2018年3月北京大学校园内观测平台的一百多个采样样品进行分析,采用独特的电子捕获负电离方法,完整“全组分”表征,共获取超过2000Gb数据,并根据独特电离规律,从1300种大气细颗粒组分中筛选出78种未知有机硝酸酯,自定合成标样确证12种。报告人:University of Melbourne Professor Brad Clarke报告题目:Occurrence and fate of legacy and novel PFAS in freshwater after an industrial fire of unknown chemical stockpiles(远程在线报告)报告人: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资深应用开发专家 王雯雯报告题目:土壤中新污染物非靶标检测研究进展 报告中介绍了QTOF/MS技术用于非靶标筛查的优势,包括测定化合物数量不受限制、采集方法简单、数据可回溯、提供同位素信息,以及降低对标准物的依赖等,同时还介绍了该技术在大气、土壤及水体等多环境介质非靶标筛查中的应用案例。报告人:华南师范大学教授 赵建亮报告题目:环境效应导向分析技术研究进展 效应导向分析技术(effect-directed analysis, EDA)是分析复杂基质中效应污染物的实用工具,该方法结合了生物效应测试、有机污染物分离、污染物浓度测定和结构鉴定等分析评价方法,可有效用于各种环境基质样品的有机污染物分析。报告主要介绍了EDA在环境应用中的研究进展,包括焦化废水的环境雌激素效应导向分析,利用高分辨效应定向分析鉴定地表水和污水处理厂废水中的致突变物质和内分泌干扰物,以及用于城市河涌沉积物致毒物质鉴定等。
  • 地方两会为新污染物治理发出哪些声音?
    开展新污染物治理,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拓宽广度、延伸深度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任务。随着地方两会结束,围绕新污染物“筛、评、控”和“禁、减、治”治理思路,各地统一战线发挥优势,代表委员积极建言献策,为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汇聚了智慧力量。搭载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议题,抗生素再受关注抗生素是目前受到广泛关注的四大类新污染物之一,其在生物医药、农用兽药以及水产、畜禽养殖等行业被广泛运用,随着污、废水排放等进入地表环境,并进一步在土壤、水体等多介质中迁移转化。一些委员立足本地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实际,对完善新污染物的治理措施提出了建议。上海市政协委员、农工党市委秘书长陶晔璇表示,生物医药是上海大力发展的三大先导产业之一,是重点发展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创新高地。上海市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发展的靶向药物、转基因药物、疫苗等领域,也是产生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的可能高发地。陶晔璇表示,上海市的相关标准尚未针对生物医药类污染物制定具体指标,这导致企业在实际操作中缺乏明确的指引和依据。新污染物与常规污染物普遍共存,现有处理技术难以做到精准打击,整体治理效果不尽如人意。此外,新污染物监测对仪器设备、技术能力和人才队伍要求很高,上海目前尚无一家实验室具有检测所有新污染物的全项分析能力。与此相对,居高的治污成本削弱了生物医药企业在治理新污染物方面的积极性。从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与新污染物治理协调并进的角度,陶晔璇建议,启动“上海市生物医药领域新污染物环境标准”重大科技专项,研究制定上海地方标准。同时,制定激励政策,将企业新污染物管控成本纳入药品报批定价体系,并对坚持绿色生产、有效管理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优先采购等政策支持。一些委员则关注抗生素的使用环节与抗生素耐药性风险。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严格落实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类抗菌药物是抗生素管控的关键一环。青海省政协委员,民盟青海省委副主委,青海大学实验室管理处处长李向阳认为,应强化零售药店抗菌药物销售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李向阳表示,我国是抗菌药物使用大国,据统计,79.4%的居民有自备抗菌药物习惯,部分居民感冒发烧时会自行服用抗菌药物,且常常在无医师或药师指导情况下随意使用。根据全国细菌耐药监测网数据,青海省的细菌耐药情况不容乐观,而且通过走访发现,部分零售药店仍存在抗菌药物违规销售情况,应积极采取有效、合理的措施遏制细菌耐药。李向阳建议,要加强零售药店经营抗菌药物的监管,积极落实《遏制微生物耐药国家行动计划(2022—2025年)》,杜绝无处方购买抗菌药物现象。严格落实执业药师驻店制度,对不凭医生处方销售抗菌药物的药店,要求立即停业整改,并进行严厉处罚。利用各种形式和平台,宣传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知识及滥用抗菌药物的危害。九三学社中央委员、陕西省政协常委陈斌提出应加强水体中抗生素污染防治。陈斌建议应开展水环境抗生素污染现状专项监测和研究,强化抗生素的生产—使用—废弃全过程监管,研发水体抗生素高效降解技术,宣传引导提高公众对水体抗生素污染危害的认识,加强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纳入新污染物管控视角流域水体中新污染物种类庞杂、环境行为多样、各种类之间还存在复杂的复合效应,为我国流域水体的安全保障带来了新挑战。一些代表、委员认为,应该对流域水体中出现的新污染物进行切实有效的管控与治理。中国农工党四川省委员会将目光聚集在新型污染物对环境的危害上,在全氟化合物对水生态环境的影响方面开展了较长时间的调查研究。在四川省两会上,农工党四川省委会的一份集体提案提出要加强水生态环境中全氟化合物防控及治理。这份提案指出,四川省目前流域中全氟化合物整体分布及环境本底情况仍不明确,自然水体中PFASs也发现了广泛的分布现象,其中岷江流域检测出了13种PFASs,亟待系统开展生态环境本底调研。提案建议,摸清流域家底,全面开展基于已有监测体系的地表水—地下水新污染物调查工作,立足《新污染物川渝联合调查工作方案》以及《四川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重点结合已有监测体系、针对全氟化合物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工作,完善污染防治体系等。另一边,山西省政协委员、山西大学黄土高原研究所教授柴宝峰则聚焦汾河流域,建议以科技支撑汾河流域新污染物防控,保障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作为山西城镇、农业养殖业及以煤炭和煤化工为核心的工业园区聚集带,汾河流域形成复杂多样的污染源,排放成分复杂的各类风险有机污染物。柴宝峰建议,做好顶层设计,研究制定新污染物治理战略规划,满足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的基本需求;健全法律法规,推动化学品环境风险管理条例纳入立法计划,加快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专门立法。科技支撑方面,加强研发、人才队伍建设和国际交流合作,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支撑体系。在省级科技计划中加强科技攻关,结合试点工程,开展新污染物前沿探索研究,加强其监测检测、毒性评估、清洁生产、替代产品等的研发。提升地方新污染物调查监测能力成热门建议之一新污染物治理是污染防治攻坚的“新战场”,由于被纳入管理视野的时间较短,当前新污染物调查监测能力在国家级别较为完备,而省市级生态环境监测力量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突出。多位代表、委员聚焦本地实际,提出进一步夯实地方相关监测评估力量,补齐监测短板。陶晔璇建议,新建“上海市环境新污染物筛查监测评估与标准研究重点实验室”,编制相关监测方案,制定相关技术指南。以新建实验室为核心,成立“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公共检测与服务平台,开展新污染物监测与分析,并帮助小微企业减少因环保设备缺失、资质不完善而造成环境污染的风险,降低企业的环保成本,提升治理效率。农工党四川省委会在提案中提出,全氟化合物监测技术、设备要求提升到了新的高度,其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应尽快形成针对新污染物监测的技术规范,同时结合相关科研单位及高校的技术力量开展系统培训,从而有效服务于新污染物详查工作。柴宝峰则提出,应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系统的新污染物识别、监测与评估能力,助力实施新污染物治理行动。加强治理技术创新,全方位打造新污染物治理保障支撑力量;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信息化平台,提高智能化管控水平;强化监测能力建设,重点提升水源地、城市供水系统新污染物风险监测评估能力;成立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理专业技术机构,加强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和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技术保障能力。
  • 地方两会为新污染物治理发出哪些声音?
