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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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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污水相关的论坛

  • 污水排放标准

    请问 酒店住宿的污水排放许可的污水检测应对照什么标准?检测哪些参数?

  • 污水排放综合标准和城镇污水排放标准

    [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7513]污水排放综合标准[/url][img]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images/affix.gif[/img][url=http://www.instrument.com.cn/bbs/download.asp?ID=17514]城镇污水排放标准[/url]

  • 【金秋计划】关于污水排放标准的回复

    来信: [font=&][size=16px][color=#4c4c4c]  《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61/224-2018实施后,对于间接排放污水,且无行业标准时,污水排放执行《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还是《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43-2010。[/color][/size][/font] 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条规定:“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61/224-2018)规定:“实行间接排放的排污单位执行相应的国家排放标准。”据此,DB 61/224-2018实施后,对于间接排放污水的单位,无国家行业排放标准时应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的间接排放管控要求。污水排入城镇排水管网时,还应符合城镇排水管理相关要求。

  • 新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增加的排放指标适宜吗?

    新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是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的修订,此次修订主要内容是:1、调整了标准适用范围,对为两家以上排污单位(同行业类型的除外)提供废水处理服务的企业或机构污染物的排放进行了规定。2、取消了按污水去向分级控制的规定。3、增加了污染物项目。4、提高了部分污染物项目排放控制要求。5、增加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6、取消了大气污染物排放分级控制要求。7、调整了污泥稳定化与无害化控制要求,增加了“细菌总数”指标。取消了污泥农用的污染物控制标准限值。8、更新了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标准。 标准中大幅增加了不少污染物控制指标(详见附件),在现行管理、技术和经济条件下,这些拟新增的指标适宜吗?

  • 【金秋计划】关于污水排放标准的回复

    来信: [font=&][size=16px][color=#4c4c4c]  我公司为印染企业,具有自备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污水达标排放,现执行间接排放标准COD 200毫克/升。现工业园区的公共污水处理厂进行了升级改造,能够处理高于印染污水间接排放标准的工业污水,可以接纳COD 500毫克/升---1000毫克/升的排放标准的污水,并且我公司与工业园区公共污水处理厂可以签订污水接纳协议,请问我公司的在线监控上的排放标准可以修改为COD 500毫克/升吗?[/color][/size][/font] 回复: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纺织印染工业》(HJ 861-2017)中5.2.2.1和10.2.1有关内容,COD自动监测的排放标准按照《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等标准中的排放限值确定。 依据《关于发布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19号),工业园区企业向能够对纺织染整废水进行专门收集和集中预处理(不与其他废水混合)的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放,集中预处理的出水满足相应要求时,园区企业间接排放COD可按500mg/L的限值执行。 据此,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来信中提到的印染企业在线监控的排放标准可修改为500mg/L。

  • GB18918-2002 污水排放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2002年以前对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管理都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由于该标准多数指标是针对工业废水的,当时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处理技术还在发展阶段,因此,对城市污水的针对性不强。相当一部分标准值偏宽,而个别指标在技术经济上达标又有一定难度。如: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而言,重金属、微污染有机物、石油类、动植物油、LAS等指标标准值偏宽;而总磷偏严,常规二级处理和强化二级处理工艺难以达到0.5 mg/L和1 mg/L的现行综合标准,为此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2001 年提出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并于2002年12月27日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家技术监督检验总局批准发布,2003年7 月1日正式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适用范围明确规定为:专门针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废气、污泥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国家专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废气的排放和污泥处置的排放与控制管理。根据国家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专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本标准实施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废气和污泥的排放不再执行综合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噪音控制仍执行国家或地方的噪音控制标准。表1 《标准》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项目基本控制项目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 A标准B标准 1化学需氧量(COD)(mg/L)50/6060/60100/120 120 2生化需氧量(BOD)(mg/L)10/2020/2030/3060 3悬浮物(SS)(mg/L)10/2020/2030/30 50 4动植物油(mg/L)1/203/205/2020 5石油类(mg/L)1/103/105/1015 6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0.5/51/52/5 5 7总氮(以N计)(mg/L)15/- 20/--- 8氨氮(以N计) (mg/L)5(8)/158(15)/1525(30)/25- 9总磷(以P计)(mg/L)1/0.51.5/0.53/15 10色度/稀释倍数30/5030/5040/80 50 11pH6~9/6~96~9/6~96~9/6~96~9 12粪大肠菌群数(个/L)103/-104/-104/-- 注:括号外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前后数值分别表示现标准值、原执行标准。