    开展新污染物治理,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拓宽广度、延伸深度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任务。随着地方两会结束,围绕新污染物“筛、评、控”和“禁、减、治”治理思路,各地统一战线发挥优势,代表委员积极建言献策,为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汇聚了智慧力量。搭载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议题,抗生素再受关注抗生素是目前受到广泛关注的四大类新污染物之一,其在生物医药、农用兽药以及水产、畜禽养殖等行业被广泛运用,随着污、废水排放等进入地表环境,并进一步在土壤、水体等多介质中迁移转化。一些委员立足本地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实际,对完善新污染物的治理措施提出了建议。上海市政协委员、农工党市委秘书长陶晔璇表示,生物医药是上海大力发展的三大先导产业之一,是重点发展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创新高地。上海市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发展的靶向药物、转基因药物、疫苗等领域,也是产生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的可能高发地。图为医疗垃圾处理渠道 郑凯侠摄陶晔璇表示,上海市的相关标准尚未针对生物医药类污染物制定具体指标,这导致企业在实际操作中缺乏明确的指引和依据。新污染物与常规污染物普遍共存,现有处理技术难以做到精准打击,整体治理效果不尽如人意。此外,新污染物监测对仪器设备、技术能力和人才队伍要求很高,上海目前尚无一家实验室具有检测所有新污染物的全项分析能力。与此相对,居高的治污成本削弱了生物医药企业在治理新污染物方面的积极性。从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与新污染物治理协调并进的角度,陶晔璇建议,启动“上海市生物医药领域新污染物环境标准”重大科技专项,研究制定上海地方标准。同时,制定激励政策,将企业新污染物管控成本纳入药品报批定价体系,并对坚持绿色生产、有效管理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优先采购等政策支持。一些委员则关注抗生素的使用环节与抗生素耐药性风险。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严格落实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类抗菌药物是抗生素管控的关键一环。青海省政协委员,民盟青海省委副主委,青海大学实验室管理处处长李向阳认为,应强化零售药店抗菌药物销售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李向阳表示,我国是抗菌药物使用大国,据统计,79.4%的居民有自备抗菌药物习惯,部分居民感冒发烧时会自行服用抗菌药物,且常常在无医师或药师指导情况下随意使用。根据全国细菌耐药监测网数据,青海省的细菌耐药情况不容乐观,而且通过走访发现,部分零售药店仍存在抗菌药物违规销售情况,应积极采取有效、合理的措施遏制细菌耐药。李向阳建议,要加强零售药店经营抗菌药物的监管,积极落实《遏制微生物耐药国家行动计划(2022—2025年)》,杜绝无处方购买抗菌药物现象。严格落实执业药师驻店制度,对不凭医生处方销售抗菌药物的药店,要求立即停业整改,并进行严厉处罚。利用各种形式和平台,宣传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知识及滥用抗菌药物的危害。九三学社中央委员、陕西省政协常委陈斌提出应加强水体中抗生素污染防治。陈斌建议应开展水环境抗生素污染现状专项监测和研究,强化抗生素的生产—使用—废弃全过程监管,研发水体抗生素高效降解技术,宣传引导提高公众对水体抗生素污染危害的认识,加强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流域综合治理纳入新污染物管控视角流域水体中新污染物种类庞杂、环境行为多样、各种类之间还存在复杂的复合效应,为我国流域水体的安全保障带来了新挑战。一些代表、委员认为,应该对流域水体中出现的新污染物进行切实有效的管控与治理。中国农工党四川省委员会将目光聚集在新型污染物对环境的危害上,在全氟化合物对水生态环境的影响方面开展了较长时间的调查研究。在四川省两会上,农工党四川省委会的一份集体提案提出要加强水生态环境中全氟化合物防控及治理。这份提案指出,四川省目前流域中全氟化合物整体分布及环境本底情况仍不明确,自然水体中PFASs也发现了广泛的分布现象,其中岷江流域检测出了13种PFASs,亟待系统开展生态环境本底调研。提案建议,摸清流域家底,全面开展基于已有监测体系的地表水—地下水新污染物调查工作,立足《新污染物川渝联合调查工作方案》以及《四川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重点结合已有监测体系、针对全氟化合物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工作,完善污染防治体系等。另一边,山西省政协委员、山西大学黄土高原研究所教授柴宝峰则聚焦汾河流域,建议以科技支撑汾河流域新污染物防控,保障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作为山西城镇、农业养殖业及以煤炭和煤化工为核心的工业园区聚集带,汾河流域形成复杂多样的污染源,排放成分复杂的各类风险有机污染物。柴宝峰建议,做好顶层设计,研究制定新污染物治理战略规划,满足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的基本需求;健全法律法规,推动化学品环境风险管理条例纳入立法计划,加快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专门立法。科技支撑方面,加强研发、人才队伍建设和国际交流合作,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支撑体系。在省级科技计划中加强科技攻关,结合试点工程,开展新污染物前沿探索研究,加强其监测检测、毒性评估、清洁生产、替代产品等的研发。提升地方新污染物调查监测能力成热门建议之一新污染物治理是污染防治攻坚的“新战场”,由于被纳入管理视野的时间较短,当前新污染物调查监测能力在国家级别较为完备,而省市级生态环境监测力量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突出。多位代表、委员聚焦本地实际,提出进一步夯实地方相关监测评估力量,补齐监测短板。陶晔璇建议,新建“上海市环境新污染物筛查监测评估与标准研究重点实验室”,编制相关监测方案,制定相关技术指南。以新建实验室为核心,成立“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公共检测与服务平台,开展新污染物监测与分析,并帮助小微企业减少因环保设备缺失、资质不完善而造成环境污染的风险,降低企业的环保成本,提升治理效率。农工党四川省委会在提案中提出,全氟化合物监测技术、设备要求提升到了新的高度,其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应尽快形成针对新污染物监测的技术规范,同时结合相关科研单位及高校的技术力量开展系统培训,从而有效服务于新污染物详查工作。柴宝峰则提出,应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系统的新污染物识别、监测与评估能力,助力实施新污染物治理行动。加强治理技术创新,全方位打造新污染物治理保障支撑力量;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信息化平台,提高智能化管控水平;强化监测能力建设,重点提升水源地、城市供水系统新污染物风险监测评估能力;成立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理专业技术机构,加强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和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技术保障能力。
  • 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出新规,重点关注这些重点行业
    为细化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对建设项目加强源头准入的要求,强化新污染物源头防控,提高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建设单位对新污染物的重视程度,《通知》 明确了重点行业中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完成《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一、突出管理重点重点关注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有毒有害污染物名录和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中已发布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标准,或具有标准化监测方法、污染治理技术的污染物,以及《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的化学物质。重点关注石化、涂料、纺织印染、橡胶、农药、医药、电镀、制革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二、禁止审批不符合管控要求的建设项目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受理和审批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时,应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斯德哥尔摩公约》等国际环境公约有关管控要求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项目所在园区规划环评要求,严格审核建设项目原辅材料和产品,对原辅材料或产品中含有禁止生产、加工使用的新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依法不予审批。不予审批的涉新污染物行业建设项目清单见附表。三、加强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评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在开展涉新污染物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评工作时,应提高对加强新污染物防控重要性的认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优化原料、工艺和治理措施,从源头减少新污染物产生。建设项目应尽可能开发、使用低毒低害和无毒无害原料,减少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应采用清洁的生产工艺,提高资源利用率, 从源头避免或削减新污染物产生。强化治理措施,已有污染防治技术的新污染物,应采取可行污染防治技术加大治理力度,减轻新污 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鼓励建设项目开展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绿色替代、新污染物减排以及污水污泥、废液废渣中新污染物治理等技术示范。二是核算新污染物产排污情况。环评文件应给出所有列入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有毒有害污染物名录和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的化学物质生产或使用的数量、品种、用途,涉及化学反应的,分析主副反应中新污染物的迁移转化情况;将涉及的新污染物纳入评价因子;核算各环节新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量。改建、扩建项目还应梳理现有工程新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鼓励采用靶向及非靶向检测技术对废水、废气及废渣中的新污染物进行筛查。三是对已发布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新污染物严格排放达标要求。新建项目产生并排放已有排放标准新污染物的,应采取措施确保排放达标。改建、扩建项目应对现有废气、废水排放口新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对排放不能达标的,应提出整改措施。对可能涉及新污染物的废母液、精馏残渣、抗生素菌渣、废反应基和废培养基 等固体废物,应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进行判定,属于危险废物的按照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对涉及新污染物的生产、贮存、运输、处置等装置、设备设施及场所,应提出防腐蚀、防渗漏、防扬散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四是对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新污染物做好环境质量现状和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现状评价因子和预测评价因子筛选应考虑涉及的新污染物,充分利用国家和地方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试点成果,收集评价范围内和建设项目相关的新污染物环境质量历史监测资料(包括 环境空气、受纳地表水体及相应底泥\沉积物、地下水和土壤、周边 海域海水及沉积物\生物体等),没有相关监测数据的,进行补充监测。对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新污染物,根据相关环境质量标准进行现状评价,环境质量标准未规定但已有标准化监测方法的,应给出监测值。将相应新污染物纳入环境影响预测因子并预测评价其环境影响。 五是强化新污染物排放情况跟踪监测。将新污染物纳入监测计划,根据排放标准提出相关废水综合毒性评估要求;对既未发布污染物排放标准,也无污染防治技术的新污染物,但已有标准化监测方法的,应加强日常监控和监测,掌握新污染物排放情况。将周边环境的新污染物监测纳入环境监测计划,做好跟踪监测。 四、将新污染物管控要求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生态环境部门核发排污许可证时,应当按照已发布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载明新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依据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载明环境污染防治控制措施要求,明确自行监测要求。生态环境部门按排污许可执法监管要求,对固定污染源新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管控要求的落实情况开展执法监管。五、地方应积极探索完善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应将不予审批的涉新污染物行业建设项目清单及时纳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根据国家和地方最新发布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有毒有害污染物名录、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以及相关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监测方法标准和污染治理技术规范等文件,及时更新、不断完善建设项目环评管理要求。可试点选取重点行业典型项目,根据新污染物最新 管理要求和研究进展,探索建设项目中新污染物的源强核算方法、 生态环境和人群健康影响评价方法、新污染物管控措施等。对石化、涂料、纺织印染、橡胶、农药、医药、电镀、制革等行业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开展质量复核,重点复核评价因子筛选、工程分析和排放 达标判定等内容,推动新污染物相关环评管理要求落实。附: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2、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pdf3、《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 最新日程发布!第五届环境新污染物分析检测网络会议第二轮通知
    随着我国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新污染物引发的环境和健康风险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了促进环境新污染物监测技术的交流探讨,仪器信息网作为主办单位,将于2024年7月30日-8月1日举行 “第五届环境新污染物分析检测”网络会议。会议共设置新污染物的监测现状与标准解读、新污染物的筛查与识别、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监测、微塑料监测、抗生素与耐药基因监测5个专场,将邀请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天津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在新污染物领域研究最专业、最活跃的单位资深专家分享新污染物监测检测技术成果及应用进展。会议亮点如下:&bull 《新污染物生态 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今年发布,监测标准体系分析方法标准共计182 项,涉及到的仪器包括色谱、质谱、傅里叶红外光谱、拉曼光谱等,会议设置新污染物监测标准解读专场,邀请最新标准起草单位的起草人对整个标准体系及2023年发布的空气、水质、土壤中的新污染物检测标准分别进行解读;&bull 对新发布的新污染物的筛查技术指南进行解读,相关筛查技术包括靶向与非靶向筛查、高通量筛查等,涉及高分辨色-质谱、气相色谱-飞行时间质谱等仪器设备;&bull PFAS、微塑料、抗生素与耐药基因等的监测一直是新污染物的研究热点与重点领域,会议将对其环境行为、检测方法与技术等展开交流。具体会议信息如下:1、会议名称:“第五届环境新污染物分析检测”网络会议2、主办单位:仪器信息网3、会议时间:2024年7月30日-8月1日4、会议日程(更新中):7月30日上午专场一:新污染物的监测现状与标准解读土壤和沉积物中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测定标准解读杨文龙 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 高级工程师环境空气中新污染物测定标准的解读王荟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室主任/正高《水质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标准解读(拟)刘金林 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 副研究员7月30日下午专场二:新污染物的筛查与识别大气中硝基有机组分的非靶向识别:基于取代特征的生成机制推测邱兴华 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教授赛默飞气质联用技术助力新污染物筛查分析朱薇 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GCMS产线应用工程师新污染物筛查准确度评定技术指南解读徐驰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工程师基于气相色谱-飞行时间质谱的大气中新污染物的非靶向筛查高丽荣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研究员7月31日上午专场三: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监测全氟烷基化合物识别、环境行为及健康效应戴家银 上海交通大学 教授全氟化合物在卵生生物中的富集、组织分配及代际传递罗孝俊 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 研究员新型全氟/多氟化合物识别和环境行为史亚利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研究员7月31日下午专场四:微塑料监测待定冯成洪 北京师范大学 教授环境微塑料介导的复合污染与防控刘宪华 天津大学 教授被忽视的微纳塑料来源:实验试剂和溶剂中的污染王艳华 陕西师范大学 副教授待定张裕祥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分析测试研究所(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 副研究员8月1日上午专场五:抗生素与耐药基因监测供水全流程系统中抗生素与耐药基因的监测方法与应用李伟英 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教授黄河上游复杂基质中新污染物的分离、分析方法研究王雪梅 西北师范大学 教授/博士生导师待定宋洲 湖北省地质实验测试中心 高级工程师5、会议报名链接:(直接点击免费报名)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newpollutant2024/目前,本次会议赞助厂商如下:
  • “岛津新污染物监测技术Workshop-抗生素专场”圆满结束
    2024年8月2日,“岛津新污染物监测技术Workshop-抗生素专场”在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召开。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与岛津合作开发了针对环境水体中68种新污染物抗生素的分析方法,这些研究对象涵盖了大部分国际国内现行标准所测物质,并且还包括了一些最新潜在环境污染物。本次Workshop通过实际工作案例分享,结合现场仪器操作展示岛津在线自动化分析技术检测环境水体中的抗生素。会议现场岛津分析计测事业部市场部环境行业专员 姜菲菲主持会议活动伊始,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分析计测事业部业务部姚建国经理致欢迎辞。岛津分析计测事业部业务部 姚建国经理首先姚建国经理对与会者表示了感谢。他提到抗生素是当前环境中备受关注的新污染物之一,其对水体和土壤等环境资源造成了严重影响。为了更好地监测和分析环境中抗生素污染情况,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与岛津合作开发了离线、在线检测环境水体中68种抗生素及其他化合物检测方法。岛津愿与客户共谋发展,共同进步。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郭昌胜研究员线上发表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郭昌胜研究员做了题为“典型工业园区新污染物筛查和管控技术的思考”的发表。他从园区新污染物的监测背景、研究方法与未来思考等方面作介绍。园区新污染物研究主要通过建立非靶向筛查流程和PMT评估方法,将筛选技术与污染物暴露-排放模型相结合,模拟企业废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后污染物的环境行为,分析污水处理厂中特征污染物的来源。最终引导行业绿色替代、并建立健全的新污染物治理防控技术与治理体系。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 朱超飞高级工程师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朱超飞高级工程师做了题为“水质中抗生素及药物的分析测试技术”的发表。他从水质抗生素及药物的监测方法的研究背景、监测需求与技术问题、前处理与仪器方法的优化、检出限精密度等质控的技术要点,以及试点监测工作中污水、地表水、地下水等各种基质的验证数据作介绍。岛津分析计测事业部创新中心 冀峰液质高级专家岛津分析计测事业部创新中心冀峰做了题为“岛津在线自动化分析技术检测环境水体中的抗生素”的发表。发表介绍了岛津检测抗生素的离线分析方案,以及重点介绍了AOE-LCMSMS的硬件配置、优化后的前处理与仪器的方法条件、技术特点优势,并分享了河水等实际样品在抗生素检测的重复性、加标回收率等方法学考察。岛津公司参观创新中心实验操作展示本次会议邀请到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中国环科院、环境监测站、地质中心等环境行业用户,岛津通过发表报告、现场实验演示等方式宣传岛津LCMSMS和红外拉曼显微镜等产品在新污染物监测的特色解决方案,参会用户对本次交流内容表示十分感兴趣,会议圆满结束。本文内容非商业广告,仅供专业人士参考。
  • 新污染物最新标准体系建设进展如何?有哪些最新监测技术?
    新污染物危害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是全球关注的重大环境问题之一。我国新污染物监测工作薄弱,监测技术体系不健全,环境监测方法不完善。急需开展新污染物监测靶向与非靶向、高通量筛查方法,建立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标准,因此加强新污染物监测技术研究至关重要。我国在十四规划和中长期规划中首次将“新污染物的治理”列为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与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和固废处置等并列为我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环境保护的重大战略目标。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明确了“筛、评、控”和“禁、减、治”的总体工作思路,提出在2025年年底前,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截至2023年底,31个省份已制定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2023年,生态环境部印发《2023年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试点工作方案》,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牵头,会同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等多家技术支持单位,对口帮扶天津、河北、江苏、浙江、山东、湖北、广东、广西、重庆、陕西等10个省(区、市)开展试点监测,并同步开展了监测技术方法研究,启动300种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筛查和20种优先评估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评估。同年2月,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对14种具有突出环境风险的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管控措施。2024年3月,生态环境部发布《新污染物生态 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征求意见稿)》,公布了182项分析方法标准,其中,已发布48项,在研13项,拟制订121项,涉及的监测介质主要为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土壤和沉积物、固体废物等,仪器品类主要有气相色谱-质谱法、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高效液相色谱、气相色谱等,监测指标以列入管控清单、履约、 优控名录和优评计划中的新污染物为主。《体系表》与土壤和沉积物相关的分析方法标准52项,已发布16项、在研3项、拟制订33项;与空气废气相关的分析方法标准38项,已发布15项、在研2项、拟制订21项;与水质相关的分析方法标准56项,已发布15项、在研7项、拟制订34项。其中,《土壤和沉积物 毒杀芬的测定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1290-2023)》、《环境空气 65 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HJ 759-2023) 》、《水质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1333-2023)》三项为土壤、大气、水质最新发布标准。除此之外,对于新污染物的筛查与识别,最新发表了《新污染物筛查准确度评定技术指南 气相色谱-质谱法(试行)》标准。为了深入了解新污染物最新监测技术的进展,与最新发布的水、土、气标准涉及的技术方法,仪器信息网于2024年7月29日-8月1日召开的“第五届环境新污染物分析检测”网络会议中,设置了“新污染物的监测现状与标准解读”专场,邀请了4位来自相关标准牵头单位的起草人,为大家全面解读发布的标准体系及最新技术标准,包括技术要点,仪器设备、方法误区等,欢迎大家踊跃参与!相关报告信息如下:7月30日上午专场:新污染物的监测现状与标准解读(点击报名) 09:30--10:00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技术与标准现状邢冠华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正高级工程师10:00--10:30土壤和沉积物中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测定标准解读杨文龙 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 高级工程师10:30--11:00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新污染物监测标准解析王荟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室主任/正高11:00--11:30水质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标准解读刘金林 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 副研究员会议报名链接: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newpollutant2024/报告嘉宾简介:邢冠华 正高级工程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邢冠华,博士,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正高级工程师,“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生态环境监测“三五”人才“一流专家”,目前主要从事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技术方法及标准化研究,负责国家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试点工作。杨文龙 高级工程师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杨文龙,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多环境介质中传统和新污染物的分析测试技术、污染状况调查及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体系研究。全国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专项质控专家。中国履行《蒙特利尔议定书》消耗臭氧层物质监测专委会委员。先后参与完成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及新污染物试点监测等科研项目。参与制订十余项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王荟 室主任/正高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现任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分析部部长,是“国家环境保护地表水环境有机污染物监测分析重点实验室”技术带头人和研究骨干,承担及参与省部级项目3项、市厅级4项,参加或承担国家方法标准制定10项、地方标准2项,发表论文20余篇,参与编写专业技术专著5部,作为主要技术人员获得国家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江苏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三等奖和江苏省分析测试二等奖。曾获生态环境部全国环境监测三五人才的“一流专家”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污染防治攻坚巾帼标兵”等称号。刘金林 副研究员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刘金林,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博士,副研究员,长期从事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方面的研究工作,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生态环境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项目等多个项目,发表论文十余篇。近年来研究工作主要集中于全/多氟化合物的分析方法、环境行为与毒性机理等方面,负责制定全氟化合物标准分析方法一项,关注全氟化合物及替代物在污染源及环境中的行为及其机理,依托多个国际合作项目推动有关全氟化合物管控与替代,为我国国际公约履约行动提供支撑。
  • 南科大环境学院郑国贸团队在室内新污染物筛查方面取得进展
    近日,南方科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教授郑国贸团队在 Environmental Science & Technology 上发题为“High-Resolution Mass Spectrometry Screening of Quaternary Ammonium Compounds (QACs) in Dust from Homes and Various Microenvironments in South China”的研究论文,并被选为当期 Supplementary Cover。该研究基于高分辨质谱技术,结合靶向和疑似靶向的方法,对家庭和多种不同公共场所的室内环境中的季铵盐化合物(Quaternary Ammonium Compounds, QACs)进行了全面筛查,定量了该类物质在疫情期间室内环境中的浓度水平,并且比较了其组成特征,为了解这一新污染物在室内不同微环境的污染情况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季铵盐化合物(QACs)是一类阳离子型化合物,作为活性成分被广泛应用于抗菌剂、表面活性剂、防腐剂、抗静电剂、织物柔软剂和分散剂中。随着新冠疫情的爆发,以季铵盐化合物作为主要成分的抗菌剂被大量用于环境(尤其是室内环境)中的病毒消杀,造成了这一类物质在室内环境的严重污染。图 1. 室内环境中新型季铵盐化合物(QACs)的筛查策略、色谱和高分辨质谱图。在先前的报道中,全球范围内针对这类物质在室内环境的研究仅限于北美和欧洲,而中国在这一领域的研究仍然十分缺乏。此外,以往的研究仅限于家庭室内环境,并且监测的季铵盐化合物种类有限。在该研究中,研究团队基于 PubChem, EPA N List 等数据库中可疑的季铵盐化合物,构建了高分辨质谱 Personal Compound Database and Library (PCDL) 数据库(图 1)。随后,采用迭代数据依赖的采集模式(Iterative DDA),对超过 200 种季铵盐化合物在多种不同的室内环境中进行了全面筛查,包括医院、火车站、商场、电影院、酒店、办公室以及家庭,并成功鉴定出 46 种季铵盐化合物,其中 15 种为首次在环境中报道。研究结果显示,在不同的室内环境中,电影院的室内环境中季铵盐化合物的污染情况最为严重,中位数浓度达到 65.9 μg/g, 其次是家庭(58.3 μg/g)、办公室(44.2 μg/g)、商场(34.2 μg/g)、医院(34.1 μg/g)、火车站(28.4 μg/g)和酒店(23.7 μg/g)(图 2)。图 2. 不同室内环境灰尘中 QACs 浓度水平和差异比较 。此外,研究团队还对比了不同室内环境中季铵盐化合物的组成特征(图 3),发现在所有室内环境中,季铵盐化合物的组分相差不大。对于传统的季铵盐化合物而言,均以 BAC 类季铵盐化合物为主,这一现象在家庭的室内环境中尤为明显;而对于新型的季铵盐化合物而言,在不同的室内环境中均以 DADMAC 类物质为主,且在不同室内环境中没有明显差异。值得注意的是,研究团队在办公室的室内环境中发现了较高比例的新型季铵盐化合物,表明办公室室内环境有其他的季铵盐化合物的污染来源。图 3. 不同室内环境灰尘中 QACs 组分特征和差异比较。此外,研究团队在含有纺织品(如地毯和窗帘)的室内环境中检测到了较高浓度的季铵盐化合物 (65.6 μg/g),显著高于不含纺织品的室内环境中的季铵盐化合物浓度水平 (32.6 μg/g),这表明纺织品的使用可能是室内季铵盐污染的另一个不可忽视的来源,未来需要进一步的研究来证实。该研究论文的第一作者为科研助理程瑶(现为暨南大学在读博士),目前已在 ES&T 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 2 篇。课题组成员刘成琳、吕中、梁宇戈、谢懿春、万盛、冷馨蕊以及胡敏均做出了重要贡献,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王琛研究员为论文的共同作者,郑国贸副教授为论文的通讯作者,南科大是论文的第一单位。该研究成果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2206071)和深圳市城市环境健康风险精准测量与预警技术重点实验室(ZDSYS20220606100604008)的联合资助。在研究过程中,季铵盐化合物全面筛查及定量分析在本研究起着极为关键的作用。而本研究的数据采集采用的是安捷伦 1290 超高效液相 - 6546 四极杆串联飞行时间高分辨质谱系统 (Q-TOF) 联用,并基于安捷伦高分辨质谱 PCDL 数据库的强大功能进行靶向和疑似靶向数据分析,采用 MassHunter 等数据处理软件对不同室内环境中的季铵盐化合物进行深入的定量分析,为本次研究提供了可靠的数据支持。
  • 江桂斌院士团队ES&T | 口罩中细颗粒物/有机污染物的识别与风险评估