  • 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采样依据

    企业污水排放检测,有自己的污水处理设施,排污证执行排放标准是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上面监测计划是瞬时样至少三次,GB18918-2002上采样是至少2小时采样一次24小时的混合样的值,企业24小时三班倒的工作时长,这个企业采样依据还是HJ91.1污水监测技术规范吗

  • 【世界环境日】两个紧挨着的厂区共用一个污水排放口和雨水排放口的问题

    [size=18px]内容:[/size]您好!现有2个企业,紧挨着的,该2个企业为同一个股东的,但他不是法人代表。2个企业通过了环评,现需要验收,遇到排污口共用问题,2个企业由于为同一个老板所有,建厂时,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都是同一套系统的,所以2个厂只共同设置了1个污水排放口和1个雨水排放口,请问2个厂是否可以共用排放口?需要什么文件说明吗?[size=18px]答复单位: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答复内容:[/size]您好,根据《广东省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导则》第九条,凡生产经营场所集中在一个地点的单位,原则上只允许设污水和"清下水"排污口各一个。因此,两个紧挨着的厂区共用一个污水排放口和雨水排放口是合法的。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 【“仪”起享奥运】部长信箱关于污水排放标准的回复

    来信:我公司为印染企业,具有自备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污水达标排放,现执行间接排放标准COD 200毫克/升。现工业园区的公共污水处理厂进行了升级改造,能够处理高于印染污水间接排放标准的工业污水,可以接纳COD 500毫克/升---1000毫克/升的排放标准的污水,并且我公司与工业园区公共污水处理厂可以签订污水接纳协议,请问我公司的在线监控上的排放标准可以修改为COD 500毫克/升吗?回复: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纺织印染工业》(HJ 861-2017)中5.2.2.1和10.2.1有关内容,COD自动监测的排放标准按照《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等标准中的排放限值确定。依据《关于发布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19号),工业园区企业向能够对纺织染整废水进行专门收集和集中预处理(不与其他废水混合)的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放,集中预处理的出水满足相应要求时,园区企业间接排放COD可按500mg/L的限值执行。据此,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来信中提到的印染企业在线监控的排放标准可修改为500mg/L。

  • 8家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问题到出在哪?

    近日,环保部公布了72家企业超标排放的环保“黑榜”,“涉案”名单雷人不轻。一是一些知名央企赫然在列;二是竟然有8家污水处理厂“荣登”榜单。 作为共和国长子的央企,排放竟然不达标,这似乎是老话题,之前曾讨论过。不可思议的是,竟然有作为污染“过滤器”的污水处理厂排放不达标,身兼治污职责的企业,却成为了废水的集中排放通道,并且数量还不在少数,一次处罚就有8家。 污染之所以久治不去,可以管中窥豹个中原因了。 这些央企有大名鼎鼎的中石油、中国铝业、中国一重等等,污水处理厂也并非小的可以忽略不计,也大都是一些县属以上的排污企业。相关企业自然难逃处罚,被责令限期整改。 盘点72家企业分布,也大都是一些老面孔,钢铁、纸业、煤炭、火电仍被重点提及;盘点其惩罚措施,“限期整改”似乎是通常作法;盘点其之所以“荣登”黑榜,也有不尽的难言之隐,譬如,作为最后一道过滤器,对于其“失守”,排污企业也找出了冠冕堂皇的理由,似乎也不容辩驳,因为与污水处理厂签订协议,工业企业排放到污水厂的废水浓度,往往大于其向环境排放的浓度。 问题很复杂,问题也到了非解决不可的程度。如何解决,通常也都是些老生常谈,一一说来,总有那么必要的几条。 其一,修改环保法。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修改相关条文,去除非法排污的空隙。企业事业单位造成水污染事故的,除对该单位给予罚款等处罚外,还应规定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直接重罚。对污染企业立即停业整顿,直到有经权威评估有可靠的解决方案后,方可继续生产,拒绝“合法通道”。 其二,严控“两高”(高污染、高耗能)行业新增产能,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央企也不能例外。对央企除了现在的EVA考核之外,要把污染指标作为重要内容加以量化考核。 其三,对于污水处理厂等“特殊”群体,应根据各种“难言之隐”,对症下药。工艺不达标要提高工艺,处理量不达标要增加处理量。对于故意放水的上游污染企业,也要根据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标准,使其尽职尽责。 或者还有更为有效的其他方法……。 这些方法通常极容易想到的,极容易想到又没有扎根现实,污染企业还有些变本加厉,污水处理厂竟敢顶风而上,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呢?