    在新冠肺炎(COVID-19) 疫情爆发期间,一次性聚丙烯口罩为我们提供了有效保护。据相关统计及估计,疫情大流行期间欧美有超过60%的人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在我国这一比例达到了90%;2020年全球每月消耗约1290亿个口罩。考虑到口罩中的添加剂及副产物,以及大量微纳米级的颗粒物,大量废弃口罩导致的污染物的环境释放以及长期佩戴口罩可能造成的健康影响引起了广泛关注。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环境分析与毒理研究组在口罩中污染物分析与识别方面开展了系统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研究成果以“Disposable Polypropylene Face Masks: A Potential Source of Micro/Nanoparticles and Organic Contaminates in Humans"为题,发表于环境领域顶级期刊Environ Sci & Technol (2023, 57, 5739-5750)上(文末阅读原文可查看)。选取一次性医用口罩(DMM)、外科口罩(MSM)和 (K)N95 口罩为研究对象 表征了口罩中微纳米颗粒的形状、尺寸、数量以及化学组成;使用GC-Orbitrap/MS,通过非靶向分析技术,在口罩中鉴定出了79种有机化合物,在口罩纺粘无纺布和熔喷布脱落的微纳米颗粒上鉴定出了18种化合物; 开展了初步健康风险评估。△ 研究内容示意图(点击查看大图)01口罩中有机化合物的筛查 针对佩戴口罩中的有机化合物,研究者首先提取了完整口罩中的有机化学物质。同时,收集口罩生产原材料(散装纺粘无纺布和熔喷无纺布)中的微纳米颗粒,提取颗粒上的有机化学物质。利用GC-Orbitrap/MS,在60,000分辨率下全扫描获得高分辨数据。基于TraceFinder 5.0和Deconvolution软件,结合保留指数进行非靶向分析,在整体口罩中初步检测到79种化合物,包括苯衍生物16种、烷烃20种、酚类10种、卤化物11种、萘类5种、酯类5种、联苯类2种、酮类3种、醚类3种。在颗粒物检出的18种化合物中,有 10种与口罩中检出物重合。 TraceFinder软件非靶向分析中,数据过滤条件包括精确质量偏差、信噪比、峰强度、离子重叠窗口、谱匹配参数、保留指数差值、标准品确认等。图1以随机样品为例,展示了筛选过程中化合物数量的变化情况。△图1. 随机抽取DMM、MSM 和 (K)N95 口罩中化合物数量随过滤条件的变化(点击查看大图)△图 2.口罩中二丁基羟基甲苯(BHT)、2,4-二叔丁基苯酚(DTBP)和三(2,4-二叔丁基苯基)亚磷酸酯(TMS)在Tracefinder 数据处理软件的光谱解卷积结果 (上图)与其分析标准品的 EI质谱图匹配(下图)(点击查看大图)02去除背景 从采样到测试整个过程都可能引入分析伪影。由于完全物理去除污染物无法实现,尤其是当背景和伪影峰重叠时。有效解决办法是在分析过程始终正确采用程序空白。基于程序空白,数据处理过程中出现的任何背景可有效去除。 本文所有分析数据均附有程序空白。其中,从口罩原材料的颗粒中提取有机化合物的程序空白是对铝箔进行清洗、提取的提取液。GC-Orbitrap/MS配套的数据处理软件可自动扣除背景空白,当样品中色谱峰的响应比空白中峰响应高一定倍数时,便计入特征。 03定性识别的置信度 在非靶向和疑似靶向分析中,即使是 HRMS,仍存在假阳性率高的问题。因此,定义报告化学注释置信度的框架尤为重要。本研究基于Koelmel等人提出的置信框架(图3)对所识别化合物结构的可信度进行注释。口罩中共筛选出79种化合物,其中置信度为1的化合物4种,置信度为2的化合物70种,置信度为3的化合5种。置信度1有标准品。且在实验室内部用相同方法测试,对比保留时间、EI 质谱和参考质量一致。置信度2没有标准品,通过外部质谱库检索匹配到的唯一可能结构或母核相同的异构体,△RI、分子离子、EI谱图匹配。置信度3没有标准品,通过外部质谱库检索匹配到的暂定侯选物,△RI或分子离子或EI谱图匹配。置信度4没有标准品,外部谱库无匹配结果,可得到唯一化学式或化学系列类别。置信度5没有标准品。不能识别,但具有可重现的质谱图。△图3. GC-HRMS非靶向分析的置信度框架 04稳定性 在整个仪器分析过程中,每间隔 6-7 个样品注入质控混标溶液(含10个浓度均为10 ng/mL的目标物和1个内标)对 GC-HRMS 仪器的稳定性进行监测,总共测试 11 次质控样。计算每种化学品的绝对峰面积和内标校正峰面积的标准偏差,绝对峰面积RSD小于10% ,IS 校正峰面积RSD小于 4%,表明仪器的稳定性满足分析要求。△图 4. 质控混标10 种化学品的绝对峰面积 (a) 和 IS 校正峰面积 (b)(点击查看大图)05检出率 鉴定出的79种化合物中,18 种化合物的检出频率≥80%,44 种化合物的检测率低于20%,该特征在三类口罩中类似。低检出频率的化学品可能与个性化设计、制造、包装和储存条件有关,例如,在仅有的2个印刷口罩样本中检测到了5种着色剂。高检出频率的化合物反映了口罩生产中原材料和标准工艺流程相关的风险。例如,香兰素和二苯甲酮在口罩中的检出率较高,它们分别被用作塑料生产中的光引发剂,这表明口罩中存在有意添加的化学物质(IASs);此外,萘的高检出频率也说明非有意添加物(NIASs)的存在。这些有害物质或与工艺相关的未知化合物显然不属于常规检测的清单化合物,其发现依赖于非靶向分析。GC-Orbitrap/MS具备高灵敏度、高选择性、宽线性范围、完善的工作流,非常适用于此类分析。 06健康风险评估 以3种置信度为1的酚类为例进行初步的健康风险评估,发现计算出的暴露水平处于总允许暴露限值的1%以下,提示戴口罩造成的这些化合物相关的健康风险较低。当然,有些化学品即使在低暴露水平下也可能毒性很大,并且可能会发生复合暴露,因此需要进行详细的健康风险评估。GC-Orbitrap/MS实力非凡,对口罩这类重要的日用品开展非靶向分析,鉴定出79种置信度较高的化合物,发现了与原材料和生产工艺相关的添加剂和副产物。结语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江桂斌课题组主要开展新污染物的环境转化过程、毒理与健康效应研究,发展分析新技术、新仪器与新方法。研究成果发表在Nat Nanotechnol、Nat Commun、Chem Rev、Chem Soc Rev、Angew Chem Int Ed、Environ Health Perspect、 Environ Sci Technol等期刊。2021年课题组研制成功国际首台高通量多功能成组毒理学分析系统,为环境中未知有毒污染物的筛查及复合效应等的研究提供了全新的技术手段和通用平台。课题组成员包括多名杰青、优青,曾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美国化学会ES&T杰出成就奖、长江学者成就奖、科学探索奖、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科学技术奖、 国家环保总局科学技术奖、中国科学院杰出科技成就奖等。
  • 报告回放发布!“第五届环境新污染物分析检测”网络会议圆满落幕
    新污染物治理列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当前生态环境工作新热点。2024年7月29日-8月1日,仪器信息网举办了“第五届环境新污染物分析检测”网络会议,就大家密切关注的新污染物的最新监测技术方法与应用进展等展开交流,吸引了1000余人报名参会。会议设置了“新污染物研究与进展-安捷伦环境领域整体解决方案”、“新污染物的监测现状与标准解读”、“新污染物的筛查与识别”、“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监测”、“微塑料监测”、“抗生素与耐药基因监测”等六大专场,共邀请了27位来自科研院所、检测机构、高校及仪器厂商等新污染物领域中权威、专业、资深的专家分享最新标准体系建设解读、最新检测技术成果及行业动态进展等,专家老师们在直播间答疑解惑,互动十分热烈。“新污染物研究与进展-安捷伦环境领域整体解决方案”专场中,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的应用工程师团队——孔晔、刘东静、张晓丹、郭伟,深入剖析了公司在新污染物检测领域的最新进展。他们详细介绍了GC-MS分析方法的革新、LC-MS技术的优化、红外成像技术在微塑料监测中的应用,以及ICP-MS的应用解决方案。“新污染物的监测现状与标准解读”专场中,《新污染物生态 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牵头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邢冠华老师全面介绍了当前监测技术与标准的发展状况,杨文龙、王荟、刘金林等标准起草专家深入解读了即将执行的针对空气、水质和土壤中新污染物的检测标准。未来,新污染物监测将通过多元化的标准体系——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和技术文件——实现规范化,并促进高通量筛查、现场快速监测、在线监测和实验室自动化分析等技术的革新,逐步构建起完善的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技术体系。“新污染物的筛查与识别”专场中,5位专家分别分享了新污染物筛查的准确度评定技术指南,重点探讨了大气中硝基有机物的非靶向识别方法。他们还展示了基于气相色谱-质谱、气相色谱-飞行时间质谱和全二维气相色谱-高分辨多反射飞行时间质谱等前沿技术的高效新污染物筛查策略。“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监测”专场中,国家杰青、上海交通特聘教授戴家银老师领衔开讲,分享新型PFAS识别、环境行为、毒理效应及机制研究,讨论了其对公众健康的潜在影响。此外,该专场还涵盖了PFAS的质谱分析技术、区域环境PFAS的检测以及其在动物性食品和生物体内的富集研究。“微塑料监测”专场汇集了多位专家,他们从微塑料的形态、特征入手,深入探讨了不同来源微塑料的测试分析方法,同时分析了微塑料领域的研究趋势和当前仪器检测能力的科研需求,为这一复杂问题提供了多角度的见解。“抗生素与耐药基因监测”专场中,宋洲教授分享了抗生素绿色分析方法以及它们在典型环境介质中的分布特征;王雪梅教授则聚焦于黄河上游的新污染物分析技术;李伟英和张国晟两位专家则分别讲解了供水系统全流程、水中微塑料-生物膜相关的抗生素监测方法,为控制抗生素污染和耐药性传播提供了重要洞见。为了回馈大家对会议的支持,以及方便相关从事者能够不断学习,根据报告嘉宾的要求,部分报告视频将设置回放,会议日程及相关回放见下表:相关报告信息如下:7月29日专场一:新污染物研究与进展-安捷伦环境领域整体解决方案14:00--14:30【 点击观看 】 安捷伦新污染物GCMS分析进展孔晔 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应用工程师14:30--15:00【 点击观看 】 安捷伦液质联用系统新污染物分析解决方案刘东静 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LC-MS应用工程师15:00--15:30【 点击观看 】安捷伦环境基质中微塑料自动定性定量测试整体解决方案张晓丹 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应用工程师15:30--16:00【 点击观看 】 Agilent ICP-MS助力环境科研发展郭伟 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原子光谱应用工程师7月30日上午专场二:新污染物的监测现状与标准解读09:30--10:00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技术与标准现状邢冠华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正高级工程师10:00--10:30土壤和沉积物中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测定标准解读杨文龙 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 高级工程师10:30--11:00【 点击观看 】 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新污染物监测标准解析王荟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室主任/正高11:00--11:30【 点击观看 】水质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标准解读刘金林 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 副研究员7月30日下午专场三:新污染物的筛查与识别14:00--14:30【 点击观看 】 大气中硝基有机组分的非靶向识别:基于取代特征的生成机制推测邱兴华 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教授14:30--15:00【 点击观看 】赛默飞气质联用技术助力新污染物筛查分析朱薇 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GCMS产线应用工程师15:00--15:30基于气相色谱-飞行时间质谱的大气中新污染物的非靶向筛查高丽荣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研究员15:30--16:00【 点击观看 】全二维气相色谱-高分辨多反射飞行时间质谱的非靶向筛查新污染物案例张志杰 LECO力可公司 质谱部总监16:00--16:30新污染物筛查准确度评定技术指南解读徐驰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工程师7月31日上午专场四: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监测09:00--09:30全氟烷基化合物识别、环境行为及健康效应戴家银 上海交通大学 教授09:30--10:00全氟化合物质谱分析技术研究马强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首席专家10:00--10:30【 点击观看 】 全氟化合物在卵生生物中的富集、组织分配及代际传递罗孝俊 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 研究员10:30--11:00区域环境PFAS污染、识别和风险史亚利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研究员11:00--11:30【 点击观看 】环境影响下,全氟与多氟烷基化合物在动物性食品中的分析研究范赛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研究员7月31日下午专场五:微塑料监测14:00--14:30【 点击观看 】 环境多介质中微塑料赋存、残留与风险分析冯成洪 北京师范大学 教授14:30--15:00【 点击观看 】环境微塑料介导的复合污染与防控刘宪华 天津大学 教授15:00--15:30【 点击观看 】 岛津微塑料分析解决方案王娟娟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应用工程师15:30--16:00【 点击观看 】被忽视的微纳塑料来源:实验试剂和溶剂中的污染王艳华 陕西师范大学 副教授16:00--16:30【 点击观看 】 高分子材料全生命周期老化降解产物分析关键技术及设备张裕祥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分析测试研究所(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 副研究员8月1日专场六:抗生素与耐药基因监测09:30--10:00供水全流程系统中抗生素与耐药基因的监测方法与应用李伟英 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教授10:00--10:30【点击观看】黄河上游复杂基质中新污染物的分离、分析方法研究王雪梅 西北师范大学 教授/博士生导师10:30--11:00抗生素绿色分析方法与典型环境介质分布特征研究宋洲 湖北省地质实验测试中心 高级工程师11:00--11:30【点击观看】水中微塑料-生物膜内耐药基因的监测及微塑料对耐药基因水平转移的作用机制张国晟 同济大学 博士后
  • 生态环境部: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有关“重视新污染物治理”的工作部署,2021年10月21日,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新污染物不同于常规污染物,指新近发现或被关注,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风险,尚未纳入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以有效防控其风险的污染物。新污染物多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在环境中即使浓度较低,也可能具有显著的环境与健康风险,其危害具有潜在性和隐蔽性。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是新污染物的主要来源。我国是化学品生产和使用大国,新污染物种类繁多、分布广泛、底数不清,环境与健康风险隐患大。有效防控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是美丽中国和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关系中华民族的繁衍生息和永续发展。为切实加强新污染物治理,保障国家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行动方案。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系统观念,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为核心,突出科学、精准、依法治污,遵循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理理念,统筹推进新化学物质和现有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实施调查评估、分类治理、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加强制度和科技支撑保障,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新污染物治理体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  工作目标:到2025 年,建立健全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法规制度体系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体制,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完成国内外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危害筛查,完成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落实“一品一策”,禁止全氟己基磺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PFHxS 类)、六溴环十二烷、十溴二苯醚、短链氯化石蜡、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六氯丁二烯、得克隆的生产、加工使用和进出口 严格限制全氟辛基磺酸及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 类)、全氟辛酸、其盐类及其相关化合物(PFOA 类)、壬基酚的用途,规范抗生素药物的使用 基本实现重点行业二噁英类达标排放。  到2035 年,建成较为完善的新污染物治理体系,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能力大幅提升,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一、完善法规制度,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  (一)加快推进立法进程。研究制定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条例,建立健全化学物质信息报告、调查监测、环境风险评估、环境风险管控、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等制度。修订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时,增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新污染物治理相关要求。加强农药、兽药、药品、化妆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文件与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相关制度的衔接。  (二)完善技术标准体系。系统构建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技术标准体系,制修订危害评估、暴露评估、风险表征、经济社会影响评估、数据质量评估、危害特性测试方法、计算毒理评估与应用等标准和技术规范。逐步完善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技术体系。  2021 年前,发布优先评估化学物质筛选技术导则。2022 年前,发布化学物质危害评估、暴露评估等技术规范。2025 年前,发布数据质量评估、风险表征、排放场景构建等技术规范,修订毒性测试方法,编制环境暴露参数手册,发布经济社会影响评估等技术导则。发布水中壬基酚,水、土壤和沉积物中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等的监测分析方法。  (三)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建立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海关、市场监管、药监等部门参加的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加强部门间联合调查、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增强部门间法律法规协调和制度衔接。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的原则,完善新污染物治理的管理机制,全面落实新污染物治理属地责任。建立国家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强化新污染物治理综合决策咨询与技术支撑。  二、开展调查评估,掌握新污染物风险状况  (四)实施环境信息调查。建立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制度。开展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摸清重点行业、重点化学物质生产使用的品种、数量、用途等基本信息。针对列入优先评估计划的化学物质,进一步开展生产、加工使用、环境排放数量及途径、危害特性等详细信息调查。2023 年底前,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  (五)开展环境调查监测。逐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制度。研究制定新污染物调查试点监测方案。依托现有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不断提高新污染物调查监测数据质量。以长江、黄河等流域和重点饮用水源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以及渤海、南海、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等海域为重点,以高危害、国内外高关注的、高产(用)量的、分散式用途等化学物质为重点,试点开展环境调查监测。针对列入优先评估计划的化学物质,对重点行业企业、典型工业园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的排放及周边环境等,试点开展环境调查监测。在华北平原、中西部等居民饮用水依赖地下水程度较高的地区,针对浅层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开展新污染物调查和监测试点,探索建立地下水中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及健康风险评估技术方法。选择典型的重点区域,开展新污染物对相关人群环境暴露评估分析。2025 年前,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  (六)评估环境风险。建立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制度。研究制定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方案。完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数据库,梳理国内外现有权威数据,以国内外高关注、高产(用)量、分散式用途、环境检出率高的化学物质为重点,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危害测试和风险筛查。综合分析化学物质危害和环境暴露情况,制定并动态发布优先评估计划,每年完成5-10 种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评估。动态发布《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2022 年底前,发布第一批优先评估计划。  (七)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针对列入《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的化学物质,以及抗生素、微塑料等国内外关注且环境检出率高的其他新污染物,制定“一品一策”管控措施,开展管控措施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社会影响评估,识别优先控制化学品主要环境排放源,适时制修订相关行业排放标准,动态更新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重点控制的土壤有毒有害物质名录,研究制定禁止或限制用途的化学物质名录。在此基础上制定《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定期更新发布。有条件的地区在落实国家任务要求的基础上,参照国家标准和指南,先行开展化学物质环境调查、环境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因地制宜制定地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和管控方案,制定完善有关地方政策标准等。  三、严格源头管控,防范新污染物产生  (八)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严格执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落实企业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的主体责任。对涉及新化学物质登记的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抽查。建立健全新化学物质登记测试数据质量监管机制,对新化学物质登记测试数据质量进行现场核查,并公开核查结果。建立国家和地方联动的监督执法机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事项纳入环境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加大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做好新化学物质和现有化学物质环境管理衔接,动态完善《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  (九)严格实施淘汰或限用措施。将拟禁止或限制生产、加工使用的化学物质以及相关工艺、装备等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或限制类,研究将相关替代品及替代技术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对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或限制类的工业化学品、农药、药品、兽药、化妆品等,依法停止其产品登记或生产许可证核发。严格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准入,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不符合禁止生产或限制使用化学物质管理要求的建设项目,依法不予批准实施。将拟禁止进出口的化学品纳入《禁止进(出)口货物目录》,加强进出口管控 将严格限制用途的化学品纳入《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强化进出口环境许可管理 采取激励政策,引导企业事业单位持续开发推广无毒无害、低毒低害原料和产品。  自2021 年12 月26 日起,禁止六溴环十二烷的生产、加工使用和进出口 到2022 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2025 年底前,逐步禁止PFHxS 类、十溴二苯醚、短链氯化石蜡、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六氯丁二烯、得克隆的生产、加工使用和进出口 严格限制PFOS 类、PFOA 类的生产和加工使用 禁止壬基酚用于农药助剂 基本实现二噁英类全面达标排放。  (十)加强产品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含量控制。对拟采取含量控制的化学物质,将有关要求纳入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并严格监督落实,减少产品在消费过程中新污染物的环境排放。逐步完善玩具、学生用品等重要消费品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含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2023 年前,制定氯化石蜡产品中短链氯化石蜡的含量限值标准。  四、强化过程控制,减少新污染物排放  (十一)加强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加大清洁生产推广力度,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或清洁化改造,企业应采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量、用途,以及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等相关信息。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推动将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替代和排放控制要求纳入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等绿色制造评价指标体系。  (十二)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研究建立抗菌药物环境危害性评估制度,在药品、兽药注册登记环节,对新品种开展药物的环境危害性评估。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落实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类抗菌药物。加强兽用抗菌药物监督管理,严格规范兽药抗菌药物的生产和使用。实施兽用抗菌药治理行动,完善兽药分类管理制度,推行凭兽医处方销售使用兽用抗菌药物。禁止人用重要抗菌药物在养殖业中应用。  (十三)强化农药施用管理。加强农药登记管理,健全农药登记后使用环境风险监测和再评价机制。严格管控具有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性的高毒高风险农药及助剂。2023 年前,完成一批高毒高风险农药品种再评价。持续开展农药使用减量专项行动,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严格执行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标准,确保化学农药使用总量持续减少。鼓励发展高效低风险农药,稳步推进高毒农药淘汰和替代计划。鼓励使用便于回收的大容量包装物,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  (十四)引导绿色消费。将有毒有害化学物质限值和禁用要求纳入环境标志产品和绿色产品认证、标识体系。推动在玩具、化妆品、洗涤用品、电子电气、纺织品等产品标识中,加入不含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标识或提示。