  • 【转帖】《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日前发布

    ,《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日前发布,并将于8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规定了25种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和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该标准对污染物排放控制的总体水平严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为强制性标准。据悉,该标准是对辽宁省《沿海地区污水直接排入海域标准》和《辽宁省污水和废气排放标准》的修订。主要调整了排放标准体系和标准名称,将《辽宁省沿海地区污水直接排人海域标准》和《辽宁省污水和废气排放标准》合并;调整了控制排放的污染物项目,提高了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取消了按污水排放去向分级控制的规定。该标准对焦化企业、石油开采、炼油工业、合成洗涤剂工业、合成脂肪酸工业、湿法生产纤维板工业、铬盐工业、烧碱工业、纯碱工业、硫酸工业、合成氨工业、染料及纺织印染工业、黏胶工业(单纯纤维)、有机磷农药工业、皮革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金属加工等部分行业的最高允许排水量进行了严格规定。其中,石油炼制工业最高允许排水量为1立方米/吨原油;合成洗涤剂工业为10立方米/吨产品;合成脂肪酸工业为150立方米/吨产品;硫酸工业为10立方米/吨硫酸;合成氨工业大型尿素、硝铵为,8立方米/吨氨。

  • 【已应助】【求助】化学实验室污水的排放要执行什么标准啊

    我们要弄一个实验室,在写字楼里,写字楼的物业要求我们出具一个证明,证明我们排放的污水要无毒无害,最好出具一个第三方的检测证明,其实我们实验室做的实验很单一,没什么污染的,但是还是得检测一下我们的污水,我也不知道应该按照什么排放标准,主要检测什么项目.

  • 【讨论】日本开始向海中排放低放射性污水国际环保组织会有何行动?

    新华网东京4月4日电 (记者蓝建中)东京电力公司4日宣布,从当天19时(北京时间18时)开始,工作人员将福岛第一核电站废弃物集中处理设施内低放射性污水排入海中,以便腾出空间处理部分机组内的高放射性积水。福岛第一核电站1号至4号机组涡轮机房等处都有大量含高浓度放射性物质的积水。东京电力公司解释说,由于来不及设置转移这些高放射性污水的临时水罐,现在只能先把废弃物处理设施内存储的低放射性污水排入海中,为高放射性积水腾出存放空间。东京电力公司表示,向海中排放低放射性污水是根据日本相关法律所采取的措施。这也是该公司在核泄漏事故发生后首次主动向海中排放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污水。这次排放的污水除了废弃物集中处理设施内处理的约1万吨污水,还包括5号和6号机组附近合计1500吨含放射性物质的地下水。东京电力公司表示,由于这两个机组的部分设施有可能被水淹,影响机组安全,所以也要将这些地下水排入海中。日本原子能安全委员会4日说,向海中排放低放射性污水,是为确保有地方存放高放射性积水而采取的“不得已的措施”。东京电力公司指出,在1号至4号机组排水口附近海域,日本方面已检测出每毫升180贝克勒尔的放射性碘活度,此次排放的污水中放射性碘的活度不到前者的九分之一。东京电力公司向海中直接排放放射性污水后,邻近各县的渔业人士和福岛县纷纷表示不满和不安。日本水产厅就此表示,虽然鱼类和贝类体内放射性物质的量会暂时随海水中放射性物质浓度升高而增加,但不会长期积蓄,待海水放射性浓度降至正常后,其体内放射性物质的量会恢复正常。由于目前每个县都对放射性物质进行监测,所以市场上的鱼类和贝类仍可安全食用,但还是希望有关方面尽早停止向海中排放放射性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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