推动洗衣等服务行业采取措施,减少含四氯乙烯干洗剂的使用。将减少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使用纳入绿色家用、绿色穿衣、绿色建筑、绿色流通等重点消费领域的激励政策。  五、深化末端治理,持续降低环境风险  (十五)加强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制定相关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加强对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环境治理。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应采取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满足相关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及环境质量目标要求,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要求,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填写排污登记表,将执行的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及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在其中予以载明。  督促排放有毒有害水污染物、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排污(放)口及其周边环境开展定期环境监测,评估环境风险,定期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公开新污染物信息,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  (十六)强化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严格废药品、废农药以及抗生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废反应基和培养基等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研究制定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检测方法、鉴定技术标准和利用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十七)开展新污染物治理工程试点示范。在长江、黄河等流域和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周边,重点河口、重点海湾、重点海水养殖区,以及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针对石化化工、橡胶、树脂、涂料、印染、原料药、污水处理厂等重点行业领域,选取重点工业园区和企业,开展一批新污染物环境风险防控与治理工程试点示范,形成一批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绿色替代、新污染物减排、污水和污泥、废液和废渣中新污染物治理示范技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制定激励政策,与企业签署自愿协议,先行先试,减少新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六、加强实施保障,夯实综合治理基础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地方省级党委和政府是实施本行动方案的主体,要于2022 年底前组织制定本地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部门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作为、分工协作、共同做好新污染物治理工作。2025 年对本行动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视情将新污染物治理中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纳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范畴。  (十九)强化监管执法。加强国家和地方新污染物治理的监督、执法和监测能力建设。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新污染物治理要求。加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的执法性监测和重点区域的环境监测。依法开展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相关企业事业单位的现场检查,加大对未按规定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企业的监督执法力度。加强禁止或限制类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或含有禁止或限制类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产品的生产、使用、进出口监督和执法。  (二十)拓宽资金投入渠道。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污染物治理领域,研究将新污染物治理纳入绿色金融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新污染物治理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二十一)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在国家科技计划中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攻关,开展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危害识别、迁移转化、综合毒性减排、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及技术标准等关键技术研究。加强化学物质危害测试技术、致毒机理、人体健康影响、计算毒理学应用等研究,提升危害识别能力。加强化学物质非靶向和高通量监测技术、环境排放场景与暴露预测预警、追踪溯源等方法研究,提升风险评估能力。加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替代、减排技术以及污水处理、饮用水净化、固体废物处置、污染土壤修复等过程中新污染物去除技术研发,提升风险管控与污染治理能力。加强新污染物前瞻性研究,探索相关新理论和新技术等,提升国家创新和引领能力。  (二十二)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加强国家和区域(流域、海域)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和新污染物的环境监测技术支撑保障能力。利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建设国家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构建化学物质计算毒理与暴露预测平台。整合现有资源,加快建设一批涵盖新污染物危害测试、暴露评估、监测检测、计算毒理、环境风险管控等专业领域的重点实验室和科研基地,培育一批符合良好实验室规范的化学物质危害测试实验室。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专项培训,鼓励和支持企业提升环境管理和技术能力。  (二十三)加强社会共治。推进新污染物治理信息公开。将新污染物治理纳入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鼓励公众通过多种渠道,举报涉新污染物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树立绿色消费理念,推进绿色采购,引导公众选用绿色产品。  (二十四)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新污染物治理科普宣传教育,引导公众科学认识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将新污染物治理科学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各地建立宣传引导协调机制,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监督引导作用,积极宣传新污染物治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经验做法等。  (二十五)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借助双边、多边国际合作机制,加强新污染物科学研究、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治理修复等技术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分享国内实践成果。积极参与化学品国际环境公约和国际化学品环境管理行动计划谈判,在全球环境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 全日程公布!“第五届环境新污染物分析检测”网络会议下周一召开
    点击免费报名新污染物治理列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当前生态环境工作新热点。自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后,截至2023年底,31个省份已制定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在进行新污染物治理的过程中,监测技术是不可或缺的核心环节。为了了解新污染物关键核心技术进展,促进环境新污染物监测技术的交流探讨,仪器信息网于2024年7月29日-8月1日召开“第五届环境新污染物分析检测”网络会议,就大家密切关注的新污染物的最新监测技术方法与应用进展等展开交流,为广大从事新污染物监测领域的相关工作者提供一个即时、高效的交流和学习的平台。会议共设置“新污染物研究与进展-安捷伦环境领域整体解决方案”、“新污染物的监测现状与标准解读”、“新污染物的筛查与识别”、“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监测”、“微塑料监测”、“抗生素与耐药基因监测”6个专场,将邀请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天津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在新污染物领域研究最专业、最活跃的单位资深专家分享新污染物监测技术成果及应用进展。具体会议信息如下:1、会议名称:“第五届环境新污染物分析检测”网络会议2、主办单位:仪器信息网3、会议时间:2024年7月29日-8月1日4、会议全日程:7月29日下午专场一:新污染物研究与进展-安捷伦环境领域整体解决方案(点击报名)14:00--14:30安捷伦新污染物GCMS分析进展孔晔 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应用工程师14:30--15:00安捷伦液质联用系统新污染物分析解决方案刘东静 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LC-MS应用工程师15:00--15:30安捷伦环境基质中微塑料自动定性定量测试整体解决方案张晓丹 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应用工程师15:30--16:00Agilent原子光谱在水质土壤等环境中的分析解决方案郭伟 安捷伦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原子光谱应用工程师7月30日上午专场二:新污染物的监测现状与标准解读(点击报名)09:30--10:00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技术与标准现状邢冠华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正高级工程师10:00--10:30土壤和沉积物中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测定标准解读杨文龙 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 高级工程师10:30--11:00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新污染物监测标准解析王荟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室主任/正高11:00--11:30水质 全氟辛基磺酸和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标准解读刘金林 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 副研究员7月30日下午专场三:新污染物的筛查与识别(点击报名)14:00--14:30大气中硝基有机组分的非靶向识别:基于取代特征的生成机制推测邱兴华 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教授14:30--15:00赛默飞气质联用技术助力新污染物筛查分析朱薇 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GCMS产线应用工程师15:00--15:30基于气相色谱-飞行时间质谱的大气中新污染物的非靶向筛查高丽荣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研究员15:30--16:00全二维气相色谱-高分辨多反射飞行时间质谱的非靶向筛查新污染物案例张志杰 LECO力可公司 质谱部总监16:00--16:30新污染物筛查准确度评定技术指南解读 徐驰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工程师7月31日上午专场四: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监测(点击报名)09:00--09:30全氟烷基化合物识别、环境行为及健康效应戴家银 上海交通大学 教授09:30--10:00全氟化合物质谱分析技术研究马强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首席专家10:00--10:30全氟化合物在卵生生物中的富集、组织分配及代际传递罗孝俊 中国科学院广州地球化学研究所 研究员10:30--11:00区域环境PFAS污染、识别和风险史亚利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研究员11:00--11:30环境影响下,全氟与多氟烷基化合物在动物性食品中的分析研究范赛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研究员7月31日下午专场五:微塑料监测(点击报名)14:00--14:30环境多介质中微塑料赋存、残留与风险分析冯成洪 北京师范大学 教授14:30--15:00环境微塑料介导的复合污染与防控刘宪华 天津大学 教授15:00--15:30岛津微塑料分析解决方案王娟娟 岛津企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应用工程师15:30--16:00被忽视的微纳塑料来源:实验试剂和溶剂中的污染王艳华 陕西师范大学 副教授16:00--16:30高分子材料全生命周期老化降解产物分析关键技术及设备张裕祥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分析测试研究所(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 副研究员8月1日上午专场六:抗生素与耐药基因监测(点击报名)09:30--10:00供水全流程系统中抗生素与耐药基因的监测方法与应用李伟英 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教授10:00--10:30黄河上游复杂基质中新污染物的分离、分析方法研究王雪梅 西北师范大学 教授/博士生导师10:30--11:00抗生素绿色分析方法与典型环境介质分布特征研究宋洲 湖北省地质实验测试中心 高级工程师11:00--11:30水中微塑料-生物膜内耐药基因的监测及微塑料对耐药基因水平转移的作用机制张国晟 同济大学 博士后5、会议报名链接:https://www.instrument.com.cn/webinar/meetings/newpollutant2024/目前,本次会议赞助厂商如下:
  • 携手华东师范大学,岛津Q-TOF助力胺类新污染物顶刊发表
    导读作为两类基于苯胺结构的工业添加剂,胺类促进剂和抗氧剂(AAL/Os)多用于橡胶、润滑油、燃料和塑料制品中,尤其在车辆轮胎制造工业中的使用极其突出,由于其在环境中的广泛赋存和日益凸显的毒理效应,近年来已经成为环境学者所重点关注的新污染物。近期,华东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与岛津分析中心携手合作,研究了杭州城乡、耕地和林地道路灰尘样品中AAL/Os及胺类抗氧剂转化产物(AAOTPs)的多区域分布特征,并采用非靶向分析手段,成功发掘出若干未预知的AAL/Os衍生物,所获数据为我国城市环境中AAL/Os及其降解产物的有效管控提供了科学依据。相关合作成果发表于环境领域顶尖期刊《Environmental Science & Technology》(IF 11.4)上。图1. 期刊首页截图(https://pubs.acs.org/doi/10.1021/acs.est.3c01448)研究背景胺类促进剂用于加速聚合物的硫化过程,胺类抗氧剂能消减产品的被氧化腐蚀速率,常见的同系物包括二苯胍(DPG)、N-(1,3-二甲基丁基)-N’-苯基对苯二胺(6PPD)和二苯胺(DPA),一些AAL/Os已被欧美列为高产量化学品,在室内外环境中被频繁检出并引发显著生态风险。特别是6PPD的氧化产物——6PPD-醌在北美城市地表径流和雨水中的残留量已十分突出,并被证实其是三文鱼洄游时异常死亡率的罪魁祸首。因此,研究AAL/Os及其衍生物对于细化制定针对此类新污染物的管控标准与措施意义重大。图2. 英文摘要及图片摘要胺类促进剂和抗氧剂的分析难点对于不断出现的新型化学污染物,往往缺乏标准物质,甚至没有相关研究数据,传统目标物定性与定量方法已无法满足要求。近年来,质谱分析技术发展迅速,可用于高通量筛选、未知物鉴别的非靶向技术应运而生。高分辨质谱技术的高分辨率和精确度使得非靶向筛查识别的物质准确度越来越高。分析利器LCMS-9050LCMS-9050作为岛津新一代高分辨液质联用仪,质量分辨率大于45000;质量范围宽,质量轴稳定,精确度高,在线搜库,未知成分鉴定更加方便准确;对高污染程度的道路灰尘样品中多种新型污染物开展了非靶向分析。图3. 岛津超高效液相色谱-四极杆飞行时间高分辨质谱联用仪LCMS-9050点睛之笔识别AAL/Os同系物本研究运用典型碎片离子提取色谱图,并基于多碰撞能下的质谱特征推导分子结构,识别到十余种鲜有环境毒理数据的AAL/Os同系物(部分物质在20 eV碰撞能下的高分辨质谱信息如图4所示),再结合其半定量浓度以及通过QSAR模型所预测的毒性水平,发现它们的生态健康风险已不亚于当前被环境学者所重点关注的AAL/Os。因此,亟需开展研究以进一步揭示这些未预知AAL/Os的环境污染特征与生态健康风险。图4. 通过非靶向分析识别到的三种胺类促进剂同系物专家心声华东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邬言研究员表示:本工作所采用的岛津LCMS-9050分辨率、灵敏度与稳定性高,谱图重现性好,二级质谱图质荷比偏差均能控制在10 ppm以内,充分保证了非靶向筛查效率及准确度,成功助力了本论文核心研究内容的顺利开展。希望今后与岛津进一步合作,借助LCMS-9050识别出更多的“新”污染物!华东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邬言研究员使用岛津LCMS-9050分析检测中本文内容非商业广告,仅供专业人士参考。
  • 新污染物治理哪些短板需补齐? ——专访中国科学院院士江桂斌、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水污染控制实验室主任魏源送
    3月1日起,《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版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由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如何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新污染物治理还需要补齐哪些短板?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作为全国政协委员的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水污染控制实验室主任魏源送和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院士江桂斌,联名提交了 “关于加强新污染物治理行动的科技支撑的提案”。江桂斌院士是国内最早开展新污染物研究的专家,记者日前采访了江桂斌院士和魏源送主任。存在顶层设计不够完善、评估监测不够系统、科技支撑较弱等问题中国环境报:当前我国新污染物治理的制约因素有哪些?江桂斌:本世纪初,我国的新污染物风险防范工作正式起步,迄今虽已对新污染物的环境行为及毒性效应有了一定的科学认识,治理工作也取得一定成效。但总体来看,我国新污染物治理仍处在初级发展阶段,存在诸多短板。目前,我国在新污染物环境治理方面存在顶层设计不够完善、评估监测不够系统、科学技术支撑相对较弱等问题,主要表现在:技术支撑体系不足,缺乏足够的国家投入,精细化管理不足;国家层面的单行上位法尚未制定,规章制度不够健全,环境质量标准指标缺乏;全生命周期、风险预防和监控的化学品管理理念不足,企业主体、政府监管、公众参与的社会共治理念体现不足;科研技术支撑相对薄弱,没有充分发挥科技的引领作用;新污染物治理需要很大的经费支持,这也给政府和企业带来了一定的经济压力。新污染物治理成本高昂主要是因为技术、设备、运营、监管和社会成本较高,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共同投入大量的资金和资源才能够有效地进行治理。具体来讲,研发、应用和推广所需的技术成本较高;高端、先进的分析测试平台投资大;技术人员不足,运维及监管成本高;替代技术成本高。中国环境报:我国新污染物治理相关环境标准等方面的现状如何?魏源送:与美、日、欧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的新污染物研究起步并不晚,但相关环境监管标准条例的制定仍处在发展阶段。包括新污染物在内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技术标准体系仍不够完善,支持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理危害和暴露的数据库等基础数据匮乏,缺少跨部门管控的技术指导文件。尽管我国在一些方面与发达国家仍存在差距,但近年来,也在加大推进力度,同时加大了环保技术研发和推广力度,逐步缩小差距。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在标准的制定过程中会考虑到各自国情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因此其标准水平存在差异不可避免。由于我国特有的工业产业结构、使用及排放差异等因素,多种污染物共存、复合效应所引发的生态环境及健康风险问题也更为错综复杂。我们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系统观念,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科学把握节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新污染物治理体系,支撑我国新污染物管控体系的高效运行。缺乏高精度、高效率、低成本的新污染物监测技术和设备中国环境报:我国对新污染物的监测现状如何?江桂斌:由于新污染物种类多、新增多、来源广、浓度普遍较低的特点,这就对新污染物监测技术与方法提出了更高要求。在监测设备方面,需要具备检测新污染物的能力,包括适用于新污染物的监测设备和技术,这些设备往往价格昂贵;在监测点位选择上,需要选择合适的监测点位,以覆盖可能受到新污染物污染的区域;在新污染物的相关标准和方法方面,需要使用合适的标准和方法进行监测,包括采样、分析、数据处理等环节;在人员培训方面,需要具备监测新污染物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监测人员。我国在有机污染物监测方面的人员缺口较大,现有教育的专业布局满足不了国家需求;在资金和技术支持方面,新污染物监测需要投入一定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包括购买、维护和更新监测设备、标准品和试剂,数据分析和报告撰写等方面。由于技术新、成本高,我国新污染物环境监测工作基础较为薄弱,尚无系统的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数据。自本世纪初开始,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在我国率先开展了典型区域新污染物环境行为及迁移机制的相关研究,并在青藏高原、环渤海经济区、长江流域、南极、北极等区域进行了广泛的采样调查,兼顾城市和背景点位,以开展大地理尺度及长期的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工作。通过一系列原创性工作,我们在我国环境中发现了一批具有重要环境意义的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调查监测工作的开展,离不开调查监测技术体系的支撑,团队针对发现新污染物这个国际性的难题,打通了基于分子多维特征的非靶向识别技术流程。同时,研制成功世界首台成组毒理学大型分析仪器系统。这种成功范式已引起国际同行效仿,开展新污染物筛选与识别的研究工作。中国环境报:加大新污染物治理科技帮扶力度,主要帮助地方解决哪些困难?魏源送:当前新污染物的监测技术水平有待提高。监测是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的基础。除了部分发达地区,一些地方的新污染物监测技术水平相对较低,缺乏高精度、高效率、低成本的新污染物监测技术和设备,需要借助先进的技术手段和设备,提高监测水平和效率。一些地方新污染物治理技术研发能力不足。地方科技力量相对较弱,难以独立开展新污染物治理技术的研究和开发,需要依赖于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外部技术支持,提高自身技术研发能力。新污染物治理技术缺乏创新。地方治理技术相对落后,难以适应新污染物治理的要求,需要依赖于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装备等外部技术支持,推动新污染物治理技术的创新和发展。地方对新污染物的环境管理能力亟待提高。地方管理能力相对薄弱,难以有效监管和治理新污染物,需要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大管理和执法力度,推动新污染物的规范治理。此外,地方治理新污染物的资金和人才相对匮乏,难以满足新污染物治理和监测的需求,需要依赖于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加大资金和人才投入力度,提高治理和监测能力。需要多方参与,建立一套完善的科技创新机制中国环境报:新污染物科研力量薄弱体现在哪些方面?江桂斌:现阶段,我们已经对新污染物的归趋、来源、迁移转化及其对人体的危害等问题有了一定的研究,在某些方面也取得了国际领先的成果。然而,我国新污染物研究总体基础仍与发达国家存在差距。首先,我国在新污染物领域基础研究的宽度与深度相对不足,包括污染物的生成机理、排放特征、迁移转化等方面仍需深入研究,对于其污染特征与生态毒理、人体暴露与健康风险、生态毒性效应及致病机制等的研究仍然存在一些薄弱方面。其次,科研技术支撑相对薄弱,监测技术研发相对滞后,替代、减排、治理技术研究不足,在学科交叉研究方面还有待加强。这些差距使得我国在国际公约谈判和国内工业行业发展上较为被动,易被国外“牵鼻子”“卡脖子”。中国环境报:如何进一步完善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支撑体系?江桂斌:面对更为繁复的新污染物环境问题,我国新污染物治理及管控工作既要有国际视野,同时,也不宜机械照搬国外研究模式与结论,应当走出有自己特色的路线。进一步完善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支撑体系,需要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科技创新机制,促进新污染物治理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新污染物治理效果,保障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一要进一步开展新污染物风险调查评估,深化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加强多学科交叉创新、新污染物研究和技术创新。在传统的目标分析方法之外,应更注重疑似靶向/非靶向分析方法的设计开发,强调在大数据获取及与其他学科领域的关联扩展。实现环境化学与健康科学研究的交叉创新,发展具有 POPs 特性新污染物识别的早期预警研究体系。二要基于领域云、区块链,以及深度学习等人工智能技术研发绿色替代品。结合人工智能和自动化技术,开发大规模新污染物的毒性测试和优先化筛选体系。此外,基于人工智能的深度学习系统,推动新污染物防控与风险预警提供技术发展和理论升级。例如,可从一个化合物的结构设计开始,提出绿色化学合成的方案,从源头减少对生态环境具有潜在危害的替代品的生产排放,为环境友好型替代品的安全设计提供虚拟筛查。三要建立新污染物治理技术平台,加强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推广应用。结合试点工程,提高技术转移和转化效率,促进学术界、产业界、政府和用户之间的合作。四要加强相关环境管理立法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标准制定和管理体系,促进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保障新污染物治理技术的质量和效果。五要建立新污染物治理科技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新污染物治理领域的高层次、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六要积极推动新污染物治理技术研发国际合作和交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技术,促进新污染物治理技术研发的跨国交流。同时,基于我国共建高质量“一带一路”的需求,科技帮扶发展中国家实施新污染物治理。以上工作需要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多方参与,形成良好的科技创新生态,为新污染物治理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 面向“新战场” 打好新污染物治理战
    近几年,新污染物风险防范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在近日结束的全国政协十四届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就成为委员们讨论交流的重点之一。据了解,与其他污染物治理相比,新污染物治理相关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委员们认为,面对污染防治的“新战场”,要加强新污染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种类繁多 隐患较大新污染物治理处于起步阶段“新污染物”这个概念近年来逐渐从学术圈走入了政府以及公众的眼帘。这里的“新”并不是指新的物质。它是指新近发现或者被关注,对生态环境或者人体健康存在风险,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但尚未纳入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以有效防控其风险的污染物。它们来源复杂、种类繁多,包括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微塑料等。比如,之前曝光过的劣质跑道、不合格的婴儿塑料奶瓶等,其中所含的“壬基酚”就是一种环境中的内分泌干扰物。再比如,PFOS类物质(全氟化合物)它们曾经被认为是重大发明,广泛使用在合成洗涤剂、洗发香波等日用化学品中,以及大量用于纸张表面处理和器皿生产过程,包括与人们生活接触密切的纸制食品包装材料和不粘锅等近千种产品。作为最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之一,它们在浓硫酸中煮一小时也不分解。但一旦通过呼吸道吸入和饮用水、食物摄入进入生物体,很难排出,并会富集于生物体中的血、肝、肾、脑中,对生物体造成损害。随着人们认识的提高,世界各国已广泛将PFOS类物质纳入监测管控范围,出台了相关禁令。如我国在《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中,就明确对PFOS类物质要禁止生产、加工使用等。然而,随着工业快速发展和化学品的大量生产或使用,有更多的新污染物尚未被认识、重视或纳入管理范围。这些物质不断进入环境并逐渐累积,若不妥善处置,将成为新的重大隐患,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工作。2018年5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对新的污染物治理开展专项研究和前瞻研究。2021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重视新污染物治理”,明确“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体制”。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首次对我国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做了系统安排,全面启动新污染物治理。在今年7月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持续推进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制定了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相关省市取得了积极进展,并积累了一定经验。但与其他常规污染物治理相比,我国新污染物的治理尚处于起步阶段。今年9月,在全国政协副主席沈跃跃率队下,全国政协组织了“推进新污染物治理”专题研究课题组在北京、上海、天津、江苏四省(市)20余个科研机构、化工园区、企事业单位和水产、畜禽养殖场等地开展实地调研。在全国政协十四届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九三学社中央、民建中央以及多位常委、委员都根据自己的调研与研究成果提交了相关大会发言。委员们认为,新污染物治理仍面临认识有限、家底不清、体系不全、能力不足等问题和挑战。“新污染物治理是美丽中国建设新征程上的新难题。”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王金南表示,面对新污染物这个新“战场”,各级政协组织以及政协委员们正通过建言献策,为建立新污染物治理体系贡献力量。认识不足 支撑有限能力建设有待加强认识有限、家底不清是委员们调研后的普遍感受。全国政协“推进新污染物治理”专题研究课题组在调研中发现,有些地方对新污染物治理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对新污染物应该“防什么”“为何防”以及“优先防”“如何防”“谁来防”等关键问题缺乏统一认识。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水污染控制实验室主任魏源送与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院长江桂斌曾联名提交提案,呼吁加强对新污染物治理的科技支撑。作为长期从事相关研究的业内专家,他们指出,过去,全国污染源普查没有涉及新污染物,且由于新污染物环境浓度微量,识别和监测难度大,导致我国缺乏系统开展新污染物治理必需的生产使用、排放、环境监测和暴露等本底数据。虽然近年来已开始相关识别监测,但主要以科研院校为主体,且多在局部地区探索,在监测范围和污染防控方面均有限。再加上总体上我国区域间、层级间、城乡间监测基础能力差异大,导致缺乏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和治理体系。民建中央在调研中发现,公众对新污染物认知不足。一个直接影响是,工业企业对涉及新污染物的废弃物处理不足;农业生产者普遍存在农药化肥过量使用现象;居民清洁用品、个护产品及药品不当使用,都加大了新污染物的扩散风险。九三学社中央指出,现阶段,新污染物在各类环境介质中均已被检测出来。不过我国对新污染物的研究大多集中在水环境领域。有研究表明,土壤已成为新污染物潜在的长期环境污染源及运移转化的重要纽带,需要重视并加强农业土壤环境新污染物治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也是委员们的共识。在江桂斌看来,新污染物治理依靠基础研究的进步。我国新污染物研究起步并不晚,目前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凝聚了我国学者几十年的努力,并助力推动了新污染物纳入全国环境监测体系。但目前基础研究与应用、标准、管理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衔接现象。更为重要的是,“已知结构的新污染物只是其总量的‘冰山一角’,大量新污染物未知结构、未知含量、未知毒性,亟待管控。”他建议,应尽快突破新污染物识别和溯源技术瓶颈,围绕新污染物风险评估和防控,形成我国典型区域环境新污染物的“风险精准识别”和“个性化防控”技术与体系。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原副部长张桃林参加了全国政协“推进新污染物治理”的调研。他发现,在农业新污染物治理方面,目前现有相关法律法规侧重于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基本不涉及新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此外,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标准严重不足,限值要求、评估方法等都没有明确依据。打基础,建体系治理要久久为功“新污染物治理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新战场。”在王金南看来,新污染物治理将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从雾霾、黑臭水体等感官指标向更加长期、隐蔽的新污染战线转变。他建议,要系统研判未来一段时期内新污染物治理面临的形势和挑战,从新污染物治理目标指标、实施路径、管理模式、制度体系、科技与标准支撑体系等方面,研究制定新污染物治理中长期规划;尽快启动《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条例》制定程序,纳入国务院立法计划。全国政协常委、民盟中央副主席陈群指出,目前新污染物治理仍处于“打基础,建体系”阶段。要整合社会力量加强治理能力建设。建议出台全国省级环境监测机构新污染物监测能力建设计划,建立监测区域联盟,扶持有实力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参与;把新污染物生产使用比较集中的典型化工园区等作为重点区域进行管控和治理,避免“一刀切”。完善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支撑也是委员们的共识之一。江桂斌呼吁,要继续重视新污染物的基础研究。用基础研究的成果支撑治理政策、法规和标准的制定;完善新污染物筛查方法体系;加强替代品研究,推进新污染物有关化学品的绿色替代。全国政协常委、农工党中央副主席张全强调了区域协同联动的重要性。“长三角地区是我国化学品生产和使用的重点区域。建议探索建立关于新污染物的区域联合调查、风险评估和信息共享机制,制定区域共同优先控制新污染物(化学品)名录,逐步打通新污染物产业链上下游、流域上下游的协同管控,将重点新污染物纳入区域生态环境‘三统一’(统一监测、统一标准、统一执法)管理范围。”民建中央提出,要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宣传引导。通过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提高民众对新污染物带来的环境风险的认识,构建“企业主体、政府监管、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同时,加强新污染物治理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加大对基层的技术支持与指导力度。“对于海量的化学品,我们已知的结构只是冰山一角。五年、十年攻坚战是攻不下来的。”江桂斌提醒说,“新污染物防治是长期工程,需要长期打基础并久久为功。”
  • 《水污染防治法》大修 有毒有害水污染物拟公布
    近日,环保部就《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征求意见。据了解,这是1984年《水污染防治法》颁布以来第三次大修,距上次重修已有8年。《草案》强调“防在前,治在后”,增加了八个方面的预防性规定。草案提出,国务院环保主管部门要根据水污染物对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危害和影响程度,公布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实行风险管理。此外,草案还提出,对因同一排污方排放的污染物使水体受到污染,支持受害人集团诉讼和代表人诉讼。  对水污染物风险管理  草案强调“防在前,治在后”,新增了八方面预防性规定,包括建立健全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预警体系和机制,建立江河流域生态流量和湖泊、水库、地下水合理水位保障制度、建立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等。  此外,“草案”还要求: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水污染物对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危害和影响程度,公布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实行风险管理。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环保产业研究所所长傅涛表示,此前20年,我国的环保治理一直是末端治理,但是最近以来,环保的主导思想在发生变化,“防治结合”成为主流。在最新出台的《土十条》中就可以看出治理思想的转变。  傅涛表示,在以前的规划中,一些化工、石化企业都被布设在沿江沿海边,当时只考虑到物流方便,排污方便,没有考虑到其带来的环境风险。据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关于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中曾指出:在我国,约80%的化工、石化企业布设在江河沿岸。  增农村水污染治理规定  较现行的《水污染防治法》,草案增加了“农业和农村水污染控制与治理”的规定。草案提出,农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农业生产水污染防治工作 渔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渔业生产水污染防治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农村生活水污染防治工作。  对于化肥和农药的施用,草案也提出了具体要求。草案提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地施用化肥、农药,控制化肥和农药的过量使用,鼓励采取生态措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防止造成水污染。  据了解,现行《水污染防治法》的绝大部分制度针对城市和工业污染控制设计。这部法律实施以来,城市水污染和工业污染源控制也的确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缺乏对农业源和生活源的有效控制,面源污染形势严峻,在一些地区面源排放的贡献率已经超过了城市和工业点源,城市水污染向农村转移也呈加速趋势。  设专章强调公众参与  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包括运用司法手段等是草案稿的一个特点。新《环保法》中的“按日计费”、“查封、扣押”的手段都被写入。此外,草案稿落实环保法中公众参与的权利,专章规定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  草案中明确,对污染水环境、破坏水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和依法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此外,草案还规定,对因同一排污方排放的污染物使水体受到污染,或者多个排污方排污使同一水体受到污染,遭受损害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起诉要求作为共同诉讼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共同诉讼受理。  在“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专章中,草案提出,国务院环保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水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机制。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统一发布国家水环境质量信息、重点监管排污单位名录及其重点监管排污单位水污染物排放监测信息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发生的重大水环境事件。
Instrument.com.cn Copyright©1999-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页面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